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 1999 年 12 月 20 日 起, 澳 門 成 為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的 特 別 行 政 區, 澳 門 特 區 的 憲 制 文 件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基 本 法 也 同 時 開 始 實 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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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 二 部 份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概 況

2 自 1999 年 12 月 20 日 起, 澳 門 成 為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的 特 別 行 政 區, 澳 門 特 區 的 憲 制 文 件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基 本 法 也 同 時 開 始 實 施

3 第 一 章 政 制 和 行 政

4 立 法 會 答 問 大 會 攝 影 : 新 聞 局

5 政制和行政 第一章 政制和行政 政治制度 澳人治澳 高度自治 自 1999 年 12 月 20 日起 澳門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特別行政區 澳門特區的憲制文件 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也同時開始實施 經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審議通過 並於 1993 年 3 月 31 日頒佈的 基本 法 是以最高法律形式確立國家對澳門特區的基本方針政策 它不但規定了澳門特區實行的 制度 也訂明 1999 年後 50 年內的管治框架 澳門特區的制度和政策 包括社會制度 經濟制度 保障居民的基本權利和自由的制度 行政管理 立法和司法方面的制度 以及有關政策 均以 基本法 的規定為依據 根據 基本法 除防務和外交事務外 澳門特區實行高度自治 享有行政管理權 立法 權 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 澳門特區的行政機關和立法機關由澳門永久性居民組成 澳門 特區保持自由港 單獨的關稅地區地位 資金進出自由和金融市場與各種金融機構經營自由 並可在經濟 貿易 金融 航運 通訊 旅遊 文化 體育等領域 以 中國澳門 的名義 單獨與世界各國 各地區及有關國際組織保持和發展關係 簽定和履行有關協議 一國兩制 澳人治澳 和高度自治 已經在這個地方順利通過初步考驗 並獲得普遍 的認受性 成為澳門人身體力行 習以為常的社會行為和政治文化 澳人治澳 是指由澳門 人當家作主 自行管理澳門 特區的行政長官 主要官員 行政會委員 立法會議員 終審 法院院長 檢察長必須是澳門特區永久性居民 其中部份職位還必須由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 公民擔任 高度自治 指的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授權澳門特區依照 基本法 的規定實行高度自治 中央政府不干預屬於澳門特區自治範圍內的事務 特區享有行政管理權 立法權 獨立的司 法權和終審權 以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人大常務委員會和中央人民政府授予的其他權力 但高度自治不等於完全自治 為維護國家的統一 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 中央人民政府 保留必要的權限 例如 與澳門特區有關的外交事務和防務 由中央人民政府負責管理 行政長官 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是澳門特區的首長 向中央人民政府和澳門特區負責 行政長 官由年滿 40 周歲 在澳門通常居住連續滿 20 年的澳門特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擔任 行政長官在當地通過選舉或協商產生 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任期為 5 年 可連任一次 行政長官行使的主要職權包括 領導澳門特區政府 負責執行 基本法 和適用於澳門 特區的其他法律 簽署立法會通過的法案 公佈法律 簽署立法會通過的財政預算案 將財 政預算 決算報中央人民政府備案 決定特區政府政策 發佈行政命令 制定行政法規並頒 99

6 2012 澳門年鑑 佈執行 提名並報請中央人民政府任命各司司長 廉政專員 審計長 警察部門主要負責人 和海關主要負責人等主要官員 及建議中央人民政府免除上述官員職務 委任部份立法會議 員 任免行政會委員 提名並報請中央人民政府任命檢察長 及建議中央人民政府免除檢察 長的職務 任免各級法院院長和法官 檢察官 公職人員等 在特定的情況下 有權解散立 法會 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任及第二任行政長官為何厚鏵 第三任行政長官為崔世安 行政會 行政會是協助行政長官決策的機構 基本法 第 58 條訂明 行政長官在作出重要決策 向立法會提交法案 制定行政法規和解散立法會前 須徵詢行政會的意見 但人事任免 紀 律制裁和緊急情況下採取的措施除外 行政長官如不採納行政會多數委員的意見 應將具體 理由記錄在案 基本法 第 57 條規定 行政會委員由澳門特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擔任 人數為 7 至 11 人 由行政長官從特區政府主要官員 立法會議員和社會人士中委任 其任免由行政長 官決定 行政會委員的任期不超過委任他的行政長官的任期 但在新的行政長官就任前 原 行政會委員暫時留任 基本法 第 58 條訂明 行政會由行政長官主持 行政會的會議每月至少舉行一次 行 政會會議事項雖然保密 但行政會設立發言人制度 向外界公佈重要決定 2011 年行政會共 舉行 50 次正式會議 第一任及第二任行政長官何厚鏵在兩屆特區政府內 均委任了 10 名行政會委員 第三任行政長官崔世安委任 10 名行政會委員 包括 1 名司長 3 名立法會議員及 6 名社 會人士 立法機關 根據 基本法 澳門特區享有立法權 立法會是澳門特區的立法機關 澳門特區在自治範圍內自行處理所有立法方面的事務 這是澳門特別行政區享有高度自 治的重要體現和保障 而特區的立法權是由立法會行使 立法會是澳門特區唯一行使立法權 的機關 其他任何機關或實體均不享有立法權限 立法會所制定的法律必須符合 基本法 的規定 立法會除依法行使立法權限 還依據 基本法 和 立法會議事規則 的規定 行使監 察權等其他方面的權限 立法權限 立法權在一般意義上是指制定適用於澳門特區及其居民的一般和抽象的法律的權限 具 100

7 政制和行政 體而言 立法會的立法權限包括 制定法律的權限 修改法律的權限 暫停實施法律的權限 廢除法律的權限 根據 基本法 以及 立法會議事規則 的規定 立法會議員和特區政府均有權提出法 案及修訂提案 議員所提出的法案或修訂提案 得由不超過 9 名議員簽署 特區政府提出的 法案 應由行政長官提交 且註明就該法案已經徵詢行政會的意見 議員行使提案權或隨後 提案權時 如果涉及特區政府政策 必須得到行政長官的書面許可 而特區政府對以下 4 個 範圍內的事項享有專屬的提案權 立法會選舉法 公共收入和支出 政治體制 政府運作 立法會通過的法案 須經行政長官簽署 公佈 方能生效 監察及其他方面的權限 立法會的權限範圍包括 審核 通過特區政府提出的財政預算案 審議特區政府提出的 預算執行情況報告 根據特區政府提案決定稅收 批准由特區政府承擔的債務 聽取行政長 官的施政報告並進行辯論 行政長官除對中央人民政府負責外 亦須對澳門特區負責 而行 政長官所領導的特區政府 則對特區立法會負責 所以 行政長官應代表特區政府定期向立 法會作出施政報告 闡述特區政府的施政方針以及即將採取的政策和策略 並進行相應的解 釋 而立法會可就行政長官的報告進行辯論 就公共利益問題進行辯論 公共利益問題涉及澳門社會生活的各個層面 立法會得就此類問題召開辯論會議 並得 要求有關政府官員列席 立法會也接受居民申訴並作出處理 接受居民就現行法律制度問題所提出的申訴 但並 不直接處理私人個案 不受理要求提供法律諮詢的申請 立法會的權限還包括彈劾行政長官 如立法會全體議員三分之一聯合動議 指控行政長 官有嚴重違法或瀆職行為而不辭職 經立法會通過決議 可委託終審法院院長負責組成獨立 的調查委員會進行調查 調查委員會如認為有足夠證據構成上述指控 立法會以全體議員三 分之二多數通過 可提出彈劾案 報請中央人民政府決定 此外 立法會可以對特區政府的工作提出質詢 這項權限由議員按照 對政府工作的質 詢程序 的立法會決議來行使 立法會在行使上述各項權限時 還可依據立法會的 聽證規章 傳召和要求有關人士作證和提供證據 立法會的組成與任期 立法會議員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擔任 大多數議員由選舉產生 立法會除第一 屆另有規定外 每屆任期 4 年 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立法會有 23 名議員 其中 8 人由直接選舉產生 8 人由間接選舉 產生 7 人由行政長官委任 任期至 2001 年 10 月 15 日 第二屆立法會有 27 名議員 其中直 接選舉 10 名 間接選舉 10 名 行政長官委任 7 名 任期至 2005 年 第三屆及隨後的每屆立 法會議員數目為 29 人 其中直接選舉 12 名 間接選舉 10 名 行政長官委任 7 名 101

8 2012 澳門年鑑 2009 年及以後 特區立法會的產生辦法如需修改 須經立法會全體議員三分之二多數通 過 行政長官同意 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立法會設主席 副主席各一人 主席 副主席由議員互選產生 主席 副主席由在澳門 通常居住連續滿 15 年的特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擔任 立法會的機關及運作 立法會的機關 包括主席 執行委員會 章程及任期委員會 常設委員會 以及可能設 立的各種跟進委員會和臨時委員會 主席代表立法會 領導及協調立法會的工作 主席根據 基本法 和 立法會議事規則 的規定行使相應的職權 每一屆立法會通常由 4 個立法會會期組成 每個立法會會期為 1 年 正常運作期由 10 月 16 日至翌年 8 月 15 日 並採用中文和葡文兩種澳門法定語文運作 執行委員會 立法會的執行委員會由主席 副主席 兩名秘書組成 以選舉方式產生 執行委員會的 權限由 立法會議事規則 明確列明 其中包括一般性地協助主席及副主席行使其職能 及 就主席或全體會議派發審議的所有事項發表意見 此外 還根據 立法會組織法 行使相應 的行政管理權限 立法會委員會 立法會的委員會包括章程及任期委員會 常設委員會 跟進委員會和臨時委員會 議員 得同時為一個以上委員會服務 經第 1/2004 號和第 2/2009 號決議修改的第 1/1999 號決議通過 的 立法會議事規則 第 22 條至第 32 條 章程及任期委員會 第一屆及第二屆立法會的章程及任期委員會由全體會議選出的 5 名議員組成 第三屆及 隨後的每屆立法會的章程及任期委員會則由 7 名議員組成 章程及任期委員會的主要權限為 立法會議事規則 第 26 條 展開就被選資格爭議的程序和議員資格的喪失與職務中止的 程序 並發表意見 對在立法會內發生的 影響議員名譽或尊嚴的事件進行調查 就解釋或 填補 立法會議事規則 遺漏而提出的事宜和對修改 立法會議事規則 的建議發表意見 對委員會之間權限的衝突作出決定 常設委員會 立法會常設委員會的數目 設立 名稱及組成 由執行委員會提出建議 透過全體會議 簡單議決 並在每一立法屆第二次全體會議中決定 常設委員會的特定權限為 立法會議事 102

9 政制和行政 規則 第 28 條 對向立法會提交的法案 議案 議決案及修訂提案進行審議並發表意見 提交報告書 審議向立法會提出的請願 對全體會議一般性通過的文本作細則性表決 對全 體會議或主席派發審議的問題發表一般性意見 目前 立法會設有 3 個常設委員會 分別為第一常設委員會 第二常設委員會及第三常 設委員會 跟進委員會 立法會得為特定施政領域設立跟進委員會 跟進委員會的權限為 立法會議事規則 第 30 條 跟進與其設立所針對的施政領域有關的重要事項 和跟進由立法會通過的相關法律的 適用情況 就跟進中的事宜要求相關施政領域的政府官員親臨立法會提供解釋 以及要求提 交任何重要資料 完成對某事項的跟進後 跟進委員會應編製一份報告書或意見書 並得就 其認為對所分析事宜有必要或適當的措施提出建議 立法會現設有 3 個跟進委員會 土地及公共批給事務跟進委員會 公共財政事務跟進委 員會 公共行政事務跟進委員會 臨時委員會 立法會也可以為特定的事項或目的 設立臨時委員會 臨時委員會設立的動議應至少由 5 名議員提出 臨時委員會有權對引致其設立的事項作 出審議 並在全體會議或主席訂定的期間內 提交有關報告書或意見書 立法會議事規則 第 31 條及第 32 條 立 法 會 機 關 架 構 圖 主席 執行委員會 章程及任期 委員會 常設委員會 跟進委員會 臨時委員會 103

10 2012 澳門年鑑 行政管理機關及輔助部門 立法會的行政管理機關包括立法會主席 立法會執行委員會以及行政委員會 負責立法 會的行政管理 在行政管理方面 執行委員會的主要權限 經第 14/2008 號法律及第 1/2010 號法律修改的第 11/2000 號法律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組織法 為 訂定行政管理的一般 政策及其執行措施 訂定立法會輔助部門工作人員以及領導及主管人員的聘用及甄選政策 包括訂定私法合同的報酬限額 監察立法會的財政管理 行使對立法會輔助部門人員的領導權 進行與立法會輔助部門的公務員 服務人員 散位人員的任用和狀況調整有關的行為 按照 公職的一般制度行使紀律懲戒權 制定立法會輔助部門的技術與行政部門的內部組織規章 並將其公佈於 立法會會刊 第二組內 立法會輔助部門直屬於執行委員會 立法屆告滿或立法會被解散時 執行委員會行使的 權限直至新立法屆的首次會議時為止 輔助部門由立法會的工作人員組成 受主席和執行委 員會領導 由秘書長直接負責 具體劃分為若干個部門 處理不同事務 為立法會機關和行 政管理機關提供技術和行政上的輔助 立法會接待公眾制度 為收集關於立法 特區政府活動或政策及其他公共利益等問題的意見 建議或批評 解 釋立法會的工作 以及在市民向立法會行使請願權及申訴權時提供協助 立法會設立接待公 眾制度 市民可親身或以電話 郵件 傳真或電子郵件等方式獲取接待服務 立法會接待公眾服 務的時間為逢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 9 時至下午 1 時 下午 2 時 30 分至下午 5 時 30 分 另外 立法會議員按每一個立法會會期定出的輪值表 逢星期一至星期五中午 12 時至下 午 1 時 在立法會辦事處接待經預約的市民 選舉法例 澳門特別行政區的選舉制度主要遵循 選民登記法 經第 9/2008 號法律修改之第 12/2000 號法律 選民登記法 和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法 經第 11/2008 號法律修 改之第 3/2001 號法律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法 兩項法律規範着特區立法會的直接 選舉和間接選舉以及 基本法 附件二 一 所指的委任議員的委任 選民登記法 共有 60 條條文 對自然人和法人的選民登記程序作出規範 而 澳門特 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法 共有 205 條條文 規範立法會議員的直接選舉和間接選舉 立法會選舉制度 根據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法 的規定 選舉制度包括直接選舉和間接選舉 在直接選舉中 年滿 18 周歲且為澳門特區永久性居民的自然人 按 選民登記法 的規 104

11 政制和行政 定作出登記 即可在立法會選舉中選出 12 名議員 按照 基本法 附件二 一 的規定 第 三屆及以後各屆的立法會 直接選舉的議員為 12 名 在間接選舉中 獲確認屬於相關界別最少滿 4 年的法人代表 在身份證明局登記 具備 法律人格最少滿 7 年並按 選民登記法 的規定作出登記 可在立法會選舉中選出 10 名議員 在兩種選舉中 得票數目轉換為議席的方法是 把每張候選名單的得票數按名單內候選 人的排名序除以 及續後以 1 倍遞增之數 以此方法先為各張候選名單的候選人計 算出一個決定其能否取得議席的商數 繼而將各個商數由大至小排列 按大者先得原則進行 議席配給 一個商數獲配給一個議席 直至全部議席配給完盡為止 為最後一個議席進行配 給時 如果遇上商數相同的情況 該議席配給予尚未取得議席的候選名單 如果各張名單均 已取得議席 該議席配給予得票較多的候選名單 又如果各候選名單的得票數也相同 則以 公開抽籤方式決定 當行政長官收到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法 第 133 條第 2 款所指的總核算結果後 須於 15 天內委任立法會 7 名委任議員 立法會選舉委員會 選舉的推廣 協調和監督工作由立法會選舉委員會承擔 立法會選舉委員會成員由行政長官批示委任 立法會選舉委員會由 1 名主席和 4 名委員 組成 所有成員均從有適當資格的市民中選任 委員會的工作由行政公職局協助 立法會選舉委員會主要的權限為 確保各候選名單於競選活動期間進行的宣傳活動公平 公正 審查選舉行為是否違法 把發現的任何選舉違法行為通知責任機關 確保在選舉過程 中依法採取保安措施 向行政長官建議配給予各候選名單的電台和電視台廣播時間 審查各 候選名單的選舉收支有無違規 選舉委員會在選舉總核算結束後 150 天內解散 司法機關 澳門特別行政區法院獨立行使審判權 只服從法律 不受任何干預 特區設初級法院 中級法院 終審法院 終審權屬於澳門特區終審法院 初級法院可根據需要設立若干專門法庭 原刑事起訴法庭的制度繼續保留 特區設立行政法院 行政法院是管轄行政訴訟和稅務訴訟的法院 不服行政法院裁決者 可向中級法院上訴 特區各級法院的法官 根據當地法官 律師和知名人士組成的獨立委員會的推薦 由行 政長官任命 各級法院的院長由行政長官從法官中選任 終審法院院長由澳門特區永久性居 民中的中國公民擔任 其任命和免職須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特區檢察院獨立行使法律賦予的檢察職能 不受任何干涉 檢察長由澳門特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擔任 由行政長官提名 報中央人民政府任 105

12 2012 澳門年鑑 命 檢察官經檢察長提名 由行政長官任命 檢察院的組織 職權和運作由法律規定 澳門特別行政區與中央的關係 澳門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一個享有高度自治權的地方行政區域 直轄於中央人 民政府 中央人民政府所屬各部門 各省 自治區 直轄市均不得干預澳門特區依照 基本 法 自行管理的事務 各省 自治區 直轄市人員進入澳門特區須辦理批准手續 中央各部門 各省 自治區 直轄市如需在澳門特區設立機構 須徵得特區政府同意並經中央人民政府批准 中央人民政府負責管理澳門特區的防務及與澳門有關的外交事務 並授權澳門特區依照 基本法 按情況以 中國澳門 的名義自行處理有關的對外事務 中央人民政府任免特區行 政長官 政府主要官員和檢察長 特區立法機關制定的法律須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備案不影響該等法律 的生效 全國性法律除下列法律外 不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實施 該等法律由澳門特區在當地公佈 或立法實施 截至 2011 年 在澳門實施的全國性法律包括 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都 紀年 國歌 國旗的決議 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慶日的決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特權與豁免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領事特權與豁免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領海及毗連區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屬經濟區及大陸架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駐軍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中央銀行財產司法強制措施豁免法 澳門特別行政區對國防 外交等國家行為無管轄權 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依法參與國家事務的管理 中央人民政府駐澳門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 中央人民政府駐澳門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 以下簡稱中聯辦 前身為新華社澳門分社 106

13 政制和行政 在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後正式更名 並於 2000 年 1 月 18 日舉行掛牌儀式 繼續為澳門的發展 穩定作出貢獻 中聯辦作為中央人民政府駐澳門的工作機構 在遵循 一國兩制 澳人治澳 的原則 下 支持特區政府依照 基本法 施政 並負起推動內地與澳門特區之間各項事務的聯繫工作 中聯辦的主要職責為聯繫外交部駐澳門特派員公署和中國人民解放軍駐澳門部隊 聯繫 並協助內地有關部門管理在澳門的中資機構 促進內地與澳門在社會經濟等多個領域的交流 與合作 反映澳門居民對內地的意見 處理有關涉台事務 承辦中央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中聯辦還透過各種渠道 積極加強與澳門社會各界的聯繫 關注與澳門社會穩定和發展 有關的各項問題 並在可能範圍內儘量給予協助 外交部駐澳門特別行政區特派員公署 根據 基本法 的規定 中央人民政府負責管理與澳門特區有關的外交事務 外交部在 澳門設立機構處理外交事務 1999 年 12 月 20 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駐澳門特別行政區 特派員公署正式成立 外交部駐澳門特別行政區特派員公署的職責包括 一 處理由中央人民政府負責管理的 與澳門特區有關的外交事務 二 協調處理澳門特區參加有關國際組織和國際會議事宜 協 調處理國際組織和機構在澳門特區設立辦事機構問題 協調處理在澳門特區舉辦政府間國際 會議事宜 三 處理有關國際公約在澳門特區的適用問題 協助辦理中央人民政府授權澳門 特區與外國談判締結有關雙邊協定的事宜 四 協調處理外國在澳門特區設立領事機構或其 他官方 半官方機構的有關事宜 辦理有關領事業務 五 辦理中央人民政府和外交部交辦 的其他有關事務 中國人民解放軍駐澳門部隊 中國人民解放軍駐澳門部隊 簡稱駐澳部隊 自 1999 年 12 月 20 日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 當天進駐澳門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駐軍法 駐澳部隊在不干預澳門特區地方事務的 原則下 負責防務工作 而特區政府必要時 可向中央人民政府請求澳門駐軍協助維持社會 治安和救助災害 駐澳部隊嚴格按照 基本法 和 駐軍法 的規定 一直盡忠履行對澳門 特區的防務使命 又不斷加強與澳門社會各界的溝通交流 以及積極參與公益活動 行政架構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是澳門特區的行政機關 特區政府的首長是行政長官 特區政府設 司 局 廳 處 司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現設有 5 個司 名稱和排列順序分別為 行政法務司 經濟財 107

14 2012 澳門年鑑 政司 保安司 社會文化司 運輸工務司 各司設司長一名 領導該司工作 並在不同的施 政領域行使職權 當行政長官短期不能履行職務時 由各司司長按照排列順序臨時代理行政 長官職務 局 直屬於司的單位 履行特定範圍內的職能 廳 局的附屬單位 以進行技術設計為特性 處 局或廳的附屬單位 以執行技術工作為特性 此外 澳門特區的公共部門還設有 組 及 科 的附屬單位 特區政府各主要官員為各司司長 廉政專員 審計長 警察部門及海關主要負責人 主 要官員由在澳門通常居住連續滿 15 年的澳門特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擔任 特區政府負責制定並執行政策 管理各項行政事務 按 基本法 規定辦理中央人民政 府授權的對外事務 編制並提出財政預算 決算 提出法案 議案 草擬行政法規 委派官 員列席立法會會議聽取意見或代表政府發言 澳門特區政府必須遵守法律 對特區立法會負責 執行立法會通過並已生效的法律 定 期向立法會作施政報告 答覆立法會議員的質詢 行政法務司司長 行政法務司司長在下列施政領域行使職權 公共行政 民政事務 法律翻譯及法律推廣 立法事務及司法行政事務 社會重返 民事及刑事身份資料 登記及公證體系的指導及協調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的製作 經濟財政司司長 經濟財政司司長在下列施政領域行使職權 財政預算 工業 商業 博彩監察及離岸業務 但法律或行政法規明確規定屬其他司長的職權者除外 貨幣 匯兌及金融體系 包括保險業務 公共財政管理及稅務制度 統計 勞工及就業 職業培訓 消費者的保護 保安司司長 保安司司長在下列施政領域行使職權 特區內部治安 刑事偵查 出入境控制 海上交 通及有關罰則的監察 民防 監獄體系的協調及管理 第 11/2001 號法律所定範圍內的海關事務 社會文化司司長 社會文化司司長在下列施政領域行使職權 教育 衛生 社會工作 文化 旅遊 體育 青年 社會保障 108

15 政制和行政 運輸工務司司長 運輸工務司司長在下列施政領域行使職權 土地整治 交通管理及航空器和港務 基礎 建設及公共工程 運輸及通訊 環境保護 經濟房屋及社會房屋 氣象 廉政公署 廉政公署是獨立工作的機構 廉政專員由行政長官提名並報請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對行 政長官負責 廉政公署的職責是開展防止貪污或欺詐行為的行動 針對貪污行為及由公務員作出的欺 詐行為 依法進行調查 針對在因應澳門特區機關選舉而進行的選民登記及有關選舉中所作 出的貪污及欺詐行為 依法進行調查 促使人的權利 自由 保障與正當利益受保護 確保 公共行政的公正 合法性及效率 依法調查及偵查私營部門的貪污行為 審計署 審計署根據 基本法 設立 獨立工作 不受干預 審計長對行政長官負責 審計署的 主要職責是對特區政府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審計監督 對特區總帳目撰寫審計報告 對審計對 象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 以及預算外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情況 諸如資產 負債 損益及其 帳目 財政收支和財務收支 所有公帑是否均按照恰當權限發放及支付 作審計監督 對審 計對象進行 衡工量值式 的審計監督 即對其在履行職務時所達到的節省程度 效率和效 益進行審查 下列實體也為審計對象 1 每年過半數收入來自政府者 2 每年不足半數收入來自 政府 但書面同意成為審計對象者 特區行政長官為公眾利益得以書面授權審計長向任何被特許人進行審計監督 警察總局 警察總局是統一負責特區保安事務的部門 屬澳門特區內部保安體系的組成部份 警察 總局指揮及領導其屬下警務機構執行行動 該等警務機構現時包括治安警察局和司法警察局 警察總局局長是警察部門主要負責人 由行政長官報請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對行政長官 負責 但不影響透過行政法規將權限授予保安司司長而產生的監管權 海關 澳門特區海關是根據 基本法 的規定而設立 海關是澳門特區具有行政自治權的公共機關 負責領導 執行和監察與關務政策有關的 措施 並負責關務管理和監督等具警務性質的職務 第 11/2001 號法律第 1 條 109

16 2012 澳門年鑑 海關關長是海關主要負責人 由行政長官報請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對行政長官負責 但 不影響透過行政法規將權限授予保安司司長而產生之監管權 基本法 第 50 條第 6 款及第 11/2001 號法律第 6 條 政府發言人辦公室 政府發言人辦公室是根據第 41/2010 號行政長官批示設立的 職責為 訂定政府的資訊策 略 並統籌及協調其執行情況 以統一 有效和綜合的方式確保政府的溝通 以及針對政府 的政策 措施和工作 促進政府與傳媒和市民之間的關係 發言人辦公室直接隸屬行政長官 並在其指導下運作 發言人辦公室所開展的活動須與 新聞局配合 發言人辦公室由政府發言人領導及一名助理發言人輔助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政策研究室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政策研究室是根據第 375/2010 號行政長官批示設立的 在政治 法 律 經濟 社會 文化方面開展調研 相關工作及研究 在評估 制訂及跟進公共政策 發 展計劃及方案上 向行政長官提供屬技術及組織性質的支援 實現民主決策 科學決策 高 效決策的目的 澳門特別行政區駐北京辦事處 澳門特別行政區駐北京辦事處 以下簡稱駐京辦 直屬行政長官 是特區駐北京的辦事 機構 擁有行政自治權 辦事處主任由行政長官按定期委任制度以批示委任 代表及領導辦 事處以及統籌其活動 2011 年 駐京辦在北京成功主辦澳門世界文化遺產展 期間 駐京辦舉行 北京萬人中 小學生澳門世界遺產知識競賽 在推廣和擴大宣傳澳門文化 旅遊方面收到良好效果 駐京 辦與旅遊局合辦 澳門 世界旅遊休閒中心 為主題的研討會 邀請內地和澳門政府部門 官員 專家學者和旅遊業界代表進行廣泛深入的探討與交流 2011 年 駐京辦協助特區政府同內地政府部門的聯絡 也協助內地政府及企業聯繫特區 政府和組織 尋求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合作機會 協助澳門或內地居民解決在異地投資 居 住 求學和旅遊等方面遇到的糾紛和困難 全年 澳門及內地 10 餘組團體參觀駐京辦 澳門駐里斯本經濟貿易辦事處 澳門駐里斯本經濟貿易辦事處為代表性部門 並享有行政自治權 負責維護澳門特別行 政區各方在葡萄牙的利益 2011 年 辦事處接待到葡萄牙正式訪問的經濟財政司司長譚伯源 社會文化司司長張裕 向中央人民政府駐澳門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的資深職員訪問團 廣東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務 辦公室的訪問團 檢察長何超明和審計長何永安 以及政府多個部門 機構和民間組織到葡 110

17 政制和行政 萄牙訪問時提供協助 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代表澳門參加 2011 年的 OVIBEJA 展覽會 辦事處協助籌備工作 辦事處分別出席葡語都市聯盟舉行的第 XXVIII 次大會和執行委員會的會議 葡語都市 聯盟城市民防 專題網絡的技術會議和 保護和提升歷史城區的價值 專題網絡會議 辦事處還舉辦多個主題與澳門有關的畫展 會議以及新書介紹會和首發活動 澳門駐布魯塞爾歐盟經濟貿易辦事處 澳門駐布魯塞爾歐盟經濟貿易辦事處為代表性部門 並享有行政自治權 負責在澳門特 別行政區與歐盟和相關機構的經貿關係與合作的工作上輔助行政長官 2011 年 辦事處繼續為翻譯及傳譯員培訓合作項目 澳門特區參與歐盟伊拉斯莫世界之 窗計畫 (Erasmus Mundus) 提供協助 澳門駐世界貿易組織經濟貿易辦事處 澳門駐世界貿易組織經濟貿易辦事處設於瑞士日內瓦 為代表性部門 促進及處理澳門 特別行政區與世界貿易組織成員間的經濟貿易關係及合作方面的工作 2011 年 5 月和 6 月 辦事處分別接待參加世界衛生組織周年大會和第一百屆國際勞工組 織周年大會的特區代表團 12 月 辦事處參加在日內瓦舉行的第八屆世界貿易組織部長級會 議的籌備工作 並和特區政府其他部門組成中國澳門代表團出席會議 在台灣澳門經濟文化辦事處 在台灣澳門經濟文化辦事處是根據第 33/2011 號行政法規設立的 為澳門居民在台工作 學習 旅遊 商務和生活等方面提供綜合服務 並促進澳台兩地在經貿 文化 教育 醫療 衛生及社會服務等領域的交流與合作 加強共同打擊犯罪和司法協助等工作 市政服務 特區政府根據立法會在 2001 年 12 月 14 日通過的第 17/2001 號法律 於 2002 年 1 月 1 日 成立民政總署 撤銷兩個臨時市政機構 臨時澳門市政局和臨時海島市政局 在職能設置方面 民政總署除執行原市政機構的工作 繼續為市民提供文化 康樂 環 境衛生等方面的服務外 還增加其他職責 包括統籌 關注和處理有關民生方面的事務 規 劃和執行公民教育活動 以及輔助民間組織 提倡睦鄰精神等 透過接收和處理社會民生方 面的訴求 更有效地為市民解決生活上實際出現的種種問題 民政總署由 3 個委員會組成 分別為管理委員會 諮詢委員會和監察委員會 管理委員 會是個執行機構 負責領導民政總署各附屬部門 管理委員會以非公開的定期會議方式處理 111

18 2012 澳門年鑑 有關事務 為加強與市民的溝通 管理委員會每月更安排公眾發言時段 直接聽取市民的建 議 意見或批評 澳門基金會 澳門基金會成立於 2001 年 7 月 11 日 是將兩個性質相似的公共基金會撤銷 重組而成 是一個擁有行政 財產及財政自治的公法人 受行政長官監督 基金會的宗旨是促進 發展 或研究有關文化 社會 經濟 教育 科學 學術和慈善活動 包括推廣澳門的活動 資助及獎學金 在 2011 年度共批准 928 宗資助申請 合計資助金額為 億元 其中以教育領域資助 佔最多 36.97% 為紀念辛亥革命 100 周年 澳門基金會向本地及內地團體機構發放約 1,700 萬元的專項資助 包括與中國中央電視台合作 攝製電視紀錄片 孫中山與澳門 及 柯麟 傳 澳門基金會在 2011 年繼續向澳門學生 來澳就讀高等教育課程的內地學生及外國學生總 計 255 人發放獎學金 在 2010/2011 學年共發放獎學金約 2,200 萬元 扶助弱勢社群 為貫徹政府 關顧民生 扶助弱勢社群 的施政理念 澳門基金會在 2011 年度的春節及 中秋節 通過本地社團的服務網絡向獨居長者 長期病患 殘障 孤寡及生活貧困人士等致 送福包 共計有 15 個社團參與是次活動 受惠者達 20,900 人次 實際支出為 466 萬元 學術研究及出版活動 澳門基金會舉辦多個學術研討會 包括蜑民文化學術研討會 2011 年中國拉丁美洲加勒 比經濟技術合作論壇 留學人員與辛亥革命 暨第二屆中國留學文化國際學術研討會等 2011 年澳門基金會共出版 21 冊書籍和期刊 舉辦文藝活動 澳門基金會在 2011 年獨立或聯同其他團體機構舉辦超過 39 場次的展覽 表演及欣賞活 動 啟動 本地藝術家推廣計劃 系統地推動本地文化藝術發展 有助本地藝術家提升本地 甚至國際知名度 達至推廣澳門 提升本地文化藝術水準的目的 機構合作 澳門基金會繼續為聯合國大學國際軟件技術研究所提供住宅單位 維修保養及添置設備 等津貼 為澳門科學館提供營運津貼 購買及添置設施 設備 展品及內部裝修等 112

19 政制和行政 作為澳門歐洲研究學會 澳門電腦與系統工程研究所以及澳門發展暨質量研究所的創會 成員 澳門基金會在 2011 年繼續擔任上述機構的會員大會 對外合作 澳門基金會於 2011 年度捐贈支持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亞太地區文化遺產保護獎 同時 與中國航天基金會 北京大學港澳研究中心 清華大學法學院 中國政法大學及深圳大學港 澳基本法研究中心簽訂合作協議 啟動系列合作項目 作為博鰲亞洲論壇的創會會員 澳門基金會委派代表參加 4 月在海南博鰲舉行的 博鰲 亞洲論壇 2011 年會 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 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是根據行政長官第 83/2007 號批示設立 在行政長官監督下獨立運 作 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負責監察 協調對 個人資料保護法 的遵守和執行 以及訂定個 人資料保密的相關制度 監察該等制度的實施 2011 年 辦公室共收 86 宗有關個人資料外洩或處理不當的投訴或舉報 32 宗請求發出 意見的申請 125 宗個人資料處理通知 24 宗許可申請 以及 740 宗法律查詢 辦公室共舉 辦或合辦 25 場 個人資料保護法 講解會 合作機構共 19 間 參加人數合計 1,561 人 共舉 辦或合辦 48 場培訓課程 合作機構共 5 間 參加人數合計 1,358 人 公務人員制度 公務人員的一般錄用條件包括 年滿 18 歲而未滿 65 歲 為澳門特區永久性居民 初級 公務人員不在此限 具備所需的學歷或工作經驗及任職能力 沒有受刑事或法律處罰或法律 規定不能擔任或兼任公職的其他情形 身體健康 精神健全 在特別情況下可以聘用非永久 居民擔任顧問和專業技術職務 公務人員的錄用形式有委任和合同兩種 委任是編制內人員的錄用方式 包括確定委任 臨時委任和定期委任 合同是編制外公共行政人員錄用方式 包括編制外合同 散位合同和 個人勞動合同 公務人員的晉升 調動由法律規定 對違反紀律的公務人員 可以給予書面申誡 罰款 停職 強迫退休 撤職等不同的處分 公務人員的留用 任用和聘用 根據 基本法 第 98 條和第 99 條 澳門特區成立時 原在澳門任職的公務人員 包括警務人員和司法輔助人員 均可留用 繼續工作 其薪金 津貼 福利待遇不低於原來的標準 原來享有的年資予以保留 依照澳門原有法律享有退休 金和贍養費待遇的留用公務人員 在澳門特區成立後退休的 不論其所屬國籍或居住地點 澳門特區向他們或其家屬支付不低於原來標準的應得的退休金和贍養費 除 基本法 另有規定外 澳門特區可任用原澳門公務人員中持有特區永久性居民身份 113

20 2012 澳門年鑑 證的葡籍和其他外籍人士擔任各級公務人員 還可聘請葡籍和其他外籍人士擔任顧問和專業 技術職務 但上述人員只能以個人身份受聘 並對特區政府負責 至 2011 年年底 澳門的公務人員隊伍有 25,994 人 不包括 55 名以包工合同制度及私 法制度聘用的工作人員 其中 25,824 人屬本地招聘 170 人屬澳門特區以外地點招聘 男女性別的比例分別為 58.66% 和 41.34% 具有高等教育學歷的佔 56.34% 共 14,645 人 89.97% 的領導 / 主管人員 即 673 人 擁有高等教育學歷 重組行政公職局 推動公共行政改革 特區政府完成行政暨公職局的重組工作 推動公共行政改革的持續發展 落實中央招聘 和晉級培訓及強化中央統籌職能 行政公職局新設置公共行政改革研究 公務人員中央人事 管理 人員調解處理 電子政務等專職單位 促進科學決策 構建中央人事管理機制及完善 政府運作模式 配合特區公共行政改革發展的需要 完善公務人員出外公幹制度 特區政府於 2011 年公佈 公務人員出外公幹指引 重申出外公幹的指引性原則 並從 出外公幹的必要性 出外公幹 選擇制度 開支的一般標準 以及提交行程報告書等方面提 出規範 優化公共服務質量 特區政府現有 11 個部門提供 一站式 服務 涉及不動產買賣 公司註冊 飲食及飲料 場所發牌 樓宇滲漏水聯合處理及低層樓宇共同設施維修臨時資助計劃等 政府綜合服務大樓 第二階段進駐工作於 2011 年底完成 新增交通事務 經貿投資 社會保障及勞動就業 以及工務等範疇服務項目 連同首階段進駐服務的部門 在大樓內提 供服務的部門數目增加至 23 個 共提供 227 項服務 同時 第三階段服務進駐規劃將繼續推 進 為巿民提供更多公共服務 公共服務評審委員會 除對 42 個政府部門進行評審 跟進各部門改善方案的執行情況 外 也跟進尚未推行服務承諾但又與民生直接關係及跨部門的服務項目 獲認可的對外服務 由 2009 年的 429 項增加至 2011 年約 460 項 特區政府於 2011 年設立每 2 年舉行 1 次的 政府服務優質獎 表揚在實施服務承諾認 可及其他優化措施有卓越進步的公共部門和工作團隊 公務人員管理 特區政府在已實施系列新的公務人員職程 評核及福利等制度的基礎上 進一步從規劃 招聘 晉升 培訓等綜合人員管理作出改革 逐漸健全及統一公職管理體制 並透過 公務 人員職程制度 及 公務人員的招聘 甄選及晉級培訓 兩個行政法規的頒佈及實施 對中 央入職 晉級培訓和管理進行更有效的規範 114

