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年校園周邊健康飲食輔導示範計畫」第3版_奉核_.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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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坊征 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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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 緣 起 衛 生 福 利 部 國 民 健 康 署 104 年 校 園 周 邊 健 康 飲 食 輔 導 示 範 計 畫 版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5 月 7 日 健 康 的 飲 食 習 慣 需 有 健 康 的 環 境 支 持, 為 提 供 兒 童 安 全 營 養 均 衡 的 飲 食 環 境, 目 前 教 育 部 已 參 照 我 國 每 日 飲 食 指 南 之 國 中 小 學 童 一 日 飲 食 建 議 量 ( 全 榖 根 莖 類 份 ; 低 脂 乳 品 類 份 ; 豆 魚 肉 蛋 類 4-8 份 ; 蔬 菜 類 3-5 份 ; 水 果 類 2-4 份 ; 油 脂 與 堅 果 種 子 類 5-8 份 ), 針 對 校 園 食 品 及 學 校 午 餐 訂 定 相 關 規 範 惟 因 校 外 周 邊 手 搖 飲 料 速 食 店 炸 物 攤 林 立, 為 改 善 兒 童 飲 食 習 慣 及 減 少 肥 胖 發 生, 行 政 院 消 費 者 保 護 處 於 103 年 3 月 17 日 召 開 如 何 降 低 兒 童 高 熱 量 低 營 養 飲 食 等 相 關 事 宜 會 議, 會 議 結 論 請 本 署 邀 集 學 者 專 家 及 各 地 方 政 府, 針 對 國 中 小 學 校 周 邊 之 連 鎖 早 餐 店 及 超 商 所 販 售 之 早 餐 飲 料 及 點 心, 研 議 以 分 區 或 專 區 標 示 警 語 方 式 ( 每 日 攝 食 不 要 超 過 幾 次 不 宜 過 量 食 用 等 ), 擬 定 健 康 飲 食 之 輔 導 計 畫, 並 持 續 加 強 辦 理 教 育 宣 導, 爰 本 署 邀 請 專 家 學 者 訂 定 本 輔 導 示 範 計 畫 二 計 畫 適 用 項 目 ( 一 ) 場 所 : 由 各 縣 市 衛 生 局 於 轄 區 內 自 行 選 擇 示 範 學 校, 不 限 示 範 校 區 的 數 目, 全 國 各 公 私 立 國 小 及 國 中 皆 可 ( 二 ) 範 圍 : 距 離 學 校 500 公 尺 以 內 ( 兒 童 走 路 10 分 鐘 約 500 公 尺 ) ( 三 ) 輔 導 對 象 : 超 商 ( 或 傳 統 雜 貨 店 / 柑 仔 店 ) 早 餐 店 速 食 店 飲 料 店 ( 四 ) 輔 導 飲 食 類 別 : 1. 飲 品 : 非 酒 精 性 液 態 飲 料 2. 點 心 : 指 用 於 補 充 正 餐 之 不 足, 且 含 有 適 量 蛋 白 質 及 其 他 營 養 素 之 食 品 ; 其 熱 量 較 正 餐 為 少, 具 有 補 充 營 養 及 矯 正 1
2 偏 食 之 功 用 3. 早 餐 : 於 上 午 進 食 之 正 餐 三 目 標 104 年 縣 市 衛 生 局 所 輔 導 之 店 家 皆 須 符 合 1 星, 若 業 者 配 合 度 高 則 鼓 勵 輔 導 業 者 至 2 星 或 3 星 各 星 級 定 義 如 下 : ( 一 ) 1 星 : 業 者 推 出 符 合 點 心 飲 品 及 早 餐 套 餐 建 議 選 擇 食 品 表 ( 如 附 件 1-1) 及 點 心 飲 品 及 早 餐 套 餐 設 計 原 則 及 注 意 事 項 ( 如 附 件 1-2) 之 健 康 餐 飲 ( 二 ) 2 星 : 業 者 推 出 符 合 附 件 1 之 健 康 點 心 飲 品 及 早 餐 套 餐, 並 標 示 所 屬 之 六 大 類 食 物 分 類 ( 三 ) 3 星 : 業 者 推 出 符 合 附 件 1 之 健 康 點 心 飲 品 及 早 餐 套 餐, 且 需 符 合 點 心 飲 品 及 早 餐 飲 食 營 養 建 議 ( 如 附 件 2-1 及 2-2), 並 標 示 熱 量 及 六 大 類 食 物 份 量 (105 年 推 動 校 園 周 邊 健 康 飲 食 輔 導 計 畫, 需 提 高 輔 導 業 者 為 2 星 或 3 星 ) 四 執 行 方 式 由 各 縣 市 衛 生 局 針 對 所 選 擇 學 校 周 邊 之 超 商 ( 或 傳 統 雜 貨 店 / 柑 仔 店 ) 早 餐 店 速 食 店 及 飲 料 店 進 行 輔 導, 重 點 項 目 如 下 : ( 一 ) 依 業 者 配 合 情 形 進 行 輔 導 : 1. 輔 導 業 者 推 出 符 合 點 心 飲 品 及 早 餐 套 餐 建 議 選 擇 食 品 表 ( 如 附 件 1-1) 及 點 心 飲 品 及 早 餐 套 餐 設 計 原 則 及 注 意 事 項 ( 如 附 件 1-2) 之 健 康 餐 飲 (1 星 ) 2. 輔 導 業 者 推 出 符 合 附 件 1 之 健 康 點 心 飲 品 及 早 餐 套 餐, 並 標 示 所 屬 之 六 大 類 食 物 分 類 (2 星 ) 3. 業 者 推 出 符 合 附 件 1 之 健 康 點 心 飲 品 及 早 餐 套 餐, 且 需 符 合 點 心 飲 品 及 早 餐 飲 食 營 養 建 議 ( 如 附 件 2-1 及 2-2), 並 標 示 熱 量 及 六 大 類 食 物 份 量 (3 星 ) 2
