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文件 湘财院院发 2017 122 号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奖励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开展教学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引导和鼓励广大师生不断加强教穴工作, 积极开展教学研究, 努力提高教学水平, 切实保障教学质量, 依据我校实际,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学奖励的范围教学奖励的范围包括 : 教师荣誉奖 教学成果奖 教学研究奖 优秀教材奖 指导学生学科及技能竞赛奖 体育竞赛奖 本科教学改革和质量工程奖 教学管理奖 课程教学质量奖等 第三条教学奖励的原则 1. 围绕中心的原则 围绕本科教学及其教育教学研究, 关注教学一线, 面向教师 教学管理人员等本科教育教学活动中的主体人员
2. 突出重点的原则 着重奖励在教学管理 教育教学研究 本科教学改革工程 质量工程 专业建设 实践教学以及学科竞赛 科技创新活动 专业技能大赛 体育竞赛等本科教学的各个主要方面 主要环节取得的突出成果和业绩 3. 注重实效的原则 加强实效导向, 加大对改进教学管理 推进教育教学改革 提高教学水平 促进专业建设 强化学生素质和能力的应用性强 作用突出 示范效应大的成果的奖励力度, 有利于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第二章奖励项目及标准第五条教师荣誉奖 : 教师荣誉奖是指由国家 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评选的教育教学工作中的先进个人和授予的各种荣誉称号, 主要包括教学名师奖 教学奉献奖 教学能手奖 教学新秀奖 优秀指导教师 优秀教练员奖等 具体奖励标准如下 : 1. 教学名师奖 序号 奖励等级 奖金 ( 元 ) 1 国家级教学名师奖 50000 2 省级教学名师奖 30000 3 校级教学名师奖 5000 2. 教学奉献奖 序号 奖励等级 奖金 ( 元 ) 1 省级教学奉献奖 10000 2 校级教学奉献奖 4000 3. 教学能手奖 序号 奖励等级 奖金 ( 元 ) 1 省级教学能手奖 5000
2 校级教学能手奖 2000 4. 教学新秀奖 序号 奖励等级 奖金 ( 元 ) 1 省级教学新秀奖 3000 2 校级教学新秀奖 1000 5. 优秀指导教师奖 ( 优秀教练员 ) 序号 奖励等级 奖金 ( 元 ) 1 国家级优秀指导教师 3000 2 省级优秀指导教师奖 1000 3 校级优秀指导教师奖 500 第六条教学成果奖 : 教学成果奖是指由教育部 省教育厅 学校教务处等教育管理部门组织评审的以湖南财政经济学院为成果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获得的教学成果奖 具体奖励标准如下 : 1 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 50000 2 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 30000 3 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三等奖 15000 4 省级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 15000 5 省级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 10000 6 省级优秀教学成果三等奖 8000 7 校级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 8000 8 校级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 5000 9 校级优秀教学成果三等奖 2000
