堪 布 慈 誠 羅 珠
|
|
|
- 育焙 池
- 9 years ago
- Views:
Transcription
1
2 堪 布 慈 誠 羅 珠
3
4 大 圓 滿 心 性 休 息 大 車 疏 全 知 無 垢 光 尊 者 著 堪 欽 索 達 吉 譯
5
6 目錄 慧光集 53 大圓滿心性休息大車疏 15 第一品 暇滿難得 37 第二品 壽命無常 67 第三品 輪迴痛苦 131 第四品 業因果 205 第五品 依止善知識 245 第六品 皈依 287 第七品 四無量心 321 第八品 發菩提心
7
8 入 造 論 之 初 義
9 梵語 瑪哈善德紫大布占達哲德瑪哈日阿塔那瑪 藏語 卓巴千波思涅昂素追瓦向達欽波 漢語 大圓滿心性休息大車疏 頂禮普賢如來 具德二資海雲中具寂樂雨 百種功德飾三身具事業舞 智悲蒼鳴梵天大鼓聲陣陣 眾生主尊佛法僧眾前敬禮 鄔金海島蓮花莖之上 如來幻化自性任運成 燦然妙相隨好圓滿者 蓮師迎入護我意蓮海 本來光明無垢中現諸輪涅 無生自性無二本體圓正覺 有無常斷來去皆無非戲境 不緣賢劣取捨無為心性禮 為引無餘眾生趨入三世佛 最寂悅意寶洲彙集經續義 明示令眾晝夜精勤心向寂 解脫三有甚深聖道大車疏 能宣說諸法之一論 大圓滿心性休息分三 一 入造論之初 義 二 廣說真實論義 三 宣說究竟末義 慧光集 53 大圓滿心性休息大車疏 8
10 一 入造論之初義 分二 一 頂禮 二 立宗 一者頂禮 諸佛出世 佛法也由高僧大德之恩德得以住世 自己 已經獲得難得的暇滿人身 此時 為了使自他一切眾生渡 過輪迴大苦海 而完整無誤地宣說一個人從初學起步直到 現前菩提之間 如何實地修行顯密如海法理之次第 我今 撰著能令輪迴中疲倦的心於寂靜洲得到休息並圓滿諸乘之 義的論典 大圓滿心性休息 全文共十三品 首先是頂禮句 本來怙主功德海 智悲自性不可測 諸佛佛子如意源 散利樂雲尊前禮 於本基中現前菩提的怙主就是導師出有壞 佛陀圓 滿具備如海斷證功德自性的身語意無盡莊嚴輪 他的卓越 智慧與稀有悲心的深度 廣度 無法以觀現世心而揣測說 到此為止 勤奮修行佛尊所演說的妙法 是產生三世 如來佛子如意寶的源泉 可使盡虛空際的一切眾生界隨著 各自意願獲得暫時的利益 人天的安樂 以及隨根基緣分 獲得三菩提之究竟安樂 最終都現前遍知佛陀大菩提的果 位 在具足如此智悲力的聖尊普賢如來等十方三世諸佛佛 子前恭敬頂禮 入造論之初義 9
11 其 中 本 來 怙 主 功 德 海, 幻 化 網 續 中 云 : 怙 主 本 來 圓 正 覺, 功 德 珍 寶 大 海 洋 圓 滿 一 切 智 悲 智 慧 者 非 佛 陀 莫 屬 中 觀 四 百 論 中 云 : 故 除 佛 無 有, 如 實 號 如 來 三 寶 也 是 因 果 的 緣 起 如 寶 性 論 中 云 : 法 從 佛 陀 生, 僧 由 佛 法 生 關 於 散 利 樂 雲 尊, 如 經 莊 嚴 論 中 云 : 合 心 及 離 心, 不 離 利 益 心, 憐 憫 諸 眾 生, 利 樂 尊 前 禮 1 如 此 頂 禮 有 令 自 己 他 人 自 他 二 者 獲 得 大 利 三 種 必 要 : ( 一 ) 自 己 獲 利 之 必 要 : 如 果 用 美 妙 詞 義 讚 歎 殊 勝 對 境, 則 可 使 自 己 趨 入 聖 者 行 為, 令 他 人 了 知 自 己 是 智 者, 進 而 使 造 論 究 竟 圓 滿 般 若 八 千 頌 廣 釋 中 云 : 利 他 悲 尊 縱 捨 命, 自 之 能 力 不 鬆 懈, 肩 負 重 任 諸 大 德, 危 難 之 時 永 不 捨 ( 二 ) 他 人 獲 利 之 必 要 : 如 果 用 美 妙 詞 義 讚 歎 殊 勝 對 境, 能 使 他 人 由 此 而 對 殊 勝 導 師 與 論 典 發 自 內 心 生 起 敬 信 如 龍 樹 菩 薩 說 : 作 者 讚 本 師, 並 非 無 有 果, 於 導 師 論 典, 生 起 誠 信 故 ( 三 ) 自 他 二 者 獲 利 之 必 要 : 圓 滿 資 糧, 實 現 慧 光 集 53 大 圓 滿 心 性 休 息 大 車 疏 10
12 所願 廣大游舞經 中云 具有福德者 成辦諸所 願 佛陀眾行經 中云 於導師佛陀 雖做微小 事 轉種種善趣 後獲菩提果 二者立宗 光明法身淨佛性 無明執故漂此有 業及煩惱曠野中 疲勞心性今休息 心之自性是本來光明 超越有無常斷四邊之佛性 一 切眾生本來即普遍具有此佛性 寶性論 中云 心性 光明故 見惑無本體 證眾本無我 寂滅真實際 見佛普 隨行 具足無障慧 見眾淨無邊 具智尊前禮 眾生雖 然自身具有本來清淨的智慧 但因為沒有認知其本面而漂 流於此三有中 也就是說 以無明我執之業與由它所產生 的貪嗔癡慢嫉五毒煩惱而流轉於此三有中 到底是如何流轉的呢 眾生依靠留存在阿賴耶上的各 種習氣 從而以小品不善和愚癡之業而轉於旁生中 以中 品不善和貪心之業而轉生餓鬼中 以大品不善與嗔心之業 而墮入地獄 以相應我慢之隨福德分善業而轉生到天界人 間 以相應嫉妒之善業而轉生於非天中 如此分別在各趣 入造論之初義 11
13 中 受 苦 享 樂 不 苦 不 樂, 行 善 和 造 罪, 不 由 自 主 地 漂 泊 在 這 無 始 無 終 無 邊 無 際 難 以 行 走 的 三 有 曠 野 中, 將 本 不 存 在 的 如 夢 顯 現 執 為 我 和 我 所 若 詳 細 觀 察, 就 會 發 現 這 一 切 根 本 不 存 在, 然 而 迷 亂 的 當 時 似 乎 確 確 實 實 成 立 三 摩 地 王 經 中 云 : 三 有 眾 生 如 夢 動, 此 中 誰 亦 無 生 死 梵 天 請 問 經 中 云 : 如 夢 顯 現 諸 眾 生, 分 別 為 自 業 所 縛, 不 斷 感 受 多 苦 樂, 雖 為 無 我 真 如 性, 凡 愚 執 我 及 我 所, 三 有 痛 楚 屢 屢 生 雖 然 諸 法 無 我, 可 是 為 種 種 束 縛 所 繫 的 三 有 眾 生, 卻 執 著 為 我, 為 使 他 們 睜 開 擺 脫 此 等 束 縛 之 眼, 有 必 要 宣 說 了 義 精 華 法 為 什 麼 呢? 自 己 了 知 此 理 後 僅 僅 追 求 個 人 寂 滅 是 不 應 理 的 因 為 一 切 眾 生 從 無 始 以 來 漂 泊 於 此 輪 迴 中 時, 無 一 未 曾 做 過 自 己 的 父 母 ; 所 以, 捨 棄 這 些 老 母 有 情 只 求 獨 自 解 脫 實 不 合 理 致 弟 子 書 中 云 : 親 友 入 於 輪 迴 之 大 海, 現 見 彼 等 墮 落 浪 濤 中, 不 知 生 死 流 轉 若 捨 彼, 唯 求 自 我 解 脫 無 慚 愧 兒 時 懷 中 出 生 無 何 能, 母 以 乳 汁 慈 愛 而 哺 育, 於 此 歷 盡 辛 勞 之 慈 母, 除 非 極 下 劣 者 誰 願 棄? 思 維 其 中 所 說 之 理, 目 睹 長 久 漂 泊 在 此 輪 迴 中 被 無 量 痛 苦 重 擔 壓 得 精 疲 力 竭 的 一 切 有 情, 我 心 甘 情 願 撰 著 能 使 慧 光 集 53 大 圓 滿 心 性 休 息 大 車 疏 12
14 他們於佛圓滿福德所嚴飾的休憩處 大涅槃之果位中得 到休息的竅訣論典 這是在以圓滿無量悲心引導飄蕩在輪 迴中的眾生 華嚴經 中云 奇哉 善男子 觀想有情界 身 語意所作所為乃真實引導漂於輪迴眾生 以無量大悲結合 世間或出世間之典籍真實造論 勸勉他人行善 此等同承 侍昔日佛陀 供養善逝 樹立法幢 開創解脫通衢大道 說為聖士 如意寶頂 這以上已經宣說了立宗句 注釋 1 唐譯 最後一句為 救世我頂禮 二 廣說真實論義 分十三 一 暇滿難得 二 壽命無常 三 輪迴痛苦 四 業因果 五 依止善知識 六 皈依 七 修四無量 八 發菩提心 九 生圓雙運 十 證其不住二邊之 智 十一 道禪定無垢止觀雙運 十二 修等持方便 十三 任 運自成之果 入造論之初義 13
15
16 第 一 品 暇 滿 難 得
17 暇滿難得品分四 一 總說暇滿難得 二 認識暇滿之自性 三 明確觀察能依所依之自性 四 迴向本品善根 甲一 總說暇滿難得 分二 一 略說暇滿難得 二 廣說暇滿 難得 乙一 略說暇滿難得 現在述說真實論義 最初修持菩提的所依即是暇滿人 身 故於此宣說暇滿之次第 友等暇滿寶藏身 六趣之中極難得 猶如盲人獲寶藏 當以極喜修利樂 所有共同趨向解脫之人即是修持菩提的道友 忠言 勸勉心地善良的善緣者說 一個貧窮的人得到如意寶很稀 奇 如果一位盲人獲得如意寶比這更稀奇 更罕見 而在 流轉輪迴的六道眾生中獲得殊勝的暇滿人身就像盲人獲得 如意寶一樣 值得讚歎 宣說暇滿經 中說 猶如一 位盲人於十字路口拾到如意寶一般 為無明白翳遮障而漂 於輪迴之諸眾生獲得真實人身極為幸運 汝等當恆時修持 妙法 慧光集 53 大圓滿心性休息大車疏 16
18 乙二 廣說暇滿難得 分八 一 宣說十八暇滿 二 雖得暇滿 然無可信之理 三 勸勉勤於正法 四 今當精進之理 五 暇 滿難得之理 六 今若不勤則受輪迴之苦 七 暇滿為諸法之依 處 八 以比喻說明暇滿難得 丙一 宣說十八暇滿 何為閒暇與圓滿 吾者未生三惡趣 邊鄙邪見長壽天 佛不出世及喑啞 遠離一切八無暇 為人根足生中土 業際無倒信佛法 具足殊勝五自圓 值佛出世與說法 正法住世入佛門 善師慈攝五他圓 即是十八種暇滿 自己俱全之此時 當誠精勤修解脫 理應深思頌詞中所說之義 如何思維呢 婆羅門嘉畏住傑傳記 中云 脫離八無暇難得 獲得人身亦難得 具足暇滿亦難得 佛陀出世亦難得 諸 根俱全亦難得 聽聞佛法亦難得 依止正士亦難得 值遇 真實善知識亦難得 如果轉生於地獄 餓鬼 旁生三惡趣當中 則為痛苦 所逼迫 因為身體無有閒暇而不能修法 喑啞之人不具備 第一品 暇滿難得 17
19 知 言 解 義 的 能 力, 因 為 語 言 無 有 閒 暇 而 不 能 修 法 ; 長 壽 天 無 有 修 行 正 法 之 想, 也 就 因 為 心 識 無 有 閒 暇 而 不 能 修 法 ; 雖 有 修 法 之 想, 但 若 生 於 佛 不 出 世 無 有 正 法 光 明 之 暗 劫 中, 也 不 可 能 修 法 ; 雖 有 正 法 光 明, 若 成 為 無 有 入 佛 門 之 心 的 邊 鄙 野 蠻 人, 也 不 會 修 法 ; 雖 然 想 入 佛 門, 但 如 果 成 了 墮 入 增 損 之 邊 的 邪 見 者, 則 無 有 修 持 正 法 的 機 會, 這 四 種 人 因 為 意 無 有 閒 暇 而 不 能 修 法 因 此, 轉 生 於 八 無 暇 處 的 眾 生, 由 於 被 各 自 惡 業 所 繫 而 無 有 修 法 之 機 會 或 緣 分 關 於 此 理, 彙 集 經 中 云 : 斷 除 八 無 暇, 恆 時 得 閒 暇 般 若 八 千 頌 廣 釋 中 云 : 地 獄 餓 鬼 與 旁 生, 邊 鄙 蠻 人 長 壽 天, 邪 見 不 逢 佛 出 世, 喑 啞 此 等 八 無 暇 親 友 書 中 云 : 執 持 邪 見 轉 旁 生, 投 生 餓 鬼 墮 地 獄, 無 有 佛 教 於 邊 地, 轉 成 癡 啞 野 蠻 人, 長 壽 天 生 任 一 處, 此 等 即 是 八 無 暇, 遠 離 此 等 得 閒 暇, 為 不 轉 生 當 精 進 所 謂 的 圓 滿 月 藏 經 中 說 : 具 足 十 種 功 德 之 人 即 是 圓 滿 何 為 十 圓 滿? 即 斷 低 劣 種 姓, 不 成 愚 者, 諸 根 不 缺, 生 為 男 身, 相 貌 端 嚴, 不 貧 窮, 不 受 欺 凌, 聲 音 悅 耳, 眾 人 喜 見 但 此 處 十 圓 滿 是 指 宣 說 十 二 圓 滿 閒 暇 經 中 所 說 的 : 獲 得 人 身 生 於 聖 境 具 足 諸 根 業 際 無 倒 信 仰 佛 教 五 種 自 圓 滿 ; 佛 陀 出 世 宣 說 佛 法 正 慧 光 集 53 大 圓 滿 心 性 休 息 大 車 疏 18
20 法住世 趨入佛門以及他人慈愛行法者五種他圓滿 他 人慈愛是指有善知識慈悲攝受引入佛法 十二種圓滿是另 外加上兩種分基而算的 續釋 中云 轉為人身根具 生中土 業際無倒具信五自圓 導師出世說法法住世 趨 入佛門師攝五他圓 暇 是本體 滿 是特法 猶 如青蓮花與其藍色一樣 中般若經 中云 轉成人身 尚難得 何況暇滿皆具足 丙二 雖得暇滿然無可信之理 雖然已經獲得了暇滿人身 但許多人因貪執世間的少 許安樂而令其虛耗 倘若此生未修利 後世不聞善趣聲 業力所牽墮惡趣 長久流轉於其中 不知取捨入邪道 漂於無邊輪迴中 自己此生幸得人身 如果沒有修成有利之正法 則 必將隨業力所牽而轉於惡趣中 到那時僅僅連善趣的聲音 也聽不到 更何況說獲得善趣呢 入行論 中云 憑 我此行素 復難得人身 若不得人身 徒惡乏善行 如具 行善緣 而我未為善 惡趣眾苦逼 彼時復何為 如若 第一品 暇滿難得 19
21 下墮於惡趣處 則長期不能從中解脫 入行論 中云 縱歷一億劫 不聞善趣名 丙三 勸勉勤於正法 今生若未修持正法 則很難有從深不見底的輪迴中得 解脫之時機 因此勸勉諸位誠心精勤修持正法 故今具有自在時 以隨善道之緣起 當依無盡善二資 超越三有之城邑 在還沒有被老衰死亡所縛 所作所為自由自在之時 應當趨入解脫道 如果盡可能行善 則必定擺脫輪迴 廣大游舞經 中云 諸比丘 無老衰死 生活安樂 自由自在時 欲解脫者當勤積福慧資糧 汝等將棄離三有 城 阻斷惡趣門 登上善趣階梯 獲得解脫果位 丙四 今當精進之理 擁有知曉修持利樂之法的暇滿人身 並且已承蒙善知 識攝受 此時應當渡過茫茫無邊 恐怖可怕的輪迴大海 獲寶舟時若未渡 無邊輪迴此大海 永久於惑苦濤中 受逼迫時我何行 慧光集 53 大圓滿心性休息大車疏 20
22 例如在大海上 自己擁有順緣的大船時必須渡過大 海 同樣 我們應當依靠所得的人身寶舟越過無邊無際 恐怖難忍的輪迴大海 因為長久沉溺在生老病死的漩渦中 無有堪忍的時機 寂天菩薩於 入行論 中說 依此人 身筏 能渡大苦海 此筏難復得 愚者勿貪眠 丙五 暇滿難得之理 故速披上精進甲 為除心與心所染 踏上淨智光明道 菩提道中不間斷 什麼時候盡除了心與心所之污穢 內心便會現出心性 光明智慧 如是串習而行持即是所謂的菩提道 一定要夜 以繼日毫不間斷地精進實修 捨棄睡眠懈怠 五次第論 中云 息滅心心所 一切戲論時 無 念光明智 無中邊顯現 此處所說的心是指存在於三界 所依身體上的增益尋思 心所是隨後之伺察 它們是障蔽 真如的垢染 因此徹底淨除心與心所後便會現前無分別智 慧 二 諦 論 中云 心 與 心所乃三界 增 益 分別 伺察 意 也 就 是 說 最初見 到外境 時 緣 所 謂 這個 的 總相 第一品 暇滿難得 21
23 而 察 知 的 尋 思 是 心, 如 第 一 剎 那 認 知 這 是 青 蓮 花, 爾 後 緣 此 事 物 差 別 是 心 所 之 伺 察, 如 分 辨 青 蓮 花 的 藍 色 圓 形 花 心 花 蕊 等 辨 中 邊 論 中 云 : 唯 了 境 名 心, 亦 別 名 心 所 又 如 俱 舍 論 中 云 : 尋 為 粗 大 伺 細 微 如 是 尋 思 之 心 與 伺 察 之 心 所 的 一 切 名 言 習 氣 於 佛 地 將 滅 盡 無 餘 入 中 論 中 云 : 盡 焚 所 知 如 乾 薪, 諸 佛 法 身 最 寂 滅, 爾 時 不 生 亦 不 滅, 由 心 滅 故 唯 身 證 也 就 是 說, 以 迷 亂 二 取 為 因, 自 證 智 慧 被 煩 惱 網 所 遮 時 稱 為 心, 因 為 尋 伺 是 不 善 地 所 攝 之 故 一 旦 從 中 解 脫 便 稱 為 佛, 因 為 了 知 對 境 卻 無 有 耽 著 尋 伺 的 能 取 所 取 讚 心 金 剛 經 中 云 : 若 為 惑 網 掩, 即 名 稱 為 心 ; 若 離 諸 煩 惱, 即 名 謂 佛 陀 現 觀 莊 嚴 論 中 云 : 勝 諸 有 情 心 此 中 所 說 的 佛 地 具 有 大 心 是 指 大 智 慧 功 德 莊 嚴 經 中 云 : 眾 生 之 心 乃 分 別, 佛 陀 之 心 大 智 慧, 猶 如 純 金 之 山 坡, 示 此 清 淨 不 淨 相 密 乘 中 說 大 心 與 大 煩 惱 均 為 智 慧 性 即 是 此 理 被 無 知 白 翳 所 遮 的 人 認 為 成 佛 時 心 不 滅, 這 實 屬 愚 癡 之 論 調 入 定 時 根 識 前 雖 然 顯 現 對 境, 但 尋 伺 的 心 識 已 經 滅 盡 毗 奈 耶 經 中 云 : 比 丘, 入 定 時 起 心 動 念 雖 滅, 然 根 識 前 並 非 不 現 外 境 護 境 眷, 此 即 猶 如 平 靜 池 中 顯 現 慧 光 集 53 大 圓 滿 心 性 休 息 大 車 疏 22
24 影像也 定量論 中云 內識不動住 眼見諸色 法 彼識即根生 諸根前顯現外境是無分別的 定量 論 中云 一切諸根識 無有分別念 總之 以二取為因生起取境尋思伺察即是所謂的心 與心所 滅盡能取所取而認知外境即是智慧 如 吉祥鬘 經 中云 若以能取所取而分 於外境所起之分別念乃 輪迴之心 無能取所取而了知外境是解脫之智 丙六 今若不勤則受輪迴之苦 以往昔善業力而獲得人身之士 今得圓滿法根本 無垢珍寶之法器 不容清涼法甘霖 受輪迴苦毀自己 擁有人身珍寶器 正值降下法雨之時 如若不用法器 來接納 後果只能是被輪迴痛苦折磨 鐵室傳 中云 雖已獲得暇滿器 然未接取法甘霖 彼為難忍獄火焚 長期為業所逼迫 丙七 暇滿為諸法之依處 擁有閒暇之所依人身 解脫之正法也會自然獲得 第一品 暇滿難得 23
25 大樂利樂雲聚中 所降妙智甘露雨 流入人身淨心田 故當喜悅誠行法 佛法的甘露雨自然會流入具有暇滿人身者的心田裡 華嚴經 中云 奇哉 善男子 圓滿佛法大甘霖亦流 入具暇滿人身者心田 此外 人身具無量利益功德 丙八 以比喻說明暇滿難得 暇滿難得之理也可以用比喻來說明 人天導師佛陀說 猶如盲龜頸恰入 漂於海中木軛孔 人身較此更難得 暇滿寶身何堪言 是故今起當精進 佛在經中說 譬如 海底住有一隻烏龜 每一百年浮 到海面一次 海面上漂浮著一個有孔的木軛 剎那也不停 地隨風漂蕩 當然龜頸也可能入於木軛孔中 但這是非 常困難的 而從輪迴惡趣中得到人身較此更難 親友 書 中云 大海漂浮木軛孔 與龜相遇極難得 旁生轉 人較此難 故王修法具實義 入行論 中云 是故 世尊說 人身極難得 如海中盲龜 頸入軛木孔 花 叢經 中說 諸佛出有壞現身於世亦難得 轉成暇滿人 慧光集 53 大圓滿心性休息大車疏 24
26 身亦極難得 故當以比喻詳說此理 舍利子 譬如 此大 地亦成一大海洋 其中有一具孔木軛 另有一盲龜 木軛 隨風漂於海面 海底盲龜每百年方浮到海面一次 此盲龜 頸入於快速漂蕩之木軛孔中 而從惡趣再次轉生為人並非 如是 墮入惡趣者轉生為人極其困難 僅僅獲得人身尚且如此困難 更何況行持正法的暇滿 人身呢 入行論 中云 如值佛出世 為人信佛法 宜修善稀有 何日復得此 頂寶龍王請問經 中云 親睹導師極難得 聞說寂法亦極難 轉暇滿人極難得 具戒信亦恆難得 甲二 認識暇滿之自性 分二 一 總說 二 別說 乙一 總說 如是人分相似身 中等身及珍寶身 乙二 別說 分六 一 宣說相似人身 二 宣說中等人身 三 宣說珍寶人身 四 當思正法之理由 五 如是思維之功 德 六 於業地修法具大義 丙一 宣說相似人身 不知善惡行非法 根雖具足相似身 縱然轉生於中土 亦為邊鄙野蠻性 第一品 暇滿難得 25
27 虛空寶經 中云 以昔善業之因 既生於人間 亦具足諸根 雖轉生於恆行正法之境 卻不知業與業之異 熟 常步入不善道中造惡業 彼等雖名為人 實乃庸俗之 輩 因為死後將墮入無邊惡趣之故 丙二 宣說中等人身 佛說未入正法道 顛倒善惡貪今生 散於憒鬧外境中 蠻橫放蕩棄後世 不求解脫雖聞法 非殊勝身中等性 偶爾心向微善法 多時罪蒙慧眼故 持相自他有何利 彼等在家或出家 稍許勝過惡趣眾 是故稱為中等身 虛空寶經 中云 於眾生界中 未入正法或雖入 正法 然因善惡混雜而行並沉於散漫中而使身語意蠻橫放 蕩 勤造墮惡趣之罪業將墮入三惡趣之此等眾生 亦蒙受 佛大悲日光普照而具足久遠後解脫之種子 故稱為中等人 身 意思是說 行善作惡相間雜 只是精勤聽聞詞句之 人不能擺脫惡趣 三摩地王經 中云 失毀戒律墮惡趣 彼以多 慧光集 53 大圓滿心性休息大車疏 26
28 聞不能救 涅槃經 中云 迦葉且看 比丘提婆達 多雖聽聞受持經藏如護地大象所負之擔 卻因不善業而 墮於惡趣 雙部經 中云 藥部 任何眾生臨終時 雖出哀號之聲 然而除所造善業之異熟果外 無有其他能 救之法 又如頌云 雖見佛出世 已聞犍槌聲 亦聞 寂滅法 然自未修持 彼人復言說 我心誠愚癡 隨諸惡 友轉 以貪迷惑心 造作諸罪業 我曾依貪欲 殺害諸有 情 唐捐諸僧財 感受難忍果 我以損害心 毀壞諸佛 塔 亦言諸惡語 毆打自母親 我今知以身 所造諸罪 業 已睹生難忍 大號叫地獄 丙三 宣說珍寶人身 佛說無垢之法器 最為殊勝之正士 自在聞思精華義 調己勸他行善法 修行山王極穩固 彼等仙人勝幢相 無論在家或出家 即是珍寶之人身 通過聽聞善妙法門 思維其義 相應安住而調伏自相 續 爾後勸勉他人行持善法 披上解脫大鎧甲 這就是持 大仙人 佛 之勝幢者 並非僅僅身著出家裝束就稱之為 第一品 暇滿難得 27
29 仙 人 勝 幢 若 自 己 如 是 精 進 聞 思 修, 勸 人 行 善, 則 無 論 是 在 家 身 份 還 是 出 家 形 象, 都 稱 為 珍 寶 人 身 德 藏 經 中 云 : 德 藏, 若 能 以 廣 聞 聖 教 思 維 彼 義 無 惑 修 行 瑜 伽, 亦 能 勸 勉 他 眾 行 此, 則 是 天 等 世 間 之 殊 勝 莊 嚴, 故 稱 為 具 義 暇 滿, 又 稱 珍 寶 人 身 中 般 若 經 中 云 : 須 菩 提, 任 何 菩 薩 自 己 行 善 並 勸 勉 他 人 行 善, 即 成 為 具 義 暇 滿 人 身, 受 到 諸 佛 讚 歎 稱 頌 恭 敬 關 於 勸 他 人 行 善 的 方 法, 廣 大 游 舞 經 中 云 : 諸 有 為 法 速 毀 滅, 如 空 閃 電 不 久 住, 汝 於 此 世 存 活 時, 及 時 行 持 勝 妙 法 或 者 按 照 大 阿 闍 黎 月 稱 言 : 最 初 必 定 於 聞 者, 宣 說 布 施 教 言 等, 此 人 堪 為 法 器 後, 當 說 甚 深 之 教 授 如 是 暇 滿 人 身, 總 的 來 說 可 以 作 為 諸 乘 之 所 依, 尤 其 堪 為 無 上 乘 的 法 器 對 此 虛 空 寶 經 中 云 : 虛 空 藏 菩 薩 白 佛 言 : 世 尊, 如 何 看 待 暇 滿? 佛 告 虛 空 藏 菩 薩 : 心 為 分 別 念 迷 醉 而 散 亂 稱 為 繫, 息 滅 心 之 分 別 而 住 於 自 性 中 稱 為 暇, 圓 滿 者 即 是 了 知 心 之 自 性, 於 真 實 義 中 心 得 自 在, 故 稱 為 暇 滿 要 遵 照 此 中 所 說 來 掌 握 慧 光 集 53 大 圓 滿 心 性 休 息 大 車 疏 28
30 丙四 當思正法之理由 獲得暇滿人身之士恆時唯一思維正法之理由 故於大德前聞法 如法修持住正法 恆常行法止非法 以修法義而住法 這是殊勝竅訣 因為善知識難逢難遇 聽聞正法也 來之不易 而做到持之以恆精進修法就更為難得 佛分 別律 教誨廣嚴城品 中云 諸比丘 且觀惡趣眾生 後世復得人身亦極難 且觀此等具邪見之邪師 值遇真 實善知識更困難 且觀此等失毀戒律與解脫之破戒者 當 唯以行頭陀功德 始終修持善法 樂居樹下或靜處而度人 生 丙五 如是思維之功德 如此思維的功德利益 不久越過三有海 速至寂洲得涅槃 天子請問經 中云 天子 始終以精進心勤於 善法 將速現前無上圓滿正等正覺菩提 親友書 中 云 依止真實善知識 梵行圓滿能仁說 是故當依諸大 德 依佛累世得寂滅 第一品 暇滿難得 29
31 丙六 於業地修法具大義 何者轉生為人時 倘若不勤修善法 則無比其智劣者 如自寶洲空手返 無義虛度暇滿身 故當恆修寂滅法 轉生在有修法機會的業力之地 南贍部洲 儘管已 經獲得了這樣的閒暇人身 但如果不修行正法 則如同從 如意寶洲返回時沒有取到寶珠空手而歸一般 入行論 中云 既得此閒暇 若我不修善 自欺 莫勝此 亦無過此愚 所以 如果從微小善事做起 唯 一精進修行增上生決定勝法門 將獲得眾多圓滿功德 寶鬘論 中云 如此常修法 自與諸世間 悉 皆心悅意 以此為最佳 由法眠安穩 安樂而覺醒 由內 無過咎 夢中亦見樂 竭力孝父母 承侍種姓主 善用忍 行施 柔語無離間 實語始終行 獲得天王已 依舊成天 王 次第成佛果1 直到 故知業果理 隨同而行持 恆常 利有情 即利汝自己 之間 均是說要修持使自他今生來 世安樂的善法 慧光集 53 大圓滿心性休息大車疏 30
32 甲三 明確觀察能依所依之自性 分六 一 法之根本為心 二 應當日夜精勤修法 三 宣說功德令生歡喜 四 成辦超人 善妙之理 五 暇滿為諸乘之所依 六 觀修難得之方法 乙一 法之根本為心 從能依所依自性入手 專心觀察 諸法依賴於自心 心依暇滿即緣起 種種因緣聚合時 當調自心諸法根 諸法依賴於自心 心又依賴於暇滿人身 這就是能依 所依的緣起 心作為一切善法之因 暇滿人身作為助緣 此時應當唯一調伏自心 親友書 中云 汝當調心世尊說 心乃諸法之根 本 海龍王請問經 中云 龍王 心乃諸法之本 諸法從心產生 由心幻化 故當徹知心之自性 普作 續 中云 如是一切顯現法 皆為心造心幻變 楞 伽經 中云 如鏡所顯像 非有似顯現 不知心相者 生起二分別 清淨習氣力 種種唯心生 人前現外境 世 間皆唯心 又云 境無非實有 唯心無外境 習氣擾 亂心 盡現外境中 意思是說 一切外相 如夢境般 現於心中 在迷亂的心前無有而現出內外種種景象 這是 第一品 暇滿難得 31
33 由 迷 亂 習 氣 所 產 生 的 景 象, 實 際 不 成 實 有, 但 似 乎 實 實 在 在 現 於 心 中, 所 以 說 心 是 諸 法 的 根 本 山 等 外 境 在 迷 亂 的 心 前 現 為 不 清 淨, 這 是 心 所 造 的, 而 山 等 並 非 是 心, 對 此 下 文 還 有 闡 述 如 果 沒 有 守 護 住 自 心, 就 無 法 守 持 學 處 入 行 論 中 云 : 若 不 護 此 心, 不 能 護 學 處 除 此 護 心 戒, 何 勞 戒 其 餘? 實 語 者 佛 言, 一 切 諸 怖 畏, 無 量 眾 苦 痛, 皆 從 心 所 生 有 情 獄 兵 器, 何 人 故 意 造? 誰 製 燒 鐵 地? 女 眾 從 何 出? 佛 說 彼 一 切, 皆 由 惡 心 造, 是 故 三 界 中, 恐 怖 莫 甚 心 調 伏 此 一 心, 一 切 皆 馴 服 其 中 所 述 均 說 明 了 輪 迴 的 一 切 苦 樂 都 是 從 自 心 產 生 的 因 此, 要 努 力 調 伏 的 就 是 諸 法 之 根 本 自 心 寶 雲 經 中 也 說 : 世 間 心 所 牽, 心 不 現 見 心, 一 切 善 惡 業, 皆 為 心 所 積 寶 積 經 迦 葉 品 中 云 : 心 可 造 種 種 業, 故 如 畫 家 ; 心 可 造 成 損 害, 故 如 敵 人 ; 心 可 產 生 一 切 苦 厄, 故 如 怨 家 抉 擇 眾 生 經 中 云 : 鐵 地 極 熾 燃, 火 舌 遍 各 處, 以 鋒 利 鐵 鋸, 一 身 鋸 八 瓣, 此 由 諸 惡 人, 三 門 罪 心 生 心 是 一 切 苦 樂 的 根 本, 因 此 全 力 以 赴 就 是 要 調 伏 這 顆 心 慧 光 集 53 大 圓 滿 心 性 休 息 大 車 疏 32
34 乙二 應當日夜精勤修法 接連不斷流轉輪迴受苦時 死亡恐怖生無邊 貧窮痛苦如雨下 皆從虛度暇滿生 故增上生定勝法 由思暇滿難得生 晝夜喜悅速勤修 華嚴經 中云 嗟 善男子 漂泊於輪迴中之此 等眾生 未曾思維自己暇滿所飾人身得之不易 以惡知識 之因流轉輪迴為苦火所逼 吾因思維殊勝閒暇而從三有中 獲得解脫 汝等亦當如是而行 乙三 宣說功德令生歡喜 此說暇滿之功德 面見導師具實義 聞修正法亦具義 今生具義來世果 皆自暇滿人身生 故當數數生歡喜 我們這些人當中 有的往昔面見佛陀並得解脫 有的 今生日夜奉行善法使人身有意義 也有來世播下解脫種子 的 這些都來源於思維暇滿難得 念住經 中云 樂 生且觀 汝所見所聞一切善妙皆從思維閒暇中產生 眾人 第一品 暇滿難得 33
35 任何安樂善妙之法悉皆依此而成辦 因此 已經擁有閒 暇的時候應當發自內心歡喜 乙四 成辦超人善妙之理 此外 宣說成辦超人善妙之理 天等世間眾生主 聲緣佛子中怙主 獲得無死甘露位 亦從勝寶人身生 故讚暇滿勝天身 已獲人身當生喜 出有壞大能仁獲證菩提所依的身體也是南贍部洲人中 尊主的身份 因此說人身勝過天人身 現前菩提經 中 說 於天界中不能獲證菩提 因有我慢而不能證悟真諦 故 徹見唯有暇滿人身方可成佛後而前往迦毗羅衛國 入行論 中云 復以勝天身 迅速成正覺 乙五 暇滿為諸乘之所依 人天之中人易得 無念見諦智慧地 獲得人身易成就 深藏金剛乘道果 故說殊勝暇滿身 乃為諸乘法所依 慧光集 53 大圓滿心性休息大車疏 34
36 俱舍論 中云 欲界中獲前三果 末果則由三界 得 此無見道無出離 經云此始彼究竟 密宗之真實義 也依靠人身而迅速得以成就 滅盡四大續 中云 眾 人倘若精進修 殊勝密宗之此王 即生之中可成就 其餘 悉地何堪言 因此說 暇滿人身是諸乘之所依 乙六 觀修難得之方法 如何觀修人身難得呢 坐在舒適的座墊上 皈依發心 後思維暇滿所飾之自身 猶如窮人獲勝寶 懷疑畏恐是夢境 應當欣喜思暇滿 成就現後利樂法 思維這其中所說之義 就像貧窮之人獲得了殊勝珍寶 一樣 應當為自己得到暇滿人身而感到欣慰 一定要唯一 修持正法 心想 如果這不是夢該有多好啊 也擔心它消 失 獲得這樣的人身也值得從內心生起歡喜 最後將所修 善根迴向眾生 佛分別律 中云 目犍連 一心思維 閒暇 以歡喜心隨念人身 第一品 暇滿難得 35
37 甲四 迴向本品善根 發善願將如是宣說暇滿難得之福德迴向一切眾生 以此妙音甘露語 願息眾生之散亂 赴往林中斷煩惱 疲勞心性今休息 奉獻飾滿鮮花的清涼甘露善說 願以此遣除一切眾生 散亂度日 虛度暇滿人生之業惑 全部前往舒心悅意的寂 靜處 使長久漂在輪迴中疲憊的自心今日得到休息 本品全義均可攝於剎那心相續中 令人們對輪迴生起 厭離心 此品撰著圓滿並已迴向善根 其餘諸品也應如是 理解 於靜林間岩窟美藥樹 瀑布瀉聲鮮花舞飾處 久勞此心不動而入定 願令暇滿人身具義住 於此處亦不見野蠻眾 息滅煩惱具足七聖財 祈願捨離今生此身後 趨至心之國王本來地 大圓滿心性休息中第一品暇滿難得釋終 注釋 1 次第成佛果 寶鬘論 原文頌詞這一句是 故當依此法 慧光集 53 大圓滿心性休息大車疏 36
38 第 二 品 壽 命 無 常
39 壽命無常品分五 一 略說 二 廣說 三 勸勉精進 四 結 行 五 迴向本品善根 甲一 略說 雖然已經獲得了極為難得的人身 但它也是不可信 的 因此 教誡諸位必須精進修持正法 如是雖獲難得身 然為剎那無常性 若詳觀察無實質 猶如水泡不可靠 是故日日夜夜中 恆常思維定死亡 儘管已經獲得了暇滿人身 然而壽命僅僅是短暫的 一瞬間 稍縱即逝 不可能恆常不變 猶如芭蕉樹一樣無 有實質性可言 根本經不起分析 我們一定要堅信 如 水泡般的人身雖然暫時一現 但很快就會支離破碎 各自 分散 因此 務必要認真觀察無常的本性 因緣品 中 云 嗚呼有為法 無常生滅性 已生定滅故 當速趨寂 樂 如佛說諸法 如星翳油燈 如幻露水泡 如夢電浮 雲 甲二 廣說 分十三 一 所愛之身亦是無常 二 得梵天果亦 是無常 三 乃變化性故為無常 四 器情世界皆為無常 五 慧光集 53 大圓滿心性休息大車疏 38
40 以諸佛佛子示現涅槃而說無常 六 以無增唯減而說無常 七 外內皆為無常 八 以比喻說明無常 九 終捨一切故為無常 十 三世均為無常 十一 三有皆是無常 十二 剎那亦無常 十三 諸緣時境皆無常 乙一 所愛之身亦是無常 如是無實變化的不淨身體本是各自分離 不可指望的 性質 為此教誡捨棄對身體的貪執 日夜精進觀修無常 此身一切痛苦根 深重煩惱之來源 雖著衣飾花鬘等 美味佳餚供奉之 然終無常毀壞離 為鷹狐狸豺狼食 捨此愛淨常執心 當自今起修妙法 恆時將所謂的自身執為我和我所而以衣食供奉 隨 順承侍 他人出言稍有不當就不高興 便反唇相譏 以免 受害 如寂天菩薩說 身猶須臾質 不知死主何時來 索取 身心分離的時候身體不會隨之而去 最後只能成為 屍陀林中鳥 犬 狐狸 鷹鷲等飛禽走獸的食物 所以 不應該珍愛執著這個身體並為之毫無意義地造惡業 而要 像對待奴僕一樣使用自己的身體奉行善法 如果它奉行善 法 就付與衣食之類的相應薪資 換句話說就是要日夜精 勤修持正法 第二品 壽命無常 39
41 教 王 經 中 云 : 大 王, 譬 如, 四 方 大 山, 堅 實 牢 固, 未 毀 未 裂, 極 硬 無 損, 直 衝 雲 霄 此 四 山 王 倒 地, 可 粉 碎 一 切 草 木 枝 葉 及 諸 含 生 大 種, 以 神 足 逃, 或 以 威 力 擋, 或 以 財 物 贖, 或 以 藥 物 密 咒 去 之 均 不 易 大 王, 四 大 恐 怖 亦 復 如 是, 以 神 足 逃, 或 以 威 力 擋, 或 以 財 物 贖, 或 以 藥 物 密 咒 去 之 均 不 易, 何 為 四 大 恐 怖? 即 老 病 死 衰 也 大 王, 老 者 可 摧 青 春, 病 者 可 摧 健 康, 衰 者 可 摧 圓 滿, 死 者 可 摧 生 命, 此 等 以 神 足 逃, 或 以 威 力 擋, 或 以 財 物 贖, 或 以 藥 物 密 咒 去 之 均 不 易 大 王, 譬 如, 獸 中 之 王 獅 子 住 獸 群 中 控 制 野 獸, 可 隨 意 指 使, 諸 野 獸 無 法 堪 忍 其 神 威 而 無 可 奈 何 大 王, 同 理, 被 死 主 以 利 戈 刺 入 時 離 諸 驕 慢, 無 依 無 怙, 無 援 無 助, 無 親 無 友, 骨 節 分 離, 血 肉 乾 枯, 身 為 病 惱, 口 乾 舌 燥, 面 目 皆 非, 手 足 顫 動, 無 能 為 力, 喪 失 威 勢, 口 水 鼻 涕 小 便 嘔 吐 等 物 染 污 其 身, 眼 耳 鼻 舌 身 意 諸 根 滅 盡, 出 現 呃 逆, 發 呻 吟 聲, 醫 生 棄 之, 諸 藥 美 味 飲 食 無 濟 於 事, 往 其 他 眾 生 中, 臥 最 後 床, 沉 於 無 始 之 生 老 死 亡 河 中, 生 命 所 剩 無 幾, 畏 懼 閻 王, 為 災 難 縛, 呼 吸 中 斷, 張 開 口 鼻, 牙 關 緊 咬, 言 說 布 施 布 施 為 業 所 牽 輾 轉 投 入 三 有, 孑 然 一 身, 孤 立 無 助, 遠 離 今 世, 遷 往 他 世, 作 大 遷 移, 入 大 暗 處, 墮 大 深 慧 光 集 53 大 圓 滿 心 性 休 息 大 車 疏 40
42 淵, 入 大 莽 林, 往 大 僻 處, 為 大 海 沖, 為 業 風 吹, 無 立 足 地, 赴 大 沙 場, 為 大 魔 擒, 飄 於 空 中, 為 父 母 兄 弟 姊 妹 子 女 圍 繞, 氣 息 中 斷, 眾 人 言 當 分 財 產, 是 人 哀 呼 痛 啊 痛 啊 爸 呀 媽 啊 兒 子 啊 而 拽 髮 此 時, 唯 有 布 施 苦 行 正 法 可 為 助 伴, 除 正 法 外 無 餘 依 處, 無 餘 怙 主, 無 餘 救 助 大 王, 爾 時 正 法 可 作 洲 島 處 所 怙 主 本 師 大 王, 是 時 自 臥 榻 中, 感 受 後 世 顯 現, 若 墮 惡 趣 則 現 彼 處 恐 怖 相, 爾 時, 任 何 非 法 皆 不 可 救 大 王, 汝 如 是 愛 重 之 身 亦 終 有 亡 時, 具 足 功 德, 長 久 以 諸 多 淨 食 等 滿 足 之 滋 養 之, 然 住 於 最 後 榻 時 醫 生 離 棄, 眾 人 置 之 不 理, 心 不 安 樂 即 至 亡 時 大 王, 如 是 沐 浴 塗 拭 香 薰 身 體, 以 香 花 薰 染 亦 定 出 現 臭 氣 大 王, 如 是 以 嘎 謝 嘎 布 綢 緞 等 妙 衣 遮 掩, 然 住 於 最 後 榻 時 污 垢 覆 身, 亡 時 赤 身 裸 體 離 開 人 世 大 王, 雖 以 種 種 欲 妙 享 樂, 然 捨 一 切 後 於 貪 不 厭 足 中 死 時 已 至 大 王, 如 是 汝 居 室 內 香 花 飛 幡 寶 座 妙 衣 應 有 盡 有, 左 右 置 有 臥 具, 今 縱 眠 其 上, 然 汝 身 必 將 被 拋 於 遍 佈 烏 鴉 狐 狸 人 屍 等 令 人 發 嘔 之 大 屍 林 中, 爾 後 身 必 紋 絲 不 動 臥 地 大 王, 如 是 汝 乘 象 馬, 奏 動 聽 樂, 悅 意 歡 欣, 高 撐 傘 幢 等, 諸 君 臣 親 友 美 言 讚 歎, 目 送 而 去 然 不 久 亡 於 榻 上, 為 四 人 掮, 父 母 兄 弟 悲 痛 捶 第 二 品 壽 命 無 常 41
43 胸 自城南門出至荒野 或葬於地下 或為烏鴉 鷹鷲 狐狸等所食 遺骨無論火焚抑或投於水中抑或埋於地下 皆經風吹日曬雨淋而成粉末 飄散各處 終將腐爛 大 王 如是諸行皆無常 無有可靠 如是廣說之理 應當深思 了知死時今生的任何顯現 均不能跟隨 因此希望諸位日夜唯一勤修正法 乙二 得梵天果亦是無常 三界圓滿善妙主 梵天樂生千眼等 聲譽福德威光燦 亦無勝過死主時 縱成禪定住數劫 業盡之際必死亡 一切天人阿修羅 成就之士持明者 人間君主平凡眾 皆畏死亡生無邊 梵天 大自在天 遍入天 帝釋天 四大天王等光芒 四射 普照世界 勝過千日之光 威光赫奕超過金山 福 德聲譽傳遍天下 成為天上 地上 地下三界之主尊 並 有圓滿善妙之財富嚴飾 然而他們也有死亡之時 毗奈 耶經 中云 諸比丘 且看此等興盛皆衰而無實 我憶 昔日雖於輪迴中轉為梵天 帝釋 四大天王等不可思議之 慧光集 53 大圓滿心性休息大車疏 42
44 尊主 然皆於不厭足中死亡 墮入惡趣 又言 且觀 梵天帝釋大自在 千眼遍入亦悉無常亡 日月須臾顯現之 游舞 大地四洲世界皆成空 四禪天及其餘諸天 非天 一切苦行成就者 持明 者也都超越不了死亡的規律 毗奈耶經 中云 成就 四禪天與人非人 非天仙人苦行盛德者 雖住經久數劫 尚無常 不可依靠人身如水泡 終將各自毀離何堪言 威懾四洲的轉輪王 君主大臣 沙門婆羅門以及施主等一 切平凡眾生都無法擺脫死亡 因緣品 中云 具七寶 輪王 其餘小王臣 沙門婆羅門 施主等無常 眾生皆如 夢 乙三 乃變化性故為無常 因一切皆是遷變的本性故是無常 今生無常烏雲中 死主跳動閃電舞 晝夜諸時降變雨 淋濕三地諸苗芽 以暇滿人身嚴飾的壽命猶如夏季空中密佈的烏雲 自 然變化的死主跳起閃電的舞蹈 晝夜剎那不停恆時降下瀕 臨死亡的大雨 普遍淋濕了三有中一切眾生苗芽 廣大 第二品 壽命無常 43
45 游舞經 中云 三有無常如秋雲 有情生死如舞者 士 夫壽命如閃電 如陡坡水飛速逝 乙四 器情世界皆為無常 宣說長期穩固靜止的器世界與賴以生存運動的有情世 界均為無常之性 器情無常世成壞 七火一水風毀時 大海洲山所圍繞 四寶山王亦無常 當思一切定有成 一虛空時誠修法 長期思維此理 以外器世界之壞滅來說明內有情的無 常性 初劫形成時 於空無所有 無阻無礙的虛空界中 形成了金剛不壞的金剛十字架風 其上形成了堅如金剛的 水輪 在水輪上形成量同第一禪天具鐵圍山之金剛大地 在大地上 由於空中降雨而形成汪洋 翻滾的水泡分別形 成高山與洲島 小洲世界的須彌山由四種珍寶而成 即東 方由水晶而成 南方由琉璃而成 西方由蓮寶而成 北方 由純金而成 與水交界處的持雙山等七山之間是七湖圍繞 的外海灘 東方有半圓形的東勝身洲以及依之而存的身洲 與勝身洲 南方有肩胛骨形的南贍部洲與依存的拂洲 妙 慧光集 53 大圓滿心性休息大車疏 44
46 拂 洲 ; 西 方 有 圓 形 的 西 牛 貨 洲 及 行 洲 勝 道 行 洲 ; 北 方 有 四 方 形 的 北 俱 盧 洲 和 惡 音 洲 及 惡 音 對 洲 須 彌 山 上 方 是 由 尊 勝 宮 四 園 林 東 北 方 大 香 樹 嚴 飾 的 善 見 城 群 山 的 邊 緣 是 大 海, 海 的 四 周 由 等 同 持 雙 山 的 鐵 圍 山 環 繞, 並 有 日 月 莊 嚴, 這 就 是 器 世 界 依 賴 器 世 界 而 生 存 的 有 情 有 從 光 明 天 下 墮 人 間 而 成 為 四 大 洲 八 小 洲 的 人, 以 及 由 惡 業 所 感 而 分 別 成 為 惡 趣 的 旁 生 餓 鬼 地 獄 眾 生 其 中 旁 生 以 大 海 為 根 本 處 所, 餓 鬼 的 主 要 住 所 是 王 舍 城 下, 八 寒 八 熱 地 獄 在 岡 底 斯 山 下, 八 八 相 連, 近 邊 地 獄 主 要 位 於 無 間 地 獄 四 周 這 是 地 獄 的 根 本 處 所 散 居 旁 生 空 遊 餓 鬼 孤 獨 地 獄 在 人 間 也 有 六 欲 天 :( 一 ) 位 於 須 彌 山 一 半 的 交 界 升 起 日 月 星 辰 處 住 著 四 大 天 王 天 ;( 二 ) 其 上 是 三 十 三 天, 三 十 三 天 上 方 虛 空 中 如 星 辰 般 依 次 是 具 有 無 量 宮 的 四 天, 即 ( 三 ) 時 分 天 ;( 四 ) 兜 率 天 ;( 五 ) 樂 化 天 ;( 六 ) 他 化 自 在 天 須 彌 山 間 隙 中 住 有 諸 非 天, 水 間 隔 處 住 著 羅 睺 非 天, 中 間 住 著 星 鬘 非 天 與 項 鬘 非 天, 地 間 隔 處 住 著 淨 心 非 天, 非 天 的 受 用 可 與 欲 天 相 媲 美 四 禪 天 : 初 禪 三 處 即 梵 眾 天 梵 輔 天 大 梵 天, 位 於 他 化 自 在 天 上 空 四 萬 由 旬 之 上 二 禪 三 處 即 少 光 天 無 量 光 天 極 淨 光 天 第 二 品 壽 命 無 常 45
47 三 禪 三 處 即 少 淨 天 無 量 淨 天 遍 淨 天 四 禪 八 處 即 無 雲 天 福 生 天 廣 果 天 無 想 天 無 煩 天 善 現 天 善 見 天 色 究 竟 天 前 三 者 為 凡 夫 所 在 處, 後 五 者 為 聖 者 所 在 處, 又 名 為 淨 居 地 五 天, 這 些 天 界 層 層 向 上 四 無 色 天 即 空 無 邊 處 識 無 邊 處 無 所 有 處 非 想 非 非 想 處, 也 就 是 有 頂 這 四 處 的 天 人 都 是 因 為 先 前 以 獲 得 無 色 等 持 的 某 一 身 份, 死 後 而 轉 生 到 此 無 色 界 的 如 是 所 說 的 一 個 器 情 世 界 稱 為 四 洲 世 間 界, 這 樣 的 一 千 個 世 界, 周 邊 由 高 度 等 同 三 十 三 天 的 鐵 圍 山 環 繞, 稱 為 小 千 世 界 一 千 個 這 樣 的 小 千 世 界, 周 邊 由 高 度 等 同 他 化 自 在 天 的 鐵 圍 山 環 繞, 稱 為 中 千 世 界 一 千 個 這 樣 的 中 千 世 界, 周 邊 由 高 度 等 同 第 一 禪 天 的 鐵 圍 山 環 繞, 稱 為 三 千 大 千 世 界, 即 是 一 個 殊 勝 化 身 示 現 同 等 身 相 而 無 有 前 後 顯 現 十 二 相 調 化 眾 生 的 世 界 除 此 之 外, 十 方 有 圓 形 半 圓 形 四 方 形 等 無 量 世 界 遍 佈 虛 空, 其 中 的 眾 生 有 的 頭 朝 上, 有 的 橫 著, 有 的 頭 朝 下, 遍 滿 無 量 的 種 類 此 處 以 娑 婆 世 界 為 例, 宣 說 器 情 世 界 的 成 住 壞 空 時 間 相 等 最 初 形 成, 現 今 穩 住, 從 人 壽 達 到 無 量 歲 時 毗 婆 尸 佛 出 世, 到 釋 迦 牟 尼 佛 出 世, 直 至 人 壽 十 歲 之 間 稱 為 劫 初 慧 光 集 53 大 圓 滿 心 性 休 息 大 車 疏 46
48 長 時, 也 就 是 說, 人 壽 每 二 百 年 遞 減, 爾 後 每 過 一 百 年 增 長 一 歲, 從 十 一 歲 到 人 壽 達 八 萬 歲 時 彌 勒 佛 出 世 此 後 又 是 每 一 百 年 減 少 一 歲, 直 至 十 歲 之 間 稱 為 轉 長 時 期, 如 是 上 增 下 減 算 為 一 次, 共 十 八 次, 名 為 中 劫 十 八 返, 期 間 有 九 百 九 十 五 佛 出 世, 之 後 每 二 百 年 增 長 一 歲, 直 至 無 量 歲, 稍 許 遞 減 時 有 勝 解 佛 出 世, 其 事 業 壽 量 所 化 眷 屬 數 均 等 同 前 面 諸 佛 事 業 壽 量 所 化 眷 屬 數 的 總 和, 並 且 調 化 以 前 諸 佛 未 調 化 的 眾 生, 以 其 願 力 使 包 括 僅 聞 三 寶 聲 毀 壞 根 本 戒 做 微 小 善 事 在 內 的 眾 生 皆 從 輪 迴 中 解 脫 出 來, 在 人 間 的 事 業 圓 滿 而 示 現 涅 槃 後 其 教 法 仍 如 期 住 世, 令 三 千 大 千 世 界 的 一 切 眾 生 均 得 解 脫 後 於 人 壽 十 歲 時, 壞 劫 的 七 火 將 一 切 焚 為 灰 塵 火 是 指 太 陽, 有 些 經 中 說 是 七 個 太 陽, 有 些 說 出 現 一 個 具 有 七 個 太 陽 熱 量 的 太 陽 實 際 上, 出 現 了 一 個 具 有 百 俱 胝 太 陽 熱 量 的 太 陽 而 焚 毀 一 切 爾 後 塵 埃 為 水 所 沖, 為 風 所 吹, 最 後 成 為 一 虛 空, 猶 如 以 前 未 形 成 時 一 樣 三 摩 地 王 經 中 云 : 一 旦 此 世 界 大 種, 諸 世 間 成 虛 空 時, 如 前 其 後 亦 如 是, 當 知 諸 法 皆 亦 爾 通 過 外 器 世 界 壞 滅 之 比 喻 來 窺 視 內 在 身 體 也 是 壞 滅 的 首 先 於 心 之 法 性 虛 空 中, 形 成 了 無 明 分 別 之 風, 以 此 第 二 品 壽 命 無 常 47
49 為 因, 形 成 輪 迴 業 地 之 水, 以 此 為 緣, 由 父 母 精 血 形 成 身 體 之 須 彌 山 王, 之 後 形 成 雙 目 的 日 月 白 紅 明 點 十 二 處 界 之 四 大 洲 八 小 洲 以 及 八 識 聚 的 七 山 和 鐵 圍 山 身 語 意 所 依 靠 的 精 脈 血 脈 中 脈 是 三 門 三 毒 三 身 之 所 依, 代 表 三 界, 五 脈 輪 或 六 脈 輪 代 表 五 趣 或 六 趣 轉 生 於 不 同 各 道 中 所 感 受 諸 多 苦 樂 的 這 個 內 大 千 世 界 也 是 聚 際 必 散 生 際 必 死 有 為 壞 滅 之 本 性 到 了 死 亡 時, 外 四 大 攝 入 內 四 大 中, 即 被 七 火 一 水 毀 為 灰 塵, 之 後 內 四 大 密 四 大 皆 融 入 本 來 光 明 中, 此 時 一 切 均 成 為 一 虛 空 身 體 四 大 所 攝 的 風 脈 明 點 七 次 為 火 所 焚 而 殆 盡, 一 次 為 水 所 沖 而 使 生 命 死 亡, 最 後 為 風 吹 散 而 使 呼 吸 中 斷, 身 體 也 就 各 自 分 離 消 失, 最 終 如 虛 空 般 一 無 所 有, 此 時 與 從 前 未 形 成 身 體 時 一 模 一 樣 廣 智 後 續 中 云 : 以 風 水 火 熟, 形 成 身 器 世, 風 脈 及 明 點, 四 大 殼 中 住, 無 變 諸 光 明, 遷 至 虛 空 室, 大 風 脈 明 點, 七 次 為 火 焚, 水 一 沖 大 融, 風 吹 粗 細 滅, 入 光 明 空 界 本 怙 菩 提 者, 趨 至 無 迷 基 需 要 觀 察 眾 生 各 自 世 界 之 隱 沒 規 律 親 友 書 中 云 : 大 地 山 王 與 海 洋, 終 為 七 烈 日 所 焚, 有 情 無 餘 化 為 塵, 弱 小 人 身 豈 堪 言? 慧 光 集 53 大 圓 滿 心 性 休 息 大 車 疏 48
50 乙五 以諸佛佛子示現涅槃而說無常 此外 思維出於世間的諸多導師出有壞及其眷屬示現 涅槃以及他們教法隱沒的情形 由此也可說明自壽無常 緣覺弟眾佛子中 引導世間諸怙主 宛如晴空中皓月 為諸星鬘所環繞 巍然朗然坦然現 亦示無常涅槃相 無量教法珍寶日 亦漸隱沒當觀此 猶如無實芭蕉樹 幻室自身何不滅 曾經出世於此娑婆世界的導師毗婆尸佛 尸棄佛 毗 舍浮佛 拘留孫佛 拘那含牟尼佛 迦葉佛和釋迦牟尼佛 皆如秋季升起的滿月一般 妙相隨好威光耀眼 為群星般 的聲聞 緣覺 菩 薩 梵天以及四大天王等眷屬所圍繞 身 體 光芒四射 巍 然而住 語言無 卒暴音 清晰朗 然 智 慧清淨無垢 坦然明了 堅固如金剛般的佛陀都已趣入了 涅槃 除釋迦牟尼佛教法外 其餘教法也已依次隱沒 觀 觀這種情形 再思維如水泡般無有實質的自身的無常性 無常因緣品 中云 百福所成千相飾 如 來藏身尚無 常 猶如水泡不可靠 自身為何定不壞 利眾諸佛如日落 正法皓月亦隱沒 當知自己之一切 眷屬受用皆無常 第二品 壽命無常 49
51 乙六 以無增唯減而說無常 證得猶如金剛般的佛身尚且無常 那麼 好似芭蕉樹 一樣的此身豈能穩固存在 故定死亡然死期 死處死緣皆不定 此壽無增恆衰減 死緣眾多生緣微 時不待我當緊迫 自即日起勤修法 一經出生以後必然走向死亡 只要有生必定有死 妙法白蓮經 中云 有生必有死 有聚必有散 因 時間無法掌握 所以不知何時死亡 因緣品 中云 明日死誰知 今日當精進 彼死主大軍 豈是汝親 友 死於何方也沒有定準 因此 無論前往何方 住於 何處 做任何事都應觀想 也許會死於此地吧 妙臂請 問經 中云 於山險地或深谷 室內路口或河畔 何方 皆思我終處 了知無可適從性 故當遣除喜世間 以何緣而死也是不一定的 經中云 有以食噎死 亦有以藥亡 何況說逆緣 故死緣無定 因為壽命無有增加 唯有減少 是故必定死亡 無 常語 中云 如斷水源池 無增唯減故 眾皆入死道 誰信暫時壽 入行論 云 晝夜不暫留 此生恆衰 慧光集 53 大圓滿心性休息大車疏 50
52 減 額外無復增 吾命豈不亡 死緣眾多生緣稀少 因此也可表明必定死亡 入行 論 中云 死緣極眾多 生緣極稀少 是故速死亡 心 當向正法 寶鬘論 中云 死緣何其多 生緣何其 少 彼等亦死緣 是故恆修法 乙七 外內皆為無常 通過眼見外面的破舊城市 更要想到死亡 四大聚合之心室 雖為動念士所飾 亦由因緣所產生 乃壞滅性有為法 猶如舊城無常有 故當迅速修正法 如是觀察從前美麗富饒的城市中遍滿人流 後來終 有一日人去城空的這幅場景 嗚呼 輪迴之法皆是前興後 滅 所有人最終只留下名字而已 同樣 為珍貴的衣飾所 妝點 種種分別動念所嚴飾四大聚合之自身這個房室也終 將塌毀 僅僅剩下骨骸而已 到那時 也許會有些人念著 自己的名字說 這是某某的遺骨 因此應當深入思維此 理 親友書 中云 身際如灰乾際墜 終究不淨無實 質 當知一切皆壞滅 各自分散之自性 第二品 壽命無常 51
53 乙八 以比喻說明無常 儘管在漫長的一生中享受善趣安樂 然而 如夢初醒 般瞬間就會趨向死亡 猶如赤風中油燈 剎那無常動搖性 驟然猛烈之死緣 降臨自己頭上時 不能久住定死亡 故應當下修正法 例如 和風吹動的草原上有一盞油燈 偶爾刮起一陣 狂風時 油燈便會熄滅 同樣 應該想到 自己猶如油燈 動搖般的壽命 被夜以繼日的無常和風吹動而趨向衰老 迅速死亡 無有餘地 並且定會受到狂風般病緣或損害的 威脅 致弟子書 中云 如為狂風所吹之油燈 壽命 瞬間住準亦非有 乙九 終捨一切故為無常 因為最終必將拋下一切而離開人世 由此也要觀修無 常 眷屬受用與親友 美貌韶華財種姓 皆需棄捨獨自亡 無助益者隨善惡 爾時依處唯正法 為何今不勤修持 慧光集 53 大圓滿心性休息大車疏 52
54 死 亡 時, 今 生 的 眷 屬 受 用 等 任 何 事 物 都 無 濟 於 事, 必 須 離 開 人 間, 隨 著 善 業 惡 業 而 流 轉, 此 時 唯 有 正 法 能 夠 救 護 教 王 經 中 云 : 國 王 趨 入 死 亡 時, 受 用 親 友 不 隨 身, 士 夫 無 論 至 何 處, 業 如 身 影 緊 隨 後 德 施 請 問 經 中 云 : 雜 業 尋 受 用, 養 活 子 與 妻, 極 苦 死 亡 時, 子 妻 非 依 處 如 做 種 種 事, 亦 捨 子 與 妻, 獨 自 受 苦 果, 時 無 代 受 者 父 母 兄 弟 妻, 僕 財 眷 屬 眾, 死 後 無 跟 隨, 諸 業 隨 其 後 爾 時 積 累 深 重 罪 業 的 人 們, 會 出 現 被 往 昔 所 宰 殺 的 眾 生 和 閻 羅 獄 卒 用 輪 索 束 縛 牽 引 的 景 象 入 行 論 中 云 : 若 今 赴 刑 場, 罪 犯 猶 驚 怖, 口 乾 眼 凸 出, 形 貌 異 故 昔 何 況 形 恐 怖, 魔 使 所 執 持, 大 怖 憂 苦 纏, 苦 極 不 待 言 誰 能 善 護 我, 離 此 大 怖 畏, 睜 大 凸 怖 眼, 四 方 尋 救 護 四 方 遍 尋 覓, 無 依 心 懊 喪, 彼 處 若 無 依, 惶 惶 何 所 從? 到 了 死 時 再 憶 念 正 法 也 已 為 時 過 晚, 如 同 犯 法 者 落 到 劊 子 手 的 掌 中 時 方 尋 覓 救 護 者 一 樣 因 此 必 須 從 現 在 起 就 憶 念 正 法 入 行 論 中 云 : 未 肇 或 始 做, 或 唯 半 成 時, 死 神 突 然 至, 嗚 呼 吾 命 休! 也 就 是 說, 三 寶 與 善 法 才 是 真 正 的 皈 依 處 淨 施 請 問 經 中 云 : 父 母 亦 非 吾 依 處, 親 財 韶 華 亦 非 爾, 唯 有 具 足 功 德 者, 沉 輪 迴 眾 之 第 二 品 壽 命 無 常 53
55 依處 吾願為佛捨身體 生命受用皆捨棄 唯有皈依三寶 外 無有餘眾吾皈依 乙十 三世均為無常 如是思維輪迴之處 自相續以及他眾皆是無常之本 性 思維世間前後代 先前無量人已逝 如今人間多數眾 百年之內定死亡 未來一切亦復然 且觀老幼同輩去 吾亦不離此性故 當思定死而修法 嗚呼 諸位善友 且觀外境的遷變 再看看百年以 前那些人們有留下來的嗎 現在我們大多數人百年之後也 僅剩下名字而已 未來的一切眾生也都與此相同 因為 從來就沒有生而不死的情況 比自己年長的 較自己年輕 的 與自己同齡的許多親友 怨敵相繼離開人世 由此也 要想到自己也不例外 終究必死 因緣品 中云 自 某日夜晚 初入母胎人 壽無增唯減 一去不復返 上午 見多士 午後有不見 午後見多士 翌晨有不見 諸多男 與女 亦有壯年死 說此年輕人 豈有存活準 有者胎中 慧光集 53 大圓滿心性休息大車疏 54
56 死 有者落地亡 有僅爬行逝 有跑時夭折 有老有年 幼 有些壯年人 相繼而離世 如果熟墜地 乙十一 三有皆是無常 三界地獄至有頂 無一勝過死主者 悉皆無常無實質 不可依靠如車輪 尤其人世多損害 成多病魔之禍源 兵刃火災險地毒 猛獸國王與怨敵 以及盜賊土匪等 摧毀生命壞圓滿 無論在六道任何一處 都沒有不受到死亡威脅的地 方 由此就該想到三界六道的一切眾生均擺脫不了死亡 毗奈耶經 中云 無論是虛空 大海或山洞 住於任 何處 無有不死者 無論死於任何地方都是只捨棄身體 而心卻隨著以前 的業力屢屢流轉在輪迴中 廣大游舞經 中云 三有 無明諸眾生 愚癡之故而流轉 人天三惡趣五道 猶如瓷 師之輪盤 恆戀美色動聽聲 妙香美味及樂觸 眾縛惡世 之網中 如猴困於獵人網 尤其是 人間的損害更為繁多 諸如麻風 瘟疫 第二品 壽命無常 55
57 風 膽等疾病 小兒鬼 食肉鬼 空遊鬼 厲鬼等多種魔 鬼 國王 怨敵 野人 災禍等數百危害剝奪人們的豐富 財產 生身性命 會造成驟然暴死 因此必須精進修持正 法 如 攝功德寶經 中云 人世鬼魔疾病多 益慈心 諦加持滅 乙十二 剎那亦無常 不僅有這般損害會導致死亡 即使無有此等危害 也 免不了一死 縱然無有諸損害 士夫壽命亦流逝 晝夜剎那皆變化 逐漸靠近死主域 猶如江河匯於海 或似日落於西山 即便自己終生沒有遭受任何突如其來的損害 並且試 圖以相應的飲食 營養等來延年益壽 但卻無濟於事 終 究要死 入行論 中云 縱似今無病 足食無損傷 然壽剎那逝 身猶須臾質 其實 人生一剎那也不會停 留 聚寶頂經 中云 須菩提言 士壽猶如陡坡 水 毗奈耶經 中云 陡坡水流入大海 日月瀕 落於西山 晝夜須臾自然逝 人壽流逝同此等 慧光集 53 大圓滿心性休息大車疏 56
58 乙十三 諸緣時境皆無常 食等生緣雖圓滿 尚有如毒生苦時 數多逆緣之危害 豈能不滅諸圓滿 是故無不成死緣 死亡處緣期不定 當棄無義欺世法 誠修死亡無常法 有利於存活的飲食也會成為罹患疾病的根源 儘管 暫時似乎有益 但從長遠來看 卻成了損害 諸如為利於 療病而服用瀉藥 結果也有使病情惡化的 更何況說遭受 逆緣之損害而中斷壽命呢 也就是說 一定要想到無有不 成為死緣的 因此應當唯一思維死亡 如前所說 無法確 定死於何處 以何緣死 何時死亡 今天不死的把握也沒 有 入行論 中云 若思今不死 安逸此非理 吾生 終歸盡 死期必降臨 甲三 勸勉精進 分三 一 具足上師竅訣時當修法 二 若不 精勤則不得解脫 三 於不聽善妙教誨者生悲心 乙一 具足上師竅訣時當修法 獲得暇滿人身的這一大好時刻 應當脫離輪迴 此時吾得暇滿舟 正具上師竅訣槳 若不精勤渡苦海 更無較此愚癡者 第二品 壽命無常 57
59 自己擁有暇滿人身之舟 並且具足佛陀開創的妙 道 殊勝上師之法理船槳時 如果不精進修法 那可真 是自我欺惑 愚癡至極 致弟子書 中云 今已獲得 諸佛所開創 猶如大舟法道復捨棄 好似喜愛輪迴海浪 花 猶如舞者必定欺自心 乙二 若不精勤則不得解脫 勸勉諸位定要誠心精進修法 何故佛讚珍寶器 淨除諸過獲正義 若不成辦自他利 則自束縛輪迴獄 獲得如是閒暇人身時 如果不修持有利於自他的正 法 則將永遠為輪迴之索所縛 因此勸勉具有智慧者為擺 脫輪迴而勤修正法 致弟子書 中云 獲得人身越過 生死海 亦播殊勝菩提之良種 功德勝過珍貴如意寶 何 者虛度人生令無果 引導眾生心力廣大者 一切如來得道 依人身 天龍非天大鵬持明者 腹行與人非人皆不得 已 獲來之不易人身後 故當思維法義勤修持 慧光集 53 大圓滿心性休息大車疏 58
60 乙三 於不聽善妙教誨者生悲心 雖然我忠言勸誡 但有些眾生卻無動於衷 因此對彼 等生起厭煩心而尋求自我寂滅 同時也發心 但願有朝一 日能以強烈悲心引導他們 嗚呼如同教誨石 思多世人增厭離 開示不悟講不解 明日死亡今執常 貪著輪迴無厭心 明知我慢明懂迷 憒鬧散亂降惑雨 何時我利此等眾 悲哉 對於極為愚昧的眾生 無論如何宣說 以種 種表示與無量方便來攝受 卻徒勞無益 他們無有證悟之 時 百般傳講也不理解 有些人甚至自己明日就要離開人 間卻似乎還要住數劫一般 仍然貪執實有 從而一味散亂 於今生之瑣事上 有些人煩惱如烈火 棄離善法 另有些 人自相續為嗔火所焚 因嫉妒他人而通過多種途徑竭力惡 言謾罵 揭穿過失 惡語中傷 無端誹謗 有些人雖然遭 受諸多苦楚逼迫 折磨 但相續中從未對輪迴生起絲毫的 厭離心 出離心 有些人聽聞少許佛法 略曉一二便驕傲 自滿 進而藐視他人 並且到處蔓延爭論與千種煩惱之火 焰 使自他相續的善薪焚盡無餘 因為破誓言失戒律而日 第二品 壽命無常 59
61 夜 降 下 不 善 雨 水 見 到 這 些 剛 強 難 化 的 眾 生 後, 我 偶 爾 會 生 起 自 己 趨 向 菩 提 獨 自 於 寂 靜 林 中 修 持 甚 深 禪 定 的 心 念, 但 大 多 數 時 間 是 以 悲 心 祈 願 有 朝 一 日 唯 以 我 令 他 們 獲 得 解 脫, 會 產 生 如 此 廣 大 的 心 力 因 此, 我 今 發 願 肩 負 起 無 上 重 任 而 言 : 願 以 我 福 德, 令 十 方 世 界, 一 切 諸 眾 生, 悉 離 苦 得 樂 願 短 壽 患 者, 長 壽 健 康 樂, 饑 渴 苦 難 者, 飲 食 皆 富 足 願 離 王 盜 匪, 野 人 水 火 險, 餘 怖 諸 災 難, 獲 得 諸 安 樂 願 所 想 所 欲, 皆 如 意 成 辦, 恆 時 行 善 法, 獲 解 脫 菩 提 願 王 善 護 國, 政 策 和 緩 興, 臣 增 如 法 想, 庶 民 恆 安 樂 願 離 惡 趣 苦, 獲 得 善 趣 樂, 息 滅 善 趣 苦, 一 切 皆 吉 祥 願 三 界 有 情, 心 地 悉 善 良, 不 生 罪 惡 心, 以 法 度 日 夜 願 舉 國 豐 收, 無 病 離 諸 害, 相 互 無 衝 突, 幸 福 似 天 界 願 諸 事 遂 成, 欲 財 眷 僕 譽, 皆 如 願 以 償, 圓 滿 大 福 德 願 世 人 政 增, 出 家 眾 法 增, 欲 德 者 智 增, 終 生 吉 祥 增 願 禪 師 成 就, 等 持 解 1 神 通, 神 變 等 道 果, 現 前 解 脫 智 願 諸 苦 難 者, 意 復 歡 喜 增, 懈 怠 怯 弱 眾, 精 進 修 菩 提 願 具 福 財 飾, 禪 定 持 淨 戒, 具 憂 怖 失 者, 恆 不 離 安 樂 願 行 利 眾 尊, 壽 事 業 無 量, 他 利 悉 圓 滿, 長 久 住 世 間 願 凡 依 我 眾, 福 善 極 增 上, 知 足 具 調 柔, 聖 者 之 七 財 願 於 我 讚 毀, 譏 諷 或 誹 慧 光 集 53 大 圓 滿 心 性 休 息 大 車 疏 60
62 謗, 見 聞 念 觸 者, 皆 越 三 有 海 願 僅 聞 吾 名, 即 生 摧 三 有, 離 苦 得 樂 後, 證 無 上 菩 提 願 今 起 諸 世, 我 如 地 等 大, 成 眾 生 存 因, 利 樂 諸 有 情 願 貧 眷 邪 行, 無 端 遭 誹 謗, 成 解 脫 善 資, 恆 時 勤 利 他 願 眾 生 諸 苦, 皆 成 熟 吾 身, 我 之 諸 福 德, 成 熟 於 他 眾 以 吾 善 心 力, 願 眾 得 快 樂, 夢 亦 不 見 苦, 獲 得 喜 樂 海 願 我 令 遍 佈, 十 方 虛 空 界, 所 有 佛 眾 生, 具 足 一 切 樂 願 我 名 聲 傳, 十 方 諸 世 間, 應 需 普 降 雨, 供 養 佛 有 情 十 方 六 道 眾, 佛 未 救 度 者, 願 我 悉 救 度, 輪 迴 海 成 空 大 樂 光 芒 為 飾 珍 寶 源 泉 池, 遍 佈 大 地 虛 空 諸 眾 善 雲 成, 拂 塵 寶 傘 作 為 三 界 熱 惱 蔭, 願 眾 成 就 具 足 淨 水 佛 蓮 花 具 有 天 女 樂 受 青 蓮 鬘 頭 飾, 池 中 水 鳥 起 舞 慈 愛 花 蕊 上, 幻 化 天 鵝 旋 花 不 謝 淨 剎 湖, 願 眾 赴 往 離 諸 惑 害 滿 禪 剎 無 垢 朝 陽 紅 光 星 鬘 縈 繞 月, 成 具 目 者 甘 露 威 光 勝 梵 天, 相 好 莊 嚴 無 量 光 佛 菩 薩 飾, 願 眾 無 勤 往 生 光 芒 遍 空 剎 圓 滿 三 身 寂 靜 離 塵 無 雲 空, 無 一 多 不 可 思 無 為 性 本 地, 願 眾 淨 心 憩 於 自 成 普 賢 剎, 竟 至 不 緣 廣 狹 高 低 偏 墮 界 此 後 毫 無 厭 倦, 以 清 淨 心 於 山 岩 前 精 勤 於 自 他 二 利 之 事 業 儘 管 我 以 如 此 饒 益 心 激 勵 而 宣 說 自 己 所 目 睹 的 無 常 法, 然 而 聽 聞 者 卻 不 生 絲 毫 厭 離 心, 內 心 一 直 擺 脫 不 了 常 第 二 品 壽 命 無 常 61
63 執 如同對放在面前的石頭說法或對旁生開示一樣 好似 旁生的教證 如 無常語 中云 師言如我汝亦死 於 此無常之竅訣 甚至懷疑亦不生 嗚呼我真似旁生 甲四 結行 分二 一 欲越輪迴者當觀無常之理 二 宣說功 德 乙一 欲越輪迴者當觀無常之理 於此盡力勸勉諸位在沒有對輪迴徹底生起厭離心之 前 應當精進觀修無常 於此奉勸欲渡過 過患輪迴之苦海 成就稀有妙德者 即日思維定死亡 晝夜唯觀修無常 反覆生厭出離心 無論行住坐臥 進餐 散步 言談 見到人群還是 居於都市城邑 靜處 時時刻刻都要觀修無常 所見所聞 皆當憶念無常之自性 無常之比喻 無常之教誨 入 行論 中云 故吾當一心 日夜思除苦 如果沒有思 維無常 會有什麼過患呢 那只能是隨著今生轉 圖名求 利 貪婪嗔恚 懶惰懈怠 積累貯存 爭論不休 修法不 穩 因而不能從輪迴中速得解脫 即使是世間平平常常的一件事 如果只是偶爾有空才 慧光集 53 大圓滿心性休息大車疏 62
64 做 也不會成功 更何況說獲得解脫菩提果 因此 在沒 有證得佛果之前 務必要長期精勤努力修法 燃燈佛 釋 迦牟尼佛等最初也和我們一樣是眾生 但他們卻依靠精進 力而得以成佛了 我如今仍然漂於輪迴中 儘管以前有無 數佛陀出世後趣入涅槃 可是我們卻未能成為他們調化的 對境 思維自己因業力所牽而漂於無邊輪迴中的道理 應 當下定決心在今遭的這一生就必須踏上菩提道 此身也如 瞬間的借用品一樣 因此必須思維無常 誠心精進修法 入行論 中云 今後若不勉 定當趨下流 饒益眾有 情 無量佛已逝 然我因昔過 未得佛化育 若今依舊 犯 如是將反覆 惡趣中領受 病縛剖割苦 現觀莊 嚴論 中云 如天雖降雨 種壞不發芽 諸佛雖出世 無緣不獲善 乙二 宣說功德 若如是晝夜唯一觀修死亡無常 則功德無量 歸納而 言即 彼成現後利樂法 勇猛精進而修持 捨今世斷我執迷 總之成就諸妙德 拔出諸過解脫因 急修法根本無常 第二品 壽命無常 63
65 當 情 不 自 禁 地 生 起 了 定 死 無 疑 現 在 必 死 不 知 能 否 待 到 明 日 之 心 時, 自 然 而 然 會 以 如 熊 熊 烈 火 般 勇 猛 精 進 而 修 持 正 法, 依 此 踏 上 有 利 於 現 世 後 世 的 正 道 目 睹 今 生 之 顯 現 無 法 長 存 而 心 不 貪 執, 自 然 斷 除 糾 紛 鬥 爭 懷 恨 在 心 嗔 怒 損 惱 危 害 他 眾 等 一 切 惡 業, 因 無 暇 生 起 我 慢 我 執 我 所 執, 以 不 同 意 樂 相 合 眾 人 並 且 令 人 生 喜, 了 知 一 切 財 產 眷 屬 親 朋 好 友 皆 是 無 常 從 而 對 他 們 不 生 貪 執, 他 們 無 論 慘 遭 別 人 的 損 害 還 是 蒙 受 他 人 的 饒 益, 無 論 受 苦 抑 或 享 樂 都 不 生 貪 嗔 之 心, 他 們 已 故 或 者 離 去 或 者 不 在 也 不 憂 傷 自 己 無 論 身 處 何 地, 都 不 會 積 累 貪 戀 之 業, 無 論 出 現 順 緣 還 是 逆 緣, 相 續 中 都 不 會 產 生 自 相 貪 嗔 執 著, 日 日 夜 夜 唯 以 善 法 度 過, 由 於 修 法 一 帆 風 順 使 得 戒 律 苦 行 究 竟 圓 滿, 梵 行 清 淨 無 垢, 不 為 墮 罪 所 染, 因 為 勤 修 道 法 而 廣 積 二 資 路 糧, 因 威 儀 不 雜 罪 業, 從 而 對 所 作 所 為 無 有 後 悔 之 心, 重 新 生 起 殊 勝 的 信 心 悲 心 與 出 離 心, 承 蒙 諸 佛 菩 薩 垂 念, 人 非 人 無 機 可 乘, 喜 樂 善 法 之 天 神 鼎 力 護 佑, 睡 眠 安 樂, 起 床 安 樂, 行 走 安 樂, 散 步 安 樂, 具 足 安 樂, 死 時 安 樂, 轉 生 樂 趣, 面 見 如 來 佛 子, 聽 聞 樂 法, 修 持 樂 道, 於 大 樂 洲 獲 得 大 樂 果 位 毗 奈 耶 經 中 云 : 謹 持 梵 淨 行, 精 勤 修 正 道, 死 時 無 憂 惱, 擺 脫 燃 燒 室 慧 光 集 53 大 圓 滿 心 性 休 息 大 車 疏 64
66 此中宣說了觀修無常可以獲得無量功德 甲五 迴向本品善根 現在宣說將如此認真撰著本品所得之善根迴向於眾 生 如是法理蒼鳴聲 發出深益教妙音 願眾散亂執常惑 疲勞心性今休息 從增長善資白光的大海中出現的雲彩打起呵欠 發出 勝過蒼鳴的巨響 從而普降法理之雨 依此滅除三有中疲 憊不堪的眾生常執心之一切垢染 在本來怙主日光嚴飾的 美宅中享受大樂受用 獲得慰藉 猶如夢境漂動諸眾生 聚際必散之性無實質 好似過客同路之友伴 願證無常變化之本性 士夫壽命消逝如秋雲 如電如幻亦如陡坡水 無常不穩變化之本性 願即日起真實得證悟 任何具有眾多境域財 名聲遠揚廣大功德者 亦是動搖之法無可信 願眾證悟四邊之自性 大圓滿心性休息中第二品壽命無常釋終 第二品 壽命無常 65
67 注釋 1 解 指無礙解 慧光集 53 大圓滿心性休息大車疏 66
68 第 三 品 輪 迴 痛 苦
69 輪迴痛苦品分四 一 總說痛苦自性 二 分別廣說 三 思維 輪迴痛苦之理 四 迴向本品善根 甲一 總說痛苦自性 分八 一 略說痛苦 二 宣說痛苦之比 喻 三 宣說為欲所誘之比喻 四 不斷受六道痛苦逼迫 五 怨親不定之理 六 投生無數痛苦之理 七 縱得梵天之果亦終 將受苦之理 八 變化之性故痛苦 乙一 略說痛苦 如是已證悟壽命無常之後 為宣說輪迴自性本是痛 苦 首先承上啟下 如是三界輪迴法 無常變故極痛苦 苦苦變苦及行苦 六趣眾生真悲慘 教王經 中云 大王 此有 三有 變化 此有 無常 此有痛苦 為苦苦 變苦 行苦所折磨的此等六 道眾生沉溺於苦海中 真是悲慘 乙二 宣說痛苦之比喻 以比喻說明產生痛苦之理 如火猛獸野人中 陷入國王囹圄眾 連續不斷受痛苦 仍無解脫時增憂 慧光集 53 大圓滿心性休息大車疏 68
70 如是眾生感受種種苦厄 前一痛苦尚未消失 後面 的痛苦已接踵而至 無有堪忍之時 遭受著無量無邊的痛 苦 寶鬘論 中云 諸方虛空地 水火風無邊 如是 許苦難 有情無邊際 又云 苦短尚難忍 何況時久 長 業分辨經 中云 三有之苦 無有清涼之時 故如火坑 恐怖悲慘 故如處於暴怒猛獸 野人之中 難 有解脫時機 故如困於國王囹圄中 屢屢湧現 故如海 濤 摧善趣命根 故如哈拉哈拉毒 乙三 宣說為欲所誘之比喻 雖有離苦得樂心 現行苦因受苦果 猶如飛蛾撲燈火 貪戀欲境受誘惑 猶如野獸蜂魚象 為聲香味觸引誘 當觀五欲惑有情 唯受痛苦永無樂 此等一切眾生由於不知取捨 儘管千方百計欲求享 受樂果 但是沒有斷惡行善怎麼能離苦得樂呢 他們雖然 想獲得安樂卻從來沒有行持過善因 雖想脫離痛苦 卻勤 造惡業之苦因 一切痛苦都是從三毒五毒等煩惱中產生 形成集相 以致感受各種苦果 然而 愚昧的眾生卻執迷 第三品 輪迴痛苦 69
71 不 悟, 依 然 如 故 造 罪, 如 同 盜 賊 雖 受 到 斷 臂 的 懲 罰 卻 仍 舊 盜 竊, 最 後 慘 遭 斷 頭 之 苦 入 行 論 中 云 : 眾 生 欲 除 苦, 反 行 痛 苦 因, 愚 人 雖 求 樂, 毀 樂 如 滅 仇 眾 生 到 底 是 如 何 毀 滅 自 樂 的 呢? 由 於 貪 執 五 欲 使 煩 惱 增 強, 從 而 感 受 痛 苦, 猶 如 飛 蛾 因 貪 求 色 法 而 撲 向 燈 光 以 致 被 焚 ; 野 獸 因 貪 戀 聽 聞 琵 琶 妙 音 而 遭 殺 ; 蜜 蜂 因 貪 享 蜂 蜜 之 源 花 朵 而 縛 於 花 叢 中 閉 氣 身 亡 ; 魚 類 為 魚 鉤 上 的 誘 餌 所 欺 惑 而 遭 捕 殺 ; 大 象 因 貪 執 清 涼 所 觸 而 步 入 湖 中 導 致 送 命 道 情 歌 集 中 云 : 三 有 手 印 欺 諸 眾 又 云 : 嗚 呼 愚 眾 中 箭 1 言, 當 觀 魚 兒 飛 蛾 象, 蜜 蜂 野 獸 亦 復 然 煩 惱 從 五 種 欲 妙 中 產 生, 以 此 漂 泊 於 無 邊 無 際 的 輪 迴 中, 這 五 欲 比 劇 毒 更 可 怕 關 於 此 理, 致 弟 子 書 中 云 : 如 毒 欲 妙 初 享 僅 生 樂, 如 毒 欲 妙 成 熟 苦 難 忍 如 毒 欲 妙 愚 癡 黑 暗 蒙, 難 除 動 搖 如 毒 欲 妙 力 心 若 詳 察 諸 毒 與 欲 境, 欲 妙 過 患 非 如 毒 易 忍, 毒 發 一 次 毒 性 即 滅 盡, 欲 妙 他 世 亦 會 轉 成 毒 倘 若 毒 中 摻 毒 可 息 滅, 殊 勝 密 咒 解 毒 藥 可 療, 方 便 運 用 毒 能 利 於 人, 劇 毒 欲 妙 永 遠 非 如 是 慧 光 集 53 大 圓 滿 心 性 休 息 大 車 疏 70
72 乙四 不斷受六道痛苦逼迫 眾生接連不斷流轉於三有中感受種種痛苦 天界人趣阿修羅 旁生餓鬼及地獄 輪迴六道如水輪 周而復始苦無邊 寶鬘論 中云 三道之輪迴 無初中末轉 猶如 旋火輪 彼此互為因 乙五 怨親不定之理 如是流轉於輪迴中時 眾生彼此成為親 怨 不親不 怨皆不定 多生累世每有情 皆成親怨與中等 苦樂利害不可數 父轉成母母成妹 妹成自子皆不定 親友成怨亦無窮 自無始以來 於多生累世中 無有任何一個眾生未曾 做過一切有情界之父母等 並且彼此互為父母 親怨的數 量也不可勝數 親友書 中云 智者於此求不得 病 老死等眾多苦 根源輪迴當生厭 亦應傾聽彼過患 父轉 成子母成妻 怨敵復次成親友 是故流轉輪迴者 無有少 許確定性 第三品 輪迴痛苦 71
73 乙六 投生無數痛苦之理 若思前生後世業 厭離更為增厭離 自成螻蟻諸身體 倘若堆集於一處 則比四寶山王高 哭泣淚水超四洋 墮獄餓鬼時所飲 銅汁膿血不淨液 遍佈江河不可比 其餘無量如虛空 為欲所斷頭肢數 世間微塵數不及 念住經 中云 諸比丘 當於三界生厭離心 何 以故 流轉於無始輪迴中時 生為螻蟻所棄之身 若積一 處 則高於須彌山王 哭泣之淚過於四洋之水 無數次墮 於地獄 餓鬼時所飲之烊銅汁 膿血 黃水 鼻涕 亦多 於四洲內匯入大海之四大江河水 為貪欲所斷之頭肢亦超 於恆河沙數世界中地 水 火 風之極細微塵數 親 友書 中云 每一眾生所飲乳 勝過四大海洋水 今仍 流轉投異生 未來所飲更過彼 過去每世所遺骨 堆積一 處超山王 地土摶成棗核丸 其量不及為母數 慧光集 53 大圓滿心性休息大車疏 72
74 乙七 縱得梵天樂之果亦終將受苦之理 流轉於輪迴中時 即使享受梵天等之安樂 最終也會 感受無量痛苦 轉畜夜叉鳩槃荼 腹行等受多苦樂 縱得梵天帝釋果 四禪無色七寶地 功德圓滿君主位 亦墮惡趣受劇苦 連續流轉於輪迴中時 地 水 山 洲 虛空界的一 切境域 無有一處未曾去過 也曾無數次做過天人 龍 夜叉 乾達婆 鳩槃荼 歷蟄波 音譯 梵天 帝釋以 及轉輪王 期間沒有未曾享受的快樂與未感受的痛苦 又 墮入惡趣受苦 這真是令人極生厭離之處 致弟子書 中云 百次流轉何有未成眾 往昔多次豈有未享樂 何 有未獲如白拂塵福 縱有一切然仍增貪欲 豈有未住之洲 未存水 無有任何未住之境處 未至之方虛空亦非有 然 未滿足增長諸貪欲 往昔多次無有未受苦 然無離貪知足 之有情 無有未入彼胎之眾生 然諸輪迴眾生未離貪 投 生流轉此等廣大眾 享樂受苦多次輾轉故 無有任何未成 親友者 第三品 輪迴痛苦 73
75 乙八 變化之性故痛苦 如是不斷漂泊於輪迴中時 也理應思維其餘厭煩之 事 即生享受無邊福 一切高者死亡後 亦成貧苦可憐僕 如夢富足醒時無 苦樂無常變苦性 若深思維更增厭 是故三界諸有情 莫貪有樂修菩提 縱然獲得帝釋天 梵天 他化自在天以及人間的安 樂 當往昔的善果窮盡時也會感受痛苦 梵天 帝釋天 轉輪王 天人 從凡夫到廣果天之間的禪天 無色天界 的眾生死後都會墮入惡趣諸處 以往昔的業力而感受多種 苦樂 現行經 中云 某時導師獅子尊 自兜率天降 臨前 於諸天人賜教言 斷除一切諸放逸 天界眾多之喜 樂 皆由善業因中生 故當報答其恩德 所積善根今窮 盡 何處感受不樂苦 復將墮於惡趣也 關於此等詳細 內容在 廣大游舞經 毗奈耶經 中也有明說 如 同夢到自己成為財物 住宅 受用圓滿的天王或人君 醒來後一無所有 如 入行論 中云 人生如夢幻 無論何事物 受已成念境 往事不復見 又云 死 慧光集 53 大圓滿心性休息大車疏 74
76 時 捨 一 切 親 友 書 中 云 : 帝 釋 專 堪 稱 世 間 供, 以 業 感 召 亦 墮 地, 縱 然 曾 為 轉 輪 王, 於 輪 迴 中 復 成 僕 縱 然 長 期 於 天 界, 享 受 婀 娜 之 天 女, 復 墮 地 獄 遭 碎 斷, 感 受 極 難 忍 受 苦 長 久 居 於 山 王 巔, 隨 足 起 伏 極 愜 意, 復 淪 煻 煨 屍 糞 泥, 同 熏 難 忍 之 苦 味 與 諸 天 女 相 倚 喜, 美 麗 樂 園 共 嬉 戲, 復 將 為 諸 劍 葉 林, 斬 斷 手 足 與 耳 鼻 或 入 曼 陀 妙 池 沼, 天 女 金 花 豔 彩 容, 捨 身 步 入 無 灘 河, 熾 門 難 擋 受 熱 浪 欲 天 界 中 大 樂 者, 梵 天 離 貪 得 安 樂, 復 成 無 間 獄 火 薪, 不 斷 感 受 痛 苦 也 獲 生 日 月 自 身 光, 照 耀 一 切 世 間 界, 死 後 復 至 黑 暗 處, 伸 展 自 手 亦 不 見 如 是 知 成 罪 惡 後, 當 撐 三 福 之 明 燈, 獨 自 趨 入 日 月 光, 無 法 遣 除 之 暗 處 之 所 以 分 別 稱 欲 界 色 界 無 色 界 為 現 半 現 不 現 城, 是 因 為 彼 等 分 別 乃 粗 大 明 清 不 現 勸 誡 諸 位 切 莫 貪 戀 此 等 些 微 安 樂, 當 勤 修 無 上 菩 提 換 句 話 說, 必 須 毫 無 間 歇 地 精 進 修 持 善 法 親 友 書 中 云 : 頭 或 衣 上 驟 燃 火, 放 棄 一 切 撲 滅 之, 精 勤 趨 入 涅 槃 果, 無 餘 比 此 更 重 要 第 三 品 輪 迴 痛 苦 75
77 甲二 分別廣說 分三 一 迷基 二 迷理 三 分類 乙一 迷基 分二 一 宣說三界迷亂之所依 二 宣說八識聚 迷亂之基 丙一 宣說三界迷亂之所依 所有一切痛苦的根本所依即是內在身語意三界 眾生身語意三門 欲界色界無色界 現與半現不現城 苦苦變苦行苦逼 由心意識增長故 不斷迷現境苦樂 因為身體是粗大物質聚合而成 故為現城 語言猶 如空谷聲無而顯現 故為半現城 意識無有五根門之相無 實 故為不現城 從而分別立名為欲界 色界 無色界 有何根據呢 集密意續 中云 粗大身欲界 微細 語色界 極微意無色 殊勝童子光 住於此三城 所謂 殊勝童子光 是指自然本智 如是三門為三苦所逼 均 以分別念之緣而連續感受迷亂顯現 是如何顯現的呢 六識分別由經各個根門而出現在 六識聚的對境中 由於緣取對境的緣故 心識的相續沉迷 在痛苦 安樂或不苦不樂任何一種中 分別顯現色等相的 部分為識 首先籠統認知對境的粗略相者為心 爾後觀察 慧光集 53 大圓滿心性休息大車疏 76
78 它 的 差 別 並 持 續 起 貪 嗔 癡 任 何 一 種 之 心 所 稱 為 意 菩 薩 地 論 中 云 : 現 外 境 為 識, 初 尋 思 為 心, 爾 後 伺 察 彼 差 別 之 心 所 即 為 意, 此 三 者 相 應 具 足, 即 以 遍 行 之 本 性 而 存 在 意 思 是 說, 心 存 在 的 緣 故, 心 所 也 隨 之 相 應 產 生, 心 所 以 助 緣 的 形 式 存 在 於 心 遍 行 之 中 ; 心 所 也 因 為 以 心 普 遍 相 關 而 形 成, 為 此 心 也 是 以 相 應 助 緣 的 方 式 存 在 於 心 遍 行 中 通 過 智 慧 衡 量 外 境 時, 最 初 緣 外 境 總 相 或 本 體 的 部 分 稱 為 心 ; 爾 後 衡 量 它 的 別 相 者, 稱 為 心 所 儘 管 如 此 分 開 立 名, 實 際 上 僅 是 認 知 伺 察 對 境 之 識 而 已, 別 無 其 他 寶 鬘 論 中 云 : 若 謂 誰 見 心, 名 言 中 說 心, 無 心 所 無 心, 實 無 不 許 俱 對 於 實 相 無 有 分 別 的 佛 地, 雖 然 通 過 了 知 外 境 而 分 別 衡 量 現 境 卻 不 能 稱 為 心 意 識, 因 為 無 有 能 取 了 知 所 取 而 執 著 二 現 之 故 讚 心 金 剛 經 中 云 : 眾 生 心 意 識, 習 二 取 假 立, 無 念 智 無 彼, 見 性 意 勝 智 寶 積 經 中 說 : 既 遠 離 心 意 識 又 不 捨 等 持, 此 乃 善 逝 不 可 思 議 智 慧 之 密 即 是 說, 外 境 中 無 論 顯 現 色 聲 等 什 麼 形 象, 依 靠 可 與 它 相 同 的 心 來 認 知, 故 稱 為 識, 或 者 令 生 起 與 對 境 相 同 的 心, 故 稱 為 識 ; 當 認 知 對 境 時, 最 初 覺 知 所 謂 的 這 個 的 部 分 稱 為 心 ; 不 斷 出 現 伺 察 其 差 別 使 相 續 相 第 三 品 輪 迴 痛 苦 77
79 聯產生 故稱為意 能衡量境相之識剎那明然出現於各根 門而伺察時 若執著安樂則為貪心 若執著痛苦則為嗔 心 若無有苦樂感受僅僅耽著所謂的 這個 則是癡心 譬如 看見曾經相識已久的妻子 生起貪心 見到擊敗 自己的敵人 生起嗔心 看到牆壁 水流 大路 樹木 以及一般之人無喜無悲 生起癡心 毗奈耶經 中 云 見親人生貪 值害敵起嗔 遇中者增癡 當護汝根 門 丙二 宣說八識聚迷亂之基 現在廣說彼等現基與分類 普基識意五根識 依次乃為處次第 彼生因果三有苦 根本無明能所取 形成境身心習氣 執我我所成輪迴 心識出現在各自對境上的當時 清然無分別而覺知 的心稱為阿賴耶識 即普基識 爾後執著它的心詳細或 籠統地伺察對境的形象 即是意 文殊智慧莊嚴經 中云 心乃阿賴耶識 我執即為意 此外 依靠眼睛 看見色法的見到部分 即為眼識 同樣 依靠耳朵聽到聲 慧光集 53 大圓滿心性休息大車疏 78
