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研字 2018 23 号 关于印发 中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管理办法 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 中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 已经 2017 年 12 月 27 日第三十五次校务会讨论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南大学 2018 年 3 月 23 日 1
中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 (2017 年 12 月 27 日第三十五次校务会讨论通过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 潜心科研 勇于创新 积极进取, 在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情况下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 根据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 ( 财教 2013 19 号 )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 财教 2013 219 号 ) 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做好 高层次人才强军计划 及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研究生收费及奖助工作的通知 ( 教财函 2015 4 号 ) 中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 ( 中大研字 2018 22 号 ) 等文件精神, 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用于奖励学业优秀的研究生 为做好我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工作,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及 强军计划 和 骨干计划 研究生 第三条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 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学业奖学金 ; 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 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学业奖学金 直博生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学业奖学金 第四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遵循公正 公平 公开 择优原则,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规, 杜绝弄虚作假 2
学业奖学金评选成果认定周期为上一年 9 月 1 日至当年 8 月 31 日, 每年 9 月份评审 第二章奖学金标准第五条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年级不分等级, 奖金每生每年 1.5 万元 ; 高年级分 3 个等级标准, 一等奖每生每年 2.2 万元, 二等奖每生每年 1.3 万元, 三等奖每生每年 0.5 万元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年级新生分 2 个等级标准 : 推免生每生每年 1 万元, 非推免生每生每年 0.8 万元, 高年级分 3 个等级标准, 一等奖每生每年 1.2 万元, 二等奖每生每年 0.8 万元, 三等奖每生每年 0.5 万元 博士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具体设置等级及标准见表一 表一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设置等级及标准奖励标准培养类别等级获奖比例 ( 万元 ) 新生不分等级 100% 1.5 博士研一等 30% 2.2 究生高年级二等 60% 1.3 三等 10% 0.5 推免生 1.0 新生非推免生 0.8 硕士研一等 30% 1.2 究生高年级二等 60% 0.8 三等 10% 0.5 3
第三章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条件第六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基本条件 : ( 一 )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 ( 二 ) 遵守宪法和法律, 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 ( 三 ) 诚实守信, 品学兼优 ; ( 四 ) 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学术成果符合学校和学院评定要求 ; 第七条一等学业奖学金学术成果基本要求 ( 一 ) 博士研究生学年度学术成果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之一 : 1. 以 中南大学 为第一署名单位, 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 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已发表学术论文的基本要求 : 人文社科类须在 SCI SSCI 或 A&HCI( 参照 SSCI 或 SCI 标准认定 ) 二区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 1 篇或中南大学认定的国内重要期刊 A/B 类期刊目录内发表论文 1 篇, 理 工 医类等其他学科须在中科院最新 SCI 收录期刊二区及以上或 NI 指数 68 种学术期刊发表论文 1 篇或计算机学会认定的 B 类及以上会议论文 ; 2. 以中南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且研究生本人以第一申请人 ( 或导师为第一申请人, 研究生为第二申请人 ) 获得国家授权发明专利 ; 3. 获国际 国家级学科竞赛一等奖以上奖励, 且排名前三 ; 4. 获国家自然科学奖 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技进步奖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 人文社会科学 ) 或省部级科技奖一等奖, 且有证书 ; 4
5. 做出特殊贡献, 取得突出社会效益 ( 二 ) 硕士研究生学年度学术成果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之一 : 1. 以 中南大学 为第一署名单位, 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 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已发表 ( 外文期刊视官方网站刊出为正式发表 ) 学术论文的基本要求 : 人文社科类须在 SCI SSCI 或 A&HCI( 参照 SSCI 或 SCI 标准认定 ) 期刊发表论文 1 篇或 CSSCI 期刊目录内发表论文 1 篇, 理 工 医类等其他学科须在 SCI 收录期刊或 EI 收录期刊发表论文 1 篇或计算机学会认定的 C 类及以上会议论文 ; 2. 以中南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且研究生本人以第一申请人 ( 或导师为第一申请人, 研究生为第二申请人 ) 获得国家授权发明专利 ; 3. 获国际 国家级学科竞赛二等奖以上奖励, 且排名前三或省级学科竞赛一等奖, 排名第一 ; 4. 获省部级科技奖二等及以上奖励, 排名前五 ; 5. 做出突出贡献, 取得一定社会效益 第八条二 三等学业奖学金学术成果基本要求, 参照一等学业奖学金评定基本要求, 由各二级单位根据学科特点制订 第九条研究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不能参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 ( 一 ) 上学年违反国家法律 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 ( 二 ) 上学年有抄袭剽窃 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者 ; 5
( 三 ) 参评时学位课程 ( 指 : 公共学位课 学科基础课 专业课 ) 考试不及格者 ; ( 四 ) 学年开题报告或博士生资格考试未通过者 ; ( 五 ) 本学年未按时注册者 ; ( 六 ) 未经导师和二级单位同意擅自在校外兼职者 ; ( 七 ) 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 保留学籍者 ; ( 八 ) 上学年在科学研究和实验工作 临床实践中造成重大事故及损失者 ; ( 九 ) 上学年存在其他损害学校声誉的不当行为者 第十条研究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可酌情考虑研究生学位课程成绩, 申请参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 ( 一 ) 博士研究生在 Nature Science Cell 等 68 种自然科学期刊, 硕士研究生在 SCI SSCI 或 A&HCI( 参照 SSCI 或 SCI 标准认定 )1 区期刊以 中南大学 为第一署名单位, 以第一作者 ( 或导师第一, 本人第二 ) 发表 1 篇及以上学术论文, 可直接申请一等学业奖学金 ; ( 二 ) 如符合评定一等学业奖学金学术成果参评条件之一, 可申请参评二等或三等学业奖学金 ( 三 ) 强军计划 和 骨干计划 可申请参评二等或三等学业奖学金 第四章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程序第十一条研究生新生博士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不区分等级, 每生每年均为 1.5 万元 硕士研究生新生根据研究生考试成绩 复试成绩 思想 6
