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理工大学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 ( 试行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激励我院研究生勤奋学习 潜心科研 勇于创新 积极进取, 促进我院优良学风, 根据 吉林省普通高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长春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 长理工研字 [206]0 号 ) 等有关文件精神, 结合理学院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在基础学制内的全日制 ( 档案转入我校, 全脱产学习 ) 在校在籍研究生 第三条学业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 第二章奖励比例 标准与申请条件 第四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比例及标准如下 : ( 一 ) 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比例及标准 级别 比例 金额 ( 元 ) 一等 0% 5000 二等 20% 8000 三等 20% 3000 ( 二 )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比例及标准 级别 比例 金额 ( 元 ) 一等 0% 0000 二等 20% 5000 三等 30% 2000 注 : 依据学校下拨指标数, 结合各专业实际参评人数, 按比例分配学业奖学 金名额 ( 具体名额分配见当年 长春理工大学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 通知 ) 第五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 : ( 一 ) 诚实守信, 道德品质优秀 ; ( 二 ) 按时缴纳学费并按期注册 ; ( 三 ) 按要求完成培养计划中的全部课程及开题 中期等环节, 并已按培养 方案要求获得全部学分 第六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取消评定学业奖学金资格 : ( 一 ) 有抄袭剽窃 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者 ; ( 二 ) 申请材料虚假或隐瞒事实者 ;
( 三 ) 受处分者 ( 一学年内不得评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 第七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在第一学年直接获得硕士一等学业奖学金 第八条硕博连读学生在博士研究生课程阶段第一学年直接获得博士一等学业奖学金 第三章评审实施细则第九条一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方法 ( 一 )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方法 : 初试成绩 (m 百分 /m) 30%+ 复试成绩 (n 百分 /n) 70% ( 二 ) 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方法 :. 申请考核制 :( 外语成绩 + 专业基础成绩 + 科研创新能力成绩 )/3 2. 招考制 :( 笔试总成绩 /3) 30%+ 面试总成绩 70% 第十条二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方法硕士二年级 博士二年级学业奖学金评定依据研究生在上一学年 ( 上年 9 月 日至当年 8 月 3 日期间内 ) 的学业成绩 思想政治表现 学术成果和科研成果等方面进行评定 评定方法 : 学业成绩 60%+( 学术成果 + 科研成果 ) 30%+ 思想政治表现 0% ( 一 ) 学业成绩计分规则硕士二年级 博士二年级学业成绩计算方法 : 学位课 ( 公共学位课 + 学科学位课 ) 平均成绩 ( 二 ) 学术成果与科研成果计分规则以 长春理工大学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学术成果与科研成果计分标准 ( 试行 ) 为准, 见附件 ( 三 ) 思想政治表现计分规则以 长春理工大学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思想政治表现计分标准 ( 试行 ) 为准, 见附件 2 第十一条三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方法硕士三年级 博士三年级以上 ( 含博士三年级 ) 学业奖学金评定依据研究生在上一学年 ( 上年 9 月 日至当年 8 月 3 日期间内 ) 的学术成果 科研成果和思想政治表现等方面进行评定 评定方法 :( 学术成果 + 科研成果 ) 80%+ 思想政治表现 20% ( 一 ) 学术成果与科研成果计分规则以 长春理工大学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学术成果与科研成果计分标准 ( 试行 ) 为准, 见附件 ( 二 ) 思想政治表现计分规则以 长春理工大学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思想政治表现计分标准 为 2
