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工程与光电技术学院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践行 敢为人先, 争创一流 的电光精神, 培养 宽 厚 重 勇 的全新一代电光学子, 根据 南京理工大学普通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特制定电子工程与光电技术学院本测评方法 ; 本测评办法的结果是学生评奖评优 分专业 推荐免试研究生 优秀毕业生评定 就业推荐 党员发展的重要依据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院本科生, 每学期考评一次 在校学习期间转专业的学生, 其上一学期测评工作由原学院负责 休学学生在休学期间不参加综合素质测评 第三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包括课程学习成绩 科技创新实践成绩 发展性素质成绩三个方面 : 课程学习成绩是指学生在校期间的文化课的成绩 ( 含所有必修课 专业选修课 ), 每学期按照培养计划上的所修学分数计算入总分 ; 科技创新实践成绩是指学生参加课外科技活动, 学科竞赛, 及授权专利 公开发表论文 科技获奖等科技创新领域的成绩, 每学期按照 2 个学分数计算入总分 ; 每人每学期最低为 0 分, 最高为 100 分 发展性素质成绩是指学生在学校教育过程中的日常行为规范 文体特长及社会工作领域的成绩, 每个学期按照 1 个学分数计算入总分 ; 每人每学期最低为 0 分, 最高为 100 分 计算公式如下 : 当学期综合测评成绩错误! 未找到引用源 前 N 学期综合测评成绩错误! 未找到引用源 第四条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工作的实施和监督, 领导小组由学 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 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任组长, 成员由辅导员 学生代
表等组成 年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组具体负责工作实施, 工作组由辅导员 助理 学生代表等组成 第二章课程学习成绩 第五条课程成绩全部为正常考试成绩 ; 如遇特殊情况缓考的, 可以按缓考成绩计入 ; 补考成绩一律不作为计算依据 ; 课程成绩计算采取百分制, 非百分制成绩按照下表进行换算 课程成绩换算方法表 课程学习等级 优 良 中 及格 不及格 百分制分值 90 80 70 60 50 第六条年级将根据各专业培养计划等实际情况研究确定学习成绩测评的课程覆盖范围及其结果 ; 在进行每学期日常评奖评优的综合测评计算过程中, 大学英语以实际考试成绩分数进行计算 ; 在进行分专业 推荐免试研究生的综合测评成绩计算过程中, 考虑到所学课程具有差异性, 因此大学英语课程成绩以大学英语四级成绩转换为百分制后, 以 8 个学分计入 第三章科技创新实践成绩 第七条科技创新实践成绩采取学生自主申报 年级综合测评工作组认定的加分方式 学生本人对照测评项目加分表提出申请, 并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 由年级教育班统一收取相关材料, 对学生申报加分情况进行认定 年级教育班应对相关材料予以分类保 管 备案待查 科技创新实践测评项目加分表 项目类别项目级别获奖级别分值说明 科技 ( 学 科 ) 竞赛 第一级别 18 4 1 个人参赛, 按此表加分 ; 团队参赛, 团队负责人按此国家级及以上第二级别 16 4 表加分, 其他成员在此表加分基础上 0.8; (Ⅰ 类 ) 第三级别 14 4 2 一般情况下, 第一级别指一等奖 第二级别指二等奖 第一级别 14 4 第三级别指三等奖 ; 若设有特等奖, 则第一级别为特等 国家级及以上奖, 其他级别类推, 第四级别在第三级别基础上 0.8; 第二级别 13 4 (Ⅱ 类 ) 3 设立名次的, 第 1 名为第一级别 第 2-4 名为第二级第三级别 12 4 别 第 5-8 名为第三级别 ; 第一级别 11 4 4 参赛未获奖在第一级别基础上 0.1, 需进入比赛终 省级 第二级别 10 4 审环节并提供盖有竞赛组织单位公章的相关证明 ; 第三级别 9 4 5 国家级及以上(Ⅰ 类 ) 竞赛包含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 校级及市级 第一级别 8 4 外科技活动竞赛 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等 ;(Ⅱ 类 )
