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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 次 股 票 发 行 后 拟 在 创 业 板 市 场 上 市, 该 市 场 具 有 较 高 的 投 资 风 险 创 业 板 公 司 具 有 业 绩 不 稳 定 经 营 风 险 高 退 市 风 险 大 等 特 点, 投 资 者 面 临 较 大 的 市 场 风 险 投 资 者 应 充 分 了 解 创 业 板 市 场 的 投 资 风 险 及 本 公 司 所 披 露 的 风 险 因 素, 审 慎 作 出 投 资 决 定 广 东 科 茂 林 产 化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Guangdong Komo Co., Ltd. ( 注 册 地 址 : 广 东 省 肇 庆 市 大 旺 沙 沥 正 岗 桥 侧 )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在 创 业 板 上 市 招 股 说 明 书 ( 申 报 稿 )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重 庆 市 江 北 区 桥 北 苑 8 号 西 南 证 券 大 厦

2 发 行 概 况 本 公 司 的 发 行 申 请 尚 未 得 到 中 国 证 监 会 核 准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 申 报 稿 ) 不 具 有 据 以 发 行 股 票 的 法 律 效 力, 仅 供 预 先 披 露 之 用 投 资 者 应 当 以 正 式 公 告 的 招 股 说 明 书 作 为 投 资 决 定 的 依 据 发 行 股 票 类 型 :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 ) 预 计 发 行 日 期 : 每 股 面 值 : 人 民 币 1.00 元 每 股 发 行 价 格 : 公 开 发 行 新 股 不 超 过 3,340 万 股 拟 上 市 证 券 交 易 所 :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股 数 :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不 超 过 1,670 万 股 保 荐 人 主 承 销 商 : 西 南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数 : 发 行 后 总 股 本 : 不 超 过 13,340 万 股 公 司 本 次 发 行 新 股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 扣 除 对 应 的 发 行 费 用 后 ) 不 超 公 司 发 展 所 需 要 资 金, 本 次 发 行 新 股 的 上 限 为 3,340 万 股 根 据 询 价 结 果 预 计 将 出 现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 扣 除 对 应 的 发 行 费 用 后 ) 超 过 公 司 发 展 所 需 要 资 金 的, 公 司 将 相 应 减 少 公 开 发 行 新 股 数 量 若 公 开 发 行 新 股 数 量 使 公 司 不 足 法 定 上 市 条 件 的, 将 通 过 除 江 苏 融 卓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以 外 的 其 他 所 有 股 东 协 商 各 自 转 让 老 股 的 数 量 ; 协 商 不 成 的, 除 江 苏 融 卓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以 外 的 其 他 所 有 股 东 同 比 例 转 让 老 股 以 增 加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的 数 量, 实 际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数 量 不 超 过 自 愿 设 定 12 个 月 及 以 上 限 售 期 的 本 次 发 行 安 排 : 投 资 获 得 配 售 股 份 的 数 量, 同 时 不 超 过 本 次 新 股 发 行 数 量 且 不 超 过 1,670 万 股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 包 括 公 司 公 开 发 行 新 股 和 公 司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老 股 ) 的 总 量 不 超 过 3,340 万 股, 且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的 总 量 占 公 司 发 行 后 总 股 本 的 比 例 不 低 于 25% 本 次 新 股 发 行 与 公 司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的 最 终 数 量, 在 遵 循 前 述 原 则 的 基 础 上, 由 公 司 与 保 荐 机 构 ( 主 承 销 商 ) 协 商 共 同 确 定 老 股 转 让 所 得 资 金 不 归 公 司 所 有 请 投 资 者 在 报 价 申 购 过 程 中 考 虑 公 司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的 因 素 本 次 发 行 前 股 东 所 持 有 股 份 的 流 通 限 制 股 东 对 所 持 有 股 份 自 愿 锁 定 的 承 诺 : 发 行 人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曾 广 建 先 生 和 范 德 明 先 生 承 诺 : 本 人 承 诺, 自 发 行 人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36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本 人 持 有 的 股 份, 也 不 由 发 行 人 收 购 该 部 分 股 份 上 述 承 诺 期 满 后, 本 人 在 发 行 人 任 职 期 间 每 年 转 让 的 股 份 不 超 过 本 人 持 有 股 份 总 数 的 25%; 如 离 职, 离 职 后 半 年 内 不 转 让 其 持 有 的 本 公 司 的 股 份 本 人 所 持 发 行 人 股 票 在 锁 定 期 满 后 两 年 内 减 持 的, 减 持 价 格 应 不 低 于 发 行 价 发 行 人 股 票 上 市 后 六 个 月 内 如 发 行 人 股 票 连 续 二 十 个 交 易 日 的 收 盘 价 均 低 于 发 行 价, 或 者 上 市 后 六 个 月 期 末 收 盘 价 低 于 发 行 价, 本 人 所 持 有 发 行 人 股 票 的 锁 定 期 限 自 动 延 长 六 个 月 若 发 行 人 股 票 在 此 期 间 发 生 除 权 除 息 的, 发 行 价 格 将 作 相 应 调 整 此 承 诺 持 续 有 效, 本 人 不 会 因 职 务 变 更 离 职 等 原 因 而 放 弃 履 行 此 承 诺 由 于 曾 广 林 和 曾 伟 擘 与 曾 广 建 为 兄 弟 关 系, 而 吴 芳 林 为 曾 广 建 的 三 嫂, 因 此 曾 广 林 曾 伟 擘 和 吴 芳 林 所 持 公 司 股 份 的 锁 定 安 排 比 照 共 同 实 际 控 制 人 曾 广 建 发 行 人 股 东 张 振 戈 先 生 曾 昭 君 先 生 和 唐 腾 达 先 生 承 诺 : 本 人 承 诺, 自 发 行 人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12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该 部 分 股 份, 也 不 由 发 行 人 收 购 该 部 分 股 份 本 人 在 发 行 人 任 职 期 间 每 年 转 让 的 股 份 不 超 过 本 人 持 有 股 份 总 数 的 25% 若 本 人 在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六 个 月 内 申 报 离 职 的, 自 申 报 离 职 之 日 起 十 八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本 人 1-1-1

3 直 接 或 者 间 接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股 份 ; 若 本 人 在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第 七 个 月 至 第 十 二 个 月 之 间 申 报 离 职 的, 自 申 报 离 职 之 日 起 十 二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本 人 直 接 或 者 间 接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股 份 ; 若 本 人 在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满 十 二 个 月 后 申 报 离 职 的, 自 申 报 离 职 之 日 起 六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本 人 直 接 或 者 间 接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股 份 本 人 所 持 发 行 人 股 票 在 锁 定 期 满 后 两 年 内 减 持 的, 减 持 价 格 应 不 低 于 发 行 价 发 行 人 股 票 上 市 后 六 个 月 内 如 公 司 股 票 连 续 二 十 个 交 易 日 的 收 盘 价 均 低 于 发 行 价, 或 者 上 市 后 六 个 月 期 末 收 盘 价 低 于 发 行 价, 本 人 所 持 有 发 行 人 股 票 的 锁 定 期 限 自 动 延 长 六 个 月 若 发 行 人 股 票 在 此 期 间 发 生 除 权 除 息 的, 发 行 价 格 将 作 相 应 调 整 此 承 诺 持 续 有 效, 本 人 不 会 因 职 务 变 更 离 职 等 原 因 而 放 弃 履 行 此 承 诺 发 行 人 股 东 深 圳 科 庆 承 诺 : 在 张 柏 松 担 任 发 行 人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期 间, 本 公 司 每 年 转 让 的 股 份 不 超 过 所 持 有 发 行 人 股 份 总 数 的 25%; 若 张 柏 松 在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六 个 月 内 申 报 离 职 的, 自 申 报 离 职 之 日 起 十 八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本 公 司 直 接 或 者 间 接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股 份 ; 若 张 柏 松 在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第 七 个 月 至 第 十 二 个 月 之 间 申 报 离 职 的, 自 申 报 离 职 之 日 起 十 二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本 公 司 直 接 或 者 间 接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股 份 若 张 柏 松 在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满 十 二 个 月 后 申 报 离 职 的, 自 申 报 离 职 之 日 起 六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本 公 司 直 接 或 者 间 接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股 份 此 承 诺 持 续 有 效, 本 公 司 不 会 因 张 柏 松 职 务 变 更 离 职 等 原 因 而 放 弃 履 行 此 承 诺 由 于 李 焱 是 公 司 董 事 副 总 经 理 张 振 戈 的 妻 子, 因 此 李 焱 所 持 公 司 股 份 的 锁 定 安 排 比 照 张 振 戈 先 生 发 行 人 股 东 新 华 联 广 发 信 德 江 苏 融 卓 李 娟 女 士 刘 小 洁 先 生 赵 威 先 生 周 杏 云 女 士 承 诺 : 本 人 ( 公 司 ) 承 诺, 自 发 行 人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12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该 部 分 股 份, 也 不 由 发 行 人 收 购 该 部 分 股 份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期 :2016 年 5 月 1-1-2

4 发 行 人 声 明 发 行 人 及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承 诺 招 股 说 明 书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整 性 及 时 性 承 担 个 别 和 连 带 的 法 律 责 任 发 行 人 及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发 行 人 的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以 及 保 荐 人 承 销 的 证 券 公 司 承 诺 因 发 行 人 招 股 说 明 书 及 其 他 信 息 披 露 资 料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致 使 投 资 者 在 证 券 发 行 和 交 易 中 遭 受 损 失 的, 将 依 法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保 荐 人 承 诺 因 其 为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制 作 出 具 的 文 件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给 投 资 者 造 成 损 失 的, 将 先 行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证 券 服 务 机 构 承 诺 因 其 为 发 行 人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制 作 出 具 的 文 件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给 他 人 造 成 损 失 的, 将 依 法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公 司 负 责 人 和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的 负 责 人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保 证 招 股 说 明 书 中 财 务 会 计 资 料 真 实 完 整 中 国 证 监 会 对 本 次 发 行 所 作 的 任 何 决 定 或 意 见, 均 不 表 明 其 对 发 行 人 的 盈 利 能 力 投 资 价 值 或 者 对 投 资 者 的 收 益 作 出 实 质 性 判 断 或 者 保 证 任 何 与 之 相 反 的 声 明 均 属 虚 假 不 实 陈 述 根 据 证 券 法 的 规 定, 股 票 依 法 发 行 后, 发 行 人 经 营 与 收 益 的 变 化, 由 发 行 人 自 行 负 责 ; 投 资 者 自 主 判 断 发 行 人 的 投 资 价 值, 自 主 做 出 投 资 决 策, 自 行 承 担 股 票 依 法 发 行 后 因 发 行 人 经 营 与 收 益 变 化 或 者 股 票 价 格 变 动 引 致 的 投 资 风 险 1-1-3

5 重 大 事 项 提 示 本 公 司 特 别 提 示 投 资 者 对 下 列 重 大 事 项 给 予 充 分 关 注, 并 仔 细 阅 读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风 险 因 素 章 节 的 全 部 内 容 一 股 东 承 诺, 稳 定 股 价 预 案, 持 股 5% 及 以 上 股 东 的 持 股 及 减 持 意 向, 有 关 责 任 主 体 关 于 招 股 说 明 书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和 及 时 的 承 诺, 具 体 情 况 详 见 第 五 节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 之 十 一 发 行 人 及 其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以 及 本 次 发 行 的 保 荐 人 及 证 券 服 务 机 构 等 作 出 的 重 要 承 诺 履 行 情 况 以 及 未 能 履 行 承 诺 的 约 束 措 施 二 发 行 人 及 其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本 次 发 行 的 保 荐 人 及 证 券 服 务 机 构 等 责 任 主 体 未 能 履 行 承 诺 时 的 约 束 措 施 具 体 情 况 详 见 第 五 节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 之 十 一 发 行 人 及 其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以 及 本 次 发 行 的 保 荐 人 及 证 券 服 务 机 构 等 作 出 的 重 要 承 诺 履 行 情 况 以 及 未 能 履 行 承 诺 的 约 束 措 施 保 荐 机 构 发 行 人 律 师 经 核 查 认 为 : 相 关 承 诺 主 体 出 具 的 承 诺 符 合 法 律 法 规 和 有 关 政 策 规 定 ; 承 诺 主 体 出 具 承 诺 履 行 相 应 的 决 策 程 序, 均 系 承 诺 主 体 真 实 意 思 的 表 示, 承 诺 内 容 合 法 合 理 ; 承 诺 主 体 均 知 悉 各 自 的 责 任 和 义 务, 有 关 失 信 约 束 和 补 救 措 施 及 时 有 效 三 发 行 当 年 每 股 收 益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等 指 标 可 能 出 现 下 降 在 募 集 资 金 投 入 初 期, 短 期 内 项 目 对 公 司 利 润 贡 献 较 小, 再 加 上 公 司 生 物 资 产 摊 销 和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将 有 所 上 升, 短 期 内 会 对 本 公 司 经 营 业 绩 产 生 一 定 的 影 响 发 行 当 年 每 股 收 益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等 指 标 可 能 出 现 一 定 程 度 的 下 降 四 老 股 转 让 具 体 方 案 具 体 情 况 详 见 第 五 节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 之 八 发 行 人 股 本 情 况 ( 七 ) 老 股 转 让 方 案 保 荐 机 构 发 行 人 律 师 经 核 查 认 为 : 公 司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符 合 法 律 法 规 及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履 行 了 相 关 决 策 程 序 ; 公 司 股 东 均 为 自 然 人 或 民 营 企 业, 无 需 履 行 外 部 相 关 审 批 程 序 ; 公 开 发 售 的 股 份 不 存 在 权 属 纠 纷 或 存 在 质 押 冻 结 等 依 法 不 得 转 让 的 情 况 ; 公 司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后 公 司 股 权 结 构 未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实 际 控 制 人 未 发 生 变 更 ; 公 司 股 东 股 份 公 开 发 售 事 项 对 公 司 治 理 结 构 及 生 产 经 营 不 产 生 实 质 影 响 1-1-4

6 五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关 于 公 司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及 股 东 未 来 分 红 回 报 规 划 的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九 节 财 务 会 计 信 息 与 管 理 层 分 析 之 十 三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相 关 内 容 六 保 荐 人 对 发 行 人 是 否 具 备 持 续 盈 利 能 力 的 核 查 意 见 根 据 经 济 发 展 基 本 规 律 本 行 业 运 行 特 点 以 及 公 司 多 年 来 发 展 的 经 验, 能 够 对 本 公 司 持 续 盈 利 能 力 产 生 重 大 不 利 影 响 的 因 素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原 材 料 供 应 不 足 市 场 竞 争 和 原 材 料 价 格 波 动 较 大 导 致 毛 利 率 出 现 波 动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严 重 流 失 核 心 技 术 严 重 外 泄 新 产 品 及 新 技 术 市 场 开 发 滞 后 或 失 败 公 司 管 理 层 经 营 管 理 不 善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发 生 重 大 决 策 失 误 以 及 其 他 不 可 抗 力 或 不 可 预 知 因 素 的 重 大 影 响 对 于 上 述 影 响 因 素, 本 公 司 已 在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四 节 风 险 因 素 中 进 行 了 详 细 分 析 和 完 整 披 露 鉴 于 公 司 未 来 持 续 盈 利 受 到 多 方 面 因 素 的 影 响, 保 荐 机 构 对 公 司 持 续 盈 利 能 力 进 行 了 严 谨 详 尽 的 核 查 经 核 查, 保 荐 机 构 认 为 : 发 行 人 自 完 成 股 份 制 改 造 以 来, 经 历 了 2008 年 南 方 地 区 罕 见 的 冰 雪 灾 害 及 金 融 危 机, 近 年 来 松 香 价 格 的 剧 烈 波 动, 仍 表 现 出 较 为 稳 健 的 盈 利 能 力, 这 得 益 于 发 行 人 强 大 的 研 发 创 新 能 力 和 优 质 的 客 户 资 源, 能 够 防 范 经 营 过 程 中 非 系 统 性 风 险 的 影 响 今 后, 发 行 人 在 一 手 抓 松 林 基 地 建 设, 一 手 抓 科 技 创 新 的 战 略 思 想 指 导 下, 一 方 面 将 募 集 资 金 用 于 购 买 松 林, 获 取 较 为 稳 定 的 松 脂 资 源, 可 部 分 抵 御 松 香 价 格 剧 烈 波 动 的 风 险, 另 一 方 面 继 续 加 大 研 发 投 入, 开 发 出 松 香 松 节 油 应 用 于 口 香 糖 电 子 助 焊 剂 香 料 医 药 中 间 体 等 方 面 的 高 附 加 值 系 列 产 品, 从 而 确 保 公 司 的 持 续 盈 利 能 力 综 上 所 述, 保 荐 机 构 认 为, 发 行 人 具 备 长 期 持 续 的 盈 利 能 力 本 公 司 特 别 提 醒 投 资 者 仔 细 阅 读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四 节 风 险 因 素 的 全 部 内 容 1-1-5

7 目 录 发 行 概 况...1 发 行 人 声 明...3 重 大 事 项 提 示...4 目 录...6 第 一 节 释 义...11 第 二 节 概 览...14 一 发 行 人 简 介...14 二 发 行 人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简 要 情 况...14 三 发 行 人 的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及 主 要 财 务 指 标...15 四 本 次 发 行 情 况...16 五 募 集 资 金 用 途...16 第 三 节 本 次 发 行 概 况...18 一 本 次 发 行 的 基 本 情 况...18 二 本 次 发 行 有 关 机 构...19 三 本 次 发 行 的 重 要 日 期...21 第 四 节 风 险 因 素...22 一 原 材 料 供 应 和 价 格 波 动 的 风 险...22 二 利 润 下 滑 的 风 险...22 三 森 林 安 全 及 产 业 链 延 伸 过 程 中 的 风 险...23 四 管 理 人 员 和 熟 练 技 术 人 员 流 失 的 风 险...23 五 技 术 研 发 风 险...23 六 知 识 产 权 保 护 风 险...23 七 石 油 树 脂 对 松 香 树 脂 的 替 代 风 险...23 八 市 场 竞 争 风 险...24 九 宏 观 经 济 波 动 与 行 业 周 期 变 化 的 风 险...24 十 存 货 跌 价 风 险

8 十 一 应 收 账 款 发 生 坏 账 的 风 险...25 十 二 政 府 补 助 占 利 润 比 例 较 高 的 风 险...25 十 三 毛 利 率 下 降 的 风 险...25 十 四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的 风 险...25 十 五 企 业 规 模 扩 大 的 管 理 风 险...26 十 六 安 全 生 产 的 管 理 风 险...26 十 七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的 风 险...26 十 八 行 业 支 持 的 政 策 风 险...26 十 九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变 化 的 风 险...27 第 五 节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28 一 基 本 信 息...28 二 发 行 人 的 设 立 情 况 和 设 立 方 式...28 三 发 行 人 设 立 以 来 的 资 产 重 组 情 况...29 四 发 行 人 股 权 结 构...37 五 发 行 人 控 股 子 公 司 参 股 公 司 情 况...37 六 发 行 人 独 立 运 行 情 况...40 七 持 有 发 行 人 5% 以 上 股 份 的 主 要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的 基 本 情 况...41 八 发 行 人 股 本 情 况...46 九 发 行 人 正 在 执 行 的 股 权 激 励 及 其 他 制 度 安 排...49 十 发 行 人 的 员 工 情 况...49 十 一 发 行 人 及 其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以 及 本 次 发 行 的 保 荐 人 及 证 券 服 务 机 构 等 作 出 的 重 要 承 诺 履 行 情 况 以 及 未 能 履 行 承 诺 的 约 束 措 施...50 第 六 节 业 务 和 技 术...60 一 发 行 人 主 营 业 务 主 要 产 品 的 情 况...60 二 本 公 司 所 处 行 业 的 基 本 情 况 和 竞 争 状 况...83 三 主 要 产 品 的 销 售 情 况 和 主 要 客 户 四 发 行 人 的 采 购 情 况 及 主 要 供 应 商

9 五 主 要 固 定 资 产 与 无 形 资 产 六 发 行 人 的 资 质 情 况 七 技 术 水 平 及 研 发 情 况 八 公 司 境 外 经 营 情 况 九 发 行 人 发 行 当 年 和 未 来 三 年 的 发 展 规 划 和 发 展 目 标 第 七 节 同 业 竞 争 与 关 联 交 易 一 同 业 竞 争 二 关 联 方 及 关 联 关 系 三 关 联 交 易 四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关 联 交 易 制 度 的 执 行 情 况 及 独 立 董 事 意 见 第 八 节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公 司 治 理 一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简 介 二 发 行 人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的 兼 职 情 况 三 发 行 人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的 与 发 行 人 及 其 业 务 相 关 的 对 外 投 资 情 况 四 发 行 人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及 其 亲 属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的 情 况 五 发 行 人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最 近 一 年 的 薪 酬 情 况 七 发 行 人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与 公 司 签 订 的 协 议 及 其 履 行 情 况 八 发 行 人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最 近 两 年 变 动 情 况 九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公 司 治 理 存 在 的 缺 陷 及 改 进 情 况 十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董 事 会 秘 书 以 及 审 计 委 员 会 的 运 行 及 履 职 情 况 十 一 发 行 人 内 部 控 制 情 况 十 二 发 行 人 最 近 三 年 内 的 违 法 违 规 情 况 十 三 资 金 占 用 和 关 联 担 保 情 况

10 十 四 发 行 人 资 金 管 理 对 外 投 资 担 保 事 项 的 政 策 及 制 度 安 排 十 五 发 行 人 对 投 资 者 权 益 保 护 的 情 况 第 九 节 财 务 会 计 信 息 与 管 理 层 分 析 一 财 务 报 表 二 审 计 意 见 类 型 三 影 响 发 行 人 业 绩 的 主 要 因 素 和 指 标 四 财 务 报 表 编 制 基 础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范 围 及 变 化 情 况 五 主 要 会 计 政 策 和 会 计 估 计 及 其 变 化 情 况 六 分 部 信 息 七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明 细 表 八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九 期 后 事 项 或 有 事 项 及 其 他 重 要 事 项 十 盈 利 能 力 分 析 十 一 财 务 状 况 分 析 十 二 现 金 流 量 分 析 十 三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十 四 本 次 发 行 对 即 期 回 报 摊 薄 的 影 响 及 公 司 采 取 的 填 补 措 施 第 十 节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一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概 况 二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的 背 景 分 析 三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相 关 情 况 四 新 增 生 物 资 产 投 资 和 研 发 支 出 的 合 理 性 分 析 五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项 目 对 公 司 财 务 状 况 和 经 营 成 果 的 影 响 第 十 一 节 其 他 重 要 事 项 一 公 司 重 大 商 务 合 同 二 对 外 担 保 的 有 关 情 况 三 重 大 诉 讼 或 仲 裁 事 项 第 十 二 节 有 关 声 明

11 第 十 三 节 附 件 一 备 查 文 件 二 备 查 文 件 查 阅 地 点 和 时 间

12 第 一 节 释 义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中, 下 列 词 汇 具 有 如 下 含 义 : 一 般 词 汇 公 司 本 公 司 发 行 人 科 茂 股 份 广 东 科 茂 指 广 东 科 茂 林 产 化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肇 庆 科 茂 科 茂 有 限 有 限 公 司 指 肇 庆 科 茂 树 脂 有 限 公 司, 发 行 人 前 身 江 西 金 安 指 江 西 金 安 林 产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本 公 司 全 资 子 公 司 吉 安 科 茂 指 吉 安 科 茂 树 脂 有 限 公 司, 本 公 司 全 资 子 公 司 湖 南 科 茂 指 湖 南 科 茂 林 化 有 限 公 司, 本 公 司 全 资 子 公 司 广 州 科 茂 指 广 州 科 茂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本 公 司 全 资 子 公 司 广 州 英 科 指 广 州 英 科 新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本 公 司 全 资 子 公 司 普 洱 科 茂 指 普 洱 科 茂 林 化 有 限 公 司, 本 公 司 控 股 子 公 司 ( 持 股 70%) 广 西 科 茂 指 广 西 科 茂 林 化 有 限 公 司, 本 公 司 全 资 子 公 司 光 泽 科 茂 指 光 泽 县 科 茂 林 业 有 限 公 司, 本 公 司 全 资 子 公 司 香 港 科 茂 指 香 港 科 茂 有 限 公 司, 本 公 司 全 资 子 公 司 新 商 投 资 指 广 州 新 商 林 化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州 科 茂 参 股 子 公 司 大 旺 科 茂 指 肇 庆 市 大 旺 科 茂 树 脂 厂 科 茂 集 团 指 科 茂 企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本 公 司 共 同 实 际 控 制 人 之 一 曾 广 建 先 生 曾 控 制 的 企 业, 已 注 销 永 州 科 茂 指 永 州 科 茂 林 化 有 限 公 司, 本 公 司 共 同 实 际 控 制 人 之 一 曾 广 建 先 生 曾 控 制 的 企 业, 已 注 销 新 华 联 指 新 华 联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本 公 司 股 东 深 圳 科 庆 指 深 圳 市 科 庆 投 资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本 公 司 股 东 广 发 信 德 指 广 发 信 德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本 公 司 股 东 江 苏 融 卓 指 江 苏 融 卓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本 公 司 股 东 永 州 中 兴 指 永 州 中 兴 房 地 产 开 发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本 公 司 共 同 实 际 控 制 人 之 一 曾 广 建 先 生 控 制 的 企 业 湖 南 思 达 奇 指 湖 南 思 达 奇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本 公 司 共 同 实 际 控 制 人 之 一 曾 广 建 先 生 控 制 的 企 业 林 达 木 业 指 普 洱 林 达 木 业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普 洱 科 茂 的 股 东 ( 持 股 比 例 为 24.23%) 北 京 义 宝 丰 指 北 京 义 宝 丰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公 司 共 同 实 际 控 制 人 之 一 范 德 明 先 生 的 弟 弟 范 德 伟 及 其 配 偶 王 永 红 合 计 持 有 100% 的 股 权, 已 转 让 北 京 心 技 合 指 北 京 心 技 合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公 司 共 同 实 际 控 制 人 之 一 范 德 明 先 生 的 弟 弟 范 德 伟 持 有 50% 的 股 权, 已 注 销 普 洱 金 德 利 指 普 洱 金 德 利 林 业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昆 明 金 德 利 指 昆 明 金 德 利 林 业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昆 明 松 远 指 昆 明 松 远 经 贸 有 限 公 司 湘 粤 化 工 指 肇 庆 市 湘 粤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曾 广 建 的 四 哥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曾 伟 擘 可 以 施 加 重 大 影 响 的 企 业 ( 原 持 股 48%), 已 注 销 咸 丰 科 恩 指 咸 丰 科 恩 林 化 有 限 公 司 德 国 汉 高 指 德 国 汉 高 (Henkel) 公 司, 主 营 家 庭 护 理 个 人 护 理 和 胶 粘 剂, 是 财 富 世 界 500 强 企 业 美 国 富 乐 指 美 国 富 乐 (HB Fuller) 公 司, 主 营 胶 粘 剂 涂 料 和 特 殊 化 学 品, 是 全 球 领 先 的 工 业 胶 粘 剂 供 应 商 法 国 波 士 胶 指 法 国 波 士 胶 (Bostik) 公 司, 是 全 球 最 大 的 胶 粘 剂 与 密 封 胶 生 产 商 之 一, 为 财 富 世 界 500 强 企 业 法 国 道 达 尔 集 团 之 全

13 资 子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共 同 控 制 人 指 曾 广 建 先 生 范 德 明 先 生 保 荐 人 保 荐 机 构 主 承 销 商 西 南 证 券 指 西 南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发 行 人 律 师 指 上 海 市 锦 天 城 律 师 事 务 所 中 和 正 信 指 原 中 和 正 信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2009 年 与 天 健 光 华 ( 北 京 )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进 行 合 并, 名 称 变 更 为 天 健 正 信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发 行 人 会 计 师 信 永 中 和 指 信 永 中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更 名 前 为 信 永 中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发 行 人 评 估 机 构 中 广 信 指 广 东 中 广 信 资 产 评 估 有 限 公 司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深 交 所 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登 记 公 司 指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深 圳 分 公 司 公 司 法 指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司 法 证 券 法 指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公 司 章 程 指 本 公 司 现 行 的 公 司 章 程 最 近 三 年 报 告 期 指 2013 年 2014 年 及 2015 年 元 指 人 民 币 元 本 次 发 行 指 公 司 本 次 对 社 会 公 众 发 行 不 超 过 3,340 万 股 新 股 的 行 为 上 市 指 公 司 股 票 在 证 券 交 易 所 挂 牌 交 易 专 业 词 汇 松 脂 指 割 开 松 树 树 体 后 流 出 来 的 含 油 树 脂 松 脂 是 制 造 松 香 和 松 节 油 的 原 料, 为 可 再 生 资 源 松 节 油 指 以 松 脂 为 原 料, 经 过 不 同 的 加 工 方 式 得 到 的 挥 发 性 具 有 芳 香 气 味 的 萜 烯 混 合 液 松 香 指 以 松 脂 为 原 料, 通 过 不 同 的 加 工 方 式 得 到 的 非 挥 发 性 天 然 树 脂, 按 照 原 料 来 源 和 加 工 方 法 不 同, 可 分 为 脂 松 香 木 松 香 和 浮 油 松 香 脂 松 香 指 割 开 松 树 树 体 后 流 出 来 的 含 油 树 脂 经 蒸 去 易 挥 发 的 松 节 油 后 取 得 的 透 明 固 体 物 质, 硬 而 脆, 呈 黄 色 或 棕 色, 其 成 分 主 要 是 各 种 二 萜 树 脂 酸 木 松 香 指 将 松 根 或 树 干 切 碎, 用 溶 剂 浸 提 出 树 脂, 然 后 经 加 工 提 炼 出 来 的 松 香 浮 油 松 香 指 以 松 木 为 原 料, 用 硫 酸 盐 法 制 浆 生 产 过 程 中 的 木 浆 浮 油 废 液 经 加 工 提 取 的 一 种 松 香 歧 化 松 香 指 歧 化 松 香 是 一 种 改 性 松 香, 主 要 成 分 是 去 氢 枞 酸, 性 能 稳 定, 主 要 用 作 氯 磺 化 聚 乙 烯 胶 粘 剂 热 熔 胶 水 溶 性 或 水 乳 性 压 敏 胶 的 增 粘 树 脂 氢 化 松 香 指 将 松 香 与 氢 气 在 加 压 或 常 压 催 化 的 条 件 下 反 应 制 得 的 松 香 改 性 产 品 氢 化 松 香 具 有 较 高 的 抗 氧 化 性 能, 在 空 气 和 光 照 下 不 被 氧 化 和 不 变 色, 无 结 晶 趋 势, 脆 性 小, 粘 结 性 强, 能 长 期 保 持 弹 性 和 色 浅 等 优 点 聚 合 松 香 指 由 脂 松 香 通 过 硫 酸 氯 化 锌 法 新 工 艺 加 工 而 成, 是 松 香 的 改 性 产 品, 含 枞 酸 型 树 脂 二 聚 体 具 有 软 化 点 高, 不 结 晶, 有 优 良 抗 氧 性, 在 有 机 溶 剂 中 有 更 高 的 粘 度 等 特 点 马 来 松 香 指 松 香 与 马 来 酸 酐 ( 顺 酐 ) 进 行 加 成 反 应 所 得 的 产 物, 可 用 作 造 纸 工 业 的 强 化 施 胶 剂 其 乳 胶 液 稳 定 性 好, 受 温 度 影 响 小, 可 解 决 夏 季 施 胶 的 困 难 造 纸 时, 可 以 相 应 减 少 沉 定 剂 的 应 用, 降 低 纸 张 成 本 季 戊 四 醇 指 白 色 结 晶 或 粉 末, 略 有 甜 味, 基 本 无 毒, 在 空 气 中 很 稳 定, 不 易 吸 水, 溶 于 水, 不 溶 于 乙 醇 苯 四 氯 化 碳 乙 醚 和

14 石 油 醚 等 增 粘 树 脂 指 分 子 量 为 几 百 至 几 千, 软 化 点 为 的 一 类 无 定 型 热 塑 性 聚 合 物 的 总 称, 最 常 用 的 包 括 松 香 树 脂 石 油 树 脂 及 萜 烯 树 脂 等, 通 常 用 于 各 种 胶 粘 剂 涂 料 及 油 墨 等 松 香 树 脂 指 以 松 香 为 基 本 原 料, 经 过 聚 合 酯 化 等 工 艺 而 得 到 的 无 定 型 热 塑 性 聚 合 物 具 有 高 软 化 点 高 粘 性, 和 更 好 的 抗 氧 化 性, 并 且 在 液 体 状 态 下 或 在 溶 液 里 完 全 抗 结 晶 水 白 松 香 树 脂 指 水 白 松 香 酯, 一 种 外 观 极 浅 几 乎 无 色 的 高 档 松 香 树 脂 石 油 树 脂 指 利 用 裂 化 石 油 的 副 产 品 烯 烃 或 环 烯 烃 进 行 聚 合 或 与 醛 类 芳 烃 萜 烯 类 化 合 物 等 共 聚 而 成 的 树 脂 性 物 质 的 总 称 萜 烯 树 脂 指 由 松 节 油 加 工 而 成 的 一 种 热 塑 性 嵌 段 共 聚 物, 具 有 色 浅 低 气 味 高 硬 度 高 附 着 力 抗 氧 化 性 和 热 稳 定 性 好, 相 容 性 和 溶 解 性 好 等 优 点, 特 别 EVA 系 SIS 系,SBS 系 等 热 溶 胶 中 具 有 优 良 的 相 容 性 和 耐 候 性 及 增 粘 效 果 胶 粘 剂 指 利 用 界 面 粘 合 和 物 质 的 内 聚 等 作 用, 使 两 种 或 两 种 以 上 的 材 料 粘 在 一 起 的 一 类 物 质 热 熔 胶 指 一 种 可 塑 性 的 胶 粘 剂, 在 一 定 温 度 范 围 内 其 物 理 状 态 随 温 度 改 变 而 改 变, 而 化 学 特 性 不 变, 其 无 毒 无 味, 属 环 保 型 化 学 产 品 压 敏 胶 指 压 敏 胶 粘 剂 的 简 称, 是 一 类 具 有 对 压 力 有 敏 感 性 的 胶 粘 剂 EVA 指 乙 烯 - 醋 酸 乙 烯 共 聚 物 SBS 指 苯 乙 烯 - 丁 二 烯 - 苯 乙 烯 嵌 段 共 聚 物 SIS 指 苯 乙 烯 - 异 戊 二 烯 - 苯 乙 烯 嵌 段 共 聚 物 特 别 说 明 :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中 所 列 数 据 可 能 因 四 舍 五 入 原 因 而 与 根 据 相 关 单 项 数 据 直 接 相 加 之 和 在 尾 数 上 略 有 差 异

15 第 二 节 概 览 本 概 览 仅 对 招 股 说 明 书 全 文 作 扼 要 提 示 投 资 者 作 出 投 资 决 策 前, 应 认 真 阅 读 招 股 说 明 书 全 文 一 发 行 人 简 介 ( 一 ) 概 况 中 文 全 称 : 广 东 科 茂 林 产 化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10,000 万 元 法 定 代 表 人 : 曾 广 建 有 限 公 司 成 立 日 期 :2004 年 8 月 16 日 整 体 变 更 股 份 公 司 日 期 :2008 年 9 月 24 日 住 所 : 肇 庆 市 大 旺 沙 沥 正 岗 桥 侧 互 联 网 网 址 : 经 营 范 围 : 研 发 生 产 销 售 : 天 然 树 脂 及 其 他 林 产 化 工 产 品 货 物 技 术 进 出 口 业 务 ( 法 律 法 规 禁 止 的 项 目 除 外 ; 法 律 法 规 限 制 的 项 目 须 取 得 许 可 后 方 可 经 营 ) ( 二 ) 发 行 人 主 营 业 务 公 司 主 要 从 事 松 香 树 脂 的 研 发 生 产 和 销 售, 通 过 外 购 松 脂 自 产 松 香 和 外 购 松 香 两 种 方 式 获 取 原 料, 应 用 物 理 和 化 学 等 技 术 手 段 加 工 生 产 松 香 树 脂 公 司 是 我 国 林 产 化 学 工 业 龙 头 企 业 之 一, 也 是 我 国 松 香 树 脂 产 销 量 处 于 前 列 的 企 业 之 一 同 时, 公 司 向 上 游 延 伸 建 立 原 材 料 储 备 基 地, 目 前 已 形 成 了 万 亩 松 林 基 地, 在 松 林 达 到 可 采 集 标 准 后, 公 司 将 具 备 一 定 的 松 脂 采 集 能 力 公 司 是 典 型 的 可 再 生 生 物 质 资 源 综 合 利 用 企 业 一 方 面, 公 司 生 产 的 松 香 树 脂 可 替 代 部 分 石 油 树 脂, 从 而 减 少 了 对 不 可 再 生 石 化 资 源 的 依 赖 和 消 耗 ; 另 一 方 面, 采 集 利 用 松 脂 无 需 砍 伐 树 木, 不 会 造 成 林 木 资 源 的 损 害, 可 以 促 进 林 木 资 源 的 合 理 利 用 公 司 为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中 国 松 香 深 加 工 委 员 会 主 席 单 位 公 司 生 产 的 松 香 树 脂 主 要 作 为 胶 粘 剂 油 墨 和 涂 料 等 行 业 的 原 料, 经 过 多 年 发 展, 公 司 产 品 质 量 经 受 了 下 游 众 多 客 户 长 期 严 格 的 考 核, 与 胶 粘 剂 油 墨 和 涂 料 等 下 游 客 户 已 经 建 立 了 稳 定 的 合 作 关 系, 如 德 国 汉 高 美 国 富 乐 和 法 国 波 士 胶 等 二 发 行 人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简 要 情 况 本 次 发 行 前, 曾 广 建 和 范 德 明 合 计 持 有 本 公 司 4, 万 股 股 份, 持 股 比

16 例 合 计 为 49.24%, 其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的 情 况 如 下 : 股 东 姓 名 持 股 数 ( 万 股 ) 持 股 比 例 持 股 比 例 排 名 曾 广 建 2, % 第 一 范 德 明 2, % 第 二 合 计 4, % 两 人 于 2010 年 11 月 25 日 对 公 司 重 大 事 项 采 取 一 致 行 动 所 涉 事 宜 签 署 了 一 致 行 动 协 议, 两 人 在 公 司 历 次 董 事 会 和 股 东 大 会 上 的 议 案 表 决 情 况 始 终 保 持 一 致, 为 公 司 的 控 股 股 东 和 实 际 控 制 人 曾 广 建 先 生, 硕 士 研 究 生 学 历, 高 级 工 程 师 现 任 科 茂 股 份 董 事 长 中 国 食 品 土 畜 进 出 口 商 会 松 香 深 加 工 专 业 委 员 会 主 席 中 国 林 学 会 林 产 化 学 化 工 分 会 副 主 任 委 员 和 中 国 林 产 工 业 协 会 松 香 分 会 副 理 事 长 肇 庆 国 家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开 发 区 工 商 联 副 主 席, 曾 荣 获 广 东 省 生 产 力 发 展 卓 越 贡 献 企 业 家 和 广 东 省 推 动 自 主 创 新 杰 出 企 业 家 称 号 范 德 明 先 生, 硕 士 研 究 生 学 历, 高 级 工 程 师 曾 任 职 于 化 工 部 西 北 化 工 研 究 院 中 国 科 学 院 广 州 化 学 研 究 所, 现 任 科 茂 股 份 副 董 事 长 兼 总 经 理, 曾 荣 获 普 洱 市 优 秀 民 营 企 业 家 称 号 三 发 行 人 的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及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根 据 信 永 中 和 出 具 的 审 计 报 告 (XYZH/2016GZA20010), 公 司 最 近 三 年 的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及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 合 并 报 表 数 据 ) 如 下 : ( 一 )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表 主 要 数 据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总 资 产 60, , , 总 负 债 20, , , 股 东 权 益 40, , ,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权 益 38, , , ( 二 ) 合 并 利 润 表 主 要 数 据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营 业 收 入 67, , , 营 业 利 润 2, , , 利 润 总 额 2, , , 净 利 润 2, , ,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2, , , 归 属 于 公 司 股 东 的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的 净 利 润 1, , ,

17 ( 三 ) 合 并 现 金 流 量 表 主 要 数 据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5, , ,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 ,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2, , ,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额 2, , ( 四 )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项 目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流 动 比 率 ( 倍 ) 速 动 比 率 ( 倍 ) 资 产 负 债 率 ( 母 公 司 ) 25.76% 28.38% 34.52% 资 产 负 债 率 ( 合 并 ) 33.26% 32.30% 41.68%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 次 ) 存 货 周 转 率 ( 次 ) 息 税 折 旧 摊 销 前 利 润 ( 万 元 ) 4, , ,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 万 元 ) 2, , , 归 属 于 公 司 股 东 的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的 净 利 润 ( 万 元 ) 1, , , 利 息 保 障 倍 数 ( 倍 ) 每 股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 元 / 股 ) 每 股 净 现 金 流 量 ( 元 / 股 ) 归 属 于 股 东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 元 / 股 ) 无 形 资 产 ( 扣 除 土 地 使 用 权 水 面 养 殖 权 和 采 矿 权 等 后 ) 占 净 资 产 的 比 例 2.11% 2.27% 2.57% 四 本 次 发 行 情 况 本 公 司 本 次 发 行 不 超 过 3,340 万 股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 ), 每 股 面 值 1.00 元 本 次 发 行 采 用 网 下 向 投 资 者 询 价 配 售 与 网 上 向 社 会 公 众 投 资 者 定 价 发 行 相 结 合 的 方 式 或 中 国 证 监 会 规 定 的 其 他 方 式 本 次 发 行 的 股 票 由 西 南 证 券 以 余 额 包 销 方 式 承 销 五 募 集 资 金 用 途 本 次 发 行 新 股 拟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 扣 除 对 应 的 发 行 费 用 后 ) 将 根 据 轻 重 缓 急 投 资 于 以 下 项 目 : 项 目 名 称 项 目 投 资 总 额 拟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 万 元 ) 投 入 ( 万 元 ) 一 收 购 松 林 资 源 建 设 采 脂 基 地 项 目 13, , 收 购 德 庆 县 松 林 资 源 建 设 采 脂 基 地 项 目 10, , 收 购 吉 安 县 松 林 资 源 建 设 采 脂 基 地 项 目 2, ,

18 项 目 名 称 项 目 投 资 总 额 拟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 万 元 ) 投 入 ( 万 元 ) 二 肇 庆 高 新 区 技 术 中 心 建 设 项 目 5, , 三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6, , 合 计 24, ,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后 公 司 将 开 设 募 集 资 金 专 项 账 户, 专 款 专 用 若 本 次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 扣 除 对 应 的 发 行 费 用 后 ) 未 达 到 项 目 投 资 所 需 资 金 水 平, 公 司 将 根 据 上 述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的 重 要 性 和 紧 迫 性 安 排 募 集 资 金 的 具 体 使 用, 资 金 缺 口 通 过 自 筹 方 式 解 决 若 因 经 营 需 要 或 市 场 竞 争 等 因 素, 导 致 上 述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的 全 部 或 部 分 项 目 必 须 在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前 进 行 先 期 投 入 的, 公 司 或 控 股 子 公 司 将 以 自 筹 资 金 进 行 先 期 投 入, 待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后, 公 司 或 控 股 子 公 司 可 选 择 以 募 集 资 金 置 换 先 期 投 入 的 自 筹 资 金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的 详 细 情 况 请 详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十 节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19 第 三 节 本 次 发 行 概 况 一 本 次 发 行 的 基 本 情 况 ( 一 ) 股 票 种 类 :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 ) ( 二 ) 每 股 面 值 : 人 民 币 1.00 元 ( 三 ) 发 行 股 数 : 本 次 发 行 新 股 的 上 限 为 3,340 万 股, 公 司 老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的 上 限 为 1,670 万 股 本 次 发 行 新 股 数 量 与 公 司 老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数 量 之 和, 不 低 于 本 次 发 行 后 总 股 本 的 25% ( 四 ) 每 股 发 行 价 格 : 元 / 股 ( 五 ) 市 盈 率 : 倍 ( 每 股 发 行 价 格 / 发 行 后 每 股 收 益, 发 行 后 每 股 收 益 按 照 发 行 前 一 年 经 审 计 的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前 后 孰 低 的 净 利 润 除 以 本 次 发 行 后 总 股 本 计 算 ) ( 六 ) 发 行 前 每 股 净 资 产 :3.82 元 / 股 ( 七 ) 发 行 后 每 股 净 资 产 : 元 / 股 ( 八 ) 发 行 市 净 率 : 倍 ( 每 股 发 行 价 格 / 发 行 后 每 股 净 资 产 ) ( 九 ) 发 行 方 式 : 本 次 发 行 采 用 网 下 向 投 资 者 询 价 配 售 与 网 上 向 社 会 公 众 投 资 者 定 价 发 行 相 结 合 的 方 式 或 中 国 证 监 会 规 定 的 其 他 方 式 ( 十 ) 发 行 对 象 : 符 合 资 格 条 件 的 询 价 对 象 和 在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开 户 的 境 内 自 然 人 法 人 等 投 资 者 (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禁 止 购 买 的 除 外 ) ( 十 一 ) 承 销 方 式 : 余 额 包 销 ( 十 二 ) 预 计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 亿 元 ( 十 三 ) 预 计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 亿 元 ( 十 四 ) 发 行 费 用 概 算 : 项 目 金 额 ( 万 元 ) 保 荐 及 承 销 费 用 审 计 费 用 评 估 费 用 律 师 费 用 发 行 手 续 费 用 ( 十 五 ) 本 次 发 行 概 况 : 1 公 司 本 次 发 行 新 股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 扣 除 对 应 的 发 行 费 用 后 ) 不 超 公 司 发 展 所 需 要 资 金 的, 本 次 发 行 新 股 的 上 限 为 3,340 万 股 2 本 次 新 股 发 行 数 量 根 据 公 司 实 际 的 资 金 需 求 合 理 确 定, 若 根 据 询 价 结 果 预 计 将 出 现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 扣 除 对 应 的 发 行 费 用 后 ) 超 过 公 司 发 展 所 需 要 资 金 的, 公 司 将 相 应 减 少 公 开 发 行 新 股 数 量 若 公 开 发 行 新 股 数 量 使 公 司 不 足 法 定 上 市 条 件 的, 将 通 过 除 江 苏 融 卓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以 外 的 其 他 所 有 股 东 协 商 各 自 转 让 老 股 的

20 数 量 ; 协 商 不 成 的, 除 江 苏 融 卓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以 外 的 其 他 所 有 股 东 同 比 例 转 让 老 股 以 增 加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的 数 量, 实 际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数 量 不 超 过 自 愿 设 定 12 个 月 及 以 上 限 售 期 的 投 资 获 得 配 售 股 份 的 数 量 本 次 发 行 新 股 数 量 与 公 司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数 量 之 和, 不 低 于 本 次 发 行 后 总 股 本 的 25% 3 本 次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的 数 量 不 超 过 根 据 前 述 调 整 机 制 计 算 确 认 的 股 份 数, 本 次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数 量 的 上 限 为 1,670 万 股 4 公 司 本 次 新 股 发 行 与 公 司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的 实 际 发 行 总 量 不 超 过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数 量 上 限, 即 3,340 万 股 5 公 司 本 次 新 股 发 行 数 量 不 得 低 于 公 司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数 量 本 次 新 股 发 行 与 公 司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的 最 终 数 量, 在 遵 循 前 述 原 则 的 基 础 上, 由 公 司 与 保 荐 机 构 ( 主 承 销 商 ) 协 商 共 同 确 定 本 次 公 开 发 售 与 新 股 发 行 执 行 相 同 的 承 销 费 率, 除 承 销 费 用 之 外 的 其 他 发 行 费 用 全 部 由 发 行 人 承 担 二 本 次 发 行 有 关 机 构 ( 一 ) 发 行 人 : 广 东 科 茂 林 产 化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 曾 广 建 住 所 : 肇 庆 市 大 旺 沙 沥 正 岗 桥 侧 联 系 电 话 : 传 真 : 联 系 人 : 唐 腾 达 袁 苏 香 ( 二 )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西 南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 余 维 佳 住 所 : 重 庆 市 江 北 区 桥 北 苑 8 号 西 南 证 券 大 厦 联 系 电 话 : 传 真 : 保 荐 代 表 人 : 何 进 王 晓 红 项 目 协 办 人 : 其 他 联 系 人 : 付 新 雄 ( 三 ) 律 师 事 务 所 : 上 海 市 锦 天 城 律 师 事 务 所 法 定 代 表 人 : 吴 明 德 住 所 : 上 海 市 浦 东 新 区 花 园 石 桥 路 33 号 花 旗 集 团 大 厦 14 楼 联 系 电 话 : 传 真 :

21 联 系 人 : 杨 海 峰 俞 铖 ( 四 )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信 永 中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法 定 代 表 人 : 叶 韶 勋 住 所 : 北 京 市 东 城 区 朝 阳 门 北 大 街 8 号 富 华 大 厦 A 座 9 层 联 系 电 话 : 传 真 : 联 系 人 : 贺 春 海 陈 莹 ( 五 ) 资 产 评 估 机 构 : 广 东 中 广 信 资 产 评 估 有 限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 汤 锦 东 住 所 : 广 东 省 广 州 市 越 秀 区 东 风 中 路 300 号 金 安 大 厦 17 楼 K-L 座 联 系 电 话 : 传 真 : 联 系 人 : 孙 明 杰 汤 锦 东 ( 六 ) 股 票 登 记 机 构 :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深 圳 分 公 司 机 构 负 责 人 : 戴 文 华 住 所 : 深 圳 市 深 南 路 1093 号 中 信 大 厦 18 楼 联 系 电 话 : 传 真 : ( 七 ) 收 款 银 行 : 户 名 : 西 南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账 号 : 开 户 行 :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重 庆 解 放 碑 支 行 联 系 电 话 : 传 真 : ( 八 ) 证 券 交 易 所 :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联 系 地 址 : 深 圳 市 福 田 区 深 南 大 道 2012 号 联 系 电 话 : 传 真 : 本 公 司 与 本 次 发 行 有 关 的 中 介 机 构 及 其 负 责 人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经 办 人 员 之 间 不 存 在 直 接 或 间 接 的 股 权 关 系 或 其 他 权 益 关 系

22 三 本 次 发 行 的 重 要 日 期 1 刊 登 发 行 公 告 日 期 年 月 日 2 开 始 询 价 推 介 日 期 年 月 日 3 刊 登 定 价 公 告 日 期 年 月 日 4 申 购 日 期 与 缴 款 日 期 年 月 日 5 股 票 上 市 日 期 本 次 股 票 发 行 结 束 后 发 行 人 将 尽 快 申 请 在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挂 牌 上 市

23 第 四 节 风 险 因 素 投 资 者 在 评 价 发 行 人 本 次 发 行 的 股 票 时, 除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提 供 的 各 项 资 料 外, 应 特 别 认 真 考 虑 下 述 各 项 风 险 因 素 下 述 风 险 因 素 是 根 据 重 要 性 原 则 或 可 能 影 响 投 资 决 策 的 程 度 大 小 排 序, 但 该 排 序 并 不 表 示 风 险 因 素 会 依 次 发 生 一 原 材 料 供 应 和 价 格 波 动 的 风 险 及 时 和 适 量 的 松 脂 和 松 香 供 应 对 松 香 树 脂 生 产 企 业 的 产 能 利 用 率 和 经 济 效 益 具 有 直 接 影 响, 若 因 自 然 灾 害 或 不 可 预 测 因 素 导 致 松 脂 和 松 香 的 产 量 大 幅 下 降, 公 司 将 面 临 不 能 获 得 充 足 的 原 材 料 供 应 的 风 险 松 香 是 公 司 最 主 要 的 原 材 料 报 告 期 各 年 度, 松 香 占 公 司 产 品 成 本 的 比 例 均 在 85% 以 上 松 香 市 场 价 格 变 化 较 大, 报 告 期 内, 松 香 价 格 出 现 较 大 波 动,2013 年 出 现 数 月 急 速 上 涨 的 情 形,2014 年 6 月 和 10 月 出 现 单 月 快 速 下 跌 2013 年 ~2015 年 的 松 香 市 场 价 格 走 势 数 据 来 源 : 松 香 网 ( 关 于 主 要 集 散 地 广 州 黄 埔 的 马 尾 松 香 价 格 ( 含 税 ) 松 香 价 格 的 急 速 涨 跌 不 利 于 公 司 控 制 存 货 成 本 以 及 及 时 将 原 材 料 价 格 的 变 动 传 导 至 公 司 产 品 价 格 的 调 整, 可 能 对 公 司 的 盈 利 水 平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二 利 润 下 滑 的 风 险 报 告 期 内, 原 材 料 价 格 波 动 较 大, 从 而 引 起 公 司 销 售 价 格 生 产 成 本 和 毛 利 率 的 波 动, 最 终 引 起 公 司 利 润 的 波 动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利 润 总 额 分 别 为 5, 万 元 2, 万 元 和 2, 万 元, 存 在 利 润 下 滑 的 风 险

24 三 森 林 安 全 及 产 业 链 延 伸 过 程 中 的 风 险 近 年 来, 公 司 业 务 向 产 业 链 上 游 拓 展 2009 年 公 司 通 过 设 立 控 股 子 公 司 普 洱 科 茂 取 得 万 亩 松 树 林 权, 同 时 公 司 拟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购 买 位 于 广 东 德 庆 2.74 万 亩 位 于 江 西 吉 安 0.97 万 亩 的 松 林 森 林 的 资 产 安 全 和 养 护 面 临 诸 多 自 然 灾 害 和 人 为 破 坏 风 险, 包 括 : 森 林 火 灾 森 林 病 虫 鼠 害 ( 微 生 物 昆 虫 鼠 类 ) 冻 害 雪 压 风 灾 干 旱 洪 涝 滑 坡 泥 石 流 环 境 污 染 和 盗 伐 盗 采 脂 等 自 然 灾 害 发 生 与 气 候 及 其 变 化 有 较 大 关 系, 盗 伐 盗 采 脂 与 当 地 社 会 秩 序 和 农 村 经 济 发 展 有 关 由 于 灾 害 具 有 多 样 性 突 发 性 和 很 强 的 破 坏 力, 森 林 火 灾 会 蔓 延, 病 虫 害 会 传 播, 盗 伐 盗 采 脂 容 易 形 成 不 良 风 气, 因 此, 灾 害 发 生 将 可 能 导 致 公 司 出 现 资 产 损 失, 对 公 司 的 正 常 经 营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有 关 公 司 的 森 林 三 防 情 况 参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六 节 业 务 与 技 术 之 一 发 行 人 主 营 业 务 主 要 产 品 的 情 况 中 相 关 内 容 四 管 理 人 员 和 熟 练 技 术 人 员 流 失 的 风 险 公 司 在 长 期 的 生 产 实 践 中 培 养 的 具 有 技 术 专 长 的 人 才 是 公 司 持 续 发 展 的 重 要 资 源 和 基 础, 是 公 司 产 品 质 量 合 格 品 质 稳 定 的 重 要 保 障, 但 公 司 无 法 完 全 避 免 管 理 人 员 或 者 熟 练 技 工 的 流 失 给 公 司 的 持 续 发 展 带 来 的 风 险 五 技 术 研 发 风 险 一 种 新 产 品 的 推 出 需 要 经 历 基 础 研 究 产 品 实 验 批 量 生 产 和 市 场 销 售 阶 段, 往 往 需 要 较 长 的 时 间 由 于 公 司 客 户 需 求 具 有 个 性 化 多 样 化 等 特 点, 新 产 品 研 发 成 功 后 可 能 面 临 短 期 难 以 得 到 市 场 认 可 或 者 新 产 品 投 放 市 场 后 产 生 的 经 济 效 益 与 预 期 差 距 较 大 的 风 险 六 知 识 产 权 保 护 风 险 经 过 十 多 年 的 研 发 积 累 和 努 力 创 新, 目 前 公 司 已 掌 握 多 项 自 主 知 识 产 权 的 生 产 技 术 如 果 未 来 其 他 企 业 擅 自 使 用 公 司 的 专 利 技 术, 或 侵 犯 公 司 商 标 权, 将 对 公 司 的 生 产 经 营 市 场 声 誉 等 方 面 造 成 负 面 影 响 同 时, 如 果 发 生 侵 权 情 况, 公 司 可 能 需 要 通 过 法 律 诉 讼 等 方 式 对 自 身 知 识 产 权 进 行 保 护, 由 此 公 司 可 能 需 承 担 较 大 的 法 律 和 经 济 成 本, 而 诉 讼 结 果 也 存 在 一 定 的 不 确 定 性 七 石 油 树 脂 对 松 香 树 脂 的 替 代 风 险 石 油 树 脂 是 以 石 油 裂 解 制 乙 烯 的 副 产 品 C5 和 C9 馏 分 为 主 要 原 料 合 成 的 热 塑 性 树 脂, 其 性 质 与 松 香 树 脂 接 近 短 期 内, 由 于 受 原 材 料 价 格 和 松 香 树 脂 生 产 技

25 术 的 制 约, 松 香 树 脂 在 道 路 涂 料 部 分 油 墨 和 部 分 热 熔 胶 等 领 域, 仍 可 能 面 临 石 油 树 脂 产 品 的 替 代 竞 争, 从 而 对 整 个 松 香 树 脂 行 业 和 本 公 司 带 来 不 利 影 响 八 市 场 竞 争 风 险 近 几 年, 我 国 松 香 树 脂 行 业 发 展 迅 速, 出 现 了 一 批 具 有 一 定 实 力 和 技 术 水 平 的 企 业, 提 升 了 中 国 松 香 产 业 的 整 体 水 平, 促 进 了 松 香 产 业 从 原 材 料 向 深 加 工 高 附 加 值 高 技 术 含 量 方 向 发 展 目 前 公 司 面 临 国 内 外 松 香 树 脂 生 产 厂 商 日 益 激 烈 的 市 场 竞 争, 尤 其 随 着 市 场 竞 争 的 加 剧, 如 果 公 司 不 能 充 分 发 挥 自 身 在 技 术 产 品 管 理 品 牌 及 营 销 服 务 上 的 优 势, 继 续 提 高 综 合 竞 争 实 力, 存 在 失 去 现 有 优 势 地 位 的 风 险 ; 另 外, 随 着 市 场 供 给 的 增 加 市 场 竞 争 的 加 剧, 存 在 整 个 行 业 利 润 率 下 降 的 风 险 九 宏 观 经 济 波 动 与 行 业 周 期 变 化 的 风 险 发 行 人 所 处 松 香 树 脂 行 业 主 要 应 用 于 胶 粘 剂 行 业 油 墨 行 业 和 涂 料 行 业 上 述 行 业 均 为 国 民 经 济 的 日 常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与 整 体 宏 观 经 济 形 势 有 着 密 切 的 联 系 当 宏 观 经 济 处 于 上 升 阶 段 时, 各 行 业 需 求 旺 盛, 行 业 迅 速 发 展 ; 反 之, 当 宏 观 经 济 处 于 下 降 阶 段 时, 各 行 业 需 求 萎 缩, 行 业 发 展 则 放 缓 此 外, 松 香 树 脂 加 工 作 为 松 香 行 业 产 业 链 中 的 一 环, 受 到 松 香 行 业 周 期 性 变 化 的 影 响 较 大 当 松 香 价 格 上 涨 时, 脂 农 包 山 采 脂 积 极 性 提 高, 从 而 松 香 产 量 得 到 提 高, 当 松 香 产 量 超 过 市 场 需 要 时, 价 格 则 会 大 幅 下 跌 并 逐 渐 趋 于 平 缓 并 影 响 脂 农 的 采 脂 积 极 性, 松 香 产 量 减 产 进 而 引 起 下 一 周 期 松 香 价 格 的 上 涨 宏 观 经 济 的 波 动 及 松 香 行 业 周 期 性 变 化 会 对 发 行 人 业 绩 产 生 一 定 的 不 利 影 响 十 存 货 跌 价 风 险 公 司 的 主 要 原 材 料 是 松 脂 和 松 香, 其 生 产 具 有 较 强 的 季 节 性 为 了 保 证 公 司 的 正 常 生 产 经 营, 在 松 脂 的 生 产 性 季 节, 公 司 一 般 需 维 持 1~2 个 月 的 原 材 料 储 备 ; 但 在 松 脂 的 非 生 产 性 季 节 ( 除 普 洱 科 茂 外, 一 般 为 每 年 1~5 月 ), 则 需 在 上 年 年 底 开 始 储 备 当 年 生 产 所 需 的 松 脂 和 松 香, 通 常 需 维 持 3 个 月 左 右 的 原 材 料 储 备 由 于 上 述 因 素 的 影 响, 公 司 年 末 存 货 ( 主 要 是 原 材 料 ) 金 额 较 大 报 告 期 内 各 期 末, 公 司 存 货 账 面 价 值 分 别 为 20, 万 元 16, 万 元 及 20, 万 元, 占 总 资 产 比 例 分 别 为 31.87% 27.69% 及 33.08% 当 松 香 和 松 脂 价 格 发 生 大 幅 波 动 或 市 场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时, 公 司 存 在 计 提 较 大 存 货 跌 价 的 风 险 公 司 第 一 大 客 户 德 国 汉 高 于 2015 年 7 月 底 与 公 司 订 立 了 类 似 寄 售 性 质 的 合 同, 要 求 公 司 对 某 些 常 用 产 品 准 备 一 定 量 库 存 置 于 其 厂 内, 其 可 随 时 根 据 生 产 需 要 领 用, 月 底 再 根 据 当 月 实 际 领 用 数 量 向 公 司 出 具 产 品 使 用 明 细 清 单 通 知 公 司 开 具 增 值 税 发 票, 据 以 确 认 销 售 收 入 德 国 汉 高 要 求 将 每 月 25 日 定 为 与 公 司 的 结

26 算 日, 此 日 后 之 货 物 计 入 下 月 结 算 合 同 明 确 了 发 行 人 存 放 于 德 国 汉 高 仓 库 内 的 货 物 所 有 权 为 公 司 如 果 公 司 发 送 给 德 国 汉 高 的 产 品 不 被 其 生 产 领 用, 则 相 关 产 品 将 被 退 回 公 司, 存 在 存 货 跌 价 的 风 险 十 一 应 收 账 款 发 生 坏 账 的 风 险 截 至 2015 年 末,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账 面 价 值 为 10, 万 元, 占 当 期 期 末 总 资 产 的 比 例 为 17.05%, 其 中 一 年 以 内 的 应 收 账 款 占 全 部 应 收 账 款 的 比 例 超 过 99% 应 收 账 款 规 模 的 变 化 与 公 司 销 售 规 模 的 增 长 和 行 业 周 期 性 波 动 有 较 大 关 系, 若 客 户 的 财 务 状 况 恶 化 出 现 经 营 危 机 或 者 信 用 条 件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产 生 坏 账 的 可 能 性 将 增 加, 从 而 对 公 司 的 生 产 经 营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十 二 政 府 补 助 占 利 润 比 例 较 高 的 风 险 公 司 从 事 松 香 树 脂 业 务, 属 于 林 产 化 学 产 品 制 造 行 业, 是 基 础 产 业, 同 时 更 是 生 态 产 业, 在 国 家 经 济 社 会 可 持 续 发 展 中 地 位 极 为 重 要 因 此, 政 府 给 予 的 优 惠 及 补 助 较 多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营 业 外 收 入 中 政 府 补 助 的 金 额 分 别 为 万 元 万 元 及 万 元, 占 公 司 利 润 总 额 的 比 重 分 别 为 5.80% 15.60% 及 8.53% 该 等 收 益 存 在 较 大 的 政 策 风 险, 与 经 营 获 利 能 力 不 完 全 相 关 如 果 未 来 财 政 补 贴 政 策 发 生 变 化, 公 司 业 绩 将 会 受 到 一 定 影 响 十 三 毛 利 率 下 降 的 风 险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综 合 毛 利 率 分 别 为 18.82% 15.22% 及 16.45%, 相 对 较 为 稳 定 发 行 人 树 脂 业 务 的 毛 利 率 主 要 跟 公 司 的 销 售 定 价 模 式 树 脂 的 生 产 成 本 有 关, 松 节 油 的 毛 利 率 主 要 受 原 材 料 价 格 波 动 和 公 司 对 下 游 议 价 能 力 的 影 响 有 关 如 发 行 人 综 合 毛 利 率 未 能 得 到 有 效 改 善, 将 对 发 行 人 持 续 盈 利 能 力 产 生 一 定 的 不 利 影 响 十 四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的 风 险 本 次 发 行 前, 曾 广 建 和 范 德 明 分 别 持 有 公 司 2, 万 股 和 2, 万 股, 合 计 持 股 比 例 49.24% 另 外, 两 人 于 2010 年 11 月 25 日 就 对 科 茂 股 份 的 重 大 事 项 采 取 一 致 行 动 所 涉 事 宜 签 署 了 一 致 行 动 协 议, 且 报 告 期 内 上 述 二 人 在 科 茂 股 份 的 股 东 大 会 或 董 事 会 上 的 提 案 和 表 决 情 况 始 终 保 持 一 致, 为 公 司 的 实 际 控 制 人 按 本 次 最 高 发 行 量 3,340 万 股 计 算, 本 次 发 行 后, 曾 广 建 和 范 德 明 的 持 股 比 例 合 计 为 36.91%, 尽 管 二 人 控 制 的 公 司 股 份 比 例 有 所 下 降, 但 仍 为 公 司 的 实 际 控 制 人 如 果 其 利 用 控 制 地 位, 通 过 行 使 表 决 权 对 公 司 的 生 产 经 营 决 策 和 人 事 安

27 排 等 实 施 影 响, 可 能 会 使 公 司 的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不 能 有 效 发 挥 作 用, 从 而 给 公 司 经 营 及 其 他 股 东 的 利 益 带 来 损 害 十 五 企 业 规 模 扩 大 的 管 理 风 险 随 着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上 市 以 及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的 逐 步 实 施, 公 司 总 资 产 和 净 资 产 将 有 所 增 加, 资 产 规 模 和 业 务 规 模 将 迅 速 扩 大, 公 司 在 管 理 模 式 人 才 储 备 技 术 创 新 及 市 场 开 拓 等 方 面 将 面 临 更 大 的 挑 战 如 果 公 司 的 整 体 协 作 流 程 设 置 内 部 沟 通 及 内 部 管 理 风 险 控 制 上 未 能 适 应 业 务 发 展 需 要, 管 理 水 平 和 人 才 储 备 不 能 满 足 公 司 规 模 迅 速 扩 张 的 需 要, 将 难 以 保 证 公 司 安 全 和 高 效 地 运 营, 进 而 削 弱 公 司 的 市 场 竞 争 力 十 六 安 全 生 产 的 管 理 风 险 发 行 人 子 公 司 湖 南 科 茂 江 西 金 安 吉 安 科 茂 普 洱 科 茂 和 广 西 科 茂 涉 及 松 香 松 节 油 的 生 产, 由 于 部 分 产 品 具 有 易 燃 易 爆 腐 蚀 性 的 特 点, 生 产 过 程 中 具 有 安 全 生 产 危 险 公 司 在 生 产 过 程 中, 如 果 管 理 发 生 疏 漏 导 致 发 生 重 大 安 全 事 件, 可 能 遭 受 包 括 停 产 损 失 赔 偿 罚 款 等 在 内 的 处 罚, 对 公 司 正 常 生 产 经 营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十 七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的 风 险 公 司 拟 通 过 本 次 发 行, 利 用 13, 万 元 募 集 资 金 收 购 松 林 资 源 和 建 设 采 脂 基 地, 新 增 林 木 资 源 3.71 万 亩 由 于 该 项 目 投 资 回 收 期 长, 若 该 项 目 不 能 按 预 期 获 得 预 计 的 产 脂 量 或 因 市 场 变 化 遭 受 自 然 灾 害 和 管 理 能 力 不 足 导 致 生 产 经 营 不 能 达 到 预 期 目 标, 公 司 的 盈 利 能 力 将 受 到 影 响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分 别 为 13.96% 6.16% 及 5.59% 截 至 2015 年 末, 发 行 人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的 净 资 产 为 38, 万 元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后, 本 公 司 资 产 和 净 资 产 规 模 将 有 所 增 加, 由 于 募 集 资 金 项 目 实 施 需 要 一 定 时 间, 在 项 目 全 面 达 产 后 才 能 达 到 预 计 的 收 益 水 平, 因 此, 公 司 存 在 因 净 资 产 增 幅 较 大 而 引 发 的 短 期 公 司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摊 薄 的 风 险 十 八 行 业 支 持 的 政 策 风 险 作 为 林 产 化 学 产 品 制 造 行 业 的 子 行 业, 松 香 树 脂 行 业 属 于 国 家 积 极 发 展 的 行 业, 各 项 产 业 政 策 和 发 展 规 划 均 明 确 提 出 林 产 化 工 产 品 向 精 深 化 工 产 品 发 展 的 方 向, 支 持 天 然 绿 色 精 细 化 学 品 的 研 发 和 产 业 化, 减 少 对 石 油 等 一 次 性 矿 物 资 源 的 消 耗, 以 可 再 生 森 林 资 源 的 高 效 利 用 推 动 我 国 化 工 产 业 的 高 质 量 发 展 如 果 国 家 和 行 业 主 管 部 门 调 整 行 业 投 资 重 点 和 发 展 方 向, 将 给 公 司 的 经 营 带 来 影 响

28 十 九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变 化 的 风 险 发 行 人 自 2008 年 起 被 认 定 为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并 于 2011 年 和 2014 年 通 过 广 东 省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资 格 复 审, 故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企 业 所 得 税 实 际 适 用 税 率 为 15% 江 西 金 安 自 2009 年 起 被 认 定 为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并 于 2012 年 和 2015 年 通 过 江 西 省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资 格 复 审, 故 江 西 金 安 报 告 期 内 均 按 15% 税 率 计 缴 企 业 所 得 税 湖 南 科 茂 自 2010 年 起 被 认 定 为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并 于 2013 年 通 过 湖 南 省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资 格 复 审, 故 湖 南 科 茂 报 告 期 内 均 按 15% 税 率 计 缴 企 业 所 得 税 如 果 公 司 在 上 述 所 得 税 优 惠 政 策 到 期 后 不 再 满 足 相 关 优 惠 条 件, 将 统 一 按 照 25% 的 所 得 税 税 率 缴 纳 企 业 所 得 税, 将 对 公 司 今 后 的 业 绩 产 生 一 定 的 影 响

29 第 五 节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 一 基 本 信 息 注 册 中 文 名 称 : 广 东 科 茂 林 产 化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注 册 英 文 名 称 :Guangdong Komo Co., Ltd. 注 册 资 本 :10,000 万 元 ( 人 民 币 壹 亿 元 ) 法 定 代 表 人 : 曾 广 建 有 限 公 司 设 立 时 间 :2004 年 8 月 16 日 整 体 变 更 设 立 时 间 :2008 年 9 月 24 日 住 所 : 肇 庆 市 大 旺 沙 沥 正 岗 桥 侧 邮 政 编 码 : 电 话 号 码 : 传 真 号 码 : 互 联 网 网 址 : 电 子 信 箱 :[email protected] 负 责 信 息 披 露 和 投 资 者 关 系 的 部 门 : 董 事 会 办 公 室 负 责 信 息 披 露 和 投 资 者 关 系 的 主 要 负 责 人 : 唐 腾 达 ( 董 事 会 秘 书 ) 袁 苏 香 ( 证 券 事 务 代 表 ) 联 系 方 式 : 电 话 : , 传 真 : , 电 子 邮 箱 : [email protected], 地 址 : 广 州 市 燕 岭 路 89 号 燕 侨 大 厦 2801~2806 室 二 发 行 人 的 设 立 情 况 和 设 立 方 式 2004 年 8 月, 范 德 明 曾 广 建 徐 建 成 分 别 以 货 币 资 金 500 万 元 300 万 元 和 200 万 元 出 资 设 立 了 肇 庆 科 茂 注 册 资 本 为 1,000 万 元 ; 住 所 : 肇 庆 市 大 旺 沙 沥 正 岗 桥 侧 ; 经 营 范 围 : 生 产 销 售 树 脂 油 墨 及 凡 立 水 2004 年 8 月 9 日, 肇 庆 祥 信 出 具 了 祥 会 所 验 [2004]282 号 验 资 报 告, 对 上 述 股 东 的 出 资 情 况 予 以 验 证, 确 认 截 至 2004 年 8 月 9 日, 本 次 设 立 所 需 注 册 资 本 已 经 足 额 到 位 2004 年 8 月 16 日, 肇 庆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核 发 了 注 册 号 为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2008 年, 肇 庆 科 茂 整 体 变 更 设 立 本 公 司 肇 庆 科 茂 以 截 至 2008 年 7 月 31 日 经 中 和 正 信 (2009 年 更 名 为 天 健 正 信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审 计 的 账 面 净 资 产 132,783, 元, 按 1: 的 比 例 折 为 股 本 9,100 万 股, 每 股 面 值 1 元 2008 年 9 月 22 日, 中 和 正 信 为 上 述 整 体 变 更 的 出 资 情 况 出 具 了 中 和 正 信 验 字 (2008) 第 号 验 资 报 告, 确 认 本 公 司 各 发 起 人 的 出 资 已 经 足 额 缴 纳

30 2008 年 9 月 24 日, 肇 庆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为 本 公 司 核 发 了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注 册 资 本 为 9,100 万 元, 实 收 资 本 为 9,100 万 元 三 发 行 人 设 立 以 来 的 资 产 重 组 情 况 ( 一 )2004 年 肇 庆 科 茂 收 购 大 旺 树 脂 厂 全 部 资 产 承 接 全 部 负 债 1 大 旺 树 脂 厂 基 本 情 况 大 旺 树 脂 厂 成 立 于 2001 年 1 月 2 日, 是 范 德 明 投 资 设 立 的 个 人 独 资 企 业, 投 资 金 额 为 120 万 元, 经 营 范 围 为 生 产 销 售 天 然 树 脂 凡 立 水, 主 营 业 务 为 松 香 树 脂 的 生 产 销 售 大 旺 树 脂 厂 于 2006 年 2 月 21 日 注 销, 具 体 情 况 请 参 见 本 小 节 (3) 大 旺 树 脂 厂 的 注 销 情 况 2 资 产 收 购 和 债 务 承 接 的 具 体 情 况 2004 年 8 月 16 日, 曾 广 建 范 德 明 徐 建 成 共 同 投 资 设 立 肇 庆 科 茂 为 了 业 务 发 展 需 要, 经 肇 庆 科 茂 首 次 股 东 会 审 议 通 过, 肇 庆 科 茂 承 接 大 旺 树 脂 厂 的 所 有 债 权 债 务, 大 旺 树 脂 厂 截 止 2004 年 8 月 31 日 前 的 利 润 归 原 投 资 人 所 有, 所 有 资 产 以 账 面 余 额 结 转 至 肇 庆 科 茂, 不 再 进 行 资 产 评 估 经 核 查, 肇 庆 科 茂 成 立 后, 大 旺 树 脂 厂 的 土 地 使 用 权 房 屋 建 筑 物 机 器 设 备 及 存 货 自 2004 年 10 月 起 即 由 肇 庆 科 茂 实 际 占 有 和 使 用, 且 土 地 使 用 权 房 屋 建 筑 物 的 权 属 证 书 已 于 2004 年 11 月 变 更 至 肇 庆 科 茂 名 下 ; 大 旺 树 脂 厂 除 将 范 德 明 的 投 资 本 金 120 万 元 归 还 范 德 明 外, 截 至 2004 年 9 月 30 日 的 其 余 资 产 及 债 权 债 务 均 由 肇 庆 科 茂 承 接 肇 庆 科 茂 收 购 的 资 产 及 承 担 的 负 债 明 细 如 下 : 收 购 资 产 的 明 细 承 担 负 债 的 明 细 资 产 项 目 金 额 ( 元 ) 负 债 项 目 金 额 ( 元 ) 流 动 资 产 : 流 动 负 债 : 货 币 资 金 331, 应 付 账 款 2,892, 应 收 账 款 1,098, 其 他 应 付 款 4,611, 应 收 账 款 净 额 1,098, 应 付 工 资 89, 其 他 应 收 款 14, 应 付 福 利 费 108, 存 货 3,460, 未 交 税 金 -304,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4,572, 未 付 利 润 ( 范 德 明 ) 319, 固 定 资 产 : 其 他 未 交 款 6, 固 定 资 产 原 价 8,822,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7,723, 减 : 累 计 折 旧 994, 固 定 资 产 净 值 7,828, 长 期 负 债 : 固 定 资 产 合 计 7,828, 长 期 借 款 5,377, 无 形 及 递 延 资 产 : 长 期 负 债 合 计 5,377, 无 形 资 产 ( 土 地 使 用 权 ) 367, 无 形 及 递 延 资 产 合 计 367, 资 产 总 计 13,100, 负 债 总 计 13,100, 大 旺 树 脂 厂 的 注 销 情 况

31 2004 年 9 月 29 日, 肇 庆 市 地 方 税 务 局 登 记 分 局 出 具 注 销 税 务 登 记 通 知 书, 核 准 大 旺 树 脂 厂 注 销 地 税 申 请 2006 年 2 月 20 日, 肇 庆 市 高 新 技 术 开 发 区 国 家 税 务 局 出 具 注 销 税 务 登 记 通 知 书, 核 准 大 旺 树 脂 厂 注 销 国 税 申 请 2006 年 2 月 20 日, 大 旺 树 脂 厂 唯 一 投 资 人 范 德 明 作 出 肇 庆 市 大 旺 科 茂 树 脂 厂 清 算 报 告, 同 意 大 旺 树 脂 厂 的 债 权 债 务 经 过 清 算 由 肇 庆 科 茂 承 担, 原 厂 所 有 的 员 工 也 由 肇 庆 科 茂 接 受, 一 切 经 济 纠 纷 由 肇 庆 科 茂 负 责 同 时, 肇 庆 科 茂 在 该 清 算 报 告 签 字 确 认 : 同 意 接 受 大 旺 树 脂 厂 的 债 权 债 务 及 员 工 2006 年 2 月 21 日, 肇 庆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高 新 技 术 开 发 区 分 局 出 具 核 准 注 销 登 记 通 知 书, 核 准 大 旺 树 脂 厂 的 注 销 登 记 4 本 次 收 购 的 确 认 情 况 鉴 于 当 时 肇 庆 科 茂 和 大 旺 树 脂 厂 未 签 订 书 面 的 资 产 收 购 协 议 及 债 权 债 务 转 移 协 议, 各 方 就 本 次 收 购 事 宜 确 认 如 下 : 2010 年 11 月 25 日, 大 旺 树 脂 厂 原 投 资 者 范 德 明 出 具 确 认 书, 确 认 并 承 诺 : 大 旺 树 脂 厂 拥 有 资 产 的 合 法 所 有 权, 有 权 将 其 转 让 给 肇 庆 科 茂 ; 本 次 资 产 转 让 行 为 系 经 其 同 意, 真 实 合 法 有 效 ; 如 因 本 次 资 产 转 让 行 为 存 在 任 何 问 题, 愿 意 承 担 肇 庆 科 茂 因 此 而 遭 受 的 任 何 损 失 2010 年 11 月 25 日, 肇 庆 科 茂 原 股 东 曾 广 建 范 德 明 和 徐 建 成 出 具 说 明, 确 认 并 承 诺 : 本 次 资 产 收 购 行 为 系 经 过 肇 庆 科 茂 股 东 会 同 意, 真 实 合 法 有 效 ; 如 因 本 次 资 产 收 购 行 为 存 在 任 何 问 题, 愿 意 共 同 承 担 肇 庆 科 茂 因 此 而 遭 受 的 任 何 损 失 2010 年 11 月 25 日, 大 旺 树 脂 厂 原 投 资 者 范 德 明 和 发 行 人 共 同 出 具 确 认 书, 确 认 范 德 明 已 收 回 大 旺 树 脂 厂 的 投 资 本 金 120 万 元 ; 大 旺 树 脂 厂 已 将 截 至 2004 年 9 月 30 日 的 资 产 转 让 给 肇 庆 科 茂 ; 本 次 资 产 收 购 系 双 方 真 实 意 思 表 示, 合 法 有 效, 不 存 在 纠 纷 或 潜 在 风 险 5 中 介 机 构 核 查 意 见 经 核 查, 发 行 人 保 荐 机 构 及 发 行 人 律 师 认 为 : 本 次 收 购 过 程 中 肇 庆 科 茂 受 让 的 债 权 没 有 通 知 债 务 人, 承 担 的 债 务 也 未 获 得 债 权 人 的 同 意, 但 是 肇 庆 科 茂 已 在 收 购 之 后 履 行 完 毕 相 关 的 债 权 债 务, 至 今 从 未 因 本 次 收 购 而 发 生 过 任 何 纠 纷 或 争 议, 并 且 大 旺 树 脂 厂 原 投 资 者 及 肇 庆 科 茂 原 股 东 均 已 承 诺 : 如 因 上 述 资 产 收 购 行 为 存 在 任 何 问 题, 愿 意 承 担 肇 庆 科 茂 因 本 次 收 购 而 遭 受 的 任 何 损 失 因 此, 本 次 资 产 收 购 真 实 合 法 有 效, 不 存 在 损 害 债 权 人 债 务 人 利 益 的 情 形, 不 存 在 潜 在 的 法 律 风 险, 对 发 行 人 本 次 发 行 上 市 不 构 成 法 律 障 碍

32 ( 二 )2007 年 发 行 人 收 购 广 州 科 茂 江 西 金 安 为 了 避 免 同 业 竞 争 减 少 关 联 交 易, 公 司 各 股 东 将 所 控 制 的 与 从 事 松 香 树 脂 业 务 相 同 或 相 近 的 全 部 资 产 和 业 务 进 行 整 合 本 次 重 组 前, 广 州 科 茂 的 股 东 为 曾 广 建 范 德 明 徐 建 成, 江 西 金 安 股 东 为 曾 广 建 张 振 戈 2007 年, 曾 广 建 范 德 明 徐 建 成 将 持 有 广 州 科 茂 的 全 部 股 权, 曾 广 建 张 振 戈 将 持 有 江 西 金 安 的 全 部 股 权 对 肇 庆 科 茂 进 行 增 资 2007 年 11 月 5 日, 中 广 信 对 本 次 拟 增 资 的 广 州 科 茂 及 江 西 金 安 股 权 进 行 了 评 估, 并 分 别 出 具 了 中 广 信 评 报 字 [2007] 第 132 号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书 及 中 广 信 评 报 字 [2007] 第 133 号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书 经 评 估, 截 至 2007 年 9 月 30 日, 广 州 科 茂 账 面 净 资 产 值 2, 万 元 净 资 产 评 估 值 为 7, 万 元 ; 江 西 金 安 账 面 净 资 产 值 3, 万 元 净 资 产 评 估 值 为 4, 万 元 2007 年 12 月 10 日, 肇 庆 科 茂 召 开 股 东 会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了 本 次 增 资 的 相 关 议 案 本 次 新 增 注 册 资 本 5,400 万 元, 每 元 注 册 资 本 的 认 购 价 格 参 考 中 广 信 对 肇 庆 科 茂 广 州 科 茂 及 江 西 金 安 截 至 2007 年 9 月 30 日 净 资 产 值 的 评 估 结 果 确 定 为 1.37 元, 其 中 曾 广 建 范 德 明 徐 建 成 以 持 有 的 广 州 科 茂 100% 的 股 权, 按 照 广 州 科 茂 截 止 2007 年 9 月 30 日 的 账 面 净 资 产 2, 万 元 作 价, 认 购 肇 庆 科 茂 上 述 新 增 注 册 资 本 ; 曾 广 建 张 振 戈 以 持 有 的 江 西 金 安 的 100% 股 权, 按 照 江 西 金 安 截 止 2007 年 9 月 30 日 的 账 面 净 资 产 并 扣 除 万 元 未 分 配 利 润 后 作 价 3, 万 元, 认 购 肇 庆 科 茂 上 述 新 增 注 册 资 本 ; 范 德 明 杨 年 乾 曾 昭 君 ( 时 任 公 司 财 务 总 监 ) 李 娟 深 圳 科 庆 总 计 以 现 金 2,000 万 元 向 肇 庆 科 茂 增 资 增 资 后, 广 州 科 茂 和 江 西 金 安 成 为 肇 庆 科 茂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本 次 交 易 完 成 后, 肇 庆 科 茂 的 股 权 架 构 如 下 : ( 三 )2008 年 湖 南 科 茂 收 购 永 州 科 茂 资 产 永 州 科 茂 成 立 于 2003 年 12 月, 为 科 茂 集 团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为 曾 广 建, 主 营 业 务 为 松 香 松 节 油 和 松 香 树 脂 的 生 产 和 销 售 为 了 避 免 同 业 竞 争, 整 合 股 东 资 源,2008 年, 公 司 决 定 子 公 司 湖 南 科 茂 收

33 购 永 州 科 茂 机 器 设 备 房 屋 建 筑 物 及 土 地 使 用 权 资 产 及 存 货 2008 年 4 月, 经 肇 庆 科 茂 湖 南 科 茂 股 东 会 及 永 州 科 茂 董 事 会 审 议 通 过, 湖 南 科 茂 与 永 州 科 茂 签 订 资 产 收 购 合 同 及 补 充 协 议, 湖 南 科 茂 向 永 州 科 茂 收 购 所 有 机 器 设 备 房 屋 建 筑 物 及 土 地 使 用 权 资 产 转 让 价 格 按 照 中 广 信 以 2008 年 3 月 31 日 为 评 估 基 准 日 对 上 述 资 产 进 行 评 估 出 具 的 中 广 信 评 报 字 [2008] 第 039 号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确 认 为 2, 万 元 2008 年 4 月, 湖 南 科 茂 与 永 州 科 茂 签 订 原 材 料 采 购 合 同 采 购 合 同 等 合 同, 湖 南 科 茂 向 永 州 科 茂 采 购 除 吨 松 节 油 外 的 其 他 全 部 存 货, 交 易 总 金 额 为 19,519, 元, 其 中 松 脂 按 照 税 务 机 关 要 求 以 账 面 价 值 确 定 交 易 价 格, 其 他 存 货 按 中 广 信 对 永 州 科 茂 存 货 进 行 评 估 出 具 的 中 广 信 评 报 字 [2008] 第 065 号 评 估 报 告 ( 评 估 基 准 日 为 2008 年 3 月 31 日 ) 所 认 定 的 评 估 价 值 来 确 定 交 易 价 格 2008 年 4 月, 永 州 科 茂 已 向 湖 南 科 茂 移 交 上 述 机 器 设 备 房 屋 建 筑 物 土 地 使 用 权 及 存 货 ; 截 至 2008 年 12 月 12 日, 湖 南 科 茂 已 向 永 州 科 茂 支 付 上 述 价 款 2008 年 12 月 12 日, 经 永 州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核 发 的 注 销 登 记 通 知 书 批 准, 永 州 科 茂 注 销 本 次 交 易 完 成 后, 科 茂 股 份 的 股 权 架 构 保 持 不 变 : ( 四 )2008 年 江 西 金 安 收 购 吉 安 科 茂 65% 的 股 权 2008 年 5 月 12 日, 吉 安 科 茂 股 东 科 茂 集 团 召 开 股 东 会 并 审 议 通 过 转 让 其 所 持 吉 安 科 茂 股 权 的 议 案, 科 茂 集 团 将 其 所 持 吉 安 科 茂 65% 股 权 转 让 给 江 西 金 安, 公 司 性 质 由 外 商 独 资 企 业 变 更 为 中 外 合 资 经 营 企 业 本 次 股 权 转 让 价 款 为 130 万 美 元, 已 全 部 结 清 此 次 股 权 转 让 及 公 司 性 质 变 更 经 吉 安 市 对 外 贸 易 经 济 合 作 局 出 具 关 于 吉 安 科 茂 树 脂 有 限 公 司 股 权 变 更 的 批 复 ( 吉 市 外 经 贸 外 资 字 [2008]44 号 ) 予 以 确 认 股 权 转 让 后, 江 西 金 安 和 科 茂 集 团 分 别 持 有 吉 安 科 茂 65% 和 35% 的 股 权 本 次 交 易 完 成 后, 科 茂 股 份 的 股 权 架 构 如 下 :

34 ( 五 )2009 年 收 购 广 州 英 科 100% 股 权 2009 年 8 月 11 日, 广 州 科 茂 股 东 会 作 出 决 议, 将 所 持 有 的 广 州 英 科 100% 股 权 转 让 予 科 茂 股 份 2009 年 9 月 1 日, 广 州 科 茂 与 科 茂 股 份 签 订 了 股 东 转 让 出 资 合 同 书, 约 定 股 权 转 让 价 格 为 220 万 元 2009 年 9 月 4 日, 广 州 英 科 办 理 了 上 述 股 权 转 让 的 工 商 登 记 变 更 手 续 股 权 转 让 完 成 后, 广 州 英 科 变 更 为 科 茂 股 份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本 次 交 易 完 成 后, 科 茂 股 份 的 股 权 架 构 如 下 : 100% 100% 100% 100% 65% ( 六 )2011 年 收 购 吉 安 科 茂 100% 股 权 2011 年 3 月, 经 科 茂 股 份 股 东 大 会 吉 安 科 茂 股 东 会 审 议 通 过, 科 茂 股 份 分 别 与 江 西 金 安 中 国 金 林 国 际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金 林 国 际 ) 签 订 吉 安 科 茂 树 脂 有 限 公 司 股 权 转 让 协 议, 收 购 江 西 金 安 和 金 林 国 际 分 别 所 持 吉 安 科 茂 65% 和 35% 的 股 权, 转 让 价 格 参 考 中 广 信 珠 评 报 字 [2011] 第 006 号 评 估 报 告 对 吉 安 科 茂 2010 年 12 月 31 日 净 资 产 的 评 估 结 果, 分 别 确 定 为 1, 万 元 和 万 元, 其 后 相 关 股 权 转 让 价 款 已 结 清 上 述 股 权 收 购 完 成 后, 吉 安 科 茂 成 为 科 茂 股 份 全 资 子 公 司 本 次 交 易 完 成 后, 科 茂 股 份 的 股 权 架 构 如 下 :

35 ( 七 ) 公 司 设 立 以 来 的 资 产 重 组 对 公 司 的 影 响 1 对 公 司 组 织 架 构 的 影 响 情 况 (1) 资 产 重 组 前,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关 系 图 如 下 所 示 : (2) 资 产 重 组 完 成 后, 上 述 企 业 控 制 关 系 变 更 为 下 图 所 示 :

36 2 对 公 司 的 业 务 影 响 情 况 (1) 加 强 集 中 管 理 节 约 管 理 成 本 重 组 完 成 后, 公 司 对 重 组 企 业 的 财 务 管 理 销 售 管 理 技 术 支 持 人 力 资 源 等 方 面 进 行 统 一 管 理 协 调, 从 而 节 约 企 业 管 理 成 本, 提 高 管 理 效 率 和 经 营 效 益 (2) 市 场 统 筹 运 作 技 术 信 息 市 场 平 台 共 享 重 组 整 合 后, 一 方 面 公 司 以 研 发 中 心 作 为 各 公 司 的 研 究 开 发 平 台, 按 照 各 公 司 产 品 特 点 形 成 各 个 专 业 化 的 松 香 树 脂 生 产 基 地, 广 州 科 茂 成 为 所 有 公 司 产 品 的 营 销 平 台, 整 个 公 司 管 理 构 架 更 为 清 晰, 实 现 了 研 发 平 台 生 产 平 台 和 销 售 平 台 的 共 享, 充 分 发 挥 各 个 公 司 的 协 同 效 应 (3) 消 除 同 业 竞 争 减 少 关 联 交 易 资 产 重 组 前, 实 际 控 制 人 和 主 要 股 东 控 制 的 各 个 重 组 企 业 均 从 事 松 香 树 脂 产 品 的 生 产 和 销 售 资 产 重 组 后, 实 际 控 制 人 和 主 要 股 东 控 制 的 与 上 市 主 体 相 同 的 业 务 均 进 入 公 司, 解 决 了 公 司 与 实 际 控 制 人 和 主 要 股 东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之 间 的 同 业 竞 争 问 题, 有 效 减 少 了 关 联 交 易 (4) 完 善 公 司 的 产 业 布 局 保 障 公 司 原 材 料 供 应 经 过 历 次 资 产 重 组, 通 过 公 司 间 资 产 的 整 合, 本 公 司 经 营 地 域 从 广 东 扩 展 到 江 西 和 湖 南 等 松 脂 富 产 区, 保 障 了 公 司 原 材 料 的 有 效 稳 定 供 应, 产 业 布 局 更 加 合 理, 为 公 司 向 上 游 产 业 链 的 延 伸 打 下 基 础 (5) 扩 大 公 司 的 业 务 规 模, 提 升 公 司 的 行 业 地 位 经 过 资 产 重 组, 公 司 的 业 务 规 模 大 幅 上 升, 充 分 发 挥 了 各 公 司 之 间 的 协 调 效 应, 公 司 成 为 行 业 内 的 龙 头 企 业, 公 司 的 品 牌 影 响 力 显 著 增 强 年 度 资 产 重 组 对 公 司 的 财 务 影 响 2007 年 度 资 产 重 组 后, 公 司 有 关 资 产 总 额 营 业 收 入 利 润 总 额 的 变 化 情 况 如 下 表 : 单 位 : 万 元

37 公 司 名 称 重 组 前 一 年 (2006 重 组 前 一 年 (2006 重 组 前 一 年 (2006 年 ) 资 产 总 额 年 ) 营 业 收 入 年 ) 利 润 总 额 江 西 金 安 3, , 广 州 科 茂 5, , 被 重 组 方 相 关 数 据 合 计 数 9, , 本 公 司 13, , , 被 重 组 方 相 关 数 据 占 本 公 司 比 例 70.47% 65.99% 80.68% 2007 年 度 资 产 重 组 后, 公 司 的 资 产 总 额 营 业 收 入 利 润 总 额 均 实 现 了 较 大 幅 度 的 上 升, 公 司 的 盈 利 水 平 进 一 步 提 高, 增 强 了 公 司 抵 御 市 场 风 险 的 能 力 年 度 资 产 重 组 对 公 司 的 财 务 影 响 2008 年 度 资 产 重 组 后, 公 司 有 关 资 产 总 额 营 业 收 入 利 润 总 额 的 变 化 情 况 如 下 表 : 单 位 : 万 元 公 司 名 称 重 组 前 一 年 (2007 重 组 前 一 年 (2007 重 组 前 一 年 (2007 年 ) 资 产 总 额 年 ) 营 业 收 入 年 ) 利 润 总 额 吉 安 科 茂 永 州 科 茂 6, , 被 重 组 方 相 关 数 据 合 计 数 7, , 本 公 司 19, , , 被 重 组 方 相 关 数 据 占 本 公 司 比 例 37.55% 24.32% 5.72% 2008 年 度 资 产 重 组 的 主 要 目 的 是 消 除 同 业 竞 争 减 少 关 联 交 易 重 组 前 一 年 被 重 组 方 资 产 总 额 营 业 收 入 和 利 润 总 额 占 公 司 相 应 项 目 的 比 例 较 小, 对 公 司 的 财 务 影 响 很 小, 不 构 成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年 及 2011 年 资 产 重 组 对 公 司 的 财 务 影 响 2009 年 公 司 收 购 广 州 英 科 股 权 及 2011 年 收 购 吉 安 科 茂 股 权 属 于 发 行 人 合 并 报 表 范 围 内 同 一 实 际 控 制 人 持 股 平 台 的 变 更, 不 构 成 对 公 司 的 财 务 的 实 质 性 影 响

38 四 发 行 人 股 权 结 构 ( 一 ) 公 司 股 权 结 构 26.78% 22.46% 14.33% 13.39% 5% 4% 3.51% 10.52%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70% 100% 100% 16% ( 二 )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本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为 曾 广 建 和 范 德 明, 两 人 分 别 为 本 公 司 的 第 一 大 股 东 和 第 二 大 股 东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除 曾 广 建 持 有 永 州 中 兴 59% 股 权 及 湖 南 思 达 奇 35% 股 权 外, 不 存 在 曾 广 建 范 德 明 控 制 其 他 企 业 的 情 况 五 发 行 人 控 股 子 公 司 参 股 公 司 情 况 截 至 本 招 股 书 签 署 日, 发 行 人 下 属 全 资 控 股 及 参 股 子 公 司 的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39 公 司 名 称 广 州 科 茂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江 西 金 安 林 产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吉 安 科 茂 树 脂 有 限 公 司 湖 南 科 茂 林 化 有 限 公 司 广 州 英 科 新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广 西 科 茂 林 化 有 限 公 司 普 洱 科 茂 林 化 有 限 公 司 光 泽 县 科 茂 林 业 有 限 公 司 香 港 科 茂 有 限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 万 元 ) 实 收 资 本 ( 万 元 ) 1,000 1, ,300 2, 成 立 时 间 注 册 地 主 营 业 务 及 其 与 发 行 人 主 营 业 务 的 关 系 广 州 市 天 河 区 燕 岭 路 89 号 房 江 西 省 吉 安 市 井 冈 山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2,000 2, 吉 安 县 工 业 园 2,500 2, 湖 南 省 永 州 市 道 县 道 州 工 业 园 内 广 州 市 天 河 区 燕 岭 路 89 号 2806 室 3,000 3, 宁 明 县 工 业 园 区 8,266 8, 万 港 元 78 万 港 元 云 南 省 普 洱 市 宁 洱 县 宁 河 镇 民 政 村 ( 县 城 北 郊 小 马 场 ) 光 泽 县 鸾 凤 乡 双 门 村 册 下 新 村 MOWA2228 RM /F HO KING CTR 零 售 业 一 般 经 营 项 目 : 松 香 松 节 油 生 产 及 其 深 加 工 ( 经 营 期 限 至 2015 年 03 月 07 日 ) 仓 储 业 务 ( 依 法 须 经 批 准 的 项 目, 经 相 关 部 门 批 准 后 方 可 开 展 经 营 活 动 ); 该 公 司 发 行 人 的 生 产 基 地 松 香 松 节 油 的 深 加 工 及 销 售 ( 国 家 有 专 项 规 定 的 除 外 ); 该 公 司 为 发 行 人 的 生 产 基 地 松 香 松 节 油 和 树 脂 生 产 销 售 ( 凭 有 效 许 可 证 经 营 ); 该 公 司 为 发 行 人 的 生 产 基 地 科 技 推 广 和 应 用 服 务 业 生 产 加 工 研 发 销 售 : 松 香 ( 生 松 香 除 外 ) 松 节 油 树 脂 及 其 他 林 产 化 工 产 品 ( 危 险 化 学 品 除 外 ); 货 物 设 备 技 术 进 出 口 业 务 ; 该 公 司 为 发 行 人 的 生 产 基 地 股 东 构 成 及 控 制 情 况 科 茂 股 份 100% 科 茂 股 份 100% 科 茂 股 份 100% 科 茂 股 份 100% 科 茂 股 份 100% 科 茂 股 份 100% 松 香 松 节 油 松 香 树 脂 等 林 化 深 加 工 产 品 的 研 发 生 产 销 售 及 出 口 业 务 ; 森 林 资 源 培 育 开 科 茂 股 份 发 ; 企 业 所 需 原 辅 材 料 机 械 设 备 仪 器 仪 表 70%, 林 达 木 零 配 件 及 技 术 的 进 口 业 务 ( 以 上 经 营 范 围 中 涉 业 24.23%, 及 国 家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规 定 的 专 项 审 批, 按 审 周 健 5.77% 批 的 项 目 和 时 限 开 展 经 营 活 动 ); 该 公 司 为 发 行 人 的 生 产 基 地 林 木 的 培 育 和 种 植 ( 以 上 经 营 范 围 涉 及 许 可 经 营 项 目 的, 应 在 取 得 有 关 部 门 的 许 可 后 方 可 经 营 ); 该 公 司 拟 成 为 发 行 人 的 原 料 基 地 进 出 口 业 务 ; 该 公 司 为 发 行 人 的 对 外 销 售 公 司 科 茂 股 份 100% 科 茂 股 份 100% 法 定 代 表 人 曾 广 建 张 振 戈 曾 广 建 曾 广 建 范 德 明 曾 广 建 范 德 明 唐 腾 达 负 责 人 为 曾 广 建

40 公 司 名 称 广 州 新 商 林 化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 万 元 ) 实 收 资 本 ( 万 元 ) 成 立 时 间 注 册 地 主 营 业 务 及 其 与 发 行 人 主 营 业 务 的 关 系 NO.2-16 FA YUEN ST MONGOK HONGKONG 广 州 市 越 秀 区 东 华 东 路 638 号 706 房 投 资 管 理 服 务 ; 会 议 及 展 览 服 务 ; 工 商 咨 询 服 务 ; 大 型 活 动 组 织 策 划 服 务 ; 商 品 批 发 贸 易 ( 许 可 审 批 类 商 品 除 外 ); 企 业 管 理 咨 询 服 务 ; 投 资 咨 询 服 务 ; 该 公 司 为 松 脂 电 子 盘 成 交 提 供 交 易 中 介 服 务 股 东 构 成 及 控 制 情 况 广 东 省 林 产 工 业 有 限 公 司 35%, 刘 洪 17%, 广 州 科 茂 凌 清 华 和 广 东 威 斯 达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各 16% 法 定 代 表 人 赵 敏 贵

41 发 行 人 下 属 全 资 或 控 股 子 公 司 最 近 一 年 的 总 资 产 净 资 产 和 净 利 润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序 号 公 司 名 称 总 资 产 净 资 产 净 利 润 备 注 1 广 州 科 茂 14, , 江 西 金 安 8, , 吉 安 科 茂 3, , 湖 南 科 茂 6, , 广 州 英 科 广 西 科 茂 10, , 普 洱 科 茂 11, , 光 泽 科 茂 香 港 科 茂 六 发 行 人 独 立 运 行 情 况 经 信 永 中 和 审 计 发 行 人 严 格 按 照 公 司 法 和 公 司 章 程 规 范 运 作, 逐 步 建 立 健 全 了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发 行 人 在 资 产 人 员 财 务 机 构 业 务 等 方 面 与 各 股 东 及 关 联 方 完 全 分 开, 具 有 完 整 的 业 务 体 系 和 面 向 市 场 独 立 经 营 的 能 力 1 业 务 独 立 发 行 人 具 有 独 立 的 研 发 生 产 销 售 业 务 体 系, 拥 有 完 整 的 法 人 财 产 权, 能 够 独 立 支 配 和 使 用 人 财 物 等 生 产 要 素, 顺 利 组 织 和 实 施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公 司 在 业 务 上 与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不 存 在 同 业 竞 争 关 系,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做 出 了 避 免 同 业 竞 争 的 承 诺 ; 公 司 在 采 购 生 产 和 销 售 上 不 依 赖 于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公 司 完 全 独 立 有 序 地 开 展 所 有 业 务 2 资 产 独 立 发 行 人 由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整 体 变 更 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承 继 了 原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所 有 的 资 产 负 债 及 权 益, 具 备 与 业 务 经 营 有 关 的 研 发 系 统 生 产 系 统 辅 助 生 产 系 统 和 配 套 设 施, 合 法 使 用 与 业 务 经 营 有 关 的 资 产, 具 有 独 立 的 原 料 采 购 和 销 售 系 统 3 机 构 独 立 发 行 人 设 有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等 决 策 监 督 执 行 机 构, 各 机 构 均 独 立 于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并 依 照 公 司 章 程 股 东 大 会 议 事 规 则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监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总 经 理 工 作 细 则 等 规 定 规 范 运 行 各 股 东 依 照 公 司 法 和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提 名 董 事 参 与 公 司 管 理 自 公 司 设 立 以 来, 未 发 生 股 东 违 规 干 预 发 行 人 正 常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的 情 况 发 行 人 生 产 经 营 办 公 场 所 与 各 股 东 及 其 关 联 方 完 全 分 开, 不 存 在 混 合 经 营 合 署 办 公 的 情 况 发 行 人 设 立 了 与 经 营 业 务 相 适 应 的 组 织 机 构 和 部 门, 完 全 拥 有

42 机 构 设 置 的 自 主 权 4 人 员 独 立 发 行 人 拥 有 独 立 的 人 事 工 资 福 利 制 度, 拥 有 从 事 业 务 的 各 类 专 业 人 员 发 行 人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均 严 格 按 照 公 司 法 公 司 章 程 的 有 关 规 定 产 生 和 任 职 ; 发 行 人 总 经 理 副 总 经 理 财 务 负 责 人 和 董 事 会 秘 书 等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未 在 控 股 股 东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中 担 任 除 董 事 以 外 的 其 他 职 务, 未 在 控 股 股 东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领 薪, 未 从 事 与 发 行 人 业 务 相 同 或 相 似 的 业 务, 未 在 与 发 行 人 业 务 相 同 或 相 似 的 公 司 服 务, 未 从 事 损 害 发 行 人 利 益 的 活 动 ; 公 司 财 务 人 员 未 在 控 股 股 东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中 兼 职 5 财 务 独 立 发 行 人 设 立 了 独 立 的 财 务 会 计 部 门 和 独 立 的 会 计 核 算 体 系, 制 定 了 符 合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财 务 会 计 管 理 制 度, 配 备 了 必 要 的 财 务 人 员, 在 银 行 独 立 开 设 账 户, 独 立 纳 税 公 司 根 据 生 产 经 营 需 要 独 立 作 出 财 务 决 策, 不 存 在 控 股 股 东 干 预 公 司 资 金 使 用 的 情 况 综 上 所 述, 发 行 人 在 业 务 资 产 机 构 人 员 财 务 方 面 与 各 股 东 及 其 关 联 方 相 互 独 立, 拥 有 完 整 的 业 务 体 系 和 面 向 市 场 独 立 经 营 的 能 力, 已 达 到 发 行 监 管 对 公 司 独 立 性 的 基 本 要 求 况 七 持 有 发 行 人 5% 以 上 股 份 的 主 要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的 基 本 情 ( 一 ) 主 要 股 东 情 况 1 曾 广 建 本 公 司 共 同 实 际 控 制 人 之 一, 中 国 国 籍, 身 份 证 号 ****,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硕 士 研 究 生 学 历, 高 级 工 程 师 现 任 科 茂 股 份 董 事 长 中 国 食 品 土 畜 进 出 口 商 会 松 香 深 加 工 专 业 委 员 会 主 席 中 国 林 学 会 林 产 化 学 化 工 分 会 副 主 任 委 员 和 中 国 林 产 工 业 协 会 松 香 分 会 副 理 事 长 肇 庆 国 家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开 发 区 工 商 联 副 主 席, 曾 荣 获 广 东 省 生 产 力 发 展 卓 越 贡 献 企 业 家 和 广 东 省 推 动 自 主 创 新 杰 出 企 业 家 称 号 2 范 德 明 本 公 司 共 同 实 际 控 制 人 之 一, 中 国 国 籍, 身 份 证 号 ****,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硕 士 研 究 生 学 历, 高 级 工 程 师 曾 任 职 于 化 工 部 西 北 化 工 研 究 院 中 国 科 学 院 广 州 化 学 研 究 所, 现 任 科 茂 股 份 副 董 事 长 兼 总 经 理, 曾 荣 获 普 洱 市 政 府 普 洱 市 优 秀 民 营 企 业 家 称 号 3 张 振 戈 公 司 第 三 大 股 东, 中 国 国 籍, 身 份 证 号 ****,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曾 任 广 州 创 业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总 经 理 江 西 金 安 林 产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长

43 兼 总 经 理, 现 任 科 茂 股 份 董 事 兼 副 总 经 理 4 新 华 联 新 华 联 成 立 于 2001 年 6 月 15 日, 注 册 资 本 和 实 收 资 本 均 为 80,000 万 元, 法 定 代 表 人 傅 军, 公 司 住 所 为 北 京 市 朝 阳 区 东 四 环 中 路 道 家 园 18 号 新 华 联 大 厦 17 层 ; 主 营 业 务 为 投 资 管 理 管 理 咨 询 资 产 受 托 管 理 及 房 地 产 开 发 业 务, 与 发 行 人 业 务 无 相 关 关 系 新 华 联 的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出 资 额 ( 万 元 ) 股 权 比 例 1 长 石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60, % 2 傅 军 8, % 3 杨 云 华 6, % 4 吴 向 东 4, % 5 张 必 书 % 6 肖 文 慧 % 7 冯 建 军 % 8 吴 涛 % 合 计 80, % 其 中, 长 石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的 注 册 地 址 为 拉 萨 市 金 珠 西 路 158 号 世 通 阳 光 新 城 1 栋 3 单 元 5 层 2 号, 注 册 资 本 和 实 收 资 本 均 为 5,000 万 元, 主 营 业 务 为 投 资 及 投 资 管 理 接 受 委 托 进 行 企 业 经 营 管 理 股 东 为 傅 军 肖 文 慧 吴 涛 张 建 蒋 赛 和 刘 静, 持 股 比 例 分 别 为 53.35% 33.33% 3.33% 3.33% 3.33% 和 3.33% 5 广 发 信 德 广 发 信 德 成 立 于 2008 年 12 月 3 日, 注 册 资 本 和 实 收 资 本 均 为 280,000 万 元, 法 定 代 表 人 曾 浩, 公 司 住 所 为 新 疆 乌 鲁 木 齐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喀 什 西 路 545 号 美 丽 家 园 3 层 办 公 楼 45 号 房 间 ; 主 营 业 务 为 股 权 投 资 为 客 户 提 供 股 权 投 资 的 财 务 顾 问 服 务 及 证 监 会 同 意 的 其 他 业 务, 与 发 行 人 业 务 无 相 关 关 系 广 发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持 有 其 100% 的 股 权 ( 二 ) 发 行 人 实 际 控 制 人 曾 广 建 和 范 德 明 为 本 公 司 共 同 控 制 人, 最 近 三 年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未 发 生 变 化 1 实 际 控 制 人 的 基 本 情 况 曾 广 建 和 范 德 明 是 公 司 主 要 发 起 人, 且 曾 广 建 任 公 司 董 事 长, 持 股 26.78%, 范 德 明 任 公 司 副 董 事 长 兼 总 经 理, 持 股 22.46%, 两 人 合 计 持 有 公 司 的 股 权 比 例 为 49.24% 公 司 成 立 至 今, 曾 广 建 范 德 明 两 人 一 直 共 同 对 公 司 实 施 控 制, 其 二 人 对 公 司 的 控 制 权 未 发 生 过 变 化 曾 广 建 范 德 明 共 同 控 制 公 司 期 间, 公 司 有 关 生 产 经 营 销 售 以 及 对 外 投 资 等 重 大 事 项 的 决 策 均 由 两 人 共 同 协 商 制 定 2 实 际 控 制 人 的 认 定 依 据 自 本 公 司 前 身 肇 庆 科 茂 成 立 至 今, 公 司 股 权 始 终 相 对 比 较 分 散, 即 任 何 单 一

44 股 东 持 有 本 公 司 的 股 权 比 例 均 不 超 过 51%, 任 何 单 一 股 东 对 公 司 实 际 经 营 不 具 有 控 制 权, 因 此, 认 定 本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的 核 心 为 能 够 实 际 支 配 公 司 行 为 根 据 此 项 要 件 和 本 公 司 的 实 际 运 作 情 况, 自 肇 庆 科 茂 成 立 以 来, 本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为 曾 广 建 和 范 德 明, 一 直 没 有 发 生 变 化 主 要 依 据 如 下 : (1) 曾 广 建 和 范 德 明 均 对 本 公 司 拥 有 重 大 的 影 响 力 本 公 司 第 一 大 股 东 曾 广 建 和 第 二 大 股 东 范 德 明 均 为 公 司 的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二 人 从 事 松 香 树 脂 的 技 术 研 发 时 间 较 长, 取 得 了 丰 硕 的 技 术 成 果, 在 行 业 内 具 有 较 高 的 认 可 度 两 人 在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方 面 的 分 工 十 分 明 确, 曾 广 建 自 2007 年 12 月 28 日 以 来 一 直 担 任 公 司 董 事 长, 主 要 负 责 设 备 及 生 产 工 艺 的 设 计 和 市 场 的 开 拓 ; 范 德 明 一 直 担 任 公 司 董 事 兼 总 经 理, 主 要 负 责 生 产 工 艺 配 方 的 研 究 和 技 术 的 研 发, 对 公 司 的 经 营 发 展 均 起 到 了 至 关 重 要 的 作 用, 均 对 公 司 拥 有 重 大 影 响 力 曾 广 建 和 范 德 明 合 计 持 有 公 司 49.24% 的 股 权, 且 能 够 推 选 公 司 半 数 以 上 的 董 事 (2) 曾 广 建 和 范 德 明 之 间 互 为 认 可 并 存 在 共 同 的 利 益 基 础, 具 有 长 期 良 好 的 合 作 关 系 和 事 实 上 的 一 致 行 动 行 为 曾 广 建 和 范 德 明 合 作 从 事 松 香 树 脂 的 研 发 生 产 和 销 售 的 时 间 接 近 20 年, 对 松 香 树 脂 产 品 研 发 及 松 香 树 脂 行 业 的 发 展 有 共 同 的 认 识, 在 公 司 有 关 生 产 经 营 销 售 以 及 对 外 投 资 等 重 大 事 项 的 决 策 方 面 两 人 共 同 协 商 相 互 配 合, 长 期 以 来 形 成 了 良 好 的 互 相 信 任 和 支 持 的 合 作 关 系, 推 动 了 公 司 的 不 断 发 展 壮 大 从 本 公 司 历 次 董 事 会 和 股 东 大 会 议 案 的 表 决 结 果 看, 曾 广 建 和 范 德 明 表 决 意 见 始 终 保 持 一 致 (3) 两 人 签 署 了 一 致 行 动 协 议 书 为 保 证 公 司 控 制 权 的 稳 定 和 有 效 行 使, 曾 广 建 范 德 明 于 2010 年 11 月 25 日 签 订 了 一 致 行 动 协 议 书, 协 议 约 定 曾 广 建 范 德 明 在 对 公 司 的 重 大 事 项 进 行 表 决 时, 应 当 采 取 协 商 一 致 的 原 则 进 行, 即 取 得 共 同 意 见 后 方 能 实 施 科 茂 股 份 由 两 人 共 同 控 制 符 合 中 国 证 监 会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上 市 管 理 办 法 第 十 二 条 实 际 控 制 人 没 有 发 生 变 更 的 理 解 和 适 用 证 券 期 货 法 律 适 用 意 见 第 1 号 ( 以 下 简 称 首 发 办 法 证 券 期 货 法 律 适 用 意 见 第 1 号 ) 的 规 定 : 1 自 本 公 司 前 身 成 立 至 今, 曾 广 建 和 范 德 明 始 终 直 接 持 有 公 司 的 股 份, 符 合 首 发 办 法 证 券 期 货 法 律 适 用 意 见 第 1 号 ) 第 三 条 第 ( 一 ) 项 的 规 定 2 本 公 司 治 理 结 构 健 全 运 行 良 好, 曾 广 建 和 范 德 明 共 同 拥 有 公 司 控 制 权 的 情 况 未 影 响 科 茂 股 份 的 规 范 运 作, 符 合 首 发 办 法 证 券 期 货 法 律 适 用 意 见 第 1 号 第 三 条 第 ( 二 ) 项 的 规 定 本 公 司 历 次 董 事 会 表 决 股 东 ( 大 ) 会 议 案 提 出 及 股 东 ( 大 ) 会 表 决 情 况 如

45 下 : 1 从 肇 庆 科 茂 成 立 至 本 公 司 变 更 设 立 前, 股 东 会 议 案 均 由 曾 广 建 范 德 明 协 商 制 订, 并 向 董 事 会 提 交 本 公 司 变 更 设 立 后, 股 东 大 会 议 案 均 由 曾 广 建 范 德 明 协 商 制 订, 由 董 事 会 秘 书 向 董 事 会 提 交 2 本 公 司 历 次 董 事 会 会 议 召 开 均 有 三 分 之 二 以 上 董 事 出 席, 且 曾 广 建 和 范 德 明 均 出 席 历 次 董 事 会 对 前 述 科 茂 股 份 制 订 的 股 东 ( 大 ) 会 议 案, 曾 广 建 和 范 德 明 均 表 决 一 致 3 对 前 述 董 事 会 提 交 的 议 案, 在 股 东 ( 大 ) 会 表 决 时, 曾 广 建 和 范 德 明 均 表 决 一 致 综 上, 科 茂 股 份 决 策 程 序 及 相 关 制 度 符 合 首 发 办 法 证 券 期 货 法 律 适 用 意 见 第 1 号 第 三 条 第 ( 二 ) 项 的 规 定 曾 广 建 和 范 德 明 于 2014 年 3 月 22 日 签 署 承 诺 书, 承 诺 自 公 司 本 次 发 行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三 十 六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其 已 直 接 和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也 不 由 公 司 收 购 该 部 分 股 份 综 上, 科 茂 股 份 实 际 控 制 人 曾 广 建 和 范 德 明 共 同 拥 有 科 茂 股 份 控 制 权 的 情 况 真 实 合 理 且 稳 定, 公 司 设 立 后, 科 茂 股 份 控 制 权 稳 定 因 此, 可 以 认 定 本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为 曾 广 建 和 范 德 明, 自 本 公 司 前 身 肇 庆 科 茂 成 立 至 今, 实 际 控 制 人 未 发 生 变 更 经 核 查, 保 荐 机 构 及 发 行 人 律 师 认 为 : 曾 广 建 和 范 德 明 是 发 行 人 的 实 际 控 制 人, 最 近 三 年 没 有 发 生 变 更, 符 合 <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上 市 管 理 办 法 > 第 十 二 条 实 际 控 制 人 没 有 发 生 变 更 的 理 解 和 适 用 证 券 期 货 法 律 适 用 意 见 第 1 号 关 于 多 人 共 同 拥 有 公 司 控 制 权 的 规 定 ( 三 ) 控 股 股 东 和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本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为 曾 广 建 和 范 德 明, 两 人 分 别 为 本 公 司 的 第 一 大 股 东 和 第 二 大 股 东, 并 实 际 控 制 本 公 司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曾 广 建 范 德 明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的 情 况 如 下 : 1 永 州 中 兴 房 地 产 开 发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截 至 本 招 股 书 签 署 日, 曾 广 建 持 有 永 州 中 兴 59% 的 股 权 永 州 中 兴 成 立 于 2007 年 4 月 28 日, 注 册 资 本 和 实 收 资 本 均 为 3,200 万 元, 法 定 代 表 人 曾 广 建, 住 所 为 湖 南 永 州 市 冷 水 滩 区 育 才 路 中 胜 家 园 14 栋 一 单 元 201 室 ; 经 营 范 围 为 房 地 产 开 发 销 售, 建 筑 设 备 租 赁, 与 发 行 人 的 主 营 业 务 不 存 在 相 关 关 系 永 州 中 兴 的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出 资 额 ( 万 元 ) 股 权 比 例 1 曾 广 建 1,888 59% 2 唐 剑 平 % 3 魏 德 彪 % 合 计 3, %

46 永 州 中 兴 最 近 一 年 的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如 下 ( 未 经 审 计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 2015 年 度 总 资 产 20, 净 资 产 3, 净 利 润 -2, 湖 南 思 达 奇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湖 南 思 达 奇 成 立 于 2015 年 3 月 24 日, 注 册 资 本 为 2,100 万 元, 法 定 代 表 人 曾 广 建, 住 所 为 湖 南 省 宁 乡 县 金 洲 新 区 金 洲 北 路 098 号 ; 经 营 范 围 为 生 物 技 术 开 发 服 务 ; 新 材 料 技 术 开 发 服 务 ; 合 成 材 料 制 造 ; 自 营 和 代 理 各 类 商 品 及 技 术 的 进 出 口, 但 国 家 限 定 公 司 经 营 或 禁 止 进 出 口 的 商 品 和 技 术 除 外 ; 化 工 产 品 ( 危 险 化 学 品 除 外 ) 仪 器 仪 表 通 讯 设 备 及 配 套 设 备 纸 张 电 子 产 品 的 批 发 ; 玻 璃 钢 材 料 安 全 技 术 防 范 产 品 的 零 售 ; 医 药 原 料 医 药 辅 料 文 化 用 品 办 公 用 品 计 算 机 计 算 机 软 件 计 算 机 辅 助 设 备 的 销 售 ( 依 法 须 经 批 准 的 项 目, 经 相 关 部 门 批 准 后 方 可 开 展 经 营 活 动 ) 湖 南 思 达 奇 的 主 营 业 务 为 生 物 技 术 开 发 服 务, 主 要 采 用 玉 米 淀 粉 马 铃 薯 淀 粉 等 可 再 生 农 作 物 淀 粉 为 原 料, 通 过 一 系 列 工 艺, 对 淀 粉 分 子 塑 化 交 联 酯 化 等 生 产 纳 米 级 淀 粉 粒 子, 目 前 处 于 设 备 调 试 阶 段 湖 南 思 达 奇 的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出 资 额 ( 万 元 ) 股 权 比 例 1 曾 广 建 % 2 张 执 阳 % 3 唐 仕 英 % 4 陈 启 杰 % 5 刘 小 洁 126 6% 6 唐 腾 达 126 6% 7 向 春 燕 63 3% 8 王 鹏 42 2% 9 海 正 茂 % 10 姜 剑 % 合 计 2, % 湖 南 思 达 奇 最 近 一 年 的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如 下 ( 未 经 审 计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 2015 年 度 总 资 产 净 资 产 净 利 润 ( 四 ) 控 股 股 东 和 实 际 控 制 人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发 行 人 的 股 份 是 否 存 在 质 押 或 其 他 争 议 的 情 况 截 至 本 招 股 书 签 署 日, 曾 广 建 范 德 明 持 有 公 司 的 股 份 不 存 在 质 押 或 其 他 有

47 争 议 的 情 况 八 发 行 人 股 本 情 况 ( 一 ) 本 次 发 行 前 的 总 股 本 本 次 发 行 的 股 份, 以 及 本 次 发 行 的 股 份 占 发 行 后 总 股 本 的 比 例 本 次 发 行 前, 发 行 人 总 股 本 为 10,000 万 股 本 次 发 行 股 份 的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1 公 司 本 次 发 行 新 股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 扣 除 对 应 的 发 行 费 用 后 ) 不 超 公 司 发 展 所 需 要 资 金 的, 本 次 发 行 新 股 的 上 限 为 3,340 万 股 2 若 根 据 询 价 结 果 预 计 将 出 现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 扣 除 对 应 的 发 行 费 用 后 ) 超 过 公 司 发 展 所 需 要 资 金 的, 公 司 将 相 应 减 少 公 开 发 行 新 股 数 量 本 次 新 股 发 行 的 最 终 数 量, 在 遵 循 前 述 原 则 的 基 础 上, 由 公 司 与 保 荐 机 构 ( 主 承 销 商 ) 协 商 共 同 确 定 假 设 本 次 发 行 新 股 按 上 限 3,340 万 股 计 算, 发 行 后 公 司 总 股 本 为 13,340 万 股, 本 次 发 行 新 股 为 发 行 后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25.04% ( 二 ) 本 次 发 行 前 后 的 前 十 名 股 东 假 设 本 次 发 行 3,340 万 股 均 为 新 股, 则 本 次 发 行 前 后 本 公 司 前 十 名 股 东 的 持 股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发 行 前 发 行 后 股 份 ( 万 股 ) 持 股 比 例 股 份 ( 万 股 ) 持 股 比 例 1 曾 广 建 2, % 2, % 2 范 德 明 2, % 2, % 3 张 振 戈 1, % 1, % 4 新 华 联 1, % 1, % 5 广 发 信 德 % % 6 江 苏 融 卓 % % 7 深 圳 科 庆 % % 8 曾 昭 君 % % 9 李 娟 % % 10 曾 伟 擘 % % 本 次 发 行 股 份 - - 3, % 前 十 名 股 东 合 计 9, % 9, % ( 三 ) 前 十 名 自 然 人 股 东 及 其 在 发 行 人 处 担 任 的 职 务 本 次 发 行 前, 本 公 司 前 十 名 自 然 人 股 东 及 其 在 本 公 司 任 职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股 份 ( 万 股 ) 持 股 比 例 在 公 司 任 职 1 曾 广 建 2, % 董 事 长 2 范 德 明 2, % 副 董 事 长 总 经 理 3 张 振 戈 1, % 董 事 副 总 经 理 4 曾 昭 君 % 副 总 经 理 5 李 娟 %

48 序 号 股 东 股 份 ( 万 股 ) 持 股 比 例 在 公 司 任 职 6 曾 伟 擘 % 副 总 经 理 7 唐 腾 达 % 副 总 经 理 董 事 会 秘 书 8 曾 广 林 % - 9 赵 威 % - 10 刘 小 洁 % - ( 四 ) 最 近 一 年 新 增 股 东 情 况 发 行 人 最 近 一 年 无 新 增 股 东 情 况 ( 五 ) 股 东 中 的 战 略 投 资 者 持 股 情 况 本 公 司 股 东 中 无 战 略 投 资 者 例 ( 六 ) 本 次 发 行 前 各 股 东 间 的 关 联 关 系 及 关 联 股 东 的 各 自 持 股 比 本 次 发 行 前, 本 公 司 股 东 之 间 存 在 的 关 联 关 系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股 东 姓 名 持 股 比 例 关 联 关 系 曾 广 建 26.78% 曾 广 林 1.10% 曾 广 林 曾 伟 擘 曾 广 建 为 兄 弟 关 系, 曾 广 林 为 大 哥, 曾 曾 伟 擘 1.40% 伟 擘 为 四 哥, 曾 广 建 为 五 弟, 吴 芳 林 为 曾 广 建 的 三 嫂 吴 芳 林 0.50% 张 振 戈 14.33% 李 焱 0.50% 夫 妻 关 系 ( 七 ) 老 股 转 让 方 案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既 包 括 公 开 发 行 新 股, 也 可 能 包 括 公 司 符 合 条 件 的 原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 即 老 股 转 让 ) 1 公 开 发 行 新 股 与 公 司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数 量 及 调 整 机 制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主 要 用 于 筹 集 企 业 发 展 需 要 的 资 金, 本 次 新 股 发 行 数 量 根 据 公 司 实 际 的 资 金 需 求 合 理 确 定 根 据 询 价 结 果, 若 预 计 新 股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 扣 除 对 应 的 发 行 费 用 后 ) 超 过 公 司 发 展 所 需 要 资 金 的, 公 司 将 相 应 减 少 本 次 新 股 发 行 数 量, 同 时 增 加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时 符 合 条 件 的 原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的 数 量 根 据 中 国 证 监 会 关 于 进 一 步 推 进 新 股 发 行 体 制 改 革 的 意 见 ( 证 监 会 公 告 [2013]42 号 )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时 公 司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暂 行 规 定 ( 证 监 会 公 告 [2013]44 号 ) 和 关 于 修 改 <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时 公 司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暂 行 规 定 > 的 决 定 ( 证 监 会 公 告 [2014]11 号 ) 等 有 关 规 定, 截 止 本 次 IPO 的 股 东 大 会 通 过 老 股 转 让 方 案 表 决 日, 公 司 股 东 中 符 合 公 开 发 售 条 件 的 股 东 为 除 江 苏 融 卓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以 外 的 所 有 股 东 ; 除 江 苏 融 卓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以 外 的 其 他 股 东 将 按 以 下 规 定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并 确 保 同 时 符 合 以 下 条 件 : (1) 公 司 本 次 发 行 新 股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 扣 除 对 应 的 发 行 费 用 后 ) 不 超 过 公

