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关 节 松 动 的 分 级 关 节 松 动 注 意 事 项 ( 禁 忌 症 适 应 症 ) 二 熟 悉 : 1. 合 理 使 用 不 同 类 型 量 角 器 2. 关 节 的 解 剖 位 中 立 位 和 关 节 的 运 动 方 向 3. 关 节 活 动 的 技 术 三 了 解 : 未 端 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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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 一 章 康 复 治 疗 概 论 目 的 要 求 : 一 掌 握 : 1. 康 复 治 疗 与 评 测 的 原 则 2. 康 复 治 疗 常 用 的 基 本 技 术 3. 常 用 理 疗 的 使 用 及 原 理 二 熟 悉 : 1. 康 复 医 疗 的 基 本 步 骤 2. 物 理 治 疗 实 践 中 的 测 量 3. 理 疗 的 适 应 症 及 禁 忌 症 三 了 解 : 康 复 治 疗 服 务 对 象 及 常 用 设 备 学 时 安 排 : 理 论 授 课 :2 学 时 教 学 内 容 : 一 基 本 概 念 或 关 键 词 : 康 复 治 疗, 基 本 技 术 二 主 要 教 学 内 容 : 1. 介 绍 课 程 设 置 及 专 业 进 度 2. 康 复 医 疗 本 步 骤 3. 物 理 治 疗 实 践 中 的 测 量 4. 治 疗 训 练 的 原 则 5. 常 用 理 疗 的 使 用 及 原 理 6. 理 疗 的 适 应 症 及 禁 忌 症 第 二 章 关 节 活 动 度 (ROM): 观 察 分 析 测 量 治 疗 目 的 要 求 : 一 掌 握 : 1. 关 节 活 动 度 概 念 2. 主 动 ROM 和 被 动 ROM 1

2 3. 关 节 松 动 的 分 级 关 节 松 动 注 意 事 项 ( 禁 忌 症 适 应 症 ) 二 熟 悉 : 1. 合 理 使 用 不 同 类 型 量 角 器 2. 关 节 的 解 剖 位 中 立 位 和 关 节 的 运 动 方 向 3. 关 节 活 动 的 技 术 三 了 解 : 未 端 感 觉 学 时 安 排 : 理 论 授 课 :10 学 时 实 验 课 8 学 时 教 学 内 容 : 一 基 本 概 念 或 关 键 词 : 关 节 活 动 度, 未 端 感 觉, 测 量, 改 善 关 节 活 动 度 的 治 疗, 误 差 二 主 要 教 学 内 容 : 1. 测 量 关 节 活 动 度 (ROM) 的 原 则 2. 进 行 规 范 的 肩 肘 腕 髋 膝 踝 及 脊 柱 ROM 测 量 及 治 疗 3. 测 量 过 程 中 误 差 产 生 的 根 源 4. 肩 肘 腕 手 膝 踝 膝 及 关 节 活 动 ( 体 位 注 意 事 项 ) 5. 关 节 活 动 的 注 意 事 项 6. 关 节 松 动 与 关 节 活 动 的 差 异 第 三 章 肌 力 评 定 : 肌 肉 运 动 的 分 析 测 量 治 疗 目 的 要 求 : 一 掌 握 : 1. 等 长 等 张 ( 向 心 / 离 心 ) 收 缩 形 式 2. 主 动 肌 拮 抗 肌 协 同 肌 的 概 念 3. 肌 力 评 定 的 禁 忌 症 和 注 意 事 项 4 肌 肉 牵 伸 的 定 义 分 类 作 用 和 方 法 5. 肌 力 训 练 基 本 方 法 及 原 则 二 熟 悉 : 1. 徒 手 肌 力 分 级 及 补 充 分 级 2. 使 用 等 长 收 缩 及 握 力 计 变 换 的 评 定 肌 肉 力 量 3 肌 肉 牵 伸 的 临 床 应 用 以 及 全 身 各 肌 肉 的 牵 伸 技 术 2

3 4 肌 力 训 练 的 临 床 应 用 及 各 肌 群 的 训 练 技 术 5 主 要 肌 肉 的 徒 手 检 查 方 法 6 肌 力 训 练 的 剂 量 公 式 (FITT 公 式 ) 三 了 解 : 外 部 中 部 内 部 范 围 的 肌 肉 做 功 软 组 织 牵 伸 的 解 剖 生 理 基 础 影 响 肌 力 的 主 要 因 素 学 时 安 排 : 理 论 授 课 :10 学 时 实 验 课 8 学 时 教 学 内 容 : 一 基 本 概 念 或 关 键 词 : 等 长 等 张 ( 向 心 / 离 心 ) 收 缩 形 式, 主 动 肌 拮 抗 肌 协 同 肌 二 主 要 教 学 内 容 : 1. 肌 肉 收 缩 的 不 同 形 式 及 肌 肉 做 功 的 范 围 2. 传 统 分 级 法 评 定 量 表 3. 肩 肘 腕 髋 膝 踝 及 脊 柱 徒 手 肌 力 评 定 4. 讨 论 肌 力 评 定 的 一 些 绝 对 禁 忌 症 和 相 对 禁 忌 症 5 肌 肉 牵 伸 技 术 6. 分 析 肌 力 评 定 中 产 生 误 差 的 原 因 7. 肌 力 训 练 方 法 及 原 则 第 四 章 平 衡 反 射 与 协 调 评 定 与 治 疗 目 的 要 求 : 一 掌 握 : 1. 平 衡 的 分 级 2. 改 善 平 衡 协 调 功 能 的 原 理 及 方 法 二 熟 悉 : 1. 正 常 平 衡 反 应 的 测 试 2. 简 单 的 协 调 测 试 3. 合 理 使 用 平 衡 测 试 4. 常 用 的 平 衡 协 调 量 表 5 平 衡 协 调 评 定 中 的 注 意 事 项 3

4 三 了 解 : 1. 重 心 的 概 念 2. 正 常 直 立 姿 势 与 平 衡 的 组 成 因 素 3. 影 响 平 衡 因 素 4. 影 响 协 调 的 因 素 学 时 安 排 : 理 论 授 课 :8 学 时 实 验 课 4 学 时 教 学 内 容 : 一 基 本 概 念 或 关 键 词 : 平 衡, 姿 势, 重 心, 平 衡 反 应 二 主 要 教 学 内 容 : 1. 正 常 直 立 姿 势 的 组 成 因 素 2. 正 常 平 衡 的 组 成 因 素 3. 在 正 常 个 体 中 观 察 平 衡 4. 测 试 正 常 的 平 衡 反 应 5. 影 响 平 衡 和 协 调 的 因 素 6. 使 用 临 床 常 用 的 平 衡 测 试 7. 平 衡 的 分 级 8. 使 用 两 种 常 用 的 功 能 性 平 衡 测 试 9. 简 单 的 协 调 测 试 10. 简 单 的 反 射 测 试 11. 改 善 平 衡 协 调 功 能 的 原 理 及 方 法 第 五 章 步 态 分 析 与 训 练 目 的 要 求 : 一 掌 握 : 1. 步 态 分 析 的 参 数 2 步 态 分 析 的 方 法 ( 临 床 定 性 分 析 ) 3. 步 态 训 练 的 原 则 二 熟 悉 : 1. 正 常 的 步 态 周 期 及 其 参 数 4

5 2. 常 见 异 常 步 态 模 式 的 评 定 和 矫 治 训 练. 3. 步 行 训 练 的 条 件 和 影 响 步 态 的 因 素 4. 使 用 助 行 杖 行 走 三 了 解 : 1. 正 常 步 态 周 期 中 骨 盆 髋 膝 踝 的 运 动 2. 正 常 步 态 的 组 成 因 素 3 减 重 及 机 器 人 辅 助 步 行 训 练 学 时 安 排 : 理 论 授 课 :8 学 时 实 验 课 4 学 时 教 学 内 容 : 一 基 本 概 念 或 关 键 词 : 步 态, 步 态 周 期, 步 态 分 析, 常 见 步 态, 站 立 相 及 摆 动 相 二 主 要 教 学 内 容 : 1. 正 常 步 态 的 组 成 要 素 2. 在 正 常 个 体 当 中 观 察 步 态 3. 步 态 周 期 及 其 参 数 4. 观 察 步 态 的 正 常 变 化 范 围 以 及 可 能 影 响 到 的 因 素 5. 一 个 正 常 步 态 周 期 中 骨 盆 髋 膝 踝 的 运 动 6. 一 个 正 常 步 态 周 期 中 肌 肉 的 参 与 情 况 7. 神 经 肌 肉 损 伤 的 常 见 异 常 步 态 8. 使 用 两 种 常 用 的 功 能 性 平 衡 测 试 9. 分 析 造 成 异 常 步 态 的 原 因 10. 异 常 步 态 的 病 因 矫 治 11. 长 期 卧 床 患 者 行 走 原 则 第 六 章 转 移 技 术 目 的 要 求 : 一 掌 握 : 体 位 转 移 技 术 的 定 义 分 类 和 基 本 原 则 二 熟 悉 : 1. 有 效 安 全 地 转 移 操 作 2. 轮 椅 床 的 转 移 5

6 3 偏 瘫 脊 髓 损 伤 患 者 的 体 位 转 移 技 术 三 了 解 : 1. 体 位 转 移 的 重 要 性 2. 身 体 力 学 3. 患 者 体 位 4. 过 渡 性 运 动 学 时 安 排 : 理 论 授 课 :4 学 时 实 验 课 4 学 时 教 学 内 容 : 一 基 本 概 念 或 关 键 词 : 体 位 转 移 技 术, 步 身 体 力 学, 体 位, 过 渡 性 运 动 二 主 要 教 学 内 容 : 1. 利 用 合 理 的 身 体 力 学 把 一 个 人 适 宜 的 安 置 在 床 上 2. 正 确 的 在 床 上 移 动 一 个 人 3. 取 决 于 当 时 的 情 况 及 所 需 帮 助, 针 对 患 者 的 需 要 认 识 到 转 移 的 必 要 性 及 适 应 以 上 的 操 作 4. 认 识 轮 椅 的 不 同 部 分 5. 体 位 转 移 技 术 操 作 演 示 6. 运 用 合 理 的 身 体 力 学, 安 全 有 效 地 完 成 转 移 操 作 7. 以 一 个 舒 适 安 全 的 坐 姿 将 病 人 安 置 到 椅 子 上 8. 取 决 于 当 时 的 情 况 及 所 需 要 的 帮 助, 针 对 患 者 的 需 要, 认 识 到 转 移 的 必 要 性 第 七 章 辅 助 步 行 目 的 要 求 : 一 掌 握 : 安 全 正 确 的 使 用 移 动 辅 助 器 具 二 熟 悉 : 移 动 辅 助 处 方 的 开 立 三 了 解 : 辅 助 器 的 分 类 学 时 安 排 : 理 论 授 课 :4 学 时 实 验 课 2 学 时 教 学 内 容 : 一 基 本 概 念 或 关 键 词 : 辅 助 器 具, 辅 助 器, 摆 至 步 或 摆 过 步 6

7 二 主 要 教 学 内 容 : 1. 理 解 患 者 何 时 会 需 要 使 用 移 动 辅 助 器 具 2. 辅 助 器 具 的 分 类 3. 取 决 于 患 者 的 需 要, 选 择 和 开 出 安 全 的 移 动 辅 助 器 处 方 4. 教 会 患 者 怎 样 安 全 正 确 的 使 用 移 动 辅 助 器 具 第 八 章 肌 张 力 评 定 与 治 疗 目 的 要 求 : 一 掌 握 : 1. 肌 张 力 障 碍 评 定 方 法 2. 肌 张 力 障 碍 常 用 处 理 方 法 二 熟 悉 : 肌 张 力 及 痉 挛 的 概 念 三 了 解 : 肌 张 力 障 碍 产 生 原 因 学 时 安 排 : 理 论 授 课 :4 学 时 实 验 课 2 学 时 教 学 内 容 : 一 基 本 概 念 或 关 键 词 : 肌 张 力, 肌 张 力 障 碍, 牵 拉 二 主 要 教 学 内 容 : 1. 肌 张 力 及 痉 挛 的 概 念 2. 肌 张 力 分 级 3. 肌 张 力 障 碍 评 定 方 法 4. 肌 张 力 障 碍 常 用 处 理 方 法 第 九 章 直 流 电 疗 法 目 的 要 求 : 一 掌 握 : 1. 直 流 电 疗 法 的 治 疗 作 用 和 操 作 技 术 2. 直 流 电 药 物 离 子 导 入 疗 法 的 原 理 和 操 作 技 术 7

8 二 熟 悉 : 1. 直 流 电 的 适 应 证 与 禁 忌 证 2. 直 流 电 离 子 导 入 的 适 应 与 禁 忌 三 了 解 : 直 流 电 的 生 物 物 理 与 生 物 化 学 作 用 直 流 电 的 生 理 作 用 学 时 安 排 : 理 论 授 课 :2 学 时 实 验 课 1 学 时 教 学 内 容 : 一 基 本 概 念 或 关 键 词 : 直 流 电 直 流 电 疗 法 直 流 电 药 物 离 子 导 入 疗 法 治 疗 作 用 二 主 要 教 学 内 容 : 1. 直 流 电 的 生 物 物 理 与 生 物 化 学 作 用 2. 直 流 电 的 生 理 作 用 3. 直 流 电 的 治 疗 作 用 4. 直 流 电 的 治 疗 技 术 和 方 法 5. 直 流 电 在 临 床 和 康 复 中 的 应 用 6. 直 流 电 药 物 离 子 导 入 的 作 用 原 理 7. 直 流 电 离 子 导 入 技 术 和 方 法 8. 直 流 电 离 子 导 入 在 临 床 和 康 复 中 的 应 用 第 十 章 低 频 电 疗 法 目 的 要 求 : 一 掌 握 : 低 频 电 疗 法 的 主 要 治 疗 作 用 二 熟 悉 : 1. 感 应 电 疗 法 的 治 疗 技 术 生 理 作 用 及 治 疗 作 用 临 床 应 用 2. 经 皮 电 刺 激 神 经 疗 法 生 理 作 用 及 治 疗 作 用 治 疗 技 术 及 在 临 床 和 康 复 中 的 应 用 3. 功 能 性 电 刺 激 疗 法 治 疗 原 理 治 疗 作 用 治 疗 技 术 及 临 床 应 用 三 了 解 : 1. 了 解 低 频 电 疗 法 的 参 数 及 其 意 义 2. 感 应 电 疗 法 的 物 理 特 性 3. 经 皮 电 刺 激 神 经 疗 法 作 用 原 理 方 法 4. 功 能 性 电 刺 激 疗 法 物 理 特 性 及 治 疗 原 理 8

9 学 时 安 排 : 理 论 授 课 :4 学 时 实 验 课 1 学 时 教 学 内 容 : 一 基 本 概 念 或 关 键 词 : 低 频 电 疗 法 治 疗 作 用 治 疗 技 术 适 应 症 禁 忌 症 二 主 要 教 学 内 容 : 1. 低 频 电 疗 法 生 理 和 治 疗 作 用 参 数 及 其 意 义 2. 感 应 电 疗 法 的 物 理 特 性 生 理 作 用 及 治 疗 作 用 治 疗 技 术 临 床 应 用 3. 经 皮 电 刺 激 神 经 疗 法 作 用 原 理 治 疗 技 术 和 方 法 及 在 临 床 和 康 复 中 的 应 用 4. 功 能 性 电 刺 激 疗 法 物 理 特 性 及 治 疗 原 理 治 疗 作 用 及 治 疗 技 术 临 床 应 用 第 十 一 章 中 频 电 疗 法 目 的 要 求 : 一 掌 握 : 1. 中 频 电 疗 法 定 义 及 分 类 治 疗 作 用 2. 音 频 电 疗 法 作 用 原 理 临 床 应 用 3. 干 扰 电 疗 法 的 定 义 治 疗 作 用 治 疗 技 术 和 方 法 4. 调 制 中 频 电 疗 治 疗 作 用 二 熟 悉 : 1. 中 频 电 疗 方 法 的 作 用 特 点 2. 音 频 电 疗 法 治 疗 技 术 和 方 法 3. 干 扰 电 疗 法 作 用 特 点 4. 调 制 中 频 电 疗 技 术 和 方 法 三 了 解 : 1. 干 扰 电 疗 法 的 分 类 2. 调 制 中 频 电 疗 法 的 方 法 和 作 用 原 理 学 时 安 排 : 理 论 授 课 :4 学 时 实 验 课 2 学 时 教 学 内 容 : 一 基 本 概 念 或 关 键 词 : 中 频 电 疗 法 音 频 电 疗 法 干 扰 电 疗 法 调 制 中 频 电 疗 法 治 疗 作 用 二 主 要 教 学 内 容 : 9

10 1. 中 频 电 疗 法 定 义 及 分 类 作 用 特 点 及 治 疗 作 用 2. 音 频 电 疗 法 作 用 原 理 治 疗 技 术 和 方 法 临 床 应 用 3. 干 扰 电 疗 法 的 定 义 分 类 作 用 特 点 治 疗 作 用 治 疗 技 术 和 方 法 4. 调 制 中 频 电 疗 法 作 用 原 理 治 疗 作 用 技 术 和 方 法 临 床 应 用 第 十 二 章 高 频 电 疗 法 目 的 要 求 : 一 掌 握 : 1. 高 频 电 疗 法 的 定 义 分 类 生 理 和 治 疗 作 用 2. 短 波 疗 法 和 超 短 波 疗 法 的 治 疗 作 用 临 床 应 用 及 治 疗 剂 量 的 分 级 3. 微 波 疗 法 的 分 类 及 治 疗 作 用 二 熟 悉 : 1. 高 频 电 疗 法 的 适 应 症 禁 忌 症 2. 短 波 疗 法 和 超 短 波 疗 法 微 波 疗 法 的 治 疗 技 术 适 应 症 禁 忌 症 三 了 解 : 1. 高 频 电 疗 法 的 电 学 基 础 物 理 特 性 安 全 防 护 2. 短 波 疗 法 和 超 短 波 疗 法 微 波 疗 法 的 电 学 基 础 作 用 机 制 物 理 特 性 学 时 安 排 : 理 论 授 课 :4 学 时 实 验 课 2 学 时 教 学 内 容 : 一 基 本 概 念 或 关 键 词 : 高 频 电 疗 法 短 波 疗 法 超 短 波 疗 法 微 波 疗 法 治 疗 作 用 临 床 应 用 二 主 要 教 学 内 容 : 1. 高 频 电 疗 法 的 定 义 分 类 生 理 和 治 疗 作 用 临 床 应 用 2. 短 波 疗 法 的 定 义 作 用 机 制 治 疗 作 用 治 疗 技 术 临 床 应 用 3. 超 短 波 疗 法 的 定 义 作 用 机 制 治 疗 作 用 治 疗 技 术 临 床 应 用 4. 微 波 疗 法 的 分 类 及 定 义 作 用 机 制 治 疗 作 用 治 疗 技 术 临 床 应 用 第 十 三 章 光 疗 法 目 的 要 求 : 10

11 一 掌 握 : 1. 光 疗 法 的 概 念 2. 紫 外 线 疗 法 的 生 物 物 理 学 特 性 生 物 学 效 应 治 疗 作 用 及 技 术 临 床 应 用 二 熟 悉 : 1. 红 外 线 疗 法 生 物 物 理 特 性 治 疗 作 用 治 疗 技 术 临 床 应 用 2. 可 见 光 疗 法 生 物 物 理 学 特 性 治 疗 作 用 治 疗 技 术 临 床 应 用 三 了 解 : 1. 光 的 物 理 学 基 础 光 的 生 物 学 作 用 基 础 2. 激 光 疗 法 生 物 物 理 学 特 性 生 物 学 效 应 治 疗 作 用 及 技 术 临 床 应 用 学 时 安 排 : 理 论 授 课 :4 学 时 实 验 课 2 学 时 教 学 内 容 : 一 基 本 概 念 或 关 键 词 : 红 外 线 疗 法 可 见 光 疗 法 紫 外 线 疗 法 生 物 物 理 特 性 治 疗 作 用 治 疗 技 术 临 床 应 用 二 主 要 教 学 内 容 : 1. 光 疗 法 的 概 念 光 的 物 理 学 基 础 光 的 生 物 学 作 用 基 础 2. 红 外 线 疗 法 生 物 物 理 特 性 治 疗 作 用 治 疗 技 术 临 床 应 用 3. 可 见 光 疗 法 生 物 物 理 学 特 性 治 疗 作 用 治 疗 技 术 临 床 应 用 4. 紫 外 线 疗 法 的 生 物 物 理 学 特 性 生 物 学 效 应 治 疗 作 用 及 技 术 临 床 应 用 5. 激 光 疗 法 生 物 物 理 学 特 性 生 物 学 效 应 治 疗 作 用 及 技 术 临 床 应 用 第 十 四 章 超 声 波 疗 法 目 的 要 求 : 一 掌 握 : 超 声 波 疗 法 的 定 义 治 疗 作 用 临 床 应 用 二 熟 悉 : 超 声 波 疗 法 的 产 生 治 疗 技 术 三 了 解 : 超 声 波 的 性 质 学 时 安 排 : 理 论 授 课 :2 学 时 实 验 课 2 学 时 教 学 内 容 : 一 基 本 概 念 或 关 键 词 : 超 声 波 疗 法 治 疗 作 用 治 疗 技 术 临 床 应 用 二 主 要 教 学 内 容 : 11

12 1. 超 声 波 疗 法 的 概 述 2. 超 声 波 疗 法 的 治 疗 作 用 治 疗 技 术 临 床 应 用 第 十 五 章 磁 疗 法 目 的 要 求 : 一 掌 握 : 磁 疗 法 的 概 念 治 疗 作 用 临 床 应 用 二 熟 悉 : 磁 疗 法 的 操 作 技 术 三 了 解 : 磁 场 的 分 类 剂 量 磁 疗 发 展 史 学 时 安 排 : 理 论 授 课 :2 学 时 实 验 课 1 学 时 教 学 内 容 : 一 基 本 概 念 或 关 键 词 : 磁 疗 法 治 疗 作 用 治 疗 技 术 临 床 应 用 二 主 要 教 学 内 容 : 1. 磁 疗 法 的 概 念 磁 场 的 分 类 剂 量 磁 疗 发 展 史 2. 磁 疗 法 的 治 疗 作 用 操 作 技 术 临 床 应 用 第 十 六 章 水 疗 法 目 的 要 求 : 一 掌 握 : 水 疗 法 的 治 疗 作 用 操 作 技 术 二 熟 悉 : 水 疗 法 的 临 床 应 用 三 了 解 : 水 的 物 理 性 质 生 理 效 应 分 类 及 水 疗 设 备 及 设 施 学 时 安 排 : 理 论 授 课 :2 学 时 教 学 内 容 : 一 基 本 概 念 或 关 键 词 : 水 疗 法 治 疗 作 用 临 床 应 用 二 主 要 教 学 内 容 : 1. 水 疗 法 的 概 述 2. 水 疗 法 的 治 疗 作 用 操 作 技 术 临 床 应 用 12

13 第 十 七 章 冷 疗 法 目 的 要 求 : 一 掌 握 : 冷 疗 法 的 定 义 治 疗 作 用 二 熟 悉 : 冷 疗 法 临 床 应 用 三 了 解 : 冷 疗 法 的 操 作 技 术 学 时 安 排 : 理 论 授 课 :2 学 时 实 验 课 1 学 时 教 学 内 容 : 一 基 本 概 念 或 关 键 词 : 冷 疗 法 治 疗 作 用 操 作 技 术 临 床 应 用 二 主 要 教 学 内 容 : 1. 冷 疗 法 的 概 述 2. 冷 疗 法 治 疗 作 用 操 作 技 术 临 床 应 用 13

14 第 一 章 康 复 治 疗 概 述 一 基 本 概 念 : 康 复 (Rehabilitation) 是 指 综 合 地 协 调 地 应 用 医 学 的 教 育 的 社 会 的 职 业 的 各 种 方 法, 使 病 伤 残 者 ( 包 括 先 天 性 残 疾 ) 已 经 丧 失 的 功 能 尽 快 地 尽 最 大 可 能 地 得 到 恢 复 和 重 建, 使 他 们 在 体 格 上 精 神 上 社 会 上 和 经 济 上 的 能 力 得 到 尽 可 能 的 恢 复, 使 他 们 重 新 走 向 生 活, 重 新 走 向 工 作, 重 新 走 向 社 会 1 康 复 的 含 义 是 这 样 的, 康 复 是 主 要 利 用 医 学 的 措 施, 治 疗 因 外 伤 或 疾 病 而 遗 留 的 功 能 障 碍 并 导 致 生 活 工 作 能 力 暂 时 或 永 久 性 地 减 弱 或 丧 失, 以 致 独 立 生 活 有 困 难 的 躯 体 性 残 疾 者, 使 其 功 能 复 原 到 可 能 达 到 的 最 大 限 度 为 他 们 重 返 社 会 创 造 条 件 的 医 学 分 支 康 复 包 括 : 医 疗 康 复 文 体 康 复 职 业 康 复 心 理 康 复, 康 复 机 构 提 供 技 能 培 训 法 律 咨 询 辅 助 器 具 租 赁 康 复 转 介 就 业 等 服 务 2 康 复 的 内 容 : (1) 术 后 康 复 ( 手 术 后 进 行 的 康 复 治 疗 ) 就 是 综 合 协 调 的 运 用 各 种 手 段 ( 包 括 功 能 练 习 物 理 治 疗 心 里 疏 导 等 等 ), 促 进 术 后 病 人 身 心 健 康, 尽 快 并 最 大 限 度 的 恢 复 功 能, 以 使 患 者 重 返 社 会 (2) 恢 复 功 能 ( 活 动 度 肌 力 走 跑 跳 等 ) 是 康 复 的 直 接 目 标, 重 返 社 会 ( 日 常 生 活 上 班 运 动 等 ) 是 康 复 的 最 终 目 标 简 单 的 说 康 复 就 是 针 对 功 能 上 的 障 碍, 采 用 药 物 手 术 功 能 练 习 物 理 治 疗 心 理 疏 导 等 多 种 方 式 治 疗, 以 改 善 功 能 提 高 生 活 质 量 的 一 门 医 学 学 科 二 康 复 医 学 : 是 医 学 一 个 新 分 支 的 学 科, 主 要 涉 及 到 利 用 物 理 因 子 和 方 法 ( 包 括 电 光 热 声 机 械 设 备 和 主 动 活 动 ) 以 诊 断 治 疗 14

15 和 预 防 残 疾 和 疾 病 ( 包 括 疼 痛 ), 研 究 使 病 伤 残 者 在 体 格 上 精 神 上 社 会 上 职 业 上 得 到 康 复, 消 除 或 减 轻 功 能 障 碍, 帮 助 他 们 发 挥 残 留 功 能, 恢 复 其 生 活 能 力, 工 作 能 力 以 重 新 回 归 社 会 1 康 复 的 对 象 : 康 复 对 象 为 因 伤 病 ( 包 括 疼 痛 ) 所 造 成 的 功 能 障 碍 和 能 力 受 限 的 病 伤 残 者 : 包 括 各 种 内 科 慢 性 病 人 慢 性 疼 痛 病 人 手 术 后 及 伤 残 者, 老 年 人 当 中 的 活 动 功 能 受 限 者 康 复 对 象 为 损 伤 (1) 各 类 残 疾 : 指 各 种 损 伤 和 先 天 性 异 常 所 造 成 的 暂 时 或 永 久 的 功 能 障 碍 急 慢 性 疾 病 (2) 慢 性 病 病 人 各 种 慢 性 病 及 并 发 症 所 造 成 的 器 官 功 能 减 退 或 功 能 障 碍, 先 天 发 育 障 碍 的 残 疾 者 老 龄 所 致 的 功 能 障 碍 者 (3) 老 年 病 人 由 于 组 织 器 官 随 年 龄 的 增 长 而 功 能 逐 渐 减 退 (4) 急 性 伤 病 后 及 手 术 后 的 病 人 包 括 医 院 内 和 医 院 外 所 有 存 在 功 能 障 碍 者 主 要 有 : 脑 血 管 意 外 脊 髓 损 伤 ( 截 瘫 ) 颅 脑 外 伤 脑 瘫 骨 折 骨 质 疏 松 运 动 器 官 创 伤 截 肢 和 手 外 伤 后 功 能 障 碍 腰 腿 痛 颈 椎 病 烧 伤 后 疤 痕 类 风 湿 性 关 节 炎 心 血 管 和 呼 吸 系 统 的 慢 性 疾 病 心 血 管 病 介 入 术 后 心 胸 手 术 后 泌 尿 系 统 的 排 尿 障 碍 小 儿 遗 尿 糖 尿 病 肥 胖 症 精 神 发 育 迟 滞 的 康 复 等 15

16 2 康 复 医 学 的 三 项 基 本 原 则 : (1) 康 复 训 练 : 是 康 复 医 学 的 一 个 重 要 手 段, 主 要 是 通 过 训 练 这 种 方 法 使 病 人 患 肢 恢 复 正 常 的 自 理 功 能, 用 训 练 的 方 法 尽 可 能 的 使 残 疾 者 生 理 和 心 理 的 康 复, 达 到 治 疗 效 果 (2) 全 面 康 复 : 是 指 帮 助 患 者 从 身 体 心 理 职 业 社 会 生 活 的 整 体 恢 复 : (3) 重 返 社 会 : 通 过 功 能 恢 复 以 后 使 患 者 在 全 面 功 能 康 复 的 基 础 上 回 归 家 庭 工 作 社 会 二 康 复 评 定 康 复 评 定 技 术 室 研 究 有 关 功 能 状 况 的 理 论 技 能 及 操 作 技 术 的 一 门 技 术 学 科, 是 康 复 医 学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和 基 石 康 复 评 定 的 定 义 : 康 复 评 定 是 制 定 康 复 治 疗 计 划 的 依 据, 是 实 施 康 复 治 疗 措 施 和 实 现 康 复 目 标 的 前 提 条 件 功 能 评 估 对 指 导 康 复 治 疗 判 断 疗 效 及 预 后 都 有 实 际 意 义, 因 此 对 功 能 障 碍 的 患 者 首 先 要 进 行 全 面 的 功 能 评 估, 并 要 贯 穿 康 复 治 疗 的 全 过 程, 即 评 估 治 疗 再 评 估 再 治 疗 出 院 时 最 后 评 估 康 复 评 定 是 收 集 评 定 对 象 的 病 史 和 相 关 资 料, 并 藉 此 制 定 出 合 适 的 康 复 治 疗 方 案 评 估 治 疗 效 果 和 预 测 预 后 功 能 等 也 称 康 复 评 价 ( rehabilitation evaluation or rehabilitation assessment) ( 一 ) 康 复 评 定 的 内 容 : 康 复 评 定 包 含 两 方 面 的 内 容 ; 即 个 体 因 素 和 环 境 因 素 的 评 定 康 复 评 定 一 般 分 为 初 期 评 定 中 期 评 定 和 末 期 评 定 三 种 16

17 康 复 评 定 的 方 法 必 须 标 准 化 定 量 化, 具 有 可 重 复 性, 确 保 每 次 康 复 评 定 的 结 果 具 有 科 学 性 正 确 性 可 靠 性 和 可 比 性 ( 二 ) 康 复 评 定 的 作 用 与 目 的 1 康 复 评 定 的 作 用 (1) 掌 握 障 碍 情 况 : 检 查 障 碍 的 部 位 性 质 及 其 严 重 程 度, 以 及 障 碍 对 患 者 个 人 生 活 和 社 会 生 活 的 参 与 所 造 成 的 影 响 (2) 设 定 康 复 目 标 2 康 复 评 定 的 目 的 康 复 评 定 的 目 的 : 是 为 了 了 解 患 者 目 前 的 功 能 状 态, 以 便 根 据 此 制 定 康 复 计 划 所 以 评 定 要 贯 穿 在 患 者 整 个 康 复 进 程 中, 根 据 患 者 功 能 恢 复 的 情 况 调 整 康 复 训 练 计 划, 从 而 让 患 者 能 获 得 最 好 的 康 复 效 果 3 制 订 治 疗 和 训 练 方 案 ; 4 判 断 不 同 治 疗 方 法 的 效 果 ; 5 帮 助 判 断 预 后 ( 三 ) 康 复 评 定 是 评 定 患 者 的 躯 体 精 神 言 语 和 社 会 功 能, 其 内 容 主 要 包 括 1 躯 体 方 面 : 上 肢, 下 肢 ( 包 括 步 态 ), 关 节, 肌 肉 ( 含 痉 挛 ), 脊 柱 与 脊 髓, 协 调 与 平 衡, 感 觉 与 知 觉 ( 含 疼 痛 失 用 症 失 认 症 ), 反 射, 日 常 生 活 活 动 能 力, 呼 吸 系 统 功 能, 循 环 系 统 功 能, 泌 尿 系 统 功 能, 性 功 能 等 ; 2. 精 神 方 面 : 智 力 测 验, 性 格 测 验, 情 绪 测 验, 神 经 心 理 测 验 ; 17

18 3. 言 语 方 面 : 失 语 症 检 查, 构 音 障 碍 检 查, 言 语 失 用 检 查, 言 语 错 乱 检 查, 痴 呆 性 失 语 检 查 ; 4. 社 会 方 面 : 社 会 活 动 能 力, 就 业 能 力, 生 存 质 量 等 ( 四 ) 评 定 的 方 法 与 注 意 事 项 1 康 复 评 定 的 方 法 : 由 于 功 能 障 碍 的 复 杂 性 致 使 康 复 评 定 的 方 法 也 具 有 一 定 的 局 限 性, 至 今 仍 有 相 当 多 的 残 疾 状 况 无 法 通 过 准 确 的 定 量 方 法 来 评 定 一 般 康 复 评 定 的 方 法 : 定 性 评 定 半 定 量 评 定 和 定 量 评 定 三 类 (1) 定 性 评 定 : 肉 眼 观 察 和 问 卷 调 ;(2) 半 定 量 评 定 : 分 为 若 干 个 等 级 或 阶 段 ;(3) 定 量 评 定 : 2 常 用 的 康 复 评 定 方 法 ;1 访 谈 ; 通 过 与 患 者 及 家 属 直 接 接 触 交 谈 的 方 法 2 问 卷 调 查 ; 是 以 提 出 问 题 的 形 式 收 集 被 检 查 者 的 有 关 资 料 的 一 种 方 法 3 观 察 ; 是 观 察 者 凭 借 感 觉 器 官 或 其 他 辅 助 工 具, 对 患 者 进 行 有 目 的 有 计 划 的 考 察 的 一 种 方 法 3 康 复 评 定 方 法 的 质 量 要 求 :1 临 床 实 用 性 要 求 其 具 有 临 床 价 值, 易 于 医 患 接 受 ;2 科 学 性 ;3 其 他 因 素 : 量 表 的 统 一 性 量 表 的 简 便 性 量 表 的 可 分 析 性 4 评 定 过 程 的 五 个 要 素 :(1) 病 史 询 问 : 障 碍 史 是 康 复 病 史 的 核 心 内 容 ;(2) 观 察 :1 局 部 观 察 ;2 全 身 观 察 ;3 静 态 观 察 ;4 动 态 观 察 (3) 检 测 (4) 记 录 (5) 分 析 : 将 病 史 和 观 察 所 得, 结 合 检 测 结 果 进 行 科 学 的 综 合 比 较 分 析 和 解 释, 也 是 评 定 过 程 中 不 可 忽 视 的 重 要 方 面 18

19 5 评 定 的 实 施 : 复 评 定 的 实 施 目 前 普 遍 采 用 的 方 法 是 SOAP 法 : S ( subjec 康 tive data): 患 者 个 人 的 主 诉 症 状 ; O( objective data): 患 者 的 体 征 和 功 能 表 现 ; A ( assessment): 对 上 述 资 料 进 行 整 理 和 分 析 ; P ( plan): 拟 订 处 理 计 划, 包 括 有 关 进 一 步 检 查 会 诊 诊 断 康 复 治 疗 和 处 理 等 的 计 划 6 评 定 的 注 意 事 项 :(1) 既 要 全 面, 又 要 有 针 对 性 (2) 选 择 适 当 的 评 定 方 法 (3) 评 定 前 要 向 患 者 及 其 家 属 说 明 目 的 和 方 法, 消 除 他 们 的 不 安, 取 得 积 极 的 配 合 (4) 评 定 时 间 要 尽 量 短, 不 引 起 患 者 的 疲 劳 (5) 评 定 常 由 一 个 人 自 始 至 终 的 进 行, 以 确 保 准 确 性 (6) 评 定 一 般 要 做 三 次, 然 后 求 出 平 均 值 (7) 健 侧 与 患 侧 要 进 行 对 照 (8) 评 定 过 程 中 患 者 出 现 明 显 不 适 时, 应 及 时 中 止, 并 查 找 原 因 三 物 理 治 疗 ( 一 ) 物 理 治 疗 学 定 义 : 物 理 治 疗 学 是 应 用 研 究 如 何 通 过 各 种 类 型 的 功 能 训 练 手 法 治 疗, 并 借 助 于 人 工 或 天 然 的 物 理 因 子 如 电 光 声 磁 冷 热 水 力 等 物 理 因 子 来 提 高 人 体 健 康, 预 防 和 治 疗 疾 病, 恢 复 改 善 或 重 建 躯 体 功 能 的 一 种 专 门 的 医 学 相 关 类 学 科 物 理 治 疗 是 康 复 治 疗 的 基 本 构 成, 是 康 复 医 学 的 重 要 内 容, 也 是 治 疗 师 特 别 是 国 内 目 前 物 理 治 疗 师 和 作 业 治 疗 师 必 须 掌 握 的 技 能 之 一 ( 二 ) 物 理 治 疗 学 的 范 畴 19

20 从 物 理 治 疗 学 的 定 义 来 看, 物 理 治 疗 师 可 以 分 为 三 大 类, 一 类 是 以 功 能 训 练 为 主 要 手 段, 又 称 为 运 动 治 疗 或 运 动 疗 法, 一 类 是 以 各 种 物 理 因 子 如 电, 光, 磁, 冷, 热, 水 等 为 主 要 手 段, 又 称 为 理 疗, 另 一 类 是 手 法 治 疗. ( 三 ) 物 理 治 疗 师 物 理 治 疗 师 英 文 为 physiotherapist(pt), 是 指 实 施 物 理 治 疗 的 专 业 人 员, 是 人 类 社 会 发 展 到 一 定 阶 段 的 新 的 实 用 型 专 业 人 才, 物 理 治 疗 师 既 不 属 于 医 生 范 畴, 也 不 属 于 护 士 范 畴 和 作 业 治 疗 师 言 语 治 疗 师 等 同 属 于 医 学 相 关 类 的 专 业 人 才 四 物 理 常 用 基 本 技 术 ( 一 ) 运 动 疗 法 : 运 动 治 疗 范 畴 : 运 动 治 疗 的 内 容 丰 富, 分 类 方 法 也 很 多, 目 前 还 没 有 一 个 统 一 的 分 类 方 法 本 节 从 临 床 应 用 的 角 度 做 一 综 合 分 类 介 绍 改 善 关 节 活 动 的 技 术 与 方 法 : 主 要 用 于 改 善 和 维 持 关 节 的 活 动 范 围, 常 用 的 方 法 根 据 是 否 借 助 外 力 分 为 主 动 运 动 与 主 动 助 力 运 动 和 被 动 运 动 三 种 ; 根 据 是 否 使 用 器 械 分 为 徒 手 运 动 和 器 械 运 动 两 种 1 主 动 运 动 是 指 肌 肉 主 动 收 缩 所 产 生 的 动 力 根 据 运 动 时 有 无 外 力 的 参 与 又 分 为 随 意 运 动 与 助 力 运 动 和 抗 阻 运 动 (1) 随 意 运 动 : 运 动 时 没 有 任 何 外 力 的 参 与, 动 作 完 全 由 肌 肉 的 主 动 收 缩 来 完 成 例 如, 自 己 活 动 四 肢 关 节, 行 走, 各 种 医 疗 体 20

21 操, 传 统 医 学 中 的 打 太 极 拳, 日 常 生 活 活 动 训 练 (2) 助 力 运 动 : 运 动 时 动 作 部 分 由 患 者 主 动 收 缩 肌 肉, 部 分 需 要 借 助 外 力 的 帮 助 来 完 成 外 力 可 以 来 自 于 机 械 ( 如 滑 轮 和 悬 吊 等 ), 也 可 来 自 于 健 侧 肢 体 或 他 人 的 帮 助 例 如, 四 肢 骨 折 患 者 利 于 悬 吊 带 将 骨 折 肢 体 托 起, 在 去 除 重 力 的 作 用 下 来 完 成 肢 体 活 动 ; 周 围 神 经 损 伤 患 者 借 助 于 滑 轮 的 帮 助, 由 健 侧 肢 体 拉 动 滑 轮 来 帮 助 患 者 肢 体 抗 重 力 活 动, 再 让 患 侧 肢 体 做 重 力 活 动, 以 进 行 关 节 活 动 和 肌 肉 力 量 训 练 ; 偏 瘫 患 者 用 健 侧 手 帮 助 患 侧 上 肢 活 动 或 在 他 人 帮 助 下 做 患 侧 肢 体 的 活 动 (3) 抗 阻 力 训 练 : 运 动 时 必 须 克 服 外 部 的 阻 力 来 完 成, 又 称 为 负 重 运 动 阻 力 可 以 来 自 于 器 械 和 手 力, 多 用 于 肌 肉 力 量 训 练 和 耐 力 训 练 例 如 四 肢 骨 折 和 周 围 神 经 损 伤 后, 利 用 哑 铃 和 沙 包 训 练 肌 肉 力 量, 利 用 下 肢 训 练 椅 训 练 股 四 头 肌 肌 力, 利 用 弹 力 带 训 练 肢 体 肌 力 2 主 动 助 力 运 动 动 作 的 一 部 分 由 肌 肉 的 主 动 收 缩 来 完 成, 一 部 分 是 借 助 外 界 的 力 量 来 完 成, 外 力 可 以 是 器 械 悬 吊, 可 以 是 健 侧 肢 体 带 动 患 侧 肢 体 或 在 治 疗 师 的 帮 助 下 完 成 (1) 器 械 练 习 : 利 用 杠 杆 原 理, 以 器 械 为 助 力, 带 动 活 动 受 限 的 关 节 进 行 活 动 (2) 悬 吊 联 系 : 利 用 挂 钩 绳 索 和 吊 带 组 合 将 拟 活 动 的 肢 体 悬 吊 起 来, 使 其 在 去 除 肢 体 重 力 的 前 提 下 主 动 活 动, 类 似 于 钟 摆 样 运 动 (3) 滑 轮 练 习 : 利 用 挂 钩 和 绳 索, 以 健 侧 肢 体 帮 助 对 侧 肢 体 活 动 21

22 3 被 动 运 动 运 动 队 肌 肉 不 收 缩, 集 体 完 全 不 用 力, 动 作 的 整 个 过 程 由 外 力 来 完 成 外 力 可 以 是 由 经 过 专 门 培 训 的 治 疗 人 员 实 施, 如 关 节 可 动 范 围 内 的 运 动 和 关 节 松 动 术 ; 也 可 以 是 自 己 完 成 的 被 动 运 动, 如 滑 轮 练 习 关 节 牵 引 持 续 性 被 动 活 动 等 (1) 关 节 可 动 范 围 运 动 ; (2) 关 节 松 动 技 术 ; (3) 持 续 性 被 动 活 动 4 运 动 治 疗 的 治 疗 作 用 (1) 维 持 和 改 善 运 动 器 官 的 功 能 (2) 增 强 心 肺 功 能 (3) 促 进 代 偿 功 能 的 形 成 和 发 展 (4) 提 高 神 经 系 统 的 调 节 能 力 (5) 增 强 内 分 泌 系 统 的 代 谢 能 力 ( 二 ) 物 理 因 子 ( 理 疗 ) 物 理 疗 法 物 理 疗 法 有 悠 久 的 历 史, 特 别 是 70 年 代 以 来, 扩 大 了 理 疗 的 适 应 证, 提 高 了 理 疗 效 果 随 着 现 代 物 理 学 的 发 展, 更 有 效 的 物 理 疗 法, 将 不 断 充 实 到 理 疗 学 科 中 来 是 应 用 自 然 界 或 人 工 的 物 理 因 子 以 及 传 统 医 学 中 的 物 理 方 法 作 用 于 患 病 机 体, 引 起 体 内 一 系 列 生 物 学 效 应, 达 到 消 除 病 因, 消 除 或 减 轻 疼 痛, 恢 复 受 破 坏 的 生 理 平 衡, 增 强 机 体 防 卫 技 能, 代 偿 机 能 和 组 织 的 再 生 机 能, 使 疾 病 得 到 康 复 22

23 1 物 理 因 子 ( 理 疗 ) 的 定 义 : 应 用 各 种 物 理 因 素 作 用 于 人 体, 以 防 治 疾 病 的 方 法, 称 为 物 理 疗 法 (physical therapy ), 简 称 理 疗 2 主 要 种 类 (1) 人 工 物 理 因 素 疗 法 1 电 疗 法 包 括 静 电 疗 法 直 流 电 疗 法 低 频 电 疗 法 中 频 电 疗 法 高 频 电 疗 法 超 高 频 电 疗 法 特 高 频 电 疗 法 离 子 导 入 疗 法 电 离 空 气 疗 法 电 水 浴 疗 法 射 频 疗 法 经 颅 微 电 流 刺 激 疗 法 等 2 磁 疗 法 包 括 静 磁 场 疗 法 脉 动 磁 场 疗 法 低 频 磁 场 疗 法 中 频 电 磁 场 疗 法 高 频 电 磁 场 疗 法 等 3 光 疗 法 包 括 红 外 线 疗 法 可 见 光 疗 法 紫 外 线 疗 法 激 光 疗 法 等 此 外, 还 有 超 声 波 疗 法 水 疗 法 传 导 热 疗 法 冷 冻 疗 法 运 动 疗 法 拔 罐 疗 法 电 子 生 物 反 馈 疗 法 等 (2) 自 然 物 理 因 素 的 疗 法 包 括 矿 泉 气 候 空 气 日 光 海 水 疗 法 等 3 物 理 因 子 的 共 同 性 : 生 理 学 作 用 (1) 改 变 组 织 细 胞 和 体 液 内 离 子 的 比 例 和 微 量 元 素 含 量 ; (2) 引 起 体 内 某 些 物 质 分 子 结 构 变 化, 影 响 各 种 酶 活 性 ; (3) 调 节 物 质 代 谢, 使 体 内 产 生 生 物 学 高 活 性 物 质 ; (4) 增 强 血 液 和 淋 巴 液 循 环 ; 23

24 (5) 改 变 生 物 膜 血 管 皮 肤 黏 膜 和 其 他 组 织 通 透 性 ; (6) 调 节 神 经 内 分 泌 信 息 控 制 系 统 功 能 ; (7) 加 强 单 核 吞 噬 细 胞 系 统 功 能 等 4 物 理 因 子 的 共 同 性 : 治 疗 作 用 (1) 消 除 神 经 内 分 泌 信 息 控 制 系 统 功 能 障 碍 ; (2) 提 高 机 体 或 某 些 系 统 器 官 的 功 能 水 平 ; (3) 改 善 组 织 器 官 的 血 液 循 环 和 营 养 ; (4) 促 进 组 织 修 复 和 再 生 ; (5) 提 高 局 部 或 全 身 的 抵 抗 力 ; (6) 镇 痛, 消 炎 消 肿 作 用 缓 解 痉 挛 ; (7) 脱 敏 或 致 敏 作 用, 增 强 机 体 的 适 应 能 力 ; (8) 提 高 药 物 向 组 织 器 官 透 入 5 物 理 因 子 的 特 异 性 (1) 紫 外 线 优 先 作 用 于 外 胚 层 组 织 及 表 皮 皮 肤 神 经 末 梢 感 受 器 (2) 超 短 波 优 先 作 用 于 结 缔 组 织 巨 噬 细 胞 系 统, 并 可 较 明 显 地 作 用 于 血 管 系 统 自 主 神 经 内 分 泌 系 统 骨 组 织 (3) 直 流 电 优 先 作 用 于 周 围 末 梢 神 经 感 受 器 和 周 围 神 经 纤 维 (4) 正 弦 调 制 中 频 电 流 使 疲 劳 肌 肉 中 RNA 含 量 升 高, 并 能 增 强 大 脑 皮 质 锥 体 神 经 细 胞 核 内 脱 氧 核 糖 核 酸 蛋 白 的 荧 光 强 度 6 物 理 因 子 的 治 疗 作 用 (1) 消 炎 作 用 ; 24

25 (2) 镇 痛 作 用 ; (3) 抗 菌 作 用 ; (4) 镇 静 与 催 眠 ; (5) 兴 奋 神 经 肌 肉 ; (6) 缓 解 痉 挛 ; (7) 软 化 瘢 痕 消 散 粘 连 ; (8) 加 速 伤 口 愈 合 ; (9) 加 速 骨 痂 形 成 ; 7 物 理 因 子 治 疗 的 适 应 症 神 经 科 疾 病 ; 内 科 疾 病 ; 外 科 疾 病 ; 妇 产 科 疾 病 ; 儿 科 ; 五 官 科 疾 病 ; 皮 肤 科 疾 病 ; 8 物 理 因 子 治 疗 的 禁 忌 症 恶 性 肿 瘤 ; 活 动 性 结 核 ; 安 装 心 脏 起 搏 器 ; 孕 妇 ; 出 血 性 疾 病 ; 25

26 急 性 炎 症 ; 金 属 内 固 定 物 ; 严 重 心 肺 功 能 不 全 ; 第 二 章 关 节 活 动 度 的 评 定 第 一 节 概 述 关 节 是 指 两 块 或 两 块 以 上 骨 之 间 的 连 接 部 分 关 节 活 动 度 (range of motion, ROM) 是 指 一 个 关 节 从 起 始 端 至 终 末 端 的 正 常 运 动 范 围 ( 即 运 动 弧 ) 关 节 活 动 度 评 定 是 针 对 一 些 引 起 关 节 活 动 受 限 的 身 体 功 能 障 碍 性 疾 病 的 首 要 评 定 过 程, 如 关 节 炎 骨 折 烧 伤 以 及 手 外 伤 等 一 关 节 的 分 类 结 构 及 特 性 ( 一 ) 关 节 的 分 类 根 据 骨 之 间 连 接 的 方 式 通 常 将 两 骨 之 间 为 纤 维 结 缔 组 织 连 接 者 称 为 纤 维 性 关 节, 如 颅 骨 之 间 的 缝, 小 腿 胫 腓 骨 之 间 的 骨 间 膜 ; 将 两 骨 之 间 由 软 骨 组 织 连 接 者 称 为 软 骨 性 关 节, 如 椎 体 之 间 的 椎 间 盘 ; 将 两 骨 之 间 由 充 满 滑 液 的 腔 连 接 者 称 为 滑 膜 性 关 节, 如 膝 关 节 根 据 关 节 的 功 能 又 可 将 关 节 分 为 不 动 关 节, 如 颅 盖 骨 之 间 的 连 接 胸 肋 关 节 ; 微 动 关 节 如 胫 腓 关 节 尺 桡 关 节 ; 动 关 节 如 肩 关 节 髋 关 节 动 关 节 因 两 骨 之 间 的 关 节 面 被 位 于 关 节 腔 内 的 滑 液 和 滑 膜 分 开, 此 类 26

27 关 节 也 称 为 滑 膜 关 节 关 节 活 动 度 的 测 定 一 般 指 滑 膜 关 节 ( 二 ) 滑 膜 关 节 的 结 构 典 型 的 滑 膜 关 节 应 具 备 关 节 面 关 节 腔 关 节 囊 周 围 的 韧 带 和 肌 肉 以 及 具 有 分 泌 滑 液 以 营 养 和 散 热 的 组 织 滑 膜 ( 见 图 10-1) 1. 关 节 面 相 邻 两 骨 的 关 节 面 可 有 不 同 形 状, 关 节 面 多 覆 以 透 明 软 骨, 这 些 透 明 软 骨 很 光 滑, 沿 着 骨 表 面 的 轮 廓 排 列, 可 减 少 摩 擦 关 节 软 骨 内 不 含 血 管, 亦 无 淋 巴 管 及 神 经, 其 营 养 主 要 靠 滑 液 和 关 节 囊 滑 膜 层 的 动 脉 分 支 供 应 关 节 软 骨 富 有 弹 性, 可 以 减 轻 运 动 时 两 关 节 面 之 间 的 撞 击 和 振 动 2. 关 节 囊 关 节 囊 是 指 包 裹 住 关 节 的 结 缔 组 织 囊 关 节 囊 横 跨 关 节 的 两 骨 并 与 骨 膜 项 链 续 关 节 囊 可 分 为 两 层 外 层 纤 维 层 和 内 层 纤 维 层 ( 滑 膜 ) 纤 维 层 由 致 密 的 结 缔 组 织 组 成, 含 有 丰 富 的 血 管 和 神 经, 具 有 足 够 的 柔 韧 性 来 防 止 骨 错 位 滑 膜 层 形 成 一 个 封 闭 的 关 节 腔 或 滑 膜 腔, 内 层 含 有 鳞 状 细 胞, 可 产 生 滑 液 进 入 关 节 腔, 减 少 运 动 时 关 节 面 的 摩 擦 ; 最 内 层 结 缔 组 织 网, 含 有 血 管 和 神 经 ; 有 些 关 节 还 含 有 脂 肪 组 织 ( 脂 肪 垫 ) 关 节 腔 内 的 滑 液 成 分 类 似 于 组 织 间 液, 因 含 有 滑 膜 内 的 成 纤 维 细 胞 分 泌 的 蛋 白 聚 糖, 使 滑 膜 粘 稠 滑 膜 关 节 腔 内 大 约 有 3ml 的 液 体 滑 液 的 主 要 作 用 有 :1 润 滑 关 节 : 滑 液 减 小 关 节 面 之 间 的 摩 擦 ;2 提 供 营 养 并 带 走 废 物 : 关 节 软 骨 没 有 直 接 的 血 液 供 应, 大 部 分 的 营 养 来 源 于 滑 液 并 将 废 物 排 入 其 中 ; 滑 液 是 随 着 关 节 的 运 动 不 断 循 环 的, 并 且 通 过 与 营 养 关 节 的 毛 细 血 管 内 的 血 流 物 质 交 换 来 维 27

28 持 其 成 分, 同 时 关 节 的 运 动 促 进 滑 液 的 产 生 ;3 吸 收 震 荡 : 当 关 节 运 动 时, 关 节 而 受 到 挤 压, 滑 液 促 使 压 力 均 匀 的 分 布 于 关 节 面 而 缓 冲 震 荡 ;4 保 护 : 滑 液 内 含 有 少 量 白 细 胞 能 吞 噬 碎 片 并 阻 止 细 菌 的 侵 入 3. 关 节 内 软 骨 位 于 关 节 腔 内, 有 两 种 形 状, 一 种 是 半 月 形, 叫 半 月 板, 位 于 膝 关 节 内 ; 另 一 种 呈 三 角 形, 叫 关 节 盘, 位 于 桡 腕 关 节 内 关 节 内 软 骨 除 了 保 证 关 节 面 彼 此 相 适 应 外, 还 有 减 轻 局 部 冲 撞 和 震 荡 的 作 用 4. 脂 肪 垫 在 运 动 时 保 护 关 节 并 填 充 关 节 腔 的 空 隙, 类 似 于 填 料 5. 韧 带 分 为 关 节 囊 内 韧 带 ( 膝 关 节 前 后 交 叉 韧 带 ) 和 关 节 囊 外 韧 带 ( 膝 关 节 内 外 侧 副 韧 带 ) 主 要 作 用 是 稳 定 关 节, 限 制 关 节 的 运 动 范 围, 减 少 运 动 性 伤 害 6. 肌 腱 将 肌 肉 连 于 骨 的 致 密 结 缔 组 织 主 要 起 帮 助 稳 定 和 支 撑 关 节 的 作 用, 及 限 制 其 跨 过 的 关 节 的 运 动 范 围 7. 滑 膜 囊 位 于 肌 腱 关 节 囊 韧 带 肌 肉 或 皮 肤 附 近 主 要 有 减 震 器 的 作 用, 并 减 少 关 节 周 围 克 移 动 结 构 之 间 的 摩 擦 关 节 内 软 骨 ( 椎 间 盘 / 半 月 板 ) 脂 肪 ( 垫 ) 韧 带 肌 腱 和 滑 膜 囊 等 可 以 进 一 步 加 强 关 节 的 稳 定 性 所 有 关 节 都 有 神 经 末 梢 分 布 来 控 制 关 节 周 围 的 骨 骼 肌 分 布 于 关 节 的 感 受 器 ( 位 于 关 节 囊 和 韧 带 ) 对 拉 力 痛 觉 和 运 动 程 度 作 出 反 应 并 将 信 息 传 递 到 脊 髓 从 而 产 生 适 宜 的 应 答 ( 三 ) 滑 膜 关 节 的 分 类 1. 根 据 运 动 轴 的 数 目 可 分 为 单 轴 关 节 ( 沿 一 条 轴 运 动 ) 双 轴 关 节 ( 沿 两 条 轴 运 动 ) 和 多 轴 关 节 ( 沿 三 条 或 更 多 条 轴 且 方 向 位 于 这 些 轴 之 间 28

29 运 动 ) 运 动 轴 有 :1) 额 轴 : 沿 额 状 面 ( 左 右 方 向 的 平 面 ) 而 设 的 横 轴, 如 指 关 节 屈 伸 的 轴 2) 矢 状 轴 : 沿 矢 状 面 ( 前 后 方 向 的 平 面 ) 而 设 的 轴, 如 桡 腕 关 节 内 收 外 展 运 动 的 轴 3) 垂 直 轴 : 与 身 体 纵 轴 平 行, 如 寰 椎 在 枢 椎 齿 突 上 左 右 回 旋 的 运 动 轴 2. 根 据 关 节 面 的 形 状 可 分 为 滑 车 关 节 圆 柱 关 节 椭 圆 关 节 鞍 状 关 节 球 窝 关 节 和 平 面 关 节 ( 见 图 10-2) 滑 车 关 节 / 屈 戌 关 节 : 关 节 头 是 圆 柱 面 的 一 部 分, 关 节 窝 稍 微 弯 曲 与 之 相 适 应, 使 其 在 额 状 轴 ( 单 轴 ) 上 做 屈 伸 运 动 如 肘 关 节 膝 关 节 踝 关 节 指 间 关 节 车 轴 关 节 / 圆 柱 关 节 : 关 节 头 是 圆 柱 的 一 段, 关 节 窝 是 与 之 相 适 应 的 环 形, 关 节 头 绕 本 身 的 垂 直 轴 ( 单 轴 ) 在 环 内 运 动 如 桡 尺 近 端 关 节 椭 圆 关 节 : 关 节 头 为 椭 圆 形, 关 节 窝 为 椭 圆 形 的 凹 面, 能 在 两 个 轴 上 ( 双 轴 ) 做 屈 伸 内 收 外 展 运 动, 如 掌 指 关 节 鞍 状 关 节 : 关 节 面 近 似 马 鞍, 一 个 面 凹 陷, 另 一 个 面 凸 起, 互 成 十 字 交 叉 接 合 这 种 关 节 可 在 两 个 轴 上 做 屈 伸 内 外 外 展 环 转 和 对 掌 运 动, 不 能 旋 转, 如 第 一 腕 掌 关 节 球 窝 关 节 : 关 节 头 呈 球 状, 较 大, 关 节 窝 浅, 不 及 球 面 的 1/3 三 个 运 动 轴 在 球 形 关 节 头 的 中 心 相 交, 事 实 上 从 球 形 中 心 穿 过 的 轴 数 是 无 限 的, 故 关 节 可 做 多 个 方 向 的 运 动 ( 屈 伸 内 收 外 展 内 旋 外 旋 及 环 旋 ), 如 肩 关 节 平 面 关 节 : 两 关 节 面 扁 平 或 轻 度 弯 曲, 大 小 互 相 一 致, 关 节 囊 紧 张 而 牢 固, 运 动 范 围 极 小, 只 能 做 微 小 的 旋 转 和 滑 动 此 类 关 节 也 是 多 轴 29

30 的, 如 肩 锁 关 节 骶 髂 关 节 3. 根 据 组 成 关 节 骨 的 数 目 可 分 为 单 一 关 节 和 复 合 关 节 单 一 关 节 : 由 两 骨 构 成 的 关 节, 如 指 间 关 节 复 合 关 节 : 由 两 块 以 上 的 骨 构 成 的 关 节 包 在 一 个 囊 里, 但 其 中 每 一 个 骨 都 可 单 独 活 动, 如 肘 关 节 ( 四 ) 滑 膜 关 节 的 运 动 方 向 关 节 的 运 动 方 向 包 括 屈 和 伸 内 收 和 外 展 旋 转 翻 转 4 种 1. 屈 和 伸 关 节 在 矢 状 面 绕 着 额 状 轴 运 动 如 果 关 节 的 远 端 向 近 端 接 近, 关 节 之 间 的 夹 角 变 小 为 屈 反 之, 离 开 近 端, 夹 角 变 大 则 为 伸 关 节 过 伸 是 指 关 节 在 标 准 解 剖 位 以 外 的 运 动, 如 肘 关 节 和 膝 关 节 均 有 一 定 度 数 的 过 伸 2. 内 收 和 外 展 关 节 在 额 状 面 内 绕 着 矢 状 轴 运 动 如 果 关 节 的 远 端 接 近 身 体 的 中 线 为 内 收, 离 开 身 体 中 线 则 为 外 展, 如 肩 关 节 的 内 收 和 外 展 3. 旋 转 关 节 在 水 平 面 内 绕 着 垂 直 轴 转 动 向 内 或 向 前 转 动 称 内 旋 或 旋 前, 向 外 或 向 后 转 动 称 外 旋 或 旋 后, 如 肩 关 节 和 髋 关 节 的 内 旋 和 外 旋, 前 臂 的 旋 前 和 旋 后 4. 翻 转 指 踝 和 足 的 联 合 运 动 足 底 向 内 侧 转 动, 足 的 内 侧 缘 抬 起 为 内 翻 ; 足 底 向 外 侧 转 动, 足 的 外 侧 缘 抬 起 为 外 翻 ( 五 ) 关 节 的 稳 定 性 和 灵 活 性 通 常 稳 定 性 大 的 关 节 灵 活 性 较 差 ; 灵 活 性 大 的 关 节 则 稳 定 性 影 响 关 节 的 稳 定 性 和 灵 活 性 的 因 素 主 要 有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1. 两 关 节 的 面 积 差 面 积 差 大 者, 关 节 灵 活 性 大 ; 面 积 差 小 者, 关 节 灵 30

31 活 性 小 2. 关 节 囊 关 节 囊 厚 而 紧 张, 关 节 灵 活 性 小, 稳 定 性 大 ; 关 节 囊 薄 而 松 弛, 关 节 灵 活 性 大, 稳 定 性 小 3. 关 节 韧 带 韧 带 多 或 强, 关 节 稳 定 性 大, 灵 活 性 小 ; 韧 带 少 或 弱, 关 节 稳 定 性 小, 灵 活 性 大 4. 肌 肉 关 节 周 围 的 肌 肉 多 而 强, 关 节 的 稳 定 性 大 ; 关 节 周 围 的 肌 肉 少 而 弱 或 肌 肉 有 良 好 的 伸 展 性 和 弹 性, 关 节 的 灵 活 性 就 大 ( 六 ) 关 节 运 动 的 类 型 根 据 关 节 运 动 的 动 力 来 源, 可 分 为 :1 主 动 运 动 : 关 节 运 动 完 全 由 肌 肉 收 缩 完 成, 没 有 任 何 外 界 帮 助 的 称 为 主 动 运 动 ;2) 被 动 运 动 : 关 节 运 动 中 肌 肉 没 有 任 何 收 缩, 完 全 由 外 力 来 完 成 的 称 为 被 动 运 动 ;3 主 动 助 力 运 动 : 关 节 运 动 中 肌 肉 虽 然 有 收 缩 但 不 能 作 全 范 围 的 运 动, 需 要 借 助 外 力 的 帮 助 才 能 完 成 外 力 可 以 是 徒 手 的 或 机 械 的, 也 可 以 是 他 人 的 或 自 身 的 健 侧 肢 体 二 影 响 关 节 活 动 度 的 各 种 因 素 ( 一 ) 关 节 内 及 其 周 围 因 素 的 影 响 1. 关 节 面 的 面 积 大 小 的 差 别 2. 关 节 囊 的 厚 薄 及 松 紧 度 3. 关 节 韧 带 的 多 少 与 强 弱 4. 关 节 周 围 肌 肉 或 软 组 织 的 伸 展 性 和 弹 性 状 况 31

32 5. 关 节 及 周 围 软 组 织 的 疼 痛 6. 肌 肉 痉 挛 7. 软 组 织 挛 缩 8. 肌 肉 无 力 9. 关 节 内 异 常 10. 关 节 僵 硬 ( 二 ) 其 他 因 素 的 影 响 第 二 节 主 要 关 节 活 动 度 的 评 定 方 法 关 节 活 动 度 的 评 定 方 法 除 常 使 用 量 角 器 和 皮 尺 测 量 外, 还 可 以 利 用 特 定 的 仪 器 和 设 备 来 准 确 地 评 定 关 节 活 动 度 的 变 化 因 为 使 用 不 方 便 耗 时 及 价 格 昂 贵 等 原 因, 所 以 临 床 应 用 并 不 广 泛 包 括 主 动 ROM 测 定 和 被 动 ROM 测 定 一 评 定 的 原 则 ( 一 ) 关 节 活 动 度 评 定 的 目 的 1. 确 定 功 能 受 限 或 引 起 不 适 的 程 度 2. 确 定 恢 复 功 能 或 减 少 不 适 所 需 的 角 度 3. 记 录 功 能 的 恢 复 情 况 4. 从 客 观 上 判 断 疗 效 5. 制 定 适 当 的 康 复 目 标 32

33 6. 选 择 适 当 的 治 疗 技 术 摆 放 技 术 和 其 他 减 少 受 限 的 方 法 7. 确 定 是 否 需 要 夹 板 和 其 他 辅 助 器 具 ( 二 ) 关 节 活 动 度 评 定 的 工 具 及 评 定 原 则 1. 测 量 工 具 用 于 关 节 测 量 的 工 具 包 括 量 角 器 带 刻 度 的 尺 子 电 子 测 角 器 等 其 中 量 角 器 为 测 量 ROM 的 常 用 工 具, 见 图 10-3 它 们 由 金 属 或 塑 料 制 成, 规 格 不 等 量 角 器 由 一 个 带 有 半 圆 形 (0 ~180 ) 或 圆 形 (0 ~360 ) 角 度 计 的 固 定 臂 ( 近 端 臂 ) 及 一 个 移 动 臂 ( 远 端 臂 ) 组 成 移 动 臂 通 过 铆 钉 固 定 在 角 度 计 上 并 随 着 远 端 肢 体 的 运 动 在 角 度 计 上 读 出 关 节 活 动 度 数 图 10-3 当 使 用 半 圆 形 (0~180 ) 量 角 器 测 量 时,0 是 所 有 关 节 的 起 始 位, 而 180 时 运 动 面 上 从 起 始 位 画 半 圆 后 的 位 置 关 节 轴 位 于 运 动 半 圆 或 弧 的 中 心 所 有 的 关 节 运 动 从 0 开 始 逐 渐 增 加 至 180 当 使 用 圆 形 (0 ~360 ) 量 角 器 测 量 法 时, 在 冠 状 面 或 矢 状 面 上 的 运 动 可 被 描 述 成 一 个 圆, 即 0 (360 ) ) 位 指 向 头 颅 的 方 向,180 33

34 位 指 向 脚 的 方 向 例 如, 肩 关 节 屈 曲 和 外 展 的 运 动 弧 随 运 动 发 生 逐 渐 接 近 0, 而 伸 展 和 内 收 的 运 动 弧 则 逐 渐 接 近 360 一 般 来 说, 肩 关 节 屈 曲 的 平 均 ROM 为 170 因 此 当 使 用 360 系 统 法 时, 肩 关 节 屈 曲 的 起 始 位 为 180, 而 终 末 位 将 会 为 10 同 理, 肩 关 节 伸 展 的 平 均 ROM 为 60, 它 的 起 始 位 为 180, 而 终 末 位 为 240, 故 肩 关 节 伸 展 和 屈 曲 的 完 全 ROM 为 240 一 10, 即 230 然 而, 某 些 运 动 不 可 被 描 述 成 一 个 圆,0 作 为 它 们 的 起 始 位, 运 动 弧 从 0 开 始 随 运 动 发 生 而 逐 渐 增 加 这 些 运 动 发 生 在 一 个 以 垂 直 轴 位 中 心 的 水 平 面 上 它 们 包 括 :1. 前 臂 的 旋 前 旋 后 ;2. 髋 关 节 的 内 外 旋 ;3. 腕 关 节 的 桡 侧 屈 曲 和 尺 侧 屈 曲 ;4. 拇 指 的 外 展 内 收 2. 测 量 步 骤 (1) 患 者 处 于 舒 适 的 位 置 ( 卧 位 或 坐 位 或 站 位 ) (2) 让 患 者 了 解 接 下 去 的 测 量 过 程 测 量 的 原 因 以 取 得 患 者 的 配 合 (3) 露 出 将 要 测 量 的 关 节 (4) 确 定 测 量 关 节 的 骨 性 标 志 (5) 稳 定 测 量 关 节 的 近 端 关 节 (6) 被 动 活 动 该 关 节 以 了 解 可 能 的 活 动 范 围 和 有 无 抵 抗 感 (7) 使 关 节 处 于 起 始 位 (8) 量 角 器 的 轴 心 对 准 关 节 轴, 固 定 臂 与 构 成 关 节 近 端 骨 平 行, 活 动 臂 与 构 成 关 节 的 远 端 骨 平 行, 避 免 采 用 使 角 度 针 偏 离 角 度 计 的 运 动 方 向 (9) 记 录 关 节 起 始 位 的 角 度 后 移 走 量 角 器, 不 要 尝 试 在 关 节 活 动 过 程 34

35 中 固 定 量 角 器 (10) 可 能 的 ROM 范 围 之 内, 治 疗 师 应 小 心, 轻 柔 地 移 动 关 节, 以 确 定 完 全 的 被 动 ROM, 千 万 不 可 暴 力 并 注 意 观 察 患 者 有 无 疼 痛 或 不 适 感 (11) 重 新 摆 放 量 角 器 并 记 录 终 末 位 的 角 度 (12) 移 走 量 角 器 让 患 者 的 肢 体 处 于 休 息 位 (13) 记 录 ROM 3. 测 量 结 果 的 记 录 记 录 ROM 测 量 的 结 果 应 包 括 以 下 几 个 项 目 : 关 节 的 名 称 与 左 右 ; 关 节 强 硬 强 直 或 挛 缩 的 位 置 ; 主 动 ROM 和 被 动 ROM; 测 量 时 的 体 位 ; 测 量 过 程 中 运 动 的 方 向 以 及 有 无 误 差 治 疗 师 在 记 录 ROM 的 起 始 位 和 运 动 所 能 达 到 的 最 大 角 度 的 终 末 位 的 度 数 时, 一 般 从 0 开 始 逐 渐 增 加 至 180 如 果 起 始 位 不 是 0, 说 明 存 在 有 某 种 受 限 的 因 素 例 如 :(1) 肘 关 节 正 常 ROM 记 录 为 0 ~ 140, 伸 展 受 限 :15 ~140, 屈 曲 受 限 :0 ~110 ;(2) 异 常 肘 关 节 过 伸 在 记 录 之 前 应 标 出 过 伸 的 度 数 并 标 上 负 号 如 正 常 :0 ~ 140, 异 常 过 伸 :-20 ~140 表 10-1 正 常 关 节 活 动 度 关 节 活 动 度 关 节 活 动 度 35

36 颈 椎 旋 转 0 ~45 屈 曲 0 ~45 肩 伸 展 0 ~45 屈 曲 0 ~170 侧 屈 0 ~45 后 伸 0 ~60 旋 转 0 ~60 外 展 0 ~170 胸 腰 椎 水 平 外 展 0 ~40 屈 曲 0 ~80 水 平 内 收 0 ~130 伸 展 0 ~30 内 旋 0 ~70 侧 屈 0 ~40 外 旋 0 ~90 旋 转 0 ~45 指 间 关 节 屈 曲 0 ~80-90 肩 外 展 0 ~50 屈 曲 0 ~170 髋 后 伸 0 ~60 屈 曲 0 ~120 外 展 0 ~170 伸 展 0 ~30 水 平 外 展 0 ~40 外 展 0 ~40 水 平 内 收 0 ~130 内 收 0 ~35 内 旋 0 ~70 内 旋 0 ~45 外 旋 0 ~90 外 旋 0 ~45 肘 和 前 臂 膝 屈 曲 0 ~ 旋 屈 曲 0 ~135 后 0 ~80-90 踝 旋 前 0 ~80-90 背 屈 0 ~15 36

37 腕 跖 屈 0 ~50 掌 屈 0 ~80 内 翻 0 ~35 背 伸 0 ~70 外 翻 0 ~20 尺 偏 0 ~30 表 10-2 关 节 活 动 度 功 能 评 估 表 / 记 录 表 姓 名 : 年 龄 : 性 别 : 住 院 号 : 诊 断 : 功 能 障 碍 表 现 : 左 右 脊 柱 颈 椎 屈 曲 0 ~ 45 伸 展 0 ~45 侧 屈 0 ~45 旋 转 0 ~60 胸 腰 椎 37

38 屈 曲 0 ~80 伸 展 0 ~30 侧 屈 0 ~40 旋 转 0 ~45 肩 屈 曲 0 ~170 后 伸 0 ~60 外 展 0 ~170 水 平 外 展 0 ~40 水 平 内 收 0 ~130 内 旋 0 ~70 外 旋 0 ~90 肘 和 前 臂 屈 曲 0 ~ 旋 后 0 ~80-90 旋 前 0 ~80-90 腕 掌 屈 0 ~80 背 伸 0 ~70 38

39 尺 偏 0 ~30 桡 偏 0 ~20 手 指 掌 指 关 节 (MP) 屈 0 ~90 曲 掌 指 关 节 过 伸 0 ~15-45 近 端 指 间 关 节 屈 曲 0 ~110 远 端 指 间 关 节 屈 曲 0 ~80 外 展 0 ~25 拇 指 掌 指 关 节 屈 曲 0 ~50 指 间 关 节 屈 曲 0 ~80-90 外 展 0 ~50 髋 屈 曲 0 ~120 伸 展 0 ~30 外 展 0 ~40 左 右 内 收 0 ~35 内 旋 0 ~45 39

40 外 旋 0 ~45 膝 屈 曲 0 ~135 踝 背 屈 0 ~15 跖 屈 0 ~50 内 翻 0 ~35 外 翻 0 ~20 4. 关 节 活 动 度 评 定 的 原 则 (1) 治 疗 师 应 掌 握 正 常 人 ROM 的 平 均 值 关 节 的 运 动 方 向 以 及 测 量 时 肢 体 的 摆 放 位 置 如 果 测 量 的 关 节 所 需 肌 肉 的 肌 力 达 到 3 级 或 以 上, 在 测 量 之 前 治 疗 师 应 首 先 了 解 患 者 主 动 运 动 所 能 达 到 的 最 大 角 度, 测 量 时 治 疗 师 应 注 意 观 察 关 节 是 如 何 运 动 的 (2) 关 节 的 测 量 方 式 并 不 适 合 所 有 的 患 者 当 患 者 因 关 节 活 动 受 限 或 残 疾 而 不 能 摆 放 在 正 确 测 量 ROM 的 体 位 时, 治 疗 师 可 以 用 视 觉 来 观 察 患 者 的 主 动 ROM 和 被 动 ROM (3) 正 常 的 ROM 因 人 而 异 年 龄 性 别 身 体 状 况 肥 胖 和 遗 传 等 因 素 均 可 影 响 正 常 的 ROM 治 疗 师 可 以 通 过 测 量 患 者 的 健 侧 来 确 定 正 常 ROM 的 大 小, 也 可 参 观 相 关 资 料 的 正 常 ROM 的 平 均 值 (4) 治 疗 师 应 注 意 检 查 和 回 顾 患 者 的 既 往 史, 确 定 患 者 是 否 有 其 他 引 起 关 节 受 限 的 疾 病 在 测 量 时, 如 患 者 出 现 关 节 抵 抗, 治 疗 师 40

41 切 忌 使 用 暴 力 疼 痛 可 能 使 ROM 减 少 以 及 在 运 动 中 出 现 发 轧 音 5 关 节 活 动 度 评 定 注 意 事 项 (1) 确 定 ROM 测 量 的 起 始 位 置 通 常 以 解 剖 位 作 为 零 起 始 点 测 量 旋 转 度 时, 选 取 正 常 旋 转 范 围 的 中 点 作 为 零 起 始 点 (2) 同 一 病 人 应 由 专 人 测 量, 每 次 测 量 应 取 相 同 位 置, 两 侧 对 比 (3) 关 节 的 主 动 ROM 与 被 动 ROM 不 一 致 时, 提 示 有 关 节 外 的 瘫 痪 肌 腱 挛 缩 或 粘 连 等 问 题 存 在, 应 以 关 节 被 动 活 动 的 范 围 为 准, 或 同 时 记 录 主 动 或 被 动 时 的 ROM (4) 若 主 动 被 动 ROM 进 行 比 较, 则 二 者 的 起 始 部 位 量 角 器 的 类 型 量 角 器 的 放 置 方 法 等 均 应 相 同 (5) 关 节 测 量 之 后, 治 疗 师 应 对 数 据 进 行 分 析 确 定 引 起 ROM 受 限 可 能 的 原 因, 根 据 ROM 受 限 的 程 度 病 因 和 预 后 制 定 ROM 受 限 的 治 疗 方 法 ( 主 动 或 被 动 牵 张 抗 阻 运 动 拮 抗 肌 群 肌 力 训 练 主 动 运 动 夹 板 以 及 肢 体 的 正 确 摆 放 温 热 物 理 治 疗 推 拿 ) 以 及 寻 找 代 偿 其 丧 失 的 ROM 的 方 法 ( 梳 子 牙 刷 带 有 长 柄 的 鞋 拔 以 及 辅 助 穿 袜 设 备 等 辅 助 性 器 具 ) (6) 注 意 排 除 相 邻 关 节 的 相 互 影 响 或 互 相 补 偿 如 髋 关 节 运 动 受 限 时, 可 由 腰 部 各 关 节 补 偿 ; 膝 关 节 屈 曲 挛 缩 时, 可 继 发 髋 关 节 屈 曲 挛 缩 另 外, 也 应 注 意 排 除 疼 痛 瘢 痕 衣 服 过 紧 等 其 他 因 素 的 影 响 ( 一 ) 脊 柱 一 主 要 关 节 活 动 度 的 测 量 方 法 41

42 1) 颈 前 屈 (0 ~45, 见 图 10-4) 体 位 : 端 坐 或 直 立 位 运 动 测 量 : 要 求 患 者 屈 颈 使 下 颌 贴 近 胸 部, 治 疗 师 测 量 运 动 起 始 位 与 终 末 位 之 间 的 角 度 或 从 下 颌 至 胸 骨 角 的 距 离 使 用 量 角 器 时, 治 疗 师 将 轴 心 位 于 下 颌 角, 固 定 臂 靠 在 患 者 肩 上, 同 时 将 一 压 舌 板 置 于 患 者 齿 间, 使 量 角 器 的 移 动 臂 与 压 舌 板 平 行 当 患 者 进 行 颈 屈 运 动 时, 随 着 压 舌 板 的 下 移, 移 动 臂 与 压 舌 板 始 终 保 持 平 行 缺 图 图 10-4 颈 前 屈 (A) 起 始 位 ;(B) 终 末 位 (2) 颈 后 伸 (0 ~45, 见 图 10-5) 体 位 : 端 坐 或 直 立 位 运 动 测 量 : 要 求 患 者 仰 望 天 花 板 使 头 的 背 侧 靠 近 胸 椎 量 角 器 的 轴 心 位 于 下 颌 角, 治 疗 师 握 住 角 度 计 将 之 固 定 臂 靠 在 患 者 的 肩 上, 移 动 臂 与 向 上 运 动 后 处 于 终 末 位 的 压 舌 板 平 行 缺 图 图 10-5 颈 后 伸 (A) 起 始 位 ;(B) 终 末 位 (3) 颈 侧 屈 (0 ~45, 见 图 10-6) 体 位 : 端 坐 或 直 立 位 42

43 运 动 测 量 : 要 求 患 者 向 侧 方 屈 颈 使 耳 朵 向 肩 部 移 动, 用 量 角 器 测 出 它 的 运 动 角 度 或 者 用 刻 度 尺 量 出 从 耳 朵 至 肩 部 的 距 离 如 果 使 用 量 角 器 的 话, 它 的 轴 心 位 于 第 七 颈 椎 的 棘 突, 固 定 臂 放 在 患 者 肩 上 与 地 面 平 行 ( 起 始 位 :90 ) 或 垂 下 与 患 者 胸 椎 平 行 ( 起 始 位 :0 ), 移 动 臂 对 准 患 者 的 枕 后 隆 突 缺 图 图 10-6 颈 侧 屈 (A) 起 始 位 ;(B) 终 末 位 (4) 颈 旋 转 (0 ~60, 见 图 10-7) 体 位 : 仰 卧 位 运 动 测 量 : 要 求 患 者 头 部 处 于 中 立 位 然 后 从 右 往 左 进 行 旋 转 如 果 使 用 量 角 器, 它 的 起 始 位 为 90, 轴 心 位 于 头 顶, 固 定 臂 与 地 面 平 行 或 与 测 量 一 侧 的 肩 峰 平 行, 移 动 臂 对 准 鼻 尖 缺 图 图 10-7 颈 旋 转 (A) 起 始 位 ;(B) 终 末 位 2. 胸 腰 椎 关 节 活 动 度 (1) 脊 柱 前 屈 (0 ~80, 见 图 10-8) 体 位 : 直 立 位 四 种 测 量 方 法 : 测 量 躯 干 相 对 纵 轴 向 前 屈 曲 的 角 度, 治 疗 师 固 定 住 患 者 骨 盆 并 观 察 任 何 脊 柱 前 屈 过 程 中 的 变 化 ; 测 量 患 者 向 前 弯 腰 指 尖 所 能 触 碰 到 的 腿 的 位 置 ; 测 量 患 者 弯 腰 后 指 尖 与 地 面 的 距 离 ; 测 量 患 者 43

44 直 立 和 弯 腰 后 的 第 七 颈 椎 至 第 一 骶 椎 的 脊 柱 长 度, 该 方 法 可 能 是 该 运 动 最 精 确 的 测 量 方 法 一 个 正 常 成 年 人 脊 柱 前 屈 后 所 增 加 的 平 均 长 度 为 1.6cm, 但 是 如 果 患 者 直 背 弯 腰 的 话, 在 长 度 方 面 将 不 会 有 任 何 变 化 缺 图 图 10-8 脊 柱 前 屈 (A) 起 始 位 ;(B) 终 末 位 (2) 脊 柱 侧 屈 (0 ~40, 见 图 10-9) 体 位 : 直 立 位 运 动 测 量 : 测 量 躯 干 侧 屈 有 几 种 方 法 供 选 择 用 卷 尺 来 测 量 躯 干 相 对 垂 直 位 时 所 倾 斜 的 程 度 其 他 方 法 还 包 括 :1 评 定 第 七 颈 椎 棘 突 相 对 骨 盆 的 位 置 ;2 测 量 侧 屈 时 指 尖 与 膝 关 节 的 距 离 ;3 使 用 长 臂 量 角 器, 将 其 轴 心 置 于 第 一 骶 椎, 固 定 臂 与 地 面 垂 直, 移 动 臂 对 准 第 七 颈 椎 棘 突 缺 图 图 10-9 脊 柱 侧 屈 (A) 起 始 位 ;(B) 终 末 位 (3) 脊 柱 后 伸 (0 ~30, 见 图 10-10) 体 位 : 直 立 或 俯 卧 位 运 动 测 量 : 要 求 患 者 在 固 定 骨 盆 的 同 时 向 后 伸 展 脊 柱 当 患 者 处 于 直 立 位 运 动 时, 治 疗 师 可 在 前 面 提 供 必 要 的 辅 助 并 测 量 脊 柱 直 立 位 时 伸 展 的 角 度 测 量 时, 移 动 臂 对 准 第 七 颈 椎 棘 突 缺 图 图 脊 柱 侧 屈 (A) 起 始 位 ;(B) 终 末 位 44

45 (4) 脊 柱 旋 转 (0 ~45, 见 图 10-11) 体 位 : 仰 卧 或 直 立 位 运 动 测 量 : 要 求 患 者 在 维 持 骨 盆 中 立 位 的 同 时 旋 转 上 躯 干, 直 立 位 时 尤 其 要 注 意 固 定 骨 盆 运 动 范 围 以 角 度 为 单 位 来 记 录, 以 头 顶 心 为 旋 转 轴 并 通 过 肩 的 旋 转 来 测 量 运 动 弧 缺 图 图 脊 柱 旋 转 (A) 起 始 位 ;(B) 终 末 位 ( 二 ) 上 肢 关 节 1. 肩 关 节 活 动 度 (1) 肩 关 节 屈 (0 ~170, 见 图 10-12) 体 位 : 坐 位 或 仰 卧 位 ( 肱 骨 处 于 中 立 位 ) 量 角 器 摆 放 : 轴 心 位 于 肱 骨 侧 面 的 肩 峰, 固 定 臂 与 躯 干 平 行, 移 动 臂 与 肱 骨 平 行 值 得 注 意 的 是 在 患 者 屈 肩 的 同 时, 轴 心 逐 渐 移 向 肩 的 后 部, 因 此 当 测 量 终 末 位 的 角 度 时, 轴 心 应 置 于 三 角 肌 群 所 形 成 皱 褶 末 端 缺 图 图 脊 柱 前 屈 (A) 起 始 位 ;(B) 终 末 位 (2) 肩 关 节 伸 (0 ~60, 见 图 10-13) 体 位 : 坐 位 或 俯 卧 位 ( 肱 骨 处 于 中 立 位 ) 量 角 器 摆 放 : 轴 心 位 于 肱 骨 侧 面 的 肩 峰, 固 定 臂 与 躯 干 ( 腋 中 线 ) 平 行, 移 动 臂 与 肱 骨 平 行 注 意 患 者 肩 后 伸 时 轴 心 的 位 置 不 变 ; 运 动 时 45

46 伴 随 有 肩 胛 骨 的 轻 微 向 上 倾 斜, 避 免 肩 胛 骨 的 过 度 运 动 缺 图 图 肩 关 节 后 伸 (A) 起 始 位 ;(B) 终 末 位 (3) 肩 关 节 外 展 (0 ~180, 见 图 10-14) 体 位 : 坐 位 或 俯 卧 位 ( 肱 骨 处 于 外 旋 位 ) 量 角 器 摆 放 : 轴 心 位 于 肩 峰 的 后 部, 固 定 臂 与 躯 干 ( 脊 柱 ) 平 行, 移 动 臂 与 肱 骨 平 行 缺 图 图 肩 关 节 外 展 (A) 起 始 位 ;(B) 终 末 位 (4) 肩 关 节 内 收 内 旋 (0 ~60, 见 图 10-15) 体 位 : 坐 位 ( 肱 骨 紧 靠 躯 干, 肘 关 节 屈 曲 90, 前 臂 中 立 位 并 与 身 体 的 冠 状 面 垂 直 ) 量 角 器 摆 放 : 轴 心 位 于 肘 关 节 的 鹰 嘴 突, 固 定 臂 和 移 动 臂 与 前 臂 平 行 注 意 : 当 肩 关 节 内 旋 时 固 定 臂 仍 保 留 于 原 来 的 位 置 与 地 面 平 行, 移 动 臂 则 跟 随 前 臂 移 动 缺 图 图 肩 关 节 内 旋 内 收 (A) 起 始 位 ;(B) 终 末 位 (5) 肩 关 节 外 展 内 旋 (0 ~70, 见 图 10-16) 体 位 : 坐 位 或 仰 卧 位 ( 肩 关 节 外 展 90, 肘 关 节 屈 曲 90, 前 臂 中 立 位 并 与 身 体 的 冠 状 面 垂 直 ) 量 角 器 摆 放 : 轴 心 位 于 鹰 嘴 突, 固 定 臂 和 移 动 臂 与 前 臂 平 行 注 意 : 当 肩 关 节 内 旋 时 固 定 臂 仍 保 留 于 原 来 的 位 置 与 地 面 平 行, 移 动 臂 则 跟 46

47 随 前 臂 移 动 缺 图 图 肩 关 节 外 展 内 旋 (A) 起 始 位 ;(B) 终 末 位 (6) 肩 关 节 内 收 外 旋 (0 ~80, 见 图 10-17) 体 位 : 坐 位 ( 肱 骨 紧 靠 躯 干, 肘 关 节 屈 曲 90, 前 臂 处 于 中 立 位 并 与 身 体 的 冠 状 面 垂 直 ) 量 角 器 摆 放 : 轴 心 位 于 鹰 嘴 突, 固 定 臂 和 移 动 臂 与 前 臂 平 行 注 意 : 当 肩 关 节 外 旋 时 固 定 臂 仍 保 留 于 原 来 的 位 置 与 地 面 平 行, 移 动 臂 则 跟 随 前 臂 移 动 缺 图 图 肩 关 节 内 收 外 旋 (A) 起 始 位 ;(B) 终 末 位 (7) 肩 关 节 外 展 外 旋 (0 ~90, 见 图 10-18) 体 位 : 坐 位 或 仰 卧 位 ( 肩 关 节 外 展 90, 肘 关 节 屈 曲 90, 前 臂 旋 前 ) 量 角 器 摆 放 : 轴 心 位 于 鹰 嘴 突, 固 定 臂 和 移 动 臂 与 前 臂 平 行 注 意 : 当 肩 关 节 外 旋 时 固 定 臂 仍 保 留 于 原 来 的 位 置 与 地 面 平 行, 移 动 臂 则 跟 随 前 臂 移 动 缺 图 图 肩 关 节 外 展 外 旋 (A) 起 始 位 ;(B) 终 末 位 (8) 肩 关 节 水 平 外 展 (0 ~40, 见 图 10-19) 体 位 : 垂 直 坐 位 ( 肩 关 节 外 展 90, 肘 伸, 掌 心 朝 下 ) 量 角 器 摆 放 : 轴 心 以 肩 峰 突 为 中 心, 固 定 臂 与 肩 峰 至 头 颈 的 连 线 平 行, 47

48 移 动 臂 与 肱 骨 平 行 缺 图 图 肩 关 节 水 平 外 展 (A) 起 始 位 ;(B) 终 末 位 (9) 肩 关 节 水 平 内 收 (0 ~130, 见 图 10-20) 体 位 和 量 角 器 摆 放 : 同 水 平 外 展 缺 图 图 肩 关 节 水 平 内 收 (A) 起 始 位 ;(B) 终 末 位 2. 肘 关 节 活 动 度 肘 关 节 伸 展 - 屈 曲 (0 ~ , 见 图 10-21) 体 位 : 站 位 坐 位 或 仰 卧 位 ( 肱 骨 紧 靠 躯 干, 肩 关 节 外 旋, 前 臂 旋 后 ) 量 角 器 摆 放 : 轴 心 位 于 肱 骨 外 上 髁 即 肘 关 节 皱 褶 的 末 端, 固 定 臂 与 肱 骨 干 中 线 平 行, 移 动 臂 与 桡 骨 平 行 在 运 动 结 束 之 后, 由 于 肌 肉 组 织 的 活 动, 与 肱 骨 外 上 髁 有 关 的 肘 关 节 皱 褶 的 位 置 将 产 生 变 化, 因 此, 量 角 器 的 轴 心 在 终 末 位 时 需 重 新 放 置 缺 图 图 肘 关 节 伸 展 (A) 起 始 位 ;(B) 终 末 位 3. 前 臂 活 动 度 (1) 前 臂 旋 后 (0 ~80-90, 见 图 ) 体 位 a: 坐 位 或 站 位 ( 肱 骨 紧 靠 躯 干, 肘 关 节 屈 曲 90, 前 臂 处 于 中 立 位 并 与 身 体 的 冠 状 面 垂 直 ) 量 角 器 摆 放 : 轴 心 位 于 腕 关 节 掌 侧 横 纹 与 尺 骨 远 端 的 交 点 即 尺 骨 茎 突, 移 动 臂 与 腕 关 节 掌 侧 横 纹 平 行, 固 定 臂 则 与 地 面 垂 直 注 意 : 在 前 臂 48

49 旋 后 完 成 后, 量 角 器 需 重 新 放 置 以 确 保 移 动 臂 通 过 前 臂 远 端 的 中 心 缺 图 图 前 臂 旋 后 (1)(A) 起 始 位 ;(B) 终 末 位 体 位 b: 患 者 手 握 一 支 铅 笔 使 其 与 地 面 垂 直, 其 余 同 上 量 角 器 摆 放 : 轴 心 位 于 第 三 掌 骨 头, 固 定 臂 与 地 面 垂 直, 移 动 臂 与 铅 笔 平 行 缺 图 图 前 臂 旋 后 (2)(A) 起 始 位 ;(B) 终 末 位 (2) 前 臂 旋 前 (0 ~80-90, 见 图 ) 体 位 a: 坐 位 或 站 位 ( 肱 骨 紧 靠 躯 干, 肘 关 节 屈 曲 90, 前 臂 处 于 中 立 位 并 与 身 体 的 冠 状 面 垂 直 ) 量 角 器 摆 放 : 轴 心 位 于 腕 关 节 背 侧 横 纹 与 尺 骨 远 端 的 交 点 即 尺 骨 茎 突, 移 动 臂 与 腕 关 节 背 侧 横 纹 平 行, 固 定 臂 则 与 地 面 垂 直 注 意 : 在 前 臂 旋 前 完 成 后, 量 角 器 需 重 新 放 置 以 确 保 移 动 臂 通 过 前 臂 远 端 背 侧 的 中 心 缺 图 图 前 臂 旋 前 (2)(A) 起 始 位 ;(B) 终 末 位 体 位 b: 患 者 手 握 一 支 铅 笔 使 其 与 地 面 垂 直, 其 余 同 上 量 角 器 摆 放 : 轴 心 位 于 第 三 掌 骨 头, 固 定 臂 与 地 面 垂 直, 移 动 臂 与 铅 笔 平 行 缺 图 49

50 图 前 臂 旋 前 (2)(A) 起 始 位 ;(B) 终 末 位 4. 腕 关 节 活 动 度 (1) 腕 关 节 掌 屈 (0 ~80, 见 图 10-26) 体 位 : 坐 位 ( 前 臂 中 立 位, 前 臂 和 手 的 尺 侧 面 置 于 桌 面 上 ) 量 角 器 摆 放 : 轴 心 位 于 腕 关 节 桡 侧 的 桡 骨 茎 突, 固 定 臂 与 桡 骨 平 行, 移 动 臂 与 食 指 掌 骨 平 行 缺 图 图 腕 关 节 掌 屈 (A) 起 始 位 ;(B) 终 末 位 (2) 腕 关 节 背 伸 (0 ~70, 见 图 10-27) 体 位 和 量 角 器 摆 放 : 同 掌 屈 缺 图 图 腕 关 节 背 伸 (A) 起 始 位 ;(B) 终 末 位 (3) 腕 关 节 尺 偏 (0 ~30, 见 图 10-28) 体 位 : 坐 位 ( 前 臂 旋 前, 掌 心 朝 下 置 于 桌 面 上 ) 量 角 器 摆 放 : 轴 心 位 于 腕 关 节 背 侧 第 三 掌 骨 的 根 部, 固 定 臂 与 第 三 掌 骨 平 行 缺 图 图 腕 关 节 尺 偏 (A) 起 始 位 ;(B) 终 末 位 (4) 腕 关 节 桡 偏 (0 ~20, 见 图 10-29) 同 尺 偏 缺 图 图 腕 关 节 桡 偏 (A) 起 始 位 ;(B) 终 末 位 50

51 5. 手 指 关 节 活 动 度 (1) 掌 指 关 节 (MP) 屈 曲 (0 ~90, 见 图 10-30) 体 位 : 坐 位 ( 前 臂 中 立 位, 腕 关 节 0 位, 前 臂 和 手 的 尺 侧 置 于 桌 面 上 ) 量 角 器 摆 放 : 轴 心 位 于 掌 指 关 节 顶 端 中 心, 固 定 臂 与 掌 骨 平 行, 移 动 臂 与 近 端 指 骨 平 行 缺 图 图 掌 指 关 节 屈 曲 (A) 起 始 位 ;(B) 终 末 位 (2) 掌 指 关 节 (MP) 过 伸 (0 ~15-45, 见 图 10-31) 体 位 : 坐 位 ( 前 臂 中 立 位, 腕 关 节 0 位, 前 臂 和 手 的 尺 侧 置 于 桌 面 上 ) 量 角 器 摆 放 : 轴 心 位 于 掌 指 关 节 顶 端 中 心, 固 定 臂 与 掌 骨 平 行, 移 动 臂 与 近 端 指 骨 平 行 缺 图 图 掌 指 关 节 过 伸 (A) 起 始 位 ;(B) 终 末 位 (3) 掌 指 关 节 (MP) 外 展 (0 ~25, 见 图 10-32) 体 位 : 坐 位 ( 前 臂 旋 前, 手 心 向 下 置 于 桌 面 上, 手 指 伸 直 ) 量 角 器 摆 放 : 轴 心 位 于 掌 指 关 节 中 心, 固 定 臂 与 掌 骨 平 行, 移 动 臂 与 近 端 指 骨 平 行 缺 图 图 掌 指 关 节 外 展 (A) 起 始 位 ;(B) 终 末 位 (4) 近 端 指 间 关 节 (PIP) 屈 曲 (0 ~110, 见 图 10-33) 体 位 : 坐 位 ( 前 臂 中 立 位, 腕 关 节 0 位, 前 臂 和 手 的 尺 侧 置 于 桌 面 上 ) 51

52 量 角 器 摆 放 : 轴 心 位 于 近 端 指 间 关 节 的 背 侧 中 心, 固 定 臂 与 近 端 指 骨 平 行 缺 图 图 近 端 指 间 关 节 屈 曲 (A) 起 始 位 ;(B) 终 末 位 (5) 远 端 指 间 关 节 (DIP) 屈 曲 (0 ~80, 见 图 10-34) 体 位 : 坐 位 ( 前 臂 中 立 位, 腕 关 节 0 位, 前 臂 和 手 的 尺 侧 置 于 桌 面 上 ) 量 角 器 摆 放 : 轴 心 位 于 远 端 指 间 关 节 背 侧, 固 定 臂 与 中 间 指 骨 平 行, 移 动 臂 与 远 端 指 骨 平 行 缺 图 图 远 端 指 间 关 节 屈 曲 (A) 起 始 位 ;(B) 终 末 位 6. 拇 指 关 节 活 动 度 (1) 拇 指 掌 指 关 节 (MP) 屈 曲 (0 ~50, 见 图 10-35) 体 位 : 坐 位 ( 前 臂 旋 后 45, 腕 关 节 0 位, 前 臂 和 手 置 于 桌 面 上 ) 量 角 器 摆 放 : 轴 心 位 于 掌 指 关 节 背 侧, 固 定 臂 与 拇 指 掌 骨 平 行, 移 动 臂 与 近 端 指 骨 平 行 缺 图 图 拇 指 掌 指 关 节 屈 曲 (A) 起 始 位 ;(B) 终 末 位 (2) 拇 指 指 间 关 节 (IP) 屈 曲 (0 ~80-90, 见 图 10-36) 体 位 : 坐 位 ( 前 臂 中 立 位, 腕 关 节 0 位, 前 臂 和 手 的 尺 侧 置 于 桌 面 上 ) 52

53 量 角 器 摆 放 : 轴 心 位 于 指 间 关 节 背 侧, 固 定 臂 与 近 端 指 骨 平 行, 移 动 臂 与 远 端 指 骨 平 行 缺 图 图 拇 指 指 间 关 节 屈 曲 (A) 起 始 位 ;(B) 终 末 位 (3) 拇 指 桡 侧 外 展 (0 ~50, 见 图 10-37) 体 位 : 坐 位 ( 前 臂 旋 前, 手 掌 朝 下 置 于 桌 面 上 ) 量 角 器 摆 放 : 轴 心 位 于 拇 指 掌 骨 根 部, 固 定 臂 与 桡 骨 平 行, 移 动 臂 与 拇 指 掌 骨 平 行 缺 图 图 拇 指 桡 侧 外 展 (A) 起 始 位 ;(B) 终 末 位 (4) 拇 指 掌 侧 外 展 (0 ~50, 见 图 10-38) 体 位 : 坐 位 ( 前 臂 中 立 位, 腕 关 节 0 位, 前 臂 和 手 的 尺 侧 置 于 桌 面 上, 拇 指 旋 转 至 手 的 掌 侧 面 ) 量 角 器 摆 放 : 轴 心 位 于 拇 指 掌 骨 的 根 部, 固 定 臂 与 桡 骨 平 行, 移 动 臂 与 拇 指 掌 骨 平 行 缺 图 图 拇 指 掌 侧 外 展 (A) 起 始 位 ;(B) 终 末 位 (5) 拇 指 对 指 ( 见 图 10-39) 通 过 使 用 刻 度 尺 测 量 拇 指 指 腹 至 小 指 指 腹 的 距 离 来 评 估 缺 图 图 拇 指 对 指 ( 三 ) 下 肢 关 节 53

54 1. 髋 关 节 活 动 度 (1) 髋 关 节 屈 曲 (0 ~120, 见 图 10-40) 体 位 : 仰 卧 位 ( 髋 关 节 膝 关 节 伸 展 ) 量 角 器 摆 放 : 轴 心 位 于 股 骨 大 转 子 侧 面, 固 定 臂 指 向 骨 盆 侧 面, 移 动 臂 与 股 骨 长 轴 平 行 在 测 量 过 程 中 膝 关 节 屈 曲 缺 图 图 髋 关 节 屈 曲 (A) 起 始 位 ;(B) 终 末 位 (2) 髋 关 节 伸 展 (0 ~15-30, 见 图 10-41) 体 位 : 俯 卧 位 ( 髋 膝 中 立 位 )/ 侧 卧 位 / 仰 卧 位 量 角 器 摆 放 : 轴 心 位 于 股 骨 大 转 子 侧 面, 固 定 臂 指 向 骨 盆 侧 面, 移 动 臂 与 股 骨 长 轴 平 行 在 测 量 过 程 中 膝 关 节 屈 曲 缺 图 图 髋 关 节 伸 展 (A) 起 始 位 ;(B) 终 末 位 (3) 髋 关 节 外 展 (0 ~45, 见 图 10-42) 体 位 : 仰 卧 位 量 角 器 摆 放 : 轴 心 位 于 髂 前 上 棘, 固 定 臂 位 于 两 髂 前 上 棘 的 连 线 上, 移 动 臂 与 股 骨 长 轴 平 行 注 意 : 测 量 起 始 位 时, 固 定 臂 与 移 动 臂 的 夹 角 为 90, 故 测 量 后 需 再 减 去 90 以 获 得 正 确 的 ROM 缺 图 图 髋 关 节 外 展 (A) 起 始 位 ;(B) 终 末 位 (4) 髋 关 节 内 收 (0 ~35, 见 图 10-43) 体 位 : 仰 卧 位 ( 髋 膝 关 节 伸 展 于 0 中 立 位 ) 54

55 量 角 器 摆 放 : 与 髋 外 展 的 放 置 方 法 相 同 注 意 : 待 测 下 肢 应 外 展 屈 膝 置 于 检 查 台 边 ; 测 量 起 始 位 时, 固 定 臂 与 移 动 臂 的 夹 角 为 90, 故 测 量 后 需 再 减 去 90 以 获 得 正 确 的 ROM 缺 图 图 髋 关 节 内 收 (A) 起 始 位 ;(B) 终 末 位 (5) 髋 关 节 内 旋 (0 ~35, 见 图 10-44) 体 位 : 坐 位 或 仰 卧 位 ( 髋 膝 屈 曲 于 90 ) 量 角 器 摆 放 : 轴 心 置 于 胫 骨 平 台 的 中 点, 固 定 臂 和 移 动 臂 与 胫 骨 长 轴 平 行 当 髋 关 节 内 旋 时 固 定 臂 仍 保 留 于 原 来 的 位 置 与 地 面 垂 直, 移 动 臂 则 跟 随 胫 骨 移 动 缺 图 图 髋 关 节 内 旋 (A) 起 始 位 ;(B) 终 末 位 (6) 髋 关 节 外 旋 (0 ~45, 见 图 10-45) 体 位 : 坐 位 或 仰 卧 位 ( 髋 膝 屈 曲 于 90 ) 量 角 器 摆 放 : 与 髋 内 旋 的 放 置 方 法 相 同 注 意 : 待 测 量 下 肢 应 屈 膝 使 下 肢 靠 在 台 下 或 屈 髋 屈 膝 使 脚 置 于 台 上 休 息, 同 时, 躯 干 保 持 于 直 立 位 另 外, 测 量 角 度 应 减 去 90 缺 图 图 髋 关 节 外 旋 (A) 起 始 位 ;(B) 终 末 位 2. 膝 关 节 活 动 度 膝 关 节 伸 展 - 屈 曲 (0 ~135, 见 图 10-46) 体 位 : 俯 卧 ( 髋 膝 关 节 伸 展 ) 55

56 量 角 器 摆 放 : 轴 心 位 于 膝 关 节 的 腓 骨 小 头, 固 定 臂 与 股 骨 长 轴 平 行, 移 动 臂 与 腓 骨 长 轴 平 行 缺 图 图 膝 关 节 (A) 伸 展 ;(B) 屈 曲 3. 踝 关 节 活 动 度 (1) 踝 关 节 背 屈 (0 ~20, 见 图 10-47) 体 位 : 仰 卧 位 或 坐 位 ( 坐 位 时 膝 关 节 屈 曲 90 ), 踝 关 节 处 于 中 立 位 量 角 器 摆 放 : 轴 心 位 于 踝 中 点 下 约 2.5cm, 固 定 臂 与 腓 骨 长 轴 平 行, 移 动 臂 与 第 5 跖 骨 平 行 注 意 : 测 量 起 始 位 时, 固 定 臂 与 移 动 臂 的 夹 角 为 90, 故 测 量 后 需 再 减 去 90 以 获 得 正 确 的 ROM 缺 图 图 踝 关 节 背 屈 (A) 伸 展 ;(B) 屈 曲 (2) 踝 关 节 跖 屈 (0 ~45-50, 见 图 10-48) 体 位 : 仰 卧 位 或 坐 位 ( 坐 位 时 膝 关 节 屈 曲 90 ), 踝 关 节 处 于 中 立 位 量 角 器 摆 放 : 与 踝 背 屈 的 放 置 方 法 相 同 缺 图 图 踝 关 节 跖 屈 (A) 起 始 位 ;(B) 终 末 位 (3) 踝 关 节 内 翻 (0 ~35, 见 图 10-49) 体 位 : 坐 位 或 仰 卧 位 ( 膝 关 节 屈 曲, 踝 关 节 于 中 立 位 ) 量 角 器 摆 放 : 轴 心 位 于 临 近 跟 骨 的 外 侧 面, 固 定 臂 与 胫 骨 长 轴 平 行, 移 动 臂 与 足 跟 的 跖 面 平 行 注 意 : 测 量 起 始 位 时, 固 定 臂 与 移 动 臂 的 夹 角 为 90, 故 测 量 后 需 再 减 去 90 以 获 得 正 确 ROM 56

57 缺 图 图 踝 关 节 内 翻 (A) 起 始 位 ;(B) 终 末 位 (4) 踝 关 节 外 翻 (0 ~35, 见 图 10-50) 体 位 : 坐 位 或 仰 卧 位 ( 膝 关 节 屈 曲, 踝 关 节 于 中 立 位 ) 量 角 器 摆 放 : 轴 心 位 于 跖 趾 关 节 内 侧 面 的 中 点, 固 定 臂 与 胫 骨 长 轴 平 行, 移 动 臂 与 足 底 的 跖 面 平 行 注 意 : 测 量 起 始 位 时, 固 定 臂 与 移 动 臂 的 夹 角 为 90, 故 测 量 后 需 再 减 去 90 以 获 得 正 确 ROM 缺 图 图 踝 关 节 外 翻 (A) 起 始 位 ;(B) 终 末 位 第 三 节 关 节 活 动 技 术 利 用 各 种 方 法 维 持 和 恢 复 因 组 织 粘 连 或 肌 肉 痉 挛 等 各 种 因 素 导 致 的 关 节 功 能 障 碍 的 运 动 治 疗 技 术, 包 括 手 法 技 术, 利 用 设 备 的 技 术, 利 用 患 者 自 身 体 重 肢 体 位 置 和 强 制 运 动 的 训 练 等 一 关 节 活 动 基 础 ( 一 ) 关 节 的 构 成 1. 基 本 构 造 包 括 关 节 面 关 节 囊 和 关 节 腔 (1) 关 节 面 : 每 个 关 节 至 少 有 两 个 相 互 对 应 的 关 节 面, 有 的 关 节 面 一 端 呈 球 形, 称 关 节 头, 而 对 应 的 一 端 呈 凹 面 形, 称 关 节 窝 关 节 面 由 光 滑 的 关 节 软 骨 构 成, 有 利 于 关 节 的 活 动 57

58 (2) 关 节 囊 : 附 着 于 关 节 面 周 缘 及 附 近 骨 上, 密 封 关 节 腔 分 为 两 层, 外 层 为 纤 维 层, 厚 而 坚 韧, 由 致 密 的 纤 维 结 缔 组 织 构 成 有 丰 富 的 血 管 和 神 经 内 层 为 滑 膜 层, 薄 而 柔 润, 由 疏 松 结 缔 组 织 构 成 有 的 滑 膜 层 形 成 滑 膜 皱 襞, 起 到 补 充 关 节 空 隙 和 分 泌 润 滑 液 的 作 用 ; 有 的 向 外 膨 出 成 为 滑 液 囊 (3) 关 节 腔 : 由 关 节 囊 和 关 节 面 所 围 成 的 空 隙 叫 关 节 腔 腔 内 有 滑 液 腔 内 压 力 为 负 压, 对 稳 定 关 节 起 着 重 要 作 用 2. 辅 助 结 构 有 关 节 盘 ( 或 称 关 节 内 软 骨 垫 ) 关 节 盂 缘 滑 膜 皱 襞 和 关 节 韧 带 等 (1) 关 节 盘 : 由 纤 维 软 骨 构 成, 常 似 圆 盘 状 或 半 月 状, 中 间 薄 周 边 厚, 位 于 两 关 节 之 间, 周 缘 与 关 节 囊 结 合, 具 有 减 轻 冲 撞 和 震 动 的 作 用 (2) 关 节 盂 缘 : 是 附 着 在 关 节 窝 周 围 的 纤 维 软 骨 环, 有 增 大 关 节 面 加 深 关 节 窝 使 关 节 更 加 稳 定 的 作 用, 肩 髋 关 节 均 有 之 (3) 滑 膜 皱 襞 : 起 着 补 充 关 节 空 隙 和 分 泌 润 滑 液 的 作 用 (4) 关 节 韧 带 分 布 在 关 节 周 围 或 关 节 内 起 着 连 接 两 关 节 骨, 限 制 关 节 运 动 的 作 用 ( 二 ) 关 节 的 类 型 1. 根 据 关 节 的 运 动 分 为 不 动 少 动 活 动 三 种 类 型 (1) 不 动 关 节 : 相 邻 骨 之 间 由 结 缔 组 织 或 透 明 软 骨 相 连, 相 连 方 式 为 缝 隙 和 软 骨 联 合 两 种, 无 关 节 运 动 功 能 (2) 少 动 关 节 : 也 称 微 动 关 节 关 节 活 动 范 围 较 小, 连 接 方 式 可 分 58

59 为 两 种, 一 种 是 两 骨 的 关 节 平 面 覆 盖 一 层 透 明 软 骨, 其 间 靠 纤 维 连 接, 如 椎 间 关 节 耻 骨 连 接 另 一 种 是 两 骨 之 间 仅 仅 有 一 定 关 节 间 隙, 其 间 靠 韧 带 和 骨 间 膜 相 连, 如 骶 髂 关 节, 下 胫 腓 关 节 人 体 间 最 主 要 的 关 节 是 椎 间 关 节 (3). 活 动 关 节 : 全 身 大 部 分 关 节 为 此 类 关 节, 具 有 典 型 的 关 节 结 构, 关 节 可 自 由 活 动 2. 根 据 关 节 运 动 轴 心 或 自 由 度 多 寡 可 分 单 轴, 双 轴, 多 轴 关 节 (1) 单 轴 关 节 ; 此 类 关 节 只 有 一 个 自 由 度, 即 只 能 绕 一 个 运 动 轴 在 一 个 平 面 上 运 动 包 括 :1 滑 车 关 节, 如 指 尖 关 节, 肱 尺 关 节 等 均 只 能 沿 额 状 轴 在 矢 状 面 上 做 屈 伸 活 动 ;2 车 轴 关 节 ( 圆 柱 关 节 ), 如 近, 远 桡 尺 关 节, 只 能 绕 垂 直 轴 在 水 平 面 上 做 旋 前 旋 后 运 动 (2) 双 轴 关 节 : 此 类 关 节 有 两 个 自 由 度, 可 以 围 绕 两 个 互 为 垂 直 的 轴 在 两 个 平 面 上 运 动 包 括 :1, 椭 圆 关 节, 如 桡 腕 关 节, 可 在 额 状 轴 和 矢 状 轴 上 做 屈 伸, 外 展, 内 收 活 动 2 鞍 状 关 节, 如 拇 指 腕 掌 关 节, 可 做 屈 伸 及 外 展 运 动 (3) 三 轴 关 节 或 称 多 轴 关 节 : 此 类 关 节 有 三 个 活 动 度, 即 在 三 个 相 互 垂 直 的 运 动 轴 上 可 做 屈 伸, 外 展, 旋 转 等 多 方 位 的 运 动 1 球 窝 关 节, 如 肩 关 节,2 杵 臼 关 节, 如 髋 关 节,3 平 面 关 节, 如 肩 锁 关 节, 腕 骨 和 跗 骨 间 诸 关 节, 这 些 关 节 由 于 关 节 间 曲 度 小, 可 视 为 球 面 无 穷 大, 所 以 归 为 多 轴 关 节 但 这 些 关 节 因 两 关 节 面 大 小 基 本 一 致, 关 节 囊 与 关 节 韧 带 坚 实 紧 张, 活 动 度 小 凡 具 有 两 个 或 两 个 以 上 自 由 度 的 关 节 都 可 以 做 环 转 运 动 59

60 ( 三 ) 关 节 的 运 动 1. 运 动 轴 关 节 运 动 通 过 关 节 轴 线 进 行, 由 于 关 节 在 结 构 上 不 同, 运 动 轴 可 以 有 一 个 两 个 或 三 个 根 据 运 动 轴 的 多 少, 关 节 运 动 有 以 下 三 种 情 况 : (1) 单 轴 运 动 : 只 有 屈 伸 运 动, 只 有 一 个 运 动 轴 单 轴 运 动 的 关 节 其 骨 上 任 何 一 点 能 沿 着 一 个 弧 线 进 行 运 动 前 臂 的 上 下 尺 桡 关 节 也 属 此 类 关 节, 其 运 动 轴 为 桡 骨 头 斜 向 尺 骨 茎 突 (2) 双 轴 运 动 : 不 仅 能 够 屈 - 伸, 也 可 以 内 收 - 外 展 它 是 在 互 相 垂 直 的 两 个 运 动 主 轴 上 运 动 实 际 上 双 轴 运 动 的 关 节, 除 沿 两 个 主 轴 运 动 外, 还 有 无 数 的 次 轴, 产 生 和 两 个 主 轴 不 同 方 向 的 运 动 例 如, 在 一 次 轴 上 关 节 可 屈 曲 - 内 收, 其 相 反 方 向 为 伸 直 - 外 展 这 种 复 合 运 动 连 接 起 来 就 产 生 圆 周 运 动 任 何 双 轴 三 轴 运 动 均 可 产 生 圆 周 运 动, 但 单 轴 运 动 则 不 能 (3) 三 轴 运 动 : 可 以 屈 - 伸, 内 收 - 外 展 以 及 旋 转 当 然 除 了 三 个 主 轴 外, 还 有 无 数 次 轴, 这 些 次 轴 通 过 关 节 中 心, 产 生 多 种 的 复 合 运 动 因 此, 三 轴 关 节 的 运 动 范 围 大 大 超 过 双 轴 关 节 三 轴 关 节 和 髋 关 节 即 属 此 类 关 节 2. 运 动 平 面 关 节 有 的 只 能 在 一 个 平 面 运 动, 有 的 能 在 几 个 平 面 运 动 (1) 矢 状 面 : 关 节 在 矢 状 面 的 运 动 为 伸 屈 运 动, 围 绕 冠 状 轴 进 行 (2) 冠 状 面 : 关 节 冠 面 的 运 动 为 内 收 外 展 运 动, 围 绕 失 状 轴 进 行 (3) 水 平 面 : 关 节 在 水 平 面 的 运 动 为 旋 转 运 动, 围 绕 垂 直 轴 进 行 只 能 在 一 个 平 面 运 动 的 关 节 称 一 面 运 动 自 由 关 节, 包 括 指 间 60

61 关 节, 拇 指 的 掌 指 关 节, 上 尺 桡 关 节, 下 尺 桡 关 节 等 能 在 两 个 平 面 运 动 的 关 节 称 二 面 运 动 自 由 关 节, 包 括 第 一 腕 掌 关 节, 桡 腕 关 节 等 能 在 三 个 平 面 关 节 运 动 称 三 面 运 动 自 由 关 节, 包 括 肩 锁 关 节, 肩 关 节, 髋 关 节 等 所 有 关 节 运 动 都 可 以 分 解 为 环 绕 三 个 相 互 垂 直 的 轴 心, 在 三 个 相 互 垂 直 的 平 面 上 进 行 的 运 动 : 即 环 绕 額 状 轴 在 矢 状 面 上 的 运 动, 环 绕 失 状 轴 在 额 面 上 的 运 动, 环 绕 垂 直 轴 在 横 断 面 上 运 动 3. 运 动 方 向 关 节 的 运 动 方 向 包 括 屈 伸 内 收 外 展 旋 内 旋 外 内 翻 外 翻 背 屈 趾 屈 环 转 等 (1) 屈 伸 运 动 : 关 节 沿 冠 状 轴 运 动, 导 致 相 关 的 两 骨 相 互 接 近 角 度 减 小 时 为 屈 曲, 反 之 为 伸 (2) 内 收 外 展 运 动 : 关 节 沿 失 状 轴 运 动 导 致 向 骨 正 中 线 移 动 为 内 收 相 反 方 向 为 外 展 (3) 环 转 运 动 : 骨 的 上 端 在 原 位 转 动, 下 端 则 做 圆 周 运 动 凡 具 有 进 行 冠 状 和 失 状 两 轴 活 动 的 关 节 都 能 做 环 转 运 动 (4) 旋 转 运 动 : 骨 环 绕 垂 直 轴 运 动 时 称 为 旋 转 运 动 骨 的 前 面 向 内 侧 旋 转 时 内 收, 相 反 则 为 外 旋 在 前 臂, 称 为 旋 前 和 旋 后 4. 关 节 活 动 的 类 型 关 节 活 动 依 用 力 程 度 的 不 同 分 为 主 动 关 节 活 动, 主 动 主 力 关 节 活 动 和 被 动 关 节 活 动 三 种 类 型 (1) 主 动 关 节 活 动 : 作 用 于 关 节 的 肌 肉 随 意 收 缩, 使 关 节 运 动 时 通 过 的 运 动 弧 过 程 为 主 动 关 节 活 动 (2) 主 动 主 力 关 节 活 动 : 作 用 于 关 节 的 随 意 收 缩, 外 加 一 定 主 力 61

62 使 关 节 运 动 通 过 的 运 动 弧 过 程 主 动 主 力 关 节 活 动 (3) 被 动 关 节 活 动 : 完 全 由 外 力 使 关 节 活 动 通 过 的 弧 过 程 为 被 动 关 节 活 动 5. 关 节 的 活 动 度 和 稳 定 性 关 节 的 功 能 取 决 于 其 活 动 度 和 稳 定 性 : 一 般 情 况 下, 稳 定 性 大 的 关 节 活 动 度 小 上 肢 关 节 有 较 大 的 活 动 度, 而 下 肢 关 节 较 大 的 稳 定 性 影 响 关 节 活 动 度 和 稳 定 性 的 因 素 有 : (1) 构 成 关 节 两 个 关 节 门 面 的 弧 之 差 : 差 别 大 时 活 动 度 大, 稳 定 性 低 : 差 别 小 时 则 相 反 (2) 关 节 囊 的 厚 薄 与 松 紧 度 : 关 节 囊 薄 而 松 弛, 则 关 节 活 动 度 大, 反 之 则 小 (3) 关 节 韧 带 的 强 度 与 多 少 : 关 节 韧 带 弱 而 少, 则 关 节 活 动 度 大, 反 之 则 小 (4) 关 节 周 围 肌 群 的 强 弱 与 多 少 与 伸 展 性 : 一 般 来 说, 骨 骼 和 韧 带 对 关 节 的 静 态 稳 定 起 主 要 作 用, 肌 肉 拉 力 则 对 动 态 稳 定 起 主 要 作 用 二 影 响 关 节 活 动 的 主 要 因 素 正 常 各 关 节 的 屈 伸 或 旋 转 均 有 一 定 的 角 度 范 围, 即 关 节 活 动 度, 各 关 节 都 有 其 正 常 活 动 范 围, 也 就 是 关 节 活 动 度 的 正 常 值 关 节 活 动 度 的 正 常 值 根 据 个 体 性 别 年 龄 职 业 人 种 运 动 史 等 而 有 所 不 同 生 理 因 素 1. 拮 抗 肌 的 肌 张 力, 如 髋 关 节 的 外 展 或 内 收 动 作 会 受 到 内 收 肌 或 外 展 肌 的 限 制 使 之 不 能 过 度 外 展 或 内 收 2. 软 组 织 接 触 如 髋, 膝 关 节 屈 曲 时 大 腿 前 侧 与 胸 腹 部 接 触 而 影 响 髋 膝 62

63 关 节 的 过 度 屈 曲 3. 关 节 的 韧 带 张 力 宽 厚 坚 韧 的 韧 带 会 强 有 力 的 限 制 关 节 的 活 动 度, 如 膝 关 节 伸 展 时 会 受 到 前 交 叉 韧 带, 侧 副 韧 带 限 制 等 4. 关 节 周 围 组 织 的 弹 性 情 况 关 节 囊 薄 而 松 弛 的 关 节, 其 活 动 度 就 大, 如 肩 关 ; 反 之 其 活 动 度 就 小, 如 胸 锁 关 节 5. 骨 组 织 的 限 制 当 骨 与 骨 相 接 触 时, 会 限 制 关 节 的 过 度 活 动, 如 伸 展 肘 关 节 时, 会 因 尺 骨 鹰 嘴 与 肱 骨 滑 车 的 接 触, 而 限 制 肘 关 节 的 过 度 伸 展 ( 一 ) 病 理 因 素 1. 关 节 周 围 软 组 织 疼 痛 由 于 疼 痛 导 致 了 主 动 活 动 和 被 动 活 动 均 减 少, 如 骨 折, 关 节 炎 症, 手 术 后 等 2. 关 节 周 围 软 组 织 挛 缩, 粘 连 或 痉 挛 关 节 周 围 的 肌 肉, 韧 带, 关 节 囊 等 软 组 织 挛 缩 粘 连 时, 主 动 活 动 和 被 动 活 动 均 减 少, 如 烧 伤, 肌 腱 移 植 术 后, 长 期 制 动 灯 ; 中 枢 神 经 系 统 病 变 引 起 的 肌 肉 痉 挛, 常 为 主 动 活 动 减 少, 被 动 活 动 大 于 主 动 活 动, 如 脑 损 伤 引 起 的 肌 肉 痉 挛 ; 关 节 或 韧 带 损 伤 引 起 的 肌 肉 痉 挛, 主 动 活 动 被 动 活 动 均 减 少 3. 肌 力 降 低 肌 肉 无 力 时, 如 中 枢 神 经 病 变, 周 围 神 经 损 伤, 肌 肉 肌 腱 断 裂, 通 常 都 是 主 动 活 动 减 少, 被 动 活 动 大 于 主 动 活 动 4. 关 节 本 身 病 变 关 节 内 渗 出 或 有 游 离 时, 主 动 活 动 和 被 动 活 动 均 减 少 ; 关 节 僵 硬 时 主 动 活 动 和 被 动 活 动 均 丧 失, 如 关 节 骨 性 强 直, 关 节 融 合 术 后 三 改 善 关 节 活 动 的 技 术 与 方 法 63

64 ( 一 ) 主 动 运 动 适 应 面 广, 不 受 场 地 限 制, 患 者 主 动 用 力 收 缩 肌 肉 完 成 的 关 节 运 动 或 动 作, 一 维 持 关 节 活 动 范 围 的 训 练 主 要 用 于 治 疗 和 防 止 关 节 周 围 软 组 织 挛 缩 与 粘 连, 保 持 关 节 活 动 度, 但 在 重 度 粘 连 和 和 挛 缩 时 治 疗 作 用 不 太 明 显 最 常 用 的 是 各 种 徒 手 体 操 根 据 关 节 活 动 受 限 的 方 向 和 程 度, 设 计 一 些 有 针 对 性 的 动 作, 可 以 个 人 练 习, 也 可 以 把 有 相 同 关 节 活 动 障 碍 的 患 者 分 组 集 体 练 习 1. 适 应 症 与 禁 忌 症 (1) 适 应 症 : 肌 张 力 3 级 以 上, 能 主 动 运 动 的 患 者 ; 需 要 改 善 心 肺. 神 经 调 节 功 能 的 患 者 等 (2) 禁 忌 症 : 骨 折 未 完 全 愈 合 关 节 急 性 炎 症 关 节 脱 位 未 复 位 骨 折 结 核 和 肿 瘤 等 患 者 2. 设 备 与 用 具 徒 手 各 种 关 节 活 动 器 具 和 设 备 3. 操 作 方 法 与 步 骤 (1) 根 据 患 者 情 况 选 择 进 行 单 关 节 或 多 关 节 单 方 向 或 多 方 向 运 动 ; 根 据 病 情 选 择 体 位, 如 卧 位 坐 位 跪 位 和 悬 挂 位 等 (2) 在 康 复 师 或 治 疗 师 指 导 下 由 患 者 自 行 完 成 所 需 的 关 节 活 动 ; 必 要 时, 治 疗 师 的 收 可 置 于 患 者 需 要 辅 助 或 指 导 的 部 位 (3) 主 动 运 动 时 动 作 宜 平 稳 缓 慢, 尽 可 能 达 到 最 大 幅 度, 用 力 至 引 起 关 节 疼 痛 为 最 大 限 度 (4) 关 节 的 各 方 向 进 行 运 动 (5) 每 一 动 作 重 复 10~30 次,2~3 次 / 天 64

65 4 注 意 事 项 (1) 训 练 前 向 患 者 解 释 治 疗 的 目 的 和 动 作 要 领, 以 获 得 患 者 的 配 合 (2) 对 于 骨 折 未 愈 合 等 应 给 予 充 分 的 支 持 和 保 护 (3) 主 动 活 动 时 尽 可 能 达 到 最 大 关 节 活 动 范 围, 用 力 至 引 起 轻 微 疼 痛 为 最 大 限 度 必 要 时 结 合 肌 肉 抗 阻 练 习 (4) 训 练 中 动 作 平 缓 柔 和 有 节 律 地 重 复 数 次, 尽 可 能 达 到 最 大 活 动 范 围 后 维 持 数 秒 (5) 对 神 经 系 统 疾 病 的 患 者 进 行 主 动 运 动 时, 早 期 以 闭 链 主 动 活 动 为 主, 恢 复 期 后 以 开 链 和 闭 链 运 动 交 替 进 行 训 练 ( 二 ) 主 动 助 力 运 动 在 外 力 辅 助 下, 患 者 主 动 收 缩 肌 肉 完 成 的 运 动 或 动 作 助 力 可 由 治 疗 师 患 者 健 肢 器 械 引 力 或 水 的 浮 力 提 供 这 种 运 动 常 是 由 被 动 运 动 向 主 动 运 动 过 渡 的 形 式, 其 目 的 是 逐 步 增 强 肌 力, 建 立 协 调 动 作 模 式 常 用 的 有 器 械 练 习 和 滑 轮 练 习 1. 器 械 练 习 是 利 用 器 械 为 助 力, 借 助 杠 杆 原 理, 带 动 活 动 受 限 的 关 节 活 动 应 用 时 应 根 据 病 情 及 治 疗 目 的, 选 择 相 应 的 器 械 如 肩 梯 肩 轮 体 操 棒 火 棒 肋 木, 以 及 针 对 四 肢 不 同 关 节 活 动 障 碍 而 专 门 设 计 的 练 习 器 械, 如 肩 关 节 练 习 器, 肘 关 节 练 习 器, 踝 关 节 活 动 练 习 器 等, 如 肩 梯 训 练, 患 者 靠 近 肩 梯 站 立, 利 用 手 指 向 上 方 做 攀 沿 动 作, 逐 步 扩 大 肩 关 节 活 动 范 围 2. 滑 轮 练 习 主 要 用 于 伸 展 患 侧 的 挛 缩 组 织, 改 善 关 节 的 范 围, 利 用 滑 65

66 轮 和 绳 索, 以 健 侧 肢 体 帮 助 患 侧 肢 体 活 动 如 肩 关 节 的 上 举 训 练, 患 者 取 坐 位, 通 过 滑 轮 用 健 侧 肢 体 带 动 患 侧 受 限 的 关 节 进 行 屈 曲 伸 展 等 活 动 3. 适 应 症 与 禁 忌 症 (1) 适 应 症 : 肌 力 低 于 3 级, 能 主 动 运 动 的 患 者 ; 各 种 原 因 所 致 的 关 节 粘 连, 或 肌 张 力 增 高 而 是 关 节 活 动 受 限, 能 进 行 主 动 运 动 的 患 者 ; 用 于 改 善 心 肺 功 能 的 有 氧 训 练 等 (3) 禁 忌 症 : 骨 折 内 固 定 不 稳 定 关 节 脱 位 未 复 位 关 节 急 性 炎 症 关 节 脱 位 未 复 位 骨 折 结 核 和 肿 瘤 等 患 者 4. 设 备 与 用 具 肩 梯 体 操 棒 滑 板 滑 轮 装 置 等 5. 操 作 方 法 与 步 骤 (1) 由 治 疗 师 或 患 者 健 侧 肢 体 徒 手 或 通 过 棍 棒 绳 索 和 滑 轮 等 装 置 帮 助 患 者 主 动 运 动, 兼 有 主 动 运 动 和 被 动 运 动 的 特 点 (2) 训 练 时, 可 提 供 平 滑 的 运 动, 助 力 常 加 于 运 动 的 开 始 和 终 末, 并 随 病 情 好 转 逐 渐 减 少 (3) 训 练 中 应 以 好 转 主 动 用 力 为 主, 并 作 最 大 努 力 ; 任 何 时 间 均 只 给 予 完 成 动 作 的 最 小 助 力, 以 免 助 力 代 替 主 动 用 力 (4) 关 节 的 各 个 方 向 依 次 进 行 运 动 (5) 每 一 次 动 作 重 复 10~30 次 / 天 6. 注 意 事 项 (1) 治 疗 师 解 释 动 作 要 领, 使 患 者 了 解 训 练 的 作 用 及 意 义 密 切 合 作 66

67 (2) 训 练 时, 给 予 有 力 的 语 音 鼓 励, 以 增 强 训 练 效 果 (3) 对 于 骨 折 未 愈 合 等 应 给 予 充 分 的 支 持 与 保 护 (4) 尽 量 选 择 适 宜 的 助 力, 常 加 于 运 动 的 开 始 和 终 末, 以 鼓 励 患 者 以 主 动 用 力 为 主, 随 治 疗 进 展 逐 渐 减 少 助 力 的 帮 助 (5) 训 练 强 度 由 低 到 高, 训 练 时 间 逐 渐 延 长, 训 练 频 度 逐 渐 增 多, 根 据 患 者 的 疲 劳 程 度 调 节 运 动 量 ( 三 ) 被 动 活 动 被 动 活 动 可 保 持 肌 肉 的 生 理 长 度 和 张 力, 维 持 关 节 正 常 形 态 和 功 能, 维 持 关 节 的 正 常 活 动 范 围, 特 别 对 于 治 疗 轻 度 关 节 粘 连 或 肌 痉 挛, 是 不 可 缺 少 的 方 法 之 一 ; 而 对 于 肌 痉 挛 瘫 痪 的 患 者, 在 神 经 功 能 恢 复 前 进 行 关 节 的 被 动 运 动, 可 以 达 到 维 持 关 节 正 常 活 动 范 围 的 目 的 被 动 运 动 根 据 力 量 来 源 不 同 分 为 两 种 : 一 种 是 由 经 过 专 门 培 训 的 治 疗 人 员 完 成 的 被 动 运 动, 如 关 节 可 动 范 围 内 的 运 动 和 关 节 松 动 技 术 ; 一 种 是 借 助 外 力 或 器 具 由 患 者 自 己 完 成 的 被 动 运 动, 如 关 节 功 能 牵 引 持 续 性 被 动 活 动 等 常 用 的 有 徒 手 被 动 关 节 活 动 训 练 和 器 械 被 动 关 节 活 动 训 练 1 徒 手 被 动 关 节 活 动 训 练 患 者 自 身 或 在 治 疗 师 帮 助 下 完 成 关 节 运 动, 以 维 持 和 增 大 关 节 活 动 范 围 的 训 练 方 法 (1) 适 应 症 和 禁 忌 症 适 应 症 : 因 力 学 因 素 所 致 软 组 织 的 挛 缩 与 粘 连 疼 痛 及 肌 痉 挛 ; 神 经 性 疾 患 所 致 的 关 节 活 动 范 围 减 小 和 受 限 ; 不 能 主 动 活 动 者 如 昏 迷 完 全 卧 床 等 67

68 禁 忌 症 : 各 种 原 因 所 致 的 关 节 不 稳 定 关 节 内 未 完 全 愈 合 的 关 节 关 节 急 性 炎 症 或 外 伤 所 致 的 肿 胀 骨 关 节 结 核 和 肿 瘤 等 (2) 设 备 与 用 具 : 不 需 要 设 备 (3) 操 作 方 法 与 步 骤 :1 患 者 取 舒 适 放 松 体 位, 肢 体 充 分 放 松 2 按 病 情 确 定 运 动 顺 序, 由 近 端 到 远 端 ( 如 肩 到 肘, 髋 到 膝 ) 的 顺 序 有 利 于 瘫 痪 肌 的 恢 复 ; 由 远 端 到 近 端 ( 如 手 到 肘, 足 到 膝 ) 的 顺 序 有 利 于 促 进 肢 体 血 液 和 淋 巴 回 流 3 固 定 肢 体 近 端, 托 住 肢 体 远 端, 避 免 代 偿 运 动 4 动 作 缓 慢 柔 和 平 稳 有 节 律, 避 免 冲 击 性 运 动 和 暴 力 5 操 作 在 无 痛 范 围 内 进 行, 活 动 范 围 逐 渐 增 加, 以 免 损 伤 6 用 于 增 大 关 节 活 动 范 围 的 被 动 运 动 可 出 现 酸 痛 或 轻 微 的 疼 痛, 但 可 耐 受 ; 不 引 起 肌 肉 明 显 的 反 射 性 痉 挛 或 训 练 后 持 续 疼 痛 7 从 单 关 节 开 始, 逐 渐 过 渡 到 多 关 节 ; 不 仅 有 但 方 向, 而 且 应 有 多 方 向 的 被 动 活 动 8 患 者 感 觉 功 能 不 正 常 时, 应 在 有 经 验 的 治 疗 师 指 导 下 完 成 被 动 运 动 9 每 一 动 作 重 复 10~30 次,2~3 次 / 天 (4) 注 意 事 项 :1 患 者 应 在 舒 适 体 位 下 进 行, 并 尽 量 放 松, 必 要 时 脱 去 妨 碍 治 疗 的 衣 物 或 固 定 物 2 应 在 无 痛 或 轻 微 疼 痛 患 者 能 忍 受 的 范 围 内 进 行 训 练, 避 免 使 用 暴 力, 以 免 发 生 组 织 损 伤 3 感 觉 功 能 障 碍 者 进 行 关 节 活 动 范 围 训 练 时, 应 在 有 经 验 的 治 疗 师 指 导 下 进 行 4 进 行 多 个 关 节 活 动 范 围 训 练 时, 可 按 照 从 远 端 向 近 端 的 顺 序, 逐 个 关 节 或 数 个 关 节 一 起 进 行 训 练 5 关 节 活 动 训 练 中 如 配 合 药 物 和 理 疗 等 镇 痛 或 热 疗 措 施, 可 增 加 疗 效 2 器 械 被 动 关 节 活 动 训 练 利 用 专 用 器 械 使 关 节 进 行 持 续 较 长 时 间 缓 68

69 慢 被 动 运 动 的 训 练 方 法 (1) 适 应 症 与 禁 忌 症 适 应 症 : 四 肢 骨 折 切 开 复 位 内 固 定 术 后 ; 关 节 形 成 术 人 工 关 节 置 换 术 关 节 韧 带 重 建 术 后 ; 滑 膜 切 除 术 后 ; 各 类 关 节 炎 关 节 挛 缩 粘 连 松 解 术 后 等 禁 忌 症 : 正 在 愈 合 的 组 织 和 使 用 抗 凝 治 疗 时, 不 宜 采 用 或 谨 慎 使 用 (2) 设 备 与 用 具 : 对 不 同 关 节 进 行 连 续 被 动 运 动 训 练, 可 选 用 各 关 节 专 用 的 连 续 被 动 运 动 训 练 器 械, 包 括 针 对 下 肢 上 肢 甚 至 手 指 等 外 周 关 节 的 专 门 训 练 设 备 (3) 操 作 方 法 与 步 骤 :1 开 始 训 练 的 时 间 : 可 在 术 后 即 刻 进 行, 即 使 手 术 部 位 辅 敷 料 较 厚 时, 也 应 在 术 后 2 天 内 开 始 2 将 要 训 练 的 肢 体 放 置 在 训 练 器 械 的 托 架 上, 固 定 3 开 机, 选 择 活 动 范 围 运 动 速 度 和 训 练 时 间 4 关 节 活 动 范 围 : 通 常 在 术 后 即 刻 常 用 20 ~30 的 短 弧 范 围 内 训 练 ; 关 节 活 动 范 围 可 根 据 患 者 的 耐 受 程 度 每 日 渐 增, 直 至 最 大 关 节 活 动 范 围 5 确 定 运 动 速 度 : 开 始 时 运 动 速 度 为 每 1~2 分 钟 一 个 运 动 周 期 6 训 练 时 间 : 根 据 不 同 的 程 序, 使 用 的 训 练 时 间 不 同, 每 次 训 练 1~2 小 时, 也 可 连 续 训 练 更 长 时 间, 根 据 患 者 的 耐 受 程 度 选 定,1~3 次 / 天 7 训 练 中 密 切 观 察 患 者 的 反 应 及 连 续 被 动 运 动 训 练 器 械 的 运 转 情 况 8 训 练 结 束 后, 关 机, 去 除 固 定, 将 肢 体 从 训 练 器 械 的 托 架 上 放 下 (4) 注 意 事 项 :1 术 后 伤 口 内 如 有 引 流 管 时, 要 注 意 运 动 不 要 影 响 引 流 管 2 手 术 切 口 如 与 肢 体 长 轴 垂 直, 早 期 不 宜 采 用 器 械 被 动 关 节 69

70 活 动 训 练, 以 免 影 响 伤 口 的 愈 合 3 训 练 中 如 同 时 使 用 抗 凝 治 疗, 应 适 当 减 少 训 练 时 间, 以 免 出 现 局 部 血 肿 4 训 练 程 序 的 设 定 根 据 外 科 手 术 方 式 患 者 反 应 及 身 体 情 况 加 以 调 整 ( 四 ) 持 续 被 动 运 动 持 续 被 动 运 动 (CPM) 最 早 于 20 世 纪 70 年 代 初 提 出,80 年 代 初 用 于 膝 关 节 人 工 关 节 术 后, 以 后 应 用 渐 广, 主 要 用 于 预 防 制 动 引 起 的 关 节 挛 缩, 促 进 关 节 软 骨 和 韧 带 肌 腱 的 修 复, 改 善 局 部 血 液 淋 巴 循 环, 促 进 消 除 肿 胀 疼 痛 等 症 状 1 作 用 机 制 (1) 温 和 二 持 续 地 牵 伸 关 节 周 围 组 织, 以 防 止 纤 维 挛 缩 和 松 解 粘 连, 从 而 保 持 关 节 活 动 范 围 (2) 造 成 关 节 面 相 对 运 动 及 关 节 内 压 的 周 期 性 改 变, 一 加 速 关 节 液 流 转 及 更 新, 同 时 对 关 节 软 骨 进 行 温 和 的 交 替 加 压 与 减 压, 可 促 进 软 骨 基 质 内 液 之 间 的 交 换, 从 而 保 持 软 骨 营 养, 防 止 其 退 变 行 改 变 (3) 在 软 骨 修 复 过 程 中, 通 过 CPM 经 常 对 关 节 面 施 以 加 压 应 力 及 摩 擦 应 力, 可 促 进 修 复 组 织 中 的 未 分 化 细 胞 向 软 骨 细 胞 转 化, 使 受 损 关 节 面 最 终 由 透 明 软 骨 覆 盖, 并 使 关 节 面 获 得 较 好 的 塑 形, 从 而 减 少 以 后 发 生 骨 关 节 疾 病 的 机 会 (4) 韧 带 修 复 后 做 CPM 可 减 轻 韧 带 萎 缩, 增 加 修 复 后 6 周 及 12 周 的 韧 带 强 度 (5)CPM 时 关 节 本 体 感 受 器 不 断 发 放 向 心 冲 动, 根 据 闸 门 学 说 可 阻 断 疼 痛 信 号 的 传 递, 从 而 减 轻 疼 痛 70

71 (6)CPM 与 一 般 被 动 运 动 相 比, 其 特 点 是 作 用 时 间 长 运 动 缓 慢 稳 定 可 控, 因 而 安 全 舒 适 与 主 动 运 动 相 比,CPM 不 引 起 肌 肉 疲 劳, 克 长 时 间 持 续 进 行, 同 时 关 节 受 力 小, 可 在 关 节 损 伤 或 炎 症 早 期 应 用 且 不 引 起 损 害 2 具 体 实 施 方 法 (1) 仪 器 设 备 : 由 活 动 关 节 的 托 架 和 控 制 运 动 的 机 构 组 成, 包 括 针 对 下 肢 上 肢, 甚 至 手 指 等 外 周 关 节 的 专 门 设 备 (2) 操 作 程 序 :1 使 用 时 间 : 可 在 术 后 即 刻, 甚 至 患 者 仍 处 于 麻 醉 状 态 下 进 行 ; 即 便 手 术 部 位 敷 料 较 厚 时, 也 应 在 术 后 3 天 内 开 始 2 确 定 关 节 运 动 弧 的 大 小 和 位 置 : 术 后 即 刻 常 用 20 ~30 的 短 弧 范 围 ; 关 节 活 动 度 可 根 据 患 者 的 耐 受 程 度 每 日 渐 增 或 恰 当 的 时 间 间 隔 渐 增, 直 至 最 大 关 节 活 动 范 围 3 确 定 运 动 速 度 : 可 耐 受 的 速 度 为 每 1~2 分 钟 一 个 运 动 循 环 4; 疗 程 : 根 据 不 同 的 程 序, 使 用 时 间 不 同, 可 连 续 24 小 时 ; 或 每 次 连 续 1 小 时,3 次 / 日, 疗 程 至 少 一 周 或 达 到 满 意 的 关 节 活 动 范 围 3 应 用 范 围 (1) 适 应 症 :CPM 可 用 于 膝 踝 肩 肘 腕 等 关 节 的 下 列 情 况 : 1 骨 折, 特 别 是 关 节 内 或 干 骺 端 骨 折 切 开 复 位 内 固 定 术 后 ;2 关 节 形 成 术 人 工 关 节 置 换 术 关 节 韧 带 重 建 术 滑 膜 切 除 术 后 ;3 创 伤 性 关 节 炎 退 行 性 关 节 炎 肩 周 炎 类 风 湿 关 节 炎 以 及 化 脓 性 关 节 炎 引 流 术 后 ;4 关 节 挛 缩 粘 连 松 解 术 后 ;5 关 节 软 骨 或 软 骨 膜 移 植 修 复 术 后 71

72 (2) 禁 忌 症 : 连 续 被 动 运 动 产 生 对 应 关 节 面 有 害 的 应 力 时 或 造 成 正 在 愈 合 组 织 过 度 紧 张 时, 不 宜 采 用 (3) 注 意 事 项 : 术 后 伤 口 内 如 有 引 流 管 时, 要 注 意 运 动 时 不 要 夹 闭 引 流 管 手 术 切 口 如 与 肢 体 长 轴 正 交 者 不 宜 采 用 肩 袖 广 泛 修 补 术 后, 不 宜 开 展 肘 关 节 连 续 被 动 运 动 注 意 避 免 合 并 使 用 抗 凝 治 疗 否 则 易 造 成 血 肿 程 序 的 设 定 应 根 据 患 者 反 应 外 科 手 术 方 式 或 疾 病 的 整 体 情 况 调 整 ( 五 ) 肌 肉 牵 伸 技 术 ( 六 ) 关 节 松 动 技 术 ( 七 ) 牵 引 疗 法 四 关 节 活 动 技 术 的 临 床 应 用 ( 一 ) 适 应 症 1. 被 动 关 节 活 动 度 练 习 患 者 不 能 主 动 活 动 身 体 的 该 部 分, 昏 迷 麻 痹 完 全 卧 床 休 息 存 在 炎 症 反 应 主 动 关 节 活 动 导 致 疼 痛 2. 主 动 和 主 动 辅 助 关 节 活 动 度 练 习 患 者 可 主 动 收 缩 肌 肉, 有 或 无 辅 助 条 件 下 可 活 动 身 体 的 该 部 分 ; 肌 肉 较 弱 ( 低 于 三 级 ) 采 用 主 动 辅 助 关 节 活 动 度 练 习 ; 有 氧 练 习 时, 多 次 重 复 的 主 动 或 主 动 辅 助 关 节 活 动 度 练 习 改 善 心 血 管 和 呼 吸 功 能 3. 特 殊 情 况 身 体 的 某 一 部 分 处 于 制 动 阶 段, 为 保 持 其 上 下 部 位 的 关 节 功 能, 并 为 新 的 活 动 做 准 备 ; 卧 床 患 者 避 免 循 环 不 良 骨 质 疏 松 和 心 肺 功 能 的 降 低 72