论文著作 发明专利 专业证书 第二级别 7 4 竞赛包含 美国数模竞赛 全国数模竞赛 全国电子设 第三级别 6 4 第一级别 5 4 第二级别 4 4 院级 第三级别 3 4 出版著作 第一作者 18 4 SCI 一区收录论第一作者 18 4 文 SCI 二区收录论第一作者 16 4 文 非一 二区 SCI 第一作者 14 4 收录论文一级学会期刊第一作者 12 4 EI 收录 / 核心期第一作者 12 4 刊一般刊物第一作者 5 4 学术论文集收录第一作者 5 4 计竞赛 全国数学竞赛 全国光电设计竞赛等 ; 省级比赛包含江苏省电子设计大赛 地区性质的数学竞赛 数模竞赛等 ; 校级竞赛包含创新杯大学生课外科技作品竞赛 数学竞赛 物理竞赛 数模竞赛 ; 院级竞赛包含青蓝杯课外科技活动竞赛 星火杯光电设计竞赛 华为杯电子设计竞赛等 ; 其他未列赛事以及新增赛事需经学院教务办 年级教育班认定 ; 7 同一项竞赛取最高成绩计算; 8 学院创想校园科技节按照院级分值 0.2 计算 1 出版著作及论文应与所在学科 专业相关; 2 第一作者指学生第一作者; 3 著作以出版为准, 论文以见刊为准 ; 4 一般刊物 学术论文集收录论文数量大于 2 篇, 按照 2 篇计算 发明 第一作者 16 4 1 发明专利授权按此标准计算, 如果处于受理阶段, 在 实用新型 第一作者 12 4 标准基础上 0.2; 外观设计 第一作者 2 第一作者指学生第一作者; 9 4 3 受理件数大于 2 件, 按照 2 件计算 国家计算机四级及高级程序员考试合格 5 4 国家或省计算机三级及程序员考试合格 4 4 国家或省计算机二级考试合格 4 4 微软认证 思科认证 JAVA 认证 ORACLE 认证 NIT 认 5 4 证 Intel 认证 HP 认证 语言成绩 雅思达到 6.5 以上, 托福达 到 95 分以上 5 4 1 以官方考试成绩单为准 ; 2 大学学习阶段, 每人只能加 1 次该成绩得分 ; 第八条对于科技创新实践成绩认定 计算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的, 由学院教务办 公室负责进行解释, 并就解释结果给予相应公布
第四章发展性素质成绩 第九条发展性素质成绩施行模块化加分机制, 每个模块的计分量为 4 分, 具体分值由相关加分表给予详细规定 ; 发展性素质成绩采取学生自主申报 年级综合测评工作组认定的加分方式, 学生本人对照测评项目加分表提出申请, 并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 由年级教育班统一收取相关材料, 对学生申报加分情况进行认定 ; 年级教育班应对相关材料予以分类保管 备案待查 ; 日常行为规范板块测评项目加分表项目分值说明 参加指定的各类学术讲座活动 N 4 以年级网站官方发布为准 ; 每次活参加指定的各类文化 体育活动 (N=0.5;1; 动后学生及时填写活动考核册, 并参加指定的各类社会实践活动 1.5;2;2.5;3) 在年级网站给予公示参加指定的各类志愿服务活动 无故旷课 1 次 -1 4 无故旷会 1 次 -1 4 无故缺少操卡 1 次 -1 4 根据日常考核结果, 以年级网站公 不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校 -4 4 示名单为准 在卫生检查中获得优秀 0.5 4 自习时间段在宿舍滞留 ( 特殊原因除外 ) -1 4 警告处分及以上 -12 4 以学院 学校文件名单为准 班级荣获学校 省级 全国先进集体 红旗团支部个人荣誉称号 班长团支书 3 4 以文件名单为准 ; 如荣获年级或学 其他班委 1 4 班级成员 0.5 4 江苏省大学生年度人物 10 4 学校校长奖章 9 4 