49 司 发 展 所 需 要 资 金 的, 本 次 发 行 新 股 的 上 限 为 3,340 万 股 (2) 本 次 新 股 发 行 数 量 根 据 公 司 实 际 的 资 金 需 求 合 理 确 定, 若 根 据 询 价 结 果 预 计 将 出 现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 扣 除 对 应 的 发 行 费 用 后 ) 超 过 公 司 发 展 所 需 要 资 金 的, 公 司 将 相 应 减 少 公 开 发 行 新 股 数 量 若 公 开 发 行 新 股 数 量 使 公 司 不 足 法 定 上 市 条 件 的, 将 通 过 除 江 苏 融 卓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以 外 的 其 他 所 有 股 东 协 商 各 自 转 让 老 股 的 数 量 ; 协 商 不 成 的, 除 江 苏 融 卓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以 外 的 其 他 所 有 股 东 同 比 例 转 让 老 股 以 增 加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的 数 量, 实 际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数 量 不 超 过 自 愿 设 定 12 个 月 及 以 上 限 售 期 的 投 资 者 获 得 配 售 股 份 的 数 量 本 次 发 行 新 股 数 量 与 公 司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数 量 之 和, 不 低 于 本 次 发 行 后 总 股 本 的 25% (3) 本 次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的 数 量 不 超 过 根 据 前 述 调 整 机 制 计 算 确 认 的 股 份 数, 本 次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数 量 的 上 限 为 1,670 万 股 (4) 公 司 本 次 新 股 发 行 与 公 司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的 实 际 发 行 总 量 不 超 过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数 量 上 限, 即 3,340 万 股 (5) 公 司 本 次 新 股 发 行 数 量 不 得 低 于 公 司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数 量 本 次 新 股 发 行 与 公 司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的 最 终 数 量, 在 遵 循 前 述 原 则 的 基 础 上, 由 公 司 与 保 荐 机 构 ( 主 承 销 商 ) 协 商 共 同 确 定 2 发 行 承 销 费 用 的 分 摊 原 则 本 次 公 开 发 售 与 新 股 发 行 执 行 相 同 的 承 销 费 率, 除 承 销 费 用 之 外 的 其 他 发 行 费 用 全 部 由 发 行 人 承 担 3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事 项 对 公 司 控 制 权 治 理 结 构 及 生 产 经 营 等 产 生 的 影 响 本 次 发 行 前, 公 司 股 本 为 10,000 万 股, 本 次 发 行 新 股 总 数 不 超 过 3,340 万 股 按 发 行 后 公 司 最 大 股 本 13,340 万 股 计 算, 发 行 后 股 东 持 股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发 行 前 发 行 后 股 东 名 称 持 股 数 ( 万 股 ) 持 股 比 例 持 股 数 ( 万 股 ) 持 股 比 例 曾 广 建 2, % 2, % 范 德 明 2, % 2, % 张 振 戈 1, % 1, % 新 华 联 1, % 1, % 广 发 信 德 % % 江 苏 融 卓 % % 深 圳 科 庆 % % 曾 昭 君 % % 李 娟 % % 曾 伟 擘 % % 唐 腾 达 % % 曾 广 林 % % 刘 小 洁 % %

50 发 行 前 发 行 后 股 东 名 称 持 股 数 ( 万 股 ) 持 股 比 例 持 股 数 ( 万 股 ) 持 股 比 例 赵 威 % % 吴 芳 林 % % 李 焱 % % 周 杏 云 % % 社 会 公 众 股 - - 3, % 股 份 总 数 10, % 13, % 上 表 是 公 司 无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的 情 况 本 次 发 行 后, 公 司 的 控 股 股 东 和 实 际 控 制 人 仍 为 曾 广 建 和 范 德 明, 此 时 合 计 持 股 比 例 为 36.91%, 其 他 股 东 的 地 位 也 将 保 持 不 变 所 以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事 项 对 公 司 控 制 权 治 理 结 构 及 生 产 经 营 等 不 产 生 实 质 影 响 4 中 介 机 构 核 查 意 见 保 荐 机 构 发 行 人 律 师 经 核 查 认 为 : 公 司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符 合 法 律 法 规 及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履 行 了 相 关 决 策 程 序 ; 公 司 股 东 均 为 自 然 人 或 民 营 企 业, 无 需 履 行 外 部 相 关 审 批 程 序 ; 公 开 发 售 的 股 份 不 存 在 权 属 纠 纷 或 存 在 质 押 冻 结 等 依 法 不 得 转 让 的 情 况 ; 公 司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后 公 司 股 权 结 构 未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实 际 控 制 人 未 发 生 变 更 ; 公 司 股 东 股 份 公 开 发 售 事 项 对 公 司 治 理 结 构 及 生 产 经 营 不 产 生 实 质 影 响 九 发 行 人 正 在 执 行 的 股 权 激 励 及 其 他 制 度 安 排 截 至 本 招 股 书 签 署 日, 发 行 人 不 存 在 正 在 执 行 的 对 其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员 工 实 行 的 股 权 激 励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员 工 持 股 计 划 限 制 性 股 票 股 票 期 权 ) 及 其 他 制 度 安 排 十 发 行 人 的 员 工 情 况 2013 年 末 2014 年 末 及 2015 年 末, 发 行 人 员 工 总 数 ( 含 子 公 司 ) 分 别 为 548 人 551 人 和 500 人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发 行 人 员 工 的 专 业 结 构 的 分 布 情 况 如 下 : 专 业 构 成 人 数 占 比 行 政 管 理 人 员 ( 含 采 购 ) % 技 术 人 员 % 生 产 人 员 % 销 售 人 员 % 合 计 %

51 十 一 发 行 人 及 其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以 及 本 次 发 行 的 保 荐 人 及 证 券 服 务 机 构 等 作 出 的 重 要 承 诺 履 行 情 况 以 及 未 能 履 行 承 诺 的 约 束 措 施 ( 一 ) 本 次 发 行 前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限 售 安 排 自 愿 锁 定 股 份 延 长 锁 定 期 限 以 及 相 关 股 东 持 股 及 减 持 意 向 等 承 诺 及 未 能 履 行 承 诺 的 约 束 措 施 1 本 次 发 行 前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限 售 安 排 自 愿 锁 定 股 份 延 长 锁 定 期 限 的 承 诺 发 行 人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曾 广 建 先 生 和 范 德 明 先 生 承 诺 : 本 人 承 诺, 自 发 行 人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36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本 人 持 有 的 股 份, 也 不 由 发 行 人 收 购 该 部 分 股 份 上 述 承 诺 期 满 后, 本 人 在 发 行 人 任 职 期 间 每 年 转 让 的 股 份 不 超 过 本 人 持 有 股 份 总 数 的 25%; 如 离 职, 离 职 后 半 年 内 不 转 让 其 持 有 的 本 公 司 的 股 份 本 人 所 持 发 行 人 股 票 在 锁 定 期 满 后 两 年 内 减 持 的, 减 持 价 格 应 不 低 于 发 行 价 发 行 人 股 票 上 市 后 六 个 月 内 如 发 行 人 股 票 连 续 二 十 个 交 易 日 的 收 盘 价 均 低 于 发 行 价, 或 者 上 市 后 六 个 月 期 末 收 盘 价 低 于 发 行 价, 本 人 所 持 有 发 行 人 股 票 的 锁 定 期 限 自 动 延 长 六 个 月 若 发 行 人 股 票 在 此 期 间 发 生 除 权 除 息 的, 发 行 价 格 将 作 相 应 调 整 此 承 诺 持 续 有 效, 本 人 不 会 因 职 务 变 更 离 职 等 原 因 而 放 弃 履 行 此 承 诺 由 于 曾 广 林 和 曾 伟 擘 与 曾 广 建 为 兄 弟 关 系, 而 吴 芳 林 为 曾 广 建 的 三 嫂, 因 此 曾 广 林 曾 伟 擘 和 吴 芳 林 所 持 公 司 股 份 的 锁 定 安 排 比 照 共 同 实 际 控 制 人 曾 广 建 发 行 人 股 东 张 振 戈 先 生 曾 昭 君 先 生 和 唐 腾 达 先 生 承 诺 : 本 人 承 诺, 自 发 行 人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12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该 部 分 股 份, 也 不 由 发 行 人 收 购 该 部 分 股 份 本 人 在 发 行 人 任 职 期 间 每 年 转 让 的 股 份 不 超 过 本 人 持 有 股 份 总 数 的 25% 若 本 人 在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六 个 月 内 申 报 离 职 的, 自 申 报 离 职 之 日 起 十 八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本 人 直 接 或 者 间 接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股 份 ; 若 本 人 在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第 七 个 月 至 第 十 二 个 月 之 间 申 报 离 职 的, 自 申 报 离 职 之 日 起 十 二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本 人 直 接 或 者 间 接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股 份 ; 若 本 人 在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满 十 二 个 月 后 申 报 离 职 的, 自 申 报 离 职 之 日 起 六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本 人 直 接 或 者 间 接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股 份 本 人 所 持 发 行 人 股 票 在 锁 定 期 满 后 两 年 内 减 持 的, 减 持 价 格 应 不 低 于 发 行 价 发 行 人 股 票 上 市 后 六 个 月 内 如 公 司 股 票 连 续 二 十 个 交 易 日 的 收 盘 价 均 低 于 发 行 价, 或 者 上 市 后 六 个 月 期 末 收 盘 价 低 于 发 行 价, 本 人 所 持 有 发 行 人 股 票 的 锁 定 期 限 自 动 延 长 六 个 月 若 发 行 人 股 票 在 此 期 间 发 生 除 权 除 息 的, 发 行 价 格 将 作 相 应 调 整 此 承 诺 持 续 有 效, 本 人 不 会 因 职 务 变 更 离 职 等 原 因 而 放 弃 履 行 此 承 诺 发 行 人 股 东 深 圳 科 庆 承 诺 : 在 张 柏 松 担 任 发 行 人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52 员 期 间, 本 公 司 每 年 转 让 的 股 份 不 超 过 所 持 有 发 行 人 股 份 总 数 的 25%; 若 张 柏 松 在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六 个 月 内 申 报 离 职 的, 自 申 报 离 职 之 日 起 十 八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本 公 司 直 接 或 者 间 接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股 份 ; 若 张 柏 松 在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第 七 个 月 至 第 十 二 个 月 之 间 申 报 离 职 的, 自 申 报 离 职 之 日 起 十 二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本 公 司 直 接 或 者 间 接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股 份 若 张 柏 松 在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满 十 二 个 月 后 申 报 离 职 的, 自 申 报 离 职 之 日 起 六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本 公 司 直 接 或 者 间 接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股 份 此 承 诺 持 续 有 效, 本 公 司 不 会 因 张 柏 松 职 务 变 更 离 职 等 原 因 而 放 弃 履 行 此 承 诺 由 于 李 焱 是 公 司 董 事 副 总 经 理 张 振 戈 的 妻 子, 因 此 李 焱 所 持 公 司 股 份 的 锁 定 安 排 比 照 张 振 戈 先 生 发 行 人 股 东 新 华 联 广 发 信 德 江 苏 融 卓 李 娟 女 士 刘 小 洁 先 生 赵 威 先 生 周 杏 云 女 士 承 诺 : 本 人 ( 公 司 ) 承 诺, 自 发 行 人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12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该 部 分 股 份, 也 不 由 发 行 人 收 购 该 部 分 股 份 2 持 股 5% 及 以 上 股 东 持 股 及 减 持 意 向 等 承 诺 发 行 人 发 行 前 持 股 5% 及 以 上 股 东 曾 广 建 范 德 明 张 振 戈 新 华 联 为 提 高 公 司 持 股 意 向 的 透 明 度, 对 锁 定 期 满 后 两 年 内 的 持 股 及 减 持 意 向 做 出 如 下 承 诺 : (1) 减 持 满 足 的 条 件 : 在 锁 定 期 内, 能 够 及 时 有 效 地 履 行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时 公 开 承 诺 的 各 项 义 务 ; 且 在 发 布 减 持 提 示 性 公 告 前 连 续 20 个 交 易 日 的 公 司 收 盘 价 均 高 于 发 行 价 ( 期 间 公 司 如 有 派 发 股 利 送 股 转 增 股 本 等 除 权 除 息 事 项, 上 述 价 格 相 应 调 整 ) (2) 减 持 意 向 : 在 满 足 上 市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在 任 职 期 间, 每 年 通 过 集 中 竞 价 大 宗 交 易 协 议 转 让 等 方 式 转 让 的 股 份 不 得 超 过 其 所 持 本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的 25% 的 规 定 情 形 下 ( 新 华 联 无 此 限 制 ), 可 以 按 不 低 于 发 行 价 减 持, 期 间 如 有 发 生 分 红 派 息 等 除 权 除 息 事 项, 减 持 价 格 相 应 调 整 (3) 减 持 方 式 : 若 每 批 减 持 的 单 笔 交 易 数 量 或 交 易 金 额 满 足 大 宗 交 易 制 度 的 最 低 规 定, 将 通 过 大 宗 交 易 方 式 进 行 减 持 ; 若 减 持 的 单 笔 交 易 数 量 或 交 易 金 额 不 满 足 大 宗 交 易 制 度 的 最 低 规 定, 将 通 过 二 级 市 场 出 售 的 方 式 进 行 减 持 (4) 减 持 价 格 :1 若 通 过 大 宗 交 易 方 式 减 持 股 份, 则 减 持 价 格 按 照 大 宗 交 易 制 度 相 关 规 定 执 行 ;2 在 锁 定 期 满 后 两 年 内, 不 论 以 大 宗 交 易 方 式 或 二 级 市 场 出 售 方 式, 均 承 诺 最 低 减 持 价 格 为 科 茂 股 份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份 的 发 行 价, 期 间 如 有 发 生 分 红 派 息 等 除 权 除 息 事 项, 该 最 低 减 持 价 格 相 应 调 整 (5) 信 息 披 露 : 将 及 时 充 分 履 行 股 份 减 持 的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减 持 前 3 个 工 作 日 发 布 减 持 提 示 性 公 告 持 股 5% 以 上 的 股 东 均 承 诺 : 在 减 持 股 份 期 间, 严 格 遵 守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创 业 板 股 票 上 市 规 则 等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及 公 司 规 章 制 度 广 发 信 德 对 持 股 及 减 持 意 向 承 诺 如 下 : 公 司 减 持 股 份 的 价 格 根 据 当 时 的 二 级 市 场 价 格 确 定, 并 应 符 合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53 及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规 则 要 求 ; 在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前 所 持 有 的 股 份 在 锁 定 期 满 后 两 年 内 减 持 的, 减 持 价 格 不 低 于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的 发 行 价 格 ( 期 间 公 司 如 有 派 发 股 利 送 股 转 增 股 本 等 除 权 除 息 事 项, 上 述 价 格 相 应 调 整 ) 减 持 股 票 时, 提 前 三 个 交 易 日 通 知 发 行 人 并 予 以 公 告 3 未 能 履 行 承 诺 的 约 束 措 施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曾 广 建 和 范 德 明 如 未 履 行 其 作 出 的 关 于 股 份 锁 定 承 诺 ( 包 括 锁 定 期 减 持 价 格 和 股 票 锁 定 期 延 长 等 相 关 承 诺 ) 持 股 意 向 及 减 持 意 向 声 明 的, 由 此 所 得 收 益 归 发 行 人 所 有, 曾 广 建 和 范 德 明 应 向 发 行 人 董 事 会 上 缴 该 等 收 益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发 行 人 股 份 的 董 事 监 事 及 高 管 人 员 张 振 戈 吴 涛 张 柏 松 曾 伟 擘 曾 昭 君 和 唐 腾 达 同 时 承 诺 : 如 未 履 行 其 作 出 的 关 于 股 份 锁 定 承 诺 持 股 意 向 及 减 持 意 向 声 明 的, 由 此 所 得 收 益 归 公 司 所 有, 本 人 应 向 公 司 董 事 会 上 缴 该 等 收 益 新 华 联 广 发 信 德 如 未 履 行 其 作 出 的 关 于 股 份 锁 定 承 诺 持 股 意 向 及 减 持 意 向 声 明 的, 由 此 所 得 收 益 归 发 行 人 所 有, 本 公 司 应 向 发 行 人 董 事 会 上 缴 该 等 收 益 ( 二 ) 稳 定 股 价 的 承 诺 及 未 能 履 行 承 诺 的 约 束 措 施 发 行 人 2014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公 司 首 发 上 市 后 股 价 低 于 每 股 净 资 产 时 稳 定 股 价 预 案 的 议 案, 其 具 体 内 容 如 下 : 1 稳 定 公 司 股 价 预 案 启 动 情 形 公 司 上 市 之 日 起 三 年 内 公 司 收 盘 价 连 续 20 个 交 易 日 低 于 最 近 一 期 已 披 露 的 财 务 报 告 载 列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则 应 启 动 稳 定 公 司 股 价 措 施 2 责 任 主 体 采 取 稳 定 公 司 股 价 措 施 的 责 任 主 体 包 括 控 股 股 东 公 司 以 及 公 司 的 董 事 ( 不 包 括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其 中 董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既 包 括 在 公 司 上 市 时 任 职 的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也 包 括 公 司 上 市 后 三 年 内 新 任 职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3 具 体 措 施 公 司 稳 定 股 价 措 施 包 括 : 由 控 股 股 东 增 持 公 司 股 票 ; 由 公 司 回 购 公 司 股 票 ; 由 公 司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增 持 公 司 股 票 ; 以 及 公 司 董 事 会 股 东 大 会 通 过 的 其 他 稳 定 股 价 的 措 施 上 述 措 施 可 单 独 或 合 并 采 用 (1) 增 持 措 施 采 取 增 持 股 票 措 施 应 符 合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规 章 规 范 性 文 件 及 证 券 交 易 所 的 相 关 规 定, 且 增 持 股 票 的 数 量 不 会 导 致 公 司 的 股 权 分 布 不 符 合 上 市 条 件 1 增 持 下 限 经 控 股 股 东 董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协 商, 控 股 股 东 董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增 持 股 票 金 额 合 计 不 低 于 人 民 币 1,000 万 元, 或 增 持 股 票 数 量 合 计 不 低 于 公 司 股

54 票 总 数 的 1% 若 协 商 不 成, 控 股 股 东 增 持 股 票 的 金 额 不 低 于 人 民 币 900 万 元, 或 增 持 股 票 的 数 量 不 低 于 公 司 股 票 总 数 的 0.9%; 每 名 董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增 持 股 票 的 金 额 各 不 低 于 20 万 元, 或 增 持 股 票 的 数 量 各 不 低 于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的 0.02% 2 增 持 上 限 公 司 上 市 之 日 起 三 年 内, 为 稳 定 公 司 股 价, 控 股 股 东 单 次 或 多 次 累 计 增 持 股 票 金 额 不 超 过 3,000 万 元, 或 增 持 股 票 数 量 合 计 不 超 过 公 司 股 票 总 数 的 3%; 公 司 每 名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单 次 或 多 次 累 计 增 持 股 票 金 额 合 计 不 超 过 60 万 元, 或 增 持 股 票 的 数 量 合 计 不 超 过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的 0.06% 上 述 增 持 金 额 和 增 持 股 票 数 量 按 照 孰 高 者 执 行 (2) 回 购 措 施 及 金 额 公 司 回 购 股 份 应 满 足 上 市 公 司 回 购 社 会 公 众 股 份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及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规 章 规 范 性 文 件 规 定 的 关 于 公 司 股 票 回 购 的 有 关 条 件 和 要 求 公 司 上 市 之 日 起 三 年 内, 为 稳 定 公 司 股 价, 公 司 单 次 或 多 次 累 计 回 购 股 票 金 额 不 超 过 3,000 万 元, 或 回 购 股 票 数 量 合 计 不 超 过 公 司 股 票 总 数 的 3%, 回 购 金 额 和 回 购 股 票 数 量 按 照 孰 高 者 执 行 (3) 实 施 期 限 增 持 公 司 股 票 计 划 或 回 购 措 施 应 在 出 现 稳 定 股 价 措 施 的 启 动 情 形 时 12 个 月 内 实 施 完 毕 如 按 照 上 述 规 定 实 施 稳 定 股 价 措 施 后, 再 次 出 现 本 预 案 规 定 的 稳 定 股 价 措 施 启 动 情 形 的, 则 控 股 股 东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公 司 应 按 照 本 预 案 的 规 定 再 次 启 动 稳 定 股 价 措 施 4 启 动 股 价 稳 定 方 案 的 法 律 程 序 发 行 人 董 事 会 根 据 市 场 情 况 财 务 状 况 和 未 来 发 展 等 因 素 选 择 股 价 稳 定 方 案 (1) 发 行 人 回 购 股 票 方 案 及 其 实 施 程 序 发 行 人 拟 采 用 回 购 股 票 的 方 式 稳 定 股 价 的, 应 根 据 公 司 法 上 市 公 司 回 购 社 会 公 众 股 份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和 关 于 上 市 公 司 以 集 中 竞 价 交 易 方 式 回 购 股 份 的 补 充 规 定 等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的 方 式, 以 要 约 或 者 集 中 竞 价 等 方 式 向 社 会 公 众 回 购 股 票 发 行 人 应 当 聘 请 独 立 财 务 顾 问 及 律 师 事 务 所 就 发 行 人 回 购 股 份 事 宜 进 行 尽 职 调 查, 出 具 独 立 财 务 顾 问 报 告 和 法 律 意 见 书 发 行 人 股 东 大 会 应 对 回 购 股 份 做 出 决 议, 经 出 席 会 议 的 股 东 所 持 表 决 权 的 三 分 之 二 以 上 通 过 股 东 大 会 对 回 购 股 份 做 出 决 议 后, 发 行 人 依 法 实 施 回 购 方 案 发 行 人 实 施 回 购 方 案 前, 应 在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机 构 开 立 由 证 券 交 易 所 监 控 的 回 购 专 用 账 户 发 行

55 人 回 购 的 股 份 将 于 回 购 期 届 满 或 者 回 购 方 案 实 施 完 毕 后 依 法 注 销, 并 办 理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手 续 其 他 未 尽 事 宜 按 照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执 行 (2) 控 股 股 东 董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增 持 方 案 及 其 实 施 程 序 发 行 人 控 股 股 东 董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将 根 据 公 司 法 上 市 公 司 收 购 管 理 办 法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创 业 板 上 市 公 司 规 范 运 作 指 引 和 关 于 进 一 步 规 范 创 业 板 上 市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买 卖 本 公 司 股 票 行 为 的 通 知 等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通 过 要 约 收 购 或 集 中 竞 价 等 方 式 依 法 增 持 发 行 人 股 票, 实 现 稳 定 股 价 的 目 的 发 行 人 控 股 股 东 董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将 严 格 遵 守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要 求, 履 行 增 持 股 票 的 要 约 禁 止 交 易 和 公 告 等 法 定 义 务 发 行 人 也 将 要 求 未 来 新 聘 任 的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履 行 上 述 增 持 义 务 5 未 能 履 行 承 诺 的 约 束 措 施 公 司 如 未 履 行 增 持 或 回 购 股 票 义 务, 将 在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报 刊 上 公 开 说 明 未 履 行 承 诺 的 具 体 原 因 同 时, 曾 广 建 和 范 德 明 履 行 增 持 或 回 购 股 票 义 务 ( 包 括 通 过 其 控 制 的 境 内 公 司 购 回 ) 如 曾 广 建 和 范 德 明 未 按 照 其 作 出 的 承 诺 履 行 增 持 或 回 购 股 票 义 务, 本 公 司 将 在 逾 期 后 30 日 内 督 促 其 履 行, 对 其 采 取 必 要 的 法 律 行 动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提 起 诉 讼 ), 并 及 时 披 露 进 展 曾 广 建 和 范 德 明 如 未 履 行 增 持 或 回 购 股 票 义 务, 公 司 有 权 责 令 其 在 限 期 内 履 行 增 持 或 回 购 股 票 义 务 ; 控 股 股 东 仍 不 履 行 的, 公 司 有 权 扣 减 其 应 向 曾 广 建 和 范 德 明 支 付 的 扣 除 当 地 最 低 工 资 水 平 后 的 全 年 报 酬, 并 扣 减 其 应 向 曾 广 建 和 范 德 明 支 付 的 分 红 ; 曾 广 建 和 范 德 明 拒 不 履 行 股 票 增 持 或 回 购 义 务 且 情 节 严 重 的,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半 数 以 上 的 独 立 董 事 有 权 提 请 股 东 大 会 同 意 更 换 相 关 曾 广 建 和 范 德 明 的 董 事 职 务 公 司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未 履 行 增 持 或 回 购 股 票 义 务, 公 司 有 权 责 令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在 限 期 内 履 行 增 持 或 回 购 股 票 义 务,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仍 不 履 行 的, 公 司 有 权 扣 减 其 应 向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支 付 的 扣 除 当 地 最 低 工 资 水 平 后 的 全 年 报 酬 公 司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拒 不 履 行 股 票 增 持 或 回 购 义 务 且 情 节 严 重 的, 控 股 股 东 或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半 数 以 上 的 独 立 董 事 有 权 提 请 股 东 大 会 同 意 更 换 相 关 董 事, 公 司 董 事 会 有 权 解 聘 相 关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 三 ) 股 份 回 购 的 承 诺 及 未 能 履 行 承 诺 的 约 束 措 施 发 行 人 及 发 行 人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曾 广 建 范 德 明 承 诺 : 发 行 人 招 股 说 明 书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对 判 断 发 行 人 是 否 符 合 法 律 规 定 的 发 行 条 件 构 成 重 大 实 质 影 响 的, 将 依 法 回 购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的 全 部 新 股, 且 发 行 人 控 股 股 东 将 购 回 已 转 让 的 在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中 控 股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的 股 份 公 司 将 会 同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启 动 回 购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的 全 部 新 股 及 购 回 已 转 让 的 公

56 开 发 售 股 份 的 程 序,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依 照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规 章 规 范 性 文 件 及 证 券 交 易 所 业 务 规 则 的 规 定 召 开 董 事 会 及 股 东 大 会, 履 行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等, 并 按 照 届 时 公 布 的 回 购 方 案 完 成 回 购 发 行 人 已 发 行 尚 未 上 市 的, 回 购 价 格 为 发 行 价 并 加 算 银 行 同 期 存 款 利 息 ; 公 司 已 上 市 的, 回 购 价 格 以 公 司 股 票 发 行 价 格 和 有 关 违 法 事 实 被 确 认 之 日 前 一 个 交 易 日 公 司 股 票 收 盘 价 格 的 孰 高 者 确 定 如 发 行 人 未 能 按 照 其 作 出 的 承 诺 回 购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的 全 部 新 股 的, 不 足 部 分 将 全 部 由 曾 广 建 和 范 德 明 予 以 购 回, 曾 广 建 和 范 德 明 应 在 发 行 人 对 其 提 出 要 求 之 日 起 30 日 内 启 动 购 回 程 序 ( 包 括 通 过 其 控 制 的 境 内 公 司 购 回 ) 曾 广 建 和 范 德 明 未 按 其 已 作 出 的 承 诺 购 回 的, 将 在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报 刊 上 公 开 说 明 未 履 行 承 诺 的 具 体 原 因, 且 发 行 人 有 权 相 应 扣 减 应 向 其 支 付 的 分 红 并 直 接 支 付 给 投 资 者, 作 为 曾 广 建 和 范 德 明 对 投 资 者 的 赔 偿 ( 四 ) 依 法 承 担 赔 偿 或 者 补 偿 责 任 的 承 诺 及 未 能 履 行 承 诺 的 约 束 措 施 1 依 法 承 担 赔 偿 或 者 补 偿 责 任 的 承 诺 (1) 发 行 人 发 行 人 控 股 股 东 发 行 人 实 际 控 制 人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承 诺 : 发 行 人 招 股 说 明 书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致 使 投 资 者 在 证 券 交 易 中 遭 受 损 失 的, 将 严 格 按 照 证 券 法 及 其 他 相 关 规 定,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2) 保 荐 机 构 承 诺 : 如 本 公 司 在 本 次 发 行 工 作 期 间 未 勤 勉 尽 责, 导 致 本 公 司 所 制 作 出 具 的 文 件 对 重 大 事 件 作 出 违 背 事 实 真 相 的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在 披 露 信 息 时 发 生 重 大 遗 漏, 并 造 成 投 资 者 直 接 经 济 损 失 的, 在 该 等 违 法 事 实 被 认 定 后, 本 公 司 将 本 着 积 极 协 商 切 实 保 障 投 资 者 特 别 是 中 小 投 资 者 利 益 的 原 则, 自 行 并 督 促 发 行 人 及 其 他 过 错 方 一 并 对 投 资 者 直 接 遭 受 的 可 测 算 的 经 济 损 失, 选 择 与 投 资 者 和 解 通 过 第 三 方 与 投 资 者 调 解 及 设 立 投 资 者 赔 偿 基 金 等 方 式 进 行 赔 偿 保 荐 机 构 承 诺 因 其 为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制 作 出 具 的 文 件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给 投 资 者 造 成 损 失 的, 将 先 行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3) 发 行 人 律 师 承 诺 : 如 因 本 所 为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出 具 的 文 件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给 投 资 者 造 成 损 失, 本 所 将 依 法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有 权 获 得 赔 偿 的 投 资 者 资 格 投 资 者 损 失 的 范 围 认 定 赔 偿 主 体 之 间 的 责 任 划 分 和 免 责 事 由 按 照 证 券 法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关 于 审 理 证 券 市 场 因 虚 假 陈 述 引 发 的 民 事 赔 偿 案 件 的 若 干 规 定 ( 法 释 [2003]2 号 ) 等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司 法 解 释 的 规 定 执 行 如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司 法 解 释 相 应 修 订, 则 按 届 时 有 效 的 法 律 法 规 和 司 法 解 释 执 行 本 所 承 诺 将 严 格 按 生 效 司 法 文 书 所 认 定 的 赔 偿 方 式 和 赔 偿 金 额 进 行 赔 偿, 确 保 投 资 者 合 法 权 益 得 到 有 效 保 护

57 (4) 发 行 人 会 计 师 承 诺 : 如 本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为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制 作 出 具 的 文 件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给 他 人 造 成 损 失 的, 将 依 法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5) 发 行 人 评 估 机 构 承 诺 : 如 本 评 估 机 构 为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制 作 出 具 的 文 件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给 他 人 造 成 损 失 的, 将 依 法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2 未 能 履 行 承 诺 的 约 束 措 施 (1) 公 司 未 能 按 照 已 作 出 的 承 诺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的, 不 足 部 分 将 全 部 由 曾 广 建 和 范 德 明 在 发 行 人 提 出 要 求 之 日 起 30 日 内 赔 偿 如 曾 广 建 和 范 德 明 未 按 照 其 作 出 的 承 诺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本 公 司 将 逾 期 后 30 日 内 督 促 其 履 行 赔 偿 义 务, 对 其 采 取 必 要 的 法 律 行 动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提 起 诉 讼 ), 并 及 时 披 露 进 展 等 (2) 曾 广 建 和 范 德 明 未 按 其 已 作 出 的 承 诺 依 法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的, 将 在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报 刊 上 公 开 说 明 未 履 行 承 诺 的 具 体 原 因, 且 发 行 人 有 权 相 应 扣 减 应 向 其 支 付 的 分 红 并 直 接 支 付 给 投 资 者, 作 为 曾 广 建 和 范 德 明 对 投 资 者 的 赔 偿 (3)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未 按 其 作 出 的 承 诺 依 法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的, 发 行 人 可 以 扣 减 应 支 付 给 其 的 工 资 薪 酬, 并 直 接 支 付 给 投 资 者, 作 为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对 投 资 者 的 赔 偿 (4) 证 券 服 务 机 构 如 未 能 履 行 相 关 承 诺, 本 公 司 将 在 30 日 内 督 促 证 券 服 务 机 构 履 行 赔 偿 义 务, 对 其 采 取 必 要 的 法 律 行 动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提 起 诉 讼 ), 并 及 时 披 露 进 展 等 ( 五 ) 填 补 被 摊 薄 即 期 回 报 的 承 诺 措 施 及 未 能 履 行 承 诺 的 约 束 措 施 1 填 补 被 摊 薄 即 期 回 报 的 承 诺 措 施 若 公 司 本 次 发 行 成 功, 发 行 当 年 每 股 收 益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等 指 标 与 上 年 同 期 相 比, 将 有 可 能 出 现 一 定 程 度 的 下 降 公 司 拟 从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着 手, 不 断 提 高 公 司 的 收 入 和 盈 利 水 平, 尽 量 减 少 本 次 发 行 对 于 公 司 上 述 指 标 的 影 响 并 提 高 投 资 者 的 回 报 (1) 提 高 公 司 的 收 入 和 盈 利 水 平 的 措 施 1 公 司 将 加 大 技 术 和 研 发 的 投 入, 不 断 提 高 产 品 技 术 水 平, 继 续 保 持 公 司 在 行 业 的 技 术 领 先 地 位 2 公 司 将 制 定 更 为 高 效 的 营 销 计 划, 不 断 提 升 公 司 的 市 场 形 象 和 口 碑, 在 维 持 乃 至 扩 大 现 有 客 户 销 售 额 的 同 时, 使 更 多 用 户 使 用 公 司 产 品 3 公 司 将 继 续 以 市 场 为 导 向, 聚 焦 用 户 需 求, 并 通 过 不 断 创 新 来 满 足 用 户 需 求, 提 升 用 户 体 验, 为 用 户 提 供 更 有 竞 争 力 的 服 务, 继 续 打 造 和 提 升 公 司 的 核 心 竞 争 力

58 4 人 才 是 公 司 的 立 身 之 本 公 司 将 通 过 自 身 培 养 和 外 部 引 进 的 方 式, 提 升 公 司 的 人 才 素 质 结 构 和 水 平, 不 断 增 强 公 司 竞 争 力 5 公 司 将 在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后, 根 据 募 集 资 金 使 用 计 划 尽 快 安 排 收 购 广 东 省 德 庆 县 和 江 西 省 吉 安 县 的 林 木 资 源 2.74 万 亩 和 0.97 万 亩 本 次 收 购 完 成 后, 能 有 效 降 低 原 料 成 本, 并 最 终 全 面 提 高 公 司 的 盈 利 能 力 另 一 方 面, 公 司 投 入 募 集 资 金 建 设 研 发 中 心, 将 优 化 产 品 结 构, 增 加 产 品 技 术 附 加 值, 最 终 增 强 公 司 的 核 心 竞 争 力 和 持 续 盈 利 能 力 (2) 提 高 投 资 者 回 报 的 措 施 公 司 为 切 实 保 护 投 资 者 的 合 法 权 益, 已 在 公 司 章 程 股 东 大 会 议 事 规 则 信 息 披 露 管 理 制 度 等 文 件 中 作 了 相 关 制 度 安 排 同 时, 公 司 制 订 了 广 东 科 茂 林 产 化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上 市 后 三 年 分 红 回 报 规 划, 尊 重 并 维 护 股 东 利 益, 建 立 持 续 稳 定 科 学 的 回 报 机 制 2 未 能 履 行 承 诺 的 约 束 措 施 发 行 人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全 体 董 事 高 管 承 诺 : (1) 不 无 偿 或 以 不 公 平 条 件 向 其 他 单 位 或 者 个 人 输 送 利 益, 也 不 采 用 其 他 方 式 损 害 公 司 利 益 (2) 对 董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职 务 消 费 行 为 进 行 约 束 (3) 不 动 用 公 司 资 产 从 事 与 本 人 履 行 职 责 无 关 的 投 资 消 费 活 动 (4) 由 董 事 会 或 薪 酬 委 员 会 制 定 的 薪 酬 制 度 与 公 司 填 补 回 报 措 施 的 执 行 情 况 相 挂 钩 (5) 拟 公 布 的 公 司 股 权 激 励 的 行 权 条 件 与 公 司 填 补 回 报 措 施 的 执 行 情 况 相 挂 钩 (6) 不 会 越 权 干 预 公 司 经 营 管 理 活 动, 不 会 侵 占 公 司 利 益 如 违 反 上 述 承 诺 或 拒 不 履 行 上 述 承 诺, 本 人 将 在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及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报 刊 公 开 作 出 解 释 并 道 歉, 因 违 反 承 诺 给 公 司 或 者 股 东 造 成 损 失 的, 将 依 法 承 担 补 偿 责 任 ( 六 )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的 承 诺 及 未 能 履 行 承 诺 的 约 束 措 施 公 司 2014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广 东 科 茂 林 产 化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上 市 后 三 年 分 红 回 报 规 划, 并 修 改 了 上 市 后 适 用 的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公 司 股 票 发 行 后 的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参 见 第 九 节 十 三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发 行 人 承 诺 : 本 公 司 将 在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及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报 刊 上 公 开 说 明 未 履 行 利 润 分 配 的 具 体 原 因 并 向 公 司 股 东 和 社 会 公 众 投 资 者 道 歉 ; 如 果 未 履 行 相 关 承 诺 事 项, 致 使 投 资 者 在 证 券 交 易 中 遭 受 损 失 的, 本 公 司 将 依 法 赔 偿

59 ( 七 ) 其 他 承 诺 事 项 1 关 于 避 免 同 业 竞 争 的 承 诺 为 避 免 与 发 行 人 之 间 出 现 同 业 竞 争, 维 护 发 行 人 的 利 益 和 保 证 发 行 人 的 长 期 稳 定 发 展, 本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曾 广 建 和 范 德 明 主 要 股 东 张 振 戈 新 华 联 广 发 信 德 均 出 具 了 避 免 同 业 竞 争 承 诺 书 具 体 内 容 请 详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七 节 同 业 竞 争 及 关 联 交 易 之 一 同 业 竞 争 部 分 曾 广 建 和 范 德 明 如 未 能 履 行 避 免 同 业 竞 争 承 诺 书, 曾 广 建 和 范 德 明 应 在 接 到 公 司 董 事 会 通 知 之 日 起 20 日 内 启 动 有 关 消 除 同 业 竞 争 的 相 关 措 施,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依 法 终 止 有 关 投 资 转 让 有 关 投 资 股 权 或 业 务 清 算 注 销 有 关 同 业 竞 争 的 公 司, 并 及 时 向 公 司 及 公 众 投 资 者 披 露 消 除 同 业 竞 争 的 相 关 措 施 的 实 施 情 况 2 关 于 不 占 用 资 金 与 避 免 或 减 少 关 联 交 易 的 承 诺 为 尽 量 避 免 和 减 少 与 发 行 人 之 间 的 关 联 交 易, 本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曾 广 建 和 范 德 明 主 要 股 东 张 振 戈 新 华 联 广 发 信 德 均 出 具 了 关 于 不 占 用 资 金 与 避 免 和 减 少 关 联 交 易 的 承 诺 如 未 能 履 行 不 占 用 资 金 承 诺 的, 有 关 方 应 在 接 到 公 司 通 知 之 日 起 20 日 内 向 发 行 人 及 其 控 股 子 公 司 返 还 占 用 的 资 金 ( 或 通 过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公 司 向 发 行 人 返 还 占 用 的 资 金 ), 并 按 照 承 诺 以 占 用 资 金 金 额 的 20% 向 公 司 支 付 违 约 金 拒 不 返 还 资 金 或 支 付 违 约 金 的, 发 行 人 有 权 相 应 扣 减 应 向 其 支 付 的 分 红, 作 为 其 对 发 行 人 的 返 还 款 项 或 赔 偿 款 项 如 公 司 由 于 关 联 交 易 遭 受 损 失 的, 在 有 关 损 失 金 额 确 认 后, 有 关 方 将 在 公 司 董 事 会 通 知 的 时 限 内 赔 偿 公 司 因 此 遭 受 的 损 失 拒 不 赔 偿 公 司 遭 受 的 相 关 损 失 的, 发 行 人 有 权 相 应 扣 减 应 向 其 支 付 的 分 红, 作 为 其 对 发 行 人 的 赔 偿 有 关 方 应 配 合 公 司 消 除 或 规 范 相 关 关 联 交 易,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依 法 终 止 关 联 交 易 采 用 市 场 公 允 价 格 等 3 作 为 股 东 的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对 外 投 资 承 诺 本 公 司 作 为 股 东 的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于 2014 年 3 月 出 具 了 承 诺 函 : 本 人 本 人 关 系 密 切 的 家 庭 成 员, 不 存 在 自 营 或 与 他 人 经 营 与 科 茂 股 份 相 同 或 类 似 业 务 的 情 形, 不 存 在 与 科 茂 股 份 利 益 发 生 冲 突 的 对 外 投 资 如 未 履 行 其 本 人 作 出 的 关 于 竞 业 禁 止 及 对 外 投 资 的 承 诺 的, 有 关 方 应 在 接 到 公 司 通 知 之 日 起 20 日 内 启 动 相 关 解 决 措 施,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依 法 终 止 或 转 让 与 公 司 经 营 的 相 同 或 类 似 业 务, 依 法 终 止 或 转 让 与 公 司 利 益 发 生 冲 突 的 对 外 投 资, 并 及 时 向 公 司 汇 报 相 关 实 施 情 况 4 关 于 发 行 人 租 赁 土 地 及 厂 房 设 施 可 能 遭 拆 除 的 赔 偿 承 诺 发 行 人 实 际 控 制 人 曾 广 建 范 德 明 共 同 出 具 承 诺, 如 因 发 行 人 全 资 子 公 司 广 州 科 茂 租 赁 的 土 地 及 厂 房 设 施 被 有 关 主 管 部 门 强 制 拆 除 或 者 广 州 科 茂 被 要 求 搬

60 迁 而 不 能 使 用 该 等 土 地 及 厂 房 设 施, 以 及 广 州 科 茂 被 有 关 主 管 部 门 给 予 行 政 处 罚, 曾 广 建 和 范 德 明 将 连 带 承 担 全 部 费 用, 以 补 偿 广 州 科 茂 因 此 可 能 遭 受 的 全 部 损 失,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搬 迁 费 用 搬 迁 期 间 的 经 营 损 失 以 及 行 政 处 罚 曾 广 建 和 范 德 明 如 未 履 行 承 担 全 部 费 用 的 责 任, 应 在 接 到 公 司 通 知 之 日 起 20 日 内 启 动 相 关 解 决 措 施,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以 本 人 自 有 财 产 履 行 相 关 承 诺 由 发 行 人 直 接 扣 减 其 分 红 等, 并 及 时 向 公 司 汇 报 相 关 实 施 情 况 5 关 于 本 次 募 投 项 目 的 承 诺 发 行 人 实 际 控 制 人 曾 广 建 和 范 德 明 承 诺 : 公 司 拟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收 购 德 庆 县 松 林 资 源 和 收 购 吉 安 县 松 林 资 源, 公 司 在 实 际 松 林 资 源 收 购 时 产 生 的 合 同 价 款 以 外 的 一 切 成 本 费 用 将 由 其 承 担 曾 广 建 和 范 德 明 如 未 履 行 承 担 全 部 费 用 的 责 任, 应 在 接 到 公 司 通 知 之 日 起 20 日 内 启 动 相 关 解 决 措 施,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以 本 人 自 有 财 产 履 行 相 关 承 诺 由 发 行 人 直 接 扣 减 其 分 红 等, 并 及 时 向 公 司 汇 报 相 关 实 施 情 况 ( 八 ) 承 诺 的 履 行 情 况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上 述 承 诺 均 已 履 行 或 正 在 积 极 履 行 ( 九 ) 中 介 机 构 对 承 诺 内 容 及 其 约 束 措 施 的 核 查 意 见 保 荐 机 构 发 行 人 律 师 经 核 查 认 为 : 相 关 承 诺 主 体 出 具 的 承 诺 符 合 法 律 法 规 和 有 关 政 策 规 定 ; 承 诺 主 体 出 具 承 诺 履 行 相 应 的 决 策 程 序, 均 系 承 诺 主 体 真 实 意 思 的 表 示, 承 诺 内 容 合 法 合 理 ; 承 诺 主 体 均 知 悉 各 自 的 责 任 和 义 务, 有 关 失 信 约 束 和 补 救 措 施 及 时 有 效

61 第 六 节 业 务 和 技 术 一 发 行 人 主 营 业 务 主 要 产 品 的 情 况 ( 一 ) 发 行 人 主 营 业 务 及 主 要 产 品 的 基 本 情 况 公 司 是 松 香 树 脂 专 业 生 产 商, 为 国 内 知 名 的 松 香 树 脂 生 产 企 业, 主 要 从 事 松 香 树 脂 的 研 发 生 产 和 销 售 公 司 通 过 两 种 方 式 获 取 原 料 : 一 是 外 购 松 脂 自 产 松 香, 在 此 过 程 中, 会 产 生 副 产 品 松 节 油 ; 二 是 外 购 松 香 然 后 通 过 物 理 和 化 学 等 技 术 手 段, 最 终 生 产 出 松 香 树 脂, 主 要 应 用 于 胶 粘 剂 油 墨 和 涂 料 等 行 业 公 司 作 为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中 国 松 香 深 加 工 委 员 会 主 席 单 位, 是 我 国 林 产 化 学 工 业 龙 头 企 业 之 一, 也 是 我 国 松 香 树 脂 产 销 量 处 于 前 列 的 企 业 之 一 经 过 多 年 发 展, 公 司 产 品 质 量 经 受 了 下 游 众 多 客 户 长 期 严 格 的 考 核, 与 胶 粘 剂 油 墨 和 涂 料 等 下 游 客 户 已 经 建 立 了 稳 定 的 合 作 关 系 公 司 也 是 典 型 的 可 再 生 生 物 质 资 源 综 合 利 用 企 业 一 方 面, 公 司 生 产 的 松 香 树 脂 可 替 代 部 分 石 油 树 脂, 从 而 减 少 了 对 不 可 再 生 石 化 资 源 的 依 赖 和 消 耗 ; 另 一 方 面, 采 集 利 用 松 脂 无 需 砍 伐 树 木, 不 会 造 成 林 木 资 源 的 损 害, 可 以 促 进 林 木 资 源 的 合 理 利 用 松 香 树 脂 生 产 及 应 用 简 图 依 托 在 业 内 多 年 积 累 的 松 香 树 脂 生 产 技 术 和 研 发 实 力, 公 司 已 发 展 成 为 国 内 领 先 的 松 香 树 脂 生 产 企 业 目 前, 公 司 已 经 在 广 西 湖 南 江 西 和 云 南 等 松 香 富 产 区 建 立 了 原 材 料 供 应 及 生 产 基 地, 并 配 备 了 相 应 的 研 发 中 心 公 司 生 产 和 销 售 的 科 茂 牌 松 香 树 脂 在 业 内 具 有 较 高 的 美 誉 度, 被 德 国 汉 高 美 国 富 乐 和 法 国 波 士 胶 等 众 多 国 际 知 名 企 业 广 泛 使 用 本 公 司 主 营 产 品 为 松 香 树 脂 和 松 节 油 松 香 树 脂 按 照 产 品 色 泽 热 稳 定 性

62 气 味 相 容 性 增 粘 效 果 用 途 以 及 在 溶 剂 中 溶 解 度 等 指 标 的 不 同, 将 具 有 四 种 以 上 优 良 指 标 的 松 香 树 脂 划 分 为 高 端 松 香 树 脂, 其 余 的 则 为 普 通 松 香 树 脂 普 通 松 香 树 脂 高 端 松 香 树 脂 按 产 品 用 途 来 分, 公 司 的 松 香 树 脂 产 品 分 为 胶 粘 剂 用 松 香 树 脂 涂 料 用 松 香 树 脂 及 油 墨 用 松 香 树 脂 公 司 松 香 树 脂 产 品 的 分 类 及 其 主 要 性 能 和 用 途 如 下 : 类 别 产 品 系 列 产 品 简 介 产 品 性 能 主 要 用 途 1. 颜 色 近 乎 水 白, 气 味 低 2. 能 同 时 提 高 压 敏 胶 初 粘 KS 系 列 是 部 分 歧 1. 白 色 EVA 热 熔 胶 棒 胶 力 和 持 粘 力 化 加 氢 的 天 然 粒 3. 耐 热 性 好,180 8 小 时 颜 增 粘 树 脂, 颜 色 2.SBS SIS 热 熔 压 敏 胶 : 色 加 深 小 于 1 近 乎 水 白, 气 味 卫 生 制 品 用 热 熔 胶 结 构 4. 抗 氧 性 好, 保 存 期 长 KS 系 低 而 柔 和, 热 稳 胶 胶 带 胶 等 5. 溶 解 性 好, 可 溶 于 环 己 列 定 性 突 出, 特 别 3.EVA 热 熔 胶 : 高 档 包 装 烷 石 油 醚 甲 苯 二 甲 苯 适 用 于 配 制 高 档 胶 书 刊 装 订 胶 烟 胶 等 醋 酸 乙 酯 丙 酮 等 多 种 溶 卫 生 制 品 用 热 熔 4. 热 熔 涂 料 密 封 胶 等 剂 胶 以 及 外 观 要 求 5. 水 性 胶 粘 剂 溶 剂 胶 粘 6. 相 容 性 好, 可 与 多 种 高 聚 严 格 的 胶 粘 剂 剂 物 如 NR CR SBR SBS SIS EVA 等 以 任 意 比 例 混 容 胶 粘 剂 用 松 香 树 脂 KA 系 列 KF 系 列 KA 系 列 是 以 松 香 为 基 本 原 料, 经 脱 色 酯 化 和 稳 定 化 处 理 等 工 艺 研 制 而 成 KF 系 列 是 以 松 香 为 基 本 原 料, 经 脱 色 聚 合 改 性 等 工 艺 研 制 而 成, 是 一 类 经 济 型 的 增 粘 树 脂 1. 颜 色 较 浅, 气 味 低 2. 耐 热 性 好, 抗 氧 性 好, 保 1. 热 熔 压 敏 胶 :SBS 和 存 期 较 长 SIS 基 卫 生 制 品 用 热 熔 3. 溶 解 性 好, 可 溶 于 环 己 胶 烷 石 油 醚 甲 苯 二 甲 苯 2. 热 熔 粘 合 胶 : 包 装 胶 和 醋 酸 乙 酯 丙 酮 等 多 种 溶 书 刊 装 订 胶 等 剂 3. 热 熔 涂 料 4. 相 容 性 好, 可 与 多 种 高 聚 4.KA120 特 别 适 用 于 热 熔 物 如 NR CR SBR SBS SIS 木 工 胶 EVA 等 以 任 意 比 例 混 容 1. 颜 色 较 浅, 气 味 低 2. 能 较 大 幅 度 提 高 压 敏 胶 初 粘 力 3. 耐 热 性 好, 抗 氧 性 好, 保 存 期 长 4. 溶 解 性 好, 可 溶 于 环 己 烷 石 油 醚 甲 苯 二 甲 苯 醋 酸 乙 酯 丙 酮 等 多 种 溶 热 熔 压 敏 胶 粘 剂 : 胶 带 胶 卫 生 制 品 用 热 熔 胶 等 2. 溶 剂 压 敏 胶 粘 剂 : 胶 带 胶 不 干 胶 等 3. 溶 剂 热 敏 胶 粘 剂 : 复 膜 胶 等 4. 热 熔 胶 粘 剂 :EVA 热 熔

63 类 别 涂 料 用 松 香 树 脂 油 墨 用 松 香 树 脂 产 品 系 列 KZ 系 列 道 路 标 线 专 用 树 脂 KX 系 列 产 品 简 介 产 品 性 能 主 要 用 途 KZ 系 列 是 一 族 稳 定 的 松 香 改 性 不 饱 和 酸 树 脂, 是 以 松 香 和 不 饱 和 多 元 酸 为 基 本 原 料, 经 脱 色 改 性 等 工 艺 研 制 而 成 RM3000 是 全 新 一 代 专 用 于 道 路 标 线 涂 料 的 环 保 型 天 然 树 脂 独 特 的 分 子 设 计 使 采 用 RM3000 配 制 的 马 路 漆 对 各 种 路 面 均 有 优 异 的 附 着 力, 同 时 具 有 快 干 耐 压 抗 气 候 老 化 耐 黄 变 等 突 出 优 点 KX 系 列 是 一 族 松 香 改 性 酚 醛 树 脂, 溶 解 性 较 好, 干 燥 快, 适 合 于 配 制 经 济 的 普 通 胶 印 油 墨 剂 5. 相 容 性 好, 可 与 多 种 高 聚 物 如 NR CR SBR SBS SIS EVA 等 以 任 意 比 例 混 容 1. 颜 色 较 浅, 气 味 低, 软 化 点 高 2. 易 溶 于 醇 类 溶 剂 3. 与 多 种 高 聚 物 相 容 性 好 1. 附 着 力 强, 对 各 种 沥 青 路 面 和 水 泥 路 面, 即 使 不 打 底 漆, 也 有 良 好 的 附 着 力 2. 柔 顺 性 好, 快 干, 流 平 性 适 中, 用 RM3000 配 制 的 马 路 标 线 漆 一 年 四 季 均 有 良 好 的 施 工 性 能 3. 颜 色 浅, 气 味 低, 耐 黄 变, 可 减 少 马 路 涂 料 中 钛 白 粉 的 添 加 量 4. 耐 压 耐 磨 抗 污 抗 龟 裂 性 好 1. 油 溶 性 好 2. 有 较 好 的 固 着 速 度 3. 光 泽 高, 气 味 低, 溶 剂 释 放 性 好 4. 在 低 芳 烃 含 量 的 溶 剂 中 仍 有 高 的 溶 解 性 能, 利 于 环 保 胶 聚 酰 胺 热 熔 胶 等 5. 密 封 胶 粘 剂 : 建 筑 密 封 胶 等 1. 水 性 涂 料 2. 醇 溶 性 涂 料 3. 醇 溶 性 上 光 油 热 熔 型 道 路 标 线 涂 料 1. 经 济 型 普 通 胶 印 墨 2. 铅 印 墨 3.KX162 和 KX166 适 合 于 高 档 四 色 胶 印 油 墨, 以 及 高 亮 光 快 固 着 胶 印 墨 公 司 的 另 一 主 营 产 品 为 松 节 油 公 司 现 有 四 家 子 公 司 直 接 收 购 松 脂, 在 将 松 脂 生 产 成 松 香 的 过 程 中, 会 产 生 副 产 品 松 节 油 松 节 油 除 一 部 分 作 为 公 司 生 产 萜 烯 树 脂 的 原 料 外, 其 余 直 接 对 外 销 售 松 节 油 具 有 特 殊 的 化 学 活 性, 为 合 成 樟 脑 合 成 香 料 医 药 有 机 化 工 等 方 面 化 工 原 料 ( 二 ) 发 行 人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的 主 要 构 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按 产 品 应 用 领 域 及 性 能 的 分 类 构 成 如 下 : 项 目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一 树 脂 62, , , ( 一 ) 胶 粘 剂 用 树 脂 60, , , 其 中 : 超 级 树 脂 6, , , 浅 色 高 稳 定 树 脂 24, , , 普 通 树 脂 29, , , ( 二 ) 涂 料 用 树 脂 1, , 其 中 : 超 级 树 脂

64 项 目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浅 色 高 稳 定 树 脂 普 通 树 脂 1, , ( 三 ) 油 墨 用 树 脂 其 中 : 超 级 树 脂 浅 色 高 稳 定 树 脂 普 通 树 脂 二 松 节 油 4, , ,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合 计 66, , , 公 司 主 要 从 事 松 香 树 脂 产 品 的 研 发 生 产 和 销 售, 公 司 的 主 要 产 品 是 松 香 树 脂, 报 告 期 内, 树 脂 的 销 售 收 入 占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总 额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90.67% 91.23% 及 91.53%,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突 出 ( 三 ) 发 行 人 的 主 要 经 营 模 式 公 司 主 要 生 产 和 销 售 松 香 树 脂 生 产 松 香 树 脂 的 主 要 原 材 料 为 松 香, 松 香 一 部 分 来 自 外 购 松 香, 一 部 分 来 自 收 购 松 脂 自 产 松 香 松 脂 是 割 开 松 树 树 体 后 流 出 来 的 含 油 物 质, 是 制 造 松 香 和 松 节 油 的 原 料, 为 可 再 生 资 源 松 香 是 以 松 脂 为 原 料, 通 过 不 同 的 加 工 方 式 得 到 的 非 挥 发 性 天 然 物 质 松 香 树 脂 是 以 松 香 为 基 本 原 料, 经 过 加 成 歧 化 氢 化 酯 化 脱 色 等 工 艺 而 得 到 的 无 定 型 热 塑 性 物 质, 广 泛 应 用 于 胶 粘 剂 涂 料 和 油 墨 等 行 业 发 行 人 业 务 的 基 本 流 程 为 : 公 司 采 购 松 脂 后, 生 产 出 松 香 和 松 节 油, 其 中 松 节 油 基 本 上 对 外 销 售, 而 生 产 的 松 香 基 本 上 自 用, 用 于 进 一 步 加 工 松 香 树 脂 由 于 自 产 的 松 香 不 能 满 足 生 产 经 营 的 需 要, 所 以 公 司 同 时 也 会 外 购 大 量 松 香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的 主 要 经 营 模 式 如 下 : 1 采 购 模 式 公 司 生 产 松 香 树 脂 需 要 松 香 季 戊 四 醇 甘 油 和 富 马 酸 等 原 材 料, 其 中 松 香 是 最 主 要 的 原 材 料 松 香 的 来 源 包 括 外 购 松 香 和 外 购 松 脂 自 产 松 香 年 度 开 始 前, 公 司 采 购 部 门 根 据 公 司 销 售 预 算 生 产 预 算 制 订 年 度 采 购 计 划 每 月 根 据 各 子 公 司 提 交 的 原 材 料 采 购 申 请 或 者 管 理 层 战 略 采 购 目 标, 制 定 月 度 统 一 采 购 计 划, 集 中 与 供 应 商 洽 谈 采 购 条 款, 以 争 取 最 优 惠 的 采 购 单 价 公 司 采 购 部 门 定 期 进 行 供 应 商 调 查, 并 建 立 供 应 商 名 录, 录 入 ERP 系 统, 每 次 订 购 时 从 中 甄 选 出 供 应 商, 向 其 询 价, 经 过 与 三 家 以 上 供 应 商 洽 谈 比 较 后, 选 定 交 易 供 应 商, 与 其 确 定 具 体 采 购 合 同 条 款, 再 由 各 子 公 司 根 据 议 定 条 款 与 供 应 商 签 订 采 购 合 同 并 结 算 公 司 对 外 购 松 香 松 脂 及 其 他 原 材 料 的 具 体 采 购 模 式 如 下 : (1) 外 购 松 香 的 采 购 模 式 松 香 是 公 司 最 主 要 的 原 材 料, 松 香 占 公 司 树 脂 产 品 成 本 的 比 例 约 为 85% 发

65 行 人 的 子 公 司 江 西 金 安 湖 南 科 茂 广 西 科 茂 普 洱 科 茂 自 行 收 购 松 脂 生 产 的 松 香 不 能 满 足 松 香 树 脂 生 产 的 需 要, 因 此 公 司 还 从 外 部 公 司 采 购 松 香,2013~2015 年 自 产 松 香 总 数 量 占 自 产 松 香 和 外 购 松 香 总 数 量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35.00% 54.41% 和 59.67% 松 香 生 产 厂 家 分 布 较 为 分 散, 主 要 位 于 松 脂 资 源 丰 富 的 地 区, 同 时 也 存 在 众 多 松 香 贸 易 商 公 司 主 要 从 广 西 广 东 江 西 云 南 等 众 多 的 松 香 生 产 厂 商 及 贸 易 商 采 购, 同 时 也 向 国 外 松 香 厂 商 和 贸 易 商 进 行 采 购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采 购 松 香 的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吨, 元 / 吨 项 目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数 量 价 格 数 量 价 格 数 量 价 格 一 向 松 香 厂 商 采 购 9, , , , , , 其 中 : 国 内 厂 商 7, , , , , , 国 外 厂 商 2, , , , 二 向 松 香 贸 易 商 采 购 8, , , , , , 其 中 : 国 内 贸 易 商 2, , , , , , 国 外 贸 易 商 5, , , , , , 三 合 计 18, , , , , , 从 上 表 可 以 看 出,2014 年 和 2015 年 公 司 向 松 香 厂 商 和 贸 易 商 的 采 购 价 格 基 本 持 平,2013 年 由 于 国 外 松 香 价 格 较 低, 同 时 在 国 外 采 购 中, 国 外 贸 易 商 所 占 比 重 较 高, 因 此 2013 年 公 司 向 松 香 贸 易 商 采 购 的 价 格 比 向 松 香 厂 商 采 购 的 价 格 要 低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向 松 香 贸 易 商 的 采 购 占 外 购 松 香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41.99% 25.70% 和 47.41%, 公 司 选 择 贸 易 商 的 原 因 是 由 于 松 香 价 格 波 动 较 大, 贸 易 商 货 源 较 为 充 足, 信 用 较 好, 且 资 金 实 力 较 强 同 时, 公 司 为 降 低 松 香 采 购 成 本, 积 极 拓 展 采 购 渠 道 2013 年 公 司 关 注 到 国 际 市 场 上 松 香 价 格 较 国 内 低, 公 司 进 口 松 香 10, 吨, 约 占 2013 年 松 香 采 购 总 量 的 30%, 进 口 平 均 单 价 为 8, 元 / 吨, 而 国 内 采 购 松 香 平 均 单 价 约 为 10, 元 / 吨, 进 口 价 格 比 国 内 采 购 价 格 要 便 宜 约 20% 2014 年 国 外 松 香 价 格 追 涨, 公 司 大 幅 减 少 进 口 2015 年 印 尼 巴 西 松 香 价 格 回 落, 公 司 采 购 量 有 所 增 加 国 外 采 购 松 香 首 先 用 于 满 足 进 料 加 工 复 出 口 产 品 的 原 材 料 需 要 2013~2015 年 进 料 加 工 复 出 口 方 式 生 产 的 树 脂 分 别 耗 用 进 口 松 香 6, 吨 4, 吨 和 6, 吨, 此 类 松 香 系 免 税 进 口, 即 免 关 税 和 增 值 税 对 于 生 产 出 口 产 品 使 用 后 剩 余 的 进 口 松 香, 经 当 地 海 关 批 准, 公 司 在 补 缴 进 口 环 节 税 费 后 用 于 内 销 产 品 的 生 产 为 多 方 位 拓 宽 采 购 渠 道 更 好 地 优 化 和 保 障 原 材 料 供 应, 公 司 还 利 用 松 香 电 子 交 易 平 台, 获 得 松 香 供 应 新 渠 道, 但 实 际 成 交 量 极 低, 达 不 到 公 司 的 采 购 预 期,

66 因 此 公 司 于 2015 年 6 月 进 行 了 销 户 为 保 障 松 香 树 脂 的 正 常 生 产 经 营, 公 司 会 根 据 主 要 原 材 料 生 产 季 节 性 销 量 预 测 和 原 材 料 市 场 价 格 波 动 等 情 况, 适 时 进 行 战 略 性 采 购 为 了 保 证 公 司 的 正 常 生 产 经 营, 在 松 脂 的 生 产 性 季 节, 公 司 一 般 需 维 持 1~2 个 月 的 原 材 料 储 备 ; 在 松 脂 的 非 生 产 性 季 节 ( 一 般 为 每 年 1~5 月 ), 则 需 在 上 年 年 底 开 始 储 备 当 年 生 产 所 需 的 松 脂 和 松 香, 通 常 需 维 持 3 个 月 左 右 的 原 材 料 储 备 发 行 人 和 吉 安 科 茂 所 用 松 香 全 部 为 外 购 松 香, 无 明 显 采 购 周 期 除 此 之 外, 公 司 的 其 他 子 公 司 江 西 金 安 湖 南 科 茂 广 西 科 茂 和 普 洱 科 茂 的 松 香 采 购 主 要 发 生 在 松 脂 收 购 的 淡 季, 而 在 公 司 松 脂 收 购 的 旺 季, 公 司 主 要 依 靠 收 购 松 脂 自 产 松 香 松 香 进 口 到 货 时 间 约 为 2 个 月, 主 要 以 电 汇 及 信 用 证 结 算 ; 国 内 采 购 到 货 时 间 约 为 一 周, 结 算 方 式 包 括 预 付 款 货 到 付 款 收 货 若 干 天 后 付 款 票 据 结 算 等 方 式 国 内 市 场 上 松 香 的 供 应 与 松 脂 供 应 大 体 上 同 步, 但 其 周 期 性 相 对 较 弱, 因 为 松 香 为 耐 储 物, 有 些 生 产 厂 商 和 贸 易 商 可 以 待 价 而 沽, 在 松 脂 淡 季 也 有 一 定 供 应 (2) 松 脂 采 购 模 式 公 司 在 湖 南 江 西 云 南 及 广 西 的 子 公 司 配 套 建 有 松 香 生 产 线, 通 过 采 购 松 脂 自 产 松 香 再 生 产 松 香 树 脂 公 司 采 购 松 脂 时 开 具 的 农 产 品 收 购 发 票,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增 值 税 暂 行 条 例 第 八 条 规 定 可 按 13% 的 扣 除 率 计 算 抵 扣 : 购 进 农 产 品, 除 取 得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或 者 海 关 进 口 增 值 税 专 用 缴 款 书 外, 按 照 农 产 品 收 购 发 票 或 者 销 售 发 票 上 注 明 的 农 产 品 买 价 和 13% 的 扣 除 率 计 算 的 进 项 税 额 当 地 国 税 局 对 松 脂 采 购 主 要 通 过 收 脂 现 场 的 检 查 企 业 资 料 的 抽 查 农 产 品 收 购 发 票 进 项 税 的 验 证 抵 扣 进 行 管 控 当 地 国 税 局 在 收 脂 旺 季 会 不 定 期 到 收 脂 现 场 检 查, 主 要 检 查 实 际 的 收 脂 情 况 电 子 磅 的 准 确 性 等 ; 同 时 不 定 期 到 企 业 进 行 抽 查, 主 要 抽 查 企 业 收 购 松 脂 的 流 程 是 否 符 合 规 定, 款 项 是 否 通 过 银 行 支 付, 发 票 开 具 是 否 符 合 规 定, 脂 农 的 资 料 信 息 是 否 收 集 完 整 是 否 有 相 应 当 地 林 权 证 或 承 包 合 同, 银 行 账 号 发 票 脂 农 资 料 三 者 信 息 是 否 一 致, 进 项 税 额 抵 扣 是 否 符 合 规 定 等 1 湖 南 科 茂 湖 南 科 茂 开 具 的 农 产 品 收 购 发 票, 具 体 名 称 为 : 收 购 专 用 的 湖 南 省 国 家 税 务 局 通 用 手 工 发 票, 当 地 国 税 局 主 要 通 过 纸 质 发 票 的 验 证 进 行 申 报 管 控, 具 体 的 抵 扣 流 程 如 下 : 公 司 每 日 根 据 收 购 司 磅 单 开 具 通 用 手 工 发 票, 在 当 日 或 次 日 依 据 脂 农 确 认 的 司 磅 单 发 票, 通 过 银 行 转 账 方 式 支 付 款 项, 并 在 每 月 编 制 台 账, 登 记 核 对 农 产 品 的 收 购 发 票 的 开 具 以 及 付 款 情 况 公 司 每 月 编 制 农 产 品 收 购 发 票 进 项 抵 扣 汇 总 单, 连 同 纸 质 的 农 产 品 收 购 发 票 抵 扣 联 于 次 月 15 日 前, 送 当 地 国 税 局 复

67 核 验 证 公 司 根 据 当 地 国 税 局 复 核 验 证 后 的 情 况 计 算 进 项 税 额, 录 入 税 控 系 统 进 行 申 报 抵 扣 道 县 国 家 税 务 局 每 年 至 少 一 次 到 企 业 抽 查, 核 对 进 项 税 额 与 通 用 手 工 发 票 司 磅 单 付 款 情 况 是 否 一 致 2 普 洱 科 茂 普 洱 科 茂 开 具 的 农 产 品 收 购 发 票,2015 年 6 月 前 具 体 名 称 为 : 收 购 专 用 的 云 南 省 国 家 税 务 局 通 用 机 打 发 票, 当 地 国 税 局 主 要 通 过 纸 质 发 票 的 验 证 进 行 申 报 管 控, 具 体 的 抵 扣 流 程 如 下 : 根 据 当 地 国 税 局 的 要 求 需 付 款 后 才 能 开 具 发 票, 且 必 须 通 过 银 行 付 款, 公 司 在 付 款 当 天 在 国 税 局 网 上 税 控 开 具 发 票 公 司 每 月 编 制 农 产 品 收 购 发 票 进 项 抵 扣 汇 总 单, 连 同 纸 质 的 农 产 品 收 购 发 票 抵 扣 联 于 次 月 15 日 前, 送 当 地 国 税 局 复 核 验 证 后, 将 计 算 的 进 项 税 额 录 入 税 控 系 统 中 申 报 抵 扣 普 洱 科 茂 开 具 的 农 产 品 收 购 发 票,2015 年 6 月 国 税 局 税 控 系 统 升 级 后, 具 体 名 称 为 : 收 购 专 用 的 云 南 增 值 税 普 通 发 票, 具 体 的 抵 扣 流 程 如 下 : 根 据 当 地 国 税 局 的 要 求 需 付 款 后 才 能 开 具 发 票, 且 必 须 通 过 银 行 付 款, 公 司 在 付 款 当 天 在 国 税 局 网 上 税 控 系 统 上 开 具 发 票 网 上 税 控 系 统 月 末 自 动 汇 总 进 行 增 值 税 进 项 抵 扣 次 月 15 日 前, 公 司 根 据 税 控 系 统 的 数 据 进 行 增 值 税 网 上 申 报 3 广 西 科 茂 广 西 科 茂 开 具 的 农 产 品 收 购 发 票, 具 体 名 称 为 : 收 购 专 用 的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国 家 税 务 通 用 机 打 发 票, 崇 左 市 国 家 税 务 局 通 过 松 香 企 业 发 票 管 理 系 统 进 行 管 控, 具 体 的 管 控 及 进 项 税 抵 扣 流 程 如 下 : 公 司 在 收 脂 并 通 过 银 行 付 款 后, 登 录 崇 左 市 国 家 税 务 局 松 香 企 业 发 票 管 理 系 统 录 入 松 脂 收 购 信 息 ; 办 税 员 从 系 统 中 导 出 松 脂 收 购 信 息, 发 送 给 结 算 银 行, 结 算 银 行 根 据 付 款 流 水 记 录 在 系 统 中 比 对 通 过 ; 比 对 通 过 后, 当 地 国 税 局 根 据 企 业 领 购 的 发 票 在 系 统 中 下 发 发 票 代 码 及 号 码 ; 办 税 员 在 系 统 中 再 次 领 用 发 票 后, 根 据 发 票 号 码 顺 序 在 系 统 中 逐 笔 开 具 纸 质 发 票, 开 具 时 需 核 对 好 系 统 发 票 代 码 号 码 是 否 同 纸 质 发 票 一 致 ; 次 月 15 日 前, 办 税 员 根 据 每 笔 收 购 业 务 开 具 的 发 票 票 面 金 额 乘 以 13% 的 扣 除 率 核 算 每 笔 进 项 税 额 并 汇 总, 登 录 广 西 区 国 税 局 网 上 申 报 系 统 录 入 并 申 报 抵 扣 4 江 西 金 安 江 西 金 安 开 具 的 农 产 品 收 购 发 票,2015 年 8 月 以 前 具 体 名 称 为 : 收 购 专 用 的 江 西 省 国 家 税 务 局 通 用 机 打 发 票, 当 地 国 税 局 主 要 通 过 纸 质 发 票 的 验 证 进 行 申 报 管 控, 具 体 的 抵 扣 流 程 如 下 : 根 据 当 地 国 税 局 的 要 求 需 付 款 后 发 票 才 能 抵 扣, 且 付 款 必 须 通 过 银 行 付 款, 公 司 在 付 款 当 月 在 国 税 局 网 上 税 控 开 具 发 票 公 司 每 月 编 制 农 产 品 收 购 发 票 进 项 抵 扣 汇 总 单, 连 同 纸 质 的 农 产 品 收 购 发 票 抵 扣 联 于 次 月 15 日 前, 送 国 税 局 复 核 验 证 后, 将 计 算 的 进 项 税 额 录 入 税 控 系 统 中 申 报 抵 扣 江 西 金 安 开 具 的 农 产 品 收 购 发 票,2015 年 8 月 国 税 局 税 控 系 统 升 级 后, 具

68 体 名 称 为 : 收 购 专 用 的 江 西 增 值 税 普 通 发 票, 具 体 的 抵 扣 流 程 如 下 : 根 据 当 地 国 税 局 的 要 求 需 付 款 后 发 票 才 能 抵 扣, 且 付 款 必 须 通 过 银 行 付 款, 公 司 在 付 款 当 月 在 国 税 局 网 上 税 控 开 具 发 票 网 上 税 控 系 统 月 末 自 动 汇 总 进 行 增 值 税 进 项 抵 扣 次 月 15 日 前, 公 司 根 据 税 控 系 统 的 数 据 进 行 增 值 税 网 上 申 报 总 之, 税 务 局 主 要 通 过 对 申 报 抵 扣 的 农 产 品 收 购 发 票 进 行 网 上 比 对 当 场 复 核 不 定 期 来 企 业 抽 查 进 行 监 控 管 理, 并 不 断 进 行 税 务 稽 查 2016 年 3 月, 湖 南 科 茂 江 西 金 安 普 洱 科 茂 和 广 西 科 茂 分 别 取 得 当 地 国 税 局 出 具 的 证 明, 证 明 其 最 近 三 年 开 具 的 农 产 品 收 购 发 票 及 进 项 税 额 抵 扣 销 项 税 额 符 合 相 关 规 定 公 司 各 子 公 司 松 脂 采 购 流 程 如 下 : 总 公 司 根 据 年 度 经 营 目 标, 下 达 各 子 公 司 当 年 松 脂 收 购 目 标 各 子 公 司 根 据 总 公 司 所 下 达 指 标, 自 行 制 订 其 松 脂 年 度 收 购 计 划 在 收 购 季 节, 各 公 司 管 理 层 收 集 各 地 价 格 信 息 和 市 场 行 情, 通 过 松 香 松 脂 周 例 会 等 渠 道 反 馈 给 总 公 司 管 理 层, 董 事 长 总 经 理 或 主 管 副 总 在 周 例 会 上 研 判 行 情, 结 合 公 司 订 单 情 况, 下 达 各 地 收 购 松 脂 的 价 格 区 间 子 公 司 管 理 层 ( 主 要 是 总 经 理 和 主 管 副 总 经 理 ) 根 据 周 例 会 上 指 示 的 价 格 区 间 决 定 该 厂 当 时 的 收 购 价, 再 通 知 采 购 专 员 定 期 通 过 电 话 向 脂 农 发 布 松 脂 采 购 价 格 采 购 数 量 等 信 息 脂 农 也 定 期 向 公 司 了 解 松 脂 收 购 价 格, 并 与 市 场 上 其 他 收 购 松 脂 的 厂 家 进 行 比 较 有 意 向 的 脂 农 接 受 收 购 报 价 后, 将 松 脂 运 抵 公 司, 由 收 购 小 组 人 员 分 别 对 松 脂 进 行 质 量 检 验, 确 定 扣 渣 扣 水 比 例, 再 进 行 重 量 称 量 每 次 松 脂 收 购 数 量 及 价 格 经 采 购 专 员 复 核 确 认 后, 由 专 门 人 员 向 脂 农 开 具 松 脂 验 收 入 库 单, 记 录 松 脂 收 购 的 数 量 及 金 额, 并 由 采 购 部 门 经 理 审 核 及 脂 农 签 字 确 认 收 购 小 组 指 定 人 员 根 据 采 购 部 经 理 和 脂 农 确 认 的 松 脂 验 收 入 库 单 质 检 单 过 磅 单 等 资 料 申 请 付 款, 并 录 入 采 购 台 账 财 务 人 员 根 据 经 采 购 部 经 理 或 主 管 签 字 确 认 的 松 脂 验 收 入 库 单 质 检 单 过 磅 单 付 款 单 向 脂 农 开 具 农 产 品 收 购 发 票 并 入 账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松 脂 收 购 价 款 绝 大 部 分 通 过 银 行 转 账 方 式 支 付, 现 金 交 易 占 公 司 总 采 购 支 出 ( 含 税 )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0.11% 0.08% 及 0.02%, 报 告 期 末 已 基 本 上 不 存 在 现 金 交 易 各 地 松 脂 收 购 呈 现 周 期 性, 公 司 松 脂 收 购 的 淡 旺 季 各 地 大 体 为 : 广 西 科 茂 和 江 西 金 安 6-11 月 为 收 购 旺 季, 其 余 月 份 为 淡 季 ; 普 洱 科 茂 第 一 二 四 季 度 为 旺 季, 第 三 季 度 为 淡 季 ; 湖 南 科 茂 7-11 月 为 旺 季, 其 余 月 份 为 淡 季 各 地 松 脂 价 格 会 根 据 供 求 关 系 变 化 发 生 波 动, 有 时 波 幅 较 大 同 时, 不 同 树 种 的 松 脂 价 格 亦 有 差 异, 一 般 来 说 马 尾 松 松 脂 比 湿 地 松 松 脂 的 价 格 较 高 鉴 于 松 香 成 本 占 公 司 生 产 成 本 的 比 例 约 为 85%, 是 公 司 最 主 要 的 成 本, 公 司 制 定 了 松 脂 和 松 香 采 购 例 会 制 度 每 周 由 公 司 采 购 部 牵 头, 主 管 副 总 主 持, 召 集 各 公 司 主 要 经 营 人 员 参 加, 交 流 各 地 松 脂 和 松 香 行 情, 及 时 根 据 市 场 变 化 做 出 部 署, 决 定 当 期 采 购 方 案

69 (3) 其 他 原 材 料 的 采 购 模 式 公 司 采 购 部 门 根 据 各 子 公 司 提 交 的 其 他 原 材 料 ( 如 季 戊 四 醇 甘 油 和 富 马 酸 ) 采 购 申 请 及 生 产 经 营 情 况, 制 定 统 一 采 购 计 划, 集 中 与 供 应 商 洽 谈 采 购 条 款, 以 争 取 最 优 惠 的 采 购 单 价 公 司 采 购 部 门 甄 选 出 供 应 商 并 与 其 敲 定 具 体 采 购 合 同 条 款 后, 各 子 公 司 与 供 应 商 签 订 采 购 合 同 并 结 算 其 他 使 用 量 较 小 或 者 采 购 金 额 较 小 的 原 材 料 由 子 公 司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自 行 采 购 2 生 产 模 式 公 司 生 产 分 为 松 香 生 产 和 树 脂 生 产 发 行 人 及 子 公 司 吉 安 科 茂 江 西 金 安 广 西 科 茂 湖 南 科 茂 普 洱 科 茂 均 可 从 事 树 脂 生 产, 其 中 江 西 金 安 广 西 科 茂 湖 南 科 茂 普 洱 科 茂 除 拥 有 树 脂 生 产 线 外, 还 建 有 配 套 松 香 车 间, 自 行 收 购 松 脂 进 行 松 香 生 产, 以 部 分 满 足 生 产 树 脂 的 原 材 料 供 应 (1) 松 香 生 产 松 香 生 产 主 要 为 物 理 反 应, 工 艺 相 对 简 单, 松 脂 主 要 经 过 溶 解 沉 清 蒸 馏 等 步 骤 后 成 为 液 体 松 香 ( 也 称 热 松 香 或 热 香 ), 该 生 产 时 间 约 为 20 小 时 热 松 香 可 输 到 树 脂 反 应 釜 直 接 生 产 松 香 树 脂, 如 当 时 没 有 树 脂 生 产 则 装 桶 冷 却 后 储 备, 冷 却 后 装 桶 的 松 香 称 为 冷 松 香 或 冷 香 在 松 脂 蒸 馏 过 程 中 会 产 生 副 产 品 松 节 油, 松 节 油 收 集 进 储 存 罐 后 可 直 接 销 售 松 香 生 产 成 本 与 松 脂 批 量 有 关 在 储 存 的 松 脂 达 到 一 定 量 时 ( 如 500 吨 以 上 时 ) 则 可 开 始 松 香 生 产, 该 种 情 况 下 生 产 时 间 较 长, 成 本 相 对 较 低 如 果 每 批 只 有 少 量 松 脂 可 供 生 产 的 话, 会 造 成 生 产 启 动 频 繁, 增 加 生 产 启 动 成 本 和 能 耗 最 理 想 情 况 为 松 香 和 树 脂 连 续 生 产, 这 样 生 产 的 液 体 松 香 直 接 从 松 香 车 间 输 入 至 树 脂 车 间 反 应 釜 中, 节 约 了 松 香 装 桶 生 产 树 脂 时 破 桶 碎 香 和 熔 化 的 成 本 各 子 公 司 生 产 的 松 香 一 般 用 作 其 树 脂 生 产 的 原 料, 尽 量 安 排 松 香 生 产 和 树 脂 生 产 连 续 进 行, 因 为 通 过 生 产 的 液 体 松 香 直 接 从 管 道 流 入 树 脂 生 产 线 比 使 用 需 要 装 桶 破 桶 打 碎 熔 化 的 冷 松 香 生 产 树 脂 要 节 省 成 本, 因 此 生 产 时 先 用 自 产 热 松 香, 再 用 自 产 冷 松 香, 最 后 才 用 外 购 松 香, 这 是 最 经 济 的 原 材 料 使 用 方 式 2013~2015 年 公 司 生 产 树 脂 耗 用 的 自 产 松 香 总 数 量 占 松 香 总 耗 用 数 量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39.55% 51.65% 和 61.47% (2) 树 脂 生 产 公 司 采 取 以 销 定 产 为 主, 备 货 生 产 为 辅 的 生 产 模 式, 该 步 骤 的 生 产 时 间 约 为 20 小 时 公 司 除 自 身 生 产 树 脂 外, 下 属 子 公 司 江 西 金 安 广 西 科 茂 湖 南 科 茂 普 洱 科 茂 吉 安 科 茂 均 拥 有 树 脂 车 间, 均 可 进 行 树 脂 生 产 各 子 公 司 设 备 具 有 通 用 性, 均 可 生 产 普 通 树 脂 经 过 多 年 营 运, 各 子 公 司 也 形 成 了 自 己 的 生 产 特 长, 如 发 行 人 的 技 术 力 量 最 强, 有 出 口 经 营 权, 生 产 中 使 用 的 松 香 类 型 较 为 广 泛, 树 脂 产 品

70 种 类 多 样 化, 通 常 安 排 规 格 繁 多 的 新 产 品 和 出 口 产 品 的 生 产 ; 广 西 科 茂 地 处 全 国 最 优 质 的 马 尾 松 松 香 产 地, 可 生 产 公 司 高 端 的 产 品 ; 江 西 金 安 地 处 湿 地 松 松 香 产 地, 适 合 生 产 普 通 树 脂 ; 吉 安 科 茂 独 具 萜 烯 树 脂 生 产 专 门 设 备, 可 生 产 萜 烯 树 脂 和 普 通 树 脂 ; 湖 南 科 茂 既 有 高 端 树 脂 生 产 线 也 有 普 通 树 脂 生 产 线, 两 种 树 脂 均 可 生 产 ; 普 洱 科 茂 处 于 思 茅 松 松 香 产 地, 反 应 釜 单 釜 产 能 最 大, 可 以 生 产 以 思 茅 松 松 香 为 原 料 的 树 脂 和 普 通 树 脂 公 司 的 生 产 计 划 与 物 流 中 心 以 交 货 期 限 和 各 公 司 生 产 的 产 品 特 点 为 首 要 考 量 依 据, 同 时 兼 顾 整 体 生 产 成 本 最 低 原 则, 在 各 公 司 之 间 分 配 订 单, 安 排 生 产 各 公 司 以 按 订 单 组 织 生 产 为 主, 并 生 产 通 用 型 产 品 作 为 储 备 ( 此 种 备 货 占 全 年 树 脂 销 售 量 的 比 重 约 为 4%), 从 而 满 足 客 户 对 产 品 供 货 期 的 不 同 要 求 为 了 充 分 利 用 国 外 低 价 的 松 香 资 源, 公 司 也 采 用 进 料 加 工 复 出 口 方 式 进 料 加 工 复 出 口 的 基 本 流 程 为 : 加 工 手 册 海 关 备 案 进 口 料 件 ( 松 香 ) 加 工 生 产 出 口 成 品 ( 树 脂 ) 手 册 核 销 公 司 从 印 尼 和 巴 西 等 国 免 税 进 口 价 格 相 对 较 低 的 松 香, 在 广 东 科 茂 加 工 成 树 脂 后 再 出 口, 以 使 公 司 产 品 在 国 际 市 场 更 具 备 竞 争 力 对 于 出 口 产 品 使 用 后 剩 余 的 进 口 松 香, 公 司 在 补 缴 进 口 税 金 后 用 于 内 销 产 品 的 生 产 进 料 加 工 复 出 口 业 务, 均 在 广 东 科 茂 进 行, 其 他 子 公 司 未 涉 及 该 业 务 公 司 的 主 要 生 产 线 及 产 能 的 有 关 情 况 如 下 : 公 司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备 注 名 称 广 东 科 茂 湖 南 科 茂 普 洱 科 茂 江 西 金 安 吉 安 科 茂 广 西 科 茂 松 香 生 产 线 树 脂 生 产 线 松 香 生 产 线 树 脂 生 产 线 松 香 生 产 线 树 脂 生 产 线 - 22,000-22,000-4 吨 反 应 釜 2 个, 22,000 6 吨 反 应 釜 2 个, 10 吨 反 应 釜 4 个 15,000 20,000 15,000 20,000 15,000 20,000 6 吨 反 应 釜 4 个, 4 吨 反 应 釜 4 个 10 吨 反 应 釜 2 个, , 吨 反 应 釜 2 个, 15, 吨 歧 化 反 应 釜 1 个 5,000 6,000 5,000 6,000 5,000 6,000 6 吨 反 应 釜 5 个 - 10,000-10,000-10, ,000 ( 折 合 ) 1,000 ( 折 合 ) 合 计 20,000 58,000 20,000 58,000 44,000 74,000 8 吨 反 应 釜 3 个 5 吨 萜 烯 树 脂 反 应 釜 3 个 8 吨 反 应 釜 4 个, 另 1 个 8 吨 氢 化 松 香 反 应 釜 3 销 售 模 式 (1) 公 司 销 售 体 系 公 司 建 立 了 以 集 中 销 售 为 主, 以 分 散 销 售 为 辅 的 销 售 体 系, 由 全 资 子 公 司 广 州 科 茂 主 要 负 责 公 司 及 下 属 子 公 司 的 境 内 销 售 工 作, 即 公 司 及 下 属 子 公 司 将

71 所 生 产 的 商 品 按 内 部 价 格 销 售 给 广 州 科 茂, 再 由 广 州 科 茂 统 一 与 客 户 进 行 洽 商 签 订 合 同 及 实 现 最 终 对 外 销 售, 公 司 松 香 树 脂 产 品 在 国 内 主 要 销 往 广 东 上 海 江 苏 浙 江 福 建 山 东 等 地 ; 对 于 部 分 产 品 ( 如 松 节 油 试 产 品 残 次 品 和 废 料 等 ), 允 许 子 公 司 按 照 便 利 的 原 则 在 当 地 进 行 销 售 集 中 销 售 模 式 ( 内 销 ) 图 示 如 下 : 公 司 的 出 口 业 务, 由 发 行 人 或 子 公 司 香 港 科 茂 与 境 外 客 户 就 销 售 单 价 销 售 数 量 等 进 行 洽 商, 达 成 购 销 意 向 后, 由 发 行 人 或 香 港 科 茂 与 境 外 客 户 直 接 签 订 合 同, 实 现 出 口 销 售, 出 口 主 要 销 往 欧 洲 北 美 洲 南 美 洲 东 亚 东 南 亚 南 亚 中 东 非 洲 台 湾 香 港 等 地 区 出 口 销 售 模 式 图 示 如 下 : 松 香 生 产 副 产 品 松 节 油 贮 存 在 子 公 司 的 固 定 油 罐 中, 不 能 随 便 中 转 运 输, 故 由 各 子 公 司 自 行 销 售 为 主, 总 公 司 销 售 人 员 提 供 价 格 指 导 和 协 助 销 售, 由 各 子 公 司 自 行 联 系 买 家, 自 行 安 排 运 货, 自 行 开 具 发 票 并 直 接 与 客 户 结 算 其 销 售 流 程 简 示 如 下 :

72 以 集 中 销 售 为 主, 以 分 散 销 售 为 辅 的 对 外 销 售 体 系, 有 利 于 公 司 集 中 管 理 客 户 关 系, 了 解 客 户 的 个 性 化 需 求, 提 供 及 时 的 售 后 服 务, 并 防 止 各 子 公 司 相 互 竞 争 (2) 销 售 方 式 公 司 的 销 售 主 要 面 对 下 游 终 端 用 户, 有 利 于 建 立 长 期 稳 定 的 客 户 渠 道, 能 有 效 调 整 产 品 销 售 价 格, 实 现 效 益 最 大 化, 并 能 维 护 和 巩 固 公 司 总 体 销 售 业 绩, 降 低 经 营 风 险 同 时, 通 过 销 售 过 程 中 的 综 合 服 务, 公 司 能 及 时 准 确 把 握 市 场 变 化, 实 现 企 业 与 客 户 的 良 性 互 动, 能 更 好 地 提 升 科 茂 品 牌 价 值 公 司 国 内 销 售 产 品 的 具 体 流 程 如 下 : 客 户 询 价 公 司 报 价 确 认 订 单 组 织 生 产 ( 如 公 司 有 存 货 则 直 接 发 货 ) 仓 库 发 货 结 算 公 司 出 口 销 售 产 品 的 具 体 流 程 如 下 : 客 户 询 价 公 司 报 价 确 认 订 单 组 织 生 产 ( 如 公 司 有 存 货 则 直 接 组 织 发 货 ) 租 船 订 仓 备 制 报 关 文 件 复 核 产 品 质 量 指 标 仓 库 发 货 委 托 报 关 获 得 运 输 文 件 准 备 清 关 文 件 交 单 结 算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出 口 产 品 收 入 占 销 售 收 入 的 比 例 平 均 为 13.75%, 报 告 期 内 总 体 来 看, 出 口 产 品 的 客 户 主 要 为 德 国 汉 高 美 国 富 乐 在 国 外 的 子 公 司 公 司 内 销 和 出 口 的 客 户 中, 存 在 部 分 贸 易 型 公 司 公 司 对 贸 易 型 公 司 的 销 售 比 例 较 低, 约 为 10% 鉴 于 最 终 用 户 需 要 公 司 业 务 员 进 行 业 务 跟 进 和 维 护, 存 在 一 定 的 业 务 成 本, 而 贸 易 商 的 账 期 相 对 较 短, 资 金 回 收 较 快, 只 需 提 供 简 单 客 户 维 护 工 作, 所 以 总 体 上 公 司 提 供 给 贸 易 商 的 销 售 价 格 略 低 于 终 端 客 户, 幅 度 约 为 2% 公 司 销 售 结 算 的 情 况 如 下 : (1) 对 于 国 内 销 售, 公 司 视 客 户 情 况 有 银 行 转 账 和 票 据 两 种 主 要 方 式 对 于 首 次 交 易 的 客 户 及 交 易 量 小 的 客 户, 采 用 预 收 款 方 式 ( 或 称 款 到 发 货 ); 对 于 一 些 长 期 的 交 易 量 大 的 客 户, 公 司 允 许 赊 销, 一 般 不 超 过 三 个 月, 由 销 售 人 员 调 查 客 户 情 况 后 提 出 拟 给 予 赊 销 的 账 期 (1-3 个 月 ) 并 经 总 经 理 批 准 确 定, 如 客 户 出 现 逾 期 未 付 款 情 况, 公 司 则 调 整 对 其 信 用 政 策, 采 取 缩 短 下 次 交 易 账 期 或 暂 停 发 货 等 措 施 (2) 对 于 国 外 销 售, 公 司 主 要 采 用 电 汇 结 算, 辅 以 信 用 证 结 算 方 式, 账 期

73 一 般 也 不 超 过 三 个 月 公 司 产 品 销 售 运 输 方 式 主 要 有 汽 车 和 轮 船 两 种 公 司 对 国 内 客 户 视 交 货 期 和 距 离 远 近 主 要 采 用 汽 车 运 输 和 轮 船 运 输, 其 中 汽 车 运 输 为 主 要 的 运 输 方 式, 与 公 司 合 作 的 汽 车 运 输 公 司 主 要 有 佛 山 市 南 海 国 竣 货 运 部 广 州 弘 远 物 流 有 限 公 司 和 广 州 市 金 山 运 输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货 物 转 运 上 海 以 轮 船 运 输 为 主, 主 要 合 作 的 航 运 公 司 有 洋 浦 航 力 物 流 有 限 公 司 和 上 海 明 乾 物 流 有 限 公 司 对 于 出 口 产 品, 公 司 基 本 采 用 海 运 方 式 公 司 主 要 合 作 的 海 运 公 司 有 上 海 诚 泰 船 务 有 限 公 司 广 州 分 公 司 中 国 外 运 广 东 有 限 公 司 广 州 易 捷 国 际 货 运 代 理 有 限 公 司 和 深 圳 市 迅 航 星 辰 国 际 物 流 有 限 公 司 对 于 公 司 副 产 品 松 节 油 的 销 售, 公 司 在 采 用 传 统 销 售 模 式 的 同 时, 也 利 用 电 子 交 易 平 台 进 行 销 售, 但 实 际 成 交 量 极 低, 达 不 到 公 司 的 销 售 预 期, 因 此 公 司 于 2015 年 6 月 进 行 了 销 户 公 司 松 节 油 销 售 的 主 要 客 户 为 福 建 青 松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深 交 所 创 业 板 上 市 ) 和 厦 门 中 坤 化 学 有 限 公 司 ( 香 港 主 板 上 市 ) (3) 销 售 目 标 管 理 公 司 董 事 会 根 据 总 体 战 略 发 展 目 标 制 定 全 年 的 销 售 目 标, 以 此 统 筹 生 产 和 销 售 营 销 部 门 将 董 事 会 制 定 的 销 售 目 标 分 到 个 人, 并 具 体 分 解 至 各 产 品 和 客 户, 以 安 排 销 售 任 务 每 月 底, 营 销 部 门 将 统 计 各 个 销 售 人 员 各 产 品 和 各 客 户 的 销 售 数 据, 并 上 报 公 司 总 经 理 办 公 会 议, 作 为 领 导 决 策 的 依 据 销 售 目 标 一 经 制 定 通 过 全 年 保 持 不 变 但 当 市 场 情 况 发 生 较 大 变 动, 致 使 实 际 执 行 差 距 很 大 时, 经 管 理 层 讨 论 后, 适 当 调 整 目 标 销 售 目 标 不 单 是 考 核 营 销 人 员 的 主 要 指 标, 也 是 考 核 管 理 层 的 指 标 之 一 (4) 销 售 价 格 管 理 因 为 松 香 成 本 占 树 脂 销 售 成 本 比 例 约 为 85%, 公 司 根 据 客 户 需 求 的 不 同 情 况, 以 松 香 价 格 为 基 础, 参 考 市 场 同 类 产 品 价 格 确 定 一 个 基 于 松 香 价 格 上 的 加 价 幅 度 确 定 销 售 基 础 价 ( 销 售 底 价 ) 对 于 松 香 树 脂 产 品, 公 司 建 立 了 产 品 售 价 与 松 香 价 格 联 动 的 机 制, 根 据 松 香 价 格 的 变 动 情 况, 定 期 与 各 客 户 协 商 调 整 产 品 售 价 通 过 以 上 方 式 的 定 价, 使 公 司 产 品 的 售 价 基 本 与 松 香 价 格 的 变 动 相 适 应, 降 低 了 由 于 松 香 价 格 波 动 给 公 司 带 来 的 经 营 风 险 在 与 客 户 签 订 销 售 合 同 或 订 单 时, 营 销 人 员 在 公 司 规 定 的 销 售 基 础 价 基 础 上, 自 行 与 客 户 洽 谈 销 售 价 格 公 司 激 励 营 销 人 员 尽 可 能 获 得 高 于 基 础 价 的 溢 价, 对 于 低 于 基 础 价 的 合 同, 须 经 过 公 司 总 经 理 或 董 事 长 批 准 同 意 对 于 出 口 销 售 的 定 价, 以 公 司 依 前 述 方 法 确 定 的 销 售 基 础 价 为 基 础, 考 虑 付 款 账 期 ( 例 如 延 迟 一 月 加 收 RMB100 元 / 吨 ) 在 该 区 域 销 售 的 各 客 户 历 史 价 格 工 厂 到 起 运 港 口 运 费, 加 上 一 定 溢 价 后 ( 如 RMB 元 / 吨 ), 确 定 离 岸 人 民 币 价, 再 考 虑 人 民 币 对 美 元 汇 率 及 近 期 波 动 趋 势 确 定 离 岸 美 元 价 格 对 于 公 司 的 副 产 品 松 节 油 的 销 售, 因 各 子 公 司 所 用 松 脂 来 源 的 树 种 不 同, 其

74 最 关 键 的 指 标 不 同, 价 格 也 不 同, 公 司 允 许 各 子 公 司 自 行 销 售, 总 公 司 营 销 部 也 协 助 其 销 售 影 响 松 节 油 销 售 量 和 价 格 的 主 要 因 素 是 市 场 需 求 情 况, 各 子 公 司 根 据 市 场 行 情 自 行 决 定 销 售 价 格 报 告 期 内 由 于 松 节 油 需 求 下 降, 导 致 销 售 价 格 下 跌 4 商 品 交 易 模 式 经 董 事 会 决 议 通 过, 发 行 人 分 别 在 天 津 渤 海 商 品 交 易 所 浙 江 舟 山 大 宗 商 品 交 易 所 和 天 府 商 品 交 易 所 开 立 交 易 账 户, 参 与 松 香 和 松 节 油 的 现 货 连 续 交 易, 上 述 现 货 连 续 交 易 是 发 行 人 现 有 采 购 和 销 售 模 式 的 补 充, 公 司 也 不 利 用 该 现 货 连 续 交 易 进 行 投 机 操 作 根 据 公 司 制 定 的 商 品 电 子 交 易 管 理 制 度, 公 司 参 与 松 香 现 货 交 易 的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1) 交 易 原 则 : 丰 富 生 产 用 原 材 料 采 购 渠 道, 降 低 材 料 采 购 成 本 ; 丰 富 松 香 销 售 渠 道, 提 高 销 售 利 润 ; 不 参 与 期 货 投 机 交 易 (2) 审 批 权 限 : 公 司 进 行 商 品 电 子 交 易 的 保 证 金 额 度 在 人 民 币 500 万 元 以 内 的 ( 含 追 加 的 临 时 保 证 金 ), 由 公 司 总 经 理 决 定 保 证 金 额 度 在 人 民 币 500~1,000 万 元 的, 由 董 事 会 决 定 ; 保 证 金 额 度 超 过 1,000 万 元 的, 应 根 据 公 司 章 程 及 公 司 有 关 内 控 制 度 的 规 定, 由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进 行 审 批 授 权 (3) 业 务 流 程 : 公 司 成 立 了 商 品 电 子 交 易 业 务 管 理 小 组, 由 董 事 会 授 权 采 购 部 / 销 售 部 在 其 领 导 下 进 行 电 子 交 易, 具 体 操 作 业 务 如 下 : 商 品 电 子 交 易 业 务 管 理 小 组 确 定 商 品 电 子 交 易 思 路 --> 商 品 电 子 业 务 交 易 员 拟 订 交 易 计 划 --> 商 品 电 子 交 易 业 务 管 理 小 组 审 核 批 准 交 易 计 划 --> 交 易 员 制 订 交 易 方 案 --> 风 险 管 理 员 核 查 交 易 方 案 --> 商 品 电 子 交 易 业 务 管 理 小 组 审 批 交 易 方 案 --> 交 易 员 根 据 方 案 下 达 交 易 指 令 --> 财 务 部 进 行 资 金 收 付 > 交 易 员 进 行 交 易 确 认 --> 财 务 部 进 行 会 计 核 算 --> 向 公 司 商 品 电 子 交 易 业 务 管 理 小 组 报 告 (4) 具 体 交 易 情 况 : 1 电 子 盘 采 购 原 则 上, 公 司 在 天 津 渤 海 商 品 交 易 所 的 松 香 交 易 价 格 比 现 货 市 场 ( 主 要 参 考 主 要 集 散 地 广 州 黄 埔 的 松 香 价 ) 低 的 情 况 下, 在 电 子 交 易 系 统 进 行 订 货 2013 年, 公 司 通 过 天 津 渤 海 商 品 交 易 所 的 电 子 交 易 系 统 订 货 2,667 吨, 其 中 现 货 交 割 846 吨 平 仓 1,821 吨, 实 现 交 割 和 平 仓 盈 利 万 元 ;2014 年, 公 司 通 过 天 津 渤 海 商 品 交 易 所 的 电 子 交 易 系 统 订 货 1483 吨, 其 中 现 货 交 割 0 吨 平 仓 1483 吨, 实 现 交 割 和 平 仓 盈 利 万 元 2015 年 1-6 月, 公 司 通 过 天 津 渤 海 商 品 交 易 所 的 电 子 交 易 系 统 订 货 183 吨, 其 中 现 货 交 割 180 吨 平 仓 3 吨, 实 现 交 割 和 平 仓 盈 利 280 元 此 外, 根 据 天 津 渤 海 商 品 交 易 所 现 货 交 易 管 理 办 法 的 有 关 规 定 和 松 香 现 货 电 子 交 易 合 同 的 约 定, 对 交 易 商 订 立 电 子 合 同 后, 进 行 交 收 申 报 但 申 报 当 天 未

75 获 得 满 足 的, 将 根 据 电 子 交 易 合 同 的 规 定 获 得 延 期 交 收 补 偿 费 ( 延 期 交 收 补 偿 费 率 为 0.08%), 计 算 公 式 如 下 : 某 交 易 商 应 收 延 期 交 收 补 偿 金 = 该 交 易 商 申 报 交 收 但 未 配 对 成 交 数 量 当 日 结 算 价 延 期 交 收 补 偿 金 费 率 补 偿 天 数 根 据 上 述 合 同 约 定, 公 司 2013 年 度 有 1,821 吨 订 货 属 于 申 报 交 收 但 未 配 对 成 功 的 情 况, 获 得 延 期 交 收 补 偿 金 万 元 ;2014 年 有 1,483 吨 订 货 属 于 申 报 交 收 但 未 配 对 成 功 的 情 况, 获 得 延 期 交 割 补 偿 费 万 元 2015 年 1-6 月 有 3 吨 订 货 属 于 申 报 交 收 但 未 配 对 成 功 的 情 况, 获 得 延 期 交 收 补 偿 金 元 发 行 人 自 参 与 松 香 电 子 交 易 以 来, 累 计 订 货 量 为 9,203 吨 截 至 2015 年 6 月 末, 松 香 电 子 交 易 存 量 为 0 2 电 子 盘 销 售 原 则 上, 公 司 在 浙 江 舟 山 大 宗 商 品 交 易 的 松 香 交 易 价 格 比 现 货 市 场 ( 主 要 参 考 主 要 集 散 地 广 州 黄 埔 的 松 香 价 ) 高 的 情 况 下, 在 电 子 交 易 系 统 进 行 销 售 2014 年, 公 司 通 过 浙 江 舟 山 大 宗 商 品 交 易 的 电 子 交 易 系 统 销 售 松 香 185 吨, 其 中 现 货 交 割 0 吨 平 仓 39 吨, 实 现 交 割 和 平 仓 盈 利 万 元 2015 年 1-6 月, 公 司 通 过 浙 江 舟 山 大 宗 商 品 交 易 的 电 子 交 易 系 统 销 售 松 香 145 吨, 其 中 现 货 交 割 0 吨 平 仓 145 吨, 实 现 交 割 和 平 仓 盈 利 6.96 万 元 此 外, 根 据 浙 江 舟 山 大 宗 商 品 交 易 的 有 关 规 定 和 松 香 现 货 电 子 交 易 合 同 的 约 定, 对 交 易 商 订 立 电 子 合 同 后, 进 行 交 收 申 报 但 申 报 当 天 未 获 得 满 足 的, 将 根 据 电 子 交 易 合 同 的 规 定 获 得 延 期 交 收 补 偿 费 ( 延 期 交 收 补 偿 费 率 为 0.08%), 计 算 公 式 如 下 : 某 交 易 商 应 收 延 期 交 收 补 偿 金 = 该 交 易 商 申 报 交 收 但 未 配 对 成 交 数 量 当 日 结 算 价 延 期 交 收 补 偿 金 费 率 补 偿 天 数 根 据 上 述 合 同 约 定, 公 司 2014 年 度 有 185 吨 订 单 属 于 申 报 交 收 但 未 交 付 成 功 的 情 况, 支 付 延 期 交 收 补 偿 金 5.30 万 元 公 司 自 参 与 松 香 电 子 交 易 以 来, 累 计 销 售 松 香 185 吨 截 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 松 香 电 子 交 易 存 量 为 0 吨 原 则 上, 公 司 在 天 府 商 品 交 易 所 及 渤 海 商 品 交 易 所 的 松 节 油 交 易 价 格 比 现 货 市 场 高 的 情 况 下, 在 电 子 交 易 系 统 进 行 销 售 2014 年, 公 司 通 过 天 府 商 品 交 易 所 的 电 子 交 易 系 统 销 售 松 节 油 吨, 其 中 现 货 交 割 20 吨 平 仓 吨, 实 现 交 割 和 平 仓 盈 利 万 元 2015 年 1-6 月, 公 司 通 过 天 府 商 品 交 易 所 的 电 子 交 易 系 统 销 售 松 节 油 吨, 其 中 现 货 交 割 0 吨 平 仓 吨, 实 现 交 割 和 平 仓 盈 利 4.32 万 元 2014 年, 公 司 通 过 渤 海 商 品 交 易 所 的 电 子 交 易 系 统 销 售 松 节 油 37 吨, 其 中 现 货 交 割 28 吨 平 仓 9 吨, 实 现 交 割 和 平 仓 盈 利 4.38 万 元 2015 年 1-6 月, 公 司 通 过 渤 海 商 品 交 易 所 的 电 子 交 易 系 统 销 售 松 节 油 80 吨, 其 中 现 货 交 割 68 吨 平 仓 12 吨, 实 现 交 割 和 平 仓 盈 利 6.14 万 元 此 外, 根 据 天 府 商 品 交 易 所 管 理 办 法 及 天 津 渤 海 商 品 交 易 所 现 货 交 易 管 理 办 法 的 有 关 规 定 和 松 节 油 现 货 电 子 交 易 合 同 的 约 定, 对 交 易 商 订 立 电 子 合

76 同 后, 进 行 交 收 申 报 但 申 报 当 天 未 获 得 满 足 的, 将 根 据 电 子 交 易 合 同 的 规 定 获 得 延 期 交 收 补 偿 费 ( 延 期 交 收 补 偿 费 率 为 0.08%), 计 算 公 式 如 下 : 某 交 易 商 应 收 延 期 交 收 补 偿 金 = 该 交 易 商 申 报 交 收 但 未 配 对 成 交 数 量 当 日 结 算 价 延 期 交 收 补 偿 金 费 率 补 偿 天 数 根 据 上 述 合 同 约 定, 公 司 2014 年 度 在 天 府 商 品 交 易 所 有 吨 订 单 属 于 申 报 交 收 但 未 配 对 成 功 的 情 况, 获 得 延 期 交 收 补 偿 金 万 元 公 司 2014 年 度 在 渤 海 商 品 交 易 所 有 9 吨 订 单 属 于 申 报 交 收 但 未 配 对 成 功 的 情 况, 获 得 延 期 交 收 补 偿 金 0.62 万 元 公 司 2015 年 1-6 月 在 渤 海 商 品 交 易 所 有 12 吨 订 单 属 于 申 报 交 收 但 未 配 对 成 功 的 情 况 获 得 延 期 交 收 补 偿 金 0.08 万 元 发 行 人 自 参 与 松 节 油 电 子 交 易 以 来, 累 计 销 售 订 单 量 为 吨 截 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 松 节 油 电 子 交 易 存 量 为 0 吨 (5) 松 香 电 子 交 易 业 务 的 必 要 性 及 与 主 营 业 务 的 关 系 松 香 为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所 需 的 主 要 原 材 料, 公 司 主 要 产 品 松 香 树 脂 就 是 以 松 香 为 主 料, 加 上 季 戊 四 醇 甘 油 辅 料 及 催 化 剂 等 进 行 反 应 生 成, 松 香 占 树 脂 成 本 的 85% 以 上, 所 以 松 香 是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最 关 键 及 最 大 宗 的 原 材 料 公 司 商 品 电 子 交 易 的 品 种 主 要 为 公 司 生 产 用 原 材 料 松 香, 进 行 松 香 电 子 交 易 的 主 要 目 的 是 服 务 于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丰 富 公 司 原 材 料 采 购 渠 道, 降 低 材 料 采 购 成 本, 作 为 传 统 采 购 渠 道 的 有 益 补 充, 也 是 公 司 利 用 电 子 商 务 平 台 提 高 公 司 经 营 效 益 的 有 益 尝 试, 对 于 公 司 稳 定 主 要 原 材 料 供 应 控 制 价 格 波 动 风 险 提 高 主 营 业 务 效 益 具 有 一 定 的 必 要 性 电 商 平 台 日 益 成 为 现 代 公 司 的 交 易 手 段, 是 用 信 息 化 手 段 改 造 现 有 产 业 的 有 效 途 径 经 董 事 会 决 议 通 过, 公 司 开 展 电 子 商 品 交 易 公 司 没 有 从 事 松 香 套 期 保 值 业 务 的 意 图 和 安 排 (6) 松 香 电 子 交 易 业 务 的 合 法 性 发 行 人 分 别 在 天 津 渤 海 商 品 交 易 所 浙 江 舟 山 大 宗 商 品 交 易 所 和 天 府 商 品 交 易 所 开 立 了 交 易 账 户, 参 与 松 香 和 松 节 油 的 电 子 商 品 交 易 ; 其 中 : 通 过 天 津 渤 海 商 品 交 易 所 进 行 松 香 采 购 和 松 节 油 销 售, 通 过 浙 江 舟 山 大 宗 商 品 交 易 所 进 行 松 香 销 售, 通 过 天 府 商 品 交 易 所 进 行 松 节 油 销 售 1 公 司 电 子 商 品 交 易 并 非 期 货 交 易 管 理 条 例 规 定 的 期 货 交 易 发 行 人 通 过 天 津 渤 海 商 品 交 易 所 参 与 的 松 香 和 松 节 油 现 货 交 易, 是 在 交 易 所 主 持 下, 买 卖 双 方 交 易 商 通 过 交 易 所 电 子 交 易 系 统 对 挂 牌 交 易 商 品 申 报 自 己 的 采 购 价 格 或 销 售 价 格 及 数 量, 电 子 交 易 系 统 按 价 格 优 先 时 间 优 先 的 原 则 对 申 报 进 行 处 理, 成 交 后 自 动 生 成 电 子 交 易 合 同 的 行 为 在 该 交 易 模 式 下, 持 有 电 子 交 易 合 同 的 交 易 商 应 在 当 日 提 出 交 收 申 报 : 若 交 收 申 报 未 获 得 满 足 的, 交 易 商 将 根 据 电 子 交 易 合 同 的 规 定 获 得 延 期 交 收 补 偿 费 ; 若 交 收 申 报 配 对 成 功 的, 交 易 所 电 子 交 易 系 统 将 自 动 生 成 电 子 交 易 合 同, 并 由 交 易 双 方 按 照 电 子 交 易 合 同 及 交 易 所 规 则 履 行 实 物 交 收 义 务, 否 则 应 当 承 担 相 应 的 违 约 责 任, 并 终 止 全 部 或 部 分 合 同 的 履 行

77 发 行 人 通 过 浙 江 舟 山 大 宗 商 品 交 易 所 参 与 的 松 香 商 品 即 期 交 易, 是 在 交 易 所 的 主 持 下, 交 易 商 通 过 计 算 机 系 统 发 出 商 品 买 卖 指 令, 按 照 优 先 条 件 由 计 算 机 系 统 配 对 成 交 当 日 进 行 交 收 的 交 易 行 为 在 该 交 易 模 式 下, 匹 配 成 功 的 交 易 商 应 进 行 过 户 交 收 或 出 库 交 收, 不 履 行 交 收 义 务 或 者 履 行 交 收 义 务 不 符 合 约 定 将 构 成 违 约, 应 承 担 相 应 的 违 约 责 任 ; 匹 配 不 成 功 的 进 行 先 货 ( 款 ) 后 款 ( 货 ), 并 由 卖 方 ( 买 方 ) 交 易 商 向 未 申 报 的 买 方 ( 卖 方 ) 交 易 商 收 取 滞 纳 金 以 补 偿 其 未 被 满 足 的 交 收 需 求 发 行 人 通 过 天 府 商 品 交 易 所 参 与 的 松 节 油 挂 牌 应 价 交 易, 是 卖 方 ( 或 买 方 ) 交 易 商 通 过 交 易 商 预 先 公 布 需 要 卖 出 ( 或 买 入 ) 商 品 的 名 称 品 牌 规 格 登 记 交 割 地 点 交 割 日 起 价 格 数 量 等 信 息, 符 合 资 格 的 买 方 ( 或 卖 方 ) 交 易 商 选 择 应 价, 按 时 间 优 先 的 原 则 成 交 在 该 交 易 模 式 下, 应 价 成 交 后 电 子 交 易 平 台 自 动 形 成 商 品 买 卖 合 同, 自 合 同 约 定 交 割 日 ( 即 挂 牌 当 日 ) 起, 交 易 商 可 以 申 请 交 割 ; 对 应 的 交 易 商 在 规 定 时 间 内 未 履 行 交 割 义 务 的, 须 按 交 易 所 规 定 和 合 同 约 定 承 担 违 约 责 任 期 货 交 易 管 理 条 例 第 二 条 规 定 : 本 条 例 所 称 期 货 交 易, 是 指 采 用 公 开 的 集 中 交 易 方 式 或 者 国 务 院 期 货 监 督 管 理 机 构 批 准 的 其 他 方 式 进 行 的 以 期 货 合 约 或 者 期 权 合 约 为 交 易 标 的 的 交 易 活 动 本 条 例 所 称 期 货 合 约, 是 指 期 货 交 易 场 所 统 一 制 定 的 规 定 在 将 来 某 一 特 定 的 时 间 和 地 点 交 割 一 定 数 量 标 的 物 的 标 准 化 合 约 期 货 合 约 包 括 商 品 期 货 合 约 和 金 融 期 货 合 约 及 其 他 期 货 合 约 因 此, 期 货 交 易 具 有 合 约 标 准 化 交 割 远 期 化 交 易 集 中 化 等 特 征 如 前 所 述, 公 司 参 与 的 上 述 电 子 商 品 交 易 业 务 均 要 求 当 日 进 行 交 割 申 报 或 实 物 交 割, 未 按 规 定 进 行 申 报 交 割 或 者 实 物 交 割 则 需 承 担 相 应 的 违 约 责 任,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延 期 交 割 补 偿 费 滞 纳 金 及 违 约 金 ; 该 业 务 交 易 标 的 为 松 香 松 节 油 等 实 物 商 品, 而 非 标 准 化 的 合 约 ; 该 业 务 相 关 合 同 也 并 非 标 准 化 合 约, 除 价 格 之 外, 商 品 的 数 量 也 需 由 交 易 双 方 在 交 易 所 的 主 持 下 匹 配 成 交 据 此, 公 司 参 与 的 上 述 电 子 商 品 交 易 业 务 并 非 期 货 交 易 管 理 条 例 所 规 定 的 期 货 交 易, 也 未 违 反 期 货 交 易 管 理 条 例 的 相 关 规 定 2 公 司 从 事 电 子 商 品 交 易 不 适 用 国 发 号 文 件 根 据 国 务 院 关 于 清 理 整 顿 各 类 交 易 场 所 切 实 防 范 金 融 风 险 的 决 定 ( 国 发 号 ) 和 国 务 院 办 公 厅 关 于 清 理 整 顿 各 类 交 易 场 所 的 实 施 意 见 ( 国 办 发 号 ) 的 规 定, 除 依 法 设 立 的 证 券 交 易 所 或 国 务 院 批 准 的 从 事 金 融 产 品 交 易 的 交 易 场 所 外, 任 何 交 易 场 所 均 不 得 将 任 何 权 益 拆 分 为 均 等 份 额 公 开 发 行, 不 得 采 取 集 中 竞 价 做 市 商 等 集 中 交 易 方 式 进 行 交 易 ; 不 得 将 权 益 按 照 标 准 化 交 易 单 位 持 续 挂 牌 交 易, 任 何 投 资 者 买 入 后 卖 出 或 卖 出 后 买 入 同 一 交 易 品 种 的 时 间 间 隔 不 得 少 于 5 个 交 易 日 ; 除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另 有 规 定 外, 权 益 持 有 人 累 计 不 得 超 过 200 人 除 依 法 经 国 务 院 或 国 务 院 期 货 监 管 机 构 批 准 设 立 从 事

78 期 货 交 易 的 交 易 场 所 外, 任 何 单 位 一 律 不 得 以 集 中 竞 价 电 子 撮 合 匿 名 交 易 做 市 商 等 集 中 交 易 方 式 进 行 标 准 化 合 约 交 易 据 此, 该 等 规 定 旨 在 对 各 类 交 易 场 所 进 行 清 理 和 整 顿, 而 并 不 具 体 规 范 交 易 参 与 者 和 交 易 行 为, 故 发 行 人 及 其 参 与 的 电 子 商 品 交 易 行 为 不 适 用 该 等 规 定, 也 未 违 反 该 等 规 定 3 公 司 达 成 的 电 子 商 品 交 易 合 同 合 法 有 效 公 司 电 子 商 品 交 易 实 质 上 是 通 过 商 品 交 易 所 电 子 交 易 系 统 进 行 货 物 买 卖 而 达 成 的 买 卖 合 同 根 据 公 司 提 供 的 电 子 商 品 交 易 记 录 等 资 料, 并 经 保 荐 机 构 查 验 各 商 品 交 易 所 公 布 的 电 子 交 易 合 同 示 范 文 本, 该 等 电 子 商 品 交 易 合 同 均 约 定 了 合 同 标 的 数 量 价 格 质 量 标 准 货 物 交 割 货 款 结 算 保 证 金 及 违 约 责 任 等 条 款 根 据 合 同 法 第 五 十 二 条 规 定 :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的, 合 同 无 效 :( 一 ) 一 方 以 欺 诈 胁 迫 的 手 段 订 立 合 同, 损 害 国 家 利 益 ;( 二 ) 恶 意 串 通, 损 害 国 家 集 体 或 者 第 三 人 利 益 ;( 三 ) 以 合 法 形 式 掩 盖 非 法 目 的 ;( 四 ) 损 害 社 会 公 共 利 益 ; ( 五 ) 违 反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的 强 制 性 规 定 如 前 所 述, 公 司 电 子 商 品 交 易 并 未 违 反 期 货 交 易 管 理 条 例 及 国 发 号 和 国 办 发 号 文 件 等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的 强 制 性 规 定, 也 不 存 在 导 致 合 同 无 效 的 其 他 情 形 据 此, 公 司 所 达 成 的 电 子 商 品 交 易 合 同 合 法 有 效 (7) 公 司 电 子 交 易 的 内 控 措 施 公 司 松 香 持 仓 数 量 既 承 担 电 子 交 易 价 格 高 于 直 接 采 购 价 格 而 产 生 的 高 成 本 风 险, 也 包 括 因 持 仓 量 而 冻 结 的 保 证 金 对 公 司 流 动 资 金 占 用 的 风 险 如 松 香 市 场 价 格 走 低, 发 行 人 持 仓 松 香 交 割 价 格 会 高 于 直 接 采 购 的 价 格, 因 此 发 行 人 采 购 成 本 增 加 另 一 方 面, 根 据 交 易 规 定, 买 方 需 缴 纳 合 同 价 款 的 20% 作 为 交 易 保 证 金, 在 合 同 执 行 完 毕 或 转 让 前, 该 保 证 金 冻 结 于 保 证 金 账 户 内 不 能 用 作 其 他 交 易, 因 此 根 据 发 行 人 持 仓 数 量 缴 纳 的 保 证 金 形 成 了 对 公 司 流 动 资 金 的 占 用 因 此, 发 行 人 需 要 保 持 合 理 的 松 香 持 仓 量 控 制 持 仓 成 本 和 资 金 占 用 成 本, 降 低 经 营 风 险 由 上 表 可 见,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各 月 末 松 香 持 仓 量 占 用 的 公 司 资 金 不 超 过 450 万 元, 未 对 公 司 经 营 产 生 重 大 风 险 公 司 采 取 的 以 下 关 键 措 施 对 风 险 进 行 控 制 : 1 对 交 易 保 证 金 的 控 制 因 为 交 易 所 要 求 按 买 入 持 仓 单 价 值 的 20% 交 纳 保 证 金, 所 以 控 制 保 证 金 就 等 于 控 制 交 易 规 模 公 司 商 品 电 子 交 易 业 务 管 理 制 度 第 三 条 规 定, 公 司 进 行 商 品 电 子 交 易 占 用 的 保 证 金 额 度 在 人 民 币 500 万 元 以 内 的 ( 含 追 加 的 临 时 保 证 金 ), 由 公 司 总 经 理 决 定 保 证 金 额 度 在 人 民 币 500~1,000 万 元 的, 由 董 事 会 决 定 ; 保 证 金 额 度 超 过 1,000 万 元 的, 应 根 据 公 司 章 程 及 公 司 有 关 内 控 制 度 的 规 定, 由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进 行 审 批 授 权 2 对 最 高 持 仓 量 的 控 制

79 公 司 规 定 进 行 商 品 电 子 交 易, 电 子 合 约 采 购 材 料 的 数 量 原 则 上 不 得 超 过 公 司 四 个 月 的 生 产 用 数 量 2013 年 ~2015 年 6 月 末 公 司 松 香 电 子 采 购 持 仓 量 最 高 为 2013 年 2 月 时 的 1,483 吨, 未 超 过 公 司 一 个 月 树 脂 生 产 所 耗 用 松 香 量 3 对 电 子 采 购 价 格 的 控 制 原 则 上, 发 行 人 在 天 津 渤 海 商 品 交 易 所 参 与 松 香 交 易, 主 要 参 考 电 子 盘 价 格 比 现 货 市 场 ( 主 要 参 考 主 要 集 散 地 广 州 黄 埔 的 松 香 价 ) 低 的 情 况 下, 才 在 电 子 交 易 系 统 进 行 订 货, 这 样 可 以 降 低 公 司 原 材 料 的 生 产 成 本 而 当 松 香 电 子 盘 价 格 高 于 现 货 市 场 时, 对 原 先 松 香 持 仓 量 则 卖 出 电 子 合 约 ( 平 仓 ), 转 向 现 货 松 香 市 场 采 购 原 料 4 对 交 易 过 程 的 控 制 公 司 按 照 商 品 电 子 交 易 业 务 管 理 制 度 的 规 定 于 2012 年 3 月 3 日 成 立 了 商 品 电 子 交 易 管 理 小 组, 组 员 由 董 事 长 总 经 理 主 管 销 售 和 采 购 的 副 总 经 理 财 务 总 监 审 计 负 责 人 组 成, 每 次 交 易 计 划 须 经 商 品 电 子 交 易 管 理 小 组 批 准 后 交 易 员 才 可 进 行 买 卖 操 作 董 事 长 总 经 理 和 主 管 采 购 的 副 总 经 理 均 拥 有 从 事 超 过 20 年 松 香 行 业 的 背 景, 对 发 行 人 产 品 销 售 市 场 原 材 料 供 应 市 场 特 别 是 松 香 供 应 市 场 非 常 熟 悉, 能 对 松 香 行 情 变 动 可 以 做 出 较 为 准 确 的 预 判, 具 备 从 事 松 香 电 子 商 品 交 易 的 专 业 知 识 和 行 业 经 验 公 司 电 子 商 品 交 易 流 程 如 下 表 所 示 : 由 于 公 司 进 行 松 香 电 子 交 易 的 实 际 执 行 效 果 是 实 物 交 割 较 少, 而 平 仓 较 多, 达 不 到 公 司 计 划 将 松 香 电 子 交 易 作 为 传 统 松 香 采 购 手 段 的 一 种 补 充 的 意 图 因 此, 公 司 决 定 不 再 进 行 松 香 电 子 交 易 并 于 2015 年 6 月 进 行 了 销 户 同 时, 公 司 进 行 松 节 油 电 子 交 易 的 实 际 执 行 效 果 也 是 实 物 交 割 较 少, 达 不 到 公 司 利 用 电 子 交 易 进 行 松 节 油 销 售 的 意 图 因 此, 公 司 决 定 不 再 进 行 松 节 油 电 子 交 易 并 于 2015 年 6 月 进 行 了 销 户 5 松 林 基 地 管 理 模 式 近 年 来, 公 司 业 务 向 产 业 链 上 游 拓 展 2009 年 公 司 控 股 子 公 司 普 洱 科 茂 通

80 过 少 数 股 东 林 达 木 业 以 林 地 入 股 取 得 万 亩 松 树 林 地 ( 该 林 地 与 普 洱 科 茂 在 云 南 省 普 洱 市 宁 洱 县 的 草 坝 山 林 场 和 德 化 林 产 管 护 的 思 茅 松 为 同 一 林 地, 位 于 宁 洱 县 两 个 区 域 的 4 个 乡 镇 ), 同 时 公 司 拟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购 买 位 于 广 东 德 庆 约 2.74 万 亩 位 于 江 西 吉 安 约 0.97 万 亩 的 松 林 公 司 制 定 了 森 林 资 源 管 理 制 度, 成 立 了 专 门 的 森 林 资 源 管 理 部 门, 对 松 林 基 地 进 行 抚 育 间 伐 和 管 护 培 育 及 其 他 日 常 管 理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1) 抚 育 间 伐 通 过 抚 育 采 伐, 应 达 到 调 整 林 分 密 度 形 成 良 好 林 分 结 构 保 留 合 理 株 数 提 高 林 木 质 量 的 目 的 抚 育 间 伐 的 对 象 为 树 龄 在 8 年 左 右 树 冠 相 互 交 错 重 叠 树 干 纤 细 生 长 落 后 干 形 不 良 的 植 株, 以 及 风 折 木 被 压 木 弯 曲 木 多 头 木 抚 育 间 伐 的 原 则 为 三 砍 三 留, 即 砍 坏 留 好, 砍 小 留 大, 砍 密 留 疏, 保 证 林 木 的 均 匀 分 布 公 司 每 年 都 按 计 划 进 行 分 批 抚 育 间 伐, 对 抚 育 间 伐 成 本 扣 除 对 应 收 入 后, 在 林 木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前, 计 入 生 产 性 生 物 资 产 (2) 管 护 培 育 公 司 森 林 资 源 管 护 培 育 实 行 自 主 管 护 培 育 与 聘 请 巡 山 护 林 员 相 结 合 的 模 式 森 林 管 护 培 育 的 主 要 业 务 为 森 林 三 防, 即 防 火 防 虫 防 盗 普 洱 科 茂 制 订 了 森 林 资 源 管 理 部 管 理 制 度, 配 备 了 巡 山 护 林 员 并 与 其 签 订 了 林 地 看 管 协 议 ; 同 时, 普 洱 科 茂 已 向 中 国 人 民 财 产 保 险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购 买 了 林 业 保 险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未 发 生 过 重 大 的 森 林 火 灾 虫 灾 以 及 盗 砍 盗 伐 除 森 林 三 防 外, 公 司 森 林 资 源 管 理 部 门 基 层 单 位 工 作 人 员 在 日 常 外 业 调 查 时, 将 记 录 小 班 的 分 布 树 种 坡 度 等 信 息, 提 交 公 司 森 林 资 源 管 理 部 审 核, 最 后 形 成 公 司 年 度 森 林 资 源 管 理 报 告, 作 为 领 导 决 策 的 依 据 6 发 行 人 采 用 目 前 经 营 模 式 的 原 因 影 响 经 营 模 式 的 关 键 因 素 以 及 经 营 模 式 和 影 响 因 素 在 报 告 期 内 的 变 化 情 况 及 未 来 变 化 趋 势 (1) 采 用 目 前 经 营 模 式 的 原 因 及 关 键 因 素 1 采 购 模 式 公 司 采 购 松 香 季 戊 四 醇 甘 油 和 富 马 酸 时 制 定 统 一 采 购 计 划, 集 中 与 供 应 商 洽 谈 采 购 条 款, 原 因 是 争 取 最 优 惠 的 采 购 单 价 为 了 保 障 原 材 料 供 给 的 稳 定, 公 司 已 在 江 西 吉 安 湖 南 永 州 广 西 崇 左 和 云 南 普 洱 等 松 香 富 产 区 设 立 了 子 公 司 江 西 吉 安 是 我 国 最 好 的 湿 地 松 脂 产 区, 广 西 崇 左 是 全 球 最 好 的 马 尾 松 脂 产 区, 云 南 普 洱 是 全 球 最 好 的 思 茅 松 脂 产 区 依 托 优 质 松 脂 原 料 产 地 建 立 生 产 基 地 的 布 局 模 式, 有 利 于 公 司 及 时 保 质 保 量 地 获 取 松 脂 资 源, 优 质 的 原 料 也 为 公 司 生 产 高 品 质 松 香 树 脂 提 供 了 保 证 影 响 采 购 模 式 的 关 键 因 素 是 以 合 理 的 价 格 采 购 生 产 所 需 的 必 要 原 材 料 2 生 产 模 式 公 司 采 取 以 销 定 产 为 主, 备 货 生 产 为 辅 的 生 产 模 式, 原 因 是 近 年 来 原 材