73 ( 二 ) 禁 忌 症 运 动 破 坏 愈 合 过 程, 运 动 造 成 该 部 位 新 的 损 伤, 运 动 导 致 疼 痛 炎 症 等 症 状 加 重 五 关 节 活 动 技 术 注 意 事 项 1. 熟 悉 关 节 的 结 构 在 进 行 关 节 被 动 运 动 时 必 须 熟 练 掌 握 关 节 解 剖 学 结 构 关 节 的 运 动 方 向 运 动 平 面 及 其 各 个 关 节 活 动 范 围 的 正 常 值 等 2. 早 期 活 动 在 不 加 重 病 情 疼 痛 的 情 况 下, 尽 早 进 行 因 伤 病 而 暂 时 不 能 活 动 关 节 的 被 动 活 动, 活 动 范 围 应 尽 可 能 接 近 最 大 限 度 的 活 动 3. 全 范 围 活 动 关 节 活 动 范 围 的 维 持 训 练 应 包 括 的 话 难 题 的 各 个 关 节, 并 且 每 个 关 节 必 须 进 行 全 方 位 范 围 的 关 节 活 动 ( 如 肘 关 节 屈 曲 伸 展 ; 肩 关 节 的 屈 曲 伸 展 内 收 外 展 外 旋 和 内 旋 等 ) 但 每 次 活 动 只 针 对 一 个 关 节, 在 运 动 该 关 节 时, 要 给 予 该 关 节 一 定 的 牵 拉 力, 这 样 可 减 轻 关 节 面 之 间 的 摩 擦 力, 使 训 练 操 作 容 易 进 行, 并 能 保 护 关 节, 防 止 关 节 面 挤 压 4. 与 肌 肉 牵 伸 结 合 对 于 跨 越 两 个 关 节 的 肌 群, 应 在 完 成 逐 个 关 节 的 活 动 后, 对 该 肌 群 进 行 牵 张 对 于 那 些 活 动 受 限 的 关 节 或 长 期 处 于 内 收 屈 曲 位 的 关 节, 要 多 做 被 动 牵 拉 运 动, 如 牵 拉 跟 腱 维 持 踝 关 节 的 背 屈 活 动 对 屈 曲 的 肘 关 节 做 伸 展 活 动 等 六 制 动 对 关 节 活 动 的 影 响 ( 一 ) 制 动 导 致 关 节 活 动 受 限 关 节 创 伤 的 愈 合 过 程 中 经 常 活 动 会 产 生 疏 松 结 缔 组 织, 如 果 限 制 关 节 73

74 活 动 就 会 在 关 节 囊 筋 膜 肌 肉 韧 带 等 处 出 现 疏 松 结 缔 组 织 的 短 缩, 变 成 致 密 结 缔 组 织, 失 去 弹 性 和 伸 缩 性, 从 而 限 制 关 节 的 活 动 ( 二 ) 关 节 挛 缩 关 节 挛 缩 是 指 关 节 周 围 皮 肤 肌 肉 韧 带 等 软 组 织 病 变 造 成 关 节 活 动 受 限, 也 有 人 将 其 定 义 为 由 皮 肤 肌 肉 肌 腱 神 经 等 关 节 结 构 以 外 的 软 组 织 失 去 原 有 弹 性 的 状 态, 导 致 关 节 活 动 范 围 受 限 关 节 挛 缩 可 由 多 种 原 因 形 成 关 节 挛 缩 可 分 为 先 天 性 挛 缩 和 后 天 性 挛 缩 后 天 性 挛 缩 又 分 为 以 下 几 种 : 1 皮 肤 性 挛 缩 因 烫 伤 创 伤 炎 症 等 造 成 皮 肤 瘢 痕 面 出 现 的 挛 缩 2 结 缔 组 织 性 挛 缩 因 皮 下 组 织 韧 带 及 肌 腱 等 软 组 织 挛 缩 而 出 现 的 挛 缩 3 肌 源 性 挛 缩 因 关 节 长 期 固 定 肌 肉 疾 病 创 伤 等 造 成 肌 肉 缩 短 萎 缩 瘢 痕 形 成 而 出 现 的 挛 缩 4 神 经 源 性 挛 缩 因 各 种 疾 病 创 伤 等 造 成 神 经 损 伤 使 肌 腱 肌 膜 韧 带 等 缩 短 出 现 的 挛 缩 (1) 反 射 性 挛 缩 : 为 了 减 少 疼 痛, 长 期 将 肢 体 放 置 于 某 种 强 制 体 位 造 成 的 挛 缩 (2) 痉 挛 性 挛 缩 : 脑 血 管 病 多 发 性 硬 化 等 中 枢 神 经 系 统 病 变 易 出 现 痉 挛 性 瘫 痪 在 发 病 的 急 性 期 会 因 胶 原 纤 维 沉 积 于 肌 腱 肌 膜 韧 带 等 处 导 致 软 组 织 缩 短 丧 失 弹 性 而 出 现 急 性 挛 缩 瘫 痪 使 关 节 缺 乏 活 动, 同 时 也 限 制 关 节 自 然 活 动, 形 成 制 动, 痉 挛 的 程 度 不 同 导 致 肌 群 间 肌 力 失 衡, 肌 痉 挛 的 存 在 使 得 静 态 下 肌 纤 维 长 度 缩 短, 长 期 处 于 74

75 缩 短 状 态 的 肌 肉 会 形 成 肌 源 性 挛 缩 另 外 痉 挛 性 瘫 痪 也 使 关 节 软 骨 承 受 压 力 加 大, 易 形 成 关 节 强 直 (3) 迟 缓 性 挛 缩 : 周 围 神 经 麻 痹 可 引 起 迟 缓 性 瘫 痪 由 于 瘫 痪 肌 与 正 常 的 拮 抗 肌 之 间 失 去 了 肌 力 之 间 的 相 对 均 衡, 易 形 成 拮 抗 肌 的 缩 短, 长 期 处 于 缩 短 位, 缺 乏 舒 展 则 形 成 挛 缩, 如 坐 骨 神 经 损 伤 时 产 生 马 蹄 足 的 畸 形 七 关 节 松 动 技 术 一 概 述 ( 一 ) 基 本 概 念 关 节 松 动 技 术 关 节 松 动 技 术 (joint mobilization) 是 现 代 康 复 治 疗 技 术 中 的 基 本 技 能 之 一, 是 治 疗 师 在 患 者 关 节 活 动 允 许 范 围 内 完 成 的 一 种 手 法 操 作 技 术, 临 床 上 用 来 治 疗 关 节 因 力 学 因 素 导 致 的 功 能 障 碍 如 疼 痛 活 动 受 限 或 僵 硬 等, 具 有 针 对 性 强 见 效 快 患 者 痛 苦 小 容 易 接 受 等 特 点 ( 二 ) 手 法 操 作 的 基 本 运 动 关 节 松 动 技 术 常 用 关 节 的 生 理 运 动 和 附 属 运 动 作 为 手 法 操 作 的 基 本 运 动 类 型 1. 生 理 运 动 (physiological movement) 是 指 关 节 在 生 理 范 围 内 完 成 的 活 动 如 关 节 的 屈 / 伸 内 收 / 外 展 旋 转 等 生 理 运 动 可 以 由 患 者 主 动 完 成, 也 可 以 由 治 疗 师 被 动 完 成, 在 关 节 松 动 技 术 操 作 中, 生 理 运 动 就 是 一 种 被 动 运 动 75

76 2. 附 属 运 动 (accessory movement) 是 指 关 节 在 允 许 范 围 内 完 成 的 活 动 附 属 运 动 是 维 持 关 节 正 常 活 动 不 可 缺 少 的 一 种 运 动, 一 般 不 能 通 过 关 节 的 主 动 活 动 来 完 成, 而 需 要 由 其 他 人 或 健 侧 肢 体 的 帮 助 才 能 完 成 例 如, 滑 动 滚 动 分 离 ( 包 括 垂 直 分 离 和 水 平 分 离 ) 或 牵 引 等, 均 属 附 属 运 动 中 常 用 的 手 法 应 用 举 例, 一 个 人 不 能 主 动 地 使 脊 柱 任 何 一 个 相 邻 的 关 节 ( 如 颈 椎 ) 发 生 分 离, 但 他 人 可 以 通 过 类 似 于 牵 引 的 方 式 比 较 容 易 地 完 成 上 述 活 动 ; 又 如, 一 个 人 也 不 能 主 动 地 使 掌 指 关 节 发 生 轴 向 分 离, 但 借 助 于 健 侧 手 的 帮 助, 可 以 很 容 易 地 完 成 掌 指 关 节 的 轴 向 分 离 这 些 活 动 都 属 于 关 节 的 附 属 活 动 3. 生 理 运 动 于 附 属 运 动 的 关 系 两 者 关 系 密 切 当 关 节 因 疼 痛 僵 硬 而 限 制 了 活 动 时, 其 关 节 的 生 理 运 动 和 附 属 运 动 都 有 可 能 收 到 影 响 如 果 生 理 运 动 恢 复 后, 关 节 仍 有 疼 痛 或 僵 硬, 则 可 能 关 节 的 附 属 运 动 尚 未 完 全 恢 复 正 常 治 疗 时 通 常 在 改 善 关 节 的 生 理 运 动 之 前, 先 改 善 关 节 的 附 属 运 动 ; 而 关 节 附 属 运 动 的 改 善, 又 可 以 促 进 关 节 生 理 运 动 的 改 善 ( 三 ) 治 疗 平 面 手 法 治 疗 中 的 一 个 假 想 平 面, 该 平 面 平 行 于 关 节 面, 并 垂 直 于 关 节 的 轴 心 治 疗 时, 凡 属 于 分 离 或 牵 拉 的 手 法, 实 施 力 的 方 向 或 是 平 行 于 治 疗 平 面, 或 是 垂 直 于 治 疗 平 面 凡 属 于 滑 动 (gliding) 的 手 法, 实 施 力 的 方 向 一 定 平 行 于 治 疗 平 面, 而 滚 动 (rolling) 手 法, 实 施 力 的 方 向 沿 着 治 疗 平 面 变 化 76

77 ( 四 ) 关 节 松 动 技 术 与 我 国 传 统 医 学 手 法 的 区 别 关 节 松 动 技 术 在 手 法 操 作 上 有 些 类 似 于 我 国 传 统 医 学 中 的 手 法 治 疗 ( 推 拿 术 或 按 摩 术 ), 但 在 理 论 体 系 手 法 操 作 中 两 者 有 较 大 的 区 别 在 我 国 的 传 统 医 学 中, 推 拿 又 称 按 摩, 两 者 所 指 相 同 但 在 西 方 治 疗 技 术 中, 推 拿 术 与 按 摩 术 是 两 个 完 全 不 同 的 概 念 1 西 方 按 摩 术 (massage) 是 指 作 用 于 皮 肤 皮 下 组 织 肌 肉 肌 腱 韧 带 等 软 组 织 的 一 些 手 法 操 作, 其 手 法 比 较 简 单, 主 要 有 揉 法 推 法 叩 击 法 震 颤 法 临 床 上 常 用 来 治 疗 软 组 织 损 伤, 如 烧 伤 后 的 皮 肤 瘢 痕, 肌 腱 移 植 或 缝 合 术 后 的 组 织 粘 连 和 瘢 痕 等 2 西 方 推 拿 术 (manipulation) 是 指 作 用 于 脊 柱 及 四 肢 关 节 的 一 种 快 速 小 范 围 的 手 法 操 作, 多 在 关 节 活 动 的 终 末 端, 趁 患 者 不 注 意 而 突 然 发 力 一 般 分 为 快 速 推 拿 术 和 麻 醉 下 推 拿 术 两 类 临 床 上 主 要 用 于 治 疗 脊 柱 小 关 节 紊 乱 椎 间 盘 突 出 四 肢 关 节 脱 位 后 的 复 位 等 关 节 松 动 技 术 在 广 义 上 可 以 归 入 推 拿 术 的 范 畴, 但 在 实 施 时 其 操 作 手 法 的 速 度 比 推 拿 术 要 慢 20 多 年 来, 国 外 关 节 松 动 技 术 发 展 很 快, 临 床 应 用 广, 已 经 形 成 了 独 立 的 体 系, 与 按 摩 术 推 拿 术 一 起 共 同 构 成 了 治 疗 骨 科 疾 患 的 三 大 基 本 操 作 技 术 由 于 澳 大 利 亚 的 麦 特 兰 德 (Maitland) 对 这 一 技 术 的 发 展 贡 献 很 大, 因 此, 也 有 将 其 称 为 麦 特 兰 德 手 法 或 澳 式 手 法 二 手 法 等 级 与 传 统 医 学 中 的 手 法 治 疗 相 比, 关 节 松 动 技 术 的 最 大 特 点 是 对 操 作 者 施 加 的 手 法 进 行 分 级 这 种 分 级 具 有 一 定 的 客 观 性, 不 仅 可 以 用 77

78 于 记 录 治 疗 结 果, 也 可 用 于 临 床 研 究 ( 一 ) 分 级 标 准 手 法 分 级 是 以 关 节 活 动 的 可 动 范 围 为 标 准, 根 据 手 法 操 作 时 活 动 ( 松 动 ) 关 节 所 产 生 的 范 围 的 大 小, 将 关 节 松 动 技 术 分 为 4 级 Ⅰ 级 : 治 疗 师 在 关 节 活 动 允 许 范 围 内 的 起 始 端, 小 范 围 节 律 性 地 来 回 推 动 关 节 Ⅱ 级 : 治 疗 师 在 关 节 活 动 允 许 范 围 内, 大 范 围 节 律 性 地 来 回 推 动 关 节, 但 不 接 触 关 节 活 动 的 起 始 端 和 终 末 端 Ⅲ 级 : 治 疗 师 在 关 节 活 动 允 许 范 围 内, 大 范 围 节 律 性 地 来 回 推 动 关 节, 每 次 均 接 触 到 关 节 活 动 的 终 末 端, 并 能 感 觉 到 关 节 周 围 软 组 织 的 紧 张 Ⅳ 级 : 治 疗 师 在 关 节 活 动 的 终 末 端, 小 范 围 节 律 性 地 来 回 推 动 关 节, 每 次 均 接 触 到 关 节 活 动 的 终 末 端, 并 能 感 觉 到 关 节 周 围 软 组 织 的 紧 张 ( 二 ) 手 法 等 级 选 择 治 疗 时 根 据 关 节 在 附 属 运 动 或 生 理 运 动 时 是 以 疼 痛 为 主 还 是 以 僵 硬 为 主 来 选 择 手 法 的 等 级 一 般 而 言,Ⅰ Ⅱ 级 手 法 适 用 于 治 疗 因 疼 痛 而 引 起 的 关 节 活 动 受 限 ; Ⅲ 级 手 法 适 用 于 治 疗 关 节 疼 痛 并 伴 有 关 节 僵 硬 ;Ⅳ 级 手 法 适 用 于 治 疗 关 节 因 周 围 组 织 粘 连 挛 缩 而 引 起 的 关 节 活 动 受 限 手 法 分 级 范 围 随 着 关 节 可 动 范 围 的 大 小 而 变 化, 当 关 节 活 动 范 围 减 小 时, 分 级 范 围 相 应 减 小, 当 治 疗 后 关 节 活 动 范 围 改 善 时, 分 级 范 围 也 相 应 增 大 三 治 疗 作 用 78

79 1. 缓 解 疼 痛 当 关 节 因 肿 胀 或 疼 痛 不 能 进 行 全 范 围 活 动 时, 关 节 松 动 可 以 通 过 活 动 关 节 促 进 关 节 液 的 流 动, 增 加 关 节 软 骨 和 软 骨 盘 无 血 管 区 的 营 养, 从 而 缓 解 疼 痛 同 时 可 以 防 止 因 关 节 活 动 减 小 而 引 起 的 关 节 退 变, 这 些 是 关 节 松 动 的 力 学 作 用, 关 节 松 动 的 神 经 学 作 用 表 现 在 关 节 松 动 可 以 抑 制 脊 髓 和 脑 干 致 痛 物 质 的 释 放, 提 高 痛 阈 2. 改 善 关 节 活 动 范 围 动 物 实 验 及 临 床 均 发 现, 关 节 不 能 活 动 可 以 引 起 组 织 纤 维 增 生, 关 节 内 粘 连, 肌 腱 韧 带 和 关 节 囊 挛 缩 关 节 松 动 技 术, 特 别 是 Ⅲ Ⅳ 级 手 法, 由 于 直 接 牵 伸 了 关 节 周 围 的 软 组 织, 因 此, 可 以 保 持 或 增 加 关 节 周 围 软 组 织 的 伸 展 性, 改 善 关 节 的 活 动 范 围 3. 增 加 本 质 反 馈 本 体 感 受 器 位 于 关 节 周 围 的 韧 带 肌 腱 和 关 节 囊, 关 节 松 动 由 于 直 接 活 动 了 关 节 牵 伸 了 关 节 周 围 的 韧 带 肌 腱 和 关 节 囊, 因 此, 可 以 提 高 关 节 本 体 感 受 器 的 敏 感 度, 主 要 是 下 列 本 体 感 觉 信 息 : 关 节 的 静 止 位 置 和 运 动 速 度 及 其 变 化, 关 节 运 动 的 方 向, 肌 肉 张 力 及 其 变 化 四 临 床 应 用 1. 适 应 症 任 何 由 于 力 学 因 素 ( 非 神 经 性 ) 引 起 的 关 节 功 能 障 碍, 包 括 关 节 疼 痛 肌 肉 紧 张 ; 可 逆 性 关 节 活 动 降 低 ; 进 行 性 关 节 活 动 受 限 ; 功 能 性 关 节 制 动 对 进 行 性 关 节 活 动 受 限 和 功 能 性 关 节 制 动, 关 节 松 动 技 术 的 主 要 作 用 是 维 持 现 有 的 活 动 范 围, 延 缓 病 情 发 展, 预 防 因 不 活 动 引 起 的 其 他 不 良 影 响 2. 禁 忌 症 关 节 活 动 已 经 过 度 外 伤 或 疾 病 引 起 的 关 节 肿 胀 ( 渗 出 增 加 ) 79

80 关 节 的 炎 症, 恶 性 疾 病 以 及 未 愈 合 的 骨 折 五 操 作 程 序 ( 一 ) 患 者 体 位 治 疗 时, 患 者 应 处 于 舒 适 放 松 无 疼 痛 的 体 位, 通 常 为 卧 位 或 坐 位, 尽 量 暴 露 所 治 疗 的 关 节 并 使 其 放 松, 以 达 到 关 节 最 大 范 围 的 被 送 动 ( 二 ) 治 疗 师 位 置 及 操 作 手 法 治 疗 时, 治 疗 师 应 靠 近 所 治 疗 的 关 节, 一 侧 手 固 定 关 节 的 一 端, 一 侧 手 松 动 另 一 端 本 节 中 除 特 别 说 明, 凡 是 靠 近 患 者 身 体 的 手 称 内 侧 手 ; 远 离 患 者 身 体 的 手 称 外 侧 手 ; 靠 近 患 者 头 部 一 侧 的 手 为 上 方 手 ; 靠 近 患 者 足 部 的 手 为 下 方 手 其 他 位 置 术 语 与 标 准 解 剖 位 相 同, 即 靠 近 腹 部 为 前, 靠 近 背 部 为 后, 靠 近 头 部 为 上, 靠 近 足 部 为 下 ( 三 ) 治 疗 前 评 估 手 法 操 作 前, 对 拟 治 疗 的 关 节 先 进 行 评 估, 分 清 具 体 的 关 节, 找 出 存 在 的 问 题 ( 疼 痛 僵 硬 ) 及 其 程 度 根 据 问 题 的 主 次, 选 择 有 针 对 性 的 手 法 当 疼 痛 和 僵 硬 同 时 存 在 时, 一 般 先 用 小 级 别 手 法 (Ⅰ Ⅱ 级 ) 缓 解 疼 痛 后, 再 用 大 级 别 手 法 (Ⅲ Ⅳ 级 ) 改 善 活 动 治 疗 中 要 不 断 询 问 患 者 的 感 觉, 根 据 患 者 的 反 馈 来 调 节 手 法 强 度 ( 四 ) 手 法 应 用 技 巧 1 手 法 操 作 的 运 动 方 向 操 作 时 手 法 运 用 的 方 向 主 要 根 据 关 节 的 解 剖 结 构 和 治 疗 目 的 ( 如 缓 解 疼 痛 或 改 善 关 节 活 动 范 围 ) 可 以 平 行 于 治 疗 平 面, 也 可 以 垂 直 于 治 疗 平 面 2 手 法 操 作 的 幅 度 治 疗 疼 痛 时, 手 法 应 达 到 痛 点, 但 不 超 过 痛 点 : 80

81 治 疗 僵 硬 时, 手 法 应 超 过 僵 硬 点 操 作 中, 手 法 要 平 稳, 不 同 的 松 动 速 度 产 生 的 效 应 不 同, 小 范 围 快 速 度 ( 如 I 级 手 法 ) 可 仰 制 疼 痛 : 大 范 围 慢 速 度 ( 如 III 级 手 法 ) 可 缓 解 紧 张 和 挛 缩 3. 手 法 操 作 的 强 度 不 同 部 位 的 关 节, 手 法 操 作 的 强 度 不 同 一 般 来 说, 活 动 范 围 大 的 关 节 如 髋 关 节, 胸 腰 椎, 手 法 的 强 度 要 大 于 活 动 范 围 小 的 关 节, 如 手 腕 部 关 节 和 颈 椎 关 节 4. 治 疗 时 间 每 次 治 疗 时 一 种 手 法 乐 意 重 复 3~4 次, 治 疗 的 总 时 间 在 15~20 分 钟 根 据 患 者 对 治 疗 的 反 应, 可 以 每 天 或 隔 天 治 疗 1 次 5. 治 疗 反 应 治 疗 后 一 般 症 状 有 不 同 程 度 的 缓 解 如 有 轻 微 的 疼 痛 多 为 正 常 的 治 疗 反 应, 通 常 在 4~6 小 时 候 应 消 失 如 第 二 天 仍 未 消 失 或 较 前 家 重, 提 示 手 法 强 度 太 大, 应 调 整 强 度 或 暂 停 治 疗 一 天 如 果 经 3~5 次 的 正 规 治 疗, 症 状 仍 无 缓 解 或 反 应 较 重, 应 重 新 评 价, 调 整 治 疗 方 案 需 要 指 出 的 是 关 节 松 动 技 术 不 能 改 变 疾 病 的 病 理 过 程, 如 类 风 湿 关 节 炎 和 损 伤 后 的 炎 症 反 应 在 这 些 情 况 下, 关 节 松 动 的 主 要 作 用 是 缓 解 疼 痛, 维 持 现 有 关 节 的 活 动 范 围 以 及 减 少 因 力 学 因 素 引 起 的 活 动 受 限 第 三 章 肌 力 评 定 : 肌 肉 运 动 的 分 析 测 量 治 疗 第 一 节 概 述 肌 肉 功 能 的 评 估 和 治 疗 是 康 复 治 疗 技 术 中 最 基 本 最 常 用 最 重 要 的 技 术 之 一, 通 过 对 肌 肉 的 评 估 有 助 于 了 解 患 者 肌 肉 和 神 经 损 伤 的 81

82 情 况 和 范 围, 设 定 合 理 的 康 复 目 标, 评 价 康 复 方 案 的 有 效 性 以 及 判 断 患 者 的 预 后 等 等 一 肌 肉 相 关 基 本 概 念 1 起 点 和 止 点 : 通 常 把 靠 近 躯 体 正 中 面, 四 肢 近 端 的 附 着 点 看 为 肌 的 起 点, 把 相 反 的 一 端 作 为 止 点 2 定 点 和 动 点 : 肌 的 动 点 和 定 点 在 一 定 条 件 下 可 以 互 换, 如 胸 大 肌 起 于 胸 廓, 止 于 肱 骨, 当 肱 骨 端 作 为 动 点 时, 胸 大 肌 收 缩 使 上 肢 向 胸 廓 靠 拢, 但 在 作 引 体 向 上 动 作 时, 肱 骨 端 则 相 对 作 为 定 点, 收 缩 使 胸 廓 向 上 肢 靠 拢 3 拉 力 线 : 是 指 动 点 的 中 心 指 向 定 点 的 中 心 的 一 条 直 线 比 如 肱 骨 固 定 做 肘 关 节 屈 曲 时, 肱 肌 的 拉 力 线 就 是 前 臂 附 着 点 到 肱 骨 上 起 点 中 心 的 一 条 矢 量 线 但 需 要 注 意 的 是, 当 肌 肉 在 走 行 过 程 中 有 转 折 时, 肌 肉 的 拉 力 线 为 动 点 的 中 心 到 转 折 点 的 中 心 的 一 条 矢 量 线 比 如, 股 四 头 肌 字 啊 做 股 骨 固 定 的 伸 膝 时, 应 股 四 头 肌 肌 腱 在 髌 骨 处 有 转 折, 所 以 此 时 的 拉 力 线 即 为 胫 骨 粗 隆 的 中 心 到 髌 韧 带 在 髌 骨 转 折 点 的 中 心 的 一 条 矢 量 线 4 拉 力 角 : 拉 力 角 为 肌 肉 拉 力 线 与 动 点 到 轴 心 的 直 线 所 成 的 锐 角 动 作 的 不 同 时 刻 肌 肉 对 骨 杠 杆 的 拉 力 角 不 断 变 化, 肌 力 ( 矩 ) 会 发 生 相 应 的 变 化 如 前 所 述, 人 体 的 各 种 运 动 多 是 肌 肉 的 拉 力 矩 作 用 于 相 应 环 节, 使 之 绕 关 节 轴 转 动 而 实 现 的 肌 肉 力 矩 偏 离 直 角 时, 其 拉 力 分 解 为 旋 转 分 力 和 加 固 分 力 拉 力 角 小 于 45 度 时, 旋 转 分 力 小 于 加 固 分 力 拉 力 角 大 于 45 度 时, 旋 转 分 力 大 于 加 固 分 力 82

83 5 主 动 不 足 : 又 称 肌 力 不 足, 即 多 关 节 肌 作 为 原 动 肌 工 作 时, 其 肌 力 充 分 作 用 于 一 个 关 节 后, 就 不 能 再 充 分 作 用 于 其 他 关 节 的 现 象 比 如 : 指 深 屈 肌 作 为 主 动 肌 充 分 屈 腕 和 掌 指 关 节 后, 其 还 难 再 在 指 间 关 节 发 挥 作 用 6 被 动 不 足 : 又 称 长 度 不 足, 即 多 关 节 肌 作 为 拮 抗 肌 工 作 时, 已 在 一 个 关 节 被 拉 长 后, 在 其 他 关 节 处 再 不 能 被 拉 长 的 现 象 比 如 : 腘 绳 肌 作 为 拮 抗 肌 工 作 时, 长 度 在 髋 关 节 屈 曲 被 背 拉 长 后, 在 膝 关 节 就 很 难 被 拉 长 的 现 象 7 开 链 运 动 : 指 运 动 轴 的 近 端 固 定, 远 端 活 动 的 运 动 方 式, 有 利 于 进 行 特 定 肌 肉 的 力 量 训 练, 例 如 手 握 哑 铃 进 行 肱 二 头 肌 训 练 8 闭 链 运 动 : 指 运 动 轴 的 远 端 固 定, 近 端 活 动 的 运 动 方 式, 有 利 于 运 动 轴 各 肌 肉 的 协 同 性 力 量 训 练, 例 如 下 蹲 运 动 训 练 对 股 四 头 肌 腘 绳 肌 胫 前 肌 小 腿 三 头 肌 臀 大 肌 髂 腰 肌 等 的 综 合 力 量 训 练 二 肌 肉 的 分 类 人 体 的 肌 (muscle) 根 据 构 造 和 功 能 不 同 科 分 为 : 平 滑 肌 心 肌 骨 骼 肌 ( 因 受 躯 体 神 经 支 配, 直 接 受 人 的 意 志 控 制, 成 为 随 意 肌, 收 缩 迅 速 有 力, 但 容 易 疲 劳 ) 我 们 本 章 所 述 的 肌 力 评 定 和 训 练 也 只 是 针 对 骨 骼 肌 人 体 的 每 一 个 动 作 的 完 成 都 是 由 关 节 周 围 的 两 组 或 更 多 肌 肉 精 确 协 调 的 运 动 而 完 成 的, 根 据 肌 肉 在 每 一 个 动 作 中 发 挥 的 作 用 不 同, 可 以 将 肌 肉 分 为 : 1 原 动 肌 (agonist): 产 生 原 动 力, 直 接 完 成 动 作 的 肌 肉 或 肌 群 称 原 83

84 动 肌 其 中 期 主 要 作 用 的 称 主 动 肌, 协 作 完 成 动 作 或 只 在 一 个 阶 段 产 生 作 用 的 称 副 动 肌 例 如, 参 与 屈 肘 动 作 的 肌 肉 有 肱 二 头 肌 肱 肌 肱 桡 肌 桡 侧 腕 屈 肌 和 旋 前 圆 肌 其 中 起 主 要 作 用 的 是 肱 二 头 肌 和 肱 肌, 称 主 动 肌, 其 余 称 副 动 肌 2 拮 抗 肌 (antagonist): 每 一 个 动 作 的 完 成 至 少 配 布 两 组 作 用 完 全 相 反 的 肌 肉, 这 两 组 作 用 相 反 的 肌 肉 互 称 为 拮 抗 肌 即 在 一 个 动 作 中 作 用 刚 好 与 原 动 肌 相 反 的 肌 肉 或 肌 群 当 原 动 肌 收 缩 时, 拮 抗 肌 应 协 调 地 放 松 或 者 作 适 当 的 离 心 收 缩, 以 保 持 关 节 活 动 的 稳 定 性 及 增 加 动 作 的 精 确 性, 并 能 防 止 关 节 损 伤 如 在 屈 肘 动 作 中, 肱 三 头 肌 即 是 肱 二 头 肌 和 肱 肌 的 拮 抗 肌, 当 患 者 主 动 伸 肘 时 肱 二 头 肌 和 肱 肌 又 作 为 肱 三 头 肌 的 拮 抗 肌 3 固 定 肌 (stabilizer): 作 用 是 固 定 肌 肉 相 对 固 定 的 一 端 所 附 着 的 骨 骼, 以 防 止 产 生 不 必 要 的 动 作, 协 调 原 动 机 发 挥 对 肢 体 运 动 的 动 力 作 用 参 加 这 种 固 定 作 用 的 肌 群, 通 称 为 固 定 肌 例 如, 在 上 臂 体 侧 下 垂 的 屈 肘 位 作 腕 关 节 屈 伸 负 重 活 动 时, 必 须 固 定 肩 肘 关 节, 这 时 肩 肘 关 节 的 肌 群 均 称 固 定 肌 4 中 和 肌 (neutralizator): 其 作 用 为 抵 消 原 动 肌 收 缩 时 产 生 的 部 分 不 需 要 的 动 作 例 如 : 髂 腰 肌 有 使 大 腿 屈 和 旋 外 的 作 用, 当 原 动 肌 对 动 点 骨 有 两 种 以 上 的 功 能 时, 为 了 有 效 地 发 挥 其 中 一 种 功 能, 需 借 助 其 他 肌 肉 抑 制 另 外 的 功 能, 这 里 其 他 肌 肉 就 叫 中 和 肌 其 中 我 们 又 可 以 把 副 动 肌 固 定 肌 和 中 和 肌 通 常 为 协 同 肌 (synergist) 84

85 三 肌 肉 的 收 缩 形 式 骨 骼 肌 在 收 缩 做 功 时 主 要 有 以 下 三 种 收 缩 形 式 : 1. 等 长 收 缩 ((isometric contraction): 在 收 缩 过 程 中 肌 肉 长 度 不 变, 不 产 生 关 节 运 动, 但 肌 肉 内 部 的 张 力 增 加 等 长 收 缩 可 以 使 某 些 关 节 保 持 一 定 的 位 置, 为 其 他 关 节 的 运 动 创 造 条 件 要 保 持 一 定 得 体 位, 某 些 肌 肉 就 必 须 做 等 长 收 缩, 如 做 蹲 起 动 作 时, 肩 带 和 躯 干 的 肌 肉 发 生 等 长 收 缩 以 保 证 躯 干 的 垂 直 姿 势 2. 等 张 收 缩 (isotonic Contraction): 又 称 动 力 性 收 缩, 和 等 长 收 缩 相 对 应 可 以 把 上 面 的 定 义 反 转 过 来, 就 是 肌 肉 收 缩 的 过 程 中 张 力 保 持 不 变, 但 长 度 缩 短 ( 或 者 延 长 ), 引 起 关 节 活 动 根 据 收 缩 的 起 止 点 之 间 的 变 化 可 以 分 为 : (1) 向 心 收 缩 (concentric contraction): 收 缩 的 时 候 肌 肉 起 点 和 止 点 相 互 接 近, 就 是 肌 肉 的 向 心 性 收 缩, 收 缩 的 过 程 中 肌 肉 的 长 度 变 短 如 屈 肘 时 肱 二 头 肌 的 收 缩 和 上 楼 时 股 四 头 肌 的 收 缩 (2) 离 心 收 缩 (eccentric contraction): 和 向 心 性 收 缩 相 反, 收 缩 的 时 候 肌 肉 的 起 点 和 止 点 相 互 分 离, 就 是 肌 肉 的 离 心 性 收 缩, 收 缩 的 过 程 中 肌 肉 的 长 度 变 长 如 下 楼 时 支 撑 腿 股 四 头 肌 的 收 缩 3. 等 速 收 缩 (isokinetic contraction): 就 是 肌 肉 收 缩 时 带 动 关 节 运 动 的 角 速 度 不 变 它 是 80 年 代 发 明 出 来 之 后, 在 运 动 康 复 中, 被 认 为 非 常 好 的 一 种 肌 力 练 习 方 法 但 是 这 种 收 缩 不 是 人 体 在 自 然 状 态 下 可 以 完 成 的 等 速 收 缩 是 必 须 要 借 助 专 门 的 仪 器 设 备 来 提 供 可 以 随 着 肌 肉 收 缩, 同 时 产 生 相 应 的 阻 力, 保 持 肌 肉 收 缩 时 的 角 速 度 不 变 85

86 四 影 响 肌 力 大 小 的 主 要 因 素 1. 肌 肉 的 生 理 横 断 面 每 条 肌 纤 维 横 截 面 积 之 和 为 肌 肉 的 生 理 横 截 面 积 离 体 肌 肉 研 究 时, 将 每 一 根 垂 直 横 切 的 肌 纤 维 切 线 长 度 相 加 的 总 和 乘 以 肌 肉 的 平 均 厚 度 即 为 肌 肉 的 生 理 横 截 面 积 肌 肉 的 横 截 面 积 表 明 了 肌 肉 中 肌 纤 维 的 数 量 和 肌 纤 维 的 粗 细, 因 面 可 以 反 映 肌 肉 的 发 达 程 度 单 位 生 理 横 截 面 积 所 能 产 生 的 最 大 肌 力 称 为 绝 对 肌 力 肌 肉 的 横 截 面 积 越 大, 肌 肉 收 缩 所 产 生 的 力 量 也 越 大 生 理 横 断 面 越 大, 产 生 肌 力 也 越 大 2. 肌 肉 的 初 长 度 肌 力 的 产 生 也 有 赖 于 肌 肉 收 缩 前 的 初 长 度 肌 肉 的 弹 性 特 点 决 定 其 在 生 理 限 度 内 若 具 有 适 宜 的 初 长 度, 则 收 缩 产 生 的 肌 力 较 大 一 般 认 为 肌 肉 收 缩 前 的 初 长 度 为 其 静 息 长 度 的 1.2 倍 时 产 生 的 肌 力 最 大 等 长 收 缩 ( 肌 肉 处 于 略 微 拉 长 状 态 ) 时, 肌 肉 能 产 生 较 大 的 力 量 ; 肌 肉 长 度 缩 短 时 ( 如 肌 节 结 构 紊 乱 或 涉 及 横 桥 结 构 的 激 活 过 程 衰 退 ), 肌 肉 产 生 的 力 量 则 低 3. 肌 肉 的 募 集 ( 运 动 单 位 的 激 活 及 其 放 电 速 率 ) 一 条 运 动 神 经 纤 维 连 同 所 支 配 的 肌 纤 维 称 为 一 个 运 动 单 位 (motor unit), 一 个 被 激 活 的 运 动 单 位 所 产 生 的 电 生 理 信 号 被 称 为 一 个 动 作 电 位 ( action potential 在 肌 肉 开 始 负 荷 时, 需 要 募 集 一 定 量 的 运 动 单 位 : 随 着 负 荷 的 增 加, 则 需 要 募 集 更 多 的 运 动 单 位, 当 负 荷 继 续 增 大 时, 运 动 单 位 动 作 电 位 的 放 电 速 率 (rate of firing) 则 较 放 电 的 运 动 单 位 数 量 更 为 重 要, 此 时, 放 电 速 率 是 形 成 肌 力 更 为 重 要 的 机 制 指 同 时 投 入 收 缩 的 运 动 单 位 数 量 募 集 越 大, 肌 力 也 越 大 86

87 4. 肌 纤 维 走 向 与 肌 腱 长 轴 的 关 系 一 般 肌 纤 维 走 向 与 肌 腱 长 轴 相 一 致, 但 也 有 不 一 致 的 如 在 一 些 较 大 的 肌 肉 中, 部 分 肌 纤 维 与 肌 腱 形 成 一 定 的 角 度 而 呈 羽 状 连 接 这 种 羽 状 连 接 的 肌 纤 维 越 多, 成 角 也 较 大, 肌 肉 较 粗, 能 产 生 较 多 的 力, 如 腓 肠 肌 或 其 它 快 肌, 具 有 较 强 的 收 缩 力 而 比 目 鱼 肌 等 慢 肌, 肌 纤 维 与 肌 腱 的 连 接 很 少 成 角, 故 具 有 较 高 的 持 续 等 长 收 缩 能 力 5. 肌 肉 的 收 缩 方 式 及 收 缩 的 速 度 向 心 性 收 缩 离 心 性 收 缩 所 产 生 的 肌 力 不 同 6. 杠 杆 效 率 肌 肉 收 缩 产 生 的 实 际 力 矩 输 出, 受 运 动 节 段 杠 杆 效 率 的 影 响 有 学 者 报 道 髌 骨 切 除 后 股 四 头 肌 力 臂 缩 短, 使 伸 膝 力 矩 减 小 约 30% 7. 中 枢 神 经 系 统 和 外 周 神 经 系 统 调 节 功 能 的 协 调 性 产 生 肌 力 的 神 经 生 理 机 制 包 括 募 集 纤 维 类 型 的 选 择 中 枢 神 经 系 统 对 运 动 神 经 元 的 抑 制 运 动 单 位 的 同 步 性 ( synchronization) 冲 动 传 导 及 中 枢 神 经 系 统 的 发 育 等 因 此, 肌 力 的 大 小 与 中 枢 神 经 系 统 和 外 周 神 经 系 统 的 调 节 密 不 可 分 8. 肌 纤 维 类 型 : 三 类 纤 维 : 红 肌 纤 维 (Ⅰ 型 肌, 慢 肌 ), 又 称 慢 颤 氧 化 型 ; 白 肌 纤 维 (Ⅱ 型 肌, 快 肌 ), 又 称 快 颤 糖 效 解 型 ; 还 有 中 间 型 纤 维 白 肌 纤 维 决 定 力 量 大 小 9. 肌 肉 收 缩 力 受 运 动 阶 段 杠 杆 效 率 的 影 响 10. 年 龄 和 性 别 男 性 肌 力 比 女 性 大, 尤 其 以 握 力 和 垂 直 跳 的 力 量 最 为 明 显 87

88 11. 心 理 因 素 在 暗 示 大 声 命 令 及 有 积 极 的 训 练 目 的 时, 受 检 者 所 发 挥 的 肌 力 比 自 主 最 大 收 缩 力 大 20%~30% 五 肌 力 减 低 的 常 见 原 因 1. 神 经 系 统 疾 病 中 枢 神 经 系 统 或 周 围 神 经 损 伤, 都 会 影 响 到 受 损 神 经 所 支 配 肌 肉 的 运 动 募 集, 导 致 肌 力 下 降 2. 废 用 性 肌 肉 萎 缩 制 动 及 无 功 能 状 态 使 产 生 的 肌 原 纤 维 的 减 少, 从 而 导 致 肌 纤 维 和 肌 肉 力 量 的 减 退, 常 见 于 因 各 种 疾 患 需 要 长 期 卧 床 的 患 者 有 研 究 数 据 表 明 正 常 人 完 全 卧 床 休 息 时, 肌 力 每 天 减 少 约 1%~ 3%, 每 周 减 少 10%~15%, 三 周 可 达 高 峰 期, 近 50% 3. 肌 源 性 疾 病 主 要 是 因 肌 营 养 不 良 多 发 性 肌 炎 等 疾 病 所 致 4. 年 龄 增 加 儿 童 少 年 时 期 肌 力 随 年 龄 的 增 长 而 增 强 20~25 岁 达 最 高 水 平 25 岁 后 平 均 每 年 最 大 力 量 下 降 1% 第 二 节 肌 力 评 定 肌 力 一 般 可 以 分 为 三 类 : 肌 力 (muscle strength) 肌 肉 爆 发 力 (muscle power) 和 肌 肉 耐 力 (muscle endurance) 肌 力 是 指 肌 肉 收 缩 时 所 能 产 生 的 最 大 力 量, 又 称 绝 对 肌 力 肌 肉 爆 发 力 是 指 在 一 定 时 间 内 肌 肉 收 缩 产 生 的 做 大 力 量 肌 肉 耐 力 肌 肉 持 续 地 维 持 一 定 强 度 的 等 长 收 缩 或 作 多 次 一 定 强 度 的 等 张 ( 速 ) 收 缩 的 能 力, 即 分 为 持 续 耐 力 和 重 复 耐 力 肌 力 评 定 是 指 检 查 肌 肉 收 缩 时 的 力 量, 从 而 来 判 断 肌 肉 及 支 配 该 肌 肉 的 神 经 功 能 一 肌 力 评 定 的 目 的 88

89 1. 确 定 肌 力 减 弱 部 位 与 程 度 2. 软 组 织 损 伤 的 鉴 别 诊 断 3. 协 助 某 些 神 经 肌 肉 疾 病 的 损 伤 定 位 诊 断 4. 预 防 肌 力 失 衡 引 起 的 损 伤 与 畸 形 5. 制 定 康 复 治 疗 方 案 6. 评 价 训 练 效 果 7. 评 定 预 后 8. 评 定 肌 力 减 弱 是 否 限 制 了 ADL 及 其 他 作 业 活 动 9. 从 远 期 目 标 判 断 是 否 需 要 代 偿 措 施 和 辅 助 设 备 10. 指 导 肌 力 训 练 和 是 否 需 要 矫 形 器 11. 残 疾 及 丧 失 劳 动 力 鉴 定 标 准 二 肌 力 评 定 的 方 法 肌 力 评 定 的 方 法 很 多, 临 床 常 用 的 有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 肌 力 或 绝 对 肌 力 的 测 试 手 法 肌 力 测 试 (manual muscle testing,mmt) 仪 器 肌 力 评 定 肌 肉 耐 力 测 试 肌 肉 爆 发 力 测 试 因 徒 手 肌 力 测 试 (manual muscle testing,mmt) 简 单 易 行, 故 临 床 被 广 泛 采 用 ( 一 ) 肌 力 或 绝 对 肌 力 测 试 徒 手 肌 力 测 试 (manual muscle testing,mmt) 于 1916 年 由 Lovett 提 出, 以 后 有 所 改 进 检 查 时 要 求 受 试 者 在 特 定 的 体 位 下, 分 别 在 减 重 力 抗 重 力 和 抗 阻 力 的 条 件 下 完 成 标 准 动 作 测 试 者 通 过 触 摸 肌 腹 观 察 肌 肉 在 不 同 体 位 下 的 运 动 情 况 和 引 起 关 节 活 动 范 围 以 及 克 服 阻 力 的 能 力, 来 确 定 肌 力 的 大 小 更 详 细 的 评 级 如 medical research 89

90 council 分 级 (MRC 分 级 ) 和 各 级 肌 力 占 正 常 肌 力 的 百 分 比 值 (Kendall 分 级 ), 见 表 3-1. 表 3-1 肌 力 分 级 标 准 MRC Loveet Kendall 具 体 描 述 5 Normal,N 100 抗 最 大 阻 力 完 成 全 范 围 活 动 4 Good,G 75 抗 部 分 阻 力 完 成 全 范 围 活 动 3 Fair,F 50 可 抗 肢 体 重 量 完 成 全 范 围 活 动 2 Poor,P 25 去 重 力 条 件 下 完 成 全 范 围 活 动 1 Trace,T 10 可 触 及 肌 肉 收 缩, 但 不 引 起 关 节 活 动 0 Zero,O 0 肌 肉 无 收 缩 1. 徒 手 肌 力 测 试 的 特 点 : 不 需 要 如 何 设 备, 简 单 易 行 可 分 别 测 试 各 组 肌 肉, 从 0 5 级, 一 般 器 械 只 适 用 于 3 级 以 上 以 自 身 重 力 作 为 评 价 基 础 结 果 可 靠 有 效 具 有 一 定 局 限 性 2. 应 用 MMT 的 一 般 原 则 大 脑 支 配 的 是 一 个 动 作 而 不 是 一 块 肌 肉 或 一 组 肌 群, 因 此 MMT 是 有 关 主 动 肌 辅 助 肌 拮 抗 肌 以 及 协 同 肌 共 同 完 成 的 运 动 强 化 解 剖 生 理 知 识, 包 括 肌 肉 的 起 止 点 作 用 引 起 关 节 运 动 的 方 向 和 角 度, 以 及 肌 肉 减 弱 和 消 失 时 可 能 出 现 的 代 偿 动 作 因 受 原 始 反 射 和 痉 挛 的 影 响, 此 法 不 适 用 于 中 枢 神 经 损 伤 的 患 者 90

91 分 级 ( 细 化 分 级 法 ) 康 复 医 学 要 求 肌 力 测 定 更 加 精 确, 在 6 及 分 级 法 发 基 础 上 又 将 每 一 级 用 + 和 - 进 一 步 详 细 分 级 >50%ROM 上 一 级 - <50%ROM 下 一 级 + eg: 抗 重 力 完 成 75%ROM 时 可 记 为 3-; 抗 重 力 完 成 25%ROM 时 则 记 为 2+ ( 二 ) 肌 肉 耐 力 测 试 肌 肉 耐 力 测 试 分 两 种 : 绝 对 耐 力 测 试 和 相 对 耐 力 测 试 如 前 所 述, 耐 力 可 分 为 持 续 耐 力 和 重 复 耐 力 在 绝 对 耐 力 测 试 中, 让 受 试 者 在 某 个 固 定 的 负 荷 下, 进 行 重 复 性 运 动, 记 录 能 够 完 成 的 最 大 重 复 次 数 ; 或 是 让 受 试 者 在 某 个 固 定 的 负 荷 下 维 持 某 种 姿 势, 记 录 能 够 维 持 的 最 长 时 间 前 者 为 动 态 性 测 试, 后 者 为 静 态 性 测 试 绝 对 耐 力 测 试 中, 受 试 者 均 是 在 某 种 负 荷 下 进 行 测 试 的 相 对 受 试 者 自 身 来 说, 较 强 壮 的 人, 用 力 较 少 ; 而 较 瘦 弱 的 人, 付 出 的 努 力 则 较 大 这 就 使 得 较 强 壮 的 人 在 绝 对 耐 力 测 试 中 的 表 现 更 好, 因 此, 绝 对 肌 力 测 试 结 果 受 体 型 影 响, 存 在 一 定 的 缺 陷 相 对 耐 力 测 试 也 是 一 种 相 似 的 测 试 方 法, 但 可 降 低 体 型 和 肌 肉 体 积 等 因 素 的 影 响 用 于 测 试 的 负 荷 试 基 于 受 试 者 最 大 力 量 的 百 分 比 而 定 的, 如 采 用 50% 的 最 大 力 量 作 为 负 荷 相 对 耐 力 测 试 要 求 受 试 者 在 某 个 百 分 比 的 负 荷 下, 重 复 尽 可 能 多 次 的 运 动, 或 维 持 尽 可 能 长 的 时 间 这 种 测 试 方 法 可 降 低 体 型 和 肌 肉 大 小 等 干 扰 因 素, 有 利 于 不 同 人 群 间 的 耐 力 比 较 91

92 目 前, 等 速 测 试 设 备 也 可 用 于 测 试 肌 耐 力, 如 通 过 记 录 力 矩 或 做 功 量 的 改 变 和 耐 力 比 等 该 部 分 将 在 本 章 第 四 节 中 详 细 阐 述 ( 三 ) 肌 肉 爆 发 力 测 试 目 前 尚 无 法 徒 手 或 用 简 易 工 具 进 行 肌 肉 爆 发 力 的 测 试, 爆 发 力 测 试 必 须 借 助 仪 器, 如 等 速 肌 力 测 试 仪 或 专 用 的 爆 发 力 测 试 系 统 具 体 将 在 本 章 器 械 肌 力 评 定 部 分 详 细 阐 述 器 械 肌 力 评 定 等 长 肌 力 测 试 (isometric muscle testing,immt) 即 在 特 定 的 体 位 下 用 特 制 的 器 械 测 定 一 组 肌 群 收 缩 所 能 产 生 的 最 大 力 量 1 握 力 : 指 双 手 自 然 垂 于 体 侧, 屈 肘 90, 前 臂 和 腕 中 立 位 时 用 握 力 计 评 测 手 抓 握 的 力 量 可 测 2~3 次, 去 最 大 值 正 常 的 握 力 指 数 = 握 力 (kg)/ 体 重 (kg) 100 正 常 >50 2 捏 力 : 用 捏 力 计 测 量 测 捏 三 只 捏 对 指 捏 等 力 量 正 常 约 为 握 力 的 30% 3 背 力 : 测 试 时 两 膝 伸 直, 将 拉 力 计 把 手 调 节 到 膝 盖 高 度, 然 后 做 伸 腰 动 作 上 提 拔 手 正 常 值 男 性 为 体 重 的 1.5~2 倍, 女 性 为 体 重 的 1~ 1.5 倍 4 腹 背 肌 的 等 长 耐 力 检 查 : 俯 卧 位, 两 手 抱 头 后, 脐 以 上 的 身 体 置 于 床 外 缘, 固 定 两 下 肢, 伸 直 躯 干 使 其 凌 空 或 水 平 位, 如 能 维 持 60s, 腰 背 肌 肌 力 为 正 常 仰 卧 位, 两 下 肢 伸 直 并 拢 抬 高 45, 如 能 维 持 60s, 腹 肌 肌 力 即 为 正 常 5 四 肢 等 长 肌 力 台 测 试 : 等 长 肌 力 测 试 台 使 用 经 钢 丝 线 和 滑 轮 拉 动 92

93 固 定 的 测 力 计 ( 弹 簧 秤 ) 组 成 的 综 合 测 力 器, 主 要 测 试 四 肢 各 组 肌 肉 的 肌 力 但 随 着 等 速 肌 力 测 试 与 训 练 系 统 的 问 世, 等 长 肌 力 台 测 试 台 有 逐 渐 被 取 代 了 趋 势 6 器 械 肌 力 评 定 等 张 肌 力 检 查 即 测 定 肌 肉 进 行 等 张 收 缩 (isotonic contraction) 使 关 节 做 全 幅 度 运 动 时 所 能 克 服 的 最 大 阻 力 做 1 次 全 范 围 运 动 的 所 能 对 抗 的 最 大 阻 力 称 1 次 最 大 阻 力 (1repetition maximum,1rm), 完 成 10 次 连 续 运 动 时 能 克 服 的 最 大 阻 力 即 为 10 次 最 大 阻 力 (10RM) 7 器 械 肌 力 评 定 等 速 肌 力 检 查 可 提 供 最 大 力 矩 肌 肉 爆 发 力 做 功 能 力 功 率 耐 力 等 数 据, 由 于 等 速 技 术 在 康 复 医 学 临 床 实 践 和 喝 血 研 究 中 有 广 泛 的 应 用 前 景, 下 面 将 详 细 介 绍 等 速 肌 力 测 定 等 长 等 张 和 等 速 肌 力 测 试 比 较 项 目 等 长 测 试 等 张 测 试 等 速 测 试 速 度 0 变 化, 不 易 控 制 可 任 意 选 定 (0~ 选 定 后 速 度 恒 定 500 /s), 阻 力 可 变, 顺 应 性 阻 力 受 杠 杆 作 用 影 响 可 变, 为 顺 应 性 阻 力, 与 运 动 速 度 有 关 运 动 幅 度 无 全 幅 或 半 幅 全 幅 或 半 幅 测 试 意 反 应 设 定 角 反 应 关 节 运 可 反 应 关 节 运 动 中 任 何 一 点 义 度 的 力 矩 值 动 中 最 弱 点 的 力 矩 值 93

94 的 力 矩 值 三 肌 力 评 定 的 临 床 应 用 1. 适 应 症 (1) 下 运 动 神 经 元 损 伤 : 周 围 神 经 损 伤 (2) 原 发 性 肌 病 : 肌 萎 缩 肌 无 力 (3) 骨 关 节 疾 病 : 截 肢 骨 折 2. 禁 忌 症 (1) 局 部 炎 症 关 节 腔 积 液 关 节 不 稳 急 性 损 伤 局 部 疼 痛 (2) 严 重 心 脏 病 和 高 血 压 (3) 关 节 脱 位 骨 折 未 愈 合 和 骨 化 性 肌 炎 3. 注 意 事 项 (1) 检 查 给 予 必 要 的 解 释 及 示 范 (2) 采 取 正 确 的 姿 势 及 体 位 ( 舒 适 稳 定 和 防 止 代 偿 ) (3) 选 择 正 确 的 时 机, 疲 劳 运 动 和 餐 后 不 宜 进 行 (4) 先 健 侧 后 患 侧, 双 侧 对 比 (5) 注 意 受 检 肌 肉 有 无 痉 挛 和 挛 缩 (6) 阻 力 施 加 于 被 测 关 节 远 端 (7) 避 免 不 良 反 应 高 血 压 或 心 脏 疾 患 者 慎 用, 明 显 的 心 血 管 疾 病 患 者 忌 用, 局 部 严 重 的 疼 痛 急 性 扭 伤 关 节 不 稳 除 此 之 外, 我 们 还 应 该 在 肌 力 评 估 时, 应 考 虑 受 试 者 是 否 存 在 疼 痛 关 节 肿 胀, 是 否 用 了 特 殊 药 物, 还 应 考 虑 到 进 行 测 试 的 时 间 和 环 94

95 境 等 因 素, 这 些 看 起 来 不 起 眼 的 因 素 可 能 会 对 评 价 结 果 造 成 很 大 影 响 其 中, 每 次 进 行 测 试 的 时 间 环 境 测 试 方 法 测 试 用 设 备 应 尽 量 保 持 一 致, 并 且 必 须 严 格 按 照 测 试 中 的 规 范 操 作 要 求, 以 确 保 每 次 的 测 量 结 果 有 较 高 的 可 靠 性 和 可 比 性 肌 力 测 试 需 要 收 试 者 积 极 主 动 参 与 和 配 合, 不 论 测 试 最 大 肌 力 还 是 测 试 耐 力, 在 肌 力 测 试 前 检 查 者 都 必 须 做 好 适 当 的 动 员, 避 免 受 试 者 主 观 上 努 力 程 度 的 变 化, 影 响 测 试 结 果 的 可 靠 性 不 宜 在 疲 劳 报 餐 或 受 试 者 易 被 干 扰 的 环 境 内 进 行 肌 力 测 试 肌 力 测 试 ( 尤 其 是 等 长 肌 力 测 试 ) 中 肌 肉 最 大 压 力 可 引 起 心 血 管 系 统 特 异 反 应, 年 老 体 弱 与 心 血 管 系 统 疾 病 患 者 慎 用 如 受 试 者 存 在 关 节 不 稳, 骨 折 愈 合 不 良 急 性 渗 出 性 骨 膜 炎 严 重 疼 痛 关 节 活 动 范 围 极 度 受 限 急 性 扭 伤 骨 关 节 肿 瘤 等 情 况 时 不 宜 进 行 肌 力 检 查 另 外, 如 果 收 试 者 在 肌 力 减 退 的 同 时 伴 有 关 节 活 动 受 限, 在 记 录 肌 力 测 试 结 果 时 应 标 注 出 关 节 活 动 范 围, 表 明 肌 力 是 在 该 关 节 活 动 范 围 内 的 测 试 结 果, 如 膝 关 节 活 动 范 围 受 限 时, 活 动 范 围 为 0 ~90, 在 此 活 动 范 围 内 测 试 出 的 屈 伸 膝 肌 力 为 4 级, 则 记 录 为 0 ~90 /4 级, 如 果 受 试 者 存 在 肌 肉 痉 挛 时, 应 在 测 试 结 果 后 用 括 号 S 表 明 还 应 该 注 意 的 是, 手 法 肌 力 检 查 主 要 适 用 于 肌 肉 本 身 运 动 终 板 和 下 运 动 神 经 元 伤 病 引 起 的 肌 肉 力 量 变 化 的 检 测, 检 测 结 果 可 以 帮 助 判 断 神 经 肌 肉 病 变 或 损 伤 情 况, 评 价 肌 肉 残 存 功 能 状 态 如 果 是 上 运 动 神 经 元 伤 病, 应 使 用 专 门 的 评 定 方 法 评 估 其 运 动 功 能, 伤 病 引 起 的 肌 力 变 化 由 于 联 合 反 应 共 同 运 动 异 常 姿 势 反 射 肌 肉 痉 挛 等 因 素 影 95

96 响 很 难 精 确 评 测 故 不 宜 使 用 MMT 来 评 定 肌 肉 力 量 但 是 如 果 受 试 者 是 处 于 弛 缓 性 瘫 痪 阶 段 或 神 经 功 能 恢 复 到 出 现 自 主 随 意 收 缩 ( 分 离 运 动 ) 时 可 以 采 用 MMT 判 断 肌 肉 功 能 状 态 四 等 速 运 动 测 定 等 速 肌 力 测 试 和 训 练 技 术 (isokinetic muscle testing and training) ( 简 称 等 速 技 术 ) 是 一 项 新 的 肌 肉 功 能 评 价 和 训 练 技 术, 其 发 展 始 于 20 世 纪 60 年 代 后 期, 首 先 由 Hislop 和 Perrine 提 出 等 速 运 动 的 概 念, 当 时 被 认 为 是 肌 力 测 试 和 训 练 的 一 项 革 命 70 年 代 初 美 国 Cybex 公 司 制 造 出 第 一 台 等 速 仪 器, 此 后 世 界 上 许 多 国 家 开 始 了 等 速 技 术 的 应 用 和 研 究 早 期 等 速 技 术 主 要 运 用 于 体 育 运 动 方 面, 对 提 高 竞 技 运 动 水 平 起 到 一 定 作 用, 以 后 逐 渐 应 用 于 许 多 医 学 学 科 的 临 床 和 科 研 工 作 中, 其 中 应 用 较 广 泛 的 是 在 康 复 医 学 领 域 中, 对 各 种 神 经 系 统 和 运 动 系 统 伤 病 后 肌 力 的 评 价 和 训 练 起 到 重 要 作 用 国 内 于 20 世 纪 80 年 代 初 开 始 引 进 等 速 技 术 仪 器, 最 初 主 要 运 用 于 体 育 运 动 领 域 中, 而 后 逐 渐 运 用 于 临 床 方 面, 尤 其 在 康 复 医 学 领 域 中 得 到 较 快 的 发 展 大 量 研 究 表 明, 等 速 肌 力 测 试 具 有 较 好 的 精 确 性 和 可 重 复 性 ; 等 速 肌 力 训 练 对 临 床 上 各 种 运 动 系 统 伤 病 的 康 复 训 练 都 有 重 要 意 义, 是 增 强 肌 力, 改 善 肢 体 运 动 功 能 的 一 种 有 效 训 练 方 法 因 此, 等 速 技 术 在 康 复 医 学 的 临 床 实 践 和 科 学 研 究 中 有 广 泛 的 应 用 前 景 ( 一 ) 等 速 技 术 的 基 本 概 念 1 等 速 运 动 的 概 念 指 运 动 过 程 中 肌 纤 维 收 缩 导 致 肌 肉 张 力 增 加 但 运 动 速 度 ( 角 速 度 ) 恒 定 的 运 动 方 式 运 动 中 的 速 度 预 先 在 等 速 仪 器 上 96

97 设 定, 一 旦 速 度 设 定, 不 管 受 试 者 用 多 大 的 力 量, 肢 体 运 动 的 速 度 都 不 会 超 过 预 先 设 定 的 速 度, 受 试 者 的 主 观 用 力 只 能 使 肌 张 力 增 高, 力 矩 输 出 增 加 仪 器 产 生 顺 应 性 阻 力, 即 受 试 者 主 观 用 力 大, 仪 器 产 生 阻 力 随 之 增 大, 而 不 能 产 生 加 速 度 ( 运 动 开 始 和 结 束 的 瞬 时 加 速 度 和 减 速 度 除 外 ) 进 行 等 速 运 动 时, 肌 纤 维 长 度 可 缩 短 或 拉 长, 引 起 明 显 的 关 节 活 动, 是 一 种 动 力 性 收 缩, 类 似 肌 肉 等 张 收 缩 但 运 动 中 等 速 仪 器 所 提 供 的 是 一 种 顺 应 性 阻 力, 阻 力 大 小 随 机 肉 收 缩 张 力 的 大 小 而 变 化 类 似 肌 肉 等 长 收 缩 因 此, 等 速 肌 肉 收 缩 兼 有 等 张 收 缩 和 等 长 收 缩 的 某 些 特 点 和 优 点, 是 一 种 特 殊 的 肌 肉 收 缩 形 式 2 等 速 肌 力 测 试 测 试 过 程 中, 仪 器 将 等 速 运 动 中 肌 肉 收 缩 的 各 种 参 数 记 录 下 来, 经 计 算 机 处 理 得 到 力 矩, 做 功, 加 速 能, 耐 力 比 等 多 项 反 映 肌 肉 功 能 的 数 据, 作 为 评 定 肌 肉 运 动 功 能 的 指 标, 这 种 测 试 方 法 称 为 等 速 肌 力 测 试 测 试 中, 等 速 仪 器 所 提 供 的 阻 力 矩 在 任 意 时 间 点 都 与 肌 肉 收 缩 的 实 际 力 矩 输 出 大 小 相 等, 方 向 相 反, 为 一 种 顺 应 性 阻 力 这 种 顺 应 性 阻 力 是 肌 肉 在 整 个 关 节 活 动 中 每 一 瞬 间 或 每 一 角 度 都 能 承 受 相 应 的 最 大 阻 力, 产 生 最 大 张 力 和 力 矩 输 出, 有 利 于 肌 肉 发 挥 最 大 收 缩 能 力 但 在 等 速 肌 力 测 试 中, 所 测 得 的 关 节 运 动 力 量, 如 肩 关 节 的 内 旋 外 旋 肌 力, 往 往 是 一 组 肌 群 的 肌 力 之 和, 而 不 是 某 一 块 肌 肉 的 肌 力 近 年 来, 随 着 表 面 肌 电 图 技 术 的 不 断 发 展 和 应 用, 肌 电 图 仪 在 肌 力 测 试 的 同 时 记 录 特 定 几 块 肌 肉 活 动 的 肌 电 活 动 情 况, 综 合 分 析 肌 肉 的 力 学 和 97

98 电 生 理 学 参 数, 可 以 了 解 运 动 中 某 块 肌 肉 的 活 动 和 功 能 情 况 3 等 速 肌 力 测 试 与 徒 手 肌 力 检 查 的 比 较 目 前 临 床 医 师 在 进 行 肌 肉 功 能 评 价 方 面 常 采 用 MMT 的 方 法, 这 种 徒 手 肌 力 检 查 法 比 较 简 单 方 便, 应 用 广 泛 但 这 种 检 查 方 法 的 最 大 缺 点 是 分 级 较 粗, 只 能 提 供 半 定 量 的 分 级 参 数, 不 能 对 肌 肉 功 能 进 行 精 确 量 化, 同 时 测 试 者 带 有 一 定 的 主 观 性 而 等 速 肌 力 测 试 的 最 大 优 点 是 不 仅 能 提 供 受 试 者 肌 肉 功 能 的 定 量 指 标 还 可 对 肌 肉 的 等 长 和 等 张 收 缩 进 行 测 试, 使 测 试 结 果 更 具 可 比 性 在 肌 力 接 近 正 常 或 两 侧 肌 力 相 差 较 小, 手 法 肌 力 测 试 很 难 发 现 其 间 差 异 时, 等 速 肌 力 测 试 具 有 较 明 显 的 优 势 但 对 于 肌 力 在 3 级 或 3 级 以 下 者 无 法 进 行 等 速 肌 力 测 试, 还 需 采 用 徒 手 肌 力 检 查 的 方 法 ( 二 ) 等 速 肌 力 测 试 的 方 法 1 等 速 肌 力 测 试 的 禁 忌 证 (1) 相 对 禁 忌 证 : 受 试 者 存 在 急 性 肌 肉 关 节 损 伤 风 湿 性 关 节 炎 急 性 发 作 渗 出 性 滑 膜 炎 明 显 疼 痛 等 情 况 时, 应 推 迟 测 试 时 间, 待 病 情 好 转 时 再 测 试 (2) 绝 对 禁 忌 证 : 受 试 者 存 在 关 节 不 稳 骨 折 愈 合 不 良 被 测 关 节 周 围 有 严 重 骨 质 疏 松 急 性 关 节 或 软 组 织 肿 胀 严 重 疼 痛 活 动 范 围 极 度 受 限 急 性 扭 伤 骨 或 关 节 的 肿 瘤 手 术 后 即 刻 等 情 况 时, 禁 止 进 行 等 速 肌 力 测 试 测 试 前 还 应 全 面 了 解 受 试 者 全 身 情 况, 评 估 受 试 者 能 否 耐 受 测 试 的 运 动 强 度 和 负 荷 除 受 试 者 一 般 情 况 外 还 应 询 问 和 检 查 受 试 者 是 否 存 在 重 要 内 脏 器 官 功 能 障 碍, 如 心 脑 肝 肺 肾 的 严 重 功 能 障 碍 严 98

99 重 心 律 失 常 和 心 肌 缺 血 血 压 控 制 不 良 等, 必 要 时 应 对 受 试 者 做 相 应 检 查 后 再 确 定 是 否 进 行 肌 力 测 试, 如 存 在 上 述 内 科 问 题 应 先 进 行 积 极 内 科 治 疗, 待 病 情 好 转 再 评 估 是 否 进 行 等 速 肌 力 测 试 2. 测 试 的 时 机 由 于 等 速 肌 力 测 试 时 进 行 的 是 抗 阻 运 动, 受 试 者 必 须 具 有 MMT4 级 或 5 级 的 肌 力, 才 能 完 成 肌 力 测 试 当 肌 力 只 有 3 级 或 3 级 以 下 时, 仅 能 在 去 除 重 力 条 件 下 进 行 测 试, 如 在 CPM 程 序 下 进 行 测 试, 但 这 方 面 的 工 作 仅 有 初 步 研 究, 还 没 有 规 范 化 的 测 试 方 法 3. 等 速 肌 力 测 试 的 步 骤 要 得 到 精 确 客 观 重 复 性 好 的 等 速 肌 力 测 试 结 果, 不 仅 有 赖 于 精 确, 规 范 化 的 操 作, 还 要 做 好 受 试 者 的 动 员, 以 减 少 误 差 (1) 测 试 前 准 备 : 测 试 前 应 使 受 试 者 了 解 等 速 肌 力 测 试 的 基 本 方 法 和 要 领, 及 如 何 快 速 起 动 并 达 到 最 大 用 力 测 试 前 受 试 者 可 先 做 一 些 简 单 准 备 活 动, 以 活 动 关 节, 牵 伸 肌 肉, 最 好 先 让 受 试 者 在 等 速 测 试 仪 器 上 以 较 小 负 荷 体 会 测 试 过 程 (2) 开 机 校 正 : 系 统 在 每 次 开 机 时 均 需 进 行 校 正, 这 对 于 减 少 测 试 误 差, 提 供 精 确 客 观 的 测 试 结 果 必 不 可 少 (3) 测 试 的 次 序 : 对 健 康 者 应 先 测 优 势 侧 肢 体, 对 患 者 先 测 健 侧 肢 体, 再 测 患 侧 肢 体, 便 于 患 者 熟 悉 测 试 的 整 个 过 程, 体 验 测 试 时 的 感 觉, 消 除 对 测 试 的 顾 虑 (4) 体 位 和 关 节 轴 心 : 安 置 体 位 时 应 按 照 测 试 操 作 说 明 的 要 求 进 行, 注 意 正 确 记 录 各 种 体 位 参 数, 如 座 椅 靠 背 的 倾 斜 角 度 椅 座 相 对 于 动 力 头 的 位 置 等, 这 对 复 查 时 保 持 前 后 测 试 条 件 的 一 致 是 十 分 重 要 的 99

100 由 于 等 速 肌 力 测 试 主 要 测 试 肌 肉 的 力 矩 输 出, 力 臂 的 大 小 直 接 影 响 测 试 结 果 的 精 确 性, 因 此 是 被 测 试 关 节 运 动 轴 心 放 置 于 正 确 位 置 十 分 重 要 操 作 时 应 尽 量 使 关 节 运 动 轴 心 与 仪 器 动 力 头 轴 心 处 于 同 一 轴 线, 以 使 仪 器 显 示 的 力 矩 与 肌 肉 力 矩 输 出 保 持 一 致 对 运 动 中 关 节 运 动 轴 心 位 置 变 化 较 小 的 关 节, 如 膝 关 节 肘 关 节 等 比 较 容 易 ; 而 对 于 多 轴 向 活 动 关 节, 如 肩 关 节 踝 关 节 等, 由 于 有 多 个 运 动 轴, 活 动 时 关 节 运 动 轴 心 变 化 较 大, 安 置 体 位 时 更 应 注 意 关 节 活 动 轴 心 与 仪 器 轴 心 相 一 致, 以 免 力 矩 传 导 发 生 偏 差 测 试 体 位 的 选 择 应 考 虑 关 节 损 伤 后 的 愈 合 情 况, 避 免 应 测 试 而 影 响 损 伤 部 位 的 愈 合 例 如, 肩 关 节 半 脱 位 或 脱 位 复 位 后, 早 期 进 行 肩 关 节 内 旋 外 旋 肌 力 测 试 时, 应 使 肩 关 节 固 定 在 外 展 位, 这 种 体 位 可 避 免 肩 关 节 重 新 脱 位 (5) 固 定 : 测 试 时 良 好 的 固 定 将 确 保 被 测 肌 群 充 分 独 立 运 动, 减 少 协 同 肌 的 影 响, 同 时 避 免 替 代 运 动 固 定 时, 除 被 测 关 节 的 近 端 需 要 较 好 固 定 外, 腰 部 和 胸 部 也 许 很 好 固 定 如 进 行 膝 关 节 测 试 时 大 腿 部 和 腰 部 需 较 好 固 定, 手 臂 应 交 叉 放 于 胸 前, 或 紧 握 座 椅 两 侧 的 把 手 ; 测 试 上 肢 时 双 下 肢 应 处 于 半 屈 状 态, 胸 腰 部 同 样 应 较 好 的 固 定 固 定 时 还 应 保 证 各 种 固 定 带 松 紧 适 度 (6) 动 力 臂 的 长 度 : 由 于 等 速 肌 力 测 试 时 测 试 肌 肉 的 力 矩 输 出, 测 试 仪 动 力 臂 的 长 短 直 接 影 响 测 试 结 果 研 究 表 明, 膝 关 节 的 肌 力 测 试 时, 当 动 力 臂 的 长 度 增 加 25%, 力 矩 值 明 显 增 大 ; 当 动 力 臂 缩 短, 则 力 矩 值 减 小 (7) 肢 体 称 重 : 测 试 在 垂 直 面 上 运 动 的 肌 肉 时 由 于 部 分 运 动 是 在 100

101 重 力 位 或 抗 重 力 位 上 完 成 的, 因 此, 续 考 虑 重 力 的 影 响 如 坐 位 测 试 膝 关 节 屈 伸 肌 力 时, 除 对 抗 重 力 外, 伸 膝 力 量 还 要 克 服 部 分 体 重, 即 克 服 小 腿 重 量 而 屈 膝 力 量 则 借 助 了 重 力, 即 增 加 的 小 腿 自 由 下 落 的 力 量 这 些 重 量 因 素 将 影 响 测 试 结 果, 尤 其 是 评 价 拮 抗 肌 群 的 比 率 时 影 响 更 大 因 此, 应 在 测 试 前 进 行 肢 体 称 重, 一 保 证 测 试 结 果 的 可 靠 性 大 部 分 等 速 仪 器 都 设 置 有 肢 体 称 重, 可 按 照 程 序 进 行 操 作 肢 体 称 重 应 尽 量 是 肢 体 放 松, 一 些 肢 体 痉 挛 或 肌 张 力 增 高 的 患 者 完 全 放 松 肢 体 有 一 定 的 难 度, 应 重 复 称 重 几 次 (8) 测 试 方 案 : 等 速 肌 力 的 测 试 方 案, 包 括 肌 力 测 试 方 式 测 试 速 度 和 测 试 次 数 等 几 个 要 素, 在 选 择 是 应 考 虑 伤 病 的 类 型 程 度 和 愈 合 情 况 而 定 制 定 测 试 方 案 是 应 考 虑 以 下 几 个 要 素 肌 力 测 试 的 方 式 : 根 据 测 试 汇 总 肌 肉 收 缩 长 度 的 变 化 将 肌 力 测 试 方 式 分 为 以 下 几 种 方 式 :1 等 速 向 心 肌 力 测 试 : 测 试 时, 等 速 仪 提 高 一 种 顺 应 性 的 阻 力, 阻 力 的 大 小 与 实 际 肌 力 的 大 小 相 匹 配, 肌 肉 收 缩 时 肌 纤 维 的 长 度 变 短, 肌 肉 的 起 止 点 相 中 间 靠 近, 是 一 种 向 心 收 缩 等 速 向 心 肌 力 测 试 时 一 种 临 床 常 用 的 肌 力 测 试 方 式, 选 择 是 常 采 用 主 动 肌 / 拮 抗 肌 的 向 心 收 缩 / 向 心 收 缩 方 式, 这 样 一 次 测 试 可 以 同 时 测 试 两 组 肌 群 2 等 速 离 心 肌 力 测 试 : 测 试 时, 等 速 仪 器 杠 杆 有 一 起 带 动, 其 力 矩 大 于 肌 肉 收 缩 产 生 的 力 矩, 而 是 肌 肉 在 收 缩 过 程 中 被 仪 器 的 杠 杆 被 动 的 拉 长, 肌 肉 起 止 点 远 离 中 心 店, 成 为 离 心 收 缩 可 选 择 向 心 收 缩 / 离 心 收 缩 与 离 心 收 缩 / 离 心 收 缩 两 组 方 式 前 者 主 要 测 试 的 是 一 组 肌 群 的 向 心 收 缩 和 离 心 收 缩 肌 力, 后 者 主 要 测 试 的 是 主 动 肌 / 拮 抗 101

102 肌 两 组 肌 群 离 心 收 缩 肌 力 由 于 日 常 生 活 中 和 训 练 运 动 中 肌 群 的 向 心 收 缩 额 离 心 收 缩 常 同 时 发 生, 目 前 认 为 这 种 一 种 同 一 肌 群 的 向 心 收 缩 / 离 心 收 缩 的 测 试 方 式 臂 两 组 肌 群 同 时 离 心 收 缩 的 测 试 更 能 反 映 运 动 肌 群 在 活 动 状 态 下 的 实 际 功 能 因 此, 这 种 肌 肉 收 缩 方 式 的 测 试 正 逐 渐 被 临 床 应 用 3 等 长 肌 力 测 试 : 在 等 速 仪 器 上 设 定 的 测 试 速 度 为 0 /s 时, 可 进 行 等 长 肌 力 测 试 利 用 等 速 仪 器 可 连 续 测 试 一 组 肌 群 在 关 节 活 动 范 围 内 多 个 角 度 的 最 大 等 长 肌 力, 从 而 弥 补 单 个 角 度 等 长 肌 力 测 试 的 不 足 这 种 测 试 方 式 成 为 多 角 度 等 长 肌 力 测 试 4 等 张 肌 力 测 试 : 等 速 仪 器 上 提 高 等 张 测 试 模 式, 测 试 过 程 中 负 荷 ( 阻 力 ) 是 恒 定 的, 速 度 设 置 可 参 照 等 速 向 心 测 试 方 案 测 试 速 度 : 为 了 反 映 肌 群 的 运 动 功 能, 可 选 择 几 种 不 同 的 测 试 速 度 进 行 测 试 通 常 将 60 /s 成 为 慢 速 测 试, 主 要 用 于 肌 力 的 测 试 ; 在 60 /s~180 /s 之 间 的 为 中 速 测 试, 同 样 用 于 肌 力 测 试 ; 180 /s 为 快 速 测 试, 主 要 用 于 肌 肉 耐 力 的 测 试 如 果 将 速 度 设 为 0 /s, 即 为 等 长 肌 力 测 试 为 了 避 免 测 试 中 肌 肉 疲 劳, 通 常 先 测 试 肌 肉 力 量, 在 测 试 肌 肉 耐 力 在 选 择 测 试 速 度 时, 可 根 据 测 试 对 象 不 同, 选 择 不 同 的 测 试 速 度 如 受 试 者 周 围 运 动 员 时 测 试 速 度 可 快 一 些, 而 患 者 的 测 试 相 对 要 慢 等 速 离 心 收 缩 的 测 试 速 度 要 比 等 速 向 心 收 缩 的 测 试 速 度 慢, 这 是 因 为 离 心 收 缩 速 度 过 快 易 损 伤 肌 肉 韧 带 组 织 测 试 次 数 : 测 试 肌 力 时 可 选 择 慢 速 和 中 速 测 试, 重 复 次 数 为 5 次, 主 要 用 于 判 断 最 大 肌 力 和 分 析 力 矩 曲 线 的 形 态 测 试 肌 肉 耐 力 时, 可 选 择 快 速 测 试, 重 复 20~25 次, 运 动 员 可 达 30 次, 主 要 观 察 肌 肉 耐 102

103 力 指 数 和 肌 肉 疲 劳 曲 线 间 歇 时 间 : 可 在 测 试 前 预 先 设 置 每 次 测 试 盒 每 组 测 试 后 的 休 息 时 间 测 试 中 每 种 测 试 速 度 之 间 通 常 间 歇 60s, 以 使 肌 肉 短 暂 休 息 耐 力 测 试 后 需 要 休 息 90s 以 上 两 侧 肢 体 的 测 试 应 间 歇 3~5 分 钟 避 免 过 度 疲 劳, 不 应 在 同 一 天 进 行 两 组 上 肢 或 下 肢 的 测 试, 如 : 膝 关 节 和 踝 关 节 不 应 在 同 一 天 测 试 如 果 必 须 同 一 天 测 试, 两 组 肌 群 测 试 之 间 应 有 1 小 时 以 上 的 间 歇 时 间 测 试 频 率 : 测 试 频 率 应 根 据 伤 病 情 况 以 及 训 练 效 果 决 定 一 般 字 啊 康 复 训 练 中, 为 了 评 价 康 复 疗 效, 宜 每 月 测 试 1 次 预 测 试 : 在 正 式 测 试 前, 应 先 让 患 者 进 行 几 次 预 测 试, 以 使 患 者 熟 悉 测 试 方 法 和 要 领 有 研 究 表 明, 正 式 测 试 前 进 行 3 次 亚 极 量 用 力 运 动 作 为 预 测 试 可 增 加 测 试 结 果 的 准 确 性 ( 三 ) 等 速 肌 力 测 试 的 结 果 分 析 对 于 等 速 肌 力 测 试 的 结 果 可 通 过 测 试 中 获 得 各 项 参 数, 以 及 力 矩 和 做 功 曲 线 的 形 态 进 行 分 析, 再 结 合 临 床 的 检 查, 做 出 一 个 综 合 评 价, 作 为 康 复 训 练 的 参 考 依 据 1. 等 速 肌 力 测 试 的 指 标 及 意 义 (1) 峰 力 矩 : 肌 肉 收 缩 产 生 最 大 力 矩 输 出, 即 力 矩 曲 线 上 最 高 点 处 的 力 矩 值 称 为 峰 力 矩 (peak torque,pt), 代 表 肌 肉 收 缩 产 生 的 最 大 肌 力 ( 图 9-47) 单 位 为 牛 顿. 米 (N.m) 在 等 速 肌 力 测 试 中,PT 值 具 有 较 高 的 准 确 性 和 可 复 性, 被 视 为 等 速 肌 力 测 试 的 黄 金 指 标 和 参 考 值 在 等 速 向 心 肌 力 测 试 中,PT 值 随 测 103

104 试 速 度 的 增 加 而 降 低, 这 种 关 系 可 用 曲 线 表 示, 成 为 力 矩 -- 速 度 曲 线 在 等 速 离 心 肌 力 测 试 中,PT 值 与 运 动 速 度 无 关, 或 随 运 动 速 度 增 加, PT 值 略 增 大 PT 差 异 是 由 于 在 肌 肉 收 缩 过 程 中 肌 纤 维 的 募 集 率 不 同 所 致 肌 肉 慢 速 向 心 收 缩 时,I 型 肌 纤 维 和 II 型 肌 纤 维 都 能 被 募 集, 产 生 最 大 程 度 的 收 缩, 故 PT 值 较 高 随 着 运 动 速 度 增 加, 被 募 集 的 肌 纤 维 减 少, 肌 肉 力 矩 输 出 下 降, 故 PT 值 相 对 较 低 对 于 肌 肉 离 心 收 缩 产 生 的 力 矩 - 速 度 曲 线 特 征 的 机 制 目 前 尚 还 不 完 全 清 楚, 可 能 与 离 心 收 缩 时 的 神 经 - 肌 肉 系 统 产 生 的 保 护 性 机 制 以 及 肌 肉 内 非 收 缩 的 弹 性 纤 维 参 与 有 关 (2) 峰 力 矩 体 重 比 : 单 位 体 重 的 峰 力 矩 值 称 为 峰 力 矩 体 重 比 (peak torque to body weight ratio,pt/bw), 代 表 肌 肉 收 缩 的 相 对 肌 力, 可 用 于 不 同 体 重 的 个 体 或 人 群 间 的 肌 力 比 较 (3) 峰 力 矩 角 度 : 力 矩 曲 线 中, 峰 力 矩 所 对 应 的 角 度 称 为 峰 力 矩 角 度 (angle of peak torque,aopt), 代 表 肌 肉 收 缩 的 最 佳 用 力 角 度 (4) 指 定 角 度 的 峰 力 矩 值 (peak torque at additional angle): 测 试 后, 等 速 仪 器 可 自 动 计 算 出 关 节 活 动 中 任 意 角 度 所 对 应 的 力 矩 值, 一 般 可 事 先 根 据 测 试 目 的 和 要 求 制 定 两 个 角 度, 目 的 在 于 比 较 两 侧 指 定 角 度 的 力 矩 值 (5) 总 做 功 和 单 次 最 大 做 功 : 做 功 为 力 矩 乘 以 距 离, 即 力 矩 曲 线 下 的 总 面 积 总 做 功 (set total work,stw) 表 示 肌 肉 数 次 收 缩 做 功 量 之 和 ; 单 次 最 大 做 功 (total work,tw) 表 示 肌 肉 重 复 收 缩 中 最 大 一 104

105 次 做 功 量 单 位 为 焦 耳 (J) 正 常 状 态 下 肌 肉 收 缩 做 功 量 与 峰 力 矩 值 具 有 较 好 的 一 致 性, 即 峰 力 矩 值 越 大, 做 功 量 也 越 大, 但 肌 肉 做 功 量 还 与 关 节 活 动 范 围 有 关 因 此, 为 了 比 较 两 侧 肌 肉 做 功 量 的 大 小, 应 保 证 关 节 活 动 范 围 相 同 (6) 平 均 功 率 (average power,ap): 单 位 时 间 内 肌 肉 做 功 量 称 为 平 均 功 率 因 数 反 映 了 肌 肉 做 功 的 效 率 单 位 为 瓦 (W) 等 速 肌 力 测 试 中,AP 与 测 试 速 度 有 关, 即 在 一 定 范 围 内 测 试 速 度 越 快,AP 越 大 说 明 测 试 中 测 试 速 度 越 快, 肌 肉 做 功 的 效 率 越 高 (7) 力 矩 加 速 能 (torque acceleration energy,tae): 肌 肉 在 收 缩 最 初 1/8 秒 的 做 功 量 称 为 力 矩 加 速 能, 即 前 1/8 秒 力 矩 曲 线 下 的 面 积 单 位 为 焦 耳 (J) TAE 反 映 了 肌 肉 最 初 收 缩 产 生 力 矩 的 速 率 和 做 功 能 力, 可 代 表 肌 肉 收 缩 的 爆 发 能 力 (8) 耐 力 比 : 反 映 肌 肉 重 复 收 缩 时 的 耐 疲 劳 能 力 一 般 做 一 组 20~ 25 次 最 大 重 复 运 动 后, 最 后 5 次 肌 肉 做 功 量 与 最 前 5 次 肌 肉 做 功 量 之 比 称 为 耐 力 比 (endurance ratio,er) 耐 力 比 的 单 位 常 用 百 分 比 表 示 (9) 主 动 肌 于 拮 抗 肌 峰 力 矩 比 (peak torque ratio): 等 速 肌 力 测 试 中, 主 动 肌 与 拮 抗 肌 两 组 肌 群 峰 力 矩 比 这 个 比 值 可 在 不 同 运 动 速 度 下 计 算, 但 以 慢 速 运 动 较 为 准 确 它 反 映 了 关 节 活 动 中 拮 抗 肌 群 之 间 的 肌 力 平 衡 情 况, 对 判 断 关 节 稳 定 性 有 一 定 意 义 不 同 关 节 的 拮 抗 肌 群 峰 力 矩 比 值 不 相 同 目 前 研 究 较 多 的 是 膝 关 节 的 屈 肌 与 伸 肌 峰 力 矩 比 值, 简 称 H/Q 比 值 正 常 人 慢 速 运 动 (60 /s) 105

106 时,H/Q 比 值 大 约 60%~70%, 随 着 运 动 速 度 增 快,H/Q 比 值 略 增 大 (10) 平 均 关 节 活 动 范 围 (average range of motion,arom): 在 等 速 肌 力 测 试 报 告 中 常 记 录 关 节 活 动 范 围, 目 的 是 判 断 是 否 存 在 关 节 活 动 障 碍 的 情 况, 同 时 帮 助 患 者 判 断 两 侧 肌 群 做 功 量 差 异 的 原 因 2 测 试 结 果 的 判 断 对 于 等 速 肌 力 测 试 的 各 项 测 试 指 标, 可 以 从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进 行 结 果 判 断 : (1) 患 者 两 侧 肌 力 的 自 身 比 较 : 这 是 临 床 上 最 常 用 的 的 评 价 方 法 这 种 评 价 方 法 是 建 立 在 两 侧 肢 体 的 肌 肉 功 能 室 基 本 对 称 的 基 础 上, 因 为 对 同 一 机 体 而 言, 两 侧 肌 力 的 差 异 是 较 小 的 除 了 职 业 运 动 员 应 考 虑 优 势 侧 的 影 响 外, 对 于 其 他 人 群 而 言, 两 侧 肌 力 的 差 异 是 较 小 的 目 前 对 从 事 结 果 的 判 断 方 法 为, 两 侧 肢 体 测 试 指 标 相 差 在 10% 以 内 为 正 常 ; 相 差 >20% 为 异 常 ;11%~20% 为 可 疑 异 常 在 各 种 测 试 指 标 中 PT 较 为 准 确,TW AP 和 TAE 中 等, 而 ER 可 信 度 较 低, 判 断 时 应 注 意 (2) 峰 力 矩 体 重 比 : 如 果 患 者 两 侧 肌 力 均 有 变 化, 可 计 算 峰 力 矩 体 重 比, 用 相 对 峰 力 矩 值 与 正 常 人 基 础 值 进 行 比 较 后 判 断 三 其 他 测 试 技 术 ( 一 ) 肉 爆 发 力 测 试 除 了 上 述 等 速 肌 力 测 试 仪 中 的 力 矩 加 速 能 可 以 反 应 肌 肉 爆 发 力 之 外, 还 有 其 他 方 法 也 可 测 试 肌 肉 的 爆 发 力 肌 肉 伸 展 - 收 缩 循 环 (Stretch-Shortening Cycle,SSC) 是 由 同 一 组 肌 肉 离 心 性 收 缩 和 向 心 性 收 缩 构 成 ( 其 间 可 有 短 暂 的 停 留 ), 即 重 复 离 心 - 向 心 收 缩 的 肌 肉 活 动 106

107 例 如, 让 人 连 续 做 两 次 垂 直 跳 跃, 第 一 次 垂 直 跳 跃 时, 弯 曲 膝 关 节 和 髋 关 节 ( 离 心 收 缩 ), 将 半 蹲 的 姿 势 保 持 3~5 秒 ( 静 止 期 ), 然 后 垂 直 跳 起 ( 向 心 收 缩 ), 跳 的 越 高 越 好 第 二 次 跳 跃 时, 令 膝 关 节 和 髋 关 节 弯 曲 的 角 度 相 同 后, 迅 速 跳 起, 第 二 次 跳 跃 的 高 度 将 会 超 过 第 一 次 这 样 的 肌 肉 收 缩 方 式 可 以 使 肌 肉 被 充 分 牵 拉 伸 长 以 储 存 弹 性 势 能, 从 而 使 下 一 次 向 心 收 缩 产 生 更 大 的 力 和 更 快 的 运 动 速 度 基 于 这 一 原 理, 采 用 这 种 方 式 对 运 动 员 进 行 的 训 练 也 叫 做 超 等 长 训 练 SSC 目 前 主 要 用 于 运 动 员 爆 发 力 训 练, 但 也 可 以 用 于 爆 发 力 测 试 测 试 过 程 中, 测 试 用 的 垫 子 或 测 试 平 台 与 电 脑 相 连, 以 记 录 人 垂 直 起 跳 后 在 空 中 的 停 留 时 间 和 弹 跳 高 度, 最 后 由 计 算 机 分 析 计 算 受 试 者 的 肌 肉 爆 发 力 ( 二 ) 肌 肉 耐 力 测 试 新 技 术 目 前, 一 些 新 的 技 术, 例 如 应 用 表 面 肌 电 信 号 频 谱 分 析 技 术 磁 共 振 近 红 外 光 谱 分 析 技 术 和 微 透 析 技 术 可 用 于 测 试 肌 肉 耐 力 和 疲 劳 程 度, 然 而, 在 实 际 应 用 中 的 信 度 和 效 度 仍 有 待 研 究, 故 在 此 仅 做 简 要 介 绍 1. 表 面 肌 电 信 号 频 谱 分 析 技 术 表 面 肌 电 信 号 频 谱 分 析 技 术 (Spectral Analysis of the Surface Electromyographic Signal) 是 基 于 在 肌 肉 等 张 收 缩 时, 肌 电 信 号 中 位 频 率 衰 减 与 肌 力 下 降 相 一 致 而 提 出 的 有 研 究 者 认 为 其 可 作 为 肌 肉 疲 劳 的 一 个 间 接 指 针 2. 磁 共 振 波 谱 技 术 磁 共 振 波 谱 技 术 (Nuclear Magnetic Resonance Spectroscopy,NMRS/MRS) 是 目 前 唯 一 能 无 创 地 探 测 活 体 组 织 化 学 特 性 的 方 法 在 肌 耐 力 测 试 中, 它 可 以 用 于 监 测 肌 肉 代 谢 变 化, 包 括 细 胞 107

108 内 ph 值 无 机 磷 酸 盐 浓 度 磷 酸 肌 酸 (PCr) 浓 度 ADP/ATP 变 化 等 它 的 优 势 在 于 可 以 实 时 监 测 休 息 运 动 时 运 动 后 肌 肉 疲 劳 以 及 疲 劳 后 恢 复 期 的 肌 肉 代 谢 变 化 但 磁 共 振 检 测 价 格 较 高 3. 近 红 外 光 谱 分 析 技 术 近 红 外 光 谱 分 析 技 术 (Near Infrared Spectroscopy,NIRS) 可 测 定 运 动 过 程 中 肌 肉 内 氧 气 (O2) 含 量 变 化, 也 可 用 于 定 量 测 定 血 流 变 化 近 红 外 光 透 射 深 度 可 达 10cm, 是 一 种 较 新 的 非 侵 入 性 的 研 究 方 法 4. 微 透 析 技 术 微 透 析 技 术 (Microdialysis) 是 一 种 侵 入 性 技 术 它 通 过 将 微 透 析 导 管 ( 相 当 于 人 造 血 管 ) 植 入 组 织 来 监 测 肌 肉 糖 类 脂 类 代 谢 骨 骼 肌 间 隙 离 子 浓 度 变 化 和 血 液 变 化 等 许 多 肌 肉 生 物 代 谢 过 程 得 以 在 实 体 实 时 监 测 第 三 节 肌 力 训 练 技 术 一 肌 力 训 练 的 原 理 肌 力 训 练 的 作 用 并 非 是 肌 纤 维 的 增 加, 主 要 是 使 肌 肉 产 生 适 应 性 变 化, 并 由 此 增 强 肌 力 肌 肉 的 适 应 性 变 化 包 括 : 1 使 肌 肉 的 形 态 结 构 变 得 更 加 发 达 完 善, 同 时 肌 肉 功 能 也 可 获 得 改 善 2 肌 肉 体 积 增 大, 肌 纤 维 增 粗 3 收 缩 蛋 白 肌 红 蛋 白 酶 蛋 白 增 加 4 ATP 热 能 含 量 和 糖 原 储 备 增 加 5 毛 细 血 管 密 度 增 加, 结 缔 组 织 量 也 增 多 108

109 二 肌 力 训 练 的 目 的 1 增 加 肌 力 2 增 加 肌 肉 耐 力 3 为 其 他 相 关 训 练 做 准 备 通 过 肌 力 训 练, 使 肌 力 和 肌 耐 力 增 强, 从 而 为 以 后 的 平 衡 协 调 转 移 和 步 行 训 练 等 提 供 必 要 的 基 础 条 件 4 提 高 患 者 的 肢 体 及 社 会 功 能 三 生 理 作 用 1 防 治 失 用 性 肌 萎 缩, 特 别 是 肢 体 制 动 后 的 肌 萎 缩 2 防 治 因 肢 体 创 伤 炎 症 时 疼 痛 所 致 的 肌 萎 缩 3 促 进 神 经 系 统 损 害 后 的 肌 力 恢 复 帮 助 维 持 肌 肉 的 舒 缩 功 能 4 调 整 肌 力 平 衡, 对 脊 柱 侧 弯 平 足 等 骨 关 节 畸 形 起 矫 治 作 用 5 增 强 躯 干 和 腹 背 肌 力 平 衡, 改 善 脊 柱 排 列 及 应 力 分 布, 增 加 脊 柱 稳 定 性, 防 治 脊 柱 疾 病 6 改 善 原 动 肌 与 拮 抗 肌 之 间 的 平 衡, 以 促 进 关 节 的 动 态 稳 定 性, 防 止 负 重 关 节 的 退 行 性 改 变 7 增 强 腹 肌 和 盆 底 肌 训 练 对 防 治 内 脏 下 垂 改 善 呼 吸 及 消 化 功 能 有 一 定 意 义 四 肌 力 训 练 的 基 本 原 则 1. 抗 阻 训 练 原 则 又 可 以 称 为 超 负 荷 原 则 (Overloading Principle) 阻 力 的 施 加 是 增 加 肌 力 的 重 要 原 则 即 肌 力 训 练 必 须 超 过 日 常 活 动 的 负 荷, 才 能 有 效 地 促 进 生 理 改 善, 产 生 训 练 改 变 负 荷 可 以 来 源 于 自 身 109

110 肢 体 的 重 量, 肌 肉 在 运 动 过 程 中 所 受 到 的 障 碍, 以 及 额 外 施 加 的 阻 力 个 体 的 负 荷 量 可 通 过 调 整 训 练 频 率 强 度 模 式 和 持 续 时 间 达 到 当 MMT>3 级 时, 负 荷 可 以 来 源 于 额 外 施 加 的 阻 力 比 如 : 徒 手 沙 袋 哑 铃 弹 力 带 等 等 当 MMT<3 级 时, 我 们 也 要 遵 循 超 负 荷 的 原 则, 只 不 过 现 在 的 负 荷 来 源 于 肌 肉 运 动 过 程 中 遇 到 的 阻 力, 比 如 : 肢 体 的 重 量 等 等 具 体 多 大 的 阻 力 和 负 荷 才 是 最 科 学 的, 我 们 将 在 本 章 肌 力 训 练 的 剂 量 部 分 详 细 讲 解 2. 超 量 恢 复 原 则 (muscle super-compensation Principle) 是 指 肌 肉 或 肌 群 经 过 适 当 的 训 练 后, 随 着 能 源 物 质 收 缩 蛋 白 酶 蛋 白 的 消 耗, 会 产 生 适 当 的 疲 劳, 肌 肉 收 缩 力 量 速 度 和 耐 力 均 明 显 下 降, 但 通 过 一 定 时 间 休 息 其 生 理 功 能 逐 渐 恢 复 消 耗 的 能 源 物 质 得 以 补 充 在 恢 复 到 训 练 前 水 平 后, 可 出 现 一 个 超 量 恢 复 阶 段, 即 各 项 指 标 继 续 上 升 并 超 过 训 练 前 水 平 训 练 时 和 训 练 后 肌 肉 的 即 时 变 化 为 疲 劳 和 恢 复 的 过 程 注 意 事 项 按 照 肌 肉 练 习 的 超 量 恢 复 原 则, 在 训 练 时 应 该 注 意 以 下 两 方 面 : 1. 肌 肉 训 练 时 要 引 起 一 定 肌 群 的 适 度 疲 劳 因 为 无 明 显 的 肌 肉 疲 劳 也 就 无 超 量 恢 复 出 现, 肌 肉 训 练 就 难 以 取 得 明 显 效 果 但 是, 训 练 中 切 忌 出 现 过 度 疲 劳, 由 于 过 度 疲 劳 会 对 较 弱 的 肌 肉 造 成 损 伤, 因 此 训 练 中 应 严 密 观 察 过 度 疲 劳 的 表 现 为 : 运 动 速 度 减 慢 运 动 幅 度 下 降 肢 体 出 现 明 显 的 不 协 调 动 作 或 主 诉 疲 乏 劳 累 ; 一 旦 出 现 以 上 情 况, 应 立 即 停 止 训 练 另 外, 在 肌 力 增 强 训 练 后, 却 反 而 出 现 了 肌 力 下 降 110

111 的 情 况, 表 明 前 段 的 训 练 强 度 过 大, 肌 肉 出 现 了 过 度 疲 劳, 此 时 应 减 少 运 动 强 度 或 停 止 训 练 一 段 时 间 2. 肌 肉 训 练 要 掌 握 适 宜 的 训 练 频 度 尽 量 使 最 后 一 次 训 练 在 前 一 次 训 练 后 的 超 量 恢 复 阶 段 进 行 训 练 间 隔 时 间 太 短, 肌 肉 疲 劳 尚 未 完 全 恢 复, 继 续 训 练 将 加 重 疲 劳, 会 引 起 肌 肉 劳 损 ; 间 隔 时 间 太 长, 超 量 恢 复 已 消 退, 无 法 巩 固 和 叠 加 超 量 恢 复, 使 肌 力 得 不 到 增 强 因 此, 合 理 的 训 练 频 度 应 为 每 天 一 次 或 隔 天 一 次 五 肌 力 训 练 的 基 本 方 法 肌 力 训 练 前 我 们 需 要 进 行 准 确 的 肌 力 测 试, 然 后 根 据 评 测 结 果 确 定 合 理 的 肌 力 训 练 目 标 和 训 练 方 案, 选 择 适 合 的 训 练 方 法 常 用 的 肌 力 训 练 方 法 如 下 : ( 一 ) 传 递 神 经 冲 动 训 练 1. 适 应 证 MMT 0~1 级 的 患 者 常 用 于 使 神 经 支 配 早 期, 如 脑 血 管 意 外 后 软 瘫 期 以 及 周 围 神 经 损 伤 后 肌 肉 瘫 痪 期 2. 训 练 方 法 传 递 神 经 冲 动 训 练 又 称 意 念 训 练, 旨 在 引 导 患 者 做 主 观 努 力, 以 尽 力 引 起 瘫 痪 肌 肉 的 主 动 收 缩 此 时 大 脑 皮 质 运 动 区 发 放 神 经 冲 动, 通 过 下 行 传 导 通 路 向 周 围 传 递, 使 瘫 痪 的 肌 肉 得 以 逐 渐 恢 复 功 能 这 种 主 观 意 识 的 努 力 可 以 活 跃 神 经 轴 突 流, 增 加 神 经 营 养, 从 而 促 进 神 经 轴 突 再 生 ( 二 ) 助 力 训 练 1. 适 应 证 适 用 于 肌 力 1~3 级 时 此 时, 肌 力 较 弱 尚 不 能 独 自 主 动 完 成 运 动, 开 始 进 行 助 力 训 练, 可 以 逐 步 增 加 肌 力, 注 意 在 训 练 时, 应 111

112 随 着 肌 力 的 不 断 恢 复 改 变 辅 助 的 方 法 和 辅 助 的 量 2. 训 练 方 法 (1) 徒 手 辅 助 主 动 运 动 即 治 疗 师 不 需 要 任 何 的 器 械, 而 是 通 过 手 法 帮 助 患 者 (2) 滑 面 上 辅 助 主 动 运 动 即 通 过 在 光 滑 的 平 面 上 利 用 毛 巾 滑 车 和 滑 石 粉 等 方 法, 减 小 肢 体 与 滑 板 之 间 的 摩 擦 力, 从 而 进 行 辅 助 助 力 训 练, 可 以 通 过 调 整 滑 板 的 倾 斜 度 等 措 施 来 控 制 运 动 的 难 度 (3) 滑 车 重 锤 的 主 动 运 动 (4) 浮 力 辅 助 主 动 运 动 指 在 水 中 利 用 水 的 浮 力 来 减 小 肢 体 的 重 量 或 摩 擦 力 的 一 种 主 动 辅 助 运 动 ( 三 ) 悬 吊 训 练 1. 适 用 范 围 悬 吊 训 练 属 于 一 种 助 力 训 练 方 法, 主 要 适 用 于 肌 肉 肌 力 1~3 级 的 患 者 2. 训 练 方 法 利 用 绳 索 挂 钩 滑 轮 等 简 单 装 置, 将 运 动 的 肢 体 悬 吊 起 来, 以 减 轻 肢 体 的 自 身 重 量, 然 后 在 水 平 面 上 进 行 训 练 训 练 时, 可 利 用 变 化 的 体 位 和 不 同 位 置 的 滑 轮 挂 钩 等 设 计 出 各 种 各 样 的 训 练 方 法 如 训 练 股 四 头 肌 的 肌 力 时, 患 者 侧 卧, 患 侧 肢 体 在 上 ; 在 膝 关 节 垂 直 方 向 的 上 方 置 一 挂 钩, 用 吊 带 在 踝 关 节 出 固 定, 用 绳 索 使 小 腿 悬 空, 让 患 者 完 成 膝 关 节 的 全 范 围 屈 伸 运 动, 动 作 宜 缓 慢 充 分, 避 免 下 肢 借 助 惯 性 做 钟 摆 样 动 作 训 练 时 治 疗 师 要 注 意 固 定 大 腿, 以 防 止 摇 摆, 降 低 训 练 效 果, 并 随 着 肌 力 的 改 善, 调 节 挂 钩 的 位 置 改 变 运 动 面 的 倾 斜 角 度 用 手 指 稍 加 阻 力 或 用 重 垂 做 阻 力, 以 增 加 训 练 难 度 112

113 ( 四 ) 主 动 训 练 1. 适 用 范 围 适 用 于 肌 力 达 3 级 以 上 的 患 者 并 且 需 要 根 据 患 者 的 实 际 情 况, 调 整 训 练 的 速 度 次 数 间 歇 2. 训 练 方 法 训 练 中 应 取 正 确 的 体 位 和 姿 势, 将 肢 体 置 于 抗 重 力 位, 防 止 代 偿 运 动 ( 五 ) 抗 阻 训 练 1. 适 用 范 围 适 用 于 肌 力 已 达 到 4 级 或 5 级, 能 克 服 重 力 哈 外 来 阻 力 完 成 关 节 活 动 范 围 的 患 者 2. 训 练 方 法 具 体 做 法 与 辅 助 主 动 运 动 的 形 式 相 同, 使 用 徒 手 滑 车 重 锤 弹 簧 重 物 摩 擦 力 流 体 阻 力 等 作 为 阻 力 常 用 的 训 练 方 法 有 以 下 几 种 : (1) 徒 手 抗 阻 力 主 动 训 练 : 固 定 位 置 与 辅 助 主 动 训 练 形 式 相 同, 固 定 关 节 近 端, 阻 力 的 方 向 与 运 动 的 肢 体 成 直 角, 根 据 训 练 要 求, 阻 力 的 部 位 与 姿 势 应 适 当 变 换 加 阻 力 是 不 可 过 急, 宜 缓 慢, 使 运 动 中 的 肌 肉 收 缩 时 间 延 长, 一 次 动 作 2~3 秒 完 成, 开 始 时 在 轻 微 阻 力 下 主 动 运 动 10 次, 然 后 加 大 阻 力, 使 肌 肉 全 力 收 缩 10 次, 可 做 向 心 性 等 张 收 缩, 也 可 做 离 心 性 等 张 运 动 及 等 长 运 动 对 骨 折 患 者, 要 注 意 施 加 阻 力 的 部 位, 保 护 骨 折 固 定 的 部 位, 阻 力 不 可 过 大, 以 免 影 响 骨 折 恢 复 (2) 加 重 物 抗 阻 力 主 动 训 练 : 直 接 用 手 拿 重 物 或 把 重 的 东 西 系 在 身 体 某 部 位 进 行 练 习 如 做 膝 伸 展 运 动 时, 把 沙 袋 固 定 在 踝 部 进 行 练 习 (3) 种 锤 与 滑 车 抗 阻 力 主 动 训 练 : 此 方 法 用 重 锤 作 阻 力, 用 滑 车 改 113

114 变 牵 引 的 方 向 ; 牵 引 方 向 与 肢 体 成 90 直 角, 使 肌 肉 产 生 最 大 力 量 ; 无 论 是 向 心 性 或 离 心 性 收 缩, 运 动 速 度 不 宜 过 快, 肌 肉 收 缩 到 最 大 后 停 2~3 秒, 每 个 动 作 都 需 缓 慢 进 行 (4) 弹 簧 抗 阻 力 主 动 训 练 : 用 弹 簧 的 弹 性 作 阻 力 进 行 肌 力 训 练 (5) 摩 擦 阻 力 抗 阻 主 动 训 练 : 由 于 摩 擦 阻 力 难 以 控 制 不 稳 定 不 易 量 化, 所 以 该 训 练 不 是 抗 阻 运 动 的 常 用 方 法 (6) 水 中 抗 阻 力 主 动 训 练 : 水 的 阻 力 可 协 助 运 动, 对 抗 睡 浮 力 的 运 动 属 于 抗 阻 训 练, 还 可 在 肢 体 末 端 栓 上 一 定 重 量 的 物 体, 向 下 方 运 动, 以 克 服 睡 对 重 物 的 浮 力 进 行 训 练 ( 六 ) 等 长 训 练 又 称 为 静 力 训 练 (static exercise) 1. 适 用 范 围 根 据 肌 力 的 恢 复 程 度,2~5 级 肌 力 的 患 者 均 可 进 行 等 长 收 缩 运 动 训 练 收 缩 时 肌 肉 长 度 基 本 不 变, 不 引 起 关 节 运 动, 常 用 于 骨 折 内 固 定 术 后 早 期 关 节 置 换 术 后 早 期 骨 折 石 膏 外 固 定 后 2. 训 练 方 法 研 究 证 明,20 次 / 组 每 次 肌 肉 持 续 6 秒 的 等 长 训 练, 其 效 果 明 显 优 于 3 次 / 组 每 次 持 续 6 秒 的 训 练 (1) tens 方 法 : 即 每 次 肌 肉 收 缩 10 秒 后 休 息 10 秒, 重 复 10 次 为 一 组, 每 次 训 练 10 组, 这 种 训 练 方 法 对 肌 力 恢 复 更 为 有 效 (2) 多 角 多 等 长 训 练 (multi-angle isometric exercis,mie): 是 在 整 个 关 节 活 动 范 围 内, 每 隔 20 做 一 组 等 长 训 练 此 法 的 优 点 是 可 以 客 服 等 长 训 练 的 角 度 特 异 性, 扩 大 等 长 练 习 的 作 用 范 围, 能 在 可 任 意 设 定 关 节 角 度 的 等 速 训 练 器 上 进 行 ; 可 在 训 练 时 避 开 疼 痛 弧 选 择 在 疼 痛 弧 的 两 侧 进 行 多 角 度 等 长 训 练 ; 可 通 过 等 长 训 练 的 生 理 114

115 溢 流 作 用, 促 进 对 疼 痛 弧 处 的 肌 力 恢 复 多 角 度 等 长 训 练 可 采 用 tens 原 则, 即 没 间 隔 20 ~30 选 择 一 个 角 度, 每 个 角 度 用 力 收 缩 10 秒, 休 息 10 秒, 重 复 用 力 收 缩 10 次, 共 训 练 5~10 个 角 度 ( 依 据 不 同 的 关 节 ) 用 力 收 缩 时, 开 始 2 秒 迅 速 达 到 所 需 力 矩 值, 然 后 保 持 该 力 矩 值 6 秒, 最 后 2 秒 逐 渐 放 松 (3) 训 练 的 形 式 :1 徒 手 等 长 运 动 : 受 训 肢 体 不 承 担 负 荷, 而 保 持 肌 肉 的 等 长 收 缩 活 动 ;2 肌 肉 固 定 训 练 : 适 用 于 固 定 在 石 膏 中 的 肢 体, 要 求 肌 肉 收 缩 时 不 能 引 起 关 节 的 任 何 运 动, 如 股 四 头 肌 在 伸 展 位 石 膏 固 定 的 情 况 下, 进 行 等 长 收 缩 练 习 ;3 利 用 器 具 : 可 利 用 墙 壁 地 板 肋 木 和 床 等 各 种 固 定 不 动 的 器 械 和 物 品, 保 持 肢 体 肌 肉 长 度 不 变 进 行 等 长 训 练 3. 等 长 训 练 的 优 点 : (1) 动 作 较 为 简 单, 容 易 掌 握 ; (2) 不 需 要 或 需 要 很 少 的 器 械 ; (3) 可 用 于 某 些 等 张 训 练 不 易 锻 炼 或 无 法 锻 炼 的 肌 群, 如 四 肢 的 内 收 肌 群 ; (4) 可 在 石 膏 夹 板 固 定 时 或 关 节 活 动 范 围 内 存 在 疼 痛 症 状 等 情 况 下 应 用 ; (5) 潜 在 的 损 伤 少, 较 为 安 全, 故 可 在 术 后 早 期 康 复 应 用, 或 教 会 患 者 后 在 家 中 进 行 ; (6) 不 引 起 肌 肉 肥 大 ; (7) 所 用 的 时 间 较 少, 费 用 较 低 115

116 4. 等 长 训 练 的 缺 点 训 练 效 果 与 功 能 和 技 巧 之 间 无 直 接 的 关 系, 故 不 能 直 接 运 用 于 增 强 工 作 或 行 为 活 动 能 力 ; 增 强 的 肌 力 与 训 练 时 的 角 度 特 别 相 关, 仅 在 关 节 活 动 范 围 的 某 一 角 度 上 才 能 获 得 训 练 效 果, 若 欲 达 到 关 节 活 动 范 围 内 各 点 均 增 强 肌 力 的 目 的, 则 需 要 逐 点 训 练, 这 相 对 较 为 费 时 ; 由 于 等 长 收 缩 时 的 屏 气 效 应, 可 加 重 心 血 管 负 担 ; 除 非 有 专 门 的 测 定 仪 器, 否 则 无 法 向 患 者 提 供 肌 力 改 变 的 反 馈 ( 七 ) 等 张 训 练 利 用 肌 肉 等 张 收 缩 方 式 进 行 肌 力 训 练 练 习 时 肌 肉 本 身 发 生 缩 短 或 伸 长, 克 服 阻 力 作 大 幅 度 关 节 运 动, 又 称 为 动 力 性 训 练 (dynamic exercise) 1. 适 用 范 围 : 根 据 肌 力 的 恢 复 程 度,3~5 级 肌 力 的 患 者 均 可 进 行 等 张 收 缩 运 动 训 练 2. 训 练 方 法 (1) 等 张 训 练 的 基 本 方 法 : 该 法 是 直 接 或 通 过 滑 轮 举 起 重 物 的 训 练, 如 举 哑 铃 或 沙 袋 拉 力 器 等 训 练 其 特 点 是 所 用 重 物 的 绝 对 重 量 不 变 ; 但 是, 由 于 运 动 中 肢 体 杠 杆 位 置 的 改 变, 阻 力 和 肌 力 作 用 于 关 节 旋 转 中 心 的 力 臂 会 有 改 变, 而 二 者 的 改 变 不 一 致, 所 以 当 肌 肉 收 缩 处 于 相 对 不 利 的 条 件 下, 可 使 其 抗 阻 能 力 减 弱, 且 只 能 选 用 较 小 阻 力, 因 而 影 响 训 练 效 果 (2) 渐 进 性 抗 阻 训 练 法 (progressive resistance exercise,pre): 用 等 张 训 练 增 强 肌 力 的 关 键 在 于 较 大 的 阻 力, 做 最 大 收 缩 或 接 近 最 大 收 缩 116

117 的 训 练, 此 法 遵 循 大 负 荷 少 重 复 的 原 则 Delome 渐 进 抗 阻 训 练 法 : 先 测 出 训 练 肌 肉 连 续 10 次 等 张 收 缩 所 能 承 受 的 最 大 负 荷, 称 为 10RM (10-repetition maximum) 每 次 训 练 3 组, 重 复 10 次, 各 组 间 休 息 1 分 钟 第 组 训 练 所 用 阻 力 负 荷 依 次 为 1/2 3/4 及 1 个 10RM 每 周 复 测 10RM 值, 并 相 应 调 整 负 荷 量, 使 其 随 肌 力 的 增 加 而 增 加 Oxford 渐 进 抗 阻 训 练 法 : 与 Delome 法 类 似, 但 把 负 荷 顺 序 颠 倒, 使 组 训 练 负 荷 分 别 为 1 3/4 1/2 的 10RM (3) 向 心 训 练 和 离 心 训 练 : 等 张 训 练 根 据 肌 肉 起 止 部 位 的 活 动 方 向, 可 分 为 向 心 训 练 和 离 心 训 练 如 屈 曲 肘 关 节 时 的 肱 二 头 肌 收 缩 伸 膝 时 的 股 四 头 肌 收 缩, 为 向 心 性 收 缩 ; 在 太 极 拳 活 动 中 变 换 肢 体 姿 势 的 肌 肉 收 缩 如 下 蹲 时 的 股 四 头 肌 收 缩 手 提 重 物 缓 慢 伸 肘 时 肱 二 头 肌 的 收 缩 等, 为 离 心 性 收 缩 等 张 训 练 的 优 点 : 训 练 方 式 丰 富, 有 各 种 器 械 可 供 选 择 应 用 ; 可 在 全 关 节 活 动 范 围 内 运 动, 在 任 何 角 度 上 均 可 获 得 训 练 效 果 ; 可 客 观 量 化 地 观 察 运 动 肌 力 的 大 小 及 进 展 情 况, 因 此 具 有 较 好 的 心 理 学 效 果 ; 不 像 等 长 训 练, 一 般 不 产 生 血 压 的 明 显 上 升, 因 此 更 适 宜 于 老 年 人 和 心 血 管 系 统 疾 病 的 患 者 ; 可 训 练 患 者 的 辅 助 肌 和 稳 定 肌 ; 哑 铃 等 属 自 由 重 量 的 器 械 价 格 相 对 合 理, 教 会 患 者 后 可 在 家 中 训 练 等 张 训 练 的 缺 点 : 应 用 器 械 提 供 的 技 术 阻 力 必 须 与 患 者 自 身 的 肌 力 水 平 相 匹 配 ; 训 练 时 需 要 一 定 的 医 疗 监 督 ; 训 练 相 对 较 为 费 时, 如 确 定 调 整 运 动 量 或 仪 器 调 整 均 需 要 耗 费 一 定 的 时 间 ( 八 ) 短 暂 最 大 负 荷 练 习 117

118 1. 适 用 范 围 同 等 张 训 练 2. 训 练 方 法 这 是 由 Rose 提 出 的 一 种 等 张 收 缩 和 等 长 收 缩 相 结 合 的 肌 肉 练 习 方 法 即 在 最 大 负 荷 下, 以 等 张 收 缩 完 成 关 节 活 动, 并 在 完 成 时 接 着 做 等 长 收 缩 5~10 秒, 然 后 放 松, 重 复 5 次, 每 次 增 加 负 荷 0.5kg 等 长 收 缩 下 不 能 维 持 5~10 秒 者, 则 不 加 大 负 荷 ( 九 ) 等 速 训 练 在 等 速 运 动 过 程 中, 欲 保 持 预 定 角 速 度 不 变, 即 需 要 专 门 的 装 置 具 备 感 应 系 统 感 受 运 动 环 节 每 一 点 肌 力 大 小 的 改 变, 并 通 过 反 馈 调 节 系 统 即 时 改 变 阻 力 大 小 使 之 与 肌 力 大 小 的 改 变 相 匹 配, 这 样 方 可 使 预 定 的 角 速 度 在 整 个 运 动 环 节 中 保 持 不 变 由 于 运 动 环 节 中 每 一 点 的 阻 力 负 荷 与 其 相 应 的 肌 力 形 成 最 佳 匹 配, 因 此 可 较 好 地 达 到 增 强 肌 力 的 目 的 1 适 用 范 围 可 根 据 肌 力 恢 复 的 程 度, 选 择 不 同 的 训 练 模 式 ; 对 于 3 级 以 下 肌 力, 可 先 在 持 续 被 动 活 动 (CPM) 模 式 下 进 行 助 力 运 动, 以 进 行 肌 肉 的 早 期 训 练, 对 于 3 级 以 上 肌 力 可 选 用 向 心 性 肌 力 训 练 和 离 心 性 肌 力 训 练 2 训 练 方 法 包 括 等 速 向 心 性 肌 力 训 练 和 等 速 离 心 性 肌 力 训 练, 常 用 的 训 练 系 统 包 括 Cybex,Biodex,Kin-Com 和 Lido (1) 等 速 向 心 性 肌 力 训 练 法 : 时 最 常 用 的 一 种 肌 力 训 练 方 式 由 于 等 速 仪 器 能 提 供 不 同 的 运 动 速 度, 因 此 可 根 据 不 同 病 情 需 要, 选 择 一 系 列 不 同 的 运 动 速 度 进 行 肌 力 训 练, 这 种 训 练 方 式 又 称 为 运 动 速 度 谱 训 练 运 动 速 度 普 包 括 : 慢 速 (1 ~60 /s) 中 速 (60 ~180 /s) 快 速 (180 ~300 /s) 及 功 能 性 运 动 速 度 (300 ~1000 /s) 运 动 118

119 速 度 谱 训 练 方 法 包 括 : 肌 力 训 练 和 功 能 适 应 性 训 练 两 种 形 式 肌 力 训 练 形 式 常 用 于 运 动 系 统 伤 病 康 复 治 疗 的 早 期 及 中 期, 以 训 练 肌 力 为 主 常 选 用 慢 速 速 中 的 几 种 角 速 度 组 成 运 动 速 度 普 1 次 运 动 速 度 普 训 练 为 一 个 训 练 单 位 根 据 肌 肉 功 能 情 况, 逐 渐 增 加 训 练 次 数 到 2 个 或 3 个 训 练 单 位 功 能 适 应 性 训 练 形 式 主 要 用 于 运 动 系 统 伤 病 康 复 治 疗 的 后 期, 以 恢 复 日 常 活 动 能 力 为 主 这 个 时 期 应 进 行 快 速 单 次 大 收 缩 强 度 及 多 次 重 复 收 缩 的 训 练, 训 练 速 度 接 近 日 常 活 动 或 竞 技 运 动 时 的 收 缩 速 度 (300 /s 左 右 ), 这 对 促 进 患 者 日 常 活 动 能 力 的 恢 复 运 动 员 早 日 重 返 运 动 场 起 着 重 要 的 作 用 (2) 等 速 离 心 肌 力 训 练 : 等 速 仪 器 可 提 供 向 心 收 缩 / 离 心 收 缩 离 心 收 缩 / 离 心 收 缩 两 种 训 练 方 式 在 前 一 种 训 练 方 式 中, 主 要 训 练 一 组 肌 群, 如 顺 时 针 方 向 是 肌 群 的 向 心 收 缩, 逆 时 针 方 向 则 为 同 一 肌 群 的 离 心 收 缩, 从 而 形 成 一 组 肌 群 向 心 收 缩 - 离 心 收 缩 连 续 的 收 缩 方 式 ; 后 一 种 训 练 方 式, 可 同 时 训 练 主 动 肌 和 拮 抗 肌 两 组 肌 群 的 离 心 收 缩 肌 力, 提 高 两 组 肌 群 的 肌 力 ; 在 临 床 中 可 根 据 患 者 具 体 情 况 加 以 选 择 在 等 速 离 心 收 缩 中, 运 动 速 度 的 生 理 渝 流 作 用 要 大 于 等 速 向 心 收 缩, 约 为 60 /s; 因 此, 训 练 中 运 动 速 度 之 间 相 隔 可 以 略 大 一 些 另 外, 离 心 训 练 的 间 歇 时 间 一 般 也 要 长 于 等 速 向 心 肌 力 训 练 (3) 短 弧 等 速 肌 力 训 练 : 是 指 在 限 定 活 动 范 围 内 进 行 等 速 肌 力 训 练 的 一 种 方 法, 主 要 适 用 于 关 节 及 周 围 组 织 损 伤 后 关 节 活 动 受 限 的 疼 痛 患 者 运 动 系 统 伤 病 常 导 致 关 节 及 周 围 软 组 织 的 损 伤, 当 关 节 活 动 至 119

120 一 定 角 度 时 可 引 起 损 伤 部 位 的 疼 痛, 在 力 矩 曲 线 上 表 现 为 疼 痛 弧 ; 如 在 疼 痛 弧 内 进 行 运 动 有 时 会 加 重 损 伤, 甚 至 引 起 新 的 损 伤, 对 关 节 功 能 康 复 不 利 训 练 时, 可 在 等 速 仪 器 上 选 用 短 弧 等 速 肌 力 训 练 的 方 法, 即 限 定 运 动 活 动 范 围, 选 择 疼 痛 弧 的 两 侧 进 行 等 速 肌 力 训 练 从 而 不 开 疼 痛 部 位 ; 选 择 合 适 的 训 练 速 度, 先 选 择 慢 速 或 中 速 ( 如 60 ~150 /s) 进 行 训 练, 如 果 训 练 速 度 过 快, 关 节 活 动 不 易 在 小 幅 度 内 迅 速 增 速 并 跟 上 训 练 速 度, 常 感 受 不 到 阻 力 而 影 响 训 练 效 果 ; 随 着 患 者 局 部 症 状 的 改 善, 关 节 活 动 范 围 可 逐 渐 扩 大, 训 练 速 度 也 逐 渐 增 加 ( 十 ) 其 他 训 练 方 式 1. 振 动 力 量 训 练 (vibration training) 一 种 新 兴 的 肌 肉 力 量 训 练 方 法, 多 与 传 统 肌 力 抗 阻 训 练 同 时 进 行 其 原 理 是 通 过 外 界 的 振 动 刺 激 引 起 Ⅰa 传 入 纤 维 兴 奋, 同 时 激 活 快 肌 纤 维 和 慢 肌 纤 维, 最 大 限 度 地 募 集 运 动 单 位 参 与 活 动 振 动 训 练 分 为 局 部 振 动 训 练 和 全 身 振 动 训 练 两 种 局 部 振 动 训 练 将 振 动 器 直 接 放 置 在 肌 腹 或 肌 腱 的 位 置 上, 多 用 于 上 肢 肌 力 训 练 ; 全 身 振 动 训 练 一 般 利 用 放 置 在 地 面 上 的 振 动 训 练 平 台, 患 者 单 腿 或 双 腿 站 立 在 仪 器 上 进 行 训 练 振 动 训 练 能 够 提 高 肌 肉 的 最 大 力 量 爆 发 力 以 及 苹 果 控 制 能 力, 除 常 用 于 体 育 竞 技 项 目 训 练 外, 临 床 上 也 可 将 其 应 用 于 肌 力 下 降 和 脑 卒 中 后 平 衡 功 能 训 练 2. 核 心 力 量 训 练 (core training) 核 心 力 量 是 指 附 着 于 脊 柱 骨 盆 髋 关 节 等 骨 骼 上 并 在 运 动 或 静 止 状 态 中 起 到 保 持 身 体 基 本 姿 势 维 持 姿 势 稳 定 与 平 衡 的 核 心 肌 肉 之 间 协 调 配 合 共 同 作 用 而 产 生 的 合 力 核 心 肌 肉 主 要 是 指 附 着 在 腰 椎 骨 盆 髋 关 节 联 合 体 上 的 腹 直 肌 120

121 腹 斜 外 肌 腹 内 侧 肌 腹 横 肌 胸 腰 筋 膜 腰 方 肌 髂 腰 肌 臀 大 肌 臀 中 肌 和 竖 直 肌 等 29 块 肌 肉, 核 心 肌 群 数 量 较 多 大 小 不 一 深 浅 不 一, 在 维 持 人 体 平 衡 和 提 高 运 动 控 制 时 具 有 重 要 作 用 其 训 练 方 式 多 采 用 不 稳 定 性 训 练, 训 练 方 法 有 徒 手 训 练, 使 用 悬 吊 瑞 士 球 平 衡 盘 等 器 材 进 行 训 练 临 床 上 将 其 运 用 于 慢 性 腰 痛 治 疗 和 预 防 妊 娠 期 妇 女 产 前 并 发 症 取 得 了 不 错 的 疗 效 六 肌 力 训 练 方 法 的 选 择 原 则 1 安 全 性 必 须 将 患 者 的 训 练 安 全 放 在 第 一 位 适 当 的 方 法, 可 有 效 增 强 肌 肉 的 力 量 ; 不 恰 当 的 方 法, 不 仅 训 练 的 效 果 差, 而 且 容 易 引 起 损 伤 如 骨 折 损 伤 后 早 期 不 宜 进 行 快 速 度 的 等 速 训 练 或 等 张 训 练 等 2 有 效 性 为 了 确 保 训 练 方 法 的 有 效 性, 应 根 据 患 者 现 有 肌 力 水 平 训 练 目 的 来 选 择 合 适 的 训 练 方 法 ( 表 6-1), 主 要 包 括 肌 肉 收 缩 的 类 型 适 当 的 负 荷 量 运 动 速 度 重 复 次 数 训 练 间 隔 时 间 等 如 对 肌 力 3 级 以 上 患 者, 应 采 用 阻 隔 训 练 方 法 ; 以 增 强 肌 肉 耐 力 训 练 为 主 要 目 的 时, 应 选 择 小 负 荷 多 重 复 的 训 练 方 法 3 实 用 性 根 据 本 单 位 现 有 条 件, 选 择 一 些 简 便 易 行 易 掌 握 的 肌 力 训 练 方 法 4 个 体 化 选 择 肌 力 训 练 方 法 时 应 征 求 患 者 的 意 见, 根 据 患 者 的 实 际 情 况 和 要 求, 制 定 个 体 化 的 训 练 方 案, 以 调 动 患 者 的 积 极 性 七 肌 力 训 练 的 剂 量 FITT 公 式 1 F=Frequency 频 率 : 每 天 或 每 周 训 练 次 数 取 决 于 其 它 因 素, 如 强 度, 容 量, 病 人 的 目 标, 健 康 状 况, 训 练 的 反 应 等 运 动 以 低 强 度 121

122 低 容 量 开 始, 基 于 日 常 活 动, 随 着 强 度 和 容 量 的 逐 渐 增 加, 根 据 肌 力 训 练 的 超 量 恢 复 原 则, 理 论 上 我 们 应 当 尽 量 在 患 者 的 超 量 恢 复 阶 段 进 行 第 二 次 力 量 训 练, 才 可 以 最 快 的 达 到 增 加 肌 力 的 效 果 但 实 际 操 作 过 程 中 由 于 每 个 人 的 超 量 恢 复 阶 段 因 人 种 性 别 年 龄 职 业 等 等 不 同 而 不 同, 故 每 日 1 次 最 多 增 至 每 周 5 次 的 力 量 练 习 是 目 前 被 人 们 广 泛 认 可 的 假 如 仅 仅 维 持 性 练 习, 每 周 2~3 次 训 练 即 可 2 I =Intensity 强 度 : 强 度 主 要 是 指 肌 力 训 练 时 所 需 对 抗 的 阻 力 和 承 受 的 负 荷 的 大 小 正 如 之 前 所 说, 在 等 张 训 练 中, 我 们 先 要 确 定 患 者 每 个 动 作 肌 肉 只 能 够 完 成 一 次 全 关 节 活 动 范 围 所 能 产 生 的 最 大 力 量, 即 1RM(Repetition Maximum) 以 及 受 试 者 能 连 续 运 动 十 次 时 所 能 对 抗 的 最 大 阻 力, 即 10RM 通 常 10RM 75% 1RM 假 如 训 练 的 目 标 主 要 是 增 强 肌 力, 应 该 选 择 高 强 度 低 频 率 的 训 练 方 案, 即 60%~80%1RM,6~12reps,2~3sets 当 完 成 靶 目 标, 而 疲 劳 不 再 发 生 时, 增 加 阻 力 水 平, 再 次 达 到 肌 肉 超 负 荷 而 增 强 耐 力 时, 则 应 当 选 择 低 强 度 高 频 率 的 训 练 方 案 即 30%~50% 1RM,40~50reps,3~5sets 当 损 伤 肌 肉 制 动 时,I 型 纤 维 ( 慢 纤 维 ) 萎 缩 比 II 型 纤 维 ( 快 纤 维 ) 速 度 快 因 此, 早 期 进 行 耐 力 训 练 是 必 要 的 需 要 注 意 的 是 : 训 练 单 元 中 重 复 次 数 的 总 合 称 之 为 回 合, 而 重 复 次 数 和 组 数 的 总 合 称 之 为 容 量 强 度 越 高 时, 回 合 和 容 量 则 需 越 低 更 多 的 研 究 数 据 表 明, 成 年 人 合 理 的 肌 力 训 练 的 强 度 回 合 与 容 量 的 关 系 是 :75% 1RM 10 次 3 组 3 T=Type of activity 训 练 类 型 目 前 并 没 有 充 分 的 数 据 表 明 徒 手 体 重 122

123 持 续 加 阻 和 变 量 加 阻 等 不 同 的 训 练 类 型 的 肌 力 训 练 方 式 之 间 的 差 异 故 在 遵 循 肌 力 训 练 原 则 和 合 理 的 强 度 和 频 率 的 前 提 下, 我 们 可 以 根 据 受 训 者 的 实 际 情 况, 选 择 适 宜 的 训 练 类 型 4 T=Time 或 duration 治 疗 时 间 或 持 续 时 间 根 据 肌 肉 的 生 理 特 性 和 肌 力 训 练 的 原 理, 为 获 得 发 达 的 肌 肉, 至 少 需 要 6 12 周 训 练 ; 训 练 40 天 后, 可 见 肌 肉 的 横 断 面 积 随 着 增 加 ; 总 的 训 练 周 数 或 月 数 需 要 注 意 的 是, 合 理 的 休 息 能 很 好 的 缓 解 肌 肉 疲 劳 及 有 害 影 响 抵 消 例 如 训 练 引 起 的 迟 发 性 肌 肉 酸 痛 肌 力 训 练 并 不 是 越 多 越 好, 而 科 学 且 合 理 的 训 练 方 案 才 是 至 关 重 要 的 八 临 床 应 用 ( 一 ) 适 应 症 1 失 用 性 肌 肉 萎 缩 由 肢 体 长 期 制 动 引 发, 如 对 骨 折 后 石 膏 外 固 定 的 肌 肉 进 行 等 长 训 练 2 关 节 源 性 肌 肉 萎 缩 由 疼 痛 反 射 性 抑 制 脊 髓 前 角 运 动 细 胞 引 起, 如 对 膝 关 节 源 性 肌 肉 萎 缩 进 行 等 速 训 练 3 神 经 性 肌 肉 萎 缩 由 中 枢 和 周 围 神 经 损 伤 后 引 起 所 支 配 肌 肉 的 瘫 痪 或 肌 力 减 退 所 致, 如 对 臂 丛 神 经 损 伤 后 0 级 肌 力 的 肌 肉 可 以 进 行 神 经 传 递 冲 动 训 练 4 肌 源 性 疾 病 时 肌 肉 收 缩 功 能 异 常 可 进 行 强 度 适 宜 的 肌 力 训 练 5 骨 关 节 畸 形 由 局 部 肌 肉 力 量 不 平 衡 引 起, 如 对 脊 柱 侧 弯 平 足 等 进 行 选 择 性 增 强 肌 肉 力 量 调 整 肌 力 平 衡 训 练 123

124 6 脊 柱 稳 定 性 差 由 躯 干 肌 肉 力 量 不 协 调 引 起, 如 进 行 腰 腹 肌 肌 力 训 练, 预 防 下 腰 痛 发 生 7 关 节 周 围 主 动 肌 和 拮 抗 肌 不 平 衡 如 对 膝 关 节 患 者 进 行 腓 肠 肌 肌 力 训 练, 防 止 膝 关 节 退 行 性 改 变 8 内 脏 下 垂 尿 失 禁 由 腹 肌 和 盆 底 肌 肌 力 减 退 引 起, 如 对 老 年 妇 女 盆 底 肌 肌 力 下 降 患 者 进 行 盆 底 肌 肌 力 训 练 ( 二 ) 禁 忌 证 1. 全 身 有 严 重 感 染 和 发 热 不 宜 进 行 2. 患 有 严 重 的 心 脏 疾 病, 如 快 速 性 心 律 失 常 心 力 衰 竭 等 情 况 3. 皮 肌 炎 肌 炎 及 发 作 期 患 者 及 严 重 肌 病 患 者 不 宜 进 行 高 强 度 或 抗 阻 训 练 4. 肌 力 训 练 会 加 剧 局 部 疼 痛 的, 如 : 肌 肉 骨 骼 外 伤 后 术 后 早 期 的 患 者 不 宜 进 行 肌 力 训 练 5. 局 部 有 活 动 性 出 血, 不 宜 进 行 局 部 肌 肉 训 练, 以 免 加 重 出 血 形 成 血 肿 6. 骨 折 后 只 行 石 膏 外 固 定 骨 折 断 端 尚 未 形 成 牢 固 骨 痂 时 不 宜 进 行 肌 肉 长 度 有 改 变 的 训 练 ( 三 ) 注 意 事 项 1. 选 择 正 确 的 运 动 量 和 训 练 节 奏 遵 循 超 量 恢 复 的 原 则, 每 次 练 习 应 引 起 适 度 的 肌 肉 疲 劳, 然 后 以 充 分 的 休 息 间 歇 等 待 超 量 恢 复 的 出 现, 在 超 量 恢 复 阶 段 进 行 下 一 次 练 习 达 到 超 量 恢 复 阶 段 时, 可 以 测 得 肌 力 124

125 的 增 加, 训 练 者 主 观 感 觉 疲 劳 完 全 消 失, 对 再 次 练 习 表 现 出 比 较 高 的 积 极 性 与 信 心, 以 此 判 断 肌 肉 疲 劳 是 否 恢 2. 注 意 调 节 阻 力 恰 当 阻 力 的 施 加 及 调 整 是 增 加 肌 力 训 练 的 重 要 因 素 阻 力 通 常 加 在 需 要 增 强 肌 力 的 肌 肉 附 着 部 位 远 端, 这 样 较 少 的 力 量 即 可 产 生 较 大 的 力 矩 也 需 根 据 患 者 的 状 况, 来 确 定 加 阻 力 的 部 位, 如 当 股 四 头 肌 肌 力 达 到 4 级 时, 可 在 小 腿 的 位 置 施 加 阻 力 ; 当 肌 力 比 4 级 稍 强 时, 可 在 踝 关 节 处 施 加 阻 力 ; 当 肌 力 未 达 到 4 级 时, 可 在 小 腿 的 1 3 处 施 加 阻 力 每 次 施 加 阻 力 的 强 度 应 平 稳, 非 跳 动 性, 并 能 使 患 者 顺 利 完 成 全 关 节 的 活 动 范 围 ; 当 患 者 不 能 完 成 全 范 围 的 关 节 活 动 时, 可 降 低 阻 力 或 改 变 施 加 阻 力 的 部 位 3. 注 意 无 痛 训 练 训 练 过 程 中 发 生 疼 痛, 是 出 现 损 伤 或 加 重 损 伤 的 信 号, 应 允 以 重 视 并 尽 量 避 免, 疼 痛 可 以 反 射 性 地 引 起 脊 髓 前 角 运 动 细 胞 抑 制, 阻 碍 肌 肉 收 缩, 是 肌 力 训 练 无 效 4. 对 患 者 进 行 讲 解 和 鼓 励 肌 力 训 练 的 过 程 是 患 者 主 观 努 力 的 过 程, 训 练 前 应 使 患 者 了 解 肌 肉 练 习 的 意 义 和 作 用, 消 除 其 可 能 存 在 的 疑 虑 ; 经 常 给 与 语 言 的 鼓 励, 并 显 示 训 练 的 效 果, 以 提 高 其 信 心 和 长 期 坚 持 训 练 的 积 极 性 ; 应 使 患 者 了 解 肌 力 增 长 的 大 致 规 律, 掌 握 科 学 的 练 习 方 法 5. 注 意 心 血 管 反 应, 等 长 抗 阻 力 训 练 时, 特 别 是 对 抗 较 大 的 阻 力 时, 会 引 起 血 压 的 明 显 升 高, 加 之 等 长 训 练 时 常 伴 随 有 憋 气, 也 会 对 心 血 管 造 成 额 外 的 负 荷, 因 此, 有 高 血 压 冠 心 病 或 其 他 心 血 管 疾 病 患 者, 应 禁 止 在 等 长 抗 阻 训 练 时 过 分 用 力 或 憋 气 125

126 6. 避 免 代 偿 运 动 的 出 现, 在 增 强 肌 力 训 练 时 应 避 免 代 偿 动 作 的 出 现 如 当 ge 腰 肌 股 四 头 肌 肌 力 较 弱 时, 做 髋 关 节 的 屈 曲 动 作, 可 出 现 阔 筋 膜 张 肌 的 代 偿 运 动, 表 现 为 髋 部 屈 曲 时 出 现 下 肢 外 展 外 旋 因 此, 在 训 练 屈 髋 肌 时, 应 防 止 阔 筋 膜 的 代 偿 运 动, 控 制 大 腿 外 展 外 旋, 从 正 前 方 做 屈 髋 训 练 ; 臀 中 肌 肌 力 较 弱 时, 做 髋 外 展 动 作, 出 现 腰 大 肌 髂 肌 代 偿, 表 现 为 在 髋 外 展 时 引 起 大 腿 的 外 旋 ; 所 以, 训 练 臀 中 肌 时, 要 将 大 腿 至 于 内 旋 外 旋 的 中 间 位 置, 然 后 在 进 行 外 展 动 作, 治 疗 师 可 以 徒 手 或 利 用 固 定 等 方 法, 来 一 只 患 者 出 现 代 偿 动 作 的 出 现 7. 作 好 详 细 的 训 练 记 录 认 真 记 录 患 者 的 训 练 情 况, 包 括 患 者 训 练 时 对 运 动 负 荷 的 适 应 能 力, 训 练 的 运 动 量 是 否 合 适, 训 练 中 患 者 的 状 况 ; 在 训 练 前 后 随 时 测 试 肌 力 的 进 展 情 况, 并 根 据 患 者 的 状 况 随 时 调 整 训 练 的 强 度 和 运 动 时 间 等, 以 达 到 最 佳 肌 力 训 练 效 果 第 四 章 协 调 平 衡 评 定 及 治 疗 平 衡 和 协 调 都 属 于 运 动 功 能 的 范 畴 临 床 许 多 常 见 疾 病 都 可 能 出 现 平 衡 与 协 调 障 碍, 尤 其 以 中 枢 神 经 系 统 性 疾 病 多 见, 例 如 : 中 风 脑 外 伤 脑 瘫 脑 膜 炎 帕 金 森 等 那 么 一 旦 临 床 出 现 平 衡 和 协 调 障 碍, 就 要 针 对 性 的 进 行 治 疗 治 疗 方 案 应 该 是 多 团 队 的 综 合 性 治 疗, 除 了 针 对 病 因 进 行 药 物 和 手 术 治 疗 外, 康 复 治 疗 的 平 衡 协 调 训 练 是 最 为 直 接 有 效 的 治 疗 126

127 第 一 节 协 调 的 功 能 评 定 协 调 (coordination) 是 指 人 体 产 生 平 滑 准 确 有 控 制 的 运 动 能 力 正 常 的 随 意 运 动 需 要 有 若 干 肌 肉 的 共 同 协 调 作 用, 当 主 动 肌 收 缩 时, 毕 有 季 拮 抗 肌 的 松 弛 固 定 肌 的 支 持 固 定 和 协 同 肌 的 协 同 收 缩, 才 能 准 确 地 完 成 医 个 动 作, 肌 肉 之 间 这 种 配 合 称 为 协 同 运 动 协 同 运 动 主 要 表 现 为 产 生 平 滑 准 确 有 控 制 的 运 动, 同 时 伴 有 适 当 的 速 度 距 离 方 向 节 奏 和 肌 力 一 概 述 ( 一 ) 协 调 障 碍 的 概 念 协 同 运 动 的 产 生 需 要 要 功 能 完 整 的 深 感 觉 前 庭 小 脑 和 锥 体 外 系 的 参 与, 协 调 障 碍 是 指 以 笨 拙 的 不 平 衡 的 和 不 准 确 的 运 动 为 特 点 的 异 常 运 动 协 调 功 能 障 碍 又 称 共 济 失 调 ( 二 ) 协 调 障 碍 产 生 的 因 素 协 调 性 运 动 障 碍 是 由 于 中 枢 神 经 系 统 不 同 部 位 ( 小 脑 基 底 节 脊 髓 后 索 ) 的 病 变 所 致 其 中 小 脑 队 协 调 起 着 重 要 作 用, 每 当 大 脑 皮 层 发 出 随 意 运 动 的 指 令 时, 小 脑 产 生 了 制 动 作 用 当 大 脑 和 小 闹 发 生 病 变 时, 四 肢 协 调 作 用 和 行 走 时 的 身 体 平 衡 发 生 障 碍, 前 庭 迷 路 系 统 本 体 感 觉 与 视 觉 的 异 常 也 可 造 成 协 调 运 动 障 碍 ; 协 调 运 动 障 碍 还 包 括 不 随 意 运 动 以 及 由 于 肌 肉 的 痉 挛 肌 肉 肌 腱 异 常 造 成 的 运 动 异 常 ( 三 ) 协 调 障 碍 常 见 的 类 型 1 小 脑 共 济 失 调 症 状 以 四 肢 与 躯 干 失 调 为 主, 受 试 者 对 运 动 的 速 度 距 离 力 量 不 能 准 确 估 计 而 发 生 辨 距 不 良 动 作 不 稳, 行 走 时 两 脚 分 127

128 开 较 宽 步 态 不 规 则 稳 定 性 差, 即 蹒 跚 步 态 2 基 底 节 共 济 失 调 此 类 病 变 的 受 试 者 主 要 是 肌 张 力 发 生 改 变 和 随 意 运 动 功 能 障 碍, 表 现 为 震 颤 肌 张 力 过 高 或 低 下 随 意 运 动 减 少 或 不 自 主 运 动 增 多 3 脊 髓 后 索 共 济 失 调 此 类 受 试 者 不 能 辩 别 肢 体 的 位 置 和 运 动 方 向, 行 走 时 动 作 粗 大, 迈 步 不 知 远 近, 落 地 不 知 深 浅, 抬 足 过 高, 跨 步 宽 大, 踏 地 加 重, 而 且 需 要 视 觉 补 偿, 总 看 着 地 走 路, 闭 目 或 在 暗 处 步 行 时 易 跌 倒 ( 四 ) 常 见 的 表 现 1 协 同 不 良 是 在 运 动 中 主 动 肌 协 同 肌 拮 抗 肌 的 协 同 不 佳 而 导 致 失 去 了 对 躯 干 四 肢 和 言 语 肌 的 正 常 控 制 2 辨 距 不 良 是 由 于 小 脑 丧 失 将 来 自 周 围 的 运 动 信 息 和 来 自 大 脑 的 运 动 命 令 相 比 较 并 发 出 修 正 信 号 的 能 力 引 起, 由 于 难 于 判 断 运 动 的 距 离 速 度 力 量 和 范 围, 结 果 不 是 越 过 靶 就 是 达 不 到 它 3 眼 震 多 属 小 脑 病 变 继 发 脑 干 损 害, 影 响 到 前 庭 神 经 核 所 致 4 意 向 震 颤 中 脑 结 合 臂 病 变 使 主 动 肌 和 拮 抗 肌 不 能 协 调 地 完 成 有 目 的 的 动 作 手 和 手 指 的 精 细 动 作 受 累, 在 随 意 运 动 中 当 接 近 靶 时 颤 动 更 明 显 5 失 平 衡 小 脑 前 庭 迷 路 损 害 均 可 引 起 平 衡 反 应 延 迟 加 剧 或 不 恰 当, 影 响 坐 站 和 走 路 二 协 调 评 定 的 目 的 分 级 与 内 容 ( 一 ) 协 调 评 定 的 目 的 128