21 政 制 和 行 政 ISO emacao e-macao InforMac 2009 eleave , e epass e 2010 e ISO

22 2012 澳門年鑑 特區政府持續參與電子政務領域的國際性學術會議 2011 年 9 月特區政府組團出席由愛 沙尼亞電子政務研究院 e-governance Academy Foundation 及美國紐約州立大學奧本尼分 校政府技術研究中心 Center for Technology in Government, University at Albany 舉辦的 第五屆電子政務理論研究與實踐國際學術會議 ICEGOV2011 ICEGOV 學術會議系列於 2007 年源於澳門 是目前全球電子政務領域最具影響力的學術活動之一 公務人員培訓 行政公職局屬下的公務人員培訓中心設立的目的 是為整合培訓資源 加強統籌規劃 按照公務人員的職級及職務發展規律 制訂更有系統的課程設置 為特區政府培養一支高質 素的公務員隊伍 公務人員的培訓主要分為必修及選修的課程 必修課程主要是按特區政府 施政 以及針對公務人員的職務需要而籌辦的課程 讓公共行政工作人員自覺配合特區政府 施政 掌握所需的知識和技巧 提高工作效率及服務質素 選修課程主要包括行政管理 執 法實務 優化程序及運作方式 公共關係及溝通 資訊科技及語文及傳意 6 個範疇 讓公務 人員學習不同領域的知識 公務員培訓也包括發展網上學習 為配合 公務人員職程制度 對晉級培訓的要求 特區政府加入培訓作為公務人員晉級 的其中一項要件 晉級培訓共分為兩類 分別是修讀式培訓課程和達標式培訓課程 修讀式 培訓課程是指公務人員在晉級至第 2 及第 4 職等前 必需完成修讀及積累達至一定培訓時數 的一般職業技術培訓課程 而達標式培訓課程則是指在晉級至第 3 及第 5 職等前 公務人員 必須完成修讀由行政公職局為晉級而組織和舉辦的特別晉級培訓課程 官方語文 根據 基本法 第 9 條的規定 特區的行政機關 立法機關和司法機關 除使用中文外 還可使用葡文 葡文也是正式語文 授勳制度 為表揚在個人成就 社會貢獻或服務澳門特別行政區方面有傑出表現的人士 包括法 人 行政長官何厚鏵於 2001 年 11 月頒佈有關規範授予勳章 獎章和獎狀的第 28/2001 號行 政法規 按規定 澳門特區設立的勳章 獎章和獎狀分為 榮譽勳章 功績勳章 傑出服務 獎章 獎狀 4 大類 榮譽勳章是用以獎勵在本地或外地對澳門特區的形象和聲譽有傑出貢獻的人士或實體 又或在任何領域對澳門特區的發展有重大貢獻的人士或實體 榮譽勳章分為 3 個等級 1 大 蓮花榮譽勳章 2 金蓮花榮譽勳章 3 銀蓮花榮譽勳章 功績勳章分為專業功績勳章 工商功績勳章 旅遊功績勳章 教育功績勳章 文化功績 勳章 仁愛功績勳章及體育功績勳章 7 種 每一種勳章用以獎勵在相關專業 行業或領域上 作出重要或卓越貢獻的人士或實體 傑出服務獎章是用以獎勵在執行職務方面有突出表現的公共實體 機關或其工作人員 116

23 政制和行政 並分為兩種 英勇獎章 授予在執行職務時 表現出犧牲和勇敢的精神 以及獻身於崇高事 業者 勞績獎章 授予在執行公職時表現出素質卓越 具敬業和奉獻精神者 獎狀是用以表揚對澳門特區的發展 聲譽或社會進步有突出貢獻而應特別受公眾尊敬和 重視的人士 亦分為兩種 榮譽獎狀 只授予對澳門特別行政區的聲譽 發展或社會進步作 出重要貢獻而非澳門特區居民的人士 功績獎狀 授予對澳門特區的聲譽 發展或社會進步 作出重要貢獻的澳門特區居民 授予勳章 獎章和獎狀是行政長官的專屬權限 同時 行政長官可在下列情況行使有關 權限 1 由行政長官主動行使 2 由政府各司司長建議 3 政府其他主要官員建議 4 由提名委員會建議 而提名委員會由最多 7 名經行政長官以批示委任的委員組成 成員任期為 4 年 可連任 主席由委員會成員互選產生 行政法規還對授予和頒授的方式作出規定 其中 規定勳章 獎章和獎狀是以行政命令 的方式授予 儀式由行政長官主持 或由一名經行政長官明示授予權限的政府主要官員主持 獎狀或連同勳章 獎章授予的證書均由行政長官簽署 並蓋上澳門特別行政區鋼印 以資認證 2001 年 12 月 19 日 行政長官何厚鏵簽署行政命令 向 39 位人士或實體 頒授勳章 獎 章及獎狀 這是澳門特區首批獲授勳章 獎章及獎狀的人士或實體 截至 2011 年 行政長官 透過簽署行政命令 已先後按年度向 11 批人士或實體授予勳章 獎章及獎狀 澳門特別行政區區旗和區徽 澳門特區區旗的形狀 顏色兩面相同 旗上五星 蓮花 大橋 海水圖案兩面相對 旗 面為綠色 呈長方形 其長與高為三與二之比 旗面中間繪有由三個花瓣組成的白色蓮花 位於蓮花上方的金黃色五角星一大四小 中置大五角星左右各有兩顆小五角星 蓮花下方是 白色大橋和綠白相間並由近向遠漸變的海水 第 6/1999 號法律附件二 澳門特別行政區區旗圖案 117

24 2012 澳門年鑑 澳門特區的區徽呈圓形 徽面由綠色環形窄邊 文字區外圈 綠色內圓及五星 蓮花 大橋和海水這一組圖案所組成 文字區外圈位於綠環形窄邊和綠色內圓之間 文字區外圈上 方均勻排列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 中文繁體區徽標準字樣 字下端朝向徽面中 心點 文字區外圈下方均勻排列 澳門 葡文區徽標準字樣 字母上端朝向徽面中心點 中 葡文字樣均以徽面的中軸線為準對稱分佈 徽面內圓中間繪有由三個花瓣組成的白色蓮花 位於蓮花上方的金黃色五角星一大四小 中置大五角星左右各有兩顆小五角星 五角星以徽 面中心為圓心呈放射狀分佈 各星底角尖朝向徽面中心點 蓮花下方是白色大橋和綠白相間 並由近向遠漸變的海水 澳門特別行政區區徽圖案 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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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2012 澳 門 年 鑑

27 政 制 和 行 政

28 政 制 和 行 政 MPA

29 2012 澳 門 年 鑑

30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的 法 律 制 度, 建 立 在 法 治 和 司 法 獨 立 的 穩 固 基 礎 上 根 據 一 國 兩 制 的 原 則, 原 屬 於 大 陸 法 系 的 澳 門 法 律 制 度 予 以 保 留 特 區 成 立 後 的 情 況 顯 示, 澳 門 原 有 的 法 律 制 度 法 治 精 神 人 權 和 司 法 獨 立 得 到 充 分 保 障 和 落 實

31 第 二 章 法 律 和 司 法 制 度

32 司 法 年 度 開 幕 典 禮 攝 影 : 新 聞 局

33 法律和司法制度 第二章 法律和司法制度 法律制度 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法律制度 建立在法治和司法獨立的穩固基礎上 根據 一國兩制 的原則 原屬於大陸法系的澳門法律制度予以保留 特區成立後的情況顯示 澳門原有的法 律制度 法治精神 人權和司法獨立得到充分保障和落實 原有法律基本不變 1999 年 12 月 20 日之前澳門原有的法律 法令 行政法規和其他規範性文件 除少數與 基本法 相抵觸而不能採用為特區的法律外 絕大部份繼續適用於澳門特區 這是 原有法 律基本不變 原則的體現 讓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後能夠持續穩定發展 基本法 第 145 條規定 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時 澳門原有法律除由全國人民代表大 會常務委員會宣佈為同本法抵觸者外 採用為澳門特別行政區法律 如以後發現有的法律與 本法抵觸 可依照本法規定和法定程序修改或停止生效 第 8 條規定 澳門原有的法律 法令 行政法規和其他規範性文件 除同本法相抵觸或經澳門特別行政區的立法機關或其他 有關機關依照法定程序作出修改者外 予以保留 1999 年 10 月 31 日召開的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根據 基本 法 的有關條文 通過了關於處理澳門原有法律問題的 5 項決定及其 4 個附件 根據決定 澳門原有法律中有關法律 法令及其他規範性文件抵觸 基本法 不採用為 特區法律共有 12 條 有關法律 法令抵觸 基本法 不採用為特區法律 但特區在制定新 的法律前 可按 基本法 規定的原則和參照原有做法處理有關事務的有 3 條 有關法律 法令的部份條款抵觸 基本法 不採用為特區法律有 18 項 全國人大常委會也為澳門原有 法律中的名稱或詞句在解釋或適用於澳門特區法律時 訂立若干須遵循的替換原則 例如 任何提及 葡萄牙 葡國 葡國政府 共和國 共和國總統 共和國政府 政 府部長 等相類似名稱或詞句的條款 如該條款內容涉及 基本法 所規定的中央管理的事 務和中央與澳門特區的關係 則該等名稱或詞句應相應地解釋為中國 中央或國家其他主管 機關 其他情況下應解釋為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 任何提及 澳門 澳門地區 本地區 澳門法區 等名稱應解釋為 澳門特別行政區 任何適用於澳門特區區域的表述應依照國 務院頒佈的澳門特區區域圖作出相應解釋 任何提及 澳門法區法院 普通管轄法院 平 政院 高等法院 及 檢察官公署 等名稱或詞句應相應地解釋為 澳門特區法院 初 級法院 行政法院 中級法院 及 檢察院 任何提及 總督 澳督 名稱應解釋為 澳 門特區行政長官 任何提及 審計法院 和 反貪污暨反行政違法性高級專員公署 等類似 的名稱或詞句 應解釋為 審計署 和 廉政公署 1999 年 12 月制定的 回歸法 收納了這些解釋原則 因此這些解釋原則已成為澳門特區 法律的一部份 127

34 2012 澳門年鑑 完善特區法律 為完善特區的法律 有些法例須要作出適應化修改 以符合 基本法 和反映澳門作為 特別行政區的新地位 2001 年 2 月 由特區政府及立法會法律專家及技術人員組成的 法例 研究及適應工作小組 成立 小組對一直沿用的法例進行分析及作出 適應化 研究 並提 出確保法律體系能和諧一致的建議 特區政府十分重視法律的改革工作 2005 年 3 月 行政長官作出第 58/2005 號及第 59/2005 號批示 分別設立法律改革辦公室及法律改革諮詢委員會 2010 年 12 月 根據第 22/2010 號行政法規 設立法律改革及國際法事務局 澳門特別行政區法律 澳門特別行政區目前實施的法律包括 1. 基本法 2. 基本法 附件三載列的全國性法律 年 12 月 20 日之前的原有法律 經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採用為澳門特區法律 4. 澳門特區立法機關制定的法律 刑法典 刑事訴訟法典 民法典 民事訴訟法典 商法典 俗稱 五大法典 是澳門法律體系的重要組成部份 全國性法律除列於 基本法 附件三及由特區政府在當地公佈或立法實施者外 不在澳 門特區實施 目前有 11 條全國性法律適用於澳門特區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在徵詢其所屬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和特區政府 的意見後 可對列於 基本法 附件三的法律作出增減 列入附件三的法律應限於有關國防 外交和其他依照 基本法 規定不屬於澳門特區自治範圍的法律 基本權利 基本法 保障澳門居民享有言論 新聞 出版的自由 結社 集會 遊行 示威的自由 組織和參加工會 罷工的權利和自由 宗教信仰的自由 自由旅行和出入境的自由 公民權 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經濟 社會與文化權利國際公約 和 國際勞工公約 中適用於 澳門特區的條文繼續有效 澳門特區繼續遵行多個主要的國際人權公約 包括 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 禁止酷刑和其他殘忍 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公約 兒童權利公約 和 消除對 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 128

35 法律和司法制度 司法制度 司法自主 基本法 規定 澳門特區享有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 特區法院獨立進行審判 只服從 法律 不受任何干涉 澳門特區法官依法進行審判 不聽從任何命令或指示 但 基本法 第 19 條第 3 款規定 的情況除外 法官履行審判職責的行為不受法律追究 特區檢察院獨立行使法律賦予的檢察 職能 不受任何干涉 司法機關 根據 基本法 及 澳門特別行政區司法組織綱要法 規定 特區設有兩個獨立的司法 機關 分別是行使審判權的法院和行使檢察權的檢察院 法院 根據 基本法 和 司法組織綱要法 設置的特區三級法院體制 在澳門特別行政區成 立後隨即全面運作 三級法院的運作充分體現了澳門特區享有國家賦予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 權 法院是唯一有權行使審判職能 確保維護權利及受法律保護的利益 遏止對法律的違反 解決公 私利益衝突的機關 法院進行審判時 只根據法律對屬其專屬審判權範圍的問題作 出裁判 不受其他權力干涉 亦不聽從任何命令或指示 這是司法獨立 伸張正義 確保社 會穩定和保障市民權益的基礎 第一審法院 澳門特區成立後 設立了組成第一審法院的初級法院及行政法院 並由其行使 基本法 賦予的審判權 此外 基本法 還規定初級法院可根據需要設立若干專門法庭 並繼續保留 原刑事起訴法庭的制度 因此 現時初級法院也包括刑事起訴法庭 第一審法院院長是由行政長官從該等法院屬本地編制的法官中任命 任期 3 年 可續任 現任院長由初級法院一名合議庭主席出任 第一審法院院長面對其他當局時代表第一審法院 第一審法院的法定上訴利益限額 在民事及勞動法上的民事方面 第一審法院的法定上訴利益限額為 5 萬元 在行政上的司法爭訟方面的訴訟及請求 如案件或請求的利益值係可確定者 第一 審法院的法定上訴利益限額為 5 萬元 在稅務及海關上的司法爭訟方面 如案件的利益值係可確定者 第一審法院的法定 129

36 2012 澳門年鑑 上訴利益限額為 15,000 元 在刑事 勞動法上的刑事 未成年人司法管轄範圍的教育及社會保護制度 行政 稅務及海關上的其他司法爭訟手段 以及監察規範的合法性方面 不設法定上訴利 益限額 初級法院 初級法院現設有行政中心 3 個民事法庭 4 個刑事法庭 2 個刑事起訴法庭和 1 個輕微 民事案件法庭 同時 為方便市民及其他訴訟參與人瞭解法院的運作及解答有關法院發出的 司法文書問題 特別設立初級法院詢問處 至 2011 年 12 月 初級法院有 26 名法官 包括 6 名合議庭主席和 20 名獨任庭法官 初級法院的運作 初級法院在審判案件時以合議庭或獨任庭方式運作 如無特別法律規定 法院由一名法 官組成的獨任庭審理案件 合議庭的組成 主持審判的合議庭主席 負責卷宗的法官及另一名由法官委員會預先指 定的法官 除訴訟法律另有規定外 初級法院的審判活動屬公開 民事法庭的權限 民事法庭有管轄權審判不屬於其他法庭管轄的民事性質的案件 以及有管轄權審判不屬 於其他法庭或法院管轄的其他性質的案件 包括審判該等案件的所有附隨事項及問題 刑事法庭的權限 刑事法庭有管轄權審判不屬於其他法庭或法院管轄的刑事或輕微違反性質的案件 包括 審判該等案件的所有附隨事項及問題 刑事起訴法庭 刑事起訴法庭現共有 3 名法官 刑事起訴法庭辦事處的監管權由屬該法庭編制的法官負責 並由其擔任第 9/1999 號法律 司法組織綱要法 第 33 條第 4 款第 2 項至第 5 項規定的相應職務 該等職務由年資最久的 法官開始及按年資順序輪流擔任 為期 3 年 刑事起訴法庭的運作 刑事起訴法庭主要在刑事偵查方面行使審判職能 進行預審以及就是否起訴作出裁判 130

37 法 律 和 司 法 制 度 刑 事 起 訴 法 庭 的 權 限 輕 微 民 事 案 件 法 庭

38 2012 澳門年鑑 按法律規定 輕微民事案件法庭有權審判按照輕微案件特別訴訟程序的步驟進行的訴訟 包括審判該等訴訟的所有附隨事項及問題 但不影響獲法律賦予的其他管轄權 行政法院 行政法院現共有 2 名法官 對行政法院辦事處的監管權由屬該法院編制的法官負責 並 由其擔任 司法組織綱要法 第 33 條第 4 款第 2 項至第 5 項規定的相應職務 該等職務由年 資最久的法官開始及按年資順序輪流擔任 為期 3 年 行政法院的運作 行政法院在審判案件時以合議庭或獨任庭方式運作 如無特別法律規定 法院由一名法 官組成的獨任庭審理案件 合議庭的組成 由法官委員會預先指定的合議庭主席主持審判 負責卷宗的法官及另一 名由法官委員會預先指定的法官 行政法院的權限 行政法院的權限 1. 有權解決行政 稅務及海關方面的法律關係所生的爭議 2. 在行政上的司法爭訟方面 在不影響中級法院的管轄權的情況下 有權審理 2.1. 對以下實體所作的行政行為或屬行政事宜的行為提起上訴的案件 局長以及行政當局中級別不高於局長的其他機關 公務法人的機關 被特許人 公共團體的機關 行政公益法人的機關 具法律人格與行政自治權的公共部門 2.2. 其他法院無管轄權審理的關於公法人機關選舉上的司法爭訟 2.3. 下列訴訟 關於確認權利或受法律保護的利益的訴訟 關於提供資訊 查閱卷宗或發出證明的訴訟 關於行政合同的訴訟 關於澳門特別行政區 其他公共實體及其機關據位人 公務員或服務人員 132

39 法 律 和 司 法 制 度

40 2012 澳門年鑑 5.2. 要求中止某些行政行為的效力的請求 只要該法院正審理對該等行政行為所提 起的上訴 以及審判關於在該法院待決或將提起的上訴的其他附隨事項 5.3. 在該法院待決的程序內或就將提起的程序要求預先調查證據的請求 5.4. 對行政機關在處理行政違法行為的程序中科處罰款及附加制裁的行為 以及法 律規定的其他行為提起上訴的案件 5.5. 要求審查上項所指的科處罰款及附加制裁的決定的請求 5.6. 根據法律由行政法院審理或上級法院無管轄權審理而屬行政 稅務及海關司法 爭訟方面的上訴 訴訟及程序上的其他手段 中級法院 中級法院現共有 9 名法官 並由行政長官委任其中一名擔任院長 任期 3 年 可續任 中級法院院長面對其他當局時代表中級法院 除擔任法官及院長的一般職務外 還須確保中 級法院的運作 中級法院的法定上訴利益限額 1. 在民事及勞動法上的民事案件為 100 萬元 2. 在行政上的司法爭訟方面的訴訟及請求為 100 萬元 3. 在稅務及海關上的司法爭訟方面為 100 萬元 4. 在刑事 勞動法上的刑事案件 未成年人司法管轄範圍的教育及社會保護制度案件 行政 稅務及海關上的其他司法爭訟案件 以及監察規範的合法性方面 不設法定 上訴利益限額 中級法院的運作 中級法院由一個具管轄權審判刑事性質案件的刑事訴訟案件分庭 以及一個具管轄權審 判其他案件的分庭組成 中級法院在審判案件時以評議會及聽證方式運作 除 司法組織綱 要法 司法官通則 及訴訟法另有規定外 其運作由規章規範 參與評議會及聽證的實體有 院長 作為裁判書製作人或助審法官 兩名法官及訴訟法 律規定的實體 或院長 不作為裁判書製作人或助審法官 3 名法官及訴訟法律規定的實體 但法律另有規定者除外 裁判書製作人可行使法律規定的權限及擔任訴訟法律所賦予的其他 職務 中級法院每周舉行一次平常會議 除法律有相反規定或為宣佈不具純粹中間性質的裁判 者外 中級法院的會議不公開 但經聽取出席法官的意見後 院長可將法院裁判結果告知傳 播媒介 134

41 法律和司法制度 中級法院的管轄權 中級法院的管轄權主要包括 1. 審判對第一審法院的裁判提起上訴的案件 以及對自願仲裁程序中作出而可予以爭 執的裁決提起上訴的案件 2. 作為第一審級 審判就廉政專員 審計長 警察總局局長 海關關長 行政會委員 及立法會議員因履行其職務而作出的行為 針對彼等所起的訴訟 3. 作為第一審級 審判廉政專員 審計長 警察總局局長 海關關長 行政會委員及 立法會議員在擔任職務時犯罪及輕微違反的案件 4. 作為第一審級 審判就第一審法院法官 檢察官因履行其職務而作出的行為 針對 彼等所提起的訴訟 5. 作為第一審級 審判由上項所指司法官作出的犯罪及輕微違反的案件 6. 在第 3 項及第 5 項所指案件的訴訟程序中 進行預審 就是否起訴作出裁判 以及 行使在偵查方面的審判職能 7. 許可或否決對刑事判決進行再審 撤銷不協調的刑事判決 以及於再審程序進行期 間中止刑罰的執行 8. 作為第一審級 審判行政長官 立法會主席 終審法院院長 司長 廉政專員 審 計長 檢察長 警察總局局長 海關關長 立法會執行委員會 推薦法官的獨立委 員會及其主席 法官委員會及其主席 中級法院院長 第一審法院院長及監管辦事 處法官 檢察官委員會及其主席 助理檢察長 檢察官 以及在行政當局中級別高 於局長的其他機關所作的行政行為或屬行政事宜的行為 或所作的有關稅務 準稅 務及海關問題的行為提起上訴的案件 9. 審判對行政機關履行行政職能時制定的規定提出爭執的案件 10. 審判要求中止某些行政行為及規範的效力的請求 只要該法院正審理對該等行政行 為所提起的司法上訴及對該等規範所提起的申訴 以及審判關於在該法院待決或將 提起的上訴的其他附隨事項 11. 審判在該法院待決的行政 稅務或海關上的司法爭訟程序內 或就將提起的上述程 序要求預先調查證據的請求 12. 審查有管轄權的第一審法院在處理行政違法行為的程序中所作的科處罰款及附加制 裁的裁判 13. 審查及確認裁判 尤其是澳門以外的法院或仲裁員所作的裁判 14. 審理第一審法院間的管轄權衝突 15. 審理行政法院與行政 稅務或海關當局間的管轄權衝突 16. 行使法律賦予的其他管轄權 135

42 2012 澳門年鑑 終審法院 終審法院是法院等級中的最高機關 至 2011 年 12 月 終審法院現共有 2 名法官 其院長職務由行政長官在具有澳門特別行 政區永久性居民資格的中國公民 並屬終審法院編制內職位的法官中選任一名法官擔任 任 期 3 年 可續任 終審法院院長作為澳門特區法院的代表 除擔任法官及院長的一般職務外 還須確保終 審法院及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的運作 終審法院的運作 終審法院在審判案件時以評議會及聽證的方式運作 除 司法組織綱要法 司法官通 則 及訴訟法另有規定外 其運作由規章規範 參與評議會及聽證的實體有 院長 作為助審法官 獲分發卷宗的法官 作為裁判書製 作人 另一名助審法官 按年資順序及在裁判書製作人之後的在職法官 及訴訟法律規定的 實體 裁判書製作人可行使法律規定的權限及擔任訴訟法律所賦予的其他職務 評議會及聽證根據排案表召開 通常在星期三舉行 但院長有特別決定除外 載有會議 日期及時間的排案表將提前張貼在法院大堂以供查閱 除法律另有規定 終審法院的會議不 公開 但經聽取出席法官的意見後 院長可將法院裁判結果告知傳播媒介 終審法院的管轄權 終審法院的管轄權主要包括 1. 依據訴訟法律的規定統一司法見解 2. 審判對中級法院作為第二審級所作的屬民事或勞動事宜的合議庭裁判 以及在行政 稅務或海關上的司法爭訟的訴訟中所作的合議庭裁判提起上訴的案件 只要依據 司 法組織綱要法 及訴訟法律的規定 對該合議庭裁判係可提出爭執者 3. 審判對中級法院作為第二審級所作的屬刑事的合議庭裁判提起上訴的案件 只要依 據訴訟法律的規定 對該合議庭裁判係可提出爭執者 審判對中級法院作為第一審級所作的可予以爭執的合議庭裁判提起上訴的案件 審判就行政長官 立法會主席及司長因履行其職務而作出的行為 針對彼等所提起 的訴訟 但法律另有規定者除外 6. 審判行政長官 立法會主席及司長在擔任其職務時作出的犯罪及輕微違反的案件 但法律另有規定者除外 審判就終審法院法官 檢察長 中級法院法官及助理檢察長因履行其職務而作出的

43 法律和司法制度 行為 針對彼等所提起的訴訟 8. 審判上項所指司法官作出的犯罪及輕微違反的案件 9. 在第 6 項及第 8 項所指案件的訴訟程序中 進行預審 就是否起訴作出裁判 以及 行使在偵查方面的審判職能 10. 就人身保護令事宜行使審判權 11. 審理關於法官委員會及檢察官委員會選舉上的司法爭訟 12. 審判要求中止某些行政行為效力的請求 只要該法院正審理對該等行政行為所提起 之司法上訴 以及審判關於在該法院待決或將提起之上訴之其他附隨事項 13. 審判在該法院待決的行政上的司法爭訟程序內 或就將提起的上述程序要求預行調 查證據的請求 14. 審理中級法院與第一審法院間的管轄權衝突 15. 審理中級法院與行政 稅務及海關當局間的管轄權衝突 16. 行使法律賦予的其他管轄權 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 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為一具有獨立職能 行政及財政自治的機構 負責統籌各級法院的 事務 向各級法院提供技術 行政及財政輔助 並由終審法院院長領導 終審法院院長辦公 室下設司法暨技術輔助廳 翻譯輔助廳 行政暨財政廳 以及司法事務處 組織資訊處 人 力資源處 財政財產處和總務處 分別履行法律規定的職責 法官委員會 法官委員會是法院司法官及司法輔助人員的管理及紀律機關 法官委員會的組成包括 終審法院院長 並由其擔任主席 由推薦法官的獨立委員會推 薦並由行政長官委任的 2 名社會人士及由法院司法官選出的 2 名法官 委員的任期為 3 年 並得續任 主席可行使 司法官通則 及 法官委員會內部規章 內所指的一切權限 法官委員會下設一辦事處 協助處理委員會日常事務 法官的任命 各級法院的法官 根據當地法官 律師和知名人士組成的獨立委員會的推薦 由行政長 官任命 法官的選用以其專業資格為標準 符合標準的外籍法官也可聘用 137

44 2012 澳門年鑑 推薦法官的獨立委員會 推薦法官的獨立委員會由行政長官任命的 7 名澳門當地人士組成 其中澳門編制的法官 1 名 律師 1 名 其他方面的知名人士 5 名 所有委員均以個人身份參加委員會 並以個人身 份履行職責 推薦法官的獨立委員會按其內部規章的規定運作 委員會設主席 1 名 由委員互選產生 主席可行使 推薦法官的獨立委員會內部規章 內所指的一切權限 委員會設秘書 1 名 以 協助處理一切事務 檢察院 檢察院是唯一行使法律賦予檢察職能的司法機關 職責是在法庭上代表澳門特區 實行 刑事訴訟 維護合法性及法律所規定的利益 以及在訴訟法律規定的情況下監察 基本法 的實施 檢察院是自治的 獨立行使其職責及權限 不受任何干涉 其自治及獨立性透過檢 察院合法性準則及客觀準則所約束 以及其司法官僅須遵守法律規定 檢察院的組織 職權 和運作由法律規定 檢察長是檢察院的最高領導和代表 由行政長官提名 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其餘司法 官 經檢察長提名 由行政長官任命 檢察院的職責和權限 檢察院在懲治犯罪 維護法制 建立公正 民主 法治的社會等方面都擔當重要的職責 檢察院的 4 項主要權限分別為 1. 領導刑事偵查 確保刑事訴訟 2. 在法庭上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 3. 監督法律實施 4. 維護合法權益 檢察院的第一項權限是領導刑事偵查 確保刑事訴訟 這是檢察院運作中比重最大的一 部份工作 領導刑事偵查主要是指檢察院可領導刑事警察部門開展刑事偵查工作 以及監察偵查行 為是否依法進行 確保刑事訴訟是指檢察院必須推動整個刑事訴訟程序的進行 主要工作包括在偵查完畢 後決定是否起訴犯罪嫌疑人 在已提交法院審判的刑事案件中出庭支持公訴 監督審判程序 的合法性 監督刑事判決的執行 檢察院行使的第二項權限是在法庭上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 亦即是 當特區的任何一個 138

45 法律和司法制度 行政機關 或是本地區公庫涉及司法訴訟時 檢察院就成為其在法庭上的代表 檢察院的另一項主要權限是監督法律實施 它不僅體現於檢察院可審查警察部門的刑事 偵查以及法院的審判職能是否依法履行 也體現於檢察院得以事先或事後審查的方式 對公 共行政部門執法程序進行法律上的監督 以確保在有關執法過程中嚴格執行法律的各項規定 當行政長官或立法會提出請求時 檢察院也有權行使法律諮詢職能 維護合法權益也是檢察院的重要職責之一 檢察院對合法權益的維護體現在以下幾方面 在法定情況下維護所有合法的集體利益或大眾利益 擔任勞工及其家屬的代理人 參與破產 或無償還能力的司法程序和所有涉及公共利益的司法程序 在法庭上代表無行為能力的人 不確定人及失蹤人 檢察院的運作模式遵循 基本法 所確立的法律原則 探索一個符合澳門社會實況的司 法架構模式 是歷史賦予特區司法機關的責任 為此 澳門檢察院創立 一院建制 三級派任 的新司法架構模式 一院建制 是指在檢察院的機構設置上 不設立對應於三級法院的三級檢察院 而採用 單一組織結構 即設立一個檢察院的方式 這種組織形式 不僅符合澳門地域較小 人口不 多的特點 也有助於精簡機構及人員 提高檢察院的工作效率 三級派任 是指特區檢察院基本承襲澳門原有檢察體制中的派任制度 由三個不同級別 的檢察官 也稱為檢察院司法官 包括檢察長 助理檢察長 檢察官 分別在澳門的三級法 院擔任檢察院的代表 參與司法訴訟 根據這模式 檢察院分別設立以下辦事處 在終審法院 設立駐終審法院辦事處 由檢察長代表檢察院 必要時由助理檢察長 協助檢察長工作 在中級法院 設立駐中級法院辦事處 由助理檢察長代表檢察院 在第一審法院 包括初級法院和行政法院 分別設立駐初級法院辦事處 駐行政法 院辦事處 由檢察官代表檢察院 案情嚴重複雜或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時 也可由助 理檢察長在第一審法院代表檢察院 獨立運作的刑事訴訟辦事處 由檢察官領導刑事偵查 提起刑事訴訟 檢察院人員的組成 檢察長是檢察院的最高領導 也是最高級的檢察院司法官 檢察院人員主要包括 3 部份 司法官 司法輔助人員 專業行政人員 為協助檢察長領導檢察院 檢察院設立具有獨立行 政和財政管理權的檢察長辦公室 下設司法輔助廳 律政廳 司法合作廳 人事財政廳和支 援廳 司法輔助廳具職權在檢察院司法官依照訴訟法律履行職責時向其提供法律及技術的協 助 管理司法輔助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 集中分析及研究檢察院在預防及偵破犯罪方面的資 139

46 2012 澳門年鑑 訊與情報 以及協助市民取得法律諮詢及司法援助 下設司法事務處和技術處 律政廳具職權在法律研究及諮詢 推廣交流 翻譯方面提供法律及專業技術的協助 統 籌檢察院圖書 刊物 宣傳品的出版 以及管理檢察院的網頁及圖書館 下設法律事務處 推廣交流處 人事財政廳具職權就檢察長辦公室的財政 財產及人事管理方面提供協助 負責文書的 收發 以及舉辦培訓活動 下設財政處和人事處 司法合作廳具職權在司法協助及交流方面提供法律及專業技術的協助 下設司法協助處 支援廳具職權利用及管理各項設備以優化日常運作 以及在司法訴訟 行政及財政管理 法律研究等範疇提供現代資訊技術方面的支援 下設資產設備處和資訊處 檢察院司法官共有 34 人 包括檢察長 1 人 助理檢察長 12 人和檢察官 21 人 主要負責 對刑事案件的調查與起訴 在各級法院代表檢察院出庭 依法參與刑事 民事及行政訴訟 同時 檢察院有 1 位助理檢察長以派任方式 出任司法警察局局長 專業行政人員包括主管人員 專業人員和助理人員 主要通過 司法官通則 司法輔 助人員通則 和 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 予以規範 檢察官委員會 檢察院司法官及司法輔助人員的評核和紀律管理工作 是由獨立的檢察官委員會處理 評核一般每兩年舉行一次 旨在全面考查人員的工作能力和職業操守 評核員和紀律程序的 調查員由委員會委任 評核和紀律處分的結果亦需由委員會審議和確認 為進一步規範和統一這兩方面的工作 委員會不僅確定專有的內部規章 包括 檢察官 委員會內部規章 及 檢察院司法官及司法輔助人員查核規章 還訂立更為全面 合理的 細則和標準 檢察官委員會是全新的機構 取代過去由律師 法官 檢察官和社會人士組成 同時負 責檢察院司法官任命和管理的司法委員會 檢察官委員會成員組成如下 檢察長擔任當然主席 由檢察院司法官通過互選產生的助理檢察長代表 1 名 由檢察院司法官通過互選產生的檢察官代表 1 名 由行政長官任命的社會人士 2 名 司法援助 根據 基本法 的規定 任何澳門居民都有權訴諸法律 向法院提起訴訟 得到律師的 幫助以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以及獲得司法補救 即是說 當發生衝突的時候 任何人都可 140

47 法律和司法制度 以請求法院解決 不過 由於並非所有居民都有能力負擔有關的訴訟費用和律師費 因此 為使經濟有困難的澳門居民都能夠享受此一權利 法律設立了 司法援助 制度 司法援助包括讓經濟有困難的居民可以免除或延遲支付全部或部份預付金和訴訟費用 以及免費為他們指定在法院的代理律師 所有居住在澳門 包括暫時性居住的人士 只要符合法律的要求 都可以申請司法援助 除此之外 申請司法援助的人亦須符合一些特定的法律條件 申請人必須提交一些證明自己 經濟狀況較差的文件 例如由社工局發出的經濟狀況證明 俗稱貧民紙 或者任何可以證明 申請人正在接受公共救濟的文件 在這些文件中 必須寫明是作申請司法援助用的 在某些 特殊的情況下 如未成年人 交通案中的受害人 法律也會推定申請人為經濟能力不足 毋 須提交上述的證明文件 居民在訴訟程序的任何階段 都可以申請司法援助 居民除可直接向法院申請司法援助外 也可通過檢察院駐初級法院辦事處 或檢察院刑 事訴訟辦事處申請司法援助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司 法 機 關 架 構 檢察院 終審法院 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 檢察長辦公室 檢察院駐終審法院 辦事處 中級法院 檢察院駐中級法院 辦事處 分庭 刑事訴訟案件分 庭及其他訴訟案 件分庭 檢察院駐初級法院 辦事處 檢察院駐行政法院 辦事處 初級法院 行政法院 分庭 民事法庭 刑事 起訴法庭 輕微 民事案件法庭 刑事法庭 勞動 法庭 家庭及未 成年人法庭 141