80 音 鼻 子 嗅 聞 氣 味 舌 頭 品 嘗 味 道 身 體 感 受 所 觸 的 認 知 分 就 是 它 們 的 識, 這 是 五 根 識 從 前 面 的 部 分 產 生 後 面 識 的 緣 故 稱 為 處 ; 因 為 它 們 的 境 與 識 一 切 存 在 之 緣 不 可 估 量, 故 而 數 量 多 範 圍 廣, 又 不 捨 各 別 之 分, 由 此 稱 為 界 ; 如 同 有 境 的 識 依 於 對 境 一 樣 依 緣 而 現 並 且 前 後 相 聯 而 起, 成 為 有 法 與 法 性 的 關 係, 故 稱 為 緣 起 境 與 有 境 之 識 二 者 聚 合 時, 從 感 受 覺 知 安 樂 等 相 的 角 度 來 聚 合, 依 觸 之 緣 而 稱 為 受 諸 如 此 類 的 差 別 無 量 無 數 歸 納 而 言, 即 依 靠 境 根 作 意 三 者 聚 合 所 生 之 三 毒 而 引 發 的 一 切 業 均 是 不 善 業 ; 所 生 之 安 忍 等 遠 離 三 毒 的 一 切 業 為 大 善 業 ; 未 以 智 慧 大 悲 攝 持 十 善 之 類 的 業 是 劣 善 業 因 為 這 類 善 業 為 愚 癡 地 所 攝, 產 生 輪 迴 樂 果 以 後 將 會 窮 盡, 所 以 稱 為 隨 福 德 分 善 只 要 是 以 智 慧 大 悲 正 道 所 攝 持 的 善 業 就 能 成 為 菩 提 之 因, 故 稱 為 隨 解 脫 分 善 由 三 毒 引 發 的 不 善 業 成 為 墮 入 惡 趣 感 受 諸 苦 之 因 ; 以 隨 福 德 分 善 業 將 會 擁 有 增 上 生 人 天 之 安 樂 ; 隨 解 脫 分 善 業 成 為 獲 得 暫 時 增 上 生 究 竟 決 定 勝 之 因 寶 鬘 論 中 云 : 貪 嗔 癡 及 彼, 所 生 業 不 善, 無 有 貪 嗔 癡, 及 彼 生 業 善 不 善 生 諸 苦, 投 轉 諸 惡 趣, 善 業 生 善 趣, 世 世 享 安 樂 第 三 品 輪 迴 痛 苦 79
81 人們將一切如夢般似乎顯現的外界事物認定為 他 由此便形成了境之習氣 從而顯現出形形色色的 清淨和不清淨相 並且成為迷亂之處 儘管身體是由四大 產生的 但由於未了知真如本性而形成了身之習氣 由於 執著從蘊 界 處等染污法以及由此所生的苦果部分而成 為迷亂之所依 自然光明智慧本體空 自性明 顯現種種 現相之門不滅 由於耽著為自相能取所取而形成心之習 氣 以致出現三毒 五毒 並且成為具有我執與我所執之 迷亂的根本 從而產生如影像 夢境 毛髮飄落般無而顯 現 似乎真真切切的輪迴迷亂相 也就是說 將能取執為 我 所取執為我所 諸如將住宅執著為我所之心 乙二 迷理 分二 一 了知本面而解脫與未知本面而迷亂之 理 二 以我所執漂泊輪迴受苦之理 丙一 了知本面而解脫與未知本面而迷亂之理 現在廣說迷亂之基與迷亂之理 心性無變圓成實 法身然以無明執 所生遍計之串習 迷現不淨依他起 執著心境自他法 由此自生無量苦 慧光集 53 大圓滿心性休息大車疏 80
82 將證不變心性義 修道無倒圓成實 詣淨依他起剎土 棄離有城得休息 唯識宗論典中宣說了三大宗義 即遍計所執法 依他 起性 圓成實性 一 遍計所執法包括 相成就遍計與差別遍計兩 種 相成就遍計 指不存在本體僅以分別念假立的任何一 法 如兔角和所謂的 我 而且 也包括所謂的劣宗與 某某事物的名義由心安立的一切法 為什麼呢 例如有人 被取名為獅子 然而尋遍其身體各處也無法得到此義 所 謂的義共相也僅僅是心安立的 口中所說的 名言共相 和心裡所憶念的 義共相 在真實對境中並沒有自相 就像火的聲義一樣 差別遍計 在迷亂者前暫時顯現的器情 苦樂 蘊界 處等種種相 這一切實際上都不成立 如同迷亂心前所現 的夢境一樣 因此稱為差別遍計 因為它們從本性上講皆 不存在 同時顯現於迷亂者面前 由於是增益的緣故而稱 為遍計 瑜伽師地論 中云 一切遍計法 無而迷心 生 第三品 輪迴痛苦 81
83 ( 二 ) 依 他 起 也 有 兩 種 : 即 不 清 淨 依 他 起 清 淨 依 他 起 不 清 淨 依 他 起 : 是 指 現 於 各 自 根 門 前 的 一 切 迷 亂 顯 現, 諸 如 由 習 氣 增 長 而 形 成 的 土 石 山 岩 等 不 清 淨 之 器 情 相 清 淨 依 他 起 : 指 清 淨 剎 土 與 現 在 佛 淨 見 境 中 的 剎 土 七 寶 以 及 光 芒 耀 眼 的 無 量 殿 等 一 切 現 相 有 些 人 辯 論 說 : 唯 識 宗 論 典 中 所 說 的 依 他 起 不 合 理, 因 為 一 切 皆 可 包 括 於 唯 一 的 自 現 當 中 答 辯 : 此 種 觀 點 不 應 理 因 為 此 等 顯 現 根 本 不 是 從 自 己 心 識 習 氣 的 角 度 而 安 立 為 自 己 的, 如 同 鏡 中 的 影 像 雖 然 依 靠 面 容 之 外 緣 而 形 成 但 它 不 是 面 容 一 樣 你 們 所 說 的 一 切 外 境 皆 攝 於 唯 一 的 自 現 中 也 需 要 詳 細 觀 察, 請 問 : 是 現 於 心 中 而 說 攝 於 的, 還 是 顯 現 是 心 而 說 攝 於 的? 如 果 按 照 第 一 種 回 答, 則 正 在 顯 現 時 並 無 有 攝 與 不 攝 之 概 念, 所 謂 的 攝 於 實 際 上 也 僅 是 詞 句 而 已, 其 外 境 顯 現 行 相 還 保 留 在 外 如 果 依 照 第 二 種 回 答, 那 有 什 麼 理 由 呢? 如 果 說 : 因 為 從 心 中 產 生, 所 以 外 境 是 心, 這 樣 一 來, 就 有 女 人 所 生 的 兒 子 也 應 成 為 女 人 以 及 身 體 所 排 出 的 不 淨 物 也 應 成 為 身 體 的 過 失 但 事 實 上 並 非 如 此, 因 為 明 明 現 量 見 到 慧 光 集 53 大 圓 滿 心 性 休 息 大 車 疏 82
84 兒 子 不 是 母 親 不 淨 糞 不 是 身 體 此 外, 如 果 說 : 因 為 現 於 心 中, 所 以 外 境 是 心 駁 斥 : 那 麼 色 法 也 應 成 為 眼 識, 因 為 色 法 浮 現 在 眼 識 前 的 緣 故, 並 且 現 在 顛 倒 眾 生 前 的 佛 陀 也 應 成 為 眾 生 之 心 若 承 認 這 一 點, 則 有 具 顛 倒 心 之 眾 生 成 為 佛 陀 的 過 失, 因 為 眾 生 皆 現 於 佛 前, 結 果 整 個 眾 生 界 全 部 應 成 為 佛 陀 了, 或 者 遠 離 一 切 垢 染 的 佛 陀 也 應 成 了 眾 生, 這 種 過 失 永 遠 無 法 避 免 如 果 說 : 由 於 無 心 不 生 外 境, 故 而 承 許 外 境 是 心 駁 斥 : 那 麼 因 果 也 將 成 為 一 體, 因 為 無 則 不 生 之 故 ; 敵 人 與 自 己 的 嗔 心 也 應 成 為 一 體, 因 為 無 有 敵 人 就 不 會 生 起 他 們 所 帶 來 的 嗔 心 如 果 說 : 由 心 所 造 的 緣 故 承 許 外 境 是 心 此 種 說 法 也 不 合 理, 如 果 這 樣, 所 繪 的 圖 案 也 應 成 了 畫 家, 因 為 是 畫 家 所 作 之 故 由 此 可 見, 承 認 外 境 的 土 石 山 岩 是 心 豈 能 合 理? 但 是, 可 以 承 認 外 境 是 由 心 之 習 氣 所 生 的 迷 亂 顯 現 如 果 不 是 這 樣, 而 認 為 外 境 是 真 實 的 心, 那 麼, 當 一 百 個 人 看 同 一 個 瓶 子 時, 共 同 所 見 的 那 個 瓶 子 將 成 為 所 有 人 的 識, 結 果 一 切 眾 生 的 識 成 了 一 體 如 果 承 認 這 一 點, 就 應 第 三 品 輪 迴 痛 苦 83
85 成 一 者 成 佛 時 一 切 成 佛, 一 者 墮 入 惡 趣 全 部 墮 入 惡 趣 了 倘 若 如 此, 那 麼 在 世 界 上, 應 成 只 有 你 或 我, 而 不 存 在 別 的 任 何 一 個 眾 生, 因 為 一 切 顯 現 唯 是 自 心, 別 無 其 他 或 者, 只 該 有 釋 迦 牟 尼 佛 一 位 佛 陀, 不 該 有 其 餘 的 一 切, 因 為 佛 陀 所 徹 見 的 一 切 外 境 皆 是 他 的 心 識 之 故 如 果 這 樣 承 認, 那 麼 實 際 上 並 不 是 這 樣 吧, 我 們 明 明 存 在 的 嘛! 執 此 種 觀 點 者 在 當 今 時 代 屢 見 不 鮮, 這 只 能 說 明 他 們 對 大 乘 的 法 義 頗 為 迷 惑 而 已, 可 以 說, 此 類 人 與 愚 昧 的 大 象 無 有 差 別 如 云 : 蓮 網 遮 巨 身, 佩 有 花 耳 飾, 面 飾 金 閃 閃, 大 象 唯 傲 立 若 問 : 這 樣 的 顯 現 到 底 是 什 麼 呢? 答 : 按 照 無 垢 假 相 唯 識 所 承 認 的 較 為 應 理, 此 宗 論 典 中 說 : 如 是 各 自 之 顯 現 雖 是 各 自 之 心, 然 而 顯 現 境 並 不 是 心 如 瑜 伽 師 地 論 中 云 : 諸 顯 現 為 心, 現 境 非 如 是, 無 始 具 習 氣, 迷 亂 如 毛 髮 前 面 的 觀 點 沒 有 辨 別 顯 現 與 顯 現 境 也 就 是 說, 依 靠 現 境 之 山, 心 中 產 生 是 山 的 概 念, 明 然 緣 取 似 乎 是 他 法 的 山 這 一 識 的 顯 現 是 依 靠 眼 根 而 產 生 的 即 自 心 執 著 自 己 所 到 處 之 外 境 分 為 自 現, 當 前 往 別 處 時 現 境 雖 然 不 跟 隨, 但 依 靠 執 著 從 前 眼 根 識 現 慧 光 集 53 大 圓 滿 心 性 休 息 大 車 疏 84
86 量 所 見 外 境 習 氣 之 心 和 無 而 明 現 意 對 境 的 義 共 相 卻 可 以 清 晰 現 在 意 根 前 所 以, 意 所 量 之 顯 現 緣 取 之 心 他 眾 之 顯 現 緣 取 顯 現 之 心 雖 然 都 是 心, 但 緣 任 何 法 而 生 起 意 的 對 境 才 能 安 立 為 顯 現 境, 五 根 門 前 的 一 切 對 境 是 由 無 始 之 習 氣 無 而 顯 現 的, 如 同 毛 髮 紛 紛 飄 落 一 般 如 果 對 方 說 : 倘 若 如 此, 則 應 成 了 兩 者, 因 為 顯 現 境 與 顯 現 成 立 異 體 之 故 駁 斥 : 那 麼, 你 們 自 己 也 已 成 為 兩 者, 因 為 你 們 承 認 外 面 存 在 一 個 顯 現 之 心 內 在 又 有 一 個 緣 取 之 心 的 緣 故 若 對 方 又 說 : 因 為 這 二 者 在 心 上 是 一 體, 所 以, 儘 管 說 是 兩 者, 但 實 屬 一 類 駁 斥 : 同 樣, 這 裡 也 是 以 迷 亂 習 氣 為 緣, 而 使 顯 現 境 與 認 定 它 的 顯 現 二 者 都 是 無 而 顯 現 的 迷 亂 習 氣 相 在 名 言 中 是 一 體, 這 二 者 實 際 上 皆 不 存 在, 因 此 成 立 無 二 之 自 性 我 們 中 觀 派 認 為 : 若 詳 細 觀 察, 不 僅 顯 現 境 不 是 心, 而 且 也 不 承 認 顯 現 是 心, 因 為 內 在 的 心 不 存 於 外 面, 而 識 在 裡 面 觀 察 現 於 各 根 門 中 的 外 界 顯 現 倘 若 外 面 存 在 顯 現, 則 人 同 時 有 兩 個 心 識 或 自 己 將 成 為 無 情 法 等 有 許 多 過 失 所 以, 緣 取 現 不 現 者 雖 然 是 心, 但 顯 現 不 成 立 為 心 例 如, 儘 管 以 耳 識 了 別 是 否 為 鼓 聲, 然 而 鼓 聲 不 成 立 為 耳 第 三 品 輪 迴 痛 苦 85
87 識 總 之, 自 心 儘 管 好 似 外 散 卻 並 未 到 外 面 去, 外 相 現 於 內 心 因 此 說, 外 面 的 顯 現 根 本 不 是 內 心 正 由 於 一 切 都 是 無 而 顯 現 的 緣 故, 所 現 的 白 紅 等 形 形 色 色 的 景 象 如 同 膽 病 患 者 眼 前 顯 現 毛 髮 飄 落 一 樣, 是 在 外 中 內 何 處 皆 無 有 而 顯 現 的, 故 稱 為 無 自 性 或 自 性 空 實 際 上, 承 認 外 境 是 心 與 心 外 成 立 他 法 的 兩 種 觀 點 均 未 脫 離 實 執, 因 此 絕 無 差 別 如 果 說 : 你 們 中 觀 派 承 認 外 境 並 非 是 心 識, 所 以 與 聲 聞 有 部 觀 點 相 同 駁 斥 : 並 不 相 同, 有 部 宗 承 認 外 境 無 情 法 自 相 成 立, 而 我 們 是 說 習 氣 迷 亂 相 如 夢 般 在 本 無 的 同 時 顯 現 在 心 中 中 觀 自 宗 不 破 此 理, 具 有 合 理 性 若 對 方 說 : 中 觀 應 成 派 不 是 破 一 切 承 認 嗎? 反 駁 : 並 非 破 顯 現 分, 如 若 有 實 執, 則 要 遮 破 如 阿 闍 黎 龍 樹 說 : 顯 現 非 所 遮, 實 執 乃 所 破 此 處 是 遮 破 真 相 唯 識 宗 所 承 認 行 相 為 心, 以 及 真 相 假 相 唯 識 共 許 勝 義 諦 中 成 立 自 證 的 觀 點, 怎 麼 會 破 由 習 氣 無 而 所 現 的 迷 亂 相 與 悟 入 合 理 宗 義 的 一 切 道 理 呢? 因 為 在 安 立 世 俗 諦 時 都 是 一 致 的 緣 故, 如 同 外 依 他 起 與 心 識 由 前 生 後 一 般, 顯 現 也 觀 待 前 面 的 其 他 境 而 運 用 所 謂 內 依 他 起 的 說 法 也 需 要 觀 慧 光 集 53 大 圓 滿 心 性 休 息 大 車 疏 86
88 察 如 果 是 因 為 似 乎 現 為 前 後 而 這 樣 安 立, 則 僅 是 名 稱 不 同 而 已, 實 際 上 就 是 自 宗, 所 以 與 我 們 的 觀 點 是 一 致 的 此 外, 若 認 為 顯 現 與 心 是 異 體, 那 就 說 明 顯 現 不 成 立 是 心, 而 是 真 正 的 他 法, 結 果 與 你 們 所 許 相 違, 這 實 在 不 妙 瑜 伽 師 地 論 中 云 : 如 此 種 種 現, 餘 相 相 同 故, 不 淨 依 他 起, 清 淨 依 他 起, 雖 非 依 他 緣, 現 似 他 說 彼 圓 成 實 也 分 為 無 變 圓 成 實 與 無 倒 圓 成 實 兩 種 其 中 : ( 一 ) 無 變 圓 成 實 : 無 論 是 在 迷 亂 還 是 未 迷 亂 的 時 候, 自 性 清 淨 法 性 本 來 具 有 的 空 性, 前 後 無 有 差 別 而 存 在, 就 叫 做 無 變 圓 成 實, 也 就 是 本 性 實 相 從 這 一 角 度 而 言, 空 性 也 安 立 為 三 種 : 即 自 空 他 空 自 他 空 自 空 又 分 為 離 自 相 自 本 體 空 與 遍 計 自 本 體 空 兩 種 離 相 自 本 體 空 指 無 而 顯 現 如 水 月 ; 遍 計 自 本 體 空 是 指 雖 然 沒 有 分 成 自 他 的 部 分 卻 不 捨 任 運 自 成 之 法 他 空 分 不 具 他 空 與 異 名 他 空 自 他 空 也 分 為 兩 種, 即 具 二 差 別 空 與 聲 義 自 相 空 自 空 : 心 之 法 性 光 明 如 來 藏 的 這 一 自 性 無 有 一 切 過 患, 具 足 功 德 之 相, 從 本 體 清 淨 分 而 言, 超 越 功 過 破 立 ; 所 顯 現 的 白 紅 等 各 種 迷 現 垢 法 以 及 此 等 分 別 或 八 識 聚 在 本 性 並 不 存 在, 所 以 本 體 也 是 空 性, 諸 如 柱 子 瓶 子, 第 三 品 輪 迴 痛 苦 87
89 以 差 別 而 言 也 是 空 性 並 具 有 過 患 分, 但 從 本 體 清 淨 的 角 度 而 言, 也 是 超 越 功 過 破 立 ; 諸 道 亦 是 自 本 體 空, 並 具 有 功 德 過 患 之 分, 從 本 體 清 淨 的 角 度 而 言 遠 離 功 過 ; 究 竟 清 淨 時 一 切 過 患 習 氣 蕩 然 無 存, 因 為 現 前 了 如 來 藏 的 所 有 功 德 故 而 不 空, 從 本 體 清 淨 的 角 度 而 言 超 離 功 過 破 立 總 而 言 之, 自 空 是 指 任 何 法 之 自 性 無 實 有 若 分 類, 則 有 離 相 自 本 體 空 與 遍 計 自 本 體 空 兩 種 離 相 自 本 體 空 : 無 有 任 何 相 狀, 諸 如 兔 角, 於 迷 亂 者 前 顯 現 而 在 本 性 中 或 實 際 上 無 有, 諸 如 水 月 般 的 空 性 遍 計 自 本 體 空 : 所 假 立 的 名 稱 詞 句 文 字 都 僅 是 以 心 安 立 的, 並 沒 有 外 境 的 自 相 例 如, 為 小 孩 取 名 獅 子, 他 的 名 稱 為 獅 子, 意 義 為 具 有 鬃 毛 的 動 物, 但 此 名 義 在 小 孩 的 身 上 何 處 也 不 存 在 雖 然 能 知 的 名 稱 不 能 詮 表 所 知 的 意 義, 但 對 於 能 起 作 用 的 法 進 行 的 一 切 命 名 都 屬 於 遍 計 自 本 體 空 他 空 : 是 從 某 一 法 上 不 存 在 他 法 的 角 度 而 立 名 的, 分 為 不 具 他 空 與 異 名 他 空 兩 種 不 具 他 空 : 諸 如 太 陽 上 不 存 在 黑 暗 或 者 柱 子 氆 氌 等 凡 是 太 陽 上 沒 有 的 一 切 其 他 外 境 自 相 法 異 名 他 空 : 對 所 謂 的 太 陽, 一 般 取 名 為 能 明 七 馬 等 慧 光 集 53 大 圓 滿 心 性 休 息 大 車 疏 88
90 不 同 名 稱, 分 別 所 說 的 界 喻 攝 的 這 一 切 名 稱 實 際 上 都 未 觸 及 到 太 陽 的 自 相, 因 此 名 為 異 名 他 空 自 他 空 : 某 一 法 上 自 他 二 者 都 不 存 在 若 分 類, 則 有 差 別 遍 計 空 與 義 自 相 空 兩 種 差 別 遍 計 空 : 即 所 謂 迷 亂 輪 迴 的 蘊 界 處 等 三 界 一 切 法 自 相 空 無, 因 為 是 由 名 言 分 別 心 安 立 為 名 稱 的 緣 故 自 相 空 : 因 為 無 有 自 相 故 自 他 二 者 皆 不 存 在, 諸 如 石 女 兒 或 陽 焰 水, 以 及 自 性 雖 無 實 有 但 顯 現 不 滅 而 明 現 如 清 淨 依 他 起 的 空 性 如 是 由 三 本 體 分 成 六 空, 這 些 也 全 可 包 括 在 體 性 清 淨 之 所 說 空 與 能 說 異 名 空 這 兩 種 離 心 之 理 中 因 此, 也 要 通 過 這 種 方 式 來 證 悟 諸 法 空 性 那 些 言 說 無 有 之 斷 空 派 不 知 空 性 之 理, 與 順 世 外 道 的 觀 點 相 同 所 有 聲 稱 此 空 此 不 空 之 空 見 派 是 持 相 似 空 性 的 常 見 者, 與 諸 聲 聞 緣 覺 的 觀 點 相 同 可 見, 這 些 是 墮 入 常 斷 邊 的 宗 派, 所 以 切 切 不 可 依 止 ( 二 ) 無 倒 圓 成 實 : 解 脫 正 道, 證 悟 真 如 實 相 後 不 捨 現 分 而 於 世 俗 中 積 累 福 德 資 糧 ; 觀 想 空 性 而 勤 修 勝 義 中 離 一 多 如 虛 空 之 法 性 智 慧 資 糧 瑜 伽 師 地 論 中 云 : 所 謂 之 無 倒, 道 諦 真 實 攝 總 之, 如 果 通 達 心 性 光 明 無 變 之 真 如 並 證 悟 諸 法 僅 是 第 三 品 輪 迴 痛 苦 89
91 假立實為空性後精進修道 一切不清淨的迷亂顯相及遍計 心將完全轉依或徹底清淨 從而趨至原有的本性中 圓滿 擁有身語意無盡莊嚴輪清淨剎土 這就是一切佛法合而為 一的修證法 丙二 以我所執漂泊輪迴受苦之理 現在宣說眾生以能取所取漂泊於此如夢般的輪迴時 沉溺在苦海中的情形 嗚呼難察輪迴邊 疲憊痛苦三有道 轉生何處無微樂 不善業生難忍果 顛倒自現如夢境 各於六趣感受性 無而迷現苦無量 依教略說請諦聽 廣戒經 2 中云 不淨糞中無妙香 如是六趣無 安樂 火坑之中無清涼 三有中亦無歡喜 從欲界轉生 到色界 從色界無色界轉到欲界 從無色界轉至色界 此 三有的一切眾生投生流轉於六道中 唯一感受痛苦 無有 安樂之時 依照 念住經 等佛經而於此宣說 以勸勉具 有智慧者捨棄歡喜三有之心 勤修解脫正法 因為如果沒 有精進努力 就會反覆漂流於輪迴之中 致弟子書 中 慧光集 53 大圓滿心性休息大車疏 90
92 云 何者恆時旋轉輪迴中 片刻休息亦思獲安樂 彼者 定無自由漸百般 漂流於同不同眾生中 乙三 分類 分六3 一 地獄之苦 二 餓鬼之苦 三 旁生 之苦 四 人類之苦 五 非天之苦 六 天人之苦 丙一 地獄之苦 分三 一 熱地獄之苦 二 寒地獄之苦 三 擺脫地獄痛苦之教言 丁一 熱地獄之苦 分十二 一 復活地獄之苦 二 黑繩地獄 之苦 三 眾合地獄之苦 四 號叫地獄之苦 五 大號叫地獄 之苦 六 燒熱地獄之苦 七 極熱地獄之苦 八 無間地獄之 苦 九 彼等之攝義 十 孤獨地獄 十一 近邊地獄 十二 擺脫此等痛苦之教言 戊一 復活地獄之苦 復活熾鐵餘燼上 眾聚互以兵器殺 復活聲起苦如前 如是受苦至業盡 地獄眾生以業力所牽集聚於熾鐵的餘燼上 每個有情 手持棍棒 斧頭 長矛 鐵輪等相互打殺 猶如見到不共 戴天的仇人一樣 結果全部死亡 正在這時 從空中傳出 願復活 的聲音 即刻這些地獄眾生又恢復如初 依舊 第三品 輪迴痛苦 91
93 用兵器相互殘殺 日夜無數次感受如是痛苦 親友書 中云 於此一日中感受 三百短矛猛刺苦 彼較地獄最 微苦 難忍之分亦不及 壽量人間五十年 四大天王天一日 彼三十日為一月 十二月則為一年 復活一日五百年 自壽五百年受苦 詳說彼之細分類 經說此地獄壽量 相當人間之年數 十六萬二千俱胝 壽量 依照共同經藏中所說 復活地獄眾生在業力沒 有究竟之前一直受苦 共同大乘諸經續論典中只宣說了按 各自業力輕重而命終 並沒有說墮入此趣眾生確定性的壽 量 諸如有些眾生相續中生起猛烈對治等也可突然轉生 有些輕蔑金剛阿闍黎等者需住若干大劫 因此是以業障而 區分的 如 親友書 中云 如是劇苦極難耐 百俱胝 年親感受 乃至惡業未窮盡 期間必定不離命 此處 就共同乘的說法而言 如 俱舍論 中所說的 復合地獄 等六獄 日漸等同欲天壽 以及按照 念住經 業 分辨經 中所說來計算 人類五十年相當於四大天王天之 一日 如是三十日為一月 十二月為一年 四大天王天的 慧光集 53 大圓滿心性休息大車疏 92
94 五百年相當於復活地獄的一天 復活地獄的眾生需要在自 壽五百年中感受痛苦 =1,620,000,000,000年 即人間一萬六千二百億年 若以人壽計算 則如 念住經 中說 復活地獄眾生壽量達人間十六萬 二千俱胝年 即一萬六千二百億年 戊二 黑繩地獄之苦 黑繩燃鋸剖黏合 黏合復剖極痛苦 壽量人間一百年 三十三天之一日 彼天千年獄一日 佛說彼自壽千年 人間一百廿九萬 六千十二俱胝年 親友書 中云 有者以鋸鋸割之 有以難忍利斧 劈 壽量 人間一百年相當於三十三天的一日 三十三天 的一千年相當於黑繩地獄的一天 彼地獄眾生自壽一千年 =12,960,000,000,000年 即 人間十二萬九千六百億年 若按人間年數計算 則如 念 住經 中云 黑繩地獄壽量達人間一百廿九萬六千零 一十二俱胝年 即十二萬九千六百零十億二千萬年 第三品 輪迴痛苦 93
95 戊三 眾合地獄之苦 眾合地獄形如馬 駝虎獅等山岩間 毀如微塵重復活 鐵域中為錘粉碎 極度壓榨血不止 壽量人間二百年 即為離諍天一日 雙胞欲天二千年 眾合地獄之一日 經說自壽二千年 人間俱胝之年數 一零卅六萬八千 致弟子書 中云 形如羊角二怖之山間 眾生聚 集全身皆粉碎 清涼微風刮起重復活 如是百次被碎成粉 末 親友書 中云 有被壓榨如芝麻 另有碎成如 細粉 壽量 因為遠離鬥爭故稱為離諍天 又因為此天界中 的天子天女同胎雙生 故也叫雙胞天 人間二百年相當於 離諍天的一日 離諍天二千年相當於眾合地獄一天 眾合 地獄的眾生自壽長達二千年 =103,680,000,000,000年 即一百零三萬六千八百億年 若以人間年數來計算 則如 念住經 中云 眾合地獄 壽量達人間一千零三十六萬八千俱胝年 慧光集 53 大圓滿心性休息大車疏 94
96 戊四 號叫地獄之苦 號叫地獄火焚叫 沸鐵液中受熬苦 壽量人間四百年 乃為兜率天一日 兜率天之四千年 號叫地獄之一日 自壽四千年受苦 等同人間之年數 八千二百九十四 萬數四千俱胝年 親友書 中云 有者置於火燼堆 不斷焚燒口亦 張 有於鐵製巨鍋中 身成小團被烹調 致弟子書 中云 有者墮入沸騰油鍋中 另有獄眾腳觸火星地 立 即倒於熾熱地上焚 壽量 人間四百年相當於兜率天的一日 兜率天四千 年相當於號叫地獄的一天 如是而算 號叫地獄眾生自壽 為四千年 =829,440,000,000,000年 即八百二十九萬四千四百億年 若以人間年數 計算 則如 念住經 中云 號叫地獄眾生壽量達人間 八千二百九十四萬四千俱胝年 戊五 大號叫地獄之苦 燃鐵室中大哀嚎 為火焚燒閻羅打 第三品 輪迴痛苦 95
97 壽量人間八百年 即是化樂天一日 化樂天之八千年 同此地獄之一日 自壽八千年受苦 即是人間俱胝數 六億六千與三百 五十五萬二千年 致弟子書 中云 地獄煙火滾滾成天色 放射火 舌遍佈十方界 白骨之鬘所飾極恐怖 著象皮卒折磨而慘 叫 有者迸射火星出恐聲 有者無法出音焚火聲 胸骨腔 中冒煙聲淒慘 末劫火燒無量墮其中 壽量 人間八百年相當於化樂天的一日 化樂天八千 年相當於大號叫地獄的一日 大號叫地獄眾生自壽八千 年 =6,635,520,000,000,000 年 即六千六百三十五萬五千二百億年 若以人間年 數計算 則如 念住經 中云 大號叫地獄壽量達人間 六億六千與三百五十五萬二千俱胝年 戊六 燒熱地獄之苦 燒熱鐵室諸眾生 短矛刺頭錘擊打 熾熱火舌焚全身 人間一千六百年 他化自在天一日 此天一萬六千年 慧光集 53 大圓滿心性休息大車疏 96
98 燒熱地獄之一日 燒熱地獄之眾生 自壽一萬六千年 即是人間俱胝數 五十三億零八百 四十一萬六千年 致弟子書 中云 閻羅獄卒手持時繩索 昂頭毒 蛇自脊骨髓出 烏鴉馬雞蒼鷲與鷹鷲 啄盡彼等眾生眼腦 油 壽量 人間一千六百年相當於他化自在天之一日 他 化自在天一萬六千年相當於燒熱地獄的一天 燒熱地獄眾 生自壽一萬六千年 =53,084,160,000,000,000年 即五十三億零八百四十一萬六千 俱胝年 若以人間年數計算 則如 念住經 中云 燒熱地獄壽量達人間五億三千八十萬四千一百六十俱胝 年 戊七 極熱地獄之苦 極熱地獄之眾生 熾熱雙層鐵室內 燃火三尖矛刺入 雙肩頂出鐵片纏 沸液鍋中受煮苦 壽量已達半中劫 人間年數不可量 成住壞空一小劫 四小劫為一中劫 八十中劫一大劫 第三品 輪迴痛苦 97
99 經中云 害眾盛燃極熾熱 金剛三尖矛刺身 熾鍋 中煮鐵片纏 火焚全身方稍憩 壽量 這一地獄的眾生壽量無法以年數衡量 以成住 壞空劫之次第計算 達到半個中劫 如 念住經 中云 極熱地獄眾生需於半中劫內慘遭苦受 戊八 無間地獄之苦 無間熾燃鐵室內 唯聞獄眾哀嚎聲 火與眾生辨不清 如燃油燈燒燈芯 火中剩存微生命 需一中劫久受苦 無餘較此更劇苦 故稱無間無息獄 致弟子書 中云 肺積乾草燃心熊熊火 口喉冒 出火焰與黑煙 腹裂灌澆鐵水焚內臟 僅僅發出難辨慘叫 聲 欲求解脫劇苦之獄眾 反覆見門開縫遠眺合 業力門 栓緊閉復阻斷 爾時又生灰心之他苦 熾燃鋒利長箭如雨 降 獄卒以棒毆打淚漣漣 同時灌入火星鬘鐵汁 口鼻耳 孔向上冒青煙 乃至眼腦凝膜皆糜爛 頭破紫色火舌燒無 餘 忿怒火焰於彼身軀上 如於乾柴加油火更旺 親 慧光集 53 大圓滿心性休息大車疏 98
100 友書 中云 如是一切痛苦中 無間獄苦最難忍 業分辨經 中云 無間地獄獄門中 具六千萬由旬之 鐵山 彼地獄眾生磨盡此山方至命終 壽無量 其中明 顯地說明了造捨法罪 破誓言等業力極其深重的眾生墮入 此地獄 念住經 中云 無間地獄眾生過一中劫壽方 盡 假使轉生為人 亦是諸根不全者 戊九 彼等之攝義 以上所述諸地獄 火焰漸增七倍熱 下者痛苦較前勝 業未盡前受痛苦 以上所說的所有地獄火焰的熱度呈七倍遞增 業分 辨經 中云 平常旃檀火 劫末地獄火 熱漸七倍增 苦亦成七倍 下面的地獄具有上上地獄的一切痛苦 則 如麻風病上又出現癤腫一樣 依次積多 感受呈七倍地粗 大 痛苦也成七倍地增強 這些地獄眾生在業力沒有窮盡 之前一直需要感受痛苦 戊十 孤獨地獄 分二 一 真實宣說孤獨地獄之苦 二 破斥 其他謬論 第三品 輪迴痛苦 99
101 己一 真實宣說孤獨地獄之苦 孤獨地獄攝彼中 住於山樹與虛空 岩石水火不定處 少數多聚或獨居 彼為不同痛苦逼 是故稱為孤獨獄 形如杵 繩 笤帚 薪燼 樹幹及不同有情相的孤獨 地獄眾生 住於山 岩 水 火 虛空等不定之處 它們 無論是群居還是獨存 都受到寒熱 饑渴 剖剁 燉煮等 不同痛苦的逼迫 無有堪忍之時機 因為半日或瞬間或恆 常被各不相同的業力所折磨 故稱為孤獨地獄 毗奈耶 經 中云 目犍連尊者到海邊時 見如杵 笤帚 樹木 之孤獨地獄眾生為諸多痛苦所迫而言 三有無安樂 孤 獨地獄眾 分別為苦迫 如住熾火中 己二 破斥其他謬論 遮破其他顛倒分別念 有謂因此地獄眾 壽命短暫少數聚 故稱孤獨實謬論 岩間惡蠍壽亦長 經說孤獨獄五百 比丘午齋集互爭 慧光集 53 大圓滿心性休息大車疏 100
102 有些人說 孤獨地獄眾生壽量僅有一日故稱為孤獨 地獄 這種說法是不合理的 如 鐵室傳 云 又經數多 年 仍住此獄中 此經中已遮破了這種謬論 還有些人說 因為獨一無伴 孤苦伶仃故稱為孤獨 地獄 這種說法也不正確 經中記載 珠辛吉尊者去往一處 時 見到在一經堂內擊犍槌後有五百聲聞相眾生集中便互 相爭吵 以兵器殘殺 死盡無餘 午齋時過又恢復如初 以此教證可以遮破彼觀點 戊十一 近邊地獄 分二 一 略說 二 廣說 己一 略說 現在宣說存在於無間地獄周邊的十六個近邊地獄 無間地獄之四周 煻煨坑與屍糞泥 利刃原及無灘河 四四十六近邊獄 己二 廣說 分六 一 煻煨坑 二 屍糞泥 三 利刃原 四 劍葉林 五 鐵柱山 六 無灘河 第三品 輪迴痛苦 101
103 庚一 煻煨坑 無間地獄之眾生 感覺門開行至外 見妙壕影立即往 墜入沒膝煻煨坑 肉皆焚焦骨成白 恢復如初極痛苦 以前在無間地獄的鐵室中備受酷熱之苦的眾生 因業 力多數減輕而覺得地獄之門開啟 便逃到外面 看見一處 好似涼蔭般的妙壕前往那裡 結果被鐵狗所追 痛苦之中 陷入煻煨坑中 肉焦骨露 又再度恢復 致弟子書 中 云 為彼載滿劍叢發威犬 長長金剛利齒啃刺身 驅向 遍滿火舌無灘河 處於難忍鋒利尖石中 庚二 屍糞泥 認為從煻煨坑中解脫出來的眾生繼續前行 又落入屍 糞泥中 脫離煻煨坑眾生 復見爽泥即踏入 沉於惡臭屍糞泥 為蟲金銅鐵喙剌 致弟子書 中云 有為密密麻麻小蟲蠅 蝕食身體拖 拉其屍體 業力所牽縛於網中者 雖活然僅移動亦不能 慧光集 53 大圓滿心性休息大車疏 102
104 庚三 利刃原 復見悅原而前往 熾利刃剁身成段 致弟子書 中云 入於鋒利兵刃劍葉林 竭力奔 跑遍體鱗傷時 墮滿三尖短矛利劍箭 較閻王口更厲之井 中 庚四 劍葉林 抵至悅意森林處 為劍葉林狂風毀 致弟子書 中云 難忍烈日所逼厭惡身 見一枝 繁葉茂林前往 落入百種刃葉中毀身 長久住此唯以哭為 友 庚五 鐵柱山 此等眾生向前行 耳聞悅意山頂上 昔友呼喚循聲去 利鐵刀錐刺血肉 至頂鷲吸其腦髓 復聞山下呼喚聲 下山刀錐向上刺 且為原間具燎牙 熾男女抱極痛苦 並為多犬狼所食 第三品 輪迴痛苦 103
105 離開了劍葉林的眾生來到一座十分悅意的山前 看見 昔日與自己作不淨行的男女以及親友在山頂上呼喚 於是 便向上攀爬 結果鐵器刀錐向下刺入血肉 下山時刀錐向 上刺 感受如此劇烈痛苦 致弟子書 中云 速攀難 忍鐵柱山之時 叢生荊棘向下直刺入 穿透體內毀身受劇 苦 又云 下山之時鐵刺朝上方 倍加鋒利刺身憶念 失 有者為熾利刃三尖矛 猛烈刺身無法向下行 爾時具 刃喙之烏鴉群 齊上掏腸腹臟拖在地 有者墮入山崖深淵 處 可怖鐵女身燃熊熊火 四處迸射火星鬘嚴飾 無顧 慮中為如鋸粗身 極其可愛姿態緊擁抱 庚六 無灘河 復見清涼之河流 欣然前往涉入時 熱灰沒腰焚骨肉 見其兩岸獄卒護 此等眾生於彼處 數千年中受痛苦 念住經 中云 彼如是往時 生起河流想 剛入 之時 沒及腰際 身肉皆焚 身骨皆離 恢復時又見昔日 嬉戲者成為閻羅獄卒於其兩岸護之 慧光集 53 大圓滿心性休息大車疏 104
106 戊十二 擺脫此等痛苦之教言 灼熱劇苦所折磨 如是地獄誰不畏 三界之苦無有量 知此理者當修法 丁二 寒地獄之苦 分二 一 宣說八寒地獄 二 宣說彼等壽 量 戊一 宣說八寒地獄 現在宣說寒地獄的痛苦 八寒地獄之眾生 寒冷所逼有八種 雪等嚴寒之諸處 暗中暴風雪凍身 皰起皰裂頞嘶吒 矐矐婆與虎虎婆 裂如青蓮如紅蓮 裂如大紅蓮傷中 熾燃利喙含生食 乃至業盡方離苦 八寒地獄的眾生受到冰冷的大雪以及黑暗中刺骨寒風 同時的侵襲 周身起滿水皰 水皰破裂後形成傷口 口中 不停地喊著 阿啾啾 而說不出話 又發出 矐矐 的 聲音 牙關緊咬出不了聲音 傷口逐漸裂成如青蓮花般 有細小脈瓣 內向外翻 又裂成如四瓣蓮花形 裂成如八 瓣大蓮花形 許多含生爬入僅由細筋連結的傷口內 啄食 第三品 輪迴痛苦 105
107 著 關於所感受無量寒冷之苦 致弟子書 中云 無 可比喻寒風刺入骨 身體瑟瑟發抖縮成團 長出百皰破裂 生含生 劍唇撕扯流髓黃水液 苦痛咬牙毛髮皆雜亂 傷 害眼耳喉結損全身 身體疲乏神志不清醒 住於寒地獄中 大哭嚎 戊二 宣說彼等壽量 如此痛苦的寒地獄眾生壽量 革薩拉斗二百倍 裝滿芝麻容器中 百年取一粒至盡 起皰獄壽餘廿倍 念住經 中云 此革薩拉城中秤芝麻之斗二百倍 量之容器盛滿芝麻 每百年從中取出一粒 取盡之時 起 皰地獄之眾生於此獄壽盡也 餘地獄壽量漸次增二十倍 以此類推 需受劇苦也 與之相同 俱舍論 中也 說 芝麻器中每百年 取出一粒至窮盡 即是具皰地獄 壽 餘壽漸成二十倍 丁三 擺脫地獄痛苦之教言 如是思維寒熱地獄的無量痛苦 教誡諸位精進修持解 脫之方法 慧光集 53 大圓滿心性休息大車疏 106
108 為離一切地獄界 諸具心者當精進 親友書 中云 造罪之人乃至於 氣息未滅存 活時 聞諸地獄無量苦 毫不生畏如金剛 即便見聞地獄 圖 憶念讀誦或造型 亦能生起怖畏心 何況真受異熟 果 丙二 餓鬼之苦 分三 一 住界餓鬼 二 空遊餓鬼 三 勸 勉不貪三有勤修正法 丁一 住界餓鬼 現在宣說餓鬼的痛苦 餓鬼住界與空遊 身大腹寬手足微 口如針眼喉腔細 不得飲食饑渴逼 見花藥樹等即枯 境不悅意食嘔物 雖見飲食亦被護 內障腹部燃燒火 口中噴火冒濃煙 共障餓鬼極貧窮 恐怖受害無依怙 痛苦逼迫處慘境 住界餓鬼有外障餓鬼 內障餓鬼 共障餓鬼三種 外障餓鬼 因外境不悅意而得不到滿足 身體惡劣 食用嘔吐物 即使見到飲食也是被守護著的 或者到了近 前便乾涸無餘 真是痛苦不堪 第三品 輪迴痛苦 107
109 內障餓鬼 在外障餓鬼痛苦的基礎上 腹中燃起大火 冒出濃煙 共障餓鬼 在以上二者痛苦的基礎上普遍具有的痛 苦 貧窮饑渴 醜陋根殘 無依無怙 因為恆受他眾損害 而惶恐不安 致弟子書 中云 難忍乾渴遠見淨河 流 欲想飲用而前往彼處 然成遍滿毛髮水棉物 膿血淤 泥大便之濁水 狂風席捲巨浪至山巔 且見青翠檀香林前 往 熊熊大火焚燒彼森林 樹成柴燼多倒變坑窪 復見恐 怖翻滾之大海 熾燃浪花高濺即前去 彼亦變成熱沙與狂 風 洶湧鐵水滾滾悲慘境 雖欲此地雲集降下雨 然雲中 降夾煙鐵箭雨 燃燒金剛磐石火紅雹 伴隨金光閃電雨淋 身 丁二 空遊餓鬼 空遊餓鬼是指分散而居的餓鬼 空游餓鬼諸鬼魔 羅剎藥叉鬼王等 業力神變無礙行 常造種種損害事 散播疾病奪色澤 斷除他人之壽命 人間一月彼一日 餓鬼自壽五百年 慧光集 53 大圓滿心性休息大車疏 108
110 人 間 年 數 一 萬 五, 閻 羅 世 界 受 痛 苦 因 為 這 些 鬼 魔 眾 生 也 包 括 在 餓 鬼 中, 所 以 同 樣 感 受 無 量 痛 苦, 諸 如 外 境 不 悅 意, 受 害 憂 苦, 饑 渴 所 迫, 去 親 友 面 前 也 是 將 自 己 前 世 臨 終 氣 息 分 解 的 病 痛 傳 染 給 他 們, 自 己 也 是 長 久 為 此 所 惱, 並 且 奪 取 該 病 人 的 壽 命 色 澤, 唯 行 種 種 損 害 他 眾 之 事, 心 不 安 樂, 即 使 以 神 變 而 行, 可 是 甚 至 險 隘 之 處 也 被 守 護 著, 也 有 自 身 如 門 如 鋸 如 柴 燼 以 及 犬 鳥 等 種 種 形 相 者, 有 些 餓 鬼 雖 以 往 昔 的 微 小 善 根 而 擁 有 資 財, 卻 為 其 他 諸 多 痛 苦 所 折 磨, 並 且 大 部 分 時 節 顛 倒, 對 他 眾 來 說 是 安 樂 之 事, 而 在 餓 鬼 身 上 卻 成 了 痛 苦, 諸 如 此 類, 數 之 不 盡 致 弟 子 書 中 云 : 酷 熱 所 迫 冰 雪 亦 熾 熱, 嚴 寒 所 逼 火 亦 成 冷 觸, 極 其 難 忍 異 熟 所 蒙 蔽, 餓 鬼 顯 現 種 種 顛 倒 相 口 如 針 眼 大 腹 數 由 旬, 悲 慘 恐 怖 雖 飲 大 海 水, 喉 細 無 法 進 入 寬 闊 腹, 口 中 毒 氣 亦 令 水 滴 乾 親 友 書 中 云 : 餓 鬼 所 欲 不 遂 意, 屢 生 痛 苦 不 可 轉, 饑 渴 寒 熱 疲 畏 懼, 所 生 極 其 難 忍 苦 有 者 口 小 如 針 眼, 腹 如 山 丘 饑 所 纏, 雖 得 少 許 不 淨 物, 然 無 享 用 之 能 力 有 者 裸 體 皮 包 骨, 瘦 骨 嶙 峋 如 乾 薪, 有 者 夜 晚 口 燃 火, 投 火 飛 蛾 吞 入 口 有 者 劣 種 排 膿 血, 糞 等 髒 物 亦 不 得, 相 互 毆 第 三 品 輪 迴 痛 苦 109
111 打從喉中 生出腫瘤化膿食 諸餓鬼界春季時 月亮亦熾 冬日寒 樹木不生諸果實 僅望一眼河亦乾 連續不斷受 痛苦 有為所造罪業索 緊緊束縛之眾生 壽量五千或萬 年 也就是說 人間的一個月相當於餓鬼界的一日 餓 鬼自壽五百年 即是人間一萬五千年 丁三 勸勉不貪三有勤修正法 如此教誨 知此生厭苦性理 具智慧者為解脫 棄離喜愛三有心 必定修持寂滅法 丙三 旁生之苦 分二 一 痛苦之理 二 勸勤修法 丁一 痛苦之理 宣說旁生界也無有安樂 海居旁生四洋中 互相啖食苦無量 住於黑暗洲海處 餵食寒熱饑渴惱 海居旁生住於四洲之間的大海中 魚螺鯨等如酒糟般 密密麻麻遍滿其中 它們大的吃小的 小的也吃大的 超 出鐵圍山範圍形如簸箕之外邊的洲間是黑暗處 因為這裡 慧光集 53 大圓滿心性休息大車疏 110
112 無有日月光芒的照射 水生動物都會受到互相啖食 饑渴 等無量痛苦 散居人間鳥獸等 獵人侵害各自損 牛馬駝驢山羊等 役使毆打苦無邊 因肉皮骨而遭殺 感受痛苦無邊際 散居旁生是指住於人間的高山 平原 水中 岩洞 虛空等處的昆蟲蜂蠅 飛禽走獸等 這些旁生也各自感受 著饑渴寒熱 相互為食 疾病危害等無量痛苦 尤其遭受 獵人 漁夫 捕鳥人的侵害 有些因為自己的肉 皮 骨 價值昂貴 而遭殺 有些被役使到最後也是被宰 期間 屢遭毒打 刺血等 感受無邊痛苦 諸龍苦樂日夜半 午前午後樂變苦 有處降下熱沙雨 有者無友孤貧逼 共愚畏懼大鵬等 具有多種多樣苦 壽亦不定有一日 經說龍王等住劫 龍宮內 無論是晝夜還是午前午後 快樂也會成為饑 渴寒熱等各個痛苦 受到諸多苦厄折磨 有些地方降下熱 沙雨 有些被同類所棄 擯出群外 孤獨無助 龍類的共 第三品 輪迴痛苦 111
113 同痛苦即愚昧無知 大鵬之侵襲 密咒之威脅 指人間密 咒師念咒降伏 還有其他無量損害 壽量 旁生的壽量不固定 有些壽命僅僅一瞬間或 一天 也有安止龍王 4 等壽量長達一中劫的 俱舍論 中云 旁生最長一中劫 龍王請問經 中云 我 於此海中已住一中劫矣 親友書 中云 旁生生處 亦遭殺 捆綁毆打各種苦 棄離趨寂諸善法 相互啖食極 難忍 有因珍珠有因毛 血肉骨皮而遭殺 毫無自由受人 打 鞭抽鐵鉤等役使 丁二 勸勤修法 思維此理欲解脫 旁生界者為利樂 晝夜精進而修持 增上決定勝妙道 正是由於沒有奉行十善等妙法才導致墮於旁生界中 所以勸誡想擺脫旁生痛苦的諸位 精進修持暫時獲得人天 之正道即隨福德分的十善業 四禪 四無色 以及究竟解 脫之妙道即福慧資糧的空性大悲藏 六度等 慧光集 53 大圓滿心性休息大車疏 112
114 丙四 人類之苦 分三 一 總說受八苦之理 二 別說八支分 苦 三 勸誡為擺脫人間痛苦勤修正法 丁一 總說受八苦之理 宣說獲得善趣也無安樂之理 人類亦無安樂時 悲傷苦惱煩亂等 一苦未消一苦至 食用雜毒食變苦 衣食行過患病等 生後痛苦為行苦 即是三大根本苦 生老病死怨憎會 愛別離與求不得 近取八分苦無量 人類是如何受苦的呢 苦苦 變苦 行苦即是三大根 本苦 生老病死 怨敵相會 所愛別離 所求不得 近取 五蘊之執著即是八種支分苦 人們周而復始地感受著此等 痛苦 首先 苦苦是指痛苦重疊出現 如父死母又亡 變苦 指當下擁有的快樂隨後變為痛苦 諸如正當娶媳歡慶之時 房屋倒塌 食用雜毒的飲食等 行苦指服毒 衣食行為不 當而引起生病 或者加害有權勢者反遭到報復 毗 奈耶經 中云 輪迴具苦蘊 苦苦與變苦 行苦八分 苦 眾人受劇苦 第三品 輪迴痛苦 113
115 丁二 別說八支分苦 分八 一 生苦 二 老苦 三 病苦 四 死苦 五 怨憎會苦 六 愛別離苦 七 求不得苦 八 近取蘊苦 戊一 生苦 往昔享用的習氣佔大部分 如是漂泊於中陰的尋香 識 將母胎執為住所而投生 癡識風心明點聚 凝酪膜皰及血肉 堅肉支節魚龜形 經七七日漸成身 母稍受累饑渴寒 熱等亦覺苦無量 需受黑暗狹畏臭 蜷曲難忍之痛苦 中陰意識進入父母交媾白紅明點融合之中 最初的 七天形成如水銀般蕩蕩悠悠的凝酪 第二個七日形成如柳 絮 鼻涕狀的膜皰 第三個七日成為如拇指形的血肉 第 四個七日成為如蛋形的堅肉 第五個七日形成如蓮花瓣狀 的支節 第六個七日如魚形 第七個七日如烏龜狀 因為 手足稍稍突出酷似龜形而以此作為比喻 母親所進飲食之 精華對胎兒起到飲食營養的作用 此時 因胎兒活動母親 也感到身體不適 期間 胎兒覺得處於黑暗 狹窄 令人 發嘔之處 倍受蜷曲之苦 如果母親過餓或過飽則有墜入 慧光集 53 大圓滿心性休息大車疏 114
116 海中或被山所壓之感 倘若母親勞累過度或作劇烈運動 則出現墮入深淵般的痛苦5 七至廿六七日間 形成根肢汗毛等 乃至三十六七日 體力增大且能動 後束縛於骨穴中 業風所感倒頭生 險死苦如眾合獄 生後接觸如剝皮 倘若為之作沐浴 則如寶劍刺肉瘤 住胎直至第二十六個七日之間 身體的肢節 手指 足趾 雙目等器官乃至汗毛 頭髮 內臟 風脈明點 血 黃水 男根或女根等之間 十二 處皆明顯形成 到 第三十六個七日間體力增長 所有的男孩在母親的右脅部 位 面朝內 雙掌覆面而住 女孩在母親左脅部位 面 朝外而住 隨後由業力所感頭足顛倒被夾在骨穴中間而降 生 遭受了眾合地獄般的痛苦 生後其身剛一被接觸 好 似剝皮一樣 沐浴時 如同用寶劍刺肉瘤一樣 感受無量 痛苦 有關詳細內容 當閱 阿難入胎經 關於此等情 形 致弟子書 中云 進入難忍充滿不淨物 十分狹 窄漆黑之暗處 住於如同地獄母胎中 身體蜷曲需受大痛 苦 次受苦如硬器榨芝麻 一旦降生亦以惡業牽 感受此 第三品 輪迴痛苦 115
117 等難忍之痛苦 爾時不亡往昔罪業致 沉於遍滿不淨物處 身 為胎盤纏具有難忍味 此苦逼盛如傷痕復壞 正發嘔 時遺失昔記憶 戊二 老苦 老苦極其難忍受 韶華逝去皆不悅 不堪讚毀依手杖 食難消化體溫失 體力失故行動難 不至欲處關節變 根失蔽眼不見色 聲香味觸皆不覺 憶念不清癡沉眠 享用外境力微弱 食等美味亦反感 壽逝畏死識紊亂 如童脆弱無耐力 如油已盡燈速熄 人到了老年 由於韶華已消逝 所以體力喪失 關節 變形 食不消化 因諸根障蔽而造成眼花耳聾 言語結結 巴巴 憶念不清 從前所喜愛的外境 食物等也不像以往 那樣悅意 由於舌根功能減退而不像年輕時能品嘗出飲食 的味道 憂慮死亡而受折磨 猶如孩童般無有承受力 老 年人有諸如此類的無量痛苦 致弟子書 中云 爾後死主伸出衰老手 無可奈 慧光集 53 大圓滿心性休息大車疏 116
118 何為彼所擒住 滿頭白髮露出諸獠牙 大笑之中捉住其頭 部 爾後彼之關節皆分散 心亦改變行走力喪失 身體亦 成搖搖晃晃狀 唯使罪業必定增長已 諸根悉皆依次而萎 縮 貪戀外境能力亦喪失 暫時此去將至於何處 若有地 獄罪業畏懼之 戊三 病苦 病苦極為難堪忍 患者身體已改變 內心悲傷意不悅 外境受用不稱心 疑慮喪命生憂愁 無法忍苦出呻吟 人在遭受疾病折磨時 心煩意亂 容易發怒 對任何 事物都生不起歡喜心 十分擔心死亡 有時又認為不如死 了好而想自殺 接近自殺時痛苦的感受簡直等同於在地獄 中受苦 百業經上釋 中云 病惱之有情 如地獄感 受 後後愈增大 如貪者世苦 戊四 死苦 無論是壽盡而亡還是壽未盡而夭折 都要感受死亡的 劇烈痛苦 第三品 輪迴痛苦 117
119 死亡痛苦極劇烈 衣食語榻皆最終 捨身命眷僕親財 獨自漂泊而生畏 人在臨命終時 臥最後床 住最後處 說最後語 吃最後食 穿最後衣 此生的一切都是最後一次享用 必 然要捨棄眷屬 受用 所擁有的一切皆無有權利帶走 只 能獨自前往陌生的地方 想到這些 在心不歡喜的心態中 感受氣息分解的強烈痛苦而中斷生命 漂泊於自現的中陰 界 無依無怙 人們將其屍體放在擔架上抬著 扔到屍陀 林中而被豺狼等啃食 親友們悲傷不已 萬分痛苦 致弟子書 中云 儘管死主踐踏自頂上 然我絲 毫未曾覺察到 生起如同金剛之憂愁 心靈感受痛苦之折 磨 親友悲痛哭泣淚漣漣 當知為如金剛苦所壓 氣息分 解劇苦所逼迫 如入極其難忍黑暗處 精心悉力所護之身 體 相識已久今將捨棄之 閻羅王以繩索緊束縛 縱拽頭 髮放聲大哀嚎 彼之嚎聲已為諸親友 各自哭聲淹沒而不 聞 於難行河磐石淤泥間 鋒利荊棘叢生諸險途 兇狠閻 羅獄卒持時索 繫頸棍擊驅趕而帶走 慧光集 53 大圓滿心性休息大車疏 118
120 戊五 怨憎會苦 如是怨憎會痛苦 遭受不悅害恐怖 如果遇到憎恨的怨敵 則對自己的生身性命 財產受 用都將構成嚴重的威脅 戊六 愛別離苦 慈愛對境相別離 內心憂傷悲哀泣 意不歡喜之根源 追憶優點貪所惱 如果與慈愛的親朋好友別離 憶起他的音容笑貌種種 優點 更加傷心難過 苦不堪言 戊七 求不得苦 所欲不遂之痛苦 事不成故心刺痛 感受貧窮可憐苦 饑渴逼迫如餓鬼 倘若願望沒有實現 則心不舒暢 資具貧乏或者一切 欲望未得到滿足也會刺痛內心 悶悶不樂 第三品 輪迴痛苦 119
121 戊八 近取蘊苦 經說色受想行識 近取五蘊有漏性 是故乃是諸苦處 苦依苦器與苦源 中般若經 中云 須菩提 近取五蘊乃有漏法故 為諸苦之處 諸苦之所依 諸苦之器 諸苦之源也 意 思是說 色蘊現量造成苦害的緣故是苦處 受蘊承受痛苦 的緣故是苦器 想蘊能生起分別妄念而成為最初之門的緣 故是苦依 行蘊與識蘊是作者與知者的緣故為苦源 此等 之理在 般若八千頌廣釋 中也有如是宣說 丁三 勸誡為擺脫人間痛苦勤修正法 勸誡諸位對人間痛苦生起厭煩心而力求擺脫 如是一切人世間 苦因果故無安樂 為脫此苦思善道 當求解脫輪迴法 有些人現行痛苦之因 不善業 他們將於後世感受 苦果 有些人現今正在感受往昔的苦果 所以必須從中解 脫 慧光集 53 大圓滿心性休息大車疏 120
122 丙五 非天之苦 分二 一 無樂之理 二 勸勉精進修法 丁一 無樂之理 諸非天亦無樂時 無義戰爭起嗔恨 嫉妒天福不堪忍 沙場百般受痛苦 阿修羅自己內部互相鬥爭 看見三十三天的快樂與 財富後為嫉妒怒火所迫 難以堪忍 有時在與天人作 戰的沙場上 遭受斷頭斷肢之苦 或者被金剛 利矛 鐵 輪等擊傷 有些喪命 有些感受瀕臨死亡的恐懼與痛苦 親友書 中云 非天嗔恨天福故 心中生起大痛苦 雖具智慧以趣障 無法現見真實諦 此中所說的不見諦 是指諸如聲聞緣覺之見道 並非是大乘見道 寶積經 中云 爾時說此法門 天 龍 非天 大鵬 人非人 大腹行等不可勝數之眾生獲得見諸法之無塵離垢法眼 因此 應當通達諸乘之理 丁二 勸勉精進修法 非天也是如此痛苦 所以 應當勤修正法 故求善妙寂滅眾 當速修持解脫法 第三品 輪迴痛苦 121
123 丙六 天人之苦 分四 一 死墮之苦 二 投生之苦 三 有 漏樂苦 四 當修解脫法之攝義 丁一 死墮之苦 善趣中的天界也擺脫不了痛苦 欲天處苦亦無量 放逸欲醉與死墮 花鬘枯萎不喜墊 為諸親友所捨棄 見後生處生畏懼 天界七日難忍受 如是四大天王天 三十三天 夜摩天 兜率天 化 樂天 他化自在天六欲天的天眾 表面上十分快樂 實際 上這種快樂也超越不出變苦 行苦的範圍 天人瀕臨死 亡時 身色不美 不喜寶座 花冠枯萎 天衣染垢 出現 前所未有的汗水 此時 被天界的伴侶拋棄 孤苦伶仃 心煩意亂 又以天眼見到將要投生之處而驚恐萬分 昏厥 過去 這時 他的父母 親友從遠處呼喚他的名字並說 願你死後轉生於南贍部洲人間中 在那裡行持十善法 將來再投生到此天界 一邊說一邊散花 之後就離去 了 天人 於臨終前 七天中感受此等死墮痛苦 親友 書 中云 天界雖具大安樂 死墮痛苦大於彼 如是思 維高尚士 不貪終盡之天趣 身色變得極醜陋 花鬘枯萎 慧光集 53 大圓滿心性休息大車疏 122
124 不喜座 衣染污垢身體上 前所未有汗汁流 天境天人已 出現 天界死墮之五相 猶如地上臨終者 所示一切之死 兆 丁二 投生之苦 梵天等處之色界 四禪諸天之眾生 往昔業盡墮下有 感受變苦而苦惱 無色寂止業已盡 見後投生具行苦 雖得善趣不可靠 善緣者當修解脫 從梵眾天到廣果天之間所有禪天的眾生也是同樣 死 亡時 自己所擁有的安樂轉變為趨入後有的痛苦 龍樹菩 薩親口說 梵眾天等禪自成 光色威力雖無量 未證無 我隨眠性 死墮地獄無定耶 無色界眾生雖然安住於一緣寂止中 死亡時也有趨 入後世的行苦 因此 應當生起厭離心 如 親友書 中 云 輪迴自性即如此 天人地獄餓鬼畜 生於何趣皆不 妙 當知乃為多害器 第三品 輪迴痛苦 123
125 丁三 有漏樂苦 貪輪迴樂諸眾生 如愛火坑受苦已 此外 貪戀輪迴安樂的眾生 只會播下長出後世投 生惡趣的種子 為四大瀑流 生老病死 所害而已 致 弟子書 中云 痛苦火堆恐怖此世間 自矜安樂士生增 上慢 彼令閻羅王開其大口 此為投生後世之樹種 丁四 當修解脫法之攝義 分四 一 若不修法不得解脫之理 二 從前未被調化故若不精勤不得解脫之理 三 大悲不度無緣 惡業者之教言 四 雖說痛苦亦不生厭之理 戊一 若不修法不得解脫之理 倘若有人認為對於惡趣眾生佛也會救護的 於此宣說 自己造惡業則惡趣之果成熟於自身 所以難有蒙受大悲觀 照之機會 如是解脫依自己 釋尊已示解脫法 他眾驟時不能度 如眠醉夢無他遣 若能佛菩薩悲光 早令輪迴成空無 是故今披精進鎧 時至踏上解脫道 慧光集 53 大圓滿心性休息大車疏 124
126 從輪迴和惡趣中解脫出來完全依賴於自己的精進 他人除了指示方法外 是無法代替你精進修法的 如 毗 奈耶經 中云 吾為汝說解脫法 解脫依己當精進 就是說 自己方能遣除自己所積累的自現之業 如同睡夢 消除與否主要取決於自己能否從夢中醒來 依靠他人破除 夢境是不可能的 如果有這種可能 那麼以一尊佛的大悲 光 於無量劫以前就應使此輪迴完全空無了 戊二 從前未被調化故若不精勤不得解脫之理 由自己的罪業所致 昔日無數佛陀尊 如我未能被化眾 漂於苦性有曠野 若如既往不勤修 反覆感受六趣苦 諸位於此當深思 寂天菩薩云 饒益眾有情 無量佛已逝 然我因昔 過 未得佛化育 若今依舊犯 如是將反覆 這其中所 說的道理 實在值得深思 戊三 大悲不度無緣惡業者之教言 輪迴苦如空無邊 如難忍火種種境 第三品 輪迴痛苦 125
127 忍受非處呵責處 放逸無愧不知慚 如此無緣惡劣眾 豈有大悲度化時 經說佛方便事業 所化清淨因緣生 是故當知己罪過 誠心憶念輪迴苦 我與諸眾為解脫 踏入寂滅正道中 如是輪迴痛苦不可思議漫無邊際 故如虛空 難以忍 受 故如火堆 各種各樣 故如白紅種種現境 忍受如此 痛苦是不應理的 入行論 中云 猶忍不嗔彼 非當 應呵責 忍受輪迴之苦是無慚無愧者 此人怎麼會蒙受 佛陀大悲日光的照耀 猶如太陽光芒無有入於地下暗處的 機會 也就是說 好似地下的黑暗因為存在方式不清淨而 使光芒照耀的因緣不具足一樣 自相續籠罩著黑暗也難有 大悲調化的機緣 佛陀的大悲也根據所化眾生的福德緣分 而顯現 倘若眾生不具備福德與緣分 則不可能被調化 如 華嚴經 中云 如月縱出升 非器不顯現 佛陀大 悲月 亦不照無緣 因此 現在就應該勤修必定解脫的 方便法 慧光集 53 大圓滿心性休息大車疏 126
128 戊四 雖說痛苦亦不生厭之理 微苦尚且不堪忍 難忍有苦何堪言 雖已如是作開示 然卻毫不生厭離 我心真如巨鐵球 或如石頭無有心 寂天菩薩云 於今些微苦 若我不能忍 何不除 嗔恚 地獄眾苦因 必須以這種方式來思維 如果生不 起少許厭離之心 則誠如 寶篋語 中云 雖聞有苦不 生厭 此人委實極愚癡 猶如石頭或鐵球 顯然可謂我無 心 甲三 思維輪迴痛苦之理 輪迴難忍具苦蘊 根本隨眠諸煩惱 多種痛苦之來源 若是有心知理者 誰人於此增貪欲 故當迅速超三有 如是輪迴是痛苦之本性 眾生感受苦蘊之果 苦因 即是六種根本煩惱與二十種隨眠煩惱 理應對煩惱諦中所 攝 眾多病害之大根源的這一自性生起厭離心 第三品 輪迴痛苦 127
129 甲四 迴向本品善根 現在將此等妙音善說之福德為利益眾生而迴向 以此樂源法喜宴 願三有城諸眾生 享受喜樂除眾苦 疲勞心性今休息 如是以所穿成善妙句義之珍珠般的善根迴向眾生 願 以此使無始輪迴中善資正法貧乏 身心疲憊的三界一切有 情 具足聖者殊勝財富 並得到休息 願為地獄等世火逼者 前往緩流清涼之天湖 珠寶珍珠釧鐲之光芒 飾面天界之中獲菩提 如是願諸餓鬼與旁生 非天人天同緣之有情 已得善趣一切喜樂後 獲得離塵寂滅菩提果 願諸禪天眾生行善法 四無色界眾亦醒寂止 圓滿究竟福慧二資糧 獲如怙主無量光佛果 我願以此殊勝善良心 引導三有眾至最寂位 日夜精勤究竟自他利 獲得相好無邊怙主果 大圓滿心性休息中第三品輪迴痛苦釋終 慧光集 53 大圓滿心性休息大車疏 128
130 注釋 1 中箭 指薩繞哈尊者 2 廣戒經 分辨教 四分律之一 此中分辨比丘戒二萬四千九百頌 分八十三卷 3本 來 藏文中此處分七 第七是脫離此等痛苦之教言 但在下文中每一 趣有單獨說明 而沒有總體說明脫離六趣之苦的教言 4安 止龍王 八大龍王之一 梵名德巴迦 5此 段中從 母親所進飲食 出現墮入深淵般的痛苦 在藏文中本是後 文中的內容 但為了與頌詞相對應 便於理解 故在翻譯時稍微將順序調 整 第三品 輪迴痛苦 129
131
132 第 四 品 業 因 果
133 業因果品分四 一 略說本體 二 廣說自性 三 結尾 四 迴向本品善根 甲一 略說本體 若問 如是眾生漂泊於痛苦的三有中時 感受各自不 同苦樂是由什麼形成的呢 對此作答 是由業形成的 佛說三有諸苦樂 由昔所積業產生 眾生各自不同的業力成熟為住處 受用 苦樂等多 種多樣 各不相同之果 百業經 中云 奇哉 世間 由業生 以業繪苦樂 諸緣聚生業 以業受苦樂 又 云 眾生之諸業 百劫不毀滅 因緣聚合時 其果定成 熟 白蓮花經 中云 業作一切如畫家 業即是行 1 如舞者 攝菩提資 中云 具三煩惱及無彼 隨力 修福解脫業 意故業故等流故 業作者大如種子 甲二 廣說自性 分二 一 修世間之法 二 修寂滅之法 乙一 修世間之法 分三 一 略說 二 廣說 三 斷除之 理 丙一 略說 慧光集 53 大圓滿心性休息大車疏 132
134 黑白二業行輪迴 即是十善十不善 行持十不善業與隨福德分十善業是形成輪迴之法 十 善 十不善是指什麼呢 寶鬘論 中云 戒殺斷盜取 遠離他人妻 真戒 妄兩舌 粗惡及綺語 徹底斷貪心 害心與邪見 此十善 業道 相反即惡業 以不善業形成惡趣痛苦 以善業獲得善趣安樂 念 住經 中云 不善惡趣受痛苦 善業善趣得安樂 此外 業分辨經 中云 施主斗達之子婆羅門童子 尼珠白佛言 世尊 以何因緣而使眾生長壽短命 健康 多病 貌美醜陋 權勢大小 種姓貴賤 受用豐乏 智慧 高低 佛告童子尼珠 婆羅門童子 一切眾生由業力 所成而感受自分之業 業之生住者 依業而分上中下 高 低賢劣也 眾生之業有種種 見有種種 行有種種 以黑 業轉生於眾生地獄 餓鬼 旁生中 以白業投生於人天 中 丙二 廣說 分三 一 所依 二 能依 三 果報 丁一 所依 分十 一 宣說阿賴耶與阿賴耶識 二 識積業之 第四品 業因果 133
135 方式 三 宣說識位 四 各位之識 五 宣說三界以何者為 主 六 融入方式 七 各自分類 八 無色界心依四名蘊之 理 九 認識四禪四色界之心 十 欲界識一異之理 戊一 宣說阿賴耶與阿賴耶識 若問 彼等諸業依於何者 積於何者之上呢 於此宣說業之所依 所依無記阿賴耶 如鏡無念本體上 不分別境明清識 作現基故如明鏡 彼中取境五根識 自體無念如鏡像 其後二取辨境識 剎那於彼執不執 辨別彼即染污意 不辨別彼為意識 輪迴與涅槃的一切業均以種子的形式依存於阿賴耶 文殊淨智經 中云 阿賴耶乃一切基 輪迴涅槃清淨 基 也就是說 在真如法界中所謂阿賴耶作為分基 是 指於何者也不分析的無記法 從依於其上或其本性中覺性 本是無為法自性任運自成的角度而言 稱為本性真實義阿 賴耶 從無明作為基 輪迴之法六識聚及習氣依於它的角 度而稱為種種習氣阿賴耶 一切善不善自性有為法皆依靠 它 因此顯現各種苦樂 也就是說 隨福德分之一切因果 慧光集 53 大圓滿心性休息大車疏 134
136 依 於 阿 賴 耶 ; 隨 解 脫 分 之 一 切 善 法 也 同 樣 依 賴 於 阿 賴 耶, 而 它 的 離 垢 之 果 依 於 佛 性 廣 說 彼 等 之 理 : 無 記 法 的 阿 賴 耶 上, 存 在 有 輪 迴 因 果 不 善 業 隨 福 德 分 之 劣 善 業 涅 槃 所 離 之 因 隨 解 脫 分 善 業 現 前 所 有 證 道 之 菩 提 業 等 一 切 業 道 地 所 攝 的 一 切 隨 解 脫 分 善 業 也 是 暫 時 的 有 為 法, 故 以 離 因 的 方 式 依 存 在 種 種 習 氣 阿 賴 耶 上, 它 的 離 果 依 存 在 如 來 藏 上, 如 同 雲 是 遮 障 太 陽 的 所 淨, 消 散 部 分 依 於 太 陽 一 樣 寶 性 論 中 云 : 地 依 水 依 風, 風 盡 依 虛 空, 虛 空 非 依 風, 非 依 水 地 界 如 是 蘊 界 根, 依 於 諸 業 惑, 業 惑 則 恆 依, 非 理 之 作 意, 非 理 作 意 者, 盡 住 淨 心 中, 心 自 性 諸 法, 不 住 於 一 切 如 虛 空 般 自 性 清 淨 的 心 性 上, 清 淨 佛 剎 及 本 來 具 有 的 功 德 等 無 始 善 法 界, 以 二 種 佛 性 的 方 式 存 在 於 離 基 中, 離 基 即 是 涅 槃 之 所 依 此 處 應 當 了 知 離 基 離 因 離 果 所 離 四 者 其 中 離 基 是 指 佛 性 或 如 來 藏 ; 離 因 是 指 能 清 淨 如 來 藏 上 一 切 垢 染 的 隨 解 脫 分 善 道 ; 離 果 是 指 如 來 藏 遠 離 一 切 垢 染 後 現 前 功 德 ; 所 離 是 指 依 賴 於 種 種 習 氣 阿 賴 耶 的 八 識 聚 及 習 氣 這 些 按 照 密 宗 而 言, 共 稱 為 淨 基 能 淨 淨 果 所 淨 四 種 第 四 品 業 因 果 135
137 雖 然 名 稱 不 同, 實 際 意 義 上 是 一 致 的 在 這 樣 的 本 性 中, 不 清 淨 的 輪 迴 之 因 及 識 聚 和 隨 解 脫 分 的 一 切 有 為 善 法, 均 以 無 有 能 依 的 方 式 長 久 依 存 於 無 明 自 性 之 種 種 習 氣 阿 賴 耶 從 涅 槃 功 德 依 於 它 的 角 度 而 言, 稱 為 本 性 真 實 義 阿 賴 耶, 又 名 為 本 體 空 性 自 性 光 明 大 悲 周 遍 如 寶 珠 般 功 德 任 運 自 成 無 垢 無 離 垢 本 來 光 明 身 智 無 合 無 離 之 密 意 實 相 ; 從 自 性 清 淨 的 角 度 來 說, 雖 可 立 名 為 如 虛 空 無 相 空 性 無 為 法 等, 然 而 並 非 是 無 有 一 切 的 斷 空, 而 是 任 運 自 成 身 智 光 明 之 意 趣, 也 是 解 脫 一 切 輪 迴 法 的 空 性 密 嚴 莊 嚴 經 中 云 : 皎 潔 之 月 輪, 恆 無 垢 圓 滿, 因 時 於 世 間, 分 別 月 盈 虧 如 是 阿 賴 耶, 恆 具 如 來 藏, 佛 說 如 來 藏, 名 為 阿 賴 耶 不 曉 此 愚 者, 以 自 習 氣 力, 見 其 異 苦 樂, 業 感 煩 惱 相 自 性 淨 無 垢, 德 如 如 意 寶, 無 遷 亦 無 變, 徹 知 而 解 脫 彌 勒 菩 薩 說 : 於 此 無 所 破, 所 立 亦 毫 無, 真 實 觀 真 性, 見 真 性 解 脫 阿 賴 耶 的 異 名 也 有 本 性 真 實 義 阿 賴 耶 無 始 善 法 界 如 來 藏 佛 性 心 之 自 性 光 明 法 界 實 相 真 如 義 自 性 清 淨 之 真 如 智 慧 到 彼 岸 等 ; 從 所 依 之 基 來 源 離 因 等 角 度 而 立 名 為 不 可 思 議 慧 光 集 53 大 圓 滿 心 性 休 息 大 車 疏 136
138 此 外, 從 心 性 上 存 有 輪 迴 習 氣 的 角 度 稱 為 種 種 習 氣 阿 賴 耶 為 什 麼 呢? 因 為 善 不 善 解 脫 涅 槃 之 業 本 來 就 無 有 自 性, 但 它 能 作 為 積 累 忽 然 所 生 之 諸 業 的 所 依, 即 善 不 善 業 均 依 賴 於 它 阿 賴 耶 之 本 體 是 愚 癡 的 緣 故 屬 於 無 記 法 有 人 認 為 阿 賴 耶 不 是 愚 癡 性, 因 為 它 既 作 為 所 有 五 毒 之 所 依, 又 作 為 涅 槃 的 所 依 這 也 僅 是 因 為 他 們 未 懂 得 本 義 而 已 為 什 麼 呢? 此 愚 癡 並 不 是 指 五 毒 中 的 愚 癡, 而 是 以 最 初 迷 亂 為 輪 迴 時 的 俱 生 無 明 而 立 名 愚 癡 的 所 謂 的 作 為 涅 槃 的 所 依 也 需 要 觀 察 因 為 阿 賴 耶 並 不 能 作 為 本 來 清 淨 與 淨 除 一 切 客 塵 之 具 二 清 淨 的 佛 陀 智 慧 及 如 來 藏 的 所 依, 因 為 阿 賴 耶 仍 然 需 要 轉 依 的 緣 故 如 殊 勝 金 光 經 中 云 : 阿 賴 耶 轉 依 為 本 性 法 身 四 大 滅 盡 續 中 云 : 阿 賴 耶 淨 乃 法 界 種 種 習 氣 阿 賴 耶 不 是 佛 性 的 所 依, 因 為 一 切 垢 染 於 其 中 是 以 離 因 的 方 式 存 在, 或 者 與 它 形 相 上 是 能 依 所 依 的 關 係 因 此 說, 種 種 習 氣 阿 賴 耶 僅 能 作 為 有 為 法 福 慧 資 糧 修 道 而 成 就 菩 提 的 所 依 而 已, 因 為 二 資 為 道 諦 所 攝, 故 安 立 為 欺 惑 無 常 性, 這 也 是 由 於 它 依 賴 於 種 種 習 氣 阿 賴 耶 所 致 第 四 品 業 因 果 137
139 若 問 : 如 果 依 靠 它, 則 於 其 有 害 如 何 應 理? 答 : 這 也 是 應 理 的, 諸 如 依 靠 燈 芯 之 油 燈 自 燃 或 依 靠 薪 之 火 自 焚 等, 由 於 以 依 賴 於 阿 賴 耶 之 二 資 糧 道 而 使 輪 迴 習 氣 自 淨, 盡 除 佛 性 與 界 性 之 垢, 能 現 前 真 實 如 初 安 住 的 同 時 現 量 明 了 的 菩 提 而 稱 為 清 淨 緣 最 後 能 淨 之 對 治 也 毀 盡, 因 為 它 是 由 心 假 立 的 遍 計 善 法 如 寶 性 論 釋 中 云 : 從 現 前 菩 提 一 地 位 開 始, 因 為 遣 除 道 諦 故 入 中 論 中 云 : 盡 焚 所 知 如 乾 薪, 諸 佛 法 身 最 寂 滅 此 等 教 證 均 可 說 明 這 一 點 若 問 : 這 樣 一 來, 阿 賴 耶 上 又 怎 麼 具 有 無 捨 空 性 與 三 十 七 道 法 呢? 答 : 它 具 有 佛 地 所 攝 之 無 捨 空 性 與 三 十 七 道 法 而 並 非 有 道 諦 所 攝 之 法, 因 為 彼 等 是 究 竟 道 位 種 種 習 氣 阿 賴 耶 也 有 不 同 名 稱, 即 俱 生 無 明 種 種 習 氣 阿 賴 耶 無 始 無 終 之 障 大 黑 暗 本 住 無 明 等 也 就 是 說, 本 來 具 有 如 虛 空 般 的 無 始 心 性 法 界 中, 因 為 解 脫 依 於 它 而 稱 為 本 性 真 實 義 阿 賴 耶 ; 因 為 輪 迴 依 於 它 而 稱 為 種 種 習 氣 阿 賴 耶, 並 產 生 輪 涅 不 同 顯 現 中 的 苦 樂 與 功 過 寶 性 論 釋 中 所 引 教 證 云 : 無 始 終 時 界, 乃 為 諸 法 處, 具 此 故 顯 現, 眾 生 與 涅 槃 慧 光 集 53 大 圓 滿 心 性 休 息 大 車 疏 138
140 接 著 宣 說 阿 賴 耶 與 八 識 聚 之 差 別 : 種 種 習 氣 阿 賴 耶 是 無 記 法 如 同 鏡 子 ; 阿 賴 耶 識 如 同 鏡 子 的 明 清 分 ; 五 根 識 如 同 顯 現 影 像 ; 籠 統 觀 察 外 境 或 者 對 於 五 根 的 顯 現 境 最 初 浮 現 出 此 法 的 識, 即 是 意 識 ; 其 後 對 外 境 相 應 產 生 貪 心 嗔 心 癡 心 即 稱 為 染 污 意 有 些 前 輩 阿 闍 黎 說 : 如 果 染 污 意 沒 有 觀 察, 則 六 識 聚 不 能 積 業, 因 為 六 識 聚 不 包 括 在 三 毒 任 何 一 者 中 此 種 說 法 也 需 要 觀 察 雖 然 在 了 知 諸 法 自 性 者 的 見 修 行 位 上 的 確 如 此, 但 未 了 知 此 理 的 眾 生 因 為 具 有 愚 癡, 所 以 還 是 會 積 累 不 善 業 也 就 是 說, 積 業 之 門 是 意 根 及 五 根 的 有 依 根 ; 能 積 是 染 污 意 思 善 意 與 中 等 意 積 於 何 者 上 呢? 積 於 阿 賴 耶 上 ; 具 有 給 這 些 業 增 加 積 累 減 少 等 留 有 餘 地 作 用 的 是 阿 賴 耶 識 如 堅 慧 論 師 在 他 所 著 的 經 莊 嚴 論 廣 釋 中 說 : 意 與 眼 等 五 根 是 業 之 門, 故 為 趨 入 之 所 依 ; 思 善 不 善 中 等 之 意 為 作 者 ; 色 等 六 境 為 所 作 ; 阿 賴 耶 識 留 給 機 會 ; 阿 賴 耶 乃 所 依, 如 同 處 所 或 房 室 阿 賴 耶 識 是 不 執 著 任 何 境 與 有 境 的 明 清 分, 從 中 起 現 五 根 識, 眼 識 是 認 知 色 法 卻 不 起 分 別 之 識 的 部 分 同 樣, 耳 聽 聲 音 鼻 嗅 香 氣 舌 品 味 道 身 感 所 觸, 都 是 指 認 知 外 境 而 不 生 分 別 念 之 識 的 部 分 從 五 根 的 顯 現 境 中 產 第 四 品 業 因 果 139
141 生 或 如 實 了 了 分 明 呈 現 相 同 於 顯 現 境 的 行 相 者, 它 既 是 法, 也 是 意 識 即 從 外 境 的 角 度 而 言 是 法, 從 認 知 外 境 浮 現 行 相 的 角 度 而 言 稱 為 意 識 經 莊 嚴 論 廣 釋 中 云 : 意 識 即 隨 前 一 外 境 之 後 相 應 產 生 之 識 或 衡 量 隱 蔽 分 外 境 的 識, 它 既 是 境 又 是 識 五 根 識 及 阿 賴 耶 識, 即 由 前 面 外 境 或 者 它 們 中 形 成 各 自 識 的 六 部 分 滅 盡 的 無 間 分, 就 稱 為 意 俱 舍 論 中 云 : 六 種 識 聚 已 滅 盡, 無 間 之 識 即 是 意 以 色 法 為 例, 當 時 不 執 著 外 境 明 清 而 住 之 阿 賴 耶 識 與 見 色 法 之 眼 識 二 者 停 止 下 來, 便 立 名 為 滅 盡, 接 著, 剎 那 間 浮 現 出 是 色 法 的 念 頭 部 分, 就 叫 做 意 或 者 心 ; 因 為 剎 那 迅 速 取 境, 而 不 能 詳 細 加 以 分 別, 由 此 稱 為 無 分 別 念 ; 又 因 為 最 初 覺 知 外 境, 所 以 也 稱 為 所 取 分 別 ; 隨 後 所 產 生 的 一 切 細 緻 伺 察, 稱 為 能 取 分 別 諸 位 瑜 伽 自 在 者 認 為 : 儘 管 第 一 剎 那 由 意 來 認 知, 但 如 果 伺 察 沒 有 繼 續, 就 不 會 積 累 業 如 鬥 追 道 歌 中 云 : 六 境 之 識 聚, 不 為 執 著 染, 無 業 無 異 熟, 見 淨 如 虛 空 宣 說 此 等 識 積 業 之 方 式 : 慧 光 集 53 大 圓 滿 心 性 休 息 大 車 疏 140
142 粗念善惡欲界因 習氣依於阿賴耶 無念明現色界因 無念一緣無色因 輪迴自性二客塵 一切時分依此障 以粗大的能取 所取分別念與善 不善業而墮入欲 界 未以證悟實相所攝之等持 也就是在對顯現境不起分 別的狀態中修持 是轉生色界之業 積於阿賴耶上 遮止 顯現境後不分別任何法而修行 是轉生無色界之因 其種 子存留在阿賴耶上 寶積經 禪定品 中云 以分別 念所擾 即以善 不善 中等之行墮於欲界 心於何法亦 不分別 不捨外境一緣修行瑜伽且遠離證悟諸法體性者乃 色界之行 既非色界亦非欲界之心 不見外境之跡 數數 而觀串習熟練者流轉於無色界 此三者永遠不能從此等三 有中解脫 故當以正聞而聞法 以正修而串習 戊三 宣說識位 心識無念悠然時 不執顯現之外境 一緣阿賴耶分位 明現然不執著彼 阿賴耶識明清穩 破立二取五根境 七聚籠統分別境 此等稱為七識聚 第四品 業因果 141
143 如是對任何外境皆不分別 一緣悠然而住即是阿賴耶 的階段 明了覺知顯現境時 不分別任何法坦然而住即是 阿賴耶識的階段 當時了了分明呈現行相即是五根識的階 段 第一剎那顯現外境所取為意識的階段 第二剎那夾雜 煩惱觀察執著為染污意的階段 以上即是七識聚 菩薩 地論 中云 不與外境相繫且不分別即阿賴耶之分位 與外境相繫而不分別即阿賴耶識之分位 分別覺知各自外 境之行相即五根識之分位 初分別外境 即意識之分位 後以伺察而生二取即染污意之分位 戊四 各位之識 串習此等轉三界 三門迷亂痛苦因 與解脫道沒有關係的阿賴耶位之識一緣寂止的穩固等 持 明而無念禪定勝觀穩固的部分 由隨外境而生六根增 上緣產生的粗大識 積累善惡業 由這三種業分別迷惑於 無色界 色界 欲界中 原因是 這些沒有以解脫攝持 沒有超離所取能取 也就是說 無分別等持的境界是所 取 從中不散一緣安住為能取 真實的禪定儘管是以大悲 方便與不住二邊之智慧的方式來修持 然而既無有境與有 慧光集 53 大圓滿心性休息大車疏 142
144 境之戲論 也無有墮 此境界 一邊之修 所以是與不可 思議的實相關聯的 即使從中獲得喜樂 神通神變 也無 有自相之歡喜心與相狀執著 其餘等持則與之相反 因而 超越不出輪迴 當今多數禪修者已明顯誤入歧途 並且自 己也未見擁有功德 戊五 宣說三界以何者為主 思維此等識於自地 他地之主次 欲界七識聚為主 色界阿賴耶識主 無色界中則唯以 無念阿賴耶為主 其餘二者隨眠附 當知各地所具之 佛密論師在 觀察阿賴耶與智慧論釋 中說 要知 道 欲界以眼識等七識為主 其餘為附 色界以阿賴耶識 與趨入識為主 其餘為附 無色界以阿賴耶為主 其餘以 隨眠的方式存在 戊六 融入方式 詳細分類 如是欲界夜眠時 五境根識漸入意 第四品 業因果 143
145 意識融入阿賴耶 一緣無念無現境 彼者融入法界故 自性遠離諸戲論 復現阿賴耶識中 意識單起而做夢 種種破立無而現 從中覺醒六識聚 趨入外境而造業 夜以繼日如是現 欲界眾生睡眠時 五根識與染污意融入意識 意識融 入阿賴耶識 頃刻出現明而無念之狀態 雖然新派有些上 師承許說 認識阿賴耶識本面的人在此基礎上安住 從 而無夢享受光明法性 但 我認為 實際上是阿賴耶識 融入不分別任何法的阿賴耶中 阿賴耶又融入法界而使粗 細執著隱沒 並顯現了光明離戲之法性 如果已經認清了 這一本面 才可斷除迷惑 集密智寶續 中云 七識 聚入阿賴耶識 後阿賴耶淨法界 爾時顯現本俱生 明空 自然本智 瑜伽士當知此理 從中再度起現 也就是從法界中出現阿賴耶 從阿 賴耶中產生阿賴耶識 又從阿賴耶識中單獨起現意識 由 此顯現出各種夢境 即是以習氣而將意的對境 法執為 我所之時 也就是說 分別動念之風與依七識聚之脈內的 風由經精脈血脈而入於中脈內時 稱為阿賴耶三等之識 慧光集 53 大圓滿心性休息大車疏 144
146 因為三風平等合於一處的緣故 爾後此識入於中脈內成為 一味一體 是阿賴耶之時 也就是處在酣睡的狀態而沒有 夢境 有人也有整個晚上處於無夢狀態中的情況 之後 阿賴耶融入法界是指中脈中央殊勝光明不變之脈具有粗明 點及風不運行 明性光的自性 普明續 中云 中脈 中之脈 不變勝光明 無實明性界 自成本智處 所謂 中脈之風精華叫做自心 當通達心性的時候 就顯現出光 明 此時 出現明點 光 彩虹等顯現光明 現出離戲心 性之空性光明 現前明覺覺受大智慧之雙運光明 隨後阿 賴耶 阿賴耶識 意識起現的時候 即是風起現在意念所 依之命脈內的時候 其後風入於依各根的能依脈中 醒來 後自然對顯現境產生二取執著 比如 當分別色法的同一 個對境時 也可以分成各個部分 此理下文有講述 戊七 各自分類 色界自識四禪定 住於阿賴耶識中 偶生取境細微識 多時等持中安住 禪定正行時 以各自的無分別念為主 分別外境則以 隨眠的方式附屬存在 一禪 二禪 三禪分別具有尋思 第四品 業因果 145
147 伺察 喜攝感受的過失 四禪偶爾會有這三過 如凡夫三 地的死遷以及聞法等時 戊八 無色界心依四名蘊之理 無色界之自地識 即是阿賴耶自性 空無邊等之四處 住於一緣寂止中 心相續依極細微 受想行識四名蘊 一緣寂止劫不醒 亦未播下善種子 於往昔死亡之處 融入阿賴耶的受想行識四個部分稱 為四名蘊 心相續依賴於意生身 處在一緣寂止等持中 安住於空無邊等四無色處長達數劫 只是像酣睡階段一 樣 沒有行善 雖然並沒有直接造不善業 但因無色界自 地屬愚癡地所攝 所以自然增長愚癡 戊九 認識四禪無色界之心 如是四禪無色心 前果滅盡亦死亡 本體無記愚癡故 顛倒因果而反覆 投生漂泊輪迴處 故當從中得解脫 慧光集 53 大圓滿心性休息大車疏 146
148 無憂經 中云 以昔所積善業力 生天界宮亦退 轉 禪天無色業盡後 復墜地上墮地獄 戊十 欲界識一異之理 分三 一 修習欲心而成解脫因之理 二 宣說白日以何識為主 三 彼等一異之理 己一 修習欲心而成解脫因之理 現在特別闡示欲界人身之識一體異體的道理 如理修行欲心故 亦成上下解脫因 欲界眾生心識較粗大 雖是善趣人類 但也屬於業地 之有情 並能作為修法之殊勝法器 故而可以成為解脫之 因 念住經 中云 欲界眾生播善不善種子 其心粗 大之故 汝當勤修妙法也 己二 宣說白日以何識為主 白日七識多為主 餘二一體為附屬 當知取色之眼識 無念明分普基識 無分別分阿賴耶 其餘六識亦復然 第四品 業因果 147
149 如是眼見色法的部分為眼識 明而無念之識的明分 為阿賴耶識 無分別念的部分為阿賴耶 同樣 聽聲 嗅 香 品味 受觸以及意覺知回憶對境時 認知各自對境 的部分 就是彼等之識 識的明分為阿賴耶識 無分別念 的部分為阿賴耶 即使在明清不動阿賴耶識之際 也不遮 各自對境的部分為五根識 從明分而言是阿賴耶識 從無 念而言是阿賴耶 即便一切識聚融入一緣中時 實際上融 入阿賴耶的一切部分也是以隨眠的方式存在 就像太陽升 起時群星以隱沒的方式存在一樣 佛鎧論師於 觀察心智 釋 中說 識不分別任何法即安立為阿賴耶 僅就明分 而言為阿賴耶識 覺知各自對境乃六識聚 融入無念者為 阿賴耶之分位 己三 彼等一異之理 宣說彼等一體異體 一緣眠時阿賴耶 夢中阿賴耶之識 意識二者為一體 醒時一切一本體 一緣睡眠時即是諸識於阿賴耶中互為一體之時 毫無 外散 做夢的時候 在此狀態中 意識從阿賴耶識上獨自 慧光集 53 大圓滿心性休息大車疏 148
150 生 起, 所 以 在 從 阿 賴 耶 的 狀 態 中 稍 許 外 散 的 當 時, 阿 賴 耶 與 從 中 出 現 的 阿 賴 耶 識 意 識 是 一 體 存 在 ; 醒 覺 時 諸 識 從 阿 賴 耶 中 極 度 外 散, 所 以 阿 賴 耶 與 八 識 聚 均 以 一 體 的 方 式 存 在 此 等 是 依 照 密 藏 疏 中 所 說 而 述 此 處 以 極 為 明 確 之 語 歸 納 而 言, 即 心 性 光 明 是 一 切 法 的 所 依 或 來 源, 從 這 一 角 度 來 衡 量, 無 論 輪 迴 還 是 涅 槃 皆 無 破 立 無 異 體 無 遷 變, 因 此 稱 為 輪 涅 之 源 本 性 真 實 義 實 相 如 來 藏 道 情 歌 集 中 云 : 唯 一 心 性 諸 種 子, 從 中 顯 現 輪 涅 法, 能 賜 一 切 所 欲 果, 頂 禮 如 摩 尼 寶 心 密 嚴 莊 嚴 經 中 云 : 所 謂 殊 勝 因, 彼 能 生 一 切, 無 因 皆 成 無, 無 作 亦 無 有 與 涅 槃 同 體, 阿 賴 耶 無 別, 若 與 涅 槃 異, 阿 賴 耶 非 常, 無 現 無 壞 常, 斷 除 四 邊 也 亦 稱 如 來 藏, 幻 化 本 智 名, 互 為 一 體 藏, 彼 如 手 鐲 住 異 地 阿 賴 耶, 亦 是 如 來 藏, 彼 藏 阿 賴 耶, 如 來 所 宣 說, 藏 名 阿 賴 耶, 淺 慧 者 不 了 由 於 是 清 淨 本 性 身 智 等 之 因, 故 而 稱 為 無 漏 真 實 義 阿 賴 耶 ; 由 於 作 為 輪 迴 所 依, 故 而 立 名 為 有 漏 種 種 習 氣 阿 賴 耶 所 依 事 是 一 本 體, 是 以 能 依 法 分 類 而 安 立 不 同 名 稱 的, 此 理 與 現 觀 莊 嚴 論 中 所 說 的 由 能 依 法 異, 故 說 彼 差 別 相 同 意 思 是 說, 有 垢 染 的 階 段 第 四 品 業 因 果 149
151 根 據 清 淨 每 一 所 淨 垢 染 時 的 佛 性 或 如 來 藏 而 安 立 不 同 的 名 稱 也 是 合 理 的 如 密 嚴 莊 嚴 經 中 云 : 愚 者 雖 分 別, 月 有 盈 與 虧, 然 月 無 盈 虧, 普 照 大 小 洲 如 是 諸 愚 夫, 於 阿 賴 耶 識, 恆 分 別 增 減, 彼 乃 無 始 佛 諸 法 之 本 基, 為 慢 等 習 氣, 分 別 所 染 污, 異 轉 則 無 漏 則 獲 無 漏 相, 彼 等 恆 穩 固 意 思 是 說, 雖 然 月 亮 本 體 上 無 盈 無 虧, 但 隨 著 日 期, 而 於 四 大 洲 中 照 射 似 有 增 減 同 樣, 儘 管 於 心 性 光 明 本 性 中 成 佛 無 有 自 相 苦 樂, 但 因 為 流 轉 輪 迴 而 感 受 善 趣 惡 趣 等 不 同 苦 樂 倘 若 修 煉 本 性 實 義, 即 是 所 謂 的 趨 至 阿 賴 耶 本 義 關 於 阿 賴 耶 中 所 現 的 阿 賴 耶 識 與 七 識 聚 的 內 容 已 宣 說 完 畢 意 識 由 於 無 明 迷 亂 而 積 業, 如 經 中 云 : 意 者 為 主 極 迅 速, 諸 法 之 初 意 先 行 由 於 沒 有 認 識 本 性 無 變 圓 成 實 而 產 生 遍 計 所 執 法, 也 就 是 在 依 他 起 心 識 上 出 現 各 種 不 清 淨 的 迷 亂 相, 要 想 斷 除 如 夢 般 的 輪 迴 迷 亂 也 必 須 通 達 心 性 圓 成 實, 通 過 修 持 無 倒 之 道 生 圓 次 第 方 便 智 慧 可 以 如 實 現 前 本 基 如 來 藏, 因 此 應 當 了 達 此 理 這 以 上 業 之 所 依 已 宣 說 完 畢 慧 光 集 53 大 圓 滿 心 性 休 息 大 車 疏 150
152 丁二 能依 分二 一 宣說根本無明 二 宣說不善業 戊一 宣說根本無明 現在宣說能依之業 一切諸法之所依 業之根本即無明 本體三毒貪嗔癡 所生三有黑白業 由於最初沒有了達光明心性的本來面目而成為二取迷 亂之基 進而迷亂為輪迴中的一切眾生 般若攝頌 中 云 佛說諸有情 皆由無明生 下等惡趣眾生 中等 人類 上等天眾均由各自業力而感受種種苦樂 這一切的 根本即是無明 由此產生與之相應的三毒 與這相應的不 善業 以及隨福德分善業的輪迴樂果 戊二 宣說不善業 分二 一 宣說分基 二 宣說分類 己一 宣說分基 以善業獲得善趣享受安樂 以不善業轉生惡趣遭受痛 苦 此處宣說不善業 令墮輪迴上下趣 十不善業各自現 十不善中次第分 身三語四意三業 第四品 業因果 151
