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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拒敢 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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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國 立 高 雄 師 範 大 學 高雄師大學報 2007,22,57-75 吳建明 1 摘要 天人合德 或 天人合一 乃儒家道德哲學之終極關懷 具體展現儒 家以道德為內涵之境界 夫大人者 與天地合其德 代表 易傳 哲學之 人格理想 因此 由 天人合德 切入 易傳 哲學 可以相當完整與全面 的闡述 易傳 之天道論 性命論 工夫論 境界論等層面之所有內涵 就 天人合德 之 天 指的是天道論之內容 而 人 特別是性命論 工夫 論 之內容 最 後 天人 合德 一詞 也代表 易 傳 境 界論 之體現 關鍵詞 易 傳 乾 坤 窮理盡 性 天人合 德 1 樹德科技大學通識教育學院助理教授 57
2 58 高雄師大學報 第二十二期 A Research on Yi Chuan's Tian Ren He De Jiann-Ming Wu * Abstract Tian ren he de or tian ren he yi are the ultimate concerns of Confucian ethical philosophy, which concretely demonstrates the fact that Confucian realm is defined by virtue as its content. A person who is considered great has virtue comparable to the heaven and earth represents the character rationality of Yi Chuan philosophy. Therefore, using tian ren he de as a starting point to Yi Chuan philosophy can completely and fully interpret all aspects of the discourse on the way of heaven, life, method, and realm of Yi Chuan. The tian of tian ren he de refers to the content of the way of heaven, and ren refers to the content of the discourse on life and theory of method. Finally, tian ren he de also represents the manifestation of Yi Chuan s theory of the realm. Key words: Yi Chuan, chian, kun, chong li jin hsing, tian ren he de * Assistant Professor, College of Liberal Education, Shu-Te University.
3 59 一 前言 本文研究主要以通行本 易傳 為研究對象 1 通行本 易傳 之義理定位 歷來 學界大致採儒家立場 相關於 易傳 義理內涵之研究 歷年來海內外學者論述可謂汗 牛充棟 而著眼於其天人哲學或天道論的研究 就單篇論文而言 則可以鄭力為先生的 易傳性命天道思想之析論 新亞書院學術年刊 第 12 期 1960 傅佩榮先生的 易傳 中的天人關係 中華易學 戴璉璋先生的 易傳 關 於天人之際的論述 鵝湖 15 8= 等為代表 鄭力為先生的 易傳性命 天道思想之析論 先貞定 易傳 性命天道思想乃孔孟義理之發展 進而由 乾 彖 繫辭上 繫辭下 與 說卦 等分段解析 兼以徐復觀先生 牟宗三先生之論點 為論述鋪陳 也隱然勾勒出 易傳 天道性命之整體內涵 2 傅佩榮先生的 易傳 中 的天人關係 則由聯結天人關係之概念切入分析 呈顯 易傳 天人關係之內涵 3 戴璉 璋先生的 易傳 關於天人之際的論述 亦是先論證 易傳 與孔 孟 中庸 之內在相承理路切入 兼採徐復觀先生與牟宗三先生之研究 進而在 易傳 天道論的 乾 坤 神等義涵有較為深入的闡發 另外亦特別就 易傳 中關於陰陽之概念作分析 最後則勾勒出 易傳 之天人關係 4 前輩諸家論說各從不同面相解析 易傳 天人哲學 或天道論的相關內涵 或由 易傳 在先秦儒家哲學的發展脈絡切入 或從天道論之內 涵深入 或從個別義理詞語作類析 加上近年學者相關研究皆各得精彩與成果 5 筆者不 材 希望藉由 天人合德 之理解進路 透過對 易傳 天人哲學之範疇分析 6 進而理 解其道德哲學之整體內涵 易傳 哲學的範疇分析法 是基於對中國哲學基本問題的 省察 透過參酌西方哲學的分類 中國哲學之論題範疇如杜保瑞先生所言 可以另外分 別出本體論 宇宙論 工夫論 境界論四個基本哲學主題 來作為研究與詮釋中國哲學 的基本問題意識 而使得研究者的研究主題得以呈現其清晰的面貌 因此 本文由天道 論 相應於本體論 宇宙論 性命論 工夫論 境界論等面相深入解析 期能貫串與 1 在 內 文 論 述 之 文 獻 引 用 方 面 本 文 引 用 文 字 參 酌 十 三 經 注 疏 周 易 台 北 藝 文 印 書 館 據 嘉 慶 二 十 年 江 西 南 昌 府 學 開 雕 重 刊 宋 本 周 易 注 疏 附 校 勘 集 1960 而 引 文 之 標 點 則 請 參 照 邱 燮 友 分 段 標 點 十 三 經 注 疏 一 周 易 正 義 台 北 新 文 豐 請 參 考 鄭 力 為 易 傳 性 命 天 道 思 想 之 析 論 新 亞 書 院 學 術 年 刊 第 12 期 1970/9 頁 請 參 考 傅 佩 榮 易 傳 中 的 天 人 關 係 中 華 易 學 第 5 卷 第 11 期 1985/1 頁 請 參 考 戴 璉 璋 易 傳 關 於 天 人 之 際 的 論 述 鵝 湖 第 15 卷 第 8 期 1990/2 頁 對 易 傳 天 道 觀 或 天 人 關 係 的 相 關 研 究 相 當 豐 富 近 十 年 的 研 究 1998 年 後 則 另 有 從 帛 書 竹 簡 作 考 察 入 路 如 范 麗 梅 論 郭 店 竹 書 與 易 傳 之 天 道 思 想 中 國 文 學 研 究 第 15 期 2001/6 頁 1-20 胡 治 洪 帛 書 易 傳 天 人 道 德 觀 發 覆 對 孔 子 天 人 道 德 思 想 及 其 承 傳 影 響 之 檢 討 世 界 中 國 哲 學 學 報 第 2 期 2001/1 頁 而 曾 春 海 先 生 李 正 治 先 生 梁 韋 弦 先 生 畢 天 璋 先 生 劉 興 邦 先 生 張 德 文 先 生 李 震 先 生 等 相 關 大 作 皆 有 可 觀 成 果 與 貢 獻 前 輩 諸 家 研 究 皆 由 其 獨 特 理 解 進 路 深 入 然 似 乎 尚 缺 乏 通 盤 性 之 論 析 與 整 構 此 亦 本 文 試 圖 藉由 天人合德 理解進路 切入理解 易傳 天人哲學之初衷 6 杜 保 瑞 先 生 在 其 易 學 方 法 論 一 文 中 提 到 基 本 哲 學 研 究 法 請 參 考 杜 保 瑞 著 劉 大 鈞 主 編 易 學 方 法 論 大 易 集 述 成 都 巴 蜀 書 社 1998 頁 基 本 哲 學 研 究 法 是 指 對 哲 學 史 與 哲 學 體 系 的 研 究 方 法 並 藉 著 基 本 哲 學 問 題 的 範 疇 定 位 與 釐 清 使 其 所 探 析 的 哲 學 問 題 之 內 涵 意 識 更 加 明 確 本 文 基 於 相 同 的 理 解 認 為 在 本 體 論 方 面 則 可 以 傳 統 中 國 哲 學 中 的 天 道 論 來 涵 蓋 另 外 特 別 標 舉 出 性 命 論 或 心 性 論 之 論 述 範 疇 以 天 道 論 來 指 陳 中 國 哲 學 裡 相 關 本 體 論 或 宇 宙 論 之 內 涵 其 實 亦 有 本 于 中 國 哲 學 傳 統 之 發 展 如 李 杜 先 生 所 說 從 天 道 一 詞 的 遲 遲 出 現 的 觀 點 上 說 此 詞 的 使 用 應 是 周 初 的 天 帝 觀 經 過 了 一 段 很 長 的 時 間 的 發 展 而 來 的 結 果 請 見 李 杜 中 西 哲 學 思 想 中 的 天 道 與 上 帝 台 北 藍 燈 2000 頁 51-52
4 60 高雄師大學報 第二十二期 全面照顧 易傳 天人哲學所涵蓋的義理範疇 進一步通盤且深入的掌握其義理全貌 由此形成對 易傳 道德哲學之體系與架構性的理解 天人合德 一語見諸 夫大人者 與天地合其德 乾 文言 其實 尋諸 易 傳 全文亦僅此處明言 天人合德 若單就文獻相關 天人合德 之文字作分析 則 無法形成吾人對 天人合德 之體系性理解 因此 筆者以 天人合德 作為理解與研 究之進路 實則基于尋求理解 易傳 道德哲學 一個明晰 適當且貼切之關鍵視域 天人合德 此語本表 易傳 理想人格之境界 然作為 易傳 道德哲學之究竟理想 亦可由此關鍵理解進路 來展示其天道論 性命論 工夫論與境界論之義涵 更由此貫 通與整構 易傳 道德哲學之完整體系 由於 易傳 道德哲學之論述進路 本質上乃 藉由天道論來說明人性 並由此提示人之所以超越之可能與理想 因此 在論述安排上 筆者以天道論 性命論 工夫論與境界論之論述序列來展開 二 易 傳 之 天 道 論 先秦儒家之天道論至 易傳 尤有進展 若單就 易傳 之 天 作分析 似乎無 法窺其全豹 7 易傳 天道論援用乾元 易 神等詞語 進一步充實與豐富其哲學義蘊 8 並使之深化及賦予道德哲學之內涵 由此建構先秦儒家道德的形上學之完整體系 9 天道論為先秦儒家哲學之重要思想範疇 一般皆指形而上的創生實體 也是現象世 界之形上原理 此在 易傳 有種種名稱 如易 乾元 神等 皆表述為形上實體之義 涵 因此 理解 易傳 之天道論可以由易 乾元 神等概念入路 以下分別論析之 (一) 易 之形上義涵 首先 易 字本身含有三義 易緯乾鑿度 認為易之內涵有三義 孔子曰 易者 易也 變也 不易也 管三成為道德包籥 10 易簡 之義主要見于 繫辭上傳 第一章所云 7 易傳 所提到的 天 字 基本上是本體宇宙論的義涵 但亦有部分語句 由用法及意義上孤立來看 僅具一般 意義 諸如 1.作 為 表 示 一 種 無 主 宰 義 之 物 理 現 象 的 天 需 象傳 雲上於天 需 君子以飲食宴樂 訟 象傳 天與水違行 訟 君子以作事謀始 小畜 象傳 風行天上 小畜 君子以懿文德 2.天 代 表 數 是 為 象 數 易 學 的 意 義 繫 辭 上 天 一 地 二 天 三 地 四 天 五 地 六 天 七 地 八 天 九 地 十 天 數 五 地 數 五 五 位 相 得 而 各有合 天數二十有五 地數三十 3.其 它 義 涵 大 抵 皆 非 作 為 本 體 論 之 義 涵 茲 舉 下 例 作 代 表 恆 彖傳 日月得天而能久照 此 天 作 天理 解 睽卦六三 其人天且劓 此 天 則作 髡首 解 由以上整理可知 欲對 易傳 天道論有進一步之認識 則必須考察其它相關之概念意義 8 易傳 運用卦爻象位對易道作廣泛描述 在人事的啟示 道德的形上學方面 較之 中庸 有更大的進展 請參 考 戴 璉 璋 易 傳 之 形 成 及 其 思 想 台 北 文 津 1997 頁 55 9 所謂的 道德的形上學 牟宗三先生說 儒家說天道創生萬物 這也是對于天地萬物所作的道德理性上的價值 的 解 釋 並 不 是 對 于 道 德 價 值 作 一 存 有 論 的 解 釋 因 此 康 德 只 承 認 有 一 道 德 的 神 學 而 不 承 認 有 一 神 學 的 道 德 學 依儒家 只承認有一道德的形上學 而不承認有一形而上的道德學 此義即由孟子盡心知性知天而決定 決無可疑 者 請 見 牟 宗 三 圓 善 論 台 北 學 生 1996 二 版 二 刷 頁 因 此 道 德 的 形 上 學 並 非 以 形 上 學 論 述來建構道德意義 而是對存在 存有作一個道德意義的詮釋 10 四 庫 全 書 薈 要 吉 林 吉 林 人 民 出 版 社 2000 頁 539