48 2012 澳門年鑑 司法人員培訓 澳門大學法學院 澳門大學法學院自 1988 年成立以來 為澳門培育大批優秀的本地法律人才 現時擔任澳 門司法官員中絕大多數是從法學院畢業或曾在法學院進修和修讀課程 其中 96% 以上的華人 法官 檢察官和律師都是澳門大學法學院的畢業生 法學院的課程包括葡文法學學士課程 中文法學學士課程 葡文法學碩士課程 中文法 學碩士課程 英文的歐盟法 國際法 比較法和國際商法碩士課程 2007 年起開設中文和英 文法學博士課程 中文和葡文法學學士課程的教學制度基本上屬羅馬 日耳曼體制 學位後 課程設有澳門法律導論課程 法律實務以及法律術語進修課程 2011/2012 學年 共有 410 名學生修讀法學學士學位課程 245 名學生修讀法學碩士學位 課程 92 名學生修讀學位後證書課程 26 名學生修讀法學博士學位課程 澳門科技大學法學院 澳門科技大學法學院於 2000 年成立 設有法學學士 碩士及博士學位課程 法學學士課程為 4 年制 碩士課程目前為 2 年制 博士生課程為 3 年制 法學學士課程設置包括澳門本地法律 內地法律和世界主要法治國家的法律和法學理論 碩士學位課程設國際經濟與商法碩士 刑事司法碩士 法律碩士及法學碩士 含法理學 比 較法 憲法與行政法 民商法和刑法學 5 個專業 博士學位課程有法學理論 法律史 民商 法 刑法 憲法與行政法 經濟法 國際法 訴訟法學 環境與資源保護學等 9 個專業 澳門科技大學法學院於 2011/2012 學年度共有 468 名學生修讀法學學士學位 其中外地學 生 336 名 澳門學生 132 名 修讀碩士及博士學位的分別有 84 人及 42 人 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 根據經第 1/2003 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 5/2001 號行政法規而成立的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 簡稱為培訓中心 是一所公共專業教學機構 享有學術及教學自主 提供司法及法律領域 的專業培訓 培訓中心的職責中 法院和檢察院司法官的入職培訓工作為其主要任務之一 根據 進 入法院及檢察院司法官團的培訓及實習制度 以及 進入法院及檢察院司法官團的培訓及實 習章程 規定 要成為法院或檢察院的司法官 必須完成由培訓中心開辦的 為期兩年的培 訓課程及實習 且成績合格 特區成立後首屆司法官培訓課程於 2002 年 5 月舉辦 第二屆司 法官培訓課程於 2007 年 6 月開課 第三屆司法官培訓課程於 2011 年 6 月結束 3 屆課程合共 為特區培訓 25 名本地司法官 14 名法官 11 名檢察官 第四屆司法官培訓課程在 2011 年 中開始 培訓中心也負責舉辦司法官持續和進修培訓 包括與中國國家法官學院 中國國家檢察 142

49 法律和司法制度 官學院 葡萄牙司法研究中心以及法國國家司法官學院的合作項目 由澳門的法律專家或其 他專業人士主講的培訓活動 2011 年舉辦 內地新 刑法 對資訊犯罪的定義及其調查和起 訴 跡象證據及新型犯罪模式 等專題講座 司法文員的入職培訓方面 培訓中心在 2005 和 2006 年先後開辦兩屆 各為期 1 年的司 法文員任職資格課程 兩屆課程合共有 125 人獲委任進入有關職程 第三屆司法文員任職資 格課程預計於 2012 年 4 月底開課 將招收 120 名學員 在司法文員的職程晉升培訓方面 應檢察長辦公室和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要求 培訓中 心先後開辦檢察院特級書記員晉升培訓課程 檢察院首席書記員晉升培訓課程 檢察院助理 書記員晉升培訓課程 為主任書記員的任用而設之培訓課程 法院特級書記員晉升培訓課程 法院首席書記員晉升培訓課程和法院助理書記員晉升培訓課程 培訓中心還與法務局合作 2011 年 舉辦登記及公證機關首席助理員晉升培訓課程 培 訓中心也為登記官及公證員舉辦 登記公證部門的服務質量 專題講座 葡國登記公證部門 的改革 專題講座 中國內地民事訴訟法的改革 研討會等系列持續培訓活動 對公職人員開展一般法律培訓工作 也是該中心的重要職責 在進入公職及其他一般 性持續法律培訓方面 繼續開辦 基本法 課程和 基本法 專題學習班 也舉辦一期或 多期的 行政程序 公職法律制度 公共財政管理制度 行政合同法律制度 行 政訴訟法 勞動法 公共工程承攬法律制度 等課程 培訓中心也應其他公共部門的 要求 開辦上述或特定專題培訓課程 如 刑法概要課程 勞工事務局督察入職實習培 訓課程 等 培訓中心還開辦系列以法律人員為對象的課程 包括以中文授課的 公共行政法律強化 實務課程 法律草擬課程 以葡文授課的 法律草擬短期課程 程序性法律 以中文或 葡文授課的 勞動法及勞動訴訟法課程 和 商法課程 繼續與行政公職局合辦 法律範疇 葡語進修計劃 培訓中心又繼續與中國外交部條約法律司合作 在澳門開辦為領導及主管人 員而設的 中國外交發展的熱點問題 專題講座等 培訓中心按照計劃執行第二期 歐盟 澳門在法律範疇的合作項目 的相關活動 2011 年 3 月至 11 月期間 舉辦 司法互助 收養 網絡犯罪 從環球挑戰看小國的回應 消 費者權益 歐洲消費法的最新發展 司法協助 在跨境民商事上的立約方自主權 人權 及基本自由 隱私權與個人資料保護權 水資源與法律的關係 國際性 地區性和地方性 的回應 及 雙語及多語法律制度的立法經驗及法律管理 為題的研討會或工作坊 培訓中心又應澳門律師公會要求 繼續為實習律師舉辦多個培訓活動 律師和澳門律師公會 在澳門的法律和司法體系中 律師的角色舉足輕重 尤其是在保證求諸法律和訴諸司法 方面 就後者而言 任何人不得因任何理由 包括經濟條件差而被拒法院大門之外 律師有 義務協助市民實現其訴訟權利 並接受法院分派的法律援助案件 1991 年 5 月 6 日頒佈的 律師通則 第 31/91/M 號法令 規定澳門律師公會為代表該 143

50 2012 澳門年鑑 自由職業的公法人 澳門律師公會律師的操守和業內成規 受澳門律師公會專業守則所約束 包括 律師通則 澳門律師公會章程 律師業高等委員會內部規章 職業道德守則 第 121/GM/92 號批示 律師紀律守則 第 53/GM/95 批示 求取律師業規章 專門 意見規章 澳門律師公會的機關有大會主席團 理事會 監事會 律師業高等委員會 其中 律師 業高等委員會對律師及實習律師行使專屬紀律管轄權 並負責審查其紀律及職業操守和道德 品行的遵守 律師業高等委員會由下列成員組成 3 名執業 10 年或以上的註冊律師 3 名執業少於 10 年的註冊律師 1 名司法官 1 名檢察院司法官 1 名由行政長官委任的人士 具有澳門大學法學學士學位者 要在澳門執業 須在律師公會註冊並經過一段時間的實 習 實習期間 法學士被稱為實習律師 實習是為熟習專業的技術及道德準則 為晉身律師 行業作準備 實習期最少 18 個月 且應以無間斷的方式進行 實習律師在實習完結後 須於 60 日內申請註冊為律師 欲在澳門從事執業律師而持有澳門承認的其他大學的法學學士學位者 應根據 求取律 師業規章 的有關規定 修讀適應性的先修課程 以適應澳門法律制度 修讀期不得少於 12 個月而不得超過 15 個月 適應課程完結後 仍須經過實習才可執業 截至 2011 年年底 澳門有執業律師 231 人 實習律師 111 人 法務局 法務局主要負責總體法務政策方面的研究及技術輔助工作 執行法律草擬 法律翻譯 法律推廣方面的特定政策 也負責違法青少年教育監管制度及社會重返方面的工作 另外 還負責在登記與公證機關 以及私人公證員範圍內制定規章 並作出技術指導及監管 法務 局下設法律草擬廳 法律翻譯廳 法律推廣廳 查核暨申訴廳 社會重返廳 行政暨財政管 理廳以及少年感化院 在法務局範圍之內 還設有登記與公證機關 包括物業登記局 商業及動產登記局 民 事登記局 公證署 第一公證署 第二公證署 海島公證署 物業登記局 負責澳門特區所有物業登記工作 通過對不動產的取得 抵押 轉讓等事實的登記 公 開不動產的法律狀況 保障不動產交易的安全 144

51 法律和司法制度 商業及動產登記局 負責澳門特區的商業 汽車和飛行器的登記工作 公開商業企業主及企業 汽車及飛行 器的法律狀況 保障受法律保護交易的安全 民事登記局 負責在澳門特區發生的出生 親子關係 收養 有關親權行使的規範 婚姻 婚姻協定 死亡 失蹤人推定死亡等事實的民事登記工作 並發出具有關事實的證明文件 公證署 現有的 3 個公證機關 第一公證署 第二公證署 海島公證署有權從事各種公證行為 特別是簽名的認定 文書的認證 發出證明及證明書 授權書 公證遺囑及公證書 私人公證員 私人公證員制度於 1991 年設立 目的是分擔上述 3 間公共公證機關的工作 私人公證員 主要受 私人公證員通則 第 66/99/M 號法令 公證法典 經第 4/2000 號法律修改的第 62/99/M 號法令 規管 符合下列全部條件的律師 可獲行政長官委任為私人公證員 非為實習律師 已在代表 律師的機構內作出合乎規範及確定的註冊 在本地區設有事務所並執業 未因作出嚴重損害 名譽的故意犯罪而被起訴 被指定審判日期或被判罪 法務局負責私人公證員的統籌 監管工作 至 2011 年年底 全澳共有執業的私人公證員 55 人 法律改革及國際法事務局 法律改革及國際法事務局是根據第 22/2010 號行政法規成立的 它除承擔原屬法律改革辦 公室及國際法事務辦公室的職能外 還專責推動特區政府中央法律統籌機制的工作 以便政 府集中資源 以輕重緩急的次序推出法例 及時回應社會的需要 法律改革諮詢委員會 法律改革諮詢委員會是根據第 59/2005 號行政長官批示 於 2005 年 3 月成立 2011 年設立的法律改革及國際法事務局 配合特區政府的施政方針 全力推進法改中央 統籌和立法規劃 按輕重緩急優先推動民政民生的法規項目 監督和協助各範疇的部門按期 完成立法工作 回應社會的訴求 因應加強法改中央統籌的施政方向 法律改革諮詢委員會和法律改革及國際法事務局組 145

52 2012 澳 門 年 鑑 146

53 法 律 和 司 法 制 度

54 法 律 和 司 法 制 度

55 2012 澳 門 年 鑑

56 法 律 和 司 法 制 度 1 4 ( )

57 2012 澳 門 年 鑑

58 中 央 政 府 負 責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的 外 交 事 務 在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成 立 後, 中 央 政 府 在 澳 門 設 立 了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外 交 部 駐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特 派 員 公 署, 處 理 涉 澳 外 交 事 務 同 時, 中 央 政 府 亦 授 權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依 照 基 本 法 的 規 定, 自 行 處 理 有 關 的 對 外 事 務

59 第 三 章 對 外 關 係

60 培 訓 中 心 揭 牌 攝 影 : 新 聞 局

61 對外關係 第三章 對外關係 中央政府負責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外交事務 在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後 中央政府在澳門 設立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駐澳門特別行政區特派員公署 處理涉澳外交事務 同時 中 央政府亦授權澳門特別行政區依照 基本法 的規定 自行處理有關的對外事務 基本法 第七章對澳門特區自行處理有關的對外事務作出具體規範 澳門作為一個非主權實體 已與世界各國 各地區建立起廣泛和密切的關係 尤其與歐 盟和拉丁語系國家 更長期保持着直接 友好的關係 這是澳門的優勢 遠交近融 是特區政府處理對外關係的一個長期發展戰略 在國際交往方面 澳門將繼 續發展雙邊和多邊的合作關係 特區政府積極開展對外活動 努力拓展同世界各國和地區在 經貿 文化等方面的交流與合作 拓展澳門的發展空間 互免簽證 推介澳門特區護照和旅行證是特區政府的重點工作之一 在中央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協助 下 特區政府在爭取其他國家 地區給予澳門特區護照和旅行證免簽證待遇方面取得重大進 展 截至 2012 年 6 月 給予澳門特別行政區護照免簽證或落地簽證待遇的國家和地區共 101 個 其中 71 個屬免簽證國家 16 個屬免簽證地區 14 個屬落地簽證國家 詳見附錄 9 澳門 特別行政區護照及旅行證的簽證待遇 另外 共有 9 個國家給予澳門特別行政區旅行證免 簽證或落地簽證待遇 此外 澳門特區也對 69 個國家和地區的國民給予以免簽證待遇 詳見附錄 10 獲澳門特 別行政區免簽證待遇的國家和地區 這些國家和地區的國民持有效護照進入澳門特區一般 可逗留 14 天至 90 天 有的則可長達 6 個月 如英國 駐澳領事機構 基本法 第 142 條規定 外國在澳門特別行政區設立領事機構或其他官方 半官方機 構 須經中央人民政府批准 已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正式外交關係的國家在澳門設立的領 事機構和其他官方機構 可予保留 尚未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正式外交關係的國家在澳門 設立的領事機構和其他半官方機構 可根據情況予以保留或改為半官方機構 尚未為中華人 民共和國承認的國家 只能在澳門特別行政區設立民間機構 截至 2011 年 12 月 在澳門特區設有領事機構 以及駐香港特區領事機構領區包括澳門 特區或可在澳門特區執行領事職務的國家共有 88 個 領事機構共 86 個 可參閱附錄 8 外 國駐澳門特別行政區領事機構 其中 在澳門特區設立總領事館的國家有 3 個 安哥拉 菲律賓 葡萄牙 駐香港特區總領事館領區包括澳門特區或可在澳門特區執行領事職務的國家有 55 個 按 155

62 2012 澳門年鑑 英文字母順序排列 下同 阿根廷 澳大利亞 奧地利 孟加拉 比利時 巴西 文萊 柬 埔寨 加拿大 智利 哥倫比亞 捷克 丹麥 埃及 芬蘭 法國 德國 希臘 印度 印 度尼西亞 伊朗 以色列 意大利 日本 哈薩克斯坦 韓國 科威特 老撾 馬來西亞 墨西哥 蒙古 緬甸 尼泊爾 荷蘭 新西蘭 尼日利亞 巴基斯坦 秘魯 波蘭 羅馬尼 亞 俄羅斯 沙特阿拉伯 新加坡 南非 西班牙 瑞典 瑞士 泰國 土耳其 英國 美國 委內瑞拉 越南 津巴布韋 註 中國與安提瓜和巴布達已達成在香港特區設立總領事館協 議 但該國尚未在香港設立總領事館 在澳門特區委派名譽領事的國家共 10 個 佛得角 愛沙尼亞 格林納達 幾內亞 幾內 亞比紹 馬里 莫桑比克 尼日爾 秘魯 英國 註 不丹 法國 蘇里南 3 國名譽領事缺任 駐香港特區名譽領事館領區包括澳門特區的國家共 19 個 塞浦路斯 厄立特里亞 埃塞 俄比亞 匈牙利 肯尼亞 立陶宛 馬爾代夫 摩洛哥 納米比亞 挪威 盧旺達 聖馬力諾 塞舌爾 斯洛文尼亞 斯洛伐克 斯里蘭卡 蘇丹 坦桑尼亞 烏拉圭 註 冰島名譽領事 缺任 國際組織和國際公約 作為現代化的國際城市 澳門特區參加各類國際組織和國際公約有助保持本身在國際上 的特殊地位 有助在經濟 貿易 金融 航空 航運 文化 教育 環保 衛生等方面拓展 對外關係 國際組織 基本法 第 136 條和第 137 條關於澳門特區以適當方式參加有關國際組織活動的原則規 定 是中央政府與特區政府處理澳門特區參與多邊國際活動的法律依據 特區成立後 中央政府按照 基本法 有關規定 協助和支持澳門特區參與有關國際會 議和國際組織活動 關注和維護澳門特區在相關國際組織中的權益 澳門特區參加政府間國際組織 一般可透過以下兩種方式 一是作為正式成員加入國際 組織 單獨以地區名義承擔國際義務和享受國際權利 二是作為準會員 聯繫會員 或無投 票權的會員加入國際組織 以 中國澳門 名義發言 在特定條件下承擔國際義務和享受國 際權利 在諸多不具備單獨地位參與的政府間國際組織中 澳門可作為中國政府代表團成員出席 會議 如特別聯大 聯合國專門機構 聯合國系統內其他組織和機構的有關會議 並可以 中 國澳門 名義就與澳門特區有關的事宜發表意見 此外 還可出席各種不以國家為單位的政 府間國際組織的地區性 專業性會議 在非政府間國際組織方面 根據中葡聯合聯絡小組在 1998 年 7 月達成的共識 雙方不再 在聯絡小組內討論澳門繼續參加非政府組織的問題 這是因為中葡雙方認識到澳門特別行政 區成立後 澳門參與非政府間國際組織活動問題屬於澳門特區自治範疇事務 澳門特區可根 156

63 對外關係 據需要自行決定 2011 年 特區政府繼續以中國政府代表團成員身份 或以 中國澳門 名義出席了眾多 不同主題的國際會議 以中國政府代表團成員名義出席的國際會議 當中包括 國際誘拐兒 童民事方面公約 第六次特委會 第七屆中國東盟總檢察長會議 聯合國反腐公約 締約國 第四次會議 第一百屆國際勞工大會 第六十四屆世界衛生大會 海牙國際私法會議第四屆 亞太區域會議 第三十四次亞太經合組織 運輸工作組會議 2011 萬國郵政聯盟經營理事 會年會 氣候變化公約第十七屆峰會等 與此同時 澳門特區以 中國澳門 名義出席的國際會議 當中包括 信息和通信技術 創新 首席資訊官和自然災害國際會議 第三十一屆亞洲及太平洋區懲教首長會議 第七屆 國際民航組織研討會 第十一屆國際食品工程大會 國際勞工組織第十五屆亞洲及太平洋區 域會議 第十八屆亞太會計師聯會會議 第十六屆歐盟澳門混合委員會會議 世界貿易組織 第八屆部長級會議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與世界銀行合辦的統計數據及數據交換全球性會議 亞太區打擊清洗黑錢組織年會 離岸銀行監管組織會議 艾格蒙聯盟工作小組會議 學生能 力國際評估計劃第三十二次 PGB 會議 國際高等教會大會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第三十五屆世 界遺產委員會會議 第十九屆世界旅遊組織全體大會 第二十二屆國際大眾體育聯會會議 第六十七屆亞洲及太平洋經濟社會委員會會議 國際海事組織第二十七屆大會 第四次亞洲 地區航空安全組會議等 國際公約 基本法 第 138 條對國際公約在澳門適用問題的規定 是調整中央政府和特區政府之間 在適用國際公約方面的基本原則和規範 也是國際公約適用於澳門的主要法律依據 澳門特區成立前 中葡雙方曾在中葡聯合聯絡小組就有關國際公約在澳門特區成立後適 用於澳門的問題進行磋商 並達成協議 此後 雙方還在國際層面採取了有關行動 回歸後 適用於澳門的國際公約包括 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國際公 約 國際勞工組織章程 禁止和立即行動消除最惡劣形式的童工勞動公約 國際海事 組織公約 保護臭氧層維也納國際公約 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 消除對婦 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 兒童權利公約 禁止酷刑和其他殘忍 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 或處罰公約 國際衛生條例 取締教育歧視公約 等比較著名的國際公約 至 2011 年 適用於澳門的多邊國際公約共計 269 項 屬外交與國防類 51 項 民航類 15 項 海關類 10 項 禁毒類 4 項 經濟金融類 7 項 教育科技文化與體育類 7 項 資源環保類 18 項 衛生類 3 項 人權類 20 項 知識產權類 4 項 國際犯罪類 11 項 國際貿易類 2 項 勞工類 36 項 海事類 32 項 國際私法類 10 項 道路交通類 2 項 郵政電信類 8 項 建立國際組織類公約 29 項 詳見附錄 11 適用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多邊國際公約 國際法事務方面 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 共公佈 73 份國際文書 其中 11 份聯合國安 全理事會的決議 5 份多邊條約以及 57 份雙邊條約 同時 對 34 項國際公約是否適用於澳門 特別行政區發表意見 157

64 2012 澳門年鑑 澳門與歐盟 澳門與歐盟之間的正式關係 建基於雙方在 1992 年簽訂的貿易和合作協議 澳門特別行 政區成立後 仍保持與歐盟經濟貿易合作的良好關係 澳門特別行政區在歐盟總部布魯塞爾 設有澳門駐歐盟經濟貿易辦事處 進一步鞏固澳門與歐盟的關係 根據協議 澳門與歐盟可在工業 投資 科學及技術 能源 資訊 培訓等多個領域內 進行合作 雙方成立的混合委員會 每年舉行一次會議 輪流在澳門和布魯塞爾進行 檢討 協議的實施情況 及商討未來的發展 混合委員會至今已舉行過 16 次會議 根據歐盟委員會的統計 自協議簽署以來 歐盟每年都會投放約 100 萬歐元 資助與澳 門合作的項目 包括 旅遊業培訓 年 歐洲研究計劃 年 服務 業發展計劃 年 以及亞洲投資計劃 2001 及 2002 年 持續進行的歐盟 澳門 法律合作計劃 年 2006 年 歐盟委員會翻譯總司 SCIC 在特區政府的資助 下提供翻譯及傳譯培訓 2009 年 澳門特區和歐盟法律合作方面 已就雙方第二期法律合作 項目簽訂新的 同意協定 自 2010 年起為期 3 年 合作項目於 2010 年啟動 開展由歐盟及 內地法律專家指導的多項培訓活動 培訓活動在多個公共部門的配合下進行 歐盟商務訊息 計劃 年 歐盟學術計劃在 2011 年第三季度推出 此外 澳門與歐盟已開始的多項合作項目包括 在澳門設立 澳門 歐洲旅遊研究中心 和 澳門歐洲研究學會 澳門歐洲資訊中心自 1992 年設立以來 成功為澳門 香港 珠江三角洲以至鄰近地區中 小型企業家提供有效的歐洲資訊 2006 年 10 月 歐盟委員會發表 委員會致理事會及歐洲議會的溝通文件 歐盟 香港 與澳門 2007 至 2013 年合作契機 溝通文件 指出 歐盟與港澳特區在政策及規管事務 上的對話和合作 為發展雙邊關係奠定良好基礎 為加強合作關係 必須在這個基礎上再作 發展和鞏固 擴大合作層面 並須兼顧歐盟和中國大陸更高層次的合作 香港及澳門無疑是 歐盟深化與中國大陸合作的平台 歐盟必須擴大和深化本身在中 港 澳三邊合作上的參與 溝通文件 並就歐盟與澳門在貿易及海關 金融 民間及學術聯繫 交通運輸 衛生及食物 安全 環境等範疇的合作定下目標 歐盟是澳門第二大貿易伙伴 2011 年 澳門出口到歐盟的貨物總值為 3.83 億元 較 2010 年下降 6.4% 而澳門從歐盟進口的貨物總值 億元 較 2010 年增長 55.6% 免簽證待遇 從 2001 年 4 月 10 日起 澳門特區護照持有人可免簽證在 13 個同屬於 申根公約 成員 的歐盟成員國逗留 90 天 這 13 個國家包括法國 德國 意大利 西班牙 葡萄牙 奧地利 丹麥 芬蘭 盧森堡 荷蘭 比利時 瑞典及希臘 另外 兩個非歐盟成員的申根公約國 挪威及冰島同樣給予澳門特區護照持有人 90 天免簽證逗留待遇 這一決定 有利於澳門與 歐盟及其他歐洲國家之間加強交往 158

65 對外關係 特區政府也修改法例 同日開始延長所有歐盟國家 以及挪威和冰島的國民在澳門免簽 證逗留的時間 由原來的 30 天增至 90 天 另外 英國政府也從 2002 年 4 月 17 日起給予澳門特區護照持有人免簽證待遇 最長可 逗留 6 個月 而愛爾蘭政府從 2002 年 4 月 27 日起給予澳門特區護照持有人免簽證待遇 最 長可逗留 90 天 為進一步增強與歐盟成員國的聯繫 以及促進兩地的經貿往來 澳門特區第一和第二任 行政長官何厚鏵曾先後於 2000 年 2001 年及 2004 年率團訪問葡萄牙 法國 比利時及德國 等 4 個歐盟成員國 2006 年 何厚鏵再度率團訪問歐盟 葡萄牙及比利時 澳門與葡萄牙 澳門特區成立後 澳門仍與葡萄牙維持友好的關係 澳門特區在葡萄牙首都里斯本設立 澳門駐里斯本經濟貿易辦事處 進一步鞏固彼此的關係 2000 年 5 月澳門與葡萄牙簽署 中 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葡萄牙共和國關於相互鼓勵和保護投資的協定 藉此加強雙 方的經貿合作及聯繫 為兩地投資者創造有利條件 近年來 澳門與葡萄牙在行政法務 醫療衛生 科技 體育及審計等領域相繼簽署一系 列具體合作協議 其中雙方於 2001 年 5 月在澳門簽署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與 葡萄牙共和國合作綱要協定 共同推動澳門特區與葡萄牙在經濟 金融 技術 科學 文化 內部公共治安及司法等領域的合作 同時 為落實該綱要協定 雙方可簽訂涉及上述領域的 特別協定 按照上述協定 特區政府與葡萄牙政府於 2001 年 7 月在澳門進一步簽署科學技術合作協 定 促進兩地日後在科技領域的合作和發展 範圍包括 科技資訊及科研人員的交流 共同 擬訂及進行研發計劃 共同推動和舉辦會議 研討會和其他活動等 2011 年澳門從葡萄牙進口的貨值為 1.85 億元 較 2010 年增加 37% 出口往葡萄牙的貨 值為 萬元 較 2010 年增加 184.5% 2010 年 行政長官崔世安率團訪問葡萄牙 為就任後首次外國訪問 加強兩地的友誼和 深化經貿及社會文化等領域的合作 澳門與美國 回歸後 澳門特區與美國之間的相互往來有所加強 澳 美之間在打擊非法轉運和盜版 活動 執法培訓及反恐等多方面加強合作 雙方都表達了希望建立良好關係 拓展雙邊合作 促進貿易和投資的意願 美國駐港澳總領事館鼓勵美國官員來澳門訪問 進一步加強雙方的 關係 美國是澳門最大的出口市場 佔每年澳門出口總值達 4 成以上 2011 年澳門的出口總值 為 69.7 億元 而輸往美國貨物的出口貨值為 5.56 億元 較 2010 年減少 28.9% 澳門從美國 進口貨物的總值則約為 億元 較 2010 年上升 42.5% 159

66 2012 澳門年鑑 澳門開放賭權後 已獲得澳門幸運博彩經營批給或 轉批給 合約的公司中 有 3 間具 美國公司資本 澳門與葡語國家 由 8 個葡語國家 葡萄牙 巴西 佛得角 聖多美和普林西比 幾內亞比紹 安哥拉 莫桑比克 東帝汶 組成的葡語國家共同體於 1996 年在葡萄牙首都里斯本成立 由於歷史的 淵源 澳門除與葡萄牙有着密切的聯繫外 與葡語國家共同體其他成員也有着傳統和特殊的 關係 是唯一一個能夠在四大洲與葡語國家存在着特別關係的中國城市 因此 澳門特區作 為中國與葡語國家經貿合作服務平台 具有獨特優勢 特區政府的其中一項施政重點 是尋求將澳門發展為中國與葡語國家的經貿合作服務平 台 中央政府相當重視發揮澳門這種平台作用 特別安排 中國 葡語國家經貿合作論壇 澳 門 部長級會議 在澳門舉行 並由澳門特區政府承辦 2003 年 10 月舉行首屆論壇 中國及 7 個葡語系國家 包括 安哥拉 巴西 佛得角 幾內亞比紹 莫桑比克 葡萄牙及東帝汶 組織官方及企業家代表團蒞臨澳門參加此次盛事 論壇期間 中國及 7 個葡語國家的部長級 官員簽署 經貿合作行動綱領 確定在澳門設立論壇的常設秘書處 2006 年 9 月 在澳門舉辦第二屆論壇部長級會議 主題為 深化合作 共同發展 中國 及 7 個葡語國家部長級官員通過並簽署 經貿合作行動綱領 2007 年 2009 年 第二屆 部長級會議舉行期間 還舉辦中國與葡語國家企業家大會 中國與各葡語國家之間的雙邊會 見 論壇成果展等多項活動 2010 年 11 月 中國 葡語國家經貿合作論壇 澳門 第三屆部長級會議 在澳門舉行 以 多元合作 和諧發展 為主題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出席會議 發表重要的主旨演講 在 論壇上 與會各國共同簽署 年 經貿合作行動綱領 為加強澳門與葡語系國家的體育交流 2006 年 10 月 澳門舉辦第一屆葡語系奧林匹克委 員會總會運動會 此外 第一和第二任行政長官何厚鏵分別於 2002 年和 2005 年 訪問莫桑比克和巴西 另一方面 特區政府亦致力加強與東亞 特別是東南亞地區的伙伴合作關係 藉此加強 彼此間在經濟 旅遊等方面的合作 自特區政府成立至 2006 年年底 第一和第二任行政長官 何厚鏵先後訪問過新加坡 日本 韓國及越南 於 2007 年出訪泰國 馬來西亞 以及再度訪 問新加坡 2011 年 1 月 行政長官崔世安率領代表團對新加坡進行正式訪問 160

67 對 外 關 係 1 21 (Romano Prodi) 161

68 對 外 關 係

69 2012 澳 門 年 鑑

70 對 外 關 係 2 16 Stephen Young

71 2012 澳 門 年 鑑 Antonio de Almeida Ribeiro

72 澳 門 經 濟 規 模 不 大, 但 外 向 度 高, 是 中 國 兩 個 國 際 貿 易 自 由 港 之 一, 貨 物 資 金 外 匯 人 員 進 出 自 由, 亦 是 區 內 稅 率 最 低 的 地 區 之 一, 具 有 單 獨 關 稅 區 地 位, 與 國 際 經 濟 聯 繫 密 切, 更 與 歐 盟 及 葡 語 國 家 有 着 傳 統 和 特 殊 的 關 係 因 此, 澳 門 在 區 域 性 經 濟 中 佔 有 重 要 地 位, 是 連 接 內 地 和 國 際 市 場 的 重 要 窗 口 和 橋 樑

73 第 四 章 經 濟

74 商 業 中 心 攝 影 : 新 聞 局

75 經濟 第四章 經濟 澳門經濟規模不大 但外向度高 是中國兩個國際貿易自由港之一 貨物 資金 外匯 人員進出自由 亦是區內稅率最低的地區之一 具有單獨關稅區地位 與國際經濟聯繫密切 更與歐盟及葡語國家有着傳統和特殊的關係 因此 澳門在區域性經濟中佔有重要地位 是 連接內地和國際市場的重要窗口和橋樑 2012 年特區政府經濟財政施政總方向是 充分把握內外發展機遇 密切關注國際經濟和 金融形勢的新變化 努力防範風險 致力保持經濟平穩較快地發展 有效落實經濟發展定位 積極促進經濟適度多元 深化區域經濟合作 切實扶持中小企業 繼續改善居民就業和生活 強化科學施政 不斷完善營商環境 提升澳門綜合競爭力 致力將澳門逐步建設成為世界旅 遊休閒中心和區域商貿服務平台 努力實現經濟穩定發展 民生逐步改善的目標 鼓勵投資 澳門為來自世界各地的投資者提供公平競爭的投資環境 同時 由於特區政府實施一系 列鼓勵投資的政策 包括向投資者提供各項稅務和財務優惠 因而澳門已逐漸成為投資者的 理想投資地 稅務鼓勵措施 為促進澳門經濟的長遠發展 特區政府對於有利澳門發展的計劃提供稅務優惠 申請人 在申請書所列出的計劃必須符合下列至少一項 推動經濟多元化 對增加輸往新市場的產品 作出貢獻 在生產過程中能增加附加產值和 / 或對科技現代化有幫助 一旦申請獲接納 申請人或其公司可獲多方面的稅務優惠 例如 1. 房屋物業稅方面 如購入的不動產是作工業廠房的用途 可全部豁免 而所租用的 不動產是作工業用途時 可部份豁免 若廠房設在澳門半島 豁免期不超過 10 年 若廠房設在離島 豁免期不超過 20 年 2. 營業稅方面 預先批給個案可全部豁免 而離島的營業場所享有 50% 的免稅額 離 岸銀行除外 3. 所得補充稅方面 可享 50% 的免稅額 4. 凡有關工業用途的物業轉移均可能享有 50% 至 100% 的物業轉移印花稅扣減 包括 貿易 行政 離岸公司 長期租約及非牟利組織 而少於 5 萬元的捐贈也可享有物 業轉移印花稅扣減 除此之外 特區政府還提供以下優惠 1. 公寓 飯店及飲品營業場所免納旅遊稅 2. 供特區政府機關使用的機動車輛 旅遊車 集體運輸車輛及貨運車輛等免納機動車 輛稅 169

76 2012 澳門年鑑 財務鼓勵 經 5 月 30 日第 10/2011 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 16/2009 號行政法規 企業融資貸款利息補 貼 藉加大資源的投放 擴大受惠行業範圍 增加可獲貸款利息補貼的投資項目 簡化申請 條件及減輕受惠企業的負擔 藉此扶助本地弱勢企業運用財政輔助措施改善經營條件 以適 應產業結構的調整 企業融資貸款利息補貼 的實施旨在透過補貼貸款利息之方式 鼓勵本 地投資的企業在其業務範圍內增加所需投資 從而達致促進本地經濟活動多元化 增強環境 保護 協助企業技術革新及轉型以提升競爭力和促使業務趨向現代化 受惠企業可享受每年 4% 的利息補貼 補貼期限最長為 4 年 由開始償還貸款之日起計 補貼根據各期尚欠的本金 計算 2011 年度 申請 企業融資貸款利息補貼 總數達 97 宗 批給個案 71 宗 批給貸款 金額約 2.05 億 獲批准享受利息補貼的企業主要從事批發業 佔 24.05% 運輸及貨倉 佔 19.02% 零售業 佔 11.34% 建築及公共工程 佔 11.01% 公眾服務 社會福利及私人 服務 佔 9.11% 不動產活動及對公司之服務 佔 8.65% 酒樓或餐廳及酒店 佔 5.99% 紡織 成衣及皮革製造業 佔 4.69% 紙 印刷及刊物出版業 佔 3.45% 等 又根據第 49/85/M 號法令 尤其是第 11 條規定 以償還和無償的形式補貼與下列有關的 投資項目 製造新產品 並可能因此而冒極大的經濟風險以及新項目確具價值 新項目的引 進和開發計劃 有利澳門工業的發展 安裝防止污染設備項目 而這些設備的安裝對澳門帶 來好處 促進出口多元化的鼓勵 凡在經濟局登記的公司均可申請該項津貼 所提供的資助範疇主要是 可獲全額資助項目有 展覽場地的租金 攤位建造 安裝及拆卸 攤位的裝修 在展覽期間 協助攤位的操作 商會的參加費用 其中包括商會代表的交通費 代表名額由澳門貿易投資 促進局確定 可獲支付 60% 的費用包括 印刷品 傳單 目錄 小冊子等 製作費 最高可達 4 萬元 視聽材料的製作費 最高可達 7 萬元 個別參與澳門以外的展覽會的費用 包括攤位租金及 裝修費 最高可達 6 萬元 可獲支付 50% 的費用包括 由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組織參加的國際性展覽會或貿易代表 團有關產品 樣板運輸費 最高限額為空運 20 公斤或海運 3 立方米 每間企業經濟客位來回 機票 2 張 機票是經澳門旅遊社購買 長期以來 製造業 旅遊博彩業 金融業 建築房地產業被稱為澳門的四大經濟支柱 但隨着澳門內外經濟環境的轉變 四大經濟支柱在本地生產總值所佔的比重明顯出現變化 近年 旅遊博彩業在本地生產總值所佔的比重已超過製造業 金融業及建築房地產業所佔比 重之和 170

77 經濟 製造業 20 世紀 80 年代是澳門製造業的蓬勃發展時期 但自 90 年代起 澳門經濟發展向服務業 轉型 使製造業佔本地生產總值比重由 1989 年的 20.6% 下降至 2010 年的 0.86% 2010 年製 造業的生產總額及增加值總額分別為 58.1 億元及 12.6 億元 2011 年澳門出口總值為 69.7 億元 較 2010 年輕微上升 0.2% 其中澳門本地產品出口保 持 23.9 億元 再出口總值為 45.8 億元 上升 0.2% 香港繼續成為澳門主要出口市場 所吸 納的貨值佔澳門出口總值的 44.6% 較 2010 年上升 3.5% 內地佔澳門出口總值的 15.8% 而美國則佔 8.0% 所吸納的貨值較 2010 年分別下跌 0.4% 和 28.9% 從 產 品 出 口 結 構 分 析 2011 年 紡 織 品 及 成 衣 出 口 貨 值 為 13.4 億 元 較 2010 年 下 跌 17.7% 佔總出口貨值 19.2% 香煙及酒 機器設備與零件分別佔 9.6% 和 9.0% 銅及其製 品則佔 5.5% 為促進內地和澳門特別行政區經濟的共同繁榮與發展 加強雙方經貿聯繫所簽訂的 內 地與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 協議 緊貿安排 實施 8 年來 雙方不斷進行 磋商並深化內容 2011 年底原產澳門貨物可享零關稅優惠出口內地的已合共達 1,216 項 2011 年內地稅則號列 2011 年全年在 緊貿安排 項下出口產品的貨值達 8,519.1 萬元 涉及產 品包括 成衣及針織產品 文具用具 郵票 粗甘油 脂肪酸 水泥 食品 覆銅板 紗線 再生塑料 盥洗劑 打印機色帶及油墨等 免去稅款達 萬元 而累計 8 年來 以 緊貿 安排 零關稅優惠進入內地的貨物總值為 2.52 億元 減免稅款合共 1,946.7 萬元 根據 緊貿安排 補充協議二規定 自 2006 年 1 月 1 日起 澳門的生產企業可向經濟局 提交享受零關稅的貨物清單 經濟局分別於每年 3 月 1 日和 9 月 1 日前 按有關規定對貨物 清單進行核查和認定並交國家商務部 經國家海關總署與特區經濟局就有關貨物的原產地標 準進行磋商確認後 內地分別不遲於當年 7 月 1 日和翌年 1 月 1 日准予有關貨物可享零關稅 進口 金融業 澳門的金融業自 20 世紀 80 年代後期進入高速發展階段 經過 20 多年發展和完善 澳門 的金融體系已成為區域內具有自身發展特點的現代化開放型的金融體系 澳門金融管理局是 澳門金融業的監管機構 澳門的金融機構包括銀行 保險公司 金融公司 金融中介服務公司 兌換店 現金速 遞公司 非銀行信用機構以及海外金融機構代表處 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 在澳門獲准經 營的金融機構有 29 間銀行 其中 1 間為特區政府擁有的郵政儲金局 23 間保險公司 1 間 金融公司 2 間金融中介人公司 12 間兌換店 6 間兌換櫃台 2 間現金速遞公司 1 間非銀 行信用機構及 1 間海外金融機構代表處 銀行是本地信貸的主要提供者 29 間銀行中 12 間 為本地註冊銀行 其中 1 間為離岸銀行 其餘 17 間為外地銀行在澳門的分行 其中 1 間為 離岸銀行 171

