经贸学发 2015 5 号 经济与贸易学院 全日制本科学生学分制素质教育实施细则 一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做好全院全日制本科学生学分制素质教 育工作, 促进我院大学生全面健康发展, 根据 重庆理工大学 全日制本科学生学分制素质教育实施方案, 结合我院实际情 况, 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我院全日制本科学生 学分制素质教育是根据党和国家人才培养目标和 大学生成长成才的特点, 制定科学合理的第二课堂培养计划 第四条 学分制素质教育纳入学分制管理 素质教育学分 未达到有关规定的学生, 学校不颁发毕业证和学位证 未能按 照本方案修满规定学分的学生, 毕业时只能颁发结业证书, 一 年内修满规定的素质教育实施方案学分, 可回校换发毕业证书 二 学分制素质教育体系 第五条 素质教育实施方案的学分主要分为必修学分和选 修学分两大部分组成, 共 8 大模块 必修部分主要包括 : 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模块 社会实践模块 创新创业模块 心理健康教育模块 职业生涯规划教育模块 ; 选修部分主要包括 : 人 -1-
文艺术模块 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模块 技能模块等 第六条 本科学分制学生在校期间应修满 17 学分方能取得 毕业证书, 学生修读的必修学分超过 12 学分的, 超过的学分可 记入选修部分 见表 1 表 1: 本科学生本科学生学分制素质教育实施方案学分构成及要求部分内容学分内容 必修 部分 (12) 思想政治与道德素质 4.5 社会实践 1.5 创新创业 2 心理健康教育 2 职业生涯规划教育 2 学生参加日常思想教育活动以及在思想道德方面 的表现情况等 学生参加由学校组织的或由学生自主参加的社会 实践活动等 学生参加的课外学术科技活动 各类学术比赛及 各类创业教育和实践活动等 学习心理健康教育必修课程 参加各种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等 学习职业生涯规划教育课程 参加各类职业生涯 指导实践活动等 选修 部分 (5) 人文艺术 不限 参加的文体 艺术 读书等强身益智的各项活动 社团活动和社会工作 不限 学生参加社团活动以及担任学生干部等 技能 不限 学生参加各类技能竞赛 培训及所取得的有关证书等 第七条 必修部分各模块学分设置及说明 ( 一 ) 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模块 (4.5 学分 ) 1. 基本内容 : 学生参加日常思想教育活动以及在思想道德方面的表现情况等 表 2: 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模块考核办法 项目 学分值 核定单位 核定办法或依据 国防教育 1 学分 军训教研室的课程考核合格 校纪校规考试 0.5 学分 考试合格, 学生处组织 班团组织生活及各 项思想教育活动等 3 学分 ( 缺席一次扣 0.1 学分 ) 各班级 班委或团支部对班会 团会的出 勤考勤, 每学期核算扣分值 遵章守纪 2 学分 ( 受警告处分每次扣 0.2 学 分, 受严重警告处分每次扣 0.5 学分, 受记过处分每次扣 0.8 学分, 学校 学院的处分文件, 每学期核算扣分值 -2-
受留校察看处分每次扣 1 学分, 受 退学处分每次扣 2 学分 ) ( 二 ) 社会实践模块 (1.5 学分 ) 1. 基本内容 : 学生参加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志愿者服务活动 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 ( 带薪实习 三下乡 ) 等 ; 学生自主参加政府 团体组织的公益性的实践活动 : 共计 1.5 学分 表 3: 社会实践模块考核办法组织部门项目学分值核定办法或依据 学校 志愿者服务活动 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 团委出具的证明 学院 志愿者服务活动 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 ( 不含课程安排的实习实践活动 ) 0.5 分 / 次 政府 团体 公益性实践活动 ( 不含兼职类相关实践活动 ) 公益性实践活动证书或证明原件 3. 考核办法或依据 : 根据 中共重庆理工大学委员会重庆 理工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会实践工作的实施意 见 ( 重理工委 2011 18 号 ), 学生在大学期间认真参加带 薪实习 三下乡 等社会实践活动 ( 三 ) 创新创业模块 (2 学分 ) 1. 