准, 见附件 2 第四章评审与发放程序第十二条个人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向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提交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和相关证明材料 ; 第十三条学院评审及公示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申报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研究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评审工作, 评定结果在学院内进行不少于 5 个工作日的公示 ; 第十四条学校审核及公示研究生院汇总全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候选名单并公示 ; 第十五条发放奖学金校财务处统一发放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按照学校 长春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 长理工研字 [206]0 号 ) 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评分相同, 最高成果一致时由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投票表决确定 第十八条本评定细则自文件印发之日起施行, 由理学院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长春理工大学理学院 206 年 2 月 26 日 3
附件 长春理工大学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 学术成果与科研成果计分标准 ( 试行 ) 一 论文本标准中的论文指有国际标准刊号 ISSN 的正式出版期刊论文和会议论文 论文属名第一单位须为长春理工大学 ; 研究生应为第一论文作者 ; 或导师为第一作者, 研究生为第二作者 论文同时被 SCI 和 EI 检索, 取最高项, 不重复计分 ( 一 ) 论文基础分论文分类基础加分 ( 分 ) SCI 检索英文期刊论文 3 中文一类期刊论文 3 中文核心期刊论文 2 非 SCI 检索英文期刊论文 0.5 中文其它期刊论文 0.5 中英文会议论文 0.5 中文一类期刊以长春理工大学人事处网站 长春理工大学一类期刊 (206 年 2 月 ) 为准; 中文核心期刊以长春理工大学人事处网站 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目录 (204 版 ) 为准 ( 二 ) 检索分检索分类检索加分 ( 分 ) SCI 2 EI ( 三 )SCI 分区分 SCI 分区分区加分 ( 分 ) 一区 20 二区 2 三区 3 四区 0 论文分区以长春理工大学人事处网站 JCR 期刊影响因子及分区情况 为准 二 专利研究生应为第一发明人 ; 或导师为第一发明人者, 研究生为第二发明人
( 一 ) 发明专利授权, 加 2 分 ; ( 二 ) 实用新型专利 软件著作权, 加 分 三 学科竞赛学科竞赛范围参照表 ( 依据参评当年实际竞赛项目调整 ), 打分标准参照表 2 执行 学科竞赛取前五名 ( 第一名权重, 第二名权重 0.8, 第三名权重 0.6, 第四名权重 0.4, 第五名权重 0.2) 四 科研获奖国家一等奖主要获奖人, 加 50 分 ; 国家二等奖 省部级一等奖主要获奖人, 加 20 分 ; 省部级二等奖主要获奖人, 加 0 分 ; 省部级三等奖主要获奖人, 加 6 分 五 计分方法将得分转换成百分制 :( 科研情况 + 学术成果 ) 总分 = 本人 ( 科研情况 + 学术成果 ) 总分 / 本年级 ( 科研情况 + 学术成果 ) 总分最高得分 *00 2
表 学科竞赛范围 序号项目类别竞赛项目名称级别 学科创新竞赛全国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国家级 2 学科创新竞赛 全国大学生光电设计竞赛 国家级 3 学科创新竞赛 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 国家级 4 学科创新竞赛 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 国家级 5 学科创新竞赛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国家级 6 学科创新竞赛 全国大学生 飞思卡尔 杯智能汽车竞赛 国家级 7 学科创新竞赛 全国大学生工业自动化挑战赛 国家级 8 学科创新竞赛 ACM 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 国际级 9 学科创新竞赛 ACM-ICPC 全国大学生程序设计邀请赛 国家级 0 学科创新竞赛 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 国家级 学科创新竞赛 挑战杯 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国家级 2 学科创新竞赛 挑战杯 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国家级 3 学科创新竞赛 挑战杯 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省级 4 学科创新竞赛 挑战杯 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省级 5 学科创新竞赛 全国大学生机械产品数字化设计大赛 省级 6 学科创新竞赛 吉林省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省级 7 