5 61 乾知大始 坤作成物 乾以易知 坤以簡能 易則易知 簡則易從 易知則有 親 易從則有功 有親則可久 有功則可大 可久則賢人之德 可大則賢人之 業 易簡而天下之理得矣 11 此乾知之 知 非知解審度之 知 應訓為 主 之意義 意即乾乃萬物生化之始 是根源性與創造性的原則 是易體生生之道 12 其次 變易 之義則在說明乾坤生化 之變化往復歷程 繫辭上傳 第一章云 在天成象 在地成形 變化見矣 是故剛柔相摩 八卦相盪 鼓之以雷霆 潤 之以風雨 日月運行 一寒一暑 乾道成男 坤道成女 13 無論言陰陽變化 八卦更迭 日月運行 皆由此 變易 揭其常性 14 最後 關於 不易 繫 辭上傳 第一章云 天尊地卑 乾坤定矣 卑高以陳 貴踐位矣 動靜有常 剛柔斷矣 方以類聚 物以群分 吉凶生 矣 在天成象 在地成形 變化見矣 15 不易為乾坤往復變化歷程中不易其常性 有其理路與定理在 故不易為變中之常 由易 之三義而引申 易作為天道論之內涵 可以表述為下列三層相互涵攝之論述 1.易之生生義 易 作為 易傳 天道論之內涵 具有動態創生之內涵 為萬物生成變化之原理 誠如 繫辭上傳 第五章所云 生生之謂易 成象之謂乾 效法之謂坤 極數知來之謂占 通變之謂事 陰陽 不測之謂神 16 生生之謂易 中的 易 是易道 言生生不已之 易道 其形上義涵之論述由以下 兩端所形構 其一 一陰一陽之謂道 此是用 一陰一陽 的分合變化來說明 道 之生化大 用 陰陽概念在 易傳 中被提昇為本體論的意義層次 而非如同期典籍 莊子 荀 子 等 僅指天地之氣 易傳 之陰陽作為易道生化的兩種功用 不能從質料因的面 相來理解 如此是陰陽家 雜家氣化宇宙論中所言之 氣 繫辭上傳 第十一章 請 參 照 十 三 經 注 疏 周 易 頁 144 標 點 請 參 照 邱 燮 友 分 段 標 點 本 頁 牟 宗 三 疏 解 王 龍 溪 乾 知 之 說 中 提 到 易 傳 說 乾 知 大 始 是 天 之 乾 健 之 德 即 生 德 作 為 萬 物 之 大 始 即由之以創生萬物也 乾知 之知 字面上的意義 是 主 義 即乾主始也 乾之所以可主萬物之始 以其為 生 道 也 請 參 見 牟 宗 三 現 象 與 物 自 身 台 北 學 生 頁 相 對 而 言 此 乾 元 乃 主 始 之 生 道 此 生 道 實 則由心而發 此 心 乃孔孟 仁 之內涵也 仁 乃道德義涵之心體 亦是天道創生之實體 其具有內在普遍 性 亦具超越絕對性 請 參 照 十 三 經 注 疏 周 易 頁 標 點 請 參 照 邱 燮 友 分 段 標 點 本 頁 繫辭上傳 第九章 知變化之道者 其知神之所為乎 繫辭上傳 第十一章 是故闔戶謂之坤 闢戶謂之乾 一闔一 闢謂之變 繫辭上傳 第十章 非天下之至變 其孰能與於此 繫辭下傳 第八章言 易之為書也不可遠 為道 也屢遷 變動不居 周流六虛 上下無常 剛柔相易 不可為典要 唯變所適 皆揭示 變易 之義涵 請 參 照 十 三 經 注 疏 周 易 頁 143 標 點 請 參 照 邱 燮 友 分 段 標 點 本 頁 請 參 照 十 三 經 注 疏 周 易 頁 149 標 點 請 參 照 邱 燮 友 分 段 標 點 本 頁
6 62 高雄師大學報 第二十二期 云 是故易有太極 是生兩儀 兩儀生四象 四象生八卦 八卦定吉凶 吉凶生大 業 17 繫辭下傳 第六章云 子曰 乾 坤其 易 之門邪 乾 陽物也 坤 陰物也 陰陽合德 而剛柔 有體 以體天地之撰 以通神明之德 18 易以乾坤陰陽為生化之基 涵攝于天地人三才之中 而成為萬事萬物之生化歷程 兩儀 即指乾坤言 乾坤為易之門戶 而陰陽亦與乾坤為同一意義內容 因此 易道經由 陰 陽合德 以生化萬物 此生化並非是形而下器世間之氣化過程 而是儒家天道論道德意 義下的生化 在此 錢穆先生認為 中庸 易傳 的宇宙論近於氣化論的與唯物論 是採取了道家陰陽氣化的自然的宇宙論 19 然而吾人考察 中庸 論天道 並無陰陽與 氣化之觀念 易傳 之論述雖有陰陽氣化等觀念 但其基本是為本體宇宙論的型態 與秦漢之際的陰陽家 雜家的氣化宇宙論有所不同 戴璉璋先生說 在 易傳 把陰陽看成天地之氣的是 象傳 與 文言 這兩傳的作者 並未據此而構成一套宇宙論 把陰陽用為宇宙論詞語的 是 繫辭傳 繫 辭傳 作者是從功能的觀念上來談陰陽 所以說 陰陽不測 陰陽合德 更值得注意的是 他所謂 一陰一陽之謂道 這道內在於人 就是人的善性 即 仁者見之謂之仁 知者見之謂之知 的仁智之性 性與道是一 仁智的功 能與陰陽也是一 因此陰陽不可能是質實的氣 它是儒家本體宇宙論中的詞語 不是陰陽家 雜家氣化宇宙論中的詞語 這分際是必須明辨的 把陰陽用作氣 化宇宙論的詞語是由 呂氏春秋 開始 到了 淮南子 作者手裡 陰陽就成 為氣化宇宙論的中心觀念了 20 可見 象傳 與 文言 所言的陰陽雖指氣 或天地之氣 然不足以代表 易傳 陰 陽思想之全貌 惟 繫辭 由生化功用上來論陰陽 方能說明陰陽本體宇宙論的義涵 故陰陽之生化功用 並不是由材質或第一因的面向上 來說天地萬物由陰陽所構成 因 此 易傳 天道論所顯示乾坤健順之德 並非漢儒 陰陽氣化論 之理解系統得以詮 盡 可見 易傳 之 陰陽 不能視為一般宇宙論之描述性詞語 應與陰陽家 漢初 雜家之氣化宇宙論有所區別 其二 對 易傳 一陰一陽之謂道 之解讀 應與 生生之謂易 與 天地之大 德曰生 來共同理解方得適宜 生生之謂易 是本體論式的說法 在 生生之謂易 請 參 照 十 三 經 注 疏 周 易 頁 標 點 請 參 照 邱 燮 友 分 段 標 點 本 頁 請 參 照 十 三 經 注 疏 周 易 頁 172 標 點 請 參 照 邱 燮 友 分 段 標 點 本 頁 錢穆舉出十個論證來證明 易傳 非孔子所作 最後並結論說 易 繫 裡的思想 大體上是遠于 論語 而 近 于 老 莊 的 約 有 下 面 三 條 易 繫 裡 的 哲 學 是 道 家 的 自 然 哲 學 他 的 宇 宙 論 可 以 說 是 唯 氣 一 元 論 或 者 說 是 法 象 的 一 元 論 請 參 見 錢 穆 論 十 翼 非 孔 子 作 載 古 史 辨 第 三 冊 上 編 頁 戴 璉 璋 易 傳 之 形 成 及 其 思 想 頁 68 易 傳 固 然 有 陰 陽 的 觀 念 卻 還 沒 有 氣 化 的 觀 念 氣 化 的 宇 宙 論 是 秦 漢 之 際 陰 陽 家 雜 家 的 論 調 請 參 見 戴 璉 璋 易 傳 之 形 成 及 其 思 想 頁 48
7 63 的易道脈絡下 一陰一陽 則表現此 生生 之樣態 是進一步說明易道生化在宇宙 論上的意義 是先秦儒家道德創生意義下進一步的描述 可見 一陰一陽之謂道 並不 是單純的宇宙論的描述 它是連接著 易傳 道德本體論義涵的形上發揮 與後來氣化 宇宙論的陰陽概念應有所別 一陰一陽 展現了易道動態的生化樣態 也說明了易道 本身乃 即存有即活動 的天道實體 因此 生生之謂易 即表現易道本體論之真實 內涵 為儒家特有的創生實體之義涵 是道德創生的意義內涵 而非一般宇宙論意義上 的氣化 就 天地之大德曰生 言 天地 一語泛指天 天以創生萬物為德 此天所以為 生 是就乾坤造化之大生與廣生言 因此 天地之大德曰生 之 生 與 生生 之 後一個 生 同為一義 生生是易體之妙運大用 為生意盎然的動態之生 此非現象界 氣化活動以定 而是以乾坤之大生廣生而言 故 生生 不是現象之 變化 而是易 體之妙運生化 2.易之寂感義 繫辭上傳 第十章云 易無思也 無為也 寂然不動 感而遂通天下之故 非天下之至神 其孰能與 21 于此 無思無為者為易道之體 由此 寂然不動 感而遂通 乃易體之神運妙用 是即用見 體 體用不二 無思無為故易無體 易無體乃無以界說 故以 寂然不動 言之 易體 雖為寂然不動之本體 其神用可 感而遂通天下 就易體之 寂 而言 此乃易之本 體 就易體之 感 而言 此乃易之妙用 因此 易體乃體用一如 妙運其用以創生萬 物 此 繫辭上傳 所言之 寂感 體用義 在 咸 彖傳 亦可獲得相互理解證成 另外 艮 彖傳 云 艮止也 時止則止 時行則行 動靜不失其時 其道光明 艮其止 止其所 上下敵應 不相與也 是以 不獲其身 行其庭 不見其人 無咎也 22 艮卦之 止 雖未必為 寂然不動 之 寂 就易道本體是寂感一如 對照于艮卦之 適行而用 動靜得宜 而言 則艮卦所言之 不見其身 不見其人 進一 步可以引申為工夫境界義 不獲其身 即不自見有我 乃無人我之相對相 為 止 之真義 不自見有我亦不見有人 此 如此動靜一如 內外無別 物我同體也 君子 於此應物而不累於物 此如 行其庭不見其人 無咎也 對照而言 繫辭 所言之 寂然不動 實非不動 而是隨事能行能感 專就天道論層面之內涵言 動如無動 靜 如無靜 之寂感一如 至於 咸 彖傳 所云 咸 感也 柔上而剛下 二氣感應以相與 止而說 天地感而萬物化生 請 參 照 十 三 經 注 疏 周 易 頁 154 標 點 請 參 照 邱 燮 友 分 段 標 點 本 頁 582 請 參 照 十 三 經 注 疏 周 易 頁 114 標 點 請 參 照 邱 燮 友 分 段 標 點 本 頁 435 請 參 見 牟 宗 三 心 體 與 性 體 二 台 北 正 中 1999 十 一 刷 頁 241 請 參 見 范 良 光 易 傳 道 德 的 形 上 學 台 北 商 務 1982 頁 269