基本内容 : 学生参加的课外学术科技活动以及其它各类 学术比赛等 表 4: 创新创业模块考核办法 项目学分值核定单位核定办法或依据 学术讲座 ( 包括创业讲座 ) 科研立项 论文发表 0.1 学分 / 次学分单记录 校级结题 1 学分 / 项团委出具证明 院级结题 0.5 学分 / 项团总支出具证明 核心刊物 4 学分 / 篇刊物原件 一般刊物 2 学分 / 篇刊物原件 -3-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特等奖 / 篇篇篇篇学术院级 0.8 学分 0.6 学分 0.4 学分 0.2 学分科技 0.6 学 0.4 学证书原件作品校级 1.5 学分 1 学分分分 ( 指挑战杯 开拓杯竞赛市级 4 学分 3 学分 2 学分 1 学分课外科技活动竞赛 ) 国家级 10 学分 8 学分 7 学分 6 学分国家级 :5 学分 / 次 ; 市级 :3 学分 / 次 ; 校学术交流活动团委出具证明级 :1 学分 / 次 ; 院级 :0.5 学分 / 次国家级 : 负责人 4 学分, 成员 3 学分 ; 市学生创新性实验计级 : 负责人 2 学分, 成员 1.5 学分 ; 校级 : 证书划项目 ( 结题 ) 负责人 1 学分, 成员 0.6 学分 3. 有关说明同一件作品参加不同类别比赛, 只取最高分 一件作品有多个作者时, 第一作者获得 70% 的学分值, 第二作者获得 20% 的学分值, 第三作者获得 10% 的学分值 ( 集体参赛项目以 2 倍分值平均分配给每位参赛者 ) ( 四 ) 心理健康教育模块 (2 学分 ) 1. 基本内容 : 心理健康教育模块主要包括学习心理健康教育必修课程 参加各种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等 : 共计 2 学分 按学校要求完成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必修课程的学习, 并参加学校安排的心理健康测评等各类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经由学院认定, 可以获得该模块的 2 学分 表 5: 心理健康教育模块考核办法 项目 学分值 核定单位 核定办法或依据 学习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必修课 学生处 完成相关作业且课程考核合格 参加学校安排的心理健康测评 2 学分 学生处 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测评 参加心理健康类比赛或提交有作品 学生处 学院等活动组织部门的统计数据 ( 五 ) 职业生涯规划教育模块 (2 学分 ) 1. 基本内容 : 职业生涯规划教育模块主要包括学习职业生 -4-
涯规划教育课程 参加各类职业生涯指导实践活动等 : 共计 2 学分 按学校要求完成职业生涯教育 相关课程学习 并参加学校组织的职业生涯教育实践活动, 经 由学院认定, 可获得该模块的 2 学分 学习职业生涯规划教育课程 表 6: 职业生涯规划教育模块考核办法 项目学分值核定单位核定办法或依据 课程考核合格 学习就业指导课考勤记录 ( 旷课 1 次本项目计零分 ) 参加学业生涯规划 职业生涯规划 模 2 学分招生就业处 学院等相关的统计的提拟面试 职场模拟等相关大赛交作品的数据 第八条 ( 一 ) 人文艺术模块 选修部分各模块学分设置及说明 1. 基本内容 : 学生参加的文体 艺术 读书等强身益智的 各项活动 表 7: 人文艺术模块考核办法 项目 学分值 核定单位 核定办法或依据 文 娱体 育活 动 人 文 班级活动 0 0.2 学分 / 学期 竞 技 活 动 获 奖 国家 级 市级 校级 院级 其它 读中外名 著 第一名 3 学分, 按名次依次递减 0.5 学分, 最低为 1 学分 ; 一等奖 3 学分, 二等奖 2 学分, 三等奖 1.5 学分 第一名 2 学分, 按名次依次递减 0.3 学分, 最低为 0.5 学分 ; 一等奖 2 学分, 二等奖 1.5 学分, 三等奖 1 学分 第一名 1 学分, 按名次依次递减 0.2 学分, 最低为 0.4 学分 第一名 0.6 学分, 按名次依次递减 0.2 学分, 最低为 0.2 学分 校院级等级奖励参照名次执行 组织推荐参加比赛未获奖加分 : 国家级 : 0.8 学分 ; 市级 :0.4 学分 ; 校级 :0.2 学分 ; 院级 :0.1 学分 0.2 学分 / 本 班委支部根据平时记 录考核, 班导师核定 获奖加分依据为证书 原件, 参赛加分依据为主办单位提供的书 面名单 手写名著简介及心得 体会 2000 字以上 -5-
素质教育 人文素质 讲座 0.1 学分 / 次学分单 3. 有关说明 (1) 中外名著读书书目由学校 学院推荐, 每学期公布一 次 内容 (2) 竞技活动获奖各级名次所加学分一致 ( 二 ) 社团活动和社会工作模块 1. 基本内容 : 包括学生参加社团活动以及担任学生干部等 表 8: 社团活动和社会工作模块考核办法 项目学分值核定单位核定办法或依据 社团活动 青年志愿 者活动 社 会工 作 任职 荣誉称号 优 :0.3 学分 / 学年 ; 良 :0.2 学分 / 学年 ; 差 :0 学分 / 学年 优 :0.3 学分 / 学年 ; 良 :0.2 学分 / 学年 ; 差 :0 学分 / 学年 党支部委员 校团委委员 校学生 会委员以上 院学生会正副主席 院团总支副书记 学生处学生助理 / 学年 ; 差 :0 学 甲级社团负责人 院团总支 学生会委员 班长 团 支书 乙级社团负责人 甲级社团 部长 除学生处学生助理外的其他 学生助理参照执行 班委委员 团支部委员 乙级社团部长 个人获奖 ( 不含各类奖助学金 聘书 ) 3. 有关说明 优 :0.8 学分 / 学 年 ; 良 :0.5 学分 分 / 学年 ; 优 :0.6 学分 / 学 年 ; 良 :0.4 学分 / 学年 ; 差 :0 学 分 / 学年 优 :0.5 学分 / 学 年 ; 良 :0.2 学分 / 学年 ; 差 :0 学 分 / 学年 国家 :1 学分 ; 市 级 :0.6 学分 ; 校级 :0.4 学分 ; 院 级 :0.2 学分 学生社团 青年志愿 者协会 参与社团活动情况 记录 参与服务活动情况 记录 班级干部由班导师 主持考核 ; 社团干部由学院团总支组织 考核 证书原件 -6-
