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300075 证券简称 : 数字政通公告编号 :2016-015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 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 2.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 变更 否决提案的情况 ;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2016 年 3 月 10 日,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董事会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会议于 2016 年 3 月 10 日下午在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软件园 9 号楼国际软件大厦三区 101 室公司大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网络投票时间分别为 :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3 月 10 日上午 9:30 11:30, 下午 13:00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3 月 9 日 15:00 至 2016 年 3 月 10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41 人, 代表股份数 154,365,062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34% 其中: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 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共 6 名代表 6 名股东, 所持股份 154,118,984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28%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35 名, 所持股份 246,078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 朱华 王洪深 胡环宇 王东属于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的受益人, 在审议以下第 1 2 3 议案时已回避表决, 实际参与表决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141,272,688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6.92% 吴强华先生在审议第 4 议案时已回避表决, 实际参与表决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34,064,248 股, 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 8.90%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董事长吴强华先生主持, 公司部分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的召集 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 议案审议情况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 1 审议并通过 关于 <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 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16 年 2 月 23 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摘要 1.1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表决结果 : 同意 141,032,310 股, 占本次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限制性股票的来源 数量和分配表决结果 : 同意 141,032,310 股, 占本次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表决结果 : 同意 141,032,310 股, 占本次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授予日 锁定期 解锁期和禁售期表决结果 : 同意 141,032,310 股, 占本次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解锁条件表决结果 : 同意 141,032,310 股, 占本次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 限制性股票数量 价格的调整方法和程序表决结果 : 同意 141,032,310 股, 占本次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0 股, 占本次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其中,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 同意 5,7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32%; 反对 229,478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25%; 弃权 10,900 1.7 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表决结果 : 同意 141,032,310 股, 占本次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 授予及解锁程序表决结果 : 同意 141,032,310 股, 占本次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 公司 / 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表决结果 : 同意 141,032,310 股, 占本次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 公司 / 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表决结果 : 同意 141,032,310 股, 占本次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1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原则表决结果 : 同意 141,032,310 股, 占本次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 审议并通过 关于 <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16 年 2 月 23 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 : 同意 141,032,310 股, 占本次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 审议并通过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 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16 年 2 月 23 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公告 表决结果 : 同意 141,032,310 股, 占本次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 审议通过了 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 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 详见 2016 年 1 月 20 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公布的 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 : 同意 34,064,248 股, 占本次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94%; 反对 229,478 股, 占本次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74; 弃权 10,900 股, 占本次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 其中,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 同意 5,7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32%; 反对 229,478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25%; 弃权 10,900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王志成出席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认为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所审议的事项与公告中列明的事项相符, 不存在对其他未经公告的临时提案进行审议表决之情形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提案 召开程序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会议的表决程序 表决结果符合 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等法律 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相关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 2. 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 关于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