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 : 1 关于公司 201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和 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在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后, 就公司 201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 公司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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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 我们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 密切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 ; 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 及时获取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掌握公司经营动态, 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关注媒体刊载的相关报道 听取和审议了公司管理层关于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马庆泉 否 2 出席 2014 年度股东大会情况 2014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4 次股东大会, 本人亲自出席参加 1 次公司的股东大会 二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年 6 月 10 日, 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 2

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 ( 证监发 号 ) 及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 证监发 号 ) 的要求, 我们对公司 2012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 认为 :2012 年度公司没有发生对外担保事项, 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止

马庆泉 否 2 出席 2015 年度股东大会情况 201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6 次股东大会, 本人亲自出席参加 1 次公司的股东大会 二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年 1 月 8 日, 对公司 2015 年度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计划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年

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 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四 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年度,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着为投资者负责的态度, 本人认真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认真调研, 并根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审慎发表意见, 独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 本人冯俭作为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下称 公司 ) 的独立董事, 严格按照 公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 公司章程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有 关法律 法规 规章的规定, 在 201

关于201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二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年 3 月 9 日, 对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发表了独立意见 年 4 月 21 日, 对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关于 公司 2015 年度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关 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

关于召开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

龙哲 否 1 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 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此均投出赞成票, 没有反对 弃权的情况 二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6 年度, 本人作为海联讯的独立董事就以下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 年 2 月 1

15 恩华赛德 - - 2, 合计 , , , 公司不存在为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3 公司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的被担保对象 ( 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金安国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孚日股份 公告编号:临

广东高乐玩具股份有限公司

2 关于对 201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 3 关于对 201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 4 关于对公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5 关于对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2013 年薪酬的独立意见 ; 6 关于对公司 201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 7 关于对 续聘山

贸易 贸易 连锁 远恒 药业 2012 年 4 月 26 日 月 28 日 2012 年 11 月 28 日 月 26 日 月 26 日 2012 年 07 月 06 日 2012 年 9 月 27 日 ,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 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 作为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任的独立董事, 我们参加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 审议了 关于提名非独

佛山市定中机械有限公司东莞宝隆包装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天津宝隆包装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珠海宝隆瓶胚有限公司 其他关联方 应收账款 销售 全资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3, , 项及暂 全资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300.

( 三 )2017 年 8 月 21 日, 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发表了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以及 对 2017 年半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三 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7 年, 本人在参加董事会 股东大会期间, 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

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草案 ) 的独立意见 ; 年 8 月 16 日, 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 本人发表了 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 年 9 月 3 日, 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本人发表了 独立董

2015 年度, 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15 次, 其中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1 月 27 日共召开 13 次董事会, 本人亲自出席了 13 次董事会会议 本人在董事会上认真阅读议案, 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 也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 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维

关独立意见 ; 三 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14 年度, 本人针对公司生产经营 财务管理 会计基础工作 关联往来和对外投资等情况, 听取相关人员汇报, 并主动进行现场调查, 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 密切关注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四 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 一 )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

2014 年 2 月 26 日, 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 2014 年 4 月 3 日, 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 关于公司 2013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事项 公司 201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二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年 1 月 17 日, 对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年 1 月 24 日, 对关于签署转让参股公司上海易日升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股权的 股权转让补充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计划 关于公司

二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 一 ) 2016 年 3 月 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对 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和 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 本人对上述临时提案中 6 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以及 3 名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提名无异议, 同意将临时提

九强-日立合作思路

本人均亲自出席, 对 关于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续聘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 201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关于修改 < 内部审计制度 > 的议案 关于 <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

二 履行独立董事职务所做的其他工作本人在 2015 年度任在公司的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与 提名委员会 两个专门委员会中担任了职务 本人也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 认真履行了本人的职责 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选举董事以及对外战略投资的情况均进行了及时了解 核查, 审慎 客观地发表自己的意见 期间,

预案的独立意见 ;6 对公司高管薪酬的独立意见 ( 二 )2014 年 5 月 18 日, 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 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独立意见;2 关于 公司未来三年 (2014 年 2016 年 ) 股东回报规划 的独立意见 ;3 关于 关于公司前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张鹏 ) 作为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的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 本人严格按照 公司法 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12 年修订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 顺丰控股股份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 ( 证监发 [2003]56 号 ) 等的要求和规定, 作为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 ) 独立董事, 对公司 2015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 相关说明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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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对 2014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 201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同