153 什麼是不善業呢 不善業就是能令眾生從善趣墮入惡 趣唯受痛苦的十不善業 其中殺生 不與取 邪淫三種是 身不善業 妄語 離間語 綺語 惡語四種是語不善業 貪心 嗔心 邪見三種是意不善業 己二 宣說分類 分三 一 身業 二 語業 三 意業 庚一 身業 宣說身之三種不善業 故意無誤殺他眾 同分毆打等害命 不與取即盜他財 同分狡詐受他財 與他所屬行邪淫 同分非處不淨行 對於乃至蚊蟲蜂蠅以上的眾生 明明知道卻故意斷 其生命即是殺生 毆打責打等為其同分 盜竊他人財產即 是不與取 其同分為以緩和的方式令他人給予財物 與他 人之夫或妻 自己的親友作不淨行 以及在其他根門 非 處 非時進行交媾即是邪淫 其同分用手指等在彼非處作 淫行 俱舍論 中云 殺生即是故意中 無誤殺害他 眾生 不與取以力暗竊 他財據為己所有 欲想前往非行 處 所行邪淫有四種 眾生分辨經釋 中云 近似 慧光集 53 大圓滿心性休息大車疏 152
154 真實者 與彼之分相同 所生之果與彼相似 即以棍棒毆 打等 為殺生之同分 依承侍受取他財等 為不與取之 同分 自以肢根勤行等 為邪淫之同分 庚二 語業 語之四不善業 妄語騙他知詞義 同分直言欺他心 離間言說挑撥語 同分他言復傳離 綺語惡論無稽談 同分無關非法語 粗語刺傷他心言 同分令他不悅語 這些是通過語言而造業 故而稱為語業 言說改變 他人之想法的不真實語即是妄語 見到以直言可欺騙對方 便言說為其同分 口出挑撥他人關係之詞為離間語 一人 所說之語到另一人前漫說為其同分 供施詩韻等以及違背 正法的各種無稽之談為綺語 談論與時間毫不相干的話語 是其同分 不悅耳並刺傷他人之言為粗語 雖然動聽卻令 他人不悅之語是其同分 俱舍論 中云 妄語即轉他 想法 詞義明顯被了知 離間即為分他者 染污性心之詞 語 粗語則指刺耳語 所有染污皆綺語 俱舍論釋 第四品 業因果 153
155 中云 雖是直言亦為欺騙之性 是妄語的同分 如其所 說而言告他人為離間語的同分 與時無關之語是綺語的同 分 雖動聽卻令他人不悅即是粗語的同分 庚三 意業 意之三不善業 貪心圖財欲己有 同分貪他聞等福 害心嗔恨損他眾 同分不利生嗔心 邪見常斷無因果 同分增損等倒見 懷有他的資財等若是我的該多好的想法 即是貪心 心懷憤恨暗想對方的多聞等福德若為我所有該多好 為其 同分 損害他眾的念頭即為害心 不願饒益其餘眾生並且 心生嗔恨為其同分 誹謗業因果墮於常斷邊即是邪見 對 正法及如理講法的善知識等進行誹謗為其同分 俱舍 論 中云 貪心顛倒圖他財 害心即於眾生嗔 視善不 善不存在 即是所謂之邪見 眾生分辨經釋 中云 嗔他多聞等福為貪心之同分 不樂利他且懷嗔恨為害心 之同分 誹謗善知識 正法與他眾為邪見之同分 此 處僅僅說誹謗正法與善知識是邪見的同分 而 般若八千 慧光集 53 大圓滿心性休息大車疏 154
156 頌 中說 須菩提 積謗正法之業者即墮入惡趣轉生為 邪見眾生 於無間大地獄受苦 直至為火壞劫出現時 方 轉生於他世間界諸大地獄中 至為火壞之劫出現時亦有其 餘 其中宣說了此類人將受無量痛苦 寂滅定幻 經 中云 縱經數多劫 身五百由旬 彼頭亦五百 每 一頭上有 不少五百舌 一舌上耕犁 不少五百數 極熾 而耕作 誹謗罪業致 寶積經 中云 迦葉 吾與 同吾者方能認定法與補特伽羅 凡夫不可認定法與補特伽 羅 否則 會墮落之故 丁三 果報 分三 一 略說自性 二 各自分類 三 彼等攝 義 戊一 略說自性 宣說十不善業之果報 境心意樂加行劣 行十不善之果報 異熟果與等流果 增上果及士用果 此等不善業是由對境不善 等起 即動機 不善 意樂不善 加行不善而產生的 諸大論中說其果報有異熟 果 等流果 增上果 竅訣論中說在此三果基礎上 加上 士用果 共有四種 第四品 業因果 155
157 戊二 各自分類 分四 一 異熟果 二 等流果 三 增上 果 四 士用果 己一 異熟果 小品不善轉旁生 中品不善轉餓鬼 大品不善墮地獄 感受異熟之苦果 念住經 中云 以此等小品不善之異熟果將轉 為旁生 如是以中品不善轉為餓鬼 以大品不善墮入地 獄 己二 等流果 分二 一 同行等流果 二 感受等流果 庚一 同行等流果 等流分二同行果 經說所行同其果 百業經 中云 因為行不善業之串習力而於後世 中亦依不善 行不善 轉為隨行不善業者 慧光集 53 大圓滿心性休息大車疏 156
158 庚二 感受等流果 佛說感受等流果 雖已獲得諸善趣 亦成短壽多病者 資具貧乏敵共用 夫妻醜陋成怨仇 多遭誹謗受他欺 眷僕惡劣不和睦 所聞粗言成諍語 語言無力辯才微 貪欲強烈不知足 不求饒益他害處 極為狡詐具惡見 十惡依次各具二 此為感受等流果 百業經 中云 一旦轉到天界 人間 也是 以殺業所感而成短壽多病者 以不與取而感資具乏少且與 怨敵共用 以邪淫所感夫妻不悅意且與他 她 人共用 以妄語所感多遭誹謗且為他眾所欺 以離間語所感眷僕惡 劣且互不和睦 以粗語所感聞不悅耳之語且成爭論之言 以綺語所感言詞無力且辯才不定 以貪心所感貪欲強烈且 貪不厭足 以害心所感不尋利益且成損害根源 以邪見所 感持執惡見且成十分狡詐者 寶鬘論 中云 殺生 感壽短 損害多災難 偷盜乏受用 邪淫敵共用 妄 說遭誹謗 兩舌親叛離 粗語聞惡聲 綺語言無力 貪心 失所望 嗔心招怖畏 邪見生惡執 第四品 業因果 157
159 己三 增上果 成熟外境增上果 不淨依他起即時 殺生環境極貧瘠 樹葉花果飲食等 力微損壽難消化 不與取生畏懼處 莊稼果實不成熟 常遭霜雹饑災荒 邪淫生於糞淤泥 污穢不堪惡臭境 狹窄悲慘不悅意 妄語生於畏不合 財富不穩受欺境 離間語業所生處 深淵狹谷懸崖等 凹凸難行不悅境 粗語生於鹽鹼地 瓦礫荊棘枯樹幹 塵土飛揚劣果蔫 令人不喜粗糙處 綺語生處果不熟 不長穩住季顛倒 貪心生處果等少 糠多見賢時節變 害心生處稼苦辣 王蛇盜匪野人等 自然災害眾多境 邪見生處無寶源 藥樹花果極鮮少 無有依怙無親友 這些增上果是依照 攝抉擇論 中所說而述 辨中 邊論釋 中說 根據外境不同 善業亦增上 由此可 知 十不善業也可以成熟於內心 慧光集 53 大圓滿心性休息大車疏 158
160 己四 士用果 不善業之士用果 所作增上生痛苦 略念住經 中云 愚癡之士造罪 其後罪業復增 上而受劇苦 戊三 彼等攝義 總之自性十不善 何人行此如服毒 以大中小生劇苦 當勤棄之如怨仇 毗奈耶 教誡聖者嘉哦耨品 中云 不善業如 毒 微小亦生大苦故 不善業如野人 摧毀善資故 因 此 應當精勤棄惡從善 寶鬘論 中云 當以身語 意 斷諸不善業 恆常奉行善 此說三種法 丙三 斷除之理 分三 一 善趣之因 二 十善之果 三 取 捨之教言 丁一 善趣之因 善趣之因十善業 即斷十惡之善心 戒殺戒盜不邪淫 不說妄語離間語 綺語粗語離貪心 以及害心與邪見 第四品 業因果 159
161 僅僅斷除十不善業還不能構成十善業 因為沒有守 護自相續的緣故 所謂十善業是指斷除十不善業的十種善 心 中般若經 中說 吾亦斷殺生 宣說了十種 善心 丁二 十善之果 小品轉生於人間 中品善業生欲天 大品等持禪無色 能得上二界安樂 四果與前皆相反 當知十善果善趣 由行持小品中品善業而生於欲界的人間 天界中 依靠與等持相關聯的大品善業轉生於上二界 色界 無色 界 也就是說 行持十善可阻塞惡趣之門 獲得善趣 寶鬘論 中云 依此法解脫 地獄餓鬼畜 且得人天 中 王位圓滿樂 禪無量無色 能享梵等樂 丁三 取捨之教言 佛說以隨福德分 十善投生善趣中 十不善業墮惡趣 取捨黑白因果者 世間善道人天乘 以此後世轉善趣 慧光集 53 大圓滿心性休息大車疏 160
162 故立真實解脫因 善緣眾生當依止 中般若經 中云 須菩提 真實行持十善業道者 生於善趣 趨入十不善道者墮入惡趣 妙法蓮華經 中云 人天乘即十善 又如 勝藏經 中云 天乘 即四禪 四無色 人乘即十善 此乃妙法之所依 從梵語 雅那 引申為乘或坐騎 因為乘坐它可達 到各自目的地之故 般若攝頌 中云 乘之諸眾至涅 槃 乘如虛空無量宮 能獲喜樂乘之最 根據眾生的意 樂次第 佛宣說不同乘 於寂滅根基者前說一乘 妙法 蓮華經 中云 究竟一乘無三乘 說彼三乘不了義 佛也說過有二乘 如 無垢虛空經 中云 相合眾意 樂 我說有二乘 二乘就是指大乘和小乘 佛又說過有 三乘 妙法白蓮花經 中云 為調煩惱之法門 雖說 八萬四千種 然諸佛陀真意趣 乃為無別一本體 我雖開 示三乘法 亦隨眾力意樂說 總之 如畫家般的心可幻 變出無量相 但是從了義上來說 何者也不緣 楞伽 經 中云 乃至心流轉 乘邊無窮盡 一旦心滅盡 無 乘無有情 此處所指即是佛所說的人天乘 楞伽經 又云 天乘梵淨乘 聲聞緣覺乘 我說一切乘 依於人 天乘 決定趨涅槃 後則修無緣 第四品 業因果 161
163 乙二 修寂滅之法 分六 一 總說隨解脫分善業 二 認識隨 解脫分善業之自性 三 作解脫因之理 四 覺醒佛性得解脫之 理 五 別說同分善業 六 破他宗之邪分別 丙一 總說隨解脫分善業 必須勤修隨解脫分善業 下文依次宣說 解脫之善離輪迴 超越三有上下行 黑白二業趨寂滅 隨解脫分等善法 乃是無漏智慧因 十善四禪四無色 六度等善五道攝 證悟人法無我後 依智方便雙運善 不住有寂利眾生 成就佛陀果位故 瑜伽善法超世間 隨解脫分善法既超越了前面所講的隨福德分善業與 惡業 又擺脫了投生三有輪迴的一切有漏因 是唯一的解 脫因 也就是說 十善業與五度等世俗諦善法的有現福德 資糧 以及不住二邊智慧的無現智慧資糧 此二者雙運為 五道次第所攝 就可趨向佛地 所以它完全超越世間的善 法 一定要認識到應當了知世間的善法有實執和相執 而 正在行持隨解脫善法時即是無實無相 擺脫福德非福德之 慧光集 53 大圓滿心性休息大車疏 162
164 心, 即 是 空 性 大 悲 藏 般 若 攝 頌 中 云 : 如 魔 術 師 幻 男 女, 彼 亦 可 做 一 切 事, 通 達 慧 行 諸 菩 薩, 無 念 智 慧 行 一 切 寶 鬘 論 中 云 : 以 智 息 有 無, 故 越 罪 與 福, 彼 離 善 惡 趣, 佛 說 即 解 脫 又 云 : 空 悲 藏 授 予, 有 修 菩 提 者, 在 行 持 善 法 時, 既 無 有 實 執 之 心 也 無 有 貪 執 之 束 縛, 而 如 幻 化 般 行 利 眾 事 業, 就 是 菩 提 的 殊 勝 資 糧 也 就 是 說, 以 如 虛 空 般 的 智 慧 所 攝 持 的 善 法 是 解 脫 道, 而 沒 有 以 智 慧 攝 持 的 善 法 就 不 能 成 為 解 脫 道 般 若 攝 頌 中 云 : 俱 胝 那 由 他 天 盲, 尚 不 識 途 豈 入 城? 佛 說 五 度 亦 復 然, 故 當 獲 得 智 慧 眼 般 若 一 萬 八 千 頌 中 云 : 五 度 一 旦 為 智 慧 度 所 攝 持, 爾 時 將 趨 入 遍 知 大 城 中 初 學 者 以 及 智 慧 淺 薄 的 愚 者, 對 諸 法 無 自 性 故 善 法 無 自 性 的 道 理 非 常 恐 懼 寶 鬘 論 中 云 : 決 定 勝 諸 法, 深 奧 微 妙 現, 寡 聞 之 凡 愚, 生 畏 佛 所 說 般 若 二 萬 頌 中 云 : 須 菩 提, 當 知 諸 法 無 本 性, 六 度 亦 無 本 性, 所 伺 察 能 伺 察 二 者 亦 不 可 知 不 可 得, 真 實 不 見 此 法 不 可 於 初 入 大 乘 者 聲 聞 緣 覺 種 姓 者 前 講 說 何 以 故? 能 令 彼 等 驚 恐 不 已 毛 骨 悚 然 而 捨 棄 智 慧 波 羅 蜜 多 法 門 之 故 第 四 品 業 因 果 163
165 丙二 認識隨解脫分善業之自性 什麼是隨解脫分善呢 即以有緣福德資 無緣智慧資雙運 淨除二障現二身 凡夫有漏聖無漏 後得入定此二境 次第而行得解脫 依靠布施等五度之福德資糧與智慧度之智慧資糧雙 運 從而可現前二身 寶鬘論 中云 諸佛之色身 由福資所成 法身若攝略 由慧資所生 是故此二資 獲 得正覺因 如此總言之 恆依此福智 由福慧二資所生的佛色身之諸相好依次向上形成的 方式 聲聞 緣覺 異生 菩薩所有福德的十倍形成佛陀 一毫毛 所有毫毛福德的百倍形成一隨好 八十隨好每一 好福德百倍形成一妙相 三十二相每一相福德千倍形成白 毫相 白毫相福德之十萬倍形成無見頂相 無見頂相福德 之百倍形成法語螺相 寶鬘論 中云 不可思福中 出生佛妙相 大乘聖教說 大王如實聽 能生諸緣覺 有學及無學 無餘世間福 如世無有量 以此福十倍 成 就一毛孔 佛陀諸毛孔 皆與彼同成 能生諸毛孔 所有 之福德 以彼之百倍 許成一隨好 盡彼福德數 感得一 慧光集 53 大圓滿心性休息大車疏 164
166 隨好 究竟即如是 直至八十間 成就八十好 所有福資 糧 以此百倍成 大士一妙相 成卅二相因 乃是大福 德 此等千倍成 滿月白毫相 白毫相之福 十萬合為 一 能生無見頂 怙主之肉髻 成頂髻相福 廣大千萬 倍 當知能生一 十力者法螺 加行道的 勝法位以下屬世間之法為有漏 勝法 位以上屬於出世間之法為無漏 這是以分界而說有漏無漏 的 入定智慧說為無漏 後得說為有漏 這是以道而分有 漏無漏的 布施等五度為有漏 智慧度為無漏 這也是以 善法而分有漏無漏的 丙三 作解脫因之理 若問 諸善業依於何者 起何作用呢 答 隨解脫分善法是由離因之真實道諦所攝 所以依 賴於種種習氣阿賴耶 但是 從依靠離因現前離果而言 依於佛性或如來藏 它作為無有遷變之解脫因的原因也在 於此 解脫善法之所依即是如來藏 佛說心性光明界 無垢自性住佛性 第四品 業因果 165
167 彼之現分即二身 以九比喻而說明 大悲自性本住者 即是實修生佛性2 根本覺性光明智 體無三毒故為善 關於此理 世尊於第三轉法輪的了義經藏中已經如 理如實地明示了一切佛陀的大密意 諸如 聖者陀羅尼 自在王請問經 吉祥鬘獅吼請問經 珍寶女請 問經 無垢天女請問經 指鬘王經 大涅槃 經 彌勒請問經 宣說如來藏經 此等經中宣 說了一切眾生本來具有法界自性清淨之心性或佛性 就是 指如來藏 它本來存在 無有改變 從現分而言 是相好 圓滿之色身的來源 從空分而言 遠離一切戲邊之法身本 來任運自成而安住 並以比喻加以說明 即功德任運自成 如摩尼寶 不變他性如虛空 遍潤諸眾如淨水 寶性 論 中云 如寶空水淨 自性恆無染 意思是說 正 當被垢染遮蔽之時 自本體也是安住於無垢真如性中 這 就是心之自性本來光明 般若八千頌 中云 心中不 具心 心性即光明 一切眾生普遍具有佛界或佛性 寶性論 中云 佛身能現故 真實無別故 具種故眾 生 恆具如來藏 此如來藏稱為無始善法界 於本基中 慧光集 53 大圓滿心性休息大車疏 166
168 即 是 正 等 覺 真 實 名 經 中 云 : 佛 陀 無 始 終, 初 佛 無 偏 墮 二 觀 察 續 中 云 : 眾 生 本 是 佛, 然 為 客 塵 遮, 障 淨 現 真 佛 也 就 是 說, 為 眾 生 時, 心 之 法 性 從 現 分 而 言 具 足 色 身 功 德 ; 從 空 分 而 言 具 足 法 身 圓 滿 功 德, 然 而, 因 被 垢 染 所 障 而 現 量 不 顯 露, 所 以 稱 為 佛 界 或 佛 性 成 佛 時 遠 離 諸 垢, 故 稱 為 菩 提, 這 也 僅 僅 是 本 體 心 性 之 圓 滿 妙 力 現 不 現 的 差 別 而 已, 並 非 承 認 最 初 為 眾 生 時 無 有 的 功 德 後 來 重 新 產 生, 因 為 心 性 無 有 遷 變 如 來 藏 經 中 云 : 無 始 時 法 界, 諸 法 之 住 處, 具 此 故 眾 生, 獲 得 涅 槃 果 如 前 後 亦 然, 無 變 真 如 性 心 之 法 性 光 明 自 性 不 為 煩 惱 所 染 寶 性 論 中 云 : 心 性 光 明 者, 無 變 如 虛 空, 不 被 妄 念 生, 貪 等 客 塵 染 佛 性 之 分 類, 有 本 來 安 住 之 自 性 住 佛 性 與 觀 待 淨 除 暫 時 垢 染 之 實 修 生 佛 性 兩 種 自 性 住 佛 性 也 分 二 : 即 空 性 離 戲 之 心 性 住 於 法 性 自 性 中 的 佛 性 成 為 本 性 身 之 離 因 ; 住 於 有 法 自 性 中 的 佛 性 成 為 殊 勝 色 身 之 離 因 此 二 者 無 始 以 來 以 有 法 法 性 的 方 式 存 在 著 涅 槃 經 中 云 : 善 男 子, 心 之 法 性 自 性 光 明, 自 性 無 有 本 體, 即 是 自 性 清 淨 之 心 如 何 顯 現 與 相 好 燦 然 之 功 德 皆 非 異 體, 然 以 現 空 自 性 而 分 第 四 品 業 因 果 167
169 實 修 生 佛 性 : 通 過 修 行 發 心 等 暫 時 有 學 道 的 方 便 智 慧 及 福 慧 資 糧 而 淨 除 如 來 藏 上 的 一 切 垢 染 華 嚴 經 中 云 : 嗟! 諸 佛 子, 此 所 謂 菩 提 佛 性 即 實 修 法 界, 現 見 廣 如 虛 空 自 性 光 明 而 修 學 福 慧 大 資 糧 又 如 寶 性 論 中 云 : 如 寶 藏 果 樹, 當 知 二 佛 性, 無 始 自 性 住, 實 修 生 佛 性 以 此 二 佛 性, 獲 得 佛 三 身, 前 者 得 法 身, 後 獲 二 色 身 莊 嚴 本 性 身, 當 知 如 寶 像, 自 性 非 有 為, 乃 德 寶 藏 故 具 足 法 政 故, 報 身 如 輪 王, 影 像 自 性 故, 化 身 如 金 像 本 性 身 是 心 性 自 性 住 佛 性, 如 摩 尼 寶 般 任 運 自 成, 從 中 出 現 有 法 自 性 佛 性 如 轉 輪 王 般 的 報 身, 以 及 於 所 化 眾 生 面 前 示 現 的 如 影 像 般 的 殊 勝 化 身 這 些 在 眾 生 時 因 為 被 垢 染 所 障 而 不 現, 依 靠 發 心 等 福 德 資 糧 而 遣 除 遮 障 色 身 之 垢, 依 靠 觀 修 空 性 等 智 慧 資 糧 而 遣 除 遮 障 本 性 身 之 垢 自 性 住 佛 性 如 澄 清 水, 實 修 生 佛 性 如 映 現 各 種 影 像, 它 們 是 本 來 存 在 的 能 依 所 依 關 係 ; 如 是 住 於 本 基 中 的 自 性 住 佛 性 如 同 所 知 的 對 境, 分 位 的 實 修 生 佛 性 如 同 能 知 的 心 識, 它 們 是 能 依 所 依 的 關 係 ; 自 性 住 佛 性 以 法 性 與 有 法 之 離 因 方 式 存 在, 而 無 有 離 果, 實 修 生 佛 性 以 能 淨 垢 染 之 對 治 方 式 存 在, 而 無 有 像 能 生 所 生 因 果 關 係 那 樣 二 身 的 直 接 因, 依 慧 光 集 53 大 圓 滿 心 性 休 息 大 車 疏 168
170 靠 此 佛 性 能 夠 圓 滿 功 德, 使 有 學 道 的 證 悟 在 佛 地 得 以 成 熟 解 脫 經 莊 嚴 論 中 云 : 自 性 修 習 種, 所 依 與 能 依, 有 無 及 功 德, 當 知 為 度 化 以 九 種 比 喻 說 明 遍 於 一 切 眾 生 的 如 來 藏 住 於 煩 惱 之 殼 內 寶 性 論 中 云 : 如 蓮 內 有 佛, 蜂 蜜 殼 中 果, 不 淨 糞 中 金, 地 藏 有 寶 藏, 微 果 有 芽 等, 破 衣 中 佛 像, 劣 女 腹 中 王, 土 中 有 寶 像 煩 惱 客 塵 障, 眾 生 具 佛 藏 意 思 是 觀 待 凡 夫 聲 緣 阿 羅 漢 見 道 菩 薩 修 道 菩 薩 之 垢 染 而 說 的 九 種 比 喻 其 中, 凡 夫 有 未 入 道 者 已 入 道 者 資 糧 道 者 加 行 道 者 四 種, 存 在 於 他 們 心 中 為 四 種 垢 染 所 遮 障 的 如 來 藏 之 四 種 比 喻 :( 一 ) 存 在 於 未 入 道 凡 夫 貪 心 隨 眠 相 殼 中 的 如 來 藏 之 比 喻, 寶 性 論 中 云 : 如 住 萎 蓮 內, 妙 相 莊 嚴 佛, 具 淨 天 眼 者, 見 而 去 蓮 葉 佛 眼 見 無 間, 眾 皆 具 佛 性, 無 障 住 後 際, 悲 尊 令 離 障 ( 二 ) 存 在 於 已 入 道 凡 夫 嗔 心 隨 眠 相 殼 內 的 佛 性 之 比 喻, 彼 論 云 : 如 蜂 群 繞 蜜, 求 蜜 之 智 士, 見 已 設 方 便, 令 蜂 群 離 散 佛 以 遍 知 眼, 見 如 蜜 佛 性, 令 如 蜂 眾 障, 盡 斷 永 無 遺 ( 三 ) 存 在 於 資 糧 道 凡 夫 愚 癡 隨 眠 相 殼 內 的 如 來 藏 之 比 喻, 彼 論 第 四 品 業 因 果 169
171 復 云 : 如 具 皮 中 果, 眾 人 無 法 享, 凡 求 食 等 者, 彼 等 去 表 皮 煩 惱 垢 遮 障, 眾 生 如 來 藏, 未 離 惑 染 前, 佛 業 不 行 有 ( 四 ) 存 在 於 加 行 道 凡 夫 強 烈 貪 嗔 癡 煩 惱 殼 中 的 如 來 藏 之 比 喻, 彼 論 又 云 : 如 人 行 游 時, 金 墜 糞 穢 內, 不 壞 性 如 故, 彼 住 數 百 年 天 人 天 眼 見, 告 人 此 有 金, 拭 淨 此 珍 寶, 可 成 寶 飾 品 佛 見 沉 不 淨, 煩 惱 眾 生 德, 為 令 淨 惑 泥, 普 降 正 法 雨 存 在 於 聲 緣 阿 羅 漢 無 明 習 氣 殼 內 的 佛 性 之 一 種 比 喻 : ( 五 ) 彼 論 云 : 如 貧 室 地 下, 有 無 盡 寶 藏, 主 人 不 了 知, 寶 不 說 我 此 意 中 淨 寶 藏, 無 破 立 法 性, 眾 生 未 證 悟, 恆 受 貧 窮 苦 存 在 於 一 地 菩 薩 見 道 所 斷 殼 內 佛 性 的 兩 種 比 喻 : ( 六 ) 彼 論 云 : 如 芒 果 等 樹, 果 有 良 種 芽, 耕 耘 及 灌 溉, 漸 成 真 樹 王 眾 生 無 明 果, 皮 內 有 佛 性, 依 此 善 法 界, 漸 成 真 佛 陀 ( 七 ) 又 云 : 破 衣 裹 寶 像, 置 於 路 途 上, 天 人 見 為 解, 告 知 行 路 者 佛 見 無 始 惑, 所 縛 如 來 藏, 旁 生 亦 具 足, 示 法 為 解 脫 存 在 於 修 道 所 斷 垢 染 殼 內 佛 性 之 比 喻 也 有 兩 種 : ( 八 ) 彼 論 云 : 如 孤 獨 醜 女, 無 依 無 怙 住, 胎 中 懷 君 主, 不 知 存 自 腹 三 有 如 孤 室, 眾 生 如 孕 婦, 有 怙 淨 佛 慧 光 集 53 大 圓 滿 心 性 休 息 大 車 疏 170
172 性, 如 住 彼 胎 中 ( 九 ) 又 云 : 如 內 金 佛 像, 圓 寂 外 有 泥, 見 知 彼 為 淨, 內 金 遣 外 障 見 自 性 光 明, 諸 垢 亦 客 性, 令 如 寶 源 眾, 淨 障 證 菩 提 此 等 之 垢 染 也 有 九 種, 寶 性 論 中 云 : 貪 嗔 癡 三 毒, 猛 烈 現 行 習, 見 修 道 所 斷, 依 不 淨 淨 地, 垢 染 具 九 相, 喻 如 萎 蓮 等, 為 隨 煩 惱 纏, 無 數 差 別 相 此 等 地 也 是 如 此 又 云 : 凡 夫 垢 有 四, 阿 羅 漢 垢 一, 見 道 修 道 垢, 分 別 有 二 種 諸 垢 與 諸 地 喻 義 相 結 合 而 宣 說, 寶 性 論 中 云 : 猶 如 泥 中 蓮, 初 開 人 愛 戀, 花 萎 人 不 喜, 喜 貪 亦 如 是 譬 如 釀 蜜 蜂, 受 擾 即 蟄 人, 倘 若 起 嗔 心, 內 心 生 苦 惱 猶 如 果 實 等, 外 為 表 皮 裹, 現 見 如 來 藏, 無 明 蛋 殼 遮 譬 如 厭 糞 穢, 一 切 具 貪 者, 依 欲 生 惑 因, 興 起 厭 如 穢 如 寶 埋 地 下, 不 知 不 得 寶, 眾 生 如 來 藏, 無 明 習 地 蔽 如 芽 等 漸 生, 突 破 種 子 殼, 現 見 真 如 性, 遣 見 道 所 斷 與 聖 道 相 繫, 聖 者 以 見 證, 摧 毀 壞 聚 見, 修 道 智 所 斷, 說 如 襤 褸 衫 依 七 地 垢 染, 如 胎 中 污 穢, 如 離 母 胎 已, 成 熟 無 念 智 當 知 三 地 垢, 猶 如 泥 土 染, 乃 由 大 自 性, 金 剛 喻 定 毀 貪 等 九 種 垢, 如 同 萎 蓮 等 此 外, 大 涅 槃 經 中 云 : 佛 告 迦 葉 : 善 男 子, 譬 第 四 品 業 因 果 171
173 如, 國 王 有 一 大 力 士, 彼 額 有 一 金 剛 寶 珠, 與 另 一 大 力 士 較 力, 雙 方 撞 頭, 其 額 上 寶 珠 沒 於 肉 中, 然 彼 不 知 寶 珠 去 於 何 處 因 受 傷 故 喚 醫 令 治 醫 師 醫 術 精 湛, 知 寶 珠 入 彼 肉 內 故 未 醫 其 傷, 問 言 : 嗟! 大 力 士, 汝 額 上 寶 珠 在 何 處? 彼 大 力 士 驚 恐 不 已, 告 醫 師 : 吾 額 上 寶 珠 不 知 去 何 處, 若 無 則 乃 虛 幻 耶? 心 生 極 大 憂 愁 彼 醫 為 令 大 力 士 生 喜, 而 言 : 莫 哀 傷! 汝 較 力 時 寶 珠 沒 入 肉 中, 於 外 僅 現 影 像 而 已, 汝 較 力 時, 因 生 起 嗔 心 故 寶 珠 入 於 肉 內 亦 未 覺 察 醫 師 雖 言, 然 彼 不 信, 告 醫 : 汝 莫 說 妄 語, 寶 珠 若 沒 於 肉 內, 則 因 膿 血 極 髒 故 影 像 不 能 外 現 醫 師 復 令 其 照 鏡, 寶 珠 已 明 現 於 鏡 中 大 力 士 見 之, 生 起 稀 有 之 想 善 男 子, 一 切 眾 生 亦 復 如 是, 因 未 敬 依 善 知 識, 雖 有 佛 性 而 無 法 現 見, 為 貪 嗔 癡 所 障 所 壓 而 屢 屢 流 轉 於 各 趣 中 受 苦 善 男 子, 一 切 眾 生 身 內 皆 具 足 十 力 三 十 二 相 八 十 隨 好 其 中 以 多 種 方 式 宣 說 了 眾 生 皆 具 如 來 藏 黑 班 則 續 中 云 : 身 中 住 大 智, 真 斷 諸 分 別, 佛 性 遍 一 切, 住 身 非 身 生 寶 網 續 中 云 : 我 與 諸 眾 生, 本 來 即 正 覺, 以 分 別 流 轉, 發 勝 菩 提 心 涅 槃 智 慧 經 中 云 : 若 證 悟 心, 即 是 佛 陀, 故 莫 慧 光 集 53 大 圓 滿 心 性 休 息 大 車 疏 172
174 生 起 從 他 處 尋 正 覺 之 想 讚 心 金 剛 經 中 云 : 如 地 下 有 水, 無 垢 而 存 留, 煩 惱 內 智 慧, 亦 無 垢 而 住 密 藏 續 中 云 : 十 方 四 時 中, 不 得 圓 正 覺, 心 性 圓 正 覺, 故 莫 尋 他 佛, 佛 尋 亦 不 得 總 之, 應 當 以 巨 幅 綢 緞 上 畫 三 千 世 界 等 比 喻 來 了 知, 一 切 眾 生 本 來 即 具 有 佛 陀 無 合 無 離 之 四 身 五 智, 如 同 太 陽 本 來 具 足 陽 光 一 般 佛 界 即 是 指 一 切 時 分 自 性 清 淨, 本 體 不 變, 彼 之 垢 染 是 遍 計 性 客 塵 性 的 寶 性 論 釋 中 云 : 大 仙 人 尊 者, 煩 惱 即 黑 暗, 清 淨 即 光 明, 煩 惱 力 微 弱, 勝 觀 具 大 力, 煩 惱 客 塵 性, 自 性 淨 根 本 此 佛 性 本 來 無 有 垢 染, 故 為 究 竟 清 淨 ; 無 有 遷 變, 故 為 究 竟 勝 我 ; 一 切 時 分 存 在, 故 為 究 竟 常 有 ; 縱 然 墮 入 諸 痛 苦 之 輪 迴 中 也 不 為 痛 苦 所 惱, 故 為 究 竟 安 樂 寶 性 論 中 云 : 常 樂 淨 我 性, 究 竟 功 德 果 如 來 藏 遍 佈 一 切 眾 生 經 莊 嚴 論 中 云 : 如 空 恆 常 遍, 佛 性 恆 常 遍, 虛 空 遍 諸 色, 佛 性 遍 眾 生 3 同 樣, 如 來 藏 雖 然 為 煩 惱 所 障, 卻 不 被 煩 惱 所 染, 如 同 雲 層 中 的 太 陽 一 般, 本 來 成 佛 時 也 是 無 滅 無 離 而 住 寶 性 論 釋 中 云 : 如 來 藏 分 三 階 段, 皆 不 為 染 污 法 與 第 四 品 業 因 果 173
175 清 淨 法 所 改 變 關 於 此 三 階 段, 寶 性 論 中 云 : 不 淨 不 淨 淨, 極 其 盡 清 淨, 依 次 稱 眾 生, 菩 薩 及 如 來 不 清 淨 為 眾 生 時, 清 淨 與 不 清 淨 兼 具 為 菩 薩 時, 極 清 淨 為 成 佛 之 時 能 如 理 如 實 完 全 與 佛 性 相 同 之 比 喻 何 處 也 無 有, 此 等 是 就 與 如 來 藏 相 似 而 比 喻 的, 彼 論 云 : 超 越 世 間 故, 世 間 不 得 喻, 如 來 藏 佛 性, 相 似 而 宣 說 如 是 比 喻 與 意 義 不 是 完 全 相 同, 本 性 是 一 致 的, 因 為 階 段 不 同 而 說 了 九 種 比 喻, 這 些 也 僅 以 部 分 相 同 表 示 而 已 若 問 : 誰 能 如 理 如 實 現 見 此 佛 性 呢? 答 : 未 見 實 相 已 被 善 知 識 攝 受 之 凡 夫 對 大 乘 有 信 解 的 聲 聞 緣 覺 以 及 諸 得 地 菩 薩, 他 們 依 靠 勝 解 信 以 總 相 的 方 式 證 悟 十 地 菩 薩 片 面 證 悟, 如 實 現 見 者 唯 有 佛 陀, 除 佛 之 外, 他 眾 不 能 如 實 現 見 如 來 藏 寶 性 論 釋 中 云 : 猶 如 雲 隙 之 空 中 日, 具 您 一 分 智 慧 之 諸 具 慧 眼 清 淨 聖 者 亦 非 全 面 見, 出 有 壞 您 清 淨 法 身 無 邊 智 慧, 盡 見 遍 佈 虛 空 的 無 邊 所 知 也 就 是 說, 如 來 藏 或 佛 性 住 於 具 三 身 五 智 莊 嚴 輪 之 心 性 剎 土 中 若 如 實 現 見, 則 為 佛 陀, 所 以 此 等 論 典 中 的 說 法 是 合 理 的 在 有 學 道 時, 以 誠 信 而 衡 量 佛 性 的 總 相 寶 性 論 中 云 : 自 然 之 勝 義, 當 以 信 心 悟, 日 輪 璀 璨 光, 無 眼 者 慧 光 集 53 大 圓 滿 心 性 休 息 大 車 疏 174
176 不 見 佛 藏 經 中 云 : 僅 證 一 方 面 並 非 證 悟 一 切, 即 凡 夫 聲 聞 緣 覺 菩 薩 皆 非 如 理 如 實 現 見 如 來 藏 譬 如, 一 天 盲 者 問 他 人 酥 油 之 顏 色, 答 曰 : 如 白 雪 彼 手 觸 白 雪, 而 執 酥 油 色 為 涼 又 言 : 如 天 鵝 翅 膀 彼 聞 天 鵝 翅 聲 而 執 雪 色 為 撲 拉 拉 聲 復 問 : 翼 色 如 何? 答 曰 : 如 螺 彼 觸 螺 感 覺 光 滑 而 執 翼 色 為 光 滑 無 論 如 何 言, 然 天 盲 者 卻 不 能 如 理 了 知 其 顏 色 同 理, 佛 性 亦 極 難 現 見 凡 夫 也 難 以 證 悟 佛 性 佛 藏 經 中 云 : 國 王 聚 集 諸 多 盲 人, 指 示 大 象 後, 告 諸 盲 人 分 別 言 說 大 象 之 特 徵 觸 大 象 鼻 之 諸 盲 人 言 象 如 鐵 鉤 ; 觸 眼 者 謂 象 如 碗 ; 觸 耳 者 謂 象 如 簸 箕 ; 觸 背 者 謂 象 如 擔 架 ; 觸 尾 者 謂 象 如 繩 子 眾 盲 人 雖 未 說 除 大 象 外 之 他 法, 然 彼 等 未 全 面 了 解 同 理, 對 於 佛 性, 雖 有 空 性 如 幻 光 明 等 不 同 說 法, 然 並 非 全 面 證 悟 諸 聖 者 菩 薩 雖 有 少 許 證 悟, 卻 並 非 如 理 如 實 證 悟 涅 槃 經 中 云 : 善 男 子, 譬 如, 一 盲 人 為 治 眼 故 往 名 醫 處 醫 持 金 器 除 其 眼 翳, 舉 一 手 指 示 之, 盲 人 言 不 見 醫 復 舉 二 指 或 三 指 示 之, 盲 人 方 言 見 少 許 善 男 子, 我 若 未 宣 說 此 大 涅 槃 經, 則 無 量 菩 薩 雖 圓 滿 十 第 四 品 業 因 果 175
177 度 後 分 別 住 於 十 地 之 間, 然 亦 不 見 佛 性, 此 理 與 彼 相 同, 經 如 來 宣 說 後, 彼 等 方 見 少 許 直 到 以 仰 觀 虛 空 鵝 雁, 為 是 虛 空, 為 是 鵝 雁? 諦 觀 不 已 ; 樹 有 白 鶴, 觀 察 是 水 是 樹 ; 見 海 上 大 船 樓 閣, 即 作 是 念 彼 是 樓 閣 或 是 虛 空? 方 見 少 分 4 等 等 比 喻, 說 明 見 到 少 許 如 來 藏 也 沒 有 確 定 現 見 的 道 理 若 問 : 如 來 藏 如 此 細 微 難 以 觀 察, 眾 生 時 不 見, 宣 說 又 有 何 用 呢? 答 : 宣 說 自 他 相 續 中 存 在 如 來 藏 有 五 種 必 要 : 一 是 為 了 斷 除 自 己 的 怯 懦 心, 了 知 修 持 解 脫 並 不 困 難 而 生 起 歡 喜 心 ; 二 斷 除 輕 視 其 他 眾 生 之 心, 從 而 對 一 切 眾 生 具 有 與 佛 同 等 的 恭 敬 心 ; 三 遣 除 不 了 知 自 己 本 具 真 實 義 身 智 之 意 趣, 進 而 生 起 證 悟 勝 義 法 界 的 智 慧 了 達 實 相 ; 四 遣 除 有 無 常 斷 之 增 損 以 後, 生 起 證 悟 真 實 義 的 智 慧 ; 五 斷 除 過 分 貪 執 自 詡 我 為 最 勝, 從 而 對 自 他 一 視 同 仁, 進 而 於 其 他 眾 生 起 大 慈 心 寶 性 論 中 云 : 如 雲 如 夢 幻, 所 知 皆 空 性 若 問 : 諸 佛 為 何 說 眾 生 有 如 來 藏? 答 : 寶 性 論 中 云 : 為 斷 彼 等 有, 怯 懦 輕 辱 眾, 執 非 真 謗 法, 過 分 貪 執 我, 如 是 五 過 說 遠 離 五 過 後 生 慧 光 集 53 大 圓 滿 心 性 休 息 大 車 疏 176
178 起 五 功 德, 即 指 喜 敬 眾 如 佛, 妙 慧 智 大 慈, 由 生 五 法 故, 無 過 平 等 觀 顛 倒 的 龐 大 身 體 傲 然 挺 立, 用 邪 分 別 的 金 網 覆 著 面 部, 與 了 義 顯 密 意 趣 背 道 而 馳 的 愚 癡 者 一 口 咬 定 說 : 如 來 藏 是 不 了 義 的, 經 中 所 說 如 來 藏 的 密 意 是 指 造 因 會 生 果, 否 則 與 外 道 的 常 我 相 同, 佛 之 二 身 也 是 由 二 資 而 生 哎! 如 大 象 用 蓮 網 裝 飾 美 貌 的 可 憐 人, 你 們 不 了 知 佛 所 轉 三 次 法 輪 之 密 意, 這 也 情 有 可 原, 顯 然 你 們 是 執 著 了 空 邊 本 來, 初 轉 法 輪 是 相 應 初 學 者 與 下 根 者 而 說 四 諦 為 所 斷 與 對 治 法, 這 是 為 了 讓 他 們 擺 脫 輪 迴, 從 所 捨 而 言 的 解 脫 方 便 ; 中 轉 法 輪 是 針 對 已 經 修 過 心 的 行 道 者 與 中 根 者, 為 解 脫 執 著 對 治 束 縛 的 方 便, 宣 說 八 幻 喻 與 如 虛 空 般 的 空 性 ; 末 轉 法 輪 是 於 修 行 究 竟 者 與 利 根 者 前 宣 說 所 知 本 性 如 何 安 住 與 外 道 之 神 我 完 全 不 同, 因 為 他 們 在 不 了 知 的 同 時 增 益 為 我, 不 承 認 本 性 無 有 大 小 之 量 以 及 身 智 之 法 你 們 的 無 我 與 空 執 也 僅 是 我 執 與 實 執 的 對 治 法 而 已, 並 非 是 了 義 的 涅 槃 經 中 云 : 善 男 子, 譬 如, 一 婦 人 之 嬰 兒, 口 腔 糜 爛, 婦 人 悲 傷 尋 醫 醫 生 以 藥 油 乳 汁 石 蜜 混 合 餵 之, 告 囑 婦 言 : 此 子 已 服 藥, 暫 時 未 第 四 品 業 因 果 177
179 消 化 前, 切 莫 餵 母 乳 爾 後, 為 使 嬰 兒 不 吮 乳 汁 而 於 乳 房 上 塗 苦 膽 汁, 且 告 子 言 : 我 乳 房 已 塗 毒, 莫 吮 也 其 子 口 乾 舌 燥, 雖 欲 吮 母 乳, 然 感 受 苦 味 立 即 不 吮 藥 消 化 後, 婦 人 洗 淨 乳 房, 告 子 言 : 來, 現 可 吮 乳 汁 也 彼 童 雖 為 乾 渴 所 逼, 然 因 前 時 感 受 苦 味 亦 不 願 來 吮 母 再 三 言 : 汝 以 前 服 藥, 藥 未 消 化 前 不 能 吮 乳 汁, 故 我 塗 苦 膽 汁, 今 汝 藥 已 消 化, 膽 汁 亦 洗 淨, 現 無 有 苦 味 其 子 方 漸 吮 乳 善 男 子, 同 理, 如 來 為 救 度 一 切 眾 生 而 宣 說 無 我 法 門, 精 勤 實 修 此, 從 而 斷 除 所 謂 我 之 心, 並 決 定 涅 槃 即 是 為 遣 除 順 世 外 道 之 惡 見, 以 修 無 我 法 門 而 成 清 淨 之 身, 如 婦 人 為 子 而 於 乳 房 上 塗 苦 膽 汁, 如 來 亦 與 彼 相 同, 為 令 修 空 性 而 宣 說 諸 法 無 我 ; 如 婦 人 洗 淨 乳 房 喚 子, 餵 其 母 乳, 我 說 如 來 藏 亦 與 彼 相 同 比 丘, 汝 等 莫 畏, 如 母 喚 其 子, 子 漸 吮 母 乳 比 丘, 汝 亦 當 分 析, 如 來 藏 並 非 無 有 亦 當 了 知 我 昔 於 波 羅 蜜 多 經 中 宣 說 空 性 乃 無 自 性 之 意 趣 否 則, 僅 修 無 所 有 之 空 性, 亦 不 能 成 就 佛 陀 之 身 智, 果 隨 因 而 生 故 如 是 空 性 也 是 指 顯 現 的 有 法 正 在 顯 現 時 遠 執 為 離 一 多 的 戲 論, 以 各 自 本 體 而 空, 如 同 鏡 中 的 影 像, 而 並 非 是 最 終 一 切 都 不 存 在, 或 者 最 初 與 現 在 無 有 而 迷 亂 顯 現 慧 光 集 53 大 圓 滿 心 性 休 息 大 車 疏 178
180 心 經 中 云 : 色 不 異 空, 空 不 異 色, 色 即 是 空, 空 即 是 色, 受 想 行 識 亦 復 如 是 中 般 若 經 中 亦 云 : 有 法 當 時 說 為 本 體 空, 若 無 色, 豈 有 以 色 空? 寶 性 論 中 云 : 具 足 相 之 最, 空 性 說 為 色 又 云 : 於 此 無 所 遣, 所 立 亦 毫 無, 真 實 觀 真 性, 見 真 性 解 脫 具 有 差 別 相, 客 塵 界 空 性, 見 無 差 別 相, 無 上 法 不 空 此 論 釋 中 說 : 以 此 云 何? 自 性 完 全 清 淨 之 如 來 藏 上 無 有 稍 許 所 遣 之 染 污 法, 因 遠 離 客 塵 即 此 自 性 故 於 此 所 立 之 清 淨 法 亦 無 有 少 許, 因 為 是 無 可 分 類 清 淨 法 的 法 性 即 自 性 的 緣 故 因 此 如 來 藏, 有 所 分 類 可 以 分 離 以 及 所 斷 之 煩 惱 一 切 皆 空 無 有 分 類 不 可 分 離 不 可 思 議 之 佛 陀 的 法 超 越 恆 河 沙 數, 為 不 空 也 無 有 任 何 法 即 是 所 謂 之 空 性, 隨 見 真 實 性 ; 剩 有 任 何 法 即 是 所 謂 之 常 有 當 知 如 理 如 實 了 達 真 實 性 眾 生 本 來 具 足 佛 陀 之 二 身, 其 障 礙 是 依 靠 二 種 資 糧 而 遣 除, 並 非 是 能 生 所 生 的 因 果 關 係, 否 則 有 法 身 報 身 變 成 有 為 法 而 成 為 無 常 的 過 失 法 身 本 無 遷 變, 入 中 論 中 云 : 此 寂 滅 身 無 分 別, 如 如 意 樹 摩 尼 珠, 眾 生 未 空 常 利 世, 離 戲 論 者 始 能 見 寶 性 論 中 云 : 法 王 摧 死 魔, 本 無 世 怙 常 顯 然 也 與 這 其 中 所 說 相 違 寶 性 第 四 品 業 因 果 179
181 論 中 又 云 : 無 為 任 運 成, 非 由 他 緣 證, 具 足 智 悲 力, 具 足 二 利 佛 以 此 可 遮 破 能 生 所 生 的 因 果 關 係 所 以 務 必 了 達 無 我 空 性 無 二 等 本 義 如 大 涅 槃 經 中 云 : 如 來 藏, 乃 佛 之 自 性 普 皆 清 淨, 無 有 遷 變 若 說 有, 則 智 者 不 應 貪 執 ; 若 言 無, 則 成 妄 語, 愚 者 說 是 斷 空, 不 了 知 如 來 藏 密 意 若 說 苦, 則 不 知 身 具 大 樂 自 性, 愚 者 認 為 身 體 皆 無 常, 執 為 如 新 罐 一 般 ; 智 者 對 此 分 析 而 不 說 一 切 皆 無 常, 何 以 故? 自 身 具 有 佛 性 種 子 之 故 愚 者 執 著 佛 之 諸 法 皆 為 無 我 ; 智 者 分 析 認 為 無 我 僅 是 假 立 異 名 而 已, 無 有 實 體, 如 是 了 知 於 彼 不 生 懷 疑 若 說 如 來 藏 為 空 性, 則 愚 者 聞 後 生 斷 見 或 無 見 ; 智 者 了 達 如 來 藏 無 有 遷 變 若 說 解 脫 如 幻, 則 愚 者 認 為 獲 得 解 脫 是 魔 法 ; 智 者 分 析 而 知 如 人 中 獅 子 之 唯 一 如 來 是 恆 常 不 變 若 說 以 無 明 之 緣 而 生 諸 行, 則 愚 者 聞 後 分 辨 為 覺 與 不 覺 ; 智 者 了 悟 自 性 無 二, 無 二 即 是 真 實 性 若 說 以 諸 行 之 緣 而 生 識, 則 愚 者 執 行 識 為 二 法 ; 智 者 了 悟 自 性 無 二, 無 二 即 是 真 實 性 若 說 諸 法 無 我, 如 來 藏 亦 無 我, 則 愚 者 執 著 為 二 法 ; 智 者 了 悟 自 性 無 二, 即 我 與 無 我 自 性 無 二 諸 佛 出 有 壞 皆 讚 歎 如 來 藏 之 義 無 量 無 邊, 吾 亦 於 具 德 諸 經 藏 中 廣 說 矣! 要 按 照 這 其 中 所 說 來 理 解 慧 光 集 53 大 圓 滿 心 性 休 息 大 車 疏 180
182 如 果 認 為 : 幻 化 經 中 說 邪 見 者 永 遠 無 法 獲 得 涅 槃, 並 且 也 宣 說 了 斷 絕 種 姓 者, 因 此 一 切 眾 生 不 一 定 普 遍 具 有 如 來 藏 答 : 此 種 想 法 是 不 合 理 的, 幻 化 經 中 所 說 的 密 意 是 指 捨 大 乘 法 的 邪 見 者 長 期 不 能 解 脫, 以 及 從 道 中 退 轉 者 暫 時 已 斷 了 修 道 的 種 姓, 而 並 非 斷 絕 了 心 之 自 性 光 明 界 性 寶 性 論 釋 中 云 : 經 中 所 謂 的 邪 見 者 永 不 得 涅 槃, 密 意 是 指 : 因 為 於 大 乘 法 起 嗔 恚 是 邪 道 之 因, 故 而 為 了 避 免 對 大 乘 法 起 嗔 的 別 時 意 趣 因 為 眾 生 具 有 自 性 清 淨 的 佛 性 有 些 永 遠 不 得 涅 槃 是 不 合 理 的, 因 為 出 有 壞 佛 陀 考 慮 到 眾 生 無 有 差 別 皆 具 有 可 清 淨 性, 故 言 : 無 始 然 有 終, 自 性 淨 常 法, 無 始 障 不 見, 如 金 色 被 遮 因 為 一 切 眾 生 都 具 有 無 始 善 法 界, 終 有 一 日 會 得 以 清 淨, 所 以 所 謂 無 始 然 有 終 是 成 立 的 覺 醒 二 種 佛 性 之 相 :( 一 ) 覺 醒 自 性 法 身 佛 性 之 相 : 入 中 論 中 云 : 若 異 生 位 聞 空 性, 內 心 數 數 生 歡 喜, 由 喜 引 生 淚 流 注, 周 身 汗 毛 自 動 豎, 彼 身 已 有 佛 慧 種, 是 可 宣 說 真 性 器, 當 為 彼 說 勝 義 諦 ( 二 ) 覺 醒 色 身 有 法 佛 性 之 相 : 經 莊 嚴 論 中 云 : 加 行 觀 悲 心, 勝 解 及 安 忍, 真 實 行 善 法, 定 說 佛 性 相 5 覺 醒 佛 性 之 功 第 四 品 業 因 果 181
183 德, 彼 論 云 : 縱 久 墮 惡 趣, 亦 速 得 解 脫, 彼 縱 受 微 苦, 生 厭 度 眾 生 6 意 思 是 說, 一 次 覺 醒 佛 性 以 後, 即 使 墮 入 惡 趣, 也 會 如 線 團 落 地 彈 起 般 速 得 解 脫, 以 其 感 受 微 苦 及 強 烈 厭 離 心 之 緣 也 可 度 化 眾 生 假 設 眾 生 沒 有 這 樣 的 佛 性, 那 麼 遭 遇 任 何 痛 苦 都 不 會 生 起 厭 離 心, 有 些 人 有 擺 脫 輪 迴 趨 向 涅 槃 之 心 也 不 合 理, 甚 至 欲 求 解 脫 的 想 法 也 不 可 能 出 現 然 而, 儘 管 誰 也 未 宣 說, 卻 有 些 士 夫 對 苦 難 的 其 他 眾 生 起 悲 心, 有 些 人 因 為 感 受 痛 苦 而 生 起 出 離 心 等, 這 都 是 由 於 眾 生 具 有 無 始 善 法 界 即 如 來 藏 之 力 所 致 寶 性 論 中 云 : 若 眾 無 佛 性, 於 苦 不 生 厭, 亦 於 涅 槃 法, 無 欲 求 心 願 輪 迴 涅 槃 法, 視 苦 樂 功 過, 具 有 佛 性 致, 無 佛 性 無 故 如 是 已 廣 說, 眾 生 均 具 有 佛 性 的 緣 故 本 身 固 有 如 來 藏 之 理 為 總 結 此 理 而 說 暫 停 偈 : 眾 生 皆 具 如 來 藏, 客 塵 所 遮 之 殼 中, 本 具 光 明 法 界 燈, 身 智 無 合 無 離 法, 自 即 具 足 任 運 成 勤 修 空 性 大 悲 藏, 獲 得 所 謂 菩 提 名, 利 樂 一 切 有 情 眾 雖 如 空 日 本 自 生, 然 為 客 惑 雲 障 蔽, 如 夢 三 有 中 受 苦, 為 遣 二 障 當 精 進 慧 光 集 53 大 圓 滿 心 性 休 息 大 車 疏 182
184 偶 然 迷 現 六 趣 相, 以 業 習 氣 如 夢 幻, 無 前 無 後 無 而 現, 本 具 自 成 光 明 智, 縱 然 恆 有 今 未 見, 如 眠 不 見 自 住 處, 勿 執 無 義 遍 計 法, 修 煉 光 明 之 心 性, 自 在 成 辦 自 他 利 若 問 : 既 然 一 切 眾 生 普 遍 具 有 佛 性, 為 何 還 漂 泊 於 輪 迴 中 呢? 答 : 眾 生 由 於 未 了 知 具 有 佛 性, 原 本 無 有 而 執 為 我, 以 此 為 因, 以 前 後 屢 生 的 煩 惱 惡 友 貧 窮 及 隨 他 人 所 轉 為 緣, 從 而 流 轉 在 輪 迴 中 經 莊 嚴 論 中 云 : 串 習 惑 惡 友, 貧 乏 隨 他 轉, 當 知 佛 性 過, 攝 略 此 四 者 7 光 次 第 論 中 云 : 本 來 光 明 未 覺 此, 說 心 為 我 執 我 所, 外 境 說 他 執 我 所, 眾 生 漂 於 三 有 界, 以 業 各 受 諸 苦 樂 普 作 王 續 中 云 : 稀 有 稀 奇 此 游 舞, 離 作 猶 如 虛 空 住, 一 切 不 得 以 愚 癡, 無 間 之 時 由 自 生 彼 即 等 同 一 切 道, 一 切 眾 生 自 性 住, 凡 夫 受 欺 迷 惑 故 又 云 : 諸 方 光 芒 集 於 彼, 形 成 上 下 四 方 隅, 無 有 固 定 彩 虹 色, 現 見 佛 性 之 差 別, 如 是 動 塵 不 動 性, 五 大 種 即 大 主 尊 本 來 的 心 性 光 明 明 空 自 然 本 智, 本 體 空 性 如 虛 空 ; 自 性 光 明 如 日 月 ; 大 悲 現 相 不 滅 如 潔 淨 鏡 面 如 是 從 不 墮 第 四 品 業 因 果 183
185 輪 涅 任 何 一 邊 之 如 來 藏 法 報 化 三 身 的 自 性 中, 因 本 體 空 性 而 無 礙 顯 現 ; 因 自 性 光 明 而 於 外 境 中 出 現 自 然 五 光 ; 因 大 悲 覺 性 本 智 而 產 生 能 辨 別 之 妙 慧, 從 此 三 者 中 出 現 迷 亂 密 藏 續 中 云 : 奇 哉 稀 有 如 來 藏, 由 自 分 別 而 迷 惑 爾 時, 從 未 認 識 自 然 智 慧 本 面 的 角 度 而 言, 稱 為 俱 生 無 明 ; 從 自 現 執 為 他 現 的 角 度 而 言, 稱 為 遍 計 無 明 因 為 沒 有 了 知 一 切 皆 從 實 相 中 產 生, 反 而 執 著 為 我 和 外 境, 從 而 迷 亂 為 外 器 世 界 與 內 情 世 界 各 自 異 熟 習 氣 之 身 心 五 毒 種 種 相 普 作 續 中 云 : 未 悟 普 作 我 自 性, 觀 察 我 所 作 之 法, 因 生 貪 執 而 成 相, 無 常 幻 性 將 壞 滅, 癡 如 天 盲 之 自 性 意 思 是 說, 眾 生 由 於 根 本 無 明 而 迷 惑 般 若 攝 頌 中 云 : 佛 說 諸 眾 生, 皆 由 無 明 生 眾 生 是 以 我 執 我 所 執 而 迷 惑 的 般 若 八 千 頌 中 云 : 以 我 我 所 執, 眾 生 轉 輪 迴 般 若 二 萬 頌 中 云 : 一 切 諸 凡 夫, 無 蘊 起 蘊 想, 無 界 起 界 想, 無 處 起 處 想, 無 有 緣 起 生, 而 作 緣 起 想, 執 著 一 切 法, 顛 倒 緣 起 生, 業 異 熟 遍 執 是 怎 樣 形 成 的 呢? 如 是 從 兩 種 無 明 中 形 成 三 有 之 行, 從 而 形 成 眾 生 各 自 之 有 名 色 等 從 凝 酪 等 直 至 出 生 之 間, 逐 漸 形 成 身 慧 光 集 53 大 圓 滿 心 性 休 息 大 車 疏 184
186 體 之 後 依 次 是 觸 受 六 處 到 老 死 之 間, 周 而 復 始 形 成 十 二 緣 起, 故 稱 為 輪 迴 如 果 說 : 最 初 實 相 不 成 輪 迴, 而 從 如 來 藏 中 不 應 該 形 成 輪 迴 駁 斥 : 事 實 並 非 如 此 就 像 無 有 污 穢 清 淨 透 明 的 水 以 冬 季 寒 風 之 緣 而 結 成 如 石 頭 般 堅 硬 的 冰 一 樣, 從 最 初 的 本 性 中, 以 所 生 起 的 所 取 能 取 為 緣, 而 形 成 種 種 牢 不 可 破 的 妄 相 道 情 歌 集 中 云 : 水 為 風 入 所 攪 動, 柔 水 亦 成 如 石 冰, 分 別 所 攪 愚 癡 心, 無 色 亦 成 極 堅 性 從 如 來 藏 中 迷 亂 時, 心 性 上 本 來 清 淨 之 本 體 無 有 遷 變 的 本 性 真 實 義 阿 賴 耶 法 身 中 有 圓 滿 的 色 身 剎 土 智 慧 這 一 切, 由 於 迷 亂 為 所 取 能 取 的 無 明 遮 障, 而 從 無 始 時 以 來 於 種 種 習 氣 阿 賴 耶 上 播 下 各 種 各 樣 的 迷 亂 習 氣 種 子, 眾 生 因 為 強 大 的 習 氣 力 而 在 善 趣 惡 趣 中 感 受 種 種 苦 樂, 如 夢 般 流 轉 時, 執 著 我 與 我 所, 生 起 貪 嗔 等 五 毒, 積 累 業 與 習 氣, 毫 無 意 義 地 迷 亂 產 生 各 種 實 執, 晝 夜 不 停 地 在 迷 亂 的 顯 現 中 旋 轉, 這 是 由 於 無 基 而 不 能 迷 亂, 從 中 似 乎 迷 現, 如 同 夢 中 的 妄 相 一 樣, 在 苦 樂 不 定 的 生 活 中 隨 煩 惱 而 漂 泊 例 如, 王 子 離 開 父 王 而 流 浪 街 頭, 正 在 受 苦 的 當 時, 雖 因 生 於 王 族 而 具 有 自 性 圓 滿 的 快 樂, 然 而 暫 時 他 還 是 會 受 苦 無 第 四 品 業 因 果 185
187 盡 藏 竅 訣 歌 8 中 云 : 為 如 生 有 藤 所 纏, 流 浪 我 執 曠 野 中, 猶 如 太 子 離 父 王, 無 安 樂 時 心 苦 惱 如 前 所 說, 眾 生 正 當 無 義 地 漂 泊 於 三 有 荒 野 中 時, 仍 然 原 原 本 本 具 有 如 來 藏 如 來 藏 經 中 云 : 嗟! 佛 子, 譬 如, 有 一 量 等 同 三 千 大 千 世 界 之 巨 幅 整 匹 綢 緞, 三 千 大 千 世 界 皆 圓 滿 繪 於 其 上 鐵 圍 山 位 置 繪 鐵 圍 山 ; 大 地 位 置 繪 大 地 ; 中 千 世 界 位 置 繪 中 千 世 界 ; 大 千 世 界 位 置 繪 大 千 世 界 ; 四 洲 世 間 界 位 置 繪 四 洲 世 間 界 ; 大 海 位 置 繪 大 海 ; 南 贍 部 洲 位 置 繪 南 贍 部 洲 ; 東 勝 身 洲 位 置 繪 東 勝 身 洲 ; 西 牛 貨 洲 位 置 繪 西 牛 貨 洲 ; 北 俱 盧 洲 位 置 繪 北 俱 盧 洲 ; 須 彌 山 位 置 繪 須 彌 山 ; 行 地 天 無 量 宮 位 置 繪 行 地 天 無 量 宮 ; 欲 天 無 量 宮 位 置 繪 欲 天 無 量 宮 ; 色 界 天 無 量 宮 位 置 繪 色 界 天 無 量 宮 巨 幅 整 匹 綢 緞 面 積 等 同 三 千 大 千 世 界, 令 此 巨 幅 綢 緞 入 一 極 細 微 塵, 如 彼 巨 幅 綢 緞 入 一 極 細 微 塵, 一 切 微 塵 無 餘 入 於 巨 幅 綢 緞 中 爾 後 有 具 卓 越 智 慧 之 士 誕 生, 彼 之 肉 眼 成 天 眼 且 一 切 皆 成 清 淨 光 明, 彼 以 天 眼 觀 而 見 此 巨 幅 綢 緞 存 於 一 極 微 塵 中, 眾 生 皆 未 利 用 其 思 籌 : 嗚 呼! 當 以 大 精 進 力 將 此 極 細 微 塵 展 開, 令 此 巨 幅 綢 緞 利 於 眾 生 彼 發 起 大 精 進 力, 以 細 金 剛 將 微 塵 打 開, 如 願 以 償 使 巨 幅 綢 緞 成 為 一 切 有 情 生 存 根 本 嗟! 佛 子, 如 慧 光 集 53 大 圓 滿 心 性 休 息 大 車 疏 186
188 是如來之無量智慧 一切眾生心相續無不具足 一切眾生 心相續亦同於如來之無量智 然為想執所縛之愚眾不知如 來之智 不了不覺不現 是故 如來以無貪之智徹見眾生 遍具法界而作師想 嗚呼 此等眾生不知如來真如正智 為令彼等趨入如來之智 我為眾生開示聖道 以此可擺脫 一切想之束縛 丙四 覺醒佛性得解脫之理 覺醒佛性發二心 修悲世俗福德資 瓶等三灌淨生次 空性勝義智慧資 句灌圓次大手印 勤修增上二次第 煩惱轉依為智慧 一切善法愈增上 淨除佛性之障已 現見無垢法相日 本來具足自性清淨 本體無垢之心性 從本具佛智的 自性光明之現分而言 任運自成具有佛陀色身功德 以九 種比喻可以說明 從空分而言 具足法身功德 一切經續 中用虛空之比喻加以說明 此現空無二無別是指所謂的無 始善法界 儘管因無有遷變而稱為自性住佛性 因清淨垢 染增長功德而稱為實修生佛性 但實際上根本就是自證之 第四品 業因果 187
189 光明智慧 覺醒此二佛性時 通過積累二資糧可以淨除二 佛性之垢 顯現功德 最後獲得二身及其功德 六度包括 在二種資糧中 同樣 生圓次第也完全可攝於二資糧中 如 幻化網 中云 生圓之次第 福慧二資糧 三灌一 自性 餘分無有量 通過寶瓶 秘密 智慧三灌頂能淨 除生起次第之障 是福德資糧 得受後可以修持本尊壇城 等一切有戲法門 通過句寶灌頂能淨除圓滿次第之障 是 智慧資糧 得受後可修持光明等一切無戲法門 通過修煉 生圓次第而淨除佛性之垢 本來具有的佛性如日離雲般從 垢染之殼中顯露出來 以上已經廣說了佛性 關於密宗 所說的佛性 之次 第下文有講述 在此不作廣說 丙五 別說同分善業 分三 一 圓滿二資雙運之理 二 不住 有寂之理 三 宣說果 丁一 圓滿二資雙運之理 宣說善法自性之分類 世間十善禪無色 有現福資後得境 超越世間極無戲 勝義慧資入定境 行持二資雙運道 成就一切諸善妙 慧光集 53 大圓滿心性休息大車疏 188
190 如前所說 十善與四禪 四無色是隨福德分善法 但此處所說的是一位補特伽羅如若以發心方便與智慧攝持 時 那麼他所行的十善與四禪 四無色定等便成了解脫之 因 中般若經 中云 須菩提 諸凡夫一旦發無上菩 提心時 彼等所行之十善與四禪 四無色等即成隨解脫分 善而成為一切遍知之因 故當盡力而修行 丁二 不住有寂之理 猶如善業轉三有 能得寂滅雖說業 然已超離三有故 業中解脫實非業 若問 如同以隨福德分十善迷惑轉於輪迴中一樣 此 隨解脫分善難道不也成了輪迴之因嗎 答 不會的 因為了知業無自性而行可以引向解脫 以相應比喻可說明隨解脫分善是從三有中解脫之方便 而 不是遷流三有之因 佛菩薩 以大悲心救護三有眾生 雖然住於輪迴中卻不為三有過患所染 了知諸法無生 以 大悲方便不墮寂滅一邊 現觀莊嚴論 中云 智不住 諸有 悲不滯涅槃 寶鬘論 中云 無見墮惡趣 有見趨善趣 如實知真義 不依二解脫 第四品 業因果 189
191 丁三 宣說果 分二 一 略說 二 廣說 戊一 略說 入道十善果異熟 等流增上及士用 戊二 廣說 分九 一 異熟果 二 等流果 三 增上果 四 士用果 五 六度之果 六 四無量之果 七 二諦之果 八 善惡分別之果 九 甚深緣起之果 己一 異熟果 以行小中大品善 暫成人天終定勝 隨解脫分善並不是像隨福德分善那樣終將滅盡 它的 果報暫時感受人天樂果 究竟獲得佛果 般若八千頌 中云 尊者舍利子 以何善根趨入人間 天界復成就無 上正等覺 以發無上菩提心攝持之十善 四禪 四無色 定 六度 中間永不滅盡也 己二 等流果 同行等流善自增 感受戒殺得長壽 斷除偷盜受用豐 斷除邪淫夫妻和 無有一切諸怨敵 斷除妄語不遭謗 慧光集 53 大圓滿心性休息大車疏 190
192 斷除離間互為友 斷除惡語言適宜 斷除綺語眾悅耳 斷除貪心果知足 斷除嗔心具慈心 斷除邪見具正見9 宣說十善經 中云 精進行十善業並使之增上 長壽 受用豐富 夫妻和睦 無有怨敵 不遭誹謗 眾人 悅意 語言適當 眾人悅耳 知足少欲 互相慈愛 具足 正見 己三 增上果 增上果生圓滿境 食易消化藥力大 淨處藥等具美味 他人不欺離畏害 眾人和合得勝樂 隨季成熟豐收果 地平嚴飾清涼池 鮮花果實皆繁茂 葉果藥等具美味 資源富饒具親友 十善經 中云 戒殺者生於環境優美之地 斷除 不與取者轉生於飲食容易消化且具美味 藥具強力之境 斷除邪淫者轉生於具有芳香藥樹之清淨處 斷除妄語之人 無論生於何處皆無有怨敵 盜匪等危害且不易受騙 斷除 離間語者生於眾人和合 瓦礫荊棘鮮少之境 斷除粗語者 第四品 業因果 191
193 生於四季無倒 花果應季成熟之境 斷除綺語者轉生於土 地平坦 海湖嚴飾之境 斷除貪心者轉生於鮮花 果實 莊稼繁榮昌盛之境 斷除害心者生於枝繁葉茂 碩果纍 纍 香味撲鼻之境 斷除邪見者無論生於何處 悉是果實 豐碩 富有寶礦且怙主 親友皆圓滿 己四 士用果 士用之果善增上 如意成辦諸所願 廣大游舞經 中云 喜善福德資糧增 盡持善妙 菩提資 普賢行願品 中云 一切妙行皆成就 己五 六度之果 此外布施具財富 持戒安樂忍相好 精進具德禪心靜 智慧獲得勝解脫 以菩提心所攝持的布施財物 禁戒罪行 摧毀嗔恨 勤於善法 一緣安住 了知二諦自性 即行持六度善法將 獲得勝果 寶鬘論 中云 施戒忍精進 禪慧悲體性 慧光集 53 大圓滿心性休息大車疏 192
194 博 施自財 物 持 戒而利他 安忍斷嗔 心 精進喜 善法 禪 一 緣 無惑 慧 抉 擇實義 慈悲 憫眾生 一味等心伴 施 具 財戒樂 忍具 相 勤威 禪寂慧 解脫 慈悲成 諸事 此七者 無餘 究竟至彼岸 智慧不可思 獲得怙主位 0 關於六 度加上慈悲 即是以菩提心攝持而修持 下文還有廣說 己六 四無量之果 四無量之功德 慈心悅意悲成利 喜心圓滿捨無垢 總之福慧資糧果 暫時增上決定勝 此乃妙道大車軌 三世諸佛圓滿因 慈心眾人皆悅意 悲心利益無邊際 喜心財富皆圓滿 捨心自心極堪能 經中云 具慈心者有寬廣 七大 q 量無限定 與 聲聞 緣覺不共之功德 令人天悅意 獲得妙色 此外 寶鬘論 中云 每日三時施 三百罐飲食 不 及須臾間 修慈一分福 人天等慈愛 彼等亦守護 意 喜身樂多 無有毒刃害 無勞事得成 感生梵天界 縱 第四品 業因果 193
195 然 未 解 脫, 亦 得 慈 八 德 w 若 令 諸 有 情, 堅 發 菩 提 心, 常 得 如 山 王, 穩 固 菩 提 心 由 信 離 無 暇, 依 戒 生 善 趣, 憑 依 修 空 性, 不 執 一 切 法 於 善 不 放 逸 e, 正 直 具 正 念, 思 維 得 智 慧, 恭 敬 證 法 義, 護 法 具 智 慧 依 憑 聞 正 法, 施 法 無 障 礙, 感 得 伴 諸 佛, 迅 速 成 所 欲 無 貪 成 法 利 無 吝 增 受 用 無 慢 成 主 尊 法 忍 獲 總 持 以 授 五 精 華 r, 及 作 無 畏 施, 諸 魔 不 能 侵, 成 大 威 力 最 佛 塔 供 燈 鬘, 暗 處 置 燈 盞, 油 燈 加 油 汁, 依 此 得 天 眼 供 養 佛 塔 時, 敬 獻 妙 樂 器, 鈴 鐺 螺 及 鼓, 依 此 得 天 耳 不 舉 他 過 失, 不 說 諸 殘 疾, 隨 護 他 心 故, 獲 得 他 心 通 施 履 及 車 乘, 服 侍 羸 弱 者, 乘 騎 奉 上 師, 智 者 得 神 變 為 法 而 行 事, 憶 念 法 句 義, 法 施 無 有 垢, 故 得 宿 命 通 如 實 盡 了 知, 諸 法 無 自 性, 故 得 第 六 通, 永 盡 一 切 漏 為 度 諸 有 情, 了 真 如 等 性, 大 悲 潤 修 行, 成 具 殊 勝 佛 種 種 願 清 淨, 佛 剎 即 清 淨 寶 獻 能 仁 王, 得 放 無 量 光 故 知 業 果 理, 隨 同 而 行 持, 恆 常 利 有 情, 即 利 汝 自 己 這 些 方 式 是 趨 至 佛 地 的 殊 勝 方 便 本 生 傳 中 云 : 誰 具 福 慧 資 糧 果, 即 為 解 脫 大 津 樑, 永 無 其 餘 解 脫 因, 故 降 善 法 之 甘 霖 慧 光 集 53 大 圓 滿 心 性 休 息 大 車 疏 194
196 己七 二諦之果 如是有寂諸行業 依心心性即光明 無作離戲如虛空 二諦之義緣起生 如是所說的一切業皆依賴於自心 若加以觀察 則 心無有自性 本來光明 即世俗諦為緣起而生 勝義諦為 自性清淨 三摩地王經 中云 無罪具足十力佛 說此殊勝之等持 三有眾生如夢境 於此不生亦不滅 眾 生名命亦不得 諸法如泡芭蕉樹 如幻亦如空中電 猶如 水月如陽焰 有者雖於此世去 遷移往生於他世 然業何 時亦不虛 輪迴中熟黑白果 非為常有亦非斷 無有積業 亦無住 若作並非無感受 他者已作己無受 無有遷變不 復返 一切非有亦非無 似乎住此亦非入 無眾生行無入 滅 三有如夢無實質 速壞無常如虛幻 無來亦無自此 去 相續恆空無相狀 善逝行境佛功德 無生無寂無相 處 具力總持功德力 此乃人尊殊勝佛 積累白法勝功 德 功德智慧陀羅尼 力及神變皆為最 殊勝五通皆得 故 第四品 業因果 195
197 己八 善惡分別之果 宣說無而顯現如夢之業的比喻 本來清淨無而現 業作一切如畫家 恆時跟隨如身影 不遷他處如苦樂 自性難擋如河流 能變高下如君主 極其廣大如虛空 黑白不變如蓮花 此等業與煩惱雖無自性 然而顯現不滅 為此依賴 根本無明 業緣從境而生 業因與三毒相聯 念住經 中云 業之根源即無明 若覺知則不隨業轉故 比喻 業如畫家 可作種種故 業緣乃思維對境 業如猴子 所行多種 業如魚兒 住於三有海中 業如家主 積累種 種習氣 業如幻術 無而顯現 業如身影 恆時跟隨 業 如苦樂 不遷移性 業如河流 勢不可擋 業如國王 掌 握苦樂 業如虛空 廣大無邊 業如青蓮 睡蓮 互不改 變 己九 甚深緣起之果 觀察諸業無本性 如夢能現異苦樂 心立諸業無實相 因果無欺深緣起 慧光集 53 大圓滿心性休息大車疏 196
198 非有非無無二性 行何成熟如是果 此乃如所盡所境 遍知如來所宣說 我們以尋伺尋找一切內外界 根本無法得到業與煩 惱 如 入行論 中云 惑非住外境 非住根身間 亦 非其他處 云何害眾生 惑幻心莫懼 為智應精進 雖然在勝義本性中無有業 卻於此如夢般的世俗中 以造 罪行善而分別感受苦樂 若以智慧詳細分析 則諸業超越 有無之邊 猶如虛空 無有所積之業 因此鄭重教誨說 切莫以心強行積累迷亂所生之業 遍知佛陀徹知此理而宣 說 而外道中絕無此理 阿闍黎巴雪於 中觀寶燈論 中 云 出有壞您說 因果無欺惑 諸業皆如夢 他論未宣 說 丙六 破他宗之邪分別 分四 一 破謗因果 二 破斥空見 三 破有頂具識 四 宣說真實業果 丁一 破謗因果 何人誹謗業因果 則為外道斷見徒 誰執空見為究竟 墮於斷邊愈下墮 此等趣入諸惡道 永不解脫離善趣 第四品 業因果 197
199 有些具增上慢的愚者不了知諸法之密意 聲稱 業 與業果均不存在 猶如虛空般的真如中一切皆無 並且 捨棄善法 隨意造罪 他們還口口聲聲地說 眾生是自 現 如夢一般 別處不成立 殺生也無有罪過 如同木頭 一樣 這些人是持斷見者 非佛教徒 妙臂請問經 中云 有者說 無業亦無業之異熟 所謂之業僅是引 導諸凡夫之不了義法而已 彼等多依不善業 當知彼等 非佛教徒 乃自詡佛教徒 依止順世外道 為魔所欺 寶鬘論 中云 簡言無見者 謂無業之果 非福惡趣 因 稱之為邪見 又云 無見墮惡趣 丁二 破斥空見 有謂因果悲福資 不了義法不成佛 言諸瑜伽士當修 了義無作如虛空 此等說法真可笑 此乃最重斷見者 入於最深劣道中 破因立果誠稀有 順世外道對現量對境的顯現尚且沒有說不存在 而你 們這些人破解脫之因 積資等 卻承認解脫之果 想通過 修無作之義而得解脫 實在稀奇 慧光集 53 大圓滿心性休息大車疏 198
200 丁三 破有頂具識 若是虛空何需修 否則雖修徒無益 修無所有若解脫 虛空識派亦成佛 承許修亦成因果 故當捨棄此惡道 請問你們是否承認如虛空一樣 如若承認 則無需 修持 因為已經成立是 如虛空一樣 之故 若不承認 則雖修行也是徒勞無益 因為本來不是 爾後不能修成如 是 就像成立虛空空無所有後不成他法一樣 請問 修此 有何用 如果說 依此可從煩惱中獲得解脫 駁斥 倘若如此 則成立因果 所以你們再也不要說 無有因果 如果修無所有也能夠解脫 那麼現世美外道理 應解脫 因為他們修無所有之故 道情歌集 中亦云 我言虛空意識派 何時亦無有解脫 以此也可破遮上 述觀點 因此 教誡說切莫念念不捨這樣的觀點 丁四 宣說真實業果 所謂真實之正道 即是因果之緣起 方便智慧任運成 依現無性之業果 第四品 業因果 199
201 修現無性之道故 獲得現無自性果 現無自性而饒益 現無自性之有情 即深因果之緣起 故為了義經續義 依二資糧二次第 速成圓滿正等覺 依靠如是現而無自性如幻的二資糧而成佛 幻師善 賢請問經 中云 如幻積資糧 如幻成正覺 如幻而利 益 如幻之眾生 一切了義經續中已經宣說了此理 諸 續部中說 以生起次第與圓滿次第而積累二種資糧 從而 於壇城中成佛 甲三 結尾 此乃無餘而斷除 三有一切因果行 當行解脫之因果 速成增上勝菩提 我們要斷除一切罪業 行持一切善法 應當使人生有 意義 因為必然要迅速離開人間之故 親友書 中云 壽命多害即無常 猶如水泡為風吹 呼氣吸氣沉睡間 能得覺醒極稀奇 要這樣來思維 無論是為自己還是為 他人 都不應造罪 甚至為了堪布 阿闍黎 三寶也不應 當造罪 否則 惡果只會成熟於自身 他們不會替你分 慧光集 53 大圓滿心性休息大車疏 200
202 擔 親 友 書 中 又 說 道 : 汝 為 沙 門 婆 羅 門, 師 客 父 母 王 妃 眷, 亦 不 應 造 諸 罪 業, 地 獄 異 熟 他 不 分 有 者 所 造 諸 罪 業, 縱 未 即 時 如 刀 砍, 然 死 降 臨 頭 上 時, 罪 業 之 果 必 現 前 關 於 斷 除 罪 業, 親 友 書 中 云 : 諸 不 善 業 之 種 子, 即 身 語 意 造 惡 業, 盡 力 不 染 纖 塵 許, 汝 當 如 是 而 精 勤 解 脫 唯 一 依 靠 自 力, 他 人 不 可 能 成 為 修 持 解 脫 之 助 手 或 修 行 助 伴 因 此, 自 己 務 必 斷 惡 行 善 親 友 書 中 云 : 解 脫 依 賴 於 自 己, 他 人 不 能 作 助 伴, 具 足 廣 聞 戒 定 者, 應 當 精 勤 修 四 諦 那 麼 如 何 修 行 呢? 親 友 書 中 又 云 : 賢 明 君 主 勤 度 過, 白 晝 上 夜 及 下 夜, 睡 時 亦 非 徒 無 果, 於 中 夜 具 正 念 眠 恆 常 真 實 而 修 持, 慈 悲 喜 捨 四 無 量, 縱 然 未 證 正 等 覺, 亦 得 梵 天 無 量 樂 以 斷 欲 行 喜 樂 苦, 四 種 禪 定 次 第 生, 梵 天 光 明 遍 淨 天, 廣 果 天 之 四 天 界 恆 貪 不 具 對 治 法, 殊 勝 主 田 之 事 生, 五 種 善 惡 更 為 重, 故 當 精 勤 行 大 善 數 兩 鹽 轉 少 水 味, 非 能 改 變 恆 河 水, 如 是 當 知 微 小 罪, 無 法 摧 毀 大 善 根 掉 舉 後 悔 與 害 心, 昏 睡 貪 欲 及 懷 疑, 當 知 此 等 五 種 障, 乃 奪 善 財 之 盜 匪 信 心 精 進 與 第 四 品 業 因 果 201
203 正念 等持智慧勝法位 當勤於此稱力根 乃為頂位之本 體 應當不超越此中所說之理 依此可成就增上生 決 定勝之法 甲四 迴向本品善根 現將如理廣說義理之福德迴向眾生 如是大樂法甘霖 令眾小田二資盛 於此業惑三有中 疲勞心性今休息 以此句義之清涼法雨 令眾生心田中的善資莊稼茂 盛 遣除充滿三有的煩惱以及乏少安樂的貧窮 於圓滿功 德的佛果虛空藏中得到休息 今從導師所開法門中 擷取甚深意義此珍寶 為利他眾謹慎而撰著 以此願眾獲得勝菩提 意虛空中煩惱之群星 閃爍非理作意之白光 願以廣大福德之陽光 湮沒彼光升起智慧日 願諸眾生所願如意成 越過業與煩惱之大海 願恆享受圓滿之妙法 願於無勤之中善自增 大圓滿心性休息中第四品業因果釋終 慧光集 53 大圓滿心性休息大車疏 202
204 注釋 1 行 五蘊中的行蘊 2 實修生佛性 也叫做隨增上佛性 3 唐譯 如空遍一切 佛亦一切遍 虛空遍諸色 諸佛遍眾生 4 大涅槃經 原文唐譯 復次善男子 譬如仰觀虛空鵝雁 為是虛空 為是鵝雁 諦觀不已 彷彿見之 十住菩薩 於如來性 知見少分 亦復 如是 況復聲聞緣覺之人能得知見 善男子 譬如渴人行於曠野 是人渴 逼 遍行求水 見有叢樹 樹有白鶴 是人迷悶 不能分別是樹是水 諦觀不已 乃見白鶴及以叢樹 善男子 十住菩薩於如來性知見少分 亦 復如是 善男子 譬如有人在大海中 乃至無量百千由旬 遠望大舶樓櫓 堂閣 即作是念 彼是樓櫓 為是虛空 久視乃生必定之心 知是樓 櫓 十住菩薩於自身中見如來性 亦復如是 5唐 譯 大悲及大信 大忍及大行 若有如此相 是名菩薩性 6唐 譯 功德亦四種 雖墮於惡道 遲入復速出 苦薄及悲深 7唐 譯 應知菩薩性 略說有四失 習惑與惡友 貧窮屬他故 8 無盡藏竅訣歌 是薩繞哈尊者所著的道歌 9本 段頌詞 藏文原文中沒有將十善一一列出 只有等流果 但為了便於 理解 在翻譯時將對應的善業也補充上 0 寶鬘論 此教證中從 博施自財物 至 獲得怙主位 在原文頌詞 中沒有找到 原文頌詞只有 施戒行利他 勤忍為自利 禪慧解脫因 總 攝大乘義 q七 大 所緣大 修習大 智慧大 精進大 方便善巧大 正性修習大和 事業大 w慈 八德 長壽 妙顏 種姓圓滿 自在圓滿 辭嚴 具大名望 丈夫 身 具力 e於 善不放逸 此句在 寶鬘論 原頌中沒有 r五 精華 藏醫中所說的五種滋補藥品 蔗糖 煉酥 蜂蜜 芝麻油與食 鹽 第四品 業因果 203
205
206 第 五 品 依 止 善 知 識
207 通過共同四前行使心相續堪能 以宣說佛性功德令生 歡喜 因如理宣說彼等之義者即是善知識 故於此宣說依 止善知識品 依止善知識品分六 一 善知識為無誤引導者 二 善知識為一 切決定勝之源泉 三 依止善知識棄離惡知識之教言 四 遠離 惡友等 五 了知取捨後求悉地之理 六 迴向本品善根 甲一 善知識為無誤引導者 現在宣說能引導眾生之善知識的法相等 承上啟下 如是無謬因果道 來源依止善知識 了知正法與非法 善業與惡業都是由依止善知識而 來 華嚴經 中云 嗟 善男子 汝當令善知識生 喜 以此可盡知福德與非福德資糧 故能盡除一切流轉輪 迴之因 甲二 善知識為一切決定勝之源泉 三世一切佛菩薩 以及聲聞緣覺眾 獲三菩提由師生 獲得世間增上樂 亦源依止諸上師 故當謹依善知識 慧光集 53 大圓滿心性休息大車疏 206
208 彌勒請問經 中云 彌勒 當知諸聲聞 緣覺及 無上佛陀之解脫 徹見諸法之智慧皆來自於依止善知識 彌勒 當知眾生之一切利樂皆源於自之善根 彼亦來自善 知識 甲三 依止善知識棄離惡知識之教言 分二 一 略說 二 廣 說 乙一 略說 猶如藤依旃檀樹 依止正士自變善 好似糞染吉祥草 依止惡人自成劣 故當敬依善知識 棄離一切惡知識 猶如依於旃檀樹的藤條久而久之也會變得高高聳立 香味撲鼻 如同被爛魚等骯髒物所染的純淨吉祥草也會變 得污穢不堪 同樣 我們發覺到依止正士的利益與依止惡 人的過患後 應當依止善知識 毗奈耶經 中云 藤 依薩拉樹 依正士復然 為妙功德飾 又云 人前吉 祥草 若為腐魚染 不久吉祥草 亦成如是腐 故依非正 士 後果亦復然 第五品 依止善知識 207
209 乙二 廣說 分三 一 上師之法相 二 依師之方式 三 弟 子之法相 丙一 上師之法相 分八 一 善知識之總法相 二 善知識之 功德 三 殊勝法相 四 以比喻讚頌 五 相合意義而讚頌 六 攝義 七 視上師勝過佛陀 八 依師之功德 丁一 善知識之總法相 善知識法相中 首先宣說總的法相或者依照外顯宗而 言 若問上師之法相 為引世間與眾同 超世間故與眾殊 三門諸行較眾勝 華嚴經 中云 何為善知識 為引導一切有情 故見無有不同 超越世間故與眾皆不共 所作所為具義故 成辦無量利益 丁二 善知識之功德 若問 善知識有何功德 威儀寂靜身無過 善巧遣疑語無垢 遍知慧藏意調柔 廣聞大悲德無邊 大智意行如虛空 事業無量利緣眾 慧光集 53 大圓滿心性休息大車疏 208
210 仁慈無厭恆精進 眾生導師當依止 善知識以其身語意眾多功德利益有情 智慧密意深 廣如虛空 以廣大的事業令凡是與之結緣者均播下解脫種 子 以大悲心恆時如獨子之母般觀照眾生 因為富有圓 滿通達聖教的功德而應機廣轉各乘法輪 經莊嚴論 中 云 當依調柔極寂靜 具德精進通聖教 證悟實相語善 巧 慈主離厭善知識1 丁三 殊勝法相 在總的法相基礎上 具足其他功德之內密宗上師的法 相 尤其密宗上師相 戒誓言淨具灌頂 精通如海續竅訣 念修事業皆自如 見修行果獲證相 以慈善巧之方便 令所化眾成熟解 傳承加持雲不散 當依如是成就者 具有功德之上師 大阿闍黎貝瑪拉密札於其所著的 幻化網如鏡疏 中 云 上師即圓滿獲得內外壇城之灌頂 戒律誓言清淨 精通續部各自之義 依修及 息增懷誅 事業等義皆運用 第五品 依止善知識 209
211 自如 因證悟見解而不愚昧 已獲修行之純熟體驗 各種 行為與實證相聯 以大悲心引導所化眾生 具足此八種法 相 我的上師 大持明革瑪燃匝尊者 說 在此八種 法相基礎上 尚需具足無垢傳承與加持之繚繞雲霧 共九 種法相 丁四 以比喻讚頌 若問 如是上師具何功德 具足無邊功德者 一切眾生之至親 於此略讚善知識 令渡有海大舵手 令入正道大商主 遣除衰敗如意寶 熄業惑火甘露水 清涼法雨妙雨雲 令眾生喜大天鼓 除三毒疾大藥王 一切有情安樂源 猶如茂盛摩尼樹 遣愚癡暗大明燈 自成眾願妙寶瓶 大慈日光無有量 除惱利樂皓月光 華嚴經 中云 嗟 善男子 能令他眾渡過輪迴 海 故如大舟 令入解脫道 故如商主 遣除三有衰敗 故如摩尼寶 熄滅業惑之火 故如河流 普降大法雨 故 慧光集 53 大圓滿心性休息大車疏 210
212 如妙雲 令眾生歡喜 故如大天鼓 遣除煩惱之疾 故如 藥王 遣除一切無明黑暗 故如明燈 滿足眾生所欲 故 如如意樹 成辦一切所願 故如妙瓶 慈心無量 故如日 輪 遣除煩惱酷熱 故如月輪 賜予圓滿功德 故如多聞 天子 丁五 相合意義而讚頌 密意廣如淨虛空 光明等持如星辰 智悲無量如大海 悲心奔騰如瀑布 不外散亂如雪山 毫不動搖如山王 住有不染如蓮花 等慈愛眾如父母 功德無量如寶藏 引導世間如佛陀 大方廣佛華嚴經 中云 嗟 善男子 如是善 知識所生功德無有量 即悲心廣大如虛空 具諸多總持 等持如星辰 大悲無量如大海 悲心無量如河流 不為散 亂所動如雪山 於真如性中不動搖如山王 雖住於三有中 然不為過患所染如大白蓮 慈心無垢平等如父母 功德無 量如珍寶之源泉 救度輪迴諸眾如善逝 如是功德無量無 數 第五品 依止善知識 211
213 丁六 攝義 具德上師即法王 住於何處等諸佛 令凡見聞念觸者 悉皆摧毀諸輪迴 事業廣大任無量 如眾所依之大地 如若佛陀出於世間 則令凡是見聞憶念的一切眾生 行持善法 同樣 上師也能做到這一點 上師以相應的事 業利益眾生 由此也說明上師等同佛陀 上師又是佛的化 身 由此也說明上師等同佛陀 大鼓經 中云 阿難 莫哀傷 阿難莫哭泣 我於未來時 化為善知識 利益汝 等眾 金剛鏡續 中云 金剛薩埵壇城主 上師等 同一切佛 上師如大地般無有厭倦地成辦他利 即使見到自利 寂樂也不希求 為了他利縱然有再大的困難也甘願承受 致弟子書 中云 一切大士精進而利他 縱為劣種亦 勤令眾樂 猶如七馬無厭駕馭日 大地不畏沉重撐世界 毫不利己大士同此等 一心一意利樂世間界 見為無明雲 煙籠罩眾 墜於痛苦火中無自在 精進之心如頭燃烈火 彼等即是大士或智者 利他縱入遍火無間獄 亦如清涼月 光雪極喜 利己縱是綻放蓮花海 亦如熊熊火舌極酷熱 慧光集 53 大圓滿心性休息大車疏 212
214 利益他眾一切諸智者 縱住劍葉林中亦輕鬆 利己剎那相 處諸天女 於樂園中歡悅亦不為 為度無有依處諸有情 亦能屢屢入於無灘河 利己依於樂觸之自性 熱氣騰騰天 河亦不為 如是謹持寶飾之飾戒 明中光明寂靜甘露定 喜中喜慧報恩人方得 依吉祥之吉祥寂樂因 恆時依止佛 語之花朵 藥樹鮮花中生廣大果 當依善逝花語善知識 且觀蜂於蜜中極歡喜 丁七 視上師勝過佛陀 上師即佛第四寶 壇城主尊黑汝嘎 調伏濁世難化眾 所化之前勝諸佛 三門無偽敬依止 悉地根本金剛師 佛雙合續 中云 佛法僧三寶 上師第四寶 廣 大 密 續 中云 壇城 主尊 黑 汝 嘎 即 是 勝 師 悉 地 源 無 垢虛空經 中云 阿 難 諸如 來非於 一切眾生前顯 現 而盡 現 為 善 知 識 宣 說佛 法 令播 下解 脫 種子 故善 知識勝於一切如來 當銘記此理 又 道情歌集 中云 悉地根本金剛阿闍黎 如意大莊嚴續 中云 三門 具敬畏 恆奉諸供品 真實依上師 令其生歡喜 第五品 依止善知識 213
215 丁八 依師之功德 除以上所述之外 上師還有其他哪些功德呢 上師可阻惡趣道 利樂現後善趣梯 加持相續示真義 令入成熟解脫道 故以穩固不變信 恆時無厭依上師 上師開示阻塞惡趣道 開啟善趣門的妙法 引導我們 趨入佛地 並且是一切功德的源泉 如果我們無有狡詐 恆時穩固 誠心誠意 毫無厭倦地恭敬承侍 則今生便可 獲得殊勝功德 智慧鑲嵌續 中云 恆時無諂誑 於 具諸德師 雖作微供養 今長壽無病 受用豐悅意 來世 得解脫 無盡藏竅訣歌 中云 嗚呼空行之密語 能示諸法為一義 即是猶如天鵝喙 殊勝至尊之上師 當以敬心淨頂戴 能詮心性唯上師 所詮法器即弟子 證 悟此義剎那間 摧毀諸苦源師恩 現見實義為報恩 當恆 視師為藥王 深廣輪迴大海中 能渡寶舟唯上師 依此大 船得大樂 真敬大力舟子師 以如日之智慧光 能遣無 明殊勝士 如點金劑法成樂 恆依善巧輪王師 以如河心 伏二執 未捨一切具淨智 未改自心住本地 皆由師言 慧光集 53 大圓滿心性休息大車疏 214
216 甘露生 心與心所諸名言 假立此法成助緣 源於勝師 之語蓮 即皆來自善知識 誰亦不知續隱義 名言以及 諸佛密 竅訣眼見遍法味 禮師足塵證智慧 空箭射中 諸實法 以現方便證空性 以智慧見所量境 彼慧源於 無等師 方便令惑轉道用 任何妄念無法轉 由此竅訣藏 所生 定依至尊力獲得 故以方便恆依止 具有傳承加持 師 丙二 依師之方式 分二 一 依師方式之比喻 二 如同患者 依醫師 丁一 依師方式之比喻 若問 該如何依止上師呢 如同患者依藥王 黎民百姓依君主 客人依止護送者 商人依止大商主 舟子依賴於船槳 為滅煩惱離過害 因畏生死成二利 為渡有海當依師 為了消除煩惱的疾病 一定要像患者依止醫師那樣依 止上師 為了擺脫罪過的恐怖 要像百姓依賴國王那樣依 止上師 為了解脫生死怖畏 要像客人依賴護送者那樣依 第五品 依止善知識 215
217 止上師 為了成辦自他二利 要像商人依止商主那樣依止 上師 為了越過輪迴大海 要像船夫依靠船槳那樣依止上 師 丁二 如同患者依醫師 首先當如患者就醫般依止上師 上師名醫教言藥 自為患者作此想 精進修持如服藥 得寂樂果如病癒 其餘依法以此推 當以清淨四想依 華嚴經 中云 善男子 汝當於己作患者想 於 法作妙藥想 於精進修持作療病想 於善知識作名醫想 善男子 汝當於己作庶民想 於法作無畏想 於精進修持 作滅害想 於善知識作國王想 善男子 汝當於己作客人 想 於法作無畏施想 於精進修持作救畏想 於善知識作 護送者想 善男子 汝當於己作商人想 於法作商品想 於精進修持作獲利潤想 於善知識作商主想 善男子 汝 當於己作舟子想 於法作船想 於精進修持作趨彼岸想 於善知識作船槳想 善男子 汝當想善知識無厭擔負一切 如大地 不為一切所害如金剛 不違一切教言如弟子 慧光集 53 大圓滿心性休息大車疏 216