学科创新竞赛 吉林省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 省级 8 学科创新竞赛 全国软件专业人才设计与开发大赛 省级 9 单科技能竞赛 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 国家级 20 单科技能竞赛 全国大学生先进成图技术与产品信息建模创新大赛 国家级 2 单科技能竞赛 全国周培源大学生力学竞赛 国家级 22 单科技能竞赛 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 国家级 23 单科技能竞赛 外研社杯 ( 原 CCTV 杯 ) 全国英语演讲大赛 国家级 26 单科技能竞赛 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 省级 27 单科技能竞赛 吉林省高校视觉艺术大赛 省级 28 单科技能竞赛 吉林省大学生艺术展演 省级 29 单科技能竞赛 吉林省研究生科技论文演讲比赛 省级
表 2 竞赛分值评定标准 项目级别 ( 获奖等级 ) 学科创新竞赛 加分标准 ( 分 ) 单科技能竞赛 特等奖 8.0 4.0 国际级 一等奖 5.0 2.5 二等奖 4.0 2.0 竞赛 国家级 省部级 三等奖 3.5.7 特等奖 4.0 2.0 一等奖 3.0.5 二等奖 2.5.2 三等奖 2.0.0 特等奖 2.5.2 一等奖.5 0.7 二等奖.0 0.5 三等奖 0.8 0.4
附件 2 长春理工大学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 思想政治表现计分标准 ( 试行 ) 思想政治表现计分依据研究生上一学年 ( 上年 9 月 日至当年 8 月 3 日期间 内 ) 的文体竞赛 思想道德素质等情况给出 满分为 :00 分, 基础分为 :20 分 一 基础分 (20 分 ) 思想表现 分数 志存高远, 坚定信念 2 分 热爱祖国, 热爱学校 2 分 服务大局, 服务人民 2 分 勤奋学习, 刻苦专研 2 分 遵纪守法, 弘扬正气 2 分 诚实守信, 严于律己 2 分 厚德明礼, 发扬美德 2 分 尊敬师长, 团结友爱 2 分 勤俭节约, 艰苦奋斗 2 分 强健体魄, 热爱生活 2 分 注 : 由班级评审委员会负责考核 ; 在校院两级管理组织的各类活动中, 无故 缺勤者, 一次扣 5 分 二 文体竞赛分 (30 分 ) ( 一 ) 体育竞赛奖励分 (5 分 ). 在国家 省 市 学校运动会上获得名次, 按照下表标准计分 : 等级 国家级 省级 地市级 分数 5 分 0 分 5 分 2. 在校级运动会上获得名次, 按照下表标准计分 : 等级 第 名 第 2-4 名 第 5-8 名 分数 0 分 8 分 6 分 3. 代表学院参加校级团体体育比赛获得名次, 按照下表标准计分 : 等级 第 名 第 2-3 名 第 4 名 分数 0 分 8 分 6 分 ( 二 ) 文艺竞赛奖励分 (5 分 ) 在国家 省 市 学校组织的文艺竞赛中获得名次, 按照下表标准加分 :
等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国家级 5 分 2 分 9 分 5 分省级 2 分 9 分 6 分 4 分市级 9 分 7 分 5 分 3 分校级 6 分 4 分 2 分 2 分注 : 同一项目不累计加分, 取最高分 三 思想道德素质分 (50 分 ) ( 一 ) 日常表现分 (20 分 ). 活动参与分依据同学参加学校或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 ( 包含报告 讲座, 分享会 辩论赛等活动 ) 出席情况加分, 校级活动每次加.5 分, 院级活动每次加 分, 最高 0 分 由班级评审委员会负责考核 2. 组织活动表现分依据同学在组织学校或学院各项活动中 ( 包含报告 讲座, 分享会 辩论赛等活动 ) 表现出的领导能力 号召能力等情况, 按照下表标准加分 : 等级表现突出者表现良好者表现一般者分数 7-0 分 3-6 分 0-2 分组织校级活动表现情况由校研工部负责考核, 组织院级活动表现情况由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考核 ( 二 ) 社会实践活动分 (0 分 ) 依据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加分 社会公益活动 青年志愿者活动等情况, 按照下表标准加分 : 等级获国家表彰获省级表彰获地市级表彰获校级表彰积极参加者分数 0 分 6 分 4 分 3 分 2 分 ( 三 ) 政治理论学习分 (0 分 ) 评价学生对马列主义 毛泽东思想 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及党的路线 方针 政策 时事政治的学习情况, 表现好者计 2 分 ; 表现一般者计 0 分 由班级评审委员会负责考核 ( 四 ) 其他突出事迹分 (0 分 ) 评价学生的其他先进事迹, 包括拾金不昧 见义勇为 舍己救人 扶残助弱以及对学校或学院做出重大贡献和获得学校表彰奖励等情况 ( 校级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等不在加分范围 ) 给予加分, 具体按照下列标准加分 : 等级国家级省级地市级校级院级分数 0 分 8 分 6 分 4 分 2 分注 : 班级评审委员会构成依据当年 长春理工大学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通知 为准 2
附件 3 长春理工大学理学院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主 任 : 金光勇 副主任 : 李佩有 李 野 委 员 : 马文联 张喜和 端木庆铎 姚治海 齐 丹 刘艳阳 李 玥 姜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