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crosoft Word - 全球人壽103年度年報v4-final版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Microsoft Word - 全球人壽103年度年報v4-final版1040611"

Transcription

1

2 股 票 代 碼 :5873 年 報 中 華 民 國 一 百 零 三 年 度 刊 印 日 期 : 一 百 零 四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查 詢 網 址 : 本 公 司 網 址 :

3 全 球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一 本 公 司 發 言 人 及 代 理 發 言 人 發 言 人 : 姓 名 : 王 智 應 職 稱 : 副 總 經 理 電 話 : 電 子 郵 件 信 箱 :[email protected] 代 理 發 言 人 : 姓 名 : 高 安 玲 職 稱 : 助 理 副 總 經 理 電 話 : 電 子 郵 件 信 箱 :[email protected] 二 總 公 司 暨 分 公 司 地 址 及 電 話 總 公 司 : 臺 北 市 中 山 區 建 國 北 路 2 段 238 號 15 樓 電 話 : 桃 園 分 公 司 : 桃 園 市 中 壢 區 健 行 路 169 號 5 樓 電 話 : 臺 中 分 公 司 : 臺 中 市 北 區 館 前 路 19 號 3 樓 之 1 電 話 : 臺 南 分 公 司 : 臺 南 市 北 區 西 門 路 3 段 159 號 4 樓 電 話 : 高 雄 分 公 司 : 高 雄 市 三 民 區 博 愛 一 路 28 號 4 樓 電 話 : 三 辦 理 股 票 過 戶 機 構 名 稱 : 日 盛 證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地 址 : 臺 北 市 中 山 區 南 京 東 路 二 段 85 號 7 樓 電 話 : 網 址 : 四 最 近 年 度 簽 證 會 計 師 姓 名 : 黃 建 澤 徐 榮 煌 事 務 所 名 稱 : 安 永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地 址 : 臺 北 市 信 義 區 基 隆 路 一 段 333 號 9 樓 電 話 :(02) 網 址 : 五 海 外 有 價 證 券 掛 牌 買 賣 之 交 易 場 所 名 稱 及 查 詢 該 海 外 有 價 證 券 資 訊 之 方 式 : 無 六 本 公 司 網 址 :

4 目 錄 壹 致 股 東 報 告 書... 3 貳 公 司 簡 介... 8 一 設 立 日 期... 8 二 公 司 沿 革... 8 參 公 司 治 理 報 告... 9 一 組 織 系 統... 9 二 董 事 監 察 人 總 經 理 副 總 經 理 協 理 各 部 門 及 分 支 機 構 主 管 資 料 三 最 近 年 度 支 付 董 事 監 察 人 總 經 理 副 總 經 理 之 酬 金 四 公 司 治 理 運 作 情 形 及 其 與 金 融 控 股 公 司 治 理 實 務 守 則 差 異 情 形 及 原 因 五 會 計 師 公 費 資 訊 六 更 換 會 計 師 資 訊 七 公 司 之 董 事 長 總 經 理 負 責 財 務 或 會 計 事 務 之 經 理 人, 最 近 一 年 內 曾 任 職 於 簽 證 會 計 師 所 屬 事 務 所 或 其 關 係 企 業 者 八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董 事 監 察 人 經 理 人 及 持 股 比 例 超 過 百 分 之 十 之 股 東 股 權 移 轉 及 股 權 質 押 變 動 情 形 九 持 股 比 例 占 前 十 名 之 股 東, 其 相 互 間 為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公 報 第 六 號 關 係 人 或 為 配 偶 二 親 等 以 內 之 親 屬 關 係 之 資 訊 十 公 司 公 司 之 董 事 監 察 人 經 理 人 及 公 司 直 接 或 間 接 控 制 之 事 業 對 同 一 轉 投 資 事 業 之 持 股 數, 並 合 併 計 算 綜 合 持 股 比 例 肆 募 資 情 形 一 資 本 及 股 份 二 公 司 債 辦 理 情 形 三 特 別 股 辦 理 情 形 四 海 外 存 託 憑 證 辦 理 情 形 五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及 限 制 員 工 權 利 新 股 辦 理 情 形 六 併 購 或 受 讓 他 公 司 股 份 發 行 新 股 辦 理 情 形 七 資 金 運 用 計 畫 執 行 情 形 伍 營 運 概 況 一 業 務 內 容 二 市 場 及 產 銷 概 況 三 最 近 二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從 業 員 工 資 料 四 環 保 支 出 資 訊 五 勞 資 關 係 六 重 要 契 約 陸 財 務 概 況 一 最 近 五 年 度 簡 明 資 產 負 債 表 及 損 益 表 二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分 析 三 最 近 年 度 財 務 報 告 之 監 察 人 審 查 報 告 四 最 近 年 度 財 務 報 表 五 最 近 年 度 經 會 計 師 查 核 簽 證 之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六 公 司 及 其 關 係 企 業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如 有 發 生 財 務 週 轉 因 難 情 事, 應 列 明 其 對 本 公 司 財 務 狀 況 之 影 響 柒 財 務 狀 況 及 績 效 檢 討 之 檢 討 分 析 與 風 險 事 項 i

5 一 財 務 狀 況 二 財 務 績 效 三 現 金 流 量 四 最 近 年 度 重 大 資 本 支 出 對 財 務 業 務 之 影 響 五 最 近 年 度 轉 投 資 政 策 其 獲 利 或 虧 損 之 主 要 原 因 改 善 計 畫 及 未 來 一 年 投 資 計 畫 六 風 險 事 項 捌 特 別 記 載 事 項 一 關 係 企 業 相 關 資 料 二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私 募 有 價 證 券 辦 理 情 形 三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子 公 司 持 有 或 處 分 本 公 司 股 票 情 形 四 其 他 必 要 補 充 說 明 事 項 玖 最 近 年 度 股 東 權 益 或 證 券 價 格 有 重 大 影 響 之 事 項 ii

6 壹 致 股 東 報 告 書 一 前 一 年 度 營 業 結 果 ( 一 ) 營 業 計 畫 實 施 成 果 回 顧 103 年 度, 本 公 司 為 善 盡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提 升 資 產 規 模 及 創 造 整 體 營 運 綜 效, 參 與 財 團 法 人 保 險 安 定 基 金 主 持 之 國 華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標 售 案 且 得 標, 並 以 102 年 3 月 30 日 為 移 轉 基 準 日, 概 括 承 受 國 華 人 壽 除 保 留 資 產 負 債 外 之 全 部 資 產 負 債 及 營 業 雖 面 對 激 烈 的 競 爭 環 境, 仍 成 功 透 過 商 品 創 新 與 多 元 化 通 路 策 略, 致 力 為 保 戶 提 供 最 專 業 且 需 求 導 向 的 產 品 規 劃 及 服 務, 並 以 穩 健 之 財 務 控 管 及 永 續 經 營 原 則, 為 客 戶 提 供 最 安 穩 的 生 活 保 障, 協 助 客 戶 加 強 資 產 配 置 ; 近 年 來, 積 極 推 展 保 險 及 退 休 規 劃 市 場, 領 先 推 出 大 樂 退 系 列 商 品, 針 對 不 同 消 費 者 之 需 求, 提 供 一 系 列 保 險 及 退 休 規 劃 商 品, 致 力 於 成 為 保 戶 心 中 退 休 規 劃 專 家 與 保 險 及 退 休 規 劃 服 務 之 領 導 品 牌 自 許 ( 二 ) 預 算 執 行 情 形 : 回 顧 民 國 103 年 重 要 策 略 執 行 情 形 如 下 : 1. 商 品 面 : (1) 以 全 球 人 壽 醫 療 費 用 健 康 保 險 附 約 榮 獲 Smart 全 國 優 質 保 單 評 選 獲 得 全 民 精 省 獎 (2) 全 球 人 壽 富 足 一 生 利 率 變 動 型 即 期 年 金 保 險 榮 獲 保 險 信 望 愛 最 佳 商 品 創 意 獎, 可 幫 助 個 人 擁 有 大 樂 退 晚 美 人 生 (3) 以 全 球 人 壽 大 樂 退 榮 獲 第 十 一 屆 國 家 品 牌 玉 山 獎 最 佳 人 氣 品 牌 殊 榮, 同 時 也 是 壽 險 業 唯 一 獲 得 最 佳 人 氣 品 牌 之 企 業 (4) 積 極 推 廣 政 策 性 保 險 商 品 ( 例 如 微 型 保 險 創 新 高 齡 化 商 品 保 障 型 商 品 等 ), 以 履 行 社 會 責 任 2. 行 銷 策 略 方 面 率 先 業 界 提 出 養 兒 防 老 新 觀 念, 呼 籲 現 代 人 都 應 該 要 養 一 個 保 險 孩 子, 達 到 真 正 養 兒 防 老, 並 規 劃 一 系 列 全 新 廣 告 搭 配 量 身 打 造 的 保 險 孩 子 樂 活 寶 代 言, 期 望 透 過 廣 告 的 傳 播 效 果, 呼 籲 民 眾 及 早 做 好 退 休 生 活 準 備, 將 來 才 能 享 受 大 樂 退 的 退 休 生 活! 更 因 應 E 化 潮 流, 積 極 推 廣 數 位 化 服 務, 開 發 各 式 符 合 保 戶 需 求 及 便 利 貼 心 的 即 時 數 位 化 服 務, 如 大 樂 退 樂 活 網 行 動 服 務 APP 等, 讓 全 球 人 壽 的 服 務 無 所 不 在 3. 與 IBM 公 司 攜 手 合 作, 進 行 系 統 轉 型 計 畫, 創 新 壽 險 業 建 置 全 新 資 訊 系 統 藉 由 業 務 流 程 優 化 (BPI) 及 標 準 化, 以 提 升 作 業 效 率 並 作 為 系 統 導 入 的 依 據 引 進 最 新 的 保 險 核 心 系 統, 建 構 資 料 共 用 與 分 析 平 台, 整 合 銷 售 及 服 務 的 行 動 通 路 系 統 預 期 可 大 幅 縮 短 新 產 品 上 市 時 程, 更 精 確 掌 握 保 戶 需 求, 支 援 新 業 務 需 求, 提 升 作 業 效 率, 建 立 以 客 戶 為 中 心 的 優 質 服 務, 降 低 長 期 維 運 的 成 本 將 是 公 司 未 來 營 運 發 展 最 堅 強 有 力 的 支 援 與 後 盾 4. 為 塑 造 團 隊 共 識 與 凝 聚 力 之 企 業 文 化, 並 加 深 部 門 間 主 管 與 部 屬 的 溝 通 品 質 與 溝 通 頻 率, 本 公 司 於 103 年 度 執 行 One Team We Together 培 訓 專 案, 藉 由 課 程 中 的 分 享 與 討 論, 引 導 學 員 思 考 活 動 與 工 作 上 的 連 結, 如 何 運 用 現 有 資 源 達 成 績 效 目 標, 並 能 從 大 我 觀 點 創 造 個 人 與 企 業 雙 贏 的 結 果 形 塑 出 嶄 新 的 團 隊 合 作, 藉 此 凝 聚 全 體 同 仁 的 團 隊 共 識, 朝 保 險 及 退 休 規 劃 專 家 的 目 標 邁 進, 並 創 造 團 隊 合 作 的 綜 效 3

7 年 度 教 育 訓 練 課 程 執 行 情 形 如 下 說 明 : (1) 主 管 培 訓 課 程 : 管 理 人 才 為 企 業 之 重 要 資 源 亦 是 市 場 競 爭 的 核 心 價 值, 本 公 司 相 當 重 視 管 理 人 才 的 培 育 發 展, 於 103 年 度 規 劃 執 行 基 礎 管 理 人 才 培 育 營 及 高 階 主 管 培 訓 專 案, 除 培 育 基 層 主 管 基 礎 管 理 技 能 外 更 促 進 高 階 主 管 凝 聚 組 織 團 隊 共 識 並 引 導 高 階 主 管 植 入 雙 贏 之 企 業 文 化 價 值 (2) 新 人 茶 會 : 針 對 新 進 人 員 介 紹 公 司 文 化 與 現 狀, 了 解 公 司 核 心 價 值 與 工 作 環 境, 規 劃 完 整 新 人 教 育 訓 練 課 程, 以 協 助 新 人 於 到 職 後 能 盡 快 融 入 職 場 環 境, 創 造 工 作 績 效 (3) 通 識 課 程 : 包 含 通 識 性 之 自 我 效 能 提 升 課 程 以 提 升 同 仁 職 場 上 的 軟 實 力 及 商 品 行 銷 課 程, 使 全 體 同 仁 皆 能 並 了 解 公 司 產 品 發 展 與 未 來 走 向, 一 同 朝 向 組 織 願 景 邁 進 (4) 心 靈 小 站 : 邀 請 專 家 對 於 生 活 資 訊 脈 動 或 目 前 最 夯 的 話 題 進 行 座 談, 以 輕 鬆 活 潑 的 方 式 讓 同 仁 心 靈 得 到 紓 壓 (5) 數 位 課 程 : 透 過 網 路 學 習 平 台 安 排 個 人 資 料 保 護 法 與 資 訊 安 全 等 相 關 法 令 課 程, 使 員 工 不 受 時 間 及 空 間 的 限 制 增 加 學 習 的 成 效 ( 三 ) 財 務 收 支 及 獲 利 能 力 分 析 在 經 營 團 隊 的 帶 領 與 全 體 同 仁 的 努 力 下, 不 論 在 市 場 行 銷 保 費 收 入 及 費 用 控 管 上 皆 已 產 生 綜 效 截 至 103 年 底, 公 司 總 資 產 已 超 過 新 臺 幣 7,642 億 元 ;103 年 度 之 保 費 收 入 近 新 臺 幣 733 億 元, 亦 較 去 年 度 大 幅 成 長 122% 在 經 營 績 效 方 面, 本 公 司 原 全 球 加 上 概 括 承 受 後 原 國 華 業 務 團 隊 所 產 生 之 新 契 約 ( 簡 稱 非 區 隔 帳 戶 ) 仍 持 續 獲 利 達 新 臺 幣 17.8 億 餘 元, 而 原 國 華 之 有 效 契 約 部 份 ( 簡 稱 區 隔 帳 戶 ) 之 虧 損, 亦 大 幅 縮 減 至 新 臺 幣 3 億 元 以 內, 公 司 整 體 獲 利 近 新 臺 幣 15 億 元 除 此 之 外, 公 司 非 區 隔 帳 戶 之 風 險 資 本 適 足 比 率 亦 持 續 維 持 在 250% 以 上, 合 併 區 隔 帳 戶 適 用 行 政 配 套 下 之 風 險 資 本 適 足 比 率 亦 達 300 % 以 上, 亦 仍 持 續 維 持 財 務 穩 健 之 實 力 本 公 司 秉 持 穩 健 踏 實 的 經 營 理 念, 透 過 商 品 創 新 及 多 元 化 通 路 策 略, 力 求 提 高 整 體 營 運 效 能 ; 在 資 產 管 理 方 面, 落 實 風 險 控 管, 適 時 調 整 資 產 配 置, 以 提 升 資 金 運 用 績 效 ( 四 ) 研 究 發 展 狀 況 商 品 開 發 與 推 動 上,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3 年 共 計 推 出 7 個 新 商 品 延 續 大 樂 退 退 休 概 念, 陸 續 推 出 全 球 人 壽 沛 利 多 利 率 變 動 型 養 老 保 險 全 球 人 壽 享 利 525 利 率 變 動 型 還 本 終 身 保 險 ; 而 長 期 深 耕 於 退 休 領 域 後, 為 了 提 供 國 人 更 完 善 的 退 休 後 長 期 醫 療 及 照 護 品 質, 特 別 推 出 第 二 代 醫 療 永 逸 II 專 案 類 長 看 險 商 品 組 合 全 球 人 壽 安 養 久 久 終 身 保 險 (A 型 ) 全 球 人 壽 安 養 久 久 終 身 保 險 (B 型 ) 及 全 球 人 壽 長 青 久 久 終 身 健 康 保 險 附 約, 包 含 殘 廢 扶 助 及 特 定 傷 病 之 保 障, 綜 合 運 用 提 供 保 戶 資 產 累 積 醫 療 照 護 退 休 金 規 劃 等 全 方 位 的 退 休 計 劃 因 應 兩 岸 貨 幣 清 算 條 例 及 相 關 法 令 開 放, 推 出 全 球 人 壽 好 利 多 人 民 幣 增 額 保 險 全 球 人 壽 安 心 360 利 率 變 動 型 人 民 幣 增 額 終 身 壽 險, 提 供 民 眾 更 多 元 化 幣 別 保 險 商 品 的 需 求 本 公 司 將 持 續 關 注 市 場 變 化, 藉 由 靈 活 具 有 創 意 的 商 品 策 略, 提 升 公 司 未 來 營 運 績 效, 並 積 極 推 廣 政 策 性 保 險 商 品, 以 爭 取 適 用 更 佳 的 政 策 獎 勵 措 施 4

8 二 本 年 度 營 業 計 畫 概 要 ( 一 ) 經 營 方 針 茲 將 本 公 司 未 來 經 營 方 針 列 示 如 下 : 1. 發 展 高 效 率 且 彈 性 的 後 勤 支 援 及 自 動 化 系 統, 以 因 應 顧 客 保 險 及 退 休 規 劃 之 多 元 需 求 ; 2. 研 發 創 新 及 具 市 場 競 爭 力 之 保 險 及 退 休 商 品 ; 3. 全 面 提 升 業 務 團 隊 及 員 工 保 險 及 退 休 規 劃 及 服 務 之 專 業 能 力, 致 力 達 成 顧 客 滿 意 且 培 養 長 期 顧 客 關 係 ; 4. 建 立 跨 部 門 合 作 的 機 制 與 團 隊 合 作 的 企 業 文 化 ; 5. 藉 由 公 關 廣 告 及 行 銷 活 動 之 整 合, 建 立 公 司 保 險 及 退 休 規 劃 專 家 之 形 象 及 退 休 領 導 品 牌 地 位 ; 6. 繼 續 保 持 財 務 實 力 優 勢 及 紀 律 ; 7. 加 強 既 有 之 各 通 路 運 作 模 式 並 開 發 新 的 銷 售 模 式 ; 8. 在 嚴 謹 的 資 產 負 債 管 理 架 構 下, 追 求 卓 越 的 資 金 運 用 效 益 ; 9. 提 供 壽 險 事 業 發 展 平 台, 滿 足 業 務 同 仁 生 涯 規 劃, 開 創 終 身 事 業 ; 10. 完 善 客 戶 及 保 單 資 訊, 以 強 化 行 政 效 率, 提 升 保 戶 服 務 滿 意 度 ; 並 有 效 利 用 客 戶 分 析 資 料, 進 行 再 次 行 銷 ; 11. 加 速 整 合 內 部 通 路 教 育 訓 練 系 統, 強 化 業 務 激 勵 活 動, 發 展 內 部 通 路 為 核 心 通 路 ( 二 ) 預 期 銷 售 數 量 及 其 依 據 本 公 司 透 過 自 有 展 業 部 隊 銀 行 保 險 保 險 經 紀 人 代 理 人 等 多 元 化 行 銷 通 路, 以 及 結 合 合 併 國 華 人 壽 之 業 務 員 團 隊, 並 在 經 驗 豐 富 的 專 業 管 理 團 隊 的 努 力 下, 預 期 104 年 將 挑 戰 更 高 的 業 績 目 標 ( 三 ) 重 要 之 產 銷 政 策 本 公 司 早 在 民 國 94 年 就 觀 察 到 臺 灣 社 會 高 齡 化 與 少 子 化 現 象 已 是 不 可 擋 的 趨 勢, 提 早 做 好 保 險 及 退 休 規 劃 是 現 代 人 必 要 的 準 備 本 公 司 不 斷 透 過 各 項 保 障 及 退 休 商 品 的 研 發 與 壽 險 規 劃 師 專 業 能 力 與 素 質 的 提 升, 致 力 於 成 為 保 戶 心 中 保 險 及 退 休 規 劃 專 家, 建 立 保 險 及 退 休 規 劃 服 務 之 領 導 品 牌, 並 成 為 臺 灣 保 險 業 之 專 業 企 業 典 範 1. 持 續 推 廣 退 休 規 劃 要 趁 早 的 觀 念, 提 出 養 兒 防 老 新 觀 念, 呼 籲 現 代 人 都 應 該 要 養 個 保 險 孩 子, 達 到 真 正 養 兒 防 老, 讓 退 休 生 活 沒 煩 惱! 2. 延 續 大 樂 退 系 列 商 品, 針 對 不 同 世 代 消 費 者 之 需 求, 提 供 保 戶 未 來 退 休 生 活 將 面 臨 的 長 壽 通 膨 市 場 醫 療 及 政 策 等 五 大 風 險 之 最 佳 因 應 對 策, 全 方 位 滿 足 人 生 各 種 階 段 的 保 障 需 求, 讓 退 休 生 活 面 面 俱 到 3. 多 元 貨 幣 商 品, 囊 括 新 臺 幣 美 元 人 民 幣 等, 滿 足 國 人 多 元 資 產 配 置 需 求 4. 多 元 化 行 銷 通 路, 全 方 位 提 供 專 業 保 險 服 務 5

9 三 未 來 公 司 發 展 策 略 未 來 的 經 營 目 標 及 策 略 是 不 會 改 變 的, 本 公 司 將 持 續 努 力, 繼 續 以 提 供 專 業 的 保 險 及 退 休 規 劃 服 務, 使 每 一 個 家 庭 獲 得 安 心 的 保 障 與 照 顧 為 使 命, 秉 持 尊 重 誠 信 專 業 與 創 新 等 四 項 核 心 價 值, 期 待 能 建 立 保 險 及 退 休 規 劃 服 務 之 領 導 品 牌, 並 成 為 臺 灣 保 險 業 之 專 業 典 範 本 公 司 未 來 將 以 財 務 穩 健 投 資 績 效 業 務 品 質 作 為 三 大 工 作 重 點, 繼 續 致 力 為 保 戶 提 供 最 專 業 且 需 求 導 向 的 產 品 規 劃 及 服 務, 針 對 短 期 穩 健 獲 利 的 目 標, 我 們 已 看 到 公 司 穩 定 的 營 運 績 效, 隨 著 概 括 承 受 國 華 人 壽 資 產 負 債 及 營 業, 意 謂 本 公 司 已 邁 入 中 期 積 極 成 長 的 新 里 程 碑, 期 待 達 到 長 期 成 為 企 業 典 範 之 終 極 目 標, 矢 志 成 為 最 專 業 的 壽 險 公 司 四 受 到 外 部 競 爭 環 境 法 規 環 境 及 總 體 經 營 環 境 之 影 響 ( 一 ) 外 部 競 爭 環 境 1. 隨 著 市 場 環 境 改 變, 多 家 保 險 公 司 經 營 權 進 行 調 整 及 整 併, 未 來 壽 險 市 場 競 爭 將 更 為 激 烈 ; 2. 金 融 風 暴 之 後, 顧 客 對 於 金 融 商 品 的 態 度 略 顯 謹 慎 與 保 守 ; 3. 高 齡 社 會 的 來 臨, 造 成 顧 客 商 品 需 求 的 改 變 ; 4. 大 型 保 險 公 司 的 規 模 成 長 將 更 快, 中 / 小 型 保 險 公 司 則 以 特 定 目 標 市 場 為 開 發 重 點 ( 二 ) 法 規 環 境 1. 自 民 國 103 年 1 月 1 日 起, 新 契 約 應 配 合 新 公 佈 之 人 身 保 險 業 新 契 約 責 任 準 備 金 利 率 調 整, 影 響 部 份 短 年 期 繳 費 商 品 之 發 展 策 略 2. 主 管 機 關 於 民 國 103 年 度 為 加 強 利 率 變 動 型 商 品 監 理 措 施 而 訂 出 一 系 列 相 關 規 範, 因 各 項 法 令 規 範 趨 於 嚴 格, 壽 險 業 於 商 品 銷 售 重 心 與 通 路 策 略 需 配 合 大 為 調 整 3. 民 國 103 年 度 主 管 機 關 公 佈 開 放 以 下 業 務, 壽 險 業 將 來 必 朝 向 保 險 商 品 創 新 發 展 : (1) 外 幣 收 付 之 非 投 資 型 健 康 保 險 業 務 (2) 放 寬 新 型 態 人 身 保 險 商 品 認 定 標 準 (3) 功 能 性 契 約 轉 換 類 型 之 保 單 活 化 機 制 (4) 辦 理 網 路 投 保 業 務 4. 主 管 機 關 為 促 進 保 險 市 場 創 新 發 展 及 維 護 消 費 者 權 益, 正 積 極 推 動 國 際 保 險 業 務 實 物 給 付 及 鬆 綁 法 令 等 相 關 法 規 的 規 劃 5. 考 量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準 則 委 員 會 陸 續 發 佈 新 準 則 或 後 續 修 訂, 主 管 機 關 發 佈 修 訂 保 險 業 財 務 報 告 編 制 準 則, 該 項 修 訂 將 導 入 2013 年 之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版 本, 並 自 民 國 104 年 1 月 1 日 起 實 施, 該 項 修 訂 預 計 將 使 本 公 司 之 金 融 投 資 資 訊 更 加 透 明 6

10 ( 三 ) 總 體 經 營 環 境 人 身 保 險 市 場 發 展 趨 勢, 整 體 來 說 仍 受 經 濟 景 氣 及 政 府 政 策 的 影 響 : 1. 民 國 103 年 全 球 經 濟 仍 然 走 在 復 甦 的 道 路 上, 但 步 調 趨 緩, 國 內 外 經 濟 仍 將 受 到 部 分 不 確 定 因 素 的 影 響, 雖 國 內 整 體 經 濟 景 氣 持 續 復 甦, 但 國 內 投 資 人 的 理 財 態 度 仍 偏 向 保 守 穩 健, 從 追 求 報 酬 轉 而 尋 求 低 風 險 與 穩 定 性 2. 金 管 會 為 鼓 勵 壽 險 業 者 及 創 造 商 機, 預 計 於 民 國 104 年 研 擬 多 項 利 多 政 策 : 包 括 鬆 綁 利 變 商 品 生 存 保 險 金 靈 活 發 放 發 展 替 代 創 新 型 利 變 保 單 推 動 團 體 年 金 投 資 型 保 單 標 的 擴 充 推 動 基 本 保 障 型 保 單 及 保 險 實 物 給 付 及 長 照, 將 來 保 險 商 品 的 發 展 將 越 趨 多 元 全 球 人 壽 深 耕 臺 灣 20 年 締 造 亮 眼 成 績, 總 資 產 突 破 7,600 億 元, 財 務 業 務 均 持 續 成 長 ; 期 許 5 年 新 契 約 保 費 業 績 能 倍 增, 並 成 為 保 險 及 退 休 規 劃 服 務 的 領 導 品 牌, 繼 續 以 提 供 專 業 的 保 險 及 退 休 規 劃 服 務, 使 每 一 個 家 庭 獲 得 安 心 的 保 障 與 照 顧 7

11 貳 公 司 簡 介 一 設 立 日 期 中 華 民 國 90 年 9 月 12 日 二 公 司 沿 革 本 公 司 前 身 為 荷 商 亞 太 全 球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臺 灣 分 公 司, 自 民 國 83 年 正 式 在 臺 灣 營 運, 藉 由 豐 富 的 壽 險 經 驗, 為 臺 灣 保 戶 提 供 專 業 的 保 險 規 劃 與 服 務, 陸 續 於 民 國 87 年 至 民 國 90 年 間, 併 購 美 國 家 庭 人 壽 全 美 人 壽 臺 灣 分 公 司 及 安 盛 國 衛 在 臺 所 有 保 戶 及 相 關 業 務, 並 於 民 國 90 年 9 月 12 日 轉 為 子 公 司 民 國 101 年 11 月 與 國 華 人 壽 及 安 定 基 金 簽 約, 概 括 承 受 國 華 人 壽 全 體 保 戶 及 業 務, 於 民 國 102 年 3 月 正 式 完 成 交 割, 成 為 臺 灣 前 七 大 壽 險 公 司, 展 現 對 經 營 人 壽 保 險 事 業 強 烈 的 決 心 與 企 圖 心 民 國 103 年 適 逢 全 球 人 壽 成 立 20 周 年, 為 持 續 提 升 保 戶 服 務 品 質, 全 球 人 壽 與 IBM 公 司 攜 手 合 作, 創 新 壽 險 業 開 發 新 系 統, 致 力 於 系 統 轉 型 並 提 升 公 司 整 體 營 運 績 效 全 球 人 壽 以 穩 健 之 財 務 控 管 及 永 續 經 營 原 則, 繼 續 以 提 供 專 業 的 保 險 及 退 休 規 劃 服 務, 使 每 一 個 家 庭 獲 得 安 心 的 保 障 與 照 顧 本 公 司 擁 有 最 專 業 的 直 營 業 務 通 路, 並 藉 由 系 統 化 的 專 業 訓 練, 成 就 及 培 養 了 一 批 最 專 業 的 壽 險 規 劃 師, 在 臺 灣 保 險 業 以 菁 英 團 隊 著 稱 同 時, 也 積 極 發 展 團 體 保 險 銀 行 保 險 保 險 經 紀 人 代 理 人 等 多 元 化 行 銷 通 路, 在 市 場 上 樹 立 了 領 導 品 牌 地 位 近 年 來, 本 公 司 更 透 過 遍 佈 全 臺 近 百 個 服 務 據 點, 提 供 保 戶 專 業 且 優 質 的 服 務, 不 僅 提 供 專 業 諮 詢, 親 切 在 地 化 的 服 務, 更 滿 足 全 臺 各 地 區 保 戶 的 需 求 同 時, 也 積 極 推 廣 數 位 化 服 務, 開 發 各 式 符 合 保 戶 需 求 及 便 利 貼 心 的 即 時 數 位 化 服 務, 如 大 樂 退 樂 活 網 行 動 APP 服 務 全 球 人 壽 FB 粉 絲 YA 等, 讓 全 球 人 壽 的 服 務 無 所 不 在 本 公 司 針 對 保 戶 各 個 階 段 的 需 求 設 計 多 元 化 的 商 品, 例 如 : 家 庭 保 障 安 全 需 求 的 規 劃 子 女 教 育 基 金 的 準 備 醫 療 費 用 的 分 攤 退 休 規 劃 的 準 備 等 近 年 來 亦 針 對 不 同 消 費 年 齡 層 及 屆 齡 退 休 族 群 之 需 求, 提 供 一 系 列 保 險 及 退 休 規 劃 商 品, 如 全 球 人 壽 大 樂 退 安 心 360 退 休 圓 夢 計 劃 全 球 人 壽 晚 美 人 生 退 休 安 全 計 劃 全 球 人 壽 醫 療 永 逸 專 案 等, 協 助 保 戶 對 抗 長 壽 通 膨 市 場 醫 療 及 政 策 等 五 大 風 險, 滿 足 人 生 各 階 段 的 保 障 需 求 此 外, 秉 持 著 尊 重 誠 信 專 業 與 創 新, 本 公 司 各 方 面 表 現 優 異, 深 受 各 界 肯 定, 陸 續 榮 獲 國 家 品 牌 玉 山 獎 金 峰 獎 保 險 信 望 愛 獎 等 各 類 專 業 優 良 獎 項, 民 國 103 年 並 經 媒 體 調 查 評 為 金 融 業 成 長 最 快 公 司 第 二 名 及 金 牌 服 務 業 調 查 人 壽 保 險 業 前 五 強 之 殊 榮 同 時, 基 於 保 險 關 懷 人 與 關 懷 社 會 的 理 念, 多 年 來, 本 公 司 亦 不 斷 投 入 關 懷 社 會 的 腳 步, 舉 辦 多 項 公 益 活 動, 無 盡 延 伸 每 一 份 關 愛, 善 盡 企 業 公 民 的 責 任 藉 由 三 大 公 益 主 軸 : 提 倡 照 顧 長 輩 關 懷 爸 媽 之 三 不 五 時 愛 要 及 時 運 動 青 年 學 子 培 養 計 劃 支 持 棒 球 之 相 關 贊 助 活 動 等, 期 望 能 善 盡 企 業 的 力 量, 回 饋 社 會 照 顧 更 多 需 要 幫 助 的 人 回 顧 公 司 創 立 以 來, 深 耕 臺 灣 已 20 年, 多 年 來 經 營 有 方, 屢 建 佳 績, 已 締 造 出 亮 眼 的 成 績 單 本 公 司 資 產 規 模 超 過 7,600 億 元, 並 達 到 穩 健 獲 利 之 短 期 目 標, 歷 年 來, 在 經 營 團 隊 的 帶 領 之 下, 全 球 人 壽 以 穩 健 雄 厚 的 財 務 實 力 與 壽 險 專 業 展 現 出 深 耕 臺 灣 的 強 烈 企 圖 心, 具 體 實 現 對 保 戶 的 承 諾, 並 以 成 為 保 戶 心 中 保 險 及 退 休 規 劃 專 家, 努 力 完 成 保 戶 的 人 生 及 退 休 夢 想, 建 立 保 險 及 退 休 規 劃 服 務 之 領 導 品 牌, 並 成 為 臺 灣 保 險 業 之 專 業 典 範 8

12 參 公 司 治 理 報 告 一 組 織 系 統 ( 一 ) 公 司 之 組 織 結 構 資 料 日 期 :103 年 12 月 31 日 9

13 ( 二 ) 各 主 要 部 門 所 營 業 務 部 門 名 稱 部 門 職 掌 主 管 姓 名 董 事 長 劉 先 覺 副 董 事 長 彭 騰 德 總 經 理 稽 核 處 負 責 內 部 稽 核 業 務 之 規 劃 與 執 行 以 協 助 董 事 會 及 管 理 階 層 查 核 及 評 估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是 否 有 效 運 作, 且 適 時 提 供 改 善 建 議 張 永 固 邱 瑞 松 董 事 會 秘 書 處 董 事 會 秘 書 幕 僚 作 業 及 股 務 等 相 關 業 務 李 慧 貞 業 務 本 部 銀 行 保 險 事 業 部 督 導 銀 行 保 險 事 業 部 經 代 事 業 部 團 險 事 業 部 業 務 暨 職 域 發 展 部 訓 練 暨 推 廣 處 職 域 行 銷 處 北 區 業 務 處 南 區 業 務 處 業 務 暨 組 織 發 展 部 各 督 導 區 業 務 規 劃 行 政 處 規 劃 及 執 行 銀 行 保 險 業 務 之 市 場 開 發 通 路 行 銷 推 廣 業 務 溝 通 及 協 助 通 路 教 育 訓 練 薛 雪 莊 介 博 經 代 事 業 部 負 責 經 代 市 場 開 發 及 行 銷 支 援 郭 恒 男 團 險 事 業 部 負 責 團 體 險 業 務 之 企 劃 推 展 及 團 體 險 保 單 之 核 保 保 全 續 保 等 相 關 作 業 規 劃 與 執 行 劉 乃 文 業 務 暨 職 域 發 展 部 負 責 管 理 專 業 業 務 團 隊, 達 成 人 力 與 業 績 目 標 陳 俊 廷 訓 練 暨 推 廣 處 為 通 路 業 務 人 員 教 育 訓 練 及 專 案 規 劃, 各 項 業 務 推 廣 競 賽 及 表 揚 大 會 舉 辦 孫 立 民 職 域 行 銷 處 負 責 職 域 行 銷, 透 過 行 銷 講 座, 開 拓 保 險 業 務 商 機 曾 仁 泰 業 務 處 北 區 南 區 負 責 區 部 業 務 發 展 與 管 理, 輔 導 各 營 業 處 達 成 人 力 及 業 績 目 標 鄭 淑 玲 陳 明 真 業 務 暨 組 織 發 展 部 負 責 營 業 單 位 之 業 務 推 動 輔 導 與 管 理 黃 啟 迪 北 部 督 導 區 負 責 區 域 行 銷 執 行 組 織 發 展 與 訓 練, 督 促 營 業 處 各 項 年 度 目 標 達 成 之 整 合 管 理 蔣 仁 雄 10

14 部 門 名 稱 部 門 職 掌 主 管 姓 名 桃 竹 苗 督 導 區 中 彰 督 導 區 雲 嘉 南 督 導 區 高 屏 督 導 區 業 務 規 劃 行 政 處 行 銷 本 部 負 責 區 域 行 銷 執 行 組 織 發 展 與 訓 練, 督 促 營 業 處 各 項 年 度 目 標 達 成 之 整 合 管 理 負 責 區 域 行 銷 執 行 組 織 發 展 與 訓 練, 督 促 營 業 處 各 項 年 度 目 標 達 成 之 整 合 管 理 負 責 區 域 行 銷 執 行 組 織 發 展 與 訓 練, 督 促 營 業 處 各 項 年 度 目 標 達 成 之 整 合 管 理 負 責 區 域 行 銷 執 行 組 織 發 展 與 訓 練, 督 促 營 業 處 各 項 年 度 目 標 達 成 之 整 合 管 理 負 責 各 通 路 業 務 制 度 規 劃 行 政 管 理 專 案 支 援 通 訊 處 助 理 管 理 研 擬 整 體 之 長 期 行 銷 策 略 管 理 及 支 援 行 銷 本 部 下 相 關 部 門 並 參 與 公 司 決 策 蔡 永 松 廖 年 進 陳 世 芳 陳 淳 仁 黃 春 鈺 張 永 固 ( 兼 ) 商 品 研 發 處 設 計 商 品 決 定 商 品 定 價 及 處 理 報 部 相 關 事 宜 鄭 中 安 產 品 管 理 處 行 銷 與 銷 售 支 援 處 投 資 本 部 投 資 行 政 處 決 定 商 品 需 求 及 開 發 順 序 執 行 及 追 蹤 商 品 開 發 流 程 檢 核 新 商 品 銷 售 結 果 及 研 擬 商 品 策 略 年 度 商 品 開 發 計 畫 與 新 商 品 概 念 研 擬 公 司 行 銷 策 略 及 整 體 行 銷 活 動 規 劃 研 發 通 路 行 銷 工 具 ( 試 算 表 文 宣 ipad 應 用 程 式 行 銷 贈 品 等 ) 新 商 品 推 廣 及 訓 練 資 料 庫 行 銷 分 析 通 路 銷 售 模 式 負 責 資 產 管 理 資 產 配 置 與 管 理, 進 行 有 效 率 之 投 資 規 劃 與 執 行 投 資 企 劃 投 資 風 險 分 析 與 管 理 投 資 作 業 法 令 遵 循 投 資 資 產 行 政 作 業 / 交 易 作 業 投 資 型 商 品 系 統 作 業 / 帳 務 處 理 / 評 價 李 宗 翰 蕭 乃 心 丁 大 明 梁 源 昌 投 資 管 理 處 負 責 一 般 帳 戶 投 資 分 析 交 易 與 管 理 邱 裕 元 不 動 產 投 資 本 部 督 導 不 動 產 管 理 處 及 不 動 產 放 款 處 規 劃 及 執 行 蔣 奕 龍 不 動 產 管 理 處 不 動 產 放 款 處 不 動 產 投 資 租 賃 管 理 規 劃 自 用 職 場 租 賃 及 裝 潢 市 場 調 查 研 究 及 開 發 型 不 動 產 產 品 規 劃 及 行 銷 策 略 與 執 行 不 動 產 放 款 業 務 之 推 展 授 信 風 險 之 管 控 貸 後 管 理 債 權 管 理 及 法 院 更 生 清 算 案 件 之 處 理 鄭 一 鳳 陳 芝 貴 財 務 本 部 負 責 財 務 處 及 精 算 財 務 處 相 關 業 務 作 業 及 規 劃 張 慶 英 11

15 部 門 名 稱 部 門 職 掌 主 管 姓 名 財 務 處 負 責 一 般 及 保 費 帳 務 財 務 報 表 編 製 及 分 析 預 算 編 列 及 控 管 資 金 調 度 投 資 交 割 及 保 管 銷 售 通 路 酬 佣 等 業 務 張 慶 英 ( 兼 ) 精 算 財 務 處 負 責 財 務 報 表 再 保 險 業 務 公 司 預 算 及 相 關 業 務 陳 右 越 風 控 本 部 風 險 控 管 處 資 訊 本 部 應 用 系 統 服 務 處 資 訊 工 程 處 網 路 系 統 服 務 處 - 統 籌 公 司 整 體 風 險 管 理 機 制 之 運 作 - 評 估 公 司 風 險 與 清 償 能 力 - 商 品 審 議 - 推 行 公 司 整 體 風 險 管 理 機 制 制 定 資 訊 策 略 優 化 資 訊 人 才 資 源 之 配 置 評 估 及 導 入 新 技 術 訂 定 並 落 實 資 訊 安 全 政 策 督 導 資 訊 相 關 部 門 之 規 劃 及 執 行 提 供 穩 定 及 安 全 的 電 腦 軟 硬 體 和 網 路 架 構, 並 在 此 安 全 穩 定 的 架 構 下 提 供 快 速 和 有 效 率 的 資 訊 服 務 規 劃 並 提 供 穩 定 的 電 腦 硬 體 和 網 路 架 構, 並 在 資 訊 安 全 及 系 統 穩 定 的 架 構 下, 提 供 快 速 和 有 效 率 的 資 訊 服 務 提 供 穩 定 快 速 及 優 質 的 開 放 系 統 與 行 銷 展 業 相 關 資 訊 服 務 施 苑 玉 施 苑 玉 ( 兼 ) 黃 成 河 趙 禮 星 林 悅 陽 連 文 富 流 程 研 發 處 保 單 系 統 規 劃 及 新 技 術 引 進 張 菲 茹 法 務 部 統 籌 本 公 司 法 律 事 務, 並 管 理 法 務 處 及 秘 書 處 等 相 關 事 宜 高 全 國 法 務 處 處 理 契 約 等 文 件 審 查 法 律 諮 詢 及 訴 訟 案 件 高 全 國 ( 兼 ) 秘 書 處 法 令 遵 循 部 人 力 資 源 部 人 力 資 源 處 - 文 書 管 理 會 議 安 排 及 相 關 事 項 之 協 助 印 鑑 管 理 行 政 規 章 管 理 外 賓 接 待 暨 外 國 人 士 來 臺 活 動 行 程 規 劃 等 事 宜 - 申 訴 案 件 處 理 建 立 相 關 法 令 之 傳 達 諮 詢 協 調 與 溝 通 之 系 統 ; 確 認 營 運 活 動 符 合 法 令 規 定 ; 對 法 定 事 項 出 具 意 見 及 簽 署 ; 法 令 遵 循 執 行 之 督 導 與 評 估 ; 法 規 教 育 訓 練 督 導 人 力 資 源 處 總 務 處 採 購 處 各 項 業 務 之 規 劃 與 執 行 掌 理 內 勤 員 工 人 才 策 略 規 劃 與 管 理 薪 資 福 利 員 工 關 係 績 效 管 理 組 織 及 人 力 發 展 及 其 有 關 之 年 度 計 畫 及 預 算 編 擬 與 執 行 薛 冰 芸 林 鼎 鈞 陳 幸 琦 ( 暫 代 ) 陳 幸 琦 12

16 部 門 名 稱 部 門 職 掌 主 管 姓 名 總 務 處 採 購 處 企 業 溝 通 部 企 業 溝 通 處 行 政 本 部 負 責 公 司 文 件 儲 存 管 理 郵 務 收 發 辦 公 用 品 申 請 配 送 電 話 總 機 接 聽 以 及 勞 工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等 相 關 作 業 規 劃 與 推 行 負 責 公 司 採 購 資 產 管 理 作 業 委 外 等 相 關 作 業 規 劃 與 推 行 - 企 業 對 外 發 言 及 公 共 事 務 管 理 - 督 導 企 業 溝 通 處 各 項 作 業 之 規 劃 與 執 行 - 綜 理 公 司 公 關 媒 體 事 務, 企 業 形 象 建 立 媒 體 關 係 維 護 記 者 會 舉 辦 等 - 廣 告 及 企 業 品 牌 建 立 企 業 識 別 管 理 廣 告 文 宣 公 益 活 動 及 贊 助 - 新 聞 稿 發 佈 監 控 追 蹤 新 聞 危 機 管 理 及 議 題 管 理 - 管 理 企 業 官 網 大 樂 退 樂 活 網 及 保 戶 刊 物 編 輯 執 行 - 提 昇 保 戶 滿 意 度 相 關 專 案 之 推 動 督 導 客 戶 服 務 處 理 賠 處 契 約 處 收 費 處 及 分 公 司 規 劃 及 執 行 翁 志 祥 黃 中 人 王 智 應 高 安 玲 陳 宏 傑 客 戶 服 務 處 負 責 保 戶 服 務 話 務 中 心 保 費 行 政 黃 秋 惠 理 賠 處 負 責 理 賠 事 故 調 查 等 事 項 張 麗 卿 契 約 處 新 契 約 受 理 核 保 發 單 作 業 黃 淑 惠 收 費 處 負 責 續 期 保 費 派 員 收 費 管 理 及 專 案 件 的 服 務 事 宜 林 秉 軍 桃 園 分 公 司 臺 中 分 公 司 臺 南 分 公 司 高 雄 分 公 司 新 契 約 受 理 核 保 作 業 保 戶 服 務 保 費 作 業 理 賠 作 業 總 公 司 相 關 部 室 交 辦 事 項 新 契 約 受 理 核 保 作 業 保 戶 服 務 保 費 作 業 理 賠 作 業 總 公 司 相 關 部 室 交 辦 事 項 新 契 約 受 理 核 保 作 業 保 戶 服 務 保 費 作 業 理 賠 作 業 總 公 司 相 關 部 室 交 辦 事 項 新 契 約 受 理 核 保 作 業 保 戶 服 務 保 費 作 業 理 賠 作 業 總 公 司 相 關 部 室 交 辦 事 項 江 錫 福 洪 忠 平 李 新 仁 許 政 雄 13

17 二 董 事 監 察 人 總 經 理 副 總 經 理 協 理 各 部 門 及 分 支 機 構 主 管 資 料 ( 一 ) 董 事 及 監 察 人 資 料 國 籍 職 稱 或 註 ( 註 1) 冊 地 董 事 長 中 華 民 國 姓 名 中 瑋 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代 表 人 -- 劉 先 覺 選 ( 就 ) 任 日 期 任 期 初 次 選 任 日 期 ( 註 2) 選 任 時 持 有 股 份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現 在 持 有 股 數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配 偶 未 成 年 子 女 現 在 持 有 股 份 股 數 利 用 他 人 名 義 持 有 股 份 主 要 經 ( 學 ) 歷 ( 註 3) 年 註 4 註 4 註 4 註 美 國 密 西 根 大 學 統 計 學 碩 士 美 國 匹 茲 堡 大 學 數 學 系 碩 士 1. 美 國 精 算 師 學 院 會 員 (FSA) 2. 美 國 精 算 學 院 院 士 (MAAA) 3. 美 國 統 計 學 會 會 員 (MASA) 4. 中 華 民 國 精 算 學 會 會 員 5. 全 球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總 經 理 暨 執 行 長 6. 美 商 宏 利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臺 灣 分 公 司 副 總 經 理 暨 財 務 長 7. 美 國 保 德 信 人 壽 國 際 部 企 畫 處 精 算 部 協 理 8. 美 國 Paul Revere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精 算 師 9. 歐 洲 商 務 協 會 保 險 委 員 會 主 席 10. 歐 洲 商 務 協 會 董 事 11. 歐 洲 在 臺 商 務 協 會 (ECCT) 保 險 委 員 會 聯 合 主 席 12. 中 華 民 國 壽 險 公 會 常 務 理 事 13. 中 華 民 國 壽 險 公 會 理 事 14. 中 華 民 國 壽 險 公 會 常 務 監 持 股 比 率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目 前 兼 任 本 公 司 及 其 他 公 司 之 職 務 103 年 12 月 31 日 具 配 偶 或 二 親 等 以 內 關 係 之 其 他 主 管 董 事 或 監 察 人 職 稱 姓 名 關 係 14

18 國 籍 職 稱 或 註 ( 註 1) 冊 地 姓 名 選 ( 就 ) 任 日 期 任 期 初 次 選 任 日 期 ( 註 2) 選 任 時 持 有 股 份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現 在 持 有 股 數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配 偶 未 成 年 子 女 現 在 持 有 股 份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利 用 他 人 名 義 持 有 股 份 股 數 主 要 經 ( 學 ) 歷 ( 註 3) 持 股 比 率 事 15. 財 團 法 人 人 身 保 險 安 定 基 金 董 事 16. 中 華 民 國 精 算 學 會 常 務 理 事 17. 中 華 民 國 精 算 學 會 理 事 18. 中 華 民 國 精 算 學 會 監 事 19. 社 團 法 人 臺 灣 金 融 服 務 業 聯 合 總 會 理 事 20. 社 團 法 人 臺 灣 金 融 服 務 業 聯 合 總 會 消 費 暨 投 資 議 題 委 員 會 委 員 21. AEGON 集 團 執 行 委 員 會 委 員 22. 中 國 海 康 人 壽 保 險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戰 略 委 員 會 主 席 審 計 委 員 會 主 席 23. 中 國 興 業 全 球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24. 逢 甲 大 學 統 計 學 系 研 究 所 兼 任 副 教 授 目 前 兼 任 本 公 司 及 其 他 公 司 之 職 務 具 配 偶 或 二 親 等 以 內 關 係 之 其 他 主 管 董 事 或 監 察 人 職 稱 姓 名 關 係 15

19 國 籍 職 稱 或 註 ( 註 1) 冊 地 副 董 事 長 中 華 民 國 姓 名 中 瑋 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代 表 人 -- 彭 騰 德 選 ( 就 ) 任 日 期 任 期 初 次 選 任 日 期 ( 註 2) 選 任 時 持 有 股 份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現 在 持 有 股 數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配 偶 未 成 年 子 女 現 在 持 有 股 份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利 用 他 人 名 義 持 有 股 份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主 要 經 ( 學 ) 歷 ( 註 3) 目 前 兼 任 本 公 司 及 其 他 公 司 之 職 務 年 註 4 註 4 註 4 註 美 國 Barrington 大 學 MBA 1. 中 瑋 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董 事 長 2. 中 瑋 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董 事 長 3. 中 瑋 三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董 事 長 4. 中 瑋 國 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董 事 長 5. 英 屬 維 京 群 島 商 網 豐 國 際 物 流 資 訊 有 限 公 司 - 董 事 6. 網 豐 投 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董 事 7. 德 孚 建 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董 事 長 8. 華 孚 建 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董 事 長 9. 永 企 投 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董 事 長 10. 美 孚 二 投 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董 事 11. 德 惠 投 資 有 限 公 司 - 董 事 12. 網 豐 物 流 資 訊 集 團 - 董 事 13. 英 屬 維 京 群 島 商 帝 國 停 車 場 事 業 有 限 公 司 - 董 事 長 14. 中 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董 事 15. 中 倫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董 事 具 配 偶 或 二 親 等 以 內 關 係 之 其 他 主 管 董 事 或 監 察 人 職 稱 姓 名 關 係 董 事 林 文 惠 夫 妻 16

20 國 籍 職 稱 或 註 ( 註 1) 冊 地 董 事 中 華 民 國 董 事 中 華 民 國 姓 名 中 瑋 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代 表 人 -- 蔡 金 拋 中 瑋 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代 表 人 -- 劉 積 瑄 選 ( 就 ) 任 日 期 任 期 年 年 初 次 選 任 日 期 ( 註 2) 選 任 時 持 有 股 份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現 在 持 有 股 數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配 偶 未 成 年 子 女 現 在 持 有 股 份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利 用 他 人 名 義 持 有 股 份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主 要 經 ( 學 ) 歷 ( 註 3) 目 前 兼 任 本 公 司 及 其 他 公 司 之 職 務 註 4 註 4 註 4 註 政 治 大 學 會 計 系 政 治 大 學 會 計 研 究 所 碩 士 1. 佳 廣 開 發 實 業 ( 股 ) 公 司 - 董 事 長 政 治 大 學 法 律 研 究 所 學 士 後 法 2. 萬 事 達 開 發 實 業 ( 股 ) 公 司 - 董 學 組 碩 士 事 長 1. 復 華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有 限 3. 東 方 育 樂 ( 股 ) 公 司 - 董 事 公 司 副 董 事 長 2. 資 誠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副 執 行 長 執 行 長 副 所 長 4. 東 豐 纖 維 企 業 ( 股 ) 公 司 - 董 事 5. 一 銀 租 賃 ( 股 ) 公 司 - 董 事 3. 考 試 院 公 務 人 員 退 休 撫 卹 基 6. 一 銀 國 際 租 賃 ( 蘇 州 ) 有 限 公 金 管 理 委 員 會 顧 問 司 - 董 事 4. 資 誠 企 業 管 理 顧 問 股 份 有 限 7. 一 銀 租 賃 ( 廈 門 ) 有 限 公 司 - 公 司 總 經 理 董 事 5. 中 華 公 司 治 理 協 會 理 事 常 8. 燦 星 國 際 旅 行 社 股 份 有 限 公 務 理 事 司 - 獨 立 董 事 6. 財 團 法 人 中 華 民 國 會 計 研 究 9. 日 友 環 保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發 展 基 金 會 常 務 董 事 兼 審 計 獨 立 董 事 準 則 委 員 會 主 任 委 員 7.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會 計 系 - 副 教 授 註 4 註 4 註 4 註 美 國 芝 加 哥 大 學 法 學 碩 士 美 國 賓 州 大 學 法 學 碩 士 1. 陽 程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獨 立 董 事 2. 龍 巖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獨 立 董 事 3. 寶 川 資 產 管 理 顧 問 有 限 公 司 - 董 事 4. 美 國 華 美 銀 行 - 董 事 具 配 偶 或 二 親 等 以 內 關 係 之 其 他 主 管 董 事 或 監 察 人 職 稱 姓 名 關 係 17

21 國 籍 職 稱 或 註 ( 註 1) 冊 地 董 事 中 華 民 國 獨 立 董 事 獨 立 董 事 中 華 民 國 中 華 民 國 姓 名 中 瑋 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代 表 人 -- 林 文 惠 中 瑋 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代 表 人 -- 黃 清 江 中 瑋 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代 表 人 -- 楊 文 斌 選 ( 就 ) 任 日 期 任 期 年 年 年 初 次 選 任 日 期 ( 註 2) 選 任 時 持 有 股 份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現 在 持 有 股 數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配 偶 未 成 年 子 女 現 在 持 有 股 份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利 用 他 人 名 義 持 有 股 份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主 要 經 ( 學 ) 歷 ( 註 3) 目 前 兼 任 本 公 司 及 其 他 公 司 之 職 務 註 4 註 4 註 4 註 英 國 Reading 大 學 電 子 工 程 系 1. 中 瑋 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董 事 2. 中 瑋 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董 事 3. 中 瑋 三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董 事 4. 德 惠 投 資 有 限 公 司 - 董 事 長 5. 瑋 辰 投 資 有 限 公 司 - 董 事 6. 中 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監 察 人 7. 中 倫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監 察 人 8. 中 瑋 國 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董 事 9. 嘉 宏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董 事 註 4 註 4 註 4 註 臺 灣 大 學 法 律 系 法 學 組 1. 泰 安 產 物 保 險 公 司 經 理 2. 中 央 產 物 保 險 公 司 總 經 理 3. 太 平 產 物 保 險 公 司 董 事 長 華 江 國 際 開 發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董 事 長 註 4 註 4 註 4 註 臺 灣 大 學 商 學 系 國 際 商 學 學 士 美 國 芝 加 哥 大 學 商 學 研 究 所 工 商 管 理 碩 士 1. 美 國 大 陸 銀 行 臺 灣 臺 北 分 行 業 務 經 理 2. 臺 灣 中 華 開 發 公 司 資 本 市 場 經 理 3. 臺 灣 國 際 投 資 信 託 副 總 裁 兼 基 金 部 主 管 1. 上 海 敦 淳 商 務 訊 息 咨 詢 有 限 公 司 2. First Avenue Partners LLP- 資 深 顧 問 3. 諾 亞 ( 中 國 )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 高 級 顧 問 4. 諾 亞 榮 耀 管 理 顧 問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監 察 人 5.MezzVest III- 董 事 4. 臺 灣 國 際 投 資 信 託 執 行 副 總 6.MezzVest Manager III Limited- 裁 兼 基 金 部 及 財 務 部 主 管 董 事 5. 臺 灣 國 際 投 資 信 託 臺 灣 基 金 7.MezzVest Partners III Limited- 副 總 裁 董 事 6. 美 銀 信 託 (BA Trust) 香 港 有 限 具 配 偶 或 二 親 等 以 內 關 係 之 其 他 主 管 董 事 或 監 察 人 職 稱 副 董 事 長 姓 名 關 係 彭 騰 德 夫 妻

22 國 籍 職 稱 或 註 ( 註 1) 冊 地 姓 名 選 ( 就 ) 任 日 期 任 期 初 次 選 任 日 期 ( 註 2) 選 任 時 持 有 股 份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現 在 持 有 股 數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配 偶 未 成 年 子 女 現 在 持 有 股 份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利 用 他 人 名 義 持 有 股 份 股 數 主 要 經 ( 學 ) 歷 ( 註 3) 持 股 比 率 公 司 副 總 裁 兼 亞 洲 首 席 投 資 總 監 7. 野 村 資 產 管 理 公 司 香 港 分 公 司 投 資 總 監 8. 野 村 資 產 管 理 公 司 香 港 分 公 司 共 同 董 事 總 經 理 9. 野 村 資 產 管 理 公 司 亞 洲 地 區 投 資 總 監 ( 除 日 本 ) 10. 安 泰 保 險 大 中 華 地 區 投 資 總 監 11. 美 國 MassMutual 人 壽 保 險 ( 日 本 ) 常 務 董 事 及 首 席 投 資 執 行 官 12. 中 國 平 安 保 險 ( 集 團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集 團 首 席 投 資 執 行 官 13. 中 國 平 安 保 險 ( 集 團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集 團 常 務 執 行 委 員 會 成 員 14. 中 國 平 安 資 產 管 理 公 司 董 事 長 15. 中 國 平 安 壽 險 / 產 險 / 證 券 / 年 金 公 司 和 銀 行 董 事 會 成 員 16. 中 國 平 安 銀 行 審 計 委 員 會 主 席 17. 中 國 平 安 銀 行 投 資 委 員 會 常 務 副 主 任 18. 中 國 太 平 洋 壽 險 與 中 國 太 目 前 兼 任 本 公 司 及 其 他 公 司 之 職 務 具 配 偶 或 二 親 等 以 內 關 係 之 其 他 主 管 董 事 或 監 察 人 職 稱 姓 名 關 係 19

23 國 籍 職 稱 或 註 ( 註 1) 冊 地 獨 立 董 事 中 華 民 國 姓 名 中 瑋 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代 表 人 -- 張 國 欽 選 ( 就 ) 任 日 期 任 期 年 初 次 選 任 日 期 ( 註 2) 選 任 時 持 有 股 份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現 在 持 有 股 數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配 偶 未 成 年 子 女 現 在 持 有 股 份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利 用 他 人 名 義 持 有 股 份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主 要 經 ( 學 ) 歷 ( 註 3) 平 洋 保 險 集 團 投 資 總 監 19. 中 國 太 平 洋 資 產 管 理 有 限 責 任 公 司 副 總 經 理 註 4 註 4 註 4 註 國 立 海 洋 大 學 航 運 管 理 學 系 畢 業 1. 高 等 考 試 航 運 管 理 優 等 2. 高 檢 財 政 金 融 類 科 及 格 3. 人 身 保 險 代 理 人 測 驗 合 格 4. 中 央 信 託 局 儲 運 處 經 理 5. 中 央 信 託 局 行 銷 理 財 暨 咨 詢 中 心 主 任 6. 中 央 信 託 局 人 壽 保 險 處 經 理 7. 中 華 民 國 人 壽 保 險 同 業 公 會 理 事 監 察 人 8. 中 央 信 託 局 副 總 經 理 9. 臺 灣 銀 行 副 總 經 理 10. 臺 灣 中 小 企 業 銀 行 常 務 董 事 11. 臺 灣 金 控 董 事 12. 臺 銀 人 壽 董 事 長 目 前 兼 任 本 公 司 及 其 他 公 司 之 職 務 - 具 配 偶 或 二 親 等 以 內 關 係 之 其 他 主 管 董 事 或 監 察 人 職 稱 姓 名 關 係 20

24 國 籍 職 稱 或 註 ( 註 1) 冊 地 獨 立 董 事 中 華 民 國 姓 名 中 瑋 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代 表 人 -- 劉 宗 榮 選 ( 就 ) 任 日 期 任 期 年 初 次 選 任 日 期 ( 註 2) 選 任 時 持 有 股 份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現 在 持 有 股 數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配 偶 未 成 年 子 女 現 在 持 有 股 份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利 用 他 人 名 義 持 有 股 份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主 要 經 ( 學 ) 歷 ( 註 3) 目 前 兼 任 本 公 司 及 其 他 公 司 之 職 務 註 4 註 4 註 4 註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法 學 士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法 學 碩 士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法 學 博 士 1. 臺 灣 大 學 法 律 學 院 兼 任 教 授 2. 臺 北 市 政 府 法 規 委 員 會 委 員 3. 高 等 考 試 法 制 組 及 格 4. 高 等 考 試 律 師 考 試 及 格 5. 臺 灣 大 學 法 律 學 系 教 授 系 主 任 及 法 律 學 研 究 所 所 長 6. 東 吳 大 學 法 學 院 教 授 7. 民 法 修 改 委 員 會 ( 物 權 編 小 組 委 員 ) 8. 強 制 汽 車 責 任 保 險 法 修 正 小 組 召 集 人 9. 公 平 交 易 委 員 會 副 主 任 委 員 10. 司 法 官 訓 練 所 講 座 司 法 人 員 研 習 所 講 座 11. 金 融 重 建 基 金 管 理 委 員 會 委 員 12. 行 政 院 法 規 委 員 會 委 員 13. 考 試 院 高 考 律 師 考 試 典 事 委 員 會 委 員 司 法 官 考 試 委 會 典 試 委 員 召 集 人 14. 紐 約 大 學 法 學 院 研 究 哈 佛 大 學 法 學 院 訪 問 學 人 15. 律 師 16. 仲 裁 協 會 仲 裁 人 1. 中 央 銀 行 - 監 察 人 2. 財 團 法 人 交 通 事 故 特 別 補 償 基 金 - 董 事 3. 財 團 法 人 金 融 評 議 中 心 - 董 事 具 配 偶 或 二 親 等 以 內 關 係 之 其 他 主 管 董 事 或 監 察 人 職 稱 姓 名 關 係 21

25 國 籍 職 稱 或 註 ( 註 1) 冊 地 獨 立 董 事 中 華 民 國 姓 名 中 瑋 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代 表 人 -- 陳 哲 斌 選 ( 就 ) 任 日 期 任 期 年 初 次 選 任 日 期 ( 註 2) 選 任 時 持 有 股 份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現 在 持 有 股 數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配 偶 未 成 年 子 女 現 在 持 有 股 份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利 用 他 人 名 義 持 有 股 份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主 要 經 ( 學 ) 歷 ( 註 3) 註 4 註 4 註 4 註 國 立 清 華 大 學 數 學 系 美 國 賓 州 州 立 大 學 數 學 研 究 所 碩 士 1. 美 國 精 算 學 會 精 算 師 (FSA) 2. 臺 灣 精 算 學 會 精 算 師 (FAIRC) 3. 國 際 精 算 學 會 企 業 風 險 分 析 師 (CERA) 4. 國 際 風 險 管 理 師 (FRM) 5. 中 華 民 國 企 業 評 價 師 (CBV) 6. 特 許 財 務 規 劃 師 (FCHFP) 7. 中 國 保 險 經 紀 人 資 格 證 書 8. 安 侯 建 業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副 總 經 理 9. 中 國 信 託 人 壽 專 案 行 銷 小 組 副 總 經 理 10. 中 信 金 控 保 險 業 務 發 展 小 組 副 總 經 理 11. 康 健 人 壽 商 品 精 算 簽 署 人 12. 韋 萊 保 險 經 紀 人 協 理 13. ING 安 泰 人 壽 精 算 企 劃 處 資 深 專 員 業 務 專 員 業 務 主 任 業 務 襄 理 目 前 兼 任 本 公 司 及 其 他 公 司 之 職 務 具 配 偶 或 二 親 等 以 內 關 係 之 其 他 主 管 董 事 或 監 察 人 職 稱 姓 名 關 係 22

26 國 籍 職 稱 或 註 ( 註 1) 冊 地 監 察 人 中 華 民 國 監 察 人 中 華 民 國 姓 名 中 瑋 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代 表 人 -- 林 明 河 中 瑋 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代 表 人 -- 金 昌 民 選 ( 就 ) 任 日 期 任 期 初 次 選 任 日 期 ( 註 2) 選 任 時 持 有 股 份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現 在 持 有 股 數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配 偶 未 成 年 子 女 現 在 持 有 股 份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利 用 他 人 名 義 持 有 股 份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主 要 經 ( 學 ) 歷 ( 註 3) 年 註 4 註 4 註 4 註 輔 仁 大 學 企 業 管 理 學 系 1. 台 新 全 球 人 壽 籌 備 處 - 人 資 總 務 負 責 人 2. 全 球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行 銷 與 銷 售 支 援 助 理 副 總 經 理 3. 荷 商 亞 太 全 球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臺 灣 分 公 司 - 經 理 4. 美 商 保 德 信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臺 灣 分 公 司 - 行 銷 支 援 部 經 理 年 註 4 註 4 註 4 註 臺 灣 大 學 會 計 碩 士 1. 普 考 金 融 人 員 2. 高 考 金 融 人 員 3. 臺 灣 會 計 師 考 試 及 格 4. 大 陸 會 計 師 考 試 及 格 5. 證 券 分 析 師 考 試 及 格 目 前 兼 任 本 公 司 及 其 他 公 司 之 職 務 具 配 偶 或 二 親 等 以 內 關 係 之 其 他 主 管 董 事 或 監 察 人 職 稱 姓 名 寶 業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 會 計 師 2. 嘉 澤 端 子 工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董 事 3. 有 限 責 任 第 一 建 築 信 用 合 作 社 - 清 算 人 4. 大 同 停 車 場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清 算 人 註 1: 法 人 股 東 應 將 法 人 股 東 名 稱 及 代 表 人 分 別 列 示 ( 屬 法 人 股 東 代 表 者, 應 註 明 法 人 股 東 名 稱 ), 並 應 填 列 下 表 一 註 2: 填 列 首 次 擔 任 公 司 董 事 或 監 察 人 之 時 間, 如 有 中 斷 情 事, 應 附 註 說 明 註 3: 與 擔 任 目 前 職 位 相 關 之 經 歷, 如 於 前 揭 期 間 曾 於 查 核 簽 證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或 關 係 企 業 任 職, 應 敘 明 其 擔 任 之 職 稱 及 負 責 之 職 務 註 4: 本 公 司 為 中 瑋 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00% 持 股 之 子 公 司, 董 事 及 監 察 人 係 該 公 司 指 派 之 法 人 代 表, 持 股 643,500,000 股 關 係 23