218 唯命是從如奴僕 毫無傲慢如斷角牛 入行論 中 云 捨命亦不離 善巧大乘義 安住淨律儀 珍貴善知 識 丙三 弟子之法相 分二 一 應捨弟子之法相 二 應攝弟子 之法相 丁一 應捨弟子之法相 分二 一 劣法器弟子之法相 二 未 觀察之過失 戊一 劣法器弟子之法相 劣緣弟子諸過根 無信慚愧悲心微 種姓行為緣皆卑 妄念業惑五毒粗 混淆善惡法非法 違犯學處破戒律 不守誓言無對治 愚癡慧淺難知足 增長嗔心多粗語 師作野獸法麝香 自為獵人修射箭 獲得法果售他人 以五倒想依師者 無誓言故今來苦 劣緣弟子是諸多過患之器 信心微薄 無有慚愧 悲心微弱 種姓卑賤 性格惡劣 行為下流 緣分淺薄 妄念紛紛 煩惱粗重 善惡不分 違犯學處 失毀戒律 第五品 依止善知識 217
219 不守誓言 不護惑門 不知對治 智慧淺薄 難以知足 嗔心增長 常出粗語 自然勤做非法之事 如此之人是出 賣佛陀靈魂者 是褻瀆正法者 是僧眾的敗類 此等弟子 若向上師求法 則不調伏自心 損害他眾 輕蔑有情 如 同獵人 心想 我只不過要從這位阿闍黎得傳承而已 其 實他也有如何如何的過失 就像旁生一樣 這些人只是表 面聞法想勝過他人 視正法如麝香 聞法尚未圓滿 卻為 了得到他人的奉承或在別人面前炫耀 或者為得少許資具 而將佛法如同商品般出售 此類人今生不吉祥 來世將漂 泊於惡趣中 三誓言莊嚴續釋 中云 誹謗密宗金剛 師 以法換取食財物 且不如理守誓言 彼等即生壽命 短 失毀福德及善緣 空行懲罰遭痛苦 後世墮入惡趣 中 戊二 未觀察之過失 此外 惡緣弟子 有者最初未觀察 魯莽草率成師徒 喜新讚德後誹謗 有者陽奉陰違依 間接污辱師眷屬 彼等將墮無間獄 慧光集 53 大圓滿心性休息大車疏 218
220 有些弟子最初沒有觀察上師 上師也不曾觀察弟子相 續 而草率結成師徒關係 雖然剛剛接觸時弟子恭敬承侍 供養上師 但以小小因緣便惱羞成怒 從而對上師出言譏 諷 惡語中傷 獨處時也想著上師的過失 並且污辱上師 的一切眷屬 有些弟子雖然當面虛偽地讚歎 恭敬上師 實際上卻毫無信心恭敬心 並且暗中狡詐欺騙上師 此等 弟子因誹謗上師的緣故罪過無量 事師五十頌 中云 佛經真實而宣說 誹謗上師之眾生 長久住於無間獄 此等恐怖地獄中 丁二 應攝弟子之法相 分十二 一 賢善弟子之法相 二 思 師功德懺前戒後 三 勿令師不喜所作當請示 四 於師前斷除 身之惡行 五 斷除一切語之過患 六 斷除意之邪分別念 七 觀察己過恆敬上師 八 持一切恭敬行為 九 修持正念正 知不放逸 十 以三喜恭敬承侍上師 十一 以方便遣除他人之 誹謗 十二 如是而行之功德 戊一 賢善弟子之法相 宣說殊勝法器之法相 善緣弟子信心大 精進修法智慧高 具正知念不放逸 不違教言守戒誓 第五品 依止善知識 219
221 三門調柔悲心大 胸懷寬廣不急躁 慷慨具有清淨觀 虔誠恭敬恆穩固 令上師歡喜的功德也是無量的 文殊智慧莊嚴經 中云 任何具殊勝信心之善男子或善女人 若恭敬供養 承侍善知識 則勝過供養恆河沙數諸佛福德無量倍 勝智續 中云 若以一滴油 塗師一毛孔 其福則 超勝 供養千劫佛 因為上師是殊勝的對境 集密意 續 中云 當知上師較 千劫佛嚴厲 千劫一切佛 皆 由依師生 無有上師前 佛號亦無有 戊二 思師功德懺前戒後 賢善之弟子 恆時憶念上師德 不思過失見思德 定是自現師無過 深思懺戒依對治 作為賢善的弟子 從不觀察上師的過失 而唯一憶 念其功德 假設稍不起信 則應想如夢中出現的惡境皆是 自心迷亂顯現一般 上師決不會有過失 即使夢中對上師 行為不生信心 出現邪見等 醒時也需要立即懺悔 菩提輪游舞續 中云 倘若於夢中 見上師過失 醒 慧光集 53 大圓滿心性休息大車疏 220
222 時即懺悔 倘若未懺悔 亦墮無間獄 如若白日出現此 等現象 必須在剎那或須臾或者未過一晝夜時懺悔 若想 上師一過失 當思上師一百功德 若說上師一過失 要講 上師一百功德 戊三 勿令師不喜所作當請示 當斷師諸不喜事 精勤令師生歡喜 永不違背師教言 師之愛眷亦如師 不攝師眷為弟子 說法灌頂當請示 弟子恆時應當斷除上師不歡喜之事 成辦上師歡喜之 事 依教奉行 菩提輪游舞續 中云 縱然具過失 若依師言教 亦成真實義 何況應理事 愛眷亦如師 不 攝師眷屬 灌頂法開光 燒施當請示 其他續中亦云 師喜之眷亦如師 戊四 於師前斷除身之惡行 師前當護身語意 不應伸足跏趺坐 亦莫背後向上師 嬉笑顯露愁怒容 第五品 依止善知識 221
223 三次第論 中云 師前身莫作 跏趺背朝師 面 露喜怒紋 總之當謹慎 戊五 斷除一切語之過患 切莫信口出胡言 言說妄語離間語 他過不悅耳粗語 未經觀察無關語 切切不可在上師前言說戲謔之語 無稽之談 人云 亦云之語 妄語 離間語 誹謗他人等 即使所說是真實 的 自己也會有很大罪業 為什麼呢 因為既被上師所恥 笑又擾亂上師的心 即使剎那擾亂上師的心也有嚴重的過 失 三次第論 中云 師前切莫說 放逸無關語 凡 夫若生嗔 亦墮孤獨獄 違背上師意 無間地獄中 無量 劫受煮 戊六 斷除意之邪分別念 不應貪圖上師財 禁止損害其諸眷 切莫口是心非觀 上師各種之行為 勿想彼為不合理 前後相違除邪見 慧光集 53 大圓滿心性休息大車疏 222
224 身為弟子 不應貪圖上師的財物而想將其物品據為 己有 也不要對上師的眷屬 弟子 施主等所屬之人懷有 害心 因為上師把他們當作我所 如此而為將令上師不歡 喜 對於上師有必要而顯示寂靜 忿怒或相合世間的行為 時 不應該口是心非地認為這是錯誤的 不合理的 或者 以為上師的前後語言 少許事情有許多矛盾之處 成智 慧根本續 中云 斷除貪師財 污辱師眷親 於師為利 眾 所現種種行 無量如海密 斷除生邪見 戊七 觀察己過恆敬上師 不知自己造罪業 彼相外現如影像 倘若上師現忿怒 定觀己過當懺戒 頂上觀師猛祈禱 令師生喜獲成就 當真實的善知識顯現發怒 要想到事情不妙 一定因 為是自己做錯了事讓上師不歡喜 一邊想實在不該如此 一邊觀察自己的過失 猛烈懺罪戒犯 無論與任何人結 怨 都必定有一半過咎在自己 即無有不生 如南贍部洲 及北俱盧洲中的人互不見聞不會生嗔 又如鼓與鼓椎 相 互接觸方出聲音 怨恨之因是自己不應如此 因為在他人 第五品 依止善知識 223
225 眼 裡 也 是 罪 業, 自 己 的 嗔 心 與 憤 恨 一 生 再 生, 久 而 久 之 就 會 成 為 地 獄 種 子 無 論 與 何 人 結 怨, 都 要 把 對 方 觀 在 頭 頂 上, 進 行 懺 悔, 幾 日 後 一 定 可 化 解 怨 恨, 清 淨 罪 障 尤 其 與 上 師 結 怨 就 更 不 應 當 了, 因 此 將 上 師 觀 想 在 頭 頂 上, 頂 禮 供 養, 極 度 追 悔, 以 致 於 淚 水 湧 出, 雙 手 合 掌, 念 誦 : 嗚 呼, 上 師 如 意 寶, 我 無 餘 依 處, 祈 以 悲 目 視, 無 明 迷 壓 我, 三 門 一 切 罪, 以 大 悔 心 懺 違 犯 三 戒 律, 以 罪 垢 染 心, 皆 依 您 大 悲, 剎 那 得 清 淨 因 我 極 愚 昧, 無 知 中 造 罪, 昔 漂 輪 迴 中, 今 依 大 悲 師, 令 我 一 切 障, 剎 那 得 清 淨 如 是 見 無 知, 凡 夫 過 患 時, 若 不 悲 觀 照, 如 何 垂 念 他? 如 子 一 切 罪, 母 除 令 清 淨, 汝 初 發 心 已, 立 誓 而 饒 益, 吾 等 六 道 眾, 此 時 何 不 念? 見 我 等 迷 眾, 若 不 悲 攝 受, 以 汝 之 事 業, 如 何 利 所 化? 昔 日 無 量 佛, 捨 吾 等 涅 槃, 如 今 十 方 佛, 請 您 利 我 等, 化 為 上 師 相, 汝 豈 敢 捨 棄? 如 畏 送 者 欺 2, 您 今 欺 騙 歟? 若 祈 如 意 寶, 亦 賜 眾 所 欲, 汝 通 悲 方 便, 何 不 觀 照 我? 供 施 說 諦 語, 羅 剎 尚 立 即, 棄 前 嗔 降 臨, 您 乃 眾 悲 怙, 敬 供 虔 祈 禱, 懺 罪 何 不 見? 我 罪 未 淨 前, 若 轉 生 他 世, 唯 有 獄 火 焚, 您 若 不 觀 照, 豈 謂 大 悲 主? 嗚 呼 哀 祈 禱, 我 罪 悉 清 慧 光 集 53 大 圓 滿 心 性 休 息 大 車 疏 224
226 淨 剎那悲垂念 灌頂加持我 賜共勝悉地 遣除諸魔 障 即生成諸願 臨終無諸苦 中陰脫諸畏 引至密嚴 剎 如是在晝夜四座中每座祈禱七遍 依此可以清淨所 失毀的一切戒律 迅速獲得共同殊勝成就 在所有懺罪酬 補法中再無有比此更深的要訣了 戊八 持一切恭敬行為 見上師時起頂禮 坐時敷墊供資具 合掌美語作讚頌 行時起立敬隨行 見上師到來時 要起立並鋪設坐墊 合掌讚頌上師 上師來去時 應當起立迎送等 勝法毗奈耶經 中云 見堪布時當立即從座上起立 百業經 中說 如 果上師來時未起立 則五百世轉為跛子 如果在上師來 去之時起立承侍 則獲得相好 現觀莊嚴論釋 中云 若迎送上師等 則將具足手輪足輪相 戊九 修持正知正念不放逸 與師相處時恆具 正知正念不放逸 當以敬畏心而住 猶如新媳之姿態 第五品 依止善知識 225
227 師前三門極寂靜 放蕩不羈不應理 不求名利無偏袒 無有諂誑不狡詐 表裡如一不虛偽 一視同仁無貪嗔 也就是說 坐在上師面前 務必要以正念攝持 謹小 慎微嚴禁身語意的一切惡作 以正知攝持 以心觀心 不 為煩惱所轉 以不放逸攝持 需要像新媳婦或新比丘那樣 寂靜調柔來成辦所願 入行論 中云 盡力遍觀察 此若狂象心 緊繫念法柱 已拴未失否 精進習定者 剎 那勿弛散 念念恆伺察 吾意何所之 又云 合掌誠 勸請 欲護自心者 致力恆守護 正念與正知 獨自住於自己的室內等處時也不該有放逸的行為 要以正知正念攝持 因為佛陀等具有天眼者可無礙徹見 入行論 中云 佛及菩薩眾 無礙見一切 故吾諸言 行 必現彼等前 如是思維已 則生慚敬畏 此外 在何時何地 自心都不應散於善法之外 入 行論 中又云 無義眾閒談 諸多賞心劇 臨彼境界 時 當斷意貪著 無義掘挖割 於地繪圖時 當憶如來 教 懼罪捨彼行 若身欲移動 或口欲出言 應先觀自 心 安穩如理行 吾意正生貪 或欲嗔恨時 言行應暫 慧光集 53 大圓滿心性休息大車疏 226
228 止, 如 樹 安 穩 住 掉 舉 與 藐 視, 傲 慢 或 驕 矜, 或 欲 評 論 他, 若 思 偽 與 詐, 或 思 勤 自 讚, 或 欲 詆 毀 他, 粗 言 並 離 間, 如 樹 應 安 住 或 思 名 利 敬, 或 欲 差 僕 役, 若 欲 人 侍 奉, 如 樹 應 安 住 欲 削 棄 他 利, 或 欲 圖 己 利, 因 是 欲 語 時, 如 樹 應 安 住 不 耐 懶 與 懼, 無 恥 言 無 義, 親 友 愛 若 生, 如 樹 應 安 住 應 觀 此 染 污, 好 行 無 義 心, 知 已 當 對 治, 堅 持 守 此 意 深 信 極 肯 定, 堅 穩 恭 有 禮, 知 慚 畏 因 果, 寂 靜 勤 予 樂 愚 稚 意 不 合, 心 且 莫 生 厭, 彼 乃 惑 所 生, 思 已 應 懷 慈 為 自 及 有 情, 利 行 不 犯 罪, 更 以 幻 化 觀, 恆 常 守 此 意 吾 當 再 三 思 : 歷 劫 得 暇 滿, 故 應 持 此 心, 不 動 如 須 彌 也 就 是 說, 剎 那 也 不 應 散 亂 於 非 法 方 面 今 生 的 瑣 事 上 如 若 長 期 依 止 上 師, 承 蒙 上 師 教 誡, 那 麼 畏 懼 惡 趣 等 輪 迴 痛 苦, 恭 敬 精 進 修 行 自 己 所 實 修 的 法 門, 具 有 正 知 正 念 不 放 逸, 許 多 善 法 自 然 而 然 會 生 起 入 行 論 中 云 : 恆 隨 上 師 尊, 堪 布 賜 開 示, 畏 敬 有 緣 者, 恆 易 生 正 念 如 是 行 持 善 法, 恭 敬 上 師 也 是 說 要 無 有 偏 袒 一 視 同 仁 不 求 名 利 無 有 諂 誑 表 裡 如 一, 時 時 刻 刻 都 要 這 樣 去 做, 因 為 依 此 無 有 差 別 可 圓 滿 自 之 資 糧 淨 除 罪 障 第 五 品 依 止 善 知 識 227
229 戊十 以三喜恭敬承侍上師 自己有財供上師 身語恭敬而承侍 捨棄今生修正法 三門當令師歡喜 上等者勤修正法 中等者身語承侍 下等者財物供 養 必須做到其中之一 戊十一 以方便遣除他人之誹謗 他人謗師制止之 若無能力則思德 覆耳悲心行饒益 莫依止彼勿交談 有些人惡語誹謗上師時 應當想方設法加以制止 如 果自己無有能力制止 則一邊思維上師的功德一邊用手指 捂住耳朵 不聽他的胡言亂語 切莫與該人親密交往 暢所欲言 生甘露續 中云 若謗金剛阿闍黎 則以 寂猛方式止 倘若無有此能力 當以正念捂自耳 莫依於 彼勿交談 倘若與彼互來往 則墮惡趣受煎熬 戊十二 如是而行之功德 以此生世成利益 值遇正士聞正法 慧光集 53 大圓滿心性休息大車疏 228
230 地道等持陀羅尼 種種功德皆圓滿 擺設寂樂之喜宴 款待一切諸眾生 華嚴經 中云 嗟 善男子 如是依止承侍善知 識 則恆常回憶宿世 利樂眾生 值遇諸善知識 成就地 道殊勝等持 倘若與彼互來往 則墮惡趣受煎熬 甲四 遠離惡友等 分六 一 棄離惡知識之教言 二 棄離造 罪之親友 三 棄離惡知識惡友之利益 四 彼等之攝義 五 依止善知識善友之教言 六 如理依止之功德 乙一 棄離惡知識之教言 分別教誡棄離惡知識及惡友 謹依善知識 諸惡知識皆應捨 不具前述之功德 破戒誓言過失多 慧淺寡聞無慈悲 懈怠愚昧我慢高 暴躁粗野煩惱重 貪圖今生棄後世 傳法亦成非法因 如不淨堆之上師 所化蛆眷多亦棄 引信士入歧惡道 欲解脫者永莫依 如是惡知識 破別解脫戒及誓言 無有悲心 孤陋 寡聞 懶惰懈怠 貢高我慢 暴躁易怒 五毒粗重 貪求 第五品 依止善知識 229
231 現世之眷屬資具 名聞利養 雖居靜處卻降下憒鬧煩惱 之雨 棄離後世 誹謗其他正法與補特伽羅 雖然口中似 乎是在傳講正法 外表也顯得無所不知 但實際上對自心 無利 因而言行不一的此等上師即是所謂的旁生種姓之上 師 如骯髒糞堆般的惡知識即使聚集眾多如蛆般的眷屬 也只能將求解脫的信士引入惡趣 所以一定要遠遠棄離這 樣的惡知識 佛藏經 中云 世間之敵僅僅掠奪生 命 只是令己捨棄身體而已 不能令墮惡趣 而入邪道之 愚癡者將尋求善妙者引入地獄千劫 何以故 因其行持有 實有相之法 宣說顛倒之法故 如此宣說令入邪道之法 則較斷一切眾生之命罪還重 乙二 棄離造罪之親友 附帶教誡棄離惡友 亦當棄離罪惡友 愈親近彼愈增罪 滅善降下煩惱雨 阻塞善道惡趣梯 誹謗正士嗔白法 讚歎劣者依黑法 讚揚同行不善者 恆時將其引入於 邪道惡趣中之故 具慧眼者當遠離 慧光集 53 大圓滿心性休息大車疏 230
232 若依止了增長罪業 恆造罪惡 而讚歎這些惡人 就會被遠離善法的惡友引墮惡趣 所以必須棄離 寶積 經 中云 所謂之惡友 即一切滅善造罪之人 切莫親 近 切莫依止 亦不應見 又如頌云 聲聞勤利己 利自不利他 誰依攝財物 永不以法攝 佛說惡師友 徹 底遠離之 乙三 棄離惡知識惡友之利益 不依止惡知識 棄離惡友之利益 遠離惡友惡知識 今來世樂成妙德 獲解脫道恆增善 永遠不見惡劣者 親睹佛子中怙主 垂念自己賜加持 安詳而逝趨善趣 具彼不可思議德 般若八萬頌 中云 須菩提 棄離惡友之功德不 可思議 恆行善法 見諸善逝 安詳而逝 轉生善趣 生 生世世不離菩提心 迅速現前無上真實圓滿菩提果 乙四 彼等之攝義 恆依正士與善友 以此增上諸善業 第五品 依止善知識 231
233 滅盡罪惑止過患 成就增上決定勝 現世安樂後得果 成人天師恆具義 律典中也說 持梵淨行者乃殊勝善友 若依止之 則梵行究竟 善根增上 成解脫因故 諸長者當身恭敬 言敬語 以畏懼心依止 念法經 中云 若依止善 友 則具清淨正知正念且能圓滿善根 乙五 依止善知識善友之教言 依止善友善知識 增長善資得樂果 不畏三有利樂廣 成辦無量眾二利 上師乃是佛化身 濁世如是而顯現 乃至菩提果之間 當依一切善知識 殊勝等持經 中云 善男子 末法之時 我化現 為善知識宣說此等持法門 是故善知識乃汝之本師 直至 菩提果之間當依止且恭敬承侍 乙六 如理依止之功德 以此無偏現淨觀 圓滿慈悲菩提心 慧光集 53 大圓滿心性休息大車疏 232
234 增上證悟與覺受 利他無量成所願 頂寶龍王請問經 中云 天子 若依止善知識恭 敬承侍 則親睹一切如來清淨剎土 獲得殊勝大悲等持 不離智慧波羅蜜多 令一切眾生圓滿成熟 圓滿一切所 願 以上已宣說了上師之法相 甲五 了知取捨後求悉地之理 分五 一 修法 二 念誦法 三 修事業 四 分別之次第 五 功德 乙一 修法 了知依止善知識棄離惡知識之理後 於此宣說求悉地 之理 如何觀修祈禱師 平時積資與淨障 晝觀頂上夜心間 隨信觀想根本師 本尊空行無有別 相好嚴飾四周繞 空行勇士傳承師 意供祈求賜所欲 聚寶續 中云 何者十萬劫 觀十萬本尊 不 如稍憶師 此福無邊際 大阿闍黎蓮花生大士將此義結 合竅訣這樣說道 我們平時祈禱時 應將上師 本尊 空 第五品 依止善知識 233
235 行三者合在一起修持 因上師賜加持 本尊賜殊勝悉地 空行遣除違緣並且主要成就共同悉地 修法 坐在舒適座 墊上 皈依 發心後於空性中 將自己明然觀為有信心的 一位本尊 頂上獅子日月蓮花上 根本上師威光燦然 周圍由有法緣的傳承上師所環繞 空行如雲密佈 如若喜 歡廣修 則迎請智慧尊者後作意幻供養 讚頌 懺悔罪業 等 如若略修 則念誦三遍 上師佛陀如意寶 本尊空 行聖眾前 恭敬頂禮而皈依 供養內外密供品 分別懺悔 一切罪 隨喜一切諸善根 祈請廣轉妙法輪 祈求不入涅 槃地 願賜共不共悉地 遣除魔障及違緣 成就圓滿菩提 果 乙二 念誦法 師名梵語前加嗡 後加阿吽所欲咒 嗡阿吽 三個字是諸佛身語意本來任運自成 之心咒 因此加在上師名字中念誦 若能將上師尊名翻譯 成梵語 則譯成梵語 若不能 則加在原來名字中再加 上所欲咒即可 所欲咒 息業加 現當革熱耶梭哈 增業加 畢張革熱耶梭哈 0IA5- <- ;J- >_A5<- 懷 慧光集 53 大圓滿心性休息大車疏 234
236 業加 瓦相革熱耶梭哈 雅啪特 3- <- ;- 1B, 7- >5- <- ;J- 誅業加 瑪日阿 例如 嗡班則革熱班瑪薩巴瓦阿吽 噶 爾 瑪畢張革熱耶梭哈 也 就是說 修上師時 外修寂尊 內修寂猛尊 密修猛尊 即是化身 報身 法身之意趣 乙三 修事業 分三 3 一 息增懷誅業 二 結行 三 驗 相 丙一 息增懷誅業 現在宣說四種事業 若息病魔罪障者 觀想一切放白光 遣除違緣獲悉地 欲增壽德財等者 觀想黃光降願雨 自在招引等懷業 觀想紅光鐵鉤狀 制伏魔障等誅業 觀想青光兵刃狀 千輻火聚輪摧之 修息業時 觀想上師身體等一切均為白色 放射白 光 所有光的頂端出現上師本尊遍佈虛空 並發出轟隆隆 的咒語聲 以此獲得息業的悉地 修增業時 觀想一切為 黃色 降下財壽等所欲之雨 遍滿自己的住處 身體 並 第五品 依止善知識 235
237 念誦咒語 修懷業時 無論做懷柔 勾召或招引等任何懷 業之事 觀想一切現為紅色 皆放射鐵鉤狀紅色光芒 引 來所欲後置於自己足下 同時念誦咒語 若出現魔障等違 緣 則觀想一切成青色放出兵刃狀光芒 以此粉碎邪魔 又觀想住處與虛空界具有千輻的火輪 交織著向下旋轉 勾召作害者 並將之粉身碎骨 丙二 結行 咒聲震動三千界 成就事業修生次 後攝無緣空性中 須臾放鬆作迴向 觀想 誦咒聲轟轟隆隆 傳遍一切世間界 分別觀修 四種事業的生起次第 之後 現有一切攝為本尊相 本尊 相又攝入自身 自己攝入頂上之上師 於無緣中安住 此 修法等同圓滿次第 最後將善根迴向菩提 夜晚於心間觀 想上師後入眠 這樣有著使迷亂夢境現為光明的必要 丙三 驗相 現各事業之驗相 此乃深道大樂海 慧光集 53 大圓滿心性休息大車疏 236
238 息滅病魔之驗相 夢見自己沐浴 流膿血 身著白 衣等 增上壽命之驗相 夢到含生成群 莊稼豐收 日月 升起等 增上受用之驗相 夢到降下寶雨 收割莊稼等 懷業自在之驗相 夢到眾人向自己頂禮 讚頌等 降伏邪 魔之驗相 夢到燃起大火 殺害燉煮眾生 作戰勝利等 除以上夢相之外 會出現相應各事業的真實驗相 乙四 分別之次第 分六 一 觀想對境 二 淨增甘露 三 布施賓客 四 作迴向 五 宣說功德 六 修持之理 丙一 觀想對境 贖死除障病魔時 觀想前方虛空中 無畏獅子蓮座上 師佛無二露笑容 為諸菩薩與空行 傳承上師所圍繞 六道債主可憐客 三世父母輪迴眾 出現死相 魔障或嚴重疾病時 觀想前方虛空中與 佛陀無二無別的上師由傳承上師 空行眾所圍繞 其前下 方是六道眾生父母 作害的魔障 迎請智慧尊者 略作供 養 讚歎 第五品 依止善知識 237
239 丙二 淨增甘露 自心吽字頂上出 變勇士持劍托巴 自身眉間處斬斷 置於骷髏三灶上 內滿身骨及血肉 降下甘露下燃火 托巴量等三千界 其中充滿妙甘露 觀想 自己心間的白色吽字從頭頂上出來 變成白色 勇士 右手持寶劍 左手持托巴 用劍從自身的眉間斬 斷 將屍體放於骷髏的三灶架上 托巴內充滿了屍體的血 ;) <) 肉 托巴下的 漾 字吹風 讓 字燃火 從而煮沸托巴內之物 從托巴上降下甘露流 量等同三千 世界 丙三 布施賓客 自心化現無數士 同持托巴灑甘露 令諸息客皆歡喜 圓滿資糧獲悉地 有客生喜還宿債 令害魔喜遣違緣 諸眾皆大歡喜光 照射自己去疾病 魔障逆緣皆滅盡 贖死獲得二成就 慧光集 53 大圓滿心性休息大車疏 238
240 觀想 自己化現出與賓客數量相同的勇士 同時供 養一切賓客 令彼等心生歡喜 即令諸佛等出世間聖眾欣 喜 從而獲得二悉地 令六道眾生歡喜而還清宿債 令魔 眾生喜而遣除違緣 令諸賓客皆大歡喜之光芒照射自己而 止息一切病魔違緣 丙四 作迴向 不緣諸法自心性 不緣心性法界性 如是境界中安住 如幻性中作迴向 如是了知賓客 施物 施者皆是自心 而在諸法除了 自己離戲之心性外別無其他的境界中入定 在如幻的境界 中作迴向 丙五 宣說功德 修古薩里的瑜伽士圓滿一切內薈供 以此可除諸違緣 圓二資糧離二障 心生無量加持悟 急生出離無我執 現有現師成所願 安樂臨終現光明 中陰解脫圓二利 故當勤修上師法 第五品 依止善知識 239
241 此外 修上師法還有酬補一切失戒 成為供養諸位 天尊之最 斷除我執 常執 從而毀滅二取迷亂等無量功 德 丙六 修持之理 佛說剎那念上師 勝過劫修生次第 菩提輪游舞續 中云 佛陀說憶念 怙主上師 福 勝過俱胝劫 觀修天尊身 乙五 功德 分二 一 上師為一切功德之本故當依師 二 追 循前輩依師之教言 丙一 上師為一切功德之本故當依師 欲求遍德雲聚中 所降三地甘露者 當依勝德財根本 具信大悲上師尊 遍知佛陀是自他功德的尊主 即佛陀以無死正法財 富救度眾生 想要獲得擁有無量功德佛陀利樂雲聚中所 降下的滋潤三界之三轉法輪妙雨者 應當依止善知識 中般若經 中云 須菩提 欲得遍知佛果者當依善知 慧光集 53 大圓滿心性休息大車疏 240
242 識 般 若 攝 頌 中 云 : 當 恆 依 止 智 者 師, 智 者 德 由 彼 生 故 三 轉 法 輪 : 出 有 壞 佛 陀 成 佛 後 於 七 七 四 十 九 日 未 說 法 於 第 一 七 日 中 跏 趺 不 解, 第 二 七 日 中 凝 視 菩 提 樹, 第 三 七 日 踏 遍 贍 部 洲, 第 四 七 日 踏 遍 三 千 界, 第 五 七 日 詣 至 龍 宮, 第 六 七 日 在 柱 吉 林 園 中 說 道 : 深 寂 離 戲 光 明 無 為 法, 猶 如 甘 露 法 性 我 已 獲, 縱 於 誰 說 亦 不 能 證 悟, 是 故 默 然 獨 自 住 林 中 如 是 默 然 安 住 當 時, 嘎 滾 與 桑 波 商 人 供 養 世 尊 蜂 蜜, 佛 無 有 器 具 接 納 爾 時, 四 大 天 王 同 時 各 獻 一 石 缽 佛 陀 僅 誦 吉 祥 文 作 加 持 第 七 七 日 後 經 梵 天 帝 釋 祈 請, 前 往 鹿 野 苑 為 五 比 丘 及 八 萬 天 子 轉 了 四 諦 法 輪 爾 後 於 靈 鷲 山 為 來 自 十 方 的 菩 薩 四 眾 眷 屬 以 及 天 龍 等 轉 了 無 相 法 輪 之 後 赴 往 天 界 龍 宮 明 月 城 等 處 為 種 種 不 定 眷 屬 轉 了 了 義 法 輪 轉 三 次 法 輪 之 密 意 是 相 應 下 根 中 根 上 根 或 初 學 者 入 道 者 悟 實 義 者 以 能 說 三 藏 所 說 三 學 之 方 式 而 次 第 宣 說 的 儘 管 有 些 阿 闍 黎 說 三 次 法 輪 是 同 時 轉 的, 只 是 在 不 同 眾 生 前 如 是 次 第 顯 現 而 已 但 我 認 為 : 根 據 諸 經 藏 中 所 說 的 各 個 年 數, 此 種 說 法 不 妥 大 毗 婆 沙 論 中 說 佛 住 世 八 十 年 ; 涅 槃 經 中 說 是 八 十 年 零 三 個 月 如 八 大 佛 塔 經 中 云 : 珍 達 祈 請 三 月 後, 世 尊 涅 槃 禮 彼 塔 也 有 些 阿 闍 黎 說 第 五 品 依 止 善 知 識 241
243 佛住世八十二年 諸多佛經中所說八十年零三個月一定是 確切的 關於佛住世八十年 大毗婆沙論 中云 說 法處 4 及廣嚴城 具白地城與天界 雪巴瘦與僑賞彌 靜 處以及佛塔山 竹林園及具怨城 及與迦毗羅衛城 佛於 此等聖地處 各自安住一年矣 熾熱山洞住二年 妙藥林 中住三載 王舍城中住五年 苦行之處住六年 舍衛城住 廿三年 王宮中住廿九年 如是佛壽為八十 爾後能仁趨 涅槃 遍知世尊所安住 此等福德之聖地 當以身語意三 門 恆時恭敬而頂禮 丙二 追循前輩依師之教言 為息無始時串習 以及意惑而求法 如同善財與常啼 無有厭倦依上師 在還沒有達到業和煩惱不復存在之前 為了消滅這些 業和煩惱 必須依止勝過自己的善知識 因為還需要獲得 殊勝功德 應當像善財童子與常啼菩薩那樣尋求正法 樂 源城商主堅財之子善財走遍南方一帶 恆時求法 依止了 文殊童子等授記並加持的五十四位上師和隨學彼等教言的 五十四位上師 共一百零八位上師 常啼菩薩尋求智慧波 慧光集 53 大圓滿心性休息大車疏 242
244 羅蜜多法門時賣身 後與商主之女等五百隨從一同乘車前 往東方香積城 供養承侍法勝菩薩而求得正法 甲六 迴向本品善根 將本品善根迴向於一切眾生 利行帝釋琵琶聲 善緣者聞成甘露 令依惡師邪道者 疲勞心性今休息 關於利行 蓮聚經 中云 以布施招手 以愛語 迎接 以同事安撫 以利行勸諫 依止真實善知識中所 得之善說 勝過帝釋所彈奏的琵琶聲之妙語 以此福德願 長久依止惡知識流轉輪迴中疲憊不堪的一切眾生 於人天 導師出有壞佛陀之樂園中 在如意雲下得到休息 祈願因依顛倒惡知識 長久沉於三有眾多罪 自心疲憊不堪諸有情 詣至大樂佛陀之盡地 願諸小乘根基心低劣 唯一自尋寂樂之道者 悉皆追隨佛子之足跡 趨入大乘聖道成佛果 諸佛金身如同滿月輪 人天群星之中極莊嚴 利樂白光遣除惑惱熱 願諸眾生獲得彼功德 大圓滿心性休息中第五品依止善知識釋終 第五品 依止善知識 243
245 注釋 1 唐譯 調靜除德增 有勇阿含富 覺真善說法 非深離退減 2 如畏送者欺 意思是說在可怖的地方被護送者所欺騙 3此 處科判與藏文原文稍有不同 藏文中將息增懷誅分開 共分七 翻譯 時將四事業合在一起 將第五所緣與第六後行合為結行 4說 法處是否該指鹿野苑與靈鷲山兩處 各住一年 合計兩年 請觀察 慧光集 53 大圓滿心性休息大車疏 244
246 第 六 品 皈 依
247 一切大乘道之前行或基礎皈依品分三 一 宣說入大乘道之方 法 二 別說真實皈依 三 迴向本品善根 甲一 宣說入大乘道之方法 要宣說趨入大乘道之次第前必須修學皈依的方法 因 此承接剛剛講的道理 如是謹依上師後 當漸修學解脫道 為什麼要次第而趨入解脫道呢 因為頓超而趨入是 不合理的 也就是說 沒有生起下面道之功德 則無法獲 得上面功德 不次第而行 不能上進 涅槃經 中云 猶如梯級般 我之甚深教 亦當漸勤修 漸次非頓超 猶如小孩童 體力次第增 此法亦如是 從初入次第 直 至圓滿間 甲二 別說真實皈依 分三 一 因皈依 二 果皈依 三 皈 依之利益 乙一 因皈依 分四 一 皈依之人1 二 皈依時間 三 皈 依對境 四 真實皈依 丙一 皈依之人 諸道基礎為皈依 諸小士夫畏惡趣 慧光集 53 大圓滿心性休息大車疏 246
248 中士聲緣畏三有 大士現見輪迴苦 不忍他苦畏寂樂 大乘佛子為眾生 皈依三因三意樂 平凡殊勝及無上 未曾皈依者得不到戒體 如果沒有以戒護持也就不 具備正道 因此說 皈依是道之基礎 皈依七十頌 中 云 眾雖皆有戒 未皈依不得 皈依的補特伽羅種姓有三類 其中小士是指欲求輪 迴樂果 畏懼惡趣而皈依各自天尊或三寶 未入宗派的士 夫 或者雖入宗派卻是外道 或者佛教徒中雖信仰三寶 卻無入道能力者 勝幢經 中云 處於畏懼恐怖者 多數依止山森林 寺院樹木及佛塔 彼非主要皈依處 依 止彼等皈依處 不能解脫大痛苦 此中宣說了依止其他 天尊欲求得樂 毗奈耶經 中云 阿難白佛言 婆 羅門女由皈依而得善趣功德 佛告阿難 阿難 並非 如是 尋求世間安樂者稱為劣士 故當稱頌真實解脫之功 德 雖然皈依了三寶 但意樂如果不清淨 則只能稱 為小士 中士是指一切聲聞緣覺種姓的眾生 他們是因為畏懼 輪迴 渴求自利寂滅而皈依的 勝幢經 中云 何時 第六品 皈依 247
249 皈 依 佛, 正 法 及 僧 眾, 了 知 諸 苦 諦, 根 除 諸 集 諦, 修 學 諸 道 諦, 趨 涅 槃 滅 諦 若 以 慧 眼 觀, 聖 道 之 八 支, 既 為 主 皈 依, 亦 為 勝 皈 依 依 止 彼 依 處, 解 脫 一 切 苦 大 士 是 指 為 利 他 眾 畏 懼 寂 樂 而 皈 依 的 補 特 伽 羅 大 解 脫 經 中 云 : 為 救 度 墮 入 三 有 河 中 之 彼 等 眾 生, 斷 除 尋 求 自 我 寂 滅 之 念 而 皈 依 者 稱 為 勝 士, 又 名 勝 商 主 如 是 士 夫 定 為 三 種, 是 依 照 心 力 決 定 有 三 種 類 別 而 安 立 的 菩 提 道 燈 論 中 云 : 當 知 三 士 夫, 即 下 中 勝 士, 知 彼 等 法 相, 此 說 各 分 類 何 人 依 方 便, 僅 為 輪 迴 樂, 謀 求 自 利 者, 知 此 為 下 士 ; 棄 離 三 有 樂, 斷 除 諸 罪 業, 唯 求 自 寂 滅, 稱 之 為 中 士 ; 以 悟 自 心 苦, 欲 令 他 諸 苦, 真 實 皆 滅 盡, 乃 為 殊 勝 士 也 就 是 說, 小 士 夫 中 有 以 外 道 的 清 潔 不 害 眾 生 及 行 持 正 法 而 趨 入 善 趣 的, 也 有 以 皈 依 內 道 三 寶 稍 稍 行 善 而 趨 入 善 趣 的, 無 論 是 這 兩 者 中 的 哪 一 種 都 需 要 依 靠 隨 福 德 分 的 十 善 與 四 禪 四 無 色 定, 如 若 不 具 備 這 些, 就 不 能 趨 入 善 趣 此 法 在 數 論 派 等 有 些 外 道 中 也 有, 但 並 非 所 有 的 外 道 都 具 備 中 士 夫 是 聲 聞 緣 覺 大 士 夫 是 由 經 大 乘 道 而 出 離 慧 光 集 53 大 圓 滿 心 性 休 息 大 車 疏 248
250 丙二 皈依時間 如是皈依的三種人為成就三果而皈依 以三種意樂而 說為平凡 殊勝 無上 彼等所皈依的時間是怎樣的呢 時間亦隨意樂轉 小士後世樂果間 中士暫時至死間 究竟聲緣得果間 勝士恆皈菩提間 獲得無量智慧間 平凡之士於成辦所願之間皈依各自的天尊 尤其是獲 得善趣之間 佛教中的小士也是如此 中士的聲聞緣覺二 者暫時於有生之年 究竟於獲得阿羅漢之前皈依 大士直 至菩提果間或者未得佛智之前恆時皈依 丙三 皈依對境 分二 一 總說共不共皈依境 二 別說因皈 依境 丁一 總說共不共皈依境 一切皈依境分二 共同因與不共果 為因發誓因皈依 為果發誓果皈依 顯宗成就許他時 密宗成就今自心 因相乘中說此理 僅名相同乃部分 第六品 皈依 249
251 皈 依 境 分 共 同 與 不 共 兩 種 小 士 與 中 士 二 者 之 皈 依 對 境 為 共 同 皈 依 境 ; 大 士 之 皈 依 對 境 為 不 共 皈 依 境 為 什 麼 呢? 因 為 小 士 夫 片 面 趨 入 此 法, 中 士 夫 的 聲 聞 緣 覺 將 暫 時 的 所 依 執 為 殊 勝 皈 依 處 大 乘 皈 依 境 在 此 之 上, 承 認 小 士 中 士 未 承 認 的 佛 之 法 身 大 乘 之 法 以 及 菩 薩 僧 眾 其 中, 因 皈 依 是 指 得 果 的 護 送 者 ; 果 皈 依 是 指 欲 求 自 己 的 相 續 中 真 實 成 就 果 三 寶 二 者 具 有 相 同 的 儀 軌 與 慈 悲 的 助 緣 經 莊 嚴 論 中 云 : 求 真 而 承 諾, 亦 知 依 悲 心 因 相 乘 承 認 在 三 大 劫 等 之 末 際 獲 得 佛 果 而 皈 依, 承 認 於 自 相 續 中 獲 得 究 竟 法 身 即 是 果 皈 依, 在 未 得 果 之 前 將 三 寶 視 為 道 之 護 送 者 而 皈 依, 即 是 作 為 所 得 果 之 因, 稱 為 因 皈 依 暫 時 承 認 三 寶 為 所 依, 究 竟 是 唯 一 佛 法 身 除 此 之 外, 色 身 教 法 證 法 菩 薩 相 續 中 的 四 道 聲 聞 緣 覺 相 續 中 的 二 滅 2 小 乘 沙 門 四 果 以 及 入 大 乘 住 十 地 的 諸 位 菩 薩 都 非 為 皈 依 處, 因 為 彼 等 是 世 俗 諦 故 尚 未 究 竟 故 自 己 仍 需 依 他 緣 而 得 解 脫 故 也 就 是 說, 色 身 是 世 俗 諦 之 故 ; 除 佛 所 證 之 法 外, 菩 薩 與 聲 緣 相 續 所 攝 之 證 法 也 要 通 過 勤 修 進 步, 是 無 常 法 的 緣 故 實 屬 欺 惑 性 ; 一 切 教 法 於 見 諦 時 必 須 捨 棄 ; 彼 等 僧 眾 也 畏 懼 自 地 之 障 及 隨 眠 煩 惱 而 需 慧 光 集 53 大 圓 滿 心 性 休 息 大 車 疏 250
252 要 皈 依 佛 陀, 具 有 畏 懼 之 故 寶 性 論 中 云 : 棄 故 欺 惑 故, 無 故 具 畏 故, 二 法 與 聖 眾, 非 究 竟 皈 處 那 麼 應 當 皈 依 何 者 呢? 皈 依 究 竟 之 法 身 彼 論 又 云 : 皈 處 唯 一 佛, 能 仁 法 身 故, 僧 亦 彼 究 竟 報 恩 經 中 云 : 具 壽 阿 難 請 問 世 尊 : 皈 依 何 佛? 佛 告 阿 難 : 皈 依 法 身 而 非 色 身 又 問 : 皈 依 何 法? 告 曰 : 皈 依 勝 義 之 法 而 非 世 俗 之 法 復 問 : 皈 依 何 僧? 告 曰 : 皈 依 勝 義 僧 眾 而 非 世 俗 僧 眾 總 而 言 之, 欲 求 自 相 續 獲 得 三 菩 提 而 立 誓 為 了 這 一 目 的 實 修 彼 義 並 皈 依 是 因 之 究 竟 所 修, 所 以 稱 為 果 皈 依 於 他 相 續 前 出 世 的 釋 迦 牟 尼 佛 等 佛 陀 宣 說 了 救 護 怖 畏 之 道, 因 而 作 為 導 師 ; 佛 陀 所 開 示 的 正 法 作 為 至 無 畏 地 之 道, 因 而 作 為 道 ; 僧 眾 作 為 救 脫 怖 畏 的 助 伴 由 於 作 為 自 相 續 成 就 三 寶 之 因 的 緣 故 安 立 為 因 皈 依 境, 因 為 與 僧 眾 一 同 實 修 佛 所 宣 說 的 正 法, 就 可 以 解 脫 怖 畏 對 此, 有 些 上 師 說 : 大 乘 承 認, 唯 有 自 己 將 獲 得 的 法 身 佛 才 能 救 護 疾 病 恐 怖 與 細 微 障 礙 的 畏 懼, 所 以 安 立 為 果 皈 依 ; 緣 覺 乘 自 相 續 未 來 將 自 然 而 然 生 起 證 悟 之 法 寶 為 果, 所 以 也 安 立 為 果 皈 依 ; 聲 聞 乘 自 相 續 未 來 所 得 阿 羅 漢 之 僧 眾 也 安 立 為 果 皈 依 因 此, 三 乘 各 自 果 皈 依 是 分 開 的 第 六 品 皈 依 251
253 此 種 說 法 也 稍 不 合 理, 因 為 大 乘 承 認 成 佛 時 三 身 在 三 寶 的 自 性 中 是 一 體 的, 所 以 其 果 皈 依 無 有 法 寶 與 僧 寶 難 道 應 理 嗎? 聲 聞 緣 覺 承 認 二 滅 為 究 竟 所 得, 他 們 自 宗 的 勝 義 諦 實 際 上 成 了 無 上 菩 提 法 身, 因 此 聲 聞 怎 麼 無 有 佛 寶 與 法 寶 呢? 緣 覺 也 承 認 滅 法 為 法 性 菩 提, 而 並 未 承 認 滅 法 是 唯 一 的 法 寶 所 以 說, 承 認 果 皈 依 為 各 自 之 菩 提 即 想 獲 得 究 竟 三 寶 為 果 皈 依 聖 雄 長 者 請 問 經 中 云 : 皈 依 佛 即 欲 得 佛 果 ; 皈 依 法 即 欲 得 正 法 ; 皈 依 僧 即 欲 得 僧 位 為 成 辦 自 他 二 利 而 皈 依 三 寶 是 因 皈 依 寶 積 經 中 云 : 諸 比 丘, 汝 等 無 論 為 自 他, 抑 或 為 解 脫 怖 畏 損 害 而 皈 依, 汝 之 願 望 皆 能 圓 滿 密 宗 承 認 的 是, 想 現 見 自 己 具 有 現 在 就 固 有 存 在 著 的 心 性 正 等 覺, 進 而 皈 依 共 同 對 境 外 三 寶, 於 不 共 對 境 自 己 本 來 無 生 之 心 性 中 入 定 也 就 是 承 認 各 自 壇 城 之 三 寶 與 共 同 教 之 三 寶 二 者 為 因 皈 依 境, 對 此 皈 依 即 是 因 皈 依 ; 承 認 本 來 具 有 三 寶 的 自 心 自 然 本 智 為 果 皈 依 境, 於 無 取 無 捨 無 改 無 染 的 境 界 中 一 緣 安 住 為 果 皈 依 雖 然 從 依 外 三 寶 而 得 果 的 角 度 而 許 為 果 皈 依 從 為 得 果 而 承 認 皈 依 境 的 角 度 而 許 為 因 皈 依 也 可 以, 但 最 主 要 的 是, 於 自 己 本 來 任 運 自 成 具 足 果 三 寶 而 不 希 求 其 他 之 境 為 果 皈 依, 為 慧 光 集 53 大 圓 滿 心 性 休 息 大 車 疏 252
254 了 修 行 的 順 緣 而 皈 依 外 三 寶 安 立 為 因 皈 依 成 智 論 中 云 : 三 壇 城 主 尊, 承 認 他 圓 滿, 何 故 希 求 因, 證 光 明 心 性, 三 壇 城 本 性, 一 緣 而 入 定, 真 說 果 之 最 此 處 認 定 三 寶 有 兩 種, 其 中 共 同 小 乘 中 承 認 佛 為 殊 勝 化 身 ; 法 為 十 二 部 契 經 之 教 法 以 及 各 自 相 續 之 道 等 持 等 證 法 ; 僧 眾 有 凡 夫 僧 眾 與 聖 者 僧 眾 兩 種, 凡 夫 小 僧 為 沙 彌 沙 彌 尼 及 居 士, 是 眾 生 之 福 田 故 ; 大 僧 為 具 近 圓 戒 者, 即 是 說 比 丘 大 僧, 四 位 比 丘 以 上 稱 為 僧 眾 ; 聖 者 僧 眾 是 預 流 果 一 來 果 不 來 果 阿 羅 漢 向 阿 羅 漢 果 即 正 等 覺 大 乘 共 稱 佛 寶 為 具 二 清 淨 究 竟 圓 滿 二 利 之 三 身 自 性, 寶 性 論 中 云 : 無 為 任 運 成, 非 依 他 緣 證, 具 足 智 悲 力, 具 足 二 利 佛 法 寶 之 本 體 是 不 可 言 思 的, 自 性 為 成 佛 之 道 或 對 治 法, 法 分 義 法 與 句 法 : 具 相 道 與 二 滅 之 有 相 法 為 義 法, 句 法 為 十 二 部 契 經 寶 性 論 中 云 : 無 二 無 思 念, 依 除 之 對 治, 何 依 何 離 貪, 二 諦 有 相 法, 二 離 貪 為 滅, 及 道 諦 所 攝 二 滅 是 指 以 對 治 法 去 除 前 有 之 垢 無 有 戲 論 的 抉 擇 滅 與 垢 染 或 戲 論, 住 於 猶 如 虛 空 般 無 有 自 性 之 義 中 的 非 抉 擇 滅 ; 道 為 資 糧 道 加 行 道 見 第 六 品 皈 依 253
255 道 修 道 的 證 悟 分 ; 受 持 二 諦 之 法 相 是 指 一 切 教 法 與 證 法 僧 眾 是 指 重 新 現 見 心 性 光 明 之 義 住 於 十 地 的 聖 者 寶 性 論 中 云 : 如 所 盡 所 義, 智 慧 淨 見 故, 具 慧 不 退 眾, 具 無 上 功 德 不 共 金 剛 乘 中 各 續 部 的 觀 點 各 不 相 同 事 續 與 行 續 承 認 佛 寶 為 三 身 或 四 身 五 智, 或 者 清 淨 法 性 神 變 加 持 之 天 尊 如 來 部 蓮 花 部 金 剛 部 所 攝 之 報 身 以 及 寂 猛 裝 束 大 小 壇 城 諸 化 身 尊 眾 ; 法 寶 即 如 前 所 說 的 一 切 法, 尤 其 是 各 自 共 稱 之 經 論 ; 僧 寶 指 聲 聞 菩 薩 與 持 明 僧 眾 三 者 瑜 伽 續 承 認 佛 寶 是 三 身 或 四 身 五 智 的 清 淨 法 性, 包 括 屬 於 壇 城 中 的 諸 部 主 尊 金 剛 薩 埵 珍 寶 部 蓮 花 部 事 業 部 如 來 部 五 部 所 攝 之 三 身 寂 猛 相 以 及 主 尊 眷 屬 一 多 根 本 壇 城 誓 言 法 事 業 之 壇 城 四 手 印 一 手 印 等 次 第 即 包 括 於 大 小 壇 城 中 的 一 切 聖 尊 ; 關 於 法 寶 僧 寶 與 剛 剛 講 的 事 續 行 續 所 許 相 同 大 瑜 伽 續 中 承 認 佛 寶 是 一 切 出 有 壞 報 身 如 來 之 身 語 意 與 金 剛 自 性 無 別 之 主 尊 眷 屬 一 本 尊 多 本 尊 聖 聚 住 於 自 成 壇 城 密 嚴 剎 土 中 的 聖 眾 以 及 從 中 示 現 的 一 切 化 身 ; 法 寶 也 是 前 面 所 說 的 一 切 法 ; 與 三 寶 無 二 無 別 之 自 性 慧 光 集 53 大 圓 滿 心 性 休 息 大 車 疏 254
256 並 具 燦 然 相 好 者 為 無 上 僧 寶 為 何 稱 為 寶 呢? 寶 性 論 中 云 : 難 得 無 垢 染, 具 力 世 間 飾, 超 勝 性 無 變, 是 故 稱 為 寶 總 而 言 之, 以 六 種 相 同 點 可 以 說 明 所 謂 的 佛 法 僧 三 寶 與 珍 寶 相 同 難 得 相 同 : 若 不 是 多 生 累 劫 中 積 累 善 根 者 不 能 值 遇 的 緣 故 二 者 相 同 ; 無 垢 相 同 : 因 為 隨 時 隨 地 都 遠 離 垢 染 的 緣 故 二 者 相 同 ; 具 力 相 同 : 具 有 六 神 通 等 不 可 思 議 功 德 力 的 緣 故 二 者 相 同 ; 成 為 世 間 之 飾 相 同 : 作 為 眾 生 善 心 之 因 的 緣 故 二 者 相 同 ; 超 勝 相 同 : 較 人 造 珍 寶 殊 勝 作 為 相 同 點 而 超 越 世 間 的 緣 故 二 者 相 同 ; 無 變 性 相 同 : 不 以 褒 貶 等 而 改 變 作 為 相 同 點, 是 無 為 法 自 性 的 緣 故 二 者 相 同 三 種 安 立 方 式, 寶 性 論 中 云 : 依 於 佛 法 僧, 三 乘 三 事 業, 不 同 之 信 解, 安 立 三 皈 依 寶 性 論 釋 中 云 : 對 於 為 宣 說 本 師 功 德 趨 入 佛 真 實 義 之 菩 薩 乘 的 補 特 伽 羅, 以 及 對 佛 殊 勝 事 業 有 信 解 之 人 而 言, 佛 為 皈 依 處, 是 二 足 尊 故 ; 對 於 為 利 本 師 所 說 教 法 自 己 隨 念 甚 深 緣 起 法 之 緣 覺 乘 補 特 伽 羅, 以 及 對 法 殊 勝 事 業 有 信 解 者 而 言, 法 是 皈 依 處, 乃 離 貪 之 尊 故 ; 對 於 為 宣 說 入 佛 法 之 僧 眾 的 功 德 隨 念 從 他 人 處 所 聞 之 法 音 而 趨 入 聲 聞 乘 補 特 伽 第 六 品 皈 依 255
257 羅 以及對僧眾殊勝事業有信解者而言 僧是皈依處 為 諸眾之尊故 總之 暫時皈依處是三寶 究竟皈依處是 唯一佛陀 寶性論 中云 勝義眾皈處 唯一正等 覺 具佛法身故 僧亦究竟佛 因此正等覺是所求究竟 義之果皈依 丁二 別說因皈依境 分三 一 總說三寶 二 別說法寶 三 別說僧寶 戊一 總說三寶 誰具救護之能力 自己應向其請求救脫怖畏之法 並 且通過儀軌而承諾 為宣其自性而說 有緣三寶因皈依 佛為化身相好飾 一切佛法分二種 其中無垢之教法 種種經續乘之義 顯現經典文字相 此觀點是大小乘共同承認的 尤其是成為皈依境的三 寶 佛寶是指相好嚴飾的化身 法身以及報身 法是指一 切經續之句義以及一切文字相 僧寶下文有廣說 故於 此未述 慧光集 53 大圓滿心性休息大車疏 256
258 戊二 別說法寶 分二 一 教法 二 證法 己一 教法 分二 一 因法 二 果法 庚一 因法 彼即經典十二部 契經應頌記諷誦 自說因緣喻本事 本生方廣稀論議 月燈經 中云 契經 應頌 記別 諷誦 自 說 因緣 譬喻 本事 本生 方廣 稀法 論議稱為經 部 相同部分合在一起為契經 最初以散文的形式 最 終將彼義集為頌詞為應頌 佛陀等授記為記別 均是頌詞 為諷誦 勸誡聞法者而宣說之經為自說 以各自傳記加持 為譬喻 宣說宿世為本事 具有因及緣所說之經為因緣 無邊廣說為方廣 生起信心的情節為本生 略說一義後再 說其解釋為論議 宣說稀有精華義為稀法 庚二 果法 一切續部分六種 事行瑜伽苦行續 智慧方便及無二 父續母續無二續 即是內密大瑜伽 彼字書籍等果法 第六品 皈依 257
259 苦行者依靠外在的清潔而成就菩提 與彼相同之事 續 行續 瑜伽續三者為苦行續乘 無有取捨而成就菩提 之方便 智慧 無二者是內密乘 這六種是密宗 包括它 的所有文字 都是果法 己二 證法 分四 一 總說生圓次第 二 宣說十地 三 別 說內外分類 四 宣說五道 庚一 總說生圓次第 證法地道生圓次 總持等持智慧藏 以及大悲之自性 種種方便無有量 庚二 宣說十地 十地極喜無垢地 發光焰慧難勝地 現前遠行不動地 善慧及與法雲地 般若八千頌廣釋 中云 成為功德所依故稱為 地 地有聲聞 緣覺八地與菩薩十地 關於聲緣八地 中般若經 中云 種姓地 第八地 現見地 微薄 地 離貪地 已證地 聲聞地 緣覺地 此等稱為聲緣八 地 寶鬘論 中云 聲聞乘中說 聲聞有八地 如 慧光集 53 大圓滿心性休息大車疏 258
260 是 大 乘 中, 菩 薩 之 十 地 聲 緣 八 地 : 最 初 的 加 行 道, 分 別 決 定 三 乘 的 緣 故 為 種 姓 地 對 此, 般 若 二 萬 頌 中 云 : 現 見 白 法 地 是 說 現 見 白 法 預 流 向 是 從 阿 羅 漢 向 前 數 第 八 位, 故 為 第 八 地 ; 脫 離 欲 界 一 地 四 色 禪 定 四 無 色 之 九 種 垢 染 故 為 阿 羅 漢, 現 見 沙 門 第 一 果 預 流 果 為 見 地 ; 欲 界 之 修 斷 多 數 已 微 薄, 是 故 一 來 果 稱 為 微 薄 地 ; 在 欲 界 遠 離 貪 欲 是 無 來 果, 稱 為 離 貪 地 ; 已 經 完 成 所 作 的 緣 故, 阿 羅 漢 稱 為 已 證 地 ; 一 來 向 無 來 向 阿 羅 漢 向 三 地 稱 為 聲 聞 地, 依 此 有 理 解 不 同 乘 的 必 要 緣 覺 地 是 說 緣 覺 四 果 地 於 此 宣 說 菩 薩 十 地, 因 為 能 脫 離 無 量 的 見 斷 修 斷 煩 惱 魔 的 畏 懼 並 且 越 來 越 向 上, 故 稱 為 地 經 莊 嚴 論 中 云 : 無 量 魔 畏 無, 無 量 彼 等 中, 後 後 趨 上 故, 彼 等 許 為 地 3 觀 待 遣 除 慳 吝 等 十 種 違 品 而 安 立 為 十 地 華 嚴 經 中 云 : 嗟! 諸 佛 子, 為 清 淨 十 地 之 十 種 違 品 而 詳 細 分 為 十 度 一 地 以 行 布 施 度 為 主, 其 餘 諸 度 並 非 完 全 不 修 到 智 度 之 間 以 此 類 推 所 謂 十 度, 辨 中 邊 論 中 云 : 十 波 羅 密 多, 謂 施 戒 安 忍, 精 進 定 般 若, 方 便 願 力 智 十 地 的 十 種 所 斷 依 次 是 慳 吝 破 戒 嗔 恨 懈 怠 散 亂 愚 癡 不 具 方 便 力 障 不 成 所 願 以 及 所 知 障 十 者 觀 待 斷 除 彼 等 而 分 為 十 地 第 六 品 皈 依 259
261 其 中 第 一 極 喜 地, 經 莊 嚴 論 中 云 : 趨 近 證 菩 提, 見 成 眾 生 利, 極 其 生 歡 喜, 故 稱 極 喜 地 4 寶 鬘 論 中 云 : 第 一 極 喜 地, 菩 薩 歡 喜 故, 已 斷 除 三 結, 生 於 佛 種 族 彼 之 異 熟 果, 施 度 最 殊 勝, 震 動 百 世 界, 成 為 贍 洲 王 一 地 菩 薩 能 在 一 剎 那 間 面 見 一 百 尊 佛 ; 了 達 百 佛 加 持 ; 示 現 一 百 化 身 ; 顯 示 一 百 劫 ; 徹 見 前 後 百 世 ; 入 出 百 種 等 持 ; 成 熟 一 百 眾 生 ; 震 動 一 百 剎 土 ; 照 亮 一 百 剎 土 ; 開 啟 百 種 法 門 ; 示 現 一 百 自 身 ; 每 一 身 體 都 由 一 百 圓 滿 眷 屬 所 圍 繞 ; 受 生 為 南 贍 部 洲 之 王 第 二 離 垢 地, 經 莊 嚴 論 中 云 : 離 破 戒 垢 故, 稱 為 離 垢 地 5 寶 鬘 論 中 云 : 二 地 名 離 垢, 身 語 意 十 業, 纖 塵 不 染 故, 自 守 彼 等 故 彼 之 異 熟 果, 戒 度 最 殊 勝, 成 為 七 寶 主, 利 生 轉 輪 王 二 地 菩 薩 不 造 十 不 善 業, 行 持 十 善 法, 剎 那 間 獲 得 千 數 的 十 二 種 功 德, 成 為 四 洲 轉 輪 王 第 三 發 光 地, 經 莊 嚴 論 中 云 : 能 放 法 大 光, 故 稱 發 光 地 6 寶 鬘 論 中 云 : 三 地 名 發 光, 智 放 寂 光 故, 禪 定 神 通 起, 永 盡 貪 嗔 故 彼 之 異 熟 果, 勝 行 忍 精 慧 光 集 53 大 圓 滿 心 性 休 息 大 車 疏 260
262 進, 明 智 大 天 王, 遣 除 欲 貪 者 三 地 菩 薩 有 十 二 種 十 萬 數 的 功 德, 投 生 為 帝 釋 天 王 第 四 焰 慧 地, 經 莊 嚴 論 中 云 : 菩 提 同 分 法, 具 如 烈 火 光, 四 地 焚 二 取, 故 稱 焰 慧 地 7 寶 鬘 論 中 云 : 第 四 名 焰 慧, 放 正 智 光 故, 一 切 菩 提 分, 尤 為 修 行 故 彼 之 異 熟 果, 離 諍 之 天 王, 薩 迦 耶 見 生, 盡 毀 乃 智 者 四 地 菩 薩 獲 得 十 二 種 百 萬 數 的 功 德, 轉 生 為 夜 摩 天 王 第 五 難 勝 地, 經 莊 嚴 論 中 云 : 成 熟 諸 眾 生, 亦 護 自 心 故, 具 慧 者 難 行, 故 稱 難 勝 地 8 寶 鬘 論 中 云 : 第 五 名 難 行, 諸 魔 難 勝 故, 善 知 聖 諦 等, 微 細 深 義 故 彼 異 熟 感 成, 兜 率 之 天 王, 能 除 諸 外 宗, 煩 惱 惡 見 處 五 地 菩 薩 有 十 二 種 千 萬 數 的 功 德, 作 兜 率 天 王 第 六 現 前 地, 經 莊 嚴 論 中 云 : 依 於 慧 度 已, 爾 後 即 現 前, 輪 迴 涅 槃 故, 稱 為 現 前 地 9 寶 鬘 論 中 云 : 第 六 名 現 前, 現 前 佛 法 故, 修 習 止 觀 已, 得 滅 增 上 故 彼 異 熟 感 成, 化 樂 之 天 王 六 地 菩 薩 獲 得 十 二 種 十 萬 俱 胝 數 的 功 德, 作 化 樂 天 王 第 七 遠 行 地, 經 莊 嚴 論 中 云 : 與 行 一 道 繫, 故 許 遠 行 地 0 寶 鬘 論 中 云 : 第 七 名 遠 行, 數 具 遠 第 六 品 皈 依 261
263 行 故, 剎 那 剎 那 間, 入 於 滅 定 故 彼 之 異 熟 成, 他 化 之 天 王 七 地 菩 薩 有 十 二 種 十 萬 俱 胝 那 由 他 數 的 功 德, 作 他 化 自 在 天 王 第 八 不 動 地, 經 莊 嚴 論 中 云 : 二 想 不 動 故, 定 稱 不 動 地 q 寶 鬘 論 中 云 : 第 八 童 子 地, 不 動 無 念 故, 不 動 身 語 意, 行 境 不 可 思 異 熟 果 感 得, 一 千 梵 天 主 八 地 菩 薩 能 面 見 等 同 十 萬 大 千 世 界 微 塵 數 的 佛 陀 第 九 善 慧 地, 經 莊 嚴 論 中 云 : 無 礙 解 妙 慧, 稱 之 善 慧 地 w 寶 鬘 論 中 云 : 第 九 名 善 慧, 猶 如 王 太 子, 因 得 無 礙 解, 此 地 慧 善 妙 彼 之 異 熟 成, 二 千 界 梵 主, 有 情 心 疑 問, 羅 漢 不 可 奪 九 地 菩 薩 現 見 等 同 成 無 數 大 千 世 界 微 塵 數 的 佛 陀 等 第 十 法 雲 地, 經 莊 嚴 論 中 云 : 如 雲 之 二 法, 遍 空 稱 法 雲 e 寶 鬘 論 中 云 : 第 十 名 法 雲, 降 妙 法 雨 故, 菩 薩 蒙 佛 陀, 光 明 灌 頂 故 彼 之 異 熟 成, 淨 居 之 天 王, 無 量 智 境 主, 殊 勝 大 自 在 十 地 菩 薩 剎 那 剎 那 可 親 睹 等 同 不 可 言 說 微 塵 數 之 所 有 最 極 微 的 佛 剎 共 有 十 二 種 功 德 此 外, 一 地 菩 薩 證 悟 心 性 光 明 藏 遍 佈 一 切 眾 生 而 生 慧 光 集 53 大 圓 滿 心 性 休 息 大 車 疏 262
264 起 自 他 平 等 之 菩 提 心 ; 二 地 菩 薩 證 悟 一 切 所 知 之 最 而 精 進 淨 除 如 來 藏 之 垢 ; 三 地 菩 薩 證 悟 聞 法 為 法 界 之 順 緣, 縱 然 三 千 世 界 變 成 一 大 火 焰 也 越 過 而 聞 法 ; 四 地 菩 薩 證 悟 無 我 所 執 而 斷 除 貪 法 ; 五 地 菩 薩 證 悟 自 他 相 續 具 有 的 如 來 藏 無 有 差 別 而 通 過 一 切 佛 陀 以 十 清 淨 意 樂 平 等 ; 十 清 淨 即 功 德 學 處 了 知 道 與 非 道 三 十 七 道 法 能 成 熟 眾 生, 前 二 者 各 分 身 語 意 三 種 ; 六 地 菩 薩 證 悟 如 來 藏 自 性 清 淨 而 遣 除 取 捨 輪 涅 的 一 切 執 著 ; 七 地 菩 薩 證 悟 如 來 藏 無 異 而 遣 除 一 切 相 執 ; 八 地 菩 薩 證 悟 如 來 藏 無 有 功 過 增 減 而 生 起 極 其 清 淨 殊 勝 之 無 生 法 忍 ; 九 地 菩 薩 證 悟 本 來 佛 性 中 具 有 四 無 礙 解 而 獲 得 智 慧 自 在 ; 十 地 菩 薩 證 悟 如 來 藏 是 圓 滿 事 業 之 來 源 而 獲 得 四 種 自 在 關 於 四 種 自 在, 辨 中 邊 論 中 云 : 遍 行 最 勝 義, 等 流 殊 勝 義, 一 切 無 執 義, 相 續 無 異 義, 無 淨 無 染 義, 種 種 法 無 別, 無 增 無 減 義, 四 種 自 在 處 何 為 四 種 自 在? 經 莊 嚴 論 中 云 : 意 能 取 分 別, 轉 為 無 分 別, 淨 剎 事 業 智, 即 為 四 自 在 不 動 等 三 地, 具 此 四 自 在, 八 地 二 自 在, 餘 地 各 許 一 r 意 思 是 說, 染 污 意 轉 依 而 獲 得 無 分 別 自 在 ; 五 根 識 能 取 轉 依 而 獲 得 清 淨 剎 土 自 在, 八 地 菩 薩 具 此 二 自 在 ; 意 識 轉 依 而 獲 得 四 無 礙 解 事 業 圓 滿 自 第 六 品 皈 依 263
265 在 能成熟眾生相續 九地菩薩具此自在 十地時分別念 意識之現基阿賴耶識轉依而獲得大圓鏡智自在 能夠行持 與佛行境相同之事業 寶性論 中云 菩薩之後得 於諸世間界 救度諸有情 等同諸如來 也就是說 八 地平等性智 妙觀察智獲得自在 九地成所作智獲得自 在 十地大圓鏡智獲得自在 十地末相續後際時 種種習 氣阿賴耶轉依即刻獲得法界性智自在 從而成佛 十地相 續後際時得受大光明灌頂而成佛 經莊嚴論 中云 修道末獲得 大光明灌頂 得不為念毀 金剛喻定已 轉依究竟地 無有諸障垢 住於任何處 但為利有情 獲 得遍知佛 無上之果位t 即十地菩薩於十方佛前作大供 養 即刻從十方諸佛白毫間放大光芒融入彼菩薩之頭頂 使其獲得金剛喻定等前所未得的十萬阿僧祇數等持 清淨 細微所知障 從而成佛 庚三 別說內外分類 因乘安立學十地 十一化身普光地 金剛乘以功德分 安立十二等無量 因乘承認相續後際時以前的界性轉為菩提 諸法皆 慧光集 53 大圓滿心性休息大車疏 264
266 為 無 垢 分 位 及 無 分 別 智 所 攝 成 就 三 身 論 中 云 : 除 無 垢 真 如, 無 分 別 智 外, 諸 佛 前 他 法, 少 許 亦 無 有 無 垢 之 身 是 指 法 性 本 性 身 ; 彼 之 自 性 無 分 別 智 慧 力 等 相 為 法 身 ; 彼 智 慧 於 十 地 菩 薩 前 所 現 相 好 嚴 飾 之 相 為 報 身 ; 彼 智 慧 於 所 化 眾 生 前 隨 機 所 現 之 相 為 化 身 ; 彼 智 慧 乃 至 輪 迴 未 空 前, 不 間 斷 任 運 利 益 他 眾 為 事 業 本 性 身 : 現 觀 莊 嚴 論 中 云 : 能 仁 自 性 身, 得 諸 無 漏 法, 一 切 種 清 淨, 彼 自 性 為 相 法 身 : 現 觀 莊 嚴 論 中 云 : 順 菩 提 分 法, 無 量 及 解 脫, 九 次 第 等 至, 十 遍 處 自 體 最 為 殊 勝 處, 差 別 有 八 種, 無 諍 與 願 智, 神 通 無 礙 解, 四 一 切 清 淨, 十 自 在 十 力, 四 種 無 所 畏, 及 三 種 不 護, 並 三 種 念 住, 無 忘 失 法 性, 永 害 諸 隨 眠, 大 悲 諸 眾 生, 唯 佛 不 共 法, 說 有 十 八 種, 及 一 切 相 智, 說 名 為 法 身 宣 說 法 身 之 二 十 一 種 無 漏 智 :( 一 ) 菩 提 分 三 十 七 品 : 四 念 住 四 正 斷 四 神 足 五 根 五 力 七 菩 提 支 八 正 道 ( 二 ) 四 無 量 : 慈 無 量 悲 無 量 喜 無 量 捨 無 量 ( 三 ) 八 解 脫 : 有 色 觀 色 定 無 色 觀 色 定 淨 色 定, 以 及 空 無 邊 定 識 無 邊 定 無 所 有 定 非 想 非 非 想 定 四 無 色 定, 定 即 是 解 脫, 再 加 上 滅 盡 定 ( 四 ) 九 第 六 品 皈 依 265
267 等 至 : 四 禪 四 無 色 定 與 滅 盡 定 ( 五 ) 十 遍 處 : 觀 地 水 火 風 青 黃 白 赤 四 顯 色 空 無 邊 及 識 無 邊 ( 六 ) 八 勝 處 : 以 內 有 色 相 觀 外 色 小 勝 處, 以 內 有 色 相 觀 外 色 大 勝 處, 以 內 無 色 相 觀 外 色 小 勝 處, 以 內 無 色 相 觀 外 色 大 勝 處, 為 形 色 四 勝 處 ; 現 見 唯 以 內 無 色 觀 藍 黃 紅 白 四 種 成 就 光 明 共 八 種 處 ( 七 ) 遣 除 他 相 續 之 煩 惱 故 為 無 染 等 持 ( 八 ) 一 切 事 業 任 運 自 成 故 為 願 智 ( 九 ) 六 通 : 神 變 通 天 耳 通 他 心 通 宿 命 通 現 行 而 生 之 天 眼 通 漏 盡 通 ( 十 ) 四 無 礙 解 : 義 無 礙 解 詞 無 礙 解 法 無 礙 解 辯 無 礙 解 ( 十 一 ) 四 淨 : 身 淨 緣 淨 心 淨 智 淨 ( 十 二 ) 十 自 在 : 命 自 在 心 自 在 資 具 自 在 業 自 在 受 生 自 在 解 自 在 願 自 在 神 力 自 在 法 自 在 智 自 在 ( 十 三 ) 十 力 : 知 處 非 處 智 力 知 業 報 智 力 知 種 種 解 智 力 知 種 種 界 智 力 知 根 勝 劣 智 力 知 遍 趣 行 智 力 知 靜 慮 解 脫 等 持 等 至 智 力 知 宿 住 隨 念 智 力 知 死 生 智 力 和 知 漏 盡 智 力 ( 十 四 ) 四 無 畏 : 正 等 覺 無 畏 漏 永 盡 無 畏 說 障 法 無 畏 和 說 出 離 道 無 畏 ( 十 五 ) 三 無 護 : 身 語 意 之 諸 行 不 想 顛 倒 隱 瞞 ( 十 六 ) 三 念 住 : 於 恭 敬 聽 受 所 說 法 者, 不 以 為 喜 之 心 念 住 ; 於 不 敬 聽 受 所 說 法 者, 不 以 為 怒 之 心 念 住 ; 於 聽 及 慧 光 集 53 大 圓 滿 心 性 休 息 大 車 疏 266
268 不 聽 二 者, 不 以 喜 怒 之 心 念 住 ( 十 七 ) 不 忘 利 益 眾 生 ( 十 八 ) 摧 毀 一 切 習 氣 之 垢 ( 十 九 ) 具 饒 益 一 切 有 情 之 大 悲 ( 二 十 ) 佛 十 八 不 共 法 : 如 來 無 有 誤 失 無 卒 暴 音 無 忘 失 念 無 不 定 心 無 種 種 想 無 不 擇 捨 志 欲 無 退 正 勤 無 退 念 無 退 慧 無 退 等 持 無 退 解 脫 無 退 一 切 身 業 智 為 前 導 隨 智 而 轉 一 切 語 業 智 為 前 導 隨 智 而 轉 一 切 意 業 智 為 前 導 隨 智 而 轉 於 過 去 世 無 著 無 礙 智 於 未 來 世 無 著 無 礙 智 於 現 在 世 無 著 無 礙 智, 共 為 十 八 種 ( 二 十 一 ) 一 切 種 智 報 身 : 現 觀 莊 嚴 論 中 云 : 說 三 十 二 相, 八 十 隨 好 性, 受 用 大 乘 故, 名 佛 受 用 身 詳 細 內 容 在 下 文 有 講 述 化 身 : 現 觀 莊 嚴 論 中 云 : 若 乃 至 三 有, 於 眾 生 平 等, 作 種 種 利 益, 佛 化 身 無 斷 經 莊 嚴 論 中 云 : 工 巧 及 受 生, 以 及 大 菩 提, 勝 菩 提 化 身, 解 脫 大 方 便 y 事 業 : 經 莊 嚴 論 中 云 : 輪 迴 未 空 前, 事 業 不 間 斷 密 乘 中 說 : 在 十 一 地 之 上, 還 有 十 二 蓮 花 地, 在 菩 薩 面 前 不 現, 而 唯 有 遍 知 佛 陀 前 大 受 用 身 無 一 無 多 恆 時 任 運 自 成 也 有 些 人 說 : 在 十 二 地 之 上, 還 有 十 三 金 剛 持 地, 第 六 品 皈 依 267
269 它是遍空大樂離戲之法身所周遍 有些論中說 十四大樂 地 十五等持地 十六上智地 等 雖說無量無數 然而 這些都與普光地是一本體 只是從不同的反體分出的 其 他論中對三身五智之法相分開加以分析 庚四 宣說五道 資糧加行與見道 修道無學之五道 二次第等深心境 妙法日具無垢光 初學者入門的資糧道與加行道隨抉擇分法是勝解地 即凡夫之二道 見道與修道是聖者有學道 聖者在這二道 中斷除見斷與修斷並精進修持 無學道是無與倫比 究竟 唯一之地 彼等地中的總持 等持等甚深心智之境的一切 法 即是此處所說的法寶 此外 所謂的無學道為正法 助緣為僧眾 本師為佛陀是從不同方面而言的 此中可包 括相同 不同究竟暫時的一切三寶 戊三 別說僧寶 僧寶是助緣的所依 聲緣佛子為外僧 空行密眾為內僧 慧光集 53 大圓滿心性休息大車疏 268
270 聲 聞 緣 覺 之 預 流 等 四 果 與 住 於 十 地 之 間 的 菩 薩 為 外 僧 眾 ; 空 行 眾 力 行 眾 密 咒 者 事 業 者 金 剛 部 珍 寶 部 蓮 花 部 事 業 部 以 及 如 來 部 所 攝 之 出 世 間 聖 眾 和 住 於 大 手 印 持 明 長 壽 持 明 任 運 持 明 地 的 諸 阿 闍 黎 即 是 內 僧 眾 這 裡 的 持 明 有 四 種 分 類, 即 異 熟 持 明 長 壽 持 明 大 手 印 持 明 與 任 運 持 明 異 熟 持 明 : 資 糧 道 與 加 行 道 中 通 過 修 生 圓 次 第, 雖 然 身 體 平 凡 存 在, 但 心 已 成 為 本 尊 身 廣 幻 網 續 中 云 : 如 秤 星 秤 桿, 速 獲 大 手 印, 相 圓 滿 具 力 這 裡 的 秤 星 是 指 身 體, 秤 桿 是 指 心 獲 得 大 手 印 又 如 同 印 模 與 泥 像 倘 若 此 人 沒 有 獲 得 勝 法 位 就 離 開 了 人 世, 則 將 於 中 陰 獲 得 大 手 印 持 明 果 位, 捨 棄 身 體 時 心 已 成 熟 為 本 尊 身 之 故 業 次 第 論 中 云 : 一 多 本 尊 之 瑜 伽, 所 示 之 地 抑 得 彼, 六 月 十 六 依 修 時, 未 成 金 剛 身 之 前, 力 微 緣 願 薄 弱 故, 生 分 別 念 身 住 世, 覺 性 趨 至 金 剛 持 如 果 已 經 得 到 勝 法 位 就 已 真 實 獲 得 長 壽 持 明 果 位 業 次 第 論 中 云 : 倘 若 諸 緣 未 斷 絕, 此 即 獲 得 金 剛 身 長 壽 持 明 : 究 竟 勝 法 位 以 後, 因 獲 得 金 剛 身 而 無 生 無 死, 心 得 見 道 業 次 第 論 中 云 : 究 竟 趨 入 現 見 義, 第 六 品 皈 依 269
271 修 行 資 糧 之 成 就, 身 界 生 處 有 漏 盡, 成 金 剛 身 壽 持 明, 所 見 之 法 定 涅 槃, 不 捨 身 體 至 佛 地, 遠 離 諸 畏 神 變 圓 也 就 是 說, 獲 得 長 壽 持 明 者 的 身 體 住 於 勝 法 位, 密 藏 續 中 云 : 雖 持 人 與 天, 梵 天 清 淨 身, 然 住 殊 勝 地 彼 之 化 身 與 功 德 皆 等 同 於 一 地 菩 薩 大 手 印 持 明 是 從 二 地 到 十 地 間 的 住 修 道 九 地 者, 即 身 體 現 為 壇 城 本 尊 的 形 相, 心 已 淨 除 九 垢 具 有 無 相 智 慧 業 次 第 論 中 云 : 自 心 大 手 印, 以 修 現 前 身, 具 共 勝 相 好, 第 二 報 身 者, 大 手 印 持 明, 金 剛 輪 寶 珠, 蓮 花 與 寶 劍 即 二 地 三 地 四 地 五 地 稱 為 金 剛 持 明, 因 為 以 如 金 剛 般 的 證 悟 摧 毀 自 地 之 障 六 地 主 要 行 持 智 慧 度, 並 轉 法 輪, 所 以 稱 為 輪 寶 持 明 七 地 善 巧 方 便 如 同 寶 輪, 因 此 也 稱 為 寶 輪 持 明 八 地 獲 得 無 分 別 智 慧 寶 自 在, 所 以 稱 為 寶 珠 持 明 九 地 以 無 貪 修 行 剎 土 行 持 事 業 故 稱 為 蓮 花 持 明 十 地 圓 滿 而 行 利 眾 事 業, 因 此 稱 為 寶 劍 持 明 任 運 持 明 是 指 佛 地 業 次 第 論 中 云 : 較 前 力 圓 滿, 如 說 淨 垢 染, 佛 之 三 智 慧, 任 運 持 明 者 有 些 阿 闍 黎 認 為 一 地 至 七 地 之 間 是 大 手 印 持 明, 任 運 持 明 在 三 清 淨 地 但 這 是 因 為 他 們 尚 未 懂 得 聖 教 密 意 為 什 麼 呢? 因 為 慧 光 集 53 大 圓 滿 心 性 休 息 大 車 疏 270
272 從初學地至佛地之間為四持明經行包含 丙四 真實皈依 分三 一 皈依境 二 皈依方法 三 放攝 光芒 丁一 皈依境 觀所緣境虛空中 尤許上師佛尊主 平凡之士因畏懼惡趣欲求善趣等功德而皈依 聲聞緣 覺在此基礎上畏懼三有 生起三信而皈依 大乘之士以悲 心為救度他眾脫離輪迴而皈依 經莊嚴論 中云 當 知以大悲 上師宣說皈依功德後 皈依者 應當調 正自心 於三寶所依前供養 懺悔 觀想前方虛空中上述 的佛陀等三寶如雲密集般降臨 安坐 顯宗說佛為主尊 密宗承認上師為主尊 丁二 皈依方法 真實意幻而供養 內外密之供品後 我與諸眾敬合掌 直至菩提為利他 皈依上師佛法僧 誠心誠意反覆行 第六品 皈依 271
273 在遍佈虛空的諸佛菩薩賓客前供養香花等外供品 甘露冰片等內供品以及等性喜勝菩提等密供遍滿虛空的供 品 誠心念誦 我某某從即日起直至菩提果之間為一切眾 生而皈依上師 皈依佛 皈依法 皈依僧 三遍 通過表 示 上師彈指或自己觀想 而獲得皈依戒 之後於不緣一 切的境界中安住 由此證悟無生法性 這是勝義皈依 即 依法性而獲得 皈依戒 是超越世間皈依之因 丁三 放攝光芒 觀想彼等喜放光 淨除自他三門障 獲得一切諸悉地 圓滿福資成色身 寶積經 中云 皈依三寶者 二資盡圓滿 亦得 成佛果 獲得正法僧 暫時之因皈依宣說完畢 乙二 果皈依 分四 一 宣說皈依境 二 真實皈依法 三 宣說後得 四 皈依學處 丙一 宣說皈依境 究竟果皈依之境 即是唯一之法身 慧光集 53 大圓滿心性休息大車疏 272
274 佛法僧眾了義尊 離戲光明之自心 法相乘 即顯宗 中說自己欲求獲得佛果為果皈依 彼之皈依境暫時是法與僧 究竟為唯一法身佛 如云 勝義眾皈處 唯一正等覺 然而 此處 密乘 所 說的究竟果皈依境即是法身 因為它是究竟的三寶 所謂 的法身 就是於他相續中已現前佛果的為因皈依境 住於 三寶自性中離諸戲邊之自心性為果皈依境 所以要對它皈 依 證悟自之心性乃為真正的果皈依 成智論 中 云 離得淨心即為佛 無變無垢為法寶 功德圓滿乃僧 眾 故自心性最殊勝 丙二 真實皈依法 世俗皈依道用後 當知一切皆自心 實無能所皈依故 入定真如境界中 執著心境非究竟 無願即為果皈依 於所觀想的皈依境前 自己與一切眾生皈依 之後在 力所能及之前一直念誦皈依偈 這是世俗有緣之因皈依 宣說本體 於虛空中所觀想的對境三寶與作皈 依的我等一切眾生此二者 也僅是自心的幻化而已 實際 第六品 皈依 273
275 上微塵許異體也不成立 心性不墮於任何一方 處於如虛 空的本體中 在遠離戲論的境界中安住 中般若經 中 云 須菩提 何者若既不緣佛 亦不思法與僧 則此為 真實皈依 所以 認為皈依境 三寶與皈依者 我及 一切眾生為異體並非是實相義 要了知真實皈依為無願之 自性 丙三 宣說後得 圓滿慧資得法身 如夢幻中作迴向 無緣空性是智慧資糧 依此可成就法身 宣說二 諦經 中云 文殊 以福德資糧可得色身 依智慧資糧 可現前殊勝法身 因此 應當在現有輪涅之諸法無而 顯現 如夢如幻的境界中作迴向 如何迴向呢 毗奈耶 經 中云 以此廣大之善根 願眾生內自成佛 昔日諸 佛未度眾 願我悉皆救度之 以這種方式作迴向 丙四 皈依學處 分二 一 因皈依學處 二 果皈依學處 丁一 因皈依學處 分四 一 不捨三寶 二 不欺應供 三 皈依三寶之戒 四 以信供養 慧光集 53 大圓滿心性休息大車疏 274
276 戊一 不捨三寶 學處分二初因戒 不為王位及生命 一切獎賞等利益 捨棄上師與三寶 為什麼不能捨棄三寶呢 因為獲得王位等只是在現 世中稍稍安樂而已 而皈依三寶者能成辦增上生 決定勝 之一切安樂 因此這二者有著勝劣的差別 與寂天菩薩所 說 勿因小失大 大處思利他 之義相同 毗奈耶經 中云 汝為生命 王位 即使是開玩笑亦不應捨棄三 寶 戊二 不欺應供 不欺上師應供處 斷除惡言謗聖者 華嚴經 中云 依止善知識後不欺應供 當斷除 於諸聖者大德說不悅耳之語 隨正法而行 戊三 皈依三寶之戒 自此皈依佛陀後 不禮其餘諸天尊 皈依正法不害眾 皈依僧不交外道 第六品 皈依 275
277 大涅槃經 中云 何人皈依佛 彼為真居士 恆 時不皈依 其餘諸天尊 皈依正法者 遠離損害心 皈依 僧眾者 不交往外道 戊四 以信供養 以信供養三寶相 日夜隨念恆皈依 對三寶以及上師像 也不能污辱 也不能踐踏他們 的影子 要盡力供養 因為這些是佛的幻化 是眾生福 田 如頌云 吾於五濁時 化為善知識 白蓮經 中云 化為諸多佛像後 利益眾生令行善 耳飾 經 中云 末法五百世 吾現文字相 意念彼為我 爾 時恭敬之 日日夜夜或晝夜六時或三時 最起碼每日應 當憶念一次而皈依上師三寶 隨修善法 也就是說 讚頌 善知識的功德並隨學他的行為 讚說三寶功德並隨學 相 應行為律 修為經 見為論而實修即是修道之皈依 攝 事分 中云 依止聖士 聽聞正法 隨僧而修 此乃皈 依 慧光集 53 大圓滿心性休息大車疏 276
278 丁二 果皈依學處 分二 一 真實學處 二 失毀之因 戊一 真實學處 果戒等性當勤守 不念賢劣無取捨 不依戲論修法性 皆於圓一壇城行 中般若經 中云 欲修智慧波羅蜜多者 當以不 緣任何法 不隨其見而修學 即不應以見二者之式而伺察 謂 此乃殊勝 此乃下劣 此為應取 此為應捨 此為佛 法 此為他法 戊一 真實學處 果戒等性當勤守 不念賢劣無取捨 不依戲論修法性 皆於圓一壇城行 中般若經 中云 欲修智慧波羅蜜多者 當以不 緣任何法 不隨其見而修學 即不應以見二者之式而伺察 謂 此乃殊勝 此乃下劣 此為應取 此為應捨 此為佛 法 此為他法 第六品 皈依 277
279 戊二 失毀之因 宣說護持共同學處之方式 相似捨因超受時 真實捨因生邪見 失毀學處向下墮 當具正念慎取捨 成就菩提佛果時 則超過了以儀軌而受戒的時間 故 名相似捨戒因 以生邪見而捨棄三寶及不能修持而捨棄皈 依學處 是真實的捨戒因 禮拜其他天尊等僅僅失壞了少 許學處 稱為趨向下劣 如果失壞皈依戒 則如同腐敗的 王族一般不能趨入內道 如同受到護送者欺騙的商人一般 所作所為都懷有畏懼 如同倒塌牆壁上的圖案一般容易失 毀一切戒律 如同遠離靠山的百姓一般容易遭受損害 如 同違犯法律之人一般 會因為破戒而墮入惡趣等有許多過 患 因此 如果發現破戒的過患後懺悔並以不再就犯之心 受戒 則可恢復 有些人認為皈依戒數量一定 但我認為 是不一定的 因為何時生起 捨惡 守戒的善心 就可得 戒 入行論 中云 斷盡惡心時 說為戒度圓 乙三 皈依之利益 分七 一 救護諸世之利益 二 圓滿二資 之利益 三 無量功德之利益 四 蒙受善法天尊護佑之利益 慧光集 53 大圓滿心性休息大車疏 278
280 五 具有無量之利益 六 諸德所依之利益 七 遣除有寂衰敗 之利益 丙一 救護諸世之利益 皈依外道的大自在天等結果會墮入惡趣 見他依處皆欺惑 更加誠信大悲尊 生生世世救離畏 何有勝彼之利樂 僅僅皈依三寶也能阻塞惡趣之門 生生世世獲得善趣 解脫大道之安樂 因此說 這是無與倫比的皈依處 豬 傳經 中云 何者皈依佛 不墮惡趣中 離開人身已 轉生為天身 丙二 圓滿二資之利益 清淨誠信心田上 灌溉福慧之甘霖 生長善法界苗芽 成熟圓滿佛莊稼 眾生信心的田地上 二資的雨水使佛性的種子發芽 成長 最後使佛陀之莊稼成熟 涅槃經 中云 皈依 三寶者 福慧勝資糧 世間佛法增 終獲正等覺 第六品 皈依 279
281 丙三 無量功德之利益 如法行善知慚愧 具有正念不放逸 獲得諸多之功德 心現總持雲智日 夢中亦見不離此 憶念宿世種財飾 施寶童子請問經 中云 皈依佛者 一切善法皆 明顯增上 知慚有愧 皈依法者 常不放逸 具有諸多功 德 恆時能憶宿世 具有修法之緣分福德 皈依僧者 自 心堪能 具眾多等持總持法門 種姓恆時高貴 夢中亦不 離佛法僧 丙四 蒙受善法天尊護佑之利益 自成二利眾皆喜 終成眾生之依處 作為有情之至親 故得三身之財富 喜愛善法的諸天神歡喜護佑皈依三寶者 並使其善 根增上 施寶童子請問經 中云 此外 蒙喜白法之 諸天神護佑 諸善根亦得增上 並且可迅速獲得佛果 涅槃經 中云 皈依三寶者 速疾得佛果 因皈依 佛而成就佛果 因皈依法而轉法輪 因皈依僧而集聚如海 般不退轉之僧眾 慧光集 53 大圓滿心性休息大車疏 280
282 丙五 具有無量之利益 皈依功德若有形 超勝虛空無量倍 無垢經 中云 皈依之福德 倘若有色相 則 遍佈虛空 較此更超勝 皈依可遣除一切畏懼與危害 勝幢經 中云 諸比丘 汝無論住於寺廟 屍林抑 或曠野等處 若皈依三寶 則無有畏懼 痛苦及毛骨悚然 之現象 皈依者也不會出現惡魔及惡趣的恐怖 日 藏經 中云 皈依佛陀之眾生 俱胝魔眾不能害 縱然 失戒心煩亂 亦定趨向解脫道 總而言之 若皈依三寶 則可救脫煩惱 危害 小乘道以及輪迴惡趣等一切違緣 並且獲得增上生 決定勝之一切利益 經莊嚴論 中云 佛陀盡救脫 一切諸煩惱 一切罪惡行 衰老與死亡 救 脫諸危害 惡趣與非處 壞聚小乘故 即是勝皈處 u 丙六 諸德所依之利益 諸妙功德之根本 智者誰人不依之 對於功德無量的皈依處 諸位智者理應依止 寶積 經 中云 智者隨功德 依此圓成事 因此當依此理 而皈依 第六品 皈依 281
283 丙七 遣除有寂衰敗之利益 百倍誠信而頂禮 棄罪趨寂眾至親 皈依恩賜三界福 利樂源泉如意樹 包括天界在內的世間中堪為依怙之最的就是三寶 因為三寶是救脫一切罪惡並將眾生引向寂樂的大商主 三 寶是福田 賜予所欲之如意樹 功德之寶庫 寶積經 中云 三寶是天等世間之應禮處 應合掌處 殊勝福 田 入行論 中云 誰令怨敵樂 皈敬彼樂源 此等經論中均說明了此理 為此 晝夜六時甚至用餐時也 應當觀想三寶在前方虛空中 意念頂禮 意幻供養 懺悔 罪業 隨喜福德 請轉法輪 祈不涅槃 此後隨念三寶功 德 觀想為利一切眾生願我也獲得如是功德 邊觀想邊合 掌念誦 寶積經 月燈經 中所說的 如是佛陀薄 伽梵者 謂 如來 應供 正等覺 明行圓滿 善逝 世 間解 無上士調禦丈夫 天人師 佛 薄伽梵 諸如來 者 是福等流 善根無盡 安忍莊嚴 福藏根本 妙好間 飾 眾相花敷 行境相順 見無違逆 信解歡喜 慧無 能勝 力無能屈 諸有情師 諸菩薩父 眾聖者王 往 涅槃城者之商主 妙智無量 辯才難思 語言清淨 音 慧光集 53 大圓滿心性休息大車疏 282
284 聲和美 觀身無厭 身無與等 不染諸欲 不染眾色 不染無色 解脫眾苦 善脫諸蘊 不成諸界 防護諸處 永斷諸結 脫離熱惱 解脫愛染 越眾瀑流 妙智圓滿 住 去 來 今諸佛世尊所有妙智 不住涅槃 住真實 際 安住遍現一切有情之地 是為如來正智殊勝功德 正 法者 謂 善說梵行 初善 中善 後善 意妙 文巧 純一 圓滿 清淨 鮮白 佛 薄伽梵 善說法律 正 得 無病 時無間斷 極善安立 見者不空 智者各別內 證 法律善顯 決定出離 趨大菩提 無有違逆 成就和 順 具足依止 斷流轉道 聖僧者 謂 正行 應理行 質直行 和敬行 所應禮敬 所應合掌 清淨功德 淨諸 信施 所應惠施 普應惠施 後行迴向善根 如此而 行 即可滅盡罪業 增上善法 迅速成就菩提 生生世世 不離三寶 甲三 迴向本品善根 讚揚大樂勝德故 諸眾謹持正士行 願依罪業劣境者 疲勞心性今休息 以此珠連妙語讚頌福德雲中所發出的蒼鳴聲 願長久 第六品 皈依 283
285 依 於 劣 境, 為 輪 迴 數 千 痛 苦 折 磨 得 精 疲 力 竭 的 眾 生, 於 佛 陀 出 有 壞 勝 樂 處 得 到 休 息 以 此 寂 滅 正 法 甘 露 雨, 願 眾 心 之 善 妙 皆 增 上, 恆 時 享 受 佛 果 如 意 雲, 具 有 殊 勝 解 脫 之 智 慧 祈 願 十 方 所 有 世 界 中, 一 切 善 逝 普 降 法 甘 霖, 佛 子 以 利 樂 光 照 有 情, 三 惡 趣 處 皆 空 成 正 覺 願 於 無 有 導 師 世 盲 眾, 普 傳 三 寶 一 切 諸 功 德, 令 彼 皆 入 解 脫 之 正 道, 無 餘 成 就 佛 陀 之 果 位 大 圓 滿 心 性 休 息 中 第 六 品 皈 依 釋 終 慧 光 集 53 大 圓 滿 心 性 休 息 大 車 疏 284
286 注釋 1 人 指補特伽羅 2 二滅 指抉擇滅與非抉擇滅 3 唐譯 數數數無畏 復以地為名 4 唐譯 見真見利物 此處得歡喜 5 唐譯 出犯出異心 是名離垢地 6 唐譯 求法持法力 作明故名明 7 唐譯 惑障智障薪 能燒是焰慧 8 唐譯 難退有二種 能退故難勝 9 唐譯 不住二法觀 恆現名現前 0 唐譯 雜道鄰一道 遠去名遠行 q 唐譯 相想無相想 動無不動地 w 唐譯 四辯智力巧 說善稱善慧 e 唐譯 二門如雲遍 雨法名法雲 r唐 譯 意受分別轉 四種自在得 次第無分別 剎土智業故 應知後三 地 說有四自在 不動地有二 餘地各餘一 t唐 譯 修位二僧祇 最後得受職 入彼金剛定 破諸分別盡 轉依究竟 淨 成就一切種 住此所作事 但為利群生 y唐 譯 諸佛常救護 眾生三染污 諸惑諸惡行 以及生老死 諸災及惡 趣 身見亦小乘 如是諸眾生 一切皆救護 佛為勝歸處 無比故無上 如前種種畏 無不令脫者 第六品 皈依 285
287
288 第 七 品 四 無 量 心
289 第七 四無量心品分十 一 宣說承接文與修四梵住 二 宣說 差別 三 宣說所緣境之差別 四 不清淨所緣境之過患 五 宣說真實所緣境 六 宣說意相 七 宣說修持方法 八 宣說 其他修法 九 宣說修行之果 十 迴向本品善根 甲一 宣說承接文與修四梵住 如是已具皈依者 慈心大地開悲花 喜心涼蔭捨淨水 為利眾生修自心 此處以極為舒心悅意的林間比喻來加以說明 在眾 生喜愛的休息處綠草蔭蔭的慈心大地上 到處盛開著形態 各異的悲心鮮花 並有喜心的涼蔭遮陽 還有許許多多 鳥類野獸生存著 湖泊池塘中流淌著 瀑布飛瀉著捨心的 淨水 三有中疲憊的眾生在這裡得到安慰 自心也得到休 息 這以上是運用形象化修飾法1 來說明四無量心 中般 若經 中云 須菩提 菩薩大菩薩當修大慈 大悲 大 喜 大捨 甲二 宣說差別 若與解脫道脫離 則四梵住三有因 滅道所攝此四者 越過有海四無量 慧光集 53 大圓滿心性休息大車疏 288