8 64 高雄師大學報 第二十二期 聖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 觀其所感 而天地萬物之情可見矣 25 咸卦由剛柔之交感 相應而說感 此與天地交感 乾坤交感以生化萬物是同一意義 乾 坤為道體 易道之兩種生化功能 所以其感非宇宙論式之 感 而是易道本體之感 是 感而遂通天下 之感 是以 感 是易體的神化妙運之奧義 此為承體起用之義涵 因此 當易體 感 而以應萬物 即遍潤萬物以成其所成 此是創生地妙運萬物之神化 作用 最後 作為無思無為 寂感一如的易道 其本體乃 即存有即活動 天地萬物在 此生生大用的易道流行中生成變化 人存在之義義亦在體認此 生生不已 之易體而確 立 3.易之變化義 易經 卦爻之變化及其道理 本來是該括 易經 宇宙生化之原理 易經 哲 學認為宇宙萬物無不在變動之中 易傳 則進一步借此變化思想 展現易道循環往復 的原理 說明從宇宙乃至人事種種 無非盈虛 消長 興衰之種種過程展現 豐 彖 傳 云 豐 大也 明以動 故豐 日中則昃 月盈則食 天地盈虛 與時消息 而況於人乎 況於鬼神乎 26 日中則昃 月盈則食 正是說明宇宙萬事萬物有消有長的變化之理 在人事如此 鬼神 之事亦復如此 皆在此循環往復不已的過程中盈虛消長 復 彖傳 云 復 亨 剛反 動而以順行 是以出入無疾 朋來無咎 反復其道 七日來復 天行也 利有攸往 剛長也 復 其見天地之心乎 27 因此 易道揭示萬事萬物的發展 說明並無永存不變的事物 而事物的發展演變亦 非直線式與單向式的 其為物極必反 循環不已的往復歷程 相應于處世之道 則啟示 人持盈保泰 中道而行之理 乾 象傳 曰 潛龍勿用 陽在下也 見龍在田 德施普也 終日乾乾 反復道也 或躍在淵 進無咎也 飛龍在天 大人造也 亢龍有悔 盈不可久也 28 由初爻至上九 顯現事物向上發展的過程 然事物發展至頂點必然物極必反 故 盈不 可久 亢龍有悔 君子聖人體悟易道之理 故能體會進退存亡之道 (二)乾坤之形上義涵 易傳 天道論中之創生義涵 特別以乾坤陰陽之原理來加以說明 乾坤為 易經 之基礎兩卦 所有衍變與引申皆由此而出 故乾坤為易之門戶 29 乾坤源自太極 乾元 資始 其性為陽為主動 坤元資生 其性為陰為靜 乾坤兩卦乃六子之父母 以變化推 請 參 照 十 三 經 注 疏 周 易 頁 82 標 點 請 參 照 邱 燮 友 分 段 標 點 本 頁 請 參 照 十 三 經 注 疏 周 易 頁 126 標 點 請 參 照 邱 燮 友 分 段 標 點 本 頁 458 請 參 照 十 三 經 注 疏 周 易 頁 標 點 請 參 照 邱 燮 友 分 段 標 點 本 頁 請 參 照 十 三 經 注 疏 周 易 頁 12 標 點 請 參 照 邱 燮 友 分 段 標 點 本 頁 請見 闔戶謂之坤 闢戶謂之乾 繫辭上傳
9 65 演至無窮 是以乾坤乃易之門戶 故乾坤兩卦為眾卦之首 乾健坤順為乾坤之性德 也是易道的兩大生化原則 乾健所代表的是 創造性原 則 而坤順則是 終成原則 30 故乾坤為易道之最高原則 故易道之形上原理須賴乾 坤以展現 乾坤之原理 在此也呈現為 易傳 宇宙論之性格 進而成為形而下器世界 的生化原理 因此 吾人可說 乾坤 實為 易傳 天道論之重要內涵 也是先秦儒家 首次對生成原理作動態之論述 1.乾元 乾元所蘊涵之形上原理 可由 乾 彖傳 第一章顯見 大哉乾元 萬物資始 乃統天 雲行雨施 品物流行 大明終始 六位時成 時乘六龍以御天 乾道變化 各正性命 保合太和 乃利貞 首出庶物 萬國 咸寧 31 大哉乾元 萬物資始 乃統天 說明乾元為形上本體之意涵 是乾卦卦辭 元 亨 利 貞 的深義 乾元之德是宇宙萬物之本源 乾即天 坤為地 天地運動是萬物資始 的動力 是萬物生命的基始 有了乾坤交互的運動 大地才產生雲雨氣候 方有四季陰 陽盛衰變化 乾陽大德普施光明遍照 萬物由此顯露生機以繁榮 品物方能得其貞正 乾在 易傳 中既象徵天 天乃儒家意義之根源 故乾不唯象徵生化之原則 亦代表天 之生生不已的意義 乾卦六爻象徵六龍 以喻天道運化終始之義 六爻 六位 六虛 六龍皆是象徵語 32 故 六位時成 時成六龍以御天 是以六位虛說來象徵乾元創生原理之終始歷程 易傳 中爻位之所在 即代表變動之歷程情境 故言 道有變動 故曰爻 繫辭下 傳 第十章 因此 爻位說明演進之歷程情境 也象徵萬物生成之終始過程 故言 六 位時成 因此 時成六龍以御天 也即說明乾元 隨時而用 之變化原理 乾元亦 即萬物變化生成之具體原則 是故乾元一義亦總攝 易 之三義 具有 易傳 天道論 之完整意義內涵 乾道變化 各正性命 保合大和 乃利貞 為乾元性命論總綱 各正性命 說明存在事物之本性由乾元所賦與 此所得者為貞正不移者 貞正不移方使萬物得其意 義與分位 而 乾道變化 所貞正之性命 也是正面的 超越的 以理而言的性命 如 此 乾元成為萬物性命原理與根據 而萬物性命之本質也通于乾元天道之內容 綜而言之 乾元乃 易傳 天道論之創造性原理 是唯一而絕對的形上實體 其本 體是如如不動的易體 其變化則是動態創造性之生化 故其所云變化乃是創化性的 非 由一而二之機械性的氣化過程 簡言之 乾元作為萬物生成變化之超越的形上根據 不 能以 第一因 的角度來理解 若單純尋求第一因的探究 並不能真切掌握乾元的義涵 因此 吾人若欲尋求萬物生成之第一因 則最終必然使得探問根源問題之努力 陷入無 請 參 考 牟 宗 三 主 講 盧 雪 崑 錄 音 整 理 周 易 哲 學 演 講 錄 台 北 聯 經 2003 頁 19 請 參 照 十 三 經 注 疏 周 易 頁 10 標 點 請 參 照 邱 燮 友 分 段 標 點 本 頁 牟宗三說 六爻即用圖書象徵法以象徵乾健之道之健行性與創造性 請見牟宗三 才性與玄理 台北 學 生 1993 修 訂 八 版 頁 104
10 66 高雄師大學報 第二十二期 窮後退與循環無路的窘局 33 2.坤元 與乾元同為易道之生化原理 坤字表徵為地 故言 坤為地 說卦傳 其體性 為至柔至順 乾剛坤柔 雜卦傳 與乾元 剛柔相摩 以成大化妙用 故知乾坤二 元為相對待原理 故 天尊地卑 乾坤定矣 繫辭傳上 坤元與乾卦為相隸屬之 上下關係 在易道之創生原理上 則又是互為作用之並列原理 故有 乾剛坤柔 剛 柔相摩 之義 乾元為創造原則 相對的坤元則為保聚原則 有乾坤二元方有終始之生化過程 乾 元固為生化之始源 在 易傳 中之重要性不言可喻 然不得坤元之保聚終成亦不得圓 滿 坤 文言 云 坤至柔而動也剛 至靜而德方 後得主而有常 含萬物而化光 坤道其順乎 承天而時行 34 表明坤雖主至柔 但柔中有剛 是所謂體陰柔而氣質剛 故知乾坤陰陽之作用非固定不 移者 此即坤德亦是光明昭著 方能妙運不息以孕育萬物 坤卦雖為地為陰為柔 然與乾卦互為運用 故其與乾卦各備元 亨 利 貞四德 而同列為 周易 之首 乾為純陽坤為純陰 乾陽坤陰合德 剛柔相濟以資生萬物 天 地乾坤由于具足四德 因此成為生命之源泉與萬物之父母 此即為 有天地然后萬物生 焉 周易 序卦 乾坤陰陽通過六爻的變化 體現了陰陽變易不息之宇宙樣態 易 由太極而兩儀而八卦而六十四卦以至於無窮 此中國文化傳統裡整全周備的宇宙論模 式 在 易傳 道德哲學的深化後 成為先秦儒家圓滿的本體宇宙論的體系 則知 易 傳 之較 中庸 道德形上學進一步發展者 乃在 易傳 特別就先秦儒家之宇宙論部 分有所充實 不僅在 中庸 所確立之天道 天命誠體外 使儒家之道德內容包含整個 存在界 使個體真實的存在物有其道德意涵的形上分位 此是先秦儒家道德的形上學之 完整與圓滿 (三) 神 之形上義涵 先秦儒家 神 的概念 在 易傳 中所呈現者最為完整與豐富 神 為 易傳 天道論之重要內涵 包涵了天道論 工夫境界論之義涵 此分別論述如下 1. 神 之本體義 易傳 中凡言神者多見 有單言 神 者 有連言 神明 神道 神物 35 鬼神 神農 等 其中以 神 神道 與 神明 為本文探究重心 鬼神 神物 等所顯示者 為氣化意義下之天地消息 必須在神體之本體義架構下來加以理 33 此如莊子在 齊物論 中所云 有始也者 有未始有始也者 有未始有夫未始有始也者 有有也者 有無也者 有未始有無也者 有夫始有夫未始有無也者 俄而有無矣 而未知有無之果孰有孰無也 又說 古之人 其知 有所至矣 惡乎至 有以為未始有物者 至矣 盡矣 不可加矣 這種探問具體事物最終根源的問題 實際上其 根源是可無窮後退 沒完沒了的 莊子在此並不給予一個明確的界說 只是暫且安之 未始有物 來說明 請 參 照 十 三 經 注 疏 周 易 頁 20 標 點 請 參 照 邱 燮 友 分 段 標 點 本 頁 67 言 神 者凡 16 見 其中 繫辭傳 中 15 則 說卦傳 中 1 則 言 神道 者 2 見 言 神明 者 5 見 言 鬼神 者 6 見 言 神物 者 2 見 言 神農 者 2 見
11 67 解 方能呈顯其在 易傳 中之獨特意義 36 易傳 裡所言的 神 與易體同是形上的實體 37 神 在 易傳 中首度提升 為形上本體之義理地位 神 之本體義主要分別見于 易傳 三段文字 首先 是 說 卦傳 第六章所云 神也者 妙運萬物而為言者也 38 此章所云總結了 易傳 所論之 神 者 神 在 易傳 中呈現本體義之內涵 也 展現為妙運萬物之用 而神體即妙運萬物背後之本體 因此 妙運萬物 之 妙 乃 神體之主動作用 神 即由此展現其本體義 因此 神體乃 易傳 之形上本體 再者 神 既為形上實體 是為根本原理 即不為時空所範限 亦不可言詮得盡 者 繫辭上傳 第四章云 神無方而易無體 39 易無體 言易為不定體者 是生化之原則 原理 故不為聚散所拘 不定於一形體 故無所拘應變無窮也 無方 意指沒有方所不為時空所限 人智難以釐測其神化之玄 妙 因此 神體 乃動而無動 是靜非靜之動靜樞機 是以圓應無方 妙運無窮 簡 言之 神體 即 易體 也是天道本體 周濂溪言 動而無動 靜而無靜 之神 橫渠的 兼體不累 參和不偏 與 繫辭傳 中所呈現之 神 皆就道體圓用無方而 言神 則 易無體 亦是道德的無限圓用之妙用 申而言之 神 既為創生義之形上原理 此原理為根本之形上實體 故其創生即 非人格的創生與主宰 此神體是為道體 承認人有 智的直覺 之可能 繫辭上傳 第十章云 易無思也 無為也 寂然不動 感而遂通天下之故 非天下之至神 其孰能與 於此 夫易 聖人之所以極深而研幾也 唯深也 故能通天下之志 唯幾也 故能成天下之務 唯神也 故不疾而速 不行而至 40 無思 無為 乃是指無人為造作之義 寂然不動 言良知本具的虛靈明覺 乃 隨時能寂能感之體 故易之寂則不是死寂不動 是能感 生機盎然蓄勢待發之 寂 36 按 鬼神一詞本是中國原始宗教觀念之術語 經孔子將原始宗教人文化的過程中 在 論語 裡將其視為祭祀 的對象 鬼神意義轉為對死去祖先的感念 此是孝道的擴大 與普通宗教祭祀有別 並非是趨吉避凶 招福納祥的 貪求 而是道德仁心的顯露 易傳 中所云的鬼神 可以有兩種意涵 其一 鬼神 主要視同日月天地盈虛消 息 是天地消息中的一環而並非人格神的意義 是生化現象之展現 再者聖人所以與天地合德 與日月合明 通鬼 神吉凶 也是由主體道德之充極 方得真確朗現 此為乾卦 文言傳 中 鬼神 之義 其二 在 繫辭上傳 4 章 云 精氣為物 游魂為變 是故知 鬼神 之情 則 鬼神 就天道生化消息上言 可以是一氣運行之聚散 也 是 天 地 消 息 的 意 涵 聯 貫 乾 文 言 傳 來 看 人 透 過 道 德 實 踐 而 達 致 天 人 合 德 之 理 境 當 可 與 鬼 神 交 通 消 息 故得以 與鬼神合其吉凶 因此 易傳 所言 鬼神 一詞 已然與傳統宗教之神秘的鬼神意涵有所不同 其 主要還是落在天地消息這一層義涵上 37 張載曾言 語其推行故曰道 語其不測故曰神 語其生生故曰易 其實一物 指事異名耳 請見張載 正蒙 乾稱 第十七 是以道 易 神實為同質異名 為其不同的論述面向與方式而非有別 請 參 照 十 三 經 注 疏 周 易 頁 184 標 點 請 參 照 邱 燮 友 分 段 標 點 本 頁 675 請 參 照 十 三 經 注 疏 周 易 頁 147 標 點 請 參 照 邱 燮 友 分 段 標 點 本 頁 549 請 參 照 十 三 經 注 疏 周 易 頁 標 點 請 參 照 邱 燮 友 分 段 標 點 本 頁