78 2012 澳門年鑑 銀行體系 1993 年頒佈的 金融體系法律制度 是規範澳門金融業的主要法律依據 該法律着重強 化風險管理措施 特別強調透過審慎的規定以控制從業的條件 監察主要股東及管理人的合 適性 監察新的營運風險 以及引入以金融機構及其附屬公司為基礎的監管制度 金融體系 法律制度 充分考慮了巴塞爾委員會關於銀行業務監察的建議 歐洲聯盟在協調銀行法例方 面的特點 以及與澳門金融體系相似的國家和地區的經驗 按照 金融體系法律制度 規定 特區行政長官在聽取澳門金融管理局的意見後 可按 個別情況批准在澳門註冊成立信用機構 外地信用機構在澳門開設分支機構 澳門的信用機 構在外地設立分支機構或代表處 以及批准在特區設立金融中介人公司或其他金融機構等 但不包括由特別法例規管的公司 此外 按照 10 月 18 日第 58/99/M 號法令所規定的 離岸服務制度 行政長官聽取金管 局的意見後 可批准離岸金融機構的設立 截至 2011 年年底 澳門 29 間銀行 其中 1 間在籌備開業 擁有 6,574 億元的總資產 184 間總部及分支機構 5,278 名從業人員 銀行體系的存款總額達 4,140 億元 而貸款總額 接近 3,220 億元 貸存比率為 77.8% 澳門銀行體系若以資本來源分類 除特區政府屬下的郵政儲金局外 目前在澳門經營的 28 間銀行中只有 1 間是由本地資本註冊成立 其餘均為外地銀行集團的分行或子銀行 外地 資本主要來自內地 葡萄牙 美國 英國 新加坡 台灣和香港 7 個國家或地區 澳門銀行的經營手段已高度電子化 所使用的軟 硬件設施都相當現代化 電子銀行服 務已非常普遍 銀行間自動櫃員機已在全澳各處連線互通 為不同銀行的客戶提供服務 同 時 部份銀行還利用流動電話或互聯網等工具 為客戶提供 24 小時不間斷的銀行服務 儘管近年發展較快 但由於業務傳統及經營審慎 再加上監管嚴格 澳門銀行不僅經營 業績屢創新高 而且資本充足 流動性充沛 資產優良 整個體系持續保持安全與穩健 貨幣政策 澳門是一個資金自由流動 貨幣自由兌換的地區 特區政府的貨幣政策是維護貨幣和外 匯的穩定 實現這一目標的政策工具有兩個 即存款準備金與金融票據 目前 存款準備金 的比率為 活期存款 3% 3 個月以內定期存款 2% 3 個月以上的定期存款 1% 金融票據是 澳門金融管理局發行的短期貨幣市場工具 用以調節金融體系內澳門元流動資金 息率通常 處在與香港銀行同業市場拆息有競爭力的水平 此外 澳門金融管理局還透過與銀行之間的 金融票據回購協議和掉幣合約來調節貨幣市場的流動資金 澳門元 澳門元 Pataca 作為澳門的法定貨幣已有一個世紀多的歷史 早在 1905 年 澳葡政 府把發行澳門元鈔票的專有權賦予大西洋銀行 翌年 1 月 27 日 首批澳門元鈔票面世 當 172

79 經濟 時在亞洲流行一種銀幣 即 墨西哥的八個雷亞爾 Mexican Eight Reales 葡文名稱為 PatacaMexicana 澳門元 Pataca 因此而得名 1980 年 澳葡政府成立澳門發行機構 並獲賦予發行澳門元鈔票的專有權 自此以後 大西洋銀行儘管繼續發鈔 但只是作為澳門發行機構的代理 1989 年 7 月 1 日 澳門貨幣暨 匯兌監理署成立 政府收回澳門元的發鈔權 但大西洋銀行仍是澳門元的發鈔代理行 1995 年 10 月 中國銀行成為第二家發鈔代理行 雖然澳門的發鈔代理行由一家變成兩家 但發鈔 權一直為政府所有 澳門採用貨幣發行局制度 澳門元的發行必須有百分之百的外匯儲備作支持 發鈔代理 行必須按以 1 港元兌 1.03 澳門元的固定匯率 向澳門金融管理局交付等值的港元以換取無息 負債證明書 作為發鈔的法定儲備 在百分之百的外匯儲備支持下 澳門金融管理局保證澳 門元對儲備貨幣 香港元的完全兌換 澳門元與港元的聯繫匯率也因此確立 由於港元與 美元掛鈎 所以澳門元間接與美元掛鈎 匯率約為 1 美元兌 8 澳門元 在貨幣的流通和使用方面 特區政府的政策是支持澳門元的流通和使用 但不排斥其他 貨幣的流通和使用 根據第 16/95/M 號法令 澳門幣之流通 強制使用澳門幣 規定 凡在 澳門地區商業活動中出售貨物或提供服務者 均應以明確方式以澳門元標明價格 並可同時 以一種或數種其他貨幣標明價格 法令規定 不得以任何理由或藉口拒絕以澳門元作為在澳 門地區的清算債務或結算交易的方式 而不論該債務及交易的性質或標的為何 2002 年 9 月起 中國銀行在廣東省部份主要城市的分支機構 開辦澳門元的存款 匯入 匯款和兌換業務 而兌換的業務網絡經已擴展至差不多覆蓋內地各省份和直轄市 此舉有助 擴闊澳門元的使用範圍 以及提高澳門元的流通地位 外匯儲備和儲備基金 在管理外匯儲備和儲備基金方面 特區政府堅持一貫的謹慎投資策略 在保證特區國際 收支平衡和穩定的前提下 儘量利用現有的各種投資工具 以讓外匯儲備和儲備基金保值增 值 2011 年年底 外匯儲備較 2010 年同期增長 42.3% 達 2,724 億元 特區政府儲備基金則 較 2010 年增長 0.7% 為 132 億元 保險業 市場概況 截至 2011 年年底 獲許可經營的保險公司共有 23 間 當中 11 間從事人壽保險業務 其 餘 12 間從事非人壽保險業務 就保險公司來源地而言 8 間屬本地成立的公司 餘下 15 間屬 外地分公司 另外還有 1 間基金管理公司獲准於澳門從事退休基金管理業務 至 2011 年年底 共有 444 人受聘於保險行業 而獲許可的保險中介人有 3,224 名 當中個人代理人 2,177 名 推銷員 962 名 法人代理人 66 名 保險經紀人 19 名 2011 年保險業的保費收入為 43 億元 較 2010 年上升 15% 人壽保險的保費收入約佔市 場總收入的 70% 其餘的 30% 來自非人壽保險 壽險保費較上年增長 16.5% 總額達 31 億元 173

80 2012 澳門年鑑 非人壽保險則錄得 11.8% 的升幅 總額為 12 億元 私人退休基金方面 2011 年年底 全澳共有 7 家人壽保險公司及 1 家退休基金管理公司 提供私人退休基金管理服務 根據 私人退休基金法律制度 而設立的退休基金共 45 個 其 中 5 個是封閉式基金 40 個是開放式基金 目前已有超過 700 個由企業機構或自僱人士設立 的私人退休基金計劃 受惠的僱員人數近 90,000 人 基金總資產約為 70 億元 保險監管與法例 澳門保險活動的監管 協調及監察權限屬行政長官 澳門金融管理局則獲授權而行使該 職能 為監管保險公司 私人退休金管理公司及保險中介人而設的三項主要法規為 保險活動 管制法例 私人退休基金法律制度 和 保險代理人及經紀人法例 強制性保險 澳門現時共有 6 類強制性保險 其保單條文及費率均受統一規範 這些強制性保險包括 汽車民事責任保險 工作意外及職業病保險 旅行社職業民事責任保險 裝置宣傳物及廣告 物之民事責任保險 遊艇民事責任保險和律師職業民事責任保險 於 2011 年修訂的 修訂汽車民事責任強制保險法定制度 重新訂定汽車民事責任保險 金額之最低限額 汽車民事責任保險卡及臨時保險證明書式樣 汽車保險之統一保險單 以 及汽車保險之保險費及條件表 並於 2011 年 6 月 1 日起生效 保險中介人素質保證計劃 為提高保險中介人的整體專業水平 按規定所有申請人必須通過特定的資格考試 方可 取得中介人牌照及在澳門特區從事保險業務 2011 年參加保險中介人資格考試的有 2,668 人 次 合格率為 86% 為保障客戶的利益及確保中介人具備相關產品的基本知識 自 2011 年 7 月 1 日起 所有 擬銷售投資相連保險的中介人必須通過考試認證 但於此日期前已獲發壽險牌照的中介人可 享有兩年過渡期以符合有關要求 而該過渡期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止 截至 2011 年底 參與 該資格考試的共有 392 人次 合格率為 77% 在保障客戶利益方面 澳門金融管理局推行多項規則 為保險公司在資料披露上的方式 及程序訂下標準 當中包括引入為人壽保險保單而設的 冷靜期 權利及利益說明摘要 以 及人壽保險指引等 建築房地產業 回歸後 隨着澳門經濟反彈回升 建築房地產業開始新的發展階段 174

81 經濟 以實用面積計算 2011 年全澳住宅單位每平方米的平均成交價為 41,433 元 較 2010 年 的 31,016 元上升 33.6% 其中澳門半島 氹仔及路環住宅單位的平均成交價分別為 39,599 元 40,332 元及 68,991 元 寫字樓單位每平方米的平均成交價 2011 年為 35,076 元 較 2010 年的 22,857 元上升 53.5% 工業單位每平方米的平均成交價為 12,001 元 較 2010 年的 6,962 元上升 72.4% 2011 年 新動工樓宇總建築面積共 萬平方米 較 2010 年增加逾 1 倍 其中住宅單 位 2,053 個 較 2010 年 781 個增加 1,272 個 全年建成樓宇總建築面積共 萬平方米 較 2010 年減少 8.6% 其中住宅單位 1,099 個 較 2010 年 4,066 個大幅減少 2,967 個 2011 年樓宇單位買賣數目共有 27,624 個 較 2010 年減少 6.7% 涉及的金額共 億 元 較 2010 年增加 34.4% 全年簽訂的不動產按揭貸款契約共 9,961 宗 較 2010 年 10,284 宗減少 3.1% 其中住宅單位按揭貸款契約 7,930 宗 較 2010 年 8,500 宗減少 6.7% 2011 年建築材料價格逐步攀升 全年綜合 住宅建材價格指數較 2010 年上升 16.0% 其 中鋼鐵和混凝土升幅較大 分別上漲 29.4% 20.2% 與 2010 年全年比較 2011 年建築工人的平均日薪增加 4.9% 實質薪金指數則下跌 4.0% 就業與勞動力市場 2011 年 儘管受到歐洲債務危機和日本大地震等外部不利因素影響 澳門經濟仍有較佳 發展 全年實質增長達雙位數字 遊客的數量及消費再創新高 繼續帶動博彩業 酒店業及 零售業的發展 2011 年的就業情況表現理想 失業率全年均處於低水平 僱員的工作收入增 加 2011 年 10 月至 12 月期間的統計數據顯示 總體就業人口的每月工作收入中位數為 10,000 元 按年上升 11.1% 同期就業人口錄得為 34 萬人 而失業率則下降至 2.1% 的歷史 新低 失業人口僅為 7,400 人 為補充本地緊絀的人力資源供應 截至 2011 年 12 月底 輸入 的外地僱員數目較 2010 年同期增加 24.0% 達 94,028 人 勞動人口及勞動力參與率 2011 年澳門的勞動人口估計為 萬人 勞動力參與率為 72.5% 而男性勞動力參與率 為 78.1% 女性勞動力參與率為 67.5% 以年齡劃分 介於 歲的勞動力參與率最高 達 94.4% 其中 男性為 98.0% 女性為 91.2% 就業情況 2011 年澳門的就業人口為 萬人 男性佔 50.6% 從行業分佈來看 下列行業僱 用超過六成就業人口 文娛博彩及其他服務業 25.0% 酒店及飲食業 14.1% 批發及零售業 13.3% 建築業 8.6% 從職業分佈來看 佔最大比重是文員 其次是服務及銷售人員 非技 術工人 分別佔就業人口的 27.6% 22.9% 及 17.5% 175

82 2012 澳門年鑑 就業人口中 20.1% 具小學或以下學歷 27.1% 具初中教育學歷 28.6% 具高中教育學歷 24.2% 具有高等教育學歷 就業人口的歲組以 25 至 29 歲 45 至 49 歲及 40 至 44 歲為主 分 別佔就業人口的 14.4% 13.2% 及 12.4% 失業及就業不足情況 2011 年 澳門的失業人口為 8,700 人 失業率為 2.6% 就業不足率為 1.1% 在失業 人口中 87.6% 是曾經工作而正尋找新工作的人士 12.4% 是從未工作而正尋找第一份工作 的人士 失業人口學歷的分佈 小學或以下程度的佔總失業人口 28.0% 初中 高中及高等 教育的分別佔 30.6% 23.9% 及 17.5% 失業人數最多的歲組為 20 至 24 歲 佔失業人口的 23.0% 45 至 49 歲及 50 至 54 歲次之 分別佔失業人口的 13.8% 11.5% 按失業前從事行業統計 尋找新工作的人士以文娛博彩及其他服務業最多 佔 20.2% 其次是批發及零售業 佔 18.7% 建築業和酒店及飲食業分別佔 18.5% 及 18.4% 按失業前 所擔任的職業分析 尋找新工作的人士以服務及銷售人員最多 佔 25.6% 其次為文員和非 技術工人 分別佔 24.0% 及 19.2% 失業原因主要是 私人或家庭理由 臨時工作完結 及 被解僱 分別佔 47.4% 15.8% 和 13.2% 每月工作收入 2011 年的統計顯示 澳門總體就業人口每月工作總收入的中位數為 10,000 元 以下為一 些主要行業的月入中位數 製造業 6,500 元 建築業 10,100 元 批發及零售業 8,000 元 酒店 及飲食業 7,500 元 運輸倉儲及通訊業 10,000 元 博彩業 13,700 元 金融業 12,000 元 外地僱員 特區政府根據澳門勞動力市場實際情況 因應澳門經濟發展 嚴格依法審批輸入外地僱 員的申請 2011 年 12 月底外地僱員人數為 94,028 人 較 2010 年同期增加 24% 在外地僱員 中 酒店及飲食業人數最多 佔 28.8% 其次為家務工作 佔 17.3% 建築業佔 12.5% 文 娛博彩及其他服務業佔 12.1% 當中包括博彩公司直接聘用的 2,781 名建築工人 財政管理 財政局發揮公共財政管理的職能 依法監管澳門特別行政區的財政運作 在預算管理工 作上建立一系列法規及指引 並對自治機構的財政加強監管 預算制訂原則是為了公共資源 能得到最適當及最符合公眾利益的配置 根據每年預算制定的方針 財政局批核及監管公共部門的財政狀況並確保公共會計系統 及規章得以遵守 保證所有開支均為合法 為履行統籌及監察特區公共部門財政活動的職能 財政局每年均編制 澳門特別行政區 財政預算 簡稱總預算 及 澳門特別行政區總帳目 簡稱總帳目 176

83 經濟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包括 政府一般綜合預算 與 特定機構預算 兩部份 政府一般綜合預算 以現金收付制編製 所包括的公共部門可劃分為非自治部門 行政 自治部門及自治機構 預算的經濟年度由每年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每年 透過行政 長官所作出的批示 訂定提交預算提案的時間表及各公共部門於編制預算提案時所需注意的 事項 一般於下半年初 財政局按照行政長官批示所訂定的時間把下年度特區總預算提案的 格式寄予各公共部門 各公共部門有約兩至三個月的時間搜集 編製資料 並把預算提案呈 交所屬的監督實體批准後送交財政局 財政局在整合各公共部門所提交的預算提案後 將綜 合預算提案提交行政長官 並隨後送交立法會作出審議 預算提案必須獲得立法會通過 且 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上刊登後方可正式生效 總預算內均列明特區政府的一切收入及開支 任何收入如未有在預算內作出登錄 均不得徵收 而公共部門的開支亦不能超出預算的上限 特定機構預算 以權責發生制會計編製 主要是由於這些特定機構從事信貸 保險 金 融投資或郵政等特殊業務 有必要使用權責發生制反映其預算及財務狀況 特定機構包括以 下 6 間特定機構的預算 郵政局 郵政儲金局 退休基金會 澳門金融管理局 汽車及航海 保障基金和澳門基金會 澳門特別行政區總帳目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對政府的收入和開支作出規範 而 澳門特別行政區總帳目 則記錄政府財政的實際情況 總帳目以兩部分組成 第一部份為 政府一般綜合帳目 反映 政府一般綜合預算的執行結果和年末財務狀況 此部份以現金收付制編製 第二部份是 特 定機構匯總帳目 以權責發生制會計編製 反映 6 間特定機構的整體營運結果 財政局須在每一經濟年度完結後的 5 個月內 向審計署送交澳門特別行政區總帳目及所 需的數據資料 以便該署對總帳目進行審核 公物管理 特區政府耐用財產的管理及保養均由財政局公物管理廳負責 工作包括就特區不動產的 買賣開展有關程序 協助確定各公共部門取得車輛的特徵 特區政府所需物品或服務的招標 組織及更新特區耐用財產的記錄及財產清冊 分析公共部門的物資責任賬目等 為履行上述職責 財政局每年均將政府部門的報廢或充公物品公開拍賣 每次拍賣日期 均會作出公佈及以價高者得為原則 以增加特區政府庫房的收入 除公開拍賣外 就特區政 府所需物品或材料進行公開招標 招標章程會在澳門報章 特區公報 及財政局網頁上刊登 提高物品選擇及招標程序的透明度 凡於財政局營業稅中心登記從事與招標項目相關業務的 自然人或公司均可參與投標全部或部份物品 中標者應是在價格 物品質量及交貨期限方面 提供最佳條件的投標者 而過往提供物品的質量及出現的個別申駁等 也是評判的標準 公物管理還包括負責分配 管理特區政府宿舍 車位及為這些宿舍進行維修 保養工程 177

84 2012 澳門年鑑 的職能 亦負責為特區政府公共部門租賃辦公室 貨倉 房屋及車位 以及為特區政府擁有 的物業 社會設施及基建設施的使用提出意見及進行交收 稅收來源 政府稅收 稅款為各個公共機構行政活動提供資金來源 澳門特區實行低稅率和簡單稅制政策 稅 務年度由每年的 1 月 1 日起 至 12 月 31 日止 開徵的稅種包括博彩稅 營業稅 所得補充稅 職業稅 房屋稅 旅遊稅 機動車輛稅及資產轉移印花稅等 博彩稅 各種博彩活動 包括幸運博彩 賽馬 賽狗 彩票 都須依法按照經營毛收入或其他徵 稅方式繳納稅項 其中博彩特別稅是按照經營博彩的毛收入計算 稅率為 35% 博彩稅收是 特區政府最重要的收入來源 營業稅 根據 營業稅章程 凡經營工商業性質的任何活動的自然人或法人均須繳納營業稅 稅 額按照營業稅章程內的 活動總表 的固定稅額辦理 金額一般為每年 300 元 而商業銀行 則為每年 80,000 元 所得補充稅 根據 所得補充稅規章 所得補充稅係以個人或團體在本地區所取得工商業活動的總收 益為課征對象 所得補充稅稅率如下 可課稅的年收益 收益至 32,000 元 百分比 豁免 累進超出所指金額 由 32,001 元至 65,000 元 3% 由 65,001 元至 100,000 元 5% 由 100,001 元至 200,000 元 7% 由 200,001 元至 300,000 元 9% 300,000 元以上 12% 178

85 經濟 職業稅 根據 職業稅章程 職業稅以工作收益為課徵對象 須繳交職業稅的納稅人分為兩組 第一組是替他人服務而從事任何職業 無論係以日薪散工或僱員方式者 第二組是自資從事 自由及專門職業者 職業稅稅率如下 可課稅的年收益 收益至 95,000 元 百分比 豁免 累進超出所指金額 至 20,000 元 7% 由 20,001 元至 40,000 元 8% 由 40,001 元至 80,000 元 9% 由 80,001 元至 160,000 元 10% 由 160,001 元至 280,000 元 11% 280,000 元以上 12% 旅遊稅 按 旅遊稅規章 規定 對酒店及同類型場所 健身室 桑拿浴室 按摩院及卡拉 OK 的服務費徵收 5% 的旅遊稅 房屋稅 按 市區房屋稅章程 規定 房屋稅以在本地房屋的收益為課征對象 對非出租房屋可 課稅收益適用的稅率為 6% 對出租房屋可課稅收益適用的稅率為 10% 資產轉移印花稅 以有償或無償方式作出的 涉及不動產的臨時或確定的生前移轉 得繳納資產轉移印花 稅 稅率如下 徵稅範圍 稅率 以有償方式移轉不動產至二百萬元 1% 二百萬元以上至四百萬元 2% 四百萬元以上 3% 以無償方式移轉財產 5% 179

86 2012 澳門年鑑 消費稅 澳門只對水泥 燃料及潤滑油 煙草 酒精飲品 含香料及礦物質的有氣飲品徵收消費 稅 某些酒精飲品按其澳門到岸價繳納從價稅 其他產品則繳納特定稅額的消費稅 機動車輛稅 將進口新機動車輛供自用及將新機動車輛移轉予消費者的自然人及法人得按機動車輛的 稅務價格繳納機動車輛稅 稅率如下 重型摩托車及輕型摩托車 每一級別的相應稅率 在結算時採用的 平均稅率 % 由 15,000 元以上至 25,000 元 35% 20% 由 25,000 元以上至 40,000 元 40% 30% % 每一級別的相應稅率 在結算時採用的平 均稅率 % 由 100,000 元以上至 200,000 元 40% 35% 由 200,000 元以上至 300,000 元 65% 45% 由 300,000 元以上至 500,000 元 70% 55% % 計稅價格級別 澳門元 至 15,000 元 40,000 元以上 汽車 計稅價格級別 澳門元 至 100,000 元 500,000 元以上 財政局 財政局主要負責指導 統籌及監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營部門的財政活動 註冊核數師和會計師 至 2011 年年底 澳門有 12 間註冊核數公司 111 名註冊核數師及 160 名註冊會計師 180

87 經濟 經濟中的 內地因素 在 一國兩制 的原則下 特區政府通過適當的機構和機制 積極加強與內地省市經貿 交流和合作 發揮窗口和橋樑作用 2004 年 1 月 1 日 緊貿安排 實施生效 以及 2004 年 6 月簽署泛珠三角的合作框架得到落實 更標誌着澳門與內地的經貿合作關係邁進了一個新里 程 澳門的經濟地位也因以廣大的內地市場作為腹地而得到提升 與此同時 內地資本已成為澳門經濟發展的力量 中資企業分佈的行業主要為工業 貿 易 金融 旅遊 建築 交通運輸和保險等 2009 年 1 月 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公佈的 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 年 綱要 提出到 2020 年把珠江三角洲地區建成粵港澳三地分工合作 優勢互 補 全球最具核心競爭力的大都市圈之一 2011 年 3 月 國家 十二五規劃 中的港澳內容單獨成章 提出加強內地和香港 澳門 交流合作 繼續實施更緊密經貿關係安排 支持澳門建設世界旅遊休閒中心 加快建設中國 與葡語國家商貿合作服務平台 支持澳門推動經濟適度多元化 加快發展休閒旅遊 會展商 務 中醫藥 教育服務 文化創意等產業 據國家商務部對外公佈的統計資料 2011 年澳門與內地貿易額為 25.2 億美元 同比上升 11.2% 2011 年 1-12 月澳門在內地投資項目 283 個 實際投資金額 6.8 億美元 截至 2011 年 12 月底 澳門累計在內地投資項目 12,839 個 實際投資 億美元 澳門投資在內地累計 吸收境外投資中占 0.9% 內地與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 內地與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 緊貿安排 是在一國之內兩個單獨關 稅區建立類似自由貿易伙伴關係的安排 在不違反世界貿易組織框架的原則下 經國務院批 准 緊貿安排 的磋商工作於 2003 年 6 月在北京啟動 2003 年 10 月 17 日 在國家副主席 曾慶紅的見證下 澳門特區政府與國家商務部分別代表兩地簽署 緊貿安排 總則文本及 6 個附件 即 關於貨物貿易零關稅的實施 關於貨物貿易的原產地規則 關於原產地證 書的簽發和核查程序 關於開放服務貿易領域的具體承諾 關於 服務提供者 定義及 相關規定 及 關於貿易投資便利化 緊貿安排 由 2004 年 1 月 1 日起正式實施 內地與澳門於 2004 年至 2011 年先後再簽署 8 份 緊貿安排 補充協議 主要包括 3 大 內容 貨物貿易 服務貿易 貿易投資便利化 貨物貿易方面 自 2006 年起 所有澳門原 產的貨物 經訂定原產地標準後 全部可享受零關稅待遇進口內地 至 2011 年底已訂定原 產地標準的貨物已達 1,216 項 2004 年剛實施時為 273 項 服務貿易方面 內地先後放寬 澳門服務提供者在多個行業的市場准入條件 2012 年 4 月起 內地對澳門開放的領域達到 46 個 共 281 項具體措施 雙方合作空間巨大 也為兩地共同發展提供廣闊平台 貿易投資 便利化方面 雙方在 10 個領域開展貿易投資便利化合作 1 貿易投資促進 2 通關便利化 3 商品檢驗 動植物檢驗檢疫 食品安全 衛生檢疫 認證認可及標準化管理 4 電子商務 5 法律法規透明度 6 中小企業合作 7 產業合作 包括中醫藥產業 會展業 文化產業 181

88 2012 澳門年鑑 環保產業 創新科技產業的合作 8 知識產權保護 9 品牌合作 10 教育合作 緊貿安排 涉及的範圍將會不斷擴大 協議的簽署和落實 大大有利於澳門和內地經濟 的共同發展和繁榮 有利於加強雙方與其他國家 地區的經貿聯繫與合作 有利於澳門的產 業多元發展 以及有利於澳門工商界及廣大市民到內地尋求更大的發展空間 經濟局與法務局及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合作開通 緊貿安排 專屬網站 mo 為工商企業及市民大眾提供更便捷的渠道 掌握兩地間與營商投資相關的法律法規等資 訊 與內地其他省市的聯繫 特區政府貫徹 遠交近融 的施政理念 在與周邊省區保持緊密經貿關係的同時 積極 拓展和加強與內地其他省市的交流和合作 澳門與廣東省 福建省 重慶 內蒙古 江蘇省 浙江省 天津等省市建立起良好的互動關係 逐步展開經貿往來活動 為更好地規劃 執行經濟範疇的施政工作 以及積極推動澳門與內地經濟融合 強化澳 門三大服務平台作用 優化澳門產業結構和改善就業情況 特區政府不斷完善各職能部門及 專責委員會的服務功能 2011 年 9 月 第七屆泛珠三角區域合作與發展論壇暨經貿洽談會 在江西省南昌市舉 行 行政長官崔世安等泛珠三角區域政府領導率領代表團出席 此外 由澳門特區政府主辦 泛珠三角區域 10 個省 / 區政府協辦的 2011 年澳門國際環 保合作發展論壇及展覽 2011MIECF 於 2011 年 3 月 31 至 4 月 2 日在澳門舉行 泛珠三 角區域 9+2 成員均分別設置主題展區 並組織代表團參會 2011 年 4 月 為促進及加強福建省與澳門的經貿 旅遊 文化等各領域的合作及交流 福建省省委書記孫春蘭率領代表團來澳主辦 閩澳合作發展推介會 6 月 全國政協副主席 前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何厚鏵率澳門 福建和黑龍江三地的企業家前往東帝汶及新加坡 進行 4 天經貿考察訪問 6 月 17 日 閩澳高層會晤在福州市舉行 行政長官崔世安與福建省 省委書記孫春蘭會面 雙方達成數項共識 加強閩澳合作 包括建立年度常規性高層會議 加強兩地的旅遊及經貿等領域的合作 在會展方面 推動雙方企業家到當地參加展覽 10 月 福建省副省長葉雙瑜率省經貿代表團出席 第十六屆澳門國際貿易投資展覽會 及 葡語國 家 福建 澳門經貿交流暨建材行業合作洽談圓桌會 等活動 並設置 福建館 與廣東省的關係 澳門不少廠商把產業遷往內地發展 這些投資項目和產業大多集中在廣東省內的珠江三 角洲地區 珠江三角洲為港澳投資者提供了廣闊的發展空間 而港澳資金和技術也帶動了該 區的經濟發展 粵澳合作聯席會議制度於 2003 年設立 確定 6 個粵澳合作重點項目 包括服務業 珠澳 182

89 經 濟 CEPA

90 2012 澳門年鑑 經濟局 經濟局主要負責協助制訂和執行經濟活動範疇 知識產權範疇以及其他法律規定屬其範 疇的經濟政策 工業准照 根據 3 月 22 日第 11/99/M 號法令 凡屬於 12 月 9 日第 55/97/M 號法令核准的 澳門行 業分類第一修訂版 中 D 大類所列出的加工製造業業務 均須向經濟局申請工業准照 按同 一法令第 11 條 禁止在住宅樓宇內從事上述業務 工業准照的申請 分一般制度 在工業樓宇內 和特別制度或特別活動 如在工業樓宇 內從事非特別活動 每一准照收費 500 元 如屬特別制度 地點非在工業樓宇內 或屬特別 活動 會根據佔地面積而訂定收費 由 700 至 4, 500 元不等 2011 年內 經濟局共發出 17 份一般制度的工業准照 13 份特別制度或特別活動的工業 准照 27 份一般制度的工業單位准照 以及 27 份特別制度或特別活動的工業單位准照 取消 的工業准照有 52 份 取消的工業單位准照有 95 份 由於轉讓 搬遷 合併工業場所或更改 工業場所資料而須重新發出的工業准照有 92 份 產地來源證明 產地來源證明是根據申請人向經濟局申請 用以向第三人證明所出口貨物於澳門曾接受 足夠加工製造程序 而界定其原產地為澳門 然而 對於適合工序外移的貨物 雖有部份生 產工序於外地進行 不影響該產品原產地為澳門的資格 經濟局在簽發產地來源證明時 是根據本身訂定的標準 或可適用的國際慣例及入口國 地區 的規則而產生的標準 以確定其原產地為澳門 產地來源證明分為 4 類 一般產地來源證 是作為貨物一般清關文件的需要 普遍優惠 稅產地來源證 適用於入口國 地區 對貨物課以普遍優惠稅率時清關文件的需要 外地產 地來源證 用以證明經澳門出口的貨物原產地非澳門 緊貿安排 產地來源證 用於原產澳 門的貨物享受 緊貿安排 所給予的零關稅或其他優惠進入內地 2011 年 經濟局發出 11,678 份一般產地來源證明 出口目的地主要是美國和歐盟 前者 佔總發出量 38.5% 後者佔 31.7% 33 份普遍優惠稅產地來源證明 當中以歐盟為出口目的 地佔總發出量 87.9% 497 份 緊貿安排 產地來源證 澳門服務提供者證明書 符合 緊貿安排 附件 5 及各補充協議相關規定的澳門企業 須向經濟局提出申請澳門 服務提供者證明書 獲發證明書的企業才可向內地有關部門申請享受 緊貿安排 中的優惠 待遇 自 緊貿安排 於 2004 年 1 月 1 日實施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期間 經濟局發出 420 張澳門服務提供者證明書 領取證明書的企業包括從事運輸物流 會議展覽 管理諮詢 建 184

91 經濟 築工程 分銷 電信 法律 廣告 空運服務的銷售和營銷服務 房地產 視聽 旅行社 商標代理及印刷和出版服務等行業 經濟局設有 緊貿安排 資訊中心 接受公眾申請及提供諮詢服務 進出口准照 進出口准照受第 7/2003 號 對外貿易法 法律規範 根據 對外貿易法 規定 在澳門 特區證明其已履行稅務義務 尤其是營業稅及消費稅等義務的自然人或法人 均可進行對外 貿易活動 目前 澳門僅維持最低限度進出口管制 以履行若干國際義務 或基於環保 衛生 安全或保安理由而對進出口貨物有所約束 現時規管進出口的法例主要包括 1 第 7/2003 號法律 對外貿易法 2 第 28/2003 號 行政法規 對外貿易活動規章 3 第 452/2011 號行政長官批示 供個人自用或消費之貨物 表 出口表及進口表以及須接受衛生檢疫 / 植物檢疫之貨物表 4 第 45/86/M 號法令 瀕危 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適用於澳門地區之規章 5 經 8 月 25 日第 8/2008 號法律修改及 經 5 月 25 日第 7/2009 號法律修改及經 12 月 19 日第 11/2011 號法律修改的第 4/99/M 號法律 消 費稅規章 6 第 62/95/M 號法令 就控制及減少使用可減弱臭氧層之物質制定措施 及 其相關法規 7 第 425/2009 號行政長官批示 規定 12 月 4 日第 78/GM/95 號批示附表 C 所載的氟氯烴類物質 HCFCs 的年度進口限額 8 第 51/99/M 號法令 規範有關電腦程 序 錄音製品及錄像製品之商業及工業活動 以及其他有關法規等 法例規定 受特別制度 出口表 表 A 或進口表 表 B 載於經第 452/2011 號行政 長官批示修改的第 368/2006 號行政長官批示附件 2 約束的貨物 不論進口或出口 必須事 先申請准照 准照由法律規定的權限機構發出 經濟局為准照發出的權限機關之一 受特別制度 出口表 表 A 或進口表 表 B 約束的貨物 按對外貿易活動的類型分 為進口及出口兩類 出口受限制的商品包括 1 紡織品及成衣 2 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 貿易公約 規範的物種 3 耗蝕臭氧層物質 4 製造光碟的設備 5 武器及彈藥以及其零 件及附件 6 藥用物品及藥物 以及某些化學物質 進口受限制的商品包括 1 以容量計 酒精濃度高於或相等於 30% 的酒精類飲品及煙草 2 機動車輛 3 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 際貿易公約 規範的物種 4 耗蝕臭氧層物質 5 製造光碟的設備及原料 6 活動物 肉 類及水產類 蛋及部份奶類製品等 7 藥用物品及藥物 以及某些化學物質 8 武器及彈 藥以及其零件及附件 9 易引爆物質 10 部份電信發射接收器 經濟局有序地對進出口准照的審批實施電子化 首先為 2000 年第四季開始的紡織及成衣 的出口准照 而自 2004 年相繼展開部份產品電子化進口申請的試驗計劃後 2005 年至 2011 年間 應用此項電子化服務的申請數量逐步增加 當中包括煙類 酒類 機動車輛類及冷氣機 經濟局 2011 年共發出 8,315 份出口准照和 28,105 份進口准照 保護知識產權 經濟局屬下的知識產權廳負責管理和執行知識產權範疇內的現行法律規定 處理工業產 185

92 2012 澳門年鑑 權的註冊或登記事宜 包括商標 營業場所名稱 / 標誌 發明專利 實用專利 設計 / 新型 半導體產品拓撲圖 原產地名稱 / 地理標記和嘉獎的註冊或登記 並負責更新和記錄有關工業 產權的附註 續展及終止權利行為 此外 也對著作權及相關權利的集體管理機構作登記 在知識產權範疇內 海關負責監察及處罰的職能 以加強誠實競爭和打擊侵權假冒活動 推 動遵守工業產權和著作權法例 知識產權法律制度 著作權及有關權利之制度 和 工業產權法律制度 是澳門現時有關知識產權的兩部主 要法律 著作權及有關權利之制度 在 澳 門 著 作 權 一 向 受 1972 年 1 月 8 日 公 佈 在 政 府 公 報 的 1966 年 4 月 27 日 第 號法令規範 隨着科學技術的發展以及知識產權內容的日新月異 原有的 著作權制度 顯得不合時宜 澳門雖然於 1985 年 11 月 25 日公佈第 4/85/M 號法律並由 5 月 4 日第 17/98/M 號法令作出補充 但一直至 1999 年 8 月 16 日頒佈 著作權及相關權利之制度 的第 43/99/M 號法令 並於同年 10 月 1 日正式生效後 才對著作權有較清晰的條文保護 新的法例對已確 認的文學 戲劇 音樂 藝術工作 電影 電視廣播以及所有的原創工作提供較為全面的保護 符合世貿組織的 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 的要求 在澳門特區 著作權屬於一項自動賦予的權利 任何作品 不論其是否已被發表 出版 使用或經營 只要一經完成 著作權權利人無須辦理任何登記手續 便自動享有著作權 並 受法律保護 一般而言 澳門的著作權在作品的創作人離世後滿 50 年失效 即使屬去世後發 表或出版的作品亦然 但每一作品保護期並不一樣 要視乎該作品的類別而定 工業產權法律制度 澳門現行的 工業產權法律制度 於 1999 年 12 月 13 日公佈 2000 年 6 月 6 日正式生效 代替原有的相關法規 澳門首次擁有自身的工業產權法 完全履行本地區所承擔的國際義務 工業產權法律制度 對專利 包括發明專利和實用專利 藥品及植物藥劑產品的保護補充 證明書 半導體產品拓撲圖 工業設計及新型 商標 營業場所名稱及標誌 原產地名稱及 地理標記 嘉獎等 8 方面內容提供保護 商標註冊 任何符合 工業產權法律制度 規定的商標 均可在澳門特區註冊 而註冊屬非強制性 商標註冊制度具地域性 澳門特區的商標法例只保護在本特區批予的商標 若希望在其他國 家 地區受到保護 必須在該等國家 地區另行申請 2011 年 經 濟 局 知 識 產 權 廳 共 受 理 商 標 註 冊 申 請 8,590 件 較 2010 年 的 6,754 件 增 加 27.18% 申請主要來自美國 澳門 中國內地 日本 香港 英屬維爾京斯島 英國 法國 186