129 1 明 确 有 无 协 调 功 能 障 碍 2 评 估 肌 肉 或 肌 群 共 同 完 成 一 种 作 业 或 功 能 活 动 的 能 力 3 帮 助 了 解 协 调 障 碍 的 程 度 类 型 及 引 起 协 调 功 能 障 碍 的 原 因 4 为 康 复 计 划 的 制 订 与 实 施 提 供 依 据 ; 5 对 训 练 疗 效 进 行 评 估 6 协 助 研 制 协 调 评 定 与 训 练 的 新 设 备 ( 二 ) 协 调 功 能 分 级 根 据 协 调 活 动 完 成 的 质 量 速 度 情 况, 分 为 5 级 I 级 : 正 常 完 成 ( 与 健 侧 或 健 康 同 龄 人 对 比 ) II 级 : 轻 度 残 损, 能 完 成 活 动, 但 较 正 常 速 度 和 技 巧 稍 有 差 异 III 级 : 中 度 残 损, 能 完 成 活 动, 但 动 作 慢 笨 拙 明 显 不 稳 定 IV 级 : 重 度 残 损 : 仅 能 启 动 动 作, 不 能 完 成 V 级 : 不 能 完 成 活 动 ( 三 ) 协 调 评 定 的 内 容 在 协 调 功 能 评 定 时, 应 依 次 检 测 以 下 内 容 : 1 玩 成 动 作 的 时 间 是 否 正 常 ; 2 运 动 是 否 精 确 直 接 容 易 反 向 做 ; 3 加 快 速 度 是 否 影 响 运 动 质 量 ; 4 进 行 活 动 时 有 无 身 体 无 关 的 运 动 ; 5 不 看 自 己 运 动 时 是 否 影 响 运 动 的 质 量 ; 6 受 试 者 是 否 很 快 感 到 疲 劳 三 协 调 评 定 方 法 129

130 ( 一 ) 观 察 法 1 协 调 功 能 正 常 的 依 据 正 常 协 调 功 能 的 人 群 应 具 有 以 下 特 征 : 运 动 方 式 的 多 样 性 ; 具 有 良 好 的 平 衡 反 应 能 力 ; 当 固 定 身 体 的 某 一 部 位 时, 具 有 能 使 身 体 的 其 它 部 位 完 成 平 滑 顺 畅 运 动 的 能 力 ; 观 察 受 试 者 在 各 种 体 位 和 姿 势 下 的 启 动 和 停 止 动 作 是 否 准 确 运 动 是 否 平 滑 顺 畅 有 无 震 颤 如 让 受 试 者 从 俯 卧 位 翻 身 至 仰 卧 位, 或 从 俯 卧 位 起 身 至 侧 坐 位, 然 后 进 展 至 四 点 跪 位 双 膝 跪 位 单 膝 跪 位 立 位 等 2 观 察 受 试 者 的 日 常 生 活 活 动 并 通 过 与 健 康 同 龄 人 比 较, 判 断 受 试 者 是 否 存 在 协 调 功 能 障 碍 ( 二 ) 协 调 试 验 协 调 试 验 分 平 衡 性 与 非 平 衡 性 协 调 试 验 两 类 1 平 衡 性 协 调 试 验 平 衡 性 协 调 试 验 是 评 估 身 体 在 直 立 位 时 的 姿 势 完 成 动 作 的 速 度 和 质 量 平 衡 以 及 静 和 动 的 各 成 分 (1) 试 验 方 法 ( 以 下 试 验 是 否 能 完 成, 若 能 完 成 增 加 试 验 难 度 ) 1) 双 足 站 立 : 正 常 舒 服 位 ; 2) 双 足 站 立 : 双 足 并 拢 站 3) 双 足 站 立 : 一 足 在 另 一 足 前 方 4) 单 足 站 立 5) 站 立 位, 上 肢 交 替 地 放 在 身 旁 头 上 方 或 腰 部 ; 6) 在 保 护 下, 出 其 不 意 地 让 受 试 者 失 去 平 衡 ; 7) 弯 腰, 返 回 直 立 位 ; 130

131 8) 身 体 侧 弯 ; 9) 直 线 走, 一 足 跟 在 在 另 一 足 尖 之 前 ; 10) 侧 方 走 和 倒 退 走 ; 11) 正 步 走 ; 12) 变 换 速 度 走 ; 13) 急 停 急 走 ; 14) 环 形 走 和 变 换 方 向 走 ; 15) 足 跟 或 足 尖 着 地 走 ; 16) 站 立 位 睁 眼 或 闭 眼 ; 17) 设 置 障 碍 物 (2) 评 分 标 准 : 4 分 : 能 完 成 活 动 3 分 : 能 完 成 活 动, 但 需 要 较 少 的 帮 助 ; 2 分 : 能 完 成 活 动, 但 需 要 较 大 的 帮 助 ; 1 分 : 不 能 完 成 活 动 2 非 平 衡 性 协 调 试 验 非 平 衡 性 协 调 试 验 是 评 估 身 体 不 在 直 立 位 时 静 止 和 运 动 成 分 (1) 评 定 方 法 : 1) 指 鼻 试 验 : 受 试 者 肩 关 节 外 展 90 度, 肘 关 节 伸 直, 然 后 用 示 指 头 触 及 自 己 鼻 尖 2) 指 - 他 人 指 试 验 : 评 测 者 将 示 指 举 在 受 试 者 面 前, 受 试 者 用 示 指 触 及 评 测 者 示 指 头 ; 评 测 者 改 变 示 指 距 离 方 向, 受 试 者 再 用 131

132 示 指 触 及 3) 指 指 试 验 : 让 受 试 者 双 肩 外 展 90 度, 肘 伸 直, 然 后 双 手 靠 近, 用 一 手 示 指 触 及 另 一 手 示 指 头 4) 指 鼻 和 指 - 他 人 指 试 验 : 受 试 者 用 示 指 交 替 地 触 及 自 己 鼻 尖 和 评 测 者 示 指 头, 后 者 可 改 变 方 向 和 距 离 5) 对 指 试 验 : 让 受 试 者 用 拇 指 头 依 次 触 及 其 他 手 指 头, 并 逐 步 增 加 对 指 速 度 6) 抓 握 试 验 : 用 力 握 拳 释 放, 并 充 分 伸 展 各 指, 速 度 逐 步 增 加 7) 前 臂 旋 转 试 验 : 上 臂 靠 近 躯 干, 肘 屈 90 度, 掌 心 交 替 地 向 上 和 向 下, 速 度 逐 步 增 加 8) 反 跳 试 验 : 受 试 者 屈 肘, 检 查 者 被 动 伸 其 肘, 让 受 试 者 保 持 屈 肘 姿 势, 检 查 者 突 然 释 手, 正 常 二 头 肌 将 控 制 前 臂 使 之 不 向 受 试 者 头 部 冲 击 9) 轻 叩 手 : 屈 肘, 前 臂 旋 前, 在 膝 上 轻 叩 手 10) 轻 叩 足 : 受 试 者 取 坐 位, 足 触 地, 用 跖 球 ( 足 跖 球 ) 轻 叩 地 板, 膝 不 能 抬 起, 足 跟 不 能 离 地 11) 指 示 准 确 : 受 试 者 与 评 测 者 面 对 面 站 或 坐, 测 评 者 屈 肩 90 度, 伸 肘 伸 出 示 指, 让 受 试 者 示 指 头 与 测 评 者 示 指 头 相 触 及 ; 受 试 者 充 分 屈 肩, 上 肢 指 向 天 花 板, 然 后 返 回 原 位 与 测 评 者 示 指 相 触 及 12) 交 替 地 跟 - 膝 跟 - 趾 试 验 : 受 试 者 仰 卧 位, 用 对 侧 下 肢 足 跟 交 替 地 触 及 同 侧 膝 和 踇 趾 132

133 13) 趾 - 他 人 指 试 验 : 受 试 者 仰 卧, 然 后 用 趾 触 及 测 评 者 手 指, 后 者 可 改 变 方 向 和 距 离 14) 跟 - 胫 试 验 : 受 试 者 仰 卧, 一 侧 足 跟 在 另 一 侧 的 胫 前 方 上 下 滑 动 15) 画 圆 或 横 8 字 试 验 : 受 试 者 用 上 肢 或 下 肢 在 空 气 中 画 一 圆 或 横 8 字 测 评 下 肢 时 取 仰 卧 位 16) 肢 体 保 持 试 验 : 将 上 肢 保 持 在 前 上 方 水 平 位 ; 将 下 肢 膝 关 节 保 持 在 伸 直 位 (2) 评 分 标 准 : 每 个 试 验 分 别 进 行 评 分 5 分 : 正 常 ;4 分 : 轻 度 障 碍 : 能 完 成 指 定 的 活 动, 但 速 度 和 熟 练 程 度 比 正 常 稍 差 ;3 分 : 中 度 障 碍 : 能 完 成 指 定 的 活 动, 但 协 调 缺 陷 极 明 显, 动 作 慢 笨 拙 和 不 稳 定 ;2 分 : 重 度 障 碍 : 只 能 发 起 运 动 而 不 能 完 成 ;1 分 : 不 能 活 动 ( 三 ) 协 调 试 验 的 选 择 可 根 据 运 动 缺 陷, 选 择 相 应 的 协 调 试 验 方 法, 见 表 表 11-1 不 同 运 动 缺 陷 时 的 协 调 试 验 方 法 运 动 缺 陷 评 定 方 法 Ⅰ. 轮 替 运 动 障 碍 指 鼻 试 验 交 替 指 鼻 和 指 指 试 验 前 臂 旋 前 试 验 膝 关 节 屈 伸 试 验 变 速 走 Ⅱ. 辨 距 不 良 指 示 准 确 133

134 画 圆 或 横 8 字 试 验 跟 膝 胫 试 验 走 标 记 物 Ⅲ. 动 作 分 解 指 鼻 试 验 指 - 他 人 试 验 交 替 地 跟 - 膝 跟 - 趾 试 验 趾 - 他 人 指 试 验 Ⅳ. 意 向 震 颤 在 功 能 活 动 中 观 察, 接 近 靶 时 缺 陷 加 重 交 替 指 鼻 和 指 指 试 验 对 指 试 验 指 - 他 人 指 试 验 趾 - 他 人 指 试 验 Ⅴ. 静 止 震 颤 在 静 止 时 观 察 受 试 者 在 活 动 时 观 察 受 试 者, 活 动 时 缺 陷 减 轻 或 消 失 Ⅵ. 姿 势 性 震 颤 观 察 正 常 的 站 立 姿 势 Ⅶ. 运 动 徐 缓 走 路 中 观 察 手 的 摆 动 变 换 速 度 和 方 向 行 走 突 然 停 止 后 再 走 观 察 受 试 者 功 能 活 动 Ⅷ. 姿 势 紊 乱 上 下 肢 固 定 或 保 持 在 某 一 位 置 在 坐 或 站 位 上 出 其 不 意 地 使 之 脱 离 平 衡 改 变 站 姿 ( 双 足 正 常 站 立 变 换 为 一 足 在 另 一 足 前 方 ) 134

135 单 足 站 Ⅸ. 步 态 紊 乱 直 线 走 侧 方 走 倒 退 走 正 步 走 变 速 走 环 形 走 第 二 节 协 调 功 能 训 练 一 影 响 协 调 训 练 的 因 素 1. 与 协 调 有 关 的 感 觉 作 用 视 觉 本 体 感 觉 与 协 调 有 重 要 关 系 视 觉 对 协 调 功 能 有 补 偿 作 用, 本 体 感 觉 用 同 样 有 益 于 协 调 的 维 持 2. 动 作 的 频 率 协 调 动 作 的 频 率 越 低, 越 易 保 持 协 调, 反 之, 协 调 动 作 的 频 率 越 高, 择 越 易 失 去 协 调 性 3. 与 协 调 有 关 的 运 动 控 制 系 统 中 枢 神 经 系 统 和 肌 肉 骨 骼 系 统 的 功 能 越 接 近 正 常, 则 协 调 功 能 越 接 近 正 常 4. 其 他 因 素 如 精 神 心 里 认 知 和 患 者 的 主 动 性 等 患 者 有 抑 郁 或 焦 虑 情 绪 会 影 响 训 练 的 效 果, 认 知 功 能 差 测 训 练 效 果 可 能 不 明 显, 主 动 性 差 可 能 也 会 影 响 训 练 效 果 二 协 调 训 练 的 基 本 原 则 1. 协 调 训 练 的 目 的 协 调 训 练 的 目 的 是 改 善 动 作 的 质 量, 即 改 善 完 成 动 作 的 方 向 和 节 奏 力 度 和 速 度, 已 达 到 准 确 的 目 标 135

136 2. 协 调 训 练 的 基 本 原 则 (1) 由 易 到 难, 循 序 渐 进 : 先 进 行 简 单 动 作 的 练 习, 掌 握 后, 在 完 成 复 杂 的 动 作, 逐 步 增 加 训 练 的 难 度 和 复 杂 性 (2) 重 复 性 训 练 : 每 个 动 作 都 需 重 复 练 习, 才 能 取 到 强 化 的 效 果, 这 种 动 作 才 能 被 大 脑 记 忆, 从 而 促 进 大 脑 的 功 能 重 组, 进 一 步 改 善 协 调 功 能 (3) 针 对 性 训 练 : 针 对 具 体 的 协 调 障 碍 而 进 行 针 对 性 训 练, 这 样 更 具 有 目 的 性 (4) 综 合 性 训 练 : 协 调 训 练 不 是 孤 立 进 行 的, 即 在 进 行 针 对 训 练 的 同 时, 也 需 要 进 行 相 关 的 训 练, 如 改 善 肌 力 平 衡 的 训 练 等 三 协 调 训 练 方 法 ( 一 ) 与 平 衡 功 能 训 练 的 区 别 协 调 功 能 训 练 的 方 法 与 平 衡 功 能 训 练 方 法 基 本 相 同, 二 者 的 区 别 在 于 侧 重 点 不 同 平 衡 功 能 的 训 练 侧 重 于 身 体 重 心 的 控 制, 以 粗 大 动 作 精 细 动 作 训 练 为 主 ; 协 调 功 能 训 练 侧 重 低 于 动 作 的 灵 活 性 稳 定 性 和 准 确 性, 以 肢 体 远 端 关 节 的 精 细 动 作 多 关 节 共 同 运 动 的 控 制 为 主, 同 时 强 调 动 作 完 成 过 程 的 质 量, 例 如 动 作 的 完 成 是 否 正 确 准 确 在 完 成 过 程 中 有 没 有 出 现 肢 体 的 震 颤 等 协 调 功 能 的 评 定 的 方 法 如 指 鼻 试 验 轮 替 试 验 等, 这 些 动 作 既 可 以 用 来 进 行 评 定, 同 时 也 可 以 用 来 进 行 协 调 训 练 具 体 的 训 练 方 法 主 要 包 括 轮 替 动 作 的 练 习 和 定 位 的 方 向 性 动 作 练 习 两 个 方 面 ( 二 ) 上 肢 协 调 训 练 136

137 上 肢 协 调 训 练 包 括 轮 替 动 作 的 练 习 和 定 位 的 方 向 性 动 作 练 习 1. 轮 替 动 作 练 习 主 要 根 据 关 节 的 活 动 方 向 而 进 行 (1) 双 上 肢 交 替 上 举 : 左 右 侧 上 肢 举 过 头 顶 高 度, 手 臂 尽 量 保 持 伸 直, 并 逐 渐 加 快 练 习 的 速 度 (2) 双 上 肢 交 替 摸 肩 上 举 : 左 右 侧 上 肢 交 替 屈 肘 摸 同 侧 肩, 然 后 上 举 (3) 双 上 肢 交 替 前 伸 : 上 肢 要 前 伸 至 水 平 位, 并 逐 渐 加 快 速 度 (4) 交 替 屈 肘 : 双 上 肢 起 始 位 为 解 刨 位, 然 后 左 右 侧 交 替 屈 肘, 手 拍 同 侧 肩 部 逐 渐 加 快 速 度 (5) 前 臂 旋 前 旋 后 : 肩 关 节 前 屈 90, 肘 伸 直, 左 右 侧 同 时 进 行 前 臂 旋 前 旋 后 的 练 习 或 一 侧 练 习 一 定 时 间, 再 换 另 一 侧 练 习 (6) 腕 屈 伸 : 双 侧 同 时 进 行 腕 屈 伸 练 习, 或 一 侧 练 习 一 定 时 间, 再 换 另 一 侧 练 习 (7) 双 手 交 替 掌 心 拍 掌 背 : 双 手 放 于 胸 前, 左 手 掌 心 拍 右 手 掌 背, 然 后 右 手 掌 心 拍 左 手 掌 背, 如 此 交 替 进 行, 逐 渐 加 快 速 度 2. 方 向 性 动 作 练 习 包 括 以 下 方 面 (1) 指 鼻 练 习 : 左 右 侧 交 替 以 示 指 指 鼻, 或 一 侧 以 示 指 指 鼻, 反 复 练 习 一 定 时 间, 再 换 另 一 侧 练 习 (2) 对 指 练 习 : 双 手 相 应 的 手 指 互 相 碰 触, 由 拇 指 到 小 指 交 替 进 行 ; 或 左 手 的 拇 指 分 别 与 其 余 四 个 手 指 进 行 对 指, 练 习 一 定 时 间, 再 换 右 手, 或 双 手 同 时 练 习 以 上 练 习 同 样 要 逐 渐 加 快 速 度 (3) 指 敲 桌 面 : 双 手 同 时 与 五 个 手 指 交 替 敲 击 桌 面 或 一 侧 练 习 一 定 137

138 时 间, 再 换 另 一 侧 练 习 (4) 其 他 : 画 画 下 跳 棋 等, 或 使 用 套 圈 板 木 插 板 进 行 作 业 治 疗 ( 三 ) 下 肢 协 调 训 练 下 肢 协 调 训 练 包 括 轮 替 的 练 习 和 定 位 的 方 向 性 动 作 练 习 1. 轮 替 动 作 (1) 交 替 屈 髋 : 仰 卧 于 床 上, 膝 关 节 伸 直, 左 右 侧 交 替 屈 髋 至 90, 逐 渐 加 快 速 度 (2) 交 替 伸 膝 坐 于 床 边, 小 腿 自 然 下 垂, 左 右 侧 交 替 伸 膝 (3) 坐 位 交 替 踏 步 : 坐 位 时 左 右 侧 交 替 踏 步, 并 逐 渐 加 快 速 度 (4) 拍 地 练 习 : 足 跟 触 地, 脚 尖 抬 起 做 拍 地 动 作, 可 以 双 脚 同 时 或 分 别 做 2. 整 体 动 作 (1) 原 地 踏 步 走 : 踏 步 的 同 时 双 上 肢 交 替 摆 臂, 逐 渐 加 快 速 度 (2) 原 地 高 抬 腿 跑 : 高 抬 腿 跑 的 同 时 双 上 肢 交 替 摆 臂, 逐 渐 加 快 速 度 (3) 其 他 : 跳 绳 踢 毽 子 等 协 调 训 练 开 始 时 均 在 睁 眼 的 状 态 下 进 行, 当 功 能 改 善 后, 可 根 据 具 体 情 况, 将 有 些 训 练 项 目 改 为 闭 眼 状 态 下 进 行, 以 增 加 训 练 的 难 度, 如 : 指 鼻 练 习 对 指 练 习 等 ( 四 ) 协 调 训 练 的 注 意 事 项 在 进 行 协 调 功 能 训 练 时, 治 疗 时 要 明 确 的 注 意 事 项 : 1. 协 调 功 能 训 练 适 用 于 具 有 协 调 功 能 障 碍 的 患 者 138

139 2. 当 患 者 具 有 严 重 的 心 律 失 常 心 力 衰 竭 严 重 感 染 或 严 重 的 痉 挛 等, 则 暂 不 宜 训 练 3. 训 练 前 训 练 中 要 注 意 协 调 功 能 评 定, 以 了 解 问 题 所 在, 制 定 或 修 改 训 练 方 案 4. 协 调 功 能 训 练 不 是 孤 立 进 行 的, 要 同 时 进 行 相 应 的 肌 力 平 衡 功 能 训 练 等 其 他 训 练 第 三 节 平 衡 功 能 的 评 定 平 衡 是 动 作 的 基 本 保 证, 要 使 活 动 中 的 身 体 保 持 平 衡 准 确, 就 必 须 有 良 好 的 平 衡 和 协 调 功 能 平 衡 与 协 调 功 能 关 系 密 切, 相 互 联 系, 相 互 影 响, 共 同 维 持 人 体 正 常 活 动 一 概 述 平 衡 的 定 义 与 分 类 1 平 衡 人 体 平 衡 (balance,equilibrium) 是 指 身 体 重 心 偏 离 稳 定 位 置 时, 通 过 自 发 的 无 意 识 的 或 反 射 性 的 活 动, 以 恢 复 质 心 稳 定 的 能 力 支 撑 面 (base of support) 是 指 人 体 在 各 种 体 位 下 ( 卧 坐 站 立 行 走 ) 所 依 靠 的 接 触 面 人 体 站 立 时 的 支 撑 面 为 两 足 及 两 足 之 间 的 面 积 当 身 体 的 质 心 落 在 支 撑 面 内, 人 体 就 能 维 持 平 衡 ; 当 身 体 的 质 心 落 在 支 撑 面 以 外 时, 人 体 就 失 去 平 衡 支 撑 面 的 大 小 与 人 体 平 衡 维 持 能 力 密 切 相 关, 支 撑 面 越 大, 体 位 稳 定 性 就 越 好, 越 容 易 维 持 平 衡, 反 之, 则 越 不 稳 139

140 2 平 衡 的 分 类 人 体 的 平 衡 可 以 分 为 以 下 两 大 类 (1) 静 态 平 衡 : 指 的 是 人 体 或 人 体 某 一 部 位 处 于 某 种 特 定 的 姿 势, 例 如 坐 或 站 等 姿 势 时 保 持 稳 定 的 状 态 (2) 动 态 平 衡 : 包 括 两 个 方 面 : 自 动 态 平 衡 : 指 的 是 人 体 在 进 行 各 种 自 主 运 动, 例 如 由 坐 到 站 或 由 站 到 坐 等 各 种 姿 势 间 的 转 换 运 动 时, 能 重 新 获 得 稳 定 状 态 的 能 力 他 动 态 平 衡 : 指 的 是 人 体 对 外 界 干 扰, 例 如 推 拉 等 产 生 反 应 恢 复 稳 定 状 态 的 能 力 3 平 衡 反 应 平 衡 反 应 是 指 当 平 衡 状 态 改 变 时, 机 体 恢 复 原 有 平 衡 或 建 立 新 平 衡 的 过 程, 包 括 反 应 时 间 和 运 动 时 间 4 平 衡 反 应 形 成 规 律 6 个 月 时 形 成 俯 卧 位 平 衡 反 应, 7 ~ 8 个 月 形 成 仰 卧 位 和 坐 位 平 衡 反 应, 9 ~ 12 个 月 形 成 蹲 起 反 应, 12 ~ 21 个 月 形 成 站 立 反 应 5 特 殊 平 衡 反 应 除 了 一 般 的 平 衡 反 应 之 外, 尚 有 两 种 特 殊 化 平 衡 反 应 (1) 保 护 性 伸 展 反 应 (2) 跨 步 式 及 跳 跃 反 应 ( 一 ) 人 体 平 衡 的 维 持 机 制 维 持 人 体 的 平 衡 需 要 以 下 三 个 环 节 的 参 与 : 1 感 觉 输 入 : 人 体 站 立 时 身 体 所 处 位 置 与 地 球 引 力 及 周 围 环 境 的 关 系 通 过 视 觉 躯 体 感 觉 前 庭 觉 的 传 入 而 被 感 知 140

141 (1) 视 觉 系 统 : 由 视 网 膜 收 集 视 通 路 传 入 视 神 经 中 枢, 提 供 周 围 环 境 身 体 运 动 和 方 向 的 信 息 在 环 境 静 止 的 情 况 下, 视 觉 系 统 能 够 准 确 的 环 境 中 物 体 的 运 动 以 及 眼 和 头 部 的 视 空 间 定 位 当 身 体 的 平 衡 因 躯 体 感 觉 受 到 干 扰 或 破 坏 时, 视 觉 系 统 通 过 颈 部 肌 肉 收 缩 使 头 部 保 持 向 上 直 立 位 和 保 持 水 平 视 线 来 使 身 体 保 持 或 恢 复 到 原 来 的 直 立 位, 从 而 获 得 新 的 平 衡 如 果 去 除 或 阻 断 视 觉 输 入 ( 如 闭 眼 或 戴 眼 罩 ), 人 体 的 稳 定 性 较 睁 眼 时 明 显 下 降 这 也 是 视 觉 障 碍 和 老 年 人 平 衡 能 力 下 降 的 原 因 之 一 (2) 躯 体 感 觉 : 平 衡 的 躯 体 感 觉 包 括 皮 肤 感 觉 ( 触 压 觉 ) 和 本 体 感 觉 在 维 持 身 体 平 衡 和 姿 势 的 过 程 中, 与 支 撑 面 相 接 触 的 皮 肤 触 压 觉 感 受 器 向 大 脑 皮 质 传 递 有 关 体 重 的 分 布 情 况 和 身 体 质 心 的 位 置 ; 分 布 于 肌 肉 关 节 及 肌 腱 等 处 的 本 体 感 受 器 ( 螺 旋 状 感 觉 神 经 末 梢 ) 收 集 随 支 撑 面 变 化 的 信 息, 经 深 感 觉 传 导 通 路 向 上 传 递 正 常 人 站 立 在 固 定 的 支 撑 面 上 时, 足 底 皮 肤 的 触 压 觉 和 踝 关 节 的 本 体 感 觉 输 入 起 主 导 作 用, 当 足 底 皮 肤 和 下 肢 本 体 感 觉 输 入 完 全 消 失 时, 人 体 失 去 感 受 支 撑 面 情 况 的 能 力, 姿 势 的 稳 定 性 立 刻 受 到 严 重 影 响, 此 时, 闭 目 站 立 时 身 体 倾 斜 摇 晃, 甚 至 摔 倒 (3) 前 庭 系 统 : 包 括 三 个 半 规 管 感 知 人 体 角 加 速 度 运 动 和 椭 圆 囊 球 囊 ( 耳 石 器 ) 感 知 的 瞬 时 直 线 加 速 运 动 及 与 直 线 重 力 加 速 有 关 的 头 部 位 置 改 变 的 信 息, 经 第 四 对 脑 神 经 进 脑 干 头 部 的 旋 转 刺 激 了 前 庭 系 统 中 两 个 感 受 器 其 一 为 半 规 管 内 的 壶 腹 嵴 ( 运 动 位 置 感 受 器 ), 能 感 受 头 部 在 三 维 空 间 中 的 运 动 角 加 ( 减 ) 速 度 的 变 化 引 起 的 刺 激 141

142 在 躯 体 感 觉 和 视 觉 系 统 正 常 的 情 况 下, 前 庭 冲 动 在 控 制 人 体 质 心 位 置 上 的 作 用 很 小 当 躯 体 感 觉 和 视 觉 信 息 输 入 均 不 存 在 ( 被 阻 断 ) 或 输 入 不 准 确 而 发 生 冲 突 时, 前 庭 系 统 的 感 觉 输 入 在 维 持 人 体 平 衡 方 面 就 变 得 非 常 重 要 2 中 枢 整 合 : 三 种 感 觉 信 息 在 包 括 脊 髓 前 庭 核 内 侧 纵 束 脑 干 网 状 结 构 小 脑 及 大 脑 皮 层 等 多 级 平 衡 觉 神 经 中 枢 中 进 行 整 合 加 工, 并 形 成 运 动 的 方 案 当 体 位 或 姿 势 变 化 时, 为 了 判 断 人 体 质 心 的 准 确 位 置 和 支 撑 面 情 况, 中 枢 神 经 系 统 将 三 种 感 觉 信 息 进 行 整 合, 迅 速 判 断 何 种 感 觉 所 提 供 的 信 息 是 有 用 的, 何 种 感 觉 所 提 供 的 信 息 是 相 互 冲 突 的, 从 中 选 择 出 提 供 准 确 定 位 信 息 的 感 觉 输 入, 放 弃 错 误 的 感 觉 输 入 3 运 动 控 制 : 枢 神 经 系 统 在 对 多 种 感 觉 信 息 进 行 分 析 整 合 后 下 达 运 动 指 令, 运 动 系 统 以 不 同 的 协 同 运 动 模 式 控 制 姿 势 变 化, 将 身 体 质 心 调 整 到 原 来 的 范 围 内 或 重 新 建 立 新 的 平 衡 (1) 踝 调 节 机 制 : 是 指 人 体 站 在 一 个 比 较 坚 固 和 较 大 的 支 撑 面 上, 受 到 一 个 较 小 的 外 界 干 扰 ( 如 较 小 的 推 力 ) 时, 身 体 质 心 以 踝 关 节 为 轴 进 行 前 后 转 动 或 摆 动 ( 类 似 钟 摆 运 动 ), 以 调 整 质 心, 保 持 身 体 的 稳 定 性 (2) 髋 调 节 机 制 : 正 常 人 站 立 在 较 小 的 支 撑 面 上 ( 小 于 双 足 面 积 ), 受 到 一 个 较 大 的 外 界 干 扰 时, 稳 定 性 明 显 降 低, 身 体 前 后 摆 动 幅 度 增 大 为 了 减 少 身 体 摆 动, 使 身 体 质 心 重 新 回 到 双 足 范 围 内, 人 体 通 过 髋 关 节 的 屈 伸 活 动 来 调 整 身 体 质 心 和 保 持 平 衡 142

143 (3) 跨 步 调 节 机 制 : 当 外 力 干 扰 过 大, 使 身 体 的 摇 动 进 一 步 增 加, 质 心 超 出 其 稳 定 极 限, 髋 调 节 机 制 不 能 应 答 平 衡 的 变 化 时, 人 体 启 动 跨 步 调 节 机 制, 自 动 地 向 用 力 方 向 快 速 跨 出 或 跳 跃 一 步, 来 重 新 建 立 身 体 质 心 支 撑 点, 使 身 体 重 新 确 定 能 实 现 稳 定 站 立 的 支 撑 面, 避 免 摔 倒 二 平 衡 反 应 及 其 表 现 方 式 ( 一 ) 平 衡 反 应 平 衡 反 应 是 指 平 衡 状 态 改 变 时, 人 体 恢 复 原 有 平 衡 或 建 立 新 平 衡 的 过 程, 包 括 反 应 时 间 和 运 动 时 间 反 应 时 间 是 指 从 平 衡 状 态 的 改 变 到 出 现 可 见 运 动 的 时 间 ; 运 动 时 间 是 指 从 出 现 可 见 运 动 到 动 作 完 成 建 立 新 平 衡 的 时 间 平 衡 反 应 使 人 体 不 论 卧 位 坐 位 站 立 位 均 能 保 持 稳 定 的 状 态 或 姿 势, 是 一 种 自 主 反 应, 受 大 脑 皮 层 控 制, 属 于 高 级 水 平 的 发 育 性 反 应 人 体 可 以 根 据 需 要 进 行 有 意 识 的 训 练, 以 提 高 或 改 善 平 衡 能 力, 例 如 体 操 技 巧 等 项 目 运 动 员 舞 蹈 杂 技 演 员 的 平 衡 能 力 就 明 显 高 于 普 通 人 群 当 某 种 原 因 导 致 人 体 平 衡 能 力 受 损 时, 通 过 积 极 的 治 疗 和 平 衡 训 练, 可 以 使 平 衡 功 能 得 到 改 善 或 恢 复 ( 二 ) 特 殊 的 平 衡 反 应 1 保 护 性 伸 展 反 应 当 身 体 受 到 外 力 作 用 而 偏 离 支 撑 点 时 所 发 生 的 一 种 平 衡 反 应, 表 现 为 上 肢 和 ( 或 ) 下 肢 的 伸 展 其 作 用 在 于 支 持 身 体, 防 止 摔 倒 2 跨 步 及 跳 跃 反 应 当 外 力 使 身 体 偏 离 支 撑 点 或 在 意 外 情 况 下, 为 了 143

144 避 免 摔 倒 或 受 到 损 伤, 身 体 顺 着 外 力 的 方 向 快 速 跨 出 一 步, 以 改 变 支 撑 点, 建 立 新 平 衡 的 过 程 其 作 用 是 通 过 重 新 获 取 新 的 平 衡, 来 保 护 自 己 避 免 受 到 伤 害 ( 三 ) 平 衡 反 应 的 形 成 规 律 平 衡 反 应 的 形 成 具 有 一 定 的 规 律 通 常 在 出 生 6 个 月 时 形 成 俯 卧 位 平 衡 反 应,7~8 个 月 形 成 仰 卧 位 和 坐 位 平 衡 反 应,9~12 个 月 形 成 蹲 起 反 应,12~21 个 月 形 成 站 立 反 应 ( 四 ) 平 衡 反 应 的 表 现 方 式 第 一 种 方 式 坐 位 或 站 立 位, 当 身 体 的 支 撑 点 发 生 变 化 时, 出 现 躯 干 向 外 力 作 用 的 方 向 弯 曲, 同 时 肢 体 向 外 伸 展 第 二 种 方 式 坐 位 或 站 立 位, 当 身 体 的 支 撑 点 发 生 倾 斜 或 质 心 移 位 时, 出 现 躯 干 向 倾 斜 上 方 弯 曲, 同 侧 肢 体 向 外 伸 展, 对 侧 肢 体 保 护 性 伸 展 第 三 种 方 式 体 位 同 上, 从 前 向 后 推 受 试 者, 先 后 出 现 足 趾 背 屈 屈 髋 躯 干 屈 曲 上 肢 向 前 平 抬, 最 后 头 肩 向 前 倾 斜 第 四 种 方 式 体 位 同 上, 从 后 向 前 推 受 试 者, 先 后 出 现 足 趾 屈 曲 足 跟 抬 起 伸 髋 躯 干 后 伸 上 肢 向 后 摆, 最 后 肩 后 伸 头 后 仰 第 四 节 平 衡 评 定 的 目 的 与 内 容 一 平 衡 评 定 的 目 的 分 级 与 适 应 症 ( 一 ) 评 定 的 目 的 了 解 评 定 对 象 是 否 有 平 衡 障 碍 确 定 平 衡 障 碍 的 程 度 类 型, 分 析 引 起 平 衡 障 碍 的 原 因 依 据 评 定 结 果 协 助 康 复 计 划 的 制 订 与 实 施, 对 平 衡 障 碍 治 疗 训 练 效 果 144

145 进 行 评 估 帮 助 研 制 平 衡 障 碍 评 定 与 训 练 的 新 设 备 ( 二 ) 平 衡 功 能 的 分 级 根 据 平 衡 活 动 的 完 成 情 况, 可 将 平 衡 功 能 分 为 4 级 I 级 : 能 正 确 地 完 成 活 动 ; II 级 : 能 完 成 活 动, 仅 需 要 较 小 的 帮 助 来 维 持 平 衡 ; III 级 : 能 完 成 活 动, 但 需 要 较 大 的 帮 助 来 维 持 平 衡 ; IV 级 : 不 能 完 成 活 动 ( 三 ) 适 应 症 凡 具 有 平 衡 功 能 障 碍 或 下 降 的 对 象 都 有 必 要 进 行 平 衡 功 能 的 评 定 常 引 起 平 衡 功 能 障 碍 的 主 要 疾 病 有 下 列 疾 病 1 中 枢 神 经 系 统 损 害 脑 外 伤 脑 血 管 意 外 帕 金 森 病 多 发 性 硬 化 小 脑 疾 患 脑 肿 瘤 脑 瘫 脊 髓 损 伤 等 2 耳 鼻 喉 科 疾 患 各 种 眩 晕 症 3 骨 关 节 疾 患 与 损 伤 骨 折 及 骨 关 节 疾 患 截 肢 关 节 置 换 影 响 姿 势 与 姿 势 控 制 的 颈 部 与 背 部 损 伤 以 及 各 种 运 动 损 伤 肌 肉 疾 患 及 周 围 神 经 损 伤 受 试 者 等 4 对 平 衡 功 能 有 特 殊 要 求 的 人 群 : 如 运 动 员 飞 行 员 及 宇 航 员 和 平 衡 功 能 自 然 下 降 的 老 年 人 也 需 要 进 行 平 衡 功 能 的 评 定 二 平 衡 评 定 的 内 容 与 指 标 ( 一 ) 评 定 的 内 容 1 静 止 状 态 在 不 同 体 位 时 均 能 保 持 平 衡, 睁 闭 眼 时 能 维 持 姿 势 稳 145

146 定, 在 一 定 时 间 内 能 对 外 界 变 化 做 出 必 要 的 姿 势 调 整 反 应 2 运 动 状 态 能 精 确 地 完 成 运 动, 并 能 完 成 不 同 速 度 的 运 动 ( 包 括 加 速 度 和 减 速 度 ), 运 动 后 能 回 到 初 始 位 置, 或 保 持 新 的 体 位 平 衡 如 在 不 同 体 位 下 伸 手 取 物 3 动 态 支 撑 面 当 支 撑 面 发 生 移 动 时 能 保 持 平 衡 4 姿 势 反 射 当 身 体 处 在 不 同 体 位 时, 由 于 受 到 外 力 ( 推 力 或 拉 力 ) 作 用 而 发 生 移 动, 人 体 建 立 新 平 衡 的 反 应 时 间 和 运 动 时 间 ( 二 ) 评 定 指 标 1 稳 定 性 指 维 持 身 体 姿 势 在 最 小 的 摆 动 范 围, 摆 动 范 围 越 小, 稳 定 性 越 好 2 对 称 性 指 身 体 的 质 量 平 均 分 布, 在 站 立 位, 身 体 质 量 平 均 分 布 在 两 下 肢, 坐 位 下 平 均 分 布 在 两 臀 3 动 态 稳 定 性 指 维 持 身 体 在 运 动 中 的 稳 定 性 第 五 节 平 衡 种 类 与 评 定 方 法 一 评 定 种 类 1 静 态 平 衡 又 称 一 级 平 衡, 指 人 体 在 无 外 力 作 用 下, 在 睁 眼 和 闭 眼 时 维 持 某 姿 势 稳 定 的 过 程, 例 如 坐 位 和 站 位 时 平 衡 2 自 我 动 态 平 衡 又 称 二 级 平 衡, 指 在 无 外 力 作 用 下 从 一 种 姿 势 调 整 到 另 外 一 种 姿 势 的 过 程, 在 整 个 过 程 中 保 持 平 衡 状 态, 例 如 行 走 过 程 的 平 衡 3 他 人 动 态 平 衡 又 称 三 级 平 衡, 指 人 体 在 外 力 的 作 用 下 ( 包 括 加 速 度 和 减 速 度 ) 当 身 体 质 心 发 生 改 变 时, 迅 速 调 整 质 心 和 姿 势, 保 持 身 146

147 体 平 衡 的 过 程 例 如 在 行 驶 的 汽 车 中 行 走 二 平 衡 评 定 方 法 平 衡 评 定 分 主 观 评 定 和 客 观 评 定 两 个 方 面 主 观 评 定 以 观 察 法 和 量 表 法 为 主, 客 观 评 定 主 要 需 要 借 助 设 备 如 平 衡 测 试 仪 等 进 行 测 评 1 观 察 法 1). 在 静 止 状 态 下 能 否 保 持 平 衡 例 如 : 睁 闭 眼 坐, 睁 闭 眼 站 立 ( 即 Rombcrg's 征 ), 双 足 靠 拢 站, 足 跟 对 足 尖 站, 单 足 交 替 站 等 2). 在 运 动 状 态 下 能 否 保 持 平 衡 例 如 : 坐 站 立 时 移 动 身 体, 在 不 同 条 件 下 行 走, 包 括 足 跟 着 地 走 足 尖 着 地 走 直 线 走 走 标 记 物 3). 侧 方 走, 倒 退 走, 环 行 走 等 2 量 表 法 属 于 主 观 评 定 后 的 记 录 方 法 优 点 是 不 需 要 专 门 的 设 备, 结 果 量 化, 评 分 简 单, 应 用 方 便 信 度 和 效 度 较 好 的 量 表 有 Fugl-Meyer 平 衡 反 应 测 试 Lindmark 平 衡 反 应 测 试 Berg 平 衡 量 表 测 试 MAS 平 衡 测 试 和 Semans 平 衡 障 碍 分 级 等 3 平 衡 仪 测 试 法 平 衡 测 试 系 统 是 近 来 发 展 起 来 的 定 量 评 定 平 衡 能 力 的 一 种 测 试 方 法 这 类 仪 器 采 用 高 精 度 的 压 力 传 感 器 和 电 子 计 算 机 技 术, 整 个 系 统 由 受 力 平 台 显 示 器 电 子 计 算 机 专 用 软 件 构 成 通 过 系 统 控 制 和 分 离 各 种 感 觉 信 息 的 输 入, 来 评 定 躯 体 感 受 视 觉 前 庭 系 统 对 于 平 衡 及 姿 势 控 制 的 作 用 与 影 响, 其 结 果 以 数 据 及 图 的 形 式 显 示 第 六 节 临 床 常 用 平 衡 评 定 方 法 147

148 ( 一 )Fugl-Meyer 平 衡 反 应 测 试 瑞 典 医 生 Fugl-Meyer 等 人 在 Brunnstrom 评 定 基 础 下 发 展 而 来, 常 用 于 测 试 上 运 动 神 经 元 损 伤 的 偏 瘫 受 试 者 评 定 项 目 及 评 分 标 准 Ⅰ 无 支 撑 坐 位 : 0 分 : 不 能 保 持 坐 位 ; 1 分 : 能 坐, 但 少 于 5 分 钟 ; 2 分 : 能 坚 持 坐 5 分 钟 以 上 Ⅱ 健 侧 展 翅 反 应 : 0 分 : 肩 部 无 外 展 或 肘 关 节 无 伸 展 ; 1 分 : 反 应 减 弱 ; 2 分 : 反 应 正 常 Ⅲ 患 侧 展 翅 反 应 : 评 分 同 第 Ⅱ 项 Ⅳ 支 撑 下 站 立 : 0 分 : 不 能 站 立 ; 1 分 : 在 他 人 的 最 大 支 撑 下 可 站 立 ; 148

149 2 分 : 由 他 人 稍 给 支 撑 即 能 站 立 1 分 钟 Ⅴ 无 支 撑 站 立 : 0 分 : 不 能 站 立 ; 1 分 : 不 能 站 立 1 分 钟 或 身 体 摇 晃 ; 2 分 : 能 平 衡 站 立 1 分 钟 以 上 Ⅵ 健 侧 站 立 : 0 分 : 不 能 维 持 1-2 秒 ; 1 分 : 平 衡 站 稳 4-9 秒 ; 2 分 : 平 衡 站 立 超 过 10 秒 Ⅶ 患 侧 站 立 : 评 分 同 第 Ⅵ 项 说 明 :Fugl-Meyer 平 衡 量 表 主 要 适 用 于 偏 瘫 患 者 的 平 衡 功 能 评 定 此 法 对 偏 瘫 患 者 进 行 七 个 项 目 的 检 查, 每 个 检 查 项 目 都 分 为 0~2 分 三 个 级 别 进 行 记 分, 最 高 分 14 分, 最 低 分 0 分, 少 于 14 分, 说 明 平 衡 功 能 有 障 碍, 评 分 越 低, 表 示 平 衡 功 能 障 碍 越 严 重 无 支 撑 坐 位 时 双 足 应 着 地 检 查 健 侧 展 翅 反 应 时, 检 查 者 从 患 侧 向 健 侧 轻 推 患 者 至 接 近 失 衡 点, 观 察 患 者 有 无 外 展 健 侧 上 肢 90 以 伸 手 扶 持 支 撑 面 的 展 翅 反 应 149

150 ( 二 )Lindmark 平 衡 反 应 测 试 由 瑞 典 学 者 Birgitta Lindmark 在 Fugl-Meyer 方 法 上 修 订 而 成,1998 年 发 表, 方 法 更 为 适 用 Ⅰ 自 己 坐 0 分 : 不 能 坐 1 分 : 稍 许 帮 助 ( 如 一 只 手 ) 即 可 坐 2 分 : 独 自 坐 超 过 10 sec. 3 分 : 独 自 坐 超 过 5 min. Ⅱ 保 护 性 反 应 病 人 闭 上 0 分 : 无 反 应 眼 睛, 由 左 侧 向 右 侧 推 ; 1 分 : 反 应 很 小 再 由 右 侧 向 左 侧 推 2 分 : 反 应 缓 慢, 动 作 笨 拙 3 分 : 正 常 反 应 Ⅲ 在 帮 助 下 站 立 0 分 : 不 能 站 立 1 分 : 在 2 个 人 全 力 帮 助 下 才 能 站 立 2 分 : 在 1 个 人 中 度 帮 助 下 能 够 站 立 3 分 : 稍 许 帮 助 ( 如 一 只 手 ) 即 可 站 立 Ⅳ 独 立 站 立 0 分 : 不 能 站 立 1 分 : 能 站 立 10sec., 或 重 心 明 显 偏 向 一 侧 下 肢 2 分 : 能 站 立 1min., 或 站 立 时 稍 不 对 称 150

151 3 分 : 能 站 立 1min. 以 上, Ⅴ 上 肢 能 在 肩 水 平 以 上 活 动 单 腿 站 立 ( 左 腿 右 腿 ) 0 分 : 不 能 站 立 1 分 : 能 站 立, 不 超 过 5sec. 2 分 : 能 站 立, 超 过 5sec. 3 分 : 能 站 立, 超 过 10sec. 可 能 最 高 得 分 :15 ( 三 )Berg 平 衡 量 表 测 评 者 按 照 以 下 说 明 示 范 每 个 项 目 和 ( 或 ) 给 予 受 试 者 以 指 导 如 果 某 个 项 目 测 试 双 侧 或 测 试 1 次 不 成 功 需 要 再 次 测 试, 则 记 分 时 记 录 此 项 目 的 最 低 得 分 大 多 数 项 目 中, 受 试 者 在 要 求 的 位 置 上 需 保 持 一 定 时 间 不 能 达 到 所 要 求 的 时 间 或 距 离, 或 需 要 监 护, 或 需 要 外 界 支 持 或 测 评 者 的 帮 助, 则 按 照 评 定 标 准 给 予 相 应 的 分 数 受 试 者 要 意 识 到 完 成 每 项 任 务 时 必 须 保 持 平 衡 测 评 工 具 : 秒 表 或 带 有 秒 针 的 手 表 1 块 直 尺 或 带 有 cm 刻 度 的 测 量 尺 1 把 测 试 所 需 的 椅 子 要 高 度 适 中 在 进 行 第 12 项 任 务 时 要 用 到 一 个 台 阶 或 一 只 高 度 与 台 阶 相 当 的 小 凳 子 Berg 平 衡 量 表 检 查 项 目 完 成 情 况 及 评 分 初 期 评 中 期 评 末 期 评 定 定 定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151

152 4 分 不 用 手 扶 能 够 独 立 地 站 起 并 保 持 稳 定 1 从 坐 位 站 起 3 分 用 手 扶 着 能 够 独 立 地 站 起 2 分 几 次 尝 试 后 自 己 用 手 扶 着 站 起 1 分 需 要 他 人 小 量 的 帮 助 才 能 站 起 或 保 持 稳 定 0 分 需 要 他 人 中 等 或 大 量 的 帮 助 才 能 站 起 或 保 持 稳 定 4 分 能 够 安 全 站 立 2 分 钟 2 无 支 持 站 立 3 分 在 监 视 下 能 够 站 立 2 分 钟 2 分 在 无 支 持 的 条 件 下 能 够 站 立 30 秒 1 分 需 要 若 干 次 尝 试 才 能 无 支 持 地 站 立 达 30 秒 0 分 无 帮 助 时 不 能 站 立 30 秒 3 无 靠 背 坐 位, 双 脚 着 地 或 放 在 凳 子 上 4 分 能 够 安 全 地 保 持 坐 位 2 分 钟 3 分 在 监 视 下 能 够 保 持 坐 位 2 分 钟 2 分 能 坐 30 秒 1 分 能 坐 10 秒 0 分 没 有 靠 背 支 持 不 能 坐 10 秒 152

153 4 4 分 最 小 量 用 手 帮 助 安 全 地 坐 下 3 分 借 助 于 双 手 能 够 控 制 身 体 的 下 降 4 从 站 2 分 用 小 腿 的 后 部 顶 住 椅 子 来 控 制 身 立 位 坐 体 的 下 降 下 1 分 独 立 地 坐, 但 不 能 控 制 身 体 下 降 0 分 需 要 他 人 帮 助 坐 下 4 分 稍 用 手 扶 就 能 够 安 全 地 转 移 3 分 绝 对 需 要 用 手 扶 着 才 能 够 安 全 地 5 转 移 2 分 需 要 口 头 提 示 或 监 视 才 能 够 转 移 1 分 需 要 一 个 人 的 帮 助 0 分 为 了 安 全, 需 要 两 个 人 的 帮 助 或 监 视 4 分 能 够 安 全 地 站 10 秒 6 无 支 持 闭 目 站 立 3 分 监 视 下 能 够 安 全 地 站 10 秒 2 分 能 站 3 秒 1 分 闭 眼 不 能 达 3 秒 钟, 但 站 立 稳 定 0 分 为 了 不 摔 倒 而 需 要 两 个 人 的 帮 助 153

154 4 分 能 够 独 立 地 将 双 脚 并 拢 并 安 全 站 立 1 分 钟 7 双 脚 并 拢 无 支 持 站 立 3 分 能 够 独 立 地 将 双 脚 并 拢 并 在 监 视 下 站 立 1 分 钟 2 分 能 够 独 立 地 将 双 脚 并 拢, 但 不 能 保 持 30 秒 1 分 需 要 别 人 帮 助 将 双 脚 并 拢, 但 能 双 脚 并 拢 站 15 秒 0 分 需 要 别 人 帮 助 将 双 脚 并 拢, 双 脚 并 拢 站 立 不 能 保 持 15 秒 8 站 立 位 时 上 肢 向 前 伸 展 并 向 前 移 动 4 分 能 够 向 前 伸 出 >25cm 3 分 能 够 安 全 地 向 前 伸 出 >12cm 2 分 能 够 安 全 地 向 前 伸 出 >5cm 1 分 上 肢 可 以 向 前 伸 出, 但 需 要 监 视 0 分 在 向 前 伸 展 时 失 去 平 衡 或 需 要 外 部 支 持 154

155 4 分 能 够 轻 易 地 且 安 全 地 将 鞋 捡 起 3 分 能 够 将 鞋 捡 起, 但 需 要 监 视 9 站 立 位 时 从 地 面 捡 起 物 品 2 分 伸 手 向 下 达 2~5cm 且 独 立 地 保 持 平 衡 但 不 能 将 鞋 捡 起 1 分 试 着 做 伸 手 向 下 捡 鞋 动 作 时 需 要 监 视, 但 仍 不 能 将 鞋 捡 起 0 分 不 能 试 着 做 伸 手 向 下 捡 鞋 的 动 作, 或 需 要 帮 助 免 于 失 去 平 衡 摔 倒 4 分 从 左 右 侧 向 后 看, 体 重 转 移 良 好 10 站 立 位 转 身 向 后 看 3 分 仅 从 一 侧 向 后 看, 另 一 侧 体 重 转 移 较 差 2 分 仅 能 转 向 侧 面, 但 身 体 的 平 衡 可 以 维 持 1 分 转 身 时 需 要 监 视 0 分 需 要 帮 助 以 防 失 去 平 衡 或 摔 倒 4 分 在 4 秒 时 间 内 安 全 地 转 身 分 在 4 秒 内 仅 能 从 一 个 方 向 安 全 地 11 转 身 360 º 转 身 分 能 够 安 全 地 转 身 360, 但 动 作 缓 慢 1 分 需 要 密 切 监 视 或 口 头 提 示 0 分 转 身 时 需 要 帮 助 155

156 12 无 支 持 站 立 将 一 只 脚 放 在 台 阶 或 凳 子 上 4 分 能 够 安 全 且 独 立 地 站, 在 20 秒 内 完 成 8 次 3 分 能 够 独 立 地 站, 完 成 8 次 的 时 间 > 20 秒 2 分 无 需 辅 助 具 在 监 视 下 能 够 完 成 4 次 1 分 需 要 少 量 帮 助 能 够 完 成 >2 次 0 分 需 要 帮 助 以 防 止 摔 倒 或 完 全 不 能 做 4 分 能 独 立 将 双 脚 一 前 一 后 地 排 列 ( 无 间 距 ) 并 保 持 30 秒 13 一 脚 在 前 的 支 持 站 立 3 分 能 独 立 将 一 只 脚 放 在 另 一 只 脚 前 方 ( 有 间 距 ) 并 保 持 30 秒 2 分 能 够 独 立 地 迈 一 小 步 并 保 持 30 秒 1 分 向 前 迈 步 需 要 帮 助, 但 能 够 保 持 15 秒 0 分 迈 步 或 站 立 时 失 去 平 衡 156

157 4 分 能 够 独 立 抬 腿 并 保 持 时 间 >10 秒 3 分 能 够 独 立 抬 腿 并 保 持 时 间 5~10 14 单 腿 站 立 秒 2 分 能 够 独 立 抬 腿 并 保 持 时 间 3 秒 1 分 试 图 抬 腿, 不 能 保 持 3 秒, 但 可 维 持 独 立 站 立 0 分 不 能 抬 腿 或 需 要 帮 助 以 防 摔 倒 总 分 ( 三 ) MAS 平 衡 功 能 评 测 MAS(motor assessment scale) 运 动 功 能 评 测 法 是 由 澳 大 利 亚 学 者 Carr 和 Shepherd 提 出 的 运 动 功 能 检 测 方 法, 总 评 分 48 分 其 中 有 关 平 衡 功 能 测 定 12 分, 具 体 方 法 介 绍 如 下 : Ⅰ 坐 位 平 衡 1 分 : 在 支 撑 下 保 持 坐 位 平 衡 ( 治 疗 者 给 予 患 者 帮 助 ) 2 分 : 无 支 撑 下 保 持 坐 位 平 衡 10 秒 钟 ( 患 者 不 抓 握 任 何 物 体, 膝 足 并 拢, 端 坐 位 双 足 平 放 在 地 上 ) 3 分 : 无 支 撑 下 保 持 坐 位 平 衡, 身 体 前 倾, 体 重 均 匀 分 布 ( 头 部 直 立 挺 胸 重 心 在 髋 关 节 前, 体 重 分 布 在 双 侧 下 肢 ) 4 分 : 无 支 撑 下 保 持 坐 位 平 衡, 并 能 向 后 转 动 头 部 及 躯 干 ( 双 足 并 拢 平 放 在 地 上, 手 放 在 膝 上, 不 接 触 身 体 ) 5 分 : 无 支 撑 下 保 持 坐 位 平 衡, 并 能 身 体 向 前, 手 摸 地 面, 然 后 回 到 157

158 坐 位 平 衡 ( 双 足 平 放 在 地 上, 手 不 抓 任 何 物 体, 保 持 下 肢 不 动, 必 要 时 可 支 撑 患 侧 上 肢, 手 接 触 至 少 足 前 10cm 的 地 面 ) 6 分 : 无 支 撑 坐 在 椅 上, 向 侧 方 弯 腰, 手 摸 地 面, 然 后 回 到 坐 位 平 衡 ( 双 足 平 放 在 地 上, 不 抓 握 任 何 物 体, 保 持 下 肢 不 动, 必 要 时 可 支 撑 患 侧 上 肢 ) Ⅱ 坐 位 站 立 位 1 分 : 在 治 疗 者 帮 助 下 站 起 来 2 分 : 借 助 辅 助 具 站 起 来, 但 体 重 分 布 不 均, 需 要 用 手 来 支 撑 3 分 : 自 己 站 起 来, 体 重 分 布 均 匀, 不 需 要 用 手 支 撑 4 分 : 自 己 站 起 来, 体 重 分 布 均 匀, 并 能 保 持 髋 膝 伸 直 5sec. 5 分 : 自 己 站 起 来, 体 重 分 布 均 匀, 髋 膝 完 全 伸 直, 然 后 再 坐 下 6 分 :10 秒 钟 内, 不 需 任 何 帮 助, 自 己 站 起 来 坐 下 3 次 ( 体 重 分 布 均 匀 ) ( 五 )Semans 平 衡 评 定 标 准 关 于 平 衡 障 碍 严 重 程 度 的 分 级, 还 可 参 考 Semans 标 准 进 行 评 定 级 别 特 征 Ⅴ 能 单 足 站 立 Ⅳ 能 单 膝 跪 立 Ⅲ 双 足 前 后 交 叉 站 立 时, 身 体 重 心 能 从 后 足 移 向 前 足 Ⅱ-3 能 双 足 站 立 Ⅱ-2 能 双 膝 跪 立 Ⅱ-1 能 手 膝 位 跪 立 158

159 Ⅰ 能 在 伸 直 下 肢 的 情 况 下 坐 稳 0 伸 直 下 肢 时 不 能 坐 ( 六 ) 脊 髓 损 伤 受 试 者 的 平 衡 测 试 平 衡 障 碍 等 评 定 标 准 级 V 正 常 能 对 抗 各 个 方 向 的 用 力 推, 并 保 持 平 衡 IV 优 轻 推 能 保 持 平 衡, 用 力 推 则 不 能 保 持 平 衡 III 良 两 上 肢 向 前 上 方 举 时 能 保 持 平 衡, 轻 推 则 不 能 保 持 平 衡 II 尚 可 能 采 取 坐 位, 但 手 不 能 上 举, 不 能 抗 推 I 差 能 在 极 短 时 间 内 采 取 坐 位, 但 不 能 维 持 0 不 根 本 不 能 采 取 坐 位 能 本 量 表 适 合 于 采 取 坐 位 的 脊 髓 损 伤 的 患 者 ( 六 ) 日 本 东 京 大 学 康 复 部 的 平 衡 评 定 由 日 本 学 者 报 道 的 一 种 平 衡 测 试 方 法 序 号 项 目 1 分 0.5 分 0 分 Ⅰ 翻 身 能 有 把 持 时 能 不 能 159

160 日 本 东 京 大 学 康 复 部 的 平 衡 评 定 Ⅱ 坐 起 能 同 上 不 能 Ⅲ 保 持 坐 位 稳 定 稍 推 即 不 稳 不 能 Ⅳ 保 持 手 膝 位 稳 定 同 上 不 能 Ⅴ 在 手 膝 位 上 做 以 下 动 作 V-i V-ii V-iii V-iv V-v V-vi V-vii V-viii VI VII VIII IX X XI XII XIII XIV 举 起 患 手 持 续 3S 以 上 持 续 3S 以 下 不 能 抬 起 患 足 持 续 3S 以 上 持 续 3S 以 下 不 能 举 起 健 手 持 续 3S 以 上 持 续 3S 以 下 不 能 抬 起 健 足 持 续 3S 以 上 持 续 3S 以 下 不 能 抬 起 患 手 及 患 足 持 续 3S 以 上 持 续 3S 以 下 不 能 抬 起 患 手 及 健 足 持 续 3S 以 上 持 续 3S 以 下 不 能 抬 起 健 手 及 患 足 持 续 3S 以 上 持 续 3S 以 下 不 能 抬 起 健 手 及 健 足 持 续 3S 以 上 持 续 3S 以 下 不 能 从 椅 坐 位 站 起 能 有 把 持 时 能 不 能 取 跪 立 位 能 有 把 持 时 能 不 能 保 持 跪 立 位 稳 定 稍 推 即 不 稳 不 能 用 膝 行 走 能 有 把 持 时 能, 但 稍 推 即 不 稳 不 能 在 跪 立 位 上 将 一 膝 立 起 能 有 把 持 时 能 不 能 保 持 一 侧 跪 位 稳 定 稍 推 即 不 稳 不 能 由 一 侧 跪 位 站 起 能 不 能 保 持 站 位 能 不 能 单 腿 站 立 能 不 能 160

161 XV 单 腿 跳 能 不 能 注 : 表 中 X XI XII XIII XIV XV 项 需 左 右 侧 均 试 各 项 总 分 相 加 后, 分 数 越 低 表 示 平 衡 障 碍 越 严 重 ( 七 ) 静 态 平 衡 仪 测 试 对 受 试 者 感 官 损 伤 进 行 量 化, 态 平 衡 仪 使 用 临 床 测 试 进 行 平 衡 感 和 稳 定 极 限 的 感 官 交 互 测 试, 用 来 衡 量 受 试 者 的 平 衡 能 力 对 受 试 者 跌 倒 的 风 险 进 行 评 估 静 态 平 衡 仪 测 试 序 列 可 以 用 作 推 断 受 试 者 跌 倒 的 风 险 性 通 过 稳 定 极 限 的 得 分 可 以 判 断 受 试 者 的 平 衡 能 力 不 佳 是 否 是 由 于 前 庭 功 能 紊 乱 所 导 致 保 护 受 试 者 安 全 的 固 定 带 于 许 多 受 试 者 具 有 很 高 的 跌 倒 危 险, 平 衡 测 试 固 定 带 可 以 用 来 保 证 受 试 者 测 试 期 间 的 安 全 增 强 测 试 检 测 结 果 静 态 平 衡 仪 检 测 与 VisualEyes 测 试 和 VORTEQ 测 试 结 合, 可 极 大 提 升 您 对 测 试 结 果 的 判 断 和 诊 治 效 果 和 效 率 极 大 的 附 加 价 值 平 161

162 衡 仪 测 试 与 其 他 测 试 相 结 合 进 行, 可 以 给 您 带 来 极 大 的 附 加 价 值 以 及 资 金 收 益 软 件 计 算 稳 定 性 数 值, 并 用 图 形 和 数 字 结 果 表 示 四 种 稳 定 状 况 : 正 常 稳 定 状 态 - 睁 眼 (NS-EO), 正 常 稳 定 状 态 - 闭 眼 (NS-EC), 混 乱 稳 定 状 态 - 睁 眼 (PS-EO) 和 混 乱 稳 定 状 态 - 闭 眼 (PS-EC) 在 每 轮 测 试 中, 每 个 椭 圆 形 包 含 压 力 中 心 点 (CoP)95% 的 分 布 区 域 椭 圆 形 的 面 积 越 小, 所 得 出 的 稳 定 性 结 果 越 好 稳 定 极 限 (LoS) 测 试 评 价 受 试 者 在 不 丧 失 平 衡 的 情 况 下, 舒 适 的 向 四 个 方 向 ( 前 后 左 右 ) 倾 斜 身 体 所 得 到 的 最 大 偏 移 程 度 测 试 结 果 用 图 形 和 数 字 显 示,Los 数 值 越 高, 在 某 方 向 上 的 稳 定 性 越 好 受 试 者 的 LoS 数 值 也 可 与 正 常 稳 定 状 态 - 睁 眼 (NS-EO) 测 试 中 的 摇 摆 状 态 做 比 较, 用 来 显 示 在 正 常 稳 定 状 态 - 睁 眼 (NS-EO) 测 试 中 的 稳 定 极 限 是 多 少 LoS 数 值 越 高 越 好 七 节 第 162

163 平 衡 功 能 训 练 一 影 响 平 衡 训 练 的 因 素 1 支 撑 面 积 是 指 人 坐 位 时 与 接 触 物 之 间 的 面 积 或 站 立 位 时 两 足 之 间 的 面 积, 支 撑 面 积 越 大, 越 有 利 于 人 体 平 衡, 反 之, 则 亦 然 此 外, 人 体 的 平 衡 还 与 接 触 面 平 整 度 光 滑 度 有 关 2 平 衡 的 条 件 人 体 的 中 心 ( 重 心 ) 必 须 落 在 支 撑 面 上 人 体 才 能 保 持 平 衡 3 稳 定 极 限 是 指 人 体 在 不 失 衡 的 条 件 下, 重 心 在 支 撑 面 上 方 摆 动 所 允 许 的 最 大 范 围, 其 大 学 取 决 于 支 撑 面 的 大 小 软 硬 平 滑 等 因 素 4 摆 动 频 率 摆 动 频 率 越 低, 平 衡 越 好 ; 反 之, 则 亦 然 5 与 平 衡 有 关 的 感 觉 的 作 用 视 觉 本 体 感 觉 前 庭 觉 与 平 衡 有 重 要 关 系 6 与 平 衡 有 关 的 运 动 控 制 系 统 主 要 有 牵 张 反 射 随 意 运 动 和 不 随 意 运 动 7 机 体 应 付 姿 势 变 化 的 策 略 (1) 踝 对 策 : 当 人 站 在 地 毯 上 时 (2) 髋 对 策 (3) 迈 步 对 策 二 平 衡 训 练 的 原 则 ( 一 ) 安 全 性 平 衡 训 练 的 前 提 是 保 证 病 人 的 安 全 在 安 全 的 前 提 下 把 病 患 置 于 治 疗 室 或 病 房 中, 在 进 行 平 衡 相 关 的 训 练 163

164 ( 二 ) 循 序 渐 进 1 支 撑 面 积 由 大 变 小 训 练 时 支 撑 面 由 大 到 小 或 辅 助 由 多 到 少, 当 患 者 的 平 衡 稳 定 性 增 加 再 增 加 难 度 例 如 偏 瘫 患 者 由 双 足 站 过 度 到 单 足 站 2 稳 定 极 限 由 大 变 小 支 撑 面 越 大 越 硬 越 平 整, 则 稳 定 极 限 就 越 大, 越 容 易 保 持 平 衡, 因 此 随 着 患 者 平 衡 稳 定 性 的 增 加, 除 了 减 小 支 撑 面 外 还 可 以 由 硬 而 平 整 的 支 撑 面 变 为 软 而 不 平 整 的 支 撑 面 3 从 静 态 平 衡 到 动 态 平 衡 患 者 首 先 恢 复 的 是 静 态 平 衡 能 力, 随 着 病 情 的 好 转 动 态 平 衡 能 力 逐 渐 恢 复, 故 平 衡 训 练 应 该 从 静 态 开 始, 逐 渐 增 加 难 度 到 动 态 平 衡 训 练 4 逐 渐 增 加 训 练 的 复 杂 性 平 衡 反 应 的 训 练 可 以 从 床 椅 地 面 等 稳 定 的 支 撑 面 过 度 到 平 衡 垫 平 衡 球 等 的 支 撑 面 上 5 从 睁 眼 到 闭 眼 视 觉 对 平 衡 功 能 有 补 偿 作 用, 开 始 训 练 时 在 睁 眼 状 态 下 开 始 训 练, 当 平 衡 功 能 改 善 后, 可 以 增 加 难 度, 在 闭 眼 的 状 态 下 训 练 6 因 人 而 异, 循 序 渐 进 三 平 衡 训 练 的 方 法 1 训 练 体 位 平 衡 训 练 时 一 般 由 仰 卧 位 开 始, 逐 渐 过 渡 到 最 不 稳 定 的 体 位 ( 单 足 站 立 位 ) 2 训 练 顺 序 对 截 瘫 患 者 : 前 臂 支 撑 下 的 俯 卧 位 肘 膝 跪 位 双 膝 跪 位 半 跪 位 坐 位 站 立 位 对 偏 瘫 患 者 : 仰 卧 位 坐 位 站 立 164

165 位 无 论 在 什 么 体 位 下 训 练, 头 控 的 稳 定 性 是 最 重 要 的, 其 次 要 靠 颈 部 和 躯 干 肌 的 协 调 收 缩 作 用 来 共 同 维 持 人 体 的 稳 定 ( 一 ) 平 衡 训 练 方 法 : 1 桥 式 运 动 桥 式 运 动 分 为 双 桥 运 动 和 单 桥 运 动 患 者 仰 卧, 双 腿 屈 曲, 然 后 伸 髋 抬 臀, 并 保 持, 则 为 桥 式 双 桥 运 动 形 式 ; 若 患 者 病 腿 屈 曲, 伸 直 健 腿, 然 后 伸 髋 抬 臀, 并 保 持, 则 为 单 桥 运 动 形 式 桥 式 运 动 的 目 的 : 桥 式 运 动 除 了 能 增 加 患 者 的 平 衡 能 力 外 还 能 帮 助 病 人 增 加 躯 干 的 运 动, 一 旦 病 人 能 熟 练 地 完 成, 就 可 以 随 意 地 抬 起 臀 部 而 使 其 处 于 舒 适 的 位 置, 进 而 减 少 褥 疮 的 发 生, 增 加 够 关 节 的 控 制 能 力, 为 以 后 的 坐 和 站 打 下 基 础, 防 止 以 后 步 行 时 伸 髋 困 难 而 引 起 的 行 走 不 便 急 性 期 也 可 用 此 姿 势 放 置 使 盆 和 更 换 衣 服 桥 式 运 动 的 注 意 事 项 : 训 练 时 两 腿 之 间 可 夹 持 枕 头 或 其 他 物 体 该 运 动 可 以 抑 制 下 肢 伸 肌 痉 挛 模 式, 并 有 利 于 提 高 骨 盆 对 下 肢 的 控 制 和 协 调 能 力, 是 成 功 的 站 立 和 步 行 训 练 的 基 础 2 前 臂 支 撑 下 俯 卧 位 的 训 练 此 训 练 方 法 主 要 适 合 截 瘫 患 者, 是 上 肢 和 肩 部 的 强 化 训 练 及 持 拐 步 行 前 的 准 备 训 练 患 者 取 俯 卧 位, 前 臂 支 撑 上 肢 体 重, 保 持 静 态 平 衡 ; 然 后 治 疗 师 向 各 个 方 向 推 动 患 者 的 肩 部, 进 行 他 动 态 平 衡 训 练 ; 最 后 进 行 自 动 态 平 衡 训 练, 患 者 自 己 向 各 个 方 向 活 动 165

166 3 肘 膝 跪 位 : 此 种 训 练 体 位 同 样 主 要 适 合 截 瘫 患 者, 也 适 用 于 运 动 失 调 症 和 帕 金 森 综 合 征 等 具 有 运 动 功 能 障 碍 的 患 者 患 者 取 肘 膝 跪 位 保 持 平 衡 ; 治 疗 师 向 各 个 方 向 推 动 患 者 ; 患 者 自 己 向 各 个 方 向 活 动 或 者 躯 干 侧 屈 或 旋 转, 然 后 可 指 示 患 者 将 一 侧 上 肢 或 下 肢 抬 起 并 保 持 平 衡, 随 着 稳 定 性 的 增 强, 再 将 一 侧 上 肢 和 另 一 侧 下 肢 同 时 抬 起 并 保 持 平 衡 4 双 膝 跪 位 和 半 跪 位 : 主 要 适 合 于 截 瘫 患 者 静 态 平 衡 训 练 : 患 者 取 双 膝 跪 位 或 半 跪 位, 然 后 保 持 平 衡 他 动 态 平 衡 训 练 : 患 者 取 双 膝 跪 位 或 半 跪 位 患 者 可 先 跪 于 治 疗 床 上, 治 疗 师 向 各 个 方 向 推 动 患 者, 平 衡 功 能 改 善 后, 再 在 平 衡 板 上 训 练 自 动 态 平 衡 训 练 : 患 者 取 双 膝 跪 位 或 半 跪 位 患 者 自 已 向 各 个 方 向 活 动 或 和 治 疗 师 进 行 抛 接 球 训 练 5 坐 位 训 练 : 包 括 长 坐 位 平 衡 训 练 和 端 坐 位 平 衡 训 练 长 坐 位 平 衡 训 练 : 截 瘫 患 者 多 采 用 长 坐 位 进 行 平 衡 功 能 训 练 (1) 静 态 平 衡 训 练 : 患 者 取 长 坐 位, 前 方 放 一 面 镜 子, 治 疗 师 于 患 者 后 方, 首 先 辅 助 患 者 保 持 静 态 平 衡, 逐 渐 减 少 辅 助 力 量, 待 患 者 能 独 立 保 持 30 分 钟 后, 再 进 行 动 态 平 衡 训 练 (2) 他 动 态 平 衡 训 练 : 患 者 取 长 坐 位 患 者 坐 于 治 疗 床 上, 治 疗 师 向 侧 方 或 前 方, 后 方 推 动 患 者, 使 患 者 离 开 原 来 的 起 使 位, 开 始 时 推 动 的 幅 度 要 小, 待 患 者 能 够 恢 复 平 衡, 再 加 大 推 动 幅 度 患 者 也 可 以 坐 于 平 衡 板 上, 治 疗 师 向 各 个 方 向 推 动 患 者 166

167 (3) 自 动 态 平 衡 : 患 者 取 长 坐 位 可 指 示 患 者 向 左 右 或 前 后 等 各 个 反 向 倾 斜, 躯 干 向 左 右 侧 屈 或 旋 转, 或 双 上 肢 从 前 方 或 侧 方 抬 起 至 水 平 位, 或 抬 起 举 至 头 顶, 并 保 持 长 坐 位 平 衡 当 患 者 能 保 持 一 定 时 间 的 平 衡, 就 可 以 进 行 下 面 的 训 练 端 坐 位 平 衡 训 练 : 偏 瘫 患 者 多 采 用 端 坐 位 进 行 平 衡 训 练 由 于 脑 卒 中 的 偏 瘫 患 者 多 年 老 体 弱, 突 然 从 卧 位 坐 起, 很 容 易 发 生 体 位 性 低 血 压, 患 者 出 现 头 晕 恶 心 血 压 下 降 面 色 苍 白 出 冷 汗 心 动 过 速 脉 搏 变 弱 等, 严 重 的 甚 至 休 克 为 预 防 突 然 体 位 变 化 造 成 的 反 应, 可 先 进 行 坐 起 适 应 性 训 练, 先 床 头 摇 起 30, 开 始 坐 起 训 练, 并 维 持 分 钟, 观 察 患 者 的 反 应,2-3 天 未 明 显 异 常 反 应 者 即 可 增 加 摇 起 的 角 度, 一 般 每 次 增 加 15, 如 此 反 复, 逐 渐 将 床 摇 至 90 如 患 者 在 坐 起 时 感 觉 头 晕 心 率 加 快 面 色 苍 白 等 应 立 即 将 床 摇 平, 以 防 止 体 位 性 低 血 压 对 一 般 情 况 良 好 的 患 者, 可 直 接 利 用 直 立 床, 调 整 起 立 的 角 度, 帮 助 患 者 达 到 站 立 状 态 当 患 者 经 过 适 应 性 训 练 后, 则 可 以 进 行 下 面 的 训 练 (1) 静 态 平 衡 训 练 : 患 者 取 端 坐 位, 开 始 时 可 辅 助 患 者 保 持 静 态 平 衡, 待 患 者 能 够 独 立 保 持 静 态 平 衡 一 定 时 间 后, 在 进 行 动 态 平 衡 训 练 (2) 他 动 态 平 衡 训 练 : 患 者 取 端 坐 位 患 者 坐 于 治 疗 床 上, 治 疗 师 向 各 个 方 向 推 动 患 者, 推 动 的 力 度 逐 渐 加 大, 患 者 能 够 恢 复 平 衡 和 维 持 端 坐 位, 然 后 患 者 可 做 与 治 疗 板 上 及 训 练 球 上, 治 疗 师 向 各 个 方 向 推 动 患 者 这 样 提 供 的 事 一 个 活 动 的 或 活 动 而 软 的 支 撑 面, 更 难 保 持 平 衡, 从 而 增 加 了 训 练 的 难 度 167

168 (3) 自 动 态 平 衡 训 练 : 患 者 取 端 坐 位, 治 疗 师 可 指 示 患 者 向 各 个 方 向 活 动, 侧 屈 或 旋 转 躯 干, 或 活 动 上 肢 的 同 时 保 持 端 坐 位 平 衡 治 疗 师 位 于 患 者 的 对 面, 手 拿 物 体 放 于 患 者 的 各 个 方 向, 让 患 者 来 碰 触 治 疗 师 从 不 同 的 角 度 向 患 者 抛 球, 并 逐 渐 增 加 抛 球 的 距 离 和 力 度 碰 触 物 体 训 练 : 治 疗 师 位 于 患 者 的 对 面, 手 拿 物 体 放 于 患 者 的 正 前 方 侧 前 方 正 上 方 侧 上 方 正 下 方 侧 下 方 等 不 同 的 方 向, 让 患 者 来 触 碰 治 疗 师 手 中 的 物 体 抛 球 接 球 训 练 : 可 进 一 步 增 加 患 者 的 平 衡 能 力, 也 可 增 加 患 者 的 平 衡 能 力, 也 可 增 加 患 者 双 上 肢 和 腹 背 肌 的 肌 力 和 耐 力 在 进 行 抛 接 球 训 练 时 要 注 意 从 不 同 的 角 度 向 患 者 抛 球, 同 时 可 逐 渐 增 加 抛 球 的 距 离 和 力 度 来 增 加 训 练 的 难 度 1 端 坐 位 平 衡 训 练 : 偏 瘫 患 者 多 采 用 端 坐 位 平 衡 训 练 能 很 好 地 保 持 端 坐 位 平 衡, 才 能 进 行 站 立 位 的 平 衡 训 练, 为 步 行 作 好 准 备 2 站 立 位 训 练 患 者 的 坐 位 平 衡 改 善 后, 就 可 以 进 行 站 立 平 衡 训 练 无 论 是 偏 瘫 截 瘫 还 是 其 他 情 况 引 起 的 平 衡 功 能 障 碍, 进 行 站 立 位 的 平 衡 训 练, 都 是 为 步 行 做 好 准 备, 并 最 终 达 到 不 行 的 目 的 2.1 静 态 平 衡 训 练 先 进 行 辅 助 站 立 训 练, 然 后 进 行 独 立 站 立 训 练 (1) 辅 助 站 立 训 练 : 在 患 者 尚 不 能 独 立 站 立 时, 需 首 先 进 行 辅 助 站 立 训 练 可 以 有 治 疗 师 辅 助 患 者, 也 可 以 由 患 者 自 己 辅 助 助 木 助 行 架 手 杖 或 腋 杖 等, 或 者 患 者 站 立 平 衡 杆 内 辅 助 步 行 当 患 者 的 静 态 平 衡 稍 微 改 善 后, 则 可 以 减 少 辅 助 的 程 度, 如 由 两 位 治 疗 师 扶 助 减 少 168

169 为 一 位 治 疗 师 扶 助, 或 由 扶 助 助 行 架 改 为 扶 助 四 脚 拐, 由 四 脚 拐 再 改 为 三 脚 拐, 再 改 为 单 脚 拐, 当 平 衡 功 能 进 一 步 改 善, 不 需 要 辅 助 站 立 后, 则 开 始 进 行 独 立 站 立 平 衡 训 练 (2) 独 立 站 立 训 练 : 患 者 面 对 镜 子 保 持 独 立 站 立 位, 这 样 在 训 练 可 以 提 供 视 觉 反 馈, 显 著 调 整 不 正 确 的 姿 势 独 立 站 立 并 保 持 平 衡 达 到 一 定 的 时 间, 就 可 以 进 行 他 动 态 站 立 平 衡 训 练 2.2 他 动 态 平 衡 训 练 患 者 面 对 镜 子 保 持 独 立 站 立 位 (1) 硬 而 大 的 支 撑 面 上 训 练 : 患 者 站 立 平 地 上, 双 足 分 开 较 大 的 距 离, 有 较 大 的 支 撑 面, 利 于 保 持 平 衡, 治 疗 师 站 于 患 者 旁 边, 向 不 同 方 向 推 动 患 者, 可 以 逐 渐 增 加 推 动 的 力 度 和 幅 度, 增 加 训 练 的 难 度 (2) 软 而 小 的 支 撑 面 上 训 练 : 随 着 平 衡 功 能 的 改 善, 可 以 有 硬 的 支 撑 面 改 为 小 而 软 的 支 撑 面, 例 如 站 在 气 垫 上 或 软 的 床 垫 上 等, 也 可 以 缩 小 支 撑 面, 并 足 站 立, 或 单 足 站 立 然 后 治 疗 师 向 各 个 方 向 推 动 患 者, 使 其 失 衡 后 再 恢 复 平 衡 (3) 活 动 的 支 撑 面 上 训 练 : 可 以 提 供 活 动 的 支 撑 面 给 患 者 站 立, 如 平 衡 板, 进 一 步 增 加 训 练 的 难 度, 然 后 治 疗 师 向 各 个 方 向 推 动 患 者 2.3 自 动 态 平 衡 训 练 患 者 任 需 要 面 对 镜 子 站 立, 治 疗 师 站 于 患 者 旁 边 自 动 态 的 训 练 方 法 较 多, 具 体 如 下 (1) 向 各 个 方 向 活 动 : 站 立 时 足 保 持 不 动, 身 体 交 替 向 侧 方 前 方 或 后 方 倾 斜 并 保 持 平 衡, 身 体 交 替 向 左 右 转 动 并 保 持 平 衡 (2) 左 右 侧 下 肢 交 替 负 重 : 左 右 侧 下 肢 交 替 支 撑 体 重, 每 次 保 持 5-10 秒, 治 疗 师 需 特 别 注 意 监 护 患 者, 以 免 发 生 跌 倒, 也 需 注 意 矫 正 不 正 169

170 确 的 姿 势 (3) 太 极 拳 云 手 式 训 练 : 可 以 用 太 极 拳 的 云 手 式 进 行 平 衡 训 练 云 手 式 是 身 体 重 心 一 个 连 续 的 前 后 左 右 的 转 移 过 程, 同 时 又 伴 随 上 肢 的 运 动, 因 而 是 一 个 训 练 平 衡 的 使 用 方 法 (4) 触 碰 物 体 : 治 疗 师 手 拿 物 体, 放 于 患 者 的 正 前 方 侧 前 方 正 上 方 侧 上 方 正 下 方 侧 下 方 等 各 个 方 向, 让 患 者 来 碰 触 物 体 (5) 抛 接 球 训 练 : 在 进 行 抛 接 球 训 练 时 可 以 从 不 同 的 角 度 向 患 者 抛 球, 同 时 可 逐 渐 增 加 抛 球 的 距 离 和 力 度 来 增 加 训 练 的 难 度 (6) 伸 手 拿 物 : 拿 一 物 体 放 于 地 面 上 距 离 患 者 不 同 的 地 方, 鼓 励 患 者 等 弯 腰 伸 手 去 拿 物 体 (7) 平 衡 测 试 仪 训 练 : 平 衡 测 试 仪 除 了 可 以 用 来 客 观 地 评 定 平 衡 功 能 还 可 以 用 于 平 衡 功 能 的 训 练 训 练 时, 患 者 双 足 放 在 测 试 仪 的 测 力 平 台 上, 在 一 起 的 显 示 屏 上 通 过 不 同 的 图 标 来 显 示 双 足 所 承 担 的 体 重 正 常 人 每 侧 足 承 受 体 重 的 50%, 通 过 有 意 识 地 将 体 重 转 移 到 一 侧 下 肢, 可 以 提 高 对 子 动 态 平 衡 能 力 的 训 练 在 进 行 站 立 位 平 衡 训 练 时, 要 注 意 随 时 纠 正 患 者 的 站 立 姿 势, 防 止 患 膝 过 伸 等 异 常 姿 势 四 特 殊 的 平 衡 训 练 前 庭 功 能 的 训 练 对 于 前 庭 功 能 障 碍 的 患 者, 其 平 衡 功 能 的 训 练 方 法 有 其 独 特 性 双 侧 前 庭 功 能 完 全 丧 失 的 患 者 或 前 庭 功 能 障 碍 合 并 视 觉 或 本 体 感 觉 障 碍 时, 疗 效 较 差 但 对 部 分 功 能 丧 失 的 患 者 则 可 以 通 过 训 练 得 到 改 善 1992 年 Susan 等 设 计 了 一 套 提 高 前 庭 适 应 性 和 在 平 衡 中 诱 发 视 170

171 觉 和 本 体 感 觉 参 与 的 提 高 平 衡 功 能 的 训 练, 具 体 方 法 为 : 1. 患 者 双 足 尽 可 能 靠 拢, 必 要 时 双 手 或 单 手 扶 墙 保 持 平 衡, 然 后 左 右 转 头, 再 单 手 或 双 手 不 扶 墙 站 立, 时 间 逐 渐 延 长 并 仍 保 持 平 衡, 双 足 在 靠 拢 些 2. 患 者 步 行, 必 要 时 他 人 给 予 帮 助 3. 患 者 练 习 在 行 走 中 转 头 4. 患 者 双 足 与 肩 同 宽 站 立, 直 视 前 方 目 标 逐 渐 是 支 撑 面 变 窄, 即 双 足 间 距 离 缩 短 至 1/2 足 长, 在 进 行 训 练 时, 双 眼 先 断 续 闭 拢, 然 后 闭 眼 时 间 逐 渐 延 长, 同 事, 前 臂 先 伸 展, 然 后 放 置 体 侧, 再 交 叉 于 胸 前, 在 进 行 下 一 个 难 度 训 练 之 前, 每 一 体 位 至 少 保 持 15 秒, 训 练 时 间 总 共 为 5-15 分 钟 5. 患 者 站 立 于 软 垫 上, 可 从 站 立 于 应 地 板 开 始, 逐 渐 过 渡 到 在 薄 地 毯 薄 枕 头 或 沙 发 垫 上 站 立 6. 患 者 在 行 走 中 转 圈 练 习, 从 转 大 圈 开 始, 逐 渐 变 得 越 来 越 小, 两 个 方 向 均 应 练 习 五 平 衡 训 练 的 注 意 事 项 在 进 行 平 衡 训 练 时, 治 疗 时 要 明 确 的 注 意 事 项 : 1. 平 衡 功 能 训 练 适 用 于 具 有 平 衡 功 能 障 碍 的 患 者 2. 当 患 者 具 有 严 重 的 心 肺 等 疾 患, 生 命 体 征 不 稳 定 时, 占 不 宜 训 练 3. 训 练 时, 治 疗 时 要 在 患 者 旁 边 注 意 监 护, 以 免 发 生 跌 倒 4. 训 练 前 训 练 中 或 出 院 前 要 注 意 平 衡 功 能 评 定, 以 制 订 或 修 改 训 练 方 案 171

172 5. 当 患 者 同 时 存 在 其 他 功 能 障 碍 时, 要 注 意 综 合 康 复 第 五 章 步 态 分 析 及 训 练 一 步 态 分 析 步 态 分 析 (Gait Analysis GA) 是 利 用 力 学 概 念 和 解 剖 生 理 学 知 识 对 人 体 行 走 功 能 的 状 态 进 行 客 观 的 定 性 和 定 量 分 析, 并 为 康 复 治 疗 进 行 指 导 和 疗 效 评 价 的 方 法 其 中 步 态 (gait) 是 指 人 体 步 行 时 的 姿 势, 包 括 步 行 (walking) 和 跑 (running) 两 种 状 态 在 临 床 工 作 中, 对 患 有 神 经 系 统 或 骨 骼 肌 肉 系 统 疾 病 而 可 能 影 响 行 走 能 力 的 患 者 需 要 进 行 步 态 分 析, 以 评 定 患 者 是 否 存 在 异 常 步 态 以 及 步 态 的 性 质 和 程 度, 为 分 析 异 常 步 态 的 原 因 和 矫 正 异 常 步 态 制 定 康 复 治 疗 方 案 提 供 必 要 的 依 据, 并 评 定 步 态 矫 治 的 效 果 第 一 节 正 常 步 态 在 进 行 步 态 分 析 之 前, 应 了 解 正 常 步 态 及 其 相 关 知 识, 只 有 这 样 才 有 可 能 对 正 常 和 异 常 步 态 模 式 进 行 比 较 和 分 析 正 常 步 态 是 人 体 在 中 枢 神 经 系 统 控 制 下 通 过 骨 盆 髋 膝 踝 和 足 趾 的 一 系 列 活 动 完 成 的, 此 时 躯 干 则 基 本 保 持 在 两 足 之 间 的 支 撑 面 上 正 常 步 态 具 有 稳 定 性 周 期 性 方 向 性 协 调 性 以 及 个 体 差 异 性, 当 疾 病 发 生 时, 以 上 的 步 态 特 征 可 有 明 显 的 改 变 步 态 是 经 过 学 习 而 获 得 的, 因 此, 它 具 有 个 体 特 征 正 常 步 态 必 须 完 成 三 个 过 程 : 支 持 体 重, 单 腿 支 撑, 摆 动 腿 迈 步 一 正 常 步 态 的 基 本 构 成 172

173 ( 一 ) 基 本 参 数 步 态 分 析 中 常 用 的 基 本 参 数 包 括 步 长 步 幅 步 频 步 速 步 行 周 期 步 行 时 相 等, 其 中 步 长 步 频 和 步 速 是 步 态 分 析 中 最 常 用 的 三 大 要 素, 其 内 涵 是 有 关 行 走 的 生 物 力 学 分 析 所 涉 及 的 基 本 知 识, 进 行 步 态 分 析 者 应 当 熟 练 掌 握 1 步 长 (step length) ) 行 走 时 一 侧 足 跟 着 地 到 紧 接 着 的 对 侧 足 跟 着 地 所 行 进 的 距 离 称 为 步 长, 又 称 单 步 长, 如 图 12-1 示 Ⅰ, 通 常 用 cm 表 示 健 全 人 评 定 行 走 时, 一 般 步 长 约 为 50~80cm 步 长 的 个 体 差 异 主 要 与 腿 长 有 关, 腿 长, 步 长 也 大 2 步 幅 (stride length) ) 行 走 时, 由 一 侧 足 跟 着 地 到 该 侧 足 跟 再 次 着 地 所 进 行 的 距 离 称 为 步 幅, 又 称 复 步 长 或 跨 步 长, 如 图 12-1 是 Ⅱ, 用 cm 表 示, 通 常 是 步 长 的 两 倍 3 步 宽 (stride width) ) 在 行 走 中 左 右 两 足 间 的 距 离 称 为 步 宽, 通 常 以 足 跟 中 点 为 测 量 参 考 点, 如 图 12-1 示 Ⅲ, 通 常 用 cm 表 示, 健 全 人 约 为 (8±3.5)cm 4 足 角 (foot angle) ) 在 行 走 中 人 体 前 进 的 方 向 与 足 的 长 轴 所 形 成 的 夹 角 称 为 足 角, 如 图 12-1 示 Ⅳ, 通 常 用 表 示, 健 全 人 约 为 步 频 (cadence) 行 走 中 每 分 钟 迈 出 的 步 数 称 为 步 频, 又 称 步 调, 173

174 通 常 用 steps/min 表 示 健 全 人 通 常 步 频 大 约 是 95~125steps/min 东 方 男 性 的 步 频 平 均 约 为 (112.2±8.9)steps/min, 女 性 平 均 为 (123.4 ±8.0) 6 步 速 (walking velocity) 行 走 时 单 位 时 间 内 在 行 进 的 方 向 上 整 体 移 动 的 直 线 距 离 称 为 步 速, 即 行 走 速 度, 通 常 用 m/min 表 示 一 般 健 全 人 通 常 行 走 的 速 度 约 为 65~95m/min 也 可 以 用 步 行 10m 所 需 的 时 间 来 计 算 7 步 行 周 期 (gait cycle) 在 行 走 时 一 侧 足 跟 着 地 到 该 侧 足 跟 再 次 着 地 的 过 程 被 称 为 一 个 步 行 周 期, 通 常 用 时 间 秒 (s) 表 示 一 般 成 人 的 步 态 周 期 约 为 1~1.32 s 左 右 8 步 行 时 相 (gait phase/period) 行 走 中 每 个 步 态 周 期 都 包 含 着 一 系 列 典 型 姿 位 的 转 移 人 们 通 常 把 这 种 典 型 姿 位 变 化 划 分 出 一 系 列 时 段, 称 之 为 步 态 时 相 (gait phase), 一 个 步 行 周 期 可 分 为 支 撑 相 (stance phase) 和 摆 动 相 (swing phase) 一 般 用 该 时 相 所 占 步 态 周 期 的 百 分 数 (cycle%) 作 为 单 位 来 表 达, 有 时 也 用 秒 (s) 表 示 ( 二 ) 步 行 周 期 通 常 指 一 侧 下 肢 足 跟 着 地 到 同 侧 足 尖 离 地 的 过 程, 单 位 为 s, 一 般 占 一 个 步 行 周 期 的 40% 步 行 周 期 是 步 态 的 基 本 功 能 单 元, 承 担 着 支 承 相 的 承 重 和 摆 动 相 下 肢 的 向 前 推 动 功 能 1 支 撑 相 支 撑 相 是 指 在 步 行 中 足 与 地 面 与 始 终 接 触 的 阶 段, 包 括 单 腿 支 撑 相 和 双 腿 支 撑 相 (1) 单 腿 支 撑 相 : 通 常 指 一 侧 下 肢 足 跟 着 地 到 通 常 下 肢 离 地 的 过 程, 单 174

175 位 为 S, 一 般 占 一 个 步 行 周 期 的 40% 为 了 进 行 步 态 矫 正 和 训 练 的 方 便, 提 出 以 下 动 作 要 点 : 1) 足 跟 着 地 : 下 肢 伸 肌 张 力 增 高, 伴 有 足 下 垂 内 翻 的 患 者 难 以 完 成 2) 全 足 底 着 地 : 自 步 行 周 期 的 7.6% 开 始, 全 足 底 在 地 面 放 平 伴 有 足 内 翻 足 下 垂 的 病 人 难 以 完 成 3) 重 心 转 移 到 同 侧 : 由 于 单 侧 下 肢 支 撑 身 体 重 量, 偏 瘫 关 节 疼 痛 平 衡 能 力 低 下 的 患 者 往 往 时 间 过 短 4) 足 跟 离 地 : 自 步 行 周 期 的 41.5% 开 始, 是 向 下 蹬 踏 的 起 始 动 作, 偏 瘫 病 人 往 往 完 成 不 充 分 5) 膝 关 节 屈 曲 增 大 : 自 步 行 周 期 的 54.1% 开 始, 偏 瘫 病 人 由 于 下 肢 伸 肌 占 优 势, 膝 关 节 屈 曲 活 动 受 限, 完 成 困 难 6) 足 尖 离 地 : 自 步 行 周 期 的 60% 开 始, 身 体 的 重 心 线 移 到 踝 关 节 前 方, 足 趾 用 力 着 地, 通 过 下 肢 的 蹬 踏 动 作, 产 生 向 前 的 推 进 力 偏 瘫 患 者 由 于 下 肢 痉 挛, 足 下 垂 内 翻, 下 肢 分 离 运 动 不 充 分, 所 以 不 能 较 好 地 完 成 此 动 作, 是 步 态 异 常 的 重 要 原 因 之 一 (2) 双 足 支 撑 相 双 足 支 撑 是 步 行 的 最 大 特 点 在 一 个 步 行 周 期 中, 当 一 侧 下 肢 完 成 足 跟 抬 起 到 足 尖 向 下 蹬 踏 离 开 地 面 的 时 期 内, 另 一 侧 下 肢 同 时 进 行 足 跟 着 地 和 全 足 底 着 地 动 作, 所 以 产 生 了 双 足 同 时 着 地 的 阶 段 一 般 占 一 个 步 行 周 期 的 20%, 此 阶 段 的 长 短 与 步 行 速 度 有 关, 速 度 越 快, 双 支 撑 相 就 越 短, 当 由 走 变 为 跑 时, 双 支 撑 相 变 为 零 双 支 撑 相 的 消 失, 是 走 和 跑 的 转 折 点, 故 成 为 竞 走 比 赛 时 判 断 是 否 犯 规 175

176 的 唯 一 标 准 2 摆 动 相 是 在 步 行 中 始 终 与 地 无 接 触 的 阶 段, 通 常 指 从 一 侧 下 肢 的 足 尖 离 地, 到 同 侧 足 跟 着 地 的 阶 段, 单 位 为 s, 一 般 占 一 个 步 行 周 期 的 40% 此 阶 段 的 动 作 要 点 是 : (1). 足 上 提 从 一 个 步 行 周 期 的 63.6% 开 始, 是 足 尖 离 地 下 肢 向 前 摆 动 的 加 速 期 (2). 膝 关 节 最 大 屈 曲 是 从 一 个 步 行 周 期 的 67.9% 开 始 的, 摆 出 的 下 肢 刚 刚 通 过 身 体 的 正 下 方 (3). 髋 关 节 最 大 屈 曲 自 步 行 周 期 的 84.6% 开 始 此 阶 段 已 完 成 下 肢 向 前 摆 出 的 动 作, 开 始 减 速, 直 至 足 跟 着 地 (4) 足 跟 着 地 完 成 步 行 周 期 的 100% 二 正 常 步 态 的 运 动 学 变 化 ( 一 ) 身 体 主 要 部 位 及 关 节 的 活 动 人 在 步 行 时 为 了 减 少 能 量 的 消 耗, 身 体 各 部 位 要 尽 量 维 持 正 常 活 动 范 围 的 运 动, 减 少 身 体 的 重 心 移 动 支 撑 相 下 肢 个 关 节 的 变 化 部 位 支 撑 前 期 支 撑 初 期 支 撑 中 期 支 撑 末 期 骨 盆 旋 转 向 前 4-5 向 前 4-5 中 间 位 向 后 4-5 髋 关 节 屈 30 屈 30 屈 30-0 过 伸 10 膝 关 节 完 全 伸 直 屈 30 屈 15-0 完 全 伸 直 踝 关 节 中 间 位 跖 屈 15 背 伸 10 中 间 位 176

177 摆 动 相 下 肢 各 关 节 的 变 化 部 位 摆 动 前 期 摆 动 初 期 摆 动 中 期 摆 动 末 期 骨 盆 旋 转 向 后 4-5 向 后 4-5 中 间 位 向 前 4-5 髋 关 节 中 间 位 屈 20 屈 屈 30 膝 关 节 屈 35 屈 60 屈 屈 30-0 踝 关 节 跖 屈 20 跖 屈 10 中 间 位 中 间 位 1. 骨 盆 骨 盆 移 动 可 以 被 认 为 是 重 心 的 移 动 正 常 成 人 在 步 行 时 身 体 重 心 的 位 置 在 骨 盆 的 正 中 线 上, 从 下 方 起 男 性 约 为 身 高 的 55%, 女 性 约 为 50% 的 高 度 步 行 时 重 心 的 上 下 移 动 为 正 弦 曲 线, 在 一 个 步 行 周 期 中 出 现 两 次, 其 振 幅 约 4.5cm, 最 高 点 是 支 撑 中 期, 最 低 点 是 足 跟 着 地 ; 骨 盆 的 侧 方 移 动 也 是 正 弦 曲 线, 在 一 个 步 行 周 期 内 左 右 各 出 现 一 次, 其 振 幅 约 3cm, 最 大 移 动 度 是 在 左 右 足 处 于 支 撑 中 期 时 出 现 的, 在 双 足 支 撑 期 重 心 位 于 左 右 中 间 骨 盆 在 水 平 面 内 沿 垂 直 轴 旋 转 角 度 单 侧 为 4, 双 侧 为 8 这 种 旋 转 可 以 减 少 骨 盆 的 上 下 移 动, 最 大 内 旋 位 发 生 在 足 跟 着 地 后 期, 最 大 外 旋 位 发 生 在 摆 动 早 期 骨 盆 在 矢 状 面 内 沿 冠 状 轴 的 倾 斜 运 动 范 围 约 5, 双 足 支 撑 相 骨 盆 几 乎 成 水 平, 支 撑 中 期 时 处 于 摆 动 相 的 骨 盆 倾 斜 角 度 最 大, 它 可 以 减 少 重 心 的 上 下 移 动 在 一 个 步 行 周 期 中 左 右 各 倾 斜 一 次 2. 髋 关 节 正 常 步 行 时 髋 关 节 屈 伸 运 动 中 最 大 屈 曲 约 30 ( 摆 动 相 中 期 ), 最 大 伸 展 约 20 ( 足 跟 离 地 ), 共 约 50 范 围, 其 运 动 为 正 弦 曲 线, 如 图 12-2; 内 收 外 展 运 动 中 最 大 外 展 约 6 ( 足 跟 离 地 ) 最 大 内 收 约 4 ( 足 底 着 地 ), 共 约 10 范 围, 其 运 动 几 乎 是 直 线 177

178 性 变 化 ; 内 外 旋 运 动 中 外 旋 4 ( 足 趾 离 地 到 足 跟 着 地 的 摆 动 相 ) 内 旋 4 ( 从 足 跟 着 地 到 足 跟 离 地 的 摆 动 相 ), 共 约 8 范 围, 其 运 动 呈 曲 轴 状, 从 支 撑 相 到 摆 动 相 摆 动 相 到 支 撑 相 过 渡 时 产 生 急 剧 变 化 3. 膝 关 节 正 常 步 行 时 膝 关 节 屈 伸 运 动 中 最 大 屈 曲 约 为 65 ( 摆 动 中 期 ) 最 大 伸 展 为 0 ( 足 跟 着 地 ), 共 约 65 范 围 在 屈 伸 运 动 中, 可 见 轻 度 屈 伸 与 大 范 围 屈 伸 两 次 ( 双 重 膝 作 用 ) 支 撑 相 中 足 跟 着 地 与 足 跟 离 地 时 膝 关 节 几 乎 是 伸 展 状 态, 支 撑 相 的 中 期 可 见 约 15 的 屈 伸 除 屈 伸 运 动 外, 膝 关 节 还 有 旋 转 运 动, 足 跟 离 地 时 为 最 大 外 旋, 约 4, 摆 动 中 期 为 最 大 内 旋, 约 12, 共 16 范 围, 其 顺 序 为 从 足 跟 着 地 ( 内 旋 ) 到 足 底 着 地 ( 内 旋 ), 以 后 外 旋 直 到 足 跟 离 地 4. 踝 关 节 正 常 步 行 时 踝 关 节 的 跖 屈 背 伸 运 动 中 最 大 背 伸 发 生 在 足 跟 离 地, 约 15, 足 跟 离 地 时 为 最 大 跖 屈, 约 20, 共 35 一 个 步 行 周 期 中 有 2 次 跖 屈 和 背 伸, 尤 其 在 支 撑 相 的 驱 动 期 踝 关 节 从 跖 屈 位 急 剧 变 为 背 伸 位 除 屈 伸 运 动 外, 踝 关 节 还 有 旋 转 内 外 翻 运 动 踝 关 节 外 旋 8 内 旋 2, 共 约 10 范 围 ; 外 翻 3 内 翻 12, 共 约 15 范 围 ( 二 ) 参 与 的 主 要 肌 肉 活 动 步 行 的 动 力 主 要 来 源 于 下 肢 及 躯 干 的 肌 肉 作 用, 在 一 个 步 行 周 期 中, 肌 肉 活 动 具 有 保 持 平 衡 吸 收 震 荡 加 速 减 速 和 推 动 肢 体 运 动 的 功 能 1. 竖 脊 肌 (erector spinae) 为 背 部 深 层 肌, 纵 列 于 脊 柱 两 侧, 下 起 骶 骨 髂 骨, 上 止 椎 骨 肋 骨 枕 骨, 作 用 为 使 脊 柱 后 伸 头 后 仰 和 维 持 人 体 于 直 立 姿 势 在 步 行 周 期 站 立 相 初 期 和 末 期, 竖 脊 肌 活 动 达 到 高 峰, 以 确 保 行 走 时 躯 干 正 直 2. 臀 大 肌 (gluteus maximus) 为 髋 关 节 伸 肌, 收 缩 活 动 始 于 摆 动 相 末 期, 并 于 支 撑 相, 178

179 即 足 底 全 面 与 地 面 接 触 时 达 到 高 峰 在 摆 动 相 后 期 臀 大 肌 收 缩, 其 目 的 在 于 使 向 前 摆 动 的 大 腿 减 速, 约 在 步 行 周 期 85%, 大 腿 的 运 动 方 向 改 变 为 向 后, 成 为 下 一 个 步 行 周 期 的 准 备 在 支 撑 相, 臀 大 肌 起 稳 定 骨 盆 控 制 躯 干 向 前 维 持 髋 关 节 于 伸 展 位 的 作 用 3. 髂 腰 肌 (iliopsoas) 为 髋 关 节 屈 肌, 髋 关 节 于 足 跟 离 地 至 足 趾 离 地 期 间 伸 展 角 度 达 到 峰 值 (10 ~15 ) 为 对 抗 髋 关 节 伸 展, 从 支 持 相 中 期 开 始 至 足 趾 离 地 前, 髂 腰 肌 呈 离 心 性 收 缩, 最 终 使 髋 关 节 从 支 撑 相 末 期 由 伸 展 转 为 屈 曲 髂 腰 肌 第 二 次 收 缩 活 动 始 于 摆 动 相 初 期, 使 髋 关 节 屈 曲, 以 保 证 下 肢 向 前 摆 动 4. 股 四 头 肌 (quadriceps femoris) 为 全 身 最 大 的 肌, 其 中 股 直 肌 起 于 髂 前 下 棘, 股 内 侧 肌 外 侧 肌 分 别 起 自 股 骨 粗 线 内 外 侧 唇, 股 中 间 肌 起 自 股 骨 体 的 前 面 ; 四 个 头 向 下 形 成 一 腱, 包 绕 髌 骨 的 前 面 和 两 侧, 往 下 续 为 髌 韧 带, 止 于 胫 骨 粗 隆 为 膝 关 节 强 有 力 的 伸 肌, 股 直 肌 还 可 屈 髋 关 节 股 四 头 肌 收 缩 活 动 始 于 摆 动 相 末 期, 至 支 撑 相 负 重 期 达 最 大 值 此 时 作 为 膝 关 节 伸 肌, 产 生 离 心 性 收 缩 以 控 制 膝 关 节 屈 曲 度, 从 而 使 支 撑 中 期 免 于 出 现 因 膝 关 节 过 度 屈 曲 而 跪 倒 的 情 况 步 行 周 期 中, 股 四 头 肌 的 第 二 个 较 小 的 收 缩 活 动 见 于 足 跟 离 地 后, 足 趾 离 地 后 达 峰 值 此 时 具 有 双 重 作 用 : 其 一, 作 为 髋 关 节 屈 肌, 提 拉 起 下 肢 进 入 摆 动 相 ; 其 二, 作 为 膝 关 节 伸 肌, 通 过 离 心 性 收 缩 来 限 制 和 控 制 小 腿 在 摆 动 相 初 中 期 向 后 的 摆 动, 从 而 使 下 肢 向 前 摆 动 成 为 可 能 7. 胫 前 肌 (tibialis anterior) 起 自 胫 骨 外 侧 面, 止 于 内 侧 楔 骨 内 侧 面 和 第 1 跖 骨 底, 作 用 为 伸 踝 关 节 ( 背 屈 ) 使 足 内 翻 足 跟 着 地 时, 胫 前 肌 离 心 性 收 缩 以 控 制 踝 关 节 跖 屈 度, 防 止 在 足 放 平 时 出 现 足 前 部 拍 击 地 面 的 情 况 足 趾 离 地 时, 胫 前 肌 收 缩, 再 次 控 制 或 减 少 此 时 踝 关 节 的 跖 屈 度, 保 证 足 趾 在 摆 动 相 能 够 离 开 地 面, 使 足 离 地 动 作 顺 利 完 成 8. 小 腿 三 头 肌 (triceps surae) 包 括 腓 肠 肌 和 比 目 鱼 肌, 起 于 股 骨 的 内 外 侧 髁, 以 跟 腱 止 于 跟 结 节, 作 用 为 屈 踝 关 节 和 屈 膝 关 节 腓 肠 肌 在 行 走 跑 跳 中 提 供 推 动 力, 而 比 目 179

180 鱼 肌 富 含 慢 性 抗 疲 劳 的 红 肌 纤 维, 主 要 与 站 立 时 小 腿 与 足 之 间 的 稳 定 有 关 在 站 立 相, 能 固 定 踝 关 节 和 膝 关 节, 以 防 止 身 体 向 前 倾 斜 三 正 常 步 态 的 动 力 学 变 化 正 常 步 态 的 动 力 学 是 描 述 运 动 或 使 关 节 和 肢 运 动 的 力 的 分 析 尽 管 可 以 通 过 运 动 学 原 理 分 析 下 肢 在 行 走 过 程 中 力 的 变 化, 但 客 观 和 定 量 的 信 息 只 能 通 过 仪 器 的 测 量 和 分 析 获 得 ( 一 ) 步 行 中 的 动 力 学 改 变 人 体 在 行 走 过 承 受 着 来 自 地 面 的 地 反 应 力 (ground reaction force,grf) 和 力 矩 (torque) 地 反 应 力 分 为 垂 直 分 力 前 后 分 力 和 侧 向 分 力, 此 外 还 有 扭 矩 一 个 步 行 周 期 中 的 垂 直 分 力 变 化 在 支 撑 相 的 变 化 有 两 个 高 峰 值 和 一 个 低 谷 值 由 于 足 跟 着 地 有 一 个 冲 量, 增 加 了 垂 直 力, 所 以 进 入 支 撑 相 中 期 后, 是 单 足 支 撑 力 迅 速 达 到 体 重 的 110%~125%, 这 个 第 一 高 峰 值 位 于 步 行 周 期 的 12% 左 右, 即 对 侧 足 离 地 瞬 间 使 体 重 迅 速 转 到 支 撑 足, 且 重 心 升 高, 有 向 上 的 加 速 度, 才 出 现 第 一 高 峰 值 步 速 越 快, 冲 量 越 大, 峰 值 越 高 随 着 身 体 前 移, 膝 关 节 伸 直 使 身 体 重 心 提 到 最 高 点 且 通 过 支 撑 腿, 但 此 时 向 上 的 加 速 度 为 零, 则 地 面 反 应 力 等 于 体 重 然 后 重 心 开 始 降 低, 有 向 下 的 加 速 度, 使 地 面 反 应 力 降 低 到 最 低 点 即 低 谷 时 的 地 面 反 应 力 约 为 体 重 的 75%, 其 位 置 大 约 是 步 行 周 期 的 30% 左 右, 在 足 跟 离 地 前 然 后 重 心 虽 然 继 续 降 低, 但 向 下 的 加 速 度 没 有 了, 所 以 垂 直 力 开 始 增 加 随 着 身 体 前 移, 支 撑 腿 的 足 跟 离 地 及 前 足 蹬 地, 使 重 心 提 高, 出 现 向 上 的 加 速 度 造 成 第 二 高 峰 值 蹬 地 180

181 力 越 大 峰 值 越 高, 其 位 置 接 近 对 侧 腿 的 足 跟 着 地 ( 步 行 周 期 的 50%) 之 前 然 后 垂 直 力 迅 速 降 低 到 足 趾 离 地 的 零, 此 时 位 置 在 步 行 周 期 的 62% 左 右 前 后 分 力 在 步 行 周 期 中 也 有 着 显 著 的 变 化, 如 当 足 跟 着 地 的 一 瞬 间, 足 的 向 前 运 动 被 地 面 的 摩 擦 力 阻 止, 产 生 了 向 后 的 分 力 但 迅 速 转 为 向 前 的 分 力, 这 是 由 于 对 侧 腿 的 足 跟 离 地 及 蹬 地 使 身 体 前 移, 而 此 时 虽 然 支 撑 腿 不 动, 但 由 于 重 心 是 在 支 撑 腿 的 后 方 向 前 移 动, 必 然 是 支 撑 腿 被 动 地 受 到 向 前 的 摩 擦 力 而 产 生 向 前 的 剪 切 力, 其 峰 值 在 步 行 周 期 的 位 置 和 垂 直 力 第 一 峰 值 位 置 相 近, 即 对 侧 足 的 足 趾 离 地 (12%) 左 右 随 着 体 重 转 到 支 撑 足 并 继 续 前 移, 该 分 力 逐 渐 减 少 直 至 支 撑 腿 的 足 跟 离 地 瞬 间 (34%), 分 力 为 此 时 支 撑 腿 开 始 蹬 地, 变 被 动 腿 为 主 动 腿, 使 向 后 的 摩 擦 力 产 生 向 后 的 分 力 当 支 撑 腿 蹬 地 到 出 现 垂 直 力 的 第 二 高 峰 值 时, 其 向 后 的 分 力 也 达 到 最 大 值 ( 步 行 周 期 的 50% 左 右 ) 然 后 逐 渐 减 少 到 足 趾 离 地 的 零 正 如 前 后 分 力 一 样, 侧 向 分 力 在 一 个 步 行 周 期 中 也 发 生 着 明 显 的 变 化 当 足 跟 外 侧 着 地 瞬 间 后 立 即 足 外 翻, 则 受 到 向 内 的 摩 擦 力 产 生 的 向 内 分 力, 当 前 足 着 地 后 ( 步 行 周 期 的 7%), 由 于 对 侧 腿 的 蹬 地 使 重 心 向 前 和 向 外 移 动, 而 支 撑 腿 不 动, 致 使 支 撑 腿 受 到 向 前 和 向 外 的 摩 擦 力, 产 生 了 向 前 和 向 外 的 分 力, 一 直 到 支 撑 腿 离 地 一 个 步 行 周 期 中 的 扭 矩 变 化 也 是 显 而 易 见 的, 当 足 跟 外 侧 着 地 瞬 间 后 立 即 足 外 翻 且 胫 骨 内 旋, 峰 值 为 前 足 着 地 ( 步 行 周 期 的 7%), 直 到 足 跟 离 地 ( 步 行 周 期 的 34%), 身 体 重 心 超 过 支 撑 腿 后, 胫 骨 外 旋 以 保 181

182 持 身 体 能 直 线 前 进 ( 二 ) 正 常 行 走 状 态 的 动 力 学 区 别 静 态 站 立 时, 地 面 反 应 力 (F) 等 于 体 重 (G) 走 路 时 人 的 重 心 在 不 断 上 下 移 动, 双 支 撑 相 时 重 心 最 低, 相 当 于 以 双 腿 为 边 步 长 为 底 的 等 腰 三 角 形 的 高 而 摆 动 相 中 期 的 重 心 最 高, 相 当 于 腿 长 ( 实 际 上 还 要 加 一 个 常 量 ) 根 据 牛 顿 第 二 定 律 f=ma, 此 时 的 地 面 反 应 力 就 等 于 体 重 再 加 上 或 减 去 人 的 质 量 与 上 下 运 动 的 加 速 度 的 乘 积 所 以 走 路 时 地 面 的 最 大 反 应 力 相 当 于 体 重 的 110%~125%, 即 走 路 时 F=1.1G~1.25G 该 加 速 度 的 产 生 是 靠 后 足 蹬 地 实 现 的, 走 得 越 快 加 速 度 越 大, 蹬 地 力 也 越 大 体 重 的 75kg 的 田 径 运 动 员 从 事 不 同 项 目 比 赛 时, 在 最 后 一 瞬 间 发 力 时, 脚 上 承 受 的 重 量 如 图 12-3 所 示 中 长 跑 时 最 大 的 蹬 地 力 约 4G, 短 跑 是 5G, 跳 远 是 6G, 跳 高 是 8G, 可 见 足 部 承 受 的 重 量 是 远 远 大 于 体 重 四 步 行 中 的 能 量 消 耗 ( 一 ) 影 响 步 行 能 量 消 耗 的 决 定 因 素 人 体 正 常 的 步 行 是 消 耗 能 量 最 小 的 节 律 性 平 滑 的 移 动 这 种 高 效 的 转 移 是 通 过 最 大 限 度 地 控 制 身 体 重 心 的 改 变 来 实 现 的 正 常 人 的 身 体 重 心 位 于 解 剖 位 的 第 二 骶 椎 前 面 随 着 步 行 进 程 的 发 展, 重 心 沿 着 一 条 正 弦 曲 线 做 规 律 性 的 上 下 左 右 移 动, 重 心 上 下 移 动 所 消 耗 的 能 量 要 大 于 克 服 水 平 移 动 所 需 要 的 能 量, 移 动 幅 度 越 大, 消 耗 的 能 量 就 越 多 人 体 在 行 走 过 程 中, 通 过 水 平 面 上 的 骨 盆 旋 转 冠 状 面 上 的 骨 盆 倾 斜 182

183 和 移 动 以 及 髋 膝 踝 等 关 节 的 屈 伸 和 旋 转 变 化, 从 而 达 到 控 制 身 体 重 心 的 变 化 在 双 支 撑 相, 骨 盆 在 水 平 面 的 旋 转, 可 以 减 少 负 重 下 肢 迈 步 是 所 需 要 的 重 心 的 上 抬 ; 在 单 支 撑 相, 非 负 重 侧 的 骨 盆 下 降, 使 得 支 撑 相 中 期 身 体 重 心 的 最 高 位 置 有 所 降 低 ; 在 摆 动 相, 通 过 身 体 重 心 向 承 重 腿 转 移 和 股 骨 与 胫 骨 自 然 的 内 翻, 使 两 足 在 前 进 中 靠 拢, 结 果 减 少 骨 盆 的 侧 向 移 位 另 外, 髋 膝 踝 等 关 节 的 屈 伸 和 旋 转 运 动 使 重 心 垂 直 移 动 进 一 步 减 少, 如 在 单 支 撑 相, 踝 关 节 从 足 跟 着 地 时 的 背 屈 到 全 足 负 重 时 有 控 制 的 跖 屈 以 及 膝 关 节 的 少 量 屈 曲 可 以 有 效 地 减 少 重 心 上 升 的 幅 度 ; 在 双 支 撑 相, 通 过 加 大 踝 关 节 跖 屈 的 角 度 和 伸 展 髋 关 节, 能 有 效 地 使 重 心 最 低 点 上 升 如 果 没 有 身 体 各 个 部 分 的 有 机 协 调 和 配 合, 人 体 行 走 过 程 中 重 心 转 移 的 幅 度 将 会 大 大 增 加, 甚 至 于 达 到 正 常 值 的 两 倍, 能 量 的 消 耗 也 就 大 大 增 加 ( 二 ) 步 行 的 能 量 消 耗 实 际 上, 步 行 过 程 中 的 能 量 消 耗 与 身 体 重 心 的 转 移 幅 度 有 关 外, 还 与 心 肺 功 能 患 者 的 心 情 和 温 度 气 候 等 因 素 有 关 通 常 步 行 中 的 能 量 消 耗 用 每 分 钟 消 耗 的 千 焦 尔 表 示, 最 直 接 的 计 算 方 法 是 测 量 步 行 过 程 中 的 耗 氧 量 由 于 步 行 的 同 时 进 行 气 体 分 析 较 麻 烦, 加 上 在 次 极 量 运 动 水 平 上 氧 耗 与 心 率 有 线 性 关 系, 而 则 心 率 远 较 进 行 气 体 分 析 简 单 方 便, 因 此 Burdett 等 建 议 用 生 理 能 耗 指 数 (physiological cost index,pci) 为 指 标 来 估 计 能 耗 生 理 能 耗 指 数 等 于 步 行 时 心 率 减 去 静 息 时 心 率, 然 后 除 以 步 行 速 度 (m/min).pci 越 大, 表 明 步 行 能 耗 越 大 步 行 效 183

184 率 的 高 低 常 用 每 千 克 体 重 每 行 走 1m 所 耗 的 焦 尔 数, 即 J/(m.kg) 来 表 示 据 测 定, 正 常 舒 适 地 行 走 时, 此 值 在 3.347J/(m.kg) 左 右, 如 数 值 高 于 此 值, 则 表 明 步 行 效 率 明 显 降 低 测 PCI 的 具 体 方 法 : 先 让 患 者 取 坐 位 休 息 10 分 钟, 测 出 基 础 心 率, 然 后 让 患 者 沿 每 圈 长 25m 的 8 字 形 路 线 走 10 圈, 测 定 完 成 每 圈 所 需 的 时 间 (min) 和 每 圈 之 末 时 的 心 率 (beat,b), 走 完 后 仍 坐 下 休 息, 测 心 率 直 至 返 回 基 础 心 率 ; 如 不 能 返 回 则 测 在 10 分 钟 时 的 心 率, 并 以 后 两 者 中 的 最 低 者 为 静 息 时 的 心 率 ; 将 每 圈 距 离 除 以 走 完 每 圈 所 需 时 间 即 得 出 每 圈 的 速 度, 求 出 10 圈 的 平 均 速 度 即 为 步 行 速 度 ; 求 出 10 圈 末 心 率 的 平 均 值 即 为 步 行 时 的 心 率, 这 样 就 可 以 计 算 出 PCI 了 正 常 人 成 人 PCI 平 均 为 0.35b/m, 范 围 为 0.2~0.55b/m, 青 少 年 为 0.15~0.65b/m 第 二 节 步 态 分 析 方 法 定 量 步 态 分 析 系 统 包 括 运 动 学 动 力 学 以 及 动 态 肌 电 图 三 个 部 分, 运 动 学 观 测 人 体 运 动 时 的 空 间 位 置 变 化, 动 力 学 通 过 受 力 板 或 压 力 感 受 器 测 量 行 走 时 地 板 应 力 变 化, 动 态 肌 电 图 测 试 分 析 肌 电 信 号 通 过 对 这 三 部 分 数 据 的 收 集 及 处 理, 结 合 运 算 公 式 可 以 观 测 到 人 体 在 行 走 中 的 步 态, 关 节 角 度 以 及 肌 肉 的 收 缩 活 动 尽 管 已 有 越 来 越 多 的 单 位 应 用 表 面 肌 电 图 和 步 态 分 析 仪, 但 临 床 定 性 分 析 仍 然 是 目 前 最 常 用 的 评 定 手 段 一 临 床 定 性 分 析 步 态 的 定 性 分 析 是 康 复 医 师 或 治 疗 师 用 肉 眼 观 察 患 者 的 行 走 过 184

185 程, 然 后 根 据 所 得 印 象 或 按 照 一 定 的 观 察 项 目 逐 项 评 定 的 结 果 对 步 态 做 出 结 论 ( 一 ) 评 定 内 容 步 态 分 析 是 在 详 细 了 解 患 者 病 史 和 全 面 体 格 检 查 的 基 础 上 进 行 的 以 为 很 难 同 时 观 察 身 体 的 多 部 位 和 多 关 节 运 动, 所 以 录 像 带 可 能 是 定 性 分 析 中 使 用 最 有 效 的 手 段 它 能 在 患 者 不 同 的 体 位 观 察, 而 且 可 以 反 复 观 察 不 致 引 起 患 者 的 疲 劳 1. 病 史 详 细 的 了 解 病 史 是 正 确 地 进 行 步 态 分 析 的 前 提, 也 是 获 得 与 步 态 相 关 信 息 不 可 替 代 的 手 段 通 过 现 病 史 的 采 集, 可 以 了 解 与 步 态 相 关 的 症 状, 如 行 走 时 有 无 伴 随 疼 痛 持 续 的 时 间 ; 通 过 询 问 既 往 史, 可 以 了 解 既 往 有 无 影 响 步 态 的 疾 病, 如 骨 折 肌 肉 或 神 经 疾 病 肿 瘤 等 2. 体 检 既 要 全 面 的 检 查 身 体 状 况, 如 心 肺 功 能 脊 柱 是 否 有 侧 弯 头 颈 的 活 动 度 等, 又 要 重 点 的 检 查 与 行 走 有 关 部 位 的 关 节 活 动 度 肌 力 肌 张 力 肢 体 长 度 和 周 径 ( 围 度 ) 以 及 身 体 的 协 调 性 和 平 衡 能 力 等, 对 怀 疑 有 神 经 疾 病 的 患 者 应 评 定 其 关 节 位 置 觉 体 检 有 助 于 诊 断 和 鉴 别 诊 断, 分 析 步 态 异 常 的 原 因 导 致 步 态 异 常 的 常 见 原 因 有 : (1) 神 经 系 统 疾 患 1) 中 枢 性 神 经 疾 患 : 如 脑 卒 中 脑 外 伤 多 发 性 硬 化 血 管 畸 形 帕 金 森 病, 后 颅 窝 肿 瘤 遗 传 性 小 脑 病 变 代 偿 性 疾 病 脊 髓 损 伤 等 185

186 2) 周 围 性 神 经 疾 患 : 周 围 神 经 炎 周 围 神 经 损 伤 及 代 谢 性 等 (2) 骨 骼 肌 疾 患 1) 肌 肉 疾 患 : 局 部 损 伤 引 起 的 肌 无 力 遗 传 因 素 导 致 的 肌 营 养 不 良 等 2) 骨 及 关 节 疾 患 : 两 侧 肢 体 不 等 长 下 肢 关 节 炎 骨 关 节 损 伤 脊 柱 侧 弯 截 肢 等 3) 老 年 步 态 : 随 着 年 龄 的 增 长 和 身 体 多 脏 器 功 能 的 退 化, 老 年 人 行 走 时 呈 现 出 特 有 的 步 态 3. 观 察 在 没 有 任 何 电 子 设 备 的 帮 助 下 观 察 步 态 并 进 行 描 述 要 实 现 优 质 的 观 察, 需 对 观 察 的 场 地 内 容 和 程 序 有 一 定 的 要 求 (1) 场 地 : 测 试 场 地 内 光 线 要 充 足, 面 积 至 少 为 6m 8m, 让 被 检 查 者 尽 可 能 地 少 穿 衣 服, 以 便 能 够 清 晰 地 观 察 (2) 内 容 : 异 常 步 态 模 式 的 评 定 应 首 先 评 定 以 下 四 个 方 面 的 内 容 :1 能 量 消 耗 : 主 要 是 重 心 的 上 下 左 右 的 移 动 幅 度 ;2 安 全 性 : 主 要 指 行 走 过 程 中 出 现 跌 倒 的 风 险, 即 在 摆 动 相 应 付 失 代 偿 的 能 力 ; 3 生 物 学 损 伤 : 常 见 的 有 髋 关 节 屈 曲 挛 缩 股 四 头 肌 无 力 马 蹄 内 翻 足 等 ;4 外 观 : 最 后, 异 常 步 态 的 模 式 评 定 应 考 虑 美 容, 对 外 观 的 评 价, 患 者 自 己 的 感 觉 远 比 临 床 专 家 的 感 觉 重 要 详 细 的 观 察 患 者 在 行 走 时 身 体 各 个 部 分 的 变 化, 如 头 是 否 抬 起 ; 颈 是 否 居 中 ; 患 侧 肩 带 是 否 下 压 ; 肩 胛 骨 是 否 后 缩 或 前 伸 ; 躯 干 是 否 痉 挛 ; 相 患 侧 扭 曲 或 向 健 侧 倾 斜 ; 患 侧 骨 盆 是 否 上 提 后 突 向 前 或 向 后 旋 转 ; 髋 膝 踝 线 性 排 列 是 否 正 常 ; 患 侧 下 肢 负 重 及 重 心 转 移 186

187 的 情 况 ; 下 肢 伸 肌 外 展 肌 肌 张 力 增 高 及 屈 髋 屈 膝 踝 背 屈 的 程 度 ; 双 臂 摆 动 的 幅 度 ; 步 长 步 宽 对 称 性 及 步 速 膝 关 节 的 控 制 能 力 ; 足 的 内 翻 和 外 翻 ; 整 体 运 动 的 对 称 性 和 协 调 性 ; 疼 痛 疲 劳 以 及 患 者 所 着 鞋 的 情 况 等 (3) 程 序 : 嘱 患 者 以 自 然 习 惯 的 姿 势 和 速 度 在 测 试 场 地 来 回 步 行 数 次, 检 查 者 从 前 方 后 方 和 侧 方 反 复 观 察, 分 别 观 察 支 撑 相 和 摆 动 相 步 态 模 式 的 特 征, 并 注 意 进 行 两 侧 的 对 比 ( 二 ) 常 用 的 方 法 1. 四 期 分 析 法 在 步 态 分 析 中 最 常 用 的 是 步 行 时 相 四 期 分 析 法, 即 两 个 双 支 撑 相 一 个 单 支 撑 相 一 个 摆 动 相 健 全 人 平 地 行 走 时 的 理 想 状 态 是 左 右 对 称 的, 两 个 双 支 撑 相 大 致 相 等, 约 各 占 步 行 周 期 12% 时 间 ; 单 支 撑 相 约 占 步 行 周 期 60%~62%( 包 括 双 支 撑 相 ) 时 间, 摆 动 相 约 占 步 行 周 期 的 38%~40% 时 间 各 时 相 的 长 短 与 步 行 速 度 直 接 有 关 行 走 快 时, 双 支 撑 相 减 小, 跑 时 双 支 撑 相 消 失, 为 0 当 一 侧 下 肢 有 疾 患 时, 由 于 患 腿 往 往 不 能 负 重, 倾 向 于 健 侧 负 重, 故 患 侧 支 撑 相 所 占 时 间 相 对 减 少, 健 侧 支 撑 相 所 占 的 时 间 会 相 对 增 加 2. RLA 八 分 法 这 是 由 于 美 国 加 州 Rancho Los Amigos 康 复 医 院 的 步 态 分 析 实 验 室 提 出 的 它 在 传 统 步 态 时 相 分 期 的 基 础 上, 利 用 步 态 分 析 棍 图 处 理 技 术 如 图 12-4, 全 面 系 统 地 阐 述 了 视 觉 观 察 分 析 技 术, 如 在 一 个 步 行 周 期 中 求 出 八 个 典 型 动 作 姿 位 点, 即 支 撑 前 期 (initial contact) 支 撑 初 期 (loading response) 支 撑 中 期 (midstance) 支 撑 末 期 terminal 187

188 stance) 摆 动 前 期 (preswing) 摆 动 初 期 (initial swing) 摆 动 中 期 (midswing) 摆 动 末 期 (terminal), 如 图 (1) 支 撑 前 期 : 足 跟 着 地, 髋 关 节 屈 曲 约 30, 膝 关 节 完 全 伸 直, 踝 关 节 处 于 中 立 位 ; 地 面 反 应 力 位 于 髋 的 前 面, 为 维 持 平 衡 和 髋 稳 定, 臀 大 肌 和 腘 绳 肌 收 缩, 踝 关 节 因 受 地 面 反 应 力 的 影 响 而 增 加 伸 肌 运 动, 此 时 因 为 腘 绳 肌 的 拮 抗 而 使 踝 关 节 呈 现 中 立 位 (2) 支 撑 初 期 : 由 足 跟 着 地 逐 渐 过 渡 到 全 足 着 地, 此 时 地 面 反 应 力 在 髋 关 节 前 方, 髋 关 节 必 须 进 行 向 心 性 收 缩 以 克 服 屈 髋 ; 随 着 膝 关 节 的 地 面 反 应 力 由 前 方 转 变 为 后 方, 产 生 了 一 个 外 在 的 屈 膝 力 矩, 诱 发 股 四 头 肌 进 行 离 心 性 收 缩, 出 现 屈 膝 20 的 情 况 ; 踝 关 节 由 于 地 面 反 应 力 在 其 后 方, 外 在 的 屈 力 矩 诱 发 踝 背 屈 的 离 心 性 收 缩, 使 踝 关 节 呈 现 跖 屈 约 10 (3) 支 撑 中 期 : 髋 关 节 逐 渐 由 屈 曲 过 渡 到 伸 直, 此 时 地 面 反 应 力 通 过 髋 关 节 以 消 除 髋 伸 肌 的 收 缩 ; 膝 关 节 有 屈 曲 逐 渐 伸 展, 其 地 面 反 应 力 由 后 方 转 移 至 前 方, 股 四 头 肌 由 被 动 的 离 心 性 收 缩 变 为 主 动 的 向 心 性 收 缩 ; 踝 关 节 的 地 面 反 应 力 在 其 前 方, 踝 跖 屈 肌 离 心 性 收 缩 以 对 抗 外 在 的 踝 背 屈 力 矩 (4) 支 撑 末 期 : 躯 干 由 中 立 位 变 为 前 倾 位, 髋 关 节 的 地 面 反 应 力 在 其 后 方, 被 动 性 的 产 生 伸 髋, 约 10 ; 膝 关 节 的 地 面 反 应 力 稍 微 后 移, 被 动 的 产 生 屈 膝 ; 当 足 跟 离 地 时, 踝 前 方 的 地 面 反 应 力 产 生 的 踝 背 屈 力 矩 诱 发 踝 跖 屈, 此 时 踝 跖 屈 肌 肉 的 活 动 已 从 离 心 性 收 缩 转 为 向 心 性 收 缩 188

189 (5) 摆 动 前 期 : 此 时 为 向 前 摆 动 下 肢 做 准 备, 地 面 反 应 力 在 髋 关 节 和 膝 关 节 后 方, 髂 腰 肌 臀 中 肌 和 股 直 肌 ( 髋 部 ) 呈 向 心 性 收 缩, 股 直 肌 在 膝 关 节 处 呈 离 心 性 收 缩, 踝 的 地 面 反 应 力 在 其 前 方, 使 踝 跖 屈 肌 肉 持 续 向 心 性 收 缩, 呈 约 20 (6) 摆 动 初 期 : 肢 体 向 前 摆 动, 此 时 地 面 反 应 力 位 于 髋 膝 后 方, 屈 髋 肌 的 持 续 向 心 性 收 缩 使 屈 髋 角 度 加 大, 腘 绳 肌 收 缩 使 膝 屈 曲 约 65 ; 踝 的 地 面 反 应 力 在 其 前 方, 踝 背 屈 肌 向 心 性 收 缩 使 踝 背 屈 (7) 摆 动 中 期 : 下 肢 因 惯 性 力 的 推 动 得 以 继 续 向 前 摆 动, 使 髋 被 动 屈 曲, 肢 体 的 重 力 诱 发 膝 关 节 被 动 地 伸 展, 踝 背 屈 肌 持 续 运 动 使 踝 关 节 保 持 于 中 立 位 与 传 统 的 步 态 分 析 方 法 相 比,RLA 八 分 法 具 有 以 下 特 点 :1 观 察 内 容 : 包 括 了 47 种 常 见 的 异 常 步 态 的 临 床 表 现, 检 查 者 可 以 根 据 每 一 个 关 节 或 部 位 在 步 行 周 期 中 的 表 现 对 照 表 中 提 示 的 内 容 逐 一 分 析, 发 现 患 者 在 步 行 中 存 在 何 种 表 现 以 及 出 现 异 常 的 时 相 ;2 观 察 顺 序 : 由 远 端 到 近 端, 即 从 足 踝 关 节 观 察 开 始, 依 次 评 定 膝 关 节 髋 关 节 骨 盆 及 躯 干 ; 先 观 察 矢 状 面, 再 从 冠 状 面 观 察 患 者 的 行 走 特 征 ; 在 观 察 一 个 具 体 关 节 或 部 位 时, 应 将 首 次 着 地 作 为 评 定 的 起 点, 按 照 步 行 周 期 发 生 的 顺 序 进 行 仔 细 的 观 察 ( 三 ) 行 走 能 力 的 评 定 1. 描 述 行 走 能 力 的 概 念 (1) 功 能 性 行 走 : 有 功 能 的 行 走 应 符 合 以 下 标 准 :1 安 全 : 独 立 行 走 时 稳 定, 没 有 跌 倒 的 忧 虑, 不 需 要 他 人 的 帮 助 ;2 质 量 : 行 走 189

190 姿 势 基 本 正 常, 站 立 时 双 手 能 游 离 做 其 他 活 动, 不 用 步 行 框 架 等 笨 重 的 步 行 器 ;3 心 血 管 功 能 : 心 脏 有 足 够 的 能 力, 表 现 为 步 行 效 率 即 步 行 速 度 (m/min)/ 步 行 3 分 钟 后 的 心 率 大 于 30%, 即 步 行 速 度 / 步 后 行 三 分 钟 后 心 率 100%>30%;4 速 度 和 耐 力 : 有 一 定 的 速 度 和 耐 力, 即 能 连 续 走 5 分 钟, 并 走 过 575m 左 右 根 据 患 者 行 走 的 具 体 情 况, 功 能 性 行 走 又 可 以 分 为 社 区 性 行 走 和 家 庭 性 行 走, 前 者 主 要 表 现 为 有 能 力 在 家 庭 周 围 地 区 采 购 散 步 上 公 园 到 附 近 医 疗 机 构 就 诊 等, 具 体 标 准 为 :1 终 日 穿 戴 肢 具 并 能 耐 受 者 ; 2 能 一 口 气 走 900m 左 右 ;3 能 上 下 楼 梯 ;4 能 独 立 地 进 行 日 常 生 活 活 动 若 除 2 外 均 能 到 达 者, 可 列 为 家 庭 功 能 性 行 走, 即 速 度 和 耐 力 达 不 到 要 求, 但 可 以 在 家 中 步 行, 并 能 完 成 一 定 的 活 动 (2) 治 疗 性 行 走 : 行 走 安 全 和 质 量 均 不 符 合 功 能 性 行 走 的 要 求, 但 有 肢 具 或 辅 助 器 具 的 帮 助 能 短 暂 步 行 者, 称 为 治 疗 性 行 走 治 疗 性 行 走 虽 然 没 有 实 用 性, 但 有 明 显 的 治 疗 价 值 :1 给 患 者 能 站 能 走 的 感 觉, 形 成 巨 大 的 心 理 支 持 ;2 减 少 对 坐 骨 结 节 等 处 的 压 力, 减 少 压 疮 发 生 的 机 会 ;3 肢 体 负 重 可 以 防 止 或 减 轻 骨 质 疏 松 ;4 下 肢 活 动 改 善 血 液 淋 巴 循 环 ;5 减 缓 肌 肉 萎 缩 ;6 促 进 尿 大 便 的 排 出 ;7 减 少 对 他 人 的 依 赖 因 此, 我 们 对 没 有 功 能 性 行 走 能 力 的 患 者 应 尽 可 能 创 造 条 件, 鼓 励 和 帮 助 患 者 实 现 治 疗 性 行 走 2 评 定 行 走 能 力 的 方 法 (1)Hoffer 步 行 能 力 分 级 : 它 是 一 种 客 观 的 分 级 方 法, 通 过 分 析 可 以 了 解 患 者 是 否 可 以 步 行 以 及 确 定 是 哪 一 种 行 走 的 形 式, 具 体 内 190

191 容 为 :1 不 能 行 走 者 ;2 非 功 能 步 行 者 : 训 练 时 2 用 膝 -- 踝 -- 足 矫 形 器 拐 等, 能 在 治 疗 室 内 行 走, 能 耗 大 速 度 慢 距 离 短 无 功 能 价 值, 但 有 预 防 压 疮 血 液 循 环 障 碍 骨 质 疏 松 的 治 疗 意 义, 又 称 治 疗 性 步 行 ;3 家 庭 性 步 行 者 : 用 踝 -- 足 矫 形 器 手 杖 等 可 以 在 家 行 走 自 如, 但 不 能 在 室 外 长 久 进 行 ;4 社 区 性 步 行 者 : 用 踝 -- 足 矫 形 器 手 杖 等 可 以 在 家 行 走 自 如, 但 不 能 在 室 外 长 久 进 行 ;4 社 区 性 步 行 者 : 用 要 轮 椅 (2)Nelson 步 行 功 能 评 定 : 它 通 过 对 患 者 静 态 负 重 能 力 动 态 重 量 转 移 和 基 本 的 步 行 效 率 三 个 方 面 进 行 分 析, 判 断 患 者 的 步 行 能 力, 是 一 种 半 定 量 性 质 的 评 定 方 法, 适 用 于 轻 度 至 中 度 步 行 功 能 障 碍 的 患 者 1) 静 态 负 重 能 力 : 为 安 全 起 见, 一 般 在 平 行 杠 内 进 行 :1 双 足 站 : 先 看 在 平 行 杠 内 能 否 正 常 的 站 立, 再 看 能 否 维 持 30 秒 ( 这 是 稳 定 缩 必 需 的 时 间 ), 如 有 必 要, 可 让 患 者 扶 杠, 但 扶 杠 只 能 用 来 保 持 稳 定 而 不 能 用 来 负 重, 而 且 扶 杠 要 在 记 录 中 注 明 ;2 健 足 站 : 记 录 单 足 站 立 的 时 间, 因 为 步 行 需 要 至 少 能 站 6 秒, 时 间 更 长 对 步 行 不 一 定 必 要, 但 表 明 下 肢 有 等 长 收 缩 的 耐 力 ;3 患 足 站 : 与 上 面 一 样 记 录 单 足 站 立 的 时 间 2) 动 态 重 量 转 移 : 检 查 患 者 能 否 迅 速 地 将 体 重 从 地 行 走 6m, 记 录 时 间 和 补 数 来 回 个 一 次, 取 平 均 值, 如 有 必 要, 可 扶 杠, 但 要 注 明 然 后 让 患 者 在 杠 外 用 或 不 用 行 走 6m 来 回 各 一 次, 记 录 两 次 的 总 时 间 取 平 均 值, 步 数 也 是 这 样 191

192 3) 功 能 独 立 性 测 量 (functional independence measurement,fim), 以 患 者 行 走 独 立 的 程 度 对 辅 助 器 具 的 需 求 以 及 他 人 给 予 的 帮 助 的 量 为 依 据, 根 据 行 走 的 距 离 和 辅 助 量 两 个 方 面 按 照 7 分 制 的 原 则 进 行 评 分 7 分 : 完 全 独 立, 即 不 用 辅 助 设 备 或 用 具, 在 合 理 的 时 间 内 至 少 能 安 全 地 步 行 50m 6 分 : 有 条 件 的 独 立, 即 步 行 者 可 独 立 步 行 50m, 但 需 要 使 用 辅 助 器 具, 如 下 肢 矫 形 器 假 肢 特 殊 改 制 的 鞋 手 杖 步 行 器 等, 行 走 时 需 要 比 正 常 时 间 长 并 考 虑 安 全 因 素 若 不 能 步 行, 应 独 立 操 作 手 动 或 电 动 轮 椅 前 进 50m, 能 转 弯, 能 驱 动 轮 椅 到 餐 桌 床 边 或 厕 所 ; 可 上 行 30º 的 斜 坡, 能 在 地 毯 上 操 作 轮 椅, 能 通 过 门 槛 5 分 : 监 护 规 劝 或 准 备, 即 可 以 步 行 50m, 但 需 要 他 人 的 监 护 提 示 及 做 行 走 前 的 准 备 工 作 患 者 不 能 独 立 步 行 50m, 但 在 没 有 他 人 帮 助 的 情 况 下, 不 管 是 否 使 用 辅 助 器 具, 均 能 步 行 17m 到 达 室 内 生 活 功 能 区 4 分 : 最 小 量 帮 助, 即 步 行 是 需 要 他 人 轻 轻 的 用 手 接 触 或 偶 尔 帮 助, 患 者 至 少 独 立 完 成 行 走 距 离 37.5m 3 分 : 中 等 量 帮 助, 即 步 行 时 需 要 他 人 轻 轻 地 提 患 者 身 体, 患 者 至 少 独 立 完 成 行 走 距 离 应 在 25~39m 之 间 2 分 : 最 大 量 帮 助, 肌 患 者 至 少 独 立 完 成 步 行 距 离 12.5~24.5m, 仅 需 1 人 帮 助 1 分 : 完 全 帮 助, 即 患 者 仅 完 成 不 足 12.5m 的 步 行 距 离, 需 要 2 192

193 人 的 帮 助 (4) 步 行 能 力 恢 复 的 预 测 1) 偏 瘫 患 者 : 一 般 用 美 国 加 州 Rancho Los Amigos 康 复 医 院 的 直 立 控 制 试 验 (upright control test,uct) 来 评 定 它 通 过 对 患 者 屈 髋 伸 髋 和 伸 踝 能 力 的 检 查, 预 测 患 者 将 来 的 行 走 能 力 的 恢 复 情 况, 若 三 个 项 目 均 达 不 到 强 级, 则 将 来 难 以 有 良 好 的 步 行 能 力 A. 屈 髋 : 助 手 站 在 患 者 健 侧, 在 骨 骼 大 转 子 处 扶 住 患 者 检 查 者 让 患 者 站 直, 尽 可 能 快 地 将 患 膝 屈 向 胸 部, 越 快 越 好 :1 强 : 屈 髋 大 于 60, 且 10 秒 内 能 完 成 3 次 ;2 中 : 屈 髋 在 30 ~60 之 间,10 秒 内 能 做 3 次 ;3 弱 : 屈 髋 在 30 以 下,10 秒 内 能 做 3 次 B. 伸 髋 : 助 手 蹲 在 患 者 的 患 腿 后 方, 一 手 握 住 患 股 前 方, 另 一 手 握 住 患 胫 前 方, 使 患 膝 保 持 在 中 立 位, 并 稳 定 踝 关 节 检 查 者 站 在 患 者 患 侧, 用 手 扶 住 患 者 上 肢 或 手, 先 让 患 者 用 双 腿 站 直, 然 后 提 起 健 腿, 仅 用 患 腿 站 立 :1 强 : 能 使 躯 干 在 髋 上 伸 直 或 使 躯 干 在 髋 的 最 大 伸 展 范 围 上 伸 直 ;2 中 : 不 能 完 全 伸 直, 但 能 控 制 躯 干 不 再 前 倾, 或 躯 干 虽 前 后 摆 动, 但 不 倾 倒, 或 在 髋 上 过 伸 躯 干 ;3 弱 : 躯 干 在 髋 上 发 生 不 受 控 制 的 屈 曲 或 不 能 站 立 C. 伸 踝 : 助 手 站 在 患 者 健 侧, 支 持 躯 干 伸 直 检 查 者 蹲 在 患 腿 后 方, 保 持 患 膝 于 中 立 位, 让 患 者 用 双 腿 站 立 然 后 让 他 提 起 健 腿, 让 患 腿 单 足 站 立, 进 而 让 他 足 跟 离 地, 用 足 前 部 支 撑 全 身 : 强 : 患 腿 能 单 足 站, 并 呢 按 命 令 使 足 跟 离 地, 用 足 前 部 支 撑 全 身 ;2 弱 : 不 能 2) 截 瘫 患 者 : 脊 髓 损 伤 后 截 瘫 的 不 行 功 能 预 测 可 以 用 步 行 运 动 193

194 指 数 (ambulatory motor index,ami), 内 容 包 括 :1 方 法 和 标 准 : 评 测 髋 屈 肌 髋 伸 肌 髋 外 展 肌 膝 伸 肌 膝 屈 肌 5 组 肌 群 的 肌 力, 评 分 要 求 是 0 分 : 无 ;1 分 : 差 ;2 分 : 尚 可 ;3 分 : 良 ;4 分 : 正 常 ; 即 AMI 最 高 分 为 20 分 ;2 预 后 判 断 :AMI6 分, 有 可 能 步 行,6 分 <AMI<8 分, 需 在 KAFO 支 具 及 双 拐 帮 助 下 行 走 ;AMI 12 分, 社 区 内 行 走 3) 脑 瘫 患 者 ; 脑 瘫 是 脑 性 瘫 痪 (cerebral palsy,cp) 简 称, 该 病 主 要 表 现 为 中 枢 性 运 动 异 常 及 姿 势 障 碍, 常 伴 有 精 神 发 育 迟 滞 癫 痫 及 言 语 障 碍 等 由 于 脑 瘫 病 因 复 杂, 病 损 部 位 范 围 程 度 伴 随 症 状 的 不 同, 加 之 病 情 有 不 同 程 度 的 自 发 恢 复 倾 向, 预 后 的 判 断 有 一 定 的 困 难, 以 下 内 容 对 步 行 能 力 的 预 测 有 一 定 的 参 考 价 值 A.4~6 岁 时 :4 岁 时 若 仍 不 能 独 坐 或 6 岁 时 仍 不 能 独 跪 立 行 走, 是 将 来 不 能 独 立 步 行 的 指 征 B.1 岁 时 :1 岁 或 1 岁 以 后 为 了 预 测 步 行 能 力 可 做 以 下 7 项 检 查 : 1 非 对 称 性 紧 张 性 颈 反 射 ;2 颈 反 正 反 射 ;3 拥 抱 反 射 ;4 对 称 性 紧 张 性 颈 反 射 ;5 伸 肌 挺 伸 ;6 紧 张 性 迷 路 反 射 ;7 足 放 置 反 射 上 述 7 项, 每 一 项 有 反 应 记 1 分 总 分 0 分, 预 后 良 好 ;1 分, 慎 重 考 虑 预 后 ; 2 分, 预 后 不 良 二 定 量 分 析 步 态 的 定 量 分 析 是 通 过 器 械 或 专 门 的 设 备 获 得 的 客 观 数 据 对 步 态 进 行 分 析 的 方 法 所 用 的 器 械 或 设 备 可 以 非 常 简 单, 如 卷 尺 秒 表 量 角 器 等 测 量 工 具 以 及 能 留 下 足 印 的 设 备 ; 也 可 以 是 较 为 复 杂, 如 利 用 电 子 角 度 器 肌 电 图 录 像 高 速 摄 影, 甚 至 步 态 分 析 仪 等 设 备, 194