3 ( 二 ) 輔 導 業 者 提 供 無 糖 飲 品, 供 消 費 者 選 擇 ( 三 ) 將 已 輔 導 之 點 心 飲 品 及 早 餐 套 餐 組 合 以 分 區 或 專 區 ( 如 放 置 離 店 門 口 最 近 處 或 易 取 得 的 地 方 ) 方 式 展 售, 並 鼓 勵 購 買 ( 四 ) 輔 導 加 強 健 康 飲 食 促 銷 策 略, 例 如 搭 配 蔬 菜 沙 拉 水 果 等 的 套 餐 組 合 價 格 不 得 高 於 搭 配 薯 條 薯 餅 甜 飲 品 等 的 套 餐 組 合 價 格 五 由 各 衛 生 局 依 附 件 1-1( 點 心 飲 品 及 早 餐 套 餐 建 議 選 擇 食 品 表 ) 附 件 1-2( 點 心 飲 品 及 早 餐 套 餐 設 計 原 則 及 注 意 事 項 ) 附 件 2-1( 國 中 小 學 生 早 餐 飲 食 及 營 養 建 議 ) 及 附 件 2-2( 飲 品 及 點 心 之 營 養 建 議 ), 針 對 超 商 ( 柑 仔 店 ) 早 餐 店 速 食 店 飲 料 店 餐 飲 業 者 辦 理 營 養 教 育 ; 請 衛 生 局 與 教 育 局 合 作 辦 理 營 養 教 育, 提 升 學 童 及 家 長 健 康 識 能, 選 擇 均 衡 飲 食 六 本 輔 導 計 畫 經 費 可 於 本 署 補 助 縣 市 衛 生 局 辦 理 之 104 年 社 區 健 康 營 造 計 畫 或 104 年 度 補 助 地 方 推 動 衛 生 保 健 工 作 計 畫 之 子 計 畫 健 康 體 能 暨 代 謝 症 候 群 及 肥 胖 防 治 或 104 年 推 動 健 康 照 護 機 構 參 與 健 康 促 進 工 作 計 畫 支 應, 並 請 衛 生 局 多 結 合 地 方 資 源 辦 理 七 參 考 資 料 ( 一 ) 國 中 小 學 每 日 飲 食 指 南 食 物 種 類 國 小 1-3 年 級 國 小 4-6 年 級 國 中 熱 量 ( 大 卡 ) 份 份 份 未 精 緻 1/3 以 上 全 穀 根 莖 類 ( 包 括 根 莖 雜 糧 : 如 糙 米 全 大 麥 片 全 燕 麥 片 糙 薏 仁 紅 豆 綠 豆 芋 頭 地 瓜 玉 米 馬 鈴 薯 南 瓜 山 藥 豆 薯 等 ) 少 選 擇 全 穀 根 莖 類 替 代 品 ( 如 不 建 議 甜 不 辣 米 血 糕 等 ) 低 脂 乳 品 類 1.5 份 1.5 份 份 豆 魚 肉 蛋 類 4-6 份 6 份 6-8 份 少 選 擇 魚 肉 類 半 成 品 ( 如 不 建 議 各 式 丸 類 蝦 捲 香 腸 火 腿 熱 狗 重 組 雞 塊 等 ) 蔬 菜 類 3-4 份 3-4 份 4-5 份 水 果 類 2-3 份 3-4 份 3-4 份 油 脂 4-5 份 4-5 份 5-7 份 堅 果 種 子 類 1 份 1 份 1 份 3
4 ( 二 ) 校 園 飲 品 及 點 心 販 售 範 圍 ( 三 ) 學 校 午 餐 食 物 內 容 及 營 養 基 準 4
5 附 件 1-1 點 心 飲 品 及 早 餐 套 餐 建 議 選 擇 食 品 表 註 1 食 品 類 別 可 每 天 吃 偶 爾 吃 盡 量 少 吃 定 義 豐 富 營 養 可 促 進 健 康 的 食 品, 通 常 是 指 新 鮮 天 然 原 味, 且 油 糖 較 少 熱 量 適 中 營 養 高 的 食 品 全 榖 根 莖 類 各 種 蒸 煮 烤 之 - 糙 米 飯 ( 粥 ) 紫 米 飯 ( 粥 ) 五 穀 雜 糧 白 米 飯 ( 粥 ) - 芋 頭 地 瓜 玉 米 馬 鈴 薯 南 瓜 山 藥 豆 薯 等 - 全 麥 製 品 註 2 ( 吐 司 麵 包 漢 堡 麵 包 饅 頭 等 ) 白 饅 頭 註 3 - 無 / 低 糖 之 紅 豆 湯 綠 豆 湯 薏 仁 漿 燕 麥 奶 乳 品 類 - 脫 脂 / 低 脂 鮮 乳 原 味 脫 脂 / 低 脂 奶 粉 原 味 脫 脂 / 低 脂 保 註 3 久 乳 無 / 低 糖 之 原 味 優 酪 乳 / 優 格 - 低 脂 乳 酪 / 起 司 豆 魚 肉 蛋 類 - 蒸 蛋 白 煮 蛋 滷 蛋 茶 葉 蔬 菜 類 及 水 果 類 註 3 蛋 無 / 低 糖 豆 漿 板 豆 腐 豆 乾 濕 豆 包 - 蒸 煮 烤 瘦 肉 ( 牛 羊 豬 雞 魚 等 ) 水 煮 鮪 魚 - 各 種 水 煮 涼 拌 蔬 菜 少 量 油 炒 青 菜 ( 不 加 肉 燥 ) - 各 種 新 鮮 水 果 - 生 菜 沙 拉 ( 和 風 醬 少 許 ) 熱 量 及 油 糖 略 高, 營 養 稍 低 的 食 品 - 早 餐 穀 片 煎 蘿 蔔 糕 - 炒 飯 / 麵 / 米 粉 陽 春 麵 ( 不 加 肉 燥 ) - 貝 果 非 全 麥 吐 司 / 麵 包 / 漢 堡 麵 包 鬆 餅 ( 不 外 加 糖 ) - 紅 豆 湯 綠 豆 湯 薏 仁 漿 燕 麥 奶 - 全 脂 鮮 乳 原 味 奶 粉 原 味 保 久 乳 註 4 - 原 味 優 酪 乳 / 優 格 - 乳 酪 / 起 司 註 4 - 豆 漿 - 皮 蛋 炒 蛋 煎 蛋 - 煎 瘦 肉 ( 牛 羊 豬 雞 魚 等 ) - 100% 純 果 ( 蔬 菜 ) 汁 ( 不 加 糖 ) - 水 果 乾 ( 不 加 糖 ) 5 高 熱 量 ( 高 油 高 糖 ) 低 營 養 的 加 工 食 品 - 蛋 糕 甜 甜 圈 雙 胞 胎 牛 角 麵 包 可 頌 麵 包 各 式 麵 包 ( 菠 蘿 奶 酥 肉 鬆 夾 心 ) - 薯 條 薯 餅 油 條 燒 餅 蔥 油 餅 韭 菜 餅 酥 餅 水 煎 包 煎 餃 - 油 飯 油 麵 滷 肉 飯 米 血 糕 甜 不 辣 - 蚵 仔 / 大 腸 麵 線 - 米 漿 - 稀 釋 乳 酸 飲 料 調 味 乳 調 味 優 酪 乳 / 優 格 - 調 味 奶 粉 果 汁 奶 粉 - 煉 乳 - 煎 炸 裹 粉 之 肉 排 或 肉 塊, 如 : 豬 排 雞 排 雞 翅 雞 塊 / 球 魚 排 蝦 排 - 肉 / 魚 鬆 火 腿 培 根 香 腸 熱 狗 蝦 捲 丸 子 火 鍋 料 漢 堡 排 等 各 式 加 工 品 - 肥 肉 三 層 肉 絞 肉 - 麵 筋 油 炸 豆 包 / 豆 皮 百 頁 豆 腐 - 油 漬 鮪 魚 - 鹹 豆 漿 - 稀 釋 果 汁 飲 料 水 果 罐 頭 果 醬 - 油 炸 蔬 菜 洋 蔥 圈 - 蜜 餞 水 果 乾 ( 加 糖 ) 油 脂 與 堅 果 - 腰 果 杏 仁 核 桃 開 心 果 - 各 式 烹 調 油 天 然 奶 油 - 乳 瑪 琳 / 瑪 琪 琳 人 造 奶 油