93 經濟 意大利和瑞士等國家或地區 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 經濟局合共收到 77,755 份商標註冊申請 專利註冊 自 2000 年 6 月 7 日起 所有專利 包括發明專利和實用專利 設計及新型的申請均可 直接向經濟局遞交 經濟局與國家知識產權局於 2003 年 1 月 24 日在北京簽署 國家知識產權局與澳門特別 行政區經濟局關於在知識產權領域合作的協議 協議同意獲國家知識產權局授權的專利可延 伸至澳門特區生效 自 2008 年起 上述協議的有效期順延 5 年 2011 年 經濟局共受理 145 件發明專利延伸申請 72 件專利註冊申請和 157 件設計及新 型註冊申請 有關申請主要來自美國 日本 台灣等國家或地區 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 經濟局累計收到 727 件發明專利延伸申請 1,227 份專利註冊申請和 866 件設計及新型註冊申 請 中小企業援助計劃 特區政府一直以關注和扶助中小型企業發展作為施政重點 2003 年 因應當時的社會經 濟情況 分別推出 3 項協助企業融資計劃 其中 中小企業援助計劃 於 2003 年 5 月推出 主要為支持中小企業改善經營環境 提升營運能力及減輕非典對企業帶來的影響而提供免息貸款 近年來 澳門經濟迅速增長 因應發展需要 該計劃於 2006 年 11 月進行修訂 援助金額上限由 20 萬增至 30 萬元 2009 年 2 月再修訂 上限增至 50 萬元 截至 2011 年 12 月底 共接獲 6,104 宗申請 共 5,383 宗獲 得批准 涉及援助金額為 億元 統計資料包括 2008 年受颱風 黑格比 影響而作出之 援助申請 成功取得貸款的企業主要是從事零售 建築及公共工程 飲食 酒店 批發 公 眾服務 社會福利及私人服務 不動產活動及對公司之服務等行業 中小企業信用保證計劃 於 2003 年 8 月推出 旨在協助中小企業向銀行取得發展所需 資金 特區政府會為受惠企業向銀行提供最高上限為 50% 的信用保證 最高信用保證額達 150 萬元 該計劃於 2009 年 6 月修訂 將最高信用保證率提升至 70% 最高信用保證額達 350 萬元 由實施起至 2011 年 12 月底 共接獲 246 宗申請個案 申請信貸金額為 5.84 億元 有 234 宗獲得特區政府提供信用保證 總信貸保證金額為 3.77 億元 當中以建築及公共工程 參與度最高 其餘的是零售業 批發 出入口 不動產活動及對公司之服務 紡織 成衣及 皮革製造等行業 中小企業專項信用保證計劃 於 2003 年 8 月推出 旨在協助中小企業開展一些專項項 目 在融資方面 特區政府將為受惠企業向銀行提供最高達 100% 的信用保證 每筆承保貸 款上限為 100 萬元 由實施起至 2011 年 12 月底 共接獲 66 宗申請個案 申請信貸擔保金額 為 5,213.7 萬元 當中 54 宗獲得政府提供 100% 的信用保證 涉及信貸保證金額為 4,373.7 萬 元 在獲批准個案中 以零售業參與度最高 其他的是紙類 印刷及刊物出版 批發 出入口 建築及公共工程 紡織 成衣及皮革製造等行業 187

94 2012 澳門年鑑 澳門金融管理局 澳門金融管理局具有近似中央銀行的功能及監管澳門金融體系的權力 其前身為澳門發 行機構 1980 年設立的澳門發行機構既負責發行本地貨幣 即澳門元 又管理官方的外匯儲備 1989 年 7 月 澳門貨幣暨匯兌監理署正式成立 取代澳門發行機構的地位 並被賦予明 確的職能以及行政 財政與財產的自治權 2000 年 2 月 21 日 澳門貨幣暨匯兌監理署易名為 澳門金融管理局 原有的職能和權責維持不變 除根據現行法例對澳門貨幣和金融市場進行監管外 澳門金融管理局還積極推動澳門金 融業的長期穩定和持續發展 貿易投資促進局 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 貿促局 屬非營利機構 宗旨是促進貿易及引進外資 對外合作 貿促局現為世界投資促進機構協會 WAIPA 和亞洲貿促論壇 ATPF 成員 近年陸 續與安哥拉 巴西 佛得角 幾內亞比紹 莫桑比克 葡萄牙 東帝汶和內地多個省 區 市包括廣東 浙江 河北 四川 廣西 江蘇 江西 內蒙古 汕頭 潮州 揭陽 深圳 廈門 重慶等的經貿機構 以及美國和越南等地的經貿單位簽署合作協議 為加強服務在內 地的澳門企業 以及吸引內地企業來澳投資 從 2006 年起 貿促局先後在浙江省杭州市 廣 東省揭陽市 四川省成都市及遼寧省瀋陽市設立聯絡處 2011 年開始籌備於福建省成立福州 聯絡處 為澳門與福建省的企業進一步提供經貿投資營商便利服務 預計在 2012 年正式成立 商務促進中心及中小企服務中心 澳門商務促進中心 MBSC 隸屬於貿促局 於 2002 年 8 月 1 日正式啟動 2005 年擴展 中心除向本地及海外官方 半官方貿促機構及商會提供駐澳辦公場地外 也向有意在澳設立 公司的企業和投資者提供現代化小型辦公室 多功能會議廳及洽談室 小型展覽活動場所 電腦和互聯網暨資料區 並為中小企提供綜合商貿服務 讓進駐的企業在投資啟動初期減少 成本和風險 充分發揮商務促進中心輔助中小企發展的功能 同時 中心內設置商會 / 機構 長期辦公室及諮詢點 提供地區性經貿諮詢及商貿轉介等服務 增加澳門與外地商貿交流渠 道 為落實特區政府加強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 2007 年 8 月 23 日 貿促局澳門商務促進 中心設立中小企服務中心 SMEC 主要職能向本地中小企特別推出一系列服務 協助企業 在發展歷程上的不同需求 包括 支持培養品牌 以及增加企業在各階段拓展商機 諮詢及 資訊服務包括 一站式 澳門經貿諮詢 中國內地市場營商諮詢 會展活動資訊及諮詢 特 許經營資訊及諮詢及提供最新經貿書刊閱覽 財務鼓勵及優惠推廣計劃包括參與展覽展銷會 188

95 經濟 的財務鼓勵 電子商務推廣鼓勵及中小企業推廣計劃 同時 向企業提供中心的設施和服務 進行交流 尋找合作伙伴 進行商業配對 推介自身的產品和服務 中小企服務中心自成立 以來 舉辦了多個不同類型的商貿活動 各類工作坊 商務交流會 海外商品 / 服務推介 協 助本地中小企擴大經營方式 澳門商務促進中心及中小企服務中心致力成為外地及本地中小企業的商貿綜合服務平台 澳門國際貿易投資展覽會 貿促局自 1996 年起主辦澳門國際貿易投資展覽會 MIF 該展覽會作為澳門大型會展 活動 通過展覽 論壇會議 商業配對 採購洽談等方式 促進雙向貿易投資互動 推動企 業多方面的合作 2005 年澳門國際貿易投資展覽會 MIF 成為國際展覽業協會 UFI 的 認證展會 也是澳門第一個獲得認證的展覽會 同時 貿促局成為 UFI 正式成員 第十六屆 MIF 以 促進合作 共創商機 為主題 憑藉澳門獨具特色的多元文化及區域 性商貿服務平台角色 進一步促進本地和內地企業之間 以及與葡語國家企業之間的經貿合 作 共吸引逾 95,000 人次入場參觀 比去屆增長 17% 大會通過 會展直通車 特邀海外 客商計劃 等服務 專業客商超過 5,700 人 共促成 1,502 場商業配對 比去屆上升 30.5% 4 天會期場內共達成 81 項簽約 比去屆上升 30.65% 第十六屆 MIF 在展會內容設置及專業服務上展現系列新措施 突出區域合作的內容 展 位規模比上屆增長 18% 海內外參展商共 850 個 展位超過 1,650 個 60 多個國家和地區參展 而且新增尼泊爾 肯尼亞 韓國等多個海外獨立展區和安徽 江蘇等內地獨立新展區 展品 更趨豐富 展示交流內容更廣泛 國際化 專業化 市場化程度更高 投資者 一站式 服務 貿促局的投資者 一站式 服務 為投資者在落實項目的過程中提供全方位的支援和協 助 通過約見 互聯網 電話等渠道接待投資者 委派專人由簡單的諮詢開始全程跟進 直 至協助落實在澳投資計劃涉及的各項行政程序 同時 透過網上商業配對服務平台 商業洽 談 項目配對 推廣活動及出版刊物等途徑提供免費商業配對服務 協助投資者尋找合作伙 伴 透過由貿促局 土地工務運輸局 經濟局 勞工事務局 民政總署 財政局 衛生局 旅遊局 消防局 9 個政府部門組成的 投資委員會 聯絡機制的緊密合作 協助接待 指導 投資者 跟進開展及落實投資計劃所需的行政程序 同時 設有 專責公證員 辦理成立公 司及有關商業登記手續 為投資者提供全方位的服務 離岸服務 澳門離岸法令第 58/99/M 號於 1999 年 11 月 1 日正式生效 在澳門經營離岸服務業可獲 稅務優惠包括 毋需繳付所得補充稅 營業稅和部份印花稅等稅項 獲准在澳門定居的離岸 機構領導及專業技術人員 非澳門居民 可豁免繳交在離岸機構工作首三年度的職業稅 189

96 2012 澳門年鑑 離岸機構分為離岸金融業 由澳門金融管理局審批及監管 及非金融離岸服務業 由貿 促局審批及監管 非金融離岸服務機構亦分為兩種 一是離岸商業服務機構 另一是離岸輔 助服務機構 離岸商業服務機構可以對任何單位提供服務 不局限於其控股公司 而作為離 岸輔助服務機構 只可以向其控股公司提供服務 在澳門經營離岸服務業必須遵守 1 只採用非澳門元為交易及結算的貨幣 2 只針對 非澳門特區居民為銷售對象 3 只針對非澳門特區市場的規定 離岸機構從事的離岸服務範 疇為以下 8 項 1 資訊設備顧問 2 資訊顧問及程式編寫 3 數據處理 4 數據庫業務 5 行政及檔案支援業務 6 研究及開發業務 7 技術試驗及分析業務 8 船隻及航空器經營 及管理服務 配合澳門產業適度多元化的目標和鞏固澳門作為商貿服務平台的功能 離岸服務業讓投 資者通過在澳門實質運作發展 作為重點產品研究開發的先鋒點 拓展海內外市場 生產基 地和銷售網絡的後勤支援中心 藉着引進新興商貿服務業落戶澳門 提升人力資源素質及發 展空間 為澳門及投資者營造雙贏局面 申請臨時居留許可 貿促局根據第 3/2005 號行政法規 投資者 管理人員及具特別資格技術人員居留制度 的規定 為正接受行政當局有權限部門審查的有利於澳門特區的重大投資計劃的權利人 作 出對澳門特別行政區有利的重大投資的權利人 獲本地僱主聘用的 其所具備的學歷 專業 資格及經驗被視為特別有利於澳門特區的管理人員及具備特別資格的技術人員 辦理申請在 澳門臨時居留許可的手續 特區政府於 2007 年 4 月頒佈第 7/2007 號行政法規 中止第 3/2005 號行政法規中有關接 受置業投資居留申請的條文效力 以便檢討實施多年的投資居留政策 澳門商品展示中心 商匯館 由貿促局設置的 商匯館 Macao Ideas 是澳門首間 澳門製造 澳門品牌 澳 門設計 及 葡語國家代理產品 的商品展示中心 成為澳門中小企業推介產品 拓展市場 的重要平台之一 展館於 2011 年 5 月 9 日開幕 總面積近 600 平方米 設有多個主題展區 展品數目約 760 多件 參展商戶及機構共有 102 間 館內設置 MinM 銷售專區 MinM 是澳門廠商 聯合會一個澳門製造產品的專設品牌 過去曾於多個本地及境外不同的展會進行展銷 讓參 觀者直接感受澳門製造的魅力 貿促局設置專門網站 將展館所有展品及參展企業資料上載網頁 向客商提供展館最新 資訊 商匯館 特別安排駐場工作人員 定期約見參展商 詳盡瞭解各參展公司及產品資料 更可為蒞臨的訪客提供詳盡介紹及商貿諮詢服務 另外 亦提供商業配對服務 協助澳門企 業進行宣傳及推廣 促進本地商品在海外市場的發展 190

97 經濟 澳門投資發展股份限公司 根據粵澳合作框架協議 在橫琴文化創意 科技研發和高新技術等功能區 雙方共同建 設面積約 5 平方公里的粵澳合作產業園區 重點發展中醫藥 文化創意 教育 培訓等產業 澳門特區政府及廣東省政府在粵澳合作框架協議下 設立合資企業 開展相關工作 為便於 對該合資企業出資 根據 2011 年 6 月 20 日公佈的第 14/2011 號行政法規 設立澳門投資發展 股份有限公司 起始資本額為 4 億元 澳門特別行政區佔 94% 工商業發展基金佔 3% 及澳 門貿易投資促進局佔 3% 該公司在經濟財政範疇下運作 經濟財政司為監督實體 澳門生產力暨科技轉移中心 澳門生產力暨科技轉移中心 以下簡稱中心 成立於 1996 年 是由政府及民間合辦的非 牟利組織 宗旨是協助澳門企業利用新思維 新意念 新資訊和新技術提高產品及服務的附 加值 從而提高生產力及競爭力 鼓勵及支持新企業的成立與發展 鼓勵就業人士自我增值 及建立事業 職業/專業培訓 中心提供的職業 / 專業培訓系列可分為 1 在職人士持續發展系列 2 提升中年人士 職業技能的 中年人士培訓系列 3 啟發青年人創意及職業志向的 青少年培訓系列 及 4 專為創業及營商人士而設的 企業營商管理系列 2011 年 中心舉辦 866 項培訓課程及研討會 約 19,050 多學時 學員人次 18,183 名 比 2010 年上升 3.1% 專業資格考試 中心屬下的 專業考試資源中心 專責統籌由中心舉辦的各科公開專業考試 以及向公 眾提供澳門其他專業考試的資料 該資源中心也是 國家職業資格考試 澳門統籌單位 辦 事處 現 時 透 過 資 源 中 心 報 考 的 公 開 考 試 分 為 4 大 類 1 資 訊 科 技 專 業 包 括 各 項 經 Prometric 及 VUE 提供的資訊科技認證 Adobe 圖像及網頁設計技能認證 AutoCAD 認證 CISSP 訊息安全專業人員認證 MOS 微軟辦公室軟件專業認證 中文輸入技能測試及全國計 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 水平 考試等 2 管理和行業技能專業 包括英國城市專業 學會 City & Guilds 職業資格 化粧 美容 美髮 管理 培訓技巧及客戶服務 ISO 國 際管理系統標準專業資格 項目管理專業資格 英國倫敦工商會考試局 LCCI 考試 包 括財務及數量方法 營銷及客戶服務 商務 行政和資訊科技 助理服裝設計師國家職業技 能鑑定 3 商務語言專業 以及 4 中國國家職業資格考試 2011 年 隨着 LCCI 澳門區系列考試的全面展開 經 專業考試資源中心 報考各科公 開專業考試的總人次為 3,504 名 比 2010 年上升 81.8% 191

98 2012 澳門年鑑 技術培訓及支援服務 中心 成衣技術匯點 透過技術培訓和技術推廣 優化傳統工業 協助成衣業向高增值 方向及創意產業方向轉型 提升服裝行業生產技術 紙樣製作 督導管理及買辦等多方面的 技巧 同時 為業界提供多項技術支援及輔助服務 如數碼印布服務和繡花服務等 中心設 有時裝資訊站 為澳門廠家及設計師提供時裝及布料趨勢資料 此外 積極支援業界轉行品 牌路線 提高在國際巿場的競爭力 2011 年 中心繼續開辦為期一年多的 時裝設計文憑課程 以培訓澳門時裝設計師 並 為學員舉辦畢業表演 展示學習成果 此外 中心分別與中葡職業技術學校及教育暨青年局 合辦 創意時裝設計及製作課程 以及多個與服裝製作工藝及啟發創意有關的暑期興趣班 同時 繼續舉行 2011 澳門青少年創意服裝設計及縫製比賽 第二屆澳門時裝畫藝術大 賽 2011 暑期班青少年創作展 培育年青服裝工藝師及設計師 中心屬下的 形藝廊 自 獲取 City & Guilds 專業美容證書 專業美容文憑及專業化妝證書考場的資格認證後 持續開 辦有關課程 2011 年中心選派 1 名代表參與在英國舉行的 第四十一屆世界職業技能競賽 中的 流 行時裝技術 項目 澳門代表在 18 個國家 / 地區的參賽代表中發揮超水準 取得銀獎 另外 中心一直協助時裝設計師及學員參加各類設計比賽及表演 多次獲得優良成績 2011 年繼續 鼓勵學員參加 名瑞杯中國婚紗設計大賽 2011 第 12 屆虎門杯青年女裝設計大賽 並與 澳門多間機構合辦比賽 使中心學員積極參與澳門時裝設計活動 同時亦促進年青設計人士 成功建立個人品牌 打進亞洲市場 2011 年 中心還多次組織外出參觀及拜訪的活動 並積 極參與本地機構所舉辦的海內外展覽 提升澳門服裝設計形象 為培育時裝設計學員全面技 能 繼續推行 MaConsef 時裝培訓孵化計劃 中心通過舉辦與服裝相關的研討會 定期向業界介紹最新的服裝資訊及技術 2011 年共 舉行 6 個研討會 吸引 300 多位有興趣人士參加 2011 年 投考國際專業 IT 認證試有 425 人 合格者 338 人 由中心培訓和選拔的澳門隊在 2011 年第七屆港澳青少年網絡技能競賽 取得中學組 5 個金獎 4 個銀獎和 3 個銅獎 2011 年 中心向 305 位中年人士提供有系統的電腦應用技能培訓 提升他們的職業技能 管理信息及諮詢服務 中心繼續致力提供 鼓勵計劃 培訓 資訊及輔導 的綜合性服務 協助本地機構提升 其管理水平至國際標準 作為國際標準化組織 ISO 代表中國澳門的通訊級會員 中心服務 範圍主要包括 管理系統諮詢服務 管理系統差距分析和內部審核服務 國際管理系統首次 認證 / 認可資助計劃 發佈新標準信息及出版 管理標準動向 通訊 以及標準 /ISO 刊物搜 尋及銷售服務 2011 年 中心共處理 54 個有關管理系統及標準的輔導個案 在國際管理系統首次認證 / 192

99 經濟 認可資助計劃方面 共有 23 個申請個案 從 1996 年 10 月至 2011 年年底 總計有 223 個資 助申請 其中 186 個成功考獲認證 行業範圍包括工程建築 設施管理 包括物業 保安及 清潔服務 製造業 公用事業 非牟利組織及其他服務業 例如貿易 物流 運輸 旅遊服務 金融 資訊科技等 為進一步推動澳門產品質量及安全的提升 2010 年 2 月起 中心試行推出工業產品 代 送外檢測服務 首階段的服務類別為成衣及電子 / 電器產品 同年 10 月服務類別拓展至食品 製造業 2011 年為其他傢俱以及藥品製造提供服務 截至 2011 年 12 月底 共處理 3,632 個 申請個案 為促進環保及可持續發展 中心繼續協助本地機構推行 ISO14001 環境管理系統 實踐綠 色管理 加強對企業社會責任的認知 中心的 兒童環保行動 環保小先鋒 培育計劃已 完成 5 屆 從 2006 年至 2011 年底 共有 19 間學校共 2,593 名小學生參加此項活動 在提升營商能力方面 中心歷年來均舉行營商管理培訓系列 中心自 2006 年起推出 小 企業 會計易 自由軟件及支援服務 至 2011 年年底 共發出 1,752 套軟件 輔導班學員 844 人次 對外交流合作及中小企業服務 中心一向重視加強與外地的科技交流和合作 除在澳門舉辦科技交流活動外 還鼓勵和 組織澳門企業 機構參與在外地舉行的各類科技交流活動 2011 年 中心繼續組織澳門企業 機構參加 中國國際高新科技成果交易會 澳門館 佔地 180 平方米 共設 14 個展位 參展的澳門企業 機構有 11 家 此外 還和貿促局聯合 組織參展團參加 第九屆中國海峽項目成果交易會 設立 350 平方米 澳門聯合展區 參 展的澳門企業共有 20 家 以環保 科技 IT 行業為主 為中小企業提供不同類別的支援服務是中心的長期工作 2011 年共接獲 31 個求助個案 其中 26 個已經完成 求助類別大致可分為技術中介 顧問服務 尋找客戶 / 訂單 / 合作伙伴等 中心開設的商業葡語諮詢服務 主要協助企業 社團和個人克服在葡語運用上遇到的困難 澳門世界貿易中心 澳門世界貿易中心建立的主要目的 是推廣及擴展澳門對外的貿易機會 協助個人及企 業尋求國際商機 並為澳門商業機構在開拓新市場方面扮演先鋒的角色 透過澳門世貿中心 客戶可與全球近 300 個世貿中心接觸 建立新的市場網絡及發掘有潛質的國際貿易伙伴 澳門世貿中心與中國國際商會調解中心成立 聯合調解中心 解決兩地可能出現的商業 糾紛 澳門歐洲資訊中心 澳門歐洲資訊中心透過澳門政府建議和歐盟委員會批准 於 1992 年成立 是中小企業暨 193

100 2012 澳門年鑑 投資促進局屬下的分支網絡 也是在亞洲地區設立的第一所歐洲資訊中心 中心現時由澳門 歐洲研究學會 澳門大西洋銀行 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和中小企業暨投資促進局聯合管理 澳門歐洲資訊中心的宗旨是 擔當中小企業與歐盟機構間的橋樑 協助企業更易在歐洲提供 的商機中獲益 向企業提供歐盟的訊息 就企業和歐盟機構的聯繫提供建議和指導 透過中 心與其他歐洲資訊中心及歐盟委員會間的緊密聯繫 向企業提供協助 推動歐盟 澳門 內 地和亞洲其他國家或地區企業之間的資訊交流 商貿和合作 澳門工業園區發展有限公司 為更好地運用現有資源 特區政府於 2004 年 6 月將聯生工業邨有限公司改組成澳門工業 園區發展有限公司 改組後的公司職能擴大為 發展及管理在澳門特區內被劃定為具工業及 其輔助行業發展功能的土地 當中包括聯生工業邨 珠澳跨境工業區澳門園區及其他工業園 區 澳門特區與貿促局分別佔公司 60% 和 40% 的股權 1993 年澳門政府為了吸引投資 促進工業多元化 決定在路環聯生填海區設立一個工業 邨 填海區總面積為 33.7 萬平方米 其中聯生工業邨面積約為 16 萬平方米 由此成立聯生工 業邨有限公司負責工業邨的管理 聯生工業邨有限公司於 1993 年 10 月成立 以私人公司形式運作 1996 年加入國際科學 園協會 為加強和促進與其他科學技術園區的合作 聯生工業邨有限公司分別與葡萄牙里斯 本 Taguspark 科學園 馬德拉科技園和 Mutela 科技園簽訂合作協議 還與中國高新技術產業 開發區協會建立密切的聯繫 聯生工業邨重點發展中小型 無污染以及無法在澳門現有的多層工業大廈內實現的工業 項目 優先發展的項目須具備以下條件 採用新技術 改良技術或先進生產工藝 生產新產 品或高附加值產品 在生產機械和設備方面的投資較大 對澳門出口有實際貢獻 專業或技 術工人佔較大比例 應用對生產製造有幫助的科學或技術服務及採用節能措施 至 2011 年年底 有 9 幢廠房在聯生工業邨落成 其中 8 間工廠已投入運作 珠澳跨境工業區澳門園區建設進展順利 至 2011 年年底 現進駐澳門園區的項目共 41 個 其中 10 個為批地建廠項目 31 個為租用廠房項目 涉及的項目包括健康食品和中西藥生 產 成衣製造 物流運輸倉儲 食品飲品製造 電子產品 博彩用具製造 環保工業和印刷等 投資者來自澳門 內地 香港 台灣 葡萄牙以及美國等國家和地區 進駐聯生工業邨和珠澳跨境工業區澳門園區的企業均可享受多項投資優惠 勞工事務局 勞工事務局是執行勞動 就業 職業安全健康及職業培訓政策的部門 就業服務 勞工事務局屬下就業廳免費為居民提供就業 招聘及擇業輔導的服務 協助求職人士尋 194

101 經濟 找私人企業的工作和幫助僱主招聘員工 就業廳也負責辦理職業介紹所行政執照的申請及提 共分析意見的事宜 就業廳於 2011 年進一步強化 自助就業選配計劃 網上服務 在 招聘及就業選配 網 頁系統內增加適用 e-pass 登入認證技術 方便市民使用電子選配服務 繼續負責 高等院校 畢業生內地實習計劃 的登記 配對及就業跟進工作 並與勞資團體保持緊密聯繫和合作 為僱主和求職人士提供具針對性的就業服務 因應路氹城金光大道第五 六期工程的復工及 為協助建造業失業工人就業 定期與機構或企業就相關招聘活動舉行檢討會議及跟進求職者 的聘用情況 同時 參與監察各大企業及公共工程的招工活動 主要涉及建築工程 餐飲 博彩和運輸等行業的職位空缺 共有 4,642 名求職者透過上述招聘活動成功獲聘 就業廳亦負 責管理 會展業人員資料庫 及參與修訂職業介紹所的法例 2011 年 就業廳為 10,722 人次作求職登記 其中 63 人次是專責為殘障人士提供就業服 務的顯能小組的求職者 職位空缺登記則有 224,980 個 安排求職者見工達 60,946 人次 成 功為 1,777 人次求職者轉介就業 其中包括 46 人次殘障人士 在 1,777 宗成功轉介就業的個 案中 涉及 94 種不同的職業 38.9% 的成功轉介就業個案集中於辦公室 酒店清潔工人及同 類工人 店舖售貨員及商品示範員 未能歸入其他分類的文員 建築及工程雜工及同類工作 人員 以及侍應生及同類工作人員 2011 年就業廳發出 4,000 份失業津貼證明書 1 份為申請使失業者就業津貼提供意見書 3 份為申請聘用初次求職青年津貼提供意見書 2011 年就業廳收到職業介紹所行政執照的申請個案有 172 宗 包括 16 宗新申請 111 宗 續期 35 宗更改附註 6 宗取消 其餘為補發 異議及股份之轉讓共 4 宗 職業培訓 職業培訓廳的主要職責是為居民提供不同範疇的職業培訓課程 以提升本地人力資源的 素質 同時與其他機構在職業培訓方面進行技術合作及資訊交流 協調培訓課程的發展方向 以及為不同行業建立職業技能證明制度 進一步提升從業人員的技能水平及資格認受性 促 進勞動力向上流動 2011 年職業培訓廳共為 12,139 人次提供培訓 課程涵蓋面相當廣泛 而且注重實用性和 針對性 務求為市民提供多方面的選擇 並為澳門各行業培訓及儲備人才 2011 年職業培訓廳培訓課程學員統計 培訓制度 職前培訓 課程模式 學員人次 學徒培訓 177 見習技術員培訓計劃 40 高等院校畢業生內地實習計劃

102 2012 澳門年鑑 2011 年職業培訓廳培訓課程學員統計 續 培訓制度 延續培訓 課程模式 學員人次 進修培訓 1,977 第二技能培訓計劃 1,113 中壯年人士就業輔助培訓計劃 7,374 漁民休漁期培訓計劃 390 職業技能測試試前研習班 973 總計 12,139 課程項目 學徒培訓是兩年全日制職前培訓課程 對象為 14 至 24 歲具中三畢業或以上學歷人士 2011 年繼續開辦電氣裝置 電子及通訊 以及汽車機電等課程 完成課程並考試合格的學員 獲發專業能力證明書 該證明書等同高中教育二年級學歷 至 2011 年 學徒培訓課程已連續 開辦 15 屆 而過去 13 屆課程共培訓 540 位技術人員 第十三屆學徒培訓課程於 2011 年 8 月 完結 52 名學員畢業 畢業率為 100% 學員於完成課程後一個月內的即時就業率為 86.5% 當中從事與課程相關行業的比率為 71.1% 見習技術員培訓計劃是以在企業進行實習為主的一年全日制課程 對象為高中二年級或 以上學歷 並持有電子 電氣 機電 電機等相關證書或具有工程維修工作經驗的人士 目 的是透過技能培訓與工作實習的緊密連結 培養年青工程技術人員 2011 年開辦 2 個工程 見習技術員課程 參加學員共 40 人 分別在 16 間不同的企業進行實習 以公共服務 酒 店及工程維修業為主 首個工程見習技術員課程於 2011 年 6 月完結 學員的即時就業率為 95.0% 高等院校畢業生內地實習計劃 是為本地最近兩年的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專或以上學位的 畢業生提供到內地大型企業實習的機會 畢業生可按其專業及發展意向選擇實習企業 並可 在實習期間獲特區政府發放生活及住宿津貼等合共每月 5,500 元 2011 年有 95 人參加 涉及 的行業以銀行 旅遊 運輸及醫療為多 截至年底 52 人已完成實習 2 人退出 41 人仍在 進行實習 進修培訓課程涵蓋行業範疇廣泛 且有不少為具地區性或國際性認可的專業資格課程 目的是提升從業人員的專業技術水平 促進行業的發展 2011 年共開辦 70 個課程 學員人數 1,977 人次 分別較 2010 年下降 44.9% 及 41.3% 主要是由於就業情況良好 一些全日制及 語言的培訓課程需求減少 第二技能培訓計劃的目的是鼓勵市民按自身的能力及興趣發展本業以外的職業技能 增 196

103 經濟 加就業選擇及出路 有關課程分為入門 基礎及進階三個階段 讓學員可循序漸進地掌握該 工種的職業技能 2011 年開辦 50 個課程 共培訓 1,113 人次 較 2010 年分別下降 43.2% 及 36.9% 主要原因是為配合公共房屋的興建計劃 部份教學場地所在的樓宇需要清拆 影響教 學場地的安排 使開辦課程的數量減少 中壯年人士就業輔助培訓計劃的對象為中壯年 低學歷 就業困難或無法覓得較理想工 作的人士 透過修讀培訓課程 提升他們的職業技能 協助他們就業或轉職較理想的工作 充分利用澳門的人力資源 2011 年開辦 254 個課程 學員共 7,374 人次 較 2010 年分別上升 12.4% 及 14.8% 漁民休漁期培訓計劃課程為期 96 小時 包括 84 小時的職業技能培訓及 12 小時的海上知 識培訓 參與計劃的漁民可按實際出席率獲發最高 6,000 元的培訓津貼 減輕漁民在長達兩個 半月的休漁期間全無收入的經濟壓力 亦協助他們掌握其他謀生技能 2011 年開辦 14 個課 程 學員共 390 人 較 2010 年上升 8.0% 在崗培訓及聘用計劃目的為促進就業及改善失業情況 計劃強制實施的範圍包括 6 間博 彩專營公司 以及聘有 30 名或以上住宿及餐飲工種的非技術外僱的企業 有關企業須按規定 比例透過提供在崗培訓名額或在市場直接聘用的方式吸納本地非技術失業工人 計劃亦歡迎 實施範圍以外的其他企業自願參與 為本地工人提供在崗培訓職位 所有參與在崗培訓的僱員在受訓期間均可得到特區政府發放的培訓津貼 參與在崗培訓 的本地工人需到企業進行為期不超過 3 個月的培訓 期間的報酬由政府支付的 3,500 元培訓津 貼及企業支付的基本報酬組成 通過在崗培訓 受訓僱員可掌握所從事工種的基本技能及行 業知識 而企業則能有序聘用適合的本地工人 逐步減少企業非技術外僱人數 讓本地工人 優先就業 有關計劃在 2009 年推出 隨着澳門經濟穩步發展 就業情況逐步得到改善 已於 2011 年 9 月 30 日第八期屆滿後正式結束 總結 8 期的執行情況 企業提供共 6,847 個職位空缺 聘用的工人數目共 3,926 人 當中以直接聘用方式聘用的僱員共 3,831 人 佔 97.6% 而以在 崗培訓方式聘請的僱員共 95 人 佔 2.4% 涉及的培訓津貼支出約為 76 萬元 職業技能測試試前研習班為報考職業技能測試的人士而設 提供測試工種的技術理論知 識的試前複習及重點釋疑 讓報考人士獲取行業最新資訊 瞭解技能測試的流程和規則等 2011 年共開辦 42 個課程 學員達 973 人次 技能鑒定 為有效貫徹落實 粵澳合作框架協議 進一步深化粵澳在職業技能鑒定的合作 加快兩 地職業技能評價機制的互通互融 邁進國際化水平 2011 年 12 月 勞工事務局與廣東省人力 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簽署 粵澳共同研究實施 一試三證 培養評價模式合作協議書 以及為 首個 一試三證 執行項目 與廣東省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和澳門管理專業協會共同簽署 設施管理職業 一試三證 模式專項合作協議書 2011 年 10 月 勞工事務局與澳門生產力暨科技轉移中心簽署 一試兩證 合作協議 197

104 2012 澳門年鑑 使所有參與該中心所組織的國家職業資格考核並且合格的澳門居民 除可獲得國家職業資格 證書外 亦可獲發勞工事務局的職業技能證明文件 藉此逐步擴大 一試兩證 涵蓋的工種 讓市民透過一次考核可同時取得兩地職業技能證明文件 增加就業出路 職業培訓廳根據社會和經濟的發展情況 不斷拓展實施職業技能測試的行業和工種 並 於所舉辦的培訓課程逐步引入相應級別的技能測試 現已推出技能測試的工種包括插花員 維修電工 電氣設備安裝工 金屬模板工 泥水工之砌磚工 面材鋪貼工及批盪工 以及各 類地盤重型建築機械操作工等 2011 年有 1,782 人次取得勞工事務局發出的不同技能級別的 職業技能證明文件 職業技能競賽 勞工事務局透過參加或舉辦職業技能競賽 進一步加強與世界各地職業培訓機構的交流 和合作 吸收先進的培訓經驗和技術 增強社會大眾對職業培訓的重視 促進澳門職業培訓 的發展 2011 年 10 月 勞工事務局率團赴英國倫敦參加 第四十一屆世界職業技能競賽 澳門選手參加其中 9 個競賽項目 於流行時裝技術獲得銀獎 網頁設計獲得銅獎 以及花藝 設計及機電一體化獲得卓越表現獎章 取得澳門參賽以來的最優秀成績 此外 聯同社會工 作局及澳門明愛 首次組織澳門代表團參加在韓國首爾舉行的 第八屆國際殘疾人士技能大 賽 澳門選手參與其中 15 個競賽項目 於電腦體育運動獲得銅獎 以及廢物再造及鈎針編 織獲得特別獎 勞工法例 第 7/2008 號法律 勞動關係法 是調節勞資關係的基礎法律 針對工作時間 夜間工作 及輪班工作 每周休息日 強制性假日 年假 缺勤 產假 工作的報酬 勞動關係的終止 合同類型 行政違法及輕微違反的處罰等作出明確的規範 保障及平衡勞資雙方的合法權益 第 21/2009 號法律 聘用外地僱員法 及其相關補充性法規 進一步貫徹及落實 就業政策及 勞工權利綱要法 重申聘用外地僱員須確保本地僱員優先就業 並保障外地僱員享有等同本 地僱員的權利 工作條件和待遇 考慮到澳門的行業特性及社會需求 勞工事務局正就數個勞動關係範疇之法例進行立法 研究 包括研究制訂 非全職工作制度 工作場所之分判工作管理制度 及 海員勞動關 係法 以及研究修訂第 40/95/M 號法令 工作意外及職業病保險法例 和第 32/94/M 號法令 核 准發出准照予職業介紹所之制度 勞資關係 勞工事務局屬下勞動監察廳免費為居民提供勞工法例的諮詢服務 接受及調解勞資糾紛 方面的投訴 監察企業對勞工法例的遵守 為有效遏止非法工作 勞動監察廳與治安警察局 海關等部門按職權各自或共同開展定期及不定期的巡查行動 2011 年 勞動監察廳為親臨諮詢的人士共提供 5,829 次勞工法例的諮詢服務 諮詢人士 198