江苏省三好学生 优秀学 生干部 优秀共青团员 8 4 优秀青年志愿者 学校三好学生标兵 优秀共青团员标兵 4 4 学校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 干部 优秀共青团员 优 2 4 秀共青团干部学校单项积极分子 1 4 院设立的先进班集体荣誉称号的, 加分在该标准基础上 0.5 以学校官方发布的文件名单为准 ; 其他不在本表格内的荣誉称号, 本人可提出申请, 经年级教育班认定 学院备案的, 可以进行加分, 加分名单和标准需在年级网站进行年级范围内公示 第十条日常行为规范板块的测评过程, 各年级秉承 公正 公平 公开 的原则实施, 做到各项加减分有原始记录, 并及时通过年级网站给予全年级公示
文体特长板块测评项目加分表 项目级别分值说明 在国家级大型文体活动中获奖在省 市级大型文体活动中获奖在校级大型文体活动中获奖在学院大型文体活动中获奖 第一级别 10 4 第二级别 9 4 第三级别 8 4 第一级别 8 4 第二级别 7 4 第三级别 6 4 第一级别 4 4 第二级别 3 4 第三级别 2.5 4 第一级别 2 4 第二级别 1.5 4 第三级别 1 4 1 如是个人参加, 则按此表加分 ; 如是团队参加, 则团队负责人按此表加分, 其他成员在此表加分基础上 0.8; 2 第一级别指一等奖 第二级别指二等奖 第三级别指三等奖 ; 如设特等奖的, 则第一级别为特等奖, 其他奖项类推, 第四级别在第三级别基础上 0.8; 3 如是设立名次的, 则第 1 名为第一级别 第 2 4 名为第二级别 第 5 8 名为第三级别 第十一条文体特长板块加分过程中, 以相关活动颁发的带有公章的荣誉证书作为最后的加分依据 ; 提交加分依据的, 需经年级评定工作组织机构的认定, 认定通过的方可加分 ; 加分可以累计 ; 社会工作板块测评项目加分表项目具体项目分值说明 学生助理学院学生助理 12 4 1 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开具加分证明 学校学生组织 ( 包括校团委直属机构 校学生会 校社团联 校青协 校科协 校红会 校创协 ) 学院学生组织 ( 包括院团委直属机构 院学生会 院科协 院青协 院社团联会 院新媒体中心 ) 年级学生组织 ( 包括年级团总支 学生会等一级组织 ; 各年级自行界定 ) 年级班团组织 主席 12 4 副主席 9 4 部长 6 4 副部长 4 4 干事 3 4 1 由学校团委开具加分证明 ; 或由本人以带 有学校团委公章的聘书作为加分依据 ; 主席 10 4 1 由学院团委开具加分证明 ; 副主席 9 4 部长 6 4 副部长 4 4 干事 3 4 2 学院团委可结合工作实际, 对各组织学生 骨干进行考核, 并根据考核结果对加分分值 进行调整, 但最高分不能超过本表格中的分 值 ; 主席 9 4 1 由年级教育班开具加分证明 ; 副主席 7 4 部长 4 4 副部长 3 4 2 年级教育班可结合工作实际, 对各组织学 生骨干进行考核, 并根据考核结果对加分分 值进行调整, 但最高分不能超过本表格中的 分值 ; 班长 团支书 7 4 1 由年级教育班开具加分证明; 2 年级教育班可结合工作实际, 对各班团骨 学习副班长 4 4
年级大寝室长 ( 各大寝室晚点名负责人或生活委员或安全委员 ) 学院直属社团 ( 墨痕文学社 心理协会 薪火党员工作站 ) 学生兴趣社团 其他班委 3 4 干进行工作考核, 并根据工作考核结果对于加分分值进行调整, 但最高分不能超过本表格中的分值 ; 1 由年级教育班开具加分证明; 2 年级教育班可结合工作实际, 对各大寝室 年级大寝室长 4 4 长工作进行考核, 并根据工作考核结果对于加分分值进行调整, 但最高分不能超过本表 格中的分值 3 大寝室长加分可以累计; 主席 8 4 1 墨痕文学社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开具加 副主席 7 4 分证明 ; 心理协会由学院心理站开具加分证 部长 5 4 明 ; 薪火党员工作站由学生党建负责人开具 副部长 3.5 4 加分证明 ; 2 可结合工作实际, 对相关社团骨干进行工 干事 3 4 作考核, 并根据工作考核结果对于加分分值进行调整, 但最高分不能超过本表格中的分 值 ; 1 