290 勝藏經 中云 舍利子 未真實發心或未隨真實 發心之慈悲喜捨四者即是四梵住 現行於三有中 若是真 實發心或已隨真實發心之慈悲喜捨則是四無量 行於涅槃 道之故 甲三 宣說所緣境之差別 緣無量眾為有緣 周遍法性為無緣 四無量心的所緣境若是一切眾生則生起有緣四無量 心 如果所緣境是諸法之真如法性 則生起無緣四無量 心 瑜伽師地論 2 云 依於眾生與法性分別生起有緣 與無緣四無量心 甲四 不清淨所緣境之過患 分二 一 宣說不淨所緣境之過 患 二 教誨修學解脫之四無量心 乙一 宣說不淨所緣境之過患 前者有限量 緣於少量眾生 不清淨之所緣境 有緣之故梵天因 四梵住之所緣境為一兩個等有限的眾生 生起有相慈 第七品 四無量心 289
291 心等四心 沒有被解脫之心所攝持 如母女二人同過恆河 時 相互生起了慈心 因此死後轉生於梵天中 這樣的四 梵住只能成為三有之因 就是 入行論 中所說 生一明 定心 亦得梵天果 的道理 乙二 教誨修學解脫之四無量心 先了知差別後再修四無量心 此為無緣入解脫 具悲心者當修學 欲求解脫者唯一應當修學真實所緣境與四無量心 甲五 宣說真實所緣境 宣說四無量心之所緣境 不具快樂之有情 痛苦所逼可憐者 幸福貪親嗔疏者 慈悲喜捨之對境 緣於眾生之四無量心的所緣境 不具安樂者 痛苦可 憐者 快樂富裕者 貪親嗔疏者分別是慈 悲 喜 捨之 對境 經莊嚴論 中云 尋求安樂者 痛苦可憐者 安樂具惑者 慧光集 53 大圓滿心性休息大車疏 290
292 甲六 宣說意相 宣說四無量心之所緣境 許相得樂離痛苦 不離歡喜心堪能 願慈心對境的眾生具足安樂 悲心對境的眾生無有痛 苦 喜心對境的眾生不離歡喜 捨心對境的眾生捨棄貪嗔 後一視同仁 經莊嚴論 中云 合心及離心 不離利 益心 憐憫諸眾生 利樂尊前禮 四無量心之本體即遠 離各自之違品 彼論又云 捨梵天違品 具無分別智 趨入三所緣 成熟諸眾生 捨棄各自之違品即是指 經莊嚴論釋 中所云 不 分別他境 緣快樂者 痛苦者 中等者三對境而利益眾 生 如何趨入所緣境呢 以三種心態趨入不具苦樂之中等 對境 痛苦可憐或具有貪嗔苦因苦果之痛苦對境 幸福快 樂之安樂對境這三種對境 緣法之四無量心是通過聽聞論典而生起的 緣法性 之四無量心是指證悟了彼等無生之自性 或者 與未證悟 無我 證悟一個半無我以及證悟二無我者相續聯繫的四無 量心分別是緣眾生 緣法 緣法性之四無量心 菩薩地 第七品 四無量心 291
293 論 中 云 : 緣 眾 生 與 諸 外 道 共 同 ; 緣 法 與 諸 聲 緣 共 同 ; 無 緣 與 彼 等 皆 不 共 也 就 是 說, 有 依 靠 眾 生 依 靠 正 法 依 靠 無 緣 三 者 而 生 起 的 四 無 量 心, 也 有 依 四 種 對 境 而 生 的 四 無 量 心 以 及 現 見 六 度 之 六 種 違 品 而 生 的 四 無 量 心 經 莊 嚴 論 中 云 : 慈 饑 慈 蠻 者, 慈 惑 放 逸 者, 慈 為 他 轉 者, 慈 生 邪 見 者 還 有 說 由 十 種 對 境 而 生 的 四 無 量 心 如 經 莊 嚴 論 中 云 : 為 煩 惱 敵 轉, 苦 逼 黑 暗 障, 入 於 難 行 道, 真 具 大 束 縛, 貪 雜 劇 毒 食, 棄 捨 正 道 者, 力 微 入 歧 途, 所 慈 之 眾 生 3 此 中 宣 說 了 初 學 菩 薩 修 學 四 無 量 心 的 十 種 對 境 : 煩 惱 如 烈 火 般 熾 盛 者, 雖 已 入 道 卻 被 魔 製 造 違 緣 者, 三 惡 趣 眾 生, 不 知 業 因 果 者, 入 於 顛 倒 途 者, 為 煩 惱 結 緊 緊 束 縛 者, 享 受 禪 定 樂 味 者 以 及 入 聲 緣 道 者 四 無 量 由 四 種 緣 產 生, 自 性 存 在 的 佛 性 或 界 性 稱 為 因 緣 ; 宣 說 四 無 量 教 言 之 善 知 識 稱 為 增 上 緣 ; 各 自 現 前 的 對 境 稱 為 所 緣 緣 ; 了 知 修 四 無 量 之 利 益 以 及 不 修 之 過 患, 修 前 前 之 因 稱 為 等 無 間 緣 經 莊 嚴 論 中 云 : 菩 薩 之 慈 心, 苦 樂 因 中 生, 智 者 之 悲 心, 因 師 自 性 生 4 俱 舍 論 中 云 : 四 緣 生 諸 心 心 所, 以 三 緣 生 二 種 定, 他 法 則 由 二 緣 生 意 思 是 說, 一 切 心 及 心 所 是 由 增 上 緣 等 四 緣 慧 光 集 53 大 圓 滿 心 性 休 息 大 車 疏 292
294 而生 因緣 增上緣 等無間緣三者產生二滅定5 一切無 情法是由因緣及水肥等增上緣所生 甲七 宣說修持方法 分四 一 修捨無量心 二 修慈無量 心 三 修悲無量心 四 修喜無量心 乙一 修捨無量心 分十三 一 修捨無量心之必要 二 修捨 無量心之所緣境 三 憶念眾生之恩德 四 以對境不定而修捨 無量心 五 以等性修捨無量心 六 為利眾生修捨無量心 七 離得同時修捨無量心 八 捨無量心之真實對境 九 捨心 對境逐漸增加 十 捨無量心之修量 十一 修捨無量心之後 得 十二 修捨無量心之利益 十三 修捨無量心之果 丙一 修捨無量心之必要 修法次第雖不定 初學補特伽羅者 首先觀修捨無量 親疏平等修餘三 從相續中容易生起的捨心開始修 若未對一切眾生平 等 則難以生起其餘三種無量心 因此首先修捨無量心 阿闍黎智藏在 中觀莊嚴論 中云 捨心遼闊大地上 遍開慈心之鮮花 嚴飾悲心之涼蔭 喜心淨水無混濁 此外 二觀察續 中所說 初當修慈心 其次修悲心 第七品 四無量心 293
295 爾後修喜心 最終修捨心 的次第 是從結合內在本尊之 真如而宣說的 這也是因為一開始慈心等三者容易生起的 緣故 丙二 修捨無量心之所緣境 彼所緣境諸眾生 心中如是當觀察 貪今父母友嗔敵 汝之此心極惡劣 每一位眾生無有不曾成為親人與怨敵的 所以對他們 不應該有貪嗔之心 丙三 憶念眾生之恩德 無始無終漂泊時 此敵亦成父母友 饒益於我具恩德 豈能恩將仇報耶 對於往昔曾經饒益過自己的眾生 以損害回報實在不 應理 毗奈耶經 中云 於饒益者當報恩 不應加害 或漠然 慧光集 53 大圓滿心性休息大車疏 294
296 丙四 以對境不定而修捨無量心 再者 許多生世中 此友亦成敵加害 如今亦感彼痛苦 回報利益豈應理 中者亦成親非親 利益損害不一定 貪戀嗔恨不應理 如果因為受到怨敵加害而不行饒益 那麼親友也曾經 於前世加害過自己並且現在也令自己感受痛苦 僅以此對 他們生起貪嗔有何利益呢 中等者從前 以後對自己有利 有害都不一定 所以他們不是該貪戀 該嗔恨的對境 要 對所有的人都無貪無嗔 生起親 疏平等之心 般若二 萬頌 中云 須菩提 汝當於一切眾生有平等之心 丙五 以等性修捨無量心 初當於諸親友方 觀成中者斷貪戀 後將怨敵觀中者 斷除嗔恨無親疏 如是將親怨二者平等觀成不親不怨之人而修捨無量 心 第七品 四無量心 295
297 丙六 為利眾生修捨無量心 於諸中等者之心 亦為應斷愚癡故 如是觀修離三有 同遣有情煩惱心 將任何眾生都觀為不親不怨的中等者之心也屬於癡 心 所以但願徹底消除親怨為主一切眾生的煩惱 永遠不 再生貪嗔之心 但願一切眾生彼此之間心皆調順 丙七 離得同時修捨無量心 眾欲離苦得安樂 然不知此行苦因 如同自己實在不想受苦一樣 一切眾生也是如此 怎 能對他們懷有加害之心呢 雖然他們想得到安樂 卻因愚 昧而行痛苦之因 十不善業 自己應當竭力制止他們行 不善業 丙八 捨無量心之真實對境 願可憐兮煩惱眾 息諸習氣心平等 願猛貪嗔所惱眾 無有親疏離貪嗔 願眾生息滅一切煩惱 尤其息滅貪嗔之烈火 從而無 慧光集 53 大圓滿心性休息大車疏 296
298 有貪嗔 自心堪能 丙九 捨心對境逐漸增加 觀眾從一至二三 一域一洲至四洲 一千二千三千界 直至一切世間眾 初學者觀修捨無量心時 先從自己的親友怨敵開始 在沒有達到熟練 即修量 之前一直觀修 爾後從一個眾 生 兩個 三個等直至自己的城鎮 區域 一直修到南贍 部洲之間 再後 從東勝身洲到一千世界 二千世界 三千世界 直至所有世間界的眾生 最初觀修人類 之後 同樣觀想旁生等一切眾生 丙十 捨無量心之修量 捨無量心之修量 自他親怨皆平等 達到對自他親怨皆平等之心境 並且對誰也不生嫉 妒 嗔恨 一視同仁 這就是捨無量心的修量 丙十一 修捨無量心之後得 如是有緣修捨無量之座間 第七品 四無量心 297
299 後得無緣捨對境 諸眾唯心心如空 勝義無生空性中 自心離戲中安住 所觀修的對境 所顯現的這些眾生也如影像般無而 顯現 自性無生 於如是憶念中安住 我們雖然對所取 境 蘊及蘊以外的他法有我與我所的貪執 但實際上 此二者都是虛妄的自性 如同將鏡中的影像妄執說 這是 我的面容 一般 是無而顯現 依蘊而存在的 寶鬘 論 中云 猶如依明鏡 雖顯自面影 然彼真實性 少 許亦非有 如是依諸蘊 我執成所緣 猶如自面像 真性 中毫無 猶如不依鏡 不現自面影 不依於諸蘊 我執亦 同彼 如若將自性的諸蘊執著為我 就會有業 業中有生 一直到老死之間 如果無有蘊執 也就避免了這一切 寶鬘論 中云 何時有蘊執 爾時有我執 有我執 有業 有業亦有生 三道之輪迴 無初中末轉 猶如旋火 輪 彼此互為因 於彼自他二 三時亦未得 故能盡我 執 業與生亦爾 此見因果生 彼等泯滅已 不思真實 中 世間有無性 因此 我們應當了知諸法如影像般無有我執與我所執 的對境 慧光集 53 大圓滿心性休息大車疏 298
300 丙十二 修捨無量心之利益 如是有緣修捨無量之座間 如是捨心之修量 生起深寂之證悟 捨無量心的修量 即相續中生起諸法自性本來無生之 等性證悟 普作續 中云 無二住於無所思 法性菩 提中生智 丙十三 修捨無量心之果 如是有緣修捨無量之座間 果無親疏垢染心 任運自成實相義 從世俗諦來說 達到無有自他親疏之境界 就勝義諦 而言 證悟無二法性 如是精進修習捨無量心完以後當觀 修慈無量心 乙二 修慈無量心 分五 一 增上慈心 二 慈心之所緣境 三 慈心之證相 四 無緣之慈心 五 修慈心之果 丙一 增上慈心 若於眾人皆平等 如願自母得安樂 當於一切諸有情 亦皆如是而思維 第七品 四無量心 299
301 若已對一切眾生有平等之心 則當如敬愛父母般對一 切眾生作父母想而觀修慈無量心 般若八萬頌 中云 當修不為聲聞 緣覺所動之慈心 丙二 慈心之所緣境 祈願慈心所緣境 所有一切諸眾生 暫時獲得人天樂 究竟獲得菩提樂 從一乃至無邊數 一切眾生而觀修 當見到不具安樂的有情時 心裡要想 但願他們暫時 獲得人天之安樂 究竟獲得佛陀之安樂 從一個眾生直至 盡虛空際的一切眾生觀修 中般若經 中云 見不具 安樂之眾生時當如是思量 願此等眾生獲得天境諸天人之 圓滿安樂 丙三 慈心之證相 生起周遍之慈心 勝過慈愛獨子母 也就是說 無論見到任何眾生 都以滿心喜悅 無限 憐愛之情想利益他們 慧光集 53 大圓滿心性休息大車疏 300
302 丙四 無緣之慈心 修習有緣慈心後 諸法等性中入定 無緣廣大之慈心 慈空雙運為驗相 這樣觀修 其實 修慈心對境的眾生也是地水火風 空識六界積聚而形成的 如若加以觀察 則粗大的物質可 分為微塵 無分微塵與無分心識也如虛空般不存在 寶 鬘論 中云 士夫非地水 非火風虛空 非識非一切 此外士為何 士六界聚故 非為真實有 如是一一界 聚 故真性非 蘊非我無彼 蘊我非互依 又云 爾時不 得實 豈能成無實 色法唯名故 虛空亦唯名 無大豈 有色 故唯名亦無 由此當思維 受想行識蘊 如大種及 我 故六界無我 眾生到底怎麼不存在呢 對於眾生顯現時身體之界 無論如何觀察都不存在 心識的能依所依也見不到 所以 說我與我所不可得 因為詳細觀察分析時本體皆為空性 寶鬘論 中云 猶如芭蕉幹 盡析無所有 倘若析諸 界 士夫亦同彼 諸法稱無我 是故諸佛說 我們所見 所聞的諸法 顯現分也是非真非假 因為真實虛幻都是心 安立的法 彼論云 佛說見聞等 非真亦非妄 又 第七品 四無量心 301
303 云 世間離實妄 可見 諸法超離真實與虛妄 如同 芭蕉樹一樣 三摩地王經 中云 如人剝開濕芭蕉 欲從中得實有果 然而內外皆無實 當知諸法亦如是 慈無量心之證相 自己生起慈無量心的同時 就證悟 了眾生如芭蕉樹般無有自性 無我的體性 丙五 修慈心之果 修習慈無量心果 令人見而心愉悅 如是修習慈心 將令一切眾生見而悅意 自己見到 眾生時也是心情舒暢 無有貪嗔等垢染 般若八千頌 中云 多修慈心並得穩固者令眾生見而愉悅 無有嗔 恨 修慈心可獲得無量福德 如 十方廣大解脫經 中 云 誰於諸世界 乃至一劫間 護持清淨戒 不如一 剎那 修持慈心勝 誰於此世間 身語意造罪 縱定墮惡 趣 依慈令速淨 乙三 修悲無量心 分七 一 思維眾生痛苦 二 宣說悲無量 心之修法 三 真實宣說悲無量心 四 修悲無量心之原因 慧光集 53 大圓滿心性休息大車疏 302
304 五 修悲無量心之證相 六 修悲無量心之入定與出定 七 修 悲無量心之果 丙一 思維眾生痛苦 慈心周遍眾生後 如心不忍父母苦 思維一切眾生苦 生起強烈大悲心 觀想曾經做過自己深恩父母的這一切眾生為了我們而 造下罪業 如今正在遭受三惡趣等痛苦的逼迫 他們實在 太可憐了 我應當竭盡全力拯救這些苦難的眾生 中般 若經 中云 若見苦難眾生 願彼等遠離痛苦之心即是 悲心 丙二 宣說悲無量心之修法 我之大恩諸父母 為我而造諸罪業 遭受寒熱與饑渴 殘害役使所逼迫 溺於生老病死河 受多種苦真悲慘 一切老母有情為了我們而造罪 尤其如今仍舊在感受 各自的痛苦 真是可憐 第七品 四無量心 303
305 丙三 真實宣說悲無量心 無欲解脫寂滅心 無示正道善知識 漂於輪迴誠可悲 現見此等豈忍捨 應當這樣來思維 輪迴中的一切眾生雖然在受苦 卻不知道從中解脫的方法 而且善知識也是僅僅攝受少數 人 而並沒有為所有的眾生指引解脫道 如今仍然在輪迴 中受苦的這些眾生 往昔無不成為過自己的父母或親友 捨棄這無依無怙的苦難眾生實不應理 致弟子書 中 云 父母若得空閒而住時 滿懷慈愛抱子於懷中 除非 極為下劣愚癡者 誰願捨棄無依苦惱眾 丙四 修悲無量心之原因 故當誠心而思維 願以吾身及受用 三世善根令諸眾 瞬間遠離一切苦 誠心誠意深深思維 願我的一切安樂與善根轉移給眾 生 從而使他們遠離痛苦 恆時享受無量安樂 般若八 萬頌 中云 當修不同於一切聲緣廣大無量之悲心 慧光集 53 大圓滿心性休息大車疏 304
306 丙五 修悲無量心之證相 修習悲心之證相 無法堪忍眾生苦 從一個眾生到一切眾生之間修悲無量心達到修量時 對於別的眾生遭受痛苦比自己遭受還難以忍受的心態會油 然而生 丙六 修悲無量心之入定與出定 修有緣悲心的結座 修無緣悲心 無緣悲心後入定 空悲雙運為驗相 若詳細觀察悲心對境的眾生 如同本無水而顯現為水 的陽焰一樣無而顯現 三摩地王經 中云 猶如春季 正午時 乾渴之人向前行 見到陽焰誤認水 當知諸法亦 復然 寶鬘論 中云 陽焰現似水 非水非真實 如是蘊似我 非我非真實 陽焰思謂水 是故往彼處 設 執謂水無 此即愚癡者 如是似陽焰 世間說有無 此執 乃愚昧 有癡不解脫 又云 二者真實中 無有去來 住 故世間涅槃 實有何差異 復云 是故諸佛說 無死甘露教 甚深離有無 當知乃特法 第七品 四無量心 305
307 通過如是修行而了達諸法之自性 進而才是行持空性 大悲雙運之勝道 大悲與空性二者其中一者不具備也是歧 途 道情歌集 中云 何者離悲修空性 彼人未得殊 勝道 相反僅僅修悲心 亦住輪迴不解脫 何人二者能雙 運 輪迴涅槃皆不住 丙七 修悲無量心之果 果離損惱心堪能 成就本來清淨性 如是修悲無量心之果 獲得無有損害之心 內心堪 能 成就正等覺菩提 勝藏經 中云 修習大悲令心 堪能 無有損害 獲得為喜心所嚴飾之妙果 乙四 修喜無量心 分六 一 修喜無量心之必要 二 修喜無 量心之所緣境 三 修喜無量心之證相 四 宣說喜無量心之本 體 五 修喜無量心之功德 六 修喜無量心之果 丙一 修喜無量心之必要 於諸悲潤之有情 各得其樂修喜心 若見到安樂之眾生 則觀修喜心 般若二萬頌 中 慧光集 53 大圓滿心性休息大車疏 306
308 云 若見眾生各享其樂 則當思維 願彼等不離此樂 願其具足超勝人天之樂 遍知之樂 丙二 修喜無量心之所緣境 所緣具樂之眾生 奇哉此等諸有情 不需我令獲安樂 各享其樂極善妙 從今乃至菩提果 願彼永不離此樂 如是觀修喜無量 當從一至一切眾 修喜無量時 觀想方式即從一位擁有安樂的眾生到一 切眾生這樣來修 丙三 修喜無量心之證相 喜無量心之驗相 無有嫉妒生歡喜 對於他人的圓滿無有嫉妒 生起歡喜之心即是修喜無 量心的驗相 丙四 宣說喜無量心之本體 後修無緣靜慮喜 第七品 四無量心 307
309 觀修喜無量心對境的一切眾生也是無而顯現 猶如幻 術 三摩地王經 中云 如是大庭廣眾中 諸魔術師 幻化相 各種馬象及馬車 如是顯現實皆無 當知諸法亦 復然 寶鬘論 中云 異生前保密 此乃甚深法 世間如幻即 佛教真甘露 猶如幻化象 雖現生與滅 然 於真實中 無生亦無滅 如幻之世間 雖現生與滅 然於 勝義中 無生亦無滅 譬如虛幻象 無來亦無去 愚心 所致已 真實無安住 如是幻世間 無來亦無去 愚心所 致已 真實無安住 超越三時性 唯是名言立 一切有或 無 世間豈實有 丙五 修喜無量心之功德 三門任運成寂樂 通過修習 以實相之喜心自然使身語意趨入寂樂 這 是標準 丙六 修喜無量心之果 修習喜無量之果 境地穩固心歡喜 慧光集 53 大圓滿心性休息大車疏 308
310 般若八千頌 中云 具足廣大喜無量心 不為一 切聲聞 緣覺所奪者 能得圓滿增上生 甲八 宣說其他修法 分七 一 反覆觀修 二 以悲心遣慈心 之障 三 以喜心遣悲心之障 四 以捨心遣喜心之障 五 以 慈心遣捨心之障 六 輪番修法 七 如是修四無量心之功德 乙一 反覆觀修 如是修後先修慈 以此依次除四執 如果恆時依前次第而修 則有人會執著修法次第實 有 所以以反覆觀修來對治 乙二 以悲心遣慈心之障 修慈若貪眾如親 修悲除苦因果執 有些人修到最後 若對其他眾生如父母般貪執 則可 依靠修二種悲心加以對治 乙三 以喜心遣悲心之障 悲心微弱若有緣 以無緣喜除憂患 第七品 四無量心 309
311 修悲心時 如果有自相貪執 則依靠如幻之無緣喜心 能遣除一切厭煩與貪執 乙四 以捨心遣喜心之障 修喜心若極散亂 以修大捨離親怨 若對他人安樂生起歡喜而產生貪戀 則修厭離心或無 緣捨心加以遣除 乙五 以慈心遣捨心之障 捨心若成無記法 如前慈等次第修 以此容易至修量 獲得穩固之驗相 若對一切都是無記狀態 則再從慈心開始修 這些是 總的對治法 分別而言 對於各自有緣障礙依照所說各自 無緣對治法來修 如是觀修有著自相續中的四無量心達到 究竟並且能迅速得到穩固的必要 乙六 輪番修法 修極穩固瑜伽士 順逆輪番頓超修 慧光集 53 大圓滿心性休息大車疏 310
312 四無量心得以穩固的瑜伽士為了提高修行境界 從 慈心開始次第而修 也有從捨心逆行而修 還有慈心 喜 心 悲心 捨心輪番而修的 修捨心後修悲心 慈心為 小修 修慈心後反過來修喜心為中修 修捨心後修慈心為 大修 即中間擱置 上下跳躍頓超而修 中般若經 中云 須菩提 如是修慈心 修喜心 入悲心定 修捨 心 乙七 如是修四無量心之功德 如是修持有何必要呢 依此增進新證悟 較極穩固更穩固 通過修持四無量心 獲得新境界 使不穩固得穩固 使穩固者更加穩固 甲九 宣說修行之果 分十二 一 成就增上生決定勝之理 二 等流果之利益 三 增上果之利益 四 士用果之利益 五 修慈心之利益 六 修悲心之利益 七 修喜心之利益 八 修捨心之利益 九 讚頌功德 十 四無量心為諸佛之遺 跡 十一 宣說二獲得之理 十二 如是修持之攝義 第七品 四無量心 311
313 乙一 成就增上生決定勝之理 宣說修四無量心所得之果 如是修持異熟果 獲得增上決定勝 轉生欲界人天身 能得利益與安樂 修持四無量心 可獲得增上生人天之身 圓滿二資 糧 饒益眾生 不離四無量 縱然是放逸睡眠之時也具有 功德 不為猛烈損害所奪 經莊嚴論 中云 行梵住 智者 恆時生欲界 圓滿二資糧 亦成熟眾生 不離四梵 住 遠離其違品 放逸亦不為 難忍違緣轉 6 究竟之 果就是成就菩提 經莊嚴論 中云 斷害菩提種 利 他苦行因 本性成熟者 不久獲菩提 7 意思是說 斷 除損害為離繫果 播下解脫種子為增上果 為令他眾安樂 自己忍受苦行為士用果 今生修持四無量心他世也成熟修 行四無量心為等流果 諸位佛子的相續中生起此等四無量 心 也有幾種方式 即自然而生 或由修習而生 由見外 境而生 由摧毀違品而生 經莊嚴論 中云 大悲主 仁慈 自然妙觀察 具昔修習力 摧違品得四8 慧光集 53 大圓滿心性休息大車疏 312
314 乙二 等流果之利益 同行等流恆修彼 感受得樂離違品 同行等流果 恆時修持而生起四無量心 感受等流 果 無有害心 無有損惱 無有不喜 無有貪嗔 乙三 增上果之利益 轉生悅意喜樂境 眾生和合財富裕 修慈心之生處悅意 修悲心之生處安樂 修喜心之生 處藥花等豐富 享受快樂 修捨心之生處眾生和睦 無有 損害 乙四 士用果之利益 四無量心更增上 任運而成自他利 依靠修四無量心更加增上之福德 能夠成就一切善 妙 安樂 乙五 修慈心之利益 修持慈無量心者 無嗔受用皆圓滿 獲得大圓鏡智慧 相好嚴飾報身相 第七品 四無量心 313
315 通過修慈心使嗔心轉依 現前大圓鏡智 獲得報身 蓮花頂經 中云 慈令嗔心轉依為 大圓鏡智得報身 乙六 修悲心之利益 依悲無貪得法身 現前妙觀察智慧 一切法身之功德 力等十八不共法 修悲心使貪心清淨為妙觀察智並獲得法身 蓮花頂 經 中云 悲令貪心清淨為 妙觀察智得法身 乙七 修喜心之利益 依喜無有嫉妒心 獲得報身成作智 幻化種種不定相 任運成身即事業 修喜無量心 可獲得事業圓滿之成所作智 清淨嫉妒 而現前化身 蓮花頂經 中云 喜令嫉妒清淨為 成 所作智得報身 任運自成諸事業 乙八 修捨心之利益 修習捨心無慢癡 現前平等性智慧 以及法界性智慧 離戲法性本性身 慧光集 53 大圓滿心性休息大車疏 314
316 修 持 捨 心 使 慢 心 癡 心 清 淨 為 平 等 性 智 與 法 界 性 智 因 本 性 身 不 變 而 現 前 金 剛 身 與 現 證 菩 提 身 蓮 花 頂 經 中 云 : 依 捨 及 與 大 捨 心, 令 我 慢 癡 清 淨 為, 法 界 性 智 等 性 智, 獲 得 菩 提 金 剛 身 四 無 量 心 的 作 用 也 有 四 種 :( 一 ) 修 四 無 量 心 者 不 貪 世 間 : 經 莊 嚴 論 中 云 : 慈 悲 諸 尊 主, 尚 不 住 寂 滅, 況 於 世 間 樂, 自 命 豈 貪 執 9? ( 二 ) 修 四 無 量 心 者 不 求 自 樂 : 經 莊 嚴 論 中 云 : 大 悲 見 苦 者, 未 樂 何 有 樂, 是 故 慈 悲 者, 令 他 樂 方 樂 0 ( 三 ) 修 四 無 量 心 者 壓 服 世 樂 : 經 莊 嚴 論 中 云 : 由 慈 所 生 苦, 壓 服 世 諸 樂, 所 作 皆 具 慈, 豈 有 更 稀 奇 q? 致 弟 子 書 中 云 : 佛 說 可 憐 眾 生 受 劇 苦, 為 利 他 眾 受 苦 乃 安 樂, 剎 那 自 令 他 離 饑 渴 熱, 何 有 等 同 於 彼 之 歡 喜? 精 勤 利 樂 他 眾 所 生 喜, 環 境 受 用 之 樂 不 可 比, 王 位 資 具 之 樂 不 可 比, 妻 子 天 非 天 樂 不 可 比 ( 四 ) 修 四 無 量 心 者 不 厭 煩 輪 迴 : 經 莊 嚴 論 中 云 : 大 悲 智 者 知, 輪 迴 假 立 苦, 我 我 所 皆 無, 無 厭 罪 不 害 w 具 有 如 此 殊 勝 無 量 心 之 勝 士 超 越 世 間, 無 有 過 患 彼 論 又 云 : 貪 者 非 無 過, 非 為 超 世 間, 智 者 之 慈 悲, 無 過 超 世 間 e 父 母 慈 愛 子 孫 是 有 貪 執 的, 菩 薩 慈 愛 眾 生 並 非 有 貪 執, 因 為 菩 薩 能 救 度 彼 等 脫 離 第 七 品 四 無 量 心 315
317 輪 迴 此 慈 悲 心 無 有 過 患, 因 為 依 靠 此 心 可 以 救 度 苦 難 眾 生 脫 離 輪 迴 經 莊 嚴 論 中 云 : 依 方 便 引 導, 感 受 劇 烈 苦, 依 愚 暗 世 眾, 豈 能 有 罪 過 r? 這 種 慈 悲 是 超 越 世 間 的, 因 為 菩 薩 具 有 聲 聞 緣 覺 也 不 具 備 的 慈 心 等 彼 論 又 云 : 世 菩 提 緣 覺, 羅 漢 亦 無 慈, 何 況 說 他 眾, 豈 不 超 世 間 t? 如 果 未 修 四 無 量 心, 則 有 許 多 過 失 經 莊 嚴 論 中 云 : 菩 薩 皆 不 喜, 害 心 損 惱 心, 具 有 欲 貪 者, 具 有 諸 多 罪 y 生 於 欲 界 中 稱 為 欲 貪, 生 於 上 二 界 色 界 無 色 界 中 稱 為 有 貪 俱 舍 論 中 云 : 二 界 所 生 為 有 貪 增 上 煩 惱 的 過 患 無 量, 致 弟 子 書 中 云 : 諸 惑 毀 己 毀 戒 毀 眾 生, 具 失 得 微 仙 人 導 師 呵, 惡 語 相 諍 他 世 轉 無 暇, 失 毀 已 得 未 得 受 劇 苦 失 毀 已 得 是 指 失 去 今 生 安 樂, 失 毀 未 得 是 指 失 去 來 世 安 樂 修 四 無 量 之 利 益 : 修 四 無 量 心 者 無 有 上 述 過 患, 並 且 為 利 益 眾 生 住 於 輪 迴 中, 但 不 是 具 有 煩 惱 而 流 轉 的, 因 此 無 有 痛 苦 經 莊 嚴 論 中 云 : 具 有 慈 心 等, 不 生 此 等 過, 非 為 煩 惱 者, 利 眾 住 輪 迴 u 慧 光 集 53 大 圓 滿 心 性 休 息 大 車 疏 316
318 乙九 讚頌功德 慈等功德無邊際 無等人天導師讚 吉祥鬘經 中云 誰修四無量 得善逝垂念 功 德無有量 超過虛空界 乙十 四無量心為諸佛之遺跡 皈依餘師為劣道 持四無量此正道 趨向解脫無垢染 三世諸佛前後跡 瑜伽師地論前釋 中云 此四無量心是趨向解脫 之道 其餘為顛倒之邪道 乙十一 宣說二獲得之理 因乘承許如種芽 方便智慧生二身 果乘承許身二障 遣除依緣悲方便 實一空性大悲藏 因果二乘同實修 因乘中多數承認二資糧是獲得二身之因 六十正理 論 中云 此善願諸眾 積累福慧資 福德智慧中 獲 得二妙身 密宗承認遣除身之二障 需要實修甚深方便 第七品 四無量心 317
319 與智慧二種資糧 顯宗與密宗共同承認修四無量心是得果 之助緣 因為都要修持空性大悲藏 乙十二 如是修持之攝義 經說無始善種子 未作本來即存在 密許本來具三身 遣除客障顯密同 總之經續諸道一 諸成就者說內外 是故佛子後學者 當勤修持四無量 末轉法輪承認 眾生本來具足自性清淨之佛性功德 通過修道方可生起此功德 密宗承認的眾生普遍存在自性 壇城這一觀點將於下文中廣說 這兩種說法實際上無有差 別 都承認一個本基 方便智慧二資之道以及三身五智之 果 因此 大阿闍黎蓮花生大士等大德說顯宗為外乘 密 宗為內乘 所以 諸位應當精勤修持四無量心 甲十 迴向本品善根 如是寂性之善說 盡除眾生心污垢 令入歧途劣道者 疲勞心性今休息 慧光集 53 大圓滿心性休息大車疏 318
320 以 此 法 理 善 說 所 散 發 出 如 秋 月 般 的 光 芒 力, 將 入 聲 聞 緣 覺 道 外 道 不 圓 滿 道 三 有 道 者 疲 倦 之 心 的 煩 惱 污 垢 黑 暗 悉 皆 驅 散, 令 彼 等 在 功 德 池 絢 麗 花 園 襯 托 的 稀 有 美 妙 解 脫 的 林 苑 中 得 到 休 息 猶 如 秋 季 滿 月 飾 天 空, 此 法 完 美 無 缺 明 月 光, 啟 開 百 倍 信 心 之 睡 蓮, 願 以 此 光 照 耀 諸 眾 生 淨 心 山 王 利 樂 海 環 繞, 四 周 四 無 量 心 四 洲 飾, 美 妙 世 界 善 資 鐵 圍 山, 願 成 有 情 生 存 之 根 本 三 地 游 舞 寂 靜 雲 朵 中, 閃 電 降 下 稀 有 善 資 雨, 發 出 悅 耳 四 無 量 蒼 鳴, 祈 願 利 樂 無 邊 後 代 眾 大 圓 滿 心 性 休 息 中 第 七 品 四 無 量 心 釋 終 第 七 品 四 無 量 心 319
321 注釋 1 形象化修飾法 用比方摹擬被比事物性狀 加以形象化後 不用同 似 等詞 使二者形成一體以修飾其詞句 分為二十類 省格 不省格 省或 不省格 全部 支分 總體 一支 相應 不相應 參差 提高 相違 原因 雙關 同況 異況 否定 平分 雙重與歪曲 2 瑜伽師地論 本書分 本地分 攝抉擇分 攝事分 攝異門分 次 攝釋分 藏籍說為無著所著 漢籍說為彌勒所說 唐玄奘譯 共一百卷 漢籍五分次第 本地分 攝抉擇分之後 次攝釋分 次攝異門分 次攝事 分 與藏籍次第有異 3 唐譯 熾燃及怨勝 苦逼亦暗覆 住險將大縛 食毒並失道 復有非道 住 及以瘦澀者 如此十眾生 大悲心所緣 4 唐譯 苦樂不苦樂 因力及善友 自體相續流 大悲四緣義 5 二滅定 即滅盡定與無想定 6 唐譯 所生欲界報 滿聚亦成生 不離及離障 具足五為果 設遇重障 緣 及以自放逸 欲知菩薩相 梵心無退轉 7 唐譯 障斷及覺因 與樂亦愛果 自流五依故 是人去佛近 8 唐譯 自性與數擇 宿習及障斷 應知菩薩悲 如此四差別 9 唐譯 菩薩悲自在 寂靜尚不住 世樂及身命 此愛云何起 0 唐譯 苦者悲諸苦 不施云何樂 以令自樂故 施樂拔諸苦 q 唐譯 悲苦最稀有 苦勝一切樂 更樂悲生故 辦非有況餘 w 唐譯 生死苦為體 及以無我性 不厭亦不惱 大悲勝覺故 e 唐譯 貪愛非無障 世悲亦世間 菩薩悲愛起 障盡亦過世 r 唐譯 有苦及無智 大海及大暗 拔濟以方便 云何不障盡 t 唐譯 羅漢及緣覺 如是悲愛無 何況餘世間 豈得不過世 y 唐譯 四梵有四障 嗔惱憂欲故 菩薩具此障 多種過失起 u 唐譯 善住梵住人 遠離彼諸惡 生死不能污 不捨濟群生 慧光集 53 大圓滿心性休息大車疏 320
322 第 八 品 發 菩 提 心
323 趨入佛子如海行之發殊勝菩提心品分三 一 修持諸法根本之二 菩提心 二 廣說真實發心之理 三 迴向本品善根 甲一 修持諸法根本之二菩提心 現在宣說發殊勝菩提心 先承上啟下 如是已具皈依者 慈心大地開悲花 喜心涼蔭捨淨水 為利眾生修自心 世間出世間諸法之根本 諸道之核心 一切眾生之引 導者 迅速趨向無上宮殿之乘即是殊勝意樂菩提心 因此 應當學修發菩提心 彌勒請問經 中云 彌勒 菩薩 若具一法 則棄離諸惡趣 不為惡友所控制 速得無上真 實圓滿正等正覺佛果 何為一法 即殊勝圓滿意樂之菩提 心 彌勒 若具此法 則離諸惡趣 不為惡友所控制 迅 速成就無上真實圓滿正等正覺菩提佛果 菩薩契經 中云 欲速得無上真實圓滿菩提佛果者 當學修殊勝意 樂菩提心 甲二 廣說真實發心之理 分十 一 宣說菩提心利益 二 宣 說菩提心之本體 三 發心儀軌 四 三誦之必要 五 當生歡 喜心 六 學處次第 七 明示二十墮罪及同分 八 分說護持 慧光集 53 大圓滿心性休息大車疏 322
324 二菩提心 九 修者補特伽羅之次第 十 修學如來行之方式 乙一 宣說菩提心利益 分六 一 從三有引向寂滅 二 成為 世間之福田 三 增上善根 四 為諸法之根本 五 遣除苦疾 獲得智慧光明 六 功德廣大 丙一 從三有引向寂滅 菩提心有什麼利益呢 脫離煩惱三有海 遣除一切畏憂罪 摧毀業與痛苦行 引導眾生趨寂滅 依靠菩提心能脫離三有大海 華嚴經 中云 嗟 善男子 菩提心如同救度眾生脫離有海之大船 菩 提心如同能救脫輪迴惡趣恐怖之勇士 又 彌勒傳 中 云 善男子 依靠勇士則不畏一切怨敵 如是諸菩薩依 靠發心勇士亦不畏一切惡行之敵 入行論 中云 如人雖犯極重罪 然依勇士得除畏 若有速令解脫者 畏罪之人何不依 菩提心能遣除一切憂傷與罪業 入行論 中云 欲滅三有百般苦 及除有情眾不安 欲享百種快樂者 恆時莫捨菩提心 又如 大乘竅訣經 中云 何人生 起無垢無上菩提心 彼斷絕一切惡趣與八無暇 此人通達 第八品 發菩提心 323
325 並修持人天之道 不成盲聾 諸根具足 菩提心能焚盡業惑乾薪如同烈火 入行論 中云 菩提心如劫末火 剎那能毀諸重罪 彌勒傳 中 云 菩提心能焚盡一切罪 故如劫末火 此外 菩提心也能引導眾生脫離三有獲得佛果 入 行論 中云 無量眾生依於此 順利能獲最勝樂 丙二 成為世間之福田 具有發心之人 雖無現行菩提心 悲心善根日益增 縱入根本慧定時 智慧方便亦雙運 身語所作皆具義 成為世間應供處 具有得而未失之發心戒者 即使心處於無分別而入 定時 也是與智慧相聯 甚至在無心五位福德也會增上 無心五位是指極睡眠無心 極悶絕無心 無想定無心 滅盡定無心 無想天無心 如 三十頌 中云 遠離意 識者 眠悶絕無心 以及二等至 無想天無心 如若具 有得而未失之菩薩戒 福德就會不間斷存在 入行論 中云 何時為度盡 無邊眾有情 立志不退轉 受持此 慧光集 53 大圓滿心性休息大車疏 324
326 行心 即自彼時起 縱眠或放逸 福德相續生 量多等虛 空 此外 具菩提心者所作所為均有意義 華嚴經 中云 善男子 發殊勝菩提心者 彼身所作 語所言 心所想皆具義 恆時唯成善法 一切無記行為與善行 雖然沒有立即以現行發心攝持 但因有得而未失之發心攝 持 所以屬於隨解脫分善 具菩提心者成為世間應供處 如 華嚴經 中云 發菩提心者乃天等一切世間之大福 田 丙三 增上善根 餘善果劣將殆盡 發心攝善不盡增 猶如水入澄清海 良田莊稼極茂盛 哪怕是一滴水流入大海 數劫中非但不會消失反而會 增長 良田裡栽種一棵苗芽也會茁壯成長 發心所攝持的 善法也與之相同 彌勒請問經 中云 彌勒 譬如 流入大海之所有水經數劫亦不盡 彌勒 如是為發心所攝 之善法直至成就無上正等菩提之間不會耗盡 彌勒 又譬 如 肥沃土壤可令任何種子茁壯成長 如是以菩提心所攝 之善根亦將不斷增上 第八品 發菩提心 325
327 此外 隨福德分善如芭蕉樹一樣結一次果就會耗盡 但以菩提心所攝持之隨解脫分善並非如此 雖然已經生出 暫時 究竟的無量樂果 仍不會殆盡 反而增上 如同碩 果纍纍的妙樹 入行論 中云 其餘善行如芭蕉 果 實生已終枯槁 菩提心樹恆生果 非僅不盡反增茂 佛說大乘莊嚴寶王經 1 中云 文殊 各種妙樹皆以四 大所攝護而增上 文殊 如是善根若為菩提心所攝並迴向 遍知佛果則增上 丙四 為諸法之根本 諸法根本大悲心 於世間亦多樂果 寂滅自性大覺因 故當勤發珍寶心 梵天請問經 中云 梵天 此殊勝意樂菩提心即 是諸法之根本 故如種子 何以故 種子可生出苗芽 葉 花 果實 如是依殊勝意樂可於人天之中享受安樂 復成 就遍知佛果 教王經 中云 大王 汝因無上真實 圓滿菩提心之善根異熟而感 多次轉生於天界享受安樂 多次生於人間享受快樂 今亦成為人天之君主 然大王汝 之菩提心善根仍不增不減 慧光集 53 大圓滿心性休息大車疏 326
328 丙五 遣除苦疾獲得智慧光明 此外 菩提心還有無量功德 此心增福如意瓶 治癒眾疾之妙藥 智慧日輪除惱月 亦如虛空無垢染 功德無量如群星 恆時利樂之自性 華嚴經 中云 菩提心乃一切佛法之根本 故 如種子 能增上一切眾生之善法 故如田地 焚燒一切罪 業 故如劫末火 能滅盡一切不善業 故如地下 2 成辦 一切利益 故如摩尼寶 能拔出沉溺於輪迴海中之眾生 故如鐵鉤 為人天非天等世間之應供處 故如佛塔 能實 現一切所願 故如妙瓶 入行論 中云 滅死勝 甘露 即此菩提心 除貧無盡藏 即此菩提心 療疾最勝 藥 亦此菩提心 彼為泊世途 眾生休憩樹 復是出苦 橋 度眾離惡趣 彼是除惱熱 東升心明月 復是璀璨 日 能驅無知霾 是拌正法乳 所出妙醍醐 於諸漂泊 客 欲享福樂者 此心能足彼 令住最勝樂 第八品 發菩提心 327
329 丙六 功德廣大 菩提心之福德雲 不可思議無有量 如來功德極稀有 廣如法界無邊際 如是具有菩提心者可受持無量佛法 菩薩契經 中云 舍利子 菩薩大菩薩若具一法 則普皆受持此等 及其他無量佛法 何為一法 即圓滿意樂之菩提心 舍利 子 菩薩大菩薩若具此一法 則普皆受持此等及其他無量 佛法 同樣 如果具有清淨心 則佛陀也會顯現種種法相加 持他 攝正法經 中云 世尊 圓滿意樂乃諸法之根 本 何者不具意樂將遠離一切佛法 世尊 若具圓滿意樂 即使佛不在世 然虛空 牆壁 樹木亦發出法音 意樂清 淨之菩薩自己觀察中亦可獲得一切竅訣 教法 是故菩薩 當具圓滿意樂 世尊 譬如 具有雙足方可行走 如是何 人具有意樂方可具佛法 世尊 譬如 肢體中首先當具頭 顱方可生存 如是具有殊勝意樂者方可成就正覺菩提 發菩提心是對如來的殊勝供養 德施請問經 中 云 佛剎遍七寶 誰以此供養 世間之怙主 誰人作合 掌 發起菩提心 此供勝前者 福德無邊際 月燈 慧光集 53 大圓滿心性休息大車疏 328
330 經 中 云 : 俱 胝 那 由 他 剎 土, 所 有 無 量 諸 供 品, 恆 時 以 此 供 聖 士, 不 及 慈 心 之 一 分 無 邊 法 門 經 中 云 : 梵 天, 有 三 法 是 對 如 來 之 無 上 供 養 承 侍, 福 德 無 量 何 為 三 法? 即 發 無 上 真 實 圓 滿 菩 提 心 受 持 諸 善 逝 之 正 法 如 理 修 持 所 聞 之 法 義 梵 天, 此 三 法 是 對 善 逝 之 無 上 供 養 承 事 梵 天, 設 若 如 來 壽 住 數 劫, 此 等 真 實 供 養 之 異 熟 亦 會 耗 盡, 而 此 三 法 之 福 德 利 益 不 會 耗 盡 此 外, 具 菩 提 心 者 可 從 惡 趣 中 解 脫, 獲 得 殊 勝 寂 滅 等 有 無 量 不 可 思 議 之 福 利, 是 應 禮 處 入 行 論 中 云 : 生 死 獄 繫 苦 有 情, 若 生 剎 那 菩 提 心, 即 刻 得 名 諸 佛 子, 世 間 人 天 應 禮 敬 並 且 菩 提 心 可 使 低 劣 變 為 殊 勝 入 行 論 中 云 : 猶 如 最 勝 冶 金 料, 垢 身 得 此 將 轉 成, 無 價 之 寶 佛 陀 身, 故 應 堅 持 菩 提 心 不 可 思 議 秘 密 經 中 云 : 菩 提 心 福 德, 倘 若 有 色 相, 遍 滿 虛 空 界, 較 彼 更 超 勝 華 嚴 經 中 云 : 總 之, 諸 佛 出 有 壞 所 具 之 一 切 善 妙 功 德, 即 此 發 菩 提 心 之 善 妙 功 德, 故 其 廣 如 虛 空 與 法 界 這 樣 的 菩 提 心, 佛 陀 為 了 饒 益 眾 生 而 宣 說 的 入 行 論 中 云 : 佛 於 多 劫 深 思 維, 見 此 覺 心 最 饒 益 具 菩 提 心 之 菩 薩 受 到 讚 頌, 此 菩 薩 即 是 大 福 田, 若 有 人 第 八 品 發 菩 提 心 329
331 嗔 恨 他, 則 罪 過 無 量, 其 果 報 將 墮 於 惡 趣 入 行 論 中 云 : 博 施 諸 佛 子, 若 人 生 惡 心, 佛 言 彼 墮 獄, 長 如 心 數 劫 此 外, 寂 滅 決 定 幻 化 經 中 云 : 文 殊, 於 菩 薩 生 嗔 心 輕 蔑 心 多 久 將 於 地 獄 住 多 久, 故 當 披 上 鎧 甲 相 反, 若 以 信 心 對 菩 薩 做 善 事, 也 會 使 福 德 增 長 入 行 論 中 云 : 若 人 生 淨 信, 得 果 較 前 勝 如 何 增 長 呢? 趨 入 定 不 定 手 印 經 中 云 : 文 殊, 恆 持 菩 提 心 譬 如, 將 十 方 世 界 中 一 切 眾 生 之 雙 目 挖 出, 有 人 將 彼 等 復 原, 或 者 將 關 於 漆 黑 監 獄 中 之 十 方 世 界 一 切 眾 生 釋 放, 令 彼 等 享 受 轉 輪 王 或 梵 天 之 安 樂, 若 有 善 男 子 善 女 人 以 信 心 目 視 大 乘 信 解 菩 薩, 且 讚 頌 之, 則 福 德 勝 過 前 者 無 數 倍 此 外, 即 使 以 煩 惱 心 眼 看 菩 薩, 也 不 會 墮 入 惡 趣, 而 會 轉 於 善 趣, 更 何 況 說 以 信 心 目 視 菩 薩 呢? 寶 積 經 中 記 載 : 昔 日 有 一 位 樂 生 菩 薩 相 貌 莊 嚴, 令 人 見 而 生 喜 一 次, 他 於 舍 衛 城 化 緣 時, 商 主 之 女 勝 德 母 見 到 他 後 欲 火 中 燒, 以 致 於 命 絕 身 亡, 死 後 轉 生 於 三 十 三 天, 當 時 成 為 天 子 的 他 回 憶 起 前 世, 不 禁 暗 想 : 奇 哉! 以 貪 心 而 視 菩 薩, 竟 然 也 能 獲 得 如 此 異 熟 果 報, 更 何 況 說 以 信 心 目 視 供 養 菩 薩 呢? 於 是 他 與 五 百 天 人 眷 屬 一 起 來 到 樂 生 菩 薩 前 慧 光 集 53 大 圓 滿 心 性 休 息 大 車 疏 330
332 供養鮮花 另外 即便是因為對菩薩無有信心而墮入惡趣 最 後也會依靠菩薩大悲救護而脫離輪迴的 以信心結緣頗有 意義並且可以速得菩提 寶積經 中云 何者雖於菩 薩造惡業 且以此轉生於惡趣 然依彼菩薩大精進亦可解 脫 獲得無上菩提 入行論 中云 若人因見我 生起信憎心 願彼恆成為 成辦眾利因 又云 誰令 怨敵樂 皈敬彼樂源 乙二 宣說菩提心之本體 分七 一 總說願行菩提心 二 廣 說各自之自性 三 願菩提心之利益 四 相應之比喻 五 行 菩提心之利益 六 圓滿資糧之理 七 當生歡喜之理 丙一 總說願行菩提心 發心為利無量眾 欲獲真實正等覺 此心可分為二種 即是願行菩提心 意樂發願實際行 猶如欲行與正行 所謂的發心就是為了利他而欲求成佛 現觀莊嚴 論 中云 發心為利他 求正等菩提 心是指認知事 物之本體 心所是指觀察對境之差別 此處可承認生起 心的同時順便生起心所 發起希求心的同時順便可獲得發 心 第八品 發菩提心 331
333 發 心 之 本 體 分 二 : 即 願 菩 提 心 與 行 菩 提 心 願 菩 提 心 是 指 希 求 獲 得 菩 提, 行 菩 提 心 是 指 行 持 菩 提 法, 以 意 樂 發 願 與 真 實 行 持 如 同 想 要 去 與 正 式 去 入 行 論 中 云 : 略 攝 菩 提 心, 當 知 有 二 種 : 願 求 菩 提 心, 趣 行 菩 提 心 如 人 盡 了 知, 欲 行 正 行 別, 如 是 智 者 知, 二 心 次 第 別 應 當 瞭 解 菩 提 心 諸 多 分 類 的 方 式 菩 提 心 也 可 分 為 世 俗 菩 提 心 與 勝 義 菩 提 心 二 種 涅 槃 經 中 云 : 世 俗 勝 義 別, 分 二 菩 提 心 即 是 以 凡 夫 與 聖 者 之 發 心 或 者 以 緣 外 眾 生 與 緣 內 心 性 而 稱 為 世 俗 與 勝 義 菩 提 心 發 大 菩 提 心 經 中 云 : 迦 葉 菩 薩 請 問 世 尊 : 世 尊, 當 如 何 發 心? 世 尊 告 言 : 諸 法 如 虛 空 般 無 相 本 來 光 明 清 淨 即 稱 為 菩 提, 生 起 與 彼 相 應 前 所 未 生 之 心 寶 即 謂 發 菩 提 心 觀 待 三 戒 或 者 三 學 而 言 有 三 種 發 心 中 般 若 經 中 云 : 防 護 罪 業 心, 攝 集 善 法 心, 成 熟 眾 生 心, 當 勤 三 發 心 發 心 又 可 分 為 四 種, 即 資 糧 道 加 行 道 之 信 解 行 發 心 一 地 至 七 地 之 增 上 清 淨 意 樂 發 心 三 清 淨 地 之 異 熟 發 心 佛 地 之 斷 障 發 心 經 莊 嚴 論 中 云 : 諸 地 信 解 行, 增 上 淨 意 樂, 異 熟 利 他 眾, 斷 障 四 發 心 3 慧 光 集 53 大 圓 滿 心 性 休 息 大 車 疏 332
334 也 有 資 糧 道 加 行 道 見 道 修 道 無 學 道 之 五 種 發 心 般 若 二 萬 頌 中 云 : 初 業 者 發 心, 修 煉 者 發 心, 見 法 者 發 心, 解 脫 者 發 心, 不 可 思 發 心, 須 菩 提, 未 入 道 者 當 入 道, 已 入 道 者 當 修 煉, 當 具 天 眼, 當 修 聖 道 諦, 當 獲 得 無 垢 佛 眼 觀 待 六 度 也 有 六 種 發 心 般 若 二 萬 頌 中 云 : 具 六 度 之 心 廣 大 無 量, 與 一 切 聲 聞 緣 覺 皆 不 同 觀 待 十 度 有 十 種 發 心 善 天 尊 者 說 : 如 是 當 以 內 在 真 實 禪 定 觀 修 十 種 菩 提 心 按 照 地 道 分 界 有 二 十 二 種 比 喻 發 心, 依 據 慧 海 請 問 經 中 所 說 之 義 於 現 觀 莊 嚴 論 中 云 : 如 地 金 月 火, 藏 寶 源 大 海, 金 剛 山 藥 友, 如 意 寶 日 歌, 王 庫 及 大 路, 車 乘 與 泉 水, 雅 聲 河 流 雲, 分 二 十 二 種 此 等 比 喻 的 意 義, 按 次 第 而 言, 現 觀 莊 嚴 論 釋 中 云 : 欲 樂 意 樂 增 上 意 樂 加 行 布 施 度 持 戒 度 安 忍 度 精 進 度 靜 慮 度 智 慧 度 方 便 度 願 度 力 度 智 度 神 通 福 慧 二 資 菩 提 分 法 大 悲 與 勝 觀 總 持 與 辯 才 正 法 喜 宴 同 行 之 道 具 足 法 身 第 八 品 發 菩 提 心 333
335 地 道 分 界 : 欲 樂 如 地, 意 樂 如 金, 增 上 意 樂 如 月, 此 三 者 依 次 是 小 中 大 資 糧 道 之 發 心 ; 加 行 如 火, 此 為 四 種 加 行 道 之 發 心 ; 布 施 度 如 藏, 持 戒 度 如 寶 源, 安 忍 度 如 海, 精 進 度 如 金 剛, 靜 慮 度 如 山, 慧 度 如 藥, 善 巧 方 便 如 親 友, 願 度 如 摩 尼 寶, 力 度 如 日 輪, 智 度 如 妙 音, 此 等 依 次 是 一 地 至 十 地 之 發 心 ; 神 通 如 王, 二 資 如 王 庫, 菩 提 分 法 如 大 路, 悲 心 勝 觀 二 者 如 妙 乘, 總 持 辯 才 二 者 如 泉 水, 此 五 者 在 八 地 九 地 十 地 具 有 ; 正 法 喜 宴 如 雅 聲, 同 行 之 道 如 河 流, 具 足 法 身 如 妙 雲, 此 三 者 為 十 地 之 發 心, 以 廣 大 智 慧 與 事 業 利 益 有 情 之 故 現 觀 莊 嚴 論 釋 明 義 疏 中 云 : 初 三 者 為 小 中 大 資 糧 道 初 業 地 所 攝, 下 一 發 心 為 趨 入 一 地 道 所 攝, 其 下 十 種 發 心 為 極 喜 地 等 十 地 所 攝, 是 見 道 修 道 者 之 行 境 其 下 五 種 發 心 為 殊 勝 道 所 攝, 其 下 三 種 發 心 是 以 佛 地 之 加 行 正 行 後 行 所 攝 如 是 發 心 之 詳 細 分 類 為 初 業 地 到 佛 地 之 間 所 包 含 有 些 人 將 這 裡 最 後 三 種 發 心 立 為 普 光 地 的 說 法 是 不 合 理 的, 因 為 佛 陀 無 有 後 行 發 心, 即 佛 陀 發 心 不 可 窮 盡 或 不 見 邊 際, 因 此 這 裡 所 說 的 佛 地 是 指 大 乘 阿 羅 漢 向, 也 就 是 說 十 地 有 加 行 正 行 後 行 三 種 發 心 如 經 莊 嚴 論 中 云 : 慧 光 集 53 大 圓 滿 心 性 休 息 大 車 疏 334
336 諸 佛 子 發 心, 說 為 猶 如 雲 所 以, 二 十 二 種 發 心 是 資 糧 道 至 十 地 之 間 包 括 的 若 問 : 佛 地 到 底 有 無 發 心? 像 有 學 道 那 樣 後 來 想 獲 得 之 發 心 在 佛 地 是 沒 有 的, 因 為 佛 已 經 獲 得 了, 而 且 由 於 超 越 了 受 戒 時 間 也 無 有 以 儀 軌 受 菩 薩 戒 之 發 心, 但 是 佛 地 卻 有 勝 義 發 心, 具 有 以 法 性 獲 得 之 發 心, 因 為 此 發 心 得 而 未 失 且 越 來 越 向 上 存 在, 也 就 是 因 為 具 有 無 捨 空 性, 並 以 無 緣 大 悲 利 益 眾 生 中 般 若 經 中 云 : 吾 以 佛 眼 徹 見 一 切 有 情 皆 具 發 心 而 越 過 東 方 恆 河 沙 數 世 間 界 赴 至 地 獄 餓 鬼 旁 生 處, 為 利 樂 彼 等 眾 生 而 說 法 對 此 二 十 二 種 發 心, 阿 闍 黎 智 稱 認 為 前 三 種 發 心 為 願 菩 提 心, 後 十 九 種 為 行 菩 提 心, 並 說 : 欲 樂 等 三 類, 為 三 種 願 心, 所 謂 之 行 心, 許 為 十 九 種 實 際 上 應 該 承 認 每 一 階 段 願 行 菩 提 心 都 有, 因 為 願 菩 提 心 是 尋 求 菩 提 的 這 一 分, 行 菩 提 心 是 實 際 行 持 差 別 的 這 一 分, 每 一 階 段 二 者 必 須 俱 全 發 心 之 所 依 也 是 同 樣, 依 照 唯 識 宗 的 觀 點, 最 初 獲 得 發 心 必 須 具 備 別 解 脫 戒 七 種 4 人 之 一 種 這 一 基 礎 菩 提 道 燈 論 中 云 : 別 解 脫 戒 律, 恆 具 七 種 人, 菩 薩 戒 有 緣, 第 八 品 發 菩 提 心 335
337 其 餘 不 可 受 按 照 中 觀 宗 的 觀 點, 凡 是 有 想 受 發 心 式 意 樂 的 任 何 眾 生 都 可 以 得 受 菩 薩 戒, 不 必 非 要 是 暇 滿 人 身 才 能 得 到 如 寶 積 經 中 云 : 爾 時 說 此 法 門, 天 龍 非 天 大 鵬 大 腹 行 等 無 數 眾 生 皆 發 無 上 真 實 圓 滿 菩 提 心 其 實, 中 觀 與 唯 識 這 兩 種 觀 點 也 不 相 違 發 心 時 雖 然 未 命 名 別 解 脫 戒, 實 際 上 都 必 須 發 誓 不 殺 生 等, 從 這 一 點 來 說 所 依 身 份 是 相 同 的 意 思 是 說 具 備 不 損 害 眾 生 之 心 才 能 得 到 菩 薩 戒 如 果 別 解 脫 戒 中 任 何 一 戒 也 不 能 受 持, 則 無 法 獲 得 菩 薩 戒, 因 為 與 發 心 學 處 相 違 總 之, 想 受 戒 的 眾 生 為 彼 地 所 攝 即 是 身 之 所 依 ; 信 心 福 德 等 殊 勝 心 是 意 樂 之 所 依 寶 篋 經 中 云 : 若 信 佛 佛 法, 信 無 上 菩 提, 信 諸 佛 子 行, 生 起 智 者 心 處 所 依 也 是 如 此, 已 受 戒 之 人 在 沒 有 出 現 失 戒 之 因 前 一 直 具 有 菩 薩 戒 發 心 之 因 : 菩 提 心 由 緣 佛 陀 之 信 心 緣 眾 生 之 悲 心 聽 聞 菩 提 心 之 功 德 而 生 起 經 莊 嚴 論 中 云 : 助 因 根 本 力, 聞 力 善 習 中, 生 穩 不 穩 固, 稱 他 說 發 心 5 其 中 所 說 之 義 指 依 靠 殊 勝 道 友 或 者 經 善 知 識 勸 導 以 及 聽 聞 是 生 起 不 穩 固 願 菩 提 心 之 初 因, 自 己 之 善 習 覺 醒 種 姓 根 本 悲 心 是 生 起 穩 固 行 菩 提 心 之 因 隨 後 而 生 發 心 之 本 體 : 為 他 利 而 不 離 欲 求 獲 得 圓 滿 菩 提 的 願 慧 光 集 53 大 圓 滿 心 性 休 息 大 車 疏 336
338 行菩提心所攝六度之本體 華嚴經 中云 菩提心即 始行他利 具願行自性之諸波羅蜜多 也就是說 二 種菩提心 三律儀及菩薩戒三者的關係只是一本體異反體 而已 發心利他並且行持善法即是願行菩提心 阿闍黎慧 源於 能仁密意莊嚴論 中說 二菩提心即不超離為利 他而欲求真實圓滿菩提 三律儀 護持自相續為嚴禁惡 行戒 利益他眾為饒益有情戒 增上二資糧等叫做攝善法 戒 依靠這一切能防護自相續的一切不善業 故稱為菩薩 戒 譬如 如意寶一本體上也有遣除瘟疫 賜予所欲 驅 散黑暗等不同反體 丙二 廣說各自之自性 宣說願行菩提心之本體 願心本體四無量 行菩提心許六度 彌勒請問經 中云 彌勒 發願利他即大慈心 大悲心 大喜心 大捨心 真實行持即六度 丙三 願菩提心之利益 由願行各自利益差別來了知願菩提心的利益 第八品 發菩提心 337
339 何人俱胝數劫中 供養無量數佛陀 僅僅為求自利益 福德不及願發心 大涅槃經 法門品 中云 若人有生年 以無量 七寶 臥具及神饈 供養一切佛 不及一剎那 為眾發願 心 福德無有量 又云 何人一剎那 觀修菩提心 彼之諸福德 佛陀不能量 丙四 相應之比喻 佛說剎那間發心 遣除眾生微小苦 以此可離諸惡趣 享受人天無量樂 匝哦之女商主因為曾經以四個嘎夏巴 八個嘎夏巴 十六個嘎夏巴 三十二個嘎夏巴貨幣孝敬母親而在海島上 受到四名 八名 十六名 三十二名天女迎接 善業窮盡 後 又因曾用腳踢母親的頭之惡業所感而步入南方鐵室 中 旋輪轉到頭上之剎那 他心想 南贍部洲中許多腳踢 母親頭的人也必定會來到這裡受苦 願以我所受的痛苦取 而代之 使他們不轉生於此 瞬間 旋輪騰空 他死後轉 生到兜率天 世尊曾經轉生為地獄眾生嘉瓦謝達 在拉火馬車時 慧光集 53 大圓滿心性休息大車疏 338
340 看到同伴嘎瑪熱巴拉不動馬車 獄卒氣急敗壞地用火錘擊 打它 於是對其生起悲心 當它準備代替同伴拉車時 獄 卒邊用鐵錘毆打它邊說 眾生感受各自業力誰有辦法 剎那間 嘉瓦謝達轉生到三十三天 佛在經中宣說了願菩 提心的無量功德 丙五 行菩提心之利益 與願心獲得的巨大利益相比 行心利益更無量 真實行持遍佈故 剎那行持遍勝心 圓滿數劫二資糧 如是由增上意樂引發的真實行為 一剎那行持功德不 可限量 甚至僅僅發願的利益也是無量的 勝月女經 中云 僅思利他心 利益尚無量 何況行利益 入 行論 中云 僅思利眾生 福勝供諸佛 何況勤精進 利樂諸有情 又如 大密善巧方便經 中記載 從前 大悲商主殺了手持短矛的俗人 短矛黑人 以此圓滿四 萬劫資糧 婆羅門喜星童子在兩萬年間於林中持梵淨行 一次去城中化緣 商主之女見其後祈求成家 因遭到拒絕 而想尋死 喜星童子為救她的性命而捨梵行 以此圓滿了 二萬劫資糧 第八品 發菩提心 339
341 願菩提心並非能連續生福德果 而行菩提心則連續 不斷生福德 入行論 中云 願心於生死 雖生廣大 果 猶不如行心 相續增福德 丙六 圓滿資糧之理 宣說每一剎那可圓滿許多資糧 同時遣除淺慧者之邪 分別念 三大劫等諸說法 義為速圓或久圓 一生解脫依智力 方便精進及勝智 以此三者而修持 則有無上廣大力 如是極為鈍根的諸位菩薩經過三十三阿僧祇劫後成 佛 即資糧道 加行道經過三大劫 十地中的每一地各經 過三大劫 中根者經過七大阿僧祇劫後成佛 即資糧道加 行道各經過兩大劫 見道經過一大劫 修道經過兩大劫 利根者經三大阿僧祇劫後成佛 阿闍黎巴雪所著的 中觀 寶燈論 中說 利根者經三大劫現前佛果 中根者經七 大劫 鈍根者經三十三大劫 關於利根者所經三大劫 經莊嚴論 中云 三大劫圓滿 修行趨究竟 般 若八千頌廣釋 中云 第一大劫從資糧道開始至一地之 慧光集 53 大圓滿心性休息大車疏 340
342 間 圓 滿 ; 第 二 大 劫 二 地 至 七 地 之 間 圓 滿 ; 第 三 大 劫 從 不 動 地 至 佛 地 之 間 圓 滿 菩 薩 地 論 中 云 : 資 糧 加 行 一 大 劫, 一 至 七 地 一 大 劫, 三 清 淨 地 一 大 劫 意 思 是 說, 如 同 田 地 邊 緣 以 內 都 算 為 田 地 一 樣, 一 地 已 包 括 在 資 糧 加 行 道 之 一 大 劫 中 的 說 法 與 瑜 伽 師 地 論 中 的 意 義 相 同 如 是 所 說 的 大 劫 也 是 以 利 根 鈍 根 而 安 立 的, 利 根 的 三 大 劫 也 是 根 據 次 第 平 等 積 累 二 資 糧 而 言 的, 但 具 有 廣 大 心 力 者 每 一 剎 那 中 便 可 圓 滿 數 劫 資 糧, 因 此 不 需 要 積 累 三 大 劫 資 糧 密 宗 就 利 根 鈍 根 而 言, 心 力 大 者 每 一 剎 那 便 可 圓 滿 無 量 資 糧, 連 續 修 學 迅 速 一 生 等 可 得 解 脫 的 說 法 是 合 理 的 也 就 是 說, 獲 得 灌 頂 後 修 生 圓 二 次 第 就 進 入 了 小 資 糧 道, 之 後 若 依 靠 大 精 進 與 大 方 便 勤 修, 則 即 生 便 可 獲 得 見 道 獲 得 見 道 後 無 生 無 死 而 即 生 可 以 究 竟 修 道, 證 得 菩 提 果 即 獲 得 見 道 以 後, 如 果 欲 求, 那 麼 七 日 也 可 以 成 就 菩 提 般 若 二 萬 頌 中 云 : 獲 得 現 見 諸 法 清 淨 法 眼 之 大 菩 薩, 若 欲 求 正 果, 則 七 日 亦 可 現 前 無 上 菩 提 圓 滿 佛 果 此 後, 因 圓 滿 自 在 而 隨 心 所 欲 成 辦 一 切 事 業 聲 聞 緣 覺 入 大 乘 者 都 是 依 彼 聖 者 身 現 前 菩 提 的 因 此, 將 第 八 品 發 菩 提 心 341
343 密宗即生解脫推向劣道實在不應理 密宗是以諸多甚深方 便獲得見道的 見道之前 顯宗密宗在精進與方便上有差 別 從此之後 極利根的菩薩與趨入密宗持明地的時間無 有差別 諸鈍根者中修持密宗持明聖者可速得解脫 例 如 世間上具有大精進 大方便 大智慧的人可以迅速成 辦事情 而普通人卻無法成辦 以此比喻也可理解 續部 中說 解脫並非是從一處至另一處 僅僅是淨除內在光明 心性之垢 而不是修成本基中不成立的他法 因此也稱為 捷徑成就 丙七 當生歡喜之理 殊勝菩提心 此乃悲心之果樹 肩負有情之重任 梵等世間前皆無 為己夢中尚未夢 何況利他菩提心 前無新生當歡喜 入中論 中云 聲聞中佛能王生 諸佛復從菩薩 生 大悲心與無二慧 菩提心是佛子因 是故先讚大悲 心 悲心的妙樹肩負著指引無量眾生之鳥群的重擔 殊 勝的菩提心 為了利益自己的父母以及世間尊主梵天等皆 慧光集 53 大圓滿心性休息大車疏 342
344 不具有 自己以前除了僅僅追求今生利益之外並沒有生起 菩提心 今日生起了前所未有的菩提心 理應感到萬分喜 悅 入行論 中云 是父抑或母 誰具此心耶 是仙 或欲天 梵天有此耶 彼等為自利 尚且未夢及 況為他 有情 生此饒益心 他人為自利 尚且未能發 珍貴此願 心 能生誠稀有 如是稀有之心能成辦自他二利 也是 對如來最殊勝的供養 入行論 中云 悅眾令佛喜 能成自利益 能除世間苦 故應常安忍 如果沒有發心 就不能獲得佛果 為此也應當發菩提 心 菩提心釋 中云 未發菩提心 永不得成佛 成 辦自他利 無有餘方便 乙三 發心儀軌 分三 一 前行 二 正行 三 後行 丙一 前行 分二 一 積順緣 二 七支供 丁一 積順緣 分六 一 受戒之對境 二 清淨法器 三 佈 置所依擺放供品 四 幻化薈供 五 如是而行之合理性 六 迎請沐浴佩飾 戊一 受戒之對境 菩提心從上師生 如摩尼寶降所欲 第八品 發菩提心 343
345 如 果 自 己 有 觀 想 的 能 力, 就 在 前 方 的 虛 空 中 觀 想 諸 佛 菩 薩 眾, 並 在 他 們 面 前 受 菩 薩 戒 按 照 文 殊 剎 土 莊 嚴 功 德 經 中 所 說 也 可 依 儀 軌 來 受 戒 菩 提 道 燈 論 中 云 : 若 未 遇 上 師, 依 軌 亦 可 受 如 文 殊 剎 土, 莊 嚴 經 中 說, 昔 日 文 殊 尊, 成 阿 巴 日 匝, 發 起 菩 提 心, 成 為 文 殊 佛, 如 是 此 明 書 : 於 諸 怙 主 前, 發 圓 菩 提 心, 為 諸 眾 生 客, 救 脫 出 輪 迴 直 至 菩 提 間, 不 生 害 嗔 心, 無 有 慳 吝 心, 不 生 嫉 妒 心 當 持 梵 淨 行, 斷 除 罪 貪 欲, 歡 喜 持 戒 律, 隨 學 諸 佛 陀 不 希 求 自 我, 速 得 菩 提 果, 縱 為 一 有 情, 住 盡 未 來 際 我 修 無 有 量, 不 可 思 議 剎, 若 持 我 名 號, 住 於 十 方 界 我 之 身 語 業, 一 切 當 清 淨, 亦 當 淨 意 業, 不 造 諸 罪 業 應 當 依 這 種 方 式 來 發 心 倘 若 自 己 無 有 觀 想 的 能 力 或 者 想 從 上 師 處 受 戒, 則 珍 寶 菩 提 心 也 依 靠 善 知 識 而 得, 如 同 如 意 寶 中 可 降 下 所 欲 之 雨, 寶 珠 中 可 降 下 所 需 之 雨, 一 切 善 法 皆 依 善 知 識 而 獲 得, 生 起 菩 提 心 也 依 賴 於 善 知 識 為 什 麼 呢? 因 上 師 具 有 菩 提 心 並 且 精 通 菩 提 心 學 處, 有 能 力 攝 受 我 們 二 十 律 儀 中 云 : 當 於 持 戒 精 通 戒, 具 能 力 師 前 受 戒 又 入 行 論 中 云 : 捨 命 亦 不 離, 善 巧 大 乘 義, 安 住 淨 律 儀, 珍 貴 善 知 識 道 燈 論 中 云 : 賢 師 前 受 戒, 通 達 戒 儀 軌, 己 持 諸 戒 律, 慈 慧 光 集 53 大 圓 滿 心 性 休 息 大 車 疏 344
346 悲能傳戒 知此為賢師 戊二 清淨法器 無過功德圓滿師 為令弟子生歡喜 當說輪迴之過患 以及解脫利益等 初中後之諸善法 讚頌無邊菩提心 上師通過前面所說的方式宣說輪迴之過患與解脫之功 德利益以及菩提心讚頌文 轉變弟子的心態 戊三 佈置所依擺放供品 接著是發心的地點 悅意供品嚴飾處 陳設佛像等所供 裝飾清潔的房室 散佈零星的花朵 安放三寶佛像 擺設香 燈等供品 聚集人天所喜的資具 戊四 幻化薈供 觀想遍滿虛空界 如海雲聚佛菩薩 以妙香 樂器等迎接 合掌迎請佛菩薩 念誦一遍 第八品 發菩提心 345
347 月燈經 中的 發大殊勝菩提心 一切眾生成佛因 此 無非法器有情 祈盼十力尊降臨 及時以自大悲力 垂念 眾生三寶尊 祈請佛陀及眷屬 降臨於此意幻處 觀想 三寶從十方剎土降臨而遍佈虛空界 戊五 如是而行之合理性 觀想彼臨極應理 此為自心清淨力 智悲尊主大悲力 佛說如意成所願 寶積經 中云 何人作意佛 能仁住彼前 恆時 賜加持 解脫一切罪 佛陀以遍知智慧了知何人祈禱迎 請 以大慈大悲觀照 以大神變事業剎那降臨 這是一定 的 為什麼呢 因為佛陀除了利眾之外無有其他事業 而 這就是利益我等眾生 佛陀僅為飲食尚且經遠途去化緣 而應為發菩提心積福德之眾生的迎請 佛親自降臨更是理 所當然的 戊六 迎請沐浴佩飾 觀想祈請佛菩薩蒞臨 彼等降臨空中 合掌手捧鮮花後 請住供沐衣飾等 慧光集 53 大圓滿心性休息大車疏 346
348 觀想虛空界的佛菩薩從三千世界自處的無量殿降臨 請他們落座於日月蓮花珍寶墊上 念誦一遍 勝明續 中 所說的 一切眾生之怙主 摧毀野蠻魔軍者 如理了知一 切事 祈求世尊臨此處 一遍 觀想諸佛降臨 浴室中有 諸多天子天女 手持寶瓶為無量佛沐浴 等待他們沐浴完 畢以浴巾拭身 獻上妙衣 再念誦一遍 馥鬱一淨室 晶 地亮瑩瑩 寶柱生悅意 珠蓋頻閃爍 備諸珍寶瓶 盛 滿妙香水 洋溢美歌樂 請佛佛子浴 香薰極潔淨 浴巾 拭其身 拭已復獻上 香極妙色衣 亦以細柔服 最勝莊 嚴物 莊嚴普賢尊 文殊觀自在 香遍三千界 妙香塗敷 彼 猶如純煉金 發光諸佛身 之後將諸佛菩薩請入室 內於各自墊上落座 丁二 七支供 分三 一 真實七支供 二 淨化自相續之理 三 以此可積無量福德之理 戊一 真實七支供 分七 一 頂禮支 二 供養支 三 懺悔 支 四 隨喜支 五 請轉法輪支 六 請不涅槃支 七 迴向 支 己一 頂禮支 分二 一 頂禮方法 二 頂禮功德 庚一 頂禮方法 第八品 發菩提心 347
349 猶如悅意水池中 含苞待放蓮花狀 雙手合掌妙音讚 幻化無數身敬禮 合掌方式如蓮花苞狀 大解脫經 中云 猶如蓮 花苞 合掌於頂上 無數身雲聚 頂禮十方佛 普賢 行願品 中云 普賢行願威神力 普現一切如來前 一 身復現剎塵身 一一遍禮剎塵佛 庚二 頂禮功德 大地山海微塵數 三界無有如是福 獲得身禮所覆處 直至金剛大地塵 同等數量輪王位 究竟獲得勝佛果 三界中無有能等同於為發菩提心而頂禮的福德 因為 有人僅為自利而頂禮也能獲得許多福德 毗奈耶經 中 云 諸比丘 汝等以信心頂禮有如來髮甲之佛塔 乃至 於諸同持梵行者未生嗔心的人之間 其異熟果將享受等同 至金剛大地間極微塵數之輪王安樂 且生於人天中 慧光集 53 大圓滿心性休息大車疏 348
350 己二 供養支 分二 一 略說 二 廣說 庚一 略說 以真實財意幻供 無上供品作供養 庚二 廣說 分二 一 陳設真實供品 二 意幻供養 辛一 陳設真實供品 以香鮮花酥油燈 淨水神饈與華蓋 幡旗寶傘樂器聲 勝幢拂塵腰鼓等 身與受用諸資具 供養師尊三寶等 陳設無量的莊嚴供品作供養 入行論 中云 於 諸勝供處 供以香蓮花 曼陀青蓮花 及諸妙花鬘 亦獻 最勝香 香溢結香雲 復獻諸神饈 種種妙飲食 亦獻金 蓮花 齊列珍寶燈 又云 金柄撐寶傘 周邊綴美 飾 形妙極莊嚴 亦展獻諸佛 辛二 意幻供養 分五 一 供養天物 二 五種無主之供品 三 有主之供品 四 如海等持之供品 五 不共之供品 壬一 供養天物 第八品 發菩提心 349
351 以諸天界悅意物 無量宮具寶瓔珞 歌舞鈸聲妙讚雨 百種勝飾作供養 觀想遍佈三十三天等一切天界的圓滿無量殿 妙音 讚歎 普降花雨 供養一切殊勝應供處 入行論 中 云 廣廈揚讚歌 懸珠耀光澤 嚴空無量飾 亦獻大悲 主 壬二 五種無主之供品 以一切清淨世界中的無主物作供養 以林寶山蓮花湖 天鵝翩翩而起舞 藥等妙香如意樹 垂枝花果作供養 蓮花飄動引蜜蜂 手鐲嚴飾睡蓮花 離雲日月光令開 悅意青蓮皆供養 涼風吹拂旃檀樹 散發撲鼻之芳香 山洞岩窟悅意處 清水滿池皆供養 秋季夜晚皎潔月 離曜群星所環繞 璀璨千光日輪飾 四洲世界皆供養 鐵圍山等無數剎 圓滿妙欲作嚴飾 十方如海塵數剎 悉皆供養佛佛子 慧光集 53 大圓滿心性休息大車疏 350
352 入行論 中云 鮮花與珍果 種種諸良藥 世 間珍寶物 悅意澄淨水 巍巍珍寶山 靜謐宜人林 花嚴 妙寶樹 珍果垂枝樹 又云 自生諸莊稼 及餘諸珍 飾 蓮花諸湖泊 悅吟美天鵝 壬三 有主之供品 妙瓶寶樹如意牛 輪王七寶八瑞物 七近珍寶廣大物 供養應供大悲主 意幻供養遍滿虛空的供品 即以輪寶 寶珠 玉女 寶 大臣寶 駿馬寶 大象寶 將軍寶輪王七寶 白芥 子 鏡 酪 長壽茅草 木瓜 右旋海螺 牛黃和黃丹八 瑞物以及宮室 臥具 靴履 寶劍 衣服 蛇皮褥與林苑 輪王七近寶作供養 壬四 如海等持之供品 依照 普賢行願品 及供雲咒等觀想而作供養 等持意供遍虛空 內外密之供雲海 鮮花妙雲飾美宅 藥香甘露之雲聚 燈光神饈樂音雲 讚聲海雲皆供養 第八品 發菩提心 351
353 寶篋經 中云 美麗鮮花妙華蓋 鮮花光彩極耀 眼 種種鮮花遍地開 悉皆供養佛佛子 觀想掌中諸供 品 供養一尊佛陀前 如是供養一切佛 仙人定幻亦復 然 關於此理 華嚴經 中也有相同的闡述 又 普賢 行願品 中云 各以一切音聲海 普出無盡妙言辭 盡 於未來一切劫 讚佛甚深功德海 壬五 不同之供品 內密供品 意幻供雲無邊際 散佈美女持鬘女 歌舞供養天女雲 獻佛菩薩令歡喜 觀想金剛色女 聲女 香女 味女 觸女 鬘女 燈女 花女等將各自遍滿虛空界的供品供養佛菩薩 並且 自己所珍愛的身體也獻給三寶作奴僕 入行論 中云 浩瀚虛空界 一切無主物 意緣敬奉獻 牟尼諸佛子 祈請勝福田 悲憫納吾供 福薄我貧窮 無餘堪供財 祈 求慈怙主 利我受此供 願以吾身心 恆獻佛佛子 懇請 哀納受 我願為尊僕 慧光集 53 大圓滿心性休息大車疏 352
354 己三 懺悔支 無始串習之習氣 業及煩惱所造罪 成為三有輪迴因 懺悔所有一切罪 此處宣說懺罪方式分為四個方面 一 所淨罪業之六門 身語意與貪嗔癡 對境是 父母 親教師 軌範師等 時間即從無始以來到現在 所 懺罪業之本性即十不善業等自性罪 若是出家人 還有不 持過午不食等一切佛制罪 普賢行願品 中云 我昔 所造諸惡業 皆由無始貪嗔癡 從身語意之所生 一切我 今皆懺悔 行動包括自作或令他作 或隨喜他作 罪業 的作用是遮障善趣與解脫道 並將我們牽引到惡趣受苦 二 清淨方式 四種對治力 對於自己所造的 不善業經常生起後悔心為厭患對治力 造不善業之後又精 進奉行善法為現行對治力 受戒後不再造罪為返回對治 力 依靠三寶與菩提心來滅盡 減輕罪業為所依對治力 宣說四法經 中云 彌勒 菩薩若具四法 則能勝伏 所造所積之一切罪業 何為四法 即厭患對治力 現行對 治力 返回對治力 所依對治力 厭患對治力指若行不 善業則多生悔心 現行對治力指雖作不善業亦極為精勤行 第八品 發菩提心 353
355 善 ; 返 回 對 治 力 指 真 實 受 戒 後 獲 得 不 再 造 罪 之 戒 心 ; 所 依 對 治 力 指 皈 依 佛 法 僧 三 寶 與 不 捨 菩 提 心 ( 三 ) 淨 罪 方 法 有 加 行 正 行 後 行 加 行 時 觀 想 無 量 佛 菩 薩 並 皈 依 正 行 時 回 憶 一 切 罪 業 並 懷 著 追 悔 之 心 將 自 他 一 切 罪 業 於 舌 尖 上 觀 想 一 黑 團 而 懺 悔, 結 果 從 佛 菩 薩 白 毫 間 放 光 瞬 間 使 罪 業 清 淨 後 行 時 觀 想 屢 屢 放 射 光 芒, 清 淨 一 切 罪 業, 身 體 變 成 如 水 晶 球 般 清 淨 透 明 口 中 念 誦 普 賢 行 願 品 或 入 行 論 中 的 我 與 十 方 佛, 及 具 菩 提 心, 大 悲 諸 聖 眾, 合 掌 如 是 白 : 無 始 輪 迴 起, 此 世 或 他 生, 無 知 犯 諸 罪, 或 勸 他 作 惡, 或 因 癡 所 牽, 隨 喜 彼 所 為, 見 此 罪 過 已, 對 佛 誠 懺 悔 惑 催 身 語 意, 於 親 及 父 母, 師 長 或 餘 人, 造 作 諸 傷 害 因 昔 犯 眾 過, 今 成 有 罪 人, 一 切 難 恕 罪, 佛 前 悉 懺 悔 " 之 後 分 別 觀 察 罪 業 之 本 體 住 於 何 處, 於 如 虛 空 般 的 境 界 中 入 定, 則 可 清 淨 罪 障 十 方 廣 經 中 云 : 誰 人 若 欲 懺 罪 淨, 身 體 端 直 觀 真 義, 真 實 義 中 觀 真 義, 若 見 真 義 則 解 脫, 此 乃 殊 勝 之 悔 淨 阿 闍 黎 宣 說 罪 業 的 過 患, 弟 子 頂 禮 供 養, 披 單 搭 在 左 肩, 祈 禱 淨 除 我 的 罪 業 隨 即 上 師 讓 弟 子 皈 依 發 心 後 觀 想 罪 業 集 於 舌 尖, 念 誦 三 遍 我 曾 於 三 寶 堪 布 阿 闍 黎 父 母 以 及 其 他 眾 生 前 以 貪 嗔 癡 所 造 的 一 切 罪 業, 今 慧 光 集 53 大 圓 滿 心 性 休 息 大 車 疏 354
356 以改過自新之心 於住於十方的佛菩薩前受持菩提心 為 獲得正覺菩提而發露懺悔 發誓從今以後不再就犯 之 後上師讓弟子觀修空性片刻 又觀想佛菩薩心間放射白光 淨除身語意之罪業 之後上師問 你清楚自己的罪業 嗎 能否發誓再不就犯 弟子回答 我已清楚自己的 罪業 並能發誓再不就犯 上師說 如此便能淨除罪 障 弟子說 感謝上師賜予懺悔的機會 四 依此可清淨罪業之理 彌勒獅吼請問經 中云 愚者造惡業 不知懺悔罪 智者懺悔罪 不與 業同住 廣戒經 中云 何人造罪業 依善可清 淨 如日月離雲 照亮此世間 佛藏經 中云 縱 殺父母與緣覺亦可依修空性而解脫 業分辨經 中 云 造極難忍業 譴責己可輕 猛懺與戒犯 可除罪根 本 親友書 中云 何人昔日極放逸 爾後行為倍 謹慎 如月離雲極絢麗 難陀指鬘能樂同 己四 隨喜支 眾生無量之福德 恆時我誠作隨喜 若誠心隨喜自性善 則能獲得同等善根 並且具有無 第八品 發菩提心 355
357 量福德 般若攝頌 中云 三千須彌可稱量 隨喜善 根不可量 深深思維此理而誠心隨喜 普賢行願品 中云 十方一切諸眾生 二乘有學及無學 一切如來與 菩薩 所有功德皆隨喜 己五 請轉法輪支 為度一切諸眾生 請轉無上妙法輪 觀想 如佛陀出有壞成佛後不說法經梵天供養法輪祈 求而說法一樣 自己也於上師善知識前祈請說法 普賢 行願品 中云 十方所有世間燈 最初成就菩提者 我 今一切皆勸請 轉於無上妙法輪 以此淨除捨法罪障 從今起生生世世自心不離正法傳承 己六 請不涅槃支 乃至有海未空間 祈請住世不涅槃 猶如昔日珍達居士祈請我等本師釋迦牟尼佛不涅槃 一樣 所有世間界中安住的一切出有壞佛陀 上師善知識 最後準備涅槃時 我們應祈請他們乃至輪迴未空前長久住 慧光集 53 大圓滿心性休息大車疏 356
358 世 如 普賢行願品 中云 諸佛若欲示涅槃 我悉至 誠而勸請 唯願久住剎塵劫 利樂一切諸眾生 以此可 淨除短壽 橫死 他人害命之罪業並且獲得長壽 己七 迴向支 分二 一 善根迴向菩提 二 迴向之本體 庚一 善根迴向菩提 以此善根願諸眾 一同成就正等覺 以希求圓滿菩提並且成為菩提心之因而迴向自他之善 根 普賢行願品 中云 所有禮讚供養福 請佛住世 轉法輪 隨喜懺悔諸善根 迴向眾生及佛道 所迴向的是自他三世的一切善根 華嚴經 中 云 眾生一切善 過去現未來 迴向普賢地 願皆獲 善妙 迴向唯求獲得佛果 中般若經 中云 須菩 提 此善根當唯為成佛作迴向 而莫為聲聞 緣覺及十地 作迴向 迴向的目的是為一切眾生獲得菩提 中般若經 中 云 即為一切眾生而迴向 而非僅為自己獲得佛果 否 則將墮入聲緣地之故 迴向方式 了知諸法無而顯現如夢如幻 善根也如 第八品 發菩提心 357
359 夢 如 幻 而 迴 向 中 般 若 經 中 云 : 須 菩 提, 當 以 諸 法 如 夢 如 幻 善 根 亦 如 夢 如 幻 之 方 式 而 作 迴 向 善 賢 請 問 經 中 云 : 何 人 布 施 誰, 不 緣 受 施 者, 平 等 而 布 施, 願 善 賢 圓 滿 若 以 有 緣 或 貪 執 心 認 為 善 根 是 實 有 存 在, 則 不 應 理 般 若 攝 頌 中 云 : 佛 說 如 食 雜 毒 食, 緣 於 白 法 亦 復 然 又 云 : 無 相 迴 向 菩 提 因, 有 相 迴 向 非 如 是 因 此 我 們 應 當 做 到 無 緣 無 執 而 迴 向 善 根 現 觀 莊 嚴 論 中 云 : 無 所 得 行 相, 不 顛 倒 體 性 將 善 根 轉 為 菩 提 之 心 與 具 有 殊 勝 加 持 之 願 文 相 結 合 而 作 迴 向 文 殊 剎 土 功 德 莊 嚴 經 中 云 : 諸 法 依 緣 生, 住 於 欲 樂 上, 何 人 發 何 願, 如 是 而 實 現 迴 向 與 發 願 之 差 別 : 將 已 作 的 善 法 以 念 誦 願 文 和 心 願 作 印 持 稱 為 迴 向 ; 自 己 立 誓 要 作 尚 未 作 的 善 法 稱 為 發 願 迴 向 主 要 是 依 靠 施 主 的 欲 樂 與 諦 實 語 之 威 力 而 轉 向 菩 提 等 的 可 是 如 今 卻 出 現 一 些 阿 闍 黎 自 己 作 迴 向 的 現 象, 這 是 因 為 施 主 不 懂 得 如 何 作 迴 向 本 來, 施 主 是 真 正 的 迴 向 者, 上 師 及 僧 眾 的 心 應 當 隨 施 主 所 念 的 迴 向 文, 邊 祝 願 彼 等 順 心 如 意 邊 念 誦 迴 向 文 應 當 是 一 地 以 上 菩 薩 所 說 的 成 慧 光 集 53 大 圓 滿 心 性 休 息 大 車 疏 358
360 實語 不能是隨隨便便而作的一般迴向文 因此我們也應 當念誦聖者所造的迴向文 迴向時 作迴向者觀想前方虛 空中諸佛菩薩如雲密集 念誦昔日世尊轉為慈力王以自己 血肉布施羅剎時所誦的迴向文 此福願獲遍知果 摧毀作 害之怨敵 救度眾生皆擺脫 生老病死三有海 有些人說 以空性印持作迴向極不應理 如此作有何 用 本來就是無緣的嘛 這是他們未明白此義的表現 所 謂的無緣是指所迴向的善根如夢 作迴向者如夢 迴向對 境如夢 即三輪體空 無有實執之義 若只觀修無有任何 善根的空性則顯然是斷見 所以我們必須斷除此種邪見 總之 無論做任何善事都應以加行菩提心殊勝 正行 無緣無相智慧殊勝 後行如夢如幻迴向殊勝攝持 應當了 知若與三殊勝相聯 則是所謂的隨解脫分善 成為佛道之 因 相反 若未以三殊勝攝持 則是所謂的隨福德分善 獲得一次各自之善果後便窮盡 戊二 淨化自相續之理 修七支供之必要 猶如洗淨之布匹 染色色彩極鮮明 以此前行淨相續 明現正行之勝心 第八品 發菩提心 359
361 若有障礙生起菩提心的垢染 則無法生起菩提心 若 淨除障垢 則可生起菩提心 如同髒布上無法染色 印染 者洗淨布後才能染色一樣 首先修七支供有這種必要 戊三 以此可積無量福德之理 此福德果無有量 遍佈法界虛空界 德藏請問經 中云 何人作合掌 觀十方諸佛 頂禮作供養 隨喜諸福德 懺悔諸罪業 祈請轉法輪 祈 請不涅槃 彼之福德量 恆時遍虛空 丙二 正行 加行完畢之後 三誦皈依佛法僧 祈佛佛子垂念我 如昔善逝及菩薩 發菩提心守學處 我今為利諸有情 發菩提心守學處 未救護者我救度 未解脫者令解脫 未得安慰我安慰 令諸眾生得涅槃 慧光集 53 大圓滿心性休息大車疏 360
362 念誦三遍 我名某某者從今乃至菩提果之間皈依 二足至尊諸佛出有壞 皈依離貪寂滅至尊正法 皈依諸眾 至尊不退轉聖者僧眾 再誦三遍 祈禱十方諸佛垂念 我 祈禱住十地諸大菩薩垂念我 祈禱諸大金剛持上師垂 念我 如往昔十方諸佛出有壞 住十地大菩薩為利一切眾 生而發殊勝菩提心 我名某某也自此乃至菩提果之間為利 一切眾生而發廣大菩提心 未救度者救度之 未解脫者令 解脫 未得安慰者安慰之 未得涅槃者令得涅槃 或者 念誦 祈禱諸佛出有壞垂念我 祈禱住十地諸大菩薩垂念 我 祈禱諸大金剛持上師垂念我 一遍 其後再念誦 入 行論 中的 如昔諸善逝 先發菩提心 復此循序住 菩 薩諸學處 如是為利生 我發菩提心 復於諸學處 次第 勤修學 三遍 丙三 後行 略說精進修二菩提心 當於晝夜三時中 勤發二種菩提心 通過發二種菩提心可趨入菩薩的行列 因此應當護持 學處 勤於利益自他之事業 此後恆時以儀軌受菩薩戒 如是而行可使菩提心增上 明顯等有諸多必要 第八品 發菩提心 361
363 乙四 三誦之必要 一誦發願菩提心 二誦發行菩提心 三誦可令願行心 獲得穩固與清淨 海雲經 中云 第一誦 第二誦 第三誦分別發 起願心 行心 令二者更加穩固到頂點 願行菩提心是 一本體 並非是異本體 從儀軌來看似乎不同 但這是從 三種不同念誦而生起的不同反體之發心 而並非是異本體 的 因為這三者是一心體 一時間 一作用之本性 菩 薩地論 中云 當了知願行此二心 本體無別 同為他 利之無別自性 乙五 當生歡喜心 從發起菩提心時起 從即日起我成為 諸眾生存之根本 亦得佛子菩薩名 不畏三有利眾生 恆時唯勤行饒益 以使人生具實義 從獲得菩薩戒那一時刻起 直至未失去菩提心之間 即稱為菩薩 我們切莫有損自己的善良種姓 而應當令菩 慧光集 53 大圓滿心性休息大車疏 362
364 提 心 增 上, 數 數 生 起 歡 喜 心, 直 接 或 間 接 利 益 眾 生, 即 便 無 有 利 生 的 能 力, 也 必 須 發 願 入 行 論 中 云 : 智 者 如 是 持, 清 淨 覺 心 已, 復 為 增 長 故, 如 是 讚 發 心 : 今 生 吾 獲 福, 善 得 此 人 身 復 生 佛 家 族, 今 成 如 來 子 爾 後 我 當 為, 宜 乎 佛 族 業, 慎 莫 染 污 此, 無 垢 尊 貴 種 猶 如 目 盲 人, 廢 聚 獲 至 寶, 生 此 菩 提 心, 如 是 我 何 幸! 若 問 : 菩 薩 有 多 少 種 名 稱? 有 十 六 種 如 經 莊 嚴 論 中 云 : 菩 薩 大 菩 薩, 智 者 勝 光 明, 佛 子 如 來 因, 能 勝 佛 苗 芽, 聖 者 具 妙 力, 商 主 殊 勝 稱, 廣 福 大 悲 尊, 自 在 具 法 者 對 於 獲 得 菩 薩 戒 者 立 即 要 廣 說 菩 提 心 之 利 益, 華 嚴 經 第 四 十 品 中 記 載 : 善 財 童 子 於 文 殊 前 發 心 後, 為 尋 菩 提 心 學 處 而 從 南 方 去 往 南 方 爾 時 至 尊 彌 勒 正 於 南 方 海 濱 由 毗 盧 佛 嚴 飾 的 具 藏 宮 殿 中 為 數 十 萬 菩 薩 眷 屬 所 圍 繞 而 說 法 善 財 童 子 從 五 百 由 旬 外 望 見 此 情 此 景 後 興 奮 不 已, 急 忙 頂 禮 彌 勒 菩 薩 見 後 伸 右 手 為 善 財 摸 頂, 並 向 諸 眷 屬 讚 頌 善 財 童 子 言 : 且 看 意 樂 清 淨 者, 堅 財 之 子 名 善 財, 尋 求 殊 勝 菩 提 行, 來 至 智 者 我 面 前 又 言 : 善 來 善 來 慈 悲 汝, 善 來 彌 勒 壇 城 中, 善 來 寂 靜 調 柔 尊, 行 持 之 時 疲 倦 否? 善 財 童 子 合 掌 請 問 : 聖 者, 我 若 真 實 趨 第 八 品 發 菩 提 心 363
365 入無上菩提正道 不知該如何勵力而持菩薩行 請您明 示 彌勒菩薩答言 善男子 你已為善知識所攝受 何以故 善男子 菩提心乃諸佛法之根本 猶如種子 可 令一切眾生善法增上 猶如良田 直至如點金劑 如珠寶等直接宣說了二百五十種比喻 之後又說 菩提 心具有此等及其餘無量利益 若想詳知 當閱此經 乙六 學處次第 分三 一 應時之理 二 廣說自他相換等 三 具足正知正念之理 丙一 應時之理 如是發心後當宣說嚴守學處之次第 清淨善心良田中 生長二菩提心苗 為令清淨及增上 應當嚴謹守學處 光明的心性通過發菩提心而變得更為清淨 諸魔外 道不能從中作梗 十法經 中云 寶珠自性者 光芒 之源泉 倘若勤擦拭 較前勝二倍 具足佛性者 發起菩 提心 淨二邊行境 諸魔不能害 生長出菩提心苗芽以 後 唯當想方設法堅持不退此心 淨除垢染 增上善法 其中最殊勝 最主要的學處是守護自心 入行論 中 慧光集 53 大圓滿心性休息大車疏 364