6 註 1 食 品 類 別 種 子 類 類 可 每 天 吃 偶 爾 吃 盡 量 少 吃 花 生 瓜 子 葵 花 子 南 瓜 子 奶 精 巧 克 力 ( 醬 ) 花 生 醬 奶 油 球 鮮 奶 油 飲 品 - 白 開 水 無 糖 紅 茶 綠 茶 - 含 糖 紅 茶 / 綠 茶 - 奶 茶 咖 啡 - 汽 水 可 樂 熱 可 可 麥 芽 飲 品 - 運 動 飲 料 備 註 - 漢 堡 蛋 餅 御 / 中 式 飯 糰 三 明 治 包 子 水 餃 餛 飩 等, 內 餡 建 議 選 擇 瘦 肉 註 : - 烹 調 方 式 建 議 選 擇 蒸 煮 烤 川 燙 等 方 式, 煎 炒 時 減 少 用 油 - 建 議 減 少 美 奶 滋 沙 拉 醬 凱 薩 醬 千 島 醬 和 風 醬 醬 油 醬 油 膏 番 茄 醬 胡 椒 鹽 等 調 味 料 之 使 用 1. 設 計 點 心 飲 品 及 早 餐 套 餐 時, 多 選 擇 可 每 天 吃 之 食 品 少 選 擇 偶 爾 吃 之 食 品, 不 使 用 盡 量 少 吃 的 食 品 作 搭 配 2. 符 合 食 品 藥 物 管 理 署 之 全 穀 產 品 宣 稱 及 標 示 原 則, 固 體 產 品 所 含 全 穀 成 分 占 配 方 總 重 量 百 分 比 51% ( 含 ) 以 上, 始 可 以 全 穀 產 品 宣 稱, 若 產 品 中 單 一 穀 類 占 配 方 總 重 量 百 分 比 51% 以 上, 可 以 該 穀 類 名 稱 進 行 產 品 命 名 ( 如 : 全 麥 oo 全 蕎 麥 oo 等 ) 3. 符 合 食 品 藥 物 管 理 署 之 包 裝 食 品 營 養 宣 稱 應 遵 行 事 項, 該 食 品 若 標 示 無 糖, 其 每 100 公 克 之 固 體 ( 半 固 體 ) 或 每 100 毫 升 之 液 體 所 含 糖 量 不 得 超 過 0.5 克 ; 該 食 品 若 標 示 少 糖 或 低 糖, 其 每 100 公 克 之 固 體 ( 半 固 體 ) 所 含 糖 量 不 得 超 過 5 克 ; 其 每 100 公 克 之 液 體 所 含 糖 量 不 得 超 過 2.5 克 4. 豆 漿 及 優 酪 乳 添 加 之 糖 類 所 提 供 之 熱 量 需 低 於 總 熱 量 之 30% 6
7 附 件 1-2 點 心 飲 品 及 早 餐 套 餐 設 計 原 則 及 注 意 事 項 一 早 餐 店 : ( 一 ) 食 材 方 面 : 1. 避 免 提 供 加 工 半 成 品, 如 : 肉 / 魚 鬆 火 腿 培 根 漢 堡 排 香 腸 熱 狗 及 雞 塊 等 ; 多 使 用 未 加 工 品, 如 里 肌 肉 雞 肉 蛋 及 水 煮 鮪 魚 等 2. 避 免 提 供 高 油 的 食 品, 如 可 頌 麵 包 油 條 薯 餅 薯 條 洋 蔥 圈 雞 塊 / 球 炸 雞 排 炸 豬 排 等 3. 主 食 以 未 精 製 全 榖 根 莖 類 為 主, 如 全 麥 土 司 全 麥 漢 堡 玉 米 紫 米 等 4. 飲 品 中 盡 量 提 供 低 脂 原 味 乳 品 無 / 低 糖 豆 漿 或 無 / 低 糖 之 原 味 優 酪 乳 供 學 童 選 擇 5. 盡 量 在 餐 點 中 加 入 蔬 菜 類 及 水 果 類, 如 蔬 菜 蛋 餅 蔬 果 三 明 治 等, 且 注 意 蔬 菜 及 水 果 的 保 存 及 清 潔 ( 二 ) 製 備 方 面 : 1. 減 少 餐 點 中 高 油 高 糖 高 鹽 的 調 味 醬 料, 如 : 美 奶 滋 沙 拉 醬 凱 薩 醬 千 島 醬 和 風 醬 醬 油 醬 油 膏 番 茄 醬 胡 椒 鹽 等 2. 烹 調 方 式 以 少 油 少 鹽 及 少 糖 為 主, 如 蒸 煮 或 烤, 油 煎 及 炒 時 減 少 用 油 量 3. 肉 類 食 物 應 煮 熟 4. 食 物 應 避 免 燒 焦 烤 焦 ( 三 ) 其 他 : 1. 盡 量 提 供 較 符 合 國 中 小 學 生 早 餐 飲 食 及 營 養 建 議 之 早 餐 套 餐 供 學 童 選 擇 2. 使 用 包 裝 標 示 清 楚 完 整 的 食 品 原 料 3. 注 意 餐 點 的 保 存, 餐 點 包 裝 後 不 得 於 室 溫 下 放 置 超 過 2 小 時 4. 不 主 動 提 供 額 外 的 調 味 醬 料, 如 : 醬 油 醬 油 膏 番 茄 醬 胡 椒 鹽 等 二 超 商 : ( 一 ) 食 材 方 面 : 1. 避 免 含 加 工 半 成 品 之 餐 點, 如 : 火 腿 培 根 漢 堡 肉 香 腸 熱 狗 及 雞 塊 等 ; 多 提 供 含 未 加 工 品, 如 里 肌 肉 雞 肉 蛋 及 水 煮 鮪 魚 之 餐 點 2. 主 食 以 未 精 製 全 榖 根 莖 類 為 主, 如 全 麥 土 司 / 漢 堡 包 地 瓜 玉 米 紫 米 等 3. 早 餐 套 餐 應 盡 量 搭 配 低 脂 原 味 乳 品 無 / 低 糖 豆 漿 或 無 / 低 糖 之 原 味 優 酪 乳 供 學 童 選 擇 4. 盡 量 在 餐 點 中 加 入 蔬 菜 類 及 水 果 類, 如 : 增 加 餐 點 中 蔬 果 的 份 量 或 將 蔬 菜 沙 拉 和 水 果 列 入 早 餐 套 餐 組 合 5. 避 免 經 煎 炸 裹 粉 等 烹 調 方 式 的 食 材, 如 : 炸 雞 排 炸 豬 排 等 6. 減 少 經 醬 燒 紅 燒 鹽 漬 等 烹 調 方 式 的 食 材 ( 二 ) 製 備 方 面 : 減 少 餐 點 中 高 油 高 糖 高 鹽 的 調 味 醬 料, 如 : 美 奶 滋 沙 拉 醬 凱 薩 醬 千 島 醬 和 風 醬 醬 油 醬 油 膏 番 茄 醬 胡 椒 鹽 等 ( 三 ) 其 他 : 1. 有 效 利 用 包 裝 上 之 營 養 標 示 資 訊, 盡 量 提 供 較 符 合 國 中 小 學 生 早 餐 飲 食 及 營 養 建 議 之 早 餐 套 餐 供 學 童 選 擇 2. 早 餐 套 餐 應 避 免 高 油 高 鹽 高 糖 的 食 物 做 搭 配, 如 可 頌 麵 包 或 蛋 糕 搭 配 各 式 含 糖 飲 料 7
8 三 速 食 店 : ( 一 ) 食 材 方 面 : 1. 避 免 含 加 工 半 成 品 之 餐 點, 如 : 火 腿 培 根 香 腸 熱 狗 及 雞 塊 等 2. 避 免 提 供 高 油 的 食 品, 如 : 雞 塊 雞 米 花 炸 雞 洋 蔥 圈 薯 條 薯 餅 等 3. 主 食 以 未 精 製 全 榖 根 莖 類 為 主, 如 玉 米 地 瓜 全 麥 吐 司 全 麥 漢 堡 等 4. 飲 品 中 盡 量 提 供 低 脂 原 味 乳 品 無 / 低 糖 豆 漿 或 無 / 低 糖 之 原 味 優 酪 乳 供 學 童 選 擇 5. 盡 量 在 餐 點 中 加 入 蔬 菜 類 及 水 果 類, 如 : 增 加 餐 點 中 蔬 果 的 份 量 或 將 蔬 菜 沙 拉 和 水 果 列 入 早 餐 套 餐 組 合 ( 二 ) 製 備 方 面 : 1. 減 少 餐 點 中 高 油 高 糖 高 鹽 的 調 味 醬 料, 如 : 美 奶 滋 沙 拉 醬 凱 薩 醬 千 島 醬 和 風 醬 醬 油 醬 油 膏 番 茄 醬 胡 椒 鹽 等 2. 烹 調 方 式 以 少 油 少 鹽 及 少 糖 為 主, 如 蒸 煮 或 烤, 油 煎 及 炒 時 減 少 用 油 量 3. 肉 類 食 物 應 煮 熟 4. 食 物 應 避 免 燒 焦 烤 焦 ( 三 ) 其 他 : 1. 盡 量 提 供 較 符 合 國 中 小 學 生 早 餐 飲 食 及 營 養 建 議 之 早 餐 套 餐 供 學 童 選 擇 2. 使 用 包 裝 標 示 清 楚 完 整 的 食 品 原 料 3. 注 意 餐 點 的 保 存, 餐 點 包 裝 後 不 得 於 室 溫 下 放 置 超 過 2 小 時 4. 不 主 動 提 供 額 外 的 調 味 醬 料, 如 : 番 茄 醬 胡 椒 鹽 糖 漿 果 醬 等 8