12 68 高雄師大學報 第二十二期 此寂能感通於天下 故是易體寂感一如之妙用 此妙用亦是 神體 之展現 故易體即 神體 是萬物妙運之道 41 繫辭上傳 第九章亦云 知變化之道者 其知神之所為 乎 總的而言 易傳 所言神已轉化成妙運萬物的形上實體義涵 並不是純粹的宇宙 論內涵 此形上義涵是以道德實體義為其底蘊 在 易傳 裡以 即用見體 體用 不二 來顯其義 因此 易傳 之天道論內涵 雖為易 乾元 神等核心概念所構築 此三者實際上同質而異名 只是在詮釋的角度上有所側重 易體 是 易傳 天道論 之總原理 以三義包含其體用論整體 由 生生 以顯其動態之創生義 而乾元則實為 易體創生原理之進一步發揮 也包涵了工夫義之內涵 至於 神 同樣是形上之本體 具有體用兩層面之意義 就詮釋面相上言 則較傾向于神化妙運之發揮 以其妙用來顯 發本體 但亦有工夫境界義 下文論 神 之妙運義 2. 神 之妙運義 神體為 易傳 之形上實體 此形上實體特別即用以顯體 此即神體之 體用相即 即用即體 之義涵 儒家哲學乃體用一如 即用見體 神 體所示乃儒家哲學體用 論之真諦 即用以顯體是為 神 之妙運義 在 易傳 中分別表述在 繫辭上 的兩 段文字中 陰陽不測之謂神 知變化之道者 其知神之所為乎 首先 陰陽不測之謂神 繫辭上傳 5 章 陰陽不測之謂神 同 一陰一陽 之謂道 生生之謂易 對照來看 易 道 神實為同質異名之形上實體 陰陽不 測 表示由神體所作用之陰陽變化之微妙 陰陽變化不可測度 無窮複雜非人智所能解 此是造化之妙 此造化之妙並非是上帝超越的創生義 神體所顯露之妙用 特別以 陰 陽不測謂之神 來展現 陰陽不測實為神體生化之妙運 因此 神體與 道體 易 體 乃異名同質 一樣是以陰陽乾坤之 即用見體 的方式來展現易道之圓用神妙 再者 知變化之道者 其知神之所為乎 此中所言變化亦是指 陰陽變化 由此變化之妙來言此 神 同 陰陽不測之謂神 一般 皆是以陰陽變化的造化之妙 來呈顯 神 之妙運義 因此 神之所為 即變化之道 也是易體 天道生化妙運之 道 最後 神也者 妙萬物而為言也 之 神 展現為超越之本體義 亦同時顯示 其妙運義 此是由生化作用之妙來了解 神 此 神 之大用妙運義 實乃遠承 詩 經 維天之命 於穆不已 的古義 是 天命不已 之作用義 透過 孟子 中 庸 的進一步發展與引申 總而言之 神體之神化妙運 是儒家哲學體用一如之奧義 此為陰陽乾坤之動態創 生的呈現 由神體之作用面言 妙萬物之 陰陽不測 即為神體之大用展現 故神即 存有即活動 亦言即本體即作用 或體用不二 天地生化萬物之生並不是人格神的創造 也不是形而下之氣化過程 不僅是宇宙論的創生意義 此 神 乃涵蘊著道德本體論意 42 義的形上之道 是 形而上者謂之道 的道 41 易 體 乃 動 態 dynamic 之 活 體 是 寂 感 一 如 之 真 幾 感 即 咸 卦 之 咸 咸 卦 彖 傳 曰 天 地 感 而 萬 物 生 聖 人感人 心而天下 太平 觀其 所感 而 天地萬 物之 情可見 矣 此 寂感真 幾之形上 實體 亦即 神 也通 中庸 之誠體 42 朱 子 在 其 本 義 語 類 中 對 神 的 分 析 以 氣 來 作 說 明 與 界 定 與 易 傳 神 體 義 涵 本 質 上 有 極 大 的 分 別 其 語 類 有 云 神 化 二 字 雖 程 子 說 得 亦 不 甚 分 明 惟 是 橫 渠 推 出 來 推 行 有 漸 為 化 合 一 不 測 為 神
13 69 小結 在 易傳 中之易 乾元 神等 皆表述為形上實體之義涵 此所表述者乃其天道 論之內涵 就 天人合德 思想而言 易 乾元 神所呈顯者 即理解 天人合德 之 天 的探究進路 下節接續說明 易傳 之性命論 以明白 易傳 哲學裡 作為 天 人合德 之 人 所呈顯之內涵 二 易 傳 之 性 命 論 (一) 性 之義涵 易傳 言 性 之論述進路與 中庸 一樣 是由天道下貫以說性 易傳 言 性首見 乾道變化 各正性命 句 乾元象徵創造的真幾 是萬物資始的生化原則 也 是展示生化萬物具體內容之創造原則 乾道變化 各正性命 所言的變化乃易道自然 流行之妙化 由此生化萬物之歷程中 而賦予各個時空萬物之本性 乾道乃是一創造性 的原理 具有生化之大用 是萬物變化的根據 所以言 乾道變化 由乾道之妙運大 用而有萬物之生化 此 乾道變化 又以 動而無動 靜而無靜 之 神化 妙運來呈 現 由此 在乾道變化的生化過程中 萬物各自正其性命而成之 此與 中庸 所言 天 命之謂性 乃同一理路 是 維天之命 於穆不已 的乾道所貫通於萬物者 人之天真 本性亦由此所賦予 此亦是人道德價值的形上根源 因此 易傳 之性命論與 天命之謂性 一樣是由超越而內在的論述脈絡 同 為本體宇宙論式的直貫順成模式 43 因此 性 即乾道變化流行于萬物者 而 命 亦 乾道賦予個體者 是以言 各正性命 易傳 言性命乃由天道直貫順成說下來 與 中庸 言 天命之謂性 是同一理路 然而 易傳 進一步以 乾道變化 來說明 各正性命 更以卦爻之 六位 變化的歷程 來進一步完成本體宇宙論的論述模式 另外 保合大和 乃利貞 乃是順 各正性命 說下來 萬物 各正性命 得其貞正 各安其位故處天地間必得其和 又不失其自性 故云 保合太和 乃利貞 因此 保 合大和 乃利貞 即是就乾道縱貫的創生義言 總而言之 凡 乾道變化 各正性命 利貞者 性情 都是由天道直貫以說性 此乃 易傳 道德創生之實體 的乾道 神體 道體 易體 由此為道德實體之形上 根源 此根源下貫於人生命中 即成為人生命主體之本性 真性 此成為人之本性 真 性者 為人所特別獨具而其它萬物不得分有 因此 人有向上提昇的動力與根源 此性 體根源也使得人與天地三才鼎立 獲得其獨特的存在分位 此乃人在天地宇宙間之獨特 神是氣之至妙處 所以管攝動靜 十年前 曾聞先生說 神亦只是形而下者 賀孫問 神既是管攝此身 則心又安 在 曰 神即是心之至妙處 滾在氣裡說 又只是氣 然神又是氣之精妙處 到得氣 又是粗了 精又粗 至於說 魂說魄 皆是說到粗處 依朱子的解釋 則神化不指造化之跡而只是妙而不測 其釋 神 與鬼神 魂魄 形俱 屬於氣 都不是形而上的道 況且鬼神之為物 非感官理智所能察與掌握 鬼神所以存在亦表示其為天地消息之一 環 人透過心誠感通 亦可交通其消息 因此 由氣化上可論其存在 由理道上言則無特殊意義 故與日月同明之 聖人 自然能感通鬼神吉凶 此與交通天地消息並無二致 43 分 于 道 謂 之 命 意 指 每 一 個 體 皆 得 天 之 所 命 此 天 所 命 者 是 從 道 之 流 命 言 是 命 令 義 理 命 義 之 命 而不是生命強度的 根命 也不是命限 命遇之 氣命 氣命 所指乃個體生命與宇宙氣化乃至歷史氣運間 的順逆 由此不能談 分于道 之 命 分于道謂之命 是就理上而言的 此 命 乃理上之必然有其定命定 向 此 同 于 乾 道 變 化 各 正 性 命 同 是 本 體 宇 宙 論 之 直 貫 模 式 請 參 考 牟 宗 三 心 體 與 性 體 二 頁 147
14 70 高雄師大學報 第二十二期 性 其它萬物個體卻無此特性 (二) 命 之義涵 易傳 中所言之 命 傳承孔子對 命 的點示 並貫通 中庸 天命之謂 性 所論者 然亦有其殊異處 命 的地位在 易傳 有所轉變 提升 其中尤以 窮 理盡性 以至於命 為 易傳 性命論之結穴 易傳 之成德工夫乃 成性存存 窮理盡性 至於命 則顯示 易傳 之 命 為 理命 道德意義上之 命 易傳 所言之 命 在義理內涵上 較之孔子 知命 與孟子 立命 正命與俟命 則純就義理之命而立言 在實質內涵上 則為孔孟命令義之 命 理命義 的進一步 引申 在 易傳 裡 性與命二者本為一非二 與 中庸 言 天命之謂性 同一理路 皆是由天命下貫來說人性 然與 中庸 所言之 天命 亦有些許出入 易屢言 命 其間或連言為 性命 天命 或單獨言 命 者 其中之意義並不全然一致 然其 內涵意義大抵以天命 性命 命令等義涵為主 大致上 屬於 理命 之意義內涵 44 因此 易傳 所言 命 者 實乃以義理之命為其內涵 命 在 易傳 中亦 為本體論之義涵 孟子言 盡心知性知天 存心養性事天 皆以心性論為主軸 最 後尤以 知天 事天 為終極安立 對於 命 則言俟命 正命 立命 故孟子所 言之 命 涵攝 理命 氣命 之兩層意義 在其心性論體系中 天 較之 命 的位階為高 至 中庸 則天命連言 完全是命令義內涵之 命 而至 易傳 所論 之 命 則相當于孟子所言之 天 其天 性 命三者同質異名 皆顯發為道體之 義涵 說卦傳 云 和順於道德而理於義 窮理盡性以至於命 45 窮理所窮之 理 實即 天命不已 之理 亦即 和順於道德而理於義 之理 此理之內涵為 立人之道 曰仁與義 故 窮理 即窮道德之理 道德之理則以仁義為主要內涵 此亦即道德的 形上學之內涵 窮理以體現人之真心本性 窮理盡性即為道德工夫 由此體現性體 因此 窮理盡性 與孟子 盡心知性 同為向上昇進之實踐工夫 由道德工夫以明性 體終證天道 則 窮理盡性以至於命 之 命 可類比孟子 盡心知性知天 之 天 為同樣的義理層次 46 可見 命 之義理地位在 易傳 哲學中有所提昇 在 易傳 天道論裡有豐富的形上詞語 可以靈活架構形上體系 故 易傳 之 天 在其義理體 系中的地位並不特別突出與首要 轉而以易 乾坤 神等為論述重心 此即 易傳 天 道論之突出發展 是先秦儒家心 性 天 命等義理體系之綜合融通 易傳 雖以易 乾坤等義為義理核心 然天 性 命至 易傳 亦有所演進 在其間 易傳 之 命 成為 理命 之命 而非 氣命 之 命 綜而言之 易傳 天人思想的主要發展 是孔門義理天道論層面的引申與發展 44 除 師九二 王三錫命 懷萬邦也 按 錫命 頒賜爵也 周禮 曰 一命受職 再命受服 三命 受位 代表祿命 泰上六 城復于隍 其命亂也 其 象 云 城復于隍 其命亂也 按 城 復 于 隍 言 護 城 的 水 池 乾 涸 有 傾 覆 之 危 險 意 指 時 命 由 盛 而 衰 由 治 而 亂 只 宜 自 保 不 可 對 外 用 兵 革 彖 天地革而四時成 湯 武革命 順乎天而應乎人 革之時義大矣哉 革九四 悔亡有孚 改命 吉 象曰改命之吉 信志也 等條文與義理之 命 無關 其它皆可與 理命 相貫通 請 參 照 十 三 經 注 疏 周 易 頁 183 標 點 請 參 照 邱 燮 友 分 段 標 點 本 頁 669 請 參 考 牟 宗 三 主 講 盧 雪 崑 錄 音 整 理 周 易 哲 學 演 講 錄 台 北 聯 經 2003 頁 牟 先 生 對 照 孟 子 盡心 與 中庸 指出 至於命 可以有兩層說法 這兩層說法也是就命令義 命限義的分別所發 筆者以為如單 就 易傳 本身義理發展言 則 至於命 如張載所言可為 天命不已 之 命