挂靠电光学院进行指导的校级/ 院级社团, 主席 9 4 由学院团委或社团联合会开具加分证明 ; 2 其他校级社团由学校团委或学校社团联合 会出具加分证明 ; 副主席 8 4 3 电光学院指导的各社团参加学院年度社团 工作论坛暨星级社团评比, 获评学院五星级 四星级 三星级 二星级 一星级的社团, 部长 6 4 分别按照表格中分值乘以系数 1.0 0.8 0.6 0.4 0.2 计算加分 ; 4 非挂靠电光学院指导的各校级社团, 按照 副部长 5 4 表格中分值 0.4 计算加分 ; 第十二条社会工作板块加分过程中, 如担任多个职务的, 不重复加分, 以担任职务能够加分的最高值计入总分 ; 年级大寝室长加分可以累计 ;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施行 第十四条本条例的最终解释权归电子工程与光电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第六章补充条例 第十五条本补充条例自 2017 年秋季学期开始执行, 依据 电光学院 2016 级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 修改实施, 仅对电光学院 2016 级全体同学有效 ; 第十六条 电光学院 2016 级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 第三章科技创新实践测评项目加分表中 专业证书 栏, 国家级 省级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经年级综合测评
工作组认定后, 可累计加分 ; 第十七条语言类成绩加分仅依据 电光学院 2016 级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 第三章科技创新实践测评项目加分表中 语言成绩 栏注明类别为准, 其余语言类证书如 CET4 CET6 等不计入加分项 ; 第十八条未加盖有效组织公章的各类证书 任职证明等均视作无效, 不予加分 ; 第十九条国 省 校 院级各类科技竞赛 文体活动优胜奖 最佳外观奖 最佳创意奖 个人风采奖等非特 一 二 三等奖项, 依据 电光学院 2016 级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 第三章 第四章科技创新实践测评项目加分表 文体特长板块测评项目加分表中第四级别加分 ; 第二十条除 电光学院 2016 级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 第四章日常行为规范板块测评项目加分表中 个人荣誉称号 栏所列个人荣誉外, 规定其他校级个人荣誉加 4 分, 院级或年级个人荣誉加 2 分 ; 第二十一条发表非学术论文类文学作品, 依据 电光学院 2016 级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 第四章文体特长板块测评项目加分表中相关等级第三级别加分, 即 : 国家级刊物 32 分 省 市级刊物 24 分 校级刊物 10 分 院级刊物 4 分 ; 第二十二条除勤工助学岗位外, 带薪学生工作岗位 ( 如学工处 新媒体 校学业指导部 ) 助理依据 电光学院 2016 级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 第四章社会工作板块测评项目加分表中 校级学生组织干事 加分, 即 12 分 ; 第二十三条结合年级相关管理规定和日常情况, 对 电光学院 2016 级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 第四章社会工作板块测评项目加分表中年级晚点名负责人累计加分做如下修改 : 年级团学联生活部成员加分变更为 8 分, 生活委员加分变更为 4 分 ; 第二十四条各类志愿服务加分采取学生自主申报 年级综合测评工作组认定的加分方式, 学生本人对照 关于电光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志愿服务认定加分的补充说明 ( 见附件 ) 提出申请, 并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 由年级教育班统一收取相关材料, 对学生申报加分情况进行认定 ; 年级教育班应对相关材料予以分类保管 备案待查 ; 第二十五条本条例最终解释权归电子工程与光电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所有, 其他未尽事宜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 经年级综合测评工作组讨论认定后另行修改 附件 :