27 表 一 : 法 人 股 東 之 主 要 股 東 103 年 12 月 31 日 法 人 股 東 名 稱 ( 註 1) 法 人 股 東 之 主 要 股 東 ( 註 2) 中 瑋 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持 股 23.46% 中 瑋 三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持 股 25.04% 中 瑋 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彭 騰 德 : 持 股 25.75% 林 文 惠 : 持 股 25.75% 註 1: 董 事 監 察 人 屬 法 人 股 東 代 表 者, 應 填 寫 該 法 人 股 東 名 稱 註 2: 填 寫 該 法 人 股 東 之 主 要 股 東 名 稱 ( 其 持 股 比 例 占 前 十 名 ) 及 其 持 股 比 例 若 其 主 要 股 東 為 法 人 者, 應 再 填 列 下 表 二 表 二 : 表 一 主 要 股 東 為 法 人 者 其 主 要 股 東 103 年 12 月 31 日 法 人 名 稱 ( 註 1) 法 人 之 主 要 股 東 ( 註 2) 中 瑋 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中 瑋 三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註 1: 如 上 表 一 主 要 股 東 屬 法 人 者, 應 填 寫 該 法 人 名 稱 註 2: 填 寫 該 法 人 之 主 要 股 東 名 稱 ( 其 持 股 比 例 占 前 十 名 ) 及 其 持 股 比 例 彭 騰 德 (50.00%) 林 文 惠 (50.00%) 彭 騰 德 (50.00%) 林 文 惠 (50.00%) 24

28 董 事 及 監 察 人 資 料 ( 二 ) 條 件 姓 名 ( 註 1) 是 否 具 有 五 年 以 上 工 作 經 驗 及 下 列 專 業 資 格 商 務 法 務 財 務 會 計 或 公 司 業 務 所 須 相 關 科 系 之 公 私 立 大 專 院 校 講 師 以 上 法 官 檢 察 官 律 師 會 計 師 或 其 他 與 公 司 業 務 所 需 之 國 家 考 試 及 格 領 有 證 書 之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商 務 法 務 財 務 會 計 或 公 司 業 務 所 須 之 工 作 經 驗 25 符 合 獨 立 性 情 形 ( 註 2) 兼 任 其 他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獨 立 董 事 家 數 劉 先 覺 0 彭 騰 德 0 蔡 金 拋 2 劉 積 瑄 2 林 文 惠 0 黃 清 江 0 楊 文 斌 0 張 國 欽 0 劉 宗 榮 0 陳 哲 斌 0 林 明 河 0 金 昌 民 0 註 1: 欄 位 多 寡 視 實 際 數 調 整 註 2: 各 董 事 監 察 人 於 選 任 前 二 年 及 任 職 期 間 符 合 下 述 各 條 件 者, 請 於 各 條 件 代 號 下 方 空 格 中 打 (1) 非 為 公 司 或 其 關 係 企 業 之 受 僱 人 (2) 非 公 司 或 其 關 係 企 業 之 董 事 監 察 人 ( 但 如 為 公 司 或 其 母 公 司 公 司 直 接 及 間 接 持 有 表 決 權 之 股 份 超 過 百 分 之 五 十 之 子 公 司 之 獨 立 董 事 者, 不 在 此 限 ) (3) 非 本 人 及 其 配 偶 未 成 年 子 女 或 以 他 人 名 義 持 有 公 司 已 發 行 股 份 總 額 百 分 之 一 以 上 或 持 股 前 十 名 之 自 然 人 股 東 (4) 非 前 三 款 所 列 人 員 之 配 偶 二 親 等 以 內 親 屬 或 五 親 等 以 內 直 系 血 親 親 屬

29 (5) 非 直 接 持 有 公 司 已 發 行 股 份 總 額 百 分 之 五 以 上 法 人 股 東 之 董 事 監 察 人 或 受 僱 人, 或 持 股 前 五 名 法 人 股 東 之 董 事 監 察 人 或 受 僱 人 (6) 非 與 公 司 有 財 務 或 業 務 往 來 之 特 定 公 司 或 機 構 之 董 事 ( 理 事 ) 監 察 人 ( 監 事 ) 經 理 人 或 持 股 百 分 之 五 以 上 股 東 (7) 非 為 公 司 或 關 係 企 業 提 供 商 務 法 務 財 務 會 計 等 服 務 或 諮 詢 之 專 業 人 士 獨 資 合 夥 公 司 或 機 構 之 企 業 主 合 夥 人 董 事 ( 理 事 ) 監 察 人 ( 監 事 ) 經 理 人 及 其 配 偶 但 依 股 票 上 市 或 於 證 券 商 營 業 處 所 買 賣 公 司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設 置 及 行 使 職 權 辦 法 第 七 條 履 行 職 權 之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成 員, 不 在 此 限 (8) 未 與 其 他 董 事 間 具 有 配 偶 或 二 親 等 以 內 之 親 屬 關 係 (9) 未 有 公 司 法 第 30 條 各 款 情 事 之 一 (10) 未 有 公 司 法 第 27 條 規 定 以 政 府 法 人 或 其 代 表 人 當 選 ( 二 ) 總 經 理 副 總 經 理 協 理 各 部 門 及 分 支 機 構 主 管 資 料 103 年 12 月 31 日 職 稱 ( 註 1) 姓 名 選 ( 就 ) 任 日 期 持 有 股 份 配 偶 未 成 年 子 女 持 有 股 份 利 用 他 人 名 義 持 有 股 份 主 要 經 ( 學 ) 歷 ( 註 2) 目 前 兼 任 其 他 公 司 之 職 務 具 配 偶 或 二 親 等 以 內 關 係 之 經 理 人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職 稱 姓 名 關 係 總 經 理 張 永 固 102/03/ 國 華 人 壽 保 險 ( 股 ) 公 司 總 經 理 2. 保 險 安 定 基 金 接 管 小 組 接 管 委 員 3. 恆 安 標 準 人 壽 保 險 公 司 ( 天 津 ) 銷 售 部 總 經 理 4. 安 聯 大 眾 人 壽 保 險 公 司 ( 上 海 ) 行 銷 執 行 長 5. 統 一 安 聯 人 壽 副 總 經 理 總 經 理 6. 富 邦 人 壽 業 務 部 經 理 7. 中 國 人 壽 企 劃 部 / 團 險 部 / 業 務 部 逢 甲 大 學 保 險 學 研 究 所 畢 業

30 職 稱 ( 註 1) 姓 名 選 ( 就 ) 任 日 期 持 有 股 份 配 偶 未 成 年 子 女 持 有 股 份 利 用 他 人 名 義 持 有 股 份 主 要 經 ( 學 ) 歷 ( 註 2) 目 前 兼 任 其 他 公 司 之 職 務 具 配 偶 或 二 親 等 以 內 關 係 之 經 理 人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職 稱 姓 名 關 係 資 深 副 總 經 理 莊 介 博 098/09/ 飛 達 保 險 經 紀 人 高 雄 分 處 經 理 2. 美 商 保 德 信 人 壽 經 理 臺 灣 大 學 財 務 金 融 研 究 所 EMBA 業 務 長 暨 資 深 副 總 經 理 薛 雪 103/08/ 副 總 經 理 陳 俊 廷 098/08/ Mary Kay Inc, Taiwan Branch/General Manager 2. Citibank Taiwan/VP,Cards sales and Distribution 3. Crystal Garden Ent. Ltd./General Manager 4. New York Life Taiwan/Chief Distribution Officer 5. Prudential Life (US) Taiwan/Chief Sales and Marketing Offi 6. Leo Burnett, Bozell, Regal Int Mass Communication, University of Southern Mississippi 1. 保 德 信 人 壽 保 戶 服 務 經 理 2. 安 泰 人 壽 保 戶 服 務 襄 理 逢 甲 大 學 保 險 學 系 副 總 經 理 陳 宏 傑 102/03/ 副 總 經 理 黃 啟 迪 102/03/ 國 華 人 壽 系 統 副 總 經 理 輔 仁 大 學 數 學 系 國 華 人 壽 業 務 部 副 總 經 理 成 功 大 學 歷 史 系

31 職 稱 ( 註 1) 總 稽 核 暨 副 總 經 理 姓 名 選 ( 就 ) 任 日 期 持 有 股 份 配 偶 未 成 年 子 女 持 有 股 份 利 用 他 人 名 義 持 有 股 份 主 要 經 ( 學 ) 歷 ( 註 2) 目 前 兼 任 其 他 公 司 之 職 務 具 配 偶 或 二 親 等 以 內 關 係 之 經 理 人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職 稱 姓 名 關 係 國 華 人 壽 系 統 副 總 經 理 邱 瑞 松 102/03/ 東 吳 大 學 商 數 系 投 資 長 暨 副 總 經 理 資 訊 長 暨 副 總 經 理 財 務 長 暨 副 總 經 理 風 控 長 暨 副 總 經 理 丁 大 明 102/03/ 黃 成 河 103/08/ 張 慶 英 103/05/ 施 苑 玉 100/12/ 副 總 經 理 郭 恒 男 103/06/ 法 務 長 暨 副 總 經 理 法 遵 長 暨 副 總 經 理 高 全 國 098/07/ 林 鼎 鈞 098/08/ 國 華 人 壽 系 統 副 總 經 理 加 州 聖 荷 西 大 應 用 經 濟 研 究 所 1. 保 德 信 國 際 人 壽 OPS & IT group 常 務 副 總 經 理 2. TrendMicro Inc./Senior IS Director & CIO 3. Acer Inc., Taiwan/ UK/ NL/ Germany/ Regional IT Director & CIO 政 治 大 學 經 營 管 理 碩 士 學 程 資 訊 管 理 組 勤 業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副 理 輔 仁 大 學 會 計 系 1. 安 泰 人 壽 襄 理 2. 蘇 黎 世 人 壽 主 任 3. 喬 治 亞 人 壽 主 任 政 治 大 學 統 計 研 究 所 金 鼎 期 貨 協 理 臺 北 工 業 專 科 學 校 電 機 工 程 科 1. 日 盛 金 控 法 務 部 協 理 2. 執 業 律 師 臺 灣 大 學 法 律 研 究 所 及 臺 灣 大 學 財 務 金 融 研 究 所 EMBA 1. 台 新 全 球 人 壽 籌 備 處 法 務 資 深 協 理 2. 全 球 人 壽 法 律 事 務 暨 法 令 社 團 法 人 臺 北 律 師 公 會 / 理 事

32 職 稱 ( 註 1) 姓 名 選 ( 就 ) 任 日 期 持 有 股 份 配 偶 未 成 年 子 女 持 有 股 份 利 用 他 人 名 義 持 有 股 份 主 要 經 ( 學 ) 歷 ( 註 2) 目 前 兼 任 其 他 公 司 之 職 務 具 配 偶 或 二 親 等 以 內 關 係 之 經 理 人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職 稱 姓 名 關 係 遵 循 處 資 深 協 理 3. 執 業 律 師 輔 仁 大 學 法 律 研 究 所 副 總 經 理 蔣 奕 龍 103/05/ 光 世 代 建 設 開 發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總 經 理 2. 合 作 金 庫 資 產 管 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投 資 開 發 群 副 總 經 理 美 國 南 加 洲 大 學 不 動 產 開 發 研 究 所 都 繪 開 發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股 東 發 起 人 副 總 經 理 兼 發 言 人 王 智 應 103/02/ 處 副 總 經 理 陳 幸 琦 103/12/ 民 視 總 經 理 特 別 助 理 兼 新 媒 體 部 經 理 2. 台 視 文 化 事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長 3. 臺 灣 電 視 事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新 聞 部 副 總 經 理 4. 中 華 民 國 電 視 學 會 秘 書 長 東 海 大 學 公 共 行 政 研 究 所 Citibank/HR/VP 紐 約 大 學 Education - Teaching & Learning 處 副 總 經 理 黃 秋 惠 099/01/ 處 副 總 經 理 梁 源 昌 101/03/ 助 理 副 總 經 理 高 安 玲 101/03/ 瑞 泰 人 壽 經 理 2. 安 泰 人 壽 襄 理 銘 傳 商 專 企 管 科 國 華 人 壽 襄 理 Master of Science, University of Iowa 1. 紐 約 人 壽 襄 理 2. 保 德 信 人 壽 專 員 輔 仁 大 學 中 文 系

33 職 稱 ( 註 1) 姓 名 選 ( 就 ) 任 日 期 持 有 股 份 配 偶 未 成 年 子 女 持 有 股 份 利 用 他 人 名 義 持 有 股 份 主 要 經 ( 學 ) 歷 ( 註 2) 目 前 兼 任 其 他 公 司 之 職 務 具 配 偶 或 二 親 等 以 內 關 係 之 經 理 人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職 稱 姓 名 關 係 助 理 副 總 經 理 陳 明 真 097/03/ 上 海 中 保 康 聯 人 壽 營 管 處 總 經 理 2. 紐 約 人 壽 南 區 部 經 理 保 德 信 人 壽 高 雄 區 經 理 東 海 大 學 企 管 系 助 理 副 總 經 理 薛 冰 芸 102/03/ 執 業 律 師 東 吳 大 學 法 律 學 系 助 理 副 總 經 理 黃 淑 惠 100/03/ 國 寶 人 壽 經 理 2. 中 國 人 壽 科 長 淡 江 大 學 保 險 學 系 助 理 副 總 經 理 黃 中 人 100/03/ 勤 業 眾 信 人 才 資 本 部 協 理 2. 全 球 人 壽 人 力 資 源 暨 總 務 部 經 理 3. 法 商 法 國 里 昂 銀 行 Credit Lyonnais Taiwan/HR VP MBA, University of Missouri 助 理 副 總 經 理 曾 仁 泰 101/03/ 助 理 副 總 經 理 黃 春 鈺 099/04/ 助 理 副 總 經 理 鄭 淑 玲 099/05/ 倍 力 資 訊 副 總 經 理 2. 復 華 投 信 投 資 理 財 處 經 理 Master of Arts Library and Information Studies, University of Wisconsin-Madison 1. 安 聯 人 壽 業 務 行 政 部 協 理 2. 大 都 會 人 壽 業 務 支 援 部 經 理 淡 江 大 學 合 作 經 濟 學 系 1. 中 宏 人 壽 浙 江 省 分 公 司 副 總 經 理 2. 海 康 人 壽 上 海 分 公 司 副 總 經 理 3. 紐 約 人 壽 北 區 部 資 深 協 理 輔 仁 大 學 織 品 服 裝 系

34 職 稱 ( 註 1) 姓 名 選 ( 就 ) 任 日 期 持 有 股 份 配 偶 未 成 年 子 女 持 有 股 份 利 用 他 人 名 義 持 有 股 份 主 要 經 ( 學 ) 歷 ( 註 2) 目 前 兼 任 其 他 公 司 之 職 務 具 配 偶 或 二 親 等 以 內 關 係 之 經 理 人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職 稱 姓 名 關 係 助 理 副 總 經 理 張 菲 茹 101/03/ Aviva Life Regional Office/ MOT Manager 2. 保 誠 人 壽 資 訊 部 助 理 副 總 經 理 3. 全 球 人 壽 資 訊 處 協 理 輔 仁 大 學 資 訊 管 理 系 助 理 副 總 經 理 邱 裕 元 103/05/ 特 別 助 理 陳 淑 蓁 103/11/ 資 深 協 理 施 孟 秀 095/03/ 資 深 協 理 張 麗 卿 100/03/ 資 深 協 理 翁 志 祥 102/03/ 法 國 巴 黎 銀 行 臺 北 分 行 外 匯 資 金 管 理 部 協 理 2. 國 華 人 壽 固 定 收 益 投 資 部 協 理 3.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銀 行 局 研 究 員 4. 星 展 銀 行 副 總 裁 VP Sales 5. 群 益 證 券 業 務 處 副 總 裁 東 吳 大 學 企 業 管 理 學 研 究 所 花 旗 ( 臺 灣 ) 銀 行 信 用 卡 暨 信 貸 中 心 營 運 管 理 處 副 總 裁 美 國 佛 羅 里 達 州 州 立 大 學 電 腦 科 學 研 究 所 1. 蘇 黎 世 人 壽 資 訊 部 經 理 2. 全 球 人 壽 業 務 部 襄 理 3. 保 德 信 人 壽 專 案 經 理 Doctor of Management, University of Maryland 1. 大 都 會 人 壽 客 戶 服 務 中 心 副 理 2. 興 農 人 壽 業 務 部 副 科 長 淡 江 大 學 保 險 研 究 所 1. 萬 成 清 潔 工 程 公 司 區 經 理 2. 中 國 生 產 力 中 心 副 理 Aalto University EMBA

35 職 稱 ( 註 1) 姓 名 選 ( 就 ) 任 日 期 持 有 股 份 配 偶 未 成 年 子 女 持 有 股 份 利 用 他 人 名 義 持 有 股 份 主 要 經 ( 學 ) 歷 ( 註 2) 目 前 兼 任 其 他 公 司 之 職 務 具 配 偶 或 二 親 等 以 內 關 係 之 經 理 人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職 稱 姓 名 關 係 資 深 協 理 王 婉 如 096/07/ 美 商 花 旗 銀 行 AVP 協 理 臺 灣 大 學 歷 史 學 系 財 團 法 人 保 險 事 業 發 展 中 心 資 深 協 理 陳 右 越 103/08/ 專 案 研 究 助 理 臺 灣 大 學 財 務 金 融 研 究 所 資 深 協 理 李 慧 貞 102/03/ 資 深 協 理 鄭 中 安 103/03/ 資 深 協 理 鄭 一 鳳 103/03/ 資 深 協 理 曹 淑 美 099/12/ 資 深 協 理 孫 立 民 101/07/ 資 深 協 理 吳 孟 勳 102/03/ 資 深 協 理 蔣 仁 雄 102/03/ 資 深 協 理 蔡 永 松 102/03/ 執 業 律 師 東 吳 大 學 法 律 研 究 所 保 誠 人 壽 襄 理 臺 灣 科 技 大 學 企 業 管 理 研 究 所 1. 美 孚 建 設 ( 股 ) 公 司 營 業 開 發 處 行 政 部 副 理 2. 臺 灣 經 濟 研 究 院 ( 借 調 ) 專 案 研 究 3. 泛 亞 不 動 產 鑑 定 ( 股 ) 公 司 估 價 師 中 興 大 學 地 政 系 1. 保 德 信 人 壽 業 務 部 資 深 經 理 2. 紐 約 人 壽 襄 理 3. 保 德 信 人 壽 主 任 淡 江 大 學 大 眾 傳 播 系 保 德 信 人 壽 處 經 理 屏 東 科 技 大 學 ( 專 科 ) 畜 牧 科 國 華 人 壽 臺 北 督 導 區 督 導 長 淡 江 大 學 數 學 系 國 華 人 壽 桃 竹 苗 督 導 區 經 理 東 吳 大 學 會 計 系 ( 夜 ) 國 華 人 壽 中 彰 督 導 區 經 理 輔 仁 大 學 企 管 系

36 職 稱 ( 註 1) 姓 名 選 ( 就 ) 任 日 期 持 有 股 份 配 偶 未 成 年 子 女 持 有 股 份 利 用 他 人 名 義 持 有 股 份 主 要 經 ( 學 ) 歷 ( 註 2) 目 前 兼 任 其 他 公 司 之 職 務 具 配 偶 或 二 親 等 以 內 關 係 之 經 理 人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職 稱 姓 名 關 係 資 深 協 理 廖 年 進 102/03/ 國 華 人 壽 臺 南 督 導 區 督 導 長 僑 光 商 專 企 管 科 資 深 協 理 陳 淳 仁 102/03/ 國 華 人 壽 高 屏 督 導 區 經 理 文 化 大 學 園 藝 系 資 深 協 理 劉 乃 文 103/05/ 國 華 人 壽 經 代 部 經 理 輔 仁 大 學 管 理 學 研 究 所 資 深 協 理 李 宗 翰 102/03/ 國 華 人 壽 商 品 數 理 部 經 理 東 吳 大 學 商 用 數 學 系 資 深 協 理 趙 禮 星 102/03/ 國 華 人 壽 資 訊 系 統 部 經 理 淡 江 大 學 統 計 系 資 深 協 理 連 文 富 102/03/ 國 華 人 壽 電 子 商 務 部 經 理 政 治 大 學 應 用 數 學 系 特 別 助 理 陸 早 行 102/06/ Everbest Environmental Protect/ 節 能 環 保 事 業 群 MVP 2. 保 險 安 定 基 金 SOP 及 組 織 規 程 制 定 委 員 3. Goldmile Think Tank Co., Ltd/Executive Management Cosultan 4. 大 都 會 國 際 人 壽 保 險 公 司 CAO 5. 臺 灣 人 壽 保 險 公 司 董 事 副 總 經 理 臺 灣 大 學 商 學 研 究 所 資 深 協 理 郭 珮 禔 103/09/ 蘇 黎 世 產 險 總 經 理 室 Customer Insight Lead 2. 花 旗 銀 行 決 策 管 理 部 門 VP 交 通 大 學 統 計 學 研 究 所 協 理 何 菁 菁 102/03/ 美 商 大 都 會 人 壽 副 專 案 主 管 MBA, The University of North Alabama

37 職 稱 ( 註 1) 姓 名 選 ( 就 ) 任 日 期 持 有 股 份 配 偶 未 成 年 子 女 持 有 股 份 利 用 他 人 名 義 持 有 股 份 主 要 經 ( 學 ) 歷 ( 註 2) 目 前 兼 任 其 他 公 司 之 職 務 具 配 偶 或 二 親 等 以 內 關 係 之 經 理 人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職 稱 姓 名 關 係 協 理 李 依 101/03/ 蘇 黎 世 人 壽 襄 理 MBA, The University of North Carolina 特 別 助 理 潘 瑞 娟 102/03/ 統 一 人 壽 口 筆 譯 員 2. 倫 敦 大 學 遠 東 系 助 理 講 師 輔 仁 大 學 翻 譯 學 研 究 所 協 理 鄭 秀 芬 099/01/ 中 國 人 壽 專 員 致 理 商 專 銀 保 科 協 理 李 昆 憲 099/01/ 瑞 泰 人 壽 主 任 淡 江 大 學 電 子 計 算 機 科 學 系 協 理 陳 淑 珍 103/03/ 中 興 人 壽 科 長 2. 國 寶 人 壽 科 長 東 吳 大 學 商 用 數 學 系 協 理 吳 雅 雯 101/03/ 瑞 泰 人 壽 銀 保 部 主 任 2. 南 山 人 壽 銀 保 部 Account Officer 國 衛 人 壽 經 代 部 襄 理 淡 江 大 學 保 險 研 究 所 1. 瑞 泰 人 壽 襄 理 協 理 鍾 佩 娟 101/03/ 紐 約 人 壽 襄 理 中 央 大 學 統 計 研 究 所 協 理 蕭 乃 心 103/03/ 協 理 張 凱 淋 103/08/ 協 理 林 悅 陽 103/03/ 國 際 紐 約 人 壽 主 任 2. 美 商 大 都 會 人 壽 主 任 實 踐 大 學 社 會 工 作 學 系 台 証 證 券 債 券 部 研 究 助 理 臺 灣 大 學 財 務 金 融 研 究 所 1. 遠 雄 人 壽 資 訊 部 電 子 商 務 科 襄 理 2. 蘇 黎 世 人 壽 資 訊 部 襄 理 東 吳 大 學 商 用 數 學 系

38 職 稱 ( 註 1) 姓 名 選 ( 就 ) 任 日 期 持 有 股 份 配 偶 未 成 年 子 女 持 有 股 份 利 用 他 人 名 義 持 有 股 份 主 要 經 ( 學 ) 歷 ( 註 2) 目 前 兼 任 其 他 公 司 之 職 務 具 配 偶 或 二 親 等 以 內 關 係 之 經 理 人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職 稱 姓 名 關 係 1. 宏 燁 資 訊 協 理 協 理 陳 瑞 青 101/03/ 大 都 會 人 壽 主 任 銘 傳 商 專 企 業 管 理 科 協 理 王 昌 怡 103/03/ 協 理 陳 維 強 097/08/ 協 理 江 景 清 103/03/ 協 理 吳 昌 華 102/03/ 協 理 陳 芝 貴 103/03/ 南 山 人 壽 ORM 2. 永 安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財 務 管 理 部 副 理 Master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New Jersey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1. 臺 灣 人 壽 業 務 發 展 部 資 深 經 理 2. 保 誠 人 壽 業 務 規 劃 部 總 監 3. 瑞 泰 人 壽 精 算 部 副 理 Master of Actuarial Science, University of Waterloo 1. 勤 業 眾 信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 審 計 部 門 經 理 2. 財 團 法 人 金 融 聯 合 徵 信 中 心 副 研 究 員 東 吳 大 學 會 計 系 1. 國 衛 人 壽 地 區 經 理 2. 金 寶 龍 電 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業 務 部 副 總 3. 電 動 資 訊 雜 誌 社 廣 告 部 副 總 臺 北 商 業 技 術 學 院 應 用 商 學 系 1. 九 昱 建 設 開 發 部 業 務 部 協 理 2. 新 光 人 壽 不 動 產 部 經 理 3. 新 光 建 設 營 業 部 課 長 東 吳 大 學 商 用 數 學 系 1. 新 沛 國 際 設 計 顧 問 股 份 有 限

39 職 稱 ( 註 1) 姓 名 選 ( 就 ) 任 日 期 持 有 股 份 配 偶 未 成 年 子 女 持 有 股 份 利 用 他 人 名 義 持 有 股 份 主 要 經 ( 學 ) 歷 ( 註 2) 36 目 前 兼 任 其 他 公 司 之 職 務 具 配 偶 或 二 親 等 以 內 關 係 之 經 理 人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職 稱 姓 名 關 係 公 司 / 負 責 人 2. 傳 文 國 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負 責 人 協 理 謝 玉 娟 103/03/ 富 邦 建 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室 內 設 計 部 科 長 2. 超 悅 空 間 設 計 有 限 公 司 設 計 師 3. 美 孚 建 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成 控 部 業 務 部 課 長 東 南 大 學 工 業 與 民 用 建 築 學 系 協 理 周 正 華 100/03/ 保 德 信 人 壽 IT 專 案 經 理 2. 花 旗 人 壽 IT 副 理 3. 幸 福 人 壽 IT 科 長 淡 水 工 商 管 理 學 院 資 訊 管 理 學 系 協 理 周 守 真 101/04/ 協 理 陳 世 芳 102/03/ 協 理 林 秉 軍 102/03/ 美 孚 建 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 張 弘 昌 建 築 師 事 務 所 3. 藍 之 光 建 築 師 事 務 所 淡 江 大 學 建 築 研 究 所 國 華 人 壽 雲 嘉 南 督 導 區 專 案 副 理 南 華 大 學 財 務 管 理 研 究 所 國 華 人 壽 保 費 部 經 理 淡 江 大 學 保 險 系 周 守 真 建 築 師 事 務 所 / 建 築 師

40 職 稱 ( 註 1) 姓 名 選 ( 就 ) 任 日 期 持 有 股 份 配 偶 未 成 年 子 女 持 有 股 份 利 用 他 人 名 義 持 有 股 份 主 要 經 ( 學 ) 歷 ( 註 2) 目 前 兼 任 其 他 公 司 之 職 務 具 配 偶 或 二 親 等 以 內 關 係 之 經 理 人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職 稱 姓 名 關 係 協 理 陳 能 瑞 102/03/ 國 華 人 壽 理 賠 部 經 理 臺 灣 大 學 法 律 系 協 理 江 錫 福 102/03/ 國 華 人 壽 桃 園 分 公 司 經 理 淡 江 大 學 銀 行 系 協 理 洪 忠 平 102/03/ 國 華 人 壽 臺 中 分 公 司 經 理 空 中 商 專 行 政 管 理 科 協 理 李 新 仁 102/03/ 國 華 人 壽 臺 南 分 公 司 經 理 致 遠 管 理 學 院 工 業 管 理 系 協 理 許 政 雄 102/03/ 國 華 人 壽 高 雄 分 公 司 經 理 元 培 醫 專 放 射 技 術 科 協 理 賴 庭 宇 103/07/ 保 德 信 人 壽 綜 合 企 劃 室 專 案 經 理 2. 全 球 人 壽 商 品 研 發 處 經 理 3. 保 德 信 國 際 人 壽 商 品 開 發 部 專 案 襄 理 Saint John s University MBA 協 理 林 貞 慧 103/08/ 精 聯 保 經 業 務 支 援 經 理 2. Dream Studio/Marketing/ 總 監 3. AXA/SADM/Director 4. 全 球 人 壽 業 務 規 劃 行 政 處 協 理 5. 保 德 信 人 壽 業 務 推 廣 經 理 德 明 商 專 國 際 貿 易 科 協 理 蔡 麗 華 103/11/ 保 誠 人 壽 商 品 開 發 部 資 深 經 理 2. 匯 豐 人 壽 精 算 部 經 理 安 泰 人 壽 精 算 系 統 處 經 理 逢 甲 大 學 統 計 與 精 算 研 究 所 註 1: 應 包 括 總 經 理 副 總 經 理 協 理 各 部 門 及 分 支 機 構 主 管 資 料, 以 及 凡 職 位 相 當 於 總 經 理 副 總 經 理 或 協 理 者, 不 論 職 稱, 亦 均 應 予 揭 露 註 2: 與 擔 任 目 前 職 位 相 關 之 經 歷, 如 於 前 揭 期 間 曾 於 查 核 簽 證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或 關 係 企 業 任 職, 應 敘 明 其 擔 任 之 職 稱 及 負 責 之 職 務 37

41 三 最 近 年 度 支 付 董 事 監 察 人 總 經 理 副 總 經 理 之 酬 金 : ( 一 ) 公 司 採 彙 總 配 合 級 距 揭 露 姓 名 方 式 : 1. 董 事 ( 含 獨 立 董 事 ) 之 酬 金 職 稱 董 事 長 副 董 事 長 董 事 董 事 董 事 獨 立 董 事 姓 名 中 瑋 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代 表 人 : 劉 先 覺 中 瑋 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代 表 人 : 彭 騰 德 中 瑋 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代 表 人 : 林 文 惠 中 瑋 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代 表 人 : 劉 積 瑄 中 瑋 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代 表 人 : 蔡 金 拋 中 瑋 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代 表 人 : 黃 清 江 本 公 司 報 酬 (A) ( 註 2)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 註 8) 退 職 退 休 金 (B) 本 公 司 董 事 酬 金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 註 8) 盈 餘 分 配 之 酬 勞 (C) ( 註 3) 本 公 司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 註 8) 業 務 執 行 費 用 (D) ( 註 4) 本 公 司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 註 8) A B C 及 D 等 四 項 總 額 占 稅 後 純 益 之 比 例 ( 註 11) 本 公 司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 註 8) 薪 資 獎 金 及 特 支 費 等 (E) ( 註 5) 本 公 司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 註 8) 退 職 退 休 金 (F) 本 公 司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 註 8) 兼 任 員 工 領 取 相 關 酬 金 盈 餘 分 配 員 工 紅 利 (G) ( 註 6) 本 公 司 現 金 紅 利 金 額 股 票 紅 利 金 額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 註 8) 現 金 紅 利 金 額 股 票 紅 利 金 額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得 認 購 股 數 (H) ( 註 7) 本 公 司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 註 8) 取 得 限 制 員 工 權 利 新 股 股 數 (I) ( 註 13) 本 公 司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 註 8) A B C D E F 及 G 等 七 項 總 額 占 稅 後 純 益 之 比 例 ( 註 11) 10,920, ,137, % % - 無 9,000, ,541, % % - 無 2,040, ,037, % % - 無 1,200, , % % - 無 1,200, ,594, % % - 無 1,200, % % - 無 本 公 司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 註 8) 有 無 領 取 來 自 子 公 司 以 外 轉 投 資 事 業 酬 金 ( 註 12) 38

42 職 稱 獨 立 董 事 獨 立 董 事 獨 立 董 事 獨 立 董 事 姓 名 中 瑋 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代 表 人 : 楊 文 斌 中 瑋 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代 表 人 : 張 國 欽 中 瑋 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代 表 人 : 劉 宗 榮 中 瑋 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代 表 人 : 陳 哲 斌 本 公 司 報 酬 (A) ( 註 2)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 註 8) 退 職 退 休 金 (B) 本 公 司 董 事 酬 金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 註 8) 盈 餘 分 配 之 酬 勞 (C) ( 註 3) 本 公 司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 註 8) 業 務 執 行 費 用 (D) ( 註 4) 本 公 司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 註 8) A B C 及 D 等 四 項 總 額 占 稅 後 純 益 之 比 例 ( 註 11) 本 公 司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 註 8) 薪 資 獎 金 及 特 支 費 等 (E) ( 註 5) 本 公 司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 註 8) 退 職 退 休 金 (F) 本 公 司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 註 8) 兼 任 員 工 領 取 相 關 酬 金 盈 餘 分 配 員 工 紅 利 (G) ( 註 6) 本 公 司 現 金 紅 利 金 額 股 票 紅 利 金 額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 註 8) 現 金 紅 利 金 額 股 票 紅 利 金 額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得 認 購 股 數 (H) ( 註 7) 本 公 司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 註 8) 取 得 限 制 員 工 權 利 新 股 股 數 (I) ( 註 13) 本 公 司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 註 8) A B C D E F 及 G 等 七 項 總 額 占 稅 後 純 益 之 比 例 ( 註 11) 1,200, ,845, % % - 無 1,200, ,109, % % - 無 2,040, % % - 無 3,000, % % - 無 本 公 司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 註 8) 有 無 領 取 來 自 子 公 司 以 外 轉 投 資 事 業 酬 金 ( 註 12) 39

43 酬 金 級 距 表 董 事 姓 名 前 四 項 酬 金 總 額 (A+B+C+D) 給 付 本 公 司 各 個 董 事 酬 金 級 距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本 公 司 ( 註 9) 有 公 司 ( 註 10) 本 公 司 ( 註 9) I 低 於 2,000,000 元 劉 積 瑄 黃 清 江 劉 積 瑄 黃 清 江 2,000,000 元 ( 含 )~5,000,000 元 ( 不 含 ) 林 文 惠 楊 文 斌 陳 哲 斌 蔡 金 拋 張 國 欽 劉 宗 榮 前 七 項 酬 金 總 額 (A+B+C+D+E+F+G) 林 文 惠 楊 文 斌 陳 哲 斌 蔡 金 拋 張 國 欽 劉 宗 榮 5,000,000 元 ( 含 )~10,000,000 元 ( 不 含 ) 10,000,000 元 ( 含 )~15,000,000 元 ( 不 含 ) 15,000,000 元 ( 含 )~30,000,000 元 ( 不 含 ) 劉 先 覺 彭 騰 德 劉 先 覺 彭 騰 德 30,000,000 元 ( 含 )~50,000,000 元 ( 不 含 ) 50,000,000 元 ( 含 )~100,000,000 元 ( 不 含 ) 100,000,000 元 以 上 總 計 53,782,714 53,782,714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 註 10) J 註 1: 董 事 姓 名 應 分 別 列 示 ( 法 人 股 東 應 將 法 人 股 東 名 稱 及 代 表 人 分 別 列 示 ), 以 彙 總 方 式 揭 露 各 項 給 付 金 額 若 董 事 兼 任 總 經 理 或 副 總 經 理 者 應 填 列 本 表 及 下 表 (3-1) 或 (3-2) 註 2: 係 指 最 近 年 度 董 事 之 報 酬 ( 包 括 董 事 薪 資 職 務 加 給 離 職 金 各 種 獎 金 獎 勵 金 等 等 ) 註 3: 係 填 列 最 近 年 度 盈 餘 分 配 議 案 股 東 會 前 經 董 事 會 通 過 擬 議 配 發 之 董 事 酬 勞 金 額 註 4: 係 指 最 近 年 度 董 事 之 相 關 業 務 執 行 費 用 ( 包 括 車 馬 費 特 支 費 各 種 津 貼 宿 舍 配 車 等 實 物 提 供 等 等 ) 如 提 供 房 屋 汽 車 及 其 他 交 通 工 具 或 專 屬 個 人 之 支 出 時, 應 揭 露 所 提 供 資 產 之 性 質 及 成 本 實 際 或 按 公 平 市 價 設 算 之 租 金 油 資 及 其 他 給 付 另 如 配 有 司 機 者, 請 附 註 說 明 公 司 給 付 該 司 機 之 相 關 報 酬, 但 不 計 入 酬 金 註 5: 係 指 最 近 年 度 董 事 兼 任 員 工 ( 包 括 兼 任 總 經 理 副 總 經 理 其 他 經 理 人 及 員 工 ) 所 領 取 包 括 薪 資 職 務 加 給 離 職 金 各 種 獎 金 獎 勵 金 車 馬 費 特 支 費 各 種 津 貼 宿 舍 配 車 等 實 物 提 供 等 等 如 提 供 房 屋 汽 車 及 其 他 交 通 工 具 或 專 屬 個 人 之 支 出 時, 應 揭 露 所 提 供 資 產 之 性 質 及 成 本 實 際 或 按 公 平 市 價 設 算 之 租 金 油 資 及 其 他 給 付 另 如 配 有 司 機 者, 請 附 註 說 明 公 司 給 付 該 司 機 之 相 關 報 酬, 但 不 計 入 酬 金 40

44 註 6: 係 指 最 近 年 度 董 事 兼 任 員 工 ( 包 括 兼 任 總 經 理 副 總 經 理 其 他 經 理 人 及 員 工 ) 取 得 員 工 紅 利 ( 含 股 票 紅 利 及 現 金 紅 利 ) 者, 應 揭 露 最 近 年 度 盈 餘 分 配 議 案 股 東 會 前 經 董 事 會 通 過 擬 議 配 發 員 工 紅 利 金 額, 若 無 法 預 估 者 則 按 去 年 實 際 配 發 金 額 比 例 計 算 今 年 擬 議 配 發 金 額, 並 另 應 填 列 附 表 一 之 三 註 7: 係 指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董 事 兼 任 員 工 ( 包 括 兼 任 總 經 理 副 總 經 理 其 他 經 理 人 及 員 工 ) 取 得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得 認 購 股 數 ( 不 包 括 已 執 行 部 分 ), 除 填 列 本 表 外, 尚 應 填 列 附 表 十 五 註 8: 應 揭 露 合 併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 包 括 本 公 司 ) 給 付 本 公 司 董 事 各 項 酬 金 之 總 額 註 9: 本 公 司 給 付 每 位 董 事 各 項 酬 金 總 額, 於 所 歸 屬 級 距 中 揭 露 董 事 姓 名 註 10: 應 揭 露 合 併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 包 括 本 公 司 ) 給 付 本 公 司 每 位 董 事 各 項 酬 金 總 額, 於 所 歸 屬 級 距 中 揭 露 董 事 姓 名 註 11: 稅 後 純 益 係 指 最 近 年 度 之 稅 後 純 益 ; 已 採 用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者, 稅 後 純 益 係 指 最 近 年 度 個 體 或 個 別 財 務 報 告 之 稅 後 純 益 註 12:a. 本 欄 應 明 確 填 列 公 司 董 事 領 取 來 自 子 公 司 以 外 轉 投 資 事 業 相 關 酬 金 金 額 b. 公 司 董 事 如 有 領 取 來 自 子 公 司 以 外 轉 投 資 事 業 相 關 酬 金 者, 應 將 公 司 董 事 於 子 公 司 以 外 轉 投 資 事 業 所 領 取 之 酬 金, 併 入 酬 金 級 距 表 之 J 欄, 並 將 欄 位 名 稱 改 為 所 有 轉 投 資 事 業 c. 酬 金 係 指 本 公 司 董 事 擔 任 子 公 司 以 外 轉 投 資 事 業 之 董 事 監 察 人 或 經 理 人 等 身 分 所 領 取 之 報 酬 酬 勞 員 工 紅 利 及 業 務 執 行 費 用 等 相 關 酬 金 註 13: 係 指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董 事 兼 任 員 工 ( 包 括 兼 任 總 經 理 副 總 經 理 其 他 經 理 人 及 員 工 ) 取 得 限 制 員 工 權 利 新 股 股 數, 除 填 列 本 表 外, 尚 應 填 列 附 表 十 五 之 一 * 本 表 所 揭 露 酬 金 內 容 與 所 得 稅 法 之 所 得 概 念 不 同, 故 本 表 目 的 係 作 為 資 訊 揭 露 之 用, 不 作 課 稅 之 用 註 14: 董 事 之 改 派 情 況 : 屆 次 職 稱 姓 名 所 代 表 法 人 擔 任 期 間 董 事 長 劉 先 覺 2012/08/27 ~ 2015/08/26 副 董 事 長 彭 騰 德 2012/08/27 ~ 2015/08/26 董 事 林 文 惠 2013/05/27 ~ 2015/08/26 第 五 屆 董 事 劉 積 瑄 2012/08/27 ~ 2015/08/26 中 瑋 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蔡 金 拋 2012/08/27 ~ 2015/08/26 董 事 陳 淑 儀 2012/08/27 ~ 2013/04/01 董 事 何 力 生 2012/08/27 ~ 2013/04/01 獨 立 董 事 黃 清 江 2012/08/27 ~ 2015/08/26 41

45 屆 次 職 稱 姓 名 所 代 表 法 人 擔 任 期 間 獨 立 董 事 楊 文 斌 2012/08/27 ~ 2015/08/26 獨 立 董 事 張 國 欽 2013/05/27 ~ 2015/08/26 獨 立 董 事 劉 宗 榮 2013/05/27 ~ 2015/08/26 獨 立 董 事 陳 哲 斌 2013/05/27 ~ 2015/08/26 2. 監 察 人 之 酬 金 ( 彙 總 配 合 級 距 揭 露 姓 名 方 式 ) 職 稱 監 察 人 監 察 人 姓 名 中 瑋 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代 表 人 : 林 明 河 中 瑋 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代 表 人 : 金 昌 民 本 公 司 報 酬 (A) ( 註 2)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 註 5) 監 察 人 酬 金 盈 餘 分 配 之 酬 勞 (B) ( 註 3) 本 公 司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 註 5) 本 公 司 業 務 執 行 費 用 (C) ( 註 4)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 註 5) A B 及 C 等 三 項 總 額 占 稅 後 純 益 之 比 例 ( 註 8) 本 公 司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 註 5) 有 無 領 取 來 自 子 公 司 以 外 轉 投 資 事 業 酬 金 ( 註 9) 600, % - 無 840, % - 無 42

46 酬 金 級 距 表 給 付 本 公 司 各 個 監 察 人 酬 金 級 距 監 察 人 姓 名 前 三 項 酬 金 總 額 (A+B+C) 本 公 司 ( 註 6) 合 併 報 表 內 所 有 公 司 ( 註 7)D 低 於 2,000,000 元 林 明 河 金 昌 民 2,000,000 元 ( 含 )~ 5,000,000 元 ( 不 含 ) 5,000,000 元 ( 含 )~10,000,000 元 ( 不 含 ) 10,000,000 元 ( 含 )~15,000,000 元 ( 不 含 ) 15,000,000 元 ( 含 )~30,000,000 元 ( 不 含 ) 30,000,000 元 ( 含 )~50,000,000 元 ( 不 含 ) 50,000,000 元 ( 含 )~100,000,000 元 ( 不 含 ) 100,000,000 元 以 上 總 計 1,440,000 註 1: 監 察 人 姓 名 應 分 別 列 示 ( 法 人 股 東 應 將 法 人 股 東 名 稱 及 代 表 人 分 別 列 示 ), 以 彙 總 方 式 揭 露 各 項 給 付 金 額 註 2: 係 指 最 近 年 度 監 察 人 之 報 酬 ( 包 括 監 察 人 薪 資 職 務 加 給 離 職 金 各 種 獎 金 獎 勵 金 等 等 ) 註 3: 係 填 列 最 近 年 度 盈 餘 分 配 議 案 股 東 會 前 經 董 事 會 通 過 擬 議 配 發 之 監 察 人 酬 勞 金 額 註 4: 係 指 最 近 年 度 給 付 監 察 人 之 相 關 業 務 執 行 費 用 ( 包 括 車 馬 費 特 支 費 各 種 津 貼 宿 舍 配 車 等 實 物 提 供 等 等 ) 如 提 供 房 屋 汽 車 及 其 他 交 通 工 具 或 專 屬 個 人 之 支 出 時, 應 揭 露 所 提 供 資 產 之 性 質 及 成 本 實 際 或 按 公 平 市 價 設 算 之 租 金 油 資 及 其 他 給 付 另 如 配 有 司 機 者, 請 附 註 說 明 公 司 給 付 該 司 機 之 相 關 報 酬, 但 不 計 入 酬 金 註 5: 應 揭 露 合 併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 包 括 本 公 司 ) 給 付 本 公 司 監 察 人 各 項 酬 金 之 總 額 註 6: 本 公 司 給 付 每 位 監 察 人 各 項 酬 金 總 額, 於 所 歸 屬 級 距 中 揭 露 監 察 人 姓 名 註 7: 應 揭 露 合 併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 包 括 本 公 司 ) 給 付 本 公 司 每 位 監 察 人 各 項 酬 金 總 額, 於 所 歸 屬 級 距 中 揭 露 監 察 人 姓 名 註 8: 稅 後 純 益 係 指 最 近 年 度 之 稅 後 純 益 ; 已 採 用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者, 稅 後 純 益 係 指 最 近 年 度 個 體 或 個 別 財 務 報 告 之 稅 後 純 益 註 9:a. 本 欄 應 明 確 填 列 公 司 監 察 人 領 取 來 自 子 公 司 以 外 轉 投 資 事 業 相 關 酬 金 金 額 b. 公 司 監 察 人 如 有 領 取 來 自 子 公 司 以 外 轉 投 資 事 業 相 關 酬 金 者, 應 將 公 司 監 察 人 於 子 公 司 以 外 轉 投 資 事 業 別 所 領 取 之 酬 金, 併 入 酬 金 級 距 表 D 欄, 並 將 欄 位 名 稱 改 為 所 有 轉 投 資 事 業 c. 酬 金 係 指 本 公 司 監 察 人 擔 任 子 公 司 以 外 轉 投 資 事 業 之 董 事 監 察 人 或 經 理 人 等 身 分 所 領 取 之 報 酬 酬 勞 員 工 紅 利 及 業 務 執 行 費 用 等 相 關 酬 金 * 本 表 所 揭 露 酬 金 內 容 與 所 得 稅 法 之 所 得 概 念 不 同, 故 本 表 目 的 係 作 為 資 訊 揭 露 之 用, 不 作 課 稅 之 用 43

47 註 10: 監 察 人 之 改 派 情 況 : 屆 次 職 稱 姓 名 所 代 表 法 人 擔 任 期 間 監 察 人 林 明 河 中 瑋 一 股 份 有 限 2012/08/27 ~ 2015/08/26 第 五 屆 監 察 人 金 昌 民 公 司 2012/08/27 ~ 2015/08/26 職 稱 3. 總 經 理 及 副 總 經 理 之 酬 金 ( 彙 總 配 合 級 距 揭 露 姓 名 方 式 ) 姓 名 薪 資 (A) ( 註 2) 本 公 司 財 務 報 ( 告 註 內 6) 所 有 公 司 退 職 退 休 金 (B) 本 公 司 財 務 報 ( 告 註 內 6) 所 有 公 司 獎 金 及 特 支 費 等 等 (C)( 註 3) 本 公 司 財 務 報 ( 告 註 內 6) 所 有 公 司 盈 餘 分 配 之 員 工 紅 利 金 額 (D)( 註 4) 本 公 司 現 金 紅 利 金 額 股 票 紅 利 金 額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 註 6) 現 金 紅 利 金 額 股 票 紅 利 金 額 A B C 及 D 等 四 項 總 額 占 稅 後 純 益 之 比 例 (%)( 註 9) 本 公 司 財 務 報 ( 告 註 內 6) 所 有 公 司 取 得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數 額 ( 註 5) 本 公 司 財 務 報 ( 告 註 內 6) 所 有 公 司 取 得 限 制 員 工 權 利 新 股 股 數 ( 註 11) 本 公 司 財 務 報 ( 告 註 內 6) 所 有 公 司 ( 註 10) 有 無 領 取 來 自 子 公 司 以 外 轉 投 資 事 業 酬 金 總 經 理 資 深 副 總 經 理 資 深 副 總 經 理 資 深 副 總 經 理 副 總 經 理 副 總 經 理 副 總 經 理 副 總 經 理 副 總 經 理 副 總 經 理 張 永 固 莊 介 博 薛 雪 劉 靖 姍 施 苑 玉 丁 大 明 陳 俊 廷 高 全 國 黃 啟 迪 邱 瑞 松 54,519, ,402, % 無 44

48 職 稱 姓 名 薪 資 (A) ( 註 2) 本 公 司 財 務 報 ( 告 註 內 6) 所 有 公 司 退 職 退 休 金 (B) 本 公 司 財 務 報 ( 告 註 內 6) 所 有 公 司 獎 金 及 特 支 費 等 等 (C)( 註 3) 本 公 司 財 務 報 ( 告 註 內 6) 所 有 公 司 盈 餘 分 配 之 員 工 紅 利 金 額 (D)( 註 4) 本 公 司 現 金 紅 利 金 額 股 票 紅 利 金 額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 註 6) 現 金 紅 利 金 額 股 票 紅 利 金 額 A B C 及 D 等 四 項 總 額 占 稅 後 純 益 之 比 例 (%)( 註 9) 本 公 司 財 務 報 ( 告 註 內 6) 所 有 公 司 取 得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數 額 ( 註 5) 本 公 司 財 務 報 ( 告 註 內 6) 所 有 公 司 取 得 限 制 員 工 權 利 新 股 股 數 ( 註 11) 本 公 司 財 務 報 ( 告 註 內 6) 所 有 公 司 ( 註 10) 有 無 領 取 來 自 子 公 司 以 外 轉 投 資 事 業 酬 金 副 總 經 理 陳 宏 傑 副 總 經 理 林 鼎 鈞 副 總 經 理 王 智 應 副 總 經 理 蔣 奕 龍 副 總 經 理 張 慶 英 副 總 經 理 郭 恒 男 副 總 經 理 黃 成 河 處 副 總 經 理 黃 秋 惠 處 副 總 經 理 梁 源 昌 處 副 總 經 理 潘 建 忠 處 副 總 經 理 陳 丁 任 處 副 總 經 理 陳 幸 琦 * 不 論 職 稱, 凡 職 位 相 當 於 總 經 理 副 總 經 理 者 ( 例 如 : 總 裁 執 行 長 總 監 等 等 ), 均 應 予 揭 露 45

49 酬 金 級 距 表 給 付 本 公 司 各 個 總 經 理 及 副 總 經 理 酬 金 級 距 低 於 2,000,000 元 2,000,000 元 ( 含 )~5,000,000 元 ( 不 含 ) 總 經 理 及 副 總 經 理 姓 名 本 公 司 ( 註 7) 張 慶 英 郭 恒 男 黃 成 河 劉 靖 姍 潘 建 忠 陳 丁 任 陳 幸 琦 陳 俊 廷 高 全 國 黃 啟 迪 邱 瑞 松 陳 宏 傑 黃 秋 惠 梁 源 昌 林 鼎 鈞 王 智 應 薛 雪 蔣 奕 龍 合 併 報 表 內 所 有 公 司 ( 註 8) E 5,000,000 元 ( 含 )~10,000,000 元 ( 不 含 ) 施 苑 玉 丁 大 明 莊 介 博 10,000,000 元 ( 含 )~15,000,000 元 ( 不 含 ) 張 永 固 15,000,000 元 ( 含 )~30,000,000 元 ( 不 含 ) 30,000,000 元 ( 含 )~50,000,000 元 ( 不 含 ) 50,000,000 元 ( 含 )~100,000,000 元 ( 不 含 ) 100,000,000 元 以 上 總 計 72,922,051 註 1: 總 經 理 及 副 總 經 理 姓 名 應 分 別 列 示, 以 彙 總 方 式 揭 露 各 項 給 付 金 額 若 董 事 兼 任 總 經 理 或 副 總 經 理 者 應 填 列 本 表 及 上 表 (1-1) 或 (1-2) 註 2: 係 填 列 最 近 年 度 總 經 理 及 副 總 經 理 薪 資 職 務 加 給 離 職 金 註 3: 係 填 列 最 近 年 度 總 經 理 及 副 總 經 理 各 種 獎 金 獎 勵 金 車 馬 費 特 支 費 各 種 津 貼 宿 舍 配 車 等 實 物 提 供 及 其 他 報 酬 金 額 如 提 供 房 屋 汽 車 及 其 他 交 通 工 具 或 專 屬 個 人 之 支 出 時, 應 揭 露 所 提 供 資 產 之 性 質 及 成 本 實 際 或 按 公 平 市 價 設 算 之 租 金 油 資 及 其 他 給 付 另 如 配 有 司 機 者, 請 附 註 說 明 公 司 給 付 該 司 機 之 相 關 報 酬, 但 不 計 入 酬 金 註 4: 係 填 列 最 近 年 度 盈 餘 分 配 議 案 股 東 會 前 經 董 事 會 通 過 擬 議 配 發 總 經 理 及 副 總 經 理 之 員 工 紅 利 金 額 ( 含 股 票 紅 利 及 現 金 紅 利 ), 若 無 法 預 估 者 則 按 去 年 實 際 配 發 金 額 比 例 計 算 今 年 擬 議 配 發 金 額, 並 另 應 填 列 附 表 一 之 三 稅 後 純 益 係 指 最 近 年 度 之 稅 後 純 益 ; 已 採 用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者, 稅 後 純 益 係 最 近 年 度 個 體 或 個 別 財 務 報 告 之 稅 後 純 益 46

50 註 5: 係 指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總 經 理 及 副 總 經 理 取 得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得 認 購 股 數 ( 不 包 括 已 執 行 部 分 ), 除 填 列 本 表 外, 尚 應 填 列 附 表 十 五 註 6: 應 揭 露 合 併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 包 括 本 公 司 ) 給 付 本 司 總 經 理 及 副 總 經 理 各 項 酬 金 之 總 額 註 7: 本 公 司 給 付 每 位 總 經 理 及 副 總 經 理 各 項 酬 金 總 額, 於 所 歸 屬 級 距 中 揭 露 總 經 理 及 副 總 經 理 姓 名 註 8: 應 揭 露 合 併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 包 括 本 公 司 ) 給 付 本 公 司 每 位 總 經 理 及 副 總 經 理 各 項 酬 金 總 額, 於 所 歸 屬 級 距 中 揭 露 總 經 理 及 副 總 經 理 姓 名 註 9: 稅 後 純 益 係 指 最 近 年 度 之 稅 後 純 益 ; 已 採 用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者, 稅 後 純 益 係 指 最 近 年 度 個 體 或 個 別 財 務 報 告 之 稅 後 純 益 註 10:a. 本 欄 應 明 確 填 列 公 司 總 經 理 及 副 總 經 理 領 取 來 自 子 公 司 以 外 轉 投 資 事 業 相 關 酬 金 金 額 b. 公 司 總 經 理 及 副 總 經 理 如 有 領 取 來 自 子 公 司 以 外 轉 投 資 事 業 相 關 酬 金 者, 應 將 公 司 總 經 理 及 副 總 經 理 於 子 公 司 以 外 轉 投 資 事 業 所 領 取 之 酬 金, 併 入 酬 金 級 距 表 E 欄, 並 將 欄 位 名 稱 改 為 所 有 轉 投 資 事 業 c. 酬 金 係 指 本 公 司 總 經 理 及 副 總 經 理 擔 任 子 公 司 以 外 轉 投 資 事 業 之 董 事 監 察 人 或 經 理 人 等 身 分 所 領 取 之 報 酬 酬 勞 員 工 紅 利 及 業 務 執 行 費 用 等 相 關 酬 金 註 11: 係 指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董 事 兼 任 員 工 ( 包 括 兼 任 總 經 理 副 總 經 理 其 他 經 理 人 及 員 工 ) 取 得 限 制 員 工 權 利 新 股 股 數, 除 填 列 本 表 外, 尚 應 填 列 附 表 十 五 之 一 * 本 表 所 揭 露 酬 金 內 容 與 所 得 稅 法 之 所 得 概 念 不 同, 故 本 表 目 的 係 作 為 資 訊 揭 露 之 用, 不 作 課 稅 之 用 ( 二 ) 配 發 員 工 紅 利 之 經 理 人 姓 名 及 配 發 情 形 : 無 ( 三 ) 分 別 比 較 說 明 本 公 司 及 合 併 報 表 所 有 公 司 最 近 二 年 度 支 付 本 公 司 董 事 監 察 人 總 經 理 及 副 總 經 理 酬 金 總 額 占 稅 後 純 益 比 例 之 分 析 並 說 明 給 付 酬 金 之 政 策 標 準 與 組 合 訂 定 酬 金 之 程 序 及 與 經 營 績 效 之 關 聯 性 : 1. 最 近 二 年 度 支 付 本 公 司 董 事 監 察 人 總 經 理 及 副 總 經 理 酬 金 總 額 占 稅 後 純 益 比 例 之 分 析 (1) 民 國 102 年 度 本 公 司 給 付 本 公 司 董 事 監 察 人 總 經 理 及 副 總 經 理 酬 金 總 額 為 133,102 仟 元 占 本 公 司 稅 後 純 損 2,099,949 仟 元 之 比 例 -6.34% (2) 民 國 103 年 度 本 公 司 給 付 本 公 司 董 事 監 察 人 總 經 理 及 副 總 經 理 酬 金 總 額 為 128,145 仟 元 占 本 公 司 稅 後 純 益 1,496,260 仟 元 之 比 例 8.56% 2. 給 付 酬 金 之 政 策 標 準 與 組 合 訂 定 酬 金 之 程 序 及 與 經 營 績 效 之 關 聯 性 本 公 司 章 程 訂 有 董 事 監 察 人 之 酬 金 給 付 原 則, 且 本 公 司 已 訂 定 董 事 及 監 察 人 薪 酬 支 給 辦 法, 並 經 董 事 會 決 議 通 過 47

51 四 公 司 治 理 運 作 情 形 及 其 與 金 融 控 股 公 司 治 理 實 務 守 則 差 異 情 形 及 原 因 ( 一 ) 董 事 會 運 作 情 形 : 最 近 年 度 董 事 會 開 會 9 次 (A), 董 事 監 察 人 出 列 席 情 形 如 下 : 職 稱 姓 名 ( 註 1) 實 際 出 ( 列 ) 席 次 數 B 委 託 出 席 次 數 實 際 出 ( 列 ) 席 率 (%) B/A ( 註 2) 董 事 長 劉 先 覺 % 副 董 事 長 a 彭 騰 德 % 董 事 b 劉 積 瑄 % 董 事 c 蔡 金 拋 % 董 事 d 林 文 惠 % 獨 立 董 事 a 黃 清 江 % 獨 立 董 事 b 楊 文 斌 % 獨 立 董 事 c 張 國 欽 % 獨 立 董 事 d 陳 哲 斌 % 獨 立 董 事 e 劉 宗 榮 % 監 察 人 a 林 明 河 % 監 察 人 b 金 昌 民 % 備 註 其 他 應 記 載 事 項 : 一 證 交 法 第 14 條 之 3 所 列 事 項 暨 其 他 經 獨 立 董 事 反 對 或 保 留 意 見 且 有 紀 錄 或 書 面 聲 明 之 董 事 會 議 決 事 項, 應 敘 明 董 事 會 日 期 期 別 議 案 內 容 所 有 獨 立 董 事 意 見 及 公 司 對 獨 立 董 事 意 見 之 處 理.. 無 二 董 事 對 利 害 關 係 議 案 迴 避 之 執 行 情 形, 應 敘 明 董 事 姓 名 議 案 內 容 應 利 益 迴 避 原 因 以 及 參 與 表 決 情 形, 詳 下 表 三 當 年 度 及 最 近 年 度 加 強 董 事 會 職 能 之 目 標 ( 例 如 設 立 審 計 委 員 會 提 昇 資 訊 透 明 度 等 ) 與 執 行 情 形 評 估.. 1. 法 令 遵 循 主 管 定 期 向 董 事 及 監 察 人 報 告 國 內 重 大 法 令 變 更 2. 總 稽 核 定 期 向 董 事 及 監 察 人 報 告 公 司 內 部 控 制 及 稽 核 查 核 報 告 年 3 月 7 日 完 成 102 年 度 董 事 會 自 我 評 量 同 儕 評 鑑 年 度 績 效 考 核 年 8 月 20 日 由 社 團 法 人 中 華 公 司 治 理 協 會 舉 辦 全 球 人 壽 董 監 事 公 司 治 理 實 務 課 程, 課 程 名 稱 為 公 司 治 理 與 道 德 行 為 準 則 年 8 月 27 日 董 事 會 通 過 訂 定 本 公 司 道 德 行 為 準 則 年 2 月 12 日 董 事 會 通 濄 訂 定 本 公 司 獨 立 董 事 職 責 範 疇 準 則 註 1: 董 事 監 察 人 屬 法 人 者, 應 揭 露 法 人 股 東 名 稱 及 其 代 表 人 姓 名 註 2:(1) 年 度 終 了 日 前 有 董 事 監 察 人 離 職 者, 應 於 備 註 欄 註 明 離 職 日 期, 實 際 出 ( 列 ) 席 率 (%) 則 以 其 在 職 期 間 董 事 會 開 會 次 數 及 其 實 際 出 ( 列 ) 席 次 數 計 算 之 (2) 年 度 終 了 日 前, 如 有 董 事 監 察 人 改 選 者, 應 將 新 舊 任 董 事 監 察 人 均 予 以 填 列, 並 於 備 註 欄 註 明 該 董 事 監 察 人 為 舊 任 新 任 或 連 任 及 改 選 日 期 實 際 出 ( 列 ) 席 率 (%) 則 以 其 在 職 期 間 董 事 會 開 會 次 數 及 其 實 際 出 ( 列 ) 席 次 數 計 算 之 48

52 開 會 時 間 案 由 迴 避 之 103/01/22 調 整 瑞 聯 全 球 證 券 投 資 顧 問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新 臺 幣 計 價 基 金 組 合 全 委 帳 戶 之 管 理 費 率 103/11/12 擬 與 利 害 關 係 人 瑞 聯 投 顧 續 簽 投 資 型 商 品 市 場 行 銷 業 務 投 資 顧 問 契 約 103/11/12 提 報 宜 蘭 縣 礁 溪 地 上 權 案 營 建 專 案 管 理 委 託 美 孚 營 造 工 程 ( 股 ) 公 司 案 103/11/12 提 報 瑞 聯 全 球 證 券 投 資 顧 問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美 孚 建 設 ( 股 ) 公 司 建 北 大 樓 租 賃 案 董 事 彭 騰 德 副 董 事 長 林 文 惠 董 事 彭 騰 德 副 董 事 長 林 文 惠 董 事 彭 騰 德 副 董 事 長 林 文 惠 董 事 彭 騰 德 副 董 事 長 林 文 惠 董 事 應 利 益 迴 避 原 因 該 二 位 董 事 為 交 易 對 象 之 主 要 股 東 中 瑋 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之 董 事 該 二 位 董 事 為 交 易 對 象 之 主 要 股 東 中 瑋 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之 董 事 本 公 司 與 交 易 對 象 非 利 害 關 係 人, 惟 依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24 號 公 報 之 釋 例 判 斷, 該 二 位 董 事 與 交 易 對 象 之 負 責 人 具 親 屬 關 係, 仍 請 二 位 董 事 迴 避, 以 示 慎 重 瑞 聯 投 顧 部 分 : 該 二 位 董 事 為 交 易 對 象 之 主 要 股 東 中 瑋 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之 董 事 美 孚 建 設 部 分 : 本 公 司 與 交 易 對 象 非 利 害 關 係 人, 惟 依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24 號 公 報 之 釋 例 判 斷, 該 二 位 董 事 與 交 易 對 象 之 負 責 人 具 親 屬 關 係, 仍 請 二 位 董 事 迴 避, 以 示 慎 重 參 與 表 決 情 形 未 參 與 本 案 之 討 論 及 決 議 未 參 與 本 案 之 討 論 及 決 議 未 參 與 本 案 之 討 論 及 決 議 未 參 與 本 案 之 討 論 及 決 議 49

53 ( 二 ) 監 察 人 參 與 董 事 會 運 作 情 形 : 最 近 年 度 董 事 會 開 會 9 次 (A), 列 席 情 形 如 下 : 職 稱 姓 名 實 際 列 席 次 數 (B) 實 際 列 席 率 (%)(B/A) ( 註 ) 監 察 人 a 林 明 河 9 100% 備 註 監 察 人 b 金 昌 民 8 89% 其 他 應 記 載 事 項 : 一 監 察 人 之 組 成 及 職 責 : ( 一 ) 監 察 人 與 公 司 員 工 及 股 東 之 溝 通 情 形 ( 例 如 溝 通 管 道 方 式 等 ): 監 察 人 可 透 過 本 公 司 秘 書 處 與 員 工 溝 通 ; 另, 因 本 公 司 屬 單 一 法 人 股 東 百 分 之 百 持 股, 監 察 人 由 法 人 股 東 指 派, 故 監 察 人 可 直 接 與 股 東 進 行 溝 通 ( 二 ) 監 察 人 與 內 部 稽 核 主 管 及 會 計 師 之 溝 通 情 形 ( 例 如 就 公 司 財 務 業 務 狀 況 進 行 溝 通 之 事 項 方 式 及 結 果 等 ): 本 公 司 監 察 人 得 隨 時 調 查 公 司 業 務 財 務 狀 況 及 查 閱 追 蹤 內 部 控 制 與 內 部 稽 核 之 執 行 情 形 另 可 視 其 需 要 與 內 部 稽 核 員 工 股 東 及 簽 證 會 計 師 進 行 有 效 溝 通 二 監 察 人 列 席 董 事 會 如 有 陳 述 意 見, 應 敘 明 董 事 會 日 期 期 別 議 案 內 容 董 事 會 決 議 結 果 以 及 公 司 對 監 察 人 陳 述 意 見 之 處 理.. 無 註 : * 年 度 終 了 日 前 有 監 察 人 離 職 者, 應 於 備 註 欄 註 明 離 職 日 期, 實 際 列 席 率 (%) 則 以 其 在 職 期 間 實 際 列 席 次 數 計 算 之 * 年 度 終 了 日 前, 有 監 察 人 改 選 者, 應 將 新 舊 任 監 察 人 均 予 以 填 列, 並 於 備 註 欄 註 明 該 監 察 人 為 舊 任 新 任 或 連 任 及 改 選 日 期 實 際 列 席 率 (%) 則 以 其 在 職 期 間 實 際 列 席 次 數 計 算 之 50