15 71 為先秦儒家義理發展在形上論述建構上的內在要求 中庸 易傳 之發展為圓滿而 充其極的發展 牟先生語 而 易傳 一本戰國儒者論易之傳統 將原本周易古經中 豐富的宇宙論概念詞語 賦予道德價值之義涵 進一步豐富先秦儒學在宇宙論上的論述 內涵 小結 綜合言之 易傳 所言之性命論 特就人之真實性體而言 性命論所指陳實與天 道所稟乃相貫通無礙 由此可以成立人成聖成賢之論據 故其性命論所涵攝之義理必然 得由工夫實踐來加以證成 以下說明 易傳 天人合德 之成聖工夫 此所 合 者 乃透過 成性 窮理盡性 窮神知化 加以乾坤二卦所提示之種種修養工夫 而達致 三 易 傳 天 人 合 德 之 工 夫 論 (一)成性之工夫 易傳 存養工夫由 性命 處入路 乃存養由天道下貫于人之 性 其實踐工 夫亦如 中庸 由 盡性 義發端 肯認人有上天所賦與的真性與善性 易傳 談性 的章句 除 乾 彖 所云 各正性命 外 另有 繫辭上傳 第七章云 子曰 易其至矣乎 夫易聖人所以崇德而廣業也 知崇禮卑 崇法天 卑法地 天地設位 而易行乎其中矣 成性存存 道義之門 47 繫辭上傳 第五章云 一陰一陽之謂道 繼之者善也 成之者性也 48 上述兩處所言之 性 與 各正性命 之 性 是同一義涵 成性存存 之成性即成 之者性 此性為內在之道德性 存存 則僅就人而言 其意義涵攝盡性與復性之實踐 義 故此 成性存存 實乃內在之工夫 人能透過內在本心的省察 即能體認本心真性 與天道本源無二無別 故言經由自心省察的工夫 即能體現由性而出的 道義之門 道 指易道之生化流行 義 言一般之行事合宜 49 合而言之 則此處所言之 道 義 為合乎易道天理人事者 而 易行乎其中 即 乾道變化 此易道大化流行中 自然涵蘊常理 常道 (二)窮理盡性 說卦傳 云 昔者聖人之作 易 也 幽贊于神明而生蓍 參天兩地而倚數 觀變于陰陽而 請 參 照 十 三 經 注 疏 周 易 頁 150 標 點 請 參 照 邱 燮 友 分 段 標 點 本 頁 請 參 照 十 三 經 注 疏 周 易 頁 148 標 點 請 參 照 邱 燮 友 分 段 標 點 本 頁 中庸 第二十章 仁者人也 親親為大 義者宜也 尊賢為大
16 72 高雄師大學報 第二十二期 立卦 發揮于剛柔而生爻 和順于道德而理于義 窮理盡性以致於命 50 此 窮理盡性 之義涵 朱子在 周易本義 云 理隨事得其條理 析言之也 窮天 下之理 盡人物之性 而合於天道 此聖人作易之極功也 窮理盡性為 易傳 內聖 工夫之一體兩面 窮理之 理 非對外在事物之知解窮究 而是對於天道 易道之探問 此為人主體道德之內在要求 故 窮理 亦是工夫實踐義 經由道德工夫之歷程中呈顯 真理 是以 窮理 為實踐之工夫義 透過不斷的實踐過程 來充分 窮盡地 體認與 領會天道所呈顯之理 而 盡性 則是復性之工夫歷程 性既為道德創造的真幾 故凡 人能充盡此本性 則能透過道德實踐之努力以體證天道 再者 窮理本不是窮究知解之理 故窮理亦即與盡性互為表裡 蓋窮理乃窮盡性分 中之理而使之呈現 故 窮理 亦即 盡性 51 窮理盡性 以至於命 進一步說明性 與命二者本一非二 是與 中庸 言 天命之謂性 同一理路 皆是由天命下貫來說人 性 因此 窮理盡性 以至於命 其 命 乃天命之命 是命令義的 理命 意義 總而言之 中庸 合言 天命 表示創生道體之實體義 易傳 言 窮理盡性 以至於命 進一步將 命 概念提昇至道體意義層次 而為 易傳 性命論 工夫論 之結穴 在此 先秦儒家天人思想中的 天 52 心 性 命 皆融通無礙 此即 易傳 天人合德 哲學之完整與圓滿 53 (三)窮神知化 窮理盡性可以正其性命以感通天德 窮神知化 乃神之工夫境界 這個 神 的 概念落在人之道德主體上 即人本然之性體 仁體所呈現者 透過工夫實踐所呈現之極 致境界 如 繫辭下傳 第五章云 精義入神 以致用也 利用安身 以崇德也 過此以往 未之或知也 窮神知 化 德之盛也 54 引文之 知 並非知解 見聞之知 乃是德性之知 故 知化 者知天道生化之德 窮 神 者則窮究生化不測之神 因此知化即窮神 而窮神即知化 55 此乃德性生命之圓滿 與體悟 此為 德之盛也 進而 神而化之 使民宜之 繫辭下傳 第二章 神 而化之 乃聖人所過者化之成己成人 此同孟子之 君子所存者神 所過者化 上下與 請 參 照 十 三 經 注 疏 周 易 頁 183 標 點 請 參 照 邱 燮 友 分 段 標 點 本 頁 戴 璉 璋 說 窮 理 即 在 盡 性 中 窮 盡 性 即 在 窮 理 中 盡 請 見 易 傳 之 形 成 及 其 思 想 頁 179 由孟子 盡心 章得知 孟子哲學之意義歸結於天 於命則以 立命 正命 與 俟命 安排之 故 命 之 義涵在孟子思想中 具 理命 與 氣命 之兩層意義昇進 53 牟 宗 三 認 為 大 人 之 德 與 天 地 之 德 是 合 一 的 不 但 是 合 一 的 而 且 就 只 是 一 請 見 牟 宗 三 圓 善 論 頁 在此 朱子是以伊川之 動而見天地之心 來說明 復見天地之心 此解釋是就著 心氣 上而言復並不是實體 本心上的 復 對此 牟宗三先生也說 朱子處處緊守伊川而不違 亦根據其 動而見天地之 之義而 以復 為 靜 中 之 動 靜 是 就 閉 關 說 動 是 就 一 陽 生 于 下 說 至 靜 之 中 蓋 有 動 之 端 焉 是 乃 所 以 見 天 地 之 心 者 夫 既 言 動 之 端 則 所 呈 露 之 生 機 自 身 雖 不 泯 不 昧 而 非 動 進 之 動 亦 明 矣 焉 得 以 靜 中 之 動 為 復 耶?彼 朱 子 復根據伊川此義而有時亦曲解伊川 凡言心者皆指已發而言 為指 心體流行 而說 夫 心體流行 根據朱子 自 己 之 解 說 只 是 就 靜 時 之 知 覺 不 昧 說 與 已 發 之 動 截 然 不 同 焉 可 如 此 附 會 耶?此 見 伊 川 之 不 明 透 所 牽 連 于 朱子者多矣 朱子雖能予釐清而確定之 然因其緊守伊川而不違 即不能不受其牽累而增加理解者之困難也 請 見 牟 宗 三 心 體 與 性 體 二 頁 請 參 照 十 三 經 注 疏 周 易 頁 169 標 點 請 參 照 邱 燮 友 分 段 標 點 本 頁 請 參 牟 宗 三 心 體 與 性 體 一 台 北 正 中 1999 頁 301
17 73 天地同流 盡心上 聖人的生命情境臻於此 其生命理境乃天理仁心之展露 (四)乾坤兩卦之修養工夫 易傳 六十四卦卦理之修養工夫 乃透過 成性 窮理盡性 窮神知化 之工夫主軸而演繹開發 本文限于篇幅所拘 主要以乾卦之 天行健 君子以自強不息 坤卦 地勢坤 君子以厚德載物 作概要說明 1.乾元之自強不息 乾為陽 為剛健 為天 表徵為主動之生生之德 由此也象徵君子道德實踐之純亦 不已 乾 象傳 云 天行健 君子以自強不息 乾健樂觀之精神本先秦儒家之 修養與工夫 為成德君子之德性內涵 由此可知 易傳 與孔學之傳承 尋 論語 諸 篇章 可見其相關聯之線索 論語 子罕 子曰 語之而不惰者 其回也與 論語 子罕 子謂顏淵曰 惜乎 吾見其進也 未見其止也 論語 子張 日知其所亡 月無忘其所能 可謂好學也已矣 顏回雖一簞食 一瓢飲 也不因外境而增減其志 是孔子所贊賞的進德修業之表率 是以 困 彖傳 云 困而不失其亨 其為君子乎 與 論語 子罕 子曰 歲寒然後知松柏之後凋也 也有異曲同工之妙 再者 乾卦六龍也暗示了天地事物演變的六個進程 說明君子的處世之道 此六龍 分別為潛龍 見龍 惕龍 躍龍 飛龍 亢龍等階段 君子處世能體會乾卦六龍之精神 則得中道而知所進退 上述六龍為乾卦卦理工夫之提示 可謂 易傳 六龍所示 無一 非君子處世修身之方 是易教處世智慧之展現 2.坤元之順成能受 坤為陰 為柔順 為地 坤陰元亨始能利貞 乾陽坤陰相交 萬物方能資生 坤道 厚載 純陰渾厚 然氣不可純陰 須與乾陽剛健之氣相交 方能氣化道開 品物咸章 天道如此 人事當然也應效之 其 坤 彖傳 云 至哉坤元 萬物資生 乃順承天 坤厚載物 德合無疆 含弘光大 品物咸亨 牝馬地類 行地無疆 柔順利貞 君子攸往 先迷失道 後順得常 西南得朋 56 乃與類行 東北喪朋 乃終有慶 安貞之吉 應地無疆 坤 彖傳 言 至哉坤元 不言 大哉乾元 是因坤元乃效法乾元 故坤元之生 化大用乃 萬物資生 乃順承天 是順乾元之 萬物資始 之創造真幾 以順成之而 終成生命 故乾為始為主之理 坤為順成為終成之理 坤厚載物 德合無疆 含弘光 56 請 參 照 十 三 經 注 疏 周 易 頁 18 標 點 請 參 照 邱 燮 友 分 段 標 點 本 頁 57-59
18 74 高雄師大學報 第二十二期 大 品物咸亨 乃坤配乾陽之天 故曰其德合無疆 故坤元能提供萬物 以寬博的時空 之孕育萬物 牝馬地類 行地無疆 柔順利貞 君子攸往 則以牝馬寓君子之德當順 行正道 此正道則以乾元所示之精神原理為依 總之 坤元乃依行乾元正道 不妄自躁 動則能得其常道 正道 並依此為行事之準則 則可如坤德之安定與妥穩 小結 天人合德 之關鍵可能 乃在於其道德工夫實踐 此工夫透過 成性 窮理 盡性 窮神知化 而達致 此三者本質上為性體之工夫 是由與天道內涵相互證成 之工夫進路 透過人親證親知來加以朗現 而道德工夫之完善 則 天人合德 之理境 得以開顯 境界論所呈顯之聖人觀其所展現之理境即 天人合德 四 易 傳 天 人 合 德 之 境 界 論 易傳 之 天人合德 乃 聖人 道德理境之展現 天人合德 哲學發展至 易 傳 成為完整圓滿的體系 是以 易傳 聖人 觀所顯示者 為 天人合德 境界義 最完整之說明 其中的義蘊可簡要說明如下 (一)聖人乃 天人合德 之體現 聖人乃天道的體現者 聖人之德即天德 此 易傳 之天人合德義涵在 乾 文言 中開展的最為完整 為 易傳 天人合德 思想境界義之總綱 夫大人者 與天地合其德 與日月合其明 與四時合其序 與鬼神合其吉凶 先天而天弗違 後天而奉天時 天且弗違 而況於人乎 況於鬼神乎 57 大人 即聖人 與 天地合德 之大人 自然參贊天地生化之妙運 亦及於鬼神消息 然聖人之所以為聖 乃體道之聖人順乎天道 故天亦弗違 (二)聖人乃人格之典範 至於聖人之德性人格 如 乾 文言 云 龍德而中正者也 庸言之信 庸行之 謹 閉邪存其誠 善世而不伐 德博而化 58 其中 庸言之行 庸言之信 言君子恆常 警覺其言行 故成就德性近悅遠來 其流風教化為世間表率 因此 聖人乃體證天道者 是人格之典範 德性完善之體現 聖人所展現即 易傳 天人合德 之工夫境界 而此天人合德亦即先秦儒家 天人合德 發展之總結 乾 文言 所描述者 即 易傳 哲學之終極理想 綜而言之 透過工夫實踐所達致之聖人理境 乃儒家理想人格之展現 亦即 天人 合德 理想之體現 也是 易傳 道德哲學之究竟理想 請 參 照 十 三 經 注 疏 周 易 頁 17 標 點 請 參 照 邱 燮 友 分 段 標 點 本 頁 請 參 照 十 三 經 注 疏 周 易 頁 13 標 點 請 參 照 邱 燮 友 分 段 標 點 本 頁 39