105 經濟 中 僱員佔 74.5% 僱主佔 25.5% 從行業分析 諮詢人士以從事團體 社會及個人的其他服 務 以及建築業最多 諮詢事項以解僱 年假及工資為主 分別佔親臨諮詢總數的 28.8% 8.7% 及 6.3% 此外 透過電話提供的諮詢服務有 41,168 次 在投訴方面 接受處理的投訴為 2,506 宗 作出投訴的僱員有 5,229 人次 較 2010 年上 升 43.2% 投訴事項以超時工作補償 解僱及工資為主 分別佔投訴總數的 18.9% 12.9% 及 11.9% 從行業分析 投訴的僱員主要來自建築業 佔 29.7% 其次是團體 社會及個人 的其他服務 佔 28.6% 住宿 餐廳 酒樓及同類場所 佔 19.9% 2011 年 完成處理的個案共有 11,083 宗 涉及僱員 12,394 人次及工作場所 3,559 個 編 制 777 份筆錄 針對勞資糾紛個案查出的違法行為中 涉及債權的有 1,629 項 其中以涉及 工資 解僱及超時工作補償為多 在違法行為中 以僱主不經筆錄形式而繳付工人債權的佔 5.4% 其餘的則須透過編制筆錄或轉交法院作出違例起訴 勞資糾紛 工作意外及職業病所引致的債權總額約為 6,309 萬元 涉及僱員 7,889 人次 其中 工作意外 工資及解僱的事項分別佔債權總額的 73.9% 13.0% 及 4.7% 2011 年勞動監察廳接獲 68 宗降低基本報酬協議副本通知 當中涉及本地僱員 388 人次 以及外地僱員 46 人次 經查核後 對因涉嫌違反 勞動關係法 而開立的個案為 11 宗 涉 及 37 人次 對於聘用未成年人方面 勞動監察廳接獲 233 宗未成年人合同副本通知 涉及年滿 16 歲 而未滿 18 歲的未成年人 846 人次 以及年滿 14 歲而未滿 16 歲的未成年人 2 人次 經審核後 對因涉嫌違反 勞動關係法 而開立的個案為 62 宗 涉及 92 人次 在打擊非法工作方面 根據 禁止非法工作規章 聘用外地僱員法 及其相關補充性 法規的規定 勞動監察廳共開立 832 個有關非法工作的個案 經調查後 發現涉及未獲許可 而為他人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內提供工作的非本地居民有 554 人次 以自身利益從事活動的非 本地居民有 437 人次 兩者合共科處的罰款額為 1,425 萬元 根據 聘用外地僱員法 及第 88/2010 號行政長官批示中有關外地僱員住宿權利的規定 2011 年開立有關外地僱員住宿權利的個案有 29 宗 共進行 46 次巡查行動 職業安全與健康 2011 年勞工事務局屬下職業安全健康廳對澳門 1,678 個建築工地進行 7,364 次常規性的 安全與衛生巡查 共提出 2,662 項次的改善建議 對出現於工作場所及崗位中職業安全健康方 面的不妥善之處 提起有關處罰程序 25 次 涉及 20 個建築工地 科處的罰款金額為 120,000 元 就工作場所出現高危情況而勒令停工個案有 2 宗 但不包括導致工作意外的個案 此外 參與由政府不同部門統籌的多個安全委員會的工作 包括工業場所准照檢查委員會 從事藥 物業活動准照檢查委員會 飲食及飲料場所檢查委員會 酒店場所及同類場所活動准照檢查 委員會 以及汽車駕駛學校准照檢查委員會 聯合進行巡查 158 間企業的工作場所共 220 次 並提供 178 項次改善工作環境衛生和安全的建議 199

106 2012 澳門年鑑 職業安全健康廳附設的職業衛生化驗室已獲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頒發 ISO/IEC 的實驗室認可資格 專責對工作場所進行照明度 熱強度測量 職業性噪音及有機溶劑 等危害因素的評估工作 2011 年 在酒店及餐飲業的職業安全與衛生巡查工作方面 共對 48 間酒店及 64 間餐飲場所完成首次巡查及複查工作 分別提出 127 項及 73 項改善建議 對超 級市場 製衣廠 百貨公司 加工食品廠及燃料供應商等工作場所以及酒店 商廈等的大廈 外牆清潔工作進行職業安全健康巡視 共進行 142 次巡查 提出 97 項改善建議 其餘工作還 包括對工作意外進行調查 跟進投訴個案 回覆職安健查詢 以及為政府部門和私人機構提 供職業安全與健康的建議 職業安全健康廳設有職業健康醫療室 每年進行行業性的職業健康調查 應企業要求提 供職業健康檢查 以及為未成年人提供入職前 後身體檢查等服務 2011 年進行職業健康身 體檢查 6,105 項次 提出職業健康改善建議 9,685 項次 根據第 34/93/M 號法令 抽查 9 間使 用高噪音設備運作機構的僱員聽覺檢查情況 工作環境職業健康巡查工作 共進行 314 次巡 查 提出 81 項改善建議 繼續開展人體功效調查工作 共進行 414 項次評估 提出 40 項次 職業健康改善建議 此外 為報讀勞工事務局主辦的職業培訓課程的學員作錄取前的身體檢 查 1,158 項次 提出保健建議 148 項次 以及回覆涉及職業健康和職業病諮詢的 59 宗個案等 配合特區政府的優質服務政策 職業健康醫療室對已獲取 ISO17020 能力認可的項目進行持續 優化 為向社會大眾 僱員和僱主宣傳有關職業安全健康方面的信息 推廣職業安全健康文化 鼓勵不同行業培養工作人員的安全習慣及提升安全文化水平 職業安全健康廳舉辦各種不同 形式的活動 包括講座 課程 推廣計劃 報章特稿 廣告 以及印製和派發宣傳單張等 2011 年為 3,743 人舉辦職安健講座 並開辦包括 職安健單元培訓課程 43 班 881 人獲發合 格證書 流動式臨時防墮繫穩裝置課程 7 班 148 人獲發合格證書 建造業職安卡訓練課程 997 班和重溫課程 317 班 經評估合格獲發 建造業職安卡 和續期的分別有 6,853 人 5,057 人 與澳門大學合辦 3 班建築安全督導員合格證書課程 98 人合格並獲授予建築安全督導員 資格 與澳門建築置業商會合辦 1 班建築安全督導員補充課程 20 人完成課程並獲授予合格 證書 人力資源辦公室 人力資源辦公室是根據第 116/2007 號行政長官批示設立的 主要負責收集並分析行政當 局就聘用外地僱員事宜作出決定須依據的 與本地勞動市場情況及其變化有關的所有資訊 向上級建議關於聘用外地僱員的措施 接收聘用外地僱員的申請 並就該等申請組成卷宗 與其他公共部門合作執行與聘用外地僱員有關的法例和與勞工事務局合作執行勞動法例及政 策等 聘用外地僱員 澳門特別行政區輸入勞動力政策的大前提 是確保本地僱員優先就業及勞動權益不會受 損 故外地僱員的聘用僅作為補充本地人力資源缺乏或不足時的措施 同時 亦能使澳門經 200

107 經濟 濟得以持續穩定地發展 自 2007 年 5 月 28 日辦公室成立以來 一直嚴格審批每宗外地僱員 申請個案 2011 年共收到 31,621 宗專業 非專業 家務工作外地僱員及為自身利益從事活動 的工作許可申請個案 包括外地僱員輸入 續期 移轉 聲明異議及訴願 其中 11,030 宗為 非專業僱員的申請 3,052 宗為專業僱員 17,514 宗為家務工作僱員 為自身利益從事活動的 工作許可的申請個案為 25 宗 截至 2011 年底 持有外地僱員身份認別證的人數為 94,028 人 消費者委員會 消費者委員會 消委會 負責對政府將訂定的保護消費者政策發表意見 並推動各項保 護消費者的工作 建立合作網絡 消委會於 1997 年成為國際消費者聯會正式會員 自 1997 年以來先後與葡萄牙保護消費 者中心 西班牙國家消費者保護總局以及新加坡消費者協會以及財團法人台灣消費者文教基 金會簽定合作協議書 又與 9+2 泛珠三角區域內的消費維權單位組成結盟網絡 2009 年 10 月 消委會與內地 香港多個城市的 22 個消費維權單位發表合作宣言 成立 城市消費維 權聯盟 過去 10 多年間 消委會與珠海市消費者委員會 北京市消費者協會 上海市消費 者權益保護委員會 山東省消費者協會 重慶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 浙江省消費者協會 天津市消費者協會和深圳市消費者委員會等 41 個內地的消費維權單位簽定消費維權合作協議 書 在協作系統內 各地消費維權組織相互交換情報和資訊 及進行各類的合作計劃 接待服務 為配合政府為市民提供一站式便民服務 2011 年年底 消委會將位於祐漢的辦事處遷往 位於黑沙環的政府綜合服務大樓 另外 全球各地消費者也可透過電子郵件向消委會提出投 訴及諮詢 消費爭議仲裁中心 消費爭議仲裁中心於 1998 年設立 中心成立的目的 是透過中介 調解及仲裁方式促進 解決在澳門地區發生的 涉及金額不高於 5 萬元的消費爭議 消費者若購買了有瑕疵的產品 得不到滿意的服務 或被迫以高價購買財貨或勞務而感 覺權益受損時 可攜有關文件 如收據及發票等 往消費爭議仲裁中心求助 消委會負責仲 裁中心的工作 由一名負責人和專門的技術員向當事人提供適當的法律援助 仲裁裁決由一 位以兼職制度擔任仲裁法官職務的法院司法官作出 假如商人珍惜其商號形象 並希望解決與消費者之間可能發生的爭議 可申請成為中心 的 加盟商號 至 2011 年 營業中的 加盟商號 有 1,328 家 主要包括中西藥物 百貨 超級市場 201

108 2012 澳門年鑑 飲食業 金銀珠寶首飾和鐘錶飾物 保險業 洗染業 美容服務及健美 手機 電腦用品 旅行社和地產中介服務業等各行各業 消費者權利 根據第 12/88/M 號法律的有關規定 凡接受由具有職業性質 從事經濟活動的個人或團 體 供給的物品或提供為其私人使用的服務的人士視為消費者 消費者有權獲得健康的保護及安全 防止物品或服務的宣傳或供應的不忠實或不規則行 為 獲得指導及取得資料 要求對抗損害其利益的危險 要求預防個人或團體的損失及獲得 賠償 接受可獲得的公平以及參與在法律或行政上訂定其權益 為推廣消費者權益及有關法律 消委會在 1993 年 7 月發行第一期 澳門消費 期刊 至 2011 年 12 月 已出版至第 220 期 每期發行量為 4,000 份 澳門消費 內容涵蓋消費者日 常生活的安全消費信息 消委會的工作以及國際組織在消費者保護政策上的發展 接獲投訴 2011 年 消委會接獲消費者的投訴和諮詢個案 分別有 1,689 宗及 4,987 宗 連同 174 宗 建議性質的個案 總個案數字達到 6,850 宗 投訴個案主要是電訊服務 通訊器材的質量 維 修及銷售手法 以及食品與飲品的售賣手法等引致的爭議 為配合特區政府發展旅遊博彩業的策略和內地居民 個人遊 政策 消委會加強對旅客 的服務 致力推動發展澳門保障消費權益的健全機制 在近 6,700 宗的投訴及諮詢個案中 約 22% 是由各地旅客提出的 誠信店 年度優質標誌 消委會於 2001 年 3 月 15 日推出 誠信店 標誌制度 誠信店 標誌獲得澳門及內地各 單位認同 為拓展 誠信店 標誌的廣泛性 從 2007 年起 誠信店 標誌由消委會及中華 全國工商業聯合會旅遊業商會聯合發出 促進澳門消費維權及 誠信旅遊 的發展 凡加入 消費爭議仲裁中心 的 加盟商號 一年內沒有不良記錄 均可獲得這枚標誌 藉此鼓勵其致力保持良好的商譽與維護消費者權益 截至 2011 年年底 消委會共向 1,190 間 加盟商號 發出 2012 年度 誠信店 的優質標誌 為加強對 誠信店 的規範 讓消費者獲得更好的保障 消委會要求 誠信店 遵守更 多的承諾 包括 在出售的貨品及服務上給予消費者準確的資訊 以及售後服務 發票上要 列明貨品及服務的相對價格 對消費者的投訴 必須在接到投訴後 14 天內 與消費者達成協 議 如退款 換貨或提交消費爭議仲裁等具體安排 另外 為進一步保證及提升 誠信店 的良好營商態度 消委會因應社會發展 先後為 不同的行業訂定行業守則 要求有關行業的 誠信店 遵守 目前 誠信店 機制內的洗染 202

109 經濟 業 地產中介服務業 超市辦館 藥房 美容服務業 手信業 攝影器材零售及沖印服務業 以及黃金珠寶 衣履皮革 通訊器材 電腦產品 燕窩食品 電器零售共 13 種行業已具備行 業守則 行業守則對 誠信店 的營運操守有更嚴謹的規範 而消委會亦設有機制審視 誠 信店 是否有執行一般性的承諾及行業守則 統計暨普查局 統計暨普查局是負責指導 協調 綜合 執行及監察澳門特區統計活動的行政機關 享 有技術自主權 官方統計資料的編制 根據 10 月 14 日第 62/96/M 號法令的規定 由統計編制機關所編制的統計資料 視為官 方統計資料 其中 由統計暨普查局負責人口 經濟 社會及環境方面的統計資料 澳門金 融管理局負責財務 貨幣 匯兌及保險業務方面的統計資料 統計暨普查局透過各項普查和統計調查直接收集數據 以及不同部門的行政資料編制一 系列的官方統計資料 為特區政府制訂政策 投資者進行商業決策 以及學術研究提供重要 參考 在各項定期性的統計調查中 最值得一提的是每 10 年一次的人口及住屋普查和中期人口 統計 5 年一次的住戶收支調查 以及每年進行的建築調查 工業調查 酒店業調查 飲食業 調查 服務業調查 運輸倉儲及通訊業調查 批發零售業調查等 此外 統計暨普查局還按月和按季收集及編制與澳門特區經濟活動有關的資料 範圍非 常廣泛 包括對外商品貿易 旅遊 會議展覽 零售 價格 就業及建築等 反映澳門宏觀經濟的本地生產總值 本地居民總收入等 亦是由統計暨普查局綜合澳門 的經濟 社會及公共財政方面的資料 經整合後而編制的 統計資料的公佈 統計暨普查局透過各傳媒發佈大眾最關注的統計數據 而詳細資料亦以網頁及刊物形式 向外公佈 所有官方統計資料均免費提供 使用者可從網頁下載 亦可向統計暨普查局文件 暨資料傳播中心查詢或索取 統計暨普查局嚴格遵守統計保密原則 個人或個別資料絕對保 密 2011人口普查 統計暨普查局於 2011 年 8 月 12 日至 26 日進行澳門第 15 次人口普查及第 5 次住屋普查 並於 2011 年 12 月 29 日公佈初步結果 2012 年 4 月公佈詳細結果 203

110 2012 澳門年鑑 資料查閱服務多元化 為方便使用者能更快捷查詢統計資料 統計暨普查局致力增加查詢方式配合需要 繼 2010 年新增的 SMS 統計短訊查詢服務 續推出手機版網頁 方便使用者隨時隨地使用流動電 話查閱最新統計資料 加強對受訪者的宣傳 高質素的統計資料有賴受訪者及受訪機構的支持和合作 提供全面和準確的資料 為爭 取受訪者及受訪機構的支持 一方面持續加強與團體和機構的溝通與合作 另一方面亦通過 各種方式向被訪者宣傳統計資料與市民生活的重要性 提高統計資料的素質 中國與葡語國家經貿合作論壇常設秘書處輔助辦公室 中國與葡語國家經貿合作論壇常設秘書處輔助辦公室 是在 2003 年成立的中國與葡語國 家經貿合作論壇籌備辦公室的基礎上 根據第 33/2004 號行政長官批示設立 旨在輔助中國 葡語國家經貿合作論壇 澳門 常設秘書處並提供所需資源 以利用澳門作為中國與葡語國 家經貿服務平台 推動中國與葡語國家經貿關係的發展 輔助辦公室成立以來 積極協助常 設秘書處開展工作 尤其在促進中國與葡語國家高層互訪 包括澳門 開展人力資源合作開 發 經貿投資便利化 開拓新領域合作和發揮澳門商貿服務平台作用等方面 2011 年 輔助辦公室配合常設秘書繼續跟進中葡論壇第一 第二及第三屆部長級會議的 各項後續工作和提供支持 為論壇各與會國代表提供後勤支援 保持與葡語國家的密切聯繫 強化澳門的獨特優勢 不斷鞏固澳門作為中國與葡語國家經貿合作平台的地位 2011 年 中國與葡語國家繼續保持高層互訪勢頭 通過中國與葡語國家全方位多領域的 密切交流 進一步增進互信和友誼 推動經貿合作持續 快速 健康 穩定發展 全年雙邊 訪問超過 180 次 其中國家領導人訪問和會見達 20 多次 經過中葡論壇與會國各方積極努力 2011 年在世界經濟形勢依然複雜多變的情況下 中 國與葡語國家全年雙邊貿易額突破 1,000 億美元 提前兩年實現並大幅超過 經貿合作行動綱 領 年 2013 年貿易額達到 1,000 億美元的目標 常設秘書處始終高度關注和認真落實溫家寶總理在第三屆部長級會議開幕式上宣佈的六 項新舉措 一 中葡合作發展基金 二 優惠貸款 三 農業合作項目 四 設立中葡 論壇 澳門 培訓中心 並於 2011 年 3 月 29 日在澳門舉行培訓中心揭牌儀式 推動與葡語 國家開展人力資源合作 五 政府獎學金名額 六 醫療設備及器械 常設秘書處會同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民政總署 旅遊局共同在澳門舉辦 2011 葡韻嘉年華 暨中國 葡語國家文化周活動 輔助辦公室積極參與澳門特區政府有關部門主辦的活動 保 持與澳門特區有關部門的密切溝通和協調 繼續為設在澳門的中國或葡語國家協會 葡裔或 土生葡人社團開展經貿文化促進活動提供支持 協助促進在澳門的企業尋找內地及葡語國家 合作夥伴 幫助中國內地企業透過澳門平台向葡語國家業界提供資訊和資料 為在澳葡語系 204

111 經濟 社群和團體 商會 土生葡人社團 中小企 以及葡語國和中國內地企業提供訊息及諮詢 並協助開展經貿文化活動 發揮橋樑作用 金融情報辦公室 因應國際發展趨勢 2006 年 7 月 29 日行政長官作出第 227/2006 號批示 成立金融情報 辦公室 金融情報辦公室是直接受經濟財政司管轄的獨立部門 負責收集 分析及向具權限的實 體提供與清洗黑錢犯罪及資助恐怖主義犯罪有關的資料 為配合預防及遏止清洗黑錢犯罪及恐怖主義犯罪的相關法律及行政法規 金融情報辦公 室致力於以下 3 方面的工作 1. 不斷加強公眾對反洗錢指引內容及自身義務的認識 2. 致力提升資料庫軟硬件能力 以加強情報分析的質素 從而更有效識別高風險的可 疑交易及交易間的關係 使能更有效協助檢察院及司警局的刑偵工作 3. 繼續緊貼國際因應洗錢趨勢而推出的標準 按國際組織要求及澳門的特別情況 履 行國際法文書及國際協議的義務 加強打擊洗錢罪行的能力 同時 會研究與其他 國家及地區簽署合作備忘錄 建立合作渠道並改善情報交流 金融情報辦公室自 2006 年 11 月起接收可疑交易報告 2011 年度 共收到超過 1,500 份 報告 經分析及處理後 把部份向檢察院舉報 提交可疑交易報告的實體主要來自金融業及 博彩娛樂行業 也有部份來自地產代理及零售業 金融情報辦公室向公眾進行的推廣及教育 活動逐漸產生效用 澳門特區為亞太區打擊清洗黑錢組織 APG 會員 該組織於 2006 年對澳門特區進行 評估 經過多方面的審核後 該組織於 2007 年接納了對澳門的評估報告 並對特區針對打擊 清洗黑錢所作的工作進度表示滿意 給予的成績令人鼓舞 2011 年 金融情報辦公室繼續積 極跟進不同的政府部門在執行評估報告建議上的進展 並撰寫報告向 APG 介紹最新情況 同 時 辦公室與各監管部門正研究修改反洗錢 / 反恐怖融資法律及指引 使其更符合國際要求 並向特區政府建議一系列行動以改善現行的反洗錢 / 反恐怖融資法律體制 金融情報辦公室保持與 APG 及其會員地區的聯繫 派員參與該組織主辦的會議及工作 坊 協助其他國際性機構或組織 包括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及世界銀行等 在澳門舉辦有關反 洗黑錢及反恐融資工作坊的培訓活動 提高執法人員的分析能力及技巧 在本地方面 金融情報辦公室負責協調澳門打擊清洗黑錢跨部門小組工作 成員包括金 融管理局 博彩監察協調局 經濟局 財政局 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等部門 對其監察的行 業訂出指引 負責把收集的可疑交易資料作定期統計報告 向各監管當局提供可疑交易報告 發展趨勢及案件特徵的信息 在 國 際 合 作 方 面 金 融 情 報 辦 公 室 於 2009 年 5 月 成 功 加 入 艾 格 蒙 聯 盟 Egmont Group 藉着該組織提供的平台加強與其他國家和地區的聯繫合作 並成功與中國 葡萄牙 205

112 2012 澳門年鑑 香港 韓國 印尼 菲律賓 馬來西亞 日本 泰國及新加坡等 10 個不同地區的金融情報組 織簽署合作備忘錄 金融情報辦公室會繼續探討與其他地區簽署合作備忘錄的可行性 諮詢組織 經濟發展委員會 根據第 1/2007 號行政法規成立的經濟發展委員會 是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制定經濟發展 策略 經濟政策及人力資源政策的諮詢機關 委員會由行政長官 由其任主席 經濟財政司司長 經濟利益團體代表 專業人士 在 相關領域公認傑出及具聲望的人士 與委員會職責有關的領域的公共機關及部門代表組成 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 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 以下簡稱常設委員會 是根據第 59/97/M 號法令設立 為特區政 府在社會勞動政策上的諮詢機關 常設委員會的目的為有利行政當局 僱主及勞工間進行對 話與協調 以確保彼等參與政府社會勞動政策的訂定 並參與促進社會發展的活動 常設委員會由下列人士組成 行政長官 由其主持會議 監督經濟 保安及社會文化領 域的各司長 執行委員會的成員 澳門僱主組織代表 3 名 代表必須為該組織的領導人員 澳門勞工組織代表 3 名 代表必須為該組織的領導人員 根據法令規定 現時經濟財政司司長獲授權擔任常設委員會主席 常設委員會每年舉行平常會議兩次 並得在主席或三分之一成員提出時 由主席召開特 別會議 2011 年 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全年共召開 8 次會議 包括 2 次全體大會會議及 6 次執行 委員會會議 206

113 經 濟

114 經 濟

115 2012 澳 門 年 鑑 1 20 CEPA

116 經 濟

117 2012 澳 門 年 鑑

118 根 據 澳 門 特 區 可 持 續 發 展 的 實 際 需 要, 特 區 政 府 繼 續 落 實 調 控 博 彩 業 發 展 規 模 和 速 度 的 措 施, 着 力 提 高 博 彩 業 的 競 爭 力, 嚴 格 控 制 新 增 娛 樂 場 賭 枱 及 角 子 機 數 目, 強 化 博 彩 監 管, 促 進 博 彩 業 適 度 有 序 及 規 範 發 展, 致 力 推 動 負 責 任 博 彩

119 第 五 章 博 彩 業

120 濠 江 夜 色 攝 影 : 新 聞 局

121 博彩業 第五章 博彩業 根據澳門特區可持續發展的實際需要 特區政府繼續落實調控博彩業發展規模和速度的 措施 着力提高博彩業的競爭力 嚴格控制新增娛樂場 賭枱及角子機數目 強化博彩監管 促進博彩業適度 有序及規範發展 致力推動負責任博彩 統計暨普查局及博彩監察協調局的資料顯示 2011 年澳門博彩稅總收入繼續創下歷史新 高 達 億元 較 2010 年的 億元上升 44.9% 博彩業毛收入總額為 2, 億元 較 2010 年的 1, 億元上升 41.92% 博彩種類繁多 歷史悠來久遠 澳門博彩業有悠久歷史 在 19 世紀獲准合法經營後 至今已跨越 3 個世紀 是澳門最古 老的行業之一 目前 澳門獲准合法經營的博彩類別主要有 幸運博彩 互動博彩 互相博 彩及彩票等 根據澳門特區第 16/2001 號法律 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法律制度 界定 幸運博 彩指 結果係不確定而博彩者純粹或主要是靠運氣之博彩 由於幸運博彩必須依法嚴格規範 在娛樂場或經核准的地方內經營 所以這類博彩通常被稱為賭場博彩 幸運博彩是澳門博彩 業最重要的組成部份 2011 年 幸運博彩毛收入較 2010 年的 1, 億元上升 42.22% 達 2, 億元 高佔博彩業毛收入總額的 99.56% 根據法例規定 幸運博彩公司可經營的博彩方式包括 1 百家樂 2 廿一點 3 廿五 門 4 花旗骰 5 骰寶 6 十二號碼 7 番攤 8 魚蝦蟹骰寶 9 十三張撲克 10 麻雀 11 麻雀百家樂 12 麻雀牌九 13 彈子機 14 牌九 15 小牌九 16 富貴三 公 17 五張牌撲克 18 輪盤 19 十一支或十二張牌博彩 20 九家樂 21 台灣牌九 22 三公百家樂 23 幸運輪 24 足球紙牌 25 聯獎撲克 26 泵波拿 27 角子老虎 機 28 Q 撲克 29 娛樂場之戰 30 萬家樂 31 德州撲克 32 富貴三寶 33 幸運 8 34 龍鳳博彩 35 Omaha 撲克 在 20 世紀 澳門幸運博彩經營權曾出現過 3 次重要轉變 其中一次影響較為深遠的是 1961 年由霍英東 何鴻燊 葉漢 葉德利等港澳商人組成的新財團 透過公開競投而取得幸 運博彩專營權所帶來的轉變 該財團於 1962 年成立澳門旅遊娛樂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澳娛 並於當年起正式取代原先專營了 24 年的泰興娛樂總公司的地位 澳娛所取得的幸運博彩專 營年期曾多次獲政府延續 至 2002 年 3 月 31 日才告結束 歷時長達 40 年 根據專營合約規 定 澳娛每年均須向政府繳付博彩特別稅 稅率屢經修訂 至 2001 年為博彩經營毛收入的 31.8% 與此同時 專營公司亦須承擔澳門大型建設及有利於澳門發展的社會義務 在回歸前 幸運博彩的年度毛收入最多只有 億元 遠不及近幾年的水平 賽馬 賽狗也是澳門獲准合法經營的博彩項目 屬互相博彩的類別 根據澳門特區第 16/2001 號法律 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法律制度 界定 互相博彩是 以動物之速度競賽或體 育賽事作為投注對象 而當中的獲勝者在扣除佣金 費用及稅項後 按個別投注額之比例互 相分取總投注金額之博彩 215

122 2012 澳門年鑑 其實 澳門賽馬及賽狗的歷史最起碼可分別追溯至 1842 年及 1932 年 其後因經濟問題 曾反覆出現過停辦 復辦 目前 專營賽馬及賽狗的公司分別為澳門賽馬有限公司 澳門賽 馬會 及澳門逸園賽狗股份有限公司 為了給澳門賽馬及賽狗事業發展創造更有利的條件 特區政府於 2003 年 8 月批准相關專 營公司接受互聯網投注 目前 澳門賽馬會除轉播及受注香港 新加坡及馬來西亞的賽事外 2010 年起獲准增設轉播南非賽事 2011 年澳門賽馬毛收入較 2010 年輕微上升 0.23% 賽狗毛收入則減少 12.65% 除了幸運博彩 賽馬 賽狗外 澳門還存在着多種類型的博彩活動 其中體育彩票屬於 比較受歡迎的類型 體育彩票由澳門彩票有限公司專營 該公司分別於 1998 年及 2000 年獲准接受足球博彩 及籃球博彩投注 此外 從 1987 年至今 澳門彩票有限公司亦為即發彩票的專營公司 該彩 票最初發售於 1984 年 在澳門現存的彩票中 以白鴿票的歷史最長 白鴿票屬中式彩票 最早期是用白鴿開彩 將千字文起首的 80 個字捲成小球 由白鴿隨意從中銜出的 20 個小球 就是所開的字 後來 則逐漸改為搖珠法開彩 到了 1990 年底 澳門的白鴿票改為電腦開彩 所以又稱作電腦白鴿 票 此外 由 2004 年 4 月起 特區政府還准許透過電話或互聯網方式投注白鴿票 現時中式 彩票是由澳門榮興彩票有限公司以特許方式經營 2011 年體育彩票 即發彩票及白鴿票合計的毛收入僅佔博彩業毛收入總額的 0.17% 源遠流長 種類繁多的博彩活動 促使了澳門成為聞名遐邇的國際旅遊娛樂城市 果斷開放 適時調控 澳門實施博彩專營制度悠來已久 其中幸運博彩的專營制度源自 20 世紀 30 年代 1982 年 立法會通過第 6/82/M 號法律 規定 幸運博彩的經營 其批給得以專利制度或特別准照 制度行之 以特別准照制度的批給 最高數額為 4 個 1986 年 立法會又通過第 10/86/M 號法律 對第 6/82/M 號法律作部份修訂 重新規定 按照特別准照制度批給的最多數目為 3 個 從上述法律的精神可以看到 當時的政府是曾為打破幸運博彩的專營制度作過考量和準 備 但始終沒有實現 特區政府成立後 審時度勢地決定待幸運博彩專營合約於 2001 年 12 月 31 日期滿後 結 束專營制度 以便透過適度競爭和引入現代化的營運和管理模式 為澳門博彩業 以至澳門 整體經濟發展帶來新的動力 同時希望藉此為澳門居民創造更多就業機會 為澳門的長遠持 續發展打下更堅實的基礎 2000 年 7 月 專責研究博彩業發展的澳門博彩委員會成立 行政長官何厚鏵任主席 深 入研究和探討澳門博彩業的發展方向 2001 年 8 月底 立法會正式通過第 16/2001 號法律 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法律制度 法 律除明確界定娛樂場及幸運博彩的意義外 亦就經營牌照數目 批給制度 條件 競投工作 216

123 博 彩 業 / % 1.6% 1.4% 1.6% 2.4% /

124 2012 澳門年鑑 2011 年新增 1 家博彩娛樂場 截至年底 澳門共有 34 間幸運博彩娛樂場營運 其中澳博 有 20 間 威尼斯人集團 3 間 銀河 6 間 永利 1 間 新濠博亞 3 間 美高梅 1 間 賭枱數字由 2010 年底的 4,791 張增至 2011 年底的 5,302 張 增加 10.67% 角子機則由 14,050 台增加至 16,056 台 增幅為 14.28% 2011 年年底博彩業出現的職位空缺 不包括博彩中介人及博彩中介人的合作人 有 2,274 個 較 2010 年同期減少 39.5% 其中 荷官 1,504 個 兌換 賭場監場 巡場 投注員等 198 個 而賭場侍應生 角子機服務員 護衛及保安 閉路電視監察員等則有 240 個 2011 年年底博彩業的有薪酬僱員 不包括博彩中介人及博彩中介人的合作人 數目共 50,198 名 較 2010 年同期增加 12.0% 其中 荷官 22,345 名 增加 16.7% 兌換 賭場監場 巡場 投注員等共 13,491 名 增加 13.2% 而賭場侍應生 角子機服務員 護衛及保安 閉 路電視監察員等有 5,539 名 增加 7.1% 在薪酬 不包括花紅及獎金 方面 2011 年年底博彩業全職僱員的平均薪酬為 16,720 元 較 2010 年同期上升 6.5% 其中 荷官為 14,700 元 上升 8.0% 兌換 賭場監場 巡場 投 注員等為 20,770 元 升幅為 7.4% 賭場侍應生 角子機服務員 護衛及保安 閉路電視監察 員等人員則增加 5.1% 為 10,930 元 完善法律監管 規範碼佣上限 為配合澳門博彩環境的轉變 以及為更有效地將博彩業及其周邊活動納入法律的監管範 圍 特區政府從 2001 年起開始頒佈和制訂一系列博彩法律和法規 其中包括頒佈了規範博彩 中介人和博彩借貸方面的法例 博彩中介人制度最起碼可追溯至 20 世紀 30 年代的進客制度 自 80 年代以後 博彩中介 人為澳門博彩業引進客源起了愈益重要的作用 但長期以來都沒有被賦予應有的法律身份 直至第 16/2001 號法律通過 博彩中介人才有正式的身份界定 博彩中介人是指娛樂場推介幸 運博彩者 其工作是給予博彩者各種便利 尤其是有關交通運輸 住宿 餐飲及消遣等 而 收取由一承批公司支付的佣金或其他報酬 第 6/2002 號行政法規是規範博彩中介業務的主要法律 2002 年頒佈時名為 訂定從事娛 樂場幸運博彩中介業務的資格及規則 2009 年 8 月 經第 27/2009 號行政法規 名稱修改為 規範娛樂場幸運博彩的中介業務 當中對 屬公司或屬自然人商業企業主的博彩中介人准 照申請人及博彩中介人的適當資格 及相關情況作出了嚴格和詳細的規定 按規定 只有透過博彩監察協調局發給中介人准照者 方可從事博彩中介業務 同時 博彩中介人須按照其與承批公司訂立的合同開展業務 有關合同必須以書面方式訂立 一式 三份 其中一份送交博彩監察協調局 而合同簽名則須經當場公證認定 特區政府於 2004 年 6 月 7 日開始接受博彩中介人的申請登記 至 2011 年年底 已獲發准照的博彩中介人共 219 名 其中屬於公司的有 184 名 屬於自然人的有 35 名 2011 年 博彩監察協調局完成全面重 新審查上述兩類博彩中介人的適當資格 以監察被發出准照者具有繼續從事相關業務的能力 及財力 218

125 博彩業 此外 博彩中介人可根據本身的業務需要 配備自行挑選的合作人 合作人的名單須由 博彩監察協調局核准 隨着市場競爭加劇 碼佣戰 令經營貴賓廳的成本增加 盈利收益減少 造成的惡性競 爭危害博彩業的正常發展 特區政府為了有效規管博彩業的市場秩序 發揮維持博彩市場有 序發展的責任 決定對碼佣水平作出規範 令行業健康地發展 特區政府於 2008 年 5 月 21 日首次與 6 家博企就設定碼佣上限進行會談 經過多次的協 調和商議後 政府和業界達成共識 將碼佣上限訂定為 1.25% 2009 年 8 月 第 27/2009 號 行政法規公佈 修改第 6/2002 號行政法規關於博彩中介人佣金或其他報酬的支付規定 經濟 財政司司長得以批示訂定承批公司支付予博彩中介人的佣金上限 9 月 第 83/2009 號經濟財 政司司長批示 設定碼佣水平最高為 1.25% 也訂定各博企有責任向博彩監察協調局每月提 交報告 有關行政法規出台後 特區政府繼續保持與博企及業界溝通 討論和檢討 在充分聽取 各方面的意見後 訂出一套更完善和具體的指引 該行政法規最終於 2009 年 12 月 1 日正式 全面實施 另一方面 博彩中介人須按法律規定納稅 稅率為博彩中介人從承批公司中收取的佣金 或其他報酬總額的 5% 特區政府還積極將博彩借貸問題納入法律的監管範圍 娛樂場博彩或投注信貸法律制 度 第 5/2004 號法律 於 2004 年 5 月獲立法會通過後 已於同年 7 月 1 日起正式實施 法 律規定下列實體獲賦予從事信貸業務的資格 1 承批公司 2 獲轉批給人 此外 博彩中 介人或管理公司亦准許透過與承批公司或獲轉批給人訂立合同後從事信貸業務 至於按照該 法律規定而提供的信貸 則視為法定債務 法律對合同的簽訂 信貸行為及相關方面均作出 原則性規定 其中 規定 信貸僅於信貸實體將娛樂場幸運博彩用籌碼的擁有權移轉予第三 人 但就該移轉並無即時以現款作出支付的情況下成立 同時還明確界定了現款的種類 娛樂場博彩或投注信貸法律制度 的施行 對規範澳門博彩業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博彩監察協調局 改組監管部門 強化工作職能 為對博彩業作出有效的監管 除了要系統地制訂相關的法律 法規外 設置有效率的行 政監管部門亦是非常重要的 從 20 世紀 60 年代設立的博彩監察委員會到回歸後博彩監察暨 協調局的出現 都體現了相關監管部門的功能和作用一直在強化 隨着博彩業翻開新的一頁 特區政府透過第 34/2003 號行政法規 將博彩監察暨協調局改組博彩監察協調局 博彩監察協調局主要就娛樂場幸運博彩或其他方式博彩經營產業 互相博彩以及向公眾 提供的博彩活動領域內之經濟政策的訂定及執行方面 向行政長官提供輔助及協助 其常規 工作 主要包括 219