54 ( 三 ) 公 司 治 理 運 作 情 形 及 其 與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治 理 實 務 守 則 差 異 情 形 及 原 因 評 估 項 目 一 公 司 是 否 依 據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治 理 實 務 守 則 訂 定 並 揭 露 公 司 治 理 實 務 守 則? 二 公 司 股 權 結 構 及 股 東 權 益 ( 一 ) 公 司 是 否 訂 定 內 部 作 業 程 序 處 理 股 東 建 議 疑 義 糾 紛 及 訴 訟 事 宜, 並 依 程 序 實 施? ( 二 ) 公 司 是 否 掌 握 實 際 控 制 公 司 之 主 要 股 東 及 主 要 股 東 之 最 終 控 制 者 名 單? ( 三 ) 公 司 是 否 建 立 執 行 與 關 係 企 業 間 之 風 險 控 管 及 防 火 牆 機 制? ( 四 ) 公 司 是 否 訂 定 內 部 規 範, 禁 止 公 司 內 部 人 利 用 市 場 上 未 公 開 資 訊 買 賣 有 價 證 券? 運 作 情 形 ( 註 1) 是 否 摘 要 說 明 本 公 司 依 循 保 險 業 公 司 治 理 實 務 守 則 規 定 訂 定 並 經 董 事 會 核 准 通 過 全 球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公 司 治 理 守 則, 且 依 循 上 開 守 則 規 定 之 應 執 行 項 目 運 作 該 守 則 股 東 會 職 權 之 規 定, 因 本 公 司 為 單 一 法 人 股 東 公 司, 依 公 司 法 第 128 條 之 1 規 定, 股 東 會 職 權 由 董 事 會 代 行, 是 本 公 司 與 該 守 則 相 關 之 股 東 會 職 權 由 董 事 會 代 行 ( 一 ) 本 公 司 之 公 司 治 理 實 務 守 則 第 15 條 訂 有 相 關 規 定, 除 設 有 專 責 單 位 董 事 會 秘 書 處 外, 並 有 各 功 能 幕 僚 部 門 全 力 支 援, 可 妥 善 處 理 股 東 建 議 疑 義 糾 紛 及 訴 訟 事 宜 另, 股 東 亦 可 透 過 股 務 代 理 - 日 盛 證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反 映 或 提 出 建 言 ( 二 ) 中 瑋 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為 本 公 司 100% 持 股 之 法 人 股 東, 本 公 司 會 定 期 瞭 解 其 最 終 控 制 者 名 單 ( 三 ) 本 公 司 依 據 相 關 法 令 控 管 與 關 係 企 業 之 各 項 作 業, 以 避 免 可 能 之 利 益 衝 突 ( 四 ) 本 公 司 於 核 心 價 值 執 業 原 則 及 行 為 守 則 訂 定 相 關 規 範, 遵 循 中 華 民 國 所 有 有 關 禁 止 內 線 交 易 之 相 關 法 規 ( 含 業 界 自 律 規 定 ) 本 公 司 道 德 行 為 準 則 第 4 條 規 定, 董 事 監 察 人 及 經 理 人 不 得 透 過 使 用 公 司 財 產 資 訊 或 藉 由 職 務 之 便 而 圖 謀 或 獲 取 私 利 與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治 理 實 務 守 則 差 異 情 形 及 原 因 本 公 司 非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故 不 適 用 本 公 司 非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故 不 適 用 51

55 評 估 項 目 三 董 事 會 之 組 成 及 職 責 ( 一 ) 董 事 會 是 否 就 成 員 組 成 擬 訂 多 元 化 方 針 及 落 實 執 行? ( 二 ) 公 司 除 依 法 設 置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及 審 計 委 員 會 外, 是 否 自 願 設 置 其 他 各 類 功 能 性 委 員 會? 52 運 作 情 形 ( 註 1) 是 否 摘 要 說 明 ( 一 ) 本 公 司 為 法 人 股 東 一 人 所 組 織 之 公 司, 董 事 會 成 員 由 法 人 股 東 指 派, 所 指 派 之 董 事 會 成 員 組 成 多 元, 除 具 備 執 行 職 務 所 必 須 之 產 業 專 業 知 識 外, 其 背 景 經 驗 與 技 能 涵 蓋 精 算 法 律 會 計 投 資 財 務 行 銷 及 經 營 管 理 等 ( 二 ) 本 公 司 共 設 置 有 提 名 及 薪 酬 委 員 會 風 險 管 理 委 員 會 策 略 委 員 會 及 投 資 委 員 會, 各 委 員 會 之 功 能 性 如 下 : 提 名 及 薪 酬 委 員 會 : 本 公 司 經 董 事 會 決 議, 設 有 提 名 及 薪 酬 委 員 會, 應 至 少 一 年 召 開 兩 次, 負 責 審 核 總 經 理 顧 問 及 經 理 人 人 選 之 提 名, 審 議 並 定 期 檢 討 總 經 理 及 經 理 人 績 效 評 估 與 薪 資 報 酬 之 政 策 制 度 標 準 與 結 構 辦 法 等, 審 議 並 定 期 評 估 總 經 理 及 經 理 人 之 薪 資 報 酬, 審 核 公 司 全 體 內 勤 員 工 年 度 調 薪 之 幅 度, 及 其 他 有 關 經 理 人 之 選 任 及 薪 資 報 酬 事 項, 且 將 所 提 建 議 提 交 董 事 會 討 論 風 險 管 理 委 員 會 : 本 公 司 依 據 保 險 業 風 險 管 理 實 務 守 則 相 關 規 定 設 置 隸 屬 董 事 會 之 風 險 管 理 委 員 會, 監 督 與 控 制 本 公 司 整 體 風 險 管 理 架 構 之 運 行, 並 由 風 控 長 執 行 整 體 風 險 管 理 機 制 之 運 作, 定 期 於 董 事 會 報 告 整 體 風 險 管 理 現 行 狀 況, 回 報 影 響 正 常 營 運 或 清 償 能 力 之 風 險, 確 保 風 險 控 制 在 承 擔 能 力 範 圍 內 策 略 委 員 會 : 本 公 司 於 董 事 會 下 設 有 策 略 委 員 會, 每 半 年 至 少 召 開 一 次 該 委 員 會 對 公 司 年 度 預 算 與 經 營 業 績 指 標 長 期 發 展 策 略 重 大 投 資 融 資 方 案 投 資 策 略 及 委 外 資 產 管 理 產 品 定 價 通 路 等 之 業 務 發 與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治 理 實 務 守 則 差 異 情 形 及 原 因 本 公 司 非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故 不 適 用

56 評 估 項 目 運 作 情 形 ( 註 1) 是 否 摘 要 說 明 展 策 略 及 其 他 有 關 公 司 長 期 發 展 之 事 項 等 提 出 建 議 並 提 交 董 事 會 討 論 與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治 理 實 務 守 則 差 異 情 形 及 原 因 ( 三 ) 公 司 是 否 訂 定 董 事 會 績 效 評 估 辦 法 及 其 評 估 方 式, 每 年 並 定 期 進 行 績 效 評 估? ( 四 ) 公 司 是 否 定 期 評 估 簽 證 會 計 師 獨 立 性? 四 公 司 是 否 建 立 與 利 害 關 係 人 溝 通 管 道, 及 於 公 司 網 站 設 置 利 害 關 係 人 專 區, 並 妥 適 回 應 利 害 關 係 人 所 關 切 之 重 要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議 題? 投 資 委 員 會 :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下 設 投 資 委 員 會, 至 少 每 季 召 開 一 次, 針 對 以 下 事 項 提 出 建 議 並 提 交 董 事 會 討 論 : 1. 負 責 制 定 投 資 目 標 與 資 產 配 置 策 略 2. 審 議 長 期 收 益 率 假 設, 以 及 委 外 投 資 風 險 性 資 產 重 大 資 產 之 配 置 與 處 分 3. 聽 取 績 效 分 析 與 其 他 有 關 之 重 大 事 項 ( 三 ) 本 公 司 之 公 司 治 理 實 務 守 則 第 44 條 訂 有 相 關 規 定, 並 依 據 保 險 業 公 司 治 理 實 務 守 則 規 定 及 主 管 機 關 函 文 要 求, 每 年 並 定 期 進 行 董 事 會 績 效 評 估 ( 四 ) 本 公 司 會 計 師 之 委 任 案 每 年 均 提 報 董 事 會 討 論 通 過, 另 本 公 司 每 年 亦 會 取 得 簽 證 會 計 師 之 獨 立 性 聲 明 書 以 評 估 其 獨 立 性 ( 一 ) 股 東 董 事 監 察 人 等 利 害 關 係 人 部 分 : 均 透 過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秘 書 處 進 行 溝 通 ( 二 ) 有 關 消 費 者 申 訴 部 分, 則 由 申 訴 科 專 人 處 理 消 費 者 申 訴 案 件, 並 建 立 申 訴 處 理 流 程 及 處 理 時 效 ( 三 ) 本 公 司 另 設 置 多 元 且 透 明 之 資 訊 溝 通 管 道, 如 : 發 言 人 制 度 資 訊 公 開 網 頁 免 付 費 專 線 電 話 電 子 信 箱 及 客 戶 服 務 中 心, 供 消 費 者 隨 時 查 閱 資 訊 詢 問 及 聯 絡, 以 妥 適 回 應 利 害 關 係 人 所 關 切 之 重 要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議 題 本 公 司 非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故 不 適 用 53

57 評 估 項 目 五 公 司 是 否 委 任 專 業 股 務 代 辦 機 構 辦 理 股 東 會 事 務? 六 資 訊 公 開 ( 一 ) 公 司 是 否 架 設 網 站, 揭 露 財 務 業 務 及 公 司 治 理 資 訊? ( 二 ) 公 司 是 否 採 行 其 他 資 訊 揭 露 之 方 式 ( 如 架 設 英 文 網 站 指 定 專 人 負 責 公 司 資 訊 之 蒐 集 及 揭 露 落 實 發 言 人 制 度 法 人 說 明 會 過 程 放 置 公 司 網 站 等 )? 七 公 司 是 否 有 其 他 有 助 於 瞭 解 公 司 治 理 運 作 情 形 之 重 要 資 訊 ( 包 括 但 不 限 於 員 工 權 益 僱 員 關 懷 投 資 者 關 係 供 應 商 關 係 利 害 關 係 人 之 權 利 董 事 及 監 察 人 進 修 之 情 形 風 險 管 理 政 策 及 風 險 衡 量 標 準 之 執 行 情 形 客 戶 政 策 之 執 行 情 形 公 司 為 董 事 及 監 察 人 購 買 責 任 保 險 之 情 形 等 )? 運 作 情 形 ( 註 1) 是 否 摘 要 說 明 本 公 司 委 託 日 盛 證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為 股 務 代 理 人 辦 理 相 關 股 務 事 宜, 但 依 公 司 法 第 128 之 1 條 規 定, 單 一 法 人 股 東 所 組 織 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東 會 職 權 由 董 事 會 行 使, 故 未 委 任 專 業 股 務 代 辦 機 構 辦 理 股 東 會 事 務 ( 一 ) 本 公 司 依 循 人 身 保 險 業 辦 理 資 訊 公 開 管 理 辦 法 規 定 之 應 執 行 項 目 運 作, 並 於 公 司 網 站 公 開 公 司 概 況 財 務 概 況 業 務 概 況 各 項 保 險 商 品 攸 關 消 費 大 眾 權 益 之 重 大 訊 息 及 其 他 記 載 事 項 等 相 關 資 訊 ( 二 ) 本 公 司 設 有 發 言 人 制 度, 有 關 公 司 經 營 事 項 均 由 總 發 言 人 及 專 業 發 言 人 對 外 發 表 ( 一 ) 員 工 權 益 及 僱 員 關 懷 : 沒 有 快 樂 的 員 工, 就 沒 有 滿 意 的 客 戶, 人 正 是 我 們 最 大 的 資 產 我 們 承 諾 善 待 員 工, 並 尊 重 其 人 格 尊 嚴 其 內 容 包 含 但 不 限 於 下 列 項 目 : 1. 建 立 安 全 衛 生 的 職 場 及 有 尊 嚴 的 工 作 環 境 2. 鼓 勵 員 工 自 發 參 與 社 區 及 公 益 活 動 3. 提 供 員 工 持 續 訓 練 與 職 涯 發 展, 以 提 升 其 專 業 技 術 能 力 4. 提 供 以 工 作 績 效 為 基 礎 之 薪 酬 制 度 5. 反 對 職 場 歧 視 及 工 作 場 所 性 騷 擾, 公 平 對 待 不 同 的 性 別 年 齡 種 族 以 及 宗 教 6. 反 對 強 迫 勞 役 及 任 何 形 式 的 剝 削 或 虐 待 7. 定 期 實 施 員 工 意 見 調 查, 並 善 意 回 應 調 查 結 果 8. 尊 重 員 工 組 織 結 社 的 意 願, 及 其 協 商 權 力 與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治 理 實 務 守 則 差 異 情 形 及 原 因 本 公 司 非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故 不 適 用 本 公 司 非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故 不 適 用 本 公 司 非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故 不 適 用 54

58 評 估 項 目 八 公 司 是 否 有 公 司 治 理 自 評 報 告 或 委 託 其 他 專 業 機 構 之 公 司 治 理 評 鑑 報 告?( 若 有, 請 敍 明 其 董 事 會 意 見 自 評 或 委 外 評 鑑 結 果 主 要 缺 失 或 建 議 事 項 及 改 善 情 形 )( 註 2) 運 作 情 形 ( 註 1) 是 否 摘 要 說 明 與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治 理 實 務 守 則 差 異 情 形 及 原 因 ( 二 ) 風 險 管 理 政 策 及 風 險 衡 量 標 準 之 執 行 情 形 : 本 公 司 風 險 管 理 之 監 督 機 制, 係 由 董 事 會 風 險 管 理 委 員 會 獨 立 之 風 險 控 管 處 與 各 部 門 主 管 及 人 員 運 作, 並 由 風 險 控 管 處 協 助 制 定 風 險 管 理 政 策 與 風 險 胃 納, 定 期 監 控 風 險 限 額 與 運 用 狀 況 本 公 司 對 市 場 風 險 信 用 風 險 流 動 性 風 險 作 業 風 險 與 保 險 風 險 均 制 定 管 理 政 策 與 程 序, 建 構 辨 識 衡 量 評 估 與 控 制 風 險 之 機 制, 定 期 出 具 風 險 管 理 報 告, 以 有 效 持 續 控 管 各 類 風 險 ( 三 ) 董 事 及 監 察 人 進 修 之 情 形 : 已 於 本 公 司 官 網 / 資 訊 公 開 / 公 司 治 理 / 董 事 監 察 人 之 進 修 情 形 中 揭 露, 詳 董 事 監 察 人 103 年 進 修 情 形 一 覽 表 不 適 用 本 公 司 非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故 不 適 用 註 1: 運 作 情 形 不 論 勾 選 是 或 否, 均 應 於 摘 要 說 明 欄 位 敘 明 註 2: 所 稱 公 司 治 理 自 評 報 告, 係 指 依 據 公 司 治 理 自 評 項 目, 由 公 司 自 行 評 估 並 說 明, 各 自 評 項 目 中 目 前 公 司 運 作 及 執 行 情 形 之 報 告 董 事 監 察 人 之 103 年 進 修 情 形 一 覽 表 職 稱 姓 名 日 期 課 程 主 辦 單 位 課 程 名 稱 進 修 時 數 董 事 長 劉 先 覺 103/10/12~ 103/10/15 The East Asian Actuarail Conference 第 十 八 屆 東 亞 精 算 會 議 18 董 事 劉 積 瑄 103/08/20 社 團 法 人 中 華 公 司 治 理 協 會 全 球 人 壽 董 監 事 公 司 治 理 課 程 - 公 司 治 理 與 道 德 行 為 準 則 3 董 事 劉 積 瑄 103/12/07 103/12/14 103/12/21 財 經 立 法 促 進 院 / 臺 灣 大 學 管 理 學 院 兩 岸 金 融 高 峰 研 習 營 兩 岸 財 經 政 策 與 重 大 金 融 議 題 18

59 職 稱 姓 名 日 期 課 程 主 辦 單 位 課 程 名 稱 進 修 時 數 董 事 劉 積 瑄 103/12/23 財 團 法 人 證 券 期 貨 市 場 發 展 基 金 會 董 事 會 與 監 察 人 實 務 進 階 研 討 會 如 何 發 揮 董 事 會 所 屬 功 能 委 員 會 之 興 利 職 3 能 董 事 蔡 金 拋 103/07/04 中 華 民 國 證 券 櫃 檯 買 賣 中 心 上 櫃 興 櫃 公 司 內 部 人 股 權 宣 導 說 明 會 3 董 事 蔡 金 拋 103/07/16 財 團 法 人 證 券 期 貨 市 場 發 展 基 金 會 公 司 治 理 與 證 券 法 規 3 董 事 蔡 金 拋 103/08/20 社 團 法 人 中 華 公 司 治 理 協 會 全 球 人 壽 董 監 事 公 司 治 理 課 程 - 公 司 治 理 與 道 德 行 為 準 則 3 董 事 蔡 金 拋 103/08/26 財 團 法 人 證 券 期 貨 市 場 發 展 基 金 會 公 司 治 理 機 制 下 董 事 ( 會 ) 及 監 察 人 之 職 能 兼 論 審 計 委 員 會 之 實 務 運 作 3 董 事 蔡 金 拋 103/09/12 社 團 法 人 中 華 公 司 治 理 協 會 公 司 治 理 與 證 券 法 規 3 董 事 蔡 金 拋 103/12/25 臺 灣 金 融 研 訓 院 董 監 事 會 運 作 實 務 與 公 司 治 理 研 習 班 3 董 事 林 文 惠 103/08/20 社 團 法 人 中 華 公 司 治 理 協 會 獨 立 董 事 黃 清 江 103/08/20 社 團 法 人 中 華 公 司 治 理 協 會 獨 立 董 事 楊 文 斌 103/08/20 社 團 法 人 中 華 公 司 治 理 協 會 獨 立 董 事 張 國 欽 103/08/20 社 團 法 人 中 華 公 司 治 理 協 會 全 球 人 壽 董 監 事 公 司 治 理 課 程 - 公 司 治 理 與 道 德 行 為 準 則 全 球 人 壽 董 監 事 公 司 治 理 課 程 - 公 司 治 理 與 道 德 行 為 準 則 全 球 人 壽 董 監 事 公 司 治 理 課 程 - 公 司 治 理 與 道 德 行 為 準 則 全 球 人 壽 董 監 事 公 司 治 理 課 程 - 公 司 治 理 與 道 德 行 為 準 則 獨 立 董 事 張 國 欽 103/12/05 財 團 法 人 證 券 期 貨 市 場 發 展 基 金 會 如 何 引 進 民 間 資 金 投 入 公 共 建 設 2 獨 立 董 事 陳 哲 斌 103/04/23 財 團 法 人 保 險 事 業 發 展 中 心 103 年 簽 署 人 員 共 同 科 目 課 程 3 獨 立 董 事 陳 哲 斌 103/04/24 財 團 法 人 保 險 事 業 發 展 中 心 保 險 業 自 我 風 險 及 清 償 能 力 評 估 (ORSA) 之 推 展 研 討 會 3 56

60 職 稱 姓 名 日 期 課 程 主 辦 單 位 課 程 名 稱 進 修 時 數 獨 立 董 事 陳 哲 斌 103/05/08 財 團 法 人 保 險 事 業 發 展 中 心 公 司 隱 含 價 值 計 算 說 明 會 3 獨 立 董 事 陳 哲 斌 103/06/17 財 團 法 人 保 險 事 業 發 展 中 心 獨 立 董 事 陳 哲 斌 103/06/23 財 團 法 人 保 險 事 業 發 展 中 心 從 日 本 與 大 陸 金 融 方 向 探 討 2014 臺 灣 金 融 市 場 新 趨 勢 影 響 長 期 看 護 保 險 需 求 因 素 之 探 討 ( 第 二 期 ) 獨 立 董 事 陳 哲 斌 103/07/28 中 華 民 國 精 算 學 會 2014 Joint Regional Seminor 8 獨 立 董 事 陳 哲 斌 103/08/21 財 團 法 人 保 險 事 業 發 展 中 心 年 金 保 險 長 壽 風 險 之 因 應 3 獨 立 董 事 陳 哲 斌 103/08/27 財 團 法 人 保 險 事 業 發 展 中 心 2014 年 第 10 屆 兩 岸 金 融 保 險 大 師 論 壇 2 獨 立 董 事 陳 哲 斌 103/09/03 財 團 法 人 保 險 事 業 發 展 中 心 長 期 健 康 資 料 之 分 析 趨 勢 以 老 人 群 體 健 康 議 題 為 例 3 獨 立 董 事 陳 哲 斌 103/10/12~ 103/10/15 獨 立 董 事 劉 宗 榮 103/08/20 社 團 法 人 中 華 公 司 治 理 協 會 The East Asian Actuarail Conference 第 十 八 屆 東 亞 精 算 會 議 18 全 球 人 壽 董 監 事 公 司 治 理 課 程 - 公 司 治 理 與 道 德 行 為 準 則 監 察 人 林 明 河 103/07/17 中 華 人 力 資 源 管 理 協 會 當 前 人 力 資 源 管 理 的 困 境 與 挑 戰 2 監 察 人 林 明 河 103/08/20 社 團 法 人 中 華 公 司 治 理 協 會 全 球 人 壽 董 監 事 公 司 治 理 課 程 - 公 司 治 理 與 道 德 行 為 準 則 3 監 察 人 金 昌 民 103/08/20 社 團 法 人 中 華 公 司 治 理 協 會 全 球 人 壽 董 監 事 公 司 治 理 課 程 - 公 司 治 理 與 道 德 行 為 準 則 3 監 察 人 金 昌 民 103/11/10 社 團 法 人 中 華 公 司 治 理 協 會 如 何 加 強 風 險 管 理 防 止 職 場 舞 弊 3 ( 四 ) 公 司 如 有 設 置 薪 酬 委 員 會 者, 應 揭 露 其 組 成 職 責 及 運 作 情 形 : 無

61 ( 五 ) 履 行 社 會 責 任 情 形 : 評 估 項 目 一 落 實 公 司 治 理 ( 一 ) 公 司 是 否 訂 定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政 策 或 制 度, 以 及 檢 討 實 施 成 效? ( 二 ) 公 司 是 否 定 期 舉 辦 社 會 責 任 教 育 訓 練? ( 三 ) 公 司 是 否 設 置 推 動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專 ( 兼 ) 職 單 位, 並 由 董 事 會 授 權 高 階 管 理 階 層 處 理, 及 向 董 事 會 報 告 處 理 情 形? ( 四 ) 公 司 是 否 訂 定 合 理 薪 資 報 酬 政 策, 並 將 員 工 績 效 考 核 制 度 與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政 策 結 合, 及 設 立 明 確 有 效 之 獎 勵 與 懲 戒 制 度? 運 作 情 形 ( 註 1) 是 否 摘 要 說 明 ( 註 2) ( 一 ) 本 公 司 依 據 人 身 保 險 業 辦 理 資 訊 公 開 管 理 辦 法 及 保 險 業 公 司 治 理 實 務 守 則 執 行 相 關 規 範, 及 檢 視 公 司 推 展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成 效 且 為 善 盡 社 會 責 任, 本 公 司 致 力 推 廣 公 益 活 動, 並 有 效 整 合 運 用 公 司 人 力 及 企 業 資 源, 不 斷 投 入 關 懷 社 會 的 腳 步, 舉 辦 多 項 公 益 活 動 藉 由 三 大 公 益 主 軸 : 提 倡 照 顧 長 輩 關 懷 爸 媽 之 三 不 五 時 愛 要 及 時 運 動 青 年 學 子 培 養 計 劃 支 持 棒 球 之 相 關 贊 助 活 動 等 及 多 項 公 益 回 饋 事 項, 期 望 能 善 盡 企 業 的 力 量, 回 饋 社 會 照 顧 更 多 需 要 幫 助 的 人 ( 二 ) 本 公 司 藉 由 舉 辦 多 項 公 益 活 動, 對 內 推 展 公 益 活 動 事 項 及 社 會 責 任 教 育 理 念 宣 達, 以 期 公 司 由 內 至 外 皆 能 善 盡 社 會 企 業 責 任 ( 三 ) 本 公 司 由 高 階 管 理 階 層 擔 任 社 會 責 任 長 ( 兼 任 ), 並 結 合 所 有 相 關 部 門 資 源, 包 括 人 力 資 源 處 總 務 處 客 戶 服 務 處.. 等 部 門, 以 期 能 落 實 推 展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 四 ) 公 司 提 供 具 有 市 場 競 爭 力 之 薪 資 報 酬, 以 工 作 績 效 為 基 礎 之 薪 酬 制 度, 並 與 社 會 責 任 政 策 結 合 同 時 設 立 獎 懲 委 員 會, 以 落 實 專 業 行 為 規 範, 提 升 服 務 品 質, 獎 勵 優 秀 同 仁 ; 所 有 懲 處 將 秉 持 公 平 原 則, 不 偏 不 倚, 毋 枉 毋 縱, 並 考 量 法 規 業 界 慣 例 及 全 球 人 壽 的 專 業 文 化 和 其 他 環 境 因 素 與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實 務 守 則 差 異 情 形 及 原 因 本 公 司 非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故 不 適 用 58

62 評 估 項 目 二 發 展 永 續 環 境 ( 一 ) 公 司 是 否 致 力 於 提 升 各 項 資 源 之 利 用 效 率, 並 使 用 對 環 境 負 荷 衝 擊 低 之 再 生 物 料? ( 二 ) 公 司 是 否 依 其 產 業 特 性 建 立 合 適 之 環 境 管 理 制 度? 運 作 情 形 ( 註 1) 是 否 摘 要 說 明 ( 註 2) ( 一 ) 本 公 司 提 升 資 源 之 利 用 效 率 措 施 如 下 : 1. 廢 棄 物 減 量 及 回 收 : 包 括 源 頭 減 量 資 源 共 享 紙 張 雙 面 列 印 內 部 公 文 袋 重 覆 使 用 等 2. 電 子 化 取 代 紙 本 : 包 括 保 戶 表 單 會 議 資 料 等 電 子 化 3. 物 資 設 備 再 利 用 : 包 括 先 進 先 出 以 避 免 屯 積 故 障 設 備 修 復 再 利 用 閒 置 設 備 出 售 或 捐 出 再 利 用 4. 資 源 回 收 : 訂 定 資 源 分 類 規 範 設 置 資 源 分 類 箱 記 錄 廢 棄 物 及 資 源 回 收 量 落 實 宣 導 以 確 保 成 效 ( 二 ) 本 公 司 屬 服 務 業, 必 須 在 提 供 客 戶 員 工 舒 適 的 環 境 與 節 能 間 取 得 平 衡, 依 產 業 特 性 建 立 環 境 管 理 制 度 如 下 : 1. 空 調 節 能 - 裝 設 窗 簾 以 減 少 太 陽 輻 射 熱 - 冷 氣 區 域 應 與 外 氣 隔 離 ( 如 安 全 梯 至 室 內 ) - 開 機 溫 度 設 定 在 攝 氏 26 C - 僅 上 班 時 段 供 應 冷 氣, 假 日 或 夜 間 僅 開 放 加 班 區 域 空 調 2. 照 明 節 能 - 採 用 省 電 燈 型 燈 管 ( 泡 ) - 關 閉 採 光 充 足 之 通 道 電 燈 或 設 定 隔 盞 開 燈 - 午 休 或 下 班 時 間 隨 手 關 燈 - 夜 間 或 假 日 採 通 道 自 動 感 應 開 關 燈 - 開 關 上 張 貼 節 約 能 源 標 語 與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實 務 守 則 差 異 情 形 及 原 因 本 公 司 非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故 不 適 用 59

63 評 估 項 目 ( 三 ) 公 司 是 否 注 意 氣 候 變 遷 對 營 運 活 動 之 影 響, 並 執 行 溫 室 氣 體 盤 查 制 定 公 司 節 能 減 碳 及 溫 室 氣 體 減 量 策 略? 三 維 護 社 會 公 益 ( 一 ) 公 司 是 否 依 照 相 關 法 規 及 國 際 人 權 公 約, 制 定 相 關 之 管 理 政 策 與 程 序? 運 作 情 形 ( 註 1) 是 否 摘 要 說 明 ( 註 2) - 大 樓 保 全 定 時 巡 視, 關 閉 不 必 要 之 電 源 空 調 3. 其 它 節 能 - 推 行 步 行 運 動, 上 下 三 樓 層 內 不 搭 電 梯 - 減 少 待 機 : 長 時 間 未 使 用 電 器 切 掉 電 源 - 選 用 具 環 保 功 能 之 事 務 機 器 - 廣 告 燈 採 用 LED, 設 定 日 夜 不 同 時 段 亮 度, 並 配 合 地 球 關 燈 日 活 動 - 採 綠 建 築 觀 念 建 構 及 修 繕 房 舍 及 設 施 - 定 期 化 驗 維 護 管 理 飲 用 水 - 綠 化 美 化 辦 公 室 內 外 環 境 ( 三 ) 本 公 司 總 務 處 為 環 境 管 理 專 責 單 位, 並 制 定 有 環 境 保 護 施 行 原 則 並 據 以 落 實 環 境 保 護 政 策 ( 一 ) 本 公 司 依 相 關 法 規 及 尊 重 國 際 公 認 之 勞 動 人 權 原 則, 建 立 保 障 員 工 合 法 權 益 及 雇 用 政 策 無 差 別 待 遇 之 管 理 措 施, 包 括 : 建 立 安 全 衛 生 的 職 場 及 有 尊 嚴 的 工 作 環 境 鼓 勵 員 工 自 發 參 與 社 區 及 公 益 活 動 提 供 員 工 持 續 訓 練 與 職 涯 發 展 以 提 升 專 業 技 術 能 力 提 供 以 工 作 績 效 為 基 礎 之 薪 酬 制 度 反 對 就 業 歧 視 及 職 場 性 騷 擾 以 公 平 對 待 不 同 性 別 年 齡 種 族 及 宗 教 反 對 強 迫 勞 役 及 任 何 形 式 的 剝 削 或 虐 待 定 期 實 施 員 工 意 見 調 查 並 善 意 回 應 調 查 結 果 尊 重 員 工 組 織 結 社 的 意 願, 及 其 協 商 權 力 與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實 務 守 則 差 異 情 形 及 原 因 本 公 司 非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故 不 適 用 60

64 評 估 項 目 ( 二 ) 公 司 是 否 建 置 員 工 申 訴 機 制 及 管 道, 並 妥 適 處 理? ( 三 ) 公 司 是 否 提 供 員 工 安 全 與 健 康 之 工 作 環 境, 並 對 員 工 定 期 實 施 安 全 與 健 康 教 育? ( 四 ) 公 司 是 否 建 立 員 工 定 期 溝 通 之 機 制, 並 以 合 理 方 式 通 知 對 員 工 可 能 造 成 重 大 影 響 之 營 運 變 動? ( 五 ) 公 司 是 否 為 員 工 建 立 有 效 之 職 涯 能 力 發 展 培 訓 計 畫? ( 六 ) 公 司 是 否 就 研 發 採 購 生 產 作 業 及 服 務 流 程 等 制 定 相 關 保 護 消 費 者 權 益 政 策 及 申 訴 程 序? 運 作 情 形 ( 註 1) 是 否 摘 要 說 明 ( 註 2) ( 二 ) 為 能 提 供 員 工 安 全 及 機 密 的 申 訴 管 道, 公 司 設 立 性 騷 擾 申 訴 專 線 全 球 人 壽 道 德 熱 線, 並 由 專 人 受 理 於 公 司 相 關 法 規 規 定 之 義 務 的 範 圍 內, 遵 守 保 密 義 務 ( 三 ) 本 公 司 為 提 供 員 工 安 全 與 健 康 之 工 作 環 境, 採 取 之 措 施 : 釐 訂 並 實 施 勞 工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計 劃 ; 實 施 作 業 環 境 之 巡 視 定 期 檢 查 重 點 檢 查 及 測 定 ; 實 施 勞 工 健 康 檢 查 ; 實 施 勞 工 安 全 衛 生 教 育 訓 練 ( 四 ) 本 公 司 為 能 與 員 工 建 立 暢 通 的 溝 通 管 道, 除 定 期 召 開 勞 資 會 議, 充 分 瞭 解 員 工 對 於 公 司 相 關 建 議 並 即 時 回 應 外, 亦 會 透 過 不 同 形 式 的 會 議 內 部 活 動 及 電 子 郵 件 網 站 平 台 e 化 系 統 等 工 具 傳 達 公 司 營 運 重 大 政 策, 並 聽 取 員 工 意 見 ( 五 ) 為 能 提 供 員 工 持 續 訓 練 與 職 涯 發 展 以 提 升 專 業 技 術 之 能 力, 公 司 每 年 提 供 法 規 通 識 專 業 領 導 管 理 線 上 學 習 及 語 文 等 多 項 課 程, 有 效 提 升 員 工 之 本 職 知 識 與 專 業 能 力, 為 員 工 建 立 良 好 之 職 涯 能 力 發 展 ( 六 ) 本 公 司 於 消 費 者 權 益 之 保 障 措 施 及 申 訴 處 理 如 下 : 1. 提 供 消 費 者 之 保 險 商 品 均 遵 循 主 管 機 關 所 頒 訂 之 辦 法 及 符 合 相 關 法 令 要 求 秉 持 誠 信 原 則 維 護 消 費 者 合 法 權 利 建 立 消 費 者 溝 通 管 道 2. 積 極 推 廣 政 策 性 保 險 商 品 ( 例 如 微 型 保 險 創 新 高 齡 化 商 品 保 障 型 商 品 等 ), 以 提 供 消 費 者 因 疾 病 或 傷 害 致 成 殘 廢 或 罹 患 特 定 傷 病 時 所 需 的 照 護 費 用 保 障, 減 輕 自 己 和 家 人 的 心 理 壓 力 及 醫 與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實 務 守 則 差 異 情 形 及 原 因 61

65 評 估 項 目 ( 七 ) 對 產 品 與 服 務 之 行 銷 及 標 示, 公 司 是 否 遵 循 相 關 法 規 及 國 際 準 則? ( 八 ) 公 司 與 供 應 商 來 往 前, 是 否 評 估 供 應 商 過 去 有 無 影 響 環 境 與 社 會 之 紀 錄? ( 九 ) 公 司 與 其 主 要 供 應 商 之 契 約 是 否 包 含 供 應 商 如 涉 及 違 反 其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政 策, 且 對 環 境 與 社 會 有 顯 著 影 響 時, 得 隨 時 終 止 或 解 除 契 約 之 條 款? 運 作 情 形 ( 註 1) 是 否 摘 要 說 明 ( 註 2) 療 財 務 負 擔 ; 另 推 出 各 項 微 型 保 險 商 品, 以 提 供 經 濟 弱 勢 或 特 定 身 分 族 群 基 本 的 意 外 保 障 3. 本 公 司 各 項 作 業 及 服 務 流 程, 均 確 實 保 護 消 費 者 個 人 資 料 建 立 各 項 標 準 化 作 業 流 程 並 充 分 揭 露 消 費 者 應 知 資 訊 以 落 實 保 護 消 費 者 之 法 令 遵 循 4. 有 關 消 費 者 申 訴 部 分, 則 由 申 訴 科 專 人 處 理 消 費 者 申 訴 案 件, 並 建 立 申 訴 處 理 流 程 及 處 理 時 效 5. 本 公 司 另 設 置 多 元 且 透 明 之 資 訊 溝 通 管 道, 如 : 發 言 人 制 度 資 訊 公 開 網 頁 免 付 費 專 線 電 話 電 子 信 箱 及 客 戶 服 務 中 心, 供 消 費 者 隨 時 查 閱 資 訊 詢 問 及 聯 絡 ( 七 ) 本 公 司 對 各 項 產 品 與 服 務 之 行 銷 及 標 示, 皆 遵 循 主 管 機 關 之 法 令 規 範, 並 建 立 內 部 文 宣 審 查 機 制, 以 確 保 符 合 法 規 並 有 效 控 管 ( 八 ) 本 公 司 與 供 應 商 建 立 長 期 穩 定 的 關 係 ; 優 先 選 購 環 保 低 耗 能 產 品 之 供 應 商, 共 同 致 力 提 升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 九 ) 本 公 司 與 供 應 商 之 訂 單 載 明 要 求 供 應 商 提 供 商 品 或 服 務 應 遵 守 並 符 合 相 關 法 令 ( 包 含 但 不 限 於 環 保 法 規 要 求 ) 並 有 完 整 之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且 應 遵 守 並 符 合 消 費 者 保 護 法 個 人 資 料 保 護 法 等 相 關 法 令 與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實 務 守 則 差 異 情 形 及 原 因 四 加 強 資 訊 揭 露 ( 一 ) 公 司 是 否 於 其 網 站 及 公 開 資 訊 觀 測 站 等 處 揭 露 具 攸 關 性 及 可 靠 性 之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相 關 資 訊? ( 一 ) 本 公 司 已 揭 露 具 攸 關 性 及 可 靠 性 之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相 關 資 訊 於 主 管 機 關 資 訊 公 開 觀 測 平 台 公 司 官 網 之 資 訊 公 開 網 頁 等 本 公 司 非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故 不 適 用 62

66 運 作 情 形 ( 註 1) 與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企 業 社 評 估 項 目 會 責 任 實 務 守 則 差 異 情 是 否 摘 要 說 明 ( 註 2) 形 及 原 因 五 公 司 如 依 據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實 務 守 則 訂 有 本 身 之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守 則 者, 請 敘 明 其 運 作 與 所 訂 守 則 之 差 異 情 形 : 本 公 司 非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故 不 適 用 六 其 他 有 助 於 瞭 解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運 作 情 形 之 重 要 資 訊 : ( 一 ) 社 會 公 益 全 球 人 壽 多 年 來 為 善 盡 社 會 企 業 責 任, 積 極 推 廣 各 項 公 益 活 動, 並 藉 由 三 大 公 益 主 軸 : 提 倡 照 顧 長 輩 關 懷 爸 媽 之 三 不 五 時 愛 要 及 時 運 動 青 年 學 子 培 養 計 劃 支 持 棒 球 之 相 關 贊 助 活 動 等, 期 望 能 善 盡 企 業 的 力 量, 回 饋 社 會 照 顧 更 多 需 要 幫 助 的 人 自 2005 年 開 始, 發 起 三 不 五 時 愛 要 及 時 關 懷 爸 媽 系 列 運 動, 包 括 : 全 球 人 壽 愛 心 志 工 日 ~ 街 頭 募 集 發 票 活 動 志 工 到 宅 服 務 關 懷 爸 媽 創 意 著 色 及 繪 畫 比 賽 經 典 老 歌 慈 善 演 唱 會 冠 名 贊 助 江 蕙 費 玉 清 謝 金 燕 及 卡 列 拉 斯 演 唱 會 協 助 華 山 基 金 會 愛 心 天 使 站 建 站 我 的 一 畝 田 稻 田 認 養 暨 愛 心 志 工 體 驗 老 寶 貝 生 日 Party 慶 生 會 捐 贈 台 大 醫 院 竹 東 分 院 接 駁 車 及 全 球 人 壽 愛 心 嘉 年 華 等 活 動, 近 年 來 將 募 得 的 發 票 13 台 愛 心 到 宅 車 善 款 及 斤 認 養 稻 米 捐 贈 予 華 山 基 金 會, 以 共 同 關 懷 失 能 失 智 失 依 之 長 輩, 此 外 亦 於 2014 年 高 雄 氣 爆 時 捐 贈 500 萬 元 捐 款, 以 幫 助 高 雄 氣 爆 區 重 建, 總 計 捐 款 數 約 二 千 伍 佰 萬 元 棒 球 是 我 們 的 國 球, 是 臺 灣 運 動 發 展 上 最 重 要 的 指 標 性 運 動 項 目, 全 球 人 壽 對 於 棒 球 的 支 持 不 遺 餘 力, 以 實 際 行 動 支 持 文 化 大 學 棒 球 隊 贊 助 亞 洲 棒 球 總 會 (BFA) 國 際 棒 球 賽 事 活 動 愛, 好 棒! 棒 球 時 尚 拍 賣 秀 慈 善 拍 賣 活 動 世 界 青 少 棒 錦 標 賽 第 17 屆 洲 際 盃 棒 球 賽 超 級 盃 全 國 青 棒 爭 霸 賽 第 21 屆 世 界 少 年 棒 球 運 動 大 會 臺 灣 大 會 海 峽 兩 岸 棒 球 對 抗 賽 第 26 屆 亞 洲 棒 球 錦 標 賽 全 球 人 壽 盃 全 國 成 棒 年 度 盟 主 爭 霸 賽 黑 豹 旗 全 國 高 中 棒 球 大 賽 爆 米 花 夏 季 棒 球 聯 盟 IBAF 世 界 少 棒 錦 標 賽 IBAF 世 界 青 棒 錦 標 賽 世 界 盃 21U 棒 球 錦 標 賽 等 重 大 國 際 及 國 內 棒 球 活 動, 為 基 層 棒 球 運 動 紮 根, 協 助 臺 灣 棒 球 運 動 正 面 發 展 2003 年 起 與 中 時 報 系 共 同 舉 辦 未 來 領 袖 菁 英 養 成 學 苑 (General Young Leadership Academy, 簡 稱 GYLA), 幫 助 大 學 生 及 早 訂 定 正 確 的 生 涯 目 標 每 年 舉 辦 兩 次 高 峰 論 壇 及 各 項 區 域 性 系 列 活 動, 至 今 已 舉 辦 22 屆,11 年 來 累 積 超 過 275 位 講 師, 舉 辦 90 場 大 小 型 活 動, 並 吸 引 超 過 58,600 人 次 大 學 生 參 與 本 活 動, 堪 稱 目 前 國 內 最 具 代 表 性 的 跨 校 性 學 生 活 動 ( 二 ) 環 保 及 安 全 衛 生 - 依 據 全 球 人 壽 環 境 保 護 施 行 原 則, 執 行 如 廢 棄 物 減 量 及 回 收 宣 導 ; 辦 公 大 樓 節 約 能 源 控 管 及 維 護 ; 及 採 行 綠 建 築 觀 念, 建 構 及 修 繕 房 舍 設 施 場 所 ; 美 化 綠 化 環 境 等 依 據 全 球 人 壽 職 業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規 章, 釐 訂 職 業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計 畫, 並 指 導 有 關 部 門 實 施 ; 督 導 有 關 人 員 實 施 巡 視 定 期 檢 查 重 點 檢 查 及 作 業 環 境 測 定 ; 督 導 實 施 健 康 檢 查 及 安 全 衛 生 教 育 訓 練 等 63

67 評 估 項 目 運 作 情 形 ( 註 1) 是 否 摘 要 說 明 ( 註 2) ( 三 ) 人 權 措 施 - 建 立 安 全 衛 生 的 職 場 及 有 尊 嚴 的 工 作 環 境 鼓 勵 員 工 自 發 參 與 社 區 及 公 益 活 動 提 供 員 工 持 續 訓 練 與 職 涯 發 展, 以 提 升 其 專 業 技 術 能 力 提 供 以 工 作 績 效 為 基 礎 之 薪 酬 制 度 反 對 職 場 歧 視 及 工 作 場 所 性 騷 擾, 公 平 對 待 不 同 的 性 別 年 齡 種 族 以 及 宗 教 反 對 強 迫 勞 役 及 任 何 形 式 的 剝 削 或 虐 待 定 期 實 施 員 工 意 見 調 查, 並 善 意 回 應 調 查 結 果 尊 重 員 工 組 織 結 社 的 意 願, 及 其 協 商 權 力 七 公 司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報 告 書 如 有 通 過 相 關 驗 證 機 構 之 查 證 標 準, 應 加 以 敘 明 : 本 公 司 非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故 不 適 用 註 1: 運 作 情 形 不 論 勾 選 是 或 否, 均 應 於 摘 要 說 明 欄 位 敘 明 註 2: 公 司 已 編 製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報 告 書 者, 摘 要 說 明 得 以 註 明 查 閱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報 告 書 方 式 及 索 引 頁 次 替 代 之 與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實 務 守 則 差 異 情 形 及 原 因 64

68 ( 六 ) 公 司 履 行 誠 信 經 營 情 形 及 採 行 措 施 評 估 項 目 一 訂 定 誠 信 經 營 政 策 及 方 案 ( 一 ) 公 司 是 否 於 規 章 及 對 外 文 件 中 明 示 誠 信 經 營 之 政 策 作 法, 以 及 董 事 會 與 管 理 階 層 積 極 落 實 經 營 政 策 之 承 諾? ( 二 ) 公 司 是 否 訂 定 防 範 不 誠 信 行 為 方 案, 並 於 各 方 案 內 明 定 作 業 程 序 行 為 指 南 違 規 之 懲 戒 及 申 訴 制 度, 且 落 實 執 行? 運 作 情 形 ( 註 1) 是 否 摘 要 說 明 ( 一 ) 本 公 司 於 網 站 及 各 項 對 外 公 開 之 文 件 上 皆 有 載 明 本 公 司 將 以 穩 健 之 財 務 控 管 及 永 續 經 營 之 原 則, 來 實 踐 在 臺 灣 深 耕 發 展 的 策 略 同 時, 本 公 司 亦 訂 定 有 核 心 價 值 執 業 原 則 及 行 為 守 則 與 利 害 關 係 人 從 事 放 款 以 外 之 其 他 交 易 政 策 之 規 定, 以 明 確 執 行 誠 信 經 營 之 原 則 ( 二 ) 本 公 司 明 訂 獎 懲 委 員 會 組 織 章 程 暨 施 行 細 則 等 相 關 辦 法 或 施 行 細 則, 以 落 實 行 為 規 範 及 同 仁 遵 循 相 關 辦 法 或 規 定 存 放 至 e 化 系 統, 供 同 仁 隨 時 查 詢 下 載 參 考 及 遵 守 無 論 是 內 外 勤 同 仁 經 理 人 或 管 理 人, 違 反 全 球 人 壽 行 為 守 則 和 執 業 原 則 者, 將 依 規 定 懲 處 全 體 同 仁 之 行 為 處 事 均 須 以 最 高 道 德 標 準 及 符 合 全 球 人 壽 核 心 價 值 及 執 業 原 則 為 依 據 本 公 司 為 避 免 內 勤 同 仁 因 送 受 禮 飲 宴 應 酬 及 其 他 形 式 之 利 益 餽 贈, 導 致 執 行 業 務 或 作 業 產 生 偏 頗, 造 成 與 公 司 之 利 益 產 生 衝 突 現 象 ; 特 訂 定 內 勤 同 仁 處 理 利 益 餽 贈 注 意 要 點 規 章 針 對 外 勤 同 仁, 公 司 為 落 實 業 務 人 員 專 業 誠 信 之 高 行 為 標 準, 特 制 定 業 務 人 員 銷 售 行 為 管 理 辦 法 以 玆 遵 守, 若 有 不 當 之 銷 售 行 為, 將 依 規 定 進 行 懲 處 與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誠 信 經 營 守 則 差 異 情 形 及 原 因 本 公 司 非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故 不 適 用 65

69 評 估 項 目 ( 三 ) 公 司 是 否 對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誠 信 經 營 守 則 第 七 條 第 二 項 各 款 或 其 他 營 業 範 圍 內 具 較 高 不 誠 信 行 為 風 險 之 營 業 活 動, 採 行 防 範 措 施? 二 落 實 誠 信 經 營 ( 一 ) 公 司 是 否 評 估 往 來 對 象 之 誠 信 紀 錄, 並 於 其 與 往 來 交 易 對 象 簽 訂 之 契 約 中 明 訂 誠 信 行 為 條 款? ( 二 ) 公 司 是 否 設 置 隸 屬 董 事 會 之 推 動 企 業 誠 信 經 營 專 ( 兼 ) 職 單 位, 並 定 期 向 董 事 會 報 告 其 執 行 情 形? ( 三 ) 公 司 是 否 制 定 防 止 利 益 衝 突 政 策 提 供 適 當 陳 述 管 道, 並 落 實 執 行? 運 作 情 形 ( 註 1) 是 否 摘 要 說 明 ( 三 ) 本 公 司 訂 定 捐 贈 管 理 辦 法 及 內 勤 同 仁 處 理 利 益 餽 贈 作 業 要 點 之 規 定, 並 嚴 格 執 行 以 杜 絕 各 種 不 誠 信 之 行 為 ( 一 ) 本 公 司 訂 定 內 勤 同 仁 處 理 利 益 餽 贈 注 意 要 點 規 章, 所 有 同 仁 於 日 常 業 務 往 來 時, 應 主 動 向 相 關 業 務 往 來 之 廠 商 及 個 人 明 確 表 達 公 司 不 送 禮 不 收 禮 避 免 不 當 飲 宴 應 酬 及 其 他 形 式 之 利 益 餽 贈 之 立 場 及 規 定 總 務 處 並 於 訂 購 單 上 註 明 依 據 本 公 司 處 理 利 益 餽 贈 注 意 要 點, 本 公 司 同 仁 與 供 應 商 間 應 遵 守 不 送 禮 不 收 禮 避 免 不 當 飲 宴 應 酬 及 其 他 形 式 之 利 益 餽 贈 之 立 場 及 規 定, 並 於 訂 購 單 上 註 明 依 據 本 公 司 處 理 利 益 餽 贈 注 意 要 點, 本 公 司 同 仁 與 供 應 商 間 應 遵 守 不 送 禮 不 收 禮 避 免 不 當 飲 宴 應 酬 及 其 他 形 式 之 利 益 餽 贈 之 立 場 及 規 定, 請 供 應 商 共 同 遵 守 ( 二 ) 本 公 司 目 前 並 無 設 置 推 動 企 業 誠 信 經 營 專 ( 兼 ) 職 之 單 位 惟 本 公 司 之 法 遵 主 管 稽 核 主 管 及 會 計 師 皆 會 定 期 至 董 事 會 進 行 相 關 查 核 報 告 以 落 實 誠 信 經 營 之 原 則 ( 三 ) 公 司 訂 定 利 益 衝 突 迴 避 作 業 辦 法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等 規 章, 以 資 遵 循 為 能 落 實 利 益 衝 突 迴 避, 新 進 同 仁 須 填 寫 利 益 衝 突 迴 避 聲 明 書, 並 於 每 年 重 新 檢 視, 若 有 相 關 利 益 衝 突 聲 明 事 項, 人 力 資 源 處 將 主 動 送 交 聲 明 書 予 所 屬 本 部 主 管 或 最 高 業 務 主 管 法 務 部 門 主 管 及 總 稽 核 ; 並 與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誠 信 經 營 守 則 差 異 情 形 及 原 因 本 公 司 非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故 不 適 用 66

70 評 估 項 目 ( 四 ) 公 司 是 否 為 落 實 誠 信 經 營 已 建 立 有 效 的 會 計 制 度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並 由 內 部 稽 核 單 位 定 期 查 核, 或 委 託 會 計 師 執 行 查 核? ( 五 ) 公 司 是 否 定 期 舉 辦 誠 信 經 營 之 內 外 部 之 教 育 訓 練? 三 公 司 檢 舉 制 度 之 運 作 情 形 ( 一 ) 公 司 是 否 訂 定 具 體 檢 舉 及 獎 勵 制 度, 並 建 立 便 利 檢 舉 管 道, 及 針 對 被 檢 舉 對 象 指 派 適 當 之 受 理 專 責 人 員? 67 運 作 情 形 ( 註 1) 是 否 摘 要 說 明 遵 循 保 險 業 與 利 害 關 係 人 從 事 放 款 以 外 之 其 他 交 易 管 理 辦 法 及 保 險 業 與 利 害 關 係 人 放 款 管 理 辦 法, 所 有 經 理 級 以 上 同 仁 每 季 皆 需 填 寫 利 害 關 係 人 交 易 限 制 歸 戶 問 卷, 確 實 揭 露 並 遵 守 利 益 衝 突 迴 避 作 業 辦 法, 達 到 良 好 之 公 司 治 理 與 風 險 控 管 機 制 ( 四 ) 本 公 司 有 關 與 財 務 報 導 有 關 與 保 障 資 產 安 全 有 關 之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設 計 與 執 行, 業 已 依 照 保 險 業 內 部 控 制 及 稽 核 制 度 實 施 辦 法 及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建 立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處 理 準 則 之 規 定 辦 理 另, 本 公 司 內 部 稽 核 人 員 定 期 查 核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並 作 成 稽 核 報 告 提 報 董 事 會, 以 合 理 確 保 公 司 之 營 運 財 務 報 導 及 法 令 遵 循 等 目 標 之 達 成 ( 五 ) 本 公 司 於 新 進 人 員 到 職 後 定 期 安 排 新 人 訓 練 課 程, 內 容 包 含 有 公 司 規 章 制 度 核 心 價 值 風 險 管 理 法 令 遵 循 等, 此 外 每 年 並 透 過 定 期 適 當 之 教 育 訓 練 或 宣 導, 告 知 同 仁 應 遵 循 之 規 範 針 對 董 監 事 或 高 階 經 理 人, 亦 安 排 公 司 誠 信 治 理 之 相 關 課 程, 以 增 進 對 相 關 法 規 之 瞭 解 認 識 和 遵 循 ( 一 ) 本 公 司 制 定 核 心 價 值 執 業 原 則 及 行 為 守 則, 全 體 員 工 若 發 現 任 何 可 疑 或 違 法 活 動 不 道 德 行 為 危 害 公 眾 利 益 的 行 為 或 違 反 行 為 守 則 的 行 為, 應 立 即 向 管 理 階 層 法 遵 長 ( 總 機 構 法 令 遵 循 主 管 ) 及 總 稽 核 進 行 舉 發, 亦 可 透 過 道 德 熱 線, 向 法 令 遵 循 主 管 或 人 力 資 源 處 主 管 報 告 本 公 司 並 與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誠 信 經 營 守 則 差 異 情 形 及 原 因 本 公 司 非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故 不 適 用

71 評 估 項 目 ( 二 ) 公 司 是 否 訂 定 受 理 檢 舉 事 項 之 調 查 標 準 作 業 程 序 及 相 關 保 密 機 制? ( 三 ) 公 司 是 否 採 取 保 護 檢 舉 人 不 因 檢 舉 而 遭 受 不 當 處 置 之 措 施? 四 加 強 資 訊 揭 露 ( 一 ) 公 司 是 否 於 其 網 站 及 公 開 資 訊 觀 測 站, 揭 露 其 所 訂 誠 信 經 營 守 則 內 容 及 推 動 成 效? 68 運 作 情 形 ( 註 1) 是 否 摘 要 說 明 制 定 財 控 申 訴 程 序, 作 為 董 事 管 理 階 層 及 員 工 溝 通 任 何 會 計 會 計 內 控 或 稽 核 事 務 不 法 行 為 之 依 據, 本 公 司 已 設 置 便 利 之 申 訴 管 道 及 匿 名 申 訴 機 制 ( 二 ) 本 公 司 依 循 核 心 價 值 執 業 原 則 及 行 為 守 則, 將 對 有 損 公 司 聲 譽 或 損 害 公 司 員 工 安 全 及 權 利 的 任 何 行 為 進 行 徹 查 並 於 符 合 所 有 相 關 各 方 利 益 及 相 關 法 規 規 定 的 義 務 的 範 圍 內, 遵 守 保 密 義 務 財 控 申 訴 事 項 則 依 循 財 控 申 訴 程 序 進 行 登 記 評 估 調 查 及 裁 決, 申 訴 人 得 匿 名 申 訴, 申 訴 人 財 控 申 訴 長 及 其 他 相 關 管 理 階 層 應 對 申 訴 內 容 調 查 及 調 查 結 果 保 密, 及 應 確 保 申 訴 人 之 身 分 避 免 洩 漏 ( 三 ) 本 公 司 不 會 對 誠 實 舉 發 非 法 或 不 道 德 行 為 的 員 工 施 加 報 復, 亦 不 寬 恕 此 種 報 復 行 為 ( 一 ) 本 公 司 依 循 人 身 保 險 業 辦 理 資 訊 公 開 管 理 辦 法 規 定 之 應 執 行 項 目 運 作, 並 於 公 司 網 站 及 保 險 業 公 開 資 訊 關 測 站 上 公 開 公 司 概 況 財 務 概 況 業 務 概 況 各 項 保 險 商 品 攸 關 消 費 大 眾 權 益 之 重 大 訊 息 及 其 他 記 載 事 項 等 相 關 資 訊, 以 誠 實 揭 露 本 公 司 所 訂 誠 信 經 營 守 則 內 容 及 成 效 五 公 司 如 依 據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誠 信 經 營 守 則 訂 有 本 身 之 誠 信 經 營 守 則 者, 請 敘 明 其 運 作 與 所 訂 守 則 之 差 異 情 形 : 本 公 司 非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故 不 適 用 六 其 他 有 助 於 瞭 解 公 司 誠 信 經 營 運 作 情 形 之 重 要 資 訊 :( 如 公 司 檢 討 修 正 其 訂 定 之 誠 信 經 營 守 則 等 情 形 ) 無 註 1: 運 作 情 形 不 論 勾 選 是 或 否, 均 應 於 摘 要 說 明 欄 位 敘 明 與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誠 信 經 營 守 則 差 異 情 形 及 原 因 本 公 司 非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故 不 適 用

72 ( 七 ) 公 司 如 有 訂 定 公 司 治 理 守 則 及 相 關 規 章 者, 應 揭 露 其 查 詢 方 式 : 本 公 司 已 制 訂 全 球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公 司 治 理 守 則, 並 送 董 事 會 核 准 ; 其 餘 相 關 規 定 揭 露 於 公 司 章 程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則 道 德 行 為 準 則 及 獨 立 董 事 職 責 範 疇 準 則, 可 於 公 司 網 站 ( 及 保 險 業 公 開 資 訊 觀 測 站 ( 查 閱 ( 八 ) 其 他 足 以 增 對 公 司 治 理 運 作 情 形 之 瞭 解 的 重 要 資 訊 : 無 69

73 ( 九 )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執 行 狀 況 應 揭 露 下 列 事 項 : 1.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聲 明 書 70

74 2. 會 計 師 審 查 報 告 71

75 ( 十 )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公 司 及 其 內 部 人 員 依 法 被 處 罰 公 司 對 其 內 部 人 員 違 反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規 定 之 處 罰 主 要 缺 失 與 改 善 情 形 日 期 處 罰 內 容 主 要 缺 失 改 善 情 形 罰 鍰 新 臺 幣 60 萬 元 整 本 公 司 辦 理 團 體 保 險 之 核 保 作 業 未 已 依 主 管 機 關 意 見 執 行 通 報 查 詢, 致 未 保 留 相 關 書 面 文 辦 理 件, 違 反 保 險 法 相 關 規 定, 依 保 險 法 第 171 條 之 1 第 5 項 規 定 罰 鍰 新 臺 幣 120 萬 元 整 4 項 糾 正 (1) 利 害 關 係 人 資 料 有 未 建 檔 情 形, 核 與 保 險 法 第 146 條 之 7 第 3 項 授 權 訂 定 之 保 險 業 與 利 害 關 係 人 從 事 放 款 以 外 之 其 他 交 易 管 理 辦 法 第 7 條 規 定 不 符 (2) 投 資 部 位 有 非 因 增 加 投 資 因 素 逾 法 令 限 額 而 未 納 入 控 管, 且 未 依 規 定 陳 報 主 管 機 關, 核 與 金 管 保 財 字 第 號 令 規 定 不 符 (3) 辦 理 銀 行 行 銷 通 路 銷 售 以 外 幣 收 付 之 非 投 資 型 人 身 保 險 商 品 電 話 訪 問 作 業, 有 未 依 規 定 向 要 保 人 以 電 話 訪 問 或 補 寄 掛 號 方 式 說 明 商 品 相 關 資 訊 及 瞭 解 其 適 合 度, 核 與 保 險 法 第 148 條 之 3 第 2 項 授 權 訂 定 之 保 險 業 招 攬 及 核 保 理 賠 辦 法 第 6 條 第 1 項 第 4 款 及 第 17 條 規 定 不 符 (4) 對 於 法 人 非 基 於 規 劃 員 工 退 休 照 顧 考 量, 為 所 屬 成 員 投 保 利 率 變 動 型 年 金 保 險 者, 有 仍 予 以 承 保 之 情 事, 核 與 保 險 法 第 148 條 之 3 第 2 項 授 權 訂 定 之 保 險 業 招 攬 及 核 保 理 賠 辦 法 第 6 條 第 1 項 第 8 款 第 8 目 第 7 條 第 1 項 第 8 款 第 6 目 及 第 17 條 規 定 不 符 (5) 有 設 計 團 體 保 險 套 裝 商 品, 將 不 同 職 業 工 會 視 為 一 團 體, 經 查 核 有 核 發 之 佣 金 率 超 逾 主 管 機 關 規 範 及 商 品 計 算 說 明 書 所 訂 之 附 加 費 用 率 上 限 之 情 形, 核 與 保 險 法 第 148 條 之 3 第 2 項 授 權 訂 定 之 保 險 業 招 攬 及 核 保 理 賠 辦 法 第 7 條 第 1 項 第 8 款 第 2 目 及 第 17 條 規 定 不 符 (6) 辦 理 房 貸 壽 險 業 務, 有 未 依 主 管 機 關 規 定 以 房 屋 貸 款 借 款 人 為 要 保 人, 仍 以 銀 行 為 要 保 人, 核 與 金 管 銀 合 字 第 號 函, 銀 行 及 保 險 公 司 辦 理 房 貸 壽 險 業 務 應 以 房 屋 貸 款 借 款 人 為 要 保 人 之 規 定 不 符 已 依 主 管 機 關 意 見 辦 理 72

76 日 期 處 罰 內 容 主 要 缺 失 改 善 情 形 罰 鍰 新 臺 幣 120 萬 元 整 依 保 險 法 第 149 條 第 1 項 規 定 予 以 糾 正 罰 鍰 新 臺 幣 180 萬 元 整 2 項 糾 正 (1) 內 部 稽 核 報 告 之 揭 露 及 內 部 稽 核 已 依 主 管 機 關 意 見 報 告 提 報 董 事 會 事 項, 有 下 列 缺 失 事 辦 理 項, 核 與 保 險 法 第 148 條 之 3 第 1 項 授 權 訂 定 之 保 險 業 內 部 控 制 及 稽 核 制 度 實 施 辦 法 第 20 條 第 1 項 規 定 不 符 (1.1) 對 查 核 所 發 現 缺 失 係 由 稽 核 人 員 自 行 認 定 為 查 核 意 見 或 建 議 事 項, 且 僅 於 報 告 中 揭 露, 致 內 部 稽 核 報 告 之 揭 露 有 欠 缺 完 整 之 情 事 (1.2) 稽 核 處 提 報 董 事 會 有 關 稽 核 報 告 案 之 附 件 僅 列 示 查 核 缺 失 彙 總 表 及 查 核 意 見 之 之 追 蹤 改 善 情 形, 對 上 述 稽 核 人 員 認 定 建 議 事 項 之 查 核 缺 失 暨 其 追 蹤 改 善 情 形, 並 未 併 同 提 報 董 事 會 查 閱 (2) 有 查 核 人 員 查 核 本 身 經 辦 業 務 之 情 形, 核 與 保 險 法 第 148 條 之 3 第 1 項 授 權 訂 定 之 保 險 業 內 部 控 制 及 稽 核 制 度 實 施 辦 法 第 24 條 第 2 項 規 定 不 符 本 公 司 於 91 年 間 承 保 全 球 躉 繳 終 身 壽 險 保 單, 核 保 人 員 未 確 實 依 投 保 規 則 執 行 核 保 程 序, 核 與 行 為 時 保 險 法 第 148 條 之 3 第 2 項 授 權 訂 定 之 保 險 業 招 攬 及 核 保 理 賠 辦 法 第 7 條 及 第 14 條 規 定 不 符 73 已 依 主 管 機 關 意 見 辦 理 (1) 本 公 司 對 經 主 管 機 關 核 准 展 延 即 已 依 主 管 機 關 意 見 時 利 用 期 限 之 不 動 產, 計 算 RBC 之 辦 理 風 險 係 數 有 未 依 規 定 加 計 成 數 之 情 事, 核 與 保 險 法 第 143 條 之 4 第 3 項 授 權 訂 定 之 保 險 業 資 本 適 足 性 管 理 辦 理 第 3 條 第 2 項 規 定 不 符 (2) 辦 理 電 話 行 銷 業 務 有 漏 未 留 存 錄 音 檔 進 行 電 話 行 銷 時 電 話 行 銷 人 員 有 未 將 登 錄 證 字 號 告 知 要 保 人, 核 與 保 險 法 第 148 條 之 3 第 2 項 授 權 訂 定 之 保 險 業 招 攬 及 核 保 理 賠 辦 法 第 6 條 第 1 項 第 4 款 及 第 17 條 規 定 不 符 (3) 辦 理 投 資 及 衍 生 性 金 融 商 品 交 易 業 務, 由 投 資 部 自 行 辦 理 風 險 控 管 及