19 75 五 結論 易傳 之 天人合德 思想 由其天道論 性命論 工夫論與境界論諸層面所建 構 展現 易傳 道德哲學之完整架構 其個別哲學範疇之義理內涵 總結如下 (一)在天道論層面 其內涵在深度與廣度上 皆較之前的儒家尤為豐富 以易 乾 元 神等為首出概念 其中易體揭示為生生 寂感 變化三層相互涵攝之義涵 乾元則是 易傳 天道論之創造性原理 是唯一而絕對的形上實體 其本體是 如如不動的易體 其變化則是動態創造性之生化 故其所云變化乃是創化性的 非由一而二之機械性的氣化過程 相對而言 乾元為創造原則 坤元則為保聚 原則 有乾坤二元方有終始之生化過程 對 神 之論述則分別由其本體義 妙運義來說明其形上義涵 易 乾元 神三者所構築的 天人合德 天道論之 內涵 實即 易傳 道德哲學形上體系之特色 再者 易傳 天道論的重要 發展 標誌著孔門義理在天道論層面的引申與發展 為先秦儒家在形上論述建 構發展上的內在要求 故是為圓滿而充其極的發展 牟先生語 易傳 一 本戰國儒者論易之傳統 將原本周易古經中豐富的宇宙論概念 賦予道德價值 之意義深化 進一步豐富先秦儒學在宇宙論上的論述內涵 相對於此 中庸 之天道論比較上是在本體論上的建構 (二)在性命論方面則承 中庸 之發展 分別由 性 與 命 作深入解析 指出 乾道變化 各正性命 利貞者 性情 和順於道德而理於義 窮理 盡性以至於命 都是由天道直貫以說性 由性命論層面義涵之考察 則 易 傳 性命論本具有儒家道德哲學之特色 (三)在工夫論方面 則與 論 孟 中庸 同樣強調由人而發之實踐工夫 是 由 成性存存 窮理盡性 與 窮神知化 之實踐歷程 來開顯 易傳 天人合德 之可能 (四)在境界論層面 易傳 聖人觀之內涵 實與孔門 仁 學之聖人觀相互印證 並鮮明標誌著以 天人合德 為道德實踐之究竟理境 故 天人合德 之理想 即 易傳 境界論內涵之人格典範 呈顯 易傳 道德哲學之究境理想
貳、研究動機
中 華 民 國 第 四 十 六 屆 中 小 學 科 學 展 覽 會 作 品 說 明 書 高 職 組 農 業 及 生 物 科 技 科 第 三 名 091406 石 蓮 花 面 膜 學 校 名 稱 : 國 立 民 雄 高 級 農 工 職 業 學 校 作 者 : 職 二 陳 雅 婷 指 導 老 師 : 李 素 菁 職 二 侯 建 鑫 職 二 許 哲 仁 職 二 侯 富 荃 關 鍵 詞 : 石 蓮 花 面
如何加強規管物業管理行業
民 政 事 務 總 署 諮 詢 文 件 設 立 物 業 管 理 行 業 的 規 管 架 構 的 公 眾 諮 詢 ( 2010 年 12 月 ) 最 近 修 訂 日 期 : 2010 年 12 月 3 日 http://www.had.gov.hk/tc/publications/consultation_papers/consultation_papers.htm 錄 數 行 度 行 行 見 歷 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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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 3 學 分 課 程, 及 兩 門 跨 領 域 課 程 共 6 學 分 以 上 課 程 學 生 在 修 課 前, 必 須 填 寫 課 程 修 課 認 定 表, 經 班 主 任 或 指 導 教 授 簽 名 後 始 認 定 此 課 程 學 分 ) 10. 本 規 章 未 盡 事 宜, 悉 依 學 位
95 年 訂 定 96 年 11 月 修 正 97 年 10 月 修 正 100 年 2 月 修 正 101 年 4 月 修 正 102 年 1 月 修 正 103 年 4 月 修 正 103 學 年 度 入 學 新 生 適 用, 舊 生 可 比 照 適 用 1. 研 究 生 須 於 入 學 後 第 二 學 期 開 學 前 選 定 指 導 教 授, 經 課 程 委 員 會 認 定 後 方 得 繼 續
二 兒 歌 選 用 情 形 ( ) 2 ( ) ( ) 1. 158 2.
兒 歌 內 容 分 析 ~ 以 台 灣 省 教 育 廳 發 行 之 大 單 元 活 動 設 計 內 之 兒 歌 為 例 ~ 摘 要 82 76 158 一 兒 歌 類 目 的 分 布 情 形 ( ) 26 23 22 16 61 38.6 16.5 ( ) 二 兒 歌 選 用 情 形 ( ) 2 ( ) ( ) 1. 158 2. 第 一 章 緒 論 第 一 節 研 究 動 機 79 第 二 節 研
四 修 正 幼 兒 園 師 資 類 科 應 修 學 分 數 為 四 十 八 學 分, 並 明 定 學 分 數 抵 免 之 相 關 規 定 及 規 範 修 習 幼 兒 園 教 育 專 業 課 程 之 最 低 年 限 ( 修 正 條 文 第 五 條 ) 五 發 給 修 畢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證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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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極限的概念
選 修 數 學 (I-4 多 項 式 函 數 的 極 限 與 導 數 - 導 數 與 切 線 斜 率 定 義. f ( 在 的 導 數 : f ( h 對 實 函 數 f ( 若 極 限 存 在 h h 則 稱 f ( 在 點 可 微 分 而 此 極 限 值 稱 為 f ( 在 的 導 數 以 f ( 表 示 f ( f ( 函 數 f ( 在 的 導 數 也 可 以 表 成 f ( 註 : 為 了
第一章 緒論
第 五 章 實 證 結 果 第 一 節 敘 述 統 計 表 11 表 12 分 別 為 男 女 癌 症, 實 驗 組 與 控 制 組 樣 本 之 基 本 特 性 此 為 罹 癌 前 一 年 度 樣 本 特 性 由 於 我 們 以 罹 癌 前 一 年 有 在 就 業, 即 投 保 類 別 符 合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法 中 所 規 定 之 第 一 類 被 保 險 人, 且 年 齡 介 於 35 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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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帝 信 仰 與 古 代 中 國 13 基 督 教 之 景 教 在 唐 朝 傳 入 中 國 人 類 最 早 期 活 動 都 在 兩 河 流 域 一 帶 人 類 文 化 始 於 巴 比 倫 兩 河 流 域 14 圖 片 中 國 基 督 教 簡 史 挪 亞 三 子 後 裔 分 散 全 地, 中 國 人 是 閃 族 的 後 人 四 大 文 明 古 國 都 離 不 開 大 河 滋 潤 一 般 書 籍 所
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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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本 要 點 補 助 款 之 請 撥 及 核 結, 依 下 列 規 定 辦 理 : ( 一 ) 補 助 經 費 由 本 署 直 接 撥 付 至 地 方 政 府 經 費 代 管 學 校 及 其 他 學 校 ( 二 ) 聯 絡 處 及 校 外 會 應 檢 附 收 據, 向 經 費 代 管 學 校 或 地 方 政 府 辦 理 核 銷, 原 始 支 出 憑 證 由 經 費 核 銷 單 位 留 存 備 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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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 能 檢 定 規 範 之 一 七 三 網 頁 設 計 行 政 院 職 業 訓 練 局 編 印 勞 工 委 員 會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年 六 月 網 頁 設 計 技 術 士 技 能 檢 定 規 範 目 錄 一 網 頁 設 計 技 術 士 技 能 檢 定 規 範 說 明... 1 二 丙 級 網 頁 設 計 技 術 士 技 能 檢 定 規 範... 2 三 乙 級 網 頁 設 計 技 術 士 技
五 四 五 說 ( 代 序 ) 李 澤 厚 劉 再 復 I I II IV V VII 第 一 篇 五 四 新 文 化 運 動 批 評 提 綱 001 003 006 009 011 014 019 附 論 一 中 國 貴 族 精 神 的 命 運 ( 提 綱 ) 021 021 022 026 02
劉 再 復 著 與 李 澤 厚 李 歐 梵 等 共 論 五 四 共 鑒 五 四 五 四 五 說 ( 代 序 ) 李 澤 厚 劉 再 復 I I II IV V VII 第 一 篇 五 四 新 文 化 運 動 批 評 提 綱 001 003 006 009 011 014 019 附 論 一 中 國 貴 族 精 神 的 命 運 ( 提 綱 ) 021 021 022 026 028 附 論 二 誰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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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 二 資 產 負 債 權 益 展 開 表 102 年 6 月 30 日 單 位 : 新 臺 幣 千 元 資 產 會 計 項 目 展 開 項 目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75,497 75,497 存 放 央 行 及 拆 借 銀 178 178 同 業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139,578 139,578 對 金 融 相 關 事 業 之 資 本 投 資
2016年中國語文科試卷三聆聽及綜合能力考核樣本試卷示例及說明
目 錄 2016 年 中 國 語 文 科 試 卷 三 聆 聽 及 綜 合 能 力 考 核 樣 本 試 卷 示 例 及 說 明 前 言 1 第 五 級 示 例 一 2 第 五 級 示 例 二 11 第 四 級 示 例 一 20 第 四 級 示 例 二 28 第 三 級 示 例 一 37 第 三 級 示 例 二 45 第 二 級 示 例 一 53 第 二 級 示 例 二 61 第 一 級 示 例 一 68
2p. 1p. 來 省 1p. 1p. 1p. 1p. 1p. 錄 4p. 2p. 立 3p. 1p. 1p. 1p. 4p. 4p. 5p. 2p. 6p. 1p. 1p. 歷 1p. 1p. 樂 錄 1p. 殺 2p. 2p. 魯 2p. 陸 1p. 勒 1p. 柳 1p. 龍 1p. 1p.