81 料 松 香 价 格 波 动 较 为 剧 烈, 如 果 储 备 大 量 产 成 品 存 货, 因 不 可 预 测 因 素 导 致 松 香 或 松 香 树 脂 产 品 的 价 格 发 生 大 幅 波 动, 将 可 能 引 起 存 货 跌 价 的 风 险 影 响 生 产 模 式 的 关 键 因 素 是 公 司 的 技 术 水 平 及 公 司 对 客 户 订 单 的 响 应 速 度 由 于 在 生 产 工 艺 和 产 品 配 方 方 面 具 有 持 续 的 技 术 研 发 能 力 和 成 熟 的 生 产 经 验, 公 司 能 够 满 足 客 户 多 样 化 需 求, 迅 速 落 实 生 产 计 划, 为 客 户 提 供 及 时 高 品 质 的 产 品 3 销 售 模 式 公 司 采 取 以 集 中 销 售 为 主, 以 分 散 销 售 为 辅 的 对 外 销 售 体 系, 有 利 于 公 司 集 中 管 理 客 户 关 系, 了 解 客 户 的 个 性 化 需 求, 提 供 及 时 的 售 后 服 务 影 响 销 售 模 式 的 关 键 因 素 是 销 售 公 司 与 生 产 公 司 之 间 及 时 的 信 息 反 馈, 销 售 公 司 获 取 的 客 户 需 求 信 息 能 及 时 传 导 至 生 产 公 司 4 商 品 交 易 模 式 由 于 在 商 品 交 易 所 内 存 在 松 香 和 松 节 油 的 电 子 交 易, 且 电 子 盘 价 格 与 现 货 价 格 在 某 一 时 点 存 在 较 大 差 异, 为 了 抓 住 机 会 获 取 更 为 有 利 的 采 购 或 采 购 价 格, 公 司 开 立 了 交 易 账 户, 分 别 进 行 松 香 和 松 节 油 的 现 货 连 续 交 易, 以 降 低 松 香 采 购 的 成 本 或 提 高 销 售 利 润 影 响 松 香 和 松 节 油 现 货 连 续 交 易 的 关 键 因 素 是 需 要 专 人 实 时 盯 盘, 并 将 电 子 盘 显 示 价 格 与 现 货 市 场 价 格 ( 主 要 参 考 主 要 集 散 地 广 州 黄 埔 的 松 香 价 ) 进 行 对 比, 从 而 抓 住 对 公 司 有 利 的 交 易 机 会 5 松 林 基 地 管 理 模 式 发 行 人 生 产 松 香 树 脂 的 主 要 原 材 料 为 松 香, 松 香 占 松 香 树 脂 生 产 成 本 的 比 例 约 为 85%, 因 此 松 香 成 本 的 高 低 将 直 接 决 定 产 品 的 市 场 竞 争 力 与 此 同 时, 近 年 来 松 香 的 市 场 价 格 波 动 较 为 剧 烈, 一 方 面 不 利 于 松 香 树 脂 企 业 原 材 料 采 购 成 本 的 控 制, 影 响 行 业 利 润 水 平 ; 另 一 方 面 在 价 格 上 涨 预 期 下 也 容 易 造 成 松 香 供 应 方 短 期 内 惜 售 的 情 况, 影 响 松 香 树 脂 企 业 的 原 材 料 采 购 总 量 为 了 确 保 原 材 料 供 应 的 稳 定 性, 提 升 对 上 游 行 业 的 控 制 力 度, 少 数 规 模 较 大 资 本 实 力 较 强 的 松 香 树 脂 企 业 逐 步 向 产 业 链 上 游 拓 展 业 务, 通 过 涉 足 松 林 管 护 和 松 脂 采 集 行 业, 掌 握 松 林 和 松 脂 资 源, 自 主 控 制 原 材 料 供 给 渠 道 发 行 人 采 取 该 经 营 模 式 的 关 键 因 素 在 于 资 金 实 力 如 果 购 买 幼 龄 林, 虽 然 购 买 成 本 相 对 较 低, 但 松 树 需 要 成 长 15 年 左 右 才 能 进 入 采 脂 阶 段, 发 行 人 有 限 的 营 运 资 金 被 占 用 在 幼 龄 林 上 且 投 资 回 收 期 很 长 ; 如 果 购 买 近 成 熟 林, 由 于 购 买 后 即 可 采 脂, 所 以 购 买 成 本 较 高 因 此, 不 管 发 行 人 购 买 幼 龄 林 或 近 成 熟 林, 资 金 实 力 是 这 一 模 式 能 否 成 功 实 施 的 关 键 因 素 公 司 在 控 股 子 公 司 普 洱 科 茂 已 取 得 万 亩 思 茅 松 林 资 源 的 基 础 上, 拟 计 划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13, 万 元 收 购 广 东 德 庆 县 和 江 西 吉 安 县 松 林 资 源 建 设 采 脂 基 地 项 目, 松 林 面 积 分 别 为 2.74 万 亩 和 0.97 万 亩 届 时, 公 司 松 林 资 源 的 储 备 将 达 到 万 亩, 公 司 的 产 业 链 将

82 更 加 完 善 (2) 经 营 模 式 和 影 响 因 素 在 报 告 期 内 的 变 化 情 况 及 未 来 变 化 趋 势 2015 年 6 月, 公 司 决 定 不 再 进 行 松 香 和 松 节 油 电 子 交 易 并 进 行 了 销 户, 因 此 公 司 的 经 营 模 式 中 不 再 存 在 商 品 交 易 模 式 除 此 之 外, 发 行 人 的 采 购 生 产 销 售 和 松 林 基 地 管 理 模 式 及 影 响 经 营 模 式 的 关 键 因 素 在 报 告 期 内 和 上 市 后 三 年 内 不 会 出 现 重 大 变 化 ( 四 ) 发 行 人 设 立 以 来 主 营 业 务 主 要 产 品 主 要 经 营 模 式 的 演 变 情 况 公 司 自 设 立 以 来, 一 直 专 注 于 松 香 树 脂 的 研 发 生 产 和 销 售, 主 营 业 务 及 主 要 产 品 主 要 经 营 模 式 未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 五 ) 主 要 产 品 的 工 艺 流 程 图 1 松 香 和 松 节 油 的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松 香 和 松 节 油 的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由 松 脂 投 料 溶 解 过 滤 澄 清 蒸 馏 塔 蒸 馏 四 个 环 节 组 成, 松 脂 加 工 的 产 品 为 松 香 和 松 节 油 1 投 料 : 将 采 购 的 松 脂 储 存 至 松 脂 池, 生 产 时 将 松 脂 从 松 脂 池 抽 入 料 斗, 同 时 将 水 助 剂 和 溶 解 油 抽 入 料 斗 中, 混 合 好 后 输 送 至 溶 解 锅 ; 2 熔 解 过 滤 : 混 合 料 经 高 温 熔 解, 再 搅 拌 均 匀, 经 过 滤 后 流 入 沉 清 槽 ; 3 澄 清 : 澄 清 5~10 分 钟 后, 将 上 层 脂 液 分 离 导 入 蒸 馏 塔, 再 重 复 澄 清 分 离 一 次 ; 4 蒸 馏 : 向 蒸 馏 塔 内 导 入 水 蒸 气 进 行 蒸 馏, 再 将 蒸 汽 导 出, 经 冷 凝 器 冷 却 后 通 过 油 水 分 离 器 分 离 出 松 节 油, 同 时 从 蒸 馏 塔 底 部 导 出 热 松 香, 再 把 热 松 香 送 入 下 一 个 生 产 环 节, 或 直 接 冷 却 固 化 包 装, 制 成 成 品 松 香 和 松 节 油 的 生 产 流 程 图 如 下 :

83 2 松 香 树 脂 工 艺 流 程 松 香 树 脂 工 艺 流 程 由 松 香 熔 解 酯 化 反 应 过 滤 降 温 及 造 粒 四 个 环 节 组 成 1 松 香 熔 解 : 如 果 以 冷 松 香 为 原 料 进 行 深 加 工, 需 将 松 香 破 碎 后 装 入 熔 解 池 加 热 熔 解 至 液 态, 然 后 将 液 态 松 香 泵 入 树 脂 反 应 釜 ; 如 果 以 热 松 香 直 接 进 行 深 加 工, 则 只 需 将 初 加 工 中 得 到 的 液 体 松 香 直 接 泵 入 树 脂 反 应 釜, 省 去 了 加 热 环 节 ; 2 化 学 反 应 ( 酯 化 歧 化 氢 化 和 加 成 等 ): 向 反 应 釜 投 入 辅 料 和 催 化 剂, 并 充 入 氮 气, 使 得 化 学 反 应 在 氮 气 的 保 护 下 进 行, 大 约 持 续 20 个 小 时 左 右 完 成 反 应 中 产 生 的 废 水 废 油 废 气 通 过 换 热 器 分 离 出 反 应 釜, 再 经 相 应 的 专 业 设 备 进 行 环 保 处 理 3 过 滤 降 温 : 化 学 反 应 完 成 后, 经 过 滤 器 过 滤 后 进 入 中 间 储 罐, 再 加 入 后 期 助 剂, 搅 拌 均 匀, 经 介 质 降 温 后, 等 待 造 粒 ; 4 造 粒 : 将 制 匀 的 液 态 松 香 树 脂 传 送 至 造 粒 机 造 粒, 经 冷 却 带 冷 却 后 进 行 包 装, 并 验 收 入 库 松 香 树 脂 生 产 流 程 图 如 下 :

84 二 本 公 司 所 处 行 业 的 基 本 情 况 和 竞 争 状 况 ( 一 ) 行 业 分 类 发 行 人 所 在 的 松 香 树 脂 行 业 属 于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1 年 本 )( 修 正 ) 规 定 的 鼓 励 类 项 目 松 脂 林 建 设 林 产 化 学 品 深 加 工 和 林 业 产 业 政 策 要 点 中 鼓 励 发 展 的 重 点 领 域 林 产 化 工 产 品 精 深 加 工, 符 合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属 于 证 监 会 行 业 分 类 C26 化 学 原 料 和 化 学 制 品 制 造 业 下 的 子 行 业 ( 二 ) 行 业 管 理 体 制 和 行 业 政 策 1 行 业 主 管 部 门 及 监 管 体 制 公 司 所 处 行 业 市 场 化 程 度 较 高, 企 业 自 主 经 营, 政 府 部 门 对 本 行 业 实 行 宏 观 管 理 和 政 策 指 导 目 前 行 业 宏 观 管 理 职 能 由 国 家 发 改 委 承 担, 主 要 负 责 产 业 政 策 的 制 定, 提 出 产 业 发 展 和 技 术 进 步 的 战 略 规 划 等 行 业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为 国 家 及 地 方 各 林 业 局, 主 要 负 责 拟 订 林 业 产 业 国 家 及 行 业 标 准 并 监 督 实 施, 组 织 指 导 林 化 产 品 质 量 监 督, 保 护 松 林 资 源 的 合 理 有 序 开 发 等

85 公 司 所 处 行 业 自 律 管 理 协 会 主 要 包 括 中 国 林 产 工 业 协 会 中 国 林 学 会 林 产 化 学 化 工 分 会 中 国 食 品 土 畜 进 出 口 商 会 林 化 产 品 分 会 等, 上 述 协 会 主 要 对 本 行 业 企 业 进 行 组 织 协 调 指 导 和 服 务, 推 进 行 业 的 结 构 优 化 科 技 进 步 和 可 持 续 发 展 2 法 律 法 规 及 主 要 产 业 政 策 (1) 行 业 主 要 法 律 法 规 及 产 业 政 策 目 前, 松 香 树 脂 行 业 涉 及 的 主 要 法 律 法 规 规 章 如 下 表 所 列 : 序 号 名 称 颁 布 部 门 颁 布 日 期 主 要 内 容 森 林 法 以 保 护 发 展 和 合 理 利 用 森 林 资 源 中 华 人 民 共 全 国 人 大 为 目 的, 是 国 家 组 织 领 导 管 理 林 业 经 和 国 森 林 法 常 委 会 济 的 有 力 工 具 该 法 涉 及 森 林 管 理 森 林 保 护 植 树 造 林 森 林 采 伐 利 用 等 方 面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森 林 法 实 施 条 例 中 共 中 央 国 务 院 关 于 加 快 林 业 发 展 的 决 定 国 家 林 业 局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林 业 科 技 工 作 的 决 定 国 家 中 长 期 科 学 和 技 术 发 展 规 划 纲 要 ( 年 ) 林 业 科 学 和 技 术 中 长 期 发 展 规 划 ( 年 ) 国 家 林 业 科 技 创 新 体 系 建 设 规 划 纲 要 ( 年 ) 国 务 院 国 务 院 国 家 林 业 局 国 务 院 国 家 林 业 局 国 家 林 业 局 条 例 从 森 林 经 营 管 理 森 林 保 护 植 树 造 林 森 林 采 伐 等 方 面 作 了 明 确 规 定 适 应 生 态 建 设 和 市 场 需 求 的 变 化, 推 动 产 业 重 组, 优 化 资 源 配 置, 加 快 形 成 以 森 林 资 源 培 育 为 基 础 以 精 深 加 工 为 带 动 以 科 技 进 步 为 支 撑 的 林 业 产 业 发 展 新 格 局 鼓 励 以 集 约 经 营 方 式 发 展 原 料 林 用 材 林 基 地 加 强 林 业 高 新 技 术 开 发, 促 进 林 业 产 业 发 展 围 绕 国 家 目 标 和 林 业 产 业 发 展 的 需 求, 充 分 发 挥 资 源 优 势, 进 一 步 加 大 研 究 开 发 力 度, 在 林 木 ( 包 括 竹 藤 花 卉 ) 种 质 创 新 与 资 源 培 育 生 物 质 能 源 生 物 质 新 材 料 林 业 绿 色 化 学 品 森 林 生 物 制 药 与 生 物 制 剂 林 业 信 息 技 术 和 高 技 术 装 备 等 方 面 打 造 一 批 具 有 市 场 竞 争 力 的 拳 头 产 业 和 名 牌 产 品, 促 进 林 业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和 技 术 升 级 支 持 以 松 脂 等 为 原 料 的 绿 色 表 面 活 性 剂 环 氧 树 脂 固 化 剂 聚 酯 ( 醚 ) 多 元 醇 等 绿 色 精 细 化 学 品 的 高 效 合 成 产 业 化 技 术 开 发, 减 少 对 石 油 等 一 次 性 矿 物 资 源 的 消 耗 和 有 害 有 机 化 学 制 品 的 应 用 要 在 统 筹 安 排 整 体 推 进 的 基 础 上, 对 重 点 领 域 进 行 规 划 和 布 局, 引 导 我 国 林 业 科 技 资 源 围 绕 11 个 重 点 领 域, 集 中 开 展 科 学 研 究 和 技 术 创 新, 为 促 进 林 业 又 快 又 好 发 展 提 供 强 有 力 支 撑, 重 点 领 域 包 括 : 生 物 质 材 料 的 化 学 资 源 化 利 用 技 术 生 物 质 石 油 基 产 品 替 代 技 术 充 分 挖 掘 科 研 院 所 高 等 院 校 的 研 究 力 量 和 成 果 储 备, 产 学 研 相 结 合 构 建 林 业 企 业 技 术 创 新 中 心 ; 鼓 励 企 业 加 大 研 发 投 入, 充 分 发 挥 林 业 企 业 在 技 术 创 新 中 的 主 体 作 用 充 分 发 挥 市 场 投 融 资 机 制 的 作 用,

86 序 号 名 称 颁 布 部 门 颁 布 日 期 主 要 内 容 鼓 励 和 引 导 各 种 社 会 资 本 投 入 林 业 科 技 创 新 工 作 林 业 产 业 政 策 要 点 林 业 产 业 振 兴 规 划 ( 年 ) 广 东 省 现 代 产 业 体 系 建 设 总 体 规 划 ( 年 )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1 年 本 ) 林 业 发 展 十 二 五 规 划 林 业 科 学 和 技 术 十 二 五 发 展 规 划 国 家 林 业 局 关 于 加 快 特 色 经 济 林 产 业 发 展 的 意 见 国 家 林 业 局 国 家 发 改 委 财 政 部 商 务 部 国 税 总 局 银 监 会 证 监 会 国 家 林 业 局 国 家 发 改 委 财 政 部 商 务 部 国 税 总 局 广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国 家 发 改 委 国 家 林 业 局 国 家 林 业 局 国 家 林 业 局 要 大 力 发 展 松 香 松 节 油 和 以 其 为 原 料 的 林 化 产 品 精 深 加 工 ; 鼓 励 国 有 民 营 大 中 型 林 化 企 业 建 立 自 有 原 料 林 基 地, 推 动 林 化 一 体 化 发 展 ; 鼓 励 国 家 林 业 重 点 龙 头 企 业 利 用 资 本 市 场 筹 集 扩 大 再 生 产 资 金 支 持 符 合 条 件 的 重 点 龙 头 企 业 在 国 内 资 本 市 场 上 市 扶 持 龙 头 企 业 发 展 及 扩 大 规 模 三 年 内 要 重 点 扶 持 l00 家 国 家 级 林 业 重 点 龙 头 企 业 和 l0 大 特 色 产 业 集 群, 逐 步 形 成 森 林 资 源 培 育 人 造 板 家 具 木 浆 造 纸 竹 产 品 林 化 产 品 木 本 粮 油 产 品 生 物 制 药 林 业 机 械 制 造 和 生 物 质 能 源 等 支 柱 产 业 建 设 商 品 林 和 生 态 林, 发 展 碳 汇 林 业 林 产 品 加 工 家 具 制 造 林 化 产 品 深 加 工 森 林 食 品 森 林 旅 游 野 生 动 物 繁 育 利 用 等 产 业 鼓 励 类 行 业 中 包 括 松 脂 林 建 设 林 产 化 学 品 深 加 工 按 照 产 业 布 局 区 域 化 资 源 供 给 基 地 化 利 用 方 向 高 值 化 生 产 工 艺 清 洁 化 生 产 装 备 节 能 化 产 品 加 工 精 深 化 的 要 求, 加 快 发 展 松 脂 精 深 加 工 天 然 香 料 生 物 农 药 和 生 物 新 材 料 开 发 等 重 点 发 展 粤 桂 琼 闽 赣 等 地 区 基 地 与 产 品 系 列 加 工 一 体 化 的 林 产 化 工 骨 干 企 业 ; 强 化 川 渝 黔 滇 赣 等 地 区 松 香 松 节 油 紫 胶 和 香 精 香 料 等 传 统 产 品 开 发, 提 高 产 品 的 档 次 和 质 量 着 力 提 高 林 产 化 工 业 水 平 加 快 发 展 松 脂 精 深 加 工 天 然 香 料 生 物 农 药 和 生 物 新 材 料 开 发 等 重 点 发 展 粤 桂 琼 闽 赣 等 地 区 基 地 与 产 品 系 列 加 工 一 体 化 的 林 产 化 工 骨 干 企 业 ; 强 化 川 渝 黔 滇 赣 等 地 区 松 香 松 节 油 紫 胶 和 香 精 香 料 等 传 统 产 品 开 发, 提 高 产 品 的 档 次 和 质 量 鼓 励 各 类 工 商 资 本 民 间 资 本 和 其 他 社 会 资 本 投 资 兴 办 经 济 林 企 业 积 极 引 导 龙 头 企 业 向 优 势 产 区 集 中, 创 建 经 济 林 产 业 化 示 范 基 地, 培 育 壮 大 区 域 优 势 主 导 产 业 积 极 推 广 公 司 + 基 地 + 农 户 公 司 + 合 作 经 济 组 织 + 农 户 等 发 展 模 式, 提 高 生 产 组 织 化 程 度 (2) 上 述 法 律 法 规 政 策 对 发 行 人 经 营 发 展 的 影 响 1 公 司 所 处 的 松 香 树 脂 行 业 符 合 国 家 可 再 生 资 源 利 用 的 发 展 战

87 略 作 为 林 产 化 学 品 深 加 工 行 业 的 子 行 业, 松 香 树 脂 行 业 属 于 国 家 积 极 发 展 的 行 业, 各 项 产 业 政 策 和 发 展 规 划 均 明 确 提 出 林 产 化 工 产 品 向 精 深 化 工 产 品 发 展 的 方 向, 支 持 天 然 绿 色 精 细 化 学 品 的 研 发 和 产 业 化, 减 少 对 石 油 等 一 次 性 矿 物 资 源 的 消 耗, 以 可 再 生 森 林 资 源 的 高 效 利 用 推 动 我 国 化 工 产 业 的 高 质 量 发 展 2 国 家 鼓 励 推 动 林 化 一 体 化 发 展 林 产 一 体 化 的 发 展 战 略 是 国 家 支 持 林 化 产 品 精 深 加 工 企 业 发 展 的 另 一 重 点 国 家 鼓 励 大 中 型 林 化 企 业 建 立 自 有 原 料 林 基 地, 完 善 产 业 布 局, 构 建 企 业 资 源 优 势, 优 化 盈 利 模 式, 进 一 步 做 大 做 强 公 司 在 云 南 普 洱 拥 有 万 亩 的 林 权, 并 拟 利 用 募 集 资 金 购 买 位 于 广 东 江 西 的 林 权, 进 一 步 将 产 业 链 向 行 业 上 游 延 伸, 提 高 原 材 料 松 脂 的 自 给 率, 符 合 林 业 产 业 政 策 要 点 提 出 的 林 化 一 体 化 发 展 的 趋 势 3 行 业 内 龙 头 企 业 上 市 融 资 受 到 政 策 扶 持 国 家 林 业 局 国 家 发 改 委 财 政 部 商 务 部 国 税 总 局 银 监 会 和 证 监 会 联 合 发 布 的 林 业 产 业 政 策 要 点, 鼓 励 国 家 林 业 重 点 龙 头 企 业 利 用 资 本 市 场 筹 集 扩 大 再 生 产 资 金, 支 持 符 合 条 件 的 重 点 龙 头 企 业 在 国 内 资 本 市 场 上 市, 做 大 做 强 龙 头 企 业, 扶 持 非 公 经 济, 支 持 具 有 良 好 业 绩 和 发 展 潜 质 的 中 小 企 业, 增 强 林 业 产 业 整 体 的 抗 风 险 能 力 公 司 为 松 香 树 脂 行 业 的 龙 头 企 业, 目 前 拟 在 国 内 证 券 市 场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上 市, 因 此 上 述 政 策 对 公 司 有 较 大 正 面 影 响 4 行 业 政 策 引 导 产 业 布 局 区 域 化 林 业 发 展 十 二 五 规 划 明 确 提 出 实 行 林 业 产 业 带 及 产 业 集 群 发 展 战 略, 将 广 东 广 西 江 西 等 地 区 列 为 林 产 化 工 业 发 展 的 重 点 区 域, 鼓 励 发 展 一 批 基 地 与 产 品 系 列 加 工 一 体 化 的 林 产 化 工 骨 干 企 业, 积 极 发 展 精 深 加 工 产 品, 强 化 云 南 江 西 等 地 区 的 林 化 产 品 向 中 高 端 结 构 转 化 公 司 地 处 广 东 省, 并 在 江 西 云 南 广 西 和 湖 南 设 有 生 产 基 地, 上 述 地 区 均 为 我 国 林 产 化 工 工 业 发 展 的 重 点 区 域 国 家 和 地 方 相 继 出 台 的 鼓 励 林 产 化 工 产 业 发 展 的 配 套 政 策, 有 效 盘 活 了 林 业 资 源 的 各 生 产 要 素, 为 公 司 发 展 创 造 了 良 好 的 外 部 环 境 ( 三 ) 行 业 基 本 情 况 1 林 产 化 工 行 业 基 本 情 况 林 产 化 工 是 指 利 用 林 业 资 源, 运 用 化 工 或 生 化 技 术, 加 工 生 产 各 种 化 工 产 品 的 行 业, 其 最 大 的 特 点 是 对 可 再 生 的 林 木 资 源 进 行 综 合 性 可 持 续 开 发 和 利 用 现 代 意 义 的 林 产 化 工 行 业 包 括 生 物 质 能 源 生 物 质 化 学 品 生 物 质 新 材 料 林 纸

88 一 体 化 松 脂 化 学 利 用 和 深 加 工 活 性 炭 化 学 与 工 程 等 领 域, 产 品 包 括 松 香 树 脂 生 物 质 油 品 单 宁 酸 活 性 炭 环 氧 树 脂 固 化 剂 等 林 产 化 工 行 业 的 发 展 基 础 是 森 林 资 源, 根 据 国 家 林 业 局 中 国 森 林 资 源 ( 年 ), 全 国 森 林 面 积 2.08 亿 公 顷, 森 林 覆 盖 率 21.63% 活 立 木 总 蓄 积 亿 立 方 米, 森 林 蓄 积 亿 立 方 米 森 林 面 积 和 森 林 蓄 积 分 别 位 居 世 界 第 5 位 和 第 6 位, 人 工 林 面 积 仍 居 世 界 首 位 相 对 于 我 国 石 油 资 源 的 短 缺, 林 产 化 工 行 业 的 发 展 具 有 天 然 的 资 源 优 势 统 计 结 果 表 明, 我 国 森 林 资 源 呈 现 出 数 量 持 续 增 加 质 量 稳 步 提 升 效 能 不 断 增 强 的 良 好 态 势 2008 年 ~2013 年 两 次 清 查 间 隔 期 内, 森 林 资 源 变 化 呈 现 以 下 主 要 特 点 : 一 是 森 林 总 量 持 续 增 长 森 林 面 积 由 1.95 亿 公 顷 增 加 到 2.08 亿 公 顷, 净 增 1,223 万 公 顷 ; 森 林 覆 盖 率 由 20.36% 提 高 到 21.63%, 提 高 1.27 个 百 分 点 ; 森 林 蓄 积 由 亿 立 方 米 增 加 到 亿 立 方 米, 净 增 亿 立 方 米, 其 中 天 然 林 蓄 积 增 加 量 占 63%, 人 工 林 蓄 积 增 加 量 占 37% 二 是 森 林 质 量 不 断 提 高 随 着 森 林 总 量 增 加 结 构 改 善 和 质 量 提 高, 森 林 生 态 功 能 进 一 步 增 强 全 国 森 林 植 被 总 生 物 量 亿 吨, 总 碳 储 量 达 亿 吨 ; 年 涵 养 水 源 量 5, 亿 立 方 米, 年 固 土 量 亿 吨, 年 保 肥 量 4.30 亿 吨, 年 吸 收 污 染 物 量 0.38 亿 吨, 年 滞 尘 量 亿 吨 随 着 全 国 森 林 总 量 的 增 加 森 林 结 构 的 改 善 和 质 量 的 提 高, 森 林 生 态 功 能 进 一 步 得 到 增 强 据 中 国 林 科 院 评 估, 全 国 森 林 资 源 中 净 化 大 气 环 境 积 累 营 养 物 质 及 生 物 多 样 性 保 护 等 生 态 服 务 功 能 年 价 值 达 万 亿 元 同 时, 也 为 林 产 化 工 产 业 的 发 展 提 供 了 良 好 的 物 质 基 础 在 国 民 经 济 持 续 发 展 林 业 资 源 综 合 利 用 和 环 境 保 护 意 识 不 断 增 强 的 背 景 下, 我 国 林 产 化 工 产 业 逐 渐 发 展 壮 大, 产 品 品 种 数 量 不 断 增 加, 产 品 结 构 日 益 优 化, 形 成 了 较 为 完 善 的 林 产 化 工 产 业 体 系, 并 已 发 展 成 为 世 界 林 化 产 品 主 要 生 产 国 之 一 近 年 来, 我 国 松 香 活 性 炭 等 主 要 林 化 产 品 的 产 量 和 出 口 量 均 居 世 界 第 一 进 入 21 世 纪 以 来, 国 家 加 强 了 林 业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我 国 林 产 化 工 产 业 发 展 速 度 进 一 步 加 快, 森 林 资 源 综 合 利 用 效 率 林 产 品 的 附 加 值 不 断 提 高, 全 行 业 营 收 总 额 从 2004 年 的 亿 元 增 长 至 2014 年 的 亿 元, 年 复 合 增 长 率 达 到 32.62% 2004~2014 年 林 化 行 业 营 业 收 入

89 数 据 来 源 :wind 资 讯 与 石 油 化 工 产 品 相 比, 林 产 化 工 产 品 是 以 农 林 生 物 质 为 原 料 生 产 的 环 境 友 好 型 和 可 循 环 利 用 的 精 细 化 学 品, 具 备 可 再 生 可 降 解 二 氧 化 碳 零 排 放 等 优 势 石 油 属 于 有 限 的 一 次 性 矿 物 质 资 源, 随 着 石 油 资 源 的 消 耗, 其 资 源 量 将 日 渐 稀 缺, 成 本 也 将 不 断 上 升 因 此, 从 长 期 可 持 续 发 展 的 角 度 来 看, 林 产 化 工 产 品 因 其 资 源 可 再 生 性, 具 备 更 加 稳 固 的 发 展 基 础 ; 并 且 随 着 林 产 化 工 行 业 技 术 的 不 断 研 发 成 熟 及 产 业 化 应 用, 产 品 将 不 断 升 级, 各 项 性 能 指 标 也 将 不 断 改 善, 发 展 空 间 具 备 向 现 有 石 油 化 工 产 品 市 场 延 伸 的 可 行 性 近 年 来, 随 着 林 产 化 工 行 业 生 产 技 术 的 日 益 成 熟 并 受 到 国 家 和 行 业 的 高 度 重 视, 以 及 居 民 环 保 意 识 增 强, 林 产 化 工 产 品 呈 现 快 速 发 展 的 势 头 2 松 香 及 松 香 树 脂 行 业 基 本 情 况 (1) 松 香 产 品 概 述 松 香 来 自 于 可 再 生 的 松 林 资 源 松 树 中 的 松 脂 由 松 脂 制 得 的 松 香 是 一 种 透 明 而 硬 脆 的 固 体, 折 断 面 似 贝 壳 状, 且 有 玻 璃 光 泽, 颜 色 由 原 料 的 品 质 和 加 工 工 艺 而 定, 一 般 为 浅 黄 色 至 红 棕 色, 是 具 有 热 塑 性 的 透 明 玻 璃 体 物 质 松 香 是 多 种 树 脂 酸 和 少 量 脂 肪 酸 中 性 物 质 组 成 的 复 杂 混 合 物, 其 中 酸 性 物 质 约 占 90%( 主 要 是 树 脂 酸 的 同 分 异 构 体, 还 有 少 量 脂 肪 酸 ), 中 性 物 质 约 占 5%~10%, 其 成 分 比 例 还 随 着 松 脂 原 料 的 产 地 和 加 工 方 法 不 同 而 略 有 差 异, 因 而 又 细 分 为 脂 松 香 木 松 香 和 浮 油 松 香 我 国 松 脂 资 源 丰 富, 是 脂 松 香 产 量 最 大 的 国 家, 占 全 球 脂 松 香 产 量 的 60% 左 右 脂 松 香 是 割 开 松 树 树 体 后 流 出 来 的 含 油 松 脂 经 蒸 去 易 挥 发 的 松 节 油 后 取 得 的

90 透 明 固 体 物 质, 硬 而 脆, 呈 黄 色 或 棕 色, 其 成 分 主 要 是 各 种 二 萜 树 脂 酸 脂 松 香 通 常 以 蒸 汽 法 制 成, 先 加 热 溶 解 成 脂 液, 再 经 脱 色 过 滤 澄 清 除 去 杂 质, 最 后 进 行 水 蒸 气 蒸 馏, 馏 出 物 为 松 节 油, 釜 内 剩 余 物 即 为 松 香 松 香 示 意 图 国 外 还 有 通 过 从 木 材 制 浆 造 纸 工 业 中 硫 酸 盐 制 浆 法 产 生 的 废 液 中 提 取 而 成 的 浮 油 松 香 和 用 松 根 或 树 干 为 原 料 从 中 提 取 而 成 的 木 松 香, 其 品 质 和 产 量 均 较 国 内 生 产 的 脂 松 香 低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中, 如 无 特 别 说 明, 松 香 指 脂 松 香 早 期, 松 香 直 接 用 于 肥 皂 纸 张 油 漆 医 药 等 生 产, 但 是 其 易 氧 化 易 结 晶 颜 色 深 等 缺 点, 使 其 不 能 满 足 因 应 用 领 域 的 不 断 扩 大 而 带 来 的 更 高 要 求 自 上 世 纪 40 年 代 起, 利 用 松 香 分 子 结 构 中 的 活 性 基 团 进 行 化 学 改 性, 人 为 地 赋 予 它 各 种 新 的 特 性, 可 制 成 一 系 列 深 加 工 产 品, 如 用 于 汽 车 轮 胎 工 业 的 丁 苯 橡 胶 聚 合 乳 化 剂 歧 化 松 香 用 于 胶 粘 剂 工 业 的 增 粘 树 脂 氢 化 松 香 脂 用 于 造 纸 工 业 的 施 胶 剂 马 来 松 香 等 当 前 全 世 界 松 香 主 要 用 于 加 工 家 居 印 刷 电 子 食 品 医 药 等 领 域 所 需 的 胶 粘 剂 用 增 粘 树 脂 油 墨 与 涂 料 造 纸 施 胶 剂 合 成 橡 胶 等 松 香 日 益 成 为 重 要 的 化 工 原 料, 广 泛 应 用 于 各 工 业 部 门, 涉 及 松 香 使 用 的 行 业 的 产 值 约 占 国 内 GDP 总 值 的 十 分 之 一 松 香 的 主 要 用 途 如 下 表 所 示 : 行 业 用 途 以 松 香 酯 和 氢 化 松 香 酯 为 基 本 原 料 的 胶 粘 剂, 常 用 作 热 熔 性 胶 粘 剂 压 敏 胶 粘 剂 工 业 胶 粘 剂 和 橡 胶 增 粘 剂 工 业 松 香 易 溶 于 各 种 有 机 溶 剂, 而 且 易 成 膜, 有 光 泽, 是 油 漆 涂 料 的 基 本 油 漆 涂 料 原 料 之 一 松 香 在 油 漆 中 的 作 用 是 使 油 漆 色 泽 光 亮, 干 燥 快, 漆 膜 光 滑 不 易 脱 落 松 香 在 印 刷 油 墨 中 主 要 用 作 载 色 体, 并 增 强 油 墨 对 纸 张 的 附 着 力 油 墨 中 油 墨 工 业 若 不 用 松 香, 印 制 成 的 墨 迹 就 会 色 调 呆 滞, 模 糊 不 清 松 香 在 橡 胶 工 业 上 用 作 软 化 剂, 可 增 加 其 弹 性 歧 化 松 香 钾 皂 可 作 合 成 橡 橡 胶 工 业 胶 的 乳 化 剂 食 品 工 业 氢 化 松 香 与 多 元 醇 作 用, 可 生 产 食 用 松 香 酯, 用 于 制 造 口 香 糖 和 泡 泡 糖 用 松 香 35% 与 光 亮 油 65% 配 制 成 绝 缘 油 在 电 缆 上 用 作 保 护 膜, 起 绝 缘 及 耐 电 气 工 业 热 作 用 松 香 和 电 木 以 及 其 他 人 造 树 脂 相 混 合 用 作 绝 缘 清 漆 此 外, 电 池 封 口 用 的 火 漆, 电 珠 粘 合 用 的 油 膏 粉 均 含 有 松 香 松 香 是 我 国 除 了 纸 浆 和 纸 以 外 数 量 最 大 的 林 产 化 学 工 业 产 品, 随 着 工 业 生 产 和 科 学 技 术 的 发 展, 对 松 香 及 其 深 加 工 产 品 的 需 求 逐 年 增 长 (2) 国 内 外 松 香 生 产 和 销 售 概 况

91 1 松 香 的 产 量 情 况 松 香 是 国 民 经 济 各 生 产 部 门 一 种 重 要 物 资, 是 林 产 工 业 的 主 导 产 品 之 一, 用 途 十 分 广 阔, 历 来 为 世 界 各 国 所 重 视 我 国 主 要 采 脂 树 种 是 马 尾 松 思 茅 松 云 南 松 南 亚 松 等 上 世 纪 70 年 代 以 来 又 引 种 湿 地 松 加 勒 比 松 等 树 种 我 国 是 世 界 上 最 大 的 脂 松 香 生 产 国, 占 世 界 脂 松 香 总 产 量 60% 左 右, 其 次 依 次 为 巴 西 印 尼 俄 罗 斯 及 越 南 等 国, 目 前 我 国 的 脂 松 香 生 产 已 影 响 和 左 右 了 世 界 松 香 市 场 价 格 走 向 和 发 展 趋 势, 为 我 国 本 土 松 香 树 脂 企 业 提 供 了 丰 富 的 物 质 资 源 2006 年 ~2012 年 我 国 松 香 产 量 ( 万 吨 ) 注 : 上 述 数 据 来 自 国 家 林 业 局 网 站 根 据 国 家 林 业 局 公 布 的 2013 年 全 国 林 业 统 计 分 析 年 报 及 2014 年 全 国 林 业 统 计 分 析 年 报,2013 年 及 2014 年, 全 国 松 香 类 产 品 ( 包 括 松 香 及 松 香 深 加 工 产 品 ) 产 量 分 别 为 万 吨 和 万 吨 但 截 至 本 招 股 书 签 署 日, 国 家 林 业 局 并 未 公 布 2013 年 及 2014 年 松 香 及 松 香 深 加 工 产 品 的 具 体 产 量, 故 松 香 产 量 数 据 截 至 2012 年 2 我 国 松 香 的 主 要 进 出 口 地 区 及 数 量 根 据 海 关 统 计 年 鉴 中 国 松 香 网 联 合 国 COMTRADE DATA BASE 的 有 关 数 据, 日 本 和 欧 盟 是 中 国 松 香 出 口 的 两 大 主 要 市 场, 占 我 国 松 香 出 口 总 量 的 70% 以 上, 其 他 出 口 国 家 或 地 区 主 要 包 括 中 国 台 湾 香 港 美 国 韩 国 和 印 度 等 2006~2015 年 中 国 松 香 的 出 口 情 况 ( 单 位 : 万 吨 )

92 注 : 松 香 出 口 数 据 来 自 海 关 统 计 从 2007 年 开 始, 我 国 的 松 香 出 口 量 开 始 减 少, 出 口 量 减 少 的 主 要 原 因 是 国 内 市 场 需 求 快 速 增 长, 国 内 胶 粘 剂 涂 料 油 墨 合 成 橡 胶 造 纸 等 下 游 产 业 近 年 来 保 持 快 速 发 展 势 头, 是 拉 动 市 场 对 松 香 需 求 增 长 的 关 键 要 素, 松 香 树 脂 产 业 迅 速 发 展, 跨 国 公 司 也 纷 纷 在 我 国 设 立 公 司, 国 内 需 求 旺 盛 与 此 同 时, 由 于 近 年 来 国 内 松 香 价 格 波 动 较 大, 而 国 外 松 香 价 格 与 国 内 相 比 具 有 滞 后 性, 为 拓 宽 原 材 料 采 购 渠 道, 提 高 经 营 稳 健 性, 国 内 一 些 有 实 力 的 松 香 树 脂 企 业 已 将 原 料 采 购 目 光 转 向 了 全 球 市 场, 并 根 据 国 际 松 香 的 价 格 调 整 采 购 量 据 海 关 数 据 统 计,2013 年 松 香 产 品 进 口 总 量 3.04 万 吨, 比 2012 年 同 期 增 加 %; 进 口 总 额 4, 万 美 元, 比 2012 年 同 期 增 加 % 2014 年 受 国 际 松 香 价 格 上 涨 的 影 响, 全 年 松 香 进 口 总 量 1.13 万 吨, 比 2013 年 同 期 下 降 62.7%; 进 口 总 额 2, 万 美 元, 比 2013 年 同 期 下 降 了 46.73% 2015 年 松 香 进 口 2.34 万 吨, 比 2014 年 同 期 上 涨 %; 进 口 总 额 4, 万 美 元, 比 2014 年 同 期 上 涨 了 59.4% (3) 松 香 树 脂 产 品 概 述 松 香 树 脂 主 要 是 利 用 松 香 树 脂 酸 结 构 中 的 双 键 和 羧 基 两 个 化 学 反 应 活 性 中 心 进 行 松 香 改 性 和 制 备 松 香 衍 生 物 其 中, 改 性 松 香 是 通 过 打 开 松 香 树 脂 酸 中 的 双 键, 引 进 适 当 的 分 子 或 功 能 团 达 到 改 变 松 香 化 学 及 物 理 性 质 的 产 品 ; 松 香 衍 生 物 主 要 是 通 过 松 香 树 脂 酸 结 构 中 的 羧 基 反 应 转 化 而 成 的 羧 酸 衍 生 物 松 香 树 脂 产 品 按 性 质 分 类 情 况 如 下 :

93 二 次 深 加 工 ( 酯 化 反 应 ) 松 香 树 脂 是 松 香 和 改 性 松 香 为 原 料 经 过 酯 化 等 化 学 反 应 制 成 的 树 脂 的 总 称 松 香 树 脂 具 有 优 良 的 增 粘 功 能, 对 胶 粘 剂 涂 料 油 墨 等 产 品 的 性 能 及 品 质 起 着 关 键 作 用 根 据 生 产 工 艺, 松 香 树 脂 可 划 分 为 松 香 酯 歧 化 松 香 树 脂 氢 化 松 香 树 脂 马 来 松 香 树 脂 酚 醛 松 香 树 脂,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松 香 树 脂 产 品 1 松 香 酯 歧 化 松 香 树 脂 氢 化 松 香 树 脂 聚 合 松 香 树 脂 马 来 松 香 树 脂 酚 醛 松 香 树 脂 性 能 浅 黄 色 至 无 色 的 透 明 固 体, 软 化 点 范 围 宽, 酸 值 较 低, 增 粘 性 能 和 耐 老 化 性 能 优 异 性 能 稳 定, 抗 氧 化 好, 保 存 周 期 长 抗 氧 化 性 好 黄 棕 色 无 定 形 固 体, 抗 氧 化 性 抗 结 晶 性 软 化 点 比 较 高, 粒 子 团 比 较 细 小, 酸 性 显 著 具 有 较 高 的 反 应 性 能, 对 氧 化 和 老 化 有 较 好 的 稳 定 性 淡 黄 色 至 红 棕 色, 透 明, 软 化 点 高, 油 溶 性 好 用 途 是 胶 粘 剂 油 墨 油 漆 涂 料 等 产 品 的 重 要 原 材 料 常 制 成 钾 皂, 用 作 丁 苯 橡 胶, 氯 丁 橡 胶, 丁 腈 胶 ABS 等 高 分 子 聚 合 物 的 乳 化 剂 主 要 用 于 电 子 工 业 助 焊 剂 胶 粘 剂 食 用 酯 胶 ( 口 香 糖 ) 原 料 等 方 面 主 要 用 于 油 墨 油 漆 胶 带 精 密 铸 造 水 性 涂 料 颜 料 等 方 面 主 要 用 于 造 纸 工 业 的 强 化 施 胶 剂 硝 基 漆 马 路 涂 料 主 要 用 于 油 漆 油 墨, 也 用 于 漆 包 线 橡 胶 等 工 业 (4) 松 香 树 脂 行 业 基 本 情 况 1 世 界 松 香 树 脂 行 业 基 本 情 况 整 体 来 看, 世 界 松 香 树 脂 产 业 主 要 分 布 在 亚 洲 欧 洲 和 美 洲 三 大 区 域 亚 洲 松 香 树 脂 生 产 国 家 为 中 国 韩 国 日 本 印 度 印 尼 等, 其 中 以 中 国 韩 国 日 本 的 深 加 工 产 品 生 产 量 较 大, 日 本 的 深 加 工 产 品 技 术 含 量 较 高 且 品 种 繁 多, 其 核 心 产 品 为 造 纸 用 化 学 品 印 刷 油 墨 用 树 脂 胶 粘 剂 用 树 脂 欧 洲 松 香 树 脂 生 产 集 中 在 比 利 时 西 班 牙 葡 萄 牙 德 国 法 国 等, 核 心 产 品 是 胶 粘 剂 树 脂 与 油 墨 树 脂, 其 产 品 技 术 含 量 较 高, 松 香 初 级 产 品 进 入 深 加 工 的 比 例 基 本 达 到 100% 美 洲 的 深 加 工 生 产 主 要 分 布 在 美 国 巴 西, 其 中 美 国 松 香 树 脂 产 品 的 原 料 主 要 为 浮

94 油 松 香, 深 加 工 产 品 种 类 较 为 齐 备, 技 术 含 量 较 高, 巴 西 得 益 于 其 丰 富 的 松 林 资 源 及 较 低 的 采 脂 成 本, 近 年 来 松 香 树 脂 行 业 发 展 较 快 松 香 树 脂 行 业 经 过 20 世 纪 70 年 代 80 年 代 的 高 速 发 展, 如 今 松 香 树 脂 产 品 已 被 普 遍 应 用 于 诸 多 领 域, 品 种 日 益 增 多, 如 松 香 树 脂 产 品 在 日 本 市 场 占 有 率 居 首 位 的 荒 川 化 学 工 业 株 式 会 社 (Arakawa) 生 产 的 松 香 深 加 工 产 品 已 近 110 种, 全 球 规 模 领 先 的 美 国 亚 丽 桑 那 化 学 公 司 (Arizona) 生 产 了 近 180 种 松 香 深 加 工 产 品, 其 产 品 广 泛 应 用 于 造 纸 印 刷 油 墨 胶 粘 剂 轮 胎 橡 胶 道 路 涂 料 等 众 多 领 域 2 中 国 松 香 树 脂 行 业 基 本 情 况 我 国 从 20 世 纪 60 年 代 才 开 始 进 行 松 香 树 脂 产 品 的 研 究, 研 究 起 步 晚, 深 加 工 品 种 少 生 产 出 口 的 松 香 多 为 仅 经 过 半 加 工 的 初 级 产 品, 而 日 本 美 国 欧 盟 等 国 的 松 香 产 品 都 要 经 过 二 三 次 甚 至 四 次 加 工 后 才 能 使 用 以 美 国 为 例, 美 国 年 消 费 近 30 万 吨 的 松 香 产 品 都 要 经 过 再 加 工 后 使 用 在 国 外, 松 香 树 脂 行 业 经 过 20 世 纪 70 年 代 80 年 代 的 高 速 发 展, 松 香 树 脂 产 品 已 被 普 遍 应 用 于 诸 多 领 域, 品 种 达 两 百 多 种 在 环 境 资 源 保 护 日 益 受 到 重 视 的 今 天, 世 界 各 国 尤 其 是 西 方 发 达 国 家 更 是 高 度 重 视 以 松 香 树 脂 产 品 替 代 部 分 石 油 化 学 品 为 了 扶 植 当 地 的 松 香 树 脂 产 业, 欧 美 日 等 国 家 和 地 区 从 20 世 纪 90 年 代 就 开 始 实 行 对 进 口 中 国 松 香 征 收 零 关 税, 而 对 进 口 中 国 松 香 树 脂 产 品 征 收 5.5%~7.5% 税 率 的 不 平 等 关 税 措 施, 试 图 以 进 口 关 税 壁 垒 制 约 我 国 松 香 树 脂 产 品 的 开 发, 同 时 保 持 它 们 低 成 本 获 取 初 级 原 材 料 的 局 面 自 2007 年 7 月 1 日 起, 我 国 调 整 了 松 香 的 出 口 退 税 率, 从 征 税 17% 退 税 13% 调 整 为 征 税 17% 退 税 5%;2008 年 8 月 1 日 起, 取 消 了 松 香 等 资 源 性 产 品 出 口 退 税 上 述 出 口 退 税 政 策 调 整 限 制 了 松 香 原 料 及 初 级 加 工 产 品 的 出 口,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促 进 了 国 内 松 香 树 脂 行 业 的 发 展 在 此 背 景 下, 再 加 上 国 内 经 济 的 快 速 发 展, 我 国 松 香 树 脂 产 品 发 展 十 分 迅 速, 出 现 了 20 余 家 具 有 一 定 实 力 和 技 术 水 平 的 民 营 中 外 合 资 外 商 独 资 生 产 企 业, 提 升 了 中 国 松 香 产 业 的 整 体 水 平, 促 进 了 中 国 松 香 产 业 从 以 资 源 初 级 加 工 及 资 源 出 口 为 主 向 深 加 工 高 附 加 值 高 技 术 含 量 方 向 发 展, 增 强 了 我 国 松 香 类 产 业 的 整 体 竞 争 力 我 国 现 已 能 生 产 国 外 现 有 松 香 树 脂 产 品 的 主 要 品 种, 并 在 国 际 上 占 领 了 一 定 的 国 际 市 场 份 额 目 前 我 国 松 香 树 脂 生 产 企 业 主 要 集 中 在 广 东 广 西 江 西 福 建 等 省, 其 中 两 广 地 区 松 香 树 脂 产 量 占 全 国 总 产 量 的 一 半 以 上 目 前, 国 内 松 香 除 一 部 分 未 经 改 性 而 被 用 于 蜡 染 喷 胶 及 其 他 民 用 外, 大 部 分 通 过 深 加 工 应 用 于 胶 粘 剂 涂 料 油 墨 食 品 橡 胶 造 纸 等 相 关 行 业 2015 年 我 国 主 要 松 香 深 加 工 产 品 的 比 例 简 图

95 数 据 来 源 : 中 国 松 香 / 松 节 油 及 深 加 工 行 业 报 告, 松 涛 商 务 网 (5) 松 香 树 脂 行 业 的 发 展 趋 势 1 未 来 发 展 空 间 巨 大 松 香 树 脂 行 业 经 过 长 期 发 展, 目 前 产 品 种 类 繁 多, 已 被 广 泛 应 用 于 胶 粘 剂 工 业 油 墨 工 业 油 漆 涂 料 工 业 橡 胶 工 业 造 纸 工 业 医 药 工 业 及 食 品 工 业 等 领 域 随 着 我 国 经 济 发 展 和 松 香 树 脂 产 品 下 游 行 业 产 量 不 断 提 高, 预 计 未 来 我 国 松 香 树 脂 产 品 市 场 需 求 将 继 续 保 持 较 快 增 长, 市 场 空 间 巨 大 发 展 松 香 树 脂 等 林 化 产 业 提 供 替 代 生 物 质 能 源 是 应 对 目 前 石 油 资 源 短 缺 的 重 要 途 径 随 着 石 油 资 源 的 进 一 步 枯 竭, 我 国 对 松 香 树 脂 产 品 等 林 产 化 产 品 的 需 求 将 进 一 步 增 长 2 国 内 行 业 朝 集 约 化 规 模 化 发 展 的 趋 势 我 国 中 小 型 松 香 树 脂 企 业 数 量 多, 生 产 规 模 以 一 县 的 松 树 资 源 为 基 础, 产 量 多 在 几 千 吨 左 右, 且 主 要 生 产 技 术 水 平 要 求 较 低 的 低 端 产 品 近 几 年, 国 际 上 大 型 的 松 香 树 脂 企 业 频 繁 在 中 国 投 资 设 厂, 让 中 国 松 香 树 脂 行 业 竞 争 更 为 激 烈 充 分 的 市 场 竞 争, 使 得 松 香 树 脂 行 业 正 逐 步 向 产 品 质 量 稳 定 研 发 实 力 与 成 本 控 制 能 力 强 规 模 优 势 明 显 的 少 数 企 业 集 中 松 香 价 格 大 幅 波 动, 艰 难 的 生 存 环 境 促 进 了 行 业 内 的 升 级 与 合 并 趋 势 少 数 大 型 松 香 树 脂 企 业 凭 借 其 资 金 实 力 技 术 优 势 及 与 上 下 游 行 业 的 战 略 联 盟 不 断 提 高 市 场 竞 争 力, 国 内 松 香 树 脂 行 业 集 约 化 规 模 化 的 步 伐 不 断 加 快 3 更 加 注 重 技 术 创 新 的 趋 势 虽 然 近 年 来 我 国 的 松 香 树 脂 产 业 有 了 很 大 发 展, 但 在 产 品 的 深 加 工 层 次 附 加 值 水 平 以 及 品 种 规 格 等 方 面 与 国 外 同 行 的 先 进 水 平 相 比 仍 存 在 差 距 少 量 的 科 研 经 费 投 入 较 为 分 散, 导 致 新 的 科 研 成 果 少, 已 有 的 成 果 转 化 率 低, 难 以 满 足 市

96 场 需 求 由 于 松 香 树 脂 等 深 加 工 产 品 最 终 以 胶 粘 剂 涂 料 造 纸 油 墨 油 漆 等 各 种 化 工 行 业 的 原 材 料 身 份 出 现, 因 此, 保 持 产 品 的 科 技 含 量 和 研 发 的 应 变 能 力, 不 断 满 足 下 游 厂 商 的 技 术 指 标 要 求 对 整 个 松 香 树 脂 行 业 来 说 非 常 重 要 这 也 使 松 香 树 脂 产 业 对 技 术 进 步 和 产 品 升 级 换 代 的 需 求 更 为 迫 切 4 林 产 一 体 化 趋 势 原 材 料 松 香 价 格 波 动 较 大, 一 方 面 不 利 于 松 香 树 脂 企 业 原 材 料 采 购 成 本 的 控 制, 影 响 行 业 利 润 水 平 ; 另 一 方 面 在 价 格 上 涨 预 期 下 也 容 易 造 成 松 香 供 应 方 短 期 内 惜 售 的 情 况, 影 响 松 香 树 脂 企 业 的 原 材 料 采 购 总 量 为 了 确 保 原 材 料 供 应 的 稳 定 性, 提 升 对 上 游 行 业 的 控 制 力 度, 少 数 规 模 较 大 资 本 实 力 较 强 的 松 香 树 脂 企 业 逐 步 向 产 业 链 上 游 拓 展 业 务, 通 过 涉 足 松 林 管 护 和 松 脂 采 集 行 业, 掌 握 松 林 和 松 脂 资 源, 自 主 控 制 原 材 料 供 给 渠 道 松 脂 基 地 - 松 脂 采 集 - 松 香 生 产 - 松 香 树 脂 的 林 产 一 体 化 趋 势 在 松 香 树 脂 行 业 内 日 趋 明 显 ( 四 ) 行 业 竞 争 格 局 市 场 化 程 度 及 行 业 内 主 要 企 业 情 况 1 国 际 竞 争 及 相 关 企 业 目 前, 中 国 松 香 树 脂 企 业 在 国 际 市 场 的 主 要 对 手 是 美 国 日 本 等 国 家 的 相 关 企 业, 如 美 国 亚 利 桑 那 化 学 公 司 日 本 荒 川 化 学 工 业 株 式 会 社 日 本 播 磨 化 学 等 欧 美 日 等 国 家 松 香 树 脂 企 业 在 技 术 研 发 及 市 场 细 分 方 面 具 有 优 势, 其 产 品 线 较 长, 具 体 产 品 型 号 多 达 上 百 个, 附 加 值 较 高 其 未 来 几 年 的 发 展 仍 将 依 赖 于 技 术 优 势, 但 在 松 香 原 料 来 源 方 面 较 为 被 动, 同 时 面 临 中 国 松 香 树 脂 企 业 在 技 术 进 步 以 及 价 格 上 的 有 力 竞 争 近 年 来, 欧 美 一 些 企 业 较 多 的 采 用 并 购 的 形 式 寻 求 对 策, 同 时 也 不 得 不 缩 短 战 线 让 出 部 分 市 场 国 际 松 香 树 脂 产 业 竞 争 态 势 国 家 / 地 区 技 术 优 势 原 料 优 势 市 场 优 势 成 本 优 势 中 国 欧 美 日 本 巴 西 印 尼 其 他 注 : 表 格 中 从 一 星 到 五 星 代 表 竞 争 优 势 从 差 到 好 的 状 态 2 国 内 竞 争 及 相 关 企 业 截 至 本 招 股 书 签 署 日, 科 茂 股 份 广 西 梧 州 日 成 林 产 化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广 西 梧 州 松 脂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华 林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及 广 西 梧 州 荒 川 化 学 工 业 有 限 公 司 是 行 业 内 的 主 要 企 业, 占 据 了 较 高 的 市 场 份 额 除 科 茂 股 份 外, 上 述 企 业 的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97 (1) 广 西 梧 州 日 成 林 产 化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广 西 梧 州 日 成 林 产 化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是 于 1997 年 12 月 合 资 组 建 的 中 外 合 资 企 业, 公 司 主 导 产 品 有 : 脂 松 香 松 节 油 氢 化 松 香 松 香 酯 类 其 他 改 性 松 香 歧 化 松 香 及 歧 化 松 香 钾 皂 食 品 添 加 剂 树 脂 等, 产 品 主 要 应 用 于 胶 粘 剂 涂 料 油 墨 合 成 橡 胶 工 程 塑 料 电 子 助 焊 剂 及 食 品 添 加 剂 等 行 业 (2) 广 西 梧 州 松 脂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广 西 梧 州 松 脂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成 立 于 2000 年 1 月 25 日, 是 由 成 立 于 1946 年 的 梧 州 松 脂 厂 改 制 设 立 公 司 主 要 产 品 为 脂 松 香 及 其 深 加 工 系 列 产 品 和 脂 松 节 油 及 其 深 加 工 系 列 产 品 两 大 类, 具 体 包 括 脂 松 香 脂 松 节 油 歧 化 松 香 歧 化 松 香 钾 皂 等 五 十 多 种 林 产 化 工 和 精 细 化 工 产 品 (3) 广 东 华 林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华 林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成 立 于 1985 年, 控 股 股 东 为 国 务 院 国 资 委 下 属 企 业 中 国 林 产 工 业 公 司, 主 要 从 事 脂 松 香 松 节 油 及 其 改 性 产 品 和 衍 生 物 食 品 添 加 剂 松 香 甘 油 酯 ; 油 墨 胶 粘 剂 用 松 香 树 脂 及 丙 烯 酸 类 树 脂 氢 化 改 性 松 香 树 脂 的 生 产 制 造 (4) 广 西 梧 州 荒 川 化 学 工 业 有 限 公 司 广 西 梧 州 荒 川 化 学 工 业 有 限 公 司 是 由 日 本 荒 川 化 学 工 业 株 式 会 社 投 资 的 外 资 企 业, 成 立 于 2008 年 12 月, 于 2011 年 吸 收 合 并 梧 州 荒 川 化 学 工 业 有 限 公 司, 在 整 合 完 成 后, 投 资 总 额 达 3,125 万 美 元, 注 册 资 金 1,500 万 美 元 其 主 要 生 产 从 松 香 松 香 衍 生 物 到 造 纸 用 化 学 品 工 业 及 食 品 级 松 香 树 脂 等 系 列 林 产 化 学 品 目 前, 公 司 已 拥 有 十 二 项 发 明 专 利 和 十 多 项 松 香 树 脂 生 产 核 心 技 术, 公 司 松 香 树 脂 的 生 产 工 艺 和 技 术 水 平 在 全 国 同 行 中 处 于 领 先 地 位, 产 品 质 量 得 到 众 多 国 际 知 名 跨 国 公 司 的 认 可 相 对 国 内 竞 争 对 手 而 言, 公 司 的 产 品 体 系 较 为 齐 全, 涵 盖 面 较 广 近 年 来, 公 司 加 强 对 松 香 树 脂 不 可 替 代 的 行 业 产 品 的 研 发, 如 食 品 工 业 橡 胶 工 业 电 子 行 业 应 用 等, 并 已 取 得 丰 硕 的 成 果 公 司 坚 持 与 客 户 紧 密 合 作 开 发 以 自 我 创 新 为 主 的 技 术 路 线, 以 客 户 与 市 场 为 导 向 开 发 产 品 产 品 性 能 根 据 客 户 需 求 而 定, 具 有 较 高 的 灵 活 性 和 独 特 性, 从 而 与 竞 争 对 手 的 定 型 产 品 让 客 户 来 适 应 有 着 明 显 的 不 同, 因 此, 公 司 比 竞 争 对 手 更 能 满 足 客 户 的 核 心 需 求 点 由 于 公 司 产 品 根 据 客 户 需 求 开 发, 具 有 独 特 性, 因 此 具 备 较 强 的 定 价 能 力 同 时 公 司 注 重 产 品 的 更 新 换 代, 通 过 自 我 淘 汰, 能 使 产 品 保 持 持 续 的 竞 争 力 ( 五 ) 发 行 人 的 市 场 地 位 技 术 水 平 特 点 竞 争 优 势 与 劣 势 及 其 变 化 情 况 1 发 行 人 的 市 场 地 位

98 公 司 产 品 种 类 丰 富 产 销 两 旺 盈 利 能 力 较 强, 是 我 国 行 业 内 产 能 产 量 及 销 量 处 于 前 列 的 松 香 树 脂 生 产 企 业 公 司 一 贯 注 重 产 品 质 量 的 控 制, 在 国 内 外 市 场 赢 得 了 较 高 的 品 牌 美 誉 度, 科 茂 作 为 广 东 省 著 名 商 标, 客 户 认 知 度 较 高 公 司 产 品 质 量 优 越, 性 能 好, 尤 其 在 粘 度 颜 色 气 味 稳 定 性 等 关 键 指 标 上 经 受 了 下 游 众 多 客 户 长 期 严 格 的 考 核, 与 各 大 下 游 客 户 已 经 建 立 了 稳 定 的 合 作 关 系 目 前 公 司 已 成 为 众 多 国 际 胶 粘 剂 厂 家 的 主 要 供 应 商, 如 德 国 汉 高 美 国 富 乐 法 国 波 士 胶 等 上 述 跨 国 公 司 对 供 应 商 的 选 择 有 着 一 套 严 格 的 程 序 并 需 要 定 期 进 行 考 核, 公 司 与 以 上 跨 国 大 型 企 业 的 长 期 稳 定 的 合 作 关 系, 使 公 司 在 行 业 内 建 立 起 优 势 的 市 场 地 位 2 发 行 人 的 技 术 水 平 及 特 点 松 香 树 脂 主 要 是 利 用 松 香 酸 分 子 中 两 个 活 性 基 团 羧 基 和 共 轭 双 键 进 行 一 系 列 的 化 学 反 应, 包 括 异 构 反 应 加 成 反 应 氢 化 反 应 歧 化 反 应 集 合 反 应 氨 解 反 应 酯 化 反 应 还 原 反 应 合 成 盐 反 应 等, 最 终 生 成 档 次 不 同 品 质 不 同 功 能 各 异 的 成 百 上 千 种 松 香 树 脂 产 品 决 定 发 行 人 产 品 品 质 的 关 键 技 术 因 素 主 要 包 括 催 化 剂 技 术 产 品 配 方 关 键 设 备 和 工 艺 路 线 等 行 业 关 键 技 术, 这 些 关 键 技 术 是 企 业 经 过 成 百 上 千 次 的 实 验 摸 索 得 到 的 技 术 秘 密, 是 企 业 赚 取 更 高 利 润 水 平 的 核 心 因 素 (1) 催 化 剂 技 术 松 香 树 脂 生 产 中, 催 化 剂 的 使 用 非 常 关 键 催 化 剂 可 以 缩 短 反 应 时 间, 降 低 反 应 温 度, 提 高 产 品 质 量, 提 高 产 品 得 率 等 多 种 重 要 作 用 例 如 松 香 树 脂 中 的 氢 化 反 应, 如 果 没 有 催 化 剂, 反 应 将 很 难 进 行, 但 由 于 复 合 氢 化 催 化 剂 的 创 新, 使 得 对 松 香 的 氢 化 的 压 力 由 传 统 工 艺 的 几 兆 帕 甚 至 十 几 兆 帕 降 低 为 接 近 常 压, 大 大 降 低 了 设 备 的 投 资 成 本 和 操 作 风 险 所 以, 松 香 树 脂 行 业 中, 催 化 剂 技 术 是 各 个 企 业 的 核 心 技 术, 决 定 了 企 业 的 产 品 质 量 好 坏 和 生 产 成 本 高 低 (2) 产 品 配 方 松 香 树 脂 产 品 用 途 非 常 广 泛, 市 场 细 分 程 度 非 常 高, 需 要 松 香 树 脂 企 业 为 下 游 客 户 提 供 适 合 其 应 用 的 个 性 化 产 品 为 了 提 供 个 性 化 的 产 品, 松 香 树 脂 企 业 开 发 了 各 种 各 样 的 配 方, 尽 量 满 足 不 同 细 分 市 场 不 同 下 游 客 户 的 差 异 化 需 求 这 就 需 要 根 据 客 户 的 要 求, 通 过 引 入 各 种 基 础 原 料, 设 计 不 同 的 树 脂 配 方, 生 产 出 性 能 符 合 下 游 细 分 市 场 的 产 品, 目 前 公 司 常 用 的 品 种 已 经 有 60 多 种, 除 了 一 部 分 产 品 具 有 很 好 的 通 用 性 外, 大 部 分 产 品 都 针 对 下 游 不 同 的 细 分 的 市 场 应 用 因 此, 产 品 配 方 也 是 松 香 树 脂 行 业 的 关 键 技 术 (3) 关 键 设 备 和 工 艺 路 线 有 了 好 的 产 品 配 方, 有 了 合 适 的 催 化 剂 体 系, 还 必 须 有 实 现 从 原 料 到 成 品 的

99 关 键 设 备 和 工 艺 路 线 只 有 拥 有 良 好 的 设 备 和 合 理 的 工 艺 路 线, 才 能 生 产 出 符 合 设 计 性 能 且 质 量 稳 定 的 产 品 大 型 的 松 香 树 脂 企 业 经 过 多 年 的 发 展, 都 设 计 了 适 应 本 企 业 催 化 剂 技 术 和 产 品 配 方 的 独 有 关 键 设 备 和 深 加 工 工 艺 路 线, 并 会 根 据 实 际 生 产 情 况 对 其 进 行 改 进 如 公 司 在 研 发 水 白 松 香 酯 KS2100 系 列 产 品 时, 就 专 门 设 计 了 常 压 氢 化 设 备 和 高 真 空 系 统 因 此, 关 键 设 备 和 工 艺 路 线 是 生 产 优 质 稳 定 的 松 香 树 脂 产 品 的 关 键 技 术 3 本 公 司 的 竞 争 优 势 经 过 多 年 发 展, 公 司 已 发 展 成 为 国 内 松 香 树 脂 行 业 品 牌 知 名 度 较 高 规 模 较 大 生 产 技 术 处 于 国 内 领 先 的 行 业 龙 头 企 业 公 司 具 有 如 下 优 势 : (1) 品 牌 和 客 户 优 势 公 司 一 贯 注 重 产 品 质 量 的 控 制, 在 国 内 外 市 场 赢 得 了 较 高 的 品 牌 美 誉 度, 科 茂 作 为 广 东 省 著 名 商 标, 客 户 认 知 度 较 高 公 司 产 品 质 量 优 越, 性 能 好, 尤 其 在 粘 度 颜 色 气 味 稳 定 性 等 关 键 指 标 上 经 受 了 下 游 众 多 客 户 长 期 严 格 的 考 核, 与 各 大 下 游 客 户 已 经 建 立 了 稳 定 的 合 作 关 系 目 前 公 司 已 成 为 众 多 国 际 胶 粘 剂 厂 家 的 主 要 供 应 商, 如 德 国 汉 高 美 国 富 乐 法 国 波 士 胶 等 德 国 汉 高 (Henkel) 成 立 于 1876 年, 业 务 领 域 主 要 包 括 家 庭 护 理 个 人 护 理 和 胶 粘 剂 密 封 剂 及 表 面 处 理, 在 全 球 70 多 个 国 家 或 地 区 拥 有 100 多 家 分 支 机 构,2015 年 营 业 收 入 为 亿 欧 元 ; 美 国 富 乐 (H.B.FULLER) 成 立 于 1887 年, 业 务 领 域 主 要 为 生 产 和 销 售 胶 粘 剂 密 封 胶 涂 料 油 漆 以 及 其 它 特 殊 化 工 品, 其 在 全 球 30 多 个 国 家 或 地 区 设 有 分 支 机 构,2014 年 营 业 收 入 为 21 亿 美 元 ; 法 国 波 士 胶 (Bostik) 成 立 于 1889 年, 是 全 球 最 大 的 胶 粘 剂 与 密 封 胶 生 产 商 之 一, 在 全 球 50 多 个 国 家 或 地 区 拥 有 分 支 机 构,2014 年 营 业 收 入 超 过 15 亿 欧 元 上 述 跨 国 公 司 对 供 应 商 的 选 择 有 着 一 套 严 格 的 程 序 并 需 要 定 期 进 行 考 核, 更 换 供 应 商 的 时 间 成 本 较 高, 同 时 需 要 承 担 新 供 应 商 产 品 的 质 量 风 险, 因 此, 供 应 商 通 过 下 游 大 型 知 名 客 户 的 考 核 后, 双 方 的 采 购 关 系 将 更 为 稳 定 持 久 发 行 人 成 功 进 入 大 型 跨 国 公 司 的 供 应 商 体 系, 建 立 了 长 期 稳 定 的 合 作 关 系, 使 公 司 在 行 业 内 建 立 起 优 势 的 市 场 地 位, 从 而 推 动 公 司 业 务 和 盈 利 长 期 可 持 续 成 长 (2) 技 术 和 研 发 优 势 由 于 松 香 树 脂 是 下 游 行 业 的 化 工 原 料, 产 品 需 要 满 足 客 户 需 求, 同 时 下 游 行 业 对 原 料 的 性 能 要 求 也 在 不 断 提 高, 因 此 技 术 水 平 和 持 续 研 发 创 新 能 力 是 决 定 企 业 发 展 的 关 键 因 素 公 司 一 贯 注 重 松 香 树 脂 产 品 和 技 术 研 发, 通 过 自 主 研 发 技 术 改 造 工 艺 改 进 等 方 式 完 成 了 松 香 树 脂 领 域 的 多 项 科 技 创 新 项 目, 使 得 企 业 获 得 拥 有 自 主 知 识 产 权 和 核 心 技 术 的 可 持 续 增 长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的 研 发 投 入 分 别 为 2, 万 元 2, 万 元 及 2,

100 万 元, 自 主 研 发 及 创 新 能 力 不 断 提 高 截 至 本 招 股 书 签 署 日, 公 司 已 拥 有 十 二 项 发 明 专 利 和 十 多 项 松 香 树 脂 生 产 核 心 技 术, 公 司 松 香 树 脂 的 生 产 工 艺 和 技 术 水 平 在 全 国 同 行 中 处 于 领 先 地 位, 产 品 质 量 得 到 众 多 国 际 知 名 跨 国 公 司 的 认 可 公 司 的 技 术 和 研 发 优 势 主 要 体 现 在 如 下 几 个 方 面 : 1 催 化 剂 技 术 及 改 进 能 力 催 化 剂 的 选 择 和 组 合 是 松 香 树 脂 企 业 核 心 竞 争 力 的 直 接 体 现 公 司 始 终 将 改 进 和 提 高 催 化 剂 技 术 作 为 保 持 技 术 优 势 的 主 要 手 段, 先 后 开 发 出 常 压 催 化 氢 化 水 白 松 香 树 脂 生 产 技 术 浅 色 松 香 树 脂 复 合 催 化 剂 技 术 高 软 化 点 松 香 季 戊 四 醇 酯 催 化 剂 技 术 水 性 松 香 树 脂 乳 化 剂 生 产 技 术 等 多 项 国 内 领 先 的 技 术 这 些 技 术 可 缩 短 反 应 时 间 减 少 副 反 应 及 降 低 反 应 所 需 的 温 度, 从 而 大 大 提 高 公 司 的 生 产 效 率 产 品 得 率 和 产 品 质 量, 降 低 产 品 成 本, 同 时 也 提 高 了 生 产 过 程 的 安 全 性 和 环 保 性 2 不 同 松 香 原 料 的 检 测 及 应 用 能 力 优 质 的 原 料 是 生 产 优 质 产 品 的 第 一 步 原 料 的 选 择, 很 大 程 度 上 影 响 着 产 品 的 质 量, 有 时 甚 至 决 定 产 品 的 命 运, 特 别 是 松 香 树 脂 行 业, 由 于 松 香 是 天 然 产 品, 树 种 繁 多, 产 地 不 一, 成 分 复 杂 多 样, 以 不 同 原 料 松 香 深 加 工 得 到 的 产 品 性 能 有 时 差 别 甚 大, 所 以 对 原 料 的 检 测 非 常 重 要 公 司 经 过 十 多 年 的 发 展, 在 松 香 原 料 的 检 测 及 对 不 同 树 种 松 香 的 应 用 方 面 积 累 了 丰 富 的 经 验 3 产 品 结 构 优 化 能 力 在 产 品 结 构 优 化 方 面, 公 司 不 断 改 进 配 方, 降 低 产 品 生 产 成 本, 同 时 根 据 下 游 客 户 对 产 品 某 项 指 标 的 需 求, 在 生 产 成 本 不 变 的 情 况 下 改 进 产 品 性 能, 不 断 推 出 改 进 型 产 品,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累 计 推 出 138 系 列 RM 系 列 KB 系 列 等 改 进 型 产 品 ; 其 次, 公 司 对 产 品 颜 色 气 味 等 重 要 质 量 指 标 进 行 重 点 攻 关, 是 国 际 上 最 早 生 产 0.5# 色 以 内 ( 松 香 树 脂 的 标 号 数 字 越 小, 颜 色 越 浅, 所 要 求 的 技 术 含 量 越 高 ) 的 水 白 松 香 树 脂 生 产 商 之 一, 其 中 最 有 代 表 性 的 是 KS2100, 该 产 品 在 其 使 用 过 程 中 基 本 不 变 色, 并 因 此 获 得 了 国 家 重 点 新 产 品 证 书, 这 标 志 着 公 司 生 产 该 产 品 的 综 合 技 术 指 标 已 达 到 国 际 先 进 水 平 (3) 资 源 优 势 及 时 和 适 量 的 松 脂 和 松 香 供 应 对 松 香 树 脂 企 业 的 产 能 利 用 率 和 经 济 效 益 具 有 直 接 影 响 公 司 始 终 将 原 材 料 控 制 作 为 重 要 的 经 营 战 略 之 一, 通 过 一 系 列 措 施 来 保 障 了 原 材 料 供 给 的 稳 定 : 1 在 松 林 资 源 丰 富 的 地 区 建 立 采 购 和 生 产 基 地 公 司 已 在 江 西 吉 安 湖 南 永 州 广 西 崇 左 和 云 南 普 洱 等 松 香 富 产 区 设 立 了 子 公 司 江 西 吉 安 是 我 国 最 好 的 湿 地 松 脂 产 区, 广 西 崇 左 是 全 球 最 好 的 马 尾 松 脂 产 区, 云 南 普 洱 是 全 球 最 好 的 思 茅 松 脂 产 区 依 托 优 质 松 脂 原 料 产 地 建 立 生 产 基 地 的 布 局 模 式, 有 利 于 公 司 及 时 保 质 保 量 地 获 取 松 脂 资 源, 优 质 的 原 料 也 为 公 司 生 产 高 品 质 松 香 树 脂 提 供 了 保

101 证 2 子 公 司 普 洱 科 茂 取 得 了 万 亩 思 茅 松 林 资 源 且 已 为 该 林 地 购 买 了 林 业 保 险 ; 公 司 还 计 划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购 买 位 于 广 东 德 庆 约 2.74 万 亩 位 于 江 西 吉 安 约 0.97 万 亩 的 松 林 以 上 松 林 资 源 的 储 备, 使 公 司 产 业 链 向 上 游 延 伸, 能 有 效 降 低 松 香 价 格 上 涨 带 来 的 成 本 压 力, 保 证 公 司 松 脂 供 应 的 及 时 性 与 松 脂 采 购 价 格 的 平 稳 性, 提 高 公 司 的 盈 利 能 力 和 抗 风 险 能 力, 使 公 司 具 备 更 加 长 远 和 持 续 的 盈 利 前 景 (4) 参 与 行 业 标 准 的 制 定 作 为 行 业 技 术 和 研 发 能 力 领 先 的 企 业, 公 司 与 中 国 林 科 院 林 化 所 共 同 起 草 了 湿 地 松 松 香 国 家 标 准 和 松 香 季 戊 四 醇 酯 行 业 标 准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标 准 名 称 标 准 类 型 标 准 号 实 施 日 期 1 松 香 季 戊 四 醇 脂 行 业 产 品 标 准 LY/T 湿 地 松 松 香 国 家 产 品 标 准 GB/T 浅 色 松 香 类 产 品 铂 钴 比 色 3 行 业 产 品 标 准 LY/T 标 准 试 验 方 法 (5) 管 理 团 队 优 势 公 司 管 理 层 有 着 丰 富 的 松 香 树 脂 行 业 的 研 发 生 产 管 理 和 营 销 经 验, 对 行 业 发 展 方 向 认 识 深 刻, 能 够 基 于 公 司 实 际 情 况 行 业 发 展 趋 势 和 市 场 需 求, 及 时 高 效 地 制 定 符 合 公 司 实 际 的 发 展 战 略 和 经 营 管 理 目 标 公 司 董 事 长 曾 广 建 先 生 和 总 经 理 范 德 明 先 生 作 为 公 司 的 共 同 实 际 控 制 人, 均 有 着 近 二 十 年 的 松 香 树 脂 行 业 的 从 业 经 验, 均 是 行 业 内 研 究 松 香 树 脂 的 知 名 专 家, 两 人 之 间 沟 通 顺 畅 配 合 默 契, 对 公 司 未 来 发 展 有 着 共 同 的 理 念, 为 公 司 长 期 发 展 注 入 了 持 续 的 动 力 (6) 规 模 优 势 公 司 产 品 种 类 丰 富 产 销 两 旺 盈 利 能 力 较 强, 是 行 业 内 产 能 产 量 及 销 量 领 先 的 松 香 树 脂 企 业 在 松 香 树 脂 行 业, 本 公 司 具 备 较 高 的 规 模 经 济 效 益, 可 以 通 过 集 中 大 量 采 购 降 低 了 公 司 采 购 成 本, 提 高 了 公 司 对 上 游 供 应 商 的 议 价 能 力, 从 而 能 获 取 更 好 的 效 益 (7) 营 销 和 服 务 优 势 公 司 主 要 采 取 直 销 模 式, 建 立 了 客 户 管 理 制 度, 实 行 物 流 对 口 服 务, 保 证 产 品 的 及 时 供 给 ; 加 强 与 客 户 的 沟 通, 直 接 了 解 客 户 需 求, 针 对 客 户 的 特 定 需 求 提 供 定 制 服 务, 减 少 了 中 间 环 节, 保 证 了 客 户 信 息 的 及 时 反 馈 并 实 现 客 户 需 求 与 研 发 部 门 的 高 效 对 接 公 司 设 有 技 术 服 务 部, 为 客 户 提 供 与 公 司 产 品 相 关 的 技 术 支 持 及 技 术 服 务 优 质 的 服 务 和 过 硬 的 产 品 质 量 使 得 公 司 在 激 烈 的 市 场 竞 争 中 赢 得 了 一 批 忠 实 的 终 端 用 户 4 发 行 人 的 竞 争 劣 势

102 (1) 受 原 材 料 价 格 制 约 明 显 由 于 国 内 松 香 树 脂 行 业 的 快 速 发 展, 不 少 企 业 开 始 投 资 建 厂 生 产 松 香 树 脂, 从 而 导 致 对 松 香 原 料 的 需 求 也 越 来 越 大 但 由 于 上 游 松 脂 资 源 的 阶 段 性 短 缺, 以 及 下 游 产 能 的 较 快 扩 张, 使 得 近 几 年 国 内 松 香 树 脂 价 格 涨 跌 起 伏 很 大, 松 香 树 脂 企 业 面 临 较 大 的 经 营 压 力 在 这 样 的 行 业 背 景 下, 只 有 拥 有 稳 定 的 原 料 供 应 先 进 的 生 产 技 术 优 秀 的 运 营 管 理 能 力 和 优 质 的 客 户 资 源 的 少 数 松 香 树 脂 企 业 才 能 有 效 控 制 并 转 移 原 材 料 价 格 波 动 风 险, 从 而 获 得 发 展 (2) 新 产 品 新 技 术 开 发 能 力 和 投 入 尚 有 待 提 高 尽 管 发 行 人 松 香 树 脂 产 品 的 生 产 工 艺 和 技 术 水 平 在 全 国 同 行 中 处 于 领 先 地 位, 产 品 质 量 已 得 到 众 多 国 际 知 名 跨 国 公 司 的 认 可, 但 发 行 人 总 体 上 的 科 研 和 技 术 开 发 能 力 仍 显 薄 弱, 无 法 完 全 满 足 下 游 客 户 的 差 异 化 要 求 另 外, 由 于 资 金 投 入 不 足, 使 得 企 业 开 发 的 新 技 术 不 能 及 时 转 化 为 生 产 力, 也 是 影 响 发 行 人 快 速 持 续 发 展 的 因 素 之 一 5 发 行 人 的 市 场 地 位 技 术 水 平 及 特 点 竞 争 优 势 与 劣 势 在 最 近 三 年 的 变 化 情 况 及 未 来 可 预 见 的 变 化 趋 势 发 行 人 市 场 地 位 技 术 水 平 及 特 点 竞 争 优 势 与 劣 势 在 最 近 三 年 和 未 来 三 年 内 均 不 会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 六 ) 影 响 发 行 人 发 展 的 有 利 和 不 利 因 素 1 产 业 政 策 作 为 林 产 化 学 品 行 业 的 子 行 业, 发 行 人 所 处 行 业 属 于 国 家 积 极 发 展 的 行 业, 各 项 产 业 政 策 和 发 展 规 划 均 明 确 提 出 林 产 化 工 产 品 向 精 深 化 工 产 品 发 展 的 方 向, 支 持 天 然 绿 色 精 细 化 学 品 的 研 发 和 产 业 化, 减 少 对 石 油 等 一 次 性 矿 物 资 源 的 消 耗, 以 可 再 生 森 林 资 源 的 高 效 利 用 推 动 我 国 化 工 产 业 的 高 质 量 发 展 同 时, 我 国 松 林 资 源 多 分 布 于 广 大 农 村 山 区, 采 集 松 脂 是 当 地 林 农 采 脂 专 业 户 的 重 要 收 入 来 源, 发 展 松 香 树 脂 产 业 可 以 直 接 拉 动 广 大 松 脂 产 区 的 经 济 发 展, 提 高 当 地 脂 农 的 收 入 水 平 2 产 品 或 技 术 替 代 由 于 石 油 树 脂 的 理 化 性 质 与 松 香 类 产 品 较 为 类 似, 所 以 石 油 树 脂 在 橡 胶 混 炼 胶 粘 剂 涂 料 路 标 漆 印 刷 油 墨 等 行 业 可 能 对 松 香 树 脂 产 品 会 产 生 一 定 程 度 的 相 互 代 替 作 用 (1) 石 油 树 脂 简 介 石 油 树 脂 来 源 于 石 油, 是 以 石 脑 油 裂 解 乙 烯 的 副 产 物 C 5 C 9 馏 分 为 原 料, 在 催 化 剂 作 用 下, 经 过 聚 合 而 得 根 据 原 料 不 同, 石 油 树 脂 可 分 为 脂 肪 族 树 脂 (C

103 石 油 树 脂 ) 芳 香 族 树 脂 (C 9 石 油 树 脂 ) 脂 肪 族 / 芳 香 族 共 聚 树 脂 (C 5 /C 9 石 油 树 脂 ) DCPD 石 油 树 脂 和 改 性 石 油 树 脂 等 石 油 树 脂 的 的 主 要 应 用 领 域 如 下 : 树 脂 种 类 / 应 用 领 域 油 漆 胶 粘 剂 橡 胶 混 炼 路 标 漆 油 墨 C5 石 油 树 脂 - A B A B C9 石 油 树 脂 A B A B A C5/C9 石 油 树 脂 B A A B B DCPD 石 油 树 脂 B B A - A 改 性 石 油 树 脂 A A A A - 注 :A 为 主 要 应 用,B 为 次 要 应 用 由 于 石 油 树 脂 的 理 化 性 质 与 松 香 类 产 品 较 为 类 似, 因 此 在 松 香 价 格 或 石 油 价 格 出 现 较 大 波 动 时, 松 香 树 脂 及 石 油 树 脂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存 在 相 互 的 替 代 效 应 (2) 松 香 树 脂 与 石 油 树 脂 的 优 劣 比 较 项 目 松 香 树 脂 石 油 树 脂

104 项 目 松 香 树 脂 石 油 树 脂 以 松 香 为 主 要 原 料, 松 香 是 以 松 脂 加 工 而 用 石 油 生 产 乙 烯 的 副 产 品 加 工 而 成, 原 料 来, 整 个 生 产 过 程 产 生 的 污 染 物 质 较 少, 可 而 石 油 属 于 不 可 再 生 资 源, 且 石 油 产 以 起 到 较 好 的 环 保 作 用, 且 松 脂 和 松 香 为 可 品 在 生 产 过 程 中, 会 产 生 较 多 对 环 境 再 生 资 源, 属 于 天 然 绿 色 环 保 原 料 和 人 体 有 害 的 物 质 生 产 性 能 价 格 可 持 续 发 展 的 前 景 生 产 工 艺 较 为 简 单, 同 一 条 生 产 线 适 合 多 种 树 脂 的 生 产, 设 备 投 入 少, 生 产 成 本 较 低, 三 废 排 放 较 少, 能 耗 低, 更 加 环 保, 符 合 国 家 倡 导 的 节 能 减 排 政 策 增 粘 性 和 相 容 性 范 围 广, 属 天 然 可 降 解 的 环 境 友 好 材 料 主 要 受 脂 农 劳 动 力 价 格 和 气 候 变 化 的 影 响, 具 有 较 大 的 价 格 优 势 以 森 林 生 物 资 源 为 主 要 原 材 料, 是 典 型 的 可 再 生 生 物 资 源 综 合 利 用 行 业, 森 林 资 源 的 可 再 生 性 和 林 化 产 品 的 可 降 解 性 决 定 了 林 产 化 工 行 业 的 循 环 经 济 属 性, 行 业 发 展 具 有 经 济 和 社 会 效 益, 其 可 持 续 发 展 的 空 间 巨 大 前 景 明 确 属 石 油 化 工 产 业, 投 资 规 模 大 能 耗 高, 三 废 排 放 多,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大, 生 产 工 艺 相 对 复 杂, 需 要 较 大 规 模 的 资 金 设 备 投 入 增 粘 性 和 相 容 性 范 围 窄, 不 可 降 解 石 油 属 于 不 可 再 生 资 源, 从 长 远 来 看, 原 油 价 格 的 上 涨 不 可 避 免, 所 以 石 油 树 脂 将 因 石 油 资 源 枯 竭 价 格 走 高 而 失 去 市 场 竞 争 力 目 前 国 外 大 型 石 化 巨 头 为 了 减 少 对 石 油 的 依 赖, 已 经 开 始 采 用 天 然 气 生 产 乙 烯, 而 天 然 气 生 产 乙 烯 的 过 程 中 没 有 副 产 品 C5 C9 馏 分, 因 此 从 长 期 来 看, 石 油 树 脂 的 原 料 供 应 存 在 不 可 持 续 性 总 的 来 讲, 石 油 产 品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较 大, 且 石 油 属 于 不 可 再 生 资 源, 从 长 远 来 看, 原 油 价 格 的 上 涨 不 可 避 免, 所 以 石 油 树 脂 将 因 石 油 资 源 枯 竭 而 丧 失 竞 争 力 ; 而 松 脂 和 松 香 属 于 可 再 生 资 源, 属 于 天 然 绿 色 环 保 原 料, 符 合 国 家 倡 导 的 节 能 减 排 政 策, 具 有 循 环 经 济 属 性, 其 未 来 可 持 续 发 展 的 空 间 巨 大 前 景 明 确 (3) 松 香 树 脂 和 石 油 树 脂 替 代 作 用 的 影 响 因 素 影 响 因 素 替 代 作 用 石 油 树 脂 由 于 其 聚 合 生 产 后 的 色 泽 较 深 等 自 身 生 产 特 点, 在 实 际 应 用 中 需 要 一 系 列 氢 化 脱 色 等 工 序, 因 此 其 高 档 无 色 产 品 价 格 昂 贵, 难 以 和 技 术 成 熟 的 价 格 高 端 松 香 树 脂 竞 争 ; 但 近 年 来 受 气 候 变 化 人 工 成 本 增 加 造 成 采 脂 成 本 增 加 等 因 素 的 影 响, 使 得 低 端 松 香 树 脂 产 品 存 在 被 石 油 树 脂 替 代 的 可 能 性 在 高 端 产 品 市 场, 松 香 树 脂 的 粘 性 和 相 容 性 比 石 油 树 脂 要 好, 例 如 松 香 酯 与 SBS SIS SEBS EVA 等 都 具 有 良 好 的 相 容 性, 在 这 些 种 类 的 热 熔 胶 中 增 粘 性 能 效 果 优 异, 这 决 定 了 松 香 酯 可 以 在 两 大 最 主 要 的 热 熔 胶 品 种 EVA 热 熔 胶 和 热 熔 压 敏 胶 之 中 得 到 广 泛 应 用 如 果 价 格 相 同 或 者 价 格 在 可 以 承 受 的 范 围 之 内, 首 选 松 香 树 脂 松 香 树 脂 在 目 前 已 知 的 所 有 的 应 用 领 域 均 可 替 代 石 油 树 脂, 而 石 油 树 脂 只 能 应 用 领 域 在 某 些 领 域 替 代 松 香 树 脂, 如 道 路 涂 料 部 分 油 墨 部 分 热 熔 胶 等 因 此, 松 香 树 脂 及 石 油 树 脂 产 品 由 于 其 价 格 性 能 和 应 用 领 域 的 不 同, 会 存 在 一 定 程 度 的 相 互 替 代, 树 脂 生 产 厂 家 只 有 通 过 进 一 步 提 升 各 自 的 生 产 技 术 水 平 和 生 产 效 率, 才 能 在 价 格 市 场 方 面 具 备 自 己 的 优 势 与 此 同 时, 对 于 大 型 胶 粘 剂 龙 头 公 司 来 讲, 生 产 所 用 原 材 料 的 性 能 品 质 才 是 首 要 关 键 的 因 素, 一 旦 发 生 质 量 事 故, 所 需 承 担 的 赔 偿 费 用 是 巨 大 的, 更 会 给 其 商 誉 带 来 无 法 估 量 的 损 失, 因 此 他 们 选 择 供 应 商 时 相 当 谨 慎, 往 往 对 原 料 的 多 项 性 能 制 定 精 确 指 标, 这 就 对 原 料 供 应 商 的 技 术 研 发 水 平 提 出 相 当 高 的 要 求 ; 而 且

105 重 要 原 料 必 须 经 过 反 复 多 次 试 制, 过 程 有 时 长 达 一 年 左 右 时 间, 一 旦 试 制 通 过, 则 会 提 出 较 大 金 额 的 采 购 需 求, 与 上 游 企 业 形 成 稳 定 的 供 求 关 系, 不 会 轻 易 改 用 其 他 替 代 品, 也 不 会 因 原 料 价 格 的 短 暂 波 动 而 大 幅 改 变 采 购 计 划, 需 求 较 为 刚 性 (4) 松 香 树 脂 与 石 油 树 脂 原 材 料 价 格 及 其 影 响 根 据 第 七 次 全 国 森 林 资 源 清 查 结 果, 我 国 松 树 树 种 面 积 达 2,106.7 万 公 顷, 松 树 分 泌 的 松 脂 年 采 脂 量 可 达 到 200 万 吨 如 果 行 业 内 企 业 能 打 破 传 统, 采 取 巴 西 等 国 的 新 采 脂 技 术, 那 么 松 树 的 采 割 年 限 可 延 长 一 倍, 总 采 脂 量 可 达 到 常 规 采 脂 的 170% 左 右, 松 脂 资 源 利 用 率 可 提 高 30~50%, 最 终 使 得 松 脂 原 料 成 本 会 大 幅 度 下 降 同 时, 鉴 于 石 油 价 格 受 到 全 球 政 治 经 济 等 各 种 因 素 的 影 响, 波 动 起 伏 较 大, 因 此 石 油 树 脂 价 格 也 较 难 把 握 和 预 测 总 体 来 看, 短 期 内 松 香 树 脂 石 油 树 脂 存 在 一 定 的 竞 争 替 代 关 系, 中 长 期 则 松 香 树 脂 的 优 势 比 较 明 显 石 油 资 源 日 渐 稀 缺 枯 竭 是 无 法 改 变 的 事 实, 在 能 源 化 工 等 各 应 用 领 域 人 们 都 在 努 力 寻 找 石 化 资 源 的 替 代 品 松 香 树 脂 的 可 再 生 性 及 其 在 应 用 方 面 的 优 良 表 现 充 分 说 明, 它 是 一 种 理 想 的 基 础 化 工 原 料 替 代 品 (5) 公 司 应 对 石 油 树 脂 产 品 的 竞 争 所 采 取 的 措 施 鉴 于 松 香 及 石 油 等 原 材 料 的 价 格 受 到 各 种 因 素 的 影 响 而 难 以 把 握 和 预 测, 公 司 为 了 减 少 松 香 及 石 油 等 的 价 格 波 动 对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的 影 响, 从 改 进 生 产 工 艺 改 变 产 品 配 方 及 原 料 控 制 方 面 均 采 取 了 相 应 的 措 施 以 保 持 公 司 在 行 业 内 的 竞 争 地 位, 具 体 如 下 : 1 公 司 近 年 研 发 生 产 的 水 白 松 香 酯 作 为 以 水 白 树 脂 为 原 料 的 终 端 产 品, 环 境 污 染 少, 易 于 降 解 ; 同 时, 它 作 为 一 种 增 粘 树 脂, 在 水 白 胶 粘 剂 感 光 材 料 和 其 他 高 级 涂 料 等 产 品 生 产 过 程 起 着 关 键 作 用, 与 氢 化 石 油 树 脂 用 途 相 似 但 价 格 较 低, 具 备 绝 对 的 价 格 优 势 和 竞 争 力, 能 替 代 价 格 较 高 的 氢 化 石 油 树 脂, 属 于 典 型 的 可 替 代 氢 化 石 油 树 脂 的 新 材 料 该 产 品 已 经 获 得 了 科 技 部 环 保 部 商 务 部 质 检 总 局 联 合 颁 发 的 国 家 重 点 新 产 品 证 书, 近 年 来 已 得 到 下 游 胶 粘 剂 行 业 众 多 跨 国 公 司 的 认 可 2 根 据 石 油 树 脂 的 特 点, 公 司 还 通 过 将 C 5 /C 9 单 体 嫁 接 到 松 香 分 子 上 生 产 出 了 改 性 C 5 /C 9 松 香 树 脂 产 品, 该 产 品 性 质 稳 定, 主 要 用 于 热 熔 胶 的 生 产 原 料, 产 生 了 较 好 的 经 济 和 社 会 效 益 3 公 司 的 水 溶 性 松 香 树 脂 与 石 油 树 脂 相 比, 不 需 要 使 用 溶 剂 由 于 溶 剂 型 石 油 树 脂 必 须 使 用 溶 剂, 而 溶 剂 具 有 挥 发 性, 挥 发 后 会 对 人 体 及 环 境 造 成 损 害, 而 水 溶 性 松 香 树 脂 可 以 有 效 避 免 这 一 不 利 之 处, 可 以 起 到 较 好 的 环 保 作 用, 因 此 在 水 性 胶 粘 剂 方 面 石 油 树 脂 无 法 替 代 公 司 的 水 溶 性 松 香 树 脂 产 品 4 目 前, 公 司 正 研 发 水 白 氢 化 萜 烯 树 脂, 该 产 品 以 其 特 殊 的 性 能 在 一 些 特 种 胶 粘 剂 领 域 氢 化 石 油 树 脂 是 无 法 替 代 的 本 项 目 拟 以 α- 蒎 烯 β- 蒎 烯 双 戊

106 烯 与 苯 乙 烯 的 一 种 或 几 种 混 合 物 为 原 料, 以 本 公 司 自 研 的 金 属 盐 为 催 化 剂, 经 阳 离 子 均 聚 或 共 聚 得 到 水 白 萜 烯 树 脂, 最 后 将 水 白 萜 烯 树 脂 进 一 步 氢 化 得 到 水 白 氢 化 萜 烯 树 脂 本 项 目 的 目 标 主 要 有 : 研 发 合 适 的 氢 化 催 化 剂 和 氢 化 工 艺 制 备 无 色 增 粘 效 果 好 性 能 优 异 的 产 品 5 为 了 取 得 产 品 价 格 上 的 优 势, 公 司 在 控 股 子 公 司 普 洱 科 茂 已 取 得 万 亩 思 茅 松 林 地 资 源 的 基 础 上, 拟 计 划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购 买 位 于 广 东 德 庆 约 2.74 万 亩 位 于 江 西 吉 安 约 0.97 万 亩 的 松 林 以 上 松 林 资 源 的 储 备, 使 公 司 产 业 链 向 上 游 延 伸, 能 有 效 降 低 松 香 价 格 上 涨 带 来 的 成 本 压 力, 使 公 司 的 松 香 树 脂 产 品 比 石 油 松 脂 更 具 备 价 格 竞 争 力 3 行 业 的 供 求 状 况 及 发 展 瓶 颈 (1) 市 场 供 应 情 况 1 松 脂 资 源 及 供 应 情 况 松 香 树 脂 主 要 原 料 为 松 香, 而 松 香 由 松 脂 加 工 而 成 中 国 是 森 林 资 源 大 国, 生 物 质 资 源 非 常 丰 富, 发 展 潜 力 巨 大 根 据 第 七 次 全 国 森 林 资 源 清 查 结 果, 我 国 松 树 树 种 面 积 达 2,106.7 万 公 顷, 其 中 中 幼 林 面 积 超 过 1,400 万 公 顷, 全 国 可 供 采 脂 的 松 林 面 积 约 占 森 林 总 面 积 的 10.78%; 松 树 分 泌 的 松 脂 年 采 脂 量 可 达 到 200 万 吨 丰 富 的 松 树 资 源 为 我 国 发 展 松 香 树 脂 产 业 提 供 了 得 天 独 厚 的 资 源 基 础, 而 且 随 着 国 家 对 森 林 资 源 保 护 的 高 度 重 视 先 进 采 脂 工 艺 的 不 断 发 展 人 工 种 植 松 树 产 业 化 规 模 的 持 续 扩 大, 长 期 来 看, 松 脂 的 年 产 量 仍 有 较 大 的 提 升 空 间 丰 富 的 可 再 生 原 料 将 不 断 满 足 我 国 松 香 树 脂 行 业 发 展 对 原 料 的 需 求, 为 我 国 今 后 松 香 工 业 的 快 速 发 展 奠 定 了 坚 实 的 资 源 基 础 在 我 国, 松 林 资 源 主 要 分 布 于 南 部 广 大 的 山 区, 其 中 云 南 江 西 广 西 湖 南 广 东 是 我 国 主 要 的 松 林 资 源 大 省, 这 五 个 省 份 可 供 采 脂 松 树 林 面 积 占 全 国 总 面 积 70% 以 上 我 国 采 脂 树 种 的 分 布 图 如 下 :

107 作 为 主 要 林 产 品 之 一, 松 脂 产 量 近 年 来 维 持 稳 步 增 长 的 态 势 丰 富 的 松 树 资 源 为 我 国 发 展 松 香 树 脂 产 业 提 供 了 得 天 独 厚 的 资 源 基 础, 而 且 随 着 国 家 对 森 林 资 源 保 护 的 高 度 重 视 先 进 采 脂 工 艺 的 不 断 发 展 人 工 种 植 松 树 产 业 化 规 模 的 持 续 扩 大, 长 期 来 看, 松 脂 的 年 产 量 仍 有 较 大 的 提 升 空 间 2 松 香 及 其 供 应 情 况 我 国 是 世 界 上 最 大 的 脂 松 香 生 产 国, 占 世 界 总 产 量 60% 左 右, 其 次 是 巴 西 和 印 尼, 分 别 约 占 10% 和 7% 2001~2007 年 我 国 松 香 产 量 年 均 复 合 增 长 率 达 到 18.79%;2008 年 受 冰 雪 灾 害 影 响, 松 香 产 量 有 一 定 程 度 的 下 降,2009~2014 年 松 香 产 量 重 新 恢 复 了 增 长 态 势 现 在 我 国 的 脂 松 香 生 产 已 影 响 和 左 右 了 世 界 松 香 市 场 价 格 走 向 和 发 展 趋 势 近 年 来, 由 于 松 香 价 格 波 动 较 大, 少 数 松 香 树 脂 行 业 已 能 利 用 松 香 国 外 价 格 与 国 内 价 格 的 联 动 性 和 滞 后 性 进 行 合 理 的 全 球 采 购 来 降 低 采 购 成 本 (2) 市 场 需 求 情 况 1 国 内 外 市 场 对 松 香 树 脂 的 需 求 从 国 内 外 市 场 的 供 求 情 况 来 看, 松 香 树 脂 基 本 是 根 据 下 游 客 户 的 特 定 技 术 要 求 生 产 的, 采 取 的 是 以 销 定 产 模 式, 所 以 供 需 基 本 平 衡 随 着 近 年 下 游 应 用 领 域 的 快 速 发 展, 松 香 树 脂 的 需 求 始 终 保 持 稳 定 增 长 国 内 松 香 树 脂 主 要 下 游 应 用 领 域 及 需 求 情 况 如 下 :

108 A. 胶 粘 剂 行 业 胶 粘 剂 不 仅 应 用 于 人 们 的 日 常 生 活, 而 且 在 工 农 业 生 产 中 应 用 更 为 广 泛, 如 建 筑 装 修 家 具 汽 车 农 业 机 械 轻 工 服 装 制 鞋 印 刷 装 订 电 子 造 船 航 空 航 天 机 械 制 造 等 领 域, 成 为 现 代 工 业 农 业 和 日 常 生 活 中 不 可 缺 少 的 重 要 化 工 产 品 松 香 树 脂 在 胶 粘 剂 中 起 到 增 加 初 粘 力 提 高 粘 结 力 改 善 流 动 性 延 长 开 放 时 间 的 作 用, 被 广 泛 用 于 热 熔 胶 ( 如 EVA SBS 和 SIS) 压 敏 胶 和 溶 剂 型 胶 粘 剂 ( 如 SBR 橡 胶 型 天 然 橡 胶 型 丙 烯 酸 型 ) 中, 胶 粘 剂 领 域 是 松 香 树 脂 最 为 广 阔 的 应 用 领 域, 市 场 前 景 广 阔 这 也 吸 引 胶 粘 剂 行 业 内 的 跨 国 公 司 ( 如 德 国 汉 高 美 国 富 乐 法 国 波 士 胶 等 ) 纷 纷 将 相 关 生 产 能 力 与 技 术 战 略 性 地 转 移 到 中 国 2006 年 ~2014 年, 我 国 胶 粘 剂 产 量 由 280 万 吨 增 长 到 673 万 吨, 年 复 合 增 长 率 为 11.57%, 其 中 2013 年 及 2014 年 分 别 较 上 年 增 长 9.05% 及 10.03% 2006 年 ~2014 年 我 国 胶 粘 剂 产 量

109 数 据 来 源 : 中 国 产 业 信 息 网 B. 涂 料 行 业 松 香 树 脂 产 品 在 涂 料 行 业 中 主 要 用 于 路 标 线 漆 涂 料 和 木 器 涂 料 / 油 漆 中 国 内 涂 料 行 业 增 长 速 度 较 快,2009 年 我 国 涂 料 产 量 首 次 超 越 美 国 跃 居 世 界 第 一 2006 年 ~2014 年 我 国 涂 料 产 量 由 万 吨 增 长 到 1, 万 吨, 年 复 合 增 长 率 为 15.85%, 其 中 2013 年 及 2014 年 分 别 较 上 年 增 长 2.48% 及 26.46% 2006 年 ~2014 年 我 国 涂 料 产 量 数 据 来 源 :Wind 资 讯 C. 油 墨 行 业 油 墨 是 用 于 材 料 印 刷 的 重 要 原 料, 松 香 树 脂 在 油 墨 工 业 中 主 要 用 于 载 色 体 并

110 增 强 其 附 着 力, 其 使 用 集 中 于 浆 状 油 墨 以 及 胶 印 油 墨, 主 要 作 用 是 使 油 墨 在 印 刷 干 燥 后 形 成 有 一 定 强 度 的 膜 层, 并 对 颜 料 起 保 护 作 用, 使 其 难 以 脱 落 以 松 香 树 脂 为 主 的 油 墨 树 脂 主 要 为 两 大 类 : 一 类 为 酚 醛 改 性 松 香 树 脂, 主 要 用 于 胶 印 油 墨, 印 刷 书 刊 杂 志 广 告 产 品 说 明 书 画 报 以 及 报 纸 等 ; 另 一 类 为 马 来 酸 改 性 松 香 树 脂, 主 要 用 于 水 性 油 墨, 印 刷 如 瓦 楞 纸 箱 烟 包 等 包 装 物 其 中 第 一 类 市 场 量 较 大, 第 二 类 相 对 较 少 全 球 著 名 的 油 墨 制 造 商 自 20 世 纪 80 年 代 末 就 开 始 向 中 国 投 入 资 金 和 技 术, 建 立 生 产 基 地 并 扩 大 其 产 品 市 场, 使 我 国 油 墨 产 业 结 构 经 历 了 变 革, 产 品 结 构 得 到 了 调 整 和 创 新, 提 高 了 油 墨 的 产 能 近 年 来, 随 着 我 国 印 刷 市 场 的 大 发 展, 我 国 油 墨 制 造 工 业 快 速 发 展 2010 年 全 国 油 墨 总 产 量 首 次 超 过 德 国 日 本, 仅 次 于 美 国, 位 居 世 界 第 二 2006 年 ~2014 年 我 国 油 墨 产 量 由 30 万 吨 增 长 到 70 万 吨, 年 复 合 增 长 率 为 11.17%, 其 中 2013 年 及 2014 年 分 别 较 上 年 增 长 8.06% 及 4.48% 2006 年 ~2014 年 我 国 油 墨 产 量 数 据 来 源 : 2014 中 国 松 香 / 松 节 油 深 加 工 行 业 报 告, 松 涛 商 务 网 根 据 中 国 胶 粘 剂 工 业 协 会 发 布 的 中 国 合 成 胶 粘 剂 和 胶 粘 带 十 二 五 发 展 规 划, 十 二 五 期 间 (2011 年 ~2015 年 ) 我 国 胶 粘 剂 的 发 展 目 标 是 : 产 量 年 平 均 增 长 率 为 10.0%, 销 售 额 年 均 增 长 率 为 12%; 根 据 中 国 涂 料 工 业 协 会 发 布 的 全 国 涂 料 行 业 十 二 五 发 展 规 划, 预 计 十 二 五 期 间 国 内 经 济 仍 将 保 持 较 高 的 速 度 发 展, 涂 料 行 业 受 下 游 工 业 和 民 用 两 方 面 的 需 求 影 响, 预 计 将 保 持 年 均 10% 的 增 速 增 长 ; 根 据 全 国 油 墨 行 业 十 二 五 发 展 规 划, 十 二 五 期 间, 根 据 今 年 我 国 国 民 经 济 持 续 高 速 增 长 的 情 况, 预 计 全 国 油 墨 行 业 生 产 发 展 速 度 达 到 年 均 增 长 10% 左 右

111 2 松 香 树 脂 替 代 石 油 树 脂 的 市 场 需 求 从 短 期 来 看, 石 油 树 脂 的 原 料 价 格 可 能 出 现 上 涨, 这 将 使 得 在 道 路 涂 料 部 分 油 墨 部 分 热 熔 胶 等 应 用 领 域, 石 油 树 脂 的 价 格 优 势 将 逐 步 缩 小 ; 而 在 高 端 应 用 领 域, 高 端 石 油 树 脂 主 要 是 加 氢 脱 色 石 油 树 脂, 由 于 该 树 脂 产 品 的 价 格 高 于 同 性 能 的 松 香 树 脂, 且 其 生 产 成 本 难 以 下 降, 因 此 基 本 丧 失 了 对 松 香 树 脂 的 竞 争 力 从 中 长 期 来 看, 虽 然 人 工 采 脂 成 本 的 不 断 提 高 导 致 松 香 价 格 出 现 上 涨, 但 随 着 采 脂 技 术 的 提 高 松 林 种 植 面 积 的 增 加 以 及 林 业 资 源 开 发 意 识 的 增 强, 松 香 价 格 将 趋 于 下 降, 而 且 松 脂 和 松 香 属 于 可 再 生 资 源, 属 于 天 然 绿 色 环 保 产 品, 符 合 国 家 倡 导 的 节 能 减 排 政 策, 具 有 循 环 经 济 属 性, 其 未 来 可 持 续 发 展 的 空 间 巨 大 前 景 明 确 ; 而 石 油 属 于 不 可 再 生 资 源, 原 油 价 格 的 持 续 上 涨 不 可 避 免, 所 以 石 油 树 脂 最 终 将 因 石 油 资 源 枯 竭 而 丧 失 竞 争 力 随 着 环 保 绿 色 意 识 逐 步 增 强, 松 香 树 脂 的 消 费 量 将 稳 步 增 长, 并 最 终 大 量 替 代 石 油 树 脂 4 国 际 市 场 冲 击 (1) 松 香 进 口 我 国 是 世 界 上 最 大 的 脂 松 香 生 产 国, 占 世 界 脂 松 香 总 产 量 60% 左 右, 其 次 依 次 为 巴 西 印 尼 俄 罗 斯 及 越 南 等 国 松 香 价 格 在 2012 年 维 持 低 位 盘 整, 自 2013 年 下 半 年 以 来, 松 香 价 格 出 现 了 上 涨, 由 2013 年 7 月 的 10,500 元 / 吨 上 涨 到 年 末 的 15,500 元 / 吨, 涨 幅 接 近 50%, 而 2014 年 6 月 松 香 价 格 则 由 月 初 的 15,400 元 / 吨 降 到 了 月 末 的 13,700 元 / 吨, 2014 年 10 月 则 由 月 初 的 13,700 元 / 吨 降 到 了 月 末 的 11,700 元 / 吨 截 至 2015 年 末, 松 香 价 格 约 为 11,000 元 / 吨 由 于 国 际 松 香 价 格 与 国 内 松 香 价 格 相 比 具 有 一 定 的 滞 后 性, 所 以 国 内 一 部 分 具 有 丰 富 行 业 经 验 的 松 香 树 脂 企 业 如 广 东 科 茂 梧 州 松 脂 等 在 2013 年 下 半 年 国 际 松 香 价 格 尚 未 明 显 上 涨 时, 从 印 尼 巴 西 越 南 等 国 进 口 了 部 分 松 香 来 降 低 生 产 成 本 据 海 关 数 据 统 计,2013 年 全 国 松 香 进 口 量 3.04 万 吨, 与 2012 年 的 松 香 进 口 量 0.99 万 吨 相 比, 增 长 %;2013 年 进 口 均 价 1, 美 元 / 吨, 与 2012 年 的 松 香 进 口 价 格 1, 美 元 / 吨 相 比, 下 降 了 11.51% 2014 年 全 国 松 香 进 口 1.13 万 吨, 比 2013 年 同 期 下 降 62.7%; 金 额 2, 万 美 元, 比 2013 年 下 降 了 46.73%; 平 均 价 格 2, 美 元 / 吨, 比 2013 年 上 涨 了 42.84% 2015 年 松 香 进 口 2.34 万 吨, 比 2014 年 同 期 上 涨 %; 进 口 总 额 4, 万 美 元, 比 2014 年 同 期 上 涨 了 59.4%; 平 均 价 格 1, 美 元 / 吨, 比 2014 年 同 期 下 降 了 22.59% 其 中 发 行 人 2013~2015 年 分 别 进 口 松 香 1.08 万 吨 0.21 万 吨 和 0.80 万 吨, 进 口 均 价 8, 元 / 吨 12, 元 / 吨 和 10, 元 / 吨 发 行 人 能 通 过

112 广东科茂林产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国际国内松香价格的差异进行合理的全球采购 有效降低生产成本 2 松香树脂进口 根据华讯松香网提供的数据 2015 年全国松香树脂进口数量为 7, 吨 而 2015 年国内松香树脂产品的需求量约为 万吨 因此松香树脂进口对我 国松香树脂市场的影响很小 5 发行人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系 传统的松香树脂行业 上游行业是松林种植及松脂采集行业 上游行业发展 情况会影响发行人的原材料供给 采购成本 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发展又会反过 来促进上游行业的发展 下游行业为胶粘剂 涂料及油墨等多种工业品生产行业 发行人所处行业与上下游行业的关联性见下图 1 上游行业发展状况对发行人的影响 长期来看 我国丰富的松树资源可长期满足松香树脂行业发展的需要 我国 主要用于采脂的树种有马尾松 湿地松 云南松 思茅松 南亚松等 资源丰富 我国丰富的松树资源有效保证了松香树脂行业发展的原材料需求 但是 松脂的实际供给量则受林农采脂收益 气候变化情况 地方政府林业 资源开发意识 采脂技术水平等诸多因素的影响 近年来随着松香树脂行业的发 展 松脂价格稳步走高 促进了林农采脂收益的提高 目前 我国已成为全球最 大的松香生产国 但由于松香树脂行业的快速发展 松香需求增长较快 预计松 香在较长时期内还将维持供应面偏紧的状况 因此 保证松脂的供应对发行人具 有重要的意义 ①采脂的相对收益 我国松脂的主产区主要分布在广西 云南 广东 福建 江西 湖南等地 由于各地的松树资源分布状况及人力资源成本存在一定的差异 在经济比较发达 地区或者松树分布不集中的地区 其采脂成本相对较高 以目前松脂和松香的价

113 格 水 平, 这 些 地 区 采 脂 相 对 收 益 较 低, 农 户 的 采 脂 积 极 性 不 高, 因 此 松 树 资 源 未 被 完 全 开 发 但 是 随 着 松 香 及 其 下 游 产 品 需 求 的 增 长, 松 脂 价 格 进 一 步 上 涨, 采 脂 的 收 益 提 高, 则 这 些 地 区 的 松 树 资 源 将 会 逐 步 得 到 开 发 此 外, 近 年 来 人 工 种 植 松 树 也 逐 渐 形 成 产 业 化, 如 在 云 南 的 思 茅 地 区 江 西 的 吉 安 地 区, 已 开 始 大 面 积 人 工 种 植 松 树, 并 通 过 对 原 有 树 种 如 思 茅 松 的 改 良 或 引 进 新 树 种 如 加 勒 比 海 松 澳 洲 松 等, 提 高 单 位 松 树 产 脂 量 延 长 采 脂 期, 从 而 提 高 采 脂 收 益 随 着 人 工 种 植 产 业 化 规 模 的 不 断 扩 大, 将 进 一 步 带 动 松 脂 产 量 的 增 长 2 冰 雪 灾 害 干 旱 等 自 然 气 候 因 素 自 然 条 件 方 面 的 不 可 预 测 因 素 也 会 影 响 松 节 油 的 短 期 供 给 量 如 2008 年 初 主 产 区 江 西 湖 南 广 西 的 采 脂 松 树 受 冰 雪 灾 害 影 响 大 面 积 损 毁, 导 致 2008 年 全 年 的 松 脂 产 量 大 幅 下 滑 3 地 方 政 府 林 业 资 源 开 发 意 识 近 年 来, 地 方 政 府 林 业 资 源 开 发 意 识 逐 步 提 高, 松 脂 主 产 区 的 地 方 政 府 均 对 松 脂 和 松 香 的 开 发 利 用 制 定 了 相 关 政 策 和 制 度, 主 要 内 容 集 中 在 鼓 励 采 脂 业 合 理 有 效 利 用 松 树 资 源 建 立 伐 前 采 脂 制 度 健 全 采 脂 规 范 加 快 原 料 林 基 地 建 设 鼓 励 产 学 研 结 合 等 方 面, 地 方 政 府 认 识 的 提 高 对 于 松 树 资 源 的 保 护 和 利 用 加 强 开 发 力 度 提 高 松 香 产 量 起 到 了 积 极 作 用 4 采 脂 技 术 随 着 采 脂 技 术 的 进 步 和 采 脂 制 度 的 规 范, 松 香 的 产 量 也 有 进 一 步 提 高 的 空 间, 例 如 近 年 采 用 的 松 树 增 脂 剂 使 得 单 株 松 脂 产 量 增 长 20%~35%, 而 先 进 的 采 脂 技 术 和 采 脂 规 范 能 使 松 树 的 采 割 年 限 由 10 年 左 右 延 长 到 20 年, 这 些 技 术 的 推 广 使 用 将 使 松 香 产 量 进 一 步 提 高 根 据 第 七 次 全 国 森 林 资 源 清 查 结 果, 我 国 松 树 树 种 面 积 达 2,106.7 万 公 顷, 松 树 分 泌 的 松 脂 年 采 脂 量 可 达 到 200 万 吨 因 此, 从 长 期 看, 我 国 松 香 产 量 仍 然 有 很 大 上 升 空 间, 能 够 满 足 国 内 松 香 树 脂 企 业 的 需 求 林 农 采 脂 收 益 提 高 地 方 政 府 林 业 资 源 开 发 意 识 加 强 采 脂 技 术 进 步 等 其 他 因 素 对 松 脂 和 松 香 的 供 给 也 能 产 生 积 极 影 响 但 由 于 松 香 短 期 内 的 供 给 受 自 然 条 件 等 不 可 预 见 因 素 的 影 响, 可 能 出 现 较 大 波 动, 从 而 影 响 松 香 树 脂 企 业 的 原 材 料 采 购 因 此, 保 障 原 材 料 供 应 是 松 香 树 脂 企 业 必 须 面 对 的 重 大 问 题 近 年 来, 少 数 规 模 较 大 资 本 实 力 较 强 的 松 香 树 脂 企 业 逐 渐 向 产 业 链 上 游 延 伸, 通 过 涉 足 松 林 种 植 和 松 脂 采 集, 以 保 证 松 脂 供 给 的 充 足 性 避 免 松 脂 价 格 大 幅 波 动 的 风 险, 提 高 公 司 的 利 润 水 平 公 司 2009 年 在 云 南 省 普 洱 市 设 立 控 股 子 公 司 普 洱 科 茂, 并 取 得 了 万 亩 松 林 林 权 通 过 对 上 述 松 林 的 抚 育, 公 司 已 建 立 了 成 熟 的 松 林 管 护 业 务 模 式 积 累 了 丰 富 管 理 经 验 公 司 拟 利 用 募 集 资 金 购 买 位 于 广 东 德 庆 江 西 吉 安 约 3.71 万 亩 松 林 建 立 采 脂 基 地, 上 述 项 目 全 部 投 产 后 能 解 决 公 司 约 20% 的 松 脂 需 求, 可 以 进 一 步 提 高 松 脂 自 给 率, 实 现 公 司 林

114 产 一 体 化 的 发 展 目 标 (2) 下 游 行 业 发 展 状 况 对 发 行 人 的 影 响 发 行 人 的 下 游 行 业, 如 胶 粘 剂 行 业 油 墨 行 业 油 漆 涂 料 行 业 橡 胶 行 业 造 纸 行 业 医 药 行 业 及 食 品 行 业 等, 是 国 民 经 济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创 造 了 发 行 人 所 处 行 业 的 巨 大 市 场 需 求 另 外, 松 香 树 脂 的 应 用 领 域 广 阔, 风 险 较 为 分 散, 单 一 下 游 行 业 的 需 求 变 化 对 发 行 人 的 影 响 较 小 6 原 材 料 价 格 波 动 发 行 人 以 松 脂 及 松 香 为 主 要 原 材 料 松 脂 价 格 受 天 气 状 况 人 力 成 本 以 及 松 香 价 格 的 影 响 2006~2009 年 度, 松 香 价 格 较 为 平 稳, 基 本 维 持 在 5,000~7,000 元 / 吨 之 间, 波 动 幅 度 不 大 2009 年 11 月 至 2011 年 4 月, 松 香 价 格 出 现 较 大 幅 度 上 涨, 从 约 8,000 元 / 吨 上 涨 到 约 23,000 元 / 吨, 随 后 松 香 价 格 快 速 回 落,2011 年 10 月 至 2013 年 7 月 松 香 价 格 在 约 10,000 元 / 吨 上 下 波 动 2013 年 下 半 年 以 来, 松 香 价 格 又 有 所 上 涨, 截 至 2013 年 末, 松 香 价 格 约 为 15,000 元 / 吨 2014 年 6 月 及 10 月 经 历 了 两 次 单 月 较 大 幅 度 下 跌, 截 至 2015 年 末, 松 香 价 格 约 为 11,000 元 / 吨 2013 年 ~2015 年 的 松 香 市 场 价 格 走 势 数 据 来 源 : 松 香 网 ( 关 于 主 要 集 散 地 广 州 黄 埔 的 马 尾 松 香 价 格 ( 含 税 ) 松 香 价 格 波 动 对 发 行 人 有 较 大 影 响, 主 要 体 现 在 两 个 方 面 : 1 松 香 是 发 行 人 最 主 要 的 原 材 料, 松 香 价 格 波 动 直 接 造 成 发 行 人 的 产 品 成 本 波 动, 从 而 影 响 发 行 人 的 盈 利 水 平 其 影 响 程 度 则 主 要 取 决 于 发 行 人 转 移 原 材 料 价 格 风 险 的 能 力, 亦 即 在 原 材 料 价 格 上 涨 时, 能 否 相 应 地 提 高 产 品 售 价, 而 这 又 主 要 取 决 于 下 游 客 户 需 求 的 价 格 弹 性 及 发 行 人 本 身 的 行 业 地 位 和 核 心 竞 争 能 力 下 游 客 户 的 需 求 弹 性 越 小, 其 对 价 格 就 越 不 敏 感, 而 公 司 的 行 业 地 位 越 高 核 心

115 竞 争 能 力 越 强, 则 其 转 移 原 材 料 价 格 风 险 的 能 力 越 强 就 发 行 人 而 言, 其 主 要 产 品 用 在 胶 粘 剂 涂 料 和 油 墨 等 领 域, 这 些 领 域 均 属 于 生 活 必 需 品 领 域, 且 该 类 产 品 占 消 费 者 的 日 常 支 出 比 例 很 低, 需 求 弹 性 较 小, 下 游 客 户 对 公 司 主 要 产 品 价 格 的 承 受 能 力 较 高 而 从 行 业 地 位 和 核 心 竞 争 能 力 方 面 看, 公 司 是 国 内 领 先 的 松 香 树 脂 企 业, 产 品 种 类 多, 质 量 较 好, 技 术 水 平 较 高, 市 场 营 销 能 力 较 强, 具 备 较 强 的 定 价 自 主 权 2 松 香 价 格 的 波 动 会 影 响 发 行 人 的 存 货 价 值, 进 而 影 响 盈 利 水 平 松 香 是 天 然 产 品, 其 生 产 具 有 很 强 的 季 节 性 广 东 广 西 江 西 云 南 和 湖 南 等 省 份 是 松 脂 的 主 要 产 地, 其 中 云 南 的 生 产 旺 季 是 当 年 10 月 到 次 年 的 5 月, 其 他 省 份 的 旺 季 是 当 年 6 月 到 次 年 的 1 月 由 于 采 脂 作 业 对 气 温 有 较 高 要 求, 一 般 夏 季 气 温 高, 雨 量 多, 湿 度 大, 光 合 作 用 强, 树 液 流 动 快, 产 脂 量 增 加, 是 采 脂 最 佳 季 节, 相 应 地 也 是 发 行 人 的 生 产 高 峰 期, 受 储 存 能 力 限 制 及 资 金 周 转 压 力, 一 般 发 行 人 不 会 库 存 太 多 松 脂 和 松 香 为 了 保 证 在 松 香 的 非 生 产 性 季 节 生 产 经 营 能 够 正 常 进 行, 发 行 人 一 般 从 年 底 就 要 开 始 储 备 次 年 上 半 年 生 产 所 需 的 松 脂 或 松 香, 导 致 年 末 存 货 金 额 较 大, 如 果 因 不 可 预 测 因 素 导 致 松 香 或 松 香 树 脂 的 价 格 发 生 大 幅 波 动, 将 可 能 引 起 发 行 人 存 货 跌 价 的 风 险 尽 管 发 行 人 拥 有 雄 厚 的 研 发 实 力 能 够 生 产 高 质 量 和 高 附 加 值 产 品 且 能 规 模 化 经 营, 对 上 下 游 的 议 价 能 力 较 强, 但 松 香 价 格 的 波 动 一 定 程 度 上 影 响 了 发 行 人 的 利 润 水 平 7 产 品 的 出 口 情 况 及 进 口 国 有 关 进 口 政 策 贸 易 摩 擦 对 产 品 进 口 的 影 响 (1) 出 口 产 品 的 种 类 单 位 : 万 元 类 别 2015 年 收 2014 年 2013 年 占 比 占 比 入 收 入 收 入 占 比 松 香 树 脂 9, % 9, % 10, % 松 香 % % % 合 计 9, % 9, % 10, % 出 口 产 品 主 要 为 树 脂 类 产 品, 占 95% 以 上 (2) 出 口 产 品 的 国 家 或 地 区 分 布 及 其 金 额 和 占 比 情 况 单 位 : 万 元 地 区 2015 年 占 营 业 收 2014 年 占 营 业 收 2013 年 占 营 业 收 收 入 入 的 比 例 收 入 入 的 比 例 收 入 入 的 比 例 大 洋 洲 % % % 非 洲 % % % 美 洲 % % 1, % 欧 洲 % % % 亚 洲 8, % 7, % 6, %

116 2015 年 占 营 业 收 2014 年 占 营 业 收 2013 年 占 营 业 收 地 区 收 入 入 的 比 例 收 入 入 的 比 例 收 入 入 的 比 例 合 计 9, % 9, % 10, % 从 上 表 可 以 看 出, 公 司 产 品 的 主 要 出 口 目 的 地 为 亚 洲 (3) 主 要 出 口 客 户 及 销 售 方 式 单 位 : 万 元 客 户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RESIN 2, HENKEL 1, , , ASHWA 1, , , LONG TENG H.B.FULLER , , NANPAO BOSTIK 合 计 7, , , 占 出 口 比 71.92% 65.87% 65.58% 以 上 客 户 除 RESIN LONG TENG 外, 其 他 均 为 最 终 客 户 除 ASHWA 外, 其 它 均 在 我 国 大 陆 设 立 生 产 基 地, 基 于 中 国 市 场 高 增 长 预 期, 今 后 会 增 加 中 国 区 产 量, 出 口 增 速 将 趋 缓 (4) 汇 率 变 动 的 影 响 程 度 2013~2015 年 度, 公 司 出 口 外 币 收 入 和 汇 兑 损 益 的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美 元 出 口 收 入 1, , , 折 合 人 民 币 9, , , 汇 率 日 币 出 口 收 入 6, , 折 合 人 民 币 汇 率 汇 兑 损 失 出 口 业 务 收 入 9, , , 占 比 -0.71% -0.27% 1.83% 2014 年 和 2015 年 因 人 民 币 汇 率 回 落 取 得 了 收 益, 而 2013 年 因 人 民 币 升 值 产 生 了 汇 兑 损 失 总 的 来 看, 汇 兑 损 益 对 公 司 利 润 的 影 响 很 小 (5) 出 口 业 务 的 主 要 风 险 因 素 和 未 来 变 动 趋 势 1 汇 率 风 险 : 近 年 来 人 民 币 汇 率 处 于 双 向 波 动, 汇 率 风 险 增 加 出 于 谨 慎 性 考 虑, 在 出 口 业 务 报 价 时 公 司 已 充 分 考 虑 人 民 币 升 值 风 险, 即 通 过 价 格 手 段 转 移 部 分 汇 率 风 险 2 坏 账 风 险 : 部 分 客 户 因 经 营 问 题, 可 能 会 出 现 支 付 困 难 的 情 况, 所 以 公 司 一 般 对 大 客 户 给 予 一 定 额 度 的 信 用 额 度 与 账 期, 对 小 客 户 需 预 收 部 分 货 款, 或 采 用 信 用 证 方 式 结 算, 降 低 支 付 风 险 近 年 来, 由 于 欧 债 危 机 及 美 国 对 俄 罗 斯 伊

