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3618 证券简称 : 杭电股份编号 :2018-046 转债代码 :113505 转债简称 : 杭电转债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终止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暨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终止项目名称 : 电力电缆高新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及使用投向 : 拟将节余募集资金 3,919.55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占公司该次募集资金净额的 6.84% 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5 年 1 月 30 日,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5]188 号文 关于核准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核准, 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于 2015 年 2 月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 股票 53,350,000 股, 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1.65 元, 共计募集资金 621,527,500 元, 根据有关规定扣除承销与保荐费用 36,350,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585,177,500 元, 已由主承销商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5 年 2 月 13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另减除上网发行费 申报会计师费 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 12,332,350 元后,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572,845,150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验证, 并由其出具了 验资报告 ( 天健验 2015 27 号 )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保护投资者权益, 公司按照 公司法 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了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 ) 根据 管理办法,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并连同保荐机构分别与相关银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 募集资金使用和节余情况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 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52,409.40 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 单位 : 万元 序号 1 2 3 4 投资项目 银行账号 / 账户名称 募集资金净额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利息收入 项目结项尚需投入的资金 节余募集资金 项目进展 城市轨道 350668286876 交通用特中国银行股份种电缆建有限公司浙江 20,020.00 19,328.46 33.49 630.05 94.98 结项 设项目 省分行 120202112992 风力发电 0005645 用特种电中国工商银行缆建设项股份有限公司 9,750.00 8,154.42 44.26 454.05 1,185.79 结项 目 浙江省分行营 业部 330016172270 电力电缆 53021408 高新技术中国建设银行研发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富阳支行 2,588.00 0 24.46 2,612.46 终止 405248886185 补充 2.5 中国银行股份亿元流动有限公司浙江资金项目省分行 24,926.52 24,926.52 26.32 26.32 结项 合计 57,284.52 52,409.40 128.53 1,084.10 3,919.55
四 拟终止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 1 项目原计划投资情况原 电力电缆高新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计划利用公司空余场地, 新建研发中心大楼 该项目将建设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电线电缆高新技术研发中心, 包括基础材料研究室 超高压电缆研发实验室 特种新型导线研发实验室 特种电力电缆研发实验室 信息情报研究室 中心实验室等部门, 配备相关的试验设备 检测设备等 2 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原因由于原计划实施地所处的规划条件发生变化, 该地块已不再适合继续进行该项目的建设, 致使该项目的建设延期 根据行业技术发展和产品转型升级的要求, 公司为保证研发工作的顺利进行, 已对既有的研发组织架构及相关资源进行了调整和整合, 已调剂出了研发中心建设所需的办公及试验场所, 故无需再新建研发中心所需的办公及试验场所 如果继续投资研发中心的建筑工程, 将会浪费募集资金, 造成公司相关资产闲置 公司通过技改 临时调剂等手段提高原有研发设备的使用效率, 目前具备的研发能力已经能满足公司日常需求 因此,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降低财务费用, 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 本着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原则, 经审慎研究论证后, 公司决定终止该募投项目的实施, 并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 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五 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 受益于相关原材料价格下降等影响, 项目的工程成本较预算有所降低 ; 2 公司在建设上述募投项目过程中, 本着节约 合理 谨慎使用的原则 审慎使用募投资金, 加强项目各个环节的费用控制 监督和管理, 降低了建设成本和费用 ; 3 部分募投项目尚有尾款未结算, 其中城市轨道交通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项目尚需投入资金 630.05 万元 ; 风力发电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尚需投入资金 454.05 万元 4 募集资金在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 扣除手续费 )
六 募投项目终止或结项后募集资金使用安排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提升公司经营效益,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 公司计划将节余募集资金 3,919.55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受利息收入调整的影响, 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 补充流动资金后, 公司将注销该项目相关募集资金专户 七 本次终止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 2018 年 7 月 4 日,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终止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 监事会 独立董事 保荐机构意见 1 监事会意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 电力电缆高新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外其它项目均已竣工或完成,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 存放等情况已在之前的相关报告中进行了披露说明, 公司能够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 未发现违规使用情形 公司决定终止 电力电缆高新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是经过充分 客观的研判后而确定的, 公司董事会对该项目的情况和终止原因 后续安排等事项进行了详细分析和说明 同时, 公司为降低财务成本, 合理利用资金, 拟将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 3,919.55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求, 有利于提高剩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有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因此, 我们同意公司终止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终止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而作出的审慎决策, 该决策不存在损害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因此, 我们同意公司终止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 保荐机构意见杭电股份拟终止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亦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 符合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相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杭电股份本次终止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综合考虑了项目的实际投资情况 市场环境变化和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有利于降低经营风险和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增强公司运营能力, 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 保荐机构对本次终止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九 终止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原研发中心项目建成后, 并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且由于增加固定资产投入对当期盈利有一定负影响 本次终止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有助于降低研发成本, 提高经济效益 终止该项目后, 公司将持续研发投入, 保持公司的技术优势, 增强公司的整体竞争力 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不存在损害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鉴于公司合理使用募集资金, 积极推动募投项目建设, 截至本公告日, 其他募投项目均已实施完毕, 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 提升公司资金收益, 有助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顺利推进, 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十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4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7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