126 2012 澳門年鑑 監察毛收入評定活動 澳門特別行政區娛樂場幸運博彩或其他方式的博彩經營批給合同 規定 承批公司必須 按毛收入百分比繳納博彩特別稅 故有關部門十分重視對毛收入評定活動進行監察 由於該 等活動是在娛樂場及賬房內進行 所以博彩監察協調局設有常駐娛樂場督察執行職務 監督娛樂場遵守法例規定 依法監察娛樂場的日常運作 包括銀碼箱及賞金箱的收集 加彩 莊本計算 團碼繳碼 等 監察博彩桌上的博彩過程 進行排解公眾之間或博彩承批公司與公眾之間的糾紛 較常 見的事件以場內偷竊 博彩桌上偷竊 莊荷犯錯 爭執打鬥 禁止進入娛樂場人士等 分析博彩營運變動情況 涉及博彩娛樂場營運上變動事項 須經博彩監察協調局核准才可進行 一般而言 由承 批公司提交娛樂場營運上的變更建議方案 由幸運博彩監察廳進行分析及就實施有關建議的 可行性及適當性給予意見 較常見的情況有 更改博彩投注的限紅 更改博彩桌銀頭額 增 加博彩桌數目 更改博彩桌營運時間 使用新籌碼 更換角子機等 賽事和賽後監察 對互相博彩及彩票活動均進行賽前 賽事期間及賽後的監察 經營上述活動的承批公司 必須在賽事完畢後向該局提交賽事報告及有關數據資料 預防 撲滅及處罰不法賭博行為 為預防 撲滅及處罰不法賭博行為 該局採取的主要措施是 通過與其他政府部門及社 會團體合作 對外進行宣傳 教育 對象以青少年學生及一般坊眾為主 透過不同途徑獲取 有關不法賭博的情報資料 若經調查作初步確認後 將轉介至警察當局作進一步處理 對被 確認涉及不法賭博的相關人士 按第 8/96/M 號法律的規定進行行政處罰 2011 年 涉 及 不 法 賭 博 的 人 數 共 303 人 較 2010 年 上 升 8.6% 其 中 澳 門 居 民 佔 總 數 95% 主要涉及 麻雀 項目 該局繼續向公眾加強宣傳 大力打擊及預防不法賭博的情況 出現 獎券銷售及抽獎活動的監察 接受須獲許可的獎券銷售及抽獎活動之申請 經審批後發出許可及對整個過程作出監察 博彩中介人登記及監察 根據第 6/2002 號行政法規 規範娛樂場幸運博彩的中介業務 幸運博彩中介人須向該局 220

127 博彩業 提出申請 經資格審查並發出准照者方能從事相關業務 其有關博彩中介人的業務亦受該局 規管及監察 就監察中介人碼佣上限規定的執行情況 該局 2011 年完成對 6 間博彩承批公司的第二輪 審查 並繼續完善有關碼佣支付報告明細表及相關審計程序 以核實承批公司支付的碼佣沒 有超出法定上限 進行會計賬目定期審計 該局審計廳負責對各博彩承批公司所設置的會計系統的會計資料進行定期審計 此外 還會核實特區政府與經營公司之間的合約履行情況 尤其是合約規定支付的履行情況 建立博彩活動資料數據庫 該局研究調查廳負責收集 分析 處理所有關於承批公司活動的資料及經濟財務指標 設立及持續更新關於承批公司重要活動的資料庫 日常工作除了編制關於博彩活動進展的經 濟預測報告外 還會對博彩公司的財力及適當資格進行監察及調查 2011 年 博彩監察協調局繼續努力完善博彩監管的機制 修訂相關的法律法規 促進澳 門博彩業結構的內部優化 提高澳門博彩業在國際上的競爭力 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1. 隨着角子機數目日益增長 其毛收入佔全澳幸運博彩毛收入的比例漸增 2011 年約 佔 5% 博彩監察協調局除繼續積極研發專線進入中央管理系統的遙距監控形式 外 同時於 2011 年重點制定規範角子機技術標準 Mandatory Gaming Machine Standard 該標準旨在確保批准在澳門營運的角子機 無論在硬件和軟件上都能符 合統一的技術要求 並以指引形式規範在澳門各博彩承批公司內的角子機的運作能 力及能有效地被審核 2. 為加強防治病態和問題賭博 致力減低博彩業對社會的負面影響 積極向其他國家 / 地區進行相關的資料搜集 並參照國際標準 研究制定 負責任博彩指引 的草稿 同時 在澳門地區籌辦各類型的 負責任博彩 推動活動 增強澳門市民及遊客對 負責任博彩 的認知 3. 積極監察各幸運博彩承批公司旗下賭場內的博彩桌和角子機的數量變化 維持在 5,500 張以內 直至 2013 年新政策出台後再進行適當調整 4. 繼續定期就各幸運博彩承批公司提交之反洗黑錢監控程序內容進行審閱 並因應各 承批公司內營運模式改變及科技發展而進行的程序修訂及更新 對 巨額交易撮要 報告書 繼續進行資料分析及審核 並把相關資料整合 轉交金融情報辦公室進行 另階段之案例分析 存檔及調查工作 5. 在互相博彩監察範疇方面 切實強化對各互相博彩及彩票經營活動的監管 致力塑 造一個符合監管需要之自動化及遙距化的機制 以即時獲得相關的博彩數據 提高 對各博彩承批公司的投注系統的監管技術及電子數據之真確性 221

128 2012 澳門年鑑 2011 年幸運博彩佔博彩毛收入總額之比重 (億澳門元) 2011 項目 幸運博彩毛收入 2, 博彩業毛收入總額 2, 比重 99.56% 資料來源 博彩監察協調局 2011 年幸運博彩各項目的毛收入 222 (億澳門元) 項目 毛收入 輪盤 7.84 廿一點 貴賓百家樂 1, 百家樂 迷你百家樂 - 番攤 2.11 骰寶 牌九 1.14 廿五門 - 麻雀 0.70

129 博彩業 2011 年幸運博彩各項目的毛收入 (億澳門元) (續) 項目 毛收入 角子機 麻雀牌九 - 富貴三公 1.90 魚蝦蟹 0.51 三公百家樂 2.81 彈子機 - 泵波拿 幸運輪 0.35 直播混合遊戲 3.11 足球紙牌 - 聯獎撲克 Q 撲克 - 娛樂場之戰 2.25 花旗骰 1.51 萬家樂 0.04 德州撲克 2.77 富貴三寶

130 2012 澳門年鑑 2011 年幸運博彩各項目的毛收入 項目 毛收入 幸運 8 - 龍鳳 0.05 總計 2, 資料來源 博彩監察協調局 224 (億澳門元) (續)

131 博 彩 業

132 旅 遊 業 是 澳 門 重 要 的 經 濟 支 柱, 特 區 政 府 成 立 後, 澳 門 社 會 穩 定 治 安 良 好, 旅 遊 設 施 不 斷 完 善, 旅 遊 部 門 又 展 開 了 一 系 列 市 場 推 廣 和 宣 傳 工 作, 兼 顧 內 地 及 其 他 國 家 和 地 區, 在 繼 續 吸 引 內 地 居 民 赴 澳 旅 遊 的 同 時, 積 極 開 拓 國 際 市 場, 成 效 漸 顯, 為 促 進 澳 門 旅 遊 業 的 多 元 發 展 起 了 重 要 的 作 用

133 第 六 章 旅 遊

134 傳 統 舞 蹈 攝 影 : 新 聞 局

135 旅遊 第六章 旅遊 旅遊業是澳門重要的經濟支柱 特區政府成立後 澳門社會穩定 治安良好 旅遊設施 不斷完善 旅遊部門又展開了一系列市場推廣和宣傳工作 兼顧內地及其他國家和地區 在 繼續吸引內地居民赴澳旅遊的同時 積極開拓國際市場 成效漸顯 為促進澳門旅遊業的多 元發展起了重要的作用 旅遊業概況 主要市場表現 根據統計暨普查局的資料 2011 年全年訪澳旅客人數為 28,002,279 人次 較 2010 年上升 12.2% 2011 年 澳門旅遊業延續上一年的升勢 多個主要客源市場表現理想 而新興市場 的旅客量仍能保持穩步增長 2011 年 澳門 10 大客源巿場依次為 內地 16,162,747 人次 佔總數的 57.7% 香港 7,582,923 人次 佔總數的 27.1% 台灣 1,215,162 人次 佔總數的 4.3% 韓國 398,807 人次 佔總數的 1.4% 日本 396,023 人次 佔總數的 1.4% 馬來西亞 324,509 人次 佔總數的 1.2% 新加坡 280,602 人次 佔總數的 1.0% 菲律賓 268,710 人次 佔總數 的 1.0% 印尼 220,423 人次 佔總數的 0.8% 和泰國 196,375 人次 佔總數的 0.7% 大中華市場 內地 香港和台灣 佔整體市場的 89.1% 國際市場佔 10.9% 內地市場 繼續成為澳門最大的客源地 訪澳的內地旅客人數達 16,162,747 人次 與 2010 年比較 升幅 為 22.2% 佔總訪澳旅客的 57.7% 其中 6,588,722 人次 40.8% 持個人遊簽註訪澳 2011 年訪澳的韓國旅客人數明顯增加 由 2010 年的第六位客源地躍升為第四位 訪澳人 數達 398,807 人次 較 2010 年增加 20.2% 位列入境旅客數目第十位的泰國 則錄得較大的 跌幅 2011 年有 196,375 人次 較 2010 年下跌 7.6% 縱然全球經濟環境呈現不明朗因素 澳門旅遊業仍能延續去年的升勢 多個遠程市場的 表現都有單位數字的增長 2011 年 訪澳的國際巿場旅客錄得 3,041,447 人次 較 2010 年上 升 2.2% 酒店業 根據旅遊局發出執照暨稽查廳的統計資料 至 2011 年年底 澳門有星級酒店 65 間 包 括五星級豪華酒店 8 間 五星級酒店 18 間 四星級酒店 13 間 三星級酒店 14 間及二星級酒 店 12 間 公寓 32 間 供應客房數目為 23,222 間 在 23,222 間供應客房數目中 共有 22,606 間酒店客房 其中五星級豪華酒店客房 3,679 間 五星級酒店客房 10,766 間 四星級酒店 4,530 間 三星級酒店 2,830 間及二星級酒店 801 間 以及 616 間公寓客房 229

136 2012 澳門年鑑 2011 年 全澳酒店的住客總數為 8,612,127 人次 較 2010 年增加 11.1% 而酒店客房的 平均入住率由 2010 年的 79.83% 上升至 2011 年的 84.12% 至於住客的平均留宿時間為 1.53 晚 較 2010 年下降 0.01 晚 根據澳門酒店協會的統計資料 2011 年三至五星級酒店的平均房價 為 1,347.7 元 較 2010 年的 1,174.5 元上升 14.8% 旅行社 至 2011 年年底 澳門有 157 間持有效准照的旅行社 較 2010 年增加 7 間 增幅為 4.7% 全澳共有 1,518 人持有旅遊局發出的導遊工作證 較 2010 年增加 41 名 增幅為 2.8% 這些 導遊人員分別能以粵語 普通話 英語 葡萄牙語 德語 日語 韓語 泰語 法語 西班 牙語 俄語 福建話及潮州話接待旅客 2011 年隨旅行團訪澳的旅客總數為 7,307,438 人次 較 2010 年增加 27.2% 隨團旅客仍 以來自內地的最多 達 5,322,716 人次 較 2010 年增加 30.9% 其次是來自台灣和香港的隨 團旅客 分別有 450,576 人次及 329,644 人次 2011 年澳門居民隨旅行團外遊的總人數為 242,997 人次 其中以前往內地的人次最多 佔總數的 74.7% 共 181,413 人次 位居外遊目的地第二及第三位是泰國和台灣 分別佔總數 的 5.1% 及 4.5% 各有 12,286 人次及 10,868 人次 使用旅行社服務的非隨團外出居民總人數 為 648,739 人次 較上年增加 29.7% 旅遊業政策 針對將澳門建設成為 世界旅遊休閒中心 的策略定位 特區政府將優先制訂全面的旅 遊發展計劃 同時在區域合作 優質旅遊 旅遊產品組合及創新推廣等方面作出努力 致力 建設澳門成為一個優質旅遊目的地 特區政府將加強關注旅遊從業人員的培訓和服務素質的提升 推動澳門旅遊業的持續和 健康發展 2012 年繼續以 感受澳門 動容時刻 為宣傳主題及口號 創造全新的旅遊主題形象以 配合新時期的發展 積極研究利用創新科技 包括智能手機應用程式 社交網絡等拓展旅遊 宣傳渠道 推出全新的互動式旅遊網站 持續分析具潛力市場的旅遊趨勢和推廣成效 並繼續支持新航空線路的開展 推動客源 市場多元化 為豐富旅遊產品組合 透過跨部門以及相關組織實體的合作 持續跟進和深化 澳門旅遊文化活動中心 和 澳門新旅遊產品發展計劃 同時 將繼續在世遺景點舉行互 動的周末文化表演 以及舉辦各項大型國際盛事和傳統節慶活動 加強展現澳門獨特的文化 旅遊內涵 在國家政策規劃的有力支持下 進行全方位的區域合作轉化 加強彼此在旅遊服務素質 市場秩序維護 行業管理以及聯線旅遊等事宜的深化合作 在國際層面上 將繼續利用參與 國際旅遊組織帶來的契機 吸取最新的旅遊發展資訊 推廣和管理方面的經驗 230

137 旅遊 旅遊局 2011 年 旅遊局組織及運作修訂法規獲得通過並生效實施 增設新的附屬單位及職能架 構 修訂後的職能包括協助制定並執行特區旅遊政策 將澳門特別行政區提升為世界旅遊休 閒中心 透過旅遊方面的培訓 促進服務質素的提高 協助保護澳門旅遊資源 提高其價值 並促進對旅遊資源的妥善利用及作出指引 協助及鼓勵澳門旅遊產品的改進 拓展及多元化 鼓勵及促進舉辦有利於旅遊業的活動 在主要市場推廣澳門旅遊 並與其他公共或私人實體 合作 全面推廣澳門 鼓勵他們參與旅遊業的發展 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外地作為旅遊官方 代表 並確保與區域及國際旅遊組織的聯繫 就旅遊服務及旅遊產品提出立法措施 確保有 關旅遊業的法律和法規獲遵守 對法律和法規上受其監管的場所及活動發出執照 並作出監 督 法律和法規賦予的其他職責 旅遊局在全球多個國家和地區設有市場代表處 包括 香港 日本 韓國 新加坡 馬 來西亞 泰國 菲律賓 印度 印尼 德語系巿場 法國 英國及愛爾蘭 美國 澳大利亞 和新西蘭 而澳門特別行政區駐北京辦事處旅遊組 在台灣的澳門經濟文化辦事處 在比利 時的澳門駐歐盟經濟貿易辦事處 以及澳門駐葡萄牙旅遊推廣暨諮詢中心也積極推廣澳門旅 遊業 商務旅遊 為推廣和促進澳門商務旅遊業的穩健發展 旅遊局於 2011 年繼續進行多項具體及實質工 作 為澳門商務旅遊業的長遠發展構建穩健基礎 繼續推行 激勵商務旅遊市場發展計劃 對在澳進行的會議和大會 展覽和獎勵旅遊等類別活動提供財政支持和協助 2011 年 旅遊局沿用參展獎勵機制 對海外商務旅遊展的業界伙伴參展商 按不同市場 準則發放相應的獎勵補助 伙伴參展商的服務範疇廣及住宿 場地 交通物流 餐飲娛樂 活動管理和公關廣告等行業 大大增強澳門一站式服務的推廣效果 2011 年進行的活動數目 共有 119 項 包括會議和大會 35 項 展覽會 29 項 獎勵旅遊 55 項 支持金額超過 3,000 萬 2011 年共接待來自多個國家地區的 19 個考察團和場地視察活動 共 208 人次 以及協助和支 持 148 個在澳門舉行的活動 行業管理 在行業管理方面 因應旅遊市場的千變萬化 2011 年完成旅行社及導遊行業法例的最終 修訂本 並提請進入立法程序 同時 回應酒店及餐飲行業的迅速發展 適時對有關法例展 開修改 並已完成草案及進行多渠道的諮詢工作 以及與民政總署舉行會議 交換修法意見 2011 年共處理 2,257 宗與執照有關的申請 當中 2,174 宗已完成處理 就與發出執照有關 的親身查詢和申請 共接待 6,834 人次 此外 對旅遊局監管的場所和行業 旅遊景點等進行 1,678 次稽查活動 處理旅客意見 旅客於澳門逗留期間 對酒店住宿 餐廳飲食 旅行社 交通設施 商業店舖及娛樂場 231

138 2012 澳門年鑑 所的服務 品質或價格如有不滿 可致電旅遊熱線 或直接到旅遊局及旅遊諮詢處投訴 身 處海外的旅客可透過旅遊局海外代表處 以信件 傳真 電子郵件或填寫表格 提交投訴個案 2011 年 旅遊局共接獲 548 宗個案 當中包括購物 博彩 飲食場所 / 旅行社 / 酒店 交通 詐騙 及對公共實體等服務的投訴 表揚及建議 與 2010 年比較 個案增加 5.6% 旅遊局的旅遊熱線 提供全天候 24 小時的專人接聽服務 以及提供旅遊資訊的 電話錄音 為旅客及澳門居民提供協助 諮詢及接收意見和投訴 熱線備有粵語 普通話 英語 葡語和日語供選擇 2011 年共接獲 24,842 宗個案 旅遊諮詢處 旅遊局推廣廳公共關係處轄下共有 10 個旅遊諮詢處 分別設在澳門各主要口岸 名勝地 點 包括關閘 港澳碼頭 商務旅遊中心 松山燈塔 澳門國際機場 漁人碼頭和北安碼頭 以及香港主要口岸 包括信德中心和香港國際機場 向旅客提供最新旅遊資訊及派發各種宣 傳單張 宣傳各項大型推廣活動及向旅客提供協助 其中包括向旅客介紹澳門各旅遊景點的 文化背景及歷史由來 澳門特有的風土文化 特色飲食 交通及住宿資料 為在澳門遇到突 發事故的旅客提供援助 2011 年 位於澳門及香港的旅遊詢問處共接待旅客 1,375,350 人次 較 2010 年增加 4.2% 旅遊培訓 澳門從事旅遊及相關行業的人士在勞動人口中佔有相當重要的比重 特區政府非常重視 旅遊從業員的培訓 旅遊學院為旅遊行業提供各類專門人才的培訓 旅遊學院 旅遊學院成立於 1995 年 是一所隸屬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社會文化司的公立高等教育機 構 2000 年成為首間獲聯合國世界旅遊組織頒發 旅遊教育質素認證 的教育機構 學院提 供一系列旅遊範疇的學位課程和專業培訓 與國際知名院校合作開辦高級管理課程及碩士課 程 在調研方面 學院受特區政府及其他機構委託作旅遊規劃及發展的政策研究 學院使命 是成為提供國際化旅遊及服務業課程的首選高等教育機構 不僅為澳門 更為亞太區域培養 具有專業知識和技能的學生 在業界擔當領導角色 1997 年 旅遊學院被聯合國亞太經濟及社會事務委員會 UNESCAP 全力支持組成的 亞太旅遊教育及培訓院校網絡 APETIT 選為亞太地區的 導師培訓 及顧問服務中心 同 年 學院更獲太平洋亞洲旅遊協會頒授 教育及培訓 金獎 確認了學院的課程內容及質量 2002 年 學院與歐盟合作為澳門旅遊及服務業界制定的 澳門職業技能認可基準 MORS 再次獲頒發該獎項 1999 年 學院與歐盟合作 於學院成立 澳門 歐洲旅遊高等研究中心 ME-CATS 把歐洲旅遊及服務業管理的新概念融匯到亞太地區的旅遊發展中 該中心旨在成為亞太區域 232

139 旅遊 的旅遊教育及培訓基地 推動歐洲學府與澳門高等院校的知識及經驗交流 2003 年 旅遊學院應聯合國教科文組織 UNESCO 及國際文化財產保護及修復研究中 心 ICCROM 的邀請 成為亞洲文化遺產管理學會的創會會員 學會宗旨是推動及加強區 內文物遺產管理專業培訓 2011 年 旅遊學院再次獲選為亞洲文化遺產管理學會行政委員會 主席 任期至 2013 年 5 月 另外 2011 年 7 月 1 日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期間 學院出任亞太 旅遊協會澳門分會主席 透過出任上述國際性機構的行政委員會主席及分會主席 學院致力 推動機構會員間的意見交流及合作 促進區內文化遺產管理和旅遊服務相關行業的發展 學院獲特區政府頒授 2008 年度旅遊功績勳章 肯定學院在推動本地旅遊業發展上所作出 的貢獻 學院為配合特區旅遊業發展及未來對旅遊業人力資源的需求 學位課程的招生學額 於 2011/2012 學年為 400 名 並增設廚藝管理學位課程 共有 1,452 名學生修讀學位課程 2010/2011 學年起開辦夜間以中文為授課語言的酒店管理和旅遊會展及節目管理學位課程 2010/2011 學年共有 19,202 人次修讀不同類型的專業及延續教育課程 785 名學員參加澳門職 業技能認可基準 MORS 3,928 人次參加社區教育發展計劃的各種培訓課程 學院目前已 和內地 香港和台灣 以及澳大利亞 奧地利 比利時 丹麥 芬蘭 法國 德國 印度 伊朗 日本 韓國 馬來西亞 蒙古 荷蘭 新西蘭 葡萄牙 南非 西班牙 瑞士 瑞典 新加坡 英國 美國 泰國 緬甸 莫桑比克 佛得角 越南 加拿大等國家 地區的政府機構 大學 旅遊及酒店學院 旅遊組織 協會等建立聯繫 推動學術 文化交流 並進行實習 交換生 計劃和導師培訓課程等方面的工作 因應社會的需要和旅遊業界的要求 旅遊學院為在職人士開辦西式烹飪技巧和麵包及西 餅兩個為期一年半的專業文憑課程 2011/2012 學年 共有 180 名學生修讀這兩項課程 旅遊學院除與教育暨青年局轄下的中葡職業技術學校合辦三年制高中旅遊技術課程外 還與不同的社團及機構合作 推廣社區教育發展計劃的不同類型課程 目的是配合澳門旅遊 及酒店業發展對人力資源的需求 旅遊資源 澳門 400 多年悠久燦爛的中西文化交流歷史 對旅客具有獨特的吸引力 澳門既有傳統 風格的老宅 明清時期的古廟 也有南歐情調的建築 歐陸巴羅克式建築形式為主的教堂 又有氣派不凡的現代化建築 這些都成為了別具特色的旅遊景觀 教堂 大三巴牌坊 大三巴牌坊是聖保祿教堂的前壁遺蹟 是澳門著名的名勝 教堂原本由西班牙籍的耶穌 會神父設計 於 1602 年開始修建 整個工程於 1637 年至 1640 年間竣工 這間教堂與火結下 不解之緣 從其雛型起始 至現時僅存的前壁牌坊 先後經歷 3 次大火 屢焚屢建 是一活 233

140 2012 澳門年鑑 生生的歷史見證 1835 年 1 月 26 日黃昏 聖保祿教堂失火 一發不可收拾 焚燒兩個多小時 整幢教堂幾乎付諸一炬 幸而教堂最珍貴的前壁仍能保存屹立 成為今天的大三巴牌坊 期 間曾數度修葺 2004 年亦進行過一次較大規模的清潔加固工程 聖保祿教堂的建築 糅合歐洲文藝復興時期與東方建築的風格 中西合璧 雕刻精細 1990 年至 1996 年間 澳葡政府在昔日聖堂的地點進行維修工程 並建成一所天主教藝術博物 館 館內收藏澳門各教堂和修院具代表性的畫作 雕塑和禮儀飾物等展品 聖母雪地殿教堂 聖母雪地殿教堂是東望洋山 松山 上最古老的建築 於 1622 年建成 1637 年擴大增修 翌年完工 供奉的是葡萄牙人奉為 護衛航海之神 教堂內部建築保留 17 世紀葡萄牙修院 的特色 天花板呈拱形 1996 年 在教堂內發現壁畫 這是華南地區教堂內罕見的壁畫 聖安多尼堂 聖安多尼堂是全澳最古老的教堂之一 位於白鴿巢公園對面 約建於 1558 年至 1560 年 間 由耶穌會興建 因安多尼聖人是天主教徒所奉的 婚姻主保 故俗稱此教堂為 花王堂 聖安多尼堂在 1930 年重建後成為今貌 這座教堂的歷史被簡單地記載在教堂門前的飾板 上 於 1638 年建成 於 1809 年被焚 於 1810 年重建 於 1874 年再度被焚 於 1875 年修建 聖奧斯定教堂 聖奧斯定教堂由西班牙天主教奧斯定教會於 1591 年興建 是澳門最古老的教堂之一 於 1874 年重修時作了巨大改動 成為今天的規模 教堂立面簡樸 總高約 17 米 採用歐洲文藝復興時代的古典式構圖 內部裝潢寬敞闊大 以大理石建成的祭壇上有一座耶穌背負十字架的雕像 玫瑰聖母堂 玫瑰聖母堂位於澳門半島中區 屬於昔日聖道明會院的部份 聖道明會院於 1587 年由菲 律賓到澳門的西班牙修士興建 不久之後由葡萄牙信徒管理 教堂為供奉玫瑰聖母而建 最 初用樟木興建 後以磚石改建 屬於葡萄牙 世紀在東方流行並採用的建築風格 玫瑰聖母堂有三殿 主殿深而寬 一道用實心磚建造的拱門將主殿和堂身分隔開 聖堂 內的天花板佈滿圖案裝飾 其中有一皇冠圖案 恰好就在主壇上 大門雕工精細 聖堂內部 色彩繽紛 形狀不一的彩色玻璃組合而成的圖案 予人明快感覺 祭壇上置有聖母手抱聖嬰 的塑像 聖堂內則擺放花地瑪聖母像 每年 5 月 13 日的聖母像出遊 即以此教堂為起點 信 徒緩步至主教山 紀念瑪利亞在葡萄牙花地瑪顯現 澳葡政府 1997 年對教堂進行全面維修工程 並在樓高三層的鐘樓內設立一所 聖物寶 234

141 旅遊 庫 收藏不少具藝術價值的彌撒用品和木雕聖像 近年 澳門有多項大型國際音樂會都選在該教堂內舉行 為教堂增添了一份更深厚的文 化內涵 聖老楞佐堂 聖老楞佐堂又稱風訊堂 俗稱風順堂 是澳門著名的大教堂 該堂約建立於 16 世紀中 葉 曾數度重修 目前的規模形成於 1846 年 1979 年進行的粉飾裝修 也使這座古老教堂倍 添光采 教堂設計雄偉壯觀 左右鐘樓並矗 一座是時鐘 作報時用 另一座是銅鐘 供教 堂通知教友彌撒時間用 教堂的屋頂是中國式的金字瓦面 室內裝飾充滿東方色彩 古雅逸 趣 祭壇內供奉聖老楞佐的塑像 穿着絢麗的衣袍 一手持聖經 一手拿聖老楞佐殉道時的 刑具 受火烤刑鐵架 莊嚴肅穆 在經常航海的葡萄牙人心目中 聖老楞佐是庇祐平安 賜 予風訊之神 望德聖母堂 望德聖母堂又稱聖拉匝祿堂 在大堂前地的主教座堂建立以前 望德聖母堂曾充當澳門 主教的座堂 也是澳門教區成立後第一座主教座堂 每逢新任主教抵澳就職 必先到望德堂 領取權杖 以行使其權責 因此 望德堂在澳門天主教人士中享有崇高地位 由於昔日在教堂後側曾設有痳瘋院 所以當時的人將教堂稱作 瘋堂廟 1576 年 1 月 羅馬教皇額我略十三世宣佈將澳門升為天主教澳門教區 望德堂成為首座主教座堂 後來發 覺主教座堂不宜設於痳瘋院附近 遂另建大堂作主教座堂 今天望德堂的規模是 1885 年改建時奠定的 聖堂門前的石米牆身是 1957 年重新修葺時 鋪上的 聖堂前地豎立 堂區標誌麻石十字架 一座 碑文石刻有 望德的十字架 1637 年 的字樣 主教座堂 主教座堂又稱大堂或大廟 歷史悠久 始建於 1576 年 本為一幢簡樸木造的建築 約於 1622 年以三合土改建為大教堂 該堂於 1836 年毀於颶風 1844 年至 1850 年天主教會集眾捐 款重建 今日的外型規模 奠定於此 1850 年 2 月 14 日 由澳門主教馬達主持祝聖典禮 1937 年 高若瑟主教把大堂內部重新裝飾 主祭壇壁上裝嵌 15 幅七彩琉璃窗 當時耗資 109,000 元 成為今日壯麗堂皇的外觀 舉凡澳門天主教會的大慶典 都會在此舉行 每年復 活節封齋期開始時進行的 大耶穌遊行 和耶穌受難日進行的 聖屍遊行 也以主教座堂為 軸心 大堂也稱為聖母聖誕堂 主祭壇兩旁奉祀的有耶穌聖心和花地瑪聖母聖像 大堂存有不 少天主教遺物 現放在主教府庫房內 供人欣賞 235

142 2012 澳門年鑑 炮台 大炮台 又名聖保祿炮台 中央炮台或三巴炮台 座落於大三巴牌坊側 是澳門主要的名勝古蹟 之一 大炮台創建於 1617 年明神宗年間 至 1626 年建成 本屬教會所有 為保護聖保祿教 士而興建 用以防範海盜 後轉為軍事設施區 昔日炮台高踞澳門市中心 負起防衛之責 為一軍事重點 炮台四周均置有巨型鋼炮 現今古炮雖已失去軍事作用 卻成為澳門的古舊 文物和歷史見證 大炮台佔地面積約 8,000 平方米 呈不規則四方形 圍有堅厚城牆 下寬上窄 仿如歐洲 古堡 炮台上有不少古蹟文物和歷史性建築物 如炮台上的古塔 便是當年耶穌會的會址之 一 這裏曾是澳門氣象台的辦事處 現已改建為澳門博物館 其右側有一座古鐘 由著名的 鑄炮專家所造 曾被遷往葡萄牙安放 其後由修女會轉贈回澳門 而炮台入口處的石雕 記 錄着這座炮台抗禦外敵的戰績 望廈山炮台 望廈炮台始建於 1849 年 由當時的澳門總督亞馬喇監督興建 以防禦外敵入侵 亞馬喇 被刺後 工程曾一度中斷 直至 1864 年重新復工 1866 年完工 面積為 650 平方米 炮台後來改為駐守澳門的非洲籍葡兵營地 故此山俗稱 黑鬼山 自 20 世紀 70 年代葡 萄牙政府取消在澳駐軍後 軍營便荒廢空置 至 80 年代 望廈山炮台改建成政府旅業學校 今 為旅遊學院 加思欄炮台 又稱聖方濟各炮台 座落在舊南灣海岸的東南角 建於 1622 年 分上下兩層 原有隧道 通下層炮壘 後來因填海工程而埋沒 炮台上的石牆高 6.6 米 寬 66 米 原以巨大的麻石砌 成 堅固挺拔 數百年來多次維修 保存至今 1584 年 西班牙傳教士在加思欄炮台後址建立聖方濟各修道院 後來修院改為兵營 20 世紀 70 年代葡萄牙士兵撤出澳門後 該處改為保安部 統轄當時的水警 治安警及消防隊 松山炮台 松山炮台所處位置是澳門半島的最高山崗 始建於 1622 年 並於 1637 年至 1638 年擴建 面積約 800 平方米 由於昔日在炮台上可俯瞰整個澳門半島 具有重大的軍事價值 因此一 直被列為軍事禁區 直至 1976 年葡萄牙駐軍撤離後 才闢為旅遊點 至今仍完整地保留原貌 炮台上的聖母雪地殿教堂 建於 1622 年 屹立於教堂側的東望洋燈塔則建於 1864 年 1865 年 9 月 24 日正式落成啟用 燈塔高 13 米 是遠東歷史悠久的一座燈塔 1874 年 9 月 燈塔因風暴受損 後經重修 並加上了一個從巴黎進口的旋轉裝置 於 1910 年 6 月重新啟用 236

143 旅遊 一直至今不斷地為航海人士導航 向澳門四周 25 海里範圍循環照射 每逢颱風來臨的日子 在燈塔的旁邊會懸掛起颱風訊號 附近地方的居民都能看見 媽閣炮台 又名聖地牙哥炮台 西灣炮台 是 1622 年在原來簡陋的炮台基礎上修建而成的 由於炮 台地處內港狹窄的入海口 可控制海上活動 因此是當時保護內港的一個重要炮台 炮台的 城牆長 110 米 寬 40 米 形成一個高出海面 3 米多的平台 往時 炮台中央有一個石池 可 作貯水之用 地下並有貯藏庫 堡內設有小天主教堂 名為聖雅各伯小堂 昔日供堡內士兵參拜之用 1981 年古堡改建 成為酒店 仍保持原有的特色 三大古剎 媽閣廟 觀音堂 蓮峰廟是澳門著名的三大廟宇 由於建築年代 建築意義及供奉的對 象各有不同 吸引為數眾多的遊人參觀 媽閣廟 媽閣廟是澳門最著名的名勝古蹟之一 存在至今已逾 500 年 是澳門三大廟宇中歷史最 悠久的一間 媽閣廟原稱媽祖閣 俗稱天后廟 建於明代 整座廟宇包括石殿 大殿 弘仁殿和觀音 閣四座主要建築 石獅鎮門 飛簷凌空 是一座極具中國文化特色的古建築 自弘仁殿至觀音閣 沿着山崖有不少石刻 或為名流政要詠題 或為騷人墨客遣興 楷 草篆隸 諸體俱備 每年春節和農曆三月廿三日娘媽誕 媽閣廟香火至為鼎盛 除夕午夜開始 不少善男信 女紛紛到來拜神祈福 廟宇內外 一片熱鬧 普濟禪院 普濟禪院又稱觀音堂 建於明朝末年 廟貌巍峨 深入三進 橫連幾座 禪院為中國古 翬飛式的佛教建築 具中國名山古剎的特色 禪院正殿首座是大雄寶殿 次殿是長壽佛殿 後座正殿是觀音殿 禪院還有西廳 東偏和後花園等部份 是一座頗具規模 港澳罕有的佛 寺建築群 禪院內收藏了很多名家的書畫 文物 包括馳譽中外畫壇的嶺南派大師高劍父及其徒弟 關山月 有嶺南三大詩家之稱的陳恭尹 著名學者章太炎等的作品 以及米芾 董其昌 劉 墉等歷代名人的手蹟 237

144 2012 澳門年鑑 後花園內 有一花崗石桌和四條長石凳 是簽訂中美不平等條約 望廈條約 的地方 著名的連理樹也在園內 蓮峰廟 蓮峰廟是澳門著名神廟之一 建於明朝 蓮峰廟古名天妃廟 規模較小 供奉天后娘娘 從清朝時代起多番擴建 修葺而成今天的規模 現時主廟供奉觀音 天后 廟內還有觀音殿 武帝殿 仁壽殿 神農及醫靈殿 倉頡及 沮涌殿 金花及痘母殿 廟內有一石荷池 每當夏日荷開 蓮葉滿塘 香遠益清 還有一幅栩栩如生 砌有神龍 巨鯉的壁畫 造型奇特 19 世紀中葉 清朝欽差大臣林則徐前來澳門巡閱 曾在蓮峰廟台案接見澳葡官員 除三大古剎外 澳門還有許多古色古香的廟宇 例如哪吒廟 康公廟 譚公廟 藥山禪 院 竹林寺 三婆廟 菩提禪院 蓮溪廟 北帝古廟 天后古廟等 音樂噴泉 澳門現時有一個音樂噴泉 位於南灣人工湖 可進行花式噴泉及激光音樂表演 民政總 署在星期六 日安排 2 場花式音樂噴泉表演及鐳射激光表演 在特別節日如元旦 春節 中 秋 聖誕節會增加表演場數 2003 年 在澳門基金會的支持下 南灣湖噴泉安裝一套功率達 10,000Lux 的彩色激光表演系統及高亮度投影系統 配合原有的音樂噴泉及激光系統 為市民 及遊客提供全新的高科技數碼化表演節目 澳門旅遊塔 由澳門旅遊娛樂有限公司投資興建的澳門旅遊塔會展娛樂中心於 2001 年 12 月 19 日開幕 澳門旅遊塔高度達 338 米 建成時名列亞洲區第 8 及全球第 10 高 是澳門的新標誌 旅遊塔觀景層離地面 223 米 共有 4 層 兩層為室內主觀景台 酒廊 旋轉餐廳及戶外 觀景台 旅客可在主觀景台盡覽周邊 55 公里景色 澳門全景 珠江三角洲和香港部份離島的 景色盡收眼底 多功能會議娛樂中心樓高 4 層 與旅遊塔融為一體 包括展覽和會議設施 媽祖像 位於路環島疊石塘山頂的媽祖像 是迄今全球最高的漢白玉媽祖像 媽祖像由 120 塊漢 白玉石雕刻而成 身高 米 其中面部由一塊獨立漢白玉石雕刻而成 總重量超過 500 噸 於 1998 年 10 月 28 日落成 238