117 朗 经 济 制 裁, 所 在 国 家 外 汇 管 理 出 现 问 题, 会 有 短 期 支 付 风 险 公 司 与 俄 罗 斯 客 户 采 用 了 人 民 币 结 算, 以 规 避 风 险 3 运 输 过 程 货 物 损 坏 风 险 : 运 输 过 程 中 可 能 会 出 现 不 按 期 到 货 保 管 不 善 影 响 货 物 质 量 转 运 过 程 中 货 物 丢 失 等 情 况, 公 司 会 选 择 运 行 能 力 强 的 物 流 公 司, 同 时 购 买 货 物 保 险, 以 降 低 损 失 (6) 进 口 国 有 关 产 品 进 口 政 策 及 贸 易 摩 擦 对 产 品 进 口 的 影 响 公 司 产 品 进 口 国 主 要 集 中 在 亚 洲 非 洲 及 美 洲, 其 中 亚 洲 的 国 家 或 地 区 包 括 台 湾 印 度 尼 西 亚 新 加 坡 马 来 西 亚 菲 律 宾 泰 国 印 度 孟 加 拉 沙 特 阿 拉 伯 伊 朗 日 本 韩 国 等 ; 非 洲 的 国 家 主 要 包 括 南 非 和 埃 及 ; 美 洲 的 国 家 包 括 美 国 阿 根 廷 哥 伦 比 亚 哥 斯 达 黎 加 洪 都 拉 斯 智 利 委 内 瑞 拉 巴 拿 马 等 上 述 国 家 或 地 区 绝 大 多 数 已 加 入 世 界 贸 易 组 织 或 与 我 国 签 有 互 利 贸 易 协 定, 在 相 关 贸 易 协 定 的 框 架 下, 进 口 国 政 府 对 公 司 出 口 的 产 品 无 特 殊 贸 易 限 制, 不 存 在 对 产 品 进 口 造 成 重 大 影 响 的 进 口 政 策 和 贸 易 摩 擦 其 次, 公 司 已 通 过 了 ISO9001 ISO14001 和 GB/T28001 的 认 证, 符 合 进 口 国 家 对 松 香 树 脂 产 品 质 量 标 准 及 环 保 要 求 三 主 要 产 品 的 销 售 情 况 和 主 要 客 户 ( 一 ) 产 品 的 产 能 产 量 及 销 量 1 公 司 产 品 的 产 能 产 量 和 销 量 概 况 公 司 的 产 能 分 布 在 广 东 肇 庆 江 西 吉 安 湖 南 永 州 云 南 普 洱 和 广 西 宁 明 五 个 松 脂 的 主 产 区, 具 体 分 布 情 况 如 下 图 所 示 : 2013~2015 年 末, 公 司 松 香 和 松 香 树 脂 的 产 能 产 量 销 量 产 能 利 用 率 和 产 销 率 的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118 单 位 : 万 吨 年 份 产 品 产 能 产 量 销 量 产 能 利 用 率 产 销 率 2015 年 树 脂 ( 注 ) % 96.51% 松 香 % 年 树 脂 % 100% 松 香 % 年 树 脂 % 99.42% 松 香 % - 注 : 公 司 于 2015 年 取 得 广 西 科 茂 一 期 等 项 目 的 竣 工 环 保 验 收 批 复, 因 此,2015 年 产 能 按 月 份 进 行 了 加 权 处 理 2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产 能 利 用 率 较 低 的 原 因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松 香 树 脂 的 产 能 由 2013 年 的 5.80 万 吨 / 年 增 长 至 2015 年 的 7.40 万 吨 / 年, 凭 借 报 告 期 内 松 香 树 脂 生 产 线 的 投 资 建 设, 公 司 已 完 成 整 个 产 能 在 松 脂 主 产 区 的 布 局, 但 同 时 整 体 上 也 存 在 产 能 利 用 率 不 高 的 情 况, 其 原 因 如 下 : 年, 由 于 广 西 科 茂 一 期 等 项 目 投 产, 造 成 公 司 产 能 短 期 内 增 加 较 多, 使 得 销 量 的 增 幅 赶 不 上 产 能 扩 张 的 速 度, 造 成 产 能 利 用 率 有 所 下 降 2 受 松 脂 生 产 规 律 的 制 约, 松 脂 供 应 存 在 较 为 明 显 的 季 节 性 每 年 1 月 至 5 月 基 本 无 法 采 脂, 公 司 通 过 储 备 松 脂 或 松 香 减 少 季 节 性 因 素 对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的 影 响, 但 受 储 存 能 力 限 制 及 资 金 周 转 压 力, 公 司 一 般 也 不 会 库 存 过 多 的 松 脂 或 松 香, 从 而 造 成 产 能 利 用 率 不 高 年 湖 南 的 冰 雪 灾 害 造 成 大 面 积 松 林 毁 损, 使 得 湖 南 的 松 脂 供 应 大 幅 减 少, 新 种 松 树 至 少 要 15 年 后 才 可 采 脂 ; 同 时, 松 脂 价 格 低 时 脂 农 上 山 采 脂 积 极 性 不 高, 普 洱 科 茂 松 脂 收 购 和 松 香 生 产 只 完 成 其 松 香 产 能 的 40% 资 源 供 应 不 足 影 响 了 湖 南 科 茂 和 普 洱 科 茂 的 产 能 利 用,2015 年 湖 南 科 茂 和 普 洱 科 茂 的 树 脂 产 能 利 用 率 只 有 26% 和 36%, 拉 低 了 公 司 整 体 产 能 利 用 率 4 由 于 松 香 树 脂 生 产 线 的 产 能 高 低 与 投 资 金 额 的 大 小 无 完 全 的 正 相 关 关 系, 即 在 产 能 增 加 较 多 的 情 况 下, 企 业 增 加 的 投 资 金 额 不 大, 因 此, 松 香 树 脂 行 业 内 的 企 业 都 倾 向 于 投 资 产 能 较 高 的 生 产 线, 从 而 使 得 产 能 利 用 率 不 高 3 公 司 产 能 利 用 率 与 同 行 业 上 市 公 司 的 比 较 与 同 行 业 上 市 公 司 相 比, 目 前 公 司 的 产 能 利 用 率 在 行 业 内 处 于 较 高 水 平 据 有 关 部 门 统 计, 整 个 松 香 树 脂 行 业 的 产 能 利 用 率 约 为 60% 1, 这 是 由 于 松 香 树 脂 行 业 的 季 节 性 因 素 和 行 业 特 点 造 成 的 公 司 与 同 行 业 的 青 松 股 份 (300132) 和 天 龙 集 团 (300063) 的 固 定 资 产 周 转 率 指 标 如 下 : 固 定 资 产 周 转 率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青 松 股 份 天 龙 集 团 平 均 水 平 数 据 来 源 : 根 据 华 讯 松 香 网 2009 年 的 松 香 树 脂 全 行 业 的 产 能 与 产 量 数 据 估 算 得 出

119 固 定 资 产 周 转 率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发 行 人 注 : 青 松 股 份 主 要 从 事 松 节 油 深 加 工 系 列 产 品 的 研 发 生 产 与 销 售, 即 以 松 节 油 为 主 要 原 料 生 产 合 成 樟 脑 合 成 樟 脑 中 间 产 品 和 副 产 品 冰 片 等 精 细 化 工 产 品 天 龙 集 团 从 事 精 细 化 工 行 业 中 的 油 墨 制 造 业, 即 以 松 香 树 脂 为 主 要 原 料 生 产 油 墨 从 上 表 数 据 来 看, 发 行 人 的 固 定 资 产 周 转 率 高 于 同 行 业 平 均 水 平 为 了 减 小 产 能 利 用 率 波 动 对 公 司 经 营 的 影 响, 公 司 全 资 子 公 司 普 洱 科 茂 在 2009 年 收 购 了 林 达 木 业 万 亩 林 权 ; 同 时 公 司 将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分 别 在 广 东 省 德 庆 县 和 江 西 省 吉 安 县 收 购 林 木 资 源 2.74 万 亩 和 0.97 万 亩 收 购 完 成 后, 这 三 块 林 木 资 源 共 同 形 成 规 模 化 的 原 材 料 储 备 基 地, 将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减 少 原 材 料 对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的 制 约, 提 高 公 司 的 产 能 利 用 率 ( 二 ) 各 类 别 产 品 的 销 售 收 入 松 香 树 脂 为 公 司 的 主 要 产 品, 报 告 期 内 松 香 树 脂 的 销 售 额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重 分 别 为 90.67% 91.23% 及 91.53% 1 销 售 收 入 按 性 能 分 类 依 据 产 品 性 能 颜 色 生 产 工 艺 及 催 化 剂 配 方 等 因 素 的 不 同, 公 司 将 松 香 树 脂 产 品 分 为 超 级 树 脂 浅 色 高 稳 定 树 脂 和 普 通 树 脂, 报 告 期 公 司 各 主 要 产 品 的 销 售 情 况 如 下 : 产 品 项 目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销 量 ( 吨 ) 4, , , 超 级 销 售 收 入 ( 万 元 ) 6, , , 树 脂 销 售 收 入 占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比 率 9.29% 10.34% 9.74% 浅 色 高 稳 定 树 销 售 价 格 ( 元 / 吨 ) 15, , , 销 量 ( 吨 ) 17, , , 销 售 收 入 ( 万 元 ) 24, , , 销 售 收 入 占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比 率 35.95% 40.85% 39.54% 脂 销 售 价 格 ( 元 / 吨 ) 13, , , 销 量 ( 吨 ) 25, , , 普 通 销 售 收 入 ( 万 元 ) 31, , , 树 脂 销 售 收 入 占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比 率 46.29% 40.03% 41.39% 销 售 价 格 ( 元 / 吨 ) 12, , , 销 售 收 入 按 下 游 应 用 领 域 分 类 按 公 司 树 脂 产 品 的 下 游 应 用 领 域 分 类, 公 司 的 销 售 情 况 如 下 : 产 品 项 目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销 量 ( 吨 ) 45, , , 胶 粘 销 售 收 入 ( 万 元 ) 60, , , 剂 用 销 售 收 入 占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比 率 88.97% 89.94% 88.54% 树 脂 销 售 价 格 ( 元 / 吨 ) 13, , , 销 量 ( 吨 ) 1, , 销 售 收 入 ( 万 元 ) 1, , 涂 料 用 树 脂 销 售 收 入 占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比 率 2.43% 1.16% 2.12%

120 产 品 项 目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销 售 价 格 ( 元 / 吨 ) 12, , , 油 墨 用 树 脂 销 量 ( 吨 ) 销 售 收 入 ( 万 元 ) 销 售 收 入 占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比 率 0.12% 0.12% 0.02% 销 售 价 格 ( 元 / 吨 ) 13, , , 从 上 表 可 以 看 出, 公 司 树 脂 产 品 的 主 要 下 游 应 用 领 域 为 胶 粘 剂 领 域, 涂 料 和 油 墨 领 域 占 的 比 重 很 小 ( 三 ) 公 司 向 前 十 名 客 户 的 销 售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前 十 大 客 户 中, 除 了 2015 年 第 四 大 客 户 RESIN 为 贸 易 商 以 外, 其 他 均 为 最 终 用 户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前 十 大 客 户 的 销 售 方 式 均 为 直 销 除 了 2015 年 第 四 大 客 户 RESIN 的 业 务 领 域 为 贸 易 2014 年 第 十 大 客 户 厦 门 中 坤 化 学 有 限 公 司 的 业 务 领 域 为 合 成 樟 脑 2013 年 第 十 大 客 户 福 建 青 松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业 务 领 域 为 药 用 樟 脑 外, 其 他 前 十 大 客 户 的 业 务 领 域 均 为 胶 粘 剂 有 关 具 体 销 售 情 况 如 下 : 年 客 户 前 10 名 排 名 客 户 名 称 1 HENKEL 2 H.B.FULLE R 3 NANPAO 4 RESIN 5 广 东 聚 胶 粘 合 剂 有 限 公 司 6 Tex Year 7 BOSTIK 8 中 山 市 皇 冠 胶 粘 制 品 有 限 公 司 9 ASHWA 销 售 内 容 松 香 树 脂 松 香 树 脂 松 香 树 脂 松 香 树 脂 松 香 树 脂 松 香 树 脂 松 香 树 脂 松 香 树 脂 松 香 树 脂 不 含 税 金 额 ( 万 元 )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13, % 6, % 3, % 2, % 2, % 1, % 1, % 1, % 1, % 产 品 定 价 方 式 月 度 报 价 月 度 报 价 随 行 就 市 随 行 就 市 随 行 就 市 随 行 就 市 月 度 报 价 随 行 就 市 月 度 报 价 收 款 方 式 月 结 60 天 月 结 80 天 月 结 60 天 黄 埔 港 交 货 后 25 天 月 结 60 天 月 结 60 天 月 结 75 天 月 结 60 天 提 单 日 期 后 90 天 月 结 60 天 2015 年 末 欠 款 ( 万 元 ) 2, , 期 后 还 款 情 况 次 年 3 月 结 清 次 年 3 月 结 清 次 年 4 月 结 清 次 年 2 月 结 清 次 年 3 月 结 清 次 年 3 月 结 清 次 年 4 月 结 清 次 年 3 月 结 清 已 收 回 77.11% 松 香 随 行 10 广 东 诚 星 1, % - - 树 脂 就 市 合 计 35, % 7, ,

121 年 客 户 前 10 名 排 名 客 户 名 称 1 HENKEL 2 H.B.FULLE R 3 NANPAO 4 广 东 聚 胶 粘 合 剂 有 限 公 司 5 ASHWA 6 嘉 好 7 Tex Year 8 BOSTIK 9 广 东 诚 星 10 厦 门 中 坤 化 学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内 容 松 香 树 脂 松 香 树 脂 松 香 树 脂 松 香 树 脂 松 香 树 脂 松 香 树 脂 松 香 树 脂 松 香 树 脂 松 香 树 脂 松 节 油 不 含 税 金 额 ( 万 元 )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17, % 8, % 3, % 2, % 2, % 2, % 1, % 1, % 1, % 1, % 合 计 43, % 产 品 定 价 方 式 月 度 报 价 月 度 报 价 随 行 就 市 随 行 就 市 月 度 报 价 随 行 就 市 随 行 就 市 月 度 报 价 随 行 就 市 随 行 就 市 收 款 方 式 月 结 60 天 月 结 80 天 月 结 60 天 月 结 60 天 提 单 日 期 后 90 天 月 结 15 天 月 结 60 天 月 结 75 天 月 结 60 天 单 个 合 同 约 定 2014 年 末 欠 款 ( 万 元 ) 3, , , , 期 后 还 款 情 况 次 年 3 月 份 结 清 次 年 3 月 份 结 清 次 年 3 月 份 结 清 次 年 4 月 份 结 清 次 年 4 月 份 结 清 次 年 1 月 份 结 清 次 年 2 月 份 结 清 次 年 4 月 份 结 清 次 年 1 月 份 结 清 次 年 1 月 份 结 清 年 客 户 前 10 名 排 名 客 户 名 称 1 HENKEL 2 H.B.FULLE R 3 NANPAO 4 嘉 好 5 BOSTIK 6 广 东 诚 星 7 广 东 聚 胶 粘 合 剂 有 限 公 司 8 Tex Year 销 售 内 容 松 香 树 脂 松 香 树 脂 松 香 树 脂 松 香 树 脂 松 香 树 脂 松 香 树 脂 松 香 树 脂 松 香 树 脂 不 含 税 金 额 ( 万 元 )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17, % 10, % 3, % 2, % 2, % 1, % 1, % 1, % 产 品 定 价 方 式 月 度 报 价 月 度 报 价 随 行 就 市 随 行 就 市 月 度 报 价 随 行 就 市 随 行 就 市 随 行 就 市 收 款 方 式 月 结 60 天 月 结 80 天 月 结 60 天 月 结 15 天 月 结 75 天 月 结 60 天 月 结 60 天 月 结 60 天 2013 年 末 欠 款 ( 万 元 ) 4, , 期 后 还 款 情 况 次 年 3 月 份 结 清 次 年 3 月 份 结 清 次 年 3 月 份 结 清 次 年 1 月 份 结 清 次 年 4 月 份 结 清 次 年 1 月 份 结 清 次 年 3 月 份 结 清 次 年 2 月 份 结 清

122 排 名 客 户 名 称 9 欣 涛 公 司 10 福 建 青 松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内 容 松 香 树 脂 松 节 油 不 含 税 金 额 ( 万 元 )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1, % 1, % 合 计 44, % 产 品 定 价 方 式 随 行 就 市 随 行 就 市 收 款 方 式 月 结 90 天 单 个 合 同 约 定 2013 年 末 欠 款 ( 万 元 ) 期 后 还 款 情 况 次 年 4 月 份 结 清 - - 报 告 期 内,Henkel( 德 国 汉 高 ) H.B.Fuller( 美 国 富 乐 ) Nan Pao( 台 湾 南 宝 ) Bostik( 法 国 波 士 胶 ) Tex Year( 台 湾 德 渊 ) 广 东 聚 胶 广 东 诚 星 这 七 家 公 司 一 直 处 于 公 司 前 十 大 客 户 之 列, 这 七 家 公 司 占 发 行 人 销 售 收 入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51.61% 51.25% 和 44.27%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前 十 大 客 户 中, 全 球 大 型 胶 粘 剂 生 产 商 占 多 数, 且 大 部 分 是 外 资 企 业, 如 Henkel( 德 国 汉 高 ) H.B.Fuller( 美 国 富 乐 ) Bostik( 法 国 波 士 胶 ) Nan Pao( 台 湾 南 宝 ) Tex Year( 台 湾 德 渊 ) 和 Ashwa, 这 些 外 资 企 业 主 要 在 珠 三 角 和 长 三 角 设 厂, 同 时 也 在 国 外 设 立 工 厂 这 些 企 业 都 是 国 际 上 知 名 的 胶 粘 剂 生 产 商, 报 告 期 公 司 对 其 销 售 额 占 总 销 售 额 的 比 例 约 为 50% Henkel( 德 国 汉 高 ) H.B.Fuller( 美 国 富 乐 ) 和 Nan Pao( 台 湾 南 宝 ) 是 大 型 跨 国 企 业, 公 司 对 其 销 售 额 占 总 销 售 额 的 比 例 约 为 40% 经 核 查, 公 司 不 存 在 向 单 个 客 户 的 销 售 比 例 超 过 总 额 的 50% 或 严 重 依 赖 于 少 数 客 户 的 情 况, 同 时 报 告 期 内 前 十 大 客 户 与 公 司 之 间 也 不 存 在 关 联 关 系 4 前 十 名 客 户 营 业 收 入 在 各 区 域 的 分 布 情 况 单 位 : 万 元 区 域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华 南 20, % 26, % 28, % 国 内 华 东 8, % 11, % 11, % 小 计 28, % 37, % 39, % 亚 洲 6, % 5, % 3, % 非 洲 % % % 国 外 美 洲 % % % 大 洋 洲 % % - - 欧 洲 % 小 计 7, % 6, % 4, % 合 计 35, % 43, % 44, % 2013~2015 年 度, 排 名 前 十 位 客 户 销 售 收 入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58.54% 58.51% 及 52.89%, 逐 年 略 有 下 降 5 报 告 期 内 前 十 大 客 户 的 变 动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前 十 大 客 户 的 变 动 情 况 如 下 : (1)Resin 公 司 和 中 山 皇 冠 公 司 于 2015 年 新 进 入 前 十 大 客 户, 前 两 年 未 进

123 入 前 十 (2) 厦 门 中 坤 于 2014 年 名 列 第 十, 前 后 两 年 未 入 前 十 福 建 青 松 2013 年 位 列 第 十, 后 两 年 未 进 前 十 欣 涛 公 司 2013 年 位 列 第 九, 后 两 年 未 进 前 十 嘉 好 公 司 2013 年 和 2014 年 进 入 前 十, 但 2015 年 退 出 前 十 ASHWA2013 年 未 进 入 前 十,2014 年 和 2015 年 进 入 前 十 其 中 欣 涛 公 司 嘉 好 公 司 和 ASHWA 的 排 名 略 有 波 动, 但 均 为 公 司 多 年 合 作 客 户, 报 告 期 排 名 均 在 前 二 十 名 以 内, 主 要 是 当 年 订 单 量 波 动 引 起 排 名 变 化 公 司 新 增 大 客 户 包 括 2015 年 进 入 前 十 大 客 户 的 Resin 和 中 山 皇 冠,2014 进 入 前 十 大 客 户 的 厦 门 中 坤 化 学 有 限 公 司,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1Resin Chemicals Co., Ltd./ 广 州 鼎 诚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Resin ) Resin2015 年 进 入 发 行 人 客 户 的 前 十 名, 合 并 了 广 州 鼎 诚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和 在 香 港 注 册 的 Resin Chemicals Co., Ltd., 这 两 家 公 司 均 为 经 销 商 发 行 人 与 广 州 鼎 诚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的 交 易 额 年 分 别 为 0 元 万 元 万 元, 与 Resin Chemicals Co., Ltd. 的 交 易 额 分 别 为 4.52 万 元 万 元 2, 万 元 2013 年 ~2015 年 这 两 家 公 司 的 销 售 收 入 占 发 行 人 销 售 收 入 的 比 重 合 计 分 别 为 0.00% 1.25% 和 3.89% 广 州 鼎 诚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成 立 于 2014 年 2 月 28 日, 注 册 地 址 为 广 州 市 番 禺 区 洛 浦 街 洛 溪 新 城 洛 溪 大 厦 208 号, 注 册 资 本 50 万 元 人 民 币, 股 东 为 李 小 益 该 公 司 的 总 经 理 为 李 小 平 Resin Chemicals Co., Ltd. 成 立 于 2009 年 12 月 29 日, 注 册 地 址 : 中 国 香 港 特 别 行 政 区 九 龙 旺 角 道 33 号 凯 途 发 展 大 厦 7 楼 四 单 元, 注 册 资 本 10,000 港 元, 股 东 : 李 小 平 经 核 查, 李 小 益 为 李 小 平 的 妹 妹, 因 而 将 两 公 司 合 并 披 露 Resin 主 要 从 事 松 香 和 松 香 树 脂 的 出 口 业 务, 曾 经 生 产 松 香 道 路 标 线 涂 料 树 脂 液 体 松 香 树 脂 松 香 季 戊 四 醇 酯 松 香 甘 油 酯 马 林 酸 树 脂 等, 现 以 贸 易 为 主 Resin 的 总 经 理 李 小 平 曾 经 任 职 树 脂 进 出 口 公 司 外 贸 销 售 员, 通 过 多 年 从 业 拥 有 了 大 量 国 外 客 户 资 源, 并 积 累 了 多 年 的 松 香 树 脂 贸 易 经 验 2013 年,Resin 主 动 联 系 公 司, 寻 找 性 价 比 高 的 产 品 合 作, 开 始 与 发 行 人 进 行 少 量 交 易 2014 年 下 半 年 由 于 Resin 的 原 有 合 作 厂 家 供 货 不 稳 定 影 响 交 货 期, Resin 逐 步 扩 大 与 发 行 人 的 交 易,2014 年 与 发 行 人 的 交 易 额 万 元 ( 未 进 前 十 ) 因 合 作 良 好,2015 年 交 易 继 续 扩 大, 金 额 达 到 2, 万 元, 成 为 发 行 人 2015 年 第 四 大 客 户 经 核 查,Resin 及 其 股 东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均 与 发 行 人 及 其 股 东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不 存 在 关 联 关 系, 且 Resin 从 发 行 人 购 买 的 产 品 已 基 本 对 外 销 售, 销 售 以 出 口 为 主, 主 要 出 口 到 韩 国 美 国 泰 国 伊 朗 印 度 和 土 耳 其 等 国

124 2 中 山 市 皇 冠 胶 粘 制 品 有 限 公 司 / 皇 冠 ( 太 仓 ) 胶 粘 制 品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中 山 皇 冠 ) 中 山 皇 冠 2015 年 进 入 公 司 前 十 大 客 户, 合 并 了 中 山 市 皇 冠 胶 粘 制 品 有 限 公 司 和 皇 冠 ( 太 仓 ) 胶 粘 制 品 有 限 公 司, 均 为 境 内 公 司, 公 司 对 其 的 销 售 均 发 生 在 境 内 2013~2015 年, 公 司 对 中 山 皇 冠 的 销 售 收 入 分 别 为 万 元 1, 万 元 和 1, 万 元, 占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重 分 别 为 0.57% 1.73% 和 2.44% 中 山 市 皇 冠 胶 粘 制 品 有 限 公 司 成 立 于 2000 年 6 月 1 日, 注 册 资 本 1,350 万 元, 是 一 家 集 研 发 生 产 销 售 于 一 体 的 国 内 胶 粘 企 业, 生 产 丙 烯 酸 酯 胶 粘 剂 及 其 胶 粘 制 品 纸 塑 制 品, 主 要 产 品 有 工 业 胶 粘 带 双 面 胶 粘 带 免 水 牛 皮 纸 胶 粘 带 压 敏 胶 水 热 收 缩 膜 制 品 该 公 司 股 东 为 麦 惠 权 和 麦 惠 霞 皇 冠 ( 太 仓 ) 胶 粘 制 品 有 限 公 司 成 立 于 2006 年 9 月 22 日, 注 册 资 本 3,260 万 美 元, 住 所 为 太 仓 市 双 凤 镇 温 州 工 业 园, 主 要 生 产 热 熔 胶 粘 带 水 性 胶 粘 带 油 性 胶 粘 带 光 学 膜 多 功 能 涂 层 复 合 薄 膜, 股 东 为 中 山 市 皇 冠 胶 粘 制 品 有 限 公 司 和 香 港 皇 冠 实 业 公 司 合 作 初 期, 发 行 人 发 现 中 山 皇 冠 大 量 使 用 松 香 甘 油 酯, 随 后 公 司 开 始 研 发 适 合 客 户 使 用 的 松 香 甘 油 酯 KB90, 以 高 性 价 比 逐 渐 渗 入, 客 户 也 通 过 从 小 试 到 中 试 到 加 深 合 作, 通 过 2-3 年 的 磨 合 及 服 务, 公 司 逐 渐 从 三 级 供 应 商 变 成 一 级 供 应 商, 年 销 量 增 加 至 2015 年 的 1, 吨 2013 年 中 山 皇 冠 处 于 公 司 的 客 户 开 发 阶 段, 销 售 收 入 万 元, 排 名 23 位 ;2014 年 公 司 对 中 山 皇 冠 的 销 售 收 入 1, 万 元, 排 名 11 位, 增 长 较 快, 主 要 原 因 是 新 客 户 开 发 后, 产 品 从 试 用 到 正 常 使 用 2015 年 中 山 皇 冠 进 入 公 司 前 十 名, 销 售 金 额 1, 万 元, 原 因 是 客 户 逐 渐 加 大 了 KB90 的 用 量, 由 热 熔 胶 领 域 渗 入 到 油 胶 领 域, 公 司 KB90 产 品 的 稳 定 性 较 强, 加 上 公 司 加 大 了 对 中 山 皇 冠 的 服 务 力 度 及 技 术 合 作, 双 方 的 合 作 紧 密 经 核 查, 中 山 皇 冠 及 其 股 东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均 与 发 行 人 及 其 股 东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不 存 在 关 联 关 系 3 厦 门 中 坤 化 学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厦 门 中 坤 ) 厦 门 中 坤 未 合 并 其 他 公 司, 为 境 内 公 司, 公 司 对 其 销 售 松 节 油, 对 其 销 售 额 均 发 生 在 境 内 公 司 2013~2015 年 对 厦 门 中 坤 化 学 有 限 公 司 的 销 售 收 入 分 别 为 1, 万 元 1, 万 元 和 万 元, 占 公 司 销 售 收 入 总 额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1.33% 1.81% 和 0.38% 2014 年 厦 门 中 坤 成 为 公 司 第 十 大 客 户,2013 年 和 2015 年 未 成 为 前 十 大 客 户 厦 门 中 坤 成 立 于 1997 年 10 月 15 日, 注 册 资 金 人 民 币 19,000 万 元, 住 所 为 厦 门 市 海 沧 新 阳 工 业 区 新 昌 路 30 号, 股 东 为 中 怡 精 细 化 工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和 厦 门 中 技 实 业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其 中 厦 门 中 技 实 业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是 中 怡 精 细 化 工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因 此 厦 门 中 坤 是 中 怡 精 细 化 工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 香 港 联 合 交

125 易 所 上 市 公 司, 股 票 代 码 2341.HK)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厦 门 中 坤 专 业 从 事 香 料 特 殊 化 学 品 等 精 细 化 工 产 品 的 生 产 研 发 和 销 售 公 司 生 产 的 松 节 油 是 客 户 用 来 分 离 产 品 的 原 料, 其 与 公 司 交 易 源 自 该 公 司 在 市 场 上 求 购 松 节 油, 公 司 主 动 与 其 接 触, 双 方 逐 渐 熟 悉,2014 年 厦 门 中 坤 进 入 公 司 前 十 大 客 户 ( 四 ) 销 售 价 格 的 总 体 变 动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松 香 树 脂 和 松 节 油 销 售 的 平 均 销 售 单 价 销 量 和 收 入 如 下 : 类 别 项 目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单 价 ( 元 / 吨 ) 13, , , 松 香 树 脂 销 量 ( 吨 ) 47, , , 收 入 ( 万 元 ) 62, , , 单 价 ( 元 / 吨 ) 9, , , 松 节 油 销 量 ( 吨 ) 4, , , 收 入 ( 万 元 ) 4, , , 从 上 表 看 出,2014 年 与 2013 年 相 比, 树 脂 产 品 销 售 单 价 增 长 14.28%, 但 销 量 及 销 售 收 入 分 别 较 上 年 减 少 13.69% 及 1.37% 2015 年 树 脂 产 品 销 售 单 价 与 上 年 相 比 下 降 13.43%, 松 节 油 与 上 年 相 比 销 售 单 价 下 降 19.48% 四 发 行 人 的 采 购 情 况 及 主 要 供 应 商 ( 一 ) 主 要 原 材 料 和 能 源 及 其 供 应 情 况 本 公 司 生 产 所 需 的 原 材 料 主 要 为 松 脂 松 香 和 季 戊 四 醇, 其 中 松 香 来 源 于 外 购 和 自 产 公 司 在 江 西 湖 南 云 南 和 广 西 配 套 建 有 松 香 生 产 线, 通 过 外 购 松 脂 自 产 松 香 公 司 松 香 使 用 量 超 出 自 产 松 香 之 外 的 部 分 直 接 向 市 场 采 购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松 脂 和 松 香 的 库 存 变 动 情 况 如 下 : 1 松 脂 的 库 存 变 动 情 况 单 位 : 吨 年 度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1 松 脂 期 初 库 存 3, , , 本 期 自 产 松 脂 外 购 松 脂 41, , , 生 产 松 香 耗 用 松 脂 36, , , 松 脂 期 末 库 存 ( ) 9, , , 松 香 的 库 存 变 动 情 况 单 位 : 吨 年 度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1 松 香 期 初 库 存 5, , , 松 脂 自 产 松 香 27, , , 外 购 松 香 18, , ,

126 年 度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4 生 产 树 脂 耗 用 松 香 ( 注 ) 45, , , 研 发 耗 用 对 外 销 售 及 其 他 2, , , 松 香 期 末 库 存 ( ) 5, , , 同 时, 季 戊 四 醇 等 其 他 原 材 料, 生 产 厂 家 众 多, 市 场 供 应 充 足 公 司 生 产 所 需 的 主 要 能 源 电 力 由 所 在 地 供 电 企 业 提 供, 能 源 的 供 应 均 保 持 稳 定 ( 二 )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要 原 材 料 及 能 源 价 格 变 动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采 购 主 要 原 材 料 的 平 均 成 本 ( 不 含 税 ) 如 下 表 所 示 : 项 目 单 位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松 脂 元 / 吨 8, , , 松 香 元 / 吨 10, , , 季 戊 四 醇 元 / 吨 7, , , 年 度, 发 行 人 外 购 松 香 的 成 本 低 于 松 脂 采 购 价 格, 原 因 之 一 在 于 自 2013 年 三 季 度 开 始, 松 香 价 格 开 始 大 幅 上 涨, 带 动 了 松 脂 的 收 购 价 格 的 上 涨, 而 受 松 脂 生 产 的 季 节 性 影 响, 松 脂 采 购 集 中 在 下 半 年, 而 松 香 采 购 分 布 在 全 年 ; 原 因 之 二 在 于 进 口 松 香 的 采 购 平 均 单 价 偏 低,2013 年 公 司 进 口 松 香 10, 吨, 约 占 2013 年 松 香 采 购 总 量 的 30%, 进 口 平 均 单 价 为 8, 元 / 吨, 而 国 内 采 购 松 香 平 均 单 价 约 为 10, 元 / 吨, 进 口 价 格 比 国 内 采 购 价 格 要 便 宜 约 20% ( 三 ) 公 司 向 前 十 名 供 应 商 的 采 购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向 前 十 名 供 应 商 采 购 的 主 要 品 种 为 松 香 和 季 戊 四 醇, 合 计 采 购 金 额 分 别 为 20, 万 元 13, 万 元 和 15, 万 元, 占 公 司 采 购 总 金 额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32.37% 22.43% 和 25.91%, 有 关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年 供 应 商 前 10 名 排 名 供 应 商 名 称 采 购 内 容 不 含 税 金 额 ( 万 元 ) 占 采 购 总 额 的 比 例 1 广 东 省 林 产 工 业 有 限 公 司 松 香 4, % 2 PT. Kharisma Satya Jaya/SAJ International Trading Pte Ltd 松 香 3, % 3 飞 龙 ( 香 港 )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松 香 1, % 4 5 湖 北 宜 化 化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有 机 化 工 分 公 司 / 内 蒙 古 宜 化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广 西 华 讯 电 子 商 务 有 限 公 司 / 广 西 融 创 汇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 广 西 华 思 特 国 际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季 戊 四 醇 1, % 松 香 1, % 采 购 方 式 生 产 者, 买 断 经 销 商, 买 断 经 销 商, 买 断 生 产 者, 买 断 经 销 商, 买 断 主 要 付 款 方 式 货 与 发 票 到 15 天 内 结 清 提 单 日 期 后 60 天 结 清 提 单 日 期 到 后 80 天 支 付 完 预 付 90 天 左 右 的 银 行 承 兑 预 付 货 款

127 排 名 供 应 商 名 称 QUANG NINH PINE STOCK COMPANY 松 阳 县 松 泰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 浙 江 松 阳 富 祥 龙 松 香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上 富 分 公 司 Wooyoung Fine Oleo Chemicals Co., Ltd. 采 购 内 容 不 含 税 金 额 ( 万 元 ) 占 采 购 总 额 的 比 例 松 香 1, % 松 香 1, % 松 香 % 9 CELULOSE IRANI S.A. 松 香 % 10 广 州 市 大 星 河 化 工 有 限 公 季 戊 % 司 四 醇 合 计 15, % 采 购 方 式 生 产 者, 买 断 经 销 商, 买 断 经 销 商, 买 断 生 产 者, 买 断 经 销 商, 买 断 主 要 付 款 方 式 提 单 日 期 后 60 天 结 清 预 付 货 款 提 单 日 期 后 60 天 结 清 提 单 日 期 后 60 天 结 清 预 付 90 天 左 右 的 银 行 承 兑 排 名 年 供 应 商 前 10 名 供 应 商 名 称 采 购 内 容 不 含 税 金 额 ( 万 元 ) 占 采 购 总 额 的 比 例 1 广 东 省 林 产 工 业 公 司 松 香 3, % 2 PT. Kharisma Satya Jaya/SAJ International Trading Pte Ltd 松 香 1, % 3 江 西 联 惠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松 香 1, % 4 吉 安 市 福 陵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松 香 1, % 5 湖 北 宜 化 化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有 机 化 工 分 公 司 / 内 蒙 古 宜 化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季 戊 四 醇 % 6 肇 庆 友 力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松 香 % 7 江 西 森 森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松 香 % 8 广 东 富 待 德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9 10 泰 和 县 飞 尚 林 产 有 限 公 司 / 安 福 县 飞 尚 林 产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峡 江 县 玉 松 林 化 有 限 公 司 吉 安 市 青 原 区 白 云 山 林 产 化 工 厂 氢 化 松 香 % 松 香 % 松 香 % 合 计 13, % 采 购 方 式 生 产 者, 买 断 经 销 商, 买 断 生 产 者, 买 断 生 产 者, 买 断 生 产 者, 买 断 经 销 商, 买 断 生 产 者, 买 断 生 产 者, 买 断 生 产 者, 买 断 生 产 者, 买 断 主 要 付 款 方 式 货 与 发 票 到 15 天 内 结 清 提 单 日 期 后 60 天 结 清 预 付 80% 款, 到 货 后 5 天 内 付 清 预 付 80% 款, 到 货 后 5 天 内 付 清 预 付 90 天 左 右 的 银 行 承 兑 预 付 80% 款, 到 货 后 5 天 内 付 清 货 与 发 票 到 15 天 内 结 清 预 付 80% 款, 到 货 后 5 天 内 付 清 预 付 80% 款, 到 货 后 5 天 内 付 清 预 付 80% 款, 到 货 后 5 天 内 付 清

128 排 名 年 供 应 商 前 10 名 供 应 商 名 称 采 购 内 容 不 含 税 金 额 ( 万 元 ) 占 采 购 总 额 的 比 例 1 飞 龙 ( 香 港 )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松 香 3, % 2 广 东 省 林 产 工 业 公 司 松 香 2, % 3 4 CTC INTERNATIONAL COMPANY LIMITED 临 沧 兴 达 林 化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云 南 森 源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 云 南 美 达 源 经 贸 有 限 公 司 / 淳 安 忆 馨 经 贸 有 限 公 司 松 香 2, % 松 香 2, % 5 江 西 联 惠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松 香 1, % 中 土 畜 三 利 香 精 香 料 有 限 公 司 松 阳 县 松 泰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 浙 江 松 阳 富 祥 龙 松 香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上 富 分 公 司 广 州 市 大 星 河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P.T.MILATRONIKA KARYA NIAGA 松 香 1, % 松 香 1, % 季 戊 四 醇 1, % 松 香 1, % 10 吉 安 新 茂 林 化 有 限 公 司 松 香 1, % 合 计 20, % 采 购 方 式 经 销 商, 买 断 生 产 者, 买 断 经 销 商, 买 断 生 产 者, 买 断 生 产 者, 买 断 经 销 商, 买 断 生 产 者, 买 断 经 销 商, 买 断 经 销 商, 买 断 生 产 者, 买 断 主 要 付 款 方 式 提 单 日 期 到 后 80 天 支 付 完 货 与 发 票 到 15 天 内 结 清 见 提 单 付 款 预 付 80% 款, 到 货 后 5 天 内 付 清 预 付 80% 款, 到 货 后 5 天 内 付 清 货 与 发 票 到 15 天 内 结 清 预 付 80% 款, 到 货 后 5 天 内 付 清 预 付 90 天 左 右 的 银 行 承 兑 预 付 20%,80% 货 款 凭 传 真 件 付 款 预 付 80% 款, 到 货 后 5 天 内 付 清 松 香 供 应 商 的 变 动 和 占 比 波 动 较 大, 主 要 原 因 是 松 香 供 应 商 较 多, 分 布 较 广, 且 价 格 波 动 较 大, 各 供 应 商 对 松 香 未 来 行 情 的 判 断 不 一 致, 引 起 各 松 香 供 应 商 报 价 有 所 差 异 公 司 采 购 部 会 综 合 考 虑 各 供 应 商 的 报 价 运 输 成 本 以 及 生 产 需 求 等 情 况 选 择 合 适 的 供 应 商 签 订 合 同, 所 以 各 供 应 商 采 购 占 比 都 不 高, 较 为 分 散, 引 起 采 购 占 比 波 动 较 大 2014 年 供 应 量 增 加 较 多 的 供 应 商 是 吉 安 市 福 陵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和 肇 庆 友 力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公 司 基 于 对 松 香 行 情 的 判 断, 为 了 控 制 松 香 价 格 下 跌 的 风 险, 尽 量 减 少 松 香 存 货 为 了 控 制 存 货 风 险, 又 同 时 满 足 生 产 需 求, 对 于 松 香 采 购 尽 量 选 择 各 子 公 司 附 近 厂 商, 以 便 即 时 供 货 吉 安 市 福 陵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地 处 江 西 吉 安 市, 与 江 西 金 安 和 吉 安 科 茂 相 距 约 15 公 里 ; 肇 庆 友 力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地 处 肇 庆 市, 其 仓 库 与 广 东 科 茂 相 距 约 6 公 里 通 过 其 采 购, 可 大 大 节 约 运 输 成 本, 并 可 据 需 要 及 时 运 送 到 生 产 场 地

129 2015 年 新 增 供 应 商 Wooyoung Fine Oleo Chemicals Co., Ltd., Quang Ninh Pine Stock Company 和 Celulose Irani S.A., 主 要 原 因 是 国 外 松 香 价 格 相 对 便 宜, 同 时 增 加 供 应 商 以 便 公 司 能 根 据 进 口 供 应 商 的 报 价 和 质 量 等 情 况 择 优 选 择 另 外, 供 应 量 增 加 较 多 的 供 应 商 是 PT. Kharisma Satya Jaya/SAJ International Trading Pte Ltd, 主 要 是 公 司 2015 年 较 2014 年 增 加 进 口 松 香 的 采 购, 且 该 公 司 出 口 的 印 尼 松 香 产 品 的 性 能 与 国 内 的 松 香 产 品 性 能 相 似, 符 合 公 司 要 求, 且 具 有 价 格 等 优 势 经 核 查, 本 公 司 不 存 在 向 单 个 供 应 商 的 采 购 比 例 超 过 采 购 总 额 的 50% 以 及 严 重 依 赖 于 少 数 供 应 商 的 情 形, 同 时 报 告 期 内 前 十 大 客 户 与 公 司 之 间 也 不 存 在 关 联 关 系 五 主 要 固 定 资 产 与 无 形 资 产 ( 一 ) 固 定 资 产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各 类 固 定 资 产 价 值 及 成 新 率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原 值 累 计 折 旧 减 值 准 备 净 值 成 新 率 房 屋 建 筑 物 11, , , % 机 器 设 备 6, , , % 运 输 设 备 1, % 其 他 设 备 1, % 合 计 20, , , % 1 主 要 生 产 设 备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主 要 生 产 设 备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生 产 设 备 名 称 数 量 ( 台 / 套 ) 原 值 ( 万 元 ) 净 值 ( 万 元 ) 成 新 率 1 树 脂 设 备 19 1, % 2 造 粒 机 % 3 反 应 釜 % 4 污 水 处 理 设 备 % 5 锅 炉 % 6 松 香 设 备 % 7 蒸 馏 釜 % 8 松 节 油 贮 罐 % 9 中 间 槽 % 10 聚 合 釜 % 11 废 气 处 理 设 备 % 发 行 人 及 其 子 公 司 江 西 金 安 湖 南 科 茂 吉 安 科 茂 普 洱 科 茂 广 西 科 茂 拥 有 并 使 用 上 述 主 要 设 备 从 事 松 香 树 脂 的 生 产 制 造 发 行 人 及 其 子 公 司 对 生 产 设 备 进 行 常 规 维 修 保 养, 不 存 在 对 生 产 设 备 进 行 大 修 的 情 况 ; 公 司 根 据 生 产 需 求 对 生 产 工 艺 进 行 适 当 调 整, 并 适 时 购 进 新 的 生 产 设

130 备 配 合 工 艺 改 进, 不 存 在 大 规 模 技 术 改 造 的 情 况 公 司 对 生 产 设 备 的 常 规 维 修 和 新 设 备 的 购 置 保 证 了 公 司 生 产 的 安 全 性 稳 定 性 和 连 续 性, 有 利 于 提 高 生 产 效 率 强 化 产 品 质 量 2 房 产 情 况 截 至 本 招 股 书 签 署 日, 公 司 拥 有 房 产 的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坐 落 房 产 证 号 面 积 (m 2 ) 用 途 肇 庆 市 大 旺 区 迎 宾 大 道 科 茂 树 脂 有 限 公 司 宿 舍 楼 首 层 肇 庆 市 大 旺 区 迎 宾 大 道 科 茂 树 脂 有 限 公 司 宿 舍 楼 二 至 四 层 肇 庆 市 大 旺 区 迎 宾 大 道 科 茂 树 脂 有 限 公 司 厂 房 肇 庆 市 大 旺 区 迎 宾 大 道 科 茂 树 脂 有 限 公 司 原 料 仓 库 肇 庆 市 大 旺 区 迎 宾 大 道 科 茂 树 脂 有 限 公 司 产 品 仓 库 肇 庆 市 大 旺 区 迎 宾 大 道 肇 庆 科 茂 树 脂 有 限 公 司 生 产 二 车 间 肇 庆 市 大 旺 区 迎 宾 大 道 科 茂 树 脂 有 限 公 司 产 品 办 公 科 研 楼 天 河 区 燕 岭 路 89 号 2801 房 天 河 区 燕 岭 路 89 号 2802 房 天 河 区 燕 岭 路 89 号 2803 房 天 河 区 燕 岭 路 89 号 2804 房 天 河 区 燕 岭 路 89 号 2805 房 天 河 区 燕 岭 路 89 号 2806 房 道 江 镇 道 州 北 路 ( 工 业 园 工 业 大 道 北 侧 1 号 ) 道 江 镇 道 州 北 路 ( 工 业 园 工 业 大 道 北 侧 1 号 ) 道 江 镇 道 州 北 路 ( 工 业 园 工 业 大 道 北 侧 1 号 ) 粤 房 地 证 字 第 C 号 粤 房 地 证 字 第 C 号 粤 房 地 证 字 第 C 号 粤 房 地 证 字 第 C 号 粤 房 地 证 字 第 C 号 粤 房 地 证 字 第 C 号 粤 房 地 证 字 第 C 号 粤 房 地 证 字 第 C 号 粤 房 地 证 字 第 C 号 粤 房 地 证 字 第 C 号 粤 房 地 证 字 第 C 号 粤 房 地 证 字 第 C 号 粤 房 地 证 字 第 C 号 道 县 房 权 证 道 江 镇 字 第 号 道 县 房 权 证 道 江 镇 字 第 号 道 县 房 权 证 道 江 镇 字 第 号 取 得 方 式 宿 舍 自 建 1, 宿 舍 自 建 2, 厂 房 自 建 仓 库 自 建 仓 库 自 建 3, 车 间 自 建 1, 办 公 自 建 办 公 购 买 办 公 购 买 办 公 购 买 办 公 购 买 办 公 购 买 办 公 购 买 1, 仓 库 自 建 1, 职 工 宿 舍 管 理 员 宿 舍 自 建 自 建 权 利 人 科 茂 股 份 科 茂 股 份 科 茂 股 份 科 茂 股 份 科 茂 股 份 科 茂 股 份 科 茂 股 份 广 州 科 茂 广 州 科 茂 广 州 科 茂 广 州 科 茂 广 州 科 茂 广 州 科 茂 湖 南 科 茂 湖 南 科 茂 湖 南 科 茂 权 利 限 制 抵 押 抵 押 抵 押 抵 押 抵 押 抵 押 抵 押 抵 押 抵 押 抵 押 抵 押 抵 押 抵 押 抵 押 抵 押 抵 押

131 序 号 坐 落 房 产 证 号 面 积 (m 2 ) 用 途 道 江 镇 道 州 北 路 ( 工 业 园 工 业 大 道 北 侧 1 号 ) 道 江 镇 道 州 北 路 ( 工 业 园 工 业 大 道 北 侧 1 号 ) 道 江 镇 道 州 北 路 ( 工 业 园 工 业 大 道 北 侧 1 号 ) 道 江 镇 道 州 北 路 ( 工 业 园 工 业 大 道 北 侧 1 号 ) 道 县 道 江 镇 工 业 园 工 业 大 道 北 侧 1 号 22 庐 陵 木 材 厂 以 北 23 庐 陵 木 材 厂 以 北 24 庐 陵 木 材 厂 以 北 25 庐 陵 木 材 厂 以 北 26 庐 陵 木 材 厂 以 北 27 赣 江 大 道 与 创 新 大 道 交 叉 口 东 南 角 28 吉 安 县 城 工 业 园 西 区 29 吉 安 县 城 工 业 园 西 区 30 吉 安 县 城 工 业 园 西 区 31 吉 安 县 城 工 业 园 西 区 32 宁 洱 镇 民 政 村 ( 县 城 北 郊 小 马 场 ) 道 县 房 权 证 道 江 镇 字 第 号 道 县 房 权 证 道 江 镇 字 第 号 道 县 房 权 证 道 江 镇 字 第 号 道 县 房 权 证 道 江 镇 字 第 号 道 房 权 证 道 江 镇 字 第 号 房 权 证 井 开 区 房 字 第 A00108 号 房 权 证 井 开 区 房 字 第 A00111 号 房 权 证 井 开 区 房 字 第 A00109 号 房 权 证 井 开 区 房 字 第 A00110 号 房 权 证 井 开 区 房 字 第 A00112 号 房 权 证 井 开 区 房 字 第 A00030 号 吉 安 县 房 权 证 敦 厚 镇 字 第 B 号 吉 安 县 房 权 证 敦 厚 镇 字 第 B 号 吉 安 县 房 权 证 敦 厚 镇 字 第 B 号 吉 安 县 房 权 证 敦 厚 镇 字 第 B 号 宁 洱 县 房 权 证 宁 洱 镇 字 第 (2014) 号 2, 树 脂 车 间 松 香 车 间 取 得 方 式 自 建 自 建 办 公 楼 自 建 食 堂 自 建 1, 工 业 自 建 工 业 出 让 1, 工 业 出 让 工 业 出 让 工 业 出 让 2, 工 业 出 让 办 公 楼 出 让 办 公 自 建 宿 舍 自 建 2, 生 产 车 间 自 建 仓 库 自 建 4, 综 合 自 建 权 利 人 湖 南 科 茂 湖 南 科 茂 湖 南 科 茂 湖 南 科 茂 湖 南 科 茂 江 西 金 安 江 西 金 安 江 西 金 安 江 西 金 安 江 西 金 安 江 西 金 安 吉 安 科 茂 吉 安 科 茂 吉 安 科 茂 吉 安 科 茂 普 洱 科 茂 权 利 限 制 33 宁 洱 镇 民 政 村 ( 县 城 北 宁 洱 县 房 权 证 1, 综 合 自 建 普 洱 抵 押 抵 押 抵 押 抵 押 抵 押 抵 押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抵 押 抵 押 抵 押 抵 押 抵 押

132 序 号 34 郊 小 马 场 ) 坐 落 房 产 证 号 面 积 (m 2 ) 用 途 宁 洱 镇 民 政 村 ( 县 城 北 郊 小 马 场 ) 宁 洱 镇 字 第 (2014)10786 号 宁 洱 县 房 权 证 宁 洱 镇 字 第 (2014)10787 号 取 得 方 式 1, 综 合 自 建 权 利 人 科 茂 普 洱 科 茂 权 利 限 制 抵 押 3 房 屋 租 赁 情 况 编 号 截 至 本 招 股 书 签 署 日, 公 司 房 屋 租 赁 情 况 如 下 : 出 租 人 1 涂 海 平 2 上 海 乔 元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湘 贤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承 租 人 广 州 科 茂 广 州 科 茂 租 赁 面 积 用 途 价 格 租 赁 期 限 1,300 m 2 厂 房 及 厂 房 前 空 地 900 m 2 仓 库 仓 库 厂 房 20,000 元 / 月, 空 地 5 元 /m 2 / 月 22 万 元 ~ ~ ~ (1)2011 年 3 月 20 日, 广 州 科 茂 与 涂 海 平 签 署 租 用 厂 房 合 同, 约 定 涂 海 平 将 柯 木 塱 塘 石 三 街 18 号 厂 房 租 赁 给 广 州 科 茂 作 使 用, 租 用 期 限 自 2011 年 4 月 1 日 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 止, 厂 房 租 用 面 积 约 1,300 平 方 米 厂 房 前 面 的 空 地 按 实 际 面 积 计 算 经 保 荐 机 构 核 查, 上 述 土 地 为 集 体 农 用 地, 厂 房 设 施 为 依 法 建 设 的 农 用 设 施 该 等 土 地 及 厂 房 设 施 目 前 被 广 州 科 茂 用 作 仓 库, 而 并 非 从 事 或 服 务 于 农 业 生 产, 存 在 被 有 关 主 管 部 门 要 求 搬 迁 和 行 政 处 罚 的 风 险 但 是, 该 仓 库 主 要 用 于 存 储 产 成 品, 方 便 及 时 满 足 客 户 的 采 购 需 求, 不 存 在 任 何 特 殊 要 求 或 条 件, 广 州 科 茂 在 当 地 另 行 租 赁 仓 库 并 无 困 难, 且 实 际 控 制 人 已 承 诺 补 偿 广 州 科 茂 因 此 可 能 遭 受 的 全 部 损 失 因 此, 保 荐 机 构 认 为, 该 事 项 不 会 对 发 行 人 本 次 发 行 上 市 构 成 实 质 性 影 响 (2)2014 年 11 月 11 日, 广 州 科 茂 与 上 海 乔 元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签 署 厂 房 租 赁 合 同, 约 定 上 海 乔 元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将 位 于 上 海 市 奉 贤 区 庄 行 镇 大 叶 公 路 1881 弄 33 第 四 栋 厂 房 出 租 给 广 州 科 茂 作 为 仓 储 配 送 用 途, 租 赁 面 积 约 为 900 平 方 米, 租 赁 期 限 为 2014 年 11 月 15 日 起 至 2016 年 11 月 14 日 止 因 出 租 方 上 海 乔 元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的 自 身 原 因, 广 州 科 茂 与 上 海 乔 元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于 2015 年 10 月 15 日 签 署 房 屋 租 赁 协 议 终 止 确 认 书 同 日, 广 州 科 茂 与 上 海 湘 贤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湘 贤 实 业 ) 签 署 厂 房 租 赁 合 同, 约 定 湘 贤 实 业 将 上 海 仓 库 租 赁 给 广 州 科 茂, 用 于 从 事 仓 储 配 送, 租 赁 期 限 自 2015 年 10 月 15 日 起 至 2016 年 11 月 14 日 止 上 海 仓 库 的 产 权 人 为 上 海 邬 西 工 贸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邬 西 工 贸 ) 2014 年 10 月 20 日, 邬 西 工 贸 与 乔 元 实 业 签 署 房 屋 租 赁 协 议, 约 定 邬 西 工 贸

133 将 其 所 有 的 位 于 原 奉 贤 县 邬 桥 镇 张 塘 村 三 组 ( 现 奉 贤 区 庄 行 镇 邬 桥 社 原 邬 西 社 区 第 1-4 幢 ) 的 房 产 证 号 为 房 地 奉 字 (2000) 第 号 的 面 积 共 计 2,940 平 方 米 的 房 屋 出 租 给 乔 元 实 业, 租 赁 期 限 自 2014 年 12 月 01 日 至 2016 年 11 月 30 日 止 2015 年 10 月 15 日, 邬 西 工 贸 乔 元 实 业 与 湘 贤 实 业 共 同 签 署 三 方 协 议, 约 定 乔 元 实 业 将 与 邬 西 工 贸 的 房 屋 租 赁 合 同 转 让 给 湘 贤 实 业, 租 赁 期 限 两 年 同 时 邬 西 工 贸 同 意 湘 贤 实 业 将 厂 房 转 租 给 第 三 方 保 荐 机 构 发 行 人 律 师 认 为 : 广 州 科 茂 上 海 仓 库 的 上 述 变 化 仅 是 出 租 人 的 变 更, 且 已 得 到 产 权 人 邬 西 工 贸 的 同 意, 湘 贤 实 业 拥 有 上 海 仓 库 的 转 租 权, 因 此 对 广 州 科 茂 承 租 及 使 用 该 仓 库 不 会 构 成 实 质 性 影 响 同 时, 该 仓 库 主 要 用 于 存 储 产 成 品, 方 便 及 时 满 足 客 户 的 采 购 需 求, 不 存 在 任 何 特 殊 要 求 或 条 件, 发 行 人 在 当 地 另 行 租 赁 仓 库 并 无 困 难, 且 发 行 人 实 际 控 制 人 曾 广 建 范 德 明 已 出 具 承 诺, 如 因 发 行 人 要 求 搬 迁, 导 致 发 行 人 不 能 使 用 上 海 仓 库, 其 愿 意 在 毋 需 发 行 人 支 付 任 何 对 价 的 情 况 下 补 偿 发 行 人 因 此 可 能 遭 受 的 全 部 损 失,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搬 迁 费 用 搬 迁 期 间 的 经 营 损 失 因 此, 该 事 项 不 会 对 发 行 人 本 次 发 行 上 市 构 成 实 质 性 影 响 ( 二 ) 无 形 资 产 1 土 地 使 用 权 截 至 本 招 股 书 签 署 日, 公 司 拥 有 的 土 地 使 用 权 的 情 况 如 下 : 序 土 地 使 用 取 得 使 用 终 止 日 权 利 地 址 面 积 (m2) 用 途 号 权 证 号 码 方 式 权 人 期 限 制 1 吉 安 县 工 业 园 吉 国 用 (2006) 吉 安 工 业 出 让 19, 第 号 科 茂 用 地 抵 押 2 井 开 区 国 用 吉 安 县 庐 陵 木 江 西 工 业 (2011) 第 I-164 出 让 33, 材 厂 以 北 金 安 用 地 号 无 3 道 县 工 业 园 区 道 国 用 (2008) 湖 南 工 业 出 让 66, 字 第 号 科 茂 用 地 抵 押 4 肇 庆 市 高 新 区 肇 国 用 (2009) 广 东 工 业 出 让 25, 第 W018 号 科 茂 用 地 抵 押 5 宁 洱 镇 民 政 村 宁 国 用 (2011) 普 洱 工 业 出 让 54, 三 堂 庙 组 第 0443 号 科 茂 用 地 抵 押 6 7 宁 洱 镇 民 政 村 三 堂 庙 组 宁 明 县 城 中 镇 工 业 集 中 区 宁 国 用 (2011) 第 0436 号 宁 国 用 (2015) 第 号 出 让 1, 出 让 53, 普 洱 科 茂 广 西 科 茂 住 宅 用 地 工 业 用 地 抵 押 抵 押 截 至 2015 年 末, 发 行 人 土 地 使 用 权 的 账 面 价 值 为 1, 万 元, 主 要 为 发 行 人 生 产 经 营 用 地 2 林 地 使 用 权

134 序 号 序 号 1 截 至 本 招 股 书 签 署 日, 公 司 拥 有 的 林 地 使 用 权 的 情 况 如 下 : 坐 落 宁 林 证 字 (2009) 第 号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林 权 证 面 积 ( 亩 ) 宁 洱 县 磨 黑 镇 ( 坝 老 箐 ) 3,635 主 要 树 种 思 茅 松 栎 类 林 种 用 材 林 林 地 使 用 期 终 止 日 期 权 利 种 类 权 利 人 50 年 林 地 使 用 权 森 林 或 林 木 所 有 权 普 洱 科 茂 权 利 限 制 宁 洱 县 磨 黑 林 地 使 用 镇 ( 林 场 场 思 茅 松 用 材 普 洱 科 2 19, 年 权 森 林 或 部 伙 食 洞 西 南 桦 林 茂 林 木 所 有 权 老 ) 无 宁 洱 县 德 化 林 地 使 用 乡 ( 买 不 河 思 茅 松 用 材 普 洱 科 3 27, 年 权 森 林 或 岔 河 山 张 栎 类 林 茂 林 木 所 有 权 科 ) 无 宁 洱 县 德 化 林 地 使 用 思 茅 松 用 材 普 洱 科 4 乡 ( 南 滩 河 27, 年 权 森 林 或 西 南 桦 林 茂 大 厂 箐 ) 林 木 所 有 权 无 宁 洱 县 德 化 林 地 使 用 思 茅 松 用 材 普 洱 科 5 乡 ( 大 竹 林 11, 年 权 森 林 或 栎 类 林 茂 箐 酒 房 河 ) 林 木 所 有 权 无 宁 洱 县 德 化 林 地 使 用 用 材 普 洱 科 6 乡 ( 百 果 树 2,089 思 茅 松 50 年 权 森 林 或 林 茂 梁 子 ) 林 木 所 有 权 无 合 计 91, 宁 林 证 字 (2009) 第 号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林 权 证 序 面 积 主 要 树 林 地 使 权 利 坐 落 林 种 终 止 日 期 权 利 种 类 权 利 人 号 ( 亩 ) 种 用 期 限 制 1 2 宁 洱 县 德 化 乡 ( 坡 头 山 ) 3,840 思 茅 松 栎 类 用 材 林 50 年 林 地 使 用 权 森 林 或 林 木 所 有 权 普 洱 科 茂 宁 洱 县 德 化 林 地 使 用 乡 ( 小 河 边 思 茅 松 用 材 普 洱 科 18, 年 权 森 林 或 无 茨 菇 塘 大 栎 类 林 茂 林 木 所 有 权 山 ) 合 计 21, 截 至 2015 年 末, 发 行 人 林 地 使 用 权 的 账 面 价 值 为 万 元, 为 发 行 人 储 备 松 林 资 源 的 用 地, 这 为 公 司 业 务 向 松 香 树 脂 产 业 链 上 游 拓 展, 实 施 林 产 一 体 化 的 战 略 提 供 了 基 础 3 商 标 截 至 本 招 股 书 签 署 日, 公 司 拥 有 商 标 的 情 况 如 下 : 商 标 标 识 所 有 人 商 标 注 册 证 号 核 定 使 用 商 品 种 类 无 无 注 册 有 效 期 限 1 科 茂 股 份 加 拿 大 软 树 脂 ; 加 拿 大 香 脂 ; 松 香 ; 天 然 硬 树 脂 ; 天 然 树 脂 ( 原 料 ); 树 胶 脂 ; 脂 松 香 ; 天 然 树 脂 至

135 序 号 商 标 标 识 所 有 人 商 标 注 册 证 号 核 定 使 用 商 品 种 类 注 册 有 效 期 限 2 科 茂 股 份 加 拿 大 软 树 脂 ; 加 拿 大 香 脂 ; 松 香 ; 天 然 硬 树 脂 ; 天 然 树 脂 ( 原 料 ); 树 胶 脂 ; 脂 松 香 ; 天 然 树 脂 至 科 茂 股 份 科 茂 股 份 科 茂 股 份 科 茂 股 份 科 茂 股 份 科 茂 股 份 科 茂 股 份 科 茂 股 份 加 拿 大 软 树 脂 ; 加 拿 大 香 脂 ; 松 香 ; 天 然 硬 树 脂 ; 天 然 树 脂 ( 原 料 ); 树 胶 脂 ; 脂 松 香 ; 天 然 树 脂 加 拿 大 软 树 脂 ; 加 拿 大 香 脂 ; 松 香 ; 天 然 硬 树 脂 ; 天 然 树 脂 ( 原 料 ); 树 胶 脂 ; 脂 松 香 ; 天 然 树 脂 加 拿 大 软 树 脂 ; 加 拿 大 香 脂 ; 松 香 ; 天 然 硬 树 脂 ; 天 然 树 脂 ( 原 料 ); 树 胶 脂 ; 脂 松 香 ; 天 然 树 脂 加 拿 大 软 树 脂 ; 加 拿 大 香 脂 ; 松 香 ; 天 然 硬 树 脂 ; 天 然 树 脂 ( 原 料 ); 树 胶 脂 ; 脂 松 香 ; 天 然 树 脂 加 拿 大 软 树 脂 ; 加 拿 大 香 脂 ; 松 香 ; 天 然 硬 树 脂 ; 天 然 树 脂 ( 原 料 ); 树 胶 脂 ; 脂 松 香 ; 天 然 树 脂 合 成 树 脂 ( 半 成 品 ); 人 造 树 脂 ( 半 成 品 ); 丙 烯 酸 树 脂 ( 半 成 品 ); 生 橡 胶 或 半 成 品 橡 胶 (1701); 生 橡 胶 或 半 成 品 橡 胶 (1703); 窗 户 用 防 强 光 薄 膜 ( 染 色 膜 ); 硫 化 纤 维 ; 硬 橡 胶 ( 硫 化 的 ); 塑 料 管 ; 非 包 装 用 塑 料 膜 ; 硬 橡 皮 模 合 成 树 脂 ( 半 成 品 ); 人 造 树 脂 ( 半 成 品 ); 丙 烯 酸 树 脂 ( 半 成 品 ); 生 橡 胶 或 半 成 品 橡 胶 (1701); 生 橡 胶 或 半 成 品 橡 胶 (1703); 窗 户 用 防 强 光 薄 膜 ( 染 色 膜 ); 硫 化 纤 维 ; 硬 橡 胶 ( 硫 化 的 ); 塑 料 管 ; 非 包 装 用 塑 料 膜 ; 硬 橡 皮 模 合 成 树 脂 ( 半 成 品 ); 人 造 树 脂 ( 半 成 品 ); 丙 烯 酸 树 脂 ( 半 成 品 ); 生 橡 胶 或 半 成 品 橡 胶 (1701); 生 橡 胶 或 半 成 品 橡 胶 (1703); 窗 户 用 防 强 光 薄 膜 ( 染 色 膜 ); 硫 化 纤 维 ; 硬 橡 胶 ( 硫 化 的 ); 塑 料 管 ; 非 包 装 用 塑 料 膜 ; 硬 橡 皮 模 至 至 至 至 至 至 至 至 江 西 金 安 松 香 ; 天 然 树 脂 ( 原 料 ); 脂 松 香 ; 天 然 硬 树 脂 ; 树 脂 胶 ; 天 然 树 脂 至 此 外, 发 行 人 在 境 外 拥 有 的 注 册 商 标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商 标 标 识 注 册 号 注 册 人 注 册 地 有 效 期 核 定 使 用 商 品 第 二 类 : 加 拿 大 香 发 行 人 越 南 脂 ; 松 香 ; 柯 巴 脂 ; 天 然 树 脂 ( 原 料 );

136 序 号 商 标 标 识 注 册 号 注 册 人 注 册 地 有 效 期 核 定 使 用 商 品 树 胶 脂 ; 天 然 乳 香 树 脂 ; 山 达 脂 发 行 人 越 南 第 二 类 : 加 拿 大 香 脂 ; 松 香 ; 柯 巴 脂 ; 天 然 树 脂 ( 原 料 ); 树 胶 脂 ; 天 然 乳 香 树 脂 ; 山 达 脂 4 专 利 截 至 本 招 股 书 签 署 日,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已 取 得 12 项 发 明 专 利, 法 律 状 态 均 为 有 效 公 司 一 贯 注 重 松 香 树 脂 产 品 和 技 术 研 发, 通 过 自 主 研 发 技 术 改 造 工 艺 改 进 等 方 式 使 企 业 获 得 拥 有 自 主 知 识 产 权 和 核 心 技 术 的 可 持 续 增 长, 并 维 持 公 司 的 长 期 核 心 竞 争 力 这 12 项 发 明 专 利 的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专 利 名 称 专 利 号 权 利 人 类 型 有 效 期 一 种 催 化 剂 组 合 物 及 其 在 制 备 松 香 酯 中 的 应 用 一 种 松 香 或 其 衍 生 物 的 酯 化 催 化 剂 及 其 应 用 一 种 复 合 催 化 剂 及 其 在 制 备 浅 色 松 香 酯 中 的 应 用 一 种 松 香 基 乳 化 剂 及 其 制 备 方 法 和 应 用 用 于 制 备 松 香 酯 的 催 化 剂 及 松 香 季 戊 四 醇 酯 的 制 造 方 法 水 基 增 粘 树 脂 乳 液 及 其 制 备 方 法 一 种 松 脂 采 集 方 法 和 该 方 法 使 用 的 促 脂 剂 及 该 促 脂 剂 的 制 取 方 法 一 种 松 香 增 粘 树 脂 其 制 备 方 法 及 用 途 一 种 耐 低 温 松 香 增 粘 树 脂 其 制 备 方 法 及 用 途 一 种 浅 颜 色 低 气 味 浮 油 松 香 酯 的 制 备 方 法 一 种 改 性 松 香 增 粘 树 脂 及 其 制 备 方 法 与 应 用 一 种 无 结 晶 趋 势 氢 化 松 香 的 制 备 方 法 科 茂 股 份 江 西 金 安 广 州 英 科 发 明 广 州 英 科 发 明 广 西 科 茂 发 明 江 西 金 安 发 明 广 西 科 茂 发 明 X 吉 安 科 茂 发 明 吉 安 市 林 业 科 学 研 究 所 江 西 金 安 科 茂 股 份 普 洱 科 茂 湖 南 科 茂 普 洱 科 茂 江 西 金 安 科 茂 股 份 湖 南 科 茂 科 茂 股 份 普 洱 科 茂 湖 南 科 茂 普 洱 科 茂 科 茂 股 份 湖 南 科 茂 科 茂 股 份 普 洱 科 茂 湖 南 科 茂 发 明 ( 注 ) 发 明 发 明 发 明 发 明 发 明 至 至 至 至 至 至 至 至 至 至 至 至

137 注 : 依 据 双 方 2014 年 3 月 15 日 签 订 的 协 议, 双 方 按 照 各 自 50% 的 比 例 共 有 该 专 利 ; 专 利 的 日 常 维 护 和 管 理 由 江 西 金 安 负 责 ; 双 方 均 有 权 单 独 实 施 该 专 利, 未 经 双 方 一 致 同 意, 不 得 全 部 或 部 分 转 让 给 第 三 人 或 许 可 第 三 人 实 施 和 使 用 ; 一 方 经 另 一 方 同 意 许 可 他 人 实 施 或 使 用 该 专 利 的, 所 获 得 的 全 部 利 益 由 双 方 按 照 共 有 比 例 进 行 分 配 ; 协 议 所 约 定 的 权 利, 未 经 对 方 书 面 同 意, 不 得 让 与 或 转 授 权 于 第 三 人, 否 则 对 方 有 权 终 止 本 协 议, 并 要 求 赔 偿 其 全 部 损 失 同 时, 截 至 本 招 股 书 签 署 日, 公 司 全 资 子 公 司 江 西 金 安 和 湖 南 科 茂 还 以 独 占 许 可 的 方 式 使 用 以 下 发 明 专 利, 其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使 用 取 得 方 使 用 有 五 年 专 利 权 属 人 专 利 名 称 专 利 号 方 式 效 期 使 用 费 广 西 民 族 江 西 一 种 松 香 基 功 能 高 分 子 固 五 年 独 万 元 大 学 金 安 定 化 淀 粉 酶 及 其 制 备 方 法 占 许 可 1 发 行 人 签 署 该 专 利 独 占 许 可 合 同 的 原 因 是 该 专 利 与 公 司 现 有 的 发 明 专 利 构 成 技 术 补 充, 可 以 为 公 司 的 研 究 提 供 了 借 鉴 和 技 术 储 备 基 础 报 告 期 内, 该 专 利 对 公 司 的 经 营 业 绩 无 重 大 影 响, 发 行 人 的 研 发 和 生 产 对 该 专 利 不 存 在 技 术 依 赖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上 述 独 占 许 可 使 用 的 专 利 形 成 的 账 面 价 值 为 2.27 万 元 5 国 家 重 点 新 产 品 证 书 产 品 名 称 证 书 编 号 批 准 机 关 水 白 松 香 酯 KS2090(W),KS2100 科 技 部 环 保 部 商 务 部 质 2009GRE00035 (W),KS2100(W) 检 总 局 科 技 部 环 保 部 商 务 部 质 高 稳 定 性 浅 色 松 香 改 性 树 脂 2010GRC50033 检 总 局 水 白 松 香 酯 作 为 以 水 白 树 脂 为 原 料 的 终 端 产 品, 对 环 境 污 染 少, 易 于 降 解 ; 同 时, 它 作 为 一 种 增 粘 树 脂, 在 水 白 胶 粘 剂 感 光 材 料 和 其 他 高 级 涂 料 等 产 品 生 产 过 程 起 着 关 键 作 用, 与 氢 化 石 油 树 脂 用 途 相 似 但 价 格 较 低, 具 备 绝 对 的 价 格 优 势 和 竞 争 力, 能 替 代 价 格 较 贵 的 氢 化 石 油 树 脂, 属 于 典 型 的 可 替 代 石 油 树 脂 的 新 材 料 高 稳 定 性 浅 色 松 香 改 性 树 脂 全 过 程 采 用 高 真 空 生 产, 产 品 性 能 优 良, 其 颜 色 耐 热 性 稳 定 性 抗 氧 化 性 和 溶 解 性 有 很 大 提 高, 技 术 水 平 达 到 国 际 先 进 水 平, 能 完 全 取 代 国 外 进 口 浅 色 松 香 树 脂 应 用 于 各 种 胶 粘 剂 的 制 造, 特 别 是 环 保 型 热 熔 胶 粘 剂 的 制 造 在 保 持 性 能 不 变 的 情 况 下, 该 产 品 能 降 低 下 游 厂 家 的 原 料 成 本 同 时 该 项 目 的 产 业 化 提 高 了 我 国 松 香 树 脂 的 水 平, 使 高 稳 定 性 浅 色 松 香 改 性 树 脂 直 接 出 口 到 全 球, 有 效 提 升 了 松 香 树 脂 产 品 的 竞 争 力, 提 高 了 产 品 附 加 值 6 科 技 型 中 小 企 业 技 术 创 新 基 金 项 目 公 司 承 担 的 科 技 型 中 小 企 业 技 术 创 新 基 金 项 目 包 括 湿 地 松 松 香 高 温 热 聚 合 制 备 聚 合 松 香,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项 目 名 称 项 目 批 准 文 号 批 准 机 关

138 项 目 名 称 项 目 批 准 文 号 批 准 机 关 湿 地 松 松 香 高 温 热 聚 合 制 备 聚 合 松 香 国 科 发 计 字 [2010]280 号 科 技 部 科 技 型 中 小 企 业 技 术 创 新 基 金 管 理 中 心 该 项 目 于 2012 年 12 月 30 日 通 过 科 技 部 科 技 型 中 小 企 业 技 术 创 新 基 金 管 理 中 心 的 验 收 7 国 家 林 业 局 948 项 目 发 行 人 全 资 子 公 司 江 西 金 安 参 与 了 国 家 林 业 局 948 项 目 松 脂 采 脂 技 术 引 进 项 目,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项 目 名 称 项 目 编 号 批 准 机 关 松 脂 采 脂 技 术 引 进 国 家 林 业 局 948 项 目 管 理 办 公 室 该 项 目 中 涉 及 到 的 巴 西 皮 层 横 割 新 技 术 是 与 我 国 常 规 采 脂 技 术 完 全 不 同 的 理 论 指 导 下 的 采 脂 技 术 它 是 通 过 施 用 植 物 生 长 调 节 剂 给 树 木 产 脂 信 号 调 节 树 木 产 脂 机 能 不 伤 及 木 质 部 树 脂 道 的 采 脂 技 术, 有 显 著 的 生 态 经 济 和 社 会 效 益 通 过 该 项 目 的 研 究, 公 司 参 与 申 请 了 发 明 专 利 一 种 松 脂 采 集 方 法 和 该 方 法 使 用 的 促 脂 剂 及 该 促 脂 剂 的 制 取 方 法 并 获 得 授 权, 它 针 对 现 有 巴 西 采 脂 技 术 在 我 国 使 用 时 存 在 的 缺 陷 或 不 足, 提 供 一 种 割 面 负 荷 率 相 对 较 小 开 割 间 隔 期 限 长 开 割 频 率 低 开 割 深 度 不 伤 及 木 质 部, 可 延 长 采 割 年 限, 单 株 采 脂 量 相 应 增 多, 劳 动 生 产 率 相 对 较 高 的 一 种 松 脂 采 集 方 法 及 该 技 术 配 套 使 用 的 能 起 到 促 使 松 脂 分 泌 增 加 松 脂 采 集 量 的 涂 敷 剂 简 称 增 脂 剂 及 该 增 脂 剂 的 制 取 方 法 2013 年 3 月 28 日, 国 家 林 业 局 通 过 了 该 项 目 的 验 收 ( 编 号 : 林 科 验 字 [2013]126 号 ), 认 为 该 项 目 研 发 了 适 合 本 地 生 产 实 际 的 无 污 染 预 处 理 雾 剂 增 脂 剂 采 脂 刀 具 和 施 药 瓶 具, 形 成 了 湿 地 松 皮 层 横 割 采 脂 技 术 规 程 采 用 该 技 术, 松 树 的 采 割 年 限 可 延 长 一 倍, 总 采 脂 量 可 达 到 常 规 采 脂 的 170% 左 右, 松 脂 资 源 利 用 率 可 提 高 30~50%, 在 严 格 按 照 操 作 规 程 采 脂 的 情 况 下, 采 割 年 限 可 达 到 16 年 以 上, 比 常 规 采 脂 期 延 长 6~8 年 8 省 级 现 代 产 业 体 系 技 术 创 新 项 目 公 司 承 担 的 省 级 现 代 产 业 体 系 技 术 创 新 项 目 包 括 水 基 油 墨 用 高 分 子 量 水 性 松 香 树 脂 的 研 制 及 产 业 化 项 目,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项 目 名 称 项 目 批 准 文 号 批 准 机 关 水 基 油 墨 用 高 分 子 量 水 性 松 香 树 脂 的 广 东 省 经 信 委 粤 经 信 创 新 [2009]215 号 研 制 及 产 业 化 项 目 广 东 省 财 政 厅 9 科 学 技 术 成 果 鉴 定 证 书 公 司 承 担 的 常 压 催 化 氢 化 制 备 水 白 松 香 酯 的 研 究 通 过 科 学 技 术 成 果 鉴 定,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表 : 成 果 鉴 定 名 称 成 果 鉴 定 证 书 号 码 鉴 定 日 期 常 压 催 化 氢 化 制 备 水 白 松 香 酯 的 研 究 粤 科 鉴 字 [2007]253 号 该 成 果 用 特 殊 加 氢 催 化 剂 和 小 分 子 供 氢 化 合 物 在 常 压 条 件 下 对 松 香 进 行 氢

139 化, 解 决 了 松 香 树 脂 储 存 容 易 变 色 的 问 题 和 热 稳 定 性 能 较 差 的 问 题 ; 以 及 通 过 设 计 特 殊 的 关 键 设 备 除 去 树 脂 的 气 味, 得 到 了 达 到 高 档 石 油 树 脂 的 技 术 指 标 水 平 的 高 性 能 低 气 味 无 色 改 性 松 香 树 脂, 其 产 品 的 颜 色 和 热 稳 定 性 优 于 梧 州 日 成 和 美 国 Arizona 的 同 类 产 品 该 成 果 被 广 东 省 科 学 技 术 厅 鉴 定 为 : 该 水 白 树 脂 的 开 发, 可 促 进 我 国 松 香 树 脂 向 高 精 尖 方 向 发 展, 产 品 可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替 代 价 格 高 和 资 源 短 缺 的 氢 化 石 油 树 脂 产 品, 大 规 模 推 广 后, 将 取 得 良 好 的 社 会 经 济 效 益 鉴 定 委 员 会 认 为 该 项 科 技 成 果 达 到 国 际 先 进 水 平 10 重 点 新 产 品 技 术 鉴 定 证 书 公 司 承 担 的 多 项 成 果 通 过 省 市 重 点 新 产 品 技 术 鉴 定,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表 : 序 号 成 果 鉴 定 名 称 成 果 鉴 定 证 书 号 码 鉴 定 日 期 1 C5/C9 改 性 松 香 制 备 松 香 树 脂 赣 科 新 鉴 字 [2012] 第 44 号 高 稳 定 性 浅 色 松 香 改 性 树 脂 赣 科 鉴 字 [2007] 第 044 号 利 用 浮 油 松 香 制 备 松 香 树 脂 赣 科 新 鉴 字 [2012] 第 45 号 湿 地 松 松 香 高 温 热 聚 合 制 备 聚 合 松 香 赣 科 鉴 字 [2009] 第 112 号 湿 地 松 松 香 制 备 高 稳 定 性 松 香 树 脂 赣 科 新 鉴 字 [2011] 第 154 号 水 白 苯 乙 烯 改 性 萜 烯 树 脂 鉴 字 [2011]0202 号 其 中, C5/C9 改 性 松 香 制 备 松 香 树 脂 以 松 香 和 多 元 醇 为 原 料, 采 用 自 制 的 催 化 剂 和 复 合 助 剂,C5/C9 烯 烃 为 改 性 剂, 经 反 应 得 到 了 稳 定 的 C5/C9 改 性 松 香 树 脂 产 品 该 成 果 使 用 石 油 化 工 副 产 品 为 原 料, 具 有 创 新 性, 其 工 艺 技 术 达 到 国 内 领 先 水 平 高 稳 定 性 浅 色 松 香 改 性 树 脂 以 湿 地 松 脂 和 少 部 分 马 尾 松 脂 混 合 松 香 为 原 料, 添 加 甘 油 季 戊 四 醇 以 及 光 热 稳 定 剂 等 助 剂, 全 过 程 采 用 高 真 空 生 产, 较 传 统 工 艺 有 较 大 创 新, 同 时 产 品 性 能 优 良, 其 颜 色 耐 热 性 稳 定 性 抗 氧 化 性 和 溶 解 性 有 很 大 提 高, 技 术 水 平 达 到 国 际 先 进 水 平 利 用 浮 油 松 香 制 备 松 香 树 脂 以 造 纸 工 业 的 副 产 物 浮 油 松 香 和 多 元 醇 为 原 料, 采 用 自 制 的 催 化 剂 和 复 合 助 剂, 经 反 应 得 到 了 稳 定 的 浮 油 松 香 树 脂 产 品 ; 使 用 的 原 料 为 资 源 综 合 利 用, 具 有 创 新 性, 其 工 艺 技 术 达 到 了 国 内 领 先 水 平 湿 地 松 松 香 高 温 热 聚 合 制 备 聚 合 松 香 采 用 湿 地 松 松 香, 加 入 催 化 剂 助 剂, 经 真 空 高 温 聚 合 制 备 聚 合 松 香, 改 变 了 传 统 制 备 工 艺, 生 产 过 程 中 不 使 用 有 机 溶 剂, 节 能 降 耗 生 产 安 全 性 高, 产 品 性 能 稳 定, 其 工 艺 技 术 达 到 了 国 内 领 先 水 平 湿 地 松 松 香 制 备 高 稳 定 性 松 香 树 脂 以 湿 地 松 松 香 为 原 料, 采 用 自 制 的 催 化 剂 和 复 合 助 剂, 与 多 元 醇 反 应 得 到 了 高 稳 定 性 松 香 树 脂 产 品, 改 进 了 生 产 工 艺, 提 高 了 产 品 的 稳 定 性, 生 产 工 艺 具 有 创 新 性, 达 到 了 国 内 领 先 水 平 水 白 苯 乙 烯 改 性 萜 烯 树 脂 以 湿 地 松 松 节 油 为 原 料, 采 用 自 制 的 复 合 催 化 剂 和 水 解 促 进 剂, 通 过 低 温 聚 合 工 艺 与 苯 乙 烯 共 聚, 得 到 了 高 稳 定 性 水 白 萜 烯 苯 乙 烯 树 脂 产 品 产 品 稳 定 性 好 生 产 工 艺 具 有 创 新 性, 达 到 了 国 内 领 先 水 平

140 11 其 他 产 品 或 项 目 证 书 获 奖 项 目 证 书 名 称 证 书 编 号 批 准 机 关 吉 安 市 2007 年 度 科 学 技 术 进 步 奖 二 等 奖 二 等 -07 江 西 省 优 秀 新 产 品 二 等 奖 高 稳 定 性 浅 色 松 香 改 性 树 脂 常 压 催 化 氢 化 制 备 水 白 松 香 酯 可 替 代 石 油 树 脂 的 无 色 松 香 衍 生 物 研 发 与 产 业 化 一 种 复 合 催 化 剂 及 其 在 制 备 浅 色 松 香 酯 中 的 应 用 湿 地 松 松 香 高 温 热 聚 合 制 备 聚 合 松 香 湿 地 松 松 香 制 备 高 稳 定 性 松 香 树 脂 水 白 松 香 酯 浅 色 高 稳 定 增 粘 松 香 树 脂 KF454 产 品 低 气 味 超 级 增 粘 树 脂 KA100L 产 品 肇 庆 市 2007 年 度 科 学 技 术 奖 二 等 奖 吉 安 市 人 民 政 府 江 西 省 经 济 贸 易 委 员 会 - 肇 庆 市 人 民 政 府 肇 庆 市 科 学 技 术 奖 一 等 奖 D01 肇 庆 市 人 民 政 府 肇 庆 市 科 学 技 术 奖 二 等 奖 D01 肇 庆 市 人 民 政 府 江 西 省 重 点 新 产 品 江 西 省 科 技 厅 江 西 省 重 点 新 产 品 20112CX13500 江 西 省 科 技 厅 广 东 省 高 新 技 术 产 品 广 东 省 高 新 技 术 产 品 广 东 省 高 新 技 术 产 品 六 发 行 人 的 资 质 情 况 粤 科 函 高 字 [2008]1234 号 粤 科 高 字 [2014]54 号 粤 科 高 字 [2014]54 号 广 东 省 科 技 厅 广 东 省 科 技 厅 广 东 省 科 技 厅 截 至 本 招 股 书 签 署 日, 发 行 人 及 其 子 公 司 拥 有 资 质 的 具 体 情 况 见 下 表 : 1 对 外 贸 易 经 营 资 质 2004 年 7 月 1 日 国 家 放 开 进 出 口 经 营 资 格 的 审 批, 改 为 备 案 登 记 制, 由 原 来 的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进 出 口 企 业 资 格 证 书 改 为 了 对 外 贸 易 经 营 者 备 案 登 记 表 发 行 人 及 其 子 公 司 均 依 法 办 理 了 报 关 注 册 登 记, 并 取 得 了 相 关 海 关 认 证 及 如 下 资 质 证 书 : 公 司 名 称 证 书 编 号 进 出 口 企 业 代 码 备 案 时 间 科 茂 股 份 广 州 科 茂 江 西 金 安 普 洱 科 茂 危 险 化 学 品 相 关 资 质 证 书 根 据 国 务 院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条 例 危 险 化 学 品 安 全 管 理 条 例 及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公 司 及 控 股 子 公 司 涉 及 危 险 化 学 品 的 生 产 销 售, 需 要 取 得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等 证 书 (1) 发 行 人 子 公 司 湖 南 科 茂 江 西 金 安 吉 安 科 茂 普 洱 科 茂 和 广 西 科 茂

141 涉 及 松 香 松 节 油 的 生 产, 其 取 得 的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文 件 如 下 : 公 司 名 称 证 书 编 号 许 可 范 围 批 准 机 关 有 效 期 湖 南 科 茂 ( 湘 )WH 安 许 证 字 湖 南 省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至 松 节 油 生 产 [2014]H 号 管 理 局 江 西 金 安 ( 赣 )WH 安 许 证 字 易 燃 固 体 易 江 西 省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至 [2006]0215 号 燃 液 体 管 理 局 吉 安 科 茂 ( 赣 )WH 安 许 证 字 江 西 省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至 萜 烯 树 脂 [2010]0583 号 管 理 局 普 洱 科 茂 ( 云 )WH 安 许 证 字 云 南 省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至 松 节 油 [2013]0754 号 管 理 局 广 西 科 茂 ( 桂 F)WH 安 许 证 字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安 全 至 松 节 油 [2015]0011 号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局 (2) 危 险 化 学 品 生 产 单 位 登 记 证 / 危 险 化 学 品 登 记 证 公 司 名 称 证 书 编 号 批 准 机 关 有 效 期 湖 南 科 茂 湖 南 省 危 险 化 学 品 登 记 中 心 办 公 室 和 国 家 安 至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化 学 品 登 记 中 心 江 西 金 安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化 学 品 登 记 中 心 至 和 江 西 省 化 学 品 登 记 注 册 办 公 室 吉 安 科 茂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化 学 品 登 记 中 心 至 和 江 西 省 化 学 品 登 记 局 普 洱 科 茂 云 南 省 危 险 化 学 品 登 记 中 心 和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至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化 学 品 登 记 中 心 广 西 科 茂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化 学 品 登 记 注 册 办 公 室 和 国 至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化 学 品 登 记 中 心 公 司 已 经 依 法 取 得 的 排 放 污 染 物 许 可 证 公 司 名 称 排 污 许 可 证 编 号 批 准 机 关 有 效 期 科 茂 股 份 肇 庆 市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至 开 发 区 环 境 保 护 局 湖 南 科 茂 湘 环 ( 道 管 ) 字 第 ( ) 号 道 县 环 境 保 护 局 至 江 西 金 安 JXJAXHB 号 吉 安 县 环 境 保 护 局 至 吉 安 科 茂 JXHB002 号 吉 安 县 环 境 保 护 局 至 普 洱 科 茂 C0081Y 宁 洱 县 环 境 保 护 局 至 广 西 科 茂 宁 环 (2015) 字 第 077 号 宁 明 县 环 境 保 护 局 至 年 11 月 5 日, 国 家 环 保 部 出 具 关 于 广 东 科 茂 林 产 化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上 市 环 保 核 查 情 况 的 函 ( 环 函 [2012]290 号 ), 认 为 发 行 人 符 合 环 保 法 律 法 规 有 关 要 求 根 据 保 荐 机 构 的 核 查,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不 存 在 因 违 反 环 境 保 护 方 面 的 法 律 法 规 而 受 到 处 罚 的 情 形 4 发 行 人 取 得 的 主 要 奖 励 和 荣 誉

142 序 号 发 行 人 及 各 子 公 司 取 得 的 主 要 奖 励 和 荣 誉 如 下 : 序 号 证 书 名 称 获 奖 主 体 颁 发 机 关 1 广 东 省 工 程 技 术 研 究 中 心 科 茂 股 份 广 东 省 科 技 厅 广 东 省 发 改 委 广 东 省 经 信 委 2 省 级 企 业 技 术 中 心 科 茂 股 份 广 东 省 经 信 委 广 东 省 财 政 厅 广 东 省 国 税 局 广 东 省 地 税 局 海 关 总 署 广 东 分 署 3 肇 庆 市 改 性 松 香 深 加 工 工 肇 庆 市 科 技 局 肇 庆 市 发 改 局 肇 科 茂 股 份 程 技 术 研 究 开 发 中 心 庆 市 经 信 局 4 科 技 领 军 企 业 科 茂 股 份 中 共 肇 庆 高 新 区 委 5 江 西 省 省 级 林 业 龙 头 企 业 江 西 金 安 江 西 省 林 业 厅 6 湖 南 省 林 产 工 业 龙 头 企 业 湖 南 科 茂 湖 南 省 林 业 厅 7 林 业 产 业 省 级 龙 头 企 业 普 洱 科 茂 云 南 省 林 业 厅 8 云 南 省 科 技 型 中 小 企 业 普 洱 科 茂 云 南 省 科 技 厅 七 技 术 水 平 及 研 发 情 况 ( 一 ) 主 要 产 品 生 产 技 术 所 处 的 阶 段 公 司 拥 有 多 年 研 发 生 产 松 香 树 脂 系 列 产 品 的 经 验, 生 产 技 术 和 生 产 工 艺 比 较 成 熟 公 司 现 有 产 品 的 主 要 技 术 均 来 源 于 自 主 研 发, 经 过 十 多 年 的 研 发 积 累 和 努 力 创 新, 目 前 已 掌 握 多 项 自 主 知 识 产 权 的 生 产 技 术, 产 品 质 量 水 平 和 年 产 销 量 均 位 居 国 内 同 行 业 前 列 生 产 技 术 名 称 常 压 催 化 氢 化 水 白 松 香 树 脂 生 产 技 术 高 稳 定 低 气 味 改 性 松 香 树 脂 生 产 技 术 水 白 苯 乙 烯 改 性 萜 烯 树 脂 生 产 技 术 技 术 特 点 及 水 平 通 过 特 殊 加 氢 催 化 剂 和 小 分 子 供 氢 化 合 物 在 常 压 条 件 下 对 松 香 进 行 氢 化, 然 后 在 高 真 空 下 进 行 精 制, 再 用 经 过 氢 化 处 理 的 精 制 松 香 和 多 元 醇 以 及 特 殊 的 浅 色 脱 色 催 化 剂 进 行 酯 化 和 脱 色, 最 后 通 过 特 殊 设 计 的 设 备 除 掉 树 脂 中 的 易 挥 发 成 分, 除 去 树 脂 的 异 味, 得 到 高 性 能 的 低 气 味 水 白 改 性 松 香 树 脂 采 用 高 效 酯 化 催 化 剂 进 一 步 降 低 产 品 酸 值 ; 采 用 新 工 艺, 去 除 松 香 树 脂 中 易 挥 发 和 易 氧 化 成 分 ; 采 用 新 抗 氧 化 稳 定 剂 进 一 步 降 低 松 香 树 脂 气 味 该 项 目 测 试 不 同 的 单 体 配 比 对 产 品 性 能 的 影 响, 确 定 优 化 的 配 方, 改 进 萜 烯 树 脂 与 SBS SIS 等 聚 合 物 相 容 实 现 的 目 标 将 松 香 氢 化 的 压 力 由 传 统 工 艺 的 几 兆 帕 甚 至 十 几 兆 帕 降 低 为 常 压, 降 低 设 备 的 投 资 成 本 和 操 作 风 险 ; 降 低 产 品 色 号 至 加 纳 法 0.5 号 色 左 右 ; 提 高 产 品 耐 热 性 3~4 倍 左 右, 耐 紫 外 光 老 化 性 2 倍 左 右 增 加 松 香 树 脂 的 保 存 期 和 降 低 气 味 改 进 配 方 生 产 颜 色 浅 ( 加 纳 法 颜 色 小 于 1 号 色 ) 稳 定 性 好 气 味 技 术 所 处 阶 段 规 模 化 生 产 规 模 化 生 产 规 模 化 生 产 主 要 应 用 及 形 成 的 专 利 生 产 高 性 能 的 低 气 味 水 白 改 性 松 香 树 脂 (KS 系 列 产 品 ), 并 最 终 应 用 于 高 档 胶 粘 剂 ; 该 技 术 形 成 了 发 明 专 利 一 种 催 化 剂 组 合 物 及 其 在 制 备 松 香 酯 中 的 应 用 生 产 高 稳 定 低 气 味 改 性 松 香 树 脂 (KS 系 列 产 品 ), 并 最 终 用 于 生 产 高 档 胶 粘 剂 生 产 水 白 苯 乙 烯 改 性 萜 烯 树 脂 (KT 系 列 产 品 ), 并 最 终 用 于 生 产 高 档 胶 粘 剂

143 序 号 生 产 技 术 名 称 KL 系 列 液 体 松 香 树 脂 生 产 技 术 浅 色 松 香 树 脂 复 合 催 化 剂 技 术 高 软 化 点 松 香 季 戊 四 醇 酯 催 化 剂 技 术 水 性 松 香 树 脂 乳 化 剂 生 产 技 术 浮 油 松 香 树 脂 生 产 技 术 南 亚 松 香 改 性 树 脂 生 产 技 术 道 路 涂 料 树 脂 生 产 技 术 小 分 子 供 氢 化 合 物 合 成 及 应 用 技 术 松 香 酯 化 用 高 效 催 化 剂 性 性 能 技 术 特 点 及 水 平 通 过 采 用 长 链 脂 肪 醇 和 改 变 分 子 极 性, 从 而 生 产 出 气 味 低 与 各 种 胶 粘 剂 用 聚 合 物 相 容 性 优 颜 色 浅 ( 加 纳 法 颜 色 2 号 色 以 下 ) 的 KL 系 列 液 体 松 香 树 脂 通 过 对 不 同 的 催 化 剂 组 合 进 行 筛 选, 再 确 定 催 化 剂 中 各 种 成 分 和 配 比, 以 得 到 协 同 作 用 良 好 的 催 化 剂 组 合 物, 最 终 合 成 一 种 复 合 催 化 剂, 能 减 低 公 司 生 产 成 本 在 生 产 松 香 季 戊 四 醇 酯 时, 选 用 氧 化 铝 或 者 氧 化 锌 中 的 一 种 或 者 组 合 作 为 催 化 剂, 在 酯 化 反 应 时 以 分 子 的 形 式 进 行 催 化 通 过 乳 化 剂 的 设 计 与 合 成 研 究, 攻 克 原 乳 化 松 香 树 脂 残 留 有 机 溶 剂 气 味 大 乳 化 剂 添 加 量 过 大 严 重 影 响 增 粘 性 能 的 技 术 难 关 采 用 新 的 加 工 工 艺 和 新 的 加 工 助 剂, 用 价 格 相 对 低 廉 的 浮 油 松 香 代 替 脂 松 香 生 产 树 脂 采 用 新 的 加 工 工 艺 和 新 的 加 工 助 剂, 制 备 了 新 的 结 构 增 粘 树 脂 道 路 标 线 涂 料 具 有 良 好 的 流 动 和 干 燥 性 能 优 良 的 耐 候 耐 低 温 性 能 优 异 的 粘 附 性 能 和 耐 磨 性 能 常 压 条 件 下 对 松 香 进 行 催 化 氢 化 ; 对 设 备 要 求 不 苛 刻, 成 本 适 当 制 备 的 产 品 颜 色 浅 稳 定 性 能 好 酯 化 时 间 短 节 能 环 保 实 现 的 目 标 低 的 水 白 苯 乙 烯 改 性 萜 烯 树 脂 改 进 液 体 松 香 树 脂 的 生 产 技 术 生 产 固 体 加 纳 色 号 不 大 于 2 的 浅 色 松 香 树 脂 ; 减 少 松 香 蒸 馏 过 程, 降 低 能 耗 ; 提 高 松 香 利 用 率 ; 缩 短 产 品 的 反 应 时 间 提 高 松 香 酯 软 化 点 可 直 接 乳 化 松 香 树 脂, 应 用 后 制 备 的 松 香 树 脂 乳 液 具 有 粒 径 小 储 存 稳 定 性 能 好 等 优 点 改 进 浮 油 松 香 生 产 树 脂 成 品 色 泽 深 气 味 重 的 性 能 缺 陷 改 进 树 脂 与 聚 合 的 相 容 性 差 颜 色 深 的 性 能 缺 陷 能 完 全 代 替 道 路 涂 料 用 石 油 树 脂 用 于 松 香 常 压 氢 化 用 催 化 剂 用 于 松 香 酯 化 用 催 化 剂 技 术 所 处 阶 段 规 模 化 生 产 规 模 化 生 产 规 模 化 生 产 规 模 化 生 产 规 模 化 生 产 规 模 化 生 产 规 模 化 生 产 规 模 化 生 产 规 模 化 生 产 主 要 应 用 及 形 成 的 专 利 生 产 KL 系 列 液 体 松 香 树 脂, 并 最 终 用 于 生 产 各 种 高 档 环 保 胶 粘 剂 生 产 固 体 加 纳 色 号 不 大 于 2 的 浅 色 松 香 树 脂 (KA 系 列 产 品 ), 并 最 终 应 用 于 高 档 胶 粘 剂 生 产 松 香 季 戊 四 醇 酯, 并 最 终 用 于 生 产 胶 粘 剂 产 品 乳 化 后 的 松 香 树 脂 作 为 水 性 增 粘 剂, 最 终 用 于 生 产 水 基 油 墨 水 基 压 敏 胶 和 水 基 纸 塑 复 膜 胶 最 终 用 于 生 产 经 济 型 溶 剂 胶 万 能 胶 喷 胶 等 最 终 用 于 生 产 压 敏 胶 道 路 涂 料 溶 剂 型 胶 ; 该 技 术 形 成 了 发 明 专 利 一 种 松 香 增 粘 树 脂 其 制 备 方 法 及 用 途 热 熔 道 路 标 线 涂 料 用 于 水 白 松 香 酯 系 列 产 品 生 产 用 于 浅 色 松 香 酯 产 品 生 产 ; 该 技 术 形 成 了 发 明 专

144 序 号 生 产 技 术 名 称 水 性 松 香 树 脂 分 散 液 制 备 方 法 水 白 松 香 酯 KS2100 工 艺 配 方 一 种 制 备 高 性 能 浅 色 萜 烯 树 脂 方 法 一 种 高 档 油 墨 用 松 香 改 型 酚 醛 树 脂 的 制 备 方 法 松 节 油 为 原 料 合 成 液 体 树 脂 方 法 EVA 胶 用 高 稳 定 水 白 树 脂 的 制 备 方 法 低 气 味 无 荧 光 松 香 酯 产 品 制 备 方 法 茂 金 属 树 脂 体 系 用 改 性 松 香 增 粘 树 脂 浅 色 高 稳 定 道 路 涂 料 用 树 脂 制 备 方 法 技 术 特 点 及 水 平 采 用 该 乳 化 剂 生 产 的 乳 液 粒 径 细, 乳 液 性 能 优 异 采 用 常 压 催 化 加 氢 工 艺, 在 常 压 条 件 下 对 松 香 进 行 氢 化 以 公 司 自 研 的 金 属 盐 为 催 化 剂, 经 阳 离 子 均 聚 或 共 聚 得 到 浅 萜 烯 树 脂 提 高 树 脂 在 脂 肪 烃 溶 剂 中 的 溶 解 性 能, 同 时 采 用 混 合 烷 基 酚, 提 高 酚 醛 比 例, 得 到 分 子 量 高 溶 解 性 能 好 的 新 型 环 保 松 香 改 性 酚 醛 树 脂 液 体 环 氧 树 脂 固 化 后 具 有 硬 度 高, 介 电 常 数 大, 绝 缘 性 好 的 特 点 采 用 公 司 自 研 的 催 化 剂 体 系, 控 制 树 脂 的 分 子 量 和 分 子 量 分 布, 得 到 与 EVA 相 容 性 好, 颜 色 水 白, 稳 定 性 好, 增 粘 效 果 好 的 树 脂 研 制 新 的 催 化 剂 和 新 工 艺, 控 制 荧 光 和 气 味 物 质 的 形 成 采 用 石 油 单 体 对 松 香 进 行 改 性, 得 到 与 茂 金 属 树 脂 相 容 性 好, 增 粘 性 能 好 的 树 脂 研 制 新 的 催 化 剂 和 新 配 方, 控 制 树 脂 的 分 子 量 和 分 子 量 分 布 实 现 的 目 标 通 过 乳 化 剂 的 设 计 与 合 成 研 究, 攻 克 了 乳 化 剂 生 产 的 关 键 技 术 生 产 颜 色 水 白 增 粘 性 能 好 热 稳 定 性 能 优 良 的 松 香 酯 颜 色 浅 热 稳 定 性 能 好 增 粘 性 能 优 异 树 脂 结 构 新 颖 性 能 优 异 油 溶 性 好 利 于 环 保 合 成 一 种 含 环 单 萜 烯 的 液 体 环 氧 树 脂 合 成 了 一 种 结 构 新 颖 性 能 优 异 的 树 脂 得 到 一 种 气 味 超 低, 无 荧 光, 稳 定 性 好, 增 粘 效 果 好 树 脂 合 成 了 一 种 结 构 新 颖 性 能 稳 定 的 树 脂 得 到 颜 色 浅, 稳 定 性 好, 流 平 效 果 好 的 树 脂 技 术 所 处 阶 段 规 模 化 生 产 规 模 化 生 产 规 模 化 生 产 规 模 化 生 产 规 模 化 生 产 规 模 化 生 产 规 模 化 生 产 试 生 产 规 模 化 生 产 主 要 应 用 及 形 成 的 专 利 利 一 种 松 香 或 其 衍 生 物 的 酯 化 催 化 剂 及 其 应 用 用 于 水 性 压 敏 胶 覆 膜 胶 等 用 于 无 色 胶 粘 剂 和 高 级 涂 料 高 级 油 墨 用 于 高 档 压 敏 胶, 万 能 胶 耐 高 温 胶 代 替 传 统 树 脂 用 于 油 墨 用 于 特 种 胶 粘 剂 用 于 EVA 型 热 熔 胶 用 于 高 档 卫 材 胶 该 技 术 形 成 了 发 明 专 利 一 种 松 香 酯 的 制 备 方 法 ( ) 用 于 茂 金 属 树 脂 体 系 胶 粘 剂 该 技 术 形 成 了 发 明 专 利 一 种 改 性 松 香 增 粘 树 脂 及 其 制 备 方 法 与 应 用 ( ) 用 于 道 路 标 线 涂 料

145 序 号 22 生 产 技 术 名 称 高 度 歧 化 松 香 生 产 技 术 技 术 特 点 及 水 平 研 制 新 的 催 化 剂 和 新 生 产 工 艺, 提 高 松 香 的 歧 化 度 和 降 低 松 香 的 颜 色 实 现 的 目 标 得 到 脱 氢 枞 酸 含 量 大 于 60%, 颜 色 浅 的 歧 化 松 香 技 术 所 处 阶 段 试 生 产 主 要 应 用 及 形 成 的 专 利 用 于 聚 合 用 乳 化 剂. 该 技 术 申 报 了 发 明 专 利 一 种 歧 化 松 香 及 其 制 备 方 法 ( )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运 用 相 关 松 香 树 脂 技 术 生 产 的 树 脂 分 别 实 现 销 售 收 入 分 别 为 68, 万 元 67, 万 元 及 62, 万 元 ( 二 ) 公 司 的 研 发 情 况 公 司 一 向 重 视 新 产 品 的 研 发,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研 发 费 用 的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项 目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研 发 费 用 ( 万 元 ) 2, , , 营 业 收 入 ( 万 元 ) 67, , , 研 发 费 用 占 营 业 收 入 比 例 3.59% 3.19% 3.33% 经 核 查, 发 行 人 及 其 子 公 司 湖 南 科 茂 江 西 金 安 作 为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符 合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认 定 管 理 办 法 的 相 关 要 求 ( 三 ) 研 发 人 员 和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的 情 况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共 拥 有 57 名 科 研 技 术 人 员, 占 公 司 员 工 总 数 的 11.40%, 其 中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5 名, 占 公 司 员 工 总 数 的 1.00% 公 司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大 多 都 具 有 林 产 化 工 化 学 分 析 生 物 工 程 等 学 科 的 专 业 背 景, 拥 有 丰 富 的 科 研 经 验, 主 要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取 得 的 专 业 资 质 及 科 研 成 果 情 况 相 关 内 容 如 下 : 姓 名 职 务 职 称 毕 业 院 校 学 历 科 研 成 果 1. 参 与 研 制 的 可 替 代 石 油 树 脂 的 无 色 松 香 酯 衍 生 物 研 发 与 产 业 化 项 目, 荣 获 广 东 省 肇 庆 市 2011 年 度 科 学 技 术 奖 一 等 奖 2. 参 与 研 制 的 常 压 催 化 氢 化 制 备 水 范 德 明 研 发 中 白 松 香 酯 项 目, 荣 获 广 东 省 肇 庆 市 高 级 工 心 主 任 浙 江 大 学 硕 士 2007 年 度 科 学 技 术 奖 二 等 奖 程 师 总 经 理 3. 参 与 研 制 的 高 稳 定 性 浅 色 松 香 改 性 树 脂 新 产 品, 荣 获 2006 年 江 西 省 优 秀 新 产 品 4. 参 与 研 制 的 高 稳 定 性 浅 色 松 香 改 性 树 脂 项 目, 荣 获 江 西 省 吉 安 市 2007 年 度 科 学 技 术 进 步 奖 二 等 奖 曾 广 建 技 委 会 主 任 董 事 长 高 级 工 程 师 华 南 理 工 大 学 硕 士 1. 参 与 研 制 的 可 替 代 石 油 树 脂 的 无 色 松 香 酯 衍 生 物 研 发 与 产 业 化 项 目, 荣 获 广 东 省 肇 庆 市 2011 年 度 科 学 技 术 奖 一 等 奖 2. 参 与 研 制 的 高 稳 定 性 浅 色 松 香 改

146 姓 名 职 务 职 称 毕 业 院 校 学 历 科 研 成 果 性 树 脂 项 目, 荣 获 江 西 省 吉 安 市 2007 年 度 科 学 技 术 进 步 奖 二 等 奖 3. 参 与 研 制 的 常 压 催 化 氢 化 制 备 水 白 松 香 酯 项 目, 荣 获 广 东 省 肇 庆 市 2007 年 度 科 学 技 术 奖 二 等 奖 徐 社 阳 陈 就 记 沈 亮 升 技 委 会 副 主 任 技 术 总 监 项 目 组 长 项 目 组 长 高 级 工 程 师 工 程 师 中 科 院 研 究 生 院 天 津 轻 工 业 学 院 博 士 本 科 工 程 师 广 西 大 学 本 科 公 司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近 两 年 未 发 生 重 大 变 动 情 况 八 公 司 境 外 经 营 情 况 参 与 研 制 的 可 替 代 石 油 树 脂 的 无 色 松 香 酯 衍 生 物 研 发 与 产 业 化 项 目, 荣 获 广 东 省 肇 庆 市 2011 年 度 科 学 技 术 奖 一 等 奖 2. 参 与 研 制 的 常 压 催 化 氢 化 制 备 水 白 松 香 酯 项 目, 荣 获 广 东 省 肇 庆 市 2007 年 度 科 学 技 术 奖 二 等 奖 1. 参 与 研 制 的 可 替 代 石 油 树 脂 的 无 色 松 香 酯 衍 生 物 研 发 与 产 业 化 项 目, 荣 获 广 东 省 肇 庆 市 2011 年 度 科 学 技 术 奖 一 等 奖 2. 参 与 研 制 的 常 压 催 化 氢 化 制 备 水 白 松 香 酯 项 目, 荣 获 广 东 省 肇 庆 市 2007 年 度 科 学 技 术 奖 二 等 奖 参 与 研 制 的 可 替 代 石 油 树 脂 的 无 色 松 香 酯 衍 生 物 研 发 与 产 业 化 项 目, 荣 获 广 东 省 肇 庆 市 2011 年 度 科 学 技 术 奖 一 等 奖 公 司 于 2013 年 9 月 19 日 在 香 港 设 立 全 资 子 公 司 香 港 科 茂, 设 立 时 股 本 为 港 币 78 万 元, 主 要 负 责 公 司 的 进 出 口 业 务 除 此 之 外, 公 司 未 在 境 外 进 行 生 产 经 营 或 拥 有 资 产 的 情 况 九 发 行 人 发 行 当 年 和 未 来 三 年 的 发 展 规 划 和 发 展 目 标 ( 一 ) 公 司 发 行 当 年 和 未 来 三 年 发 展 目 标 公 司 作 为 专 业 从 事 松 香 树 脂 的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将 深 化 和 巩 固 在 松 香 树 脂 行 业 的 龙 头 地 位, 通 过 资 本 市 场 募 集 资 金 银 行 借 款 融 资 等 多 种 融 资 渠 道, 不 断 延 伸 产 业 链, 并 进 一 步 巩 固 企 业 技 术 优 势, 提 升 公 司 的 自 主 创 新 能 力, 在 巩 固 现 有 行 业 地 位 的 基 础 上 进 一 步 扩 大 国 际 市 场 影 响 力 ( 二 ) 公 司 发 行 当 年 和 未 来 三 年 的 具 体 规 划 为 了 实 现 企 业 的 总 体 经 营 目 标, 公 司 将 加 快 制 定 和 实 现 以 下 各 项 业 务 规 划 : 1 产 业 链 延 伸 规 划 公 司 计 划 继 续 向 产 业 链 上 游 延 伸, 进 一 步 巩 固 在 原 材 料 控 制 方 面 的 竞 争 优

147 势, 通 过 规 模 化 的 松 林 资 源 储 备 的 建 设, 逐 步 提 高 松 香 树 脂 生 产 的 主 要 原 材 料 松 香 的 自 给 自 足 能 力, 进 而 降 低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提 升 公 司 盈 利 能 力, 提 高 公 司 对 原 材 料 市 场 波 动 的 掌 控 能 力, 最 终 增 强 公 司 整 体 竞 争 力 2 产 品 开 发 计 划 经 过 多 年 发 展, 公 司 已 形 成 较 为 丰 富 的 松 香 树 脂 产 品 体 系 作 为 松 香 树 脂 行 业 的 龙 头 企 业, 公 司 生 产 的 科 茂 牌 松 香 树 脂 连 续 多 年 产 销 量 位 居 同 行 业 首 位 公 司 在 现 有 基 础 上, 将 进 一 步 加 大 新 产 品 的 开 发 力 度, 以 提 高 公 司 的 核 心 竞 争 力, 增 强 公 司 发 展 后 劲 未 来 三 年, 公 司 的 产 品 开 发 计 划 如 下 : (1) 技 术 改 进 型 产 品 的 开 发 KS 系 列 产 品 生 产 工 艺 的 改 进 KF 系 列 产 品 功 能 的 改 进 普 通 型 产 品 性 能 的 改 进 (2) 技 术 攻 关 型 产 品 的 开 发 高 稳 定 无 味 高 度 氢 化 水 白 松 香 树 脂 的 研 发 水 白 高 稳 定 低 气 味 氢 化 萜 烯 树 脂 的 研 发 浅 色 歧 化 松 香 树 脂 的 研 发 KS 系 列 水 白 树 脂 的 生 产 过 程 中, 由 于 松 香 在 催 化 剂 作 用 下 进 行 氢 化 后, 要 经 过 氢 化 松 香 在 高 真 空 条 件 下 进 行 精 制 的 步 骤, 该 步 骤 时 间 长, 现 在 使 用 的 真 空 系 统 为 水 环 泵, 期 间 消 耗 大 量 的 自 来 水, 这 样 既 浪 费 水 资 源, 又 增 加 了 生 产 成 本 本 项 目 将 开 展 真 空 系 统 改 造 工 作, 拟 不 使 用 自 来 水, 从 而 大 大 降 低 该 产 品 生 产 过 程 中 水 资 源 的 消 耗, 降 低 产 品 生 产 成 本 KF 系 列 产 品 为 本 公 司 高 档 的 功 能 化 的 改 性 松 香 酯 产 品, 如 KF364S 和 KF384S 能 很 好 改 善 下 游 客 户 产 品 的 耐 低 温 性 能,KF454S 能 改 善 下 游 客 户 胶 对 各 种 聚 合 物 的 相 容 性 和 对 基 材 的 粘 结 性 能,KF462S 在 木 工 胶 中 的 性 能 优 于 国 内 同 行 同 类 产 品 的 性 能 但 由 于 下 游 客 户 配 方 各 异, 对 功 能 性 松 香 树 脂 的 要 求 也 提 出 更 多 要 求, 如 有 客 户 希 望 能 改 善 KF384S 与 其 公 司 所 生 产 的 丙 烯 酸 树 脂 体 系 的 相 容 性, 有 客 户 希 望 能 改 善 KF364S 树 脂 与 其 胶 粘 剂 体 系 所 用 胶 粘 剂 的 反 应 性 等 本 项 目 拟 充 分 了 解 具 体 客 户 的 具 体 要 求, 对 相 应 的 KF 系 列 中 的 相 应 牌 号 产 品 进 行 改 进, 以 更 好 地 与 下 游 客 户 的 体 系 配 套, 与 客 户 共 同 开 发, 实 现 公 司 和 客 户 共 同 发 展, 实 现 双 赢 本 公 司 普 通 型 松 香 树 脂 如 128# 146# 等 产 品 因 性 能 好 价 格 经 济 供 应 稳 定 而 得 到 了 广 大 客 户 的 充 分 认 可 但 是, 随 着 国 内 松 香 树 脂 行 业 的 快 速 发 展, 松 香 树 脂 行 业 技 术 水 平 的 提 高, 越 来 越 多 的 厂 家 也 能 生 产 该 类 产 品, 所 以 该 类 产 品 在 市 场 竞 争 方 面 也 越 来 越 激 烈, 故 公 司 非 常 重 视 该 类 产 品 的 技 术 升 级 工 作 本 项 目 拟 在 不 增 加 产 品 生 产 成 本 的 前 提 下, 根 据 现 有 大 客 户 的 使 用 反 馈 信 息, 摸 清 其 对 相 应 牌 号 产 品 的 特 殊 性 能 的 要 求, 改 进 客 户 比 较 重 视 的 某 一 方 面 的 性 能, 以 质 的 提 升 来 服 务 这 些 成 熟 的 客 户 公 司 水 白 松 香 树 脂 已 广 泛 替 代 进 口 水 白 石 油 树 脂 用 于 高 档 胶 粘 剂 等 领 域, 同 时 对 于 要 求 非 常 高 的 客 户 则 需 要 高 稳 定 无 色 无 味 的 高 度 氢 化 松 香 树 脂 因 此, 开 发 与 现 有 水 白 松 香 树 脂 功 能 相 同, 但 氢 化 度 更 高 性 能 更 加 优 越 适 用 于 要 求 非 常 高 的 客 户 的 产 品, 可 以 延 伸 主 导 产 品 产 业 链, 提 高 公 司 盈 利 能 力, 从 而 可 以 完 全 取 代 高 度 氢 化 水 白 石 油 树 脂 随 着 石 化 资 源 的 缺 乏, 可 再 生 资 源 的 综 合 利 用 日 益 受 到 重 视, 水 白 氢 化 萜 烯 树 脂 以 其 特 殊 的 性 能 可 以 替 代 目 前 大 量 进 口 的 氢 化 石 油 树 脂 日 前 国 内 水 白 氢 化 萜 烯 树 脂 尚 属 空 白 本 项 目 拟 以 α- 蒎 烯 β- 蒎 烯 双 戊 烯 与 苯 乙 烯 的 一 种 或 几 种 混 合 物 为 原 料, 以 本 公 司 自 研 的 金 属 盐 为 催 化 剂, 经 阳 离 子 均 聚 或 共 聚 得 到 水 白 萜 烯 树 脂, 最 后 将 水 白 萜 烯 树 脂 进 一 步 氢 化 得 到 水 白 氢 化 萜 烯 树 脂 本 项 目 的 目 标 主 要 有 : 研 发 合 适 的 氢 化 催 化 剂 和 氢 化 工 艺, 制 备 色 泽 更 浅 增 粘 效 果 好 稳 定 性 优 异 生 产 成 本 适 中 的 产 品 歧 化 松 香 树 脂 是 一 类 非 常 重 要 的 松 香 树 脂 该 类 树 脂 具 有 稳 定 性 高 增 粘 性 能 好 的 特 点, 在 一 些 特 殊 胶 粘 剂 应 用 中 起 着 举 足 轻 重 的 作 用 由 于 传 统

148 歧 化 松 香 树 脂 颜 色 一 般 大 于 6 号 色, 颜 色 较 深, 对 下 游 客 户 产 品 的 颜 色 影 响 大, 降 低 了 其 产 品 竞 争 力 未 来 公 司 将 研 发 全 新 的 歧 化 和 酯 化 工 艺, 研 制 性 能 优 异 的 浅 色 歧 化 松 香 树 脂, 拟 开 发 颜 色 小 于 3 号 的 浅 色 歧 化 松 香 树 脂 3 市 场 开 发 计 划 作 为 国 内 松 香 树 脂 行 业 的 龙 头 企 业, 本 公 司 将 继 续 实 施 品 牌 带 动 战 略, 在 巩 固 和 提 高 国 内 市 场 占 有 率 的 同 时, 进 一 步 拓 展 国 际 市 场 4 人 力 资 源 发 展 计 划 根 据 公 司 的 市 场 计 划 和 产 品 研 发 计 划, 公 司 制 定 了 未 来 三 年 的 人 力 资 源 发 展 计 划 公 司 计 划 将 技 术 和 研 发 人 员 增 加 到 80 人 以 上, 将 营 销 队 伍 增 加 到 40 人 以 上, 并 适 度 增 加 管 理 人 员, 重 点 培 养 和 吸 纳 有 专 业 背 景 有 行 业 经 验 的 高 素 质 人 才, 以 适 应 未 来 公 司 的 研 发 目 标 和 市 场 开 拓 目 标 ( 三 ) 拟 定 计 划 所 依 据 的 假 设 条 件 及 主 要 困 难 1 规 划 和 目 标 所 依 据 的 假 设 条 件 上 述 规 划 均 是 依 据 公 司 目 前 所 处 的 外 部 法 律 法 规 国 家 经 济 发 展 状 况 及 公 司 现 有 内 部 资 源 条 件 业 务 发 展 条 件 市 场 地 位 和 竞 争 优 势 为 基 础 所 制 定 的, 其 假 设 条 件 具 体 如 下 : (1) 国 家 的 政 策 导 向 不 会 发 生 重 大 不 利 变 化 ; (2) 国 家 整 体 经 济 环 境 不 会 发 生 重 大 不 利 变 化 ; (3) 公 司 所 处 行 业 的 市 场 处 于 正 常 发 展 状 态, 没 有 出 现 重 大 的 市 场 突 发 情 形 ; (4) 本 次 股 票 发 行 与 上 市 工 作 进 展 顺 利, 募 集 资 金 及 时 到 位 ; (5) 公 司 能 够 持 续 保 持 现 有 管 理 层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的 稳 定 性 和 连 续 性 2 面 临 的 主 要 困 难 (1) 资 金 方 面 公 司 目 前 建 设 项 目 的 资 金 需 求 主 要 依 靠 公 司 自 身 积 累, 流 动 资 金 需 求 主 要 依 靠 向 银 行 借 款 公 司 采 购 主 要 原 材 料 松 脂 松 香 大 部 分 需 要 现 款 采 购, 特 别 是 近 年 来 主 要 原 材 料 价 格 的 大 幅 上 涨 增 加 了 公 司 流 动 资 金 的 压 力 随 着 公 司 销 售 规 模 的 扩 大, 原 材 料 的 采 购 规 模 业 随 之 加 大, 从 而 加 剧 了 对 资 金 的 需 求, 资 金 短 缺 已 经 是 制 约 公 司 发 展 的 最 大 瓶 颈 目 前 公 司 的 部 分 资 产 已 用 作 银 行 借 款 抵 押, 单 纯 依 靠 银 行 贷 款 等 债 务 手 段 解 决 资 金 需 求 的 可 操 作 空 间 已 经 很 小, 未 来 通 过 资 本 市 场 直 接 融 资 将 成 为 公 司 的 首 选

149 (2) 人 才 方 面 合 理 增 加 研 发 销 售 和 管 理 人 才, 是 公 司 战 略 目 标 顺 利 实 现 的 必 要 条 件 之 一 能 否 及 时 招 聘 到 具 有 丰 富 研 发 销 售 或 管 理 经 验 的 专 业 人 才, 以 及 员 工 内 部 培 养 能 否 达 到 预 期 效 果 都 存 在 不 确 定 性 (3) 管 理 方 面 随 着 企 业 规 模 的 扩 大 和 投 资 项 目 的 增 多, 产 销 规 模 扩 张 将 带 来 员 工 人 数 的 快 速 增 加, 公 司 在 战 略 规 划 组 织 设 计 机 制 建 立 资 源 配 置 人 才 管 理 和 内 部 控 制 等 方 面 将 面 临 更 大 挑 战 ( 四 ) 发 行 人 拟 采 取 的 措 施 为 进 一 步 增 强 公 司 发 展 的 后 劲 提 高 自 主 创 新 能 力, 公 司 将 在 现 有 的 市 场 基 础 上, 依 靠 领 先 的 技 术 优 势 和 专 业 应 用 领 域 的 先 发 优 势, 不 断 提 高 技 术 创 新 水 平 和 产 品 技 术 含 量, 提 高 公 司 的 核 心 竞 争 力 具 体 措 施 包 括 : 1 资 金 筹 划 措 施 公 司 目 前 盈 利 能 力 较 强, 公 司 规 模 的 扩 张 主 要 依 靠 自 身 经 营 积 累 和 银 行 间 接 融 资, 融 资 渠 道 单 一, 难 以 满 足 规 模 扩 张 的 资 金 需 求, 因 此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制 约 了 公 司 的 快 速 发 展 和 规 模 化 经 营 公 司 将 采 取 股 权 融 资 和 债 权 融 资 相 结 合 的 方 式, 扩 大 企 业 规 模, 实 现 企 业 价 值 最 大 化 一 方 面, 公 司 计 划 上 市 融 资, 募 集 资 金 将 用 于 产 业 链 的 延 伸 和 技 术 中 心 建 设 ; 另 一 方 面, 公 司 将 根 据 具 体 情 况, 充 分 利 用 银 行 贷 款 等 债 权 融 资 方 式 进 行 融 资, 保 持 合 理 的 资 本 结 构 2 加 大 研 发 投 入 和 产 品 技 术 创 新 的 措 施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研 发 费 用 累 计 投 入 7, 万 元 随 着 公 司 规 模 扩 大 和 营 业 收 入 增 加, 公 司 将 继 续 加 大 研 发 投 入, 进 一 步 完 善 公 司 的 研 发 体 系 和 激 励 机 制, 为 公 司 长 期 可 持 续 发 展 打 下 坚 实 基 础 今 后, 公 司 将 立 足 自 主 研 发 创 新, 消 化 吸 收 国 内 外 先 进 技 术, 充 分 利 用 国 内 外 科 研 资 源, 提 升 公 司 的 研 发 水 平, 进 一 步 丰 富 公 司 产 品 种 类, 满 足 国 际 国 内 市 场 不 断 变 化 的 新 需 求 3 市 场 开 发 措 施 在 巩 固 国 内 松 香 树 脂 行 业 龙 头 地 位 的 基 础 上, 公 司 将 进 一 步 完 善 现 有 的 客 户 管 理 模 式, 全 方 位 采 集 客 户 信 息, 调 查 客 户 需 求, 建 立 健 全 客 户 档 案, 并 对 重 要 客 户 指 派 专 人 进 行 售 前 售 中 和 售 后 服 务 国 内 市 场 方 面, 一 是 在 稳 定 现 有 优 质 客 户 的 基 础 上, 根 据 客 户 产 能 扩 张 情 况, 满 足 未 来 跨 国 公 司 的 新 增 产 能 对 松 香 树 脂 的 需 求 ; 二 是 做 好 产 品 开 发, 提 高 公 司 针 对 客 户 需 求 定 制 产 品 的 能 力, 满 足 客 户 对 新 产 品 的 需 求 ; 三 是 完 善 营 销 网 络,

150 开 发 新 客 户, 公 司 计 划 在 上 海 建 立 更 为 完 善 的 营 销 网 络, 主 要 辐 射 华 东 华 北 及 海 外 市 场 国 际 市 场 方 面, 部 分 大 型 胶 粘 剂 公 司 承 诺 选 定 本 公 司 作 为 松 香 树 脂 的 全 球 首 选 供 应 商 或 全 球 主 要 供 应 商 未 来 公 司 将 重 点 开 发 法 国 波 士 胶 德 国 汉 高 美 国 富 乐 等 跨 国 公 司 的 海 外 胶 粘 剂 工 厂 ; 同 时, 公 司 将 通 过 发 展 海 外 经 销 商, 推 动 海 外 新 客 户 的 开 发 未 来 公 司 还 将 进 一 步 加 大 广 告 宣 传 力 度, 通 过 在 国 内 外 相 关 行 业 媒 体 上 有 针 对 性 定 期 投 放 广 告 等 多 种 形 式, 全 面 提 升 科 茂 的 品 牌 价 值 4 人 力 资 源 发 展 措 施 公 司 秉 承 吸 引 优 秀 人 才, 培 养 骨 干 人 才, 保 留 核 心 人 才 的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战 略, 落 实 岗 位 工 作 标 准, 强 化 工 作 绩 效 考 核 根 据 公 司 制 定 的 人 力 资 源 发 展 规 划, 未 来 公 司 将 从 内 部 培 养 和 外 部 招 聘 的 两 个 方 面 合 理 配 置 人 员 内 部 培 养 方 面, 公 司 将 定 期 对 研 发 人 员 和 营 销 人 员 进 行 培 训, 深 化 绩 效 管 理, 完 善 激 励 机 制, 充 分 发 掘 员 工 潜 能, 公 司 将 进 一 步 完 善 骨 干 人 才 的 培 养 计 划 和 关 键 后 备 人 才 储 备 计 划, 培 养 复 合 型 的 管 理 人 才 及 专 业 人 才 队 伍, 调 动 员 工 积 极 性, 提 升 公 司 运 营 效 率 外 面 招 聘 方 面, 公 司 将 以 科 茂 的 企 业 文 化 和 激 励 机 制 吸 引 有 专 业 背 景 行 业 经 验 和 管 理 经 验 的 高 素 质 人 才, 让 公 司 成 为 优 秀 人 才 充 分 发 挥 能 力 的 事 业 平 台, 为 公 司 业 务 持 续 发 展 提 供 保 障 ( 五 ) 持 续 公 告 发 展 规 划 的 实 施 情 况 在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在 创 业 板 上 市 后, 公 司 将 通 过 定 期 报 告 持 续 公 告 发 展 规 划 的 实 施 情 况