(1) 指导部门或主管部门 ( 如学生处 校团委 各党总支 学院团总支等 ) 组织进行学生干部考核, 社会活动和青年志愿者活动由团委组织考核, 班团干部由各班班导师主持考核 (2) 学生参加社团活动情况由团委社团部和各社团负责管理和统计 (3) 对于兼任多项职务的学生干部, 年度考核时不累加社会工作任职学分, 只取最高任职优秀学分值 (4) 个人获奖加分对象为担任社会工作职务的学生干部 ( 三 ) 技能模块 1. 基本内容 : 学生参加各类技能竞赛 培训及所取得的有关证书等 表 9: 技能模块考核办法 项目学分值核定单位 发表非学 术科技作品 技能竞赛 ( 不包括 文体竞 赛 ) 校级刊物发表加 0.2 学分 / 篇 校外公 开发表 国家级 市级 校级 院级 其它 技能证书 1 学分 / 证 国家级 :2 学分 / 篇 省级 :1 学分 / 篇 第一名 3 学分, 按名次依次递减 0.5 学分, 最低为 1 学分 一等奖 3 学分, 二等奖 2 学分, 三等奖 1.5 学分 第一名 2 学分, 按名次依次递减 0.3 学分, 最低为 0.5 学分 一等奖 2 学分, 二等奖 1.5 学分, 三等奖 1 学分 第一名 1 学分, 按名次依次递减 0.2 学分, 最低为 0.4 学分 等级奖励参照名次执行 第一名 0.6 学分, 按名次依次递减 0.2 学分, 最低为 0.2 学分 等级奖励参照名次执行 组织推荐参加比赛未获奖 : 国家级 :0.8 学分 ; 市级 : 0.4 学分 ; 校级 :0.2 学分 ; 院级 :0.1 学分 核定办法或依据发表的原件获奖加分依据为证书原件, 参赛加分依据为主办单位提供的书面名单原件及复印件 -7-
注 : 技能证书主要包括由国家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 国家及省市认可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 全国协会和组织颁发的证书 1. 语言类证书 : 包括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 四六级英语等级证书 BEC 证书 IELTS TOEFL GRE 等证书 2. 从业资格证书 : 包括证券从业资格证书 保险从业资格证书 银行从业资格证书 会计从业 资格证书 裁判资格证等 3. 技能类证书 : 包括计算机等级证书 程序员证 导游证 驾驶证 理财师等 4. 专业资格证书 : 包括注册会计师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人力资源管理师 心理咨询师 项目 管理师 职业指导师 企业信息管理师 营销师 秘书 公关员等 四 学分核定及实施 第九条 学分核定按照个人申报 班级审核 学院审批三 个环节 ( 一 ) 个人申报 根据学校统一要求, 每学期初学生填写上一学期的 素质教育计划学分申请表, 一并将成绩记分依据交班导师 ( 二 ) 班级审核 各班级由班导师负责组织素质教育学分核定小组进行学分核定, 学生核定小组中必须包含班委 团支委代表和 2 名普通学生代表 各班级在开学后第四周内将核定结果及学分核定资料交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 ( 三 ) 网上申报 根据班级审核的结果, 学生在数字化校园的素质教育学分系统中进行申报, 并有班导师进行网上审核 ( 四 ) 学院审批 学院根据班级的审核情况, 进行复查, 并在网上进行审批 同时将盖有学院公章且由分管学生工作书记签字确认的素质教育成绩交学生处备案, 学院留存一份 第十条 各班级素质学分审核小组要客观 真实地对班级 学生的素质教育学分进行审核, 并作好记录进行备案存档 第十一条 各位学生应按照本细则, 真实 客观地申报素 质教育学分, 不得弄虚作假 -8-
五 附则第十二条本实施细则经 2015 年 6 月 29 日经济与贸易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 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三条本细则由经济与贸易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经济与贸易学院 2015 年 6 月 30 日 拟稿人 : 王南甫 经济与贸易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核稿人 : 文洁 2015 年 7 月 3 日印发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