9 附 件 2-1 國 中 小 學 生 早 餐 飲 食 及 營 養 建 議 一 國 小 1-3 年 級 國 小 4-6 年 級 國 中 1-3 年 級 熱 量 ( 大 卡 ) 熱 量 的 基 準 : 以 女 生 稍 低 活 動 至 男 生 適 度 活 動 DRIs 熱 量 扣 除 點 心 熱 量 10% 的 1/5 蛋 白 質 ( 公 克 ) 蛋 白 質 的 基 準 : 佔 熱 量 之 16% 脂 肪 ( 公 克 ) <13 <15 <17 脂 肪 的 基 準 : 佔 熱 量 之 <30% 碳 水 化 合 物 ( 公 克 ) 碳 水 化 合 物 的 基 準 : 佔 熱 量 之 54% 食 物 份 數 建 議 量 全 穀 根 莖 類 2 份 2.5 份 份 低 脂 乳 品 類 份 份 份 豆 魚 肉 蛋 類 0.5 份 0.5 份 份 蔬 菜 類 水 果 類 份 份 份 油 脂 與 堅 果 種 子 類 1 份 1.5 份 1.5 份 二 國 中 小 學 生 早 餐 飲 食 及 營 養 建 議 ( 純 素 食 ) 國 小 1-3 年 級 國 小 4-6 年 級 國 中 1-3 年 級 熱 量 ( 大 卡 ) 熱 量 的 基 準 : 以 女 生 稍 低 活 動 至 男 生 適 度 活 動 DRIs 熱 量 扣 除 點 心 熱 量 10% 的 1/5 蛋 白 質 ( 公 克 ) 蛋 白 質 的 基 準 : 佔 熱 量 之 16% 脂 肪 ( 公 克 ) <13 <15 <17 脂 肪 的 基 準 : 佔 熱 量 之 <30% 碳 水 化 合 物 ( 公 克 ) 碳 水 化 合 物 的 基 準 : 佔 熱 量 之 54% 食 物 份 數 建 議 量 全 穀 根 莖 類 2 份 2.5 份 份 豆 類 份 份 1-2 份 蔬 菜 類 水 果 類 份 份 份 油 脂 與 堅 果 種 子 類 1 份 1.5 份 1.5 份 9
10 註 : 1. 份 數 範 圍 : 最 低 值 適 合 女 生 活 動 量 稍 低 者, 最 高 值 適 合 男 生 活 動 量 適 度 者 不 同 活 動 量 所 需 熱 量 參 考 國 人 膳 食 營 養 素 參 考 攝 取 量 Dietary Reference Intakes (DRIs) 2. 上 表 六 大 類 食 物 份 數 係 依 熱 量 及 三 大 營 養 素 所 佔 熱 量 百 分 比 設 計, 份 數 說 明 如 下 : 食 物 種 類 全 穀 根 莖 類 1 份 ( 重 量 為 可 食 重 量 ) 豆 魚 肉 蛋 類 1 份 ( 重 量 為 可 食 生 重 ) 10 份 量 說 明 = 糙 米 飯 雜 糧 飯 米 飯 1/4 碗 (50 公 克 ) = 熟 麵 條 小 米 稀 飯 燕 麥 粥 半 碗 = 米 大 麥 小 麥 蕎 麥 燕 麥 麥 粉 麥 片 20 公 克 = 中 型 芋 頭 1/4 個 (55 公 克 ) 小 蕃 薯 半 個 (55 公 克 ) = 全 麥 大 饅 頭 1/3 個 (25 公 克 ) 或 全 麥 土 司 1/3 片 (25 公 克 ) = 玉 米 1/3 根 (70 公 克 ) 中 型 馬 鈴 薯 半 個 (90 公 克 ) = 綠 豆 紅 豆 花 豆 蠶 豆 20 公 克 = 黃 豆 (20 公 克 ) 或 毛 豆 (50 公 克 ) 或 黑 豆 (20 公 克 ) = 無 糖 豆 漿 1 杯 (260 毫 升 ) = 傳 統 豆 腐 3 格 (80 公 克 ) 或 嫩 豆 腐 半 盒 (140 公 克 ) 或 小 方 豆 干 1 又 1/4 片 (40 公 克 ) 或 五 香 豆 干 4/5 片 (35 公 克 ) 或 ( 濕 ) 豆 腐 皮 30 公 克 = 魚 (35 公 克 ) 或 蝦 仁 (30 公 克 ) = 牡 蠣 (65 公 克 ) 或 文 蛤 (60 公 克 ) 或 白 海 參 (100 公 克 ) = 去 皮 雞 胸 肉 (30 公 克 ) 或 鴨 肉 豬 小 里 肌 肉 羊 肉 牛 腱 (35 公 克 ) = 雞 蛋 1 個 (65 公 克 購 買 重 量 ) 或 雞 蛋 白 70 公 克 或 皮 蛋 1 個 (60 公 克 可 食 量 ) 或 鹹 鴨 蛋 1 個 (60 公 克 可 食 量 ) 或 鵪 鶉 蛋 6 個 (60 公 克 可 食 量 ) 低 脂 乳 品 類 1 份 = 低 脂 或 脫 脂 牛 奶 或 優 酪 乳 1 杯 (240 毫 升 ) = 低 脂 或 脫 脂 奶 粉 3 湯 匙 (25 公 克 ) = 低 脂 乳 酪 ( 起 司 )1 又 3/4 片 (35 公 克 ) 蔬 菜 類 1 份 ( 重 量 為 可 食 重 量 ) 水 果 類 1 份 ( 重 量 為 購 買 量 ) = 生 菜 沙 拉 ( 不 含 醬 料 )100 公 克 = 煮 熟 後 相 當 於 直 徑 15 公 分 盤 一 碟 或 約 大 半 碗 = 收 縮 率 較 高 的 蔬 菜 如 莧 菜 地 瓜 菜 等, 煮 熟 後 約 占 半 碗 = 收 縮 率 較 低 的 蔬 菜 如 芥 藍 菜 青 花 菜 等, 煮 熟 後 約 占 半 2/3 碗 = 紅 西 瓜 1 片 (365 公 克 ) 小 玉 西 瓜 1/3 個 (320 公 克 ) 美 濃 瓜 (245 公 克 ) = 椪 柑 1 個 桶 柑 1 個 (190 公 克 ) 聖 女 蕃 茄 23 個 (175 公 克 ) 水 蜜 桃 (150 公 克 ) = 木 瓜 1/3 個 百 香 果 2 個 (190 公 克 ) 櫻 桃 (85 公 克 ) 加 州 李 (110 公 克 ) = 粗 梨 棗 子 (140 公 克 ) 奇 異 果 (125 公 克 ) 香 蕉 ( 大 1/2 根 小 1 根 ) (95 公 克 ) = 青 龍 蘋 果 ( 小 1 個 ) 葡 萄 13 個 龍 眼 13 個 (130 公 克 ) = 愛 文 芒 果 哈 密 瓜 (225 公 克 ) 鳳 梨 1/10 片 (205 公 克 )