366 云 故我當善持 善護此道心 除此護心戒 何勞戒其 餘 又云 欲護學處者 策勵當護心 若不護此心 不能護學處 若縱狂象心 受難無間獄 未馴大狂象 為 患不及此 若以正念索 緊拴心狂象 怖畏盡消除 福善 悉獲至 丙二 廣說自他相換等 若問 應當如何護持菩提心 淨化菩提心 增上菩提 心呢 為此而廣說 觀想眾苦自取受 自之安樂施眾生 願至菩提不離此 輪番修煉施受法 願學處修四無量 為斷違品當護心 行心學處行六度 為斷違品當精進 守護願行菩提心學處即是護持菩提心 為斷除二者 之違品而精進即是淨化菩提心 輪番修自之安樂與眾生之 苦相互交換即是增上菩提心 如是菩提心學處若歸納而 言 即是常生歡喜 廣積善資 唯行善法 肩負起利益一 切眾生之重任 修自他平等 自他相換 入行論 中 第八品 發菩提心 365
367 云 : 勿 怯 聚 助 緣, 策 勵 令 自 主, 自 他 平 等 觀, 勤 修 自 他 換 最 初 聽 到 利 益 眾 生 的 廣 大 事 業 與 菩 薩 行, 不 要 想 我 怎 能 做 到 這 樣 呢 而 懈 怠, 一 定 要 精 進 而 行, 這 是 基 礎 應 當 如 是 思 維 : 低 劣 的 眾 生 尚 且 能 獲 得 人 身, 我 若 從 今 起 精 進 行 持 必 定 能 成 就 菩 提, 佛 經 中 說 低 劣 的 有 情 也 能 獲 得 菩 提, 從 這 一 點 來 看, 我 成 就 菩 提 又 有 何 困 難 的 呢? 入 行 論 中 云 : 不 應 自 退 怯, 謂 我 不 能 覺, 如 來 實 語 者, 說 此 真 實 言 : 所 有 蚊 虻 蜂, 如 是 諸 蟲 蛆, 若 發 精 進 力, 咸 證 無 上 覺 妙 臂 請 問 經 中 云 : 妙 臂, 此 外 菩 薩 當 如 是 了 知 : 轉 為 獅 虎 犬 狼 鷹 共 命 鳥 烏 鴉 貓 頭 鷹 蜂 蟲 蚊 蠅 等 眾 生 尚 且 能 獲 得 佛 果, 我 已 轉 為 人 身, 為 何 不 竭 盡 全 力 獲 得 菩 提, 當 不 退 精 進 而 行 ; 妙 臂, 此 外, 菩 薩 當 如 是 了 知 : 成 百 上 千 人 若 已 證 得 佛 果, 我 為 何 不 證 不 得 佛 果 又 寶 篋 莊 嚴 經 中 云 : 大 悲 尊 主 觀 世 音 菩 薩 至 斯 里 蘭 卡, 見 耶 扣 謀 傑 大 城 市 糞 便 處 住 有 成 千 上 萬 種 昆 蟲, 爾 時 觀 音 菩 薩 化 為 蜜 蜂 形 象, 發 出 嗡 嗡 聲, 義 為 頂 禮 佛 陀, 其 餘 蟲 類 聽 此 亦 隨 念 頂 禮 佛 陀, 從 而 以 智 慧 金 剛 摧 毀 二 十 種 薩 迦 耶 見, 終 皆 成 為 菩 薩, 名 為 口 香, 往 生 到 極 樂 世 界 慧 光 集 53 大 圓 滿 心 性 休 息 大 車 疏 366
368 從 另 一 方 面 來 說, 無 邊 無 際 的 眾 生 都 曾 經 做 過 自 己 的 父 母, 為 救 度 此 等 老 母 眾 生 也 必 須 精 進 修 法 何 時 住 於 輪 迴 各 趣 的 一 分 痛 苦, 若 少 許 用 於 精 進 修 持 菩 提 道 上 則 早 已 成 佛 了 遺 憾 的 是, 以 往 未 能 如 是 精 進 以 致 流 轉 於 輪 迴 中, 如 今 若 依 然 如 故, 則 仍 將 流 轉, 因 此 我 們 必 須 精 進 修 持 正 法 如 果 為 了 他 人 少 許 勞 苦 都 不 能 忍 受, 那 麼 比 此 更 難 忍 受 無 邊 際 的 痛 苦 必 然 更 是 無 法 忍 受, 然 而 一 定 要 忍 受 所 以 應 當 不 厭 其 煩 地 修 法 寶 鬘 論 中 云 : 誰 住 無 量 時, 為 無 量 有 情, 求 無 量 菩 提, 欲 無 量 善 法 菩 提 雖 無 量, 以 四 無 量 資, 無 需 長 久 時, 何 故 不 獲 得? 依 於 無 邊 福, 以 及 無 邊 智, 迅 速 能 消 除, 身 心 之 痛 苦 罪 感 惡 趣 身, 遭 饑 渴 等 苦, 彼 止 惡 修 福, 他 世 無 苦 楚 由 癡 生 意 苦, 貪 嗔 怖 欲 等, 彼 依 無 依 慧, 迅 速 得 消 除 若 以 身 心 苦, 全 然 無 損 害, 乃 至 世 間 際, 引 世 何 厭 離? 苦 短 尚 難 忍, 何 況 時 久 長? 無 苦 安 樂 時, 無 邊 有 何 妨? 既 無 身 之 苦, 豈 有 意 之 苦? 彼 憫 世 間 苦, 長 久 而 安 住 故 成 佛 經 久, 智 者 不 懈 怠, 為 盡 罪 功 德, 恆 常 當 勤 此 此 外 若 想 : 為 利 眾 生 而 長 久 住 於 三 有 中 豈 能 忍 受? 實 際 上 也 並 非 如 此, 因 為 具 有 菩 提 心, 所 以 是 一 種 安 樂, 而 不 是 痛 苦, 由 此 也 必 定 能 夠 堪 忍 入 行 論 中 云 : 福 第 八 品 發 菩 提 心 367
369 德 引 身 適, 智 巧 令 心 安, 為 眾 處 生 死, 菩 薩 豈 疲 厭? 以 此 菩 提 心, 能 盡 宿 惡 業, 能 聚 福 德 海, 故 勝 諸 聲 聞 故 應 除 疲 厭, 駕 馭 覺 心 駒, 從 樂 趨 勝 樂, 智 者 誰 退 怯? 又 因 為 一 切 眾 生 是 如 幻 如 畫 如 虛 空 之 自 性, 本 來 無 生 而 顯 現, 所 以 實 有 利 眾 事 業 是 不 必 要 的, 為 此 也 當 生 歡 喜 心 親 友 書 中 云 : 當 知 心 如 於 水 面, 土 石 之 上 繪 圖 畫 又 寶 積 經 中 云 : 譬 如, 縱 然 經 過 恆 河 沙 數 劫 虛 空 亦 無 有 厭 煩 無 有 灰 心 虛 空 亦 無 生 無 滅 無 毀 無 散 何 以 故? 虛 空 無 實 之 故 若 任 何 菩 薩 了 知 諸 法 無 實 則 不 生 疲 厭 失 望 之 心 應 當 以 此 種 方 式 修 持 菩 提 道 無 有 厭 倦 地 利 益 他 眾 此 外, 按 照 大 乘 竅 訣 中 所 說 來 思 維 十 三 種 道 理 而 利 益 眾 生 如 何 思 維 呢? ( 一 ) 如 是 一 切 眾 生 都 曾 屢 次 做 過 自 己 的 父 母, 為 父 母 時 無 一 不 是 慈 愛 饒 益 我, 為 了 報 答 他 們 的 大 恩 大 德, 我 也 必 須 利 益 眾 生 涅 槃 經 中 云 : 此 大 地 土 摶 成 豌 豆 許 丸, 用 以 衡 量 一 有 情 為 自 父 母 之 數, 則 做 成 之 丸 可 數 盡, 然 一 有 情 為 自 父 母 之 數 卻 不 可 勝 數 ( 二 ) 若 不 精 勤 報 答 曾 經 利 益 過 自 己 的 眾 生, 就 會 被 不 感 恩 圖 報 的 沉 重 負 擔 所 壓, 因 此 為 報 恩 德 也 必 須 利 益 慧 光 集 53 大 圓 滿 心 性 休 息 大 車 疏 368
370 有 情 廣 戒 經 中 云 : 諸 地 諸 山 海, 非 為 我 負 擔, 不 報 眾 恩 德, 乃 我 大 負 擔 ( 三 ) 如 果 一 切 眾 生 都 幸 福 快 樂, 那 麼 也 無 需 饒 益 然 而, 由 於 他 們 為 了 我 們 造 罪 而 受 輪 迴 惡 趣 痛 苦 壓 迫, 因 此 為 償 清 宿 債 我 也 必 須 饒 益 有 情 ( 四 ) 一 切 眾 生 雖 然 無 不 希 求 安 樂, 不 願 受 苦, 可 是 由 於 對 離 苦 得 樂 的 方 法 一 無 所 知, 以 致 唯 一 遭 受 痛 苦 折 磨, 為 解 除 他 們 的 痛 苦 我 也 必 須 利 益 眾 生 ( 五 ) 無 量 眾 生 未 能 蒙 受 往 昔 諸 佛 引 導 調 伏, 我 若 不 引 導 他 們, 則 已 斷 絕 了 大 乘 種 姓, 為 了 那 些 無 依 無 怙 的 眾 生 我 也 必 須 行 利 眾 事 業 ( 六 ) 為 了 調 化 那 些 由 於 我 執 我 所 執 而 被 煩 惱 業 風 所 吹 的 顛 倒 眾 生, 我 也 要 發 願 盡 心 盡 力 利 益 有 情 ( 七 ) 雖 然 諸 法 是 無 我 空 性, 但 眾 生 卻 未 證 悟, 應 當 以 悲 心 引 導 這 些 如 夢 有 情, 若 未 引 導 他 們, 則 已 泯 滅 了 大 悲 種 姓, 由 此 我 也 必 須 成 辦 利 他 之 事 ( 八 ) 我 已 發 心 利 益 眾 生, 若 未 利 益 則 違 犯 了 自 己 的 學 處, 由 此 也 要 成 辦 利 他 事 業 ( 九 ) 我 漂 泊 於 輪 迴 中 也 是 由 於 曾 對 有 情 生 嗔 心 等 煩 惱 所 致, 如 今 此 等 眾 生 成 為 我 修 菩 提 道 之 殊 勝 對 境, 由 第 八 品 發 菩 提 心 369
371 此 也 當 成 辦 利 眾 事 業 入 行 論 中 云 : 常 敬 生 佛 者, 圓 滿 達 彼 岸 ( 十 ) 若 直 接 利 益 他 眾 則 間 接 可 成 辦 自 利, 由 此 也 必 須 利 他 入 行 論 中 云 : 能 成 自 利 益 ( 十 一 ) 若 利 眾 生 則 令 諸 佛 歡 喜, 因 此 必 須 利 眾 入 行 論 中 云 : 悅 眾 令 佛 喜 ( 十 二 ) 發 心 後 若 不 成 辦 利 益 眾 生 之 事 業, 則 墮 入 聲 緣 乘, 由 此 也 必 須 利 眾 ( 十 三 ) 處 在 勝 義 中 我 與 眾 生 了 不 可 得 如 虛 空 般 的 境 界, 於 世 俗 中 利 益 如 夢 般 的 眾 生 也 是 無 有 困 難 的, 由 此 也 當 成 辦 利 眾 之 事 業 總 之, 應 當 發 心 乃 至 僅 有 一 個 眾 生 未 從 輪 迴 中 解 脫 前, 我 願 為 度 之 而 住 於 輪 迴 中, 日 日 夜 夜 無 有 厭 倦 地 精 進, 若 知 曉 於 百 俱 胝 劫 能 令 一 個 眾 生 相 續 中 生 起 一 剎 那 的 善 心, 也 應 當 以 最 大 的 勇 氣 盡 力 而 為 經 莊 嚴 論 中 云 : 佛 子 依 大 勤, 成 熟 諸 眾 生, 為 他 一 善 心, 千 萬 劫 不 厭 當 以 此 種 方 式 利 益 眾 生 生 起 四 力 : 入 行 論 中 云 : 信 解 堅 喜 捨 一 信 解 力 : 由 誠 信 菩 提 心 功 德 而 斷 惡 行 善 入 行 論 中 云 : 畏 苦 思 利 益, 能 生 希 求 力 二 穩 固 力 : 如 果 慧 光 集 53 大 圓 滿 心 性 休 息 大 車 疏 370
372 我 未 發 菩 提 心 也 就 另 當 別 論 了, 已 發 菩 提 心 再 捨 棄 無 論 如 何 都 成 惡 業, 如 是 思 維 以 後 應 當 鍥 而 不 捨 入 行 論 中 云 : 軌 以 金 剛 幢, 行 善 修 自 信 入 行 論 中 云 : 首 當 量 己 力, 自 忖 應 為 否? 不 宜 暫 莫 為 三 捨 棄 力 : 偶 爾 在 不 損 害 眾 生 的 情 況 下 捨 棄 輕 微 的 學 處 也 是 開 許 的 入 行 論 中 云 : 危 難 喜 慶 時, 心 散 亦 應 安, 經 說 行 施 時, 可 捨 微 細 戒 四 歡 喜 力 : 以 歡 喜 心 成 辦 利 眾 事 業 受 持 學 處 致 弟 子 書 中 云 : 誰 為 他 利 縱 然 斷 頭 顱, 亦 睜 如 蓮 歡 喜 目 視 之, 為 自 利 處 白 傘 所 遮 地, 亦 將 視 為 銳 利 之 劍 鋒 當 以 此 種 方 式 發 心 善 法 是 所 應 實 行 或 者 是 善 趣 與 解 脫 之 因, 故 當 恆 時 行 持 入 行 論 又 云 : 因 昔 淨 善 業, 生 居 大 蓮 藏, 芬 芳 極 清 涼 ; 聞 食 妙 佛 語, 心 潤 光 澤 生 ; 光 照 白 蓮 啟, 托 出 妙 色 身, 喜 成 佛 前 子 應 當 視 眾 生 為 我 所, 因 為 一 切 眾 生 無 不 成 為 過 自 己 的 父 母 與 親 友, 故 當 利 益 彼 等, 而 且 眾 生 是 修 持 菩 提 之 福 田, 由 此 也 當 饒 益 他 們, 又 能 令 佛 歡 喜, 因 此 也 該 成 辦 利 眾 事 業 入 行 論 中 云 : 修 法 所 依 緣, 有 情 等 諸 佛, 敬 佛 不 敬 眾, 豈 有 此 言 教? 又 云 : 為 令 如 來 喜, 止 害 利 世 間 修 自 他 平 等 有 共 同 與 不 共 二 種, 共 同 自 他 平 等 的 修 法 第 八 品 發 菩 提 心 371
373 在 修 四 捨 無 量 心 品 已 宣 講 過 不 共 自 他 平 等 : 如 對 一 個 怨 敵, 首 先 對 其 作 母 親 想, 再 觀 想 : 如 同 自 己 嚮 往 暫 時 獲 得 安 樂 究 竟 成 就 佛 果 一 樣, 他 也 無 有 差 別, 所 以 願 我 能 盡 力 利 益 他 從 一 個 眾 生 到 等 同 虛 空 際 的 一 切 眾 生 之 間 而 觀 修 自 他 相 換 : 修 不 共 自 他 平 等 達 到 修 量 後, 觀 想 : 將 自 己 的 一 切 安 樂 善 根 全 部 取 出 施 與 他, 以 此 福 德 願 他 暫 時 轉 生 善 趣 究 竟 獲 得 佛 果 他 的 惡 業 痛 苦 猶 如 換 衣 服 般 自 己 取 受 而 成 熟 於 自 相 續, 自 己 承 受 他 所 要 感 受 的 惡 趣 等 諸 多 痛 苦 應 當 誠 心 誠 意 修 自 他 相 換, 心 緣 於 一 個 眾 生 達 到 純 熟, 直 到 一 切 眾 生 之 間 修 煉 依 此 可 清 淨 無 始 以 來 的 深 重 罪 業 並 且 滅 盡 後 世 所 要 感 受 的 惡 趣 等 諸 多 惡 業, 獲 得 眾 多 安 樂 入 行 論 中 云 : 若 不 以 自 樂, 真 實 換 他 苦, 非 僅 不 成 佛, 生 死 亦 無 樂 對 此, 有 些 人 說 : 如 云 諸 法 依 緣 生, 住 於 意 樂 上, 如 此 代 受 眾 生 之 苦 是 不 合 理 的, 因 為 自 己 將 永 遠 墮 於 輪 迴 中 之 故 此 外 造 不 善 業 時 若 以 意 樂 迴 向 菩 提, 則 也 應 成 善 法, 因 具 有 殊 勝 意 樂 而 迴 向 之 故 雖 然 此 言 屬 於 魔 王 的 論 調, 但 也 應 當 予 以 答 覆 : 按 照 你 們 的 觀 點 來 說, 若 因 利 他 發 無 邊 宏 願 而 漂 泊 輪 迴, 那 麼 文 殊 菩 薩 也 應 當 漂 慧 光 集 53 大 圓 滿 心 性 休 息 大 車 疏 372
374 泊 於 輪 迴 中 了 因 其 所 發 之 願 中 言 為 每 一 眾 生, 甘 願 住 後 際 故 所 謂 的 自 他 相 換 實 際 上 並 沒 有 與 眾 生 直 接 相 換, 如 果 直 接 相 換 也 是 極 妙 的, 因 為 如 此 也 是 廣 大 福 德 觀 想 相 換 的 眾 生 與 自 己 二 者 都 是 自 心, 而 且 他 人 的 痛 苦 不 會 成 熟 於 自 身, 自 己 的 安 樂 也 不 會 遷 移 到 他 身 佛 在 經 中 說 業 果 不 移, 百 業 經 中 云 : 自 造 之 業 不 能 移 於 他, 他 眾 之 業 亦 不 成 熟 己, 自 受 自 己 所 積 之 業 果, 一 切 眾 生 為 業 暗 所 遮 罪 業 不 是 善 根, 不 能 作 為 迴 向 之 因, 而 只 是 惡 趣 與 痛 苦 之 因 經 中 也 說 此 善 根 迴 向 無 上 菩 提, 任 何 經 中 均 未 說 過 此 罪 根 迴 向 無 上 菩 提 所 以, 具 有 善 根 以 意 樂 迴 向 可 成 為 菩 提 之 因, 不 能 作 為 因 即 使 迴 向 也 不 會 成 為 菩 提 之 因, 就 像 將 此 虛 空 迴 向 菩 提 也 不 會 成 為 菩 提 之 因 一 樣 因 此, 這 種 觀 點 甚 至 想 也 不 能 想 聽 也 不 能 聽, 更 何 況 說 真 正 跟 隨 承 認 了 關 於 清 淨 增 上 菩 提 心 之 理 下 文 中 還 有 說 明, 在 此 不 作 廣 說 第 八 品 發 菩 提 心 373
375 丙三 具足正知正念之理 恆以知念不放逸 斷惡行持如海善 依靠正知 正念 不放逸 可防護戒律根本之自心 使其不被煩惱所染污 即應當以正知 正念 不放逸來守 護自心 憶念 受持菩提心之 功德與 失毀菩提心之 過患而不失正念 憶念菩提心之本體而不失正知 如箭弦 般小心謹慎至關重要 為什麼呢 如果失去正知正念 則 失毀善法 罪業剎那間無勤而產生 入行論 中云 惑賊不正知 尾隨念失後 盜昔所聚福 令墮諸惡趣 此群煩惱賊 尋隙欲打劫 得便奪善財 復毀善趣命 故 終不稍縱 正念離意門 離則思諸患 復住於正念 必 須以了知菩提心之利益與失菩提心之過患 輪迴過患與涅 槃功德等清淨正知而護心 例如 世間的老人歷盡滄桑 知曉善惡 從而棄惡從善 因此 日日夜夜應當具足正知 而修持一切善法 並且觀察自己之三門善與不善業出現的 情況如何 以石子等方式計善惡之數而斷惡行善 這是護 持正知 入行論 中云 再三宜深觀 身心諸情狀 僅此簡言之 即護正知義 如是主要護持正念正知 彼 論云 合掌誠勸請 欲護自心者 致力恆守護 正念與 慧光集 53 大圓滿心性休息大車疏 374
376 正 知 此 外 還 要 以 不 放 逸 來 守 護 自 心, 依 靠 自 己 對 治 煩 惱 為 知 慚, 擔 心 被 他 人 恥 笑 而 防 護 不 善 業 為 有 愧, 知 慚 有 愧 才 是 不 放 逸 之 本 體, 故 當 依 此 而 防 護 煩 惱 此 外, 也 要 具 足 斷 除 煩 惱 修 持 解 脫 善 法 之 不 放 逸 大 乘 阿 毗 達 摩 雜 集 論 中 云 : 何 為 不 放 逸? 無 貪 無 嗔 無 癡, 具 足 精 進 而 修 習 諸 善 法, 守 護 自 心 防 止 一 切 有 漏 法, 可 成 辦 世 間 出 世 間 一 切 善 妙, 乃 為 不 放 逸 也 就 是 說, 若 具 足 不 放 逸 則 可 實 現 一 切 善 法 善 妙, 若 不 具 足, 則 無 法 實 現 佛 經 中 也 說 不 放 逸 為 一 切 善 法 之 根 本 親 友 書 中 云 : 佛 說 不 放 逸 甘 露, 放 逸 乃 為 死 亡 處, 是 故 汝 為 增 善 法, 當 恆 敬 具 不 放 逸 三 摩 地 王 經 中 云 : 布 施 持 戒 安 忍 等, 所 說 一 切 諸 善 法, 根 本 即 此 不 放 逸 頂 寶 龍 王 請 問 經 中 云 : 何 為 不 放 逸? 凡 行 持 諸 善 法 者 皆 為 不 放 逸 菩 薩 不 放 逸 能 莊 嚴 菩 提 果 ; 不 放 逸 是 菩 提 分 諸 法 之 根 本 ; 成 就 智 慧 諸 法 之 來 源 ; 積 累 受 持 一 切 善 法 ; 不 毀 昔 所 聞 之 法 ; 攝 受 一 切 應 攝 之 法 ; 遠 離 一 切 障 礙 之 法 若 未 以 正 知 正 念 不 放 逸 攝 持, 則 以 前 所 具 有 的 聞 法 等 功 德 也 會 失 毀, 僅 有 的 信 心 聞 慧 精 進 也 被 墮 罪 之 垢 所 染 而 變 得 不 清 淨, 以 致 於 不 能 從 輪 迴 惡 趣 中 解 脫 入 行 第 八 品 發 菩 提 心 375
377 論 中 云 : 心 無 正 知 者, 聞 思 修 所 得, 如 漏 瓶 中 水, 不 復 住 正 念 縱 信 復 多 聞, 數 數 勤 精 進, 然 因 無 正 知, 終 染 犯 墮 垢 也 就 是 說, 時 時 刻 刻 應 當 觀 察 自 心, 如 果 實 在 無 法 避 免 散 亂, 則 應 當 行 持 頂 禮 轉 繞 等 散 亂 性 的 善 法, 萬 萬 不 能 增 長 不 善 業 住 於 靜 處 時 也 應 當 修 持 禪 定 等 勝 義 善 法, 不 要 渾 渾 噩 噩 度 日 所 做 任 何 一 件 事 尚 未 圓 滿 之 前 不 能 從 事 許 多 其 他 事, 因 為 如 此 會 成 為 所 做 之 事 的 違 緣 諸 如 布 施 之 時, 持 戒 雖 然 也 很 殊 勝, 但 應 當 在 不 破 戒 的 基 礎 上, 暫 且 放 下 持 戒, 精 進 布 施 因 此 觀 察 此 等 之 時 間 開 遮 勝 劣 之 差 別 是 十 分 重 要 的 入 行 論 中 云 : 經 說 行 施 時, 可 捨 微 細 戒 思 已 欲 為 時, 莫 更 思 他 事, 心 志 應 專 一, 且 先 成 辦 彼 如 是 事 皆 成, 否 則 俱 不 成 匝 那 嘎 論 中 云 : 前 事 未 完 辦 他 事, 二 者 不 成 徒 勞 因, 一 足 尚 未 落 地 前, 抬 另 一 足 跌 倒 因 入 行 論 中 云 : 勿 因 小 失 大, 大 處 思 利 他 學 集 論 中 云 : 如 同 藥 樹 未 成 熟 之 前 應 當 予 以 保 護, 若 已 成 熟 則 當 利 他, 此 身 未 得 聖 者 位 前 不 能 捨 棄, 當 予 以 保 護 入 行 論 中 云 : 悲 願 未 清 淨, 不 應 施 此 身 以 此 說 明 做 微 小 善 事 時 若 與 廣 大 善 法 相 違 則 放 下 小 事, 六 度 善 法 也 是 要 逐 層 向 上 而 學 修, 如 果 出 現 慧 光 集 53 大 圓 滿 心 性 休 息 大 車 疏 376
378 抵 觸, 則 應 行 持 上 面 的 學 處, 擱 置 下 面 的 學 處 入 行 論 中 云 : 施 等 波 羅 蜜, 層 層 漸 升 進 寶 積 經 中 云 : 何 者 以 喜 心, 百 年 作 布 施, 不 如 一 日 中, 守 持 淨 戒 勝 了 知 此 等 教 證 中 所 說 之 理 而 了 知 場 合 護 持 學 處 至 關 重 要 於 此 略 說 一 日 中 的 法 行 之 次 第 飲 食 之 次 第 以 及 平 時 的 威 儀 法 : 首 先 清 晨 起 床 時 應 當 隨 念 三 寶 與 菩 提 心 而 起, 若 發 現 昨 晚 夢 中 造 罪 則 應 立 即 懺 悔, 若 夢 中 行 善 則 當 隨 喜, 因 為 白 日 與 夜 晚 心 之 習 氣 相 同 中 般 若 經 中 云 : 舍 利 子, 倘 若 白 日 修 持 智 慧 波 羅 蜜 多 而 增 上, 則 夢 中 修 持 亦 增 上, 夢 中 與 白 日 無 有 差 別 之 故 之 後, 應 當 依 照 前 述 之 儀 軌 受 菩 薩 戒, 因 為 晝 夜 所 失 毀 的 少 許 支 分 戒 需 要 恢 復 未 失 者 也 需 要 增 上 享 用 飲 食 之 時 應 當 隨 念 三 寶 而 將 食 物 分 成 四 份, 一 份 作 供 養, 一 份 為 突 然 的 來 客 作 準 備, 一 份 作 食 子 布 施 羅 剎 女 之 子 鬼 神 等, 一 份 自 己 食 用 或 者, 一 份 供 養 三 寶, 一 份 供 養 護 法 神, 一 份 自 己 享 用, 一 份 布 施 鬼 魔 攝 行 論 中 云 : 食 當 分 四 份, 首 先 淨 供 尊, 其 次 於 護 法, 廣 大 施 食 子, 自 己 享 用 後, 餘 食 施 鬼 魔 或 者, 按 照 律 藏 中 所 說 將 食 物 分 成 三 份, 第 一 份 供 養 三 寶, 第 二 份 為 暫 時 第 八 品 發 菩 提 心 377
379 可 能 到 來 的 沙 門 婆 羅 門 或 王 族 準 備, 第 三 份 自 己 享 用 進 餐 時 應 當 以 四 想 而 享 用 : 於 食 物 作 不 淨 想 ; 心 中 生 起 厭 煩 想 ; 為 利 益 腹 內 蟲 類 而 食 想 ; 身 體 作 駛 向 菩 提 果 之 大 船 想 不 應 以 增 長 貪 愛 之 心 來 享 用 飲 食 食 量 : 腹 內 四 分 之 一 空 置, 四 分 之 二 進 食, 四 分 之 一 飲 水 入 支 論 中 云 : 腹 內 二 分 食, 一 分 為 飲 料, 一 分 風 等 住, 分 為 四 等 份 或 者, 依 照 十 七 事. 食 事 品 中 所 說 : 腹 內 分 三 份, 二 份 為 飲 食, 一 份 空 放 置 如 果 饑 餓, 則 對 腹 內 蟲 類 有 害 產 生 各 種 疾 病, 並 且 無 力 做 事 ; 倘 若 過 飽, 則 有 惡 臭, 許 多 病 原 體 入 內, 不 能 入 等 持 等 出 現 此 類 過 患 入 行 論 中 云 : 己 食 唯 適 量 應 當 以 此 方 式 而 用 餐 最 後 以 無 常 觀 念 誦 進 餐 迴 向 文 : 願 國 王 施 主, 以 及 城 市 中, 所 住 諸 眾 生, 恆 時 得 安 樂 行 走 時, 眼 觀 一 木 軛 許 處, 觀 察 途 中 含 生, 心 不 散 亂 而 行 般 若 攝 頌 中 云 : 觀 一 木 軛 許, 行 時 心 不 亂 雙 目 垂 視, 若 有 人 來, 則 微 笑 著 說 您 好 出 現 恐 怖 之 時, 可 四 方 觀 瞧 入 行 論 中 云 : 吾 終 不 應 當, 無 義 散 漫 望, 決 志 當 恆 常, 垂 眼 向 下 看 蘇 息 吾 眼 故, 偶 宜 顧 四 方 若 見 有 人 至, 正 視 道 善 來 為 察 道 途 慧 光 集 53 大 圓 滿 心 性 休 息 大 車 疏 378
380 險, 四 處 頻 觀 望, 憩 時 宜 回 顧, 背 面 細 檢 索 前 後 視 察 已, 續 行 或 折 返, 故 於 一 切 時, 應 視 所 需 行 之 後, 到 樹 下 等 處 坐 禪 或 誦 經 等 行 持 善 法 若 有 人 想 在 自 己 前 聞 法, 則 應 觀 察 其 根 基, 對 於 心 不 調 柔 略 知 一 二 便 傲 氣 十 足 者, 應 按 月 燈 經 中 所 說 而 言 如 你 尊 者 前, 我 豈 敢 說 法, 你 乃 大 智 者 等 摧 毀 他 人 傲 慢 之 詞 如 果 對 方 實 在 想 聽 法, 則 觀 察 其 根 器 後 方 可 說 法 講 法 時 如 果 對 智 慧 淺 薄 者 說 大 法, 則 會 導 致 聞 法 者 因 捨 法 而 墮 惡 趣 般 若 攝 頌 中 云 : 聞 後 愚 者 捨 法 因, 捨 法 墮 入 無 間 獄 對 大 乘 根 基 者 也 不 能 說 小 乘 法 入 行 論 云 : 於 諸 利 根 器, 不 應 與 淺 法 如 果 法 師 是 出 家 身 份, 那 麼 在 無 有 陪 同 者 的 情 況 下, 不 能 單 獨 為 女 士 傳 法, 因 為 如 此 將 成 為 梵 淨 行 之 違 緣 以 及 他 人 誹 謗 之 處 入 行 論 中 云 : 莫 示 無 伴 女 又 白 蓮 經 中 云 : 智 者 任 何 時, 為 女 眾 傳 法, 切 莫 獨 與 行, 發 笑 或 共 坐 對 於 不 恭 敬 之 人 等 也 不 能 說 法 入 行 論 中 云 : 無 病 而 覆 頭, 纏 頭 或 撐 傘, 手 持 刀 兵 杖, 不 敬 勿 說 法 其 後, 於 廣 闊 的 地 方 坐 在 莊 嚴 的 獅 子 座 上, 無 有 追 求 名 聞 利 養 等 私 心 而 以 利 他 之 心 傳 法 白 蓮 經 中 云 : 第 八 品 發 菩 提 心 379
381 清 潔 悅 意 處, 敷 設 寬 廣 墊, 綢 緞 所 嚴 飾, 身 著 淨 法 衣, 恆 無 少 貪 欲, 飲 食 衣 臥 具, 座 墊 與 法 衣, 妙 藥 皆 不 思 不 受 任 何 物, 智 者 恆 祈 願, 我 眾 生 成 佛, 為 利 世 說 法, 思 為 我 樂 具 當 以 此 中 所 說 之 方 式 而 說 法 遇 到 任 何 眾 生 都 不 要 有 我 慢 輕 視 不 敬 的 態 度, 而 要 先 微 笑 再 說 悅 耳 語 月 燈 經 中 云 : 如 滿 月 柔 笑, 於 男 女 老 幼, 恆 說 正 直 語, 調 柔 無 我 慢, 智 者 恆 時 言, 世 人 悅 意 語, 智 者 永 莫 說, 生 畏 散 亂 語 因 為 說 悅 耳 語 讚 歎 語 者 自 己 無 有 損 失, 令 對 方 心 情 快 樂 入 行 論 中 云 : 一 切 妙 雋 語, 皆 讚 為 善 說, 見 人 行 福 善, 歡 喜 生 讚 歎 暗 稱 他 人 功, 隨 和 他 人 德, 聞 人 稱 己 德, 應 忖 自 有 無 一 切 行 為 喜, 此 喜 價 難 估, 故 當 依 他 德, 安 享 隨 喜 樂 如 是 今 無 損, 來 世 樂 亦 多, 反 之 因 嫉 苦, 後 世 苦 更 增 出 言 當 稱 意, 義 明 語 相 關, 悅 意 離 貪 嗔, 柔 和 調 適 中 對 於 勝 過 自 己 者 作 導 師 想, 與 自 己 同 等 者 作 道 友 想, 低 於 自 己 者 作 眷 屬 想, 比 自 己 年 長 者 作 父 母 想, 較 自 己 年 輕 者 作 子 孫 想, 與 自 己 同 齡 者 作 兄 弟 想, 如 此 恭 敬 對 待 所 有 的 人 十 法 經 中 說 : 身 語 意 遠 離 造 惡 業, 於 堪 布 生 起 本 師 想, 阿 闍 黎 生 起 堪 布 想, 對 同 持 梵 淨 行 之 老 幼 中 者 皆 說 敬 語, 恭 敬 承 侍 本 生 傳 中 云 : 誰 慧 光 集 53 大 圓 滿 心 性 休 息 大 車 疏 380
382 亦 不 可 離 正 士, 調 柔 依 止 善 知 識 親 近 於 彼 雖 未 求, 彼 之 功 德 亦 薰 染 即 使 是 暗 地 裡 也 不 應 造 惡 作 罪, 甚 至 不 能 稍 縱 放 逸 本 生 傳 中 云 : 未 被 見 中 造 罪 業, 猶 如 食 毒 豈 得 樂, 天 尊 瑜 伽 士 諸 眾, 以 清 淨 眼 必 定 見 思 維 暇 滿 難 得 以 及 佛 難 出 世 之 理 而 不 放 逸 護 境 眷 請 問 經 中 云 : 利 世 佛 陀 大 仙 人, 俱 胝 劫 中 難 出 世, 今 已 獲 得 暇 滿 時, 欲 解 脫 者 怎 放 逸? 為 護 持 佛 法 而 稍 稍 保 護 此 身 免 遭 病 害 並 將 其 作 船 想, 盡 力 以 衣 食 等 調 養 身 體, 保 持 健 康, 不 能 以 無 意 義 的 念 修 等 殘 忍 的 苦 行 折 磨 身 體 入 行 論 中 云 : 念 身 如 舟 楫, 唯 充 去 來 依, 為 辦 有 情 利, 修 成 如 意 身 中 觀 四 百 論 中 云 : 雖 見 身 如 怨, 然 應 保 護 身, 具 戒 久 存 活, 能 作 大 福 德 應 當 觀 想 無 常, 希 求 菩 提 七 童 女 傳 中 云 : 終 捨 之 身 命, 觀 如 草 露 珠, 若 長 久 修 習, 則 獲 大 安 樂 一 般 來 說, 人 們 會 捨 棄 財 產 而 保 護 生 命, 對 於 發 心 等 廣 大 佛 法, 應 當 不 惜 生 命 予 以 護 持 教 王 經 中 云 : 吾 為 護 身 捨 財 產, 為 護 生 命 捨 身 財, 為 護 正 法 可 捨 棄, 財 產 身 體 與 生 命 恆 時 觀 心, 發 現 過 失 立 即 捨 棄, 如 此 則 不 會 被 煩 惱 所 害 梵 天 請 問 經 中 云 : 若 知 心 過 失, 智 者 不 第 八 品 發 菩 提 心 381
383 依 過, 心 若 住 正 念, 獲 淨 寂 滅 果 此 外, 牙 籤 唾 液 鼻 涕 以 及 大 小 便 等 也 應 當 棄 於 眾 人 不 用 之 靜 處 掩 埋 入 行 論 中 云 : 牙 木 與 唾 涕, 棄 時 應 掩 蔽, 用 水 及 淨 地, 不 應 棄 屎 尿 戒 律 中 也 說 糞 便 不 能 棄 於 水 泉 等 處 同 樣, 在 用 餐 時 我 們 也 應 當 注 重 威 儀 入 行 論 中 云 : 食 時 莫 滿 口, 出 聲 與 咧 嘴 坐 於 何 處, 尤 其 坐 在 上 師 面 前 大 庭 廣 眾 之 中, 身 體 威 儀 一 定 要 莊 嚴 不 能 躺 著 放 肆 伸 足 搓 手 等, 應 當 端 坐, 身 體 姿 態 盡 力 做 到 莊 嚴 入 行 論 中 云 : 坐 時 勿 伸 足, 雙 手 莫 揉 搓 車 床 幽 隱 處, 莫 會 他 人 婦, 世 間 所 不 信, 觀 詢 而 捨 棄 此 外, 跑 跑 跳 跳 開 懷 大 笑 弄 姿 作 態 等 凡 是 身 語 意 一 切 不 寂 靜 的 行 為 皆 當 禁 止, 緩 慢 調 柔 為 主 花 鬘 論 中 云 : 歌 舞 賭 博 跑 跳 等, 眾 人 皆 見 且 效 仿, 已 入 嚴 重 罪 業 門, 違 越 戒 律 命 根 因 如 是 而 行 必 將 遠 離 菩 提, 因 此 必 須 斷 除 放 逸 行 為 護 境 眷 請 問 經 中 云 : 未 護 三 門 行 放 蕩, 不 敬 具 慢 貪 心 強, 不 滅 煩 惱 具 重 惑, 此 等 盡 離 勝 菩 提 自 己 相 續 未 寂 靜 調 柔 之 前 不 能 調 伏 他 人 所 以 首 先 慧 光 集 53 大 圓 滿 心 性 休 息 大 車 疏 382
384 應 當 使 自 相 續 寂 靜 調 柔 無 邊 功 德 讚 中 云 : 自 未 調 柔 雖 說 具 理 詞, 言 行 相 違 不 能 調 他 眾, 汝 思 為 利 無 邊 有 情 眾, 自 未 調 柔 精 進 而 調 柔 寶 積 經 中 云 : 未 度 不 能 度 他 人 ; 未 解 不 能 令 他 解, 盲 人 無 法 指 引 路, 解 脫 者 能 令 解 脫, 具 目 者 能 導 盲 人 又 十 法 經 中 云 : 我 為 救 度 一 切 眾 生 而 精 進, 為 令 一 切 眾 生 解 脫 而 精 進, 為 令 一 切 眾 生 寂 靜 調 柔 而 精 進, 若 自 己 尚 未 調 柔, 不 寂 靜 不 護 根 門, 則 非 為 我 力 所 能 及, 故 當 寂 靜 調 柔 護 根 門 此 外, 蒙 受 他 人 利 益, 應 當 感 恩 圖 報, 遭 受 別 人 損 害, 則 當 作 為 行 善 與 修 持 菩 提 之 因, 一 切 行 為 中 如 慈 母 般 忍 耐 疲 厭, 將 自 己 視 為 比 他 人 低 下, 行 走 緩 慢, 無 論 辦 何 事 言 何 語 均 具 足 正 知 正 念 不 放 逸, 甚 至 夢 中 也 要 做 到 不 誹 謗 不 貪 嗔 他 人 白 日 上 午 中 午 下 午, 夜 間 初 夜 中 夜 黎 明 六 時 中 念 誦 三 聚 經 等 功 課 入 行 論 中 云 : 晝 夜 當 各 三, 誦 讀 三 聚 經 要 做 到 唯 以 行 持 善 法 度 日 經 莊 嚴 論 中 云 : 佛 子 諸 行 為, 隨 根 基 行 境, 以 合 理 言 詞, 利 眾 為 先 行 若 廣 說, 則 如 華 嚴 經 清 淨 行 境 品 中 所 說 : 菩 薩 進 入 房 屋 時 當 發 心 願 一 切 眾 生 到 達 解 脫 城 中 ; 睡 眠 時 發 第 八 品 發 菩 提 心 383
385 心 願 獲 得 佛 陀 之 法 身 ; 做 夢 時 觀 想 願 證 悟 諸 法 如 夢 ; 醒 來 時 發 心 願 從 無 明 中 甦 醒 ; 起 床 時 發 心 願 獲 得 佛 身 ; 穿 衣 時 發 心 願 著 知 慚 有 愧 之 衣 ; 繫 腰 帶 時 發 心 願 皆 結 善 緣 ; 坐 於 墊 上 時 發 心 願 獲 得 金 剛 座 ; 向 後 靠 時 發 心 願 獲 得 菩 提 樹 ; 點 火 時 發 心 願 焚 毀 煩 惱 薪 ; 火 燃 起 時 發 心 願 燃 亮 智 慧 火 ; 飯 熟 時 發 心 願 獲 得 智 慧 甘 露 ; 進 餐 時 發 心 願 獲 得 禪 定 食 ; 外 出 時 發 心 願 從 輪 迴 城 中 解 脫 ; 下 梯 階 時 發 心 願 趨 入 輪 迴 利 益 有 情 ; 開 門 時 發 心 願 開 啟 解 脫 門 ; 關 門 時 發 心 願 阻 塞 惡 趣 門 ; 上 路 時 發 心 願 趨 入 聖 道 ; 上 行 時 發 心 願 一 切 眾 生 享 受 善 趣 安 樂 ; 下 行 時 發 心 願 斷 絕 三 惡 趣 ; 遇 到 眾 生 時 發 心 願 親 睹 佛 陀 ; 落 腳 時 發 心 願 饒 益 眾 生 ; 抬 足 時 發 心 願 拔 除 輪 迴 ; 眼 見 佩 裝 飾 品 者 時 發 心 願 獲 得 相 好 之 飾 ; 見 無 裝 飾 品 者 時 發 心 願 具 足 清 淨 功 德 ; 見 滿 器 時 發 心 願 功 德 圓 滿 ; 見 空 器 時 發 心 願 過 患 空 無 ; 見 喜 愛 之 眾 生 時 發 心 願 喜 愛 正 法 ; 見 不 喜 愛 之 眾 生 時 發 心 願 不 喜 有 為 法 ; 見 安 樂 之 眾 生 時 發 心 願 獲 得 佛 之 安 樂 ; 見 苦 難 眾 生 時 發 心 願 遣 除 有 情 之 一 切 痛 苦 ; 見 患 者 時 發 心 願 擺 脫 疾 病 ; 見 報 恩 者 時 發 心 願 報 答 諸 佛 菩 薩 之 恩 ; 見 不 報 恩 者 時 發 心 願 於 邪 見 者 不 報 恩 ; 見 反 對 者 時 發 心 願 能 消 滅 一 切 外 道 ; 見 讚 歎 之 情 景 時 發 心 願 讚 歎 諸 佛 菩 薩 ; 見 他 人 說 法 時 發 心 願 獲 得 佛 陀 之 慧 光 集 53 大 圓 滿 心 性 休 息 大 車 疏 384
386 辯 才 ; 見 佛 像 時 發 心 願 無 礙 面 見 諸 佛 ; 見 佛 塔 時 發 心 願 成 為 眾 生 之 應 供 處 ; 見 人 經 商 時 發 心 願 獲 得 聖 者 七 財 ; 見 人 頂 禮 時 發 心 願 獲 得 人 天 導 師 佛 之 無 見 頂 相 此 外, 應 當 對 一 切 無 義 的 散 亂 事 生 起 厭 煩 心 並 觀 無 常 在 地 上 亂 塗 亂 畫 草 率 行 事 妄 念 紛 起 等 出 現 散 亂 時, 以 正 知 正 念 立 即 斷 除, 身 體 所 作 口 中 所 言 心 中 所 想 皆 應 轉 向 正 法 晚 上 睡 眠 時 身 勢 右 臥, 頭 朝 向 北, 隨 念 死 亡, 將 三 寶 觀 於 自 己 的 頂 上, 心 安 住 於 如 虛 空 般 的 法 性 中 入 眠 入 行 論 中 云 : 睡 如 佛 涅 槃, 應 朝 欲 方 臥 晝 夜 六 時 中 應 當 於 佛 像 佛 塔 等 三 寶 所 依 前 念 誦 普 賢 行 願 品 或 得 貢 瓦 巴 阿 闍 黎 所 著 的 七 十 頌 願 文 等 發 願 或 者 誦 菩 薩 戒 二 十 頌, 此 義 在 寶 鬘 論 中 云 : 諸 佛 正 法 僧, 以 及 菩 薩 前, 恭 敬 皈 依 畢, 頂 禮 應 供 處, 懺 悔 罪 惡 業, 廣 修 眾 福 德, 有 情 之 福 善, 一 切 皆 隨 喜, 我 稽 首 合 掌, 請 轉 妙 法 輪, 乃 至 眾 生 存, 請 佛 久 住 世 願 以 我 作 福, 已 作 及 未 作, 有 情 悉 皆 具, 無 上 菩 提 心 願 眾 皆 無 垢, 根 圓 離 無 暇, 行 為 有 自 在, 正 命 悉 具 足 願 諸 有 情 眾, 手 中 具 財 寶, 資 具 皆 無 量, 無 盡 至 生 死 願 凡 諸 女 人, 恆 成 大 丈 夫, 諸 有 情 慧 目, 戒 足 悉 具 足 願 有 情 具 色, 形 妙 大 威 光, 見 喜 無 病 疫, 長 壽 具 大 第 八 品 發 菩 提 心 385
387 力 願 皆 通 方 便, 脫 離 諸 苦 痛, 勤 向 三 寶 尊, 富 有 佛 法 財 願 修 慈 悲 喜, 棄 惑 平 等 住, 施 戒 忍 精 進, 定 慧 作 嚴 飾 願 圓 諸 資 糧, 相 好 極 鮮 明, 不 可 思 十 地, 不 斷 而 經 行 願 我 亦 具 足, 彼 德 餘 諸 飾, 解 脫 一 切 過, 倍 憫 諸 有 情 願 諸 有 情 心, 意 願 皆 滿 足, 恆 常 而 遣 除, 一 切 眾 生 苦 願 遍 諸 世 界, 恐 怖 之 士 夫, 聽 聞 我 名 號, 極 度 畏 懼 消 願 以 見 憶 我, 聞 名 諸 眾 生, 不 亂 住 本 性, 定 得 圓 菩 提, 生 生 世 世 中, 獲 得 五 神 通 願 於 諸 蒼 生, 恆 常 行 利 樂, 願 諸 世 間 界, 欲 行 罪 惡 者, 悉 皆 無 害 心, 恆 常 頓 遮 止 願 如 地 水 火, 風 藥 曠 野 樹, 眾 生 於 恆 常, 隨 意 而 受 用 如 命 愛 有 情, 勝 過 愛 自 我, 眾 罪 成 熟 我, 我 善 予 眾 生 縱 有 一 含 識, 未 得 解 脫 間, 我 雖 得 佛 果, 誓 願 住 三 有 如 是 晝 夜 各 念 誦 三 遍, 則 可 獲 得 無 量 福 德 寶 鬘 論 又 云 : 故 佛 像 塔 前, 抑 或 於 餘 處, 一 日 三 時 誦, 如 此 二 十 頌 如 是 所 說 福, 設 若 具 形 色, 盡 恆 河 沙 數, 世 界 不 能 容 彼 是 世 尊 說, 理 由 此 亦 明, 有 情 界 無 量, 利 彼 亦 復 然 另 外, 修 持 菩 薩 乘 三 藏 中 所 說 之 教 義 而 度 日 為 什 麼 呢? 雖 已 獲 得 了 如 夢 般 短 暫 的 暇 滿 人 身, 但 也 是 如 水 泡 般 慧 光 集 53 大 圓 滿 心 性 休 息 大 車 疏 386
388 無常 依此身若未得道 則以後也難以得道 乙七 明示二十墮罪及同分 不失二心為學處 國王五墮邪見等 大臣五墮毀城等 平凡之人八墮罪 共同二墮廿墮罪 彼之同分為輕罪 不具此等無墮罪 行善同分即學處 寂天菩薩依據 虛空藏經 而在 學集論 中宣說 了十九種根本墮罪 其中國王五定罪 一 掠奪三 寶財物 二 懲罰具戒比丘 三 輕毀出家學 處 四 造五無間罪 五 持邪見 大臣五定 罪 一 毀舍宅 二 毀村落 三 毀鄉 鎮 四 毀城市 五 毀都市 平凡人八定罪 一 對非法器宣說空性 二 退失大乘道心 三 捨棄別解脫戒修大乘 四 自持小乘且令他 持小乘 五 為利養而讚自毀他 六 說上人法 妄語 七 取受享用三寶財物 八 將修禪定者 之財施與聞思者 再加上捨棄願菩提心這一共同墮罪 總 共有十九種 寶積經 中所說的二十種墮罪是在前十九 第八品 發菩提心 387
389 種 墮 罪 基 礎 上 加 捨 棄 行 菩 提 心 月 藏 經 和 虛 空 藏 經 中 也 明 確 地 宣 說 了 捨 棄 行 菩 提 心 屬 於 墮 罪 如 若 出 現 此 等 墮 罪, 那 就 不 能 稱 得 上 是 菩 薩, 因 此 要 精 勤 懺 罪, 力 求 恢 復 清 淨 菩 薩 戒 二 十 頌 中 宣 說 了 下 列 四 種 根 本 墮 罪 : 為 謀 取 利 養 而 讚 自 毀 他 ; 對 於 求 法 求 財 無 依 無 怙 的 痛 苦 者 因 慳 吝 而 不 作 布 施 ; 不 接 受 他 人 懺 悔 反 而 以 嗔 心 呵 責 之 ; 捨 棄 大 乘 而 宣 說 相 似 之 法 此 四 種 根 本 墮 罪 與 他 勝 罪 相 同 如 頌 云 : 以 利 養 貪 心, 讚 自 而 毀 他, 於 無 怙 苦 者, 慳 不 施 法 財, 他 懺 不 聽 受, 反 以 嗔 呵 斥, 捨 棄 大 乘 法, 宣 說 相 似 法 凡 是 追 隨 無 著 菩 薩 的 後 學 者 均 承 認 四 種 墮 罪 受 戒 方 式 : 受 戒 者 內 心 清 淨 則 可 得 到 戒 體, 對 於 依 靠 頂 禮 供 養 而 使 相 續 稍 得 成 熟 之 人, 上 師 首 先 詢 問 其 違 緣 情 況, 之 後 傳 授 菩 薩 學 處, 進 而 強 調 菩 薩 戒 無 論 出 現 四 墮 罪 中 的 任 何 一 種, 都 是 依 照 菩 薩 戒 二 十 頌 中 所 說 的 大 縛 罪 當 重 受 戒, 中 縛 三 人 前 懺 悔, 餘 罪 於 一 人 前 懺 進 行 恢 復 菩 薩 地 論 中 說 出 現 墮 罪 的 數 目 超 過 三 次 則 不 能 再 受 追 隨 龍 樹 菩 薩 的 後 學 者 也 同 樣 承 認 相 續 清 淨 可 得 戒 體 受 戒 方 式 : 弟 子 先 作 七 支 供, 上 師 於 如 海 般 的 僧 眾 前 既 不 需 詢 問 其 違 緣, 也 不 用 傳 菩 薩 戒, 學 處 也 是 防 護 十 九 慧 光 集 53 大 圓 滿 心 性 休 息 大 車 疏 388
390 或二十墮罪 恢復方式 祈禱虛空藏菩薩而改正 受多少 次都可得戒體 此二種方式分別是唯識與中觀的觀點 墮罪之同品 諸如不恭敬是邪見之同品 其餘的輕罪 以此類推 斷除邪見的善心等稱為無墮罪 不染污同品即 是無輕罪 凡是所有的善法均為學處 尤其與利他相聯之 事是真實的學處 乙八 分說護持二菩提心 分二 一 願菩提心之守法 二 行 菩提心之守法 丙一 願菩提心之守法 分二 一 略說 二 廣說 丁一 略說 所有學處之次第 歸納概括而言即 應當斷除四黑法 謹慎行持四白法 丁二 廣說 分二 一 斷除四黑法之教言 二 行持四白法之 教言 戊一 斷除四黑法之教言 欺應供處令後悔 惡語中傷諸正士 眾生之中諂誑行 即當棄此四黑法 第八品 發菩提心 389
391 寶積經 迦葉請問品 中云 迦葉 若具四法則 將忘失菩提心 何為四法 欺騙上師及應供處 令不應生 悔心者生悔心 以嗔恨心言說發菩提心者之過失 於眾生 中行為狡詐 戊二 行持四白法之教言 依止一切諸正士 且讚彼等之功德 勸勉眾生行善業 於諸菩薩作師想 以清淨心利有情 即當依此四白法 四白法 一 斷除妄語是利樂有情之根本 二 於諸 菩薩作本師想是修道之殊勝助緣 三 以無有狡詐之增上 意樂依止 讚歎正士是自己趨向一切善法之基礎 四 令 一切眾生趨入大乘是勸勉眾生最初發心之殊勝善法 寶 積經 迦葉請問品 中云 迦葉 若具四法則不忘失菩 提心 何為四法 具足正知不言妄語 於菩薩作本師想 以無有狡詐之增上意樂利益有情 將諸眾生真實安置於大 乘道中 所以 我們應當持之以恆護持學處 三摩地 王經 中云 童子 若具四想則使菩提心穩固 何為四 想 於真實善知識作佛想 於彼所說之法作道想 於修持 慧光集 53 大圓滿心性休息大車疏 390
392 彼法者作道友想 於諸眾生作獨子想 丙二 行菩提心之守法 利他勝過於自利 故當主要行利他 此乃菩薩之學處 若成利他可開許 身語不善實為善 意三永無開許時 佛說求自寂樂善 亦成菩薩之墮罪 若他有利行不善 亦為善法當學之 行菩提心學處有三種守護方式 以斷除所斷之方式而 守護 以了知所知之方式而守護 以能修所修之方式而守 護 以斷除所斷之方式而守護 包括了知根本墮罪 心 不被煩惱所轉 不造無義輕罪以及了知開遮而護心四種方 式 前三者前文中已宣說過 最後的以了知開遮而護心之 方式是指十不善業中身業語業在特殊的情況下有開許 也 就是說在觀察成為他利 了知能夠利他以及不障自己的善 法此三增上品後 對於大菩薩開許七種不善業 若問 那麼在什麼情況下對此七種不善業有開許呢 對此作答 殺生之開許處 諸如大悲商主見到手持短 第八品 發菩提心 391
393 矛 的 在 家 人 為 一 己 私 欲 而 企 圖 殺 害 許 多 人, 為 令 他 從 無 邊 的 輪 迴 中 獲 得 解 脫 而 殺 生 ; 不 與 取 之 開 許 處 : 諸 如 有 些 人 雖 然 富 裕 卻 以 慳 吝 之 心 不 作 布 施, 在 遭 受 饑 荒 生 死 攸 關 的 危 急 時 刻, 為 了 使 貧 富 二 者 同 時 得 利 而 從 富 人 處 盜 取 財 物 施 捨 賑 濟 貧 困 之 人 ; 邪 淫 之 開 許 處 : 諸 如 婆 羅 門 樂 星 童 子 為 了 避 免 她 人 因 貪 戀 自 己 而 死 去, 於 是 與 其 作 不 淨 行 ; 妄 語 之 開 許 處 : 諸 如 為 救 度 必 定 遭 殺 的 眾 生 而 說 妄 語 ; 離 間 語 之 開 許 處 : 諸 如 為 了 制 止 某 人 受 到 惡 友 欺 騙, 將 被 引 入 惡 趣 而 說 離 間 語 將 二 者 分 開 ; 綺 語 之 開 許 處 : 諸 如 為 了 使 解 除 苦 惱 者 的 痛 苦 而 講 說 各 種 傳 說 故 事 滑 稽 可 笑 的 綺 語 ; 惡 語 之 開 許 處 : 諸 如 為 制 止 某 些 人 定 是 造 罪 的 惡 行 而 說 惡 語 在 此 等 情 況 下 身 語 的 七 種 不 善 業 可 予 以 開 許, 因 為 這 些 不 善 業 實 際 上 是 善 業 的 緣 故 意 的 三 種 不 善 業 何 時 何 地 永 不 開 許, 因 為 這 三 者 唯 成 不 善 業 有 些 人 說 : 意 業 也 應 該 有 開 許 之 時, 如 經 中 說 : 文 殊 菩 薩 生 邪 見 而 入 外 道 中 調 伏 遍 行 外 道 徒 時, 迦 葉 尊 者 說 他 犯 了 生 邪 見 墮 罪, 佛 說 文 殊 無 罪 解 釋 : 這 些 人 根 本 沒 有 真 正 理 解 戒 律 的 含 義 文 殊 菩 薩 在 遍 行 外 道 中 只 是 身 體 處 於 外 道 中 口 中 妄 說 生 邪 見 而 已 如 果 他 心 中 生 起 邪 見, 為 何 有 時 讚 歎 三 寶 功 德? 所 以 慧 光 集 53 大 圓 滿 心 性 休 息 大 車 疏 392
394 意 的 三 種 不 善 業 何 時 何 地 也 沒 有 開 許 若 對 方 又 說 : 那 麼 身 所 作 語 所 言 的 不 善 業 也 應 成 為 罪 業, 如 同 服 毒 一 般 此 種 說 法 也 是 不 應 理 的, 因 為 上 面 提 到 的 身 語 七 種 不 善 業 已 被 善 心 所 攝 持, 故 無 有 罪 過, 就 像 毒 物 為 密 咒 加 持 了 一 樣 菩 薩 戒 二 十 頌 中 云 : 具 有 慈 心 悲 心 故, 內 心 善 妙 無 罪 過 又 提 疑 問 說 : 既 然 如 此, 那 麼 念 住 經 中 為 什 麼 說 殺 一 眾 生 也 需 在 孤 獨 地 獄 中 受 燉 煮 一 中 劫? 所 以 一 切 時 分 都 不 應 該 造 罪 作 答 : 佛 陀 所 說 的 一 切 經 典 全 都 是 相 應 眾 生 之 根 基 次 第 而 宣 說 的, 我 們 應 當 了 知 佛 有 時 說 一 有 時 說 多, 有 時 說 決 定 有 時 說 不 決 定, 這 些 都 是 互 不 矛 盾 的 如 佛 語 讚 中 云 : 開 許 中 遮 止, 汝 說 一 或 多, 有 時 說 決 定, 有 時 說 不 定, 相 互 皆 不 違 是 故 依 靠 此 理 而 通 達 了 義 不 了 義 四 種 意 趣 四 種 秘 密 十 分 重 要 關 於 此 等 內 容 的 詳 細 分 類 在 下 文 中 有 廣 說 以 了 知 所 知 之 方 式 守 護 學 處 : 經 莊 嚴 論 中 云 : 諸 佛 子 無 有, 任 何 不 學 處 諸 位 應 當 精 勤 聽 聞 思 維 學 習 世 間 的 知 識 學 問 以 及 出 世 間 的 所 有 佛 法, 因 為 第 八 品 發 菩 提 心 393
395 要 獲 得 遍 知 佛 陀 的 果 位 所 有 學 問 若 歸 納, 可 包 括 在 工 巧 明 醫 方 明 因 明 外 明 內 明 五 明 中 經 莊 嚴 論 中 云 : 若 未 通 五 明, 不 得 佛 果 故, 為 制 服 攝 他, 自 知 而 學 之 6 尤 其 了 知 戒 律 學 處 次 第 而 守 護 至 關 重 要 如 前 所 說, 應 當 通 過 了 知 墮 罪 無 墮 同 分 學 處 及 恢 復 方 法 這 五 種 道 理 根 本 墮 罪 為 二 十 種, 無 有 二 十 種 墮 罪 並 行 持 善 法 為 無 墮, 同 分 有 善 法 之 同 分 與 不 善 墮 罪 之 同 分 其 中 墮 罪 之 同 分 也 有 兩 種 輕 罪, 即 具 煩 惱 之 輕 罪 與 無 義 之 輕 罪 諸 如 言 說 無 稽 之 談 及 觀 看 戲 劇 等 時, 如 果 生 起 貪 嗔 之 心, 則 為 具 煩 惱 之 輕 罪 ; 若 由 此 生 起 未 以 正 知 正 念 攝 持 而 在 沒 有 必 要 的 情 況 下 繼 續 為 之, 則 是 無 義 之 輕 罪 毫 無 貪 心 而 利 益 他 眾 為 無 罪 ; 雜 有 貪 心 而 行 利 他, 則 彼 之 貪 分 是 罪 業 之 同 分 甚 至 因 為 喜 歡 他 人 而 行 利 他 之 事 也 是 輕 罪 之 同 分 我 們 應 當 依 靠 觀 修 無 常 等 對 治 法 而 守 護 行 菩 提 心 學 處 如 若 發 現 罪 業, 則 應 立 即 懺 悔 而 回 改 此 外, 與 善 法 分 毫 不 相 干 而 挖 地 除 草 等 也 屬 於 無 義 之 輕 罪 ; 若 是 為 了 善 法 方 面 而 做 則 為 無 墮 ; 未 以 正 念 攝 持 無 意 義 地 在 地 上 繪 畫 等 則 是 同 分 罪 所 以 應 當 以 正 知 正 念 攝 持 而 修 學 心 中 意 念 學 處 而 改 邪 歸 正 並 且 戒 後 不 犯 稱 為 回 改 身 語 意 的 一 切 所 作 所 為 皆 當 以 此 類 推 而 了 知 慧 光 集 53 大 圓 滿 心 性 休 息 大 車 疏 394
396 如 果 失 毀 菩 提 心, 也 要 知 曉 恢 復 的 方 法 若 失 毀 願 菩 提 心 則 應 當 立 即 恢 復 失 毀 願 心 的 外 緣 有 怯 懦 懈 怠 與 入 他 道 三 種 ( 一 ) 怯 懦 : 若 認 為 像 我 這 樣 的 人 無 法 利 益 他 眾, 則 失 毀 菩 提 心 彼 之 對 治 : 思 維 獲 得 暇 滿 人 身 以 及 發 菩 提 心 之 此 時, 必 須 做 到 斷 除 怯 懦, 提 高 心 力 經 莊 嚴 論 中 云 : 無 量 人 眾 生, 於 每 一 剎 那, 獲 圓 菩 提 故, 不 應 甘 怯 懦 ( 二 ) 懈 怠 : 如 若 不 見 正 道 之 功 德 只 見 苦 行 之 過 患 而 懶 惰, 則 捨 菩 提 心 彼 之 對 治 : 對 菩 提 心 的 功 德 利 益 生 起 信 心 而 勇 於 承 受 入 行 論 中 云 : 故 應 除 疲 厭, 駕 馭 覺 心 駒, 從 樂 趨 勝 樂, 智 者 寧 退 怯 ( 三 ) 入 他 道 : 若 拋 開 大 乘 而 執 聲 聞 道 為 殊 勝 也 捨 菩 提 心 彼 之 對 治 : 觀 修 小 乘 的 過 患 以 及 大 乘 的 功 德, 小 乘 道 要 經 久 遠 後 方 證 得 圓 滿 菩 提, 普 明 現 證 菩 提 經 中 云 : 依 聲 聞 與 緣 覺 之 道 遲 緩 八 萬 大 劫 方 得 無 上 之 果 而 大 乘 的 功 德 卻 有 無 量, 入 行 論 中 云 : 以 此 菩 提 心, 能 盡 宿 惡 業, 能 聚 福 德 海, 故 勝 諸 聲 聞 又 寶 鬘 論 中 云 : 不 顧 自 利 益, 一 味 喜 利 他, 功 德 源 大 乘, 嗔 彼 遭 焚 毀 如 若 捨 棄 菩 提 心, 則 遠 離 菩 提 果 並 將 感 受 輪 迴 與 惡 趣 的 無 量 痛 苦 第 八 品 發 菩 提 心 395
397 恢 復 方 法 : 在 佛 像 佛 經 佛 塔 三 寶 所 依 等 前, 以 追 悔 之 心 懺 前 戒 後 再 如 前 重 新 受 菩 薩 戒, 從 而 生 起 菩 提 心, 受 戒 的 次 數 不 定 行 菩 提 心 的 恢 復 方 法, 失 毀 行 菩 提 心 之 外 緣 有 失 毀 願 菩 提 心 犯 根 本 罪 以 及 失 還 戒 三 種 失 毀 行 菩 提 心 的 過 患 : 因 為 失 毀 了 昔 日 所 積 累 的 善 業 而 使 後 世 不 得 安 樂 並 且 不 遇 大 乘 ; 因 為 失 毀 誓 言 而 受 到 眾 人 的 譴 責 並 因 罪 大 惡 極 而 長 久 漂 泊 於 惡 趣 中 致 弟 子 書 中 云 : 何 者 獨 自 詳 細 而 觀 察, 恆 時 相 伴 而 行 正 業 者, 大 地 上 成 主 尊 之 正 士, 殊 勝 弟 子 必 將 敬 上 師 有 愧 具 德 積 資 高 尚 者, 殊 勝 不 動 跟 隨 慈 悲 者, 喜 愛 真 諦 正 論 威 嚴 者, 寧 捨 生 命 不 捨 棄 誓 言 不 僅 暫 時 受 眾 人 指 責, 罪 惡 眾 生 墮 難 忍 地 獄, 且 知 捨 棄 善 行 之 痛 苦, 世 間 有 何 痛 苦 能 勝 彼? 如 今 已 獲 諸 佛 所 開 創, 猶 如 大 舟 法 道 復 捨 棄, 好 似 喜 愛 輪 迴 海 浪 花, 猶 如 舞 者 必 定 欺 自 心 所 以 應 當 依 照 入 行 論 中 所 說 的 亦 寧 失 餘 善, 終 不 損 此 心 而 行 持 如 果 超 越 了 應 有 的 期 限, 則 以 悔 心 懺 罪 後 如 前 念 誦 三 遍 儀 軌 受 戒 便 可 恢 復 如 初, 受 戒 的 次 數 不 定 那 波 巴 大 師 宣 說 了 三 種 恢 復 方 法 : 有 些 下 等 者 因 執 著 實 有 而 以 追 悔 之 慧 光 集 53 大 圓 滿 心 性 休 息 大 車 疏 396
398 心 在 他 人 面 前 懺 罪, 戒 後 不 犯 從 而 可 逐 漸 遠 離 罪 過 ; 有 些 中 等 者 依 靠 明 咒 與 密 咒 令 本 尊 虛 空 藏 菩 薩 等 歡 喜, 獲 得 本 尊 開 許 從 而 清 淨 墮 罪 ; 有 些 上 等 者 了 知 所 謂 的 墮 罪 皆 是 菩 提 心 自 性 而 無 勤 淨 罪 如 宣 說 諸 法 無 生 大 乘 經 中 云 : 文 殊, 任 何 菩 薩 若 了 知 無 業 與 異 熟 則 業 障 得 以 清 淨 我 認 為 隨 從 那 波 巴 大 師 的 觀 點 極 為 善 妙 也 就 是 說, 下 根 者 去 往 於 菩 薩 僧 眾 前 或 在 殊 勝 所 依 前 作 七 支 供 而 得 恢 復, 或 者 念 誦 三 遍 : 祈 禱 某 某 大 菩 薩 垂 念, 我 某 某 曾 犯 過 此 罪, 為 使 一 切 眾 生 而 懺 悔, 祈 令 清 淨 " 懺 淨 尊 者 問 : 你 將 彼 等 墮 罪 視 為 墮 罪 否? 答 言 : 視 為 墮 罪 又 問 : 你 今 後 能 慎 重 戒 犯 否? 答 言 : 能 戒 以 此 可 清 淨 罪 業 菩 薩 地 論 中 也 說 依 靠 此 種 方 法 懺 罪 可 得 清 淨 勤 修 本 尊 生 圓 次 第 的 中 根 者 於 各 自 本 尊 前, 作 七 支 供 而 懺 罪 戒 犯 則 可 淨 除 墮 罪 一 切 明 咒 的 總 體 即 是 聖 尊 虛 空 藏 菩 薩, 如 果 想 在 他 面 前 懺 悔, 則 不 能 過 夜, 從 犯 戒 時 起 到 下 半 夜 之 前 持 誦 十 方 諸 佛 菩 薩 的 名 號, 尤 其 是 聖 者 虛 空 藏 菩 薩 的 名 號 並 頂 禮, 長 時 間 猛 厲 懺 悔 墮 罪, 將 近 黎 明 時 念 誦 三 遍 : 黎 明, 請 你 作 為 我 的 信 使, 祈 求 聖 者 虛 空 藏 菩 薩 垂 念 加 持 我 懺 悔 墮 罪, 令 得 清 淨 " 日 初 時 出 現 墮 第 八 品 發 菩 提 心 397
399 罪 清 淨 之 兆 : 諸 如 心 身 較 前 安 樂, 日 光 也 顯 得 柔 和, 天 氣 晴 朗, 夢 境 美 妙 等 相 上 根 者 的 恢 復 方 法 : 跏 趺 坐, 首 先 以 如 夢 如 幻 的 方 式 言 說 所 犯 墮 罪 的 名 稱, 再 於 前 方 虛 空 中 的 諸 佛 佛 子 前 懺 悔, 之 後 則 對 彼 罪 業 內 外 及 二 者 中 間 可 識 別 的 本 體 形 色 等 作 觀 察, 結 果 了 知 此 罪 不 從 何 處 生 也 不 住 於 任 何 處 又 不 去 往 任 何 處, 自 性 如 虛 空 一 般, 在 此 境 界 中 入 定, 從 而 可 淨 除 一 切 墮 罪 十 方 廣 大 解 脫 經 中 云 : 菩 薩 若 具 四 法, 則 所 毀 戒 律 與 煩 惱 之 一 切 罪 業 皆 可 清 淨 何 為 四 法? 了 知 諸 法 無 來, 了 達 諸 法 無 生, 現 見 諸 法 不 滅, 通 達 諸 法 以 因 緣 緣 起 而 生, 是 故 諸 法 本 體 空 性 若 具 此 四 法 則 所 毀 戒 律 與 煩 惱 之 罪 悉 皆 不 生 法 王 經 中 云 : 若 了 知 眾 生 皆 無 二, 則 清 淨 一 切 罪 障 譬 如, 鏡 上 沉 積 千 年 塵 垢, 以 布 品 擦 拭 則 無 塵 垢 又 如 空 室 中 黑 暗 雖 長 達 千 年 之 久, 然 以 一 盞 油 燈 可 使 其 不 復 存 在 同 理, 若 了 知 心 無 有 本 性 之 真 諦, 一 剎 那 即 可 清 淨 無 數 劫 之 罪 業 趨 入 勝 義 經 中 云 : 白 蓮 天 子 請 問 : 文 殊 菩 薩, 如 何 清 淨 業 障? 文 殊 菩 薩 答 言 : 天 子, 若 了 知 業 障 之 自 性 本 來 無 實, 則 無 勤 清 淨, 如 同 海 螺 被 炭 染 污 以 布 品 擦 拭 可 得 清 淨 慧 光 集 53 大 圓 滿 心 性 休 息 大 車 疏 398
400 這以上以了知所知方式守護菩提心已宣說完畢 乙九 修者補特伽羅之次第 現在宣說以能修所修之方式守護菩提心 有能修之補 特伽羅與所修之義二種 經說佛子有三種 猶如國王之菩薩 欲自解脫後度眾 猶如舟子之菩薩 欲自與眾同解脫 猶如牧童之菩薩 欲度眾後自寂滅 依次三十三大劫 七劫三劫得解脫 即是根基之次第 自己先成佛後再度化眾生即是所謂的菩薩廣大欲樂之 發心 譬如 國王想獲得王位後再令國泰民安 許多經中 說像聖者彌勒菩薩之發心屬此種發心 欲求自己與眾生一 同解脫即是所謂的殊勝智慧之發心 如船夫欲求自己與船 客一同趨向海岸 欲求先救度眾生後自己解脫即是所謂的 無喻之發心 就像放牛羊的牧童看到險地等狹隘恐怖的地 方或者其他時候 也都是將所有牲畜無一剩餘地趕在自己 的前面而行進 如文殊菩薩與釋迦牟尼佛的發心 就根基而言 鈍根者經過三十三大阿僧祇劫 中根者 第八品 發菩提心 399
401 經過七大阿僧祇劫 利根者經過三大阿僧祇劫而成就無上 菩提佛果 寶積經 中云 廣大之發心者經過三十三 大阿僧祇劫從輪迴解脫 殊勝智慧之發心者經過七大阿僧 祇劫而成佛 無喻之發心者經過三大阿僧祇劫而現前圓滿 菩提 何以故 心力有小 中 大之差別故 此等比喻即 如轉輪王 舟子 牧童 這其中已對此理作了廣說 乙十 修學如來行之方式 分二 一 略說 二 廣說六度之自 性 丙一 略說 諸佛子眾學一切 主要學六波羅蜜 親友書 中云 施戒安忍精進禪 如是無量智 慧度 圓滿趨向有海岸 成就如來正等覺 六度分共同 自性與各別自性二種 共同自性又分為六本體 以三輪體 空將自己所擁有的一切施捨於他眾之善心及其種子乃是布 施度 彼之作用即能遣除對方的貧窮 以三輪體空斷除有 寂之過患的善心及其種子乃是戒律度 彼之作用即去除損 害 以三輪體空忍受加害與疲厭並且不畏懼法性乃是安忍 度 彼之作用即無有嗔恚 以三輪體空喜愛善法乃是精進 慧光集 53 大圓滿心性休息大車疏 400
402 度, 彼 之 作 用 即 增 上 善 法 ; 以 三 輪 體 空 心 一 緣 安 住 乃 是 靜 慮 度, 彼 之 作 用 即 息 滅 煩 惱 ; 以 三 輪 體 空 證 悟 法 之 自 性 乃 是 智 慧 度, 彼 之 作 用 即 證 悟 萬 法 並 超 離 輪 迴 六 度 之 功 德 有 廣 大 廣 義 清 淨 無 盡 四 種 為 利 他 而 緣 菩 提 故 為 廣 大 ; 成 辦 增 上 生 決 定 勝 故 為 廣 義 ; 超 越 世 間 故 為 清 淨 ; 增 上 善 法 故 為 無 盡 經 莊 嚴 論 中 云 : 廣 大 與 清 淨, 廣 義 與 無 盡, 當 知 布 施 等, 悉 具 四 功 德 7 六 度 之 定 數 也 有 三 種 : 第 一 觀 待 成 辦 增 上 生 斷 除 煩 惱 而 確 定 為 六 度 之 數 經 莊 嚴 論 中 云 : 受 用 身 圓 滿, 眷 勤 圓 增 上, 恆 不 隨 煩 惱, 諸 行 無 顛 倒 8 第 二 觀 待 通 過 利 他 自 然 成 辦 自 利 而 確 定 為 六 度 之 數 彼 論 云 : 不 吝 不 害 眾, 忍 害 行 不 厭, 歡 喜 善 說 故, 利 他 即 自 利 9 第 三 觀 待 三 學 數 目 而 確 定 為 六 度 彼 論 云 : 觀 待 三 學 數, 佛 真 說 六 度, 前 三 者 屬 戒, 後 二 歸 二 種, 一 者 三 助 緣 0 也 就 是 說, 前 三 者 包 括 在 戒 學 中, 布 施 為 戒 學 之 因, 持 戒 為 本 體, 安 忍 為 別 法 後 二 者 中 的 靜 慮 包 括 在 定 學 中, 智 慧 包 括 在 慧 學 中, 精 進 一 者 是 三 學 的 助 緣 第 八 品 發 菩 提 心 401
403 六 度 之 順 序 確 定, 經 莊 嚴 論 中 云 : 依 前 而 生 後, 存 在 劣 殊 故, 粗 大 細 緻 故, 次 第 說 彼 等 q 意 思 是 說, 由 於 六 度 前 前 產 生 後 後, 所 以 有 因 果 之 次 第 ; 持 戒 度 較 布 施 度 殊 勝, 是 故 有 賢 劣 之 次 第 ; 前 前 粗 大, 容 易 修 學 與 證 悟, 後 後 難 以 修 學 與 證 悟, 因 此 有 粗 細 之 次 第 觀 待 此 三 者 而 確 定 順 序 六 度 修 法 : 布 施 : 慷 慨 博 施, 不 求 果 報 ; 持 戒 : 淨 持 戒 律, 恆 時 也 不 羨 慕 在 此 輪 迴 中 享 樂 ; 安 忍 : 忍 受 一 切 而 修 持 忍 辱 ; 精 進 : 攝 集 一 切 功 德 而 勇 猛 勤 修 ; 靜 慮 : 遣 除 無 色 界 禪 定 而 修 持 禪 定 ; 智 慧 : 以 不 離 方 便 之 方 式 修 持 妙 慧 經 莊 嚴 論 中 云 : 無 求 之 布 施, 不 貪 世 持 戒, 一 切 皆 忍 受, 集 諸 德 精 進, 靜 慮 非 無 色, 智 慧 具 方 便, 於 此 等 六 度, 智 者 真 實 行 w 六 度 之 定 義, 如 經 莊 嚴 論 中 云 : 能 除 諸 貧 窮, 獲 清 涼 忍 嗔, 修 聖 道 持 心, 知 勝 義 故 說 e 意 思 是 說, 遣 除 貧 窮 故 稱 為 布 施 ; 除 去 煩 惱 酷 熱 獲 得 清 涼 感 受 故 稱 為 持 戒 ; 忍 耐 嗔 恨 故 稱 為 安 忍 ; 修 持 佛 果 故 稱 為 精 進 ; 一 緣 持 心 故 稱 為 靜 慮 ; 了 知 法 之 自 性 勝 義 諦 故 稱 為 智 慧 慧 光 集 53 大 圓 滿 心 性 休 息 大 車 疏 402
404 丙二 廣說六度之自性 分七 一 布施度 二 持戒度 三 安忍度 四 精進度 五 靜慮度 六 智慧度 七 宣說六度 之攝義 丁一 布施度 目睹眾生受貧苦 施衣食象馬車等 所需資具為布施 施兒女等為大施 施頭眼等極大施 財法布施行利益 依彼摧毀自吝嗇 令他財富得增長 依靠財布施可圓滿福德資糧 依靠法布施可以圓滿 智慧資糧 因為自己無有吝嗇之心而不會轉生餓鬼界 直 接利益他人令其獲得財富 持世請問授記經 中云 依財施圓滿福資 依法施圓滿慧資 此二者乃遍知佛果 之因 何為財施 布施 大施 極大施 所謂布施 即施 衣 食 車 象於他人 所謂大施 即施兒 女 妻子 所謂極大施 即極難做到之施頭 眼 手 足等 何為法 施 施筆 墨 書函即是小法施 根據機緣傳講聲聞 緣 覺 無上妙法為大法施 令持無上菩提並且傳授如虛空般 不可思議之法為極大法施 在家菩薩主要發放財布施 出家人主要作法布施 經莊嚴論 中云 布施一切 第八品 發菩提心 403
405 者 根本依自心 身圓滿受用 攝二能圓滿 無有吝嗇 心 法財無畏施 如是通達施 智者真實行 r 此中所 說之義 布施之本體即是無吝嗇心 布施之因即清淨捨施 心 布施之果即身體受用獲得圓滿 布施之作用即攝受自 他並且圓滿二資 布施功德之特徵 經莊嚴論 中云 佛子若逢乞 自命亦恆施 悲心而利他 而不圖回報 依施令眾生 獲得三菩提 施以智慧攝 於世永無盡t 丁二 持戒度 持戒度在外道中無有 在內道佛教中方有 以戒守護自相續 以定修持寂滅善 以慧獲得圓二利 禁惡攝善利有情 佛子恆持三戒律 在家居士齋戒上 願行二種菩提心 出家比丘與沙彌 以及近事女戒上 守二發心為律儀 所謂的菩薩律儀戒是指在七種別解脫戒依處任何一種 的基礎上具足願行二種發心 如若只是形相菩薩戒 則無 有七種別解脫戒的限制 雖然優婆塞 優婆夷 沙彌 沙 彌尼 比丘 比丘尼 正學女 受齋戒男女共有九種 但 慧光集 53 大圓滿心性休息大車疏 404
406 它 們 均 可 以 包 括 於 在 家 方 面 的 居 士 戒 與 齋 戒 二 者 出 家 方 面 的 沙 彌 近 事 男 y 比 丘 五 種 之 中, 所 以 是 說 在 此 五 戒 任 何 一 戒 的 基 礎 上 具 足 兩 種 發 心 經 莊 嚴 論 中 云 : 出 家 之 一 方, 具 無 量 功 德, 如 是 勤 守 戒, 勝 在 家 菩 薩 u 其 中 宣 說 了 出 家 菩 薩 又 經 中 云 : 在 家 菩 薩 出 家 菩 薩 童 男 童 女 形 象 俱 胝 那 由 他 數 多 眾 俱, 一 同 發 心 居 士 有 守 多 分 戒 居 士 與 梵 淨 行 居 士 兩 種 守 多 分 戒 居 士 是 指, 守 持 四 根 本 戒 或 四 戒 中 的 任 何 一 戒 並 斷 邪 淫 者 梵 淨 行 居 士 是 指, 具 足 四 根 本 戒 基 礎 上 斷 除 非 梵 行 者 沙 彌 : 具 光 經 中 云 : 何 者 戒 殺 不 與 取, 妄 語 飲 酒 不 淨 行, 歌 舞 花 鬘 高 廣 床, 過 午 進 餐 取 金 銀 此 中 宣 說 了 沙 彌 所 持 的 十 種 學 處, 此 外 還 要 戒 同 分 罪 而 護 心 近 事 女 : 在 沙 彌 十 戒 基 礎 上 不 接 觸 男 士 等 十 二 戒, 恆 時 依 靠 行 持 善 法 的 對 治, 因 為 女 人 煩 惱 深 重, 故 而 為 了 觀 察 其 是 否 穩 固 或 者 是 否 能 守 戒 而 於 兩 年 等 期 間 視 察 比 丘 有 四 他 勝 十 三 僧 殘 三 十 捨 墮 等 二 百 五 十 三 條 戒 比 丘 尼 有 三 百 六 十 四 條 戒 等 一 切 有 部 大 眾 部 上 座 部 以 及 正 量 部, 各 部 中 都 有 共 稱 不 同 的 戒 律 需 要 修 學 瑜 伽 師 地 論 中 云 : 出 家 人 之 此 等 學 處 基 礎 上 具 足 得 第 八 品 發 菩 提 心 405
407 而 未 失 願 行 菩 提 心 即 是 出 家 菩 薩 如 此 一 切 戒 律 均 是 令 自 相 續 防 護 罪 行 的 律 儀, 因 此 稱 為 戒 學 這 些 戒 律 全 部 是 指 斷 惡 之 善 心 及 其 種 子 入 行 論 中 云 : 斷 盡 惡 心 時, 說 為 戒 度 圓 以 防 護 自 相 續 的 罪 行 而 戒 不 善 業 之 分 即 是 別 解 脫 戒, 因 為 依 靠 此 戒 於 輪 迴 中 持 人 天 之 身 並 獲 得 自 利 的 安 樂 ; 不 僅 不 害 他 眾, 反 而 成 辦 利 益 之 分 即 是 菩 薩 戒 ; 密 乘 戒 則 在 菩 薩 戒 的 基 礎 上 斷 除 執 為 庸 俗 的 業 與 煩 惱 並 且 堪 為 修 生 圓 二 次 第 的 法 器 別 解 脫 自 宗 認 為 十 不 善 均 是 自 性 罪, 所 以 無 有 開 許 的 時 候 ; 菩 薩 乘 認 為 如 若 是 利 益 他 眾, 身 語 七 種 不 善 業 有 開 許 ; 密 宗 不 捨 棄 而 依 靠 方 便 使 得 十 不 善 業 成 為 智 慧 之 因, 如 依 柴 生 火 因 此 說 密 宗 是 殊 勝 的 深 道 別 解 脫 戒 菩 薩 戒 密 宗 三 昧 耶 戒, 以 一 本 體 異 反 體 的 方 式 存 在 於 一 位 補 特 伽 羅 的 相 續 中, 如 果 三 戒 發 生 衝 突 時, 守 護 上 戒, 因 為 上 上 戒 包 括 下 下 戒 之 故 上 戒 從 表 面 來 看 似 乎 與 下 戒 相 互 抵 觸, 但 因 其 不 失 本 體, 所 以 毫 不 相 違 例 如, 對 於 密 宗 普 行 薈 供 時 的 飲 酒 行 為, 雖 然 聲 聞 乘 視 其 為 墮 罪, 菩 薩 乘 說 它 是 同 分 輕 罪, 實 際 上 這 種 行 為 根 本 不 成 罪 業, 因 為 小 乘 與 菩 薩 乘 裡 自 己 的 身 份 是 比 丘 或 菩 薩, 而 在 修 密 宗 時, 將 自 己 觀 想 成 本 尊, 自 己 從 根 本 上 已 慧 光 集 53 大 圓 滿 心 性 休 息 大 車 疏 406
408 經 轉 異 ; 就 物 質 方 面 來 說, 小 乘 與 菩 薩 乘 的 當 時 是 能 醉 人 的 酒, 而 在 薈 供 時 通 過 咒 語 手 印 等 持 已 將 酒 轉 成 甘 露 而 享 用 的 ; 小 乘 與 菩 薩 乘 只 是 將 酒 視 為 醉 人 之 物 而 未 對 其 作 他 物 想, 而 薈 供 時 已 將 酒 作 為 本 尊 壇 城 甘 露 等 之 想, 所 以 在 無 罪 的 基 礎 上 將 醇 酒 供 養 本 尊 而 圓 滿 資 糧, 並 成 為 見 解 等 持 修 行 之 助 緣, 因 此 具 有 至 高 無 上 的 功 德 學 處 的 一 切 支 分 也 都 應 當 如 是 了 知 總 之, 如 果 產 生 罪 業, 則 不 管 是 誰 的 觀 點 都 要 遮 破, 若 是 能 生 起 一 切 功 德 善 法, 則 應 當 予 以 開 許 可 見, 了 知 一 切 學 處 的 大 中 小 開 遮 以 及 一 般 特 殊 的 規 律 極 為 重 要 寶 鬘 論 中 云 : 一 般 與 特 殊, 論 中 皆 讚 許 總 而 言 之, 遠 離 一 切 惡 行, 為 利 益 他 眾 而 護 持 自 心 即 是 嚴 禁 惡 行 戒 ; 二 資 糧 及 六 度 所 攝 持 的 功 德 未 生 令 生 起, 已 生 令 增 上 即 是 攝 集 善 法 戒, 它 主 要 從 屬 於 定 學 ; 以 善 巧 方 便 直 接 或 間 接 成 辦 利 益 有 情 的 事 業, 以 四 攝 令 他 眾 歡 喜, 播 植 下 暫 時 增 上 生 最 終 決 定 勝 的 善 法 良 種, 精 勤 使 其 他 眾 生 獲 得 安 樂 即 是 饒 益 有 情 戒 依 靠 此 三 戒 而 於 修 道 三 學 並 圓 滿 二 資 糧, 在 最 終 成 佛 時, 以 嚴 禁 惡 行 戒, 獲 得 斷 除 二 障 及 一 切 習 氣 之 圓 滿 所 斷 ; 以 攝 集 善 法 戒, 獲 得 如 所 有 智 盡 所 有 智 等 圓 滿 所 證 ; 以 饒 益 有 情 戒, 隨 機 調 化 第 八 品 發 菩 提 心 407
409 眾 生, 獲 得 任 運 自 成 二 利 之 圓 滿 事 業 寶 積 經 中 云 : 迦 葉, 菩 薩 戒 有 三 種, 即 嚴 禁 惡 行 戒 攝 集 善 法 戒 饒 益 有 情 戒 以 嚴 禁 惡 行 戒 防 止 不 善, 守 護 自 心 ; 以 攝 集 善 法 戒 真 實 奉 行 善 法 ; 以 饒 益 有 情 戒 精 勤 利 他 經 莊 嚴 論 中 云 : 六 支 靜 心 攝, 投 善 趣 能 施, 所 依 寂 無 畏, 具 足 福 德 資, 表 相 法 性 得, 持 戒 眾 人 具, 盡 知 如 是 戒, 智 者 真 實 行 i 戒 律 之 本 體 具 足 六 支, 聲 聞 中 說 守 持 戒 律 ; 守 別 解 脫 戒 ; 儀 軌 圓 滿 ; 行 境 圓 滿 ; 甚 至 極 細 微 罪 也 視 為 畏 懼 處 ; 真 實 受 持 學 處 而 行 事 戒 律 之 因 : 獲 得 寂 靜 涅 槃 之 因 戒 律 之 果 : 住 於 善 趣 戒 律 之 作 用 : 成 為 一 切 功 德 之 所 依, 息 滅 煩 惱, 也 能 令 自 他 無 所 畏 懼 戒 律 之 功 德 : 具 足 福 德 資 糧 戒 律 之 分 類 : 有 真 實 持 表 相 而 生 之 戒 與 由 法 性 而 得 之 戒 兩 種 真 實 持 表 相 戒 是 指 別 解 脫 戒 ; 由 法 性 而 得 之 戒 是 指 禪 定 或 無 漏 法 所 生 之 戒, 也 就 是 說, 獲 得 禪 定 正 行 之 心 與 見 道 等 無 漏 聖 地 的 戒 律 稱 為 由 法 性 而 得 之 戒 俱 舍 論 中 云 : 禪 定 戒 依 定 地 得, 無 漏 戒 依 聖 道 獲 所 謂 慧 光 集 53 大 圓 滿 心 性 休 息 大 車 疏 408
410 別解脫戒者 依他有表色等得 由法性而得之戒具有無 失 不與聲緣相混 不染墮罪 至高無上四種殊勝 是生 起一切功德之因 親友書 中云 汝戒未失無缺憾 未混未染當依之 戒如動靜之大地 一切功德之根本 如是持戒之功德 經莊嚴論 中云 佛子恆時 受 勤持之三戒 不求得善趣 然不貪執彼 依戒令眾 生 獲得三菩提 戒以智慧攝 於世永無盡o 丁三 安忍度 分七 一 總說分類 二 宣說修法 三 宣說 多種對境歸於一心 四 宣說以害緣修安忍之方法 五 思維嗔 恨之緣由自生 六 思維是否可改 七 宣說嗔恨之自性為空 性 戊一 總說分類 忍耐內外種種害 堅持堪忍諸痛苦 以大悲心思正法 無緣安忍皆當修 對於他人所作的加害 危害等 不生嗔恨即是不懼 之安忍 忍受解脫與自他修法中的苦行即是堪能受苦之安 忍 以大悲心無疲厭饒益他眾以及於空性深義不生畏懼 之心即是法性無緣安忍 經莊嚴論 中云 了知不懼 第八品 發菩提心 409
411 忍 以悲依法故 真實說五德 能行自他利 苦行具主 全 彼者許三種 如是知安忍 智者真實行 安忍之本體 寂靜不嗔他眾安忍苦行 安忍之因 悲心 安忍之果 五種功德 經中云 修安忍者 不 多造罪業 不多挑撥離間 心常安樂 死時無悔 死後轉 生於善趣之中 安忍之作用 行自他二利之善法 因緣品 中 云 何者知他惱 於彼自寂靜 以此行自他 二者之利 益 修安忍之功德 經莊嚴論 中云 佛子皆安忍 極難行人害 求善趣無力 畏者非能忍 圖自利者非能 忍 依忍令眾生 獲得三菩提 忍以智慧攝 於世永無 盡 戊二 宣說修法 總說修安忍之方法 無有如嗔之罪業 別無等忍苦行福 故當精勤修安忍 勤息嗔恨之烈火 慧光集 53 大圓滿心性休息大車疏 410
412 最殊勝的果位即是菩提果 它通過修安忍可以成就 是故無有比修安忍更大的福德 最大的痛苦莫過於地獄之 苦 嗔心是轉生地獄之因 因此無有比嗔心更大的罪業 為此 我們應當依靠各種方便修安忍苦行 入行論 中 云 罪惡莫過嗔 難行莫勝忍 故應以眾理 努力修安 忍 親友書 中云 如是無等忍苦行 汝莫令嗔有 機乘 斷嗔獲得不退果 此乃佛陀親口說 戊三 宣說多種對境歸於一心 對於多種嗔恨的對境 如果一一進行報復 則無有完 結或息滅之時 所以應當安忍 野蠻害境無數故 一一息滅伏不盡 調伏一心一切調 當勤調心護禁行 入行論 中云 頑者如虛空 豈能盡制彼 若息 此嗔心 則同滅眾敵 戊四 宣說以害緣修安忍之方法 依害成就安忍行 生起慈悲等功德 成菩提伴敵如師 恭敬歡喜依安忍 第八品 發菩提心 411
413 如同傳戒師阿闍黎是出家的助緣一樣 倘若無有敵 人 也就不會修成安忍 因此應當安忍 入行論 中 云 若我因己過 不堪忍敵害 豈非徒自障 習忍福 德因 無害忍不生 怨敵生忍福 既為修福因 云何謂障 福 應時來乞者 非行布施障 授戒阿闍黎 亦非障出 家 受到損害時 可依靠憂愁悲傷等少許痛苦為緣而生 起悲心 厭離心等 由此也應當安忍 彼論云 苦害有 諸德 厭離除驕慢 悲憫生死眾 羞惡樂行善 此外 對懷有害心之人修安忍能獲得大福德 為此應當於作害者 生歡喜心 並像恭敬本師一樣對其畢恭畢敬 寶性論 中云 歡喜敬如師 又云 依於嗔心者 生起安忍 行 故彼安忍因 應供如正法 戊五 思維嗔恨之緣由自生 若我無有嗔不生 如同谷聲互依存 自成罪業眾害處 偶緣宿業因生故 理應盡力修忍耐 唯以調心法滅嗔 如若自己根本不存在 那麼自己的嗔恨以及和對方 爭論的事情也就不會發生 因為嗔恨 爭論均是相互觀待 慧光集 53 大圓滿心性休息大車疏 412