151 第 七 节 同 业 竞 争 与 关 联 交 易 一 同 业 竞 争 ( 一 ) 公 司 与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企 业 之 间 不 存 在 同 业 竞 争 公 司 主 要 从 事 松 香 树 脂 产 品 的 研 发 生 产 和 销 售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和 实 际 控 制 人 为 曾 广 建 和 范 德 明 截 至 本 招 股 书 签 署 日, 曾 广 建 持 有 永 州 中 兴 59% 的 股 权 及 湖 南 思 达 奇 35% 股 权, 为 永 州 中 兴 及 湖 南 思 达 奇 的 法 定 代 表 人 ; 范 德 明 未 对 外 投 资 其 他 企 业 永 州 中 兴 及 湖 南 思 达 奇 基 本 情 况 见 第 五 节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 之 七 持 有 发 行 人 5% 以 上 股 份 的 主 要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的 基 本 情 况 之 ( 三 ) 控 股 股 东 和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部 分 永 州 中 兴 主 要 从 事 房 地 产 开 发 业 务, 湖 南 思 达 奇 主 要 从 事 生 物 技 术 开 发 业 务, 上 述 公 司 的 业 务 与 发 行 人 不 存 在 同 业 竞 争 ( 二 ) 发 行 人 与 其 他 持 股 5% 以 上 的 股 东 之 间 不 存 在 同 业 竞 争 1 发 行 人 与 张 振 戈 之 间 不 存 在 同 业 竞 争 张 振 戈 已 承 诺 确 认, 其 目 前 不 存 在 将 来 也 不 会 从 事 与 发 行 人 构 成 同 业 竞 争 的 业 务, 且 将 来 不 会 利 用 股 东 的 地 位 从 事 任 何 有 损 于 发 行 人 的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2 发 行 人 与 新 华 联 之 间 不 存 在 同 业 竞 争 新 华 联 的 经 营 范 围 为 : 许 可 经 营 项 目 : 餐 饮 住 宿 ( 仅 限 分 支 机 构 经 营 ) 一 般 经 营 项 目 : 投 资 ; 接 委 托 进 行 企 业 经 营 管 理 ; 技 术 开 发 技 术 转 让 技 术 咨 询 技 术 培 训 ; 销 售 百 货 机 械 电 器 设 备 金 属 材 料 木 材 建 筑 材 料 装 饰 材 料 五 金 交 电 工 艺 美 术 品 针 纺 织 品 新 华 联 已 承 诺 确 认, 其 目 前 不 存 在 将 来 也 不 会 从 事 与 发 行 人 构 成 同 业 竞 争 的 业 务, 且 将 来 不 会 利 用 股 东 的 地 位 从 事 任 何 有 损 于 发 行 人 的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3 发 行 人 与 广 发 信 德 之 间 不 存 在 同 业 竞 争 广 发 信 德 的 经 营 范 围 为 : 股 权 投 资 为 客 户 提 供 股 权 投 资 的 财 务 顾 问 服 务 及 证 监 会 同 意 的 其 他 业 务 广 发 信 德 已 承 诺 确 认, 其 目 前 不 存 在 将 来 也 不 会 从 事 与 发 行 人 构 成 同 业 竞 争 的 业 务, 且 将 来 不 会 利 用 股 东 的 地 位 从 事 任 何 有 损 于 发 行 人 的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据 此, 保 荐 机 构 认 为, 发 行 人 与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之 间 不 存 在 同 业 竞 争, 与 其 他 持 股 5% 以 上 的 股 东 之 间 也 不 存 在 同 业 竞 争

152 ( 二 ) 实 际 控 制 人 曾 广 建 和 范 德 明 关 于 避 免 同 业 竞 争 的 承 诺 1 为 避 免 同 业 竞 争, 实 际 控 制 人 曾 广 建 和 范 德 明 出 具 了 避 免 同 业 竞 争 承 诺 书, 具 体 内 容 如 下 : 一 截 至 本 承 诺 函 出 具 之 日, 本 人 没 有 直 接 或 间 接 地 以 任 何 方 式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自 己 经 营 为 他 人 经 营 协 助 他 人 经 营 等 ) 从 事 与 股 份 公 司 相 同 或 类 似 的 业 务, 亦 未 投 资 于 任 何 与 股 份 公 司 从 事 相 同 或 类 似 业 务 的 公 司 企 业 或 者 其 他 经 营 实 体, 本 人 与 股 份 公 司 不 存 在 同 业 竞 争 二 在 本 人 作 为 股 份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的 事 实 改 变 之 前, 本 人 将 不 会 直 接 或 间 接 地 以 任 何 方 式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自 己 经 营 为 他 人 经 营 协 助 他 人 经 营 等 ) 在 中 国 境 内 或 境 外 从 事 与 股 份 公 司 业 务 有 竞 争 或 可 能 构 成 竞 争 的 业 务 或 活 动, 亦 不 会 投 资 于 任 何 与 股 份 公 司 从 事 相 同 或 类 似 业 务 的 公 司 企 业 或 者 其 他 经 营 实 体 三 无 论 是 由 本 人 自 身 研 究 开 发 的 或 从 国 外 引 进 或 与 他 人 合 作 开 发 的 与 广 东 科 茂 生 产 经 营 有 关 的 新 技 术 新 产 品, 股 份 公 司 均 有 优 先 受 让 生 产 的 权 利 四 本 人 如 若 拟 出 售 与 股 份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相 关 的 任 何 其 他 资 产 业 务 或 权 益, 股 份 公 司 均 有 优 先 购 买 的 权 利 ; 本 人 承 诺 自 身 并 保 证 将 促 使 本 人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在 出 售 或 转 让 有 关 资 产 或 业 务 时 给 予 股 份 公 司 的 条 件 不 逊 于 向 任 何 独 立 第 三 方 提 供 的 条 件 五 如 股 份 公 司 进 一 步 拓 展 其 产 品 和 业 务 范 围, 本 人 承 诺 将 不 与 股 份 公 司 拓 展 后 的 产 品 或 业 务 相 竞 争 ; 若 出 现 可 能 与 股 份 公 司 拓 展 后 的 产 品 或 业 务 产 生 竞 争 的 情 形, 本 人 将 通 过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以 下 方 式 退 出 与 股 份 公 司 的 竞 争 :(1) 停 止 生 产 构 成 竞 争 或 可 能 构 成 竞 争 的 产 品 ;(2) 停 止 经 营 构 成 竞 争 或 可 能 构 成 竞 争 的 业 务 ;(3) 将 相 竞 争 的 资 产 或 业 务 以 合 法 方 式 置 入 股 份 公 司 ;(4) 将 相 竞 争 的 业 务 转 让 给 无 关 联 的 第 三 方 ;(5) 采 取 其 他 对 维 护 股 份 公 司 权 益 有 利 的 行 动 以 消 除 同 业 竞 争 六 自 本 承 诺 函 出 具 之 日 起, 本 承 诺 函 及 其 项 下 之 声 明 承 诺 和 保 证 即 不 可 撤 销, 并 将 持 续 有 效, 直 至 本 人 不 再 为 股 份 公 司 的 实 际 控 制 人 为 止 七 如 因 本 人 未 履 行 上 述 承 诺 而 给 股 份 公 司 造 成 损 失 的, 本 人 将 给 予 全 部 赔 偿 2 其 他 持 股 5% 以 上 的 股 东 均 已 出 具 关 于 避 免 同 业 竞 争 的 承 诺 函, 具 体 如 下 : (1) 张 振 戈 承 诺 : 在 本 人 作 为 股 份 公 司 主 要 股 东 的 事 实 改 变 之 前, 本 人 及 所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目 前 不 存 在 将 来 也 不 会 从 事 与 股 份 公 司 存 在 同 业 竞 争 的 业 务, 且 将 来 不 会 利 用 股 东 的 地 位 从 事 任 何 有 损 于 股 份 公 司 的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如 因 未 履 行 上 述 承 诺 而 给 股 份 公 司 造 成 损 失 的, 将 无 条 件 给 予 全 部 赔 偿

153 (2) 新 华 联 承 诺 : 在 本 公 司 作 为 股 份 公 司 主 要 股 东 的 事 实 改 变 之 前, 本 公 司 及 所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目 前 不 存 在 将 来 也 不 会 从 事 与 股 份 公 司 存 在 同 业 竞 争 的 业 务, 且 将 来 不 会 利 用 股 东 的 地 位 从 事 任 何 有 损 于 股 份 公 司 的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如 因 未 履 行 上 述 承 诺 而 给 股 份 公 司 造 成 损 失 的, 将 无 条 件 给 予 全 部 赔 偿 (3) 广 发 信 德 承 诺 : 在 本 公 司 作 为 股 份 公 司 主 要 股 东 的 事 实 改 变 之 前, 本 公 司 及 所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目 前 不 存 在 将 来 也 不 会 从 事 与 股 份 公 司 存 在 同 业 竞 争 的 业 务, 且 将 来 不 会 利 用 股 东 的 地 位 从 事 任 何 有 损 于 股 份 公 司 的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如 因 未 履 行 上 述 承 诺 而 给 股 份 公 司 造 成 损 失 的, 将 无 条 件 给 予 全 部 赔 偿 据 此, 保 荐 机 构 认 为, 发 行 人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以 及 其 他 持 股 5% 以 上 的 股 东 已 采 取 了 有 效 措 施 避 免 与 发 行 人 之 间 的 同 业 竞 争 二 关 联 方 及 关 联 关 系 根 据 公 司 法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上 市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管 理 办 法 等 关 于 关 联 方 的 定 义 及 有 关 披 露 要 求,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关 联 方 及 关 联 关 系 如 下 : ( 一 )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姓 名 曾 广 建 范 德 明 与 公 司 关 系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 二 )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名 称 注 册 地 址 主 营 业 务 与 公 司 关 系 法 定 代 表 人 备 注 永 州 中 兴 湖 南 永 州 房 地 产 开 发 湖 南 思 达 奇 湖 南 宁 乡 生 物 及 新 材 料 技 术 开 发 ( 三 ) 发 行 人 的 子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之 一 曾 广 建 控 制 的 企 业 实 际 控 制 人 之 一 曾 广 建 控 制 的 企 业 曾 广 建 - 曾 广 建 - 名 称 注 册 地 址 主 营 业 务 与 公 司 关 系 法 定 代 表 人 / 负 责 人 广 州 科 茂 广 东 广 州 销 售 松 香 深 加 工 产 品 全 资 子 公 司 曾 广 建 广 州 英 科 广 东 广 州 研 发 和 销 售 树 脂 材 料 及 助 剂 全 资 子 公 司 范 德 明 江 西 金 安 江 西 吉 安 全 资 子 公 司 张 振 戈 吉 安 科 茂 江 西 吉 安 全 资 子 公 司 曾 广 建 湖 南 科 茂 湖 南 永 州 生 产 销 售 松 香 及 其 深 加 工 产 品 全 资 子 公 司 曾 广 建 普 洱 科 茂 云 南 普 洱 控 股 子 公 司 范 德 明 广 西 科 茂 广 西 宁 明 全 资 子 公 司 曾 广 建 光 泽 科 茂 福 建 南 平 林 木 的 培 育 和 种 植 全 资 子 公 司 唐 腾 达 香 港 科 茂 香 港 进 出 口 贸 易 全 资 子 公 司 曾 广 建 新 商 投 资 广 东 广 州 提 供 电 子 交 易 服 务 参 股 子 公 司 赵 敏 贵

154 ( 四 ) 持 有 公 司 5%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关 联 方 姓 名 或 名 称 与 公 司 关 系 张 振 戈 公 司 自 然 人 股 东 董 事 副 总 经 理, 持 股 比 例 为 14.33% 新 华 联 公 司 法 人 股 东, 持 股 比 例 为 13.39% 广 发 信 德 公 司 法 人 股 东, 持 股 比 例 为 5% ( 五 )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本 公 司 的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等 自 然 人 为 本 公 司 的 关 联 方 ( 六 )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上 市 公 司 5% 以 上 股 份 的 自 然 人 和 上 市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关 系 密 切 的 家 庭 成 员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公 司 5% 以 上 股 份 的 自 然 人 及 本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关 系 密 切 的 家 庭 成 员 为 本 公 司 关 联 方 ( 七 ) 公 司 的 关 联 自 然 人 直 接 或 间 接 控 制 的 或 担 任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除 上 市 公 司 及 其 控 股 子 公 司 以 外 的 法 人, 主 要 包 括 : 关 联 方 名 称 深 圳 科 庆 北 京 义 宝 丰 北 京 心 技 合 广 东 鼎 鲲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与 公 司 关 系 公 司 法 人 股 东, 持 股 比 例 为 3.67%, 公 司 监 事 会 主 席 张 柏 松 先 生 担 任 深 圳 科 庆 的 执 行 董 事 兼 总 经 理 公 司 共 同 实 际 控 制 人 范 德 明 的 弟 弟 范 德 伟 先 生 及 其 配 偶 王 永 红 女 士 合 计 持 有 100% 的 股 权, 已 于 2013 年 6 月 对 外 转 让 公 司 共 同 实 际 控 制 人 范 德 明 的 弟 弟 范 德 伟 先 生 持 有 50% 的 股 权, 已 于 2014 年 6 月 注 销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兼 董 事 会 秘 书 唐 腾 达 控 制 的 企 业, 唐 腾 达 持 有 该 公 司 99% 的 股 份 ( 八 ) 其 他 关 联 方 关 联 方 名 称 与 公 司 关 系 发 行 人 控 股 子 公 司 普 洱 科 茂 的 股 东, 持 有 普 洱 科 茂 24.23% 的 股 权 该 公 司 成 立 于 2004 年 3 月, 注 册 资 本 为 2,043 万 元, 李 先 品 先 生 和 武 庆 勇 先 林 达 木 业 生 分 别 持 有 其 94.13% 和 5.87% 的 股 权 林 达 木 业 的 主 营 业 务 为 人 造 板 系 列 产 品 生 产 和 销 售 周 健 发 行 人 控 股 子 公 司 普 洱 科 茂 的 股 东, 持 有 普 洱 科 茂 5.77% 的 股 权 该 公 司 成 立 于 2000 年 3 月, 注 册 资 本 和 实 收 资 本 均 为 500 万 元, 住 所 为 昆 明 市 人 民 中 路 富 春 大 厦 C 幢 5 楼, 股 东 为 TAN TJO TEK( 新 加 坡 籍 ) 和 昆 明 金 德 利 昆 明 市 盘 龙 滇 西 贸 易 商 行, 周 健 任 董 事 兼 总 经 理 昆 明 金 德 利 的 主 要 业 务 是 生 产 加 工 销 售 自 产 的 松 香 松 节 油 和 香 料 油 该 公 司 成 立 于 2010 年 7 月, 注 册 资 本 和 实 收 资 本 均 为 1,000 万 元, 住 所 为 普 洱 市 思 茅 区 茶 城 大 道 61 号, 邱 頔 和 杨 立 刚 分 别 持 有 其 97% 和 3% 的 股 普 洱 金 德 利 权 ( 其 中 邱 頔 为 周 健 的 侄 女 ), 业 务 为 松 香 松 脂 树 脂 松 节 油 及 林 化 产 品 的 销 售 和 进 出 口 贸 易 昆 明 松 远 经 贸 该 公 司 成 立 于 2007 年 3 月 26 日, 注 册 资 本 和 实 收 资 本 均 为 300 万 元, 住 有 限 公 司 所 为 昆 明 市 武 成 路 片 区 13 号 地 块 C 幢 5 楼 504 号, 股 东 为 周 琳 ( 周 健 的

155 关 联 方 名 称 普 洱 至 唯 投 融 资 担 保 有 限 公 司 咸 丰 科 恩 林 化 有 限 公 司 深 圳 市 南 歌 服 装 有 限 公 司 广 州 冠 今 电 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与 公 司 关 系 姐 姐 ) 和 张 晓 艳 ( 周 健 的 配 偶 ) 昆 明 松 远 的 主 营 业 务 为 松 香 和 松 节 油 的 贸 易 该 公 司 成 立 于 2010 年 4 月, 注 册 资 本 3,000 万 元, 住 所 为 普 洱 市 思 茅 区 边 城 东 路 33 号, 昆 明 松 远 经 贸 有 限 公 司 和 自 然 人 李 云 州 分 别 持 有 80% 和 20% 的 股 权 该 公 司 的 主 营 业 务 为 贷 款 担 保 ; 票 据 承 兑 担 保 ; 贸 易 融 资 担 保 ; 项 目 融 资 担 保 ; 信 用 证 担 保 ; 其 他 融 资 性 担 保 业 务 ; 与 担 保 业 务 有 关 的 融 资 咨 询 财 务 顾 问 等 中 介 服 务 ; 以 自 有 资 金 进 行 投 资 曾 广 建 的 大 哥 曾 广 林 原 持 有 75% 的 股 权 2012 年 8 月, 曾 广 林 将 所 持 有 的 咸 丰 科 恩 75% 的 股 权 全 部 转 让 给 夏 萍 转 让 完 成 后, 曾 广 林 不 再 持 有 咸 丰 科 恩 股 权, 并 不 再 参 与 其 日 常 经 营 管 理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曾 昭 君 持 股 50% 并 担 任 董 事 的 企 业, 业 务 为 服 装 服 饰 以 及 国 内 商 业 物 资 供 销 业, 因 未 按 时 年 检 已 被 吊 销 营 业 执 照 公 司 共 同 实 际 控 制 人 曾 广 建 的 配 偶 杜 艳 萍 女 士 持 股 10% 的 企 业 关 联 方 三 关 联 交 易 ( 一 ) 经 常 性 关 联 交 易 1 商 品 销 售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与 关 联 方 发 生 商 品 销 售 的 明 细 如 下 : 交 易 内 容 金 额 单 位 : 万 元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占 营 业 占 营 业 占 营 业 占 同 类 交 占 同 类 交 占 同 类 交 收 入 的 金 额 收 入 的 金 额 收 入 的 易 的 比 例 易 的 比 例 易 的 比 例 比 例 比 例 比 例 心 技 合 主 要 是 树 脂 % 0.22% 林 达 木 业 木 材 剩 余 物 % 0.02% 咸 丰 科 恩 其 他 % 0.00% 2014 年 以 来, 发 行 人 没 有 与 关 联 方 发 生 商 品 销 售 的 情 况 2 原 材 料 或 劳 务 采 购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与 关 联 方 发 生 原 材 料 或 劳 务 采 购 的 明 细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交 易 内 关 联 方 占 营 业 占 营 业 占 营 业 容 占 同 类 交 占 同 类 交 占 同 类 交 金 额 成 本 的 金 额 成 本 的 金 额 成 本 的 易 的 比 例 易 的 比 例 易 的 比 例 比 例 比 例 比 例 林 达 木 业 胶 合 板 % 0.00% % 0.00% % 0.00% 稳 定 剂 心 技 合 / 抗 氧 化 剂 % 0.07%

156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交 易 内 关 联 方 占 营 业 占 营 业 占 营 业 容 占 同 类 交 占 同 类 交 占 同 类 交 金 额 成 本 的 金 额 成 本 的 金 额 成 本 的 易 的 比 例 易 的 比 例 易 的 比 例 比 例 比 例 比 例 咸 丰 科 恩 松 香 % 0.14% 总 体 来 讲,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经 常 性 关 联 交 易 整 体 上 呈 现 逐 年 下 降 的 趋 势, 2014 年 度 和 2015 年 度 发 行 人 无 关 联 销 售, 关 联 采 购 的 金 额 极 小, 基 本 上 对 发 行 人 无 实 质 影 响 ( 二 ) 偶 发 性 关 联 交 易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无 偶 发 性 关 联 交 易 ( 三 ) 关 联 担 保 事 项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不 存 在 为 合 并 报 表 以 外 的 关 联 方 提 供 担 保 的 情 况 同 时, 关 联 方 为 发 行 人 向 银 行 借 款 无 偿 提 供 担 保, 体 现 了 其 对 公 司 长 远 发 展 的 大 力 支 持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接 受 关 联 方 担 保 的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担 保 方 名 称 被 担 保 方 名 称 担 保 金 额 ( 万 元 ) 担 保 起 始 日 担 保 到 期 日 担 保 是 否 已 经 履 行 完 毕 曾 广 建 杜 艳 萍 范 德 明 陈 超 本 公 司 1, 借 款 已 归 还 曾 广 建 范 德 明 本 公 司 5, 借 款 已 归 还 曾 广 建 范 德 明 本 公 司 10, 借 款 已 归 还 曾 广 建 本 公 司 5, 借 款 已 归 还 曾 广 建 湖 南 科 茂 2, 借 款 已 归 还 曾 广 建 杜 艳 萍 谢 怡 琴 湖 南 科 茂 1, 借 款 已 归 还 曾 广 建 广 西 科 茂 借 款 已 归 还 曾 广 建 广 西 科 茂 借 款 已 归 还 曾 广 建 范 德 明 广 州 科 茂 3, 借 款 已 归 还 曾 广 建 本 公 司 1, 借 款 已 归 还 曾 广 建 本 公 司 2, 借 款 已 归 还 曾 广 建 范 德 明 本 公 司 借 款 已 归 还 曾 广 建 范 德 明 本 公 司 2, 借 款 已 归 还 曾 广 建 范 德 明 本 公 司 1, 借 款 已 归 还 曾 广 建 范 德 明 本 公 司 2, 借 款 已 归 还 曾 广 建 范 德 明 本 公 司 1, 借 款 已 归 还 曾 广 建 范 德 明 本 公 司 1, 借 款 已 归 还 曾 广 建 范 德 明 本 公 司 1, 否 曾 广 建 范 德 明 本 公 司 1, 否, 已 归 还 360 万 元 曾 广 建 范 德 明 本 公 司 借 款 已 归 还 曾 广 建 范 德 明 本 公 司 借 款 已 归 还 曾 广 建 范 德 明 本 公 司 2, 否 曾 广 建 范 德 明 本 公 司 1, 否 曾 广 建 范 德 明 本 公 司 2, 否 范 德 明 本 公 司 否

157 担 保 方 名 称 被 担 保 方 担 保 金 额 担 保 是 否 已 经 担 保 起 始 日 担 保 到 期 日 名 称 ( 万 元 ) 履 行 完 毕 范 德 明 本 公 司 否 曾 广 建 杜 艳 平 湖 南 科 茂 1, 否 曾 广 建 广 西 科 茂 否

158 四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关 联 交 易 制 度 的 执 行 情 况 及 独 立 董 事 意 见 公 司 最 近 三 年 发 生 的 关 联 交 易 均 按 照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的 程 序 进 行, 重 大 关 联 交 易 履 行 了 完 备 的 法 定 批 准 程 序, 涉 及 关 联 交 易 的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召 开 程 序 表 决 方 式 关 联 方 回 避 等 方 面 均 符 合 公 司 章 程 等 制 度 的 规 定 2014 年 4 月 8 日, 发 行 人 召 开 2014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在 关 联 股 东 回 避 的 情 况 下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确 认 公 司 近 三 年 (2011 年 ~2013 年 ) 关 联 交 易 合 法 性 及 公 允 性 的 议 案, 审 核 并 确 认 : 公 司 与 关 联 方 之 间 发 生 上 述 关 联 交 易 为 公 司 历 史 阶 段 正 常 经 营 所 需, 由 交 易 双 方 在 平 等 自 愿 的 基 础 上 经 协 商 一 致 达 成, 遵 循 了 平 等 自 愿 等 价 有 偿 的 原 则, 交 易 事 项 符 合 相 关 法 规 及 公 司 章 程 关 联 交 易 管 理 制 度 的 规 定, 交 易 及 价 格 公 允, 不 存 在 损 害 公 司 及 股 东 利 益 的 情 况 2014~2015 年 度, 发 行 人 无 关 联 销 售, 关 联 采 购 的 金 额 极 小, 基 本 上 对 发 行 人 无 实 质 影 响 同 时, 发 行 人 独 立 董 事 对 近 三 年 的 关 联 交 易 发 表 了 独 立 意 见, 认 为 : 发 行 人 所 披 露 的 关 联 方 关 联 关 系 及 关 联 交 易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 发 行 人 近 三 年 的 关 联 交 易 遵 循 了 自 愿 等 价 有 偿 的 原 则, 定 价 原 则 和 依 据 公 平 合 理, 交 易 价 格 没 有 明 显 偏 离 市 场 独 立 主 体 之 间 进 行 交 易 的 价 格, 该 等 关 联 交 易 行 为 符 合 公 司 和 全 体 股 东 的 利 益, 不 存 在 损 害 中 小 股 东 合 法 权 益 的 情 形, 未 违 反 法 律 法 规 及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159 第 八 节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公 司 治 理 一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简 介 ( 一 ) 董 事 会 成 员 目 前, 公 司 共 有 董 事 7 名, 其 中 3 名 为 独 立 董 事 公 司 董 事 由 股 东 大 会 选 举 产 生, 任 期 3 年, 任 期 届 满 可 连 选 连 任, 其 中 独 立 董 事 任 期 不 得 超 过 6 年 本 公 司 全 部 董 事 会 成 员 均 为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公 司 现 任 董 事 的 基 本 情 况 如 下 : 姓 名 职 位 任 期 提 名 人 选 聘 情 况 曾 广 建 董 事 长 ~ 董 事 会 2014 年 第 二 次 临 范 德 明 副 董 事 长 总 经 理 ~ 董 事 会 时 股 东 大 会 ;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第 十 二 次 会 议 张 振 戈 董 事 副 总 经 理 ~ 董 事 会 2014 年 第 二 次 临 吴 涛 董 事 ~ 董 事 会 时 股 东 大 会 杨 德 明 独 立 董 事 ~ 董 事 会 吕 满 庚 独 立 董 事 ~ 董 事 会 2015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汤 洪 波 独 立 董 事 ~ 董 事 会 2015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各 董 事 简 历 如 下 : 曾 广 建 先 生, 男,1964 年 出 生, 硕 士 研 究 生 学 历, 高 级 工 程 师 1989 年 9 月 至 1994 年 12 月, 就 职 于 中 国 科 学 院 广 州 化 学 研 究 所, 从 事 松 香 研 究 工 作 ;1994 年 12 月 创 立 了 广 州 科 茂 ;2002 年 6 月 创 立 了 江 西 金 安 ;2004 年 8 月 创 立 了 肇 庆 科 茂 ( 广 东 科 茂 前 身 ) 2008 年 9 月 起 担 任 本 公 司 董 事 长 现 任 中 国 食 品 土 畜 进 出 口 商 会 松 香 深 加 工 专 业 委 员 会 主 席 中 国 林 学 会 林 产 化 学 化 工 分 会 副 主 任 委 员 和 中 国 林 产 工 业 协 会 松 香 分 会 副 理 事 长 肇 庆 国 家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开 发 区 工 商 联 副 主 席, 曾 荣 获 广 东 省 生 产 力 发 展 卓 越 贡 献 企 业 家 和 广 东 省 推 动 自 主 创 新 杰 出 企 业 家 称 号 范 德 明 先 生, 男,1962 年 出 生, 硕 士 研 究 生 学 历, 高 级 工 程 师 1982 年 9 月 起 先 后 在 化 工 部 西 北 化 工 研 究 院 担 任 工 程 师 和 在 中 科 院 广 州 化 学 所 从 事 松 香 研 究 工 作 ;1994 年 12 月 创 立 了 广 州 科 茂 ;2001 年 1 月 创 建 肇 庆 大 旺 科 茂 树 脂 厂 并 担 任 厂 长 至 2004 年 8 月 ;2004 年 8 月 创 立 肇 庆 科 茂 ( 广 东 科 茂 前 身 );2008 年 9 月 起 担 任 本 公 司 副 董 事 长 兼 总 经 理, 曾 荣 获 普 洱 市 优 秀 民 营 企 业 家 称 号 张 振 戈 先 生, 男,1971 年 出 生, 中 专 学 历 1991 年 7 月 1997 年 7 月, 担 任

160 广 州 创 业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总 经 理 ;2002 年 6 月 创 立 了 江 西 金 安 并 担 任 董 事 长 及 总 经 理 ;2008 年 9 月 起 担 任 本 公 司 董 事,2009 年 3 月 起 兼 任 本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吴 涛 先 生, 男,1958 年 出 生, 博 士 研 究 生 学 历 曾 任 国 防 科 技 大 学 教 研 室 副 主 任 和 科 研 部 副 部 长 银 河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集 团 总 裁 军 神 集 团 副 总 裁 加 拿 大 嘉 汉 林 业 国 际 有 限 公 司 副 总 裁 广 东 惠 州 仲 恺 生 物 科 技 园 总 经 理 新 华 联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首 席 经 济 师 和 副 总 裁 等 职 现 任 新 华 联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常 务 副 总 裁 兼 金 融 事 业 部 总 监 长 石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大 兴 安 岭 农 村 商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宁 夏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亚 太 财 产 保 险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等 职 务 2008 年 9 月 起 担 任 本 公 司 董 事 吕 满 庚 先 生,1962 年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博 士, 研 究 员, 博 士 生 导 师 现 任 中 科 院 广 州 化 学 有 限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广 东 省 材 料 学 会 理 事 广 州 市 天 河 区 政 协 常 委 广 州 化 学 杂 志 主 编,2001 年 入 选 中 国 科 学 院 百 人 计 划, 近 五 年 内 共 发 表 论 文 100 多 篇, 其 中 SCI 收 录 论 文 60 余 篇, 发 明 专 利 授 权 30 多 项, 主 持 承 担 和 完 成 国 家 省 市 级 多 项 科 技 项 目 2015 年 7 月 起 担 任 本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杨 德 明 先 生,1975 年 出 生, 中 山 大 学 会 计 学 博 士, 北 京 大 学 会 计 学 博 士 后 现 任 暨 南 大 学 管 理 学 院 会 计 学 系 副 教 授 硕 士 研 究 生 导 师, 兼 任 中 国 会 计 学 会 会 员, 第 四 批 全 国 会 计 领 军 ( 后 备 ) 人 才 ( 学 术 类 ), 主 持 多 项 国 家 级 省 部 级 课 题, 在 权 威 期 刊 发 表 论 文 50 余 篇 2014 年 9 月 起 担 任 本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汤 洪 波 先 生,1968 年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武 汉 大 学 经 济 与 管 理 学 院 经 济 学 博 士 现 任 广 东 金 融 学 院 中 国 金 融 转 型 与 发 展 研 究 中 心 主 任 广 东 特 色 金 融 建 设 协 同 创 新 中 心 主 任 金 融 系 副 主 任, 同 时 兼 任 中 国 投 资 学 会 理 事 中 国 投 资 协 会 投 资 学 科 建 设 委 员 会 理 事 广 东 省 知 识 界 人 士 联 谊 会 理 事 自 2015 年 12 月 起 担 任 本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 二 ) 监 事 会 成 员 目 前, 公 司 共 有 监 事 3 名, 其 中 2 名 由 股 东 大 会 选 举 产 生,1 名 由 职 工 代 表 大 会 选 举 产 生, 任 期 3 年, 任 期 届 满 可 连 选 连 任 本 公 司 的 监 事 会 成 员 均 为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公 司 现 任 监 事 情 况 如 下 : 姓 名 职 位 任 期 提 名 人 选 聘 情 况 2014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 张 柏 松 监 事 会 主 席 ~ 监 事 会 第 二 届 监 事 会 第 七 次 会 议 张 必 书 监 事 ~ 监 事 会 2014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职 工 监 事 职 工 代 表 大 徐 社 阳 ~ 年 职 工 代 表 大 会 技 术 总 监 会 各 监 事 简 历 如 下 : 张 柏 松 先 生, 男,1965 年 出 生, 硕 士 研 究 生 学 历 曾 任 深 圳 市 凯 虹 实 业 股

161 份 有 限 公 司 发 展 部 企 管 部 部 长 深 圳 市 南 山 区 人 民 政 府 工 业 局 办 公 室 副 主 任 现 任 深 圳 科 庆 和 深 圳 福 诺 生 物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长, 绿 雪 生 物 工 程 ( 深 圳 ) 有 限 公 司 执 行 董 事, 深 圳 太 平 洋 机 械 有 限 公 司 深 圳 市 福 井 精 细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和 拓 昌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2008 年 9 月 起 担 任 本 公 司 监 事 会 主 席 张 必 书 先 生, 男,1969 年 出 生, 硕 士 研 究 生 学 历, 注 册 会 计 师 注 册 税 务 师, 高 级 经 济 师 曾 任 湖 南 益 阳 制 药 厂 财 务 科 长 湖 南 益 阳 市 税 务 局 副 局 长 新 华 联 财 务 部 副 总 监 新 华 联 伟 鸿 食 品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长 北 京 新 华 联 矿 业 有 限 公 司 财 务 总 监 佳 远 钴 业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和 总 经 理, 现 任 新 华 联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兼 总 经 理 长 石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和 大 兴 安 岭 农 村 商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监 事 湖 南 新 华 联 国 际 石 油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2011 年 9 月 起 担 任 本 公 司 监 事 徐 社 阳 先 生, 男,1971 年 出 生, 博 士 研 究 生 学 历, 高 级 工 程 师 曾 任 中 科 院 广 州 化 学 所 工 程 师 副 研 究 员,2007 年 1 月 起 担 任 公 司 技 术 委 员 会 副 主 任 技 术 总 监 研 发 中 心 经 理, 其 参 与 研 制 的 水 白 松 香 酯 产 品 和 高 稳 定 性 浅 色 松 香 改 性 树 脂 获 得 了 国 家 重 点 新 产 品 证 书 2008 年 9 月 起 担 任 公 司 职 工 监 事 ( 三 )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公 司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共 6 人, 均 为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公 司 现 任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情 况 如 下 : 姓 名 职 位 任 期 提 名 人 选 聘 情 况 范 德 明 副 董 事 长 总 经 理 ~ 曾 广 建 张 振 戈 董 事 副 总 经 理 ~ 范 德 明 曾 伟 擘 副 总 经 理 ~ 范 德 明 曾 昭 君 副 总 经 理 ~ 范 德 明 唐 腾 达 副 总 经 理 董 事 会 秘 书 ~ 曾 广 建 黄 元 清 财 务 总 监 ~ 范 德 明 第 三 届 董 事 会 第 一 次 会 议 第 三 届 董 事 会 第 一 次 会 议 第 三 届 董 事 会 第 一 次 会 议 第 三 届 董 事 会 第 一 次 会 议 各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简 历 如 下 : 范 德 明 先 生 和 张 振 戈 先 生 的 简 历, 详 见 本 节 一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简 介 之 ( 一 ) 董 事 会 成 员 曾 伟 擘 先 生, 男,1964 年 出 生, 专 科 学 历 曾 任 肇 庆 湘 粤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总 经 理,2004 年 8 月 起 任 肇 庆 科 茂 副 总 经 理 2009 年 3 月 起 任 本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曾 昭 君 先 生, 男,1970 年 出 生,MBA 曾 任 湖 南 省 湘 衡 盐 矿 公 司 会 计 新 马 制 衣 集 团 公 司 财 务 副 经 理 深 圳 市 南 歌 服 装 有 限 公 司 财 务 总 监 肇 庆 科 茂 财 务 总 监 2008 年 9 月 至 2012 年 5 月 担 任 公 司 财 务 总 监 2012 年 5 月 起 担 任 本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唐 腾 达 先 生, 男,1980 年 出 生, 本 科 学 历 曾 任 北 京 市 航 舵 律 师 事 务 所 专

162 职 律 师 北 京 市 华 泰 律 师 事 务 所 专 职 律 师 2008 年 9 月 起 担 任 公 司 董 事 会 秘 书, 并 于 2009 年 10 月 起 任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目 前 同 时 兼 任 光 泽 科 茂 法 定 代 表 人 执 行 董 事 及 经 理 黄 元 清 先 生, 男,1977 年 出 生, 大 专 学 历, 中 级 会 计 师 曾 任 湖 南 省 洞 口 县 竹 市 供 销 社 会 计 东 莞 德 永 佳 纺 织 制 衣 有 限 公 司 会 计 广 州 科 茂 财 务 经 理 科 茂 股 份 财 务 经 理 2012 年 5 月 起 任 本 公 司 财 务 总 监, 目 前 兼 任 光 泽 科 茂 监 事 ( 四 )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本 公 司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总 计 5 名, 均 为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本 公 司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的 情 况 如 下 : 姓 名 学 历 职 位 曾 广 建 硕 士 董 事 长 范 德 明 硕 士 副 董 事 长 总 经 理 徐 社 阳 博 士 职 工 监 事 技 术 总 监 陈 就 记 本 科 研 发 中 心 技 术 部 经 理 沈 亮 升 本 科 技 术 工 程 师 公 司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的 简 历 如 下 : 曾 广 建 先 生 范 德 明 先 生 和 徐 社 阳 先 生 的 简 历, 详 见 本 节 一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简 介 之 ( 一 ) 董 事 会 成 员 ( 二 ) 监 事 会 成 员 和 ( 三 )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陈 就 记 先 生,1975 年 生, 本 科 学 历 曾 任 中 国 科 学 院 广 州 化 学 研 究 所 助 理 工 程 师 工 程 师 松 香 树 脂 车 间 主 任,2007 年 1 月 起 任 公 司 研 发 中 心 高 级 化 学 师 和 技 术 部 副 经 理 陈 就 记 先 生 有 10 余 年 的 松 香 树 脂 研 发 经 验, 先 后 参 与 或 主 持 研 发 了 胶 粘 剂 用 松 香 树 脂 道 路 涂 料 用 松 香 树 脂 不 结 晶 松 香 系 列 液 体 松 香 树 脂 系 列 高 羟 值 松 香 树 脂 系 列 等 产 品 陈 就 记 参 与 研 发 的 常 压 催 化 氢 化 制 备 水 白 松 香 酯 获 得 了 肇 庆 市 2007 年 度 科 学 技 术 二 等 奖 沈 亮 升 先 生,1979 年 出 生, 本 科 学 历 曾 任 梧 州 荒 川 技 术 工 程 师 广 东 省 四 会 市 邦 得 利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技 术 主 管,2008 年 起 任 本 公 司 技 术 工 程 师 沈 亮 升 先 生 有 10 余 年 的 松 香 树 脂 研 发 经 验, 在 树 脂 胶 粘 剂 配 方 开 发 方 面 取 得 了 较 为 丰 硕 的 成 果, 先 后 成 功 开 发 出 液 体 松 香 树 脂 系 列 水 性 松 香 树 脂 增 粘 乳 液 系 列 高 结 构 自 凝 性 松 香 酚 醛 油 墨 树 脂 DCPD 改 性 松 香 增 粘 树 脂 等 产 品, 部 分 产 品 填 补 了 国 内 空 白 ( 五 ) 与 其 他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的 亲 属 关 系 公 司 董 事 长 曾 广 建 与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曾 伟 擘 为 兄 弟 关 系 除 此 之 外,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相 互 之 间 不 存 在 亲 属 关 系

163 ( 六 ) 了 解 股 票 发 行 上 市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及 其 法 定 义 务 责 任 的 情 况 2013 年 8 月 至 2014 年 4 月, 保 荐 机 构 发 行 人 律 师 和 会 计 师 对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5% 以 上 股 东 进 行 了 辅 导, 辅 导 效 果 良 好, 被 辅 导 对 象 均 已 了 解 股 票 发 行 上 市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及 其 法 定 义 务 责 任 2014 年 6 月,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广 东 监 管 局 通 过 了 对 发 行 人 的 辅 导 验 收 二 发 行 人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的 兼 职 情 况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的 兼 职 情 况 如 下 : 姓 名 公 司 任 职 兼 职 单 位 担 任 职 务 兼 职 单 位 与 本 公 司 的 关 系 吉 安 科 茂 执 行 董 事 法 定 代 表 人 全 资 子 公 司 广 州 科 茂 执 行 董 事 法 定 代 表 人 全 资 子 公 司 江 西 金 安 执 行 董 事 全 资 子 公 司 湖 南 科 茂 法 定 代 表 人 执 行 董 事 总 经 理 全 资 子 公 司 曾 广 建 董 事 长 广 西 科 茂 执 行 董 事 经 理 全 资 子 公 司 普 洱 科 茂 董 事 控 股 子 公 司 香 港 科 茂 董 事 全 资 子 公 司 永 州 中 兴 董 事 长 法 定 代 表 人 同 一 控 制 湖 南 思 达 奇 执 行 董 事 经 理 法 定 代 表 人 同 一 控 制 执 行 董 事 总 经 理 法 广 州 英 科 全 资 子 公 司 副 董 事 长 定 代 表 人 范 德 明 总 经 理 广 州 科 茂 总 经 理 全 资 子 公 司 普 洱 科 茂 董 事 长 总 经 理 控 股 子 公 司 张 振 戈 董 事 副 总 经 理 江 西 金 安 法 定 代 表 人 总 经 理 全 资 子 公 司 新 华 联 董 事 常 务 副 总 裁 公 司 股 东 长 石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无 吴 涛 董 事 宁 夏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无 亚 太 财 产 保 险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无 大 兴 安 岭 农 村 商 业 银 行 董 事 无 中 科 院 广 州 化 学 有 限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无 吕 满 庚 独 立 董 事 广 东 省 材 料 学 会 理 事 无 广 州 市 天 河 区 政 协 常 委 无 广 州 化 学 主 编 无 中 国 投 资 学 会 理 事 无 汤 洪 波 独 立 董 事 中 国 投 资 协 会 投 资 学 科 建 设 委 员 会 理 事 无 广 东 省 知 识 界 人 士 联 谊 会 理 事 无 张 柏 松 监 事 会 主 深 圳 科 庆 董 事 长 公 司 股 东 席 绿 雪 生 物 工 程 ( 深 圳 ) 有 限 执 行 董 事 无

164 公 司 深 圳 福 诺 生 物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长 无 深 圳 太 平 洋 机 械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无 深 圳 市 福 井 精 细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无 拓 昌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无 新 华 联 董 事 兼 总 经 理 公 司 股 东 长 石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监 事 无 张 必 书 监 事 湖 南 新 华 联 国 际 石 油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无 大 兴 安 岭 农 村 商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监 事 无 徐 社 阳 职 工 监 事 广 州 英 科 监 事 全 资 子 公 司 唐 腾 达 法 定 代 表 人 执 行 董 副 总 经 理 光 泽 科 茂 全 资 子 公 司 事 经 理 兼 董 秘 广 东 鼎 鲲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执 行 董 事 无 黄 元 清 财 务 总 监 光 泽 科 茂 监 事 全 资 子 公 司 除 此 之 外,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未 在 其 他 单 位 兼 职 三 发 行 人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的 与 发 行 人 及 其 业 务 相 关 的 对 外 投 资 情 况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发 行 人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没 有 与 发 行 人 及 其 业 务 相 关 的 对 外 投 资 四 发 行 人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及 其 亲 属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的 情 况 ( 一 ) 发 行 人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的 情 况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的 情 况 如 下 : 姓 名 在 公 司 任 职 持 股 方 式 持 份 数 ( 万 股 ) 持 股 比 例 曾 广 建 董 事 长 直 接 持 股 2, % 范 德 明 副 董 事 长 总 经 理 直 接 持 股 2, % 张 振 戈 董 事 副 总 经 理 直 接 持 股 1, % 吴 涛 董 事 间 接 持 股 注 1 注 1 张 柏 松 监 事 会 主 席 间 接 持 股 注 2 注 2 曾 昭 君 副 总 经 理 直 接 持 股 % 曾 伟 擘 副 总 经 理 直 接 持 股 % 唐 腾 达 副 总 经 理 董 事 会 秘 书 直 接 持 股 % 注 1: 长 石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持 有 发 行 人 股 东 新 华 联 75% 股 份, 吴 涛 因 持 有 长 石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165 3.33% 股 份 而 间 接 持 有 发 行 人 股 份 注 2: 张 柏 松 持 有 发 行 人 股 东 深 圳 科 庆 91% 股 份 而 间 接 持 有 发 行 股 份 ( 二 ) 发 行 人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的 亲 属 持 股 情 况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的 近 亲 属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的 情 况 如 下 : 姓 名 持 股 数 量 持 股 与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或 持 股 方 式 取 得 股 份 时 间 ( 万 股 ) 比 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亲 属 关 系 曾 广 林 % 直 接 持 股 2008 年 2 月 3 日 董 事 曾 广 建 之 大 哥 吴 芳 林 % 直 接 持 股 2008 年 2 月 3 日 董 事 曾 广 建 之 三 嫂 李 焱 % 直 接 持 股 2008 年 2 月 3 日 董 事 张 振 戈 之 配 偶 ( 三 ) 发 行 人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及 其 亲 属 所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的 质 押 或 冻 结 情 况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及 其 近 亲 属 所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不 存 在 质 押 或 冻 结 的 情 况 五 发 行 人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最 近 一 年 的 薪 酬 情 况 2015 年 度,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在 公 司 领 取 薪 酬 情 况 如 下 : 姓 名 所 任 职 务 领 取 报 酬 ( 万 元 ) 领 薪 单 位 曾 广 建 董 事 长 发 行 人 广 州 科 茂 广 西 科 茂 范 德 明 副 董 事 长 总 经 理 发 行 人 广 州 英 科 张 振 戈 董 事 副 总 经 理 发 行 人 广 州 科 茂 吴 涛 董 事 - - 王 醒 男 ( 已 辞 职 ) 独 立 董 事 5.00 发 行 人 廖 兵 ( 已 辞 职 ) 独 立 董 事 2.92 发 行 人 吕 满 庚 独 立 董 事 1.83 发 行 人 杨 德 明 独 立 董 事 5.00 发 行 人 汤 洪 波 独 立 董 事 - - 张 柏 松 监 事 会 主 席 - - 张 必 书 监 事 - - 徐 社 阳 职 工 监 事 技 术 总 监 发 行 人 广 州 英 科 江 西 金 安 广 西 科 茂 曾 伟 擘 副 总 经 理 发 行 人 广 州 科 茂 曾 昭 君 副 总 经 理 发 行 人 广 州 英 科 唐 腾 达 副 总 经 理 董 事 会 秘 书 发 行 人 广 州 英 科 黄 元 清 财 务 总 监 发 行 人 广 州 科 茂 陈 就 记 研 发 中 心 技 术 部 经 理 发 行 人 广 州 英 科 江 西 金 安

166 姓 名 所 任 职 务 领 取 报 酬 ( 万 元 ) 领 薪 单 位 广 西 科 茂 沈 亮 升 技 术 工 程 师 发 行 人 广 州 英 科 江 西 金 安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薪 酬 包 括 基 本 年 薪 及 绩 效 奖 励 两 部 分, 其 中 董 事 及 监 事 的 薪 酬 由 公 司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审 议 后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非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薪 酬 由 公 司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审 议 后 提 交 董 事 会 审 议 通 过 2013~2015 年,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的 薪 酬 分 别 为 万 元 万 元 和 万 元, 占 公 司 利 润 总 额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6.67% 13.33% 和 10.24% 七 发 行 人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与 公 司 签 订 的 协 议 及 其 履 行 情 况 公 司 与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按 照 劳 动 合 同 法 分 别 签 订 了 劳 动 合 同, 并 与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签 订 了 保 密 协 议 除 此 之 外, 上 述 人 员 未 与 公 司 签 订 诸 如 借 款 担 保 等 重 大 商 业 协 议 认 股 权 安 排 等 事 项, 也 未 对 公 司 做 出 过 有 重 大 影 响 的 承 诺 截 至 本 招 股 书 签 署 日, 公 司 与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签 署 的 劳 动 合 同 和 保 密 协 议 均 在 积 极 履 行 八 发 行 人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最 近 两 年 变 动 情 况 近 两 年, 发 行 人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变 动 情 况 如 下 : ( 一 ) 发 行 人 董 事 变 化 情 况 任 职 期 间 董 事 会 成 员 至 曾 广 建 范 德 明 张 振 戈 吴 涛 石 本 仁 哈 成 勇 王 醒 男 至 曾 广 建 范 德 明 张 振 戈 吴 涛 杨 德 明 廖 兵 王 醒 男 至 曾 广 建 范 德 明 张 振 戈 吴 涛 杨 德 明 吕 满 庚 王 醒 男 至 今 曾 广 建 范 德 明 张 振 戈 吴 涛 杨 德 明 吕 满 庚 汤 洪 波 2014 年 9 月 25 日, 发 行 人 召 开 2014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选 举 曾 广 建 范 德 明 张 振 戈 吴 涛 为 公 司 第 三 届 董 事 会 董 事 ; 同 时 选 举 杨 德 明 廖 兵 王 醒 男 为 公 司 第 三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同 日, 发 行 人 召 开 第 三 届 董 事 会 第 一 次 会 议, 选 举 曾 广 建 为 公 司 董 事 长 范 德 明 为 公 司 副 董 事 长 2015 年 6 月 25 日, 发 行 人 召 开 第 三 届 董 事 会 第 三 次 会 议, 廖 兵 先 生 因 个 人 原 因 辞 去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职 务, 同 时 提 名 吕 满 庚 先 生 为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2015 年 7 月 10 日, 公 司 召 开 2015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选 举 吕 满 庚 先 生 为 公 司 第 三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发 行 人 召 开 2015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选 举 汤 洪 波

167 先 生 为 第 三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 二 ) 发 行 人 监 事 变 化 情 况 任 职 期 间 监 事 会 成 员 至 今 张 柏 松 张 必 书 徐 社 阳 2014 年 9 月 18 日, 公 司 召 开 职 工 代 表 大 会, 选 举 徐 社 阳 为 公 司 第 三 届 监 事 会 职 工 监 事 2014 年 9 月 25 日, 公 司 召 开 2014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选 举 张 柏 松 张 必 书 为 公 司 第 三 届 监 事 会 监 事 同 日, 发 行 人 召 开 第 三 届 监 事 会 第 一 次 会 议, 选 举 张 柏 松 为 公 司 第 二 届 监 事 会 主 席 ( 三 ) 发 行 人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变 化 情 况 任 职 期 间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范 德 明 张 振 戈 曾 伟 擘 曾 昭 君 邓 小 华 唐 腾 达 黄 元 清 至 今 范 德 明 张 振 戈 曾 伟 擘 曾 昭 君 唐 腾 达 黄 元 清 2012 年 5 月 25 日, 发 行 人 召 开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第 四 次 会 议, 同 意 曾 昭 君 辞 去 财 务 总 监 职 务 并 聘 任 为 公 司 的 副 总 经 理, 同 意 聘 任 黄 元 清 为 公 司 的 财 务 总 监 2013 年 5 月 5 日, 邓 小 华 先 生 由 于 个 人 原 因, 辞 任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九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公 司 治 理 存 在 的 缺 陷 及 改 进 情 况 公 司 自 成 立 以 来, 一 直 努 力 完 善 公 司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根 据 公 司 法 证 券 法 上 市 公 司 章 程 指 引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创 业 板 上 市 公 司 规 范 运 作 指 引 创 业 板 上 市 规 则 等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要 求, 结 合 公 司 实 际 情 况 制 定 了 公 司 章 程, 建 立 了 由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管 理 层 组 成 的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和 管 理 层 之 间 已 形 成 了 相 互 协 调 和 相 互 制 衡 的 机 制, 独 立 董 事 和 董 事 会 秘 书 能 够 有 效 增 强 董 事 会 决 策 的 公 正 性 和 科 学 性 目 前 公 司 在 治 理 方 面 的 各 项 规 章 制 度 配 套 齐 全, 主 要 有 : 公 司 章 程 股 东 大 会 议 事 规 则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监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独 立 董 事 工 作 细 则 董 事 会 秘 书 工 作 细 则 等 通 过 上 述 制 度 的 制 定 和 有 效 实 施, 公 司 逐 步 健 全 了 符 合 上 市 要 求 的 能 够 保 证 中 小 股 东 充 分 行 使 权 利 的 公 司 治 理 结 构 十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董 事 会 秘 书 以 及 审 计 委 员 会 的 运 行 及 履 职 情 况 1 股 东 大 会 运 行 情 况 自 2013 年 至 本 招 股 书 签 署 日, 公 司 共 召 开 了 9 次 股 东 大 会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168 召 集 召 开 程 序 以 及 决 议 内 容 合 法 有 效, 股 东 认 真 履 行 职 责, 充 分 行 使 股 东 权 利, 运 作 规 范 ; 并 就 重 大 经 营 投 资 和 财 务 决 策, 董 事 监 事 人 员 调 整,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方 案 及 授 权 募 集 资 金 投 向, 股 利 分 配 等 重 大 事 项 进 行 审 议 决 策, 为 公 司 经 营 业 务 的 长 远 发 展 奠 定 了 坚 实 基 础 2 董 事 会 运 行 情 况 自 2013 年 至 本 招 股 书 签 署 日, 公 司 共 召 开 了 12 次 董 事 会 公 司 董 事 会 严 格 按 照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召 开, 董 事 会 操 作 流 程 严 格 遵 循 公 司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的 相 关 规 定, 决 议 内 容 合 法 有 效 董 事 依 照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公 司 章 程 严 格 行 使 职 权 勤 勉 尽 职 地 履 行 职 责 和 义 务 董 事 会 制 度 的 建 立 和 有 效 执 行, 对 完 善 公 司 治 理 结 构 规 范 公 司 决 策 程 序 规 范 公 司 管 理 都 发 挥 了 应 有 的 作 用 3 监 事 会 运 行 情 况 自 2013 年 至 本 招 股 书 签 署 日, 公 司 共 计 召 开 了 8 次 监 事 会 公 司 监 事 会 严 格 按 照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召 开, 操 作 流 程 严 格 遵 循 公 司 监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的 相 关 规 定, 决 议 内 容 合 法 有 效 监 事 依 照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公 司 章 程 严 格 行 使 职 权 勤 勉 尽 职 地 履 行 职 责 和 义 务 监 事 会 制 度 的 建 立 和 有 效 执 行, 对 完 善 公 司 治 理 结 构 和 规 范 公 司 运 作 都 发 挥 了 应 有 的 监 督 和 制 衡 作 用 4 独 立 董 事 履 职 情 况 自 公 司 设 立 独 立 董 事 以 来, 独 立 董 事 依 据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公 司 章 程 谨 慎 认 真 勤 勉 地 履 行 了 权 利 和 义 务, 参 与 了 公 司 重 大 经 营 决 策, 对 公 司 重 大 关 联 交 易 公 司 经 营 管 理 发 展 方 向 及 发 展 战 略 的 选 择 完 善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决 策 机 制 等 方 面 提 出 了 积 极 的 建 议, 并 对 报 告 期 公 司 发 生 的 关 联 交 易 进 行 了 审 核, 发 表 了 独 立 意 见 5 董 事 会 秘 书 履 职 情 况 发 行 人 于 2011 年 9 月 20 日 召 开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第 一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聘 任 唐 腾 达 为 公 司 董 事 会 秘 书, 并 于 2014 年 9 月 召 开 第 三 届 董 事 会 第 一 次 会 议 继 续 聘 任 唐 腾 达 先 生 为 公 司 董 事 会 秘 书 唐 腾 达 先 生 在 任 职 期 间, 严 格 按 照 公 司 章 程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及 董 事 会 秘 书 工 作 细 则 的 有 关 规 定, 认 真 筹 备 股 东 大 会 和 董 事 会 会 议, 确 保 了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和 董 事 会 会 议 依 法 召 开 依 法 行 使 职 权 ; 及 时 向 公 司 股 东 董 事 通 报 公 司 的 有 关 信 息, 为 公 司 治 理 结 构 的 完 善 和 董 事 会 股 东 大 会 正 常 行 使 职 权 发 挥 了 重 要 的 作 用 6 审 计 委 员 会 及 其 他 专 门 委 员 会 的 人 员 构 成 及 运 行 情 况 公 司 的 董 事 会 下 设 战 略 委 员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提 名 委 员 会 和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等 四 个 专 门 委 员 会, 各 专 门 委 员 会 行 使 公 司 章 程 和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赋 予 的 各 项 职 权, 对 董 事 会 负 责 公 司 四 个 董 事 会 专 门 委 员 会 设 置 情 况 如 下 :

169 (1) 董 事 会 战 略 委 员 会 战 略 委 员 会 是 董 事 会 下 设 的 专 门 工 作 机 构, 主 要 负 责 对 公 司 长 期 发 展 战 略 和 重 大 投 资 决 策 进 行 研 究 并 提 出 建 议 战 略 委 员 会 成 员 由 5 名 董 事 组 成 ( 含 1 名 独 立 董 事 ), 主 任 : 曾 广 建 先 生, 委 员 : 范 德 明 先 生 张 振 戈 先 生 吴 涛 先 生 和 汤 洪 波 先 生 (2) 董 事 会 提 名 委 员 会 提 名 委 员 会 是 董 事 会 下 设 的 专 门 工 作 机 构, 主 要 负 责 对 公 司 董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人 选 选 择 标 准 和 程 序 进 行 选 择 并 提 出 建 议 提 名 委 员 会 成 员 由 3 名 董 事 组 成 ( 含 2 名 独 立 董 事 ), 主 任 : 吕 满 庚 先 生, 委 员 : 范 德 明 先 生 和 汤 洪 波 先 生 (3) 董 事 会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是 董 事 会 下 设 的 专 门 工 作 机 构, 主 要 负 责 制 定 公 司 董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考 核 标 准 并 进 行 考 核 ; 负 责 制 定 审 查 公 司 董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薪 酬 政 策 与 方 案, 对 董 事 会 负 责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成 员 由 3 名 董 事 组 成 ( 含 2 名 独 立 董 事 ), 主 任 : 汤 洪 波 先 生, 委 员 : 曾 广 建 先 生 和 吕 满 庚 先 生 (4) 董 事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公 司 制 定 了 董 事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工 作 细 则 审 计 委 员 会 是 董 事 会 下 设 的 专 门 工 作 机 构, 主 要 负 责 公 司 内 外 部 审 计 的 沟 通 监 督 和 核 查 工 作 公 司 设 立 的 审 计 部 门 对 审 计 委 员 会 负 责, 向 审 计 委 员 会 报 告 工 作 审 计 委 员 会 成 员 由 3 名 董 事 组 成 ( 含 2 名 独 立 董 事 ), 主 任 : 杨 德 明 先 生, 委 员 : 范 德 明 先 生 和 吕 满 庚 先 生 审 计 委 员 会 的 主 要 职 责 权 限 : 提 议 聘 请 或 更 换 外 部 审 计 机 构 ; 指 导 公 司 内 部 审 计 工 作 ; 监 督 公 司 的 内 部 审 计 制 度 及 其 实 施 ; 负 责 内 部 审 计 与 外 部 审 计 之 间 的 沟 通 ; 审 核 公 司 的 财 务 信 息 及 其 披 露 ; 审 查 公 司 内 控 制 度, 对 重 大 关 联 交 易 进 行 审 计 ; 对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投 向 及 管 理 使 用 进 行 审 查 ; 对 公 司 重 大 投 资 项 目 的 投 资 情 况 进 行 审 查 监 督 ; 对 公 司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履 行 职 务 行 为 进 行 审 查 监 督 ; 审 计 委 员 会 应 配 合 监 事 会 的 监 事 审 计 活 动 ; 公 司 董 事 会 授 予 的 其 他 事 宜 审 计 委 员 会 会 议 应 由 三 分 之 二 以 上 的 委 员 出 席 方 可 举 行 ; 每 一 名 委 员 有 一 票 的 表 决 权 ; 会 议 做 出 的 决 议, 必 须 经 全 体 委 员 过 半 数 通 过 董 事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自 成 立 以 来, 参 与 了 公 司 审 计 及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等 事 项, 并 履 行 了 有 效 的 监 督 职 责 十 一 发 行 人 内 部 控 制 情 况 ( 一 ) 公 司 管 理 层 对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的 自 我 评 估 意 见 公 司 成 立 以 来, 一 直 致 力 于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的 制 定 和 完 善, 建 立 并 逐 步 健 全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建 立 了 包 括 决 策 管 理 制 度 预 算 管 理 制 度 资 产 管 理 制 度 风 险 管

170 理 制 度 及 内 部 审 计 制 度 在 内 的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本 公 司 通 过 制 定 和 执 行 各 项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确 保 公 司 三 会 和 高 管 人 员 的 职 责 及 制 衡 机 制 能 够 有 效 运 作, 实 现 了 公 司 决 策 程 序 和 议 事 程 序 规 范 化 透 明 化, 公 司 内 部 监 督 和 反 馈 系 统 健 全 有 效 同 时, 相 关 的 制 度 对 公 司 的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组 织 控 制 业 务 控 制 信 息 披 露 控 制 会 计 管 理 控 制 内 部 审 计 等 做 出 了 明 确 规 定, 保 证 了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系 统 的 完 整, 实 现 了 公 司 规 范 安 全 顺 畅 的 运 行 根 据 不 相 容 职 务 必 须 分 离 的 内 部 控 制 原 则, 本 公 司 在 经 营 业 务 的 各 个 环 节 均 制 定 了 详 尽 的 岗 位 职 责 分 工, 使 公 司 能 够 做 到 资 产 保 管 与 会 计 相 分 离 经 营 责 任 与 会 计 责 任 相 分 离 ; 授 权 与 执 行 保 管 审 查 记 录 相 分 离 对 于 公 司 重 大 投 资 关 联 交 易 对 外 担 保 等 重 大 事 项, 按 金 额 及 权 限 分 别 由 总 经 理 董 事 会 审 批 或 经 股 东 大 会 批 准, 有 效 地 控 制 了 经 营 业 务 活 动 风 险 本 公 司 已 建 立 健 全 并 有 效 执 行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保 证 业 务 活 动 的 有 效 进 行, 保 护 资 产 的 安 全 完 整, 防 止 和 杜 绝 舞 弊 行 为 发 生, 为 财 务 会 计 资 料 的 真 实 合 法 完 整 等 目 标 的 达 成 提 供 合 理 的 保 证 公 司 于 2016 年 2 月 6 日 出 具 了 广 东 科 茂 林 产 化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度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报 告, 发 行 人 管 理 层 认 为 : 公 司 已 按 照 企 业 内 部 控 制 规 范 体 系 和 相 关 规 定 的 要 求 在 所 有 重 大 方 面 保 持 了 有 效 的 财 务 报 告 内 部 控 制 ( 二 ) 注 册 会 计 师 对 发 行 人 内 部 控 制 的 鉴 证 意 见 信 永 中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出 具 了 内 部 控 制 鉴 证 报 告 ( 编 号 XYZH/2016GZA20011), 其 鉴 证 结 论 为 : 广 东 科 茂 公 司 按 照 企 业 内 部 控 制 基 本 规 范 及 相 关 规 定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在 所 有 重 大 方 面 保 持 了 与 财 务 报 表 相 关 的 有 效 的 内 部 控 制 十 二 发 行 人 最 近 三 年 内 的 违 法 违 规 情 况 根 据 发 行 人 及 其 控 股 子 公 司 所 在 地 税 务 主 管 部 门 出 具 的 证 明, 并 经 保 荐 机 构 核 查, 除 下 述 税 收 行 政 处 罚 外, 发 行 人 及 其 控 股 子 公 司 最 近 三 年 依 法 纳 税, 不 存 在 被 税 务 部 门 处 罚 的 情 形 2014 年 2 月 20 日, 发 行 人 控 股 子 公 司 普 洱 科 茂 收 到 云 南 省 宁 洱 哈 尼 族 彝 族 自 治 县 国 家 税 务 局 的 税 务 处 理 决 定 书 ( 宁 国 税 处 [2014]1 号 ), 要 求 普 洱 科 茂 限 期 补 缴 增 值 税 0.49 万 元 和 企 业 所 得 税 万 元, 并 加 收 滞 纳 金 经 核 查, 普 洱 科 茂 补 缴 增 值 税 和 企 业 所 得 税 的 原 因 如 下 : (1) 增 值 税 : 运 输 发 票 上 填 写 项 目 不 齐 全 且 没 有 附 汇 总 开 具 的 运 输 清 单, 不 予 抵 扣 进 项 税 4,480 元 ; 购 进 货 物 用 于 在 建 工 程 发 生 的 运 输 费 用, 不 予 抵 扣 进 项 税 元 ; 两 者 合 计 4, 元 (2) 企 业 所 得 税 :2011 年 和 2012 年, 普 洱 科 茂 分 别 取 得 财 政 性 资 金 230 万 元 和 万 元 普 洱 科 茂 认 为 其 符 合 不 征 税 收 入 的 条 件, 所 以 没 在 当 期 进

171 行 纳 税 申 报, 但 国 税 局 认 为 此 财 政 性 资 金 不 是 专 款 专 用, 不 符 合 不 征 税 收 入 的 规 定, 因 此, 国 税 局 要 求 普 洱 科 茂 补 缴 2011 年 和 2012 年 的 企 业 所 得 税, 分 别 为 425, 元 和 778, 元, 合 计 1,204, 元 保 荐 机 构 认 为 : 上 述 补 缴 税 款 的 主 要 原 因 在 于 企 业 和 税 务 局 对 是 否 符 合 不 征 税 的 条 件 存 在 不 同 理 解, 企 业 并 不 存 在 偷 逃 税 款 的 主 观 故 意, 且 普 洱 科 茂 已 于 2014 年 2 月 27 日 足 额 补 缴 了 税 款 和 滞 纳 金, 同 时 云 南 省 宁 洱 哈 尼 族 彝 族 自 治 县 国 家 税 务 局 于 2014 年 3 月 出 具 证 明, 认 为 普 洱 科 茂 自 2011 年 以 来 未 有 遭 受 税 务 处 罚 的 情 形 因 此, 上 述 补 缴 税 款 并 加 收 滞 纳 金 的 行 为 不 属 于 行 政 处 罚 行 为, 对 发 行 人 本 次 发 行 上 市 不 构 成 实 质 性 影 响 除 此 之 外, 发 行 人 最 近 三 年 内 不 存 在 其 他 违 法 违 规 的 情 况 十 三 资 金 占 用 和 关 联 担 保 情 况 经 核 查, 发 行 人 最 近 三 年 内 不 存 在 资 金 被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以 借 款 代 偿 债 务 代 垫 款 或 者 其 他 方 式 占 用 的 情 况, 也 不 存 在 为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担 保 的 情 况 排 十 四 发 行 人 资 金 管 理 对 外 投 资 担 保 事 项 的 政 策 及 制 度 安 ( 一 ) 发 行 人 资 金 管 理 的 政 策 及 制 度 安 排 为 加 强 对 公 司 系 统 内 货 币 性 资 金 使 用 的 监 督 和 管 理, 加 速 资 金 周 转, 提 高 资 金 利 润 率, 保 证 资 金 安 全, 公 司 制 定 了 资 金 管 理 制 度 资 金 管 理 制 度 对 公 司 资 金 的 决 策 权 限 及 程 序 如 下 : 第 四 条 公 司 根 据 内 部 牵 制 制 度 的 要 求, 明 确 相 关 部 门 和 岗 位 的 职 责 权 限, 确 保 办 理 资 金 业 务 的 不 相 容 岗 位 相 互 分 离 制 约 和 监 督 资 金 业 务 的 不 相 容 岗 位 至 少 应 当 包 括 : 资 金 支 付 的 审 批 与 执 行 ; 资 金 的 保 管 记 录 与 盘 点 清 查 ; 资 金 的 会 计 记 录 与 审 计 监 督 出 纳 人 员 不 得 兼 任 稽 核 会 计 档 案 保 管 和 收 入 支 出 费 用 债 权 债 务 账 目 的 登 记 工 作 各 核 算 主 体 不 得 由 一 人 办 理 货 币 资 金 业 务 的 全 过 程 出 纳 岗 位 人 员 任 期 原 则 上 不 得 超 过 三 年, 超 过 三 年 须 进 行 岗 位 轮 换 第 五 条 审 批 人 依 据 资 金 授 权 审 批 制 度, 在 授 权 范 围 内 进 行 审 批, 不 得 超 越 审 批 权 限 ; 经 办 人 应 当 在 职 责 范 围 内, 按 照 审 批 人 的 批 准 意 见 办 理 资 金 业 务 ; 对 于 审 批 人 超 越 授 权 范 围 审 批 的 资 金 业 务, 经 办 人 员 有 权 拒 绝 办 理, 并 及 时 向 审 批 人 的 上 级 授 权 部 门 报 告 第 六 条 资 金 支 付 的 一 般 程 序 : (1) 支 付 申 请 公 司 有 关 部 门 或 个 人 用 款, 应 按 规 定 时 间 提 交 资 金 使 用 申 请, 财 务 部 门 根 据 资 金 平 衡 情 况, 编 制 资 金 预 算 支 付 申 请 要 注 明 款 项 的 用 途

172 金 额 预 算 支 付 方 式 等 内 容, 并 附 有 效 的 经 济 合 同 或 相 关 证 明 支 付 工 程 款 劳 务 款 项 时, 要 有 合 同 和 工 程 进 度 签 认 单 等 凭 据 支 付 对 外 投 资 款 项 时, 要 有 集 团 公 司 或 上 级 单 位 的 批 准 文 件 项 目 论 证 书 被 投 资 公 司 章 程 出 资 协 议 等 凭 据 支 付 工 资 性 支 出 时, 要 依 据 人 事 劳 资 部 门 审 核 确 认 的 发 放 清 册, 并 纳 入 工 资 总 额 管 理 (2) 支 付 审 批 审 批 人 根 据 资 金 授 权 审 批 制 度 的 职 责 权 限 和 相 应 程 序 对 支 付 申 请 进 行 审 批 对 不 符 合 规 定 的 资 金 支 付 申 请, 审 批 人 应 当 拒 绝 批 准 (3) 支 付 复 核 复 核 人 应 当 对 批 准 后 的 资 金 支 付 申 请 进 行 复 核, 复 核 资 金 支 付 申 请 的 批 准 范 围 权 限 程 序 是 否 正 确, 手 续 及 相 关 单 证 是 否 齐 备, 金 额 支 付 单 位 是 否 正 确, 支 付 方 式 是 否 妥 当 等 复 核 无 误 后, 交 由 出 纳 人 员 办 理 支 付 手 续 (4) 办 理 支 付 出 纳 人 员 应 当 根 据 复 核 后 的 支 付 申 请, 按 规 定 办 理 资 金 支 付 手 续, 及 时 登 记 现 金 银 行 存 款 其 他 货 币 资 金 和 有 价 票 据 的 账 目 第 七 条 资 金 收 入 的 一 般 程 序 : (1) 收 入 预 测 公 司 应 定 期 ( 年 月 ) 根 据 生 产 计 划 销 售 计 划 应 收 款 项 的 预 计 回 收 额 等 资 料, 分 项 目 预 测 资 金 收 入 情 况 (2) 收 入 审 核 在 销 售 与 发 货 各 环 节 设 置 相 关 的 记 录, 建 立 完 整 的 销 售 登 记 制 度 财 务 部 门 核 对 销 售 合 同 销 售 计 划 定 价 表 折 扣 执 行 销 售 通 知 单 发 货 凭 证 运 货 凭 证 销 售 发 票 赊 销 授 权 批 准 等 文 件, 及 时 检 查 往 来 账 目 的 核 对 与 冲 销 情 况 (3) 办 理 收 款 根 据 现 金 缴 款 单 银 行 存 款 进 账 单 和 应 收 票 据 等 结 算 单 据, 编 制 会 计 凭 证, 办 理 收 款 入 账 (4) 收 入 分 析 对 产 品 生 产 销 售 收 款 的 事 前 事 中 事 后 三 个 收 入 环 节 进 行 跟 踪 管 理, 通 过 发 票 与 资 金 核 对 货 品 与 发 票 核 对, 分 析 资 金 收 入 的 完 整 性 及 时 性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资 金 管 理 的 决 策 权 限 和 程 序 均 符 合 资 金 管 理 制 度 的 规 定 ( 二 ) 发 行 人 对 外 投 资 的 政 策 及 制 度 安 排 为 规 范 公 司 的 对 外 投 资 行 为, 提 高 投 资 效 益, 规 避 投 资 风 险, 有 效 合 理 的 使 用 资 金,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司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公 司 章 程 及 其 他 法 律 法 规 的 相 关 规 定, 科 茂 股 份 结 合 公 司 的 实 际 情 况 制 定 了 投 资 决 策 管 理 制 度 投 资 决 策 管 理 制 度 对 公 司 对 外 投 资 的 审 批 权 限 作 了 如 下 规 定 : 第 六 条 公 司 对 外 投 资 的 审 批 应 严 格 按 照 公 司 法 及 其 他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公 司 章 程 股 东 大 会 议 事 规 则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等 规 定 的 权 限 履 行 审 批 程 序

173 1 公 司 对 外 投 资 达 到 以 下 标 准 之 一 时, 需 董 事 会 审 议 并 经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批 准 后 方 可 实 施 : (1) 交 易 涉 及 的 资 产 总 额 占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总 资 产 的 50% 以 上, 该 交 易 涉 及 的 资 产 总 额 同 时 存 在 账 面 值 和 评 估 值 的, 以 较 高 者 作 为 计 算 依 据 ; (2) 交 易 标 的 ( 如 股 权 ) 在 最 近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相 关 的 营 业 收 入 占 公 司 最 近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经 审 计 营 业 收 入 的 50% 以 上, 且 绝 对 金 额 超 过 3,000 万 元 ; (3) 交 易 标 的 ( 如 股 权 ) 在 最 近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相 关 的 净 利 润 占 公 司 最 近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经 审 计 净 利 润 的 50% 以 上, 且 绝 对 金 额 超 过 300 万 元 ; (4) 交 易 的 成 交 金 额 ( 含 承 担 债 务 和 费 用 ) 占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的 50% 以 上, 且 绝 对 金 额 超 过 3,000 万 元 ; (5) 交 易 产 生 的 利 润 占 公 司 最 近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经 审 计 净 利 润 的 50% 以 上, 且 绝 对 金 额 超 过 300 万 元 ; (6) 公 司 与 关 联 方 发 生 的 交 易 ( 公 司 获 赠 现 金 资 产 和 提 供 担 保 除 外 ) 金 额 在 1,000 万 元 以 上, 且 占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绝 对 值 5% 以 上 的 关 联 交 易 2 公 司 对 外 投 资 符 合 下 列 标 准 之 一 时, 由 公 司 董 事 会 审 批 : (1) 交 易 涉 及 的 资 产 总 额 占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总 资 产 的 10% 以 上, 该 交 易 涉 及 的 资 产 总 额 同 时 存 在 账 面 值 和 评 估 值 的, 以 较 高 者 作 为 计 算 依 据 ; (2) 交 易 标 的 ( 如 股 权 ) 在 最 近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相 关 的 营 业 收 入 占 公 司 最 近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经 审 计 营 业 收 入 的 10% 以 上, 且 绝 对 金 额 超 过 500 万 元 ; (3) 交 易 标 的 ( 如 股 权 ) 在 最 近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相 关 的 净 利 润 占 公 司 最 近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经 审 计 净 利 润 的 10% 以 上, 且 绝 对 金 额 超 过 100 万 元 ; (4) 交 易 的 成 交 金 额 ( 含 承 担 债 务 和 费 用 ) 占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的 10% 以 上, 且 绝 对 金 额 超 过 500 万 元 ; (5) 交 易 产 生 的 利 润 占 公 司 最 近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经 审 计 净 利 润 的 10% 以 上, 且 绝 对 金 额 超 过 100 万 元 ; (6) 公 司 与 关 联 自 然 人 发 生 的 交 易 金 额 在 30 万 元 以 上 的, 与 关 联 法 人 发 生 的 交 易 金 额 在 100 万 元 以 上 且 占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绝 对 值 0.5% 以 上 的 关 联 交 易 3 公 司 对 外 投 资 事 项, 由 董 事 会 或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而 不 得 授 权 董 事 长 总 经 理 决 定 但 是, 收 购 其 他 公 司 资 产 的, 董 事 会 可 以 按 照 下 列 标 准 授 权 董 事 长 总 经 理 决 定 : (1) 公 司 在 一 年 内 购 买 出 售 资 产 的 成 交 金 额 或 资 产 总 额 ( 以 较 高 者 为 准 ) 占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总 资 产 10% 以 下 的, 董 事 会 授 权 董 事 长 决 定 ; (2) 公 司 在 一 年 内 购 买 出 售 资 产 的 成 交 金 额 或 资 产 总 额 ( 以 较 高 者 为 准 ) 占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总 资 产 5% 以 下 的, 董 事 会 授 权 总 经 理 决 定 上 述 指 标 涉 及 的 数 据 如 为 负 值, 取 其 绝 对 值 计 算

174 公 司 持 有 50% 以 上 权 益 子 公 司 的 对 外 投 资 行 为 视 同 公 司 行 为, 公 司 的 参 股 公 司 的 对 外 投 资 行 为, 批 准 权 限 以 对 外 投 资 金 额 乘 以 参 股 比 例 后 按 照 上 述 第 1 至 3 项 规 定 的 标 准 执 行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对 外 投 资 的 决 策 权 限 和 程 序 符 合 投 资 决 策 管 理 制 度 的 规 定 ( 三 ) 发 行 人 对 外 担 保 事 项 的 政 策 及 制 度 安 排 为 规 范 公 司 的 对 外 担 保 的 管 理, 保 护 公 司 财 产 安 全, 降 低 经 营 风 险, 根 据 公 司 法 证 券 法 担 保 法 及 其 他 法 律 法 规 和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科 茂 股 份 结 合 公 司 的 实 际 情 况 制 定 了 对 外 担 保 管 理 制 度 对 外 担 保 管 理 制 度 关 于 对 外 担 保 的 审 批 作 了 如 下 规 定 : 第 十 三 条 公 司 下 列 对 外 担 保 行 为, 须 经 董 事 会 审 议 通 过 后,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 (1) 单 笔 担 保 额 超 过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10% 的 担 保 ; (2) 公 司 及 其 控 股 子 公 司 的 对 外 担 保 总 额, 超 过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50% 以 后 提 供 的 任 何 担 保 ; (3) 为 资 产 负 债 率 超 过 70% 的 担 保 对 象 提 供 的 担 保 ; (4) 连 续 十 二 个 月 内 担 保 金 额 超 过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总 资 产 的 30%; (5) 连 续 十 二 个 月 内 担 保 金 额 超 过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的 50% 且 绝 对 金 额 超 过 3,000 万 元 ; (6) 为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关 联 人 提 供 的 担 保 ; (7) 证 券 交 易 所 或 者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的 其 他 担 保 情 形 第 十 四 条 公 司 在 一 年 内 担 保 金 额 超 过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总 资 产 30% 的, 应 当 由 股 东 大 会 作 出 决 议 并 经 出 席 会 议 的 股 东 所 持 表 决 权 的 2/3 以 上 通 过 股 东 大 会 在 审 议 为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关 联 人 提 供 的 担 保 议 案 时, 该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支 配 的 股 东, 不 得 参 与 该 项 表 决, 该 项 表 决 由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的 其 他 股 东 所 持 表 决 权 的 半 数 以 上 通 过 第 十 五 条 除 本 制 度 规 定 应 由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的 对 外 担 保 事 项 外, 公 司 其 他 对 外 担 保 需 经 董 事 会 审 议 通 过, 并 须 经 出 席 董 事 会 的 三 分 之 二 以 上 董 事 审 议 同 意 并 做 出 决 议 第 二 十 一 条 独 立 董 事 应 在 董 事 会 审 议 对 外 担 保 事 项 时 发 表 独 立 意 见, 必 要 时 可 聘 请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对 公 司 累 计 和 当 期 对 外 担 保 进 行 核 查 如 发 现 异 常, 应 及 时 向 董 事 会 和 监 管 部 门 报 告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没 有 对 合 并 报 表 范 围 外 的 公 司 提 供 担 保 的 情 形, 如 日 后 发 生 相 关 事 项, 发 行 人 将 按 照 相 关 制 度 及 要 求 严 格 执 行 相 关 程 序, 确 保 发 行 人 及 发 行 人 股 东 的 合 法 权 益 不 受 损 失

175 十 五 发 行 人 对 投 资 者 权 益 保 护 的 情 况 为 保 护 投 资 者 的 合 法 权 利, 保 障 投 资 者 尤 其 是 中 小 投 资 者 依 法 享 有 获 取 公 司 信 息 享 有 资 产 收 益 参 与 重 大 决 策 和 选 择 管 理 者 等 权 利, 发 行 人 采 取 的 措 施 如 下 : ( 一 ) 建 立 累 积 投 票 制 和 中 小 投 资 者 单 独 计 票 机 制, 对 法 定 事 项 采 取 网 络 投 票 方 式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进 行 审 议 表 决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第 83 条 规 定 : 公 司 选 举 二 名 以 上 董 事 或 监 事 时 实 行 累 积 投 票 制 度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第 81 条 规 定 :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下 列 事 项 之 一 的, 公 司 应 当 通 过 网 络 投 票 系 统 等 方 式 为 中 小 股 东 参 加 股 东 大 会 提 供 便 利 : 1 公 司 向 社 会 公 众 增 发 新 股 ( 含 发 行 境 外 上 市 外 资 股 或 其 他 股 份 性 质 的 权 证 ) 发 行 可 转 换 公 司 债 券 向 原 有 股 东 配 售 股 份 ( 但 具 有 实 际 控 制 权 的 股 东 在 会 议 召 开 前 承 诺 全 额 现 金 认 购 的 除 外 ); 2 公 司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购 买 的 资 产 总 价 较 所 购 买 资 产 经 审 计 的 账 面 净 值 溢 价 达 到 或 超 过 20% 的 ; 3 一 年 内 购 买 出 售 重 大 资 产 或 担 保 金 额 超 过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的 资 产 总 额 百 分 之 三 十 的 ; 4 股 东 以 其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权 偿 还 其 所 欠 该 公 司 的 债 务 ; 5 对 公 司 有 重 大 影 响 的 附 属 企 业 到 境 外 上 市 ; 6 中 国 证 监 会 证 券 交 易 所 要 求 采 取 网 络 投 票 方 式 的 其 他 事 项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第 88 条 规 定 : 股 东 大 会 对 提 案 进 行 表 决 前, 应 当 推 举 两 名 股 东 代 表 参 加 计 票 和 监 票 审 议 事 项 与 股 东 有 利 害 关 系 的, 相 关 股 东 及 代 理 人 不 得 参 加 计 票 监 票 股 东 大 会 对 提 案 进 行 表 决 时, 应 当 由 股 东 代 表 与 监 事 代 表 共 同 负 责 计 票 监 票, 并 当 场 公 布 表 决 结 果, 决 议 的 表 决 结 果 载 入 会 议 记 录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影 响 中 小 投 资 者 利 益 的 重 大 事 项 时, 应 当 对 中 小 股 东 表 决 采 取 单 独 计 票 制 度 ; 单 独 计 票 结 果 应 当 及 时 公 开 披 露, 并 报 送 证 券 监 管 部 门 中 小 股 东 标 准 按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创 业 板 股 票 上 市 规 则 第 17.1 款 关 于 社 会 公 众 股 东 的 规 定 执 行 ( 二 ) 公 司 完 善 了 股 东 大 会 制 度, 充 分 保 障 投 资 者 享 有 的 股 东 大 会 召 集 请 求 权 和 投 票 权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第 44 条 规 定 :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的, 公 司 在 事 实 发 生 之 日 起 2 个 月 以 内 召 开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 ( 三 ) 单 独 或 者 合 并 持 有 公 司 10%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书 面 请 求 时 第 79 条 规 定 : 股 东 ( 包 括 股 东 代 理 人 ) 以 其 所 代 表 的 有 表 决 权 的 股 份 数

176 额 行 使 表 决 权, 每 一 股 份 享 有 一 票 表 决 权 公 司 持 有 的 本 公 司 股 份 没 有 表 决 权, 且 该 部 分 股 份 不 计 入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有 表 决 权 的 股 份 总 数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和 符 合 相 关 规 定 条 件 的 股 东 可 以 征 集 股 东 投 票 权, 公 司 不 得 对 征 集 投 票 权 提 出 最 低 持 股 比 例 限 制 ( 三 ) 公 司 建 立 了 健 全 的 独 立 董 事 工 作 细 则 该 制 度 明 确 了 独 立 董 事 的 资 格 权 利 和 义 务, 并 不 断 督 促 独 立 董 事 履 行 职 责, 以 强 化 独 立 董 事 对 股 东 上 市 公 司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监 督 在 制 度 中 明 确 规 定 了 独 立 董 事 除 应 具 有 公 司 法 公 司 章 程 赋 予 董 事 的 职 权 外, 还 具 有 下 列 特 别 职 权 : 1 重 大 关 联 交 易 应 由 独 立 董 事 认 可 后, 提 交 董 事 会 讨 论 ; 2 向 董 事 会 提 议 聘 用 或 解 聘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3 向 董 事 会 提 请 召 开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 4 提 议 召 开 董 事 会 ; 5 独 立 聘 请 外 部 审 计 机 构 和 咨 询 机 构 ; 6 在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前 公 开 向 股 东 征 集 投 票 权 ( 四 ) 公 司 设 置 了 监 审 部, 对 公 司 财 务 管 理 内 控 制 度 建 立 和 执 行 情 况 进 行 内 部 审 计 监 督 内 部 审 计 部 门 对 审 计 委 员 会 负 责, 向 审 计 委 员 会 报 告 公 司 制 定 了 内 部 审 计 制 度, 对 内 部 审 计 的 职 责 和 权 限 内 部 审 计 的 工 作 范 围 审 计 工 作 程 序 审 计 档 案 管 理 和 监 督 管 理 与 违 规 处 理 等 事 项 均 进 行 了 明 确 ( 五 ) 建 立 健 全 内 部 信 息 披 露 制 度 和 流 程 明 确 投 资 者 关 系 管 理 负 责 人 投 资 者 关 系 管 理 的 内 容 应 披 露 的 信 息 及 披 露 标 准 信 息 的 传 递 审 核 披 露 流 程 等 内 容, 加 强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工 作 的 管 理, 规 范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行 为 公 司 章 程 和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中 明 确 规 定 : 董 事 会 秘 书 负 责 协 调 和 组 织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事 项, 包 括 建 立 信 息 披 露 制 度 接 待 来 访 回 答 咨 询 联 系 股 东, 向 投 资 者 提 供 公 司 公 开 披 露 的 资 料 等, 促 使 公 司 及 时 合 法 真 实 和 完 整 地 进 行 信 息 披 露 公 司 将 通 过 定 期 报 告 与 临 时 公 告 年 度 报 告 说 明 会 股 东 大 会 公 司 网 站 一 对 一 沟 通 邮 寄 资 料 电 话 咨 询 现 场 参 观 分 析 师 会 议 和 路 演 等 多 种 方 式 与 投 资 者 及 时 深 入 和 广 泛 地 沟 通 并 且 以 充 分 披 露 信 息 合 法 性 投 资 者 机 会 均 等 诚 实 守 信 高 效 低 耗 和 互 动 沟 通 等 原 则, 保 障 投 资 者 尤 其 是 中 小 投 资 者 依 法 享 有 获 取 公 司 信 息 享 有 资 产 收 益 参 与 重 大 决 策 和 选 择 管 理 者 等 权 利 此 外, 公 司 还 制 定 了 关 联 交 易 管 理 办 法 和 募 集 资 金 管 理 办 法 等 制 度, 明 确 了 关 联 交 易 和 募 集 资 金 使 用 等 事 项 的 决 策 程 序 审 查 内 容 和 责 任 等 内 容, 对 公 司 以 及 投 资 者 利 益 有 重 大 影 响 的 事 项 必 须 由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177 第 九 节 财 务 会 计 信 息 与 管 理 层 分 析 本 节 财 务 会 计 数 据 及 相 关 分 析 反 映 了 本 公 司 最 近 三 年 经 审 计 的 财 务 状 况, 引 用 的 财 务 会 计 数 据, 非 经 特 别 说 明, 均 引 自 经 发 行 人 会 计 师 信 永 中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审 计 的 本 公 司 财 务 报 表 ( 审 计 报 告 号 XYZH/2016GZA20010) 投 资 者 欲 对 本 公 司 的 财 务 状 况 经 营 成 果 和 会 计 政 策 进 行 详 细 的 了 解, 应 当 认 真 阅 读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十 三 节 附 件 中 的 财 务 报 表 及 审 计 报 告 ( 注 : 本 节 所 引 用 的 财 务 数 据, 除 另 有 说 明 外, 单 位 均 为 人 民 币 万 元 ) 一 财 务 报 表 ( 一 )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1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表 项 目 流 动 资 产 : 货 币 资 金 6, , , 应 收 票 据 1, , , 应 收 账 款 10, , , 预 付 款 项 1, , , 其 他 应 收 款 存 货 20, , ,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40, , , 非 流 动 资 产 :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固 定 资 产 12, , , 在 建 工 程 , 生 产 性 生 物 资 产 2, , , 无 形 资 产 2, , ,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非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19, , , 资 产 总 计 60, , , 流 动 负 债 : 短 期 借 款 12, , , 应 付 票 据 应 付 账 款 3, , , 预 收 款 项 1, ,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应 交 税 费 应 付 利 息 其 他 应 付 款 其 他 流 动 负 债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18, , , 非 流 动 负 债 : 递 延 收 益 1, , ,

178 项 目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非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1, , , 负 债 合 计 20, , , 股 东 权 益 : 股 本 10, , , 资 本 公 积 5, , , 专 项 储 备 盈 余 公 积 2, , , 未 分 配 利 润 19, , ,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权 益 合 计 38, , ,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2, , , 股 东 权 益 合 计 40, , , 负 债 和 股 东 权 益 总 计 60, , , 合 并 利 润 表 项 目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一 营 业 总 收 入 67, , , 其 中 : 营 业 收 入 67, , , 二 营 业 总 成 本 65, , , 其 中 : 营 业 成 本 56, , ,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销 售 费 用 1, , , 管 理 费 用 6, , , 财 务 费 用 , ,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三 营 业 利 润 ( 亏 损 以 - 号 填 列 ) 2, , , 加 : 营 业 外 收 入 其 中 :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利 得 减 : 营 业 外 支 出 其 中 :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损 失 四 利 润 总 额 ( 亏 损 总 额 以 - 号 填 列 ) 2, , , 减 : 所 得 税 费 用 五 净 利 润 ( 净 亏 损 以 - 号 填 列 ) 2, , ,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2, , , 少 数 股 东 损 益 六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税 后 净 额 : 七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 2, , ,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2, , , 归 属 于 少 数 股 东 的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八 每 股 收 益 : ( 一 )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 元 ) ( 二 )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 元 ) 合 并 现 金 流 量 表 项 目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一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销 售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收 到 的 现 金 78, , ,

179 项 目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收 到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1, ,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79, , , 购 买 商 品 接 受 劳 务 支 付 的 现 金 64, , , 支 付 给 职 工 以 及 为 职 工 支 付 的 现 金 3, , , 支 付 的 各 项 税 费 2, , , 支 付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2, , ,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73, , ,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5, , , 二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处 置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收 回 的 现 金 净 额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购 建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支 付 的 现 金 , , 投 资 支 付 的 现 金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 ,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 , 三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取 得 借 款 收 到 的 现 金 15, , , 收 到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1,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16, , , 偿 还 债 务 支 付 的 现 金 16, , , 分 配 股 利 利 润 或 偿 付 利 息 支 付 的 现 金 1, 支 付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19, , ,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2, , , 四 汇 率 变 动 对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影 响 五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额 2, , 加 : 期 初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4, , , 六 期 末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6, , , 合 并 股 东 权 益 变 动 表

180 2015 年 度 合 并 股 东 权 益 变 动 表 科 目 股 本 资 本 公 积 专 项 储 备 盈 余 公 积 未 分 配 利 润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股 东 权 益 合 计 一 上 年 年 末 余 额 10, , , , , , 加 :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前 期 差 错 更 正 其 他 二 本 年 年 初 余 额 10, , , , , , 三 本 年 增 减 变 动 金 额 ( 减 少 以 "-" 号 填 列 ) , ( 一 )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 , ( 二 ) 股 东 投 入 和 减 少 资 本 股 东 投 入 普 通 股 其 他 权 益 工 具 持 有 者 投 入 资 本 股 份 支 付 计 入 股 东 权 益 的 金 额 其 他 ( 三 ) 利 润 分 配 , , 提 取 盈 余 公 积 提 取 一 般 风 险 准 本 对 所 有 者 ( 或 股 东 ) 的 分 配 , , 其 他 ( 四 ) 股 东 权 益 内 部 结 转 资 本 公 积 转 增 股 本 盈 余 公 积 转 增 股 本 盈 余 公 积 弥 补 亏 损 其 他 ( 五 ) 专 项 储 备 本 年 提 取 本 年 使 用 ( 六 ) 其 他 四 本 年 年 末 余 额 10, , , , , ,

181 2014 年 度 合 并 股 东 权 益 变 动 表 科 目 股 本 资 本 公 积 专 项 储 备 盈 余 公 积 未 分 配 利 润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股 东 权 益 合 计 一 上 年 年 末 余 额 10, , , , , , 加 :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前 期 差 错 更 正 其 他 二 本 年 年 初 余 额 10, , , , , , 三 本 年 增 减 变 动 金 额 ( 减 少 以 "-" 号 填 列 ) , , ( 一 )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 , ( 二 ) 股 东 投 入 和 减 少 资 本 股 东 投 入 普 通 股 其 他 权 益 工 具 持 有 者 投 入 资 本 股 份 支 付 计 入 股 东 权 益 的 金 额 其 他 ( 三 ) 利 润 分 配 提 取 盈 余 公 积 提 取 一 般 风 险 准 本 对 所 有 者 ( 或 股 东 ) 的 分 配 其 他 ( 四 ) 股 东 权 益 内 部 结 转 资 本 公 积 转 增 股 本 盈 余 公 积 转 增 股 本 盈 余 公 积 弥 补 亏 损 其 他 ( 五 ) 专 项 储 备 本 年 提 取 本 年 使 用 ( 六 ) 其 他 四 本 年 年 末 余 额 10, , , , , ,

182 2013 年 度 合 并 股 东 权 益 变 动 表 科 目 股 本 资 本 公 积 专 项 储 备 盈 余 公 积 未 分 配 利 润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股 东 权 益 合 计 一 上 年 年 末 余 额 10, , , , , , 加 :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前 期 差 错 更 正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其 他 二 本 年 年 初 余 额 10, , , , , , 三 本 年 增 减 变 动 金 额 ( 减 少 以 "-" 号 填 列 ) , , ( 一 )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 , ( 二 ) 股 东 投 入 和 减 少 资 本 股 东 投 入 普 通 股 其 他 权 益 工 具 持 有 者 投 入 资 本 股 份 支 付 计 入 股 东 权 益 的 金 额 其 他 ( 三 ) 利 润 分 配 提 取 盈 余 公 积 提 取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对 所 有 者 ( 或 股 东 ) 的 分 配 其 他 ( 四 ) 股 东 权 益 内 部 结 转 资 本 公 积 转 增 股 本 盈 余 公 积 转 增 股 本 盈 余 公 积 弥 补 亏 损 其 他 ( 五 ) 专 项 储 备 本 年 提 取 本 年 使 用 ( 六 ) 其 他

183 科 目 股 本 资 本 公 积 专 项 储 备 盈 余 公 积 未 分 配 利 润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股 东 权 益 合 计 四 本 年 年 末 余 额 10, , , , , ,

184 ( 二 ) 母 公 司 财 务 报 表 1 母 公 司 资 产 负 债 表 项 目 流 动 资 产 : 货 币 资 金 4, , , 应 收 票 据 应 收 账 款 4, , , 预 付 款 项 4, , , 其 他 应 收 款 1, , , 存 货 4, , ,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19, , , 非 流 动 资 产 : -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20, , , 固 定 资 产 1, , , 在 建 工 程 无 形 资 产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非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21, , , 资 产 总 计 41, , , 流 动 负 债 : 短 期 借 款 8, , , 应 付 票 据 应 付 账 款 1, , , 预 收 款 项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应 交 税 费 应 付 利 息 其 他 应 付 款 其 他 流 动 负 债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10, , , 非 流 动 负 债 : 递 延 收 益 非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负 债 合 计 10, , , 股 东 权 益 : 股 本 10, , , 资 本 公 积 7, , , 盈 余 公 积 2, , , 未 分 配 利 润 11, , , 股 东 权 益 合 计 30, , , 负 债 和 股 东 权 益 总 计 41, , , 母 公 司 利 润 表 项 目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一 营 业 收 入 24, , ,

185 减 : 营 业 成 本 21, , ,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销 售 费 用 管 理 费 用 1, , , 财 务 费 用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加 : 投 资 收 益 ( 损 失 以 - 号 填 列 ) 1, , , 二 营 业 利 润 ( 亏 损 以 - 号 填 列 ) 1, , , 加 : 营 业 外 收 入 减 : 营 业 外 支 出 其 中 :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损 失 三 利 润 总 额 ( 亏 损 总 额 以 - 号 填 列 ) 1, , , 减 : 所 得 税 费 用 四 净 利 润 ( 净 亏 损 以 - 号 填 列 ) 1, , , 五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税 后 净 额 六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1, , , 母 公 司 现 金 流 量 表 项 目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一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销 售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收 到 的 现 金 33, , , 收 到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1, ,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34, , , 购 买 商 品 接 受 劳 务 支 付 的 现 金 28, , , 支 付 给 职 工 以 及 为 职 工 支 付 的 现 金 , 支 付 的 各 项 税 费 , 支 付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 ,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29, , ,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4, , 二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取 得 投 资 收 益 收 到 的 现 金 1, , , 处 置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收 回 的 现 金 净 额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1, , , 购 建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支 付 的 现 金 投 资 支 付 的 现 金 - 2,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 三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取 得 借 款 收 到 的 现 金 11, , , 收 到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1,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12, , , 偿 还 债 务 支 付 的 现 金 13, , , 分 配 股 利 利 润 或 偿 付 利 息 支 付 的 现 金 1, 支 付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15, , ,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2, ,

186 项 目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四 汇 率 变 动 对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影 响 五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额 2, , 加 : 期 初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1, , , 六 期 末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4, , , 母 公 司 权 益 变 动 表

187 2015 年 度 母 公 司 权 益 变 动 表 科 目 股 本 资 本 公 积 盈 余 公 积 未 分 配 利 润 股 东 权 益 合 计 一 上 年 年 末 余 额 10, , , , , 加 :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前 期 差 错 更 正 其 他 二 本 年 年 初 余 额 10, , , , , 三 本 年 增 减 变 动 金 额 ( 减 少 以 "-" 号 填 列 ) ( 一 )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 , ( 二 ) 股 东 投 入 和 减 少 资 本 股 东 投 入 普 通 股 其 他 权 益 工 具 持 有 者 投 入 资 本 股 份 支 付 计 入 股 东 权 益 的 金 额 其 他 ( 三 ) 利 润 分 配 , , 提 取 盈 余 公 积 对 股 东 的 分 配 , , 其 他 ( 四 ) 股 东 权 益 内 部 结 转 资 本 公 积 转 增 股 本 盈 余 公 积 转 增 股 本 盈 余 公 积 弥 补 亏 损 其 他 ( 五 ) 专 项 储 备 本 年 提 取 本 年 使 用 ( 六 ) 其 他 四 本 年 年 末 余 额 10, , , , ,

188 2014 年 度 母 公 司 权 益 变 动 表 科 目 股 本 资 本 公 积 盈 余 公 积 未 分 配 利 润 股 东 权 益 合 计 一 上 年 年 末 余 额 10, , , , , 加 :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前 期 差 错 更 正 其 他 二 本 年 年 初 余 额 10, , , , , 三 本 年 增 减 变 动 金 额 ( 减 少 以 "-" 号 填 列 ) , , ( 一 )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 , ( 二 ) 股 东 投 入 和 减 少 资 本 股 东 投 入 普 通 股 其 他 权 益 工 具 持 有 者 投 入 资 本 股 份 支 付 计 入 股 东 权 益 的 金 额 4. 其 他 ( 三 ) 利 润 分 配 提 取 盈 余 公 积 对 股 东 的 分 配 其 他 ( 四 ) 股 东 权 益 内 部 结 转 资 本 公 积 转 增 股 本 盈 余 公 积 转 增 股 本 盈 余 公 积 弥 补 亏 损 其 他 ( 五 ) 专 项 储 备 本 年 提 取 本 年 使 用 ( 六 ) 其 他 四 本 年 年 末 余 额 10, , , , ,

189 2013 年 度 母 公 司 权 益 变 动 表 科 目 股 本 资 本 公 积 盈 余 公 积 未 分 配 利 润 股 东 权 益 合 计 一 上 年 年 末 余 额 10, , , , , 加 :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前 期 差 错 更 正 其 他 二 本 年 年 初 余 额 10, , , , , 三 本 年 增 减 变 动 金 额 ( 减 少 以 "-" 号 填 列 ) , , ( 一 )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 , ( 二 ) 股 东 投 入 和 减 少 资 本 股 东 投 入 普 通 股 其 他 权 益 工 具 持 有 者 投 入 资 本 股 份 支 付 计 入 股 东 权 益 的 金 额 其 他 ( 三 ) 利 润 分 配 提 取 盈 余 公 积 对 股 东 的 分 配 其 他 ( 四 ) 股 东 权 益 内 部 结 转 资 本 公 积 转 增 股 本 盈 余 公 积 转 增 股 本 盈 余 公 积 弥 补 亏 损 其 他 ( 五 ) 专 项 储 备 本 年 提 取 本 年 使 用 ( 六 ) 其 他 四 本 年 年 末 余 额 10, , , , ,

190 二 审 计 意 见 类 型 信 永 中 和 作 为 公 司 本 次 发 行 的 财 务 审 计 机 构, 审 计 了 公 司 合 并 及 母 公 司 财 务 报 表, 包 括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的 合 并 及 母 公 司 资 产 负 债 表,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的 合 并 及 母 公 司 利 润 表 合 并 及 母 公 司 现 金 流 量 表 合 并 及 母 公 司 股 东 权 益 变 动 表 以 及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并 出 具 了 标 准 无 保 留 意 见 的 审 计 报 告 (XYZH/2016GZA20010) 三 影 响 发 行 人 业 绩 的 主 要 因 素 和 指 标 报 告 期 内, 对 发 行 人 经 营 业 绩 影 响 较 大 的 因 素 和 指 标 包 括 销 售 量 原 材 料 价 格 和 毛 利 率 ( 一 ) 树 脂 销 售 量 营 业 收 入 的 波 动 取 决 于 销 售 量 和 销 售 价 格 的 变 化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树 脂 的 销 售 量 分 别 为 51, 吨 44, 吨 和 47, 吨, 销 售 均 价 分 别 为 13, 元 / 吨 15, 元 / 吨 和 13, 元 / 吨 发 行 人 产 品 销 售 价 格 的 制 定 与 主 要 原 材 料 松 香 的 价 格 联 动, 报 告 期 内, 由 于 松 香 价 格 波 动 较 大, 发 行 人 的 销 售 量 因 此 受 到 影 响, 有 关 具 体 情 况 请 见 本 节 十 盈 利 能 力 分 析 ( 二 ) 原 材 料 价 格 松 香 是 公 司 最 主 要 的 原 材 料 报 告 期 内, 松 香 占 公 司 产 品 成 本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86.89% 86.41% 及 85.52% 松 香 是 公 司 最 主 要 的 原 材 料 报 告 期 各 年 度, 松 香 占 公 司 产 品 成 本 的 比 例 均 在 85% 以 上 报 告 期 内, 松 香 价 格 出 现 较 大 波 动,2013 年 出 现 数 月 急 速 上 涨 的 情 形,2014 年 6 月 和 10 月 出 现 单 月 快 速 下 跌 2013 年 ~2015 年 的 松 香 市 场 价 格 走 势

191 数 据 来 源 : 松 香 网 ( 关 于 主 要 集 散 地 广 州 黄 埔 的 马 尾 松 香 价 格 ( 含 税 ) 松 香 价 格 的 急 速 涨 跌 为 公 司 控 制 存 货 成 本 带 来 挑 战, 在 此 情 况 下, 能 否 及 时 将 原 材 料 价 格 的 变 动 传 导 至 公 司 产 品 价 格 的 调 整, 成 为 影 响 公 司 的 盈 利 水 平 重 要 因 素 之 一 ( 三 ) 毛 利 率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综 合 毛 利 率 分 别 为 18.82% 15.22% 及 16.45%, 毛 利 率 的 变 动 主 要 与 公 司 树 脂 的 生 产 成 本 和 销 售 定 价 模 式 有 关 公 司 在 单 位 树 脂 成 本 ( 主 要 是 松 香 ) 的 基 础 上, 按 产 品 等 级 的 不 同, 分 别 加 上 固 定 的 加 成 金 额, 作 为 相 应 型 号 树 脂 的 售 价 在 原 材 料 松 香 的 市 场 价 格 涨 跌 幅 度 较 大 或 短 期 内 快 速 波 动 的 情 况 下, 生 产 成 本 的 变 动 较 难 与 销 售 价 格 实 现 同 步 调 整, 因 此 带 来 公 司 毛 利 率 的 波 动 有 关 毛 利 率 的 具 体 分 析 请 见 本 节 十 盈 利 能 力 分 析 之 ( 五 ) 毛 利 毛 利 率 及 变 动 情 况 分 析 四 财 务 报 表 编 制 基 础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范 围 及 变 化 情 况 ( 一 ) 财 务 报 表 编 制 基 础 本 公 司 财 务 报 表 以 持 续 经 营 为 基 础, 根 据 实 际 发 生 的 交 易 和 事 项, 按 照 财 政 部 颁 布 的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及 相 关 规 定, 并 基 于 本 附 注 四 重 要 会 计 政 策 及 会 计 估 计 所 述 会 计 政 策 和 会 计 估 计 编 制 ( 二 )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范 围 及 其 变 化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纳 入 合 并 报 表 范 围 的 子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如 下 :

192 子 公 司 名 称 注 册 地 注 册 资 本 ( 万 元 ) 持 股 比 例 主 营 业 务 广 州 科 茂 广 东 广 州 1, % 国 内 商 业 及 物 资 供 销 业 ; 货 物 进 出 口 技 术 进 出 口 广 州 英 科 广 东 广 州 % 新 型 树 脂 材 料 及 助 剂 的 研 究 开 发 加 工 制 造 化 学 技 术 咨 询 及 技 术 服 务 批 发 和 零 售 贸 易 江 西 金 安 江 西 吉 安 2, % 松 香 松 节 油 生 产 及 其 深 加 工 湖 南 科 茂 湖 南 永 州 2, % 松 香 松 节 油 和 树 脂 生 产 销 售 吉 安 科 茂 江 西 吉 安 2, % 松 香 松 节 油 的 深 加 工 及 销 售 普 洱 科 茂 云 南 普 洱 8,266 70% 松 香 松 节 油 松 香 树 脂 等 林 化 深 加 工 产 品 的 研 发 生 产 销 售 及 出 口 业 务 ; 森 林 资 源 培 育 开 发 广 西 科 茂 广 西 崇 左 3, % 松 香 松 节 油 和 树 脂 生 产 销 售 光 泽 科 茂 福 建 南 平 % 林 木 的 培 育 和 种 植 香 港 科 茂 香 港 78 万 港 元 100% 贸 易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投 资 设 立 增 加 光 泽 县 科 茂 林 业 有 限 公 司 香 港 科 茂 有 限 公 司 两 家 子 公 司 除 此 之 外, 发 行 人 合 并 报 表 范 围 报 告 期 内 没 有 变 化 五 主 要 会 计 政 策 和 会 计 估 计 及 其 变 化 情 况 ( 一 ) 会 计 期 间 发 行 人 会 计 年 度 自 公 历 每 年 1 月 1 日 起 至 12 月 31 日 止 本 申 报 财 务 报 表 的 实 际 会 计 期 间 为 2013 年 1 月 1 日 起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 二 ) 记 账 本 位 币 发 行 人 的 记 账 本 位 币 为 人 民 币 ( 三 ) 企 业 合 并 本 公 司 作 为 合 并 方, 在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中 取 得 的 资 产 和 负 债, 在 合 并 日 按 被 合 并 方 在 最 终 控 制 方 合 并 报 表 中 的 账 面 价 值 计 量 取 得 的 净 资 产 账 面 价 值 与 支 付 的 合 并 对 价 账 面 价 值 的 差 额, 调 整 资 本 公 积 ; 资 本 公 积 不 足 冲 减 的, 调 整 留 存 收 益 在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中 取 得 的 被 购 买 方 可 辨 认 资 产 负 债 及 或 有 负 债 在 收 购 日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合 并 成 本 为 本 公 司 在 购 买 日 为 取 得 对 被 购 买 方 的 控 制 权 而 支 付 的 现 金 或 非 现 金 资 产 发 行 或 承 担 的 负 债 发 行 的 权 益 性 证 券 等 的 公 允 价 值 以 及 在 企 业 合 并 中 发 生 的 各 项 直 接 相 关 费 用 之 和 ( 通 过 多 次 交 易 分 步 实 现 的 企 业 合 并, 其 合 并 成 本 为 每 一 单 项 交 易 的 成 本 之 和 ) 合 并 成 本 大 于 合 并 中 取 得 的 被 购 买 方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份 额 的 差 额, 确 认 为 商 誉 ; 合 并 成 本 小 于 合 并 中 取 得 的 被 购 买 方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份 额 的, 首 先 对 合 并 中 取 得 的 各 项 可 辨 认

193 资 产 负 债 及 或 有 负 债 的 公 允 价 值 以 及 合 并 对 价 的 非 现 金 资 产 或 发 行 的 权 益 性 证 券 等 的 公 允 价 值 进 行 复 核, 经 复 核 后, 合 并 成 本 仍 小 于 合 并 中 取 得 的 被 购 买 方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份 额 的, 将 其 差 额 计 入 合 并 当 期 营 业 外 收 入 ( 四 )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的 编 制 方 法 1 合 并 范 围 的 确 定 原 则 本 公 司 将 拥 有 实 际 控 制 权 的 子 公 司 纳 入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范 围 2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所 采 用 的 会 计 方 法 在 编 制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时, 子 公 司 与 本 公 司 采 用 的 会 计 政 策 或 会 计 期 间 不 一 致 的, 按 照 本 公 司 的 会 计 政 策 或 会 计 期 间 对 子 公 司 财 务 报 表 进 行 必 要 的 调 整 合 并 范 围 内 的 所 有 重 大 内 部 交 易 往 来 余 额 及 未 实 现 利 润 在 合 并 报 表 编 制 时 予 以 抵 销 子 公 司 的 所 有 者 权 益 中 不 属 于 母 公 司 的 份 额 以 及 当 期 净 损 益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及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中 属 于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的 份 额, 分 别 在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少 数 股 东 损 益 归 属 于 少 数 股 东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及 归 属 于 少 数 股 东 的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项 目 列 示 对 于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取 得 的 子 公 司, 其 经 营 成 果 和 现 金 流 量 自 合 并 当 期 期 初 纳 入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编 制 比 较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时, 对 上 年 财 务 报 表 的 相 关 项 目 进 行 调 整, 视 同 合 并 后 形 成 的 报 告 主 体 自 最 终 控 制 方 开 始 控 制 时 点 起 一 直 存 在 对 于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取 得 子 公 司, 经 营 成 果 和 现 金 流 量 自 本 公 司 取 得 控 制 权 之 日 起 纳 入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在 编 制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时, 以 购 买 日 确 定 的 各 项 可 辨 认 资 产 负 债 及 或 有 负 债 的 公 允 价 值 为 基 础 对 子 公 司 的 财 务 报 表 进 行 调 整 ( 五 )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确 定 标 准 本 公 司 现 金 流 量 表 之 现 金 指 库 存 现 金 以 及 可 以 随 时 用 于 支 付 的 存 款 现 金 流 量 表 之 现 金 等 价 物 指 持 有 期 限 不 超 过 3 个 月 流 动 性 强 易 于 转 换 为 已 知 金 额 现 金 且 价 值 变 动 风 险 很 小 的 投 资 ( 六 ) 外 币 业 务 及 外 币 报 表 折 算 本 公 司 外 币 交 易 采 用 交 易 发 生 日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授 权 中 国 外 汇 交 易 中 心 公 布 的 中 间 价 将 外 币 金 额 折 合 为 人 民 币 金 额 于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外 币 货 币 性 项 目 采 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的 即 期 汇 率 折 算 为 人 民 币, 所 产 生 的 折 算 差 额 除 了 为 购 建 或 生 产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而 借 入 的 外 币 专 门 借 款 产 生 的 汇 兑 差 额 按 资 本 化 的 原 则 处 理 外, 直 接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的 外 币 非 货 币 性 项 目, 采 用 公 允 价 值 确 定 日 的 即 期 汇 率 折 算 为 人 民 币, 所 产 生 的 折 算 差 额, 作 为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直 接 计

194 入 当 期 损 益 以 历 史 成 本 计 量 的 外 币 非 货 币 性 项 目, 仍 采 用 交 易 发 生 日 的 即 期 汇 率 折 算, 不 改 变 其 人 民 币 金 额 ( 七 )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1 金 融 资 产 (1) 金 融 资 产 分 类 本 公 司 按 投 资 目 的 和 经 济 实 质 对 拥 有 的 金 融 资 产 分 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贷 款 和 应 收 款 项 及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四 大 类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是 指 持 有 的 主 要 目 的 为 短 期 内 出 售 的 金 融 资 产,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中 以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列 示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是 指 到 期 日 固 定 回 收 金 额 固 定 或 可 确 定, 且 管 理 层 有 明 确 意 图 和 能 力 持 有 至 到 期 的 非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贷 款 和 应 收 款 项 是 指 在 活 跃 市 场 中 没 有 报 价, 回 收 金 额 固 定 或 可 确 定 的 非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包 括 初 始 确 认 时 即 被 指 定 为 可 供 出 售 的 非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及 未 被 划 分 为 其 他 类 的 金 融 资 产 (2) 金 融 资 产 确 认 与 计 量 金 融 资 产 于 本 公 司 成 为 金 融 工 具 合 同 的 一 方 时, 按 公 允 价 值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内 确 认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取 得 时 发 生 的 相 关 交 易 费 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其 他 金 融 资 产 的 相 关 交 易 费 用 计 入 初 始 确 认 金 额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和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按 照 公 允 价 值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 贷 款 和 应 收 款 项 以 及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采 用 实 际 利 率 法, 以 摊 余 成 本 列 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计 入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损 益 ; 在 资 产 持 有 期 间 所 取 得 的 利 息 或 现 金 股 利, 确 认 为 投 资 收 益 ; 处 置 时, 其 公 允 价 值 与 初 始 入 账 金 额 之 间 的 差 额 确 认 为 投 资 损 益, 同 时 调 整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损 益 除 减 值 损 失 及 外 币 货 币 性 金 融 资 产 形 成 的 汇 兑 损 益 外,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直 接 计 入 股 东 权 益, 待 该 金 融 资 产 终 止 确 认 时, 原 直 接 计 入 权 益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累 计 额 转 入 当 期 损 益 可 供 出 售 债 务 工 具 投 资 在 持 有 期 间 按 实 际 利 率 法 计 算 的 利 息, 以 及 被 投 资 单 位 宣 告 发 放 的 与 可 供 出 售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相 关 的 现 金 股 利, 作 为 投 资 收 益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3) 金 融 资 产 减 值 除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外, 本 公 司 于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对 其 他 金 融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进 行 检 查, 如 果 有 客 观 证 据 表 明 某 项 金 融 资 产 发

195 生 减 值 的,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以 摊 余 成 本 计 量 的 金 融 资 产 发 生 减 值 时, 按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 不 包 括 尚 未 发 生 的 未 来 信 用 损 失 ) 现 值 低 于 账 面 价 值 的 差 额,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如 果 有 客 观 证 据 表 明 该 金 融 资 产 价 值 已 恢 复, 且 客 观 上 与 确 认 该 损 失 后 发 生 的 事 项 有 关, 原 确 认 的 减 值 损 失 予 以 转 回,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当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的 出 现 公 允 价 值 不 能 恢 复 的 非 暂 时 性 下 降, 原 直 接 计 入 股 东 权 益 的 因 公 允 价 值 下 降 形 成 的 累 计 损 失 予 以 转 出 并 计 入 减 值 损 失 对 已 确 认 减 值 损 失 的 可 供 出 售 债 务 工 具 投 资, 在 期 后 公 允 价 值 上 升 且 客 观 上 与 确 认 原 减 值 损 失 后 发 生 的 事 项 有 关 的, 原 确 认 的 减 值 损 失 予 以 转 回 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对 已 确 认 减 值 损 失 的 可 供 出 售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期 后 公 允 价 值 上 升 直 接 计 入 股 东 权 益 (4) 金 融 资 产 转 移 金 融 资 产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之 一 的, 予 以 终 止 确 认 :1 收 取 该 金 融 资 产 现 金 流 量 的 合 同 权 利 终 止 ;2 该 金 融 资 产 已 转 移, 且 本 公 司 将 金 融 资 产 所 有 权 上 几 乎 所 有 的 风 险 和 报 酬 转 移 给 转 入 方 ; 3 该 金 融 资 产 已 转 移, 虽 然 本 公 司 既 没 有 转 移 也 没 有 保 留 金 融 资 产 所 有 权 上 几 乎 所 有 的 风 险 和 报 酬, 但 是 放 弃 了 对 该 金 融 资 产 控 制 企 业 既 没 有 转 移 也 没 有 保 留 金 融 资 产 所 有 权 上 几 乎 所 有 的 风 险 和 报 酬, 且 未 放 弃 对 该 金 融 资 产 控 制 的, 则 按 照 其 继 续 涉 入 所 转 移 金 融 资 产 的 程 度 确 认 有 关 金 融 资 产, 并 相 应 确 认 有 关 负 债 继 续 涉 入 所 转 移 金 融 资 产 的 程 度, 是 指 该 金 融 资 产 价 值 变 动 使 企 业 面 临 的 风 险 水 平 金 融 资 产 整 体 转 移 满 足 终 止 确 认 条 件 的, 将 所 转 移 金 融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与 因 转 移 而 收 到 的 对 价 及 原 计 入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累 计 额 之 和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金 融 资 产 部 分 转 移 满 足 终 止 确 认 条 件 的, 将 所 转 移 金 融 资 产 整 体 的 账 面 价 值, 在 终 止 确 认 部 分 和 未 终 止 确 认 部 分 之 间, 按 照 各 自 的 相 对 公 允 价 值 进 行 分 摊, 并 将 因 转 移 而 收 到 的 对 价 及 应 分 摊 至 终 止 确 认 部 分 的 原 计 入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累 计 额 之 和, 与 分 摊 的 前 述 账 面 金 额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2 金 融 负 债 本 公 司 的 金 融 负 债 为 其 他 金 融 负 债 其 他 金 融 负 债 是 指 除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 以 外 的 金 融 负 债 主 要 包 括 因 购 买 商 品 产 生 的 应 付 账 款 长 期 应 付 款 等 其 他 金 融 负 债 按 其 公 允 价 值 和 相 关 交 易 费 用 之 和 作 为 初 始 确 认 金 额 采 用 实 际 利 率 法, 按 照 摊 余 成 本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当 金 融 负 债 的 现 时 义 务 全 部 或 部 分 已 经 解 除 时, 终 止 确 认 该 金 融 负 债 或 义 务 已 解 除 的 部 分 终 止 确 认 部 分 的 账 面 价 值 与 支 付 的 对 价 之 间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196 益 3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的 公 允 价 值 确 定 方 法 金 融 工 具 存 在 活 跃 市 场 的, 以 活 跃 市 场 中 的 报 价 确 定 其 公 允 价 值 金 融 工 具 不 存 在 活 跃 市 场 的, 采 用 估 值 技 术 确 定 其 公 允 价 值 估 值 技 术 包 括 参 考 熟 悉 情 况 并 自 愿 交 易 的 各 方 最 近 进 行 的 市 场 交 易 中 使 用 的 价 格 参 照 实 质 上 相 同 的 其 他 金 融 资 产 的 当 前 公 允 价 值 现 金 流 量 折 现 法 等 ( 八 ) 应 收 款 项 坏 账 准 备 本 公 司 将 下 列 情 形 作 为 应 收 款 项 坏 账 损 失 确 认 标 准 : 债 务 单 位 撤 销 破 产 资 不 抵 债 现 金 流 量 严 重 不 足 发 生 严 重 自 然 灾 害 等 导 致 停 产 而 在 可 预 见 的 时 间 内 无 法 偿 付 债 务 等 ; 其 他 确 凿 证 据 表 明 确 实 无 法 收 回 或 收 回 的 可 能 性 不 大 对 可 能 发 生 的 坏 账 损 失 采 用 备 抵 法 核 算, 年 末 按 账 龄 分 析 法 并 结 合 个 别 认 定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对 于 有 确 凿 证 据 表 明 确 实 无 法 收 回 的 应 收 款 项, 经 本 公 司 按 规 定 程 序 批 准 后 列 作 坏 账 损 失, 冲 销 提 取 的 坏 账 准 备 1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款 项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的 判 断 依 据 或 金 额 标 准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计 提 方 法 将 单 项 金 额 超 过 300 万 元 ( 含 300 万 元 ) 的 应 收 款 项 视 为 重 大 应 收 款 项 当 存 在 客 观 证 据 表 明 本 公 司 将 无 法 按 应 收 款 项 的 原 有 条 款 收 回 所 有 款 项 时, 根 据 其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现 值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差 额, 单 独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2 按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应 收 款 项 对 于 单 项 金 额 非 重 大 的 应 收 款 项, 本 公 司 将 其 与 经 单 独 测 试 后 未 减 值 的 应 收 款 项 一 起 划 分 为 若 干 组 合, 根 据 以 前 年 度 与 之 相 同 或 相 类 似 的 具 有 类 似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的 应 收 账 款 组 合 的 实 际 损 失 率 为 基 础, 结 合 现 时 情 况 确 定 本 期 各 项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比 例, 据 此 计 算 本 期 应 计 提 的 坏 账 准 备 本 公 司 将 应 收 账 款 中 有 确 凿 证 据 表 明 无 法 收 回 或 收 回 可 能 性 不 大 的 款 项, 划 分 为 特 定 资 产 组 合, 全 额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确 定 组 合 的 依 据 账 龄 组 合 以 应 收 款 项 的 账 龄 为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划 分 组 合 按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计 提 方 法 账 龄 组 合 按 账 龄 分 析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采 用 账 龄 分 析 法 的 应 收 款 项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比 例 如 下 : 账 龄 应 收 账 款 计 提 比 例 (%) 其 他 应 收 款 计 提 比 例 (%) 1 年 以 内 5 5 1~2 年 ~3 年

197 账 龄 应 收 账 款 计 提 比 例 (%) 其 他 应 收 款 计 提 比 例 (%) 3 年 以 上 单 项 金 额 虽 不 重 大 但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款 项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理 由 坏 账 准 备 的 计 提 方 法 单 项 金 额 不 重 大 且 按 照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不 能 反 映 其 风 险 特 征 的 应 收 款 项 根 据 其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现 值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差 额,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 九 ) 存 货 本 公 司 存 货 主 要 包 括 原 材 料 库 存 商 品 发 出 商 品 等 存 货 实 行 永 续 盘 存 制, 存 货 在 取 得 时 按 实 际 成 本 计 价 ; 领 用 或 发 出 存 货, 采 用 加 权 平 均 法 确 定 其 实 际 成 本 包 装 物 和 低 值 易 耗 品 采 用 一 次 转 销 法 进 行 摊 销 期 末 存 货 按 成 本 与 可 变 现 净 值 孰 低 原 则 计 价, 对 于 存 货 因 遭 受 毁 损 全 部 或 部 分 陈 旧 过 时 或 销 售 价 格 低 于 成 本 等 原 因, 预 计 其 成 本 不 可 收 回 的 部 分, 提 取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库 存 商 品 及 大 宗 原 材 料 的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按 单 个 存 货 项 目 的 成 本 高 于 其 可 变 现 净 值 的 差 额 提 取 ; 其 他 数 量 繁 多 单 价 较 低 的 原 辅 材 料 按 类 别 提 取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库 存 商 品 在 产 品 和 用 于 出 售 的 材 料 等 直 接 用 于 出 售 的 商 品 存 货, 其 可 变 现 净 值 按 该 存 货 的 估 计 售 价 减 去 估 计 的 销 售 费 用 和 相 关 税 费 后 的 金 额 确 定 ; 用 于 生 产 而 持 有 的 材 料 存 货, 其 可 变 现 净 值 按 所 生 产 的 产 成 品 的 估 计 售 价 减 去 至 完 工 时 估 计 将 要 发 生 的 成 本 估 计 的 销 售 费 用 和 相 关 税 费 后 的 金 额 确 定 ( 十 )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本 公 司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主 要 是 指 对 子 公 司 的 投 资 对 合 营 企 业 及 联 营 企 业 的 投 资 本 公 司 对 共 同 控 制 的 判 断 依 据 是 所 有 参 与 方 或 参 与 方 组 合 集 体 控 制 该 安 排, 并 且 该 安 排 相 关 活 动 的 政 策 必 须 经 过 这 些 集 体 控 制 该 安 排 的 参 与 方 一 致 同 意 本 公 司 直 接 或 通 过 子 公 司 间 接 拥 有 被 投 资 单 位 20%( 含 ) 以 上 但 低 于 50% 的 表 决 权 时, 通 常 认 为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具 有 重 大 影 响 持 有 被 投 资 单 位 20% 以 下 表 决 权 的, 还 需 要 综 合 考 虑 在 被 投 资 单 位 的 董 事 会 或 类 似 权 力 机 构 中 派 有 代 表 或 参 与 被 投 资 单 位 财 务 和 经 营 政 策 制 定 过 程 或 与 被 投 资 单 位 之 间 发 生 重 要 交 易 或 向 被 投 资 单 位 派 出 管 理 人 员 或 向 被 投 资 单 位 提 供 关 键 技 术 资 料 等 事 实 和 情 况 判 断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具 有 重 大 影 响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形 成 控 制 的, 为 本 公 司 的 子 公 司 通 过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取 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在 合 并 日 按 照 取 得 被 合 并 方 在 最 终 控 制 方 合 并 报 表 中 净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的 份 额 作 为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被 合 并 方 在 合 并 日 的 净

198 资 产 账 面 价 值 为 负 数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成 本 按 零 确 定 通 过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取 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以 合 并 成 本 作 为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除 上 述 通 过 企 业 合 并 取 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外, 以 支 付 现 金 取 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按 照 实 际 支 付 的 购 买 价 款 作 为 投 资 成 本 ; 以 发 行 权 益 性 证 券 取 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按 照 发 行 权 益 性 证 券 的 公 允 价 值 作 为 投 资 成 本 ; 投 资 者 投 入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按 照 投 资 合 同 或 协 议 约 定 的 价 值 作 为 投 资 成 本 ; 公 司 如 有 以 债 务 重 组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交 换 等 方 式 取 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应 根 据 相 关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规 定 并 结 合 公 司 的 实 际 情 况 披 露 确 定 投 资 成 本 的 方 法 本 公 司 对 子 公 司 投 资 采 用 成 本 法 核 算, 对 合 营 企 业 及 联 营 企 业 投 资 采 用 权 益 法 核 算 后 续 计 量 采 用 成 本 法 核 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在 追 加 投 资 时, 按 照 追 加 投 资 支 付 的 成 本 额 公 允 价 值 及 发 生 的 相 关 交 易 费 用 增 加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成 本 的 账 面 价 值 被 投 资 单 位 宣 告 分 派 的 现 金 股 利 或 利 润, 按 照 应 享 有 的 金 额 确 认 为 当 期 投 资 收 益 后 续 计 量 采 用 权 益 法 核 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随 着 被 他 投 资 单 位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变 动 相 应 调 整 增 加 或 减 少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账 面 价 值 其 中 在 确 认 应 享 有 被 投 资 单 位 净 损 益 的 份 额 时, 以 取 得 投 资 时 被 投 资 单 位 各 项 可 辨 认 资 产 等 的 公 允 价 值 为 基 础, 按 照 本 公 司 的 会 计 政 策 及 会 计 期 间, 并 抵 销 与 联 营 企 业 及 合 营 企 业 之 间 发 生 的 内 部 交 易 损 益 按 照 持 股 比 例 计 算 归 属 于 投 资 企 业 的 部 分,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的 净 利 润 进 行 调 整 后 确 认 处 置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其 账 面 价 值 与 实 际 取 得 价 款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投 资 收 益 采 用 权 益 法 核 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因 被 投 资 单 位 除 净 损 益 以 外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其 他 变 动 而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处 置 该 项 投 资 时 将 原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部 分 按 相 应 比 例 转 入 当 期 投 资 损 益 因 处 置 部 分 股 权 投 资 等 原 因 丧 失 了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的 共 同 控 制 或 重 大 影 响 的, 处 置 后 的 剩 余 股 权 改 按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核 算, 剩 余 股 权 在 丧 失 共 同 控 制 或 重 大 影 响 之 日 的 公 允 价 值 与 账 面 价 值 之 间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原 股 权 投 资 因 采 用 权 益 法 核 算 而 确 认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在 终 止 采 用 权 益 法 核 算 时 采 用 与 被 投 资 单 位 直 接 处 置 相 关 资 产 或 负 债 相 同 的 基 础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因 处 置 部 分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丧 失 了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控 制 的, 处 置 后 的 剩 余 股 权 能 够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实 施 共 同 控 制 或 施 加 重 大 影 响 的, 改 按 权 益 法 核 算, 处 置 股 权 账 面 价 值 和 处 置 对 价 的 差 额 计 入 投 资 收 益, 并 对 该 剩 余 股 权 视 同 自 取 得 时 即 采 用 权 益 法 核 算 进 行 调 整 ; 处 置 后 的 剩 余 股 权 不 能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实 施 共 同 控 制 或 施 加 重 大 影 响 的, 改 按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的 有 关 规 定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处 置 股 权 账 面 价 值 和 处 置 对 价 的 差 额 计 入 投 资 收 益, 剩 余 股 权 在 丧 失 控 制 之 日 的 公 允 价 值 与 账 面 价