謝 里 法 老 師 捐 贈 台 灣 美 術 資 料 清 單 1 王 白 淵 2 朱 鳴 崗 3 吳 步 乃 4 吳 昌 碩 5 李 苦 禪 6 馬 白 水 7 徐 悲 鴻 8 黃 土 水 9 郭 雪 湖 10 陳 夏 雨 11 陳 澄 波 12 傅 抱 石 13 鄭 世 璠 14 劉 錦 堂 15 范 文 龍 16 任 瑞 堯 17 陳 銀 輝 18 李 梅 樹 19 其 他 藝 術 家 A B C
(1) 參 加 直 轄 市 縣 市 性 比 賽 : 可 得 6 分, 可 得 5 分, 可 得 4 分, 可 得 3 分, 第 5 名 可 得 2 分, 第 6 名 以 後 可 得 1 分 (2) 參 加 性 比 賽 : 直 轄 市 縣 市 性 比 賽 各 之 得 分 乘 以 2 (3) 參 加 國
一 依 據 : 國 立 臺 南 大 學 附 設 實 驗 國 民 小 學 應 屆 畢 業 生 市 長 獎 給 獎 實 施 要 點 1030520 臨 時 校 務 會 議 訂 定 1030903 校 務 會 議 修 訂 ( 一 ) 本 校 應 屆 畢 業 生 畢 業 給 獎 實 施 原 則 ( 二 ) 臺 南 市 102 學 年 度 國 民 中 小 學 畢 業 生 市 長 獎 給 獎 實 施 計 畫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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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對 本 公 告 之 內 容 概 不 負 責, 對 其 準 確 性 或 完 整 性 亦 不 發 表 任 何 聲 明, 並 明 確 表 示, 概 不 就 因 本 公 告 全 部 或 任 何 部 份 內 容 而 產 生 或 因 倚 賴 該 等 內 容 而 引 致 之 任 何 損 失 承 擔 任 何 責 任 深 圳 高 速 公 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SHENZ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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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1 3 4 2 5 6 3 7 8 4 9 10 5 11 12 6 13 14 7 15 靜 宜 大 學 教 師 升 等 資 料 ( 僅 供 參 考 ) 一 姓 名 : 二 單 位 : 三 現 職 : 四 學 歷 ( 請 詳 填 起 訖 日 期 ): 五 經 歷 ( 請 詳 填 起 訖 日 期 ): 六 教 師 證 書 字 號 : 年 資 起 算 日 : 七 學 術 專 長 領 域 : 八 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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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國 文 化 大 學 應 用 數 學 系 學 群 證 書 授 與 辦 法 99.03.19 訂 定 101.04.13 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1 次 系 課 程 委 員 會 議 修 訂 101.04.20 100 學 年 度 第 5 次 系 務 會 議 通 過 一 宗 旨 本 系 應 用 數 學 統 計 科 學, 與 計 算 機 科 學 學 群 證 書 授 與 的 目 的 是 希
中市93學年度第45屆國民中小學科學展覽會
中 華 民 國 第 四 十 五 屆 中 小 學 科 學 展 覽 會 作 品 說 明 書 國 小 組 自 然 科 081526 多 吃 蔬 果 多 健 康?! 臺 中 市 西 區 忠 信 國 民 小 學 作 者 姓 名 : 小 六 陳 亭 伃 小 六 張 競 元 小 六 廖 珮 邑 小 六 翁 子 庭 小 六 洪 詩 堯 小 六 指 導 老 師 : 張 珮 鳳 闕 維 正 說 利 易 便 理 葉 類
答 曰 : 為 米 二 斗 一 升 五 分 升 之 三 術 曰 : 以 粟 求 米, 十 二 之, 二 十 五 而 一 臣 淳 風 等 謹 按 : 粺 米 之 率 二 十 有 四, 以 為 率 大 繁, 故 因 而 半 之, 故 半 所 求 之 率, 以 乘 所 有 之 數 所 求 之 率 既 減
九 章 算 術 西 漢 張 蒼 耿 壽 昌 編 定 魏 劉 徽 注 唐 李 淳 風 等 注 釋 郭 書 春 校 點 九 章 算 術 卷 第 二 魏 劉 徽 注 唐 朝 議 大 夫 行 太 史 令 上 輕 車 都 尉 李 淳 風 等 注 釋 粟 米 以 御 交 質 變 熒 易 粟 米 之 法 凡 此 諸 率 相 與 大 通, 其 特 相 求, 各 如 本 率 可 約 者 約 之, 別 術 然 也 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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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學 年 度 四 技 二 專 技 優 甄 審 入 學 招 生 就 讀 志 願 序 登 記 系 統 操 作 參 考 手 冊 目 錄 一 重 要 事 項 說 明... 1 二 系 統 入 口... 2 三 操 作 步 驟... 2 ( 一 ) 進 入 就 讀 志 願 序 登 記 系 統... 2 ( 二 ) 閱 讀 登 記 就 讀 志 願 序 注 意 事 項... 3 ( 三 ) 登 記 就 讀
與民俗有關的韓語慣用語
韓 語 和 中 國 語 的 口 蓋 音 化 現 象 郭 秋 雯 論 一 序 言 i, j ( y) 更 來 識 裂 拉 i, j 更 省 力 更 便 了 兩 類 立 63 韓 國 語 文 研 究 1 ` ` 來 裡 t 列 i,j k i,j 不 裡 來 論 來 不 歷 了 雷 不 列 論 ʂ ʂ ɕ ɕ 不 了 亂 64 韓 語 與 中 國 語 的 口 蓋 音 化 現 象 tʂ( ) ` tɕ(
Microsoft Word - 銓敘部退一字第10338497241號函
公 教 人 員 保 險 法 第 16 條 第 2 項 第 1 款 但 書 所 定 優 惠 存 款 範 圍 一 覽 表 公 教 人 員 保 險 法 第 17 條 第 4 項 第 1 款 第 2 款 所 定 離 退 給 與 範 圍 一 覽 表 公 教 人 員 保 險 法 第 17 條 第 4 項 第 3 款 所 定 優 惠 存 款 範 圍 一 覽 表 及 公 教 人 員 保 險 被 保 險 人 一 次
27 中 國 海 洋 大 學 山 東 52 行 業 特 色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28 南 京 理 工 大 學 江 蘇 53 行 業 特 色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29 西 南 交 通 大 學 四 川 55 行 業 特 色 研 究 型 四
2015 年 兩 岸 四 地 四 星 級 大 學 排 行 榜 序 號 1 大 連 理 工 大 學 遼 寧 31 中 國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2 西 北 工 業 大 學 陝 西 32 中 國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3 華 南 理 工 大 學 廣 東 33 中 國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4 湖 南 大 學 湖 南
骨 折 別 日 數 表 1. 鼻 骨 眶 骨 ( 含 顴 骨 ) 14 天 11. 骨 盤 ( 包 括 腸 骨 恥 骨 坐 骨 薦 骨 ) 40 天 2. 掌 骨 指 骨 14 天 12. 臂 骨 40 天 3. 蹠 骨 趾 骨 14 天 13. 橈 骨 與 尺 骨 40 天 4. 下 顎 ( 齒
查 詢 本 公 司 資 訊 公 開 說 明 文 件, 請 上 本 公 司 網 站, 南 山 產 物 團 體 傷 害 保 險 傷 害 醫 療 保 險 給 付 ( 日 額 型 ) 附 加 條 款 ( 主 要 給 付 項 目 : 傷 害 醫 療 保 險 金 日 額 保 險 金 ) 100.05.27(100) 美 亞 保 精 字 第 0097 號 函 備 查 101.08.08(101) 美 亞 保 精
建國後西醫
年 作 文 概 要 指 導 老 領 了 路 藍 縷 林 來 立 北 論 力 量 來 麗 勵 立 陸 識 來 試 題 評 析 類 數 1 2 1 2 2 4 句 1 2 6 12 論 老 禮 六 3 6 3 6 識 1 2 1 2 1 2 1 2 1 2 1 2 1 2 1 2 2 4 說 2 4 聯 1 2 1 40 1 1 年 年 度 參 年 來 例 見 力 不 年 不 年 量 識 了 讀 不 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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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 智 慧 σοφία 信 心 πίστις 愛 心 φιλανθρωπία 服 務 διακονία 行 林 隆 (03)521-7125 / http://www.pbc.org.tw 行 8350 路 56 (03)521-7194 /0070222-7 1989 年 3 /2007 年 3 56 Kao-Feng Road Hsinchu 30064 TAIWAN POSTAGE PAID
第 6. 節 不 定 積 分 的 基 本 公 式 我 們 可 以 把 已 經 知 道 反 導 函 數 之 所 有 函 數 都 視 為 不 定 積 分 的 基 本 公 式 基 本 公 式 涵 蓋 的 範 圍 愈 大, 我 們 求 解 積 分 就 愈 容 易, 但 有 記 憶 不 易 的 情 事 研 讀
第 6. 節 反 導 函 數 與 不 定 積 分 定 義 6.. 反 導 函 數 說 明 : 第 六 章 求 積 分 的 方 法 若 F( ) f ( ), Df, 則 F ( ) 為 f( ) 之 反 導 函 數 (antierivative) () 當 F ( ) 為 f( ) 之 反 導 函 數 時, 則 F( ) C,C 為 常 數, 亦 為 f( ) 之 反 導 函 數 故 若 反 導 函
互 補 : 若 兩 個 角 的 和 是 一 個 平 角 (80 0 0 ), 我 們 稱 這 兩 個 角 互 補, 如 圖, + = 80, 故 我 們 稱 與 互 補 互 餘 : 若 兩 個 角 的 和 是 一 個 直 角, 我 們 稱 這 兩 個 角 互 餘, 如 圖, + =90 0, 故 我
點 線 角 : 在 探 討 幾 何 學 之 前, 我 們 必 須 先 瞭 解 構 成 平 面 圖 形 的 基 本 元 素 - 點 線 角 點 : 點 是 幾 何 學 中 所 討 論 的 最 基 本 圖 形 點 僅 用 來 表 示 事 物 所 在 的 位 置, 而 不 考 慮 它 的 形 狀 與 大 小 圖 示 記 法 讀 法 點 或 點 點 或 點 線 : 線 可 以 想 成 是 筆 尖 在 紙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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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 算 加 計 利 息 滯 納 金 滯 納 利 息 規 定 及 計 算 範 例 各 稅 法 對 納 稅 義 務 人 逾 期 繳 納 稅 款, 大 多 有 加 徵 滯 納 金 加 計 利 息 之 規 定, 而 逾 期 與 否, 應 以 繳 款 書 所 填 載 之 繳 納 期 間 繳 納 期 限 或 限 繳 日 期 為 準 認 定 之 各 代 收 稅 款 金 融 機 構 對 於 逾 期 繳 納 稅 款
PROSPECT EXPLORATION 壹 前 言 20 90 066 第 9 卷 第 2 期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2 月
專 題 研 究 法 律 與 法 制 探 析 中 國 大 陸 現 行 土 地 估 價 法 律 制 度 體 系 探 析 中 國 大 陸 現 行 土 地 估 價 法 律 制 度 體 系 A Study on the Legal Framework of Real Estate Appraisal in China 蔣 國 基 * (Chiang, Kuo-chi) 香 港 鴻 裕 公 司 法 務 長 摘
2 工 礦 衛 生 技 師 證 明 文 件 者 火 災 學 消 防 法 規 警 報 系 統 消 防 安 全 設 備 專 技 人 員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技 師 考 試 高 考 ( 專 技 ) 專 科 三 高 等 檢 定 相 當 類 科 及 格 者 四 消 防 設 備
公 共 衛 生 學 系 相 關 公 職 報 考 資 格 以 下 資 料 係 作 為 報 名 之 參 考, 最 終 仍 須 經 考 選 部 應 考 資 格 審 查 通 過 為 準 類 科 別 種 類 名 稱 等 級 學 歷 資 格 應 考 資 格 特 殊 限 制 條 件 專 技 人 員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高 等 暨 普 通 消 防 設 備 人 員 高 考 ( 專 技 ) 專 科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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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勞 動 合 同 法 ( 草 案 ) 原 草 案 及 修 改 草 案 比 較 原 草 案 1. 事 業 單 位 聘 用 人 員 納 入 本 法 調 整 範 圍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境 內 的 企 業 個 體 經 濟 組 織 民 辦 非 企 業 單 位 與 勞 動 者 建 立 勞 動 關 係, 訂 立 和 履 行 勞 動 合 同, 適 用 本 法 國 家 機 關 事
中華民國 第49屆中小學科學展覽會