195 通 过 获 得 的 运 动 学 参 数 动 力 学 参 数 肌 电 活 动 参 数 和 能 量 参 数 分 析 步 态 特 征 ( 一 ) 评 价 步 态 参 数 常 见 的 步 态 参 数 可 以 笑 死 实 验 室 外 通 过 检 测 患 者 的 行 走 来 测 量, 如 用 秒 表 在 设 定 的 场 地 内 让 患 者 行 走 测 量 步 行 速 度 同 样, 通 过 在 特 定 的 场 地 上 撒 上 石 灰 粉, 让 患 者 在 其 上 行 走, 可 测 得 步 长 步 幅 歩 宽 和 足 角 等 数 据 上 述 资 料 通 过 处 理, 也 可 以 对 步 态 模 式 进 行 定 量 分 析, 但 其 全 面 性 和 准 确 性 受 到 一 定 的 限 制 1. 足 印 分 析 法 它 是 一 种 渐 变 定 量 客 观 而 实 用 用 的 临 床 研 究 方 法 (1) 所 需 设 备 和 器 械 : 绘 画 颜 料 1100cm 45cm 硬 纸 或 地 板 胶 秒 表 剪 刀 直 尺 量 角 器 (2) 步 态 采 集 : 选 用 走 廊 操 场 等 可 留 下 足 印 的 地 面 作 为 步 道, 宽 45cm, 长 110cm, 在 距 离 两 端 各 250cm 处 划 一 横 线, 中 间 600cm 作 为 测 量 正 式 步 态 用 被 检 查 者 赤 脚, 让 足 底 粘 上 颜 料 先 在 步 道 旁 走 2~3 次, 然 后 两 眼 平 视 前 方, 以 自 然 行 走 方 式 走 过 准 备 好 的 步 道 当 被 检 查 者 走 过 起 始 端 横 线 处 时 按 动 秒 表, 指 导 走 到 终 端 的 横 线 外 停 止 秒 表, 记 录 走 过 德 尔 步 道 中 间 600cm 所 需 的 时 间 要 求 在 上 述 600cm 的 步 道 中 至 少 包 括 连 续 6 个 歩 印, 供 测 量 使 用 (3) 记 录 : 画 出 每 一 足 印 的 中 轴 线 AJ 线, 即 足 底 最 凸 点 (J) 与 第 2~3 足 趾 之 间 (A) 的 连 线 把 每 一 足 印 分 为 三 等 分, 画 出 足 印 后 1/3 的 水 平 线 CD,CD 线 与 AJ 线 垂 直 相 交, 交 点 为 F; 其 他 足 印 也 195

196 用 相 同 的 方 式 画 出 上 述 线 连 接 同 侧 连 续 两 个 足 印 的 F 点, 即 成 FF 线, 这 是 患 者 行 走 时 的 前 进 线 ;FF 线 与 AJ 线 的 夹 角 即 为 足 角 ; 两 条 平 行 的 FF 线 之 间 的 垂 直 距 离 即 为 歩 宽 (BS) 根 据 有 关 定 义, 可 测 算 左 右 步 幅 (SD) 步 长 (ST) 步 速 (600cm/ 所 需 时 间 ) 及 步 频 (600cm 以 内 所 走 步 数 / 所 用 秒 数 60) 2. 吸 水 纸 法 该 方 法 可 以 穿 鞋 测 试, 不 会 引 起 患 者 不 愉 快 的 触 觉, 依 从 性 强 可 以 很 容 易 地 得 到 一 个 准 确 永 久 的 步 行 记 录 具 体 的 操 作 方 法 为, 在 步 道 上 铺 三 层 纸, 下 层 为 具 有 防 水 能 力 的 褐 色, 中 层 为 含 水 的 潮 湿 纸, 如 餐 巾 纸, 上 层 为 能 吸 水 的 纸 巾 被 检 查 者 体 重 的 压 力 使 中 层 纸 的 水 分 被 上 层 干 纸 吸 收, 形 成 清 晰 的 湿 足 印, 再 用 记 号 笔 描 出 留 在 上 层 吸 水 纸 上 的 足 印, 晾 干 后 进 行 测 量 并 记 录 其 测 量 参 数 与 足 印 分 析 法 相 同 3. 鞋 跟 绑 缚 标 记 笔 法 用 尼 龙 搭 扣 将 两 支 水 性 记 号 笔 分 别 绑 缚 在 鞋 跟 处, 调 整 记 号 笔 使 足 跟 着 地 时 能 准 确 定 位 测 量 方 法 与 足 印 分 析 方 法 相 似, 用 此 法 可 以 获 得 患 者 的 步 幅 步 长 歩 宽 步 速 及 步 频, 从 而 记 录 治 疗 前 后 的 行 走 能 力 ( 二 ) 步 态 分 析 系 统 通 常 由 以 下 四 部 分 组 成 :1 摄 像 系 统 : 在 同 一 空 间 分 布 在 不 同 位 置 的 一 组 带 有 红 外 线 发 射 源 的 红 外 摄 像 机, 以 及 能 粘 贴 在 待 测 部 位 ( 一 般 为 关 节 部 位 ) 的 红 外 反 光 标 记 点 ;2 测 力 台 : 用 以 测 量 行 走 时 地 面 支 撑 反 应 力 ;3 肌 电 遥 测 系 统 : 用 以 观 察 动 态 肌 电 图 ;4 计 算 机 处 理 系 统 : 调 控 以 上 三 组 装 置 同 步 运 行 并 对 观 察 结 果 进 行 分 析 处 理 的 计 196

197 算 机 及 其 外 围 设 备 这 种 三 维 步 态 分 析 系 统 可 以 提 供 多 方 面 的 参 数 和 图 形, 可 进 行 深 入 细 致 的 分 析, 作 出 全 面 的 结 论, 特 别 适 用 于 科 研 工 作, 但 因 价 格 高 昂, 目 前 难 以 普 及 应 用 1. 运 动 学 参 数 运 动 学 参 数 是 指 运 动 的 形 态 速 度 和 方 向 等 参 数, 包 括 跨 步 特 征 ( 步 长 支 撑 相 摆 动 相 步 频 步 速 等 ) 分 节 棍 图 关 节 角 度 曲 线 角 度 - 角 度 图 等 不 包 括 引 起 运 动 的 力 的 参 数 上 述 参 数 的 录 取 是 通 过 将 光 标 贴 在 患 者 髋 膝 踝 等 部 位, 让 患 者 在 指 定 的 实 验 通 道 上 行 走, 安 排 在 两 侧 的 多 个 摄 像 机 上 的 频 闪 观 测 系 统 发 出 红 外 线 照 射 在 光 标 上, 此 时 红 外 线 被 反 射 回 来 而 被 摄 像 机 录 下 光 标 被 摄 取 和 记 录 下 的 运 动 轨 迹 即 形 成 分 节 棍 图 ; 走 路 时 的 关 节 运 动 角 度 可 通 过 分 节 棍 图 测 出, 绘 成 动 态 曲 线 即 得 出 关 节 角 度 曲 线 ; 将 某 一 关 节 得 伸 屈 角 度 用 + 字 坐 标 得 纵 坐 标 来 表 示, 将 另 一 关 节 的 伸 屈 角 度 用 + 字 坐 标 的 横 坐 标 来 表 示, 然 后 将 同 一 时 间 上 两 关 节 的 活 动 角 度 在 坐 标 上 定 出 相 应 的 点, 并 将 各 时 间 的 点 相 连 即 得 出 角 度 - 角 度 图 在 仪 器 分 析 中, 其 数 据 由 电 脑 处 理 后 在 屏 幕 上 显 示 或 打 印 出 来 2. 动 力 学 参 数 动 力 学 参 数 是 指 专 门 引 起 运 动 的 力 的 参 数 常 用 的 主 要 是 地 反 应 力 的 测 定 地 反 应 力 是 指 人 在 站 立 行 走 及 奔 跑 过 程 中 足 底 触 及 地 面 产 生 作 用 于 地 面 的 力 量 时, 地 面 同 时 产 生 的 一 个 大 小 相 等 方 向 相 反 的 力 人 体 借 助 于 地 反 应 力 推 动 自 身 前 进 地 反 应 力 分 为 垂 直 分 力 前 后 分 力 和 侧 向 分 力 垂 直 分 力 反 映 行 走 过 程 中 支 撑 下 肢 的 负 重 和 离 地 能 力, 前 后 分 力 反 映 支 撑 腿 的 驱 动 与 制 动 能 力, 侧 向 分 力 则 反 映 侧 方 负 重 能 力 与 稳 定 性 测 定 时 在 实 验 通 道 上 设 有 测 力 台 197

198 ( 简 称 力 台 ), 患 者 步 行 时 足 踏 在 力 台 上 即 可 将 力 的 垂 直 分 力 前 后 分 力 侧 向 分 力 等 测 出, 并 可 绘 成 曲 线 3. 肌 电 活 动 参 数 为 观 察 步 行 中 下 肢 各 肌 肉 的 电 活 动, 在 相 应 的 肌 肉 表 面 涂 上 电 极 胶 后 固 定 皮 表 肌 电 图 电 极, 引 线 通 向 挂 在 患 者 腰 背 部 的 小 型 肌 电 发 射 器 上 在 固 定 在 室 内 的 肌 电 图 机 旁 设 有 专 门 从 发 射 器 接 受 电 波 的 天 线 和 前 置 放 大 系 统, 将 接 受 到 的 肌 电 讯 号 送 入 肌 电 图 机 进 行 放 大 和 记 录, 通 过 反 映 步 行 中 肌 肉 活 动 的 模 式 肌 肉 活 动 的 开 始 与 终 止 肌 肉 在 行 走 过 程 中 的 作 用 肌 肉 收 缩 的 类 型 以 及 和 体 位 相 关 的 肌 肉 反 应 水 平, 分 析 与 行 走 有 关 的 各 肌 肉 的 活 动 ( 三 ) 足 底 压 力 系 统 足 底 压 力 步 态 分 析 仪 是 计 算 机 化 测 量 人 站 立 或 行 走 中 足 底 接 触 面 压 力 分 布 的 系 统 它 以 直 观 形 象 的 二 维 三 维 彩 色 图 像 实 时 显 示 压 力 分 布 的 轮 廓 和 各 种 数 据 与 以 往 传 统 的 测 量 方 法 相 比, 它 是 一 种 经 济 高 效 精 确 快 速 直 观 方 便 的 足 底 压 力 分 布 测 量 工 具 足 底 压 力 步 态 分 析 仪 由 硬 件 和 软 件 组 成, 硬 件 包 括 PC 接 口 板 压 力 转 换 器 线 缆 尼 龙 护 套 和 平 板 式 传 感 器 ; 软 件 为 基 于 MS Windows(95/98/2000/XP,NT) 的 压 力 显 示 和 分 析 软 件 如 美 国 生 产 的 F-scan 系 统 的 标 准 功 能 包 括 实 时 动 态 显 示 连 接 帧 回 放 中 心 压 力 检 测 接 触 面 积 计 算 二 维 轮 廓 显 示 三 维 压 力 显 示 峰 值 压 力 描 绘 压 力 和 时 间 积 分 计 算 图 形 分 析 该 系 统 所 附 带 的 时 间 分 析 模 块 (timing analysis module,tam) 可 进 行 足 的 压 力 中 心 运 动 轨 迹 和 足 底 相 关 区 域 峰 值 压 力 测 量 ; 重 心 分 析 (center of mass analysis,com) 198

199 模 块 可 进 行 人 体 重 心 (center of gravity,cog) 的 分 析 ( 四 ) 动 态 肌 电 图 通 过 贴 在 皮 肤 上 的 表 面 电 极 测 量 肌 肉 的 活 动 表 面 肌 电 图 使 用 可 处 理 的 胶 粘 电 极 记 录 来 自 表 面 电 极 或 针 电 极 的 放 大 前 的 EMG 信 号, 由 电 缆 或 无 线 遥 控 器 传 送 到 与 计 算 机 系 统 相 连 的 接 受 器 上 通 过 显 示 的 信 号 可 以 鉴 别 和 分 析 步 态 的 相 关 因 素 它 可 以 提 供 对 步 态 分 析 有 用 的 信 息, 如 有 关 肌 肉 与 活 动 是 否 恰 当, 非 相 位 活 动 怎 样 影 响 步 态, 尤 其 是 对 痉 挛 性 瘫 痪 的 患 者 ( 五 ) 超 声 定 位 步 态 分 析 仪 由 清 华 大 学 研 制 的 三 维 测 力 台 系 统, 对 站 立 或 行 走 时 足 底 与 支 撑 面 之 间 的 压 力 ( 冠 状 面 矢 状 面 和 水 平 面 三 个 方 向 的 力 ) 进 行 测 量 和 分 析, 包 括 对 足 底 压 力 曲 线 矢 状 图 功 率 谱 拟 合 曲 线 等 参 数 分 析, 获 得 反 映 人 体 下 肢 的 机 构 功 能 乃 至 全 身 协 调 性 等 方 面 的 信 息 ( 六 ) 电 子 测 角 器 它 是 装 有 电 子 计 算 机 的 简 单 测 角 装 置, 临 床 上 通 常 用 于 测 量 关 节 活 动 度 主 要 的 缺 点 是 准 确 性 不 高 第 三 节 常 见 异 常 步 态 模 式 的 评 定 任 何 神 经 肌 肉 及 骨 骼 疾 病 均 有 可 能 导 致 步 态 功 能 障 碍, 因 此, 对 异 常 步 态 的 分 析 和 评 定, 首 先 应 采 集 病 史 和 进 行 体 格 检 查, 在 此 基 础 上, 进 一 步 区 分 是 上 运 动 神 经 元 疾 病 还 是 下 运 动 神 经 元 疾 病 小 脑 或 者 基 底 节 区 的 紊 乱, 还 是 骨 骼 肌 病 或 心 理 疾 病 等, 继 而 分 析 异 常 步 态 模 式 的 特 征, 制 定 适 宜 的 康 复 治 疗 计 划 和 准 确 的 治 疗 效 果 评 估 199

200 中 枢 神 经 系 统 所 致 的 异 常 步 态 偏 瘫 步 态 偏 瘫 步 态 是 指 患 者 在 行 走 时, 由 于 骨 盆 后 缩 膝 关 节 屈 曲 不 充 分, 患 侧 产 生 提 髋 下 肢 外 旋 外 展 画 圈, 同 时 伴 有 足 内 翻 跖 屈, 使 患 侧 下 肢 不 能 正 常 负 重, 这 种 状 态 持 续 下 去, 使 下 肢 伸 肌 痉 挛 进 一 步 加 重, 患 者 走 路 时 费 时 费 力 而 且 不 容 易 保 持 平 衡 偏 瘫 步 态 根 据 其 步 态 特 征 又 进 一 步 分 为 以 下 类 型 : 1 提 髋 型 在 摆 动 前 期 或 早 期, 由 于 股 四 头 肌 不 恰 当 的 运 动, 使 患 侧 下 肢 成 伸 肌 痉 挛 模 式 占 优 势, 再 加 上 屈 髋 肌 无 力 腘 绳 肌 收 缩 和 不 充 分 的 跖 屈 肌 活 动, 使 得 摆 动 相 不 能 屈 膝 踝 背 屈, 患 者 通 过 躯 干 向 健 侧 提 髋 来 代 偿 性 的 提 起 下 肢, 完 成 了 下 肢 的 摆 动 这 样 既 加 大 了 骨 盆 左 右 移 动 的 幅 度, 又 增 加 了 重 心 垂 直 的 位 移, 因 而 提 高 了 能 量 的 消 耗 膝 关 节 过 伸 躯 干 向 健 侧 的 谦 虚 使 身 体 的 稳 定 性 降 低, 摆 动 相 屈 膝 的 丧 失 和 踝 关 节 持 续 跖 屈 做 造 成 的 拖 地 使 患 者 有 跌 倒 的 危 险 2 膝 过 伸 型 由 于 股 四 头 肌 无 力 或 痉 挛 踝 跖 屈 肌 无 力 或 挛 缩 踝 背 伸 肌 无 力 或 挛 缩 或 者 行 走 时 股 四 头 肌 和 股 二 头 肌 收 缩 不 协 调, 使 得 患 者 的 膝 关 节 在 支 承 相 出 现 膝 过 伸 髋 后 突 上 述 过 程 中 增 加 了 重 心 向 患 侧 的 位 移 和 下 降 的 幅 度, 使 能 耗 增 加 膝 过 伸 产 生 的 外 在 伸 肌 力 矩 闯 过 膝 关 节, 久 而 久 之, 使 膝 后 关 节 囊 和 韧 带 收 到 损 伤, 出 现 疼 痛 韧 带 松 弛 或 骨 骼 畸 形, 加 之 髋 关 节 稳 定 性 差, 使 其 安 全 性 受 到 影 响 3 瘸 拐 型 由 于 股 四 头 肌 痉 挛 或 腘 绳 肌 挛 缩, 加 上 踝 关 节 跖 屈 肌 的 持 200

201 续 收 缩, 出 现 行 走 时 摆 动 相 不 能 选 择 性 的 屈 伸 膝 关 节, 摆 动 患 腿, 如 摆 动 相 开 始 时, 患 腿 髋 关 节 即 屈 曲, 同 时 由 于 屈 肌 共 同 运 动 模 式 未 被 打 破, 膝 关 节 屈 曲, 足 成 内 翻 状, 在 摆 动 相 结 束 时, 膝 关 节 需 要 伸 展, 此 时 又 诱 发 了 伸 肌 共 同 模 式, 患 者 跖 屈, 踝 关 节 不 能 背 屈, 因 而 足 跟 不 能 着 地, 患 腿 在 支 承 相 时 不 能 负 重, 行 走 不 稳 或 成 瘸 拐 状 4 画 圈 型 由 于 患 侧 下 肢 屈 髋 肌 屈 膝 肌 和 髋 内 收 肌 收 缩 能 力 下 降, 或 者 伴 有 股 四 头 肌 痉 挛, 出 现 行 走 时 摆 动 相 患 腿 髋 内 收 屈 髋 屈 膝 及 踝 背 伸 动 作 困 难, 为 了 抬 起 患 腿, 只 得 将 骨 盆 上 提, 向 后 旋 转, 髋 关 节 外 旋 外 展, 成 环 形 运 动 和 跨 栏 步 态 ( 二 ) 脑 瘫 步 态 1 马 蹄 内 翻 足 由 足 下 垂 内 翻 内 收 三 个 主 要 畸 形 综 合 而 成 以 后 足 马 蹄 内 翻 内 旋, 前 足 内 收 内 翻 高 弓 为 主 要 表 现 的 畸 形 疾 病 2 蹲 位 步 态 最 常 见 于 脑 瘫 患 者 由 于 腘 绳 肌 痉 挛 或 者 髋 屈 肌 痉 挛 跖 屈 肌 无 力, 跟 腱 挛 缩 等 因 素, 使 得 患 者 在 支 承 相 髋 内 收 内 旋, 膝 关 节 过 度 屈 曲, 同 时 成 马 蹄 形 足 趾 外 展 ; 在 摆 动 相 中 期 屈 膝 减 少, 末 期 缺 乏 伸 膝 能 量 消 耗 极 大, 稳 定 性 极 差 3 剪 刀 步 态 表 现 为 髋 关 节 屈 曲, 内 收 内 旋, 足 下 垂 及 内 翻, 行 走 时 双 膝 互 相 摩 擦, 甚 至 两 腿 完 全 交 叉, 呈 典 型 的 剪 刀 式 步 态 4 舞 蹈 步 态 为 双 下 肢 的 快 速 无 目 的 不 对 称 的 运 动, 多 见 于 四 肢 张 力 均 增 高 的 脑 瘫 患 者, 支 承 相 足 内 翻, 踝 缺 乏 背 屈, 足 尖 着 地, 身 体 不 能 保 持 平 衡 摆 动 相 双 髋 关 节 膝 关 节 屈 曲 困 难 行 走 时 上 肢 屈 曲, 不 协 调 抖 动, 双 下 肢 跳 跃, 呈 舞 蹈 状 能 量 消 耗 大, 稳 定 性 差 201

202 ( 一 ) 截 瘫 步 态 脊 髓 损 伤 的 患 者, 因 损 伤 的 节 段 不 同 治 疗 及 时 与 否, 方 法 是 否 得 当, 其 步 行 能 力 有 很 大 的 差 异 截 瘫 患 者 早 期 借 助 下 肢 支 具 在 平 行 杆 内 步 行, 能 力 进 一 步 提 高 后 用 臂 杖 手 杖 腋 杖 助 行 器 行 走 1 平 行 杆 内 行 走 步 态 (1) 四 点 行 走 步 态 : 步 行 速 度 较 慢, 但 稳 定 性 好, 步 态 与 正 常 步 行 相 近 似, 训 练 难 度 小, 适 用 于 恢 复 早 期, 是 双 下 肢 运 动 功 能 障 碍 患 者 经 常 采 用 的 步 行 方 式 之 一 方 法 : 先 伸 出 左 侧 腋 杜 (1), 迈 出 右 足 (2), 再 伸 出 右 侧 腋 杖 (3), 最 后 迈 出 左 足 (4) 故 称 四 动 作 或 四 点 ( 图 11-16) 适 用 于 骨 盆 上 提 肌 肌 力 较 好 的 双 下 肢 运 动 功 能 障 碍 患 者 (2) 二 点 行 走 步 态 常 在 掌 握 四 点 步 行 后 训 练, 虽 稳 定 性 不 如 四 点 步 行, 但 步 行 速 度 比 四 点 步 快, 步 行 环 境 与 摆 过 步 相 同 方 法 是 一 侧 腋 杖 和 对 侧 足 同 时 伸 出 作 为 第 一 着 地 点 (1,1), 然 后 另 一 侧 腋 杖 和 另 一 侧 足 再 向 前 伸 出 作 为 第 二 着 地 点 (2), 如 此 反 复 进 行 的 步 行 方 式 称 为 两 点 步 ( 图 11-18) (3) 拖 地 行 走 步 态 : 经 常 保 持 骨 盆 后 倾, 髋 关 节 伸 展, 双 手 移 向 前 方, 然 后 双 下 肢 在 地 面 上 拖 动 向 前 方 移 动 行 走 过 程 中 无 单 支 承 相, 动 力 主 要 来 源 于 腹 肌 和 肱 三 头 肌 的 收 缩, 重 心 在 垂 直 方 向 位 移 加 大, 能 量 消 耗 大 (4) 摆 至 步 行 走 步 态 :1 平 衡 站 姿 2 双 拐 前 置 3 通 过 伸 肘 压 低 和 伸 展 肩 胛 骨 低 头 来 提 起 骨 盆 和 双 腿 4 双 腿 摆 至 而 不 摆 过 双 拐, 重 新 建 立 平 衡 站 姿 5 拐 杖 迅 速 前 置, 以 获 得 更 大 的 稳 定 性 摆 至 步 202

203 相 对 于 摆 过 步 来 说, 消 耗 能 量 少, 摔 倒 的 危 险 也 小 (5) 摆 过 步 行 走 步 态 :1 平 衡 站 姿 2 双 拐 前 置 3 双 肘 伸 展 压 低 和 伸 展 肩 胛 骨 低 头 来 提 腿 和 骨 盆 4 一 旦 提 起, 躯 干 和 腿 即 如 钟 摆 一 样 向 前 摆 动 5 足 跟 着 地 6 通 过 抬 头, 收 缩 肩 胛 骨 和 推 动 骨 盆 向 前, 重 新 取 得 平 衡 站 姿 2 臂 杖 手 杖 腋 杖 助 行 器 行 走 步 态 在 下 肢 支 局 的 帮 助 下 使 用 臂 杖 手 杖 腋 杖 助 行 器 行 走, 较 平 衡 杆 内 步 行 难 度 更 大 它 依 靠 臂 杖 手 杖 腋 杖 助 行 器 提 供 最 大 的 基 底 宽 和 稳 定 性, 获 得 平 衡 来 支 撑 体 重 并 瞬 间 不 断 交 替 地 进 行 动 作, 因 此 必 须 在 平 衡 杆 内 充 分 训 练 来 能 完 成 (1) 手 杖 步 态 : 常 用 的 有 两 单 支 撑 步 态 和 两 点 一 点 交 替 支 持 步 态 (2) 腋 杖 步 态 : (3) 臂 杖 步 态 : (4) 助 行 器 行 走 步 态 : 适 合 于 上 肢 功 能 较 好 的, 下 肢 功 能 损 害 较 轻 或 下 肢 有 支 具 帮 助 的 脊 髓 损 伤 的 患 者, 也 常 用 于 脊 髓 损 伤 早 期 的 步 态 训 练 步 态 模 式 常 有 两 点 支 持 步 态 摆 至 步 和 摆 过 步 ( 四 ) 其 他 神 经 疾 病 1 蹒 跚 步 态 : 蹒 跚 步 态 是 一 种 典 型 的 异 常 步 态 走 路 时 身 体 左 右 摇 摆, 呈 鸭 步 样 常 见 于 神 经 系 统 疾 患 佝 偻 病 大 骨 节 病 进 行 性 肌 营 养 不 良 或 双 侧 先 天 性 髋 关 节 脱 位 等 2 前 冲 步 态 : 帕 金 森 患 者, 行 走 时, 躯 干 前 倾, 双 上 肢 缺 乏 摆 动, 步 幅 短 小, 越 走 越 快 行 走 时, 重 心 上 下 左 右 移 动 幅 度 较 大, 稳 定 203

204 性 差, 能 量 消 耗 大 二 周 围 神 经 损 伤 所 致 的 异 常 步 态 ( 一 ) 臀 大 肌 步 态 : 臀 大 肌 无 力 者, 而 关 节 后 伸 无 力, 足 跟 着 地 时 常 用 力 将 胸 部 后 仰, 使 重 力 线 落 在 髋 关 节 后 方, 以 维 持 够 关 节 被 动 伸 展, 站 立 中 期 时 膝 关 节 绷 直, 形 成 仰 胸 挺 腰 腹 的 臀 大 肌 步 态 ( 二 ) 臀 中 肌 步 态 : 臀 中 肌 麻 痹 多 由 脊 髓 灰 质 炎 引 起, 一 侧 臀 中 肌 麻 痹 时, 不 能 固 定 骨 盆, 也 无 力 提 起 外 展 和 旋 转 大 腿, 髋 关 节 侧 方 稳 定 受 到 影 响, 表 现 为 行 走 中 患 腿 站 立 相 时, 躯 干 向 患 侧 侧 弯, 以 避 免 健 侧 骨 盆 下 降 过 多, 从 而 维 持 平 衡 两 侧 臀 中 肌 受 损 时, 其 步 态 特 殊, 步 行 时 上 身 左 右 交 替 摇 摆, 状 如 鸭 步 ( 三 ) 股 四 头 肌 步 态 : 股 四 头 肌 麻 痹 者, 行 走 中 患 侧 腿 站 立 相 伸 膝 的 稳 定 性 将 受 到 影 响, 表 现 为 足 跟 着 地 后, 臀 大 肌 为 代 偿 股 四 头 肌 的 功 能 而 使 髋 关 节 伸 展, 膝 关 节 被 动 伸 直, 造 成 膝 反 张 如 同 时 有 伸 髋 肌 无 力, 则 患 者 俯 身 用 手 按 压 大 腿, 使 膝 伸 直 ( 四 ) 胫 前 肌 步 态 : 胫 前 肌 麻 痹 者, 因 足 下 垂, 摆 动 期 髋 及 膝 屈 曲 度 代 偿 性 增 大, 形 成 跨 越 步 ( 五 ) 腓 肠 肌 步 态 : 胫 神 经 损 伤 是 时, 屈 膝 关 节, 足 跖 屈 受 限 行 走 时, 由 于 腓 肠 肌 无 力, 支 撑 相 足 跟 着 地 后, 身 体 稍 向 患 侧 倾 徐, 患 侧 髋 关 节 下 垂, 蹬 地 无 力 整 个 行 走 过 程 中 重 心 在 水 平 左 右 移 位 大 与 垂 直 移 位 行 走 速 度 和 稳 定 性 都 受 到 影 响 三 骨 关 节 所 致 异 常 步 态 ( 一 ) 减 痛 步 态 (antalgic gait): 一 侧 下 肢 出 现 疼 痛 时, 常 呈 现 出 204

205 减 痛 步 态, 其 特 点 为 患 侧 站 立 相 时 间 缩 短, 以 尽 量 减 少 患 肢 负 重, 步 幅 变 短 此 外, 患 者 常 一 手 按 住 疼 痛 部 位, 另 一 上 肢 伸 展 疼 痛 部 位 不 同, 表 现 可 有 些 差 异 髋 关 节 疼 痛 者, 患 肢 负 重 时 同 侧 肩 下 降, 躯 干 稍 倾 斜, 患 侧 下 肢 外 旋 屈 曲 位, 尽 量 避 免 足 跟 击 地 膝 关 节 疼 痛 患 者 膝 稍 屈, 以 足 趾 着 地 行 走 ( 二 ) 短 腿 步 态 (short leg gait): 患 肢 缩 短 达 2.5cm 以 上 者, 该 侧 着 地 时 同 侧 骨 盆 下 降 导 致 同 侧 肩 下 降, 对 侧 迈 步 腿 髋 膝 关 节 过 度 屈 曲 踝 关 节 过 度 背 屈 如 果 缩 短 超 过 4cm, 则 缩 短 侧 下 肢 以 足 尖 着 地 行 走, 其 步 态 统 称 短 腿 步 态 ( 三 ) 关 节 挛 缩 或 强 直 步 态 1 髋 关 节 髋 关 节 屈 曲 挛 缩 者, 行 走 时 骨 盆 前 倾, 腰 椎 过 伸, 足 尖 点 地, 步 幅 缩 小 2 膝 关 节 膝 关 节 屈 曲 挛 缩 20 度 以 上 者, 可 出 现 徐 肩 步 态 ; 膝 关 节 伸 直 挛 缩 者, 行 走 时 摆 动 相 躯 干 向 健 侧 倾 徐, 患 侧 骨 盆 上 提 髋 外 展, 以 提 起 患 腿, 完 成 摆 动 3 踝 关 节 踝 关 节 屈 曲 挛 缩 15 以 上 者, 行 走 时, 支 承 相 足 跟 不 能 这 地 ; 摆 动 相 过 度 屈 髋 屈 膝 足 尖 点 地, 呈 跨 栏 步 态 ; 踝 背 屈 挛 缩 15 以 上 者, 行 走 时 足 尖 不 能 着 地, 患 侧 支 撑 相 缩 短, 健 侧 摆 动 加 快, 呈 踮 脚 步 态 ( 二 ) 假 肢 步 态 截 肢 后 穿 戴 假 肢 后 的 步 态 由 很 多 因 素 决 定, 如 残 端 的 长 度 截 肢 的 平 面 假 肢 安 装 的 合 理 程 度 行 走 训 练 是 否 得 当 假 肢 结 构 和 性 能 的 好 205

206 坏 等 ( 三 ) 平 足 足 弓 是 人 类 特 有 的 解 剖 结 构, 系 适 应 长 期 单 一 站 立 及 行 走 的 需 要 演 变 而 来 的, 由 于 人 的 生 活 方 式 及 所 处 的 环 境 不 同, 正 常 人 足 弓 的 高 低 不 一, 足 弓 低 平 者 并 不 是 造 成 平 足 症 的 原 因, 只 有 某 些 原 因 致 足 骨 形 态 异 常 肌 肉 萎 缩 韧 带 挛 缩 或 慢 性 劳 损 时 才 形 成 平 足 症 (the flap foot) ( 四 ) 老 年 步 态 老 年 人 随 着 年 龄 的 增 加 生 理 功 能 减 退, 步 行 的 速 度 稳 定 性 能 力 减 弱, 耗 能 增 加 二 步 行 训 练 步 行 训 练 是 以 矫 治 异 常 步 态, 促 进 步 行 转 移 能 力 的 恢 复, 提 高 患 者 的 生 活 质 量 为 目 的 的 训 练 方 法 之 一 异 常 步 态 的 矫 治 是 一 个 较 为 复 杂 而 困 难 的 问 题, 所 以 要 在 训 练 前 进 行 全 面 的 步 态 分 析 找 出 异 常 的 原 因 和 机 制, 从 而 采 取 有 针 对 性 的 措 施 改 善 步 态 一 常 用 措 施 主 要 采 取 的 综 合 性 措 施 包 括 : 步 行 训 练, 药 物, 手 术 治 疗 物 理 治 疗 1. 基 础 训 练 主 要 针 对 关 节 痉 挛, 肌 肉 软 无 力, 关 节 活 动 度 受 限 平 衡 协 调 障 碍 等 进 行 训 练 而 对 中 枢 神 经 损 伤 引 起 的 偏 瘫 步 态, 共 济 失 调 步 态, 则 应 以 步 态 矫 治 异 常 步 行 模 式 为 主 2. 辅 助 具 使 用 对 两 腿 长 短 不 一, 可 用 垫 高 鞋 矫 正 而 对 关 节 挛 缩 畸 形 或 肌 肉 软 弱 无 力 造 成 的 下 肢 支 撑 障 碍 的 患 者, 可 配 以 适 当 的 矫 形 器 或 206

207 辅 助 具, 如 :AFO KAFO ARGO WAIKABOUT 等 及 各 种 拐 杖, 助 行 推 车 等 3. 手 术 矫 治 对 严 重 的 关 节 挛 缩 关 节 畸 形 的 患 者 可 通 过 关 节 松 解 肌 腱 延 长 截 骨 矫 形 等 进 行 手 术 ; 对 某 些 肌 性 异 常 还 可 以 进 行 还 可 以 进 行 肌 肉 移 位 或 重 建 手 术, 对 严 重 的 肌 肉 痉 挛 者 可 选 择 性 脊 神 经 根 切 断 手 术 4. 药 物 主 要 是 对 症 用 药 针 对 患 者 存 在 的 痉 挛 疼 痛 认 知 功 能 障 碍, 配 合 给 予 中 枢 性 解 痉 药, 止 痛 药 和 促 进 脑 代 谢, 改 善 脑 循 环 及 认 知 类 药 物 等, 对 疼 痛 步 态,parkinson 步 态, 应 先 控 制 基 础 并 病 再 结 合 步 态 训 练 方 可 有 效 5. 理 疗 功 能 性 电 刺 激 针 对 各 种 软 弱 肌 肉 或 痉 挛 的 拮 抗 肌 所 进 行 的 训 练, 通 过 刺 激 达 到 解 痉 和 提 高 肌 力 的 目 的 近 年 来 肌 电 反 馈 功 能 电 刺 激 广 泛 运 用 于 临 床, 主 要 针 对 足 下 垂 或 患 手 抓 握 等 功 能 障 碍 的 中 枢 性 损 伤 患 者 进 行 运 动 再 学 习 和 训 练 二 基 础 步 行 训 练 - 步 行 基 础 训 练 基 础 训 练 包 括 体 位 适 应 性 训 练 躯 干 和 下 肢 肌 力 训 练 耐 力 训 练 平 衡 协 调 性 训 练 步 态 训 练 过 障 碍 步 态 训 练 辅 助 具 步 行 训 练 等 因 此, 在 进 行 训 练 时, 首 先 应 进 行 必 要 的 评 估 掌 握 患 者 的 一 般 情 况, 再 进 行 针 对 性 的 适 应 性 训 练 1. 体 位 适 应 性 训 练 : 对 有 步 行 障 碍 的 和 这 个 来 说, 不 管 是 因 为 疾 病 还 是 外 伤 大 多 经 历 了 较 长 的 卧 床 期 特 别 是 年 老 体 弱 的 患 者 如 突 然 的 从 卧 位 站 立, 很 容 易 发 生 体 位 性 低 血 压 反 应 轻 者 出 现 头 晕 恶 心 血 压 下 207

208 降 面 色 苍 白 出 冷 汗 心 动 过 速 脉 搏 变 弱 等 严 重 的 导 致 休 克 为 了 预 防 突 然 体 位 变 化 造 成 的 反 应, 应 先 进 行 站 起 适 应 性 的 训 练 开 始 先 将 床 头 摇 起 30 度, 进 行 靠 坐 训 练, 并 维 持 分 钟, 观 察 患 者 的 反 应 2-3 天 未 有 明 显 的 异 常 反 应 者 即 可 增 加 摇 起 的 角 度 一 般 每 次 增 加 15 度, 如 此 反 复, 逐 渐 将 床 摇 至 90 度 如 果 患 者 在 坐 起 时 候 感 觉 头 晕 心 率 加 快 面 色 苍 白 等 反 应, 应 立 即 将 床 摇 平, 以 防 体 位 性 低 血 压 对 一 般 情 况 良 好 的 患 者 可 用 直 接 利 用 直 立 床, 调 整 起 立 的 角 度, 帮 助 患 者 达 到 站 立 的 状 态 2. 肌 力 训 练 : 因 病 长 期 卧 床, 导 致 身 体 软 弱 无 力, 有 研 究 表 明 完 全 休 息 时 肌 力 明 天 下 降 百 分 之 一 至 百 分 之 三, 每 周 下 降 百 分 之 十 至 百 分 之 十 五, 患 者 完 全 卧 床 休 息 三 周 后 肌 力 可 下 降 一 半 因 此, 在 下 床 活 动 接 受 行 走 训 练 之 前, 首 先 要 对 上 肢 躯 干 下 肢 的 肌 力 力 量 及 关 节 活 动 范 围 进 行 评 定, 在 此 基 础 上 进 行 肌 力 训 练 (1) 桥 式 运 动 和 垫 上 训 练 : 目 的 是 训 练 腰 背 肌 和 提 高 骨 盆 的 控 制 能 力, 诱 发 下 肢 的 分 离 运 动, 缓 解 躯 干 及 下 肢 的 痉 挛, 提 高 挥 着 卧 床 时 的 生 活 自 理 能 力 桥 式 运 动 是 典 型 的 闭 链 运 动, 应 鼓 励 患 者 于 病 情 稳 定 后 尽 早 进 行 桥 式 运 动 一 旦 患 者 比 较 轻 松 的 完 成 特 别 是 患 侧 单 腿 桥 式 运 动, 就 能 有 效 的 促 进 患 者 在 行 走 中 保 持 躯 干 和 膝 关 节 的 稳 定 性, 为 步 行 训 练 打 好 良 好 的 基 础 垫 上 训 练 包 括 床 上 翻 身 和 床 上 移 动 及 独 立 坐 起 应 鼓 励 并 指 导 患 者 主 动 变 换 体 位 和 进 行 床 上 移 动 (2) 上 肢 主 要 肌 群 力 量 的 训 练 : 主 要 用 于 截 瘫 等 需 要 用 拐 杖 或 轮 椅 转 移 的 患 者 重 点 是 肩 带 肌 肘 伸 肌 腕 伸 肌 的 肌 力 训 练 可 借 助 沙 208

209 袋 哑 铃 弹 力 带 等 训 练 (3) 下 肢 主 要 肌 群 力 量 的 训 练 : 特 别 要 注 意 关 节 周 围 的 肌 群 的 协 同 收 缩 训 练, 因 为 关 节 周 围 的 协 同 收 缩 时 下 肢 能 否 支 持 体 重 的 重 要 条 件 之 一, 也 是 人 类 运 动 发 育 最 初 的 重 要 功 能, 此 时 表 现 为 肢 体 近 端 关 节 固 定 允 许 远 端 部 分 活 动 达 到 改 善 远 端 关 节 功 能 的 目 的 如 跪 位 起 立 侧 踢 腿 后 踢 腿 屈 伸 膝 训 练 等 对 于 需 要 借 助 助 行 器 或 拐 杖 行 走 的 患 者, 应 重 点 训 练 上 肢 伸 展 肘 腕 关 节 的 肌 群 和 肩 部 产 生 向 下 运 动 的 肌 群 下 肢 是 主 要 训 练 伸 髋 肌 髋 外 展 肌 和 膝 关 节 伸 展 肌 群 若 患 者 下 肢 截 肢 则 可 指 导 其 进 行 残 端 肌 群 和 腹 部 肌 肉 力 量 的 训 练 (4) 局 部 稳 定 肌 训 练 : 局 部 稳 定 肌 : 紧 贴 骨 骼, 主 要 起 控 制 与 稳 定 关 节 的 作 用 如 颈 长 肌 头 长 肌 半 棘 肌 多 裂 肌 腹 横 机 肩 袖 股 内 侧 肌 股 中 肌 的 后 部 等 在 训 练 稳 定 肌 时 强 调 用 低 负 荷 的 等 长 收 缩 ( 肌 肉 最 大 力 的 百 分 之 二 十 至 百 分 之 四 十 ) 强 调 在 闭 链 运 动 模 式 下 进 行 训 练, 训 练 时 应 在 无 痛 的 状 态 每 个 训 练 动 作 一 般 进 行 三 组, 每 组 五 至 十 次 对 步 行 而 言 躯 干 的 核 心 稳 定 尤 其 重 要 俯 卧 核 心 稳 定 悬 吊 训 练 : 用 手 拖 住 患 者 的 腹 部 向 上, 把 腰 椎 由 腰 前 凸 顶 到 轻 度 后 凸 位 置, 让 患 者 尽 量 维 持 此 时 患 者 竖 脊 肌 无 法 发 力, 就 不 会 对 腰 椎 产 生 大 的 压 力 同 时 此 位 置 椎 管 变 宽 有 些 慢 性 腰 痛 患 者 主 要 表 现 为 竖 脊 椎 肌 持 续 紧 张, 可 用 三 对 弹 性 吊 带 将 患 者 完 全 吊 起 来, 在 这 个 位 置 上 由 于 所 有 可 借 力 的 吊 带 都 是 晃 晃 悠 悠 的 外 层 肌 肉 无 从 发 力 只 能 由 内 侧 肌 肉 和 腹 肌 发 力, 所 以 也 是 一 种 很 好 的 训 练 方 法 (5) 肌 力 训 练 的 原 则 : 一 : 阻 力 原 则 即 利 用 肌 肉 本 身 的 重 量 移 动 过 209

210 程 中 的 阻 力 或 训 练 时 外 加 的 阻 力 进 行 训 练, 以 达 到 增 强 肌 力 的 目 的 二 : 超 负 荷 原 则 即 超 长 负 荷 可 引 发 超 长 恢 复 机 制 增 强 肌 力 需 要 肌 肉 在 一 定 负 荷 下 做 功 所 给 的 负 荷 应 稍 高 于 现 有 的 肌 力 水 平 或 至 少 相 当 于 是 肌 肉 产 生 最 大 强 度 收 缩 所 需 负 荷 的 百 分 之 六 十, 并 维 持 6 周, 才 可 取 到 明 显 的 效 果 训 练 者 要 满 足 一 定 的 运 动 强 度, 训 练 的 持 续 时 间, 运 动 的 频 率, 一 定 的 运 动 间 期 和 肌 肉 收 缩 的 方 式 等 5 个 基 本 条 件, 才 能 达 到 肌 力 的 增 强 目 的 三 : 肌 肉 收 缩 的 疲 劳 度 原 则 即 训 练 时 应 使 肌 肉 感 到 疲 劳, 但 不 应 过 渡 疲 劳 的 原 则, 也 要 控 制 超 负 荷 不 至 于 过 渡 的 一 个 主 观 限 制 指 标 一 般 来 说 肌 力 训 练 额 运 动 量 应 以 第 二 天 不 感 到 疲 劳, 无 疼 痛 为 宜 (6) 肌 力 训 练 的 注 意 事 项 : 一 : 注 意 心 血 管 反 应 : 肌 肉 的 大 强 度 收 缩 特 别 是 等 张 收 缩, 可 引 起 明 显 的 升 压 反 应 加 之 运 动 时 伴 有 闭 起 (Valsalva 动 作 ) 对 心 血 管 造 成 额 外 的 负 荷, 因 此 有 心 血 管 疾 病 者 应 止 在 等 长 抗 阻 运 动 时 过 分 用 力 和 闭 气 二 : 准 确 掌 握 运 动 的 方 法 并 注 意 充 分 固 定 肌 肉 附 着 的 近 端, 保 持 稳 定 防 止 出 现 代 偿 动 作 四 : 心 里 因 素 : 肌 力 易 受 心 理 的 影 响, 在 暗 示, 大 声 命 令 及 积 极 的 训 练 目 的 时 受 试 者 所 发 挥 的 肌 力 比 最 大 收 缩 力 大 百 分 之 二 十 至 百 分 之 三 十 3. 关 节 活 动 度 训 练 : 主 要 是 预 防 关 节 的 挛 缩 和 肌 肉 的 萎 缩 对 病 情 稳 定, 神 志 清 醒 的 患 者 应 鼓 励 患 者 自 己 在 床 上 做 各 种 运 动 如 : 健 手 带 患 手 进 行 助 力 上 举 运 动 呼 吸 训 练 下 肢 屈 伸 训 练 等 对 不 能 主 动 完 成 运 动 的 患 者 适 当 的 给 予 被 动 运 动 包 括 : 肩 肘 腕 指 关 节 髋 膝 踝 足 趾 关 节 等 各 关 节 均 应 进 行 全 范 围 活 动 并 注 意 在 无 痛 的 前 提 下 进 行 各 关 节 全 范 围 的 活 210

211 动 每 个 动 作 重 复 3-5 次 为 宜 对 中 枢 神 经 损 伤 造 成 的 肢 体 痉 挛 并 在 关 节 活 动 度 的 训 练 中, 应 结 合 神 经 生 理 学 的 技 术 抑 制 痉 挛 重 点 对 下 肢 的 内 收 肌 帼 绳 肌 和 小 腿 三 头 肌 等 进 行 牵 伸 训 练 4. 平 衡 训 练 : 是 在 患 者 躯 干 控 制 训 练 的 基 础 上 进 行 的 平 衡 训 练 实 际 上 就 是 帮 助 患 者 重 新 找 回 重 心 的 位 置 并 保 持 身 体 的 稳 定 的 训 练 方 法 包 括 坐 位 平 衡 和 站 立 平 衡 一 : 基 础 站 立 平 衡 的 训 练 方 法 :(1)I 级 平 衡 训 练 : 指 不 受 外 力 和 身 体 动 作 的 前 提 下 保 持 独 立 站 立 姿 势 的 训 练, 患 者 用 下 肢 体 重 保 持 站 立 位, 必 要 时 治 理 者 可 用 双 膝 控 制 患 者 下 肢, 或 用 支 架 帮 助 固 定 膝 关 节 开 始 时 两 足 间 距 较 大, 以 扩 大 支 撑 面 提 高 稳 定 性 在 能 够 独 立 站 立 后 逐 步 缩 小 两 足 间 距 以 减 小 支 撑 面 增 加 难 度 二 :II 级 平 衡 训 练 指 患 者 在 站 立 姿 势 下 独 立 完 成 身 体 重 心 转 移 躯 干 屈 曲 伸 展 左 右 倾 斜 及 旋 转 运 动 并 保 持 平 衡 的 训 练 开 始 时 由 治 疗 师 双 手 固 定 患 者 的 髋 部, 协 助 完 成 重 心 转 移 和 躯 干 活 动 逐 步 过 渡 到 由 患 者 独 立 完 成 在 平 衡 杆 内 保 持 站 立 姿 势 和 双 下 肢 的 重 心 转 移 训 练 平 衡 板 上 的 自 动 态 平 衡 训 练 : 患 者 可 在 肋 木 或 双 杆 内 立 于 平 衡 板 上 治 疗 人 员 双 手 置 于 患 者 的 盆 骨 上, 调 整 患 者 的 站 立 姿 势 然 后 用 双 足 缓 慢 摇 动 平 衡 板 破 坏 身 体 的 平 衡 诱 发 患 者 头 部 及 躯 干 的 调 整 反 应 患 者 与 平 行 杆 呈 垂 直 位 站 立 于 平 衡 板 上, 治 疗 人 员 双 手 协 助 控 制 患 者 骨 盆 缓 慢 摇 动 平 衡 板 诱 发 患 者 的 头 部 及 躯 干 向 中 线 调 整 及 一 侧 上 肢 外 展 十 五 调 整 反 应 注 意 平 衡 板 置 于 平 衡 杆 内 平 衡 板 的 摇 摆 速 度 要 缓 慢 减 少 患 者 精 神 紧 张 大 球 或 滚 筒 上 的 训 练 : 患 者 双 手 分 开 与 肩 同 宽 抓 握 体 操 棒 治 疗 211

212 人 员 与 患 者 手 重 叠 协 助 握 棒 动 作, 并 使 腕 关 节 保 持 背 伸 位 患 者 用 患 侧 下 肢 单 腿 站 立 健 侧 足 轻 踏 大 球 球 体, 治 疗 人 员 用 脚 将 大 球 前 后 滚 动 患 者 下 肢 随 之 运 动, 但 不 得 出 现 阻 碍 大 球 滚 动 的 动 作 健 侧 下 肢 支 撑 体 重, 患 足 置 于 大 球 上, 随 打 球 滚 动 完 成 屈 伸 运 动 注 意 患 者 膝 关 节 不 应 出 现 过 伸 始 终 给 予 协 助, 固 定 患 者 双 手 及 体 操 棒 三 :III 级 平 衡 训 练 : 指 在 站 立 姿 势 下 抵 抗 外 力 保 持 平 衡 的 训 练 患 者 可 以 采 用 抛 接 球, 训 练 中 特 别 注 意 安 全 保 护 二 针 对 运 动 系 统 疾 患 的 平 衡 训 练 方 法 :(1): 躯 干 平 衡 训 练 主 要 是 针 对 腰 痛 等 脊 柱 疾 患 下 腰 痛 患 者 的 平 衡 问 题 为 姿 势 摆 动 过 多, 平 衡 反 应 差, 平 衡 调 整 策 略 发 生 改 变 躯 干 的 平 衡 训 练 以 本 体 感 觉 训 练 为 主 要 内 容, 开 始 时 可 在 坐 位 进 行 通 过 上 肢 在 矢 状 面 的 运 动 稳 定 其 屈 伸 肌 力 量, 改 变 运 动 至 对 角 线 方 向 增 加 水 平 面 上 的 稳 定 以 后 可 坐 在 治 疗 球 上, 进 一 步 增 加 训 练 难 度 要 求 患 者 在 上 下 肢 发 生 运 动 前 更 多 的 采 用 躯 干 活 动 的 策 略 控 制 平 衡 逐 步 可 进 展 至 站 立 位, 包 括 站 在 滚 筒 上 ( 双 足 或 单 足 ) 在 稳 定 站 立 训 练 时, 通 过 躯 干 直 立 位 下 髋 的 运 动 完 成 侧 向 及 物 在 控 制 性 生 活 时 应 用 髋 的 运 动 结 合 脊 柱 的 旋 转 (2) 髋 的 平 衡 训 练 : 主 要 针 对 预 防 老 年 人 失 衡 跌 倒 所 致 的 髋 部 骨 折 训 练 不 采 用 跨 步 和 保 护 性 伸 展 反 应, 而 以 预 防 跌 倒 为 主 要 内 容 具 体 训 练 为 : 单 腿 站 立 平 衡 单 腿 站 立 同 时 头 部 旋 转 单 腿 站 立 同 时 上 肢 完 成 矢 状 面 额 妆 面 和 水 平 面 运 动, 单 腿 站 立, 上 肢, 头 部 和 眼 同 时 运 动 单 腿 站 立 躯 干 向 对 侧 屈 曲 和 旋 转, 单 腿 站 立 躯 干 向 同 侧 伸 展 和 旋 转 等 同 时 从 稳 定 支 持 面 渐 进 至 不 稳 定 支 持 面, 以 增 加 练 习 难 度 (3) 踝 的 平 衡 练 习 : 主 要 212

213 针 对 踝 关 节 扭 伤 及 其 邻 近 肌 肉 的 拉 伤, 以 恢 复 本 体 感 觉 为 主 要 内 容 具 体 训 练 为 : 睁 眼 患 侧 下 肢 单 腿 平 地 站 立 30 秒 闭 眼 患 侧 肢 体 平 地 站 立 30 秒 睁 眼 患 侧 下 肢 单 腿 站 立 于 枕 头 上, 闭 眼 患 侧 下 肢 单 腿 站 立 于 枕 头 上 此 外, 也 可 以 采 用 患 侧 下 肢 单 腿 站 立 时 健 侧 下 肢 晃 动 的 方 法 (3) 针 对 平 衡 反 应 的 训 练 : 即 建 立 相 对 于 支 撑 面 变 化 而 控 制 重 心 的 平 衡 调 节 反 应 的 训 练, 如 : 站 立 的 踝 调 节 反 应 髋 调 节 反 应, 在 支 撑 面 变 化 时 诱 发 平 衡 调 节 反 应 重 心 转 移 至 支 撑 面 之 外 的 跨 步 反 应 和 保 护 性 伸 展 反 应 等 (4) 注 意 事 项 : 一 : 平 衡 训 练 前 要 求 患 者 学 放 松, 减 少 紧 张 或 恐 惧 心 理 若 存 在 肌 肉 挛 缩 问 题 应 先 设 法 解 痉 二 : 加 强 安 全 措 施 选 择 与 患 者 平 衡 功 能 水 平 的 训 练, 从 简 单 到 复 杂 的 过 渡 训 练 环 境 中 应 除 去 障 碍 物 和 提 供 的 附 加 稳 定 措 施 加 强 患 者 的 安 全 教 育 特 别 注 意 患 者 穿 软 底, 平 低, 合 脚 的 鞋 三 : 有 认 识 损 害 的 患 者 应 对 平 衡 训 练 的 方 法 进 行 改 进 方 法 有 : 使 训 练 目 的 变 为 患 者 能 理 解 的, 训 练 的 方 法 更 符 合 患 者 的 现 状 治 疗 更 具 目 的 性, 鼓 励 患 者 完 成 连 续 的 训 练 应 用 简 洁 清 晰 的 指 导 提 示 改 善 患 者 注 意 力 减 少 周 围 环 境 的 非 相 关 刺 激, 尽 量 是 患 者 注 意 力 集 中 加 强 训 练 中 的 安 全 保 护 和 监 督, 尤 其 在 训 练 的 早 期 训 练 的 难 度 的 进 展 易 慢, 并 在 进 行 过 程 中 逐 渐 增 强 患 者 解 决 问 题 的 能 力 5. 协 调 训 练 : 是 指 恢 复 平 稳 准 确 高 效 的 运 动 能 力 的 锻 炼 方 法 即 利 用 残 存 部 分 的 感 觉 系 统 以 及 利 用 视 觉 触 觉 和 痛 觉 来 促 进 随 意 运 动 的 控 制 能 力 上 肢 下 肢 躯 干 分 别 在 卧 位 坐 位 站 立 位 步 行 中 的 增 加 负 荷 的 步 行 中 训 练 213

214 (1) 方 法 : 无 论 症 状 轻 重 患 者 均 应 从 卧 位 训 练 开 始 待 熟 练 后 再 坐 起 站 立 位 步 行 中 进 行 训 练 从 简 单 的 单 侧 的 运 动 开 始 逐 步 过 渡 到 比 较 复 杂 的 动 作 最 初 几 天 的 简 单 运 动 为 上 肢 下 肢 和 头 部 单 一 轴 心 方 向 的 运 动 然 后 逐 步 过 渡 到 多 轴 心 方 向 ; 复 杂 的 动 作 包 括 : 双 侧 上 肢 ( 下 肢 ) 同 事 动 作 上 下 肢 同 时 动 作 上 下 肢 交 替 动 作 ; 两 侧 肢 体 做 相 互 不 相 关 的 动 作 等 可 先 做 容 易 完 成 的 大 范 围, 快 速 的 动 作 熟 练 后 再 做 效 范 围, 缓 慢 动 作 的 训 练 上 肢 和 手 的 协 调 训 练 因 从 动 作 的 准 确 性 反 应 速 度 快 慢 动 作 节 律 性 等 方 面 进 行 下 肢 协 调 训 练 主 要 采 用 下 肢 的 各 方 向 的 运 动 和 各 真 确 的 行 走 步 态 训 练 先 睁 眼 练 习 后 闭 眼 练 习 两 侧 轻 重 不 等 的 残 疾 者 先 从 轻 侧 开 始 两 侧 残 疾 程 度 相 同 者 原 则 上 先 从 右 侧 开 始 动 作 重 复 3-4 次 (2) 注 意 事 项 : 练 习 完 成 后 要 用 与 训 练 时 间 相 同 的 时 间 休 息 所 有 训 练 要 在 可 懂 范 围 内 进 行 并 注 意 保 护 6. 感 觉 训 练 : 感 觉 功 能 直 接 影 响 步 行 功 能 的 恢 复 应 重 视 感 觉 功 能 的 训 练 常 用 的 方 法 有 : 各 种 皮 肤 感 觉 的 刺 激 可 采 用 脚 踏 不 同 的 质 地 的 物 品, 如 : 踏 踩 鹅 卵 石 地 面 脚 踩 晃 动 的 木 板, 泡 沫 塑 料 垫 橡 胶 充 气 垫 等 冷 热 水 交 替 侵 泡 垂 直 叩 击 足 底 脚 底 震 动 等 专 家 本 体 感 觉 等 7. 疼 痛 的 处 理 : 疼 痛 不 仅 影 响 功 能, 同 时 也 影 响 人 的 情 绪 因 此 要 重 视 疼 痛 的 处 理 可 根 据 患 者 的 具 体 情 况 给 予 温 热 疗 法 冷 疗 法 必 要 时 给 予 药 物 治 疗 三 基 础 步 行 训 练 - 步 行 分 解 训 练 1. 单 腿 负 重 : 是 指 肢 体 能 够 承 受 身 体 的 重 量 而 受 力 的 状 态 但 患 者 的 214

215 下 肢 关 节 骨 骼 及 肌 肉 足 以 承 重 身 体 的 重 量 时 即 可 进 行 负 重 训 练, 负 重 程 度 为 : 一 : 零 负 重 即 患 肢 不 承 重 身 体 任 何 重 量 呈 完 全 不 受 力 状 态 二 : 部 分 负 重 即 肢 体 仅 承 受 身 体 部 分 的 重 量 呈 部 分 受 力 状 态 通 常 遵 医 嘱 确 定 身 体 额 百 分 比 加 诸 与 患 肢 三 : 是 指 肢 体 能 完 全 承 受 身 体 的 全 部 的 重 量 此 为 下 肢 训 练 的 必 备 状 态 2. 靠 墙 伸 髋 离 墙 站 立 单 腿 负 重 主 要 是 提 高 下 肢 的 支 撑 能 力 促 进 机 体 平 衡 稳 定 方 法 : 令 患 者 立 于 肋 木 前, 一 腿 置 于 肋 木 上 列 一 腿 站 立 负 重 并 根 据 患 者 情 况 选 择 负 重 的 程 度 一 般 单 腿 站 立 可 从 持 续 一 分 钟 开 始 逐 渐 延 长 单 腿 站 立 的 时 间 且 站 立 时 最 好 不 要 用 手 扶 持 3. 患 腿 上 下 台 阶 4. 患 腿 支 撑 伸 髋 站 立, 健 腿 跨 越 障 碍 5. 靠 墙 伸 髋 踏 步 6. 侧 方 迈 步 原 地 迈 步 四 减 重 及 机 器 人 辅 助 步 行 训 练 随 着 临 床 发 展 的 需 要, 现 代 康 复 生 物 工 程 学 迅 速 发 展, 从 20 世 纪 50 年 代 开 始 悬 吊 治 疗 应 用 于 临 床, 近 年 来, 康 复 机 器 人 也 已 介 入 临 床, 成 为 当 今 国 际 上 的 又 一 大 研 究 热 点 ㈠ 减 重 步 行 训 练 -- 机 理 在 人 的 腰 骶 部 脊 髓 中 存 在 一 个 类 似 的 中 心 型 发 生 器 (central pattern generator CPG), 能 控 制 感 觉 相 关 的 运 动 环 路 215

216 ( 二 ) 减 重 步 行 训 练 -- 治 疗 作 用 ⑴ 使 患 者 身 体 重 心 的 分 布 趋 于 对 称, 减 少 步 行 中 下 肢 相 关 肌 群 的 收 缩 负 荷 ; ⑵ 改 善 和 加 大 下 肢 关 节 的 活 动 范 围 ; ⑶ 减 重 状 态 下 可 以 调 节 下 肢 的 肌 肉 张 力, 输 入 正 常 的 步 行 模 式 ; ⑷ 提 高 步 行 安 全 性, 消 除 患 者 步 行 中 的 紧 张 和 恐 惧 心 理 ( 三 ) 减 重 步 行 训 练 -- 适 用 范 围 ⑴ 神 经 系 统 疾 病 ⑵ 骨 关 节 疾 病 和 运 动 创 伤 恢 复 期 ⑶ 假 肢 矫 形 器 穿 戴 前 后 的 下 肢 步 态 训 练 年 老 体 弱 久 病 卧 床 患 者 体 重 过 重 有 严 重 关 节 退 行 性 病 变 患 者 腰 腿 痛 患 者 ⑷ 从 功 能 训 练 的 角 度 可 以 用 于 控 制 和 协 调 姿 势 障 碍 的 训 练 步 行 训 练 直 立 位 作 业 训 练 平 衡 训 练 转 移 训 练 等 ( 四 ) 减 重 步 行 训 练 -- 禁 忌 证 脊 柱 不 稳 定 ; 下 肢 骨 折 未 充 分 愈 合 或 关 节 损 伤 处 于 不 稳 定 阶 段 ; 患 者 不 能 主 动 配 合 ; 运 动 时 诱 发 过 分 肌 肉 痉 挛 ; 体 位 性 低 血 压 ; 严 重 骨 质 疏 松 症 ; 慎 用 于 下 肢 主 动 收 缩 肌 力 小 于 2 级, 没 有 配 置 矫 形 器 者, 以 免 发 生 关 节 损 伤 ( 五 ) 减 重 步 行 训 练 -- 组 成 减 重 步 行 训 练 系 统 : (1) 减 重 悬 吊 系 统 216

217 (2) 步 行 系 统 ( 六 ) 减 重 步 行 训 练 -- 操 作 程 序 常 规 操 作 和 常 用 治 疗 参 数 1 减 重 程 度 : 一 般 减 重 不 超 过 体 重 的 30%~40% 2 减 重 步 行 速 度 : 因 平 板 的 起 始 速 度 不 同, 可 根 据 患 者 的 具 体 情 况 以 接 近 正 常 的 步 速 训 练 中 枢 性 损 伤 患 者 3 训 练 时 间 :30~60 min/ 次, 或 根 据 患 者 情 况 分 节 进 行 4 训 练 频 率 : 不 低 于 3 ~ 5 次 / 周 5 疗 程 :8 ~ 12 周 ( 七 ) 减 重 步 行 训 练 -- 注 意 事 项 ⑴ 悬 吊 固 定 带 要 适 当, 不 能 诱 发 患 者 痉 挛 ; ⑵ 减 重 程 度 要 适 当 ; ⑶ 悬 吊 装 置 必 须 可 靠 ; ⑷ 训 练 过 程 中 必 须 有 医 务 人 员 在 场 进 行 指 导 和 保 护 ; ⑸ 避 免 活 动 平 板 起 始 速 度 过 快 或 加 速 过 快, 造 成 危 险 ; ⑹ 步 行 时 患 者 可 以 佩 带 矫 形 器 五, 机 器 人 步 行 康 复 机 器 人 旨 在 利 用 机 器 人 的 原 理 辅 助 或 者 替 代 患 者 的 功 能 运 动, 或 者 进 行 远 程 康 复 训 练 这 是 康 复 工 程 与 康 复 医 疗 结 合 最 紧 密 的 部 分 之 一 可 穿 戴 式 机 器 人 : 上 肢 外 置 装 置 217

218 下 肢 外 置 装 置 第 三 节 步 行 能 力 训 练 一 步 行 能 力 与 能 耗 1 步 行 能 力 评 定 是 一 种 相 对 精 细 的 半 定 量 评 定 通 过 对 步 行 能 力 进 行 宏 观 分 级 大 致 了 解 患 者 的 步 行 水 平 常 用 hofer 步 行 能 力 分 级 ( 见 表 9-7) 和 holdden 步 行 功 能 分 类 ( 见 表 9-8) 1, 步 行 能 耗 在 进 行 步 行 能 力 训 练 时, 药 特 别 注 意 步 行 能 耗, 正 常 人 以 舒 适 的 速 度 即 :4.5 5km/h 的 速 度 步 行 时 耗 能 不 大, 肌 肉 做 功 也 不 多, 在 很 大 限 度 上 是 利 用 重 心 的 惯 性 前 移 及 反 复 的 失 平 衡 和 恢 复 平 衡 的 过 程 向 前 推 进 表 9-7Hoffer 分 级 分 级 标 准 I 不 能 步 行 完 全 不 能 步 行 II 非 功 能 性 步 行 用 KAFO 或 肘 拐 等 辅 助 具 能 在 治 疗 室 内 行 走 故 又 称 治 疗 性 步 行 训 练 时 耗 能 大 速 度 慢 距 离 短 无 功 能 性 价 值 但 有 预 防 压 疮, 血 液 循 环 障 碍, 骨 质 疏 松 等 治 疗 意 义 III 家 庭 性 步 行 用 AFO 手 杖 等 可 在 室 内 行 走 自 如 但 不 能 再 室 外 长 时 间 行 走 IV 社 区 性 步 行 用 或 不 用 AFO 手 杖 可 在 室 外 和 所 在 社 区 内 步 行, 并 可 进 行 散 步 及 去 公 园 诊 所 购 物 等 活 动, 但 时 间 不 能 长 如 果 活 动 超 出 社 区 范 围 仍 须 乘 218

219 坐 轮 椅 表 9-8Hoidden 级 别 表 现 0: 级 患 者 不 能 走 需 要 轮 椅 或 两 个 人 协 助 才 能 走 I 级 : 需 要 大 量 维 持 性 帮 助 需 要 双 拐 或 需 要 一 个 人 连 续 不 断 的 搀 扶 才 能 行 走 及 保 持 平 衡 II 级 : 需 要 少 量 帮 助 能 行 走 但 平 衡 不 佳 不 安 全 需 要 一 人 在 旁 边 给 予 持 续 或 间 断 地 触 身 体 的 帮 助 或 需 要 使 用 KAFO AFO 单 拐 手 杖 等 以 保 持 平 衡 和 安 全 III 级 : 需 要 监 护 人 或 言 语 指 导 能 行 走 但 不 正 常 或 不 安 全 需 要 一 人 监 护 或 言 语 指 导 但 不 接 触 身 体 IV 级 : 平 地 上 独 立 在 平 地 上 能 独 立 行 走 但 上 下 斜 坡 不 平 的 地 219

220 面 上 行 走 或 上 下 楼 梯 是 仍 有 困 难 需 要 他 人 帮 助 或 监 护 V 级 : 在 任 何 地 方 都 能 独 立 行 走 二 室 内 步 行 训 练 包 括 治 疗 性 步 行 和 家 庭 性 步 行 在 完 成 基 础 步 行 训 练 特 别 是 髋 膝 踝 关 节 的 控 制 能 力 训 练 后, 对 以 上 关 节 控 制 肌 肌 力 仍 然 达 不 到 3 级 以 上 水 平 者, 为 了 保 证 步 行 的 稳 定, 安 全 可 使 用 适 当 的 支 具 患 者 首 先 在 平 衡 杆 内 练 习 站 立 和 行 走 包 括 三 点 步 四 点 步 两 点 步 步 逐 渐 过 渡 到 助 行 器 或 拐 杖 行 走 注 意 耐 力 训 练, 待 耐 力 增 强 后 可 以 训 练 跨 越 障 碍 上 下 台 阶 摔 倒 及 摔 倒 后 起 立 训 练 等 ⒈ 平 行 杠 内 训 练 : 行 走 训 练 自 平 行 杆 内 训 练 开 始 每 次 分 钟 开 始 依 患 者 的 体 能 状 况 改 善 而 逐 渐 增 加 平 衡 训 练 是 患 者 通 过 学 习 重 新 找 回 身 体 保 持 稳 定 的 重 心 位 置 ⒉ 助 行 器 步 行 训 练 : 助 行 器 是 用 于 初 期 的 行 走 训 练 为 准 备 使 用 拐 杖 手 杖 前 的 训 练 ; 也 适 用 于 下 肢 无 力 但 无 双 腿 瘫 痪 者 股 骨 颈 骨 折 后 股 骨 头 无 菌 性 坏 死 一 侧 偏 瘫 或 截 瘫 患 者 ; 对 于 行 动 迟 缓 的 老 年 人 或 平 衡 问 题 的 患 者, 助 行 器 可 作 为 永 久 性 的 依 靠 但 助 行 器 仅 适 宜 平 地 上 使 用 助 行 器 的 使 用 方 法 : 用 双 手 分 别 抓 住 助 行 器 的 两 侧 的 扶 手, 提 起 助 行 器 220

221 之 前 先 向 前 移 动 20-30cm 后 迈 出 患 侧 下 肢 再 移 动 健 侧 下 肢 跟 进, 如 此 反 复 前 进 ⒊ 腋 拐 步 行 训 练 : 包 括 拖 地 步 行 摆 至 步 摆 过 步 四 点 步 态 两 点 步 态 三 点 步 态 ⒋ 使 用 手 杖 的 步 行 训 练 : 包 括 三 点 步 行 两 点 步 行 ⒌ 驱 动 轮 椅 训 练 : 普 通 轮 椅 的 训 练 主 要 包 括 : 平 地 前 行 驱 动 训 练 方 向 转 换 和 旋 转 训 练 抬 前 轮 训 练 6 室 内 功 能 性 步 行 训 练 注 意 事 项 ⑴ 行 走 训 练 时, 注 意 安 全 ⑵ 正 确 选 择 适 当 的 行 走 辅 助 具 和 行 走 步 态 ⑶ 要 根 据 患 者 的 身 高 和 手 臂 长 度, 正 确 选 择 和 使 用 适 合 的 助 行 架 腋 拐 或 手 杖 ⑷ 当 患 侧 下 肢 支 撑 力 < 体 重 的 50% 时, 不 宜 使 用 单 腋 拐 ; 患 侧 下 肢 支 撑 力 < 体 重 的 90% 时, 不 宜 使 用 手 杖 ; 双 下 肢 支 撑 力 总 和 < 体 重 的 100% 时, 不 宜 使 用 助 行 架 三 社 区 性 步 行 训 练 但 后 者 具 有 室 内 安 全 步 行 能 力 后, 为 了 提 高 耐 力 和 步 行 实 际 运 用 能 力, 做 好 后 者 出 院 前 的 准 备, 使 后 者 早 日 回 归 家 庭 和 社 会, 提 高 患 者 的 生 活 质 量, 应 鼓 励 患 者 进 行 社 区 步 行 训 练 ⒈ 环 境 适 应 性 训 练 ⒉ 过 马 路 221

222 ⒊ 超 市 购 物 ⒋ 乘 坐 交 通 工 具 5 社 区 性 步 行 训 练 -- 注 意 事 项 ⑴ 注 意 安 全, 严 格 遵 守 交 通 规 则 ⑵ 专 人 保 护, 治 疗 师 应 站 在 患 者 的 患 侧 ⑶ 患 者 必 须 具 有 他 动 态 平 衡 能 力 ⑷ 遵 循 循 序 渐 进 的 原 则, 逐 步 延 长 步 行 的 距 离 和 速 度 ⑸ 先 选 择 较 平 整 的 路 面, 逐 渐 到 较 复 杂 的 路 面 行 走 ⑹ 所 有 实 用 技 术 应 先 在 治 疗 室 内 进 行 模 拟 训 练, 待 熟 练 后 再 到 实 际 环 境 中 训 练 第 四 节 常 见 异 常 步 态 的 矫 治 训 练 一 常 见 的 异 常 步 态 1 中 枢 神 经 损 伤 常 见 的 异 常 步 态 有 : 足 内 翻 足 外 翻 足 趾 翻 膝 僵 直 等 (1) 足 内 翻 : 是 最 常 见 的 病 理 步 态, 多 见 于 上 运 动 元 病 变 的 患 者 ( 一 ) 剪 刀 步 态 矫 治 方 法 1 采 用 神 经 生 理 学 治 疗 技 术 及 牵 伸 手 法, 抑 制 内 收 肌 痉 挛 ; 2 对 顽 固 性 痉 挛, 局 部 可 考 虑 神 经 肌 肉 阻 滞 治 疗 ; 全 身 性 可 给 以 口 服 中 枢 性 解 痉 药 ; 3 强 化 拮 抗 肌 ; 4 温 热 敷 或 冷 敷 ; 222

223 5 足 够 的 步 宽, 易 化 臀 中 肌, 促 进 两 者 协 同 运 动 ; 6 严 重 者 可 行 选 择 性 脊 神 经 跟 切 断 术 ( 二 ) 偏 瘫 步 态 矫 治 方 法 1 手 法 牵 张 股 四 头 腘 绳 肌 小 腿 三 头 肌 內 收 肌 等 ; 2 躯 干 肌 肌 力 训 练 如 半 桥 运 动 等 ; 3 强 化 步 行 分 解 训 练 ; 4 靠 墙 蹲 马 步 训 练 ; 5 退 上 退 下 台 阶 训 练 及 侧 方 上 下 台 阶 训 练 ; 6 膝 关 节 屈 伸 控 制 性 训 练 等 ( 三 ) 足 下 垂 步 态 矫 治 方 法 1 胫 前 肌 肌 力 训 练 ; 2 踝 足 矫 形 器 (AFO) 使 用 ; 3 小 腿 三 头 肌 及 胫 后 肌 牵 伸 ; 4 功 能 性 电 刺 激 (FES) 或 肌 电 触 发 功 能 性 电 刺 激 等 ; 5 局 部 肌 肉 神 经 阻 滞, ( 四 ) 膝 塌 陷 矫 治 方 法 1 手 法 牵 伸 训 练 功 能 性 电 刺 激 (FES) 或 肌 电 触 发 功 能 性 电 刺 激 2 强 化 小 腿 三 头 肌 肌 力 训 练 如 踮 脚 步 行 前 脚 掌 踏 楼 梯 上 下 训 练 等 3 对 痉 挛 严 重 的 可 行 局 部 肌 肉 神 经 阻 滞, 必 要 时 给 以 伸 膝 矫 形 器 以 辅 助 治 疗 223

224 4 加 强 拮 抗 肌 肌 力 训 练 如 靠 墙 马 步 蹲 功 率 自 行 车 训 练 登 山 器 踏 踩 训 练 直 腿 抬 高 训 练 上 下 楼 梯 训 练 等 ( 五 ) 膝 过 伸 矫 治 方 法 1 股 四 头 肌 牵 伸 训 练 ; 2 股 四 头 肌 肌 力 训 练 ; 3 膝 关 节 控 制 训 练 ; 4 臀 大 肌 肌 力 训 练 ( 六 ) 臀 大 肌 步 态 矫 治 方 法 臀 大 肌 肌 力 训 练 : 伸 膝 后 踢 腿 / 抗 阻 后 踢 腿 ; 俯 卧 背 飞 ; 靠 墙 伸 髋 踏 步 ; 倒 退 步 行, 随 患 者 能 力 的 提 高 活 动 平 板 训 练 ( 七 ) 臀 中 肌 步 态 矫 治 方 法 ⑴ 臀 中 肌 肌 力 训 练 如 侧 踢 腿 抗 阻 侧 踢 腿 等 ; 侧 方 上 下 楼 梯 训 练, 如 为 一 侧 肌 无 力, 训 练 时 采 用 患 侧 腿 先 上 楼 梯, 健 侧 腿 先 下 楼 梯 的 方 法 ⑵ 提 降 骨 盆 训 练 等 ⑶ 站 立 位 姿 势 调 整 训 练, 应 在 矫 正 镜 前 训 练 调 整 姿 势 ⑷ 活 动 平 板 上 训 练 横 行, 并 可 逐 步 增 加 坡 度 和 速 度 一 定 义 与 分 类 第 六 章 转 移 技 术 第 一 节 : 概 述 224

225 1. 定 义 体 位 转 移 是 指 人 体 从 一 种 姿 势 转 移 到 另 一 种 姿 势 的 过 程, 包 括 卧 --- 坐 --- 站 -- 行 走 正 常 人 在 日 常 生 活 及 工 作 中 每 天 都 完 成 的 各 种 体 位 转 移 活 动 有 上 千 次 之 多, 并 可 在 潜 意 识 状 况 下 轻 而 易 举 地 完 成 但 对 瘫 痪 患 者 而 言, 轻 者 不 能 顺 利 完 成, 重 者 则 完 全 不 能 完 成 因 此, 为 了 使 瘫 痪 患 者 能 够 独 立 地 完 成 各 项 日 常 生 活 活 动, 必 须 教 会 他 们 从 卧 位 到 坐 位, 从 坐 位 到 立 位, 从 床 到 移, 从 轮 椅 到 卫 生 间 等 各 种 转 移 方 法 当 患 者 不 能 独 立 完 成 转 移 活 动 时, 则 必 须 教 会 患 者 及 家 属 辅 助 的 转 移 方 法, 如 果 辅 助 转 移 活 动 也 不 能 完 成, 还 可 以 借 助 升 降 器 械 被 动 完 成 转 移 活 动 2. 分 类 转 移 的 方 法 很 多, 但 并 没 有 每 一 种 正 确 的 方 法 适 合 任 何 一 位 患 者, 而 只 要 这 种 方 法 适 合 患 者 及 其 护 理 人 员 就 可 以 转 移 的 方 法 很 简 单, 安 全, 有 效 越 好 体 位 转 移 方 法 一 般 分 为 : 独 立 转 移, 辅 助 转 移 和 被 动 转 移 三 大 类 (1) 独 立 转 移 : 患 者 独 自 完 成 不 需 他 人 帮 助 的 转 移 方 法 (2) 辅 助 转 移 : 由 治 疗 师 或 护 理 人 员 协 助 的 转 移 方 法 (3) 被 动 转 移 : 即 搬 运, 是 指 患 者 因 瘫 痪 程 度 较 重 而 不 能 对 抗 重 力 完 成 独 立 转 移 及 辅 助 转 移 时, 完 全 由 外 力 将 患 者 整 体 抬 起 从 一 个 地 方 转 移 到 另 一 个 地 方 一 般 分 为 人 工 搬 运 和 机 械 搬 运 人 工 搬 运 至 少 需 要 两 个 人, 机 械 搬 运 及 借 助 各 种 器 械 ( 如 升 降 机 ) 进 行 转 移 无 论 人 工 还 是 机 械 搬 运, 都 有 帮 助 者 介 入, 也 需 要 被 帮 助 者 配 合 二 基 本 原 则 1 独 立 转 移 的 基 本 原 则 225

226 (1) 水 平 转 移 时, 相 互 转 移 的 两 个 平 面 之 间 的 高 度 应 尽 可 能 相 等, 尤 其 是 四 肢 瘫 痪 患 者 转 移 时 (2) 相 互 转 移 的 两 个 平 面 的 物 体 应 稳 定, 轮 椅 转 移 时 必 须 先 制 动, 活 动 床 转 移 时 先 锁 住 床 椅 子 转 移 时 应 将 致 以 最 稳 定 的 位 置 (3) 相 互 转 移 的 两 个 平 面 应 尽 可 能 靠 近, 若 两 者 之 间 有 一 定 的 距 离 可 使 用 转 移 滑 板 (4) 床 垫 和 椅 面 应 有 一 定 的 硬 度, 一 般 越 硬 越 好, 以 利 患 者 转 移 (5) 应 当 教 会 患 者 利 用 体 重 转 移 (6) 转 移 时 应 注 意 安 全 (7) 患 者 学 习 独 立 转 移 的 时 机 要 适 当 (8) 有 多 种 转 移 方 法 可 供 选 择 时, 以 最 安 全 最 容 易 的 方 法 为 首 选 2 被 动 转 移 (1) 患 者 应 放 松 自 己, 对 帮 助 者 要 有 信 心 (2) 搬 运 时 患 者 应 向 前 看, 而 不 是 向 地 板 或 向 帮 助 者 看 (3) 搬 运 过 程 中 患 者 应 当 保 持 转 移 开 始 的 姿 势, 不 再 改 变 (4) 若 搬 运 过 程 需 要 两 个 以 上 帮 助 者, 则 每 一 位 都 必 须 清 楚 地 了 解 整 个 转 移 程 序 及 方 向 利 用 机 械 搬 运 时, 转 移 前 应 检 查 器 械 是 否 安 全 完 好, 并 保 证 空 间 通 畅, 没 有 障 碍 (5) 转 移 时 不 能 增 加 患 者 的 痛 苦, 不 能 影 响 或 加 重 病 情 三 体 位 转 移 方 法 的 选 择 226

227 三 种 转 移 方 法 的 选 择 没 有 绝 对 的 原 则 (1) 患 者 能 够 独 立 转 移 时 则 尽 量 不 要 帮 助, 能 提 供 少 量 帮 助 时 则 不 要 提 供 大 量 帮 助, 而 被 动 转 移 作 为 最 后 选 择 转 移 方 法 (2) 患 者 残 疾 较 重 或 存 在 认 知 障 碍 时 不 要 勉 强 训 练 其 独 立 转 移 活 动 (3) 转 移 距 离 过 远 时 难 以 依 靠 一 个 人 的 帮 助, 转 移 频 繁 时 不 便 使 用 升 降 机 第 二 节 偏 瘫 患 者 的 体 位 转 移 技 术 一 床 上 转 移 活 动 床 上 翻 身 (1) 从 仰 卧 位 到 患 侧 卧 位 : 患 者 仰 卧, 双 侧 髋 膝 屈 曲, 双 上 肢 Bobath 握 手 伸 肘, 肩 上 举 约 90, 健 上 肢 带 动 患 上 肢 先 摆 向 健 侧, 再 反 方 向 摆 向 患 侧, 以 借 摆 动 的 惯 性 翻 向 患 侧 (2) 从 仰 卧 位 到 健 侧 卧 位 : 患 者 仰 卧, 健 足 置 于 患 足 下 方 双 手 Bobath 握 手 上 举 后 向 左 右 两 侧 摆 动, 利 用 躯 干 的 旋 转 和 上 肢 摆 动 的 惯 性 向 健 侧 翻 身 2. 床 上 卧 位 移 动 患 者 仰 卧, 健 足 置 于 患 足 下 方 ; 健 手 将 患 手 固 定 在 胸 前, 利 用 健 下 肢 将 患 下 肢 抬 起 向 一 侧 移 动 ; 用 健 足 和 肩 支 起 臀 部, 同 时 将 臀 部 移 向 同 侧 ; 臀 部 侧 方 移 动 完 毕 后, 再 将 肩 头 向 同 方 向 移 动 3. 由 卧 位 到 床 边 坐 位 (1) 独 立 从 健 侧 坐 起 227

228 a 患 者 健 侧 卧 位, 患 腿 跨 过 健 腿 b 用 健 侧 前 臂 支 撑 自 己 的 体 重, 头 颈 和 躯 干 向 上 方 侧 屈 c 用 健 腿 将 患 腿 移 到 床 缘 下 d 改 用 健 手 支 撑, 使 躯 干 直 立 (2) 独 立 从 患 侧 坐 起 a 患 者 患 侧 卧 位, 用 健 手 将 患 臂 置 于 胸 前, 提 供 支 撑 点 b 头 颈 和 躯 干 向 上 方 侧 屈 c 健 腿 跨 过 患 腿, 在 健 腿 帮 助 下 将 双 腿 置 于 床 缘 下 d 用 健 侧 上 肢 横 过 胸 前 置 于 床 面 上 支 撑, 侧 屈 起 身 坐 直 (3) 治 疗 师 辅 助 下 坐 起 a 患 者 侧 卧 位, 两 膝 屈 曲 b 治 疗 师 先 将 患 者 双 腿 放 于 床 边, 然 后 一 手 托 着 位 于 下 方 的 腋 下 或 肩 部, 另 一 手 c 按 着 患 者 位 于 上 方 的 骨 盆 或 两 膝 后 方, 命 令 患 者 向 上 侧 屈 头 部 d 治 疗 师 抬 起 下 方 的 肩 部, 以 骨 盆 为 枢 纽 转 移 成 坐 位 4. 由 床 边 坐 位 到 卧 位 (1) 独 立 从 患 侧 躺 下 a 患 者 坐 于 床 边, 患 手 放 在 大 腿 上 健 手 从 前 方 横 过 身 体, 置 于 患 侧 髋 部 旁 边 的 床 面 上 b 患 者 将 健 腿 置 于 患 腿 下 方, 并 将 其 上 抬 到 床 上 c 当 双 腿 放 在 床 上 后, 患 者 逐 渐 将 患 侧 身 体 放 低, 最 后 躺 在 床 上 (2) 独 立 从 健 侧 躺 下 228

229 a 患 者 坐 于 床 边, 患 手 放 在 大 腿 上, 健 腿 置 于 患 腿 后 方 b 躯 干 向 健 侧 倾 斜, 健 侧 肘 部 支 撑 于 床 上, 用 健 腿 帮 助 患 腿 上 抬 到 床 上 c 当 双 腿 放 在 床 上 后, 患 者 逐 渐 将 身 体 放 低, 最 后 躺 在 床 上, 并 依 靠 健 足 和 健 肘 支 撑 使 臀 部 向 后 移 动 到 床 的 中 央 (3) 治 疗 师 辅 助 躺 下 a 患 者 坐 于 床 边, 患 手 放 在 大 腿 上, 患 腿 置 于 健 腿 上 治 疗 师 站 在 其 患 侧 ( 右 侧 ), 用 左 上 肢 托 住 患 者 的 颈 部 和 肩 部 b 治 疗 师 微 屈 双 膝, 将 右 手 置 于 患 者 的 腿 下, 当 患 者 从 患 侧 躺 下 时 帮 助 其 双 腿 抬 到 床 上 c 治 疗 师 转 到 床 的 另 一 侧, 将 双 侧 前 臂 置 于 患 者 的 腰 及 大 腿 下 方 患 者 用 左 足 和 左 手 用 力 向 下 支 撑 床 面, 同 时 治 疗 师 向 床 的 中 央 拉 患 者 的 髋 部 调 整 好 姿 势, 取 舒 适 的 患 侧 卧 位 1. 独 立 转 移 (1) 由 坐 位 到 立 位 a 患 者 坐 于 床 边, 双 足 分 开 与 肩 同 宽, 两 足 跟 落 后 于 两 膝, 患 足 稍 后, 以 利 负 重 及 防 止 健 侧 代 偿 b 双 手 Bobath 握 手, 双 臂 前 伸 c 躯 干 前 倾, 使 重 心 前 移, 患 侧 下 肢 充 分 负 重 d 臀 部 离 开 床 面, 双 膝 前 移, 双 腿 同 时 用 力 慢 慢 站 起, 立 位 时 双 腿 同 等 负 重 (2) 由 立 位 到 坐 位 229

230 a 患 者 背 靠 床 站 立, 双 下 肢 平 均 负 重, 双 手 Bobath 握 手, 双 臂 前 伸 b 躯 干 前 倾, 同 时 保 持 脊 柱 伸 直, 两 膝 前 移, 屈 膝 屈 髋 c 慢 慢 向 后 向 下 移 动 臀 部 和 髋 部, 坐 于 床 上 从 椅 子 或 轮 椅 上 站 起 和 坐 下 的 方 法 同 上, 但 应 注 意 d 椅 子 应 结 实 牢 固 椅 面 硬, 具 有 一 定 的 高 度 高 椅 子 比 矮 椅 子 易 于 站 起, 开 始 训 练 时, 应 选 择 高 椅 子 e 有 扶 手 的 椅 子 比 较 理 想, 有 利 于 站 起 和 坐 下 时 的 支 撑 f 轮 椅 应 制 动, 脚 踏 板 向 两 侧 移 开 2. 辅 助 转 移 (1) 由 坐 位 到 立 位 a 患 者 坐 于 床 边, 躯 干 挺 直, 双 足 平 放 地 上, 患 足 稍 偏 后 b 患 者 Bobath 握 手 伸 肘, 治 疗 师 坐 在 患 者 偏 瘫 侧, 指 引 患 者 躯 干 充 分 前 倾, 髋 关 节 尽 量 屈 曲, 并 引 导 患 者 体 重 向 患 腿 移 动 c 治 疗 师 进 一 步 引 导 患 者 将 重 心 向 前 移 到 足 前 掌 部, 一 手 放 在 患 膝 上, 重 心 转 移 时 帮 助 把 患 膝 向 前 拉, 另 一 手 放 在 对 侧 臀 部 帮 助 抬 起 体 重 d 患 者 伸 髋 伸 膝, 抬 臀 离 开 床 面 后 挺 胸 直 立 e 起 立 后 患 者 双 下 肢 应 对 称 负 重, 治 疗 师 可 继 续 用 膝 顶 住 患 膝 以 防 患 膝 突 然 屈 曲 (2) 由 立 位 到 坐 位 : 与 上 述 顺 序 相 反 注 意 : 无 论 是 站 起 还 是 坐 下, 患 者 必 须 学 会 向 前 倾 斜 躯 干, 保 持 脊 柱 伸 直 患 者 必 须 学 会 两 侧 臀 部 和 下 肢 平 均 承 重 治 疗 师 向 下 压 患 者 的 患 膝 ( 向 足 跟 方 向 ), 鼓 励 患 者 站 立 时 两 腿 充 分 230

231 负 重 治 疗 师 应 教 会 患 者 在 完 全 伸 膝 前 将 重 心 充 分 前 移 三 床 与 轮 椅 之 间 的 转 移 1. 由 床 到 轮 椅 的 独 立 转 移 患 者 坐 在 床 边, 双 足 平 放 于 地 面 上 轮 椅 置 于 患 者 健 侧, 与 床 成 45 角, 制 动, 移 开 近 床 侧 脚 踏 板 患 者 健 手 支 撑 于 轮 椅 远 侧 扶 手, 患 足 位 于 健 足 稍 后 方 患 者 向 前 倾 斜 躯 干, 健 手 用 力 支 撑, 抬 起 臀 部, 以 双 足 为 支 点 旋 转 身 体 直 至 背 靠 轮 椅 确 信 双 腿 后 侧 贴 近 轮 椅 后 正 对 轮 椅 坐 下 2. 辅 助 下 由 床 到 轮 椅 的 转 移 方 法 1 患 者 坐 在 床 边, 双 足 平 放 于 地 面 上 轮 椅 置 于 患 者 健 侧, 与 床 成 45 角, 制 动, 移 开 近 床 侧 脚 踏 板 治 疗 师 面 向 患 者 站 立, 双 膝 微 屈, 腰 背 挺 直, 双 足 放 在 患 足 两 边, 用 自 己 的 膝 部 在 前 面 抵 住 患 膝, 防 止 患 膝 倒 向 外 侧 治 疗 师 一 手 从 患 者 腋 下 穿 过 置 于 患 者 患 侧 肩 胛 上, 并 将 患 侧 前 臂 放 在 自 己 的 肩 上, 抓 住 肩 胛 骨 的 内 缘, 另 一 上 肢 托 住 患 者 健 上 肢, 使 其 躯 干 向 前 倾 然 后 将 患 者 的 重 心 前 移 至 其 脚 上, 直 至 患 者 的 臀 部 离 开 床 面 治 疗 师 引 导 患 者 转 身 坐 于 轮 椅 上 231

232 方 法 2 患 者 坐 在 床 边, 双 足 平 放 于 地 面 上 轮 椅 置 于 患 者 健 侧, 与 床 成 45 角, 制 动, 移 开 近 床 侧 脚 踏 板 治 疗 师 站 在 患 者 瘫 痪 侧, 面 向 患 者, 用 同 侧 手 穿 拇 握 法 握 住 患 手, 另 一 手 托 住 患 侧 肘 部 患 者 患 足 位 于 健 足 稍 后 方, 健 手 支 撑 于 轮 椅 远 侧 扶 手, 同 时 患 手 拉 住 治 疗 师 的 手 站 起 然 后 以 双 足 为 支 点 转 动 身 体 直 至 背 靠 轮 椅 治 疗 师 向 前 倾 斜 身 体, 并 半 蹲, 帮 助 患 者 臀 部 向 后 向 下 移 动 慢 慢 坐 于 轮 椅 中 四 轮 椅 与 坐 厕 之 间 的 转 移 1. 由 轮 椅 到 坐 厕 的 独 立 转 移 (1) 患 者 驱 动 轮 椅 正 面 接 近 坐 厕, 制 动, 移 开 脚 踏 板 双 手 支 撑 于 轮 椅 扶 手 站 起 (2) 先 将 健 手 移 到 对 侧 坐 厕 旁 的 对 角 线 上 的 扶 栏 上, 然 后 健 腿 向 前 迈 一 步, 健 侧 上 下 肢 (3) 将 患 手 置 于 轮 椅 另 一 边 扶 手 上, 然 后 再 移 到 坐 厕 旁 的 另 一 侧 扶 栏 上 (4) 脱 下 裤 子, 然 后 坐 下 (5) 同 时 支 撑, 向 后 转 身, 背 向 坐 厕 2. 辅 助 下 由 轮 椅 到 坐 厕 的 转 移 患 者 坐 于 轮 椅 中, 正 面 接 近 坐 厕, 制 动, 移 开 脚 踏 板 轮 椅 与 坐 厕 之 间 留 有 一 定 空 间, 以 利 治 疗 师 活 动 治 疗 师 站 在 患 者 瘫 痪 侧, 同 侧 手 232

233 穿 拇 握 法 握 住 患 手, 另 一 手 托 住 患 侧 肘 部 患 者 健 手 支 撑 于 轮 椅 扶 手, 同 时 患 手 拉 住 治 疗 师 的 手 站 起 然 后 患 者 将 健 手 移 到 坐 厕 旁 的 扶 栏 上 治 疗 师 和 患 者 同 时 移 动 双 足 向 后 转 身, 直 到 患 者 双 腿 的 后 侧 贴 近 坐 厕 脱 下 裤 子, 治 疗 师 协 助 患 者 臀 部 向 后 向 下 移 动 坐 于 坐 厕 上 五 进 出 浴 缸 1. 坐 位 独 立 进 出 浴 缸 患 者 坐 在 靠 近 浴 缸 边 并 与 之 成 45 角 的 轮 椅 上, 健 侧 邻 近 浴 缸 轮 椅 与 浴 缸 之 间 留 有 一 定 空 间, 以 便 放 置 浴 板 制 动 轮 椅, 卸 下 近 浴 缸 侧 扶 手, 移 开 脚 踏 板, 双 足 平 放 于 地 面 浴 缸 中 注 满 水, 然 后 脱 下 衣 裤 1 患 者 健 手 支 撑 于 浴 板, 患 手 支 撑 于 轮 椅 扶 手, 同 时 用 力 撑 起 上 身, 以 下 肢 为 支 点 转 动 身 体, 直 至 双 腿 后 侧 碰 到 浴 板, 先 将 患 手 移 至 浴 板 一 端, 然 后 向 下 坐 到 浴 板 上 2 患 者 将 两 腿 先 后 跨 进 浴 缸, 然 后 移 到 浴 缸 中 央 上 方 坐 好 3 患 者 将 身 体 放 入 浴 缸 中 2. 坐 位 辅 助 下 进 出 浴 缸 1 患 者 坐 在 靠 近 浴 缸 边 并 与 之 成 45 角 的 轮 椅 上, 健 侧 邻 近 浴 缸 轮 椅 与 浴 缸 之 间 留 有 一 定 空 间, 以 便 放 置 浴 板 制 动 轮 椅, 卸 下 近 浴 缸 侧 扶 手, 移 开 脚 踏 板, 双 足 平 放 于 地 面 浴 缸 中 注 满 水, 然 后 脱 下 衣 裤 2 治 疗 师 站 在 患 者 瘫 痪 侧, 面 向 患 者, 用 同 侧 手 穿 拇 握 住 患 手, 另 一 233

234 手 托 住 患 侧 肘 部 3 患 者 健 手 支 撑 于 浴 板, 同 时 患 手 拉 住 治 疗 师 的 手 站 起 患 者 以 下 肢 为 支 点 转 动 身 体, 直 至 双 腿 后 侧 碰 到 浴 板, 4 然 后 向 下 坐 到 浴 板 上 患 者 自 行 将 健 腿 跨 进 浴 缸, 治 疗 师 帮 助 把 患 腿 放 入 浴 缸 然 后 移 到 浴 缸 中 央 上 方 坐 好 六 被 动 转 移 技 术 1. 人 工 搬 运 (1) 标 准 式 或 椅 式 搬 运 法 患 者 坐 直, 双 臂 伸 展 两 位 治 疗 师 分 别 立 于 患 者 两 侧, 面 向 患 者 背 侧, 两 腿 分 开, 髋 膝 微 屈, 头 与 腰 背 伸 直, 用 肩 抵 住 患 者 侧 胸 壁, 患 者 上 肢 落 在 帮 助 者 后 背 上 两 帮 助 者 一 手 通 过 患 者 股 后 部 互 握 对 方 之 腕, 另 一 手 置 于 患 者 背 部, 保 持 搬 运 时 患 者 的 躯 干 正 直, 然 后 两 人 同 时 伸 直 腰 腿 将 患 者 抬 起 (2) 穿 臂 搬 运 法 患 者 直 坐, 双 前 臂 在 前 面 交 互 互 握 一 治 疗 师 站 在 患 者 椅 或 床 的 后 面, 身 体 贴 近 他 的 背 部, 两 手 穿 过 患 者 腋 窝 伸 至 患 者 胸 前, 分 别 握 住 患 者 两 前 臂, 另 一 治 疗 师 站 在 患 者 的 侧 面, 双 手 分 别 置 于 患 者 双 侧 大 小 腿 之 后, 两 人 同 时 将 患 者 抬 起 并 搬 到 需 要 的 位 置 2. 机 械 搬 运 即 借 助 器 械 的 转 移, 是 利 用 升 降 机 提 举 并 转 运 患 者 有 固 定 与 移 动 升 降 机 之 分, 除 动 力 装 置 外, 还 有 配 套 的 吊 带 及 坐 套 (1) 常 用 升 降 机 的 种 类 234

235 a 移 动 式 升 降 机 : 其 安 全 负 荷 一 般 在 127~220kg 之 间 动 力 有 电 控 和 液 压 控 制 之 分 底 架 上 装 有 脚 轮 帮 助 者 应 熟 悉 锁 定 转 弯 逾 越 障 碍 的 技 巧 b 落 地 式 固 定 升 降 机 : 有 两 种 类 型, 一 种 为 永 久 性 固 定 于 地 面, 另 一 种 为 底 盘 固 定 于 地 面 适 当 位 置, 升 降 杠 可 以 从 底 盘 拔 出 主 要 适 用 于 因 空 间 限 制 或 浴 室 等 不 适 合 使 用 移 动 式 升 降 机 的 地 方 其 优 点 是 占 地 小 成 本 相 对 较 低 c 上 方 固 定 式 升 降 机 : 或 是 永 久 性 固 定 于 一 个 位 置, 或 是 不 同 长 度 的 垂 直 或 弯 曲 地 吊 装 于 天 花 板 的 滑 轮 上 实 际 是 由 滑 轮 绳 索 或 吊 带 构 成 的 起 吊 系 统, 可 以 是 手 动 或 电 动 安 装 这 种 升 降 机 必 须 注 意 安 全 : 天 花 板 及 滑 轨 必 须 牢 固, 横 梁 承 重 量 滑 轮 大 小 滑 轨 与 地 面 的 距 离 等 必 须 详 细 计 划 好, 电 动 升 降 机 在 潮 湿 环 境 中 使 用 应 小 心 (2) 使 用 方 法 举 例 利 用 上 方 固 定 式 升 降 机 由 轮 椅 到 坐 厕 的 转 移 上 方 固 定 式 升 降 机 的 轨 道 固 定 于 卫 生 间 坐 厕 上 方 治 疗 师 推 动 轮 椅 从 侧 面 接 近 坐 厕, 制 动 轮 椅, 卸 下 近 坐 厕 侧 扶 手, 移 开 脚 踏 板, 脱 下 患 者 裤 子, 将 坐 套 套 于 患 者 大 腿 下 方, 将 吊 带 固 定 于 升 降 机, 操 纵 升 降 机, 升 起 患 者, 沿 着 轨 道 使 患 者 从 侧 方 滑 向 坐 厕 正 上 方 然 后 降 低 患 者, 使 之 正 好 坐 于 坐 厕 上 利 用 移 动 式 升 降 机 由 轮 椅 到 浴 缸 的 转 移 治 疗 师 推 动 轮 椅 从 侧 面 平 行 接 近 浴 缸, 制 动 轮 椅, 卸 下 近 浴 缸 侧 扶 手, 移 开 脚 踏 板, 帮 助 患 者 脱 下 衣 裤, 将 升 降 机 坐 套 套 于 患 者 大 腿 下 方, 235

236 将 吊 带 固 定 于 升 降 机 操 纵 升 降 机, 使 患 者 升 高 以 离 开 轮 椅, 移 动 升 降 机 直 至 患 者 到 达 浴 缸 正 上 方, 然 后 降 低 患 者, 使 之 进 入 浴 缸 最 后 解 下 吊 带 第 三 节 四 肢 瘫 患 者 的 体 位 转 移 技 术 一 床 上 翻 身 活 动 1. C6 完 全 性 损 伤 患 者 独 立 从 仰 卧 位 到 俯 卧 位 翻 身 ( 向 右 侧 翻 身 ) C6 完 全 性 损 伤 患 者 缺 乏 伸 肘 屈 腕 能 力, 手 功 能 丧 失, 躯 干 和 下 肢 完 全 麻 痹 患 者 只 能 利 用 上 肢 甩 动 引 起 的 惯 性, 将 头 颈 肩 胛 带 的 旋 转 力 通 过 躯 干 骨 盆 传 到 下 肢 完 成 翻 身 动 作 C7 完 全 性 损 伤 患 者 由 于 肱 三 头 肌 有 神 经 支 配, 故 较 C6 损 伤 患 者 容 易 完 成 翻 身 动 作 步 骤 1 患 者 仰 卧, 头 肩 屈 曲, 双 上 肢 伸 展 上 举 对 称 性 摆 动, 产 生 钟 摆 样 运 动 向 左 侧 甩 动, 使 右 上 肢 越 过 身 体 左 侧, 以 获 得 下 一 步 向 右 翻 转 所 需 的 动 力 2 再 屈 曲 头 肩, 双 上 肢 迅 速 从 左 侧 甩 向 右 侧 3 借 助 于 上 肢 甩 动 的 惯 性 使 躯 干 和 下 肢 翻 成 俯 卧 位 4 将 左 前 臂 支 撑 于 床 面 并 承 重, 右 肩 进 一 步 后 拉, 使 两 侧 前 臂 同 等 负 重 5 将 双 上 肢 置 于 身 体 两 侧 二 四 肢 瘫 患 者 在 辅 助 下 从 仰 卧 位 到 侧 卧 位 的 翻 身 动 作 ( 向 右 侧 翻 身 ) 患 者 仰 卧, 治 疗 师 立 于 患 者 的 左 侧, 帮 助 患 者 将 左 上 肢 横 过 胸 前, 将 236

237 左 下 肢 跨 过 右 下 肢, 左 足 置 于 右 侧 床 面 治 疗 师 一 只 手 置 于 患 者 左 侧 腰 下, 另 一 只 手 置 于 患 者 左 侧 髋 部 下 方, 腹 部 抵 住 床 沿 作 为 支 撑 点, 用 力 推 动 患 者 髋 部 向 上, 使 患 者 右 侧 卧 最 后 帮 助 患 者 调 整 好 卧 姿 1. 由 仰 卧 位 坐 起 (1)C6 完 全 性 损 伤 患 者 独 立 由 仰 卧 位 坐 起 1 患 者 仰 卧, 上 举 双 臂, 用 力 左 右 摆 动 躯 干, 利 用 惯 性 将 右 上 肢 甩 过 身 体 左 侧, 翻 向 左 侧 2 先 用 左 肘 支 撑 床 面, 然 后 变 成 双 肘 支 撑, 抬 起 上 身 3 将 体 重 移 到 右 肘 上, 然 后 将 左 肘 移 近 躯 干 4 保 持 头 肩 前 屈, 将 右 上 肢 撤 回 身 体 右 侧, 并 用 双 肘 支 撑 保 持 平 衡 5 再 将 身 体 转 向 左 肘 支 撑, 同 时 外 旋 右 上 肢, 在 身 体 后 伸 展, 右 手 支 撑 床 面 6 调 整 身 体 位 置 使 重 心 向 右 上 肢 转 移, 同 样 外 旋 左 上 肢, 在 身 体 后 伸 展, 用 左 手 支 撑 床 面 7 慢 慢 交 替 将 双 手 向 前 移 动, 直 至 体 重 移 到 双 下 肢 上, 完 成 坐 起 动 作 卧 位 与 坐 位 之 间 的 转 换 1. 由 仰 卧 位 坐 起 (2)C6 完 全 性 损 伤 患 者 利 用 上 方 吊 环 由 仰 卧 位 坐 起 1 患 者 仰 卧, 用 右 腕 勾 住 上 方 吊 环 2 向 吊 环 方 向 拉 动 身 体, 并 依 靠 左 肘 支 撑 体 重 3 在 吊 环 内 屈 曲 右 肘 关 节, 并 承 重, 同 时 将 左 肘 移 近 躯 干 4 用 左 肘 支 撑 体 重, 右 上 肢 在 外 旋 上 举 位 屈 曲, 右 腕 抵 住 吊 环 链 条 237

238 5 用 右 上 肢 承 重, 左 上 肢 在 身 体 后 侧 外 旋 并 伸 肘 支 撑 床 面, 体 重 移 至 左 上 肢, 右 上 肢 从 吊 环 中 取 下, 在 身 体 后 方 外 旋 伸 肘 支 撑 于 床 面 交 替 向 前 移 动 双 手, 直 到 躯 干 直 立 上 下 肢 承 重 2. 由 坐 位 躺 下 (1)C6 完 全 性 损 伤 患 者 独 立 由 坐 位 躺 下 1 患 者 在 床 上 取 长 坐 位, 双 手 在 髋 后 支 撑, 保 持 头 肩 向 前 屈 曲 2 身 体 向 右 后 侧 倾 倒, 用 右 肘 承 重 3 屈 曲 左 上 肢, 将 一 半 体 重 转 移 至 左 肘 4 仍 然 保 持 头 肩 屈 曲, 交 替 伸 直 上 肢 直 到 躺 平 三 床 上 直 腿 坐 位 ( 长 坐 位 ) 移 动 床 上 直 腿 坐 位 ( 长 坐 位 ) 是 指 脊 髓 损 伤 患 者 在 床 上 取 屈 髋 伸 膝 的 坐 位 方 式 以 C6 完 全 性 脊 髓 损 伤 患 者 直 腿 坐 位 移 动 为 例, 因 该 类 患 者 肱 三 头 肌 瘫 痪, 缺 乏 伸 肘 能 力, 转 移 较 为 困 难 而 截 瘫 患 者 双 上 肢 功 能 正 常, 较 易 完 成 床 上 长 坐 位 移 动 1. 支 撑 向 前 方 移 动 1 患 者 取 长 坐 位, 双 下 肢 外 旋, 膝 关 节 放 松 头 肩 躯 干 充 分 向 前 屈 曲, 头 超 过 膝 关 节, 使 重 心 线 落 在 髋 关 节 前 方, 以 维 持 长 坐 位 平 衡 双 手 靠 近 身 体, 在 髋 关 节 稍 前 一 点 的 位 置 支 撑 因 肱 三 头 肌 麻 痹, 应 外 旋 肩 关 节, 前 臂 旋 后, 以 保 持 肘 关 节 稳 定 伸 展 2 双 手 用 力 支 撑 上 抬 臀 部 3 保 持 头 躯 干 向 前 屈 曲, 使 臀 部 向 前 移 动 238

239 2. 支 撑 向 侧 方 移 动 ( 向 左 移 动 ) 1 患 者 取 长 坐 位, 右 手 半 握 拳 置 于 床 面, 紧 靠 臀 部 左 手 放 在 与 右 手 同 一 水 平 而 离 臀 部 约 30cm 的 地 方, 肘 伸 展, 前 臂 旋 后 或 中 立 位 2 躯 干 前 屈 使 头 超 过 膝 部, 上 抬 臀 部, 同 时 头 和 肩 转 向 右 侧, 带 动 左 肩 向 前 移 动 右 肩 向 后 移 动 因 背 阔 肌 有 神 经 支 配, 可 拉 动 骨 盆 移 向 左 手 处 3 用 上 肢 将 双 腿 位 置 摆 正 四 不 同 平 面 之 间 转 移 动 作 训 练 1. 一 人 转 移 四 肢 瘫 患 者 ( 床 与 轮 椅 之 间 的 转 移 ) 患 者 坐 在 轮 椅 中, 双 足 平 放 于 地 面 上 治 疗 师 面 向 患 者, 采 用 髋 膝 屈 曲 腰 背 伸 直 的 半 蹲 位, 用 自 己 的 双 足 和 双 膝 抵 住 患 者 的 双 足 和 双 膝 的 外 侧, 双 手 抱 住 患 者 的 臀 部, 同 时 患 者 躯 干 向 前 倾, 将 下 颏 抵 在 治 疗 师 的 一 侧 肩 部 然 后 治 疗 师 用 力 将 患 者 向 上 提 起, 呈 站 立 位 后, 再 向 床 边 转 动 治 疗 师 左 手 仍 扶 住 患 者 臀 部, 右 手 向 上 移 动 至 其 肩 胛 骨 部 位 以 稳 定 躯 干, 同 时 控 制 住 患 者 的 膝 关 节, 屈 曲 其 髋 关 节, 将 其 臀 部 轻 轻 放 到 床 上 2. 辅 助 下 由 轮 椅 到 坐 厕 的 正 面 转 移 1 轮 椅 正 面 接 近 坐 厕, 制 动, 移 开 脚 踏 板 轮 椅 与 坐 厕 之 间 留 有 一 定 空 间, 以 利 治 疗 师 活 动 治 疗 师 协 助 患 者 坐 于 轮 椅 边 沿, 半 蹲, 双 足 置 于 患 者 双 足 外 侧, 用 自 己 的 双 膝 双 足 抵 住 患 者 的 双 膝 双 足 然 后 治 疗 师 双 手 从 患 者 腋 下 穿 过 扶 住 其 肩 胛 骨 患 者 双 上 肢 抱 住 治 疗 师 肩 部 239

240 2 治 疗 师 双 腿 用 力 帮 助 患 者 站 起 ( 患 者 协 同 用 力 ) 3 以 双 下 肢 为 支 点, 治 疗 师 帮 助 患 者 缓 慢 向 后 转 身 4 当 患 者 双 腿 的 后 方 贴 近 坐 厕 后, 治 疗 师 左 手 仍 扶 住 患 者 肩 胛 骨, 右 手 脱 下 患 者 裤 子, 然 后 向 后 向 下 推 压 患 者 髋 部, 使 患 者 坐 于 坐 厕 上 3. 辅 助 下 由 轮 椅 到 浴 缸 的 侧 面 转 移 1 轮 椅 从 侧 面 接 近 浴 缸, 制 动, 移 开 脚 踏 板 治 疗 师 帮 助 患 者 脱 下 衣 裤, 半 蹲, 双 足 置 于 患 者 双 足 外 侧, 用 自 己 的 双 膝 双 足 抵 住 患 者 的 双 膝 双 足, 以 免 患 者 膝 足 向 前 滑 及 屈 曲 然 后 治 疗 师 双 手 从 患 者 腋 下 穿 过 扶 住 其 肩 胛 部 患 者 双 上 肢 抱 住 治 疗 师 肩 部 2 治 疗 师 双 腿 用 力 帮 助 患 者 站 起 ( 患 者 协 同 用 力 ) 3 以 双 下 肢 为 支 点, 治 疗 师 帮 助 患 者 缓 慢 向 后 转 身 4 当 患 者 双 腿 的 后 侧 贴 近 浴 板 后, 治 疗 师 帮 助 患 者 坐 于 浴 板 上 治 疗 师 协 助 患 者 将 双 腿 放 进 浴 缸, 然 后 帮 助 患 者 坐 到 浴 板 中 间 第 四 节 截 瘫 患 者 的 体 位 转 移 技 术 截 瘫 患 者 的 体 位 转 移 能 力 与 脊 髓 损 伤 平 面 及 损 伤 程 度 有 关, 损 伤 平 面 越 低, 损 伤 程 度 越 轻, 体 位 转 移 能 力 越 强 截 瘫 患 者 由 于 上 肢 功 能 完 好, 经 过 正 规 康 复 训 练, 基 本 能 达 到 生 活 自 理, 在 轮 椅 上 能 独 立 活 动, 能 够 较 为 容 易 的 独 立 完 成 床 上 翻 身 床 椅 转 移 等 各 项 功 能 性 活 动 C7 患 者 虽 然 由 于 手 内 肌 部 分 麻 痹, 抓 握 释 放 和 灵 巧 度 受 限, 不 能 捏, 但 有 完 好 的 伸 肘 伸 腕 功 能, 亦 可 较 为 容 易 的 独 立 完 成 床 上 翻 身 床 椅 转 移 等 各 项 功 能 性 活 动 240

241 一 床 上 翻 身 活 动 及 直 退 坐 位 ( 即 长 坐 位 ) 移 动 截 瘫 患 者 ( 包 括 C7 患 者 ) 可 直 接 利 用 肘 部 和 手 的 支 撑 向 一 侧 翻 身, 并 较 易 完 成 床 上 长 坐 位 移 动 二 卧 位 与 坐 位 之 间 的 转 换 1. 独 立 由 仰 卧 位 坐 起 C7 患 者 手 内 肌 部 分 麻 痹 截 瘫 患 者 双 上 肢 功 能 完 全 正 常, 躯 干 肌 部 分 瘫 痪 或 正 常, 双 下 肢 部 分 或 完 全 瘫 痪 患 者 可 利 用 向 两 侧 翻 身, 完 成 双 肘 支 撑, 再 将 身 体 重 心 左 右 交 替 变 换, 同 时 变 成 手 支 撑, 完 成 坐 起 动 作 2. 独 立 由 坐 位 躺 下 与 上 顺 序 相 反 三 不 同 平 面 之 间 的 转 移 动 作 训 练 1. 床 与 轮 椅 之 间 的 独 立 转 移 (1) 从 轮 椅 到 床 的 侧 方 成 角 转 移 ( 从 右 侧 转 移 ) 轮 椅 右 侧 靠 近 床, 与 床 成 20 ~30 角, 制 动, 移 开 右 侧 脚 踏 板 患 者 在 轮 椅 中 先 将 臀 部 向 前 移 动, 右 手 支 撑 床 面, 左 手 支 撑 轮 椅 扶 手, 同 时 撑 起 臀 部 并 向 前 向 右 侧 方 移 动 到 床 上 (2) 从 床 到 轮 椅 的 侧 方 成 角 转 移 ( 从 右 侧 转 移 ) 患 者 坐 于 床 边, 轮 椅 置 于 床 右 侧, 与 床 成 20 ~30 角, 制 动, 卸 下 靠 床 侧 扶 手, 移 开 靠 床 侧 脚 踏 板 患 者 右 手 扶 轮 椅 远 侧 扶 手, 左 手 支 撑 床 面, 同 时 撑 起 躯 干 并 向 前 向 右 侧 方 移 动 到 轮 椅 上 (3) 从 轮 椅 到 床 正 面 转 移 轮 椅 正 面 靠 近 床, 其 间 距 离 约 为 30cm, 以 供 抬 腿 之 用, 然 后 制 动 将 左 腕 置 于 右 膝 下, 通 过 屈 肘 动 作, 将 右 下 肢 抬 起, 放 到 床 上 用 同 样 方 法 将 左 下 肢 放 到 床 上 打 开 轮 椅 手 闸, 241

242 向 前 推 动 轮 椅 紧 贴 床 缘, 再 关 闭 手 闸 双 手 扶 住 轮 椅 扶 手 向 上 撑 起, 同 时 向 前 移 动 坐 于 床 上, 此 过 程 中 要 保 持 头 和 躯 干 屈 曲 (4) 利 用 滑 板 由 轮 椅 向 床 的 侧 方 平 行 转 移 轮 椅 与 床 平 行 靠 近, 制 动, 卸 下 靠 床 侧 扶 手, 将 双 下 肢 抬 到 床 上 ; 将 滑 板 架 在 轮 椅 和 床 之 间, 滑 板 的 一 端 插 入 患 者 臀 下 ; 患 者 一 手 支 撑 于 置 于 轮 椅 坐 垫 上 的 滑 板 一 端, 另 一 手 支 撑 于 置 于 床 垫 上 的 滑 板 一 端, 抬 起 上 身, 将 臀 部 通 过 滑 板 移 至 床 上 ; 然 后 撤 去 滑 板 (5) 利 用 滑 板 由 轮 椅 向 床 的 后 方 转 移 轮 椅 从 后 方 靠 近 床 沿, 制 动, 拉 下 轮 椅 靠 背 上 的 拉 练 或 卸 下 靠 背 ; 在 轮 椅 与 床 之 间 架 上 滑 板, 滑 板 的 一 端 插 入 患 者 臀 下 并 固 定 好 ; 患 者 用 双 手 支 撑 于 床 面 将 身 体 抬 起, 向 后 移 动 坐 于 床 上 ; 再 用 双 手 将 下 肢 抬 起 移 至 床 上 并 摆 正 ; 最 后 撤 除 滑 板 (6) 利 用 上 方 吊 环 由 轮 椅 向 床 的 转 移 ( 左 侧 身 体 靠 床 ) 轮 椅 从 左 侧 平 行 靠 近 床, 制 动, 卸 下 靠 床 侧 扶 手 ; 先 将 双 腿 移 到 床 上, 再 将 左 手 伸 入 上 方 吊 环, 右 手 支 撑 于 轮 椅 扶 手 ; 在 右 手 用 力 撑 起 的 同 时, 左 手 腕 或 前 臂 向 下 拉 住 吊 环, 臀 部 提 起, 向 床 上 转 移 2. 轮 椅 与 椅 之 间 的 独 立 转 移 (1) 由 轮 椅 向 椅 的 成 角 转 移 首 先 制 动 轮 椅, 椅 子 固 定 牢 靠, 两 椅 互 成 60 角, 卸 下 轮 椅 近 椅 子 一 侧 扶 手 患 者 尽 量 坐 于 轮 椅 的 前 沿, 将 双 足 平 放 于 地 面 上 患 者 一 手 扶 于 椅 子 的 远 侧 角, 另 一 手 扶 于 轮 椅 的 扶 手 上, 手 足 同 时 用 力 将 臀 部 抬 起 并 向 侧 方 移 至 椅 子 上 最 后 调 整 好 坐 姿 242

243 (2) 利 用 滑 板 由 轮 椅 到 椅 的 侧 方 转 移 轮 椅 与 椅 子 尽 可 能 靠 近 并 列, 两 椅 的 前 沿 平 齐 卸 下 轮 椅 近 椅 子 一 侧 扶 手, 在 两 椅 间 架 上 滑 板 先 将 双 足 移 向 椅 子, 然 后 一 手 支 撑 于 轮 椅 的 椅 座, 另 一 手 支 撑 在 椅 子 的 远 侧 双 手 及 双 足 同 时 用 力, 通 过 支 撑 动 作 将 躯 干 抬 起 移 于 椅 子 并 坐 下 最 后 摆 正 双 腿 位 置 并 抽 去 滑 板 3. 轮 椅 与 坐 厕 之 间 的 独 立 转 移 基 本 条 件 : 1 卫 生 间 的 门 应 足 够 宽, 没 有 门 槛, 以 方 便 轮 椅 出 入 2 卫 生 间 应 较 大, 能 允 许 轮 椅 有 一 些 活 动 空 间 3 坐 厕 应 稳 定, 旁 边 的 墙 上 应 安 装 有 安 全 扶 手 4 仅 C7 及 以 下 脊 髓 损 伤 患 者 可 独 立 完 成 此 种 转 移 步 骤 (1) 由 轮 椅 到 坐 厕 的 侧 方 转 移 ( 从 右 侧 转 移 ): 转 移 前 应 先 脱 裤 子 1 轮 椅 与 坐 厕 成 45 角, 双 足 平 放 于 地 面 上 卸 下 轮 椅 右 侧 扶 手 2 将 左 手 置 于 轮 椅 左 侧 扶 手, 右 手 置 于 坐 厕 旁 边 墙 上 的 扶 手 上, 支 撑 上 抬 躯 干 并 向 右 侧 转 身 3 将 左 手 移 到 轮 椅 的 右 侧 大 轮 上, 右 手 支 撑 于 墙 上 的 扶 手, 进 一 步 上 抬 躯 干 并 向 后 移 动 坐 于 坐 厕 上 (2) 由 轮 椅 到 坐 厕 的 正 面 转 移 : 将 轮 椅 直 对 坐 厕, 患 者 两 腿 分 开, 像 骑 马 一 样 骑 在 坐 厕 上 (3) 由 轮 椅 到 坐 厕 的 后 方 转 移 : 患 者 驱 动 轮 椅 从 后 方 靠 近 坐 厕, 拉 下 轮 椅 靠 背 上 的 拉 练, 一 手 置 于 坐 厕 旁 边 墙 上 的 扶 手 上, 另 一 手 置 于 243

244 坐 厕 的 坐 垫 上, 向 上 撑 起 并 向 后 移 动 坐 于 坐 厕 上 4. 轮 椅 与 浴 缸 之 间 的 独 立 转 移 因 进 出 浴 缸 需 要 患 者 的 上 肢 有 较 大 的 支 撑 力 量, 故 只 有 C7 及 以 下 损 伤 的 患 者 才 可 独 立 完 成 由 轮 椅 向 浴 缸 的 转 移 注 意 转 移 前 浴 缸 应 注 满 水, 离 开 前 排 空 水 ; 浴 缸 底 部 必 须 放 置 防 滑 垫 ; 浴 缸 周 围 的 墙 上 必 须 安 装 好 高 度 合 适 的 安 全 扶 手 (1) 由 轮 椅 到 浴 缸 的 一 端 转 移 1 患 者 驱 动 轮 椅 接 近 浴 缸 一 端, 与 浴 缸 有 一 定 距 离 锁 住 轮 椅, 以 便 双 足 能 上 抬 够 到 浴 缸 2 用 上 肢 帮 助 上 抬 双 腿 置 于 浴 缸 的 边 沿 上, 移 开 脚 踏 板 3 打 开 手 闸, 驱 动 轮 椅 直 到 轮 椅 完 全 贴 近 浴 缸 4 患 者 右 手 置 于 浴 缸 边 沿, 左 手 置 于 轮 椅 左 侧 扶 手 上, 在 轮 椅 中 上 抬 臀 部 向 前 移 动, 双 腿 滑 入 浴 缸 中 5 将 左 手 移 到 浴 缸 边 沿 上, 双 手 支 撑, 躯 干 充 分 屈 曲 6 保 持 躯 干 屈 曲, 双 手 沿 着 浴 缸 边 沿 向 前 移 动, 先 上 抬 躯 干 越 过 边 沿, 然 后 将 身 体 放 低 进 入 浴 缸 中 (2) 由 轮 椅 到 浴 缸 的 侧 方 转 移 ( 从 右 侧 转 移 ) 1 轮 椅 从 右 侧 接 近 浴 缸, 与 浴 缸 成 30 角 卸 下 轮 椅 右 侧 扶 手, 移 开 右 侧 脚 踏 板, 制 动 2 用 双 上 肢 帮 助 将 双 腿 上 抬 置 于 浴 缸 中 3 屈 曲 躯 干, 右 手 置 于 浴 缸 远 侧 边 沿, 左 手 置 于 浴 缸 近 侧 边 沿, 双 手 用 力 支 撑 上 抬 躯 干 越 过 浴 缸 边 沿 244

245 4 进 一 步 支 撑 并 转 动 身 体 面 向 浴 缸 一 端, 慢 慢 放 低 身 体 进 入 浴 缸 中 5. 轮 椅 与 地 板 之 间 的 独 立 转 移 以 T11 完 全 性 损 伤 患 者 为 例 (1) 由 轮 椅 到 地 板 的 转 移 1 制 动 轮 椅, 卸 下 扶 手 2 将 双 足 放 到 地 板 上, 移 开 脚 踏 板 患 者 左 肘 支 撑 于 轮 椅 靠 背, 右 手 支 撑 于 轮 椅 大 轮, 抬 起 上 身, 左 手 将 轮 椅 坐 垫 拉 出 3 将 膝 关 节 伸 直, 将 坐 垫 置 于 两 前 轮 之 间 的 地 板 上 4 双 手 支 撑 于 轮 椅 坐 位 前 方 以 上 抬 躯 干, 并 将 臀 部 向 前 滑 动 越 过 轮 椅 前 沿 5 逐 渐 放 低 重 心 坐 到 置 于 地 板 上 的 坐 垫 上 (2) 由 地 板 到 轮 椅 的 转 移 1 患 者 背 向 轮 椅 坐 在 地 板 上 的 轮 椅 坐 垫 上, 制 动 轮 椅 患 者 两 手 支 撑 于 轮 椅 坐 位 前 缘, 或 重 新 安 好 脚 踏 板, 将 双 手 置 于 脚 踏 板 顶 端 以 支 撑 2 用 力 支 撑 上 抬 躯 干, 注 意 头 颈 要 伸 展 3 收 缩 腹 肌, 下 降 肩 部, 向 后 拉 骨 盆 坐 到 轮 椅 上 用 手 将 双 腿 上 抬 放 于 脚 踏 板 上 4 将 轮 椅 坐 垫 对 折, 置 于 大 轮 和 髋 部 之 间 的 轮 椅 扶 手 上, 患 者 双 手 支 撑 于 大 轮 上 上 抬 身 体, 坐 垫 弹 向 臀 下 1. 从 卧 位 坐 起 第 五 节 脑 瘫 患 儿 的 体 位 转 移 技 术 患 儿 俯 卧 或 仰 卧 位, 治 疗 师 一 手 扶 住 其 胸 部 或 背 部, 一 手 转 动 其 髋 部 245

246 成 侧 卧 位, 然 后 向 下 向 后 按 髋 部, 使 患 儿 能 用 一 侧 上 肢 支 撑 身 体 坐 起 2. 从 坐 位 站 起 1 患 儿 坐 在 椅 子 上, 治 疗 师 面 向 患 儿, 将 其 双 足 平 放 于 地 面 上 2 治 疗 师 一 手 按 住 患 儿 膝 部, 使 其 身 体 向 前 倾, 另 一 手 放 在 患 儿 臀 部 稍 稍 向 上 托 起 3 当 患 儿 臀 部 抬 离 椅 面 时, 治 疗 师 扶 住 患 儿 肘 部, 保 持 其 身 体 向 前 倾, 并 帮 助 患 儿 伸 直 髋 部 站 立 4 患 儿 站 起 后, 治 疗 师 扶 着 患 儿 胸 部 和 膝 部, 避 免 其 向 后 倾 倒 卧 坐 跪 位 的 体 位 转 移 技 术 1. 从 卧 位 坐 起 患 儿 俯 卧 或 仰 卧 位, 治 疗 师 一 手 扶 住 其 胸 部 或 背 部, 一 手 转 动 其 髋 部 成 侧 卧 位, 然 后 向 下 向 后 按 髋 部, 使 患 儿 能 用 一 侧 上 肢 支 撑 身 体 坐 起 2. 从 坐 位 站 起 1 患 儿 坐 在 椅 子 上, 治 疗 师 面 向 患 儿, 将 其 双 足 平 放 于 地 面 上 2 治 疗 师 一 手 按 住 患 儿 膝 部, 使 其 身 体 向 前 倾, 另 一 手 放 在 患 儿 臀 部 稍 稍 向 上 托 起 3 当 患 儿 臀 部 抬 离 椅 面 时, 治 疗 师 扶 住 患 儿 肘 部, 保 持 其 身 体 向 前 倾, 并 帮 助 患 儿 伸 直 髋 部 站 立 4 患 儿 站 起 后, 治 疗 师 扶 着 患 儿 胸 部 和 膝 部, 避 免 其 向 后 倾 倒 3. 从 跪 位 站 起 246

247 1 患 儿 先 由 双 膝 跪 位 变 为 单 膝 跪 位 : 治 疗 师 跪 坐 于 患 儿 身 后, 固 定 一 侧 下 肢, 使 患 儿 重 心 转 向 固 定 的 一 侧 下 肢, 抬 起 另 一 侧 下 肢 使 该 侧 足 平 放 于 地 板 上, 成 单 跪 位 2 治 疗 师 帮 助 患 儿 身 体 前 倾, 并 把 重 心 移 至 前 腿 3 治 疗 师 一 手 扶 着 患 儿 下 胸 部 帮 助 站 立 4 站 立 后, 治 疗 师 一 手 固 定 双 膝, 另 一 手 固 定 腰 骶 部, 保 持 髋 部 伸 直, 并 使 重 心 前 移, 保 持 平 衡 二 脑 瘫 患 儿 的 抱 法 1. 基 本 原 则 (1) 保 持 良 肢 位 怀 抱 患 儿 时 要 注 意 抑 制 其 异 常 姿 势 保 持 良 好 姿 势 : 头 部 端 正, 躯 干 尽 量 处 于 正 常 的 位 置, 双 侧 手 臂 不 受 压 双 手 伸 直 向 前, 双 腿 分 开 (2) 避 免 异 常 姿 势 反 射 抱 起 伸 肌 张 力 高 的 患 儿 前, 应 先 将 他 的 头 和 身 体 侧 转, 扶 他 坐 起 来, 然 后 将 他 抱 起, 以 防 患 儿 在 被 抱 起 过 程 中, 出 现 伸 肌 张 力 进 一 步 强 化 及 头 部 突 然 后 仰 切 记 不 可 单 握 着 患 儿 的 手 或 手 臂 便 抱 起, 因 为 患 儿 缺 乏 正 常 的 肌 肉 控 制 来 保 护 关 节, 只 握 着 患 儿 的 手 便 抱 起, 不 但 危 险, 而 且 会 加 深 痉 挛 程 度 同 样 原 因, 将 患 儿 放 回 到 床 上 时, 也 应 先 将 患 儿 转 身 呈 侧 位 悬 空 位, 然 后 再 放 下 (3) 注 意 控 制 头 部 247

248 头 控 制 差 而 双 手 能 抓 握 的 患 儿, 可 令 其 双 手 抓 住 抱 者 的 衣 服, 环 搭 抱 者 的 颈 肩 部, 并 且 不 要 把 头 控 制 差 的 患 儿 背 在 背 后, 这 样 会 使 他 的 头 部 后 仰 或 倾 倒 为 了 防 止 患 儿 丧 失 观 察 周 围 环 境 的 机 会, 怀 抱 患 儿 时, 应 尽 量 避 免 其 面 部 靠 近 抱 者 胸 前 此 外, 不 要 把 患 儿 当 作 婴 儿 般 抱 着, 尽 量 让 患 儿 学 习 控 制 自 己 身 体 的 方 法 2. 不 同 类 型 脑 瘫 患 儿 扶 抱 方 法 (1) 高 张 型 ( 痉 挛 型 ) 患 儿 的 抱 法 家 长 一 手 托 住 患 儿 臀 部, 一 手 扶 住 肩 背 部, 将 患 儿 竖 直 抱 在 怀 里, 将 其 两 腿 分 开, 分 别 搁 置 在 家 长 两 侧 髋 部 或 一 侧 髋 部 前 后 侧, 从 而 达 到 牵 张 下 肢 内 收 肌 痉 挛 的 目 的 (2) 低 张 型 ( 软 瘫 型 ) 患 儿 的 抱 法 要 使 患 儿 头 躯 干 竖 直, 家 长 一 手 托 住 患 儿 臀 部, 使 其 背 部 依 靠 在 家 长 胸 前, 以 防 患 儿 日 后 发 生 脊 柱 后 突 或 侧 弯 畸 形, 也 有 利 于 训 练 患 儿 的 正 确 的 躯 干 竖 直 姿 势 第 七 章 辅 助 步 行 第 一 节 概 述 站 立 和 独 立 行 走 困 难 是 最 常 见 的 下 肢 功 能 障 碍, 多 数 患 者 在 步 行 训 练 开 始 时 常 需 要 步 行 辅 助 器 具 辅 助 站 立 和 步 行, 少 数 患 者 甚 至 需 要 终 生 使 用 辅 助 器 具 248

249 一 概 念 辅 助 人 体 支 撑 体 重 保 持 平 衡 和 行 走 的 器 具 称 为 助 行 器, 也 可 称 为 步 行 器 步 行 架 或 步 行 辅 助 器 等, 包 括 大 而 稳 定 的 助 行 架, 小 而 不 稳 定 的 单 足 手 杖 等 主 要 作 用 是 保 持 身 体 平 衡, 减 轻 下 肢 承 重, 缓 解 疼 痛, 改 善 步 态, 改 善 步 行 功 能 等 二 种 类 根 据 结 构 和 功 能 可 分 为 两 大 类 : 杖 类 助 行 器 和 助 行 架 1. 杖 类 助 行 器 小 巧 轻 便, 但 支 撑 面 积 小 稳 定 性 差, 包 括 : 手 杖 腋 杖 肘 杖 前 臂 支 撑 杖 多 脚 拐 杖 和 带 座 拐 杖 2. 助 行 架 比 较 笨 重, 但 支 撑 面 积 大 稳 定 性 好 第 二 节 杖 杖 类 助 行 器 是 一 类 单 个 或 成 对 使 用 的 步 行 辅 助 器 具, 小 巧, 轻 便, 但 支 撑 面 积 小, 稳 定 性 差 一 手 杖 手 杖 为 一 只 手 扶 持 以 助 行 走 的 助 行 器, 是 症 状 较 轻 的 下 肢 功 能 障 碍 者 辅 助 行 走 的 用 具, 只 可 分 担 小 于 25% 的 体 重 使 用 手 掌 时, 上 肢 及 肩 的 肌 力 必 须 正 常 手 杖 辅 助 行 走, 稳 定 性 和 支 撑 力 最 差 分 为 单 足 手 杖 和 多 足 手 杖 两 大 类 1 单 足 手 杖 分 钩 形 249

250 丁 字 形 斜 形 铲 形 球 头 鹅 颈 型 杖 2 多 足 手 杖 三 足 手 杖 :3 个 支 撑 点 四 足 手 杖 : 四 个 支 撑 点 手 杖 适 用 对 象 单 足 手 杖 : 握 力 好 上 肢 支 撑 力 强 的 患 者, 如 偏 瘫 患 者 老 年 人 三 足 手 杖 : 平 衡 能 力 稍 欠 佳 使 用 单 足 手 杖 不 安 全 的 患 者 四 足 手 杖 : 平 衡 能 力 欠 佳 臂 力 较 弱 或 上 肢 患 有 震 颤 麻 痹 用 三 足 手 杖 不 够 安 全 的 患 者 单 足 手 杖 长 度 的 测 量 无 站 立 困 难 患 者 站 立 困 难 患 者 手 杖 使 用 方 法 及 注 意 事 项 肘 关 节 弯 曲 20 ~30, 两 肩 保 持 水 平 健 侧 手 拿 手 杖, 健 侧 先 上, 患 侧 先 下 原 则 腕 和 手 必 须 能 支 持 体 重 目 视 前 方 行 走, 正 常 的 足 跟 先 着 地 及 足 趾 蹬 地 的 步 态 250

251 四 足 手 杖 离 患 者 身 旁 距 离 应 适 当 二 肘 杖 带 有 一 个 立 柱 一 个 手 柄 和 一 个 向 后 倾 斜 的 前 臂 支 架 的 助 行 器 肘 托 托 在 肘 部 的 后 下 方 常 成 对 使 用 肘 杖 使 用 注 意 事 项 使 用 时 相 对 较 笨 拙, 需 要 反 复 练 习 上 肢 应 有 良 好 的 力 量, 能 较 好 支 持 体 重 前 臂 套 应 松 紧 适 宜 过 紧 肘 拐 难 于 移 动, 太 松 失 去 支 撑 力 前 臂 套 应 保 持 在 肘 与 腕 之 间 中 点 稍 上 方 过 低 支 撑 力 不 足 太 高 影 响 肘 关 节 活 动 甚 至 损 伤 尺 神 经 前 臂 支 撑 拐 带 有 一 个 特 殊 手 柄 和 前 臂 支 撑 支 架 的 助 行 器 常 用 于 下 肢 单 侧 或 双 侧 无 力 而 腕 手 又 不 能 承 重 的 患 者 前 臂 支 撑 拐 长 度 测 量 立 位 测 量 : 患 者 站 直, 目 视 前 方, 肩 臂 放 松, 测 量 自 尺 骨 鹰 嘴 到 地 面 的 距 离 卧 位 测 量 : 足 底 到 尺 骨 鹰 嘴 的 距 离 加 2.5cm 两 种 测 量 方 法 测 出 的 长 度 均 与 托 槽 垫 的 表 面 到 套 头 之 间 的 距 离 相 当 251

252 前 臂 支 撑 拐 使 用 注 意 事 项 手 从 托 槽 上 方 穿 过, 握 住 把 手, 前 臂 水 平 支 撑 在 托 槽 上, 承 重 点 应 在 前 臂 托 槽 前 沿 到 手 柄 之 间 距 离 适 当 前 臂 支 撑 拐 不 能 放 在 离 身 体 前 方 太 远 处, 否 则 会 引 起 立 位 平 衡 失 调, 无 监 护 下 行 走 之 前 要 确 认 患 者 已 具 有 充 分 的 平 衡 和 协 调 能 力 三 腋 杖 人 们 熟 悉 常 用 的 助 行 器, 分 长 度 固 定 式 与 长 度 可 调 式 两 种 1 特 点 (1) 优 点 外 侧 稳 定 性 好 平 衡 作 用 强 为 负 重 受 限 者 提 供 功 能 性 行 走 适 合 上 下 楼 梯 时 使 用 (2) 缺 点 使 用 不 当, 易 产 生 腋 下 压 迫, 致 腋 窝 内 血 管 神 经 受 损 ; 相 对 笨 重, 在 拥 挤 的 地 方 使 用, 存 在 安 全 问 题 2 腋 杖 长 度 测 量 身 高 乘 以 77% 身 长 减 去 41cm 站 立 腋 下 5 cm 处 至 小 趾 外 15 cm, 大 转 子 的 高 度 为 把 手 的 位 置 仰 卧 位, 下 肢 穿 上 鞋 或 配 戴 矫 形 器, 将 腋 杖 轻 轻 贴 近 腋 窝, 在 小 趾 前 252

253 外 15cm 与 足 底 平 齐 处 注 意 腋 垫 顶 部 与 腋 窝 之 间 应 有 5cm 或 三 横 指 的 距 离 3 腋 杖 使 用 方 法 迈 至 步 : 开 始 步 行 时 常 使 用 这 种 方 法 迈 越 步 : 多 在 迈 至 步 成 功 后 开 始 应 用 四 点 步 : 步 行 稳 定 性 好, 但 速 度 较 慢, 步 态 接 近 正 常 步 行 三 点 步 : 步 行 速 度 快, 稳 定 性 良 好 两 点 步 : 掌 握 四 点 步 行 后 训 练, 稳 定 性 不 如 四 点 步, 但 步 行 速 度 比 四 点 步 快 4 腋 杖 使 用 注 意 事 项 上 肢 和 躯 干 需 要 有 一 定 的 肌 力 上 臂 应 夹 紧, 控 制 身 体 的 重 心, 避 免 身 体 向 外 倾 倒 腰 部 保 持 直 立 或 略 向 前 挺 出 姿 势 拐 杖 着 地 点 在 脚 掌 的 前 外 侧 处, 肘 关 节 弯 曲 20 ~30 腋 垫 抵 在 侧 胸 壁 上, 腋 拐 与 躯 干 侧 面 成 15 角 度 使 用 腋 拐 时 着 力 点 应 在 手 柄 处, 而 不 是 靠 腋 窝 支 撑, 以 避 免 伤 及 臂 丛 神 经 第 三 节 助 行 架 类 型 : 轻 型 助 行 架 轮 式 助 行 架 助 行 台 253

254 1 轻 型 助 行 架 定 义 : 轻 型 助 行 架 又 称 讲 坛 架 或 Zimmer 架 : 是 一 种 三 边 形 的 金 属 框 架 带 铰 链 结 构 的 称 为 交 互 式 助 行 架 (1) 轻 型 助 行 架 适 用 对 象 需 要 比 杖 类 助 行 器 更 大 支 持 的 单 侧 下 肢 无 力 或 截 肢 者 全 身 或 双 下 肢 肌 力 差 或 不 协 调, 需 要 独 立 稳 定 站 立 者 要 广 泛 支 持, 以 帮 助 活 动 和 建 立 自 信 心 者 (2) 轻 型 助 行 架 使 用 注 意 事 项 患 者 迈 步 腿 不 要 迈 得 太 靠 近 助 行 架, 否 则 会 导 致 向 后 倾 倒 训 练 时 可 系 有 颜 色 的 带 子 或 橡 皮 条 以 提 醒 患 者 助 行 架 应 放 在 患 者 前 方 合 适 位 置, 太 远 易 扰 乱 患 者 平 衡 (3) 轻 型 助 行 架 使 用 方 法 基 本 步 态 免 负 荷 步 态 部 分 负 重 步 态 迈 至 步 恢 复 早 期 交 互 式 助 行 架 步 态 恢 复 后 期 交 互 式 助 行 架 步 态 助 行 架 至 步 : 指 先 将 助 行 架 的 两 侧 同 时 前 移, 将 双 足 同 时 迈 至 移 后 的 助 行 架 双 后 腿 连 线 处 2 轮 式 助 行 架 定 义 : 带 有 轮 子 的 双 臂 操 作 助 行 器, 又 称 滚 动 助 行 架 254

255 (1) 轮 式 助 行 架 使 用 注 意 事 项 应 用 简 单, 但 运 用 时 应 选 较 大 的 空 间 患 者 应 学 会 使 用 手 闸 并 具 有 控 制 手 闸 的 能 力 以 免 下 斜 坡 时 发 生 危 险 因 路 面 常 不 平 整, 户 外 应 用 特 别 小 心 3 助 行 台 定 义 : 助 行 台 是 一 种 带 有 前 臂 托 或 台 轮 子 的 助 行 支 架, 又 称 为 前 臂 托 助 行 架 或 四 轮 式 助 行 架 好 处 : 助 行 台 支 撑 面 积 大 稳 定 性 能 好 易 于 推 动 轮 椅 轮 椅 是 康 复 中 常 用 的 辅 助 移 动 工 具 之 一 当 步 行 功 能 减 退 或 丧 失 和 为 了 减 少 活 动 时 的 能 量 消 耗 而 常 选 用 轮 椅 作 为 代 步 工 具, 对 于 下 肢 截 肢 者 来 说 轮 椅 还 发 挥 着 与 假 肢 相 同 的 作 用 第 一 节 概 述 一 分 类 轮 椅 的 原 型 是 在 椅 子 上 装 上 轮 子, 轮 椅 发 展 到 现 在 已 经 有 许 多 种 类 在 临 床 上 轮 椅 有 多 种 分 类 方 法 1. 按 驱 动 方 式 分 为 手 动 轮 椅 和 电 动 轮 椅 2. 按 造 价 分 为 折 叠 式 轮 椅 和 固 定 式 轮 椅 3. 按 使 用 对 象 分 为 成 人 轮 椅 儿 童 轮 椅 幼 儿 轮 椅 255

256 4. 按 用 途 分 为 普 通 轮 椅 偏 瘫 用 轮 椅 下 肢 截 肢 用 轮 椅 竞 技 轮 椅 根 据 我 国 国 家 标 准, 除 非 特 别 说 明, 轮 椅 是 指 使 用 者 操 作 的 轮 椅, 包 括 站 立 轮 椅 和 站 起 轮 椅, 以 下 有 几 种 类 型 : 1. 由 护 理 者 手 动 的 轮 椅 2. 双 手 后 轮 驱 动 轮 椅 由 使 用 者 操 纵 的 轮 椅, 用 双 手 在 后 轮 或 后 轮 的 手 轮 推 动 3. 双 手 前 轮 驱 动 轮 椅 由 使 用 者 操 纵 的 轮 椅, 用 双 手 在 前 轮 或 前 轮 的 手 轮 推 动 4. 双 手 摆 杆 驱 动 轮 椅 用 双 手 操 纵 的 摆 动 杆 来 驱 动 轮 椅 5. 单 测 驱 动 无 动 力 轮 椅 两 个 手 轮 在 同 一 侧, 使 用 者 只 用 一 只 手 来 驱 动 轮 椅 6. 脚 驱 动 轮 椅 7. 外 部 动 力 由 护 理 者 操 纵 的 轮 椅 8. 手 动 转 动 的 电 动 轮 椅 直 接 由 不 带 辅 助 动 力 的 机 械 连 杆 转 向 的 电 动 轮 椅 9. 动 力 转 向 的 电 动 轮 椅 由 轮 椅 车 提 供 动 力 系 统 来 转 向 的 电 动 轮 椅 10. 机 动 轮 椅 由 发 动 机 提 供 动 力 的 轮 椅 11. 轮 椅 车 系 统 该 系 统 有 一 个 基 本 的 车 架, 通 过 改 变 车 轮 和 坐 席 可 以 组 成 两 种 或 多 种 不 同 类 型 的 轮 椅 二 适 应 证 256

257 凡 借 助 轮 椅 能 离 开 病 床, 最 大 限 度 地 恢 复 和 代 偿 功 能, 提 高 独 立 性, 扩 大 生 活 范 围, 参 加 各 种 社 会 生 活 和 娱 乐 活 动 者 都 属 于 使 用 轮 椅 的 对 象 在 临 床 上 有 许 多 患 者 需 要 使 用 轮 椅, 特 别 是 在 近 代 社 会, 轮 椅 对 于 双 下 肢 截 瘫 者 回 归 社 会 做 出 了 重 要 贡 献, 今 后 使 用 轮 椅 进 出 各 种 工 作 场 所 者 还 会 不 断 增 加 一 般 认 为, 具 有 以 下 情 况 者 可 用 考 虑 使 用 轮 椅 1. 各 种 原 因 引 起 的 步 行 功 能 减 退 或 丧 失 者 如 截 肢 下 肢 骨 折 未 愈 合 截 瘫 严 重 的 关 节 炎 症 或 疾 病 致 下 肢 负 重 时 疼 痛 者 2. 禁 止 步 行 者 2. 禁 止 步 行 者 并 非 运 动 系 统 疾 病, 但 步 行 对 全 身 状 态 不 利 者 常 需 暂 时 性 使 用 轮 椅 代 步, 如 严 重 的 心 脏 疾 病 需 要 限 制 活 动 量 者 3. 中 枢 神 经 疾 患 使 独 立 步 行 有 危 险 者 如 严 重 的 帕 金 森 病 难 以 步 行 者 4. 高 龄 老 人 随 着 人 口 的 老 龄 化, 长 期 卧 床 的 老 年 人 曾 多 通 过 使 用 轮 椅 不 仅 可 以 保 持 坐 位, 改 善 循 环 系 统 的 功 能, 还 可 以 用 少 量 的 上 下 肢 活 动 来 驱 动 轮 椅, 达 到 调 节 生 活, 改 善 生 活 质 量 的 效 果 三 注 意 事 项 选 择 大 小 适 合 性 能 良 好 的 轮 椅 既 能 给 使 用 者 提 供 行 动 上 的 方 便, 还 不 会 发 生 安 全 问 题 和 身 体 损 害 对 于 处 在 疾 病 恢 复 期 的 患 者 应 尽 量 使 用 医 院 的 轮 椅, 待 出 院 时 如 需 要 依 赖 轮 椅 在 进 行 处 方 在 进 行 轮 椅 处 方 时 应 注 意 以 下 问 题 : 257