11 油 脂 與 堅 果 種 子 類 1 份 ( 重 量 為 可 食 重 量 ) = 草 莓 ( 小 16 個 ) 柳 丁 1 個 (170 公 克 ) = 土 芭 樂 1 個 (155 公 克 ) = 黃 豆 沙 拉 油 橄 欖 油 芥 花 油 等 各 種 烹 調 用 油 1 茶 匙 (5 公 克 ) = 瓜 子 1 湯 匙 杏 仁 果 5 粒 開 心 果 10 粒 核 桃 仁 2 粒 (7 公 克 ) 或 南 瓜 子 1 湯 匙 葵 瓜 子 1 湯 匙 各 式 花 生 仁 10 粒 腰 果 5 粒 (8 公 克 ) = 黑 ( 白 ) 芝 麻 1 湯 匙 +1 茶 匙 (10 公 克 ) = 沙 拉 醬 2 茶 匙 (10 公 克 ) = 蛋 黃 醬 1 茶 匙 (5 公 克 ) 11
12 附 件 2-2 飲 品 及 點 心 之 營 養 建 議 : 一 份 供 應 量 之 熱 量 應 在 250 大 卡 以 下, 其 中 由 脂 肪 所 提 供 之 熱 量 應 在 30% 以 下 飽 和 脂 肪 所 提 供 之 熱 量 應 在 10% 以 下 ( 但 鮮 乳 保 久 乳 蛋 及 豆 漿 得 不 受 上 述 脂 肪 熱 量 比 例 限 制 ); 添 加 糖 類 所 提 供 之 熱 量 應 在 10% 以 下 ( 但 優 酪 乳 豆 漿 之 添 加 糖 量 得 占 總 熱 量 之 30% 以 下 ); 鈉 含 量 應 在 400 毫 克 以 下 ; 烘 焙 食 品 ( 麵 包 餅 乾 米 製 品 ) 油 及 糖 所 提 供 熱 量 之 總 和 不 得 超 過 總 熱 量 之 40%, 且 油 糖 個 別 所 占 之 熱 量 亦 不 得 超 過 總 熱 量 之 30% 前 述 用 語 定 義 如 下 : 一 鮮 乳 : 指 生 乳 經 加 溫 殺 菌 包 裝 後 冷 藏 供 飲 用 之 乳 汁, 並 合 於 CNS 3056 之 鮮 乳 定 義 者 二 保 久 乳 : 指 生 乳 經 高 壓 滅 菌 或 超 高 溫 滅 菌 後, 以 瓶 ( 罐 ) 裝 或 無 菌 包 裝 供 飲 用 之 乳 汁, 並 合 於 CNS 之 保 久 乳 定 義 者 三 豆 漿 : 指 符 合 國 家 標 準 CNS 之 豆 奶 規 格, 粗 蛋 白 質 含 量 在 百 分 之 二. 六 以 上, 且 添 加 之 糖 類 所 提 供 之 熱 量 低 於 總 熱 量 之 百 分 之 三 十 者 四 優 酪 乳 : 指 符 合 國 家 標 準 CNS 3058 之 濃 稠 發 酵 乳 或 凝 態 發 酵 乳 之 規 格, 非 脂 肪 乳 固 形 物 (MSNF) 含 量 達 百 分 之 八 以 上, 且 添 加 之 糖 類 所 提 供 之 熱 量 低 於 總 熱 量 之 百 分 之 三 十 者 五 糖 類 : 指 單 醣 雙 醣 之 總 稱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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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年 11 月 號 中 華 民 國 98 年 11 月 15 日 出 刊 第 39 期 法 規 訂 定 宜 蘭 縣 溫 泉 標 章 規 費 收 費 標 準 3 修 正 宜 蘭 縣 未 領 得 使 用 執 照 之 建 築 物 申 請 接 水 接 電 辦 法 第 3 第 6 及 第 7 條 條 文 4 修 正 宜 蘭 縣 天 然 災 害 救 助 金 核 發 標 準 第 2 至 第 7 條 條 文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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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要 闻 报 道 认 真 打 造 协 会 精 品 品 牌, 充 分 发 挥 老 教 授 们 的 积 极 作 用 中 国 老 教 授 协 会 今 年 第 二 季 度 连 续 举 办 三 个 专 家 论 坛 本 刊 讯 按 照 2009 年 1 月 12 日 中 国 老 教 授 协 会 六 届 五 次 常 务 理 事 会 通 过 的 协 会 2009 年 工 作 要 点, 协 会 与 有 关 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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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要 闻... 1 王 国 强 在 全 国 深 化 医 改 中 医 药 工 作 会 议 上 的 讲 话... 1 动 态... 7 1 国 家 中 医 药 管 理 局 启 动 十 二 五 医 改 中 医 药 作 用 发 挥 情 况 专 项 评 估... 7 2 国 家 中 医 药 管 理 局 组 织 开 展 十 三 五 医 改 规 划 编 制 中 医 药 相 关 政 策 研 究... 7 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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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 培 训 基 地 ( 医 院 ) 名 称 : 06 年 住 院 医 师 规 范 化 培 训 评 估 指 标 培 训 基 地 省 ( 区 市 ): 一 级 指 标 评 标 准 扣. 医 院 情 况.. 医 院 科 室 设 置 医 院 等 级 科 室 设 置 床 位 数 等 符 合 培 训 基 地 认 定 标 准 有 关 要 求, 其 中 : 综 合 医 院 临 床 科 室 至 少 设 有 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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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 拍 與 文 字 的 遊 戲 \ 板 眼 旋 律 板 眼 : 傳 統 術 語, 即 節 拍 之 意 以 強 弱 區 別, 強 拍 叫 板, 弱 拍 叫 眼 在 板 書 類 的 曲 種 中, 以 前 半 拍 與 後 半 拍 組 成 一 拍, 結 合 文 字 數 唱, 形 成 各 種 板 式 為 了 學 習 的 方 便, 我 們 將 前 半 拍 叫 板, 後 半 拍 叫 眼 數 唱 : 傳 統 術 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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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 林 縣 學 校 轉 型 優 質 計 畫 97.06.10 府 教 國 字 第 0970403986 號 函 102.05.23 府 教 國 字 第 1025413652 號 函 修 訂 壹 依 據 : 一 教 育 基 本 法 第 13 條 二 雲 林 縣 政 府 97.06.10 府 教 國 字 第 0970403986 號 函 頒 雲 林 縣 學 校 轉 型 優 質 實 施 計 畫 貳 目 標