199 值 间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投 资 损 益 ( 十 一 ) 固 定 资 产 本 公 司 固 定 资 产 是 指 同 时 具 有 以 下 特 征, 即 为 生 产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出 租 或 经 营 管 理 而 持 有 的, 使 用 年 限 超 过 一 年 的 有 形 资 产 固 定 资 产 包 括 房 屋 建 筑 物 机 器 设 备 运 输 设 备 和 其 他 设 备, 按 其 取 得 时 的 成 本 作 为 入 账 的 价 值, 其 中, 外 购 的 固 定 资 产 成 本 包 括 买 价 和 进 口 关 税 等 相 关 税 费, 以 及 为 使 固 定 资 产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前 所 发 生 的 可 直 接 归 属 于 该 资 产 的 其 他 支 出 ; 自 行 建 造 固 定 资 产 的 成 本, 由 建 造 该 项 资 产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前 所 发 生 的 必 要 支 出 构 成 ; 投 资 者 投 入 的 固 定 资 产, 按 投 资 合 同 或 协 议 约 定 的 价 值 作 为 入 账 价 值, 但 合 同 或 协 议 约 定 价 值 不 公 允 的 按 公 允 价 值 入 账 ; 融 资 租 赁 租 入 的 固 定 资 产, 按 租 赁 开 始 日 租 赁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与 最 低 租 赁 付 款 额 现 值 两 者 中 较 低 者 作 为 入 账 价 值 与 固 定 资 产 有 关 的 后 续 支 出, 包 括 修 理 支 出 更 新 改 造 支 出 等, 符 合 固 定 资 产 确 认 条 件 的, 计 入 固 定 资 产 成 本, 对 于 被 替 换 的 部 分, 终 止 确 认 其 账 面 价 值 ; 不 符 合 固 定 资 产 确 认 条 件 的, 于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除 已 提 足 折 旧 仍 继 续 使 用 的 固 定 资 产 和 单 独 计 价 入 账 的 土 地 外, 本 公 司 对 所 有 固 定 资 产 计 提 折 旧 计 提 折 旧 时 采 用 平 均 年 限 法, 并 根 据 用 途 分 别 计 入 相 关 资 产 的 成 本 或 当 期 费 用 本 公 司 固 定 资 产 的 分 类 折 旧 年 限 预 计 净 残 值 率 折 旧 率 如 下 : 序 号 类 别 折 旧 年 限 ( 年 ) 预 计 残 值 率 (%) 年 折 旧 率 (%) 1 房 屋 建 筑 物 机 器 设 备 5~ ~19 3 运 输 设 备 其 他 设 备 本 公 司 于 每 年 年 度 终 了, 对 固 定 资 产 的 预 计 使 用 寿 命 预 计 净 残 值 和 折 旧 方 法 进 行 复 核, 如 发 生 改 变, 则 作 为 会 计 估 计 变 更 处 理 当 固 定 资 产 被 处 置 或 者 预 期 通 过 使 用 或 处 置 不 能 产 生 经 济 利 益 时, 终 止 确 认 该 固 定 资 产 固 定 资 产 出 售 转 让 报 废 或 毁 损 的 处 置 收 入 扣 除 其 账 面 价 值 和 相 关 税 费 后 的 金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十 二 ) 在 建 工 程 在 建 工 程 按 实 际 发 生 的 成 本 计 量 自 营 建 筑 工 程 按 直 接 材 料 直 接 工 资 直 接 施 工 费 等 计 量 ; 出 包 建 筑 工 程 按 应 支 付 的 工 程 价 款 等 计 量 ; 设 备 安 装 工 程 按 所 安 装 设 备 的 价 值 安 装 费 用 工 程 试 运 转 等 所 发 生 的 支 出 等 确 定 工 程 成 本 在 建 工 程 成 本 还 包 括 应 当 资 本 化 的 借 款 费 用 和 汇 兑 损 益 在 建 工 程 在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之 日 起, 根 据 工 程 预 算 造 价 或 工 程 实 际 成

200 本 等, 按 估 计 的 价 值 结 转 固 定 资 产, 次 月 起 开 始 计 提 折 旧, 待 办 理 了 竣 工 决 算 手 续 后 再 对 固 定 资 产 原 值 差 异 进 行 调 整 ( 十 三 ) 借 款 费 用 借 款 费 用 包 括 借 款 利 息 折 价 或 溢 价 的 摊 销 辅 助 费 用 以 及 因 外 币 借 款 而 发 生 的 汇 兑 差 额 等 可 直 接 归 属 于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的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的 借 款 费 用, 在 资 产 支 出 已 经 发 生 借 款 费 用 已 经 发 生 为 使 资 产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或 可 销 售 状 态 所 必 要 的 购 建 或 生 产 活 动 已 经 开 始 时, 开 始 资 本 化 ; 当 购 建 或 生 产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或 可 销 售 状 态 时, 停 止 资 本 化 其 余 借 款 费 用 在 发 生 当 期 确 认 为 费 用 专 门 借 款 当 期 实 际 发 生 的 利 息 费 用, 扣 除 尚 未 动 用 的 借 款 资 金 存 入 银 行 取 得 的 利 息 收 入 或 进 行 暂 时 性 投 资 取 得 的 投 资 收 益 后 的 金 额 予 以 资 本 化 ; 一 般 借 款 根 据 累 计 资 产 支 出 超 过 专 门 借 款 部 分 的 资 产 支 出 加 权 平 均 数 乘 以 所 占 用 一 般 借 款 的 资 本 化 率, 确 定 资 本 化 金 额 资 本 化 率 根 据 一 般 借 款 加 权 平 均 利 率 计 算 确 定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是 指 需 要 经 过 相 当 长 时 间 ( 通 常 指 1 年 以 上 ) 的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活 动 才 能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或 者 可 销 售 状 态 的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和 存 货 等 资 产 如 果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在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过 程 中 发 生 非 正 常 中 断 且 中 断 时 间 连 续 超 过 3 个 月, 暂 停 借 款 费 用 的 资 本 化, 直 至 资 产 的 购 建 或 生 产 活 动 重 新 开 始 ( 十 四 ) 生 物 资 产 本 公 司 生 物 资 产 为 生 产 性 生 物 资 产, 主 要 为 思 茅 松 等 林 木 生 物 资 产 按 照 成 本 进 行 初 始 计 量 外 购 生 物 资 产 的 成 本, 包 括 购 买 价 款 相 关 税 费 运 输 费 保 险 费 以 及 可 直 接 归 属 于 购 买 该 资 产 的 其 他 支 出 ; 自 行 繁 殖 的 生 产 性 生 物 资 产 的 成 本, 包 括 达 到 预 定 生 产 经 营 目 的 ( 成 龄 ) 前 发 生 的 饲 料 费 人 工 费 和 应 分 摊 的 间 接 费 用 等 必 要 支 出 ( 达 到 预 定 生 产 经 营 目 的, 是 指 生 产 性 生 物 资 产 进 入 正 常 生 产 期, 可 以 多 年 连 续 稳 定 产 出 产 品 提 供 劳 务 或 出 租 ); 计 入 生 物 资 产 成 本 的 借 款 费 用, 按 照 借 款 费 用 的 相 关 规 定 处 理 ; 投 资 者 投 入 生 物 资 产 的 成 本, 按 照 投 资 合 同 或 协 议 约 定 的 价 值 确 定, 但 合 同 或 协 议 约 定 价 值 不 公 允 的 除 外 ; 生 物 资 产 在 达 到 预 定 生 产 经 营 目 的 后 发 生 的 管 护 费 用 等 后 续 支 出,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本 公 司 达 到 预 定 生 产 经 营 目 的 的 林 木 类 生 物 资 产, 系 指 树 龄 为 15 年 ( 含 15 年 ) 以 上 本 公 司 对 达 到 预 定 生 产 经 营 目 的 的 生 产 性 生 物 资 产, 按 期 计 提 折 旧, 并 根 据 用 途 分 别 计 入 相 关 资 产 的 成 本 或 当 期 损 益 本 公 司 生 产 性 生 物 资 产 为 思 茅 松 等 林

201 木 本 公 司 生 产 性 生 物 资 产 的 预 计 使 用 寿 命 预 计 净 残 值 率 和 年 折 旧 率 如 下 : 资 产 类 别 预 计 使 用 寿 命 ( 年 ) 预 计 净 残 值 率 (%) 年 折 旧 率 (%) 林 木 类 生 物 资 产 本 公 司 根 据 生 产 性 生 物 资 产 的 性 质 使 用 情 况 和 有 关 经 济 利 益 的 预 期 实 现 方 式, 确 定 其 预 计 使 用 寿 命 和 预 计 净 残 值 并 在 年 度 终 了, 对 生 产 性 生 物 资 产 的 使 用 寿 命 预 计 净 残 值 和 折 旧 方 法 进 行 复 核, 如 发 生 改 变, 则 作 为 会 计 估 计 变 更 处 理 本 公 司 于 每 年 年 度 终 了 对 生 产 性 生 物 资 产 进 行 检 查, 有 确 凿 证 据 表 明 由 于 遭 受 自 然 灾 害 病 虫 害 动 物 疫 病 侵 袭 或 市 场 需 求 变 化 等 原 因, 使 生 产 性 生 物 资 产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按 照 可 变 现 净 值 或 可 收 回 金 额 低 于 账 面 价 值 的 差 额, 计 提 生 物 资 产 跌 价 准 备 或 减 值 准 备, 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生 产 性 生 物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一 经 计 提, 不 再 转 回 ( 十 五 ) 无 形 资 产 本 公 司 无 形 资 产 包 括 土 地 使 用 权 林 地 使 用 权 专 利 技 术 等, 按 取 得 时 的 实 际 成 本 计 量, 其 中, 购 入 的 无 形 资 产, 按 实 际 支 付 的 价 款 和 相 关 的 其 他 支 出 作 为 实 际 成 本 ; 投 资 者 投 入 的 无 形 资 产, 按 投 资 合 同 或 协 议 约 定 的 价 值 确 定 实 际 成 本, 但 合 同 或 协 议 约 定 价 值 不 公 允 的, 按 公 允 价 值 确 定 实 际 成 本 土 地 使 用 权 从 出 让 起 始 日 起, 按 其 出 让 年 限 平 均 摊 销 ; 专 利 技 术 非 专 利 技 术 和 其 他 无 形 资 产 按 预 计 使 用 年 限 合 同 规 定 的 受 益 年 限 和 法 律 规 定 的 有 效 年 限 三 者 中 最 短 者 分 期 平 均 摊 销 摊 销 金 额 按 其 受 益 对 象 计 入 相 关 资 产 成 本 和 当 期 损 益 对 使 用 寿 命 有 限 的 无 形 资 产 的 预 计 使 用 寿 命 及 摊 销 方 法 于 每 年 年 度 终 了 进 行 复 核, 如 发 生 改 变, 则 作 为 会 计 估 计 变 更 处 理 在 每 个 会 计 期 间 对 使 用 寿 命 不 确 定 的 无 形 资 产 的 预 计 使 用 寿 命 进 行 复 核, 如 有 证 据 表 明 无 形 资 产 的 使 用 寿 命 是 有 限 的, 则 估 计 其 使 用 寿 命 并 在 预 计 使 用 寿 命 内 摊 销 本 公 司 使 用 寿 命 有 限 的 无 形 资 产 具 体 使 用 寿 命 如 下 : 类 别 使 用 寿 命 土 地 使 用 权 48.5~70 年 林 地 使 用 权 50 年 专 利 使 用 权 58~62 个 月 软 件 产 品 5 年 ( 十 六 ) 研 究 与 开 发 本 公 司 的 研 究 开 发 支 出 根 据 其 性 质 以 及 研 发 活 动 最 终 形 成 无 形 资 产 是 否 具 有 较 大 不 确 定 性, 分 为 研 究 阶 段 支 出 和 开 发 阶 段 支 出 研 究 阶 段 的 支 出, 于 发 生

202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开 发 阶 段 的 支 出, 同 时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的, 确 认 为 无 形 资 产 : 1 完 成 该 无 形 资 产 以 使 其 能 够 使 用 或 出 售 在 技 术 上 具 有 可 行 性 ; 2 具 有 完 成 该 无 形 资 产 并 使 用 或 出 售 的 意 图 ; 3 运 用 该 无 形 资 产 生 产 的 产 品 存 在 市 场 或 无 形 资 产 自 身 存 在 市 场 ; 4 有 足 够 的 技 术 财 务 资 源 和 其 他 资 源 支 持, 以 完 成 该 无 形 资 产 的 开 发, 并 有 能 力 使 用 或 出 售 该 无 形 资 产 ; 5 归 属 于 该 无 形 资 产 开 发 阶 段 的 支 出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不 满 足 上 述 条 件 的 开 发 阶 段 的 支 出, 于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前 期 已 计 入 损 益 的 开 发 支 出 在 以 后 期 间 不 再 确 认 为 资 产 已 资 本 化 的 开 发 阶 段 的 支 出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上 列 示 为 开 发 支 出, 自 该 项 目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之 日 起 转 为 无 形 资 产 列 报 ( 十 七 ) 非 金 融 长 期 资 产 减 值 本 公 司 于 每 一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对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固 定 资 产 在 建 工 程 使 用 寿 命 有 限 的 无 形 资 产 等 项 目 进 行 检 查, 当 存 在 下 列 迹 象 时, 表 明 资 产 可 能 发 生 了 减 值, 本 公 司 将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对 商 誉 和 使 用 寿 命 不 确 定 的 无 形 资 产, 无 论 是 否 存 在 减 值 迹 象, 每 期 末 均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难 以 对 单 项 资 产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进 行 测 试 的, 以 该 资 产 所 属 的 资 产 组 或 资 产 组 组 合 为 基 础 测 试 减 值 测 试 后, 若 该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超 过 其 可 收 回 金 额, 其 差 额 确 认 为 减 值 损 失, 上 述 资 产 的 减 值 损 失 一 经 确 认, 在 以 后 会 计 期 间 不 予 转 回 资 产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是 指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减 去 处 置 费 用 后 的 净 额 与 资 产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的 现 值 两 者 之 间 的 较 高 者 出 现 减 值 的 迹 象 如 下 : 1 资 产 的 市 价 当 期 大 幅 度 下 跌, 其 跌 幅 明 显 高 于 因 时 间 的 推 移 或 者 正 常 使 用 而 预 计 的 下 跌 ; 2 企 业 经 营 所 处 的 经 济 技 术 或 者 法 律 等 环 境 以 及 资 产 所 处 的 市 场 在 当 期 或 者 将 在 近 期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从 而 对 企 业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 3 市 场 利 率 或 者 其 他 市 场 投 资 报 酬 率 在 当 期 已 经 提 高, 从 而 影 响 企 业 计 算 资 产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现 值 的 折 现 率, 导 致 资 产 可 收 回 金 额 大 幅 度 降 低 ; 4 有 证 据 表 明 资 产 已 经 陈 旧 过 时 或 者 其 实 体 已 经 损 坏 ; 5 资 产 已 经 或 者 将 被 闲 置 终 止 使 用 或 者 计 划 提 前 处 置 ; 6 企 业 内 部 报 告 的 证 据 表 明 资 产 的 经 济 绩 效 已 经 低 于 或 者 将 低 于 预 期, 如 资 产 所 创 造 的 净 现 金 流 量 或 者 实 现 的 营 业 利 润 ( 或 者 亏 损 ) 远 远 低 于 ( 或 者 高 于 ) 预 计 金 额 等 ; 7 其 他 表 明 资 产 可 能 已 经 发 生 减 值 的 迹 象

203 ( 十 八 )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本 公 司 的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是 指 已 经 支 出, 但 应 由 当 期 及 以 后 各 期 承 担 的 摊 销 期 限 在 1 年 以 上 ( 不 含 1 年 ) 的 ERP 服 务 费 费 用, 该 等 费 用 在 受 益 期 内 平 均 摊 销 如 果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项 目 不 能 使 以 后 会 计 期 间 受 益, 则 将 尚 未 摊 销 的 该 项 目 的 摊 余 价 值 全 部 转 入 当 期 损 益 ( 十 九 ) 职 工 薪 酬 本 公 司 职 工 薪 酬 包 括 短 期 薪 酬 离 职 后 福 利 辞 退 福 利 短 期 薪 酬 主 要 包 括 工 资 奖 金 津 贴 和 补 贴 职 工 福 利 费 社 会 保 险 费 及 住 房 公 积 金 工 会 经 费 和 职 工 教 育 经 费 等, 在 职 工 提 供 服 务 的 会 计 期 间, 将 实 际 发 生 的 短 期 薪 酬 确 认 为 负 债, 并 按 照 受 益 对 象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或 相 关 资 产 成 本 离 职 后 福 利 主 要 包 括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费 失 业 保 险 等, 按 照 公 司 承 担 的 风 险 和 义 务, 分 类 为 设 定 提 存 计 划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对 于 设 定 提 存 计 划 在 根 据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为 换 取 职 工 在 会 计 期 间 提 供 的 服 务 而 向 单 独 主 体 缴 存 的 提 存 金 确 认 为 负 债, 并 按 照 受 益 对 象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或 相 关 资 产 成 本 辞 退 福 利 是 在 职 工 劳 动 合 同 尚 未 到 期 前, 企 业 决 定 解 除 与 职 工 的 劳 动 关 系 而 给 予 的 补 偿, 或 为 鼓 励 职 工 自 愿 接 受 裁 减 而 给 予 的 补 偿, 在 实 施 时 确 认 辞 退 福 利 产 生 的 职 工 薪 酬 负 债, 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其 中 对 超 过 一 年 予 以 支 付 的 补 偿 款 折 现 后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二 十 ) 预 计 负 债 当 与 对 外 担 保 商 业 承 兑 汇 票 贴 现 未 决 诉 讼 或 仲 裁 产 品 质 量 保 证 等 或 有 事 项 相 关 的 业 务 同 时 符 合 以 下 条 件 时, 本 公 司 将 其 确 认 为 负 债 : 该 义 务 是 本 公 司 承 担 的 现 时 义 务 ; 该 义 务 的 履 行 很 可 能 导 致 经 济 利 益 流 出 企 业 ; 该 义 务 的 金 额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预 计 负 债 按 照 履 行 相 关 现 时 义 务 所 需 支 出 的 最 佳 估 计 数 进 行 初 始 计 量, 并 综 合 考 虑 与 或 有 事 项 有 关 的 风 险 不 确 定 性 和 货 币 时 间 价 值 等 因 素 货 币 时 间 价 值 影 响 重 大 的, 通 过 对 相 关 未 来 现 金 流 出 进 行 折 现 后 确 定 最 佳 估 计 数 每 个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对 预 计 负 债 的 账 面 价 值 进 行 复 核, 如 有 改 变 则 对 账 面 价 值 进 行 调 整 以 反 映 当 前 最 佳 估 计 数 ( 二 十 一 ) 收 入 (1) 一 般 原 则 1 销 售 商 品 销 售 商 品 收 入 在 同 时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时 予 以 确 认 : 将 商 品 所 有 权 上 的 主 要 风 险 和 报 酬 转 移 给 购 货 方, 既 没 有 保 留 通 常 与 所 有 权 相 联 系 的 继 续 管 理 权 也 没 有 对

204 已 售 出 的 商 品 实 施 有 效 控 制, 收 入 的 金 额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相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企 业, 相 关 的 已 发 生 或 将 发 生 的 成 本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2 提 供 劳 务 在 劳 务 总 收 入 和 总 成 本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与 劳 务 相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劳 务 的 完 成 进 度 能 够 可 靠 地 确 定 时, 确 认 劳 务 收 入 的 实 现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提 供 劳 务 交 易 的 结 果 能 够 可 靠 估 计 的, 按 完 工 百 分 比 法 确 认 相 关 的 劳 务 收 入, 完 工 百 分 比 按 已 经 提 供 的 劳 务 占 应 提 供 劳 务 总 量 的 比 例 确 定 ; 提 供 劳 务 交 易 结 果 不 能 够 可 靠 估 计 已 经 发 生 的 劳 务 成 本 预 计 能 够 得 到 补 偿 的, 按 已 经 发 生 的 能 够 得 到 补 偿 的 劳 务 成 本 金 额 确 认 提 供 劳 务 收 入, 并 结 转 已 经 发 生 的 劳 务 成 本 ; 提 供 劳 务 交 易 结 果 不 能 够 可 靠 估 计 已 经 发 生 的 劳 务 成 本 预 计 全 部 不 能 得 到 补 偿 的, 将 已 经 发 生 的 劳 务 成 本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不 确 认 提 供 劳 务 收 入 3 让 渡 资 产 使 用 权 与 交 易 相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收 入 的 金 额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时, 确 认 让 渡 资 产 使 用 权 收 入 的 实 现 (2) 具 体 收 入 确 认 方 法 发 行 人 按 销 售 区 域 划 分 为 国 内 销 售 和 国 外 销 售, 具 体 收 入 确 认 方 法 如 下 : 1 国 内 销 售 国 内 销 售 合 同 主 要 条 款 : 主 要 条 款 主 要 内 容 收 入 确 认 条 件 销 售 订 单 中 明 确 采 购 数 量 单 价 格 收 入 的 金 额 能 够 可 靠 计 量 价 总 金 额 发 行 人 建 立 了 严 格 的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发 货 前 对 产 销 售 订 单 约 定 送 货 日 期, 产 品 品 的 质 量 性 能 参 数 等 均 进 行 严 格 检 测, 对 于 客 的 质 量 要 求 一 般 客 户 均 要 求 户 提 出 的 质 量 保 证, 发 行 人 基 于 对 自 身 产 品 的 可 发 货 公 司 在 发 货 时, 同 时 提 供 该 批 靠 性 评 估 以 及 报 告 期 未 发 生 大 额 退 换 货 情 况, 因 次 产 品 的 质 检 报 告 此, 发 行 人 认 为, 客 户 签 收 确 认 后, 发 行 人 已 将 产 品 所 有 权 上 的 主 要 风 险 和 报 酬 转 移 给 购 货 方 付 款 常 年 合 作 的 大 客 户 给 予 适 当 账 期, 货 到 按 约 定 的 结 算 方 式 及 期 限 付 款, 其 他 客 户 采 用 预 收 货 款 的 方 式 客 户 验 收 后, 产 品 销 售 相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企 业 具 体 的 国 内 销 售 确 认 方 法 : 对 于 按 月 汇 总 结 算 并 赊 销 的 客 户, 根 据 销 售 订 单 要 求 完 成 产 品 生 产 后 发 货 至 客 户 处, 经 客 户 确 认 时, 相 关 的 风 险 和 报 酬 已 转 移, 发 行 人 取 得 收 款 的 相 关 权 利, 发 行 人 根 据 订 单 客 户 确 认 的 送 货 单 或 对 账 单 开 具 增 值 税 发 票, 月 末 汇 总 确 认 销 售 收 入 发 行 人 以 销 售 订 单 客 户 确 认 的 对 账 单 送 货 单 及 增 值 税 发 票 的 发 票 联 作 为 确 认 收 入 的 凭 证 对 于 预 收 货 款 的 客 户, 发 行 人 在 确 认 收 到 客 户 的 款 项 按 销 售 订 单 的 要 求 发 出 货 物 并 经 客 户 在 送 货 单 上 签 字 确 认 时, 发 行 人 根 据 销 售 订 单 客 户 确 认 的 送 货 单 开 具 增 值 税 发 票, 当 月 确 认 销 售 收 入 发 行 人 以 销 售 订 单 客 户 确 认 的 送 货 单

205 及 增 值 税 发 票 的 发 票 联 作 为 确 认 收 入 的 凭 证 2 国 外 销 售 出 口 销 售 合 同 主 要 条 款 主 要 条 款 主 要 内 容 收 入 确 认 条 件 价 格 发 货 付 款 销 售 订 单 中 明 确 采 购 数 量 单 价 总 金 额 销 售 订 单 约 定 送 货 日 期, 产 品 的 质 量 要 求 一 般 客 户 均 要 求 公 司 在 发 货 时, 同 时 提 供 该 批 次 产 品 的 质 检 报 告 常 年 合 作 的 大 客 户 给 予 适 当 账 期, 货 到 按 约 定 的 结 算 方 式 及 期 限 付 款, 其 他 客 户 款 到 发 货 收 入 的 金 额 能 够 可 靠 计 量 由 于 发 行 人 建 立 了 严 格 的 产 品 质 量 控 制 体 系, 发 货 前 对 产 品 的 质 量 性 能 参 数 等 均 进 行 严 格 检 测, 对 于 客 户 提 出 的 质 量 保 证, 发 行 人 基 于 对 自 身 产 品 的 可 靠 性 评 估 以 及 报 告 期 未 发 生 大 额 退 换 货 情 况, 因 此, 发 行 人 认 为 按 照 FOB 国 际 贸 易 条 款 及 产 品 风 险 与 报 酬 转 移 作 出 实 质 判 断, 当 货 物 在 指 定 的 装 运 港 越 过 船 舷, 卖 方 即 完 成 交 货 发 行 人 已 将 产 品 所 有 权 上 的 主 要 风 险 和 报 酬 转 移 给 购 货 方 企 业 既 没 有 保 留 通 常 与 所 有 权 相 联 系 的 继 续 管 理 权, 也 没 有 对 已 售 出 的 产 品 实 施 有 效 控 制 产 品 销 售 相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企 业 具 体 的 出 口 销 售 确 认 方 法 : 据 销 售 订 单 要 求 完 成 生 产, 发 货 并 办 妥 出 口 报 关 手 续, 发 行 人 取 得 报 关 单, 产 品 装 船 离 岸 时, 相 关 的 风 险 和 报 酬 已 转 移, 发 行 人 取 得 收 款 的 相 关 权 利, 以 销 售 订 单 报 关 单 作 为 收 入 确 认 依 据, 当 月 确 认 销 售 收 入 发 行 人 以 订 单 正 式 报 关 出 口 货 物 报 关 单 作 为 确 认 销 售 收 入 的 凭 证 当 发 生 退 货 时, 如 发 生 在 确 认 收 入 前, 冲 回 发 出 商 品 ; 发 生 在 确 认 收 入 后, 如 不 属 于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后 事 项, 按 发 出 时 收 入 金 额, 冲 减 当 月 销 售 收 入 及 成 本 ; 如 属 于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后 事 项, 通 过 以 前 年 度 损 益 调 整 进 行 核 算, 调 减 以 前 年 度 利 润 在 利 润 分 配 未 分 配 利 润 中 支 出, 调 增 上 年 度 利 润 在 按 规 定 缴 纳 所 得 税 后 增 加 利 润 分 配 未 分 配 利 润 ( 二 十 二 ) 专 项 储 备 本 公 司 按 照 国 家 相 关 规 定 提 取 安 全 生 产 费, 计 入 相 关 产 品 的 成 本, 同 时 记 入 专 项 储 备 科 目 使 用 提 取 的 安 全 生 产 费 时, 属 于 费 用 性 支 出 的, 直 接 冲 减 专 项 储 备 形 成 固 定 资 产 的, 通 过 在 建 工 程 科 目 归 集 所 发 生 的 支 出, 待 安 全 项 目 完 工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时 确 认 为 固 定 资 产 ; 同 时, 按 照 形 成 固 定 资 产 的 成 本 冲 减 专 项 储 备, 并 确 认 相 同 金 额 的 累 计 折 旧 该 固 定 资 产 在 以 后 期 间 不 再 计 提 折 旧 本 公 司 目 前 符 合 提 取 安 全 生 产 费 条 件 的 单 位 为 存 在 松 节 油 萜 烯 树 脂 生 产 环 节 的 五 家 子 公 司, 分 别 是 湖 南 科 茂 林 化 有 限 公 司 江 西 金 安 林 产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206 吉 安 科 茂 树 脂 有 限 公 司 普 洱 科 茂 林 化 有 限 公 司 广 西 科 茂 林 化 有 限 公 司 ( 二 十 三 ) 政 府 补 助 政 府 补 助 在 本 公 司 能 够 满 足 其 所 附 的 条 件 以 及 能 够 收 到 时 予 以 确 认 政 府 补 助 为 货 币 性 资 产 的, 按 照 实 际 收 到 的 金 额 计 量, 对 于 按 照 固 定 的 定 额 标 准 拨 付 的 补 助, 按 照 应 收 的 金 额 计 量 ; 政 府 补 助 为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的, 按 照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公 允 价 值 不 能 可 靠 取 得 的, 按 照 名 义 金 额 (1 元 ) 计 量 与 资 产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确 认 为 递 延 收 益, 并 在 相 关 资 产 使 用 寿 命 内 平 均 分 配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与 收 益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用 于 补 偿 以 后 期 间 的 相 关 费 用 或 损 失 的, 确 认 为 递 延 收 益, 并 在 确 认 相 关 费 用 的 期 间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用 于 补 偿 已 发 生 的 相 关 费 用 或 损 失 的, 直 接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二 十 四 )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和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本 公 司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和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根 据 资 产 和 负 债 的 计 税 基 础 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差 额 ( 暂 时 性 差 异 ) 计 算 确 认 对 于 按 照 税 法 规 定 能 够 于 以 后 年 度 抵 减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的 可 抵 扣 亏 损 和 税 款 抵 减, 视 同 暂 时 性 差 异 确 认 相 应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于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和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按 照 预 期 收 回 该 资 产 或 清 偿 该 负 债 期 间 的 适 用 税 率 计 量 本 公 司 以 很 可 能 取 得 用 来 抵 扣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为 限, 确 认 由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产 生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对 已 确 认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当 预 计 到 未 来 期 间 很 可 能 无 法 获 得 足 够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用 以 抵 扣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时, 应 当 减 记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在 很 可 能 获 得 足 够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时, 减 记 的 金 额 予 以 转 回 ( 二 十 五 ) 租 赁 本 公 司 在 租 赁 开 始 日 将 租 赁 分 为 融 资 租 赁 和 经 营 租 赁 融 资 租 赁 是 指 实 质 上 转 移 了 与 资 产 所 有 权 有 关 的 全 部 风 险 和 报 酬 的 租 赁 本 公 司 作 为 承 租 方 时, 在 租 赁 开 始 日, 按 租 赁 开 始 日 租 赁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与 最 低 租 赁 付 款 额 的 现 值 两 者 中 较 低 者, 作 为 融 资 租 入 固 定 资 产 的 入 账 价 值, 将 最 低 租 赁 付 款 额 作 为 长 期 应 付 款 的 入 账 价 值, 将 两 者 的 差 额 记 录 为 未 确 认 融 资 费 用 经 营 租 赁 是 指 除 融 资 租 赁 以 外 的 其 他 租 赁 本 公 司 作 为 承 租 方 的 租 金 在 租 赁 期 内 的 各 个 期 间 按 直 线 法 计 入 相 关 资 产 成 本 或 当 期 损 益, 本 公 司 作 为 出 租 方 的 租 金 在 租 赁 期 内 的 各 个 期 间 按 直 线 法 确 认 为 收 入 ( 二 十 六 ) 所 得 税 所 得 税 的 会 计 核 算 采 用 资 产 负 债 表 债 务 法 所 得 税 费 用 包 括 当 年 所 得 税 和 递

207 延 所 得 税 除 将 与 直 接 计 入 股 东 权 益 的 交 易 和 事 项 相 关 的 当 年 所 得 税 和 递 延 所 得 税 计 入 股 东 权 益, 以 及 企 业 合 并 产 生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调 整 商 誉 的 账 面 价 值 外, 其 余 的 当 年 所 得 税 和 递 延 所 得 税 费 用 或 收 益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当 年 所 得 税 是 指 企 业 按 照 税 务 规 定 计 算 确 定 的 针 对 当 年 发 生 的 交 易 和 事 项, 应 纳 给 税 务 部 门 的 金 额, 即 应 交 所 得 税 ; 递 延 所 得 税 是 指 按 照 资 产 负 债 表 债 务 法 应 予 确 认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和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在 期 末 应 有 的 金 额 相 对 于 原 已 确 认 金 额 之 间 的 差 额 ( 二 十 七 ) 重 要 会 计 判 断 和 估 计 编 制 财 务 报 表 时, 本 公 司 管 理 层 需 要 运 用 估 计 和 假 设, 这 些 估 计 和 假 设 会 对 会 计 政 策 的 应 用 及 资 产 负 债 收 入 及 费 用 的 金 额 产 生 影 响 实 际 情 况 可 能 与 这 些 估 计 不 同 本 公 司 管 理 层 对 估 计 涉 及 的 关 键 假 设 和 不 确 定 性 因 素 的 判 断 进 行 持 续 评 估 会 计 估 计 变 更 的 影 响 在 变 更 当 期 和 未 来 期 间 予 以 确 认 下 列 会 计 估 计 及 关 键 假 设 存 在 导 致 未 来 期 间 的 资 产 及 负 债 账 面 值 发 生 重 大 调 整 的 重 要 风 险 1 应 收 款 项 减 值 本 公 司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按 摊 余 成 本 计 量 的 应 收 款 项, 以 评 估 是 否 出 现 减 值 情 況, 并 在 出 现 减 值 情 況 时 评 估 减 值 损 失 的 具 体 金 额 减 值 的 客 观 证 据 包 括 显 示 个 别 或 组 合 应 收 款 项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出 现 大 幅 下 降 的 可 判 断 数 据, 显 示 个 别 或 组 合 应 收 款 项 中 债 务 人 的 财 务 状 况 出 现 重 大 负 面 的 可 判 断 数 据 等 事 项 如 果 有 证 据 表 明 该 应 收 款 项 价 值 已 恢 复, 且 客 观 上 与 确 认 该 损 失 后 发 生 的 事 项 有 关, 则 将 原 确 认 的 减 值 损 失 予 以 转 回 2 存 货 减 值 准 备 本 公 司 定 期 估 计 存 货 的 可 变 现 净 值, 并 对 存 货 成 本 高 于 可 变 现 净 值 的 差 额 确 认 存 货 跌 价 损 失 本 公 司 在 估 计 存 货 的 可 变 现 净 值 时, 以 同 类 货 物 的 预 计 售 价 减 去 完 工 时 将 要 发 生 的 成 本 销 售 费 用 以 及 相 关 税 费 后 的 金 额 确 定 当 实 际 售 价 或 成 本 费 用 与 以 前 估 计 不 同 时, 管 理 层 将 会 对 可 变 现 净 值 进 行 相 应 的 调 整 因 此 根 据 现 有 经 验 进 行 估 计 的 结 果 可 能 会 与 之 后 实 际 结 果 有 所 不 同, 可 能 导 致 对 资 产 负 债 表 中 的 存 货 账 面 价 值 的 调 整 因 此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的 金 额 可 能 会 随 上 述 原 因 而 发 生 变 化 对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的 调 整 将 影 响 估 计 变 更 当 期 的 损 益 3 固 定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的 会 计 估 计 本 公 司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对 存 在 减 值 迹 象 的 房 屋 建 筑 物 机 器 设 备 等 固 定 资 产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固 定 资 产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为 其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的 现 值 和 资 产 的 公

208 允 价 值 减 去 处 置 费 用 后 的 净 额 中 较 高 者, 其 计 算 需 要 采 用 会 计 估 计 如 果 管 理 层 对 资 产 组 和 资 产 组 组 合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计 算 中 采 用 的 毛 利 率 进 行 修 订, 修 订 后 的 毛 利 率 低 于 目 前 采 用 的 毛 利 率, 本 公 司 需 对 固 定 资 产 增 加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如 果 管 理 层 对 应 用 于 现 金 流 量 折 现 的 税 前 折 现 率 进 行 重 新 修 订, 修 订 后 的 税 前 折 现 率 高 于 目 前 采 用 的 折 现 率, 本 公 司 需 对 固 定 资 产 增 加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如 果 实 际 毛 利 率 或 税 前 折 现 率 高 于 或 低 于 管 理 层 估 计, 本 公 司 不 能 转 回 原 已 计 提 的 固 定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4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的 可 使 用 年 限 本 公 司 至 少 于 每 年 年 度 终 了, 对 固 定 资 产 和 无 形 资 产 的 预 计 使 用 寿 命 进 行 复 核 预 计 使 用 寿 命 是 管 理 层 基 于 同 类 资 产 历 史 经 验 参 考 同 行 业 普 遍 所 应 用 的 估 计 并 结 合 预 期 技 术 更 新 而 决 定 的 当 以 往 的 估 计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时, 则 相 应 调 整 未 来 期 间 的 折 旧 费 用 和 摊 销 费 用 ( 二 十 八 ) 会 计 政 策 会 计 估 计 变 更 及 会 计 差 错 更 正 的 说 明 1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的 内 容 和 原 因 审 批 程 序 2014 年, 财 政 部 新 颁 布 或 修 订 了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2 号 长 期 股 相 关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已 经 本 权 投 资 等 一 系 列 会 计 准 则, 本 公 司 在 编 制 2014 年 度 财 务 报 表 时, 公 司 2015 年 第 三 届 第 二 执 行 了 相 关 会 计 准 则, 并 按 照 有 关 的 衔 接 规 定 进 行 了 处 理 次 董 事 会 会 议 批 准 在 2014 年 以 前, 本 公 司 对 于 被 投 资 单 位 不 具 有 共 同 控 制 或 重 大 影 响, 并 且 在 活 跃 市 场 中 没 有 报 价 公 允 价 值 不 能 可 靠 计 量 的 权 益 性 投 资 采 用 成 本 法 核 算, 确 认 为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根 据 修 订 的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2 号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规 定, 对 上 述 权 益 性 投 资 应 适 用 于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22 号 金 融 工 具 确 认 和 计 量 本 公 司 对 该 项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采 用 追 溯 调 整 法,2014 年 比 较 报 表 已 重 新 表 述, 2013 年 资 产 负 债 表 调 减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32 万 元, 调 增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32 万 元, 资 产 总 额 无 影 响 在 2014 年 以 前, 本 公 司 对 于 递 延 收 益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中 的 其 他 非 流 动 负 债 列 报 根 据 修 订 的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30 号 财 务 报 表 列 报 规 定, 应 在 递 延 收 益 报 表 项 目 单 独 列 报 本 公 司 对 该 项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采 用 追 溯 调 整 法,2014 年 比 较 报 表 已 重 新 表 述,2013 年 资 产 负 债 表 分 别 调 减 其 他 非 流 动 负 债 1, 万 元, 调 增 递 延 收 益 1, 万 元, 资 产 总 额 无 影 响 2 会 计 估 计 变 更 报 告 期 内 主 要 会 计 估 计 未 发 生 变 更

209 ( 二 十 九 ) 主 要 税 项 发 行 人 适 用 的 主 要 税 种 及 税 率 如 下 : 税 种 计 税 依 据 标 准 税 率 增 值 税 按 税 法 规 定 计 算 的 销 售 货 物 为 基 础 计 算 销 项 销 项 税 率 17% 税 额, 在 扣 除 当 期 允 许 抵 扣 的 进 项 税 额 后, 进 项 税 率 17% 或 13% 差 额 部 分 为 应 交 增 值 税 企 业 所 得 税 按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计 征 15% 20% 25% 16.5% ( 注 1) 房 产 税 按 房 产 原 值 的 70% 计 征 1.2% 城 市 维 护 建 设 税 按 实 际 缴 纳 的 增 值 税 营 业 税 计 征 5% 7%( 注 2) 教 育 费 附 加 按 实 际 缴 纳 的 增 值 税 营 业 税 计 征 3% 地 方 教 育 费 附 加 按 实 际 缴 纳 的 增 值 税 营 业 税 计 征 2% 堤 围 防 护 费 按 销 售 收 入 计 征 注 3 注 1: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企 业 所 得 税 法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主 席 令 第 63 号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企 业 所 得 税 法 实 施 条 例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务 院 令 第 512 号 ) 以 及 关 于 实 施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所 得 税 优 惠 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 国 税 函 [2009]203 号 ), 发 行 人 及 其 子 公 司 江 西 金 安 湖 南 科 茂 作 为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报 告 期 内 均 减 按 15% 的 税 率 征 收 企 业 所 得 税 子 公 司 光 泽 科 茂, 根 据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小 型 微 利 企 业 所 得 税 优 惠 政 策 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 财 税 [2014]34 号 ), 自 2014 年 1 月 1 日 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对 年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低 于 10 万 元 ( 含 10 万 元 ) 的 小 型 微 利 企 业, 其 所 得 减 按 50% 计 入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按 20% 的 税 率 缴 纳 企 业 所 得 税 同 时, 香 港 科 茂 的 企 业 所 得 税 率 为 16.5% 除 此 之 外, 发 行 人 其 他 境 内 子 公 司 的 企 业 所 得 税 的 适 用 税 率 为 25% 注 2: 发 行 人 及 子 公 司 广 州 科 茂 广 州 英 科 的 城 市 维 护 建 设 税 税 率 为 7%, 其 他 子 公 司 的 城 市 维 护 建 设 税 税 率 均 为 5% 注 3: 发 行 人 2011 年 至 2013 年 6 月 适 用 的 税 率 为 0.12%; 从 2014 年 1 月 1 日 起 2 年 内, 按 现 行 标 准 下 浮 20%, 从 2014 年 5 月 1 日 起, 再 对 企 业 征 收 标 准 下 调 10%, 两 项 优 惠 政 策 同 时 执 行 子 公 司 广 州 科 茂 2011 年 至 2013 年 已 向 广 州 市 水 务 局 申 请 堤 围 防 护 费 减 免 并 备 案 登 记, 以 每 半 年 的 销 售 收 入 为 计 税 依 据, 适 用 的 税 率 为 0.05%;2014 年 经 广 州 市 水 务 局 受 理 号 ( 天 河 区 168 号 ) 核 准 同 意 按 专 业 批 发 标 准 (0.025%) 计 缴 堤 围 防 护 费 2015 年 1 月 1 日 起 根 据 广 州 市 财 政 局 关 于 堤 围 防 护 费 停 征 问 题 的 函 ( 穗 财 函 [2014]235 号 ) 的 规 定 停 征 子 公 司 广 州 英 科 2011 年 至 2013 年 适 用 税 率 为 0.10%;2014 年 适 用 税 率 为 0.05% 2015 年 1 月 1 日 起 根 据 广 州 市 财 政 局 关 于 堤 围 防 护 费 停 征 问 题 的 函 ( 穗 财 函 [2014]235 号 ) 的 规 定 停 征 除 上 述 公 司 外, 其 他 子 公 司 江 西 金 安 吉 安 科 茂 湖 南 科 茂 广 西 科 茂 普 洱 科 茂 光 泽 科 茂 在 报 告 期 内 未 开 征 堤 围 防 护 费 经 核 查, 保 荐 机 构 认 为 发 行 人 上 述 税 收 优 惠 均 合 法 合 规, 不 存 在 因 即 将 实 施 的 重 大 税 收 政 策 调 整 对 发 行 人 的 经 营 业 绩 造 成 实 质 性 影 响 的 情 况

210 六 分 部 信 息 公 司 分 产 品 业 务 收 入 和 分 地 区 业 务 收 入 的 详 细 情 况 参 见 本 节 十 盈 利 能 力 分 析 ( 一 ) 营 业 收 入 分 析 七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明 细 表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的 具 体 内 容 和 金 额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的 净 利 润 的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项 目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损 益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政 府 补 助 除 上 述 各 项 之 外 的 其 他 营 业 外 收 入 和 支 出 小 计 所 得 税 影 响 额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影 响 额 ( 税 后 ) 非 经 常 性 净 损 益 合 计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的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净 额 分 别 为 万 元 万 元 及 万 元, 占 当 期 合 并 报 表 利 润 总 额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3.78% 18.51% 及 7.31% 报 告 期 内,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的 净 利 润 分 别 为 4, 万 元 1, 万 元 及 1, 万 元 八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 一 ) 资 产 管 理 能 力 及 偿 债 能 力 等 指 标 项 目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流 动 比 率 ( 倍 ) 速 动 比 率 ( 倍 ) 资 产 负 债 率 ( 母 公 司 ) 25.76% 28.38% 34.52% 资 产 负 债 率 ( 合 并 ) 33.26% 32.30% 41.68%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 次 ) 存 货 周 转 率 ( 次 ) 息 税 折 旧 摊 销 前 利 润 ( 万 元 ) 4, , ,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 万 元 ) 2, , , 归 属 于 公 司 股 东 的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的 净 利 润 ( 万 元 ) 1, , , 利 息 保 障 倍 数 ( 倍 ) 每 股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 元 / 股 ) 每 股 净 现 金 流 量 ( 元 / 股 ) 归 属 于 股 东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 元 / 股 ) 无 形 资 产 ( 扣 除 土 地 使 用 权 水 面 养 殖 权 和 采 矿 权 等 后 ) 占 净 资 产 的 比 例 2.11% 2.27% 2.57%

211 上 述 财 务 指 标 的 计 算 方 法 如 下 : (1) 流 动 比 率 = 流 动 资 产 / 流 动 负 债 (2) 速 动 比 率 =( 流 动 资 产 - 存 货 )/ 流 动 负 债 (3)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 营 业 收 入 / 应 收 账 款 平 均 余 额 (4) 存 货 周 转 率 = 营 业 成 本 / 存 货 平 均 余 额 (5) 无 形 资 产 ( 扣 除 土 地 使 用 权 水 面 养 殖 权 和 采 矿 权 等 后 ) 占 净 资 产 的 比 例 = 无 形 资 产 ( 土 地 使 用 权 除 外 )/ 净 资 产 (6) 母 公 司 资 产 负 债 率 =( 负 债 总 额 / 资 产 总 额 ) 100%( 以 母 公 司 数 据 为 基 础 )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率 =( 负 债 总 额 / 资 产 总 额 ) 100%( 以 合 并 报 表 数 据 为 基 础 ) (7) 息 税 折 旧 摊 销 前 利 润 = 净 利 润 + 所 得 税 费 用 + 折 旧 + 无 形 资 产 及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摊 销 + 计 入 财 务 费 用 的 利 息 支 出 (8) 利 息 保 障 倍 数 = 息 税 折 旧 摊 销 前 利 润 /( 计 入 财 务 费 用 的 利 息 支 出 + 资 本 化 的 利 息 支 出 ) (9) 每 股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量 =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 期 末 股 本 总 额 (10) 每 股 净 现 金 流 量 =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 减 少 ) 额 / 期 末 股 本 总 额 (11)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权 益 / 期 末 股 本 总 额 (12)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的 净 利 润 =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 扣 除 所 得 税 少 数 股 东 损 益 后 的 非 经 常 损 益 ( 二 )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和 每 股 收 益 根 据 中 国 证 监 会 公 开 发 行 证 券 的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编 报 规 则 第 9 号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和 每 股 收 益 的 计 算 及 披 露 (2010 年 修 订 ) 规 定, 公 司 各 年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和 每 股 收 益 如 下 : 项 目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收 益 每 股 收 益 ( 元 / 股 ) 率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2015 年 度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5.59%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5.10% 年 度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6.16%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4.97% 年 度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13.96%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13.36% 注 : 计 算 公 式 如 下 : (1)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212 P 100% NP Ei Mi Ej Mj Ek Mk E0 2 = M0 M0 M0 其 中 :P 分 别 对 应 于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 NP 为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 E0 为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期 初 净 资 产 ; Ei 为 报 告 期 发 行 新 股 或 债 转 股 等 新 增 的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资 产 ; Ej 为 报 告 期 回 购 或 现 金 分 红 等 减 少 的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资 产 ; Ek 为 因 其 他 交 易 或 事 项 引 起 的 净 资 产 增 减 变 动 ; M0 为 报 告 期 月 份 数 ; Mi 为 新 增 净 资 产 下 一 月 份 起 至 报 告 期 期 末 的 月 份 数 ; Mj 为 减 少 净 资 产 下 一 月 份 起 至 报 告 期 期 末 的 月 份 数 ; Mk 为 发 生 其 他 净 资 产 增 减 变 动 下 一 月 份 起 至 报 告 期 期 末 的 月 份 数 P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 100% (2) S Si Mi S j M S j S0 S1 S M M k 0 0 其 中 :P 为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或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 S 为 发 行 在 外 的 普 通 股 加 权 平 均 数 ; S0 为 期 初 股 份 总 数 ; S1 为 报 告 期 因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或 股 票 股 利 分 配 等 增 加 股 份 数 ; Si 为 报 告 期 因 发 行 新 股 或 债 转 股 等 增 加 股 份 数 ; Sj 为 报 告 期 因 回 购 等 减 少 股 份 数 ; Sk 为 报 告 期 缩 股 数 ; M0 为 报 告 期 月 份 数 ; Mi 为 增 加 股 份 下 一 月 份 起 至 报 告 期 期 末 的 月 份 数 ; Mj 为 减 少 股 份 下 一 月 份 起 至 报 告 期 期 末 的 月 份 数 (3)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 已 确 认 为 费 用 的 稀 释 性 潜 在 普 通 股 利 息 - 转 换 费 用 所 得 税 率 P+ 1 Si Mi Sj M j S0 S1 S M M k 认 股 权 证 股 份 期 权 可 转 换 债 券 等 增 加 的 普 通 股 加 权 平 均 数 0 0 其 中,P 为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或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213 九 期 后 事 项 或 有 事 项 及 其 他 重 要 事 项 ( 一 ) 期 后 事 项 本 公 司 无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后 重 要 事 项 ( 二 ) 或 有 事 项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 公 司 无 需 要 披 露 的 其 他 或 有 事 项 ( 三 ) 其 他 重 要 事 项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 公 司 不 存 在 重 大 担 保 诉 讼 其 他 重 要 事 项 十 盈 利 能 力 分 析 ( 一 ) 营 业 收 入 分 析 1 营 业 收 入 构 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的 营 业 收 入 的 构 成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类 别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一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66, % 72, % 74, % 树 脂 62, % 67, % 68, % 松 节 油 4, % 4, % 6, % 二 其 他 业 务 收 入 1, % 1, % 1, % 合 计 67, % 74, % 75, % 公 司 主 要 从 事 松 香 树 脂 产 品 的 研 发 生 产 和 销 售, 公 司 的 主 要 产 品 是 松 香 树 脂 报 告 期 内,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占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比 例 平 均 为 97.91%,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突 出 在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中, 树 脂 是 最 重 要 的 构 成 部 分, 报 告 期 内, 其 占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的 比 重 平 均 为 93.09%, 占 发 行 人 总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重 平 均 为 91.14%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的 树 脂 收 入 与 营 业 收 入 的 对 比 情 况 如 下 图 所 示 :

214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 树 脂 松 节 油 ) 和 其 他 业 务 收 入 的 情 况 如 下 : 类 别 项 目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单 价 ( 元 / 吨 ) 13, , , 树 脂 单 位 成 本 ( 元 / 吨 ) 10, , , 销 量 ( 吨 ) 47, , , 收 入 ( 万 元 ) 62, , , 单 价 ( 元 / 吨 ) 9, , , 松 节 油 单 位 成 本 ( 元 / 吨 ) 9, , , 销 量 ( 吨 ) 4, , , 收 入 ( 万 元 ) 4, , , 其 它 业 务 收 入 收 入 ( 万 元 ) 1, , , 营 业 收 入 收 入 ( 万 元 ) 67, , , (1)2015 年 营 业 收 入 与 2014 年 的 变 动 情 况 2015 年 度 营 业 收 入 总 额 比 2014 年 度 减 少 6, 万 元, 下 降 8.55% 这 主 要 是 由 于 占 营 业 收 入 总 额 90% 以 上 的 树 脂 产 品 的 销 售 价 格 变 化 引 起 的 发 行 人 2015 年 度 树 脂 收 入 较 2014 年 度 减 少 5, 万 元, 下 降 8.25%, 主 要 原 因 是 2015 年 度 树 脂 平 均 销 售 价 格 为 13, 元 / 吨, 相 比 2014 年 度 的 15, 元 / 吨, 下 降 2, 元 / 吨, 降 幅 为 13.43% 而 树 脂 平 均 销 售 价 格 的 变 化 是 由 主 要 原 材 料 松 香 价 格 的 波 动 引 起 的,2015 年 松 香 采 购 成 本 为 10, 元 / 吨, 相 比 2014 年 的 12, 元 / 吨, 下 降 了 2, 元 / 吨, 降 幅 为 18.64% 由 于 报 告 期 内 松 香 占 公 司 产 品 成 本 的 比 例 均 在 85% 以 上, 同 时 公 司 采 取 成 本 固 定 加 成 金 额 对 树 脂 产 品 定 价, 因 此 松 香 成 本 的 下 降 使 得 树 脂 产 品 的 销 售 价 格 也 随 之 下 降 同 时, 公 司 2015 年 树 脂 销 售 量 为 47, 吨, 相 比 2014 年 的 44, 吨, 增 加 了 2, 吨, 增 幅 为 5.99% 对 比 2015 年 度 与 2014 年 发 行 人 销 售 树 脂 产 品 结 构 :

215 类 别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5 年 度 与 2014 年 比 较 数 量 ( 吨 ) 收 入 ( 万 元 ) 数 量 ( 吨 ) 收 入 ( 万 元 ) 数 量 差 ( 吨 ) 收 入 差 ( 万 元 ) 涂 料 用 树 脂 1, , 其 中 : 普 通 树 脂 1, , 油 墨 用 树 脂 其 中 : 普 通 树 脂 胶 粘 剂 用 树 脂 45, , , , , , 其 中 : 超 级 树 脂 4, , , , , 浅 色 高 稳 定 树 脂 17, , , , , , 普 通 树 脂 24, , , , , 总 计 47, , , , , , 发 行 人 树 脂 销 售 量 2015 年 较 2014 年 增 加 的 主 要 是 涂 料 用 树 脂 及 胶 粘 剂 用 普 通 树 脂, 分 别 增 加 了 吨 和 3, 吨, 而 浅 色 高 稳 定 树 脂 及 超 级 树 脂 销 售 量 略 有 下 降, 分 别 减 少 了 吨 和 1, 吨 主 要 是 发 行 人 通 过 研 发, 开 发 出 一 批 适 合 一 般 应 用 但 具 有 成 本 优 势 的 普 通 树 脂, 拓 宽 了 在 胶 粘 剂 等 行 业 的 应 用, 带 来 普 通 树 脂 的 销 售 量 增 加 17.69%, 而 浅 色 高 稳 定 树 脂 销 售 量 虽 然 略 有 下 降, 但 树 脂 总 销 售 量 仍 然 增 加 随 着 研 发 持 续 投 入, 发 行 人 产 品 应 用 领 域 将 进 一 步 拓 宽, 预 计 未 来 树 脂 销 售 量 仍 会 持 续 增 加 涂 料 用 树 脂 随 着 环 保 意 识 的 加 强, 销 售 收 入 占 比 也 将 有 所 提 高 树 脂 销 售 量 和 销 售 价 格 的 综 合 作 用, 使 得 公 司 2015 年 度 树 脂 收 入 较 2014 年 度 减 少 5, 万 元, 下 降 8.25% (2)2014 年 营 业 收 入 与 2013 年 的 变 动 情 况 2014 年 营 业 收 入 总 额 比 2013 年 下 降 1, 万 元, 降 幅 为 1.96%, 其 中 2014 年 度 树 脂 收 入 较 2013 年 度 减 少 万 元, 下 降 1.37%, 主 要 原 因 是 树 脂 销 售 量 减 少 2014 年 树 脂 销 售 量 为 44, 吨, 比 2013 年 的 51, 吨, 下 降 了 7, 吨, 降 幅 为 13.69%; 但 2014 年 树 脂 的 平 均 销 售 价 格 15, 元 / 吨, 比 2013 年 的 13, 元 / 吨, 增 加 了 1, 元 / 吨, 增 幅 为 14.28% 2014 年 树 脂 的 平 均 销 售 价 格 上 涨 的 原 因 是 2014 年 树 脂 所 用 主 要 原 材 料 松 香 价 格 上 涨 导 致 树 脂 成 本 和 销 售 价 格 随 之 上 涨 年 公 司 外 购 和 自 产 松 香 价 格 和 成 本 变 动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松 香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自 产 松 香 数 量 ( 吨 ) 27, , , 自 产 松 香 的 生 产 成 本 ( 万 元 ) 26, , , 自 产 松 香 单 位 成 本 ( 元 / 吨 ) 9, , , 外 购 松 香 数 量 ( 吨 ) 18, , , 外 购 松 香 成 本 ( 万 元 ) 19, , , 外 购 松 香 单 位 成 本 ( 元 / 吨 ) 10, , , 自 产 和 外 购 松 香 加 权 单 位 成 本 9, , , 由 上 表 可 知,2014 年 自 产 和 外 购 松 香 加 权 单 位 成 本 比 2013 年 上 涨 1, 元, 上 涨 率 为 16.56%, 而 公 司 树 脂 的 主 要 原 材 料 松 香 占 产 品 成 本 的 比 例 约 为 85%,

216 所 以 松 香 价 格 的 波 动 将 直 接 影 响 公 司 产 品 的 定 价 水 平, 造 成 树 脂 销 售 单 价 随 之 上 调 但 树 脂 销 售 量 下 降 较 快, 主 要 是 受 宏 观 经 济 影 响, 在 经 济 下 行 的 情 况 下, 原 材 料 松 香 价 格 上 升, 给 下 游 成 本 压 力 较 大, 影 响 销 售 量 按 树 脂 应 用 领 域 及 性 能 分 类 对 比 2014 年 度 与 2013 年 发 行 人 销 售 产 品 结 构 如 下 : 类 别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4 年 度 与 2013 年 比 较 数 量 ( 吨 ) 收 入 ( 万 元 ) 数 量 ( 吨 ) 收 入 ( 万 元 ) 数 量 差 ( 吨 ) 收 入 差 ( 万 元 ) 涂 料 用 树 脂 , , 其 中 : 普 通 树 脂 , , 油 墨 用 树 脂 其 中 : 普 通 树 脂 胶 粘 剂 用 树 脂 43, , , , , 其 中 : 超 级 树 脂 4, , , , 浅 色 高 稳 定 树 脂 19, , , , , 普 通 树 脂 20, , , , , , 总 计 44, , , , , 从 上 表 可 知, 发 行 人 树 脂 销 售 量 2014 年 较 2013 年 减 少 的 主 要 是 涂 料 用 树 脂 胶 粘 剂 用 浅 色 高 稳 定 树 脂 及 普 通 树 脂, 而 超 级 树 脂 销 售 量 相 对 稳 定, 说 明 高 档 树 脂 的 价 格 变 化 对 销 售 量 的 影 响 较 小, 浅 色 高 稳 定 树 脂 及 普 通 树 脂 价 格 变 化 对 销 售 量 的 影 响 较 大, 而 涂 料 用 树 脂 对 价 格 最 敏 感 综 上, 尽 管 树 脂 的 平 均 销 售 价 提 高 14.28%, 但 不 足 以 抵 消 销 售 量 下 降 对 营 业 收 入 的 影 响,2014 年 树 脂 销 售 价 格 和 销 售 量 这 两 方 面 因 素 的 共 同 作 用, 使 得 2014 年 的 树 脂 收 入 基 本 上 与 2013 年 略 有 下 降 2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按 产 品 分 类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按 产 品 分 类 的 构 成 如 下 : 项 目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一 树 脂 62, , , 其 中 : 超 级 树 脂 6, , , 浅 色 高 稳 定 树 脂 24, , , 普 通 树 脂 31, , , 二 松 节 油 4, , ,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合 计 66, , , 树 脂 的 生 产 与 销 售 是 公 司 的 核 心 业 务 报 告 期 内, 树 脂 的 销 售 收 入 占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总 额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90.67% 91.23% 及 91.53% (1) 树 脂 业 务 2013~2015 年 度, 公 司 树 脂 收 入 及 其 销 量 图 如 下 :

217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各 类 别 树 脂 的 收 入 销 量 和 平 均 销 售 单 价 如 下 : 产 品 项 目 2015 年 度 2014 年 2013 年 度 销 量 ( 吨 ) 4, , , 超 级 销 售 收 入 ( 万 元 ) 6, , , 树 脂 销 售 收 入 占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比 率 9.29% 10.34% 9.74% 浅 色 高 稳 定 树 销 售 价 格 ( 元 / 吨 ) 15, , , 销 量 ( 吨 ) 17, , , 销 售 收 入 ( 万 元 ) 24, , , 销 售 收 入 占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比 率 35.95% 40.85% 39.54% 脂 销 售 价 格 ( 元 / 吨 ) 13, , , 销 量 ( 吨 ) 25, , , 普 通 销 售 收 入 ( 万 元 ) 31, , , 树 脂 销 售 收 入 占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比 率 46.29% 40.03% 41.39% 销 售 价 格 ( 元 / 吨 ) 12, , , 作 为 松 香 树 脂 行 业 的 龙 头 企 业, 公 司 的 树 脂 销 售 收 入 在 报 告 期 内 表 现 出 较 强 的 市 场 竞 争 力, 中 高 端 树 脂 的 销 量 也 相 对 较 为 稳 定, 主 要 原 因 如 下 : 1 下 游 领 域 不 断 拓 展, 拉 动 树 脂 销 售 增 长 经 过 长 期 的 发 展, 发 行 人 树 脂 产 品 的 种 类 日 渐 丰 富 且 已 被 广 泛 应 用 于 胶 粘 剂 工 业 油 墨 工 业 油 漆 涂 料 工 业 等 领 域 近 年 来, 胶 粘 剂 油 墨 和 涂 料 生 产 规 模 均 有 较 大 幅 度 的 增 长, 下 游 行 业 需 求 的 不 断 增 加, 拉 动 了 树 脂 的 市 场 销 售 规 模 松 香 树 脂 的 原 料 属 于 可 再 生 生 物 资 源 近 年 来, 得 益 于 政 府 对 林 产 化 工 行 业 的 大 力 扶 持 以 及 松 香 树 脂 生 产 工 艺 的 提 高, 使 得 松 香 树 脂 的 下 游 应 用 领 域 得 到 进 一 步 的 拓 展 2 生 产 工 艺 提 升, 产 品 认 知 度 进 一 步 增 强 公 司 注 重 产 品 质 量 的 控 制, 从 原 料 控 制 过 程 控 制 到 产 品 控 制, 建 立 了 一 整 套 的 质 量 控 制 体 系 ; 现 有 生 产 线 已 涵 盖 松 香 制 造 和 松 香 树 脂 生 产, 并 逐 步 延 伸 至 松 林 培 育 以 实 现 林 产 一 体 化 同 时, 公 司 注 重 对 生 产 工 艺 的 改 良 和 提 升, 近

218 年 来 尤 为 专 注 于 对 高 端 产 品 的 研 发 和 应 用 推 广, 产 品 线 日 渐 丰 富, 新 产 品 不 断 推 出, 在 国 内 外 市 场 赢 得 了 较 高 的 品 牌 信 誉 度 3 加 强 营 销 网 络 建 设, 扩 大 市 场 份 额 一 方 面, 公 司 对 主 要 客 户 采 取 深 耕 细 作 的 合 作 模 式, 并 与 德 国 汉 高 美 国 富 乐 法 国 波 士 胶 台 湾 南 宝 等 国 际 知 名 大 型 企 业 建 立 了 长 期 战 略 合 作 关 系, 是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的 可 靠 保 证 另 一 方 面, 公 司 通 过 营 销 网 络 的 建 设 和 生 产 基 地 市 场 前 沿 化 布 局 不 断 开 拓 新 客 户 (2) 松 节 油 业 务 报 告 期 内, 松 节 油 销 售 单 价 销 量 和 收 入 明 细 如 下 : 项 目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销 售 单 价 ( 元 / 吨 ) 9, , , 销 量 ( 吨 ) 4, , , 松 节 油 收 入 4, , , 发 行 人 子 公 司 江 西 金 安 湖 南 科 茂 普 洱 科 茂 和 广 西 科 茂 在 松 脂 加 工 成 松 香 的 过 程 中, 会 产 生 中 间 产 品 松 节 油 松 节 油 的 产 量 由 上 述 子 公 司 的 松 香 产 量 决 定, 生 产 的 松 节 油 基 本 上 对 外 直 接 销 售 报 告 期 内, 松 节 油 销 售 收 入 占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比 例 为 7.94% 6.30% 及 6.07%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松 节 油 收 入 的 波 动 主 要 是 由 于 松 节 油 市 场 价 格 的 变 化 较 大, 从 而 引 起 销 售 价 格 和 销 售 量 的 变 化 公 司 对 于 松 节 油 的 销 售 采 用 较 为 灵 活 的 经 营 理 念, 结 合 松 节 油 的 市 场 价 格 和 公 司 生 产 所 需 松 节 油 用 量 综 合 考 虑, 把 握 对 于 公 司 较 为 有 利 的 销 售 时 期 2013 年 度, 松 节 油 价 格 上 涨, 公 司 利 用 有 利 的 市 场 形 势 销 售 松 节 油 较 多 2014~2015 年 度, 松 节 油 价 格 下 降 幅 度 较 大, 公 司 松 节 油 的 销 售 量 有 所 减 少, 因 此 松 节 油 的 收 入 下 降 从 报 告 期 整 体 上 来 看, 松 节 油 产 量 合 计 为 1.33 万 吨, 销 量 合 计 为 1.27 万 吨, 因 此, 公 司 松 节 油 的 产 销 量 在 报 告 期 内 整 体 上 基 本 维 持 产 销 平 衡 3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按 产 品 应 用 领 域 分 类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按 产 品 应 用 领 域 分 布 如 下 : 地 区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胶 粘 剂 用 树 脂 60, % 66, % 66, % 涂 料 用 树 脂 1, % % 1, % 油 墨 用 树 脂 % % % 松 节 油 4, % 4, % 6, % 合 计 66, % 72, % 74, % 从 上 表 可 以 看 出,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产 品 的 主 要 下 游 领 域 为 胶 粘 剂 行 业, 占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的 比 重 约 为 90% 4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按 销 售 地 区 分 类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地 区 分 布 如 下 :

219 地 区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国 内 销 售 56, % 62, % 64, % 国 外 销 售 9, % 9, % 10, % 合 计 66, % 72, % 74, % 公 司 按 客 户 所 处 地 区 分 为 国 内 销 售 和 国 外 销 售, 国 内 销 售 主 要 销 往 华 南 地 区 和 华 东 地 区, 国 外 销 售 主 要 以 主 要 客 户 德 国 汉 高 美 国 富 乐 和 法 国 波 士 胶 等 知 名 跨 国 企 业 的 海 外 工 厂 为 依 托, 将 公 司 产 品 销 往 全 球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的 国 外 销 售 收 入 占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比 例 平 均 约 为 13.96% 5 其 他 业 务 收 入 的 主 要 来 源 构 成 及 对 营 业 利 润 的 影 响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其 他 业 务 收 入 分 别 为 1, 万 元 1, 万 元 及 1, 万 元, 其 他 业 务 收 入 包 括 :1 公 司 销 售 松 香 等 原 材 料 ;2 生 产 和 研 发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副 产 品 黑 香 树 脂 油 废 脂 液 研 发 产 品 废 包 装 物 等 物 品 的 销 售, 明 细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类 别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松 香 黑 香 树 脂 油 催 化 剂 研 发 产 品 废 脂 液 季 戊 四 醇 废 包 装 物 其 它 原 材 料 合 计 1, , , 从 上 表 可 以 看 出, 其 他 业 务 收 入 主 要 来 自 松 香 黑 香 及 树 脂 油, 黑 香 及 树 脂 油 为 树 脂 生 产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副 产 品, 主 要 作 为 废 料 销 售 最 近 三 年, 其 他 业 务 毛 利 分 别 为 万 元 万 元 及 万 元, 占 营 业 毛 利 的 比 重 分 别 为 4.88% 5.60% 及 6.23%, 变 动 不 大 因 此, 公 司 其 他 业 务 毛 利 对 营 业 利 润 的 影 响 较 小 6 公 司 现 有 客 户 和 业 务 的 持 续 性 和 稳 定 性 分 析 公 司 各 类 业 务 合 同 业 务 量 将 具 有 持 续 性 和 稳 定 性, 原 因 如 下 : (1) 客 户 粘 性 公 司 一 贯 注 重 产 品 质 量 的 控 制, 在 国 内 外 市 场 赢 得 了 较 高 的 品 牌 美 誉 度, 科 茂 作 为 广 东 省 著 名 商 标, 客 户 认 知 度 较 高 公 司 产 品 质 量 优 越, 性 能 好, 尤 其 在 粘 度 颜 色 气 味 稳 定 性 等 关 键 指 标 上 经 受 了 下 游 众 多 客 户 长 期 严 格 的 考 核, 与 各 大 下 游 客 户 已 经 建 立 了 稳 定 的 合 作 关 系 目 前 公 司 已 成 为 众 多 国 际 胶 粘 剂 厂 家 的 主 要 供 应 商, 如 德 国 汉 高 美 国 富 乐 法 国 波 士 胶 台 湾 南 宝 等

220 上 述 跨 国 公 司 对 供 应 商 的 选 择 有 着 一 套 严 格 的 程 序 并 需 要 定 期 进 行 考 核, 更 换 供 应 商 的 时 间 成 本 较 高, 同 时 需 要 承 担 新 供 应 商 产 品 的 质 量 风 险, 因 此, 供 应 商 通 过 下 游 大 型 知 名 客 户 的 考 核 后, 双 方 的 采 购 关 系 将 更 为 稳 定 持 久 发 行 人 成 功 进 入 大 型 跨 国 公 司 的 供 应 商 体 系, 建 立 了 长 期 稳 定 的 合 作 关 系, 使 公 司 在 行 业 内 建 立 起 优 势 的 市 场 地 位, 从 而 推 动 公 司 业 务 和 盈 利 长 期 可 持 续 成 长 (2) 客 户 对 产 品 性 能 的 要 求 在 不 断 提 高, 使 得 客 户 在 挑 选 供 应 商 时 选 择 技 术 和 研 发 优 势 明 显 的 合 作 伙 伴 由 于 松 香 树 脂 是 下 游 行 业 的 化 工 原 料, 产 品 需 要 满 足 客 户 需 求, 同 时 下 游 行 业 对 原 料 的 性 能 要 求 也 在 不 断 提 高, 因 此 技 术 水 平 和 持 续 研 发 创 新 能 力 是 决 定 企 业 发 展 的 关 键 因 素 公 司 一 贯 注 重 松 香 树 脂 产 品 和 技 术 研 发, 通 过 自 主 研 发 技 术 改 造 工 艺 改 进 等 方 式 完 成 了 松 香 树 脂 领 域 的 多 项 科 技 创 新 项 目, 使 得 企 业 获 得 拥 有 自 主 知 识 产 权 和 核 心 技 术 的 可 持 续 增 长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的 研 发 投 入 分 别 为 2, 万 元 2, 万 元 及 2, 万 元, 自 主 研 发 及 创 新 能 力 不 断 提 高 截 至 本 反 馈 意 见 回 复 日, 公 司 拥 有 十 二 项 发 明 专 利 和 十 多 项 松 香 树 脂 生 产 核 心 技 术, 公 司 松 香 树 脂 的 生 产 工 艺 和 技 术 水 平 在 全 国 同 行 中 处 于 领 先 地 位, 产 品 质 量 得 到 众 多 国 际 知 名 跨 国 公 司 的 认 可 (3) 公 司 能 将 资 源 优 势 转 化 为 成 本 优 势, 以 此 维 护 和 开 发 客 户 发 行 人 子 公 司 普 洱 科 茂 拥 有 万 亩 思 茅 松 林 资 源, 公 司 还 计 划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购 买 位 于 广 东 德 庆 约 2.74 万 亩 位 于 江 西 吉 安 约 0.97 万 亩 的 松 林 以 上 松 林 资 源 的 储 备, 使 公 司 产 业 链 向 上 游 延 伸, 能 有 效 降 低 松 香 价 格 上 涨 带 来 的 成 本 压 力, 资 源 优 势 可 转 化 为 成 本 优 势, 从 而 使 公 司 的 产 品 更 具 备 市 场 竞 争 力, 以 此 维 护 和 开 发 客 户 发 行 人 已 成 为 众 多 国 际 胶 粘 剂 厂 家 的 主 要 供 应 商, 如 德 国 汉 高 美 国 富 乐 法 国 波 士 胶 等, 并 与 之 建 立 了 长 期 稳 定 的 合 作 关 系, 报 告 期 发 行 前 十 大 客 户 相 对 稳 定, 且 下 游 行 业 需 求 量 持 续 增 长 同 时 发 行 人 通 过 持 续 地 研 发 投 入 及 管 理 努 力, 从 改 进 生 产 工 艺 改 变 产 品 配 方 及 原 料 控 制 方 面 均 采 取 了 相 应 的 措 施 以 保 持 公 司 在 行 业 内 的 竞 争 地 位 2015 年 实 现 了 树 销 售 量 的 恢 复 性 增 长, 因 此 公 司 各 类 业 务 订 单 业 务 量 具 有 持 续 性 稳 定 性 7 公 司 未 来 新 合 同 新 业 务 的 趋 势 分 析 经 过 多 年 发 展, 公 司 已 发 展 成 为 国 内 松 香 树 脂 行 业 品 牌 知 名 度 较 高 规 模 较 大 生 产 技 术 处 于 国 内 领 先 的 行 业 龙 头 企 业 未 来 发 行 人 获 取 新 合 同 新 业 务 的 能 力 将 不 断 增 强, 原 因 如 下 : (1) 公 司 原 材 料 控 制 和 供 应 能 力 加 强, 使 公 司 生 产 成 本 更 低 利 润 空 间 更 高, 售 价 更 加 具 备 竞 争 力 从 而 赢 得 更 多 客 户 和 订 单 子 公 司 普 洱 科 茂 拥 有 万 亩 思 茅 松 林 资 源, 公 司 还 计 划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购

221 买 位 于 广 东 德 庆 约 2.74 万 亩 位 于 江 西 吉 安 约 0.97 万 亩 的 松 林 以 上 松 林 资 源 的 储 备, 使 公 司 产 业 链 向 上 游 延 伸, 公 司 获 得 原 材 料 的 成 本 会 更 低, 能 有 效 降 低 松 香 价 格 上 涨 带 来 的 成 本 压 力 资 源 优 势 可 转 化 为 成 本 优 势, 成 本 更 低 则 会 拓 宽 利 润 空 间, 公 司 产 品 可 以 具 备 较 强 的 竞 争 力, 进 而 使 公 司 获 取 订 单 的 能 力 提 升 另 外,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从 国 外 进 口 松 香 的 经 验 使 公 司 更 熟 悉 国 际 松 香 市 场, 使 得 公 司 的 原 材 料 供 应 渠 道 更 多, 公 司 可 以 选 择 更 多 成 本 较 低 的 原 料 供 应 (2) 公 司 研 发 和 创 新 能 力 持 续 提 高, 可 以 增 加 新 产 品 供 应 来 渗 透 市 场, 并 开 发 出 新 用 途 的 产 品 而 获 得 新 领 域 的 客 户 及 订 单 发 行 人 经 过 多 年 发 展, 具 有 品 牌 规 模 生 产 技 术 优 势 公 司 研 发 力 量 在 同 行 业 中 较 强, 多 年 的 技 术 积 累 和 不 断 的 研 发 投 入, 使 公 司 的 创 新 能 力 不 断 增 强 具 体 如 下 : 1 虽 然 公 司 产 品 的 主 要 下 游 行 业 为 胶 粘 剂 行 业, 但 是 公 司 也 在 不 断 拓 宽 和 加 强 松 香 树 脂 在 其 他 行 业 的 应 用 2 研 发 和 创 新 能 力 的 提 高 可 以 不 断 地 优 化 产 品 结 构, 降 低 产 品 生 产 成 本, 同 时 根 据 下 游 客 户 对 产 品 特 定 指 标 的 要 求, 在 生 产 成 本 不 变 的 情 况 下 改 进 产 品 性 能, 同 时 可 以 为 更 多 客 户 提 供 个 性 化 的 产 品 定 制 服 务, 不 断 推 出 改 进 型 产 品 进 行 市 场 渗 透, 以 提 高 市 场 份 额 (3) 公 司 产 能 提 升 品 牌 优 势 客 户 对 公 司 信 任 度 更 高 增 加 了 公 司 获 得 订 单 的 能 力 发 行 人 经 过 多 年 发 展, 具 有 产 能 规 模 生 产 技 术 和 品 牌 优 势 2015 年 普 洱 科 茂 和 广 西 科 茂 一 期 生 产 线 正 式 投 产, 同 时 由 于 新 生 产 线 的 环 保 与 安 全 标 准 已 提 高, 使 得 公 司 的 生 产 能 力 和 供 应 能 力 增 强, 交 货 期 缩 短, 从 而 获 取 订 单 机 会 增 加 另 外, 随 着 品 牌 的 推 广 和 产 品 美 誉 度 的 提 升, 更 多 潜 在 客 户 会 选 择 与 公 司 交 易 (4) 下 游 行 业 的 扩 张 和 发 展 导 致 需 求 上 升 公 司 的 下 游 行 业 ( 如 胶 粘 剂 ) 业 务 在 不 断 扩 展 例 如, 网 上 购 物 的 普 及, 这 增 加 了 物 品 包 装 胶 和 标 签 胶 的 使 用 ; 婴 儿 纸 尿 裤 的 使 用 逐 渐 普 及 到 农 村, 老 年 人 用 纸 尿 裤 的 需 求 也 在 增 加, 使 得 胶 粘 剂 的 用 量 会 相 应 增 加, 特 别 是 我 国 二 胎 政 策 调 整, 随 着 出 生 人 口 的 增 加, 婴 儿 纸 尿 裤 的 使 用 量 将 增 加 同 时, 随 着 环 保 要 求 的 提 高, 水 性 油 墨 树 脂 及 松 香 涂 料 树 脂 需 求 量 将 增 加 ( 二 ) 营 业 成 本 分 析 1 成 本 率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的 构 成 如 下 : 类 别 项 目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树 脂 收 入 62, , ,

222 类 别 项 目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成 本 51, , , 成 本 率 83.20% 84.60% 82.69% 收 入 4, , , 松 节 油 成 本 4, , , 成 本 率 99.28% 94.87% 72.29% 收 入 66, , , 合 计 成 本 55, , , 成 本 率 84.20% 85.27% 81.85% 松 香 树 脂 行 业 是 一 个 原 材 料 依 存 度 较 高 的 行 业 报 告 期 内, 松 香 占 公 司 松 香 树 脂 生 产 成 本 的 比 重 较 高, 故 松 香 价 格 的 波 动 直 接 影 响 松 香 树 脂 的 单 位 成 本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主 要 原 材 料 的 平 均 采 购 成 本 ( 不 含 税 ) 和 采 购 数 量 如 下 : 类 别 项 目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单 价 ( 元 / 吨 ) 8, , , 松 脂 采 购 量 ( 吨 ) 41, , , 采 购 金 额 ( 万 元 ) 34, , , 单 价 ( 元 / 吨 ) 10, , , 松 香 采 购 量 ( 吨 ) 18, , , 采 购 金 额 ( 万 元 ) 19, , , 年 度, 发 行 人 外 购 松 香 的 成 本 低 于 松 脂 采 购 价 格, 原 因 之 一 在 于 自 2013 年 三 季 度 开 始, 松 香 价 格 开 始 大 幅 上 涨, 带 动 了 松 脂 的 收 购 价 格 的 上 涨, 而 受 松 脂 生 产 的 季 节 性 影 响, 松 脂 采 购 集 中 在 下 半 年, 而 松 香 采 购 分 布 在 全 年 ; 原 因 之 二 在 于 进 口 松 香 的 采 购 平 均 单 价 偏 低,2013 年 公 司 进 口 松 香 10, 吨, 约 占 2013 年 松 香 采 购 总 量 的 30%, 进 口 平 均 单 价 为 8, 元 / 吨, 而 国 内 采 购 松 香 平 均 单 价 约 为 10, 元 / 吨, 进 口 价 格 比 国 内 采 购 价 格 要 便 宜 约 20% 松 香 价 格 在 报 告 期 内 的 波 动 较 大, 并 出 现 短 期 内 快 速 涨 跌 的 情 形, 整 体 市 场 价 格 的 波 动 较 难 预 测 和 把 握 在 发 行 人 生 产 经 营 过 程 中, 由 于 松 香 库 存 的 消 耗 需 要 一 定 时 间, 因 此 公 司 生 产 成 本 的 波 动 会 晚 于 松 香 市 场 价 格 的 波 动 2014 年 和 2015 年 松 香 价 格 分 别 出 现 了 2 次 和 1 次 跌 幅 较 大 的 情 形, 导 致 发 行 人 先 行 购 入 的 松 香 成 本 计 入 生 产 成 本 金 额 较 高, 因 此 公 司 2014~2015 年 松 香 树 脂 的 成 本 率 相 对 较 高 公 司 在 松 香 价 格 出 现 急 速 下 跌 的 情 况 下, 降 低 了 松 香 的 采 购 量, 以 便 根 据 松 香 市 场 价 格 走 势 合 理 安 排 资 金 和 生 产 计 划, 因 此, 发 行 人 2014~2015 年 松 香 采 购 量 和 采 购 金 额 均 较 2013 年 有 所 减 少 2013 年 ~2015 年 的 松 香 市 场 价 格 走 势

223 数 据 来 源 : 松 香 网 ( 关 于 主 要 集 散 地 广 州 黄 埔 的 马 尾 松 香 价 格 ( 含 税 ) 2 成 本 构 成 (1) 直 接 材 料 直 接 人 工 制 造 费 用 等 成 本 构 成 项 目 占 比 及 构 成 发 行 人 报 告 期 内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明 细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产 品 名 称 2015 年 度 占 比 占 比 2014 年 度 (%) (%) 2013 年 度 占 比 (%) 树 脂 51, , , 松 节 油 4, , , 合 计 55, , , 由 上 表 可 知,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中 树 脂 产 品 成 本 占 90% 以 上, 松 节 油 作 为 松 香 生 产 过 程 中 的 副 产 品, 占 比 较 少 1 树 脂 产 品 的 成 本 结 构 近 三 年 松 香 树 脂 产 品 生 产 成 本 的 构 成 及 其 占 比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5 年 度 2014 年 2013 年 金 额 占 比 (%) 金 额 占 比 (%) 金 额 占 比 (%) 直 接 材 料 49, , , 直 接 人 工 制 造 费 用 1, , , 合 计 51, , , 报 告 期 松 香 树 脂 按 下 游 应 用 领 域 和 产 品 性 能 分 类 的 生 产 成 本 的 构 成 及 其 占 比 如 下 : A.2015 年 松 香 树 脂 成 本 构 成 用 途 分 性 能 分 类 成 本 构 成

224 涂 料 用 树 脂 油 墨 用 树 脂 胶 粘 剂 用 树 脂 直 接 材 料 占 比 直 接 人 工 占 比 制 造 费 用 占 比 成 本 合 计 普 通 树 脂 1, % % % 1, 普 通 树 脂 % % % 超 级 树 脂 4, % % % 4, 普 通 树 脂 24, % % % 25, 浅 色 高 稳 18, % % % 19, 定 树 脂 小 计 47, % % 1, % 49, 总 计 49, % % 1, % 51, B.2014 年 松 香 树 脂 成 本 构 成 用 途 分 成 本 构 成 性 能 分 类 类 直 接 材 料 占 比 直 接 人 工 占 比 制 造 费 用 占 比 成 本 合 计 涂 料 用 树 脂 普 通 树 脂 % % % 油 墨 用 树 脂 普 通 树 脂 % % % 超 级 树 脂 5, % % % 6, 普 通 树 脂 24, % % % 24, 胶 粘 剂 浅 色 高 稳 用 树 脂 24, % % % 25, 定 树 脂 小 计 54, % % 1, % 56, 总 计 55, % % 1, % 57, C.2013 年 松 香 树 脂 成 本 构 成 用 途 分 成 本 构 成 性 能 分 类 类 直 接 材 料 占 比 直 接 人 工 占 比 制 造 费 用 占 比 成 本 合 计 涂 料 用 树 脂 普 通 树 脂 1, % % % 1, 油 墨 用 树 脂 普 通 树 脂 % % % 超 级 树 脂 5, % % % 5, 普 通 树 脂 24, % % % 25, 胶 粘 剂 浅 色 高 稳 用 树 脂 23, % % % 24, 定 树 脂 小 计 53, % % 1, % 55, 总 计 54, % % 1, % 56, 由 上 表 可 知, 报 告 期 内 直 接 材 料 占 树 脂 生 产 成 本 的 比 例 均 维 持 在 96% 左 右, 而 人 工 成 本 占 比 均 维 持 在 1% 左 右, 制 造 费 用 占 比 维 持 在 3% 左 右, 报 告 期 内 生 产 成 本 的 构 成 较 为 稳 定 2 松 节 油 产 品 的 成 本 结 构 近 三 年 松 节 油 产 品 生 产 成 本 的 构 成 及 占 比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5 年 度 2014 年 2013 年 金 额 占 比 (%) 金 额 占 比 (%) 金 额 占 比 (%) 直 接 材 料 3, , ,

225 项 目 2015 年 度 2014 年 2013 年 金 额 占 比 (%) 金 额 占 比 (%) 金 额 占 比 (%) 直 接 人 工 制 造 费 用 合 计 4, , , 由 上 表 可 知, 松 节 油 生 产 成 本 中 的 直 接 材 料 直 接 人 工 和 制 造 费 用 的 占 比 变 动 不 大, 其 构 成 较 为 稳 定 (2) 占 比 的 变 化 情 况 和 具 体 原 因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松 香 树 脂 和 松 节 油 的 直 接 材 料 直 接 人 工 制 造 费 用 项 目 的 成 本 构 成 较 为 稳 定, 没 有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3) 同 行 业 上 市 公 司 比 较 与 公 司 同 行 业 的 上 市 公 司 有 青 松 股 份 (300132) 和 天 龙 集 团 (300063) 其 中 青 松 股 份 主 要 从 事 松 节 油 深 加 工 系 列 产 品 的 研 发 生 产 与 销 售, 即 以 松 节 油 为 主 要 原 料 生 产 合 成 樟 脑 合 成 樟 脑 中 间 产 品 和 副 产 品 冰 片 等 精 细 化 工 产 品 ; 天 龙 集 团 从 事 精 细 化 工 行 业 中 的 油 墨 制 造 业, 即 以 松 香 树 脂 为 主 要 原 料 生 产 油 墨 在 这 两 家 上 市 公 司 中, 只 有 天 龙 集 团 披 露 了 成 本 构 成 信 息, 具 体 如 下 :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项 目 科 茂 科 茂 科 茂 科 茂 天 龙 科 茂 天 龙 科 茂 天 龙 松 节 松 节 松 节 树 脂 集 团 树 脂 集 团 树 脂 集 团 油 油 油 直 接 材 料 直 接 人 工 制 造 费 用 成 本 合 计 数 据 来 源 : 天 龙 集 团 定 期 报 告 从 上 表 的 结 构 占 比 来 看, 公 司 与 天 龙 集 团 的 成 本 结 构 占 比 较 为 相 近 ( 三 ) 期 间 费 用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销 售 费 用 管 理 费 用 和 财 务 费 用 的 变 动 表 如 下 : 项 目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销 售 费 用 1, , , 管 理 费 用 6, , , 财 务 费 用 , , 期 间 费 用 合 计 8, , , 当 期 营 业 收 入 67, , , 销 售 费 用 率 2.50% 2.02% 1.59% 管 理 费 用 率 8.93% 8.47% 8.37% 财 务 费 用 率 1.20% 1.71% 1.57% 期 间 费 用 率 12.63% 12.21% 11.53% 公 司 期 间 费 用 2014 年 度 较 上 年 增 加 万 元, 主 要 系 运 费 增 加 票 据 贴 现 增 加 导 致 利 息 支 出 增 加 所 致 2015 年 期 间 费 用 较 上 年 下 降 主 要 是 职 工 薪 酬 与 财 务 费 用 下 降

226 1 销 售 费 用 分 析 (1) 销 售 费 用 概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销 售 费 用 的 构 成 如 下 : 项 目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运 费 1, , , 工 资 ( 注 ) 汽 车 使 用 费 租 赁 费 其 他 合 计 1, , , 注 :2013 年 销 售 人 员 工 资 中 有 万 元 列 入 管 理 费 用 2014 年 发 行 人 销 售 费 用 较 2013 年 增 加 万 元, 同 比 增 加 25.06%, 主 要 原 因 系 新 设 子 公 司 广 西 科 茂 内 部 销 售 增 加 运 量 5,573 吨, 由 于 广 西 宁 明 至 珠 三 角 地 区 里 程 约 600 公 里, 较 其 它 地 区 增 加 约 300 公 里, 导 致 运 费 增 加 万 元 ; 同 时 随 着 客 户 采 购 需 求 提 高, 需 要 快 速 响 应 客 户 需 求, 使 得 公 司 需 要 多 批 次 少 批 量 配 送 大 量 使 用 托 盘 配 送, 导 致 单 次 运 输 装 载 量 减 少, 综 合 运 输 成 本 增 加 ; 最 后, 销 售 人 员 工 资 从 管 理 费 用 调 整 至 销 售 费 用 核 算 2015 年 销 售 费 用 较 2014 年 增 加 万 元, 主 要 是 因 为 公 司 产 品 销 量 增 加 引 起 运 费 增 加 万 元, 运 费 增 加 主 要 是 普 洱 科 茂 及 广 西 科 茂 业 务 量 增 加 5,796 吨, 增 加 运 费 万 元 (2) 运 费 公 司 的 销 售 费 用 主 要 是 运 费 公 司 及 下 属 子 公 司 树 脂 业 务 的 境 内 销 售 工 作 主 要 由 全 资 子 公 司 广 州 科 茂 负 责, 销 售 费 用 中 的 运 费 既 包 含 直 接 对 外 销 售 的 运 输 费 用, 也 包 含 子 公 司 树 脂 调 拨 的 运 输 费 用 ; 同 时 公 司 松 节 油 销 售 的 运 费 等 其 他 运 费 也 列 入 销 售 费 用 报 告 期 发 行 人 销 售 量 与 运 输 量 对 比 如 下 : 单 位 : 吨 项 目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1 树 脂 销 量 47, , , 松 节 油 销 量 4, , , 松 香 销 量 树 脂 中 转 量 17, , , 客 户 自 提 量 2, , , 运 输 量 ( ) 67, , , 运 费 ( 万 元 ) 1, , , 单 位 运 费 ( 元 / 吨 )(7/6) 从 上 表 可 以 看 出, 公 司 单 位 运 费 逐 年 增 加,2014 年 较 2013 年 每 吨 增 长 元, 主 要 系 新 设 子 公 司 广 西 科 茂 内 部 销 售 增 加 运 量 5,573 吨, 由 于 广 西 宁 明 至 珠 三 角 地 区 里 程 约 600 公 里, 较 其 它 地 区 增 加 约 300 公 里, 导 致 内 部 调 拨 运 费 增 加,

227 影 响 到 单 位 运 费 增 加 (3) 销 售 人 员 工 资 的 相 关 情 况 报 告 期 发 行 人 销 售 人 员 人 数 工 资 支 出 及 销 售 收 入 的 有 关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项 目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1 人 数 销 售 人 员 工 资 支 出 ( 万 元 ) ( 注 ) 3 人 均 年 收 入 (2/1) 树 脂 业 务 收 入 ( 万 元 ) 62, , , 人 均 实 现 树 脂 收 入 ( 万 元 )(4/1) 4, , , 注 :2013 年 销 售 人 员 工 资 支 出 包 含 在 管 理 费 用 中 列 支 的 销 售 人 员 工 资 万 元, 以 及 在 销 售 费 用 中 列 支 的 子 公 司 销 售 人 员 工 资 万 元, 合 计 万 元, 原 因 是 部 分 销 售 人 员 岗 位 与 行 政 管 理 等 岗 位 交 叉, 因 而 计 入 了 管 理 费 用 2014 年 以 来 公 司 已 规 范 销 售 岗 位 的 人 员 职 责, 不 存 在 岗 位 交 叉 的 情 况, 销 售 人 员 工 资 均 在 销 售 费 用 中 核 算 报 告 期 发 行 人 树 脂 销 售 收 入 略 有 下 降, 但 销 售 人 员 人 数 增 加, 导 致 人 均 实 现 收 入 也 有 所 下 降 销 售 人 员 工 资 支 出 总 额 逐 年 增 加, 是 由 于 经 济 下 行, 为 提 高 市 场 份 额, 公 司 加 大 了 市 场 拓 展 力 度 及 销 售 人 员 的 激 励 力 度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销 售 人 员 较 少, 主 要 原 因 如 下 : 1) 树 脂 的 客 户 数 量 较 少, 区 域 较 集 中, 主 要 客 户 均 为 常 年 合 作 的 集 团 性 客 户, 维 护 成 本 较 低 树 脂 国 内 销 售 业 务 主 要 由 发 行 人 子 公 司 广 州 科 茂 负 责, 采 用 集 中 销 售 的 方 式, 对 外 统 一 报 价, 即 可 规 范 市 场, 也 可 减 少 管 理 成 本 树 脂 销 售 具 有 以 下 特 点 : 1 树 脂 产 品 为 工 业 品, 需 再 加 工 才 能 进 入 最 终 消 费 市 场, 其 购 买 方 一 般 为 生 产 企 业, 客 户 数 量 相 对 较 少, 且 区 域 较 集 中, 国 内 客 户 主 要 集 中 在 华 南 华 东 地 区 2 树 脂 产 品 有 一 定 的 技 术 性, 需 要 技 术 方 面 的 维 护, 所 以 客 户 一 般 是 专 业 性 的 购 买, 长 期 合 作 意 愿 较 强, 不 需 要 高 成 本 维 护 交 易 时, 每 次 谈 判 时 间 较 长, 但 次 数 少, 且 大 多 客 户 特 别 是 大 客 户, 一 般 遵 循 交 易 惯 例, 每 次 采 购 量 大 以 上 特 点, 对 销 售 人 员 专 业 性 要 求 较 高, 但 不 需 太 多 的 人 员 维 护, 发 行 人 采 用 顾 问 式 的 销 售 方 式, 营 销 人 员 进 行 商 务 谈 判, 技 术 人 员 提 供 技 术 服 务, 并 进 行 个 性 化 的 产 品 开 发, 既 可 保 证 市 场 份 额, 也 可 提 高 研 发 与 市 场 的 结 合 度, 高 效 地 为 客 户 创 造 价 值 而 树 脂 国 外 销 售 业 务 主 要 是 Henkel( 德 国 汉 高 ) H.B.Fuller( 美 国 富 乐 ) Bostik( 法 国 波 士 胶 ) Nan Pao( 台 湾 南 宝 ) Tex Year( 台 湾 德 渊 ) 等 跨 国 公 司, 大 多 商 务 谈 判 只 需 与 其 区 域 主 管 直 接 沟 通, 相 同 的 合 同 条 款 可 在 其 大 部 分 关 联 公 司 通 用, 可 减 少 沟 通 成 本 而 国 外 客 户 中 有 部 分 经 销 商, 此 类 客 户 在 行 业 内 经 营 多 年, 发 行 人 只 需 提 供 稳 定 质 量 的 产 品, 进 行 价 格 商 定, 无 需 其 它 销 售 投 入, 以 上 销 售 模 式 在 行 业 内 较 多 应 用, 发 行 人 也 运 行 多 年, 能 满 足 公 司 发 展 随 着 公

228 司 研 发 投 入, 产 品 种 类 及 应 用 领 域 增 多, 客 户 群 会 增 加, 今 后 将 投 入 更 多 的 销 售 人 员 2) 松 节 油 销 售 有 公 开 报 价, 有 固 定 的 客 户 群, 订 单 量 大, 交 易 次 数 少, 所 以 公 司 不 设 专 门 的 销 售 人 员, 一 般 由 子 公 司 的 总 经 理 直 接 负 责, 其 工 资 从 管 理 费 用 中 列 支 2 管 理 费 用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管 理 费 用 明 细 如 下 : 项 目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研 发 费 2, , , 职 工 薪 酬 福 利 1, , , 其 他 社 会 保 险 费 及 住 房 公 积 金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税 费 中 介 服 务 费 汽 车 使 用 费 办 公 费 无 形 资 产 摊 销 检 测 修 理 费 合 计 6, , , 公 司 管 理 费 用 主 要 是 由 研 发 费 用 和 职 工 薪 酬 福 利 构 成, 发 行 人 属 于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自 主 研 发 能 力 较 强, 各 年 研 发 费 用 相 对 较 高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管 理 费 用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较 为 稳 定 (1) 研 发 费 用 发 行 人 属 于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自 主 研 发 能 力 较 强, 各 年 研 发 费 用 相 对 较 高 公 司 研 发 费 用 是 根 据 收 入 按 一 定 比 例 进 行 预 算 管 理, 依 据 发 展 需 要 及 项 目 进 展 投 入, 与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存 在 一 定 的 相 关 关 系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研 发 费 用 及 研 发 项 目 的 有 关 情 况 如 下 : 项 目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研 发 费 用 2, , , 研 发 项 目 研 发 费 用 / 项 目 由 于 每 个 研 发 项 目 规 模 不 同 实 施 进 度 不 一, 研 发 费 用 / 项 目 也 会 有 所 差 异, 报 告 期 内 的 研 发 费 用 / 项 目 在 150 万 元 左 右,2013 年 度 由 于 研 发 项 目 较 多, 相 应 研 发 费 用 较 大 (2) 职 工 薪 酬 福 利 项 目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职 工 薪 酬 福 利 ( 万 元 ) 1, , , 人 数 ( 注 ) 人 均 薪 酬 福 利 ( 万 元 ) 注 : 人 数 为 每 年 末 的 数 据, 含 销 售 技 术 后 勤 支 持 人 员

229 2014 年 较 2013 年 减 少 万 元, 减 少 6.63%, 主 要 原 因 是 绩 效 奖 金 减 少, 人 均 工 资 减 少 0.38 万 元 ; 同 时 原 在 管 理 费 用 列 支 的 销 售 人 员 工 资 转 为 销 售 费 用 列 支, 影 响 总 金 额 减 少 万 元 2015 年 较 2014 年 减 少 万 元, 减 少 13.38%, 主 要 原 因 是 绩 效 奖 金 减 少, 人 均 减 少 0.52 万 元 ; 同 时 随 着 公 司 ERP 信 息 管 理 等 系 统 应 用 升 级, 广 西 普 洱 工 厂 生 产 自 动 化 应 用 深 入, 加 之 公 司 长 期 培 训 使 得 员 工 效 率 提 升, 岗 位 优 化 后 人 员 减 少, 职 工 薪 酬 福 利 支 出 相 应 降 低 (3) 社 会 保 险 费 及 住 房 公 积 金 项 目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社 会 保 险 费 及 住 房 公 积 金 ( 万 元 ) 人 数 人 均 支 出 ( 万 元 ) 社 会 保 险 费 及 住 房 公 积 金 逐 年 递 增, 主 要 是 人 数 变 化, 同 时 人 均 支 出 标 准 提 高 (4)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与 固 定 资 产 原 值 的 匹 配 项 目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 万 元 ) 平 均 固 定 资 产 原 值 ( 万 元 ) 19, , , 比 例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与 平 均 固 定 资 产 原 值 占 比 报 告 期 内 均 保 持 在 3% 左 右, 未 有 异 常 波 动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费 2014 年 较 2013 年 增 加 万 元, 增 加 29.38%,2015 年 度 较 2014 年 度 增 加 万 元, 增 加 17.13%, 主 要 是 普 洱 科 茂 及 广 西 科 茂 厂 区 建 设 完 成 后, 新 增 资 产 按 标 准 计 提 折 旧 3 财 务 费 用 分 析 项 目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利 息 支 出 , 减 : 利 息 收 入 加 : 汇 兑 损 失 加 : 其 他 支 出 合 计 , ,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的 财 务 费 用 主 要 是 利 息 费 用 支 出 ( 包 括 银 行 贷 款 利 息 和 票 据 贴 现 利 息 ) 2015 年 度 比 2014 年 度 减 少 36.05%, 主 要 是 因 为 公 司 借 款 减 少, 同 时 利 率 下 调, 相 应 的 利 息 支 出 减 少 所 致 2014 年 度, 公 司 根 据 实 际 经 营 需 要 适 度 增 加 银 行 借 款 和 票 据 贴 现 的 规 模, 导 致 利 息 支 出 有 所 上 升 2013 年 度 汇 兑 损 失 为 万 元, 原 因 是 人 民 币 持 续 升 值 使 得 货 币 兑 换 和 年 末 外 币 调 整 形 成 的 汇 兑 损 失 增 加 4 与 可 比 公 司 的 期 间 费 用 率 比 较 情 况

230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与 可 比 上 市 公 司 的 期 间 费 用 率 对 比 如 下 : 公 司 名 称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销 售 费 用 率 青 松 股 份 (300132) 4.47% 3.12% 3.51% 天 龙 集 团 (300063) 5.04% 6.08% 6.60% 上 述 公 司 平 均 数 4.76% 4.60% 5.06% 本 公 司 2.50% 2.02% 1.59% 管 理 费 用 率 青 松 股 份 (300132) 8.54% 5.73% 7.40% 天 龙 集 团 (300063) 5.90% 6.66% 8.29% 上 述 公 司 平 均 数 7.22% 6.20% 7.85% 本 公 司 8.93% 8.47% 8.37% 财 务 费 用 率 青 松 股 份 (300132) 2.32% 3.00% 4.70% 天 龙 集 团 (300063) 1.35% 1.54% 0.49% 上 述 公 司 平 均 数 1.84% 2.27% 2.60% 本 公 司 1.20% 1.71% 1.57% 发 行 人 的 销 售 费 用 率 远 低 于 同 行 业 上 市 公 司, 其 原 因 如 下 : (1) 高 端 客 户 群 较 为 稳 定, 降 低 了 销 售 费 用 经 过 多 年 发 展, 公 司 以 产 品 质 量 和 技 术 服 务 为 基 础, 在 国 内 外 市 场 赢 得 较 高 品 牌 信 誉 度, 并 与 德 国 汉 高 美 国 富 乐 法 国 波 士 胶 台 湾 南 宝 等 国 际 知 名 大 型 企 业 建 立 了 长 期 战 略 合 作 关 系, 公 司 高 端 客 户 群 的 稳 定 有 效 降 低 了 销 售 费 用 (2) 下 游 客 户 更 换 供 应 商 的 成 本 较 高, 从 而 使 得 发 行 人 的 客 户 维 护 成 本 降 低 松 香 树 脂 具 有 应 用 面 广 产 品 种 类 多 专 用 性 强 的 特 点, 其 产 品 性 能 直 接 影 响 下 游 行 业 产 品 的 质 量 为 了 保 证 产 品 质 量 稳 定 和 性 能 优 良, 下 游 厂 家 往 往 需 要 通 过 较 长 时 间 的 质 量 认 证 试 用 小 批 量 订 货 大 批 量 采 购 等 环 节, 才 能 与 松 香 树 脂 产 品 生 产 厂 商 建 立 长 期 合 作 关 系, 因 此 下 游 厂 家 更 换 供 应 商 的 时 间 成 本 和 经 济 成 本 都 较 高, 从 而 合 理 降 低 了 发 行 人 的 客 户 维 护 成 本 (3) 发 行 人 的 客 户 集 中 度 较 高 发 行 人 前 五 大 客 户 销 售 收 入 占 总 销 售 收 入 的 比 例 约 为 40%~50%, 而 青 松 股 份 和 天 龙 集 团 的 相 应 比 例 约 为 20%, 所 以 发 行 人 能 体 现 出 维 护 客 户 关 系 的 规 模 成 本 优 势 (4) 发 行 人 客 户 的 分 布 情 况 决 定 了 运 输 成 本 较 低 发 行 人 的 客 户 主 要 集 中 在 广 州 及 上 海 周 边, 广 州 周 边 的 短 途 或 零 散 配 送 以 公 司 自 有 车 运 输 为 主, 而 非 委 托 专 门 货 运 公 司 运 输, 这 可 以 减 少 运 输 成 本 ; 且 部 分 广 州 客 户 自 己 提 货, 不 需 公 司 花 费 运 输 成 本 同 时, 货 物 从 广 东 调 运 到 上 海, 大 多 以 船 运 为 主, 具 有 成 本 优 势 最 后, 由 于 订 单 单 批 数 量 直 接 影 响 到 物 流 成 本, 而 发 行 人 客 户 订 单 的 单 批 数 量 通 常 较 大, 这 可 以 发 挥 运 输 成 本 的 规 模 优 势 综 上, 从 公 司 期 间 费 用 总 额 和 期 间 费 用 率 的 同 行 业 比 较 数 据 来 看, 公 司 期 间

231 费 用 总 额 和 期 间 费 用 率 是 合 理 的, 期 间 费 用 率 与 经 营 规 模 匹 配 5 期 间 费 用 率 的 未 来 变 动 趋 势 预 计 随 着 公 司 业 务 量 的 增 加, 运 费 将 继 续 增 加, 同 时 销 售 人 员 职 工 薪 酬 及 其 它 销 售 费 用 相 应 增 长 由 于 原 研 发 项 目 验 收 及 新 研 发 项 目 的 投 入, 研 发 费 用 将 保 持 目 前 费 用 水 平 ; 同 时 职 工 薪 酬 为 刚 性 增 加, 但 培 训 投 入 提 升 员 工 能 力 后, 管 理 水 平 提 高, 费 用 率 可 保 持 现 水 平 ; 现 有 固 定 资 产 可 满 足 短 期 发 展 需 要, 预 计 未 来 几 年 新 增 设 备 较 少, 折 旧 费 用 相 对 稳 定 目 前 公 司 资 金 仍 不 能 满 足 业 务 发 展 的 需 要, 需 要 提 高 融 资 额 度, 随 着 国 家 货 币 政 策 降 息 期 的 到 来, 预 计 融 资 成 本 将 保 持 现 有 规 模 或 略 有 下 降 综 上 所 述, 公 司 预 计 期 间 费 用 率 未 来 将 保 持 现 有 水 平 ( 四 ) 营 业 利 润 利 润 总 额 和 净 利 润 公 司 近 三 年 的 经 营 业 绩 如 下 表 所 示 : 项 目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营 业 收 入 67, , , 毛 利 11, , , 营 业 利 润 2, , , 利 润 总 额 2, , , 净 利 润 2, , ,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1, , ,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突 出, 主 要 生 产 和 销 售 松 香 树 脂, 公 司 净 利 润 主 要 来 源 于 营 业 利 润, 报 告 期, 公 司 营 业 利 润 占 利 润 总 额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95.05% 76.63% 及 90.11%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毛 利 出 现 一 定 程 度 的 波 动, 成 为 营 业 利 润 利 润 总 额 和 净 利 润 变 化 的 主 要 原 因 发 行 人 2013~2015 年 度 的 收 入 和 利 润 的 概 况 图 如 下 :

232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利 润 有 所 下 降, 其 原 因 如 下 : 1 发 行 人 所 处 松 香 树 脂 行 业 主 要 应 用 于 胶 粘 剂 行 业 油 墨 行 业 油 漆 涂 料 行 业 橡 胶 行 业 造 纸 行 业 医 药 行 业 及 食 品 行 业 等 虽 然 上 述 应 用 领 域 广 阔, 风 险 较 为 分 散, 单 一 下 游 行 业 的 需 求 变 化 对 发 行 人 的 影 响 较 小, 但 上 述 应 用 均 为 国 民 经 济 的 日 常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与 整 体 宏 观 经 济 形 势 有 着 密 切 的 联 系 当 宏 观 经 济 处 于 上 升 阶 段 时, 各 领 域 需 求 旺 盛, 行 业 迅 速 发 展 ; 反 之, 当 宏 观 经 济 处 于 下 降 阶 段 时, 各 领 域 需 求 萎 缩, 行 业 发 展 则 放 缓 根 据 国 家 统 计 局 的 数 据,2013~2015 年, 我 国 国 内 生 产 总 值 增 长 率 分 别 为 7.69% 7.40% 和 6.90%, 呈 逐 渐 下 降 的 趋 势 受 到 宏 观 经 济 形 势 的 不 利 影 响, 发 行 人 下 游 各 行 业 需 求 减 少, 进 而 影 响 发 行 人 经 营 利 润 2 松 香 树 脂 行 业 作 为 松 香 行 业 产 业 链 中 的 一 环, 受 到 松 香 行 业 周 期 性 变 化 的 影 响 较 大 当 松 香 价 格 上 涨 时, 脂 农 包 山 采 脂 积 极 性 提 高, 从 而 松 香 产 量 得 到 提 高, 当 松 香 产 量 超 过 市 场 需 要 时, 价 格 则 会 大 幅 下 跌 并 逐 渐 趋 于 平 缓 并 影 响 脂 农 的 采 脂 积 极 性, 松 香 产 量 减 产 进 而 引 起 下 一 周 期 松 香 价 格 的 上 涨 从 松 香 行 业 发 展 来 看, 一 般 四 至 五 年 为 一 个 周 期, 且 主 要 随 着 松 香 价 格 的 波 动 而 进 行 调 整, 从 而 对 企 业 的 生 产 成 本 产 生 较 大 的 影 响 发 行 人 抵 御 原 材 料 波 动 的 能 力 较 弱, 因 此, 拥 有 或 控 制 自 有 林 地 进 行 采 脂 控 制 原 料 来 源 对 松 香 树 脂 行 业 企 业 的 持 续 经 营 有 着 十 分 重 要 的 意 义 在 本 次 募 投 收 购 松 林 资 源 建 设 采 脂 基 地 项 目 成 功 实 施 和 发 行 人 自 有 林 地 开 始 采 脂 后, 发 行 人 抵 御 原 材 料 波 动 的 能 力 将 大 大 增 强 ( 五 ) 毛 利 毛 利 率 及 变 动 情 况 分 析 1 报 告 期 公 司 毛 利 及 变 化 情 况

233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要 产 品 毛 利 情 况 如 下 : 类 别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毛 利 占 比 毛 利 占 比 毛 利 占 比 一 主 营 业 务 10, % 10, % 13, % 树 脂 10, % 10, % 11, % 松 节 油 % % 1, % 二 其 他 业 务 % % % 合 计 11, % 11, % 14, %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实 现 的 毛 利 分 别 为 13, 万 元 10, 万 元 及 10, 万 元, 其 中 树 脂 的 毛 利 分 别 为 11, 万 元 10, 万 元 及 10, 万 元 公 司 2014~2015 年 度 的 毛 利 较 2013 年 度 下 降 较 多, 主 要 是 因 为 毛 利 率 的 波 动 引 起 的 报 告 期 内 各 业 务 毛 利 构 成 比 例 图 从 产 品 毛 利 的 构 成 情 况 来 看, 松 香 树 脂 是 公 司 毛 利 的 主 要 来 源 报 告 期 内, 松 香 树 脂 的 毛 利 占 公 司 毛 利 总 额 的 比 例 为 89.73% 近 年 来, 公 司 松 香 树 脂 的 产 品 系 列 日 渐 丰 富, 适 用 领 域 逐 步 拓 宽, 需 求 扩 大 ; 同 时, 公 司 凭 借 品 牌 技 术 和 产 品 品 质 的 提 升, 产 品 得 到 主 要 客 户 的 认 可 发 行 人 树 脂 产 品 凭 借 可 靠 稳 定 的 产 品 质 量, 在 主 要 原 材 料 价 格 较 难 预 测 和 把 握 的 市 场 环 境 下, 保 持 了 相 对 较 为 稳 定 的 销 售 毛 利 2 毛 利 率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毛 利 率 水 平 相 对 稳 定, 各 产 品 毛 利 率 及 其 收 入 占 比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比 例 情 况 如 下 : 类 别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毛 利 率 占 比 毛 利 率 占 比 毛 利 率 占 比 树 脂 16.80% 91.53% 15.40% 91.23% 17.31% 90.67%

234 类 别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毛 利 率 占 比 毛 利 率 占 比 毛 利 率 占 比 其 中 : 超 级 树 脂 26.90% 9.29% 21.08% 10.34% 29.84% 9.74% 浅 色 高 稳 定 树 脂 19.47% 35.95% 16.08% 40.85% 18.75% 39.54% 普 通 树 脂 12.70% 46.29% 13.24% 40.03% 12.99% 41.39% 松 节 油 0.72% 6.07% 5.13% 6.30% 27.71% 7.94% 其 他 业 务 42.59% 2.41% 34.46% 2.47% 66.49% 1.38% 综 合 毛 利 率 16.45% % % - (1) 树 脂 业 务 总 体 毛 利 率 变 动 的 原 因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营 产 品 树 脂 的 毛 利 率 分 别 为 17.31% 15.40% 和 16.80%, 总 体 保 持 相 对 稳 定,2014~2015 年 略 有 下 降 虽 然 公 司 树 脂 业 务 的 毛 利 率 整 体 上 保 持 稳 定, 但 存 在 略 微 差 异, 主 要 跟 公 司 的 销 售 定 价 模 式 树 脂 的 生 产 成 本 有 关 公 司 在 单 位 树 脂 成 本 的 基 础 上, 按 型 号 的 不 同, 分 别 加 上 固 定 的 加 成 金 额, 作 为 相 应 型 号 树 脂 的 售 价, 具 体 如 下 : 假 设 Y= 树 脂 毛 利 率,A= 单 位 树 脂 成 本,B= 单 位 树 脂 固 定 加 成 金 额, 那 么 树 脂 毛 利 率 = 树 脂 毛 利 / 树 脂 销 售 收 入 = 树 脂 销 量 * 单 位 树 脂 固 定 加 成 金 额 /[ 树 脂 销 量 *( 单 位 树 脂 成 本 + 单 位 树 脂 固 定 加 成 金 额 )] = 单 位 树 脂 固 定 加 成 金 额 /( 单 位 树 脂 成 本 + 单 位 树 脂 固 定 加 成 金 额 ) 即 Y=B/(A+B)=1-A/(A+B) 从 上 述 公 式 来 看, 在 单 位 树 脂 固 定 加 成 金 额 不 变 的 情 况 下, 单 位 树 脂 成 本 越 高, 树 脂 的 毛 利 率 越 低 由 于 松 香 占 树 脂 生 产 成 本 的 比 重 约 为 85%, 是 树 脂 生 产 的 最 主 要 成 本, 因 此, 在 单 位 树 脂 固 定 加 成 金 额 不 变 的 情 况 下, 松 香 的 成 本 越 高, 树 脂 的 毛 利 率 越 低 另 一 方 面, 如 果 松 香 的 价 格 保 持 不 变, 那 么 单 位 树 脂 固 定 加 成 金 额 越 高, 树 脂 的 毛 利 率 也 将 越 高 下 面 分 别 求 树 脂 毛 利 率 对 单 位 树 脂 成 本 和 单 位 树 脂 固 定 加 成 金 额 的 一 阶 导 数, 来 确 定 其 对 毛 利 率 的 作 用 大 小 : dy/da= B/(A+B) 2,dY/dB= -A/(A+B) 2 从 以 上 公 式 可 以 看 出, 单 位 树 脂 成 本 和 单 位 树 脂 固 定 加 成 金 额 对 毛 利 率 的 影 响 作 用 刚 好 相 反 ; 但 一 般 情 况 下, 单 位 树 脂 成 本 会 大 于 单 位 树 脂 固 定 加 成 金 额, 即 B>A, 从 而 dy/da- dy/db=(b-a)/ (A+B) 2 >0, 因 此 一 般 情 况 下 单 位 树 脂 成 本 对 毛 利 率 的 反 向 作 用 会 大 于 单 位 树 脂 固 定 加 成 金 额 对 毛 利 率 的 正 向 作 用, 即 一 般 情 况 下, 单 位 树 脂 成 本 越 高, 毛 利 率 越 低 发 行 人 报 告 期 内 的 毛 利 率 情 况 如 下 : 项 目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树 脂 毛 利 总 额 ( 万 元 ) 10, , , 树 脂 销 量 ( 吨 ) 47, , , 单 位 树 脂 固 定 加 成 金 额 ( 元 ) 2, , ,

235 项 目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单 位 树 脂 成 本 ( 元 ) 10, , , 树 脂 的 毛 利 率 16.80% 15.40% 17.31% 从 上 表 可 以 看 出, 发 行 人 报 告 期 内 的 单 位 树 脂 固 定 加 成 金 额 和 单 位 树 脂 成 本 同 向 变 动, 但 对 树 脂 毛 利 率 的 作 用 刚 好 相 反, 在 某 种 程 度 上 能 起 到 相 互 均 衡 的 作 用, 因 此 报 告 期 内 树 脂 的 毛 利 率 整 体 上 保 持 相 对 稳 定 与 此 同 时, 由 于 单 位 树 脂 成 本 对 毛 利 率 的 反 向 作 用 会 大 于 单 位 树 脂 固 定 加 成 金 额 对 毛 利 率 的 正 向 作 用, 因 此, 单 位 树 脂 成 本 较 高 时, 单 位 树 脂 固 定 加 成 金 额 不 足 以 抵 消 单 位 树 脂 成 本 提 高 对 毛 利 率 的 反 向 作 用, 从 而 导 致 树 脂 毛 利 率 偏 低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树 脂 业 务 毛 利 率 变 动 的 具 体 原 因 如 下 : 年 度 公 司 毛 利 率 较 2013 年 下 降 了 1.91 个 百 分 点, 是 因 为 在 2014 年 6 月 和 10 月 分 别 出 现 松 香 价 格 单 边 快 速 下 跌, 由 2014 年 初 的 约 15,000 元 / 吨 下 降 到 年 末 的 约 12,500 元 / 吨, 降 幅 接 近 20%, 这 导 致 树 脂 的 需 求 方 形 成 观 望 状 态, 且 公 司 对 原 材 料 耗 用 采 取 加 权 平 均 的 核 算 方 式, 使 得 松 香 的 账 面 成 本 价 高 于 市 场 报 价 ; 与 此 同 时, 公 司 按 客 户 采 购 规 模 对 客 户 实 施 不 同 的 定 价 策 略, 即 根 据 松 香 市 场 价 格, 大 客 户 按 月 定 价 一 般 客 户 随 行 就 市 在 松 香 价 格 单 边 下 跌 时, 这 种 销 售 定 价 模 式 有 利 于 公 司 维 持 较 高 的 单 位 树 脂 固 定 加 成 金 额, 从 而 使 得 2014 年 度 单 位 树 脂 固 定 加 成 金 额 较 高 但 单 位 树 脂 固 定 加 成 金 额 的 提 高 对 毛 利 率 的 正 向 作 用 不 能 完 全 抵 消 单 位 树 脂 成 本 提 高 对 毛 利 率 的 反 向 作 用, 两 者 的 综 合 作 用 使 得 2014 年 度 的 毛 利 率 相 对 较 低 年 公 司 毛 利 率 较 2014 年 略 有 上 升, 主 要 是 因 为 2015 年 原 材 料 松 香 价 格 相 对 2014 年 较 为 稳 定, 有 利 于 公 司 根 据 产 品 需 求 合 理 地 安 排 采 购 和 生 产, 同 时 也 有 利 于 产 品 需 求 方 形 成 稳 定 的 价 格 预 期, 从 而 形 成 较 为 稳 定 的 单 位 树 脂 固 定 加 成 金 额 ; 另 一 方 面,2015 年 除 了 松 香 价 格 较 低 以 外, 公 司 自 产 松 香 的 数 量 最 高, 由 于 松 脂 生 产 松 香 并 连 续 生 产 树 脂 的 单 位 能 耗 要 低 于 用 外 购 松 香 生 产 树 脂 的 单 位 能 耗, 这 使 得 单 位 成 本 中 的 燃 料 费 下 降, 从 而 2015 年 度 的 单 位 树 脂 成 本 较 低, 从 而 毛 利 率 有 所 提 高 (2) 树 脂 业 务 按 性 能 分 类 的 毛 利 率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各 类 别 树 脂 的 平 均 销 售 价 格 平 均 单 位 成 本 和 相 关 毛 利 率 的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类 别 项 目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销 售 单 价 ( 元 / 吨 ) 15, , , 超 级 树 脂 单 位 成 本 ( 元 / 吨 ) 11, , , 毛 利 率 26.90% 21.08% 29.84% 销 售 单 价 ( 元 / 吨 ) 13, , , 浅 色 高 稳 单 位 成 本 ( 元 / 吨 ) 11, , , 定 树 脂 毛 利 率 19.47% 16.08% 18.75% 普 通 树 脂 销 售 单 价 ( 元 / 吨 ) 12, , , 单 位 成 本 ( 元 / 吨 ) 10, , ,

236 类 别 项 目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毛 利 率 12.70% 13.24% 12.99% 销 售 单 价 ( 元 / 吨 ) 13, , , 树 脂 合 计 单 位 成 本 ( 元 / 吨 ) 10, , , 毛 利 率 16.80% 15.40% 17.31% 对 比 各 类 树 脂 单 位 售 价 成 本 及 毛 利 率 差 异 : 类 别 项 目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超 级 树 脂 与 销 售 单 价 差 ( 元 / 吨 ) 1, , , 浅 色 高 稳 定 单 位 成 本 差 ( 元 / 吨 ) 树 脂 毛 利 率 差 7.43% 5.00% 11.09% 销 售 单 价 差 ( 元 / 吨 ) 3, , , 超 级 树 脂 与 单 位 成 本 差 ( 元 / 吨 ) , 普 通 树 脂 浅 色 高 稳 定 树 脂 与 普 通 毛 利 率 差 14.20% 7.84% 16.85% 销 售 单 价 差 ( 元 / 吨 ) 1, , , 单 位 成 本 差 ( 元 / 吨 ) 树 脂 毛 利 率 差 6.77% 2.84% 5.76% 从 以 上 数 据 可 知, 超 级 树 脂 毛 利 率 高 出 浅 色 树 脂 及 普 通 树 脂, 浅 色 树 脂 毛 利 率 高 出 普 通 树 脂, 这 主 要 是 不 同 树 脂 的 售 价 差 异 影 响 超 级 树 脂 主 要 用 于 高 档 热 熔 胶, 特 别 是 与 人 体 直 接 接 触 的 卫 材 胶 行 业, 颜 色 气 味 等 指 标 优 异, 适 用 性 好, 技 术 性 能 高, 客 户 使 用 稳 定 性 好, 市 场 竞 争 能 力 强, 所 以 售 价 高 出 浅 色 树 脂 及 普 通 树 脂 浅 色 高 稳 定 树 脂 用 于 相 对 高 档 的 热 熔 胶 行 业, 技 术 性 能 不 如 超 级 树 脂, 但 较 普 通 树 脂 优 异, 所 以 价 格 介 于 两 者 之 间 普 通 树 脂 主 要 用 于 普 通 的 胶 粘 剂 及 马 路 涂 料 等, 市 场 竞 争 较 激 烈, 所 以 价 格 相 对 低 三 类 树 脂 都 以 松 香 为 主 要 原 材 料, 但 使 用 催 化 剂 等 辅 助 材 料 不 同, 配 方 不 同 生 产 工 艺 有 差 异, 所 以 成 本 不 同 超 级 树 脂 工 艺 复 杂 ( 二 步 法 或 以 上 ), 原 料 及 设 备 要 求 高, 助 剂 复 杂 且 种 类 多 ; 浅 色 高 稳 定 树 脂 生 产 工 艺 与 普 通 树 脂 相 同, 但 原 料 要 求 较 高, 助 剂 复 杂 ; 普 通 树 脂 工 艺 简 单, 原 料 选 择 范 围 广 报 告 期, 浅 色 高 稳 定 树 脂 及 普 通 树 脂 毛 利 率 相 对 平 稳, 超 级 树 脂 2014 年 毛 利 率 下 降 较 多, 这 主 要 与 市 场 变 化 有 关, 尤 其 是 石 油 的 价 格 2013 年 以 来, 英 国 布 伦 特 原 油 现 货 价 的 价 格 走 势 图 如 下 :

237 数 据 来 源 :wind 资 讯 从 上 图 可 以 看 出,2014 年 下 半 年 以 来, 石 油 价 格 大 幅 下 降, 导 致 高 档 石 油 树 脂 价 格 下 降 较 快, 竞 争 加 剧, 最 终 使 得 公 司 超 级 树 脂 的 销 售 价 格 有 所 下 降 (3) 树 脂 按 下 游 应 用 领 域 和 性 能 分 类 的 毛 利 率 情 况 树 脂 产 品 按 用 途 分 涂 料 用 树 脂 油 墨 用 树 脂 和 胶 粘 剂 用 树 脂, 按 性 能 分 超 级 树 脂 浅 色 高 稳 定 树 脂 和 普 通 树 脂,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各 类 树 脂 的 毛 利 率 其 收 入 占 树 脂 收 入 的 比 例 以 及 其 销 量 占 树 脂 销 量 的 比 例 如 下 :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分 类 销 量 占 销 量 占 毛 利 率 收 入 占 比 毛 利 率 收 入 占 比 销 量 占 比 毛 利 率 收 入 占 比 比 比 涂 料 用 普 通 树 脂 树 脂 5.55% 2.66% 2.80% 17.67% 1.27% 1.37% 11.32% 2.33% 2.69% 油 墨 用 普 通 树 脂 树 脂 8.86% 0.13% 0.13% 20.08% 0.13% 0.14% 7.90% 0.02% 0.02% 超 级 树 脂 26.90% 10.15% 8.63% 21.08% 11.34% 9.94% 29.84% 10.75% 8.57% 普 通 树 脂 13.11% 47.79% 51.19% 13.08% 42.48% 45.45% 13.11% 43.29% 46.54% 胶 粘 剂 浅 色 高 稳 用 树 脂 19.47% 39.28% 37.25% 16.08% 44.78% 43.09% 18.75% 43.61% 42.18% 定 树 脂 合 计 17.12% 97.21% 97.06% 15.36% 98.59% 98.49% 17.46% 97.65% 97.29% 树 脂 平 均 16.80% % % 15.40% % % 17.31% % %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要 以 胶 粘 剂 用 树 脂 生 产 销 售 为 主, 其 平 均 毛 利 率 水 平 相 对 平 稳,2013~2015 年 度 的 毛 利 率 分 别 是 17.46% 15.36% 和 17.12% 胶 粘 剂 用 树 脂 2013~2015 年 度 的 收 入 占 全 年 树 脂 收 入 的 比 例 为 97.65% 98.59% 和 97.21%, 销 量 占 比 分 别 为 97.29% 98.49% 和 97.06% 而 涂 料 和 油 墨 用 树 脂 的 毛 利 率 相 对 波 动 较 大, 但 收 入 和 销 量 占 比 较 小, 其 市 场 主 要 受 石 油 树 脂 的 影 响, 竞 争 相 对 较 大, 特 别 是 2015 年 石 油 成 本 下 降 较 快 引 起 石 油 树 脂 售 价 降 低, 公 司 也 相 应 调 整 售 价 而 引 起 毛 利 率 降 低 (4) 树 脂 按 客 户 类 别 的 毛 利 率 分 析