258 1. 安 全 性 使 用 标 准 轮 椅 最 常 发 生 向 前 倾 倒 ; 而 使 用 电 动 轮 椅 易 发 生 向 侧 方 翻 到 在 进 行 轮 椅 处 方 时 应 充 分 考 虑 影 响 轮 椅 的 安 全 因 素 如 车 轴 的 位 置, 脚 轮 的 位 置 和 直 径 坐 位 的 位 置 和 高 度 以 及 载 物 的 放 置 位 置 等 影 响 轮 椅 矢 状 面 稳 定 性 把 轮 椅 的 车 轴 前 移 时 容 易 推 动, 但 后 部 的 稳 定 性 降 低, 在 上 坡 和 加 速 时 容 易 向 后 翻 到 ; 车 轴 后 移 时 后 方 的 稳 定 性 增 加, 有 利 于 年 龄 大, 躯 干 稳 定 性 差 者 脚 轮 的 位 置 越 靠 近 前, 直 径 越 大 坐 席 越 低 越 偏 后 把 携 带 物 品 放 在 座 位 下 或 偏 后 的 位 置 时 发 生 向 前 翻 到 的 可 能 性 减 少 大 车 轮 和 地 面 接 触 点 的 间 距 宽 度 是 影 响 轮 椅 侧 方 稳 定 性 的 因 素, 当 大 车 轮 平 面 与 地 面 垂 直 线 的 夹 角 为 7 度 时 侧 方 稳 定 性 最 好, 且 无 需 过 度 加 宽 轮 椅 2. 价 格 有 时 轮 椅 的 稳 定 性 与 价 格 不 一 致, 处 方 时 必 须 与 使 用 者 商 量, 根 据 实 际 需 求, 使 用 地 点 和 经 济 能 力 等 全 面 考 虑, 尽 量 选 择 价 格 可 以 承 受 的 轮 椅 另 外 还 要 考 虑 更 换 零 件 的 费 用 3. 外 观 由 于 轮 椅 在 日 常 大 部 分 时 间 伴 随 使 用 者, 特 别 是 女 性, 坐 席 及 靠 背 的 颜 色 轮 胎 的 外 观 等 都 会 影 响 乘 坐 者 的 感 觉, 因 此 对 外 观 要 有 一 定 的 要 求, 以 免 加 重 残 疾 者 的 精 神 压 力 但 切 记 只 重 视 外 观 而 忽 视 功 能, 主 客 颠 倒 另 外, 轮 椅 的 噪 音 要 小 4. 舒 适 度 由 于 使 用 者 大 部 分 在 轮 椅 上 生 活, 乘 坐 的 舒 适 性 比 较 重 要 坐 席 靠 背 扶 手 脚 托 等 的 规 格 应 合 适, 必 要 时 配 备 各 种 垫 有 髋 关 节 痉 挛 者 还 要 考 虑 靠 背 与 坐 席 的 角 度 5. 重 量 大 小 及 是 否 折 叠 轮 椅 以 结 实 轻 便 为 好 由 照 顾 者 推 动 的 轮 椅 应 把 结 实 安 全 放 在 第 一, 而 由 乘 坐 者 独 自 操 纵 的 轮 椅 应 把 轻 便 放 在 258

259 第 一 位 电 动 轮 椅 虽 然 重 量 大, 但 无 需 乘 坐 者 用 力 操 作, 如 有 需 要 仍 可 选 用 6. 使 用 者 操 作 能 力 一 般 认 为 驱 动 轮 椅 的 力 量 达 体 重 的 二 十 五 分 之 一 至 三 十 分 之 一 即 可 能 操 作 轮 椅, 但 使 用 者 必 须 无 智 能 障 碍, 且 肩 肘 手 及 手 腕 的 协 调 性 要 好 7 使 用 目 的 及 使 用 场 所 要 考 虑 使 用 者 的 居 住 及 工 作 环 境, 如 住 宅 的 宽 窄, 地 面 的 平 整 等 第 二 节 结 构 与 附 件 为 正 确 的 选 择 和 使 用 轮 椅, 必 须 充 分 的 了 解 轮 椅 各 部 分 的 结 构 及 作 用 一 普 通 轮 椅 普 通 轮 椅 一 般 由 轮 椅 架 车 轮 车 闸 座 椅 靠 背 扶 手 等 组 成 1. 轮 椅 架 轮 椅 架 就 是 轮 椅 的 核 心 结 构, 有 折 叠 式 和 固 定 式 两 种 固 定 式 轮 椅 架 有 较 好 的 强 度 和 钢 度, 比 折 叠 式 更 容 易 维 持 轮 椅 的 线 性 关 系, 结 构 简 单, 价 格 便 宜, 适 于 自 制 折 叠 式 轮 椅 架 体 积 小, 便 于 携 带 和 运 输, 目 前 临 床 上 使 用 的 轮 椅 多 为 折 叠 式 2. 车 轮 轮 椅 通 过 大 车 轮 和 轮 脚 与 地 面 接 触 大 车 轮 是 是 轮 椅 的 承 重 部 分, 因 此 轮 轴 的 长 度 必 须 可 靠 在 每 个 大 车 轮 的 外 侧 各 有 一 手 轮, 通 过 推 动 手 轮 来 带 动 大 车 轮 259

260 驱 动 轮 椅 手 轮 的 直 径 一 般 比 大 车 轮 小 五 厘 米 3. 轮 胎 轮 胎 有 实 心 轮 胎 和 充 气 轮 胎 实 心 轮 胎 多 用 于 平 坦 的 地 上 推 动, 保 养 简 单 临 床 上 多 用 的 是 充 气 式 轮 胎, 以 方 便 在 室 外 不 平 的 道 路 上 行 走 4. 车 闸 用 于 刹 住 大 车 轮 以 减 慢 或 停 止 把 轮 椅 保 持 在 固 定 位 置 普 通 轮 椅 的 车 闸 有 两 种, 即 凹 口 式 车 闸 和 肘 式 车 闸 凹 口 式 车 闸 安 全 可 靠, 但 使 用 时 比 较 费 力 肘 式 车 闸 刹 车 力 强, 但 容 易 失 效, 为 了 增 强 手 肌 力 差 者 的 刹 车 力 度, 常 给 车 闸 安 装 延 长 杆 以 省 力 5. 椅 座 与 靠 背 可 为 乘 坐 者 提 供 坐 位 的 支 持 6. 腿 托 及 脚 托 腿 托 的 作 用 是 防 止 下 肢 瘫 患 者 的 小 腿 往 下 脱 落 有 横 跨 两 侧 式 和 两 侧 分 开 式 两 种 脚 托 支 架 的 长 度 一 般 是 可 调 节 的, 以 适 合 不 同 使 用 者 的 小 腿 的 长 度 脚 托 有 固 定 式 开 合 可 卸 式 膝 部 角 度 可 调 式 等 7. 扶 手 扶 手 一 般 高 出 椅 面 25 厘 米 左 右 扶 手 分 为 长 扶 手 和 短 扶 手 短 扶 手 呈 台 阶 状, 前 方 比 后 方 矮 15 厘 米, 便 于 轮 椅 接 近 桌 面 扶 手 还 有 固 定 式 和 可 拆 卸 式 之 分 可 拆 卸 式 的 便 于 乘 坐 者 进 出 轮 椅 8. 倾 倒 杆 倾 倒 杆 的 作 用 有 两 个, 一 是 当 需 要 抬 起 脚 轮 时 可 踏 下 倾 倒 杆, 二 是 当 轮 椅 过 度 后 倾 时 此 杆 先 着 地, 防 止 轮 椅 向 后 倒 二 电 动 轮 椅 电 动 轮 椅 是 外 动 力 轮 椅, 即 利 用 外 部 的 电 能 驱 动, 如 蓄 电 池 直 流 电 动 机 等, 其 操 作 灵 活, 适 用 于 重 度 残 疾 人 电 动 轮 椅 对 于 大 多 数 患 者 来 说 是 功 能 最 好 的, 但 使 用 者 必 须 有 足 够 的 视 力 判 断 力 和 运 260

261 动 控 制 能 力 来 保 障 安 全 电 动 轮 椅 除 具 备 普 通 轮 椅 的 基 本 构 造 外, 还 有 驱 动 结 构 和 各 种 类 型 的 控 制 部 分, 呼 吸 困 难 的 患 者 可 以 在 电 动 轮 椅 的 后 下 方 安 装 呼 吸 机, 也 可 根 据 需 要 制 成 自 动 的 可 倾 斜 靠 背 三 附 件 轮 椅 附 件 包 括 : 座 位 座 位 系 统 和 外 展 阻 块 ; 座 垫 靠 背 垫 扶 手 垫 和 衬 垫 ; 轮 椅 桌 及 爬 楼 梯 器 具 等 1. 座 位 座 位 系 统 及 外 展 阻 块 为 校 正 和 保 持 固 定 坐 姿 的 坐 席 和 附 件, 包 括 因 人 而 异 的 座 位 2 坐 垫 靠 背 垫 扶 手 垫 及 各 种 衬 垫 使 用 轮 椅 坐 垫 靠 背 垫 扶 手 垫 的 目 的 是 增 加 受 压 部 位 的 承 重 面 积 以 减 低 局 部 压 强, 使 压 力 分 配 均 匀, 从 而 减 少 患 皮 肤 的 擦 伤 和 压 疮 的 机 会 : 给 使 用 者 提 供 足 够 的 承 托, 使 乘 坐 舒 服, 有 利 于 保 持 稳 定 的 坐 姿 各 种 垫 要 软 硬 适 中, 具 有 良 好 的 均 压 性 透 气 性 散 热 性 和 吸 湿 性, 便 于 清 洁 根 据 使 用 的 材 料 和 内 部 填 充 物 不 同 分 为 泡 沫 塑 料 垫 凝 胶 垫 充 气 垫, 充 水 垫 和 羊 皮 垫 等 3. 轮 椅 桌 可 嵌 插 在 轮 椅 上, 便 于 进 行 各 种 日 常 活 动, 如 看 书, 进 餐 等 4. 其 他 如 爬 楼 梯 器 具 持 物 钳 拐 杖 架 打 气 筒 维 修 工 具 包 等 第 三 节 轮 椅 处 方 轮 椅 处 方 (wheel chair prescription) 时 康 复 医 师 治 疗 师 等 根 据 残 疾 者 的 年 龄 疾 病 及 损 伤 程 度 健 康 状 况 转 移 能 力 生 活 方 式 等 261

262 开 具 的 订 购 轮 椅 处 方 轮 椅 制 造 和 供 应 部 门 根 据 轮 椅 处 方 提 供 轮 椅 一 内 容 与 格 式 轮 椅 处 方 的 内 容 有 简 有 繁, 一 般 包 括 所 需 轮 椅 的 种 类 / 类 型 规 格 以 及 对 某 些 部 件 的 特 殊 要 求 等 目 前 国 内 尚 无 统 一 的 处 方 格 式 表 12-1 为 轮 椅 处 方 常 用 格 式 二 处 方 的 程 序 在 进 行 轮 椅 处 方 时 首 先 先 对 使 用 者 的 功 能 进 行 评 估, 了 解 其 运 动 功 能 感 觉 功 能 认 知 功 能 以 及 对 使 用 轮 椅 的 态 度 能 力 等 ; 通 过 对 使 用 者 进 行 身 体 测 量 确 定 轮 椅 的 各 种 参 数 指 标 ; 确 定 轮 椅 的 种 类 规 格 以 及 特 殊 附 件 等, 开 具 轮 椅 处 方 ; 根 据 处 方 购 买 或 定 制 轮 椅 ; 在 使 用 轮 椅 前 还 应 对 轮 椅 的 适 合 性 进 行 评 定 ; 发 现 问 题 及 调 整 三 参 数 的 测 量 与 确 定 轮 椅 各 主 要 部 件 的 尺 寸 适 当 与 否, 关 系 到 局 部 受 压 坐 姿 的 正 确 与 稳 定 以 及 转 移 时 的 安 全 性 在 进 行 测 量 时 被 测 量 者 应 穿 着 普 通 的 衣 服, 有 支 具 者 要 穿 着 支 具 ; 测 量 用 座 椅 不 可 太 软 各 主 要 部 位 的 测 量 方 法 如 下 : 1. 座 席 高 度 宽 度 及 深 度 (1) 座 席 高 度 : 被 测 量 者 坐 在 测 量 用 椅 上, 膝 关 节 屈 曲 90, 足 底 着 地, 测 量 腘 窝 至 地 面 的 高 度 为 座 席 高 度, 一 般 为 45~50cm 如 坐 席 太 高 轮 椅 不 能 进 入 桌 面 下 ; 太 低 时 坐 骨 结 节 承 受 的 压 力 过 大 (2) 座 席 宽 度 : 被 测 量 者 坐 在 测 量 用 椅 上, 测 量 坐 位 时 两 侧 垫 布 最 宽 处 的 距 离 再 加 5cm 为 座 席 宽 度, 即 垫 布 两 侧 各 有 2.5cm 的 空 262

263 隙, 一 般 为 40~46cm 当 座 席 太 宽 时 不 宜 坐 稳, 操 纵 轮 椅 不 便, 肢 体 易 疲 劳 ; 太 窄 上 下 轮 椅 不 便, 垫 布 及 大 腿 组 织 易 受 压 (3) 座 席 深 度 : 被 测 量 者 坐 在 测 量 用 椅 上, 测 量 垫 布 向 后 最 突 出 处 至 小 腿 腓 肠 肌 间 的 水 平 距 离 再 减 5cm 为 座 席 深 度, 即 乘 坐 轮 椅 小 腿 后 方 上 段 与 座 席 前 缘 间 应 用 5cm 的 间 隙 座 席 深 度 一 般 为 41~43cm 若 座 席 过 短, 体 重 主 要 压 在 坐 骨 结 节 上 ; 太 长 腘 窝 受 座 席 前 缘 的 压 迫 而 影 响 血 液 循 环, 且 皮 肤 易 受 磨 损 2. 扶 手 高 度 被 测 量 者 坐 在 测 量 用 椅 上, 上 臂 自 然 下 垂 肘 关 节 屈 曲 90, 测 量 肘 下 缘 至 椅 面 的 距 离 再 加 2.5cm 为 扶 手 高 度, 一 般 为 22.5~25cm 使 用 坐 垫 时 还 应 加 上 坐 垫 的 高 度 扶 手 太 高 时 上 臂 被 迫 上 抬 而 易 疲 劳 ; 若 扶 手 太 低, 需 要 上 身 前 倾 才 能 维 持 平 衡, 不 仅 容 易 疲 劳, 有 时 还 会 影 响 呼 吸 3. 靠 背 高 度 低 靠 背 的 高 度 通 常 测 量 座 椅 到 腋 窝 的 实 际 距 离 再 减 去 10cm 高 靠 背 的 高 度 是 测 量 从 座 席 面 到 肩 部 或 后 枕 部 的 实 际 高 度 4. 脚 托 高 度 与 座 席 高 度 有 关 为 了 安 全, 脚 托 与 地 面 应 至 少 保 持 5cm 的 距 离 5. 轮 椅 全 高 为 从 手 推 把 上 缘 至 地 面 的 高 度, 一 般 为 93cm 一 轮 椅 的 选 择 选 择 轮 椅 必 须 以 使 用 者 为 中 心, 作 为 治 疗 师 要 与 康 复 医 师 物 理 治 疗 师 护 士 以 及 患 者 家 属 等 共 同 商 议, 根 据 使 用 者 的 障 碍 类 型 与 程 度 来 选 择 轮 椅 ( 一 ) 一 般 选 用 要 求 263

264 轮 椅 不 仅 在 室 内 使 用, 也 常 常 用 于 室 外 对 于 某 些 患 者 来 说, 轮 椅 可 能 成 为 他 们 在 家 庭 和 工 作 场 所 之 间 的 移 动 工 具 所 以, 选 择 轮 椅 应 符 合 乘 坐 者 的 病 情 需 要, 规 格 尺 寸 与 使 用 者 的 身 材 相 适 应, 使 乘 坐 舒 适 稳 定 ; 轮 椅 还 应 结 实 可 靠 耐 用, 进 行 转 移 时 与 地 面 固 定 牢 固, 避 免 晃 动 ; 易 于 折 叠 和 搬 运 ; 驱 动 省 力, 能 量 消 耗 少 价 格 能 为 一 般 使 用 者 接 受, 允 许 使 用 者 在 选 择 外 观 ( 如 颜 色 款 式 等 ) 及 功 能 上 有 一 定 的 自 主 性 购 买 零 件 及 修 理 方 便 ( 二 ) 根 据 功 能 障 碍 的 不 同 选 择 不 同 的 功 能 障 碍 对 轮 椅 有 不 同 的 要 求, 要 根 据 使 用 者 的 功 能 如 上 肢 的 肌 力 协 调 能 力 关 节 活 动 度 坐 位 稳 定 性 等 选 择 轮 椅 1. 根 据 使 用 者 驱 动 轮 椅 的 能 力 (1) 完 全 不 能 操 纵 轮 椅 者 只 能 选 用 他 人 推 动 的 轮 椅 如 双 侧 上 下 肢 完 全 瘫 痪 以 及 有 严 重 智 力 障 碍 者 等 (2) 双 侧 上 肢 虽 无 驱 动 轮 椅 的 力 量, 但 有 残 余 能 力 可 搬 动 小 手 把 或 按 动 电 开 关 者 可 选 用 电 动 轮 椅 (3) 肩 肘 部 肌 肉 有 驱 动 力 量, 但 手 的 握 力 不 够 者 可 在 手 轮 上 包 塑 料 海 绵, 或 选 用 带 有 推 动 把 手 的 手 轮 ( 图 12-2) 如 脊 髓 损 伤 者 可 利 用 肱 二 头 肌 的 肌 力 操 作 水 平 推 把 ; 而 肩 手 关 节 活 动 受 限 者 可 选 用 垂 直 推 把 ; 手 指 屈 曲 运 动 受 限 而 不 易 握 拳 时 选 用 加 粗 推 把 (4) 只 有 一 只 手 能 驱 动 轮 椅 者, 可 选 用 单 侧 驱 动 轮 椅 或 选 用 电 动 轮 椅 (5) 偏 瘫 患 者 可 以 选 用 低 座 席 的 普 通 轮 椅, 用 健 手 驱 动 手 轮, 264

265 健 足 着 地 控 制 方 向 (6) 双 上 肢 肌 力 差 着 应 安 装 延 长 杆 以 便 于 操 作 车 闸 2. 根 据 使 用 者 进 出 轮 椅 的 能 力 双 上 肢 肌 力 弱 者 虽 能 勉 强 驱 动 轮 椅, 但 不 能 独 立 进 出 轮 椅, 应 选 用 能 向 两 侧 分 开 的 脚 托, 以 便 于 轮 椅 靠 近 床 缘 3. 根 据 使 用 者 的 姿 势 和 体 位 (1) 髋 关 节 屈 曲 受 限 者 应 选 用 可 倾 斜 式 靠 背 轮 椅 (2) 膝 关 节 屈 曲 受 限 者 应 选 用 可 抬 起 的 脚 托 支 架 (3) 双 下 肢 完 全 瘫 痪 者 应 选 择 带 脚 托 的 轮 椅, 在 脚 托 上 还 应 有 脚 跟 环 (4) 有 可 能 发 生 压 疮 者 应 加 用 轮 椅 坐 垫 (5) 下 肢 截 肢 特 别 是 双 侧 大 腿 截 肢 者, 要 把 轮 椅 的 车 轴 后 移, 安 装 倾 倒 杆 (6) 不 能 维 持 坐 位 稳 定 者 应 加 以 安 全 带 固 定 (7) 躯 干 肌 麻 痹 伴 有 严 重 麻 痹 性 脊 柱 侧 弯 者 宜 选 用 手 动 式 担 架 车 4. 根 据 轮 椅 的 使 用 环 境 (1) 在 室 内 城 市 街 道 使 用 的 轮 椅 宜 选 用 实 心 轮 胎, 直 径 较 小 的 脚 轮 ; 而 在 农 村 及 路 面 差 的 环 境 中 使 用 者 宜 选 用 充 气 轮 胎, 脚 轮 应 稍 大 (2) 为 防 止 剧 烈 推 动 轮 椅 时 损 伤 手 指, 可 以 考 虑 拆 掉 竞 技 轮 椅 的 扶 手 和 车 闸 265

266 5. 根 据 对 工 作 就 餐 的 需 求 需 坐 在 轮 椅 上 工 作 和 就 餐 者 应 选 用 台 阶 式 短 扶 手, 以 使 轮 椅 接 近 写 字 台 和 餐 桌, 或 选 择 稳 定 性 较 好 的 轮 椅 并 附 加 轮 椅 桌 ( 三 ) 根 据 疾 病 及 损 伤 程 度 选 择 不 同 疾 病 与 损 伤 对 轮 椅 有 特 殊 的 要 求 : 1. 截 瘫 除 高 位 胸 髓 损 伤 者 需 考 虑 躯 干 的 平 衡 控 制 问 题 外, 截 瘫 患 者 对 轮 椅 的 要 求 基 本 相 同 座 席 的 规 格 通 过 身 体 的 测 量 来 决 定 一 般 选 用 台 阶 式 的 短 扶 手, 并 安 装 脚 轮 锁 若 需 要 从 后 方 完 成 转 移 动 作, 可 在 靠 背 上 安 放 上 拉 链 或 选 择 可 倾 斜 式 靠 背 的 轮 椅 ; 如 需 从 侧 方 转 移, 应 选 用 可 拆 卸 式 扶 手 踝 部 有 痉 挛 或 阵 挛 者 需 增 加 脚 踝 带 脚 跟 环 当 生 活 环 境 的 路 面 状 况 较 好 时 可 选 用 实 心 轮 胎 以 提 高 速 度, 并 配 合 较 厚 的 坐 垫 防 震 2. 四 肢 瘫 及 以 上 损 伤 者 可 选 择 气 控 或 频 控 电 动 轮 椅 或 由 护 理 者 操 纵 的 轮 椅 以 下 损 伤 者 可 通 过 上 肢 的 屈 曲 力 量 操 作 水 平 把 手, 故 可 选 择 前 臂 控 制 的 高 靠 背 电 动 轮 椅, 功 能 较 好 者 可 选 用 较 硬 的 手 动 轮 椅 有 直 立 性 低 血 糖 者 应 选 用 可 倾 斜 式 高 靠 背 轮 椅, 安 装 头 托 ; 并 配 合 选 用 膝 部 角 度 可 调 的 开 合 可 卸 式 胶 托 车 轴 要 尽 量 能 靠 后, 安 装 倾 倒 杆, 并 选 择 较 厚 的 坐 垫 3. 偏 瘫 如 果 无 认 知 障 碍 有 较 好 的 理 解 能 力 和 协 调 性 者 可 选 单 侧 驱 动 轮 椅 ; 病 情 严 重 者 选 用 他 人 推 动 轮 椅 平 衡 功 能 好 者 可 选 用 座 席 较 低 的 标 准 轮 椅, 安 装 可 拆 卸 式 脚 托 和 腿 托, 以 便 脚 充 分 着 地, 用 健 侧 的 上 下 肢 完 成 操 作 若 需 要 帮 助 转 移 者 最 好 选 用 可 拆 卸 式 扶 手 266

267 4. 截 肢 双 下 肢 截 肢 者 由 于 身 体 重 心 发 生 很 大 的 变 化, 一 般 要 把 车 轴 后 移 防 止 向 后 方 倾 倒 ; 在 早 期 可 使 用 大 车 轮 在 前 的 轮 椅, 若 有 假 肢 时 要 安 装 腿 托 和 脚 托 5. 下 肢 伤 残 及 其 他 下 肢 伤 残 者 一 般 选 用 标 准 轮 椅 ; 年 老 体 弱 病 情 严 重 者 一 般 选 用 他 人 推 动 轮 椅 其 他 障 碍 要 根 据 残 疾 或 损 伤 的 程 度 关 节 活 动 情 况 肌 力 以 及 体 重 躯 干 平 衡 生 活 环 境 等 综 合 考 虑 第 四 节 轮 椅 的 使 用 当 今, 不 仅 在 康 复 机 构, 即 使 在 一 般 医 院 和 家 庭 对 轮 椅 的 需 求 也 越 来 越 多 治 疗 师 应 尽 可 能 使 工 作 人 员 及 患 者 家 属 了 解 轮 椅 的 使 用 方 法 和 注 意 事 项 一 坐 姿 的 维 持 乘 坐 者 在 轮 椅 中 应 维 持 安 全 舒 适 功 能 最 好 的 姿 势 对 于 某 些 有 姿 势 异 常 者 常 需 要 持 制 的 轮 椅 坐 位 及 坐 位 系 统 校 正 和 保 持 固 定 坐 姿 维 持 在 轮 椅 中 的 坐 姿 应 从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来 考 虑 : 骨 盆 的 支 撑 上 肢 支 撑 下 肢 支 撑 背 部, 头 部 及 胸 部 支 撑 二 减 压 训 练 减 压 动 作 训 练 的 目 的 是 为 了 预 防 压 疮 由 于 久 坐 轮 椅 者 坐 骨 结 节 等 处 压 力 很 大, 应 从 乘 坐 轮 椅 的 第 一 天 起 就 掌 握 减 压 动 作 并 作 为 一 种 习 惯 来 养 成 减 压 方 法 有 多 种, 治 疗 师 要 根 据 乘 坐 者 的 功 能 和 能 力, 指 导 患 者 进 行 有 效 的 减 压 减 压 动 作 应 两 侧 交 替 进 行, 一 般 每 隔 三 十 分 钟 一 次 267

268 三 操 作 技 术 为 了 使 用 者 最 大 限 度 地 代 偿 功 能, 提 高 独 立 性, 扩 大 活 动 范 围, 只 要 具 备 必 要 的 认 知 功 能 和 身 体 技 能, 均 应 学 习 把 轮 椅 作 为 一 种 交 通 工 具, 掌 握 一 些 必 要 的 轮 椅 操 作 技 术 如 需 由 他 人 推 动 轮 椅 时, 照 顾 者 也 应 掌 握 一 些 技 巧, 以 保 证 乘 坐 者 的 安 全 ( 一 ) 平 地 驱 动 轮 椅 ( 二 ) 平 衡 点 与 大 轮 平 衡 技 术 ( 三 ) 独 立 驱 动 轮 椅 上 下 台 阶 ( 四 ) 独 立 驱 动 轮 椅 上 下 坡 ( 五 ) 推 轮 椅 上 下 台 阶 ( 六 ) 推 轮 椅 上 下 坡 道 ( 七 ) 推 轮 椅 上 下 楼 梯 四 轮 椅 的 适 应 症 非 运 动 系 统 本 身 疾 病 但 步 行 对 全 身 状 态 不 利 者 步 行 功 能 减 退 或 丧 失 者 中 枢 神 经 疾 患 使 独 立 步 行 有 危 险 者 慢 性 病 患 者 和 体 弱 者 肌 张 力 评 定 一 概 述 肌 张 力 是 维 持 身 体 各 种 姿 势 的 正 常 活 动 的 基 础, 肌 张 力 的 正 常 与 否 主 要 取 决 外 围 神 经 和 中 枢 神 经 系 统 的 支 配 情 况, 中 枢 神 经 系 统 和 外 围 神 268

269 经 损 伤 常 导 致 饥 张 力 异 常 因 此, 肌 张 力 的 评 定 是 神 经 系 统 损 伤 后 运 动 功 能 评 定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 一 ) 肌 张 力 的 意 义 肌 张 力 (muscle tone) 是 指 肌 肉 在 静 息 状 态 下 的 一 张 不 随 意 的 持 续 的, 细 小 的 收 缩, 是 被 动 活 动 肢 体 或 按 压 肌 肉 是 所 感 觉 到 的 阻 力 必 要 的 肌 张 力 是 维 持 肢 体 位 置 支 撑 体 重 保 证 肢 体 运 动 控 制 能 力 和 空 间 位 置, 进 行 各 种 复 杂 运 动 的 必 要 条 件 正 常 的 肌 张 力 依 赖 于 完 整 的 神 经 系 统 调 节 机 制 肌 肉 本 省 的 物 理 特 性 肌 肉 或 结 缔 组 织 内 部 的? 性 和 延 展 性, 以 及 肌 肉 的 收 缩 能 力 等 因 素 ( 二 ) 肌 张 力 产 生 的 生 理 机 制 肌 张 力 的 本 质 是 紧 张 性 牵 张 反 射, 正 常 人 体 的 骨 骼 肌 处 于 轻 度 的 持 续 收 缩 状 态, 产 生 一 定 的 肌 张 力 外 围 和 中 枢 神 经 系 统 调 节 机 制 以 及 肌 肉 本 身 的 收 缩 能 力 弹 性 延 展 性 等, 都 可 能 引 起 肌 张 力 的 变 化 正 常 肌 张 力 的 产 生 因 素 有 以 下 俩 个 方 面 :1 正 常 人 体 骨 骼 肌 受 重 力 的 作 用, 发 生 牵 拉, 成 绩 梭 内 肌 的 螺 旋 感 应 器 反 射 性 地 引 起 梭 外 肌 轻 度 收 缩, 形 成 一 定 的 肌 张 力 ;2y 运 动 神 经 元 在 高 位 中 枢 的 影 响 下, 有 少 量 的 冲 动 传 到 梭 内 肌, 梭 内 肌 收 缩, 刺 激 螺 旋 感 受 器, 把 冲 动 传 到 骨 髓, 通 过 a 神 经 元 肌 传 出 纤 维 是 梭 外 肌 收 缩 产 生 一 定 肌 张 力 ( 三 ) 肌 张 力 的 分 类 肌 张 力 可 分 为 正 常 肌 张 力 的 异 常 肌 张 力 1. 正 常 肌 张 力 (1) 正 常 肌 张 力 的 分 类 : 肌 张 力 是 维 持 身 体 各 种 姿 势 和 正 常 活 动 的 269

270 基 础, 根 据 身 体 所 处 的 状 态 不 同, 正 常 肌 张 力 可 分 为 静 止 性 肌 张 力 姿 势 性 肌 张 力 和 运 动 型 肌 张 力 1) 静 止 性 肌 张 力 : 肢 体 静 止 状 态 下, 通 过 观 察 机 头 外 观, 触 摸 肌 肉 的 硬 度, 感 觉 被 动 牵 伸 运 动 是 肢 体 活 动 的 程 度 及 其 阻 力 来 判 断 如 正 常 的 卧 位 坐 位 站 位 等 情 况 下 正 常 肌 张 力 的 特 性 2) 姿 势 性 肌 张 力 : 在 变 幻 各 种 姿 势 过 程 中 表 现 的 肌 张 力 特 性, 可 通 过 观 察 肌 肉 的 阻 力 和 肌 肉 的 调 整 状 态 来 判 断 如 正 常 情 况 下 协 调 地 完 成 翻 身, 从 坐 到 站 动 作 变 换 是 的 肌 张 力 3) 运 动 性 肌 张 力 : 在 完 成 某 一 动 作 的 过 程 中, 可 同 多 检 查 相 应 关 节 的 被 动 运 动 阻 力 来 判 断 如 做 上 肢 腕 肘 关 节 的 被 动 屈 曲 以 及 伸 展 运 动 是, 感 觉 到 的 肌 肉 弹 性 和 轻 度 的 抵 抗 感 (2) 正 常 肌 张 力 的 特 性 1) 关 节 近 端 的 肌 肉 可 以 进 行 有 效 的 同 步 运 动 2) 具 有 完 全 抵 抗 肢 体 中 立 的 外 来 组 里 的 运 动 能 力 3) 将 肢 体 被 动 位 置 于 空 间 某 一 位 置 时, 具 有 保 持 该 姿 势 不 变 的 能 力 4) 能 够 维 持 原 动 肌 和 抵 抗 肌 之 间 的 平 衡 5) 具 有 随 意 使 肢 体 由 固 定 到 运 动 过 程 中 转 换 为 固 定 姿 势 的 能 力 6) 需 要 时 具 有 选 择 性 地 完 成 某 一 肌 群 协 同 运 动 或 某 一 肌 肉 单 独 运 动 的 能 力 7) 被 动 运 动 是, 具 有 一 定 的 弹 性 的 轻 度 的 抵 抗 感 2. 异 常 的 肌 张 力 肌 张 力 的 水 平 可 因 神 经 系 统 的 病 损 和 肌 肉 自 身 的 状 态 发 生 变 化 根 据 患 者 肌 张 力 与 正 常 肌 张 力 的 比 较, 将 异 常 肌 张 力 分 270

271 为 肌 张 力 增 高 肌 张 力 地 低 下 和 肌 张 力 障 碍 (1) 肌 张 力 增 高 : 肌 张 力 增 高 指 肌 张 力 高 于 正 常 静 息 水 平, 被 动 运 动 相 关 肢 体 抵 抗 明 显 增 强 根 据 状 态 不 同 又 可 分 为 肌 肉 痉 挛 和 僵 硬 1) 痉 挛 1 定 义 : 痉 挛 是 肌 张 力 增 高 的 一 种 形 式, 是 一 种 牵 张 反 射 高 兴 兴 奋 性 所 致, 以 速 度 依 赖 的 紧 张 性 牵 张 反 射 增 强 伴 键 反 射 异 常 为 特 征 的 运 动 障 碍 痉 挛 的 速 度 依 赖 是 指 伴 随 肌 肉 牵 伸 速 度 的 增 加, 痉 挛 肌 的 阻 力 ( 痉 挛 的 程 度 ) 亦 增 加 2 愿 意 : 上 运 动 神 经 元 受 损 所 致 常 见 于 脊 髓 损 伤 脑 卒 中 脑 外 伤 去 皮 质 强 直 和 去 大 脑 强 直 脑 瘫 等 3 特 征 : 牵 张 反 射 一 张 ; 紧 张 性 牵 张 反 射 的 速 度 依 赖 性 增 加 ; 键 反 射 异 常 ; 具 有 选 择 性, 由 此 导 致 的 及 肌 群 间 的 失 衡, 进 一 步 引 发 协 同 运 动 功 能 障 碍 临 床 上 可 表 现 为 肌 张 力 增 高 腱 反 射 活 跃 或 亢 进 阵 挛 被 动 运 动 阻 力 增 加 运 动 协 调 性 降 低 4 痉 挛 的 特 殊 表 现 巴 宾 斯 基 反 射 ; 为 痉 挛 性 张 丽 过 强 的 特 征 性 伴 随 表 现, 巴 宾 斯 基 反 射 阳 性 是 足 大 趾 背 屈 折 刃 样 反 射 ; 当 被 动 牵 伸 痉 挛 肌 是, 出 事 产 生 的 较 高 阻 力 随 之 背 突 然 的 抑 制 发 动 二 中 断, 造 成 痉 挛 肢 体 的 阻 力 突 然 下 降, 产 生 类 似 折 刀 样 的 现 象 阵 挛 : 在 持 续 牵 伸 痉 挛 肌 是 可 发 生, 特 点 是 以 固 定 频 率 发 生 的 拮 抗 肌 周 期 性 痉 挛 亢 进 常 发 生 在 踝 部, 也 可 发 生 在 身 体 的 其 他 部 位 271

272 去 大 脑 去 强 直 和 去 皮 质 强 直 : 去 大 脑 强 直 表 现 为 持 续 的 收 缩, 躯 体 和 四 肢 处 于 完 全 伸 展 的 姿 势 ; 去 皮 质 强 直 表 现 为 持 续 的 收 缩, 躯 干 和 下 肢 处 于 伸 展 姿 势, 上 肢 处 于 屈 曲 姿 势, 俩 者 均 由 于 牵 张 反 射 强 的 改 变 所 致 5 痉 挛 和 肌 张 力 过 强 的 区 别 ; 肌 张 力 过 强 是 的 阻 力 包 括 动 态 成 分 和 静 态 成 分, 动 态 成 分 分 为 肌 肉 被 动 拉 伸 是 神 经 性 ( 反 射 性 的 ) 因 素 和 非 神 经 性 ( 生 物 学 的 ) 因 素 所 致 的 阻 力, 静 态 成 分 分 别 是 肌 肉 从 拉 长 状 态 恢 复 到 正 常 静 息 状 态 的 势 能, 为 非 神 经 性 因 素 神 经 性 因 素 表 现 为 机 头 运 动 单 位 的 活 动 由 于 牵 张 反 射 高 兴 奋 性 而 怎 增 加, 中 枢 神 经 系 统 损 伤 后 的 痉 挛 折 刀 反 射 的 阵 挛 皆 属 此 类 ; 非 神 经 性 因 素 则 表 现 为 结 缔 组 织 的 弹 性 成 分 可 肌 肉 的 粘 弹 性 成 分 的 改 变, 尤 其 是 肌 肉 处 于 拉 伸 或 受 伤 短 位 制 动 时 在 中 枢 神 经 系 统 损 伤 后, 可 因 神 经 因 素 造 成 肢 体 处 于 异 常 位 置, 并 由 此 导 致 非 神 经 因 素 的 继 发 性 改 变 因 此 中 枢 神 经 系 统 孙 桑 的 肌 张 力 过 强 是 神 经 性 因 素 的 非 神 经 性 因 素 共 同 作 用 的 结 果, 痉 挛 与 肌 张 力 过 强 并 非 等 同 2) 僵 硬 1 定 义 : 是 主 动 肌 和 拮 抗 肌 张 力 同 时 增 加, 各 个 方 向 的 关 节 被 动 活 动 阻 力 均 增 加 的 现 象 2 愿 意 : 齿 轮 杨 僵 硬, 是 一 种 被 动 运 动 的 反 应, 特 征 为 运 动 是 交 替 地 释 放 和 因 为 最 增 加 而 产 生 均 匀 的 顿 挫 感 ; 铅 管 样 僵 硬, 是 一 种 持 续 的 僵 硬 4 特 征 : 任 何 方 向 的 关 节 被 动 运 动, 整 个 关 节 活 动 范 围 阻 力 增 加 相 272

273 对 持 续, 且 不 依 赖 牵 张 刺 激 的 速 度 齿 轮 样 僵 硬 的 特 征 是 在 僵 硬 的 基 础 上 岑 在 的 震 颤, 从 而 导 致 在 整 个 关 节 活 动 范 围 中 收 缩 放 松 交 替 出 现 铅 管 样 僵 硬 的 特 征 是 在 关 节 活 动 范 围 背 存 在 连 续 的 僵 硬, 无 收 缩 放 缩 交 替 现 象 出 现, 僵 硬 和 痉 挛 可 在 某 一 肌 肉 同 时 存 在 (2) 肌 张 力 低 下 1) 定 义 ; 肌 张 力 表 现 为 降 低 或 缺 乏 被 动 运 动 是 的 阻 力 降 低 或 消 失 牵 张 反 射 减 弱 肢 体 处 于 关 节 频 繁 地 过 度 伸 展 而 易 于 以 为 等 现 象, 又 称 为 肌 张 力 迟 缓 肌 张 力 低 下 时 运 动 的 整 体 功 能 功 能 受 损, 球 半 有 肢 体 肌 力 衰 减 麻 痹 或 瘫 痪 2) 愿 意 :1 小 脑 或 椎 体 束 的 上 运 动 神 经 元 损 害 ; 可 为 暂 时 性 状 态, 如 脊 椎 损 伤 的 脊 椎 体 休 克 阶 段 或 颅 壳 外 伤 脑 卒 中 早 期, 其 发 生 由 中 枢 神 经 系 统 损 伤 的 部 位 所 决 定 ;2 外 部 神 经 系 统 的 下 运 动 神 经 元 损 害 : 此 时 除 了 低 张 力 表 现 外, 还 可 伴 有 肌 力 弱 瘫 痪 低 反 射 性 和 肌 肉 萎 缩 等 表 现 ;3 原 发 性 肌 病 : 如 重 症 肌 无 力 3) 特 征 : 由 于 感 觉 刺 激 和 神 经 系 统 传 出 指 令 的 低 位 应 答 性 所 导 致 的 肌 张 力 降 低 临 床 上 肌 肉 可 表 现 为 柔 软 弛 缓 和 松 弛, 加 之 邻 进 关 节 周 围 肌 肉 共 同 收 缩 鞥 能 力 的 减 弱, 导 致 被 动 关 节 活 动 范 围 扩 大, 腱 反 射 消 失 或 缺 乏 (3) 肌 张 力 障 碍 1) 定 义 : 是 一 种 张 力 损 害 持 续 同 时 伴 有 扭 曲 的 不 自 主 运 动 为 特 征 的 肌 肉 运 动 是 能 亢 进 性 障 碍 2) 愿 意 :1 中 枢 神 经 系 统 病 变 : 如 脑 血 管 疾 病 ;2 遗 传 因 素 : 如 原 273

274 发 性 特 发 性 肌 张 力 障 碍 ;3 其 他 神 经 退 行 性 疾 病 : 如 肝 豆 状 核 变 性 ; 4 代 谢 性 疾 患 : 如 氨 基 酸 或 脂 质 代 谢 障 碍 ;5 其 他 : 如 张 力 性 肌 肉 奇 怪 变 性 或 痉 挛 性 倾 斜 3) 特 征 :1 肌 肉 收 缩 可 快 或 慢, 且 表 现 为 重 复 扭 曲 ;2 肌 张 力 以 不 可 预 料 的 形 式 的 低 到 高 变 动, 其 中 张 力 阻 碍 性 姿 态 为 持 续 扭 曲 畸 形, 可 持 续 数 分 钟 或 更 久 3. 影 响 肌 张 力 的 因 素 (1) 体 位 的 影 响 : 不 良 的 姿 势 和 肢 体 放 置 位 置 可 是 肌 张 力 增 高 例 如 : 在 痉 挛 期 的 脑 卒 中 患 者, 仰 卧 位 是 患 侧 下 肢 伸 肌 肌 张 力 可 增 加 (2) 精 神 因 素 的 影 响 : 紧 张 和 焦 虑 情 绪 以 及 不 良 的 心 理 状 态 都 可 以 使 肌 张 力 增 高 (3) 并 发 症 的 影 响 : 有 尿 路 结 石 感 染 膀 胱 充 渣 便 秘 压 疮 静 脉 血 栓 疼 痛 肌 张 力 可 增 高 (4) 神 经 状 态 的 影 响 : 中 枢 神 经 系 统 和 中 枢 易 化 系 统 的 失 衡, 可 使 肌 张 力 发 生 变 化 (5) 局 部 压 力 改 变 的 情 况 的 影 响 : 局 部 肢 体 受 压 可 是 肌 张 力 只 能 怪, 如 穿 紧 而 挤 的 额 衣 服 和 鞋 子 (6) 疾 病 的 影 响 如 骨 折 脱 位 异 位 骨 化 等 外 伤 或 疾 病 可 是 肌 张 力 增 高 (7) 药 物 的 影 响 : 如 烟 碱 能 明 显 增 加 脊 髓 伤 患 者 的 痉 挛 程 度 (8) 外 界 的 影 响 : 当 气 温 发 生 剧 烈 变 化 是, 肌 张 力 可 增 高 (9) 主 管 因 素 影 响 : 患 者 对 运 动 的 主 管 控 制 作 用, 肌 张 力 可 发 生 变 274

275 化 4. 肌 张 力 评 定 的 目 的 肌 张 力 的 评 定 对 于 康 复 医 师 和 康 复 治 疗 是 里 阿 杰 病 情 部 位 病 变 器 官, 病 变 性 质 和 程 度 制 定 康 复 计 划, 选 择 康 复 方 法 有 重 要 作 用 (1) 一 句 评 定 结 果 去 顶 病 变 不 诶, 预 制 康 复 疗 效, 通 过 对 肌 张 力 的 评 定 可 鉴 别 是 中 枢 神 经 系 统 还 是 周 围 神 经 系 统 的 病 变 以 及 肌 张 力 的 异 常 分 布 并 以 此 预 制 康 复 疗 效 (2) 根 据 肌 张 力 的 变 下 特 点 制 定 治 疗 计 划 (3) 及 时 治 疗, 避 免 并 发 症 的 发 生 ; 5. 肌 张 力 评 定 的 注 意 事 项 (1) 选 择 适 当 的 评 定 时 间 和 环 境 应 避 免 在 运 动 后 或 疲 劳 情 绪 激 动 是 进 行 肌 张 力 评 定 不 同 年 时 间 肌 张 力 有 明 显 差 异 (2) 争 取 患 者 的 密 切 配 合 ; (3) 采 取 正 确 的 检 查 方 法 ; 评 定 是, 患 者 处 于 舒 适 体 位, 充 分 暴 露 检 查 部 位, 完 全 疏 松 检 查 的 肢 体 (4) 全 面 分 析 检 查 结 果 : 由 于 肌 张 力 收 多 种 因 素 的 影 响, 因 此 在 进 行 分 析 是 应 全 面 考 虑 二. 肌 张 力 临 床 评 定 肌 张 力 评 定 是 检 查 肌 肉 功 能 的 重 要 内 容 之 一 对 指 导 康 复 临 床 实 践 具 有 重 要 意 义 临 床 肌 张 力 的 评 定 可 结 合 病 史 视 诊 触 诊 临 床 分 析 反 射 检 查 被 动 运 动 与 主 动 运 动 检 查 动 能 评 定 等 方 面 了 解 肌 张 力 情 275

276 况 尤 其 从 功 能 评 定 的 角 度 来 判 断 肌 张 力 异 常 对 日 常 生 活 能 力 的 影 响 ( 一 ) 采 集 病 史 病 史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可 反 映 痉 挛 对 患 者 动 能 的 影 响, 需 要 了 解 的 问 题 包 括 : 痉 挛 发 生 的 频 率 ; 受 累 的 肌 肉 及 数 目 ; 痉 挛 的 额 利 弊 情 况 应 发 痉 挛 的 原 因 ; 现 在 痉 挛 发 作 要 种 程 度 及 以 往 的 比 较 ( 二 ) 视 诊 检 查 作 为 最 初 的 临 床 检 查 项 目, 评 定 着 应 特 别 注 意 患 者 肢 体 或 驱 赶 的 异 常 的 姿 势 不 自 主 的 被 动 化 运 动 及 变 化 表 现 为 肌 张 力 障 碍 自 发 性 运 动 的 完 全 损 失 则 表 明 肌 张 力 迟 缓, 主 动 运 动 的 减 弱 完 全 丧 失 则 表 明 患 者 有 肌 张 力 低 下 ( 三 ) 在 患 者 相 关 肢 体 完 全 静 止 放 松 的 情 况 下, 通 过 触 摸 受 检 肌 群 观 察 肢 体 的 而 运 动 状 况 来 判 断 即 肌 张 力 的 情 况 肌 张 力 降 低 是 检 查 者 拉 伸 患 者 肌 群 是 巨 虎 感 觉 不 到 受 阻 力 当 肢 体 运 动 时 间 可 感 到 软 化 称 中 国, 当 肢 体 下 落 时, 肢 体 将 向 中 立 方 向 下 落, 无 法 标 尺 原 有 的 姿 势, 肌 张 力 显 著 下 降 是, 肌 肉 不 鞥 保 持 正 常 肌 的 外 形 与 弹 性, 表 现 松 弛 软 弱, 肌 张 力 感 觉 有 明 显 阻 力, 是 指 无 法 静 息 被 动 运 动 ; 检 查 松 开 收 拾, 肢 体 背 蜡 像 肌 张 力 增 高 一 侧 ; 长 时 间 的 肌 张 力 增 高 可 能 会 引 起 局 部 肌 肉 肌 腱 的 挛 所, 影 响 肢 体 运 动 ; 痉 挛 肢 体 的 腱 反 射 常 表 现 问 亢 进 ( 四 ) 1. 肌 张 力 减 低 肌 张 力 减 低 的 的 评 定 相 对 较 为 简 单 可 参 考 本 书 中 被 动 运 动 评 定 的 有 关 内 容 进 行, 也 可 将 其 严 总 程 度 分 为 轻 度 中 到 中 度 俩 276

277 及 评 定 具 体 评 定 标 准 见 表 5-6 对 于 上 肢 肌 张 力 迟 缓 的 患 者 可 采 用 上 肢 下 落 实 验 评 定, 评 定 折 通 过 上 肢 突 然 下 落 时 卡 主 来 评 定 患 者 主 体 感 觉 的 反 应 强 度 若 存 在 肌 张 力 低 下, 应 进 一 步 开 张 肌 力 测 试 2. 肌 痉 挛 可 通 过 对 关 节 进 行 被 动 运 动 是 所 感 受 的 阻 力 来 进 行 分 级 评 定 常 用 的 分 级 方 法 可 参 照 被 动 运 动 检 查 神 经 科 分 级 及 Ashworth 分 级 方 法 ( 五 ) 反 射 检 查 反 射 检 查 应 特 别 注 意 检 查 患 者 是 否 岑 在 腱 反 射 亢 进 或 减 弱 到 等 环 境, 肌 张 力 增 高 常 伴 键 反 射 亢 进 ; 肌 张 力 地 次 啊 常 伴 键 反 射 减 弱 或 消 失, 检 查 方 法 是 直 接 用 直 接 或 标 准 的 反 射 即 诊 见 检 查 键 反 射 导 致 的 肌 肉 收 缩 情 况, 可 予 以 0-4 级 评 分 其 中 O 级 表 示 无 反 应 ;1 级 为 反 应 减 退 ;2 级 为 正 常 反 射 ;3 级 为 痉 挛 性 张 力 过 强 反 射 异 常 ;4 级 为 痉 挛 常 用 的 反 射 检 查 主 要 包 括 肱 二 头 肌 肱 三 头 肌 反 射 少 估 摸 反 射, 莫 反 射 等 ( 六 ) 被 动 运 动 评 定 通 过 以 上 下 肢 各 关 节 及 躯 干 被 动 运 动 检 查 发 现 肌 肉 对 牵 张 刺 激 的 反 应, 以 确 定 是 否 存 在 肌 张 力 异 常, 肌 张 力 过 强 施 工 为 速 度 依 赖 施 工 有 阵 挛, 并 与 挛 缩 进 行 比 较 的 区 别 1. 评 分 标 准 可 按 神 经 科 分 级 法 评 定, 评 分 标 准 见 表 5-7, 也 可 按 其 他 等 级 评 分 法, 评 分 标 准 件 表 注 意 事 项 277

278 (1) 由 于 被 动 运 动 检 查 常 处 于 缺 乏 自 主 控 制 的 条 件 次 啊, 因 此 应 要 求 考 虑 患 者 尽 量 放 松, 由 评 定 这 支 持 的 移 动 肢 体 (2) 左 右 鱼 洞 均 予 以 评 定, 且 特 别 要 注 意 出 事 视 诊 是 被 确 定 为 有 何 问 题 的 部 位 (3) 在 评 定 过 程 中, 评 定 这 应 保 持 固 定 形 式 和 持 续 的 徒 手 操 作 接 触, 并 以 恒 定 的 速 度 移 动 患 者 肢 体 肌 张 力 整 出 事, 肢 体 极 易 被 移 动, 评 定 这 可 很 好 的 改 变 运 动 方 向 和 速 度, 二 感 觉 不 到 异 常 阻 力, 肢 体 的 反 应 和 感 觉 较 轻 ; 肌 张 力 增 高 是, 评 定 这 可 感 觉 到 僵 硬 感, 运 动 是 有 抵 抗 ; 肌 张 力 迟 缓 时, 评 定 可 可 感 受 到 肢 体 称 重 感, 且 无 反 应 (4) 若 欲 与 挛 缩 鉴 别, 客 家 用 拮 抗 肌 的 肌 电 图 检 查 (5) 评 定 过 程 中, 评 定 者 应 熟 悉 正 常 反 应 的 额 范 围, 以 便 简 历 骨 架 异 常 反 应 的 恰 当 参 考 (6) 在 局 部 或 单 侧 功 能 障 碍 是, 注 意 不 宜 将 非 受 累 测 作 为 正 常 肢 体 进 行 比 较, 或 将 脑 损 害 同 时 厕 纸 体 作 为 正 常 肢 体 静 息 比 较 推 测 异 常 (7) 通 过 主 动 运 动 评 价 可 进 一 步 鉴 别 肌 张 力 的 异 常 情 况 (8) 功 能 评 定 功 能 评 定 可 以 对 痉 挛 或 肌 张 力 异 常 是 否 干 扰 或 站 立 平 衡 肌 移 动 等 功 能 以 及 日 常 生 活 活 动 能 力 进 行 评 定 痉 挛 是 指 在 上 运 动 神 经 元 损 伤 后 由 于 脑 干 和 脊 髓 反 射 亢 进 二 是 局 部 对 被 动 运 动 的 阻 力 增 大 的 而 一 种 状 态 ( 一 ) 痉 挛 发 生 的 病 理 生 理 机 制 痉 挛 的 机 制 尚 不 十 分 清 楚, 目 前 倾 向 于 反 射 介 导 机 制 和 非 反 射 介 导 俩 278

279 种 机 制 1. 反 射 介 导 机 制 正 常 骨 骼 的 梭 捏 肌 接 受 脊 髓 欠 佳 r 运 动 神 经 元 支 陪 章 程 肌 肉 受 到 牵 拉 是 首 先 兴 奋 肌 梭 捏 的 螺 旋 状 案 首 器 引 发 反 射, 是 受 牵 连 的 肌 肉 收 缩, 以 对 抗 牵 连 当 牵 连 力 量 进 一 步 贾 大 师, 则 可 兴 奋 腱 器 官, 是 牵 张 反 射 受 牵 制, 一 避 免 被 牵 拉 的 肌 肉 收 的 损 伤 牵 张 反 射 是 指 由 神 经 支 配 的 骨 骼 肌 子 啊 受 到 牵 拉 时 发 生 放 射 性 收 缩 中 枢 控 制 系 统 和 中 枢 易 化 系 统 个 的 失 衡 与 痉 挛 的 而 形 成 有 明 确 短 息, 中 枢 神 经 系 统 源 于 大 脑 皮 髓, 小 脑 前 叶 和 旁 边 中 央 宵 夜 以 及 纹 状 体, 下 行 传 到 路 径 属 于 椎 体 外 系, 总 数 易 化 系 统 起 源 于 小 脑, 下 行 传 导 路 径 是 网 状 脊 髓 易 化 系 统 的 前 庭 脊 髓 易 化 系 统 中 枢 易 化 系 统 主 要 表 现 在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1 运 动 神 经 元 兴 奋 性 增 强 2 去 神 经 高 校 现 象, 去 神 经 搞 笑 是 指 是 受 体 地 址 的 名 感 性 提 高 3a 运 动 神 经 元 兴 奋 性 增 高 2. 非 反 射 介 导 的 机 制 肌 张 力 常 与 牵 连 反 射 有 关 外, 海 域 组 织 的 内 在 特 性, 即 肌 肉, 肌 腱 关 节 等 组 织 的 粘 弹 性 等 机 械 特 性 有 关, 这 种 生 物 学 特 征 是 肌 前 卫 及 结 缔 组 织 在 受 到 牵 拉 是, 产 生 单 行 回 梭 力, 他 是 肌 张 力 产 生 的 基 础 3. 痉 挛 的 神 经 递 质 变 化 脊 髓 损 伤 后 的 痉 挛 患 者 吸 入 烟 碱 后 没 能 明 显 增 加 痉 挛 程 度, 可 以 人 为 脊 髓 横 断 后 的 状 态 是 一 种 胆 碱 现 象, 氨 基 酸 类 神 经 介 质 在 肌 张 力 中 其 重 要 作 用 脊 髓 损 伤 后 的 痉 挛 状 态 有 许 多 因 素 组 成, 包 括 横 断 上 下 不 停 神 经 递 质 的 变 化 综 上 所 述, 造 成 痉 挛 的 原 因 很 复 杂, 人 需 要 进 一 步 研 究 279

280 ( 二 ) 痉 挛 的 临 床 意 义 1. 痉 挛 的 益 处 (1) 借 助 伸 肌 痉 挛 等 帮 助 患 者 站 立 行 走 (2) 活 动 多 强 的 牵 张 反 射 可 促 进 等 常 和 离 心 自 主 收 缩 的 肌 力, 但 向 心 收 缩 力 弱 (3) 可 以 相 对 保 持 肌 容 积 (4) 在 无 称 重 和 失 用 的 情 况 下, 可 因 此 而 预 防 骨 质 疏 松 (5) 降 低 麻 痹 性 肢 体 的 依 赖 性 水 肿 (6) 充 当 静 脉 肌 肉 泵, 降 低 发 生 深 静 脉 血 栓 的 危 险 性 2. 痉 挛 的 弊 端 (1) 由 于 痉 挛, 膜 内 收 呈 剪 刀 样 或 屈 肌 痉 挛 二 损 害 站 立 平 衡 (2) 由 于 伸 肌 痉 挛 和 阵 挛 损 害 不 太 的 摆 动 向 (3) 导 致 缓 慢 的 自 主 运 动 (4) 由 于 屈 肌 痉 挛 导 致 皮 肤 应 力 增 加, 这 一 现 象 也 可 发 生 在 床 位 和 轮 椅 (5) 由 于 紧 张 性 牵 张 反 射 亢 进 或 屈 肌 痉 挛 造 成 的 挛 缩 危 险 (6) 自 发 性 痉 挛 导 致 睡 眠 障 碍 (7) 由 于 屈 肌, 被 收 集 痉 挛 静 息 会 阴 清 洁 损 害 性 功 能 (8) 由 于 痉 挛 或 阵 挛 干 扰 驾 驶 轮 椅, 助 动 车 (9) 虽 然 发 部 分 痉 挛 可 无 疼 痛, 但 持 续 的 去 肌 痉 挛 可 导 致 疼 痛 (10) 可 增 加 骨 折 异 位 骨 化 的 危 险 性 280

281 痉 挛 的 评 定 量 表 : 通 过 量 表 评 定 可 以 对 痉 挛 或 肌 张 力 异 常 是 否 干 扰 生 活 自 理 能 力, 坐 或 站 立 平 衡 及 移 动 等 能 力 进 行 评 定, 具 体 内 容 包 括 是 否 有 床 上 活 动 移 动 行 走 和 生 活 自 理 能 力 的 损 害 及 其 程 度 等 功 能 活 动 障 碍, 可 能 是 由 于 痉 挛 或 肌 张 力 过 强 所 致, 也 可 能 是 由 于 肌 力 减 弱 或 挛 缩 所 致 因 此, 评 定 者 必 须 结 合 病 史 和 神 经 肌 肉 的 功 能 检 查, 以 确 定 造 成 的 功 能 活 动 障 碍 的 原 因, 并 分 析 与 肌 张 力 相 关 的 功 能 活 动 障 碍 情 况 有 时 痉 挛 有 助 于 某 些 功 能 活 动, 因 此 若 采 用 降 低 痉 挛 的 治 疗 方 法 可 能 反 而 使 患 者 的 功 能 水 平 降 低, 对 于 此 种 情 况 应 通 过 功 能 评 定 方 法 予 以 鉴 别 Brunnstrom 评 定 法 Fugl-meyer 评 定 量 表 功 能 独 立 性 量 表 (FIM) 等 量 表 可 间 接 提 供 痉 挛 和 其 他 肌 张 力 异 常 改 变 的 评 定 Barthel 指 数 等 日 常 生 活 活 动 能 力 的 评 定 方 法 可 能 对 评 定 与 痉 挛 和 肌 张 力 相 关 的 功 能 状 态 改 变 有 价 值 1 改 良 Ashworth 分 级 法 改 良 Ashworth 分 级 法 属 于 痉 挛 手 法 评 定 方 法 之 一, 手 法 评 定 是 根 据 关 节 进 行 被 动 运 动 时 所 感 受 的 阻 力 来 分 级 评 定 的 方 法, 是 临 床 上 评 定 痉 挛 的 主 要 手 段 由 于 Ashworth 原 始 痉 挛 5 级 分 级 评 定 时 容 易 出 现 集 束 效 应, 即 大 部 分 患 者 集 中 间 等 级, 中 级 评 分 水 平, 因 此 存 在 一 定 缺 陷, 为 此, 改 良 的 Ashworth 分 级 法 添 加 了 一 个 中 间 等 级, 以 降 低 处 于 中 间 级 别 附 近 的 集 束 效 应 同 时, 改 良 的 Ashworth 分 级 法 评 定 时 还 需 要 考 虑 阻 力 出 现 的 角 度, 并 要 求 将 281

282 被 动 运 动 的 速 度 控 制 在 1 秒 内 通 过 全 关 节 活 动 范 围 (1) 评 定 方 法 : 检 查 评 定 时, 患 者 处 于 舒 适 体 位, 一 般 采 用 仰 卧 位, 分 别 对 双 侧 上 下 肢 进 行 被 动 关 节 活 动 范 围 运 动 (2) 结 果 记 录 与 分 析 : 具 体 见 表 5-9. (3) 改 良 Ashworth 分 级 法 的 特 点 1) 优 点 : 评 定 方 法 较 为 便 捷, 且 改 良 的 Ashworth 分 级 法 具 有 较 好 的 评 定 者 间 信 度 2) 缺 点 : 不 能 区 分 痉 挛 和 其 他 导 致 肌 张 力 增 高 的 障 碍 问 题 2 Brunnstrom 评 定 法 Brunnstrom 运 动 功 能 评 定 法 是 脑 卒 中 最 常 用 的 评 定 运 动 模 式 的 一 种 方 法, 具 体 评 定 方 法 见 第 十 四 章 脑 卒 中 主 要 功 能 障 碍 评 定 3 Fugl-meyer 评 定 法 Fugl-meyer 评 定 法 是 由 Fugl-meyer 及 其 同 仁 于 1975 年 发 表 的 专 门 用 于 脑 卒 中 偏 瘫 的 评 定, 累 加 积 分 量 表 该 评 定 法 量 表 是 由 以 下 几 部 分 组 成 : 运 动 平 衡 感 觉 关 节 活 动 度 及 疼 痛 其 中 运 动 部 分 评 定 法 是 在 Brunnstrom 评 定 法 的 基 础 上 表 5-9 改 良 Ashworth 分 级 法 评 定 标 准 级 别 评 定 标 准 0 级 无 肌 张 力 的 增 加 1 级 肌 张 力 略 微 增 加, 受 累 部 分 被 动 屈 伸 时, 在 关 节 活 动 范 围 之 末 时 出 现 突 然 卡 住, 然 后 均 呈 现 最 小 的 阻 力 或 释 放 282

283 1ˊ 级 肌 张 力 轻 度 增 加, 表 现 为 被 动 延 伸 时, 在 ROM 后 50% 范 围 内 出 现 突 然 卡 住, 然 后 均 呈 现 最 小 的 阻 力 2 级 肌 张 力 较 明 显 的 增 加, 通 过 关 节 活 动 范 围 的 大 部 分 时 肌 张 力 均 较 明 显 的 增 加, 但 受 累 部 分 仍 然 较 容 易 的 被 移 动 3 级 肌 张 力 严 重 增 高, 被 动 活 动 困 难 4 级 僵 直, 受 累 部 分 被 动 屈 伸 时 呈 现 僵 直 状 态, 不 能 活 动 建 立 的, 按 照 偏 瘫 恢 复 过 程, 分 为 6 个 大 项, 具 体 评 定 方 法 及 内 容 见 第 十 四 章 脑 卒 中 主 要 功 能 障 碍 评 定 1 股 内 收 肌 张 力 量 表 股 内 收 肌 张 力 量 表 是 评 定 髓 内 收 肌 群 的 特 异 性 量 表, 主 要 用 于 内 收 肌 张 力 高 的 患 者 治 疗 前 后 肌 张 力 改 变 的 评 定, 包 括 0 4 个 等 级, 具 体 见 表 表 5 10 髓 内 收 肌 群 张 力 分 级 评 定 表 分 级 评 分 标 准 0 肌 张 力 不 增 加 1 肌 张 力 增 加, 髓 关 节 在 一 个 人 的 帮 助 下 很 容 易 外 展 到 45 2 髓 关 节 在 一 个 人 的 帮 助 下 稍 许 用 力 可 以 外 展 到

284 3 髓 关 节 在 一 个 人 的 帮 助 下 中 度 用 力 可 以 外 展 到 45 4 需 要 两 个 人 才 能 将 髓 关 节 外 展 到 45 临 床 痉 挛 指 数 20 世 纪 80 年 代, 加 拿 大 学 者 Levin 和 Hui-Chan 根 据 临 床 的 实 际 应 用, 提 出 了 一 个 定 量 评 定 痉 挛 的 量 表 即 临 床 痉 挛 指 数 (CSI), 包 括 腱 反 射 肌 张 器 力 及 阵 挛 三 个 方 面, 目 前 主 要 应 用 于 脑 损 伤 和 脊 髓 损 伤 后 下 肢 痉 挛 的 评 定 若 用 于 踝 关 节, 评 定 内 容 则 应 包 括 跟 腱 反 射 小 腿 三 头 肌 的 肌 张 力 踝 阵 挛 1) 腱 反 射 ;0 分 : 无 反 射 ;1 分 : 反 射 减 弱 ;2 分 ; 反 射 正 常 ;3 分 : 反 射 活 跃 ;4 分 : 反 射 亢 进 2) 肌 张 力 ;0 分 : 无 阻 力 ( 软 瘫 );1 分 : 阻 力 降 低 ( 低 张 力 );4 分 : 正 常 阻 力 ;6 分 : 阻 力 轻 到 中 度 增 加 ;8 分 : 阻 力 中 度 增 加 3) 阵 挛 :1 分 : 无 阵 挛 ;2 分 : 阵 挛 1-2 次 ;3 分 : 阵 挛 2 次 以 上 ;4 分 : 阵 挛 持 续 超 过 30 秒 (2) 结 果 判 断 :0 6 分 : 无 痉 挛 ;7 9 分 : 轻 度 痉 挛 ;10 12 分 : 中 度 痉 挛 ;13 16 分 : 重 度 痉 挛 6 Oswestry 等 级 量 表 Oswestry 等 级 量 表 主 要 用 于 评 价 肌 张 力 的 级 别, 通 过 运 动 功 能 的 综 合 评 定, 了 解 患 者 的 功 能 状 况 同 时 也 考 虑 到 姿 势 反 射 以 及 脑 干 脊 髓 对 肌 张 力 的 影 响, 具 体 见 表 表 5 11 Oswestry 等 级 量 表 分 级 评 分 标 准 284

285 0 仅 有 肌 痉 挛 不 能 活 动, 肌 紧 张 性 反 射 或 脊 反 射 存 在 1 严 重 肌 痉 挛 活 动 非 常 困 难, 肢 体 仅 呈 痉 挛 协 同 模 式, 肢 体 仅 呈 总 体 屈 曲 状 态, 在 被 动 屈 曲 时 或 从 伸 展 体 位 转 变 2 严 重 痉 挛 活 动 困 难 呈 明 显 痉 挛 协 同 模 式, 可 存 在 屈 曲 和 伸 展 两 种 状 态, 患 者 可 屈 曲 处 于 伸 展 位 置 的 肢 体 及 伸 展 处 于 屈 曲 位 置 的 肢 体, 有 或 无 近 端 关 节 的 活 动 3 中 度 痉 挛 可 活 动, 呈 痉 挛 模 式, 在 远 端 关 节 ( 踝 关 节 或 髓 关 节 ) 存 在 小 范 围 的 活 动 4 轻 度 痉 挛 肢 体 在 抗 阻 运 动 或 身 体 其 他 部 位 用 力 时, 仍 呈 痉 挛 模 式, 远 端 关 节 可 在 较 大 范 围 中 活 动 5 无 痉 挛 活 动 正 常, 不 存 在 痉 挛 模 改 良 Tardieu 量 表 改 良 Tardieu 量 表 是 一 个 等 级 量 表, 用 于 评 定 特 定 的 伸 展 速 度 下 的 肌 肉 反 应 强 度 ( 从 最 慢 到 尽 可 能 快 ), 同 时 将 抓 握 角 度 也 作 为 一 项 临 床 评 定, 在 评 定 痉 挛 是 同 时 考 虑 到 三 个 变 量 与 Ashhworth 痉 挛 量 表 相 比 同 样 具 有 较 好 的 效 度 注 意 事 项 1. 要 求 患 者 尽 量 放 松, 由 评 定 者 支 持 和 移 动 肢 体 2. 所 有 的 运 动 均 应 予 以 评 定, 且 特 别 要 注 意 在 初 始 视 诊 时 被 确 定 为 有 问 题 的 部 位 3. 评 定 者 应 保 持 固 定 形 式 和 持 续 的 徒 手 接 触, 并 以 恒 定 的 速 度 移 动 患 者 肢 体 285

286 4. 若 欲 与 挛 缩 鉴 别, 可 加 用 拮 抗 肌 的 肌 电 图 检 查 5. 在 评 定 过 程 中, 评 定 者 应 熟 悉 正 常 反 应 的 范 围, 以 便 建 立 估 价 异 常 反 应 的 恰 当 参 考 6. 在 局 部 或 单 侧 功 能 障 碍 ( 如 偏 瘫 ) 时, 注 意 不 宜 将 非 受 累 侧 作 为 正 常 肢 体 进 行 比 较 五 主 动 运 动 评 定 通 过 主 动 运 动 评 定 可 进 一 步 鉴 别 肌 张 力 异 常 的 情 况 自 主 肌 力 的 评 定 方 法 可 采 用 常 用 的 徒 手 肌 力 评 定 方 法 六 功 能 评 定 功 能 评 定 可 以 对 痉 挛 或 肌 张 力 异 常 是 否 干 扰 坐 或 站 立 平 衡 及 移 行 等 功 能 以 及 日 常 生 活 活 动 能 力 进 行 评 定 具 体 可 以 包 括 是 否 有 床 上 活 动 转 移 行 走 和 生 活 自 理 能 力 的 损 害 及 其 程 度 等 七 生 物 力 学 评 定 方 法 痉 挛 的 生 物 力 学 评 定 方 法 试 图 量 化 痉 挛 患 者 肢 体 的 位 相 性 牵 张 反 射 和 紧 张 性 牵 张 反 射 指 标 : 力 矩 阈 值 肌 电 信 号 钟 摆 试 验 屈 曲 维 持 试 验 便 携 式 测 力 计 方 法 等 速 装 置 评 定 方 法 钟 摆 试 验 评 定 方 法 286

287 患 者 坐 位 或 仰 卧 位, 膝 关 节 于 检 查 床 缘 屈 曲, 小 腿 在 床 外 下 垂 然 后 将 患 者 膝 关 节 抬 高 至 充 分 伸 展 位, 当 小 腿 自 膝 关 节 充 分 伸 展 位 自 由 落 下 时, 通 过 电 子 量 角 器 ( 或 肌 电 图 ) 记 录 小 腿 钟 摆 样 的 摆 动 情 况 评 定 指 标 包 括 放 松 指 数 (relaxation index,ri) 等 屈 曲 维 持 试 验 屈 曲 维 持 试 验 用 于 上 肢 痉 挛 的 评 定 评 定 方 法 患 者 舒 适 坐 位 患 侧 肩 屈 曲 20 ~30, 外 展 60 ~70, 肘 关 节 位 于 支 架 上, 前 臂 旋 前 固 定, 采 用 一 被 动 活 动 装 置, 使 肘 关 节 在 水 平 面 上 活 动, 并 用 电 位 计 转 速 计 记 录 肘 关 节 位 置 角 度 和 速 度 力 矩 计 记 录 力 矩 用 表 面 电 极 记 录 肱 二 头 肌 肱 桡 肌 肱 三 头 肌 外 侧 的 肌 电 活 动 1. 优 点 (1) 重 测 信 度 较 高 (2) 与 Ashworth 分 级 法 相 关 性 好 (3) 可 在 普 通 的 装 置 上 进 行 (4) 可 区 分 偏 瘫 痉 挛 和 帕 金 森 强 直 2. 缺 点 必 须 进 行 多 次 检 查, 并 计 算 其 平 均 值 便 携 式 测 力 计 方 法 287

288 评 定 方 法 采 用 Penny 和 Giles 便 携 式 测 力 计 记 录 达 到 被 动 运 动 终 点 时 便 携 式 测 力 计 的 读 数 评 定 指 标 一 般 在 踝 跖 屈 痉 挛 评 定 时 采 用 低 速 (10 ~12 /s) 高 速 (20 ~ 100 /s) 的 测 试 速 度 进 行 3 次 连 续 被 动 踝 背 屈, 低 速 时 3 秒 内 完 成, 高 速 时 0.5 秒 内 完 成 特 点 1. 与 肌 电 活 动 及 等 速 装 置 的 共 同 研 究 表 明 其 测 试 信 度 较 高 2. 可 通 过 低 速 和 高 速 测 试 区 分 痉 挛 时 阻 力 矩 ( 抵 抗 性 肌 紧 张 ) 中 的 反 射 成 分 和 非 反 射 成 分, 尤 其 适 用 于 长 期 痉 挛 患 者 等 速 装 置 评 定 方 法 ( 一 ) 评 定 方 法 ( 二 ) 评 定 指 标 ( 三 ) 信 度 和 效 度 ( 四 ) 优 缺 点 生 物 力 学 评 定 方 法 注 意 事 项 (1) 滞 后 或 肌 肉 触 变 性 生 理 现 象 (2) 肌 张 力 过 强 可 能 包 括 反 射 成 分 和 非 反 射 成 分 : 电 生 理 评 定 方 法 288

289 电 生 理 评 定 方 法 也 可 用 于 评 定 痉 挛 和 张 力 过 强 一 表 面 电 极 肌 电 图 二 H 反 射 三 F 波 反 应 四 紧 张 性 振 动 反 射 五 屈 肌 反 射 六 腰 骶 激 发 电 位 电 生 理 评 定 方 法 表 面 电 极 肌 电 图 利 用 多 通 道 表 面 电 极 肌 电 图 是 电 生 理 评 定 方 法 中 较 为 可 取 的 一 种 方 法 表 面 电 极 肌 电 图 常 可 用 于 鉴 别 挛 缩 和 拮 抗 肌 痉 挛 表 面 电 极 肌 电 图 也 可 用 于 帮 助 选 择 治 疗 方 法 和 随 访 治 疗 效 果 电 生 理 评 定 方 法 H 反 射 评 定 指 标 1. Hmax/Mmax 比 值 2.H 反 射 兴 奋 性 曲 线 3. 其 他 H 波 恢 复 曲 线 H 波 频 率 抑 制 曲 线 等 缺 点 1. 操 作 困 难 2. 影 响 结 果 的 因 素 多 3. 相 关 性 差 4. 可 重 复 性 低 289

290 电 生 理 评 定 方 法 F 波 反 应 在 H 波 研 究 工 作 的 基 础 上, 进 一 步 发 现, 当 超 强 刺 激 作 用 于 神 经 干 时, 其 所 支 配 肌 上 尚 可 记 录 到 一 迟 发 电 位 这 一 电 位 即 为 F 波 电 生 理 评 定 方 法 紧 张 性 振 动 反 射 紧 张 性 振 动 反 射 (tonic vibration reflex) 是 应 用 电 动 振 动 器 刺 激 时 所 产 生 的 肌 电 持 续 性 收 缩 反 应 痉 挛 患 者 的 紧 张 性 振 动 反 射 减 弱 电 生 理 评 定 方 法 屈 肌 反 射 屈 肌 反 射 可 以 在 刺 激 屈 肌 反 射 或 足 底 后, 通 过 估 价 胫 前 肌 肌 电 活 动 而 记 录, 其 反 映 中 间 神 经 元 活 动 的 整 体 情 况 电 生 理 评 定 方 法 腰 骶 激 发 电 位 刺 激 胫 神 经 可 激 发 腰 骶 反 应, 其 可 反 映 脊 髓 后 角 的 突 触 前 抑 制 在 T12 棘 突 处 可 很 容 易 测 量 到 这 一 激 发 反 应 激 发 反 应 常 规 有 三 个 峰 顶 : 1. 无 规 则 的 正 向 偏 转 波 (P1); 2. 负 向 偏 转 波 (S); 3. 第 二 个 较 大 幅 度 的 正 向 派 扭 转 波 (P2) 牵 伸 技 术 第 一 节 概 述 一 定 义 与 分 类 牵 伸 技 术 (Stretching) 290

291 运 用 外 力 ( 人 工 或 机 械 / 电 动 设 备 ) 牵 伸 短 缩 或 挛 缩 组 织 并 使 其 延 长, 作 轻 微 超 过 组 织 阻 力 和 关 节 活 动 范 围 内 的 运 动 目 的 重 新 获 得 关 节 周 围 软 组 织 的 伸 展 性 降 低 肌 张 力, 改 善 或 恢 复 关 节 的 活 动 范 围 2. 分 类 1 根 据 牵 拉 力 量 的 来 源 : 手 法 牵 伸 机 械 ( 电 动 ) 牵 伸 自 我 牵 伸 2 根 据 牵 伸 力 量 来 源 和 参 与 程 度 : 被 动 牵 伸 主 动 牵 伸 神 经 肌 肉 抑 制 技 术 获 得 关 节 周 围 软 组 织 的 伸 展 性 降 低 肌 张 力, 改 善 或 恢 复 关 节 的 活 动 范 围 二 肌 肉 牵 伸 作 用 1. 增 加 关 节 的 活 动 范 围 2. 防 止 组 织 发 生 不 可 逆 性 挛 缩 3. 调 节 肌 张 力 4. 阻 断 恶 性 循 环 缓 解 疼 痛 291

292 5. 提 高 肌 肉 的 兴 奋 性 三 肌 肉 牵 伸 程 序 1. 康 复 评 估 2. 选 择 牵 伸 方 法 3. 向 患 者 解 释 牵 伸 目 的 和 步 骤 4. 牵 伸 技 术 参 数 设 置 及 其 调 节 ⑴ 患 者 体 位 ⑵ 治 疗 师 位 置 和 规 范 术 语 ⑶ 牵 伸 方 向 ⑷ 牵 伸 强 度 ⑸ 牵 伸 时 间 ⑹ 牵 伸 疗 程 ⑺ 治 疗 反 应 4. 牵 伸 技 术 参 数 设 置 及 其 调 节 ⑴ 患 者 体 位 一 般 选 择 卧 位 坐 位 和 站 立 位 ( 根 据 不 同 牵 伸 方 法 选 择 ) ⑵ 治 疗 师 位 置 和 规 范 术 语 根 据 牵 伸 部 位 需 要 及 时 调 整 ⑶ 牵 伸 方 向 牵 伸 力 量 的 方 向 应 与 肌 肉 紧 张 或 挛 缩 的 方 向 相 反 ⑷ 牵 伸 强 度 低 强 度 长 时 间 的 持 续 牵 伸 效 果 优 于 高 强 度 短 时 间 的 牵 伸 4. 牵 伸 技 术 参 数 设 置 及 其 调 节 ⑸ 牵 伸 时 间 被 动 牵 伸 持 续 时 间 为 每 次 10 ~ 15s, 也 可 达 30~60 每 次 之 间 要 休 息 30s 左 右 ; 机 械 性 牵 伸 每 次 15 ~ 20min ⑹ 牵 伸 疗 程 10 次 为 一 个 疗 程, 一 般 3 ~ 5 个 疗 程 292

293 ⑺ 治 疗 反 应 在 康 复 过 程 中 需 对 患 者 进 行 定 期 评 估, 根 据 具 体 情 况 和 个 体 差 异 制 定 合 理 的 参 数 四 肌 肉 牵 伸 种 类 与 方 法 ㈠ 被 动 牵 伸 1. 手 法 牵 伸 最 常 用 的 牵 伸 技 术 2. 机 械 牵 伸 牵 伸 时 间 至 少 持 续 20min 3. 自 我 牵 伸 又 称 主 动 牵 伸 ㈡ 主 动 抑 制 有 意 识 的 自 主 控 制 1. 收 缩 放 松 操 作 步 骤 : 注 意 事 项 : 无 痛 状 态 下 完 成 应 用 举 例 : 踝 跖 屈 肌 牵 张 ㈡ 主 动 抑 制 2. 收 缩 放 松 收 缩 操 作 步 骤 : 注 意 事 项 : 同 收 缩 放 松 技 术 应 用 举 例 : 踝 跖 屈 肌 紧 张 ㈡ 主 动 抑 制 3. 拮 抗 肌 收 缩 操 作 步 骤 : 注 意 事 项 : 避 免 施 加 太 大 的 阻 力 应 用 举 例 : 踝 跖 屈 疼 痛 紧 张 293

294 ㈡ 主 动 抑 制 4. 附 属 牵 伸 方 法 ⑴ 热 疗 蜡 疗 热 敷 超 声 波 ⑵ 按 摩 ⑶ 关 节 松 动 术 ⑷ 肢 具 增 加 ROM 五 临 床 应 用 1. 适 应 证 2. 禁 忌 证 3. 注 意 事 项 ⑴ 牵 伸 前 必 须 先 进 行 康 复 评 估 ⑵ 避 免 过 度 牵 伸 ⑶ 避 免 牵 伸 水 肿 组 织 ⑷ 避 免 过 度 牵 伸 肌 力 较 弱 的 肌 肉 ⑸ 避 免 牵 伸 中 挤 压 关 节 ⑹ 患 者 必 须 积 极 配 合 治 疗 第 二 节 软 组 织 牵 伸 基 础 一 骨 骼 肌 生 理 学 骨 骼 肌 约 占 人 体 体 重 的 40%; 收 缩 是 骨 骼 肌 最 重 要 的 生 理 特 性 ; 肌 纤 维 属 永 久 性 细 胞, 不 能 再 生, 一 旦 遭 受 破 坏 则 成 为 永 久 性 缺 失 294

295 二 骨 骼 肌 收 缩 力 学 分 析 影 响 骨 骼 肌 收 缩 力 学 因 素 主 要 有 三 个 : 前 负 荷 后 负 荷 肌 肉 内 部 功 能 状 态 的 改 变 ⒈ 前 负 荷 在 肌 肉 收 缩 前 处 于 某 种 被 拉 长 状 态 下 所 加 载 的 负 荷, 称 为 前 负 荷 这 种 被 拉 长 状 态 的 长 度 称 为 初 长 度 前 负 荷 反 应 长 度 对 张 力 的 影 响 肌 肉 在 最 适 前 负 荷 和 最 适 初 长 度 产 生 最 大 的 张 力 ⒉ 后 负 荷 肌 肉 开 始 收 缩 时 才 能 遇 到 的 负 荷 或 阻 力 称 后 负 荷 其 不 增 加 肌 肉 初 长 度, 但 能 阻 碍 收 缩 时 肌 肉 的 缩 短 肌 肉 所 产 生 的 张 力 与 收 缩 速 度 二 者 呈 反 比 关 系 ⒊ 肌 肉 收 缩 能 力 的 改 变 对 肌 肉 收 缩 的 影 响 各 种 理 化 及 生 物 因 素 如 缺 氧 酸 中 毒 肌 肉 中 能 源 物 质 缺 乏, 机 械 性 创 伤 和 生 物 感 染 都 可 能 降 低 肌 肉 收 缩 的 效 果 钙 离 子 咖 啡 因 肾 上 腺 素 等 体 液 因 素 以 及 运 动 锻 炼 则 提 高 肌 肉 的 收 缩 效 果 4. 软 组 织 对 牵 伸 的 反 应 和 影 响 因 素 (1) 软 组 织 (2) 肌 腱 与 周 围 组 织 的 结 构 295

296 (3) 肌 肉 (4) 肌 梭 属 于 本 体 感 受 器 (5) 关 节 活 动 度 指 身 体 某 部 位 或 结 构 运 动 或 被 运 动 到 既 定 运 动 范 围 的 能 力, 即 功 能 性 活 动 范 围 (ROM) 三 骨 骼 肌 的 收 缩 方 式 1. 等 张 收 缩 肌 肉 收 缩 时, 肌 张 力 基 本 不 变, 但 肌 长 度 发 生 变 化, 产 生 关 节 运 动 又 称 动 态 收 缩 根 据 等 张 收 缩 时 肌 纤 维 长 度 改 变 不 同, 分 为 向 心 性 收 缩 和 离 心 性 收 缩 1. 等 张 收 缩 向 心 性 收 缩 如 屈 肘 时 的 肱 二 头 肌 收 缩 伸 膝 时 的 股 四 头 肌 收 缩 离 心 性 收 缩 如 负 重 屈 肘 后 缓 慢 放 松 时 的 肱 二 头 肌 收 缩, 下 蹲 时 的 股 四 头 肌 收 缩 2. 等 长 收 缩 肌 肉 收 缩 时, 肌 肉 的 起 止 点 之 间 的 距 离 无 变 化, 其 肌 纤 维 长 度 基 本 不 变, 亦 不 发 生 关 节 运 动, 但 肌 张 力 明 显 增 高 又 称 等 长 静 态 收 缩 如 半 蹲 位 时 的 股 四 头 肌 收 缩 ; 手 握 哑 铃 做 伸 屈 肘 活 动 进 行 的 锻 炼 四 软 组 织 挛 缩 及 其 类 型 挛 缩 定 义 : 肌 腱 装 置 和 通 过 关 节 周 围 的 软 组 织 适 应 性 短 缩, 导 致 被 动 或 主 动 牵 伸 明 显 的 抵 抗 和 限 制 ROM 如 肘 屈 曲 挛 缩 ; 髋 内 收 肌 挛 缩 ㈠ 挛 缩 常 见 的 原 因 296

297 由 于 疾 病 使 身 体 某 部 位 长 期 制 动 ; 坐 位 工 作 和 生 活 习 惯 ; 姿 势 异 常 和 肌 肉 失 衡 ; 骨 骼 肌 和 神 经 肌 肉 的 受 损 ; 组 织 创 伤 所 导 致 的 炎 症 和 疼 痛 ; 先 天 或 后 天 畸 形 ㈡ 挛 缩 分 类 肌 静 力 性 挛 缩 瘢 痕 粘 连 纤 维 性 粘 连 不 可 逆 性 挛 缩 假 性 肌 静 力 性 挛 缩 第 三 节 上 肢 肌 肉 牵 伸 技 术 一 肩 部 肌 肉 ㈠ 徒 手 被 动 牵 伸 1. 肩 部 前 屈 牵 伸 肌 群 : 肩 关 节 后 伸 肌 群 牵 伸 目 的 : 增 加 肩 关 节 前 屈 的 活 动 范 围 患 者 体 位 : 仰 卧 位, 上 肢 前 屈, 屈 肘, 前 臂 及 手 放 松 治 疗 师 位 置 : 面 向 患 者 站 在 牵 伸 一 侧, 上 方 手 从 内 侧 握 住 肘 关 节 / 肱 骨 远 端 的 后 方, 下 方 手 放 在 肩 胛 骨 腋 缘 固 定 肩 胛 骨 1. 肩 部 前 屈 297

298 牵 伸 手 法 : 上 方 手 将 肱 骨 被 动 前 屈 到 最 大 范 罔, 以 拉 长 肩 后 伸 肌 群 牵 拉 大 圆 肌, 或 者 固 定 胸 椎 或 骨 盆 上 部 以 牵 拉 背 阔 肌 上 方 的 手 将 移 动 患 者 肱 骨 被 动 前 屈 至 肩 完 全 屈 曲 的 最 大 范 围, 以 牵 拉 肩 关 节 后 伸 肌 群 2. 肩 部 后 伸 牵 伸 肌 群 : 肩 关 节 前 屈 肌 群 牵 伸 目 的 : 增 加 肩 关 节 后 伸 的 活 动 范 围 患 者 体 位 : 俯 卧 位, 上 肢 放 在 体 侧, 前 臂 及 手 放 松 治 疗 师 位 置 ; 面 向 患 者 站 在 牵 伸 一 侧, 上 方 手 放 在 肩 胛 骨 上 固 定 肩 胛 骨, 下 方 手 从 掌 侧 握 住 肘 关 节 肩 部 后 伸 牵 伸 手 法 : 下 方 的 手 从 掌 侧 托 起 肱 骨 远 端, 将 肱 骨 被 动 后 伸 至 最 大 范 围, 以 拉 长 肩 前 屈 肌 群, 注 意 固 定 好 肩 胛 骨 后 部 并 防 止 代 偿 运 动 3. 肩 部 外 展 牵 伸 肌 群 : 肩 内 收 肌 群 牵 伸 目 的 : 增 加 肩 外 展 活 动 范 围 患 者 体 位 : 仰 卧 位 : 肩 外 展, 屈 肘 90 治 疗 师 位 置 : 面 向 患 者 站 在 牵 伸 侧, 上 方 手 托 住 肘 部, 下 方 手 放 在 腋 下 肩 部 外 展 牵 伸 手 法 : 上 方 手 托 住 肱 骨 远 端, 将 肱 骨 被 动 外 展 至 最 大 范 围, 以 牵 伸 肩 内 收 肌 群 下 方 手 固 定 肩 胛 骨 的 腋 侧 缘, 移 动 患 者 肱 骨 被 动 外 展 至 肩 完 全 外 展 的 最 大 范 围, 以 牵 拉 肩 内 收 肌 群 298

299 4. 肩 部 的 内 旋 牵 伸 肌 群 : 肩 外 旋 肌 群 牵 伸 目 的 : 增 加 肩 内 旋 活 动 度 患 者 体 位 : 仰 卧 位, 外 展 患 者 肩 关 节 至 一 舒 服 的 位 置 ( 起 始 的 30 或 45 ) 或 肩 关 节 稳 定 在 外 展 90 屈 肘 90 治 疗 师 位 置 : 面 向 患 者 的 足, 站 在 牵 伸 一 侧 内 侧 手 握 住 肱 骨 远 端, 外 侧 手 握 住 前 臂 远 端 肩 部 的 内 旋 牵 伸 手 法 : 内 侧 手 固 定 肱 骨 远 端, 外 侧 手 移 动 前 臂 使 肩 关 节 内 旋, 将 前 臂 向 床 面 被 动 运 动 至 最 大 范 围, 充 分 拉 长 肩 关 节 外 旋 肌 群 5. 肩 关 节 外 旋 牵 伸 肌 群 : 肩 内 旋 肌 群 牵 伸 目 的 : 增 加 肩 关 节 外 旋 ( 以 牵 拉 肩 内 旋 肌 ) 患 者 体 位 : 仰 卧 位, 外 展 患 者 肩 关 节 至 一 舒 服 的 位 置 (30 ~45 ), 如 果 肩 关 节 稳 定 则 外 展 至 90 屈 肘 90 治 疗 师 位 置 : 面 向 患 者 站 在 牵 伸 的 一 侧, 外 侧 手 握 住 肱 骨 远 端, 内 侧 手 握 住 前 臂 远 端 肩 关 节 外 旋 牵 伸 手 法 : 内 侧 手 移 动 前 臂 使 肩 关 节 外 旋, 将 前 臂 向 床 面 被 动 运 动 至 最 大 范 围, 充 分 拉 长 肩 关 节 内 旋 肌 群 注 意 : 当 牵 拉 肩 内 外 旋 肌 肉 时, 施 加 的 牵 拉 力 通 过 肘 关 节 达 到 肩 关 节, 必 须 确 保 肘 关 节 稳 定 无 痛 和 较 低 的 牵 拉 强 度, 尤 其 是 骨 质 疏 松 的 患 者 要 特 别 当 心 299

300 6. 肩 关 节 水 平 外 展 牵 伸 肌 群 : 胸 肌 牵 伸 目 的 : 增 加 肩 水 平 外 展 活 动 度 ( 以 牵 拉 胸 肌 ) 患 者 体 位 ; 仰 卧 位, 患 侧 肩 部 需 位 于 床 沿, 肩 关 节 外 展 60 ~90 治 疗 师 位 置 : 面 向 患 者 站 在 牵 伸 一 侧 内 侧 手 握 住 肱 骨 远 端, 外 侧 手 握 住 前 臂 远 端 掌 侧 牵 伸 手 法 : 双 手 将 移 动 患 者 上 肢 向 地 面 方 向 被 动 运 动 肩 关 节 完 全 水 平 外 展 至 最 大 范 围, 以 牵 伸 肩 关 节 水 平 内 收 肌 胸 肌 胸 肌 的 牵 伸 也 可 以 在 坐 位 下 进 行, 患 者 双 手 5 指 交 叉 放 在 头 后 部, 治 疗 者 位 于 患 者 身 后, 双 手 分 别 握 住 肘 关 节 并 被 动 向 后 运 动 水 平 外 展, 同 时 让 患 者 配 合 作 深 吸 气 后 呼 气 的 运 动 7. 增 加 肩 胛 骨 的 活 动 牵 伸 肌 群 : 提 肩 胛 肌 患 者 体 位 : 坐 在 椅 上, 头 转 向 非 牵 伸 侧, 稍 向 前 屈, 直 至 颈 部 后 外 侧 有 酸 胀 感 牵 伸 侧 上 肢 外 展, 屈 肘, 手 放 在 头 后 部 治 疗 师 位 置 : 站 在 患 者 身 后 牵 伸 侧, 外 侧 手 从 前 面 托 住 上 臂 远 端, 内 侧 手 放 在 牵 伸 侧 颈 肩 部 变 界 处 牵 伸 手 法 : 外 侧 手 向 上 抬, 内 侧 手 向 下 压, 同 时, 让 患 者 深 吸 气 后 深 呼 气, 以 牵 伸 提 肩 胛 肌 ㈡ 自 我 牵 伸 定 义 自 我 牵 伸 是 患 者 在 通 过 治 疗 师 的 讲 后, 在 治 疗 者 的 指 导 下, 独 自 完 成 的 一 种 牵 伸 技 术 300

301 1. 长 轴 牵 伸 2. 分 离 牵 伸 3. 增 加 肩 前 屈 活 动 范 围 当 上 肢 前 屈 不 到 90 时, 可 侧 坐 在 桌 旁 牵 伸 侧 上 肢 放 在 桌 上, 伸 肘, 前 臂 旋 前, 非 牵 伸 侧 手 放 在 上 臂 上 面, 身 体 向 前 方 及 桌 子 方 向 倾 斜, 以 牵 伸 肩 后 伸 肌 群 4. 增 加 肩 后 伸 活 动 范 围 患 者 背 对 桌 子 而 坐 牵 伸 侧 上 肢 后 伸, 手 放 在 桌 上, 肘 非 牵 伸 侧 手 放 在 肩 部 以 固 定 肩 关 节, 身 体 向 前 并 向 下 运 动, 以 牵 伸 肩 前 屈 肌 群 5. 增 加 肩 外 展 活 动 范 围 当 上 肢 外 展 不 到 90 时, 可 坐 在 桌 旁 牵 伸 侧 上 肢 放 在 桌 上, 伸 肘, 前 臂 旋 前 非 牵 伸 侧 手 放 在 上 臂 上 面, 身 体 向 下 及 桌 子 方 向 倾 斜 5. 增 加 肩 外 展 活 动 范 围 如 果 上 肢 外 展 超 过 90, 可 侧 对 墙 边 站 立, 牵 伸 侧 肩 外 展, 屈 肘, 前 臂 放 在 墙 上, 牵 伸 肩 内 收 肌 群 非 牵 伸 侧 手 放 在 肱 骨 近 端, 固 定 肩 关 节, 身 体 缓 慢 下 蹲, 以 牵 伸 肩 内 收 肌 群 通 常 水 平 双 侧 内 收 肌 均 较 紧, 牵 拉 技 术 两 侧 都 可 运 用, 也 可 让 患 者 站 于 墙 角 进 行 自 我 牵 拉 6. 增 加 肩 旋 转 活 动 范 围 患 者 侧 坐 桌 旁 牵 伸 侧 上 肢 屈 肘 90 平 放 在 桌 上, 牵 伸 内 旋 肌 群 时, 前 臂 掌 面 离 开 桌 面 牵 伸 外 旋 肌 群 时, 前 臂 掌 面 向 桌 面 运 动, 牵 伸 肩 内 旋 肌 群 301

302 7. 增 加 肩 胛 骨 活 动 范 围 患 者 靠 墙 站 立 牵 伸 侧 上 肢 外 展, 屈 肘, 肘 部 接 触 墙 壁, 手 放 在 头 后 面, 头 部 转 向 非 牵 伸 侧, 稍 前 屈 牵 伸 时 身 体 稍 向 下 蹲, 使 肩 胛 骨 上 旋 也 可 以 坐 在 治 疗 床 边, 牵 伸 侧 手 抓 住 床 沿, 头 转 向 非 牵 伸 侧 并 前 屈, 非 牵 伸 侧 手 放 在 头 的 对 侧 牵 伸 时 双 手 同 时 反 方 向 用 力, 使 肩 胛 骨 向 下 运 动 二 肘 部 肌 肉 ㈠ 被 动 徒 手 牵 伸 1. 肘 关 节 伸 直 牵 伸 肌 群 : 屈 肘 肌 群 牵 伸 目 的 : 增 加 肘 关 节 伸 直 的 活 动 度 患 者 体 位 : 仰 卧 位, 上 肢 稍 外 展 治 疗 师 位 置 : 面 向 患 者 头 部 站 在 牵 伸 一 侧, 内 侧 手 放 在 肱 骨 近 端, 外 侧 手 握 住 前 臂 远 端 掌 侧 固 定 患 者 肩 胛 骨 和 肱 骨 近 端 的 前 部 肘 关 节 伸 直 牵 伸 手 法 : 外 侧 的 手 被 动 牵 伸 肘 关 节 至 最 大 范 围, 以 牵 拉 屈 肘 肌 群 2. 肘 关 节 屈 曲 牵 伸 肌 群 : 伸 肘 肌 群 牵 伸 目 的 : 增 加 肘 关 节 屈 曲 的 活 动 范 围 患 者 体 位 : 仰 卧 位, 上 肢 稍 外 展 治 疗 师 位 置 : 面 向 患 者 站 在 牵 伸 一 侧, 上 方 手 握 住 前 臂 远 端 掌 侧, 下 方 手 托 住 肘 部, 注 意 固 定 好 肱 骨 302

303 牵 伸 手 法 : 上 方 的 手 被 动 屈 曲 肘 关 节 至 最 大 范 围, 以 牵 伸 伸 肘 肌 群 患 者 也 可 取 坐 位, 手 放 在 颈 后 部 治 疗 者 外 侧 手 握 住 肘 部 向 上 牵 伸, 内 侧 手 握 住 腕 部 向 下 牵 伸 此 法 对 牵 伸 肱 三 头 肌 长 头 的 效 果 较 好 3. 增 加 前 臂 旋 前 和 旋 后 牵 伸 肌 群 : 牵 伸 旋 后 肌 群 可 增 加 旋 前 活 动 范 围 ; 牵 伸 旋 前 肌 群 可 增 加 旋 后 活 动 范 围 牵 伸 目 的 : 前 臂 旋 后 旋 前 活 动 度 患 者 体 位 : 仰 卧 位 或 坐 位, 屈 肘 90, 患 者 肱 骨 放 于 桌 面 上 屈 肘 90 治 疗 师 位 置 : 面 向 患 者 站 在 牵 伸 侧 上 方 手 握 住 前 臂 远 端 掌 侧, 下 方 手 握 住 肘 关 节 以 固 定 肱 骨 增 加 前 臂 旋 前 和 旋 后 牵 伸 手 法 : 上 方 手 握 住 前 臂 远 端 掌 侧, 作 旋 前 或 旋 后 至 最 大 的 活 动 范 围 牵 伸 时, 桡 骨 围 绕 尺 骨 旋 转 固 定 肱 骨 防 止 肩 关 节 内 外 旋 代 偿 运 动, 牵 伸 的 力 量 使 桡 骨 围 绕 尺 骨 旋 转 ㈡ 自 我 牵 伸 1. 增 加 屈 肘 活 动 范 围 A. 坐 位 : 在 牵 伸 侧 肘 窝 处 放 一 毛 巾 卷, 将 肘 关 节 支 持 在 治 疗 床 上, 非 牵 伸 侧 手 握 住 前 臂 远 端, 屈 肘 至 最 大 范 围, 以 牵 伸 肱 三 头 肌 1. 增 加 屈 肘 活 动 范 围 B. 扶 墙 站 立, 患 者 距 墙 一 臂 远 处, 面 向 墙 壁 站 立, 前 臂 伸 侧 和 双 手 背 接 触 墙 壁, 上 身 向 前, 同 时 屈 肘, 借 助 上 身 重 量 以 达 到 牵 伸 肘 肌 群, 增 加 屈 肘 活 动 范 围 303

304 2. 增 加 伸 肘 活 动 范 围 患 者 背 向 床 头 坐, 双 手 握 住 扶 手 伸 肘, 上 身 向 前, 借 助 上 身 重 量 牵 伸 屈 肘 肌 群 3. 同 时 增 加 屈 伸 肘 关 节 活 动 范 围 悬 吊 肋 木 或 双 手 握 住 单 杠, 双 足 悬 空, 借 助 身 体 重 量 牵 伸 肩 肘 部 肌 群 4. 增 加 旋 前 或 旋 后 非 牵 伸 侧 手 握 住 牵 伸 侧 前 臂 的 远 端, 牵 伸 侧 前 臂 主 动 旋 前 或 旋 后 牵 伸, 使 旋 前 或 旋 后 活 动 达 到 最 大 的 范 围 三 腕 及 手 部 肌 肉 ㈠ 被 动 徒 手 牵 伸 1. 增 加 腕 关 节 伸 展 牵 伸 肌 群 : 屈 腕 肌 群 牵 伸 目 的 : 腕 背 伸 关 节 活 动 度 患 者 体 位 : 患 者 坐 在 桌 旁 前 臂 旋 前 使 掌 心 向 下, 或 使 前 臂 处 于 中 立 位 放 在 桌 上, 并 垫 一 个 枕 头, 腕 伸 出 桌 沿, 手 指 放 松 治 疗 师 位 置 : 治 疗 师 坐 在 牵 伸 一 侧, 一 手 握 住 前 臂 远 端 固 定, 另 一 手 握 住 患 者 的 手 掌 增 加 腕 关 节 伸 展 牵 伸 手 法 : 牵 拉 腕 屈 肌, 使 被 动 伸 腕 至 最 大 范 围 允 304

305 许 手 指 被 动 屈 曲 如 果 患 者 不 能 取 坐 位, 也 可 以 在 卧 位 进 行 牵 伸, 治 疗 师 手 的 放 置 及 牵 伸 手 法 与 坐 位 相 同 2. 增 加 腕 关 节 屈 曲 牵 伸 肌 群 : 伸 腕 肌 群 牵 伸 目 的 : 腕 屈 曲 关 节 活 动 度 患 者 体 位 : 仰 卧 位 或 坐 在 治 疗 床 旁 上 肢 放 在 治 疗 床 上, 屈 肘 90, 前 臂 旋 后 或 中 立 位, 手 指 放 松 治 疗 师 位 置 : 站 在 牵 伸 一 侧, 一 手 握 住 前 臂 远 端 固 定, 另 一 手 握 住 手 掌 背 面 牵 伸 手 法 : 屈 曲 患 者 腕 部, 并 允 许 手 指 自 然 伸 直, 使 被 动 屈 腕 至 最 大 范 围 进 一 步 牵 拉 腕 伸 肌, 将 患 者 肘 关 节 伸 直 3. 手 腕 桡 侧 偏 牵 伸 肌 群 : 尺 侧 偏 肌 群 牵 伸 目 的 : 增 加 桡 侧 偏 活 动 范 围 患 者 体 位 : 患 者 取 坐 位, 前 臂 支 持 于 治 疗 台 上 治 疗 师 位 置 : 取 坐 位, 上 方 手 握 住 前 臂 的 远 端, 下 方 手 握 住 第 五 掌 骨 手 腕 桡 侧 偏 牵 伸 手 法 : 上 方 手 固 定 前 臂 的 远 端, 下 方 手 向 桡 侧 偏, 以 牵 伸 尺 侧 肌 群 4. 手 腕 尺 侧 偏 牵 伸 肌 群 : 桡 侧 偏 肌 群 牵 伸 目 的 : 增 加 尺 侧 偏 活 动 范 围 患 者 体 位 : 患 者 取 坐 位, 前 臂 支 持 于 治 疗 台 上 305

306 治 疗 师 位 置 : 取 坐 位, 上 方 手 握 住 前 臂 的 远 端, 下 方 手 握 住 第 二 掌 骨 牵 伸 手 法 : 上 方 手 固 定 前 臂 的 远 端, 下 方 手 向 尺 侧 偏, 以 牵 伸 桡 侧 肌 群 5. 增 加 伸 指 牵 伸 肌 群 : 屈 指 肌 群 牵 伸 目 的 : 伸 指 关 节 活 动 度 患 者 体 位 : 仰 卧 位, 牵 伸 侧 上 肢 稍 外 展, 屈 肘 90 治 疗 师 位 置 : 面 向 患 者 站 在 牵 伸 一 侧 上 方 手 握 住 前 臂 远 端, 下 方 手 放 在 手 指 掌 侧 五 指 相 接 触 牵 伸 手 法 : 下 方 手 被 动 伸 腕 至 最 大 范 围, 再 将 手 指 完 全 伸 直, 上 述 手 法 也 可 以 在 坐 位 下 进 行, 牵 伸 手 法 与 卧 位 相 同 6. 手 指 屈 曲 牵 伸 肌 群 : 伸 指 肌 群 牵 伸 目 的 : 增 加 屈 指 关 节 活 动 度 患 者 体 位 ; 仰 卧 位 或 坐 位, 牵 伸 侧 上 肢 稍 外 展, 屈 肘 90 治 疗 师 位 置 : 面 向 患 者 站 立 或 坐 在 牵 伸 一 侧 上 方 手 握 住 前 臂 远 端, 下 方 手 握 住 手 指 牵 伸 手 法 : 下 方 手 被 动 屈 腕 至 最 大 范 围, 再 将 手 指 完 全 屈 曲 ㈡ 自 我 牵 伸 1. 增 加 屈 腕 活 动 范 围 双 手 手 背 相 贴 放 于 胸 前, 手 指 向 下, 腕 关 节 作 向 上 运 动, 以 牵 伸 伸 腕 肌 群 ; 也 可 以 将 前 臂 掌 侧 放 在 桌 上, 手 伸 出 桌 沿, 非 牵 拉 侧 手 放 在 其 手 背 并 向 下 施 加 力 量, 以 牵 伸 伸 腕 肌 群 306

307 2. 增 加 伸 腕 活 动 范 围 双 手 手 掌 相 贴 放 在 胸 前, 手 指 向 下, 腕 关 节 向 上 运 动 ; 也 可 以 将 手 掌 平 放 桌 上, 非 牵 伸 侧 手 放 在 手 臂 上, 沿 前 臂 向 前 运 动 3. 增 加 桡 侧 尺 侧 偏 ( 斜 ) 活 动 范 围 牵 伸 前 臂 旋 前 放 在 桌 上, 增 加 桡 侧 偏 时, 将 手 掌 向 下, 非 牵 伸 侧 手 放 在 手 背 上, 向 桡 侧 偏 牵 伸 尺 侧 肌 群 增 加 尺 侧 偏 时, 将 手 掌 向 上, 非 牵 伸 侧 手 握 住 手 掌, 向 尺 侧 偏 牵 伸 桡 侧 肌 群 4. 增 加 掌 指 关 节 屈 伸 活 动 范 围 A. 增 加 掌 指 关 节 屈 曲, 牵 伸 侧 手 握 拳, 非 牵 伸 侧 手 放 在 牵 伸 侧 手 背 上 ( 掌 指 关 节 处 ), 将 近 端 指 骨 向 手 掌 方 屈 曲, 以 牵 伸 掌 指 关 节 伸 肌 群 4. 增 加 掌 指 关 节 屈 伸 活 动 范 围 B. 增 加 掌 指 关 节 伸 展, 牵 伸 侧 4 指 并 拢, 非 牵 伸 侧 拇 指 放 在 牵 伸 侧 背 侧 ( 掌 指 关 节 处 ),4 指 放 在 手 指 掌 侧 向 背 侧 伸 展, 牵 伸 掌 指 关 节 屈 肌 群 5. 增 加 指 间 关 节 屈 伸 活 动 范 围 牵 伸 侧 手 屈 曲 近 端 及 远 端 指 间 关 节, 非 牵 伸 侧 手 握 住 其 手 指 背 侧, 同 时 屈 曲 近 端 及 远 端 指 间 关 节, 以 牵 伸 伸 指 肌 腱 牵 伸 侧 手 指 伸 直, 非 牵 伸 侧 拇 指 放 在 近 端 指 骨 背 面, 示 指 放 在 远 端 指 骨 掌 面, 同 时 牵 伸 近 端 及 远 端 关 节 屈 指 肌 腱 第 四 节 下 肢 牵 伸 技 术 与 程 序 一 髋 部 肌 肉 ㈠ 被 动 徒 手 牵 伸 307

308 1. 屈 膝 时 髋 关 节 屈 曲 牵 伸 肌 肉 : 臀 大 肌 牵 伸 目 的 : 增 加 屈 膝 时 屈 髋 的 活 动 范 围 患 者 体 位 : 仰 卧 位, 下 肢 稍 屈 髋 屈 膝 治 疗 师 位 置 和 操 作 步 骤 : 面 向 患 者 站 在 被 牵 伸 患 侧, 远 端 手 握 住 足 跟, 近 端 手 托 住 患 肢 股 骨 远 端 1. 屈 膝 时 髋 关 节 屈 曲 牵 伸 手 法 : 双 手 托 起 患 侧 下 肢, 使 同 时 被 动 屈 曲 髋 关 节 和 膝 关 节 至 最 大 范 围 在 牵 伸 过 程 中 固 定 非 牵 拉 侧 股 骨, 阻 止 骨 盆 向 后 方 倾 斜 移 动 患 者 的 臀 部 和 膝 部, 使 其 充 分 屈 曲 以 达 到 牵 拉 髋 关 节 的 伸 肌 群 2. 伸 膝 时 的 屈 髋 牵 伸 肌 肉 : 腘 绳 肌 牵 伸 目 的 : 增 加 伸 膝 时 的 屈 髋 活 动 范 围 患 者 体 位 : 仰 卧 位, 健 侧 下 肢 伸 直, 患 肢 放 在 治 疗 师 肩 上 治 疗 师 位 置 和 操 作 步 骤 : 治 疗 师 面 向 患 者 头 部 站 在 患 侧, 靠 近 患 侧 的 肩 部 支 撑 患 侧 下 肢, 一 手 放 在 股 骨 远 端 以 固 定 骨 盆 和 股 骨 牵 伸 手 法 : 保 持 患 肢 膝 关 节 充 分 的 伸 展, 另 一 手 或 另 一 个 人 帮 助, 沿 大 腿 的 前 面 固 定 对 侧 的 下 肢 在 膝 0º 伸 展 位, 髋 关 节 中 立 位, 同 时 尽 量 屈 曲 牵 伸 侧 髋 关 节 至 最 大 范 围 注 意 : 髋 外 旋 时, 屈 髋 的 牵 拉 力 量 作 用 于 腘 绳 肌 中 间, 髋 内 旋 时, 屈 髋 的 牵 拉 力 量 作 用 于 腘 绳 肌 外 侧 3. 髋 关 节 后 伸 308

309 牵 伸 肌 肉 : 髂 腰 肌 牵 伸 目 的 : 增 加 髋 后 伸 活 动 度 患 者 体 位 : 俯 卧 位, 牵 伸 侧 下 肢 稍 屈 膝, 非 牵 伸 侧 下 肢 伸 膝 治 疗 师 位 置 和 操 作 步 骤 : 面 向 患 者 站 在 非 牵 伸 侧, 上 方 的 手 放 在 臀 部 固 定 骨 盆, 防 止 骨 盆 运 动 ; 下 方 的 手 放 在 股 骨 远 端 托 住 大 腿 牵 伸 手 法 : 下 方 的 手 托 起 大 腿 离 开 治 疗 床 面 进 行 牵 拉, 后 伸 髋 关 节 至 最 大 范 围 3. 髋 关 节 后 伸 附 ⑴ 如 果 患 者 俯 卧 位 有 困 难, 也 可 以 取 仰 卧 位, 非 牵 拉 侧 下 肢 安 置 于 床 面 上, 屈 曲 髋 膝 关 节 均 朝 向 胸 壁 方 向 以 稳 定 髋 和 脊 柱 将 被 牵 伸 的 下 肢 悬 于 治 疗 床 沿, 以 至 髋 关 节 后 伸 超 过 中 立 位 3. 髋 关 节 后 伸 附 :⑵ 伸 髋 伴 屈 膝 牵 伸 肌 群 : 股 直 肌 牵 伸 目 的 : 同 时 增 加 伸 髋 和 屈 膝 的 活 动 范 围 患 者 体 位 : 俯 卧 位, 牵 伸 侧 下 肢 稍 屈 膝, 非 牵 伸 侧 下 肢 伸 膝 治 疗 师 位 置 与 步 骤 : 保 持 髋 关 节 完 全 伸 直, 另 一 只 手 握 住 胫 骨 远 端 并 逐 渐 尽 可 能 多 的 屈 膝 不 要 使 髋 外 展 或 旋 转, 使 股 直 肌 得 到 最 大 的 牵 伸 4. 髋 关 节 外 展 牵 伸 肌 群 : 髋 内 收 肌 群 牵 伸 目 的 : 增 加 髋 外 展 活 动 患 者 体 位 : 仰 卧 位, 下 肢 伸 直 309

310 治 疗 师 位 置 : 面 向 患 者 站 在 牵 伸 一 侧, 上 方 手 放 在 对 侧 大 腿 内 侧, 下 方 手 从 腘 窝 下 托 住 牵 伸 侧 大 腿 还 可 以 利 用 砂 袋 固 定 健 侧 膝 部, 使 健 侧 下 肢 保 持 在 轻 度 外 展 位 治 疗 师 用 双 手 托 起 患 侧 下 肢, 做 外 展 内 收 运 动 4. 髋 关 节 外 展 牵 伸 手 法 : 上 方 手 用 臂 和 前 臂 支 撑 患 者 大 腿 的 远 端, 并 按 压 对 侧 髂 前 上 棘 或 保 持 对 侧 下 肢 轻 度 外 展 来 固 定 骨 盆 尽 可 能 外 展 髋 关 节 至 最 大 范 围, 以 牵 拉 内 收 肌 5. 髋 关 节 内 收 牵 伸 肌 群 : 髋 外 展 肌 群 牵 伸 目 的 : 增 加 髋 关 节 内 收 患 者 体 位 : 侧 卧 位 于 床 边, 牵 伸 侧 在 上 面 的 腿 伸 髋, 非 牵 伸 侧 下 面 的 腿 屈 髋 屈 膝 90 治 疗 师 位 置 : 站 于 患 者 的 背 后, 上 方 手 扶 按 髂 嵴 上, 下 方 手 按 在 牵 伸 侧 股 骨 远 端 的 外 侧 牵 伸 手 法 : 上 方 手 按 压 髂 嵴 固 定 骨 盆, 屈 膝 伸 髋 至 中 立 位 或 轻 度 髋 后 伸 位, 轻 度 向 上 方 牵 伸 让 患 者 的 髋 部 利 用 重 力 内 收, 或 治 疗 师 下 方 的 手 外 加 一 定 的 压 力 至 大 腿 远 端 的 外 侧 面 以 增 强 内 收 髋 关 节 6. 髋 关 节 外 旋 牵 伸 肌 群 : 髋 内 旋 肌 群 牵 伸 目 的 : 增 加 髋 外 旋 患 者 体 位 : 患 者 俯 卧, 伸 髋 屈 膝 90 治 疗 师 位 置 : 面 向 患 者 站 在 牵 伸 一 侧, 上 方 手 按 压 于 臀 部 固 定 骨 盆, 310

311 下 方 手 握 住 小 腿 远 端 外 踝 处 牵 伸 手 法 : 上 方 手 固 定 骨 盆, 下 方 手 将 小 腿 向 内 转 至 髋 部 外 旋 最 大 范 围, 以 牵 拉 髋 内 旋 肌 群 7. 髋 关 节 内 旋 牵 伸 肌 群 : 髋 外 旋 肌 群 牵 伸 目 的 : 增 加 髋 外 旋 患 者 体 位 : 患 者 俯 卧 位, 牵 伸 侧 下 肢 伸 髋 屈 膝 90, 非 牵 伸 侧 下 肢 伸 直 治 疗 师 位 置 : 面 向 患 者 站 在 牵 伸 一 侧, 上 方 手 放 在 臀 部 固 定 骨 盆, 下 方 手 握 住 小 腿 远 端 外 踝 处 牵 伸 手 法 : 上 方 手 固 定 骨 盆, 下 方 手 将 小 腿 向 外 转 至 最 大 范 围. 以 牵 拉 股 外 旋 肌 群 ㈡ 自 我 牵 伸 1. 增 加 屈 髋 活 动 范 围 患 者 手 膝 跪 位, 腰 部 保 持 稳 定, 臀 部 向 后 运 动 至 最 大 范 围, 以 牵 伸 伸 髋 肌 群 2. 增 加 伸 髋 活 动 范 围 A. 患 者 俯 卧 位, 双 手 放 在 肩 前, 伸 肘 手 掌 支 持, 上 身 向 上 抬 至 最 大 范 围, 以 牵 伸 髂 腰 肌 3. 增 加 伸 髋 活 动 范 围 B. 站 立 位, 双 足 分 开, 双 手 放 在 腰 后, 上 身 尽 量 后 伸 C. 牵 伸 屈 髋 肌 群 中 的 股 直 肌, 直 腿 坐 在 治 疗 床 上 牵 伸 侧 下 肢 尽 量 外 展 并 屈 膝, 非 牵 伸 侧 下 肢 伸 直 牵 伸 时, 非 牵 伸 侧 膝 部 接 触 床 面, 311

312 上 身 向 牵 伸 侧 下 肢 移 动, 此 时 大 腿 前 侧 有 酸 胀 感 3. 增 加 交 叉 伸 屈 髋 活 动 范 围 患 者 取 前 弓 健 步, 牵 伸 侧 屈 髋 屈 膝 90, 非 牵 伸 侧 下 肢 向 后 伸 直, 双 手 放 在 弓 健 步 腿 的 髌 骨 上 方, 挺 胸, 身 体 下 压, 此 方 法 可 同 时 牵 伸 侧 伸 髋 肌 群 和 后 伸 侧 下 肢 的 屈 髋 肌 群 4. 增 加 髋 内 收 外 展 活 动 范 围 A. 患 者 距 墙 一 臂 远 处 侧 方 站 立, 牵 伸 侧 上 肢 外 展, 手 放 在 墙 上, 下 肢 外 旋 放 在 非 牵 伸 侧 下 肢 后 方 牵 伸 时 躯 干 向 外 侧 屈, 骨 盆 向 内 侧 移 动, 以 牵 伸 髋 外 展 内 收 肌 群 B. 患 者 取 双 足 左 右 分 开 站 立 位, 两 手 叉 腰 并 做 左 右 侧 屈 运 动, 躯 干 重 心 在 转 移 过 程 中 以 牵 伸 髋 内 收 肌 群 C. 髂 筋 束 牵 拉 : 患 者 取 站 立 位, 牵 伸 侧 下 肢 向 后 一 步, 上 肢 向 上 伸 展, 双 手 相 握, 髋 部 向 一 侧 偏, 以 牵 拉 髂 筋 束, 避 免 腰 部 侧 屈 代 偿 运 动 二 膝 部 肌 肉 ㈠ 被 动 徒 手 牵 伸 1. 膝 关 节 屈 曲 牵 伸 肌 群 : 伸 膝 肌 群 牵 伸 目 的 : 增 加 膝 关 节 屈 曲 患 者 体 位 : 取 俯 卧 位 牵 伸 侧 下 肢 屈 膝 于 床 边, 在 大 腿 下 垫 一 软 枕, 防 止 牵 伸 时 髂 前 上 棘 和 髌 骨 被 挤 压, 非 牵 伸 侧 下 肢 伸 直 治 疗 师 位 置 : 面 向 患 者 站 在 牵 伸 一 侧 上 方 手 放 在 臀 部 固 定 骨 盆, 下 方 手 握 住 小 腿 远 端 内 外 踝 处 牵 伸 手 法 : 上 方 手 在 臀 部 固 定 骨 盆, 下 方 手 被 动 屈 膝 至 最 大 范 围, 以 312

313 牵 拉 膝 部 伸 肌 群 ⑴ 膝 关 节 屈 曲 牵 拉 伸 膝 肌 群, 也 可 以 在 坐 位 下 进 行 : 患 者 坐 在 床 沿, 屈 髋 90, 尽 量 屈 膝 于 床 的 边 缘 ; 治 疗 师 站 在 牵 伸 一 侧 的 下 肢 外 侧, 上 方 手 放 在 大 腿 远 端 固 定, 下 方 手 握 住 内 外 踝 上 方, 尽 量 向 后 推 小 腿 使 膝 关 节 尽 量 屈 曲, 牵 拉 伸 膝 肌 群 上 述 两 种 体 位, 取 坐 位 对 增 加 屈 膝 0 ~90 效 果 最 好, 俯 卧 位 对 增 加 屈 膝 90 ~135 效 果 最 佳 值 得 注 意 的 是, 在 俯 卧 位 操 作 时, 动 作 过 快 用 力 过 大, 很 容 易 引 起 伸 膝 肌 群 过 度 牵 拉, 导 致 膝 关 节 损 伤 和 肿 胀 2. 膝 关 节 伸 直 牵 伸 肌 群 : 屈 膝 肌 群 牵 伸 目 的 : 增 加 膝 关 节 伸 直 活 动 范 围 患 者 体 位 : 俯 卧 位, 下 肢 伸 直, 在 大 腿 远 端 髌 骨 前 面 放 一 毛 巾 卷, 以 减 少 患 者 髌 骨 挤 压 等 不 适 治 疗 师 位 置 : 面 向 患 者 足 部, 站 在 牵 伸 一 侧 上 方 手 放 在 大 腿 后 方, 下 方 手 握 住 小 腿 远 端 内 外 踝 处 牵 伸 手 法 : 上 方 手 固 定 股 骨 和 骨 盆, 防 止 髋 关 节 在 牵 伸 过 程 中 屈 曲 下 方 手 将 小 腿 缓 慢 地 向 下 压 至 最 大 伸 膝 范 围, 以 牵 拉 膝 关 节 屈 肌 群 膝 关 节 伸 膝 功 能 大 于 1500 时, 患 者 可 仰 卧 位 牵 伸 治 疗 师 站 在 牵 伸 一 侧, 上 方 手 或 前 臂 放 在 髌 骨 上 方 固 定 大 腿 和 髋 部, 阻 止 在 牵 拉 过 程 中 髋 关 节 屈 曲 下 方 手 握 住 小 腿 远 端 踝 关 节 上 方, 向 上 抬 起 小 腿, 治 疗 313

314 师 双 手 反 方 向 用 力, 以 最 大 限 度 地 伸 展 膝 关 节 此 方 法 对 伸 膝 关 节 终 末 端 活 动 受 限, 效 果 较 好 ㈡ 自 我 牵 伸 1. 增 加 伸 膝 活 动 范 围 患 者 坐 在 床 沿, 牵 伸 侧 下 肢 伸 膝 于 床 上, 非 牵 伸 侧 下 肢 放 在 地 上, 上 身 向 前 弯 曲 至 最 大 范 围, 以 牵 伸 屈 膝 肌 群 2. 增 加 屈 膝 活 动 范 围 A. 根 据 屈 膝 活 动 受 限 程 度 可 取 不 同 牵 伸 手 法 如 果 屈 膝 明 显 受 限 (ROM>0 ), 取 站 立 位, 牵 伸 侧 下 肢 放 在 一 小 凳 上, 双 手 重 叠 放 在 髌 骨 上 方 向 下 压, 同 时 小 腿 向 前 运 动, 牵 伸 伸 膝 肌 群 B. 如 果 屈 膝 中 度 受 限 (ROM<90 ), 可 双 手 扶 椅 背, 屈 髋 屈 膝 下 蹲, 借 助 自 身 重 量, 牵 伸 伸 膝 肌 群 C. 如 果 屈 膝 轻 度 受 限 (ROM>90 ), 牵 伸 侧 下 肢 可 放 在 较 高 的 椅 子 上 或 椅 子 的 横 干 上 作 屈 髋 屈 膝 动 作, 双 手 握 住 椅 背, 身 体 向 前 倾, 牵 伸 伸 膝 肌 群 ; 该 方 法 同 时 对 牵 伸 踝 跖 屈 肌, 增 加 踝 背 伸 也 有 较 好 作 用 D. 仰 卧 位, 屈 膝 屈 髋 主 动 左 右 摆 动 至 最 大 限 度, 以 牵 拉 伸 膝 肌 群, 动 作 缓 慢 弧 度 要 大 并 维 持 5~10s, 反 复 5 ~ 10 次 /d 三 踝 与 足 部 肌 肉 1. 踝 关 节 背 伸 牵 伸 肌 群 : 踝 跖 屈 肌 群 ( 拉 腓 肠 肌 ) 牵 伸 目 的 : 伸 膝 时 增 加 背 屈 踝 关 节 活 动 度 患 者 体 位 : 仰 卧 位, 膝 关 节 伸 直 314

315 治 疗 师 位 置 : 站 立 于 牵 伸 下 肢 的 外 侧 上 方 手 握 住 内 外 踝 处 固 定 小 腿, 下 方 手 握 住 患 者 足 跟, 前 臂 掌 侧 抵 住 足 底, 使 距 腓 关 节 在 中 立 位 膝 关 节 屈 曲 牵 伸 手 法 : 下 方 手 一 方 面 用 拇 指 和 其 他 手 指 向 远 端 牵 拉 足 跟, 背 屈 踝 关 节 中 的 距 踝 关 节 ; 另 一 方 面 用 前 臂 向 近 端 运 动, 并 轻 轻 加 压 力 于 近 侧 的 跖 骨, 以 牵 拉 腓 肠 肌, 使 踝 背 伸 至 最 大 的 活 动 范 围 上 述 手 法 在 屈 膝 时 增 加 踝 关 节 背 屈 活 动 范 围, 主 要 牵 伸 是 比 目 鱼 肌 2. 踝 关 节 跖 屈 牵 伸 肌 群 : 踝 背 伸 肌 群 牵 伸 目 的 : 增 加 踝 关 节 跖 屈 活 动 范 围 患 者 体 位 : 坐 位 或 者 仰 卧 位 治 疗 师 位 置 : 站 在 牵 伸 侧 下 肢 外 侧 上 方 手 托 住 踝 关 节 的 后 部 固 定 小 腿, 下 方 手 握 住 足 背 牵 伸 手 法 : 下 方 手 用 力 向 下 活 动 足 至 最 大 跖 屈 活 动 范 围, 使 踝 被 动 跖 屈 3. 踝 的 内 翻 牵 伸 肌 群 : 足 外 翻 肌 群 牵 伸 目 的 : 增 加 踝 内 翻 活 动 度 患 者 体 位 : 仰 卧 位, 下 肢 伸 直 治 疗 师 位 置 : 站 立 或 坐 位 于 牵 伸 下 肢 的 外 侧 上 方 手 握 住 内 外 踝 下 方 的 距 骨 处, 下 方 手 握 住 足 跟 牵 伸 手 法 : 上 方 手 固 定 胫 骨 远 端, 下 方 手 将 足 跟 向 内 转 动, 牵 伸 腓 侧 肌 群, 使 足 内 翻 达 到 最 大 的 活 动 范 围 315

316 4. 踝 的 外 翻 牵 伸 肌 群 : 足 内 翻 肌 群 牵 伸 目 的 : 增 加 踝 外 翻 活 动 度 患 者 体 位 : 仰 卧 位, 下 肢 伸 直 治 疗 师 位 置 : 站 立 或 坐 位 于 牵 伸 下 肢 的 外 侧 上 方 手 握 住 内 外 踝 下 方 的 距 骨 处, 下 方 手 握 住 足 背 踝 的 外 翻 牵 伸 手 法 : 上 方 手 固 定 胫 骨 远 端, 下 方 手 握 住 足 的 背 面, 跖 屈 足 外 翻 牵 伸 胫 骨 前 肌, 使 足 外 翻 踝 关 节 达 到 最 大 的 活 动 范 围 如 果 牵 伸 胫 骨 后 肌, 上 方 手 固 定 胫 骨 远 端, 下 方 手 握 住 足 底 部, 背 屈 足 外 翻 牵 伸 胫 骨 后 肌, 在 肌 腱 拉 力 的 反 方 向 上 调 整 运 动 和 力 量, 使 足 外 翻 踝 关 节 达 到 最 大 的 活 动 范 围 5. 足 趾 的 屈 伸 牵 伸 肌 群 : 脚 趾 的 屈 曲 和 伸 直 肌 群 牵 伸 目 的 : 增 加 脚 趾 的 屈 伸 活 动 范 围 患 者 体 位 : 仰 卧 位 或 坐 位 治 疗 师 位 置 : 一 般 取 坐 位 足 趾 的 屈 伸 牵 伸 手 法 : 上 方 手 固 定 趾 骨 近 端 以 限 制 关 节 代 偿 活 动, 下 方 手 握 住 趾 骨 的 远 端 朝 着 需 要 的 方 向 活 动, 使 脚 趾 的 屈 曲 和 伸 直 达 到 最 大 的 活 动 范 围 要 分 别 牵 拉 每 一 块 限 制 脚 趾 活 动 的 肌 肉 组 织 ㈡ 自 我 牵 伸 踝 部 最 常 出 现 紧 张 或 挛 缩 的 肌 肉 为 小 腿 三 头 肌, 主 要 影 响 踝 的 背 伸 功 316

317 能, 而 踝 背 伸 肌 的 挛 缩 发 生 甚 少 主 要 通 过 自 我 牵 伸 增 加 踝 背 伸 活 动 范 围 : 1. 患 者 可 站 在 一 楔 形 木 块 上, 应 根 据 挛 缩 程 度 来 选 择 不 同 坡 度 的 楔 形 木 块 2. 足 跟 悬 空 站 在 楼 梯 台 阶 上, 下 肢 伸 直, 借 助 自 身 重 量 进 行 牵 伸 3. 患 者 取 站 立 位 面 对 墙 壁, 双 手 支 撑 墙 面, 身 体 尽 量 向 前 使 腹 部 接 近 墙 面, 每 次 5~10s, 反 复 10~20 次 ; 根 据 肌 肉 紧 张 程 度, 双 足 不 断 地 向 后 移 动, 治 疗 时 必 须 感 受 到 三 头 肌 紧 张 牵 拉 感 4. 屈 膝 下 蹲 背 靠 墙, 健 腿 在 前, 患 腿 在 后 离 墙 壁 约 20cm 下 蹲, 腰 部 挺 直, 利 用 自 身 体 重 下 沉 对 三 头 肌 进 行 牵 伸 治 疗 时 必 须 感 受 到 三 头 肌 紧 张 牵 拉 感, 双 足 跟 不 能 离 开 地 面 随 着 病 情 好 转, 患 侧 足 跟 逐 渐 靠 近 墙 壁 至 约 15cm, 离 墙 壁 越 近 其 功 能 越 好 每 次 10~20s, 反 复 5~ 10 次 第 五 节 脊 柱 牵 伸 技 术 一 颈 椎 牵 伸 技 术 ㈠ 徒 手 被 动 牵 伸 1. 颈 椎 前 屈 牵 伸 肌 群 : 颈 部 伸 肌 群 牵 伸 目 的 : 增 加 颈 椎 屈 曲 的 关 节 活 动 度 患 者 体 位 : 患 者 取 坐 位 治 疗 师 位 置 : 站 立 位 上 方 手 放 于 患 者 顶 枕 部, 下 方 手 放 于 上 段 胸 椎 部 位 317

318 牵 伸 手 法 : 下 方 手 固 定 脊 柱 ; 上 方 手 放 置 于 头 部, 轻 柔 的 向 下 压 颈 部 伸 肌 群, 使 颈 部 屈 曲 达 到 最 大 的 活 动 范 围 2. 颈 椎 的 后 伸 牵 伸 肌 群 : 屈 颈 肌 群 牵 伸 目 的 : 增 加 颈 椎 后 伸 活 动 度 患 者 体 位 : 患 者 取 坐 位 治 疗 师 位 置 : 站 立 位 上 方 手 放 于 患 者 前 额 部, 下 方 手 放 于 上 段 胸 椎 部 位 牵 伸 手 法 : 下 方 手 固 定 脊 柱 ; 上 方 手 在 前 额 部 轻 柔 的 向 后 推, 牵 拉 屈 颈 肌 群, 使 颈 部 后 伸 达 到 最 大 的 活 动 范 围 3. 颈 椎 侧 屈 牵 伸 肌 群 : 对 侧 颈 侧 屈 肌 群 牵 伸 目 的 : 颈 侧 屈 活 动 度 患 者 体 位 : 患 者 取 坐 位 治 疗 师 位 置 : 站 立 位 上 方 手 放 于 牵 拉 侧 的 颞 部, 下 方 手 放 于 同 侧 的 肩 部 牵 伸 手 法 : 下 方 手 固 定 牵 拉 侧 肩 部, 防 止 肩 关 节 代 偿 运 动 ; 上 方 手 轻 缓 的 推 动 患 者 头 部 向 对 侧, 以 牵 拉 对 侧 颈 侧 屈 肌, 使 颈 部 侧 屈 运 动 达 到 最 大 的 活 动 范 围 4. 自 我 牵 伸 ⑴ 颈 椎 后 伸 肌 群 牵 伸 坐 在 靠 背 椅 子 上, 双 上 肢 放 松 于 躯 干 的 两 侧, 前 屈 颈 椎 牵 伸 颈 部 后 伸 肌 群, 增 加 颈 椎 前 屈 活 动 范 围 318

319 ⑵ 颈 椎 前 屈 肌 群 牵 伸 : 患 者 体 位 同 (1), 后 伸 颈 椎 牵 伸 颈 部 前 屈 肌 群, 增 加 颈 椎 后 伸 活 动 范 围 ⑶ 颈 侧 屈 肌 群 牵 伸 : 患 者 体 位 同 (1), 颈 部 向 一 侧 作 侧 屈 运 动, 牵 伸 对 侧 颈 屈 肌 群 二 腰 椎 牵 伸 技 术 1. 腰 椎 后 伸 牵 伸 肌 群 : 腰 部 屈 肌 群 牵 伸 目 的 : 增 加 腰 椎 后 伸 活 动 范 围 患 者 体 位 : 站 立 位, 头 部 慢 慢 地 靠 在 治 疗 师 的 肩 膀 上 治 疗 师 位 置 : 站 立 位 上 方 手 放 于 胸 骨 前, 下 方 手 放 于 腰 骶 部 牵 伸 手 法 : 下 方 手 固 定 腰 骶 部 ; 上 方 手 在 胸 前 轻 轻 向 后 推, 牵 拉 腰 屈 肌 群, 使 腰 椎 后 伸 达 到 最 大 的 活 动 范 围 注 意 动 作 应 缓 慢, 保 持 人 体 动 态 平 衡 2. 腰 椎 前 屈 牵 伸 肌 群 : 腰 背 部 伸 肌 群 牵 伸 目 的 : 增 加 腰 椎 前 屈 活 动 范 围 患 者 体 位 : 站 立 位 治 疗 师 位 置 : 站 立 位 上 方 手 放 于 胸 椎 背 部, 下 方 手 放 于 腰 骶 部 牵 伸 手 法 : 下 方 手 固 定 腰 骶 部 ; 上 方 手 在 胸 背 部, 轻 轻 向 下 压, 牵 拉 腰 椎 伸 肌 群, 使 腰 椎 前 屈 达 到 最 大 的 活 动 范 围 老 年 人 骨 质 疏 松 应 特 别 注 意, 低 强 度 动 作 缓 慢 地 进 行 牵 伸, 避 免 动 作 太 大 导 致 椎 体 压 缩 性 骨 折 的 发 生 319

320 3. 腰 椎 侧 屈 牵 伸 肌 群 : 腰 部 侧 屈 肌 群 牵 伸 目 的 : 增 加 腰 椎 侧 屈 活 动 范 围 患 者 体 位 : 站 立 位 治 疗 师 位 置 : 站 立 位 上 方 手 放 于 牵 拉 侧 肩 膀, 下 方 手 放 于 非 牵 拉 侧 髂 部 牵 伸 手 法 : 下 方 手 固 定 腰 骶 部 ; 上 方 手 在 肩 部 轻 轻 向 对 侧 推, 牵 拉 对 侧 屈 腰 肌 群, 使 腰 椎 侧 屈 达 到 最 大 的 活 动 范 围 4. 自 我 牵 伸 ⑴ 腰 椎 后 伸 肌 群 牵 伸 站 立 位, 双 上 肢 放 松 于 躯 干 的 两 侧, 作 腰 椎 前 屈 运 动 至 最 大 的 活 动 范 围, 牵 伸 腰 部 后 伸 肌 群 ⑵ 腰 椎 前 屈 肌 群 牵 伸 站 立 位, 双 手 叉 腰, 作 后 伸 腰 运 动 至 最 大 的 活 动 范 围, 牵 伸 腰 部 前 屈 肌 群 围 ⑶ 腰 侧 屈 肌 群 牵 伸 站 立 位, 双 手 叉 腰, 一 手 上 举, 向 对 侧 作 腰 部 侧 屈 运 动 至 最 大 的 活 动 范 围, 牵 伸 腰 部 侧 屈 肌 群 第 九 章 直 流 电 疗 法 第 一 节 概 述 直 流 电 是 一 种 方 向 固 定 强 度 不 随 时 间 变 化 的 电 流, 应 用 低 电 压 (30~80V) 小 强 度 ( 小 于 50mA) 的 平 稳 直 流 电 作 用 于 人 体, 引 起 320

321 一 系 列 的 物 理 化 学 反 映, 使 用 机 体 产 生 相 应 的 生 理 作 用 与 治 疗 作 用 直 流 电 疗 法 是 应 用 最 早 的 电 疗 法 之 一 用 于 治 疗 静 脉 血 栓 慢 性 炎 症 溃 疡 骨 折 等 有 比 较 明 确 的 疗 效 本 章 包 括 直 流 电 疗 法 和 直 流 电 离 子 导 入 疗 法 一 生 物 物 理 与 化 学 作 用 1. 理 化 作 用 基 础 由 于 人 体 含 有 碳 氢 氧 氮 硫 氯 钠 钾 钙 镁 铁 等 50 多 种 元 素, 这 些 元 素 互 相 化 合 构 成 水 分 蛋 白 质 糖 脂 肪 无 机 盐 等 物 质, 其 中 水 分 大 量 存 在 于 各 种 组 织 细 胞 中, 约 占 体 重 的 60%~70% 很 多 元 素 还 以 离 子 状 态 存 在, 成 为 人 体 能 够 导 电 的 基 础 人 体 是 一 个 复 杂 的 导 体, 不 同 的 组 织 导 电 性 不 同, 含 水 分 越 多 的 组 织, 其 导 电 性 越 好 人 体 的 液 体 对 直 流 电 的 导 电 率 最 高, 脑 脊 液 \ 淋 巴 液 胆 汁 血 液 等 属 优 良 导 体 神 经 肌 肉 脑 肾 等 均 属 优 良 导 体 结 蹄 组 织 皮 肤, 脂 肪, 骨 组 织 等 导 电 性 能 差, 属 不 良 导 体 人 体 各 组 织 中, 皮 肤 角 质 层 的 电 阻 最 大, 干 的 头 发 指 甲 等 几 乎 完 全 不 导 电 皮 肤 之 所 以 能 导 电, 主 要 是 依 靠 汗 腺 管 极 其 分 泌 物, 由 于 汗 腺 管 所 占 面 积 与 整 个 皮 肤 面 积 比 是 很 小 的, 因 此 皮 肤 的 电 阻 比 较 大 而 直 流 电 以 及 直 流 电 药 物 离 子 导 入 主 要 是 通 过 汗 腺 管 口 进 入 人 体 产 生 作 用 的 当 直 流 电 经 皮 肤 通 过 人 体 时, 在 体 内 的 离 子 胶 体 蛋 白 ( 蛋 白 质 ) 和 水 分 朝 一 定 的 方 向 移 动, 产 生 电 解 电 泳 和 电 渗 等 一 系 列 物 理 化 学 反 应 2. 电 解 及 电 解 产 物 电 解 质 溶 液 导 电 时, 一 部 分 离 解 成 阳 离 子 和 阴 离 子, 321

322 离 子 被 一 层 水 分 所 包 围 称 离 子 的 水 化 直 流 电 通 过 电 解 质 溶 液 时, 阳 离 子 移 向 阴 极 并 在 阴 极 上 获 得 电 子 而 还 原 成 为 原 子 或 原 子 团, 电 子 从 外 电 路 进 入 溶 液 ; 阴 离 子 移 向 阳 极 并 在 阳 极 上 放 出 电 子 而 氧 化 为 原 子 或 原 子 团, 电 子 离 开 溶 液 流 入 外 电 路 在 电 极 上 产 生 这 些 原 子 或 原 子 团, 或 者 他 们 同 溶 剂 进 一 步 发 生 化 学 变 化 而 产 生 新 的 物 质, 叫 做 电 解 产 物 现 已 氯 化 钠 (Nacl) 溶 液 为 列 说 明 电 解 过 程 ( 图 18-1) 氯 化 钠 溶 液, 受 水 化 作 用 自 动 离 解 钠 离 子 和 氯 离 子 通 电 时, 钠 离 子 向 阴 极 移 动, 从 阴 极 上 得 到 电 子 成 为 钠 原 子 ; 氯 离 子 向 阳 极 移 动, 并 在 阳 极 上 放 出 电 子 而 变 成 氯 原 子 钠 原 子 氯 原 子 同 水 发 生 化 学 反 应, 分 别 生 成 氢 氧 化 钠 放 出 氢 气 和 盐 酸 并 放 出 氧 气, 所 以 在 阴 极 处 产 生 碱 性 电 解 产 物 而 阳 极 产 生 酸 性 电 解 产 物 3. 电 泳 与 电 渗 这 是 胶 体 分 散 系 在 直 流 电 作 用 下 同 时 出 现 的 两 种 现 象 蛋 白 质 为 两 性 电 解 质, 在 碱 性 溶 液 中, 蛋 白 质 的 羧 基 离 解 出 氢 离 子 而 带 负 电 荷 呈 酸 性 ; 在 酸 性 溶 液 中, 蛋 白 质 的 氨 基 结 合 氢 离 子 而 带 正 电 荷 成 碱 性 人 体 内 血 液 淋 巴 液 和 脑 脊 液 等 液 体, 在 正 常 情 况 下 为 弱 碱 性, 因 而 蛋 白 质 表 面 带 负 电 正 电 荷 离 子 被 蛋 白 表 面 负 电 荷 吸 引 而 分 布 在 蛋 白 周 围, 形 成 一 种 独 特 的 电 荷 分 布 : 蛋 白 表 面 负 电 荷 和 这 些 负 电 荷 所 吸 引 的 少 数 正 电 荷 构 成 吸 附 层 ; 吸 附 层 四 周 的 正 电 荷 构 成 扩 散 层, 直 流 电 通 过 人 体 时, 带 负 电 荷 蛋 白 质 粒 子 极 其 吸 附 层 向 阳 极 移 动, 称 为 电 泳 ; 扩 散 层 正 电 荷 连 同 其 水 化 膜 向 阴 极 移 动 称 为 电 渗 由 322

323 于 电 泳 的 作 用 蛋 白 质 粒 子 向 阴 极 移 动, 阳 极 下 蛋 白 质 的 密 度 增 高, 组 织 致 密, 阴 极 下 蛋 白 质 的 密 度 降 低 ; 由 于 点 渗 的 作 用, 水 分 向 阴 极 移 动, 阴 极 下 的 水 分 增 多, 阳 极 下 水 分 减 少, 组 织 疏 松 这 些 将 对 机 体 的 生 理 功 能 产 生 影 响, 从 而 达 到 治 疗 疾 病 的 目 的 4. 酸 碱 度 改 变 在 直 流 电 作 用 下, 金 属 离 子 Na+ K+ Ca+ Mg2+ 等 向 阴 极 移 动, 而 许 多 酸 根 和 有 机 酸 向 阳 极 移 动 ; 同 时 由 于 阴 极 下 产 生 碱 性 产 物 而 阳 极 下 产 生 酸 性 产 物, 所 以 在 阴 极 下 碱 性 升 高, 而 阳 极 部 位 呈 酸 性 两 级 下 的 酸 碱 电 解 产 物 蓄 积 到 很 高 的 浓 度 时, 可 以 破 坏 组 织 而 引 起 化 学 性 烧 伤, 治 疗 时 必 须 注 意 避 免 但 也 可 利 用 直 流 电 的 电 解 作 用 来 进 行 拔 毛 破 坏 皮 肤 上 的 疣 痣 等 5. 细 胞 膜 通 透 性 变 化 蛋 白 质 的 稳 定 性 与 电 荷 水 化 膜 酸 碱 度 和 电 解 质 有 密 切 关 系 在 直 流 电 阳 极 下, 由 于 脱 水 偏 酸 性 蛋 白 质 接 近 等 特 点, 蛋 白 质 分 散 度 降 低, 易 于 凝 聚 凝 结, 而 且 阳 极 下 Ca2+ 浓 度 相 对 增 高, 细 胞 膜 变 得 致 密, 因 此 阳 极 使 细 胞 膜 通 透 性 降 低, 物 质 经 膜 交 换 减 慢 而 阴 极 组 织 含 水 量 增 加, 偏 碱 性, 偏 离 蛋 白 质 的 等 电 点, 蛋 白 质 分 子 分 散 度 升 高, 而 且 阴 极 下 K+ 浓 度 升 高, 细 胞 膜 变 疏 松, 通 透 性 升 高, 物 质 经 膜 交 换 加 速 6. 组 织 兴 奋 性 变 化 神 经 肌 肉 的 兴 奋 性 ( 应 激 性 ) 需 要 体 液 中 各 种 物 质 维 持 一 定 的 比 列 其 关 系 如 下 : 神 经 肌 肉 的 兴 奋 性 =[K+]+[Na+]/[Mg+]+[H+] 在 直 流 电 的 作 用 下, 体 液 中 K+ Na+ Ca2+ Ma2+ 都 向 阴 极 方 向 移 动, 由 于 K+ 和 Na+ 的 水 化 膜 较 薄, 移 动 速 度 较 快, 所 以 子 在 阴 极 下 323