慈宗彌勒淨土法門的殊勝
法 明 寺. 台 灣 慈 宗 學 會 印 贈 慈 宗 彌 勒 淨 土 法 門 的 殊 勝 2 目 錄 目 錄 作 者 簡 介 5 自 序 7 彌 勒 淨 土 法 門 初 探 11 彌 勒 淨 土 略 說 31 太 虛 大 師 的 彌 勒 淨 土 思 想 簡 說 -- 慈 宗 三 要 大 意 51 附 錄 印 度 佛 教 瑜 伽 學 之 綱 要 顯 揚 聖 教 論 結 構 試 析 79 太 虛 大 師
5.1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
法 规 标 题 : 施 工 企 业 会 计 核 算 办 法 文 号 : 财 会 [2003]27 号 发 文 单 位 : 财 政 部 发 文 日 期 :2003 年 9 月 25 日 实 施 日 期 :2004 年 1 月 1 日 财 政 部 关 于 印 发 施 工 企 业 会 计 核 算 办 法 的 通 知 财 会 (2003)27 号 国 务 院 有 关 部 委, 各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1811 1884 1847 1860 1862 1871 1875 1823 1884 1851 1876 1878 1879 1880 1884 20 1858 1861 1864 1862
1768 1842 1788 1842 1766 1848 1805 1864 1853 1862 1811 1884 1847 1860 1862 1871 1875 1823 1884 1851 1876 1878 1879 1880 1884 20 1858 1861 1864 1862 1833 1884 1855 1861 500 1862 1864 1868 1875 1829 1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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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 康 飲 食 調 理 營 養 師 : 郭 盈 君 國 立 中 山 大 學 何 謂 輕 食? 輕 食 是 指 : 簡 單 的 料 理, 清 淡, 低 熱 量, 七 分 飽 的 餐 飲 方 式 食 材 搭 配 五 榖 根 莖 類 為 主, 強 調 高 纖, 其 餘 的 魚 肉 豆 蛋 類 皆 符 合 建 議 攝 取 量, 另 外 多 攝 食 新 鮮 且 不 同 顏 色 的 蔬 菜 及 各 類 不 同
第 一 部 分 前 言 研 究 前 言 : 楊 逵 是 臺 灣 文 學 史 上 一 位 不 可 或 缺 的 重 要 作 家 他 的 文 學 作 品, 不 論 是 小 說 詩 歌 或 是 戲 劇 等, 都 有 著 相 當 的 社 會 影 響 力 為 深 入 瞭 解 這 位 文 學 巨 人 的 作 品,
第 四 屆 全 國 高 中 台 灣 人 文 獎 語 文 組 佳 作 壓 不 扁 的 玫 瑰 楊 逵 的 小 說 研 究 私 立 曉 明 女 中 林 岡 儒 陳 璽 安 楊 筠 圃 指 導 老 師 : 施 淑 慧 第 一 部 分 前 言 研 究 前 言 : 楊 逵 是 臺 灣 文 學 史 上 一 位 不 可 或 缺 的 重 要 作 家 他 的 文 學 作 品, 不 論 是 小 說 詩 歌 或 是 戲
量 來 調 節 體 溫 隨 年 齡 老 化, 真 皮 層 之 厚 度 約 減 少 20%, 其 中 的 血 管 汗 腺 與 神 經 末 梢 的 數 量 也 隨 之 減 少, 造 成 老 人 的 體 溫 調 節 功 能 降 低 發 炎 反 應 減 慢 對 觸 覺 與 痛 覺 感 降 低 提 供 皮 膚
1. 認 識 老 化 在 各 系 統 的 生 理 改 變 2. 認 識 身 體 系 統 老 化 對 老 人 產 生 的 影 響 3. 認 識 如 何 對 老 人 執 行 身 體 評 估 4. 認 識 皮 膚 與 足 部 的 護 理 5. 認 識 老 人 之 活 動 障 礙 問 題 6. 瞭 解 相 關 知 識 對 於 銀 髮 產 業 的 關 係 皮 膚 系 統 的 老 化 改 變 人 類 老 化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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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 名 > 雷 公 炮 製 藥 性 解 書 名 : 雷 公 炮 製 藥 性 解 作 者 : 李 士 材 朝 代 : 明 年 份 : 西 元 1588~1655 年 < 目 錄 > < 篇 名 > 序 內 容 : 余 讀 仲 景 之 敘 醫, 輒 為 之 掩 卷, 蓋 其 感 生 死 之 芒 忽, 篤 君 父 之 危 殆 賤 名 利 之 浮 榮, 冀 年 壽 以 沒 世 傷 哉 其 言, 焉 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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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 名 > 本 經 逢 原 書 名 : 本 經 逢 原 作 者 : 張 璐 朝 代 : 清 年 份 : 西 元 1617-1700 年 < 目 錄 > < 篇 名 > 小 引 內 容 : 醫 之 有 本 經 也, 猶 匠 氏 之 有 繩 墨 也 有 繩 墨 而 後 有 規 矩, 有 規 矩 而 後 能 變 通 變 通 生 乎 智 巧, 又 必 本 諸 繩 墨 也 原 夫 炎 帝 本 經, 繩 墨