238 针 对 树 脂 业 务 客 户, 按 客 户 类 型 可 分 为 最 终 用 户 和 贸 易 商, 公 司 树 脂 产 品 报 告 期 内 销 售 给 最 终 用 户 和 贸 易 商 的 平 均 售 价 平 均 成 本 毛 利 和 毛 利 率 如 下 : 年 度 最 终 用 户 贸 易 商 毛 利 毛 利 率 平 均 售 价 平 均 成 本 毛 利 毛 利 率 平 均 售 价 平 均 成 本 毛 利 毛 利 率 差 额 差 异 , , , % 12, , , % % , , , % 14, , , % % , , , % 13, , , % % 注 : 最 终 用 户 和 贸 易 商 平 均 成 本 取 全 年 树 脂 平 均 成 本, 因 为 公 司 树 脂 成 本 采 用 移 动 加 权 平 均, 与 客 户 对 象 无 关 2013 年 2014 年 和 2015 年 最 终 用 户 毛 利 率 分 别 是 17.40% 15.51% 和 17.05%, 贸 易 商 毛 利 率 分 别 是 16.15% 13.89% 和 14.81%, 最 终 用 户 比 贸 易 商 的 毛 利 率 分 别 高 出 1.25% 1.62% 和 2.24%, 由 此 看 出 最 终 用 户 售 价 比 贸 易 商 高, 每 吨 树 脂 毛 利 差 额 分 别 是 元 元 和 元 主 要 原 因 是 最 终 用 户 需 要 公 司 业 务 员 进 行 业 务 跟 进 和 维 护, 存 在 一 定 的 业 务 成 本, 而 贸 易 商 的 账 期 相 对 较 短, 资 金 回 收 较 快, 只 需 提 供 简 单 客 户 维 护 等 工 作, 所 以 总 体 上 最 终 用 户 比 贸 易 商 售 价 高 (5) 内 销 和 出 口 业 务 毛 利 率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内 销 和 出 口 业 务 的 毛 利 率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年 度 内 销 出 口 毛 利 率 单 位 售 价 单 位 成 本 毛 利 毛 利 率 单 位 售 价 单 位 成 本 毛 利 毛 利 率 差 异 , , , % 14, , , % 1.95% , , , % 16, , , % -9.80% , , , % 13, , , % -7.61% 从 上 表 可 以 看 出, 出 口 业 务 单 位 毛 利 2013 年 和 2014 年 较 高, 而 2015 年 单 位 毛 利 下 降, 主 要 原 因 是 国 外 客 户 采 购 树 脂 类 型 的 变 化 报 告 期 出 口 树 脂 的 情 况 如 下 表 :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分 类 不 含 税 收 不 含 税 收 不 含 税 收 数 量 收 入 占 比 数 量 收 入 占 比 数 量 收 入 占 比 入 入 入 普 通 树 脂 3, , % 1, , % 2, , % 浅 色 高 稳 2, , % 3, , % 3, , % 定 树 脂 超 级 树 脂 , % , % 1, , % 小 计 6, , % 5, , % 7, , % 从 上 表 可 知, 在 2013 年 和 2014 年 出 口 树 脂 以 毛 利 率 相 对 较 高 的 浅 色 高 稳 定 树 脂 为 主, 其 收 入 分 别 占 出 口 收 入 的 53.31% 和 60.54%, 但 2015 年 浅 色 高 稳 定 树 脂 其 收 入 占 比 降 至 45.38%, 同 时 超 级 树 脂 其 收 入 占 比 也 下 降, 而 毛 利 相 对 较 低 的 普 通 树 脂 占 比 增 加 较 多 同 时, 公 司 2013 年 度 2014 年 度 内 销 与 出 口 业 务 毛 利 率 差 异 较 大, 其 原 因 主 要 如 下 :

239 1 公 司 2013 年 初 开 始 进 行 进 料 加 工 业 务, 免 税 进 口 松 香 加 工 树 脂 后 再 出 口, 由 于 2013 年 国 外 松 香 价 格 相 对 国 内 松 香 价 格 低, 出 口 树 脂 成 本 低 于 国 内 业 务, 因 此 出 口 业 务 毛 利 率 高 于 国 内 业 务 毛 利 率 2 由 于 2013 年 储 备 的 进 口 松 香 有 一 部 分 在 2014 年 消 耗, 同 时,2014 年 松 香 价 格 单 边 快 速 下 跌, 国 内 松 香 库 存 加 权 平 均 成 本 较 高, 国 内 树 脂 业 务 毛 利 率 下 降, 导 致 2014 年 国 外 业 务 毛 利 率 与 国 内 业 务 毛 利 率 差 异 较 大 2015 年 出 口 业 务 毛 利 率 低 于 内 销 业 务, 主 要 原 因 是 2015 年 松 香 价 格 下 行, 进 口 采 购 业 务 周 期 过 长, 采 购 入 库 时 进 口 松 香 成 本 高 于 国 内 松 香 成 本 导 致 出 口 业 务 毛 利 率 下 降 同 时, 出 口 业 务 的 产 品 结 构 也 发 生 了 变 化,2015 年 出 口 业 务 中 的 浅 色 高 稳 定 树 脂 的 收 入 占 比 降 至 45.38%, 同 时 超 级 树 脂 的 收 入 占 比 也 下 降, 而 毛 利 相 对 较 低 的 普 通 树 脂 占 比 增 加 较 多 (6) 松 节 油 业 务 报 告 期 内, 松 节 油 的 毛 利 率 分 别 为 27.71% 5.13% 及 0.72% 公 司 松 节 油 产 品 是 松 香 生 产 过 程 中 的 副 产 品, 产 销 规 模 较 小, 销 售 价 格 根 据 一 般 市 场 价 格 确 定, 对 客 户 的 议 价 空 间 有 限, 因 此 公 司 松 节 油 的 毛 利 率 主 要 受 到 原 材 料 松 香 价 格 的 影 响 2014 年 松 香 价 格 快 速 下 跌, 松 节 油 的 市 场 价 格 降 幅 也 相 应 较 大 并 一 直 延 续 到 2015 年 末, 因 此 公 司 2014 年 及 2015 年 松 节 油 的 毛 利 率 出 现 大 幅 下 降 (7) 毛 利 率 变 动 趋 势 因 为 松 香 价 格 在 2014 年 度 降 幅 较 大, 基 于 市 场 的 自 动 调 节 规 律, 会 使 得 松 香 需 求 增 加 供 给 减 少, 这 将 造 成 松 香 价 格 在 较 低 的 基 数 上 回 升 由 于 松 香 价 格 的 基 数 较 低, 而 公 司 的 定 价 方 式 是 在 单 位 树 脂 成 本 的 基 础 上, 按 型 号 的 不 同, 分 别 加 上 固 定 的 加 成 金 额, 作 为 相 应 型 号 树 脂 的 售 价, 因 此, 松 香 价 格 在 较 低 的 基 数 上 回 升 将 使 得 树 脂 业 务 的 毛 利 率 有 所 回 升 另 一 方 面, 报 告 期 内, 松 节 油 产 品 收 入 和 毛 利 分 别 占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和 毛 利 的 比 重 如 下 : 项 目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松 节 油 销 售 收 入 4, , , 营 业 收 入 67, , , 松 节 油 销 售 收 入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重 6.07% 6.30% 7.94% 松 节 油 销 售 毛 利 , 总 毛 利 11, , , 松 节 油 销 售 毛 利 占 总 毛 利 的 比 重 0.27% 2.12% 11.70% 从 上 表 来 看, 松 节 油 产 品 收 入 和 毛 利 分 别 占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和 毛 利 均 较 低, 因 此, 松 节 油 下 游 需 求 的 变 化 不 会 对 公 司 的 业 务 造 成 不 确 定 性 综 上 所 述,2014 年 度 和 2015 年 度 松 香 和 松 节 油 毛 利 率 的 变 化 不 会 对 公 司 的 生 产 经 营 造 成 重 大 不 确 定 性 3 与 可 比 公 司 的 毛 利 率 比 较 情 况

240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与 可 比 上 市 公 司 的 综 合 毛 利 率 对 比 如 下 : 公 司 名 称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青 松 股 份 (300132) 16.51% 20.70% 22.33% 天 龙 集 团 (300063) 17.48% 16.12% 19.23% 上 述 公 司 平 均 数 17.00% 18.41% 20.78% 本 公 司 16.45% 15.22% 18.82% 从 上 表 可 见, 公 司 综 合 毛 利 率 与 可 比 上 市 公 司 的 变 化 趋 势 基 本 相 同, 但 总 体 而 言, 公 司 综 合 毛 利 率 略 低 于 同 行 业 上 市 公 司 4 主 要 产 品 销 售 价 格 成 本 变 动 的 敏 感 性 分 析 (1) 销 售 价 格 敏 感 性 分 析 公 司 的 主 要 经 营 产 品 为 松 香 树 脂, 以 各 期 相 关 数 据 为 基 础, 假 定 平 均 成 本 销 售 数 量 等 其 他 因 素 均 保 持 不 变, 经 测 算, 松 香 树 脂 近 三 年 的 销 售 单 价 变 动 对 综 合 毛 利 率 的 影 响 分 析 如 下 : 价 格 波 动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10% 9.15% 9.13% 9.07% 5% 4.57% 4.56% 4.53% 1% 0.91% 0.92% 0.91% -1% -0.92% -0.91% -0.91% -5% -4.58% -4.56% -4.54% -10% -9.16% -9.12% -9.07% 报 告 期 内 松 香 树 脂 的 销 售 收 入 占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的 比 重 均 超 过 了 90%, 因 此 其 价 格 波 动 对 综 合 毛 利 率 的 影 响 最 为 明 显 报 告 期 内, 在 假 设 其 他 影 响 因 素 不 变 的 情 况 下, 松 香 树 脂 提 价 1%, 则 综 合 毛 利 率 将 分 别 增 加 0.91% 0.92% 和 0.91% (2) 主 要 原 材 料 价 格 敏 感 性 分 析 公 司 生 产 所 需 的 原 材 料 中 松 香 的 成 本 占 生 产 成 本 的 比 例 约 为 85%, 因 此 以 下 主 要 针 对 松 香 的 价 格 变 动 对 综 合 毛 利 率 的 影 响 分 析 如 下 : 价 格 波 动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10% -7.62% -7.71% -7.50% 5% -3.81% -3.86% -3.75% 1% -0.77% -0.77% -0.75% -1% 0.76% 0.77% 0.75% -5% 3.80% 3.86% 3.75% -10% 7.61% 7.72% 7.50% 报 告 期 内, 假 设 其 他 影 响 因 素 不 变, 则 松 香 价 格 每 上 涨 1%, 综 合 毛 利 率 将 分 别 下 降 0.75% 0.77% 和 0.77% ( 六 )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构 成 如 下 : 项 目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坏 账 损 失

241 存 货 跌 价 损 失 合 计 公 司 应 收 款 项 主 要 为 应 收 账 款,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前 五 名 客 户 主 要 是 德 国 汉 高 美 国 富 乐 法 国 波 士 胶 台 湾 南 宝 等 上 市 公 司 或 大 型 跨 国 企 业, 回 款 情 况 良 好, 因 此 公 司 在 收 到 回 款 后, 转 回 了 根 据 会 计 政 策 多 计 提 的 应 收 款 项 坏 账 损 失, 因 此 2014 年 度 及 2015 年 度, 公 司 坏 账 损 失 为 负 数 公 司 2014 年 末 计 提 存 货 跌 价 损 失 万 元, 主 要 是 由 于 2014 年 下 半 年 主 要 原 材 料 价 格 快 速 下 跌, 前 期 采 购 的 原 材 料 价 格 较 高, 导 致 发 行 人 存 货 的 加 权 平 均 成 本 较 高, 以 此 生 产 出 的 部 分 库 存 商 品 可 变 现 净 值 高 于 存 货 成 本, 从 而 计 提 了 较 多 的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公 司 2015 年 度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比 2014 年 度 减 少 69.07%, 主 要 是 因 为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计 提 减 少 所 致 公 司 管 理 层 认 为 : 公 司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计 提 符 合 资 产 的 实 际 状 况,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足 额 合 理 ( 七 ) 营 业 外 收 支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营 业 外 收 入 构 成 如 下 : 项 目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利 得 其 中 : 固 定 资 产 处 置 利 得 无 形 资 产 处 置 利 得 生 产 性 生 物 资 产 处 置 利 得 政 府 补 助 电 子 商 品 交 易 收 益 其 他 合 计 营 业 外 收 入 2015 年 度 比 2014 年 度 减 少 54.49%, 主 要 是 因 为 政 府 补 助 及 电 子 商 品 交 易 收 益 减 少 所 致 营 业 外 收 入 2014 年 度 比 2013 年 度 增 加 91.06%, 主 要 原 因 是 2014 年 电 子 商 品 交 易 收 益 增 加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营 业 外 收 入 主 要 为 政 府 补 助, 明 细 如 下 : 项 目 金 额 来 源 和 依 据 (1)2015 年 政 府 补 助 明 细 递 延 收 益 转 入 森 林 防 火 补 贴 1.14 宁 洱 县 林 业 局 宁 森 指 办 发 (2015)3 号 2014 年 科 技 进 步 奖 0.60 关 于 颁 发 2014 年 度 县 科 技 进 步 奖 的 决 定 创 新 基 金 江 西 省 2013 年 中 小 企 业 创 新 基 金 预 算 ( 拨 款 ) 的 通 知 财 政 贡 献 奖 5.70 吉 安 县 激 励 工 业 企 业 做 大 做 强 奖 励 办 法 ( 吉 县 府 办 发 号 ) 2013 年 科 技 创 新 奖 金 年 省 级 现 代 农 业 经 营 主 体 培 育 建 设 专 项 资 金 6.00 肇 高 财 (2015)31 号

242 项 目 金 额 来 源 和 依 据 2015 年 省 级 现 代 农 业 经 营 主 体 培 育 建 设 专 项 资 金 4.00 肇 高 财 (2015)29 号 2015 年 第 一 批 省 财 政 企 业 研 究 开 发 补 助 资 金 肇 高 财 (2015)60 号 省 级 科 技 农 产 品 深 加 工 科 技 型 企 业 认 定 补 助 费 5.00 宁 财 教 函 (2015)36 号 森 林 防 火 目 标 管 理 责 任 奖 0.20 宁 洱 哈 尼 族 彝 族 自 治 县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室 关 于 2015 年 森 林 防 火 目 标 管 理 责 任 状 考 核 情 况 的 通 知 安 全 标 准 化 建 设 资 金 补 助 1.00 普 科 茂 发 (2015)40 号 劳 动 就 业 局 稳 岗 补 贴 款 3.05 宁 洱 县 劳 动 就 业 局 关 于 使 用 失 业 保 险 稳 定 就 业 岗 位 补 贴 的 通 知 2014 年 工 伤 保 险 及 养 老 险 政 府 返 还 年 税 收 奖 励 关 于 招 商 引 资 企 业 兑 现 优 惠 政 策 的 审 核 报 告 名 牌 产 品 奖 励 款 1.50 关 于 对 新 获 永 州 名 牌 产 品 湖 南 名 牌 产 品 国 家 地 理 标 志 保 护 产 品 和 省 长 质 量 奖 的 企 业 和 单 位 进 行 表 彰 的 通 知 关 于 加 强 重 点 污 染 源 自 动 监 2.73 崇 左 环 境 保 护 局 关 于 加 强 重 点 污 染 源 自 动 监 控 系 统 建 设 控 系 统 建 设 通 知 2015 年 度 合 计 (2)2014 年 度 政 府 补 助 明 细 递 延 收 益 转 入 上 市 奖 励 金 肇 金 函 [2013]151 号 肇 庆 市 支 持 企 业 上 市 优 惠 办 法 实 施 细 则 肇 财 工 [2013]51 号 关 于 拨 付 2013 年 度 产 业 转 2013 年 度 产 业 转 移 外 贸 发 展 移 工 业 园 企 业 外 贸 发 展 专 项 资 金 ( 第 一 批 ) 的 通 资 金 知 环 保 补 贴 款 2.50 吉 安 县 环 境 保 护 局 土 地 使 用 税 房 产 税 奖 励 款 9.83 吉 安 县 工 业 企 业 城 镇 土 地 使 用 税 房 产 税 征 收 管 理 和 兑 现 奖 励 补 充 意 见 出 口 拨 款 0.05 吉 安 县 环 境 保 护 局 2013 年 科 技 进 步 奖 3.00 吉 府 发 [2013]1 号 吉 安 市 科 学 技 术 奖 励 办 法 的 通 知 优 秀 新 产 品 奖 1.50 江 西 省 工 信 委 关 于 评 选 2012 年 度 江 西 省 优 秀 新 产 品 的 通 知 房 产 土 地 税 退 款 4.67 吉 安 县 工 业 企 业 城 镇 土 地 使 用 税 房 产 税 征 收 管 理 和 兑 现 奖 励 补 充 意 见 排 污 费 返 还 3.50 吉 安 县 环 境 保 护 局 森 林 防 火 补 贴 2.27 宁 洱 县 林 业 局 职 业 见 习 补 贴 0.38 吉 人 社 [2013]19 号 林 业 贷 款 贴 息 宁 财 农 函 [2013]110 号 / 宁 财 农 函 [2014]80 号 农 产 品 深 加 工 企 业 认 定 5.00 宁 财 预 函 [2014]279 号 2014 年 科 技 项 目 补 助 5.00 湘 财 企 指 [2014]7 号 关 于 下 达 2014 年 第 七 批 省 级 科 学 技 术 计 划 项 目 补 助 资 金 的 通 知 2013 年 纳 税 大 户 奖 励 道 县 财 政 局 中 共 道 县 县 委 道 县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进 一 步 鼓 励 投 资 兴 办 工 业 的 若 干 规 定 2014 年 度 合 计 (3)2013 年 度 政 府 补 助 明 细 递 延 收 益 转 入

243 项 目 金 额 来 源 和 依 据 2012 年 纳 税 奖 励 关 于 进 一 步 鼓 励 投 资 兴 办 工 业 的 若 干 规 定 贷 款 贴 息 湖 南 省 林 业 厅 关 于 请 下 达 2012 年 林 业 贷 款 中 央 财 政 贴 息 资 金 的 函 ( 湘 林 计 [2012]150 号 ) 湖 南 省 财 政 厅 湖 南 省 经 济 和 信 息 化 委 员 会 关 年 产 1 万 吨 高 稳 定 性 无 色 松 香 于 下 达 2013 年 湖 南 省 第 二 批 中 小 企 业 发 展 专 项 树 脂 产 业 化 项 目 资 金 的 通 知 2012 年 纳 税 大 户 奖 励 中 共 道 县 县 委 道 县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进 一 步 鼓 励 投 资 兴 办 工 业 的 若 干 规 定 (2012 年 5 月 22 日 ) 名 牌 产 品 奖 励 资 金 肇 府 函 [2013]190 号 肇 经 信 请 [2013]40 号 受 灾 补 助 关 于 请 求 拨 付 3.20 暴 风 园 区 企 业 恢 复 生 产 救 灾 帮 扶 资 金 的 请 示 高 稳 定 性 无 色 松 香 树 脂 产 业 湖 南 省 财 政 厅 关 于 下 达 2013 年 省 级 财 源 建 设 化 项 目 财 源 建 设 资 金 资 金 的 通 知 2012 年 度 重 点 工 作 先 进 单 位 和 先 进 个 人 奖 9.80 中 共 吉 安 县 委 县 政 府 吉 字 [2013]5 号 技 术 创 新 工 程 专 项 奖 励 资 金 7.50 关 于 核 拨 2012 年 度 区 科 技 发 展 基 金 的 函 科 技 创 新 奖 4.00 吉 安 县 人 民 政 府 吉 县 府 办 抄 字 [2013]240 号 环 保 补 贴 款 2.00 吉 安 县 环 境 保 护 局 排 污 费 返 还 1.50 吉 安 县 环 境 保 护 局 2011 年 高 新 区 中 小 企 业 国 际 市 场 开 拓 资 金 1.15 肇 财 外 [2012]21 号 2011 年 度 肇 庆 市 促 进 民 营 经 济 发 展 专 项 资 金 1.00 肇 经 信 请 [2012]142 号 2012 年 度 省 级 新 产 品 称 号 项 吉 安 市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委 员 会 吉 市 工 信 科 技 1.00 目 专 项 奖 励 [2013]1 号 2012 年 企 业 出 口 创 汇 奖 励 经 费 0.60 吉 安 县 人 民 政 府 吉 县 府 办 抄 字 [2013]215 号 排 污 费 返 还 0.50 吉 安 县 环 境 保 护 局 专 利 资 助 0.42 广 州 市 资 助 专 利 申 请 暂 行 规 定 ( 穗 知 [2007]15 号 ) 及 相 关 实 施 工 作 的 补 充 规 定 和 说 明 出 口 拨 款 0.22 吉 安 市 商 务 局 2013 年 度 合 计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政 府 补 助 计 入 损 益 的 金 额 分 别 为 万 元 万 元 及 万 元, 分 别 占 公 司 利 润 总 额 的 5.80% 15.60% 及 8.53%, 公 司 上 述 政 府 补 助 均 合 法 合 规, 公 司 的 经 营 成 果 对 政 府 补 助 不 存 在 严 重 依 赖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的 营 业 外 支 出 分 别 为 万 元 万 元 及 万 元, 主 要 是 固 定 资 产 处 置 损 失 和 对 外 捐 赠 公 司 营 业 外 支 出 2015 年 度 比 2014 年 度 减 少 65.91%, 主 要 是 因 为 其 他 非 经 营 性 支 出 减 少 所 致 总 体 而 言, 公 司 营 业 外 收 支 金 额 较 小, 对 公 司 盈 利 能 力 不 构 成 重 大 影 响 ( 八 ) 纳 税 分 析 1 纳 税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要 税 种 为 增 值 税 和 企 业 所 得 税, 其 纳 税 情 况 如 下 : 税 种 项 目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244 税 种 项 目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期 初 未 交 增 值 税 本 期 应 交 1, , , 本 期 已 交 1, , , 期 末 未 交 期 初 未 交 企 业 所 得 税 本 期 应 交 本 期 已 交 期 末 未 交 所 得 税 费 用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所 得 税 费 用 构 成 如 下 : 项 目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当 期 所 得 税 费 用 递 延 所 得 税 费 用 合 计 公 司 所 得 税 费 用 2015 年 度 余 额 比 2014 年 度 增 加 52.76%, 主 要 是 因 为 递 延 所 得 资 产 的 减 少 导 致 所 得 税 费 用 增 加 所 致 所 得 税 费 用 2014 年 度 金 额 比 2013 年 度 减 少 51.16%, 主 要 原 因 是 2014 年 利 润 总 额 减 少 导 致 应 交 所 得 税 费 用 的 减 少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的 税 收 政 策 没 有 发 生 变 化 ; 截 至 本 招 股 书 签 署 日, 也 不 存 在 即 将 实 施 的 重 大 税 收 政 策 调 整 3 纳 税 申 报 与 会 计 核 算 相 关 内 容 的 勾 稽 (1) 增 值 税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增 值 税 申 报 表 金 额 未 交 增 值 税 - 期 初 进 项 税 额 18, , , 已 交 税 金 1, , , 减 免 税 款 销 项 税 额 20, , , 出 口 退 税 进 项 税 额 转 出 未 交 增 值 税 - 期 末 账 面 会 计 核 算 金 额 未 交 增 值 税 - 期 初 进 项 税 额 18, , , 已 交 税 金 1, , , 减 免 税 款 销 项 税 额 20, , , 出 口 退 税 进 项 税 额 转 出 未 交 增 值 税 - 期 末

245 项 目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差 异 未 交 增 值 税 - 期 初 进 项 税 额 已 交 税 金 减 免 税 款 销 项 税 额 出 口 退 税 进 项 税 额 转 出 未 交 增 值 税 - 期 末 主 要 差 异 原 因 如 下 : 未 交 增 值 税 - 期 初 未 交 增 值 税 - 期 末 以 及 进 项 税 额 的 申 报 数 与 会 计 核 算 差 异 系 由 于 增 值 税 发 票 认 证 时 间 与 财 务 入 账 的 时 间 差 异 导 致 销 项 税 额 的 差 异 系 由 于 账 面 收 入 确 认 与 发 票 开 具 的 时 间 差 异 导 致 (2) 企 业 所 得 税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所 得 税 汇 算 清 缴 金 额 注 账 面 当 期 所 得 税 计 提 金 额 差 异 注 注 : 截 至 本 招 股 书 签 署 日, 公 司 尚 未 进 行 所 得 税 汇 算 清 缴 以 上 差 异, 主 要 系 由 于 研 发 加 计 扣 除 等 产 生 的 计 提 数 与 实 际 应 缴 纳 金 额 的 差 异 经 核 查, 发 行 人 各 主 体 主 要 税 种 已 恰 当 披 露, 纳 税 申 报 与 会 计 核 算 相 关 内 容 不 存 在 重 大 差 异 情 况 有 关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享 受 的 税 收 返 还 减 免 情 况 请 参 见 本 节 五 主 要 会 计 政 策 和 会 计 估 计 之 ( 二 十 九 ) 主 要 税 项 ( 九 ) 影 响 发 行 人 盈 利 能 力 连 续 性 和 稳 定 性 的 主 要 因 素 1 对 持 续 盈 利 能 力 产 生 重 大 不 利 影 响 的 因 素 对 本 公 司 持 续 盈 利 能 力 产 生 重 大 不 利 影 响 的 因 素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 原 材 料 供 应 不 足 风 险 原 材 料 价 格 波 动 风 险 森 林 安 全 及 产 业 链 延 伸 过 程 中 的 风 险 管 理 人 员 和 熟 练 技 术 人 员 流 失 的 风 险 技 术 和 知 识 产 权 风 险 市 场 风 险 存 货 跌 价 风 险 应 收 账 款 发 生 坏 账 的 风 险 毛 利 率 下 降 的 风 险 管 理 风 险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的 风 险 政 策 风 险 等 公 司 已 在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四 节 风 险 因 素 中 进 行 了 分 析 和 披 露 2 保 荐 机 构 对 发 行 人 持 续 盈 利 能 力 的 核 查 经 核 查, 发 行 人 的 经 营 模 式 产 品 或 服 务 的 品 种 结 构 未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发 行 人 的 行 业 地 位 或 发 行 人 所 处 行 业 的 经 营 环 境 未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发 行 人 在 用 的 商

246 标 专 利 专 有 技 术 特 许 经 营 权 等 重 要 资 产 或 者 技 术 的 取 得 或 者 使 用 不 存 在 重 大 不 利 变 化 的 风 险, 发 行 人 最 近 一 年 的 营 业 收 入 或 净 利 润 对 关 联 方 或 者 有 重 大 不 确 定 性 的 客 户 不 存 在 重 大 依 赖, 发 行 人 最 近 一 年 的 净 利 润 主 要 不 是 来 自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范 围 以 外 的 投 资 收 益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拥 有 与 松 香 树 脂 相 关 的 多 项 自 主 知 识 产 权 和 核 心 技 术, 能 依 靠 较 强 的 研 发 和 技 术 服 务 等 核 心 竞 争 优 势 持 续 不 断 地 获 取 客 户 的 订 单, 具 备 较 强 的 持 续 盈 利 能 力 综 上, 保 荐 机 构 认 为, 根 据 正 常 的 行 业 运 行 趋 势 来 判 断, 在 正 常 的 企 业 发 展 路 径 下, 发 行 人 具 备 长 期 持 续 的 盈 利 能 力 十 一 财 务 状 况 分 析 ( 一 ) 资 产 的 主 要 构 成 及 变 化 情 况 1 合 并 报 表 资 产 结 构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各 类 资 产 及 占 总 资 产 比 例 如 下 : 资 产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货 币 资 金 6, , , 应 收 票 据 1, , , 应 收 账 款 10, , , 预 付 款 项 1, , , 其 他 应 收 款 存 货 20, , ,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40, , ,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固 定 资 产 12, , , 在 建 工 程 , 生 产 性 生 物 资 产 2, , , 无 形 资 产 2, , ,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非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19, , , 资 产 总 计 60, , ,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资 产 结 构 相 对 稳 定 2 资 产 构 成 与 质 量 分 析 (1) 货 币 资 金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的 货 币 资 金 构 成 如 下 : 项 目 现 金 银 行 存 款 6, , , 其 他 货 币 资 金 合 计 6, , ,

247 公 司 的 货 币 资 金 主 要 由 银 行 存 款 构 成 2015 年 末 公 司 货 币 资 金 比 2014 年 末 增 加 33.44%, 主 要 原 因 是 经 营 性 现 金 流 入 增 加 所 致 报 告 期 内, 原 材 料 价 格 波 动 起 伏 较 大, 为 了 合 理 安 排 资 金, 及 时 应 对 原 材 料 价 格 波 动 对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的 影 响, 公 司 需 要 保 持 适 度 的 资 金 流 动 性, 公 司 的 货 币 资 金 存 量 与 公 司 的 经 营 模 式 相 适 应, 经 营 较 为 稳 健 (2) 应 收 票 据 2013 年 末 2014 年 末 及 2015 年 末 的 应 收 票 据 余 额 分 别 为 2, 万 元 2, 万 元 及 1, 万 元, 占 当 期 末 流 动 资 产 比 例 分 别 为 5.80% 5.98% 及 4.22% 截 至 2015 年 末, 公 司 的 应 收 票 据 全 部 为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故 应 收 票 据 到 期 不 获 承 兑 的 风 险 非 常 小 (3) 应 收 账 款 2013 年 末 2014 年 末 及 2015 年 末, 应 收 账 款 账 面 价 值 分 别 为 14, 万 元 11, 万 元 及 10, 万 元, 占 同 期 期 末 资 产 总 额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22.46% 20.42% 及 17.05%, 呈 逐 年 下 降 的 趋 势 1 应 收 账 款 种 类 分 析 种 类 坏 账 准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账 面 余 额 备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按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账 龄 组 合 10, , , 组 合 小 计 10, ,481, , 单 项 金 额 虽 不 重 大 但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合 计 10, ,481, , 应 收 账 款 账 龄 分 析 对 于 月 结 客 户, 公 司 事 先 与 客 户 约 定 结 算 期 限, 财 务 部 于 每 月 底 核 对 出 仓 单 销 售 订 单 和 经 客 户 签 收 确 认 的 送 货 单 后, 确 认 收 入 的 实 现 视 客 户 的 不 同, 一 般 有 1~3 个 月 的 账 期 ( 最 长 4 个 月 ), 所 以 每 年 9 月 ~12 月 的 销 售 收 入, 除 有 少 量 的 现 款 销 售 和 预 收 方 式 的 销 售 外, 部 分 体 现 为 到 期 收 回, 大 部 分 体 现 为 年 末 的 应 收 账 款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按 账 龄 分 类 如 下 : 账 龄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1 年 以 内 10, % 12, % 14, %

248 账 龄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1~2 年 % % 2~3 年 年 以 上 % 合 计 10, % 12, % 15, % 从 上 表 可 以 看 出, 报 告 期 内 应 收 账 款 期 末 账 面 余 额 中, 账 龄 在 一 年 以 内 的 应 收 账 款 的 比 例 超 过 了 99%, 说 明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的 质 量 较 高 年 末 应 收 账 款 较 高 的 原 因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与 当 期 营 业 收 入 的 情 况 如 下 : 项 目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 万 元 ) 10, , , 全 年 营 业 收 入 ( 万 元 ) 67, , ,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占 全 年 营 业 收 入 ( 含 税 ) 的 比 例 16.02% 16.84% 19.91% 从 上 表 可 以 看 出, 报 告 期 内 各 年 末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占 当 年 营 业 收 入 ( 含 税 ) 的 比 重 分 别 为 19.91% 16.84% 及 16.02% 其 中 2013 年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较 高, 其 主 要 原 因 如 下 : 根 据 行 业 特 点, 公 司 一 般 给 予 大 客 户 1~3 个 月 的 账 期 ( 最 长 4 个 月 ) 的 信 用 账 期, 对 小 客 户 大 多 是 先 收 款 后 发 货, 因 此 应 收 账 款 年 末 余 额 主 要 是 当 年 9~12 月 的 销 售 形 成 的 正 是 因 为 2013 年 9~12 月 的 收 入 占 比 增 加, 才 使 得 2013 年 末 的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占 当 年 营 业 收 入 ( 含 税 ) 的 比 重 较 报 告 期 其 他 年 份 高 因 此,2013 年 应 收 账 款 较 高 与 公 司 当 年 实 际 的 销 售 确 认 相 符 4 发 行 人 应 收 账 款 的 主 要 客 户 情 况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前 五 名 客 户 的 应 收 账 款 共 计 5, 万 元, 占 应 收 账 款 账 面 余 额 的 53.39%, 其 账 龄 均 在 1 年 以 内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前 五 名 客 户 欠 款 的 情 况 列 示 如 下 : 单 位 名 称 与 本 公 司 关 系 金 额 账 龄 比 例 2015 年 末 应 收 账 款 前 五 名 HENKEL 非 关 联 方 2, 年 以 内 24.58% H.B.FULLER 非 关 联 方 1, 年 以 内 13.76% Nan Pao Resins 非 关 联 方 年 以 内 6.11% 广 东 聚 胶 粘 合 剂 有 限 公 司 非 关 联 方 年 以 内 4.85% ASHWA 非 关 联 方 年 以 内 4.09% 合 计 5, % 2014 年 末 应 收 账 款 前 五 名 HENKEL 非 关 联 方 3, 年 以 内 25.90% H.B.FULLER 非 关 联 方 1, 年 以 内 15.14% 广 东 聚 胶 粘 合 剂 有 限 公 司 非 关 联 方 1, 年 以 内 10.75% Nan Pao Resins 非 关 联 方 1, 年 以 内 8.39% Bostik 非 关 联 方 年 以 内 4.68% 合 计 8, % 2013 年 末 应 收 账 款 前 五 名

249 单 位 名 称 与 本 公 司 关 系 金 额 账 龄 比 例 HENKEL 非 关 联 方 4, 年 以 内 27.24% H.B.FULLER 非 关 联 方 3, 年 以 内 26.25% Nan Pao Resins 非 关 联 方 年 以 内 6.54% 佛 山 欣 涛 新 材 料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非 关 联 方 年 以 内 5.48% Bostik 非 关 联 方 年 以 内 4.57% 合 计 10, % 发 行 人 应 收 账 款 前 五 名 客 户 主 要 是 德 国 汉 高 美 国 富 乐 法 国 波 士 胶 台 湾 南 宝 等 上 市 公 司 或 大 型 跨 国 企 业 有 关 客 户 的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德 国 汉 高 (Henkel) 成 立 于 1876 年, 业 务 领 域 主 要 包 括 家 庭 护 理 个 人 护 理 和 胶 粘 剂 密 封 剂 及 表 面 处 理, 在 全 球 70 多 个 国 家 或 地 区 拥 有 100 多 家 分 支 机 构,2015 年 营 业 收 入 为 亿 欧 元 ; 美 国 富 乐 (H.B.FULLER) 成 立 于 1887 年, 业 务 领 域 主 要 为 生 产 和 销 售 胶 粘 剂 密 封 胶 涂 料 油 漆 以 及 其 它 特 殊 化 工 品, 其 在 全 球 30 多 个 国 家 或 地 区 设 有 分 支 机 构,2014 年 营 业 收 入 为 21 亿 美 元 ; 法 国 波 士 胶 (Bostik) 成 立 于 1889 年, 是 全 球 最 大 的 胶 粘 剂 与 密 封 胶 生 产 商 之 一, 在 全 球 50 多 个 国 家 或 地 区 拥 有 分 支 机 构,2014 年 营 业 收 入 超 过 15 亿 欧 元 HENKEL H.B.FULLER Bostik Nan Pao Resins 广 东 聚 胶 粘 合 剂 有 限 公 司 和 欣 涛 公 司 这 六 家 公 司 均 为 报 告 期 内 前 十 大 应 收 账 款 的 客 户, 其 原 因 如 下 : A. 松 香 树 脂 具 有 应 用 面 广 产 品 种 类 多 专 用 性 强 的 特 点, 其 产 品 性 能 直 接 影 响 下 游 行 业 产 品 的 质 量 为 了 保 证 产 品 质 量 稳 定 和 性 能 优 良, 下 游 厂 家 往 往 需 要 通 过 较 长 时 间 的 质 量 认 证 试 用 小 批 量 订 货 大 批 量 采 购 等 环 节, 才 能 与 松 香 深 加 工 产 品 生 产 厂 商 建 立 长 期 合 作 关 系, 因 此 下 游 厂 家 更 换 供 应 商 的 时 间 成 本 和 经 济 成 本 都 较 高 B. 经 过 多 年 发 展, 公 司 以 产 品 质 量 和 技 术 服 务 为 基 础, 在 国 内 外 市 场 赢 得 较 高 品 牌 信 誉 度, 并 与 德 国 汉 高 美 国 富 乐 法 国 波 士 胶 台 湾 南 宝 等 国 际 知 名 大 型 企 业 建 立 了 长 期 战 略 合 作 关 系 因 此,HENKEL H.B.FULLER Bostik Nan Pao Resins 广 东 聚 胶 粘 合 剂 有 限 公 司 和 欣 涛 公 司 这 六 家 公 司 连 续 成 为 报 告 期 内 的 前 十 大 应 收 账 款 的 客 户, 采 购 量 和 采 购 金 额 较 高, 同 时 公 司 一 般 给 予 其 1~3 个 月 的 账 期 ( 最 长 4 个 月 ) 的 信 用 期 限, 因 此 公 司 每 年 9~12 月 份 对 其 的 销 售 收 入 大 部 分 都 会 形 成 应 收 账 款 但 这 些 客 户 均 为 大 型 上 市 公 司 或 跨 国 企 业, 相 对 一 般 企 业 而 言, 这 些 客 户 的 财 务 状 况 及 盈 利 能 力 良 好, 经 济 实 力 强, 信 用 度 高, 且 与 公 司 有 良 好 的 长 期 合 作 关 系, 没 有 不 良 历 史 还 款 记 录 因 此 从 整 体 上 看, 公 司 的 应 收 账 款 不 存 在 重 大 回 收 性 问 题, 发 生 坏 账 的 风 险 较 小 5 应 收 账 款 的 总 体 回 收 情 况 公 司 各 年 末 应 收 账 款 的 总 体 回 收 情 况 如 下 : 期 后 1-3 个 月 回 款 期 后 4-6 个 月 回 款 年 度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收 回 金 额 占 比 收 回 金 额 占 比

250 2015 年 10, , % 2014 年 12, , % 1, % 2013 年 15, , % 1, % 年 度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期 后 7-12 个 月 回 款 期 后 1 年 累 计 回 款 收 回 金 额 占 比 收 回 金 额 占 比 2015 年 10, 年 12, % 12, % 2013 年 15, % 15, % 注 : 上 表 中 2015 年 末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期 后 收 款 情 况 统 计 至 2016 年 3 月 15 日 从 上 表 可 以 看 出, 年 末 应 收 账 款 在 三 个 月 内 的 回 收 比 例 约 为 85%~90%, 六 个 月 内 基 本 上 全 部 收 回 同 时, 报 告 期 内 各 年 末 的 应 收 账 款 账 面 余 额 中, 账 龄 在 一 年 以 内 的 应 收 账 款 的 比 例 超 过 了 99%, 说 明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在 一 年 之 内 能 收 回, 而 实 际 上 公 司 在 六 个 月 内 就 基 本 上 收 回, 符 合 公 司 实 际 情 况 6 主 要 客 户 遵 守 信 用 政 策 的 情 况 发 行 人 前 十 大 客 户 各 年 末 的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分 别 为 11, 万 元 9, 万 元 和 7, 万 元, 公 司 各 年 末 前 十 大 客 户 的 应 收 账 款 回 收 情 况 如 下 : 项 目 应 收 款 余 额 信 用 期 内 回 款 额 信 用 期 后 回 款 额 信 用 期 内 回 款 比 总 回 收 比 2015 年 末 7, , , ( 注 ) ( 注 ) 2014 年 末 9, , , % % 2013 年 末 11, , , % % 注 :2015 年 发 行 人 前 十 大 客 户 期 末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7, 万 元 中, 截 止 2016 年 3 月 15 日 尚 有 万 元 未 到 信 用 期 剩 余 的 7, 万 元 均 已 回 款, 其 中 在 信 用 期 内 回 款 6, 万 元, 信 用 期 后 回 款 1, 万 元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前 十 大 客 户 在 信 用 期 内 的 回 款 金 额 约 为 71.89% 超 过 信 用 期 的 款 项 回 收 情 况 :2013 年 末 发 行 人 前 十 大 客 户 应 收 账 款 超 过 信 用 期 的 款 项 一 个 月 内 回 收 了 3, 万 元, 回 收 率 为 31.02%, 其 余 款 项 均 在 五 个 月 内 全 部 收 回 ;2014 年 末 发 行 人 前 十 大 客 户 应 收 账 款 超 期 一 个 月 内 回 收 了 2, 万 元, 回 收 率 为 22.89%, 其 余 款 项 均 在 两 个 月 内 全 部 收 回 以 上 说 明, 发 行 人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应 收 款 主 要 客 户 及 前 十 大 客 户 各 期 末 的 应 收 账 款 回 收 情 况 与 结 算 政 策 基 本 相 符, 超 过 信 用 期 的 款 项 一 般 在 一 个 月 内 能 收 回 7 各 期 末 主 要 应 收 账 款 客 户 期 后 各 年 回 款 进 度 2015 年 末 应 收 账 款 前 10 名 的 期 后 还 款 情 况 排 名 客 户 名 称 2015 年 末 期 后 还 款 情 况 占 比 收 款 方 式 欠 款 ( 万 元 ) (2016 年 3 月 15 日 ) 1 HENKEL 2, % 月 结 60 天 结 清 2 H.B.FULLER 1, % 月 结 80 天 回 款 97.31% 3 NANPAO % 月 结 60 天 回 款 70.57% 4 广 东 聚 胶 粘 合 剂 有 限 公 司 % 月 结 60 天 回 款 54.19% 5 ASHWA % 提 单 日 期 后 90 天 回 款 54.66% 6 欣 涛 公 司 % 月 结 120 天 回 款 29.89%

251 排 名 客 户 名 称 2015 年 末 期 后 还 款 情 况 占 比 收 款 方 式 欠 款 ( 万 元 ) (2016 年 3 月 15 日 ) 7 BOSTIK % 月 结 75 天 回 款 69.57% 8 Tex Year % 月 结 60 天 回 款 69.24% 9 中 山 市 皇 冠 胶 粘 制 品 有 限 公 % 月 结 60 天 回 款 74.51% 司 10 浙 江 省 化 工 进 出 口 有 限 公 司 % 月 结 60 天 结 清 合 计 7, % 回 款 82.83% 2014 年 末 应 收 账 款 前 10 名 的 期 后 还 款 情 况 排 名 客 户 名 称 2014 年 末 欠 款 ( 万 元 ) 占 比 收 款 方 式 期 后 还 款 情 况 1 HENKEL 3, % 月 结 60 天 次 年 3 月 份 结 清 2 H.B.FULLER 1, % 月 结 80 天 次 年 3 月 份 结 清 3 广 东 聚 胶 粘 合 剂 有 限 公 司 1, % 月 结 60 天 次 年 4 月 份 结 清 4 NANPAO 1, % 月 结 60 天 次 年 3 月 份 结 清 5 BOSTIK % 月 结 75 天 次 年 4 月 份 结 清 6 ASHWA % 提 单 日 期 后 90 天 次 年 4 月 份 结 清 7 欣 涛 公 司 % 月 结 120 天 次 年 6 月 份 结 清 8 中 山 市 皇 冠 胶 粘 制 品 有 限 公 司 % 月 结 60 天 次 年 3 月 份 结 清 9 Tex Year % 月 结 60 天 次 年 2 月 份 结 清 10 PT. AICA INDRIA % 提 单 日 期 后 90 天 次 年 3 月 份 结 清 合 计 9, % 2013 年 应 收 账 款 前 10 名 的 期 后 还 款 情 况 排 2013 年 末 客 户 名 称 名 欠 款 ( 万 元 ) 占 比 收 款 方 式 期 后 还 款 情 况 1 HENKEL 4, % 月 结 60 天 次 年 3 月 份 结 清 2 H.B.FULLER 3, % 月 结 80 天 次 年 3 月 份 结 清 3 NANPAO % 月 结 60 天 次 年 3 月 份 结 清 4 欣 涛 公 司 % 月 结 90 天 次 年 4 月 份 结 清 5 BOSTIK % 月 结 75 天 次 年 4 月 份 结 清 6 广 东 聚 胶 粘 合 剂 有 限 公 司 % 月 结 60 天 次 年 3 月 份 结 清 7 昆 明 景 卓 商 贸 有 限 预 付 款 50 万, % 责 任 公 司 余 款 货 到 付 款 次 年 3 月 份 结 清 8 嘉 好 % 月 结 15 天 次 年 1 月 份 结 清 9 PT. AICA INDRIA % 提 单 日 期 后 90 天 次 年 3 月 份 结 清 10 罗 定 市 星 光 化 工 有 预 付 款 50 万, % 限 公 司 余 款 货 到 付 款 次 年 2 月 份 结 清 合 计 12, % 从 上 表 可 以 看 出, 报 告 期 内 各 期 末,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前 十 名 占 总 额 的 比 例 分 别

252 为 81.27% 77.49% 及 69.26%, 占 比 较 高, 但 这 些 客 户 大 多 为 大 型 上 市 公 司 或 跨 国 企 业, 经 济 实 力 强, 信 用 度 高, 期 后 均 结 清 了 上 年 末 欠 款 ; 历 史 上 这 些 客 户 与 公 司 有 良 好 的 长 期 合 作 关 系, 没 有 不 良 历 史 还 款 记 录 8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的 情 况 发 行 人 的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与 同 行 业 上 市 公 司 对 比 如 下 : 名 称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青 松 股 份 天 龙 集 团 发 行 人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的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与 同 行 业 可 比 上 市 公 司 存 在 较 大 差 异, 主 要 是 由 于 各 公 司 给 予 客 户 的 信 用 期 存 在 差 异 天 龙 集 团 给 予 客 户 不 超 过 4 个 月 的 信 用 期, 青 松 股 份 给 予 国 外 客 户 的 信 用 期 限 一 般 为 30~90 天 国 内 客 户 15~30 天 的 信 用 期 限, 公 司 对 客 户 的 信 用 期 限 介 于 两 者 之 间 9 公 司 坏 账 准 备 的 计 提 情 况 公 司 制 定 了 稳 健 的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政 策, 将 单 项 金 额 超 过 300 万 元 ( 含 300 万 元 ) 的 应 收 款 项 视 为 重 大 应 收 款 项, 当 存 在 客 观 证 据 表 明 公 司 将 无 法 按 应 收 款 项 的 原 有 条 款 收 回 所 有 款 项 时, 根 据 其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现 值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差 额, 单 独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 经 单 独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未 发 生 减 值 的, 将 其 归 入 相 应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公 司 以 账 龄 为 信 用 风 险 组 合 确 认 依 据 发 行 人 的 坏 账 准 备 均 按 应 收 账 款 的 账 龄 组 合 计 提, 其 计 提 比 例 与 同 行 业 上 市 公 司 对 比 如 下 : 名 称 1 年 以 内 1~2 年 2~3 年 3 年 以 上 青 松 股 份 5% 10% 30% 100% 天 龙 集 团 1%~5% 20% 50% 100% 发 行 人 5% 20% 50% 100% 从 上 表 来 看, 发 行 人 的 应 收 账 款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比 例 高 于 同 行 业 可 比 上 市 公 司 的 坏 账 计 提 标 准, 相 比 同 行 业 上 市 公 司 更 加 稳 健 总 体 而 言, 公 司 致 力 于 主 营 业 务 发 展 的 同 时, 高 度 重 视 对 应 收 账 款 的 管 理 : 一 方 面, 公 司 制 定 了 严 格 的 客 户 信 用 评 价 政 策, 谨 慎 选 择 交 易 对 象, 对 应 收 账 款 的 信 用 条 款 严 格 审 慎 使 用 ; 另 一 方 面, 公 司 定 期 与 客 户 核 对 账 目 每 周 召 开 例 会 与 业 务 员 讨 论 应 收 账 款 回 收 情 况, 对 逾 期 应 收 账 款 责 任 到 人 及 时 催 收 通 过 一 系 列 制 度 措 施 的 严 格 执 行,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一 直 保 持 在 稳 健 的 水 平 报 告 期 内,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天 数 和 应 收 账 款 的 资 金 回 笼 速 度 相 对 较 为 稳 定 (4) 预 付 款 项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的 预 付 款 项 列 示 如 下 : 账 龄 账 面 余 额 比 例 账 面 余 额 比 例 账 面 余 额 比 例 1 年 以 内 1, % 1, % 1, %

253 账 龄 账 面 余 额 比 例 账 面 余 额 比 例 账 面 余 额 比 例 1~2 年 % % % 2~3 年 % 年 以 上 合 计 1, % 1, % 1, % 公 司 的 预 付 款 项 主 要 是 预 付 供 应 商 的 原 材 料 价 款 预 付 款 项 2014 年 末 余 额 比 2013 年 末 余 额 增 加 33.17% 的 主 要 原 因 是 当 年 预 付 供 应 商 的 原 材 料 价 款 增 加 报 告 期 内, 一 年 以 内 的 预 付 账 款 的 比 重 较 高 (5) 其 他 应 收 款 各 报 告 期 末, 其 他 应 收 款 净 额 分 别 为 万 元 万 元 及 万 元, 占 期 末 流 动 资 产 比 例 分 别 是 0.16% 0.12% 及 0.07%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其 他 应 收 款 的 情 况 如 下 : 账 龄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金 额 比 例 准 备 金 额 比 例 准 备 金 额 比 例 准 备 1 年 以 内 % % % ~2 年 % % % ~3 年 % % % 年 以 上 % % % 4.08 合 计 % % % 其 他 应 收 款 2015 年 末 余 额 比 2014 年 末 余 额 减 少 41.22%, 主 要 原 因 是 广 西 科 茂 收 回 厂 区 建 设 的 保 证 金 所 致 2014 年 末 余 额 比 2013 年 末 余 额 减 少 37.11%, 主 要 原 因 是 当 年 普 洱 科 茂 收 回 工 程 项 目 保 证 金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其 他 应 收 款 余 额 前 五 名 的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单 位 名 称 与 本 公 司 关 系 金 额 账 龄 占 其 他 应 收 款 余 额 的 比 例 普 洱 市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局 非 关 联 方 年 25.63% 广 州 莱 佛 士 物 业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非 关 联 方 年 以 上 6.69% 广 州 市 天 河 区 龙 洞 安 源 商 行 非 关 联 方 年 以 内 5.13% 上 海 乔 元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非 关 联 方 年 以 内 5.13% 社 保 非 关 联 方 年 以 内 4.71% 合 计 %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发 行 人 无 持 股 5% 以 上 ( 含 5%)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股 东 单 位 欠 款 (6) 存 货 2013 年 末 2014 年 末 及 2015 年 末, 存 货 账 面 净 额 分 别 为 20, 万 元 16, 万 元 及 20, 万 元, 占 总 资 产 比 例 分 别 为 31.87% 27.69% 及 33.08% 存 货 的 具 体 结 构 及 其 变 动 情 况 列 示 如 下 : 账 龄

254 账 面 余 额 跌 价 账 面 余 额 跌 价 账 面 余 额 跌 价 金 额 比 例 准 备 金 额 比 例 准 备 金 额 比 例 准 备 原 材 料 14, % - 11, % - 15, % 0.82 库 存 商 品 5, % , % , % 发 出 商 品 % 合 计 20, % , % , % 存 货 中 作 为 原 材 料 主 要 组 成 部 分 的 松 脂 和 外 购 松 香 的 库 存 水 平 基 本 上 决 定 了 公 司 的 存 货 水 平 公 司 2014 年 存 货 较 2013 年 减 少 4, 万 元, 降 幅 20.66%, 主 要 原 因 是 当 年 出 现 松 香 价 格 急 跌 的 情 况, 为 规 避 松 香 跌 价 风 险, 公 司 松 香 库 存 储 备 减 少, 库 存 金 额 因 此 同 步 减 少 1 存 货 的 具 体 结 构 公 司 各 期 末 存 货 的 具 体 结 构 如 下 : 种 类 项 目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原 材 料 - 松 脂 数 量 ( 吨 ) 9, , , 金 额 ( 万 元 ) 7, , , 原 材 料 - 外 购 松 香 数 量 ( 吨 ) 4, , , 金 额 ( 万 元 ) 4, , , 原 材 料 - 自 制 松 香 数 量 ( 吨 ) 1, 金 额 ( 万 元 ) 1, , 库 存 商 品 - 松 节 油 数 量 ( 吨 ) 3, , , 金 额 ( 万 元 ) 2, , , 库 存 商 品 - 树 脂 数 量 ( 吨 ) 2, , , 金 额 ( 万 元 ) 2, , , 发 出 商 品 - 树 脂 数 量 ( 吨 ) 金 额 ( 万 元 ) 从 上 表 可 以 看 出, 公 司 存 货 中 的 原 材 料 主 要 由 松 脂 外 购 松 香 和 自 制 松 香 组 成, 公 司 存 货 中 的 库 存 商 品 主 要 由 松 节 油 和 树 脂 组 成 以 下 就 各 项 目 变 动 的 原 因 分 析 如 下 : A. 原 材 料 采 购 模 式 为 以 产 定 购 为 主, 战 略 性 采 购 为 辅 公 司 期 末 原 材 料 库 存 基 本 上 可 以 满 足 公 司 约 3 个 月 生 产 所 需 的 松 香 量 B. 外 购 松 香 在 2013 年 末 较 高, 是 因 为 公 司 为 降 低 松 香 采 购 成 本, 积 极 拓 展 采 购 渠 道 2013 年 公 司 关 注 到 国 际 市 场 上 松 香 价 格 较 国 内 低, 公 司 进 口 松 香 10, 吨, 约 占 2013 年 松 香 采 购 总 量 的 30%, 进 口 平 均 单 价 为 8, 元 / 吨, 而 国 内 采 购 松 香 平 均 单 价 约 为 10, 元 / 吨, 进 口 价 格 比 国 内 采 购 价 格 要 便 宜 约 20% 最 终 使 得 2013 年 末 存 货 中 外 购 松 香 较 多 C. 从 原 材 料 构 成 来 看, 松 脂 的 比 重 有 提 高 的 趋 势, 从 而 公 司 自 制 松 香 的 比 例 有 提 高 的 趋 势, 同 时 外 购 松 香 的 比 重 有 减 少 的 趋 势 2013~2015 年 自 产 松 香 耗 用 占 松 香 总 耗 用 的 39.55% 51.65% 和 61.47%, 这 与 公 司 提 高 自 产 松 香 的 比 重 的 经 营 战 略 是 吻 合 的 D. 在 松 脂 蒸 馏 过 程 中 会 产 生 副 产 品 松 节 油, 随 着 公 司 自 产 松 香 比 例 的 提 高, 松 节 油 存 货 的 数 量 和 金 额 也 有 所 提 高

255 E. 公 司 实 行 以 销 定 产 为 主, 备 货 生 产 为 辅 的 生 产 模 式 各 工 厂 一 般 按 着 订 单 安 排 组 织 生 产, 但 也 会 储 备 部 分 适 销 的 产 成 品 以 备 不 时 之 需, 此 种 备 货 占 全 年 树 脂 销 售 量 的 比 重 约 为 4% 2 发 行 人 原 材 料 存 货 余 额 较 高 的 原 因 分 析 发 行 人 期 末 原 材 料 存 货 结 存 金 额 较 高 是 由 公 司 的 所 处 行 业 特 点 产 销 模 式 和 备 货 政 策 所 决 定 的, 具 体 原 因 如 下 : A. 公 司 的 原 材 料 松 脂 具 有 季 节 性 公 司 的 主 要 原 材 料 是 松 脂 ( 松 脂 可 加 工 成 松 香 ) 和 松 香, 松 香 占 松 香 树 脂 生 产 成 本 比 例 约 为 85% 松 脂 为 天 然 可 再 生 原 料, 系 从 松 树 采 集 而 得 ; 松 脂 经 蒸 馏 加 工 可 得 松 香 因 春 季 和 冬 季 的 气 温 低, 树 木 的 新 陈 代 谢 减 弱 树 液 流 动 变 慢, 使 得 松 树 的 松 脂 分 泌 较 少, 松 香 的 产 量 亦 随 之 下 降 ; 到 了 夏 天, 随 着 气 温 的 上 升 和 树 木 的 新 陈 代 谢 活 跃, 松 脂 的 产 量 亦 显 著 上 升, 高 产 脂 量 的 季 节 可 以 延 续 到 秋 末, 市 场 上 松 脂 和 松 香 的 供 应 量 也 随 之 充 足 因 此 松 香 和 松 脂 的 市 场 供 应 具 有 较 强 的 季 节 性, 而 一 般 情 况 下 年 末 为 松 脂 的 非 生 产 季 节, 因 此 公 司 需 留 存 松 脂 以 备 生 产 之 需 B. 公 司 的 备 货 政 策 为 保 障 松 香 树 脂 的 正 常 生 产 经 营, 公 司 会 根 据 主 要 原 材 料 生 产 季 节 性 销 量 预 测 和 原 材 料 市 场 价 格 波 动 等 情 况, 适 时 进 行 战 略 性 采 购 为 了 保 证 公 司 的 正 常 生 产 经 营, 在 松 脂 的 生 产 性 季 节, 公 司 一 般 需 维 持 1~2 个 月 的 原 材 料 储 备 ; 在 松 脂 的 非 生 产 性 季 节 ( 一 般 为 每 年 1~5 月 ), 则 需 在 上 年 年 底 开 始 储 备 当 年 生 产 所 需 的 松 脂 和 松 香, 通 常 需 维 持 3 个 月 左 右 的 原 材 料 储 备 C. 公 司 采 购 原 材 料 是 基 于 生 产 经 营 的 实 际 需 要 公 司 采 取 以 销 定 产 为 主, 备 货 生 产 为 辅 的 生 产 模 式, 报 告 期 内 松 香 树 脂 的 产 销 率 分 别 为 99.42% 100% 及 96.51% 因 此, 公 司 主 要 基 于 产 品 的 销 售 情 况 而 合 理 预 计 原 材 料 的 储 备 为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各 期 末 公 司 原 材 料 存 货 的 合 理 性, 下 表 将 公 司 维 持 生 产 所 需 原 材 料 储 备 的 时 间 设 定 为 3 个 月,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吨 项 目 期 末 松 脂 库 存 9, , , 期 末 松 脂 库 存 折 算 成 松 香 库 存 ( 注 ) 7, , , 期 末 松 香 库 存 5, , , 实 际 库 存 数 合 计 (2+3) 12, , , 当 期 生 产 树 脂 消 耗 松 香 量 45, , , 以 当 期 实 际 消 耗 量 测 算 的 3 个 月 预 计 消 耗 量 (5/12*3) 11, , , 实 际 库 存 与 预 计 消 耗 量 的 差 额 (4-6) 1, , 注 : 据 估 算, 约 1.3 吨 松 脂 可 加 工 成 1 吨 松 香

256 从 上 表 可 见, 公 司 期 末 原 材 料 库 存 基 本 上 可 以 满 足 公 司 约 3 个 月 生 产 所 需 的 松 香 量 同 时, 报 告 期 内 各 年 末 原 材 料 存 货 金 额 变 动 较 大, 主 要 原 因 是 采 购 数 量 和 原 材 料 价 格 变 动 公 司 主 要 原 材 料 的 明 细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品 名 项 目 数 量 ( 吨 ) 4, , , 外 购 松 香 单 价 ( 元 / 吨 ) 10, , , 金 额 ( 万 元 ) 4, , , 数 量 ( 吨 ) 9, , , 松 脂 单 价 ( 元 / 吨 ) 7, , , 金 额 ( 万 元 ) 7, , , 注 : 发 行 人 2013 年 外 购 松 香 的 价 格 低 于 松 脂 采 购 价 格, 原 因 之 一 在 于 自 2013 年 三 季 度 开 始, 松 香 价 格 开 始 大 幅 上 涨, 带 动 了 松 脂 的 收 购 价 格 的 上 涨, 而 受 松 脂 生 产 的 季 节 性 影 响, 松 脂 采 购 集 中 在 下 半 年, 而 松 香 采 购 分 布 在 全 年 ; 原 因 之 二 是 进 口 松 香 的 采 购 平 均 单 价 低 于 国 内 价 格 约 20%, 同 时 2013 年 进 口 松 香 量 约 占 当 年 松 香 采 购 总 量 的 30%, 使 得 整 体 松 香 外 购 价 格 偏 低 同 时, 原 材 料 存 货 金 额 波 动 受 价 格 的 影 响 也 较 大 报 告 期 内, 主 要 原 材 料 松 香 的 价 格 走 势 图 如 下 : 2013 年 ~2015 年 的 松 香 市 场 价 格 走 势 数 据 来 源 : 松 香 网 ( 关 于 主 要 集 散 地 广 州 黄 埔 的 马 尾 松 香 价 格 ( 含 税 ) 综 上 所 述, 发 行 人 期 末 原 材 料 存 货 结 存 金 额 较 高 是 由 公 司 的 所 处 行 业 特 点 产 销 模 式 和 备 货 政 策 所 决 定 的, 是 基 于 生 产 经 营 的 实 际 需 要, 公 司 主 要 依 据 本 年 树 脂 的 销 量 来 推 测 下 一 年 原 材 料 的 采 购 需 求 ; 而 存 货 金 额 在 各 年 度 之 间 有 所 变 动 主 要 是 由 于 原 材 料 数 量 和 价 格 的 波 动 3 库 存 商 品 金 额 基 本 保 持 稳 定 区 间 的 原 因

257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库 存 商 品 包 括 树 脂 及 松 节 油, 明 细 如 下 : 单 位 : 吨, 万 元 项 目 年 增 加 2014 年 增 加 树 脂 数 量 2, , , 金 额 2, , , 松 节 油 数 量 3, , , 金 额 2, , , 合 计 金 额 5, , , 公 司 树 脂 产 品 实 行 以 销 定 产 的 生 产 模 式, 库 存 只 是 为 交 货 准 备, 库 存 量 随 销 量 变 化,2013~2014 年 树 脂 库 存 量 为 当 年 销 售 量 的 3.72% 和 3.72%, 均 约 14 天 的 销 售 量, 因 此 库 存 商 品 基 本 保 持 稳 定 2015 年 树 脂 库 存 量 为 当 年 销 售 量 的 4.87%, 约 18 天 的 销 售 量, 变 动 的 主 要 原 因 是 HENKEL H.B.FULLER 等 大 客 户 对 物 流 配 送 要 求 提 升, 要 求 及 时 制 交 货 (JIT), 需 先 送 样 验 货, 增 加 了 备 货 时 间, 加 之 广 西 科 茂 普 洱 科 茂 产 量 增 加, 由 于 这 两 家 工 厂 运 输 距 离 较 远, 物 流 运 输 时 间 相 对 增 加, 表 现 为 库 存 量 增 加 4 存 货 对 公 司 整 体 资 产 质 量 和 正 常 运 营 的 影 响 由 于 松 香 树 脂 行 业 的 特 点, 松 脂 和 外 购 松 香 占 采 购 金 额 的 比 重 较 高 公 司 2013 年 和 2014 年 存 货 占 流 动 资 产 的 比 例 与 同 行 业 上 市 公 司 的 平 均 水 平 相 当, 但 2015 年 要 高 于 同 行 业 上 市 公 司 具 体 对 比 情 况 如 下 : 存 货 占 流 动 资 产 的 比 例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青 松 股 份 31.88% 59.08% 66.76% 天 龙 集 团 12.71% 31.19% 29.69% 平 均 水 平 22.29% 45.14% 48.23% 发 行 人 48.92% 42.65% 45.97% 注 : 青 松 股 份 主 要 从 事 松 节 油 深 加 工 系 列 产 品 的 研 发 生 产 与 销 售, 即 以 松 节 油 为 主 要 原 料 生 产 合 成 樟 脑 合 成 樟 脑 中 间 产 品 和 副 产 品 冰 片 等 精 细 化 工 产 品 天 龙 集 团 从 事 精 细 化 工 行 业 中 的 油 墨 制 造 业, 即 以 松 香 树 脂 为 主 要 原 料 生 产 油 墨 2013~2015 年 度, 公 司 存 货 周 转 率 分 别 为 和 3.14,2013~2014 年 高 于 同 行 业 上 市 公 司 平 均 水 平,2015 年 低 于 同 行 业 上 市 公 司 平 均 水 平 具 体 指 标 如 下 表 所 示 : 存 货 周 转 率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青 松 股 份 天 龙 集 团 平 均 水 平 发 行 人 公 司 从 事 松 香 树 脂 行 业 近 二 十 年, 对 松 脂 和 松 香 的 存 货 水 平 管 理 积 累 了 一 定 的 经 验 公 司 根 据 客 户 的 采 购 计 划 订 单 情 况 公 司 的 生 产 计 划 及 周 转 需 求, 结 合 松 香 的 市 场 价 格 走 势, 进 行 松 脂 和 松 香 的 采 购, 在 保 证 公 司 经 营 所 需 原 材 料 得 到 及 时 供 应 的 同 时, 规 避 原 材 料 价 格 波 动 风 险, 促 进 了 公 司 利 益 的 最 大 化 同 时, 发 行 人 每 年 末 对 存 货 进 行 减 值 准 备 测 试,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足 额 计 提 了 存 货 跌 价 准

258 备 综 上, 公 司 存 货 水 平 不 会 对 发 行 人 资 产 整 体 质 量 和 正 常 运 行 造 成 不 利 影 响 (7)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2013 年 末 2014 年 末 及 2015 年 末, 发 行 人 的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的 金 额 分 别 为 万 元 万 元 及 万 元, 均 为 增 值 税 待 抵 扣 金 额 (8)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截 至 2015 年 末, 公 司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金 额 为 32 万 元, 是 因 为 2013 年 发 行 人 全 资 子 公 司 广 州 科 茂 对 广 州 新 商 林 化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投 资 32 万 元, 持 有 其 16% 的 股 权, 采 用 成 本 法 进 行 核 算 (9) 固 定 资 产 公 司 固 定 资 产 主 要 是 与 生 产 经 营 密 切 相 关 的 房 屋 建 筑 物 机 器 设 备 和 运 输 设 备 等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固 定 资 产 的 构 成 如 下 : 项 目 ( 一 ) 账 面 原 值 合 计 20, , , 房 屋 建 筑 物 11, , , 机 器 设 备 6, , , 运 输 设 备 1, , , 其 他 设 备 1, , ( 二 ) 累 计 折 旧 合 计 7, , , 房 屋 建 筑 物 2, , , 机 器 设 备 3, , , 运 输 设 备 其 他 设 备 ( 三 ) 固 定 资 产 账 面 净 值 合 计 12, , , 房 屋 建 筑 物 8, , , 机 器 设 备 3, , , 运 输 设 备 其 他 设 备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的 固 定 资 产 原 值 和 净 值 增 长, 主 要 是 因 为 广 西 科 茂 厂 区 的 部 分 工 程 项 目 竣 工 陆 续 转 入 固 定 资 产 截 至 2015 年 末, 公 司 固 定 资 产 状 况 良 好, 不 存 在 需 要 计 提 固 定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的 情 况 发 行 人 的 固 定 资 产 的 折 旧 年 限 与 同 行 业 上 市 公 司 的 对 比 如 下 : 单 位 : 年 公 司 名 称 房 屋 建 筑 物 机 器 设 备 运 输 设 备 其 他 设 备 青 松 股 份 (300132) ~10 3 天 龙 集 团 (300063) 8~30 3~10 3~8 3~8 本 公 司 20 5~ 从 上 表 来 看, 发 行 人 固 定 资 产 的 折 旧 年 限 与 同 行 业 上 市 公 司 同 类 资 产 相 比 不 存 在 显 著 差 异 (10) 在 建 工 程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在 建 工 程 构 成 如 下 :

259 项 目 广 东 科 茂 蒸 汽 管 道 安 装 工 程 广 东 科 茂 钢 结 构 工 程 广 东 科 茂 中 试 车 间 工 程 广 东 科 茂 实 验 室 装 修 工 程 普 洱 科 茂 零 星 工 程 普 洱 科 茂 厨 房 除 尘 器 普 洱 科 茂 水 池 净 水 工 程 普 洱 科 茂 新 污 水 处 理 工 程 普 洱 科 茂 网 络 工 程 广 西 科 茂 新 厂 区 建 筑 工 程 - 1, 合 计 , 在 建 工 程 2015 年 末 余 额 比 2014 年 末 余 额 增 加 82.32%, 主 要 原 因 是 中 试 车 间 工 程 投 入 增 加 所 致 2014 年 末 在 建 工 程 余 额 较 2013 年 末 大 幅 减 少, 主 要 是 由 于 广 西 科 茂 的 厂 区 建 筑 工 程 部 分 已 经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并 转 入 固 定 资 产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的 在 建 工 程 不 存 在 需 要 计 提 减 值 的 情 况 (11) 生 产 性 生 物 资 产 2013 年 末 2014 年 末 及 2015 年 末, 公 司 生 产 性 生 物 资 产 主 要 为 子 公 司 普 洱 科 茂 的 思 茅 松 等 林 木, 金 额 分 别 为 2, 万 元 2, 万 元 及 2, 万 元, 占 总 资 产 比 例 分 别 为 4.40% 4.92% 及 4.88%, 具 体 构 成 及 发 生 额 如 下 : 林 地 项 目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年 初 余 额 1, , , 人 工 支 出 草 坝 山 林 木 抚 育 间 伐 净 支 出 折 旧 年 末 余 额 1, , , 年 初 余 额 1, , , 人 工 支 出 德 化 林 木 抚 育 间 伐 净 支 出 折 旧 年 末 余 额 1, , , 年 初 余 额 2, , , 人 工 支 出 合 计 抚 育 间 伐 净 支 出 折 旧 年 末 余 额 2, , , 自 2009 年 开 始, 发 行 人 控 股 子 公 司 普 洱 科 茂 在 云 南 省 普 洱 市 宁 洱 县 的 草 坝 山 林 场 和 德 化 林 场 管 护 思 茅 松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生 产 性 生 物 资 产 余 额 的 增 加 是 来 自 林 地 的 抚 育 费 人 工 费 和 应 分 摊 的 间 接 费 用 等 必 要 支 出 经 核 查, 费 用 的 发 生 和 归 集 符 合 实 际 情 况 及 会 计 准 则 的 规 定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发 行 人 的 林 木 仍 处 于 培 育 期 (12) 无 形 资 产

260 公 司 的 无 形 资 产 主 要 是 由 土 地 使 用 权 和 林 地 使 用 权 构 成, 具 体 构 成 如 下 : 项 目 ( 一 ) 账 面 原 值 3, , , 土 地 使 用 权 2, , , 林 地 使 用 权 用 友 软 件 商 标 专 利 使 用 权 ( 二 ) 累 计 摊 销 合 计 土 地 使 用 权 林 地 使 用 权 用 友 软 件 商 标 专 利 使 用 权 ( 三 ) 账 面 价 值 合 计 2, , , 土 地 使 用 权 1, , , 林 地 使 用 权 用 友 软 件 商 标 专 利 使 用 权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的 无 形 资 产 不 存 在 需 要 计 提 减 值 的 情 况 (13)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和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公 司 于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检 查 资 产 负 债 的 账 面 价 值 与 其 计 税 基 础 是 否 存 在 差 异, 并 将 暂 时 性 差 异 与 适 用 所 得 税 税 率 计 算 的 结 果, 确 认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或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主 要 是 来 源 于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可 抵 扣 亏 损 和 政 府 补 助 产 生 的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项 目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可 抵 扣 亏 损 安 全 生 产 费 内 部 销 售 未 实 现 利 润 产 生 的 暂 时 性 差 异 政 府 补 助 无 形 资 产 摊 销 产 生 的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合 计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主 要 是 来 自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被 合 并 方 资 产 账 面 价 值 与 公 允 价 值 差 额 产 生 的 应 纳 税 暂 时 性 差 异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构 成 如 下 : 项 目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被 合 并 方 资 产 账 面 价 值 与 公 允 价 值 差 额 产 生 的 暂 时 性 差 异 合 计

261 (14)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计 提 的 资 产 减 值 为 对 应 收 账 款 其 他 应 收 款 以 及 存 货 所 计 提 的 减 值 准 备 公 司 对 单 项 金 额 在 300 万 元 以 上 的 应 收 账 款 和 其 他 应 收 款 单 独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经 单 独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有 客 观 证 据 表 明 发 生 减 值 的, 根 据 其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现 值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差 额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 经 单 独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未 发 生 减 值 的, 参 照 信 用 风 险 组 合 以 账 龄 分 析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对 于 期 末 存 货, 公 司 按 成 本 高 于 其 可 变 现 净 值 的 差 额 计 提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资 产 减 值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项 目 坏 账 准 备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合 计 坏 账 准 备 公 司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金 额 的 变 动 主 要 是 受 到 公 司 年 末 应 收 款 项 余 额 的 变 动 影 响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公 司 一 年 以 内 的 应 收 账 款 占 应 收 账 款 总 额 的 比 例 均 在 99% 以 上, 说 明 公 司 经 营 的 谨 慎 性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前 五 名 客 户 主 要 是 德 国 汉 高 美 国 富 乐 法 国 波 士 胶 台 湾 南 宝 等 上 市 公 司 或 大 型 跨 国 企 业, 财 务 状 况 良 好, 与 公 司 有 良 好 的 长 期 合 作 关 系, 没 有 不 良 历 史 还 款 记 录 因 此, 公 司 的 应 收 账 款 不 存 在 重 大 回 收 性 问 题, 发 生 坏 账 的 风 险 较 小 2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2014 年, 由 于 已 经 计 提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的 原 材 料 存 货 被 耗 用 以 及 库 存 商 品 已 经 销 售, 因 此 转 销 相 应 的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万 元 ; 同 时 由 于 2014 年 松 香 价 格 出 现 快 速 下 跌 的 情 形, 公 司 对 于 在 当 年 末 可 变 现 净 值 低 于 成 本 的 库 存 商 品 计 提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万 元 2015 年, 由 于 已 经 计 提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的 原 材 料 存 货 被 耗 用 以 及 库 存 商 品 已 经 销 售, 因 此 转 销 相 应 的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万 元 ; 同 时 公 司 对 于 在 2015 年 末 可 变 现 净 值 低 于 成 本 的 库 存 商 品 计 提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万 元 ( 二 ) 负 债 的 主 要 构 成 及 变 化 情 况 1 合 并 报 表 负 债 结 构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合 并 报 表 各 负 债 及 其 占 总 负 债 的 比 例 如 下 表 所 示 : 负 债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短 期 借 款 12, , , 应 付 票 据 应 付 账 款 3, , , 预 收 款 项 1, ,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262 负 债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应 交 税 费 应 付 利 息 其 他 应 付 款 其 他 流 动 负 债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18, , , 递 延 收 益 1, , ,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非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1, , , 负 债 合 计 20, , ,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公 司 的 负 债 以 流 动 负 债 为 主, 各 报 告 期 末 的 流 动 负 债 占 总 负 债 的 比 例 均 在 90% 以 上 ; 而 流 动 负 债 中 主 要 以 短 期 借 款 为 主, 短 期 借 款 占 总 负 债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56.88% 74.01% 及 61.64%, 公 司 短 期 偿 债 压 力 较 大 2 负 债 构 成 分 析 (1) 短 期 借 款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短 期 借 款 的 明 细 如 下 : 项 目 抵 押 借 款 8, , , 保 证 借 款 4, , , 质 押 借 款 1, 信 用 借 款 1, 合 计 12, , , 年 末, 公 司 短 期 借 款 较 高, 主 要 是 随 公 司 产 销 规 模 的 扩 大, 为 了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公 司 根 据 日 常 经 营 需 要 增 加 了 向 银 行 的 借 款 额 ; 同 时, 由 于 普 洱 科 茂 和 广 西 科 茂 的 厂 区 建 筑 工 程 占 用 了 公 司 的 自 有 资 金, 公 司 通 过 增 加 短 期 借 款 弥 补 公 司 经 营 资 金 缺 口 截 止 到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不 存 在 已 到 期 未 偿 还 的 短 期 借 款 (2) 应 付 票 据 2013 年 末 2014 年 末 及 2015 年 末, 公 司 应 付 票 据 的 余 额 分 别 为 万 元 0 万 元 及 0 万 元 截 止 到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不 存 在 已 到 期 未 支 付 的 应 付 票 据 (3) 应 付 账 款 2013 年 末 2014 年 末 及 2015 年 末, 公 司 应 付 账 款 的 金 额 分 别 为 6, 万 元 2, 万 元 及 3, 万 元 报 告 期 各 年 末, 发 行 人 应 付 账 款 余 额 主 要 受 到 生 产 规 模 和 原 材 料 价 格 等 因 素 的 影 响 而 有 所 波 动 2013 年 末, 发 行 人 应 付 账 款 余 额 增 加 的 原 因 是 随 着 公 司 生 产 规 模 的 扩 大, 原 材 料 采 购 规 模 相 应 提 高 2014 年 末, 由 于 松 香 价 格 短 期 内 跌 幅 较 大, 为 了 合 理 利 用 公 司 资 金, 降 低 存 货 跌 价 风 险, 公 司 减 少 了 原 材 料 的 采 购 量, 因 此 年 末 应 付 账 款 金 额 下 降 2015 年 末, 公 司 原 材 料 储 备 量 增 加, 使 得 应

263 付 账 款 有 所 增 加 (4) 预 收 款 项 2013 年 至 2015 年 末, 公 司 预 收 款 项 余 额 分 别 为 1, 万 元 万 元 及 1, 万 元, 占 负 债 总 额 比 例 分 别 为 4.27% 0.76% 及 6.24% 2014 年, 因 松 香 价 格 出 现 快 速 下 跌, 下 游 客 户 对 松 香 树 脂 市 场 价 格 的 预 期 偏 于 继 续 走 低, 因 此 预 付 公 司 销 售 货 款 减 少, 使 得 公 司 2014 末 预 收 账 款 减 少 2015 年 末, 松 香 及 松 节 油 目 前 处 于 价 格 的 低 位, 基 于 涨 价 预 期, 预 收 结 算 量 有 所 增 加 (5)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报 告 期 内,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构 成 如 下 : 项 目 短 期 薪 酬 离 职 后 福 利 - 设 定 提 存 计 划 合 计 公 司 一 般 于 各 年 度 12 月 份 综 合 考 核 当 年 经 营 业 绩, 并 计 提 当 年 奖 金 2014 年 末, 公 司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较 2013 年 下 降 万 元, 降 幅 为 41.14%, 主 要 是 由 于 公 司 2014 年 销 售 业 绩 利 润 水 平 均 出 现 一 定 程 度 的 下 降, 员 工 的 绩 效 奖 金 减 少, 从 而 导 致 公 司 计 提 的 短 期 薪 酬 下 降 (6) 应 交 税 费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应 交 税 费 的 构 成 情 况 如 下 : 项 目 增 值 税 城 建 税 企 业 所 得 税 个 人 所 得 税 印 花 税 教 育 费 附 加 堤 围 防 护 费 房 产 税 土 地 使 用 税 合 计 年 末, 发 行 人 应 交 税 费 较 2013 年 末 减 少 幅 度 较 大, 主 要 是 应 缴 企 业 所 得 税 较 2013 年 变 化 万 元, 原 因 除 公 司 2014 年 利 润 总 额 减 少 导 致 应 缴 所 得 税 减 少 外, 公 司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证 书 在 2014 年 期 满 后 按 照 25% 的 所 得 税 税 率 进 行 预 缴, 在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资 格 通 过 复 审 认 定 后,2014 年 末 重 新 按 照 按 15% 所 得 税 税 率 计 税, 引 起 应 退 所 得 税 万 元, 因 此 公 司 2014 年 末 应 缴 企 业 所 得 税 为 万 元 2015 年 末 应 交 税 费 余 额 比 2014 年 末 余 额 增 加 %, 主 要 是 应 交 增 值 税 增 加 (7) 其 他 应 付 款

264 2013 年 末 2014 年 末 及 2015 年 末, 公 司 其 他 应 付 款 余 额 分 别 为 万 元 万 元 及 万 元, 占 负 债 总 额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2.65% 2.63% 及 1.87% 公 司 的 其 他 应 付 款 主 要 包 括 子 公 司 江 西 金 安 与 承 包 户 签 订 采 脂 承 包 合 同 并 按 约 定 收 取 的 履 约 保 证 金 等 (8) 其 他 流 动 负 债 和 递 延 收 益 其 他 流 动 负 债 主 要 是 将 在 一 年 内 结 转 的 递 延 收 益, 在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余 额 分 别 为 万 元 万 元 及 万 元 递 延 收 益 全 部 是 政 府 补 助 项 目, 主 要 是 因 公 司 研 发 项 目 而 获 得 相 关 政 府 部 门 划 拨 的 项 目 资 金, 其 在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余 额 分 别 为 1, 万 元 1, 万 元 及 1, 万 元 报 告 期 内, 由 于 政 府 补 助 产 生 的 递 延 收 益 的 明 细 如 下 :

265 政 府 补 助 项 目 列 入 递 延 收 益 金 额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列 入 其 他 列 入 其 他 计 入 当 年 列 入 递 延 收 列 入 其 他 流 计 入 当 年 列 入 递 延 收 流 动 负 债 流 动 负 债 损 益 金 额 益 金 额 动 负 债 金 额 损 益 金 额 益 金 额 金 额 金 额 计 入 当 年 损 益 金 额 水 白 树 脂 生 产 线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二 期 车 间 建 筑 补 助 技 术 创 新 资 金 技 改 资 金 ( 注 1) 公 共 租 赁 住 房 ( 注 2) 宁 洱 县 财 政 局 拨 入 产 业 振 兴 项 目 资 金 ( 注 3) 森 林 抚 育 项 目 经 费 ( 注 4) 肇 庆 市 改 性 松 香 深 加 工 工 程 技 术 研 究 开 发 中 心 广 东 省 松 脂 深 加 工 工 程 技 术 研 究 开 发 中 心 低 气 味 无 荧 光 无 色 松 香 脂 研 发 及 产 业 化 第 二 批 企 业 技 术 改 造 资 金 项 目 计 划 ( 注 5) 高 档 焊 锡 膏 用 高 软 化 点 高 氢 化 度 水 白 松 香 树 脂 的 研 发 ( 注 6) 环 保 水 性 油 墨 用 松 香 衍 生 物 研 发 及 产 业 化 无 荧 光 低 气 味 超 浅 色 松 香 树 脂 实 验 室 建 设 合 计 1, , ,

266 注 1:2011 年 度, 根 据 关 于 下 达 2011 年 第 一 批 省 级 财 政 企 业 技 术 改 造 专 项 资 金 计 划 的 通 知 ( 宁 财 企 发 [2011]38 号 ) 的 规 定, 收 到 宁 洱 县 财 政 局 关 于 企 业 技 术 改 造 补 助 2,000, 元 该 技 术 改 造 ( 用 于 构 建 机 器 设 备 ) 已 2012 年 7 月 投 入 使 用, 按 照 项 目 折 旧 年 限 10 年 内 分 期 结 转 收 益 注 2:2012 年 度, 根 据 关 于 追 加 下 达 2011 年 中 央 补 助 公 共 租 赁 住 房 专 项 资 金 的 通 知 ( 宁 住 建 发 (2012)22 号 ) 的 规 定, 收 到 宁 洱 县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军 设 局 关 于 公 共 租 赁 住 房 建 设 项 目 补 助, 金 额 240, 元, 该 公 共 租 赁 住 房 已 2012 年 7 月 投 入 使 用, 按 照 项 目 折 旧 年 限 20 年 内 分 期 结 转 收 益 2011 年 度, 根 据 宁 洱 哈 尼 族 彝 族 自 治 县 财 政 局 关 于 下 达 中 央 补 助 公 共 租 赁 住 房 专 项 资 金 的 通 知 ( 宁 财 综 (2011)36 号, 金 额 768, 元 ) 宁 洱 哈 尼 族 彝 族 自 治 县 财 政 局 关 于 下 达 2011 年 公 共 租 赁 住 房 省 级 补 助 资 金 的 通 知 ( 宁 财 建 (2011)33 号, 金 额 240, 元 ) 关 于 下 达 2011 年 市 级 配 套 保 障 性 安 居 工 程 建 设 资 金 通 知 ( 宁 财 预 (2011)321 号, 金 额 68, 元 ) 宁 洱 哈 尼 族 彝 族 自 治 县 财 政 局 关 于 追 加 下 达 2011 年 中 央 补 助 公 共 租 赁 住 房 专 项 资 金 的 通 知 ( 宁 财 综 (2011)47 号, 金 额 475, 元 ) 的 规 定, 收 到 宁 洱 县 财 政 局 关 于 公 共 租 赁 住 房 补 助 共 计 1,551, 元, 该 公 共 租 赁 住 房 已 2012 年 7 月 投 入 使 用, 按 照 项 目 折 旧 年 限 20 年 内 分 期 结 转 收 益 注 3:2012 年 度, 根 据 宁 洱 哈 尼 族 彝 族 自 治 县 关 于 下 达 2012 年 产 业 振 兴 和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中 央 基 建 投 资 预 算 ( 拨 款 ) 的 通 知 ( 宁 财 建 [2012]44 号 ) 的 规 定, 收 到 普 洱 市 财 政 局 关 于 产 业 振 兴 和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补 助 5,550, 元, 该 资 金 全 部 用 于 构 建 固 定 资 产 ( 其 中 用 于 构 建 厂 房 4,058, 元, 用 于 构 建 机 器 设 备 1,491, 元 ), 该 项 资 产 已 2012 年 7 月 投 入 使 用, 按 照 项 目 折 旧 年 限 20 年 ( 厂 房 )/10 年 ( 机 器 设 备 ) 内 分 期 结 转 收 益 注 4:2012 年 度, 根 据 关 于 下 达 2011 年 中 央 财 政 森 林 抚 育 试 点 补 贴 资 金 的 通 知 ( 普 财 农 (2011)204 号, 金 额 570, 元 ) 普 洱 市 财 政 局 普 洱 市 林 业 局 关 于 下 达 2011 年 第 二 批 中 央 财 政 森 林 抚 育 试 点 补 贴 资 金 的 通 知 ( 普 财 农 (2012)199 号, 金 额 855, 元 ) 的 规 定, 收 到 普 洱 市 财 政 局 宁 洱 县 林 业 局 关 于 森 林 抚 育 试 点 补 贴 资 金 补 助, 金 额 1,425, 元 ;2015 年 度, 根 据 关 于 下 达 2014 年 中 央 森 林 抚 育 试 点 补 贴 资 金 的 函 ( 宁 财 农 函 (2014)102 号 ) 的 规 定, 收 到 普 洱 市 财 政 局 关 于 森 林 抚 育 试 点 补 贴 资 金 补 助, 金 额 776, 元 注 5:2013 年 度, 根 据 关 于 下 达 2013 年 第 二 批 企 业 技 术 改 造 资 金 项 目 计 划 的 通 知 ( 桂 工 信 投 资 [2013]761 号 ) 的 规 定, 收 到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委 员 会 以 及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财 政 厅 拨 付 1,400, 元 的 企 业 技 术 改 造 资 金 注 6:2015 年 度, 根 据 关 于 下 达 2015 年 应 用 型 科 技 研 发 专 项 资 金 的 通 知 ( 肇 高 财 经 [2015]57 号 ), 收 到 肇 庆 高 新 区 财 政 局 应 用 型 科 技 研 发 专 项 资 金, 金 额 3,000, 元 ( 三 ) 偿 债 能 力 分 析 1 公 司 偿 债 能 力 指 标 分 析

267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的 各 项 偿 债 能 力 指 标 如 下 : 财 务 指 标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流 动 比 率 ( 倍 ) 速 动 比 率 ( 倍 ) 资 产 负 债 率 ( 母 公 司 ) 25.76% 28.38% 34.52% 资 产 负 债 率 ( 合 并 ) 33.26% 32.30% 41.68% 息 税 折 旧 摊 销 前 利 润 4, , , 利 息 保 障 倍 数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的 流 动 比 率 和 速 动 比 率 均 维 持 在 合 理 水 平, 这 说 明 公 司 具 有 较 强 的 短 期 偿 债 能 力, 资 产 的 流 动 性 良 好 公 司 2015 年 末 的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率 为 33.26%, 公 司 近 年 来 未 发 生 贷 款 逾 期 不 还 的 情 况, 在 各 家 贷 款 银 行 中 信 誉 度 较 高 2 同 行 业 上 市 公 司 偿 债 指 标 比 较 报 告 期 内, 可 比 公 司 偿 债 指 标 比 较 如 下 : 流 动 比 率 ( 倍 ) 速 动 比 率 ( 倍 ) 资 产 负 债 率 ( 母 公 司 ) 财 务 指 标 青 松 股 份 (300132) 天 龙 集 团 (300063) 行 业 平 均 水 平 本 公 司 青 松 股 份 (300132) 天 龙 集 团 (300063) 行 业 平 均 水 平 本 公 司 青 松 股 份 (300132) 33.76% 42.18% 42.85% 天 龙 集 团 (300063) 19.49% 32.68% 22.54% 行 业 平 均 水 平 26.63% 37.43% 32.70% 本 公 司 25.76% 28.38% 34.52% 数 据 来 源 : 上 市 公 司 定 期 报 告 青 松 股 份 主 要 从 事 松 节 油 深 加 工 系 列 产 品 的 研 发 生 产 与 销 售, 即 以 松 节 油 为 主 要 原 料 生 产 合 成 樟 脑 合 成 樟 脑 中 间 产 品 和 副 产 品 冰 片 等 精 细 化 工 产 品 ; 而 天 龙 集 团 从 事 精 细 化 工 行 业 中 的 油 墨 制 造 业, 即 以 松 香 树 脂 为 主 要 原 料 生 产 油 墨 因 此 公 司 与 同 行 业 上 市 公 司 偿 债 指 标 进 行 比 较 仅 具 有 参 考 意 义 总 体 而 言, 公 司 资 产 流 动 性 良 好, 资 产 负 债 结 构 合 理 (3) 未 来 还 款 及 相 应 利 息 金 额 由 于 发 行 人 银 行 借 款 均 为 短 期 借 款, 无 长 期 借 款, 发 行 人 面 临 一 定 程 度 的 短 期 偿 债 压 力 (4) 从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量 角 度 对 偿 债 能 力 的 分 析 销 售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所 收 到 的 现 金 与 收 入 的 比 较 分 析 如 下 : 项 目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销 售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收 到 的 现 金 78, , ,

268 项 目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营 业 收 入 67, , , 销 售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收 到 的 现 金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 % 99.46% 从 上 表 可 以 看 出,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秉 承 稳 健 的 经 营 理 念, 现 金 流 量 状 况 良 好, 有 助 于 公 司 偿 债 能 力 的 提 升 (5) 从 融 资 渠 道 及 授 信 额 度 角 度 对 偿 债 能 力 的 分 析 本 公 司 在 发 展 中 与 银 行 建 立 了 良 好 的 合 作 关 系, 保 持 适 当 的 财 务 杠 杆 比 例, 并 在 继 续 与 银 行 保 持 良 好 的 合 作 关 系 的 同 时, 拟 积 极 利 用 资 本 市 场 融 资, 拓 宽 融 资 渠 道, 使 公 司 可 在 后 续 经 营 中 灵 活 掌 握 负 债 融 资 额 度, 提 高 偿 债 能 力, 维 持 更 为 合 理 的 财 务 杠 杆 水 平 (6) 偿 债 能 力 的 其 他 因 素 分 析 1 银 行 信 用 发 行 人 银 行 资 信 状 况 良 好, 未 发 生 无 法 偿 还 到 期 债 务 的 情 况 2 表 外 融 资 和 或 有 负 债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发 行 人 不 存 在 表 外 融 资 的 情 况 ; 亦 无 重 大 未 决 诉 讼 或 仲 裁 形 成 的 或 有 负 债 3 客 户 因 素 发 行 人 的 客 户 主 要 为 德 国 汉 高 美 国 富 乐 法 国 波 士 胶 台 湾 南 宝 等 上 市 公 司 或 大 型 跨 国 企 业, 相 对 一 般 企 业 而 言, 这 些 单 位 实 力 较 强, 信 用 度 高, 对 提 高 发 行 人 资 金 回 收 质 量 增 强 偿 债 能 力 发 挥 了 良 好 的 作 用 (7) 保 荐 机 构 核 查 意 见 保 荐 机 构 经 核 查 后 认 为 : 报 告 期 内, 在 原 材 料 价 格 大 幅 波 动 的 情 况 下, 发 行 人 保 持 稳 健 的 财 务 政 策, 合 理 控 制 资 产 负 债 率, 各 项 偿 债 指 标 较 为 合 理, 主 营 业 务 的 现 金 流 入 与 收 入 相 匹 配 公 司 在 发 展 过 程 中 充 分 考 虑 外 部 融 资 渠 道 的 拓 展, 提 升 偿 债 能 力, 实 现 可 持 续 发 展 从 历 史 经 营 记 录 来 看, 发 行 人 财 务 管 理 和 资 金 运 用 恰 当, 并 未 发 生 影 响 持 续 经 营 的 偿 债 风 险 事 项, 信 用 状 况 良 好 ( 四 ) 资 产 周 转 能 力 分 析 1 资 产 周 转 能 力 指 标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的 各 项 资 产 周 转 能 力 指 标 与 同 行 业 对 比 如 下 :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 次 ) 财 务 指 标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青 松 股 份 (300132) 天 龙 集 团 (300063) 平 均 水 平 本 公 司 存 货 周 转 率 青 松 股 份 (300132)

269 ( 次 ) 财 务 指 标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天 龙 集 团 (300063) 平 均 水 平 本 公 司 数 据 来 源 : 上 市 公 司 定 期 报 告 2 资 产 周 转 能 力 分 析 (1)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公 司 内 部 制 定 了 完 整 严 格 的 应 收 账 款 管 理 体 系 客 户 信 用 评 价 政 策 和 授 信 管 理 系 统, 且 注 重 对 销 售 回 款 的 监 控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的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与 同 行 业 可 比 上 市 公 司 存 在 较 大 差 异, 主 要 是 由 于 各 公 司 给 予 客 户 的 信 用 期 存 在 差 异 天 龙 集 团 给 予 客 户 不 超 过 4 个 月 的 信 用 期, 青 松 股 份 给 予 国 外 客 户 的 信 用 期 限 一 般 为 30~90 天 国 内 客 户 15~30 天 的 信 用 期 限, 公 司 对 客 户 的 信 用 期 限 介 于 两 者 之 间 公 司 主 要 客 户 为 大 型 跨 国 企 业, 实 力 较 强, 在 与 公 司 长 期 的 合 作 过 程 中 建 立 了 较 为 稳 定 合 理 的 销 售 回 款 期 限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规 模 符 合 公 司 的 实 际 经 营 情 况 (2) 存 货 周 转 率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存 货 周 转 率 分 别 为 及 3.14, 与 同 行 业 可 比 上 市 公 司 存 在 一 定 的 差 异, 主 要 是 由 公 司 的 业 务 特 点 决 定 公 司 生 产 所 需 的 主 要 原 材 料 松 香 和 松 脂 的 生 产 具 有 较 强 的 季 节 性, 公 司 一 般 从 当 年 年 底 开 始 储 备 次 年 生 产 所 需 的 原 材 料 青 松 股 份 天 龙 集 团 的 主 要 原 材 料 分 别 为 松 节 油 树 脂, 采 购 的 季 节 性 因 素 不 明 显, 因 此 存 货 周 转 率 与 公 司 的 存 货 周 转 率 存 在 差 异 公 司 在 长 期 经 营 中 不 断 积 累 经 验, 加 强 存 货 管 理, 公 司 存 货 水 平 与 实 际 经 营 情 况 较 为 匹 配 发 行 人 管 理 层 认 为 :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存 货 周 转 率 情 况 符 合 公 司 所 处 行 业 的 特 征 及 公 司 的 业 务 特 点, 是 公 司 为 顺 应 市 场 发 展 的 需 要, 适 度 调 整 经 营 策 略 所 致 公 司 通 过 制 定 应 收 账 款 和 存 货 的 相 关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等 方 式 来 加 强 应 收 账 款 和 存 货 的 管 理, 合 理 控 制 经 营 风 险 ( 五 ) 所 有 者 权 益 所 有 者 权 益 变 动 详 见 本 节 一 财 务 报 表 之 ( 一 )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之 合 并 股 东 权 益 变 动 表 股 东 权 益 股 本 10, , , 资 本 公 积 5, , , 专 项 储 备 盈 余 公 积 2, , , 未 分 配 利 润 19, , ,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权 益 合 计 38, , ,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2, , , 股 东 权 益 合 计 40, , ,

270 1 股 本 根 据 公 司 2011 年 12 月 11 日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和 修 改 后 的 章 程 规 定, 由 江 苏 融 卓 以 货 币 资 金 1,544 万 元 认 购 公 司 新 增 股 份 400 万 股, 公 司 变 更 后 的 股 本 为 人 民 币 10,000 万 元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公 司 股 份 未 发 生 变 化 2 资 本 公 积 (1) 江 苏 融 卓 以 货 币 资 金 1,544 万 元 认 购 公 司 新 增 股 份 400 万 股, 实 际 出 资 金 额 超 过 其 认 缴 的 股 本 1,144 万 元, 列 入 资 本 公 积 (2)2011 年 3 月 18 日, 经 吉 安 市 商 务 局 吉 市 商 外 资 字 [2011]16 号 文 批 准, 江 西 金 安 和 金 林 国 际 分 别 将 其 所 持 有 的 吉 安 科 茂 65% 和 35% 的 股 权 转 让 给 广 东 科 茂, 本 公 司 收 购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支 付 的 对 价 与 合 并 日 以 后 持 续 经 营 的 归 属 少 数 股 东 的 净 资 产 的 差 额, 调 整 减 少 资 本 公 积 万 元 3 专 项 储 备 公 司 的 专 项 储 备 为 江 西 金 安 吉 安 科 茂 湖 南 科 茂 普 洱 科 茂 和 广 西 科 茂 按 照 国 家 规 定 提 取 的 安 全 生 产 费, 按 松 节 油 和 萜 烯 树 脂 上 年 度 销 售 收 入 及 相 应 的 比 例 计 算 2013 年 末 2014 年 末 及 2015 年 末, 发 行 人 专 项 储 备 的 金 额 分 别 为 万 元 万 元 及 万 元 4 盈 余 公 积 报 告 期, 公 司 按 照 税 后 利 润 的 10% 计 提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2013 年 末 2014 年 末 及 2015 年 末, 发 行 人 盈 余 公 积 的 金 额 分 别 为 1, 万 元 2, 万 元 及 2, 万 元 5 未 分 配 利 润 项 目 期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18, , , 加 : 本 期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2, , , 减 : 提 取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分 配 普 通 股 股 利 1, 期 末 未 分 配 利 润 19, , , 十 二 现 金 流 量 分 析 ( 一 ) 现 金 流 量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现 金 流 量 基 本 情 况 如 下 : 项 目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5, , ,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 ,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2, , ,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额 2, ,

271 1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量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分 别 为 -1, 万 元 4, 万 元 及 5, 万 元, 公 司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来 源 于 公 司 净 利 润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收 款 情 况 较 好, 三 年 累 计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占 净 利 润 的 比 例 为 98.25% 公 司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量 金 额 占 净 利 润 的 比 例 如 下 : 项 目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累 计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5, , , , 净 利 润 2, , , , 比 例 % % % 98.25%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净 流 量 和 净 利 润 的 差 异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项 目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净 流 量 5, , , 净 利 润 2, , , 差 异 -3, , , 剔 除 : 存 货 的 减 少 -3, , , 经 营 性 应 收 项 目 的 减 少 2, , , 经 营 性 应 付 项 目 的 增 加 2, , , 剔 除 后 差 异 -2, , , 由 上 表 可 以 看 出, 发 行 人 报 告 期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与 当 期 净 利 润 差 异 波 动 较 大, 主 要 是 由 于 存 货 经 营 性 应 付 及 经 营 性 应 收 的 变 动 引 起 2013 年 度 由 于 经 营 性 应 收 的 大 幅 增 加, 导 致 经 营 性 净 流 量 远 小 于 净 利 润,2014 年 度 和 2015 年 度 由 于 经 营 性 应 收 及 存 货 的 减 少, 导 致 经 营 性 净 流 量 远 大 于 净 利 润 2013 年 的 存 货 金 额 较 高, 占 用 的 资 金 较 多, 特 别 是 2013 年 的 外 购 松 香 量 约 为 2014 年 和 2015 年 的 两 倍,2013 年 外 购 松 香 的 金 额 比 2014 年 和 2015 年 分 别 高 出 12, 万 元 和 16, 万 元, 主 要 是 公 司 2013 年 进 行 了 战 略 性 采 购 进 口 松 香 2013 年 度 发 行 人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增 加 6, 万 元, 存 货 增 加 5, 万 元, 尽 管 应 付 账 款 增 加 5, 万 元, 但 现 金 收 入 不 足 以 抵 消 现 金 流 出, 所 以 2013 年 经 营 现 金 流 净 流 量 为 负 数 2014 年, 松 香 平 均 价 格 处 于 报 告 期 较 高 位, 为 降 低 风 险, 公 司 严 控 库 存, 谨 慎 采 购 松 香, 松 香 外 购 量 大 为 减 少, 同 时 鉴 于 产 品 成 本 也 高, 公 司 减 少 备 货 生 产, 使 得 公 司 整 体 存 货 最 小 公 司 从 严 控 制 销 售 回 款 率, 缩 窄 账 期, 注 重 订 单 质 量, 使 得 应 收 账 款 减 少 存 货 和 应 收 账 款 减 少 使 得 经 营 现 金 净 流 量 增 加 2015 年 松 香 价 格 相 对 趋 于 平 稳, 公 司 树 脂 产 品 单 位 成 本 较 低 随 着 成 本 下 降, 公 司 也 调 整 了 松 香 树 脂 的 售 价, 平 均 销 售 价 格 也 较 低 松 香 树 脂 销 售 价 格 的 降 低, 再 加 上 公 司 一 些 新 产 品 也 赢 得 客 户 青 睐, 共 同 促 进 了 销 售 量 的 回 升 销 售 量 的 上 升 和 单 位 成 本 的 下 降, 使 得 2015 年 利 润 水 平 较 2014 年 有 所 提 高, 同 时 单 位 成 本 的 下 降 也 使 得 毛 利 率 水 平 有 所 恢 复 2015 年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继 续 减 少 1, 万 元, 而 预 收 账 款 增 加 1, 万 元 同 时, 因 为 松 香 价 格 处 于 下 行 阶 段, 供 应

272 商 较 容 易 接 受 公 司 赊 购, 公 司 应 付 账 款 比 上 年 增 加 1, 万 元, 预 付 账 款 减 少 万 元, 从 而 使 得 公 司 经 营 现 金 净 流 量 较 高 2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量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投 资 活 动 净 现 金 流 出 主 要 是 用 于 购 买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以 及 在 建 工 程 的 投 入 等 长 期 经 营 性 资 产 的 支 出, 累 计 6, 万 元 3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量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净 流 量 主 要 是 为 外 购 原 材 料 进 行 贷 款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入, 以 及 偿 还 到 期 银 行 债 务 支 付 股 利 和 利 息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出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无 涉 及 现 金 收 支 的 重 大 投 资 和 筹 资 活 动 管 理 层 认 为,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现 金 流 量 能 够 保 证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的 正 常 开 展, 确 保 债 务 及 时 偿 还, 为 发 行 人 的 发 展 奠 定 了 良 好 的 基 础 但 是,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尚 不 能 完 全 满 足 发 行 人 快 速 增 长 的 需 要, 尤 其 是 建 立 原 材 料 储 备 基 地 和 研 发 等 的 投 入 资 金 仍 较 为 短 缺, 一 定 程 度 上 还 需 要 依 靠 外 部 融 资 解 决 ( 二 ) 报 告 期 内 重 大 资 本 性 支 出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增 加 对 子 公 司 普 洱 科 茂 和 广 西 科 茂 的 资 本 性 投 入, 包 括 购 买 土 地 使 用 权 和 厂 区 建 设 设 备 购 置 等, 普 洱 科 茂 和 广 西 科 茂 的 建 成 投 产 将 进 一 步 完 善 公 司 的 生 产 基 地 布 局 ( 三 ) 未 来 可 预 见 的 重 大 资 本 性 支 出 计 划 及 资 金 需 要 量 公 司 未 来 的 重 大 资 本 性 支 出 主 要 为 本 次 发 行 股 票 募 集 资 金 拟 投 资 的 收 购 松 林 资 源 建 设 采 脂 基 地 项 目 和 肇 庆 高 新 区 技 术 中 心 建 设 项 目, 项 目 总 投 资 金 额 为 18, 万 元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后, 公 司 将 按 拟 定 的 计 划 进 行 投 资, 具 体 情 况 请 参 见 第 十 节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十 三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 一 )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的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的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如 下 : 第 一 百 八 十 九 条 公 司 分 配 当 年 税 后 利 润 时, 应 当 提 取 利 润 的 10% 列 入 公 司 法 定 公 积 金 公 司 法 定 公 积 金 累 计 额 为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的 50% 以 上 的, 可 以 不 再 提 取 公 司 的 法 定 公 积 金 不 足 以 弥 补 以 前 年 度 亏 损 的, 在 依 照 前 款 规 定 提 取 法 定 公 积 金 之 前, 应 当 先 用 当 年 利 润 弥 补 亏 损 公 司 从 税 后 利 润 中 提 取 法 定 公 积 金 后, 经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还 可 以 从 税 后 利 润 中 提 取 任 意 公 积 金

273 公 司 弥 补 亏 损 和 提 取 公 积 金 后 所 余 税 后 利 润, 按 照 股 东 持 有 的 股 份 比 例 分 配, 但 本 章 程 规 定 不 按 持 股 比 例 分 配 的 除 外 股 东 大 会 违 反 前 款 规 定, 在 公 司 弥 补 亏 损 和 提 取 法 定 公 积 金 之 前 向 股 东 分 配 利 润 的, 股 东 必 须 将 违 反 规 定 分 配 的 利 润 退 还 公 司 公 司 持 有 的 本 公 司 股 份 不 参 与 分 配 利 润 第 一 百 九 十 条 公 司 的 公 积 金 用 于 弥 补 公 司 的 亏 损 扩 大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或 者 转 为 增 加 公 司 资 本 但 是, 资 本 公 积 金 将 不 用 于 弥 补 公 司 的 亏 损 法 定 公 积 金 转 为 资 本 时, 所 留 存 的 该 项 公 积 金 将 不 少 于 转 增 前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的 25% 第 一 百 九 十 一 条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对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作 出 决 议 后, 公 司 董 事 会 须 在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后 2 个 月 内 完 成 股 利 ( 或 股 份 ) 的 派 发 事 项 第 一 百 九 十 二 条 在 公 司 有 可 供 股 东 分 配 的 利 润 时, 公 司 应 本 着 重 视 股 东 合 理 投 资 回 报, 同 时 兼 顾 公 司 合 理 资 金 需 求 的 原 则, 实 施 持 续 稳 定 的 利 润 分 配 制 度 公 司 利 润 分 配 不 得 超 过 累 计 可 分 配 利 润 的 范 围 子 公 司 年 度 净 利 润, 除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另 有 规 定 外, 按 照 以 下 顺 序 分 配 : (1) 弥 补 以 前 年 度 亏 损 ; (2) 提 取 10% 法 定 公 积 金, 法 定 公 积 金 累 计 额 达 到 注 册 资 本 50% 以 后, 可 以 不 再 提 取 ; (3) 提 取 任 意 公 积 金, 任 意 公 积 金 提 取 比 例 由 股 东 决 议 ; (4) 向 股 东 分 配 利 润, 企 业 以 前 年 度 未 分 配 的 利 润, 并 入 本 年 度 利 润, 向 股 东 分 配 ( 二 ) 报 告 期 内 的 现 金 分 红 情 况 根 据 科 茂 股 份 2015 年 2 月 16 日 召 开 的 第 三 届 董 事 会 第 二 次 会 议 和 2015 年 3 月 10 日 召 开 的 2014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的 公 司 2014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科 茂 股 份 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的 总 股 本 10,000 万 股 为 基 数, 每 10 股 派 现 金 股 利 1 元 ( 含 税 ), 合 计 1,000 万 元 ( 含 税 ) 根 据 科 茂 股 份 2016 年 2 月 6 日 召 开 的 第 三 届 董 事 会 第 五 次 会 议 和 2016 年 2 月 26 日 召 开 的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的 公 司 2015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科 茂 股 份 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的 总 股 本 10,000 万 股 为 基 数, 每 10 股 派 现 金 股 利 0.6 元 ( 含 税 ), 合 计 600 万 元 ( 含 税 ) ( 三 ) 发 行 后 的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公 司 2014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审 议 公 司 上 市 后 使 用 的 < 广 东 科 茂 林 产 化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的 议 案,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对 利 润 分 配 增 加 或 修 订 的 主 要 内 容 如 下 :

274 1 公 司 利 润 分 配 决 策 程 序 和 机 制 (1) 董 事 会 应 当 认 真 研 究 和 论 证 公 司 现 金 分 红 的 时 机 条 件 和 最 低 比 例 调 整 的 条 件 及 其 决 策 程 序 要 求 等 事 宜, 根 据 法 律 法 规 及 本 章 程 的 规 定 制 订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中 期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 独 立 董 事 也 可 以 征 集 中 小 股 东 的 意 见, 提 出 利 润 分 配 提 案, 并 直 接 提 交 董 事 会 审 议 (2) 独 立 董 事 外 部 监 事 ( 若 有 ) 应 对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进 行 审 核 并 独 立 发 表 审 核 意 见, 监 事 会 应 对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进 行 审 核 并 提 出 审 核 意 见 ; 公 司 董 事 会 未 做 出 现 金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的, 应 当 在 定 期 报 告 中 披 露 原 因, 独 立 董 事 应 当 对 此 发 表 独 立 意 见 (3) 董 事 会 审 议 通 过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后 报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批 准, 公 告 董 事 会 决 议 时 应 同 时 披 露 独 立 董 事 外 部 监 事 ( 若 有 ) 和 监 事 会 的 审 核 意 见 (4)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时, 公 司 应 当 事 先 通 过 多 种 渠 道 主 动 与 股 东 特 别 是 中 小 股 东 进 行 沟 通 和 交 流, 充 分 听 取 中 小 股 东 的 意 见 和 诉 求, 及 时 答 复 中 小 股 东 关 心 的 问 题, 并 提 供 网 络 投 票 等 方 式 以 方 便 社 会 公 众 股 东 参 与 股 东 大 会 表 决 2 公 司 的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1) 利 润 分 配 原 则 公 司 实 施 连 续 稳 定 的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重 视 对 投 资 者 的 合 理 投 资 回 报, 并 兼 顾 公 司 的 可 持 续 发 展 (2) 利 润 分 配 形 式 公 司 可 以 采 取 现 金 股 票 或 者 现 金 股 票 相 结 合 的 方 式 分 配 股 利, 并 优 先 推 行 以 现 金 方 式 分 配 股 利 (3) 利 润 分 配 的 期 间 间 隔 在 满 足 利 润 分 配 条 件 的 前 提 下, 原 则 上 公 司 每 年 进 行 一 次 利 润 分 配 ; 根 据 公 司 盈 利 情 况 及 资 金 需 求 状 况, 公 司 可 以 进 行 中 期 现 金 分 红 (4) 现 金 分 红 条 件 及 比 例 : 1 在 满 足 公 司 正 常 生 产 经 营 的 资 金 需 求 情 况 下, 如 公 司 外 部 经 营 环 境 和 经 营 状 况 未 发 生 重 大 不 利 变 化, 公 司 每 年 以 现 金 形 式 分 配 的 利 润 不 少 于 当 年 实 现 的 可 供 分 配 利 润 的 20% 2 公 司 董 事 会 应 当 综 合 考 虑 所 处 行 业 特 点 发 展 阶 段 自 身 经 营 模 式 盈 利 水 平 以 及 是 否 有 重 大 资 金 支 出 安 排 等 因 素, 区 分 下 列 情 形, 并 按 照 本 章 程 规 定 的 程 序, 提 出 差 异 化 的 现 金 分 红 政 策 : A. 公 司 发 展 阶 段 属 成 熟 期 且 无 重 大 资 金 支 出 安 排 的,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时, 现 金 分 红 在 本 次 利 润 分 配 中 所 占 比 例 最 低 应 达 到 80%; B. 公 司 发 展 阶 段 属 成 熟 期 且 有 重 大 资 金 支 出 安 排 的,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时, 现 金 分 红 在 本 次 利 润 分 配 中 所 占 比 例 最 低 应 达 到 40%;

275 C. 公 司 发 展 阶 段 属 成 长 期 且 有 重 大 资 金 支 出 安 排 的,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时, 现 金 分 红 在 本 次 利 润 分 配 中 所 占 比 例 最 低 应 达 到 20%; D. 公 司 发 展 阶 段 不 易 区 分 但 有 重 大 资 金 支 出 安 排 的, 可 以 按 照 前 项 规 定 处 理 (5) 发 放 股 票 股 利 的 条 件 公 司 在 经 营 情 况 良 好 且 董 事 会 认 为 股 票 价 格 与 公 司 股 本 规 模 不 匹 配 发 放 股 票 股 利 有 于 公 司 全 体 股 东 整 体 利 益 时, 可 以 在 满 足 上 述 现 金 分 红 的 要 求 后, 发 放 股 票 股 利 (6) 其 他 事 项 存 在 股 东 违 规 占 用 公 司 资 金 情 况 的, 公 司 应 当 扣 减 该 股 东 所 分 配 的 现 金 红 利, 以 偿 还 其 占 用 的 资 金 3 公 司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调 整 程 序 和 机 制 (1) 如 遇 战 争 自 然 灾 害 等 不 可 抗 力 因 素 国 家 法 律 政 策 调 整 或 者 公 司 自 身 经 营 状 况 和 未 来 发 展 规 划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时, 公 司 可 对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进 行 调 整 调 整 后 的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不 得 违 反 法 律 法 规 及 监 管 部 门 的 有 关 规 定 (2) 公 司 调 整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董 事 会 应 当 进 行 详 细 论 证 说 明 理 由, 并 充 分 考 虑 独 立 董 事 外 部 监 事 ( 如 有 ) 监 事 会 和 社 会 公 众 股 东 的 意 见 (3) 公 司 调 整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须 经 董 事 会 和 监 事 会 审 议 通 过, 并 由 独 立 董 事 外 部 监 事 ( 若 有 ) 审 核 并 发 表 审 核 意 见 后, 方 可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4)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调 整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的 议 案 时, 公 司 应 当 提 供 网 络 投 票 等 方 式 以 方 便 社 会 公 众 股 东 参 与 股 东 大 会 表 决, 并 经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的 股 东 所 持 表 决 权 的 2/3 以 上 通 过 ( 四 ) 发 行 人 上 市 后 三 年 的 分 红 回 报 规 划 公 司 着 眼 于 长 远 和 可 持 续 发 展, 综 合 考 虑 公 司 目 前 及 未 来 盈 利 规 模 现 金 流 量 状 况 发 展 所 处 阶 段 项 目 投 资 资 金 需 求 股 东 要 求 和 意 愿 本 次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情 况 银 行 信 贷 及 外 部 融 资 环 境 等 因 素, 建 立 对 投 资 者 持 续 稳 定 科 学 的 回 报 规 划 与 机 制, 从 而 对 利 润 分 配 作 出 制 度 性 安 排, 以 保 证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的 连 续 性 和 稳 定 性 公 司 未 来 的 分 红 计 划 主 要 受 以 下 因 素 的 影 响 : 1 公 司 经 营 发 展 实 际 情 况 作 为 国 内 松 香 树 脂 行 业 的 主 要 生 产 销 售 企 业, 公 司 2013 年 至 2015 年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净 利 润 分 别 为 4, 万 元 2, 万 元 及 2, 万 元,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分 别 为 4, 万 元 1, 万 元 及 1, 万 元 随 着 广 西 科 茂 的 投 产 公 司 松 林 基 地 逐 步 开 始 采 脂 以 及 客 户 需 求 的 进 一 步 提 升, 公 司 预 计 未 来 可 保 持 较 好 的 持 续 盈 利 能 力, 净 利 润 水 平 有 望 稳 步 增 长

276 2 公 司 发 展 所 处 阶 段 由 于 公 司 目 前 及 未 来 三 年 仍 处 于 快 速 发 展 阶 段, 拟 实 施 的 收 购 松 林 资 源 建 设 采 脂 基 地 项 目 和 肇 庆 高 新 区 技 术 中 心 建 设 项 目 这 两 个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需 要 较 大 的 资 金 投 入 ; 同 时, 由 于 产 业 链 向 上 游 延 伸 以 及 生 产 和 销 售 规 模 的 不 断 扩 张, 公 司 对 流 动 资 金 的 需 求 亦 较 大 因 此, 在 向 股 东 分 红 时 尚 需 考 虑 经 营 发 展 过 程 中 所 面 临 的 大 额 资 金 需 求, 制 定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时 需 兼 顾 公 司 的 正 常 经 营 和 可 持 续 发 展 3 资 本 开 支 计 划 及 未 来 资 金 需 求 为 抓 住 松 香 树 脂 行 业 发 展 机 遇 巩 固 并 进 一 步 提 升 公 司 的 核 心 竞 争 力, 近 年 来 公 司 一 方 面 将 产 业 链 向 上 游 延 伸, 争 取 确 保 原 材 料 的 稳 定 供 应 ; 另 一 方 面, 也 加 紧 对 原 有 生 产 线 的 更 新 和 设 备 投 入 等 未 来 几 年 公 司 仍 然 需 要 较 大 的 研 发 开 支 营 运 资 金 和 资 本 投 入, 保 留 一 定 比 例 的 留 存 收 益 加 大 投 入, 有 利 于 保 证 公 司 的 可 持 续 发 展 保 障 全 体 股 东 的 长 远 利 益 4 社 会 资 金 成 本 及 外 部 融 资 环 境 目 前, 公 司 的 融 资 渠 道 主 要 来 源 于 银 行 贷 款 和 利 润 留 存 由 于 现 有 融 资 渠 道 较 窄, 融 资 规 模 小, 而 公 司 目 前 正 处 在 发 展 和 扩 张 阶 段, 主 营 业 务 呈 现 出 良 好 的 发 展 态 势 和 成 长 空 间, 现 有 融 资 渠 道 已 不 能 够 完 全 满 足 公 司 高 速 发 展 的 融 资 需 求 为 此, 公 司 计 划 通 过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上 市 筹 集 所 需 发 展 资 金 在 确 定 股 利 政 策 时, 将 全 面 考 虑 各 融 资 渠 道 的 资 金 来 源 数 量 和 成 本 高 低, 使 股 利 政 策 与 公 司 的 资 本 结 构 资 本 成 本 相 适 应 为 了 明 确 本 次 发 行 后 对 新 老 股 东 权 益 分 红 的 回 报, 进 一 步 细 化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中 关 于 股 利 分 配 原 则 的 条 款, 增 加 股 利 分 配 决 策 透 明 度 和 可 操 作 性, 便 于 股 东 对 公 司 经 营 和 分 配 进 行 监 督, 发 行 人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第 十 次 会 议 审 议 并 通 过 了 广 东 科 茂 林 产 化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上 市 后 三 年 分 红 回 报 规 划, 具 体 要 点 如 下 : 1 利 润 分 配 形 式 公 司 利 润 分 配 可 采 取 现 金 股 票 现 金 与 股 票 相 结 合 的 方 式 分 配 股 利, 现 金 方 式 优 先 于 股 票 方 式 公 司 具 备 现 金 分 红 条 件 的, 应 当 采 用 现 金 分 红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公 司 董 事 会 可 以 根 据 公 司 的 盈 利 状 况 及 资 金 需 求 状 况 提 议 公 司 进 行 中 期 现 金 分 红 2 现 金 分 红 的 条 件 (1) 公 司 该 年 度 实 现 的 可 供 分 配 的 净 利 润 ( 即 公 司 弥 补 亏 损 提 取 公 积 金 后 剩 余 的 净 利 润 ) 为 正 值, 实 施 现 金 分 红 不 会 影 响 公 司 后 续 持 续 经 营 ; (2) 公 司 累 计 可 供 分 配 的 利 润 为 正 值 ; (3) 审 计 机 构 对 公 司 的 该 年 度 财 务 报 告 出 具 标 准 无 保 留 意 见 的 审 计 报 告 ; (4) 公 司 无 重 大 投 资 计 划 或 重 大 现 金 支 出 等 事 项 发 生

277 3 现 金 分 红 的 比 例 及 时 间 间 隔 鉴 于 未 来 五 年 是 公 司 实 现 跨 越 式 发 展 目 标 的 关 键 时 期, 根 据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业 务 发 展 目 标 以 及 公 司 实 际 情 况, 公 司 将 借 助 募 集 资 金 和 留 存 未 分 配 利 润, 进 一 步 延 伸 公 司 产 业 链 提 升 公 司 研 发 技 术 实 力, 巩 固 公 司 在 松 香 树 脂 行 业 内 领 先 者 的 市 场 地 位 为 此, 公 司 上 市 后 三 年 内 计 划 将 为 股 东 提 供 以 下 投 资 回 报 : 自 公 司 发 行 上 市 当 年 起, 每 年 以 现 金 形 式 分 配 的 利 润 不 少 于 当 年 实 现 的 可 供 分 配 利 润 的 20%; 确 保 足 额 现 金 股 利 分 配 的 前 提 下, 公 司 可 以 另 行 增 加 股 票 股 利 分 配 同 时, 公 司 董 事 会 应 当 综 合 考 虑 所 处 行 业 特 点 发 展 阶 段 自 身 经 营 模 式 盈 利 水 平 以 及 是 否 有 重 大 资 金 支 出 安 排 等 因 素, 区 分 下 列 情 形, 并 按 照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的 程 序, 提 出 差 异 化 的 现 金 分 红 政 策 : 1 公 司 发 展 阶 段 属 成 熟 期 且 无 重 大 资 金 支 出 安 排 的,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时, 现 金 分 红 在 本 次 利 润 分 配 中 所 占 比 例 最 低 应 达 到 80%; 2 公 司 发 展 阶 段 属 成 熟 期 且 有 重 大 资 金 支 出 安 排 的,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时, 现 金 分 红 在 本 次 利 润 分 配 中 所 占 比 例 最 低 应 达 到 40%; 3 公 司 发 展 阶 段 属 成 长 期 且 有 重 大 资 金 支 出 安 排 的,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时, 现 金 分 红 在 本 次 利 润 分 配 中 所 占 比 例 最 低 应 达 到 20%; 重 大 投 资 计 划 或 重 大 现 金 支 出 是 指 以 下 情 形 之 一 : (1) 公 司 未 来 十 二 个 月 内 拟 对 外 投 资 收 购 资 产 或 购 买 设 备 累 计 支 出 达 到 或 超 过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的 30%, 且 超 过 5,000 万 元 ; (2) 公 司 未 来 十 二 个 月 内 拟 对 外 投 资 收 购 资 产 或 购 买 设 备 累 计 支 出 达 到 或 超 过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总 资 产 的 30% 上 述 重 大 投 资 计 划 或 重 大 现 金 支 出, 应 当 由 董 事 会 组 织 有 关 专 家 专 业 人 员 进 行 评 审 后, 报 股 东 大 会 批 准 当 公 司 发 展 阶 段 不 易 区 分 但 有 重 大 资 金 支 出 安 排 的, 可 以 按 照 前 项 规 定 处 理 4 股 票 股 利 分 配 公 司 在 经 营 情 况 良 好 且 董 事 会 认 为 股 票 价 格 与 公 司 股 本 规 模 不 匹 配 发 放 股 票 股 利 有 于 公 司 全 体 股 东 整 体 利 益 时, 可 以 在 满 足 上 述 现 金 分 红 的 要 求 后, 发 放 股 票 股 利 ( 五 ) 发 行 人 未 分 配 利 润 的 使 用 原 则 根 据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公 司 具 体 的 利 润 分 配 议 案 由 董 事 会 制 订, 并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批 准, 但 公 司 每 年 以 现 金 形 式 分 配 的 利 润 不 低 于 当 年 实 现 的 可 供 分 配 利 润 的 20%, 公 司 累 计 未 分 配 利 润 将 用 于 对 外 投 资 收 购 资 产 购 买 设 备 等 现 金 支 出, 逐 步 扩 大 生 产 经 营 规 模, 优 化 财 务 结 构, 促 进 公 司 的 快 速 发 展, 逐 步 实 现 公

278 司 未 来 的 发 展 规 划 目 标, 最 终 实 现 股 东 利 益 最 大 化 ( 六 ) 发 行 前 滚 存 利 润 共 享 安 排 根 据 公 司 2014 年 4 月 8 日 通 过 的 2014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若 公 司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上 市 成 功, 则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前 滚 存 的 未 分 配 利 润 由 发 行 后 新 老 股 东 依 其 所 持 股 份 比 例 共 同 享 有 ( 七 ) 保 荐 机 构 对 公 司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的 意 见 经 核 查 公 司 的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西 南 证 券 认 为 :(1) 发 行 人 的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注 重 给 予 投 资 者 稳 定 合 理 的 回 报 有 利 于 保 护 投 资 者 合 法 权 益 ;(2)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及 招 股 说 明 书 对 利 润 分 配 事 项 的 规 定 和 信 息 披 露 符 合 关 于 修 改 上 市 公 司 现 金 分 红 若 干 规 定 的 决 定 关 于 进 一 步 落 实 上 市 公 司 现 金 分 红 有 关 事 项 的 通 知 上 市 公 司 监 管 指 引 第 3 号 上 市 公 司 现 金 分 红 和 上 市 公 司 章 程 指 引 等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规 范 性 文 件 的 规 定 ;(3) 发 行 人 股 利 分 配 决 策 机 制 健 全 有 效, 有 利 于 保 护 公 众 股 东 权 益 十 四 本 次 发 行 对 即 期 回 报 摊 薄 的 影 响 及 公 司 采 取 的 填 补 措 施 ( 一 ) 本 次 发 行 对 即 期 回 报 摊 薄 的 影 响 1 假 设 条 件 (1) 本 次 发 行 预 计 于 2016 年 9 月 30 日 实 施 完 毕 ( 即 本 次 发 行 增 加 股 份 数 从 2016 年 10 月 1 日 开 始 计 算 ) 该 完 成 时 间 仅 为 估 计, 最 终 以 实 际 发 行 完 成 时 间 为 准 (2) 不 考 虑 本 次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到 帐 后, 对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财 务 状 况 ( 如 财 务 费 用 投 资 收 益 ) 等 的 影 响, 未 考 虑 本 次 发 行 费 用 (3) 本 次 发 行 全 部 为 发 行 新 股, 无 老 股 转 让, 且 新 股 发 行 数 量 为 3,340 万 股, 发 行 完 成 后 公 司 总 股 本 将 增 至 13,340 万 股, 具 体 发 行 股 数 以 经 证 监 会 核 准 发 行 的 股 份 数 量 为 准 (4)2016 年 度, 无 现 金 分 红, 无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或 股 票 股 利 分 配 等 增 加 股 份 数 的 情 况, 无 每 股 收 益 稀 释 因 素, 即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等 于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5) 免 责 声 明 : 以 上 假 设 及 关 于 本 次 发 行 前 后 公 司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的 情 况 仅 为 测 算 本 次 发 行 摊 薄 即 期 回 报 对 公 司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的 影 响, 不 代 表 公 司 对 2016 年 经 营 情 况 及 趋 势 的 判 断, 不 构 成 公 司 的 盈 利 预 测, 投 资 者 不 应 据 此 进 行 投 资 决 策, 投 资 者 据 此 进 行 投 资 决 策 造 成 损 失 的, 公 司 不 承 担 赔 偿 责 任 2 每 股 收 益 测 算