324 K+ 和 Na+ 的 浓 度 相 对 升 高, 导 致 阴 极 下 碱 性 升 高,H+ 浓 度 较 低, 所 以 阴 极 有 提 高 组 织 兴 奋 性 的 作 用 ; 而 阳 极 下 的 Ca2+ 和 Mg2+ 的 浓 度 相 对 增 加,H+ 浓 度 较 高, 所 以 阳 极 有 降 低 组 织 兴 奋 性 的 作 用 直 流 电 能 改 变 细 胞 膜 两 侧 原 有 的 膜 电 位 水 平 ( 或 叫 做 改 变 膜 的 极 化 状 态 ) 阴 极 使 膜 的 两 侧 产 生 一 个 外 负 内 正 的 电 压 降 ( 电 位 差 ), 这 个 电 位 差 将 使 膜 两 侧 原 有 的 外 负 内 正 的 膜 电 位 的 数 值 减 少, 使 膜 处 于 一 种 低 极 化 状 态, 因 而 应 激 升 高, 而 阳 极 下, 由 于 在 膜 的 两 侧 产 生 一 个 外 正 内 负 的 电 位 差, 和 膜 两 侧 原 有 的 电 位 差 同 方 向, 膜 电 位 增 高, 处 于 一 种 超 极 化 状 态, 因 而 应 激 性 降 低 二 生 理 作 用 1. 对 血 管 的 影 响 直 流 电 有 明 显 使 血 管 舒 张 的 作 用 进 行 直 流 电 疗 后, 放 置 电 极 部 位 的 皮 肤 显 著 充 血, 局 部 血 流 增 加, 皮 肤 温 度 升 高 0.3~0.6 C 这 种 血 管 舒 张 反 应 在 阴 极 下 更 为 明 显 在 直 流 电 作 用 下, 感 觉 神 经 末 梢 和 血 管 壁 上 的 感 受 器 受 刺 激, 通 过 反 射 作 用 使 末 梢 血 管 舒 张 直 流 电 使 皮 肤 受 刺 激 后, 可 释 放 组 胺 另 外, 由 于 电 解 作 用, 体 内 的 微 量 蛋 白 质 变 性 分 解 引 起 组 胺 及 血 管 活 性 肽 的 物 质 的 释 放 实 验 证 明, 在 直 流 电 作 用 后, 皮 肤 中 组 胺 的 含 量 增 加, 阴 极 下 升 高 更 为 明 显 组 胺 可 直 接 通 过 轴 突 反 射 使 小 动 脉 舒 张, 并 作 用 于 毛 细 血 管, 使 内 皮 细 胞 间 隙 加 宽, 血 管 通 透 性 增 高 2 对 神 经 系 统 的 影 响 (1) 对 中 枢 神 经 的 作 用 ; 直 流 电 对 中 枢 神 经 的 作 用 是 多 方 面 的, 且 因 极 性 刺 激 强 度 机 体 功 能 状 态 的 不 同, 可 引 起 不 同 的 反 应 将 上 324

325 行 直 流 电 通 过 脊 髓 ( 阳 极 置 于 骶 部, 阴 极 置 于 颈 部 ) 可 使 反 射 的 兴 奋 性 增 高 ; 电 流 的 方 向 变 换 后, 兴 奋 性 降 低 动 物 实 验 证 明, 将 阴 极 置 于 前 额, 阳 极 置 于 后 颈 部, 通 直 流 电 后 可 引 起 软 脑 膜 血 管 舒 张 ; 电 极 位 置 对 换 后, 血 管 即 收 缩 这 些 反 应 可 以 说 明, 直 流 电 作 用 于 中 枢 神 经 时, 可 使 机 体 内 某 些 器 官 和 组 织 的 功 能 发 生 改 变, 并 因 电 极 放 置 的 部 位 和 极 性 不 同 而 异 (2) 对 自 主 神 经 的 作 用 : 当 直 流 电 刺 激 皮 肤 感 受 器 时 可 以 通 过 自 主 神 经, 反 射 地 引 起 内 脏 器 官 和 血 管 的 舒 缩 功 能 例 如, 直 流 电 领 区 治 疗, 可 通 过 颈 交 感 神 经 调 节 颅 内 头 颈 部 和 上 肢 的 血 液 循 环 (3) 对 运 动 神 经 的 作 用 : 应 用 稳 稳 恒 直 流 电 刺 激 运 动 神 经 并 无 明 显 的 反 应, 但 在 通 电 和 断 电 时, 则 引 起 其 所 支 配 的 骨 骼 肌 的 收 缩 这 是 因 为 神 经 兴 奋 的 基 础 是 受 刺 激 部 分 离 子 浓 度 的 变 化, 变 化 越 大, 神 经 的 反 应 越 显 著 如 果 直 流 电 改 变 的 速 度 越 快, 则 神 经 越 易 兴 奋 若 缓 慢 的 变 化 电 流 强 度, 则 由 于 扩 散 作 用, 离 子 不 能 积 聚 至 足 以 引 起 兴 奋 的 浓 度, 就 不 出 现 肌 肉 收 缩 反 应 运 动 神 经 和 肌 肉 组 织 的 反 应 因 直 流 电 极 性 电 流 强 弱, 通 断 电 等 变 化 而 异 临 床 上 利 用 这 些 特 点 对 肌 肉 神 经 的 病 变 进 行 诊 断 (4) 对 感 觉 神 经 的 作 用 : 直 流 电 对 皮 肤 感 觉 神 经 末 梢 有 刺 激 作 用 当 电 流 强 度 很 弱 时, 有 蚁 走 样 感 觉, 随 着 电 流 强 度 的 增 加, 可 有 针 刺 刺 痛 灼 痛 等 感 觉 电 流 强 度 越 大, 疼 痛 越 剧 烈 电 流 强 度 增 减 过 快 时, 可 引 起 明 显 的 灼 痛 如 果 缓 慢 的 增 加 电 流 强 度 疼 痛 感 就 不 明 显 随 着 通 电 时 间 的 延 长 直 流 电 引 起 的 刺 激 感 逐 渐 减 弱, 而 出 现 轻 微 的 温 325

326 热 感 身 体 不 同 部 位 的 皮 肤 对 直 流 电 刺 激 的 感 觉 反 应 并 不 相 同, 这 与 各 部 位 的 电 阻 及 神 经 末 梢 分 布 等 有 关 3. 某 些 腺 体 的 反 应 当 直 流 电 通 过 唾 液 腺 时, 唾 液 的 分 泌 量 增 加 而 且 在 阳 极 部 位 唾 液 增 多 更 为 明 显 在 直 流 电 作 用 下, 胃 腺 的 分 泌 功 能 加 强, 阳 极 对 胃 腺 的 刺 激 作 用 比 阴 极 明 显 但 是 如 果 原 来 胃 酸 过 高, 通 直 流 电 后 胃 腺 的 分 泌 功 能 受 抑 制, 阳 极 对 胃 腺 的 抑 制 作 用 也 较 明 显 由 此 可 见, 直 流 电 有 调 整 某 些 腺 体 功 能 的 作 用 4. 对 骨 骼 的 影 响 正 常 骨 干 骺 端 带 负 电 荷, 骨 折 后 负 电 的 分 布 发 生 改 变, 经 动 物 实 验 证 明,l O~20 心 直 流 电 阴 极 有 促 进 骨 折 愈 合 的 作 用 第 二 节 直 流 电 疗 法 将 直 流 电 作 用 于 人 体 来 治 疗 疾 病 的 方 法 称 为 直 流 电 疗 法 (galvanization, direct currenttherapy) 一 治 疗 作 用 1. 消 炎 镇 痛, 促 进 伤 口 愈 合, 软 化 瘢 痕, 直 流 电 阳 极 有 减 少 水 肿 和 渗 出, 消 炎 镇 痛 作 用 : 阴 极 有 改 善 局 部 组 织 营 养, 促 进 伤 口 愈 合, 溃 疡 愈 合, 软 化 瘢 痕, 松 解 粘 连 等 作 用 2. 镇 静 和 兴 奋 作 用 全 身 治 疗 时, 下 行 的 电 流 起 镇 静 作 用, 上 行 的 电 流 起 兴 奋 作 用, 对 局 部 治 疗 而 言, 阳 极 周 围 组 织 兴 奋 性 降 低, 阴 极 下 兴 奋 性 增 高 326

327 3. 较 大 的 直 流 电 对 静 脉 血 栓 有 促 进 溶 解 的 作 用 4. 促 进 骨 折 愈 合 适 量 的 直 流 电 阴 极 刺 激 可 促 进 骨 痂 生 长, 骨 折 的 愈 合 5. 对 冠 心 病 的 治 疗 微 弱 直 流 电 很 接 近 很 接 近 生 物 电 的 电 流 强 度, 刺 激 心 血 管 反 射 区 的 皮 肤 感 受 器, 反 射 性 的 对 异 常 的 冠 状 动 脉 舒 缩 功 能 进 行 调 节 6. 对 癌 症 的 治 疗 利 用 直 流 电 电 流 下 产 生 的 强 酸 和 强 碱 可 破 坏 肿 瘤 细 胞 和 组 织 二 治 疗 技 术 ( 一 ) 仪 器 设 备 1 直 流 电 疗 机 利 用 电 子 管 或 晶 体 管 对 交 流 电 进 行 整 流, 经 滤 波 输 出 平 稳 的 直 流 电, 电 压 在 100v 以 下, 电 流 输 出 mA 可 调 输 出 插 口 有 标 明 (+) 负 ( ) 有 的 仪 器 有 极 性 转 换 开 关 和 电 流 量 程 分 流 器 2 附 件 (1) 导 线 ; 至 少 有 2 条 或 1 条 导 线 分 为 两 支 线 的 分 叉 电 极, 以 不 同 颜 色 区 分 正 负 导 线, 一 般 红 色 为 正 极 导 线 (2) 电 极 板 : 应 为 com 厚 的 铅 板, 或 0.3com 厚 的 导 电 橡 胶 板, 制 成 不 同 大 小 面 积 的 方 形. 长 方 形 或 圆 形 电 极, 或 用 于 面 神 经. 乳 房. 肩 领 区 的 特 殊 形 状 电 极 (3) 蜡 内 污 物 杂 质 既 被 白 陶 土 吸 附 并 沉 积 于 底 部, 凝 固 后 将 污 蜡 切 去 (4) 滑 石 粉 清 洁 : 向 熔 解 的 石 蜡 中 加 滑 石 粉 25%-3%, 静 置 后 将 澄 清 327

328 的 蜡 液 倒 初 或 等 蜡 凝 固 后 将 下 层 污 蜡 切 除 (5) 清 洗 法 : 每 次 治 疗 后, 将 取 下 的 蜡 立 即 用 急 流 水 清 洗, 以 清 除 连 负 在 蜡 块 表 面 的 汗 液 皮 屑 等 污 物 杂 质 ( 三 ) 治 疗 方 法 1. 蜡 饼 法 适 用 于 躯 干 或 肢 体 平 整 部 位 治 疗, 蜡 饼 面 积 的 大 小 应 根 据 治 疗 部 位 而 定, 一 般 用 于 大 腿 和 脊 柱 蜡 饼 为 50comx30com; 腰 腹 部 为 40cmx20com; 关 节 部 位 可 小 以 些 治 疗 方 法 如 下 : 将 加 热 后 完 全 熔 化 的 蜡 液 倒 入 铺 有 塑 料 布 或 橡 胶 布 的 搪 瓷 盘 或 铝 盘 中, 使 蜡 液 后 2-3com 小 电 极 的 电 流 密 度 大, 治 疗 作 用 较 明 显, 称 为 主 电 极 或 作 用 极 ; 而 大 电 极 电 流 的 密 度 小, 引 起 的 反 应 较 弱, 称 为 副 电 极 或 非 作 用 极 2. 电 极 的 设 置 方 法 (1) 对 置 法 : 两 个 电 极 分 别 放 置 在 身 体 某 部 位 的 内 外 两 侧 或 者 前 后 面, 例 如 膝 关 节 内 外 侧 对 置, 上 腹 部 与 腰 部 前 后 对 置 等, 对 置 法 多 用 以 治 疗 头 部 关 节 及 内 脏 器 官 等 部 位 的 疾 病 (2) 并 置 法 : 两 个 电 极 放 在 躯 体 的 同 一 侧 面, 上 下 或 左 右 并 置, 例 如 左 下 肢 前 面 的 并 置 并 置 法 多 用 于 治 疗 身 体 浅 部 或 体 表 如 周 围 神 经 和 血 管 疾 病 等 (3) 斜 对 置 法 : 两 个 电 极 分 别 放 置 在 身 体 的 某 部 位 的 内 外 两 侧 的 上 下 部 斜 对 置 电 极 的 不 同 放 置 方 法, 是 为 了 让 电 力 线 更 好 地 通 过 病 变 部 位 或 需 要 作 用 的 部 位 328

329 3. 治 疗 剂 量 与 疗 程 (1) 治 疗 剂 量 ; 电 流 密 度 作 为 电 流 刺 激 强 度 的 指 标, 电 流 密 度 以 电 极 衬 垫 单 位 面 积 ( 每 平 方 厘 米 ) 的 电 流 强 度 计 算, 一 般 为 0.05~0.1mA/cm2 最 大 部 超 过 0.50mA/cm2, 小 儿 为 0.05~0.20mA/cm2 (2) 治 疗 时 间 次 数 与 疗 程 :15~20 次 为 1 个 疗 程 4. 操 作 方 法 (1) 选 好 只 来 所 需 的 电 极 板 和 衬 垫 将 电 极 放 在 衬 垫 上, 或 将 电 极 板 插 入 衬 垫 的 布 套 内, 使 电 极 板 的 各 边 在 衬 垫 各 边 之 内 约 1cm 将 电 极 板 和 治 疗 仪 输 出 导 线 相 接 (2) 患 者 取 舒 适 体 位, 暴 露 治 疗 部 位, 检 查 患 者 皮 肤, 应 查 看 有 无 知 觉 障 碍, 有 无 皮 肤 抓 伤 擦 伤 如 有 感 觉 迟 钝 或 丧 失, 不 可 以 在 此 处 治 疗 如 果 毛 发 过 多, 应 剃 去 或 用 温 水 侵 湿 (3) 放 置 衬 垫, 金 属 极 板, 盖 胶 布 或 塑 料 布, 固 定 电 极 (4) 检 查 治 疗 仪 的 电 流 分 流 器 是 否 在 所 需 位 置, 输 出 旋 钮 是 否 在 零 位, 导 线 所 接 直 流 电 疗 仪 的 输 出 插 口 的 极 性 以 及 电 极 衬 垫 的 极 性 是 否 正 确 一 致, 分 叉 导 线 所 连 接 的 两 个 电 极 应 为 治 疗 所 要 求 的 同 一 极 性 然 后 打 开 电 源, 使 治 疗 仪 预 热 (5) 开 始 治 疗 前, 向 患 者 交 代 治 疗 时 应 有 的 感 觉 ( 治 疗 部 位 应 有 均 与 的 针 刺 感, 或 轻 微 的 紧 束 感 蚁 走 感 ; 眼 部 治 疗 时 可 出 现 闪 光 感 色 感 ; 头 部 治 疗 时 口 腔 内 可 出 现 金 属 味 等 ) (6) 打 开 电 源 开 关, 然 后 以 顺 时 针 方 向 缓 慢 旋 转 电 位 器, 调 节 电 流, 使 电 流 表 指 针 平 稳 上 升, 逐 渐 增 大 电 流 强 度, 一 般 先 达 到 所 需 电 流 强 329

330 度 的 1/2, 并 询 问 患 者 的 感 觉, 待 电 流 稳 定 患 者 感 觉 明 确, 在 增 至 所 需 电 流, 所 达 到 的 电 流 强 度 不 要 超 过 患 者 的 耐 受 度 (7) 治 疗 完 毕, 缓 慢 向 逆 时 针 方 向 转 动 电 位 器, 将 电 流 调 降 到 零 位, 先 取 下 衬 垫 与 电 极, 在 关 闭 电 源 开 关, 检 查 治 疗 部 位 皮 肤 有 无 异 常 ( 三 ) 注 意 事 项 1. 使 用 治 疗 仪 前 都 需 要 检 查 治 疗 仪 的 输 出 是 否 平 稳 正 常, 各 开 关 旋 钮 能 否 正 常 工 作, 导 线, 导 线 夹 电 极 是 否 完 整 无 损 导 电 橡 胶 电 极 是 否 老 化 裂 隙, 治 疗 仪 的 各 部 位 均 正 常 时 方 能 用 于 治 疗 2. 使 用 的 铅 板 电 极 应 予 展 平, 衬 垫 温 度 以 不 烫 为 度, 湿 度 以 拧 不 出 水 为 度, 衬 垫 有 电 极 套 时, 应 将 衬 垫 的 一 面 贴 在 皮 肤 上, 严 防 放 反, 而 使 电 极 板 与 患 者 皮 肤 之 间 只 隔 一 层 单 布 3. 治 疗 前 去 除 治 疗 部 位 及 其 附 近 的 金 属 物, 在 皮 肤 小 破 损 处 贴 以 胶 布 或 垫 上 绝 缘 布, 以 防 止 烧 伤 4. 在 治 疗 弯 曲 与 不 平 的 部 位 时, 应 注 意 使 衬 垫 均 匀 紧 贴 皮 肤, 使 通 电 时 电 流 得 以 均 匀 作 用 于 皮 肤, 防 止 电 流 集 中 于 某 点 5. 导 线 夹 下 必 须 垫 以 绝 缘 布, 电 极 插 头 必 须 紧 紧 插 入 电 极 的 导 线 插 口, 切 勿 使 导 线 夹 和 导 线 的 金 属 裸 露 部 分 直 接 接 触 皮 肤 6. 在 患 者 治 疗 过 程 中, 操 作 者 应 经 常 检 查 电 流 表 的 指 针 是 否 平 稳, 是 否 在 所 调 节 的 电 流 强 度 读 数 上 并 注 意 观 察 患 者 的 反 应, 如 患 者 感 觉 电 极 下 有 局 限 性 疼 痛 或 烧 灼 感, 应 立 即 调 节 电 流 至 零 位, 中 断 治 疗, 检 查 电 极 板 是 否 有 滑 脱 导 线 夹 直 接 接 触 皮 肤, 局 部 皮 肤 是 否 烧 伤 等 情 况 330

331 7. 治 疗 中 患 者 不 得 任 意 挪 动 体 位, 以 免 电 极 衬 垫 位 置 移 动 电 极 脱 落 不 得 触 摸 治 疗 仪 或 接 地 的 金 属 物, 避 免 发 生 短 路 或 触 电 8. 治 疗 结 束 时 应 先 调 节 电 流 至 零 位, 关 闭 电 源, 才 能 从 患 者 身 上 取 下 电 极 和 衬 垫 9. 治 疗 结 束 后 告 诉 患 者 不 要 搔 抓 治 疗 部 位 皮 肤, 如 局 部 出 现 明 显 充 血, 刺 瘁 或 小 尉 等 反 应 时, 应 在 局 部 外 涂 甘 油 乙 醇 ( 成 分 : 甘 油 与 水 以 1: 1 的 比 例, 加 乙 醇 适 量 ) 10. 治 疗 使 用 过 的 衬 垫, 必 须 彻 底 冲 洗 干 净, 煮 沸 消 毒, 整 平 后 在 阴 凉 处 晾 干 备 用 极 板 用 肥 皂 水 刷 洗, 去 除 电 极 表 面 的 污 垢 与 电 解 产 物 ( 四 ) 不 同 部 位 的 治 疗 方 法 1. 眼 - 枕 法 两 直 径 3~4cm 圆 形 电 极 置 于 闭 合 的 两 眼 上 ( 先 向 眼 内 滴 入 药 液 ), 用 分 叉 线 连 一 极, 另 一 集 6cmX10cm 置 枕 项 部 ( 如 眼 区 接 阳 极, 则 阴 极 置 于 后 颈 部 ) 电 流 量 2~5mA,15~30 分 钟 / 次, 每 日 或 隔 日 1 次,15~20 次 为 一 个 疗 程 2. 额 - 枕 法 两 个 6cmX10cm 的 电 极 分 别 置 于 额 部 和 枕 部, 电 流 为 3~6mA, 15~30 分 钟 / 次, 每 日 或 隔 日 1 次,15~20 为 1 个 疗 程 3. 颞 册 对 置 法 去 两 个 5cmX6cm 的 电 极 与 颞 侧 对 置, 电 流 量 为 2~3mA, 15~30 分 钟 / 次, 每 日 或 隔 日 1 次,15~20 次 为 一 个 疗 程 4. 面 部 治 疗 法 取 面 具 形 电 极 置 于 患 侧 面 部, 副 电 极 10cmX15cm 置 于 对 侧 上 臂, 或 用 300cm2 置 于 肩 胛 部, 电 流 量 为 8~15 没 A,15~25 分 钟 / 次,15 次 为 一 个 疗 程 5. 耳 部 治 疗 法 把 湿 棉 条 放 入 外 耳 道 内, 其 末 端 置 于 耳 前 区 上, 其 上 在 331

332 放 置 5cmX6cm 的 电 极, 副 电 极 8cmX10cm 放 在 对 侧 耳 郭 前 面 如 两 侧 患 病, 可 两 侧 轮 流 治 疗 电 流 量 为 1~3mA,15~25 分 钟 / 次,15 次 为 1 个 疗 程 6. 咽 部 治 疗 法 取 两 个 5cmX6cm 或 4cmX5cm 的 电 极 斜 对 与 侧 颈 部, 副 电 极 8cmX10cm 置 于 后 颈 部 电 流 量 为 3~6mA,15~25 分 钟 / 次, 每 日 或 隔 日 1 次,12 次 为 1 个 疗 程 7. 下 颌 关 节 治 疗 法 取 两 个 5cmX10cm 或 5cmX6cm 的 电 极 对 置 于 下 颌 关 节, 电 流 量 为 3~5mA,15~25 分 钟 / 次, 每 日 或 隔 日 1 次,12 次 为 1 个 疗 程 8. 颈 交 感 神 经 节 治 疗 法 取 两 个 3cmX5cm 的 电 极 分 别 置 于 两 侧 胸 锁 乳 突 肌 前 沿, 副 电 极 6cmX8cm 置 于 颈 枕 部, 电 流 量 为 1~3mA,15~30 分 钟 / 次, 每 日 或 隔 日 1 次,15 次 为 一 个 疗 程 9. 肩 关 节 治 疗 法 取 两 个 6cmX8cm 的 电 极 对 置 于 肩 关 节 前 面 和 后 面, 电 流 量 为 5~8mA,15~30 分 钟 / 次, 每 日 或 隔 日 1 次,15 次 为 一 个 疗 程 10. 肘 关 节 治 疗 法 包 括 并 置 法 和 对 置 法 (1) 并 置 法 : 取 两 个 6cmX10cm 或 8cmX10cm 的 电 极 分 别 置 于 左 右 两 侧 的 肩 上 部, 取 另 两 个 同 样 大 小 的 电 极 分 别 置 于 左 右 前 臂 屈 侧 的 下 1/3 处 (2) 对 置 法 : 将 四 个 6cmX10cm 的 电 极 分 别 置 于 两 侧 肘 关 节 的 内 侧 和 外 侧 以 上 两 法 的 电 流 量 为 8~12mA,15~30 分 钟 / 次, 每 日 或 隔 日 1 次,15 332

333 次 为 一 个 疗 程 11. 膝 关 节 治 疗 法 包 括 并 置 法 和 对 置 法 (1) 并 置 法 : 将 两 个 6~8cm 袖 口 形 电 极 置 于 大 腿 中 段 1/3 及 小 腿 中 段 1/3 处, 电 流 量 为 12~18mA,15~30 分 钟 / 次, 每 日 或 隔 日 1 次, 15~20 次 为 一 个 疗 程 (2) 对 置 法 : 将 两 个 5cmX10cm 的 电 极 分 别 置 于 膝 关 节 的 内 侧 和 外 侧 电 流 量 6~10mA, 15~30 分 钟 / 次, 每 日 或 隔 日 1 次,15~20 次 为 一 个 疗 程 三 临 床 应 用 ( 一 ) 适 应 证 1. 神 经 科 疾 病 偏 头 痛 三 叉 神 经 痛 坐 骨 神 经 痛 神 经 衰 弱 癔 症 自 主 神 经 失 调 末 梢 神 经 炎 面 神 经 麻 痹 2. 内 科 疾 病 慢 性 胃 炎 胃 肠 痉 挛 高 血 压 关 节 炎 关 节 痛 3. 外 科 疾 病 淋 巴 结 炎 淋 巴 管 炎 慢 性 乳 腺 炎 术 后 粘 连 等 4. 妇 产 科 疾 病 闭 经 功 能 性 子 宫 出 血 慢 性 附 件 炎 等 5. 五 官 科 疾 病 角 膜 炎 结 膜 炎 鼻 炎 慢 性 扁 桃 体 炎 牙 周 炎 卡 他 性 中 耳 炎 等 6. 皮 肤 科 疾 病 皮 肤 溃 疡 硬 皮 病 皮 肤 瘢 痕 等 ( 二 ) 禁 忌 证 恶 性 血 液 系 统 的 疾 病 恶 性 肿 瘤 急 性 湿 疹 以 及 对 直 流 电 不 能 耐 受 者 333

334 对 皮 肤 感 觉 障 碍 的 患 者, 治 疗 时 要 慎 重, 避 免 烧 伤 第 三 节 直 流 离 子 导 入 电 疗 法 直 流 离 子 导 入 电 疗 法 (electtophoresis) 是 使 用 直 流 电 将 药 物 离 子 通 过 皮 肤 黏 膜 或 伤 口 导 入 体 内 进 行 治 疗 的 方 法, 称 为 直 流 电 药 物 导 入 疗 法 一 直 流 电 药 物 离 子 导 入 的 相 关 知 识 ( 一 ) 直 流 电 离 子 导 入 的 原 理 在 药 物 溶 液 中, 一 部 分 药 物 离 解 成 离 子, 在 直 流 电 的 作 用 下, 阴 离 子 和 阳 离 子 进 行 定 向 移 动 如 果 阴 极 衬 垫 中 含 有 带 负 电 荷 的 药 物 离 子 或 者 阳 极 衬 垫 中 含 有 带 正 电 荷 的 药 物 离 子, 就 会 向 人 体 方 向 移 动 而 进 入 体 内 直 流 电 离 子 导 入 主 要 是 根 据 同 性 电 荷 相 斥, 异 性 电 荷 相 吸 原 理, 通 过 直 流 电 能 将 药 物 离 子 经 皮 肤 导 入 人 体 其 作 用 特 点 :1 直 流 电 能 将 药 物 离 子 经 完 整 皮 肤 导 入 体 内 ;2 由 直 流 电 导 入 体 内 的 药 物 保 持 原 有 的 药 理 性 质 ;3 阳 离 子 只 能 从 阳 极 导 入, 阴 离 子 只 能 从 阴 极 导 入 ( 二 ) 药 物 导 入 人 体 的 途 径 分 布 深 度 数 量 和 极 性 1. 药 物 导 入 人 体 的 途 径 及 深 度 已 经 证 明, 药 物 离 子 主 要 通 过 皮 肤 汗 腺 管 口 和 毛 孔 进 入 皮 内, 或 经 过 黏 膜 上 皮 细 胞 间 隙 进 入 黏 膜 组 织 汗 腺 导 管 内 径 15~80um, 所 以 蛋 白 质 (1~100um) 等 大 分 子 物 质 的 离 子 也 能 经 过 汗 孔 导 入 体 内, 在 电 场 中 离 子 移 动 速 度 很 慢 直 流 电 直 接 导 入 离 子 只 达 皮 内, 主 要 堆 积 在 表 皮 内 形 成 离 子 堆, 以 后 通 过 渗 透 作 用 逐 渐 进 入 淋 巴 和 血 液 进 入 血 液 循 环 后, 有 的 药 物 选 择 性 地 停 留 334

335 在 某 器 官 组 织 内, 如 碘 主 要 停 留 在 甲 状 腺 ; 磷 蓄 积 在 中 枢 神 经 系 统 和 骨 骼 中 等 2. 药 物 离 子 导 入 的 数 量 与 很 多 因 素 有 关 在 一 定 范 围 内, 溶 液 浓 度 越 大, 导 入 数 量 增 多, 不 溶 解 的 药 物 不 能 导 入 皮 肤, 只 有 溶 解 的 作 为 静 脉 注 射 用 的 才 能 导 入 ; 根 据 法 拉 第 第 一 定 律, 离 子 导 入 的 数 量 与 所 使 用 的 电 流 量 成 比 例, 在 一 般 情 况 下, 通 电 时 间 长 导 入 量 多, 大 的 电 流 强 度 导 入 药 物 增 多 ; 不 同 部 位 导 入 的 数 量 也 有 差 别, 以 躯 干 导 入 最 多, 上 肢 次 之, 下 肢 特 别 是 小 腿 最 少 一 般 情 况 下, 导 入 的 药 物 为 衬 垫 中 药 物 总 量 的 2%~1 O%, 所 以 总 能 来 说, 导 入 体 内 的 药 量 是 很 少 的 3. 药 物 离 子 导 入 的 极 性 根 据 化 学 结 构 式 可 以 判 定 有 效 离 子 导 入 的 极 性 通 常, 金 属 生 物 碱 带 正 电 荷 从 阳 极 导 入, 非 金 属 酸 根 带 负 电 荷 从 阴 极 导 入 二 直 流 电 离 子 导 入 的 治 疗 作 用 1. 直 流 电 和 药 物 的 综 合 性 作 用 直 流 电 的 生 理 作 用 与 治 疗 作 用 是 直 流 电 药 物 离 子 导 入 作 用 的 基 础, 因 此, 既 有 直 流 电 的 作 用, 又 有 药 物 的 作 用, 两 者 作 用 相 加, 其 疗 效 比 单 纯 的 药 物 或 直 流 电 作 用 的 疗 效 好 目 前 很 少 单 独 应 用 直 流 电 疗 法, 多 用 直 流 电 药 物 导 入 疗 法 2. 神 经 反 射 作 用 直 流 电 药 物 导 入 疗 法 可 引 起 神 经 反 射 性 的 治 疗 作 用 由 于 直 流 电 引 起 组 织 内 理 化 性 质 变 化 和 药 物 在 表 层 组 织 内 存 留, 构 成 了 对 内 外 感 受 器 的 特 殊 刺 激 因 子, 通 过 局 部 作 用 与 反 射 作 用 引 起 机 体 的 一 定 反 应 当 电 极 放 置 在 某 些 神 经 末 梢 分 布 比 较 丰 富 的 部 位 时, 335

336 通 过 感 觉 - 自 主 神 经 节 段 反 射 机 制 而 影 响 相 应 节 段 的 内 脏 器 官 和 血 管 的 功 能 三 治 疗 技 术 ( 一 ) 仪 器 设 备 直 流 电 治 疗 仪 及 辅 助 配 件 的 规 格 要 求 ( 电 源 电 压 ) 与 直 流 电 疗 法 基 本 相 同 遵 医 嘱 选 择 不 同 的 药 物 配 置 成 不 同 浓 度 的 导 入 药 液 备 用, 药 物 必 须 新 鲜 无 污 染 另 外 配 浸 药 所 用 的 滤 纸 纱 布 衬 垫 要 注 明 阳 极 (+) 和 阴 极 ( ) ( 二 ) 治 疗 方 法 1. 衬 垫 法 治 疗 方 法 与 直 流 电 疗 法 基 本 相 同, 其 不 同 之 处 在 于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 (1) 与 作 用 电 极 面 积 相 同 的 滤 纸 或 纱 布 用 药 液 浸 湿 后, 放 在 治 疗 部 位 的 皮 肤 上, 其 上 面 再 放 衬 垫 和 铅 片 ; 非 作 用 电 极 下 的 滤 纸 或 纱 布 用 普 通 温 水 浸 湿 即 可, 导 入 的 极 性 要 正 确 (2) 尽 量 减 少 作 用 电 极 上 的 寄 生 离 子 药 物 溶 剂 一 般 用 蒸 馏 水 乙 醇 或 葡 萄 糖 溶 液 ; 每 个 衬 垫 ( 包 括 纱 布 ) 最 好 只 供 一 种 药 物 使 用 (3) 有 的 药 物 为 防 止 被 电 解 产 物 所 破 坏, 需 采 用 非 极 化 电 极, 即 在 用 药 液 浸 湿 的 纱 布 上 面 依 次 放 置 衬 垫 缓 冲 液 浸 湿 的 滤 纸 衬 垫 和 铝 片 青 霉 素 导 入 前 要 做 皮 肤 过 敏 试 验 2. 电 水 浴 法 将 药 液 放 在 水 槽 内, 一 般 用 炭 质 电 极, 治 疗 部 位 浸 入 槽 内, 非 作 用 极 的 衬 垫 电 极 置 于 身 体 相 应 部 位 也 可 将 四 肢 远 端 分 别 浸 入 四 个 水 槽 内, 根 据 导 入 药 液 性 质 分 别 连 接 阴 极 或 阳 极, 称 为 四 槽 浴 336

337 直 流 电 药 物 导 入 法 3. 体 腔 法 将 药 浸 湿 的 棉 花 塞 入 耳 道 鼻 腔 等 或 将 特 制 的 体 腔 电 极 插 入 治 疗 部 位 ( 阴 道 直 肠 等 ), 向 电 极 内 灌 注 药 液, 非 作 用 电 极 置 邻 近 部 位 的 皮 肤 上 常 用 的 体 腔 法 如 下 : (1) 耳 道 药 物 离 子 导 入 法 : 用 药 液 将 棉 条 浸 湿 后 塞 入 外 耳 道, 若 有 鼓 膜 穿 孔, 可 先 滴 入 1ml 药 液 然 后 再 塞 入 浸 有 药 液 的 棉 条, 棉 条 另 一 端 露 在 外 耳 道 口 外, 同 金 属 电 极 连 接 非 作 用 极 置 于 侧 颊 部, 电 流 强 度 l~2ma (2) 直 肠 前 列 腺 离 子 导 入 法 : 用 有 机 玻 璃 或 硬 橡 胶 制 成 的 前 列 腺 体 腔 电 极, 插 入 直 肠 内 约 10cm, 非 作 用 极 1 50cm2 置 下 腹 部, 电 流 强 度 6~1 0mA (3) 阴 道 离 子 导 入 法 : 用 特 制 的 阴 道 电 极 插 入 阴 道 注 入 药 液, 另 一 极 200cm2 置 于 下 腹 部 或 腰 骶 部 4. 创 面 离 子 导 入 法 此 法 可 使 药 物 在 伤 口 内 的 浓 度 增 高, 并 达 到 较 深 层 组 织, 且 有 直 流 电 的 协 同 作 用, 疗 效 比 其 他 投 药 法 好 治 疗 时, 先 将 创 面 分 泌 物 除 去, 然 后 用 抗 生 素 或 其 他 药 物 浸 湿 的 无 菌 纱 布 敷 于 创 面 或 填 入 窦 道 内, 再 放 置 电 极 非 作 用 极 置 于 创 口 对 侧 例 如 用 庆 大 霉 素 治 疗 铜 绿 假 单 胞 菌 感 染 的 创 面, 用 锌 离 子 导 入 法 治 疗 营 养 不 良 性 溃 疡 等 四 临 床 应 用 1. 神 经 科 疾 病 偏 头 痛 三 又 神 经 痛 坐 骨 神 经 痛 神 经 衰 弱 癔 症 337

338 自 主 神 经 功 能 失 调 末 梢 神 经 炎 面 神 经 麻 痹 2. 内 科 疾 病 慢 性 胃 炎 胃 肠 痉 挛 高 血 压 风 湿 性 关 节 炎 类 风 湿 关 节 炎 关 节 痛 3. 外 科 疾 病 颈 椎 病 肩 关 节 周 围 炎 腰 椎 间 盘 突 出 症 淋 巴 结 炎 淋 巴 管 炎 慢 性 乳 腺 炎 术 后 粘 连 等 4. 妇 产 科 疾 病 闭 经 功 能 性 子 宫 出 血 慢 性 附 件 炎 等. 5. 五 官 科 疾 病 玻 璃 体 浑 浊 视 神 经 炎 角 膜 炎 结 膜 炎 鼻 炎 慢 性 咽 炎 扁 桃 体 炎 牙 周 炎 卡 他 性 中 耳 炎 颞 颌 关 节 功 能 紊 乱 症 等 6. 皮 肤 科 疾 病 皮 肤 慢 性 溃 疡 硬 皮 病 皮 肤 瘢 痕 等 ( 表 格 略 ) ( 二 ) 禁 忌 症 对 拟 导 入 的 药 物 过 敏 者, 其 余 与 直 流 电 疗 法 相 同 ( 三 ) 注 意 事 项 1. 禁 用 对 导 入 药 物 过 敏 者, 可 能 发 生 过 敏 的 药 物 做 过 敏 试 验 2. 配 制 导 入 药 液 的 溶 剂 一 般 多 采 用 蒸 馏 水 无 离 子 水 乙 醇 葡 萄 糖 等 3. 配 制 的 药 液 应 放 在 玻 璃 瓶 内 保 存, 避 光 的 药 液 应 放 在 棕 色 的 瓶 内, 瓶 盖 要 盖 严, 导 入 的 药 液 保 存 一 般 不 超 过 l 周 4 遵 循 直 流 电 疗 法 的 注 意 事 项 338

339 第 十 章 低 频 电 疗 法 第 一 节 概 述 一. 概 念 1. 定 义 医 学 上 频 率 1000Hz 以 下 的 脉 冲 电 流 称 作 低 频 电 流 或 低 频 脉 冲 电 流 应 用 低 频 脉 冲 电 流 作 用 于 人 体 来 治 疗 的 方 法 称 为 低 频 电 疗 法 (low frequency electrotherapy) 低 频 电 疗 的 频 率 之 所 以 定 在 1000Hz 以 下, 是 根 据 电 流 的 生 理 学 特 征 来 决 定 的 有 关 研 究 及 实 验 表 明 : 对 于 运 动 神 经,l~lOHz 的 频 率 可 以 引 起 肌 肉 的 单 个 收 缩,20~30Hz 可 以 引 起 肌 肉 的 不 完 全 强 直 收 缩, 50Hz 可 以 引 起 肌 肉 的 完 全 强 直 收 缩 ; 对 于 感 觉 神 经,50Hz 可 以 引 起 明 显 的 震 颤 感,10~200Hz 特 别 是 100Hz 左 右 的 频 率 可 以 产 生 镇 痛 和 中 枢 神 经 的 镇 静 作 用 ; 对 于 自 主 神 经,l~10Hz 的 频 率 可 以 兴 奋 交 感 神 经,10~50Hz 可 以 兴 奋 迷 走 神 经 而 哺 乳 类 动 物 运 动 神 经 的 绝 对 不 应 期 多 在 l 毫 秒 (ms) 左 右, 为 了 引 起 肌 肉 收 缩 运 动, 只 能 每 隔 lms 给 予 一 次 刺 激, 也 就 是 说 频 率 不 能 大 于 1000Hz, 基 于 上 述 原 因 把 1000Hz 以 下 定 为 低 频 电 流 2. 低 频 电 流 的 特 点 :(1) 低 频 率 小 电 流, 电 解 作 用 较 直 流 电 弱, 有 些 电 流 无 明 显 的 电 解 作 用 ;(2). 电 流 强 度 或 电 压 可 有 增 减. 升 降 的 变 化 ;(3). 对 感 觉 神 经 和 运 动 神 经 有 较 强 的 刺 激 作 用 ;(4) 无 明 显 热 作 用 339

340 二 分 类 及 参 数 ( 一 ) 低 频 电 流 分 类 1. 按 波 型 有 三 角 波 方 波 梯 形 波 正 弦 波 阶 梯 波 指 数 曲 线 波 等 2. 按 有 无 调 制 分 为 调 制 型 和 非 调 制 型 两 种 应 用 一 种 低 频 电 流 ( 调 制 电 流 ) 去 调 制 另 一 种 频 率 较 高 的 电 流 ( 载 波 电 流 ), 使 后 者 的 频 率 或 波 幅 随 着 前 者 的 频 率 和 波 幅 发 生 相 应 的 变 化 ( 图 l 9-1), 无 线 电 学 上 称 为 调 制 型 低 频 电 流, 它 兼 有 低 中 频 的 优 点 常 用 的 调 制 型 的 低 频 电 流 ( 图 19-2) 3. 按 电 流 方 向 分 为 单 相 和 双 相 双 相 脉 冲 波 又 根 据 其 两 侧 波 形 大 小 分 为 对 称 双 相 波 平 衡 不 对 称 双 相 波 和 不 平 衡 不 对 称 双 相 波 ( 图 1 9-3) ( 二 ) 参 数 及 其 意 义 1. 频 率 (f) 每 秒 钟 内 脉 冲 出 现 的 次 数, 单 位 为 赫 兹 (Hz) 由 于 哺 乳 类 动 物 神 经 的 绝 对 不 应 期 在 1ms 左 右, 相 隔 1ms 以 上 的 电 刺 激 都 能 引 起 一 次 兴 奋, 因 此 低 频 脉 冲 电 流 的 每 一 次 刺 激 都 能 引 起 运 动 神 经 一 次 兴 奋 在 临 床 治 疗 中, 低 频 脉 冲 电 流 多 用 于 镇 痛 和 兴 奋 神 经 肌 肉 组 织, 常 用 100Hz 一 下 的 频 率 2. 周 期 (T) 一 个 脉 冲 波 的 起 点 到 下 一 个 脉 冲 波 的 起 点 相 距 的 时 间, 单 位 为 ms 或 s 3. 波 宽 每 个 脉 冲 出 现 的 时 间, 包 括 上 升 时 间 下 降 时 间 等, 单 位 为 ms 或 s 波 宽 是 一 个 非 常 重 要 的 参 数 要 引 起 组 织 兴 奋, 脉 冲 电 流 必 须 达 到 一 定 的 宽 度 神 经 组 织 和 肌 肉 组 织 所 需 的 最 小 脉 冲 宽 度 不 一 样, 神 经 组 织 可 以 对 0.03ms( 有 人 认 为 0.01ms) 宽 度 的 电 流 刺 激 有 反 应, 340

341 而 肌 肉 组 织 兴 奋 必 须 有 更 长 的 脉 冲 宽 度 和 更 大 的 电 流 强 度 4. 波 幅 (wave amplitude) 由 一 种 状 态 变 成 另 一 种 状 态 的 变 化 量, 最 大 波 幅 ( 峰 值 ) 是 从 基 线 起 到 波 的 最 高 点 之 间 的 变 化 量 5. 脉 冲 间 歇 时 间 即 脉 冲 停 止 的 时 间, 等 于 脉 冲 周 期 减 去 脉 冲 宽 度 的 时 间, 单 位 为 ms 或 s 6. 通 断 比 (ratio) 是 指 脉 冲 电 流 的 持 续 时 间 与 脉 冲 间 歇 时 间 的 比 例 7. 占 空 因 素 (duty cycle) 是 指 脉 冲 电 流 的 持 续 时 间 与 脉 冲 周 期 的 比 值, 通 常 用 百 分 比 来 表 示 ( 图 19-5) 三 生 理 作 用 与 治 疗 作 用 ( 一 ) 兴 奋 神 经 肌 肉 组 织 细 胞 或 组 织 具 有 对 外 界 刺 激 产 生 反 应 的 能 力, 即 具 有 兴 奋 性 细 胞 的 兴 奋 与 许 多 因 素 有 关 长 剑 的 刺 激 因 子 有 化 学 机 械 温 度 电 光 磁 等 任 何 刺 激 要 引 起 组 织 兴 奋, 必 须 有 一 定 的 刺 激 强 度 刺 激 持 续 时 间 和 刺 激 强 度 的 变 化 率 三 者 互 相 影 响 组 成 了 可 兴 奋 组 织 的 强 度 - 时 间 曲 线 关 系 引 起 组 织 兴 奋 所 需 的 最 小 刺 激 强 度 ( 阈 值 ) 与 刺 激 的 持 续 时 间 成 反 比 关 系, 即 当 刺 激 较 强 时, 只 需 较 短 的 刺 激 时 间 就 可 引 起 兴 奋 ; 当 刺 激 强 度 较 弱 时, 需 较 长 的 刺 激 时 间 才 能 引 起 组 织 兴 奋 ; 同 样, 当 刺 激 时 间 短 于 某 值 时, 无 论 怎 样 加 大 刺 激 强 度, 也 不 能 引 起 组 织 兴 奋 不 同 组 织 ( 如 神 经 与 肌 肉 组 织 ) 的 基 强 度 最 小 刺 激 持 续 时 间 ( 脉 冲 宽 度 ) 也 是 不 同 的 当 细 胞 处 于 兴 奋 状 态 时 在 手 刺 激 部 位 首 先 出 现 动 作 电 位, 而 各 种 细 胞 341

342 的 外 部 表 现 如 肌 肉 收 缩 和 腺 体 分 泌 等, 都 是 由 动 作 电 位 触 发 引 起 的 在 细 胞 接 受 一 次 刺 激 而 兴 奋 后 的 一 个 短 时 间 内, 其 兴 奋 性 产 生 明 显 的 变 化, 即 出 现 绝 对 不 应 期 和 相 对 不 应 期 在 绝 对 不 应 期, 无 论 刺 激 强 度 多 大, 细 胞 都 不 能 再 兴 奋 不 同 组 织 的 不 应 期 有 很 大 的 差 异, 如 神 经 纤 维 的 绝 对 不 应 期 为 0.5ms, 骨 骼 肌 细 胞 为 2ms, 心 肌 细 胞 报 更 是 高 达 200~400ms, 所 以 理 论 上 神 经 纤 维 没 没 秒 内 能 产 生 和 传 导 的 动 作 电 位 可 达 2000 次, 也 就 是 说 频 率 2000Hz 一 下 的 每 个 脉 冲 刺 激 均 能 使 神 经 纤 维 产 生 一 次 兴 奋 但 实 际 上 神 经 纤 维 在 体 内 传 导 的 冲 动 频 率, 低 于 理 论 上 可 能 达 到 的 最 大 值, 一 般 认 为 每 秒 为 1000 次 左 右, 为 此 低 频 脉 冲 电 流 的 主 要 治 疗 作 用 之 一 是 刺 激 神 经 肌 肉 兴 奋 低 频 电 流 的 频 率 不 断 变 化 可 以 兴 奋 神 经 肌 肉 组 织, 引 起 肌 肉 收 缩, 恒 定 直 流 电 是 不 能 引 起 神 经 肌 肉 收 缩 的 而 不 同 类 型 的 低 频 电 流 的 波 形 强 度 持 续 时 间 的 变 化 对 神 经 肌 肉 刺 激 的 反 应 也 各 有 不 同, 达 到 不 同 的 治 疗 作 用 ( 二 ) 镇 痛 低 频 电 流 镇 痛 的 学 说 与 理 论 都 认 为 其 机 制 主 要 是 低 频 电 流 通 过 脊 髓 和 大 脑 的 中 枢 神 经 系 统 对 痛 觉 的 调 制 以 及 神 经 - 体 液 对 痛 觉 的 调 节 作 用, 从 而 产 生 镇 痛 效 应 其 作 用 机 制 归 为 如 下 : 1. 即 时 镇 痛 作 用 即 时 镇 痛 作 用 是 电 疗 中 和 电 疗 后 数 分 钟 至 数 小 时 内 所 产 生 的 镇 痛 作 用 低 频 电 流 兴 奋 粗 (Aβ) 纤 维 脊 髓 背 角 胶 质 区 (SG) 细 胞 兴 奋 342

343 闸 门 关 闭 痛 觉 传 入 减 弱 或 受 阻 镇 痛 低 频 电 流 SG 细 胞 兴 奋 γ- 氨 基 丁 酸 (GABA) 能 神 经 元 释 放 GABA C 纤 维 末 梢 Ca2+ 通 道 受 阻 一 直 痛 觉 的 传 入 镇 痛 低 频 电 流 脑 高 级 中 枢 内 源 性 痛 觉 调 制 系 统 释 放 5-HT 阿 片 肽 GABA NA 等 递 质 脊 髓 背 外 侧 束 抑 制 脊 髓 背 角 神 经 元 镇 痛 低 频 电 流 刘 神 经 冲 动 脊 髓 皮 层 感 觉 区 干 扰 痛 觉 镇 痛 低 频 电 流 产 生 震 颤 感 和 肌 肉 颤 动 兴 奋 粗 纤 维 疼 痛 的 传 导 受 干 扰 和 受 阻 镇 痛 1. 累 计 性 镇 痛 作 用 多 次 治 疗 后 的 累 计 镇 痛 作 用, 与 产 生 即 时 镇 痛 作 用 的 各 种 因 素 和 局 部 血 液 循 环 改 善 密 切 相 关 局 部 血 液 循 环 的 改 善 能 减 轻 局 部 缺 血 缺 氧 加 速 致 痛 物 质 和 酸 性 代 谢 产 物 的 清 除 减 轻 组 织 和 神 经 纤 维 间 水 肿 改 善 局 部 营 养 代 谢, 从 而 消 除 或 减 弱 了 疼 痛 的 刺 激 因 素, 达 到 镇 痛 效 应 ( 三 ) 改 善 局 部 血 液 循 环 低 频 电 流 有 改 善 局 部 血 液 循 环 的 作 用, 其 作 用 可 能 是 通 过 以 下 途 径 产 生 : 1. 轴 突 反 射 低 频 电 流 刺 激 皮 肤, 使 神 经 兴 奋 传 入 冲 动 同 时 沿 着 与 小 动 脉 相 连 的 同 一 神 经 元 之 轴 突 传 导, 使 小 动 脉 壁 松 弛 而 扩 张, 在 治 疗 当 中 和 治 疗 后 电 极 下 的 皮 肤 浅 层 轻 度 充 血 潮 红 2. 低 频 电 流 刺 激 神 经 ( 尤 其 是 感 觉 神 经 ) 后, 使 之 释 放 出 小 量 的 P 物 质 和 乙 酰 胆 碱 等 物 质, 一 起 你 血 管 扩 张 反 应 3. 皮 肤 受 刺 激 释 放 出 组 胺, 使 脉 细 血 管 扩 张, 出 现 治 疗 后 稍 长 时 间 343

344 的 皮 肤 充 血 反 应 4. 电 刺 激 使 肌 肉 产 生 节 律 性 收 缩, 其 活 动 后 的 代 谢 产 物 如 乳 酸 ADP ATP 等 有 强 烈 的 扩 血 管 作 用, 讷 讷 个 改 善 肌 肉 组 织 的 供 血 5. 抑 制 交 感 神 经 而 引 起 血 管 扩 张 如 间 动 电 流 作 用 于 颈 交 感 神 经 节, 可 使 前 臂 血 管 扩 张 ; 由 低 频 电 流 调 制 的 干 扰 电 流 作 用 于 高 血 压 患 者 的 颈 交 感 神 经 节 可 使 血 压 下 降 ( 四 ) 其 他 治 疗 作 用 改 善 局 部 血 液 循 环, 可 增 加 局 部 营 养, 促 进 伤 口 愈 合 小 电 流 具 有 促 进 骨 折 愈 合, 以 及 消 炎 镇 静 催 眠 等 作 用 第 二 节 感 应 电 疗 法 一 物 理 特 性 应 用 感 应 电 流 (faradization) 作 用 于 人 体 治 疗 疾 病 的 方 法, 称 为 感 应 电 疗 法 该 疗 法 是 最 古 老 的 一 种 低 频 电 疗 法, 一 直 沿 用 至 今, 国 产 的 直 流 电 疗 机 一 般 都 同 时 有 感 应 电 流 的 输 出 可 供 单 独 使 用 感 应 电 流 是 用 电 磁 感 应 原 理 产 生 的 一 种 双 相 不 对 称 的 低 频 脉 冲 电 流 ( 图 19-6) 双 相 是 指 它 在 一 个 周 期 内 有 两 个 方 向 ( 一 个 负 波 一 个 正 波 ) 不 对 称 指 其 负 波 是 低 平 的, 正 波 是 高 尖 的 其 低 平 部 分 由 于 电 压 过 低 而 无 明 显 的 生 理 与 治 疗 作 用 20 世 纪 70 年 代 开 始 应 用 电 子 管 或 晶 体 管 仪 器 产 生 出 类 似 感 应 电 流 中 的 高 尖 部 分 而 无 低 平 部 分 的 尖 波 电 流, 称 为 新 感 应 电 流 ( 图 19-7) 感 应 电 流 的 周 期 在 12.5~15.7ms 344

345 之 间, 其 尖 峰 部 分 类 似 一 种 狭 窄 的 三 角 形 电 流,t 有 效 ( 正 向 脉 冲 持 续 时 间 ) 为 1~2ms 峰 值 电 压 约 为 40~60V 该 电 流 的 频 率 一 般 设 置 在 60~80Hz 之 间 在 英 美 国 家, 则 将 频 率 为 50~100Hz 脉 冲 持 续 时 间 为 0.1~1ms 的 三 角 波 或 锯 齿 波 电 流 都 称 为 感 应 电 流 ( 一 ) 生 理 作 用 1. 电 解 作 用 不 明 显 因 感 应 电 流 是 双 相 的, 通 电 时, 电 场 中 组 织 内 的 离 子 呈 两 个 方 向 来 回 移 动, 因 此 感 应 电 流 引 起 的 电 解 作 用 不 明 显 2. 兴 奋 正 常 的 神 经 和 肌 肉 为 了 兴 奋 正 常 运 动 神 经 和 肌 肉, 除 需 要 一 定 的 电 流 强 度 外, 尚 需 要 一 定 的 通 电 时 间 如 对 运 动 神 经 和 肌 肉,t 有 效 应 分 别 达 到 0.03ms 和 1ms 感 应 电 流 的 高 尖 部 分, 除 有 足 够 大 额 电 压 外, 其 t 有 效 在 1ms 以 上, 因 此, 当 电 压 ( 或 电 流 ) 达 到 上 述 组 织 的 兴 奋 阈 时, 就 可 以 兴 奋 正 常 的 运 动 神 经 和 肌 肉 对 人 体 的 刺 激, 当 脉 冲 电 流 频 率 大 于 20Hz 时, 即 可 能 使 肌 肉 发 生 不 完 全 强 直 性 收 缩, 当 频 率 上 升 到 50-60Hz 以 上, 肌 肉 即 发 生 完 全 的 强 直 性 收 缩, 感 应 电 流 的 频 率 在 60~80Hz 之 间, 所 以 当 感 应 电 流 连 续 作 用 于 正 常 肌 肉 时, 可 引 起 完 全 强 直 性 收 缩 由 于 强 直 收 缩 的 力 量 可 以 达 到 单 收 缩 的 4 倍, 故 可 以 达 到 训 练 正 常 肌 肉, 增 强 肌 力 的 目 的 对 完 全 失 神 经 支 配 的 肌 肉, 由 于 其 时 值 较 长, 甚 至 高 达 正 常 值 (1ms) 的 50~200 倍, 而 感 应 电 脉 冲 持 续 时 间 仅 1ms 左 右, 故 感 应 电 流 对 完 全 失 神 经 支 配 的 肌 肉 无 明 显 刺 激 作 用, 对 部 分 失 神 经 支 配 的 肌 肉 作 用 减 弱 ( 一 ) 治 疗 作 用 1. 防 治 肌 萎 缩 神 经 损 伤 或 受 压 迫 时, 神 经 冲 动 的 传 导 速 度 减 弱 或 受 345

346 阻, 结 果 随 意 运 动 减 弱 或 消 失, 或 因 较 长 时 间 制 动 术 ( 如 石 膏 绷 带 夹 板 等 ) 后 出 现 的 失 用 性 肌 萎 缩 和 肌 肉 无 力 等, 此 时, 神 经 和 肌 肉 本 身 均 无 明 显 病 变, 可 应 用 感 应 电 流 刺 激 这 种 暂 时 丧 失 运 动 的 肌 肉, 使 之 发 生 被 动 收 缩, 从 而 防 止 肌 萎 缩 2. 训 练 肌 肉 做 新 的 动 作 神 经 吻 合 修 复 或 就 组 织 术 后 锻 炼 肌 肉 时 结 合 感 应 电 刺 激, 可 促 进 神 经 肌 肉 功 能 恢 复, 有 助 于 建 立 新 的 运 动 3. 防 治 粘 连 和 促 进 肢 体 血 液 和 淋 巴 循 环 感 应 电 刺 激 可 加 强 肌 肉 纤 维 的 收 缩 活 动, 增 加 组 织 间 的 相 对 运 动, 可 使 轻 度 的 粘 连 松 解 同 时 当 肌 肉 强 烈 收 缩 时, 其 中 的 静 脉 和 淋 巴 管 即 被 挤 压 排 空, 肌 肉 松 弛 时, 静 脉 和 淋 巴 管 随 之 扩 张 和 充 盈, 因 此 用 电 刺 激 肌 肉 产 生 有 节 律 的 收 缩, 可 改 善 血 液 和 淋 巴 循 环, 促 进 静 脉 和 淋 巴 的 回 流 4. 镇 静 止 痛 感 应 电 刺 激 穴 位 或 病 变 部 位, 可 降 低 感 觉 神 经 兴 奋 性, 产 生 镇 痛 效 果 可 用 于 治 疗 神 经 炎 神 经 痛 和 针 刺 麻 醉 5. 用 于 电 兴 奋 治 疗 感 应 电 流 和 直 流 电 流 交 替 综 合 强 刺 激, 引 起 高 度 兴 奋 后 发 生 继 发 性 抑 制, 以 此 来 治 疗 兴 奋 型 神 经 衰 弱 的 患 者, 改 善 睡 眠 ; 腰 肌 扭 伤 后 产 生 的 反 射 性 肌 紧 张, 感 应 电 流 强 烈 刺 激 后 使 紧 张 的 腰 肌 变 为 松 弛, 从 而 达 到 解 痉 止 痛 的 作 用 三 治 疗 技 术 ( 一 ) 仪 器 设 备 346

347 感 应 电 疗 法 的 仪 器, 一 般 是 应 用 国 产 的 直 流 感 应 电 流 电 疗 机, 其 输 出 导 线 金 属 电 极 板 衬 垫 以 及 电 极 固 定 用 品 均 与 直 流 电 疗 法 相 同, 另 外 还 配 有 感 应 电 疗 专 用 的 手 柄 电 极 滚 动 电 极 等 ( 二 ) 治 疗 方 法 感 应 点 治 疗 的 操 作 方 法 与 直 流 电 疗 法 基 本 相 同, 因 为 感 应 电 流 的 点 解 作 用 不 明 显, 故 电 极 衬 垫 的 厚 度 可 以 在 1cm 以 下 电 极 种 类 有 片 状 电 极 手 柄 电 极 碾 式 电 极 ( 图 19-8) 感 应 电 流 的 治 疗 剂 量 不 易 精 确 计 算, 一 般 分 强 中 弱 三 种, 强 量 可 见 肌 肉 出 现 强 直 收 缩 ; 中 等 量 可 见 肌 肉 微 弱 收 缩 ; 弱 量 则 无 肌 肉 收 缩, 但 有 轻 微 的 刺 激 感 治 疗 方 法 主 要 包 括 : 1. 固 定 法 (1) 并 置 法 : 两 个 等 大 的 电 极 ( 点 状 小 片 状 或 大 片 状 电 极 ) 并 置 于 病 变 的 一 侧 或 两 端 (2) 对 置 法 : 两 个 等 大 的 电 极 于 治 疗 部 位 对 置 (3) 主 电 极 置 于 神 经 肌 肉 运 动 点, 副 电 极 置 于 支 配 有 关 肌 肉 的 区 域 2. 移 动 法 手 柄 电 极 或 滚 动 电 极 在 运 动 点 穴 位 或 病 变 区 移 动 刺 激 ( 也 可 固 定 做 断 续 刺 激 ); 另 一 片 状 电 极 ( 约 100cm²) 放 置 相 应 部 位 固 定, 如 颈 背 部 或 腰 骶 部 3. 电 兴 奋 法 两 个 圆 形 电 极 ( 直 径 3cm) 在 穴 位 运 动 点 或 病 变 区 来 回 移 动 或 暂 时 固 定 某 点 做 断 续 的 直 流 感 应 电 流 中 等 量 到 强 量 的 刺 激 ( 三 ) 注 意 事 项 1. 治 疗 前 应 了 解 有 无 皮 肤 感 觉 异 常, 对 于 感 应 减 退 的 患 者 应 避 免 电 347

348 流 强 度 过 大 导 致 电 灼 伤 2. 治 疗 者 电 极 应 避 免 放 置 于 伤 口 及 瘢 痕 避 免 电 流 集 中 引 起 灼 伤 患 者 不 可 移 动 体 位 及 接 触 金 属 物 品 3. 电 极 防 止 在 颈 部 时, 电 刺 激 有 时 可 引 起 咽 喉 肌 膈 肌 痉 挛, 引 起 呼 吸 血 压 心 率 的 改 变 4. 治 疗 癔 症 时 需 采 用 肌 肉 明 显 收 缩 的 电 流 强 度 为 宜, 并 配 合 暗 示 治 疗 四 临 床 应 用 ( 一 ) 适 应 症 失 用 性 肌 萎 缩, 如 神 经 失 用 术 后 制 动 疼 痛 而 引 起 的 反 射 抑 制 肌 肉 收 缩 运 动 导 致 的 失 用 性 肌 萎 缩, 肌 张 力 低 下, 软 组 织 粘 连, 四 肢 血 液 循 环 障 碍, 声 嘶, 便 秘, 尿 潴 留, 癔 症 等 ( 二 ) 禁 忌 症 有 出 血 倾 向, 急 性 化 脓 性 炎 症, 痉 挛 性 麻 痹, 皮 肤 破 损, 感 觉 过 敏 者, 有 植 入 心 脏 起 搏 器 者, 严 重 心 功 能 衰 竭, 孕 妇 的 腰 骶 部 第 三 节 经 皮 电 神 经 刺 激 疗 法 经 皮 电 神 经 刺 激 疗 法 (transcutaneous electrical nerve stimulation,tens) 也 称 为 周 围 神 经 粗 纤 维 电 刺 激 疗 法, 是 根 据 疼 痛 闸 门 控 制 学 说 于 20 世 纪 70 年 代 发 展 起 来, 应 用 电 池 供 电 的 袖 珍 仪 器 以 治 疗 疼 痛 为 主 的 无 损 伤 性 治 疗 方 法 之 所 以 用 经 皮 (transcutaneous) 一 词, 是 为 了 和 植 入 电 极 相 区 分 至 20 世 纪 90 年 代,TENS 在 欧 美 国 家 非 常 普 及, 其 临 床 应 用 已 超 出 了 疼 痛 范 围, 但 至 今 仍 以 治 疗 疼 痛 为 主 348

349 一 物 理 特 征 TENS 疗 法 与 传 统 的 神 经 刺 激 疗 法 的 差 异 在 于 : 传 统 的 电 刺 激, 主 要 是 刺 激 运 动 纤 维, 而 TENS 主 要 是 刺 激 感 觉 纤 维, 因 此,TENS 的 波 宽 和 电 流 强 度 的 选 择 主 要 是 兴 奋 A 类 纤 维, 而 不 兴 奋 C 纤 维, 这 样 才 有 助 于 激 活 粗 纤 维, 关 闭 疼 痛 闸 门 和 释 放 内 源 镇 痛 物 质, 所 以, TENS 治 疗 仪 设 定 的 物 理 参 数 具 有 以 下 条 件 : 1. 波 形 大 部 分 TENS 仪 产 生 持 续 不 对 称 的 平 衡 双 相 波 形, 形 状 一 般 为 变 形 方 波, 没 有 直 流 成 分, 故 没 有 极 性 但 因 为 是 不 对 称 双 相 波, 一 个 时 相 ( 相 位 ) 的 作 用 可 能 比 另 一 个 时 相 强 一 些 此 外, 少 数 TENS 仪 器 使 用 单 相 方 波 调 制 波 形 等 2. 频 率 TENS 的 频 率 一 般 为 1~150HZ 可 调 最 常 用 的 是 70~110HZ( 常 规 TENS), 其 次 是 1~5HZ( 类 针 刺 样 TENS), 中 频 率 (20~60HZ) 和 120HZ 以 上 的 频 率 较 少 选 用 3. 脉 冲 宽 度 一 般 为 100~300ms 可 调 对 于 有 脉 冲 输 出 方 式 的 仪 器, 脉 冲 群 的 宽 度 一 般 为 100ms 左 右, 每 秒 钟 1~5 个 脉 冲 群, 群 内 载 波 为 100HZ 的 常 规 TENS 波 二 生 理 作 用 和 治 疗 作 用 1. 镇 痛 TENS 是 根 据 闸 门 控 制 学 说 而 发 展 起 来 的 产 生 镇 痛 作 用 的 TENS 强 度 往 往 只 兴 奋 A 类 纤 维 在 肌 电 图 上 使 外 周 神 经 复 合 动 作 电 位 A 波 产 生 去 同 步, 对 传 导 伤 害 性 信 息 的 C 波 没 有 影 响, 但 明 显 减 弱 甚 至 完 全 抑 制 A 和 C 传 人 引 起 的 背 角 神 经 元 的 反 应,TENS 治 疗 过 程 中 和 治 疗 后 背 角 神 经 元 的 自 发 性 动 作 电 位 活 动 亦 明 显 减 少 349

350 阿 片 肽 在 两 种 方 式 的 TENS 镇 痛 中 作 用 有 所 不 同 高 强 度 针 刺 样 TENS (2HZ) 引 起 的 镇 痛 可 以 被 纳 洛 酮 逆 转, 腰 段 脑 脊 液 中 的 脑 啡 肽 明 显 升 高, 而 强 啡 肽 无 明 显 变 化, 说 明 内 源 性 阿 片 肽 起 重 要 作 用 常 规 TENS( 弱 强 度 100HZ) 使 强 啡 肽 有 所 升 高, 强 啡 肽 不 受 影 响 高 强 度 高 频 率 (100HZ)TENS 的 作 用 能 被 印 防 已 毒 素 (picrotoxin) 逆 转, 说 明 GABA 能 神 经 元 参 与 了 镇 痛 机 制 2. 改 善 周 围 血 液 循 环 正 常 人 用 TENS 刺 激 前 臂 后 手 指 皮 温 轻 微 升 高, 可 能 是 作 用 于 交 感 神 经 系 统, 使 周 围 血 管 扩 张 ( 包 括 颅 内 血 管 ) 3. 促 进 骨 折 伤 口 愈 合 应 用 直 流 电 以 植 入 电 极 治 疗 骨 不 连 接 有 公 认 的 效 果, 但 有 侵 入 性 感 染 和 损 伤 的 可 能 性 20 世 纪 80 年 代 以 来 用 TENS 治 疗 骨 折 后 骨 不 连 接 获 得 成 功 为 了 取 得 近 视 直 流 电 的 成 骨 效 应, 脉 冲 宽 度 应 尽 量 大 些, 效 率 则 偏 低 些, 电 流 强 度 为 保 持 患 者 稍 有 电 感 的 最 低 水 平 4. 治 疗 心 绞 痛 用 TENS 治 疗 心 绞 痛 的 研 究 始 于 1985 年,TENS 能 减 少 心 绞 痛 的 发 作 次 数 和 对 硝 酸 甘 油 的 依 赖 临 床 证 明,TENS 疗 法 是 抑 制 各 种 不 同 性 质 疼 痛 的 简 单 而 有 效 的 方 法 多 数 患 者 在 开 始 治 疗 后 1~2 分 钟 疼 痛 消 失, 局 部 压 痛 明 显 减 轻 吗, 疼 痛 区 缩 小 该 疗 法 主 要 优 点 是 镇 痛 效 果 持 续 时 间 长, 每 次 停 止 治 疗 后 可 持 续 几 分 钟 到 8~10 小 时 有 些 急 性 疼 痛 病 例, 经 1~2 次 治 疗 后 疼 痛 完 全 消 失 当 急 性 躯 体 疼 痛 或 根 性 疼 痛 加 剧 时 疗 效 最 好 截 肢 残 端 神 经 痛 治 疗 2~3 次 后 可 完 全 止 痛, 对 早 期 出 现 的 幻 肢 痛 可 止 痛 数 小 时 三 治 疗 技 术 350

351 ( 一 ) 设 备 1. 仪 器 一 般 为 袖 珍 型 电 池 供 电 的 仪 器 有 单 通 道 和 双 通 道 输 出 两 种, 每 通 道 电 流 强 度 脉 冲 宽 度 频 率 都 可 调, 该 仪 器 可 以 随 身 携 带 个 人 使 用 还 有 大 型 TENS 仪 器, 每 4~8 个 以 上 通 道 输 出, 供 医 院 患 者 集 中 使 用 2. 电 极 大 多 数 使 用 碳 - 硅 材 料 电 极, 可 裁 剪 成 不 同 大 小 和 形 状 还 有 的 是 橡 胶 电 极 黏 胶 电 极 棉 布 衬 垫 电 极 等 ( 二 ) 治 疗 方 法 1. 电 极 的 放 置 一 般 置 于 痛 区 神 经 点 或 运 动 点 穴 位 病 灶 同 节 段 的 脊 柱 旁, 沿 着 周 围 神 经 走 向 病 灶 上 方 节 段 病 灶 对 侧 同 节 段 上,2 个 电 极 或 2 组 电 极 的 放 置 方 向 有 : 并 置 对 置 近 端 - 远 端 并 置 交 叉 等 2. 参 数 的 选 择 目 前 将 TENS 分 为 三 种 治 疗 方 式 : 常 规 方 式 (conventional TENS) 针 刺 样 方 式 (acupuncture like TENS) 短 暂 强 刺 激 方 式 (brief intense TENS), 各 种 方 式 的 治 疗 参 数 见 表 表 19-1 TENS 的 参 数 方 式 强 度 脉 冲 频 率 脉 冲 宽 度 适 应 症 常 规 TENS 舒 适 的 麻 颤 感 75~100Hz <0.2ms 急 慢 性 疼 痛 ; 短 期 止 痛 针 刺 样 TENS 运 动 阀 上, 一 般 为 感 觉 阀 1~4Hz 0.2~0.3ms 急 慢 性 疼 痛 ; 周 围 循 环 的 2~4 倍 障 碍 ; 长 期 止 痛 短 暂 强 刺 激 TENS 肌 肉 强 直 或 痉 挛 样 收 缩 351

352 150Hz >0.3ms 用 于 小 手 术 致 痛 性 操 作 过 程 中 加 强 镇 痛 效 果 其 中 最 常 用 的 方 式 是 常 规 TENS, 治 疗 时 间 可 从 每 天 30~60 分 钟 至 持 续 36~48 小 时 不 等 针 刺 样 方 式 能 同 时 兴 奋 感 觉 神 经 和 运 动 神 经, 治 疗 时 间 一 般 为 45 分 钟, 根 据 受 刺 激 肌 肉 的 疲 劳 情 况 决 定 短 暂 强 刺 激 方 式 的 电 流 很 大, 肌 肉 易 疲 劳, 一 般 每 刺 激 15 分 钟 左 右 后 休 息 几 分 钟 3. 操 作 方 法 (1) 患 者 取 舒 适 的 体 位, 治 疗 前 向 患 者 解 释 治 疗 中 可 能 出 现 的 麻 颤 感 震 颤 感 或 肌 肉 抽 动 感 等 应 有 的 感 觉 将 电 极 固 定 于 相 应 的 部 位 上 (2) 打 开 电 源, 选 择 治 疗 频 率 脉 宽 治 疗 时 间, 再 调 输 出 的 电 流 强 度 (3) 治 疗 结 束, 将 输 出 旋 钮 复 位, 关 闭 电 源, 取 下 电 极 四 临 床 应 用 ( 一 ) 适 应 症 各 种 急 慢 性 疼 痛 : 各 种 神 经 痛 头 痛 关 节 痛 肌 痛 术 后 伤 口 痛 分 娩 宫 缩 痛 牙 痛 癌 痛 肢 端 疼 痛 幻 肢 痛 等, 也 可 用 于 治 疗 骨 折 后 愈 合 不 良 ( 二 ) 禁 忌 症 带 有 心 脏 起 搏 器 者 禁 用 ; 严 禁 刺 激 劲 动 脉 窦 的 部 位 以 下 情 况 慎 用 : 352

353 孕 妇 的 腹 部 和 腰 骶 部 ; 眼 部 ; 有 脑 血 管 意 外 病 史 的 患 者, 不 亚 奥 将 电 极 对 置 于 颅 脑 ; 不 要 让 有 认 知 障 碍 的 患 者 自 己 做 治 疗 ( 三 ) 注 意 事 项 1. 治 疗 部 位 皮 肤 有 瘢 痕 溃 疡 或 皮 疹 时, 电 极 应 避 开 这 些 部 位 ; 电 极 与 皮 肤 应 充 分 接 触 以 使 电 流 均 匀 作 用 于 皮 肤, 以 免 电 流 密 度 集 中 引 起 灼 伤 ; 电 极 部 位 保 持 清 洁, 便 于 通 电 2. 对 儿 童 进 行 治 疗 时 缓 慢 开 机 先 以 弱 电 流 消 除 恐 惧, 再 将 电 流 逐 步 调 至 治 疗 量 3. 综 合 治 疗 时 先 采 用 温 热 治 疗 法, 再 行 TENS 进 行 镇 痛, 可 增 加 局 部 血 流 量, 降 低 皮 肤 电 阻, 增 强 治 疗 作 用 第 四 节 功 能 性 电 刺 激 疗 法 功 能 性 电 刺 激 (functional electrical stimulation,fes) 是 使 用 低 频 脉 冲 电 流 刺 激 失 去 神 经 控 制 的 肌 肉, 使 其 收 缩, 以 替 代 或 矫 正 器 官 及 肢 体 已 丧 失 的 功 能 也 可 归 属 神 经 肌 肉 电 刺 激 的 范 畴 该 疗 法 是 Liberson 等 再 1961 年 发 明 的, 通 过 使 用 脚 踏 开 关 控 制 电 流 刺 激 腓 神 经 支 配 的 肌 肉, 产 生 踝 关 节 背 屈, 以 帮 助 患 者 行 走 至 今,FES 的 研 究 与 应 用 不 仅 在 于 肢 体 运 动 功 能 的 替 代 与 纠 正, 还 广 泛 涉 及 临 床 各 个 领 域 例 如 人 工 心 脏 起 搏 器 已 广 泛 应 用 于 各 类 心 脏 病 的 心 率 紊 乱 ; 膈 肌 起 搏 器 ( 膈 神 经 刺 激 器 ) 用 于 救 治 呼 吸 中 枢 麻 痹 调 整 呼 吸 ; 通 过 植 入 电 极 353

354 控 制 膀 胱 排 尿 功 能 ; 以 触 视 觉 转 换 系 统 应 用 于 盲 人, 触 听 觉 转 换 系 统 应 用 于 聋 人 等 一 物 理 特 性 FES 的 应 用 范 围 非 常 广 泛, 所 用 的 仪 器 和 电 流 参 数 差 异 很 大, 常 用 的 参 数 包 括 : 频 率 脉 冲 波 宽 ( 脉 宽 ) 通 电 / 断 电 比 波 升 / 波 降 调 节 及 电 流 强 度, 而 波 形, 即 脉 冲 的 形 态 ( 双 相 方 波 指 数 曲 线 尖 波 等 ) 在 一 般 的 治 疗 仪 中 固 定 不 变 1. 频 率 理 论 上 FES 的 频 率 为 1~100HZ 较 低 频 率 (<20HZ) 刺 激 所 产 生 的 效 应 虽 然 效 应 娇 小, 但 肌 肉 不 易 疲 劳 ; 较 高 频 率 (>50HZ) 的 刺 激 容 易 产 生 肌 肉 强 直 收 缩, 但 肌 肉 容 易 疲 劳 理 想 的 频 率 是 根 据 各 种 肌 肉 类 型 及 功 能 而 定, 常 用 的 频 率 多 在 15~50HZ 之 间 2. 脉 冲 波 宽 常 在 100~1000μs 之 间, 多 使 用 200~300μs 一 般 脉 冲 波 宽 在 治 疗 中 保 持 固 定 3. 通 电 / 断 电 比 (on/off time) 通 电 与 断 电 的 时 间 比 与 肌 肉 的 抗 疲 劳 程 度 有 关 肌 肉 在 通 电 时 收 缩, 断 电 时 放 松 通 电 时 间 愈 长, 断 电 时 间 愈 短, 肌 肉 易 疲 劳 一 般 来 说 通 电 / 断 电 比 大 多 为 1:1~1:3 之 间 4. 波 升 / 波 降 (ramp) 波 升 是 指 达 到 最 大 电 流 所 需 的 时 间, 波 降 是 指 从 最 大 电 流 回 落 到 断 电 时 所 需 的 时 间, 波 升 波 降 通 常 取 1~2 秒 5. 电 流 强 度 治 疗 时 根 据 刺 激 目 的 及 患 者 的 耐 受 程 度 来 调 节 一 般 FES 使 用 表 面 电 极 时, 其 电 流 强 度 在 0~100mA 之 间 使 用 肌 肉 内 电 极 时, 其 电 流 强 度 在 0~20mA 之 间 二 生 理 作 用 与 治 疗 作 用 354

355 1. 生 理 作 用 FES 生 理 学 作 用 原 理 是 利 用 神 经 细 胞 的 电 兴 奋 性, 通 过 刺 激 支 配 肌 肉 的 神 经 使 肌 肉 收 缩, 因 此, 它 要 求 所 刺 激 的 肌 肉 必 须 有 完 整 的 神 经 支 配 低 频 电 流 作 用 于 神 经 细 胞 膜, 能 在 神 经 元 上 产 生 动 作 电 位, 而 能 诱 发 动 作 电 位 是 一 样 的, 具 有 全 或 无 的 特 征 适 当 宽 度 和 强 度 的 刺 激 脉 冲 输 出 足 够 的 电 荷 刺 激 神 经 元 就 能 产 生 一 个 动 作 电 位 当 电 刺 激 的 脉 冲 波 宽 增 加 或 电 流 强 度 增 大 时, 刺 激 将 从 电 极 附 着 处 向 远 处 扩 散, 进 而 引 起 更 多 肌 纤 维 的 收 缩, 这 就 是 刺 激 的 空 间 总 和 FES 正 式 利 用 神 经 细 胞 对 电 刺 激 的 这 种 反 应 来 传 递 外 加 的 人 工 控 制 信 号 通 过 外 部 电 流 的 作 用, 神 经 细 胞 能 产 生 一 个 与 自 然 激 发 所 引 起 的 动 作 电 位 完 全 一 样 的 神 经 冲 动, 使 其 支 配 的 肌 肉 纤 维 产 生 收 缩, 从 而 获 得 运 动 效 果 2. 治 疗 作 用 FES 是 正 常 肌 肉 电 疗 法 的 一 种, 主 要 侧 重 于 肢 体 功 能 的 重 建, 多 用 于 上 运 动 神 经 元 引 起 的 肢 体 功 能 障 碍 当 电 刺 激 作 用 于 周 围 神 经 时, 兴 奋 经 神 经 传 至 肌 肉, 引 起 肌 肉 收 缩, 诱 发 肌 肉 的 功 能 同 时, 电 刺 激 的 信 号 及 肌 肉 功 能 收 缩 信 号 可 沿 传 入 神 经 传 入 脊 髓 及 大 脑, 在 脊 髓 节 段 和 脊 髓 以 上 水 平, 促 进 功 能 重 建, 代 替 或 矫 正 肢 体 和 器 官 已 丧 失 的 功 能, 建 立 再 学 习 过 程 FES 在 刺 激 神 经 肌 肉 的 同 时, 刺 激 传 入 神 经, 加 上 不 断 重 复 的 运 动 模 式 信 息, 传 入 中 枢 神 经 系 统, 在 皮 层 形 成 兴 奋 痕 迹, 使 运 动 功 能 的 代 偿 性 恢 复 或 功 能 复 建, 逐 渐 恢 复 原 有 的 运 动 功 能 运 动 功 能 的 重 建, 也 有 利 于 患 者 身 心 功 能 的 恢 复 FES 的 作 用 特 点 : 可 以 产 生 即 刻 的 功 能 性 活 动, 如 上 肢 瘫 痪 可 产 生 355

356 即 刻 的 抓 握 动 作 ; 下 肢 瘫 痪 可 产 生 功 能 性 行 走 ; 吞 咽 障 碍 可 产 生 吞 咽 动 作 ; 尿 失 禁 可 产 生 膀 胱 收 缩 三 治 疗 技 术 ( 一 ) 设 备 1. 仪 器 FES 治 疗 仪 有 多 种 多 样 在 医 疗 机 构 使 用 的 一 般 是 大 型 精 密 的 多 通 道 仪 器 电 极 的 放 置 和 仪 器 操 作 较 复 杂 还 有 一 种 便 携 式 机, 一 般 为 单 通 道 或 双 通 道 输 出, 患 者 可 以 戴 着 仪 器 回 家 治 疗 或 在 生 活 和 工 作 中 使 用 2. 电 极 作 为 外 界 与 神 经 肌 肉 的 先 借 点, 电 极 时 FES 系 统 中 最 关 键 的 部 分 刺 激 电 极 可 分 为 三 大 类 : 表 面 电 极 肌 肉 内 电 极 和 植 入 电 极 各 种 电 极 都 有 其 优 缺 点, 并 且 技 术 要 求 不 同, 因 此, 根 据 实 际 需 要 选 取 电 极 是 不 可 忽 视 的 因 素 (1) 表 面 电 极 : 到 目 前 为 止, 表 面 电 极 还 是 应 用 最 广 泛 的 电 极 它 简 便, 易 于 更 换, 又 不 会 造 成 任 何 创 伤 但 它 的 缺 点 也 甚 多, 最 主 要 的 缺 点 是 对 单 个 肌 肉 刺 激 的 选 择 性 差, 不 能 刺 激 较 深 部 的 肌 肉, 还 有 刺 激 反 应 变 化 大 等 (2) 肌 肉 内 电 极 : 它 由 多 股 不 锈 钢 丝 绕 成 线 圈, 线 圈 端 部 的 绝 缘 材 料 被 剥 去, 形 成 电 极 部 分, 并 在 端 部 做 一 个 倒 钩, 以 便 电 极 能 牢 牢 地 固 定 在 肌 肉 内 它 的 优 点 有 :1 选 择 性 好 ;2 稳 定 性 好 缺 点 有 :1 在 皮 肤 表 面 电 极 的 出 口 有 感 染 和 断 裂 的 危 险 ;2 电 极 的 最 长 寿 命 只 有 2 年 (3) 植 入 电 极 : 它 与 刺 激 器 一 起 埋 在 体 内, 植 入 伤 口 愈 合 无 创 口, 356

357 与 体 外 控 制 系 统 通 过 高 频 无 线 电 感 应 进 行 通 讯, 它 除 了 有 经 皮 电 极 的 优 点 外, 不 存 在 感 染 和 断 裂 的 问 题 常 用 与 心 脏 起 搏 器, 膈 肌 起 搏 器 它 的 缺 点 是 植 入 电 极 需 要 高 超 的 手 术 技 巧, 某 些 还 存 在 造 成 局 部 神 经 永 久 性 损 伤 的 可 能 性 ( 二 ) 操 作 方 法 1. 刺 激 下 肢 运 动 将 刺 激 器 系 在 腰 骶 部, 刺 激 电 极 置 于 腓 神 经 处, 触 发 开 关 设 在 鞋 底 足 跟 部 患 者 足 跟 离 地 时, 开 关 接 通, 刺 激 器 发 出 低 频 脉 冲 电 流, 通 过 电 极 刺 激 腓 神 经, 使 足 背 伸 患 者 足 跟 再 次 着 地, 开 关 断 开 刺 激 停 止, 如 此 重 复 上 述 动 作 2. 纠 正 脊 柱 侧 弯 使 用 表 面 电 极 置 于 竖 脊 肌 表 面 或 置 于 一 侧 胸 腰 部 侧 弯 部 上 下 方 3. 辅 助 呼 吸 运 动 将 接 收 器 植 入 皮 下, 环 式 电 极 经 手 术 置 于 膈 神 经 上, 或 将 表 面 电 极 放 在 颈 部 膈 神 经 的 运 动 点 上, 进 行 功 能 性 电 刺 激, 产 生 膈 肌 和 胸 廓 的 运 动 四 临 床 应 用 ( 一 ) 适 应 证 1 上 运 动 神 经 元 瘫 痪 包 括 脑 血 管 意 外 脑 外 伤 脊 髓 损 伤 脑 性 瘫 痪 多 发 性 硬 化 等 FES 治 疗 的 目 的 是 帮 助 患 者 完 成 某 些 功 能 活 动, 如 步 行 抓 握, 协 调 运 动 活 动, 加 速 随 意 控 制 的 恢 复 (1) 下 肢 功 能 重 建 : 主 要 对 象 是 T4~T12 损 伤 的 截 瘫 和 偏 瘫 患 者 T4~T12 损 伤 的 截 瘫 患 者 可 以 借 助 助 行 器 或 拐 杖 支 持 上 身, 保 持 躯 干 357

358 的 稳 定, 下 肢 则 可 在 电 刺 激 的 作 用 下, 完 成 站 立 和 行 走 的 动 作 偏 瘫 患 者 采 用 一 个 拐 杖 可 以 支 持 上 身, 保 持 平 衡 电 刺 激 主 要 作 用 在 于 改 进 步 态, 使 其 行 走 更 接 近 自 然 步 态 (2) 辅 助 站 立 和 步 行 最 早 应 用 单 侧 单 通 道 刺 激, 用 以 纠 正 足 下 垂 其 原 理 是 : 在 患 侧 摆 动 相 开 始 时, 足 跟 离 地, 放 在 鞋 后 跟 里 的 开 关 接 通, 电 流 刺 激 腓 神 经 或 胫 骨 前 肌, 使 踝 背 屈 进 入 站 立 相 后, 开 关 断 开, 电 刺 激 停 止 (3) 对 于 截 瘫 患 者, 可 用 4 通 道 刺 激 在 双 站 立 相 ( 即 双 足 同 时 站 立 时 ), 刺 激 双 侧 股 四 头 肌 ; 在 单 侧 站 立 相, 一 个 通 道 刺 激 同 侧 股 四 头 肌, 同 时 对 侧 处 于 摆 动 相, 一 个 通 道 刺 激 胫 骨 前 肌 也 可 在 此 基 础 上, 再 增 加 两 个 通 道, 分 别 刺 激 双 侧 臀 中 肌 或 臀 大 肌, 控 制 骨 盆 活 动 这 样, 患 者 使 用 FES 可 以 站 立 转 移 行 走 (4) 上 肢 功 能 重 建 : 主 要 对 象 是 C4~C6 损 伤 的 高 位 截 瘫 患 者 其 主 要 目 标 是 提 供 患 者 上 肢 运 动 和 手 的 基 本 功 能, 如 抓 握 进 食 和 饮 水 等 上 肢 的 运 动 比 下 肢 复 杂 许 多 应 用 4~8 通 道 的 FES 系 统 刺 激 手 和 前 臂 肌 肉, 可 使 患 者 完 成 各 种 抓 握 动 作 因 为 手 和 前 臂 肌 肉 较 小, 一 般 用 植 入 式 电 极, 通 过 同 侧 肩 部 肌 肉 或 对 侧 上 肢 来 控 制 开 关 在 FES 手 功 能 重 建 中, 由 于 没 有 感 觉 反 馈, 使 用 者 常 常 会 因 为 用 力 不 足 而 使 抓 取 的 物 体 失 落, 或 因 为 用 力 过 猛 而 使 抓 取 的 物 体 破 碎 因 此, 为 使 用 者 提 供 一 定 的 人 工 感 觉 也 是 当 前 的 一 个 重 要 课 题 提 供 人 工 感 觉 的 方 式 主 要 有 发 生 方 法 和 电 刺 激 有 感 觉 的 皮 肤 神 经 方 法, 相 比 之 下, 电 刺 激 皮 肤 神 经 的 方 法 更 为 实 用 358

359 1. 呼 吸 功 能 障 碍 用 于 控 制 和 调 节 呼 吸 运 动,FES 系 统 为 膈 肌 起 搏 器 一 对 植 入 电 极 埋 入 双 侧 膈 神 经 上 ( 亦 可 用 体 表 电 极 置 于 双 侧 颈 部 膈 神 经 运 动 点 上 ), 与 固 定 于 胸 壁 上 的 信 号 接 收 器 相 连 控 制 器 发 出 无 线 电 脉 冲 信 号, 由 接 收 器 将 其 变 为 低 频 电 流, 经 电 极 刺 激 膈 神 经, 引 起 膈 神 经 收 缩 主 要 用 于 脑 血 管 意 外 脑 外 伤 高 位 脊 髓 损 伤 所 致 的 呼 吸 肌 麻 痹 2. 排 尿 功 能 障 碍 包 括 尿 潴 留 和 尿 失 禁 (1) 尿 潴 留 : 当 骶 髓 排 尿 中 枢 遭 到 破 坏 或 S2~S4 神 经 根 损 伤 后, 膀 胱 逼 尿 肌 麻 痹, 出 现 尿 潴 留 当 损 伤 部 位 在 骶 髓 以 上, 则 出 现 反 射 性 膀 胱, 排 尿 不 能 受 意 识 控 制 FES 对 尿 潴 留 的 治 疗 都 是 采 用 植 入 式 电 极 刺 激 逼 尿 肌, 使 其 收 缩, 并 达 到 一 定 的 强 度, 克 服 尿 道 括 约 肌 的 压 力, 使 尿 排 出 电 极 植 入 的 位 置 和 刺 激 部 位 有 几 种 :1 直 接 刺 激 逼 尿 肌 ;2 刺 激 脊 髓 排 尿 中 枢 ;3 刺 激 单 侧 骶 神 经 根 ;4 刺 激 骶 神 经 根 的 部 分 分 支 典 型 的 刺 激 参 数 是 频 率 20Hz, 脉 冲 宽 度 1ms (2) 尿 失 禁 : 是 由 于 下 运 动 神 经 元 损 伤, 尿 道 括 约 肌 和 盆 底 肌 瘫 痪, 出 现 排 尿 淋 漓 不 尽, 或 腹 压 轻 微 增 高 就 排 尿 3.FES 刺 激 尿 道 括 约 肌 和 盆 底 肌, 增 强 其 肌 力 对 男 性 患 者 可 用 体 表 电 极 或 直 肠 电 极 ; 对 女 性 患 者 可 用 阴 道 电 极 最 早 使 用 阴 道 电 极 是 在 1977 年 刺 激 参 数 为 频 率 20~50Hz, 波 宽 0.1~0.5ms, 通 断 比 为 8:15, 波 形 为 交 变 的 单 相 方 波 或 双 相 方 波 用 阴 道 深 部 电 极 刺 激 引 起 尿 道 括 约 肌 的 收 缩, 产 生 排 尿 359

360 4. 特 发 性 脊 柱 侧 弯 本 病 常 见 于 青 少 年, 病 因 不 明 传 统 的 治 疗 方 法 是 佩 戴 脊 柱 矫 形 器 但 因 佩 戴 时 间 太 长 ( 每 天 需 23 小 时 ), 矫 形 器 能 限 制 患 者 的 活 动, 不 舒 服, 影 响 患 者 的 形 象, 患 者 往 往 不 愿 戴 从 而 使 治 疗 半 途 而 废 方 法 : 用 双 通 道 仪 器 电 极 置 于 侧 弯 的 两 个 曲 线 最 高 的 脊 柱 旁, 刺 激 竖 脊 肌, 棘 间 肌 每 晚 睡 觉 后 治 疗 8~10 个 小 时 电 流 强 度 以 引 起 肌 肉 强 收 缩 而 又 不 引 起 疲 劳 为 限 电 流 参 数 : 频 率 25Hz, 脉 冲 宽 度 0.2ms, 通 断 比 6:6, 上 升 时 间 1.5s, 下 降 时 间 0.8s, 强 度 60~80mA 连 续 治 疗 6~42 个 月, 或 直 到 患 者 的 骨 骼 成 熟 为 止 患 者 的 年 龄 弯 曲 的 位 置 和 程 度 是 否 有 并 发 症, 能 影 响 疗 效 一 般 说 弯 曲 度 (Cobb) 在 20 ~40 之 间 的 进 行 性 侧 弯, 适 合 FES 治 疗 5. 肩 关 节 半 脱 位 肩 关 节 半 脱 位 常 见 于 脑 血 管 意 外 四 肢 瘫 吉 兰 - 巴 雷 综 合 征 是 由 于 冈 上 肌 三 角 肌 无 力 所 致 可 出 现 疼 痛 上 肢 肿 胀 等 症 状 该 病 的 治 疗 多 用 支 具 吊 带 来 托 住 上 肢, 但 这 会 限 制 上 肢 的 活 动 FES 可 以 替 代 支 具 吊 带 治 疗 肩 关 节 脱 位, 不 影 响 上 肢 运 动 方 法 是 用 双 相 方 波 刺 激 冈 上 肌 和 三 角 肌 后 部 FES 频 率 为 20HZ, 波 宽 0.3ms, 通 断 比 为 1:3 逐 渐 增 大 电 流 强 度 治 疗 时 间 五 天 后 患 者 可 以 耐 受 连 续 6~7 小 时 的 刺 激, 以 后 再 逐 渐 增 加 通 电 时 间, 减 少 断 电 时 间 ( 二 ) 禁 忌 症 1. 带 有 心 脏 起 搏 器 2. 意 识 不 清 360

361 3. 肢 体 骨 关 节 挛 缩 畸 形 4. 下 运 动 神 经 元 受 损, 局 部 对 功 能 性 电 刺 激 无 反 映 者 ( 三 ) 注 意 事 项 1. 此 疗 法 必 须 与 其 他 疗 法, 如 运 动 训 练 心 理 治 疗 相 结 合, 才 能 取 得 很 好 的 效 果 2. 操 作 者 应 准 确 掌 握 刺 激 点 的 解 剖 生 理 等, 这 也 是 治 疗 成 功 的 重 要 因 素 第 十 一 章 中 频 电 疗 法 第 一 节 概 述 一 概 念 ( 一 ) 定 义 与 分 类 1. 定 义 应 用 频 率 1~100kHz 的 脉 冲 电 流 治 疗 疾 病 的 方 法, 称 为 中 频 电 疗 法 (mwdium frequency electrerapy,mfe) 脉 冲 频 率 在 1000Hz 一 下 的 低 频 范 围 内, 每 一 个 脉 冲 军 能 使 运 动 神 经 和 肌 肉 发 生 一 次 兴 奋, 此 称 为 周 期 同 步 原 则 当 脉 冲 频 率 大 于 1000HZ 时, 运 动 神 经 和 肌 肉 的 兴 奋 即 不 符 合 周 期 同 步 原 则 而 是 依 着 中 频 电 流 所 特 有 的 规 律 发 挥 作 用 当 脉 冲 频 率 超 过 1000HZ 时, 脉 冲 周 期 短 361

362 于 运 动 神 经 和 肌 肉 组 织 的 绝 对 反 应 期, 就 不 能 引 起 足 够 的 兴 奋, 因 此 在 医 学 上 把 中 频 电 流 频 率 规 定 为 1~100KHZ 的 范 围 2. 分 类 中 频 电 疗 法 所 采 用 的 电 流 频 率 多 在 2000~8000HZ 之 间 根 据 所 采 用 中 频 电 流 的 不 同 产 生 方 式 和 波 形 与 频 率, 中 频 电 疗 法 可 分 为 : (1) 干 扰 电 法 :1 传 统 干 扰 电 疗 法 ;2 动 态 干 扰 电 疗 法 ;3 立 体 动 态 干 扰 电 疗 法 (2) 等 幅 中 频 电 疗 法 :1 音 频 电 疗 法 ;2 音 频 电 磁 场 疗 法 ;3 超 音 频 电 疗 法 (3) 调 制 中 频 电 疗 法 :1 正 选 调 制 中 频 电 疗 法 ;2 脉 冲 调 制 中 频 电 疗 法 (4) 低 中 频 电 混 合 疗 法 :1 音 乐 电 疗 法 ;2 波 动 电 疗 法 ( 二 ) 中 频 电 流 基 础 知 识 1 载 频 载 波 的 频 率 称 为 载 频 2 载 波 在 调 制 波 中, 被 低 频 调 制 的 中 频 振 荡 称 为 载 波 3 调 频 即 频 率 调 制 的 简 称 4 调 幅 振 幅 调 制 简 称 为 调 幅 即 使 载 波 按 照 所 需 传 达 信 号 变 化 规 律 的 调 制 方 法 5 调 频 波 载 波 经 调 频 后 即 称 为 调 频 波 6 调 幅 波 载 波 经 调 幅 后 即 称 为 调 幅 波 7 微 分 波 微 分 波 是 方 波 脉 冲 经 微 分 电 路 而 获 得 的 脉 冲 电 流, 故 名 微 分 波 特 征 : 前 沿 陡 直, 电 流 强 度 变 率 很 大 ; 后 沿 坡 缓, 电 流 强 度 变 率 亦 缓, 且 按 指 数 曲 线 下 降, 脉 冲 形 成 一 个 尖 顶 8. 积 分 波 积 分 波 362

363 是 方 波 经 积 分 电 路 而 获 得, 故 名 积 分 波 特 征 : 积 分 波 脉 冲 前 沿 按 指 数 曲 线 缓 升, 后 沿 亦 按 指 数 曲 线 而 缓 降 二 作 用 特 点 中 频 电 流 的 频 率 高 于 低 频 电, 并 且 是 交 流 电, 作 用 于 人 体 时 人 体 所 表 现 的 电 学 特 性 以 及 所 产 生 的 理 化 效 应 与 低 频 电 明 显 不 同 1. 能 克 服 组 织 电 阻, 与 低 频 电 相 比, 能 作 用 到 更 深 的 组 织 人 体 组 织 对 不 同 频 率 电 流 的 电 阻 不 同, 对 低 频 电 的 电 阻 较 高, 随 着 电 流 频 率 的 增 高, 人 体 的 电 阻 逐 渐 下 降 除 了 电 阻 特 性 以 外, 人 体 组 织 还 具 有 电 容 的 特 性 频 率 较 高 的 电 流 容 易 通 过 电 容, 中 频 电 比 低 频 电 易 于 通 过 电 容 由 于 人 体 对 频 率 较 高 交 流 电 的 电 阻 和 容 抗 都 较 低, 因 此 总 的 阻 抗 也 小 得 多, 所 通 过 的 电 流 较 多 中 频 电 疗 法 所 应 用 的 电 流 强 度 较 大, 可 达 0.1~0.5mA/cm2, 所 能 达 到 人 体 组 织 的 深 度 也 较 深 2. 双 向 无 电 解 作 用 中 频 电 流 是 频 率 较 高 的 交 流 电, 是 一 种 正 向 与 负 向 交 替 变 化 较 快 的 电 流, 无 正 负 极 之 分 中 频 电 流 作 用 于 人 体 时, 在 电 流 的 每 一 个 周 期 的 正 半 周 与 负 半 周 内 人 体 组 织 内 的 离 子 都 向 不 同 方 向 往 返 移 动, 因 而 不 能 移 到 电 极 下 引 起 电 解 反 应, 电 极 下 没 有 酸 碱 产 物 产 生, 电 极 下 的 皮 肤 也 不 会 像 直 流 电 疗 时 那 样 受 到 酸 碱 产 物 的 化 学 刺 激 而 破 损 所 以 电 极 可 以 大 为 简 化, 中 频 电 疗 时 即 使 用 比 较 薄 的 衬 垫 也 不 会 损 伤 皮 肤 3. 兴 奋 神 经 肌 肉 组 织 中 频 电 对 运 动 感 觉 神 经 的 刺 激 作 用 虽 不 及 低 频 电 明 显, 但 对 自 主 神 经 内 脏 功 能 的 调 节 作 用 却 优 质 于 低 频 电, 而 363

364 且 可 作 用 到 组 织 深 处, 在 引 起 强 烈 肌 肉 收 缩 的 同 时 皮 肤 无 明 显 刺 激 痛 中 频 电 作 用 于 皮 肤 时, 对 皮 肤 的 对 皮 神 经 和 感 受 器 没 有 强 烈 的 刺 激, 以 阈 强 度 的 中 频 电 刺 激 时 只 有 轻 微 的 震 颤 感, 电 流 强 度 很 大 时 只 有 针 刺 感, 无 明 显 的 不 适 和 疼 痛, 持 续 通 电 时 针 刺 感 逐 渐 减 弱, 电 流 强 度 很 大 时 才 出 现 不 适 的 束 缚 感 强 的 中 频 电 流 刺 激 引 起 肌 肉 收 缩 时 的 感 觉 比 低 频 电 刺 激 时 的 感 觉 要 舒 适 得 多, 尤 以 6000~8000Hz 电 流 刺 激 时 肌 肉 收 缩 的 阈 值 与 痛 觉 的 阈 值 有 明 显 分 离, 肌 肉 收 缩 的 阈 值 低 于 痛 觉 阈 值, 出 现 肌 肉 收 缩 时 患 者 没 有 疼 痛 的 感 觉, 故 中 频 电 疗 时 患 者 能 耐 受 较 大 的 电 流 强 度 4. 镇 痛 和 促 进 血 液 循 环 各 种 中 频 电 作 用 后 10~15 分 钟, 局 部 开 放 的 毛 细 血 管 数 增 多, 血 流 速 度 及 血 流 量 均 有 增 加, 局 部 血 液 循 环 改 善 中 频 电 对 感 觉 神 经 有 抑 制 作 用, 可 使 皮 肤 痛 阈 上 升, 故 有 明 显 的 镇 痛 作 用 5. 低 频 调 制 的 中 频 电 流 的 特 点 中 频 电 的 电 流 频 率 波 形 幅 度 不 恒 定, 有 的 疗 法 可 选 用 两 种 以 上 电 流, 患 者 不 容 易 产 生 适 应 性 低 频 调 制 的 中 频 电 流 兼 有 低 中 频 电 流 的 特 点 目 前 认 为 刺 激 病 变 肌 肉 最 适 合 的 电 流 已 不 是 单 纯 的 低 频 脉 冲 电 流 而 是 由 低 频 调 制 的 中 频 电 流 干 扰 电 调 制 中 频 电 等 所 采 用 的 电 流 既 含 有 中 频 电 成 分, 又 具 有 低 频 电 的 特 点 而 且 这 类 电 流 没 有 低 频 电 的 缺 点 ( 如 作 用 表 浅 对 皮 肤 刺 激 大 有 电 解 作 用 等 ), 却 兼 具 了 低 中 频 电 的 优 点 和 作 用 三 治 疗 作 用 364

365 1. 促 进 局 部 血 液 循 环 促 进 血 液 循 环 作 用 是 中 频 电 的 作 用 基 础 (1) 即 时 的 充 血 反 应 : 中 频 电 单 次 作 用 时 和 停 止 作 用 时 局 部 充 血 反 应 并 不 明 显, 停 止 作 用 后 10 一 15 分 钟 局 部 充 血 反 应 比 较 明 显, 这 可 以 用 轴 突 反 射 三 联 反 应 来 解 释 肌 肉 组 织 血 液 循 环 的 改 善 与 肌 肉 活 动 所 产 生 的 化 学 物 质 有 关 深 部 组 织 或 远 隔 部 位 组 织 血 液 循 环 的 改 善 则 与 自 主 神 经 的 影 响 有 关 (2) 多 次 治 疗 后 血 液 循 环 的 改 善 : 是 单 次 作 用 的 累 积 效 应 以 及 自 主 神 经 功 能 调 整 的 结 果 2. 镇 痛 作 用 中 频 电 有 比 较 好 的 镇 痛 作 用 其 机 制 有 两 种 形 式 (1) 即 时 镇 痛 作 用 : 几 种 中 频 电 单 次 治 疗 时 和 停 止 作 用 后 都 可 以 观 察 到 程 度 不 同 的 镇 痛 作 用, 这 种 镇 痛 作 用 可 持 续 数 分 钟 到 数 小 时 其 即 时 镇 痛 机 制 有 多 种 解 释 : 神 经 机 制 以 闸 门 控 制 学 说 皮 层 干 扰 学 说 来 解 释, 体 液 机 制 以 5- 羟 色 胺 内 源 性 吗 啡 样 物 质 来 解 释 等 (2) 多 次 治 疗 后 的 镇 痛 作 用 : 多 次 治 疗 后 的 镇 痛 作 用 可 以 用 产 生 即 时 镇 痛 作 用 的 各 种 因 素 的 综 合 作 用 以 及 通 过 轴 突 反 射 引 起 局 部 血 液 循 环 加 强 的 各 种 效 应 的 综 合 作 用 来 解 释. 3. 消 炎 作 用 中 频 电 对 一 些 慢 性 非 特 异 性 炎 症 有 较 好 的 治 疗 作 用, 主 要 由 于 中 频 电 作 用 后 局 部 组 织 的 血 液 循 环 改 善, 组 织 水 肿 减 轻, 炎 症 产 物 的 吸 收 和 排 出 加 速, 局 部 组 织 的 营 养 和 代 谢 增 强, 免 疫 防 御 功 能 提 高 4. 软 化 瘢 痕 松 解 粘 连 作 用 中 频 电 有 较 好 的 软 化 瘫 痕 松 解 粘 连 作 用, 是 由 于 中 频 电 刺 激 能 扩 大 细 胞 与 组 织 的 间 隙, 使 粘 连 的 结 缔 组 织 纤 维 365

366 肌 纤 维 神 经 纤 维 等 活 动 而 后 得 分 离 5. 对 骨 骼 肌 的 作 甲 中 频 电 流 通 过 刺 激 运 动 神 经 和 肌 肉 引 起 正 常 骨 骼 肌 和 失 神 经 肌 肉 收 缩, 具 有 锻 炼 骨 骼 肌 肉 防 止 肌 肉 萎 缩 提 高 平 滑 肌 张 力 调 整 自 主 神 经 功 能 等 作 用 6. 对 生 物 膜 通 透 性 的 作 用 在 正 弦 中 频 电 流 的 作 用 下, 药 物 离 子 分 子 透 过 活 性 生 物 膜 的 数 量 明 显 多 于 失 去 活 性 的 生 物 膜 的 数 量, 认 为 中 频 电 流 可 以 提 高 活 性 生 物 膜 的 通 透 性 其 机 制 可 能 是 增 加 了 细 胞 间 隙 第 二 节 等 幅 中 频 电 疗 法 采 用 频 率 为 1000~5000Hz( 常 用 为 5000Hz) 的 等 幅 正 弦 电 流 治 疗 疾 病 的 方 法 称 为 等 幅 中 频 正 弦 电 疗 法 (non-modu1ateed medium frequency electrotherapy) 一 音 频 电 疗 法 应 用 1000 一 Hz 音 频 段 的 等 幅 正 弦 电 流 治 疗 疾 病 的 方 法 称 为 音 频 电 疗 法 (audio frequency current therapy) 1969 年 我 国 皮 肤 科 专 家 杨 国 亮 首 先 应 用 1000Hz 等 幅 正 弦 电 流 治 疗 皮 肤 疾 病, 取 得 较 好 疗 效 以 后 我 国 物 理 治 疗 学 家 发 展 了 这 一 疗 法, 将 所 应 用 的 电 流 频 率 扩 大 到 4000~8000Hz, 甚 至 10000Hz, 但 多 数 仍 采 用 2000 一 5000Hz 电 流, 并 将 治 疗 适 应 证 扩 大 到 临 床 各 科 许 多 疾 病 ( 一 ) 原 理 与 作 用 366

367 1. 改 善 局 部 血 液 循 环 及 营 养, 促 进 组 织 再 生 及 神 经 功 能 的 恢 复 音 频 电 作 用 于 肢 体 或 其 近 端 躯 干 部 时 可 见 甲 皱 微 循 环 改 善, 视 野 比 治 疗 前 清 晰, 血 管 管 径 增 大, 血 流 明 显 增 快 由 于 血 液 循 环 和 局 部 营 养 改 善, 起 到 镇 痛 作 用 消 炎 消 肿 促 进 组 织 再 生 及 神 经 功 能 恢 复 的 作 用 2. 音 频 电 疗 可 使 皮 肤 痛 阈 上 升, 故 有 明 显 镇 痛 作 用 适 用 于 腰 背 痛 神 经 痛 血 肿 带 状 疮 疹 神 经 损 伤 所 引 起 的 疼 痛 其 机 制 可 能 还 与 治 疗 后 肌 肉 痉 挛 缓 解 局 部 血 液 循 环 改 善 所 产 生 的 间 接 效 应 有 关 3. 消 肿 电 流 可 改 善 微 循 环, 使 血 管 管 径 增 大, 血 流 明 显 增 快 由 于 血 液 循 环 和 局 部 营 养 改 善, 起 到 了 镇 痛 消 炎 消 肿 促 进 组 织 再 生 及 神 经 功 能 恢 复 的 作 用. 对 外 伤 后 血 肿 症 痕 疙 瘩 引 起 的 肢 端 水 肿 均 有 良 好 的 效 果 4. 软 化 瘢 痕 松 解 粘 连 的 作 用 音 频 电 疗 法 有 较 好 的 软 化 疲 痕 和 松 解 粘 连 的 作 用, 治 疗 后 可 使 痰 痕 颜 色 变 浅, 质 地 变 软. 面 积 逐 渐 缩 小 乃 至 消 失, 更 重 要 的 是 音 频 电 治 疗 后 可 使 愈 痕 所 引 起 的 疼 痛 痒 痒 等 症 状 明 显 减 轻 或 消 失 ; 在 松 动 粘 连 方 面 既 有 治 疗 作 用 又 有 预 防 作 用 5. 消 炎 散 结 音 频 电 对 慢 性 炎 症 炎 症 残 留 的 罕 润, 外 伤 后 痰 血 血 肿 机 化 硬 结 均 有 较 好 的 促 进 吸 收 消 散 软 化 的 作 用 这 个 作 用 与 其 促 进 血 液 循 环 及 软 化 症 痕 松 解 粘 连 的 作 用 一 致 6. 音 频 电 作 用 于 神 经 节 段 或 反 射 区 可 以 促 进 汗 腺 乳 腺 的 分 泌, 增 进 食 欲, 降 低 血 压, 增 强 全 身 状 况, 对 自 主 神 经 及 高 级 神 经 活 动, 均 具 有 调 节 作 用 7. 提 高 细 胞 膜 通 透 性, 促 使 药 物 透 入 人 体 等 幅 中 频 正 铉 电 流 可 提 高 活 367

368 性 生 物 膜 的 通 透 性, 使 药 物 分 子 由 于 浓 度 梯 度 而 扩 散 透 过 生 物 膜 人 体 观 察 中 亦 证 明 中 频 交 平 电 确 实 可 使 药 物 分 子 透 入 体 内, 在 2000Hz 4000Hz 等 幅 正 弦 电 流 作 用 下 药 物 的 ph 及 性 质 均 无 变 化 此 有 人 主 张 开 展 中 频 电 药 物 透 入 疗 法, 尤 其 适 用 于 不 能 电 离 或 极 性 不 明 的 中 草 药 8. 音 频 电 叠 加 直 流 电 药 物 离 子 导 入 的 治 疗 作 用 经 过 整 流 的 音 频 电 流 与 直 流 电 药 物 离 子 导 入 叠 加 联 合 应 用 时 可 以 提 高 人 体 对 直 流 电 的 耐 受 量, 加 大 直 流 电 强 度, 有 利 于 药 物 离 入 人 体, 还 可 以 提 高 药 物 离 子 迁 移 的 速 度 ( 二 ) 治 疗 技 术 1. 仪 器 设 备 音 频 电 疗 机 输 出 的 电 流 多 为 2000H2, 或 为 2000H2 4000H2 两 种 频 率, 少 数 为 为 2000 一 8000HZ 多 数 治 疗 机 为 塑 胶 的 电 极 国 内 有 人 研 究 用 一 个 联 合 器 将 音 频 电 与 直 流 电 疗 机 连 接 起 来, 音 频 交 流 电 经 整 流 后 可 进 行 音 频 电 与 直 流 电 药 物 离 子 导 入 的 联 合 工 治 疗 也 有 人 将 音 频 电 疗 机 与 超 声 波 治 疗 机 相 连 接 进 行 音 频 与 超 声 波 的 联 合 治 疗. 2. 操 作 方 法 (1) 单 纯 音 频 电 疗 法 : 最 常 用, 操 作 方 法 简 单. 固 将 电 极 仪 连 接 于 220V 电 压 上 园 栈 :1 一 1.2cm, 长 20 一 30cm 的 金 属 片 或 导 电 橡 胶 作 为 电 极, 用 生 理 盐 水 浸 湿 的 纱 布 包 好, 安 放 在 损 害 的 上 下 两 端 或 两 侧, 并 用 绷 带 固 定, 再 将 鳄 鱼 嘴 夹 子 分 别 夹 在 两 电 极 上, 同 极 的 夹 子 来 在 同 一 电 极 上 3. 打 开 电 源 开 关, 缓 慢 转 动 输 出 调 节 旋 钮, 使 电 流 368

369 表 指 针 缓 慢 向 右 移 动, 同 时 观 察 患 者 反 应, 直 至 患 者 能 耐 受 舒 适 为 宜 4. 治 疗 持 续 20 一 30 分 钟, 每 日 1 一 2 次,10 次 为 1 疗 程 治 疗 结 束, 将 电 流 调 至 0, 关 闭 开 关, 取 下 电 极 (2) 音 频 直 流 电 药 物 离 子 导 入 疗 法 : 开 始 治 疗 时 先 接 通 直 流 电, 确 定 直 流 电 量, 然 后 接 通 音 频 电, 以 免 引 起 患 者 不 适 治 疗 结 束 时 逆 上 述 顺 序, 先 关 音 频 电, 再 关 直 流 电 以 上 几 种 治 疗 均 每 次 治 疗 15~30 分 钟, 每 日 1 次,15~30 次 为 1 疗 程 治 疗 瘢 痕 及 粘 连 时 可 连 治 疗 数 个 疗 程 3. 操 作 程 序 根 据 病 变 部 位 选 择 电 极 板 及 衬 垫, 衬 垫 用 生 理 盐 水 或 热 水 浸 湿, 然 后 将 电 极 板 装 入 衬 垫 套 内 患 者 采 取 舒 适 体 位, 暴 露 治 疗 部 位, 并 检 查 皮 肤 是 否 破 损, 将 电 极 置 于 治 疗 部 位, 用 沙 袋 或 绷 带 固 定 检 查 仪 器 各 个 旋 钮 是 否 处 在 零 位, 按 通 电 源, 调 节 输 出 量 告 诉 患 者 治 疗 时 正 常 感 觉 为 麻 感, 如 局 部 有 烧 灼 感, 应 立 即 检 查 处 理 患 者 治 疗 时 不 能 移 动 身 体 触 摸 仪 器 和 接 地 金 属 物 ( 如 水 管 暖 气 ) 治 疗 完 毕, 将 输 出 旋 钮 缓 慢 调 至 零 位, 关 闭 电 源, 取 下 电 极 r 检 查 皮 肤 反 应 然 后 将 衬 垫 用 清 水 洗 净, 煮 沸 消 毒, 晾 干 备 用 ( 三 ) 临 床 应 用 1. 适 应 证 症 痕 疙 瘩 纤 维 结 缔 组 织 增 生 肥 厚 粘 连 挛 缩, 关 节 纤 维 性 强 直, 肌 肉 韧 带 关 节 劳 损, 颈 肩 腰 腿 痛, 狭 窄 性 健 鞘 炎 风 湿 性 肌 炎 关 节 炎, 神 经 炎 神 经 痛, 外 伤 后 或 术 后 软 组 织 粘 连 血 肿 机 化, 注 射 后 硬 结, 声 带 肥 厚, 乳 腺 小 叶 增 生, 肠 粘 连 慢 性 盆 腔 炎 附 件 炎, 前 列 腺 炎 等 369

370 2. 禁 忌 证 : 急 性 感 染 性 疾 病 肿 瘤 出 血 性 疾 病 严 重 心 力 衰 竭 肝 肾 功 能 不 全, 活 动 性 肺 结 核, 局 部 有 金 属 异 物. 心 区 孕 妇 腰 腹 部, 带 有 心 脏 起 搏 器 者 3. 注 意 事 项 : 中 频 电 疗 机 特 别 是 微 电 脑 控 制 的 治 疗 机 应 与 高 频 电 疗 机 分 开, 分 设 于 两 卜 以 免 中 频 电 疗 机 的 工 作 受 高 频 电 磁 波 的 干 扰 影 响 使 用 前 应 检 查 治 疗 功 能 是 否 正 常 工 作, 电 极 导 线 等 是 否 完 好, 导 线 插 头 导 线 夹 等 是 否 牢 固 治 疗 时 不 要 接 触 机 器, 不 可 随 便 活 动 ; 3.1 中 频 电 治 疗 时, 患 者 治 疗 部 位 的 金 属 物 品 ( 如 ( 手 表 发 夹 首 饰 等 ) 应 予 除 去, 体 内 有 金 属 异 物 ( 如 骨 科 金 属 固 定 物 金 属 碎 片 金 属 节 育 环 等 ) 的 部 位, 应 严 格 掌 握 电 流 强 度, 小 于 0.3mA/cm2 方 可 避 免 组 织 损 伤 3.2 选 择 合 适 治 疗 部 位 的 电 极 衬 垫 放 治 疗 部 位 上, 尽 量 使 病 灶 位 于 两 电 极 中 间, 电 极 和 夹 子 不 可 接 触 皮 肤, 以 免 电 击 灼 伤 电 极 质 地 应 柔 软 可 塑, 其 弯 度 应 与 治 疗 部 位 的 轮 廓 相 一 致, 务 必 使 电 极 衬 垫 与 皮 肤 均 匀 接 触 3.3 电 极 不 能 在 心 前 区 及 其 附 近 并 置 和 对 置 治 疗 : 有 心 脏 病 患 者, 电 流 不 宜 过 强 并 注 意 观 察 患 者 反 应, 如 有 不 良 反 应 立 即 停 止 治 疗 : 孕 妇 忌 用 于 下 腹 部. 腰 骶 部 及 邻 近 部 位 治 疗 : 佩 戴 心 脏 起 搏 器 者 不 得 进 行 中 频 电 治 疗 3.4 治 疗 电 流 量 的 调 节 应 根 据 治 疗 的 要 求 和 患 者 的 感 觉, 一 般 以 感 觉 阈 或 运 动 阈 为 准, 电 流 密 度 通 常 为 0.1~0,3mmcm2, 最 大 不 宜 超 过 0.5mA/cm2, 瘢 痕 部 位 浅 感 觉 或 血 液 循 环 不 佳 的 部 位 治 疗 时, 电 流 370

371 强 度 的 调 节 不 应 以 患 者 的 感 觉 为 准 3.5 治 疗 期 间 注 意 观 察 有 无 副 作 用, 如 有 头 晕 头 痛 胸 闷 嗜 睡 等 症 状 发 生, 应 及 时 调 节 电 流 强 度 或 停 止 治 疗 3.6 治 疗 时 电 极 板 要 充 分 和 皮 肤 接 触, 使 电 极 下 电 流 均 匀 分 布 中 频 电 流 虽 没 有 电 解 作 用, 但 在 治 疗 时 电 极 导 线 夹 等 直 接 接 触 皮 肤 或 电 极 不 平 而 使 电 流 密 集 某 处, 可 能 造 成 皮 肤 损 伤 如 在 治 疗 中 患 者 感 到 电 极 下 疼 痛 时 应 立 即 中 止 治 疗 皮 肤 局 部 出 现 斑 点 状 潮 红 时, 应 立 即 涂 烫 伤 油 膏 或 甲 紫 等 药 物, 或 照 射 紫 外 线 二 音 频 电 磁 场 疗 法 以 2~20KHz 电 流 所 产 生 的 0.1~10 mt( 毫 特 斯 拉 ) 的 交 变 磁 场 治 疗 疾 病 的 方 法, 称 为 音 频 电 疗 法 1. 立 体 动 态 干 扰 电 疗 法 (stereo dynamic interrerenaal ounent tberapy, SDICT) 是 在 传 统 干 扰 电 疗 法 的 基 础 上 进 一 步 发 展 起 来 的 治 疗 时 将 三 路 在 三 维 空 间 流 动 的 500Hz 交 流 电 互 相 叠 加 交 叉 输 入 人 体 ( 一 ) 电 流 特 点 1. 立 体 的 刺 激 效 应 三 路 电 流 在 三 维 空 间 通 过, 能 在 三 个 方 向 产 生 立 体 的 空 间 刺 激 效 应 2. 多 部 位 的 刺 激 效 应 在 电 流 所 通 过 的 区 域 内 呈 现 不 同 形 式 的 多 部 位 的 干 扰 最 大 值 ( 最 大 干 扰 振 幅 ) 3. 强 度 的 动 态 变 化 效 应 由 于 补 充 了 第 三 个 电 场, 产 生 内 生 的 动 态 刺 激 效 应, 这 样 可 以 消 除 任 何 不 变 的 方 式 以 及 由 均 一 性 所 引 起 的 疲 劳 作 用 371

372 4. 受 刺 激 部 位 的 动 态 变 化 由 于 使 用 了 很 低 的 干 扰 频 率, 可 在 相 当 范 围 内 产 生 动 态 交 变 化 刺 激 ( 二 ) 作 用 原 理 1. 空 间 效 应 从 不 同 的 空 间 位 置 刺 激 兴 奋 的 组 织, 如 : 肌 肉 神 经 感 觉 细 胞, 包 括 交 感 副 交 感 神 经 纤 维 2. 影 响 细 胞 功 能 增 加 细 胞 膜 的 通 透 性, 影 响 电 荷 载 体 的 移 动 以 及 组 织 内 水 的 渗 透 运 输 同 时 能 激 活 某 些 酶 的 活 动, 特 别 是 心 脏 和 骨 骼 肌 的 内 质 网 内 质 网 含 有 耦 联 所 需 的 Ca2+, 兴 奋 时 Ca2+ 释 放, 引 起 肌 肉 收 缩 ( 三 ) 治 疗 作 用 立 体 动 态 干 扰 电 的 治 疗 作 用 与 传 统 千 扰 电 流 相 仿, 但 因 其 强 度 和 刺 激 部 位 大 干 传 统 干 扰 电, 并 且 有 较 大 的 动 态 变 化, 刺 激 的 形 式 不 同 于 传 统 干 扰 电, 其 治 疗 作 用 强 于 传 传 统 干 扰 电 疗 法 ( 四 ) 治 疗 技 术 1. 仪 器 设 备 立 体 动 态 干 扰 电 疗 仪 国 内 外 均 有 生 产 立 体 动 态 干 扰 电 疗 法 使 用 的 是 星 状 电 极, 有 两 种 大 小 不 同 的 电 极, 适 合 在 不 同 部 位 治 疗, 每 次 治 疗 采 用 一 对 电 极 每 个 星 状 电 极 上, 有 排 列 成 三 角 形 的 3 个 小 电 极, 每 对 星 状 电 极 的 士 土 两 对 小 电 极, 每 对 星 状 电 极 的 左 右 两 对 小 电 极 的 方 向 是 相 反 的 每 对 电 极 相 应 方 向 的 3 对 小 电 极, 分 成 3 组, 每 组 两 个 小 电 极, 连 接 治 疗 仪 的 一 路 输 出,5 对 小 电 极 可 同 时 输 出, 3 对 小 电 极 可 同 时 输 出 三 路 电 流 2. 操 作 方 法 : 选 用 大 小 合 适 的 电 极 为 了 达 到 三 路 电 流 真 正 的 立 体 交 叉, 必 须 注 意 电 极 放 置 的 方 向 1. 对 置 法 : 两 个 星 状 电 极 及 其 导 线 在 372

373 治 疗 部 位 的 上 下 或 两 侧 反 方 向 放 置, 立 体 动 态 干 扰 电 疗 法 通 常 采 用 对 置 法, 电 流 作 用 较 深 2. 并 置 法 : 两 个 星 状 电 极 及 其 导 线 在 治 疗 部 位 表 面 同 方 向 放 置 并 置 法 作 用 表 浅, 较 少 采 用 治 疗 时 应 注 意 使 星 状 电 极 的 各 个 小 极 均 与 皮 肤 接 触 良 好, 以 便 三 路 电 流 都 能 充 分 进 入 人 体 根 据 需 要, 每 次 治 疗 选 用 1~2 种 或 3 种 差 频, 每 次 差 频 治 疗 5~10 分 钟 不 等, 每 次 治 疗 20 分 钟, 每 日 或 隔 日 1 次,10 到 ~15 次 为 1 疗 程 ( 五 ) 临 床 应 用 1. 适 应 证 立 体 动 态 干 扰 电 疗 法 的 临 床 应 用 范 围 与 传 统 干 扰 电 疗 法 相 同, 其 疗 效 优 于 传 统 干 扰 电 疗 法 2. 禁 忌 证 同 传 统 干 扰 电 疗 法 q 第 四 节 调 制 中 频 电 疗 法 调 制 中 频 电 疗 法 -( modu1ated medium ffequencc oorrent therapy,mmfct) 又 称 脉 冲 中 频 电 疗 法, 使 用 是 - 种 低 频 调 制 的 中 频 电 流, 其 幅 度 随 着 低 频 电 流 的 频 率 和 幅 度 的 变 化 而 变 化, 调 制 中 频 电 具 有 低 中 频 电 流 的 特 点 和 治 疗 作 用 以 低 频 正 弦 波 调 制 的 中 频 电 流 称 为 正 弦 调 制 中 频 电 流 应 用 多 种 低 频 电 流 调 制 的 中 频 电 流, 称 为 脉 冲 调 制 中 频 电 流 低 频 调 制 波 频 率 多 为 1~150Hz 的 低 频 电 流, 波 形 有 正 弦 波 方 波 三 角 被 梯 形 波 等, 中 频 载 波 频 率 多 为 2 一 8kHz 中 频 电 流, 电 流 的 波 形 幅 度 频 率 调 制 方 式 不 断 变 化 调 制 中 频 电 流 因 调 制 方 式 的 不 同 分 为 四 种 波 型 : 连 调 断 调 间 调 和 变 调 第 三 节 调 制 中 频 电 疗 法 373

374 一 基 础 知 识 ( 一 ) 低 频 调 制 波 低 频 调 制 中 频 电 流 的 振 幅, 又 称 调 制 信 号 调 制 中 频 电 流 的 调 制 波 的 频 率 通 常 为 10~150Hz, 这 是 低 频 脉 冲 击 流 治 疗 的 最 佳 频 率 调 制 波 的 波 形 有 两 大 类 : 一 类 是 正 弦 波, 正 弦 波 调 制 中 频 电 产 生 正 弦 调 制 中 频 电 ; 另 一 类 是 脉 冲 波 如 : 方 波 指 数 曲 线 波 ( 积 分 波 三 角 波 ) 梯 形 波 锯 齿 波 微 分 波 ( 尖 脉 冲 波 ) 等, 脉 冲 波 调 制 中 频 电 产 生 脉 冲 调 制 中 频 电 ( 二 ) 调 制 方 式 不 同 的 调 制 方 式 所 产 生 的 调 幅 波 的 形 式 也 不 同 在 调 制 中 频 电 疗 法 中 通 常 采 用 四 种 不 同 调 制 方 式 的 调 制 波 ( 调 幅 波 ) 1. 连 续 调 制 波 又 称 连 续 调 幅 波 ( 连 调 波 ) 在 这 种 调 制 方 式 中, 调 幅 波 连 续 出 现,2. 断 续 调 制 波 又 称 断 续 调 幅 波 ( 断 调 波 ) 在 这 种 调 制 方 式 中 调 制 波 与 等 幅 波 交 替 出 现, 即 调 制 波 断 续 出 现 3. 间 歇 调 制 波 又 称 间 歇 调 幅 波 ( 间 调 波 ) 在 这 种 调 制 方 式 中, 等 幅 波 与 断 电 交 替 出 现, 断 续 出 现 调 幅 波 4. 变 频 调 制 波 又 称 变 频 调 幅 波 ( 变 调 波 ) 在 这 种 调 制 方 式 中, 两 种 不 同 频 率 的 调 制 波 交 替 出 现, 是 一 种 频 率 交 变 的 调 幅 波 ( 三 ) 调 幅 度 各 种 调 制 电 流 可 以 全 波 正 半 波 或 负 半 波 的 形 式 出 现 各 种 调 幅 电 流 有 不 同 的 调 幅 度 碉 幅 度 的 深 浅 表 示 低 频 成 分 的 大 小 调 幅 度 为 0 时, 中 频 电 流 没 有 调 制, 为 等 幅 中 频 电 流, 没 有 低 频 成 分, 刺 激 作 用 不 明 显 逐 渐 增 加 调 幅 度 时, 低 频 的 成 分 逐 渐 增 大, 刺 激 作 用 逐 渐 增 强 二 作 用 特 点 1. 兼 并 中 频 低 频 特 点 调 制 中 频 电 含 有 中 频 电 成 分, 因 此 具 有 中 频 电 的 特 点, 人 体 对 其 阻 抗 较 低, 作 用 较 深, 可 采 用 较 强 374

375 电 流 ; 无 电 解 作 用, 对 皮 肤 无 刺 激, 能 充 分 发 挥 中 频 正 弦 电 流 所 特 有 的 生 理 治 疗 作 用 调 制 中 频 电 含 有 低 频 电 成 分, 因 此 同 时 具 有 低 频 电 的 特 点, 可 发 挥 低 频 电 的 生 理 治 疗 作 用 低 频 电 成 分 在 调 制 中 频 电 中 起 治 疗 作 用 的 因 素 有 三 个 : 电 流 的 频 率 频 率 交 替 变 换 和 不 同 波 形 特 异 性 作 用 2. 电 参 数 变 更 调 制 中 频 电 有 四 种 波 型 和 不 同 的 调 制 频 率. 调 制 幅 度, 其 波 形 幅 度 和 频 率 不 断 变 换, 人 体 不 易 对 其 产 生 适 应 性 断 调 波 作 用 于 肌 肉 时, 调 幅 波 的 刺 激 可 引 起 肌 肉 收 缩 反 应, 在 其 后 的 断 电 时 间 内 肌 肉 可 以 得 到 休 息, 有 利 于 再 次 收 缩 反 应 调 节 中 频 电 流 幅 度, 调 节 低 频 成 分 的 多 少 和 振 幅 的 大 小 即 改 变 刺 激 的 强 度, 可 以 适 应 不 同 的 治 疗 需 要 半 波 型 的 调 制 中 频 电 有 类 似 于 间 动 电 流 脉 动 直 流 电 的 作 用 三 治 疗 作 用 1 镇 痛 调 制 中 频 电 有 显 著 的 止 痛 效 果, 其 止 痛 持 续 时 间 可 达 数 小 时 - 由 于 频 率 多 变 易 适 应 机 体 组 织 不 易 适 应 作 用 深 等 特 点 而 较 普 通 的 中 频 或 低 频 电 流 止 痛 效 果 更 好 以 间 调 变 波 变 调 波 组 的 止 痛 作 用 最 显 著 2. 促 进 血 液 循 环 有 明 显 的 促 进 血 液 循 环 作 用 断 调 波 和 连 调 波 作 用 后 可 观 察 到 局 部 及 指 间 皮 肤 温 度 升 高 甲 皱 及 球 结 膜 微 循 环 的 毛 细 血 管 权 数 增 多 血 流 速 度 加 快 其 机 制 导 调 制 中 频 电 作 用 后 血 液 循 环 改 善 类 似, 是 由 于 电 流 刺 激 后 引 起 肌 肉 紧 张 和 收 缩, 反 射 地 引 起 血 管 扩 张 血 流 加 快 375

376 3. 促 进 淋 巴 回 流 采 用 不 同 波 形 调 制 频 率 通 断 电 时 间 调 幅 可 使 淋 巴 管 增 大, 对 促 进 淋 巴 液 回 流 有 较 好 作 用 如 130~50 赫 兹 交 调 波, 通 断 一 秒 : 一 秒, 调 幅 100%, 作 用 5 分 钟 赫 兹 和 50 赫 兹 变 调 波, 通 段 11 秒 :1 秒, 调 幅 100%, 作 用 5 分 钟 赫 兹 间 调 波, 通 段 3 秒 :3 秒, 调 幅 100%, 作 用 5 分 钟 采 用 以 上 电 流 可 使 淋 巴 管 径 增 大, 对 促 进 淋 巴 回 流 有 较 好 作 用 4. 兴 奋 神 经 肌 肉 (1) 预 防 和 减 轻 肌 萎 缩 和 骨 质 疏 松 的 作 用 : 断 调 波 作 用 于 肌 肉 可 引 起 正 常 肌 肉 及 失 神 经 肌 肉 收 缩, 肌 肉 收 缩 的 幅 度 比 锯 齿 波 电 流 刺 激 大, 肌 力 得 以 增 强, 肌 电 指 标 好 转, 血 液 循 环 因 此 得 到 加 强, 肌 肉 组 织 营 养 改 善 有 助 于 预 防 和 减 轻 肌 萎 缩 和 骨 质 疏 松, 如 由 于 间 调 波 中 有 可 调 的 通 断 电 时 间, 以 防 止 过 度 刺 激 引 起 肌 肉 疲 劳, 故 用 电 刺 激 锻 炼 正 常 肌 肉 : 而 对 部 分 失 神 经 失 用 性 肌 萎 缩, 则 采 用 通 断 比 1 秒 :1 秒, 频 率 50Hz 调 制 幅 度 100% 的 间 调 波 (2) 抗 肌 痉 挛 的 作 用 : 可 用 不 同 波 形 作 用 于 肌 痉 挛 部 位 以 抗 痉 挛 如 脑 卒 中 所 致 的 痉 挛 性 和 混 合 型 松 弛 性 瘫 痪 可 用 间 调 波, 作 用 于 痉 挛 肌 的 拮 抗 肌, 若 肌 痉 挛 明 显, 调 制 频 率 用 150Hz; 轻 度 痉 挛 用 100~20Hz, 调 幅 度 50%~75% 对 儿 童 脑 性 瘫 痪 所 致 的 肌 无 力 断 调 波 间 调 波 (30~100Hz,50%~100%); 肌 强 直 用 变 调 波 (70Hz,75%); 痉 挛 肌 用 连 调 波 (100~120Hz,50%) (3) 对 脊 髓 损 伤 所 致 的 神 经 源 性 膀 胱 改 善 功 能 的 作 用 : 可 采 用 间 调 波 30~20Hz,80%~ 100%, 通 断 比 5 秒 :5 秒 4 提 高 平 滑 肌 张 力 作 用 连 调 波 断 调 波 有 提 高 胃 肠 胆 囊 膀 胱 等 内 脏 平 滑 肌 张 力 的 作 用, 并 可 增 强 其 蠕 动 收 缩 的 能 力, 使 其 运 动 功 能 正 376

377 常 化 5. 调 节 自 主 神 经 功 能 调 制 中 频 电 作 用 于 神 经 节 或 神 经 节 段 时 可 产 生 区 域 作 用, 反 射 作 用, 调 节 自 主 神 经 功 能 如 作 用 于 颈 交 感 神 经 节, 可 以 影 响 大 脑 血 管 的 紧 张 度, 调 节 血 管 的 充 盈 度, 脑 血 流 图 改 善 ; 作 用 于 脊 髓 的 下 颈 上 胸 段, 对 心 脏 呈 现 米 走 作 用, 改 善 心 肌 血 供, 心 电 指 标 好 转, 血 压 下 降, 对 血 流 动 力 学 有 良 好 的 影 响 ; 作 用 于 脊 髓 的 颈 及 上 胸 段 可 呼 吸 功 能 : 作 用 于 腰 交 感 神 经 节 时 可 改 善 下 肢 的 血 液 循 环, 6. 消 炎 对 非 化 脓 性 非 特 异 性 炎 症 有 消 散 作 用, 其 机 制 是 由 于 调 制 中 频 电 具 有 促 进 局 部 血 液 循 环 和 淋 巴 的 回 流, 加 速 对 渗 出 水 肿 的 吸 收 7. 药 物 离 子 导 入 采 用 半 波 型 调 制 电 流 时, 可 广 泛 用 于 药 物 离 子 导 入 与 同 样 电 流 密 度 的 直 流 电 相 比, 正 弦 调 制 中 频 电 的 导 入 量 多, 导 入 部 位 较 深 四 治 疗 技 术 一 使 用 仪 器 采 用 电 脑 调 制 中 频 治 疗 仪, 此 仪 器 可 以 输 出 按 不 同 病 种 需 要 编 定 的 多 程 序 处 方, 处 方 内 容 综 合 了 所 需 要 的 各 种 治 疗 参 数, 治 疗 时 可 根 据 患 者 的 疾 病 选 用 不 同 的 电 流 处 方 因 此 电 脑 调 制 中 频 电 疗 机 具 有 操 作 简 单, 治 疗 电 流 多 样 化, 患 者 不 易 产 生 适 应, 治 疗 时 间 准 确 等 优 点 有 的 治 疗 机 还 保 留 了 自 选 电 流 种 类 和 参 数 的 功 能, 可 由 使 用 者 按 需 调 配 (_--) 操 作 方 法 377

378 1. 通 用 调 制 中 频 电 疗 法 治 疗 电 极 采 用 导 电 硅 胶 电 极 操 作 方 法 与 一 般 中 频 电 于 轮 相 同, 但 需 注 意 以 下 几 点 : 除 电 脑 程 控 的 治 疗 机 外, 使 用 一 般 治 疗 机 时 所 需 调 节 的 项 目 和 参 数 较 多, 需 细 心 查 对 (2) 治 疗 时 电 极 下 以 患 者 有 可 耐 受 的 麻 刺 震 颤. 抽 动 肌 肉 收 缩 感 为 度, 治 疗 过 程 中 习 参 考 患 者 的 感 觉 与 耐 受 程 度 来 调 节 电 流 量, 一 般 为 0.1 一 0.3mlcm2 每 个 处 方 治 疗 15 七 分 钟, 每 日 1 次,10~15 次 为 1 疗 程 2. 调 制 中 频 电 药 物 离 子 导 入 疗 法 必 须 采 用 半 波 整 流 型 调 制 中 频 电 流, 直 肠 内 前 列 腺 部 位 治 疗 时, 直 肠 电 极 为 主 极, 电 极 外 涂 凡 士 林 后 插 入 直 肠 内, 使 作 用 面 朝 向 前 列 腺, 通 过 I 1 输 液 装 置 向 直 肠 电 极 内 灌 入 药 液, 药 液 总 量 为 50~7Sml, 先 灌 入 1/3 药 量, 其 余 在 治 疗 过 程 I L 中 点 滴 灌 入, 副 电 极 置 于 耻 骨 联 合 上 方 三 操 作 程 序 将 仪 器 接 通 电 源, 选 择 适 宜 大 小 的 电 极 板 和 衬 垫 或 涂 抹 导 电 胶, 再 接 上 输 出 导 线 与 仪 器 连 接, 然 后 将 电 极 放 在 患 者 裸 露 的 治 疗 部 位 上, 用 沙 袋 或 固 定 带 固 定 电 极 开 启 电 源, 根 据 疾 病 诊 断 和 医 嘱, 按 动 程 序 处 方 键, 选 择 治 疗 所 需 的 程 序 处 方 检 查 输 出 旋 钮, 使 之 处 于 零 位, 然 后 调 节 治 疗 时 间, 进 入 倒 计 时 状 态 最 后 调 节 电 流 输 出 使 之 达 到 治 疗 所 需 的 适 宜 电 流 强 度 378

379 治 疗 时 电 极 下 有 电 刺 激 麻 颤 肌 肉 收 缩 感, 可 按 患 者 的 感 觉 和 耐 受 程 程 度 调 节 电 流 量 治 疗 完 毕 时, 将 剂 量 旋 钮 转 至 零 位, 关 闭 电 源, 取 下 电 极 1 适 应 证 颈 肩 背 腰 酸 腿 痛, 肌 肉 扭 伤 肌 纤 维 组 织 炎 腱 鞘 炎 滑 囊 炎 关 节 纤 维 性 挛 缩 ~ 痕 粘 连 血 肿 机 化, 注 射 后 硬 结, 面 神 经 炎 肌 萎 缩 胃 肠 张 力 低 下 尿 路 结 石 慢 性 盆 腔 炎 术 后 肠 麻 痹 等 2. 禁 忌 症 局 部 有 恶 性 肿 瘤 活 动 性 肺 结 核 急 性 化 脓 性 炎 症 出 血 性 疾 患, 局 部 有 金 属 固 定 物, 置 入 心 脏 起 搏 器 者, 有 严 重 心 肺 肾 脏 疾 病 者 等 3. 注 意 事 项 同 音 频 电 疗 法 第 十 二 章 高 频 电 疗 法 第 一 节 概 述 一 基 本 知 识 ( 一 ) 定 义 与 分 类 定 义 应 用 频 率 为 100kHz~300GHz, 波 长 为 3000m~1mm 的 高 频 电 流 或 其 所 形 成 的 电 场 磁 场 或 电 磁 场 治 疗 疾 病 的 方 法 称 为 高 频 电 疗 法 379

380 (hight frequency electrotherapy) 高 频 电 疗 法 的 发 展 有 近 百 年 的 历 史 在 20 世 纪 相 继 出 现 了 频 率 高 波 长 短 的 中 波 短 波 超 短 波 微 波 等 高 频 电 流 近 40 年 来, 频 率 较 低 的 长 波 疗 法 中 波 疗 法 的 应 用 逐 渐 减 少, 中 波 疗 法 已 濒 于 被 淘 汰 的 状 况, 而 频 率 较 高 的 短 波 疗 法 超 短 波 疗 法 微 波 疗 法 却 得 到 深 入 的 研 究 和 广 泛 的 应 用 这 些 高 频 电 疗 法 的 温 热 效 应 早 已 被 公 认 和 利 用, 至 于 其 非 热 效 应 的 机 制 也 在 逐 渐 探 明 之 中 高 频 电 疗 法 的 治 疗 技 术 和 应 用 范 围 也 在 不 断 发 展 1 分 类 医 用 高 频 电 按 照 波 长 频 率 分 为 长 波 中 波 短 波 长 短 波 微 波 5 个 阶 段 目 前 采 用 分 的 高 频 电 疗 法 的 波 长 频 率, 见 表 21-1 表 医 用 高 频 电 流 微 波 波 段 长 波 中 波 短 波 超 短 波 分 米 波 厘 米 波 毫 米 波 长 3000~300m 300~100m 100~10 m 10~1m 100~10cm 10~1cm 10~1mm 范 围 常 用 2000~300m 184m 22.12m 7.37m 69m 12.25cm 8.3mm 波 长 11.06m 6.0m 32.78m ( 频 率 )( 15~1000kHz )( 1.625MHz ) [ ( 13.56MHz ) (27.12MHz)][(40.68MHz)(50.0MHz)][(434MHz)(915MHz)](2450MHz) (36GHz) 电 疗 名 称 共 鸣 火 花 疗 法 中 波 疗 法 短 波 疗 法 分 米 波 疗 法 厘 米 波 疗 法 毫 米 波 疗 法 2. 电 学 基 础 2.1 电 场 电 荷 的 电 力 所 能 及 的 空 间 称 为 电 场 电 场 是 电 荷 周 围 存 在 着 380

381 的 一 种 特 殊 物 质 电 荷 于 电 场 不 可 分 割 引 入 电 场 中 的 任 何 带 电 体 都 将 受 到 电 场 的 作 用 引 入 电 场 中 的 导 体 或 电 解 质 将 分 别 产 生 静 电 感 应 或 极 化 现 象 2.2 磁 场 磁 极 的 磁 力 所 能 及 的 空 间 称 为 磁 场 任 何 运 动 的 电 荷 或 电 流 的 周 围 空 间 内 除 了 电 场 以 外, 也 有 磁 场 的 存 在 2.3 电 磁 场 高 频 电 流 产 生 的 交 替 变 化 的 电 场 和 磁 场, 称 为 电 磁 场 任 何 电 场 的 强 度 速 度 和 方 向 的 变 化 都 会 使 其 周 围 产 生 磁 场 任 何 磁 场 的 强 度 速 度 和 方 向 的 变 化 都 会 使 其 周 围 产 生 电 场 他 们 的 变 化 都 是 相 应 的 交 替 发 生 的 不 可 分 割 的 相 互 联 系 的 2.4 电 磁 波 电 磁 场 向 空 间 的 传 播 称 为 电 磁 波 变 化 的 电 场 与 变 化 的 磁 场 不 断 交 替 的 循 环 产 生, 并 由 近 及 远 的 向 周 围 传 播 扩 大 在 空 间 迅 速 传 播 扩 大 的 电 磁 场 称 为 电 磁 波 电 磁 波 的 传 播 过 程 伴 随 着 能 量 的 传 播 电 荷 运 动 的 速 度 越 快, 频 率 越 高, 所 辐 射 的 能 量 越 强 2.5 振 荡 电 流 凡 电 流 的 强 度 与 电 压 随 着 时 间 做 周 期 性 变 化 的 电 流 称 为 振 荡 电 流 在 振 荡 电 流 周 围 存 在 着 电 磁 场, 向 空 间 传 播 电 磁 波, 同 时 伴 随 着 能 量 的 传 播 和 变 化 不 同 种 类 振 荡 电 流 的 电 磁 波 在 传 播 过 程 中 能 量 变 化 的 方 式 不 同, 导 致 电 磁 波 的 波 形 不 同 振 荡 电 流 的 波 形 有 下 列 四 种 : 1) 等 幅 振 荡 电 流 : 即 振 幅 不 变 的 电 流 振 荡 电 流 在 传 播 过 程 中, 由 于 能 量 得 到 不 断 的 补 充, 各 质 点 振 荡 的 能 量 保 持 不 变, 振 荡 的 幅 度 不 变, 这 种 电 流 称 为 等 幅 振 荡 电 流 通 常 中 波 短 波 超 短 波 微 波 疗 法 采 用 这 种 波 形 的 电 流 381