親鸞和懺悔道的哲學
輔 仁 宗 教 研 究 第 二 十 期 (2010 年 春 )127-177 頁 台 灣 宗 教 行 政 研 究 的 回 顧 鄭 志 明 輔 仁 大 學 宗 教 學 系 教 授 提 要 有 關 宗 教 行 政 的 學 術 研 究, 大 約 是 最 近 十 年 來 才 逐 漸 地 發 展, 獲 到 學 者 們 的 關 注 與 重 視, 可 是 成 果 仍 相 當 有 限 本 文 將 對 既 有 研 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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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 名 > 本 草 求 真 書 名 : 本 草 求 真 作 者 : 黃 宮 繡 朝 代 : 清 年 份 : 西 元 1644-1911 年 < 目 錄 > < 篇 名 > 凡 例 內 容 : 一 本 草 一 書 首 宜 分 其 形 質 氣 味 次 宜 辨 其 經 絡 臟 腑 終 宜 表 其 證 治 功 能 曆 觀 諸 書 無 不 備 載 然 理 道 不 明 意 義 不 疏 徒 將 治 效 彰 著
浙 江 财 经 大 学 891 统 计 学 全 套 考 研 资 料 <2016 年 最 新 考 研 资 料 >......21 浙 江 财 经 大 学 统 计 学 891 全 套 考 研 资 料...22 浙 江 财 经 大 学 高 等 数 学 601 全 套 考 研 资 料...23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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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 遲 與 陳 伯 之 書 篇 旨 及 其 藝 術 特 色 探 析 丘 遲 與 陳 伯 之 書 篇 旨 及 其 藝 術 特 色 探 析 國 立 楊 梅 高 中 國 文 科 教 師 章 正 忠 摘 要 本 文 嘗 試 以 章 法 學 的 角 度 切 入, 探 析 丘 遲 < 與 陳 伯 之 書 > 的 文 學 內 涵 章 法 學 對 文 章 結 構 的 分 析 方 式, 較 傳 統 偏 重 於 段 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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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 宙 生 靈 學 修 行 者 第 十 一 部 人 道 行 ( 疏 第 二 十 七 篇 二 三 五 集 二 四 三 集 合 訂 本 ) 作 者 : 妙 航 玄 昊 玄 鑫 理 整 目 錄 第 二 三 五 集 人 類 天 敵 第 二 三 六 集 唯 我 獨 尊 第 二 三 七 集 人 天 合 第 二 三 八 集 天 羅 地 網 第 二 三 九 集 安 居 度 日 第 二 四 0 集 風 流 一 代 第
山 东 财 经 大 学 431 金 融 学 综 合 全 套 考 研 资 料 <2016 年 最 新 考 研 资 料 > 2-2 金 融 学 笔 记, 由 考 取 本 校 本 专 业 高 分 研 究 生 总 结 而 来, 重 点 突 出, 借 助 此 笔 记 可 以 大 大 提 高 复 习 2-3 金
山 东 财 经 大 学 431 金 融 学 综 合 全 套 考 研 资 料 ......2 山 东 财 经 大 学 802 管 理 学 全 套 考 研 资 料 ......2 山 东 财 经 大 学 714 马 克 思 主 义 基 本 原 理 概 论 全 套 考 研 资 料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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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 宙 生 灵 学 修 行 者 第 二 部 月 下 行 ( 注 第 10 一 18 篇 ) 作 者 : 妙 航 玄 昊 玄 鑫 整 理 前 言 这 是 一 本 什 幺 书? 它 是 讲 人 有 没 有 灵 魂? 灵 魂 的 属 性 和 特 征 : 是 光 音 色 三 种 能 量 的 组 成 进 而 论 述 修 行 修 炼 的 本 质 : 是 提 高 大 灵 的 能 量 并 传 出 绝 世 功 法,
盐 田 区 2015 年 社 会 建 设 行 动 计 划 2015 年 是 全 面 深 化 改 革 的 关 键 之 年 全 面 推 进 依 法 治 区 的 开 局 之 年, 也 是 十 二 五 规 划 的 收 官 之 年 十 三 五 规 划 的 谋 划 之 年 结 合 省 市 年 度 社 会 工 作
中共深圳市盐田区委办公室 深盐办 2015 3 号 中共深圳市盐田区委办公室 深圳市盐田区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盐田区 2015 年 社会建设行动计划 的通知 各街道党工委 办事处 区委各部委办 区直各单位 区各人 民团体 驻盐各单位 区属各企业 现将 盐田区 2015 年社会建设行动计划 印发给你们 请 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深圳市盐田区委办公室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 年 5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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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 魚 作 文 教 學 流 程 與 實 務 文 / 子 魚 1 第 一 節 寫 日 記 一 說 明 : ( 一 ) 日 記 要 領 : 一 日 只 寫 一 件 事, 範 圍 縮 小, 比 較 好 回 想 切 割 生 活, 從 一 天 當 中 設 定 一 個 地 點 時 間, 將 