279 项 目 2015 年 度 2016 年 度 / / 期 初 总 股 本 ( 万 股 ) 10, , 期 末 总 股 本 ( 万 股 ) 10, , 发 行 在 外 的 普 通 股 加 权 平 均 数 ( 万 股 ) 10, , 假 设 情 形 一 : 公 司 2016 年 度 扣 除 非 经 营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与 2015 年 持 平 扣 除 非 经 营 性 损 益 后 的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 万 元 ) 1, ,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 元 ) 假 设 情 形 二 : 公 司 2016 年 度 扣 除 非 经 营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较 2015 年 增 长 5% 扣 除 非 经 营 性 损 益 后 的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 万 元 ) 1, ,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 元 ) 假 设 情 形 二 : 公 司 2016 年 度 扣 除 非 经 营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较 2015 年 增 长 10% 扣 除 非 经 营 性 损 益 后 的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 万 元 ) 1, ,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 元 ) ( 二 ) 本 次 发 行 的 必 要 性 和 合 理 性 本 次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于 收 购 松 林 资 源 建 设 采 脂 基 地 项 目 ( 包 含 收 购 德 庆 县 松 林 资 源 建 设 采 脂 基 地 项 目 和 收 购 吉 安 县 松 林 资 源 建 设 采 脂 基 地 项 目 两 个 子 项 目 ) 肇 庆 高 新 区 技 术 中 心 建 设 项 目 和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项 目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项 目 的 实 施 不 会 改 变 现 有 的 主 营 业 务, 项 目 的 实 施 将 增 强 公 司 经 营 的 抗 风 险 能 力, 降 低 运 营 成 本, 优 化 产 品 结 构, 增 加 产 品 技 术 附 加 值, 最 终 增 强 公 司 的 持 续 盈 利 能 力 和 整 体 竞 争 力 有 关 本 次 发 行 的 必 要 性 和 合 理 性 详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十 节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 三 )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与 公 司 现 有 业 务 的 关 系, 公 司 从 事 募 投 项 目 在 人 员 技 术 市 场 等 方 面 的 储 备 情 况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与 公 司 现 有 业 务 的 关 系, 公 司 从 事 募 投 项 目 在 人 员 技 术 市 场 等 方 面 的 储 备 情 况, 详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十 节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 四 ) 公 司 应 对 本 次 发 行 摊 薄 即 期 回 报 采 取 的 措 施 1 公 司 现 有 业 务 运 营 情 况 发 展 态 势 和 面 临 的 主 要 风 险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整 体 运 营 情 况 良 好,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分 别 为 4, 万 元 1, 万 元 1, 万 元 由 于 公 司 在 技 术 与 研 发 品 牌 营 销 网 络 和 服 务 产 品 认 证 等 方 面 具 有 一 定 的 竞 争 优 势, 因 此 在 松 香 树 脂 行 业 整 体 发 展 向 好 的 背 景 下, 公 司 预 计 将 继 续 保 持 良 好 的 发 展 态

280 势 公 司 在 实 际 经 营 中 也 面 临 着 挑 战 和 风 险, 具 体 情 况 详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四 节 风 险 因 素 但 公 司 将 采 取 各 项 措 施 积 极 面 对, 如 加 大 研 发 力 度 提 高 产 品 的 竞 争 力 和 创 新 业 务 模 式, 以 应 对 原 材 料 波 动 市 场 竞 争 加 剧 等 风 险 ; 加 强 团 队 建 设 完 善 人 员 激 励 和 考 评 机 制 培 养 和 引 进 人 才, 以 避 免 管 理 不 善 人 才 流 失 人 员 储 备 不 足 给 公 司 带 来 的 不 利 影 响, 为 公 司 稳 定 发 展 奠 定 基 础 ; 加 强 财 务 管 理 和 风 险 管 控, 如 优 化 资 本 结 构 加 强 订 单 和 生 产 计 划 管 理 完 善 存 货 和 应 收 账 款 管 理, 从 而 降 低 公 司 可 能 的 偿 债 风 险, 加 快 资 产 周 转, 提 高 公 司 资 金 运 用 的 效 率 和 效 果 2 提 高 公 司 日 常 运 营 效 率, 降 低 公 司 运 营 成 本, 提 升 公 司 经 营 业 绩 的 具 体 措 施 (1) 提 高 公 司 的 收 入 和 盈 利 水 平 的 措 施 1 公 司 将 加 大 技 术 和 研 发 的 投 入, 不 断 提 高 产 品 技 术 水 平, 继 续 保 持 公 司 在 行 业 的 技 术 领 先 地 位 2 公 司 将 制 定 更 为 高 效 的 营 销 计 划, 不 断 提 升 公 司 的 市 场 形 象 和 口 碑, 在 维 持 乃 至 扩 大 现 有 客 户 销 售 额 的 同 时, 使 更 多 用 户 使 用 公 司 产 品 3 公 司 将 继 续 以 市 场 为 导 向, 聚 焦 用 户 需 求, 并 通 过 不 断 创 新 来 满 足 用 户 需 求, 提 升 用 户 体 验, 为 用 户 提 供 更 有 竞 争 力 的 服 务, 继 续 打 造 和 提 升 公 司 的 核 心 竞 争 力 4 人 才 是 公 司 的 立 身 之 本 公 司 将 通 过 自 身 培 养 和 外 部 引 进 的 方 式, 提 升 公 司 的 人 才 素 质 结 构 和 水 平, 不 断 增 强 公 司 竞 争 力 5 公 司 将 在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后, 根 据 募 集 资 金 使 用 计 划 尽 快 安 排 收 购 广 东 省 德 庆 县 和 江 西 省 吉 安 县 的 林 木 资 源 2.74 万 亩 和 0.97 万 亩 本 次 收 购 完 成 后, 能 有 效 降 低 原 料 成 本, 并 最 终 全 面 提 高 公 司 的 盈 利 能 力 另 一 方 面, 公 司 投 入 募 集 资 金 建 设 研 发 中 心, 将 优 化 产 品 结 构, 增 加 产 品 技 术 附 加 值, 最 终 增 强 公 司 的 核 心 竞 争 力 和 持 续 盈 利 能 力 (2) 提 高 投 资 者 回 报 的 措 施 公 司 为 切 实 保 护 投 资 者 的 合 法 权 益, 已 在 公 司 章 程 股 东 大 会 议 事 规 则 信 息 披 露 管 理 制 度 等 文 件 中 作 了 相 关 制 度 安 排 同 时, 公 司 制 订 了 广 东 科 茂 林 产 化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上 市 后 三 年 分 红 回 报 规 划, 尊 重 并 维 护 股 东 利 益, 建 立 持 续 稳 定 科 学 的 回 报 机 制 请 投 资 者 注 意, 公 司 所 制 定 的 上 述 填 补 回 报 措 施 不 等 于 对 公 司 未 来 利 润 做 出 保 证

281 ( 五 )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对 公 司 填 补 回 报 措 施 能 够 得 到 切 实 履 行 做 出 的 承 诺 公 司 全 体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对 公 司 填 补 回 报 措 施 能 够 得 到 切 实 履 行 作 出 的 承 诺 如 下 : (1) 不 无 偿 或 以 不 公 平 条 件 向 其 他 单 位 或 者 个 人 输 送 利 益, 也 不 采 用 其 他 方 式 损 害 公 司 利 益 (2) 对 董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职 务 消 费 行 为 进 行 约 束 (3) 不 动 用 公 司 资 产 从 事 与 本 人 履 行 职 责 无 关 的 投 资 消 费 活 动 (4) 由 董 事 会 或 薪 酬 委 员 会 制 定 的 薪 酬 制 度 与 公 司 填 补 回 报 措 施 的 执 行 情 况 相 挂 钩 (5) 拟 公 布 的 公 司 股 权 激 励 的 行 权 条 件 与 公 司 填 补 回 报 措 施 的 执 行 情 况 相 挂 钩 (6) 不 会 越 权 干 预 公 司 经 营 管 理 活 动, 不 会 侵 占 公 司 利 益 如 违 反 上 述 承 诺 或 拒 不 履 行 上 述 承 诺, 本 人 将 在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及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报 刊 公 开 作 出 解 释 并 道 歉, 因 违 反 承 诺 给 公 司 或 者 股 东 造 成 损 失 的, 将 依 法 承 担 补 偿 责 任 保 荐 机 构 经 核 查 后 认 为, 公 司 及 其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已 按 国 务 院 办 公 厅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资 本 市 场 中 小 投 资 者 合 法 权 益 保 护 工 作 的 意 见 等 法 律 法 规 的 相 关 要 求 承 诺 并 制 订 了 兑 现 填 补 回 报 的 具 体 措 施, 已 就 承 诺 主 体 失 信 行 为 提 出 了 处 理 机 制 和 约 束 措 施 公 司 填 补 被 摊 薄 即 期 回 报 的 具 体 措 施 切 实 有 效, 其 董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所 作 出 的 承 诺 合 法 合 理, 有 利 于 进 一 步 保 障 中 小 投 资 者 的 合 法 权 益, 增 强 公 司 持 续 回 报 的 能 力 公 司 第 三 届 董 事 会 第 五 次 会 议 和 公 司 2015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摊 薄 即 期 回 报 的 影 响 分 析 及 填 补 措 施 的 议 案, 对 本 次 发 行 是 否 摊 薄 即 期 回 报 进 行 了 分 析, 并 审 议 通 过 了 填 补 即 期 回 报 的 措 施 及 相 关 承 诺 主 体 的 承 诺

282 第 十 节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一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概 况 ( 一 )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经 2014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公 司 本 次 拟 向 社 会 公 众 公 开 发 行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 ) 不 超 过 3,340 万 股,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后 的 净 额 将 按 照 轻 重 缓 急 顺 序 投 资 于 下 列 项 目 : 项 目 名 称 项 目 投 资 总 额 ( 万 元 ) 拟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投 入 ( 万 元 ) 一 收 购 松 林 资 源 建 设 采 脂 基 地 项 目 13, , 收 购 德 庆 县 松 林 资 源 建 设 采 脂 基 地 项 目 10, , 收 购 吉 安 县 松 林 资 源 建 设 采 脂 基 地 项 目 2, , 二 肇 庆 高 新 区 技 术 中 心 建 设 项 目 5, , 三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6, , 合 计 24, , 项 目 环 评 情 况 德 环 项 目 [2013]11 号 吉 县 环 督 字 [2013]2 号 肇 环 函 [2010]100 号 项 目 核 准 / 备 案 情 况 广 东 省 发 改 委 吉 县 发 改 字 [2015]36 号 广 东 省 发 改 委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后 公 司 将 开 设 募 集 资 金 专 项 账 户, 专 款 专 用 若 本 次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 扣 除 对 应 的 发 行 费 用 后 ) 未 达 到 项 目 投 资 所 需 资 金 水 平, 公 司 将 根 据 上 述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的 重 要 性 和 紧 迫 性 安 排 募 集 资 金 的 具 体 使 用, 资 金 缺 口 通 过 自 筹 方 式 解 决 若 因 经 营 需 要 或 市 场 竞 争 等 因 素, 导 致 上 述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的 全 部 或 部 分 项 目 必 须 在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前 进 行 先 期 投 入 的, 公 司 或 控 股 子 公 司 将 以 自 筹 资 金 进 行 先 期 投 入, 待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后, 公 司 或 控 股 子 公 司 可 选 择 以 募 集 资 金 置 换 先 期 投 入 的 自 筹 资 金 ( 二 )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的 投 资 进 度 安 排 项 目 名 称 第 一 年 ( 万 元 ) 第 二 年 ( 万 元 ) 合 计 ( 万 元 ) 一 收 购 松 林 资 源 建 设 采 脂 基 地 项 目 1 收 购 德 庆 县 松 林 资 源 建 设 采 脂 基 地 项 目 10, , 收 购 吉 安 县 松 林 资 源 建 设 采 脂 基 地 项 目 2, , 二 肇 庆 高 新 区 技 术 中 心 建 设 项 目 1, , , 合 计 14, , , ( 三 )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的 专 户 存 储 安 排 本 公 司 已 经 通 过 了 募 集 资 金 管 理 办 法, 明 确 规 定 公 司 上 市 后 建 立 募 集 资

283 金 专 户 存 储 制 度, 将 募 集 资 金 存 放 于 董 事 会 决 定 的 专 项 账 户 集 中 管 理 公 司 将 严 格 遵 照 上 市 公 司 监 管 指 引 第 2 号 上 市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管 理 和 使 用 的 监 管 要 求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创 业 板 股 票 上 市 规 则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创 业 板 上 市 公 司 规 范 运 作 指 引 等 规 定, 规 范 管 理 和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 四 )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与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的 关 系 公 司 主 要 从 事 松 香 树 脂 产 品 的 研 发 生 产 和 销 售, 旗 下 产 品 广 泛 应 用 于 胶 粘 剂 涂 料 及 油 墨 等 领 域 收 购 松 林 资 源 建 设 采 脂 基 地 项 目 将 在 广 东 省 德 庆 县 收 购 林 木 资 源 2.74 万 亩 在 江 西 省 吉 安 县 收 购 林 木 资 源 0.97 万 亩, 与 公 司 现 有 云 南 省 普 洱 市 万 亩 的 林 木 资 源 共 同 形 成 规 模 化 的 松 香 树 脂 原 材 料 储 备 基 地, 实 现 公 司 业 务 向 松 香 树 脂 产 业 链 上 游 的 延 伸 肇 庆 高 新 区 技 术 中 心 建 设 项 目 将 在 广 东 省 肇 庆 市 建 设 技 术 实 验 中 心 与 中 试 车 间 于 一 体 的 现 代 化 技 术 研 发 中 心, 其 中 技 术 实 验 中 心 将 针 对 行 业 内 前 沿 技 术 课 题 进 行 攻 关 和 开 发, 中 试 车 间 将 对 实 验 中 心 所 研 发 的 新 产 品 进 行 中 试 实 验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是 公 司 业 务 持 续 增 长 的 内 在 要 求 公 司 日 常 运 营 周 转 业 务 规 模 不 断 扩 大 新 产 品 新 项 目 的 开 发 投 产 等, 客 观 上 要 求 补 充 相 应 的 流 动 资 金 此 外, 普 洱 科 茂 和 广 西 科 茂 达 产 后, 公 司 产 能 将 有 较 大 幅 度 增 长, 势 必 要 求 公 司 进 一 步 开 拓 市 场 扩 大 销 售 规 模 引 进 销 售 人 才 等, 流 动 资 金 需 求 也 将 大 大 增 加 因 此,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项 目 的 实 施 不 会 改 变 现 有 的 主 营 业 务, 项 目 的 实 施 将 增 强 公 司 经 营 的 抗 风 险 能 力, 降 低 运 营 成 本, 优 化 产 品 结 构, 增 加 产 品 技 术 附 加 值, 最 终 增 强 公 司 的 持 续 盈 利 能 力 和 整 体 竞 争 力 二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的 背 景 分 析 1 林 产 化 学 品 的 原 材 料 属 于 可 再 生 资 源, 符 合 中 国 未 来 发 展 方 向 石 油 属 于 不 可 再 生 资 源, 而 且 开 采 成 本 愈 来 愈 高, 其 合 成 化 学 品 的 竞 争 优 势 正 在 逐 渐 丧 失 进 入 21 世 纪, 世 界 各 国 加 紧 了 对 可 再 生 资 源 代 替 石 油 基 原 材 料 生 产 化 学 品 的 开 发 力 度 在 未 来 一 段 时 期, 中 国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将 进 入 关 键 的 转 型 阶 段 转 变 经 济 增 长 方 式 建 设 社 会 主 义 新 农 村, 对 促 进 农 村 发 展 提 高 农 民 收 入 提 出 了 切 实 要 求 2012 年 7 月 9 日, 国 务 院 制 定 的 十 二 五 国 家 战 略 性 新 兴 产 业 发 展 规 划 出 台, 明 确 了 未 来 我 国 将 以 培 育 生 物 基 材 料 发 展 生 物 化 工 产 业 为 重 点, 从 而 为 替 代 石 油 工 程 提 速 利 用 生 物 质 资 源 发 展 生 物 质 能 以 替 代 传 统 的 石 化 能 源, 能 使 农 民 和 企 业 从 生 物 质 能 的 转 化 过 程 中 获 取 经 济 收 益, 实 现 填 补 中 国 能 源 供 应 缺 口 保 护 环 境 和 使 农 民 增 收 的 三 重 效 益, 对 于 有 效 破 解 制 约 中 国 经 济 发 展 的 资 源 瓶 颈 性 问 题 兑 现 中 国 节 能 减 排 的 承 诺 具 有 重 大 的 战 略 意 义

284 中 国 是 森 林 资 源 大 国, 生 物 质 资 源 非 常 丰 富, 发 展 潜 力 巨 大 根 据 第 七 次 全 国 森 林 资 源 连 续 清 查 统 计 数 据 和 有 关 专 家 分 析, 目 前 全 国 可 供 采 脂 的 松 林 面 积 约 占 森 林 总 面 积 的 10.78%, 超 过 2,100 万 公 顷, 其 中 中 幼 林 面 积 超 过 1,400 万 公 顷, 为 我 国 今 后 松 香 工 业 的 快 速 发 展 奠 定 了 坚 实 的 资 源 基 础 目 前 以 可 再 生 的 森 林 资 源 为 原 材 料 的 林 产 化 学 产 品 被 广 泛 地 应 用 于 生 活 的 各 个 领 域 2 技 术 创 新 成 为 行 业 内 企 业 保 持 竞 争 力 的 必 要 保 证 从 世 界 范 围 内 来 看, 中 国 的 松 香 树 脂 处 于 一 个 技 术 水 平 较 低 的 技 术 环 境, 许 多 深 加 工 产 品 距 离 世 界 先 进 水 平 还 有 一 定 的 差 距 我 国 虽 然 是 松 香 树 脂 生 产 大 国, 松 香 树 脂 产 业 发 展 很 快, 产 品 越 来 越 多, 技 术 也 在 不 断 提 高, 但 在 产 品 的 品 种 和 质 量 上 还 与 世 界 水 平 相 差 甚 远, 大 多 数 处 于 中 低 档 水 平, 缺 乏 对 高 档 产 品 的 生 产 技 术 与 市 场 营 销 研 究 近 年 来, 由 于 松 香 树 脂 的 初 级 生 产 技 术 逐 渐 普 及, 迫 使 行 业 内 的 优 势 企 业 改 变 发 展 思 路, 不 断 加 大 对 产 品 新 应 用 的 研 究, 根 据 下 游 行 业 的 发 展 趋 势 以 及 客 户 特 定 需 要 开 发 不 同 种 类 和 不 同 用 途 的 新 型 产 品, 直 接 推 动 松 香 树 脂 行 业 的 技 术 创 新 和 产 业 升 级 自 2008 年 以 来, 金 融 危 机 雪 灾 等 因 素 对 松 香 树 脂 行 业 竞 争 格 局 的 变 动 起 到 了 深 远 影 响, 尤 其 是 原 料 价 格 快 速 上 涨 的 过 程 中, 少 数 技 术 优 势 明 显 的 松 香 树 脂 企 业 表 现 出 比 普 通 企 业 更 好 的 抗 风 险 能 力 松 香 树 脂 行 业 的 产 业 调 整 格 局 已 经 逐 步 显 现 出 来, 落 后 的 产 能 将 被 严 峻 的 市 场 淘 汰, 高 端 松 香 树 脂 企 业 以 技 术 优 势 适 应 客 户 的 不 同 需 求, 能 够 根 据 下 游 企 业 的 要 求 及 时 改 变 产 品 技 术 指 标, 保 证 下 游 企 业 的 个 性 需 求, 已 逐 步 建 立 起 较 为 牢 固 的 供 需 渠 道 和 稳 定 的 合 作 关 系, 为 企 业 长 期 可 持 续 发 展 提 供 了 核 心 技 术 保 障 3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鼓 励 与 扶 持 为 本 行 业 的 发 展 提 供 了 良 好 的 政 策 环 境 林 产 化 学 品 制 造 业 为 人 类 提 供 了 众 多 有 价 值 的 化 学 品, 提 高 了 我 国 林 业 资 源 的 附 加 值, 对 于 生 态 环 境 改 善 和 农 民 增 收 以 及 实 现 林 业 可 持 续 发 展 起 着 重 要 作 用 近 年 来, 政 府 针 对 林 产 化 学 品 制 造 行 业 出 台 了 一 系 列 鼓 励 和 扶 持 政 策, 不 仅 明 确 了 林 产 化 学 品 制 造 行 业 的 总 体 发 展 目 标, 而 且 鼓 励 技 术 进 步, 并 为 行 业 创 造 了 良 好 的 政 策 环 境 和 投 融 资 环 境, 促 进 了 林 产 化 学 品 制 造 行 业 的 不 断 发 展 与 持 续 繁 荣 2013 年 2 月, 国 家 发 展 改 革 委 修 订 并 发 布 了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1 年 本 )( 修 正 ) 定 义 本 行 业 属 于 鼓 励 类 中 一 农 林 业 之 54 松 脂 林 建 设 林 产 化 学 品 深 加 工, 行 业 发 展 受 到 国 家 政 策 的 鼓 励 和 支 持 2011 年 7 月, 国 家 林 业 局 印 发 的 林 业 发 展 十 二 五 规 划 指 出, 计 划 到 十 二 五 末 期, 我 国 林 业 产 业 总 产 值 达 3.5 万 亿 元, 特 色 产 业 和 新 兴 产 业 在 林 业 产 业 中 的 比 重 大 幅 度 提 高, 产 业 结 构 和 生 产 力 布 局 更 趋 合 理 ; 在 西 南 地 区, 大 力 发 展 松 香 类 产 品 精 深 加 工 天 然 植 物 香 料 等 林 产 化 工 业 重 点 发 展 粤 桂 琼 闽 赣

285 等 地 区 基 地 与 产 品 系 列 加 工 一 体 化 的 林 产 化 工 骨 干 企 业 ; 继 续 深 化 集 体 林 权 制 度 改 革 建 立 健 全 林 业 支 持 保 护 制 度 林 业 金 融 支 撑 制 度 森 林 保 险 保 障 制 度 林 木 采 伐 管 理 制 度 集 体 林 权 流 转 制 度 和 林 业 社 会 化 服 务 体 系 2012 年 7 月, 国 家 林 业 局 印 发 的 林 业 科 学 和 技 术 十 二 五 发 展 规 划 指 出, 计 划 到 2015 年, 我 国 林 业 科 技 进 步 贡 献 率 将 达 到 50%, 重 要 科 技 成 果 总 数 达 到 2,000 项, 林 业 专 利 数 量 增 加 一 倍 而 其 中 的 林 业 产 业 重 点 项 目 指 出, 以 松 香 活 性 炭 五 倍 子 紫 胶 白 蜡 等 传 统 林 产 化 工 产 业 升 级 为 目 标, 开 展 采 脂 新 工 艺 松 香 和 松 节 油 高 值 化 精 深 加 工 活 性 炭 节 能 减 排 生 产 五 倍 子 电 子 化 学 品 和 紫 胶 白 蜡 精 细 化 学 品 创 制 等 技 术 研 究, 开 发 林 化 精 深 加 工 产 品, 构 建 林 产 化 工 产 业 链 和 技 术 体 系 三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相 关 情 况 ( 一 ) 收 购 松 林 资 源 建 设 采 脂 基 地 项 目 1 项 目 概 述 本 项 目 拟 投 资 13, 万 元 用 于 收 购 松 林 资 源 建 设 采 脂 基 地 项 目, 其 中 包 括 林 木 资 源 收 购 费 用 投 入 11, 万 元 配 套 工 程 费 用 万 元 基 础 预 备 费 投 入 万 元 和 铺 底 流 动 资 金 投 入 万 元 本 项 目 将 在 广 东 省 德 庆 县 和 江 西 省 吉 安 县 分 别 收 购 林 木 资 源 27, 亩 和 9, 亩, 进 而 形 成 规 模 化 的 松 香 树 脂 原 材 料 储 备 林 地 该 项 目 的 实 施 对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的 影 响 情 况 如 下 图 所 示 :

286 2 项 目 必 要 性 分 析 (1) 产 业 链 的 向 上 延 伸 成 为 国 内 松 香 树 脂 企 业 发 展 趋 势 松 香 由 松 脂 加 工 而 来, 是 一 种 天 然 可 再 生 的 重 要 生 物 质 轻 化 工 业 原 料 松 香 树 脂 行 业 与 上 游 松 香 生 产 行 业 的 关 联 性 主 要 体 现 在 上 游 产 品 价 格 供 给 量 等 方 面 上 游 行 业 原 料 供 应 量 减 少 或 价 格 上 升 将 使 松 香 树 脂 产 品 市 场 价 格 相 应 上 升, 从 而 使 下 游 行 业 使 用 成 本 增 加 近 年 来, 由 于 松 香 树 脂 行 业 的 快 速 发 展, 对 原 材 料 松 香 的 需 求 也 越 来 越 大, 特 别 是 经 历 了 2010~2011 年 的 一 轮 松 香 价 格 的 波 动 之 后, 使 得 松 香 树 脂 企 业 面 临 较 大 的 经 营 压 力 因 此 松 香 树 脂 企 业 从 上 游 资 源 着 手, 获 取 松 香 产 量 稳 定 产 区 的 松 脂 供 应 并 投 资 建 厂 生 产 松 香 将 成 为 行 业 的 发 展 趋 势 在 这 样 的 行 业 背 景 下, 只 有 拥 有 稳 定 的 原 料 供 应 先 进 的 生 产 技 术 优 秀 的 运 营 管 理 能 力 和 优 质 的 客 户 资 源 的 少 数 松 香 树 脂 企 业 才 有 能 力 获 得 足 够 的 资 源, 通 过 向 产 业 链 上 游 延 伸, 能 有 效 控 制 并 转 移 原 材 料 价 格 波 动 风 险, 实 现 从 单 一 松 香 树 脂 生 产 到 松 林 松 脂 松 香 松 香 树 脂 产 业 链 一 体 化 (2) 符 合 行 业 发 展 趋 势, 完 善 公 司 产 业 链 布 局 由 于 松 香 树 脂 主 要 原 材 料 松 香 的 生 产 受 自 然 条 件 影 响 较 大, 近 年 来 在 自 然 气 候 异 常 及 市 场 供 给 异 常 的 双 重 影 响 下, 我 国 松 香 的 现 货 市 场 价 格 波 动 较 大, 对 行 业 内 企 业 的 经 营 业 绩 造 成 一 定 的 不 确 定 性 影 响 2009 年 11 月 至 2011 年 4 月,

287 松 香 价 格 出 现 较 大 幅 度 上 涨, 从 约 8,000 元 / 吨 上 涨 到 约 23,000 元 / 吨, 随 后 松 香 价 格 快 速 回 落,2011 年 10 月 至 2013 年 7 月 松 香 价 格 在 约 10,000 元 / 吨 上 下 波 动 2013 年 下 半 年 以 来, 松 香 价 格 又 有 所 上 涨, 截 至 2013 年 末, 松 香 价 格 约 为 15,000 元 / 吨,2014 年 6 月 及 10 月 经 历 了 两 次 单 月 较 大 幅 度 下 跌 截 至 2015 年 末, 松 香 价 格 约 为 11,000 元 / 吨 2009 年 ~2015 年 主 要 集 散 地 广 州 黄 埔 的 马 尾 松 松 香 价 格 走 势 图 数 据 来 源 : 松 香 网 ( 松 香 价 格 的 大 幅 波 动, 一 方 面 不 利 于 行 业 内 企 业 的 原 材 料 采 购 成 本 的 控 制, 另 一 方 面 造 成 松 香 供 应 方 短 期 内 惜 售 的 情 况 影 响 行 业 内 企 业 的 原 材 料 采 购 总 量 因 此, 近 年 来 松 香 树 脂 企 业 逐 步 向 产 业 链 上 游 拓 展 业 务, 掌 握 松 林 林 木 资 源 自 主 控 制 原 材 料 基 本 渠 道, 已 经 成 为 行 业 发 展 的 必 然 趋 势 本 项 目 的 实 施, 公 司 将 在 现 有 云 南 普 洱 万 亩 松 林 储 备 的 基 础 上, 新 增 江 西 吉 安 县 的 林 木 资 源 储 备 0.97 万 亩 和 广 东 德 庆 县 的 林 木 资 源 储 备 2.74 万 亩, 形 成 行 业 内 规 模 领 先 的 原 材 料 储 备 体 系, 符 合 行 业 向 产 业 链 上 游 拓 展 业 务 自 主 控 制 原 材 料 渠 道 降 低 松 香 采 购 风 险 的 行 业 发 展 趋 势 (3) 有 效 降 低 原 材 料 成 本, 提 高 原 材 料 供 应 稳 定 性, 提 升 公 司 松 香 树 脂 产 品 利 润 水 平 近 年 公 司 松 香 树 脂 生 产 的 主 要 原 材 料 松 香 的 外 购 成 本 要 高 于 自 产 成 本, 随 着 我 国 人 工 成 本 和 松 林 承 包 费 用 的 逐 年 提 高, 松 香 生 产 企 业 的 生 产 成 本 将 持 续 提 高, 从 而 进 一 步 扩 大 松 香 树 脂 企 业 松 香 外 购 和 自 产 间 的 价 格 差 异 同 时, 公 司 生 产 松 香 树 脂 所 依 赖 的 原 材 料 部 分 依 靠 外 购 取 得, 松 香 树 脂 对 于 松 香 原 材 料 具 有 较 强 的 依 赖 本 项 目 的 实 施, 将 在 未 来 为 公 司 带 来 稳 定 的 松 香 原 材 料 供 应, 有 效 防 范 原 材 料 价 格 波 动 带 来 的 经 营 风 险, 降 低 生 产 成 本, 切 实 提 升 公 司 松 香 树 脂 产 品 的 盈 利 水 平

288 3 项 目 的 可 行 性 分 析 (1) 公 司 丰 富 的 林 木 资 源 养 护 经 验, 是 本 项 目 实 施 的 重 要 基 础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持 续 对 云 南 普 洱 地 区 万 亩 林 木 资 源 进 行 养 护, 积 累 了 丰 富 的 林 木 资 源 养 护 经 验, 为 本 项 目 的 实 施 奠 定 了 丰 富 的 实 践 素 材 和 指 导 性 经 验, 是 本 项 目 实 施 的 重 要 基 础 本 项 目 实 施 后, 公 司 将 依 据 云 南 普 洱 地 区 的 经 验, 对 新 增 林 木 资 源 进 行 科 学 管 理 在 火 灾 防 控 方 面, 公 司 将 在 购 买 商 业 保 险 的 基 础 上, 通 过 专 职 管 理 人 员 与 兼 职 护 林 员 的 分 工 合 作, 有 效 控 制 灾 情 发 生, 做 到 防 控 在 先, 灾 有 所 保 ; 在 病 虫 害 防 治 方 面, 公 司 将 严 密 监 控 林 区 内 部 情 况, 并 定 时 采 取 预 防 措 施 ; 在 培 育 养 护 方 面, 公 司 将 根 据 林 区 内 树 种 树 龄 的 不 同, 进 行 精 细 化 管 理, 依 实 际 情 况 进 行 剪 枝 施 肥 等 作 业 程 序 ; 在 科 学 采 脂 方 面, 公 司 将 严 格 依 照 国 家 标 准 及 公 司 引 进 的 先 进 技 术, 通 过 分 批 采 集 科 学 割 脂 等 手 段, 提 高 林 木 资 源 利 用 年 限 (2) 现 有 承 包 采 脂 模 式 可 为 项 目 实 施 提 供 借 鉴 公 司 全 资 子 公 司 江 西 金 安 通 过 与 脂 农 的 承 包 合 作, 逐 渐 探 索 出 了 定 量 上 缴 剩 余 归 己 统 一 管 理 的 采 脂 业 务 模 式, 即 公 司 将 可 承 包 的 松 林 转 包 给 当 地 脂 农, 公 司 结 合 长 期 生 产 管 理 经 验 历 史 统 计 数 据 和 相 关 技 术 规 程, 测 算 发 包 松 林 中 松 脂 的 计 划 产 量 并 确 认 承 包 脂 农 当 年 需 要 上 缴 给 公 司 的 松 脂 数 量 具 体 上 缴 比 例 由 公 司 和 承 包 脂 农 按 照 松 林 资 产 的 地 理 位 置 交 通 条 件 及 采 脂 难 度 协 商 确 定 除 非 由 于 自 然 灾 害 导 致 较 大 幅 度 的 减 产, 承 包 脂 农 需 要 完 成 定 量 上 缴 部 分 在 脂 农 所 承 包 松 林 的 全 部 松 脂 产 量 中, 定 量 上 缴 之 外 的 部 分 成 为 脂 农 剩 余 归 己 部 分 公 司 参 考 松 脂 原 料 的 市 场 价 格 计 算 该 部 分 的 价 值, 结 算 给 承 包 脂 农 结 算 价 的 确 定 主 要 依 据 当 日 当 地 松 脂 的 市 场 收 购 价 格 同 时, 公 司 实 施 承 包 制 后, 承 包 脂 农 需 接 受 本 公 司 定 期 组 织 的 采 脂 技 术 指 导 和 验 收 江 西 金 安 与 脂 农 之 间 的 承 包 采 脂 模 式 可 为 本 项 目 的 实 施 提 供 良 好 的 借 鉴 和 参 考, 以 有 利 于 该 项 目 的 顺 利 实 施 和 推 进 (3) 公 司 已 进 行 采 脂 技 术 的 研 究 公 司 为 探 索 最 新 最 尖 端 松 香 树 脂 技 术, 促 进 科 技 成 果 转 化, 公 司 创 建 了 多 个 技 术 平 台, 其 中 就 包 括 现 代 采 脂 技 术 研 究 室, 通 过 对 采 脂 技 术 的 研 究 已 经 积 累 了 相 对 成 熟 的 技 术 和 经 验 公 司 参 与 了 国 家 林 业 局 948 项 目 松 脂 采 脂 技 术 引 进 项 目, 通 过 该 项 目 的 研 究, 公 司 参 与 申 请 了 发 明 专 利 一 种 松 脂 采 集 方 法 和 该 方 法 使 用 的 促 脂 剂 及 该 促 脂 剂 的 制 取 方 法 并 获 得 授 权, 它 针 对 现 有 巴 西 采 脂 技 术 在 我 国 使 用 时 存 在 的 缺 陷 或 不 足, 提 供 一 种 割 面 负 荷 率 相 对 较 小 开 割 间 隔 期 限 长 开 割 频 率 低 开 割 深 度 不 伤 及 木 质 部, 可 延 长 采 割 年 限, 单 株 采 脂 量 相 应 增 多, 劳 动 生 产 率 相 对 较 高 的 一 种 松 脂 采 集 方 法 及 该 技 术 配 套 使 用 的 能 起 到 促 使 松 脂 分 泌 增 加 松 脂

289 采 集 量 的 涂 敷 剂 简 称 增 脂 剂 及 其 该 增 脂 剂 的 制 取 方 法 通 过 使 用 该 技 术, 松 树 的 采 割 年 限 可 延 长 一 倍, 总 采 脂 量 可 达 到 常 规 采 脂 的 170% 左 右, 松 脂 资 源 利 用 率 可 提 供 30~50%, 在 严 格 按 照 操 作 规 程 采 脂 的 情 况 下, 采 割 年 限 可 达 到 16 年 以 上, 比 常 规 采 脂 期 延 长 6~8 年 4 项 目 投 资 概 算 本 项 目 拟 投 资 13, 万 元 用 于 收 购 松 林 资 源 建 设 采 脂 基 地 项 目,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序 收 购 德 庆 县 松 林 资 源 收 购 吉 安 县 松 林 资 源 费 用 名 称 合 计 号 建 设 采 脂 基 地 建 设 采 脂 基 地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1 林 木 资 源 收 购 费 用 9, % 2, % 11, % 2 配 套 工 程 费 用 % % % 3 基 本 预 备 费 % % % 4 铺 底 流 动 资 金 % % % 总 投 资 额 10, % 2, % 13, % 本 项 目 配 套 工 程 费 用 主 要 包 含 防 火 线 瞭 望 塔 防 火 指 挥 站 对 讲 机 森 林 防 火 专 用 车 林 区 防 火 道 路 灭 火 器 具 及 物 资 等 支 出,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项 目 数 量 单 位 单 价 ( 元 ) 金 额 ( 万 元 ) 1 防 火 线 公 里 20, 瞭 望 塔 个 300, 防 火 指 挥 站 平 方 米 1, 对 讲 机 台 2, 森 林 防 火 专 用 车 8.00 辆 170, 林 区 防 火 道 路 公 里 15, 灭 火 器 具 及 物 资 合 计 项 目 拟 收 购 松 林 资 源 资 产 基 本 情 况 收 购 德 庆 县 松 林 资 源 建 设 采 脂 基 地 项 目 拟 收 购 的 林 地 面 积 27, 亩, 林 木 资 产 分 别 位 于 广 东 省 德 庆 县 的 莫 村 播 植 新 圩 高 良 永 丰 官 圩 凤 村 悦 城 8 个 行 政 乡 镇, 林 地 所 在 山 场 的 地 理 条 件 良 好, 林 分 以 马 尾 松 为 主 ; 立 地 条 件 为 Ⅰ Ⅱ 类 地, 林 分 年 龄 为 5~18 年, 其 中 林 龄 12~18 年 的 松 林 面 积 的 比 重 为 98.65%, 森 林 资 源 管 护 及 生 长 状 况 正 常 收 购 吉 安 县 松 林 资 源 建 设 采 脂 基 地 项 目 拟 收 购 的 林 权 林 地 面 积 9, 亩, 林 木 资 产 分 别 位 于 江 西 省 吉 安 县 的 油 田 梅 塘 大 冲 等 3 个 乡 镇 的 8 个 行 政 村, 林 地 所 在 山 场 的 地 利 条 件 良 好, 林 分 以 湿 地 松 为 主 ; 立 地 条 件 为 以 Ⅰ Ⅱ 类 地, 林 分 年 龄 全 部 为 11 年, 森 林 资 源 管 护 及 生 长 状 况 正 常 经 核 查, 森 林 资 源 的 转 让 方 和 发 行 人 及 其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技 术 人 员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及 其 直 系 亲 属 之 间 无 关 联 关 系

290 6 项 目 拟 收 购 松 林 资 源 资 产 评 估 情 况 (1)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情 况 根 据 广 东 中 广 信 资 产 评 估 有 限 公 司 出 具 的 中 广 信 评 报 字 [2012] 第 314 号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中 广 信 评 报 字 [2012] 第 335 号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 评 估 基 准 日 均 为 2012 年 10 月 30 日 ) 和 关 于 中 广 信 评 报 字 [2012] 第 335 号 补 充 说 明, 本 次 收 购 德 庆 县 和 吉 安 县 松 林 资 源 的 有 关 评 估 值 如 下 : 评 估 林 龄 林 地 面 积 评 估 值 项 目 起 源 龄 组 比 例 标 的 ( 年 ) ( 亩 ) ( 万 元 ) 马 尾 松 人 工 近 熟 林 12~18 27, % 7, 收 购 德 庆 县 松 马 尾 松 人 工 幼 龄 林 % 林 资 源 建 设 采 林 地 , % 1, 脂 基 地 项 目 合 计 9, 湿 地 松 人 工 中 龄 林 11 9, % 2, 林 地 , % 收 购 吉 安 县 松 林 资 源 建 设 采 脂 基 地 项 目 合 计 2, (2) 资 产 评 估 方 法 的 选 择 本 次 评 估 按 森 林 资 源 资 产 评 估 技 术 规 范 ( 试 行 ) 的 有 关 要 求, 分 别 不 同 树 种 龄 组 采 用 如 下 的 评 估 方 法 : 林 木 资 产 价 值 采 用 收 获 现 值 法 ; 经 营 期 内 林 地 资 产 价 值 采 用 年 金 资 本 化 法 具 体 如 下 : 1 收 获 现 值 法 商 品 林 幼 龄 林 商 品 林 中 龄 林 商 品 林 近 熟 林, 在 近 期 内 不 能 进 行 采 伐, 采 用 收 获 现 值 法, 即 预 测 林 分 生 长 到 主 伐 时 可 生 产 的 木 材 的 数 量, 并 利 用 木 材 市 场 价 倒 算 法 测 算 出 其 立 木 价 值 并 将 其 折 成 现 值, 然 后 再 扣 除 评 估 基 准 日 到 主 伐 前 预 计 要 进 行 各 项 经 营 措 施 成 本 的 折 现 值, 将 其 剩 余 部 分 作 为 被 评 估 林 木 资 产 的 评 估 价 值 其 计 算 公 式 为 : E n K 3 Au (1 P) u n u i n C (1 P) i i n 1 K3: 调 整 系 数 ; Ci: 年 平 均 管 护 费 用 ; u: 主 伐 年 龄, 取 成 熟 林 年 龄 的 下 限 ; n: 现 实 林 分 年 龄 ; p: 利 率 2 年 金 资 本 化 法 林 地 资 产 评 估 采 用 年 金 资 本 化 法, 林 地 年 金 资 本 化 法 是 将 被 评 估 林 地 资 产 每 年 相 对 稳 定 的 地 租 收 益 作 为 资 本 投 资 收 益, 按 适 当 的 投 资 收 益 率 估 算 林 地 评 估 价 值 的 方 法 其 计 算 公 式 为 : Bu: 林 地 评 估 价 值 ; B u A/ p

291 A: 林 地 年 平 均 地 租 收 益 ; p: 投 资 收 益 率 当 林 地 使 用 权 有 期 限 转 让 时, 按 以 下 公 式 计 算 林 地 使 用 权 价 格 : B n A 1 1 p (1 p) B n : 林 地 使 用 权 有 期 限 转 让 价 格 ; p: 投 资 收 益 率 ; n: 林 地 使 用 权 转 让 年 数 (3) 重 要 评 估 参 数 项 目 德 庆 县 马 尾 松 ( 近 熟 林 ) 吉 安 县 湿 地 松 ( 中 龄 林 ) 原 木 平 均 售 价 ( 元 /m 3 ) 1,000( 以 德 庆 县 木 材 市 场 平 均 销 售 价 为 基 础, 参 考 周 边 县 市 木 材 销 售 情 况 综 合 分 析 确 定 ) 800( 以 吉 安 县 木 材 市 场 平 均 销 售 价 为 基 础, 参 考 周 边 县 市 木 材 销 售 情 况 综 合 分 析 确 定 ) 伐 区 设 计 费 林 业 规 费 检 尺 费 乡 镇 村 管 理 费 ( 不 涉 及 乡 镇 村 管 理 费 ) ( 元 /m 3 ) 直 接 采 伐 成 本 ( 元 /m 3 ) 短 途 运 输 成 本 ( 元 /m 3 ) 销 售 费 用 销 售 价 的 1% 销 售 价 的 1% 管 理 费 销 售 价 的 3% 销 售 价 的 3% 不 可 预 见 费 销 售 价 的 2% 销 售 价 的 2% 至 主 伐 时 的 营 林 护 林 成 本 每 亩 每 年 为 20 元 每 亩 每 年 为 20 元 经 营 利 润 率 按 木 材 直 接 采 伐 成 本 的 15% 计 按 木 材 直 接 采 伐 成 本 的 15% 计 出 材 率 60% 60% 利 率 6% 6% 林 地 租 费 ( 元 / 亩 ) (4) 保 荐 机 构 意 见 发 行 人 保 荐 机 构 经 过 核 查 认 为, 评 估 机 构 采 用 的 方 法 和 重 要 参 数 及 依 据, 反 映 了 松 林 资 产 的 实 际 情 况 和 行 业 的 风 险 水 平, 评 估 报 告 预 测 依 据 和 过 程 科 学 合 理, 评 估 结 论 反 映 了 拟 收 购 林 木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同 时 收 购 作 价 与 评 估 机 构 出 具 的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确 定 的 评 估 值 接 近, 作 价 公 允 7 项 目 拟 收 购 松 林 资 源 资 产 定 价 及 协 议 签 署 情 况 (1) 收 购 德 庆 县 松 林 资 源 建 设 采 脂 基 地 项 目 本 次 拟 收 购 林 木 资 产 的 最 终 收 购 价 格 确 定 为 9, 万 元, 较 评 估 值 9, 万 元 折 价 万 元, 折 价 率 为 1.20% 收 购 价 格 系 参 考 评 估 价 格 公 司 预 估 价 格 并 结 合 具 体 林 地 环 境, 由 公 司 与 被 收 购 方 协 商 而 确 定 的 市 场 价 格 公 司 已 与 本 次 拟 收 购 林 木 资 产 的 所 有 者 签 署 了 森 林 资 源 转 让 合 同 并 均 办 理 了 公 证 手 续, 协 议 签 署 的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n

292 序 号 1 序 号 签 约 人 权 利 人 林 地 面 积 ( 亩 ) 松 林 面 积 ( 亩 ) 协 议 价 ( 万 元 ) 1 德 庆 县 银 龙 实 业 有 德 庆 县 银 龙 实 业 限 公 司 有 限 公 司 10, , , 缪 雄 华 缪 雄 华 5, , , 缪 群 珊 缪 群 珊 3, , , 李 灶 梅 李 灶 梅 2, , 梁 炎 明 梁 炎 明 4, , , 合 计 27, , , 根 据 约 定, 如 果 森 林 资 源 担 保 的 贷 款 到 期 ( 含 到 期 后 续 展 的 期 限 ) 前, 公 司 上 市 得 到 证 监 会 核 准 且 募 集 资 金 已 到 位, 公 司 在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后 5 日 内 书 面 通 知 交 易 对 方 办 理 抵 押 注 销 手 续, 在 此 过 程 中 可 能 存 在 以 下 两 种 风 险 : (1) 交 易 对 方 未 能 按 期 还 款 被 银 行 行 使 抵 押 权 的 风 险 ; (2)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后, 交 易 对 方 届 时 没 有 偿 还 能 力, 导 致 林 权 抵 押 不 能 解 除, 从 而 无 法 办 理 过 户 对 于 以 上 两 种 风 险, 公 司 制 定 了 相 应 的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 (1) 对 于 第 一 种 风 险, 德 庆 县 银 龙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财 务 状 况 较 为 良 好, 截 至 2015 年 末 的 总 资 产 为 23, 万 元, 总 负 债 为 10, 万 元, 所 有 者 权 益 为 12, 万 元 ;2015 年 度 的 营 业 收 入 为 19, 万 元, 利 润 总 额 为 1, 万 元, 净 利 润 为 1, 万 元 ( 以 上 数 据 未 经 审 计 ) 因 此 德 庆 县 银 龙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实 际 控 制 人 缪 雄 华 不 能 按 期 偿 付 银 行 贷 款 的 可 能 性 很 小, 在 他 们 偿 还 银 行 贷 款 后, 可 以 正 常 办 理 林 权 抵 押 注 销 手 续 同 时, 德 庆 县 银 龙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实 际 控 制 人 缪 雄 华 不 可 撤 销 地 连 带 承 诺 如 作 为 抵 押 人 的 转 让 方 未 能 及 时 偿 还 该 等 借 款, 将 代 为 偿 还, 并 办 理 完 成 上 述 森 林 资 源 的 抵 押 注 销 手 续 因 此, 以 上 借 款 方 或 抵 押 人 不 能 按 期 偿 付 银 行 贷 款 的 可 能 性 很 小, 因 此 上 述 被 抵 押 林 权 被 银 行 行 使 抵 押 权 的 风 险 也 很 小 2 对 于 第 二 种 风 险, 有 关 情 况 具 体 如 下 : 发 行 人 收 购 德 庆 县 松 林 资 源 建 设 采 脂 基 地 项 目 拟 收 购 德 庆 县 银 龙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银 龙 实 业 ) 及 缪 雄 华 缪 群 姗 李 灶 梅 梁 炎 明 拥 有 的 面 积 总 计 27, 亩 的 林 权 截 至 2016 年 3 月, 银 龙 实 业 等 权 属 人 已 将 27, 亩 森 林 资 源 抵 押 给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德 庆 县 支 行 及 德 庆 县 农 村 信 用 合 作 联 社,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担 保 的 主 债 权 情 况 面 积 转 让 价 格 抵 押 面 积 权 属 人 ( 亩 ) ( 万 元 ) ( 亩 ) 主 债 权 债 务 人 债 权 人 借 款 期 限 金 额 7, 银 龙 实 业 农 行 德 庆 支 行 1, 银 龙 实 10,977.7 至 业 0 3, 德 庆 银 龙 林 产 化 3, 工 有 限 公 司 德 庆 农 信 社 1,450 ( 注 ) 至 缪 雄 华 5, , , 银 龙 实 业 农 行 德 庆 支 行 至

293 序 号 权 属 人 面 积 ( 亩 ) 转 让 价 格 ( 万 元 ) 担 保 的 主 债 权 情 况 抵 押 面 积 ( 亩 ) 债 务 人 债 权 人 主 债 权 金 额 借 款 期 限 德 庆 银 龙 林 产 化 1, 至 2, 德 庆 农 信 社 工 有 限 公 司 ( 注 ) 缪 群 姗 3, , , 银 龙 实 业 农 行 德 庆 支 行 至 至 4 李 灶 梅 2, , 李 灶 梅 农 行 德 庆 支 行 至 5 梁 炎 明 4, , , 梁 炎 明 农 行 德 庆 支 行 ,431.5 合 计 9, , ,305 0 注 : 该 笔 担 保 为 银 龙 实 业 与 缪 雄 华 共 同 为 德 庆 银 龙 林 产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向 德 庆 农 信 社 贷 款 1,450 万 元 提 供 的 抵 押 担 保 2016 年 3 月 23 日, 发 行 人 与 银 龙 实 业 及 缪 雄 华 缪 群 姗 李 灶 梅 梁 炎 明 等 自 然 人 分 别 签 署 了 森 林 资 源 转 让 合 同 之 补 充 协 议 三, 约 定 若 发 行 人 上 市 已 经 中 国 证 监 会 批 准 且 首 发 募 集 资 金 已 到 位 时, 上 述 权 属 人 以 拟 转 让 的 森 林 资 源 为 贷 款 提 供 担 保 且 该 笔 贷 款 未 到 期 或 到 期 尚 未 归 还, 则 由 发 行 人 将 相 当 于 未 偿 还 贷 款 本 息 的 森 林 资 源 转 让 款 支 付 至 双 方 共 同 监 管 的 银 行 账 户, 并 直 接 用 于 归 还 相 应 贷 款 本 息 权 属 人 应 按 规 定 尽 快 将 林 权 证 过 户 至 发 行 人 名 下 剩 余 森 林 资 源 转 让 款 的 支 付 仍 按 原 协 议 约 定 执 行 2016 年 3 月 9 日, 抵 押 权 人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德 庆 县 支 行 及 德 庆 县 农 村 信 用 合 作 联 社 分 别 出 具 承 诺 函, 承 诺 内 容 如 下 : 1 同 意 德 庆 县 银 龙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 缪 雄 华 / 缪 群 姗 / 李 灶 梅 / 梁 炎 明 将 其 拥 有 所 有 权 使 用 权 并 抵 押 给 我 行 的 上 述 森 林 资 源 有 偿 转 让 给 广 东 科 茂 林 产 化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 在 上 述 抵 押 物 所 担 保 的 贷 款 本 息 及 相 关 费 用 全 部 得 到 清 偿 后 的 5 个 工 作 日 内, 将 有 关 林 权 证 森 林 资 源 抵 押 登 记 证 及 还 款 证 明 一 并 交 还 德 庆 县 银 龙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 缪 雄 华 / 缪 群 姗 / 李 灶 梅 / 梁 炎 明, 并 协 助 其 做 好 林 权 抵 押 注 销 登 记 手 续 综 上 所 述, 发 行 人 募 投 项 目 拟 收 购 德 庆 县 27, 亩 林 权, 其 中 27, 亩 已 被 抵 押 的 林 权 已 获 得 抵 押 权 人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德 庆 县 支 行 及 德 庆 县 农 村 信 用 合 作 联 社 的 同 意, 允 许 上 述 林 权 在 抵 押 期 间 转 让 给 发 行 人 根 据 发 行 人 与 各 林 权 权 属 人 签 订 的 补 充 协 议, 若 发 行 人 上 市 已 经 中 国 证 监 会 批 准 且 首 发 募 集 资 金 已 到 位 时, 上 述 林 权 仍 未 解 除 质 押, 则 由 发 行 人 将 相 当 于 未 偿 还 贷 款 本 息 的 森 林 资 源 转 让 款 支 付 至 双 方 共 同 监 管 的 银 行 账 户, 并 直 接 用 于 归 还 相 应 贷 款 本 息 抵 押 权 人 承 诺 在 贷 款 本 息 得 到 清 偿 后 5 个 工 作 日 内, 将 有 关 林 权 证 森 林 资 源 抵 押 登 记 证 及 还 款 证 明 一 并 交 还 林 权 权 属 人, 并 协 助 其 做 好 林 权 抵

294 押 注 销 登 记 手 续 林 权 权 属 人 在 取 得 银 行 归 还 的 林 权 证 后 应 尽 快 将 其 过 户 至 发 行 人 名 下 据 此, 发 行 人 收 购 募 投 项 目 已 抵 押 的 德 庆 林 地 已 获 得 抵 押 权 人 同 意, 通 过 开 设 共 管 账 户 的 方 式 能 够 督 促 贷 款 人 及 抵 押 人 归 还 相 应 贷 款 本 息, 从 而 保 证 解 除 林 权 质 押, 不 存 在 实 质 性 障 碍 2016 年 2 月 28 日, 发 行 人 与 德 庆 县 本 次 拟 收 购 林 木 资 产 的 所 有 者 签 署 了 相 关 补 充 协 议, 将 第 一 笔 转 让 价 款 付 款 期 限 由 原 24 个 月 延 长 为 48 个 月 ( 即 截 至 2017 年 1 月 6 日 ) 2016 年 3 月, 发 行 人 实 际 控 制 人 曾 广 建 和 范 德 明 承 诺 : 公 司 拟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收 购 德 庆 县 松 林 资 源 和 收 购 吉 安 县 松 林 资 源, 公 司 在 实 际 松 林 资 源 收 购 时 产 生 的 合 同 价 款 以 外 的 一 切 成 本 费 用 将 由 其 承 担 (2) 收 购 吉 安 县 松 林 资 源 建 设 采 脂 基 地 项 目 本 次 拟 收 购 林 木 资 产 的 最 终 收 购 价 格 确 定 为 2, 万 元, 较 评 估 值 2, 万 元 折 价 万 元, 折 价 率 为 2.68% 收 购 价 格 系 参 考 评 估 价 格 公 司 预 估 价 格 并 结 合 具 体 林 地 环 境, 由 公 司 与 被 收 购 方 协 商 而 确 定 的 市 场 价 格 公 司 已 与 本 次 拟 收 购 林 木 资 产 的 所 有 者 签 署 了 森 林 资 源 转 让 合 同 和 森 林 资 源 转 让 合 同 之 补 充 协 议, 并 均 办 理 了 公 证 手 续, 公 司 为 本 次 收 购 支 付 预 付 款 金 额 为 万 元 协 议 签 署 的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序 林 地 面 积 松 林 面 积 协 议 价 预 付 款 签 约 人 权 利 人 号 ( 亩 ) ( 亩 ) ( 万 元 ) ( 万 元 ) 1 吉 安 县 群 兴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吉 安 县 群 兴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5, , , 肖 修 耀 王 祥 圣 刘 秀 敏 肖 修 耀 王 祥 圣 刘 秀 敏 肖 修 耀 王 祥 圣 张 祥 云 肖 修 耀 王 祥 圣 张 祥 云 刘 景 敏 王 祥 圣 刘 景 敏 王 祥 圣 肖 修 耀 郭 玉 根 王 祥 圣 肖 修 耀 郭 玉 根 王 祥 圣 1, , 肖 奕 伏 肖 贱 生 肖 奕 伏 肖 贱 生 合 计 9, , , 此 外, 公 司 于 2014 年 7 月 与 吉 安 县 本 次 拟 收 购 林 木 资 产 的 所 有 者 签 署 了 相 关 补 充 协 议 依 据 公 司 与 上 述 各 方 签 署 的 补 充 协 议, 公 司 按 照 每 亩 15 元 的 标 准 分 别 预 付 给 各 林 木 资 产 所 有 者 林 木 收 购 款, 共 计 万 元 8 公 司 与 森 林 资 源 转 让 方 签 订 合 同 的 主 要 内 容 (1) 公 司 ( 乙 方 ) 与 德 庆 县 松 林 资 源 出 让 方 ( 甲 方 ) 签 订 合 同 的 主 要 内 容 由 于 德 庆 县 松 林 资 源 的 出 让 方 均 存 在 将 部 分 林 权 抵 押 给 银 行 获 得 银 行 贷 款 的 情 况, 因 此 转 让 合 同 作 了 特 别 约 定, 其 主 要 内 容 如 下 : 1 如 果 森 林 资 源 担 保 的 贷 款 到 期 ( 含 到 期 后 续 展 的 期 限 ) 前, 乙 方 上 市 得 到 证 监 会 核 准 且 募 集 资 金 已 到 位, 乙 方 在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后 5 日 内 书 面 通 知 甲 方 办 理 抵 押 注 销 手 续 ; 甲 方 在 收 到 上 述 书 面 通 知 后 15 日 内 办 理 完 成 抵 押 注 销 手 续 ; 在

295 抵 押 登 记 注 销 后 10 日 内, 乙 方 向 甲 方 支 付 50% 的 转 让 价 款, 在 付 清 该 笔 款 项 后 40 日 内, 甲 方 应 将 林 权 证 过 户 至 乙 方 名 下, 余 款 在 过 户 后 3 个 工 作 日 内 付 清 ; 2 如 果 森 林 资 源 担 保 的 贷 款 到 期 ( 含 到 期 后 续 展 的 期 限 ) 时, 乙 方 上 市 尚 未 得 到 证 监 会 核 准 或 者 募 集 资 金 尚 未 到 位, 甲 方 或 借 款 人 应 按 时 归 还 贷 款, 以 确 保 抵 押 权 人 不 会 处 置 本 合 同 项 下 森 林 资 源 ; 贷 款 归 还 完 毕 后, 甲 方 应 办 理 完 成 抵 押 注 销 手 续 ; 3 如 乙 方 上 市 不 予 核 准, 则 乙 方 在 收 到 不 予 核 准 通 知 后 5 日 内 有 权 单 方 面 解 除 合 同, 不 承 担 违 约 责 任 ; 4 合 同 签 订 后 林 权 证 过 户 前, 甲 方 应 保 持 对 森 林 资 源 的 正 常 经 营 和 管 理, 并 承 担 相 关 费 用 ; 甲 方 应 停 止 一 切 林 事 活 动,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林 木 砍 伐 松 脂 采 割 ; 对 森 林 资 源 发 生 的 任 何 损 失,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森 林 火 灾 盗 伐 虫 灾 等, 均 由 甲 方 负 责 处 理 和 承 担, 如 果 损 失 面 积 或 者 损 失 金 额 超 过 约 定 金 额 的, 乙 方 有 权 终 止 协 议 ; 5 合 同 签 订 后, 甲 方 不 得 以 任 何 方 式 流 转 或 处 置 合 同 项 下 的 森 林 资 源,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转 让 转 包 出 租 互 换 等 ; 6 合 同 因 转 让 期 限 届 满 或 其 他 原 因 提 前 终 止 的, 应 按 合 同 规 定 处 置 有 关 林 地 林 木 及 相 关 资 产 ; 7 如 果 甲 方 未 及 时 办 理 完 成 森 林 资 源 的 抵 押 注 销 手 续, 或 者 甲 方 及 借 款 人 未 及 时 归 还 贷 款 使 得 森 林 资 源 被 抵 押 权 人 依 法 处 置, 甲 方 应 向 乙 方 支 付 转 让 价 款 20% 的 违 约 金 ; 因 违 约 给 对 方 造 成 损 失 的, 违 约 方 还 应 承 担 赔 偿 责 任 (2) 公 司 ( 乙 方 ) 与 吉 安 县 松 林 资 源 出 让 方 ( 甲 方 ) 签 订 合 同 的 主 要 内 容 1 如 果 乙 方 上 市 成 功, 乙 方 应 在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后 30 日 内, 向 甲 方 支 付 转 让 价 款 ; 如 果 乙 方 上 市 不 予 核 准, 乙 方 应 在 收 到 证 监 会 不 予 核 准 通 知 后 90 日 内, 向 甲 方 支 付 转 让 价 款 ; 2 乙 方 付 清 转 让 价 款 后 30 日 内, 甲 方 应 将 森 林 资 源 的 林 权 变 更 登 记 至 乙 方 名 下 ; 3 合 同 签 订 后 森 林 资 源 移 交 乙 方 前, 甲 方 应 保 持 对 森 林 资 源 的 正 常 经 营 和 管 理, 并 承 担 相 关 费 用 ; 甲 方 应 停 止 一 切 林 事 活 动,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林 木 砍 伐 松 脂 采 割 ; 对 森 林 资 源 发 生 的 任 何 损 失,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森 林 火 灾 盗 伐 虫 灾 等, 均 由 甲 方 负 责 处 理 和 承 担, 如 果 损 失 面 积 或 者 损 失 金 额 超 过 约 定 金 额 的, 乙 方 有 权 终 止 协 议 ; 4 合 同 签 订 后, 甲 方 不 得 以 任 何 方 式 流 转 或 处 置 合 同 项 下 的 森 林 资 源,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转 让 转 包 出 租 互 换 等 ; 5 合 同 因 转 让 期 限 届 满 或 其 他 原 因 提 前 终 止 的, 如 林 木 未 达 经 济 砍 伐 期, 甲 乙 双 方 会 同 林 地 所 有 权 人 共 同 协 商 延 长 乙 方 的 林 地 使 用 权 期 限 事 宜, 或 者 将 林 木

296 评 估 后 作 价 转 让 给 甲 方 林 地 所 有 权 人 或 第 三 方 ; 6 如 果 一 方 违 约 致 使 合 同 不 能 履 行, 须 向 守 约 方 支 付 转 让 价 款 20% 的 违 约 金 ; 因 违 约 给 对 方 造 成 损 失 的, 违 约 方 还 应 承 担 赔 偿 责 任 9 项 目 环 保 措 施 本 项 目 主 要 为 对 实 施 林 地 现 有 林 木 资 源 的 养 护 和 采 脂, 不 仅 不 会 产 生 环 境 污 染, 还 将 对 当 地 自 然 环 境 的 保 护 产 生 有 益 影 响, 具 体 表 现 为 : 通 过 对 分 散 林 木 资 源 的 统 一 管 理 和 养 护, 将 有 利 于 提 高 原 有 林 木 的 质 量, 提 升 其 涵 养 水 源 防 风 固 沙 水 土 保 持 与 调 节 气 候 等 能 力 ; 可 提 高 森 林 覆 盖 率, 发 挥 林 分 的 生 态 效 能, 保 护 生 物 多 样 性 与 维 持 群 落 生 态 平 衡 本 项 目 已 经 办 理 了 环 保 审 批 手 续 根 据 德 庆 县 环 境 保 护 局 关 于 广 东 科 茂 林 产 化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收 购 德 庆 县 松 林 资 源 建 设 采 脂 基 地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的 审 批 意 见 ( 德 环 项 目 [2013]11 号 ) 和 吉 安 县 环 境 保 护 局 关 于 对 江 西 金 安 林 产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收 购 吉 安 县 松 林 资 源 建 设 采 脂 基 地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的 批 复 ( 吉 县 环 督 字 [2013]2 号 ), 本 项 目 符 合 相 关 环 保 要 求 10 项 目 选 址 占 用 土 地 情 况 本 次 收 购 德 庆 县 松 林 资 源 建 设 采 脂 基 地 分 别 位 于 广 东 省 德 庆 县 的 莫 村 播 植 新 圩 高 良 永 丰 官 圩 凤 村 悦 城 等 8 个 乡 镇, 收 购 吉 安 县 松 林 资 源 建 设 采 脂 基 地 分 别 位 于 江 西 省 吉 安 县 的 油 田 梅 塘 大 冲 等 3 个 乡 镇 吉 安 县 地 处 江 西 省 中 部, 吉 泰 盆 地 中 心 赣 江 中 游, 距 南 昌 231 千 米, 距 吉 安 市 10 千 米, 距 井 冈 山 机 场 30 公 里 ; 全 县 生 物 种 类 500 多 种, 森 林 面 积 180 万 亩, 其 中 湿 地 松 70 万 亩, 居 全 国 之 最, 森 林 覆 盖 率 达 61% 德 庆 县 地 处 广 东 省 西 部, 西 江 中 游 北 岸, 东 连 高 要 市, 西 接 封 开 县, 北 界 广 宁 县 怀 集 县, 南 临 西 江, 与 云 浮 市 的 郁 南 县 云 安 县 隔 江 相 望 ; 自 然 资 源 矿 产 资 源 和 旅 游 资 源 都 十 分 丰 富, 全 县 森 林 覆 盖 率 达 71%, 林 木 年 生 长 量 达 41 万 立 方 米, 活 立 木 总 蓄 积 量 达 763 万 立 方 米 11 项 目 组 织 方 式 及 实 施 进 度 收 购 德 庆 县 松 林 资 源 建 设 采 脂 基 地 由 本 公 司 负 责 组 织 实 施, 收 购 吉 安 县 松 林 资 源 建 设 采 脂 基 地 由 本 公 司 对 全 资 子 公 司 江 西 金 安 林 产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进 行 增 资 并 由 其 负 责 组 织 实 施 项 目 已 开 展 前 期 调 研 工 作, 完 成 了 林 木 资 源 的 资 产 评 估 工 作, 并 与 相 关 权 利 人 签 订 森 林 资 源 转 让 合 同 并 支 付 了 部 分 预 付 款 林 木 资 源 收 购 费 用 配 套 工 程 费 用 基 础 预 备 费 铺 底 流 动 资 金 均 在 项 目 实 施 的 第 一 年 投 入 12 项 目 效 益 分 析 (1) 经 济 效 益 分 析 根 据 本 次 拟 收 购 马 尾 松 湿 地 松 林 木 资 产 资 源 的 生 长 习 性 及 公 司 护 林 采 脂

297 水 平 预 测, 未 来 该 项 目 为 公 司 提 供 松 脂 的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吨 项 目 2015 年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收 购 德 庆 县 松 林 资 源 建 设 采 脂 基 地 项 目 2, , , , , 收 购 吉 安 县 松 林 资 源 建 设 采 脂 基 地 项 目 - - 1, , , 合 计 2, , , , , 项 目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收 购 德 庆 县 松 林 资 源 建 设 采 脂 基 地 项 目 3, , , , , 收 购 吉 安 县 松 林 资 源 建 设 采 脂 基 地 项 目 1, , , , , 合 计 4, , , , , 注 : 本 可 行 性 研 究 确 定 的 建 设 或 计 算 初 期 2015 年 为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计 划 到 位 时 间 本 次 实 际 到 位 时 间 将 延 后, 则 建 设 或 计 算 起 始 期 和 周 期 相 应 后 延 公 司 2013 年 ~2015 年 采 购 松 脂 的 吨 数 分 别 为 23, 吨 29, 吨 和 41, 吨, 平 均 每 年 31, 吨, 上 述 项 目 全 部 投 产 后 能 解 决 公 司 约 16% 的 松 脂 需 求 按 现 有 森 林 资 源 转 让 合 同 收 购 的 林 木 资 源 树 龄 估 算, 德 庆 的 松 林 在 2014 年 有 98.66% 满 足 采 脂 条 件 ; 而 吉 安 的 松 林 将 在 2016 年 全 部 满 足 采 脂 条 件 本 项 目 预 计 年 均 营 业 收 入 6, 万 元, 年 均 净 利 润 1, 万 元, 所 得 税 后 的 净 现 值 为 3, 万 元, 项 目 所 得 税 后 内 部 财 务 收 益 率 为 12.43%, 项 目 投 资 回 收 期 为 7.81 年 ( 以 上 所 得 税 率 按 照 25% 计 算, 折 现 率 按 照 8% 计 算 ) (2) 生 态 效 益 和 社 会 效 益 分 析 本 项 目 实 施 将 对 集 体 与 个 人 所 有 林 地 实 施 统 一 管 理, 分 别 采 用 适 应 马 尾 松 和 湿 地 松 的 管 理 方 法 来 对 林 木 进 行 养 护, 以 适 应 林 木 的 生 长 规 律, 既 能 保 证 林 木 的 正 常 采 脂, 又 有 利 于 提 升 林 木 资 源 的 质 量, 更 充 分 地 发 挥 林 木 资 源 的 涵 养 水 源 防 风 固 沙 水 土 保 持 与 调 节 气 候 等 能 力, 提 高 森 林 覆 盖 率, 发 挥 林 分 的 生 态 效 能, 保 护 生 物 多 样 性 与 维 持 群 落 生 态 平 衡, 实 现 森 林 越 采 越 多 越 采 越 好 永 续 利 用 的 生 态 森 林 经 营 本 项 目 通 过 林 木 资 源 收 购, 将 林 农 从 粗 放 的 林 业 生 产 经 营 中 解 放 出 来, 在 可 保 证 的 友 好 协 商 与 补 偿 基 础 上, 加 快 林 农 的 资 金 回 收, 部 分 林 农 还 可 以 从 事 到 其 他 产 业 中 去, 增 加 了 林 农 的 经 济 来 源 项 目 实 施 后, 林 木 日 常 养 护 采 脂 等 作 业 对 劳 动 力 需 求 量 较 大, 除 公 司 目 前 自 有 的 职 工 外, 需 要 进 一 步 增 加 劳 动 力, 不 仅 可 扩 大 公 司 林 业 人 才 队 伍, 亦 可 为 部 分 林 农 提 供 短 期 工 作, 加 强 公 司 与 农 民 的 交 流, 建 立 友 好 互 信 互 利 的 合 作 关 系, 维 护 社 会 稳 定, 推 进 新 农 村 建 设 进 程

298 ( 二 ) 肇 庆 高 新 区 技 术 中 心 建 设 项 目 1 项 目 概 述 本 项 目 拟 投 入 募 集 资 金 5,000 万 元 建 设 研 发 中 心, 项 目 占 地 面 积 2,045 平 方 米, 总 建 筑 面 积 为 3,415 平 方 米, 分 为 技 术 实 验 中 心 和 中 试 车 间 技 术 实 验 中 心 负 责 新 产 品 研 发 和 新 产 品 工 艺 路 线 确 定, 中 试 车 间 负 责 对 新 产 品 进 行 中 试 实 验, 以 验 证 放 大 生 产 后 工 艺 的 可 行 性 本 项 目 将 缩 短 公 司 新 产 品 研 究 开 发 的 时 间 进 程, 促 进 技 术 研 发 成 果 向 产 品 的 转 化, 推 进 企 业 主 要 产 品 技 术 和 专 利 保 护 的 进 程, 进 一 步 巩 固 企 业 技 术 优 势, 提 升 公 司 的 自 主 创 新 能 力, 提 高 产 品 的 科 技 含 量 和 市 场 竞 争 力 2 项 目 的 必 要 性 分 析 (1) 项 目 的 建 设 是 增 强 公 司 自 主 创 新 能 力 和 技 术 成 果 转 化 的 需 要 在 经 济 全 球 化 迅 猛 发 展 的 形 势 下, 松 香 和 松 节 油 深 加 工 行 业 的 竞 争 也 日 趋 激 烈, 企 业 依 靠 机 会 主 义 低 水 平 仿 制 和 不 规 范 营 销 将 会 越 来 越 难 以 保 持 生 命 力 企 业 只 有 通 过 加 大 技 术 研 发 的 投 入 引 进 关 键 设 备 仪 器 及 软 件, 才 能 改 善 公 司 的 研 发 工 作 环 境, 增 强 核 心 技 术 和 关 键 技 术 的 开 发 手 段, 因 此 技 术 中 心 的 建 设 是 提 升 研 发 能 力 和 自 主 创 新 能 力 保 持 公 司 竞 争 优 势 的 必 由 之 路 本 项 目 拟 建 设 的 技 术 中 心 将 作 为 公 司 技 术 研 发 和 产 品 试 制 中 心, 可 进 一 步 提 升 企 业 的 技 术 研 发 和 产 品 试 制 能 力, 技 术 中 心 通 过 开 发 新 的 产 品 类 型, 对 现 有 生 产 技 术 和 产 品 进 行 改 进 优 化 和 创 新, 以 及 新 工 艺 新 技 术 优 化 后 的 中 试 放 大 等 各 项 措 施, 可 以 促 进 技 术 成 果 向 产 品 的 转 化, 为 实 现 产 业 化 生 产 提 供 技 术 支 持 (2) 项 目 的 建 设 是 增 强 松 香 松 节 油 深 加 工 产 品 安 全 性 的 需 要 松 香 松 节 油 深 加 工 产 品 是 现 代 农 林 产 品 科 技 创 新 取 得 的 宝 贵 成 果, 已 经 成 为 胶 粘 剂 涂 料 油 墨 电 子 香 料 等 领 域 的 重 要 原 料, 越 来 越 发 挥 着 不 可 替 代 的 作 用 然 而 由 于 原 料 松 香 成 分 复 杂 松 香 树 脂 生 产 企 业 质 量 检 测 标 准 控 制 不 严 格 检 测 技 术 不 够 先 进 和 准 确 等 原 因, 导 致 下 游 客 户 的 产 品 出 现 了 各 种 质 量 问 题, 进 而 给 深 松 香 加 工 企 业 和 下 游 客 户 带 来 巨 大 的 损 失 为 避 免 上 述 问 题 的 出 现, 目 前 公 司 的 主 导 产 品 水 白 松 香 酯 采 用 先 氢 化 再 酯 化 和 浅 色 化 最 后 进 行 稳 定 化 处 理 等 工 艺, 该 工 艺 需 要 建 立 多 方 位 的 质 量 控 制 方 案, 并 在 生 产 和 质 量 保 障 中 使 用 现 代 先 进 技 术 和 理 论 方 法, 以 保 证 产 品 的 安 全 有 效 和 质 量 可 控 因 此 目 前 的 市 场 情 况 要 求 公 司 加 大 对 新 产 品 和 新 工 艺 的 技 术 研 发 投 入, 以 降 低 工 艺 复 杂 程 度 提 高 质 量 控 制 水 平 提 高 深 加 工 产 品 的 安 全 性 和 稳 定 性 3 项 目 的 可 行 性 分 析 (1) 公 司 管 理 层 对 技 术 和 研 发 较 为 重 视

299 公 司 为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是 国 内 领 先 的 松 香 树 脂 企 业, 技 术 水 平 处 行 业 领 先 地 位 公 司 董 事 长 曾 广 建 总 经 理 范 德 明 都 是 技 术 出 身, 曾 在 松 香 树 脂 领 域 获 得 科 学 进 步 奖, 均 是 行 业 内 研 究 松 香 树 脂 的 知 名 专 家 因 此, 他 们 对 公 司 的 技 术 和 研 发 较 为 重 视, 这 将 从 根 本 上 为 公 司 的 长 期 研 发 注 入 了 持 续 的 动 力 (2) 公 司 具 备 较 强 的 研 发 实 力 公 司 建 立 了 改 性 松 香 深 加 工 工 程 技 术 研 究 开 发 中 心, 专 门 针 对 行 业 内 的 前 瞻 性 课 题 进 行 深 入 研 究, 通 过 对 原 有 技 术 的 改 造 以 及 新 技 术 的 研 发, 确 保 了 公 司 的 技 术 和 研 发 优 势, 使 公 司 的 技 术 储 备 水 平 始 终 处 于 行 业 领 先 地 位 截 至 本 招 股 书 签 署 日, 公 司 已 经 取 得 发 明 专 利 12 项 国 家 重 点 新 产 品 2 项 ; 同 时 发 行 人 及 其 子 公 司 曾 参 加 制 定 国 家 标 准 1 项 和 行 业 标 准 2 项 科 技 型 中 小 企 业 技 术 创 新 基 金 项 目 1 项 省 级 现 代 产 业 体 系 技 术 创 新 项 目 1 项, 获 得 了 科 学 技 术 成 果 鉴 定 证 书 1 项 重 点 新 产 品 技 术 鉴 定 证 书 6 项, 并 有 多 项 产 品 获 得 科 技 进 步 奖 重 点 新 产 品 和 高 新 技 术 产 品 等 称 号 综 上 所 述, 公 司 领 先 的 技 术 水 平 可 保 证 公 司 在 松 香 和 松 香 树 脂 产 品 研 发 和 生 产 方 面 始 终 走 在 国 内 同 行 业 前 列, 为 本 项 目 的 实 施 提 供 了 有 力 的 技 术 支 持 (3) 公 司 研 发 的 基 础 条 件 较 好 除 了 曾 广 建 和 范 德 明 以 外, 公 司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徐 社 阳 陈 就 记 和 沈 亮 升 大 多 都 具 有 林 产 化 工 化 学 分 析 生 物 工 程 等 学 科 的 专 业 背 景, 拥 有 丰 富 的 科 研 经 验 ; 同 时, 研 发 中 心 为 探 索 最 新 最 尖 端 松 香 树 脂 技 术, 促 进 科 技 成 果 转 化, 公 司 创 建 了 多 个 技 术 平 台, 如 现 代 采 脂 技 术 研 究 室 高 档 低 气 味 松 香 树 脂 研 究 室 松 节 油 合 成 香 料 和 合 成 萜 烯 树 脂 研 究 室 松 香 提 取 物 合 成 生 物 化 学 品 研 究 室, 配 备 了 具 有 国 内 先 进 水 平 的 技 术 开 发 试 验 检 测 监 测 装 置 及 中 试 车 间, 为 公 司 的 技 术 创 新 提 供 了 较 好 的 基 础 条 件, 这 些 都 将 有 利 于 本 项 目 的 顺 利 推 进 4 项 目 研 发 方 向 (1) 开 发 无 色 高 稳 定 的 高 度 氢 化 水 白 松 香 酯 公 司 水 白 松 香 酯 系 列 产 品 已 广 泛 用 于 代 替 进 口 水 白 石 油 树 脂 用 于 高 档 胶 粘 剂, 但 对 于 要 求 热 稳 定 性 非 常 高 的 客 户 则 需 要 高 稳 定 的 高 度 氢 化 水 白 松 香 酯 因 此, 公 司 研 究 无 色 高 稳 定 的 高 度 氢 化 水 白 松 香 酯, 开 发 与 水 白 松 香 酯 功 能 相 同, 适 用 于 热 稳 定 性 非 常 高 的 产 品, 可 以 延 伸 主 导 产 品 产 业 链, 提 高 盈 利 能 力 (2) 开 发 浅 色 歧 化 松 香 酯 歧 化 松 香 酯 是 一 类 非 常 重 要 的 松 香 酯, 该 类 树 脂 具 有 良 好 的 稳 定 性 和 增 粘 性 能, 在 一 些 特 殊 胶 粘 剂 应 用 中 起 着 举 足 轻 重 的 作 用 但 由 于 传 统 歧 化 松 香 酯 的 颜 色 较 深 而 严 重 影 响 下 游 客 户 产 品 的 颜 色, 进 而 影 响 终 端 产 品 的 档 次 公 司 将 进 一 步 研 发 新 的 歧 化 和 酯 化 工 艺, 研 制 出 性 能 更 加 优 异 的 浅 色 歧 化 松 香 酯 (3) 生 产 工 艺 和 质 检 技 术 的 持 续 改 进 优 化 和 再 创 新 通 过 对 生 产 工 艺 和 质 检 技 术 的 持 续 改 进 优 化 和 再 创 新, 可 以 提 升 产 品 质 量

300 降 低 生 产 成 本, 从 而 增 强 公 司 产 品 的 市 场 竞 争 优 势 提 高 市 场 占 有 率 公 司 通 过 建 立 全 过 程 质 量 控 制 系 统, 生 产 过 程 的 各 个 环 节 完 全 由 数 字 化 微 机 系 统 控 制, 极 大 提 高 生 产 过 程 在 线 检 测 和 质 量 控 制 水 平 全 过 程 质 量 控 制 系 统 的 建 立 为 公 司 未 来 建 立 PAT (Process Analytical Technology) 技 术 平 台 奠 定 基 础, 在 研 究 理 论 和 应 用 技 术 实 施 上 使 公 司 进 入 世 界 松 香 树 脂 行 业 的 前 列 (4) 建 立 浅 色 松 香 树 脂 耐 老 化 性 能 的 评 价 方 法 松 香 松 节 油 深 加 工 产 品 的 耐 老 化 性 能 一 直 是 下 游 客 户 非 常 关 心 的 问 题 产 品 耐 老 化 性 能 的 评 价 方 法 主 要 包 括 : 储 存 稳 定 性 能 中 温 热 老 化 性 能 高 温 热 老 化 性 能 耐 紫 外 老 化 性 能 运 输 条 件 下 产 品 的 老 化 性 能 等 项 目 (5) 开 展 产 品 在 胶 粘 剂 涂 料 油 墨 行 业 的 应 用 研 究 通 过 研 究 各 种 产 品 在 胶 粘 剂, 涂 料, 油 墨 中 的 各 项 性 能, 建 立 评 估 的 基 本 方 法, 真 正 为 客 户 着 想, 为 客 户 创 新, 为 客 户 提 供 解 决 方 案 (6) 测 试 产 品 原 材 料 的 各 种 性 能 产 品 原 材 料 的 性 能 直 接 影 响 着 产 品 的 质 量, 松 香 产 品 由 于 产 地 不 同 树 种 不 同 生 产 厂 家 不 同, 导 致 松 香 的 许 多 产 品 质 量 指 标 变 化 较 大 要 保 证 产 品 质 量 必 须 对 产 品 原 辅 材 料 的 各 种 性 能 进 行 必 要 的 测 试, 针 对 不 同 的 原 料, 采 取 合 适 的 生 产 工 艺, 生 产 出 合 格 优 质 的 产 品 5 项 目 投 资 概 算 本 项 目 总 投 资 为 5,000 万 元, 其 中 建 设 投 资 4,550 万 元, 流 动 资 金 450 万 元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序 号 工 程 或 费 用 名 称 设 备 购 安 装 工 建 筑 工 其 他 费 置 费 程 费 程 费 用 合 计 一 工 程 费 用 2, , 技 术 中 心 2, , 电 气 消 防 及 安 全 设 施 绿 化 总 图 工 程 二 其 它 费 用 前 期 准 备 费 和 勘 察 设 计 费 安 评 和 环 评 费 建 设 单 位 管 理 费 工 程 建 设 监 理 费 生 产 准 备 费 及 职 工 培 训 费 招 标 代 理 费 联 合 试 运 转 费 家 具 购 置 费 三 预 备 费 四 建 设 投 资 合 计 2, , 五 流 动 资 金 六 总 计 ,000.00

301 序 号 一 6 主 要 设 备 仪 器 设 备 名 称 分 析 检 验 设 备 数 量 ( 台 / 套 ) 厂 商 用 途 1 电 感 耦 合 等 离 子 体 质 谱 仪 1 美 国 安 捷 伦 公 司 元 素 定 性 及 定 量 分 析 2 凝 胶 渗 透 色 谱 仪 1 美 国 安 捷 伦 公 司 分 子 量 分 布 测 定 3 飞 行 时 间 质 谱 仪 1 美 国 安 捷 伦 大 分 子 化 合 物 精 确 定 性 及 定 量 分 析 4 全 自 动 元 素 分 析 仪 1 德 国 elementar 测 定 物 质 的 C H O N S 元 素 含 量 5 三 重 串 联 四 级 杆 气 质 联 用 化 学 成 分 分 离 定 性 及 定 1 美 国 安 捷 伦 仪 量 分 析 6 高 速 逆 流 色 谱 仪 HSCCC 1 上 海 同 田 生 物 天 然 产 物 混 合 物 的 分 离 7 激 光 粒 度 分 析 仪 1 美 国 麦 奇 克 公 司 测 定 乳 液 粉 状 颗 粒 大 小 及 粒 径 分 布 8 超 导 核 磁 共 振 仪 1 德 国 布 鲁 克 化 学 成 分 结 构 分 析 9 全 自 动 进 样 高 效 液 相 色 谱 高 沸 点 物 质 包 括 松 香 甘 1 美 国 安 捷 伦 仪 油 酯 的 分 离 分 析 10 气 相 色 谱 仪 1 美 国 安 捷 伦 低 沸 点 物 质 分 离 及 定 量 分 析 11 刮 膜 式 分 子 蒸 馏 装 置 1 美 国 POPE 公 司 较 高 沸 点 组 分 的 分 离 12 小 分 子 单 晶 X- 射 线 衍 射 仪 1 日 本 理 学 测 定 有 机 化 合 物 的 晶 体 结 构 及 空 间 构 型 13 扫 描 电 子 显 微 镜 1 日 立 公 司 固 体 样 品 形 态 及 表 面 元 素 分 布 测 定 14 傅 立 叶 变 换 红 外 光 谱 仪 1 尼 高 力 公 司 有 机 化 合 物 结 构 分 析 15 流 变 仪 1 美 国 BrookField 高 粘 度 物 质 的 粘 度 测 定 16 大 纯 水 系 统 1 美 国 密 里 博 分 析 用 超 纯 水 的 制 备 17 扫 描 探 针 显 微 镜 1 日 本 岛 津 固 体 及 高 分 子 微 观 结 构 分 析 18 紫 外 分 光 光 度 计 1 日 本 岛 津 有 机 化 合 物 结 构 分 析 19 纳 米 粒 度 Zeta 电 位 仪 1 英 国 马 尔 文 测 定 松 香 等 乳 液 的 粒 度 带 电 性 能 20 表 面 张 力 仪 1 瑞 士 涂 料 树 脂 表 面 张 力 测 定 21 差 示 扫 描 量 热 仪 1 德 国 耐 驰 松 香 树 脂 等 玻 璃 化 温 度 分 析 22 热 重 分 析 仪 1 德 国 耐 驰 松 香 树 脂 等 的 耐 热 分 析 23 在 线 反 应 红 外 分 析 仪 1 梅 特 勒 - 托 利 多 反 应 过 程 在 线 监 测 二 氢 化 设 备 1 - 氢 化 产 品 生 产 试 验 三 歧 化 设 备 1 - 歧 化 产 品 生 产 试 验 7 项 目 环 保 措 施 项 目 主 要 污 染 物 包 括 废 料 废 水 废 气 和 工 业 噪 音, 主 要 治 理 措 施 如 下 : (1) 对 于 高 浓 度 反 应 釜 生 成 水, 由 于 其 CODCr 浓 度 很 高, 需 专 门 设 置 无 烟

302 焚 烧 炉 对 高 浓 度 反 应 釜 生 成 水 进 行 焚 烧 处 理, 本 项 目 产 生 的 高 浓 度 反 应 釜 生 成 水 可 依 托 工 厂 区 现 有 1 台 无 烟 焚 烧 炉 进 行 焚 烧 处 理 对 于 一 般 生 产 废 水 和 生 活 污 水, 集 中 后 依 托 厂 区 现 有 环 保 设 施 和 处 理 程 序 进 行 处 理 (2) 在 试 验 和 中 试 的 配 制 生 产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废 物 均 属 于 危 险 废 物, 可 依 托 厂 区 现 有 环 保 设 施 和 处 理 程 序 进 行 处 理 日 常 生 活 产 生 的 垃 圾 交 市 政 环 卫 部 门 运 走 统 一 处 理 (3) 本 项 目 在 试 验 和 中 试 的 配 制 生 产 过 程 中 产 生 极 少 量 生 产 废 气, 主 要 通 过 管 道 收 集 后 依 托 工 厂 区 现 有 环 保 设 施 和 处 理 程 序 进 行 处 理 (4) 对 车 间 内 噪 音 较 大 的 设 备 通 过 封 闭 隔 离 消 音 等 办 法 加 以 治 理, 并 在 车 间 周 围 合 理 种 树, 对 噪 声 形 成 屏 障, 降 低 噪 音, 经 以 上 措 施 噪 声 不 超 过 GB (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噪 声 标 准 ) 中 工 业 集 中 区 的 标 准 本 项 目 已 经 肇 庆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关 于 广 东 科 茂 林 产 化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科 茂 肇 庆 高 新 区 技 术 中 心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审 批 意 见 的 函 ( 肇 环 函 [2010]100 号 ) 认 可 2011 年 11 月 30 日, 肇 庆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关 于 广 东 科 茂 林 产 化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技 术 中 心 建 设 项 目 增 加 投 资 的 复 函 同 意 项 目 增 加 投 资 至 5,000 万 元, 项 目 仍 按 照 肇 环 函 [2010]100 号 批 复 要 求 继 续 执 行 8 项 目 选 址 占 用 土 地 情 况 公 司 拟 定 将 研 发 中 心 建 于 肇 庆 新 技 术 产 业 园 区 大 旺 园 区 的 公 司 现 有 厂 区 内 公 司 已 经 取 得 编 号 为 肇 国 用 (2009) 第 w018 号 土 地 使 用 权 证 书, 土 地 性 质 为 工 业 用 土 地 9 项 目 组 织 方 式 及 实 施 进 度 该 项 目 由 发 行 人 负 责 建 设 项 目 实 行 项 目 法 人 负 责 制 项 目 招 标 制 和 项 目 监 理 制, 确 保 项 目 建 设 运 营 管 理 计 划 进 度 按 规 划 要 求 开 展 项 目 建 设 时, 委 托 国 家 甲 级 工 程 设 计 单 位 进 行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由 一 批 训 练 有 素 的 相 关 专 业 大 中 专 以 上 学 历 的 技 术 人 员 进 行 建 设, 使 全 部 工 程 达 到 预 期 规 模 和 水 平 本 项 目 为 新 建 工 程, 项 目 建 设 期 为 2 年, 其 进 度 如 下 : 项 目 第 一 年 第 二 年 建 设 周 期 Q1 Q2 Q3 Q4 Q1 Q2 Q3 Q4 前 期 准 备 工 作 施 工 图 设 计 工 程 施 工 设 备 采 购 安 装 设 备 调 试 10 项 目 经 济 效 益 分 析 本 项 目 不 直 接 产 生 效 益, 但 项 目 的 实 施 有 利 于 提 升 公 司 技 术 创 新 能 力 和 市 场 的 持 续 盈 利 能 力, 使 得 公 司 能 够 灵 活 应 对 未 来 的 市 场 竞 争, 从 而 保 持 行 业 的 领 先

303 地 位 本 项 目 主 要 从 事 新 技 术 新 工 艺 新 产 品 的 研 发 工 作, 为 公 司 提 供 先 进 生 产 工 艺 最 新 产 品 配 方 及 具 有 市 场 前 景 的 新 产 品,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公 司 技 术 研 发 实 力 得 到 进 一 步 增 强, 对 推 动 公 司 在 松 香 树 脂 行 业 的 整 体 竞 争 力 具 有 积 极 作 用 ( 三 ) 补 充 公 司 流 动 资 金 项 目 1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的 必 要 性 (1)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是 满 足 公 司 运 营 管 理 的 迫 切 需 要 充 足 的 流 动 资 金 是 公 司 赖 以 生 存 和 发 展 的 基 础, 直 接 影 响 到 公 司 的 经 济 效 益 及 其 市 场 竞 争 力 随 着 松 香 树 脂 行 业 快 速 发 展, 公 司 业 务 规 模 不 断 扩 大, 满 足 运 营 管 理 所 需 流 动 资 金 的 需 求 日 益 迫 切 公 司 作 为 一 家 处 于 成 长 期 的 中 小 型 企 业, 近 年 来 公 司 的 增 长 主 要 依 靠 原 股 东 的 持 续 投 入 及 公 司 自 身 的 发 展 积 累, 融 资 方 式 主 要 局 限 于 银 行 贷 款, 但 公 司 可 抵 押 物 相 对 较 少, 银 行 贷 款 受 到 限 制 通 过 募 投 资 金 增 加 营 运 资 金, 将 直 接 缓 解 公 司 的 现 金 流 压 力, 给 公 司 的 持 续 发 展 提 供 保 障 (2)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是 公 司 合 理 储 备 原 材 料 存 货 的 需 要 公 司 的 原 材 料 主 要 为 松 脂 和 松 香, 在 公 司 存 货 中 占 比 较 大, 其 价 格 波 动 对 公 司 产 品 成 本 影 响 较 大 近 年 来, 由 于 松 脂 和 松 香 的 价 格 波 动 较 为 频 繁, 直 接 影 响 了 公 司 产 品 的 生 产 成 本 及 盈 利 能 力 为 了 保 持 原 材 料 供 应 的 稳 定 性 抑 制 原 材 料 价 格 波 动 带 来 的 成 本 压 力, 尽 可 能 减 少 损 失, 公 司 需 提 早 布 局, 根 据 原 材 料 市 场 价 格 波 动 的 情 况, 采 取 合 理 的 原 材 料 采 购 策 略, 这 必 然 要 求 公 司 持 有 充 足 的 流 动 资 金 通 常 情 况 下, 公 司 储 备 大 约 3 个 月 生 产 所 需 的 原 材 料, 原 材 料 存 货 占 用 资 金 较 为 突 出 因 此, 公 司 客 观 上 要 求 补 充 足 够 的 流 动 资 金, 以 合 理 储 备 原 材 料, 满 足 公 司 正 常 业 务 扩 展 的 需 要 (3)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是 公 司 实 施 客 户 开 拓 的 迫 切 需 求 公 司 已 成 功 开 发 了 德 国 汉 高 美 国 富 乐 法 国 波 士 胶 和 台 湾 南 宝 等 大 客 户, 这 些 客 户 采 购 量 较 大 但 结 算 周 期 较 长 ( 一 般 为 1~3 月, 最 长 不 超 过 4 个 月 ), 将 会 占 用 大 量 的 流 动 资 金 因 此, 为 了 缓 解 客 户 业 务 增 长 带 来 的 资 金 压 力, 迫 切 需 要 补 充 充 足 的 流 动 资 金, 来 满 足 客 户 的 供 货 要 求, 从 而 可 以 有 效 提 升 公 司 的 竞 争 力, 增 强 盈 利 能 力 综 上, 充 足 的 流 动 资 金 有 助 于 抓 住 未 来 市 场 机 会, 抵 御 市 场 竞 争 风 险, 提 高 公 司 运 营 能 力, 为 公 司 未 来 盈 利 的 可 持 续 增 长 提 供 了 有 力 保 障 2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的 可 行 性 (1) 市 场 需 求 巨 大 松 香 树 脂 产 品 广 泛 应 用 于 胶 粘 剂 工 业 油 墨 工 业 油 漆 涂 料 工 业 橡 胶 工 业 造 纸 工 业 医 药 工 业 及 食 品 工 业 等 领 域, 应 用 领 域 广 泛 随 着 我 国 经 济 的 不 断 发

304 展 和 松 香 树 脂 技 术 的 改 进, 将 带 动 松 香 树 脂 产 品 下 游 行 业 的 整 体 需 求, 使 得 作 为 上 游 的 松 香 树 脂 行 业 直 接 受 益 预 计 未 来 我 国 松 香 树 脂 产 品 市 场 需 求 将 继 续 保 持 较 快 增 长, 市 场 空 间 巨 大 (2) 公 司 已 贴 近 原 材 料 产 地 完 成 了 生 产 基 地 布 局 及 时 和 适 量 的 松 脂 和 松 香 供 应 对 松 香 树 脂 企 业 的 产 能 利 用 率 和 经 济 效 益 具 有 直 接 影 响 公 司 始 终 将 原 材 料 控 制 作 为 重 要 的 经 营 战 略 之 一, 已 在 江 西 吉 安 湖 南 永 州 广 西 崇 左 和 云 南 普 洱 等 松 香 富 产 区 设 立 了 子 公 司 江 西 吉 安 是 我 国 最 好 的 湿 地 松 脂 产 区, 广 西 崇 左 是 全 球 最 好 的 马 尾 松 脂 产 区, 云 南 普 洱 是 全 球 最 好 的 思 茅 松 脂 产 区 依 托 优 质 松 脂 原 料 产 地 建 立 生 产 基 地 的 布 局 模 式, 有 利 于 公 司 及 时 保 质 保 量 地 获 取 松 脂 资 源, 优 质 的 原 料 也 为 公 司 生 产 高 品 质 松 香 树 脂 提 供 了 保 证 同 时, 公 司 具 备 较 强 的 松 脂 储 备 能 力, 可 根 据 生 产 计 划 和 原 材 料 市 场 价 格 走 势 灵 活 安 排 储 备 量, 大 大 增 强 了 公 司 原 材 料 采 购 的 灵 活 性 因 此, 发 行 人 位 于 松 香 富 产 区 的 子 公 司 可 通 过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来 适 量 收 购 松 脂 和 松 香, 一 方 面 可 以 满 足 公 司 正 常 生 产 经 营 的 需 要, 另 一 方 面 也 可 有 效 提 升 公 司 的 产 能 利 用 率, 为 公 司 扩 大 产 销 规 模 打 下 坚 实 的 基 础 (3) 公 司 在 业 内 的 地 位 公 司 在 国 内 外 市 场 赢 得 了 较 高 的 品 牌 美 誉 度, 科 茂 作 为 广 东 省 知 名 商 标, 客 户 认 知 度 高 公 司 产 品 质 量 优 越, 性 能 好, 尤 其 在 粘 度 颜 色 气 味 稳 定 性 等 关 键 指 标 的 表 现 上 较 其 竞 争 厂 商 高 出 一 筹, 经 受 了 下 游 众 多 厂 商 长 期 严 格 的 考 核, 与 各 大 下 游 厂 商 已 经 建 立 了 稳 定 的 合 作 关 系 目 前 公 司 已 成 为 众 多 国 际 胶 粘 剂 厂 家 的 主 要 供 应 商, 如 德 国 汉 高 美 国 富 乐 法 国 波 士 胶 台 湾 南 宝 等 尽 管 公 司 一 般 给 予 了 1~3 个 月 ( 最 长 4 个 月 ) 的 账 期, 但 这 些 客 户 的 财 务 状 况 及 盈 利 能 力 良 好 资 金 雄 厚, 与 公 司 有 良 好 的 长 期 合 作 关 系, 没 有 不 良 历 史 还 款 记 录, 因 此 公 司 可 以 充 分 利 用 流 动 资 金 来 巩 固 和 扩 大 这 些 大 客 户 的 销 售 额 3 流 动 资 金 新 增 需 求 量 测 算 (1) 原 材 料 库 存 方 面 公 司 的 主 要 原 材 料 是 松 香 和 松 脂 等 天 然 产 品, 其 生 产 具 有 较 强 的 季 节 性 为 了 保 证 公 司 的 正 常 生 产 经 营, 在 松 脂 的 生 产 性 季 节, 公 司 一 般 需 维 持 1~2 个 月 的 原 材 料 储 备 ; 但 在 松 脂 的 非 生 产 性 季 节 ( 一 般 为 每 年 1~5 月 ), 则 需 在 上 年 年 底 开 始 储 备 当 年 生 产 所 需 的 松 脂 和 松 香, 通 常 需 维 持 3 个 月 左 右 的 原 材 料 储 备 发 行 人 全 资 子 公 司 普 洱 科 茂 和 广 西 科 茂 完 全 投 产 以 后, 发 行 人 松 香 树 脂 的 产 能 将 达 到 11.7 万 吨, 据 估 算 1 吨 松 香 树 脂 将 耗 用 0.96 吨 松 香 如 果 满 负 荷 生 产, 那 么 全 年 将 消 耗 万 吨 松 香, 按 3 个 月 的 原 材 料 储 备 量 计 算, 需 储 备 2.78 万 吨 松 香, 按 2015 年 度 松 香 采 购 的 平 均 单 价 10, 元 / 吨 计 算, 为 满 足 生 产 所 需 的 松 香 储 备 需 占 用 流 动 资 金 28, 万 元

305 目 前, 发 行 人 年 末 的 松 脂 和 松 香 库 存 量 预 计 基 本 上 能 满 足 次 年 3 个 月 生 产 所 需 的 松 香 量, 因 此, 松 香 储 备 ( 含 松 脂 储 备 ) 占 用 的 流 动 资 金 约 为 28, 万 元 如 果 松 香 价 格 上 涨, 那 么 松 香 储 备 占 用 的 流 动 资 金 将 会 更 多 (2) 大 客 户 货 款 回 收 方 面 截 至 2015 年 末, 发 行 人 应 收 账 款 账 面 余 额 为 10, 万 元 视 客 户 不 同, 一 般 有 1~3 个 月 的 账 期 ( 最 长 4 个 月 ), 因 此 每 年 9 月 ~12 月 的 销 售 收 入, 除 有 少 量 的 现 金 销 售 和 预 收 方 式 的 销 售 外, 部 分 体 现 为 到 期 收 回, 大 部 分 体 现 为 年 末 的 应 收 账 款, 这 也 形 成 了 对 流 动 资 金 的 占 用 (3) 从 同 行 业 财 务 比 率 比 较 方 面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的 存 货 周 转 率 和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与 同 行 业 上 市 公 司 的 对 应 数 据 如 下 : 指 标 项 目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平 均 值 行 业 平 均 值 (A) 发 行 人 (B) 差 额 (C)=(B)-(A) 存 货 比 率 (D)=(C)/(A) 23.13% 43.09% % 56.66% 周 转 率 存 货 平 均 余 额 ( 万 元 )(E) 18, , , , 按 照 行 业 平 均 水 平 应 补 充 的 流 动 资 金 ( 万 元 ) 4, , , , =(E)*(D)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行 业 平 均 值 (A) 发 行 人 (B) 差 额 (C)=(B)-(A) 比 率 (D)=(C)/(A) 3.47% -8.08% 23.61% 6.33% 应 收 账 款 平 均 余 额 ( 万 元 )(E) 13, , , , 按 照 行 业 平 均 水 平 应 补 充 的 流 动 资 金 ( 万 元 ) , =(E)*(D) 注 : 发 行 人 同 行 业 上 市 公 司 天 龙 集 团 2015 年 的 存 货 周 转 率 为 7.17 次, 显 著 高 于 2013 年 的 3.63 次 和 4.02 次, 对 存 货 周 转 率 的 行 业 平 均 水 平 影 响 较 大, 因 此 该 处 使 用 2012 年 ~2014 年 的 相 关 数 据 作 为 测 算 依 据 从 上 表 可 以 看 出, 发 行 人 存 货 周 转 率 和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如 果 要 达 到 行 业 平 均 水 平, 则 需 增 加 相 应 的 流 动 资 金, 金 额 分 别 为 8, 万 元 和 万 元, 两 者 合 计 9, 万 元 因 此, 公 司 未 来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的 金 额 较 大, 公 司 拟 从 募 集 资 金 中 使 用 6,000 万 元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不 足 部 分 公 司 将 通 过 贷 款 公 司 盈 利 商 业 信 用 等 方 式 解 决 4 项 目 实 施 方 式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后, 为 控 制 项 目 资 金 运 作 的 风 险, 发 行 人 财 务 部 将 根 据 客 户 需 求 情 况 原 材 料 价 格 走 势 等 制 定 营 运 资 金 年 度 使 用 计 划, 由 总 经 理 办 公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后 报 董 事 会 审 批 董 事 会 批 准 后, 财 务 部 按 批 准 后 的 计 划 使 用 该 笔 募 集 资 金 如 超 出 计 划 额 度 或 时 间, 财 务 部 需 另 行 报 董 事 会 审 批

306 四 新 增 生 物 资 产 投 资 和 研 发 支 出 的 合 理 性 分 析 ( 一 ) 新 增 生 物 资 产 投 资 和 研 发 支 出 的 整 体 性 影 响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新 增 生 物 资 产 主 要 是 马 尾 松 湿 地 松 林 木 和 林 地 使 用 权 费 用, 固 定 资 产 主 要 为 建 设 投 资 和 机 器 设 备 投 资 上 述 资 产 的 增 加 均 是 紧 紧 围 绕 公 司 的 主 营 业 务 展 开, 与 公 司 业 务 的 发 展 密 切 相 关, 符 合 本 公 司 业 务 发 展 的 需 要 从 近 期 看, 本 次 收 购 松 林 资 源 建 设 采 脂 基 地 项 目 实 施 和 资 产 的 投 入, 将 有 利 于 公 司 对 上 游 原 材 料 市 场 的 控 制, 以 降 低 公 司 对 原 材 料 价 格 波 动 的 负 面 影 响, 提 高 公 司 的 市 场 抗 风 险 能 力, 并 且 节 省 了 采 购 过 程 中 的 各 项 成 本 将 原 材 料 供 应 商 的 利 润 转 移 过 来, 提 高 了 公 司 的 整 体 利 润 水 平, 同 时 加 工 过 程 中 的 副 产 品 松 节 油 也 给 公 司 带 来 新 的 利 润 增 长, 进 一 步 优 化 了 产 品 结 构 长 期 而 言, 募 集 资 金 项 目 的 建 设 完 成 将 在 很 大 程 度 上 提 升 公 司 在 松 香 树 脂 领 域 的 地 位, 在 未 来 的 市 场 竞 争 中 获 得 更 大 的 优 势 技 术 实 验 中 心 和 中 试 车 间 的 建 设 提 高 了 公 司 自 主 研 发 的 能 力, 加 快 了 科 技 成 果 向 产 品 的 转 化 进 程, 无 色 高 稳 定 高 度 氢 化 水 白 松 香 酯 和 浅 色 歧 化 松 香 酯 等 产 品 的 研 发 可 以 提 高 公 司 盈 利 能 力, 具 有 非 常 广 阔 的 市 场 前 景 同 时 公 司 的 研 发 投 入 符 合 广 东 省 林 业 生 态 建 设 与 产 业 发 展 的 需 要, 将 加 快 林 业 科 研 开 发 与 林 业 生 产 和 市 场 有 机 结 合, 对 林 化 新 产 品 新 技 术 的 应 用 示 范, 加 快 林 化 工 业 先 进 实 用 技 术 的 推 广, 加 速 林 业 科 技 成 果 转 化, 发 挥 示 范 辐 射 和 带 动 作 用, 提 高 林 业 科 技 的 支 撑 起 到 明 显 的 作 用 ( 二 ) 新 增 生 物 资 产 摊 销 和 研 发 支 出 对 公 司 经 营 业 绩 的 影 响 1 募 集 资 金 项 目 资 产 投 资 情 况 分 析 本 次 募 投 项 目 固 定 资 产 建 设 投 资 和 生 物 资 产 投 资 的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生 物 资 产 固 定 资 产 合 计 一 收 购 松 林 资 源 建 设 采 脂 基 地 项 目 1 收 购 德 庆 县 松 林 资 源 建 设 采 脂 基 地 项 目 9, , 收 购 吉 安 县 松 林 资 源 建 设 采 脂 基 地 项 目 2, , 二 肇 庆 高 新 区 技 术 中 心 建 设 项 目 - 4, , 合 计 12, , , 募 集 资 金 项 目 资 产 投 资 对 公 司 经 营 业 绩 的 影 响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新 增 的 生 物 资 产 为 马 尾 松 湿 地 松 林 木 和 林 地 使 用 权 费 用, 固 定 资 产 主 要 为 建 设 投 资 和 机 器 设 备 投 资, 根 据 本 公 司 的 折 旧 政 策, 生 产 性 生 物 资 产 的 折 旧 年 限 为 10 年, 净 残 值 率 为 30%;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的 折 旧 年 限 为 20 年, 净 残 值 率 为 5%; 配 套 工 程 设 施 和 机 器 设 备 的 折 旧 年 限 为 5~10 年, 净 残 值 率 5%

307 以 公 司 现 行 生 物 资 产 摊 销 政 策 和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政 策 进 行 估 算,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预 计 新 增 生 物 资 产 摊 销 和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如 下 表 所 示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名 称 T1 至 T2 T3 至 T5 T6 至 T10 一 生 产 性 生 物 资 产 摊 销 收 购 德 庆 县 松 林 资 源 建 设 采 脂 基 地 项 目 收 购 吉 安 县 松 林 资 源 建 设 采 脂 基 地 项 目 小 计 二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收 购 松 林 资 源 建 设 采 脂 基 地 项 目 肇 庆 高 新 区 技 术 中 心 建 设 项 目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小 计 总 计 1, ,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实 施 后, 公 司 生 物 资 产 摊 销 和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将 有 所 上 升, 短 期 内 会 对 本 公 司 经 营 业 绩 产 生 一 定 的 影 响, 但 是 收 购 松 林 资 源 建 设 采 脂 基 地 项 目 实 施 后 项 目 年 均 营 业 收 入 6, 万 元, 在 消 化 折 旧 摊 销 后 仍 能 产 生 年 均 净 利 润 1, 万 元 技 术 中 心 建 设 项 目 的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虽 然 没 有 直 接 的 经 济 效 益 来 消 化, 但 是 其 投 入 可 以 促 进 产 品 更 新 换 代 和 技 术 成 果 转 化, 提 高 公 司 现 有 产 品 技 术 含 量 促 进 新 产 品 研 发 投 产, 将 为 公 司 带 来 更 高 的 未 来 收 益, 不 会 对 公 司 经 营 造 成 较 大 影 响 综 上 所 述,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新 增 的 生 物 资 产 摊 销 和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可 以 被 完 全 消 化, 不 会 对 现 有 财 务 状 况 和 经 营 业 绩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五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项 目 对 公 司 财 务 状 况 和 经 营 成 果 的 影 响 ( 一 )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项 目 对 公 司 财 务 状 况 的 影 响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后, 公 司 的 股 本 净 资 产 每 股 净 资 产 将 大 幅 提 高, 整 体 实 力 将 进 一 步 增 强 由 于 净 资 产 所 占 比 重 大 幅 上 升, 公 司 的 资 产 负 债 率 将 得 到 一 定 幅 度 的 下 降, 财 务 结 构 将 进 一 步 优 化, 间 接 融 资 能 力 将 得 到 提 升, 抵 御 风 险 的 能 力 将 得 到 大 幅 提 高 同 时, 本 次 股 票 溢 价 发 行 将 增 加 公 司 资 本 公 积 金, 使 公 司 资 本 结 构 更 加 稳 健, 公 司 净 资 产 及 每 股 净 资 产 将 大 幅 提 高, 股 本 扩 张 能 力 进 一 步 增 强, 为 公 司 进 一 步 发 展 创 造 了 良 好 条 件 ( 二 )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项 目 对 公 司 经 营 成 果 的 影 响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须 经 历 投 资 回 收 期, 在 募 集 资 金 投 入 初 期, 由 于 部 分 区 域 林 木 年 龄 较 短 不 能 采 脂, 短 期 内 项 目 对 公 司 利 润 贡 献 较 小, 加 之 新 增 生 物 资 产 折 旧 及 无 形 资 产 的 摊 销 等 因 素, 将 影 响 公 司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和 每 股 收 益 的 提 高 从 中 长 期 来 看,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项 目 具 有 较 高 的 投 资 回 报 率, 随 着 项 目 陆 续 产 生 效 益, 公 司 业 务 规 模 和 销 售 收 入 有 所 增 加, 收 购 松 林 资 源 建 设 采 脂 基 地 项 目 通 过 原 材 料 自 主 供 应 可 以 降 低 公 司 对 上 游 供 应 商 的 依 赖, 可 有 效 增 强 经 营 的 抗 风 险

308 能 力 降 低 运 营 成 本 提 高 利 润 水 平, 副 产 品 松 节 油 也 可 以 进 一 步 优 化 主 营 业 务 结 构, 提 供 新 的 利 润 增 长 技 术 实 验 中 心 和 中 试 车 间 的 建 设 提 高 了 公 司 自 主 研 发 的 能 力, 加 快 了 科 技 成 果 向 产 品 的 转 化 进 程, 促 进 了 产 品 的 更 新 换 代, 最 终 将 增 强 公 司 的 持 续 盈 利 能 力 和 整 体 竞 争 力 提 升 市 场 占 有 率 和 整 体 实 力

309 第 十 一 节 其 他 重 要 事 项 一 公 司 重 大 商 务 合 同 截 至 本 招 股 书 签 署 日, 发 行 人 及 子 公 司 正 在 履 行 的 合 同 的 金 额 或 交 易 金 额 所 产 生 的 营 业 收 入 或 毛 利 额 相 应 占 发 行 人 最 近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经 审 计 的 营 业 收 入 或 营 业 利 润 的 10% 以 上 的 合 同 以 及 其 他 对 发 行 人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未 来 发 展 或 财 务 状 况 具 有 重 要 影 响 的 合 同 如 下 : ( 一 ) 授 信 合 同 序 号 截 至 本 招 股 书 签 署 日, 发 行 人 及 其 控 股 子 公 司 正 在 履 行 的 授 信 协 议 如 下 : 被 授 信 人 发 行 人 发 行 人 发 行 人 授 信 人 兴 业 银 行 珠 江 新 城 支 行 招 商 银 行 广 州 黄 埔 大 道 支 行 授 信 协 议 编 号 兴 银 粤 融 字 珠 江 新 城 第 号 金 额 ( 万 元 ) 5, ,000 授 信 期 限 至 上 海 浦 发 银 行 肇 庆 分 行 , 至 担 保 方 式 最 高 额 抵 押 保 证 保 证 ( 二 ) 借 款 合 同 序 号 截 至 本 招 股 书 签 署 日, 发 行 人 及 其 控 股 子 公 司 正 在 履 行 的 借 款 合 同 如 下 : 借 款 人 发 行 人 发 行 人 发 行 人 发 行 人 发 行 人 广 西 科 茂 普 洱 科 茂 贷 款 人 兴 业 银 行 珠 江 新 城 支 行 兴 业 银 行 珠 江 新 城 支 行 中 国 银 行 肇 庆 分 行 招 商 银 行 广 州 黄 埔 大 道 支 行 招 商 银 行 广 州 黄 埔 大 道 支 行 宁 明 县 农 村 信 用 合 作 联 社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宁 洱 县 支 借 款 合 同 编 号 金 额 ( 万 元 ) 兴 银 粤 借 字 ( 珠 江 新 城 ) 第 号 2,000 兴 银 粤 借 字 ( 珠 江 新 城 ) 第 号 1,000 GDK , ,500 借 款 期 限 年 利 率 担 保 方 式 6.60% 6.16% 5.335% 5.980% 5.655% 4.85% 5.75% 最 高 额 保 证 最 高 额 抵 押 最 高 额 保 证 最 高 额 抵 押 最 高 额 保 证 最 高 额 保 证 最 高 额 抵 押 最 高 额 保 证 最 高 额 抵 押

310 序 号 借 款 人 贷 款 人 行 借 款 合 同 编 号 金 额 ( 万 元 ) 借 款 期 限 年 利 率 担 保 方 式 湖 南 科 茂 发 行 人 发 行 人 农 业 发 展 银 行 道 县 支 行 中 国 银 行 肇 庆 分 行 上 海 浦 发 银 行 肇 庆 分 行 年 ( 道 县 ) 字 0002 号 GDK , % 3.988% 5.22% 最 高 额 抵 押 最 高 额 保 证 最 高 额 保 证 最 高 额 抵 押 最 高 额 保 证 ( 三 ) 担 保 合 同 截 至 本 招 股 书 签 署 日, 发 行 人 及 其 控 股 子 公 司 正 在 履 行 的 担 保 合 同 如 下 : 序 担 保 债 务 担 保 金 额 债 权 人 担 保 合 同 编 号 号 人 人 ( 万 元 ) 担 保 方 式 担 保 期 限 1 湖 南 湖 南 中 国 农 业 发 展 年 道 县 最 高 额 抵 押 至 1,002 科 茂 科 茂 银 行 道 县 支 行 ( 抵 ) 字 0006 号 ( 房 屋 ) 湖 南 湖 南 中 国 农 业 发 展 年 道 县 最 高 额 抵 押 至 900 科 茂 科 茂 银 行 道 县 支 行 ( 抵 ) 字 0007 号 ( 土 地 ) 广 西 广 西 宁 明 县 农 村 信 至 抵 押 科 茂 科 茂 用 合 作 联 社 广 州 发 行 兴 业 银 行 珠 江 兴 银 粤 抵 字 珠 江 新 城 第 最 高 额 抵 押 至 5,000 科 茂 人 新 城 支 行 号 ( 房 产 ) 发 行 发 行 兴 业 银 行 珠 江 兴 银 粤 抵 字 珠 江 新 城 第 最 高 额 抵 押 至 5,000 人 人 新 城 支 行 号 ( 土 地 房 产 ) 湖 南 发 行 兴 业 银 行 珠 江 兴 银 粤 保 字 珠 江 新 城 第 5,000 最 高 额 保 证 至 科 茂 人 新 城 支 行 号 江 西 发 行 兴 业 银 行 珠 江 兴 银 粤 保 字 珠 江 新 城 第 5,000 最 高 额 保 证 至 金 安 人 新 城 支 行 号 普 洱 发 行 兴 业 银 行 珠 江 兴 银 粤 保 字 珠 江 新 城 第 5,000 最 高 额 保 证 至 科 茂 人 新 城 支 行 号 吉 安 发 行 中 国 银 行 最 高 额 抵 押 GDY 科 茂 人 肇 庆 分 行 ( 土 地 + 房 产 ) 江 西 发 行 中 国 银 行 GBZ ,000 最 高 额 保 证 金 安 人 肇 庆 分 行 湖 南 发 行 中 国 银 行 GBZ ,000 最 高 额 保 证 科 茂 人 肇 庆 分 行 广 州 发 行 汇 丰 银 行 肇 庆 科 茂 人 支 行 5,500 连 带 责 任 保 证 发 行 广 州 汇 丰 银 行 肇 庆 人 科 茂 支 行 14 广 州 发 行 兴 业 银 行 珠 江 兴 银 粤 保 字 珠 江 新 城 第 5,000 连 带 责 任 保 证 科 茂 人 新 城 支 行 号 广 州 发 行 中 国 银 行 GBZ ,000 连 带 责 任 保 证 科 茂 人 肇 庆 分 行 广 州 发 行 招 商 银 行 黄 埔 ,000 连 带 责 任 保 证 科 茂 人 大 道 支 行 广 西 广 西 宁 明 县 农 村 信 最 高 额 抵 押

311 序 号 担 保 债 务 债 权 人 人 人 科 茂 科 茂 用 合 作 联 社 营 业 部 湖 南 湖 南 农 业 发 展 银 行 科 茂 科 茂 道 县 支 行 广 州 发 行 上 海 浦 发 银 行 科 茂 人 肇 庆 分 行 担 保 合 同 编 号 担 保 金 额 ( 万 元 ) D 担 保 方 式 担 保 期 限 ( 土 地 ) 动 产 质 押 ( 保 证 金 ) ZB ,700 最 高 额 保 证 ( 四 ) 重 大 采 购 合 同 2014 年 3 月 3 日, 发 行 人 与 广 东 富 侍 德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富 侍 德 化 工 ) 签 署 合 作 协 议, 富 侍 德 化 工 从 2014 年 7 月 份 开 始, 确 保 年 平 均 1,500 吨 氢 化 松 香 的 安 全 供 应, 发 行 人 承 诺 从 2014 年 7 月 至 2015 年 7 月 氢 化 松 香 采 购 量 为 1,500 吨 双 方 约 定, 分 批 交 货, 价 格 按 照 定 价 当 天 松 香 网 发 布 的 一 级 马 尾 松 松 香 广 州 黄 埔 港 交 货 平 均 价 +6,000 元 / 吨 ( 加 工 费 ) 计 算, 以 双 方 书 面 确 认 为 准 发 行 人 需 在 富 侍 德 化 工 每 单 货 物 到 货 且 开 具 增 值 税 发 票 后 30 天 付 清 货 款 合 同 约 定 协 议 的 初 始 期 限 从 本 协 议 签 订 之 日 起, 直 至 2016 年 7 月 30 日 初 始 期 限 届 满 后, 如 果 双 方 均 无 异 议, 本 协 议 自 动 续 约 24 个 月 ( 五 ) 森 林 资 源 转 让 合 同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拟 收 购 德 庆 县 和 吉 安 县 的 松 林 资 源, 公 司 已 与 本 次 拟 收 购 林 木 资 产 的 全 部 或 部 分 所 有 者 签 署 了 森 林 资 源 转 让 合 同 森 林 资 源 转 让 合 同 之 补 充 协 议 及 森 林 资 源 转 让 合 同 之 补 充 协 议 ( 二 ) 有 关 转 让 合 同 的 具 体 情 况 参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十 节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之 三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相 关 情 况 中 的 内 容 ( 六 ) 保 荐 协 议 和 主 承 销 协 议 本 公 司 与 西 南 证 券 签 订 保 荐 协 议 和 主 承 销 协 议, 由 西 南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作 为 本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在 创 业 板 上 市 的 保 荐 人 和 主 承 销 商 二 对 外 担 保 的 有 关 情 况 截 至 本 招 股 书 签 署 日, 发 行 人 不 存 在 向 合 并 报 表 范 围 以 外 的 企 业 提 供 担 保 的 情 况 三 重 大 诉 讼 或 仲 裁 事 项 ( 一 ) 公 司 涉 及 的 重 大 诉 讼 或 仲 裁 事 项 截 至 本 招 股 书 签 署 日, 公 司 不 存 在 其 他 对 财 务 状 况 经 营 成 果 声 誉 商 业

312 活 动 未 来 前 景 等 可 能 产 生 较 大 影 响 的 诉 讼 或 仲 裁 事 项 ( 二 )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股 子 公 司 发 行 人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的 重 大 诉 讼 或 仲 裁 事 项 截 至 本 招 股 书 签 署 日,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曾 广 建 范 德 明 不 存 在 作 为 一 方 当 事 人 的 重 大 诉 讼 或 仲 裁 事 项, 最 近 三 年 内 不 存 在 重 大 违 法 行 为 截 至 本 招 股 书 签 署 日, 发 行 人 控 股 子 公 司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没 有 作 为 一 方 当 事 人 的 重 大 诉 讼 或 仲 裁 事 项 ( 三 )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的 刑 事 诉 讼 情 况 截 至 本 招 股 书 签 署 日,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没 有 作 为 一 方 当 事 人 的 刑 事 诉 讼 事 项

313 第 十 二 节 有 关 声 明

314 发 行 人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声 明 本 公 司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承 诺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整 性 及 时 性 承 担 个 别 和 连 带 的 法 律 责 任 董 事 : 曾 广 建 范 德 明 张 振 戈 吴 涛 杨 德 明 吕 满 庚 王 醒 男 监 事 : 张 柏 松 张 必 书 徐 社 阳 非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 曾 伟 擘 曾 昭 君 唐 腾 达 黄 元 清 广 东 科 茂 林 产 化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8 月 日

315 保 荐 机 构 ( 主 承 销 商 ) 声 明 本 公 司 已 对 招 股 说 明 书 进 行 了 核 查, 确 认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整 性 及 时 性 承 担 相 应 的 法 律 责 任 项 目 协 办 人 : 詹 辉 保 荐 代 表 人 : 何 进 王 晓 红 法 定 代 表 人 : 余 维 佳 西 南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8 月 日

316 发 行 人 律 师 声 明 本 所 及 经 办 律 师 已 阅 读 招 股 说 明 书, 确 认 招 股 说 明 书 与 本 所 出 具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和 律 师 工 作 报 告 无 矛 盾 之 处 本 所 及 经 办 律 师 对 发 行 人 在 招 股 说 明 书 中 引 用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和 律 师 工 作 报 告 的 内 容 无 异 议, 确 认 招 股 说 明 书 不 致 因 上 述 内 容 而 出 现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整 性 及 时 性 承 担 相 应 的 法 律 责 任 经 办 律 师 : 杨 海 峰 俞 铖 律 师 事 务 所 负 责 人 : 吴 明 德 上 海 市 锦 天 城 律 师 事 务 所 2015 年 8 月 日

317 审 计 机 构 声 明 本 所 及 签 字 注 册 会 计 师 已 阅 读 招 股 说 明 书, 确 认 招 股 说 明 书 与 本 所 出 具 的 审 计 报 告 内 部 控 制 鉴 证 报 告 及 经 本 所 鉴 证 的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明 细 表 无 矛 盾 之 处 本 所 及 签 字 注 册 会 计 师 对 发 行 人 在 招 股 说 明 书 中 引 用 的 审 计 报 告 内 部 控 制 鉴 证 报 告 及 经 本 所 鉴 证 的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明 细 表 的 内 容 无 异 议, 确 认 招 股 说 明 书 不 致 因 上 述 内 容 而 出 现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整 性 及 时 性 承 担 相 应 的 法 律 责 任 经 办 注 册 会 计 师 : 贺 春 海 陈 莹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负 责 人 : 叶 韶 勋 信 永 中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2015 年 8 月 日

318 评 估 机 构 声 明 本 机 构 及 签 字 注 册 资 产 评 估 师 已 阅 读 招 股 说 明 书, 确 认 招 股 说 明 书 与 本 机 构 出 具 的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无 矛 盾 之 处 本 机 构 及 签 字 注 册 资 产 评 估 师 对 发 行 人 在 招 股 说 明 书 中 引 用 的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的 内 容 无 异 议, 确 认 招 股 说 明 书 不 致 因 上 述 内 容 而 出 现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整 性 及 时 性 承 担 相 应 的 法 律 责 任 经 办 注 册 资 产 评 估 师 : 孙 明 杰 汤 锦 东 资 产 评 估 机 构 负 责 人 : 汤 锦 东 中 广 信 资 产 评 估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8 月 日

319 验 资 机 构 声 明 本 机 构 及 签 字 注 册 会 计 师 已 阅 读 招 股 说 明 书, 确 认 招 股 说 明 书 与 本 机 构 出 具 的 验 资 报 告 无 矛 盾 之 处 本 机 构 及 签 字 注 册 会 计 师 对 发 行 人 在 招 股 说 明 书 中 引 用 的 验 资 报 告 的 内 容 无 异 议, 确 认 招 股 说 明 书 不 致 因 上 述 内 容 而 出 现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整 性 及 时 性 承 担 相 应 的 法 律 责 任 经 办 注 册 会 计 师 :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负 责 人 : 叶 韶 勋 信 永 中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2015 年 8 月 日

320 验 资 复 核 机 构 声 明 本 机 构 及 签 字 注 册 会 计 师 已 阅 读 招 股 说 明 书, 确 认 招 股 说 明 书 与 本 机 构 出 具 的 验 资 复 核 报 告 无 矛 盾 之 处 本 机 构 及 签 字 注 册 会 计 师 对 发 行 人 在 招 股 说 明 书 中 引 用 的 验 资 复 核 报 告 的 内 容 无 异 议, 确 认 招 股 说 明 书 不 致 因 上 述 内 容 而 出 现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整 性 及 时 性 承 担 相 应 的 法 律 责 任 经 办 注 册 会 计 师 : 贺 春 海 陈 莹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负 责 人 : 叶 韶 勋 信 永 中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2015 年 8 月 日

321 第 十 三 节 附 件 一 备 查 文 件 在 本 次 发 行 承 销 期 内, 下 列 文 件 均 可 在 发 行 人 和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办 公 场 所 查 阅 : ( 一 ) 发 行 保 荐 书 ( 附 : 发 行 人 成 长 性 专 项 意 见 ) 及 发 行 保 荐 工 作 报 告 ; ( 二 ) 发 行 人 关 于 公 司 设 立 以 来 股 本 演 变 情 况 的 说 明 及 其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确 认 意 见 ; ( 三 ) 发 行 人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对 招 股 说 明 书 的 确 认 意 见 ; ( 四 ) 财 务 报 表 及 审 计 报 告 ; ( 五 ) 发 行 人 审 计 报 告 基 准 日 至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之 间 的 相 关 财 务 报 表 及 审 阅 报 告 ( 如 有 ); ( 六 ) 盈 利 预 测 报 告 及 审 核 报 告 ( 如 有 ); ( 七 ) 内 部 控 制 鉴 证 报 告 ; ( 八 ) 经 注 册 会 计 师 鉴 证 的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明 细 表 ; ( 九 ) 法 律 意 见 书 及 律 师 工 作 报 告 ; ( 十 )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 十 一 ) 中 国 证 监 会 核 准 本 次 发 行 的 文 件 ; ( 十 二 ) 其 他 与 本 次 发 行 有 关 的 重 要 文 件 二 备 查 文 件 查 阅 地 点 和 时 间 ( 一 ) 发 行 人 : 广 东 科 茂 林 产 化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联 系 地 址 : 广 州 市 天 河 区 燕 岭 路 89 号 燕 侨 大 厦 2801~2806 室 电 话 : 传 真 : 联 系 人 : 唐 腾 达 袁 苏 香 查 阅 时 间 : 周 一 至 周 五 9:30-11:30 13:30-17:00 ( 二 )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西 南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联 系 地 址 : 深 圳 市 福 田 区 深 南 大 道 6023 号 创 建 大 厦 四 楼 东 侧 电 话 : 传 真 :

322 联 系 人 : 何 进 王 晓 红 查 阅 时 间 : 周 一 至 周 五 9:30-11:30 13:00-17:

20 6 30 15 6 30 16 6 30 20 20 11 10 27

20 6 30 15 6 30 16 6 30 20 20 11 10 27 2 1 20 6 30 15 6 30 16 6 30 20 20 11 10 27 801-8511 050 (3530) 8380 http://www.customs.go.jp/moji/ http://www.customs.go.jp/ 1 4 10 5 7 11 8 6 6 3,180 2.1 6 4,533 29.5 5 4,157 18.4 4 5,732 23.1 9,023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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