382 2) 减 幅 振 荡 电 流 : 即 振 幅 逐 渐 变 小 直 至 消 失 的 电 流 振 荡 电 流 在 传 播 过 程 中, 由 于 能 量 不 断 的 消 耗 而 致 耗 尽, 个 质 点 振 荡 的 能 量 逐 渐 减 少, 震 荡 的 幅 度 逐 渐 变 小 以 致 最 后 消 失, 这 种 电 流 称 为 减 幅 振 荡 电 流 现 代 的 高 频 电 疗 法 通 常 不 采 用 这 种 波 形 的 电 流 3) 脉 冲 等 幅 振 荡 电 流 : 呈 现 有 规 律 的 脉 冲 波 群 的 等 幅 振 荡 电 流 为 脉 冲 等 幅 振 荡 电 流 脉 冲 波 群 出 现 的 时 间 较 间 歇 的 时 间 短 脉 冲 峰 的 最 大 功 率 大 于 连 续 振 荡 的 功 率 脉 冲 短 波 脉 冲 超 短 波 脉 冲 微 波 疗 法 均 采 用 这 种 波 形 的 电 流 4) 脉 冲 减 幅 振 荡 电 流 : 呈 现 有 规 律 的 脉 冲 波 群 的 减 幅 振 荡 电 流 为 脉 冲 减 幅 振 荡 电 流 脉 冲 波 群 出 现 的 时 间 较 间 歇 的 时 间 短 2.6 波 速 波 长 与 频 率 电 磁 波 传 播 的 速 度 等 于 光 速, 即 3*108m/s, 系 一 常 数 电 磁 波 的 波 峰 至 相 邻 波 的 波 峰 之 间 的 长 度 为 波 长 波 长 的 计 量 单 位 为 千 米 (km) 米 (m) 厘 米 (cm) 毫 米 (mm) 微 米 (um) 纳 米 (nm) 1km=1000 秒,1m=100cm,1cm=10mm,1mm=1000um, 1um=1000nm 电 磁 波 在 每 秒 内 振 荡 的 周 数 为 频 率 (f) 频 率 的 计 量 单 位 为 吉 赫 ( 千 兆 赫 GHz) 兆 赫 (MHz) 千 赫 (khz) 赫 (Hz) 1GHz=1000MHz,1NHz=1000kHz,1kHz=1000Hz, 电 磁 波 的 波 长 (λ) 与 频 率 (f) 的 乘 积 为 传 播 速 度 (v), 如 下 列 公 式 v=λf 因 波 速 (v) 是 常 数, 故 波 长 与 频 率 呈 反 比 关 系, 即 波 长 越 短, 频 率 越 高 ; 波 长 越 长, 频 率 越 低 2.7 电 流 电 阻 电 压 与 功 率 电 荷 在 物 体 内 流 动 即 形 成 电 流 没 单 位 时 间 内 流 过 的 电 量 为 电 流 强 度 电 流 强 度 的 计 量 单 位 为 安 培 (A) 毫 382

383 安 (ma) 微 安 (ua); 电 流 流 过 物 体 时 所 遇 到 的 阻 力 为 电 阻 (R) 电 阻 的 计 量 单 位 为 欧 姆 (Ω); 驱 使 电 流 流 过 电 阻 的 压 力 为 电 压 (U) 电 压 的 计 量 单 位 为 千 伏 (kv) 伏 (V) 毫 伏 (mv) 微 伏 (uv); 电 流 强 度 与 电 压 的 乘 积 为 功 率 (W) 功 率 的 计 量 单 位 为 千 瓦 (kw) 瓦 (W) 毫 瓦 (mw); 电 流 强 度 电 压 与 电 阻 的 关 系 是 电 流 强 度 与 电 压 (U) 成 正 比, 与 电 阻 (R) 成 反 比, 即 欧 姆 定 律 ( 三 ) 物 理 特 性 1. 人 体 组 织 电 阻 率 低, 引 起 神 经 肌 肉 兴 奋 的 脉 冲 电 持 续 时 间 必 须 大 于 0.01ms, 而 100kHz 以 上 的 高 频 电 的 脉 冲 持 续 时 间 小 于 0.01ms, 所 以 对 神 经 肌 肉 无 兴 奋 作 用 2. 治 疗 时 电 极 可 不 接 触 皮 肤, 组 织 对 电 流 的 阻 力 小, 电 流 可 畅 通 无 阻 的 进 入 人 体 深 部, 多 以 电 容 法 电 感 场 法 辐 射 法 进 行 治 疗 3. 因 频 率 高, 属 于 正 弦 交 流 电, 周 期 性 变 换 电 流 方 向, 不 出 现 电 解 电 泳 电 渗 现 象, 对 皮 肤 无 刺 激 4. 温 热 效 应 明 显, 因 欧 姆 损 耗 或 介 质 损 耗 而 产 热 5. 对 皮 肤 无 刺 激, 但 过 热 可 引 起 皮 肤 烫 伤 6. 主 要 作 用 机 制 是 通 过 离 子 高 速 振 荡 产 生 传 导 电 流, 偶 极 子 高 速 旋 转 产 生 位 移 电 流 7. 对 神 经 肌 肉 的 作 用 是 降 低 神 经 兴 奋 性 缓 解 肌 肉 痉 挛 二 生 理 与 治 疗 作 用 高 频 电 作 用 于 人 体 主 要 产 生 两 种 效 应 即 温 热 效 应 和 非 温 热 效 应 ( 热 外 效 应 ) 主 要 是 温 热 效 应, 由 于 高 频 电 流 通 过 机 体 时, 体 内 的 各 种 383

384 组 织 可 产 生 不 同 程 度 的 热 效 应 ( 产 热 机 制 有 两 个 方 面 : 一 是 高 频 作 用 下, 组 织 内 产 生 传 导 电 流 的 欧 姆 损 耗 产 生 热 ; 为 此, 该 疗 法 又 称 为 透 热 疗 法 ( 一 ) 温 热 效 应 高 频 电 的 温 热 效 应 特 点 为 内 源 热, 即 为 组 织 吸 收 电 能 后 转 变 为 内 生 热, 而 不 是 体 外 热 辐 射 的 加 热 热 作 用 较 深, 可 达 体 内 深 部 组 织, 其 深 度 依 高 频 点 的 频 率 而 别 ; 热 作 用 较 均 匀, 包 括 皮 肤 深 部 组 织 及 体 内 脏 器 ; 热 作 用 的 选 择 性 分 布, 高 频 电 辽 的 波 长 频 率, 治 疗 方 法 不 同 ( 如 短 波 感 电 法, 在 浅 层 肌 肉 产 热 比 较 均 匀 ; 微 波 辐 射 在 富 含 水 分 的 组 织 中 产 热 多 ) 温 热 效 应 的 作 用 如 下 : 1. 改 善 血 液 循 环 中 小 剂 量 高 频 电 可 使 局 部 血 管 扩 张, 血 流 加 速, 血 液 循 环 改 善 其 机 制 : 血 管 内 血 液 温 度 升 高, 通 过 血 管 壁 的 神 经 末 梢 使 血 管 扩 张 通 过 轴 突 反 射 使 血 管 扩 张 热 引 起 组 织 蛋 白 微 量 变 性, 形 成 组 胺, 血 管 活 性 肽 等 扩 张 物 质 4 大 剂 量 高 频 电 则 使 血 管 麻 痹, 出 现 瘀 血, 毛 细 血 管 内 栓 塞, 血 管 周 围 出 血 2. 镇 痛 中 等 剂 量 高 频 电 的 温 热 作 用 通 过 以 下 途 径 减 轻 各 种 原 因 引 起 的 疼 痛, 对 各 种 神 经 痛 肌 肉 痉 挛 性 疼 痛 因 肿 胀 引 起 的 张 力 性 疼 痛 缺 血 性 疼 痛 炎 症 疼 痛 均 有 良 好 的 止 痛 效 果 其 机 制 : 降 低 感 觉 神 经 的 兴 奋 性 温 热 觉 的 冲 动 传 入 中 枢, 干 扰 痛 觉 的 传 入 以 皮 质 干 扰 学 说 为 依 据, 缓 解 肌 肉 痉 挛, 减 轻 痉 挛 性 疼 痛 4 改 善 血 液 循 环, 氧 供 好 转, 减 轻 缺 血 性 疼 痛 5 改 善 血 液 循 环, 加 强 静 脉 和 淋 巴 回 流, 促 使 渗 出 液 吸 收 ; 组 织 张 力 降 低, 减 轻 因 肿 胀 引 起 的 张 力 性 疼 384

385 痛 6 改 善 血 液 循 环, 加 速 制 热 物 质 的 排 出, 减 轻 疼 痛 3. 消 炎 中 小 剂 量 高 频 电 的 温 热 作 用 可 促 进 炎 症 消 散, 对 各 种 急 性 亚 急 性 慢 性 炎 症, 感 染 性 和 非 感 染 性 炎 症 均 有 很 好 的 效 果 其 机 制 1 小 动 脉 和 毛 细 血 管 扩 张, 血 液 循 环 改 善, 渗 出 液 吸 收, 肿 胀 减 轻 2 血 液 循 环 改 善, 炎 症 产 物 代 谢 废 物 的 排 出 加 快 3 单 核 吞 噬 细 胞 系 统 功 能 加 强, 吞 噬 细 胞 增 多, 血 液 白 细 胞 总 数 中 性 粒 细 胞 增 多, 吞 噬 活 动 增 强, 抗 体 和 补 体 增 加, 免 疫 力 提 高, 有 利 于 病 原 菌 的 控 制 4 作 用 于 肾 上 腺 可 使 肾 上 腺 皮 质 功 能 增 强, 皮 质 类 固 醇 合 成 增 加, 达 到 消 炎 提 高 免 疫 力 的 作 用 4. 降 低 肌 肉 张 力 中 等 剂 量 高 频 电 的 温 热 作 用 可 以 降 低 骨 骼 肌 平 滑 肌 和 纤 维 结 缔 组 织 的 张 力 其 机 制 ; 降 低 骨 骼 肌 的 张 力, 缓 解 痉 挛 降 低 平 滑 肌 的 张 力, 缓 解 痉 挛, 收 缩 的 次 数 减 小 幅 度 降 低 降 低 纤 维 结 缔 组 织 的 张 力, 使 其 弹 性 增 加 5. 加 速 组 织 生 长 修 复 中 小 剂 量 高 频 电 的 温 热 作 用 可 促 使 组 织 修 复 生 长 其 机 制 : 血 液 循 环 改 善, 氧 和 营 养 物 质 的 供 给 增 多 酶 的 活 性 提 高, 生 物 化 学 反 应 加 快, 蛋 白 质 等 物 质 的 合 成 加 快, 细 胞 的 分 裂 增 殖 加 快, 促 进 组 织 修 复 增 长 6. 提 高 免 疫 力 中 小 剂 量 高 频 电 可 增 强 免 疫 力, 提 高 机 体 抗 病 能 力 其 机 制 : 单 核 - 吞 噬 细 胞 系 统 功 能 增 强, 吞 噬 细 胞 增 多, 周 围 血 液 白 细 胞 总 数 及 中 性 粒 细 胞 增 多, 吞 噬 活 动 增 强 血 液 中 抗 体 补 体 调 理 素 凝 集 素 增 加 作 用 于 肾 上 腺 时 可 使 肾 上 腺 皮 质 功 能 增 强, 皮 质 类 固 醇 的 合 成 增 多, 周 围 血 液 可 的 松 浓 度 增 高 385

386 7. 治 疗 肿 瘤 大 剂 量 高 频 电 所 产 生 的 高 热 有 治 癌 作 用, 特 别 是 表 浅 癌 肿 其 机 制 ; 肿 瘤 的 血 流 缓 慢, 血 流 量 低 于 周 围 正 常 组 织, 高 频 电 作 用 产 热 后 热 量 不 易 散 发 而 积 聚 于 局 部, 促 进 肿 瘤 坏 死 >42 的 高 温 可 抑 制 细 胞 呼 吸, 细 胞 无 氧 糖 酵 解 加 强, 酸 度 增 高, 抑 制 细 胞 的 代 谢 并 加 强 溶 酶 体 的 活 性, 使 肿 瘤 细 胞 自 身 消 化 抑 制 细 胞 的 蛋 白 质 DNA RNA 的 合 成, 破 坏 DNA 的 结 构 4 改 变 细 胞 膜 的 通 透 性, 损 伤 细 胞 膜, 影 响 细 胞 膜 内 外 的 物 质 交 换, 使 肿 瘤 细 胞 的 生 长 增 殖 修 复 受 到 抑 制 而 死 亡 5 高 热 与 放 射 线 抗 癌 化 疗 药 物 有 协 同 作 用 ( 二 ) 非 热 效 应 小 剂 量 高 频 电 作 用 于 人 体 时, 组 织 温 度 不 高 没 有 温 热 感 觉 的 前 提 下, 组 织 内 仍 有 离 子 偶 极 子 的 高 速 移 动, 偶 极 子 和 胶 体 粒 子 的 旋 转 与 高 频 电 磁 波 的 谐 振, 细 胞 膜 上 荷 电 离 子 浓 度 改 变, 细 胞 膜 通 透 性 改 变 细 胞 结 构 改 变 等, 此 时 无 组 织 温 度 的 明 显 增 高 却 有 较 明 显 的 生 物 学 效 应 如 白 细 胞 吞 噬 活 动 加 强, 急 性 化 脓 性 炎 症 发 展 受 阻, 以 控 制 早 期 急 性 炎 症 : 神 经 纤 维 肉 芽 组 织 再 生 加 速 ; 中 枢 神 经 系 统 功 能 发 生 变 化, 神 经 系 统 的 兴 奋 性 增 高 ; 条 件 反 射 活 动 收 到 限 制 等 这 些 现 象 不 能 用 温 热 效 应 加 以 解 释, 故 被 人 称 之 为 非 热 效 应 三 安 全 与 防 护 ( 一 ) 安 全 技 术 1. 设 备 的 安 全 措 施 (1) 建 筑 要 求 : 治 疗 室 的 地 面 应 是 木 制 品 或 铺 橡 皮 板, 并 保 持 干 燥, 避 免 潮 湿 治 疗 桌 椅 床 及 其 附 件 应 是 木 制 品 或 非 金 属 制 品 暖 气 386

387 管 和 上 下 水 管 应 远 离 高 频 电 治 疗 机, 治 疗 床 和 治 疗 椅, 暖 气 片 外 应 以 木 板 遮 挡, 使 操 作 者 在 操 作 时 以 及 患 者 在 治 疗 时 接 触 不 到 这 些 金 属 管 道 (2) 电 源 要 求 : 治 疗 室 的 各 种 电 源 开 关 插 座 电 源 线 地 线 必 须 按 安 全 用 电 的 要 求 进 行 设 计 安 装, 并 应 设 有 总 电 阀 (3) 机 器 要 求 : 使 用 新 的 治 疗 机 前, 应 先 进 行 安 全 检 查 ; 使 用 后 也 要 定 期 做 安 全 检 查, 不 使 用 不 合 格 不 安 全 的 设 备 治 疗 机 外 壳 应 接 地 线, 使 治 疗 机 的 漏 电 流 向 地 下 漏 电 的 治 疗 机 不 得 用 于 治 疗 每 次 使 用 治 疗 机 前 应 检 查 治 疗 功 能 是 否 正 常, 电 极 电 缆 辐 射 器 有 否 搜 索, 开 关 调 节 器 是 否 有 故 障, 接 头 是 否 牢 固, 不 得 将 有 故 障 破 损 接 触 不 良 输 出 不 正 常 的 治 疗 机 或 其 附 件 用 于 治 疗 不 得 任 意 换 用 不 符 合 安 全 要 求 的 电 极 电 缆 和 附 件 高 频 电 疗 机 不 得 与 中 频 电 疗 机 放 在 同 一 治 疗 室 内 (4) 维 修 : 治 疗 机 或 电 源 的 故 障 应 由 经 专 业 训 练 的 维 修 人 员 负 责 检 查 修 理 安 装 改 装, 未 经 专 业 培 训 的 人 员 不 得 进 行 这 方 面 的 操 作 2. 操 作 的 安 全 要 求 患 者 和 操 作 者 的 衣 服 和 皮 肤 应 保 持 干 燥, 穿 不 含 金 属 并 且 吸 汗 的 衣 服 操 作 者 手 湿 时 不 得 进 行 治 疗 操 作 患 者 的 治 疗 部 位 有 汗 水 是 应 予 以 擦 干, 有 湿 敷 料 时 应 予 撤 换 昏 迷 或 有 感 觉 障 碍 的 患 者 治 疗 时 应 防 止 尿 液 流 到 治 疗 部 位, 以 免 发 生 烫 伤 患 者 治 疗 部 位 及 其 附 近 的 金 属 物 品 ( 如 手 表 发 夹 首 饰 别 针 钥 匙 等 ) 应 予 去 除, 患 者 体 内 有 金 属 物 ( 如 骨 科 固 定 的 钢 针, 气 管 金 属 插 管, 金 属 节 育 环, 金 属 碎 片 等 ) 的 部 位 不 宜 进 行 高 频 电 疗, 以 免 烫 伤 必 要 时 只 387

388 能 进 行 无 热 量 短 时 间 的 治 疗 植 入 心 脏 起 搏 器 的 患 者 不 得 进 入 高 频 电 疗 室 或 接 近 高 频 电 疗 机, 更 不 得 接 受 高 频 电 疗, 以 免 高 频 电 磁 波 干 扰 起 搏 器 的 工 作 而 发 生 意 外 手 表 助 听 器 收 录 机 移 动 电 话 均 应 远 离 高 频 电 疗 机 治 疗 时 患 者 和 操 作 者 身 体 的 任 何 部 分 均 不 得 解 除 任 何 接 地 的 金 属 物 ( 如 暖 气 管 上 下 水 管, 治 疗 机 外 壳 等 ) 或 潮 湿 地 面 若 患 者 必 须 在 金 属 床 上, 治 疗 患 者 身 体 电 缆 与 金 属 床 或 金 属 物 品 之 间 必 须 隔 以 棉 被 毡 垫 或 橡 皮 布 治 疗 时 不 要 使 用 电 缆 直 接 搭 在 患 者 身 上, 电 缆 与 患 者 接 近 的 部 分 应 隔 以 棉 被 或 毡 垫 电 缆 之 间 不 得 直 接 接 触 交 叉, 以 免 接 触 交 叉 处 形 成 短 路 而 减 弱 其 远 端 输 出, 或 使 电 缆 烧 毁 治 疗 时 输 出 电 缆 不 得 打 圈, 以 免 由 于 电 磁 感 应 在 线 圈 内 产 生 反 向 感 应 电 流 而 低 耗 原 有 的 输 出 电 流 而 减 弱 治 疗 剂 量 两 下 肢 同 时 治 疗 时, 膝 踝 骨 突 起 部 位 相 互 接 触 处 应 以 棉 垫 或 毡 垫 予 以 分 离, 以 免 电 场 线 集 中 该 处 中 造 成 烫 伤 头 部 一 般 不 宜 进 行 大 功 率 (200W 以 上 ) 温 热 凉 和 热 量 治 疗, 以 免 高 频 热 作 用 引 起 颅 内 血 管 扩 张 充 血 或 刺 激 半 规 管 而 发 生 头 晕 等 不 适 反 应 或 损 伤 视 网 膜 晶 体 治 疗 过 程 中 患 者 不 得 入 睡 闲 聊 阅 读 书 报 或 任 意 挪 动 体 位 在 患 者 治 疗 过 程 中, 操 作 者 应 注 意 询 问 患 者 的 感 觉, 检 查 治 疗 机 的 输 出 如 治 疗 剂 量 不 符 合 要 求, 则 应 随 时 予 以 调 整, 必 要 时 检 查 患 者 的 皮 肤 反 应 治 疗 前 要 检 查 皮 肤 是 否 破 损, 皮 肤 感 觉 有 无 障 碍 患 者 治 疗 部 位 有 感 觉 障 碍 或 血 液 循 环 障 碍 时, 不 宜 用 温 热 量 治 疗 ; 有 皮 肤 感 觉 障 碍 388

389 者 不 宜 以 患 者 的 感 觉 作 为 调 节 治 疗 剂 量 的 依 据, 并 应 细 心 操 作 和 观 察 对 睾 丸 卵 巢 骨 骺 眼 部 等 敏 感 部 位 治 疗 时 应 慎 重, 一 般 不 用 温 热 量 婴 幼 儿 治 疗 时 应 有 专 人 看 护, 防 止 其 乱 抓 电 缆 插 座 接 头, 防 止 其 泪 水 汗 水 尿 液 至 治 疗 部 位 哭 闹 不 合 作 的 婴 儿 应 在 入 睡 安 静 后 治 疗 治 疗 时 如 有 过 热 或 灼 痛, 应 立 即 断 电 寻 找 原 因 患 者 治 疗 中 发 生 烫 伤 时, 应 及 时 按 一 般 烫 伤 予 以 处 理 术 前 1~2 日 和 局 部 穿 刺 部 位 当 日, 不 用 温 热 治 疗 做 X 线 造 影 时, 患 者 当 日 不 做 高 频 治 疗 打 雷 时 应 立 即 关 闭 机 器, 停 止 治 疗 老 人 儿 童 要 小 心 使 用, 因 老 人 血 管 功 能 较 差 脆 性 较 大 ; 儿 童 对 热 不 敏 感 易 致 烫 伤 操 作 者 应 掌 控 安 全 用 电 基 本 知 识 与 触 电 电 伤 的 处 理 方 法 ( 二 ) 辐 射 防 护 1. 辐 射 对 人 体 健 康 的 影 响 高 频 电 疗 机 工 作 时 所 发 生 的 高 频 电 磁 波 在 空 间 传 播 辐 射 高 频 电 磁 波 非 电 离 辐 射, 不 像 放 射 线 电 离 辐 射 对 人 体 健 康 的 损 害 那 么 严 重, 但 对 人 体 健 康 有 一 定 影 响 一 部 分 长 期 接 受 一 定 量 高 频 电 辐 射 者 可 能 出 现 神 经 系 统 心 血 管 系 统 消 化 系 统 血 液 系 统 的 一 些 反 应, 如 头 痛 头 晕 乏 力 失 眠 多 梦 嗜 睡 情 绪 不 稳 记 忆 力 减 退 心 慌 血 压 降 低 心 动 过 缓 心 律 不 齐 食 欲 减 退 消 化 不 良 白 细 胞 总 数 减 少 淋 巴 细 胞 减 少, 这 些 反 应 多 数 可 逆 性 的, 脱 离 高 频 电 辐 射 的 环 境 后 就 会 逐 渐 消 失 回 复 正 常, 大 脑 心 脏 造 血 器 官 没 有 器 质 性 的 损 伤 短 时 间 内 接 受 大 量 高 频 电 辐 射 的 组 织 器 官 尤 以 敏 感 器 官 可 能 出 现 器 质 性 损 伤, 如 晶 体 的 白 内 障 睾 丸 的 曲 389

390 精 细 管 变 性 等, 但 只 要 采 取 恰 当 的 安 全 防 护 措 施, 这 些 损 害 是 可 以 避 免 的 2. 辐 射 对 人 体 健 康 的 影 响 因 素 (1) 辐 射 源 :1 频 率 : 高 频 电 的 频 率 越 高, 对 人 体 健 康 的 影 响 越 大, 其 中 以 分 米 波 厘 米 波 的 影 响 更 大 2 波 形 : 脉 冲 波 的 功 率 峰 值 高, 对 人 体 健 康 的 影 响 大 于 连 续 波 3 功 率 : 治 疗 机 的 输 出 功 率 越 大, 对 人 体 健 康 的 影 响 就 越 大 4 距 离 : 距 辐 射 源 越 近, 人 体 所 受 影 响 就 越 大 以 短 波 为 例, 距 200~300W 超 短 波 治 疗 机 3m 以 上, 距 50W 超 短 波 治 疗 机 1m 以 上 时, 人 体 所 受 的 影 响 既 不 明 显 5 操 作 方 法 : 非 接 触 式 辐 射 器 工 作 时 四 周 环 境 辐 射 的 电 磁 波 多 余 接 触 式 辐 射 器 非 接 触 式 辐 射 器 非 垂 直 向 下 辐 射 时 向 四 周 环 境 辐 射 的 电 磁 波 多 余 垂 直 向 下 辐 射 (2) 环 境 :1 辐 射 源 周 围 的 设 施 : 高 频 电 辐 射 由 以 分 米 波, 厘 米 波 辐 射 最 强, 将 在 周 围 的 金 属 物 ( 如 : 治 疗 机 外 壳 暖 气 管 上 下 水 管 帘 杆 等 ) 表 面 发 生 反 射, 金 属 物 品 多 时 将 发 生 多 次 反 射 而 加 大 环 境 中 的 辐 射 强 度 金 属 物 在 高 频 电 磁 场 中 将 感 应 产 生 高 频 电 流 2 环 境 温 度 : 室 温 高 时 高 频 电 辐 射 对 人 体 健 康 的 影 响 加 大 (3) 受 辐 射 者 :1 年 龄 ; 年 龄 小 者 尤 以 新 生 儿 较 为 敏 感 2 性 别 : 女 性 比 男 性 敏 感 3 工 龄 : 工 龄 长 接 触 高 频 电 时 间 久 者 所 受 影 响 较 大 4 工 种 : 维 修 人 员 接 受 辐 射 的 量 可 能 大 于 操 作 人 员 3. 有 关 辐 射 的 卫 生 标 准 各 国 环 境 中 高 频 电 辐 射 强 度 都 做 了 限 制, 但 由 于 着 眼 点 不 同, 目 前 各 国 有 关 高 频 电 辐 射 的 卫 生 标 准 不 统 一 美 国 及 390

391 西 欧 国 家 着 重 高 频 电 的 热 温 效 应, 其 卫 生 标 准 偏 松 ; 前 苏 联 及 东 欧 国 家 着 重 于 高 频 电 的 非 热 效 应, 其 卫 生 标 准 偏 严 为 了 保 护 高 频 电 作 业 场 人 员 接 受 高 频 电 治 疗 的 患 者 以 及 居 民 的 身 体 健 康, 我 国 于 1989 年 起 实 行 由 卫 生 部 发 布 的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环 境 电 磁 波 卫 生 标 准 (GB ) 作 业 场 所 微 波 辐 射 标 准 (GB ) 作 业 场 所 超 高 频 辐 射 卫 生 标 准 (GB ) 这 些 卫 生 标 准 都 比 较 严 格 高 频 电 疗 场 作 业 环 境 标 准 见 表 表 21-2 高 频 电 疗 作 业 场 所 环 境 标 准 高 频 电 种 类 微 波 连 续 波 8 小 时 / 日 3. 辐 射 的 防 护 措 施 高 频 电 辐 射 不 同 于 放 射 线 辐 射, 属 于 非 电 离 辐 射, 因 此 对 高 频 辐 射 不 必 过 于 恐 惧, 采 取 一 定 的 防 护 措 施 即 可 保 证 人 体 健 康 与 安 全 (1) 环 境 设 施 的 防 护 :1 有 条 件 时 尽 量 将 高 频 电 疗 机 单 设 于 一 室 内, 以 便 集 中 采 取 防 护 措 施 2 治 疗 室 地 面 应 是 木 板 地, 或 铺 橡 皮 板, 使 391

392 地 面 绝 缘, 并 可 减 少 反 射 3 室 内 少 设 暖 气 管 上 下 水 管, 帘 杆 等 金 属 物, 或 使 高 频 治 疗 机 尽 量 远 离 这 些 金 属 物, 以 减 少 高 频 电 磁 波 在 金 属 上 多 次 反 射 与 多 次 反 射, 防 止 高 频 电 在 空 间 中 辐 射 增 强 4 高 频 电 疗 机 与 办 公 桌 要 保 持 一 定 距 离 小 功 率 治 疗 机 ( 如 :50W 五 官 科 超 短 波 治 疗 机 毫 米 波 治 疗 机 ) 距 离 办 公 桌 1m 以 上 即 可, 大 功 率 治 疗 机 ( 如 : 短 波 超 短 波 治 疗 机, 尤 以 短 波 短 波 超 短 波 治 疗 机, 以 及 分 米 波 厘 米 波 治 疗 机 ) 与 办 公 桌 的 距 离 在 3m 以 上 5 室 内 有 多 台 高 频 电 疗 机, 布 局 不 宜 过 密, 各 机 之 间 要 保 持 一 定 距 离 6 室 温 适 中 过 高 室 温 可 能 会 加 重 高 频 电 对 人 体 健 康 的 影 响 (2) 高 频 电 辐 射 源 的 防 护 :1 选 购 治 疗 机 时 应 注 意 其 漏 能 情 况, 其 泄 露 强 度 应 在 国 家 标 准 以 下 不 购 买 未 经 国 家 检 测 部 门 检 测 的 治 疗 机 2 高 频 电 疗 机 的 的 输 出 电 缆 应 为 屏 蔽 电 缆 3 正 确 操 作, 减 少 电 磁 波 向 空 间 辐 射 短 波 超 短 波 治 疗 时, 治 疗 机 必 须 在 谐 振 状 态 下 工 作, 电 极 与 人 体 皮 肤 之 间 的 空 气 间 隙 不 得 大 于 6cm, 电 极 下 应 垫 毡 垫, 不 用 单 极 法 微 波 治 疗 时 应 先 调 节 辐 射 器, 使 辐 射 器 口 朝 下 对 准 治 疗 部 位, 然 后 开 机 调 节 剂 量, 禁 止 使 有 输 出 的 辐 射 器 空 载 有 条 件 时 使 用 接 触 式 辐 射 器 或 采 取 经 介 质 辐 射 法 4 前 述 各 点 均 已 做 到, 但 作 业 场 所 高 频 电 辐 射 强 度 仍 超 过 国 家 卫 生 标 准 时, 可 用 20~60 目 铜 网 制 成 2m 高 的 防 护 屏 风 或 四 面 包 围 式 的 屏 蔽 间 或 六 面 全 闭 式 的 屏 蔽 室 屏 蔽 框 架 角 接 触 要 有 铜 网 交 搭 不 留 空 隙 屏 蔽 室 要 接 地, 电 阻 在 4Ω 左 右 高 频 电 热 疗 机 的 功 率 大, 向 四 周 环 境 的 辐 射 强, 应 采 取 全 封 闭 式 屏 蔽 室 5 有 条 件 时 可 用 防 护 专 用 的 化 纤 镀 金 属 纤 维 布 ( 导 电 平 布 ) 392

393 制 成 屏 蔽 帘 代 替 普 通 布 帘 6 请 主 管 高 频 电 的 劳 动 卫 生 部 门 对 正 在 工 作 的 高 频 电 疗 室 进 行 高 频 电 辐 射 强 度 的 测 量, 测 量 的 重 点 是 电 疗 机 的 泄 露 强 度 和 工 作 人 员 经 常 逗 留 处 的 受 辐 射 强 度 (3) 操 作 人 员 的 防 护 :1 学 习 有 关 高 频 电 安 全 技 术 与 防 护 知 识, 不 必 过 分 紧 张 2 切 勿 直 视 正 在 辐 射 的 微 波 辐 射 器 输 入 口, 必 要 时 带 微 波 防 护 镜 3 完 成 高 频 治 疗 操 作 后 即 离 开 治 疗 机, 不 在 机 旁 做 不 必 要 的 逗 留 4 再 有 微 波 富 谁 的 环 境 内 工 作 时, 身 穿 面 料 中 含 有 金 属 的 服 装, 可 以 使 微 波 反 射, 减 少 对 微 波 的 吸 收 有 强 辐 射 时 可 穿 微 波 防 护 服 或 围 裙 5 治 疗 室 内 高 频 电 疗 机 数 量 多 工 作 量 大, 辐 射 强 度 大 防 护 措 施 不 足 时, 操 作 人 员 可 定 期 转 换 到 其 他 治 疗 室 工 作, 必 要 时 做 定 期 体 格 检 查 第 二 节 短 波 治 疗 法 一 基 础 知 识 ( 一 ) 概 念 与 物 理 特 性 1. 概 念 应 用 短 波 电 流 所 产 生 的 高 频 电 磁 场 治 疗 疾 病 的 方 法 称 为 短 波 疗 法 (short wave therapy) 因 短 波 治 疗 主 要 产 生 温 热 效 应, 又 被 称 为 短 波 透 热 疗 法 2. 物 理 特 性 短 波 电 流 的 波 长 为 100`10m 频 率 范 围 3~30MHz 目 前 医 疗 上 短 波 疗 法 通 常 采 用 频 率 为 13.56MHz 波 长 为 22.12m 或 频 率 为 27.12MHz, 波 长 为 11.06m 的 电 流, 功 率 250~300W 的 短 波 治 疗 仪, 393

394 治 疗 多 采 用 连 续 波 ( 二 ) 作 用 机 制 短 波 电 流 的 频 率 高 于 中 波 电 流, 人 体 对 其 容 抗 较 低, 因 此 短 波 易 于 通 过 人 体, 治 疗 时 电 极 不 接 触 皮 肤 短 波 疗 法 方 式 所 产 生 的 生 物 学 效 应 的 作 用 机 制 不 同 短 波 短 波 疗 法 主 要 以 电 感 场 法 ( 又 称 线 圈 场 法 ) 和 电 容 场 法 进 行 治 疗 1 电 感 场 法 电 感 场 法 又 称 电 缆 法 线 圈 场 法, 多 采 用 27.12MHz 电 流, 治 疗 时 将 电 缆 缠 绕 于 人 体 体 表 或 肢 体 周 围 电 缆 内 有 短 波 电 流 通 过 时, 根 据 电 生 磁 的 右 手 拇 指 定 律, 电 缆 周 围 将 产 生 相 应 频 率 的 交 变 磁 场, 人 体 内 有 环 形 结 构 相 当 于 闭 合 的 线 圈, 这 个 闭 合 的 线 圈 处 于 高 频 交 变 磁 场 中 时, 线 圈 内 将 感 应 产 生 漩 涡 状 的 涡 电 流 涡 电 流 的 频 率 与 引 起 磁 场 的 电 流 频 率 相 同, 但 方 向 相 反, 因 此 涡 电 流 也 是 高 频 交 变 磁 场 涡 电 流 基 本 属 于 传 导 电 流, 可 引 起 体 内 离 子 的 移 动 电 流 频 率 越 高, 磁 场 强 度 越 强, 组 织 电 导 率 越 高, 电 阻 率 越 小 时, 组 织 中 的 产 热 量 越 大 ; 反 之, 则 产 热 量 小 肌 肉 组 织 含 水 量 多, 水 分 约 占 72%~75%, 电 导 率 高, 电 阻 率 低, 因 此 涡 电 流 主 要 在 肌 肉 组 织 中 通 过, 引 起 欧 姆 损 耗, 产 热 较 多, 可 深 达 5~8cm 电 感 场 法 时 浅 层 肌 肉 距 离 电 缆 较 近, 受 磁 场 感 应 较 强, 所 产 生 的 涡 电 流 较 强, 产 热 较 多 ; 而 深 层 肌 肉 距 离 电 缆 交 运, 产 热 较 少, 故 浅 层 肌 肉 产 热 超 过 深 层 肌 肉, 皮 下 脂 肪 层 和 肌 层 以 下 组 织 均 产 热 少 2, 电 容 场 法 电 容 场 法 即 利 用 电 容 电 极 间 的 高 频 交 变 电 场 作 用 于 局 部 产 生 生 物 学 效 应 人 体 内 脂 肪 肌 腱 韧 带 骨 骼 等 不 能 导 电 的 组 织 394

395 属 于 电 解 质 在 没 有 外 电 场 作 用 下, 人 体 电 解 质 内 几 乎 没 有 自 由 离 子, 只 含 有 等 量 的 正 负 电 荷 的 原 子 或 分 子 正 负 电 荷 互 相 重 叠 紧 密 束 缚 者 为 无 极 电 子, 正 负 电 荷 互 不 重 叠 者 为 有 极 分 子 短 波 治 疗 时, 人 体 作 为 介 质 置 于 两 个 电 容 电 极 之 间 的 电 容 场 中 在 外 电 场 作 用 下, 无 极 分 子 内 的 正 负 电 荷 发 生 微 小 的 位 置 移 动, 即 带 负 电 荷 部 分 偏 向 电 场 的 正 极, 带 正 电 荷 部 分 偏 向 电 场 的 负 极, 此 时 分 子 内 正 负 电 荷 各 趋 一 端, 成 为 有 极 分 子, 即 偶 极 子, 这 个 现 象 称 为 无 极 分 子 的 极 化 在 外 电 场 作 用 下, 排 列 不 整 齐 的 有 极 分 子 按 电 场 的 方 向 排 列 起 来, 这 个 现 象 称 为 偶 极 子 的 取 向 在 高 频 交 变 电 场 的 作 用 下, 无 极 分 子 极 化, 有 极 分 子 取 向, 偶 极 子 发 生 与 高 频 电 场 频 率 相 应 的 高 速 反 复 取 向 而 做 180 的 转 动 偶 极 子 内 电 荷 位 置 移 动 产 生 位 移 电 流, 偶 极 子 高 速 旋 转 发 生 相 互 间 的 摩 擦 以 及 与 周 围 媒 质 之 间 的 摩 擦, 克 服 介 质 的 阻 力, 引 起 能 量 的 损 耗, 这 种 能 量 损 耗 1. 介 质 损 耗 产 热 能 的 大 小 与 电 流 的 频 率 电 场 强 度 以 及 人 体 组 织 的 介 电 常 数 成 正 比 人 体 兼 有 电 解 质 与 导 体 的 双 重 特 性 在 超 高 频 电 场 作 用 下, 人 体 内 电 解 质 的 离 子 也 出 现 高 速 移 动, 产 生 传 导 电 流 欧 姆 损 耗, 因 此 传 导 电 流 欧 姆 损 耗 与 位 移 电 流 介 质 损 耗 同 时 存 在 聃 因 此 在 超 高 频 电 容 场 中, 人 体 电 解 质 的 特 性 是 主 要 的, 所 以 传 导 电 流 欧 姆 损 耗 仅 占 次 要 位 置, 主 要 产 生 位 移 电 流 介 质 损 耗 2. 治 疗 作 用 2.1 消 炎 消 肿 中 等 剂 量 短 波 作 用 于 人 体 组 织 后, 毛 细 血 管 和 小 动 脉 先 短 暂 收 缩, 继 而 迅 速 出 现 较 持 久 的 扩 张, 血 流 加 快, 血 管 通 透 性 增 395

396 高, 因 而 有 利 于 改 善 组 织 血 液 循 环, 加 强 组 织 营 养, 免 疫 力 增 强, 吞 噬 细 胞 数 量 增 多 能 力 增 强, 抗 体 补 体 凝 聚 素 调 理 素 增 多 促 使 水 肿 和 炎 性 浸 润 消 散 吸 收 聃 剂 量 过 大 时 可 引 起 血 管 麻 痹, 血 管 壁 内 皮 细 胞 变 性, 毛 细 血 管 内 血 栓 形 成, 血 管 周 围 出 血 基 团 之 间 的 化 学 键 断 裂 ; 2.2 激 出 电 子 ( 光 电 效 应 ), 使 原 子 变 成 带 正 电 荷 的 离 子 ;3. 电 子 跃 迁 到 能 级 较 高 的 轨 道, 处 于 受 激 状 态, 使 原 子 或 分 子 获 得 附 加 能 量 由 于 发 生 这 些 作 用, 继 而 产 生 各 种 化 学 反 应 光 化 学 反 应 可 以 有 以 下 几 种 类 型 : 光 合 作 用, 光 分 解 作 用, 光 聚 合 作 用, 同 质 异 构 化 作 用, 光 敏 反 应 及 荧 光 光 化 学 效 应 是 光 生 物 学 作 用 的 重 要 基 础 和 原 发 性 反 应 的 一 个 重 要 环 节 第 十 三 章 光 疗 法 第 一 节 红 外 线 疗 法 红 外 线 属 不 可 见 光, 波 长 um, 因 其 在 光 谱 上 位 于 红 光 之 外, 故 称 红 外 线 在 光 谱 中 红 外 线 波 长 最 长, 因 而 红 外 线 光 量 子 的 能 量 低, 辐 射 人 体 组 织 后 主 要 产 生 热 作 用, 故 又 有 热 射 线 之 称 所 有 高 于 绝 对 零 度 (-273 ) 的 物 质 都 可 以 辐 射 红 外 线 应 用 红 外 线 治 疗 疾 病 的 方 法 称 之 为 红 外 线 疗 法 396

397 . 生 物 物 理 特 征 医 用 红 外 线 分 为 两 类 : 近 红 外 线 与 远 红 外 线 近 红 外 线 又 称 短 波 红 外 线, 波 长 um, 穿 入 人 体 组 织 较 深, 约 5-10mm, 能 直 接 作 用 到 皮 肤 的 血 管, 淋 巴 管, 神 经 末 梢 及 其 皮 下 组 织, 如 白 炽 灯 ; 远 红 外 线 又 称 长 波 红 外 线, 波 长 um, 大 部 分 被 表 层 皮 肤 吸 收, 穿 透 组 织 深 度 小 于 2mm, 如 红 外 线 灯 红 外 线 波 长 较 长, 光 量 子 能 量 小, 被 组 织 吸 收 后, 不 能 引 起 光 化 学 效 应 和 光 电 效 应, 其 能 量 被 组 织 吸 收 后 主 要 引 起 分 子 动 量 增 加, 产 生 热 效 应, 使 组 织 温 度 升 高 近 红 外 线 与 远 红 外 线 的 热 效 应 略 有 差 异 表 22-1 近 红 外 线 与 远 红 外 线 热 效 应 的 比 较 近 红 外 线 远 红 外 线 热 效 应 小 大 干 燥 脱 水 作 用 较 弱 较 强 受 照 射 区 皮 肤 红 斑 花 斑 状 均 匀, 明 显 皮 肤 的 吸 收 较 少 较 多 穿 透 人 体 组 织 的 深 度 10mm mm 受 照 射 区 皮 肤 感 觉 热 感 较 柔 和 热 感 较 强 烈 治 疗 选 择 病 变 略 深, 对 热 敏 感 者 病 变 较 浅, 有 渗 出 者 二. 治 疗 作 用 红 外 线 作 用 于 人 体 组 织, 使 细 胞 分 子 运 动 加 速, 局 部 组 织 温 度 升 高, 其 对 机 体 的 作 用 主 要 是 热 作 用, 所 有 治 疗 作 用 都 是 建 立 在 此 基 础 上 397

398 热 可 使 血 管 反 射 性 扩 张 充 血, 血 流 加 快, 血 液 循 环 得 到 明 显 改 善, 物 质 代 谢 增 强 和 改 善 营 养 状 态, 并 提 高 免 疫 功 能 不 同 组 织 吸 收 红 外 线 的 能 力 不 同, 其 产 生 的 热 效 应 亦 不 同, 从 而 产 生 一 系 列 治 疗 作 用 1. 缓 解 肌 肉 痉 挛 红 外 线 照 射 可 以 减 弱 骨 骼 肌 和 胃 肠 道 平 滑 肌 的 肌 张 力 因 红 外 线 使 皮 肤 温 度 升 高, 通 过 热 作 用 可 使 骨 骼 肌 肌 梭 中 的 r 传 出 神 经 纤 维 兴 奋 性 降 低, 牵 张 反 射 减 弱, 致 使 肌 张 力 减 弱, 肌 肉 松 弛 同 时, 红 外 线 照 射 腹 壁 浅 层 时, 皮 肤 温 度 升 高, 通 过 反 射 作 用 使 胃 肠 平 滑 肌 松 弛, 蠕 动 减 弱 用 以 治 疗 肌 肉 痉 挛, 劳 损 和 胃 肠 道 痉 挛 等 2. 镇 痛 对 多 种 原 因 所 致 的 疼 痛, 红 外 线 均 有 一 定 的 镇 痛 治 疗 作 用, 其 作 用 机 制 是 多 方 面 的, 如 对 于 组 织 张 力 增 加 所 致 肿 胀 性 痛, 红 外 线 可 通 过 促 进 局 部 渗 出 物 吸 收, 减 轻 肿 胀 而 镇 痛, 对 于 肌 痉 挛 性 或 缺 血 性 痛, 可 通 过 缓 解 肌 肉 痉 挛, 改 善 局 部 血 液 循 环, 降 低 肌 张 力 而 止 痛 ; 对 于 神 经 痛, 可 通 过 降 低 感 觉 神 经 兴 奋 性 而 镇 痛 3. 消 炎 红 外 线 照 射 可 改 善 血 液 循 环 和 组 织 营 养, 促 进 局 部 渗 出 物 的 吸 收, 增 强 人 体 免 疫 功 能, 提 高 吞 噬 细 胞 的 吞 噬 能 力, 有 利 于 慢 性 炎 症 的 吸 收 及 消 散, 具 有 消 炎, 消 肿 作 用 适 用 于 各 种 类 型 的 慢 性 炎 症 4. 促 进 组 织 再 生 红 外 线 的 热 效 应 通 过 神 经 体 液 性 反 射 能 引 起 血 管 扩 张, 血 循 环 加 速, 局 部 组 织 营 养 代 谢 好 转, 细 胞 活 力 加 强, 有 利 于 组 织 再 生 修 复, 加 速 伤 口 及 溃 疡 愈 合 5. 减 轻 术 后 粘 连, 软 化 瘢 痕 红 外 线 照 射 有 减 少 烧 伤 创 面 渗 出 的 作 用, 减 轻 术 后 粘 连, 促 进 瘢 痕 软 化, 减 轻 瘢 痕 痉 挛 还 能 促 进 组 织 肿 胀 和 398

399 血 肿 消 散, 用 于 治 疗 扭 挫 伤 三. 治 疗 技 术 一 设 备 :1. 红 外 线 辐 射 器 将 电 阻 丝 缠 在 磁 棒 上, 通 电 后 电 阻 丝 产 热, 使 罩 在 电 阻 丝 外 的 碳 棒 温 度 升 高 ( 一 般 不 超 过 500 ), 主 要 发 射 远 红 外 线, 为 不 发 光 辐 射 器 红 外 线 辐 射 器 有 立 地 式 和 手 提 式 两 种, 立 地 式 红 外 线 辐 射 器 的 功 力 可 达 w 或 更 大 临 床 上 常 用 的 有 特 定 电 磁 波 辐 射 器, 频 谱 治 疗 仪 适 用 于 头 面 部 病 症 及 急 性 疼 痛 的 照 射 2. 白 炽 灯 在 医 疗 中 广 泛 应 用 各 种 不 同 功 率 的 白 炽 灯 泡 作 为 红 外 线 光 源 灯 泡 内 的 钨 丝 通 电 后 温 度 可 达 , 主 要 发 射 近 红 外 线 与 少 量 可 见 光, 为 发 光 辐 射 器 适 用 于 肩 部, 手 部 或 足 部 的 照 射, 白 炽 灯 用 于 光 疗 时 有 两 种 形 式 : 立 地 式, 功 率 为 w 的 白 炽 灯 泡, 在 反 射 罩 间 装 一 金 属 网, 作 为 防 护, 通 常 称 为 太 阳 灯 ; 手 提 式, 功 率 为 200w 以 下 的 白 炽 灯 泡, 安 在 一 个 小 的 反 射 罩 内, 反 射 罩 固 定 在 小 的 支 架 上 3. 光 浴 装 置 分 局 部 或 全 身 照 射 两 种 根 据 光 浴 箱 的 大 小 不 同, 在 箱 内 安 装 40-60w 的 白 炽 灯 泡 6-30 只 不 等, 主 要 发 射 远 红 外 线 光 浴 箱 呈 半 圆 形, 箱 内 固 定 灯 泡 的 部 位 可 加 小 的 金 属 反 射 罩 全 身 光 浴 箱 内 应 附 加 温 度 计, 以 便 观 察 箱 内 温 度, 随 时 调 节 局 部 光 浴 箱 适 用 于 治 疗 躯 干 和 双 下 肢 病 变, 全 身 光 浴 箱 能 对 全 身 进 行 照 射 二. 操 作 方 法 1. 操 作 前 应 先 检 查 灯 泡, 灯 头 是 否 安 装 牢 固, 辐 射 斑 有 无 破 损, 支 架 是 否 稳 妥 2. 接 通 电 源, 灯 泡 预 热 5-10 分 钟 399

400 3. 患 者 取 舒 适 体 位, 充 分 暴 露 治 疗 部 位, 检 查 照 射 部 位 对 温 热 感 是 否 适 应 4. 将 灯 头 对 准 治 疗 部 位 中 心 垂 直 照 射, 灯 与 皮 肤 距 离 cm, 视 灯 的 功 率 而 定, 以 患 部 有 舒 适 的 温 热 感 为 度 5. 应 用 局 部 或 全 身 光 浴 时, 光 浴 箱 的 两 端 开 口 处 需 用 布 遮 盖 通 电 后 3-5 分 钟, 应 询 问 患 者 的 温 度 感 是 否 适 宜, 光 浴 器 内 的 温 度 应 保 持 在 每 次 照 射 分 钟, 每 日 1-2 次,15-20 次 为 一 个 疗 程 治 疗 结 束 时, 移 开 灯 头, 检 查 皮 肤, 擦 去 照 射 部 位 的 汗 水, 患 者 应 在 室 内 休 息 分 钟 方 能 离 开 三. 照 射 方 法 的 选 择 和 照 射 剂 量 1. 不 同 照 射 方 式 的 选 择 红 外 线 照 射 主 要 用 于 局 部 治 疗, 如 需 热 作 用 较 深, 则 优 先 选 用 白 炽 灯 治 疗 慢 性 风 湿 性 关 节 炎 可 用 局 部 光 浴 ; 治 疗 多 发 性 末 梢 神 经 炎 可 用 全 身 光 浴 2. 照 射 剂 量 红 外 线 治 疗 剂 量 的 大 小, 主 要 有 病 变 的 特 点, 部 位, 患 者 年 龄 及 机 体 的 功 能 状 态 等 来 决 定 红 外 线 正 常 照 射 时 患 者 有 舒 适 的 温 热 感, 皮 肤 可 出 现 淡 红 色 均 匀 的 红 斑, 皮 肤 以 不 超 过 45 为 准, 如 出 现 大 理 石 状 的 红 斑 则 为 过 热 表 现, 应 增 加 照 射 距 离 或 停 止 照 射 四. 临 床 应 用 适 应 症 : 软 组 织 扭 挫 伤 恢 复 期, 肌 纤 维 组 织 炎, 关 节 炎, 神 经 痛, 软 组 织 炎 症 感 染 吸 收 期, 伤 口 愈 合 迟 缓, 慢 性 溃 疡, 丹 毒, 冻 伤, 压 疮, 烧 伤 创 面, 肌 痉 挛, 风 湿 性 关 节 炎, 关 节 纤 维 性 挛 缩, 多 发 性 末 梢 神 400

401 经 炎, 慢 性 盆 腔 炎, 外 阴 炎, 乳 腺 炎, 神 经 性 皮 炎 等 禁 忌 症 : 恶 性 肿 瘤 局 部, 出 血 倾 向, 高 热, 活 动 性 结 核, 急 性 扭 伤 早 期, 急 性 化 脓 性 炎 症, 闭 塞 性 脉 管 炎, 重 度 动 脉 硬 化, 局 部 感 觉 或 循 环 障 碍 者 等 注 意 事 项 :1. 照 射 部 位 接 近 眼 或 光 线 可 射 及 眼 时, 可 戴 防 护 眼 镜 或 以 浸 水 棉 花 弄 以 双 眼, 以 免 引 起 白 内 障 或 视 网 膜 的 热 损 伤 2. 皮 肤 感 觉 障 碍, 瘢 痕, 植 皮 部 位 照 射 时 应 特 别 小 心, 并 经 常 询 问 患 者, 观 察 照 射 部 位 反 应, 以 免 烫 伤 3. 血 循 环 障 碍 部 位, 较 明 显 的 毛 细 血 管 或 血 管 扩 张 部 位 一 般 不 用 红 外 线 照 射 4. 治 疗 过 程 中 要 经 常 询 问 患 者, 注 意 观 察, 如 患 者 出 汗 多, 感 觉 头 晕, 心 慌 等 需 立 即 告 诉 医 护 人 员 5. 治 疗 时 患 者 不 得 移 动 体 位 或 拉 动 灯 头, 以 防 身 体 触 及 灯 具 引 起 烫 伤 6. 多 次 照 射 后, 局 部 皮 肤 可 出 现 网 状 红 斑, 停 止 照 射 红 斑 即 消 失 7. 用 光 浴 器 治 疗 时, 不 应 使 身 体 接 触 箱 内 任 何 部 位 夏 季 因 天 气 热, 患 者 出 汗 较 多, 要 做 头 部 冷 敷, 治 疗 后 要 饮 水, 防 止 中 暑 和 脱 水 第 二 节 可 见 光 疗 法 可 见 光 在 光 谱 中 位 于 红 外 线 于 紫 外 线 之 间, 波 长 nm, 为 人 眼 可 以 看 到 的 光 线 辐 射 人 体 组 织 后 主 要 产 生 温 热 作 用 和 光 化 学 作 用 应 用 可 见 光 治 疗 疾 病 的 方 法 称 为 可 见 光 疗 法 物 理 因 子 疗 法 中 常 见 的 可 见 光 疗 法 有 红 光 疗 法 和 蓝 紫 光 疗 法 红 光 疗 法 是 应 用 波 长 在 401

402 nm 的 红 色 光 线 对 人 体 进 行 治 疗 的 方 法 蓝 紫 光 疗 法 是 应 用 波 长 在 nm 的 蓝 紫 光 对 人 体 进 行 治 疗 的 方 法, 主 要 用 于 新 生 儿 高 胆 红 素 血 症 的 治 疗 一 生 物 物 理 特 征 可 见 光 线 为 能 引 起 视 网 膜 光 感 的 辐 射 线, 波 长 范 围 为 nm, 在 此 波 段 范 围 内, 不 同 波 段 产 生 不 同 的 颜 色, 为 红, 澄, 黄, 绿, 青, 蓝, 紫 七 种 颜 色 的 光 线, 不 同 波 长 可 见 光 线 的 光 子 能 量 不 同 可 见 光 对 组 织 的 穿 透 力 以 红 光 最 强, 其 他 光 线 随 其 波 长 缩 短 穿 透 能 力 依 次 减 弱, 红 光 大 部 分 在 真 皮 层 被 吸 收, 紫 光 基 本 上 仅 在 表 皮 被 吸 收 可 见 光 的 生 物 学 作 用 既 有 红 外 线 的 作 用 又 有 紫 外 线 的 作 用, 即 温 热 作 用 和 光 化 学 作 用 波 长 较 长 的 可 见 光 以 温 热 作 用 为 主, 波 长 较 短 的 可 见 光 以 光 化 学 作 用 为 主 二 治 疗 作 用 1. 红 光 疗 法 红 光 的 波 长 靠 近 红 外 线, 因 此, 其 生 物 学 作 用 主 要 以 温 热 效 应 为 主 红 光 穿 透 组 织 较 深, 可 使 深 部 组 织 血 管 扩 张, 组 织 充 血, 血 液 循 环 增 强 改 善 组 织 营 养, 具 有 促 进 炎 症 吸 收 消 散, 镇 痛, 缓 解 肌 肉 痉 挛 与 促 进 组 织 愈 合 和 周 围 神 经 再 生 的 作 用 2. 蓝 紫 光 疗 法 蓝 紫 光 的 波 长 靠 近 紫 外 线, 因 此, 其 生 物 学 作 用 主 要 以 光 化 学 作 用 为 主 蓝 紫 光 照 射 于 皮 肤 黏 膜 后 进 入 身 体, 使 浅 层 血 管 扩 张, 血 液 中 的 胆 红 素 吸 收 波 长 nm 的 光, 其 中 对 nm 的 蓝 紫 光 吸 收 最 强 胆 红 素 吸 收 蓝 紫 光 后, 通 过 一 系 列 的 光 化 学 变 化, 402

403 最 后 形 成 一 种 水 溶 性 低 分 子 量 的 产 物, 由 尿 液 排 出 体 外, 使 血 液 中 过 高 的 胆 红 素 浓 度 下 降, 皮 肤 退 黄 用 以 治 疗 新 生 儿 高 胆 红 素 血 症 三. 治 疗 技 术 ( 一 ). 设 备 : 最 常 见 的 人 工 可 见 光 源 是 白 炽 灯, 如 果 加 不 同 颜 色 的 滤 板 便 可 以 获 得 各 色 的 可 见 光 线, 如 红 光, 蓝 光, 紫 光 ; 利 用 不 同 的 荧 光 物 质 制 成 的 荧 光 灯 也 可 发 出 各 色 的 可 见 光 线 ( 二 ). 操 作 方 法 : 1. 红 光 的 操 作 方 法 (1) 照 射 前 检 查 灯 泡, 辐 射 板 安 装 是 否 牢 固, 支 架 是 否 稳 妥 (2) 患 者 取 舒 适 体 位, 暴 露 治 疗 部 位 (3) 移 动 灯 头, 使 灯 头 中 心 对 准 患 处, 照 射 距 离 视 灯 的 功 率 大 小 而 定, 若 在 200w 以 下, 则 照 射 距 离 在 20cm 以 内 (4) 每 日 一 次, 每 次 分 钟,15-20 次 为 一 个 疗 程 2. 蓝 紫 光 的 操 作 方 法 (1) 以 10 只 20W 的 蓝 光 荧 光 灯 或 日 光 荧 光 灯 按 半 月 形 悬 挂 在 距 治 疗 床 70CM 的 高 度, 使 灯 管 长 轴 与 床 的 长 轴 平 行, 一 新 生 儿 胸 骨 柄 为 中 心 进 行 照 射 (2) 患 儿 全 身 裸 露, 戴 防 护 眼 镜 或 用 黑 色 硬 纸 遮 盖 患 儿 眼 睛 接 受 照 射, 仰 卧 或 俯 卧 以 照 射 箱 内, 照 射 箱 温 度 保 持 在 30 左 右 (3) 在 1-3 天 内 连 续 照 射 或 间 断 照 射 蓝 紫 光 总 照 射 时 间 为 小 时, 白 光 总 照 射 时 间 为 小 时 (4) 照 射 过 程 中 每 一 小 时 给 患 儿 翻 身 一 次, 使 其 身 体 前 后 面 交 替 照 403

404 射 每 四 小 时 测 一 次 体 温, 超 过 38 应 及 时 降 温 基 团 之 间 的 化 学 键 断 裂 ;2. 激 出 电 子 ( 光 电 效 应 ), 使 原 子 变 成 带 正 电 荷 的 离 子 ;3. 电 子 跃 迁 到 能 级 较 高 的 轨 道, 处 于 受 激 状 态, 使 原 子 或 分 子 获 得 附 加 能 量 由 于 发 生 这 些 作 用, 继 而 产 生 各 种 化 学 反 应 光 化 学 反 应 可 以 有 以 下 几 种 类 型 : 光 合 作 用, 光 分 解 作 用, 光 聚 合 作 用, 同 质 异 构 化 作 用, 光 敏 反 应 及 荧 光 光 化 学 效 应 是 光 生 物 学 作 用 的 重 要 基 础 和 原 发 性 反 应 的 一 个 重 要 环 节 第 三 节 红 外 线 疗 法 红 外 线 属 不 可 见 光, 波 长 um, 因 其 在 光 谱 上 位 于 红 光 之 外, 故 称 红 外 线 在 光 谱 中 红 外 线 波 长 最 长, 因 而 红 外 线 光 量 子 的 能 量 低, 辐 射 人 体 组 织 后 主 要 产 生 热 作 用, 故 又 有 热 射 线 之 称 所 有 高 于 绝 对 零 度 (-273 ) 的 物 质 都 可 以 辐 射 红 外 线 应 用 红 外 线 治 疗 疾 病 的 方 法 称 之 为 红 外 线 疗 法. 生 物 物 理 特 征 医 用 红 外 线 分 为 两 类 : 近 红 外 线 与 远 红 外 线 近 红 外 线 又 称 短 波 红 外 线, 波 长 um, 穿 入 人 体 组 织 较 深, 约 5-10mm, 能 直 接 作 用 到 皮 肤 的 血 管, 淋 巴 管, 神 经 末 梢 及 其 皮 下 组 织, 如 白 炽 灯 ; 远 红 外 线 又 称 长 波 红 外 线, 波 长 um, 大 部 分 被 表 层 皮 肤 吸 收, 穿 透 组 织 深 度 小 于 2mm, 如 红 外 线 灯 红 外 线 波 长 较 长, 光 量 子 能 量 小, 被 组 织 吸 收 后, 不 能 引 起 光 化 学 效 应 和 光 电 效 应, 其 能 量 被 组 织 吸 收 404

405 后 主 要 引 起 分 子 动 量 增 加, 产 生 热 效 应, 使 组 织 温 度 升 高 近 红 外 线 与 远 红 外 线 的 热 效 应 略 有 差 异 二. 治 疗 作 用 红 外 线 作 用 于 人 体 组 织, 使 细 胞 分 子 运 动 加 速, 局 部 组 织 温 度 升 高, 其 对 机 体 的 作 用 主 要 是 热 作 用, 所 有 治 疗 作 用 都 是 建 立 在 此 基 础 上 热 可 使 血 管 反 射 性 扩 张 充 血, 血 流 加 快, 血 液 循 环 得 到 明 显 改 善, 物 质 代 谢 增 强 和 改 善 营 养 状 态, 并 提 高 免 疫 功 能 不 同 组 织 吸 收 红 外 线 的 能 力 不 同, 其 产 生 的 热 效 应 亦 不 同, 从 而 产 生 一 系 列 治 疗 作 用 缓 解 肌 肉 痉 挛 红 外 线 照 射 可 以 减 弱 骨 骼 肌 和 胃 肠 道 平 滑 肌 的 肌 张 力 因 红 外 线 使 皮 肤 温 度 升 高, 通 过 热 作 用 可 使 骨 骼 肌 肌 梭 中 的 r 传 出 神 经 纤 维 兴 奋 性 降 低, 牵 张 反 射 减 三 临 床 应 用 ( 一 ) 适 应 症 1. 红 光 疗 法 软 组 织 的 损 伤 烧 伤 后 创 面 术 后 组 织 粘 连 皮 肤 溃 疡 压 疮 周 围 神 经 损 伤 关 节 炎 慢 性 胃 炎 慢 性 肠 炎 气 管 炎 肺 炎 浅 静 脉 炎 神 经 炎 神 经 痛 神 经 性 皮 炎 斑 秃 湿 疹 慢 性 盆 腔 炎 等 2. 蓝 紫 光 疗 法 主 要 用 于 治 疗 新 生 儿 高 胆 红 数 血 症 ( 二 ) 禁 忌 症 同 紫 外 线 ( 三 ) 注 意 事 项 1. 照 射 部 位 接 近 眼 或 光 线 可 射 及 眼 时, 应 用 盐 水 纱 布 遮 盖 双 眼, 由 405

406 于 眼 球 含 有 较 多 的 液 体, 对 了 见 光 吸 收 较 强, 可 引 起 白 内 障 2. 治 疗 过 程 中 患 者 不 要 随 意 变 换 体 位, 防 止 身 体 触 及 灯 泡, 引 起 烫 伤 3. 照 射 过 程 中 注 意 观 察 患 儿 情 况, 如 呼 吸 体 温 眼 睛 皮 肤 等 变 化 4. 蓝 紫 光 照 射 后 皮 肤 黄 疸 消 失 快, 但 血 清 胆 红 素 下 降 较 慢 应 定 时 复 查 血 清 胆 红 素 以 确 定 是 否 继 续 照 射 如 照 射 总 时 间 超 过 24 小 时, 患 儿 黄 疸 不 退 或 血 胆 红 数 不 下 降, 需 考 虑 改 用 其 他 疗 法 5. 灯 管 长 时 间 照 射 后 会 衰 老 及 光 线 减 弱, 应 定 期 进 行 更 换 第 四 节 紫 外 线 疗 法 紫 外 线 属 不 可 见 光, 波 长 180~400mm, 因 其 在 光 谱 上 位 于 紫 光 外, 故 称 紫 外 线 在 光 谱 中 紫 外 线 波 长 最 短, 因 而 紫 外 线 光 量 子 的 能 量 大, 辐 射 人 体 组 织 后 主 要 产 生 光 化 学 效 应, 故 又 有 光 化 学 射 线 之 称 紫 外 线 较 红 外 线 可 见 光 具 有 更 多 更 复 杂 的 生 物 学 效 应 应 用 紫 外 线 治 疗 疾 病 的 方 法 称 为 紫 外 线 疗 法 一 生 物 物 理 特 征 医 用 紫 外 线 常 分 为 三 个 波 段, 因 其 波 长 能 量 的 不 同 被 皮 肤 住 址 吸 收 率 亦 不 同, 故 具 有 不 同 的 生 物 作 用 特 点 :1. 长 波 紫 外 线 (UVA): 简 称 A 段, 波 长 320~400nm, 有 明 显 的 色 数 沉 着 作 用, 产 生 色 素 的 最 406

407 强 波 段 为 340~365nm; 可 引 起 一 些 物 质 产 生 荧 光 反 应, 用 于 临 床 诊 断 等 ; 其 生 物 学 作 用 较 弱, 因 其 红 斑 反 应 的 作 用 很 弱 2. 中 波 紫 外 线 (UVB): 简 称 B 段, 波 长 280~320nm, 是 紫 外 线 生 物 学 效 应 最 活 跃 部 分, 可 产 生 强 烈 的 红 斑 反 应, 最 强 波 段 为 297nm; 促 进 维 生 素 D 合 成, 改 善 钙 磷 代 谢, 最 强 波 段 280~315nm; 促 进 上 皮 细 胞 生 长 ; 引 起 皮 肤 色 素 沉 着 3. 短 波 紫 外 线 (UVC): 简 称 C 段, 波 长 180~280nm, 有 很 强 的 杀 菌 作 用, 可 用 于 杀 菌 消 毒, 故 被 称 为 杀 菌 射 线, 杀 菌 作 用 最 强 波 段 为 250~260nm; 可 产 生 较 强 的 红 斑 反 应, 对 病 毒 和 细 菌 的 杀 灭 和 抑 制 作 用 强, 用 于 临 床 各 种 治 疗 皮 肤 对 紫 外 线 能 量 的 吸 收 穿 透 与 波 长 有 光, 波 长 愈 短, 穿 透 愈 浅, 皮 肤 吸 收 愈 多, 反 之, 皮 肤 相 对 吸 收 减 少 不 论 何 段 紫 外 线, 其 穿 透 深 度 基 本 上 均 达 不 到 真 皮, 短 波 紫 外 线 的 穿 透 深 度 主 要 在 表 皮 浅 层 (0.01~0.1mm), 中 长 波 紫 外 线 也 只 能 达 到 表 皮 深 层, 毛 细 血 管 和 神 经 末 梢 (0.1~1.0mm) 二 生 物 学 效 应 ( 一 ) 红 斑 反 应 1. 紫 外 线 红 斑 反 映 性 质 和 组 织 学 变 化 红 斑 反 应 是 紫 外 线 照 射 引 起 的 一 种 可 见 的 反 应 紫 外 线 照 射 皮 肤 或 粘 膜 后, 经 过 2~6 个 小 时 的 潜 伏 期, 局 部 出 现 界 限 清 楚 的 红 斑,12~14 个 小 时 红 斑 反 应 达 到 高 峰, 由 于 照 射 剂 量 不 同, 红 斑 反 应 强 度 也 不 相 同 弱 红 斑 持 续 10 余 个 小 时, 强 红 斑 可 持 续 数 日, 红 斑 消 退 后, 皮 肤 科 有 脱 屑 现 象 和 遗 留 色 素 沉 着, 各 种 波 长 紫 外 线 引 起 的 红 斑 反 应 强 度 不 同, 以 297nm 的 紫 外 线 致 红 407

408 斑 作 用 最 为 明 显, 其 次 为 250~260nm 的 紫 外 线 从 临 床 表 现 看, 紫 外 线 红 斑 实 质 上 为 皮 肤 或 黏 膜 的 一 种 非 特 异 性 急 性 炎 症 反 应, 为 一 种 光 化 炎 2. 紫 外 线 红 斑 反 应 的 机 制 紫 外 线 照 射 机 体 后 使 局 部 组 织 内 发 生 一 系 列 光 化 学 反 应, 致 组 织 内 形 成 血 管 活 性 物 质, 产 生 扩 张 血 管 的 前 列 腺 素 组 胺 激 肽 等 物 质, 当 它 们 达 到 一 定 水 平 时, 引 其 神 经 血 管 扩 张 血 管 通 透 性 增 强 血 液 和 淋 巴 循 环 增 强 组 织 温 度 升 高 代 谢 加 快 等, 最 后 导 致 红 斑 的 反 生 紫 外 线 红 斑 发 生 的 机 制 除 与 体 液 因 素 有 关 外, 神 经 系 统 的 功 能 状 态 也 有 重 要 意 义 当 神 经 损 伤 神 经 炎 及 中 枢 神 经 系 统 病 变 时, 红 斑 反 应 明 显 减 弱 3. 影 响 紫 外 线 敏 感 性 的 因 素 在 确 定 紫 外 线 剂 量 时 应 充 分 考 虑 一 下 变 异 因 素, 适 当 减 小 或 加 大 照 射 剂 量 (1) 部 位 : 人 体 各 部 位 对 紫 外 线 敏 感 度 不 同, 躯 干 > 上 肢 > 下 肢 ; 屈 侧 > 伸 侧 ; 四 肢 近 端 > 远 端 所 以 胸 腹 部 最 敏 感, 而 手 背 脚 背 部 皮 肤 最 不 敏 感, 照 射 剂 量 应 随 敏 感 性 降 低 而 增 加 ( 表 22-2) 表 22-2 人 体 各 部 位 皮 肤 对 紫 外 线 敏 感 性 的 差 异 部 位 比 值 部 位 比 值 背 部 0.7 膝 关 节 屈 侧 2.0 肩 部 0.8 上 臂 屈 侧 2.3 胸 部 0.8 小 腿 前 后 部 2.3 腰 部 0.97 肘 关 节 屈 侧

409 腹 部 1.0 前 臂 屈 侧 2.8 大 腿 前 部 1.6 上 臂 伸 侧 2.9 大 腿 后 部 1.85 前 臂 伸 侧 3.7 (2) 生 理 因 素 :1. 年 龄 : 新 生 儿 和 老 年 人 对 紫 外 线 的 敏 感 性 低,2 岁 以 内 的 幼 儿 和 处 于 青 春 发 育 的 青 年 对 紫 外 线 的 敏 感 性 较 高 据 观 察, 2 个 月 至 1 岁 的 幼 儿 对 紫 外 线 最 敏 感 :2 性 别 : 男 女 无 显 著 差 别, 但 妇 女 月 经 前 期 妊 娠 期 敏 感 性 高, 产 后 以 及 绝 经 期 敏 感 性 低 :3 肤 色 : 经 常 暴 晒 肤 色 较 深 者 对 紫 外 线 反 应 较 弱 反 之 敏 感 性 较 强 (3) 病 理 因 素 : 甲 状 腺 功 能 亢 进 痛 风 高 血 压 糖 尿 病 风 湿 性 关 节 炎 ( 急 性 期 ) 活 动 性 肺 结 核 白 血 病 皮 肤 湿 疹 多 发 性 硬 化 系 统 性 红 斑 狼 疮 日 光 性 皮 炎 等 疾 病 对 紫 外 线 的 敏 感 性 升 高 ; 甲 状 腺 功 能 地 下 营 养 不 良 丹 毒 气 性 坏 疽 慢 性 化 脓 性 伤 口 严 重 感 染 等 疾 病 对 紫 外 线 敏 感 性 降 低 (4) 药 物 因 素 : 碘 制 剂 磺 胺 制 剂 四 环 素 氯 丙 嗪 非 乃 根 维 生 素 B 等 药 物 长 期 大 剂 量 使 用, 可 升 高 皮 肤 对 紫 外 线 的 敏 感 性 ; 应 用 麻 醉 剂, 溴 制 剂 钙 制 剂 胰 岛 素 等 药 物 时, 则 可 降 低 皮 肤 对 紫 外 线 的 敏 感 度 (5) 季 节 及 地 区 : 春 季 皮 肤 对 紫 外 线 的 敏 感 性 最 高, 夏 季 最 低, 秋 冬 季 节 的 敏 感 性 则 逐 渐 升 高 久 居 寒 带 地 区 的 人 敏 感 性 高 (6) 其 他 因 素 :1 照 射 部 位 越 近, 强 度 越 大, 反 之 越 小 :2 光 线 垂 直 409

410 照 射 是 强 度 大, 如 倾 斜 度 增 大, 择 强 度 逐 渐 减 弱 ;3 照 射 前 应 用 了 热 疗 ( 如 红 外 线 超 短 波 蜡 疗 等 ), 则 敏 感 性 增 强 ; 照 射 后 加 用 了 热 疗, 则 敏 感 性 降 低 4. 紫 外 线 生 物 剂 量 由 于 紫 外 线 敏 感 性 有 明 显 个 体 差 异, 所 以 用 生 物 剂 量 作 为 紫 外 线 治 疗 照 射 的 剂 量 单 位 一 个 生 物 剂 量, 即 最 小 红 斑 量 (minimal erytheme does,med) 是 指 紫 外 线 灯 管 在 一 定 距 离 垂 直 照 射 下 引 起 机 体 最 弱 红 斑 反 应 ( 阈 红 斑 反 应 ) 所 需 的 照 射 时 间 其 剂 量 单 位 为 秒 5. 紫 外 线 红 斑 的 分 级 由 于 紫 外 线 剂 量 不 同, 可 引 起 不 同 程 度 的 红 斑 反 应 紫 外 线 红 斑 分 级 见 表 表 22-3 紫 外 线 红 斑 分 级 红 斑 等 级 生 物 剂 量 红 斑 反 映 症 状 皮 肤 脱 屑 色 素 沉 着 亚 红 斑 1 以 下 无 无 无 无 阈 红 斑 1 微 红,12 小 时 内 消 退 较 大 面 积 照 射 时 有 轻 微 灼 热 感 无 无 弱 红 斑 ( 一 级 红 斑 ) 2~4 淡 红, 界 清,24 小 时 左 右 消 退 灼 热 痒 感 偶 有 微 疼 轻 微 可 有, 较 轻 中 红 斑 ( 二 级 红 斑 ) 5~6 鲜 红, 界 限 清, 可 有 皮 肤 微 肿,2~3 天 内 可 消 退 刺 痒, 明 显 灼 热 感 轻 度 轻 度 强 红 斑 ( 三 级 红 斑 ) 7~10 暗 红, 皮 肤 水 肿,4~5 天 后 逐 渐 消 退 较 重 度 的 刺 痛 和 灼 热 感, 可 有 全 身 性 反 应 明 显 明 显 410

411 超 强 红 斑 ( 四 级 红 斑 ) 10 以 上 暗 红, 水 肿 并 发 水 疱, 持 续 5~7 天 后 逐 渐 消 退 中 毒 的 刺 痛 和 灼 热 感, 可 有 全 身 性 反 应 表 皮 大 片 脱 落 明 显 ( 二 ) 色 素 沉 着 色 素 沉 着 是 紫 外 线 照 射 因 其 的 另 一 种 可 见 的 皮 肤 反 映 紫 外 线 大 剂 量 或 小 剂 量 多 次 照 射, 可 使 局 部 皮 肤 产 生 色 素 沉 着, 变 成 黑 色 长 波 紫 外 线 的 色 素 沉 着 作 用 强, 短 波 紫 外 线 的 色 素 沉 着 弱 在 临 床 上, 常 利 用 此 种 作 用 治 疗 色 素 脱 落 性 皮 肤 病, 如 白 癜 风 色 素 沉 着 分 为 两 种 类 型 : 速 发 性 色 素 沉 着 和 延 迟 性 色 素 沉 着 ( 三 ) 促 进 维 生 素 D 生 成 1. 维 生 素 D 的 化 学 本 质 是 类 固 醇 衍 生 物, 有 维 生 素 D2 和 维 生 素 D3 两 种 2. 治 疗 前 应 告 知 患 者 红 斑 量 照 射 后 皮 肤 上 会 出 现 红 斑, 体 表 照 射 后 不 要 擦 洗 局 部 或 洗 澡 治 疗 过 程 中, 也 不 要 用 光 敏 药 物 合 吃 光 敏 食 物 3. 治 疗 部 位 的 皮 肤 应 进 行 清 洁, 照 射 时 只 暴 露 照 射 野, 患 者 的 非 照 射 区 必 须 以 布 巾 盖 严, 予 以 保 护 4. 紫 外 线 照 射 无 其 他 物 理 因 子 治 疗 配 合 应 用 时, 应 注 意 先 后 顺 序 如 与 超 短 波 红 外 线 等 能 产 生 温 热 效 应 的 治 疗 配 合 时, 一 般 应 先 进 行 温 热 治 疗, 后 照 射 紫 外 线 如 发 现 紫 外 线 照 射 过 量, 应 立 即 用 太 阳 灯 或 红 外 线 局 部 照 射 20 分 钟, 进 行 温 热 疗 法 中 和 5. 紫 外 线 灯 的 照 射 强 度 可 随 时 间 的 延 长 而 衰 减, 一 般 每 隔 3 个 月 测 定 411

412 一 次 生 物 剂 量 高 压 汞 灯 管 应 用 5000~1000 小 时 后 应 更 换, 更 换 灯 管 适 应 重 新 测 定 第 五 节 激 光 疗 法 激 光 (laser) 是 60 年 代 初 期 兴 起 的 一 门 技 术, 发 展 迅 速, 目 前 在 临 床 上 应 用 非 常 广 泛, 已 用 于 每 一 临 床 学 科 激 光 技 术 的 成 功 是 20 世 纪 最 重 要 的 思 想 科 学 成 果 之 一 ( 原 子 能 半 导 体 计 算 机 激 光 ) 激 光 是 受 辐 射 放 大 的 光 应 用 激 光 治 疗 疾 病 的 方 法 称 为 激 光 疗 法 (laser therapy) 一 物 理 特 征 激 光 本 质 上 和 普 通 光 没 有 什 么 区 别, 既 是 电 磁 波, 又 是 粒 子 流, 它 也 受 光 的 反 射 折 射 吸 收 穿 透 等 一 系 列 物 理 规 律 的 制 约, 但 由 于 激 光 的 产 生 形 式 不 同 于 一 般 光 线, 故 它 具 有 一 些 独 特 的 物 理 性 能 1. 高 亮 度 激 光 在 高 亮 度 上 的 提 高 主 要 是 靠 光 线 在 发 射 方 向 上 的 高 度 集 中, 另 外, 激 光 的 亮 度 也 是 相 干 光 叠 加 效 应 的 效 果 激 光 的 辐 射 强 度 大, 加 上 方 向 性 好, 高 强 度 的 激 光 可 以 集 中 到 很 小 的 面 积 上, 因 此 亮 度 高 医 学 用 光 刀 切 割 组 织 汽 化 表 浅 肿 瘤 以 及 显 微 光 谱 分 析 等 技 术, 都 是 利 用 激 光 的 高 亮 度 性 所 产 生 的 高 温 效 应 2. 单 色 性 好 在 激 光 的 发 光 形 式 中 可 以 的 导 弹 已 能 及 所 产 生 的 辐 射 能, 因 此, 这 种 光 是 同 波 长 ( 或 同 频 率 ) 的 单 色 光 波 长 范 围 越 窄, 光 的 颜 色 越 纯, 及 单 色 性 越 好 因 此 激 光 是 目 前 世 界 上 光 谱 最 纯 的 光 412

413 3. 定 向 性 强 普 通 光 源 都 是 向 四 面 八 方 同 时 发 射 的 光, 而 激 光 的 发 散 角 非 常 小, 通 常 以 毫 弧 计 算 激 光 几 乎 是 平 等 准 直 的 光 速, 在 其 传 播 的 过 程 中 有 高 度 的 定 向 性 4. 相 干 性 好 相 干 性 是 光 的 一 种 干 涉 现 象 相 干 性 好 是 指 波 的 频 率 相 同 方 向 相 同 和 光 波 波 动 的 步 伐 相 同 激 光 各 发 光 中 心 是 相 互 关 联 的, 可 能 在 较 长 时 间 内 存 在 恒 定 的 位 相 差, 所 以 具 有 很 好 的 相 干 性 这 种 特 性 使 全 息 照 相 得 以 实 现 激 光 全 息 术 已 广 泛 应 用 于 医 学 生 物 学 及 其 他 领 域 二 生 物 学 效 应 1 热 效 应 激 光 进 入 生 物 机 体 后 被 组 织 吸 收, 并 将 光 能 转 变 为 热 能, 使 组 织 在 极 短 时 间 内 温 度 升 高 倒 数 百 度 或 更 高, 从 而 使 组 织 发 生 变 性 凝 固 坏 死, 甚 至 炭 化 汽 化 临 床 上 利 用 激 光 不 同 的 热 效 应 治 疗 不 同 的 疾 病 利 用 激 光 的 汽 化 作 用, 可 以 切 除 肝 脏 肺 脏 和 脑 部 肿 瘤 组 织 ; 利 用 激 光 的 炭 化 汽 化 作 用, 可 以 治 愈 皮 肤 病 变 和 妇 科 疾 患 ; 2 利 用 激 光 的 凝 固 作 用, 可 以 治 疗 眼 底 病 和 血 管 疾 患 等 3 压 强 效 应 光 本 身 具 有 光 压, 当 一 束 光 辐 射 到 某 一 物 体 时, 在 物 体 上 产 生 辐 射 压 力, 激 光 比 普 通 的 光 辐 射 剂 量 强 得 多 高 能 量 的 激 光 本 身 可 产 生 很 强 的 辐 射 压 强, 机 体 组 织 吸 收 高 能 量 的 激 光 后 再 次 产 生 压 强 临 床 上 应 用 激 光 压 强 效 应 治 疗 很 多 疾 病, 如 眼 科 白 内 障 青 光 眼 泌 尿 系 统 结 石 等 4 电 磁 场 效 应 激 光 本 身 是 电 磁 波, 高 功 率 激 光 必 然 产 生 强 大 的 电 磁 场, 它 可 引 起 一 系 列 生 物 效 应, 使 生 物 组 织 内 蛋 白 核 酸 变 性, 组 织 413

414 细 胞 损 伤 破 裂 利 用 高 聚 焦 产 生 的 高 温 高 压 和 高 电 场 强 度, 可 以 使 细 胞 损 伤 破 裂 利 用 其 高 聚 焦 产 生 的 高 温 高 压 和 高 电 场 强 度, 可 以 使 细 胞 损 伤 破 坏, 用 于 治 疗 肿 瘤 5 光 化 学 效 应 激 光 与 生 物 组 织 相 互 作 用 时, 组 织 吸 收 了 激 光 的 光 子 后 可 以 产 生 化 学 反 应, 影 响 细 胞 的 代 谢, 并 被 生 物 组 织 选 择 性 吸 收 蓝 光 或 紫 外 线 波 长 范 围 内 的 激 光 可 导 致 酶 氨 基 酸 蛋 白 质 核 酸 等 活 性 降 低 或 失 活, 分 子 结 构 改 变, 从 而 产 生 相 应 的 生 物 学 效 应, 如 杀 菌 红 斑 效 应 色 素 沉 着 纤 维 素 的 合 成 等 临 床 上 采 用 激 光 - 血 卟 啉 诊 断 肿 瘤 就 是 利 用 这 一 效 应 完 成 的 三 治 疗 作 用 ( 一 ) 激 光 的 生 物 刺 激 和 调 节 作 用 低 能 量 激 光 照 射 具 有 明 显 的 生 物 刺 激 作 用 和 调 节 作 用, 其 治 疗 基 础 不 是 温 热 效 应, 而 是 光 的 生 物 化 学 反 应 1 消 炎 小 功 率 激 光 刺 激 机 体 的 防 御 免 疫 系 统, 使 白 细 胞 吞 噬 能 力 增 强, 免 疫 球 蛋 白 增 加, 肾 上 腺 皮 质 功 能 增 强, 增 加 机 体 免 疫 功 能, 提 高 局 部 抗 感 染 能 力, 这 些 都 有 利 于 抗 炎 2 镇 痛 小 功 率 激 光 对 组 织 产 生 刺 激 激 光 化 作 用, 可 改 善 组 织 血 液 循 环, 加 速 代 谢 产 物 和 致 痛 物 质 的 排 出 通 过 抑 制 致 痛 物 质 的 形 成, 增 强 酶 的 活 性, 促 进 组 织 代 谢 和 生 物 合 成, 提 高 痛 阈, 达 到 镇 痛 效 果 3 促 进 组 织 修 复 小 功 率 激 光 照 射 皮 肤 时, 可 影 响 细 胞 膜 的 通 透 性, 促 进 到 白 质 合 成 和 胶 原 纤 维 成 纤 维 细 胞 的 形 成, 增 强 酶 的 活 性, 促 进 组 织 代 谢 和 生 物 合 成, 加 速 线 粒 体 合 成 ATP, 加 速 组 织 修 复 因 此 414

415 有 利 于 伤 口, 溃 疡 的 修 复 和 愈 合, 促 进 毛 发 和 断 离 神 经 再 生, 促 进 骨 折 愈 合 4 光 针 作 用 小 功 率 激 光 照 射 穴 位 时, 向 穴 位 输 入 能 量, 有 光 针 作 用 通 过 对 经 络 的 影 响, 改 善 脏 腑 功 能, 从 而 起 到 治 疗 作 用 5 调 节 神 经 和 免 疫 功 能 小 功 率 激 光 照 射 时, 可 刺 激 神 经 反 射 区 的 神 经 末 梢, 反 射 性 的 作 用 于 相 应 节 段 和 全 身, 有 调 节 神 经 功 能 和 和 免 疫 功 能 的 作 用 ( 二 ) 激 光 手 术 激 光 手 术 是 用 一 束 细 而 准 直 的 大 能 量 激 光 束, 经 聚 焦 后, 利 用 焦 点 的 高 能 高 温 高 压 的 电 磁 场 作 用 和 灼 烧 作 用, 对 病 变 组 织 进 行 切 割 黏 合 汽 化, 用 于 组 织 止 血 黏 着 焊 接 或 切 割 分 离 如 皮 肤 赘 生 物, 宫 颈 糜 烂 及 胃 直 肠 支 气 管 膀 胱 内 肿 物 的 切 割 或 止 血 常 用 的 是 二 氧 化 碳 激 光 器 掺 钕 钇 铝 石 榴 石 (Nd-YAG) 激 光 器 激 光 手 术 具 有 出 血 量 少, 术 后 感 染 率 低, 疼 痛 较 轻 等 优 点 ( 三 ) 激 光 治 疗 肿 瘤 激 光 治 癌 主 要 是 基 于 其 生 物 物 理 学 方 面 的 特 殊 作 用, 及 激 光 的 高 热 作 用 可 使 肿 瘤 破 坏 ; 激 光 的 强 光 作 用 ( 机 械 作 用 ) 可 使 肿 瘤 表 面 组 织 挥 发, 是 肿 瘤 组 织 肿 胀 撕 裂 萎 缩, 并 可 产 生 二 次 压 力 作 用 激 光 治 癌 可 能 与 其 对 免 疫 功 能 的 影 响 有 关 激 光 与 光 敏 药 物 综 合 应 用 诊 治 肿 瘤, 由 于 肿 瘤 细 胞 对 光 敏 剂 血 卟 啉 衍 生 物 (HPD) 有 特 殊 的 亲 和 力, 因 此 光 敏 剂 HPD 在 血 液 中 达 到 一 定 浓 度 时, 便 聚 集 于 肿 瘤 细 胞 内, 通 过 光 敏 作 用 破 坏 肿 瘤, 用 以 诊 治 腔 内 及 体 表 的 癌 症 415

416 四 治 疗 技 术 ( 一 ) 设 备 1 小 功 率 激 光 器 氦 - 氖 (He-Ne) 激 光 器, 是 医 学 上 用 途 最 广 的 激 光 器, 输 出 波 长 632.8nm 的 红 光 激 光, 功 率 5-30mW 砷 化 镓 (GaAs) 半 导 体 激 光 器, 输 出 波 长 904nm 的 红 外 激 光 ; 或 镓 铝 砷 (GaAlAs) 半 导 体 激 光 器, 输 出 波 长 820nm 830nm 的 红 外 激 光, 功 率 5-50mW 可 直 接 进 行 体 表 照 射 或 通 过 光 导 纤 维 进 行 体 表 或 体 腔 内 照 射 2 大 功 率 激 光 器 二 氧 化 碳 (CO2) 激 光 器, 输 出 波 长 10.6um 的 红 外 激 光 ; 或 掺 钕 钇 铝 石 榴 石 (Nd-YAG) 激 光 器, 输 出 波 长 1.06 的 红 外 激 光, 功 率 W, 用 于 激 光 外 科 治 疗 此 外 还 有 氩 离 子 (Ar+) 激 光 器, 输 出 波 长 514nm 和 485nm 的 绿 光 蓝 紫 光 激 光, 功 率 5-50W, 用 于 皮 肤 科 眼 科 内 科 外 科 等 邻 域 的 治 疗, 也 可 以 通 过 内 镜 进 行 体 腔 内 治 疗 等 ( 二 ) 操 作 方 法 1. 氦 氖 激 光 器 操 作 方 法 (1) 接 通 电 源, 激 光 管 点 燃 后 依 次 调 整 电 压 和 电 流, 使 激 光 管 发 光 稳 定, 一 般 需 3-5 分 钟 (2) 照 射 创 面 前, 先 用 生 理 盐 水 或 百 分 3% 硼 酸 水 清 洗 干 净 (3) 照 射 穴 位 前, 应 先 准 确 找 好 穴 位, 可 用 甲 紫 做 标 记 (4) 照 射 不 到 的 治 疗 部 位, 可 通 过 反 射 镜 反 射 法 或 导 光 纤 维 照 射 到 治 疗 部 位 (5) 治 疗 时 患 者 取 舒 适 体 位, 暴 露 治 疗 部 位, 照 射 距 离 为 cm 416

417 ( 适 病 情 及 激 光 器 功 率 而 定 ), 光 束 应 与 被 照 射 部 位 垂 直 照 射, 使 光 束 准 确 照 射 在 病 变 部 位 或 经 穴 上 (6) 照 射 剂 量 尚 无 统 一 标 准, 小 功 率 氦 氖 激 光 输 出 功 率 在 10mW 以 下, 每 个 治 疗 部 位 照 射 5-10 分 钟 每 日 照 射 一 次, 同 一 部 位 照 射 一 般 不 超 过 次 (7) 激 光 器 一 般 可 连 续 工 作 4 小 时 以 上, 连 续 治 疗 时 无 需 关 机 2. 二 氧 化 碳 激 光 器 操 作 方 法 (1) 首 先 打 开 水 循 环 系 统, 并 检 查 水 流 是 否 通 畅, 水 循 环 系 统 如 有 故 障 时, 不 得 开 机 工 作 (2) 检 查 各 机 钮 是 否 在 0 位 置 后, 接 通 电 源, 依 次 开 启 低 压 和 高 压 开 关, 并 调 制 最 佳 激 光 器 电 流 (3) 患 者 取 舒 适 体 位, 暴 露 治 疗 部 位, 并 予 消 毒, 治 疗 区 周 围 以 盐 水 纱 布 覆 盖 防 护 (4) 术 者 戴 好 防 护 眼 镜, 缓 慢 调 整 激 光 器, 以 散 焦 光 照 射 治 疗 部 位 (5) 照 射 距 离, 一 般 为 cm, 使 局 部 有 舒 适 的 温 热 感 为 宜, 勿 使 过 热, 以 免 烫 伤 每 次 治 疗 分 钟, 每 日 一 次,7-12 次 为 一 个 疗 程 (6) 治 疗 结 束 按 于 开 机 相 反 的 顺 序 关 闭 各 组 机 钮, 关 闭 机 钮 15 分 钟 之 内 勿 关 闭 水 循 环 3. 光 动 力 疗 法 操 作 方 法 光 动 力 疗 法 (photodunamic therapy,pdt) 指 在 特 定 波 长 的 光 作 用 下 使 组 织 细 胞 内 光 敏 剂 发 生 化 学 反 应 治 疗 疾 病 的 方 法 可 用 于 肿 瘤 治 疗, 也 可 直 接 利 用 荧 光 反 应 进 行 肿 瘤 的 诊 断 和 417

418 定 位 (1) 给 光 敏 剂 血 卟 啉 衍 生 物 (HPD) 前 现 在 患 者 前 臂 皮 肤 划 痕 做 过 敏 试 验, 结 果 阴 性 者, 按 规 定 mg/kg 体 重 给 药, 将 药 物 溶 于 250ml 生 理 盐 水 中 静 脉 滴 注 (2) 一 般 在 给 药 后 小 时 开 始 光 照, 光 源 可 以 用 氩 离 子 激 光 或 其 他 大 功 率 630nm 红 外 激 光 局 部 照 射 分 钟 (3) 进 行 体 表 局 部 直 接 照 射 治 体 表 恶 性 肿 瘤, 或 以 内 镜, 光 导 纤 维 进 行 体 腔 内 照 射, 治 疗 口 腔 胃 食 管 膀 胱 等 体 腔 内 及 体 表 肿 瘤 (4) 一 般 在 治 疗 后 24 小 时 内 肿 瘤 变 黑 坏 死,1 周 后 形 成 黑 痂,2-3 周 后 脱 落 (5) 治 疗 1-2 次, 再 次 照 射 应 间 隔 1 周 后 进 行 五 临 床 应 用 ( 一 ) 适 应 症 1. 低 强 度 激 光 (1) 内 科 疾 病 : 支 气 管 哮 喘 支 气 管 炎 肺 炎 高 血 压 病 低 血 压 病 胃 肠 功 能 失 调 肝 炎 类 风 湿 关 节 炎 等 (2) 神 经 系 统 疾 病 : 面 肌 痉 挛 面 神 经 麻 痹 神 经 衰 弱 周 围 神 经 损 伤 和 神 经 痛 等 (3) 外 科 疾 病 : 慢 性 伤 口 慢 性 溃 疡 压 疮 烧 伤 创 面 甲 沟 炎 腱 鞘 炎 扭 挫 伤 前 列 腺 炎 肩 周 炎 颈 椎 病 腰 椎 间 盘 突 出, 肌 纤 维 组 织 炎 软 组 织 损 伤 乳 腺 炎 等 (4) 妇 科 疾 病 : 外 阴 白 斑 外 阴 瘙 痒 症 白 塞 病, 痛 经, 慢 性 盆 腔 418

419 炎 等 (5) 儿 科 疾 病 : 小 儿 遗 尿 症, 婴 儿 腹 泻 等 (6) 皮 肤 科 疾 病 : 带 状 疱 疹 单 纯 疱 疹 荨 麻 疹 神 经 性 皮 炎 皮 肤 感 染 湿 疹 斑 秃, 白 癜 风 等 (7) 五 官 科 疾 病 : 睑 腺 炎, 睑 板 腺 囊 肿 外 耳 道 炎 中 耳 炎 咽 喉 炎 扁 桃 体 炎 变 态 反 应 性 鼻 炎, 牙 周 炎, 口 腔 溃 疡 慢 性 唇 炎 腮 腺 炎 等 2. 高 强 度 激 光 (1) 外 科 疾 病 : 食 管 癌 的 治 疗 肝 脏 手 术 止 血 肝 血 管 瘤 的 手 术 治 疗 肝 肠 疾 患 痔 肛 门 裂 食 管 的 切 开, 烧 伤 的 治 疗 等 (2) 皮 肤 科 疾 病 : 扁 平 疣 传 染 性 软 疣 血 管 痣 色 素 痣 皮 肤 肿 瘤, 瘢 痕 增 生 等 (3) 妇 科 疾 病 : 宫 颈 糜 烂, 尖 锐 湿 疣 子 宫 颈 癌 等 (4) 内 科 疾 病 : 冠 状 动 脉 粥 样 硬 化 应 用 准 分 子 激 光 行 腔 内 冠 状 动 脉 成 形 术 ( 二 ) 禁 忌 症 恶 性 肿 瘤 ( 光 敏 治 疗 除 外 ) 皮 肤 结 核 高 热 出 血 倾 向 心 肺 衰 竭, 孕 妇, 与 黑 色 素 瘤 有 关 的 皮 肤 病 变 光 敏 性 皮 肤 或 正 在 服 用 光 敏 性 药 物 等 ( 三 ) 注 意 事 项 1 光 导 纤 维 不 得 挤 压, 弯 曲, 以 防 折 断 419

420 2 激 光 管 有 激 光 输 出 时 不 得 直 接 照 向 任 何 人 眼 或 经 反 射 区 至 人 眼 部, 操 作 者 及 患 者 均 应 戴 激 光 防 护 眼 镜, 保 护 眼 睛 3 治 疗 过 程 中, 患 者 不 得 随 意 变 化 体 位, 或 移 动 激 光 管 个 月 定 时 检 查 激 光 器 的 输 出 强 度, 强 度 过 弱 时 应 停 止 使 用, 更 换 灯 管 5 操 作 人 员 应 定 期 做 健 康 检 查, 特 别 是 眼 底 视 网 膜 检 查 6 光 敏 治 疗 的 患 者 与 注 射 药 物 后 1 个 月 内 应 居 住 暗 室, 严 禁 日 光 直 晒, 以 免 发 生 全 身 性 光 敏 反 应 第 十 四 章 超 声 波 疗 法 第 一 节 概 述 超 声 波 是 指 频 率 在 20kHz( 千 赫 兹 ) 以 上, 不 能 引 起 正 常 人 听 觉 反 应 的 机 械 振 动 波 超 声 波 疗 法 (ultrasound therapy) 是 应 用 超 声 波 作 用 于 人 体 以 达 到 治 疗 疾 病 目 的 的 一 种 物 理 治 疗 方 法, 一 般 常 用 频 率 为 800~1000kHz 超 声 波 治 疗 有 常 规 剂 量 治 疗 法 综 合 治 疗 法 大 剂 量 治 疗 法 三 种, 康 复 医 学 科 常 用 的 是 前 两 种, 本 章 将 做 重 点 介 绍 一 超 声 波 性 质 1 波 的 概 念 振 动 的 传 播 称 为 波, 分 为 机 械 波 和 电 磁 波 声 波 属 于 机 械 波, 是 物 体 的 机 械 振 动 产 生 的 能 在 介 质 中 传 播 的 一 种 纵 波 正 常 人 耳 可 听 到 的 声 波 频 率 在 16~20 khz, 称 为 声 音 ; 频 率 大 于 20 khz 的 声 波, 称 为 超 声 ; 频 率 低 于 16 Hz 的 声 波, 称 为 次 声 人 耳 可 听 到 声 音, 420

421 但 听 不 到 超 声 与 次 声 2 超 声 波 的 传 播 (1) 传 播 媒 介 与 波 形 : 超 声 波 的 传 播 必 须 依 靠 介 质, 可 在 固 体 气 体 液 体 中 传 播, 但 不 能 在 真 空 中 传 播 超 声 波 在 介 质 中 传 播 时, 产 生 一 种 疏 密 交 替 的 波 形, 这 种 连 续 的 稠 密 区 和 稀 疏 区 交 替 形 成 的 弹 性 波 与 声 波 振 荡 方 向 一 致, 是 一 种 弹 性 的 纵 波 超 声 波 的 波 长 非 常 短, 可 以 聚 集 成 狭 小 的 发 射 线 束 而 成 束 状 直 线 播 散, 所 以 超 声 波 传 播 具 有 一 定 的 方 向 性 (2) 传 播 速 度 : 声 波 的 传 播 速 度 与 介 质 的 特 性 有 关, 与 声 波 的 频 率 无 关 不 同 频 率 的 声 波 在 同 一 介 质 中 传 播 的 速 度 相 同, 但 同 一 频 率 的 声 波 在 不 同 介 质 中 传 播 的 速 度 不 同 声 波 在 空 气 中 的 传 播 速 度 为 340m/s, 在 水 中 为 1400 m/s; 在 人 体 组 织 中 与 在 水 中 相 似, 约 为 1400~1500 m/s 声 波 在 空 气 中 的 传 播 速 度 随 介 质 温 度 上 升 而 加 快, 气 温 增 高 1, 声 速 增 加 0.6 m/s (3) 传 播 距 离 : 在 同 一 介 质 中 超 声 波 的 传 播 距 离 与 其 频 率 有 关, 频 率 越 高 传 播 距 离 越 近, 频 率 越 低 则 传 播 距 离 越 远 此 外, 超 声 波 的 传 播 距 离 又 与 介 质 的 特 性 有 关, 同 一 频 率 的 超 声 作 用 于 不 同 的 介 质, 其 穿 透 深 度 亦 不 同 : 如 频 率 为 1000kHz 的 超 声 能 穿 透 水 300cm 血 浆 150cm 血 液 50cm 肌 肉 4.5cm 肝 脏 6cm 脂 肪 8cm (4) 散 射 与 束 射 : 当 声 波 在 传 播 过 程 中 遇 到 线 度 远 远 小 于 声 波 波 长 的 微 小 粒 子 时, 微 粒 吸 收 能 量 后 会 向 四 周 各 个 方 向 辐 射 声 波 形 成 球 面 波, 这 种 现 象 称 为 散 射 但 是, 当 声 源 的 直 径 大 于 波 长 时, 声 波 即 呈 直 线 421

422 传 播 ; 声 波 频 率 越 高, 越 集 中 成 束 射 医 用 超 声 的 声 头 直 径 一 般 为 其 波 长 的 6 倍 以 上, 越 接 近 声 头 的 中 心, 声 束 的 强 度 越 强 并 形 成 束 射 (5) 反 射 折 射 与 聚 焦 : 声 波 由 一 种 介 质 传 播 到 另 一 介 质 时, 在 界 面 处 会 有 一 部 分 声 波 反 射 回 到 第 一 种 介 质 中, 这 种 现 象 称 为 反 射 其 余 透 过 界 面 进 入 第 二 种 介 质, 但 声 波 的 传 播 方 向 发 生 偏 转, 这 种 现 象 称 为 折 射 利 用 声 波 的 反 射 折 射 特 性, 通 过 透 镜 和 弧 面 反 射 将 声 束 聚 焦 于 焦 点 以 产 生 强 大 的 能 量, 称 为 聚 焦 声 波 在 界 面 被 反 射 的 程 度 完 全 取 决 于 两 种 介 质 的 声 阻 声 阻 (Z)= 介 质 的 密 度 (p) 声 速 (C), 单 位 瑞 利 (rayls),1 rayls=1g/(cm2.s) 声 阻 相 差 越 大, 反 射 程 度 也 越 大, 声 阻 相 同 的 两 种 介 质, 反 射 程 度 最 小 ( 表 23-1) 表 23-1 几 种 介 质 的 声 速 密 度 声 阻 介 质 声 速 (m/s) 密 度 (g/cm2) 声 阻 (10 的 五 次 方 rayls) 空 气 水 液 状 石 蜡 人 体 软 组 织 肌 肉 脂 肪 骨 骼 由 于 空 气 和 液 体 或 固 体 的 声 阻 相 差 很 大, 声 波 很 难 由 空 气 进 入 液 体 或 固 体, 也 很 难 由 液 体 或 固 体 进 入 空 气, 所 以 在 使 用 超 声 波 治 疗 时, 在 422

423 人 体 与 声 头 之 间 仅 0.01mm 厚 的 空 气 也 能 使 超 声 波 全 部 反 射 为 了 使 声 头 与 治 疗 部 位 能 密 切 接 触, 避 免 空 气 层, 必 须 在 治 疗 体 表 及 声 头 之 间 加 上 接 触 剂 (6) 超 声 的 吸 收 与 穿 透 : 超 声 在 介 质 中 传 播 时, 强 度 随 其 传 播 距 离 而 减 弱, 这 说 明 超 声 能 量 被 吸 收, 超 声 的 吸 收 与 介 质 的 密 度 黏 滞 性 导 热 性 及 超 声 的 频 率 等 有 关 超 声 在 气 体 中 被 吸 收 最 大, 液 体 中 被 吸 收 较 小, 固 体 中 吸 收 最 小, 在 空 气 中 的 吸 收 系 数 比 在 水 中 约 大 一 千 倍 且 介 质 的 吸 收 系 数 又 与 超 声 波 频 率 的 平 方 成 正 比, 因 而 高 频 超 声 在 空 气 中 衰 减 异 常 剧 烈, 所 以 在 治 疗 中 声 头 下 虽 然 是 极 小 的 空 气 光 泡, 也 应 避 免 ( 表 23-2) 表 23-2 超 声 波 在 各 种 生 物 组 织 中 吸 收 系 数 与 穿 透 深 度 介 质 吸 收 系 数 穿 透 深 度 肌 肉 0.02~0.25 4~5 肾 脏 肝 脏

424 脂 肪 血 液 血 浆 水 在 实 际 工 作 中 常 用 半 吸 收 层 来 表 明 一 种 介 质 对 超 声 波 的 吸 收 能 力 半 吸 收 层 是 指 超 声 波 在 某 种 介 质 中 衰 减 至 能 量 一 半 时 的 厚 度, 通 常 用 来 表 明 一 种 介 质 对 超 声 波 吸 收 能 力 或 超 声 波 在 某 一 种 介 质 中 的 穿 透 能 力 半 吸 收 层 ( 半 价 层 ) 厚 度 大, 表 示 吸 收 能 力 弱, 不 同 组 织 对 同 一 频 率 的 超 声 波 半 吸 收 层 值 不 同, 如 频 率 300 千 赫 的 超 声 波, 肌 肉 半 吸 收 层 值 为 3.6cm, 脂 肪 为 8.6cm, 肌 肉 加 脂 肪 为 4.9cm 同 一 生 物 组 织 对 不 同 频 率 的 超 声 波 吸 收 不 同, 其 吸 收 系 数 与 超 声 波 频 率 的 平 方 成 正 比, 即 超 声 频 率 愈 高, 在 同 一 生 物 组 织 中 传 播 时 吸 收 越 多, 半 吸 收 性 越 小, 穿 透 能 力 越 小 例 如 :90kKz 的 超 声 波 能 穿 透 软 组 织 10cm,0.8MHz 的 超 声 将 穿 透 肌 肉 层 3.6cm, 而 2.5MHz 的 超 声 只 穿 透 肌 肉 层 0.5cm( 表 23 3) 由 于 过 高 频 率 的 超 声 波 穿 透 能 力 低, 用 在 深 部 治 疗 时 剂 量 则 太 小 ; 而 过 低 频 率 的 超 声 波 穿 透 能 力 强, 以 至 被 治 疗 的 部 位 吸 收 的 声 能 太 少, 不 足 以 产 生 有 效 的 治 疗 作 用 因 此, 目 前 常 用 用 于 物 理 治 疗 的 超 声 波 频 率 为 800~1000kHz, 穿 透 深 度 约 为 5cm 不 同 生 物 组 织 对 同 一 超 声 波 的 吸 收 不 同 水 的 产 生 吸 收 系 数 比 软 组 织 低 得 多, 含 水 量 较 多 固 体 成 分 较 少 的 组 织 ( 如 血 液 ) 就 表 现 出 较 低 424

425 的 吸 收 系 数, 产 生 穿 透 力 就 强, 反 之 则 相 反 组 织 的 平 均 吸 收 值 由 大 到 小 排 列 为 : 肺 > 骨 > 肌 腱 > 肾 > 肝 > 神 经 组 织 > 脂 肪 > 血 液 > 血 清 ( 表 23 3) 表 23-3 不 同 生 物 组 织 半 吸 收 层 厚 度 频 率 (MHz) 组 织 办 吸 收 层 厚 度 (cm) 0.09 软 组 织 肌 肉 脂 肪 脂 肪 + 肌 肉 脂 肪 + 肌 肉 肌 肉 超 声 波 的 声 场 超 声 波 在 介 质 中 传 播 的 空 间 范 围, 即 介 质 受 到 超 声 振 动 能 作 用 的 区 域 称 为 超 声 声 场 超 声 的 频 率 高, 具 有 与 光 线 相 似 的 束 射 特 性, 接 近 声 头 的 一 段 为 平 行 的 射 束, 称 之 为 近 场 区 ; 随 后 射 束 开 始 扩 散, 称 之 为 远 场 区 因 此, 为 克 服 能 量 分 布 的 不 均, 在 超 声 治 疗 时 声 头 应 在 治 疗 部 位 缓 慢 移 动 声 场 的 主 要 物 理 参 量 有 声 压 和 声 强 : (1) 声 压 : 声 压 即 声 能 的 压 力, 指 介 质 中 有 声 波 传 播 时 的 压 强 与 没 有 声 波 传 播 时 的 静 压 强 之 差 声 波 在 介 质 中 传 播 时, 介 质 出 现 稠 密 区 和 稀 疏 区, 在 稠 密 区 的 压 强 大 于 原 来 的 静 压 强, 声 压 为 正 值 ; 在 稀 疏 区 的 压 力 强 度 小 与 原 来 的 静 压 强, 声 压 为 负 值 ; 这 种 正 或 负 的 压 强 所 形 成 的 声 压, 随 声 波 周 期 而 改 变, 因 此 也 具 有 周 期 性 变 化 (2) 声 强 : 声 强 代 表 单 位 时 间 内 声 能 的 强 度, 即 在 每 秒 内 垂 直 通 过 425

426 介 质 中 每 平 方 厘 米 面 积 的 能 量 对 超 声 声 头, 以 每 秒 辐 射 总 能 量 表 示 其 总 功 率, 单 位 为 W( 瓦 特 ), 用 W/cm2 做 为 治 疗 剂 量 单 位 声 强 与 声 压 的 平 方 成 正 比, 亦 与 频 率 的 平 方, 振 幅 的 平 方 和 介 质 密 度 的 乘 积 成 正 比, 因 此 声 波 频 率 越 大, 声 能 越 强 声 波 的 声 压 和 声 强 的 值 一 般 很 小 由 于 超 声 波 的 频 率 甚 高, 因 此 其 声 压 也 特 别 大, 声 强 则 更 大 中 等 治 疗 剂 量 的 超 声 波 可 在 组 织 中 产 生 的 声 压 约 为 ±2.6Atm( 大 气 压 ); 临 床 常 用 的 超 声 治 疗 剂 量 为 0.1~2.5W/c m2, 而 震 耳 欲 聋 的 大 炮 声 声 强 只 相 当 ~0.01W/c m2; 当 频 率 为 800~1000kHz 声 强 为 0.5~2W/c m2 的 超 声 波 在 水 中 传 播 时, 水 分 子 得 到 的 加 速 度 可 以 超 过 重 力 加 速 度 ( 约 为 9.8m/s)5 万 ~10 万 倍, 而 一 般 中 等 响 度 的 声 波 通 过 水 时, 水 分 子 得 到 的 加 速 度 只 有 重 力 加 速 度 的 百 分 之 几 二 声 超 波 的 产 生 具 有 压 电 效 应 性 质 的 晶 体 受 到 压 缩 或 拉 伸 时, 在 其 受 力 面 上 就 会 产 生 数 量 相 等 的 正 负 电 荷, 这 种 物 理 现 象 称 为 压 电 效 应 医 用 超 声 波 多 利 用 压 电 效 应 由 超 声 发 生 器 产 生, 发 射 器 中 主 要 有 一 石 英 晶 体 薄 片, 在 相 应 频 率 的 高 频 电 场 作 用 下, 晶 体 薄 片 能 准 确 迅 速 地 随 着 交 变 电 场 频 率 而 周 期 性 的 改 变 其 体 积 ( 压 缩 与 伸 展 ), 由 此 形 成 超 声 振 动, 即 疏 密 交 替 的 弹 性 压 力 波 向 周 围 介 质 传 播 第 二 节 治 疗 作 用 一 生 物 物 理 学 效 应 426

427 对 于 超 声 波 的 生 物 学 作 用 机 制, 一 般 认 为 有 三 个 基 本 的 作 用 因 素 : 具 有 物 理 学 特 性 的 超 声 机 械 作 用 ; 在 机 械 作 用 的 基 础 上 产 生 分 布 特 殊 的 内 生 热, 即 温 热 作 用 ; 由 超 声 机 械 作 用 温 热 作 用 促 发 的 物 理 化 学 作 用 超 声 波 在 这 三 个 因 素 有 机 联 系 相 互 作 用 的 基 础 上, 通 过 复 杂 的 神 经 - 体 液 调 节 途 径 来 治 疗 疾 病 ( 一 ) 机 械 作 用 1. 机 械 作 用 的 产 生 机 械 作 用 是 超 声 波 的 一 种 最 基 本 作 用, 超 声 波 的 机 械 作 用 有 两 种 : 在 介 质 中 前 进 时 所 产 生 的 机 械 作 用, 称 为 行 波 场 中 的 机 械 作 用 ; 在 介 质 中 由 于 反 射 波 所 产 生 的 机 械 作 用, 则 称 为 驻 场 波 中 的 机 械 作 用 这 两 种 机 械 作 用 分 别 由 压 力 差 和 速 度 差 产 生 (1) 压 力 差 : 行 波 场 中 的 机 械 作 用 由 压 力 差 产 生 由 于 超 声 振 动 对 人 体 发 生 的 机 械 作 用, 使 组 织 质 点 交 替 地 压 缩 和 伸 张 产 生 正 压 和 负 压 的 波 动 ( 即 压 力 差, 在 治 疗 剂 量 下, 每 一 细 胞 均 受 4~8mg 压 力 变 化 影 响 ), 从 而 使 组 织 细 胞 发 生 容 积 和 运 动 的 变 化, 进 一 步 引 起 较 强 的 细 胞 质 运 动, 并 刺 激 半 透 膜 的 弥 散 过 程, 这 种 现 象 被 称 为 超 声 波 对 组 织 的 细 胞 按 摩 或 微 细 按 摩 作 用 (2) 速 度 差 : 驻 场 波 中 的 机 械 作 用 有 速 度 差 产 生 驻 波 是 由 前 进 波 和 反 射 波 的 干 涉 而 形 成, 当 超 声 波 的 声 头 与 反 射 面 的 距 离 为 半 波 长 的 整 数 倍 时, 入 射 波 ( 前 进 波 ) 与 反 射 波 的 叠 加 产 生 干 涉, 形 成 驻 波 驻 波 在 超 声 波 的 生 理 作 用 中 起 着 很 大 的 作 用, 可 影 响 介 质 张 力 压 力 及 质 点 的 加 速 度 在 超 声 波 治 疗 时, 机 体 体 液 中 离 子 由 于 质 量 不 同 获 得 不 同 的 加 速 度, 这 种 离 子 之 间 的 速 度 差 使 其 产 生 相 对 运 动, 表 现 出 427

428 摩 擦 力 2. 生 物 效 应 以 上 的 作 用 可 引 起 细 胞 功 能 的 改 变, 引 起 生 物 体 的 许 多 反 应, 主 要 表 现 在 以 下 几 个 反 面 (1) 改 善 组 织 营 养 : 可 促 进 生 物 体 局 部 的 血 液 淋 巴 循 环, 加 强 新 陈 代 谢, 提 高 组 织 的 再 生 能 力 和 营 养 状 况 ; 所 以, 超 声 治 疗 营 养 不 良 性 溃 疡 等 一 些 局 部 循 环 障 碍 性 疾 病, 能 获 得 较 好 的 疗 效 (2) 镇 痛 : 可 使 脊 椎 反 射 幅 度 降 低, 反 射 传 递 受 抑 制, 神 经 组 织 的 生 物 电 活 动 性 降 低 ; 因 此, 超 声 波 具 有 明 显 的 镇 痛 作 用 (3) 软 化 癫 痕 : 可 使 坚 硬 的 结 缔 组 织 延 长 变 软 用 于 治 疗 癫 痕 硬 皮 症 及 挛 缩 等 (4) 杀 菌 : 当 应 用 大 剂 量 的 超 声 波 时, 其 机 械 作 用 可 引 起 生 物 体 破 环 性 改 变 ; 因 此, 可 利 用 此 作 用 杀 灭 细 菌, 常 用 于 饮 水 消 毒 对 超 声 波 最 敏 感 的 是 丝 状 菌, 其 次 是 杆 菌, 球 菌 最 不 敏 感, 这 与 细 菌 形 态 有 关 ( 二 ) 温 热 作 用 超 声 波 作 用 于 机 体 可 产 生 热, 这 种 内 生 热 的 形 成, 主 要 是 组 织 吸 收 声 能 的 结 果 1. 产 热 原 因 超 声 振 动 在 介 质 中 传 播 是 转 变 成 热 能, 组 织 细 胞 周 期 性 紧 缩, 引 起 温 度 增 高, 这 种 温 度 增 高 发 生 在 超 声 波 压 缩 相 位 中, 声 能 在 不 同 的 组 织 界 面 反 射 形 成 热, 体 液 或 组 织 中 的 空 化 作 用 产 生 局 部 高 温 2. 影 响 产 热 量 的 因 素 主 要 与 超 声 剂 量 频 率 及 介 质 性 质 有 关 (1) 剂 量 : 声 强 越 大, 受 作 用 生 物 组 织 内 的 产 热 量 越 大 ( 表 23-4), 428

429 临 床 常 用 超 声 治 疗 剂 量 为 0.1~2.5W/cm2, 同 时 在 治 疗 过 程 中, 需 不 时 移 动 声 头 辐 射 位 置, 以 防 止 因 局 部 作 用 时 过 长, 剂 量 过 大 导 致 的 温 度 过 高 (2) 频 率 : 不 同 的 频 率 的 超 声 在 介 质 内 穿 透 深 度 不 同, 频 率 越 高, 吸 收 越 多, 产 热 越 多 (3) 介 质 性 质 : 作 为 超 声 传 播 介 质 的 各 种 生 物 组 织 对 超 声 波 的 吸 收 量 各 有 差 异, 产 热 也 不 同 生 物 组 织 的 动 力 学 黏 滞 性 越 高, 半 价 层 越 小, 吸 收 能 量 越 多, 产 热 越 多 同 种 剂 量 下, 骨 与 结 缔 组 织 产 热 最 多, 脂 肪 和 血 液 最 少 3. 生 物 效 应 与 高 频 透 热 和 其 他 温 热 疗 法 相 比, 超 声 的 温 热 作 用 有 以 下 特 点 : (1) 产 热 不 均 匀 : 在 两 种 不 同 组 织 的 界 面 上 产 热 较 多, 如 : 在 机 体 内 的 肌 腱, 韧 带 附 着 处, 关 节 的 软 骨 面, 骨 皮 质, 骨 膜 等 处 产 热 较 多 ; 接 近 骨 组 织, 远 离 声 头 的 软 组 织 比 远 离 骨 组 织, 接 近 声 头 的 软 组 织 产 热 更 多 这 在 关 节, 韧 带 等 运 动 创 伤 的 治 疗 上 有 重 要 意 义 (2) 血 液 循 环 影 响 局 部 升 温 : 超 声 波 产 生 的 热 有 79%~82% 经 血 液 循 环 带 走,18%~21% 的 热 由 临 近 组 织 的 热 传 导 散 热 因 此, 当 超 声 波 作 用 于 缺 少 血 液 循 环 的 组 织 时, 如 角 膜, 晶 体, 玻 璃 体, 睾 丸 等 应 十 分 注 429

430 意, 以 免 过 热 而 发 生 损 害 ( 三 ) 理 化 作 用 超 声 波 的 机 械 作 用 和 温 热 作 用, 可 引 发 一 些 物 理 化 学 变 化 1. 空 化 作 用 超 声 作 用 下 的 空 化 是 指 超 声 所 致 介 质 中 气 体 或 充 气 空 隙 形 成, 发 展 和 波 动 的 动 力 学 过 程 又 分 为 稳 态 空 化 和 瞬 间 空 化, 瞬 间 空 化 易 使 处 于 空 化 附 近 的 细 胞 等 生 物 体 受 到 严 重 的 损 伤 空 化 作 用 需 要 高 声 强 及 较 低 的 频 率, 机 体 在 800KHZ 频 率 以 上 的 超 声 波 作 用 下 发 生 空 化 的 现 象 极 少, 故 在 常 温 理 疗 中 意 义 不 大 2. 氢 离 子 浓 度 的 改 变 超 声 波 作 用 下 使 组 织 PH 向 碱 性 方 面 转 化, 可 缓 解 炎 症 组 织 局 部 的 酸 中 毒, 减 轻 疼 痛, 有 利 于 炎 症 的 修 复 超 声 波 还 可 使 细 胞 膜 通 透 性 增 高, 促 进 药 物 解 距, 因 而 在 超 声 作 用 下 药 物 易 透 入 菌 体 3. 对 酶 活 性 蛋 白 质 合 成 的 影 响 超 声 波 能 使 复 杂 的 蛋 白 质 较 快 地 解 聚 为 普 通 的 有 机 分 子, 影 响 许 多 酶 的 活 性, 例 如 可 使 关 节 内 还 原 酶 水 解 酶 活 性 增 强, 这 在 超 声 波 治 疗 中 起 重 要 作 用 此 外, 细 胞 线 粒 体 核 酸 对 超 声 的 作 用 非 常 敏 感, 低 强 度 超 声 波 可 使 细 胞 内 的 胸 腺 核 酸 含 量 增 加, 从 而 影 响 蛋 白 的 合 成, 刺 激 细 胞 生 长, 促 进 物 质 代 谢 4. 对 自 由 基 的 影 响 在 高 强 度 的 超 声 波 作 用 下, 组 织 内 可 生 成 许 多 高 活 性 的 自 由 基, 加 速 组 织 氧 化 还 原 的 过 程 ; 还 可 破 坏 氨 基 酸 脱 氢 分 裂 肽 键 及 凝 固 蛋 白 质 等, 这 在 超 声 治 癌 中 有 重 要 意 义 5. 弥 散 作 用 超 声 波 可 以 提 高 生 物 膜 的 通 透 性, 增 加 弥 散 作 用 超 声 430

431 波 作 用 后, 细 胞 膜 对 钾 钙 离 子 的 通 透 性 发 生 较 强 的 改 变, 促 进 了 物 质 交 换, 使 代 谢 加 速, 组 织 改 善 营 养 6. 触 变 作 用 在 超 声 波 的 作 用 下, 组 织 胶 体 液 中 分 散 质 和 分 散 相 重 新 分 配, 可 以 是 凝 胶 状 态 变 成 溶 胶 状 态 因 此 超 声 波 对 一 些 与 组 织 缺 水 有 关 的 病 理 改 变 疾 病, 如 : 类 风 湿 关 节 炎, 肌 肉 韧 带 肌 腱 等 退 行 性 疾 病, 有 较 好 的 治 疗 作 用 二 作 用 机 制 ( 一 ) 直 接 作 用 在 超 声 波 的 作 用 下, 局 部 组 织 的 血 管 扩 张, 血 液 加 速, 细 胞 膜 的 通 透 性 增 加, 代 谢 旺 盛, 血 中 PH 值 碱 性 化, 酶 的 活 性 增 强, 使 损 伤 的 组 织 修 复 和 组 织 器 官 的 功 能 恢 复 正 常 ( 二 ) 神 经 - 体 液 作 用 在 超 声 波 的 作 用 下, 产 生 局 部 的 生 物 物 理 变 化, 从 而 影 响 局 部 的 木 梢 神 经 感 受 器, 通 过 神 经 传 到 中 枢, 反 射 性 影 响 体 液 系 统, 起 到 治 疗 作 用 如 超 声 波 作 用 于 腰 骶 部 可 以 使 下 肢 皮 肤 的 温 度 增 高 ( 三 ) 细 胞 分 子 水 平 的 作 用 1. 高 强 度 的 超 声 波 可 以 使 组 织 液 电 离 产 生 自 由 基, 自 由 基 有 极 强 的 氧 化 作 用, 在 极 短 的 时 间 内 引 起 一 系 列 的 连 锁 反 应, 继 而 产 生 生 化 反 应 2. 在 中 等 强 度 超 声 波 的 作 用 下, 产 生 较 强 的 细 胞 原 浆 微 流 促 进 细 胞 内 容 物 的 移 动, 改 变 细 胞 内 各 空 间 的 相 对 位 置 细 胞 的 超 微 结 构 中 线 粒 体 对 超 声 波 最 为 敏 感, 而 线 粒 体 是 细 胞 的 能 量 工 厂, 因 此 超 声 波 对 物 质 代 谢 有 重 要 作 用 而 且, 超 声 波 还 能 影 响 细 胞 膜 对, 离 子 的 431

432 通 透 性, 改 变 细 胞 膜 内 外 离 子 的 浓 度 比 例, 从 而 改 变 膜 电 位, 产 生 治 疗 作 用 3. 低 浓 度 的 超 声 波 能 刺 激 细 胞 内 蛋 白 质 复 合 物 的 合 成 过 程, 加 速 组 织 修 复 在 超 声 波 的 作 用 下 组 织 蛋 白 的 -SH 增 加, 进 而 -SH 化 合 物 增 加, 而 SH 化 合 物 对 体 内 的 许 多 活 性 物 物 质, 如 酶 维 生 素 激 素 神 经 介 质 有 显 著 的 还 原 作 用 体 内 各 组 织 对 超 声 波 敏 感 性 不 同, 在 不 同 物 理 参 量 及 使 用 方 法 的 超 声 波 的 作 用 下, 产 生 的 生 物 反 应 也 不 同 同 时, 超 声 波 具 有 其 他 物 理 因 子 对 机 体 组 织 器 官 作 用 的 共 同 特 点, 即 低 强 度 中 小 剂 量 超 声 波 (0.1~2.5W/ ) 起 刺 激 调 节 作 用, 不 引 起 或 仅 引 起 轻 微 的 可 逆 性 组 织 形 态 学 改 变, 其 生 物 学 作 用 直 接 或 间 接 表 现 为 治 疗 作 用 ; 高 强 度 大 剂 量 超 声 波 ( 3W/cm2) 起 抑 制 或 破 坏 作 用, 可 造 成 组 织 形 态 结 构 上 不 可 逆 性 变 化 三 对 组 织 器 官 的 影 响 1. 对 神 经 系 统 的 影 响 神 经 系 统 对 超 声 波 非 常 敏 感, 且 中 枢 神 经 敏 感 性 高 于 周 围 神 经, 神 经 元 的 敏 感 性 高 于 神 经 纤 维 和 胶 质 细 胞 (1) 中 枢 神 经 : 脑 组 织 对 超 声 波 异 常 敏 感, 用 连 续 超 声 波 较 大 计 量, 尤 其 是 固 定 法 直 接 作 用 于 脑 组 织, 可 造 成 不 可 逆 的 损 伤, 因 此, 脑 部 曾 被 认 为 是 超 声 波 治 疗 的 禁 区 但 是, 自 20 世 纪 70 年 代 开 始, 国 内 不 少 单 位 通 过 实 验 研 究 和 临 床 实 践 证 明, 使 用 小 剂 量 (0.75~1.25W/cm2) 的 脉 冲 超 声 波 移 动 法 作 用 于 头 部 时, 由 于 大 部 分 超 声 波 能 量 被 头 皮 及 颅 骨 吸 收 和 反 射, 透 入 颅 内 的 超 声 波 只 有 2.5%~20%, 对 脑 实 质 无 损 坏, 对 脑 卒 中 脑 外 伤 脑 瘫 及 其 他 神 经 系 统 疾 病 有 一 定 疗 效 432

433 (2) 周 围 神 经 : 超 声 波 作 用 于 正 常 神 经 组 织, 一 定 剂 量 内 神 经 的 兴 奋 性 增 高, 传 导 速 度 加 快, 还 可 以 促 进 损 伤 神 经 的 愈 合 对 神 疾 经 炎 神 经 痛 等 周 围 神 经 疾 患 有 明 显 的 镇 痛 作 用 ; 超 过 一 定 计 量 时, 将 损 伤 周 围 神 经 组 织, 导 致 神 经 功 能 和 形 态 上 的 不 可 逆 改 变 (3) 自 主 神 经 : 超 声 对 自 主 神 经 有 明 显 的 作 用 用 1W/cm2 超 声 波 作 用 于 星 状 神 经 节, 手 指 皮 温 可 上 升 3 ; 作 用 于 腰 交 感 神 经 节, 可 使 同 侧 下 肢 远 端 的 血 液 循 环 加 快 皮 温 升 高 因 此, 可 通 过 超 声 波 对 自 主 神 经 的 作 用 来 治 疗 支 气 管 哮 喘 和 胃 及 十 二 指 肠 溃 疡 等 疾 病 2 对 心 脏 的 作 用 房 室 束 对 超 声 波 的 作 用 非 常 敏 感, 小 剂 量 超 声 波 对 心 电 图 无 影 响, 用 0.75~1.25W/cm^2 的 脉 冲 超 声 移 位 法 作 用 于 心 前 区, 对 冠 心 病 患 者 有 扩 张 冠 状 动 脉 及 解 除 血 管 痉 挛 的 作 大 剂 量 超 声 波 可 引 起 心 脏 活 动 能 力 及 节 律 地 改 变, 改 慢 心 率, 诱 发 心 绞 痛, 严 重 时 可 发 生 心 律 失 常, 导 致 心 搏 骤 停 3. 对 骨 骼 的 作 用 在 超 声 波 的 作 用 下, 骨 膜 部 位 由 于 界 面 反 射 会 聚 积 较 大 能 量, 剂 量 过 大 时 可 引 起 骨 膜 疼 痛 小 剂 量 超 声 波 ( 连 续 式 0.1~ 0.4W/cm2 脉 冲 式 0.4~1W/cm2) 可 促 进 骨 痂 生 长 中 等 剂 量 超 声 波 (1~2W/cm2) 可 引 起 骨 发 育 不 全, 因 此 对 幼 儿 骨 骺 处 禁 用 超 声 ; 大 剂 量 超 声 波 则 使 骨 愈 合 迟 缓, 并 损 害 骨 髓, 一 般 认 为 超 声 波 移 动 法 大 于 3.25W/cm2 的 治 疗 剂 量 为 危 险 剂 量 4. 对 肌 肉 及 结 缔 组 织 的 作 用 横 纹 肌 对 超 声 波 较 敏 感, 治 疗 剂 量 的 超 声 波 可 降 低 挛 缩 肌 肉 的 张 力, 使 肌 纤 维 松 弛 而 解 除 痉 挛 结 缔 组 织 对 超 声 波 敏 感 较 差 : 对 有 组 织 缺 损 的 伤 口, 小 剂 量 超 声 波 有 刺 激 结 缔 组 织 433

434 增 生 的 作 用 ; 对 过 度 增 生 的 结 缔 组 织 如 瘢 痕 及 增 生 性 骨 关 节 病, 中 等 剂 量 的 超 声 波 有 软 化 消 散 的 作 用 5. 对 皮 肤 的 作 用 人 体 不 同 部 位 的 皮 肤 对 超 声 波 的 敏 感 性 为 : 面 部 > 腹 部 > 四 肢 在 治 疗 剂 量 的 超 声 波 作 用 下, 皮 肤 有 轻 微 充 血 轻 微 刺 感 及 温 热 感, 但 无 明 显 红 斑, 可 改 善 皮 肤 营 养 促 进 真 皮 再 生, 汗 腺 分 泌 增 强, 但 也 有 少 数 汗 腺 分 泌 不 变 或 减 弱 用 固 定 法 或 用 较 大 剂 量 时, 皮 肤 可 有 明 显 热 感 及 灼 痛, 甚 至 会 引 起 表 皮 及 真 皮 坏 死 疼 痛 是 超 声 波 治 疗 剂 量 超 过 阈 值 得 标 志, 对 有 皮 肤 感 觉 障 碍 者, 应 注 意 观 察, 避 免 皮 肤 灼 伤 6. 对 眼 的 作 用 眼 具 有 球 体 形 态 液 体 成 分 层 次 多 等 解 剖 结 构 特 点, 对 超 声 波 的 作 用 敏 感, 容 易 产 生 热 积 聚 而 致 损 伤 小 剂 量 超 声 波 ( 脉 冲 式 0.4~0.6W/cm2,3~6 分 钟 ) 可 减 轻 炎 症 反 应, 改 善 血 液 循 环, 促 进 炎 症 吸 收 及 组 织 修 复, 刺 激 角 膜 再 生, 对 玻 璃 体 混 浊 眼 内 出 血 视 网 膜 炎 外 伤 性 白 内 障 等 眼 科 疾 病 有 较 好 的 疗 效 ; 大 剂 量 超 声 波 可 引 起 结 膜 充 血 角 膜 水 肿 晶 体 损 害 性 白 内 障 交 感 性 眼 炎 等 损 伤 7 对 生 殖 系 统 的 作 用 不 同 性 别 的 生 殖 系 统 及 腺 体, 对 超 声 波 均 很 敏 感 小 剂 量 超 声 波 可 刺 激 卵 巢 功 能, 促 进 卵 泡 的 形 成, 子 宫 内 膜 蜕 变 周 期 提 前 ; 可 以 防 止 盆 腔 附 件 组 织 内 渗 出 物 机 化, 促 进 输 卵 管 通 畅, 减 少 粘 连, 软 化 瘢 痕 ; 并 可 增 加 精 子 活 动 性, 有 利 于 增 加 受 孕 率, 故 可 用 于 治 疗 由 上 述 原 因 引 起 的 不 孕 症 国 内 外 应 用 中 等 剂 量 的 超 声 波 (1~2W/cm^2,10~15 分 钟, 作 用 1~2 次 ) 进 行 抑 制 精 子 生 成 的 实 验 研 434

435 究 较 多, 以 探 索 一 种 男 性 的 可 逆 性 避 孕 方 法 大 剂 量 超 声 波 则 可 引 起 卵 巢 及 睾 丸 的 破 坏 性 损 害 超 声 对 染 色 体 胚 胎 发 育 亦 有 影 响, 可 以 造 成 胎 儿 畸 形 和 流 产, 因 此 对 孕 妇 不 宜 做 腹 部 治 疗 8 其 他 系 统 适 量 超 声 作 用 下, 可 见 肾 毛 细 血 管 小 静 脉 扩 张 和 充 血, 胃 肠 分 泌 和 蠕 动 增 强 ; 作 用 于 甲 状 腺 区, 可 促 进 甲 状 腺 吸 收 碘 的 功 能 第 三 节 治 疗 技 术 一 设 备 1 主 要 结 构 超 声 波 治 疗 机 由 高 频 振 荡 发 生 器 和 输 出 生 头 ( 超 声 换 能 器 ) 两 部 分 组 成 常 用 频 率 有 0.8MHz 1 MHz 3.2 MHz; 声 头 直 径 有 1cm,2cm,3cm 等 多 种 2 输 出 形 式 (1) 连 续 超 声 波 : 在 治 疗 过 程 中, 声 头 连 续 不 断 地 辐 射 出 声 能 作 用 于 机 体 此 作 用 均 匀, 产 热 效 应 较 大 (2) 脉 冲 超 声 波 : 在 治 疗 过 程 中, 声 头 间 断 地 辐 射 出 声 能 作 用 于 机 体, 通 断 比 有 1:2 1:5 1:10 1:20 等 此 作 用 产 热 较 小, 既 可 减 少 在 较 大 治 疗 强 度 超 声 辐 射 下 所 引 起 的 组 织 过 热 危 险, 又 可 充 分 发 挥 超 声 波 的 机 械 效 应 3 耦 合 剂 是 用 于 声 头 与 皮 肤 之 间, 以 填 塞 空 隙, 既 能 防 止 应 有 空 气 层 而 产 生 的 界 面 反 射, 又 能 有 利 于 超 声 能 量 通 过 的 一 种 液 体, 又 称 接 触 剂 选 择 的 耦 合 剂 声 阻 应 介 于 声 头 材 料 与 皮 肤 之 间, 以 减 少 超 声 波 在 皮 肤 界 面 的 反 射 消 耗 常 用 偶 联 剂 有 煮 沸 过 的 水 液 体 石 蜡 甘 油 凡 士 林 蓖 麻 油, 还 有 按 一 定 比 例 配 置 的 各 种 复 合 乳 剂 ( 水 油 435

436 胶 的 混 合 物 ) 液 体 凝 胶 等, 以 适 应 临 床 的 不 同 用 途 4 辅 助 设 备 是 为 超 声 波 的 特 殊 治 疗 或 操 作 方 便 而 配 备 的 附 件, 如 水 槽 水 枕 水 袋 水 漏 斗 反 射 器 等 二 治 疗 方 法 ( 一 ) 常 规 剂 量 超 声 波 常 用 治 疗 强 度 一 般 小 于 3W/cm^2, 可 分 为 三 种 剂 量 : 0.1~1W/cm^2 为 小 剂 量,1~2W/cm^2 为 中 等 剂 量,2~3W/cm^2 为 大 剂 量 ; 在 实 际 应 用 中 多 采 用 低 中 等 剂 量, 脉 冲 法 水 下 法, 水 枕 法 时 剂 量 可 稍 大 ( 表 13-5) 主 要 治 疗 方 法 有 直 接 治 疗 法 和 间 接 治 疗 治 疗 法 ( 二 ) 操 作 方 法 1 直 接 治 疗 法 指 将 声 头 直 接 压 在 治 疗 部 位 进 行 治 疗, 又 分 为 移 位 法 和 固 定 法 两 种 表 23-5 超 声 强 度 等 级 表 ( 单 位 :W/cm²) 治 疗 方 法 固 定 法 移 动 法 强 度 等 级 低 中 高 低 中 高 连 续 式 0.1~ ~ ~ ~0.8 1~ ~2 脉 冲 式 0.3~ ~ ~ ~

437 1.5~2 2~2.5 (1) 移 动 法 : 该 法 最 为 常 用 1 先 在 治 疗 部 位 涂 上 耦 合 剂, 声 头 轻 压 接 触 身 体 ;2 接 通 电 源 调 节 治 疗 时 间 及 输 出 剂 量 后, 在 治 疗 部 位 缓 慢 往 返 或 回 旋 移 动, 移 动 速 度 根 据 声 头 面 积 和 治 疗 治 疗 面 积 进 行 调 整, 一 般 为 2~3cm/s;3 常 用 强 度 为 0.5~2.5W/ cm², 头 部 可 选 用 脉 冲 超 声, 输 出 强 度 由 0.75~1W/ cm² 逐 渐 增 至 1.5W/ cm², 眼 部 治 疗 用 脉 冲 超 声, 输 出 强 度 0.5~0.75W/ cm²;4 每 次 治 疗 时 间 5~10 分 钟, 大 面 积 移 动 时 可 适 当 延 长 至 10~20 分 钟 ;5 治 疗 结 束 时, 将 超 声 输 出 调 回 0 位, 关 闭 电 源, 取 出 声 头 ;6 一 般 治 疗 6~10 次 为 一 个 疗 程, 慢 性 病 10~15 次, 每 日 或 隔 日 1 次, 疗 程 间 隔 1~2 周 如 需 治 疗 3~ 4 个 疗 程 者, 则 第 2 疗 程 以 后 间 隔 时 间 应 适 当 延 长 (2) 固 定 法 : 此 法 用 于 痛 穴 穴 位 神 经 根 或 病 变 很 小 部 位 的 超 声 治 疗 1 在 治 疗 部 位 涂 以 耦 合 剂, 声 头 以 适 当 压 力 固 定 于 治 疗 部 位 ;2 治 疗 剂 量 宜 小, 常 用 超 声 强 度 为 0.1~0.5W/ cm², 其 最 大 量 约 为 移 动 法 的 1/3;3 每 次 治 疗 时 间 为 3~5 分 钟 ;4 开 同 关 闭 电 源 顺 序 及 治 疗 疗 程 与 移 动 法 相 同 ;5 固 定 法 易 在 不 同 组 织 的 分 界 面 上 产 生 强 烈 的 温 热 作 用 及 骨 膜 疼 痛 反 应, 治 疗 时 如 果 出 现 治 疗 部 位 过 热 或 疼 痛, 应 移 动 声 头 或 降 低 强 度, 避 免 发 生 灼 伤 2. 间 接 治 疗 法 指 声 头 通 过 水 水 袋 等 介 质 或 辅 助 器, 间 接 作 用 于 治 疗 部 位 的 一 种 治 疗 方 法, 又 分 为 水 下 法 和 辅 助 器 治 疗 法 两 种 (1) 水 下 法 : 此 法 的 优 点 是 声 波 不 仅 能 垂 直 且 能 倾 斜 成 束 状 辐 射 到 437

438 治 疗 部 位, 还 可 通 过 水 使 超 声 波 传 到 完 全, 常 用 于 治 疗 表 面 形 状 不 规 则 有 局 部 剧 痛 不 能 直 接 接 触 治 疗 的 部 位, 如 肘 腕 手 指 踝 趾 关 节 开 放 性 创 伤 溃 疡 等 治 疗 方 法 :1 将 声 头 与 患 者 手 足 等 治 疗 部 位 浸 入 36~38 温 开 水 中, 声 头 距 离 治 疗 部 位 1~5cm;2 接 通 电 源, 调 节 治 疗 时 间 及 输 出 剂 量, 声 头 做 缓 慢 往 返 移 动 ;3 治 疗 剂 量 时 间 疗 程 关 闭 电 源 顺 序 与 直 接 治 疗 法 的 移 动 法 相 同 (2) 辅 助 器 治 疗 法 : 对 于 某 些 部 位 如 养 面 部 颈 部 脊 柱 关 节 阴 道 前 列 腺 牙 齿 等 不 平 之 处, 必 须 借 用 水 枕 水 袋 等 辅 助 器 与 治 疗 部 位 紧 密 接 触, 使 治 疗 部 位 上 所 有 不 平 之 处 均 得 到 超 声 治 疗 治 疗 方 法 :1 在 水 枕 或 水 袋 与 皮 肤 及 声 头 之 间 均 涂 以 耦 合 剂 ;2 将 声 头 以 适 当 压 力 置 于 水 枕 或 水 袋 上, 接 通 电 源, 调 节 治 疗 时 间 及 输 出 剂 量 ;3 治 疗 剂 量 时 间 疗 程 关 闭 电 源 顺 序 与 直 接 治 疗 法 的 固 定 法 相 同 三 临 床 应 用 ( 一 ) 适 应 证 1. 软 组 织 损 伤 肱 骨 外 上 髁 炎 ( 网 球 肘 ) 肩 撞 击 综 合 征 肌 肉 劳 损 软 组 织 扭 挫 伤 血 肿 机 化 腱 鞘 炎 瘢 痕 组 织 注 射 后 硬 结 冻 伤 冻 疮 2. 骨 关 节 病 颈 椎 病 肩 周 炎 强 直 性 脊 柱 炎 四 肢 慢 性 关 节 炎 腰 椎 间 盘 突 出 症 半 月 板 损 伤 髌 骨 软 化 症 骨 折 颞 颌 关 节 功 能 紊 乱 438

439 3. 神 经 系 统 疾 病 脑 卒 中 脑 外 伤 后 遗 症 脑 瘫 面 神 经 炎 痴 呆, 以 及 各 种 神 经 性 痛 : 如 三 叉 神 经 痛 肋 间 神 经 痛 坐 骨 神 经 痛 幻 肢 痛 带 状 疱 疹 后 遗 神 经 痛 4. 眼 科 疾 病 睑 板 腺 囊 肿 外 伤 性 白 内 障 中 心 性 视 网 膜 炎 玻 璃 体 混 浊 等 5. 内 科 疾 病 冠 心 病 慢 性 支 气 管 炎 慢 性 胃 炎 胆 囊 炎 胃 十 二 指 肠 溃 疡 功 能 性 便 秘 等 6. 泌 尿 生 殖 系 统 疾 病 尿 路 结 石 前 列 腺 炎 附 睾 淤 积 症 阴 茎 硬 结 慢 性 盆 腔 炎 附 件 炎 输 卵 管 闭 塞 痛 经 等 7. 其 它 早 期 乳 腺 炎 肢 体 溃 疡 带 状 疱 疹 雷 诺 病 乳 突 炎 耳 鸣 耳 聋 等 ( 二 ) 禁 忌 症 1. 活 动 性 肺 结 核 严 重 支 气 管 扩 张 出 血 倾 向 消 化 道 大 面 积 溃 疡 2. 心 绞 痛 心 力 衰 竭, 安 装 心 脏 起 搏 器 心 脏 支 架 者, 严 重 心 脏 病 的 心 区 和 交 感 神 经 节 及 迷 走 神 经 部 位 3. 多 发 性 血 管 硬 化, 血 栓 性 静 脉 炎 4. 化 脓 性 炎 症 记 性 败 血 症 持 续 性 高 热 5. 恶 性 肿 瘤 ( 超 声 治 癌 技 术 除 外 ) 6. 孕 妇 的 下 腹 部 小 儿 骨 骺 部 禁 用 头 部 眼 生 殖 器 等 部 位 治 疗 时, 剂 量 应 严 格 把 握 7. 高 度 近 视 患 者 的 眼 部 及 邻 近 部 位 439

440 8. 放 射 线 或 同 位 素 治 疗 期 间 及 治 疗 后 半 年 内 ( 三 ) 慎 用 范 围 1. 心 脑 眼 生 殖 器 官 这 些 器 官 对 超 声 波 敏 感, 禁 用 大 剂 量, 以 免 造 成 组 织 损 伤 2. 血 栓 性 静 脉 炎 以 往 禁 用 现 有 报 道 对 该 病 治 疗 效 果 好, 治 疗 时 也 要 注 意 剂 量, 避 免 血 栓 脱 落 造 成 重 要 器 官 栓 塞 3. 心 脏 疾 病 尤 其 是 心 功 能 不 全 的 患 者, 治 疗 剂 量 要 小, 治 疗 过 程 中 注 意 观 察 反 应 4. 植 入 心 脏 起 搏 器 的 患 者 应 用 时 注 意 观 察, 防 止 超 声 波 对 此 造 成 不 良 影 响 5. 糖 尿 病 患 者 有 报 道 超 声 波 治 疗 期 间 血 糖 可 下 降, 不 在 餐 前 进 行 超 声 波 治 疗, 并 采 用 低 强 度 短 时 间 6. 皮 肤 感 觉 迟 钝 区 域 应 慎 用 ( 四 ) 注 意 事 项 1. 熟 悉 仪 器 性 能, 定 期 测 定 超 声 治 疗 仪 输 出 强 度, 确 保 超 声 治 疗 的 剂 量 准 确 2. 治 疗 时 首 先 将 声 头 接 触 治 疗 部 位 或 浸 入 水 中, 方 能 调 节 输 出, 切 记 声 头 空 载, 同 时 应 避 免 碰 撞 声 头 3. 治 疗 中 声 头 应 紧 贴 皮 肤, 皮 肤 与 声 头 间 不 应 留 有 任 何 细 微 空 隙 ; 移 动 法 治 疗 时 勿 停 止 不 动, 以 免 引 起 疼 痛 反 应 4. 治 疗 过 程 中 紧 密 观 察 患 者 反 应 以 及 仪 器 的 工 作 状 态, 如 治 疗 部 位 过 热 或 疼 痛, 应 暂 停 治 疗, 找 出 原 因, 予 以 处 理, 避 免 发 生 灼 伤 440

441 5. 水 袋 法 与 水 下 法 治 疗 时, 应 采 用 温 开 水 缓 慢 灌 入, 水 中 及 皮 肤 上 不 得 有 气 泡 6. 进 行 胃 肠 治 疗 时, 治 疗 前 患 者 应 饮 温 开 水 300ml 左 右, 坐 位 进 行 治 疗 7. 治 疗 过 程 中 不 得 卷 曲 或 扭 转 仪 器 导 线 ; 注 意 仪 器 和 声 头 的 散 热, 如 有 过 热 应 暂 时 停 机 一 段 时 间, 在 继 续 使 用 8. 治 疗 结 束 时, 将 超 声 输 出 调 回 0 位, 关 闭 电 源 后 方 可 将 声 头 移 开 9. 应 注 意 不 能 用 增 大 强 度 来 缩 短 治 疗 时 间, 也 不 能 用 延 长 时 间 来 降 低 治 疗 强 度 第 四 节 几 种 常 见 超 声 波 综 合 治 疗 法 讲 超 声 治 疗 与 其 他 物 理 因 子 或 化 学 治 疗 技 术 相 结 合, 共 同 作 用 于 机 体 以 治 疗 疾 病, 从 而 达 到 比 单 一 治 疗 更 好 的 疗 效, 这 种 联 合 方 法 称 为 超 声 综 合 治 疗 法 包 括 : 超 声 雾 化 吸 入 疗 法 ; 超 声 - 间 动 电 疗 法 超 声 药 物 透 入 疗 法 ; 其 他 还 有 应 用 超 声 波 破 坏 性 作 用 的 大 剂 量 治 疗 法 一 超 声 雾 化 吸 入 疗 法 利 用 超 声 的 空 化 作 用, 十 液 体 在 气 相 中 分 散, 将 药 液 变 成 微 细 的 雾 状 颗 粒 ( 气 溶 胶 ), 通 过 吸 入 进 入 呼 吸 道, 直 接 作 用 于 呼 吸 道 局 部 病 灶 的 一 种 治 疗 方 法, 称 为 超 声 雾 化 吸 入 疗 法 通 常 情 况 下, 液 体 能 承 受 441