發 生 的 事 情 寫 下 來 印 象 深 刻 做 記 錄 一 件 小 事, 都 值 得 寫 因 為 細 微 末 節 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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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 宙 生 靈 學 修 行 者 第 三 部 巫 山 行 ( 第 十 九 篇 一 六 三 集 至 一 七 一 集 合 訂 本 ) 作 者 : 妙 航 玄 昊 玄 鑫 整 理 目 錄 第 一 六 三 集 神 女 無 恙 第 一 六 四 集 旅 途 人 生 第 一 六 五 集 天 蒼 野 茫 第 一 六 六 集 虛 空 碧 影 第 一 六 七 集 青 潭 連 天 第 一 六 八 集 碧 霞 擁 日 第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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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 官 ( 士 ) 考 選 歷 屆 試 題 86~100 以 下 資 料料 均 為 網 路 上 搜 尋 整 理 的, 若若 有 錯 誤 之 處, 煩 請 告 知, 謝 謝! 86 ( )1. 下 列列 何 者 非 孫 子 兵 法 的 戰 略略 原 則? A 兵 者, 詭 道 也 B 兵 貴 勝, 不不 貴 久 C 勝 兵 先 戰, 而 後 求 勝 D 上 兵 伐 謀, 其 下 攻 城 ( )4. 韓
一、银行结售汇业务
国 际 收 支 业 务 办 事 指 南 一 银 行 结 售 汇 业 务...2 ( 一 ) 银 行 即 期 结 售 汇 业 务 市 场 准 入 和 退 出... 2 ( 二 ) 银 行 经 营 即 期 结 售 汇 业 务 机 构 信 息 变 更 指 南... 3 ( 三 ) 人 民 币 与 外 汇 衍 生 产 品 业 务 市 场 准 入... 5 ( 四 ) 合 作 办 理 远 期 结 售 汇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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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六 章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第 六 章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25 1 各 項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之 成 本 認 列 [6-2] 購 買 擴 建 廠 房 之 建 地 及 機 器 設 備, 相 關 的 各 項 支 出 如 下, 試 計 算 土 地 房 屋 及 建 築 與 機 器 設 備 之 成 本 支 出 內 容 土 地 成 本 房 屋 及 建 築 成 本 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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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部 分 目 录 销 售 管 理 规 范 汇 编... 5 Ⅰ 销 售 资 格 管 理 篇...5 1.1 关 于 保 险 公 司 销 售 人 员 资 格 管 理 的 规 定... 5 1.2 关 于 银 邮 代 理 机 构 代 理 资 格 管 理 的 规 定... 6 1.3 关 于 银 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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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東 縣 文 學 研 究 96472010 台 文 碩 一 李 詩 瑩 台 東 縣 簡 介 清 光 緒 元 年 (1875) 於 後 山 番 界 設 卑 南 廳, 廳 治 在 寶 桑 ( 即 今 之 台 東 ) 光 緒 13 年 台 灣 建 省, 因 台 東 地 理 位 置 位 於 台 灣 東 部, 遂 改 卑 南 廳 為 台 東 直 隸 州 日 治 時 期 隸 台 南 縣 設 台 東 支 廳,
第 1 頁 C97131 第 一 部 分 : 選 擇 題 ( 佔 54 分 ) 一 單 選 題 ( 佔 36 分 ) 說 明 : 第 1 題 至 第 18 題, 每 題 選 出 一 個 最 適 當 的 選 項, 標 示 在 答 案 卡 之 選 擇 題 答 案 區 每 題 答 對 得 2 分, 答 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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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轍〈黃州快哉亭記〉析論
蘇 轍 黃 州 快 哉 亭 記 析 論 撰 寫 人 : 程 美 珍 老 師 壹 前 言 翻 閱 中 國 古 典 文 學 之 散 文 史, 宋 代 文 學 可 謂 最 為 燦 爛 之 扉 頁 ; 而 論 及 古 代 散 文 之 雋, 必 提 唐 宋 古 文 八 大 家 此 八 大 家 中, 除 了 韓 愈 柳 宗 元 為 唐 代 文 人, 餘 者 皆 宋 朝 文 人, 而 蘇 氏 父 子 三 人 更
一 緒 論 ( 一 ) 研 究 動 機 及 目 的 中 國 唐 代 為 佛 教 發 展 輝 煌 時 期, 其 中 禪 宗 也 是 當 時 鼎 盛 流 行 的 宗 派 之 一 本 文 主 要 在 探 討 馬 祖 道 一 (709~788, 以 下 簡 稱 馬 祖 ) 所 傳 承 的 洪 州 禪 ( 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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