中 華 民 國 第 49 屆 中 小 學 科 學 展 覽 會 作 品 說 明 書 高 職 組 農 業 及 生 物 科 技 科 第 一 名 最 佳 創 意 獎 091402 紋 虎 色 變 - 虎 皮 蛋 糕 紋 路 形 成 之 探 討 學 校 名 稱 : 國 立 民 雄 高 級 農 工 職 業 學 校 作 者 : 指 導 老 師 : 職 二 陳 怡 穎 職 二 何 宜 諺 郭 坤 鵬 王 俊 雄 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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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 灣 港 務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新 進 人 員 甄 選 規 範 交 通 部 民 國 102 年 7 月 22 日 交 人 字 第 1025010095 號 函 核 定 交 通 部 民 國 103 年 8 月 4 日 交 授 港 總 人 字 第 10300564431 號 函 核 定 修 正 壹 依 據 一 國 營 事 業 管 理 法 第 31 條 二 臺 灣 港 務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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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政 院 農 業 委 員 會 令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2 月 22 日 農 企 字 第 1000010430 號 修 正 產 銷 履 歷 驗 證 機 構 認 證 作 業 要 點, 並 自 即 日 生 效 附 修 正 產 銷 履 歷 驗 證 機 構 認 證 作 業 要 點 主 任 委 員 陳 武 雄 產 銷 履 歷 驗 證 機 構 認 證 作 業 要 點 修 正 規 定 一 行 政 院 農
前 言 民 主 黨 0 9-1 0 施 政 報 告 建 議 書 1 2002 1 2 2 0 0 5 2 0 1 2 1 2 0. 5 3 民 主 黨 立 法 會 議 員 二 零 零 九 年 九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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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ual General Meeting statements – Chinese
香 港 交 易 及 結 算 所 有 限 公 司 及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對 本 文 件 的 內 容 概 不 負 責, 對 其 準 確 性 或 完 整 性 亦 不 發 表 任 何 聲 明, 並 明 確 表 示 概 不 會 就 因 本 文 件 或 因 信 賴 本 文 件 的 全 部 或 任 何 部 分 內 容 而 引 致 的 任 何 損 失 承 擔 任 何 責 任 滙 豐 控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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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校 職 員 進 用 及 陞 遷 甄 審 辦 法 修 正 本 校 職 員 進 用 及 陞 遷 甄 審 辦 法 業 經 102 年 5 月 22 日 第 378 次 擴 大 行 政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同 一 序 列 人 員 之 遷 調 規 定, 移 至 第 七 條, 並 修 正 為 同 一 序 列 職 務 人 員 申 請 平 調 時 得 優 先 調 整, 並 由 職 缺 單 位 視 職 務
簽 呈
台 新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公 告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5 月 4 日 台 新 投 (105) 總 發 文 字 第 00116 號 主 旨 : 本 公 司 經 理 之 台 新 亞 美 短 期 債 券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基 金 等 3 檔 基 金 ( 以 下 合 稱 本 基 金 ), 修 正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契 約 暨 配 合 修 正 公 開 說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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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一 公 務 員 資 歷 組 別 I. 資 歷 組 別 及 名 稱 資 歷 組 別 名 稱 1 無 需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2 中 學 會 考 證 書 第 一 組 : 需 要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的 第 二 組 : 需 要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並 具 相 當 經 驗 的 3 高 級 文 憑 及 文 憑 第 一 組 : 高 級 文 憑 第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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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 號 : (20) in EDB(SCR) 25/58/11 Pt.4 教 育 局 通 告 第 3/2012 號 2012 年 教 育 ( 修 訂 ) 規 例 2012 年 教 育 ( 豁 免 )( 提 供 非 正 規 課 程 的 私 立 學 校 )( 修 訂 ) 令 2012 年 香 港 考 試 及 評 核 局 條 例 ( 修 訂 附 表 1) 令 [ 注 意 : 本 通 告 應 交 ( a )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生 態 環 境 產 生 很 嚴 重 的 傷 害, 為 確 保 農 業 的 永 續 發 展 與 安 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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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 中 數 學 基 本 學 習 內 容 補 救 教 材 第 一 冊 一 -1 單 元 一 數 線 與 整 數 的 加 減 運 算 主 題 一 正 數 負 數 的 意 義 一 正 數 和 負 數 : 尋 找 寶 藏 北 西 東 小 明 南 小 明 無 意 間 得 到 了 一 張 藏 寶 圖, 圖 上 的 黑 點 代 表 小 明 現 在 站 的 地 方, 每 個 腳 印 都 代 表 1 步 若 要 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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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關 調 查 的 詳 盡 資 料 及 分 析 報 告, 可 於 辦 公 時 間 內 前 往 教 育 暨 青 年 局 青 年 廳 駿 菁 活 動 中 心 查 閱 澳 門 青 少 年 研 究 系 列 之 三 澳 門 青 少 年 的 婚 姻 及 家 庭 觀 念 調 查 研 究 單 位 : 教 育 暨 青 年 司 青 年 廳 澳 門 青 少 年 犯 罪 研 究 學 會 青 少 年 研 究 小 組 研 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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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 立 新 竹 教 育 大 學 教 育 心 理 與 諮 商 學 系 碩 士 班 實 習 諮 商 師 諮 商 與 臨 床 專 業 實 習 辦 法 92 學 年 度 第 一 學 期 第 二 次 所 務 會 議 通 過 93.09.09 第 9303 次 所 務 會 議 通 過 94.11.02 第 9403 次 系 務 會 議 修 訂 95.09.07 第 9501 次 系 務 會 議 修 訂 97.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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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 民 小 學 與 國 民 中 學 班 編 制 及 教 職 員 員 額 編 制 準 則 修 正 總 說 明 現 行 國 民 小 學 與 國 民 中 學 班 編 制 及 教 職 員 員 額 編 制 準 則 ( 以 下 簡 稱 本 準 則 ) 係 於 九 十 四 六 月 二 十 三 日 修 正 發 布, 為 配 合 立 法 院 第 六 屆 第 三 會 期 第 五 次 會 議 決 議, 請 教 育 部 (
密法漫談一 卷02 透過語根修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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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跨距暨挑高建築特殊結構系統之調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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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學 年 度 大 學 繁 星 推 薦 入 學 - 第 一 類 學 群 至 第 七 類 學 群 各 校 系 一 覽 表 21 中 學 系 16 16 22 外 國 語 文 學 系 23 劇 場 藝 術 學 系 2 2 24 企 業 管 理 學 系 1 11 2 資 訊 管 理 學 系 學 測 術 科 考 試 分 發 比 序 科 目 檢 定 及 級 分 項 目 檢 定 及 分 數 項 目 4 4 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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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條 附 表 公 特 種 應 目 表 壹 本 表 每 年 所 設 類, 仍 需 配 合 當 年 任 用 需 求 予 以 設 置 貳 類 普 通 目 為 : 及 四 國 文 ( 作 文 公 文 與 測 驗 ) 其 占 分 比 重, 分 為 作 文 占 百 分 之 六 十, 公 文 測 驗 占 百 分 之 十, 時 間 小 時 五 國 文 ( 包 括 公 文 格 式 用 語 ) 採 測 驗 式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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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1. 介 紹...2 2. 功 能 列 表...3 3. 操 作 步 驟 說 明 ( 簽 入 / 簽 出 )...5 3.1 簽 入...5 3.2 簽 出...6 4. 操 作 步 驟 說 明 ( 查 詢 類 )...7 4.1 存 款 業 務...7 4.1.1 活 期 / 支 票 存 款 帳 戶 餘 額 查 詢...8 4.1.2 活 期 / 支 票 存 款 帳 戶 明 細 查 詢...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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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年諮商輔導所應考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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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資 格 考 試 之 方 式 : 1. 筆 試 : 圖 書 資 訊 學 檔 案 學 或 出 版 與 數 位 科 技 ( 三 科 選 考 一 科 ), 考 試 時 間 3 小 時 筆 試 分 數 以 70 分 為 及 格, 如 不 及 格, 且 修 業 年 限 尚 未 屆 滿 者, 得 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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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 長 遴 選 者 就 相 關 遴 選 事 項, 有 程 序 外 之 接 觸 遴 選 會 委 員 在 任 期 間 因 故 無 法 執 行 任 務 或 有 不 適 當 之 行 為 者, 由 各 該 主 管 機 關 解 聘 之 ; 其 缺 額, 依 第 一 項 至 第 五 項 規 定 聘 ( 派 ) 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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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生 態 環 境 產 生 很 嚴 重 的 傷 害, 為 確 保 農 業 的 永 續 發 展 與 安 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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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 五 四 運 動 目 錄 二 十 一 世 紀 的 生 活 主 張 2 心 五 四 運 動 的 時 代 意 義 4 四 安 : 提 昇 人 品 的 主 張 14 四 要 : 安 定 人 心 的 主 張 18 四 它 : 解 決 困 境 的 主 張 22 四 感 : 與 人 相 處 的 主 張 26 四 福 : 增 進 福 祉 的 主 張 30 心 五 四 運 動 二 十 一 世 紀 的 生 活 主
「家加關愛在長青」計劃完成表現及評估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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