442 较 大 的 压 力, 但 不 能 承 受 巨 大 的 牵 拉 力 当 高 强 度 超 声 在 液 体 中 传 播 时, 对 液 体 的 牵 拉 力 超 过 了 液 体 的 内 聚 力, 使 得 液 体 被 分 裂 成 直 径 约 1~8μm 的 微 小 雾 粒 1. 治 疗 作 用 超 声 雾 化 微 粒 可 深 达 肺 泡, 在 各 级 气 道 黏 膜 和 肺 泡 表 面 留 附 沉 积, 而 直 接 作 用 于 病 灶 局 部, 使 药 物 在 呼 吸 道 病 变 的 浓 度 远 远 高 于 其 他 给 药 方 法, 从 而 加 速 岁 炎 症 过 程 的 控 制, 解 除 支 气 管 痉 挛 及 黏 膜 水 肿, 促 进 支 气 管 分 泌 物 液 化 排 出, 改 善 同 期 功 能 ; 又 可 节 省 用 药, 减 少 不 良 反 应 2. 治 疗 设 备 超 声 雾 化 器 : 由 高 频 振 荡 器 超 声 换 能 器 水 槽 雾 化 罐 构 成, 常 用 频 率 1.3~2.5MHz, 超 声 能 通 过 水 槽 传 递 至 雾 化 罐 底 部, 经 透 声 膜 凹 面 聚 焦 于 罐 内 液 体, 形 成 微 细 的 雾 粒 雾 化 液 : 雾 化 液 由 药 物 加 生 理 盐 水 20~30ml 稀 释 而 成, 根 据 病 情 选 择 水 溶 性 无 刺 激 性 药 物, 常 用 的 雾 化 药 物 有 化 痰 剂 平 喘 剂 激 素 抗 生 素 等 3. 治 疗 方 法 3.1 将 冷 蒸 馏 水 250ml 加 入 雾 化 器 水 槽 内, 检 查 超 声 雾 化 器 各 部 位 连 接 是 否 良 好, 给 多 个 患 者 连 续 治 疗 时 注 意 槽 中 水 位, 及 时 添 加 3.2 讲 所 需 吸 入 的 雾 化 液 放 入 雾 化 罐 中, 一 般 成 人 约 为 30ml, 儿 童 约 为 15~20ml, 将 雾 化 罐 放 入 水 槽 内 嵌 紧, 开 启 电 源, 调 节 雾 化 量 1) 给 患 者 接 上 面 罩 或 口 含 管 在, 嘱 患 者 做 慢 而 深 的 呼 吸 2) 每 次 治 疗 10~20 分 钟, 治 疗 中 应 密 切 观 察 患 者 有 无 呛 咳 支 气 管 痉 挛 等 不 适 反 应, 雾 化 吸 入 后, 取 下 面 罩 或 口 含 管 放 回 消 毒 液 中 侵 泡 消 毒 442

443 3) 治 疗 结 束, 先 关 雾 化 开 关, 再 关 电 源 开 关, 拔 出 电 源 4) 给 另 一 患 者 治 疗 时, 应 更 换 消 毒 面 具 和 螺 纹 管, 依 上 法 进 行 治 疗 5) 每 日 工 作 结 束 后, 面 具 和 螺 纹 管 侵 泡 消 毒 30 分 钟 后 晾 干 备 用, 倒 去 剩 余 雾 化 液 及 槽 内 余 水, 清 洁 网 雾 化 罐 及 水 槽 4. 适 应 症 咽 喉 炎 扁 桃 体 炎 气 管 炎 支 气 管 炎 肺 炎 等 ; 支 气 管 哮 喘, 胸 部 肺 手 术 后 并 发 症 ; 呼 吸 道 湿 化 不 足 痰 液 粘 稠 排 痰 不 畅 痉 挛 性 咳 嗽 等 对 症 治 疗 5. 禁 忌 症 自 发 性 气 胸 重 度 肺 囊 肿 或 肺 大 炮 大 量 咯 血 严 重 心 胸 血 管 疾 病 等, 以 及 不 能 耐 受 此 治 疗 的 患 者 6. 注 意 事 项 (1) 雾 化 液 必 须 当 日 新 鲜 配 置, 事 先 应 了 解 患 者 有 无 药 物 过 敏 史, 对 吸 入 的 药 物 按 医 疗 常 规 做 药 物 过 敏 试 验 ;(2) 饭 后 或 体 力 劳 动 后 1.5 小 时 内 一 般 不 做 超 声 波 雾 化 吸 入 治 疗 ;(3) 治 疗 前 后 均 应 鼓 励 患 者 咳 嗽 排 痰, 治 疗 结 束 后 应 稍 事 休 息 ;(4) 治 疗 每 日 1~3ml\min 幼 儿 不 超 过 1ml\min 二 超 声 间 动 电 疗 法 该 疗 法 是 指 同 时 应 用 超 声 与 间 动 电 作 用 于 人 体, 以 治 疗 疾 病 的 一 种 方 法 治 疗 时 超 声 声 头 痛 以 间 动 电 流 作 为 间 动 电 疗 的 作 用 极, 非 作 用 极 则 固 定 在 机 体 的 相 应 部 位, 声 头 移 动 时, 同 时 又 超 声 和 间 动 电 流 作 用 人 体 1. 治 疗 作 用 超 声 间 动 电 疗 法 的 治 疗 作 用 由 超 声 波 的 机 械 振 动 对 组 织 产 生 的 微 细 按 摩 温 热 作 用 及 PH 改 变 而 引 起 的 止 痛 效 应, 与 间 动 电 443

444 的 扩 张 血 管 改 善 血 液 循 环 及 止 痛 作 用 叠 加 而 成 超 声 间 动 电 疗 法 具 有 以 下 作 用 特 点 :(1) 止 痛 作 用 因 两 种 物 理 因 子 的 综 合 而 加 强, 显 效 快 ;(2) 间 动 电 作 用 范 围 醉 着 超 声 声 头 的 大 范 围 移 动 而 扩 大 ;(3) 声 头 在 病 变 区 移 动 时, 常 出 现 局 限 的 感 觉 过 敏 区 和 特 征 性 带 条 状 皮 肤 发 红 区, 沿 此 区 治 疗, 可 获 得 较 好 疗 效 2. 治 疗 设 备 (1) 超 声 间 动 治 疗 仪 : 能 同 时 或 分 别 输 出 超 声 与 间 动 电 超 声 强 度 一 般 为 0.5W\cm2, 脉 冲 频 率 50HZ, 通 断 比 1:1 间 动 电 主 要 用 密 波 (DF), 不 能 用 直 流 成 分 ;(2) 附 件 声 头 间 动 电 电 极 导 电 接 触 剂 固 定 带 软 纸 和 75% 乙 醇 3. 治 疗 方 法 3.1 协 助 患 者 暴 露 治 疗 部 位, 涂 以 耦 合 剂 3.2 接 通 电 源, 超 声 声 头 接 阴 极 ( 作 用 极 ), 讲 间 动 电 阳 极 ( 非 作 用 极 ) 固 定 在 机 体 的 相 应 部 位, 一 般 治 疗 上 肢 时 置 于 肩 胛 间 区, 治 疗 下 肢 时 置 于 腰 骶 区 3.3 先 将 声 头 紧 贴 于 治 疗 部 位, 调 节 超 声 输 出 强 度 : 固 定 法 <0.5W\CM2, 移 动 法 0.5~1.5W\CM2, 再 调 节 间 动 电 输 出 至 合 适 剂 量, 一 般 治 疗 5~10 分 钟 3.4 治 疗 结 束 时, 先 关 间 动 电 输 出, 再 关 超 声 波 输 出 3.5 取 下 电 极 与 声 头, 关 闭 电 源 3.6 擦 净 声 头 与 皮 肤 上 的 接 触 剂, 并 用 75% 的 乙 醇 消 毒 声 头 除 超 声 间 动 电 疗 法 外, 还 有 超 声 脉 冲 电 疗 法 超 声 中 频 疗 法 等, 治 疗 技 术 临 床 应 用 同 超 声 间 动 电 疗 法 444

445 4. 临 床 应 用 (1) 适 应 症 : 神 经 性 疼 痛 神 经 炎 落 枕 偏 头 痛 肱 骨 外 上 髁 炎 颈 椎 病 肩 周 炎 关 节 痛 关 节 炎 腰 痛 瘢 痕 注 射 后 硬 结 运 动 创 伤 等 ;(2) 禁 忌 症 : 参 考 本 章 超 声 波 疗 法 中 的 禁 忌 症 5. 注 意 事 项 声 头 握 柄 上 应 有 绝 缘 材 料 保 护, 操 作 人 员 不 得 直 接 手 持 声 头 其 余 同 本 章 超 声 波 疗 法 中 的 注 意 事 项 三 超 声 药 物 透 入 疗 法 又 称 声 透 疗 法, 是 将 药 物 加 入 接 触 剂 中, 利 用 超 声 波 把 药 物 经 体 表 透 入 人 体 的 治 疗 方 法 可 以 根 据 药 物 性 能 配 成 水 剂 乳 剂 或 油 膏 等 作 为 接 触 剂, 此 法 兼 有 超 声 和 药 物 的 综 合 作 用 1. 治 疗 作 用 超 声 可 使 药 物 解 聚, 提 高 药 物 的 弥 散 作 用 和 组 织 渗 透 性, 使 药 物 易 于 通 过 皮 肤 或 黏 膜 而 进 入 体 内 超 声 药 物 透 入 疗 法 具 有 以 下 作 用 特 点 : (1) 不 仅 能 将 药 物 透 入 体 内, 还 可 保 持 原 有 药 物 性 能, 超 声 波 和 药 物 的 综 合 作 用 使 治 疗 效 果 得 到 加 强 (2) 可 将 整 个 药 物 分 子 透 入 体 内, 所 有 药 源 较 广, 不 限 于 电 离 和 水 溶 物 质 (3) 声 疗 法 与 直 流 电 导 入 不 同, 不 存 在 极 化 问 题, 无 电 刺 激 现 象, 不 发 生 电 灼 伤, 操 作 简 便 (4) 声 透 疗 法 的 缺 点 是 药 物 透 入 的 剂 量 和 深 度 不 易 测 定, 影 响 药 物 透 入 的 因 素 及 超 声 对 药 物 的 影 响 等 尚 需 进 一 步 研 究 2. 治 疗 方 法 445

446 (1) 超 声 药 物 透 入 疗 法 与 一 般 超 声 疗 法 方 法 相 同, 所 不 同 的 就 是 把 药 物 加 入 耦 合 剂 中 ( 水 剂 乳 剂 或 油 膏 等 ) (2) 治 疗 时 多 采 用 直 接 接 触 法, 超 声 强 度 : 固 定 法 <0.5w/cm2, 移 动 法 0.5~1.5w/cm2, 治 疗 时 间 :5~10 分 钟 (3), 目 前 常 用 药 物 有 维 生 素 C, 氢 化 可 的 松, 呋 喃 西 林 及 其 他 抗 生 素, 普 鲁 卡 因 等 麻 醉 药, 水 杨 酸 丹 参 等 活 血 化 瘀 中 药 等 注 意 避 免 使 用 强 烈 刺 激 皮 肤 及 引 起 过 敏 的 药 物 3. 适 应 症 超 声 波 本 身 的 适 应 症 和 药 物 作 用 的 适 应 症, 两 者 结 合 起 来 考 虑 4. 禁 忌 症 参 考 本 章 超 声 波 疗 法 的 禁 忌 症 5. 注 意 事 项 超 声 药 物 透 入 治 疗 时, 慎 用 对 皮 肤 有 刺 激 的 药 物, 禁 用 患 者 过 敏 的 药 物, 其 余 与 超 声 直 接 治 疗 法 相 同 P453 四 大 剂 量 治 疗 法 应 用 损 伤 性 的 大 剂 量 超 声 波 作 用 于 机 体, 以 治 疗 疾 病 的 一 类 方 法, 包 括 超 生 致 癌 超 生 碎 石 超 生 手 术 1. 超 生 致 癌 超 声 波 可 增 强 X 线 和 化 学 药 物 对 肿 瘤 细 胞 的 杀 伤 力, 高 强 度 超 声 波 可 直 接 杀 死 细 胞 (1) 超 生 热 效 应 治 疗 癌 症, 超 生 热 治 疗 联 合 放 疗 化 疗 比 单 一 放 疗 或 化 疗 的 效 果 更 好, 患 者 受 到 表 面 灼 伤 的 不 良 反 应 小, 但 无 损 测 温 问 题 是 限 制 该 项 超 生 致 癌 技 术 发 展 的 一 个 主 要 因 素 (2) 聚 焦 超 声 波 疗 法 : 利 用 凹 镜 和 透 镜 将 超 生 能 量 聚 焦 于 某 一 部 分, 利 用 焦 点 处 产 生 的 巨 大 能 量, 进 行 肿 瘤 治 疗 或 其 他 特 殊 治 疗 聚 446

447 焦 超 声 波 的 辐 射 方 面 可 随 超 生 透 镜 而 发 生 变 化, 利 用 其 产 生 的 焦 点, 利 用 于 特 定 的 部 位, 可 产 生 巨 大 的 组 织 破 坏 作 用, 而 对 超 声 波 穿 过 的 组 织 则 不 会 造 成 损 害, 实 际 应 用 的 超 生 频 率 为 1000kHz, 焦 点 处 超 声 波 强 度 可 达 500~2000W/cm2, 作 用 时 间 多 采 用 1 秒 左 右, 用 于 颅 内 肿 瘤 内 耳 肿 瘤 的 治 疗 等 应 用 损 伤 性 的 大 剂 量 超 声 波 作 用 于 机 体, 以 治 疗 疾 病 的 一 类 方 法, 包 括 超 生 致 癌 超 生 碎 石 超 生 手 术 1. 超 生 致 癌 超 声 波 可 增 强 X 线 和 化 学 药 物 对 肿 瘤 细 胞 的 杀 伤 力, 高 强 度 超 声 波 可 直 接 杀 死 细 胞 (1) 超 生 热 效 应 治 疗 癌 症, 超 生 热 治 疗 联 合 放 疗 化 疗 比 单 一 放 疗 或 化 疗 的 效 果 更 好, 患 者 受 到 表 面 灼 伤 的 不 良 反 应 小, 但 无 损 测 温 问 题 是 限 制 该 项 超 生 致 癌 技 术 发 展 的 一 个 主 要 因 素 (2) 聚 焦 超 声 波 疗 法 : 利 用 凹 镜 和 透 镜 将 超 生 能 量 聚 焦 于 某 一 部 分, 利 用 焦 点 处 产 生 的 巨 大 能 量, 进 行 肿 瘤 治 疗 或 其 他 特 殊 治 疗 聚 焦 超 声 波 的 辐 射 方 面 可 随 超 生 透 镜 而 发 生 变 化, 利 用 其 产 生 的 焦 点, 利 用 于 特 定 的 部 位, 可 产 生 巨 大 的 组 织 破 坏 作 用, 而 对 超 声 波 穿 过 的 组 织 则 不 会 造 成 损 害, 实 际 应 用 的 超 生 频 率 为 1000kHz, 焦 点 处 超 声 波 强 度 可 达 500~2000W/cm2, 作 用 时 间 多 采 用 1 秒 左 右, 用 于 颅 内 肿 瘤 内 耳 肿 瘤 的 治 疗 等 2. 超 声 碎 石 利 用 大 功 率 超 声 波 作 用 于 人 体, 把 体 内 结 石 ( 如 肾 输 尿 管 膀 胱 及 胆 囊 结 石 等 ) 粉 碎 后, 使 结 石 碎 粒 排 除 体 外 的 治 疗 方 法, 为 超 声 波 碎 石 治 疗 法 但 是, 由 于 治 疗 的 原 因, 超 声 碎 石 进 展 缓 慢, 目 前 临 床 上 应 用 的 体 外 碎 石 技 术 主 要 是 冲 击 波 碎 石 技 术, 冲 击 波 碎 石 447

448 所 用 的 震 动 波 频 率 一 般 低 于 20KHZ, 已 不 属 于 超 声 波 的 范 畴, 但 该 技 术 的 发 生 原 理 和 作 用 形 式 与 超 声 波 类 似 第 十 五 章 磁 疗 法 第 一 节 概 述 磁 疗 法 是 一 种 利 用 磁 场 作 用 于 人 体 穴 位 或 患 处, 以 达 到 治 疗 目 的 的 方 法 磁 场 有 许 多 特 性, 其 中 之 一 就 是 吸 引 人 体 内 的 所 有 含 铁 体 液 因 此 对 于 所 有 炎 症 感 染 和 溃 疡 等 以 及 肠 道 子 宫 等 疾 病 的 治 疗 非 常 有 益 一 基 本 概 念 1. 磁 性 与 磁 化 能 将 周 围 的 铁 屑 吸 附 其 上 的 性 质 叫 磁 性 静 止 的 金 属 铁 屑 经 过 磁 场 作 用 产 生 了 磁 性, 称 为 磁 化 2. 磁 体 与 非 磁 体 能 吸 引 铁 镍 钴 和 其 他 某 些 合 金 的 物 体 称 磁 体 不 能 吸 引 铁 镍 钴 和 其 他 某 些 合 金 的 物 体 称 非 磁 体 磁 性 材 料 在 去 掉 磁 场 后 仍 长 期 保 持 磁 性 者 为 永 磁 体 3. 磁 场 与 磁 极 磁 铁 对 与 它 接 触 或 间 隔 一 定 距 离 的 磁 性 物 质 表 现 出 相 吸 或 相 斥 的 作 用, 这 种 磁 体 作 用 所 及 的 范 围 称 为 磁 体 磁 体 中 磁 性 最 强 的 部 分 称 为 磁 极, 其 中 一 极 为 南 极 (S 极 ), 另 一 极 为 北 极 (N 极 ) ( 图 26-1) 磁 极 之 间 具 体 同 性 相 斥 异 性 相 吸 的 特 性 4. 磁 感 应 强 度 穿 过 单 位 面 积 的 磁 通 量 为 磁 感 应 强 度, 其 计 量 单 位 为 特 斯 拉 (T)( 旧 用 高 斯 Gs,1T=10 000Gs), 豪 特 斯 拉 (mt)(1t=1000mt) 5. 磁 力 线 描 述 磁 场 分 布 情 况 的 曲 线 称 为 磁 力 线 曲 线 上 各 点 的 切 线 方 448

449 向 与 该 点 的 磁 场 方 向 一 致 曲 线 疏 密 程 度 反 映 磁 场 强 度 磁 体 周 围 的 磁 力 线 方 向, 规 定 从 北 极 出 来, 通 过 空 间 进 入 南 极 在 磁 体 内 从 南 极 回 到 北 极 形 成 一 闭 合 曲 线 磁 力 线 也 是 同 性 相 斥 异 性 相 吸 6. 磁 阻 与 磁 导 磁 力 线 从 N 极 到 S 极 的 途 径 称 为 磁 路, 在 磁 路 中 阻 止 磁 力 线 通 过 的 力 量 称 为 磁 阻, 而 导 磁 的 力 量 称 为 磁 导 磁 性 大 小 用 物 质 的 磁 导 率 ( 不 同 物 质 被 磁 化 的 程 度 ) 大 小 (μ) 来 表 示, 真 空 时 μ=1 所 有 物 质 根 据 磁 导 率 分 成 三 大 类 : (1) 顺 磁 质 : 磁 导 率 略 大 于 真 空, 即 μ>1, 如 空 气 锂 镁 铝 铂 氧 硬 橡 胶 等 (2) 反 磁 质 : 磁 导 率 略 小 于 真 空, 即 u<1, 如 水 玻 璃 水 银 铍 铋 锑 等 (3) 铁 磁 质 : 磁 导 率 很 大, 即 u>1, 在 外 加 磁 场 作 用 下 极 易 被 磁 化, 是 良 好 的 磁 性 材 料, 如 铁 镍 钴 磁 性 合 金 等, 属 恒 磁 质 人 体 组 织 多 属 反 磁 质, 也 有 少 数 顺 磁 质 如 自 由 基 等, 人 体 的 磁 导 率 近 于 1, 即 u=1. 7. 充 磁 与 退 磁 磁 体 使 用 一 段 时 间 后, 强 度 会 减 弱, 需 要 重 新 使 他 磁 化, 叫 充 磁 使 已 具 有 磁 性 的 物 体 失 去 磁 性 的 过 程, 叫 退 磁 二 医 用 永 磁 材 料 与 磁 场 分 类 1. 医 用 永 磁 材 料, 要 求 有 以 下 三 反 面 特 性 (1) 剩 余 磁 感 应 强 度 大 : 永 磁 材 料 完 全 被 磁 化, 除 去 外 加 磁 场 后, 其 磁 感 应 强 度 降 到 一 定 点 后 即 不 再 继 续 自 行 下 降, 此 余 下 的 磁 感 应 强 度 称 为 剩 余 磁 感 应 强 度 449

450 (2) 矫 顽 力 大 : 对 永 磁 材 料 施 以 反 向 磁 场 时, 永 磁 材 料 的 剩 余 磁 感 应 强 度 继 续 减 退, 当 剩 余 磁 感 应 强 度 减 到 零 时, 所 需 的 外 加 磁 场 强 度, 称 为 该 种 永 磁 材 料 的 矫 顽 力 也 就 是 说, 矫 顽 力 大 表 明 抗 退 磁 力 强 (3) 最 大 磁 能 积 : 在 退 磁 曲 线 上, 某 一 处 的 磁 感 应 强 度 与 磁 场 强 度 的 最 大 乘 积 叫 最 大 磁 能 积, 用 max 表 示, 其 单 位 是 高 斯 奥 斯 特 等 2. 磁 场 分 类 包 括 以 下 几 种 (1) 恒 定 磁 场 : 磁 场 的 大 小 和 方 向 不 随 时 间 变 化 而 变 化 的 磁 场 叫 恒 定 磁 场, 即 静 磁 场 如 磁 片 和 电 磁 铁 通 以 直 流 电 产 生 的 磁 场 (2) 交 变 磁 场 : 磁 场 的 大 小 和 方 向 随 时 间 变 化 而 变 化 的 磁 场 叫 交 变 磁 场, 如 工 频 磁 疗 机 和 异 极 炫 转 磁 疗 器 产 生 的 磁 场 (3) 脉 冲 磁 场 : 磁 场 强 度 不 但 随 时 间 变 化, 而 且 是 突 然 发 生 突 然 消 失, 两 个 脉 冲 之 间 有 间 隙 如 各 种 脉 冲 磁 疗 机 产 生 的 磁 场 (4) 脉 动 磁 场 : 磁 场 强 度 随 时 间 变 化 而 变 化, 但 方 向 不 变 的 磁 场 叫 脉 动 磁 场 如 同 及 旋 转 磁 疗 机 电 磁 铁 通 以 脉 动 直 流 电 和 磁 按 摩 器 产 生 的 磁 场 交 变 磁 场 脉 冲 磁 场 和 脉 动 磁 场 都 属 于 动 磁 场 三 磁 疗 发 展 史 磁 石 治 病 在 我 国 有 悠 久 的 历 史, 公 元 前 2 世 纪 有 自 练 五 十 辅 以 治 病, 公 元 5 世 纪 时 名 医 别 录 记 有 石 消 痛 肿 治 鼠 痿 颈 核 喉 痛 和 小 儿 惊 痫 等 疾 病 国 外 应 用 磁 石 治 病 也 有 悠 久 历 史 公 元 2 世 纪 希 腊 有 人 利 用 磁 石 作 为 泻 药, 公 元 4 世 纪 有 希 腊 医 生 记 述 手 足 痛 风 痉 挛 惊 厥 时, 握 一 磁 石 即 可 解 除, 公 元 15 世 纪 瑞 士 有 人 用 磁 石 治 疗 水 肿 以 后 又 出 现 了 磁 性 项 圈, 可 以 磁 化 血 液 治 疗 疾 病 200 年 前, 450

451 法 国 也 有 人 用 磁 治 疗 疾 病 1956 年 日 本 制 成 磁 性 带 磁 帽 和 磁 床 治 疗 高 血 压 失 眠 神 经 衰 弱 和 肩 周 炎 等 疾 病 此 后 日 本 又 有 人 用 金 或 银 裹 磁 性 钢 珠 的 金 银 磁 粒, 贴 敷 在 穴 位 以 治 疗 扁 桃 体 发 炎 肠 胃 炎 等 1973 年 美 国 有 超 导 磁 体 可 杀 死 体 内 肿 瘤 的 报 道, 他 们 根 据 铁 屑 能 使 血 液 凝 结 的 现 象, 在 肿 瘤 的 供 血 血 管 内 注 入 铁 屑, 在 体 外 把 磁 铁 放 在 选 定 的 血 管 上, 利 用 磁 铁 对 铁 屑 的 吸 引 作 用, 使 该 处 血 管 内 的 血 液 发 生 凝 结, 从 而 切 断 供 给 肿 瘤 的 血 液 用 这 种 方 法 使 舍 瘤 脑 瘤 和 肾 上 腺 瘤 各 一 例 的 瘤 体 被 破 坏 关 节 炎, 类 风 湿 关 节 炎, 骨 关 节 炎, 肌 纤 维 组 织 炎, 耳 郭 浆 液 性 软 骨 膜 炎, 颞 颌 关 节 综 合 征, 前 列 腺 炎, 尿 路 结 石, 支 气 管 炎, 三 叉 神 经 痛, 神 经 性 头 痛, 高 血 压 病, 胆 石 症, 婴 幼 儿 腹 泻, 血 管 瘤, 术 后 痛 ( 二 ) 目 前 磁 疗 法 尚 无 绝 对 禁 忌 症, 但 对 以 下 情 况 可 不 用 或 慎 用, 如 严 重 的 心 肺 肝 及 血 液 疾 病, 体 质 嫉 妒 虚 弱, 副 作 用 明 显 者 或 孕 妇 的 下 腹 部 一 磁 场 疗 法 的 的 剂 量 与 疗 程 一 剂 量 分 级 1 小 剂 量 或 弱 磁 场 磁 场 强 度 T 2 中 剂 量 或 中 磁 场 磁 场 强 度 T 3 大 剂 量 或 强 磁 场 磁 场 强 度 0.2T 以 上 二 剂 量 选 择 一 般 情 况 下, 磁 场 强 度 越 高, 治 疗 效 果 越 好, 但 是 对 人 体 的 的 不 良 反 应 也 随 之 增 大, 因 此 为 了 更 好 地 发 挥 磁 疗 的 作 用, 建 议 使 用 时 参 考 以 451

452 下 剂 量,1 急 性 疼 痛 或 癌 症 疼 痛 宜 用 大 剂 量 2 神 经 衰 弱, 高 血 压 等 宜 用 小 剂 量 3 年 老 年 幼 体 弱 患 者 用 小 剂 量 4 头 颈 胸 宜 用 小 剂 量, 背 腰 四 肢 宜 用 中 等 剂 量, 臀 部 大 腿 宜 用 较 大 剂 量 三 疗 程 1 静 磁 法 一 般 2-3 个 月 为 一 个 疗 程 2 动 磁 法 每 次 治 疗 分 钟 每 天 1 次,15-20 次 为 一 个 疗 程 三 注 意 事 项 1 直 接 贴 敷 法 应 注 意 检 查 皮 肤 2 掌 握 好 剂 量 3 正 确 使 用 磁 片 磁 片 不 要 互 相 撞 击, 不 要 加 热, 因 为 会 使 磁 性 分 子 排 列 紊 乱, 磁 场 互 相 抵 消 而 使 磁 性 消 失, 使 用 磁 片 前 后 要 用 75% 乙 醇 小 毒 不 同 磁 场 强 度 的 磁 片 要 分 类 保 管, 否 则 磁 场 强 度 小 的 磁 片 易 碎 裂 皮 肤 溃 破, 出 血 的 局 部 不 宜 直 接 贴 敷, 应 隔 有 纱 布 再 贴 敷 4 注 意 不 良 反 应 治 疗 后 如 血 压 波 动, 头 晕, 恶 心, 嗜 睡, 或 严 重 失 眠 应 停 止 治 疗 5 白 细 胞 较 低 的 患 者 定 期 做 白 细 胞 检 查 6 磁 疗 时 不 要 带 机 械 手 表, 以 免 损 坏 手 表 7 植 入 心 脏 起 搏 器 患 者 慎 用 节 炎, 类 风 湿 关 节 炎, 骨 关 节 炎, 肌 纤 维 组 织 炎, 耳 郭 浆 液 性 软 骨 膜 炎, 颞 颌 关 节 综 合 征, 前 列 腺 炎, 尿 路 结 石, 支 气 管 炎, 三 叉 神 经 痛, 452

453 神 经 性 头 痛, 高 血 压 病, 胆 石 症, 婴 幼 儿 腹 泻, 血 管 瘤, 术 后 痛 ( 二 ) 目 前 磁 疗 法 尚 无 绝 对 禁 忌 症, 但 对 以 下 情 况 可 不 用 或 慎 用, 如 严 重 的 心 肺 肝 及 血 液 疾 病, 体 质 嫉 妒 虚 弱, 副 作 用 明 显 者 或 孕 妇 的 下 腹 部 二 磁 场 疗 法 的 的 剂 量 与 疗 程 一 剂 量 分 级 1 小 剂 量 或 弱 磁 场 磁 场 强 度 T 2 中 剂 量 或 中 磁 场 磁 场 强 度 T 3 大 剂 量 或 强 磁 场 磁 场 强 度 0.2T 以 上 二 剂 量 选 择 一 般 情 况 下, 磁 场 强 度 越 高, 治 疗 效 果 越 好, 但 是 对 人 体 的 的 不 良 反 应 也 随 之 增 大, 因 此 为 了 更 好 地 发 挥 磁 疗 的 作 用, 建 议 使 用 时 参 考 以 下 剂 量,1 急 性 疼 痛 或 癌 症 疼 痛 宜 用 大 剂 量 2 神 经 衰 弱, 高 血 压 等 宜 用 小 剂 量 3 年 老 年 幼 体 弱 患 者 用 小 剂 量 4 头 颈 胸 宜 用 小 剂 量, 背 腰 四 肢 宜 用 中 等 剂 量, 臀 部 大 腿 宜 用 较 大 剂 量 三 疗 程 1 静 磁 法 一 般 2-3 个 月 为 一 个 疗 程 2 动 磁 法 每 次 治 疗 分 钟 每 天 1 次,15-20 次 为 一 个 疗 程 三 注 意 事 项 1 直 接 贴 敷 法 应 注 意 检 查 皮 肤 2 掌 握 好 剂 量 3 正 确 使 用 磁 片 磁 片 不 要 互 相 撞 击, 不 要 加 热, 因 为 会 使 磁 性 分 子 排 453

454 列 紊 乱, 磁 场 互 相 抵 消 而 使 磁 性 消 失, 使 用 磁 片 前 后 要 用 75% 乙 醇 小 毒 不 同 磁 场 强 度 的 磁 片 要 分 类 保 管, 否 则 磁 场 强 度 小 的 磁 片 易 碎 裂 皮 肤 溃 破, 出 血 的 局 部 不 宜 直 接 贴 敷, 应 隔 有 纱 布 再 贴 敷 4 注 意 不 良 反 应 治 疗 后 如 血 压 波 动, 头 晕, 恶 心, 嗜 睡, 或 严 重 失 眠 应 停 止 治 疗 5 白 细 胞 较 低 的 患 者 定 期 做 白 细 胞 检 查 6 磁 疗 时 不 要 带 机 械 手 表, 以 免 损 坏 手 表 7 植 入 心 脏 起 搏 器 患 者 慎 用 第 十 六 章 水 疗 法 第 一 节 概 述 水 疗 法 (hydrotherapy) 是 以 水 为 媒 介, 利 用 不 同 温 度 压 力 成 分 的 水, 以 不 同 的 形 式 作 用 于 人 体, 以 预 防 和 治 疗 疾 病 提 高 康 复 效 果 的 方 法 水 疗 法 可 以 单 独 应 用, 也 可 以 作 为 综 合 治 疗 的 一 种 手 段, 是 一 种 良 好 的 物 理 因 子 疗 法 如 沐 浴 疗 法 是 指 用 自 来 水 治 疗, 矿 泉 疗 法 是 指 用 泉 水 治 疗, 海 水 疗 法 是 指 用 海 水 治 疗 用 水 来 减 轻 疼 痛 与 治 疗 疾 病, 已 被 广 泛 应 用 于 世 界 各 地 一 水 的 物 理 特 性. 水 由 两 个 氢 原 子 和 一 个 氧 原 子 组 成,, 化 学 分 子 式 为 H20 l. 导 热 能 力 水 的 导 热 能 力 很 强, 大 约 为 空 气 的 33 倍, 水 比 任 何 其 他 物 质 都 能 吸 收 更 多 的 热 量, 几 乎 是 乙 醇 或 石 蜡 的 两 倍, 铜 或 铁 的 1o 倍 以 上, 铅 或 金 的 30 倍 以 上 454

455 2. 溶 解 性 水 是 一 种 很 好 的 溶 剂, 通 常 被 认 为 是 万 能 的 溶 剂, 可 溶 解 多 种 化 学 物 质 水 中 加 入 某 种 药 物 或 气 体 时, 可 增 强 水 疗 的 化 学 剌 激 作 用, 达 到 更 好 的 治 疗 效 果 3. 无 毒 性. 水 的 无 毒 性 使 其 既 能 内 服 亦 能 外 用, 即 使 是 对 周 围 环 境 非 常 敏 感 的 个 体 也 适 用 4. 物 理 性 状 的 可 变 性 水 能 够 在 一 个 非 常 狭 窄 且 很 容 易 达 到 的 温 度 范 围 内 改 变 其 物 理 性 状, 从 液 态 到 固 态 或 气 态 在 液 体 状 态, 水 可 以 被 用 作 填 充 浴 用 剂 喷 雾 剂 敷 料 以 及 冲 洗 液, 并 且 有 理 想 的 压 力 和 温 度 5. 水 的 密 度. 水 在 4 时 密 度 最 大, 无 论 是 高 于 4,. 还 是 低 于 4 的 水 都 会 膨 胀 水 的 密 度 接 近 于 人 体, 因 此 可 以 作 为 瘫 痪 炎 症 或 肌 肉 萎 缩 患 者 训 练 的 介 质 6. 水 的 对 流 特 性 温 度 较 低 的 水 向 下 沉, 而 温 度 较 高 的 水 向 上 升, 这 是 水 的 对 流 现 象 在 水 疗 时, 水 与 皮 肤 接 触 经 常 交 换 温 度 给 予 剌 激 7. 水 的 机 械 力 性 质 1 水 静 压 : 水 在 静 止 条 件 下, 水 分 子 给 身 体 表 面 部 分 施 加 压 力 称 为 水 静 压 一 般 情 况 下, 水 静 压 大 小 随 液 体 密 度 和 深 度 增 加 ;2 水 的 浮 力 : 水 浮 力 是 与 重 力 相 反 的 力, 身 体 沉 入 水 中 的 部 分 将 减 轻 重 量, 此 重 量 等 于 该 体 积 所 排 出 水 的 重 量 ; 3 水 流 的 冲 击 作 用 : 此 为 机 械 剌 激 的 另 一 种 作 用 形 式 此 种 刺 激 作 用 较 温 度 作 用 占 优 势, 尽 管 使 用 的 水 温 很 低, 却 见 明 显 的 血 管 扩 张, 和 引 起 神 经 系 统 的 兴 奋 性 此 外, 水 的 另 一 个 独 特 之 处 是 处 处 可 得 并 且 应 用 简 車, 所 需 裝 各 价 格 较 455

456 低 廉 二 水 疗 的 生 理 效 应 1 温 度 刺 激 作 用 温 度 对 机 体 的 生 命 活 动 过 程 影 响 是 很 大 的 温 度 的 数 量 变 化, 引 起 不 同 质 的 反 应 人 体 对 寒 冷 刺 激 的 反 应 迅 速 激 烈, 如 电 击 式, 而 对 温 热 劇 激 反 应 则 较 为 缓 慢 ; 被 作 用 的 面 积 越 大, 刺 激 越 强 温 水 浴 与 热 水 浴 可 使 血 管 扩 张 充 血, 促 进 血 液 循 环 和 新 陈 代 谢, 降 低 神 经 的 兴 奋 性 缓 解 痉 挛 减 轻 疼 痛, 热 水 浴 还 有 明 显 的 发 汗 作 用 不 感 温 水 浴 的 镇 静 作 用 明 显 冷 水 浴 凉 水 浴 可 使 血 管 收 缩 神 经 兴 奋 性 增 高, 肌 张 力 提 高 2 机 械 效 应 水 疗 通 过 水 的 喷 雾 冲 洗 摩 擦 涡 流 等 碰 撞 身 体 表 面 产 生 机 械 效 应 如 静 水 压 力 作 用 : 在 普 通 的 静 水 浴 时, 静 水 压 力 为 40~60g1cm2 这 种 静 水 压 力 可 压 追 胸 廓 腹 部, 使 呼 吸 有 某 种 程 度 的 阻 力, 患 者 不 得 不 用 力 呼 吸 来 代 偿, 这 就 加 强 了 呼 吸 运 动 和 气 体 的 代 谢 同 时 由 于 静 水 压 力 还 可 压 迫 体 表 的 静 脉 和 淋 巴 管, 使 体 液 回 流 量 增 加, 促 进 血 液 和 淋 巴 的 循 环, 有 利 于 减 轻 水 肿, 利 于 创 面 的 血 液 循 环, 促 进 愈 合, 故 可 作 为 烧 伤 慢 性 溃 疡 压 疮 糖 尿 病 足 等 治 疗 的 重 要 手 段 此 外, 水 可 以 产 生 浮 力 作 用, 有 实 验 证 明 人 体 在 水 中 失 去 的 重 量 约 为 体 重 的 9/1 o, 水 的 这 种 作 用 在 疾 病 的 康 复 治 疗 中 具 有 重 要 的 临 床 意 义 水 的 浮 力 可 使 浸 入 水 中 的 躯 干 肢 体 骨 关 节 受 到 向 上 力 的 支 托 而 標 浮 起 来, 明 显 减 轻 了 躯 干 肢 体 和 关 节 的 负 荷, 便 于 活 动 和 进 行 运 动 功 能 的 训 练, 大 大 提 高 患 者 的 关 节 活 动. 范 围 和 运 力. 456

457 3. 化 学 效 应 水 是 一 种 很 好 的 溶 剂, 可 溶 解 多 种 化 学 物 质, 通 过 水 中 溶 解 的 化 学 药 物 进 行 治 疗, 既 可 使 药 物 直 接 作 用 于 局 部, 又 避 免 了 药 物 对 胃 肠 道 的 刺 激 在 水 疗 法 中, 即 使 采 用 淡 水 浴, 实 际 上 也 有 微 量 矿 物 质 的 化 学 刺 激 作 用, 因 为 淡 水 中 亦 溶 有 少 量 盐 类 物 质 三 治 疗 作 用 (-) 对 皮 肤 的 影 响 皮 肤 有 丰 富 的 血 管 系 统, 扩 张 状 态 能 容 纳 周 身 循 环 血 量 的 30%, 可 以 调 节 全 身 血 液 在 热 代 谢 的 过 程 中, 皮 肤 起 着 很 大 的 作 用, 它 占 全 部 散 热 的 60%~80% 皮 肤 受 到 温 度 机 事 械 和 化 学 的 剌 激 作 用, 除 了 影 响 体 温 调 节 新 陈 代 谢 心 血 管 和 呼 吸 系 统 外, 还 可 影 响 内 分 泌 及 免 疫 功 能 等 变 化 温 度 剌 激 后 皮 肤 会 出 现 不 同 的 反 应, 受 到 冷 的 刺 激 后, 皮 肤 苍 白, 血 管 收 缩, 局 部 缺 血, 皮 肤 有 冷 感 觉 ; 受 到 热 的 刺 激 后, 皮 肤 血 管 扩 张, 加 强 其 营 养 和 代 谢, 促 进 皮 肤 伤 口 和 溃 疡 愈 合, 软 化 瘢 痕, 改 善 皮 肤 功 能 在 水 疗 法 中, 皮 肤 是 第 一 个 接 受 刺 激 的 器 官 各 种 水 疗 法 主 要 作 用 于 皮 肤, 亦 可 作 用 于 体 腔 黏 膜, 通 过 神 经 和 体 液 反 射 而 致 局 部 节 段 性 或 全 身 性 反 射 作 用 如 手 沐 浴 能 影 响 胸 腔 脏 器, 足 沫 浴 能 影 响 脑 部 血 液 循 环, 坐 沐 浴 能 影 响 盆 腔 器 官 等 ( 二 ) 对 肌 肉 系 统 的 影 响.. 一 般 认 为 短 时 间 冷 剌 激 可 提 高 肌 肉 之 应 激 能 力, 增 加 肌 力, 减 少 疲 劳, 尤 其 伴 有 机 械 作 用 时 明 显 但 长 时 间 作 用 则 引 起 组 织 内 温 度 降 低, 肌 肉 发 生 僵 直, 造 成 运 动 困 难 热 剌 激 能 使 正 常 的 肌 肉 从 疲 劳 中 迅 速 恢 457

458 复, 主 要 是 由 于 热 作 用 使 肌 肉 血 液 循 环 改 善 代 谢 改 書 乳 酸 被 充 分 氧 化 热 剌 激 还 能 缓 解 病 理 性 的 肌 肉 痉 挛, 温 热 通 过 对 疼 痛 的 抑 制 来 缓 解 疼 痛 引 起 的 肌 紧 张 和 肌 痉 挛 短 时 问 的 温 热 刺 激, 使 胃 肠 道 平 滑 肌 的 蠕 动 增 强 ; 长 时 间 作 用 则 使 蠕 动 减 弱 和 肌 张 力 下 降, 有 缓 解 和 消 除 痉 挛 的 作 用 ( 三 ) 对 循 环 系 统 的 影 响 局 部 或 系 统 的 治 疗, 最 大 限 度 地 增 强 血 液 中 氧 气 含 量 营 养 含 量 及 减 低 毒 素 含 量 是 非 常 重 要 的 如 果 结 合 适 当 的 活 动 训 练 营 养 摄 取 和 解 毒 治 疗, 水 疗 技 术 是 达 到 这 种 效 果 最 有 效 的 治 疗 方 式 之 一 与 这 种 改 变 相 关 的 生 理 原 理 有 以 下 五 种.: l 诱 导 作 用 水 疗 通 过 其 诱 导 作 用 增 加 器 官 或 躯 体 局 部 如 肢 端 的 血 流 量, 实 现 诱 导 作 用 的 最 有 效 方 法 是 交 替 使 用 一 定 时 间 的 冷 ( 热 ) 敷 冷 热 水 洗 浴 或 喷 雾 等 2- 衍 生 作 用 衍 生 作 用 是 诱 导 作 用 的 相 对 作 用, 其 主 要 作 用 是 改 变 器 官 或 躯 体 局 部 的 血 容 量, 延 长 冷 敷 或 热 敷 的 时 问 可 以 很 好 地 达 到 这 种 作 用 3 脊 髓 反 射 作 用 脊 髓 反 射 作 用 是 通 过 局 部 治 疗 对 躯 体 的 远 隔 区 域 产 生 影 响, 局 部 足 够 强 烈 的 冷 ( 热 ) 敷 不 仅 可 以 对 皮 肤 直 接 接 触 的 区 域 产 生 影 响, 而 且 可 以 通 过 脊 髓 反 射 孤 介 导 产 生 远 距 离 的 生 理 学 改 变 4 側 支 循 环 作 用 可 能 被 认 为 是 衍 生 作 用 的 特 殊 情 况, 通 常 利 用 衍 生 作 用 可 以 使 躯 体 的 血 容 量 从 一 个 部 位 转 移 到 另 一 个 部 位 5. 动 脉 干 反 射 动 脉 干 反 射 是 人 体 反 射 作 用 的 一 种 特 殊 情 况, 长 时 间 的 458

459 冷 敷 动 脉 干, 可 以 引 起 动 脉 及 其 远 端 分 支 收 缩 ( 四 ) 对 泌 尿 系 统 的 影 响 正 常 肾 脏 的 泌 尿 功 能, 受 全 身 血 压 及 血 管 口 径 的 影 响, 排 尿 量 与 肾 脏 的 血 流 量 成 正 比 肾 脏 血 管 与 皮 肤 血 管 对 剌 激 的 反 应 相 似, 不 同 温 度 的 水 疗 法, 对 肾 脏 及 汗 腺 引 起 不 同 反 应 温 热 剌 激 能 引 起 肾 脏 血 管 扩 张 而 增 加 利 尿, 冷 剌 激 则 使 尿 量 减 少 但 在 实 际 工 作 中, 热 水 沫 浴 时 由 于 大 量 出 汗, 使 排 尿 量 相 对 减 少 ; 冷 水 沐 浴 时 出 汗 少, 使 排 尿 量 相 对 增 多 - 般 在 施 行 水 疗 的 情 况 下, 一 昼 夜 之 间 并 不 能 看 到 排 尿 量 有 什 么 显 著 变 化, 几 乎 同 没 有 水 疗 的 作 用 一 样, 仅 仅 在 长 时 间 的 温 水 浴 作 用 下, 才 能 使 一 昼 夜 的 尿 量 钠 盐 和 尿 素 的 排 出 量 增 加 这 种 排 出 量 的 增 加, 是 血 液 循 环 显 著 改 善 的 结 果 ( 五 ) 对 汗 腺 分 泌 的 影 响 在 热 水 浴 作 用 下, 汗 腺 分 泌 增 加, 排 出 大 量 汗 液, 有 害 代 谢 产 物 及 毒 素 也 随 之 排 出 由 于 体 液 丧 失 血 液 浓 缩, 组 织 内 的 水 分 进 入 血 管, 所 以 能 促 进 渗 出 液 的 吸 收 但 大 量 出 汗 也 损 失 大 量 氯 化 钠, 使 身 体 有 虚 弱 的 感 觉, 因 此, 水 疗 时 如 出 汗 过 多, 应 饮 用 一 些 盐 水 以 补 偿 损 耗 ( 六 ) 对 心 血 管 系 统 的 影 响 水 疗 法 对 心 血 管 系 统 的 影 响, 取 决 于 水 的 温 度 与 持 续 作 用 时 间, 即 它 的 刺 激 强 度 当 在 心 脏 部 位 施 行 冷 敷 时, 心 搏 次 数 减 少, 但 收 缩 力 量 增 强 脉 搏 有 力 血 压 下 降 实 验 证 明 : 于 兔 子 心 脏 部 位 放 置 冰 袋 一 小 时, 可 使 心 包 温 度 降 低 16 心 脏 部 位 施 行 热 敷 时, 心 搏 加 快, 在 适 当 的 作 用 下 也 可 增 加 459

460 心 肌 张 力, 但 温 度 超 过 39 或 作 用 时 间 延 长 时, 心 肌 张 力 即 减 低, 甚 至 发 生 心 脏 扩 大 施 行 全 身 冷 水 浴 时, 初 期 毛 细 血 管 收 缩 心 搏 加 速 血 压 上 升, 但 不 久 又 出 现 血 管 扩 张 心 搏 变 慢 血 压 降 低, 顿 时 又 减 轻 了 心 脏 的 负 担 因 而, 人 们 认 为 寒 冷 能 提 高 心 肌 能 力, 使 心 轉 变 慢, 有 改 善 心 肌 营 养 的 作 用 用 7~39 的 水 沐 浴 时, 周 围 血 管 扩 张 脉 搏 增 快 血 圧 下 降, 造 成 体 内 血 液 再 分 配, 这 种 再 分 配 在 治 疗 上 有 一 定 意 义 但 是, 当 这 种 再 分 配 发 生 急 刷 的 改 変 时, 测 会 出 現 一 些 械 血 液 循 环 障 碍 的 症 状, 如 面 色 改 变 头 重 头 晕. 头 痛 耳 鸣 及 眼 花 等, 这 是 我 们 在 施 行 水 疗 法 时 应 该 尽 量 避 免 发 生 的 这 种 反 应 常 见 于 体 质 较 弱 贫 血 或 有 高 血 圧 的 患 者 在 40C 以 上 的 热 水 沐 浴 时, 血 压 出 现 波 动, 开 始 时 上 升, 继 而 下 降, 然 后 再 上 升 最 初 的 反 应 是 由 子 高 温 下 血 管 发 生 痉 挛, 第 二 阶 段 是 因 血 管 扩 张, 最 后 是 对 心 脏 的 通 应 功 能 提 出 了 新 的 要 求, 尽 管 这 时 血 管 处 于 扩 张 的 状 态, 血 压 仍 然 出 现 了 第 二 次 的 上 升 这 种 心 脏 透 应 功 能, 在 健 康 人 和 心 脏 代 偿 能 力 好 的 人 身 上 表 现 明 显 因 而 人 们 认 为 40 以 上 热 水 沐 浴 能 增 加 心 脏 的 负 担 不 感 温 水 沐 浴 对 于 心 血 管 影 响 不 大 ( 七 ) 对 呼 吸 系 统 的 影 响 水 疗 对 呼 吸 次 数 和 深 度 的 影 响, 是 通 过 神 经 性 反 射 实 现 的 瞬 间 的 冷 刺 激 使 吸 气 加 探, 甚 至 有 短 暂 的 呼 吸 停 止 或 深 呼 吸, 温 度 越 低, 刺 激 越 突 然, 呼 吸 停 止 得 越 快 越 急 剧, 继 之 从 一 系 列 深 呼 吸 运 动 变 为 呼 吸 节 律 更 快 更 深 受 到 热 刺 数 时, 所 见 到 的 情 况 与 冷 刺 激 一 祥, 但 不 十 分 急 剧, 呼 吸 节 律 变 快, 而 且 较 为 浅 表 呼 吸 加 快 是 由 于 糖 和 脂 肪 代 460

461 谢 增 快, 二 氧 化 碳 积 累 的 结 果 长 时 间 的 温 水 沐 浴 使 呼 吸 减 慢 ( 八 ) 对 新 陈 代 谢 的 影 响.. 新 陈 代 谢 与 体 温 有 着 密 切 的 关 系 在 体 温 升 高 和 氧 化 过 程 加 速 的 情 況 下, 基 础 代 谢 率 增 高 ; 组 织 温 度 降 低 时, 基 础 代 谢 则 降 低 冷 水 浴 主 要 影 响 脂 的 代 谢, 气 体 代 谢 及 血 液 循 环, 促 进 营 养 物 质 的 吸 收 16 水 浸 浴 后, C02 排 泄 增 加 64.8%, 02 的 吸 收 培 加 46.8% l6 水 淋 浴 后, C02 排 泄 增 加 l49%, 02 的 吸 收 增 加 ll0% 温 水 浴 能 在 業 种 程 度 上 降 低 代 谢 过 程 过 度 的 热 作 用 以 及 蒸 汽 浴 或 空 气 浴 能 使 碳 水 化 合 物 及 蛋 自 的 燃 烧 加 速, 大 量 出 汗 后, 造 成 体 内 脱 水 及 丧 失 部 分 矿 物 盐 类 ( 九 ) 对 神 经 系 统 的 影 响. 全 身 水 疗 法 对 神 经 系 统 的 影 响, 因 温 度 不 同 而 有 差 别 度 肤 有 丰 富 的 感 受 器, 温 度 班 激 由 传 入 神 经 传 到 中 枢, 引 起 各 系 统 的 反 应 适 当 的 冷 水 沐 浴, 能 兴 密 神 经, 民 同 常 用 M7 水 喷 洒 头 面 部, 以 帮 助 昏 迷 患 者 苏 醒 多 次 施 行 不 感 温 水 沐 浴, 能 使 从 外 周 传 入 大 磁 度 质 的 冲 动 减 少, 神 经 兴 奋 性 降 低, 加 强 大 脑 皮 质 抑 制 功 能, 起 镇 静 催 眠 的 作 用 40 以 上 热 水 沫 浴, 先 是 兴 奋, 继 而 则 出 现 疲 劳 软 弱 欲 睡 第 二 节 水 疗 法 的 分 类 与 设 施 一 分 类 1. 按 作 用 部 位 分 类 包 括 :1 局 部 水 疗 法 : 局 部 擦 浴 局 部 冲 洗 洛 手 浴 足 浴, 坐 浴. 半 身 浴 等 ;2 全 身 水 疗 法 : 包 括 全 身 擦 浴 全 身 冲 洗 浴 461

462 全 身 浸 浴 全 身 琳 浴 全 身 湿 布 包 裹 疗 法 等. 2. 按 治 疗 作 用 分 类 镇 静 兴 奋 退 热 发 汗 强 烈 刺 激 柔 和 刺 械 及 锻 炼 等 作 用 3,1, 按 温 度 分 类 冷 水 浴 ( 低 于 25 ) 低 温 水 浴 (25~32 ) 不 感 温 水 浴 (33~35 ) ' 温 水 浴 (36~38 ) 热 水 浴 (39 以 上 ) 4. 按 水 的 压 力 分 类 包 括 :1 低 压 淋 浴 : 一 个 大 气 压 以 下 ;2 中 压 淋 浴 : l~2 个 大 气 力 ;3 高 压 淋 浴 : 2~4 个 大 气 压 力 5. 按 水 的 成 分 分 类 海 水 浴 淡 水 浴 温 泉 浴 药 物 浴 ( 西 药 浴 及 中 药 浴 ) 矿 泉 作 ; -/i; 水 浴 6.. 按 水 的 形 态 分 类 水 浴 汽 浴 7. 按 水 疗 的 方 法 分 类 1 温 热 疗 法 : 包 括 温 敷 布 包 裹 浴 渐 温 部 分 浴 交 替 洛 全 身 浴 :2 机 械 疗 法 : 包 括 涡 流 浴 气 泡 沸 腾 浴 水 中 按 摩 水 中 冲 洗 ;3 化 学 疗 法 : 各 种 温 泉 浴 药 物 浴 等 ;4 运 动 疗 法 : 运 动 用 大 相 浴 运 动 用 池 浴 ;5 其 他 疗 法 : 喷 淋 冲 洗 气 泡 浴 碳 酸 浴 沙 浴 药 浴 肠 洗 浴 刷 洗 浴 电 水 浴 蒸 汽 浴 蒸 汽 喷 淋 等 二 设 备 及 设 施 水 疗 以 操 作 简 便 患 者 能 自 己 操 作 为 特 点, 简 单 的 水 疗 可 以 在 一 些 基 层 医 疗 单 位 甚 至 患 者 的 家 中 进 行 但 是, 一 些 较 复 杂 的 水 疗 法, 则 需 要 专 门 的 设 备 和 专 业 培 训 人 员 设 备 较 完 善 的 水 疗 室 由 下 列 各 室 组 成 : 更 衣 室 淋 浴 室 盆 浴 室 湿 布 包 裹 疗 法 室 及 疗 后 休 息 室 等 462

463 1. 更 衣 室 在 设 计 上 要 符 合 无 障 碍 通 道 的 要 求, 而 且 要 比 一 般 更 衣 室 大 些, 可 同 时 为 几 种 水 疗 服 务 根 据 条 件 可 设 置 贮 衣 柜 或 在 墙 上 装 置 衣 钩 2. 综 合 淋 浴 室 综 合 淋 浴 室 的 面 积 约 35~40m2, 房 间 高 度 3.5~ 3. 淋 浴 操 纵 台 供 应 各 种 规 定 温 度 和 压 力 的 水 应 装 在 距 离 墙 lm,. 距 离 对 面 墙 4m, 距 离 患 者 扶 手 架 3~3.5m 以 上 的 地 方 4. 淋 浴 室 装 设 多 种 淋 浴 喷 头, 如 雾 样 雨 样 针 状 周 身 上 行 ( 即 坐 浴 ) 和 可 以 活 动 的 直 喷 头 等 5. 盆 浴 室 一 般 要 求 与 淋 浴 室 分 开 来 设 置, 以 免 在 施 行 喷 浴 时 把 水 淋 到 盆 浴 患 者 身 上, 每 个 盆 浴 间 参 考 面 积 为 6~8m2, 房 间 高 3.5m 浴 盆 用 陶 瓷 或 搪 瓷 均 可, 亦 可 用 白 瓷 砖, 浴 盆 的 长 度 1.7m 左 右, 宽 60cm, 深 40~45cm 6. 湿 布 包 裹 疗 法 室 要 求 有 治 疗 床, 冷 热 水 管 道, 一 个 用 来 浸 湿 被 单 的 陶 瓷 盆 装 置 7. 水 中 运 动 池 成 人 浴 池 容 积 大 于 lomx3mx(l~1.4m), 治 疗 浴 池 釆 用 水 泥 瓷 砖 建 成 ; 儿 童 浴 池 多 釆 用 圆 形, 深 度 为 0.60~ l.05m, 材 料 多 用 不 锈 钢 或 陶 瓷 制 成 治 疗 浴 池 辅 助 设 备 包 括 :1 电 动 悬 吊 装 置 : 用 于 转 移 患 者 出 入 治 疗 池, 有 担 架 式 坐 位 式 及 轮 椅 式, 悬 吊 装 置 要 求 操 作 简 便, 启 动 灵 活, 安 全 可 靠 ;2 治 疗 床 或 椅 : 为 患 者 提 供 在 水 中 的 固 定 位 置, 这 种 床 和 椅 子 要 求 有 足 够 的 重 量, 而 且 要 防 锈 :3 步 行 训 练 用 双 杠 : 其 规 格 与 地 面 上 的 相 同 ; 4 漂 浮 物 : 用 于 支 撑 患 者 头 颈 部 或 肢 体, 或 作 为 在 水 中 进 行 抗 阻 463

464 力 运 动 以 及 促 进 运 动 的 辅 助 工 具 ; 5 水 过 滤 与 消 毒 装 置 : 水 中 运 动 池 应 安 装 过 滤 循 环 和 消 毒 裝 置 其 他 如 Hubbard 槽 浴 池 涡 流 浴 池 气 泡 浴 池 步 行 浴 池 8. 水 温 冷 水 浴 15~25 ; 不 感 温 水 浴 33~35 ; 温 水 浴 36~38 ; 热 水 浴 39~42 9. 水 疗 休 息 室 应 有 坐 位 和 卧 位 休 息 室 两 种, 其 数 量 按 照 水 疗 室 的 整 个 规 模 来 决 定 卧 位 占 75%, 坐 位 占 25% 除 上 述 条 件 外, 为 了 保 证 供 应 一 定 温 度 和 压 力 的 水, 水 疗 室 应 有 自 己 的 小 锅 炉 房 和 加 压 水 泵, 还 应 有 自 己 的 厕 所 设 备, 并 同 治 疗 室 相 连 接 第 三 节 操 作 技 术 - 水 中 运 动 疗 法 水 中 运 动 疗 法 (jyd :hesitherapy) 是 在 水 中 进 行 各 种 运 动 训 练 的 方 法 利 用 水 的 机 械 作 用, 静 水 压 力 和 水 流 的 冲 击 可 以 使 血 管 扩 张 血 液 循 环 改 善, 改 善 肌 张 力 增 加 肌 力, 提 高 平 衡 与 协 调 能 力 等 水 的 浮 力 将 人 的 重 量 减 轻, 有 研 究 证 明, 人 体 在 水 中 失 去 的 重 量 约 等 于 体 重 的 9/l0, 使 僵 硬 的 关 节 容 易 活 动, 肌 肉 所 需 要 的 力 量 较 在 空 气 中 小, 使 患 者 在 水 中 进 行 各 种 功 能 训 练 ; 利 用 水 的 化 学 作 用, 在 实 行 水 疗 时, 可 以 加 入 各 种 矿 物 质 和 药 物, 以 达 到 剌 激 机 体 加 强 水 疗 的 作 用 主 要 适 用 于 肢 体 运 动 功 能 障 碍 关 节 挛 缩 肌 张 力 增 高 的 患 者 水 中 运 动 同 地 面 上 所 采 用 的 运 动 疗 法 比 较, 既 有 相 似, 又 有 不 同 ; 利 用 水 的 物 理 特 性 使 患 者 更 容 易 完 成 各 种 运 动 训 练, 以 达 到 最 好 的 康 复 疗 效 464

465 (-) 水 中 运 动 种 类 1. 水 中 步 行 利 用 水 的 浮 力 减 轻 身 体 重 量 对 下 肢 的 负 荷, 使 下 肢 肌 力 较 弱 的 瘫 痪 患 者 可 以 在 水 中 行 走 水 中 步 行 训 练 可 以 先 在 水 中 的 平 行 杠 内 进 行, 然 后 过 渡 到 独 立 步 行 步 行 时 可 以 用 手 的 活 动 帮 助 身 体 平 衡 需 要 有 氧 训 练 的 患 者 则 可 以 用 水 中 加 速 步 行 的 方 式, 通 过 水 的 阻 力 增 加 运 动 负 荷, 从 而 达 到 训 练 目 的 2. 平 衡 和 协 调 训 练 水 的 浮 力 作 用 使 患 者 体 重 减 轻, 从 而 比 较 容 易 控 制 身 体 平 衡, 因 此 可 以 早 期 进 行 I 级 平 衡 训 练 进 而 可 以 利 用 水 的 波 动,. 干 扰 患 者 平 衡, 使 患 者 可 以 进 行 II 级 平 衡 训 练 进 行 对 抗 水 阻 力 的 活 动 相 当 于 III 级 平 衡 训 练 水 中 特 定 方 向 和 动 作 的 活 动 可 以 进 行 协 调 能 力 的 锻 炼 游 泳 是 很 好 的 协 调 性 训 练 此 外, 患 者 还 可 以 进 行 水 中 的 起 立 训 练 和 转 移 训 练 3. 肌 力 训 练 可 以 在 三 个 层 次 进 行 ( l) 助 力 运 动 : 肢 体 借 助 浮 力 作 用 完 成 与 浮 力 方 向 一 致 的 活 动, 用 于 肌 力 1~2 级 的 患 者 (2) 不 抗 重 力 运 动 : 肢 体 利 用 浮 力 克 服 重 力, 使 肌 力 2 级 的 肌 肉 可 以 进 行 水 平 方 向 的 运 动 (3) 抗 阻 运 动 : 肢 体 运 动 方 向 与 浮 力 方 向 相 反, 或 运 动 速 度 较 快 时, 浮 力 和 水 的 阻 力 成 为 运 动 阻 力 可 以 通 过 增 加 运 动 速 率 或 在 肢 体 增 减 附 加 物 以 增 大 或 减 少 肢 体 对 抗 水 流 的 面 积, 以 增 大 阻 力 因 此 可 根 据 病 情 需 要, 给 予 不 同 的 阻 力, 以 达 到 不 同 的 抗 阻 运 动 训 练 的 目 的 抗 阻 负 荷 与 患 者 的 主 动 用 力 程 度 相 关, 不 容 易 发 生 过 度 负 荷, 所 以 十 分 安 全 465

466 4. 耐 力 训 练 包 括 肌 肉 耐 力 和 全 身 耐 力 训 练 ( 有 氧 训 练 ) 需 要 有 氧 训 练 的 神 经 瘫 痪 或 肢 体 障 碍 功 能 5.. 关 节 活 动 度 训 练 关 节 功 能 障 碍 者 可 以 利 用 水 的 安 抚 作 用 和 浮 力 完 成 的 关 节 活 动 度 训 练 特 别 适 用 于 生 力 可 常 分 利 用 水 的 阻 力 和 浮 力 的 作 用, 对 不 同 类 型 的 6. 水 中 医 疗 体 操 水 中 医 疗 体 操 口 全 身 耐 力 的 训 练, 也 有 利 于 平 衡 和 协 调 的 训 练 7. 有 氧 训 练 游 泳 是 十 分 有 效 的 有 氧 训 练 方 法, 对 于 心 血 管 疾 病 慢 性 阻 塞 性. 记 輪 疾 病 肥 胖 症 糖 尿 病 等 都 有 良 好 的 康 复 治 疗 作 用, 也 有 利 于 骨 性 关 节 病 和 其 他 骨 关 节 疾 賽 的 关 节 活 动 训 练 和 肌 力 训 练 ( 二 ) 水 中 运 动 疗 法 的 方 法 l. 固 定 体 位 治 疗 师 通 过 器 械 或 特 别 的 固 定 装 置 使, 患 者 的 肢 体 固 定 患 者 躺 在 水 中 治 疗 床 或 治 疗 托 板 上, 抓 住 栏 杆 池 边 或 池 中 固 定 器 材, 如 平 行 扛 等 物 体 2. 利 用 器 械 辅 助 训 练 利 用 某 些 器 械, 如 胶 皮 手 掌 或 脚 掌, 可 增 加 水 的 理 力 ; 利. 馬 本 中 步 行 训 练 平 行 杠 可 以 练 站 立 平 衡 和 行 走 ; 利 用 水 中 肋 木 可 训 练 肩 和 时 关 节 活 动 功 能 : 利 幕 水 球 做 游 戏 训 练 上 肢 的 推 力 3. 水 中 步 行 训 练 水 是 步 行 训 练 时 一 种 可 利 用 的 介 质, 通 常 水 中 步 行 是 在 地 面 上 训 练 之 前 进 行 的 如 果 患 者 平 衡 功 能 好, 在 水 中 步 行 时, 因 有 水 的 帮 助, 较 在 地 面 上 容 易, 训 练 方 法 是 : 让 患 者 进 入 水 中, 站 在 平 行 杠 内, 不 超 过 乳 头 水 平, 双 手 抓 杠 练 习 行 走 在 水 中, 身 体 的 重 量 比 地 面 466

467 上 轻, 因 而 大 大 减 低 下 肢 承 受 的 体 重, 即 使 对 于 肌 力 比 较 弱 的 意 者, 亦 有 可 能 支 撑 起 身 体 行 走 对 于 负 重 关 节 有 疼 痛 的 骨 性 关 节 病 患 者 或 下 肢 骨 折 恢 复 期 患 者, 训 练 时 均 会 发 现 其 在 水 中 站 立 和 行 走 较 在 地 面 上 容 易 得 多, 而 且 感 到 舒 适 或 疼 痛 明 显 減 轻 4. 水 中 平 衡 训 练 让 患 者 站 在 平 行 杠 内, 水 深 以 患 者 能 站 穂 为 准, 然 后 治 疗 师 从 不 同 方 向 推 水 浪 或 用 水 流 冲 击 患 者 身 体, 使 其 身 体 能 够 保 持 平 衡 5. 水 中 协 调 性 训 练 在 水 中 最 好 的 协 调 性 训 练 是 游 泳 s 开 始 可 先 让 患 者 在 一 个 固 定 位 置 进 行 原 地 游 泳 动 作, 以 后 逐 渐 过 渡 到 患 者 能 完 全 独 立 进 行 游 泳 运 动 6. 步 行 浴 治 疗 前 先 检 査 升 降 机 等 设 备 是 否 完 好, 然 后 在 步 行 浴 憎 内 放 入 2/3 容 量 的 水, 温 度 38~39, 便 可 对 患 者 进 行 训 练 训 练 方 法 如 下 : (l) 仰 卧 位 训 练 : 将 患 者 移 上 担 架, 利 用 升 降 机 把 患 者 送 入 水 中, 使 其 头 部 抬 高, 浮 在 水 面, 身 体 浸 入 水 中, 让 患 者 借 助 水 的 浮 力, 进 行 移 动 体 位 露 身 和 f 申 展 四 肢 的 训 练 意 者 在 水 中 由 于 受 温 度 和 浮 力 的 影 响, 其 活 动 要 较 在 地 面 上 容 易 得 多 二 (2) 坐 位 训 练 二 让 患 者 坐 在 浴 糖 的 浅 水 处, 或 使 用 水 中 的 椅 子, 借 助 水 的 浮 力, 做 坐 f 立 状 态 下 的 肢 体 活 动 训 练 a (3 ) 起 立 训 练 : 用 升 降 机 将 患 者 送 入 水 中 之 后, 调 节 升 降 机 或 治 疗 椅 的 高 度, 让 患 者 在 浅 水 中 依 托 升 降 机 或 椅 子 进 行 起 立 训 练 (4) 站 立 平 衡 : 训 练 : 在 大 约 1m 深 的 步 行 浴 椿 内 调 节 扶 手, 让 患 者 进 行 站 立 交 替 踏 步 的 平 衡 运 动 训 练 467

468 (5) 步 行 训 练 : 依 照 站 立 训 练 的 方 法, 在 站 立 平 衡 训 练 的 基 础 上 进 行 步 行 训 练 开 始 时 偏 瘫 患 者 先 迈 出 患 肢, 后 迈 出 健 肢 截 肢 患 者 可 依 托 上 肢 和 扶 手 的 支 撑 练 习 步 行 治 疗 时 间 每 次 l5~20 分 钟, 每 日 1 次, 20~30 次 为 1 个 疗 程 步 行 浴 是 步 行 训 练 的 理 想 方 法, 目 前 国 内 开 展 尚 少 训 练 时 需 应 用 一 种 步 行 洛 槽, 谷 槽 由 不 锈 钢 制 成, 有 浴 槽 和 油 压 升 降 机 两 个 部 分 c 浴 椿 全 长 230cm, 宽 l30cm, 容 水 量 2 吨 (t) 立 面 是 个 透 明 的 观 察 窗, 通 过 观 察 窗 能 对 患 者 训 练 情 况 进 行 观 察 拍 照 和 记 录 为 了 更 好 地 观 察 患 者 的 活 动 情 况, 有 的 在 观 察 窗 上 印 制 秘 量 标 准 线 以 秘 量 患 者 的 步 态 参 数, 用 以 指 导 患 者 训 练 小 型 油 压 升 降 机 可 将 患 者 从 坐 位 或 卧 位 送 入 水 槽 中. 治 疗, 它 通 过 电 钮 採 纵 使 治 疗 椅 ( 担 架 ) 停 止 在 任 何 一 个 高 度, 患 者 可 以 得 到 治 疗 所 需 要 的 适 宜 高 度 7.Bad Ragaz 训 练 法.Bad Ragaz 训 练 法, 亦 称 救 生 圈 训 练 法 训 练 方 法 如 下 : ( 1 肩 关 节 训 练 : 患 者 仰 卧 位 ( 可 佩 戴 救 生 圈 使 身 体 浮 起 ). 患 側 上 肢 尽 量 舒 适 外 展, 肘 关 节 腕 关 节 和 手 指 伸 展 治 疗 师 位 于 患 者 患 側 上 方, 将 右 手 放 在 患 者 的 手 掌 部, 令 患 者 握 手 ; 左 手 放 于 患 者 右 肩 背 部 扶 托 患 者, 再 让 患 者 上 肢 主 动 内 收, 使 上 肢 靠 近 躯 干 治 疗 师 身 体 后 仰 保 持 稳 定, 患 者 重 复 进 行 上 肢 弧 形 运 动 (2) 肢 训 练 : 患 者 俯 卧 位, 由 躯 干 圈 和 双 课 关 节 周 围 的 小 浮 圈 支 托 有 时 也 可 以 使 用 颈 圈 ' 但 它 会 妨 碍 肩 部 运 动 治 疗 师 面 向 患 者, 站 在 其 患 側 468

469 患 者 左 肩 屈 曲 ( 抬 高 ), 治 疗 师 将 左 手 放 在 患 者 的 左 手 掌 中, 令 患 者 保 持 肘 关 节 伸 展, 握 紧 治 疗 师 的 手 井 拉 向 外 下 方 与 此 同 时 ' 患 者 右 手 划 水,. 身 体 在 水 中 向 前 移 动 当 运 动 达 到 最 大 限 度 时, 其 左 肩 向 前 超 过 治 疗 师 左 肩 位 置 ( 注 意 肘 关 节 在 整 个 运 动 过 程 中 必 须 保 持 伸 展 ) 必 要 时 治 疗 师 可 用 右 手 诱 导 患 者 进 行 水 中 的 运 动 (3) 躯 干 部 的 训 练 : 患 者 仰 卧 位, 由 颈 圈 和 躯 干 圈 支 托 治 疗 师 在 患 者 足 側, 背. 靠 池 壁 站 立 ' 尽 可 能 使 自 己 的 身 体 保 持 稳 定, 然 后 治 疗 师 双 手 握 住 患 者 的 双 足 背 部, 令 患 者 将 足 上 抬 屈 髄, 将 双 膝 转 向 右 方, 并 抬 头 看. 足 当 达 到 充 分 屈 曲 后, 治 疗 师 将 双 足 放 于 水 中, 双 手 握 住 患 者 足 背 部, 令 患 者 将 双 膝 再 转 向 左 方, 头 部 后 仰 达 到 最 大 伸 展 后 再 重 复 屈 曲, 稍 停 顿 后, 再 改 变 旋 转 方 向, 即 患 者 躯 干 屈 曲 时, 膝 部 转 向 右 方, 伸 展 时 则 转 向 左 方 (4) 餓 关 节 训 练 : 治 疗 师 站 在 患 者 的 足 端, 双 手 握 住 患 者 足 跟 后 外 側 患 者 取 仰 卧 位, 双 膝 关 节 伸 展, 髋 关 节 外 旋 令 患 者 双 足 跟 向 下 外 方 用 力 蹬 治 疗 师 对 这 一 运 动 施 加 阻 抗, 并 将 双 手 向 下 方 和 侧 方 移 动 当 患 者 在 水 中 向 治 疗 师 靠 近 时, 躯 干 向 后 仰, 训 练 髋 关 节 屈 伸 (5) 下 肢 训 练 : 患 者 仰 卧 位, 治 疗 师 站 于 患 者 足 侧, 将 右 手 放 于 患 者 左 足 既 側, 用 力 将 足 拉 向 下 方, 使 髋 关 节 呈 伸 展 外 展 和 内 旋 位. 左 手 放 在 患 者 右 足 背 侧, 首 先 指 示 患 者 左 下 肢 向 下 外 方 用 力, 并 克 服 治 疗 师 的 阻 力 保 持 这 一 肢 位 在 保 持 左 下 肢 等 长 运 动 的 同 时, 令 患 者 右 下 肢 髋 关 节 屈 曲 内 收 和 外 旋, 膝 屈 曲, 足 背 伸 内 翻, 运 动 达 终 点 时, 放 松 下 肢, 然 后 返 回 至 起 始 位, 反 复 进 行 这 一 运 动 固 定 侧 的 下 肢 可 以 在 屈 曲 或 伸 469

470 展 共 同 运 动 中 进 行 等 长 收 缩 运 8.Ha111w1ek 法 这 是 根 据 流 体 力 学 和 运 动 学 原 理, 研 究 脑 瘫 他 患 者 游 泳 的 训 练 方 法 这 种 方 法 不 借 助 任 何 器 具,, 由 治 疗 师 和 患 者 进 行 一 对 一 训 练, 最 终 目 标 是 患 者 在 水 中 获 得 完 全 独 立 的 游 泳 活 动 二 水 浴 疗 法 水 浴 疗 法 简 称, 浴 疗, 是 将 躯 体 的 全 部 或 局 部 清 润 到 不 同 温 度 水 中 (-) 涡 流 浴 ( 颈 部 肩 部 m 最 f l. 治 疗 作 用 涡 流 喷 射 的 按 摩 作 用 可 以 缓 解 躯 体 六 个 部 位 涡 流 有 三 个 作 用 热 浮 力 以 及 按 摸 作 用, ( 1 ) 热 效 应 泡 在 热 水 中 可 以 增 加 体 温 和 扩 张 血 管, 以 加 快 血 液 循 环 (2) 浮 力 作 用 : 水 的 浮 力 作 用 可 以 缓 解 关 节 和 肌 肉 的 压 力, 产 生 失 重 的 放 松 感 觉 (3) 按 摩 作 用 : 通 过 喷 出 温 热 的 水 汽 混 合 物, 涡 流 能 够 起 到 放 松 作 用 这 种 能 够 供 给 能 量 的 水 流 可 以 放 松 紧 的 肌 肉, 刺 激 驱 体 镇 痛 激 素 的 释 放 涡 流 浴 不 仅 能 够 提 供 很 好 的 水 疗 按 庫, 面. 能 够 得 到 心 理 和 情 绪 上 的 放 松 浸 泡 在 水 中 可 以 使 肌 肉 放 松, 减 轻 关 节 活 动 度 训 练 及 日 常 活 动 训 练 时 的 疼 痛 和 张 力 典 型 的 涡 流 浴 装 置 可 以 下 部 如 大 腿 膝 部 小 腿 及 足 部 进 行 水 疗. 根 据 患 者 治 疗 部 位, 选 择 大 小, 并 检 査 装 置 各 部 是 否 完 好, 注 入 2/3 容 量 浴 水, 水 温 37~ 42, 打 : 治 疗 上 肢 的 患 者 需 把 衣 袖 卷 起 暴 露 上 肢, 治 疗 下 放 的 感 者 需 脱 去 鞋 袜 卷 起 裤 腿,: 以 免 被 漩 水 浸 湿 患 者 要 采 取 舒 适 体 位, 将 肢 体 浸 入 水 中 进 行 治 疗,, 座 椅 要 求 牢 固 有 靠 背, 以 免 患 者 从 椅 子 滑 落 摔 伤 在 涡 流 浴 治 疗 中, 温 度 仍 然 470

471 是 一 个 重 要 因 素 大 多 数 患 者 应 维 持 水 温 39 左 右 ; 治 疗 关 节 炎, 水 温 可 以 高 些 ; 治 疗 非 开 放 性 损 伤, 水 温 则 应 低 些 全 部 治 疗 过 程 中, 水 温 宜 保 持 恒 定, 水 流 强 度 要 适 中 治 疗 从 始 至 终, 应 使 患 者 感 觉 舒 适,, 精 神 爽 快, 不 感 疲 劳 糖 尿 病 足 治 疗 时 可 在 水 中 加 入 甲 硝 唑 等 药 物, 治 疗 时 间 一 般 为 15~30 分 钟, 10~20 次 为 1 个 疗 程 2. 涡 流 浴 设 备 现 代 的 涡 流 浴 槽 多 用 不 锈 钢 或 塑 料 制 成, 水 的 温 度 涡 流 剌 激 作 用 的 强 弱 和 治 疗 时 间, 均 能 自 动 控 制 调 节 (11)l 上 肢 涡 流 裝 置 : 浴 槽 容 量 较 大, 槽 内 有 一 个 喷 水 嘴, 能 容 纳 一 只 手 臂 或 两 只 手 臂 l (2) 下 肢 涡 流 装 置 :, 浴 槽 容 量 较 大, 槽 内 有 喷 嘴, 适 合 于 下 肢 治 疗. (3) 涡 流 设 备 裝 置 : 有 温 度 及 时 间 设 定. ( 二 ) 浸 浴 1. 局 部 授 浴 局 部 浸 浴 疗 法 是 将 身. 体 的 某 一 部 分 浸 浴 在 不 同 温 度 的 水 中, 由 于 冷 热 水 的 直 接 剌 激,. 引 起 局 部 或 全 身 产 生 一 系 列 生 理 性 改 变, 从 而 达 到 治 疗 目 的 操 作 方 法 : 治 疗 时 患 部 脱 去 外 衣 袜 子 等, 将 治 疗 部 位 置 子 水 中, 热 水 浴 (39 以 上 ), 冷 水 浴 (25 ) 凉 水 浴 (26~33 ) 温 水 浴 (36~38 ) 不 感 温 水 浴 (33~35 ), 每 次 5~20 分 钟, 每 天.1 次, 10 次 为 1 个 疗 程. 浴 后 应 擦 ' 干 皮 肤, 进 行 保 温, 并 令 患 者 休 息 2. 全 身 浸 浴 患 者 的 全 身 浸 入 水 中 进 行 治 疗 的 方 法 称 为 全 身 浸 浴 操 作 方 法 : 全 身 浸 浴 时 盆 内 注 入 2/3 水 量, 患 者 半 卧 于 浴 盆 中, 头 颈 胸 部 在 水 面 之 上

472 3. 热 水 浸 浴 热 水 浸 浴 的 温 度 范 围 为 37.8.~41.1 C, 持 续 20 分 钟. 短 时 间 的 热 水 浸 浴 可 以 通 过 扩 张 周 围 血 管, 促 进 热 量 的 丢 失 以 降 低 体 温 ; 但 长 时 间 的 热 水 盆 浴 对 于 高 龄 老 人 幼 儿 体 质 衰 弱 贫 血 有 严 重 器 质 性 疾 病 或 有 出 血 倾 向 的 患 者 是 绝 对 不 合 适 的 4. 冷 水 浸 浴 水 温 低 于 20, 时 间 为 3~5 分 钟 或 更 短, 每 天 1 次, 10 次 为 1 个 疗 程 冷 水 浸 浴 后,. 用 浴 巾 进 行 摩 擦 此 种 治 疗 有 强 力 兴 奋 神 经 强 化 心 血 管 功 能 及 提 高 肌 张 力 作 用 ( 三 ) 其 他 水 浴 疗 法. l.. 淋 浴 是 以 各 种 形 式 的 水 流 或 水 射 流, 在 一 定 压 力 下 喷 射 于 人 体 的 治 疗 方 法 2. 坐 浴 是 骨 盆 区 域 的 局 部 浸 浴 在 特 殊 结 构 的 浴 盆 中 很 容 易 进 行, 但 是 在 普 通 的 浴 盆 中 进 行 也 同 样 有 效 坐 浴 可 以 采 用 热 水 浴 不 感 温 浴 冷 水 浴 或 交 替 冷 热 水 浴 (1) 热 水 坐 浴 : 通 常 持 续 3~10 分 钟, 水 温 控 制 在 40.6~46.1 其 主 要 的 作 用 是 止 痛 (2) 不 感 温 坐 浴 : 通 常 水 温 为 33~35, 持 续 时 间 为 15 分 钟 ~2 个 小 时, 热 水 浴 有 发 f 干 較 癌 作 用, 通 用 于 多 发 性 关 节 炎 肌 炎 等 温 水 浴 与 不 感 温 浴 镇 作 用, 通 用 于 ym l 行 过 程 古 优 勢 的 神 要 t 我 定 要 室 率 性 瘫 痪 (3) 1 1 温 浴 : 治 疗 上, 不 感 温 浴 最 常 用 的 是 其 镇 静 作 用, 用 于 治 疗 失 眠 焦 虑 神 经 激 意 表 的 成 使 性 疼 癌 因 可 以 促 进 肾 脏 的 排 泄, 不 感 温 浴 适 用 于 促 进 乙 醇 烟 草 或 咖 啡 等 有 毒 物 成 解 建 处 理, 成 者 用 于 外 周 472

473 性 水 肿 的 f 付 加 治 疗 用 于 控 制 体 温, 治 疗 那 些 对 强 的 治 疗 措 施 光 应 答 的 患 者 也 是 有 效 的, 包 括 幼 儿 高 龄 老 人 虚 弱 或 衰 竭 患 者 (4) 热 水 坐 浴 : 可 用 于 治 疗 子 宫 或 输 尿 管 的 痛 性 痉 挛 痔 疮 病 卵 巢 或 睾 丸 痛 坐 骨 神 经 病 尿 满 留 膀 胱 镜 检 査 后 或 持 疮 切 除 手 术 后, 继 之 用 凉 水 擦 拭 局 部 的 渗 出 对 慢 性 盆 腔 炎 适 宜 使 用, 但 在 月 经 期, 禁 止 热 水 坐 浴. (5) 不 感 温 坐 浴 : 适 于 急 性 炎 症, 如 膀 胱 炎 和 急 性 盆 腔 炎 (6) 交 替 坐 浴 : 适 用 于 治 疗 慢 性 盆 腔 炎 慢 性 前 列 腺 炎 无 力 性 便 秘 以 及 骨 盆 的 其 他 失 张 力 状 态, 强 烈 的 诱 导 作 用 可 显 著 增 加 盆 腔 的 血 流 o ( 二 ) 禁 忌 证 1. 绝 对 禁 忌 证 精 神 意 识 紊 乱 或 失 定 向 力 恐 水 症 皮 肤 传 染 性 疾 病 频 发 癫 痫 严 重 心 功 能 不 全 严 重 的 动. 脉 硬 化 心 肾 功 能 代 偿 不 全 活 动 性 肺 结 核 癌 瘤 及 恶 病 质 身 体 极 度 衰 弱 及 各 种 出 血 倾 向 者 此 外, 妊 娠 月 经 期 大 小 便 失 禁 过 度 疲 劳 者 等 禁 止 全 身 浸 浴 2 相 对 禁 忌 证 对 血 压 过 高 或 过 低 感 者, 可 酌 情 选 用 水 中 运 动, 但 治 疗 时 间 宜 短, 治 疗 后 休 息 时 间 宜 长 ; 大 便 失 禁 者, 入 浴 前 排 空 大 便, 宜 做 短 时 间 治 疗, 防 止 排 便 于 池 水 中 二 注 意 事 项 (-) 水 中 运 p i 法 rt, _ 身 体 般 状 况 心 肺 功 能 运 动 功 能 感 觉 功 能 并 发 症 皮 肤 1 疾 病 诊 断 和 评 定 港 日 者 _: 染 病 是 否 有 水 中 运 动 禁 忌 证 等 2. 治 疗 时 间 的 选 择 必 要 时 在 出 水 后 测 量 心 率 血 压 出 水 后 应 该 进 473

474 行 较 低 强 度 的 适 应 性 训 练 ( 备 業 动 时 的 心 率 稍 慢, 因 此 不 能 用 陆 地 上 的 心 3. 水 中 运 动 的 强 度 与 一 比 :_ 在 水 j 三 动 应 用 下 列 公 式 计 算 运 动 强 度 : 水 中 靶 心 率 强 度 计 算 公 式 来 指 导 水 中 运 动 的 3 量 度. 4. 调 节 水 温 运 动 池 训 练 温 度 以 36~3 5. 训 练 时 问 及 次 数 解 簡 种 类 及 患 者 个 体 情 况, 灵 活 能 一 般 每 次 l0~l5 ti', 如 果 患 者 体 弱, 可 结 短 时 问, 或 者 将 l5 分 钟 基 训 练 时 间 分 为 3 个 5 分 钟 分 段 训 结 二 ili1 差 一. 1. 数 最 少 1 ~2 次 / 周, 身 体 强 者 可 达 6 次 / 周 c 6. 浴 后 休 息 浴 后 最 好 在 池 旁 体 息 室 内 围 - 位 体 息 30~60 分 钟, 以 利 体 力 依 复 二 7. 注 意 预 防 眼 耳 疾 患 浴 水 消 毒 不 充 分, 易 引 起 流 行 性 角 ( 结 ) 膜 炎 等 感 染 性 实 安 ; i-t 而, 使 用 氯 制 剂 消 毒 药, 因 其 刺 激 性 较 强, 也 会 引 起 角 ( 结 ) 膜 炎 e 如 果 池 中 的 水 浸 多 _S 重 i 内, 因 水 消 毒 不 充 分, 或 指 毒 表 的 刺 激, 可 引 起 義 膜 发 炎 对 于 患 鼻 窦 炎 的 人, 要 天 時 i_ 三 : 炎 的 发 生 8. 热 水 浴 不 利 于 心 立 管 疾 賽 善 者 温 水 浴 不 利 于 缓 解 疫 率 全 身 衰 弱 和 心 肺 'i 差 三 下 患 者 慎 用 全 身 温 水 浴 s 9. 对 于 不 能 控 制 水 中 身 1 体 姿 态 者, 需 要 先 将 患 者 可 靠 地 固 定 在 水 池 边 扶 手 与 栏 言 式 t 中 治 疗 床 ( 椅 ) 上, 再 違 行 有 关 i'i; 练 s. 10. 水 深 一 般 不 超 过 乳 头 水 平 治 疗 师 有 时 需 要 購 同 下 水, 给 患 者 以 安 全 感 同 时 i 直 接 保 护 肺 功 能 很 差 者 不 宜 在 深 水 进 行 运 动 训 练 水 池 边 应 有 监 护 急 a 员, 水 f 室 度 有 急 救 药 品 和 设 备.. ( 二 ) 浴 疗 1. 洛 疗 后 处 理 应 擦 干 皮 肤, 送 行 保 追, 并 令 急 者 体 息 474

475 2. 熱 水 盆 洛 对 于 高 發 老 人 幼 儿 体 质 素 弱 贫 定 有 严 重 器 质 性 疾 病 或 有 出 血 塚 自 的 患 者 不 适 合 长 时 问 的 熟 水 盆 浴 3. 不 感 揾 洛 治 疗 后 应 特 别 注 意 给 患 者 保 温 二 建 i 文 家 度 治 f 时, 不 能 浴 最 好 在 上 床 前 进 行, 以 免 引 起 寒 战 _ 4. 交 替 坐 浴 交 替 坐 浴 与 所 有 的 水 疗 处 理 一 祥, 都 是 以 冷 水.i 谷 结 東, 且 热 水 治 紅 中 的 水 面 应 高 于 冷 水 浴 缸 水 面 约 3Ocm, 并 充 分 覆 盖 以 减 少 寒 战, 5. 冷 摩 擦 患 者 应 注 意 充 分 覆 盖 防 止 寒 战 任 fii' 时 候 只 暴 露 被 擦 浴 的 部 位 且 動 驢 震 化 未 控 制 的 高 血 压 患 者 不 宣 使 用, 6, 冲 洗 比 擦 浴 反 应 要 大, 因 此 要 求 害. 者 要 有 较 好 的 体 力 也 可 以 在 家 中 进 行 依 据 患 者 的 情 况, 每 次 治 疗 l~3 个 小 时 操 作 方 法 如 下 : l. 使 用 床 或 治 疗 台 将 两 张 毛 毯 纵 放 在 治 疗 台 上, 在 头 部 放 一 小 枕 头 毯 子 必 须 足 够 大 并 能 够 盖 住 患 者, 如 果 没 有 绒. 毛 的 毯 子, 次 选 丙 烯 酸 类 的 毯 子. 2. 湿 处 理 在 包 裏 以 前 患 者 必 须 是 潮 湿 的, 如 果 不 是, 可 以 让 患 者 先 进 行 热 水 金 盆 洛 或 淋 浴, 然 后 用 干 毛 毯 包 裹, 从 背 部 进 行 透 热 疗 法 或 任 何 其 他 适 当 的 治 疗 3. 准 备 床 单 患 者 准 备 就 结 后, 将 干 净 的 自 棉 布 床 单 ( 长 度 与 患 者 的 身 高 相 当 ) 出 fi 冷 水 后 充 分 拧 干, 如 果 有 两 个 人 一 起 拧 绞 床 单 则 更 方 便 床 单 沿 着 治 疗 台 纵 向 打 开, 西 边 留 置 的 宽 度 相 当, 床 单 应 该 下 垂 到 毛 毯 下 方 30~60cm 4. 下 肢 包 裹 患 者 脱 去 所 有 的 衣 服, 躺 在 床 单 上, 双 肩 在 床 单 顶 部 下 10cm 475

476 处, 患 者 率 起 双 手, 护 理 员 快 速 将 床 单 的 一 边 缠 绕 躯 体 向 对 便 l 折 叠, 并 小 心 塑 形 臀 部 以 下, 床 単 包 基 同 侧 的 下 肢 5. 上 肢 包 裹 放 下 上 肢, 然 后 将 床 单 对 側 叠 起 缠 绕 双 上 肢 及 躯 体, 同 时 也 卷 起 对 - 側 的 下 肢 湿 床 单 很 快 平 铺 在 速 体 上 并 与 躯 体 全 面 接 触, 并 且 缠 绕 双 足 部 整 个 治 疗 过 程 应 快 而 有 效 地 进 行 6. 毛 毯 包 裹 很 快 地 将 毛 毯 套 在 身 体 上 并 紧 紧 缠 绕 躯 体, 确 保 颈 部 和 足 部 没 有 通 风, 另 一 条 毛 毯 盖 在 患 者 身 上 并 适 当 缠 绕 可 以 给 患 者 戴 上 添 加 了 燃 料 的 帽 子 以 增 加 热 作 用 当 患 者 被 包 裹 好 以 后, 整 个 治 疗 过 程 中 应 有 人 在 患 者 旁 边, 有 些 患 者 会 突 然 惊 恐 发 作 并 出 现 极 端 的 焦 虑 如 果 出 现 这 种 情 况, 首 先 应 从 足 部 开 始, 拆 除 床 单, 保 证 患 者 有 足 够 的 活 动 空 问 以 缓 和 惊 恐 ; 如 无 效, 则 应 该 停 止 治 疗 治 疗 过 程 中 给 患 者 喝 热 茶, 如 果 患 者 主 诉 发 冷, 则 应 加 盖 毛 毯,. 在 足 部 放 一 个 热 水 瓶, 或 提 供 热 饮 料 湿 毯 包 裹 分 四 个 阶 段 起 作 用 : 增 强 或 冷 却 期 不 感 温 期 加 热 期 作 用 消 退 期 根 据 预 期 的 效 果., 治 疗 师 可 以 延 长 任 何 一 个 治 疗 阶 段 第 四 节 临 床 应 用 适 应 证 与 禁 忌 证 (-) 适 应 证 1. 水 中 运 动 疗 法 因 为 合 并 应 用 了 水 疗 法 的 温 热 作 用, 故 可 以 减 轻 运 动 时 的 疼 痛 ; 同 时 温 热 作 用 对 于 弛 缓 性 麻 痹 肢 体 可 改 善 循 环 ; 对 于 痉 476

477 挛 性 麻 痹, 温 热 作 用 或 者 寒 冷 作 用 可 消 除 痉 挛, 使 肢 体 易 于 进 行 运 动 另 外, 由 于 浮 力 作 用, 即 使 极 弱 的 肌 力 也 可 以 在 水 中 运 动, 所 以 适 合 训 练 肌 肉 功 能 辅 助 主 动 运 动 及 增 强 肌 力 适 用 于 骨 折 后 遗 症 管 关 节 炎 强 直 性 脊 柱 炎 类 风 湿 关 节 炎 不 完 全 性 脊 髓 损 伤 肌 管 养 不 良 脑 卒 中 偏 瘫 颅 脑 外 伤 偏 確 肩 手 综 合 征 小 儿 脑 療 共 济 失 调 械 金 森 病 等 2. 浴 疗 ( 1 ) 涡 流 浴 : 适 用 于 肢 体 运 动 障 碍 血 液 循 环 障 碍 糖 尿 病 足 上 下 肢 慢 性 横 疡 截 般 残 端 痛 关 节 扭 挫 伤 创 伤 后 手 足 肿 痛 周 围 性 神 经 痛 神 经 炎 雷 诺 病 骨 关 节 和 肌 肉 风 請 i 疾 患 疲 劳 综 合 征 等. (2) 局 部 浸 浴 : 凉 水 浴 与 冷 水 浴 有 提 高 神 经 兴 奋 性 作 用, 适 用 于 抑 制 过 程 占 优 势 的 神 经 5., 训 练 时 间 及 次 数 根 据 疾 病 种 类 及 患 者 个 体 情 况, 灵 活 掌 握 般 每 次 io~is 分 钟, 如 果 患 者 体 弱, 可 缩 短 时 间, 或 者 将 15 分 钟 总 训 练 时 间 分 为 3 个 5 分 钟 分 段 训 练 训 练 次 数 最 少 1~2 次 / 周, 身 体 强 者 可 达 6 次 / 周 6. 浴 后 休 息 浴 后 最 好 在 池 旁 休 息 室 内 卧 位 休 息 30~60 分 钟, 以 利 体 力 恢 复 7. 注 意 预 防 眼 耳 疾 患 浴 水 消 毒 不 充 分, 易 引 起 流 行 性 角 ( 结 ) 膜 炎 等 感 染 性 疾 病 ; 然 而, 使 用 氯 制 剂 消 毒 药, 因 其 刺 激 性 较 强, 也 会 引 起 角 ( 结 ) 膜 炎 如 果 池 中 的 水 浸 入 到 鼻 腔 内, 因 水 消 毒 不 充 分, 477

478 或 消 毒 剂 的 刺 激, 可 引 起 黏 膜 发 炎 对 于 患 鼻 窦 炎 的 人, 要 预 防 中 耳 炎 的 发 生 8. 热 水 浴 不 利 于 心 血 管 疾 病 患 者 温 水 浴 不 利 于 缓 解 痉 挛 全 身 衰 弱 和 心 肺 功 能 低 下 患 者 慎 用 全 身 温 水 浴 9. 对 于 不 能 控 制 水 中 身 体 姿 态 者, 需 要 先 将 患 者 可 靠 地 固 定 在 水 池 边 扶 手 与 栏 杆 或 水 中 治 疗 床 ( 椅 ) 上, 再 进 行 有 关 训 练 10. 水 深 一 般 不 超 过 乳 头 水 平 治 疗 师 有 时 需 要 陪 同 下 水, 给 患 者 以 安 全 感, 同 时 可 直 接 保 护 肺 功 能 很 差 者 不 宜 在 深 水 进 行 运 动 训 练 水 池 边 应 有 监 护 急 救 人 员, 水 疗 室 应 有 ( 二 ) 浴 疗 1. 浴 疗 后 处 理 应 擦 干 皮 肤, 进 行 保 温, 并 令 患 者 休 息 2. 熟 水 盆 浴 对 于 高 龄 老 人 幼 儿 体 质 衰 弱 贫 血 有 严 重 器 质 性 疾 病 或 有 出 血 倾 向 的 患 者 不 适 合 长 时 间 的 热 水 盆 浴 3. 不 感 温 浴 治 疗 后 应 特 别 注 意 给 患 者 保 温 建 议 家 庭 治 疗 时, 不 感 温 浴 最 好 在 上 床 前 进 行, 以 免 引 起 寒 战 4. 交 替 坐 浴 交 替 坐 设 备 水 面 应 高 于 冷 水 浴 缸 水 面 约 30cm, 并 充 分 覆 盖 以 减 少 寒 战 5. 冷 摩 擦 患 者 应 注 意 充 分 覆 盖 防 止 寒 战, 任 何 时 候 只 暴 露 被 擦 浴 的 部 位 且 动 脉 硬 化 未 控 制 的 高 血 压 患 者 不 宜 使 用 478

479 6. 冲 洗 比 擦 浴 反 应 要 大, 因 此 要 求 患 者 要 有 较 好 的 体 内 第 十 八 章 冷 疗 法 第 一 节 冷 疗 法 一 概 述 冷 疗 法 (cold therapy) 是 应 用 比 人 体 温 度 低 的 物 理 因 子 ( 冷 水 冰 等 ) 刺 激 皮 肤 或 黏 膜 以 治 疗 疾 病 的 一 种 物 理 治 疗 方 法 冷 疗 温 度 通 常 为 O 以 上 低 于 体 温, 它 作 用 于 人 体 后, 不 引 起 组 织 损 伤, 通 过 寒 冷 刺 激 引 起 机 体 发 生 一 系 列 功 能 改 变, 来 达 到 治 疗 疾 病 目 的 冷 疗 法 在 医 学 上 的 应 用 历 史 悠 久, 在 我 国 古 代 就 有 利 用 冰 雪 止 血 止 痛 及 消 肿 的 记 载 明 代 医 学 家 李 时 珍 在 本 草 纲 目 中 记 载, 用 冰 敷 治 乳 痈 高 热 昏 迷 酒 精 中 毒 等 ; 民 间 也 常 用 冷 水 敷 后 枕 部 治 疗 鼻 出 血 早 在 2500 多 年 前, 古 埃 及 人 就 知 道 用 冷 敷 来 减 轻 损 伤 处 的 炎 症 反 应 近 百 年 来, 在 临 床 上 冷 疗 法 常 用 于 镇 痛 降 温 和 局 部 麻 醉, 主 要 治 疗 各 种 运 动 创 伤 烫 伤 烧 伤 神 经 系 统 疾 病 及 风 湿 性 疾 病 二 治 疗 作 用 不 同 治 疗 时 间 及 治 疗 方 法 的 冷 疗, 对 机 体 产 生 的 生 物 作 用 亦 不 同 其 生 物 作 用 主 要 分 为 瞬 间 的 冷 作 用 与 持 续 的 冷 作 用 : 在 瞬 间 的 寒 冷 刺 激 下, 组 织 的 兴 奋 性 增 高 ; 在 持 续 长 时 间 的 低 温 作 用 下, 组 织 的 兴 奋 性 降 低 479

480 (1) 交 感 反 应 : 当 局 部 皮 肤 受 到 寒 冷 刺 激 时, 通 过 轴 突 反 射 引 起 外 周 血 管 收 缩, 并 通 过 脊 髓 反 射 引 起 对 称 部 位 或 深 部 血 管 的 反 应, 称 为 交 感 反 应 (2) 防 卫 性 反 应 : 当 局 部 冷 刺 激 的 时 间 达 到 15~30 分 钟 时, 血 管 会 出 现 节 律 性 地 收 缩 和 扩 张, 称 为 人 体 对 寒 冷 刺 激 的 防 卫 性 反 应 到 改 善, 出 现 反 应 性 充 血 用 冷 袋 短 时 间 外 敷 于 下 肢 作 用 时 间 过 长 导 致 静 脉 血 (3) 抑 制 作 用 : 当 较 长 时 间 冷 疗 ( 超 过 15~30 分 钟 ) 皮 肤 冷 却 到 8~15 时, 血 管 的 舒 缩 力 消 失, 小 静 脉 及 毛 细 血 管 扩 张, 外 周 血 流 量 明 显 减 少, 皮 肤 发 绀 变 冷 由 于 冷 刺 激 可 以 改 变 血 管 的 通 透 性 防 止 水 肿 和 渗 出, 因 此, 对 急 性 期 炎 症 性 水 肿 创 伤 性 水 肿 及 血 肿 的 消 退, 有 着 良 好 的 疗 效, 有 着 良 好 的 疗 效 3. 对 心 血 管 的 作 用 (1) 对 心 功 能 的 影 响 : 冷 疗 对 心 血 管 系 统 不 会 造 成 过 度 负 荷 对 心 脏 局 部 进 行 冷 敷, 可 使 迷 走 神 经 兴 奋 性 增 强, 心 率 减 慢, 心 排 出 量 减 少, 从 而 引 起 血 压 下 降 心 肌 炎 心 内 膜 炎 早 期 冠 状 动 脉 供 血 不 足 的 患 者 可 以 采 用 (2) 对 血 压 的 影 响 : 局 部 或 全 身 冷 疗 可 使 外 周 血 管 收 缩, 引 起 血 压 升 高 ; 对 血 压 正 常 的 患 者, 血 压 升 高 不 超 过 lommhg; 对 高 血 压 患 者, 血 压 受 影 响 较 大, 甚 至 会 导 孜 病 情 的 加 重 因 此, 对 高 血 压 患 者 进 行 冷 刺 激 治 疗 一 定 要 慎 重 ( 三 ) 对 消 化 系 统 的 作 用 480

481 1. 促 进 作 用 对 腹 部 进 行 冷 敷 4~18 分 钟 后, 会 引 起 胃 及 大 部 分 胃 肠 道 反 射 性 活 动 增 强, 胃 液 及 胃 酸 分 泌 增 多 2. 抑 制 作 用 饮 用 冷 水 或 使 胃 冷 却 时, 胃 血 流 量 降 低, 胃 酸 胃 液 分 泌 减 少, 胃 的 蠕 动 减 少, 胃 排 空 时 间 延 长 3. 止 血 胃 出 血 或 上 消 化 道 出 血 时, 可 在 病 灶 局 部 相 应 部 位 行 冷 敷 止 血 ( 四 ) 对 肌 肉 的 作 用 1. 兴 奋 作 用 短 时 间 的 冷 刺 激, 对 肌 肉 组 织 有 兴 奋 作 用, 可 促 进 骨 骼 肌 收 缩 2. 抑 制 作 用 长 时 间 的 冷 刺 激, 可 使 肌 梭 传 入 纤 维 a- 运 动 神 经 元 运 动 神 经 元 的 活 动 受 到 抑 制, 使 骨 骼 肌 的 收 缩 期 舒 张 期 及 潜 伏 期 延 长, 降 低 肌 张 力, 降 低 肌 肉 的 收 缩 力, 因 此 可 以 缓 解 肌 肉 痉 挛 ( 五 ) 对 皮 肤 及 组 织 代 谢 的 作 用 人 体 皮 肤 的 冷 觉 感 受 器 比 热 觉 感 受 器 数 目 多, 因 而 对 冷 刺 激 比 较 敏 感, 通 过 感 受 器 的 反 射 调 节, 可 引 起 局 部 和 全 身 的 反 应 1. 降 低 皮 肤 温 度 局 部 的 冷 刺 激 首 先 引 起 皮 肤 肌 肉 和 关 节 等 组 织 的 温 度 降 低 这 种 反 应 的 程 度 和 人 体 的 体 质 年 龄 皮 肤 厚 度 皮 肤 散 热 冷 疗 作 用 面 积 及 冷 疗 持 续 时 间 等 因 素 有 关 皮 肤 温 度 在 降 至 冰 点 前 出 现 刺 痛 感, 皮 肤 血 管 收 缩, 触 觉 敏 感 度 降 低, 进 而 皮 肤 麻 木 : 降 至 冰 点, 皮 肤 骡 然 变 白 而 发 硬 ; 温 度 继 续 降 低, 皮 肤 组 织 则 出 现 苍 白 坚 硬 并 轻 度 隆 起, 这 种 现 象 称 为 凝 冻 短 暂 的 皮 肤 凝 冻 后 可 恢 复 正 常, 严 重 的 则 发 生 水 疱 等 损 伤 481

482 2. 影 响 组 织 代 谢 由 于 冷 疗 时 局 部 组 织 的 温 度 降 低, 可 使 组 织 的 代 落 搴 下 犟 - 甏 氧 量 减 少 j 炎 性 介 质 活 性 降 低, 代 谢 性 酸 中 毒 减 轻 例 如 : 长 时 间 的 冷 作 用 i- 以 箜 关 苇 连 笺 漫 变 攀 低, 成 纤 维 细 胞 活 性 降 低, 从 而 对 末 梢 血 管 疾 病 炎 症 性 和 风 湿 性 关 节 瘸 有 着 童 暑 笺 治 疗 { 皇 用 而 较 低 温 度 的 冷 水 浴, 则 可 使 基 础 代 谢 率 增 高, 脂 肪 和 蛋 白 质 的 代 落 碧 强 : ( 六 ) 对 炎 症 和 免 疫 反 应 的 影 响 1. 影 响 炎 症 反 应 冷 疗 可 以 促 进 局 部 组 织 血 管 收 缩, 降 低 组 织 代 落, 抑 甏 血 管 的 炎 性 渗 出 和 出 血, 并 可 缓 解 疼 痛 因 此, 冷 刺 激 对 急 性 炎 症 有 着 较 好 的 治 疗 作 用 炎 症 患 者, 可 能 造 成 局 部 组 织 的 损 害 2. 影 响 免 疫 反 应 局 部 冷 疗 可 以 降 低 炎 性 介 质 的 活 性, 对 类 风 湿 关 节 炎 寒 冷 性 荨 寡 疹 患 者 有 一 定 的 治 疗 效 果, 但 是, 对 机 体 免 疫 系 统 功 能 的 作 用 机 制, 还 有 待 深 入 的 爵 究 : 三 治 疗 技 术 ( 一 ) 仪 器 设 备 进 行 冷 治 疗 所 需 要 的 设 备 较 简 单, 如 常 用 的 浴 桶 浴 盆 毛 巾 水 袋 冰 水 2 块 泳 蓑 袋 等, 以 及 进 行 冷 治 疗 所 需 要 的 冷 疗 仪 器 和 冷 疗 钊 剂 ( 二 ) 治 疗 方 法 1. 冷 敷 法 (1) 冰 敷 袋 法 :1 普 通 冰 袋 法 : 在 水 袋 中 灌 入 冰 水 混 合 液 体, 敷 于 患 帮, 治 疗 时 闻 根 撂 癀 情 而 定, 一 般 同 一 部 位 15~20 分 钟, 最 长 不 482

483 超 过 24~48 小 时, 如 持 续 高 热 的 冰 敷 降 漫 ;2 冰 袋 法 : 化 学 冰 袋 又 称 保 健 冰 袋 ( 采 用 高 分 子 材 料 研 制 而 成, 有 高 效 蓄 冷, 降 涅 在 -3-C 低 温 下, 仍 保 持 良 好 的 弹 性 ), 将 化 学 冰 袋 放 入 冰 箱 冷 冻 室, 冷 冻 几 小 时 即 可 使 餍 或 各 甩, 取 出 经 过 冷 冻 后 化 学 冰 袋 置 放 身 体 需 要 部 位,2 个 化 学 冰 袋 可 交 换 冷 冻 使 用, 如 化 学 泳 袋 太 凉, 可 加 绒 布 套 包 裹 (2) 冷 湿 敷 布 法 : 将 毛 巾 放 入 混 有 冰 块 的 冷 水 中 完 全 浸 透, 然 后 拧 去 多 余 水 分, 再 将 毛 巾 敷 于 患 处, 每 2~3 分 钟 更 换 一 次 毛 巾, 全 部 治 疗 时 间 为 20~30 分 钟 (3) 冰 贴 法 : 又 分 为 间 接 冰 贴 直 接 冰 贴 冰 块 按 摩 三 种 方 法 :1 间 接 冰 赔 法 是 将 冰 块 隔 着 衬 垫 ( 如 毛 巾 ) 放 在 治 疗 部 位, 可 避 免 冰 冻 的 骤 然 刺 激, 使 皮 温 缓 慢 下 降, 治 疗 时 间 一 毅 为 20~30 分 钟 ;2 直 接 冰 贴 法 是 将 冰 块 直 接 放 在 治 疗 部 位, 这 种 治 疗 方 法 刺 激 强 烈, 因 此 每 次 治 疗 的 时 间 短, 一 般 为 5~10 分 钟 ;3 冰 块 按 摩 法 是 用 冰 块 在 治 疗 部 位 来 回 摩 擦 移 动, 治 疗 时 间 可 比 直 接 冰 贴 法 稍 长, 一 般 为 5~15 分 钟 进 行 以 上 治 疗 时 要 注 意 观 寨 患 者 皮 肤, 不 能 引 起 皮 肤 的 凝 冻 (4) 循 环 冷 敷 法 : 是 用 循 环 冷 却 装 置 进 行 治 疗, 可 分 为 体 外 法 和 体 腔 法 两 种 1 体 外 法 : 是 用 金 属 或 塑 料 小 管 制 成 盘 或 鼓 状 置 于 体 表, 冷 水 或 冷 却 剂 在 管 内 循 环 而 达 到 制 冷 的 目 的 :2 体 内 法 是 用 大 小 合 适 的 管 子 连 接 一 球 囊, 置 于 体 腔 内, 再 从 管 子 中 通 以 冷 水 而 达 到 冷 却 治 疗 的 目 的, 如 胃 肠 道 的 局 部 冷 疗 2. 浸 泡 法 (1) 局 部 冷 水 浴 : 将 所 需 治 疗 的 病 变 部 位 直 接 浸 泡 于 冰 水 (0~5 ) 483

484 中, 刚 开 始 治 疗 时 患 者 可 有 痛 感, 首 次 浸 入 时 间 为 2~3 秒, 然 后 将 患 者 肢 体 从 水 中 取 出 擦 干, 进 行 主 动 或 被 动 活 动, 等 体 温 恢 复 后 再 浸 入 冰 水 中, 浸 入 时 间 逐 渐 增 加 至 20~30 间 7 般 为 4~5 分 钟 局 部 冷 水 浴 能 减 轻 疼 痛, 缓 解 维 攀, 恢 复 肢 体 的 运 动 能 力, (2) 全 身 冷 水 浴 ; 患 者 在 冷 水 Lp 短 暂 浸 泡, 水 的 温 度 根 据 确 情 枷 定 r 袭 28-1), 浸 泡 时 间 以 患 者 出 现 冷 反 应 ( 如 寒 战 等 ) 为 准 注 意 没 泡 时 佣 受 逐 渐 增 加 以 后 逐 渐 增 加 浸 泡 时 间 (3~10 分 钟 可 以 缓 解 痉 挛, 有 利 于 进 行 主 动 运 动 和 被 动 活 动 ; 还 可 刷 j: 无 力 忭 便 秘 肥 胖 痱 或 强 壮 疗 法 3. 喷 射 法 是 利 用 喷 射 装 鬣 将 冷 冻 剂 或 冷 空 气 直 接 喷 射 于 病 变 部 位, 使 局 部 组 织 温 度 降 低 的 一 种 治 疗 方 法, 常 用 于 四 肢 关 节 烧 伤 创 面 等 表 面 凹 凸 不 平 和 范 围 较 大 的 病 变 部 位 喷 射 时 间 因 病 情 不 同 而 异, 最 短 的 治 疗 20~30 秒, 最 长 可 以 持 续 15 分 钟 ; 但 较 常 用 的 是 间 隔 喷 射 法. 如 使 用 氯 乙 烷 喷 射 治 疗, 间 距 20~30cm, 每 次 喷 射 3~5 秒, 间 隔 30 秒 ~1 分 钟 ' 一 般 一 次 治 疗 反 复 喷 射 3~10 次, 在 治 疗 时 要 注 意 皮 肤 反 应 4. 灌 注 法 和 饮 服 法 灌 注 法 是 用 冷 水 灌 入 体 腔 内, 如 冰 水 灌 肠 冰 水 冲 洗 阴 道 ; 饮 服 法 是 饮 用 冰 水 四. 临 床 运 用 I~4 度 热 烧 伤, 四 肢 部 位 的 烧 伤 烫 伤 应 用 冷 疗 治 疗 效 果 更 好, 可 在 损 伤 早 期 冰 水 浸 泡 损 伤 部 位, 商 至 疼 痛 消 失 5. 早 期 蛇 咬 伤 的 辅 助 治 疗 484

485 6. 其 他 如 高 热 中 署 的 物 理 降 温 ; 扁 桃 体 术 后 喉 部 出 血 水 肿 ; 类 风 湿 关 节 炎, 重 型 颅 脑 损 伤 的 亚 低 温 治 疗, 对 由 冷 引 起 的 支 气 管 哮 喘 寒 冷 性 荨 麻 疹 等 用 冷 疗 行 脱 敏 治 疗 ( 二 ) 禁 忌 证 1. 内 科 痰 病 高 血 压 病, 心 肺 肾 功 能 不 全 2. 过 敏 冷 变 态 反 应 者, 对 冷 过 度 敏 感 者, 致 冷 血 红 蛋 白 尿 患 者 3. 局 部 懑 觉 及 血 液 循 环 障 碍 恤 栓 闭 塞 性 脉 管 炎, 雷 诺 病, 皮 肤 感 觉 障 碍, 断 肢 再 植 术 后 等 4. 其 他 言 语 认 知 功 能 障 碍 者 慎 用 ( 三 ) 注 意 事 项 1. 在 治 疗 前 需 对 患 者 说 明 治 疗 的 正 常 感 觉 和 可 能 出 现 的 不 良 反 应, 2: 在 采 用 冷 治 疗 时, 应 防 止 过 冷 引 起 冻 伤 3. 头 部 在 进 行 治 疗 时 要 注 意 非 治 疗 部 位 的 保 暖, 防 止 患 者 受 凉 感 冒 4. 喷 射 法 禁 用 于 头 面 部, 以 免 造 成 眼 鼻 呼 吸 道 的 损 伤 5. 冷 过 敏 反 应 及 相 应 处 理 办 法 (1) 二 般 情 况 下 患 者 出 现 全 身 反 应 比 较 少, 有 少 数 患 者 会 出 现 头 晕 恶 心 面 色 苍 白 出 汗 血 压 下 降 甚 至 休 克 等 情 况, 这 种 现 象 称 为 冷 过 敏 反 应 患 者 一 旦 出 现 冷 过 敏 反 应, 需 立 即 停 止 冷 疗, 予 以 平 卧 休 息, 并 在 身 体 其 他 部 位 加 以 温 热 治 疗, 喝 热 饮 料 ; 对 疑 有 冷 过 敏 的 患 者, 治 疗 前 应 先 进 行 过 敏 试 验 (2) 冷 治 疗 有 时 会 引 起 局 部 疼 痛, 一 般 不 需 特 别 处 理 ; 但 是 对 反 应 485

486 强 烈 甚 至 由 于 疼 痛 而 致 休 克 的 患 者, 需 立 即 停 止 冷 疗, 予 以 卧 床 休 息 及 全 身 复 温 另 外, 在 患 者 治 疗 前 一 定 要 对 患 者 说 明 治 疗 的 方 法, 以 尽 量 解 除 患 者 的 疑 惑 和 紧 张 情 绪 (3) 冷 疗 的 温 度 过 低 或 者 治 疗 时 间 过 长 时, 局 部 组 织 可 能 出 现 水 疱 渗 出 祁 水 肿, 甚 至 导 致 皮 肤 皮 下 组 织 坏 死 对 轻 度 冻 伤 处, 需 要 注 意 预 防 感 染 ; 对 严 重 冻 伤 的 部 位, 应 该 严 格 进 行 无 菌 穿 刺 抽 液, 并 进 行 无 菌 换 药 第 二 节 冷 冻 疗 法 一 概 述 冷 冻 疗 法 ( cryotherapy) 是 应 用 制 冷 物 质 和 冷 冻 器 械 产 生 的 OcC 以 下 的 低 温, 作 用 于 人 体 局 部 组 织, 使 人 体 的 组 织 细 胞 发 生 冻 结 和 细 胞 破 坏 的 现 象, 以 达 到 治 疗 疾 病 的 一 种 方 法 冷 冻 疗 法 是 在 冷 疗 的 基 础 上 发 展 起 来 的 自 20 世 纪 初, 国 外 就 有 用 液 态 空 气 治 疗 血 管 瘤 淋 巴 瘤 的 报 道, 并 逐 渐 利 用 二 氧 化 碳 干 冰 液 氮 冷 冻 器 冷 刀 治 疗 膀 胱 肿 瘤 丘 脑 肿 瘤 等 疾 病 在 我 国 冷 冻 治 疗 起 步 较 晚, 但 发 展 迅 速 ; 在 外 科 眼 科 妇 科 皮 肤 科 耳 鼻 喉 科 都 开 展 了 冷 冻 治 疗, 尤 其 在 冷 冻 治 疗 颅 脑 肿 瘤 肺 癌 肝 癌 等 方 面 取 得 较 好 的 效 果 ( 一 ) 基 础 知 识 1. 冻 融 速 度 冷 冻 速 度 <100 /min, 称 为 缓 慢 冷 冻, 仅 使 细 胞 外 486

487 水 分 形 成 冰 晶, 对 细 胞 功 能 的 破 坏 性 较 弱 ; 冷 冻 速 度 >100 /min, 称 为 快 速 冷 冻, 可 在 细 胞 内 外 同 时 形 成 冰 晶, 对 细 胞 功 能 的 破 坏 性 强 停 止 冷 冻 后 复 温 越 慢, 对 组 织 破 坏 作 用 越 强, 一 般 采 用 快 速 复 与 自 然 复 温 两 种 方 法 : 2. 冷 冻 温 度 不 同 的 组 织 对 冷 冻 温 度 的 耐 受 性 差 异 很 大, 故 冷 冻 温 度 可 在 一 20 一 一 196 之 间 选 用 温 度 越 低, 冷 冻 对 组 织 的 破 坏 性 越 强 快 速 冷 冻 到 一 40 以 下, 除 大 血 管 以 外 的 一 般 组 织 均 被 破 坏 ; 治 疗 肿 瘤 时, 冷 冻 头 的 温 度 在 -80 甚 至 -100 以 下 3. 冻 融 周 期 冷 冻 治 疗 包 括 冻 结 和 融 化 两 个 过 程, 从 一 次 冷 冻 到 溶 解 成 为 ~ 个 冻 融 周 期, 治 疗 时 常 应 用 2~3 个 冻 融 周 期 由 于 1 个 冻 融 周 期 后, 毛 细 血 管 闭 塞, 微 循 环 中 止 ; 再 次 冷 冻 时, 表 层 血 管 对 冷 冻 低 温 耗 损 减 少, 故 可 提 高 制 冷 效 果 ( 二 ) 冷 冻 疗 法 对 人 体 的 影 响 人 体 细 胞 致 死 温 度 的 临 界 范 围 是 一 20~ 一 60 之 间, 这 是 杀 伤 力 最 强 的 区 域, 恶 性 肿 瘤 细 胞 比 正 常 细 胞 对 冷 冻 更 为 敏 感, 两 次 冻 融 的 杀 伤 效 果 比 一 次 冻 融 的 强 1. 生 物 膜 的 变 化 许 多 实 验 证 明, 低 温 冷 冻 后, 细 胞 的 生 物 膜 结 构 破 坏, 通 透 性 增 大 2. 酶 活 力 的 改 变 人 体 内 酶 的 最 适 温 度 在 37 左 右, 酶 的 主 要 成 分 是 蛋 白 质, 酶 蛋 白 冷 却 到 OoC 以 下, 会 发 生 变 形, 酶 的 活 性 丧 失 3. 物 质 能 量 代 谢 的 变 化 冷 冻 后 细 胞 生 物 膜 结 构 改 变 酶 的 活 性 丧 失 核 固 缩, 从 而 影 响 细 胞 正 常 的 物 质 代 谢 和 能 量 代 谢, 影 响 正 常 487

488 的 转 录 功 能, 导 致 细 胞 的 损 伤 和 死 亡 4. 对 免 疫 的 影 响 低 温 冷 冻 杀 伤 组 织 细 胞 后, 损 伤 的 组 织 成 为 某 种 抗 原 刺 激 物 或 释 放 的 抗 原 物 质 扩 散 到 血 液 或 淋 巴 系 统 内 形 成 抗 体, 从 而 产 生 冷 冻 免 疫 反 应 二 治 疗 作 用 及 作 用 特 点 ( 一 ) 治 疗 作 用 1. 破 坏 作 用 冷 冻 有 破 坏 作 用, 可 以 造 成 组 织 细 胞 损 伤 和 死 亡 临 床 上 用 于 治 疗 痣 疣 肿 瘤 肉 芽 肿 瘢 痕 等 疾 病 2. 冷 冻 粘 连 及 炎 症 反 应 用 -30 0C 咀 下 的 冷 探 头 直 接 与 晶 体 囊 膜 接 触, 产 生 冷 冻 粘 连, 不 易 造 成 囊 膜 的 撕 破, 临 床 上 用 于 眼 科 白 内 障 摘 除 用 C 的 冷 冻 探 头 接 触 眼 球 壁, 可 产 生 无 菌 性 炎 症 反 应, 视 网 膜 脉 络 膜 渗 出 和 粘 连, 临 床 上 用 于 治 疗 视 网 膜 脱 离 3. 免 疫 作 用 组 织 细 胞 或 肿 瘤 细 胞 冷 冻 损 伤 后, 除 失 去 活 力 外 还 产 生 冷 冻 免 疫 反 应,I 临 床 上 用 于 治 疗 恶 性 肿 瘤 转 移 的 研 究 ( 二 ) 作 用 特 点 冷 冻 对 组 织 的 作 用 效 果 与 冷 冻 温 度 冻 融 速 度 冷 冻 时 间 次 数 局 部 血 液 供 应 组 织 对 冷 冻 的 敏 感 性 等 有 关, 其 作 用 特 点 如 下 : 1. 组 织 破 坏 的 均 一 性 冷 冻 使 组 织 坏 死 的 临 界 温 度 为 -20~-40 组 织 冷 冻 后, 局 部 毛 细 血 管 堵 塞, 数 小 时 至 24 小 时 后 组 织 发 生 坏 死, 组 织 破 坏 的 均 一 性 是 冷 冻 坏 死 的 一 大 特 点 2. 冷 冻 坏 死 的 范 围 冷 冻 坏 死 灶 与 周 围 正 常 组 织 界 限 清 楚, 修 复 力 强, 生 理 愈 合 较 快, 炎 性 反 应 较 轻 488

489 3. 冷 冻 坏 死 的 恢 复 过 程 冷 冻 坏 死 的 修 复 经 过 水 肿 期 坏 死 期 和 恢 复 期 冷 冻 后, 皮 肤 上 首 先 形 成 水 疱, 数 小 时 后 局 部 组 织 发 生 坏 死 ; 经 过 数 天 至 数 周, 局 部 肉 芽 组 织 急 剧 增 生, 然 后 结 痂 脱 落 组 织 上 皮 化 三 治 疗 技 术 ( 一 ) 常 用 设 备 临 床 上 常 用 的 设 备 有 冷 疗 机 冷 气 雾 喷 射 器 液 态 氮 装 置 等 ( 二 ) 治 疗 方 法 1. 点 冻 法 是 用 棉 棒 或 棉 琼 蘸 少 许 液 氮 直 接 点 在 病 灶 上 进 行 冷 冻, 持 续 一 定 时 间 ( 数 秒 到 数 分 ), 然 后 棉 签 从 病 变 部 位 移 开, 待 皮 肤 自 然 恢 复 后, 同 上 操 作 反 复 进 行, 直 到 病 变 部 位 发 白 变 硬 此 法 对 深 部 组 织 破 坏 力 较 差, 只 适 用 于 治 疗 面 部 雀 斑 疣 痣 等 表 浅 而 局 限 臼 勺 病 变 o' 2. 接 触 冷 冻 法 是 指 把 冷 冻 头 直 接 接 触 病 变 部 位 进 行 冷 冻 的 一 种 治 疗 方 法, 在 外 科 最 为 常 用, 适 用 于 范 围 较 小 的 病 变 接 触 冷 冻 法 又 分 为 冷 头 热 头 接 触 法 两 种 : 冷 头 接 触 法 是 指 先 降 温, 后 接 触 病 灶 ; 热 头 接 触 法 是 先 接 触 病 灶, 后 启 动 机 器 降 温 冷 冻 病 灶 3. 喷 射 冷 冻 法 是 将 制 冷 物 质 经 特 制 的 喷 雾 头, 直 接 喷 射 至 病 变 部 位 进 行 冷 冻 治 疗 方 法, 适 用 于 高 低 不 平 和 范 围 较 大 的 病 变 部 位 如 氯 乙 烷 喷 射 法, 多 采 用 间 歇 喷 射, 一 次 喷 射 3~5 秒 后 停 止 30 秒, 可 反 复 进 行 多 次 喷 射 时 注 意 保 护 好 病 变 周 围 的 正 常 组 织 以 免 造 成 损 伤, 一 般 用 多 层 凡 士 林 纱 布 覆 盖 周 围 正 常 组 织 489

490 4. 倾 注 冷 冻 法 是 将 液 态 制 冷 剂 直 接 倾 注 于 病 变 部 位 进 行 冷 冻 的 一 种 治 疗 方 法, 适 用 于 范 围 大 局 部 不 规 则 侵 入 程 度 深 的 恶 性 病 变 治 疗 时, 先 用 凡 士 林 纱 布 或 泡 沫 塑 料 保 护 病 变 周 围 的 正 常 组 织, 在 病 变 处 覆 盖 消 毒 棉 球, 再 将 液 态 制 冷 剂 倾 注 到 棉 球 处, 持 续 2~3 分 钟 5. 刺 入 冷 冻 法 是 将 针 状 或 棒 状 的 冷 冻 头 插 入 深 都 病 变 组 织 或 瘘 管 内 进 行 冷 冻 c1 铲 一 种 治 疗 方 法 主 要 用 于 破 坏 深 部 组 织 病 变, 可 配 合 麻 醉 ; 对 于 较 大 病 灶, 可 少 量 多 次 的 进 行 治 疗 6. 冻. 切. 冻 此 方 法 是 冷 冻 和 手 术 切 除 并 用 的 治 疗 方 法, 即 先 用 适 当 的 冷 冻 方 法 使 病 变 冻 结, 再 用 手 术 刀 或 电 刀 或 激 光 等 切 除 病 变, 或 边 切 边 冻, 最 后 在 病 变 的 基 底 部 再 次 冷 冻, 以 减 少 出 血, 防 止 癌 细 胞 扩 散, 适 用 于 治 疗 突 起 或 较 厚 的 病 变 7. 浸 入 法 将 病 变 直 接 浸 入 液 氮 中,2~3 分 钟 取 出 此 法 只 限 于 指 端 或 足 跟 等 处, 尤 其 是 对 表 面 凸 凹 不 平 或 菜 花 样 巨 大 恶 性 肿 瘤 以 上 治 疗 方 法 的 冷 冻 时 间 长 短 根 据 病 变 情 况 来 决 定, 以 病 变 部 位 完 全 冻 结, 形 成 冰 球, 而 不 损 伤 正 常 组 织 为 适 宜 对 于 表 浅 的 病 变 ( 厚 度 < Imm), 一 般 为 1 分 钟 左 右 : 对 较 深 的 病 变 ( 厚 度 > 3mm), 为 3 分 钟 左 右 ; 治 疗 表 浅 肿 瘤 为 3~5 分 钟 一 次 治 疗 常 应 用 2~3 个 冻 融 周 期 ; 较 轻 的 病 变 经 1 次 冷 冻 治 疗 即 可 痊 愈, 范 围 较 大 或 较 深 的 病 变 如 需 2 次 以 上 的 治 疗, 必 须 在 上 次 冷 冻 治 疗 的 局 部 完 全 脱 痂 后 进 行 四 临 床 应 用 ( 一 ) 适 应 证 由 于 冷 冻 治 疗 后, 伤 口 修 复 合 乎 生 理 要 求, 瘢 痕 形 成 较 浅 范 围 小, 490

491 不 会 引 起 组 织 缺 损 组 织 变 形 和 功 能 障 碍 等 后 遗 症, 所 以 冷 冻 疗 法 在 临 床 上 的 应 用 非 常 广 泛 1. 皮 肤 疾 病 恶 性 肿 癌 有 : 鳞 状 上 皮 癌 基 底 细 胞 癌 皮 肤 附 件 癌 恶 性 黑 色 素 瘸 等 皮 肤 癌 ; 良 性 皮 肤 疾 病 有 : 色 素 痣 雀 斑 寻 常 疣 扁 平 疣 胼 胝 单 纯 性 血 管 瘸 良 性 表 浅 肿 瘤 鸡 眼 银 屑 病 等 2. 妇 科 疾 病 子 宫 原 位 癌 宫 颈 癌 等 肿 瘤 ; 慢 性 宫 颈 炎 宫 颈 糜 烂 宫 颈 息 肉 宫 颈 问 1~2 级 尖 锐 湿 疣 宫 颈 黏 膜 白 斑 纳 氏 腺 囊 肿 棘 皮 症 外 阴 白 斑 外 阴 血 管 瘸 及 外 阴 神 经 性 皮 炎 等 3. 五 官 疾 病 睑 板 腺 癌 白 内 障 视 网 膜 剥 离 青 光 眼 睑 缘 疣 耳 郭 软 骨 膜 炎 过 敏 性 四 临 床 应 用 ( 一 ) 适 应 证 1. 疼 痛 和 痉 挛 性 疾 病 如 落 枕 急 性 腰 扭 伤 肩 痛 颈 椎 病 残 肢 痛 瘢 痕 痛 偏 头 痛 等, 偏 瘫 或 截 瘫 后 肌 肉 痉 挛 2. 软 组 织 损 伤 用 于 运 动 损 伤 早 期 血 肿 水 肿 的 急 救 处 理 和 恢 复 期 的 消 肿 止 痛, 如 韧 带 肌 肉 关 节 的 扭 挫 伤 撕 裂 伤, 纤 维 织 炎 肌 腱 炎 滑 囊 炎 等 3. 内 脏 出 血 肺 出 血 食 管 出 血 胃 十 二 指 肠 出 血 等, 用 体 腔 循 环 冷 敷 法 对 出 血 部 位 进 行 局 部 冷 疗, 可 以 有 效 地 控 制 出 血 ; 脑 卒 中 的 患 者 在 急 性 期 对 头 部 进 行 冷 敷, 也 可 以 减 少 颅 脑 损 伤 4. 烧 伤 烫 伤 的 急 救 治 疗 适 用 于 面 积 在 20% 以 下 冷 疗 法 与 冷 冻 疗 491

492 法 期, 治 疗 时 常 应 用 2~3 个 冻 融 周 期 由 于 1 个 冻 融 周 期 后, 毛 细 血 管 闭 塞, 微 循 环 中 止 ; 再 次 冷 冻 时, 表 层 血 管 对 冷 冻 低 温 耗 损 减 少, 故 可 提 高 制 冷 效 果 ( 二 ) 冷 冻 疗 法 对 人 体 的 影 响 人 体 细 胞 致 死 温 度 的 临 界 范 围 是 -20~ 600C 之 间, 这 是 杀 伤 力 最 强 的 区 域, 恶 性 肿 瘤 细 胞 比 正 常 细 胞 对 冷 冻 更 为 敏 感, 两 次 冻 融 的 杀 伤 效 果 比 一 次 冻 融 的 强 1. 生 物 膜 的 变 化 许 多 实 验 证 明, 低 温 冷 冻 后, 细 胞 的 生 物 膜 结 构 破 坏, 通 透 性 增 大 2. 酶 活 力 的 改 变 人 体 内 酶 的 最 适 温 度 在 37 左 右, 酶 的 主 要 成 分 是 蛋 白 质, 酶 蛋 白 冷 却 到 0 以 下, 会 发 生 变 形, 酶 的 活 性 丧 失 3. 物 质 能 量 代 谢 的 变 化 冷 冻 后 细 胞 生 物 膜 结 构 改 变 酶 的 活 性 丧 失 核 固 缩, 从 而 影 响 细 胞 正 常 的 物 质 代 谢 和 能 量 代 谢, 影 响 正 常 的 转 录 功 能, 导 致 细 胞 的 损 伤 和 死 亡 4. 对 免 疫 的 影 响 低 温 冷 冻 杀 伤 组 织 细 胞 后, 损 伤 的 组 织 成 为 某 种 抗 原 刺 激 物 或 释 放 的 抗 原 物 质 扩 散 到 血 液 或 淋 巴 系 统 内 形 成 抗 体, 从 而 产 生 冷 冻 免 疫 反 应 治 疗 作 用 及 作 用 特 点 ( 一 ) 治 疗 作 用 1. 破 坏 作 用 冷 冻 有 破 坏 作 用, 可 以 造 成 组 织 细 胞 损 伤 和 死 亡 临 床 上 用 于 治 疗 痣 疣 肿 瘤 肉 芽 肿 瘢 痕 等 疾 病 2. 冷 冻 粘 连 及 炎 症 反 应 用 -30 以 下 的 泠 探 头 直 接 与 晶 体 囊 膜 接 492

493 触, 产 生 冷 冻 粘 连, 不 易 造 成 囊 膜 的 撕 破, 临 床 上 用 于 眼 科 白 内 障 摘 除 用 C 的 冷 冻 探 头 接 触 眼 球 壁, 可 产 生 无 菌 性 炎 症 反 应, 视 网 膜 脉 络 膜 渗 出 和 粘 连, 临 床 上 用 于 治 疗 视 网 膜 脱 离 3. 免 疫 作 用 组 织 细 胞 或 肿 瘤 细 胞 冷 冻 损 伤 后, 除 失 去 活 力 外 还 产 生 冷 冻 免 疫 反 应, 临 床 上 用 于 治 疗 恶 性 肿 瘤 转 移 的 研 究 ( 二 ) 作 用 特 点 冷 冻 对 组 织 的 作 用 效 果 与 冷 冻 温 度 冻 融 速 度 冷 冻 时 间 次 数 局 部 血 液 供 应 组 织 对 冷 冻 的 敏 感 性 等 有 关, 其 作 用 特 点 如 下 : 1. 组 织 破 坏 的 均 一 性 冷 冻 使 组 织 坏 死 的 临 界 温 度 为 -20~-40 组 织 冷 冻 后, 局 部 毛 细 血 管 堵 塞, 数 小 时 24 小 时 后 组 织 发 生 坏 死, 组 织 破 坏 的 均 一 性 是 冷 冻 坏 死 的 一 大 特 点 2. 冷 冻 坏 死 的 范 围 冷 冻 坏 死 灶 与 周 围 正 常 组 织 界 限 清 楚, 修 复 力 强, 生 理 愈 合 较 快, 炎 性 反 应 较 轻 3. 冷 冻 坏 死 的 恢 复 过 程 冷 冻 坏 死 的 修 复 经 过 水 肿 期 坏 死 期 和 恢 复 期 冷 冻 后, 皮 肤 上 首 先 形 成 水 疱, 数 小 时 后 局 部 组 织 发 生 坏 死 ; 经 过 数 天 至 数 周, 局 部 肉 芽 组 织 急 剧 增 生, 然 后 结 痂 脱 落 组 织 上 皮 化 一 治 疗 技 术 ( 一 ) 常 用 设 备 临 床 上 常 用 的 设 备 有 冷 疗 机 冷 气 雾 喷 射 器 液 态 氮 装 置 等 ( 二 ) 治 疗 方 法 1. 点 冻 法 是 用 棉 棒 或 棉 球 蘸 少 许 液 氮 直 接 点 茌 病 灶 上 进 行 冷 冻, 持 493

494 续 一 定 时 间 ( 冷 疗 法 与 冷 冻 疗 法, 然 后 棉 签 从 病 变 部 位 移 开, 待 皮 肤 自 然 恢 复 后, 同 上 操 作 反 复 进 行, 直 到 病 变 部 位 发 白 变 硬 此 法 对 深 部 组 织 破 坏 力 较 差, 只 适 用 于 治 疗 面 部 雀 斑 疣 痣 等 表 浅 而 局 限 臼 勺 2. 接 触 冷 冻 法 是 指 把 冷 冻 头 直 接 接 触 病 变 部 位 进 行 冷 冻 的 一 种 治 疗 方 法, 在 外 科 最 为 常 用, 适 用 于 范 围 较 小 的 病 变 接 触 冷 冻 法 又 分 为 冷 头 热 头 接 触 法 两 种 : 冷 头 接 触 法 是 指 先 降 温, 后 接 触 病 灶 ; 热 头 接 触 法 是 先 接 触 病 灶, 后 启 动 机 器 降 温 冷 冻 病 灶 3. 喷 射 冷 冻 法 是 将 制 冷 物 质 经 特 制 的 喷 雾 头, 直 接 喷 射 至 病 变 部 位 进 行 冷 冻 的 种 治 疗 方 法, 适 用 于 高 低 不 平 和 范 围 较 大 的 病 变 部 位 如 氯 乙 烷 喷 射 法, 多 采 用 间 歇 喷 射, 一 次 喷 射 3~5 秒 后 停 止 30 秒, 可 反 复 进 行 多 次 喷 射 时 注 意 保 护 好 病 变 周 围 的 正 常 组 织 以 免 造 成 损 伤, 一 般 用 多 层 凡 士 林 纱 布 覆 盖 周 围 正 常 组 织 4. 倾 注 冷 冻 法 是 将 液 态 制 冷 剂 直 接 倾 注 于 病 变 部 位 进 行 冷 冻 的 一 种 治 疗 方 法, 适 用 于 范 围 大 局 部 不 规 则 侵 入 程 度 深 的 恶 性 病 变 治 疗 时, 先 用 凡 士 林 纱 布 或 泡 沫 塑 料 保 护 病 变 周 围 的 正 常 组 织, 在 病 变 处 覆 盖 消 毒 棉 球, 再 将 液 态 制 冷 剂 倾 注 到 棉 球 处, 持 续 2~3 分 钟 5. 刺 入 冷 冻 法 是 将 针 状 或 棒 状 的 冷 冻 头 插 入 深 都 病 变 组 织 或 瘘 管 内 进 行 冷 冻 c1 铲 一 种 治 疗 方 法 主 要 用 于 破 坏 深 部 组 织 病 变, 可 配 合 麻 醉 ; 对 于 较 大 病 灶, 可 少 量 多 次 的 进 行 治 疗 6. 冻. 切. 冻 此 方 法 是 冷 冻 和 手 术 切 除 并 用 的 治 疗 方 法, 即 先 494

495 用 适 当 的 冷 冻 方 法 使 病 变 冻 结, 再 用 手 术 刀 或 电 刀 或 激 光 等 切 除 病 变, 或 边 切 边 冻, 最 后 在 病 变 的 基 底 部 再 次 冷 冻, 以 减 少 出 血, 防 止 癌 细 胞 扩 散, 适 用 于 治 疗 突 起 或 较 厚 的 病 变 7. 浸 入 法 将 病 变 直 接 浸 入 液 氮 中,2~3 分 钟 取 出 此 法 只 限 于 指 端 或 足 跟 等 处, 尤 其 是 对 表 面 凸 凹 不 平 或 菜 花 样 巨 大 恶 性 肿 瘤 以 上 治 疗 方 法 的 冷 冻 时 间 长 短 根 据 病 变 情 况 来 决 定, 以 病 变 部 位 完 全 冻 结, 形 成 冰 球, 而 不 损 伤 正 常 组 织 为 适 宜 对 于 表 浅 的 病 变 ( 厚 度 < Imm), 一 般 为 1 分 钟 左 右 : 对 较 深 的 病 变 ( 厚 度 > 3mm), 为 3 分 钟 左 右 ; 治 疗 表 浅 肿 瘤 为 3~5 分 钟 一 次 治 疗 常 应 用 2~3 个 冻 融 周 期 ; 较 轻 的 病 变 经 1 次 冷 冻 治 疗 即 可 痊 愈, 范 围 较 大 或 较 深 的 病 变 如 需 2 次 以 上 的 治 疗, 必 须 在 上 次 冷 冻 治 疗 的 局 部 完 全 脱 痂 后 进 行 四 临 床 应 用 ( 一 ) 适 应 证 由 于 冷 冻 治 疗 后, 伤 口 修 复 合 乎 生 理 要 求, 瘢 痕 形 成 较 浅 范 围 小, 不 会 引 起 组 织 缺 损 组 织 变 形 和 功 能 障 碍 等 后 遗 症, 所 以 冷 冻 疗 法 在 临 床 上 的 应 用 非 常 广 泛 1. 皮 肤 疾 病 恶 性 肿 癌 有 : 鳞 状 上 皮 癌 基 底 细 胞 癌 皮 肤 附 件 癌 恶 性 黑 色 素 瘸 等 皮 肤 癌 ; 良 性 皮 肤 疾 病 有 : 色 素 痣 雀 斑 寻 常 疣 扁 平 疣 胼 胝 单 纯 性 血 管 瘸 良 性 表 浅 肿 瘤 鸡 眼 银 屑 病 等 2. 妇 科 疾 病 子 宫 原 位 癌 宫 颈 癌 等 肿 瘤 ; 慢 性 宫 颈 炎 宫 颈 糜 烂 宫 颈 息 肉 宫 颈 问 1~2 级 尖 锐 湿 疣 宫 颈 黏 膜 白 斑 纳 氏 腺 囊 肿 棘 皮 症 外 阴 白 斑 外 阴 血 管 瘸 及 外 阴 神 经 性 皮 炎 等 495

496 3. 五 官 疾 病 睑 板 腺 癌 白 内 障 视 网 膜 剥 离 青 光 眼 睑 缘 疣 耳 郭 软 骨 膜 炎 过 敏 性 一 口 腔 癌 舌 癌 鼻 炎, 鼻 出 血, 鼻 咽 癌 鼻 前 庭 和 咽 部 乳 头 状 瘤 慢 性 咽 炎 喉 部 血 管 瘤 ; 牙 龈 白 斑 口 腔 徽 膜 囊 肿 舌 下 囊 肿 及 舌 血 管 瘤 舌 癌 牙 龈 癌 等 4. 外 科 疾 病 冷 冻 止 衄 颅 脑 肿 瘤 肺 癌 肝 癌 直 肠 癌 软 骨 肉 瘤 巨 细 胞 瘤 阴 茎 癌 前 列 腺 增 生 内 外 痔 i 肛 门 湿 疹 肛 门 溃 疡 肛 门 脓 肿 直 肠 息 肉 肛 裂 腋 臭 尿 道 肉 阜 尿 道 口 囊 肿 筹 I 二 ) 繁 忌 证 同 本 章 第 一 节 冷 疗 法 中 的 禁 忌 证 三 ) 注 意 事 项 1. 在 治 疗 前 应 对 患 者 说 明 治 疗 的 正 常 反 应 和 可 能 出 现 的 不 良 反 应 ' 患 者 在 治 随 意 变 换 体 位 和 触 摸 冷 冻 机 器 2. 在 采 用 冷 冻 治 疗 时, 注 意 保 护 非 治 疗 部 位, 避 免 制 冷 剂 外 漏, 溅 洒 在 正 常 组 织 和 衣 物 3. 喷 射 泫 禁 用 于 头 面 部, 以 免 造 成 眼 鼻 呼 吸 道 的 损 伤, 眼 部 治 疗 时, 注 意 防 损 伤 角 膜 4. 加 乐 冷 冻 治 疗 时, 皮 F 脂 肪 较 少 的 部 位 不 宜 加 压 过 重, 并 应 避 开 主 要 神 经 分 布 区, 以 免 损 伤 神 经 5. 冷 冻 治 疗 后 3~5 天 保 持 创 面 清 洁 干 燥, 结 痂 后 禁 用 手 揭, 让 其 自 然 脱 落 6. 常 见 并 发 痖 的 处 理 (1) 局 部 创 面 感 染 : 冷 冻 治 疗 本 身 对 局 部 创 面 有 灭 菌 怍 用, 如 创 口 496

497 已 发 生 感 染, 给 予 抗 生 索 治 疗, 并 进 行 伤 LI 换 药 (2) 出 血 : 是 较 常 见 的 并 发 疯, 对 于 局 部 小 出 血 灶, 可 采 用 止 血 剂 及 压 迫 止 血 ; 如 出 现 搏 动 性 出 血 或 出 血 较 多, 应 采 用 结 扎 止 血 或 堵 塞 止 血 (3) 水 肿 : 病 变 组 织 在 冷 冻 后 出 现 局 部 水 肿 是 正 常 现 象, 一 般 术 后 l 周 左 右 可 自 行 消 退 但 是, 对 咽 喉 部 的 病 变 进 行 冷 冻 治 疗 后, 需 常 规 应 用 糖 皮 质 激 素 等 药 物 雾 化 吸 入 或 肌 内 注 麓 ;, 以 防 止 局 部 水 肿 反 应 严 重 而 影 响 呼 吸 道 通 畅 (4) 疼 痛 : 冷 冻 治 疗 后 出 现 的 短 暂 疼 痛, 一 般 不 用 作 任 何 处 理 如 果 患 者 对 疼 痛 耐 受 较 差 或 疼 痛 持 续 较 久 时, 酌 情 给 予 止 痛 剂 以 缓 解 疼 痛 (5) 神 经 损 伤 : 冷 冻 对 病 变 区 穿 过 的 神 经 支 干 有 破 坏 作 用 如 损 伤 感 觉 神 经, 表 现 为 神 经 支 配 区 域 fl5 现 麻 木 ; 损 伤 运 动 神 经, 出 现 神 经 所 支 配 的 肌 肉 麻 痹 一 般 这 种 神 经 损 伤 是 可 逆 性 的, 多 在 给 予 神 经 损 伤 常 规 治 疗 后,3 个 月 左 右 恢 复 功 能 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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