77 日 期 處 罰 內 容 主 要 缺 失 改 善 情 形 ~ 予 以 撤 銷 登 錄 ~ 予 以 撤 銷 登 錄 投 資 損 益 評 估, 核 欠 牽 制, 核 有 未 建 立 或 未 執 行 保 險 法 第 148 條 之 3 第 1 項 授 權 訂 定 之 保 險 業 內 部 控 制 及 稽 核 制 度 實 施 辦 法 第 5 條 第 1 項 第 4 款 及 第 6 款 應 依 內 部 牽 制 原 理 訂 定 各 種 資 金 運 用 作 業 及 從 事 衍 生 性 金 融 商 品 作 業 之 處 理 程 序 等 情 事 (4)102 年 3 月 發 行 之 變 額 萬 能 壽 險 及 年 金 保 險 商 品 說 明 書, 經 查 委 託 投 顧 公 司 代 理 運 用 與 管 理 之 2 個 投 資 標 的, 未 依 規 定 揭 露 基 金 經 理 人 簡 介 等 項 目, 核 與 投 資 型 保 險 資 訊 揭 露 應 遵 循 事 項 第 11 點 第 1 項 第 9 款 規 定 不 符 (5) 內 部 稽 核 人 員 之 任 用 有 未 經 總 稽 核 簽 報 即 送 董 事 長 核 定 或 考 核 需 經 總 經 理 簽 核 後 轉 由 董 事 長 核 定 情 事, 核 與 保 險 法 第 148 條 之 3 第 1 項 授 權 訂 定 之 保 險 業 內 部 控 制 及 稽 核 制 度 實 施 辦 法 第 13 條 第 2 項 規 定 不 符 業 務 員 於 任 職 期 間 未 經 當 事 人 書 面 已 依 通 路 之 決 議 辦 同 意 授 權 為 要 保 人 被 保 險 人 或 受 益 理 人 代 行 簽 名 涉 有 違 反 保 險 業 務 員 管 理 規 則 第 19 條 第 1 項 第 7 款 之 規 定 業 務 員 於 任 職 期 間 挪 用 侵 占 所 收 保 已 依 通 路 之 決 議 辦 險 費 涉 有 違 反 保 險 業 務 員 管 理 規 則 理 第 19 條 第 1 項 第 9 款 之 規 定 ( 十 一 )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股 東 會 及 董 事 會 之 重 要 決 議 董 事 會.. 董 事 會 日 期 103/02/21 103/03/26 103/03/26 103/05/14 期 別 議 案 內 容 董 事 會 決 議 結 果 第 五 屆 第 二 十 次 董 事 會 第 五 屆 第 二 十 一 次 董 事 會 第 五 屆 第 二 十 一 次 董 事 會 第 五 屆 第 二 十 二 次 董 事 會 本 公 司 資 訊 系 統 整 合 案 造 具 本 公 司 102 年 度 財 務 報 告 營 業 報 告 書 暨 盈 餘 分 派 表 並 提 交 監 察 人 查 核 案 制 定 本 公 司 區 隔 資 產 及 行 政 配 套 措 施 之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修 訂 本 公 司 取 得 或 處 分 資 產 處 理 程 序 全 體 出 席 董 事 無 異 議 照 提 案 通 過 全 體 出 席 董 事 無 異 議 照 提 案 通 過 除 劉 宗 榮 獨 立 董 事 建 議 修 正 文 字 按 其 修 正 建 議 通 過 外, 其 餘 部 份, 全 體 出 席 董 事 無 異 議 照 提 案 通 過 全 體 出 席 董 事 無 異 議 照 提 案 通 過 74

78 董 事 會 日 期 103/05/14 103/05/14 103/05/14 103/06/25 103/06/25 103/08/27 103/08/27 103/08/27 103/08/27 103/08/27 103/10/30 期 別 議 案 內 容 董 事 會 決 議 結 果 第 五 屆 第 二 十 二 次 董 事 會 第 五 屆 第 二 十 二 次 董 事 會 第 五 屆 第 二 十 二 次 董 事 會 第 五 屆 第 二 十 三 次 董 事 會 第 五 屆 第 二 十 三 次 董 事 會 第 五 屆 第 二 十 四 次 董 事 會 第 五 屆 第 二 十 四 次 董 事 會 第 五 屆 第 二 十 四 次 董 事 會 第 五 屆 第 二 十 四 次 董 事 會 第 五 屆 第 二 十 四 次 董 事 會 第 五 屆 第 二 十 五 次 董 事 會 修 訂 本 公 司 衍 生 性 金 融 商 全 體 出 席 董 事 無 異 議 照 提 案 通 品 交 易 處 理 程 序 過 新 竹 市 光 武 段 S2-2 街 廓 土 全 體 出 席 董 事 無 異 議 照 提 案 通 地 合 建 案 過 淡 水 素 地 處 分 案 全 體 出 席 董 事 經 充 分 討 論 後, 無 異 議 照 提 案 通 過, 並 授 權 董 事 長 辦 理 後 續 出 售 事 宜 承 認 本 公 司 一 O 二 年 度 營 全 體 出 席 董 事 無 異 議 並 代 行 股 業 報 告 書 財 務 報 告 暨 盈 餘 東 會 職 權, 通 過 本 承 認 案 分 配 表 案 修 訂 與 利 害 關 係 人 從 事 放 款 以 外 之 其 他 交 易 處 理 程 序 及 董 事 會 授 權 辦 理 與 利 害 關 係 人 從 事 放 款 以 外 特 定 交 易 作 業 規 範 案 選 任 Union Bancaire Privée 為 本 公 司 歐 股 全 權 委 託 投 資 機 構, 委 任 金 額 4 千 萬 歐 元 案 修 正 本 公 司 章 程 第 23 條 第 32 條 及 第 34 條, 並 增 訂 第 23 條 之 2 等 制 定 本 公 司 道 德 行 為 準 則 案 修 訂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則 第 4 條 第 1 項 制 定 本 公 司 分 層 負 責 授 權 辦 法 暨 分 層 負 責 表 臺 北 市 中 正 區 臨 沂 段 四 小 段 地 號 二 筆 土 地 處 分 案 全 體 出 席 董 事 無 異 議 照 提 案 通 過 除 彭 騰 德 副 董 事 長 及 林 文 惠 董 事 等 二 席 迴 避 未 參 與 本 案 之 討 論 及 決 議 外, 其 餘 參 與 討 論 及 表 決 之 董 事 無 異 議 依 重 度 決 議 通 過 除 第 23 條 第 1 項 各 款 末 之 標 點 符 號 由 ; 改 為 外, 其 餘 部 份, 全 體 出 席 董 事 無 異 議 照 提 案 通 過 除 第 4 條 第 1 項 各 款 末 之 標 點 符 號 由 ; 改 為 及 第 9 條 第 1 項 修 正 為 本 公 司 內 部 應 加 強 宣 導 本 準 則, 員 工 於 發 現 有 違 反 法 令 規 章 或 本 準 則 致 有 生 損 害 於 公 司 之 虞 時, 應 向 董 事 監 察 人 經 理 人 稽 核 主 管 或 其 他 適 當 人 員 呈 報, 並 提 供 足 夠 資 訊 使 公 司 得 以 適 當 處 理 後 續 事 宜 外, 其 餘 部 份, 全 體 出 席 董 事 無 異 議 照 提 案 通 過 全 體 出 席 董 事 無 異 議 照 提 案 通 過 全 體 出 席 董 事 經 充 分 討 論, 同 意 授 權 劉 宗 榮 獨 立 董 事 及 總 經 理 修 正 文 字 後 通 過 全 體 出 席 董 事 無 異 議 照 提 案 通 過 75

79 董 事 會 日 期 103/11/12 103/11/12 103/11/12 103/11/12 103/12/17 103/12/17 103/12/17 103/12/17 103/12/17 104/02/12 104/02/12 期 別 議 案 內 容 董 事 會 決 議 結 果 第 五 屆 第 二 十 六 次 董 事 會 第 五 屆 第 二 十 六 次 董 事 會 第 五 屆 第 二 十 六 次 董 事 會 第 五 屆 第 二 十 六 次 董 事 會 第 五 屆 第 二 十 七 次 董 事 會 第 五 屆 第 二 十 七 次 董 事 會 第 五 屆 第 二 十 七 次 董 事 會 第 五 屆 第 二 十 七 次 董 事 會 第 五 屆 第 二 十 七 次 董 事 會 第 五 屆 第 二 十 八 次 董 事 會 第 五 屆 第 二 十 八 次 董 事 會 修 訂 本 公 司 購 買 未 上 市 未 上 櫃 及 私 募 有 價 證 券 投 資 處 理 程 序 臺 北 市 信 義 區 逸 仙 段 二 小 段 69 地 號 土 地 處 分 案 修 訂 本 公 司 法 令 遵 循 制 度 案 修 訂 本 公 司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要 點, 並 更 名 為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實 施 辦 法 調 整 102 年 6 月 7 日 第 5 屆 第 12 次 董 事 會 通 過 之 補 助 款 億 元 之 資 金 運 用 方 案 修 訂 國 外 投 資 處 理 程 序 衍 生 性 金 融 商 品 交 易 處 理 程 序 及 資 金 全 權 委 託 投 資 處 理 程 序 新 竹 市 光 武 段 1016 地 號 等 13 筆 土 地 處 分 案 自 區 隔 帳 戶 資 產 項 下, 以 不 超 過 1 億 8,759 萬 4,000 元 之 金 額, 捐 贈 勞 動 部 或 其 指 定 之 機 構 或 專 戶, 作 為 補 償 華 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離 職 或 退 休 勞 工 之 退 休 金 資 遣 費 或 未 受 償 工 資 之 基 金 案 修 訂 內 部 稽 核 制 度 財 控 申 訴 程 序 及 自 行 查 核 實 施 辦 法 宜 蘭 礁 溪 地 上 權 案 之 租 賃 條 件 及 期 初 投 資 成 本 變 更 案 本 公 司 建 國 北 路 總 部 大 樓 搬 遷 專 案 全 體 出 席 董 事 無 異 議 照 提 案 通 過 全 體 出 席 董 事 無 異 議 照 提 案 通 過 全 體 出 席 董 事 無 異 議 照 提 案 通 過 全 體 出 席 董 事 無 異 議 照 提 案 通 過 有 關 臺 外 幣 資 產 雙 向 兌 換 之 用 途 限 定 為 支 付 投 資 費 用, 並 同 意 國 外 投 資 比 例 不 低 於 70% 及 國 外 投 資 全 委 部 位 不 低 於 40%, 授 權 投 資 委 員 會 為 決 行 單 位, 其 餘 部 分, 全 體 出 席 董 事 無 異 議 照 提 案 通 過 全 體 出 席 董 事 無 異 議 照 提 案 通 過 全 體 出 席 董 事 無 異 議 照 提 案 通 過 除 增 加 捐 贈 之 款 項 應 可 依 相 關 稅 法 規 定, 全 數 列 為 當 年 度 費 用 之 條 件 外, 其 餘 部 分, 全 體 出 席 董 事 無 異 議 照 提 案 通 過 全 體 出 席 董 事 無 異 議 照 提 案 通 過 全 體 出 席 董 事 經 充 分 討 論 後, 決 議 本 案 承 租 對 象 為 寒 舍 餐 旅 管 理 顧 問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並 授 權 董 事 長 洽 商 及 簽 訂 本 案 相 關 租 賃 意 向 書 房 地 租 賃 契 約 或 協 議 書, 其 餘 部 分, 全 體 出 席 董 事 無 異 議 照 提 案 通 過 除 專 案 總 預 算 扣 除 固 定 資 產 報 廢 費 用 9,000 萬 元, 以 5.4 億 元 通 過 外, 其 餘 部 分, 全 體 出 席 董 事 經 充 分 討 論, 無 異 議 照 提 76

80 董 事 會 日 期 104/02/12 104/03/23 期 別 議 案 內 容 董 事 會 決 議 結 果 第 五 屆 第 二 十 八 次 董 事 會 第 五 屆 第 二 十 九 次 董 事 會 制 定 全 球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獨 立 董 事 職 責 範 疇 準 則 造 具 本 公 司 103 年 度 財 務 報 告 營 業 報 告 書 暨 盈 餘 分 派 表 並 提 交 監 察 人 查 核 案 案 通 過 全 體 出 席 董 事 無 異 議 照 提 案 通 過 全 體 出 席 董 事 無 異 議 照 提 案 通 過 104/03/23 104/03/23 104/03/23 第 五 屆 第 二 十 九 次 董 事 會 第 五 屆 第 二 十 九 次 董 事 會 第 五 屆 第 二 十 九 次 董 事 會 修 訂 衍 生 性 金 融 商 品 交 易 處 理 程 序 辦 理 專 案 運 用 公 共 及 社 會 福 利 事 業 投 資 處 理 程 序 及 投 資 政 策 書 總 經 理 退 休 案 本 公 司 總 經 理 委 任 案 全 體 出 席 董 事 無 異 議 照 提 案 通 過 全 體 出 席 董 事 無 異 議 照 提 案 通 過 全 體 出 席 董 事 無 異 議 照 提 案 通 過 註.. 本 公 司 由 單 一 法 人 股 東 百 分 之 百 持 股, 故 依 據 公 司 法 第 128 條 之 1 後 段, 股 東 會 職 責 由 董 事 會 行 使 ( 十 二 )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董 事 或 監 察 人 對 董 事 會 通 過 重 要 決 議 有 不 同 意 見 且 有 紀 錄 或 書 面 聲 明 者, 其 主 要 內 容 : 無 ( 十 三 )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與 財 務 報 告 有 關 人 士 ( 包 括 董 事 長 總 經 理 會 計 主 管 及 內 部 稽 核 主 管 等 ) 辭 職 解 任 情 形 之 彙 總 : 因 內 部 職 務 調 整, 原 稽 核 處 主 管 林 鼎 鈞 先 生 於 民 國 103 年 8 月 15 日 調 任 法 令 遵 循 部, 擔 任 法 遵 長 暨 副 總 經 理 ; 稽 核 處 主 管 由 原 副 資 訊 長 暨 副 總 經 理 邱 瑞 松 先 生 調 任, 擔 任 總 稽 核 暨 副 總 經 理 一 職 五 會 計 師 公 費 資 訊 ( 一 ) 給 付 簽 證 會 計 師 簽 證 會 計 師 所 屬 事 務 所 及 其 關 係 企 業 之 非 審 計 公 費 為 審 計 公 費 之 四 分 之 一 以 上 者 : 無 ( 二 ) 更 換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且 更 換 年 度 所 支 付 之 審 計 公 費 較 更 換 前 一 年 度 之 審 計 公 費 減 少 者 : 無 ( 三 ) 審 計 公 費 較 前 一 年 度 減 少 達 百 分 之 十 五 以 上 者 : 無 六 更 換 會 計 師 資 訊 :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3 年 因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依 相 關 法 令 規 定 內 部 輪 調 而 更 換 簽 證 會 計 師,102 年 度 為 傅 文 芳 及 黃 建 澤 會 計 師,103 年 第 1 季 起 變 更 為 黃 建 澤 及 徐 榮 煌 會 計 師 77

81 七 公 司 之 董 事 長 總 經 理 負 責 財 務 或 會 計 事 務 之 經 理 人, 最 近 一 年 內 曾 任 職 於 簽 證 會 計 師 所 屬 事 務 所 或 其 關 係 企 業 者 : 無 八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董 事 監 察 人 經 理 人 及 持 股 比 例 超 過 百 分 之 十 之 股 東 股 權 移 轉 及 股 權 質 押 變 動 情 形 : ( 一 ) 董 事 監 察 人 經 理 人 及 持 股 比 例 超 過 百 分 之 十 大 股 東 股 權 變 動 情 形.. 無 ( 二 ) 股 權 移 轉 資 訊 : 無 ( 三 ) 股 東 質 押 資 訊 : 無 九 持 股 比 例 占 前 十 名 之 股 東, 其 相 互 間 為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公 報 第 六 號 關 係 人 或 為 配 偶 二 親 等 以 內 之 親 屬 關 係 之 資 訊 姓 名 中 瑋 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本 人 持 有 股 份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配 偶 未 成 年 子 女 持 有 股 份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利 用 他 人 名 義 合 計 持 有 股 份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前 十 大 股 東 相 互 間 具 有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公 報 第 六 號 關 係 人 或 為 配 偶 二 親 等 以 內 之 親 屬 關 係 者, 其 名 稱 或 姓 名 及 關 係 名 稱 關 係 ( 或 姓 名 ) 643,500, % 年 03 月 31 日 備 註 十 公 司 公 司 之 董 事 監 察 人 經 理 人 及 公 司 直 接 或 間 接 控 制 之 事 業 對 同 一 轉 投 資 事 業 之 持 股 數, 並 合 併 計 算 綜 合 持 股 比 例.. 無 78

82 肆 募 資 情 形 一 資 本 及 股 份 ( 一 ) 股 本 來 源 年 月 93 年 2 月 93 年 6 月 93 年 11 月 94 年 1 月 95 年 1 月 96 年 1 月 96 年 7 月 97 年 1 月 發 行 價 格 ,000, ,000, ,000, ,000, ,259,00 0, ,699,00 0, ,910,00 0, ,090,00 0,000 核 定 股 本 實 收 股 本 備 註 以 現 金 以 外 之 股 數 金 額 股 數 金 額 股 本 來 源 財 產 抵 充 股 款 者 4,200,00 420,000, 4,200,00 現 金 ( 增 資 無 0, ,000 2,200,000,000) 4,940,00 0,000 6,940,00 0,000 9,240,00 0,000 12,590,0 00,000 16,990,0 00,000 19,100,0 00,000 20,900,0 00, ,000, ,000, ,000, 000 1,259,00 0,000 1,699,00 0,000 1,910,00 0,000 2,090,00 0,000 4,940,00 0,000 6,940,00 0,000 9,240,00 0,000 12,590,0 00,000 16,990,0 00,000 19,100,0 00,000 20,900,0 00,000 現 金 ( 增 資 740,000,000) 現 金 ( 增 資 2,000,000,000) 現 金 ( 增 資 2,300,000,000) 現 金 ( 增 資 3,350,000,000) 現 金 ( 增 資 4,400,000,000) 現 金 ( 增 資 2,110,000,000) 現 金 ( 增 資 1,800,000,000)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其 他 經 濟 部 經 授 商 字 第 號 函 核 准 經 濟 部 經 授 商 字 第 號 函 核 准 經 濟 部 經 授 商 字 第 號 函 核 准 經 濟 部 經 授 商 字 第 號 函 核 准 經 濟 部 經 授 商 字 第 號 函 核 准 經 濟 部 經 授 商 字 第 號 函 核 准 經 濟 部 經 授 商 字 第 號 函 核 准 經 濟 部 經 授 商 字 第 號 函 核 准 79

83 年 月 97 年 8 月 發 行 價 格 10 2,330,00 0,000 核 定 股 本 實 收 股 本 備 註 以 現 金 以 外 之 股 數 金 額 股 數 金 額 股 本 來 源 財 產 抵 充 股 款 者 23,300,0 2,330,00 23,300,0 現 金 ( 增 資 無 00,000 0,000 00,000 2,400,000,000) 其 他 經 濟 部 經 授 商 字 第 號 函 核 准 98 年 1 月 98 年 12 月 99 年 12 月 101 年 8 月 102 年 8 月 10 2,710,00 0, ,000,00 0, ,000,00 0, ,000,00 0, ,000,00 0,000 27,100,0 00,000 30,000,0 00,000 30,000,0 00,000 30,000,0 00,000 30,000,0 00,000 2,710,00 0,000 2,810,00 0,000 2,960,00 0, ,000, ,500, ,100,0 00,000 28,100,0 00,000 29,600,0 00,000 5,700,00 0,000 6,435,00 0,000 現 金 ( 增 資 3,800,000,000) 現 金 ( 增 資 1,000,000,000) 現 金 ( 增 資 1,500,000,000) ( 減 資 2,390,000,000) 盈 餘 轉 增 資 ( 增 資 735,000,000) 無 無 無 無 無 經 濟 部 經 授 商 字 第 號 函 核 准 經 濟 部 經 授 商 字 第 號 函 核 准 經 濟 部 經 授 商 字 第 號 函 核 准 經 濟 部 經 授 商 字 第 號 函 核 准 經 濟 部 經 授 商 字 第 號 函 核 准 註 1: 應 填 列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之 當 年 度 資 料 註 2: 增 資 部 分 應 加 註 生 效 ( 核 准 ) 日 期 與 文 號 註 3: 以 低 於 票 面 金 額 發 行 股 票 者, 應 以 顯 著 方 式 標 示 註 4: 以 貨 幣 債 權 技 術 抵 充 股 款 者, 應 予 敘 明, 並 加 註 抵 充 之 種 類 及 金 額 註 5; 屬 私 募 者, 應 以 顯 著 方 式 標 示 股 份 種 類 記 名 式 普 通 股 核 定 股 本 備 註 流 通 在 外 股 份 ( 註 ) 未 發 行 股 份 合 計 643,500,000 2,356,500,000 3,000,000,000 非 上 市 櫃 股 票 80

84 總 括 申 報 制 度 相 關 資 訊 有 價 證 券 預 定 發 行 數 額 已 發 行 數 額 已 發 行 部 分 之 發 行 未 發 行 部 分 備 註 種 類 總 股 數 核 准 金 額 股 數 價 格 目 的 及 預 期 效 益 預 定 發 行 期 間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 二 ) 股 東 結 構 數 量 股 東 結 構 政 府 機 構 金 融 機 構 其 他 法 人 個 人 104 年 3 月 31 日 外 國 機 構 及 外 人 合 計 人 數 持 有 股 數 ,500, 持 股 比 例 (%) 註 : 本 表 股 數 含 預 收 股 本 ( 三 ) 股 權 分 散 情 形 普 通 股 104 年 3 月 31 日 持 股 分 級 股 東 人 數 持 有 股 數 持 股 比 例 ( % ) 1~ ,000~ 5, ,001~ 10, ,001~ 15, ,001~ 20, ,001~ 30, ,001~ 40, ,001~ 50, ,001~ 100, ,001~ 200, ,001~ 400, ,001~ 600, ,001~ 800, ,001~ 1,000, ,000,001 以 上 1 643,500, 合 計 1 643,500, 註 1: 本 公 司 未 發 行 特 別 股 註 2: 本 表 股 數 含 預 收 股 本 81

85 ( 四 ) 主 要 股 東 名 單 104 年 3 月 31 日 股 份 主 要 股 東 名 稱 持 有 股 數 ( 股 ) 持 股 比 例 ( % ) 中 瑋 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643,500, 註 : 本 表 股 數 含 預 收 股 本 ( 五 ) 最 近 二 年 度 每 股 市 價 淨 值 盈 餘 股 利 及 相 關 資 料 項 每 股 市 價 ( 註 1) 每 股 淨 值 ( 註 2) 年 度 單 位 : 新 臺 幣 元 ; 仟 股 年 年 目 最 高 - - 最 低 - - 平 均 - - 分 配 前 分 配 後 每 股 加 權 平 均 股 數 643, ,500 盈 餘 每 股 盈 餘 ( 註 3) 現 金 股 利 - - 每 股 無 償 配 盈 餘 配 股 - 73,500 股 資 本 公 積 配 股 - - 股 利 累 積 未 付 股 利 ( 註 4) - - 本 益 比 ( 註 5) - - 投 資 本 利 比 ( 註 6) - - 報 酬 分 析 現 金 股 利 殖 利 率 ( 註 7) - - * 若 有 以 盈 餘 或 資 本 公 積 轉 增 資 配 股 時, 並 應 揭 露 按 發 放 之 股 數 追 溯 調 整 之 市 價 及 現 金 股 利 資 訊 註 1: 列 示 各 年 度 普 通 股 最 高 及 最 低 市 價, 並 按 各 年 度 成 交 值 與 成 交 量 計 算 各 年 度 平 均 市 價 註 2: 請 以 年 底 已 發 行 之 股 數 為 準 並 依 據 次 年 度 股 東 會 決 議 分 配 之 情 形 填 列 註 3: 如 有 因 無 償 配 股 等 情 形 而 須 追 溯 調 整 者, 應 列 示 調 整 前 及 調 整 後 之 每 股 盈 餘 註 4: 權 益 證 券 發 行 條 件 如 有 規 定 當 年 度 未 發 放 之 股 利 得 累 積 至 有 盈 餘 年 度 發 放 者, 應 分 別 揭 露 截 至 當 年 度 止 累 積 未 付 之 股 利 註 5: 本 益 比 = 當 年 度 每 股 平 均 收 盤 價 / 每 股 盈 餘 註 6: 本 利 比 = 當 年 度 每 股 平 均 收 盤 價 / 每 股 現 金 股 利 註 7: 現 金 股 利 殖 利 率 = 每 股 現 金 股 利 / 當 年 度 每 股 平 均 收 盤 價 註 8: 每 股 淨 值 每 股 盈 餘 應 填 列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最 近 一 季 經 會 計 師 查 核 ( 核 閱 ) 之 資 料 ; 其 餘 欄 位 應 填 列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之 當 年 度 資 料 82

86 ( 六 ) 公 司 股 利 政 策 及 執 行 狀 況 1. 股 利 政 策 : 本 公 司 每 年 結 算 如 有 盈 餘, 除 應 先 彌 補 以 往 年 度 虧 損 外, 應 於 完 納 稅 捐 以 後, 如 尚 有 盈 餘, 先 提 百 分 之 二 十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依 次 以 下 順 序 分 配 之 : (1) 員 工 紅 利 : 百 分 之 ㄧ 以 上, 員 工 紅 利 分 配 相 關 辦 法 授 權 董 事 會 訂 定 之 (2) 其 餘 數 額 加 計 期 初 未 分 配 盈 餘, 由 董 事 會 擬 定 分 配 案 後 提 經 股 東 會 議 定 之 2. 本 年 度 擬 ( 已 ) 股 利 分 配 之 情 形 : 本 公 司 民 國 102 年 盈 餘 分 配 業 經 董 事 會 代 行 股 東 會 職 權 通 過, 詳 細 情 形 請 至 公 開 資 訊 觀 測 站 查 詢 ( 七 ) 本 次 股 東 會 擬 議 之 無 償 配 股 對 公 司 營 業 績 效 及 每 股 盈 餘 之 影 響 : 不 適 用 ( 八 ) 員 工 分 紅 及 董 事 監 察 人 酬 勞 1. 公 司 章 程 所 載 員 工 分 紅 及 董 事 監 察 人 酬 勞 之 成 數 或 範 圍 : 請 參 閱 上 述 ( 六 ) 股 利 政 策 及 執 行 情 形 2. 本 期 估 列 員 工 紅 利 及 董 事 監 察 人 酬 勞 金 額 之 估 列 基 礎 配 發 股 票 紅 利 之 股 數 計 算 基 礎 及 實 際 配 發 金 額 若 與 估 列 數 有 差 異 時 之 會 計 處 理 : 本 公 司 之 應 付 員 工 紅 利 及 董 監 酬 勞 係 以 當 年 度 之 稅 後 淨 利 為 估 列 基 礎, 按 章 程 定 分 配 順 序 及 成 數 估 列 結 果, 惟 若 嗣 後 董 事 會 決 議 實 際 配 發 金 額 與 估 列 數 有 差 異 時, 則 列 為 次 年 度 之 損 益 3. 董 事 會 通 過 之 擬 議 配 發 員 工 分 紅 等 資 訊 : 無 4. 前 一 年 度 員 工 分 紅 及 董 事 監 察 人 酬 勞 之 實 際 配 發 情 形 ( 包 括 配 發 股 數 金 額 及 股 價 ) 其 與 認 列 員 工 分 紅 及 董 事 監 察 人 酬 勞 有 差 異 者 並 應 敘 明 差 異 數 原 因 及 處 理 情 形 : 無 ( 九 ) 公 司 買 回 本 公 司 股 份 情 形 : 無 二 公 司 債 辦 理 情 形 : 無 三 特 別 股 辦 理 情 形 : 無 四 海 外 存 託 憑 證 辦 理 情 形 : 無 83

87 五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及 限 制 員 工 權 利 新 股 辦 理 情 形 : 無 六 併 購 或 受 讓 他 公 司 股 份 發 行 新 股 辦 理 情 形 : ( 一 )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已 完 成 併 購 或 受 讓 他 公 司 股 份 發 行 新 股 者, 應 揭 露 事 項 : 無 ( 二 )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已 經 董 事 會 決 議 通 過 併 購 或 受 讓 他 公 司 股 份 發 行 新 股 者, 應 揭 露 執 行 情 形 及 被 併 購 或 受 讓 公 司 之 基 本 資 料 : 無 七 資 金 運 用 計 畫 執 行 情 形 ( 一 ) 計 畫 內 容 1.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之 前 一 季 止, 前 各 次 發 行 或 私 募 有 價 證 券 尚 未 完 成 或 最 近 三 年 內 已 完 成 且 計 畫 效 益 尚 未 顯 現 者 : 無 2. 最 近 三 年 內 已 完 成 且 計 畫 效 益 尚 未 顯 現 者 : 無 ( 二 ) 執 行 情 形 : 無 84

88 伍 營 運 概 況 一 業 務 內 容 ( 一 ) 業 務 範 圍 1. 所 營 業 務 之 主 要 內 容 : 本 公 司 屬 於 人 壽 保 險 業, 從 事 各 種 人 身 保 險 的 銷 售 及 服 務 等 相 關 業 務 2. 營 業 比 重 : 單 位 : 新 臺 幣 仟 元 保 費 收 入 103 年 度 102 年 度 項 目 金 額 百 分 比 金 額 百 分 比 個 人 壽 險 51,815, % 41,508, % 個 人 健 康 險 17,236, % 14,443, % 個 人 傷 害 險 2,320, % 1,909, % 個 人 年 金 險 828, % 831, % 投 資 型 保 險 2,629, % 3,082, % 團 體 險 858, % 703, % 合 計 75,690, % 62,478, % 3. 本 公 司 民 國 103 年 底 銷 售 中 之 商 品 共 157 項, 商 品 名 稱 如 下 表 : 人 壽 保 險 全 球 人 壽 終 身 壽 險 全 球 人 壽 安 心 360 利 率 變 動 型 美 元 增 額 終 身 壽 險 全 球 人 壽 定 期 壽 險 全 球 人 壽 安 心 360 利 率 變 動 型 增 額 終 身 壽 險 全 球 人 壽 新 安 家 幸 福 定 期 壽 險 全 球 人 壽 金 鑽 515 美 元 還 本 終 身 保 險 全 球 人 壽 新 安 家 幸 福 遞 減 型 定 期 壽 險 全 球 人 壽 多 重 重 大 傷 病 保 險 全 球 人 壽 安 心 殘 廢 生 活 扶 助 還 本 保 險 全 球 人 壽 定 期 壽 險 附 約 全 球 人 壽 優 利 520 還 本 終 身 保 險 全 球 人 壽 添 福 增 額 終 身 壽 險 ( 甲 型 )(101A) 全 球 人 壽 五 福 還 本 終 身 保 險 (101A) 全 球 人 壽 元 氣 定 期 壽 險 (101A) 全 球 人 壽 GO 平 安 保 本 保 險 (101A) 全 球 人 壽 新 終 身 壽 險 (101A) 全 球 人 壽 殘 廢 照 護 終 身 保 險 附 約 全 球 人 壽 元 氣 定 期 壽 險 附 約 (101A) 全 球 人 壽 債 權 債 務 範 圍 內 受 益 人 指 定 全 球 人 壽 安 心 360 利 率 變 動 型 人 民 幣 及 其 處 分 權 批 註 條 款 增 額 終 身 壽 險 全 球 人 壽 享 利 525 利 率 變 動 型 還 本 終 全 球 人 壽 好 利 多 人 民 幣 增 額 保 險 身 保 險 全 球 人 壽 安 養 久 久 終 身 保 險 (A 型 ) 全 球 人 壽 安 養 久 久 終 身 保 險 (B 型 ) 年 金 保 險 全 球 人 壽 躉 繳 即 期 年 金 保 險 全 球 人 壽 美 元 躉 繳 即 期 年 金 保 險 全 球 人 壽 富 足 一 生 利 率 變 動 型 即 期 年 全 球 人 壽 多 利 HIGH 利 率 變 動 型 年 金 保 險 金 保 險 ( 甲 型 ) 全 球 人 壽 利 率 變 動 型 年 金 保 險 定 期 提 領 批 註 條 款 85

89 投 資 型 保 險 全 球 人 壽 卓 越 變 額 萬 能 壽 險 全 球 人 壽 變 額 年 金 保 險 全 球 人 壽 新 卓 越 變 額 萬 能 壽 險 全 球 人 壽 犀 利 101 人 民 幣 變 額 年 金 保 險 全 球 人 壽 優 活 變 額 年 金 保 險 全 球 人 壽 人 民 幣 投 資 標 的 批 註 條 款 全 球 人 壽 彩 繪 人 生 變 額 萬 能 壽 險 (101) 全 球 人 壽 雙 鑫 報 喜 變 額 萬 能 壽 險 (101) 全 球 人 壽 投 資 型 保 險 貨 幣 帳 戶 投 資 標 全 球 人 壽 東 方 明 珠 變 額 萬 能 壽 險 投 資 的 轉 換 批 註 條 款 標 的 異 動 批 註 條 款 全 球 人 壽 遨 遊 人 生 變 額 年 金 保 險 健 康 保 險 全 球 人 壽 防 癌 終 身 健 康 保 險 全 球 人 壽 住 院 醫 療 日 額 健 康 保 險 全 球 人 壽 安 心 保 終 身 醫 療 健 康 保 險 全 球 人 壽 健 康 保 險 附 約 全 球 人 壽 防 癌 終 身 健 康 保 險 附 約 全 球 人 壽 幼 幼 安 康 健 康 保 險 附 約 全 球 人 壽 住 院 醫 療 保 險 附 約 ( 定 額 型 ) 全 球 人 壽 醫 療 費 用 健 康 保 險 附 約 全 球 人 壽 重 大 疾 病 及 特 定 傷 病 健 康 保 全 球 人 壽 手 術 給 付 健 康 保 險 附 約 險 附 約 全 球 人 壽 失 能 及 重 大 疾 病 豁 免 保 險 費 全 球 人 壽 提 前 給 付 保 險 金 批 註 條 款 附 約 全 球 人 壽 重 大 疾 病 健 康 保 險 附 約 全 球 人 壽 重 大 燒 燙 傷 保 險 金 附 加 條 款 全 球 人 壽 住 院 醫 療 保 險 批 註 條 款 全 球 人 壽 老 年 照 護 住 院 醫 療 保 險 金 附 加 條 款 全 球 人 壽 二 至 六 級 殘 廢 生 活 扶 助 保 險 金 全 球 人 壽 重 大 燒 燙 傷 給 付 附 加 條 款 附 加 條 款 全 球 人 壽 GO 活 力 終 身 醫 療 健 康 保 險 ( 甲 全 球 人 壽 好 安 心 手 術 醫 療 終 身 健 康 保 險 附 約 型 乙 型 )(101A) ( 甲 型 )(101A) 全 球 人 壽 貼 心 媽 咪 守 護 寶 貝 終 身 保 險 全 球 人 壽 好 安 心 手 術 醫 療 終 身 健 康 保 險 附 約 (101A) ( 乙 型 )(101A) 全 球 人 壽 一 生 一 世 長 期 看 護 終 身 健 康 全 球 人 壽 守 護 21 特 定 傷 病 終 身 健 康 保 保 險 (101A) 險 附 約 (101A) 全 球 人 壽 GO 健 康 終 身 醫 療 健 康 保 險 全 球 人 壽 愛 你 一 生 長 期 看 護 終 身 健 康 附 約 (101A) 保 險 附 約 (101A) 全 球 人 壽 GO 安 心 終 身 保 險 (101A) 全 球 人 壽 長 期 安 養 終 身 健 康 保 險 附 約 (101A) 全 球 人 壽 長 期 安 養 定 期 健 康 保 險 附 約 全 球 人 壽 長 期 看 護 終 身 保 險 (101A) (101A) 全 球 人 壽 關 懷 一 生 防 癌 終 身 健 康 保 險 附 全 球 人 壽 健 康 守 護 重 大 傷 病 定 期 保 險 約 (101A) 附 約 全 球 人 壽 安 心 生 命 尊 嚴 提 前 給 付 附 加 全 球 人 壽 豁 免 保 費 保 險 附 約 ( 甲 條 款 型 )(101A) 全 球 人 壽 老 年 住 院 醫 療 提 前 給 付 批 註 全 球 人 壽 豁 免 保 費 保 險 附 約 ( 乙 條 款 型 )(101A) 全 球 人 壽 附 約 延 續 批 註 條 款 全 球 人 壽 真 愛 豁 免 保 費 保 險 附 約 ( 乙 型 )(101A) 全 球 人 壽 新 防 癌 終 身 保 險 附 約 全 球 人 壽 長 青 久 久 終 身 健 康 保 險 附 約 86

90 意 外 保 險 全 球 人 壽 意 外 傷 害 保 險 全 球 人 壽 傷 害 保 險 附 約 全 球 人 壽 個 人 傷 害 住 院 日 額 保 險 給 付 附 加 條 款 全 球 人 壽 漁 業 從 業 人 員 微 型 傷 害 保 險 全 球 人 壽 安 心 遊 旅 行 平 安 保 險 全 球 人 壽 海 外 旅 行 疾 病 住 院 醫 療 保 險 附 約 全 球 人 壽 空 中 乘 客 傷 害 保 險 附 加 條 款 全 球 人 壽 平 安 保 險 (92) 團 體 保 險 全 球 人 壽 團 體 一 年 定 期 人 壽 保 險 全 球 人 壽 團 體 一 年 定 期 防 癌 保 險 全 球 人 壽 團 體 一 年 定 期 住 院 日 額 保 險 全 球 人 壽 團 體 加 護 病 房 保 險 金 附 加 條 款 全 球 人 壽 團 體 一 年 定 期 壽 險 全 球 人 壽 團 體 一 年 傷 害 保 險 全 球 人 壽 團 體 一 年 醫 療 限 額 傷 害 保 險 全 球 人 壽 團 體 一 年 醫 療 日 額 傷 害 保 險 全 球 人 壽 團 體 一 年 意 外 醫 療 日 額 傷 害 保 險 全 球 人 壽 團 體 職 業 災 害 保 險 全 球 人 壽 團 體 空 中 乘 客 傷 害 保 險 附 約 全 球 人 壽 團 體 一 年 住 院 醫 療 限 額 保 險 全 球 人 壽 團 體 一 年 住 院 醫 療 日 額 保 險 全 球 人 壽 住 院 醫 療 團 體 保 險 全 球 人 壽 團 體 一 年 手 術 醫 療 保 險 全 球 人 壽 團 體 一 年 定 期 癌 症 保 險 全 球 人 壽 團 體 初 次 罹 患 癌 症 健 康 保 險 全 球 人 壽 團 體 一 年 癌 症 醫 療 保 險 全 球 人 壽 團 體 一 年 重 大 疾 病 保 險 全 球 人 壽 團 體 一 年 重 大 疾 病 定 期 保 險 全 球 人 壽 團 體 一 年 員 工 子 女 批 註 條 款 全 球 人 壽 團 體 一 年 配 偶 父 母 批 註 條 款 全 球 人 壽 團 體 骨 折 未 住 院 傷 害 保 險 附 加 條 款 全 球 人 壽 交 通 運 輸 工 具 傷 害 保 險 附 約 全 球 人 壽 傷 害 保 險 醫 療 保 險 金 附 加 條 款 全 球 人 壽 附 加 傷 害 醫 療 保 險 給 付 ( 日 額 型 ) 附 加 條 款 全 球 人 壽 永 保 平 安 傷 害 保 險 全 球 人 壽 永 保 平 安 傷 害 保 險 附 約 全 球 人 壽 永 保 平 安 傷 害 醫 療 保 險 金 限 額 附 加 條 款 全 球 人 壽 永 保 平 安 傷 害 醫 療 保 險 金 日 額 附 加 條 款 全 球 人 壽 團 體 傷 害 保 險 全 球 人 壽 團 體 傷 害 住 院 醫 療 日 額 保 險 全 球 人 壽 弘 光 科 技 大 學 學 生 團 體 保 險 全 球 人 壽 德 霖 技 術 學 院 學 生 團 體 保 險 全 球 人 壽 龍 華 科 技 大 學 學 生 團 體 保 險 全 球 人 壽 吳 鳳 科 技 大 學 學 生 團 體 保 險 全 球 人 壽 南 台 科 技 大 學 學 生 團 體 保 險 全 球 人 壽 東 南 科 技 大 學 學 生 團 體 保 險 全 球 人 壽 美 和 學 校 財 團 法 人 美 和 科 技 大 學 學 生 團 體 保 險 全 球 人 壽 中 國 文 化 大 學 學 生 團 體 保 險 全 球 人 壽 康 寧 醫 護 暨 管 理 專 科 學 校 學 生 團 體 保 險 全 球 人 壽 南 華 大 學 學 生 團 體 保 險 全 球 人 壽 中 華 學 校 財 團 法 人 中 華 科 技 大 學 學 生 團 體 保 險 全 球 人 壽 國 立 虎 尾 科 技 大 學 學 生 團 體 保 險 全 球 人 壽 樹 人 醫 護 管 理 專 科 學 校 學 生 團 體 保 險 全 球 人 壽 中 原 大 學 學 生 團 體 保 險 全 球 人 壽 桃 園 創 新 技 術 學 院 學 生 團 體 保 險 全 球 人 壽 輔 英 科 技 大 學 學 生 團 體 保 險 全 球 人 壽 國 立 高 雄 第 一 科 技 大 學 學 生 團 體 保 險 全 球 人 壽 樹 德 科 技 大 學 學 生 團 體 保 險 全 球 人 壽 國 立 臺 北 教 育 大 學 學 生 團 體 保 險 全 球 人 壽 康 寧 大 學 學 生 團 體 保 險 全 球 人 壽 淡 江 大 學 學 生 團 體 保 險 87

91 全 球 人 壽 團 體 因 公 傷 害 保 險 附 加 條 款 全 球 人 壽 團 體 一 年 意 外 殘 廢 給 付 附 加 條 款 全 球 人 壽 團 體 大 眾 運 輸 工 具 傷 害 保 險 附 加 條 款 全 球 人 壽 團 體 特 定 意 外 傷 害 給 付 附 加 條 款 全 球 人 壽 團 體 一 年 傷 害 門 診 醫 療 日 額 批 註 條 款 全 球 人 壽 團 體 一 年 門 診 醫 療 限 額 附 加 條 款 全 球 人 壽 團 體 一 年 住 院 醫 療 增 額 補 償 健 康 保 險 批 註 條 款 全 球 人 壽 團 體 一 年 生 育 給 付 批 註 條 款 全 球 人 壽 玄 奘 大 學 學 生 團 體 保 險 全 球 人 壽 國 立 中 興 大 學 學 生 團 體 保 險 全 球 人 壽 國 立 成 功 大 學 學 生 團 體 保 險 全 球 人 壽 國 立 雲 林 科 技 大 學 學 生 團 體 保 險 全 球 人 壽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學 生 團 體 保 險 全 球 人 壽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學 生 團 體 保 險 全 球 人 壽 環 球 學 校 財 團 法 人 環 球 科 技 大 學 學 生 團 體 保 險 全 球 人 壽 團 體 被 保 險 人 異 動 批 註 條 款 4. 計 畫 開 發 之 新 商 品 及 服 務 : 本 公 司 多 年 來 積 極 推 展 保 險 及 退 休 規 劃 市 場, 引 進 創 新 及 多 元 化 之 退 休 規 劃 商 品, 以 期 提 供 所 有 保 戶 全 方 位 保 險 及 退 休 規 劃 諮 詢 服 務, 並 建 立 保 險 及 退 休 規 劃 服 務 之 領 導 品 牌 本 公 司 於 未 來 仍 將 持 續 朝 向 成 為 臺 灣 保 險 及 退 休 規 劃 專 家 的 專 業 典 範 邁 進, 持 續 研 發 創 新 及 符 合 保 戶 需 求 的 保 險 及 退 休 商 品, 以 滿 足 保 戶 退 休 規 劃 及 保 障 需 求, 保 險 商 品 開 發 計 畫 包 括 保 障 型 商 品 長 年 期 退 休 商 品 長 期 照 護 商 品 投 資 型 商 品 及 政 策 性 保 險 商 品 等 範 疇 ( 二 ) 產 業 概 況 1. 產 業 之 現 況 與 發 展 民 國 103 年 底 我 國 經 營 人 身 保 險 業 務 之 公 司 共 計 28 家, 其 中 本 國 公 司 24 家,4 家 外 商 在 臺 分 公 司, 壽 險 業 近 5 年 總 保 費 收 入 如 下 表 : 年 度 99 年 100 年 101 年 102 年 103 年 總 保 費 收 入 22,931 21,983 24,783 25,835 27,711 年 增 率 (%) 14.28% -4.13% 12.74% 4.24% 7.26% 資 料 來 源 : 壽 險 公 會 壽 險 統 計 資 料 觀 察 民 國 103 年 的 總 保 費 收 入 較 民 國 102 年 成 長 7.26%, 主 要 原 因 如 下 : (1) 傳 統 型 保 險 商 品 部 分 : 主 管 機 關 於 民 國 102 年 底 及 103 年 度 陸 續 就 傳 統 型 躉 繳 商 品 萬 能 保 險 利 率 變 動 型 年 金 保 險 及 利 率 變 動 型 人 壽 保 險 訂 定 新 規 範, 以 致 萬 能 保 險 及 利 率 變 動 型 年 金 保 險 較 去 年 大 幅 衰 退, 但 利 率 變 動 型 人 壽 保 險 較 去 年 同 期 大 幅 成 長 150.8%, 整 體 來 說 傳 統 型 壽 險 較 去 年 度 同 期 成 長 29.2% 88

92 (2) 投 資 型 保 險 商 品 部 分 : 投 資 型 壽 險 成 長 23.0%, 投 資 型 年 金 險 成 長 43.9%, 整 體 投 資 型 保 險 商 品 初 年 度 保 費 收 入 則 成 長 24.1%, 主 要 成 長 則 來 自 於 由 壽 險 公 司 委 託 資 產 管 理 業 者 管 理 的 類 全 委 投 資 型 保 單, 透 過 專 業 團 隊 投 資 操 作, 進 一 步 解 決 投 資 人 需 自 行 資 產 配 置 的 難 題, 加 上 具 有 固 定 提 減 機 制, 在 近 年 全 球 投 資 市 場 劇 烈 變 化 下, 備 受 青 睞 2. 展 望 未 來, 因 應 我 國 少 子 化 及 人 口 高 齡 化 之 趨 勢, 國 人 有 必 要 及 早 規 劃 保 障 及 退 休 生 活, 透 過 商 業 保 險 達 到 滿 足 保 障 經 濟 安 全 健 康 醫 療 及 長 期 照 護 之 需 求, 保 障 及 退 休 規 劃 衍 然 已 成 為 刻 不 容 緩 的 課 題, 舉 凡 保 障 型 商 品 ( 包 含 定 期 壽 險 收 入 保 障 型 商 品 ) 長 年 期 退 休 商 品 ( 包 含 長 年 期 儲 蓄 險 及 年 金 商 品 ) 長 期 照 護 商 品 ( 包 含 長 期 看 護 醫 療 保 險 ) 投 資 型 商 品 等 市 場 規 模 將 逐 漸 擴 大, 更 多 相 關 保 險 產 品 必 將 陸 續 推 出, 同 時 將 配 合 主 管 機 關 保 險 業 競 爭 力 提 升 方 案, 將 積 極 推 廣 政 策 性 保 險 商 品 ( 例 如 微 型 保 險 創 新 高 齡 化 商 品 保 障 型 商 品 等 ), 以 爭 取 適 用 更 佳 的 政 策 獎 勵 措 施 3. 產 業 上 中 下 游 之 關 聯 性 : 不 適 用 4. 產 品 之 各 種 發 展 趨 勢 及 競 爭 情 形 近 年 國 內 利 率 持 續 維 持 低 檔 水 位, 加 上 國 際 金 融 局 勢 不 明, 使 得 具 有 保 本 特 性 且 利 率 敏 感 度 較 高 的 利 率 變 動 型 商 品 成 為 低 利 率 環 境 下 客 戶 的 最 佳 選 擇 ; 此 外, 隨 著 國 人 平 均 壽 命 延 長 及 對 健 康 與 醫 療 保 障 的 重 視, 年 金 險 終 身 醫 療 險 防 癌 險 長 期 照 護 險 將 為 國 人 最 想 補 足 的 保 險 商 品 ; 投 資 型 商 品 除 了 具 有 固 定 提 減 機 制 的 類 全 委 商 品 仍 將 持 續 主 導 市 場 外, 結 構 型 商 品 則 需 觀 察 市 場 動 向 利 率 走 勢 伺 機 推 出 ( 三 ) 技 術 及 研 發 概 況 : 1. 研 發 費 用 : 不 適 用 2. 開 發 成 功 之 技 術 或 產 品 : 本 公 司 持 續 檢 討 作 業 程 序, 並 藉 由 自 行 研 發 的 商 品 設 計 程 式 與 標 準 化 流 程, 大 幅 提 昇 商 品 設 計 效 率, 於 民 國 103 年 度 送 主 管 機 關 審 查 ( 備 查 制 核 准 制 ) 之 保 險 商 品 名 稱 如 下 : 序 號 商 品 名 稱 新 開 發 商 品 1 全 球 人 壽 好 利 多 人 民 幣 增 額 保 險 ( 核 准 ) 2 全 球 人 壽 沛 利 多 利 率 變 動 型 養 老 保 險 3 全 球 人 壽 享 利 525 利 率 變 動 型 還 本 終 身 保 險 4 全 球 人 壽 安 心 360 利 率 變 動 型 人 民 幣 增 額 終 身 壽 險 5 全 球 人 壽 安 養 久 久 終 身 保 險 (A 型 ) 6 全 球 人 壽 安 養 久 久 終 身 保 險 (B 型 ) 7 全 球 人 壽 長 青 久 久 終 身 健 康 保 險 附 約 89

93 部 分 變 更 商 品 1 全 球 人 壽 新 卓 越 變 額 萬 能 壽 險 2 全 球 人 壽 卓 越 變 額 萬 能 壽 險 3 全 球 人 壽 變 額 年 金 保 險 4 全 球 人 壽 新 變 額 年 金 保 險 5 全 球 人 壽 彩 繪 人 生 變 額 萬 能 壽 險 (101) 6 全 球 人 壽 人 民 幣 投 資 標 的 批 註 條 款 7 全 球 人 壽 東 方 明 珠 變 額 萬 能 壽 險 投 資 標 的 異 動 批 註 條 款 8 全 球 人 壽 安 心 360 利 率 變 動 型 增 額 終 身 壽 險 9 全 球 人 壽 安 心 360 利 率 變 動 型 美 元 增 額 終 身 壽 險 10 全 球 人 壽 躉 繳 即 期 年 金 保 險 11 全 球 人 壽 美 元 躉 繳 即 期 年 金 保 險 12 全 球 人 壽 多 利 HIGH 利 率 變 動 型 年 金 保 險 ( 甲 型 )(103) 13 全 球 人 壽 團 體 職 業 災 害 保 險 14 全 球 人 壽 優 活 變 額 年 金 保 險 15 全 球 人 壽 遨 遊 人 生 變 額 年 金 保 險 16 全 球 人 壽 投 資 型 保 險 貨 幣 帳 戶 投 資 標 的 轉 換 批 註 條 款 17 全 球 人 壽 桃 園 創 新 技 術 學 院 學 生 團 體 保 險 18 全 球 人 壽 輔 英 科 技 大 學 學 生 團 體 保 險 19 全 球 人 壽 國 立 高 雄 第 一 科 技 大 學 學 生 團 體 保 險 20 全 球 人 壽 國 立 中 興 大 學 學 生 團 體 保 險 21 全 球 人 壽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學 生 團 體 保 險 ( 四 ) 長 短 期 業 務 發 展 計 畫 本 公 司 秉 持 尊 重 誠 信 專 業 與 創 新 等 四 項 核 心 價 值, 使 命 提 供 專 業 的 保 險 及 退 休 規 劃 服 務 使 每 一 個 家 庭 獲 得 安 心 的 保 障 與 照 顧, 期 待 能 建 立 保 險 及 退 休 規 劃 服 務 之 領 導 品 牌, 並 成 為 臺 灣 保 險 業 之 專 業 典 範 本 公 司 未 來 將 以 財 務 穩 健 投 資 績 效 業 務 品 質 作 為 三 大 工 作 重 點, 繼 續 致 力 為 保 戶 提 供 最 專 業 且 需 求 導 向 的 產 品 規 劃 及 服 務, 並 以 短 期 穩 健 獲 利 中 期 積 極 成 長 長 期 成 為 企 業 典 範 之 終 極 目 標 二 市 場 及 產 銷 概 況 ( 一 ) 市 場 分 析 1. 主 要 商 品 ( 服 務 ) 之 銷 售 ( 提 供 ) 地 區 : 中 華 民 國 臺 澎 金 馬 等 地 區 90

94 2. 市 場 占 有 率 及 市 場 未 來 之 供 需 狀 況 與 成 長 性 (1) 市 場 占 有 率 單 位 : 百 萬 元 年 度 壽 險 業 保 費 收 入 本 公 司 保 費 收 入 本 公 司 佔 率 首 年 度 保 費 總 保 費 首 年 度 保 費 總 保 費 首 年 度 保 費 總 保 費 101 1,190,424 2,478,337 8,265 27, % 1.13% 102 1,106,318 2,583,541 11,815 62, % 2.42% 103 1,169,741 2,771,138 15,445 75, % 2.73% 資 料 來 源 : 壽 險 公 會 壽 險 統 計 資 料 (2) 市 場 未 來 供 需 狀 況 與 成 長 性 隨 著 少 子 化 與 高 齡 化 社 會 的 來 臨, 退 休 規 劃 健 康 醫 療 及 長 期 照 護 的 需 求 將 會 越 來 越 高 而 在 景 氣 逐 漸 復 甦 且 利 率 持 續 維 持 低 檔 水 位 的 環 境 下, 預 期 投 資 型 商 品 的 需 求 亦 將 逐 步 提 升 (3) 預 期 銷 售 數 量 及 其 依 據 為 因 應 保 障 及 退 休 規 劃 的 需 求, 本 公 司 將 以 穩 健 之 財 務 控 管 及 永 續 經 營 原 則, 持 續 以 提 供 專 業 的 保 險 及 退 休 規 劃 服 務, 使 每 一 個 家 庭 獲 得 安 心 的 保 障 與 照 顧 努 力 本 公 司 自 民 國 102 年 概 括 承 受 國 華 人 壽 後, 經 歷 一 年 多 的 整 合 工 作 已 大 致 完 成, 接 下 來 將 大 步 向 前 邁 進, 致 力 於 擴 大 全 球 人 壽 直 營 業 務 通 路 團 隊, 目 標 在 3 年 內 達 成 直 營 業 務 通 路 人 數 倍 增 至 超 過 5000 人, 民 國 104 年 度 的 初 年 度 等 化 保 費 收 入 也 將 挑 戰 突 破 百 億, 較 民 國 103 年 成 長 15% 未 來 將 以 保 戶 數 及 保 額 作 為 績 效 檢 視 的 重 點, 將 可 藉 此 鼓 勵 業 務 同 仁 為 更 多 家 庭 提 供 完 善 的 保 險 規 劃 服 務, 才 能 真 正 落 實 保 險 的 真 諦, 發 揮 保 險 最 大 的 價 值 與 功 能 3. 競 爭 利 基 (1) 秉 持 著 尊 重 誠 信 專 業 與 創 新, 全 球 人 壽 始 終 致 力 於 提 供 保 戶 最 專 業 的 商 品 與 服 務, 二 十 年 來, 各 方 面 表 現 優 異, 深 受 各 界 的 肯 定, 並 多 次 榮 獲 各 類 專 業 優 良 獎 項 (2) 多 元 化 行 銷 通 路, 增 加 商 品 行 銷 之 廣 度 (3) 以 系 統 化 的 專 業 訓 練, 培 養 最 專 業 的 壽 險 規 劃 師, 並 擁 有 最 菁 英 的 業 務 團 隊 (4) 深 耕 保 險 及 退 休 規 劃 市 場 以 成 為 國 內 之 領 導 品 牌 (5) 財 務 實 力 堅 實 雄 厚, 經 營 績 效 穩 健 成 長 91

95 4. 發 展 遠 景 之 有 利 不 利 因 素 與 因 應 對 策 (1) 有 利 因 素 A 少 子 化 與 國 民 平 均 壽 命 逐 漸 延 長, 退 休 規 劃 需 求 增 加 B 主 管 機 關 對 保 險 業 資 金 運 用 範 圍 放 寬, 如 提 高 國 外 投 資 限 額 增 列 公 共 及 社 會 福 利 事 業 之 設 施 與 投 資 上 限 等, 將 可 增 加 資 金 運 用 的 靈 活 度 C 主 管 機 關 簡 化 保 險 商 品 審 查 流 程, 加 速 保 險 商 品 推 展 速 度 D 勞 退 新 制 實 施 帶 動 個 人 商 業 年 金 市 場 的 發 展 (2) 不 利 因 素 A 隨 著 市 場 環 境 改 變, 多 家 保 險 公 司 經 營 權 進 行 調 整 及 整 併, 未 來 壽 險 市 場 競 爭 將 更 為 激 烈 B 金 融 風 暴 之 後, 顧 客 對 於 金 融 商 品 的 態 度 略 顯 謹 慎 與 保 守 C 個 人 資 料 保 護 法 的 施 行 將 限 制 保 戶 資 料 的 搜 集 與 使 用 D 隨 著 金 融 消 費 者 保 護 法 的 施 行, 未 來 保 險 業 招 攬 品 質 的 相 關 規 定 將 趨 於 嚴 格 (3) 因 應 對 策 A 發 展 高 效 率 且 彈 性 的 後 勤 支 援 及 自 動 化 系 統, 以 因 應 顧 客 保 險 及 退 休 規 劃 之 多 元 需 求 B 研 發 創 新 及 具 市 場 競 爭 力 之 保 險 及 退 休 商 品 C 全 面 提 升 業 務 團 隊 及 員 工 保 險 及 退 休 規 劃 及 服 務 之 專 業 能 力, 致 力 達 成 顧 客 滿 意 且 培 養 長 期 顧 客 關 係 D 建 立 跨 部 門 合 作 的 機 制 與 團 隊 合 作 的 企 業 文 化 E 藉 由 公 關 廣 告 及 行 銷 活 動 之 整 合, 建 立 公 司 保 險 及 退 休 規 劃 專 家 之 形 象 及 退 休 領 導 品 牌 地 位 F 繼 續 保 持 財 務 實 力 優 勢 及 紀 律 G 加 強 既 有 通 路 運 作 模 式 並 開 發 新 的 銷 售 模 式 H 在 嚴 謹 的 資 產 負 債 管 理 架 構 下, 追 求 卓 越 的 資 金 運 用 效 益 ( 二 ) 主 要 產 品 之 重 要 用 途 及 產 製 過 程 : 不 適 用 ( 三 ) 主 要 原 料 之 供 應 狀 況 : 不 適 用 ( 四 ) 最 近 二 年 度 任 一 年 度 中 曾 占 進 ( 銷 ) 貨 總 額 百 分 之 十 以 上 之 客 戶 名 稱 及 其 進 ( 銷 ) 貨 金 額 與 比 例 : 有 關 進 貨 資 訊, 不 適 用 於 本 公 司 本 公 司 無 銷 貨 金 額 佔 銷 貨 總 額 達 百 分 之 十 之 客 戶 92

96 ( 五 ) 最 近 二 年 度 生 產 量 值 : 不 適 用 ( 六 ) 最 近 二 年 度 銷 售 量 值 : 年 度 個 人 壽 險 新 契 約 個 人 壽 險 有 效 契 約 件 數 保 額 ( 普 通 ) 件 數 保 額 ( 普 通 ) 單 位 : 百 萬 元 各 險 種 保 費 收 入 ,953 30,640 2,238,979 1,449,883 62, ,263 32,298 2,290,905 1,454,293 75,690 年 度 銷 售 量 值 主 要 商 品 ( 或 部 門 別 ) 103 年 度 102 年 度 單 位 : 百 萬 元 外 銷 內 銷 外 銷 內 銷 量 值 量 值 量 值 量 值 保 費 收 入 , ,479 合 計 , ,479 三 最 近 二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從 業 員 工 資 料 年 度 102 年 度 103 年 度 員 工 人 數 104 年 3 月 31 日 當 年 度 截 至 104 年 3 月 31 日 ( 註 ) 內 勤 員 工 外 勤 員 工 ( 註 2) 合 計 平 均 年 歲 平 均 服 務 年 資 學 歷 分 布 比 率 博 士 0.0% 0.0% 0.0% 碩 士 4.7% 5.5% 5.6% 大 專 53.2% 52.5% 52.2% 高 中 % 37.9% 高 中 以 下 4.7% 4.6% 4.3% 註 1: 應 填 列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之 當 年 度 資 料 註 2: 外 勤 員 工 人 數 包 含 本 公 司 承 攬 人 員 93

97 四 環 保 支 出 資 訊 本 公 司 屬 金 融 保 險 業, 無 環 境 汙 染 情 形 五 勞 資 關 係 ( 一 ) 公 司 各 項 員 工 福 利 措 施 進 修 訓 練 退 休 制 度 與 其 實 施 狀 況, 以 及 勞 資 間 之 協 議 與 各 項 員 工 權 益 維 護 措 施 情 形 如 下 : 1. 員 工 福 利 措 施 : (1) 為 員 工 辦 理 勞 工 保 險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團 體 保 險 ( 包 含 壽 險 意 外 險 住 院 醫 療 險 意 外 醫 療 險 癌 症 險 ) (2) 選 擇 舊 制 同 仁 公 司 會 提 撥 離 職 金 (3) 結 婚 禮 金 治 喪 慰 問 金 生 育 禮 金 住 院 禮 金 (4) 舉 行 慶 生 會 員 工 旅 遊 或 電 影 欣 賞 及 同 仁 健 康 檢 查 2. 退 休 制 度 : (1) 依 勞 動 基 準 法 之 規 定 實 施 辦 理, 定 期 提 撥 勞 工 退 休 準 備 金, 專 戶 儲 存 於 臺 灣 銀 行, 每 年 年 底 委 請 精 算 師 精 算, 以 確 保 退 休 金 準 備 金 準 備 充 足 (2) 94 年 7 月 1 日 起 實 施 勞 退 新 制, 依 勞 工 退 休 金 條 例 規 定, 凡 選 擇 新 制 者, 公 司 每 月 提 撥 不 得 低 於 勞 工 每 月 工 資 6% 至 勞 工 退 休 金 帳 戶, 並 依 退 休 金 條 例 之 規 定 辦 理 退 休 相 關 事 宜 (3) 公 司 依 照 勞 動 基 準 法 勞 工 退 休 金 條 例 所 訂 之 退 休 相 關 規 範, 訂 定 本 公 司 退 休 制 度 3. 勞 資 協 調 之 情 形 本 公 司 每 季 召 開 勞 資 會 議, 且 本 公 司 之 各 項 規 定 皆 依 勞 動 基 準 法 為 遵 循 準 則, 截 至 目 前 為 止, 勞 資 關 係 和 諧 4. 各 項 員 工 權 益 維 護 措 施 本 公 司 訂 有 完 善 之 文 管 管 理, 載 明 各 項 管 理 辦 法, 內 容 明 訂 員 工 權 利 義 務 及 福 利 項 目, 並 定 期 檢 討 修 訂 福 利 內 容, 以 維 護 所 有 員 工 權 益 5. 員 工 進 修 及 訓 練 與 實 施 狀 況 本 公 司 擬 定 六 大 教 育 發 展 體 系, 完 整 提 供 多 元 化 訓 練 課 程 及 各 項 專 業 在 職 教 育 訓 練, 其 中 包 括 新 進 人 員 訓 練 ㄧ 般 養 成 訓 練 員 工 發 展 訓 練 管 理 發 展 訓 練 認 證 訓 練 及 專 業 訓 練, 同 時 積 極 規 劃 各 種 與 職 務 相 關 之 外 部 訓 練 課 程, 以 培 養 富 有 專 業 能 力 並 兼 具 挑 戰 性 之 人 才 94

98 ( 二 ) 最 近 二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公 司 因 勞 資 糾 紛 所 遭 受 之 損 失 : 案 件 一 案 件 二 案 件 情 形 營 業 處 主 管 因 考 核 調 整 職 級 產 生 之 酬 佣 爭 議 業 務 單 位 企 劃 經 理 因 被 資 遣 所 產 生 之 爭 議 目 前 及 未 來 可 能 發 生 之 損 失 估 計 金 額 目 前 訴 訟 中, 本 公 司 最 大 損 失 之 金 額 為 191,116 元 並 自 103 年 11 月 26 日 至 清 償 日 止 以 年 利 率 5% 計 算 利 息 目 前 訴 訟 中, 因 原 告 主 要 係 請 求 確 認 僱 傭 關 係 存 在, 故 目 前 尚 無 法 估 計 公 司 可 能 之 損 失 六 重 要 契 約 契 約 性 質 當 事 人 契 約 起 訖 日 期 主 要 內 容 限 制 條 款 再 保 險 合 約 中 央 再 保 險 公 司 ~ 壽 險, 意 外 險, 健 康 險 及 巨 災 再 保 安 排 再 保 險 合 約 慕 尼 黑 再 保 險 公 司 ~ 個 人 壽 險 及 健 康 險 再 保 安 排 再 保 險 合 約 科 隆 再 保 險 公 司 ~ 壽 險, 意 外 險, 健 康 險 及 巨 災 再 保 安 排 再 保 險 合 約 瑞 士 再 保 險 公 司 ~ 個 人 壽 險, 意 外 險 及 健 康 險 再 保 安 排 再 保 險 合 約 美 國 再 保 險 公 司 ~ 個 人 壽 險 及 健 康 險 再 保 安 排 再 保 險 合 約 漢 諾 威 再 保 險 公 司 ~ 個 人 壽 險 及 健 康 險 再 保 安 排 再 保 險 合 約 SCOR Global Life 個 人 壽 險 及 健 康 險 再 保 安 ~ SE 排 再 保 險 合 約 Monumental Life 個 人 壽 險 及 健 康 險 再 保 安 ~ Insurance Company 排 再 保 險 合 約 Gibraltar Life Insurance Company, ~ 個 人 壽 險 再 保 安 排 LTD 再 保 險 合 約 Caisse Centrale de 團 體 壽 險, 意 外 險 及 巨 災 再 ~ Reassurance 保 安 排 再 保 險 合 約 Allianz SE Reinsurance Branch Asia Pacific in ~ 個 人 健 康 險 再 保 安 排 Singapore 維 護 合 約 北 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AIX 系 統 軟 體 系 統 維 護 合 約 維 護 合 約 臺 灣 國 際 商 業 機 器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AS 400 系 統 維 護 合 約 臺 灣 國 際 商 業 機 器 ~ 提 供 備 援 服 務 設 備 硬 體 服 務 合 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與 網 路 環 境 (IBM) ~ 提 供 磁 帶 保 存 服 務 95