414 的, 而 且 自 己 如 果 未 曾 害 過 對 方, 也 不 會 遭 到 加 害, 因 此 對 於 無 緣 無 故 的 損 害 理 應 安 忍 入 行 論 中 云 : 若 不 外 植 怨, 必 無 為 害 者 故 敵 極 難 得, 如 寶 現 貧 捨, 能 助 菩 提 行, 故 當 喜 自 敵 自 己 受 害 表 面 上 看 是 以 小 小 的 外 緣 而 產 生 的, 實 際 上 主 要 還 是 來 源 於 自 己 往 昔 的 業 力, 所 以 理 當 安 忍 彼 論 云 : 我 昔 於 有 情, 曾 作 如 是 害, 既 曾 傷 有 情, 理 應 受 此 損 即 使 是 因 為 受 害 而 產 生 的 嗔 恨, 也 需 要 觀 察 如 果 因 間 接 受 害 而 嗔 恨 作 害 者, 那 更 應 當 嗔 恨 的 是 自 己 的 業 力 彼 論 又 云 : 宿 業 所 引 發, 令 他 損 惱 我 若 因 直 接 受 到 損 害 而 心 生 嗔 恨, 則 理 應 對 棍 棒 等 物 或 者 不 悅 耳 之 語 這 些 無 情 法 生 嗔 彼 論 云 : 棍 杖 所 傷 人, 不 應 嗔 使 者, 彼 復 嗔 使 故, 理 應 憎 其 嗔 尤 其 是 對 於 他 人 所 說 的 不 悅 耳 之 語 嗔 恨 也 是 同 理, 你 不 嗔 恨 自 己 的 耳 朵 而 嗔 恨 對 方 實 在 是 不 應 理 的, 因 為 依 靠 耳 聞 才 會 生 起 痛 苦 的 緣 故 此 外, 若 認 為 作 害 者 有 損 於 自 己 的 名 譽 等, 故 我 應 生 嗔 這 種 想 法 是 墮 入 惡 趣 之 因 為 此 對 於 毀 壞 自 己 名 聲 等 的 人 也 應 安 忍 彼 論 云 : 吾 唯 求 解 脫, 無 需 利 敬 縛, 於 解 束 縛 者, 何 故 反 生 嗔? 如 我 欲 趣 苦, 然 蒙 佛 加 被, 閉 門 第 八 品 發 菩 提 心 413
415 不 放 行, 云 何 反 嗔 彼? 又 云 : 若 我 因 己 過, 不 堪 忍 敵 害, 豈 非 徒 自 障, 習 忍 福 德 因? 因 為 自 己 的 資 具 受 到 損 害 而 嗔 恨 也 不 應 理 如 果 自 己 有 福 德, 資 具 根 本 不 會 受 到 損 害, 如 果 無 有 福 德, 即 便 別 人 施 給 財 物 也 無 濟 於 事 再 說 人 在 死 的 時 候 必 然 要 放 下 這 一 切, 如 夢 醒 般 前 往 後 世, 財 產 有 無 窮 的 過 患, 是 束 縛 之 因 入 行 論 中 云 : 謂 礙 利 養 故, 縱 我 厭 受 損, 吾 利 終 須 捨, 諸 罪 則 久 留 寧 今 速 死 歿, 不 願 邪 命 活, 苟 安 縱 久 住, 終 必 遭 死 苦 夢 受 百 年 樂, 彼 人 復 甦 醒, 或 受 須 臾 樂, 夢 已 此 人 覺 ; 覺 已 此 二 人, 夢 樂 皆 不 還, 壽 雖 有 長 短, 臨 終 唯 如 是 設 得 多 利 養, 長 時 享 安 樂, 死 如 遭 盜 劫, 赤 裸 空 手 還 因 為 名 聲 受 到 毀 壞 而 嗔 恨 別 人 也 不 應 理, 名 聲 僅 僅 是 詞 句, 詞 句 是 無 情 法 無 有 絲 毫 利 益 彼 論 云 : 受 讚 享 榮 耀, 非 福 非 長 壽, 非 力 非 免 疫, 非 令 身 安 樂 若 吾 識 損 益, 讚 譽 有 何 利? 若 唯 圖 暫 樂, 應 依 賭 等 酒 若 僅 為 虛 名, 失 財 復 喪 命, 譽 詞 何 所 為, 死 時 誰 得 樂? 沙 屋 傾 頹 時, 愚 童 哀 極 泣, 若 我 傷 失 譽, 豈 非 似 愚 童? 若 認 為 對 方 所 說 的 話 語 難 聽 刺 耳 便 心 生 嗔 恨 其 實 這 些 詞 句 只 是 對 方 的 言 語 而 已, 所 以 有 什 麼 必 要 生 嗔 呢? 慧 光 集 53 大 圓 滿 心 性 休 息 大 車 疏 414
416 而且只是對方想當然說出的話 沒必要嗔恨 若由於不高 興而嗔恨 則理當對自心憤恨 因為不高興是自己令自心 不高興 他人的詞句既沒有移到自己身上 也並未觸及自 己 只不過自己聽受了別人的言詞而變得不高興的 如果 自己不對其執著 則對自己無利無害 一切高興不高興 前剎那已經滅盡 就如同昨日以前的顯現與昨晚的夢境一 樣去而不返 無有可識別性 無有自性 平等一味 因此 無有任何可嗔恨的 同樣 今日的顯現與今晚的夢境一 樣 是故我們對苦樂不應有實執 戊六 思維是否可改 遇不樂境捨不喜 若有可改何不喜 無改無利有何用 故當努力忍諸緣 當出現不悅意情景時 若可扭轉 則想方設法改變 不高興也無濟於事 如果無法扭轉 則已成定局 不高興 更是起不到作用 因為不高興也無法扭轉已成的局面 入行論 中云 若事尚可為 云何不歡喜 若已不濟 事 憂惱有何益 眾生身不由己地感受各自的業力 即 使是為了父母等親友 眷屬等也不應生嗔 甚至為了親教 第八品 發菩提心 415
417 師 軌範師 上師 三寶等也不該嗔恨他眾 如果有受害 的宿債 那當然是無法避免的 如果沒有宿債 也就不可 能受害 再說 他人的讚毀又不能造成重大的利害 戊七 宣說嗔恨之自性為空性 不悅耳之語以及損害有何本體呢 觀察空性如虛空 喜憂得失善惡無 於彼執二亦無義 當處一切等性中 倘若觀察 作害者之身與自己之身二者均是無分微 塵 因此能害與所害皆不成立 二者之心內外何處均不可 得 由此能害所害也不成立 他人的言語也是同樣 若細 緻觀察 則何處也不成立 是故能害 損害 害境三者悉 是空性 無有任何喜憂 善惡 得失 表面上雖是損害 然而本體卻不成立 所以應當觀修如幻化 眼華等世俗幻 化八喻的安忍 勝義中如虛空般的安忍 入行論 中 云 知已不應嗔 如幻如化事 觀察本來無生之空性 義而修安忍 彼論云 故於諸空法 何有得與失 誰人 恭敬我 誰復輕蔑我 苦樂由何生 何足憂與喜 若於性 中覓 孰為愛所愛 細究此世人 誰將辭此世 孰生孰當 慧光集 53 大圓滿心性休息大車疏 416
418 生 誰為親與友 如我當受持 一切如虛空 如是若依靠多種方便修持 則不難成就安忍 入 行論 中云 久習不成易 此事定非有 倘若反覆串 習 則今生也會與眾人和睦相處 悅意快樂 後世轉生 殊勝善趣並成就菩提 彼論又云 云何猶不見 取悅有 情果 來生成正覺 今世享榮耀 生生修忍得 貌美無病 障 譽雅命久長 樂等轉輪王 丁四 精進度 分四 一 了知精進之人 二 宣說精進之違 品 三 宣說精進具有無量功德 四 了知功德後應當精進之 理 戊一 了知精進之人 一切精進修行者 秉性喜愛諸善法 善法不盡如雲聚 芬芳蓮園聚蜂群 經中云 精進得菩提 不勤無聖果 精進集諸善 精進增功德 戊二 宣說精進之違品 彼之違品三懈怠 同惡怯懦自輕凌 諸過根源不成善 毀壞興盛起衰敗 第八品 發菩提心 417
419 懈怠增上罪業減滅善法 所想不成 若分類 則有 同惡 怯懦 自輕凌三種懈怠 心散亂於經商務農等障礙 正法之瑣事上即是所謂的同惡懈怠 怯懦懈怠是指見到一 些難以成辦之事後就認為自己一定不能成辦而放棄 自輕 凌懈怠即是指聲稱像我這樣的人無能力做到而自甘軟弱之 舉 入行論 中云 同惡散劣事 自輕凌懶惰 戊三 宣說精進具有無量功德 具有精進世間讚 具有精進成所願 具有精進增功德 具有精進得佛果 具有精進者功德無量 如若歸納 則有受到世人讚 歎 實現所願 增上功德 獲得佛果四種 入行論 中 云 精進證菩提 若無風不動 無勤福不生 戊四 了知功德後應當精進之理 精進世間勝善法 出世間之一切道 於諸有漏無漏法 為斷不善奉行善 努力精勤真實行 乃至未得佛果前 慧光集 53 大圓滿心性休息大車疏 418
420 仍有功德增上故 堅持不懈勤精進 乃至未獲得佛果之前仍有所要獲得的上上功德 因 此必須精進而行 精進即是指歡喜善事 如 入行論 中 云 進即喜於善 如若分類 則有行持善法摧毀四魔之因 披甲精 進 圓滿五道十地之因 加行精進 成辦自他二利之 因 利眾精進三種 或者身精進 語精進 心精進三種 或者如 集論 中云 披甲精進 加行精進 不怯精進 不 退 精 進 不 滿 精 進 又 如 楞 伽 經 中 云 精 進 者 上 下夜勤修法 因其見相應 瑜伽之義 為遣除分別念而 精 勤 即 稱 為 精 進 波 羅 蜜多 經 莊 嚴 論 中云 真實 樂 善法 依 於 信欲 樂 增正 念 等德 對 治諸煩惱 具不貪 等德 彼等七 種法 如是知精進 智者真實 行 p 精進之本體 喜樂善法 精進之因 信心與欲樂 精進之果 增上正念與等持等 精進之功德 無有三毒之善心 精進之分類 三學每一種都有身恆行 身敬行 語 恆行 語敬行 心恆行 心敬行之六種精進 加上披甲精 進 共有七種 第八品 發菩提心 419
421 具精進者之功德 經莊嚴論 中云 佛子依披 甲 加行無喻勤 摧毀自他惑 獲得殊勝菩提 精進令眾 生 獲得三菩提 精進以智慧攝 於世永無盡a 丁五 靜慮度 分十 一 宣說成就禪定之因 二 宣說靜慮之 違品 三 宣說資具為痛苦之因 四 宣說與世人相處之過失 五 教誨有生之年依止靜處 六 讚歎林園靜處 七 宣說於靜 處生起無常之理 八 於彼處心將堪能之理 九 依止園林之功 德 十 宣說修法 分類 功德 戊一 宣說成就禪定之因 求靜慮者斷散亂 所喜外境如秋雲 亦如閃電飄動性 受用無常如幻宅 永莫信賴當斷之 速依寂靜之森林 一切有為法皆無常 一切財富均動搖不定 壽命無 常 永無實質 所以我們應當於寂靜的林間勤修靜慮 別解脫經 中云 多聞於林中 居至老安樂 寂 靜語 中云 受用猶如雲中閃電般動搖 今生如同為風 所吹之蓮上水珠般破滅 青春年少者如是觀後當迅速修學 一切智者所修之等持 速疾成就之殊勝瑜伽 慧光集 53 大圓滿心性休息大車疏 420
422 戊二 宣說靜慮之違品 一切財物禍害因 尋覓積守而痛苦 傲慢貪愛吝嗇增 如是引入惡趣中 障礙善趣之正道 故當少欲具知足 身外之物的一切資財都需要尋覓 守護 是遭受損 害 心不喜樂 生起貪愛 貢高我慢 虛偽狡詐等諸多不 善業的根源 能夠使人們下墮惡趣 因此必須捨棄財產 龍樹菩薩說 積財守財尋財苦 當知財具無邊禍 因 此我們應當修學知足少欲 親友書 中云 佛說一切 財產中 知足乃為最殊勝 是故應當常知足 知足無財真 富翁 戊三 宣說資具為痛苦之因 如身遍傷極痛苦 財多痛苦較其多 資具乏少樂無窮 害少無有盜敵懼 受眾人讚住聖道 瑣事鮮少無牽掛 是故應當於恆時 修學知足與少欲 第八品 發菩提心 421
423 知 足 少 欲 之 人 必 定 會 受 到 眾 人 讚 歎 ; 一 貧 如 洗 之 人 也 就 無 需 防 護 盜 敵 ; 無 有 狡 詐 瑣 事 鮮 少 身 心 悠 閒 之 人 自 然 成 就 等 持, 具 有 諸 多 功 德 擁 有 多 少 財 產, 就 會 有 多 少 痛 苦, 如 同 身 上 有 多 少 傷 口 就 會 有 同 等 多 的 疼 痛, 或 者 如 同 龍 有 多 少 蛇 頭 就 受 多 少 痛 苦 一 樣 親 友 書 中 云 : 智 者 痛 苦 如 財 多, 少 欲 之 人 非 如 是, 一 切 龍 王 頭 數 目, 所 生 痛 苦 如 是 多 不 僅 強 烈 貪 執 身 外 之 物 苦 不 堪 言, 而 且 貪 戀 有 情 也 有 無 窮 過 患, 諸 如 爭 論 不 休, 因 貪 不 厭 足 毀 壞 梵 行 而 投 生 惡 趣, 受 到 眾 人 譴 責 等 這 些 都 是 將 人 身 執 為 清 淨 等 妄 執 中 產 生 的, 因 此 理 應 斷 除 寶 鬘 論 中 云 : 多 數 貪 女 者, 思 女 色 淨 生, 實 則 女 人 身, 絲 毫 無 清 淨 口 乃 稠 唾 涎, 齒 垢 不 淨 器, 鼻 流 膿 液 涕, 眼 出 淚 眵 器 腹 內 即 糞 尿, 肺 肝 等 之 器, 愚 者 未 見 女, 貪 愛 彼 身 體 如 有 無 知 者, 貪 著 髒 瓶 飾, 世 人 由 愚 癡, 戀 女 亦 如 是 又 云 : 容 色 美 或 醜, 年 老 或 年 幼, 女 色 皆 不 淨, 汝 貪 由 何 起? 如 糞 色 雖 美, 新 鮮 形 狀 妙, 於 彼 不 宜 貪, 女 貌 亦 復 然 內 腐 外 皮 包, 爛 屍 此 自 性, 顯 現 極 醜 惡, 如 何 未 曾 見? 若 謂 皮 非 糞, 猶 如 寶 劍 性, 不 淨 身 之 皮, 如 何 成 清 淨? 裝 滿 糞 慧 光 集 53 大 圓 滿 心 性 休 息 大 車 疏 422
424 便瓶 外飾亦厭棄 不淨自性身 髒滿何不厭 復云 九孔流不淨 自雖常沐浴 不了身不淨 為汝說何益 於此不淨身 美語作讚歎 奇哉真偽愚 嗚呼士所恥 戊四 宣說與世人相處之過失 親近凡夫過無量 增罪自然染不善 滅善爭論煩惱生 永難取悅不報恩 瑣事繁多憒鬧散 與之交往如處於 烈火毒蛇猛獸中 故當遠離諸凡夫 一切眾生的想法各異 所以無論如何也不能令他們 心滿意足 入行論 中云 有情種種心 諸佛難盡 悅 何況劣如我 尤其是昔日已逝七佛等如來也未能調 化當今這些剛強難化的濁世眾生 他們恆常增長罪業 煩 惱深重 斷絕寂靜善法 恩將仇報 身語意三門無緣無故 地損害他眾 詆毀正法與補特伽羅 瑣事繁多 常因散亂 憒鬧而自然滋生煩惱 與他們交往如同處於野獸 烈火或 毒蛇中一般實難親近 入諸佛行境經 中云 若處野 獸中 永遠無歡喜 如是依凡夫 亦永無安樂 入行 論 中云 行為同凡愚 必墮三惡趣 心若赴聖境 何 第八品 發菩提心 423
425 需 近 凡 愚? 剎 那 成 密 友, 須 臾 復 結 仇, 喜 處 亦 生 嗔, 凡 夫 取 悅 難 忠 告 則 生 嗔, 反 勸 離 諸 善, 若 不 從 彼 語, 嗔 怒 墮 惡 趣 妒 高 競 相 等, 傲 卑 讚 復 驕, 逆 耳 更 生 嗔, 處 俗 怎 得 益? 如 若 與 凡 夫 愚 人 交 往, 不 可 能 不 生 貪 戀 嗔 恨 廢 話 連 篇 等 不 善 業 彼 論 云 : 伴 愚 必 然 生, 自 讚 毀 他 過, 好 談 世 間 樂, 無 義 不 善 事 因 貪 戀 執 著 自 方, 自 己 也 必 然 要 承 受 他 們 的 疾 苦, 於 是 自 心 被 緊 緊 地 束 縛 住, 因 為 心 裡 牽 掛 捨 不 得 離 開 他 們 而 使 自 己 失 去 修 法 的 機 會 若 與 他 們 長 期 共 處, 則 彼 此 之 間 又 互 不 恭 敬, 然 而, 如 果 分 離 又 苦 惱 憂 傷 等, 只 要 親 近 凡 夫 俗 人 就 會 有 無 窮 無 盡 的 過 患 入 行 論 中 云 : 若 貪 諸 有 情, 則 障 實 性 慧, 亦 毀 厭 離 心, 終 遭 愁 歎 苦 若 心 專 念 彼, 此 生 將 虛 度, 無 常 眾 親 友, 亦 壞 真 常 法 而 且, 貪 戀 凡 愚, 也 無 法 圓 滿 自 利, 自 己 如 若 依 止 他 們, 則 無 法 成 就 能 解 脫 之 正 法, 所 以 最 初 就 必 須 獨 自 一 人 居 住 在 與 任 何 人 也 不 相 接 觸 的 寂 靜 深 山 修 行 彼 論 云 : 彼 既 無 益 我, 吾 亦 未 利 彼, 故 應 遠 凡 愚 應 當 思 維 此 中 所 說 之 理 此 外, 雖 然 我 們 已 經 從 上 師 那 裡 聽 受 了 竅 訣, 但 若 沒 有 在 心 裡 實 地 修 持, 也 無 法 從 輪 迴 中 獲 得 解 脫, 因 此 修 行 串 習 極 為 重 要 慧 光 集 53 大 圓 滿 心 性 休 息 大 車 疏 424
426 戊五 教誨有生之年依止靜處s 勸勉人們有朝一日能居住在空無一人 遠離畏懼 幽 雅寂靜的聖地 乃至自己之內心 尚未獲得穩固前 易受外境誘惑故 當喜安住靜林間 乃至四人掮吾身 伴隨哭聲未臨前 吾當嚮往寂靜處 身心勝伏憒鬧敵 在自心尚未與竅訣融為一體 也就是還沒有達到穩固 的境界之前 必然會受到外境各種憒鬧的干擾 所以初學 者必須依止寂靜處 寶篋經 中云 初學者為使自心 寂靜調順當居靜處 想到壽命無常 疾速而逝的自然規律後 就該到幽靜 的聖地觀修等持 寂靜語 中云 乃至四人以擔架 抬舉吾身未臨前 一直邁向寂靜處 修行寂滅之等持 入行論 中也有與之相同的說明 第八品 發菩提心 425
427 戊六 讚歎林園靜處 林中淨水花果豐 山窟岩石精舍多 涼蔭嚴飾垂樹中 眾多鳥獸翩起舞 河之岸邊花叢中 蜜蜂歌唱極美妙 在寂靜的聖地 櫛比鱗次的茂密森林中 在種類繁 多 美不勝收的果樹涼蔭的掩映下 青翠柔軟的綠草鋪蓋 的大地上到處都裝點著形色各異 絢麗芳香的鮮花 清 涼的瀑布飛瀉的嘩嘩聲與成群的蜜蜂發出的嗡嗡聲迴蕩山 林間 巍然屹立的岩山前有天然形成的石板精舍 在這妙 不可言的靜處 僅僅以清淨的泉水加上芬芳的花朵以及翠 綠的樹葉作為充饑之食就已心滿意足了 唯與鳥獸相伴 坦然處於安樂與禪定的境界中 如此無始以來的一切善願 定會實現 正如 入行論 中所云 林中鳥獸樹 不出 刺耳音 伴彼心常樂 何時共安居 何時住樹下 岩洞無 人寺 願心不眷顧 斷捨塵世貪 何時方移棲 天然遼闊 地 不執為我所 無貪恣意行 又云 故當獨自棲 事少易安樂 靈秀宜人林 止息眾散亂 故當厭諸 欲 欣樂阿蘭若 離諍無煩惱 寂靜山林中 皎潔明月 光 清涼似檀香 傾泄平石上 如宮意生歡 林風無聲 慧光集 53 大圓滿心性休息大車疏 426
428 息 徐徐默吹送 有福瑜伽士 踱步思利他 致弟子 書 中云 皎潔圓滿月輪作莊嚴 山腰飄帶雨雲層層 現 山頂森林之中無貪著 如風飄動終生大緣分 森林野 獸成群而棲息 美麗悅意之地遍快樂 如此歡喜林園天界 中 自然石板妙處豈具有 戊七 宣說於靜處生起無常之理 各種旃檀的 薰香藥等飄芬芳 寂靜悅意禪自增 歡喜四季如蓮海 春夏秋冬之四季 依照次第變化故 增上無常厭離心 在這宛如遍滿蓮花的湖泊一般的清幽之地 到處都 散發著藥花的撲鼻芳香 柔和的微風中也飄逸著沁人肺腑 的清香 在這裡我們通過季節次第性遷變的實例 相續 中可以生起強烈的無常觀與厭離心 因為與任何人不相聯 繫 互無交往 也就自然不會有貪嗔的煩惱 又不需對任 何人 物牽腸掛肚 自己可以逍遙自在地居住 既不必考 慮他人也不需維護別人的情面 又不用為住處奔波忙碌 無論什麼時候離開也不會有他人的百般干涉與重重阻撓 第八品 發菩提心 427
429 這般自由自在 無拘無束的快樂恐怕連天王也不會得到 入行論 中云 空捨岩洞樹 隨時任意住 盡捨護持 苦 無忌恣意行 離貪自在行 誰亦不相干 王侯亦難 享 知足閒居歡 致弟子書 中云 林海淨水靜處 遍快樂 勝過塗抹妙香之天女 髮髻裝飾美麗之花鬘 天 界境中亦有此樂耶 根葉瓜果繁茂之妙樹 林園無盡山水 不斷流 廣闊江邊花果墜悅意 為何無解脫心住家獄 山 巒連綿無擾極安樂 用品豐富綠色森林連 河邊瀑布瀉聲 悅如鼓 似宣我等莫為煩惱染 佛說一切欲妙財三有 如 幻陽焰水月與波濤 戊八 於彼處心將堪能之理 目睹屍林散骨景 自身亦知如是性 悉皆散落之有法 不貪無實輪迴法 恆滅爭論諸煩惱 自心堪能得安樂 如果有幸能住在寂靜的聖地 則對輪迴厭離心會油然 而生 口舌之爭與粗重的煩惱也會隨之化為烏有 居於靜 處有諸如此類的無量功德 富樓那請問經 中云 喜 愛深山林園處 增上一切功德源 若人依止寂靜處 五欲 慧光集 53 大圓滿心性休息大車疏 428
430 貪執皆斷除 無有嘈雜憒鬧故 一切善法不失毀 無有彼 此互來往 以及問候相交談 是故一切佛讚歎 空曠靜處 極幽靜 是故一切菩薩眾 恆時當依寂靜處 切莫貪戀大 城市 戊九 依止園林之功德 諸佛稱讚寂靜林 厭惡世間往靜處 僅邁七步之福德 何者恆河劫佛前 數劫供養諸福德 不及前福百千分 是故行者皆應當 依止寂靜森林處 有些人在多生累劫中以財物供養佛陀的福德 遠遠不 如以厭離心歡喜向森林等寂靜處邁七步的福德大 三摩 地王經 中云 若有人數劫中於數劫之一切佛前供養鮮 花 薰香 塗香 神饈 一切舒適資具 有人以極大厭離 心向靜處僅邁七步 則此福德勝過前者無量倍 觀察身命 而捨棄 當修寂滅勝空性 依極勇猛精進心 如野獸般居 靜處 第八品 發菩提心 429
431 戊十 宣說修法 分類 功德 彼處墊上跏趺坐 一緣不動心入定 修凡夫行義分別 及緣真如勝靜慮 四禪以及四無色 未入已入道聖眾 當知三等持名稱 依彼斷喜妙欲心 成就解d 通與等持 五眼神變心自在 靜慮之本體是指心一緣專注於任何一種善法的所緣境 上 道燈論 中云 於何所緣境 心當善安住 意 思是說 我們在修靜慮之時 坐在墊上 如果心毫不動搖 而入定 那麼戲論的顯現自然而然會消失 處於一味一體 的法性中 如同閉著雙目一般 然而這種境界並非不見顯 現境 只是對顯現境無有執著相而已 也就是說此時可以 清晰見到外境顯現 就像睜著眼睛一樣 此二者雖是同時 存在的一體 然卻有入定後得的差別 如 道燈論 中云 如同人閉目 入定心如是 如同人睜眼 後得識 亦然 意思是說 一本體中的入定是指寂止 後得是勝 觀 因為一本體中的入定與後得一內心 一本體 一時 間 一所緣 所以它們斷除障礙的作用也是相同的 略 釋論 中云 清淨世間是指 入定時 不耽著所取與能 慧光集 53 大圓滿心性休息大車疏 430
432 取 相, 後 得 之 心 與 入 定 相 同 之 果 能 遣 除 色 等 之 想 這 其 中 的 意 思 是 說, 入 定 的 顯 現 中 外 境 顯 現 不 滅, 而 又 無 有 任 何 分 別 念, 因 此 稱 為 清 淨 ; 在 此 境 界 中 也 顯 現 土 石 等 平 庸 的 五 境, 所 以 命 名 為 世 間 此 刻 無 有 能 取 所 取 之 相, 因 為 是 無 分 別 心 的 狀 態 當 時 的 顯 現 分 之 心, 從 空 性 而 言, 命 名 為 入 定 ; 就 顯 現 而 言, 稱 為 後 得 由 於 此 時 的 後 得 之 心 與 入 定 是 同 一 個 心 的 緣 故, 與 自 然 斷 除 二 取 之 入 定 同 一 體 的 後 得, 也 無 疑 能 夠 斷 除 對 色 受 等 諸 法 的 二 取 貪 執 之 想 從 入 定 中 出 定 的 後 得 稱 為 放 縱 後 得, 這 種 後 得 具 有 能 取 所 取 等 貪 執 無 論 在 修 等 持 的 任 何 時 候 均 具 有 入 定 與 後 得 一 本 體 的 境 界, 七 地 之 前 有 放 縱 後 得, 七 地 以 後 入 定 與 出 定 在 一 本 體 中 不 可 分 割, 無 有 各 體 寶 性 論 中 云 : 恆 時 利 眾 心, 勇 猛 如 烈 火, 靜 慮 之 等 至, 亦 是 恆 安 住 靜 慮 若 作 廣 說, 則 有 凡 夫 行 靜 慮 義 分 別 靜 慮 與 緣 真 如 靜 慮 三 種 分 類 未 入 道 者 相 續 中 的 四 禪 四 無 色 之 等 持 稱 為 凡 夫 行 靜 慮 ; 已 入 資 糧 道 加 行 道 之 人 的 等 持 作 為 解 脫 道 之 因, 並 且 能 細 緻 分 辨 意 義, 所 以 稱 為 義 分 別 靜 慮 ; 一 地 以 上 聖 者 們 的 所 有 等 持 稱 為 無 漏 等 持 或 緣 真 如 靜 慮 楞 伽 經 中 云 : 凡 夫 行 靜 慮, 義 分 別 靜 慮, 緣 真 如 靜 慮 關 於 此 中 所 說 的 三 等 持 之 界 限 在 瑜 伽 師 地 論 中 也 有 明 確 分 析 第 八 品 發 菩 提 心 431
433 靜 慮 之 果 : 般 若 攝 頌 中 云 : 靜 慮 捨 棄 惡 妙 欲, 成 就 智 通 與 等 持 又 如 經 莊 嚴 論 中 云 : 自 心 內 安 住, 依 正 念 精 進, 能 生 安 樂 果, 神 通 獲 自 在, 諸 法 之 根 本, 彼 等 有 三 種, 如 是 知 靜 慮, 智 者 真 實 行 f 靜 慮 之 本 體 : 自 心 不 散, 於 內 安 住 靜 慮 之 因 : 恆 具 正 念, 精 進 行 持 經 莊 嚴 論 中 云 : 速 疾 知 散 亂, 復 當 靜 安 住 g 靜 慮 之 作 用 : 是 獲 得 安 樂 成 就 神 變 之 因 靜 慮 之 分 類, 有 現 法 樂 住 成 就 功 德 利 益 眾 生 三 種 靜 慮 現 法 樂 住 之 靜 慮 : 即 依 靠 內 在 的 禪 定 所 生 的 功 德 而 獲 得 喜 樂 此 種 靜 慮 也 就 是 指 四 禪, 其 中 一 禪 的 未 至 定 與 相 似 正 行 之 時 具 有 尋 思 與 伺 察, 殊 勝 正 行 時 無 有 尋 思 而 僅 有 伺 察 ; 二 禪 三 禪 四 禪 之 正 行 時 既 無 尋 思 也 無 伺 察, 瑜 伽 師 地 論 中 說 彼 等 禪 定 也 是 前 前 作 後 後 之 未 至 定 成 就 功 德 之 靜 慮 : 是 指 實 際 修 持 清 淨 六 波 羅 蜜 多 等 法 門 時 一 緣 安 住 分 的 禪 定 利 益 眾 生 之 靜 慮 : 即 一 緣 專 注 眾 生 的 利 益, 並 且 由 禪 定 正 行 的 境 界 中 隨 心 所 欲 示 現 幻 化 饒 益 有 情 等 等 的 禪 定 靜 慮 之 功 德 : 經 莊 嚴 論 中 云 : 佛 子 具 多 禪, 成 就 諸 靜 慮, 以 禪 樂 安 住, 以 悲 投 劣 身, 靜 慮 令 眾 生, 獲 得 慧 光 集 53 大 圓 滿 心 性 休 息 大 車 疏 432
434 三菩提 靜慮為智攝 於世永無盡h 丁六 智慧 分三 一 宣說二大法藏 二 宣說諸法無生 三 若具智慧度則得解脫 戊一 宣說二大法藏 三種智慧聞思修 成就勝觀摧諸惑 知法有法實相後 從有城趨寂滅果 通過聽聞佛法能夠如理了知諸法之自性或實相 之後 依靠深入細緻的思維而對法理生起定解 最後進行實地修 行 從而便能渡過三有的大海 此聞思修三者即是智慧之 自性 經莊嚴論略釋 中云 智慧由聞 思 修中所 生或由等持之加行 正行 後行中所生 智慧也稱為勝 觀 它遠遠勝過其他五度 作為薄地凡夫從聞法中生起智 慧相當重要 因為未曾聞法也就談不上進行深入思維與實 地修持 如 寶性論 中云 布施能成諸受用 戒得善 趣修斷惑 慧斷煩惱所知障 故此殊勝因即聞 又云 勝慧之基礎 即聞故聞勝 所以說 想要真正通達諸 法自性之人應當以聞法來抉擇 抉擇的方式有能量珍寶鑰 匙之理與所量法藏之理兩種 第八品 發菩提心 433
435 第 一 能 量 珍 寶 鑰 匙 之 理 又 分 為 了 義 之 理 與 不 了 義 之 理 兩 種 其 中 了 義 是 指 諸 法 之 法 性 真 如 法 界 自 性 清 淨 心 性 光 明 的 密 意, 也 就 是 自 性 清 淨 無 有 遷 變 超 離 生 住 滅 如 虛 空 般 的 本 體, 凡 是 宣 說 此 本 性 的 所 有 經 論 都 包 括 在 了 義 的 範 圍 內 諸 如 生 滅 來 去 清 淨 不 清 淨 蘊 界 處 等 次 第 形 形 色 色 如 夢 境 般 的 顯 現, 凡 是 有 法 的 顯 現 並 可 以 言 語 思 維 衡 量 假 立 而 表 達 的 一 切 法 均 稱 為 不 了 義, 宣 說 不 了 義 的 所 有 經 論 都 包 括 在 世 俗 諦 中 比 如, 口 中 言 說 的 同 時 心 裡 也 思 維 心 性 如 虛 空 一 般, 其 實 這 也 是 包 括 在 世 俗 諦 的 範 疇 裡 所 謂 的 勝 義 諦 之 自 性 是 指 了 義 法, 也 就 是 真 如 本 性 讚 不 可 思 議 中 觀 論 中 云 : 諸 法 之 空 性, 亦 稱 為 了 義, 若 說 生 滅 等, 有 情 生 命 等, 世 俗 不 了 義 又 如 三 摩 地 王 經 中 云 : 依 照 本 師 善 逝 說, 知 了 義 經 說 空 性, 若 說 眾 生 諸 士 夫, 知 彼 等 法 不 了 義 無 盡 慧 經 中 云 : 何 為 了 義 經 部, 何 為 不 了 義 經? 為 令 眾 生 入 道 而 宣 說 的 諸 經 即 稱 為 不 了 義 經 ; 為 入 果 而 宣 說 之 諸 經 即 稱 為 了 義 經 宣 說 我 眾 生 壽 命 士 夫 補 特 伽 羅 力 生 力 主 作 者 受 者 說 種 種 聲 無 主 說 為 有 主 之 任 何 經 均 稱 為 不 了 義 經 部 ; 宣 說 空 性 無 相 無 願 不 現 行 無 生 無 來 無 實 無 我 無 眾 生 慧 光 集 53 大 圓 滿 心 性 休 息 大 車 疏 434
436 無 壽 命 無 補 特 伽 羅 無 主 人 乃 至 無 解 脫 門 之 任 何 經 皆 稱 為 了 義 經 當 依 了 義 經, 勿 依 不 了 義 經 概 括 而 言, 本 性 實 相 稱 為 了 義, 宣 說 實 相 的 所 有 經 稱 為 了 義 經 ; 為 了 引 導 眾 生 悟 入 本 性 而 以 多 種 方 便 宣 說 不 清 淨 迷 亂 之 法 稱 為 不 了 義, 詳 細 論 述 不 了 義 的 分 類 等 法 門 稱 為 不 了 義 法 此 法 理 實 可 堪 為 見 諸 法 之 明 鏡 以 及 開 啟 諸 法 之 門 的 鑰 匙, 所 以 首 先 宣 說 為 了 令 眾 生 明 確 此 等 法 理 證 悟 密 意 之 自 性, 在 此 有 必 要 闡 明 意 趣 與 秘 密 的 道 理 所 謂 的 意 趣 是 指 在 演 說 佛 法 的 過 程 中 稍 微 含 有 誇 張 的 成 分 在 裡 面, 也 並 非 是 虛 言 妄 說, 而 是 具 有 特 殊 的 某 種 必 要 而 宣 說 的 一 切 法 義 意 趣 共 有 四 種, 即 平 等 意 趣 別 義 意 趣 別 時 意 趣 與 補 特 伽 羅 意 樂 意 趣 經 莊 嚴 論 中 云 : 平 等 與 別 義, 及 別 時 意 趣, 補 特 伽 羅 意, 當 知 四 意 趣 平 等 意 趣 : 諸 如 世 尊 考 慮 到 法 身 平 等 而 說 我 爾 時 成 為 拘 留 孫 佛 別 義 意 趣 : 諸 如 世 尊 考 慮 到 三 無 本 性 而 說 諸 法 無 本 性 三 無 本 性 即 :( 一 ) 遍 計 法 無 本 性, 因 為 實 際 意 義 上 遍 計 法 必 定 不 成 立, 所 以 說 遍 計 法 無 本 性 ( 二 ) 第 八 品 發 菩 提 心 435
437 依 他 起 生 無 本 性, 因 為 四 邊 生 不 成 立 自 生 不 成 立 是 因 為 已 生 與 正 在 生 是 相 違 事 物 ; 他 生 不 成 立 是 因 為 若 觀 察 自 相 他 相 均 不 成 立 ; 共 生 不 成 立 是 因 為 二 種 事 物 互 為 相 違 ; 無 因 生 不 成 立 是 因 為 無 因 不 可 能 生 果 總 之, 凡 所 顯 現 的 生 滅 等 法 均 如 夢 如 幻, 是 緣 起 性 無 而 顯 現, 因 此 說 依 他 起 生 也 是 無 本 體 的 智 光 莊 嚴 經 中 云 : 文 殊, 夢 境 現 而 無 有, 如 是 諸 法 亦 是 現 而 無 有, 直 至 幻 術 陽 焰 乾 達 婆 城 水 月 影 像 幻 化 之 間 ( 三 ) 圓 成 實 勝 義 無 本 性, 因 為 圓 成 實 本 身 就 是 勝 義 並 且 無 有 不 清 淨 等 戲 論 法 的 本 體 解 深 密 經 中 云 : 我 思 維 相 無 本 性 生 無 本 性, 勝 義 無 本 性 而 宣 說 諸 法 無 本 性 別 時 意 趣 : 例 如 佛 尊 曾 說 僅 以 持 誦 無 垢 月 光 如 來 之 名 號 便 可 獲 得 佛 果 這 其 中 的 含 義 是 說, 僅 僅 持 誦 佛 號 雖 然 不 能 立 即 成 佛, 但 依 靠 往 昔 所 積 累 的 諸 多 資 糧, 終 有 一 日 必 定 能 成 就 佛 果 補 特 伽 羅 意 樂 意 趣 : 諸 如 針 對 有 些 貪 執 戒 禁 取 見 者, 佛 陀 譴 責 戒 律 讚 歎 布 施 秘 密 是 指 為 令 有 些 眾 生 趨 入 正 道, 受 持 真 義, 而 依 靠 對 方 所 感 興 趣 的 少 數 名 稱 或 能 接 受 的 條 件 宣 說, 方 式 雖 然 與 之 相 同, 卻 有 言 外 之 意 秘 密 也 分 四 種 : 即 令 入 秘 密 慧 光 集 53 大 圓 滿 心 性 休 息 大 車 疏 436
438 相 秘 密 對 治 秘 密 轉 變 秘 密 經 莊 嚴 論 中 云 : 令 入 之 秘 密, 以 及 相 秘 密, 對 治 之 秘 密, 與 轉 變 秘 密, 聲 聞 與 本 性, 如 是 滅 罪 業, 及 說 甚 深 性, 四 種 秘 密 也 令 入 秘 密 : 諸 如 為 利 益 有 些 因 畏 懼 空 性 而 不 入 大 乘 的 聲 聞 種 姓 者, 佛 說 色 法 存 在 如 此 一 來, 聞 法 者 理 解 色 法 等 外 境 實 際 存 在 而 放 下 顧 慮 趨 入 大 乘, 而 講 法 者 想 到 的 是 凡 顯 現 的 一 切 法 均 如 夢 境 般 存 在 相 秘 密 : 諸 如 為 令 眾 生 了 達 無 有 本 性 之 實 相, 佛 說 一 切 萬 法 皆 無 有 本 性 關 於 遍 計 法 無 本 性 依 他 起 無 本 性 以 及 圓 成 實 無 本 性 三 者 前 文 中 已 有 闡 述 對 治 秘 密 : 諸 如 佛 陀 考 慮 到 有 些 人 會 有 釋 迦 佛 身 材 矮 小 壽 命 短 暫 等 故 不 如 其 他 佛 陀 的 想 法, 於 是 說 我 爾 時 成 為 毗 盧 遮 那 佛 如 此 一 來, 聽 聞 者 會 理 解 到 釋 尊 與 毗 盧 遮 那 佛 的 色 身 其 實 是 平 等 一 致 的, 而 講 說 者 則 想 到 二 佛 圓 滿 資 糧 平 等 獲 證 法 身 平 等 利 眾 事 業 平 等 俱 舍 論 中 云 : 諸 佛 資 糧 與 法 身, 行 利 眾 事 平 等 性, 彼 等 身 壽 與 種 姓, 以 及 身 量 非 相 同 轉 變 秘 密 : 諸 如 為 了 遣 除 某 些 人 因 此 法 容 易 理 解 而 認 為 比 其 他 法 下 劣 的 罪 過, 宣 說 此 法 極 難 證 悟 如 因 緣 品 中 云 : 父 母 為 所 殺, 國 王 二 所 淨, 境 眷 皆 摧 毀, 彼 第 八 品 發 菩 提 心 437
439 人 得 清 淨 這 其 中 的 含 義 : 父 母 是 指 行 於 輪 迴 中 的 愛 取 ; 國 王 是 指 各 種 習 氣 的 所 依 或 基 礎 阿 賴 耶 ; 二 所 淨 是 指 婆 羅 門 的 壞 聚 見 與 沙 門 戒 禁 取 見 ; 境 是 指 內 處 及 所 取 能 取 等 八 識 聚 ; 皆 摧 毀 是 指 以 上 這 些 完 全 遣 除, 彼 人 得 清 淨, 即 可 成 佛 意 趣 與 秘 密 二 者 是 一 本 體 異 反 體 的 關 係 二 者 的 差 別 誠 如 具 慧 譯 師 所 說 : 聽 者 從 說 者 的 語 言 中 未 領 會 到 說 者 所 想 的 意 義, 而 是 理 解 到 其 他 的 含 義, 即 是 意 趣 ; 聽 者 對 說 者 所 想 的 意 義 心 領 神 會, 即 稱 為 秘 密 攝 大 乘 論 釋 中 云 : 意 趣 僅 僅 是 心 中 之 觀 點, 而 不 觀 待 對 方 承 認 ; 秘 密 觀 待 對 方 之 承 認 我 認 為 此 二 者 並 不 相 違, 觀 待 某 種 目 的 而 說 彼 之 所 具 條 件, 而 不 觀 待 對 方 承 認 不 承 認, 也 屬 於 意 趣 對 於 他 人 所 詢 問 的 意 義 並 未 和 盤 托 出 圓 滿 明 示, 仍 然 保 留 有 意 圖, 因 此 稱 為 意 趣 為 利 益 他 眾, 依 靠 方 便 稍 許 迎 合 他 人 的 心 理 而 宣 說 的 含 義 稱 為 秘 密, 因 為 依 賴 講 者 口 中 宣 說, 對 方 也 領 會 他 所 說 的 意 義 進 而 趨 入, 到 後 來 聽 聞 者 對 講 者 的 言 外 之 意 方 完 全 理 解, 所 講 的 意 義 也 並 不 是 妄 語 四 種 意 趣 四 種 秘 密 即 是 閱 讀 經 典 的 第 二 把 鑰 匙 如 是 文 字 意 義 意 趣 必 要 還 有 許 多, 所 以 依 靠 此 理 辨 別 慧 光 集 53 大 圓 滿 心 性 休 息 大 車 疏 438
440 而 了 知 一 切 經 續 之 義 極 為 重 要 第 二, 所 量 法 藏 之 理 分 為 二 諦 之 理 與 緣 起 自 性 首 先 宣 說 二 諦 之 理 : 根 本 慧 論 中 云 : 諸 佛 依 二 諦, 為 眾 生 說 法, 一 以 世 俗 諦, 二 第 一 義 諦 父 子 相 會 經 中 云 : 知 世 間 之 此 二 諦, 汝 非 他 前 聞 自 見, 彼 即 世 俗 勝 義 諦, 何 處 亦 無 第 三 諦 也 就 是 說, 單 單 以 所 謂 法 之 自 性 作 為 二 諦 的 分 基 而 言, 現 相 是 世 俗 諦, 實 相 是 勝 義 諦 現 相 也 有 迷 亂 現 相 與 無 迷 亂 現 相 兩 種 迷 亂 現 相 : 為 眾 生 時, 所 顯 現 的 迷 現 迷 執 迷 識 即 可 以 言 語 思 維 的 一 切 法, 也 就 是 具 有 欺 惑 不 實 變 化 痛 苦 等 特 性 的 所 有 法, 因 為 這 些 法 是 迷 亂 分 別 心 的 對 境 並 且 是 以 語 言 思 維 假 立 的 就 算 是 眾 生 心 中 所 想 口 中 所 說 的 佛 陀 也 是 心 假 立 的, 因 為 心 裡 想 的 口 中 說 的 根 本 不 能 觸 及 佛 陀 的 實 義, 所 以 說 它 是 一 種 迷 亂 的 現 相 爾 時 的 顯 現 與 心 識 也 根 據 它 真 實 還 是 虛 妄 而 分 為 真 世 俗 與 倒 世 俗 兩 種 真 世 俗 所 對 應 的 顯 現 能 起 作 用 由 因 而 生 非 為 假 立 共 業 顯 現, 即 地 水 火 風 以 及 內 在 自 識 所 攝 的 一 切 法 倒 世 俗 是 指 雖 然 顯 現 卻 不 起 任 何 作 用 的 一 切 法, 例 如 顯 現 兩 個 月 亮 二 諦 論 中 云 : 顯 現 雖 相 同, 是 否 作 用 故, 分 為 真 世 俗, 以 及 假 世 俗 真 世 俗 與 第 八 品 發 菩 提 心 439
441 倒 世 俗 二 者, 如 果 從 本 性 來 衡 量 的 話, 則 完 全 相 同, 因 為 它 們 是 迷 亂 習 氣 所 生 相 同 顯 現 於 各 根 門 中 相 同 暫 時 於 迷 亂 者 前 顯 現 作 用 並 且 均 是 眼 識 所 見 的 對 境 等 方 面 皆 相 同, 因 而 二 者 均 無 有 自 性 無 迷 亂 世 俗 有 趨 果 無 迷 亂 與 得 果 無 迷 亂 兩 種 趨 果 無 迷 亂 世 俗 : 道 基 之 智 慧 及 功 德 雖 然 從 變 化 上 進 而 說 是 無 常, 但 觀 待 趨 向 本 性 之 地 而 言 稱 為 無 迷 亂 寶 性 論 釋 中 所 說 的 一 切 道 諦 有 為 法, 一 切 有 為 法 欺 惑 性 是 從 遷 變 與 需 要 上 進 方 面 而 言 的, 道 諦 雖 是 有 為 法, 卻 與 其 他 有 為 法 的 欺 惑 性 全 然 不 同 得 果 無 迷 亂 世 俗 : 住 於 密 嚴 剎 土 中 的 佛 陀, 其 色 身 及 智 慧 無 有 遷 變 常 有 存 在 任 運 自 成 作 為 功 德 寶 藏 壇 城 等 大 光 芒 一 切 圓 滿 自 在, 雖 然 從 顯 現 分 而 言 稱 為 世 俗, 實 際 上 它 與 法 身 無 二 無 別, 因 而 無 有 遷 變 如 虛 空 般 安 住, 關 於 此 等 內 容 下 文 還 有 廣 說 化 身 是 以 所 化 眾 生 所 積 累 的 善 業 與 佛 陀 的 大 悲 聚 合 而 任 運 自 成 顯 現 的, 雖 然 在 所 化 眾 生 前 好 像 有 遷 變, 其 實 無 有 遷 變, 就 像 水 月 的 形 象 因 為 水 器 的 不 同 而 顯 現 遷 變, 但 實 際 上 由 於 水 月 自 相 不 成 立, 所 以 無 有 遷 變 雖 然 現 為 調 化 眾 生 的 身 相, 但 其 自 相 卻 是 不 成 立 的, 因 為 三 身 是 無 合 無 離 的 一 本 體, 而 且 法 身 無 有 遷 慧 光 集 53 大 圓 滿 心 性 休 息 大 車 疏 440
442 變 例 如, 空 中 之 月 是 水 月 之 因, 它 們 是 一 本 體 的 緣 故, 不 變 存 在 同 樣 的 道 理, 化 身 也 是 於 報 身 中 任 運 自 成 而 顯 現 的, 實 際 上 不 成 立, 因 此 無 有 遷 變, 只 不 過 在 所 化 眾 生 前 顯 現 遷 變, 其 實 並 不 成 立 所 以, 承 認 顯 現 分 之 一 切 清 淨 不 清 淨 法 皆 為 世 俗 諦 所 攝 勝 義 諦 則 是 指 本 來 的 實 相 中 觀 根 本 慧 論 中 云 : 自 知 不 隨 他, 寂 滅 無 戲 論, 無 異 無 分 別, 則 名 真 如 相 輪 迴 與 涅 槃 的 一 切 法 原 無 本 性 超 離 一 切 言 思, 不 是 以 他 人 證 悟 未 證 悟 而 安 立 的, 既 無 一 體 也 無 異 體 的 承 許 根 本 慧 論 中 云 : 不 一 亦 不 異, 不 常 亦 不 斷, 是 名 諸 世 尊, 教 化 甘 露 味 雖 然 現 有 輪 涅 之 諸 法 以 分 別 心 假 立 為 賢 劣 不 同 法, 實 際 上 諸 法 本 如 虛 空 般 清 淨, 完 全 超 離 了 所 謂 的 清 淨 不 清 淨 二 者 非 二 以 及 極 清 淨 此 等 以 心 安 立 的 行 境 彼 論 云 : 一 切 實 非 實, 亦 實 亦 非 實, 非 實 非 非 實, 是 名 諸 佛 法 本 性 中 超 離 一 切 承 認, 因 為 本 體 不 成 立 任 何 可 識 別 之 法, 承 認 此 法 彼 法 也 是 我 見, 諸 如 此 等 均 將 墮 入 常 邊 斷 邊 六 十 正 理 論 中 云 : 若 承 認 有 實, 則 生 貪 嗔 心, 受 持 惡 見 解, 從 中 生 爭 論 這 其 中 的 含 義 是 說, 本 性 中 無 有 立 宗, 所 以 無 有 任 何 承 認 的 對 境 承 認 者 以 及 所 承 認 的 觀 點, 因 此 說 無 有 過 第 八 品 發 菩 提 心 441
443 患 回 諍 論 中 云 : 若 我 有 立 宗, 爾 時 我 有 過, 我 無 立 宗 故, 唯 我 無 過 失 如 是 諸 法 之 實 相 或 自 性 清 淨 之 本 體 是 指 深 寂 離 諸 戲 邊, 所 以 無 有 立 宗 或 承 認, 也 就 稱 為 本 來 清 淨 之 法 界 本 體 中 雖 然 無 二 無 別, 但 如 果 以 心 假 立 而 分 析, 那 麼 說 生 本 身 無 生 等 這 種 以 心 安 立 的 空 性 也 未 擺 脫 無 生 之 戲 論, 只 能 說 是 相 似 勝 義, 徹 底 脫 離 生 與 無 生 等 一 切 戲 論 之 邊 方 可 稱 為 真 實 勝 義 二 諦 論 中 云 : 雖 遮 破 生 等, 許 相 似 勝 義, 滅 無 生 諸 戲, 稱 為 真 勝 義 在 此 相 應 竅 訣 而 分 析, 唯 以 法 界 作 為 二 諦 之 分 基, 其 中 如 幻 如 陽 焰 如 水 月 等 顯 而 無 自 性 之 顯 現 分 的 所 有 法 稱 為 世 俗 諦 炯 祥 請 問 經 中 云 : 如 潔 淨 明 鏡, 顯 現 面 容 月, 炯 祥 當 知 法, 自 性 皆 不 成 雖 然 凡 夫 將 顯 現 視 為 真 真 切 切 存 在 之 法, 而 瑜 伽 士 除 了 如 夢 般 的 顯 現 外 不 見 實 有 法, 一 切 皆 是 恍 恍 惚 惚 明 明 晃 晃 的 景 象 未 經 觀 察 時 雖 然 顯 現, 一 旦 觀 察 時 即 不 存 在, 真 正 通 達 了 此 理 便 可 稱 為 證 悟 世 俗 諦 此 時, 任 何 顯 現 的 外 緣 對 他 都 是 無 害 的 如 若 修 行 已 經 趨 於 圓 滿, 那 麼 便 可 成 就 於 外 境 顯 現 的 土 石 山 岩 中 暢 通 無 阻 無 礙 穿 行 等 神 變 何 人 無 有 任 何 承 認 之 法, 並 且 依 靠 現 而 無 自 性 之 理 於 異 體 實 有 法 均 不 存 在 慧 光 集 53 大 圓 滿 心 性 休 息 大 車 疏 442
444 的 境 界 中 修 煉 自 心, 當 獲 得 聖 者 之 智 慧 時, 在 他 的 面 前 無 論 顯 現 剎 土 等 清 淨 不 清 淨 相, 都 無 有 實 執, 這 種 境 界 的 顯 現 稱 為 真 世 俗 換 句 話 說, 具 有 實 執 的 分 別 妄 念 以 及 顯 現 均 是 倒 世 俗 ; 無 有 實 執 的 一 切 心 識 與 顯 現 皆 稱 為 真 世 俗 所 謂 的 勝 義 諦 也 是 指 領 悟 了 心 性 無 有 自 性 的 實 相 以 及 諸 法 猶 如 水 月 般 無 實 有 的 自 性 後, 徹 底 了 達 迷 亂 的 顯 現 是 無 有 根 基 現 而 無 自 性 的 本 體, 也 可 以 說, 當 有 無 等 的 分 別 心 解 脫 於 法 界 中 時, 即 稱 為 證 悟 勝 義 諦 之 實 相 因 為 此 時 已 完 全 證 悟 了 本 性 如 是 存 在 的 勝 義 諦, 所 以 稱 為 證 悟 勝 義 之 智 慧 如 羅 睺 羅 讚 般 若 經 中 云 : 無 有 言 思 智 慧 度, 無 生 無 滅 虛 空 性, 各 別 自 證 智 行 境, 頂 禮 三 世 諸 佛 母 依 照 此 經 中 所 說, 各 別 自 證 之 智 慧 即 是 勝 義 諦, 真 正 已 經 完 全 了 悟 了 此 義 之 人, 即 許 為 證 悟 勝 義 諦 實 際 上, 二 諦 並 非 是 如 同 牛 角 各 居 一 方 互 相 分 開 的, 在 現 見 如 水 月 般 的 世 俗 實 相 之 時, 從 月 影 之 現 分 而 言 是 世 俗 諦, 從 月 輪 無 實 空 性 分 而 言 是 勝 義 諦, 二 者 如 同 無 而 顯 現 於 水 池 中 一 體 般, 這 就 稱 為 二 諦 無 別 或 二 諦 雙 運, 通 達 二 諦 無 別 的 智 慧 稱 為 證 悟 二 諦 已 了 達 所 顯 現 的 色 聲 香 味 觸 以 及 意 識 對 境 的 破 立 分 別 心 等 一 切 迷 亂 顯 現 猶 如 幻 化 八 喻 般 顯 而 無 自 性 之 人, 便 可 稱 為 從 三 有 曠 野 入 解 脫 道 者 第 八 品 發 菩 提 心 443
445 如 果 以 智 慧 來 觀 察 二 諦, 則 經 不 起 觀 察 的 一 切 法 為 世 俗 諦, 完 全 能 經 得 起 分 析 的 所 有 法 為 勝 義 諦, 這 種 說 法 也 屬 於 分 別 念 的 範 疇, 很 明 顯 只 能 算 是 世 俗 為 什 麼 這 樣 說 呢? 請 問, 你 們 所 說 的 經 得 起 觀 察 是 否 觀 待 以 心 假 立, 如 果 不 觀 待, 那 麼 經 得 起 觀 察 的 概 念 顯 然 無 從 安 立 ; 倘 若 觀 待 以 心 假 立, 那 就 只 是 分 別 念 的 行 境 而 已, 所 以 經 不 起 觀 察 與 經 得 起 觀 察 二 者 雖 然 形 式 上 不 同, 其 實 在 以 心 分 析 這 一 點 上 是 完 全 相 同 的, 因 為 它 們 同 是 分 別 心 的 對 境, 所 以 是 世 俗 如 入 行 論 中 云 : 勝 義 非 心 境, 說 心 是 世 俗 這 其 中 已 很 明 顯 地 宣 說 了 此 理 若 歸 納 而 言, 則 一 切 分 別 心 戲 論 與 顯 現 戲 論 即 是 世 俗 諦, 斷 除 戲 論 息 滅 二 取 之 心 以 及 心 境 的 一 切 法 稱 為 勝 義 諦, 這 是 大 乘 宗 派 共 同 承 認 的 因 為 二 諦 無 別, 所 以 很 顯 然 世 俗 諦 也 有 成 為 勝 義 諦 之 時, 也 就 是 說, 二 諦 雖 然 反 體 不 同 實 則 是 一 本 體 儘 管 依 照 宗 派 承 認 既 不 是 一 體 也 不 是 異 體, 但 按 照 世 人 共 稱 的 觀 點 說 為 一 本 體 的 如 果 遵 照 宗 派 所 承 認 的 觀 點 來 說, 那 麼 如 世 俗 顯 現 一 樣 勝 義 也 應 當 顯 現, 或 者 如 勝 義 不 顯 現 一 樣 世 俗 也 不 應 當 顯 現 的 過 失 就 不 可 避 免 了 解 深 密 經 中 云 : 世 俗 勝 義 相, 遠 離 一 異 慧 光 集 53 大 圓 滿 心 性 休 息 大 車 疏 444
446 體, 誰 執 一 異 性, 此 人 入 歧 途 按 此 經 的 觀 點 而 言, 所 謂 的 無 一 異 體 之 差 別, 其 實 就 是 自 性 無 二 的 意 思 關 於 此 等 之 理, 幻 化 網 續 中 云 : 世 俗 勝 義 無 有 別, 真 諦 廣 大 壇 城 中 世 俗 諦 與 勝 義 諦 二 者 的 關 係 是 屬 於 一 本 體 異 反 體 異 本 體 遮 一 體 之 異 體 義 同 名 異 四 者 之 中 的 哪 一 種 呢? 如 果 僅 從 名 言 上 來 說 的 話, 那 麼 二 諦 既 不 是 義 同 名 異 的 關 係, 因 為 二 者 的 體 相 與 形 式 截 然 不 同 ; 也 不 是 異 本 體 的 關 係, 因 為 它 們 無 有 本 體 並 且 名 言 中 是 無 二 無 別 的, 又 不 是 遮 一 體 之 異 體 的 關 係, 因 為 二 者 無 有 分 開 之 自 性 並 需 要 在 一 本 基 中 分 類 所 以, 在 名 言 中 二 諦 之 間 是 如 同 水 與 水 月 般 一 本 體 異 反 體 的 關 係 菩 提 心 釋 中 云 : 如 甘 蔗 性 甜, 火 之 自 性 熱, 如 是 一 切 法, 自 性 空 性 住 又 云 : 世 俗 說 空 性, 唯 空 性 世 俗, 如 所 作 無 常, 無 定 不 生 故 五 次 第 論 中 云 : 世 俗 與 勝 義, 當 知 各 自 分, 何 時 真 相 融, 稱 彼 為 雙 運 當 然, 在 勝 義 中 二 諦 之 間 一 體 異 體 均 不 可 分 析 如 彌 勒 請 問 經 中 云 : 世 俗 諦 之 相 與 不 可 言 說 之 法 界 既 非 一 體 亦 非 異 體 二 諦 之 定 數 : 二 諦 總 共 有 三 種 定 數, 即 遮 他 邊 定 數 真 實 存 在 定 數 以 及 觀 待 必 要 定 數 第 八 品 發 菩 提 心 445
447 一 遮 他 邊 定 數 : 因 為 戲 論 之 法 與 無 戲 論 之 法 必 定 直 接 相 違, 否 定 了 破 立 以 外 的 第 三 品 法, 所 以 諦 的 定 數 為 二 二 真 實 存 在 定 數 : 對 境 是 觀 待 有 境 而 安 立 的, 有 境 分 為 迷 亂 之 心 與 無 迷 亂 之 心 兩 種, 輪 涅 的 一 切 諸 法 即 是 迷 亂 與 無 迷 亂 之 法 性 的 對 境, 所 以 就 心 的 方 面 而 言, 必 定 有 兩 種 對 境, 如 同 印 章 與 印 紋 一 般 入 中 論 中 云 : 由 於 諸 法 見 真 妄, 故 得 諸 法 二 種 體, 說 見 真 境 即 真 諦, 所 見 虛 妄 名 俗 諦 三 觀 待 必 要 定 數 : 如 果 根 據 各 宗 派 而 分 析, 則 一 切 聲 聞 部 承 認 有 兩 種 勝 義 諦, 即 以 心 分 析 不 能 害 之 心 識 勝 義 與 以 鐵 錘 摧 毀 不 能 害 之 有 實 勝 義 諦 意 思 是 說, 心 識 的 相 續 以 及 粗 大 的 物 質, 承 許 是 世 俗 諦, 心 識 之 剎 那 與 物 質 的 無 分 微 塵, 承 許 是 勝 義 諦 俱 舍 論 中 云 : 毀 彼 以 慧 析 他 法, 則 心 識 不 趨 入 彼, 猶 如 瓶 水 為 世 俗, 除 此 具 有 為 勝 義 有 些 經 部 之 觀 點, 釋 量 論 中 云 : 何 者 起 作 用, 彼 非 勝 義 有, 其 餘 世 俗 諦, 彼 等 自 總 相 這 與 因 明 的 觀 點 相 同 唯 識 宗 認 為 二 取 顯 現 的 對 境 與 有 境 是 世 俗 諦, 無 二 慧 光 集 53 大 圓 滿 心 性 休 息 大 車 疏 446
448 之 心 識 是 勝 義 諦 集 智 藏 論 中 云 : 所 謂 有 分 無, 極 細 微 塵 無, 不 緣 各 自 現, 感 受 如 夢 境, 脫 離 能 所 取, 心 識 勝 義 有, 詣 智 海 彼 岸, 瑜 伽 行 論 說 中 觀 自 續 派 認 為 一 切 顯 現 在 世 俗 中 如 幻 成 立, 於 勝 義 中 如 虛 空 般 不 成 立 毀 迷 論 中 云 : 有 緣 即 是 世 俗 諦, 勝 義 無 有 能 所 緣 中 觀 應 成 派 認 為, 所 謂 的 顯 現 是 世 俗 空 性 是 勝 義 也 只 是 說 法 而 已, 無 有 分 別, 因 為 超 離 一 體 異 體 之 法 性 遠 離 一 切 戲 邊, 諸 法 正 當 顯 現 時 也 是 無 生 無 滅 無 來 無 去 的, 所 以 宗 派 所 承 認 的 世 俗 也 要 遮 破 入 中 論 中 云 : 如 汝 所 計 依 他 事, 我 不 許 有 彼 世 俗 若 有 人 想, 那 麼 所 顯 現 的 生 等 之 法 不 就 成 立 了 嗎? 對 此 作 答 : 所 顯 現 生 不 生 成 立 不 成 立 都 是 心 假 立 的, 怎 麼 有 成 立 的 法 呢, 遮 破 的 是 你 們 宗 派 所 承 認 的 觀 點, 而 僅 是 顯 現 卻 並 不 遮 破 如 聖 天 論 師 云 : 顯 現 非 所 破, 緣 起 而 生 故, 此 乃 痛 苦 因, 實 執 為 所 破 顯 現 也 是 無 有 自 性 的 根 本 慧 論 中 云 : 色 聲 香 味 觸, 及 法 體 六 種, 皆 空 如 焰 夢, 如 乾 闥 婆 城 猶 如 幻 化 人, 亦 如 鏡 中 像 如 是 六 種 中, 何 有 淨 不 淨? 若 問, 那 麼, 我 們 應 當 接 受 何 種 觀 點 呢? 第 八 品 發 菩 提 心 447
449 對 此 作 答 : 現 而 無 自 性 的 一 切 善 妙 分 之 法 均 可 接 受, 與 各 自 之 實 執 相 關 的 所 有 低 劣 宗 派 皆 當 捨 棄 二 諦 之 差 別 : 不 可 言 思 的 本 性 為 勝 義 諦, 以 心 思 維 以 口 言 說 而 假 立 並 且 顯 現 的 一 切 法 為 世 俗 諦 若 問 : 以 智 慧 能 否 證 悟 勝 義 諦? 對 此 作 答 : 因 為 勝 義 諦 的 本 體 超 離 了 能 證 所 證, 所 以 在 勝 義 中 無 所 安 立 證 悟 寶 積 經 中 云 : 迦 葉, 何 為 勝 義 空 性? 即 誰 亦 無 有 所 見 無 有 現 前, 無 有 獲 得, 無 有 不 得 又 問 : 如 此 說 來, 那 麼 聖 者 也 無 法 證 悟 了 嗎? 作 答 : 從 生 起 了 與 勝 義 相 同 之 智 慧 而 言, 可 以 命 名 為 證 悟 勝 義 諦 誠 如 月 稱 論 師 曾 說 : 生 起 與 空 性 相 同 之 智 慧 即 稱 為 證 悟 空 性, 而 空 性 並 不 是 證 悟 譬 如, 只 能 是 了 達 虛 空 無 有 阻 礙 的 自 性, 而 虛 空 與 心 不 可 能 成 為 無 二 無 別 的 一 體 金 剛 經 中 亦 云 : 若 以 色 見 我, 以 音 聲 求 我, 是 人 行 邪 道, 不 能 見 如 來 應 觀 佛 法 性, 即 導 師 法 身, 法 性 非 所 識, 故 彼 不 能 了 此 外, 因 為 成 就 佛 果 時 勝 義 諦 與 佛 陀 是 一 體 的 緣 故, 能 證 所 證 無 有 二 體, 現 見 聖 諦 時 也 就 是 見 到 了 心 性 與 義 智 慧 無 二 之 際, 即 能 證 所 證 是 無 二 的, 因 此 爭 論 證 悟 與 未 證 慧 光 集 53 大 圓 滿 心 性 休 息 大 車 疏 448
450 悟 也 就 徒 勞 無 益 有 些 人 說 : 按 照 你 們 所 說 的 勝 義 之 本 體 無 有 能 證 所 證, 那 麼 說 補 特 伽 羅 就 無 法 證 悟 勝 義 了? 這 種 與 事 實 毫 不 相 干 的 論 調 實 在 令 人 感 到 可 笑 想 來 就 像 別 人 說 火 是 熾 熱 燃 燒 自 性 的 緣 故 人 們 不 能 使 用 火 的 說 法 一 樣 虛 空 雖 然 超 離 了 分 別 心 等 戲 論 之 邊, 但 是 人 們 卻 可 以 衡 量 它 同 樣, 瑜 伽 行 者 完 全 能 夠 衡 量 超 離 言 說 戲 論 的 勝 義 諦, 並 且 可 依 靠 勝 義 諦 的 威 力 從 痛 苦 中 解 脫, 現 前 內 心 之 殊 勝 光 明, 這 是 極 具 合 理 性 的 如 果 不 了 知 二 諦 之 自 性, 則 無 法 通 達 甚 深 之 真 如 根 本 慧 論 中 云 : 若 人 不 能 知, 分 別 於 二 諦 則 於 深 佛 法, 不 知 真 實 義 了 知 二 諦 自 性 之 功 德, 如 頌 云 : 誰 依 此 二 諦, 積 累 菩 提 資, 彼 等 於 輪 迴, 圓 滿 智 資 糧 意 思 是 說, 諸 法 無 而 顯 現 空 性 之 游 舞 囊 括 一 切 萬 法 是 合 理 的, 現 空 之 外 的 任 何 法 皆 不 合 理 根 本 慧 論 中 云 : 以 有 空 義 故, 一 切 法 得 成, 若 無 空 義 者, 一 切 則 不 成 又 如 云 : 空 性 皆 合 理, 不 空 則 非 理 總 而 言 之, 不 清 淨 迷 亂 之 世 俗 法 如 夢 境 般 無 有 實 有, 除 了 欺 惑 性 誘 惑 凡 夫 以 及 虛 無 縹 緲 的 自 性 以 外, 無 有 本 第 八 品 發 菩 提 心 449
451 體 與 識 別 性 清 淨 法 性 之 深 寂 離 戲 自 性 光 明 智 慧 的 實 相 則 是 無 有 遷 變 任 運 自 成 不 可 思 議 之 法 性 因 此 通 過 在 世 俗 諦 中 積 累 如 夢 如 幻 般 的 福 德 資 糧, 於 勝 義 諦 中 修 持 如 虛 空 般 的 法 性 義 之 智 慧 資 糧, 結 果 可 以 現 前 殊 勝 色 身 與 殊 勝 法 身 之 果 位 這 以 上 第 一 法 藏 二 諦 之 理 已 宣 說 完 畢 接 下 來 宣 說 諸 法 緣 起 之 自 性 根 本 慧 論 中 云 : 未 曾 有 一 法, 不 從 因 緣 生, 是 故 一 切 法, 無 不 是 空 者 緣 起 共 有 三 種, 即 本 性 緣 起 輪 迴 緣 起 涅 槃 緣 起 第 一 本 性 緣 起 : 現 有 輪 涅 之 法 性 或 者 彼 之 自 性 未 曾 從 何 處 來, 也 未 曾 去 往 何 處, 又 不 住 於 任 何 處 法 性 依 賴 於 有 法, 而 有 法 正 在 顯 現 生 滅 之 時 也 是 遠 離 生 住 滅 一 切 戲 論 的, 此 即 稱 為 中 觀 之 觀 點 根 本 慧 論 中 云 : 眾 因 緣 生 法, 我 說 即 是 空, 亦 為 是 假 名, 亦 是 中 道 義 楞 伽 經 中 云 : 斷 除 常 與 斷, 有 無 皆 已 離, 即 將 悟 中 觀, 如 是 中 觀 道, 我 與 諸 佛 說 如 是 不 清 淨 的 顯 現 以 及 緣 取 它 的 心 識 均 如 同 有 膽 病 眼 翳 的 患 者 眼 前 飄 浮 毛 髮 一 般, 正 在 顯 現 時 就 未 曾 有 過 楞 伽 經 又 云 : 無 性 無 有 識, 無 實 無 普 基, 如 屍 愚 尋 思, 劣 者 立 此 等 如 顛 倒 毛 髮, 眼 慧 光 集 53 大 圓 滿 心 性 休 息 大 車 疏 450
452 翳 者 所 見, 分 別 有 實 法, 凡 愚 顛 倒 立, 三 有 唯 心 立 也 就 是 說, 如 同 夢 中 的 迷 亂 顯 現 在 臨 睡 與 清 醒 的 狀 態 時 都 無 有, 然 而 卻 顯 現 在 睡 夢 中, 現 今 六 道 的 這 種 迷 亂 顯 現 也 是 同 樣, 在 最 初 心 性 本 來 清 淨 的 如 來 藏 中 根 本 是 不 存 在 的, 到 後 來 迷 亂 極 為 清 淨 成 佛 之 時 也 蕩 然 無 存, 實 際 上 中 間 顯 現 也 是 無 而 顯 現, 因 而 不 成 立 生 住 滅, 由 於 本 體 無 有 生 滅, 因 此 自 始 至 終 均 無 變 遷 普 作 後 續 中 云 : 後 法 界 j 中 無 變 故 一 切 迷 亂 的 顯 現 僅 僅 是 名 稱 假 立 之 法 而 已, 本 性 中 皆 不 成 立, 猶 如 空 中 的 鮮 花 與 石 女 兒 一 樣 所 以 說, 如 若 真 實 證 悟 迷 亂 顯 現 的 自 性, 即 可 獲 得 解 脫 如 頌 云 : 世 間 無 生 滅, 極 似 空 中 花, 依 汝 智 悲 力, 不 緣 有 與 無 諸 法 皆 如 幻, 斷 除 心 與 識, 離 世 間 常 斷 本 來, 依 賴 於 種 種 習 氣 阿 賴 耶 的 八 識 聚 以 及 顯 現 外 境 之 習 氣 的 一 切 迷 亂 顯 現 均 是 遍 計 性 倏 然 性 實 際 無 有 無 而 顯 現 的, 可 是 眾 生 卻 以 無 明 我 所 執 的 迷 亂 分 別 念 將 本 不 存 在 的 顯 現 實 執 為 我 與 我 所, 無 義 而 行 事, 從 而 疲 憊 不 堪 地 沉 溺 如 夢 般 實 執 的 苦 樂 之 中 無 盡 藏 道 歌 中 云 : 我 做 遊 戲 般, 凡 愚 徒 勞 執 外 境 正 在 顯 現 以 及 內 心 正 在 起 心 動 念 時, 從 本 性 來 說, 即 是 本 來 空 性 超 離 戲 邊 的 三 摩 地 王 經 中 云 : 佛 子 有 實 無 常 滅, 三 有 第 八 品 發 菩 提 心 451
453 一 切 本 來 空, 相 似 空 性 外 道 徒, 智 者 不 與 凡 愚 諍 也 就 是 說, 是 非 真 妄 淨 垢 這 一 切 均 是 以 心 安 立 的 宗 派 遍 計 法, 因 此 務 必 捨 棄 實 執 三 摩 地 王 經 中 又 云 : 尋 思 假 立 謂 有 無, 如 是 伺 察 苦 不 息, 所 謂 有 無 是 二 邊, 淨 與 不 淨 亦 是 邊, 智 者 亦 不 住 中 間 不 退 轉 輪 經 中 云 : 謂 有 是 一 邊, 謂 無 第 二 邊, 如 同 我 無 我, 亦 同 常 與 斷 如 此 必 將 導 致 被 各 自 執 著 之 宗 派 所 束 縛 楞 伽 經 中 云 : 執 有 實 心 者, 猶 如 吐 絲 蠶, 凡 不 知 分 界, 為 自 劣 宗 縛 所 以, 何 時 何 地 都 要 證 悟 諸 法 無 生 無 滅 無 來 無 去 非 一 非 異 不 斷 不 常, 息 滅 一 切 戲 論 的 自 性 根 本 慧 論 中 云 : 不 生 亦 不 滅, 不 常 亦 不 斷, 不 一 亦 不 異, 不 來 亦 不 去, 能 說 是 因 緣, 善 滅 諸 戲 論, 我 稽 首 禮 佛 總 而 言 之, 諸 法 之 自 性 本 來 清 淨 即 稱 為 本 性 緣 起 性 或 者 本 基 緣 起 性 第 二 輪 迴 緣 起 : 輪 迴 緣 起 有 外 緣 起 與 內 緣 起 兩 種 外 緣 起 : 諸 如 心 的 顯 現 境 山 牆 地 水 火 風 空 等 色 法, 以 共 稱 的 大 種 所 造 色 或 大 種 色 為 主, 布 匹 繩 子 粗 毛 粗 毛 織 物 等 由 因 緣 所 生 的 這 所 有 各 種 各 樣 事 物, 均 稱 為 外 緣 起 因 為 它 們 相 互 觀 待 而 形 成 並 且 現 為 外 境 與 無 情 法 的 形 象 慧 光 集 53 大 圓 滿 心 性 休 息 大 車 疏 452
454 內 緣 起 : 由 無 明 中 產 生 的 行 直 至 老 死 之 間, 稱 為 內 緣 起 楞 伽 經 中 云 : 大 慧, 如 同 瓷 罐 由 泥 團 所 成, 線 成 氌 氆 毛 線 成 毛 織 物, 種 子 生 芽, 攪 拌 棍 等 加 人 力 令 優 酪 乳 出 酥 油 ; 大 慧, 此 乃 由 前 生 後 之 外 緣 起 內 緣 起, 即 無 明 愛 所 生 此 等 之 法, 即 是 獲 得 內 緣 起 之 名 稱 意 思 是 說, 最 初 沒 有 認 識 各 別 自 證 之 智 慧 本 面 即 是 大 無 明, 從 而 行 於 輪 迴, 並 且 從 識 一 直 到 老 死 之 間 互 相 依 存, 接 連 不 斷 而 生 致 弟 子 書 中 云 : 佛 說 無 明 之 中 產 生 行, 行 中 生 識 識 中 出 名 色, 名 色 之 中 生 出 六 種 處, 由 六 處 中 產 生 一 切 觸 觸 法 之 中 產 生 一 切 受, 受 之 因 中 將 會 產 生 愛, 從 愛 之 中 將 會 形 成 取, 由 取 之 中 生 有, 有 出 生, 倘 若 有 生 則 有 憂 病 老, 及 愛 別 離 死 亡 畏 懼 等, 盡 現 極 為 強 烈 之 苦 蘊 此 等 緣 起 若 詳 細 分 類, 則 有 十 二 種 ( 一 ) 無 明 : 未 能 真 正 了 達 實 相 本 淨 之 法 性 本 體 及 以 彼 所 表 示 的 一 切 法, 從 而 行 輪 迴 之 業, 即 產 生 行 緣 起 ( 二 ) 行 : 有 無 明 遮 障 的 身 語 意 之 隨 福 德 分 善 十 不 善 以 及 無 記 業 三 種, 依 靠 其 中 的 善 業 而 轉 生 善 趣, 以 不 善 業 墮 落 惡 趣, 無 記 業 是 二 者 的 助 緣, 相 應 於 不 善 業 而 存 在 根 本 慧 論 中 云 : 眾 生 癡 所 覆, 為 後 起 三 行, 以 起 是 行 故, 隨 行 入 六 第 八 品 發 菩 提 心 453
455 趣 ( 三 ) 識 : 識 依 靠 行 業, 相 應 於 所 行 之 善 業 或 所 造 之 罪 業 而 分 別 趨 入 六 道 任 何 一 道, 生 起 彼 趣 的 識 彼 論 云 : 隨 諸 行 因 緣, 識 受 六 道 身 識 趨 入 自 己 要 投 生 的 那 一 趣 時, 白 紅 明 點 與 風 心 聚 合 之 分 入 於 彼 道, 從 而 產 生 受 想 行 識 四 名 蘊 ( 四 ) 名 色 : 名 是 指 所 形 成 的 色 蘊, 綜 合 一 起 而 稱 為 名 與 色 彼 論 云 : 依 靠 諸 識 故, 而 成 於 名 色 神 識 進 入 母 胎 從 而 形 成 名 色 其 中 色 是 指 從 凝 酪 到 身 體 圓 滿 之 間 ( 五 ) 六 處 : 爾 時, 形 成 眼 耳 鼻 舌 身 意, 稱 為 六 處 根 本 慧 論 中 云 : 依 靠 名 色 故, 因 而 生 六 入 ( 六 ) 觸 : 在 此 之 後 由 對 境 根 門 作 意 三 者 聚 合 而 形 成 觸 譬 如 色 法 眼 根 與 眼 識 三 者 聚 合 而 產 生 眼 觸, 同 樣, 依 靠 名 色 識 三 者 而 於 母 胎 中 產 生 觸 彼 論 云 : 依 靠 六 入 故, 而 生 於 六 觸, 依 眼 根 色 法, 作 意 而 生 觸, 是 故 依 名 色, 而 生 於 識 處, 情 塵 以 及 識, 三 者 之 和 合, 彼 者 即 生 觸 ( 七 ) 受 : 受 由 觸 中 產 生, 因 為 快 樂 痛 苦 不 苦 不 樂 三 種 感 受 分 別 是 從 悅 意 不 悅 意 中 等 三 種 對 境 中 產 生 的 彼 論 云 : 由 觸 而 生 受 ( 八 ) 愛 : 受 中 增 生 愛, 愛 有 三 種, 即 感 受 甘 蔗 的 甜 味 而 貪 其 香 之 貪 愛 想 脫 離 痛 苦 之 感 受 而 希 求 安 樂 的 畏 愛 以 及 中 等 感 受 中 產 生 的 等 捨 之 愛 彼 論 云 : 慧 光 集 53 大 圓 滿 心 性 休 息 大 車 疏 454
456 以 受 生 渴 愛, 因 受 生 愛 故 ( 九 ) 取 : 由 愛 中 隨 心 所 欲 而 產 生 取 彼 論 云 : 因 愛 有 四 取 顯 句 論 中 云 : 如 是 貪 愛 受 者 即 是 產 生 有 之 因, 並 且 執 著 戒 見 禁 我 四 種 此 外, 正 處 於 貪 愛 之 時 產 生 相 同 不 同 中 等 我 所 四 取 ( 十 ) 有 : 有 由 取 中 產 生, 也 就 是 色 受 想 行 識 五 蘊 彼 論 云 : 因 取 故 有 有, 若 取 者 不 取, 則 解 脫 無 有, 從 有 生 五 蘊 ( 十 一 ) 生 : 有 中 出 現 初 生 與 未 來 生 彼 論 云 : 從 有 而 有 生 ( 十 二 ) 老 死 : 出 生 以 後 便 會 出 現 青 春 壯 年 年 邁 衰 老 壽 終 正 寢 彼 論 云 : 從 生 有 老 死, 從 老 死 故 有, 憂 愁 及 哀 號, 痛 苦 與 不 悅, 以 及 諸 迷 亂 如 是 等 諸 事, 皆 從 生 而 有 經 中 云 : 老 即 成 熟 ; 死 即 衰 老 之 蘊 壞 滅 ; 憂 即 衰 老 死 亡 之 時 有 無 明 貪 愛 心 之 苦 惱 ; 呻 吟 即 由 憂 傷 引 起 之 聲 音 ; 痛 苦 即 五 根 之 損 害 ; 不 安 樂 即 心 不 悅 意 ; 煩 亂 即 由 諸 多 痛 苦 與 不 安 樂 而 產 生 從 此 等 緣 起 也 是 由 前 前 生 後 後 這 一 點 而 言, 稱 為 因 生 之 緣 起 ; 從 內 在 之 地 水 火 風 空 識 六 界 聚 合 而 產 生 的 角 度 稱 為 緣 生 之 緣 起 稻 稈 經 中 云 : 內 緣 起 有 二 種, 何 為 二 種? 即 因 生 之 內 緣 起 緣 生 之 內 緣 起 何 為 因 生 之 內 緣 起? 依 無 明 緣 之 諸 行 依 行 緣 之 識 ; 為 何 稱 緣 生 之 內 緣 第 八 品 發 菩 提 心 455
457 起? 六 界 聚 合 之 故 何 為 緣 生 之 內 緣 起, 即 地 水 火 風 空 識 六 界 聚 合 而 生, 稱 為 緣 生 之 內 緣 起 以 上 是 依 照 大 乘 觀 點 而 宣 說 的 依 照 聲 聞 乘 而 言, 無 明 : 感 受 前 世 煩 惱 時 的 五 蘊 ; 行 : 積 累 前 世 之 業 時 的 五 蘊 ; 識 : 入 胎 階 段 的 五 蘊 ; 名 色 : 凝 酪 等 根 門 尚 未 顯 露 前 的 五 蘊 ; 六 處 : 根 門 顯 露 後 尚 不 能 享 受 外 境 之 前 的 五 蘊 ; 觸 : 從 能 享 受 外 境 到 不 知 苦 樂 分 別 之 間 的 五 蘊 ; 受 : 從 了 知 苦 樂 分 別 到 尚 不 能 交 媾 之 間 的 五 蘊 ; 愛 : 從 有 交 媾 能 力 到 尚 未 真 正 接 受 貪 欲 對 境 之 間 的 五 蘊 ; 取 : 接 受 貪 欲 對 境 階 段 的 五 蘊 ; 有 : 積 業 階 段 的 五 蘊 ; 生 : 後 世 之 始 從 母 胎 中 出 來 的 五 蘊 ; 老 死 : 後 世 之 名 色 六 處 觸 愛 受 稻 稈 經 中 云 : 名 色 之 處 即 是 老 死, 生 即 至 受 間 亦 與 彼 相 同 俱 舍 論 中 云 : 此 即 緣 起 十 二 支, 分 為 三 分 前 與 後, 各 自 均 有 二 緣 起, 中 間 八 種 壽 圓 具 煩 惱 現 時 為 無 明, 宿 業 諸 識 名 為 行, 識 即 結 生 之 諸 蘊, 名 色 顯 露 六 處 前, 六 處 三 者 聚 前 蘊, 觸 能 知 苦 樂 等 前, 淫 愛 之 前 乃 為 受, 愛 即 行 淫 之 貪 者, 取 為 得 財 而 奔 波, 有 為 能 生 後 世 果, 結 生 之 蘊 即 是 生, 至 受 之 間 為 老 死 如 是 十 二 緣 起 有 兩 種 圓 滿 方 式, 即 剎 那 圓 滿 與 相 繼 圓 慧 光 集 53 大 圓 滿 心 性 休 息 大 車 疏 456
458 滿 就 剎 那 圓 滿 而 言, 是 依 靠 對 方 與 自 己 二 者 而 圓 滿 的 諸 如 殺 生 時, 愚 昧 無 知 而 造 罪 即 是 無 明 ; 準 備 造 業 之 分 即 是 行 ; 正 在 造 業 時 的 心 即 是 識 ; 自 己 與 所 殺 眾 生 二 者 均 具 有 名 色 與 六 處 ; 自 己 快 樂 成 為 對 方 痛 苦 用 利 刃 刺 殺 之 分 即 是 觸 ; 從 中 感 受 的 苦 樂 之 分 即 是 受 ; 從 中 再 再 生 起 歡 喜 心 即 是 愛 ; 對 方 趨 入 後 世 即 是 取 ; 從 具 有 五 蘊 之 分 即 是 有 ; 今 生 與 後 世 之 分 即 是 生 ; 後 世 之 分 的 老 死 這 就 是 說, 成 事 剎 那 具 全 十 二 緣 起 剎 那 有 三 種, 即 時 際 剎 那 彼 之 剎 那 成 事 剎 那 倏 然 間 了 達 所 知 即 是 時 際 剎 那 ; 一 百 二 十 個 時 際 剎 那 的 時 間 即 是 彼 之 剎 那 ; 一 件 事 從 開 始 至 圓 滿 之 間 是 成 事 剎 那 若 就 相 繼 圓 滿 而 言, 唯 識 宗 認 為 完 整 的 一 次 因 果 在 兩 世 中 圓 滿, 即 前 世 圓 滿 六 因, 現 世 圓 滿 六 果, 後 世 依 此 類 推 六 因 是 指 無 明 行 識 愛 取 有 六 果 是 指 十 二 緣 起 中 剩 餘 的 六 者 依 照 聲 聞 乘 的 觀 點, 完 整 的 一 次 因 果 在 三 世 中 圓 滿, 即 前 世 的 無 明 行 作 為 因, 依 其 產 生 今 世 之 識 等, 名 色 六 處 觸 愛 五 者 依 靠 今 世 的 愛 取 有 三 者 作 為 因 而 產 生 後 世 的 生 老 死 了 知 十 二 緣 起 有 何 必 要 呢? 俱 舍 論 中 云 : 遣 前 際 等 無 明 故 這 以 上 三 有 輪 迴 之 緣 起 已 宣 說 完 畢 第 八 品 發 菩 提 心 457
459 第 三 涅 槃 之 緣 起 分 道 緣 起 與 果 緣 起 道 緣 起 : 輪 迴 十 二 緣 起 順 行 流 轉 的 根 本 即 是 無 明, 此 無 明 依 靠 覺 性 智 慧 可 遣 除, 也 就 是 說, 憑 藉 聞 思 修 的 智 慧 而 串 習 相 續 進 而 遣 除 最 初 的 根 本 無 明 由 於 無 明 被 遣 除, 依 賴 於 它 的 其 餘 緣 起 也 可 以 次 第 斷 除, 因 為 已 滅 盡 流 轉 輪 迴 之 因, 則 必 將 越 過 輪 迴 之 處 親 友 書 中 云 : 生 滅 則 令 一 切 滅 根 本 慧 論 中 云 : 以 無 明 滅 故, 諸 行 則 不 生 若 欲 滅 無 明, 以 智 修 法 性 前 前 若 能 滅, 後 後 則 不 生, 但 是 苦 陰 聚, 如 是 而 正 滅 欲 求 解 脫 的 瑜 伽 士 不 積 累 形 成 輪 迴 的 業 因, 所 以 也 就 無 有 投 生 輪 迴 的 果, 因 為 已 遮 止 了 行 緣 起 根 本 慧 論 中 云 : 生 死 根 即 行, 諸 智 者 不 為 果 緣 起 : 成 佛 之 後 以 如 夢 如 幻 的 方 式 饒 益 眾 生, 此 理 於 下 文 中 有 廣 說 如 是 了 知 諸 法 完 全 可 包 括 在 緣 起 中 的 人 通 達 勝 義 諦 便 可 獲 得 佛 果 根 本 慧 論 中 云 : 若 人 能 現 見, 一 切 因 緣 法, 則 為 能 見 苦, 亦 見 集 滅 道 這 以 上 是 廣 大 經 典 第 二 寶 藏, 之 所 以 稱 為 寶 藏, 因 為 它 涵 蓋 一 切 諸 法 這 些 是 所 有 學 問 中 最 為 珍 貴 的 慧 光 集 53 大 圓 滿 心 性 休 息 大 車 疏 458
460 戊二 宣說諸法無生 宣說依上述內容所抉擇之義 智慧 現本無生如影像 無有本體現種種 見性清淨緣起後 速得不住殊勝果 如是所顯現的內外諸法皆如水中映現月影一般無有 本體而顯現種種 如 三摩地王經 中云 猶如夜晚之 水月 澄清無垢湖中現 然水月空無實質 一切諸法如是 知 我們以這其中所說之理了達輪涅諸法無有自性後入 定 自心無有散收地安住於外界所現的種種法以及內在無 而顯現的明覺中 不緣任何他法 於如虛空般的境界中滅 盡分別心之法界勝義諦稱為智慧波羅蜜多 入行論 中 云 若實無實法 悉不住心前 彼時無餘相 無緣最寂 滅 薩繞哈言 擺脫能修與所修 本性不動名為修 無有作意大手印 無有任何所求果 彼等之義於 經莊 嚴論 中云 真辨諸所知 依於三摩地 解脫諸煩惱 慧正命善說 諸法之最勝 彼等有三種 如是通達慧 智 者真實行k 智慧之本體 通達所知 智慧之因 依於等持 第八品 發菩提心 459
461 智慧之果 解脫煩惱 般若攝頌 中云 以慧盡 知法自性 真實擺脫諸三界 智慧之作用 正命 善說正法從而斷除懷疑 彼論 云 人中尊轉妙法輪 為滅苦於眾傳法 智慧之功德 趨至解脫城 智慧之分類 有聞思修三種或者等持之加行 正行 後行三種 具有智慧之功德 如 經莊嚴論 中云 佛子盡 了達 任何所知法 亦不貪涅槃 何況於輪迴 智慧令眾 生 獲得三菩提 妙慧為智攝 於世永無盡l 戊三 若具智慧則得解脫 具有智慧得解脫 如毒為咒所攝持 若無智慧方便縛 如藥致病受逼迫 是故心中當生起 證悟實相之智慧 寶積經 中云 迦葉 具智慧者依方便得解脫 不具智慧者依方便受束縛 道情歌集 中云 遠離 大悲入空性 依彼不得殊勝道 倘若唯一修大悲 住此輪 迴不解脫 何人智悲能圓融 不住輪迴與涅槃 又云 慧光集 53 大圓滿心性休息大車疏 460
462 愚者為之受束縛 智者依之速解脫 如是了達諸法之自性後 如若盡最大努力修持 則 可速得解脫 聖鎧莊嚴經 中云 何人若以大努力 大精進修此無生 無滅 極深之空性法 則速通達菩薩之 法界 圓滿總持 辯才 獲得無上之法 蒙受諸佛出有壞 讚歎 守持清淨戒律 獲得清淨安忍 無上之精進 無緣 之靜慮 廣大之智慧而疾速現前圓滿正等正覺菩提果 四 大天王撐傘祈請轉妙法輪 照亮諸人天而令彼等證無上菩 提 丁七 宣說六度之攝義 現在是以上所有內容的結尾 若行六波羅蜜多 當知如同魔術師 三輪體空二善資 獲得寂滅佛陀果 六度所攝的任何善法都有作者 所作之對境 所作 之善法三者 正在行持時 如若以無有實執如幻化之心或 者以如幻術的方式而行持 則可速得佛果 寶雲經 中 云 當以不緣善法 不緣所作 不緣勤作之方式而積累 福德 智慧資糧 即以如幻 如陽焰 如光影 如幻化之 第八品 發菩提心 461
463 心而修持 如果依智慧使見解清淨 依方便使行為清淨 的話 則無有歧途 無勤而成就佛果 也能成就空中飛行 等 共同 悉地 阿底峽尊者言 如是見不愚 行為極 清淨 不墮入歧途 至密嚴剎土 甲三 迴向本品善根 如是善根之妙雨 助生淨心莊稼豐 資糧貧乏可憐眾 疲勞心性今休息 無垢智慧之清淨虛空界中密佈善根的層層濃雲 從中 降下極為清涼的甘露法雨 使眾生勤於正法 善法的莊稼 茁壯成長 願以此息滅三有中的一切貧苦 從而令眾生疲 勞的心得到休息 因享受菩提果的安樂而心滿意足 願於痛苦烈火此世界 普降無垢甘露妙法雨 一切眾生證悟心性已 獲得清涼智慧之大海 願眾享滿蓮德嚴飾湖 此乃地道海鷗所依處 暢遊福慧二資之大海 此中掀起六度之浪花 願於漫長歲月無始終 輾轉漂泊輪迴曠野中 遭受諸多苦難逼迫眾 以我之樂獲得佛大樂 慧光集 53 大圓滿心性休息大車疏 462
464 願 見 諸 法 如 夢 如 幻 後, 遣 除 執 著 實 有 之 妄 念, 如 幻 化 中 成 辦 諸 善 聚, 現 有 輪 涅 平 等 同 清 淨 大 圓 滿 心 性 休 息 中 第 八 品 發 殊 勝 菩 提 心 釋 終 2002 年 5 月 20 日 譯 畢 於 成 都 2005 年 12 月 8 日 重 新 校 勘 大 圓 滿 心 性 休 息 大 車 疏 分 為 ( 上 ) ( 下 ) 冊, 下 冊 為 密 法 部 分, 一 般 未 受 密 宗 灌 頂 者 不 允 許 翻 閱, 所 以 僅 出 版 上 冊 尚 祈 讀 者 諸 君 見 諒! 第 八 品 發 菩 提 心 463