( 六届七次会议 ) 2015 年 5 月 29 日关于新型激光全息防伪包装材料产业化募投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 六届八次会议 ) 2015 年 8 月 24 日关于 2015 年上半年度关联方占用资金 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 六届九次会议 ) 2015 年 12 月 3 日关于对二级控股公司增

报告期内, 作为独立董事, 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以及其它时间, 多次对公司进行现场实地调研 考察, 现场工作时间累积在五天以上 此外, 本人还利用电话 邮件等方式与公司的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 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 财务状况, 保障股东的知情权, 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2010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我们对2010年度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续聘京都天华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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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交易预计发生额事前审核发表独立意见 ( 二 )2012 年 3 月 15 日, 发表关于公开挂牌转让芜湖鼎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5% 股权 聘任薛慧敏女士任公司副总经理 2012 年度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开展 2012 年度远期外汇交易 公司 201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额的独立意见根据 公

的规定 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江苏宝利沥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 本次签订的 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和 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符合 公司法 证券法 合同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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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股东大会本人参加了于 2015 年 4 月 16 日召开的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 ;2015 年 5 月 26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5 年 9 月 11 日召开的 2015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5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的 2015 年度

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 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此均投出赞成票, 没有反对 弃权的情况 二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7 年度, 本人作为海联讯的独立董事就以下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 年 2 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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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循了客观 公正 公平的交易原则, 不存在任何内部交易, 严格执行 股票上市规则 及 公司法 的各项规定, 履行了相应的法定程序, 并在关联方回避的情况下表决通过, 因而没有损害到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 (2) 关于续聘 2012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 根据中国证监会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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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规定, 公司一年内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闲置资金 ( 其中 : 超募资金 20,000 万元及自有资金 40,000 万元 ) 购买安全性好 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 ( 其中超募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须承诺保本 ), 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 增加公司收益, 不影响超募资金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6 年度述职报告 ( 蔡乐华 )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 作为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2016 年本人严格按照 公司法 证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 公司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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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二 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5 年度, 本人任职期间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发表 独立意见的时间 事项 意见类型列表如下 : 时间 事项 意见类型 2015/2/12 比亚迪 :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15/3/2

<4D F736F F D20B6C0C1A2B6ADCAC2CAF6D6B0B1A8B8E65FD3E0D4C6BBD4A3A92E646F63>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小芬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 本人作为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或 联建光电 ) 的独立董事, 严格按照 公司法 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等法律法规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对上述会议议案均没有提出异议 二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日期事项意见类型 2014 年 3 月 17 日 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13 年度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关于 2

广州路翔股份有限公司

二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日期事项意见类型 2013 年 3 月 15 日 2013 年 6 月 13 日 2013 年 7 月 29 日 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12 年度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股票代码:000751       股票简称:*ST锌业       公告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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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现场检查情况 2016 年度, 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的机会及工作闲暇时间, 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情况, 内部控制的完善及执行情况, 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 财务管理 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情况 利用自己掌握的知识, 给公司发展提供建议, 积极帮助公司解决遇到的一些问题 四 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本人作为公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赵伟 2016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 作为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的独立董事, 本人严格按照 公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读者传媒公告编号 : 临 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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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2014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和 2015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关于 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 2015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关于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年 5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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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对下列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 ( 一 ) 关联交易情况 2015 年, 本人严格按照有关制度的要求, 对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关联交易从其客观性 是否对公司有利 定价是否公允合理 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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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补非独立董事 监事的独立意见 2016 年 4 月 29 日关于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独立意见 ( 六届十五次会议 ) 2016 年 7 月 12 日 ( 六届十七次会议 ) 关于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独立意见 2016 年 8 月 10 日 ( 六届十八次会议 ) 关于调整和增加

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12,571,40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96.96% 二 议案审议情况 ( 一 ) 审议通过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二 ) 审议通过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或 上刊登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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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 为控股子公司西藏宝利沥青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江阴支行和西藏分行营业部申请最高额不超过 12,000 万元人民币的融资提供担保, 担保期限为六年 经核查, 公司上述担保事项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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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 201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 公司薪酬制度 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年 6 月 8 日, 本人就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收购澧县平安种猪场和石门县盛旺达种