99 契 約 性 質 當 事 人 契 約 起 訖 日 期 主 要 內 容 限 制 條 款 1. 提 供 壽 險 核 心 系 統 建 置 服 務 合 約 與 移 轉 服 務 臺 灣 國 際 商 業 機 器 專 案 完 成 日 2. 提 供 企 業 流 程 改 善 顧 問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預 計 ) 服 務 (IBM) 3. 提 供 資 訊 基 礎 架 構 建 置 服 務 利 害 關 係 人 瑞 聯 全 球 證 券 投 資 提 供 諮 詢 服 務 及 投 資 建 議 ~ 顧 問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服 務 利 害 關 係 人 瑞 聯 全 球 證 券 投 資 顧 問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全 權 委 託 投 資 臺 股 利 害 關 係 人 瑞 聯 全 球 證 券 投 資 全 權 委 託 投 資 臺 幣 計 價 基 ~ 顧 問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金 利 害 關 係 人 英 屬 維 京 群 島 商 帝 國 停 車 場 事 業 有 限 ~ 停 車 場 租 賃 合 約 公 司 臺 灣 分 公 司 重 大 訊 息 相 關 臺 灣 電 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投 資 不 動 產 重 大 訊 息 相 關 富 宇 建 設 股 份 有 限 投 資 不 動 產 ( 合 建 分 售 契 ~ 公 司 約 ) 重 大 訊 息 相 關 興 富 發 建 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處 分 不 動 產 重 大 訊 息 相 關 興 富 發 建 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投 資 不 動 產 ( 合 建 分 屋 契 約 ) 96

100 陸 財 務 概 況 一 最 近 五 年 度 簡 明 資 產 負 債 表 及 損 益 表 ( 一 ) 簡 明 資 產 負 債 表 ( 表 1)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年 度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 ( 註 1) 項 目 100 年 101 年 102 年 103 年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17,553,668 $20,175,619 $66,970,972 $44,137,014 應 收 款 項 3,663,351 3,862,622 10,552,411 12,344,245 各 項 金 融 資 產 及 放 款 177,800, ,208, ,480, ,469,039 再 保 險 合 約 資 產 179, , , ,101 不 動 產 及 設 備 234, ,220 2,616, ,344 無 形 資 產 36,779 61, , ,776 其 他 資 產 26,789,507 24,981,799 29,393,472 31,839,496 資 產 總 額 226,257, ,636, ,531, ,254,015 應 付 款 項 1,652,486 2,511,336 2,487,481 3,517,072 各 項 金 融 負 債 1,931,887 7,865 1,679,882 8,053,819 保 險 負 債 及 具 金 融 商 品 性 質 之 保 險 契 約 準 備 195,561, ,507, ,123, ,637,492 負 債 準 備 385, , , ,860 其 他 負 債 20,150,654 17,988,467 21,075,059 21,522,259 負 債 分 配 前 219,682, ,453, ,789, ,167,502 總 額 分 配 後 219,682, ,453, ,789,474 - 股 本 29,600,000 5,700,000 6,435,000 6,435,000 資 本 公 積 保 留 分 配 前 (23,491,571) 1,666,072 11,325,161 12,836,045 盈 餘 分 配 後 (23,491,571) 931,072 11,325,161 - 權 益 其 他 項 目 467, ,849 (2,018,189) (184,532) 權 益 分 配 前 6,575,517 8,182,921 15,741,972 19,086,513 總 額 分 配 後 6,575,517 7,447,921 15,741,972 - 註 1: 表 (1) 所 列 最 近 四 年 度 財 務 資 料 係 依 金 管 保 財 字 第 號 函 發 布 格 式 揭 露, 其 中 100 年 度 欄 位 金 額 係 指 101 年 1 月 1 日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轉 換 日 金 額 表 (2) 係 依 金 管 保 財 字 第 號 函 發 布 格 式 揭 露 97

101 ( 表 2)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年 度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 ( 註 1) 項 目 99 年 100 年 101 年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應 收 款 項 待 出 售 資 產 投 資 再 保 險 合 約 資 產 不 動 產 及 設 備 無 形 資 產 其 他 資 產 資 產 總 額 應 付 款 項 與 待 出 售 資 產 直 接 相 關 負 債 金 融 負 債 $5,638,889 $17,553,668 $20,175,619 3,539,268 4,285,989 4,689, ,524, ,826, ,208,629 22,152 80,480 93, , , ,686 31,801 36,779 61,122 27,081,822 26,117,425 23,795, ,073, ,112, ,202,779 1,049,530 1,652,486 2,511, ,931,887 7,865 保 險 負 債 及 具 金 融 商 品 性 質 之 保 險 契 約 準 備 188,371, ,648, ,668,890 其 他 負 債 22,686,116 20,539,794 18,013,990 負 債 分 配 前 212,108, ,772, ,202,081 總 額 分 配 後 212,108, ,772, ,202,081 股 本 資 本 公 積 29,600,000 29,600,000 5,700, 保 留 分 配 前 (25,199,198) (23,864,372) 1,379,980 盈 餘 分 配 後 (25,199,198) (23,864,372) 644,980 股 東 權 益 其 他 項 目 1,564, , ,718 股 東 權 益 分 配 前 5,964,908 6,340,596 8,000,698 總 額 分 配 後 5,964,908 6,340,596 7,265,698 98

102 ( 二 ) 簡 明 損 益 表 ( 表 1)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年 度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 ( 註 1) 項 目 101 年 102 年 103 年 營 業 收 入 $37,415,907 $79,065, ,732,861 營 業 成 本 (34,297,029) (78,577,052) (97,238,985) 營 業 費 用 (1,746,894) (2,672,106) (3,167,589) 營 業 外 收 入 及 支 出 10,112 82, ,037 稅 前 ( 損 ) 益 1,382,096 (2,101,682) 1,501,324 稅 後 ( 損 ) 益 1,290,154 (2,099,949) 1,496,260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317,250 (2,821,257) 1,848,281 每 股 盈 餘 ( 虧 損 )( 元 ) 2.00 (3.26) 2.33 註 1: 表 (1) 所 列 最 近 三 年 度 財 務 資 料 係 依 金 管 保 財 字 第 號 函 發 布 格 式 揭 露 表 (2) 係 依 金 管 保 財 字 第 號 函 發 布 格 式 揭 露 ( 表 2)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年 度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 ( 註 1) 項 目 99 年 100 年 101 年 營 業 收 入 $31,288,563 $29,889,233 $37,469,177 營 業 成 本 營 業 費 用 營 業 外 收 入 及 利 益 營 業 外 費 用 及 損 失 稅 前 ( 損 ) 益 稅 後 ( 損 ) 益 每 股 盈 餘 ( 虧 損 )( 元 ) (30,816,414) (26,853,081) (34,337,937) (1,562,453) (1,622,815) (1,796,514) 3,161 30,933 10,227 (2,105) (706) (115) (1,089,248) 1,443,564 1,344,838 (1,092,640) 1,383,583 1,344,352 (1.70) ( 三 ) 最 近 五 年 度 簽 證 會 計 師 姓 名 及 查 核 意 見 查 核 年 度 查 核 意 見 查 核 會 計 師 查 核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99 年 度 無 保 留 意 見 傅 文 芳 黃 建 澤 安 永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100 年 度 無 保 留 意 見 傅 文 芳 黃 建 澤 安 永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101 年 度 無 保 留 意 見 傅 文 芳 黃 建 澤 安 永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102 年 度 無 保 留 意 見 傅 文 芳 黃 建 澤 安 永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103 年 度 無 保 留 意 見 黃 建 澤 徐 榮 煌 安 永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99

103 二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分 析 ( 一 ) 重 要 財 務 比 率 分 析 100

104 註 1: 上 表 100 年 度 係 依 098 年 12 月 30 日 金 管 保 財 字 第 號 函 格 式 揭 露,100 年 度 以 前 之 比 率 則 維 持 與 以 前 年 度 相 同 註 2: 本 公 司 每 股 盈 餘 係 按 歷 史 增 資 後 追 溯 調 整 計 算 而 得 註 3: 上 表 係 依 金 管 保 財 字 第 號 函 發 布 格 式 揭 露 註 4: 因 100 年 度 淨 利 並 未 依 照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重 編, 故 101 年 淨 利 變 動 率 無 法 計 算 註 5: 計 算 公 式 : 1. 財 務 結 構 指 標 (1) 負 債 占 資 產 比 率 = 負 債 總 額 / 資 產 總 額 (2) 各 種 責 任 準 備 金 對 資 產 比 率 = 各 種 責 任 準 備 金 / 資 產 總 額 (3) 各 項 責 任 準 金 變 動 率 = 各 種 責 任 準 備 金 期 末 餘 額 - 各 種 責 任 準 備 金 期 初 餘 額 )/ 各 種 責 任 準 備 金 期 初 餘 額 (4) 各 種 責 任 準 備 金 淨 增 額 對 保 費 收 入 比 率 = 各 種 責 任 準 備 金 淨 增 額 / 保 費 收 入 2. 償 債 能 力 指 標 (1) 關 係 企 業 投 資 額 對 業 主 權 益 比 率 = 關 係 企 業 投 資 額 / 業 主 權 益 (2) 初 年 度 保 費 比 率 = 本 期 初 年 度 保 費 / 上 期 初 年 度 保 費 (3) 續 年 度 保 費 比 率 = 本 期 續 年 度 保 費 / 上 期 續 年 度 保 費 3. 經 營 能 力 指 標 (1) 新 契 約 費 用 率 = 新 契 約 費 用 / 新 契 約 保 費 收 入 (2) 保 費 收 入 變 動 率 =( 本 期 累 計 保 費 收 入 - 前 一 年 度 同 期 累 計 保 費 收 入 )/ 前 一 年 度 同 期 累 計 保 費 收 入 (3) 業 主 權 益 變 動 率 =( 本 期 業 主 權 益 - 前 期 業 主 權 益 )/ 前 期 業 主 權 益 之 絕 對 值 (4) 淨 利 變 動 率 =( 本 期 損 益 - 前 期 損 益 )/ 前 期 損 益 之 絕 對 值 101

105 (5) 資 金 運 用 比 率 = 資 金 運 用 總 額 /( 各 項 責 任 準 備 金 + 業 主 權 益 ) (6) 繼 續 率 ( 十 三 個 月 二 十 五 個 月 )=PRy=BFx+y/NB'x 100% " PRy:x 月 發 單 經 過 y 個 月 契 約 仍 有 效 之 契 約 繼 續 率 ; NB'x:[NBx -(x 月 發 單 在 x~x+y 期 間 內 解 除 契 約 保 件 及 死 亡 全 殘 保 件 )]; NBx:x 月 發 單 之 新 契 約 ( 不 含 契 約 撤 銷 保 件 ); BFx+y:(1) 以 件 數 計 算 契 約 繼 續 率 時, 為 [NB'x-(x 月 發 單 在 x~x+y 期 間 內 解 約 停 效 保 件 ) +(x 月 發 單 在 x~x+y 期 間 內 復 效 契 約 保 件 )];(2) 以 基 本 保 額 或 年 繳 化 保 費 收 入 計 算 契 約 繼 續 率 時, 為 [NB'x-(x 月 發 單 在 x~x+y 期 間 內 解 約 停 效 契 約 變 更 保 件 )+(x 月 發 單 在 x~x+y 期 間 內 復 效 契 約 保 件 )] 4. 獲 利 能 力 指 標 (1) 資 產 報 酬 率 =[ 稅 後 損 益 + 利 息 費 用 (1- 稅 率 )]/ 平 均 資 產 總 額 (2) 業 主 權 益 報 酬 率 = 稅 後 損 益 / 平 均 業 主 權 益 淨 額 (3) 資 金 運 用 淨 收 益 率 =(2 本 期 投 資 收 益 /( 前 期 期 末 可 運 用 資 金 + 本 期 期 末 可 運 用 資 金 - 本 期 投 資 收 益 ) (4) 投 資 報 酬 率 =2 淨 投 資 收 入 /( 期 初 資 產 總 額 + 期 末 資 產 總 額 - 淨 投 資 收 入 ) (5) 營 業 利 益 對 營 業 收 入 比 率 = 營 業 利 益 / 營 業 收 入 (6) 稅 前 純 益 對 總 收 入 比 率 = 稅 前 純 益 /( 營 業 收 入 + 營 業 外 收 入 ) (7) 純 益 率 = 稅 後 損 益 / 營 業 收 入 總 額 (8) 每 股 盈 餘 = 稅 後 損 益 / 加 權 平 均 已 發 行 股 數 (9) 不 動 產 投 資 與 不 動 產 抵 押 放 款 對 資 產 比 率 = 不 動 產 投 資 與 不 動 產 抵 押 放 款 / 平 均 資 產 總 額 ( 二 ) 最 近 二 年 度 各 項 財 務 業 務 指 標 變 動 原 因 ( 若 增 減 變 動 未 達 20% 者 可 免 分 析 ) 1. 各 項 責 任 準 備 金 變 動 率 減 少 及 各 種 責 任 準 備 金 淨 增 額 對 保 費 收 入 比 率 減 少, 主 要 係 去 年 概 括 承 受 國 華 人 壽 除 保 留 資 產 以 外 之 資 產 負 債 及 營 業, 導 致 去 年 責 任 準 備 金 大 幅 增 加 比 率 變 動 較 劇 2. 本 期 續 年 度 保 費 比 率 降 低 係 因 去 年 概 括 承 受 國 華 人 壽 之 保 單, 導 致 去 年 續 年 度 保 費 比 率 變 動 幅 度 較 大 3. 保 費 收 入 變 動 率 降 低, 主 要 係 因 去 年 概 括 承 受 國 華 人 壽 之 保 單 後 保 費 收 入 大 幅 增 加, 致 使 去 年 保 費 收 入 變 動 率 大 幅 增 加 4. 權 益 變 動 率 減 少, 係 因 去 年 概 括 承 受 國 華 人 壽 除 保 留 資 產 以 外 之 資 產 負 債 及 營 業, 將 概 括 承 受 其 特 別 準 備 轉 列 於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暨 依 行 政 配 套 措 施 將 死 利 差 互 抵 責 任 準 備 金 轉 列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致 使 去 年 權 益 變 動 率 大 幅 增 加 5. 獲 利 能 力 相 關 財 務 比 率 包 括 資 產 報 酬 率 權 益 報 酬 率 營 業 利 益 對 營 業 收 入 比 率 稅 前 純 益 對 總 收 入 比 率 純 益 率 及 每 股 盈 餘 均 由 負 轉 正, 主 係 因 去 年 概 括 承 受 之 國 華 人 壽 有 效 保 單 其 準 備 金 提 存 率 高 於 公 司 之 投 資 報 酬 率, 致 使 去 年 產 生 利 差 損 本 期 因 公 司 致 力 於 活 化 資 產 及 提 高 海 外 投 資 比 例, 致 使 報 酬 率 逐 漸 提 升 102

106 6. 不 動 產 投 資 與 不 動 產 抵 押 放 款 對 資 產 比 率 較 去 年 降 低, 主 要 係 因 去 年 概 括 承 受 國 華 人 壽 後 併 入 其 不 動 產 投 資 及 不 動 產 抵 押 放 款 於 本 年 度 積 極 進 行 活 化 資 產 提 高 報 酬 率 ( 三 ) 合 併 財 務 比 率 : 無 三 最 近 年 度 財 務 報 告 之 監 察 人 審 查 報 告 103

107 104

108 四 最 近 年 度 財 務 報 表 105

109 106

110 107

111 108

112 109

113 110

114 全 球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中 華 民 國 一 三 年 及 一 二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 金 額 除 另 予 註 明 外, 均 以 新 臺 幣 仟 元 為 單 位 ) 一 公 司 沿 革 及 業 務 範 圍 說 明 全 球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簡 稱 本 公 司 ) 於 民 國 90 年 10 月 12 日 核 准 成 立, 本 公 司 主 要 為 經 營 人 身 保 險 業 務, 至 民 國 103 年 12 月 31 日 止 股 本 為 新 臺 幣 陸 拾 肆 億 叁 仟 伍 佰 萬 元 整 本 公 司 註 冊 地 及 主 要 營 運 據 點 位 於 臺 北 市 建 國 北 路 二 段 238 號 15 樓 本 公 司 以 民 國 90 年 12 月 31 日 為 移 轉 基 準 日, 概 括 承 受 荷 商 亞 太 全 球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臺 灣 分 公 司 及 美 商 全 美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臺 灣 分 公 司 之 資 產 及 營 業, 以 及 概 括 承 受 澳 商 安 盛 國 衛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臺 灣 分 公 司 在 我 國 境 內 所 訂 立 之 保 險 契 約 及 約 定 與 該 等 保 險 契 約 之 其 他 合 約 資 產 負 債 責 任 及 或 安 排, 業 經 財 政 部 函 文 核 准 在 案 荷 蘭 全 球 集 團 於 民 國 98 年 4 月 22 日 將 其 在 臺 全 球 人 壽 所 有 股 權 簽 約 移 轉 予 中 瑋 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且 於 民 國 98 年 8 月 31 日 經 金 管 會 保 險 局 同 意, 並 經 經 濟 部 投 審 會 核 准 另 本 公 司 參 與 財 團 法 人 保 險 安 定 基 金 辦 理 國 華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簡 稱 國 華 人 壽 ) 資 產 負 債 及 營 業 概 括 讓 與 標 售 案 且 得 標, 於 民 國 101 年 11 月 29 日 簽 訂 概 括 讓 與 及 承 受 合 約, 並 以 民 國 102 年 3 月 30 日 為 移 轉 基 準 日, 概 括 承 受 國 華 人 壽 除 保 留 資 產 負 債 外 之 全 部 資 產 負 債 及 營 業, 業 經 金 管 會 保 險 局 同 意 核 准 在 案 二 通 過 財 務 報 告 之 日 期 及 程 序 本 公 司 民 國 103 年 及 102 年 度 之 財 務 報 告 業 經 董 事 會 於 民 國 104 年 3 月 23 日 通 過 發 布 三 新 發 布 及 修 訂 準 則 及 解 釋 之 適 用 1. 截 至 財 務 報 告 發 布 日 為 止, 本 公 司 未 採 用 下 列 金 管 會 已 認 可 且 自 民 國 104 年 1 月 1 日 以 後 開 始 之 會 計 年 度 適 用 之 新 發 布 修 訂 及 修 正 之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解 釋 或 解 釋 公 告 如 下 : 準 則 或 解 釋 主 要 內 容 國 際 適 用 之 年 度 期 間 2010 年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之 改 善 :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 號 首 次 採 用 國 際 財 自 2011 年 1 月 1 日 以 後 之 年 度 期 間 生 效 務 報 導 準 則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3 號 企 業 合 併 自 2010 年 7 月 1 日 以 後 之 年 度 期 間 生 效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7 號 金 融 工 具 : 揭 露 自 2011 年 1 月 1 日 以 後 之 年 度 期 間 生 效 111

115 準 則 或 解 釋 主 要 內 容 國 際 適 用 之 年 度 期 間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 號 財 務 報 表 之 表 達 自 2011 年 1 月 1 日 以 後 之 年 度 期 間 生 效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34 號 期 中 財 務 報 導 自 2011 年 1 月 1 日 以 後 之 年 度 期 間 生 效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解 釋 第 13 號 客 戶 忠 誠 計 畫 自 2011 年 1 月 1 日 以 後 之 年 度 期 間 生 效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7 號 之 比 較 揭 露 對 首 次 自 2010 年 7 月 1 日 以 後 之 年 度 期 間 生 效 採 用 者 之 有 限 度 豁 免 ( 修 正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 號 首 次 採 用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 嚴 重 高 度 通 貨 膨 脹 及 移 除 首 次 採 用 之 相 關 特 自 2011 年 7 月 1 日 以 後 之 年 度 期 間 生 效 定 日 期 ( 修 正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 號 首 次 採 用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7 號 金 融 工 具 : 揭 露 自 2011 年 7 月 1 日 以 後 之 年 度 期 間 生 效 之 修 正 遞 延 所 得 稅 : 標 的 資 產 之 回 收 ( 修 訂 國 際 會 計 自 2012 年 1 月 1 日 以 後 之 年 度 期 間 生 效 準 則 第 12 號 所 得 稅 )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0 號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自 2013 年 1 月 1 日 以 後 之 年 度 期 間 生 效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1 號 聯 合 協 議 自 2013 年 1 月 1 日 以 後 之 年 度 期 間 生 效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2 號 對 其 他 個 體 之 權 自 2013 年 1 月 1 日 以 後 之 年 度 期 間 生 效 益 之 揭 露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3 號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自 2013 年 1 月 1 日 以 後 之 年 度 期 間 生 效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項 目 之 表 達 ( 修 正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自 2012 年 7 月 1 日 以 後 之 年 度 期 間 生 效 第 1 號 財 務 報 表 之 表 達 )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9 號 員 工 福 利 之 修 改 自 2013 年 1 月 1 日 以 後 之 年 度 期 間 生 效 政 府 借 款 ( 修 正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 號 首 自 2013 年 1 月 1 日 以 後 之 年 度 期 間 生 效 次 採 用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 揭 露 - 金 融 資 產 及 金 融 負 債 之 互 抵 ( 修 正 國 際 自 2013 年 1 月 1 日 以 後 之 年 度 期 間 生 效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7 號 金 融 工 具 : 揭 露 ) 金 融 資 產 及 金 融 負 債 之 互 抵 ( 修 正 國 際 會 計 準 自 2014 年 1 月 1 日 以 後 之 年 度 期 間 生 效 則 第 32 號 金 融 工 具 : 表 達 )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解 釋 第 20 號 露 天 礦 場 於 生 產 自 2013 年 1 月 1 日 以 後 之 年 度 期 間 生 效 階 段 之 剝 除 成 本 年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之 改 善 :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 號 首 次 採 用 國 際 財 自 2013 年 1 月 1 日 以 後 之 年 度 期 間 生 效 務 報 導 準 則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 號 財 務 報 表 之 表 達 自 2013 年 1 月 1 日 以 後 之 年 度 期 間 生 效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6 號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自 2013 年 1 月 1 日 以 後 之 年 度 期 間 生 效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32 號 金 融 工 具 : 表 達 自 2013 年 1 月 1 日 以 後 之 年 度 期 間 生 效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34 號 期 中 財 務 報 導 自 2013 年 1 月 1 日 以 後 之 年 度 期 間 生 效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0 號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自 2014 年 1 月 1 日 以 後 之 年 度 期 間 生 效 之 修 正 112

116 對 本 公 司 可 能 有 影 響 之 準 則 或 解 釋 內 容 如 下 : (1) 2010 年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之 改 善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7 號 金 融 工 具 : 揭 露 該 修 正 要 求 於 金 融 工 具 量 化 揭 露 中 提 供 質 性 揭 露, 以 使 使 用 者 能 將 相 關 之 揭 露 作 連 結, 並 形 成 金 融 工 具 所 產 生 之 風 險 之 性 質 及 程 度 之 全 貌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34 號 期 中 財 務 報 導 於 此 修 正 下, 說 明 因 使 用 者 有 機 會 取 得 企 業 最 近 年 度 報 告, 於 期 中 財 務 報 告 之 附 註 並 無 必 要 提 供 相 對 不 重 大 之 更 新 此 外, 另 增 加 有 關 金 融 工 具 與 或 有 負 債 / 資 產 之 部 分 揭 露 事 項 規 定 (2)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7 號 金 融 工 具 : 揭 露 之 修 正 該 修 正 要 求 對 移 轉 全 部 但 仍 持 續 參 與 或 移 轉 部 分 金 融 資 產 時, 須 對 金 融 資 產 之 移 轉 作 額 外 量 化 揭 露 及 質 性 揭 露 (3)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3 號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3 號 主 要 在 於 定 義 公 允 價 值 規 範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架 構 並 規 定 關 於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揭 露, 藉 以 減 少 衡 量 公 允 價 值 時 適 用 上 之 複 雜 性 並 改 善 一 致 性 惟 並 未 改 變 其 他 準 則 中 有 關 何 時 須 採 用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或 揭 露 之 規 定 (4)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項 目 之 表 達 ( 修 正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 號 財 務 報 表 之 表 達 ) 此 修 正 要 求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節 列 報 之 各 單 行 項 目, 應 依 其 後 續 是 否 重 分 類 至 損 益 予 以 分 類 及 分 組 (5)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9 號 員 工 福 利 之 修 改 主 要 修 改 包 括 :(1)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之 精 算 損 益 由 原 先 可 採 緩 衝 區 予 以 遞 延 認 列, 改 為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項 下 (2) 認 列 於 損 益 項 下 之 金 額 僅 包 括 當 期 及 前 期 服 務 成 本 清 償 損 益 及 淨 確 定 福 利 負 債 ( 資 產 ) 淨 利 息 (3)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之 揭 露 包 括 提 供 每 一 重 大 精 算 假 設 敏 感 度 分 析 之 量 化 資 訊 (4) 於 企 業 不 再 能 撤 銷 福 利 之 要 約, 及 認 列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37 號 負 債 準 備 或 有 負 債 及 或 有 資 產 範 圍 內 且 涉 及 離 職 福 利 之 支 付 之 重 組 成 本 兩 者 較 早 時 點 認 列 離 職 福 利 等 依 修 訂 後 之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9 號 員 工 福 利, 本 公 司 預 估 將 減 少 民 國 103 年 淨 退 休 金 成 本 564 仟 元, 並 調 整 增 加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564 仟 元 (6) 揭 露 - 金 融 資 產 及 金 融 負 債 之 互 抵 ( 修 正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7 號 金 融 工 具 : 揭 露 ) 此 修 正 要 求 企 業 揭 露 與 互 抵 權 及 相 關 安 排 之 資 訊, 前 述 揭 露 應 提 供 有 助 於 評 估 互 抵 對 企 業 財 務 狀 況 影 響 之 資 訊 新 揭 露 規 範 所 有 已 認 列 金 融 工 具 依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32 號 金 融 工 具 : 表 達 規 定 互 抵 者 外, 亦 適 用 於 受 可 執 行 淨 額 交 割 總 約 定 或 類 似 協 議 規 範 之 已 認 列 金 融 工 具 113

117 (7) 金 融 資 產 及 金 融 負 債 之 互 抵 ( 修 正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32 號 金 融 工 具 : 表 達 ) 此 修 正 釐 清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32 號 中 目 前 有 法 律 上 可 執 行 之 權 利 將 所 認 列 之 金 額 互 抵 之 相 關 規 定 (8) 年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之 改 善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 號 財 務 報 表 之 表 達 此 修 正 釐 清 (1) 提 供 揭 露 額 外 比 較 資 訊 與 最 低 要 求 比 較 資 訊 之 差 異 最 低 要 求 比 較 期 間 係 指 前 期 (2) 當 企 業 較 最 低 要 求 比 較 期 間 額 外 提 供 比 較 資 訊, 應 於 財 務 報 表 相 關 附 註 中 包 括 比 較 資 訊, 但 額 外 比 較 期 間 不 需 要 提 供 整 份 財 務 報 表 (3) 當 企 業 追 溯 適 用 一 項 會 計 政 策 或 追 溯 重 編 財 務 報 表 之 項 目, 或 重 分 類 其 財 務 報 表 之 項 目 而 對 前 期 財 務 狀 況 表 之 資 訊 產 生 重 大 影 響 時, 應 列 報 最 早 比 較 期 間 之 期 初 財 務 狀 況 表, 惟 不 需 要 提 供 與 最 早 比 較 期 間 之 期 初 財 務 狀 況 表 相 關 之 附 註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32 號 金 融 工 具 : 表 達 修 改 現 有 對 權 益 工 具 持 有 人 所 得 稅 之 規 定, 要 求 企 業 依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2 號 所 得 稅 之 規 定 處 理 以 上 為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理 事 會 已 發 布, 金 管 會 已 認 可 且 自 民 國 104 年 1 月 1 日 以 後 開 始 之 會 計 年 度 適 用 之 新 發 布 修 訂 及 修 正 之 準 則 或 解 釋, 本 公 司 評 估 除 前 述 將 影 響 財 務 報 表 之 表 達 及 增 加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之 揭 露 外, 其 餘 新 公 布 或 修 正 準 則 或 解 釋 對 本 公 司 並 無 重 大 影 響 2. 截 至 財 務 報 告 發 布 日 為 止, 本 公 司 未 採 用 下 列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理 事 會 已 發 布 但 金 管 會 尚 未 認 可 之 準 則 或 解 釋 : 準 則 或 解 釋 主 要 內 容 國 際 適 用 之 年 度 報 告 日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36 號 資 產 減 損 之 修 正 自 2014 年 1 月 1 日 以 後 之 年 度 期 間 生 效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解 釋 第 21 號 公 課 自 2014 年 1 月 1 日 以 後 之 年 度 期 間 生 效 衍 生 工 具 之 合 約 更 替 及 避 險 會 計 之 延 續 自 2014 年 1 月 1 日 以 後 之 年 度 期 間 生 效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9 號 員 工 福 利 之 修 正 自 2014 年 7 月 1 日 以 後 之 年 度 期 間 生 效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 員 工 提 撥 年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之 改 善 :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2 號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給 與 日 發 生 於 2014 年 7 月 1 日 後 之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交 易 開 始 適 用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3 號 企 業 合 併 收 購 日 於 2014 年 7 月 1 日 以 後 之 年 度 期 間 生 效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8 號 營 運 部 門 自 2014 年 7 月 1 日 以 後 之 年 度 期 間 生 效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3 號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修 正 時 即 生 效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6 號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自 2014 年 7 月 1 日 以 後 之 年 度 期 間 生 效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24 號 關 係 人 揭 露 自 2014 年 7 月 1 日 以 後 之 年 度 期 間 生 效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38 號 無 形 資 產 自 2014 年 7 月 1 日 以 後 之 年 度 期 間 生 效 114

118 準 則 或 解 釋 主 要 內 容 國 際 適 用 之 年 度 報 告 日 年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之 改 善 :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 號 首 次 採 用 國 際 財 自 2014 年 7 月 1 日 以 後 之 年 度 期 間 生 效 務 報 導 準 則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3 號 企 業 合 併 自 2014 年 7 月 1 日 以 後 之 年 度 期 間 生 效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3 號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自 2014 年 7 月 1 日 以 後 之 年 度 期 間 生 效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40 號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自 2014 年 7 月 1 日 以 後 之 年 度 期 間 生 效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4 號 受 管 制 之 遞 延 帳 自 2016 年 1 月 1 日 以 後 之 年 度 期 間 生 效 戶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1 號 聯 合 協 議 之 修 自 2016 年 1 月 1 日 以 後 之 年 度 期 間 生 效 正 - 收 購 聯 合 營 運 權 益 之 會 計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6 號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自 2016 年 1 月 1 日 以 後 之 年 度 期 間 生 效 暨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38 號 無 形 資 產 之 修 正 - 釐 清 可 接 受 之 折 舊 或 攤 銷 方 法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5 號 來 自 客 戶 合 約 之 自 2017 年 1 月 1 日 以 後 之 年 度 期 間 生 效 收 入 農 業 : 生 產 性 植 物 (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6 號 及 自 2016 年 1 月 1 日 以 後 之 年 度 期 間 生 效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41 號 之 修 正 )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9 號 金 融 工 具 自 2018 年 1 月 1 日 以 後 之 年 度 期 間 生 效 於 單 獨 財 務 報 表 之 權 益 法 (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自 2016 年 1 月 1 日 以 後 之 年 度 期 間 生 效 27 號 之 修 正 )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0 號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自 2016 年 1 月 1 日 以 後 之 年 度 期 間 生 效 及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28 號 投 資 關 聯 企 業 及 合 資 之 修 正 - 投 資 者 與 其 關 聯 企 業 或 合 資 間 之 資 產 出 售 或 投 入 年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之 改 善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5 號 待 出 售 非 流 動 資 自 2016 年 1 月 1 日 以 後 之 年 度 期 間 生 效 產 及 停 業 單 位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7 號 金 融 工 具 : 揭 露 自 2016 年 1 月 1 日 以 後 之 年 度 期 間 生 效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9 號 員 工 福 利 自 2016 年 1 月 1 日 以 後 之 年 度 期 間 生 效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34 號 期 中 財 務 報 導 自 2016 年 1 月 1 日 以 後 之 年 度 期 間 生 效 揭 露 計 畫 ( 修 正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 號 財 務 報 自 2016 年 1 月 1 日 以 後 之 年 度 期 間 生 效 表 之 表 達 ) 投 資 個 體 : 對 合 併 例 外 之 適 用 ( 修 正 國 際 財 務 自 2016 年 1 月 1 日 以 後 之 年 度 期 間 生 效 報 導 準 則 第 10 號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2 號 及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28 號 ) 115

119 對 本 公 司 可 能 有 影 響 之 準 則 或 解 釋 內 容 如 下 : (1)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36 號 資 產 減 損 之 修 正 此 修 正 係 針 對 2011 年 5 月 發 布 之 修 正, 要 求 企 業 僅 於 報 導 期 間 認 列 或 迴 轉 減 損 損 失 時, 始 應 揭 露 個 別 資 產 ( 包 括 商 譽 ) 或 現 金 產 生 單 位 之 可 回 收 金 額 此 外, 此 修 正 並 要 求 揭 露 依 據 公 允 價 值 減 出 售 成 本 決 定 已 減 損 資 產 之 可 回 收 金 額 時, 所 採 用 之 評 價 技 術 公 允 價 值 層 級 與 關 鍵 假 設 等 資 訊 (2)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解 釋 第 21 號 公 課 該 解 釋 就 應 在 何 時 針 對 政 府 課 徵 之 公 課 ( 包 括 按 照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37 號 負 債 準 備 或 有 負 債 及 或 有 資 產 的 規 定 進 行 核 算 的 公 課 以 及 時 間 和 金 額 均 可 確 定 之 公 課 ) 估 列 為 負 債 提 供 相 關 指 引 (3)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9 號 員 工 福 利 之 修 正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 員 工 提 撥 此 修 正 針 對 員 工 或 第 三 方 提 撥 至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其 提 撥 金 與 員 工 提 供 服 務 之 年 數 無 關 者 ( 例 如 依 員 工 薪 資 固 定 比 例 ), 提 供 得 選 擇 之 簡 化 會 計 處 理 方 法 (4) 年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之 改 善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3 號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此 新 增 結 論 基 礎 係 釐 清 因 先 前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3 號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連 帶 修 正, 而 移 除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9 號 金 融 工 具 第 B 段 及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39 號 金 融 工 具 : 認 列 及 衡 量 第 AG79 段, 並 非 意 圖 改 變 相 關 衡 量 規 定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24 號 關 係 人 揭 露 此 修 正 釐 清 若 一 個 體 提 供 主 要 管 理 人 員 服 務 予 報 導 個 體 或 報 導 個 體 之 母 公 司, 則 該 個 體 為 報 導 個 體 之 關 係 人 (5) 年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之 改 善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3 號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此 修 正 述 明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3 號 第 52 段 對 金 融 資 產 及 金 融 負 債 群 組 之 公 允 價 值 以 淨 額 基 礎 衡 量 時, 其 範 圍 亦 包 括 屬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39 號 金 融 工 具 : 認 列 與 衡 量 或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9 號 金 融 工 具 範 圍 之 其 他 合 約, 無 論 該 等 合 約 是 否 符 合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32 號 金 融 工 具 : 表 達 之 金 融 資 產 或 金 融 負 債 定 義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40 號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此 修 正 澄 清 特 定 交 易 是 否 符 合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3 號 企 業 合 併 之 定 義 以 及 該 不 動 產 是 否 同 時 符 合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40 號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之 定 義, 需 分 別 依 循 此 兩 號 準 則 之 規 定 獨 立 進 行 分 析 116

120 (6)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9 號 金 融 工 具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理 事 會 發 布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9 號 金 融 工 具 最 終 版 本, 內 容 包 括 分 類 與 衡 量 減 損 及 避 險 會 計, 此 準 則 將 取 代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39 號 金 融 工 具 : 認 列 與 衡 量 及 先 前 已 發 布 之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9 號 金 融 工 具 ( 內 容 包 含 分 類 與 衡 量 及 避 險 會 計 ) 分 類 與 衡 量 : 金 融 資 產 以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或 透 過 綜 合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主 要 係 以 管 理 金 融 資 產 之 經 營 模 式 及 該 金 融 資 產 之 現 金 流 量 特 性 為 基 礎 ; 金 融 負 債 則 以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或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外, 另 有 本 身 信 用 變 動 不 認 列 於 損 益 之 規 定 減 損 : 係 以 預 計 損 失 模 型 評 估 減 損 損 失, 以 原 始 認 列 後 之 信 用 風 險 是 否 重 大 增 加 而 認 列 12 個 月 或 存 續 期 間 之 預 計 信 用 損 失 避 險 會 計 : 係 以 風 險 管 理 目 標 為 基 礎 採 用 避 險 會 計, 並 以 避 險 比 率 衡 量 有 效 性 (7) 年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之 改 善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7 號 金 融 工 具 : 揭 露 此 修 正 釐 清 收 費 之 服 務 合 約 可 構 成 繼 續 參 與 之 目 的 而 須 適 用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7 號 金 融 工 具 : 揭 露 中 有 關 整 體 除 列 之 已 移 轉 金 融 資 產 之 揭 露 規 定 此 外, 此 修 正 亦 刪 除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7 號 對 於 金 融 資 產 與 金 融 負 債 互 抵 之 揭 露 要 求 適 用 於 期 中 財 務 報 導 之 相 關 規 定, 而 回 歸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34 號 期 中 財 務 報 導 中 簡 明 財 務 報 表 之 規 定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9 號 員 工 福 利 此 修 正 釐 清 依 據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9 號 第 83 段 之 規 定, 於 評 估 高 品 質 公 司 債 是 否 有 深 度 市 場 以 決 定 退 職 後 福 利 義 務 折 現 之 折 現 率 時, 係 以 義 務 發 行 使 用 之 幣 別 作 為 依 據, 而 非 以 國 家 作 為 依 據 此 修 正 自 2016 年 1 月 1 日 以 後 開 始 之 年 度 期 間 生 效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34 號 期 中 財 務 報 導 此 修 正 釐 清 何 謂 於 期 中 財 務 報 告 其 他 部 分 揭 露 之 資 訊 ; 此 修 正 明 訂 期 中 財 務 報 導 規 定 之 揭 露 須 包 含 於 期 中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中 或 自 期 中 財 務 報 表 交 叉 索 引 至 此 資 訊 所 在 處, 而 該 資 訊 需 與 期 中 財 務 報 表 同 時 間 及 以 相 同 條 件 提 供 予 使 用 者 此 修 正 自 2016 年 1 月 1 日 以 後 開 始 之 年 度 期 間 生 效 以 上 為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理 事 會 已 發 布 但 金 管 會 尚 未 認 可 之 準 則 或 解 釋, 其 實 際 適 用 日 期 以 金 管 會 規 定 為 準, 本 公 司 除 現 正 評 估 (1)~(7) 之 新 公 布 或 修 正 準 則 或 解 釋 之 潛 在 影 響, 暫 時 無 法 合 理 估 計 前 述 準 則 或 解 釋 對 本 公 司 之 影 響 外, 其 餘 新 公 布 或 修 正 準 則 或 解 釋 對 本 公 司 並 無 重 大 影 響 117

121 (8) 揭 露 計 畫 ( 修 正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 號 財 務 報 表 之 表 達 ) 主 要 修 正 包 括 :(1) 重 大 性, 釐 清 企 業 不 應 藉 由 不 重 要 之 資 訊 或 將 不 同 性 質 或 功 能 之 資 訊 彙 總 表 達 而 模 糊 重 要 資 訊, 降 低 財 務 報 表 之 可 了 解 性 此 項 修 正 再 次 重 申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所 要 求 特 定 之 揭 露, 應 進 行 該 資 訊 是 否 重 大 之 評 估 (2) 分 類 及 小 計, 釐 清 綜 合 損 益 表 及 資 產 負 債 表 之 單 行 項 目 可 再 予 細 分, 及 企 業 應 如 何 表 達 並 增 加 額 外 之 小 計 資 訊 (3) 附 註 之 架 構, 釐 清 對 於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呈 現 之 順 序, 企 業 係 有 裁 量 空 間, 惟 仍 強 調 考 量 順 序 時 要 兼 顧 可 了 解 性 及 可 比 性 (4) 會 計 政 策 之 揭 露, 刪 除 重 大 會 計 政 策 中 與 所 得 稅 及 外 幣 兌 換 損 益 相 關 之 例 舉, 因 考 量 前 述 例 舉 並 無 助 益, 及 (5) 源 自 權 益 會 計 處 理 投 資 之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項 目 之 表 達, 釐 清 採 用 權 益 法 認 列 之 關 聯 企 業 及 合 資 之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之 份 額 依 後 續 能 否 重 分 類 至 損 益 彙 總 為 財 務 報 表 之 單 行 項 目 表 達 以 上 為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理 事 會 已 發 布 但 金 管 會 尚 未 認 可 之 準 則 或 解 釋, 其 實 際 適 用 日 期 以 金 管 會 規 定 為 準, 本 公 司 除 現 正 評 估 (1)~(8) 之 新 公 布 或 修 正 準 則 或 解 釋 之 潛 在 影 響, 暫 時 無 法 合 理 估 計 前 述 準 則 或 解 釋 對 本 公 司 之 影 響 外, 其 餘 新 公 布 或 修 正 準 則 或 解 釋 對 本 公 司 並 無 重 大 影 響 四 重 大 會 計 政 策 之 彙 總 說 明 1. 遵 循 聲 明 本 公 司 民 國 103 年 及 102 年 度 之 財 務 報 告 係 依 據 保 險 業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保 險 法 及 經 金 管 會 認 可 之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解 釋 及 解 釋 公 告 編 製 2. 編 製 基 礎 本 公 司 財 務 報 告 除 以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工 具 外, 係 以 歷 史 成 本 為 編 製 基 礎 除 另 行 註 明 者 外, 財 務 報 表 均 以 新 臺 幣 仟 元 為 單 位 3. 會 計 估 計 本 公 司 依 照 前 述 準 則 及 原 則 編 製 財 務 報 表 時, 必 須 使 用 合 理 之 估 計 和 假 設, 因 估 計 通 常 係 在 不 確 定 情 況 下 作 成 之 判 斷, 因 此 可 能 與 將 來 實 際 結 果 有 所 差 異 4. 資 產 與 負 債 區 分 流 動 與 非 流 動 之 標 準 屬 正 常 營 業 週 期 構 成 之 一 部 份 者 預 期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後 十 二 個 月 內 將 變 現 或 正 常 營 業 過 程 中 將 變 現 及 備 供 出 售 或 消 耗 者 列 為 流 動 資 產 ; 須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後 十 二 個 月 內 清 償 或 因 營 業 而 發 生 之 債 務 預 期 將 於 企 業 營 業 週 期 之 正 常 營 業 過 程 中 清 償 者 列 為 流 動 負 債 不 屬 於 流 動 資 產 ( 負 債 ) 者 為 非 流 動 資 產 ( 負 債 ) 118

122 5.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係 庫 存 現 金 活 期 存 款 可 隨 時 轉 換 成 定 額 現 金 且 價 值 變 動 風 險 甚 小 之 短 期 並 具 高 度 流 動 性 之 投 資 ( 包 括 合 約 期 間 12 個 月 內 之 定 期 存 款 ) 6. 金 融 資 產 及 負 債 (1) 原 始 認 列 與 續 後 衡 量 依 據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39 號 及 保 險 業 財 報 編 製 準 則 之 規 定, 本 公 司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將 金 融 資 產 分 類 為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放 款 及 應 收 款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券 投 資 持 有 至 到 期 日 金 融 資 產 等 金 融 負 債 分 類 為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負 債 於 原 始 認 列 時, 以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金 融 資 產, 若 非 屬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則 加 計 直 接 可 歸 屬 於 取 得 該 金 融 資 產 之 交 易 成 本 本 公 司 依 慣 例 交 易 購 買 或 出 售 金 融 商 品, 採 交 易 日 ( 即 本 公 司 決 定 購 買 或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之 日 期 ) 會 計 處 理, 慣 例 交 易 系 指 一 項 金 融 資 產 之 購 買 或 出 售, 其 資 產 之 交 付 期 間 係 在 市 場 慣 例 或 法 令 規 定 之 期 間 內 者 屬 公 債 發 行 前 交 易 者, 成 交 日 因 標 售 日 前 其 債 券 票 面 利 率 尚 未 確 定, 無 法 合 理 估 計 債 券 價 格, 故 採 備 忘 分 錄 記 載 金 融 資 產 之 分 類 說 明 與 續 後 評 價 列 示 如 下 :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屬 此 類 別 之 金 融 資 產, 於 續 後 評 價 時, 概 以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且 公 允 價 值 變 動 認 列 於 損 益, 該 認 列 為 損 益 之 利 益 或 損 失 包 含 該 金 融 資 產 所 收 取 之 任 何 股 利 或 利 息 並 分 為 持 有 供 交 易 之 金 融 資 產 及 原 始 認 列 時 即 指 定 公 允 價 值 變 動 列 入 損 益 之 金 融 資 產 兩 類 當 符 合 下 列 條 件 之 一, 分 類 為 持 有 供 交 易 : A. 其 取 得 之 主 要 目 的 為 短 期 內 出 售 ; B. 於 原 始 認 列 時 即 屬 合 併 管 理 之 可 辨 認 金 融 工 具 組 合 之 一 部 分, 且 有 近 期 該 組 合 為 短 期 獲 利 之 操 作 型 態 之 證 據 ; 或 C. 屬 衍 生 工 具 ( 財 務 保 證 合 約 或 被 指 定 且 有 效 之 避 險 工 具 之 衍 生 工 具 除 外 ) 對 於 包 含 一 個 或 多 個 嵌 入 式 衍 生 工 具 之 合 約, 可 指 定 整 體 混 合 ( 結 合 ) 合 約 為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 或 當 符 合 下 列 因 素 之 一 而 可 提 供 更 攸 關 之 資 訊 時, 於 原 始 認 列 時 指 定 為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 A. 該 指 定 可 消 除 或 重 大 減 少 衡 量 或 認 列 不 一 致 ; 或 119

123 B. 一 組 金 融 資 產 金 融 負 債 或 兩 者, 依 書 面 之 風 險 管 理 或 投 資 策 略, 以 公 允 價 值 基 礎 管 理 並 評 估 其 績 效, 且 合 併 公 司 內 部 提 供 予 管 理 階 層 之 該 投 資 組 合 資 訊, 亦 以 公 允 價 值 為 基 礎 此 類 金 融 資 產 除 衍 生 性 金 融 商 品 及 原 始 認 列 即 指 定 公 允 價 值 變 動 列 入 損 益 之 金 融 商 品 不 得 重 分 類 為 其 他 類 別 之 金 融 商 品 外, 交 易 目 的 金 融 資 產 如 不 再 以 短 期 出 售 為 目 的 且 符 合 下 列 情 況 之 ㄧ 者 可 重 分 類 : A. 符 合 放 款 及 應 收 款 定 義 者, 且 公 司 有 意 圖 及 能 力 持 有 該 金 融 資 產 至 可 預 見 之 未 來 或 到 期 日, 得 重 分 類 為 其 他 類 別 金 融 資 產 B. 不 符 合 放 款 及 應 收 款 定 義 者, 僅 於 極 少 情 況 下 方 得 重 分 類 為 其 他 類 別 金 融 商 品 前 述 之 重 分 類, 以 重 分 類 日 之 公 允 價 值 作 為 重 分 類 日 之 新 成 本 或 攤 銷 後 成 本, 原 已 認 列 之 相 關 損 益 不 予 迴 轉 原 來 非 屬 於 此 類 之 金 融 商 品 續 後 不 得 重 分 類 為 此 類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係 指 指 定 為 備 供 出 售, 或 非 屬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持 有 至 到 期 日 金 融 資 產 及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券 投 資 放 款 及 應 收 款 之 非 衍 生 性 金 融 資 產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續 後 評 價 係 以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其 公 允 價 值 變 動 造 成 之 利 益 或 損 失, 除 減 損 損 失 及 貨 幣 性 金 融 資 產 外 幣 兌 換 損 益 外, 於 除 列 前 認 列 為 股 東 權 益 調 整 項 目,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除 列 時, 將 累 積 之 利 益 或 損 失 列 入 當 期 損 益 此 類 金 融 資 產 若 符 合 放 款 及 應 收 款 之 定 義, 且 公 司 有 意 圖 及 能 力 持 有 該 金 融 資 產 至 可 預 見 之 未 來 或 到 期 日, 得 重 分 類 為 放 款 及 應 收 款 重 分 類 時, 以 重 分 類 日 之 公 允 價 值 作 為 重 分 類 日 之 新 成 本 或 攤 銷 後 成 本, 原 已 認 列 為 股 東 權 益 調 整 項 目 之 相 關 損 益 則 分 期 攤 銷 為 當 期 損 益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採 交 易 日 會 計 於 原 始 認 列 時, 將 金 融 商 品 以 公 平 價 值 衡 量, 並 加 計 取 得 或 發 行 之 交 易 成 本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若 有 減 損 之 客 觀 證 據, 則 認 列 減 損 損 失, 帳 列 淨 投 資 損 益 項 下, 此 減 損 金 額 不 予 迴 轉 120

124 持 有 至 到 期 日 金 融 資 產 具 有 固 定 或 可 決 定 之 收 取 金 額 及 固 定 到 期 日, 且 有 積 極 意 圖 及 能 力 持 有 至 到 期 日 之 非 衍 生 性 金 融 資 產 持 有 至 到 期 日 之 投 資 於 續 後 評 價 時 採 有 效 利 率 法 以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若 意 圖 或 能 力 改 變, 致 使 投 資 不 再 適 合 分 類 為 持 有 至 到 期 日 時, 該 投 資 應 重 分 類 為 備 供 出 售 並 按 公 允 價 值 再 衡 量, 其 帳 面 金 額 與 公 允 價 值 間 之 差 額 應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若 於 當 年 度 或 前 二 個 會 計 年 度 內, 曾 在 到 期 日 前 出 售 或 重 分 類 持 有 至 到 期 日 之 投 資, 且 其 金 額 並 非 很 小 者, 則 不 得 將 任 何 金 融 資 產 歸 類 維 持 有 至 到 期 日 之 投 資, 若 有 剩 餘 之 持 有 至 到 期 日 投 資, 應 重 分 類 為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放 款 及 應 收 款 項 放 款 及 應 收 款 項 係 指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公 開 報 價, 具 固 定 或 可 決 定 收 取 金 額 未 分 類 為 其 他 金 融 商 品 類 別 之 非 衍 生 性 金 融 資 產, 且 同 時 符 合 下 列 條 件 者 : A. 未 分 類 為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B. 未 指 定 為 備 供 出 售 C. 未 因 信 用 惡 化 以 外 之 因 素, 致 持 有 人 可 能 無 法 回 收 幾 乎 所 有 之 原 始 投 資 續 後 評 價 時 採 有 效 利 率 法 以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此 類 金 融 資 產 除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券 投 資 外, 尚 包 括 壽 險 貸 款 墊 繳 保 費 擔 保 放 款 及 應 收 款 項, 其 中 壽 險 貸 款 係 以 保 單 為 質 之 放 款, 墊 繳 保 費 係 依 照 保 險 契 約 之 規 定, 代 為 墊 繳 之 保 險 費, 擔 保 放 款 係 以 不 動 產 為 抵 押 之 放 款 應 收 款 項 則 包 括 如 投 資 交 易 產 生 之 應 收 利 息 應 收 交 割 款 等 應 收 款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負 債 本 公 司 所 認 列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負 債, 係 衍 生 性 商 品 因 評 價 為 負 值 所 產 生 之 衍 生 負 債, 於 續 後 評 價 時, 概 以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且 公 允 價 值 變 動 認 列 為 損 益 (2) 金 融 資 產 及 負 債 之 除 列 A. 金 融 資 產 當 本 公 司 對 金 融 資 產 現 金 流 量 之 合 約 權 利 已 失 效, 或 業 已 移 轉 該 金 融 資 產 及 幾 乎 所 有 相 關 之 所 有 權 風 險 及 報 酬 時, 則 將 該 金 融 資 產 除 列 當 本 公 司 承 作 證 券 借 貸 交 易 或 將 債 券 或 股 票 供 作 附 買 回 條 件 交 易 之 擔 保 品 時, 並 不 除 列 該 金 融 資 產, 因 金 融 資 產 幾 乎 所 有 之 所 有 權 風 險 及 報 酬 仍 保 留 在 公 司 121

125 B. 金 融 負 債 本 公 司 之 金 融 負 債 於 合 約 規 定 之 義 務 解 除 取 消 或 到 期 而 使 金 融 負 債 消 滅 時, 除 列 全 部 或 部 分 金 融 負 債 當 相 同 債 權 人 以 幾 乎 不 相 同 條 件 交 換 既 有 之 金 融 負 債, 或 對 既 有 負 債 條 件 進 行 大 幅 修 改, 並 同 時 承 擔 新 金 融 負 債, 該 種 交 換 或 修 改 視 為 除 列 既 有 負 債 並 同 時 認 列 新 負 債, 差 額 計 入 當 期 損 益 (3) 金 融 工 具 互 抵 金 融 資 產 及 金 融 負 債 僅 於 符 合 (1) 目 前 具 備 法 律 上 可 執 行 之 權 利 以 抵 銷 已 認 列 金 額, 及 (2) 意 圖 以 淨 額 基 礎 交 割, 或 同 時 變 現 資 產 及 清 償 負 債 時, 才 得 將 金 融 資 產 及 金 融 負 債 互 抵, 並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以 淨 額 表 達 (4) 金 融 資 產 減 損 本 公 司 於 每 一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評 估 金 融 資 產 是 否 已 經 減 損, 若 有 客 觀 證 據 顯 示 業 已 減 損, 應 評 估 該 資 產 可 回 收 之 金 額 並 依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39 號 認 列 減 損 損 失 或 備 抵 呆 帳, 前 述 金 融 資 產 減 損 損 失 之 評 估 適 用 本 公 司 所 持 有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及 以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 如 持 有 至 到 期 之 金 融 資 產 與 放 款 及 應 收 款 等 ) 有 關 放 款 資 產 之 減 損, 除 前 述 評 估 外, 本 公 司 並 依 據 保 險 業 資 產 評 估 及 逾 期 放 款 催 收 款 呆 帳 處 理 辦 法, 將 第 一 類 放 款 資 產 扣 除 壽 險 貸 款 墊 繳 保 費 及 對 於 我 國 政 府 機 關 之 債 權 餘 額 後 之 0.5%, 以 及 應 予 注 意 可 望 收 回 收 回 困 難 及 收 回 無 望 等 第 二 至 五 類 放 款 資 產 債 權 餘 額 分 別 以 其 債 權 餘 額 之 2% 10% 50% 及 餘 額 全 部 之 合 計, 以 及 第 一 類 至 第 五 類 放 款 資 產 扣 除 壽 險 貸 款 墊 繳 保 費 及 對 於 我 國 政 府 機 關 之 債 權 餘 額 後 全 部 之 和 之 1%, 作 為 備 抵 呆 帳 之 最 低 提 列 標 準 屬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金 融 資 產, 若 後 續 期 間 減 損 金 額 減 少, 而 該 減 少 明 顯 與 認 列 減 損 後 發 生 之 事 件 有 關 ( 例 如 債 務 人 之 信 用 等 級 改 善 ), 則 先 前 認 列 之 放 款 及 應 收 款 項 之 減 損 金 額 將 藉 由 備 抵 帳 戶 迴 轉, 但 此 迴 轉 不 應 使 金 融 資 產 帳 面 金 額 大 於 未 認 列 減 損 情 況 下 之 攤 銷 後 成 本 迴 轉 金 額 應 認 列 於 損 益 屬 備 供 出 售 權 益 工 具 之 減 損 損 失 不 得 透 過 損 益 迴 轉, 任 何 後 續 公 允 價 值 之 增 加 應 認 列 為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122

126 (5) 衍 生 性 金 融 商 品 與 避 險 交 易 本 公 司 從 事 遠 期 外 匯 合 約 與 換 匯 換 利 合 約 主 要 係 用 以 規 避 利 率 與 匯 率 變 動 風 險 此 類 衍 生 性 金 融 商 品 原 始 認 列 與 續 後 衡 量 皆 以 公 允 價 值 為 基 礎, 當 公 允 價 值 為 正 時 則 認 列 為 資 產, 為 負 時 則 認 列 為 負 債 本 公 司 所 從 事 之 衍 生 性 商 品 雖 能 符 合 本 公 司 之 風 險 管 理 政 策, 惟 因 尚 未 能 符 合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39 號 之 避 險 會 計 條 件, 因 是, 衍 生 性 金 融 商 品 公 允 價 值 變 動 部 分 均 認 列 為 當 期 損 益 (6) 金 融 商 品 處 分 損 益 計 算 本 公 司 處 分 債 券 時, 係 依 個 別 認 定 法 計 算 處 分 損 益 於 處 分 時, 本 公 司 係 依 該 債 券 批 次 成 本 中 之 單 位 成 本 由 低 至 高 以 認 定 為 出 售 成 本 權 益 證 券 之 處 分 損 益 則 則 依 加 權 平 均 成 本 計 算 7. 不 動 產 及 設 備 不 動 產 及 設 備 係 以 取 得 成 本 為 認 列 基 礎, 並 減 除 累 計 折 舊 及 累 計 減 損 後 列 示, 前 述 成 本 包 含 不 動 產 及 設 備 之 拆 卸 移 除 及 復 原 其 所 在 地 點 之 成 本 不 動 產 及 設 備 之 各 項 組 成 若 屬 重 大, 則 將 單 獨 提 列 折 舊 不 動 產 及 設 備 之 項 目 或 任 一 重 要 組 成 部 分 於 原 始 認 列 後, 若 予 處 分 或 預 期 未 來 不 會 因 使 用 或 處 分 而 有 經 濟 效 益 之 流 入, 則 予 以 除 列 並 認 列 損 益 不 動 產 及 設 備 之 殘 值 耐 用 年 限 及 折 舊 方 法 係 於 每 一 財 務 年 度 終 了 時 評 估, 若 預 期 值 與 先 前 之 估 計 不 同 時, 該 變 動 視 為 會 計 估 計 變 動 8. 租 賃 (1) 本 公 司 為 承 租 人 本 公 司 所 承 租 之 不 動 產 或 設 備 均 屬 營 業 租 賃, 租 賃 給 付 係 於 租 賃 期 間 內 以 直 線 法 認 列 為 費 用 (2) 本 公 司 為 出 租 人 本 公 司 所 從 事 之 不 動 產 出 租 業 務 均 未 移 轉 租 賃 標 的 物 所 有 權 之 實 質 全 部 風 險 及 報 酬 之 租 賃, 故 分 類 為 營 業 租 賃 租 賃 收 入 係 於 租 賃 期 間 內 以 直 線 法 認 列 為 收 入 本 公 司 於 協 商 營 業 租 賃 之 新 約 或 續 約 時, 可 能 提 供 承 租 人 誘 因 以 達 成 協 議, 此 等 誘 因 總 成 本 亦 於 租 賃 期 間 內 以 直 線 法 認 列 為 租 金 收 入 之 減 少 123

127 9.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係 以 原 始 成 本 衡 量, 並 包 含 取 得 該 項 資 產 之 交 易 成 本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之 帳 面 金 額 包 括 於 達 到 成 本 可 認 列 之 條 件 下, 因 修 繕 或 新 增 現 有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而 投 入 之 成 本, 但 一 般 日 常 發 生 之 維 修 費 用 則 不 作 為 其 成 本 之 一 部 分 建 造 中 之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原 始 成 本 則 主 要 包 括 符 合 資 本 化 規 範 之 直 接 可 歸 屬 建 造 成 本 於 原 始 認 列 後,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之 衡 量 係 採 成 本 模 式, 依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40 號 之 規 定 處 理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在 處 分 永 久 不 再 使 用 或 預 期 無 法 由 處 分 產 生 未 來 經 濟 效 益 之 情 況 下, 即 予 以 除 列 並 認 列 損 益 本 公 司 依 資 產 實 際 用 途 決 定 轉 入 或 轉 出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10. 商 譽 及 無 形 資 產 商 譽 係 概 括 承 受 國 華 人 壽 除 保 留 資 產 及 負 債 外 之 全 部 資 產 負 債 及 營 業 之 交 易, 依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3 號 企 業 合 併 之 規 定 以 購 買 法 會 計 處 理 而 認 列 商 譽 後 續 評 價 依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36 號 定 期 進 行 減 損 測 試 單 獨 取 得 之 無 形 資 產 於 原 始 認 列 時 係 以 成 本 衡 量 透 過 企 業 合 併 取 得 之 無 形 資 產 成 本 為 收 購 日 之 公 允 價 值 無 形 資 產 於 原 始 認 列 後, 係 以 其 成 本 減 除 累 計 攤 銷 及 累 計 減 損 損 失 後 之 金 額 作 為 帳 面 金 額 不 符 合 認 列 條 件 之 內 部 產 生 無 形 資 產 不 予 資 本 化, 而 係 於 發 生 時 認 列 至 損 益 有 限 耐 用 年 限 之 無 形 資 產 係 於 其 耐 用 年 限 內 攤 銷, 並 於 存 有 減 損 跡 象 時 進 行 減 損 測 試 有 限 耐 用 年 限 之 無 形 資 產 攤 銷 期 間 及 攤 銷 方 法 係 至 少 於 每 一 財 務 年 度 結 束 時 進 行 複 核 若 資 產 之 預 估 耐 用 年 限 與 先 前 之 估 計 不 同 或 未 來 經 濟 效 益 消 耗 之 預 期 型 態 已 發 生 改 變, 則 攤 銷 方 法 或 攤 銷 期 間 將 予 以 調 整 並 視 為 會 計 估 計 變 動 無 形 資 產 之 除 列 所 產 生 之 利 益 或 損 失 係 認 列 至 損 益 11. 非 金 融 資 產 之 減 損 本 公 司 於 每 一 報 導 期 間 結 束 日 評 估 所 有 適 用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36 號 之 資 產 是 否 存 有 減 損 跡 象 如 有 減 損 跡 象, 則 進 行 減 損 測 試, 減 損 測 試 結 果 如 資 產 或 資 產 所 屬 現 金 產 生 單 位 之 帳 面 金 額 大 於 其 可 回 收 金 額, 則 認 列 減 損 損 失 可 回 收 金 額 為 淨 公 允 價 值 或 使 用 價 值 之 較 高 者 若 有 跡 象 顯 示 先 前 已 認 列 之 減 損 損 失 可 能 已 不 存 在 或 減 少 則 應 重 新 評 估 可 回 收 金 額 若 可 回 收 金 額 因 資 產 之 估 計 服 務 潛 能 變 動 而 增 加 時, 則 迴 轉 減 損 惟 迴 轉 後 帳 面 金 額 不 超 過 資 產 在 未 認 列 減 損 損 失 情 況 下, 減 除 應 提 列 折 舊 或 攤 銷 後 之 帳 面 金 額 124

128 12. 再 保 險 本 公 司 為 限 制 某 些 暴 險 事 件 所 可 能 造 成 之 損 失 金 額, 爰 依 業 務 需 要 及 相 關 保 險 法 令 規 定 辦 理 再 保 險 對 於 分 出 再 保 險, 本 公 司 不 得 以 再 保 險 人 不 履 行 其 義 務 為 由, 拒 絕 履 行 對 被 保 險 人 之 義 務 本 公 司 對 再 保 險 人 之 權 利 包 括 再 保 險 準 備 資 產 應 攤 回 再 保 賠 款 與 給 付 與 淨 應 收 再 保 往 來 款 項, 並 定 期 評 估 該 等 權 利 是 否 已 發 生 減 損 或 無 法 收 回 當 客 觀 證 據 顯 示 該 等 權 利 於 原 始 認 列 後 所 發 生 事 件, 將 導 致 本 公 司 可 能 無 法 收 回 合 約 條 款 規 定 之 所 有 應 收 金 額, 且 上 述 事 件 對 可 從 再 保 險 人 收 回 金 額 之 影 響 得 以 可 靠 衡 量 時, 本 公 司 就 可 回 收 金 額 低 於 前 揭 權 利 之 帳 面 價 值 部 份, 認 列 減 損 損 失 針 對 再 保 險 合 約 之 分 類, 本 公 司 評 估 其 是 否 移 轉 顯 著 保 險 風 險 予 再 保 險 人, 若 再 保 險 合 約 未 移 轉 顯 著 保 險 風 險 時, 則 該 合 約 以 存 款 會 計 認 列 衡 量 之 屬 移 轉 顯 著 保 險 風 險 之 再 保 險 合 約, 如 本 公 司 能 單 獨 衡 量 其 儲 蓄 組 成 要 素, 則 分 別 認 列 該 再 保 險 合 約 之 保 險 組 成 要 素 及 儲 蓄 組 成 要 素 亦 即, 本 公 司 將 所 收 取 ( 或 支 付 ) 之 合 約 對 價 減 除 屬 於 保 險 組 成 要 素 部 份 之 金 額 後, 認 列 為 金 融 負 債 ( 或 資 產 ), 而 非 收 入 ( 或 費 用 ) 該 金 融 負 債 ( 或 資 產 ) 係 以 公 平 價 值 認 列 及 衡 量, 並 以 未 來 現 金 流 量 折 現 值 作 為 公 平 價 值 衡 量 之 基 礎 13. 分 離 帳 戶 保 險 商 品 本 公 司 銷 售 分 離 帳 戶 保 險 商 品, 要 保 人 所 繳 保 費 依 約 定 方 式 扣 除 保 險 人 各 項 費 用, 並 依 要 保 人 同 意 或 指 定 之 投 資 分 配 方 式 置 於 專 設 帳 簿 中, 專 設 帳 簿 資 產 之 價 值 以 評 價 日 當 日 之 公 平 價 值 計 算, 並 依 相 關 法 令 及 中 華 民 國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計 算 淨 資 產 價 值 依 保 險 業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規 定, 專 設 帳 簿 之 資 產 及 負 債, 不 論 是 否 由 保 險 合 約 或 具 金 融 商 品 性 質 之 保 險 契 約 產 生 者, 皆 分 別 列 帳 分 離 帳 戶 保 險 商 品 資 產 及 分 離 帳 戶 保 險 商 品 負 債 項 下 ; 至 專 設 帳 簿 之 收 益 及 費 用, 則 係 指 符 合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4 號 保 險 合 約 定 義 之 分 離 帳 戶 保 險 商 品 之 各 項 收 益 及 費 用 總 和, 分 別 帳 列 分 離 帳 戶 保 險 商 品 收 益 及 分 離 帳 戶 保 險 商 品 費 用 項 下 14. 保 險 負 債 保 險 負 債 係 保 險 業 依 規 定 對 於 保 險 合 約 所 提 列 之 各 項 準 備 包 括 未 滿 期 保 費 準 備 賠 款 準 備 責 任 準 備 保 費 不 足 準 備 及 負 債 適 足 準 備 另 本 公 司 部 分 保 險 合 約 雖 包 含 保 證 要 素, 惟 本 公 司 並 未 分 別 認 列 之, 故 將 整 體 合 約 分 類 為 負 債 各 項 負 債 準 備 之 提 列 基 礎 說 明 如 下 : 125