道德品质 创新能力及学校有关规定, 经复试小组和导师考核与推荐, 初定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等级 标准, 经各二级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核 网上公示, 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新生入学后, 各二级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对研究生人事档案到校情况, 研究生工资关系 ( 应届毕业生无工资关系 ) 转入学校情况进行审核, 并将 档案 工资关系 录入 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 经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后, 报研究生院培养与管理办公室 结合研究生学籍及注册情况, 校内公示研究生新生获学业奖学金等级情况 第十二条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每学年进行动态评定, 在符合学校及学院基本申请条件及基本学术成果条件基础上, 根据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现 学习成绩 学年内学术成果及社会实践工作等综合业绩, 在学校分配指标范围内, 由各二级单位按本单位制定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进行评定 ( 一 ) 每年 9 月, 研究生院培养与管理办公室根据国家 学校有关文件要求, 下发学业奖学金评审通知及推荐名额和奖励等级标准, 各二级研究生培养单位具体组织评定 ( 二 ) 研究生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向所在二级研究生培养单位提交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 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 三 ) 各二级研究生培养单位对研究生提交的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 ( 见附件 1) 进行审核, 并根据本单位评奖细则进行评定, 将评奖结果在本单位公示 3 个工作日后, 报研究 7
生院培养与管理办公室 第十三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对二级研究生培养单位评审结果进行审定, 确定后在校内公示 3 个工作日以上 第十四条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 可在二级培养单位公示阶段向二级培养单位提出申诉, 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 如申诉人对二级单位作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 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第五章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发放与监督第十五条学校于每年 11 月 30 日前将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次性通过校园卡发放给获奖研究生, 并将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 存入学生学籍档案 第十六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和发放年限均为基本学制年限 超过基本学制年限的, 不再评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第十七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行专款专用, 不得被截留 挤占 挪用, 并接受财务 审计 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研究生, 可同时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研究生助学金 校内研究生其他奖助 ( 励 ) 学金 第十九条采取伪造手段获取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 一经查实, 取消其获奖资格, 收回全部已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条研究生导师应加强研究生管理, 对确实没有脱 8
产学习而享受了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全日制研究生, 研究生导师应及时报告所在二级单位及研究生院培养与管理办公室 否则, 一经发现, 取消研究生获奖资格, 收回全部已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并报相关部门追究研究生导师责任 第二十一条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 中途退学的研究生必须退回已获得的全部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否则不予办理退学调档手续 第二十二条退博转硕者, 需退还博士期间累计获得的全部学业奖学金 退博转硕成为硕士研究生, 如仍在硕士资助年限内可参与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动态评定 第二十三条保留入学资格研究生, 如符合享受学业奖学金条件, 入学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按招生录取通知书上金额发放, 第二学年后参与实际入学同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动态评定 第二十四条保留学籍或休学研究生如复学后, 仍在基本学制年限内, 可参与同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动态评定 超过基本学制年限, 不再参与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 第二十五条各二级单位应将制定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 送研究生院培养与管理办公室审核及备案, 无正当理由, 不得随意更改各项评定指标体系 如需更改评定指标体系, 请各二级单位向研究生院提出申请理由, 并在评定前一个月内向学生公示更改内容 第二十六条各二级单位要高度重视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 深入推进研究生思想教育工作, 进一步规范和落实对研究生的各项管理要求, 并做好各项政策宣讲和解释工作 9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适合所有学制内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从 2018 级新生开始施行,2017 级及以前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仍按原文件 ( 中大研字 2014 19 号 ) 执行, 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他们毕业后相关文件自行废止 附件 : 中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助学金申请表 10
附件 中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助学金申请表 ( 学年 ) 姓名 学号 性别 攻读学位 二级单位 导师 出生年月 上学年度奖助 学金等级 学业奖学金 : 一等 ( ) 二等 ( ) 三等 ( ) 研究生助学金 : 普通 ( ) 推免 ( ) 无 ( ) 学习成绩 发表论文和取得成果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研究生助学金 一等 ( ) 二等 ( ) 三等 ( ) 普通 ( ) 推免 ( ) 无 ( ) 申请理由 : 申请奖学金类别 研究生签字 : 年月日 11
导师考评意见 : 研究生导师应从思想品德 科研能力 是否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等方面对研究生进行全面 考评, 并写出是否具备享受奖助学金基本条件的明确意见 导师签字 : 年月日 考评小组意见 ( 在相应括号内划 ):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 一等 ( ) 二等 ( ) 三等 ( ) 研究生助学金 : 普通 ( ) 推免 ( ) 无 ( ) 负责人签字 : 年月日二级单位意见 : 同意推荐该同学获等学业奖学金, 同意推荐该同学获普通 ( ) 推免 ( ) 无 ( ) 助学金 负责人签字 ( 盖章 ): 年 月 日 奖助学金评定领导小组意见 : 同意该同学获 等学业奖学金, 同意该同学获普通 ( ) 推免 ( ) 无 ( ) 助学金 负责人签字 ( 盖章 ): 年月日 12
抄送 : 各二级党组织 党群部门 中南大学办公室主动公开 2018 年 3 月 23 日印发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