465 注釋 1 佛說大乘莊嚴寶王經 全書四卷半又二品 印度佛學家姿納迷札等 與西藏譯師智軍由梵譯藏並校訂 宋代天息災由梵譯漢 2如 地下 藏文中就是這樣 不知引申為何義 請智者們觀察 3唐 譯 信行及淨依 報得及無障 發心依諸地 差別有四種 4別 解脫戒七種 別解脫戒之依報有七種 比丘 比丘尼 沙彌 沙彌 尼 優婆塞或男居士 優婆夷或女居士 正學女 5唐 譯 友力及因力 根力亦聞力 四力總二發 不堅及以堅 6唐 譯 菩薩習五明 總為求種智 解伏信治攝 為五五別求 7唐 譯 廣大及無求 最勝與無盡 當知一一度 四德悉皆同 8唐 譯 資生身眷屬 發起初四成 第五惑不染 第六業不倒 9唐 譯 不乏亦不惱 忍惱及不退 歸向與善說 利他即自成 0唐 譯 為攝三學故 說度有六種 初三二初一 後二二一三 q唐 譯 前後及下上 粗細次第起 如是說六度 不亂有三因 w唐 譯 不著及不亂 不捨亦增進 淨惑及智障 是道皆悉攝 e唐 譯 除貧亦令涼 破嗔與建善 心持及真解 是說六行義 r唐 譯 施彼及共思 二成亦二攝 具住不慳故 法財無畏三 t唐 譯 恆時捨身命 離求憫他故 因施建菩提 智攝施無盡 y近 事男 受居士戒後尚未受沙彌戒以前 為速得沙彌禁戒 而受近事男 戒者 須於殊勝境前啟白並換三相 u唐 譯 應知出家分 無量功德具 欲比在家分 最勝彼無等 i唐 譯 六支滅有邊 善道及持等 福聚具足故 二得為二種 o唐 譯 恆時守禁勤 離戒及善趣 因戒建菩提 智攝戒無盡 p唐 譯 於善於正勇 依於信欲樂 增正念等德 對治諸煩惱 具不貪等 德 彼等七種法 a唐 譯 恆時誓勤作 殺賊為無上 因進建菩提 智攝進無盡 s此 處科判將教誨依止靜處與教誨有生之年依止靜處合在一起 d解 指無礙解 f唐 譯 心住及念進 樂生亦通住 諸法之上首 彼種三復三 g唐 譯 繫緣將速攝 h唐 譯 恆時習諸定 捨禪下處生 因定建菩提 智攝定無盡 j後 法界 從本基中迷亂以後的法界 k唐 譯 正擇與定持 善脫及命說 諸法之上首 彼亦有三種 l唐 譯 恆了真餘境 佛斷尚不著 因智建菩提 悲攝智無盡 慧光集 53 大圓滿心性休息大車疏 464
466 新 書 預 告
467 慧光集 54 慧燈之光系列九 暫訂 堪欽慈誠羅珠 著 慧燈之光系列(九) 主要彙集堪欽慈誠羅珠2011年於各 處傳法的開示文集 堪仁波切以其一貫簡明扼要的風格 並 結合現代人較能接受的科學觀點來詮釋佛法 精彩可期 目 前 本書已進入最後排版 定稿階段 慧光集將搶先在大陸 以外地區發行 本書預計2013年三月下旬出版六千本 費用初估四十 萬元 懇請十方大德踴躍贊助 俾令正法得以廣弘 功德無 量 慧光集 53 大圓滿心性休息大車疏 466
468 新 書 試 閱 佛 教 對 人 生 痛 苦 的 認 識 及 解 決 方 法 ( 節 錄 ) 人 類 的 痛 苦, 來 自 於 各 方 面 其 解 決 的 方 法, 也 有 很 多 種, 包 括 物 質 的 方 法, 修 煉 的 方 法 等 等 佛 教 有 一 些 比 較 特 殊 的 解 決 痛 苦 的 方 法, 通 過 這 些 方 法 去 修 煉 淨 化 自 己 的 靈 魂, 就 可 以 達 到 比 較 高 的 境 界 : 暫 時 的 結 果, 是 減 輕 自 己 的 壓 力 ; 究 竟 的 結 果, 是 從 根 本 上 解 決 生 老 病 死 的 痛 苦 一 痛 苦 的 源 頭 來 源 人 的 痛 苦 是 怎 麼 來 的? 若 沒 有 深 入 研 究, 很 多 人 會 從 表 面 上 去 看 問 題, 認 為 痛 苦 是 因 為 自 己 沒 有 錢 吃 不 飽 穿 不 暖, 或 者 是 各 種 各 樣 的 條 件 不 具 備 而 造 成 的 其 實 這 都 只 是 一 些 痛 苦 的 因 素, 但 痛 苦 最 重 要 的 因 素 並 不 是 這 些, 而 是 另 有 原 因 ( 一 ) 痛 苦 的 源 頭 光 明 靜 靜 的 海 面 佛 經 裡 面 有 時 會 用 大 海 來 表 示 人 的 心 理 狀 態, 有 些 時 候, 會 用 藍 天 烏 雲 等 等 來 描 述 人 的 心 理 本 質 或 心 理 活 動 此 處 我 們 就 以 海 洋 的 活 動, 來 描 述 和 比 喻 人 的 內 心 本 質 與 活 動 新 書 預 告 467
469 光 明 就 像 是 靜 靜 的 海 面, 沒 有 聲 音 海 浪 波 紋, 平 靜 安 詳 海 天 一 色, 看 上 去 就 像 沒 有 時 間 沒 有 空 間 的 感 覺 我 們 從 出 生 到 死 亡 之 間, 從 來 沒 有 悟 到 過 內 心 的 本 質 光 明, 雖 然 我 們 的 痛 苦 幸 福, 以 及 各 種 心 靈 活 動, 都 來 自 於 我 們 內 心 的 最 深 處 而 內 心 最 深 處 的 基 本 層 面, 佛 教 經 常 會 用 光 明 這 兩 個 字 來 形 容 這 種 光 明 既 不 是 可 見 光, 也 不 是 不 可 見 光, 在 物 理 的 任 何 光 譜 上 都 找 不 到 它 代 表 沒 有 任 何 污 垢 純 潔 無 瑕 的 狀 態 在 光 明 當 中, 沒 有 幸 福 與 歡 樂, 也 沒 有 痛 苦 與 煩 惱, 是 一 個 非 常 平 靜 的 狀 態 釋 迦 牟 尼 佛 最 終 證 悟 的, 就 是 這 個 光 明 所 有 佛 教 徒 追 求 的, 也 是 這 個 光 明 在 佛 經 裡 面, 這 也 叫 做 佛 性 佛 性 或 內 心 的 光 明, 是 可 以 自 己 去 證 悟 去 體 驗 的 禪 宗 有 一 句 話 : 如 人 飲 水, 冷 暖 自 知 禪 宗 強 調 的 明 心 見 性 或 者 證 悟 頓 悟, 就 是 要 證 悟 自 己 內 心 的 本 質 光 明 佛 性 ( 二 ) 無 明 波 紋 所 謂 無 明, 也 即 愚 癡 愚 蠢 的 意 思 明, 代 表 證 悟 的 智 慧 無, 就 是 否 定 無 明, 也 即 沒 有 智 慧 沒 有 證 悟 雖 然 心 的 本 性 光 明 永 遠 存 在 於 我 們 的 內 心 慧 光 集 53 大 圓 滿 心 性 休 息 大 車 疏 468
470 當 中, 但 因 為 我 們 沒 有 證 悟, 所 以 從 來 都 無 法 感 知 到 這 一 切, 所 以 叫 無 明 當 最 原 始 的 無 明 存 在 的 時 候, 我 們 的 內 心 已 經 離 開 了 光 明, 來 到 了 心 的 第 二 個 層 面 最 原 始 的 無 明 是 什 麼? 就 是 當 內 心 很 平 靜 很 放 鬆, 卻 還 沒 有 進 入 光 明 的 時 候, 內 心 當 中 沒 有 任 何 念 頭, 肯 定 的 否 定 的 好 的 不 好 的 痛 苦 的 幸 福 的 所 有 的 念 頭 都 消 失 無 蹤 的 狀 態 詳 細 而 言, 心 的 起 源, 是 光 明 ; 在 光 明 當 中 稍 稍 產 生 了 一 些 波 動 ; 當 波 動 發 生 以 後, 就 產 生 了 我 們 的 第 一 個 最 原 始 無 明 意 識 此 時 雖 然 光 明 依 然 存 在, 但 最 初 產 生 的 原 始 無 明 意 識 便 已 經 和 光 明 分 離, 形 成 了 我 們 的 意 識 此 處 的 原 始 無 明, 就 像 大 海 中 的 波 紋 雖 然 波 紋 還 沒 有 形 成 波 浪, 但 與 靜 靜 的 海 面 還 是 有 一 點 不 一 樣, 開 始 有 了 一 點 點 的 波 動 在 佛 教 裡 面, 從 光 明 當 中 產 生 無 明 的 概 念 本 身, 也 是 一 個 難 題 光 明 當 中 怎 麼 會 產 生 無 明? 其 實, 輪 迴 的 源 頭, 既 可 以 說 遠 在 天 邊, 因 為 我 們 從 無 始 以 來, 一 直 都 在 輪 迴 ; 從 另 外 一 個 角 度 來 講, 也 可 以 說 輪 迴 近 在 眼 前, 因 為 當 下 的 光 明 就 是 輪 迴 的 源 頭 如 果 各 位 有 興 趣, 可 以 進 一 步 去 瞭 解 研 究 密 宗 的 相 關 論 著 新 書 預 告 469
471 宇宙當中的所有天體 包括銀河系 太陽系 都有 它的軌道和週期 人的生命也有這樣的週期 直到成佛之 間 永遠都不會自己停下來 因為它的動力 生命力始終 存在 生命的力量是不可思議的 它的週期從起點到終點 一直循環不止 起點是什麼 就是光明 終點是什麼 還是光明 光 明既是輪迴的起點 也是輪迴的終點 這些道理當中 沒 有任何信仰的成分 無論是誰去研究 去體會 都可以感 知到 因為我們的心靈結構 是沒有區別的 慧光集 53 大圓滿心性休息大車疏 470
472 出 版 品 功 德 主 芳 名 錄
473 功德主芳名錄 金額 $150,000 $67,260 $5,000 $5,000 $4,000 $3,600 $3,000 $2,620 $2,400 $2,300 $2,100 $2,000 $1,600 $1,500 $1,465 $1,300 $1,210 $1,200 $1,000 功德主名單 中華印經協會 三寶弟子 許蓉娣 助印慧光 51 集 韓林雪子 中華藏密寧瑪巴佛學會 葉玲玲 台北市東方太陽文化交流協會 徐劉玉明 趙陳賢 三義真佛學會 苗栗蓮池山彌陀禪寺 屏東縣佛教青年會 羅麗娟 徐安湘 姜映彤 劉玉華 宗躍實業有限公司 林柏廷 徐蕙莉 陳宗 瑋 陳福群 劉健次 蘇俊華 龔湘語 林再忠 佛哲書舍 杜大成 鄭傳馨 鄧禮敦 字法輪顯密佛學院 林張風索 許哲瑋 譚希平 翁林澄 呂秀玲 楊宗長 楊雅棠 楊瑞和 官煌哲 邱榮基 黃玉敏 張漢銳 賈如梅 黃玉鳳 張耀元 黃日昌 吳宜蓁 薛成光 歐靜綾 釋慈平 蔡碧蓮合家 王昭文 王桂 雪 台北市行願讀書會 左允文 朱文苓 江岱娟 宋濟帆 李汶修 李孟 慈 李昆曄 李郭雪霞合家 李彥瑩 周翠玉 林啟煜 林鳳容 孫晉 達 徐安琨與父母女兒 翁昭源合家 袁偉民合家 張妙妃 張爸爸 張 碩容 許明姝合家 郭涵妮 陳石琨 陳美惠 陳麗雲合家 黃玉清 黃婷 合家 楊旻翰 獅子喇嘛 詹珠美 熊宥宣合家 劉瑾樺與父母子女 賴珏 玲 戴秀瓶合家 譚智華 釋大慧 釋性空 慧光集 53 大圓滿心性休息大車疏 472
474 $900 $800 $750 $700 $650 $600 $500 $400 $300 $280 $200 $150 $120 $100 劉季昱等16名 馬芳傑合家 陳錦源 Alexander Meau 李俊杰 劉昌煊 林坤昇 蔡佩吟合家 葉雲源 宋靜宜 區善齊 楊長晃 王文雄 黃菊 王五盛 王燕萍 王燕羚 <王燕滋> 呂凱華 林 亞偉 李靜霞 陳宗成 楊志元 邱莓筐合家 楊志明合家 瑪爾科技有限公司 楊吳瓊花合家 一切有緣眾生 十方有情 江幸芳 余建明 沈月英 尚自發合家 林文富 林宜蓁 林慶揚 邱淑真 屏東縣 菩提學會 孫惠美合家 張元奇 張佑宇 張淑惠 陳玉琴合家 陳金鳳合 家 陳信瑋 陳躬耕合家 曾明進 黃建順 楊秉樺合家 劉紀昌合家 賴 正宗合家 錢有道 陳明旭 黃淑菁 陳卉玟 陳柏妤 陳瀅任 陳憲慶 許鳳嬌 呂玉 郎 黃振文 賴聖鴻 呂昕芸 賴光廷 陳行仁 陳清海合家 劉國治 釋睿法 吳綉美 <李棟樑> 王中 王淑玲 王堃桐 江絹 周恩羽 侯冠廷 孫佩詩 殷 福英 馬玉欣 陳翔宇 陳麗鳳合家 曾彥儒 游智超 劉其華 賴阿絨 釋聞喜 周思妤 王明忠 高麗娟合家 殷福英 莊繡霞合家 許朱淑媛 許廷州 郭棣 芬 曾敏雲 童勝男 黃裕勛 廖康樾 出版品功德主芳名錄 473
475 上期結餘 本期收入 收入小計 1,628,110元 360,505元 101年9月16日 101年12月10日 1,988,615元 本期支出 1.慧光 53 設計 排版費 2.慧光 53 印製費 3.編輯耗材費 碳粉匣 硬碟 4.運費 郵資 5.提撥基金 6.劃撥手續費 支出小計 本期結餘 33,390元 336,000元 19,309元 25,953元 18,026元 2,080元 434,758元 1,553,857元 因學會人力有限 編製功德主芳名錄時 若有疏失之處 以收據為 準 敬請見諒 慧光集 53 大圓滿心性休息大車疏 474
476 流 通 處 一 覽 表
477 台灣北部 流通處 地址 電話 1 寧瑪巴喇榮三乘法林佛學會 台北市汀州路二段115號5樓 佛化人生 台北市羅斯福路3段325號6樓之 金剛顯密佛教文物公司 台北市重慶北路三段145號 波達拉藝品公司 台北市大安路一段51巷2號2樓 藏喜 台北市永康街41巷23號 佛哲書舍 台北店 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61號6樓612室 普巴顯密佛教文物企業社 樹林市中山路一段220號 原動力文化有限公司 台北市北投區明德路150巷18號 佛陀教育中心 台北生命道場 台北市民生西路300號2樓 佛陀教育中心 新店講堂 台北縣新店市中正路54巷28號3樓 11 佛陀教育中心 板橋悲願講堂 台北縣板橋市中山路二段581號 佛陀教育中心 菩提講堂 台北縣樹林市忠愛街7號 佛陀教育中心 新屋講堂 桃園縣新屋鄉中山路257號B 佛陀教育中心 南崁中心 桃園縣蘆竹鄉南崁路59號 佛陀教育中心 新竹中心 新竹市西門街52號2樓 佛陀教育中心 冬山中心 宜蘭縣冬山鄉冬山路二段478號 三星波羅蜜書坊 宜蘭縣三星鄉三星路二段20號 地下室 台灣中部 流通處 18 圓覺佛教文物 地址 電話 台中市西區五權路1-1號 慧光集 53 大圓滿心性休息大車疏 476
478 流通處 地址 電話 19 無著健康之道 台中市朝馬路81號 普巴顯密佛教文物企業社 台中市西屯區文心路三段 號 噶陀仁珍千寶佛學會 台中縣神岡鄉圳堵村神清路322號 林欣輝大德 豐原市中正路362號 金佛文物中心 斗六市幸福街30號 佛陀教育中心 台中中心 台中市北區漢口路三段189號6樓 佛陀教育中心 台中講堂 台中市北區崇德路一段631號3樓之 佛陀教育中心 草湖中心 台中縣大里市東湖里公園街421巷26號 佛陀教育中心 大里中心 台中縣大里市永興路300號 佛陀教育中心 彰化講堂 彰化市金馬路一段175號 佛陀教育中心 雲林長春中心 雲林縣斗六市南京路373號1樓 台灣南部 流通處 地址 電話 30 台南市藏密佛學會 台南市長榮路二段304號10樓之 佛陀教育中心 嘉義講堂 嘉義市興業東路555之15號 佛陀教育中心 台南中心 台南市東門路一段336號2樓 佛陀教育中心 高雄講堂 高雄市新興區中山二路472號7樓 佛陀教育中心 般若講堂 高雄市前金區中華三路77之1號12樓之 佛陀教育中心 屏東東港中心 屏東縣東港鎮延平路24號 屏東縣佛教青年會圖書室 屏東市復興南路一段676號 流通處一覽表 477
479 國外 流通處 地址 電話 37 香港佛教慈慧服務中心 九龍旺角洗衣街241A地下 香港佛教慈慧服務中心 香港銅鑼灣摩頓台灣景商場21號鋪 香港佛教慈慧服務中心 香港中環干諾道中63號地下 香港佛教慈慧服務中心 新界元朗泰祥路37號地下 香港佛教慈慧服務中心 九龍馬頭圍道284號地下 香港佛教慈慧服務中心 澳門筷子基和樂大馬路221號第四座L鋪 地下 43 香港佛教慈慧服務中心 加拿大流通處 1115,Cosmo Piaza 8788,Micrim Way Richmond.B.C.V6x4E2 Canada 44 馬來西亞菩提書局 Lot rd Floor,75, Jalan Petaling, Bangunan Pak Peng,Kuala Lumpur 45 佛陀教育中心 新加坡中心 271Bukit Timah Road Balmoral Plaza Singpore 佛陀教育中心 馬來西亞 No.81 2nd.Floor Puteri Park Plaza, Taman Putra,68000 Ampang Selangor,Malaysia 佛陀教育中心 古晉中心 Lot 7372 Jaian Sherip Masahor, Kuching Sarawak,Malaysia 為方便各地道友 我們特別在全省安排了三十六個流通點 海外地區也安排了十一個點 尤 其加拿大增加一個點 歡迎就近請閱 另外 本學會出版之 慧光集 乃免費結緣 本學會 亦未委託任何單位或個人代收助印款 如欲助印請與本學會聯絡 電話 傳真 劃撥帳號 戶名 中華民國寧瑪巴喇榮三乘法林佛學會 慧光集 53 大圓滿心性休息大車疏 478
480 迴 向 文 此 等 三 世 積 累 之 善 根 成 熟 遍 空 眾 生 身 心 續 暫 時 惡 業 之 因 所 生 者 病 障 違 緣 兵 災 饑 饉 苦 無 餘 遣 除 幸 福 安 樂 時 世 界 和 平 吉 祥 願 共 享 究 竟 圓 滿 福 慧 二 資 糧 願 獲 聖 者 二 身 之 果 位 圖 登 諾 布 免 費 結 緣 慧 光 集 (53) 大 圓 滿 心 性 休 息 大 車 疏 著 者 : 全 知 無 垢 光 尊 者 譯 者 : 堪 欽 索 達 吉 發 行 人 : 圖 登 諾 布 仁 波 切 編 輯 校 稿 : 喇 榮 慧 光 編 輯 小 組 美 術 設 計 : 憨 憨 泉 設 計 有 限 公 司 設 計 編 排 : 洸 譜 創 意 設 計 有 限 公 司 版 權 所 有 : 寧 瑪 巴 喇 榮 三 乘 法 林 佛 學 會 法 律 顧 問 : 歐 亞 法 律 事 務 所 陳 瓊 英 律 師 出 版 者 :寧 瑪 巴 喇 榮 三 乘 法 林 佛 學 會 地 址 : 台 北 市 汀 州 路 二 段 115 號 5 樓 電 話 :(02) 傳 真 :(02) 網 址 : [email protected] 郵 撥 : 戶 名 : 中 華 民 國 寧 瑪 巴 喇 榮 三 乘 法 林 佛 學 會 香 港 地 區 :聯 絡 人 :Angela Liu( 劉 杭 儀 ) 地 址 : 香 港 魚 涌 基 利 路 3 號 逸 樺 園 第 一 座 33E 電 話 : 傳 真 : [email protected] 銀 行 : 香 港 上 海 匯 豐 銀 行 有 限 公 司 帳 號 : 戶 名 : 香 港 喇 榮 三 乘 法 林 佛 學 會 有 限 公 司 捐 款 HK $100 以 上 可 申 請 免 扣 稅 承 印 者 : 崎 威 彩 藝 有 限 公 司 I S B N: 初 版 一 刷 :2012 年 12 月 恭 印 5,000 冊
481 ISBN
16?????[?????~???Q??1030303
1 中 論 觀 縛 解 品 [ 吉 藏 釋 此 品 由 來 ] 此 一 品 生 有 遠 近 通 別 (p.592) ( 一 ). 遠 來 由 所 言 遠 者, 小 乘 大 乘 外 道 內 道 並 言 有 縛 有 解 約 內 外 大 小 所 計 以 辨 解 縛 : 總 約 外 道 執 以 辨 解 縛 外 道 有 二 : 一 者 云 眾 生 縛 解, 自 然 而 有, 無 有 因 緣, 一 切 眾 生,
16
序 1 16 序 2 KK KK KK KK KK KK 溫 溫 KK KK 周 婉 芬 博 士 2016 年 5 月 前 言 平 安 健 康 便 好 了 16 10 ICU ICU 26 300 26 10 ICU ICU 曾 錦 強 2016 年 5 月 目 錄 Chapter 1 家 庭 親 子 關 係 1.1 多 存 款 入 關 係 戶 口 2 1.2 不 傷 關 係 管 學 業 12 1.5
寫 作 背 景 導 讀 [98] L Lyman Frank Baum 1856-1919 1882 1886 1900 1939
綠 野 仙 蹤 繪 本 創 意 教 案 教 案 設 計 / 朱 秀 芳 老 師 28 寫 作 背 景 導 讀 [98] L Lyman Frank Baum 1856-1919 1882 1886 1900 1939 故 事 簡 介 綠 野 仙 蹤 心 得 分 享 [99] 處 處 有 仙 蹤 繪 本 創 意 教 案 設 計 者 : 朱 秀 芳 適 用 年 級 : 授 課 時 間 :200 教 學
6-1-1極限的概念
選 修 數 學 (I-4 多 項 式 函 數 的 極 限 與 導 數 - 導 數 與 切 線 斜 率 定 義. f ( 在 的 導 數 : f ( h 對 實 函 數 f ( 若 極 限 存 在 h h 則 稱 f ( 在 點 可 微 分 而 此 極 限 值 稱 為 f ( 在 的 導 數 以 f ( 表 示 f ( f ( 函 數 f ( 在 的 導 數 也 可 以 表 成 f ( 註 : 為 了
我 為 你 祝 福 從 心 經 談 如 何 安 定 人 心
我 為 你 祝 福 目 錄 從 心 經 談 如 何 安 定 人 心 2 從 普 門 品 談 如 何 自 助 助 人 12 從 大 悲 咒 談 如 何 祈 福 有 福 22 我 為 你 祝 福 從 心 經 談 如 何 安 定 人 心 從 心 經 談 如 何 安 定 人 心 ( 一 ) 建 立 正 確 的 人 生 觀 我 為 你 祝 福 1. 三 世 因 果, 還 願 受 報 2. 四 大 假 合, 歡
【第35義】中
一 前 言 大 般 若 經 中 菩 薩 證 住 實 際 的 探 討 林 崇 安 ( 法 光 雜 誌,251 期,2010) 玄 奘 大 師 所 譯 的 大 般 若 經 是 由 16 部 經 典 所 組 成, 分 成 十 六 分, 也 稱 作 十 六 會 前 五 分 內 容 大 致 相 同 而 經 文 長 短 有 異, 其 品 數 和 卷 數 為 : 初 分 七 十 九 品 400 卷 : 卷 1 卷
DaoCiDi2003TC-123-20080831-ct-P255L01-R20120612
菩 提 道 次 第 一 二 三 雪 歌 仁 波 切 講 授 法 炬 法 師 翻 譯 2008/08/31 請 思 惟 : 為 饒 益 等 同 虛 空 般 的 如 母 眾 生, 務 必 要 證 得 圓 滿 正 等 正 覺 佛 果, 要 證 得 圓 滿 正 等 正 覺 佛 果, 必 須 努 力 於 能 證 得 的 方 法 ( 方 便 ), 是 所 聽 聞 之 法 我 們 已 值 遇 此 法, 而 且 已
心 五 四 運 動 二 十 一 世 紀 的 生 活 主 張
心 五 四 運 動 目 錄 二 十 一 世 紀 的 生 活 主 張 2 心 五 四 運 動 的 時 代 意 義 4 四 安 : 提 昇 人 品 的 主 張 14 四 要 : 安 定 人 心 的 主 張 18 四 它 : 解 決 困 境 的 主 張 22 四 感 : 與 人 相 處 的 主 張 26 四 福 : 增 進 福 祉 的 主 張 30 心 五 四 運 動 二 十 一 世 紀 的 生 活 主
第 6. 節 不 定 積 分 的 基 本 公 式 我 們 可 以 把 已 經 知 道 反 導 函 數 之 所 有 函 數 都 視 為 不 定 積 分 的 基 本 公 式 基 本 公 式 涵 蓋 的 範 圍 愈 大, 我 們 求 解 積 分 就 愈 容 易, 但 有 記 憶 不 易 的 情 事 研 讀
第 6. 節 反 導 函 數 與 不 定 積 分 定 義 6.. 反 導 函 數 說 明 : 第 六 章 求 積 分 的 方 法 若 F( ) f ( ), Df, 則 F ( ) 為 f( ) 之 反 導 函 數 (antierivative) () 當 F ( ) 為 f( ) 之 反 導 函 數 時, 則 F( ) C,C 為 常 數, 亦 為 f( ) 之 反 導 函 數 故 若 反 導 函
sle cover 1
給 愛 尋 根 究 底 的 青 少 年 紅 斑 狼 瘡 冷 知 識 鳴 謝 給 愛 尋 根 究 底 的 青 少 年 紅 斑 狼 瘡 冷 知 識 ~ Hospital for Special Surgery 2003 For Inquiring Teens With LUPUS ~ Our Thoughts, Issues & Concerns Nichole Niles 為 什 麼 會 有 這 本
所 3 學 分 課 程, 及 兩 門 跨 領 域 課 程 共 6 學 分 以 上 課 程 學 生 在 修 課 前, 必 須 填 寫 課 程 修 課 認 定 表, 經 班 主 任 或 指 導 教 授 簽 名 後 始 認 定 此 課 程 學 分 ) 10. 本 規 章 未 盡 事 宜, 悉 依 學 位
95 年 訂 定 96 年 11 月 修 正 97 年 10 月 修 正 100 年 2 月 修 正 101 年 4 月 修 正 102 年 1 月 修 正 103 年 4 月 修 正 103 學 年 度 入 學 新 生 適 用, 舊 生 可 比 照 適 用 1. 研 究 生 須 於 入 學 後 第 二 學 期 開 學 前 選 定 指 導 教 授, 經 課 程 委 員 會 認 定 後 方 得 繼 續
二零零六至零七年施政報告
1 3 4 13 14 34 17 19 20 24 2 5 26 27 28 29 3 0 31 32 3 3 3 4 35 50 36 42 43 45 46 48 49 50 51 66 52 57 58 60 61 65 6 6 67 76 1. 2. 3. 1 4. 5. 6. CEPA 7. 8. 9. 2 10. 11. 12. 13. 3 14. 15. 16. 17. 4 18.
五 四 五 說 ( 代 序 ) 李 澤 厚 劉 再 復 I I II IV V VII 第 一 篇 五 四 新 文 化 運 動 批 評 提 綱 001 003 006 009 011 014 019 附 論 一 中 國 貴 族 精 神 的 命 運 ( 提 綱 ) 021 021 022 026 02
劉 再 復 著 與 李 澤 厚 李 歐 梵 等 共 論 五 四 共 鑒 五 四 五 四 五 說 ( 代 序 ) 李 澤 厚 劉 再 復 I I II IV V VII 第 一 篇 五 四 新 文 化 運 動 批 評 提 綱 001 003 006 009 011 014 019 附 論 一 中 國 貴 族 精 神 的 命 運 ( 提 綱 ) 021 021 022 026 028 附 論 二 誰 是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3E6A4B830312D2D2DBCC6BD75BB50BEE3BCC6AABAA55BB4EEB942BAE22E646F6378>
國 中 數 學 基 本 學 習 內 容 補 救 教 材 第 一 冊 一 -1 單 元 一 數 線 與 整 數 的 加 減 運 算 主 題 一 正 數 負 數 的 意 義 一 正 數 和 負 數 : 尋 找 寶 藏 北 西 東 小 明 南 小 明 無 意 間 得 到 了 一 張 藏 寶 圖, 圖 上 的 黑 點 代 表 小 明 現 在 站 的 地 方, 每 個 腳 印 都 代 表 1 步 若 要 在
章節
試 題 阿 財 每 年 年 初 存 入 銀 行 0000 元, 年 利 率 %, 每 年 計 息 一 次, () 若 依 單 利 計 息, 則 第 0 年 年 底 的 本 利 和 多 少? () 若 依 複 利 計 息, 則 第 0 年 年 底 的 本 利 和 約 為 多 少?( 近 似 值 :0 0 計 ) 編 碼 0044 難 易 中 出 處 高 雄 中 學 段 考 題 解 答 ()000 元
二 兒 歌 選 用 情 形 ( ) 2 ( ) ( ) 1. 158 2.
兒 歌 內 容 分 析 ~ 以 台 灣 省 教 育 廳 發 行 之 大 單 元 活 動 設 計 內 之 兒 歌 為 例 ~ 摘 要 82 76 158 一 兒 歌 類 目 的 分 布 情 形 ( ) 26 23 22 16 61 38.6 16.5 ( ) 二 兒 歌 選 用 情 形 ( ) 2 ( ) ( ) 1. 158 2. 第 一 章 緒 論 第 一 節 研 究 動 機 79 第 二 節 研
校 長 遴 選 者 就 相 關 遴 選 事 項, 有 程 序 外 之 接 觸 遴 選 會 委 員 在 任 期 間 因 故 無 法 執 行 任 務 或 有 不 適 當 之 行 為 者, 由 各 該 主 管 機 關 解 聘 之 ; 其 缺 額, 依 第 一 項 至 第 五 項 規 定 聘 ( 派 ) 委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辦 學 績 效 考 評 辦 法 修 正 對 照 表 中 華 民 國 一 百 零 二 年 十 二 月 二 十 日 教 育 部 臺 教 授 國 部 字 第 1020118431A 號 令 修 正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任 期 考 評 辦 法, 名 稱 並 修 正 為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辦
Layout 1
視 為 優 講 燈 1 講 開 場 簡 報 隨 齡 發 視 變 資 訊 討 論 檢 討 會 與 會 將 夠 幾 點 與 變 關 視 變 兩 種 視 習 慣 個 問 專 業 員 問 題 講 1 燈 2 隨 齡 長 會 視 變 視 變 會 動 變 難 閱 讀 電 腦 視 變 會 裡 絆 體 風 險 藥 護 務 駕 車 動 難 會 響 並 導 慮 鬱 過 適 當 應 對 視 變 繼 續 動 並 減 關 慮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4B6BDE5B5D0C2C4A6E6C440AB7E2E646F63>
大 方 廣 佛 華 嚴 經 普 賢 菩 薩 行 願 品 唐 罽 賓 國 三 藏 般 若 奉 詔 譯 爾 時, 普 賢 菩 薩 摩 訶 薩, 稱 讚 如 來 勝 功 德 已, 告 諸 菩 薩 及 善 財 言 : 善 男 子! 如 來 功 德, 假 使 十 方 一 切 諸 佛, 經 不 可 說 不 可 說 佛 剎 極 微 塵 數 劫, 相 續 演 說, 不 可 窮 盡! 若 欲 成 就 此 功 德 門,
骨 折 別 日 數 表 1. 鼻 骨 眶 骨 ( 含 顴 骨 ) 14 天 11. 骨 盤 ( 包 括 腸 骨 恥 骨 坐 骨 薦 骨 ) 40 天 2. 掌 骨 指 骨 14 天 12. 臂 骨 40 天 3. 蹠 骨 趾 骨 14 天 13. 橈 骨 與 尺 骨 40 天 4. 下 顎 ( 齒
查 詢 本 公 司 資 訊 公 開 說 明 文 件, 請 上 本 公 司 網 站, 南 山 產 物 團 體 傷 害 保 險 傷 害 醫 療 保 險 給 付 ( 日 額 型 ) 附 加 條 款 ( 主 要 給 付 項 目 : 傷 害 醫 療 保 險 金 日 額 保 險 金 ) 100.05.27(100) 美 亞 保 精 字 第 0097 號 函 備 查 101.08.08(101) 美 亞 保 精
Microsoft Word - 玫瑰經
玫 瑰 經 聖 號 經 因 父 及 子 及 聖 神 之 名, 阿 門 信 經 我 信 唯 一 的 天 主, 全 能 的 聖 父, 天 地 萬 物, 無 論 有 形 無 形, 都 是 祂 所 創 造 的 我 信 唯 一 的 主 耶 穌 基 督 天 主 的 獨 生 子, 祂 在 萬 世 之 前, 由 聖 父 所 生, 祂 是 出 自 天 主 的 天 主, 出 自 光 明 的 光 明, 出 自 真 天 主
三 婚 姻 成 長 63 奉 子 不 離 婚 63 家 庭 主 夫 不 丟 臉 66 做 家 事 的 福 報 69 家 暴 是 前 世 報 應? 72 太 太 為 什 麼 不 再 是 知 己? 75 外 遇 毀 掉 一 家 人 78 娶 外 籍 配 偶 無 法 解 決 問 題 81 娶 外 籍 配
方 外 看 紅 塵 家 庭 溝 通 目 錄 一 親 子 教 育 3 讓 孩 子 走 自 己 的 路 3 以 佛 心 陪 孩 子 成 長 7 我 不 是 小 流 氓 10 以 勉 勵 代 替 責 罵 13 尊 重 孩 子 的 意 願 16 悲 哀 小 皇 帝 19 青 少 年 為 何 迷 戀 網 路? 22 小 爸 媽 問 題 多 24 接 受 同 性 戀 兒 子 27 單 身 者 適 合 收 養 小
就在那一夜 我重生了 我知道我已是基督徒 有不一樣的人生觀 和新的生命 我已脫離過去的捆綁 我自由了 從 佛 陀 到 耶 穌 1 再 活 一 次 5 掙 脫 的 勇 氣 9 我 為 什 麼 信 耶 穌? 14 死 亡 邊 緣 18 悸 動 的 靈 魂 22 神 的 忿 怒 與 祝 福 26 從 佛 陀 到 耶 穌 1 2 不 再 拜 拜 只 信 耶 穌 從 佛 陀 到 耶 穌 3 4 不 再
1010327
核 算 加 計 利 息 滯 納 金 滯 納 利 息 規 定 及 計 算 範 例 各 稅 法 對 納 稅 義 務 人 逾 期 繳 納 稅 款, 大 多 有 加 徵 滯 納 金 加 計 利 息 之 規 定, 而 逾 期 與 否, 應 以 繳 款 書 所 填 載 之 繳 納 期 間 繳 納 期 限 或 限 繳 日 期 為 準 認 定 之 各 代 收 稅 款 金 融 機 構 對 於 逾 期 繳 納 稅 款
Microsoft Word - Lecture13_1.doc
學 佛 五 講 佛 法 的 正 見 十 課 前 講 話 世 界 各 地 天 災 人 禍 不 斷, 有 什 麼 方 法 能 幫 助 這 些 在 苦 難 中 的 眾 生 呢? 從 佛 教 的 觀 點 來 看, 除 非 我 們 能 夠 洞 徹 此 中 真 正 的 因 果 關 係, 否 則 絕 對 不 可 能 徹 底 改 善 世 間 的 災 難 當 我 們 在 尋 求 解 決 問 題 辦 法 的 過 程 中,
Microsoft Word - CDtc_WeiShiSanShiSong_05.doc
唯 識 三 十 頌 第 五 講 最 尊 貴 的 淨 蓮 上 師 講 解 講 於 新 加 坡 Orchid Country Club 2014 年 6 月 5 日 喇 嘛! 各 位 居 士 大 德! 晚 上 好! 我 們 昨 天 介 紹 了 賴 耶 的 自 相, 就 是 阿 賴 耶 識 它 的 自 體 的 功 能, 有 能 藏 所 藏 跟 執 藏, 最 主 要 是 講 這 個 我 愛 執 藏 就 是
內 政 統 計 通 報
內 政 統 通 報 一 一 年 第 四 週 100 年 居 家 服 務 使 用 者 度 調 查 結 果 內 政 部 統 處 8 成 5 的 居 家 服 務 使 用 者 對 居 家 服 務 所 提 供 的 各 項 服 務 表 示 有 7 成 5 表 示 會 介 紹 他 人 使 用 有 接 受 居 家 服 務 所 提 供 的 協 助 洗 澡 協 助 換 穿 衣 服 協 助 吃 飯 協 助 起 床 站 立
CONTENTS 訓 練 內 容 設 計 法 056 淡 季 期 的 訓 練 058 旺 季 期 的 訓 練 060 針 對 爬 坡 賽 的 訓 練 內 容 062 賽 後 的 資 料 分 析 064 067 PART4/ 鏑 木 毅 先 生 的 建 言 活 用 於 越 野 路 跑 的 心 跳 訓
BOOK 山 與 溪 谷 社 編 堀 內 一 雄 執 筆 蕭 雲 菁 譯 CONTENTS 訓 練 內 容 設 計 法 056 淡 季 期 的 訓 練 058 旺 季 期 的 訓 練 060 針 對 爬 坡 賽 的 訓 練 內 容 062 賽 後 的 資 料 分 析 064 067 PART4/ 鏑 木 毅 先 生 的 建 言 活 用 於 越 野 路 跑 的 心 跳 訓 練 068 心 率 計 為
BSP 烤箱 - 封面-2
BSPO615 使 用 及 安 裝 說 明 書 總 代 理 優 氏 集 團 客 林 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台 北 市 內 湖 區 行 愛 路 69 號 2 樓 TEL 02-2794 2588 FAX 02-2794 3789 台 中 市 北 屯 區 后 庄 路 1080-12 號 TEL 04-2422 0958 FAX 04-2422 0938 高 雄 市 左 營 區 政 德 路 633
簽 呈
台 新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公 告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5 月 4 日 台 新 投 (105) 總 發 文 字 第 00116 號 主 旨 : 本 公 司 經 理 之 台 新 亞 美 短 期 債 券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基 金 等 3 檔 基 金 ( 以 下 合 稱 本 基 金 ), 修 正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契 約 暨 配 合 修 正 公 開 說 明
Microsoft Word - 10100000191.doc
臺 灣 集 中 保 管 結 算 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辦 理 認 購 ( 售 ) 權 證 帳 簿 劃 撥 作 業 配 合 事 項 部 分 條 文 修 正 條 文 對 照 表 附 件 1 修 正 條 文 現 行 條 文 說 明 第 五 章 認 購 ( 售 ) 權 證 之 權 利 行 使 第 一 節 認 購 權 證 採 證 券 給 付 或 以 證 券 給 付 之 認 購 權 證 發 行 人 得 選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生 態 環 境 產 生 很 嚴 重 的 傷 害, 為 確 保 農 業 的 永 續 發 展 與 安 全
關 懷 照 顧 者 小 冊 子 2
關 懷 照 顧 者 小 冊 子 2 3 4 6 長 期 病 患 者 的 照 顧 者 很 多 時 需 要 24 小 時 全 天 候 照 顧 受 關 顧 者 這 無 疑 令 個 人 生 活 空 間 變 得 狹 窄 然 而, 故 事 中 的 受 訪 者 卻 能 把 握 時 間, 在 受 關 顧 者 上 學 後, 通 過 參 與 各 樣 義 工 活 動 充 實 自 已 ; 同 時, 亦 為 長 期 病
Microsoft Word - 第四章.doc
第 四 章 - 試 分 別 說 明 組 合 邏 輯 電 路 與 序 向 邏 輯 電 路 之 定 義 解 : 組 合 邏 輯 電 路 由 基 本 邏 輯 閘 所 組 成 的 此 種 邏 輯 電 路 之 輸 出 為 電 路 所 有 輸 入 的 組 合 因 此 輸 出 狀 態 可 完 全 由 目 前 之 輸 入 來 決 定 而 組 合 邏 輯 電 路 之 示 意 圖 如 圖 所 a 示 ; 而 序 向 邏
life930106
下 象 棋 暗 棋 一 象 棋 是 什 麼? 象 棋 是 中 國 老 祖 先 發 明 的, 下 象 棋 可 以 讓 頭 腦 變 聰 明, 所 以 象 棋 是 益 智 遊 戲 象 棋 的 棋 子 有 二 種 顏 色 : 黑 色 和 紅 色 請 你 數 一 數, 總 共 有 多 少 個 棋 子? - 1 - 休 閒 教 育 領 域 教 材 範 例 紅 色 的 棋 子 有 16 個 黑 色 的 棋 子 也
除 十 五 種 貪 欲 得 十 六 心 無 礙 解 脫 5-6) 有 精 進 斷 不 善 法, 有 精 進 長 養 善 法 7-8) 有 喜, 有 喜 處 9-10) 有 身 猗 息, 有 心 猗 息 11-12) 有 定, 有 定 相 13-14) 有 捨 善 法, 有 捨 不 善 法 成 實 論
十 住 毘 婆 沙 論 卷 3 發 菩 提 心 品 第 6 ( 釋 開 仁 指 導, 釋 惟 欣 整 理 ) p.2-3: 見 法 欲 壞, 為 守 護 故 發 心 一 人 二 處 行 出 三 界 四 聖 諦 大 導 師 1 知 五 種 法 藏 脫 於 六 道 佛 多 種 可 能 :1) 自 利 利 他 ;2) 福 慧 ;3) 見 道 修 道 欲 界 色 界 無 色 界 苦 集 滅 道 過 去 法
目 錄
總 統 令 中 華 民 國 1 0 2 年 1 月 9 日 華 總 一 義 字 第 1 0 2 0 0 0 00811 號 茲 修 正 安 寧 緩 和 醫 療 條 例 第 一 條 第 三 條 至 第 五 條 及 第 六 條 之 一 至 第 九 條 條 文, 公 布 之 總 統 馬 英 九 行 政 院 院 長 陳 冲 安 寧 緩 和 醫 療 條 例 修 正 第 一 條 第 三 條 至 第 五 條 及
Microsoft Word - ch07
五 本 要 點 補 助 款 之 請 撥 及 核 結, 依 下 列 規 定 辦 理 : ( 一 ) 補 助 經 費 由 本 署 直 接 撥 付 至 地 方 政 府 經 費 代 管 學 校 及 其 他 學 校 ( 二 ) 聯 絡 處 及 校 外 會 應 檢 附 收 據, 向 經 費 代 管 學 校 或 地 方 政 府 辦 理 核 銷, 原 始 支 出 憑 證 由 經 費 核 銷 單 位 留 存 備 查
前 言 民 主 黨 0 9-1 0 施 政 報 告 建 議 書 1 2002 1 2 2 0 0 5 2 0 1 2 1 2 0. 5 3 民 主 黨 立 法 會 議 員 二 零 零 九 年 九 月
前 言 民 主 黨 0 9-1 0 施 政 報 告 建 議 書 1 2002 1 2 2 0 0 5 2 0 1 2 1 2 0. 5 3 民 主 黨 立 法 會 議 員 二 零 零 九 年 九 月 目 錄 前 言... 1 政 治 1....5 2....7 3....8 4....9 5....10 經 濟 6....12 7....13 8....14 9....15 10....16 11....17
授 課 老 師 章 節 第 一 章 教 學 教 具 間 3 分 鐘 粉 筆 CNC 銑 床 教 學 內 容 CNC 銑 床 之 基 本 操 作 教 材 來 源 數 值 控 制 機 械 實 習 Ⅰ 1. 了 解 CNC 銑 床 的 發 展 2. 了 解 CNC 銑 床 刀 具 的 選 用 3. 了 解
台 中 市 財 團 法 人 光 華 高 級 工 業 職 業 學 校 專 業 科 目 - 數 值 控 制 機 械 教 案 本 適 用 科 別 : 機 械 科 製 圖 科 編 寫 單 位 : 光 華 高 工 機 械 製 圖 科 授 課 老 師 章 節 第 一 章 教 學 教 具 間 3 分 鐘 粉 筆 CNC 銑 床 教 學 內 容 CNC 銑 床 之 基 本 操 作 教 材 來 源 數 值 控 制 機
頁 1 / 8 法 規 名 稱 : 公 務 人 員 俸 給 法 修 正 時 間 :97.1.16 第 一 條 ( 本 法 內 容 ) 公 務 人 員 之 俸 給, 依 本 法 行 之 第 二 條 ( 名 詞 定 義 ) 本 法 所 用 名 詞 意 義 如 下 : 一 本 俸 : 係 指 各 職 等 人 員 依 法 應 領 取 之 基 本 給 與 二 年 功 俸 : 係 指 各 職 等 高 於 本 俸
目 錄 項 目 內 容 頁 數 1 手 機 要 求 3 2 登 記 程 序 3 3 登 入 程 序 4 4 輸 入 買 賣 指 示 6 5 更 改 指 示 14 6 取 消 指 示 18 7 查 詢 股 票 結 存 21 8 查 詢 買 賣 指 示 23 9 更 改 密 碼 24 10 查 詢 股
流 動 股 票 買 賣 服 務 操 作 指 引 目 錄 項 目 內 容 頁 數 1 手 機 要 求 3 2 登 記 程 序 3 3 登 入 程 序 4 4 輸 入 買 賣 指 示 6 5 更 改 指 示 14 6 取 消 指 示 18 7 查 詢 股 票 結 存 21 8 查 詢 買 賣 指 示 23 9 更 改 密 碼 24 10 查 詢 股 價 及 指 數 26 11 切 換 語 言 及 登 出
75 叁 積 木 遊 戲 的 教 學 功 能 一 促 進 體 能 發 展 二 發 展 社 會 技 巧 Ramsey 1991 Beaty 1995 ( ) ( ) ( ) 三 學 習 情 緒 處 理 國 教 之 友 第 59 卷 第 3 期 19
75 叁 積 木 遊 戲 的 教 學 功 能 一 促 進 體 能 發 展 二 發 展 社 會 技 巧 Ramsey 1991 Beaty 1995 ( ) ( ) ( ) 三 學 習 情 緒 處 理 國 教 之 友 第 59 卷 第 3 期 19 四 增 進 認 知 體 驗 五 提 升 語 言 層 次 六 激 發 創 造 力 發 展 88 肆 幼 兒 在 積 木 遊 戲 上 的 發 展 過 程 86
CONTENTS 54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5 66 67 69 70 72 芪 73 74 芪 75 芪 76 芪 77 芪 78 81 82 83 84 85 86 87 88
2 9 10 11 13 17 18 20 22 23 24 27 28 29 30 32 34 35 37 38 41 42 43 45 46 47 47 49 50 52 CONTENTS 54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5 66 67 69 70 72 芪 73 74 芪 75 芪 76 芪 77 芪 78 81 82 83 84 85 86 87 88 91
T209_06
中 身 表 身, 變 異 身 不 變 異 身, 女 身 男 身 半 擇 迦 身 : 這 是 解 釋 身 念 住 的 身, 一 共 有 三 十 五 現 在 這 裡 是 中 身 : 中 身 就 是 身 體 的 內 部, 是 不 清 淨 的, 自 性 不 淨, 叫 中 身 表 身 : 就 是 身 體 的 表 面, 相 似 的 清 淨 變 異 身 : 變 異 身 是 命 終 了 的 時 候, 青 瘀 膿 爛
山 與 海 對 話 推 薦 序 推 薦 序 山 與 海 對 話
著 山 與 海 對 話 推 薦 序 推 薦 序 山 與 海 對 話 蘭 嶼 行 醫 記 山 與 海 對 話 推 薦 序 蘭 嶼 行 醫 記 山 與 海 對 話 推 薦 序 蘭 嶼 行 醫 記 山 與 海 對 話 推 薦 序 蘭 嶼 行 醫 記 自 序 記 三 年 八 個 月 蘭 嶼 行 醫 日 子 記 三 年 八 個 月 蘭 嶼 行 醫 日 子 推 薦 序 山 與 海 對 話 / 吳 錦 發 自 序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生 態 環 境 產 生 很 嚴 重 的 傷 害, 為 確 保 農 業 的 永 續 發 展 與 安 全
100 學 年 度 科 技 校 院 四 年 制 及 專 科 學 校 二 年 制 日 間 部 聯 合 登 記 分 發 入 學 各 校 系 科 組 學 程 總 成 績 統 計 表 ( 一 般 生 ) 類 別 代 碼 學 校 名 稱 系 科 組 學 程 名 稱 01 機 械 066 正 修 科 技 大 學
100 學 年 度 科 技 校 院 四 年 制 及 專 科 學 校 二 年 制 日 間 部 聯 合 登 記 分 發 入 學 各 校 系 科 組 學 程 總 成 績 統 計 表 ( 一 般 生 ) 類 別 代 碼 學 校 名 稱 系 科 組 學 程 名 稱 01 機 械 001 國 立 臺 灣 科 技 大 學 機 械 工 程 系 66 66 667.00 385.00 636.00 390.00 01
LSM Chinese
第 六 十 一 篇 人 救 主 的 神 人 生 活 ( 二 ) 書 名 : 路 加 福 音 生 命 讀 經 第 六 十 一 篇 人 救 主 的 神 人 生 活 ( 二 ) 讀 經 : 希 伯 來 書 二 章 十 四 節 上, 十 六 至 十 七 節 上, 腓 立 比 書 二 章 六 至 八 節, 約 翰 福 音 一 章 一 節, 十 四 節, 五 章 三 十 節, 六 章 三 十 八 節 在 本 篇
16. 見 眾 如 來 常 隨 逐, 具 有 無 障 淨 智 者, 有 情 清 淨 遍 無 量, 如 是 具 慧 我 敬 禮 17. 如 所 盡 所 各 別 證, 智 慧 見 者 清 淨 故, 具 慧 不 退 之 僧 眾, 定 具 無 上 之 功 德 18. 眾 生 寂 滅 之 法 性, 證 悟 故
大 乘 無 上 續 論 ( 寶 性 論 ) 堪 布 益 西 彭 措 譯 1. 佛 法 僧 及 如 來 藏, 菩 提 功 德 與 事 業, 論 體 一 切 攝 略 說, 如 是 七 種 金 剛 處 2. 應 知 七 種 相 次 第, 依 照 總 持 自 在 王, 經 序 有 三 余 四 處, 菩 薩 如 來 差 別 分 3. 從 佛 有 法 從 法 僧, 從 僧 獲 得 藏 智 界, 終 獲 智 慧
答 曰 : 為 米 二 斗 一 升 五 分 升 之 三 術 曰 : 以 粟 求 米, 十 二 之, 二 十 五 而 一 臣 淳 風 等 謹 按 : 粺 米 之 率 二 十 有 四, 以 為 率 大 繁, 故 因 而 半 之, 故 半 所 求 之 率, 以 乘 所 有 之 數 所 求 之 率 既 減
九 章 算 術 西 漢 張 蒼 耿 壽 昌 編 定 魏 劉 徽 注 唐 李 淳 風 等 注 釋 郭 書 春 校 點 九 章 算 術 卷 第 二 魏 劉 徽 注 唐 朝 議 大 夫 行 太 史 令 上 輕 車 都 尉 李 淳 風 等 注 釋 粟 米 以 御 交 質 變 熒 易 粟 米 之 法 凡 此 諸 率 相 與 大 通, 其 特 相 求, 各 如 本 率 可 約 者 約 之, 別 術 然 也 粟
Microsoft Word - 稱謂表-v4.doc
稱 謂 表 目 錄 一 父 系 家 族 長 輩 稱 謂... 2 二 母 系 家 族 長 輩 稱 謂... 3 三 父 母 稱 謂... 3 四 家 族 同 輩 稱 謂... 3 五 夫 婦 及 子 女 稱 謂... 3 六 妻 外 家 家 族 稱 謂... 3 七 夫 家 家 族 稱 謂... 3 八 姻 親 家 族 稱 謂 因 結 婚 而 形 成 的 親 屬 關 係... 3 九 其 他 稱 謂...
肆 研 究 方 法 進 行 本 研 究 前, 我 們 首 先 對 研 究 中 所 用 到 名 詞 作 定 義 定 義 : 牌 數 : 玩 牌 時 所 使 用 到 撲 克 牌 數 次 數 : 進 行 猜 心 術 遊 戲 時, 重 複 分 牌 次 數 數 : 進 行 猜 心 術 遊 戲 時, 每 次 分
摘 要 魔 術 師 讀 心 術 背 後 到 底 藏 了 多 少 祕 密? 一 般 觀 眾 心 裡 常 有 著 這 句 話 本 研 究 我 們 破 解 了 魔 術 師 透 過 數 學 規 律 加 上 置 中 手 法 完 成 一 連 串 騙 人 撲 克 牌 遊 戲, 也 學 會 了 如 何 透 過 整 理 表 格 方 式, 來 找 出 數 學 規 律, 也 更 懂 得 如 何 把 簡 單 數 學 技 巧
HSBC Holdings plc Interim Report 2015 - Chinese
聯 繫 客 戶 創 先 機 助 握 商 情 百 五 載 HSBC Holdings plc 滙 豐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中 期 業 績 報 告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03-??????
攝 類 學 03 講 者 : 促 稱 格 西 譯 者 : 法 音 法 師 地 點 : 三 學 法 洲 時 間 :20121003 接 續 探 討 常 的 性 相, 如 文 : 非 剎 那 與 法 的 同 位 即 常 的 性 相 空 有 作 用 者, 即 無 事 的 性 相 不 生 即 非 所 作 性 的 性 相 不 堪 生 住 滅 即 無 為 法 的 性 相 非 勝 義 具 有 作 用 者 即 世
長跨距暨挑高建築特殊結構系統之調查分析
第 一 章 1 2 3 4 第 二 章 5 6 7 8 1. 2. 9 3. 4. 5. 6. 7. 8. 9. 10. 11. 10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11 第 三 章 p 12 b / B 0.75 13 p 14 15 D = l 20 +10 16 17 p l D l D l D 3 p 4 3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7 中 國 海 洋 大 學 山 東 52 行 業 特 色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28 南 京 理 工 大 學 江 蘇 53 行 業 特 色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29 西 南 交 通 大 學 四 川 55 行 業 特 色 研 究 型 四
2015 年 兩 岸 四 地 四 星 級 大 學 排 行 榜 序 號 1 大 連 理 工 大 學 遼 寧 31 中 國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2 西 北 工 業 大 學 陝 西 32 中 國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3 華 南 理 工 大 學 廣 東 33 中 國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4 湖 南 大 學 湖 南
2.報考人數暨錄取或及格率按類科分_1試
103 年 公 務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三 級 考 試 暨 普 通 考 試 ( 含 公 職 類 科 第 一 試 ) 報 考 人 數 暨 錄 取 或 及 格 率 按 類 科 分 報 考 人 數 到 考 人 數 類 科 別 需 用 人 數 錄 取 標 準 % % % % 錄 取 或 及 格 人 數 到 考 率 (%) 錄 取 或 及 格 率 (%) % % 總 到 考 率 總 及 格 率 119,959
(Microsoft Word - 3-3 \245\277\244\361\273P\244\317\244\361.doc)
觀 念 篇 關 係 式 描 述 兩 個 變 數 x 與 y 之 間 關 係 的 數 學 式 子 例 題 練 習 1. 時 速 60 (km/h) 前 進, 求 距 離 y ( 公 里 ) 與 時 間 x ( 小 時 ) 的 關 係 式 關 係 式 就 是 描 述 兩 個 變 數 x 與 y 之 間 關 係 的 數 學 式 子 例 如 :y=60x 2. 媽 媽 的 年 齡 (x 歲 ) 比 女 兒
268 別 行 政 區 所 以, 全 國 人 民 代 表 大 會 根 據 憲 法 第 31 條 規 定 設 立 了 特 別 行 政 區 沒 有 憲 法 第 31 條 的 規 定, 就 沒 有 特 別 行 政 區 制 度 存 在 的 合 法 性 基 礎 62 正 如 上 述, 憲 法 為 特 別 行
行 政 第 二 十 三 卷, 總 第 八 十 八 期,2010 No.2,267 275 267 * 憲 法 和 基 本 法 是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的 憲 制 基 礎, 體 現 在 二 個 方 面 第 一, 一 國 兩 制 的 實 施 需 要 制 度 化 和 法 律 化, 制 度 化 就 是 設 立 特 別 行 政 區, 法 律 化 就 是 制 定 特 別 行 政 區 基 本 法 制 度
Microsoft Word - 小論文-變性狗問卷調查.doc
篇 名 : 將 母 狗 變 性 來 解 決 流 浪 狗 問 題 之 問 卷 調 查 研 究 作 者 : 王 柏 勝 國 立 鹿 港 高 級 中 學 養 二 甲 班 柯 志 翰 國 立 鹿 港 高 級 中 學 養 二 甲 班 蔡 其 宏 國 立 鹿 港 高 級 中 學 養 二 甲 班 指 導 老 師 : 陳 光 烈 老 師 1 壹 前 言 流 浪 狗 的 問 題 存 在 已 久,( 註 一 ) 目 前
實德證券網上交易系統示範
實 德 證 券 網 上 交 易 系 統 示 範 實 德 證 券 網 上 交 易 系 統 分 別 提 供 增 強 版 及 標 準 版, 使 用 標 準 版 必 須 安 裝 JAVA, 標 準 版 自 動 更 新 戶 口 資 料, 而 使 用 增 強 版 則 不 必 安 裝 JAVA, 但 必 須 按 更 新 鍵 才 能 更 新 戶 口 資 料, 請 用 戶 根 據 實 際 需 要 選 擇 使 用 標
2 前 言 S E X S E X S E X 3 前 言 S E X 4 極 致 1 特 集 目 錄 前 言 2 1 讓 人 想 撒 嬌 12 真 心 話 13 讓 人 想 疼 可 14 找 女 友 時 較 少 選 擇 巨 15 有 大 16 也 有 精 神 上 快 感 17 揉 起 來 有 感 覺 18 女 性 會 變 得 無 從 抵 抗 19 男 性 憧 憬 : 想 隨 心 所 欲 玩 弄 巨
「家加關愛在長青」計劃完成表現及評估報告
- 1 - - 2 - - 3 - - 4 - 註 一 一 般 義 工 : 任 何 人 志 願 貢 獻 個 人 時 間 及 精 神, 在 不 為 任 何 物 質 報 酬 的 情 況 下, 為 改 進 社 會 而 提 供 服 務, 時 數 不 限 ( 參 考 香 港 義 務 工 作 發 展 局 之 定 義 ) 註 二 核 心 義 工 : 由 於 建 立 社 會 資 本 所 重 視 的 是 網 絡 的
2 2.1 A H 2.2 601288 1288 12 360001 360009 69 100005 86-10-85109619 86-10-85108557 [email protected] 2
AGRICULTURAL BANK OF CHINA LIMITED 1288 2016 2016 3 31 571 XIVA 13.09(2) 13.10B 1 1.1 1.2 2016 4 28 2016 5 2016 1414 1.3 1.4 1 2 2.1 A H 2.2 601288 1288 12 360001 360009 69 100005 86-10-85109619 86-10-85108557
102.6.30.xls
之 二 資 產 負 債 權 益 展 開 表 102 年 6 月 30 日 單 位 : 新 臺 幣 千 元 資 產 會 計 項 目 展 開 項 目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75,497 75,497 存 放 央 行 及 拆 借 銀 178 178 同 業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139,578 139,578 對 金 融 相 關 事 業 之 資 本 投 資
CP70D0026D61ETW0R01-01-印刷
HQ / HQCN / HQC / HS Series ISO 9001 Certified WALRUS PUMP CO., LTD WALRUS HQ / HQCN / HQC / HS HQ / HQCN HQ / HQCN HQCN 入 口 壓 力 需 小 於 啟 動 壓 力 抽 深 6m 環 境 溫 度 +4º ~ +40º 40º :+4º ~ +40º :+4º ~ +40º +4º
目 錄 壹 前 言 1 貳 人 口 分 布 2 一 人 口 成 長 趨 勢 2 ( 一 ) 人 口 數 2 ( 二 ) 人 口 數 增 加 率 2 二 性 比 例 3 三 戶 量 4 參 人 口 結 構 5 一 人 口 結 構 年 齡 三 段 組 5 二 人 口 結 構 年 齡 三 段 組 性 別
臺 南 市 左 鎮 區 104 年 人 口 婚 姻 結 構 狀 況 分 析 與 探 討 臺 南 市 左 鎮 區 公 所 會 計 室 編 製 目 錄 壹 前 言 1 貳 人 口 分 布 2 一 人 口 成 長 趨 勢 2 ( 一 ) 人 口 數 2 ( 二 ) 人 口 數 增 加 率 2 二 性 比 例 3 三 戶 量 4 參 人 口 結 構 5 一 人 口 結 構 年 齡 三 段 組 5 二 人 口
Microsoft Word - Draft circular on Sub Leg - 11 Apr (chi)_Traditional
檔 號 : (20) in EDB(SCR) 25/58/11 Pt.4 教 育 局 通 告 第 3/2012 號 2012 年 教 育 ( 修 訂 ) 規 例 2012 年 教 育 ( 豁 免 )( 提 供 非 正 規 課 程 的 私 立 學 校 )( 修 訂 ) 令 2012 年 香 港 考 試 及 評 核 局 條 例 ( 修 訂 附 表 1) 令 [ 注 意 : 本 通 告 應 交 ( a )
22 8 2005 15 Guji Guji 12 14 (Peter Pan Prize) 2013 2014 2014 2015 2014 NSO NSO& 2014 Guji Guji 20
第 二 十 七 屆 信 誼 幼 兒 文 學 獎 1987 27 126 76 22 8 2005 15 Guji Guji 12 14 (Peter Pan Prize) 2013 2014 2014 2015 2014 NSO NSO& 2014 Guji Guji 20 27 70% 27 501 42% 第 二 十 七 屆 信 誼 幼 兒 文 學 獎 得 獎 作 品 / / / 圖 畫 書 創
printing.indd
上 帝 信 仰 與 古 代 中 國 13 基 督 教 之 景 教 在 唐 朝 傳 入 中 國 人 類 最 早 期 活 動 都 在 兩 河 流 域 一 帶 人 類 文 化 始 於 巴 比 倫 兩 河 流 域 14 圖 片 中 國 基 督 教 簡 史 挪 亞 三 子 後 裔 分 散 全 地, 中 國 人 是 閃 族 的 後 人 四 大 文 明 古 國 都 離 不 開 大 河 滋 潤 一 般 書 籍 所
研究一:n人以『剪刀、石頭、布』猜拳法猜拳一次,決定一人勝
嘉 義 市 第 三 十 屆 中 小 學 科 學 展 覽 會 作 品 說 明 書 猜 拳 決 勝 負 的 最 佳 策 略 探 討 科 別 : 數 學 科 組 別 : 國 小 組 關 鍵 詞 : 剪 刀 石 頭 布 黑 白 猜 編 號 : 壹 摘 要 在 玩 遊 戲 時 往 往 需 要 運 用 猜 拳 剪 刀 石 頭 布 或 黑 白 猜 來 決 勝 負 或 是 分 組, 但 人 數 一 多, 便 無 法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1. 主 工 具 列 的 視 窗 搜 尋 器 直 接 輸 入 2121 2. 點 擊 主 選 單 證 券 專 區 下 單 特 殊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畫 面 說 明 1. 下 單 區 2. 個 股 行 情 資 訊 與
下 單 :2111 證 券 快 速 下 單 1. 主 工 具 列 的 視 窗 搜 尋 器 直 接 輸 入 2111 2. 點 擊 主 選 單 證 券 專 區 下 單 一 般 下 單 2111 證 券 快 速 下 單 1. 點 擊 後, 可 選 擇 群 組 帳 號 或 單 一 帳 號, 選 擇 後 快 速 點 擊 滑 鼠 左 鍵 兩 下, 可 將 帳 號 完 成 登 錄 並 帶 入 視 窗 2. 點
09
那 皮 麼 膚 喜 並 歡 不 保 像 養 想 品 像 中 08 09 cosmetic 減 少 數 量! 非 有 不 可 的 最 簡 化 清 單 梳 妝 檯 上 的 必 需 品 Jojoba Oil 10 Serum 偶 爾 在 某 些 日 子, 什 麼 也 別 搽 皮 膚 休 假 日 須 知 比 能 想 讓 像 自 中 己 簡 變 單 漂 亮 的 生 活 習 慣 44 45 就 寢 前, 集 中
第一章 緒論
第 五 章 實 證 結 果 第 一 節 敘 述 統 計 表 11 表 12 分 別 為 男 女 癌 症, 實 驗 組 與 控 制 組 樣 本 之 基 本 特 性 此 為 罹 癌 前 一 年 度 樣 本 特 性 由 於 我 們 以 罹 癌 前 一 年 有 在 就 業, 即 投 保 類 別 符 合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法 中 所 規 定 之 第 一 類 被 保 險 人, 且 年 齡 介 於 35 至
基 金 配 息 資 訊 聯 博 境 外 基 金 2016 AA/AD/AT/BA/BD/BT 月 份 除 息 日 2016 年 01 月 01 月 28 日 01 月 29 日 2016 年 02 月 02 月 26 日 02 月 29 日 2016 年 03 月 03 月 30 日 03 月 31
基 金 配 息 資 訊 聯 博 基 金 歷 史 配 息 及 報 酬 率 資 訊 境 外 基 金 ( 本 基 金 有 相 當 比 重 投 資 於 非 投 資 等 級 之 高 風 險 債 券 且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 本 基 金 主 要 係 投 資 於 非 投 資 等 級 之 高 風 險 債 券 且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 基 金 之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苾 芻 當 知 法 謂 正 見 邪 見 非 法 或 復 有 處 無 我 名 法 如 契 經 說 諸 法 無 我 當 知 此 中 無 我 名 法 法 謂 能 持 或 能 長 養 能 持 於 自 長 養 望 他 問 何 故 此 中 先 辯 色 法 答 一 切 法 中 色 最 麁 故 是 一 切 識 所
修 訂 日 期 : 2009/04/23 發 行 日 期 : 2009/5/9 發 行 單 位 : 中 華 電 子 佛 典 協 會 (CBETA) http://www.cbeta.org 資 料 底 本 : 大 正 新 脩 大 正 藏 經 Vol. 28, No. 1555 原 始 資 料 : 蕭 鎮 國 大 德 提 供, 維 習 安 大 德 提 供 之 高 麗 藏 CD 經 文, 北 美 某 大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773A55FA5ABAC46A9B2BDC3A5CDA7BD313034A67EA6DC313035A67E33A4EBBFECB27AA9CAA74FA5ADB5A5ABC5BEC9B1A1A7CE>
新 北 市 政 府 衛 生 局 104 年 至 105 年 3 月 辦 理 性 別 平 等 宣 導 情 形 宣 導 方 式 ( 含 平 面 網 頁 廣 播 影 音 座 談 會 說 明 會 性 別 平 等 宣 導 文 宣 製 作 情 形 CEDAW 宣 導 情 形 宣 導 成 效 記 者 會 及 活 動 等 ) 時 間 :104 年 1 月 10 日 內 容 : 溫 柔 生 產 分 享 及 母 乳 支
目 錄 2 3
國 立 海 洋 科 技 博 物 館 National Museum of Marine Science & Technology 簡 介 目 錄 2 3 主 任 序 Foreword Vision 建 館 理 念 與 願 景 4 5 館 區 概 述 6 7 從 北 火 到 海 科 北 部 火 力 發 電 廠 的 前 世 今 生 8 從 北 火 到 海 科 9 uide Map 全 區 導 覽 圖 預
財 訊 雙 週 刊 2012 年 8 月 30 日 81 把 非 主 流 變 主 流 將 推 向 舞 辦 楚 並 因 此 功 將 推 向 請 要 複 製 這 樣 經 驗 當 年 讓 舞 上 引 起 注 目 生 1942 年 現 職 珠 寶 牌 Chi ha paura... 共 同 辦 人 暨 總
封 面 故 事 開 講 專 訪 楚 辦 人 海 斯. 巴 克 要 甩 掉 複 製 膽 秀 自 己 他 屢 獲 獎 知 將 送 上 舞 重 要 推 手 而 且 他 也 淵 源 甚 深 深 知 業 優 缺 點 財 訊 地 赴 專 訪 楚 辦 人 海 斯. 巴 克 以 他 協 助 打 天 豐 富 經 驗 娓 娓 道 對 建 議 www.wealth.com.tw 80 財 訊 雙 週 刊 2012 年 8
Microsoft Word - dsejdoc_20011017_03.doc
有 關 調 查 的 詳 盡 資 料 及 分 析 報 告, 可 於 辦 公 時 間 內 前 往 教 育 暨 青 年 局 青 年 廳 駿 菁 活 動 中 心 查 閱 澳 門 青 少 年 研 究 系 列 之 三 澳 門 青 少 年 的 婚 姻 及 家 庭 觀 念 調 查 研 究 單 位 : 教 育 暨 青 年 司 青 年 廳 澳 門 青 少 年 犯 罪 研 究 學 會 青 少 年 研 究 小 組 研 究
???T????????
資 訊 王 資 料 可 於 相 關 網 站 查 詢 對 應 表 系 統 選 項 資 料 選 項 對 應 相 關 網 址 上 櫃 公 司 現 金 增 資 資 料 現 金 增 資 與 股 上 市 股 票 公 開 申 購 資 訊 票 申 購 上 櫃 股 票 公 開 申 購 資 訊 http://www.twse.com.tw/ch/announcement/public.php 合 併 / 個 別 財 務
包 裝 維 生 素 礦 物 質 類 之 錠 狀 膠 囊 狀 食 品 營 養 標 示 應 遵 行 事 項 一 本 規 定 依 食 品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法 第 二 十 二 條 第 三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二 本 規 定 所 稱 維 生 素 礦 物 質 類 之 錠 狀 膠 囊 狀 食 品, 指
包 裝 維 生 素 礦 物 質 類 之 錠 狀 膠 囊 狀 食 品 營 養 標 示 應 遵 行 事 項 一 本 規 定 依 食 品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法 第 二 十 二 條 第 三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二 本 規 定 所 稱 維 生 素 礦 物 質 類 之 錠 狀 膠 囊 狀 食 品, 指 以 營 養 添 加 劑 作 為 維 生 素 礦 物 質 來 源 之 錠 狀 膠 囊 狀 食 品 三
(Microsoft Word - \255\272\267\253\304Y\270g\301\277\260O_33-134_\244\337\275\345201207)
大佛頂首楞嚴經 講記 講述者: 大乘妙法弘護學會導師 上 淨 下 界法師 本會所提供之經書電子檔 皆可免費下載 但不得擅自加註 修改 增刪 販售 -1- 編 輯 出 版 : 淨 願 蘭 若 / 釋 心 賢 大 佛 頂 如 來 密 因 修 證 了 義 諸 菩 薩 萬 行 首 楞 嚴 經 33/134 請 打 開 講 義 第 六 十 八 頁 : 壬 二 明 六 入 性 當 我 們 在 研 究 一 部 經
人 們 在 為 生 活 空 間 中 的 物 品 選 擇 色 彩 時, 不 自 覺 地 會 反 應 出 大 腦 對 色 彩 的 解 釋, 設 計 師 若 能 掌 握 色 彩 所 隱 藏 的 訊 息, 便 可 以 充 分 利 用 並 創 造 出 極 具 魅 力 的 產 品 視 覺 對 知 覺 的 影 響
色 彩 是 人 的 視 覺 機 制 所 創 造 出 來 用 以 探 究 環 境 的 工 具, 它 不 僅 能 提 供 辨 識 的 作 用, 還 具 有 知 覺 與 文 化 上 的 意 涵, 並 能 引 發 強 烈 到 超 越 理 智 的 情 緒 反 應, 對 人 類 的 生 活 影 響 十 分 深 遠 2120 21 3 30 20109453 人 們 在 為 生 活 空 間 中 的 物 品 選 擇
55202-er-ch03.doc
8 第 章 機 率 - 樣 本 空 間 與 事 件 列 出 擲 一 粒 骰 子 所 出 現 點 數 的 樣 本 空 間, 並 以 集 合 表 示 下 列 各 事 件 : A 是 出 現 點 數 為 偶 數 的 事 件, B 是 出 現 點 數 為 奇 數 的 事 件, C 是 出 現 點 數 大 於 的 事 件 骰 子 出 現 的 點 數 可 能 是,,, 4,5, 6, 因 此 出 現 點 數 的
期交所規則、規例及程序
黃 金 期 貨 合 約 細 則 下 述 合 約 細 則 適 用 於 黃 金 期 貨 合 約 : 相 關 資 產 合 約 單 位 交 易 貨 幣 合 約 月 份 報 價 最 低 價 格 波 幅 立 約 成 價 立 約 價 值 持 倉 限 額 成 色 不 少 於 995 的 黃 金 100 金 衡 安 士 美 元 現 貨 月 及 下 兩 個 曆 月 集 團 行 政 總 裁 與 證 監 會 會 商 後 可
律 儀 不 律 儀 色 就 是 受 所 引 色 在 五 種 色 裡 面 是 受 所 引 色 三 摩 地 所 行 色 是 定 自 在 所 生 色 另 外 有 極 略 色 就 是 極 微 色 極 迥 色 就 是 極 遠 的 地 方 在 虛 空 裡 面 看 上 去 遠 遠 地 看 那 個 顏 色 就 是
辰 六 法 分 二 科 巳 一 出 體 性 分 三 科 午 一 標 略 說 法 界 : 若 假 若 實, 有 八 十 七 法 這 是 外 六 處 最 後 一 個 法 處 也 就 是 我 們 常 說 的 法 塵 前 面 的 色 聲 香 味 觸 都 說 過 了 這 是 最 後 一 個 是 法 界 略 說 法 界 若 假 若 實 有 八 十 七 法 色 聲 香 味 觸 是 以 別 名 表 示 的 每 一
Microsoft PowerPoint - 資料庫正規化(ccchen).ppt
資 料 庫 正 規 化 正 規 化 的 概 念 何 謂 正 規 化 (Normalization)?? 就 是 結 構 化 分 析 與 設 計 中, 建 構 資 料 模 式 所 運 用 的 一 個 技 術, 其 目 的 是 為 了 降 低 資 料 的 重 覆 性 與 避 免 更 新 異 常 的 情 況 發 生 因 此, 就 必 須 將 整 個 資 料 表 中 重 複 性 的 資 料 剔 除, 否 則
ART_RAE16_ticket_cn_p.1
1. 2. 3. 4. 基 础 部 分 - 色 彩 TM TM Premier B2C Sales to China 2014 TM OCR www.divcom.com.hk/ocrc 現 在 開 始 計 劃 訪 問 亞 洲 零 售 博 覽 的 行 程! 交 通 配 套 乘 車 路 線 : 由 機 場 乘 坐 公 共 汽 車 : A11 或 E11 到 灣 仔 (~80 分 鐘 ) 地 鐵 :
死 第 一 覺 悟 : 世 間 無 常, 國 土 危 脆 金 剛 經 凡 所 有 相, 皆 是 虛 妄 大 般 若 經 云 : 諸 佛 出 世, 皆 說 本 性 空 義, 化 導 有 情, 要 聞 佛 說 本 性 空 義, 乃 入 聖 道 得 聖 道 果, 離 本 性 空, 無 別 方 便 成 佛
上 如 下 本 大 法 師 佛 學 講 座 講 義 -- 佛 說 八 大 人 覺 經 華 嚴 經 云 譬 如 暗 中 寶 無 燈 不 可 見 佛 法 無 人 說 雖 慧 莫 能 了 古 德 云 : 有 佛 出 世 龍 天 喜, 無 僧 說 法 鬼 神 愁 佛 說 八 大 人 覺 經 經 含 有 上 契 佛 理, 下 契 眾 生 經 具 四 義 : 一. 貫 串 義 二. 攝 化 義 三. 恆 常 義
《數學奠基活動模組示例》
02 學 年 就 是 要 學 好 數 學 (JUST DO MATH) - 子 計 畫 一 : 數 學 活 動 營 數 學 奠 基 活 動 模 組 示 例 : 分 數 假 帶 互 換 _ 國 小 三 四 年 級 桌 遊 活 動 名 稱 : 分 數 心 臟 病 編 號 : ( 由 主 辦 單 位 填 寫 ) 設 計 者 : 新 竹 縣 蔡 寶 桂 老 師 壹 活 動 器 材 : 一 分 數 撲 克 牌,
2010年澳门市民体质监测公报
2010 年 澳 門 市 民 體 質 監 測 綜 合 簡 報 為 了 系 統 掌 握 澳 門 市 民 體 質 狀 況 和 變 化 規 律, 推 動 澳 門 市 民 科 學 健 身 活 動 的 開 展, 澳 門 體 育 發 展 局 聯 合 衛 生 局 教 育 暨 青 年 局 社 會 工 作 局 高 等 教 育 輔 助 辦 公 室 和 澳 門 理 工 學 院 等 部 門, 在 國 家 體 育 總 局 體
Microsoft PowerPoint - 9 Abraham 2.ppt
388 1 我 已 得 到 宇 宙 至 寶, 我 心 因 此 歡 呼 ; 歡 呼 基 督 給 我 得 到, 何 等 一 位 基 督! 2 我 這 基 督 是 神 羔 羊, 擔 當 我 的 罪 愆 ; 又 是 神 的 公 義 太 陽, 發 出 醫 治 光 線 3 我 這 基 督 是 生 命 樹, 長 在 神 的 樂 園 ; 他 的 美 果 作 我 食 物, 供 應 丰 富 甘 甜 4 我 這 基 督
101年性別圖像1.doc
衛 生 局 性 別 統 計 圖 像 性 比 例 男 性 人 口 年 增 率 低 於 女 性, 致 性 比 例 逐 年 降 低 100 年 臺 北 市 男 女 性 比 例 ( 指 男 性 人 口 對 百 位 女 性 人 口 的 比 例, 即 男 / 百 女 ) 為 92.85, 與 91 年 97.09 相 較, 性 比 例 減 少 4.24, 即 十 年 來 每 百 名 女 性 人 口 相 對 之
1DEn
浮 潛 Skin Diving 基 本 浮 潛 裝 備 基 本 裝 備 Mask 面 鏡 Snorkel 呼 吸 管 Fins 蛙 鞋 Belt 配 重 帶 Weight 配 重 Suit 潛 水 衣 Gloves 手 套 Boots/Socks 潛 水 靴 / 襪 基 本 裝 備 面 鏡 呼 吸 管 蛙 鞋 配 重 帶 配 重 潛 水 衣 手 套 潛 水 靴 / 襪 使 用 選 擇 型 式 材 質
支 持 機 構 : 社 會 文 化 司 主 辦 機 構 : 澳 門 學 聯 澳 門 青 年 研 究 協 會 電 話 : 傳 真 : 網 址 : 報 告 主 筆 : 李 略 博 士 數 據 錄
家 長 對 澳 門 中 小 學 教 育 現 狀 的 意 見 調 查 報 告 主 辦 機 構 : 澳 門 中 華 學 生 聯 合 總 會 澳 門 青 年 研 究 協 會 2009.3 支 持 機 構 : 社 會 文 化 司 主 辦 機 構 : 澳 門 學 聯 澳 門 青 年 研 究 協 會 電 話 : 00853-28365314 28526255 傳 真 : 00853-28526937 網 址 :
2 工 礦 衛 生 技 師 證 明 文 件 者 火 災 學 消 防 法 規 警 報 系 統 消 防 安 全 設 備 專 技 人 員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技 師 考 試 高 考 ( 專 技 ) 專 科 三 高 等 檢 定 相 當 類 科 及 格 者 四 消 防 設 備
公 共 衛 生 學 系 相 關 公 職 報 考 資 格 以 下 資 料 係 作 為 報 名 之 參 考, 最 終 仍 須 經 考 選 部 應 考 資 格 審 查 通 過 為 準 類 科 別 種 類 名 稱 等 級 學 歷 資 格 應 考 資 格 特 殊 限 制 條 件 專 技 人 員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高 等 暨 普 通 消 防 設 備 人 員 高 考 ( 專 技 ) 專 科 一
《親子天下》四月改月刊記者會
親 子 天 下 新 聞 稿, 敬 請 協 助 發 佈 2012 年 3 月 29 日 發 佈, 共 8 頁 親 子 天 下 雜 誌 公 布 國 中 生 學 習 力 大 調 查 十 二 年 國 教 時 代 免 除 基 測, 會 不 會 降 低 國 中 生 學 習 動 機? 調 查 發 現 國 中 生 被 考 試 制 約 : 超 過 五 成 學 生 認 為 自 己 學 習 動 機 不 強 烈 ; 如 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