129 (1) 未 滿 期 保 費 準 備 : 保 險 期 間 一 年 以 下 尚 未 屆 滿 之 有 效 契 約 係 依 據 各 險 未 到 期 之 危 險 計 算 並 提 列 未 滿 期 保 費 準 備, 準 備 金 提 存 方 式 由 精 算 人 員 依 各 險 別 特 性 決 定 之 本 項 準 備 於 次 年 度 決 算 時 予 以 沖 回 (2) 賠 款 準 備 : 係 就 已 報 未 付 及 未 報 保 險 賠 款 提 列 之 準 備, 已 報 未 付 保 險 賠 款 準 備 係 逐 案 依 實 際 相 關 資 料 估 算 ; 未 報 保 險 賠 款 準 備 則 依 下 列 方 式 計 提 之 : A. 保 險 期 間 一 年 以 下 之 健 康 保 險 及 人 壽 保 險 : 於 民 國 98 年 12 月 31 日 前, 按 險 別 就 其 滿 期 保 險 費 之 1% 提 存 之 自 民 國 99 年 1 月 1 日 起, 則 按 險 別 依 其 過 去 理 賠 經 驗 及 費 用, 以 符 合 精 算 原 理 原 則 之 方 法 計 之 B. 傷 害 保 險 : 依 其 過 去 理 賠 經 驗 及 費 用, 以 符 合 精 算 原 理 原 則 之 方 法 計 之 (3) 責 任 準 備 : 人 壽 保 險 責 任 準 備 金 以 各 險 報 主 管 機 關 核 准 時 之 生 命 表 及 計 算 責 任 準 備 金 之 預 定 利 率 為 基 礎, 依 保 險 業 各 種 準 備 金 提 存 辦 法 第 12 條 規 定 之 修 正 制 各 商 品 報 主 管 機 關 核 准 之 計 算 說 明 所 記 載 之 方 式 計 算 或 依 其 他 保 險 相 關 法 令 提 列 (4) 保 費 不 足 準 備 : 自 民 國 90 年 度 起 訂 定 之 保 險 期 間 超 過 一 年 之 壽 險 健 康 險 及 年 金 險 契 約, 其 簽 發 之 保 險 費 較 依 規 定 計 算 責 任 準 備 金 之 保 險 費 為 低 者, 應 將 其 未 經 過 繳 費 期 間 之 保 費 不 足 部 分 提 存 為 保 費 不 足 準 備 金 另, 保 險 期 間 一 年 以 下 尚 未 屆 滿 之 有 效 契 約 及 保 險 期 間 超 過 一 年 之 傷 害 保 險, 應 評 估 未 來 可 能 發 生 之 賠 款 與 費 用, 該 評 估 金 額 如 逾 提 存 之 未 滿 期 保 費 及 未 來 預 期 之 保 費 收 入, 應 就 其 差 額 按 險 別 提 存 保 費 不 足 準 備 金 (5) 負 債 適 足 準 備 : 係 依 照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4 號 規 定 之 負 債 適 足 性 測 試 結 果, 所 需 增 提 之 準 備 屬 之 本 公 司 之 負 債 適 足 性 測 試 係 以 公 司 整 體 合 約 為 測 試 基 礎, 並 遵 守 中 華 民 國 精 算 學 會 所 頒 布 之 相 關 規 範 本 測 試 係 於 每 一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比 較 保 險 負 債 之 淨 帳 面 金 額 與 保 險 合 約 未 來 現 金 流 量 之 現 時 估 計 數 額, 若 淨 帳 面 金 額 不 足, 則 將 所 有 不 足 數 額 提 列 為 負 債 適 足 準 備 126

130 15. 具 金 融 商 品 性 質 之 保 險 契 約 準 備 係 不 具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金 融 商 品 依 保 險 業 各 種 準 備 金 提 存 辦 法 及 存 款 會 計 等 規 定 認 列 者 屬 之 16. 外 匯 價 格 變 動 準 備 本 公 司 對 持 有 之 國 外 投 資 資 產 ( 不 含 外 幣 收 付 之 非 投 資 型 人 身 保 險 商 品 資 產 ), 依 據 保 險 業 各 種 準 備 金 提 存 辦 法, 自 民 國 101 年 3 月 1 日 起, 於 負 債 項 下 提 存 外 匯 價 格 變 動 準 備, 相 關 準 備 金 累 積 限 額 提 存 與 沖 減 方 式 及 其 他 應 遵 行 事 項 係 依 照 人 身 保 險 業 外 匯 價 格 變 動 準 備 金 應 注 意 事 項 暨 相 關 函 令 等 規 定 辦 理 本 公 司 得 於 民 國 101 年 3 月 1 日, 將 負 債 項 下 之 各 險 種 之 重 大 事 故 特 別 準 備 金 及 危 險 變 動 特 別 準 備 金 之 部 分 金 額 轉 列 為 外 匯 價 格 變 動 準 備 金 之 初 始 金 額 其 金 額 最 高 不 得 超 過 民 國 100 年 12 月 31 日 負 債 項 下 之 各 險 種 之 重 大 事 故 特 別 準 備 金 及 危 險 變 動 特 別 準 備 金 之 半 數 另 轉 列 之 外 匯 價 格 變 動 準 備 金 初 始 金 額, 應 自 實 施 日 起 三 年 內 提 列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除 第 一 年 提 列 金 額 不 得 低 於 稅 後 初 始 金 額 之 三 分 之 一 外, 前 二 年 累 計 提 列 金 額 不 得 低 於 稅 後 初 始 金 額 之 三 分 之 二 前 述 提 列 金 額 包 含 各 險 種 之 重 大 事 故 特 別 準 備 金 及 危 險 變 動 特 別 準 備 金 因 轉 列 之 外 匯 價 格 變 動 準 備 金 初 始 金 額 所 減 少 收 回 之 金 額 17. 特 別 準 備 針 對 保 險 期 間 一 年 以 下 之 自 留 業 務 提 存 之 特 別 準 備 分 為 重 大 事 故 特 別 準 備 金 及 危 險 變 動 特 別 準 備 金, 其 提 存 方 式 如 下 : A. 重 大 事 故 特 別 準 備 : 各 險 別 依 主 管 機 關 所 訂 之 重 大 事 故 特 別 準 備 金 比 率 提 存, 發 生 重 大 事 故 之 實 際 自 留 賠 款 金 額 超 過 新 臺 幣 三 仟 萬 元 之 部 分, 得 就 重 大 事 故 特 別 準 備 金 沖 減 之, 重 大 事 故 特 別 準 備 金 提 存 超 過 十 五 年 者, 得 經 簽 證 精 算 人 員 評 估 訂 定 收 回 機 制 報 送 主 管 機 關 備 查 辦 理 前 述 重 大 事 故 特 別 準 備 金 之 提 列 或 收 回 係 以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方 式 提 列 於 股 東 權 益 ( 或 自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收 回 ) B. 危 險 變 動 特 別 準 備 : 各 險 之 實 際 賠 款 扣 除 該 險 以 重 大 事 故 特 別 準 備 金 沖 減 後 之 餘 額 低 於 預 期 賠 款 時, 應 就 其 差 額 之 百 分 之 十 五 提 存 危 險 變 動 特 別 準 備 金 前 述 特 別 準 備 金 之 提 列 係 以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方 式 提 列 於 股 東 權 益 127

131 各 險 之 實 際 賠 款 扣 除 該 險 以 重 大 事 故 特 別 準 備 金 沖 減 之 餘 額 超 過 預 期 賠 款 時, 其 超 過 部 分, 得 就 已 提 存 之 危 險 變 動 特 別 準 備 金 沖 減 之 如 該 險 危 險 變 動 特 別 準 備 不 足 沖 減 時, 得 由 其 他 險 別 已 提 存 之 危 險 變 動 特 別 準 備 沖 減 之 ; 其 所 沖 減 之 險 別 及 金 額 應 報 主 管 機 關 備 查 各 險 危 險 變 動 特 別 準 備 累 積 提 存 總 額 超 過 其 當 年 度 自 留 滿 期 保 險 費 之 百 分 之 三 十 時, 其 超 過 部 分 應 依 收 回 規 定 處 理 前 述 危 險 變 動 特 別 準 備 金 之 收 回, 主 管 機 關 得 基 於 保 險 業 穩 健 發 展 之 需, 另 行 指 定 或 限 制 其 用 途 各 險 可 沖 減 或 收 回 之 金 額, 得 由 提 存 於 業 主 權 益 項 下 之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 危 險 變 動 特 別 準 備 金 依 稅 後 金 額 沖 減 或 收 回 之 18. 負 債 準 備 依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37 號, 因 過 去 之 經 營 行 為 形 成 的 現 時 義 務 ( 法 定 義 務 或 推 定 義 務 ), 當 履 行 該 義 務 很 有 可 能 導 致 經 濟 利 益 之 流 出, 且 其 金 額 能 可 靠 估 計 時, 認 列 為 負 債 準 備 若 貨 幣 時 間 價 值 影 響 重 大 時, 則 以 相 關 未 來 現 金 流 量 折 現 後 之 最 佳 估 計 數 認 列 此 類 負 債 準 備 如 除 役 負 債 準 備 屬 之 除 役 負 債 係 指 拆 卸 移 除 及 復 原 不 動 產 及 設 備 項 目 之 義 務, 其 金 額 以 預 期 清 償 義 務 之 現 金 流 量 估 計 折 現 值 衡 量, 且 將 該 除 役 成 本 認 列 為 資 產 成 本 之 一 部 分 現 金 流 量 以 反 映 除 役 負 債 特 定 風 險 之 現 時 稅 前 利 率 折 現 19. 收 入 認 列 本 公 司 收 入 認 列 之 會 計 處 理, 除 20. 所 述 保 險 費 之 認 列 及 保 單 取 得 成 本 外, 餘 係 依 照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公 報 第 18 號 收 入 之 規 定 辦 理 利 息 依 時 間 之 經 過 按 利 息 法 認 列, 但 如 按 直 線 法 認 列 結 果 差 異 不 大 時, 亦 得 採 用 之 ; 股 利 則 於 除 息 日 或 股 東 會 決 議 日 認 列 營 業 租 賃 所 產 生 之 租 金 收 入, 係 按 租 賃 期 間 以 直 線 法 認 列 入 帳 20. 保 險 費 之 認 列 及 保 單 取 得 成 本 本 公 司 保 險 合 約 及 具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金 融 商 品, 其 首 期 及 續 期 保 費 係 分 別 於 收 款 並 完 成 承 保 手 續 及 屆 期 收 款 時 認 列 收 入 保 單 取 得 成 本 如 佣 金 費 用 等, 於 保 險 契 約 生 效 時, 認 列 為 當 期 費 用 非 屬 分 離 帳 戶 保 險 商 品 且 被 分 類 為 無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金 融 商 品, 其 所 收 取 之 保 險 費 金 額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上 認 列 為 具 金 融 商 品 性 質 之 保 險 契 約 準 備 該 等 保 單 之 取 得 成 本 於 保 險 契 約 生 效 時, 沖 減 具 金 融 商 品 性 質 之 保 險 契 約 準 備 128

132 屬 分 離 帳 戶 保 險 商 品 且 被 分 類 為 無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金 融 商 品, 其 所 收 取 之 保 險 費 金 額, 於 扣 除 前 置 費 用 或 投 資 管 理 服 務 費 等 費 用 後 之 餘 額, 全 數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上 認 列 為 分 離 帳 戶 保 險 商 品 負 債 該 等 保 單 因 投 資 管 理 服 務 而 支 付 之 取 得 成 本 包 括 佣 金 費 用 及 直 接 與 新 契 約 發 行 有 關 之 增 額 費 用 等, 予 以 遞 延 認 列 者, 帳 列 遞 延 取 得 成 本 項 下, 並 依 服 務 提 供 期 間 之 經 過 比 例, 按 直 線 法 逐 期 攤 銷, 其 攤 銷 數 帳 列 其 他 營 業 成 本 項 下 分 入 及 分 出 再 保 險 業 務 收 入 及 支 出 平 時 按 帳 單 到 達 日 基 礎 入 帳, 其 相 對 發 生 之 給 付, 如 再 保 佣 金 支 出 及 收 入 再 保 手 續 費 支 出 及 收 入 攤 付 及 攤 回 再 保 賠 款 等 均 同 時 列 帳 於 結 算 時 再 按 本 年 度 以 前 各 月 份 及 前 年 度 相 當 時 間 實 際 發 生 金 額 予 以 估 列 其 未 達 帳 單 予 以 入 帳 21. 屬 分 離 帳 戶 保 險 商 品 且 分 類 為 無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金 融 商 品 之 服 務 費 收 入 認 列 基 礎 本 公 司 向 屬 分 離 帳 戶 保 險 商 品 且 分 類 為 無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金 融 商 品 持 有 人 收 取 之 服 務 費 用 包 括 合 約 管 理 費 投 資 管 理 費 解 約 費 用 及 其 他 等 服 務 費 於 收 取 時 認 列 為 收 入, 惟 本 公 司 對 所 收 取 之 服 務 費 負 有 提 供 未 來 服 務 之 義 務 時 ( 例 如 前 置 費 用 ), 則 將 該 服 務 費 收 入 予 以 遞 延 至 服 務 提 供 時, 帳 列 遞 延 手 續 費 收 入 項 下, 並 與 遞 延 取 得 成 本 科 目 配 合 一 致, 依 服 務 提 供 期 間 之 經 過 比 例, 按 直 線 法 逐 期 攤 銷, 其 攤 銷 數 帳 列 手 續 費 收 入 項 下 22. 員 工 福 利 及 退 休 金 (1) 短 期 員 工 福 利 本 公 司 給 予 員 工 累 計 支 薪 假 給 付, 使 員 工 可 將 未 用 完 之 休 假 於 以 後 年 度 使 用, 因 是 本 公 司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衡 量 累 積 之 預 期 成 本, 並 認 列 相 關 負 債 (2) 退 休 金 本 公 司 依 法 令 規 定, 訂 有 兩 種 退 休 金 辦 法 適 用 勞 動 基 準 法 之 退 休 金 制 度, 係 屬 確 定 福 利 退 休 辦 法, 係 按 精 算 結 果 認 列 為 費 用, 精 算 損 益 於 發 生 時, 列 入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項 下, 並 立 即 認 列 於 保 留 盈 餘 適 用 勞 工 退 休 金 條 例 之 退 休 金 制 度, 係 屬 確 定 提 撥 退 休 辦 法, 於 員 工 提 供 服 務 期 間, 將 應 提 撥 之 退 休 金 數 額 認 列 為 當 期 費 用 129

133 23. 外 幣 交 易 事 項 本 公 司 之 外 幣 交 易 係 以 交 易 日 之 即 時 匯 率 換 算 為 臺 幣 入 帳 外 幣 資 產 及 負 債 於 報 導 期 間 結 束 日, 以 該 日 之 即 期 收 盤 匯 率 予 以 調 整, 因 調 整 而 產 生 之 兌 換 差 額 列 為 當 期 損 益 結 清 外 幣 資 產 或 負 債 產 生 之 兌 換 差 額, 亦 認 列 為 當 期 損 益 本 公 司 所 採 用 之 即 期 匯 率 係 指 外 幣 交 易 或 餘 額 所 表 彰 之 未 來 現 金 流 量 於 衡 量 日 發 生 時 可 用 於 交 割 該 現 金 流 量 之 匯 率 24. 所 得 稅 所 得 稅 費 用 ( 利 益 ) 係 指 包 含 於 決 定 本 期 損 益 中, 與 當 期 所 得 稅 及 遞 延 所 得 稅 有 關 之 彙 總 數 當 期 所 得 稅 本 期 及 前 期 之 當 期 所 得 稅 負 債 ( 資 產 ), 係 以 報 導 期 間 結 束 日 已 立 法 或 實 質 性 立 法 之 稅 率 及 稅 法 衡 量 當 期 所 得 稅 與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或 直 接 認 列 於 權 益 之 項 目 有 關 者, 係 分 別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或 權 益 而 非 損 益 未 分 配 盈 餘 加 徵 百 分 之 十 營 利 事 業 所 得 稅 部 分, 於 股 東 會 決 議 分 配 盈 餘 之 日 列 為 所 得 稅 費 用 遞 延 所 得 稅 遞 延 所 得 稅 係 就 報 導 期 間 結 束 日, 資 產 與 負 債 之 課 稅 基 礎 與 其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之 帳 面 金 額 間 所 產 生 之 暫 時 性 差 異 予 以 計 算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負 債 係 以 預 期 資 產 實 現 或 負 債 清 償 當 期 之 稅 率 衡 量, 該 稅 率 並 以 報 導 期 間 結 束 日 已 立 法 或 實 質 性 立 法 之 稅 率 及 稅 法 為 基 礎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負 債 之 衡 量 係 反 映 報 導 期 間 結 束 日 預 期 回 收 資 產 或 清 償 負 債 帳 面 金 額 之 方 式 所 產 生 之 租 稅 後 果 遞 延 所 得 稅 與 不 列 於 損 益 之 項 目 有 關 者, 亦 不 認 列 於 損 益, 而 係 依 其 相 關 交 易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或 直 接 認 列 於 權 益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於 每 一 報 導 期 間 結 束 日 予 以 重 新 檢 視 並 認 列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與 負 債 僅 於 當 期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當 期 所 得 稅 負 債 之 互 抵 具 有 法 定 執 行 權, 且 遞 延 所 得 稅 係 屬 同 一 納 稅 主 體 並 與 由 同 一 稅 捐 機 關 課 徵 之 所 得 稅 有 關 時, 可 予 互 抵 130

134 五 重 大 會 計 判 斷 估 計 及 假 設 於 編 製 本 公 司 財 務 報 表 及 應 用 會 計 政 策 時, 須 要 管 理 階 層 對 於 不 確 定 性 及 未 來 事 件 之 發 展 進 行 判 斷 估 計 及 假 設, 然 而, 由 於 這 些 重 大 假 設 與 估 計 係 在 不 確 定 情 況 下 作 成, 因 此 並 不 能 保 證 實 際 結 果 未 與 原 估 計 產 生 重 大 差 異 牽 涉 複 雜 估 計 或 重 要 判 斷 且 對 財 務 報 表 影 響 重 大 者 彙 總 如 下 : 1. 產 品 分 類 保 險 合 約 係 指 一 方 ( 保 險 人 ) 接 受 另 一 方 ( 保 單 持 有 人 ) 之 顯 著 保 險 風 險 移 轉, 而 同 意 於 未 來 某 特 定 不 確 定 事 件 ( 保 險 事 件 ) 發 生 致 保 單 持 有 人 受 有 損 害 時 給 予 補 償 之 合 約 本 公 司 對 於 顯 著 保 險 風 險 之 認 定, 係 指 於 任 何 保 險 事 件 發 生 時, 始 導 致 本 公 司 需 支 付 重 大 之 額 外 給 付 具 金 融 商 品 性 質 之 保 險 契 約 係 指 移 轉 顯 著 財 務 風 險 之 合 約 財 務 風 險 係 指 一 個 或 多 個 特 定 利 率 金 融 商 品 價 格 商 品 價 格 匯 率 價 格 指 數 費 率 指 數 信 用 評 等 信 用 指 數 或 其 他 變 數 於 未 來 可 能 發 生 變 動 之 風 險 前 述 變 數 若 為 非 財 務 性 變 數, 該 變 數 非 為 合 約 一 方 所 特 有 者 於 原 始 判 斷 時 即 符 合 保 險 合 約 定 義 之 保 單, 在 其 所 有 權 利 及 義 務 消 失 或 到 期 前, 仍 屬 於 保 險 合 約, 即 使 在 保 單 期 間 內 其 所 承 受 之 保 險 風 險 已 顯 著 地 降 低 然 而, 具 金 融 商 品 性 質 之 保 險 契 約 若 於 續 後 移 轉 顯 著 保 險 風 險 予 本 公 司 時, 本 公 司 將 其 重 分 類 為 保 險 合 約 保 險 合 約 及 具 金 融 商 品 性 質 之 保 險 契 約 亦 可 再 進 一 步 依 其 是 否 具 有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而 予 以 分 類 之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係 指 除 保 證 給 付 外, 尚 可 收 取 額 外 給 付 之 合 約 權 利, 此 類 權 利 同 時 具 有 下 列 特 性 : (1) 額 外 給 付 可 能 占 合 約 給 付 總 額 之 比 率 係 屬 重 大 (2) 依 合 約 規 定, 額 外 給 付 之 金 額 或 發 放 時 點 係 屬 本 公 司 之 裁 量 權 (3) 依 合 約 規 定, 額 外 給 付 係 基 於 下 列 事 項 之 ㄧ: - 特 定 合 約 組 合 或 特 定 類 型 合 約 之 績 效 - 本 公 司 持 有 特 定 資 產 組 合 之 投 資 報 酬 - 本 公 司 基 金 或 其 他 個 體 之 損 益 嵌 入 式 衍 生 性 商 品 之 經 濟 特 性 及 風 險 與 主 契 約 之 經 濟 特 性 及 風 險 並 非 緊 密 關 聯 時, 應 與 主 契 約 分 別 認 列, 並 以 公 平 價 值 衡 量 該 嵌 入 式 衍 生 性 商 品 且 將 其 公 平 價 值 變 動 列 為 當 期 損 益 惟 該 嵌 入 式 衍 生 性 商 品 若 符 合 保 險 合 約 之 定 義, 或 整 體 合 約 係 以 公 平 價 值 衡 量 且 將 公 平 價 值 變 動 列 為 當 期 損 益 者 外, 則 本 公 司 無 須 將 該 嵌 入 式 衍 生 性 商 品 與 該 保 險 合 約 分 別 認 列 131

135 2. 保 險 負 債 ( 包 括 具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金 融 商 品 負 債 ) 估 計 本 公 司 保 險 合 約 及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金 融 商 品 負 債 是 基 於 當 期 假 設 抑 或 於 合 約 成 立 時 所 設 立 之 假 設, 以 反 映 當 時 最 佳 估 計 所 有 合 約 皆 經 由 負 債 適 足 性 測 試, 藉 以 反 映 管 理 階 層 對 未 來 現 金 流 量 之 當 期 最 佳 估 計 主 要 之 假 設 於 死 亡 率 罹 病 率 壽 命 年 限 投 資 報 酬 率 費 用 率 脫 退 率 與 解 約 率 本 公 司 參 照 人 身 保 險 業 簽 證 精 算 人 員 實 務 處 理 原 則 之 第 三 章 準 備 金 適 足 性 之 精 算 假 設 做 適 當 的 調 整, 以 充 分 的 顯 示 本 公 司 獨 特 的 曝 險 產 品 特 色 目 標 市 場 以 及 理 賠 嚴 重 程 度 與 頻 率 之 經 驗 對 於 那 些 有 關 於 壽 命 年 限 及 審 慎 津 貼 之 合 約 保 險 風 險, 由 預 期 未 來 死 亡 率 之 改 善 及 廣 泛 的 生 活 方 式 改 變, 將 可 能 導 致 對 於 未 來 預 期 死 亡 率 之 曝 險 產 生 重 大 改 變 估 計 亦 運 用 於 保 險 合 約 之 資 產 投 資 之 所 產 生 之 未 來 收 入 這 些 估 計 是 以 目 前 市 場 報 酬 率 及 對 於 未 來 經 濟 及 金 融 發 展 之 預 期 為 基 礎 對 於 未 來 費 用 之 假 設 是 以 當 前 費 用 水 準 為 基 準 如 有 必 要, 以 預 期 費 用 之 通 貨 膨 脹 來 做 適 當 的 調 整 脫 退 率 與 解 約 率 是 以 本 公 司 其 歷 史 經 驗 為 基 礎 3. 保 險 負 債 之 評 價 基 礎 本 公 司 保 險 合 約 及 不 論 是 否 具 有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金 融 商 品, 其 所 提 存 之 準 備 金 係 依 保 險 業 各 種 準 備 金 提 存 辦 法 規 定 辦 理 之, 並 經 金 管 會 核 可 之 簽 證 精 算 師 簽 證 除 團 體 短 期 保 險 各 項 準 備 之 提 列, 應 以 實 收 保 險 費 收 入 依 台 財 保 號 函 規 定 計 算 之 保 險 費 收 入 孰 高 者 為 計 提 之 基 礎 4. 公 允 價 值 之 決 定 金 融 工 具 如 有 活 絡 市 場 公 開 報 價 時, 則 以 此 市 場 價 格 為 公 允 價 值 主 要 交 易 所 Bloomberg 或 Reuters 之 報 價, 皆 屬 上 市 ( 櫃 ) 權 益 證 券 及 有 活 絡 市 場 公 開 報 價 之 債 務 工 具 公 允 價 值 之 基 礎 其 餘 金 融 工 具 之 公 允 價 值 係 以 評 價 技 術 取 得 透 過 評 價 技 術 所 取 得 之 公 允 價 值 可 參 照 其 他 實 質 上 條 件 及 特 性 相 似 之 金 融 工 具 之 現 時 公 允 價 值 現 金 流 量 折 現 法 或 以 其 他 評 價 技 術, 包 括 以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可 取 得 之 市 場 資 訊 運 用 模 型 計 算 而 得 ( 例 如 櫃 買 中 心 參 考 殖 利 率 曲 線 Reuters 商 業 本 票 利 率 平 均 報 價 等 ) 前 述 評 價 技 術 或 模 型 所 使 用 之 參 數 通 常 為 市 場 可 觀 察 資 訊 132

136 5. 金 融 資 產 減 損 評 估 (1) 固 定 收 益 證 券 減 損 評 估 當 發 行 人 發 生 顯 著 財 務 困 難 或 已 發 生 違 約 之 情 事 且 該 發 行 人 信 用 等 級 已 降 為 BB+( 含 ) 以 下, 經 分 析 一 年 內 亦 無 成 本 回 收 之 可 能 或 償 債 能 力 改 善 者 如 何 認 定 發 行 人 財 務 困 難, 需 要 判 斷 並 考 慮 多 項 因 素 如 行 業 的 風 險 因 素, 財 務 狀 況 等 (2) 備 供 出 售 權 益 證 券 減 損 評 估 當 發 行 人 發 生 顯 著 財 務 困 難 或 已 發 生 違 約 之 情 事 而 使 該 金 融 資 產 無 法 於 活 絡 市 場 中 繼 續 交 易 且 該 權 益 證 券 公 平 價 值 較 成 本 下 跌 超 過 50% 時 間 持 續 達 六 個 月 以 上 而 又 無 外 部 證 券 分 析 報 告 可 支 持 未 來 一 年 內 公 平 價 值 下 跌 小 於 50% 之 可 能 6. 退 職 後 福 利 計 畫 確 定 提 撥 義 務 現 值 及 淨 退 休 金 成 本 係 取 決 於 精 算 評 價 精 算 評 價 牽 涉 各 種 不 同 假 設, 包 括 : 折 現 率 之 決 定 未 來 薪 資 之 增 加 死 亡 率 和 未 來 退 休 金 給 付 之 增 加 等 對 用 以 衡 量 退 休 金 成 本 與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所 使 用 假 設 之 詳 細 說 明 請 詳 附 註 七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之 認 列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資 產 係 可 減 除 暫 時 性 差 異, 將 於 未 來 資 產 回 收 或 負 債 清 償 時 轉 為 可 減 除 金 額 而 減 少 所 得 稅 負 ; 虧 損 扣 抵 亦 能 減 少 本 公 司 未 來 之 所 得 稅 負, 故 具 有 經 濟 效 益 本 公 司 僅 有 於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很 有 可 能 實 現 時 認 列 該 資 產 由 於 並 不 能 保 證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之 實 現 可 能 性, 本 公 司 定 期 會 評 估 其 經 濟 效 益 此 外, 所 得 稅 估 計 之 不 確 定 性 存 在 於 產 生 未 來 課 稅 所 得 之 金 額 及 時 點 實 際 結 果 可 能 使 所 得 稅 費 用 或 利 益 於 未 來 須 以 調 整 對 所 得 稅 之 認 列, 本 公 司 係 依 據 稅 捐 機 關 可 能 的 查 核 結 果, 所 作 之 合 理 估 計 未 使 用 之 虧 損 扣 抵, 係 於 未 來 很 有 可 能 產 生 課 稅 所 得 或 有 應 課 稅 暫 時 性 差 異 之 範 圍 內, 認 列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決 定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可 認 列 之 金 額 係 以 未 來 課 稅 所 得 及 應 課 稅 暫 時 性 差 異 可 能 發 生 之 時 點 及 水 準 併 同 未 來 之 稅 務 規 劃 策 略 為 估 計 之 依 據 截 至 民 國 103 年 12 月 31 日, 有 關 本 公 司 尚 未 認 列 之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說 明 請 詳 附 註 七 26 六 企 業 合 併 為 善 盡 社 會 責 任, 本 公 司 參 與 財 團 法 人 保 險 安 定 基 金 辦 理 國 華 人 壽 資 產 負 債 及 營 業 概 括 讓 與 標 售 案, 於 整 體 出 售 方 案 以 受 領 新 臺 幣 億 元 賠 付 金 額 得 標, 取 得 國 華 人 壽 除 保 留 資 產 負 債 外 之 全 部 資 產 負 債 及 營 業 ; 本 公 司 業 已 於 民 國 102 年 3 月 30 日 完 成 交 割 前 述 概 括 承 受 交 易 之 會 計 處 理 係 依 照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3 號 企 業 合 併, 以 收 購 成 本 減 除 國 華 人 壽 可 辨 認 淨 資 產 之 公 允 價 值 差 額 作 為 商 譽 133

137 民 國 102 年 3 月 30 日 概 括 承 受 國 華 人 壽 除 保 留 資 產 負 債 外 之 全 部 資 產 負 債 及 產 生 之 商 譽 金 額 列 示 如 下 : 收 購 成 本 ( 賠 付 價 款 ) $(88,368,000)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50,715,884 應 收 款 項 6,837,230 投 資 255,080,842 再 保 險 合 約 資 產 125,153 不 動 產 及 設 備 2,450,385 無 形 資 產 35,979 其 他 資 產 5,413,587 應 付 款 項 及 金 融 負 債 (3,511,844) 保 險 負 債 (402,892,012) 外 匯 價 格 變 動 準 備 (737,316) 其 他 負 債 (2,106,167) 取 得 可 辨 認 淨 資 產 公 允 價 值 $(88,588,279) 取 得 比 率 100% 商 譽 $220,279 前 述 應 收 款 項 及 主 要 金 融 商 品 投 資 之 公 允 價 值 為 300,782,932 仟 元 ( 含 債 券 投 資 面 額 135,249,246 仟 元 ), 本 公 司 預 期 概 括 承 受 之 各 債 券 投 資 可 藉 由 處 分 或 到 期 收 回 前 述 保 險 負 債 中 包 含 應 依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4 號 規 定, 對 於 未 來 不 可 能 實 現 理 賠 款, 若 係 源 自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為 存 在 之 保 險 合 約, 不 應 認 列 為 負 債, 而 轉 列 至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之 特 別 準 備 3,131,239 仟 元 另 依 標 售 案 之 行 政 配 套 措 施, 將 死 利 差 互 抵 準 備 金 之 稅 後 金 額 9,349,018 仟 元 自 保 險 負 債 轉 列 至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非 經 主 管 機 關 核 准 不 得 分 配 或 為 其 他 用 途 220,279 仟 元 之 商 譽 包 含 預 期 因 概 括 承 受 所 產 生 之 綜 效 及 無 法 個 別 認 列 之 客 戶 名 單 價 值 由 於 客 戶 名 單 並 非 可 分 離, 因 而 不 符 合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38 號 無 形 資 產 之 無 形 資 產 認 列 條 件 前 述 商 譽 於 報 稅 上 預 期 可 全 額 扣 抵 假 若 概 括 承 受 國 華 人 壽 於 民 國 102 年 年 初 發 生, 則 本 公 司 102 年 度 之 營 業 收 入 將 為 89,520,635 仟 元, 稅 前 淨 利 將 為 (3,123,710) 仟 元 134

138 七 重 要 會 計 項 目 之 說 明 1.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庫 存 現 金 及 零 用 金 $5,385 $5,563 銀 行 存 款 21,848,749 15,824,379 定 期 存 款 8,722,870 40,591,558 受 限 制 銀 行 存 款 約 當 現 金 - 附 賣 回 條 件 債 券 13,559,640 10,549,472 合 計 $44,137,014 $66,970,972 約 當 現 金 通 常 包 括 自 投 資 日 起 3 個 月 內 到 期 或 清 償 之 短 期 票 券 2. 應 收 款 項 應 收 票 據 - 淨 額 應 收 票 據 $1,114,697 $1,340,298 催 收 款 減.. 備 抵 呆 帳 (159) (312) 應 收 票 據 淨 額 小 計 1,114,697 1,340,298 應 收 利 息 8,380,533 7,860,368 應 收 關 係 人 款 98,948 98,948 應 收 銀 行 代 收 款 9,733 15,782 應 收 投 資 款 1,717, ,669 其 他 應 收 款 及 催 收 款 1,135, ,589 減.. 備 抵 呆 帳 (113,169) (79,243) 其 他 應 收 款 淨 額 小 計 11,229,548 9,212,113 合 計 $12,344,245 $10,552,411 (1) 上 列 應 收 票 據 均 屬 一 年 內 到 期 之 票 據 (2) 上 列 應 收 票 據 未 有 提 供 擔 保 之 情 事 (3) 上 列 應 收 關 係 人 款 係 對 關 係 企 業 之 應 收 款 項 (4) 上 列 應 收 銀 行 代 收 款 係 透 過 銀 行 聯 合 信 用 卡 中 心 代 收 之 保 費 (5) 備 抵 呆 帳 係 依 期 末 應 收 票 據 及 各 項 其 他 應 收 款 餘 額 可 能 無 法 收 回 金 額 予 以 估 計 提 列 135

139 3.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遠 期 外 匯 合 約 $246,339 $83,119 換 匯 換 利 合 約 - 17,131 非 衍 生 金 融 資 產 國 內 股 票 651, ,375 國 內 受 益 憑 證 22,485,567 12,353,320 國 內 結 構 型 債 券 1,551,672 1,070,717 國 外 政 府 公 債 171, ,459 國 外 受 益 憑 證 1,741,334 1,525,645 國 外 結 構 型 債 券 1,083, ,581 合 計 $27,932,072 $16,450,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不 動 產 投 資 信 託 受 益 證 券 $1,131,824 $1,152,751 國 內 外 受 益 憑 證 4,354,639 5,090,575 國 內 股 票 17,499,666 12,107,294 國 內 公 司 債 255, ,531 國 內 政 府 公 債 2,780,684 2,799,227 國 外 股 票 9,474,279 2,209,033 國 外 公 司 債 5,741,928 15,221,538 國 外 政 府 公 債 759,957 1,088,151 國 外 金 融 債 2,119,938 3,346,937 國 外 抵 押 債 務 債 券 2,022 2,278 國 外 特 別 股 5,449,920 - 減 : 抵 繳 保 證 金 (35,639) - 合 計 $49,535,159 $43,326,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國 內 未 上 市 櫃 股 票 $2,158,814 $1,055,

140 本 公 司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未 有 提 供 擔 保 之 情 況 且 本 公 司 對 該 股 票 並 未 具 重 大 影 響 力 本 公 司 所 持 有 之 未 上 市 ( 櫃 ) 股 票 投 資, 基 於 其 公 允 價 值 合 理 估 計 數 之 區 間 重 大 且 無 法 合 理 評 估 各 種 估 計 數 之 機 率, 因 此 無 法 以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而 採 用 成 本 衡 量 6.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券 投 資 國 內 公 司 債 $26,785,107 $12,062,248 國 內 特 別 股 811, ,675 國 內 金 融 債 7,070,295 1,300,322 國 外 公 司 債 93,617,079 71,495,572 國 外 不 動 產 抵 押 債 券 228, ,091 國 外 抵 押 債 務 債 券 15,024,518 16,322,112 國 外 政 府 公 債 661, ,524 國 外 金 融 債 75,640,642 56,210,737 不 動 產 信 託 受 益 權 - 80,000 合 計 $219,839,165 $159,156,281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券 投 資 係 無 活 絡 市 場 公 開 報 價 且 具 固 定 或 可 決 定 收 取 金 額, 依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7. 持 有 至 到 期 日 金 融 資 產 國 內 政 府 公 債 $174,282,942 $156,594,943 國 內 公 司 債 19,609,798 22,335,954 國 內 金 融 債 24,869,595 27,905,101 國 內 資 產 證 券 化 投 資 - 10,933 國 外 公 司 債 56,187,028 55,826,281 國 外 抵 押 債 務 債 券 127, ,670 國 外 金 融 債 29,472,104 28,727,495 減 : 抵 繳 保 證 金 (11,271,426) (8,909,275) 合 計 $293,277,792 $282,612,

141 本 公 司 對 於 分 類 為 持 有 到 期 之 資 產 均 有 意 願 及 能 力 持 有 至 到 期, 惟 可 能 會 因 債 券 發 行 人 信 用 顯 著 惡 化 或 基 於 資 本 管 理 之 考 量, 偶 有 將 金 額 非 屬 重 大 之 持 有 至 到 期 日 金 融 資 產 於 到 期 日 前 處 分 之 情 形, 或 係 發 行 公 司 主 動 公 開 收 購 或 贖 回 等, 金 額 非 屬 重 大 之 情 形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3 年 度 及 民 國 102 年 度 分 別 出 售 持 有 至 到 期 日 之 金 融 資 產 金 額 分 別 計 7,771,504 仟 元 及 5,985,783 仟 元, 佔 期 初 持 有 至 到 期 日 金 融 資 產 ( 含 抵 繳 存 出 保 證 金 之 持 有 至 到 期 日 金 融 資 產 ) 帳 面 值 比 率 分 別 為 2.67% 及 2.41%, 產 生 處 分 利 益 分 別 計 851,488 仟 元 及 525,449 仟 元 8.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成 本 : 土 地 建 築 物 建 造 中 之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預 付 房 地 款 - 投 資 合 計 $24,928,333 $9,692,233 $5,803,039 $113,082 $40,536,687 增 添 - 源 自 購 買 ,122 35,122 增 添 - 源 自 後 續 支 出 338 8,519 1,089,539-1,098,396 增 添 - 自 不 動 產 及 設 備 轉 入 1,162, , ,673,044 減 少 - 自 不 動 產 及 設 備 轉 出 (27,359) (42,140) - - (69,499) 自 預 付 房 地 款 轉 入 ( 出 ) - 4, ,256 (144,550) - 處 分 (40,270) (21,683) (476,033) - (537,986) $26,023,358 $10,151,951 $6,556,801 $3,654 $42,735, $11,865,722 $639,831 $3,758,795 $40,045 $16,304,393 增 添 - 源 自 購 買 ,037 73,037 增 添 - 源 自 後 續 支 出 ,044,244-2,045,184 增 添 - 源 自 企 業 合 併 13,062,611 9,051, ,114, $24,928,333 $9,692,233 $5,803,039 $113,082 $40,536,687 折 舊 及 減 損 : 土 地 建 築 物 建 造 中 之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預 付 房 地 產 - 投 資 合 計 $- $(214,104) $- $- $(214,104) 當 期 折 舊 - (264,583) - - (264,583) 138

142 土 地 建 築 物 建 造 中 之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預 付 房 地 產 - 投 資 合 計 自 不 動 產 及 設 備 轉 入 - (10,954) - - (10,954) 自 不 動 產 及 設 備 轉 出 - 1, ,653 處 分 - 1, , $- $(486,981) $- $- $(486,981) $- $(23,890) $- $- $(23,890) 當 期 折 舊 - (190,214) - - (190,214) $- $(214,104) $- $- $(214,104) 淨 帳 面 金 額 : 土 地 建 築 物 建 造 中 之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預 付 房 地 產 - 投 資 合 計 公 允 價 值 $26,023,358 $9,664,970 $6,556,801 $3,654 $42,248,783 $56,691, $24,928,333 $9,478,129 $5,803,039 $113,082 $40,322,583 $46,216,857 本 公 司 持 有 之 不 動 產 公 允 價 值 係 依 具 備 經 認 可 專 家 資 格 之 外 部 獨 立 估 價 機 構 所 揭 示 市 場 交 易 水 準 及 周 邊 市 場 成 交 行 情, 推 估 各 標 的 於 基 準 日 之 公 允 價 值 本 公 司 取 得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之 新 竹 市 光 武 段 1003 地 號 1,185,248 仟 元, 自 過 戶 日 ( 民 國 98 年 5 月 22 日 ) 起 滿 五 年 後 之 兩 年 內 本 公 司 有 權 請 求 依 原 買 賣 價 金 出 售 予 賣 方, 賣 方 亦 有 權 請 求 依 原 買 賣 價 金 向 本 公 司 買 回 任 一 方 經 書 面 請 求 時, 他 方 不 得 拒 絕, 惟 相 關 之 請 求 不 會 致 使 本 公 司 違 反 當 時 保 險 法 令 之 相 關 限 制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3 年 12 月 出 售 臺 北 市 中 正 區 城 中 段 一 小 段 房 地, 帳 面 金 額 計 22,282 仟 元, 因 依 法 通 知 其 他 共 有 人 是 否 行 使 優 先 承 購 權 而 暫 緩 相 關 買 賣 交 易 程 序, 卻 遭 買 受 人 向 法 院 聲 請 假 處 分, 致 該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後 受 有 限 制, 該 限 制 待 與 買 受 人 協 商 或 本 公 司 進 行 相 關 法 律 程 序 後 得 予 解 除 本 公 司 處 分 不 動 產 之 金 額 達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者, 請 詳 附 註 十 六 之 說 明 本 公 司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均 未 有 提 供 擔 保 之 情 事 139

143 另 本 公 司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之 租 金 收 入 分 析 如 下 : 103 年 度 102 年 度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之 租 金 收 入 $598,809 $512,029 減 : 當 期 產 生 租 金 收 入 之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所 發 生 之 直 接 營 運 費 用 (170,588) (128,213) 當 期 未 產 生 租 金 收 入 之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所 發 生 之 直 接 營 運 費 用 (125,540) (71,980) 合 計 $302,681 $311, 放 款 壽 險 貸 款 $31,427,283 $31,550,721 墊 繳 保 費 4,619,582 4,159,670 擔 保 放 款 3,193,362 3,466,889 減 : 備 抵 呆 帳 - 擔 保 放 款 (17,672) (18,092) 小 計 39,222,555 39,159,188 催 收 款 282, ,098 減 : 備 抵 呆 帳 - 催 收 款 (28,300) (103,499) 小 計 254, ,599 合 計 $39,477,254 $39,557,787 催 收 款 係 本 公 司 承 受 國 華 人 壽 依 內 部 程 序 所 轉 列 之 催 收 擔 保 放 款, 本 公 司 預 期 可 藉 由 處 分 擔 保 品 來 回 收 前 述 放 款 本 公 司 擔 保 放 款 及 催 收 款 項 減 損 所 提 列 之 變 動 分 析 資 訊 如 下 ( 信 用 風 險 揭 露 請 詳 附 註 九 ): 個 別 評 估 群 組 評 估 之 減 損 損 失 之 減 損 損 失 合 計 $99,471 $22,120 $121,591 當 期 發 生 ( 迴 轉 ) 之 金 額 (13,292) (2,816) (16,108) 因 無 法 收 回 而 沖 銷 (55,535) (3,976) (59,511) $30,644 $15,328 $45, $1,349 $- $1,349 當 期 發 生 ( 迴 轉 ) 之 金 額 11,804 (36,132) (24,328) 因 無 法 收 回 而 沖 銷 (104,148) - (104,148) 透 過 企 業 合 併 取 得 190,466 58, , $99,471 $22,120 $121,

144 已 逾 期 但 尚 未 減 損 之 放 款 及 催 收 款 帳 齡 分 析 如 下 : 已 逾 期 但 尚 未 減 損 之 放 款 及 催 收 款 30 天 內 天 天 天 121 天 以 上 合 計 $8,468 $8,709 $- $- $285,656 $302, $- $14,785 $9,977 $7,796 $494,017 $526, 再 保 險 合 約 資 產 - 淨 額 應 攤 回 再 保 賠 款 與 給 付 $78,308 $76,358 應 收 再 保 往 來 款 項 6,790 1,011 分 出 未 滿 期 保 費 準 備 65,814 83,403 分 出 賠 款 準 備 38,189 51,576 合 計 $189,101 $212,348 上 述 再 保 險 合 約 資 產 皆 未 有 認 列 減 損 之 情 形 11. 不 動 產 及 設 備 不 動 產 設 備 合 計 成 本 : $2,438,243 $457,034 $2,895,277 增 添 6,083 14,213 20,296 處 分 - (55,363) (55,363) 自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轉 入 69,499-69,499 自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轉 出 (1,673,044) - (1,673,044) $840,781 $415,884 $1,256,665 減 : 累 計 折 舊 : $17,021 $228,130 $245,151 當 年 度 折 舊 8,631 48,531 57,162 處 分 - (55,363) (55,363) 自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轉 入 1,653-1,653 自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轉 出 (10,954) - (10,954) 141

145 不 動 產 設 備 合 計 $16,351 $221,298 $237,649 減 : 累 計 減 損 : $- $33,672 $33,672 減 損 損 失 / 轉 回 利 益 處 分 $- $33,672 $33,672 淨 帳 面 金 額 : $824,430 $160,914 $985, $2,421,222 $195,232 $2,616,454 成 本 : $- $447,763 $447,763 增 添 - 38,853 38,853 透 過 企 業 合 併 取 得 2,438,243 12,142 2,450,385 處 分 - (41,724) (41,724) $2,438,243 $457,034 $2,895,277 減 : 累 計 折 舊 : $- $214,871 $214,871 當 年 度 折 舊 17,021 54,889 71,910 透 過 企 業 合 併 取 得 處 分 - (41,630) (41,630) $17,021 $228,130 $245,151 減 : 累 計 減 損 : $- $33,672 $33,672 減 損 損 失 / 轉 回 利 益 透 過 企 業 合 併 取 得

146 不 動 產 設 備 合 計 處 分 $- $33,672 $33,672 淨 帳 面 金 額 : $2,421,222 $195,232 $2,616, $- $199,220 $199,220 截 至 民 國 103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2 年 12 月 31 日 止, 本 公 司 不 動 產 及 設 備 未 有 提 供 擔 保 之 情 事 12. 無 形 資 產 電 腦 軟 體 商 譽 合 計 103 年 度 102 年 度 103 年 度 102 年 度 103 年 度 102 年 度 期 初 餘 額 $120,195 $91,592 $220,279 $- $340,474 $91,592 增 添 5,466 9, ,466 9,915 透 過 企 業 合 併 取 得 - 35, , ,258 處 分 (10,458) (17,291) - - (10,458) (17,291) 期 末 餘 額 $115,203 $120,195 $220,279 $220,279 $335,482 $340,474 電 腦 軟 體 商 譽 合 計 減 : 103 年 度 102 年 度 103 年 度 102 年 度 103 年 度 102 年 度 累 計 攤 銷 期 初 餘 額 $33,835 $29,119 $- $- $33,835 $29,119 攤 銷 20,978 22, ,978 22,007 透 過 企 業 合 併 取 得 處 分 (10,458) (17,291) - - (10,458) (17,291) 期 末 餘 額 $44,355 $33,835 $- $- $44,355 $33,835 電 腦 軟 體 商 譽 合 計 減 : 103 年 度 102 年 度 103 年 度 102 年 度 103 年 度 102 年 度 累 計 減 損 期 初 餘 額 $1,351 $1,351 $- $- $1,351 $1,

147 電 腦 軟 體 商 譽 合 計 減 : 103 年 度 102 年 度 103 年 度 102 年 度 103 年 度 102 年 度 透 過 企 業 合 併 取 得 處 分 期 末 餘 額 $1,351 $1,351 $- $- $1,351 $1,351 淨 帳 面 金 額 $69,497 $85,009 $220,279 $220,279 $289,776 $305,288 上 列 電 腦 軟 體 成 本 一 般 攤 提 年 限 為 三 至 五 年 ; 壽 險 核 心 主 系 統 電 腦 軟 體 攤 提 年 限 為 十 五 年 無 形 資 產 之 攤 銷 金 額 全 數 認 列 於 營 業 費 用 項 下 本 公 司 每 年 定 期 評 估 商 譽 是 否 有 減 損 採 適 當 之 折 現 率 推 估 與 商 譽 相 關 現 金 產 生 單 位 產 生 之 銷 售 新 契 約 價 值 為 可 回 收 價 值, 據 以 執 行 商 譽 減 損 測 試 評 估 作 業 民 國 103 年 12 月 31 日 商 譽 之 帳 面 價 值 為 220,279 仟 元, 經 評 估 之 可 回 收 金 額 較 商 譽 所 屬 現 金 產 生 單 位 之 帳 面 價 值 為 高, 故 無 商 譽 減 損 之 需 要 13. 其 他 資 產 預 付 款 項 $318,294 $160,788 長 期 預 付 租 金 1,286,460 1,312,758 遞 延 取 得 成 本 313 4,912 存 出 保 證 金 11,851,458 9,352,180 其 他 資 產 - 其 他 12,372 9,372 合 計 $13,468,897 $10,840,010 (1) 長 期 預 付 租 金 係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2 年 9 月 標 得 臺 灣 電 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位 於 宜 蘭 縣 礁 溪 鄉 公 園 段 之 地 上 權, 權 利 金 為 $1,314,950 仟 元, 使 用 期 間 為 50 年, 至 民 國 152 年 10 月 止 (2) 本 公 司 因 銷 售 投 資 型 保 險 業 務 且 不 具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金 融 商 品, 屬 於 投 資 管 理 服 務 而 支 付 之 增 額 交 易 成 本 予 以 遞 延 認 列, 遞 延 取 得 成 本 變 動 調 節 如 下 103 年 度 102 年 度 期 初 餘 額 $4,912 $13,498 本 期 增 加 - - 本 期 攤 銷 數 (4,599) (8,586) 期 末 餘 額 $313 $4,912 (3) 本 公 司 存 出 保 證 金 之 主 要 內 容 說 明 請 詳 附 註 十 二 144

148 14. 應 付 款 項 項 目 應 付 票 據 $2,949 $18,913 應 付 保 險 賠 款 與 給 付 395, ,971 應 付 佣 金 846, ,084 應 付 再 保 往 來 款 項 80,479 44,028 其 他 應 付 款 2,191,567 1,149,485 合 計 $3,517,072 $2,487,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負 債 遠 期 外 匯 合 約 $8,053,819 $1,617,044 換 匯 換 利 合 約 - 62,838 合 計 $8,053,819 $1,679,882 遠 期 外 匯 及 換 匯 換 利 合 約 依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之 公 平 市 價 調 整, 詳 附 註 九 6 之 說 明 16. 保 險 負 債 及 具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金 融 商 品 之 負 債 準 備 本 公 司 民 國 103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2 年 12 月 31 日 之 保 險 合 約 及 具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金 融 商 品, 其 各 項 準 備 餘 額 明 細 及 變 動 調 節 如 下 : (1) 責 任 準 備 明 細 : 103 年 12 月 31 日 保 險 合 約 具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金 融 商 品 合 計 個 人 壽 險 $551,746,866 $- $551,746,866 個 人 傷 害 險 1,201-1,201 個 人 健 康 險 134,951, ,951,433 年 金 險 502,241 1,655,006 2,157,246 投 資 型 保 險 44,736-44,737 合 計 $687,246,477 $1,655,006 $688,901, 年 12 月 31 日 保 險 合 約 具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金 融 商 品 合 計 個 人 壽 險 $506,810,205 $- $506,810,205 個 人 傷 害 險 1,201-1,201 個 人 健 康 險 120,973, ,973,465 年 金 險 235,424 1,808,372 2,043,

149 102 年 12 月 31 日 保 險 合 約 具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金 融 商 品 合 計 投 資 型 保 險 43,729-43,729 合 計 $628,064,024 $1,808,372 $629,872,396 前 述 責 任 準 備 之 變 動 調 節 如 下 : 保 險 合 約 103 年 度 具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金 融 商 品 合 計 期 初 餘 額 $628,064,024 $1,808,372 $629,872,396 本 期 提 存 數 79,749, ,004 80,034,083 本 期 收 回 數 (22,554,265) (438,370) (22,992,635) 外 幣 兌 換 損 益 1,987,639-1,987,639 期 末 餘 額 $687,246,477 $1,655,006 $688,901,483 保 險 合 約 102 年 度 具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金 融 商 品 合 計 期 初 餘 額 $209,483,109 $- $209,483,109 本 期 提 存 數 63,579, ,319 64,371,932 本 期 收 回 數 (18,203,081) (171,046) (18,374,127) 外 幣 兌 換 損 益 369, ,416 其 他 ( 註 1) 372,834,967 1,187, ,022,066 期 末 餘 額 $628,064,024 $1,808,372 $629,872,396 註 1: 係 概 括 承 受 國 華 人 壽 轉 入 之 金 額 (2) 未 滿 期 保 費 準 備 明 細 : 保 險 合 約 103 年 12 月 31 日 具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金 融 商 品 合 計 個 人 壽 險 $54,859 $- $54,859 個 人 傷 害 險 1,034,965-1,034,965 個 人 健 康 險 1,302,091-1,302,091 團 體 險 471, ,856 投 資 型 保 險 19,699-19,699 合 計 $2,883,470 $- $2,883,

150 減 除 分 出 未 滿 期 保 費 準 備 : 保 險 合 約 103 年 12 月 31 日 具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金 融 商 品 合 計 個 人 壽 險 $44,724 $- $44,724 個 人 傷 害 險 8,731-8,731 個 人 健 康 險 5,416-5,416 團 體 險 4,941-4,941 投 資 型 保 險 2,002-2,002 合 計 $65,814 $- $65,814 淨 額 $2,817,656 $- $2,817,656 保 險 合 約 102 年 12 月 31 日 具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金 融 商 品 合 計 個 人 壽 險 $- $- $- 個 人 傷 害 險 1,106,016-1,106,016 個 人 健 康 險 1,202,131-1,202,131 團 體 險 464, ,261 投 資 型 保 險 19,059-19,059 合 計 $2,791,467 $- $2,791,467 減 除 分 出 未 滿 期 保 費 準 備 : 個 人 壽 險 $53,115 $- $53,115 個 人 傷 害 險 17,545-17,545 個 人 健 康 險 5,330-5,330 團 體 險 5,458-5,458 投 資 型 保 險 1,955-1,955 合 計 $83,403 $- $83,403 淨 額 $2,708,064 $- $2,708,

151 前 述 未 滿 期 保 費 準 備 之 變 動 調 節 如 下 : 103 年 度 具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保 險 合 約 之 金 融 商 品 合 計 期 初 餘 額 $2,791,467 $- $2,791,467 本 期 提 存 數 2,883,498-2,883,498 本 期 收 回 數 (2,791,467) - (2,791,467) 外 幣 兌 換 損 益 (28) - (28) 期 末 餘 額 $2,883,470 $- $2,883,470 減 除 分 出 未 滿 期 保 費 準 備 : 期 初 餘 額 $83,403 $- $83,403 本 期 提 存 數 65,814-65,814 本 期 減 少 數 (83,403) - (83,403) 期 末 餘 額 $65,814 $- $65,814 淨 額 $2,817,656 $- $2,817,656 保 險 合 約 102 年 度 具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金 融 商 品 合 計 期 初 餘 額 $475,909 $- $475,909 本 期 提 存 數 562, ,570 本 期 收 回 數 (475,909) - (475,909) 其 他 ( 註 1) 2,228,897-2,228,897 期 末 餘 額 $2,791,467 $- $2,791,467 減 除 分 出 未 滿 期 保 費 準 備 : 期 初 餘 額 $58,853 $- $58,853 本 期 提 存 數 64,671-64,671 本 期 減 少 數 (58,853) - (58,853) 外 幣 兌 換 損 益 8-8 其 他 ( 註 1) 18,724-18,724 期 末 餘 額 $83,403 $- $83,403 淨 額 $2,708,064 $- $2,708,064 註 1: 係 概 括 承 受 國 華 人 壽 轉 入 之 金 額 148

152 (3) 賠 款 準 備 明 細 : 個 人 壽 險 保 險 合 約 103 年 12 月 31 日 具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金 融 商 品 合 計 - 已 報 未 付 $335,556 $- $335,556 - 未 報 個 人 傷 害 險 - 已 報 未 付 163, ,593 - 未 報 257, ,864 個 人 健 康 險 - 已 報 未 付 345, ,068 - 未 報 528, ,298 團 體 險 - 已 報 未 付 39,202-39,202 - 未 報 173, ,375 投 資 型 保 險 - 已 報 未 付 7,900-7,900 - 未 報 合 計 $1,850,930 $- $1,850,930 減 除 分 出 賠 款 準 備 : 個 人 壽 險 $1,717 $- $1,717 個 人 傷 害 險 3,276-3,276 個 人 健 康 險 28,238-28,238 團 體 險 3,979-3,979 投 資 型 保 險 合 計 $38,189 $- $38,189 淨 額 $1,812,741 $- $1,812,

153 個 人 壽 險 保 險 合 約 102 年 12 月 31 日 具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金 融 商 品 合 計 - 已 報 未 付 $530,662 $- $530,662 - 未 報 個 人 傷 害 險 - 已 報 未 付 102, ,400 - 未 報 319, ,181 個 人 健 康 險 - 已 報 未 付 108, ,907 - 未 報 516, ,148 團 體 險 - 已 報 未 付 45,447-45,447 - 未 報 250, ,381 投 資 型 保 險 - 已 報 未 付 7,733-7,733 - 未 報 合 計 $1,880,936 $- $1,880,936 減 除 分 出 賠 款 準 備 : 個 人 壽 險 $15,157 $- $15,157 個 人 傷 害 險 3,556-3,556 個 人 健 康 險 25,698-25,698 團 體 險 6,556-6,556 投 資 型 保 險 合 計 $51,576 $- $51,576 淨 額 $1,829,360 $- $1,829,

154 前 述 賠 款 準 備 之 變 動 調 節 如 下 : 103 年 度 保 險 合 約 具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金 融 商 品 合 計 期 初 餘 額 $1,880,936 $- $1,880,936 本 期 提 存 數 1,850,868-1,850,868 本 期 收 回 數 (1,880,936) - (1,880,936) 外 幣 兌 換 損 益 期 末 餘 額 $1,850,930 $- $1,850,930 減 除 分 出 賠 款 準 備 : 期 初 餘 額 $51,576 $- $51,576 本 期 提 存 數 38,189-38,189 本 期 減 少 數 (51,576) - (51,576) 外 幣 兌 換 損 益 期 末 餘 額 $38,189 $- $38,189 淨 額 $1,812,741 $- $1,812, 年 度 保 險 合 約 具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金 融 商 品 合 計 期 初 餘 額 $201,592 $- $201,592 本 期 提 存 數 313, ,815 本 期 收 回 數 (201,592) - (201,592) 外 幣 兌 換 損 益 其 他 ( 註 1) 1,567,100-1,567,100 期 末 餘 額 $1,880,936 $- $1,880,936 減 除 分 出 賠 款 準 備 : 期 初 餘 額 $35,146 $- $35,146 本 期 提 存 數 40,060-40,060 本 期 減 少 數 (35,146) - (35,146) 外 幣 兌 換 損 益 其 他 ( 註 1) 11,516-11,516 期 末 餘 額 $51,576 $- $51,576 淨 額 $1,829,360 $- $1,829,360 註 1: 係 概 括 承 受 國 華 人 壽 轉 入 之 金 額 151

155 本 公 司 賠 款 準 備 金 由 精 算 部 門 逐 年 依 據 本 公 司 過 去 理 賠 經 驗, 考 量 以 往 已 結 案 件 之 保 險 賠 款 發 展 趨 勢, 並 依 據 各 險 同 質 特 性, 依 事 故 通 報 年 度 之 過 去 理 賠 經 驗 值 採 用 損 失 發 展 三 角 形 法, 藉 以 發 展 最 終 賠 款 本 公 司 之 已 報 未 付 保 險 賠 款, 係 由 理 賠 部 門 逐 案 依 實 際 相 關 資 料, 按 最 高 不 超 過 保 單 對 該 保 險 事 故 所 承 諾 之 保 險 金 額 估 算, 按 險 別 提 存, 該 已 報 未 付 保 險 賠 款 準 備 已 合 理 適 當 估 計, 足 以 反 映 實 際 理 賠 支 付 將 賠 款 準 備 扣 除 已 報 未 付 保 險 賠 款 準 備, 即 為 未 報 保 險 賠 款 準 備 (4) 保 費 不 足 準 備 明 細 : 103 年 12 月 31 日 保 險 合 約 具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金 融 商 品 合 計 個 人 壽 險 $1,161,499 $- $1,161,499 個 人 傷 害 險 26,849-26,849 個 人 健 康 險 687, ,236 團 體 險 26,883-26,883 合 計 $1,902,467 $- $1,902, 年 12 月 31 日 保 險 合 約 具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金 融 商 品 合 計 個 人 壽 險 $1,079,638 $- $1,079,638 個 人 傷 害 險 21,682-21,682 個 人 健 康 險 730, ,545 團 體 險 29,022-29,022 合 計 $ 1,860,887 $- $ 1,860,887 前 述 保 費 不 足 準 備 之 變 動 調 節 如 下 : 103 年 度 保 險 合 約 具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金 融 商 品 合 計 期 初 餘 額 $1,860,887 $- $1,860,887 本 期 提 存 數 121, ,518 本 期 收 回 數 (91,952) - (91,952) 外 幣 兌 換 損 益 12,014-12,014 期 末 餘 額 $1,902,467 $- $1,902,

156 102 年 度 保 險 合 約 具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金 融 商 品 合 計 期 初 餘 額 $1,361,984 $- $1,361,984 本 期 提 存 數 26,195-26,195 本 期 收 回 數 (264,967) - (264,967) 外 幣 兌 換 損 益 7,640-7,640 其 他 ( 註 1) 730, ,035 期 末 餘 額 $1,860,887 $- $1,860,887 註 1: 係 概 括 承 受 國 華 人 壽 轉 入 之 金 額 (5) 其 他 準 備 係 依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3 號 企 業 合 併, 就 所 取 得 之 可 辨 認 個 別 資 產 及 承 擔 之 負 債 按 公 平 價 值 入 帳 時, 因 反 映 所 承 受 保 險 契 約 之 公 平 價 值, 所 增 提 之 其 他 準 備 前 述 其 他 準 備 之 變 動 調 節 如 下 : 103 年 度 保 險 合 約 具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金 融 商 品 合 計 期 初 餘 額 $9,844,323 $- $9,844,323 本 期 提 存 數 本 期 收 回 數 (157,601) - (157,601) 期 末 餘 額 $9,686,722 $- $9,686, 年 度 保 險 合 約 具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金 融 商 品 合 計 期 初 餘 額 $9,948,800 $- $9,948,800 本 期 提 存 數 - - 本 期 收 回 數 (104,477) - (104,477) 期 末 餘 額 $9,844,323 $- $9,844,

157 (6) 負 債 適 足 準 備 明 細 : 保 險 合 約 及 具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金 融 商 品 責 任 準 備 $688,901,483 $629,872,396 未 滿 期 保 費 準 備 2,883,470 2,791,467 保 費 不 足 準 備 1,902,467 1,860,887 其 他 24,150,297 22,440,336 保 險 負 債 帳 面 價 值 $717,837,717 $656,965,086 現 金 流 量 現 時 估 計 額 $602,379,357 $549,221,362 負 債 適 足 準 備 餘 額 $- $-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3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2 年 12 月 31 日 負 債 適 足 性 測 試 方 式 說 明 如 下 : 測 試 方 法 總 保 費 評 價 法 群 組 整 體 合 約 一 併 測 試 重 要 假 設 說 明 重 要 假 設 係 參 考 當 期 或 最 近 期 簽 證 精 算 報 告 之 假 設, 並 視 測 試 時 點 之 考 量, 參 酌 資 產 市 場 狀 況 及 最 新 負 債 面 經 驗 分 析 與 無 風 險 利 率 水 準, 調 整 相 關 假 設 (7) 具 金 融 商 品 性 質 之 保 險 契 約 準 備 : 本 公 司 發 行 非 投 資 型 保 單 且 不 具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金 融 商 品, 而 於 民 國 103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2 年 12 月 31 日 提 列 具 金 融 商 品 性 質 之 保 險 契 約 準 備 明 細 及 其 變 動 調 節 如 下 : 壽 險 $3,239,724 $3,431, 年 度 102 年 度 期 初 餘 額 $3,431,148 $3,634,394 本 期 保 險 費 收 取 數 - - 本 期 保 險 賠 款 與 給 付 (244,369) (237,118) 本 期 法 定 準 備 之 淨 提 存 數 52,945 33,872 期 末 餘 額 $3,239,724 $3,431,