关于电光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志愿服务认定加分的补充说明 根据电子工程与光电技术学院 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 ( 电光学 2017 5 号 ) 文件精神, 学生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情况, 纳入到发展性素质学分中日常行为规范板块给予综合测评认定 为细化志愿服务参与情况认定的具体操作方式, 特制定此补充说明, 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一 参加 金陵拾忆 常态化品牌志愿服务每学期初, 根据 金陵拾忆 基地服务要求, 合理设置基地志愿者招募数量及基地配置, 通过级网通知明确本学期本项目志愿服务认定加分标准 2017-2018 年度上学期, 根据测算 ( 详见附件 ), 金陵拾忆 基地志愿服务综合测评加分认定标准如下所示 : 第一级别 ( 每学期志愿服务时长大于等于 36 小时 ), 加 N 4(N=3) 分 ; 第二级别 ( 每学期志愿服务时长大于等于 30 小时且小于 36 小时 ), 加 N 4(N=2.5) 分 ; 第三级别 ( 每学期志愿服务时长大于等于 24 小时且小于 30 小时 ), 加 N 4(N=2) 分 ; 第四级别 ( 每学期志愿服务时长大于等于 18 小时且小于 24 小时 ), 加 N 4(N=1.5) 分 第五级别 ( 每学期志愿服务时长大于等于 12 小时且小于 18 小时 ), 加 N 4(N=1) 分 第六级别 ( 每学期志愿服务时长大于等于 6 小时且小于 12 小时 ), 加 N 4(N=0.5) 分 志愿服务时长依据志愿者打卡器打卡记录, 每学期末项目志愿服务结束时, 统一进行汇总 公示, 服务总时长不满 6 小时的不予加分 二 参加临时性专项性志愿服务此类志愿服务均在级网上发布通知,N 的取值以通知为准 活动结束后, 将在级网上公示加分同学名单并及时认定 以 2016-2017 学年下学期为例,2016 级级网公布的志愿服务项目如下表所示 : 2016 2017 学年下学期电光学院临时专项性志愿服务项目认定情况 项目 分值
南京理工大学第 46 届运动会 N 4(N=1) 学院专业认证 志愿活动 N 4(N=0.5) 江苏省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戏剧比赛现场展演 N 4(N=1) 三 参加非学院组织的其他志愿服务类此志愿服务需有相关机构出具的证明为认定依据, 证明应说明服务内容 时长以及工作量, 并加盖相关单位公章 此类志愿服务具体加分分值由奖学金评议小组酌情予以认定 2017-2018 学年上学期 金陵拾忆 项目服务人员设置及服务时长测算 博物馆 志愿者配置 总人数 每周服务 人员安排 每次服务时长 ( 小时 ) 服务频次 每人 1 学期可服务最 高时长 ( 共计 12 周 ) 南京十朝历史文化园 6 4 4 2 次 /3 周 32 江宁织造博物馆 12 8 4 2 次 /3 周 32 南京民俗博物馆 12 8 4 2 次 /3 周 32 南京太平天国博物馆 12 8 4 2 次 /3 周 32 江南丝绸文化博物馆 8 4 6.5 1 次 /2 周 39 南京科举博物馆 20 10 6.5 1 次 /2 周 39 备注 : 1 每次服务时长为 4 小时的, 服务时间段为 9:00-13:00 或 13:00-17:00; 1 每次服务时长为 6.5 小时的, 服务时间段为 9:00-1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