第七条教学研究奖 : 包括教学研究论文奖和教改项目结题优秀奖, 按学校科研奖励办法执行 第八条优秀教材奖 : 是指经学校或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审确定的优秀教材和国家级规划教材 上述教材必须是我校教师任第一主编并且正式出版 ( 不包括学术专著 ), 具体奖励标准如下 : 1. 优秀教材奖 序号 奖励等级 奖金 ( 元 / 部 ) 1 国家级优秀教材奖 30000 2 省级优秀教材奖 20000 3 校级优秀教材奖 5000 2. 国家级规划教材奖 :2 万元 第九条学生学科 技能竞赛 体育竞赛指导奖 : 是指指导由国家 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学校组织的培养学生能力的各类赛事, 主要包括四类 : 学科竞赛 ( 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确定的相关赛事 ); 科技创新竞赛 ( 挑战杯 系列竞赛中仅奖励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项目 ); 专业技能大赛 ( 由教育行政部门以及其他国家级 省级专业学会举办, 经各二级学院推荐, 教务处审批确认的学生赛事 ); 体育竞赛 ( 由教育行政部门以及其他国家级 省级体育协会组织的大学生体育比赛, 经体育学院推荐, 教务处审批确认的学生赛事 ) 上述竞赛项目的第一单位必须为湖南财政经济学院, 省部级赛事中取前八名的项目按照如下折算办法 : 第一名等同于一等奖, 第二至四名等同于二等奖, 第五至八名等同于三等奖 奖金分配比例 : 具体组织实施单位与指导教师为 3 7, 具体奖励标准如下 :
1. 学科竞赛 (1) 团体综合类 1 国家一等奖 20000 2 国家二等奖 10000 3 国家三等奖 5000 4 国家优胜奖 3000 5 省级一等奖 5000 6 省级二等奖 3000 7 省级三等奖 2000 8 省级优胜奖 1000 (2) 单项个人类 1 国家一等奖 10000 2 国家二等奖 5000 3 国家三等奖 2000 4 国家优胜奖 1000 5 省级一等奖 2000 6 省级二等奖 1000 7 省级三等奖 500 2. 挑战杯 ( 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 1 国家特等奖 40000 2 国家一等奖 30000 3 国家二等奖 20000
4 国家三等奖 10000 5 省级特等奖 10000 6 省级一等奖 8000 7 省级二等奖 5000 8 省级三等奖 2000 3. 专业技能竞赛 (1) 团体综合类 1 国家特等奖 40000 2 国家一等奖 30000 3 国家二等奖 20000 4 国家三等奖 10000 5 省级特等奖 10000 6 省级一等奖 8000 7 省级二等奖 5000 8 省级三等奖 2000 (2) 单项个人类 1 国家特等奖 10000 2 国家一等奖 8000 3 国家二等奖 5000 4 国家三等奖 2000 5 省级特等奖 5000 6 省级一等奖 4000 7 省级二等奖 2000
8 省级三等奖 1000 4. 体育竞赛 (1) 集体项目 1 国家一等奖 15000 2 国家二等奖 10000 3 国家三等奖 5000 4 省级一等奖 3000 5 省级二等奖 2000 6 省级三等奖 1000 (2) 单项项目 1 国家一等奖 10000 2 国家二等奖 6000 3 国家三等奖 3000 4 省级一等奖 2000 5 省级二等奖 1000 6 省级三等奖 500 学生奖励标准按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活动管理办法 ( 湘财院院发 [2014]83 号 ) 执行 第十条本科教学工程和质量工程奖 : 是指在国家和省级本科教学和质量工程立项评选中获得立项以及项目建设评审中结题的各类项目, 主要包括 : 特色专业 综合改革试点专业 教学团队 实践教学示范中心 ( 含创新实践基地 校企合作人才培养基地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 ) 精品课
程 ( 含精品视频公开课 ) 优秀实习基地 教改与创新实验等, 具体奖励标准如下 : 1. 立项奖励 1 国家级项目奖励 20000 2 省级项目奖励 10000 2. 结题奖励 1 国家级项目结题奖 20000 2 省级项目结题奖 10000 3 校级项目结题奖 5000 第十一条教学管理奖 : 主要是指被国家 省教育主管部门以及学校表彰的各类先进 ( 优秀 ) 集体 ( 单位 ), 主要包括 : 优秀教学管理单位 优秀教研室 优秀实验室 优秀教学管理个人 1. 优秀教学管理单位 ( 处级 ) 序号 奖励等级 奖金 ( 元 / 个 ) 1 省级优秀教学管理单位奖励 20000 2 校级优秀教学管理单位奖励 10000 2. 优秀教研室 ( 专业系 ) 序号 奖励等级 奖金 ( 元 / 个 ) 1 省级优秀教研室 ( 专业系 ) 奖励 10000 2 校级优秀教研室 ( 专业系 ) 奖励 3000 3. 优秀实验室 序号 奖励等级 奖金 ( 元 / 个 ) 1 省级优秀实验室奖励 10000