158 17. 外 匯 價 格 變 動 準 備 (1) 避 險 策 略 及 曝 險 情 形 本 公 司 外 匯 避 險 策 略 所 採 行 之 避 險 工 具 及 未 避 險 部 位 之 上 限, 均 需 遵 循 董 事 會 通 過 之 Market Risk Policy and Procedures 為 確 立 外 匯 風 險 之 管 控 及 避 險 策 略 之 執 行 是 否 得 宜, 本 公 司 每 月 就 市 場 現 況 及 未 避 險 部 位 對 公 司 外 匯 變 動 價 格 準 備 金 及 當 月 損 益 之 衝 擊 探 討, 在 以 財 務 穩 健 之 原 則 下 決 定 次 月 之 未 避 險 部 位 上 限 如 遇 有 匯 率 波 動 重 大 時, 則 召 開 臨 時 會 議 以 探 討 因 應 策 略 (2) 外 匯 價 格 變 動 準 備 明 細 係 依 照 保 險 業 各 種 準 備 金 提 存 辦 法 及 人 身 保 險 業 外 匯 價 格 變 動 準 備 金 應 注 意 事 項 之 規 定 提 列 外 匯 價 格 變 動 準 備 $3,172,696 $1,442,194 (3) 外 匯 價 格 變 動 準 備 之 變 動 調 節 103 年 度 102 年 度 期 初 餘 額 : $1,442,194 $350,784 本 期 提 存 數 : 固 定 提 存 294, ,037 增 額 提 存 2,074, ,862 小 計 2,368, ,899 本 期 沖 抵 數 : (637,871) (232,805) 透 過 企 業 合 併 取 得 - 737,316 期 末 餘 額 : $3,172,696 $1,442,

159 (4) 外 匯 價 格 變 動 準 備 之 影 響 : 影 響 項 目 未 適 用 金 額 適 用 金 額 影 響 數 103 年 度 稅 後 損 益 $2,932,577 $1,496,260 $1,436,317 每 股 盈 餘 ( 元 ) 外 匯 價 格 變 動 準 備 - 3,172,696 (3,172,696) 股 東 權 益 20,923,331 19,086,513 1,836, 年 度 稅 後 損 益 $(1,806,051) $(2,099,949) $293,898 每 股 盈 餘 ( 元 ) (2.80) (3.26) 0.46 外 匯 價 格 變 動 準 備 - 1,442,194 (1,442,194) 股 東 權 益 16,142,473 15,741, , 退 職 後 福 利 計 畫 確 定 提 撥 計 畫 適 用 勞 工 退 休 金 條 例 之 退 休 金 制 度, 係 屬 確 定 提 撥 退 休 計 畫 每 月 依 行 政 院 勞 工 委 員 會 發 佈 之 勞 工 退 休 金 月 提 繳 工 資 分 級 表 所 載 薪 資 百 分 之 六 提 撥 至 勞 工 保 險 局 之 個 人 退 休 金 帳 戶 本 公 司 認 列 確 定 提 撥 計 畫 之 費 用 金 額 如 下 : 103 年 度 102 年 度 確 定 提 撥 計 畫 之 費 用 $100,423 $79,898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本 公 司 依 勞 動 基 準 法 訂 定 之 員 工 退 休 金 辦 法 係 屬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員 工 退 休 金 之 支 付 係 根 據 服 務 年 資 之 基 數 及 核 准 其 退 休 時 一 個 月 平 均 工 資 計 算 十 五 年 以 內 ( 含 ) 的 服 務 年 資 滿 一 年 給 與 兩 個 基 數, 超 過 十 五 年 之 服 務 年 資 每 滿 一 年 給 與 一 個 基 數, 惟 基 數 累 積 最 高 以 45 個 基 數 為 限 本 公 司 依 勞 動 基 準 法 規 定 按 月 就 薪 資 總 額 2% 提 撥 退 休 金 基 金, 以 勞 工 退 休 準 備 金 監 督 委 員 會 名 義 專 戶 儲 存 於 臺 灣 銀 行 之 專 戶 156

160 下 表 彙 整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認 列 至 損 益 之 成 本 : 103 年 度 102 年 度 當 期 服 務 成 本 $15,773 $18,167 利 息 成 本 9,495 7,326 計 畫 資 產 預 期 報 酬 (782) (1,073) 前 期 服 務 成 本 - - 合 計 $24,486 $24,420 認 列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之 費 用 金 額 如 下 : 103 年 度 102 年 度 業 務 費 用 $6,083 $5,315 管 理 費 用 18,403 19,105 合 計 $24,486 $24,420 精 算 損 益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之 累 積 金 額 如 下 : 103 年 度 102 年 度 期 初 金 額 $(18,730) $(32,511) 當 期 精 算 損 益 14,624 13,781 期 末 金 額 $(4,106) $(18,730)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現 值 及 計 畫 資 產 公 允 價 值 之 調 節 如 下 :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456,199) $(450,913) 計 畫 資 產 之 公 允 價 值 63,695 63,795 提 撥 狀 況 (392,504) (387,118) 未 認 列 前 期 服 務 成 本 - - 應 計 退 休 金 負 債 帳 列 數 $(392,504) $(387,118)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之 現 值 變 動 如 下 : 103 年 度 102 年 度 期 初 之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450,913 $464,185 當 期 服 務 成 本 15,773 18,167 利 息 成 本 9,495 7,326 支 付 之 福 利 (6,064) (24,585) 精 算 ( 利 益 ) 損 失 (13,918) (14,180) 期 末 之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456,199 $450,

161 計 畫 資 產 公 允 價 值 變 動 如 下 : 103 年 度 102 年 度 期 初 之 計 畫 資 產 公 允 價 值 $63,795 $61,438 計 畫 資 產 預 期 報 酬 782 1,073 雇 主 提 撥 數 1,639 1,683 支 付 之 福 利 (3,237) - 精 算 損 失 716 (399) 期 末 之 計 畫 資 產 公 允 價 值 $63,695 $63,795 截 至 民 國 一 三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本 公 司 之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預 期 於 未 來 十 二 個 月 提 撥 $1,700 仟 元 計 畫 資 產 主 要 類 別 構 成 總 計 畫 資 產 公 允 價 值 之 百 分 比 如 下 : 退 休 金 計 畫 (%) 現 金 % 權 益 工 具 % 債 務 工 具 % 其 他 % 0.79% 本 公 司 民 國 一 三 年 及 一 二 年 度 計 畫 資 產 實 際 報 酬 為 $1,488 仟 及 $807 仟 元 員 工 退 休 基 金 係 全 數 提 存 於 臺 灣 銀 行 信 託 部, 計 畫 資 產 預 期 報 酬 率 係 根 據 歷 史 報 酬 趨 勢 以 及 分 析 師 對 於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存 續 期 間 內, 該 資 產 所 處 市 場 之 預 測, 並 參 考 勞 工 退 休 基 金 監 理 會 對 勞 工 退 休 基 金 之 運 用 情 形, 及 考 量 最 低 收 益 不 低 於 當 地 銀 行 二 年 定 期 存 款 利 率 後 所 作 之 估 計 下 列 主 要 假 設 係 用 以 決 定 本 公 司 之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 折 現 率 2.15% 1.60% 計 畫 資 產 之 預 期 報 酬 率 1.25% 1.75% 預 期 薪 資 增 加 率 3.00% 3.00% 折 現 率 如 變 動 0.5%, 將 導 致 下 列 影 響 : 折 現 率 增 加 0.5% 103 年 度 102 年 度 折 現 率 減 少 0.5% 折 現 率 增 加 0.5% 折 現 率 減 少 0.5%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之 影 響 $(24,548) $26,536 $(25,408) $27,

162 民 國 103 年 及 102 年 度 各 項 與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相 關 之 金 額 如 下 : 103 年 度 102 年 度 101 年 度 期 末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之 現 值 $(456,199) $(450,913) $(464,185) 期 末 計 畫 資 產 之 公 允 價 值 63,695 63,795 61,438 期 末 計 畫 之 剩 餘 或 短 絀 $(392,504) $(387,118) $(402,747) 計 畫 負 債 之 經 驗 調 整 13,918 14,180 (32,121) 計 畫 資 產 之 經 驗 調 整 716 (399) (390) 19. 負 債 準 備 ~ 除 役 負 債 員 工 福 利 負 債 訴 訟 負 債 合 計 $30,788 $392,913 $- $423,701 當 期 新 增 942 8,664 6,380 15,986 當 期 使 用 - (2,827) - (2,827) $31,730 $398,750 $6,380 $436, ~ 除 役 負 債 員 工 福 利 負 債 訴 訟 負 債 合 計 $29,874 $407,942 $- $437,816 當 期 新 增 914 9,556-10,470 當 期 使 用 - (24,585) - (24,585) $30,788 $392,913 $- $423,701 除 役 負 債 準 備 係 根 據 承 租 合 約 有 恢 復 原 狀 之 條 款 估 列 20. 其 他 負 債 預 收 款 項 $238,206 $324,788 遞 延 手 續 費 收 入 535 6,676 存 入 保 證 金 193, ,944 暫 收 及 待 結 轉 款 項 1,198, ,388 合 計 $1,630,694 $1,017,

163 本 公 司 因 銷 售 投 資 型 保 險 業 務 且 不 具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金 融 商 品, 屬 於 投 資 管 理 服 務 而 收 取 之 手 續 費 收 入 予 以 遞 延 認 列, 其 變 動 調 節 如 下 103 年 度 102 年 度 期 初 餘 額 $6,676 $18,089 本 期 增 加 - - 本 期 攤 銷 數 (6,141) (11,413) 期 末 餘 額 $535 $6, 權 益 (1) 股 本 額 定 資 本 額 $30,000,000 $30,000,000 普 通 股 股 本 $6,435,000 $6,435,000 已 發 行 股 數 643,500 仟 股 643,500 仟 股 發 行 條 件 普 通 股, 每 股 面 額 10 元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2 年 6 月 7 日 經 董 事 會 ( 代 行 股 東 會 職 權 ) 決 議 以 未 分 配 盈 餘 735,000 仟 元 轉 增 資, 該 案 業 已 於 民 國 102 年 7 月 24 日 申 報 生 效, 增 資 基 準 日 為 同 年 7 月 30 日 (2)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依 保 險 法 規 定, 公 司 應 就 稅 後 純 益 提 撥 百 分 之 二 十 為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直 至 與 實 收 資 本 總 額 相 等 為 止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除 依 法 彌 補 虧 損 外, 不 得 使 用 但 公 司 無 虧 損 者,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超 過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五 部 分 得 撥 充 股 本 外, 尚 得 以 現 金 分 配 同 前 述, 依 金 管 保 財 字 第 號 函 令, 保 險 業 無 虧 損 者, 若 擬 將 其 依 保 險 法 第 145 條 之 1 提 列 之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依 公 司 法 第 241 條 規 定 將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按 股 東 原 有 股 份 之 比 例 發 給 現 金 者, 應 檢 附 相 關 文 件 於 股 東 會 前 向 金 管 會 申 請 核 准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2 年 6 月 7 日 經 董 事 會 代 行 股 東 會 職 權 決 議, 提 列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256,061 仟 元 160

164 (3)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103 年 度 102 年 度 重 大 事 故 及 危 險 變 動 特 別 準 備 ( 含 收 回 增 提 數 ) $3,610,761 $3,435,178 外 匯 價 格 變 動 準 備 金 初 始 金 額 241,518 56,817 外 匯 價 格 變 動 準 備 金 節 省 之 避 險 成 本 12,620 3,632 稅 後 盈 餘 之 百 分 之 十 134, ,435 死 利 差 互 抵 準 備 金 12,004,768 10,454,691 保 險 商 品 利 潤 測 試 負 值 21,042 - $16,025,144 $14,084,753 本 公 司 依 財 政 部 保 險 業 各 種 準 備 金 提 存 辦 法 第 20 條 第 1 項 第 3 款 規 定 所 收 回 之 危 險 變 動 準 備 金 於 次 年 度 經 股 東 會 決 議 通 過 後, 依 稅 後 淨 額 全 數 提 列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民 國 102 年 度 及 民 國 101 年 度 收 回 及 沖 減 之 危 險 變 動 特 別 準 備 金 經 民 國 103 年 度 及 民 國 102 年 度 董 事 會 代 行 股 東 會 職 權 決 議 分 別 依 稅 後 金 額 291,276 仟 元 及 49,823 仟 元 提 列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本 公 司 依 保 險 業 各 種 準 備 金 提 存 辦 法 第 18 條 每 年 新 增 提 存 之 重 大 事 故 及 危 險 變 動 特 別 準 備 金, 帳 列 保 留 盈 餘 項 下 之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科 目, 並 以 當 年 年 底 為 提 列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之 入 帳 時 點 依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之 規 定, 若 係 源 自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未 存 在 之 保 險 合 約, 則 不 應 對 於 未 來 可 能 發 生 之 理 賠 認 列 為 負 債, 惟 依 保 險 業 各 種 準 備 金 提 存 辦 法, 本 公 司 仍 須 計 算 重 大 事 故 與 危 險 變 動 準 備 金, 除 主 管 機 關 基 於 監 理 目 的 另 行 指 定 外, 應 以 稅 後 金 額 提 列 為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科 目 因 適 用 外 匯 價 格 變 動 準 備 金 機 制 而 依 法 須 提 列 之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請 詳 附 註 ( 四 ) 16 之 說 明 本 公 司 依 前 述 機 制 就 外 匯 價 格 變 動 準 備 金 稅 後 初 始 金 額 之 三 分 之 一 及 民 國 102 年 已 節 省 之 避 險 成 本 於 民 國 103 年 度 經 董 事 會 代 行 股 東 會 職 權 決 議 提 列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193,689 仟 元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2 年 3 月 30 日 概 括 承 受 國 華 人 壽 除 保 留 資 產 負 債 外 之 資 產 及 負 債, 前 述 負 債 中 包 含 應 依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4 號 規 定, 對 於 未 來 不 可 能 實 現 理 賠 款, 若 係 源 自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為 存 在 之 保 險 合 約, 不 應 認 列 為 負 債, 而 轉 列 至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之 特 別 準 備 3,131,239 仟 元 另 依 標 售 案 之 行 政 配 套 措 施, 將 死 利 差 互 抵 準 備 金 之 稅 後 金 額 9,349,018 仟 元 自 保 險 負 債 轉 列 至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非 經 主 管 機 關 核 准 不 得 分 配 或 為 其 他 用 途, 民 國 103 年 度 及 民 國 102 年 度 死 利 差 互 抵 責 任 準 備 金 新 增 提 存 數 轉 列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分 別 為 1,550,077 仟 元 及 1,105,673 仟 元 161

165 依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民 國 103 年 12 月 11 日 金 管 保 壽 字 第 號 函 檢 視 103 年 1 月 日 仍 在 銷 售 保 險 商 品 之 利 潤 測 試 情 形, 並 依 中 華 民 國 人 壽 保 險 商 業 同 業 公 會 民 國 103 年 10 月 9 日 壽 會 博 字 第 號 函 將 利 潤 測 試 結 果 呈 現 負 值 之 保 險 商 品 提 列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21,042 仟 元 (4) 依 本 公 司 章 程 規 定 如 下 : 本 公 司 每 年 結 算 如 有 盈 餘, 除 應 先 彌 補 以 往 年 度 虧 損 外, 應 於 完 納 稅 捐 以 後, 如 尚 有 盈 餘, 先 提 百 分 之 二 十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再 依 以 下 順 序 分 配 之 : 員 工 紅 利 : 百 分 之 一 以 上, 員 工 紅 利 分 配 相 關 辦 法 授 權 董 事 會 訂 定 之 其 餘 數 額 加 計 期 初 未 分 配 盈 餘, 由 董 事 會 擬 定 分 配 案 後 提 經 股 東 會 議 定 之 (5) 董 事 會 就 其 可 分 配 盈 餘 擬 具 分 派 議 案, 提 請 股 東 會 決 議 分 派, 該 資 訊 可 至 公 開 資 訊 觀 測 站 中 查 詢 (6) 本 公 司 股 利 分 配 情 形 如 下 : 本 公 司 民 國 102 年 盈 餘 分 配 業 經 董 事 會 代 行 股 東 會 職 權 通 過, 詳 細 情 形 請 至 公 開 資 訊 觀 測 站 查 詢 (7) 本 公 司 之 應 付 員 工 紅 利 及 董 監 酬 勞 係 以 當 年 度 之 稅 後 淨 利 為 估 列 基 礎, 按 章 程 定 分 配 順 序 及 成 數 估 列 結 果, 惟 若 嗣 後 董 事 會 決 議 實 際 配 發 金 額 與 估 列 數 有 差 異 時, 則 列 為 次 年 度 之 損 益 22. 自 留 滿 期 保 費 收 入 103 年 度 102 年 度 保 險 合 約 具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金 融 商 品 合 計 保 險 合 約 具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金 融 商 品 合 計 簽 單 保 費 收 入 $73,019,614 $254,340 $73,273,954 $59,130,264 $793,776 $59,924,040 再 保 費 收 入 (22) - (22) (1) - (1) 保 費 收 入 73,019, ,340 73,273,932 59,130, ,776 59,924,039 減 : 再 保 費 支 出 (878,734) - (878,734) (831,892) - (831,892) 未 滿 期 保 費 準 備 淨 變 動 (109,620) - (109,620) (80,843) - (80,843) 自 留 滿 期 保 費 收 入 $72,031,238 $254,340 $72,285,578 $58,217,528 $793,776 $59,011,

166 23. 自 留 保 險 賠 款 與 給 付 103 年 度 102 年 度 保 險 合 約 具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金 融 商 品 合 計 保 險 合 約 具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金 融 商 品 合 計 直 接 簽 單 業 務 之 保 險 賠 款 $31,469,918 $440,752 $31,910,670 $24,769,095 $190,312 $24,959,407 再 保 賠 款 保 險 賠 款 與 給 付 31,470, ,752 31,910,763 24,769, ,312 24,959,657 減 : 攤 回 再 保 賠 款 與 給 付 (634,061) - (634,061) (579,366) - (579,366) 自 留 保 險 賠 款 與 給 付 $30,835,950 $440,752 $31,276,702 $24,189,979 $190,312 $24,380, 營 業 費 用 本 公 司 民 國 103 年 度 及 102 年 度 發 生 之 員 工 福 利 折 舊 及 攤 提 費 用 功 能 別 彙 總 表 如 下 : 員 工 福 利 費 用 103 年 度 102 年 度 薪 資 費 用 $1,158,971 $927,692 勞 健 保 費 用 192, ,502 退 休 金 費 用 124, ,318 其 他 員 工 福 利 費 用 40,757 44,666 折 舊 費 用 57,162 71,910 各 項 攤 提 20,978 22,007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3 年 及 102 年 12 月 31 之 員 工 人 數 分 別 為 4,464 人 及 4,306 人 25.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組 成 部 分 103 年 度 當 期 產 生 當 期 已 實 現 轉 列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所 得 稅 利 益 ( 費 用 ) 稅 後 金 額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未 實 現 評 價 損 益 $3,346,129 $(1,468,709) $1,877,420 $(43,763) $1,833,657 確 定 福 利 計 劃 精 算 ( 損 ) 益 14,624-14,624-14,624 本 期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合 計 $3,360,753 $(1,468,709) $1,892,044 $(43,763) $1,848,

167 102 年 度 當 期 產 生 當 期 已 實 現 轉 列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所 得 稅 利 益 ( 費 用 ) 稅 後 金 額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未 實 現 評 價 損 益 $(1,561,727) $(1,377,180) $(2,938,907) $103,869 $(2,835,038) 確 定 福 利 計 劃 精 算 ( 損 ) 益 13,781-13,781-13,781 本 期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合 計 $(1,547,946) $(1,377,180) $(2,925,126) $103,869 $(2,821,257) 26. 所 得 稅 認 列 於 損 益 之 所 得 稅 103 年 度 102 年 度 當 期 所 得 稅 費 用 ( 利 益 ): 當 期 應 付 所 得 稅 $- $- 以 前 年 度 之 當 期 所 得 稅 於 本 期 之 調 整 5,064 (1,733) 遞 延 所 得 稅 費 用 ( 利 益 ): 與 暫 時 性 差 異 之 原 始 產 生 及 其 迴 轉 有 關 之 遞 延 所 得 稅 費 用 ( 利 益 ) - - 所 得 稅 費 用 ( 利 益 ) $5,064 $(1,733)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之 所 得 稅 103 年 度 102 年 度 遞 延 所 得 稅 費 用 ( 利 益 ):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之 未 實 現 評 價 利 益 / ( 損 失 ) $43,763 $(103,869) 與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組 成 部 分 相 關 之 所 得 稅 $43,763 $(103,869) 所 得 稅 費 用 與 會 計 淨 利 乘 以 本 公 司 所 適 用 所 得 稅 率 之 金 額 調 節 如 下 : 103 年 度 102 年 度 來 自 於 繼 續 營 業 單 位 之 稅 前 損 益 $1,501,324 $(2,101,682) 以 法 定 所 得 稅 率 17% 計 算 之 所 得 稅 $255,225 $(357,286) 免 稅 收 益 之 所 得 稅 影 響 數 (312,011) (348,970) 決 定 課 稅 所 得 時 應 予 調 整 增 ( 減 ) 之 項 目 50,965 12,798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 負 債 之 所 得 稅 影 響 數 5, ,458 以 前 年 度 之 當 期 所 得 稅 於 本 期 之 調 整 5,064 (1,733) 認 列 於 損 益 之 所 得 稅 費 用 ( 利 益 ) 合 計 $5,064 $(1,733) 164

168 與 下 列 項 目 有 關 之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 負 債 ) 餘 額 : 103 年 度 期 初 餘 額 認 列 於 損 益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期 末 餘 額 暫 時 性 差 異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評 價 $- $- $(43,763) $(43,763) 特 別 準 備 (27,390) 27, 本 期 未 實 現 兌 換 損 ( 益 ) - (1,935,320) - (1,935,320) 虧 損 扣 抵 149,900 1,907,930-2,057,830 遞 延 所 得 稅 ( 費 用 )/ 利 益 $- $(43,763) 表 達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之 資 訊 如 下 : 虧 損 扣 抵 $149,900 $2,057,830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149,900 $2,057,830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評 價 $- $43,763 特 別 準 備 27,390 - 未 實 現 兌 換 損 ( 益 ) - 1,935,320 土 地 增 值 稅 721, ,895 死 利 差 轉 列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1,914,859 1,914,859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2,663,841 $4,608, 年 1 月 1 日 至 12 月 31 日 認 列 於 其 他 期 初 餘 額 認 列 於 損 益 綜 合 損 益 期 末 餘 額 暫 時 性 差 異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評 價 $(263,081) $263,081 $- $-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評 價 (103,869) - 103,869 - 特 別 準 備 (27,390) - - (27,390) 虧 損 扣 抵 412,981 (263,081) - 149,900 遞 延 所 得 稅 ( 費 用 )/ 利 益 $- $103,

169 期 初 餘 額 認 列 於 損 益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期 末 餘 額 表 達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之 資 訊 如 下 :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412,981 $149,900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透 過 企 業 合 併 取 得 $- $2,636,451 本 期 認 列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394,340 27,390 $394,340 $2,663,841 未 使 用 課 稅 損 失 之 資 訊 彙 總 如 下 : 尚 未 使 用 餘 額 發 生 年 度 虧 損 金 額 最 後 可 抵 減 年 度 94 年 1,631,206 1,594,114 1,594, 年 95 年 4,089,771 3,831,737 3,831, 年 96 年 4,797,434 4,409,007 4,409, 年 97 年 3,040,670 2,505,098 2,505, 年 98 年 5,453,859 5,301,871 5,301, 年 99 年 1,325,700 1,059,955 1,059, 年 101 年 261, , , 年 102 年 4,306,613 3,702,305 3,702, 年 $22,532,051 $22,532,051 未 認 列 之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截 至 民 國 103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2 年 12 月 31 日 止, 本 公 司 因 並 非 很 有 可 能 有 課 稅 所 得 而 未 認 列 之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金 額 合 計 分 別 為 4,273,233 仟 元 及 5,304,666 仟 元 兩 稅 合 一 相 關 資 訊 股 東 可 扣 抵 稅 額 帳 戶 餘 額 $178,305 $93,055 本 公 司 民 國 102 年 度 無 盈 餘 可 供 分 配 ; 民 國 101 年 度 實 際 盈 餘 分 配 之 稅 額 扣 抵 比 率 為 20.48% 166

170 未 分 配 盈 餘 相 關 資 訊 : 年 度 以 前 $- $- 87 年 度 以 後 $(3,445,160) (3,015,653) 合 計 $(3,445,160) $(3,015,653) 所 得 稅 申 報 核 定 情 形 本 公 司 營 利 事 業 所 得 稅 申 報 業 經 核 定 至 民 國 101 年 度 27. 每 股 盈 餘 計 算 每 股 盈 餘 之 分 子 及 分 母 揭 露 如 下 : 金 額 ( 新 臺 幣 仟 元 ) 103 年 度 平 均 流 通 在 外 股 數 每 股 盈 餘 ( 新 臺 幣 仟 元 ) 稅 前 稅 後 ( 千 股 ) 稅 前 稅 後 本 期 淨 利 $1,501,324 $1,496, ,500 $2.33 $2.33 金 額 ( 新 臺 幣 仟 元 ) 102 年 度 平 均 流 通 在 外 股 數 每 股 盈 餘 ( 新 臺 幣 仟 元 ) 稅 前 稅 後 ( 千 股 ) 稅 前 稅 後 本 期 淨 損 $(2,101,682) $(2,099,949) 643,500 $(3.27) $(3.26) 28. 投 資 型 保 險 商 品 (1) 投 資 型 保 險 商 品 資 產 及 負 債 明 細 表 資 產 負 債 科 目 科 目 銀 行 存 款 $1,082,850 $ 1,101,725 應 付 帳 款 $15,260 $30,966 金 融 資 產 14,179,022 16,262,852 投 資 型 保 險 價 15,267,468 17,362,456 應 收 款 項 20,856 28,845 值 準 備 資 產 合 計 $15,282,728 $ 17,393,422 負 債 合 計 $15,282,728 $17,393,

171 (2) 投 資 型 保 險 商 品 收 益 及 費 用 明 細 表 收 益 費 用 科 目 103 年 度 102 年 度 科 目 103 年 度 102 年 度 保 費 收 入 $2,132,467 $2,183,293 保 險 賠 款 與 給 付 $2,858,689 $2,906,651 利 息 收 入 88, ,297 管 理 費 支 出 498, ,815 金 融 資 產 評 價 金 融 資 產 評 價 損 74, ,350 利 益 失 - - 投 資 型 保 險 價 值 準 備 605, ,951 兌 換 損 失 - - 兌 換 利 益 460, ,124 所 得 稅 費 用 4,693 3,549 收 益 合 計 $3,361,507 $ 3,435,015 費 用 合 計 $3,361,507 $3,435,015 上 列 投 資 型 商 品 係 因 本 公 司 從 事 投 資 型 保 單 運 用 保 費 而 產 生 之 相 關 資 產 負 債 收 益 及 費 用 本 公 司 因 經 營 前 揭 投 資 型 保 險 業 務, 而 於 民 國 103 年 度 及 102 年 度 自 交 易 對 手 取 得 之 銷 售 獎 金 或 折 讓 合 計 分 別 為 $36,516 仟 元 及 $35,555 仟 元, 帳 列 手 續 費 收 入 八 金 融 工 具 1. 金 融 工 具 種 類 : 金 融 資 產 銀 行 存 款 及 約 當 現 金 ( 未 含 庫 存 現 金 ) $44,131,629 $66,965,409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27,932,072 16,450,347 備 供 出 售 之 金 融 資 產 49,535,159 43,326,315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2,158,814 1,055,086 持 有 至 到 期 日 投 資 293,277, ,612,102 放 款 及 應 收 款 :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券 投 資 219,839, ,156,281 應 收 款 項 12,344,245 10,552,411 放 款 39,477,254 39,557,787 存 出 保 證 金 11,851,458 9,352,

172 金 融 負 債 應 付 款 項 $3,517,072 $2,487,481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負 債 8,053,819 1,679, 金 融 工 具 之 公 允 價 值 : (1) 本 公 司 估 計 金 融 工 具 公 允 價 值 所 使 用 之 方 法 及 假 設 如 下 : A.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應 收 款 項 及 應 付 款 項 以 其 在 資 產 負 債 表 上 之 帳 面 價 值 估 計 其 公 平 價 值, 因 為 此 類 工 具 到 期 日 甚 近, 其 帳 面 價 值 應 屬 估 計 公 平 價 值 之 合 理 基 礎 B.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或 金 融 負 債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持 有 至 到 期 日 投 資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券 投 資 及 存 出 保 證 金 之 金 融 商 品 如 有 活 絡 市 場 公 開 報 價 時, 則 以 此 市 場 價 格 為 公 允 價 值 若 無 市 場 價 格 可 供 參 考 時, 則 採 用 評 價 方 法 估 計 本 公 司 採 用 評 價 方 法 所 使 用 之 估 計 及 假 設, 與 市 場 參 與 者 於 金 融 商 品 訂 價 時 用 以 作 為 估 計 及 假 設 之 資 訊 一 致, 該 資 訊 為 可 取 得 者, 本 公 司 使 用 之 折 現 率 與 實 質 上 條 件 及 特 性 相 同 之 金 融 商 品 之 報 酬 率 相 等, 其 條 件 及 特 性 包 括 債 務 人 之 信 用 狀 況 合 約 規 定 固 定 利 率 計 息 之 剩 餘 期 間 支 付 本 金 之 剩 餘 期 間 及 支 付 幣 別 等 C.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及 採 權 益 法 之 投 資, 若 其 公 允 價 值 無 法 可 靠 衡 量 時, 則 以 其 在 資 產 負 債 之 帳 面 價 值 估 計 其 公 允 價 值, 因 其 並 無 永 久 性 跌 價 之 情 況, 其 帳 面 價 值 應 屬 估 計 公 允 價 值 之 合 理 基 礎 D. 放 款 因 係 附 息 之 金 融 資 產, 故 其 帳 面 價 值 與 公 允 價 值 相 近 (2) 以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金 融 工 具 之 公 允 價 值 除 下 表 所 列 者 外, 本 公 司 部 分 以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及 金 融 負 債 之 帳 面 金 額 趨 近 於 公 允 價 值 : 金 融 資 產 帳 面 金 額 公 允 價 值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券 投 資 $219,839,165 $159,156,281 $228,967,897 $154,474,230 持 有 至 到 期 日 293,277, ,612, ,255, ,743,059 存 出 保 證 金 11,851,458 9,352,180 11,947,493 9,745,

173 3. 公 允 價 值 層 級 : 為 提 供 揭 露 資 訊, 本 公 司 使 用 可 反 映 衡 量 時 所 用 輸 入 值 之 重 要 性 之 公 允 價 值 等 級, 將 公 允 價 值 之 衡 量 予 以 分 類, 並 區 分 為 下 列 等 級 : 第 一 等 級 :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使 用 活 絡 市 場 之 公 開 報 價 ( 未 經 調 整 ) 第 二 等 級 :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直 接 使 用 價 格 或 間 接 由 價 格 推 導 而 得 可 觀 察 之 輸 入 值 第 三 等 級 :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使 用 不 可 觀 察 之 輸 入 值, 及 可 觀 察 輸 入 值 須 依 據 不 可 觀 察 之 參 數 作 重 大 調 整 者 (1) 金 融 工 具 之 公 允 價 值 層 級 以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工 具 項 目 非 衍 生 性 金 融 工 具 合 計 第 一 等 級 第 二 等 級 第 三 等 級 資 產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持 有 供 交 易 之 金 融 資 產 股 票 投 資 $651,606 $651,606 $- $- 債 券 投 資 171, ,611 - 其 他 22,514,925 22,514, 合 計 23,338,142 23,166, ,611 - 原 始 認 列 時 指 定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4,347,591-4,347,591 -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股 票 投 資 32,423,865 26,447,198 5,976,667 - 債 券 投 資 11,624,831-11,624,831 - 其 他 5,486,463 5,486, 合 計 49,535,159 31,933,661 17,601,498 - 衍 生 性 金 融 工 具 資 產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170

174 以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工 具 項 目 遠 期 外 匯 合 約 合 計 第 一 等 級 第 二 等 級 第 三 等 級 246, ,339 換 匯 換 率 合 約 合 計 246, ,339 - 負 債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負 債 遠 期 外 匯 合 約 8,053,819-8,053,819 - 換 匯 換 率 合 約 合 計 8,053,819-8,053, 以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工 具 項 目 合 計 第 一 等 級 第 二 等 級 第 三 等 級 非 衍 生 性 金 融 工 具 資 產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持 有 供 交 易 之 金 融 資 產 股 票 投 資 $288,375 $288,375 $- $- 債 券 投 資 145, ,459 - 其 他 12,456,278 12,456, 合 計 12,890,112 12,744, ,459 - 原 始 認 列 時 指 定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3,459,985-3,459,985 -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股 票 投 資 14,316,327 14,316, 債 券 投 資 22,766,662-22,766,662 - 其 他 6,243,326 6,243, 合 計 43,326,315 20,559,653 22,766,662 - 衍 生 性 金 融 工 具 資 產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171

175 以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工 具 項 目 合 計 第 一 等 級 第 二 等 級 第 三 等 級 遠 期 外 匯 合 約 83,119-83,119 - 換 匯 換 率 合 約 17,131-17,131 - 合 計 100, ,250 - 負 債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負 債 遠 期 外 匯 合 約 1,617,044-1,617,044 - 換 匯 換 率 合 約 62,838-62,838 - 合 計 1,679,882-1,679,882 - (2)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歸 類 至 第 三 等 級 之 金 融 資 產 及 負 債 變 動 明 細 表 A.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歸 類 至 第 三 等 級 之 金 融 資 產 及 負 債 變 動 本 年 度 中, 本 公 司 未 發 生 以 公 允 價 值 計 量 歸 類 至 第 三 等 級 金 融 資 產 和 負 債 之 間 的 轉 換 B. 第 一 等 級 及 第 二 等 級 之 間 之 轉 換 : 本 年 度 中, 本 公 司 未 發 生 以 公 允 價 值 計 量 的 第 一 等 級 和 第 二 等 級 金 融 資 產 和 負 債 之 間 的 轉 換 九 風 險 與 資 本 管 理 1. 風 險 管 理 之 目 標 政 策 程 序 及 方 法 : (1) 風 險 管 理 之 架 構 組 織 及 權 責 範 圍 本 公 司 風 險 管 理 之 監 督 機 制, 係 由 董 事 會 風 險 管 理 委 員 會 獨 立 之 風 險 控 管 處 與 各 部 門 主 管 及 人 員 運 作 董 事 會 負 風 險 管 理 監 督 之 最 終 責 任, 並 確 保 風 險 管 理 有 效 性 風 險 管 理 委 員 會 經 董 事 會 授 權, 監 督 與 控 制 本 公 司 整 體 風 險 管 理 架 構 之 運 行, 並 由 風 控 長 監 控 整 體 風 險 管 理 機 制 之 運 作, 定 期 於 董 事 會 報 告 整 體 風 險 管 理 現 行 狀 況, 回 報 影 響 正 常 營 運 或 清 償 能 力 之 風 險, 確 保 風 險 控 制 在 承 擔 能 力 範 圍 內 風 險 控 管 處 協 助 制 定 風 險 管 理 政 策 與 風 險 胃 納, 定 期 監 控 風 險 限 額 與 運 用 狀 況 稽 核 單 位 查 核 風 險 管 理 執 行 狀 況 各 部 門 就 其 轄 下 業 務 執 行 風 險 管 理 措 施, 定 期 回 報 風 險 管 理 資 訊 予 風 險 控 管 處 172

176 (2) 風 險 報 導 或 衡 量 系 統 之 範 圍 及 性 質 本 公 司 對 市 場 風 險 信 用 風 險 流 動 性 風 險 作 業 風 險 與 保 險 風 險 均 制 定 管 理 政 策 與 程 序, 建 構 辨 識 衡 量 評 估 與 控 制 風 險 之 機 制, 定 期 出 具 風 險 管 理 報 告, 以 有 效 持 續 控 管 各 類 風 險 市 場 風 險 管 理 市 場 風 險 因 市 場 風 險 因 子 產 生 變 動, 影 響 公 司 資 產 公 平 價 值 變 動 發 生 損 失 之 風 險 本 公 司 訂 定 市 場 風 險 管 理 政 策 與 程 序, 對 權 益 風 險 利 率 風 險 與 匯 率 風 險 進 行 管 控 權 益 風 險 控 管 上, 由 於 本 公 司 投 資 策 略 係 於 穩 健 考 量 下, 經 由 適 當 的 投 資 組 合, 以 減 少 投 資 集 中 於 特 定 發 行 機 構 或 產 業, 有 效 分 散 並 控 制 風 險 另 外 透 過 停 損 機 制 個 別 部 位 限 制 機 制, 與 市 場 風 險 值 限 額 機 制, 定 期 監 控 與 控 管 其 曝 險 部 位 利 率 風 險 控 管 上, 本 公 司 除 依 負 債 特 性 進 行 資 產 配 置 外, 並 利 用 市 場 風 險 值 限 額 機 制, 降 低 利 率 風 險 外 匯 風 險 控 管 上, 本 公 司 採 行 穩 健 避 險 策 略 降 低 外 匯 風 險, 並 定 期 召 開 會 議 以 有 效 控 制 外 匯 風 險 信 用 風 險 管 理 信 用 風 險 為 公 司 持 有 之 有 價 證 券 或 應 收 款, 因 發 行 者 或 交 易 對 手 無 法 履 行 義 務 或 其 信 用 評 等 調 降 導 致 公 司 蒙 受 損 失 之 風 險 本 公 司 訂 定 信 用 風 險 管 理 政 策 與 程 序, 透 過 信 用 風 險 分 析 信 用 限 額 管 理, 與 信 用 風 險 指 標 預 警 制 度 進 行 信 用 風 險 管 理 信 用 風 險 分 析 上, 事 前 與 定 期 評 估 發 行 者 或 交 易 對 手 信 用 品 質, 追 蹤 投 資 組 合 與 交 易 對 手 信 用 狀 況 之 變 化 信 用 限 額 管 理 上, 本 公 司 除 針 對 不 同 金 融 商 品 特 質, 限 定 交 易 對 手 或 發 行 機 構 在 一 定 國 際 信 評 等 級 之 上, 亦 對 個 別 金 融 商 品 訂 定 信 用 限 額, 避 免 風 險 過 度 集 中 另 外, 透 過 信 用 風 險 指 標 預 警 制 度, 及 時 反 應 信 用 狀 況 之 變 化, 據 此 評 估 投 資 組 合 或 其 他 資 產 可 能 發 生 之 不 利 影 響 流 動 性 風 險 管 理 流 動 性 風 險 係 因 流 動 性 來 源 無 法 在 現 在 或 未 來 情 形 下 滿 足 流 動 性 需 求 之 風 險, 或 因 市 場 深 度 不 足 失 序, 處 分 持 有 部 位 時 發 生 損 失 之 風 險 本 公 司 訂 定 流 動 性 風 險 管 理 政 策 與 程 序, 透 過 短 期 長 期 與 緊 急 流 動 性 管 理 進 行 控 管 短 期 流 動 性 管 理 上, 相 關 部 門 經 資 金 通 報 機 制 匯 報 流 動 性 需 求, 由 財 務 部 門 有 效 規 劃 與 監 控 資 金 缺 口, 確 保 短 期 資 金 無 虞 ; 其 次, 預 測 流 動 性 需 求 與 追 蹤 資 金 需 求 變 化, 妥 適 安 排 流 動 性 資 產 部 位 ; 長 期 流 動 性 管 理 上, 定 期 進 行 流 動 性 測 試, 評 估 各 種 情 境 下, 流 動 性 來 源 是 否 足 敷 流 動 性 需 求, 據 此 規 劃 資 產 部 位 調 整 策 略 緊 急 資 金 管 理 上, 相 關 部 門 透 過 緊 急 通 報 機 制 回 報 短 期 且 大 額 之 異 常 資 金 需 求, 由 危 機 處 理 小 組 統 籌 緊 急 資 金 管 理, 處 理 此 類 重 大 流 動 性 風 險 此 外, 建 立 持 有 投 資 部 位 時, 投 資 部 門 均 評 估 投 資 標 的 之 市 場 流 動 性 與 市 場 深 度, 減 緩 資 產 變 現 時 因 市 場 深 度 不 足 造 成 損 失 之 衝 擊 173

177 作 業 風 險 管 理 作 業 風 險 係 指 因 內 部 作 業 流 程 人 員 及 系 統 之 不 當 或 失 誤, 或 因 外 部 事 件 造 成 之 直 接 或 間 接 損 失 之 風 險 除 各 部 門 建 立 標 準 作 業 流 程 外, 本 公 司 訂 定 作 業 風 險 管 理 政 策 與 程 序, 建 構 作 業 風 險 損 失 通 報 機 制 與 資 料 之 管 理, 並 定 期 蒐 集 關 鍵 風 險 指 標 與 進 行 風 險 自 我 評 估, 經 各 作 業 單 位 管 理 階 層 辨 識 各 類 風 險 因 子, 衡 量 各 因 子 發 生 之 可 能 性 與 影 響 程 度, 於 風 險 矩 陣 中 紀 錄 追 蹤 保 險 風 險 管 理 保 險 風 險 係 因 實 際 賠 付 支 出 金 額 或 賠 款 發 生 的 時 間 與 預 期 不 符 產 生 損 失 之 風 險 保 險 風 險 管 理 上, 本 公 司 訂 定 保 險 商 品 內 部 控 制 機 制 與 相 關 控 制 程 序, 始 於 商 品 研 發 時, 對 保 險 商 品 妥 適 性 保 費 合 理 性 系 統 行 政 可 行 性 各 類 假 設 合 理 性 進 行 審 慎 評 估, 交 付 保 險 商 品 評 議 小 組 經 各 部 門 專 業 人 員 覆 評 確 認 ; 在 商 品 銷 售 前, 由 保 險 商 品 管 理 小 組 進 行 銷 售 前 置 作 業 安 排, 檢 核 相 關 作 業 完 備 性 ; 在 發 單 與 核 保 時, 依 穩 健 之 核 保 政 策 與 作 業 程 序, 確 保 核 保 安 排 已 經 過 適 當 風 險 分 類 與 篩 選, 超 過 自 留 額 部 分 則 進 行 再 保 險 規 劃, 將 核 保 風 險 控 制 在 合 理 範 圍 內 ; 最 後 定 期 進 行 經 驗 率 分 析 與 保 險 風 險 因 子 之 壓 力 測 試, 追 蹤 保 險 風 險 變 化 情 形 本 公 司 依 據 不 同 產 品 別 制 定 自 留 額, 透 過 再 保 險 安 排, 移 轉 保 險 風 險 之 過 度 暴 險 部 位, 避 免 因 保 險 風 險 之 不 利 波 動 對 本 公 司 財 務 造 成 負 面 影 響 並 且 本 公 司 以 分 散 方 式 進 行 再 保 險 業 務 安 排, 避 免 對 單 一 再 保 險 公 司 部 位 過 度 集 中 資 產 負 債 配 置 風 險 本 公 司 訂 定 市 場 風 險 管 理 政 策 與 程 序, 對 資 產 負 債 配 置 風 險 進 行 管 理 本 公 司 對 資 產 之 投 資 策 略, 係 於 保 本 優 先 之 穩 健 考 量 下, 追 求 固 定 及 合 理 之 利 益, 配 合 負 債 特 性 進 行 資 產 配 置, 並 控 管 新 商 品 之 設 計, 以 降 低 資 產 負 債 配 置 風 險 2. 資 本 管 理 之 目 標 政 策 及 程 序 : 本 公 司 資 本 管 理 之 最 主 要 目 標 及 政 策, 係 確 認 維 持 良 好 之 資 本 適 足 比 率 本 公 司 定 期 進 行 資 本 適 足 比 率 分 析 並 監 控 資 本 適 足 性 變 化 與 資 本 配 置 情 形 以 進 行 有 效 之 資 本 適 足 性 管 理 針 對 保 險 商 品 發 行 與 重 大 投 資, 亦 會 評 估 其 對 資 本 適 足 水 準 之 影 響 本 公 司 並 會 針 對 資 本 適 足 之 評 估 結 果, 擬 定 相 關 應 變 計 畫, 例 如 風 險 調 整 籌 資 計 畫 調 整 資 本 管 理 或 風 險 管 理 之 制 度 與 流 程 等 項 目 內 容 174

178 3. 對 財 務 風 險 之 管 理 目 標 及 政 策 : 本 公 司 持 有 衍 生 性 商 品 以 外 之 金 融 商 品 主 要 包 括 :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各 項 流 動 及 非 流 動 投 資 本 公 司 藉 由 該 等 金 融 商 品 以 調 節 營 業 資 金 流 量 及 支 應 所 發 行 保 單 之 各 項 營 業 準 備 本 公 司 另 持 有 其 他 金 融 資 產 與 負 債, 如 : 因 營 業 活 動 產 生 的 應 收 票 據 應 付 保 險 賠 款 與 給 付 其 他 應 收 應 付 款 及 各 項 放 款 等 本 公 司 從 事 衍 生 性 商 品 之 交 易, 主 要 係 遠 期 外 匯 合 約 及 換 匯 換 利 合 約, 其 目 的 在 規 避 本 公 司 因 投 資 行 為 產 生 的 外 匯 風 險 本 公 司 之 政 策 係 不 從 事 交 易 目 的 衍 生 性 商 品 交 易 4. 保 險 風 險 資 訊 : (1) 保 險 風 險 敏 感 度 - 保 險 合 約 及 具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金 融 商 品 103 年 12 月 31 日 假 設 變 動 稅 前 損 益 變 動 股 東 權 益 變 動 財 務 收 入 減 少 5% (1,030,121) (855,000) 費 用 增 加 5% (440,934) (365,976) 死 亡 或 罹 病 保 險 給 付 增 加 5% (210,882) (175,032) 解 約 金 增 加 5% 32,629 27, 年 12 月 31 日 假 設 變 動 稅 前 損 益 變 動 股 東 權 益 變 動 財 務 收 入 減 少 5% (707,514) (587,237) 費 用 增 加 5% (381,906) (316,982) 死 亡 或 罹 病 保 險 給 付 增 加 5% (175,246) (145,454) 解 約 金 增 加 5% 36,520 30,312 A. 各 項 假 設 說 明 財 務 收 入 : 包 括 利 息 收 入 與 不 動 產 投 資 ( 損 ) 益 費 用 : 包 括 營 業 成 本 中 承 保 費 用 佣 金 費 用 與 其 他 營 業 成 本, 及 營 業 費 用 中 業 務 費 用 管 理 費 用 與 員 工 訓 練 費 用 死 亡 或 罹 病 保 險 給 付 : 係 承 保 各 種 保 險 發 生 之 死 亡 或 罹 病 相 關 給 付 解 約 金 : 係 保 險 契 約 解 約 或 失 效 時 給 付 之 解 約 退 還 款 175

179 B. 上 述 稅 前 損 益 / 股 東 權 益 變 動 係 指 該 假 設 變 動 對 103 年 及 102 年 項 目 數 值 之 影 響, 股 東 權 益 變 動 係 以 稅 前 損 益 變 動 數 乘 以 (1- 現 行 稅 率 17%) 計 算 C. 負 債 適 足 性 測 試 之 折 現 率 增 加 ( 減 少 )0.1%, 其 測 試 結 果 仍 為 適 足, 不 影 響 稅 前 損 益 與 股 東 權 益, 惟 若 折 現 率 持 續 下 降 至 顯 著 程 度, 可 能 會 影 響 稅 前 損 益 與 股 東 權 益 (2) 保 險 風 險 集 中 之 說 明 本 公 司 險 種 包 括 壽 險 年 金 保 險 傷 害 險 與 健 康 險, 因 所 有 業 務 均 來 自 臺 灣 境 內, 故 保 險 風 險 集 中 在 臺 灣 地 區 本 公 司 除 持 續 監 控 保 險 風 險 曝 險 變 化 外, 對 每 一 危 險 單 位 均 制 定 可 忍 受 之 累 積 風 險 限 額, 超 出 限 額 之 風 險 進 行 再 保 險 安 排 移 轉 保 險 風 險, 並 於 巨 災 風 險 管 理 上, 針 對 限 額 內 之 風 險 規 劃 巨 災 再 保 險 透 過 以 上 管 理 措 施, 將 保 險 風 險 達 到 一 定 分 散 效 果, 降 低 非 預 期 保 險 風 險 造 成 潛 在 損 失 之 影 響 依 保 險 業 各 種 準 備 金 提 存 辦 法 規 定, 本 公 司 為 因 應 未 來 重 大 事 故 所 需 之 應 之 巨 額 賠 款 而 提 存 之 重 大 事 故 特 別 準 備 金, 以 及 為 因 應 各 該 險 別 損 失 率 或 賠 款 異 常 變 動 而 提 存 之 危 險 變 動 特 別 準 備 金, 於 民 國 100 年 1 月 1 日 起, 每 年 新 增 提 存 數 應 依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公 報 第 12 號 扣 除 所 得 稅 後 之 餘 額 提 列 於 股 東 權 益 項 下 之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項 目 (3) 理 賠 發 展 趨 勢 本 公 司 針 對 已 報 及 未 報 賠 案 之 預 計 未 來 給 付 提 存 賠 款 準 備 該 等 準 備 之 提 存 作 業 因 涉 及 諸 多 不 確 定 估 計 及 判 斷, 故 存 有 高 度 之 複 雜 性 任 何 估 計 或 判 斷 之 改 變 視 為 會 計 估 計 變 動 處 理, 其 變 動 所 造 成 之 影 響 數 列 入 當 期 損 益 某 些 賠 案 可 能 會 延 遲 通 報 本 公 司, 且 估 列 未 報 賠 案 預 計 可 能 賠 付 金 額 時, 涉 及 大 量 過 去 之 賠 付 經 驗 及 主 觀 判 斷, 因 此 並 無 法 確 認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所 估 列 之 賠 款 準 備 會 與 賠 案 最 終 之 賠 付 金 額 相 等 帳 列 賠 款 準 備 係 依 現 時 可 得 知 資 訊 估 計 之, 最 終 之 結 果 可 能 因 賠 案 之 後 續 發 展 而 偏 離 原 始 估 計 值 下 表 係 列 示 賠 案 之 理 賠 發 展 趨 勢, 各 意 外 年 度 係 指 賠 案 出 險 年 度, 橫 軸 則 代 表 賠 案 之 發 展 年 度, 每 一 斜 線 代 表 每 一 年 度 年 底 之 各 意 外 年 度 累 積 已 發 生 賠 款 金 額, 說 明 本 公 司 如 何 隨 時 間 經 過 估 計 各 意 外 年 度 之 理 賠 金 額 影 響 本 公 司 賠 款 準 備 提 存 數 之 情 況 與 趨 勢 未 必 與 未 來 相 同 因 此 預 計 未 來 賠 付 金 額 並 無 法 經 由 下 表 之 理 賠 發 展 趨 勢 據 以 決 定 之 176

180 103 年 度 A. 直 接 業 務 損 失 發 展 趨 勢 - 再 保 前 意 外 發 展 年 度 賠 款 準 備 金 94 2,475,544 3,116,357 3,156,569 3,162,334 3,163,425 3,164,219 3,164,726 3,164,763 3,164,796 3,164, ,633,782 3,314,210 3,367,335 3,372,752 3,374,497 3,380,396 3,382,329 3,382,424 3,382, ,572,633 4,419,667 4,478,421 4,499,693 4,507,960 4,510,874 4,512,030 4,512, ,157,898 3,951,672 4,008,781 4,023,655 4,030,689 4,035,676 4,034, ,104,524 3,891,294 3,955,109 3,973,561 3,983,121 3,986, ,885,096 3,674,273 3,747,938 3,754,956 3,759, , ,689,726 3,423,350 3,487,422 3,505, , ,707,078 3,488,442 3,563, , ,741,952 3,484, , ,687, ,847 預 估 未 來 給 付 總 金 額 840,728 加 : 長 期 險 之 賠 款 準 備 金 1,010,202 賠 款 準 備 金 餘 額 1,850,930 B. 自 留 業 務 損 失 發 展 趨 勢 - 再 保 後 意 外 發 展 年 度 賠 款 準 備 金 94 2,446,032 3,082,258 3,122,470 3,128,235 3,129,326 3,130,119 3,130,626 3,130,664 3,130,697 3,130, ,621,648 3,298,517 3,351,642 3,356,858 3,358,604 3,361,379 3,363,312 3,363,406 3,363, ,553,574 4,377,035 4,435,789 4,453,045 4,461,312 4,464,226 4,465,382 4,465, ,137,932 3,928,911 3,986,020 4,000,894 4,007,927 4,012,914 4,012, ,074,495 3,852,648 3,914,957 3,931,543 3,941,103 3,944, ,862,616 3,643,995 3,715,767 3,722,734 3,727, , ,650,721 3,367,448 3,431,396 3,449, , ,607,022 3,372,181 3,446, , ,641,973 3,365, , ,582, ,507 預 估 未 來 給 付 總 金 額 812,225 加 : 長 期 險 之 賠 款 準 備 金 1,000,517 賠 款 準 備 金 餘 額 1,812,

181 102 年 度 A. 直 接 業 務 損 失 發 展 趨 勢 - 再 保 前 意 外 發 展 年 度 賠 款 準 備 金 92 2,823, ,380 50,735 19,974 7, ,377 (81) (63) ,439, , , , , , , , , ,048 - (118) 94 2,557, , , , , , , , , ,708, , , , , , , , ,025, , , , , , , , ,535, , , , , , , ,495,127 1,037,430 1,087, , , , ,987, ,369 1,043, , , ,784, ,428 1,006, , ,851,201 1,015, , ,350, ,433 預 估 未 來 給 付 總 金 額 911,517 加 : 長 期 險 之 賠 款 準 備 金 969,419 賠 款 準 備 金 餘 額 1,880,936 B. 自 留 業 務 損 失 發 展 趨 勢 - 再 保 後 意 外 發 展 年 度 賠 款 準 備 金 92 2,823, ,380 50,735 19,974 7, ,377 (81) (63) ,433, , , , , , , , , ,600 - (127) 94 2,539, , , , , , , , , ,696, , , , , , , , ,982, , , , , , , , ,496, , , , , , , ,463,326 1,013,593 1,059, , , , ,979, ,663 1,026, , , ,751, , , , ,750, , , ,252, ,051 預 估 未 來 給 付 總 金 額 882,230 加 : 長 期 險 之 賠 款 準 備 金 947,130 賠 款 準 備 金 餘 額 1,829,

182 5. 保 險 合 約 之 信 用 風 險 流 動 性 風 險 及 市 場 風 險 : (1) 信 用 風 險 對 保 險 合 約 而 言, 信 用 風 險 主 要 來 自 再 保 險 人 未 能 履 行 其 再 保 險 合 約 義 務, 致 使 公 司 產 生 財 務 損 失 之 風 險 再 保 險 人 信 用 風 險 管 理 上, 本 公 司 訂 有 再 保 險 人 適 格 標 準 進 行 再 保 險 人 之 篩 選, 並 在 分 保 前 進 行 信 用 分 析 與 定 期 追 蹤 再 保 險 人 信 用 狀 況, 以 控 制 再 保 險 人 信 用 風 險, 降 低 再 保 險 資 產 發 生 減 損 之 可 能 性 目 前 本 公 司 之 再 保 對 象 均 達 一 定 信 用 評 等, 符 合 本 公 司 相 關 規 定 與 法 令 要 求 (2) 流 動 性 風 險 下 表 為 本 公 司 保 險 合 約 及 具 裁 量 參 與 特 性 之 金 融 商 品 負 債 之 淨 現 金 流 量 估 計 分 析 表 中 數 字 代 表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之 有 效 保 單 於 未 來 各 時 點 之 總 保 費 扣 除 總 保 險 給 付 與 費 用 之 估 計 數 未 來 實 際 給 付 金 額 會 因 實 際 經 驗 與 預 期 經 驗 不 同 而 有 所 差 異 保 險 合 約 1 年 內 2~5 年 大 於 5 年 103 年 12 月 31 日 $30,208,424 $40,848,819 $(3,163,136,841) 102 年 12 月 31 日 $24,236,685 $35,187,495 $(2,931,809,196) (3) 市 場 風 險 本 公 司 依 循 保 險 業 各 種 準 備 金 提 存 辦 法 及 相 關 法 令 規 定, 以 監 理 機 關 規 定 之 利 率 與 危 險 發 生 率 計 算 與 提 列 準 備 金, 因 該 利 率 假 設 未 必 與 市 場 風 險 變 數 同 時 間 同 金 額 或 同 方 向 改 變, 且 僅 適 用 於 新 契 約, 因 此 市 場 利 率 之 合 理 可 能 變 動 並 不 影 響 本 公 司 保 險 合 約 負 債 之 金 額 另 本 公 司 執 行 負 債 適 足 性 測 試, 係 以 最 佳 估 計 之 投 資 報 酬 率 為 折 現 率, 並 考 量 現 時 市 場 利 率 之 合 理 可 能 變 動, 故 目 前 未 對 本 公 司 之 負 債 適 足 情 形 產 生 影 響 6. 財 務 風 險 資 訊 : 本 公 司 從 事 金 融 工 具 投 資 之 主 要 財 務 風 險 包 括 信 用 風 險 流 動 性 風 險 及 市 場 風 險 ( 包 括 利 率 風 險 匯 率 風 險 與 證 券 價 格 變 動 風 險 ) 179

183 (1) 信 用 風 險 A. 分 析 本 公 司 持 有 之 各 項 債 券 投 資, 可 能 因 交 易 對 方 無 法 履 行 合 約 義 務 致 使 發 生 損 失 惟 本 公 司 對 於 交 易 對 象 之 信 用 評 等 均 確 實 遵 循 保 險 法 第 146 條 及 相 關 函 令 與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之 規 定 故 本 公 司 債 券 投 資 交 易 對 象 皆 為 信 用 評 等 具 相 當 等 級 以 上 或 知 名 之 金 融 機 構 及 公 司 另 本 公 司 對 個 別 對 象 及 其 關 係 人 關 係 企 業 所 為 投 資 放 款 之 額 度 均 未 逾 越 法 定 限 額 是 以 本 公 司 之 金 融 商 品 投 資 並 無 重 大 信 用 風 險 B. 信 用 風 險 集 中 1 本 公 司 金 融 資 產 之 最 大 信 用 風 險 暴 險 金 額, 依 信 用 評 等 等 級 分 布, 列 示 如 下 : 103 年 12 月 31 日 AAA AA A BBB 低 於 BBB 無 信 用 評 等 合 計 資 產 類 別 金 額 金 額 金 額 金 額 金 額 金 額 金 額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171,612 $103,415 $2,532,199 $- $- $25,124,846 $27,932,072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13,695 5,198,231 5,795,915-6,066,909 32,460,409 49,535,159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158,814 2,158,814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券 投 資 15,024,518 25,697, ,645,450 21,710,335 3,950, , ,839,165 持 有 至 到 期 日 金 融 資 產 1,300, ,472,418 83,307,017 16,226,933 1,971, ,277,792 合 計 $16,510,205 $221,471,251 $244,280,581 $37,937,268 $11,987,953 $60,555,744 $592,743, 年 12 月 31 日 AAA AA A BBB 低 於 BBB 無 信 用 評 等 合 計 資 產 類 別 金 額 金 額 金 額 金 額 金 額 金 額 金 額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145,459 $97,279 $1,940,019 $- $- $14,267,590 $16,450,347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12,901 8,599,680 13,628,914 18, ,078 20,559,652 43,326,315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055,086 1,055,086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券 投 資 16,322,112 26,225, ,700,735 6,038,354 1,977, , ,156,281 持 有 至 到 期 日 金 融 資 產 1,359, ,489,434 88,167,065 16,572,314 2,023, ,612,102 合 計 $17,840,295 $209,412,045 $211,436,733 $22,628,758 $4,508,297 $36,774,003 $502,600,

184 2 本 公 司 放 款 ( 不 含 保 單 貸 款 及 自 動 墊 繳 ) 之 最 大 信 用 風 險 暴 險 金 額 之 地 區 分 佈 : 金 額 % 金 額 % 臺 灣 北 區 $1,667, $1,514, 臺 灣 中 區 1,011, ,565, 臺 灣 南 區 797, , 合 計 $3,476, $3,968, C. 信 用 風 險 品 質 分 析 資 產 - 非 衍 生 性 正 常 資 產 已 逾 期 但 未 減 值 103 年 12 月 31 日 已 減 值 已 提 列 損 失 準 備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44,137,014 $- $- $- $44,137,014 應 收 款 項 12,343, ,328 (113,328) 12,344,245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27,685, ,685,733 融 資 產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49,535, ,535,159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2,158, ,158,814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券 投 資 219,639, , ,839,165 持 有 至 到 期 日 金 融 資 產 293,277, ,277,792 擔 保 放 款 3,173, ,833 - (45,972) 3,430,389 存 出 保 證 金 11,851, ,851,458 資 產 - 衍 生 性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246, ,339 淨 額 181

185 102 年 12 月 31 日 正 常 資 產 已 逾 期 但 未 減 值 已 減 值 已 提 列 損 失 準 備 淨 額 資 產 - 非 衍 生 性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66,970,972 $- $- $- $66,970,972 應 收 款 項 10,536, ,245 (79,555) 10,552,411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16,350, ,350,097 融 資 產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43,326, ,326,315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1,055, ,055,086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券 投 資 158,956, , ,156,281 持 有 至 到 期 日 金 融 資 產 282,612, ,612,102 擔 保 放 款 3,431, ,575 10,919 (121,591) 3,847,396 存 出 保 證 金 9,352, ,352,180 資 產 - 衍 生 性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100, ,250 (2) 流 動 性 風 險 A. 分 析 本 公 司 經 營 人 壽 保 險 業 務, 主 要 負 債 係 發 行 長 年 期 保 單 之 壽 險 責 任 準 備, 相 對 流 動 負 債 比 重 極 低, 是 以 資 產 中 之 約 當 現 金 及 各 項 具 活 絡 市 場 之 金 融 商 品 部 位 公 平 價 值 總 額 支 應 一 年 內 到 期 之 各 項 短 期 負 債 後 仍 尚 有 鉅 額 餘 裕, 故 不 致 發 生 流 動 性 風 險 另 資 產 中 意 圖 持 有 至 到 期 之 金 融 商 品 部 位 雖 佔 重 大 比 例, 惟 係 規 劃 為 上 揭 長 期 壽 險 責 任 準 備 負 債 之 還 款 準 備, 亦 可 合 理 預 期 不 致 發 生 因 須 於 短 期 內 迅 速 出 售, 致 使 出 售 價 格 低 於 公 平 價 值 之 流 動 性 風 險 182

186 B. 到 期 分 析 103 年 12 月 31 日 金 融 資 產 即 期 及 1 年 內 2-5 年 大 於 5 年 合 計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44,137,014 $- $- $44,137,014 應 收 款 項 12,344, ,344,245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25,631,966 1,210,495 1,089,611 27,932,072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38,328,483 2,598,812 8,607,864 49,535,159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 - 2,158,814 2,158,814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券 投 資 102,405 10,651, ,085, ,839,165 持 有 至 到 期 日 金 融 資 產 17,570,716 50,269, ,437, ,277,792 擔 保 放 款 及 催 收 款 ,304 3,132,407 3,430,389 存 出 保 證 金 483,717 1,346,174 10,021,567 11,851,458 小 計 (A) $138,599,224 $66,373,340 $459,533,544 $664,506,108 金 融 負 債 應 付 款 項 3,517, ,517,072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負 債 8,053, ,053,819 小 計 (B) 11,570, ,570,891 合 計 (A)-(B) $127,028,333 $66,373,340 $459,533,544 $652,935,

187 102 年 12 月 31 日 金 融 資 產 即 期 及 1 年 內 2-5 年 大 於 5 年 合 計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66,970,972 $- $- $66,970,972 應 收 款 項 10,552, ,552,411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14,301,980 1,223, ,123 16,450,347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20,216,573 2,453,274 20,656,468 43,326,315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9,756-1,045,330 1,055,086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券 投 資 80, , ,642, ,156,281 持 有 至 到 期 日 金 融 資 產 10,275,796 52,958, ,377, ,612,102 擔 保 放 款 存 出 保 證 金 小 計 (A) 金 融 負 債 應 付 款 項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負 債 小 計 (B) 合 計 (A)-(B) ,752 3,393,686 3,847, ,590 4,550,823 4,454,767 9,352,180 $122,755,036 $62,072,152 $408,495,902 $593,323,090 2,487, ,487,481 1,679, ,679,882 4,167, ,167,363 $118,587,673 $62,072,152 $408,495,902 $589,155,727 (3) 市 場 風 險 利 率 風 險 及 證 券 價 格 變 動 風 險 本 公 司 經 營 人 壽 保 險 業 務, 主 要 負 債 係 發 行 長 年 期 保 單 之 壽 險 責 任 準 備, 其 準 備 金 之 提 列 係 由 精 算 人 員 按 保 單 之 固 定 隱 含 利 率 依 保 險 法 及 相 關 函 令 規 定 計 算 辦 理, 故 不 致 因 市 場 利 率 變 動 而 導 致 未 來 現 金 流 量 ( 流 出 ) 產 生 波 動 之 情 形 另 本 公 司 所 持 有 之 各 項 浮 動 利 率 債 券 投 資, 則 可 能 因 市 場 利 率 變 動 導 致 未 來 現 金 流 量 ( 流 入 ) 產 生 波 動 之 風 險 惟 本 公 司 之 債 券 投 資 係 以 固 定 利 率 債 券 為 主, 故 本 項 風 險 並 非 重 大 184