2017 年度报告 及公司 2017 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2 以三票赞成, 零票弃权, 零票反对, 零票回避, 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 公司监事会认为 : 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内容真实 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监事会在 2017

年 9 月 7 日, 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等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和评估机构独立性 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 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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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董事 : 根据 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等相关法律 法规 规章以及 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忠实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谨慎

报告期内召开董事会次数 应席数 出次 现场出席次数 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否 本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见下表 : 报告期内召开股东大会次数 应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二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本人按照 公司

三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3 年度, 本人根据有关规定的要求, 在了解情况 查阅相关文件后, 对公司关联交易 发行公司债 非公开发行股票 利润分配 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 重大交易事项 聘任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了独立审议, 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年 1 月 14 日, 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

经核查, 独立董事认为 : 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相抵触, 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 通过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有利于满足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 缓解流动资金的需求压力, 提升超募资金使用效率, 节约财务费用

( 一 )2015 年 4 月 2 日, 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本人就公司 2014 年度报告相关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 1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

25,800 股, 占公司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3)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8 人, 代表股份 53,353,309 股, 占公司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二 议案审议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审议通

根据 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及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报告期内, 本人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并出具了书面意见 : ( 一 ) 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中, 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如下 : 1 独立董事对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根据 公司法 和 公司章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

司下列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并出具了书面意见 日期会议独立意见类别独立意见内容 1 报告期内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关于对公司 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012 年度关联 我们核查了报告期内的关联方资金往来情 方资金占用和 况, 公司在报告期内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 对外担保情况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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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马清钧 2013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 本人作为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的独立董事, 根据 公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公司章程 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在 2013 年度工作中, 尽职尽责, 忠实履行职务, 积极出席相关会议, 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 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现将 201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汇报如下 : 一 出席会议情况 2013 年, 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董事会 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 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 合法有效 2013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三次董事会, 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 会议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自出席会议 备注 3 3 0 0 否 2013 年度, 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 这些议案均未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本人都投了赞成票, 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2013 年度公司共召开两次股东大会, 分别为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和 2013 年第一临时股东大会, 本人亲自出席了所有股东大会, 会上积极听取现场股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以便能更好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促进公司规范运行 二 年内对所披露的所有事项均未提出异议 三 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 一 ) 在公司 2013 年 4 月 16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 本人在认真审阅公司 董事会提交相关资料并于公司管理层充分沟通的基础上, 就公司以下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 1

意见 : 1 关于公司 201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和 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在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后, 就公司 201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 公司 201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 符合 公司法 公司章程 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 符合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给予投资者稳定 合理回报指导意见的要求 本人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 2 对公司 2012 年度证券投资情况发表的独立意见根据 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2 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 和 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0 号 - 风险投资 的要求, 本人对报告期内公司的证券投资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 经审核公司证券投资资料后认为,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内部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进行证券投资, 报告期内, 公司未进行二级市场的证券投资, 公司证券账户原持有的股票正逐步择机卖出 现发表意见如下 : (1) 公司于 2007 年 12 月制订的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要求制订, 符合监督部门的要求,2012 年公司严格遵守了该管理制度 (2) 公司正逐步卖出原公司证券帐户上持有的股票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对证券投资的资金管理和盈亏等情况进行审核, 有效控制了投资风险 经认真审查, 本人认为, 公司 2012 年度未进行二级市场的证券投资, 公司内部制度完善, 决策程序科学, 内部监督严密,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证券投资违规行为, 未有违反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之情形, 符合 公司章程 的规定, 决策程序合法 合规, 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 3 对公司 201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之独立意见公司审计委员会按照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 财会 [2008]7 号 ) 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 ( 财会 [2011]11 号 )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引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规定对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出具 公司 2012 年度内控制度自我评价报告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审阅报告后, 对公司相关情况进行了核查,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 (1) 该报告中的内容与公司的实际情况是一致的 报告期内,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 建立了较为完整 合理的内部控制体系, 包括生产经营 财务 2