2 校级优秀实验室奖励 3000 4. 优秀教学管理个人 序号 奖励等级 奖金 ( 元 ) 1 省级教学管理先进个人 ( 含实践教学 ) 2000 2 校级教学管理先进个人 ( 含实践教学 ) 1000 第十二条课程教学质量奖 : 是指对在教学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教学比武 教学竞赛 多媒体课件大赛以及其它教学竞赛活动中获得优秀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 主要包括 : 省 ( 校 ) 级各类课程竞赛 ( 比武 ) 奖 省 ( 校 ) 级多媒体课件大赛奖 优秀课堂质量奖 非英语专业四级考试优秀奖 非计算机专业公共计算机考试优秀奖等, 具体奖励标准如下 : 1. 各类课程竞赛 ( 比武 ) (1) 省级各类课程竞赛 ( 比武 ) 序号 奖励等级 奖金 ( 元 / 次 ) 1 一等奖 ( 教学能手 ) 5000 2 二等奖 3000 3 三等奖 2000 (2) 校级各类课程竞赛 ( 比武 ) 序号 奖励等级 奖金 ( 元 / 次 ) 1 一等奖 ( 教学能手 ) 2000 2 二等奖 1500 3 三等奖 1000 2. 多媒体课件大赛 (1) 省级多媒体课件大赛 序号 奖励等级 奖金 ( 元 / 次 ) 1 一等奖 3000
2 二等奖 2000 3 三等奖 1000 (2) 校级多媒体课件大赛 序号 奖励等级 奖金 ( 元 / 次 ) 1 一等奖 1000 2 二等奖 800 3 三等奖 500 3. 优秀课程教学质量奖 1 省级优秀课程教学质量奖 2000 2 校级优秀课程教学质量奖 1000 4. 非外语专业英语四级考试优秀奖 : 奖励对象为非外语专业 ( 指除英语 翻译 商务英语专业以外其他专业 ) 全日制本科学生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在课程结业时累积过级率达 65%(ACCA CFA 班累计通过率 75%) 的任课教师 以行政班级为单位, 班级过级率超过全校平均过级率 5 个百分点 3 个百分点 1 个百分点分别为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班级过级率在 65~66% 为优胜奖 (ACCA CFA 班各等级确定标准在普通班的基础上上浮 10 个百分点 ), 奖励标准为 : 序号 奖励等级 奖金 ( 元 / 次 ) 1 一等奖 2000 2 二等奖 1500 3 三等奖 1000 4 优胜奖 500 5. 非计算机专业公共计算机考试优秀奖 : 奖励对象为非计算机专业全日制本科学生参加湖南省计算机水平考试在
课程结业时累积过级率达 85% 的任课教师 以行政班级为单位, 班级过级率超过全校平均过级率 5 个百分点 3 个百分点 1 个百分点分别为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班级通过率在 85~86% 为优胜奖 奖励标准为 : 序号 奖励等级 奖金 ( 元 / 次 ) 1 一等奖 2000 2 二等奖 1500 3 三等奖 1000 4 优胜奖 500 第三章附则第十三条每年 5 月份, 由教务处对上一年度的教学专项奖进行统计 审定 汇总 公示 公示后, 无异议的获奖项目经学校确认后, 由学校统一进行表彰奖励 第十四条国家级 省 ( 部 ) 级各种奖项的评选结果认定依据为相关部门下发的正式文件或颁发的证书, 学校各种奖项的评选办法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上述条款中未包含的奖项, 学校根据具体情况, 参照相关奖励标准予以奖励 第十五条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奖, 按最高奖项进行奖励 ; 团体奖由各项目组第一负责人根据项目组成员贡献大小进行分配 第十六条涉及限额申报的集体或个人奖励须在相关部门组织下做好统筹分配 第十七条本办法中各类奖励项目所需经费纳入学校年度经费使用预算, 专款专用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 2017 年 9 月 1 日起执行, 学校原有文件中有关教学工作奖励的条款自动废止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并具体组织实施 2017 年 9 月 13 日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党政办 2017 年 9 月 15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