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2183 证券简称 : 怡亚通公告编号 2017-278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十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2017 年第十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10 月 17 日在 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站公告, 会议于 2017 年 11 月 1 日下午 2:30 在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 3 号怡亚通供应链整合物流中心 1 栋 11 楼会议室召开 一 重要提示 :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 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 会议召开的情况 : 1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 :2017 年 11 月 1 日下午 2:30 网络投票时间为 :2017 年 10 月 31 日至 11 月 1 日 (1)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 年 11 月 1 日上午 9:30 至 11:30, 下午 13:00 至 15:00; (2)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 年 10 月 31 日下午 15:00 至 11 月 1 日下午 15:00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 3 号怡亚通供应链整合物流中心 1 栋 11 楼会议室 3 会议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4 会议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5 参加股东会议的方式: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 主持人: 董事冯均鸿先生 7 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 公司法 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及 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 三 会议的出席情况 :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为 2 人, 代表股东 6 名, 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 715,242,900 股, 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33.722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人数为 4 人, 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 111,876 股, 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0053%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合计 10 人, 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 715,354,776 股, 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33.7273% 其中, 中小投资者 ( 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 以上股份股东及公司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 共计 9 人, 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1,921,276 股, 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0906% 四 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 会议采取了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 1 通过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卓优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向 IBM GLOBAL FINANCING HONG KONG LIMITED 申请授信额度, 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 713,433,5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314%; 反对 2 通过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江苏苏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 715,265,8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76%; 反对 3 通过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中国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 715,265,8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76%; 反对 4 通过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市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坝河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 715,265,8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76%; 反对 5 通过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市怡亚通仙湖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锦江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 715,265,8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76%; 反对 6 通过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省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江新区分行申请信托贷款, 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 713,433,5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314%; 反对 7 通过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 715,265,8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76%; 反对 8 通过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省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九如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 715,265,8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76%; 反对
9 通过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平顶山市诚怡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九如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 715,265,8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76%; 反对 10 通过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省嘉恒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锦江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 713,433,5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314%; 反对 11 通过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嘉恒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 713,433,5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314%; 反对 12 通过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 715,265,8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76%; 反对 13 通过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前海宇商保理有限公司向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申请信托贷款, 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 715,265,8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76%; 反对 14 通过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宇商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转让小贷资产
债权, 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 715,265,8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76%; 反对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 同意 1,832,3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3689%; 反对 88,976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6311%; 弃权 0 股 ( 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5 通过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宇商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拟发行可转债, 同时向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申请融资担保, 并由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同意 715,343,176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4%; 反对 11,6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6%; 弃权 0 股 ( 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6 通过 关于公司向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同意 715,265,8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76%; 反对 17 通过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前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出资设立河南怡信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 715,267,4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78%; 反对 87,376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2%; 弃权 0 股 ( 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8 通过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物流有限公司出资设立河南怡信通物流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 715,344,776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6%; 反对 10,0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4%; 弃权 0 股 ( 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五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 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该法律意见书认为 :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 召集人资格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六 备查文件目录 : 1 经与会董事签署的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十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 2 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十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