管理控制 信息披露控制等方面的内部控制制度, 这些内部控制制度在实际工作中得到贯彻执行, 对规范公司经营活动 提升公司业绩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2) 审计委员会拟将此报告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审议程序上符合相关规定 鉴于以上原因, 本人同意 公司 201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的内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4 关于增选王文新先生为公司董事会董事 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的独立意见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 董事会同意提名王文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董事任期自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 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根据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 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作为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就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 公司增选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提名程序和任职资格符合 公司法 和 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能够胜任所任岗位职责的要求, 不存在 公司法 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 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形 本人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 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 为公司 2013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根据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 公司章程 和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有关制度规定, 作为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的独立董事, 现对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为公司 2013 年度的审计机构发表如下意见 : (1)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为公司 201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在提名聘任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 ; (2) 经调查, 公司聘请的 2012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 遵循 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 勤勉 尽职, 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 (3) 经核实,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为公司出具的 2012 年度审计报告客观 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且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具备担任财务审计机构的履职条件及能力 鉴于以上原因, 本人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为公司 2013 年度财务 3

审计机构 6 对公司 2012 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1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依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 公司 关联交易制度 等有关规定, 作为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独立董事, 现对公司 201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公司 2013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 (1)2012 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公司 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11 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12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 公司 2012 年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未超出 2012 年预计的数额并遵循了市场定价的原则, 符合公正 公开 公平的市场商业原则, 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2)2013 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公司向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提交了 关于 2012 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1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议案, 预计 2013 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本人事前对预计情况进行了核实, 认为公司所预计的关联交易事项确是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需事项, 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同时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在审核此项议案的召集 召开 审议 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 认为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 关联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实施了回避表决 鉴于以上原因本人同意 关于 2012 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13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并同意将 关于 2013 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提交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 关于公司转让新乡市中心医院东区医院股权事宜的独立意见根据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 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本人作为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事前对公司提交的转让新乡市中心医院东区医院股权事项的材料进行了认真审议并进行了认可, 现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 公司董事会在审核此项议案的召集 召开 审议 表决程序符合 公司章程 公司法 及有关法律的有关规定, 遵循了公平 公正 自愿 诚信的原则, 表决程序合法, 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关联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实施了回避表决 本人同意提交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8 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短期低风险投资事项的独立意见 2013 年 4 月 16 日,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 4

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短期低风险投资事项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将其不超过 2 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短期低风险投资 根据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 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本人作为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对公司短期低风险投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 并对公司的经营 财务和现金流量等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审核 同时, 在认真调查了公司短期低风险投资事项的操作方式 资金管理 公司内控等控制措施后, 就公司进行短期低风险投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 (1) 通过对资金来源情况的核实, 本人认为本次用于短期低风险投资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2)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 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较好, 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使用部分闲置资金短期投资, 仅投资国债 债券 货币市场基金 银行结构性理财产品 信托等, 风险较低且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 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 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3) 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公司董事会制订了切实有效的内控措施和制度, 针对具体投资事项, 公司将专门设立理财小组, 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 基于此, 本人同意该短期投资事项 9 关于对公司出资 50 万元参与成立崇德弘信 ( 北京 )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 3000 万元参与投资设立北京崇德弘信创业投资中心 ( 有限合伙 ) 的独立意见 2013 年 4 月 16 日,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出资 50 万元参与成立崇德弘信 ( 北京 )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 3000 万元参与投资设立北京崇德弘信创业投资中心 ( 有限合伙 ) 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出资 50 万元参与成立崇德弘信 ( 北京 )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并拟出资 3,000 万元参与投资设立北京崇德弘信创业投资中心 ( 有限合伙 ) 根据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 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本人作为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对公司提交的上述投资事项的材料进行了认真审议并进行了认可, 现就上述对外投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 (1) 公司利用小规模自有资金参与国家及北京市政府支持的创投, 支持生物医药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于自身于产业发展均有利 (2) 该投资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 公司章程 公司法 及有关法律的有关规定, 遵循了公平 公正 自愿 诚信的原则, 表决程序合法, 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 特别是中小 5