188 本 公 司 持 有 之 各 項 固 定 利 率 債 券 及 各 項 權 益 證 券 投 資, 可 能 因 政 府 貨 幣 政 策 改 變 發 行 機 構 信 評 等 級 調 整 總 體 經 濟 狀 況 變 動 產 業 景 氣 循 環 投 資 標 的 發 行 機 構 營 運 成 果 之 優 劣 交 易 市 場 公 開 訊 息 等 因 素, 致 使 債 券 之 市 場 利 率 變 動, 並 使 證 券 價 格 變 動 而 產 生 損 失 惟 本 公 司 對 於 上 揭 資 產 之 投 資 策 略, 係 於 保 本 優 先 之 穩 健 考 量 下, 追 求 固 定 及 合 理 之 利 益 故 投 資 部 位 之 配 置 係 多 元 化 分 散 於 不 同 產 業 及 不 同 性 質 之 標 的, 並 持 續 觀 察 國 內 外 各 項 重 要 經 濟 指 標 為 機 動 調 整, 以 有 效 分 散 並 控 制 風 險 匯 率 風 險 A. 分 析 本 公 司 持 有 之 各 項 外 幣 投 資, 可 能 因 匯 率 波 動 而 產 生 損 失 本 公 司 民 國 103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2 年 12 月 31 日 具 重 大 影 響 之 外 幣 資 產 及 負 債 資 訊 如 下 : 本 公 司 持 有 之 各 項 外 幣 投 資, 可 能 因 匯 率 波 動 致 使 公 平 價 值 變 動 而 發 生 損 失 本 公 司 持 續 執 行 預 售 遠 匯 等 衍 生 性 商 品 交 易 以 為 避 險 工 具, 其 合 約 名 目 幣 別 與 該 等 外 幣 投 資 相 同, 且 總 金 額 接 近 該 等 外 幣 資 產 原 始 投 資 總 額, 以 有 效 控 制 上 揭 匯 兌 風 險 外 幣 匯 率 新 臺 幣 金 融 資 產 貨 幣 性 項 目 美 金 $8,855, $280,180,242 人 民 幣 3,240, ,493,383 歐 元 40, ,548,633 澳 幣 204, ,283,088 非 貨 幣 性 項 目 美 金 331, ,490,944 人 民 幣 992, ,050,448 歐 元 43, ,683,727 澳 幣 合 計 $320,730,491 金 融 負 債 貨 幣 性 項 目 美 金 $4, $143,448 人 民 幣 67, ,953 合 計 $488,

189 外 幣 匯 率 新 臺 幣 金 融 資 產 貨 幣 性 項 目 美 金 $8,522, $254,075,174 人 民 幣 788, ,880,084 歐 元 41, ,697,186 澳 幣 88, ,352,572 非 貨 幣 性 項 目 美 金 92, ,757,520 人 民 幣 199, ,478 歐 元 ,362 澳 幣 合 計 $265,747,406 金 融 負 債 貨 幣 性 項 目 美 金 $ $28,877 人 民 幣 10, ,409 合 計 $79,286 針 對 上 述 匯 率 暴 險, 本 公 司 持 續 執 行 預 售 遠 匯 等 衍 生 性 商 品 交 易 以 為 避 險 工 具, 其 合 約 名 目 幣 別 與 該 等 外 幣 投 資 相 同, 且 總 金 額 接 近 該 等 外 幣 資 產 原 始 投 資 總 額, 以 有 效 控 制 上 揭 匯 兌 風 險 本 公 司 另 執 行 外 匯 價 格 變 動 準 備 金 機 制, 相 關 說 明 請 詳 附 註 七

190 B. 避 險 活 動 : 截 至 民 國 103 年 12 月 31 日 止, 本 公 司 簽 訂 尚 未 到 期 之 遠 期 外 匯 買 賣 合 約 如 下 : 金 融 商 品 避 險 標 的 物 名 目 本 金 公 平 價 值 交 易 日 到 期 日 約 定 匯 率 或 條 件 遠 期 外 匯 合 約 AUD/USD AUD 40,000 NTD (9,522) EUR/USD EUR 80,000 NTD 81, USD/CNH CNH 78,200 NTD ~ USD/CNH USD 630,000 NTD 22, USD/HKD USD 100,000 NTD USD/INR USD 240,000 NTD (48,927) USD/JPY JPY 5,130,000 NTD 55, USD/KRW USD 50,000 NTD (7,412) , ~1, USD/TWD USD 6,550,000 NTD (7,900,034) USD/ZAR USD 30,000 NTD (8,211) USD/ZAR ZAR 677,968 5, ~ 截 至 民 國 102 年 12 月 31 日 止, 本 公 司 簽 訂 尚 未 到 期 之 遠 期 外 匯 買 賣 合 約 如 下 : 金 融 商 品 避 險 標 的 物 名 目 本 金 公 平 價 值 交 易 日 到 期 日 約 定 匯 率 或 條 件 遠 期 外 匯 合 約 NTD/USD USD 6,435,000 NTD (1,561,126) CNY/USD USD 160,000 NTD 26, USD/EUR EUR 20,000 NTD 換 匯 換 利 合 約 NTD/USD USD 284,000 NTD (45,707)

191 風 險 值 與 匯 率 敏 感 性 分 析 本 公 司 採 用 風 險 值 (Value at Risk) 來 管 理 金 融 商 品 之 市 場 價 格 風 險, 所 承 受 之 風 險 值 均 依 本 公 司 市 場 風 險 管 理 政 策 與 程 序 之 規 定 進 行 控 管 使 用 市 場 風 險 值 之 目 的 在 於 整 合 性 控 管 市 場 風 險, 並 監 控 市 場 風 險 值 因 風 險 值 衡 量 在 特 定 期 間 與 信 賴 水 準 之 可 能 損 失, 計 算 之 數 值 僅 反 映 特 定 情 境 下 市 場 價 格 變 動 之 狀 況, 可 能 與 金 融 資 產 公 允 價 值 實 際 之 變 動 有 所 不 同 下 表 列 示 各 市 場 風 險 因 子 之 敏 感 性 分 析 結 果, 本 表 係 指 在 其 他 條 件 不 變 下, 各 風 險 因 子 之 變 動 對 稅 前 權 益 之 影 響 ( 利 率 風 險 / 權 益 風 險 ) 或 稅 前 損 益 之 影 響 ( 匯 率 風 險 ), 其 中 產 生 影 響 數 之 資 產 為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與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利 率 風 險 權 益 風 險 匯 率 風 險 假 設 變 動 103 年 度 102 年 度 影 響 數 影 響 數 利 率 上 升 0.01% (15,215) (28,749) 利 率 下 跌 0.01% 15,215 28,749 價 格 上 漲 1% 638, ,529 價 格 下 跌 1% (638,406) (349,529) 外 幣 升 值 1% 298, ,343 外 幣 貶 值 1% (298,993) (196,343) 十 資 產 及 負 債 預 期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後 十 二 個 月 內 回 收 或 償 付 之 總 金 額, 及 超 過 十 二 個 月 後 回 收 或 償 付 之 總 金 額 項 目 流 動 非 流 動 分 離 帳 戶 合 計 資 產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44,137,014 $- $- $44,137,014 應 收 款 項 12,344, ,344,245 當 期 所 得 稅 資 產 1,030, ,030,041 投 資 81,634, ,834, ,469,039 再 保 險 合 約 資 產 189, ,101 不 動 產 及 設 備 - 985, ,344 無 形 資 產 - 289, ,776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 2,057,830-2,057,830 其 他 資 產 630,376 12,838,521 15,282,728 28,751,625 總 資 產 $139,965,025 $609,006,262 $15,282,728 $764,254,015 負 債 應 付 款 項 $3,517,072 $- $- $3,517,072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負 債 8,053, ,053,

192 項 目 流 動 非 流 動 分 離 帳 戶 合 計 保 險 相 關 負 債 2,883, ,754, ,637,492 負 債 準 備 6, , ,860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 4,608,837-4,608,837 其 他 負 債 238,206 1,392,488 15,282,728 16,913,422 總 負 債 $14,698,812 $715,185,962 $15,282,728 $745,167, 項 目 流 動 非 流 動 分 離 帳 戶 合 計 資 產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66,970,972 $- $- $66,970,972 應 收 款 項 9,755, ,676-10,552,411 當 期 所 得 稅 資 產 1,010, ,010,140 投 資 45,930, ,550, ,480,501 再 保 險 合 約 資 產 212, ,348 不 動 產 及 設 備 - 2,616,454-2,616,454 無 形 資 產 - 305, ,288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 149, ,900 其 他 資 產 499,795 10,340,215 17,393,422 28,233,432 總 資 產 $124,379,383 $550,758,641 $17,393,422 $692,531,446 負 債 應 付 款 項 $2,487,481 $- $- $2,487,481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1,679, ,679,882 融 負 債 保 險 相 關 負 債 2,791, ,331, ,123,351 負 債 準 備 5, , ,701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 2,663,841-2,663,841 其 他 負 債 324, ,009 17,393,422 18,411,218 總 負 債 $7,289,412 $652,106,640 $17,393,422 $676,789,

193 十 一 與 關 係 人 之 重 大 交 易 事 項 1. 關 係 人 名 稱 及 關 係 關 係 人 名 稱 中 瑋 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美 孚 建 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美 孚 設 備 工 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瑞 聯 全 球 證 券 投 資 顧 問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英 屬 維 京 群 島 商 帝 國 停 車 場 事 業 有 限 公 司 本 公 司 之 經 理 人 與 董 事 監 察 人 總 經 理 及 其 配 偶 暨 董 事 長 及 總 經 理 二 等 親 以 內 親 屬 及 其 他 關 係 人 與 本 公 司 之 關 係 母 公 司 其 他 關 係 人 其 他 關 係 人 其 他 關 係 人 其 他 關 係 人 其 他 關 係 人 2. 民 國 103 年 及 102 年 度 本 公 司 與 關 係 人 間 之 重 大 交 易 事 項 : (1) 其 他 應 收 款 母 公 司 $98,948 $98,948 (2) 不 動 產 投 資 其 他 關 係 人 $506,332 $509,174 (3) 預 付 費 用 - 維 修 費 其 他 關 係 人 $463 $565 (4) 存 出 保 證 金 其 他 關 係 人 $150 $

194 (5) 存 入 保 證 金 母 公 司 $105 $105 其 他 關 係 人 4,650 4,650 合 計 $4,755 $4,755 (6) 租 金 收 入 ( 含 押 金 設 算 息 ) 103 年 度 102 年 度 母 公 司 $210 $242 其 他 關 係 人 31,453 30,512 合 計 $31,663 $30,754 上 列 租 金 係 依 附 近 類 似 不 動 產 租 賃 行 情, 議 定 租 金 及 押 金 數 額, 並 約 定 按 月 收 取 及 給 付 (7) 營 業 費 用 - 顧 問 費 103 年 度 102 年 度 其 他 關 係 人 $6,000 $5,857 (8) 營 業 費 用 - 管 理 費 103 年 度 102 年 度 其 他 關 係 人 $24,775 $26,159 (9) 營 業 費 用 - 租 金 費 用 103 年 度 102 年 度 其 他 關 係 人 $602 $350 (10) 營 業 費 用 - 維 修 費 103 年 度 102 年 度 其 他 關 係 人 $877 $511 (11) 營 業 費 用 - 推 廣 費 用 103 年 度 102 年 度 其 他 關 係 人 - $3,

195 3. 除 上 列 所 述 外, 本 公 司 民 國 103 年 及 102 年 間 尚 無 其 他 與 關 係 人 間 有 重 大 交 易 事 項 發 生 4. 本 公 司 主 要 管 理 階 層 之 獎 酬 103 年 度 102 年 度 短 期 員 工 福 利 $133,479 $136,680 退 職 後 福 利 5,358 4,617 離 職 福 利 227 1,309 合 計 $139,064 $142,606 十 二 提 供 擔 保 之 資 產 1. 質 押 及 保 證 之 資 產 明 細 如 下 國 庫 保 證 金 $4,917,364 $4,948,724 遠 匯 保 證 金 5,749,384 3,234, 國 庫 保 證 金 係 按 保 險 法 第 141 條 及 142 條 之 規 定 繳 存 中 央 銀 行, 作 為 保 險 事 業 保 證 金 3. 除 上 述 質 押 及 保 證 資 產 外, 本 公 司 另 有 提 存 面 額 $1,000,000 仟 元 之 安 定 基 金 保 證 金, 其 原 因 請 詳 十 八 十 三 重 大 或 有 負 債 及 未 認 列 之 合 約 承 諾 1. 營 業 租 賃 承 諾 - 本 公 司 為 承 租 人 本 公 司 簽 訂 辦 公 場 所 汽 車 及 機 器 設 備 之 商 業 租 賃 合 約, 其 平 均 年 限 為 三 至 五 年 且 無 續 租 權, 在 此 合 約 中 並 未 對 本 公 司 加 諸 任 何 限 制 條 款 依 據 不 可 取 消 之 營 業 租 賃 合 約, 民 國 103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2 年 12 月 31 日 之 未 來 最 低 租 賃 給 付 總 額 如 下 : 不 超 過 一 年 $282,267 $282,100 超 過 一 年 但 不 超 過 五 年 1,128,399 1,128,398 超 過 五 年 1,044,540 1,520,980 合 計 $2,455,206 $ 2,931,

196 另 本 公 司 因 設 定 地 上 權 所 租 用 之 土 地, 其 租 金 費 用 係 以 當 年 度 公 告 地 價 或 當 期 土 地 申 報 地 價 之 一 定 比 例 計 付 營 業 租 賃 承 諾 - 本 公 司 為 出 租 人 本 公 司 簽 訂 商 業 財 產 租 賃 合 約, 其 剩 餘 年 限 介 於 5 年 至 20 年 間, 所 有 租 賃 合 約 皆 包 含 能 依 據 每 年 市 場 環 境 調 整 租 金 之 條 款 依 據 不 可 取 消 之 營 業 租 賃 合 約, 民 國 103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2 年 12 月 31 日 承 租 人 之 未 來 最 低 租 賃 給 付 總 額 如 下 : 不 超 過 一 年 $569,643 $608,485 超 過 一 年 但 不 超 過 五 年 1,332,879 1,291,365 超 過 五 年 902,991 1,184,953 合 計 $2,805,513 $3,084, 法 律 訴 訟 保 險 業 因 行 業 特 性 日 常 營 運 即 會 因 理 賠 及 招 攬 等 相 關 業 務 而 牽 涉 法 律 訴 訟 針 對 法 律 訴 訟, 本 公 司 已 有 設 置 內 部 控 制 及 政 策 以 管 理 法 律 風 險 雖 然 無 法 預 測 各 訟 案 之 終 審 結 果, 本 公 司 並 不 認 為 有 任 何 訟 案 之 結 果 會 重 大 影 響 本 公 司 之 財 務 狀 況 十 四 重 大 災 害 損 失 : 無 此 事 項 十 五 重 大 期 後 事 項 : 為 增 加 投 資 收 益, 本 公 司 處 分 新 北 市 淡 水 區 淡 海 段 38 地 號, 於 民 國 103 年 11 月 11 日 與 非 利 害 關 係 人 興 富 發 建 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簽 訂 土 地 買 賣 契 約, 總 交 易 金 額 為 2,663,388 仟 元, 預 估 將 於 過 戶 日 認 列 處 分 利 益 約 1,700,000 仟 元, 前 述 買 賣 價 款 業 已 於 民 國 104 年 2 月 26 日 收 足 十 六 附 註 揭 露 事 項 1. 重 大 交 易 事 項 相 關 資 訊 : (1) 取 得 不 動 產 之 金 額 達 新 臺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 無 此 事 項 193

197 (2) 處 分 不 動 產 之 金 額 達 新 臺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 請 參 閱 本 報 告 書 附 表 一 (3) 與 關 係 人 間 相 互 從 事 主 要 中 心 營 業 項 目 交 易 且 其 交 易 金 額 達 新 臺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 無 此 事 項 (4) 應 收 關 係 人 款 項 達 新 臺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 無 此 事 項 (5) 從 事 衍 生 性 商 品 交 易 : 請 參 閱 本 報 告 附 註 九 2. 轉 投 資 事 業 相 關 資 訊 : 無 此 事 項 3. 大 陸 投 資 及 業 務 資 訊 : 無 此 事 項 十 七 部 門 資 訊 1. 產 品 別 及 勞 務 別 資 訊 本 公 司 係 依 據 保 險 法 之 規 定 經 營 人 身 保 險 事 業 按 照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8 號 營 運 部 門 之 規 定, 本 公 司 僅 提 供 保 險 合 約 產 品, 並 無 不 同 之 通 路 客 戶 類 型 及 監 理 環 境, 營 運 決 策 者 亦 以 公 司 整 體 為 資 源 配 置, 故 整 體 公 司 為 單 一 營 運 部 門 2. 地 區 別 資 訊 本 公 司 並 無 國 外 營 業 部 門, 故 未 予 揭 露 本 項 資 訊 3. 重 要 客 戶 資 訊 本 公 司 並 無 來 自 某 一 客 戶 收 入 達 損 益 表 上 收 入 金 額 10%, 故 未 予 揭 露 本 項 資 訊 十 八 重 要 契 約 之 簽 訂 完 成 撤 銷 或 失 效 :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1 年 11 月 27 日 參 與 財 團 法 人 保 險 安 定 基 金 辦 理 國 華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資 產 負 債 及 營 業 概 括 讓 與 標 售 案, 於 整 體 出 售 方 案 以 受 領 新 臺 幣 億 元 賠 付 金 額 得 標, 取 得 國 華 人 壽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除 保 留 資 產 負 債 外 之 資 產 負 債 及 營 業 ; 本 公 司 業 已 於 民 國 101 年 11 月 29 日 簽 訂 概 括 讓 與 及 承 受 合 約, 交 割 日 期 為 民 國 102 年 3 月 30 日, 並 繳 交 履 約 保 證 金 新 臺 幣 10 億 元 予 安 定 基 金, 其 保 證 期 間 應 自 簽 約 日 起 至 概 括 讓 與 基 準 日 次 日 起 算 滿 兩 年 之 日 止 194

198 十 九 資 金 委 託 證 券 投 信 事 業 或 證 券 投 顧 事 業 代 為 操 作 管 理 之 投 資 項 目 :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3 年 度 及 102 年 度 委 託 專 業 機 構 代 為 操 作 管 理 之 投 資 項 目 額 度 如 下 : 1. 國 內 投 資 投 資 額 度 投 資 項 目 委 託 機 構 103 年 度 102 年 度 上 市 櫃 股 票 / 附 賣 回 條 件 債 券 永 豐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 股 ) 公 司 $- $1,000,000 安 泰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 股 ) 公 司 $500,000 $1,000,000 復 華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 股 ) 公 司 $500,000 施 羅 德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 股 ) 公 司 $500,000 上 市 櫃 股 票 / 附 賣 回 條 件 債 券 / 瑞 聯 全 球 證 券 投 資 顧 問 ( 股 ) 公 司 $7,750,000 $8,250,000 基 金 2. 國 外 投 資 投 資 額 度 投 資 項 目 委 託 機 構 103 年 度 102 年 度 債 券 AEGON USA Investment Management 合 約 並 無 規 定 合 約 並 無 規 定 債 券 / 股 票 Union Bancaire Privée 合 約 並 無 規 定 合 約 並 無 規 定 債 券 J.P.Morgan Investment Management 合 約 並 無 規 定 合 約 並 無 規 定 債 券 BlackRock Financial Investment 合 約 並 無 規 定 合 約 並 無 規 定 股 票 Sompo Japan Nipponkoa Asset Management 合 約 並 無 規 定 - 債 券 / 股 票 興 業 全 球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US$75,000 US$150,000 股 票 施 羅 德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 股 ) 公 司 US$75,000 - 五 最 近 年 度 經 會 計 師 查 核 簽 證 之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 不 適 用 六 公 司 及 其 關 係 企 業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如 有 發 生 財 務 週 轉 因 難 情 事, 應 列 明 其 對 本 公 司 財 務 狀 況 之 影 響 : 無 195

199 柒 財 務 狀 況 及 績 效 檢 討 之 檢 討 分 析 與 風 險 事 項 一 財 務 狀 況 單 位 : 新 臺 幣 仟 元 年 度 項 目 103 年 度 102 年 度 差 異 金 額 %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44,137,014 $66,970,972 $(22,833,958) (34.10) 應 收 款 項 12,344,245 10,552,411 1,791, 各 項 金 融 資 產 及 放 款 674,469, ,480,501 91,988, 再 保 險 合 約 資 產 189, ,348 (23,247) (10.95) 不 動 產 及 設 備 985,344 2,616,454 (1,631,110) (62.34) 無 形 資 產 289, ,288 (15,512) (5.08) 其 他 資 產 31,839,496 29,393,472 2,446, 資 產 總 額 764,254, ,531,446 71,722, 應 付 款 項 3,517,072 2,487,481 1,029, 各 項 金 融 負 債 8,053,819 1,679,882 6,373, 保 險 負 債 及 具 金 融 商 品 性 質 之 保 險 契 約 準 備 711,637, ,123,351 60,514, 負 債 準 備 436, ,701 13, 其 他 負 債 21,522,259 21,075, , 負 債 總 額 745,167, ,789,474 68,378, 股 本 6,435,000 6,435, 資 本 公 積 保 留 盈 餘 12,836,045 11,325,161 1,510, 權 益 其 他 項 目 (184,532) (2,018,189) 1,833,657 (90.86) 權 益 總 額 19,086,513 15,741,972 3,344, 最 近 二 年 度 資 產 負 債 及 股 東 權 益 發 生 重 大 變 動 項 目 ( 前 後 期 變 動 達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且 變 動 金 額 達 新 臺 幣 一 千 萬 元 者 ) 之 主 要 原 因 及 其 影 響 如 下 : 1. 本 期 現 金 與 約 當 現 金 大 幅 減 少, 主 要 係 因 本 期 為 提 高 投 資 收 益 而 投 入 各 項 金 融 投 資 中 2. 不 動 產 及 設 備 大 幅 減 少, 係 因 本 年 度 將 松 仁 路 大 樓 重 分 類 為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3. 本 期 應 付 款 項 增 加, 主 要 係 期 末 應 付 投 資 增 加 所 致 4. 本 期 各 項 金 融 負 債 較 去 年 同 期 增 加, 主 因 本 期 承 作 之 遠 匯, 因 匯 率 變 動 產 生 較 大 之 評 價 損 失 5. 本 期 權 益 其 他 項 目 及 權 益 總 額 較 去 年 同 期 增 加, 係 因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未 實 現 損 失 較 去 年 同 期 減 少 所 致 196

200 二 財 務 績 效 新 臺 幣 仟 元 年 度 項 目 103 年 度 102 年 度 增 ( 減 ) 金 額 變 動 比 例 (%) 營 業 收 入 $101,732,861 $79,065,437 $22,667, 營 業 成 本 (97,238,985) (78,577,052) (18,661,933) 營 業 費 用 (3,167,589) (2,672,106) (495,483) 營 業 利 益 1,326,287 (2,183,721) 3,510,008 (160.75) 營 業 外 收 入 及 支 出 175,037 82,039 92, 繼 續 營 業 部 門 稅 前 ( 損 ) 益 1,501,324 (2,101,682) 3,603,006 (171.45) 所 得 稅 ( 費 用 ) 利 益 (5,064) 1,733 (6,797) (392.21) 繼 續 營 業 部 門 稅 後 ( 損 ) 益 1,496,260 (2,099,949) 3,596,209 (171.26) 增 減 比 例 變 動 分 析 說 明 : 1. 本 期 營 業 收 入 及 營 業 成 本 較 上 期 增 加, 主 要 係 因 本 公 司 概 括 承 受 國 華 人 壽 除 保 留 資 產 以 外 之 資 產 負 債 及 營 業 後 營 業 規 模 擴 大 以 及 傳 統 型 壽 險 商 品 熱 賣, 使 保 費 收 入 以 及 因 原 國 華 保 單 需 提 列 較 高 之 各 項 責 任 準 備 金 而 使 相 關 成 本 金 額 增 加 所 致 2. 本 期 營 業 外 收 入 及 支 出 較 去 年 同 期 增 加, 主 係 來 自 億 富 地 違 約 金 收 入 3. 本 期 稅 後 淨 利 增 加 主 要 係 投 資 得 宜, 使 資 本 利 得 增 加 及 未 實 現 兌 換 利 益 增 加 所 致 三 現 金 流 量 ( 一 ) 最 近 年 度 現 金 流 量 變 動 之 分 析 : 1. 最 近 二 年 度 流 動 性 分 析 : 年 度 項 目 103 年 度 102 年 度 增 ( 減 ) 比 例 現 金 流 量 比 率 (152%) 424% (136%) 現 金 流 量 允 當 比 率 318% 322% (1%) 現 金 再 投 資 比 率 (3%) 5% (166%) 註 : (1) 現 金 流 量 比 率 = 營 業 活 動 淨 現 金 流 量 / 流 動 負 債 (2) 現 金 流 量 允 當 比 率 = 最 近 五 年 度 營 業 活 動 淨 現 金 流 量 / 最 近 五 年 度 ( 資 本 支 出 + 現 金 股 利 ) (3) 現 金 再 投 資 比 率 =( 營 業 活 動 淨 現 金 流 量 - 現 金 股 利 )/( 固 定 資 產 毛 額 + 長 期 投 資 + 其 他 資 產 + 營 運 資 金 ) 2. 增 減 比 例 分 析 說 明 如 下 : 現 金 流 量 比 率 及 現 金 再 投 資 比 率 減 少, 主 要 係 103 年 增 加 金 融 資 產 投 資 致 使 來 自 營 業 活 動 之 現 金 流 出 增 加 197

201 ( 二 ) 流 動 性 不 足 之 改 善 計 劃 : 無 ( 三 ) 未 來 一 年 現 金 流 動 性 分 析 : 單 位 : 新 臺 幣 仟 元 年 初 現 金 餘 額 (1) 預 計 全 年 來 自 營 業 活 動 淨 現 金 流 量 (2) 預 計 全 年 現 金 流 出 量 (3) 預 計 現 金 剩 餘 ( 不 足 ) 數 額 (1)+(2)-(3) 預 計 現 金 不 足 額 之 補 救 措 施 投 資 計 劃 理 財 計 劃 44,137,014 34,026,950 27,845,557 50,318,407 無 無 四 最 近 年 度 重 大 資 本 支 出 對 財 務 業 務 之 影 響 : 無 五 最 近 年 度 轉 投 資 政 策 其 獲 利 或 虧 損 之 主 要 原 因 改 善 計 畫 及 未 來 一 年 投 資 計 畫 : ( 一 ) 轉 投 資 狀 況 : 無 ( 二 ) 未 來 一 年 投 資 計 畫 : 持 續 採 取 穩 健 保 守 之 投 資 策 略, 以 利 本 公 司 資 產 與 負 債 之 管 理 六 風 險 事 項 ( 一 ) 利 率 匯 率 變 動 通 貨 膨 脹 情 形 對 公 司 損 益 之 影 響 及 未 來 因 應 措 施 : 1. 利 率 當 利 率 變 動 時, 將 對 本 公 司 新 投 資 利 息 收 入 產 生 波 動 本 公 司 除 掌 握 利 率 波 動 與 各 類 資 產 收 益 情 形 外, 將 持 續 觀 察 金 融 市 場 與 利 率 風 險, 適 當 調 整 投 資 策 略 因 應 此 風 險 2. 匯 率 本 公 司 國 外 投 資 比 重 達 一 定 比 例, 因 此 匯 率 波 動 對 本 公 司 匯 兌 損 益 有 所 影 響 然 而 本 公 司 已 進 行 有 效 之 匯 率 避 險 策 略, 規 避 匯 率 風 險, 未 來 仍 持 續 隨 時 注 意 匯 率 走 勢 產 生 之 可 能 影 響 3. 通 貨 膨 脹 物 價 指 數 部 份, 民 國 103 年 全 年 度 消 費 者 物 價 平 均 漲 1.20%, 商 品 類 1.25%, 扣 除 蔬 果 水 產 及 能 源 之 核 心 物 價, 較 上 年 漲 1.26%, 變 動 尚 屬 溫 和 通 貨 膨 脹 影 響 臺 灣 經 濟 發 展, 進 而 影 響 公 司 業 務 及 資 金 收 益 情 形, 本 公 司 將 觀 察 物 價 水 準 變 化, 適 時 調 整 資 產 配 置 降 低 通 貨 膨 脹 影 響 198

202 ( 二 ) 從 事 高 風 險 高 槓 桿 投 資 資 金 貸 與 他 人 背 書 保 證 及 衍 生 性 商 品 交 易 之 政 策 獲 利 或 虧 損 之 主 要 原 因 及 未 來 因 應 措 施 : 本 公 司 之 投 資 係 遵 照 主 管 機 關 規 定 辦 理, 另 本 公 司 從 事 衍 生 性 商 品 交 易, 以 主 管 機 關 核 准 之 衍 生 性 商 品 為 限, 並 以 避 險 目 的 為 原 則, 故 衍 生 性 商 品 盈 虧 與 被 避 險 資 產 之 盈 虧 可 部 分 或 全 部 互 抵, 對 本 公 司 損 益 與 股 東 權 益 影 響 有 限 ( 三 ) 未 來 研 發 計 畫 及 預 計 投 入 之 研 發 費 用 : 不 適 用 ( 四 ) 國 內 外 重 要 政 策 及 法 律 變 動 對 公 司 財 務 業 務 之 影 響 及 因 應 措 施 : 相 關 說 明 請 詳 壹 致 股 東 報 告 書 : 四 受 到 外 部 競 爭 環 境 法 規 環 境 及 總 體 經 營 環 境 之 影 響 :( 二 ) 法 規 環 境 內 容 ( 五 ) 科 技 改 變 及 產 業 變 化 對 公 司 財 務 業 務 之 影 響 及 因 應 措 施 : 無 ( 六 ) 企 業 形 象 改 變 對 企 業 危 機 管 理 之 影 響 及 因 應 措 施 : 本 公 司 深 耕 臺 灣 市 場 已 二 十 年, 無 論 在 業 績 表 現 商 品 開 發 人 才 培 育 及 社 會 公 益 上, 向 來 不 遺 餘 力, 並 全 心 照 顧 每 一 位 客 戶 ; 以 專 業 及 高 品 質 的 商 品 及 服 務, 為 保 戶 提 供 最 完 善 的 保 險 理 財 規 劃, 企 業 形 象 良 好 本 公 司 為 能 對 外 擁 有 良 好 溝 通 互 動 管 道, 特 訂 定 發 言 人 制 度 危 機 管 理 小 組 組 織 章 程, 有 關 公 司 經 營 事 項 均 由 發 言 人 及 專 業 發 言 人 對 外 回 應, 以 能 及 時 因 應 各 種 不 同 狀 況, 達 成 優 質 溝 通 之 目 的 同 時 根 據 危 機 實 際 發 生 狀 況, 預 先 安 排 危 機 溝 通 機 制 及 處 理 程 序, 協 助 危 機 管 理 小 組 完 成 溝 通 工 作, 使 得 危 機 管 理 相 關 作 業 得 以 順 利 進 行 ( 七 ) 進 行 併 購 之 預 計 效 益 可 能 風 險 及 因 應 措 施 : 無 ( 八 ) 擴 充 廠 房 之 預 期 效 益 可 能 風 險 及 因 應 措 施 : 不 適 用 ( 九 ) 進 貨 或 銷 貨 集 中 所 面 臨 之 風 險 及 因 應 措 施 : 不 適 用 ( 十 ) 董 事 監 察 人 或 持 股 超 過 百 分 之 十 之 大 股 東, 股 權 之 大 量 移 轉 或 更 換 對 公 司 之 影 響 風 險 及 因 應 措 施 : 無 ( 十 一 ) 經 營 權 之 改 變 對 公 司 之 影 響 風 險 及 因 應 措 施 : 無 199

203 ( 十 二 ) 訴 訟 或 非 訟 事 件, 應 列 明 公 司 及 公 司 董 事 監 察 人 總 經 理 實 質 負 責 人 持 股 比 例 超 過 百 分 之 十 之 大 股 東 及 從 屬 公 司 已 判 決 確 定 或 尚 在 繫 屬 中 之 重 大 訴 訟 非 訟 或 行 政 爭 訟 事 件, 其 結 果 可 能 對 股 東 權 益 或 證 券 價 格 有 重 大 影 響 者, 應 揭 露 其 系 爭 事 實 標 的 金 額 訴 訟 開 始 日 期 主 要 涉 訟 當 事 人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之 處 理 情 形 : 無 ( 十 三 ) 其 他 重 要 風 險 及 因 應 措 施 : 無 捌 特 別 記 載 事 項 一 關 係 企 業 相 關 資 料 : 詳 附 錄 二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私 募 有 價 證 券 辦 理 情 形 : 無 三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子 公 司 持 有 或 處 分 本 公 司 股 票 情 形 : 不 適 用 四 其 他 必 要 補 充 說 明 事 項 : 無 玖 最 近 年 度 股 東 權 益 或 證 券 價 格 有 重 大 影 響 之 事 項 : 無 200

204 附 錄 全 球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關 係 報 告 書 民 國 一 三 年 度 公 司 地 址 : 臺 北 市 建 國 北 路 二 段 238 號 15 樓 公 司 電 話 :

205 目 錄 項 目 頁 次 封 面 1 目 錄 2 聲 明 書 3 會 計 師 意 見 4 從 屬 公 司 與 控 制 公 司 間 之 關 係 概 況 5 進 銷 貨 交 易 情 形 6 財 產 交 易 情 形 7 資 金 融 通 情 形 8 資 產 租 賃 情 形 9 背 書 保 證 情 形 10 2

206 3

207 4

208 ( 一 ) 從 屬 公 司 與 控 制 公 司 間 之 關 係 概 況 控 制 公 司 名 稱 控 制 原 因 單 位 : 仟 股 ;% 控 制 公 司 之 持 股 與 設 質 情 形 控 制 公 司 派 員 擔 任 董 事 監 察 人 或 經 理 人 之 情 形 持 有 股 數 持 股 比 例 設 質 股 數 職 稱 姓 名 中 瑋 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00% 持 股 之 控 制 從 屬 關 係 643, % 無 董 事 長 副 董 事 長 董 事 董 事 董 事 獨 立 董 事 獨 立 董 事 獨 立 董 事 獨 立 董 事 獨 立 董 事 監 察 人 監 察 人 劉 先 覺 彭 騰 德 劉 積 瑄 蔡 金 拋 林 文 惠 黃 清 江 楊 文 斌 張 國 欽 劉 宗 榮 陳 哲 斌 林 明 河 金 昌 民 註 1: 從 屬 公 司 之 控 制 公 司 為 他 公 司 之 從 屬 公 司 時, 該 他 公 司 相 關 資 訊 亦 應 填 入 ; 該 他 公 司 再 為 另 一 公 司 之 從 屬 公 司 時 亦 同, 餘 類 推 5

209 ( 二 ) 從 屬 公 司 與 控 制 公 司 間 之 交 易 往 來 情 形 1. 進 銷 貨 交 易 情 形 : 進 ( 銷 ) 貨 與 控 制 公 司 間 交 易 情 形 與 控 制 公 司 間 交 易 條 件 一 般 交 易 條 件 金 額 占 總 進 ( 銷 ) 貨 之 比 率 應 收 ( 付 ) 帳 款 票 據 占 總 應 收 差 異 原 因 ( 付 ) 帳 款 銷 貨 毛 利 單 價 ( 元 ) 授 信 期 間 單 價 ( 元 ) 授 信 期 間 餘 額 票 據 之 比 率 金 額 逾 期 應 收 款 項 處 理 方 式 備 抵 呆 帳 金 額 備 註 無 註 1: 若 有 預 收 ( 付 ) 款 情 形 者, 應 於 備 註 欄 中 敘 明 原 因 契 約 約 定 條 款 金 額 及 一 般 交 易 型 態 之 差 異 情 形 註 2: 表 列 科 目 無 法 適 用 者, 得 自 行 調 整 ; 如 因 行 業 特 性 無 表 列 科 目 者 免 填 6

210 2. 財 產 交 易 情 形 : 單 位 : 新 臺 幣 仟 元 交 易 類 型 ( 取 得 或 處 分 ) 財 產 名 稱 交 易 日 期 或 事 實 發 生 日 交 易 金 額 交 付 或 付 款 條 件 價 款 收 付 情 形 處 分 損 益 ( 註 1) 交 易 對 象 為 控 制 公 司 之 原 因 前 次 移 轉 資 料 ( 註 2) 與 公 司 移 轉 所 有 人 關 係 日 期 金 額 交 易 決 定 方 式 ( 註 3) 價 格 決 定 之 參 考 依 據 取 得 或 處 分 之 目 的 及 使 用 情 形 其 他 約 定 事 項 無 註 1: 取 得 財 產 者 免 列 註 2:(1) 取 得 財 產 者, 應 列 示 控 制 公 司 原 始 取 得 資 料 ; 處 分 財 產 者, 應 列 示 從 屬 公 司 原 始 取 得 資 料 (2) 與 公 司 關 係 欄 應 說 明 所 有 人 與 從 屬 公 司 及 其 與 控 制 公 司 間 之 關 係 (3) 前 次 移 轉 交 易 之 相 對 人 如 為 關 係 人 者, 應 於 同 一 欄 位 再 加 列 示 該 關 係 人 之 前 次 移 轉 資 料 註 3: 應 說 明 交 易 之 決 定 層 級 7

211 3. 資 金 融 通 情 形 : 交 易 類 型 最 高 餘 額 期 末 餘 額 利 率 區 間 ( 貸 與 或 借 入 ) 本 期 利 息 總 額 融 通 期 限 融 通 原 因 取 得 ( 提 供 ) 擔 保 品 名 稱 金 額 交 易 決 定 方 式 ( 註 1) 提 列 備 抵 呆 帳 情 形 ( 註 2) 無 註 1: 應 說 明 交 易 之 決 定 層 級 註 2: 資 金 借 入 者 免 填 8

212 4. 資 產 租 賃 情 形 單 位 : 新 臺 幣 仟 元 交 易 類 形 ( 出 租 或 承 租 ) 名 稱 標 的 物 座 落 地 點 租 賃 期 間 租 賃 性 質 ( 註 1) 租 金 決 定 依 據 收 取 ( 支 付 ) 方 法 與 一 般 租 金 水 準 之 比 較 情 形 本 期 租 金 總 額 本 期 收 付 情 形 其 他 約 定 事 項 ( 註 2) 出 租 辦 公 處 所 臺 北 市 建 國 北 路 二 段 236 號 7 樓 102/03/15~104/03/14 營 業 租 賃 議 價 月 繳 部 份 與 一 般 租 金 水 準 相 同 210 正 常 無 本 公 司 並 另 依 約 收 取 租 賃 保 證 金 105 仟 元 註 1: 應 說 明 性 質 屬 資 本 租 賃 或 營 業 租 賃 註 2: 如 有 其 他 權 利 設 定, 例 如 地 上 權 典 權 地 役 權 等 應 加 註 明 9

213 5. 背 書 保 證 情 形 : 期 末 餘 額 最 高 餘 額 金 額 占 財 務 報 表 背 書 保 證 原 因 淨 值 之 比 率 提 供 擔 保 品 為 保 證 者 名 稱 數 量 價 值 解 除 保 證 責 任 或 收 回 擔 保 品 之 條 件 或 日 期 財 務 報 表 已 違 反 所 訂 相 認 列 或 有 損 關 作 業 規 範 失 之 金 額 之 情 形 無 10

214

215

年報封面封底

年報封面封底 一 本 公 司 發 言 人 姓 名 : 許 妙 靜 職 稱 : 資 深 副 總 經 理 電 話 :(02)87588888 E-MAIL:[email protected] 代 理 發 言 人 姓 名 : 楊 淑 娟 職 稱 : 副 總 經 理 電 話 :(02)87588888 E-MAIL:[email protected] 二 總 公 司 暨 分 公 司 地 址 及 電 話 1 總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北富銀103年度年報定稿.doc

Microsoft Word - 北富銀103年度年報定稿.doc 股 票 代 碼 :5836 查 詢 年 報 網 址 :mops.twse.com.tw www.fubon.com 一 百 零 三 年 度 年 報 台 北 富 邦 商 業 銀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編 製 刊 印 日 期.. 一 百 零 四 年 一 月 三 十 一 日 1. 本 行 發 言 人 代 理 發 言 人 基 本 資 料 發 言 人 代 理 發 言 人 姓 名 韓 蔚 廷 陳 姚 姍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一 基 本 信 息... 2 二 主 要 指 标... 6 三 实 际 资 本... 7 四 最 低 资 本... 7 五 风 险 综 合 评 级... 8 六 风 险 管 理 状 况... 8 七 流 动 性 风 险... 9 八 监 管 机 构 对 公 司 采 取 的 监 管 措 施..

目 录 一 基 本 信 息... 2 二 主 要 指 标... 6 三 实 际 资 本... 7 四 最 低 资 本... 7 五 风 险 综 合 评 级... 8 六 风 险 管 理 状 况... 8 七 流 动 性 风 险... 9 八 监 管 机 构 对 公 司 采 取 的 监 管 措 施.. ! 保 险 公 司 偿 付 能 力 报 告 摘 要 ( 偿 二 代 ) 安 联 财 产 保 险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Allianz China General Insurance Company Ltd. 2016 年 第 1 季 度 目 录 一 基 本 信 息... 2 二 主 要 指 标... 6 三 实 际 资 本... 7 四 最 低 资 本... 7 五 风 险 综 合 评 级...

More information

Merrimack College 梅 里 马 克 大 学 2015 波 士 顿, 马 萨 诸 塞 州 了 解 梅 里 马 克 大 学 梅 里 马 克 大 学 成 立 于 1947 年, 时 至 今 日, 我 校 共 有 全 日 制 学 生 2200 多 名, 他 们 来 自 世 界 22 个 国 家 和 地 区 我 校 开 设 三 十 多 个 主 修 专 业 的 课 程 供 学 生 选 择, 同

More information

华北电力大学(下).doc

华北电力大学(下).doc ...1...5 ( )...6...7...14...21...26...30...32...36...41...47...51...55 I ...57...60...71...77 151 ( )...82 ( )...89 ( )...94 ( )...95 ( )...97 ( )... 100... 102... 104... 104... 107... 108... 109 ( )2004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CHINA LIFE INSURANCE COMPANY LIMITED 2628 2016 12 31 2016 2016 4,304.98 18.3% 20094,000 939.45 51.8% 513.78 59.0% 400.60 23.7% 2,235.02 16.6%2012 2,000 1 56.28% 12.06 54.69% 2.49 493.11 56.4% 181.4 57.1%

More information

2013年上海财经大学EMBA招生简章

2013年上海财经大学EMBA招生简章 上 海 财 经 大 学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工 商 管 理 硕 士 Executive Master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Programme Shanghai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EMBA 学 位 项 目 ) 招 生 简 章 学 校 介 绍 厚 德 博 学, 经 济 匡 时 上 海 财 经 大 学 迄 今 已

More information

壹、

壹、 股 票 代 碼 :6702 TransAsia Airways Corporation 復 興 航 空 運 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公 開 說 明 書 ( 發 行 國 內 第 一 次 無 擔 保 轉 換 公 司 債 ) 一 公 司 名 稱 : 復 興 航 空 運 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二 本 公 司 公 開 說 明 書 編 印 目 的 : 發 行 國 內 第 一 次 無 擔 保 轉 換 公

More information

計 畫 案, 本 系 預 計 三 場 校 外 參 訪 活 動, 簡 述 如 下 : 參 訪 日 期 :3 月 28 日 ( 三 ), 參 訪 地 點 : 暨 南 大 學 集 集 小 鎮 參 訪 日 期 :4 月 27 日 ( 五 ), 參 訪 地 點 : 大 里 國 際 兒 童 英 語 村 國 立

計 畫 案, 本 系 預 計 三 場 校 外 參 訪 活 動, 簡 述 如 下 : 參 訪 日 期 :3 月 28 日 ( 三 ), 參 訪 地 點 : 暨 南 大 學 集 集 小 鎮 參 訪 日 期 :4 月 27 日 ( 五 ), 參 訪 地 點 : 大 里 國 際 兒 童 英 語 村 國 立 100 學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應 用 英 語 系 ( 科 ) 期 初 系 務 會 議 會 議 紀 錄 一 開 會 時 間 :101 年 2 月 20 日 ( 星 期 一 ) 中 午 12 時 10 分 二 開 會 地 點 : 中 正 大 樓 3401 專 業 教 室 三 主 持 人 : 徐 沂 主 任 記 錄 : 施 娥 四 列 席 指 導 : 林 院 長 龍 五 出 席 人 員 : 如 簽

More information

婴幼儿护理(四).doc

婴幼儿护理(四).doc I...1 &...6...10 5...15...18...21...25...27...29...33...37...38...39 9...40...48...53...57...57 3...58 II...60...61...62...67...70...71...71...72...75...79...80...81...85...86...87...88 20...89...93...94...96...98...99

More information

1933 AIA Group Limited

1933 AIA Group Limited 1933 AIA Group Limited 1299 2013 5 31 2013 5 31 12992013 5 31 26% 6.45 29% 15.27 41.6% 15% 19.07 5% 333 3% 322 17% 12.68 34% 19.34 15% 9.72 427% 13%13.93 (Mark Tucker) 26% 13.9313% i 17 97% 26% 90 2013

More information

................................................................ 1.......................................................... 2 1......................

................................................................ 1.......................................................... 2 1...................... 902 4 24 ................................................................ 1.......................................................... 2 1........................................................ 2 2........................................

More information

267730406017625K

267730406017625K 4103 http://mops.twse.com.tw http://www.microlife.com.tw 目 錄 頁 次 壹 致 股 東 報 告 書 一 前 一 年 度 營 業 結 果 1 二 本 年 度 營 業 計 畫 概 要 2 三 未 來 公 司 發 展 策 略 3 四 受 到 外 部 競 爭 環 境 法 規 環 境 及 總 體 經 營 環 境 之 影 響 4 貳 公 司 簡 介 一

More information

信 息 按 术 与 当 代 外 交 的 变 革 基 于 计 算 机 系 统 的 信 息 铁 末 的 发 展 信 息 技 术 的 发 展 经 历 了 5 次 大 的 突 破, 即 语 言 的 产 生 文 字 的 创 造 印 刷 术 的 发 明 电 报 电 话 及 广 播 的 使 用 电 子 计 算 机

信 息 按 术 与 当 代 外 交 的 变 革 基 于 计 算 机 系 统 的 信 息 铁 末 的 发 展 信 息 技 术 的 发 展 经 历 了 5 次 大 的 突 破, 即 语 言 的 产 生 文 字 的 创 造 印 刷 术 的 发 明 电 报 电 话 及 广 播 的 使 用 电 子 计 算 机 大 国 外 交 ~ ~ 理 论, 决 策 ^ 挑 战 信 息 技 术 与 当 代 外 交 的 变 革 汪 晓 风 信 息 技 术 ^ 7001111010^, 是 与 信 息 的 收 集 处 理 存 储 传 输 使 用 相 关 的 一 系 列 技 术 手 段, 我 国 学 者 钟 义 信 把 信 息 技 术 定 义 为 " 能 够 扩 展 人 的 信 息 器 官 功 能 的 一 类 技 术 " 7

More information

POWERLEADER SCIENCE & TECHNOLOGY COMPANY LIMITED *

POWERLEADER SCIENCE & TECHNOLOGY COMPANY LIMITED * POWERLEADER SCIENCE & TECHNOLOGY COMPANY LIMITED * i ii iii iv v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More information

一 本 公 司 發 言 人 及 代 理 發 言 人 : 發 言 人 姓 名 : 戴 上 智 職 稱 : 財 務 部 資 深 經 理 聯 絡 電 話 :(02)2657-7675( 代 表 號 ) 電 子 郵 件 信 箱 代 理 發 言 人 姓 名 :

一 本 公 司 發 言 人 及 代 理 發 言 人 : 發 言 人 姓 名 : 戴 上 智 職 稱 : 財 務 部 資 深 經 理 聯 絡 電 話 :(02)2657-7675( 代 表 號 ) 電 子 郵 件 信 箱 代 理 發 言 人 姓 名 : 股 票 代 碼 :6114 翔 昇 電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H&T Electronics Co.,Ltd. 一 0 三 年 度 年 報 刊 印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一 0 四 年 四 月 三 十 日 查 詢 網 址 : http://mops.twse.com.tw 一 本 公 司 發 言 人 及 代 理 發 言 人 : 發 言 人 姓 名 : 戴 上 智 職 稱 : 財 務 部

More information

協志高中餐飲管理科課程輔導手冊

協志高中餐飲管理科課程輔導手冊 協 志 工 商 餐 飲 學 生 課 程 輔 導 手 冊 嘉 義 縣 私 立 協 志 高 級 工 商 職 業 學 校 餐 飲 管 理 課 程 輔 導 手 冊 102 學 年 度 入 學 學 生 適 用 餐 飲 管 理 教 學 研 究 會 編 著 102 年 8 月 - 1 - 日 期 : 2013/10/15 協 志 工 商 餐 飲 學 生 課 程 輔 導 手 冊 協 志 工 商 餐 飲 管 理 課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學校及系組招生規定(20151118_054014)-緬甸適用.docx

Microsoft Word - 學校及系組招生規定(20151118_054014)-緬甸適用.docx 捌 聯 合 分 發 之 及 系 組 招 生 規 定 --- 第 一 類 組 一 欲 查 詢 表 列 105 學 年 度 公 私 立 大 學 個 人 申 請 制 名 額 ( 適 用 期 間 : 西 元 2015 年 11 月 至 西 元 2016 年 8 月 ), 請 至 海 外 聯 招 會 網 頁 (http://www.overseas.ncnu.edu.tw/query.aspx) 查 詢 至

More information

保 障 体 系 * 共 享 一 流 大 学 办 学 资 源 学 校 图 书 馆 计 算 机 房 专 业 实 验 室 多 媒 体 教 室 等 教 学 设 备 先 进 ; 田 径 体 育 场 篮 球 场 羽 毛 球 场 等 活 动 场 所 齐 全 ; 学 生 宿 舍 浴 室 餐 厅 ( 含 清 真 餐

保 障 体 系 * 共 享 一 流 大 学 办 学 资 源 学 校 图 书 馆 计 算 机 房 专 业 实 验 室 多 媒 体 教 室 等 教 学 设 备 先 进 ; 田 径 体 育 场 篮 球 场 羽 毛 球 场 等 活 动 场 所 齐 全 ; 学 生 宿 舍 浴 室 餐 厅 ( 含 清 真 餐 北 京 交 通 大 学 威 海 校 区 留 学 项 目 ( 本 科 )2016 年 招 生 简 章 ( 非 统 招 ) 学 校 简 介 北 京 交 通 大 学 ( 原 北 方 交 通 大 学 ) 是 教 育 部 直 属, 教 育 部 中 国 铁 路 总 公 司 北 京 市 人 民 政 府 共 建 的 全 国 重 点 大 学, 是 国 家 211 工 程 985 工 程 优 势 学 科 创 新 平 台

More information

1. 100% % 3. J&F Group Holdings Limited 50% 50% % 5. 50% 50% J&F Group Holdings Limited 80% 20% 100% % % 172

1. 100% % 3. J&F Group Holdings Limited 50% 50% % 5. 50% 50% J&F Group Holdings Limited 80% 20% 100% % % 172 68.65% 39.72% 39.72% 6.86% 6.52% 3.43% 3.75% 30% 50% 171 1. 100% 2. 100% 3. J&F Group Holdings Limited 50% 50% 4. 100% 5. 50% 50% 6. 7. J&F Group Holdings Limited 80% 20% 100% 8. 100% 9. 100% 172 10. 100%

More information

金融交易業務

金融交易業務 查 詢 網 址 : https://www.cathaybk.com.tw 股 票 代 碼 :5835 http://newmops.tse.com.tw 一 一 年 度 年 報 中 華 民 國 一 二 年 四 月 二 十 九 日 刊 印 一 發 言 人 代 理 發 言 人 姓 名 職 稱 聯 絡 電 話 及 電 子 郵 件 亯 箱 : 發 言 人 代 理 發 言 人 姓 名 李 偉 正 陳 晏 如

More information

P.2 6:45 7:00 pm 7:00 7:10 pm 7:10 7:30 pm 7:30 8:00 pm 8:00 8:30 pm P.3 P.4 P.6 P.7 P.10 P.10 P.11 P.12 P.13 P.14 P.15 P.16 P.17 P.24 P.25 P.26 P.27

P.2 6:45 7:00 pm 7:00 7:10 pm 7:10 7:30 pm 7:30 8:00 pm 8:00 8:30 pm P.3 P.4 P.6 P.7 P.10 P.10 P.11 P.12 P.13 P.14 P.15 P.16 P.17 P.24 P.25 P.26 P.27 P.1 CNEC Lau Wing Sang Secondary School 23 / 4 / 2004 ( ) P.2 6:45 7:00 pm 7:00 7:10 pm 7:10 7:30 pm 7:30 8:00 pm 8:00 8:30 pm P.3 P.4 P.6 P.7 P.10 P.10 P.11 P.12 P.13 P.14 P.15 P.16 P.17 P.24 P.25 P.26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 2628 2 3 6 7 10 29 36 39 50 54 70 92 96 97 98 100 102 104 105 107 217 1 1 1 2 China Life Insurance Company LimitedChina Life 16 86-10-63631244 86-10-66575112 [email protected] 16 86-10-63631068 86-10-66575112

More information

(02) (02) (02) (02) A (03) (03) (04)

(02) (02) (02) (02) A (03) (03) (04) JF ( JF ) JF ( JF ) 3~4 ( ) ( ) ( ) ( ) ( ) ( ) 12 15 16 17 ( ) ( h t t p :// m o p s. t w s e. c o m. t w (http://www.jpmrich.com.tw) www.jpmrich.com.tw 65 17 (02) 2755-8686 (02) 2702-4699 285 25 (02)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om388-rnt _excl Items 16 & 38_ 23.1.09 _final_for uploading_.doc

Microsoft Word - om388-rnt _excl Items 16 & 38_ 23.1.09 _final_for uploading_.doc 城 市 規 劃 委 員 會 鄉 郊 及 新 市 鎮 規 劃 小 組 委 員 會 二 零 零 九 年 一 月 二 十 三 日 下 午 二 時 三 十 分 舉 第 3 8 8 次 會 議 記 錄 行 的 出 席 者 規 劃 署 署 長 伍 謝 淑 瑩 女 士 主 席 陳 偉 明 先 生 簡 松 年 先 生 梁 廣 灝 先 生 吳 祖 南 博 士 鄭 恩 基 先 生 鄺 心 怡 女 士 陳 漢 雲 教 授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405-mpc-min-chi.doc

Microsoft Word - 405-mpc-min-chi.doc 城 市 規 劃 委 員 會 都 會 規 劃 小 組 委 員 會 二 零 零 九 年 十 月 九 日 上 午 九 時 舉 行 的 第 4 0 5 次 會 議 記 錄 出 席 者 規 劃 署 署 長 伍 謝 淑 瑩 女 士 黃 遠 輝 先 生 主 席 副 主 席 陳 華 裕 先 生 陳 弘 志 先 生 梁 乃 江 教 授 林 雲 峰 教 授 杜 本 文 博 士 邱 小 菲 女 士 陳 家 樂 先 生 陳

More information

穨cwht.PDF

穨cwht.PDF 1 3 3 4 5 6 6 8 10 12 13 13 14 15 16 ii 17 17 18 19 20 21 21 22 22 23 24 25 25 26 26 27 27 28 28 iii 29 29 29 30 30 31 31 32 33 1 85 000 70% 2 1 1 41 3 1 1 1 2 1 3 (a) 4 (b) (c) (d) 1 4 1 5 1.6% 457 000

More information

bnb.PDF

bnb.PDF - 1 - - 2 - - 3 - - 4 - - 5 - 1 2 3 4 5 6 7 8 9 10-6 - 5 5 900,000,000 2 10 10 10 10-7 - - 8 - - 9 - -14,833.25 (%) (%) - 10 - - 11 - 277.84 0 21,003.87 6668.57 355.99 18,421.47 405.7290.67 0 0 399.79-12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2016 3 175,688 163,875 510,091 493,725 (85,912) (81,373) (253,533) (262,191) 89,776 82,502 256,558 231,534 3 611 827 3,158 7,011 3 656 326 2,768 1,480 (53,355) (48,544) (148,127) (120,526) (12,592) (14,056)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75413980_4

Microsoft Word - 75413980_4 中 国 资 产 管 理 业 翘 首 等 待 修 订 后 的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法 及 配 套 法 规 的 施 行 2012 年 12 月 28 日, 业 内 期 盼 已 久 的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法 ( 新 基 金 法 ) 修 订 通 过, 自 2013 年 6 月 1 日 起 施 行 为 了 支 持 新 基 金 法 的 实 施, 有 关 监 管 部 门, 主

More information

郑州大学(下).doc

郑州大学(下).doc ...1...10 ( )...12...14...18...20...24...26...30...33...37...39...42...45...48...52...53 I ...57...63...65...74...82...84...85...87...91...95...97... 101... 103... 106... 109... 115... 124... 126... 128

More information

厨房小知识(六)

厨房小知识(六) ...1...1...2...2...4...6...7...8...9...10...13...14...17...18...20...20...21...23...24...24...26...27...28 I II...31...32...32...35...36...39...40...41...41...42...43...44...47?...49...50...52...53...54...54...60...67...68...69

More information

2005 2005 12

2005  2005 12 2005 2005 http://www.nsfc.gov.cn 2005 12 2005...1 1-1 2005...1 1-2 2005...2 1-3 2005...5 1-4 2005...6 1-5 2005...7 1-6 2005...8 1-7 2005...9 1-8 2005...10 1-9 2005 200...11 1-10 2005...21 1-11 2005...61

More information

游戏攻略大全(五十).doc

游戏攻略大全(五十).doc I...1...2...18...32...37...39...40...40...41...41...41...42...42...42...43...44...44...44...45...45...45...46 ...46...46...47...47...47...47...48...48...48...49...51...72...80...82...85...86...91...94...97

More information

金融英语证书考试大纲

金融英语证书考试大纲 金 融 英 语 证 书 考 试 大 纲 第 一 部 分 考 试 说 明 一 考 试 目 的 金 融 英 语 证 书 考 试 是 国 家 级 行 业 性 专 业 外 语 水 平 考 试, 旨 在 通 过 统 一 的 标 准 化 考 试 程 序 和 测 试 标 准, 为 中 国 金 融 业 提 供 金 融 英 语 水 平 行 业 参 考 标 准, 测 试 并 认 定 应 试 人 员 的 金 融 英 语

More information

健康知识(二)

健康知识(二) I...1...6...7...8...10...12...14...15...17...19...22...26...28...29...30...31...32...34...36...37...38...39...40 II...41...42...43...46 7...47...48...49...53...55...56...57...58...60...66...67...68...69...69...70...73...73...74...75...78...79...79

More information

中南财经大学(二).doc

中南财经大学(二).doc 2004...1...3 2004...5...9 2004...10 2004...13...16...18...19...23...35...39...42...44...46...50 I ...53...54 ( )...57...58...62... 121... 124... 149 ( )... 151... 152... 154... 157... 158... 159... 163...

More information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2011年9月19日正式开课,也是我校迁址蓬莱的第一学期开学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2011年9月19日正式开课,也是我校迁址蓬莱的第一学期开学 济 南 大 学 泉 城 学 院 2014 届 毕 业 生 就 业 质 量 年 度 报 告 前 言 济 南 大 学 泉 城 学 院 是 国 家 教 育 部 和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正 式 批 准 成 立, 实 施 本 科 层 次 学 历 教 育 的 综 合 性 高 等 院 校 自 2005 年 建 校 以 来, 学 院 依 托 济 南 大 学 雄 厚 的 办 学 实 力, 坚 持 以 学 生

More information

山东大学(一).doc

山东大学(一).doc ...1...8...23...27...30 ( )...33...36...40...44...46...52 ( )...53...54...54 I ...55...56...58...59...60 ( )...63...75...88...92...99 ( )... 110... 118... 138... 142... 148 ( )... 152 2004 2006... 156

More information

主 编 : 杨 林 副 主 编 : 张 新 民 邹 兰 曹 纯 纯 周 秋 婷 李 雅 清 黄 囡 囡 评 审 顾 问 : 杨 林 张 新 民 评 审 : 张 新 民 邹 兰 曹 纯 纯 周 秋 婷 李 雅 清 黄 囡 囡 李 忆 萍 徐 如 雪 文 字 编 辑 : 曹 纯 纯 邹 兰 李 雅 清

主 编 : 杨 林 副 主 编 : 张 新 民 邹 兰 曹 纯 纯 周 秋 婷 李 雅 清 黄 囡 囡 评 审 顾 问 : 杨 林 张 新 民 评 审 : 张 新 民 邹 兰 曹 纯 纯 周 秋 婷 李 雅 清 黄 囡 囡 李 忆 萍 徐 如 雪 文 字 编 辑 : 曹 纯 纯 邹 兰 李 雅 清 主 编 : 杨 林 副 主 编 : 张 新 民 邹 兰 曹 纯 纯 周 秋 婷 李 雅 清 黄 囡 囡 评 审 顾 问 : 杨 林 张 新 民 评 审 : 张 新 民 邹 兰 曹 纯 纯 周 秋 婷 李 雅 清 黄 囡 囡 李 忆 萍 徐 如 雪 文 字 编 辑 : 曹 纯 纯 邹 兰 李 雅 清 周 秋 婷 李 忆 萍 徐 如 雪 何 雯 技 术 编 辑 : 李 雅 清 曹 纯 纯 薛 莞 陈 敏

More information

最新文物管理执法全书(十四).doc

最新文物管理执法全书(十四).doc I...1...3...5...8...12...15...19...23...25...28...30...34...37...39...43...47...50...52...55...59...60...63...67...70 ...75...79...82...83...85...90...92...95...99... 103... 106... 113... 117... 119...

More information

园林常识(二).doc

园林常识(二).doc I...1...1...1...2...32...33...36...38...41...42...43...43...43...44...45...45...46...48...49...56...62...65 ...68...77...84...98... 103 :... 104... 105 :... 107 :... 109... 110...111... 126... 127... 130

More information

前 言 二 一 六 年 四 月 四 日, 兒 童 節, 誕 生 了 一 件 美 事 : 中 國 作 家 曹 文 軒 在 意 大 利 博 洛 尼 亞 國 際 童 書 展 榮 獲 國 際 安 徒 生 文 學 獎, 是 該 獎 創 設 六 十 年 來, 第 一 位 摘 桂 的 中 國 作 家, 意 義 重

前 言 二 一 六 年 四 月 四 日, 兒 童 節, 誕 生 了 一 件 美 事 : 中 國 作 家 曹 文 軒 在 意 大 利 博 洛 尼 亞 國 際 童 書 展 榮 獲 國 際 安 徒 生 文 學 獎, 是 該 獎 創 設 六 十 年 來, 第 一 位 摘 桂 的 中 國 作 家, 意 義 重 目 錄 前 言 i 童 年 1 關 於 肥 肉 的 歷 史 記 憶 ( 節 錄 ) 7 疲 民 15 水 邊 的 文 字 屋 23 海 邊 的 屋 29 紅 葫 蘆 37 追 隨 永 恆 ( 草 房 子 代 跋 一 ) 53 因 水 而 生 草 房 子 寫 作 札 記 59 書 香 人 家 73 朗 讀 的 意 義 79 知 無 涯, 書 為 馬 85 讀 是 誰 91 給 孩 子 講 課 文 學

More information

湖 南 科 技 大 学

湖 南 科 技 大 学 I 目 录 第 一 章 2015 年 度 培 训 概 况 1 1 基 本 情 况 1 1.1 项 目 申 报 情 况 1 1.2 项 目 实 施 情 况 3 1.3 学 员 来 源 情 况 5 1.4 项 目 经 费 情 况 7 2 组 织 管 理 9 2.1 学 校 设 立 培 训 项 目 实 施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9 2.2 施 训 学 院 设 立 项 目 实 施 办 公 室 9 3 培

More information

2009 陳 敦 德

2009 陳 敦 德 前 言 : 發 掘 香 港 歷 史 獨 有 的 寶 藏 2010 2009 陳 敦 德 目 錄 前 言 發 掘 香 港 歷 史 獨 有 的 寶 藏 / i 第 一 章 香 港 設 立 八 路 軍 辦 事 處, 青 年 廖 承 志 為 主 任 /1 一 毛 澤 東 認 為, 八 路 軍 駐 香 港 辦 事 處, 是 個 獨 特 的 辦 事 處 /10 二 毛 澤 東 親 自 點 將, 為 小 廖 舉

More information

切 实 加 强 职 业 院 校 学 生 实 践 能 力 和 职 业 技 能 的 培 养 周 济 在 职 业 教 育 实 训 基 地 建 设 工 作 会 议 上 的 讲 话 深 化 教 育 教 学 改 革 推 进 体 制 机 制 创 新 全 面 提 高 高 等 职 业 教 育 质 量 在

切 实 加 强 职 业 院 校 学 生 实 践 能 力 和 职 业 技 能 的 培 养 周 济 在 职 业 教 育 实 训 基 地 建 设 工 作 会 议 上 的 讲 话 深 化 教 育 教 学 改 革 推 进 体 制 机 制 创 新 全 面 提 高 高 等 职 业 教 育 质 量 在 目 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职 业 教 育 法... 1 国 务 院 关 于 大 力 推 进 职 业 教 育 改 革 与 发 展 的 决 定... 7 国 务 院 关 于 大 力 发 展 职 业 教 育 的 决 定... 17 教 育 部 财 政 部 关 于 实 施 国 家 示 范 性 高 等 职 业 院 校 建 设 计 划 加 快 高 等 职 业 教 育 改 革 与 发 展 的 意 见...

More information

鸽子(三)

鸽子(三) ...1...3...5...7....9...12...20...28...30...33...39...52....53...56...60...61...64...67....86 I ...88...90...95.... 102... 107... 112... 115... 125... 127... 128... 134... 139... 149... 151... 152... 156...

More information

园林植物卷(十七).doc

园林植物卷(十七).doc I II III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More information

临床手术应用(三)

临床手术应用(三) ...1...5...5... 11...16...16...24...30...34...36...38...42...49...49...51...53...55...57...58...58...61 I ...63...65...67...69...73...73...75...80...83...85...86...88...92...94...94...98... 101... 102...

More information

家装知识(三)

家装知识(三) I...1...2...3...4...7...8... 11...13...16...18...19...20...21...23 10...25...26...30...31...33...35...38...42...44 II...45...47...49...51...53...54...56...57...59...62...64...66...68...69...71...75...77...80...81...82...83...85...85...88...90...91

More information

园林植物卷(十五).doc

园林植物卷(十五).doc I II III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More information

新时期共青团工作实务全书(三十五)

新时期共青团工作实务全书(三十五) ....................................... I ................................. II ...... 90 90... III ' ' 1 2 3 4 1 2 3 30 90 02 0.15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 2 3 4 5 6 7 8 9 10 2 11 12

More information

经济法法律法规第十九卷

经济法法律法规第十九卷 ...1...6...12...18...29 ( )...34...39...53...62...67...76...83...87 (2001 )...92...99 I ...111... 118... 120... 122... 128... 134... 137... 140... 141... 144... 151... 152 II ... 153... 158... 163 ()...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