股东的利益 鉴于以上原因, 本人同意该项投资 10 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 [2003]56 号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 证监发 [2005]120 号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关联交易制度 及其他相关规定和要求, 本人作为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对公司截止 2012 年 12 月 31 日对外担保情况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了认真负责的核查, 本人认为 : (1) 公司不存在为股东 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股东的附属企业 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 (2)2012 年公司无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 也无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公司 2012 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履行了相关的程序, 确保了交易的公平合理, 未发生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 (3)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双鹭立生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虽然存在向其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及借款行为, 但截止报告期末已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全部收回利息和本金, 不存在损害少数股东权益的行为 至本报告期末,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公司能严格遵循 公司法 证券法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 ( 证监发 [2003]56 号 ) 及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 证监发 [2005]120 号 ) 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关联交易制度 的有关规定 ( 二 ) 在公司 2013 年 8 月 14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上, 对以下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 1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 [2003]56 号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 证监发 [2005]120 号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及其他相关规定和要求, 本人作为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着对公司 全 6

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 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截止 2013 年 6 月 30 日对外担保情况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了认真负责的核查, 认为 : (1) 公司能严格遵循 公司法 证券法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 ( 证监发 [2003]56 号 ) 及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 证监发 [2005]120 号 ) 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的有关规定 (2) 至本报告期末, 公司累积和当期无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 也无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3) 至本报告期末,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报告期末的违规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履行了相关的程序, 确保了交易的公平合理, 未发生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外委托贷款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义务备忘录第 27 号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和 公司章程 等的有关规定, 本人作为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对相关材料仔细查阅后, 对公司委托贷款事项进行了事前审议并认可, 并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 (1) 通过对资金来源情况的核实, 本人认为本次北京双鹭立生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下称 双鹭立生 ) 向华润普仁鸿 ( 北京 ) 医药有限公司 ( 下称 普仁鸿 ) 提供委托贷款的资金为双鹭立生自有资金 (2) 鉴于双鹭立生资金充裕, 在保证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情况下, 利用自有资金通过委托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贷款给普仁鸿公司, 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 借款人信誉良好, 且向双鹭立生提供了相应的担保, 不会影响委托贷款的按时偿还, 故认为收回该笔贷款风险较小并且可以控制 (3) 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在审核此项议案的召集 召开 审议 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 认为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 委托贷款事项符合相关规定, 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关联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实施了回避表决 鉴于以上原因本人同意该委托贷款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7

1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在 2013 年内勤勉尽责, 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 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 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 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 查阅公司相关账册 会议记录等, 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 客观 公正地行使表决权, 谨慎 忠实 勤勉地服务于股东 2 监督公司的治理结构和经营管理, 对公司生产经营 财务管理 关联往来 重大担保等情况, 详实地听取了相关人员的汇报, 主动调查 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 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 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 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 2013 年度, 本人积极学习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新发布的有关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其它相关文件, 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 以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五 其他工作情况 1 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2013 年度本人严格执行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等制度 2013 年主持召开提名委员会工作会议, 对增选的董事会董事的任职资格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发表意见, 同意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 另外, 对公司调整董 监事和高管人员薪酬及相关考核办法进行讨论, 并提出议案提交董事会讨论 与其他委员一起认真完成了每一次的审核 考评工作, 促进了董事会科学 高效决策 2 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2013 年度本人认真落实中国证监会 深交所对 2012 年上市公司年报工作的通知要求, 按照公司的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与其他委员一起对公司 2012 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跟踪调查, 审阅了会计报表, 与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和公司财务部门进行了充分沟通, 认为公司 2012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编制依据准确合理, 报表披露数据真实完整, 符合新 会计准则 的规定, 真实反映了公司 2012 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作为公司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通过到公司实地调研, 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深入的沟通, 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 积极参与公司投资决策等重要事项, 为公司做出正确抉择提供帮助 3 本人还积极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 就公司战略发展和研发项目立项等方面向公司董事会提供专业参考意见和建议 8

六 联系方式 姓名 : 马清钧电子邮箱 : maqj888@gmail.com 2014 年, 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 继续认真 勤勉 忠实的履行独立董事职务, 加强同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 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 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 积极利用自己的专业特长为公司董事会决策提供参考建议, 提高公司决策水平和经营业绩,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希望公司在董事会领导之下, 在新的一年里更加稳健经营, 规范运作, 增强公司的赢利能力, 使公司持续 稳定 健康地向前发展, 以优异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独立董事 : 马清钧 二 O 一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