145 旅遊 國際旅遊體育盛事 澳門全年都舉辦不同形式的國際體育文化盛事 對宣傳澳門 提高澳門知名度和吸引旅 客 起着重要作用 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 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始於 1954 年 當時只是為澳門賽車愛好者而設的業餘賽事 時至今 天 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已成為世界頂級車手爭相參與的車壇盛事 每年 11 月下旬 澳門都會吸引 200 多名的國際級賽車手和成千上萬的旅客 參與這個世 界上唯一同時舉行房車賽及電單車賽的街道賽道賽事 澳門格蘭披治三級方程式大賽是其中一項重點賽事 30 位來自世界各地全國錦標賽的車 手會雲集澳門 爭奪賽事桂冠 澳 門 於 1983 年 首 次 舉 辦 三 級 方 程 式 大 賽 冼 拿 Aryton Senna 勝 出 當 屆 賽 事 之 後 澳門便在國際賽車年曆上確定其地位 世界一級方程式錦標賽總冠軍舒密加 Michael Schumacher 於 1990 年贏得澳門賽事冠軍後 一躍成為一級方程式炙手可熱的車手 古達 David Coulthard 在隨後一年登上冠軍寶座之後 立即吸引到一級方程式人士的注意 1999 年賽事亞軍得主畢頓 Jenson Button 更直接從澳門賽事的頒獎台跳上一級方程式的大舞 台 澳門格蘭披治電單車大賽每年都能吸引到像舒華斯 Kevin Schwantz 科加堤 Carl Fogarty 華迪古斯 Didier de Radigues 及夏士林 Ron Haslem 等的格蘭披治及街道賽 事專家兼超級巨星參與角逐 澳門國際馬拉松賽 發展體育運動 增進澳門與各地的友誼 從而向外推廣澳門體育及旅遊事業 是澳門國 際馬拉松賽的宗旨 每年 12 月舉行的澳門國際馬拉松賽是澳門舉行的最大型田徑比賽項目 比賽路線環繞澳 門半島 氹仔島和路環島 全程 公里 參賽運動員來自世界各地 有澳門和香港選手 以及世界著名的田徑賽選手 澳門國際煙花比賽匯演 澳門國際煙花比賽匯演在國際間享負盛名 每年都有來自世界多間高水平的煙火公司參 與 吸引大批旅客及澳門居民觀賞 對促進澳門旅遊業和提高知名度起着積極作用 澳門國際煙花比賽匯演始於 1989 年 當時只有 5 支參賽隊伍 主要來自葡萄牙 日本 內地和台灣 直至 1995 年 煙花匯演向前跨進一步 由原來 5 支參賽隊伍增加到 10 支 每 晚由兩支不同隊伍表演 經過 23 年的發展 澳門國際煙花比賽匯演已逐步成為一項年度旅遊 盛事 參賽隊伍獨特的煙花製造技術和煙火圖案 每每為觀眾帶來驚喜 讚嘆 239

146 2012 澳門年鑑 澳門國際煙花比賽匯演通常於每年 9 月至 10 月間在澳門旅遊塔對開海面舉行 其他大型的體育文化盛事還包括世界女子排球大獎賽 澳門高爾夫球公開賽 國際龍舟 邀請賽 每年 3 月舉行的澳門藝術節 每年 10 月舉行的澳門國際音樂節 以及澳門美食節等 佳餚美食 澳門華洋共處 薈萃中西南北美食 各式食肆星羅棋佈 旅客可以在澳門品嚐到北京 上海 四川 廣東 台灣等省市美味的地方菜 以及正宗葡萄牙菜 意大利菜 法國菜 日 本菜 印度菜 越南菜 韓國菜 巴西菜和泰國菜等不同美食 經過改良 更適合東方人口味的澳門式葡國菜被視為世界上獨一無二的菜式 它實際上 是葡萄牙 非洲 印度 馬來西亞及廣東 中國 烹飪技術的結晶 馬介休球 非洲雞 辣大蝦 葡國雞 血鴨 紅豆豬手 釀蟹蓋 燒沙甸魚等 都是著名的澳門菜式 澳門特製的杏仁餅 蛋卷 薄脆 花生糖 雞仔餅 涼果和各式肉乾小食也是很多旅客 喜歡的食品 他們會購買以餽贈親友或自奉 專門售賣這些小食的店舖主要集中在新馬路至 清平直街一帶 大三巴街及氹仔的舊城區 240

147 旅 遊

148 旅 遊

149 2012 澳 門 年 鑑

150 旅 遊

151 2012 澳 門 年 鑑 245

152 澳 門 治 安 穩 定, 罪 案 率 比 全 球 很 多 城 市 都 低, 居 民 安 居 樂 業 特 區 政 府 保 安 當 局 根 據 既 定 的 施 政 方 針, 因 應 社 會 狀 況, 針 對 犯 罪 趨 勢, 調 整 部 署 及 執 行 相 關 的 對 策, 有 效 地 打 擊 犯 罪 活 動, 預 防 犯 罪, 保 障 居 民 生 命 和 財 產 安 全, 維 護 社 會 安 穩 太 平

153 第 七 章 公 共 秩 序

154 治 安 學 員 受 訓 攝 影 : 新 聞 局

155 公共秩序 第七章 公共秩序 澳門治安穩定 罪案率比全球很多城市都低 居民安居樂業 特區政府保安當局根據既 定的施政方針 因應社會狀況 針對犯罪趨勢 調整 部署及執行相關的對策 有效地打擊 犯罪活動 預防犯罪 保障居民生命和財產安全 維護社會安穩太平 警察總局 警察總局是負責指揮及領導治安警察局和司法警察局執行行動的機關 於特區政府成立 後組建 屬於特區的內部保安系統組成部份 在 2001 年 10 月投入運作 警察總局的職責 主要是統一指揮 直接領導屬下的兩個警務機構執行行動 透過屬下 的警務機構 保障澳門地區各個領域的公共安全 公共秩序 維護治安及安寧 具體工作是 透過日常領導和協調兩個警務機構行動 命令執行任務 統籌刑事調查 監督行動進行 評 估行動能力和成效 並在必要的時候直接介入行動中 統籌採取聯合行動 達到集中及合理 運用警力 提高行動能力 確保迅速有效地打擊罪案 遏止犯罪 維護社會治安 保障居民 的生命及財產安全 警察總局屬於行動策劃和參謀的機關 主要由局長辦公室 情報分析中心 行動策劃中 心 資源管理廳 電腦及資訊科技部和新聞及公共關係辦公室 6 個附屬單位組成 警察總局成立以來 在它的指揮和領導下 治安警和司警通力合作 有效發揮兩個警務 機構在預防和打擊犯罪方面的績效 使警隊維護地區治安穩定的能力大大提高 治安警察局 治安警察局主要負責維持公共秩序及安寧 預防 偵查及打擊犯罪 維護公共及私人財 產 管制非法移民 負責出入境工作並管制及監察車輛與行人的通行 治安警察局轄下的機關和組織附屬單位包括指揮部及指揮機關 資源管理廳 情報廳 行動廳 出入境事務廳 交通廳 澳門警務廳 海島警務廳 特警隊 指揮部輔助暨服務處 警察學校及樂隊 截至 2011 年年底 治安警察局人員編制為 5,120 人 編制內在職人員總數為 4,252 人 編制內職位填補空缺為 868 人 各級文職人員總數為 314 人 行動控制中心 治安警察局的行動廳設有行動控制中心 居民撥出的 999 緊急求助電話皆接駁至該中 心 由該中心把案件分類 並調派警員到現場處理 而火警 拯救處於危險情況的人士 傷 病者等案件會即時進行三方通話 報案者 999 緊急求助熱線的警員和消防局人員 以便 馬上採取相應措施 突發性案件則知會所屬警司處及採取相應行動 海上事故會轉接至海關 等 249

156 2012 澳門年鑑 999 緊急求助熱線的設立 是為方便居民在遇上緊急事故時可立刻得到援助 為防止 被濫用 每個來電皆會顯示來源及記錄來電內容 以便在有需要時作出追查 2011 年 行動 控制中心接聽 999 緊急求助電話共 389,999 宗 該中心也是道路監察系統的監察中心 工作人員透過安裝在澳門各跨海大橋上的攝影機 所傳回的影像 按大橋上的交通情況作出調度 行動控制中心設有一套電腦視像警報系統 該系統能直接把案發現場的影像資料傳送到 中心 令工作人員能即時瞭解實際情況 採取更有效的措施 特警隊 特警隊於 1979 年正式成立 時至今天由原來的 20 多人隊伍擴編至現在有 628 人的專業 隊伍 轄下分有 6 個專業部隊 分別為防暴隊 保護重要人物及設施組 拆除非常規爆炸品 科 警犬隊 搜查暨安檢組及特別行動組 主要工作包括負責重要設施的安全 打擊不法分子 尤其是使用火器的不法分子 在嚴重暴力 包括出現狙擊手或挾持人質的情況下採取行動 司法警察局 司法警察局是保安司屬下專責預防 調查犯罪 協助司法機關及特區政府其他部門進行 刑事偵查的警察部門 目前 司法警察局轄下的部門包括刑事調查廳 博彩及經濟罪案調查廳 情報及支援廳 刑事技術廳 資訊及電訊協調廳 管理及計劃廳 司法警察學校及國際刑警組織中國國家中 心局澳門支局 全局人員編制 1,356 人 至 2011 年在職人員 988 人 2011 年 司法警察局接收各類刑事案件 10,613 宗 其中專案調查 4,830 宗 精簡調查 2,543 宗 要求調查 2,989 宗及檢舉筆錄 251 宗 全年處理案件 9,738 宗 包括專案調查 4,422 宗 精簡調查 2,497 宗 要求調查 2,568 宗及檢舉筆錄 251 宗 在調查案件中 殺人案 4 宗 剝奪 他人行動自由案 20 宗 勒索案 49 宗 縱火案 38 宗 搶劫案 163 宗 盜竊案 2,064 宗 販毒 案 96 宗 吸毒案 102 宗 販賣人口案 13 宗 操縱賣淫案 25 宗 黑社會案 3 宗 犯罪集團案 9 宗 暴利及高利貸案 175 宗 與博彩相關罪案 2,028 宗 將假貨幣轉手案 包括使用偽造信 用卡 240 宗 詐騙案 201 宗 利用電腦或互聯網的詐騙案 124 宗 以及電話詐騙案 84 宗 刑事調查廳 刑事調查廳是專責進行刑事調查工作的部門 有權預防和調查第 5/2006 號法律第 7 條所 指的犯罪 包括販賣或吸食毒品 搶劫 侵犯他人身體 侵犯財產 有組織犯罪 縱火等類 型的罪行 以及其他可處以超過三年徒刑 且行為人不明的罪行 刑事調查廳轄下負責處理該等罪案的部門包括 毒品罪案調查處 有組織罪案調查處 侵犯人身罪案調查科 侵犯財物罪案調查科 搶劫罪案調查科和縱火罪案調查科 250

157 公共秩序 博彩及經濟罪案調查廳 博彩及經濟罪案調查廳下設博彩罪案調查處 經濟罪案調查處 清洗黑錢罪案調查處和 資訊罪案調查處 其中資訊罪案調查處新設立資訊罪案調查科 資訊罪案預防科及資訊罪案 研究及支援科 以便完善整合該處工作 有效地預防及打擊資訊犯罪 以及更積極推動高科 技犯罪之預防工作 主要職責為預防和調查不法賭博 以賭博為目的之高利貸 賭場及其他博彩場所內的犯 罪 又或在該等場所周圍實施的與博彩有關的犯罪 詐騙 信任之濫用 開立空頭支票 偽 造文件 偽造貨幣 行使偽鈔又或將之轉手 關於身份之虛假聲明 偽造民事身份狀況 藏 有及行使他人證件 資訊犯罪 轉移及清洗黑錢的犯罪以及恐怖融資犯罪 情報及支援廳 情報及支援廳由司法警察局局長領導 主要職責為組織 裝置 操作 保養自動紀錄系 統 該系統用作處理屬警務及刑事性質的資料 有助於司法警察局調查獲授權調查的犯罪 訂定打擊犯罪的策略性計劃 並向各調查附屬單位提供行動及技術上的支援 尤其在預防黑 社會 有組織犯罪和恐怖主義犯罪活動方面 情報及支援廳下設情報綜合處 行動支援處 技術偵查處及特別調查處 刑事技術廳 刑事技術廳為一個在技術上享有獨立的部門 下設犯罪現場勘查處 刑事技術鑑定處及 刑事技術支援處 透過專業分工提高警務科技管理水平及技術研發能力 主要職責是統籌及 領導犯罪現場勘查工作 執行刑事技術鑑定 尤其涉及理化 生物 文件 視像 痕跡 毒 品及毒物等方面的檢驗鑑定及質量管理工作 負責送檢物證管理 儀器設備管理 技術檔案 信息化管理 以及刑事技術研發工作 資訊及電訊協調廳 資訊及電訊協調廳的主要職責是研究 協調 評估 訂定和執行司法警察局履行職責所 需的資訊及電訊系統計劃 並從資訊及電訊層面研究預防和打擊犯罪的專門技術 負責設計 裝置 保養有關設備 以及就電腦法證處在高科技犯罪的調查工作上提供技術協助 資訊及電訊協調廳轄下設有資訊處 電訊處及電腦法證處 其中新成立的電腦法證處主 要從資訊技術層面協助調查與資訊及高科技相關的犯罪 搜集 檢驗及分析與犯罪相關的電 子證據 並在法庭上進行舉證 司法警察學校 司法警察學校的職能包括 甄選及培訓司法警察局特別職程人員 監督實習進行 出版 251

158 2012 澳門年鑑 刊物 以及籌辦對外宣傳活動 司法警察學校培訓範圍包括入職培訓 在職培訓及晉升培訓 對象為督察及副督察 刑 事偵查員及刑事技術輔導員等 2011 年該校舉辦入職培訓 晉升 在職培訓 及與其他機關 合辦的課程共 90 項 總課時為 2,218.5 小時 學員總數為 3,295 人 司法警察學校定期出版 司警通訊 月報 刑偵與法制 雜誌及 司法警察局年報 3 份刊物 國際刑警組織中國國家中心局澳門支局 國際刑警組織中國國家中心局澳門支局的權限為 依法執行或促進實行外地國際刑警辦 事處要求其採取的措施 向設於法國的國際刑警組織總部發出澳門地區對逃犯的通緝令 對 外發放有關的犯罪情報 向成員國傳達有關在引渡逃犯程序上應予執行的暫時拘留請求 拘 留或協助拘留國際刑警組織總部正在通緝的可引渡逃犯 協助接收被遣返澳門地區的逃犯及 嫌犯 作出有關預防及遏止犯罪的建議 交換有關國際罪犯的資料及發佈與警務有關的文件 與外地的保安部門建立合作關係 接收 分類 處理 發佈及歸檔有關國際罪犯的文件 關注少年組 關注少年組由一名督察 多名刑事偵查員和一名社工組成 根據社會的實際情況 研究 青少年犯罪的特徵和趨勢 提出相關建議 積極地防止青少年犯罪 加強與學校及社團聯繫 互相交換情況和意見 及時掌握青少年犯罪的動向 以期達到及時發現 及早遏止蔓延的目 的 透過講座 對話及各式各樣的宣傳活動 加強對青少年的教育和引導 幫助青少年建立 正確的人生觀和價值觀 2011 年 該組共舉辦講座 86 次 對 25 名學生進行個別輔導 到中小學校附近巡邏 154 次 進行外展工作 26 次 組織學生參觀警務設施 25 次 這些工作 對預防青少年犯罪起到 積極的作用 危機談判組 危機談判組是以談判方式化解危機 緩和衝突 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該組由負責 管理刑偵及行動的副局長召集和指揮 成員來自各調查部門 全為兼任性質 經嚴格甄選及 培訓後成為正式組員 並須定期進行演習及參加培訓 成員須隨時隨地奉召執行危機談判任 務 協助解決脅持人質和自殺等事件 2011 年 危機談判組共接獲 11 宗自殺或自困等求助個案而進行危機談判工作 全部事件 都能妥善解決 同時 危機談判組共接獲 26 宗其他行政機關要求派出危機談判人員到場協助 對木屋及被非法佔用的土地進行清拆及騰空的行動 252

159 公共秩序 大廈罪案預防小組 因應近年發生在住宅大廈的盜竊 搶劫 毒品及詐騙罪案有所上升 司法警察局於 2010 年初成立大廈罪案預防小組 小組由五個部門 毒品罪案調查處 有組織罪案調查處 經濟罪案調查處 侵犯財物罪 案調查科 社區警務及公共關係處 的 10 名刑事偵查人員組成兩個分隊 以兼任形式運作 2011 年大廈罪案預防小組共作出 62 次巡查 累計到訪住宅大廈 商廈和工業大廈 1,448 幢次 並與本澳相關團體組織為改善大廈住宅治安舉行多次工作會議 以及為居民舉辦 20 次 防盜講座 澳門保安部隊 澳門保安部隊包括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治安警察局 消防局和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 至 2011 年年底 澳門保安部隊共有軍事化人員 5,379 名 文職人員 800 名 澳門保安部隊與 警察總局 海關 司法警察局和澳門監獄共同組成澳門的內部保安系統 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的主要職能是確保澳門保安部隊各部隊及機構的行政及財政資源管 理 以及為其提供技術支援 局內設行政管理廳 技術支援廳 公共關係暨歷史檔案辦公室 等部門 招募 澳門治安警員和消防員的招募工作 統一由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負責 治安警員和消防 員入職的學歷條件為具備高中畢業程度 報考者須經過體檢 體能測試 常識測試和心理測 驗 2011 年 第十三屆澳門保安部隊保安學員培訓課程結束時 共有 200 名保安學員受聘就 職 其中警員 163 名 消防員 37 名 第十四屆澳門保安部隊學員培訓課程結束時 共有 110 名保安學員受聘就職為消防員 第十五屆澳門保安部隊學員培訓課程於 2012 年 1 月 25 日完結 115 名保安學員受聘就職 其中警員 91 名 消防員 24 名 2011 年保安部隊學員的招募情況詳見下表 經淘汰後修讀培訓課程人數 保安學員培訓課程 投考人數 男性保安學員 女性保安學員 合計 第十五屆 2, 第十六屆 1,

160 2012 澳門年鑑 學員經訓練課程測試 成績合格者加入澳門保安部隊 成為治安警員或消防員 另外 澳門保安部隊的文職人員也統一由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負責招聘 經考核後 獲取錄的人員 會被分派到澳門保安部隊各部門工作 諮詢及投訴 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成立時就設有公眾諮詢服務 由附屬單位公共關係暨歷史檔案辦公 室負責 服務範圍包括接受居民對澳門保安部隊各單位的查詢 建議或投訴 2011 年 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共接獲個案 171 宗 其中投訴個案 16 宗 建議及提供意見 6 宗 查詢資料 134 宗 舉報 3 宗 讚揚 1 宗 而不涉及澳門保安部隊的個案有 11 宗 在 16 宗投訴個案中 有 4 宗涉及器材與設施 有 5 宗涉及人員 3 宗涉及交通事宜 2 宗涉及程序 手續 1 宗涉及環境 以及1宗有關軍裝事宜 紀律程序立案 澳門保安部隊對所有軍事化人員在紀律上的要求非常嚴格 澳門保安部隊提供的資料顯 示 2011 年 共有 338 宗違反紀律卷宗 對 387 人作出調查 包括治安警察局 307 宗 消防 局 26 宗 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1 宗 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 4 宗 大部份紀律程序是因為輕 微違犯紀律而立案 其中 8 名治安警察局人員及 1 名消防局人員因刑事違法行為而被處分 消防局 消防局主要任務是在發生火災 水災 倒塌等一切危及人命或人身完整以及財產之災難 時提供救助 預防火災 對緊急病人及遇難人提供救助 並參與民防及應付緊急情況 消防 局現時的組織結構包括 指揮部 紀律委員會 法律顧問處 指揮部輔助室 資源管理廳及 人事暨後勤處 技術廳 澳門行動廳及澳門行動暨救護處 海島行動廳及海島行動暨救護處 消防學校 服務處 機場處等附屬單位 截至 2011 年年底 消防局人員編制為 1,173 人 編制內在職人員總數為 988 人 編制內 職位填補空缺為 177 人 消防局現設置 7 間消防行動站 分佈於澳門半島 氹仔和路環 分 別為消防總部暨西灣湖行動站 中央行動站 黑沙環行動站 氹仔島行動站 路環島行動站 及澳門國際機場的消防機場處 2 個行動站 在 2011 年全年 消防局處理的事故 35,215 宗 消防車輛和裝備 現時 消防局擁有消防車輛 162 輛 其中水泵車 16 輛 18 米梯泵車 5 輛 鋼梯車及平台 車 9 輛 搶救車 6 輛 高空拯救裝備車 2 輛 救生氣墊車 6 輛 泡沫車 2 輛 泡喉車 1 輛 滅火 / 救護摩托車 14 輛 救護車 32 輛 救護摩托車 7 輛 救護運輸車 2 輛 緊急藥物支援車 2 輛 搶險裝備運輸車 1 輛 危險品處理車 1 輛 載喉車 2 輛 化學設備車 1 輛 排煙車 2 輛 254

161 公共秩序 呼吸輔助器車 2 輛 照明車 2 輛 消毒消洗工具運輸車 1 輛 指揮車 2 輛 5 座位私家車 3 輛 6 座位私家車 10 輛 7 座位私家車 1 輛 吉普車 13 輛 VAN 仔 2 輛 小巴 2 輛 巴士 2 輛 防火宣傳車 1 輛 摩托車 5 輛 農夫車及貨車 5 輛 滅火 2011 年全年 消防局共處理 33 宗二級火警 644 宗一級火警及 421 宗雜項火警 按原因 分類 主要是居民不小心遺下火種引致的火警有 684 宗 其餘包括電線短路 83 宗 誤會 123 宗 惡意虛報 6 宗 懷疑縱火 33 宗及其他原因引致的火警 169 宗 在年內火警中共有 121 人 受傷 其他緊急和特別服務 在發生氣體洩漏 協助開門 電梯困人 企圖自殺 工業意外 交通意外 清除墮下物 清洗地面 樓房或樹木倒塌 山泥傾瀉 水浸 澳門機場拯救和特別服務工作等事故時 消 防局會提供緊急和特別服務 2011 年 消防局共處理這類緊急特別服務召喚 4,950 宗 救護車服務 消防局負責全澳的緊急救護服務 緊急救護車隊現有救護員 595 名 全部接受過專業 護理培訓 獲得認可證書 2011 年共處理 29,167 宗緊急救護車召喚 參與救護車服務出勤 34,119 架次 緊急救護車服務對象主要包括 因火警引致的意外 如燒傷或燙傷等 工業意 外 交通意外 家居意外 自殺 毆鬥引致的出血或骨折 不省人事 突發病 如心臟病 癲癇症 精神病等 及其他需要緊急救護服務的人士 防火 第 24/95/M 號法令第 2 和第 3 條規定 土地工務運輸局及發出准照的其他實體 有權限 監察 防火安全規章 的遵守及貫徹執行 有權限的實體在行使所指的權限時 得要求消防 局及其他公共部門或實體 在其職責及權限範圍內提供合作 根據 防火安全規章 規定 全澳新落成建築物的設計及消防設備均受該法規規範 而舊有的建築物則按個別情況建議改 善消防設施 消防局對澳門的商場 工廠 飲食場所及各類型娛樂場所等進行防火安全巡查 監察和查驗 確保其遵守防火法例的要求及消防設備操作正常 並將檢查結果及意見書送交 有權限的實體跟進處理 2011 年 消防局共審查建築圖則 1,800 宗 查驗 1,383 宗 消防設備 測試 1,086 宗 防火安全巡查 2,210 宗 處理投訴防火安全 420 宗 防火及滅火器材認可 35 宗 火警發生原因多數與居民的消防知識不足和疏忽有關 當局為此制定防火安全指引 並 以小冊子和單張形式派發給居民 大力推廣防火意識及增強相關的教育工作 2011 年共為居 民 團體 酒店 工廠和學校等舉辦防火安全講座 132 次 參與講座者達 17,069 人次 期間 又透過轄下的諮詢接待機制 解答居民對防火方面的諮詢共 296 宗 255

162 2012 澳門年鑑 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 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 簡稱保安高校 是保安司轄下的局級單位 也是澳門一所培訓 高級警務人員的高等教育學府 保安高校的主要任務為澳門保安部隊各部隊的編制培訓官員 保安高校成立至今一直為 澳門保安部隊培訓擁有專業知識 技術和魄力的高級警官及消防官 在 警官 / 消防官培訓課程 中 自 1995 年至 2011 年共培訓 232 名警官及消防官 畢業 學員已分別在各部隊中擔任領導及主管職位 尚在培訓中的還有第十 第十一 第十二屆及 第十三屆學員共 85 人 其中 3 人是來自內地的交流生 由保安高校綜合訓練中心負責的 保安學員培訓課程 從 1991 年至 2011 年共培訓約 5,450 名學員 2011 年 保安高校舉辦多項課程 講座和研討會 在開辦的 66 項課程中 就讀學員約有 4,936 人次 交通意外 據治安警察局統計 2011 年澳門共發生 14,102 宗交通意外 受傷人數 5,505 人 12 死亡 海關 澳門特區海關於 2001 年 11 月 1 日正式運作 11 月 6 日舉行成立典禮及海關大樓揭幕禮 每年 11 月 6 日為海關成立紀念日 海關是根據 基本法 的規定而設立 它是澳門特區一個具有行政自治權的公共機關 負責領導 執行和監察與關務政策有關的措施 並負責關務管理和監督等具警務性質的工作 海關的職責是 預防 打擊和遏止關務欺詐行為 致力預防和遏止不法販運活動 配合 對外貿易活動的監管工作 並為發展對外貿易活動作出貢獻 以維護澳門特區在國際上的信 譽 根據法例確保對知識產權的保護 致力履行澳門特區在海關範疇內承擔的國際義務 致 力保護人身和財產安全 妥善執行特區的內部安全政策 參與特區的民防工作 並在緊急情 況中參與行動 海關的組織架構包括海關關長 副海關關長 助理海關關長 行動管理廳 口岸監察廳 知識產權廳 海上監察廳 資訊通訊廳 內部審查辦公室 行政財政廳等 海上監察 海關船隊和人員負責澳門習慣水域和沿岸的巡邏工作 透過與廣東省公安廳邊防總隊和 內地其他海關部門的合作和聯繫 加強打擊有組織的偷渡和走私活動 為維護海上秩序 海 關船隊人員聯同內地相關單位 珠海公安邊防 於 2011 年在澳門沿海進行 55 次維持海上治 256

163 公共秩序 安及航道安全的聯合行動 為強化外港航道及內港航道的秩序和安全 與澳門港務局在內港 及外港共同開展 54 次聯合海上巡查行動 海關船隊現有巡邏船 9 艘及巡邏快艇 22 艘 國際合作 澳門海關是世界海關組織的成員 海關全力參與世界海關組織亞太區域情報辦公室的相 關活動以及為預防及打擊恐佈主義犯罪活動 阻嚇販賣人口措施和預防和打擊清洗黑錢的活 動 2011 年 1 月 1 日至 5 月 31 日 澳門海關參與由世界海關組織亞太區成員國和地區發起一 個名為 Iceberg 的行動 其主要目的是打擊販賣氯胺胴的不法活動 處理查詢及投訴 海關的內部審查辦公室直屬海關關長 專責處理舉報 投訴及查詢事宜 2011 年接獲的 舉報個案共 243 宗 內容包括侵犯知識產權 違反對外貿易制度 違反海上安全法規 非法 移民 非法勞工及毒品活動等 投訴個案 77 宗 內容包括海關人員行為操守 程序手續 器 材設施 環境及噪音等 另提供各類查詢服務合共 3,200 宗 民防計劃 民防是澳門特區公共行政當局與居民共同推行的活動 目的是防範由嚴重意外 災害或 災難引起的集體性危險 減輕該等危險造成的損害 以及拯救身陷險境的人士 當發生嚴重意外 災害或災難時 聯合行動中心將動用手上的人力和物力 建議 協調 及監督一連串無論是主動或被動的特別措施 目的是為預防及減少危險以及減輕其影響 並 在由熱帶風暴或其他事故造成的異常及反常情況下 確保採取一切必須預防措施 維持基本 的服務及保障居民正常的生活條件 執行民防行動時 將因應緊急預防狀態 拯救狀態以及災害或災難狀態而採取分階段行 動 遇有需要時 還可以把澳門分為澳門半島及離島區兩個區域 各設立一個行動中心 以 便在聯合指揮部指揮官的指揮下 訂定或協調所要採取的措施或行動 參與民防行動的保安部隊 特區政府其他部門及私營機構包括 民防行動中心 離島區 行動中心 消防局 治安警察局 保安部隊事務局 保安部隊高等學校 保安協調辦公室 司法警察局 海關 民航局 港務局 仁伯爵綜合醫院 教育暨青年局 土地工務運輸局 旅遊局 地球物理暨氣象局 新聞局 社會工作局 房屋局 民政總署 衛生局 交通事務局 澳門電力有限公司 澳門電訊有限公司 鏡湖醫院 澳門自來水有限公司和澳門廣播電視有 限公司 澳門監獄 澳門監獄於 1990 年竣工並投入運作至今 前稱路環監獄 後來基於特別保安措施的需要 257

164 2012 澳門年鑑 一座附屬於監獄 位於路環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側的特別囚禁區牢房於 1998 年動工 翌年 投入運作 用來囚禁被列為防範類及須作特別隔離的在囚人 而與監獄毗鄰的原路環青年監 獄 現時則用作囚禁女性在囚人 1999 年 12 月澳門特區成立當天 路環監獄正式易名為澳門 監獄 監獄職責 澳門監獄是執行剝奪自由的刑罰及羈押處分的部門 澳門監獄設男囚區及女囚區 每一囚區下設兩個分區 一個為被羈押者而設 另一個為 被判刑者而設 澳門監獄也可在上述所指區域以外的其他地點設置特別囚禁區 用以囚禁受絕對或有限 制不准與外界接觸制度約束的被囚禁者 以及被實施隔離的特別保安措施的被囚禁者 經有權限的特區政府成員許可 澳門監獄可例外地執行收容保安處分 監獄設施 澳門監獄由 9 座建築物組成 6 座用作收容在囚人 其中一座用以囚禁被列為防範類及須 作特別隔離在囚人的特別囚禁區牢房 設於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側 另外 3 座用作保安控 制室及辦公室 工場 課室 多功能室和醫務護理室等 與囚區分隔而建的一座行政辦公大 樓 作為監獄職員辦公及接待公眾之用 而出入口保安大樓則為監獄保安的前線區域 為更有效地執行留院在囚人的監管及醫療工作 澳門監獄與衛生局於仁伯爵綜合醫院共 同籌建羈留病區 設有標準醫療設備 提供部份門診及住院服務 由醫護人員輪值及獄警人 員負責看守 為持續提升服務素質及達到便民的目的 監獄於南灣大馬路中華廣場 8 樓 A 座設置澳門 監獄服務諮詢中心 服務範圍包括 一般諮詢 接受市民投訴 辦理探訪許可證 辦理證明書 預約與社工會面以及接收市民信件及補充資料 2011 年 11 月 監獄增設視像探訪服務 長者 孕婦 行動不便及殘障人士經申請並獲許 可後 可在澳門監獄服務諮詢中心 透過視像通話系統 與身處監獄的在囚親友進行 1 小時 的視像對話 在囚人口 澳門監獄最大的收容量可達 1,341 名在囚人 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 監獄收容的在囚 人總數為 1,030 人 當中羈押犯及已判在囚人分別佔 186 人及 844 人 258

165 公共秩序 澳門監獄在囚人數表 截至2011年12月31日 15% 3% 12% 男性已判718人 女性已判126人 男性羈押154人 70% 女性羈押32人 在囚人重返社會計劃 為使在囚人獲釋後能重返社會及落實獄方協助在囚人重返社會的計劃 澳門監獄為在囚 人特設有學校教育及職業技能培訓 在囚人可根據個人的條件 意向及需要 向獄方提出申 請 學校教育 監獄與教育暨青年局合辦 為在囚人在獄中開辦回歸小學課程和回歸初中課程 在囚人 可就個人的學歷及興趣提出報讀申請 經學歷測試後按程度安排入讀 完成每一科目且考試 及格可獲發成績表 此外 在囚人也可透過郵遞方式 報讀函授課程 課程內容需經獄方審查 職業技能培訓 監獄為在囚人設有多個不同的職業技能培訓工場 由專業導師指導在囚人學習 在囚人 可就個人的興趣及未來的生活計劃提出申請 由獄方就在囚人的行為紀律 生理及心理健康 狀況作出評估 安排工作 監獄內所設工場的營運經費和收益全部屬澳門監獄基金 基金主要用於在囚人的更生服 務 為讓在囚人有較多學習工作技能的機會 監獄現設有 15 間工場為在囚人提供職業技能培 訓 包括製衣 木工 印刷 五金 工藝 工程維修 水電維修 汽車維修 洗衣 麵包西 餅製造及其他廚房工作技能等 259

166 2012 澳門年鑑 因應社會發展及需求 澳門監獄分別與澳門旅遊學院 生產力暨科技轉移中心 澳門圖 書館暨資訊管理協會 澳門成人教育學會以及澳門的廣告設計公司等合辦不同的專業證書課 程 包括侍應生 零售人員培訓課程 專業美容課程 理髮課程 圖書管理課程 會計初班 以及雜誌編輯班等 令在囚人可透過自身努力 學得一技之長 為日後重返社會創造條件 供在囚人考取國際認可職業資格證書 為提高在囚人出獄後重投社會的能力 加強其職業資格的認受性 澳門監獄獲英國倫敦 城市行業專業學會 委任為美容及製衣行業專業資格的考試中心 在囚人經考試合格 可取 得由該學會頒發 獲國際認可的行業專業資格證書 有助其出獄後重建新生 對在囚人的協助與輔導 監獄除為在囚人提供膳食和醫療保健服務外 對他們的心理及精神狀況尤其關注 安排 社工跟進每位在囚人的個案 還駐有心理輔導員為有需要的在囚人提供輔導 此外 在囚人 若有 16 歲以下的子女 可申請參加兒童援助計劃 於周末或周日與子女會面 還安排社工從 旁輔導 透過遊戲方式加強親子關係 在囚人可與家人或朋友通信 每位在囚人可接受不多於 6 名親友在每星期特定的一小時 內探訪 在有需要的情況下 經獄方許可 可透過電話與家人聯絡或申請面對面探訪 此外 在囚人有宗教信仰的自由 還可擁有監獄許可的信仰物 監獄設有投訴機制及渠道 在囚人可因應個人需要而提出 公共關係 監獄設有公共關係及新聞處 專責監獄與公眾及傳媒的聯繫 接收及跟進市民查詢 建 議和投訴 接待來訪團體及具權限的領事或外交代表 統籌監獄的宣傳活動等工作 2011 年 共有 47 個團體 1326 人次到訪澳門監獄 當中包括澳門的團體 學校以及來自 不同地區的懲教部門 獄方為到訪的學生安排與在囚人對話的環節 通過在囚人的親身說法 勸勉青少年切勿以身試法 市民可透過親臨 書函 傳真及熱線等方式提出意見 建議及投訴 有關投訴機制由專 人負責 且所有與投訴有關的資料直接由獄長或副獄長參與跟進 社會重返 法務局轄下的社會重返廳 主要負責成年違法者的更生服務及違法青少年的矯治服務 旨在協助服務對象重新融入社會 建立健康守法的生活 更生服務 製作嫌犯的判前社會報告 以協助法院判決 協助法院執行一些非監禁的刑 罰或措施 例如 緩刑 假釋 戒毒及勞動代替罰金等 社會重返廳會因應服務對象的需求 260

167 公共秩序 策劃相應的配套輔導計劃 以矯正及輔導相結合 協助服務對象重建正常生活 輔導計劃一 般包括 適應新生活課程 心理輔導 戒毒計劃等 違法青少年矯治服務 為違法的未成年人製作判前報告 以協助法院判決 協助法院執 行各項教育監管措施 例如 社會服務令 感化令等 此部份的工作重點是給予曾違法的青 少年適當的輔導和教育 為其安排就學 職業培訓 提供家庭輔導等 讓其早日重返正常的 家庭生活 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 社會重返廳跟進的個案人數總額為 1,228 人 其中成年人 774 人 未成年人 454 人 社會重返廳 2011 年個案工作統計表 成年個案 個案類別 未成年個案 本年入案 本年結案 累積個案 (跟進中) 個案類別 本年入案 本年結案 累積個案 (跟進中) 判前報告 判前報告 假釋 復和 緩刑 遵守行為 守則 勞動代替 罰金 社會服務令 請求裁判 之不轉錄 感化令 司法恢復 入住短期 宿舍 其他 觀察個案 其他 總數 總數 累積跟進個案總數 1,

168 2012 澳門年鑑 少年感化院 少年感化院是法務局轄下的部門 主要職能是向觸犯法律的青少年提供收容援助服務 處理個案均經由法院轉介 少年感化院內分為男童區及女童區 每區各有一隊全日輪值的輔導員 此外還有社會工 作者 心理輔導員 職業培訓導師及教師等 服務對象 少年感化院的收容服務一般適用於年滿 12 歲而未滿 16 歲的未成年人 收容期可延長至 院童年滿 21 歲為止 至 2011 年年底 少年感化院有男院童 21 人 女院童 5 人 學術與職業培訓 少年感化院內設有正式的中 小學課程 另有電子 電工班 並可轉介院童到其他職業 培訓中心學習 還舉辦面試技巧 EQ 闡釋 藝術治療等短期學習班 讓院童能學習多方面的 知識 個人輔導 大多數院童的問題焦點在於自我觀念 理性思考 是非觀 道德觀等方面 社工在作個 人輔導時 會針對每一個案的具體問題給予輔導 社會服務計劃 為讓院童認識社會 關心社群 提高社會責任感 少年感化院成立數支義工隊 提供各 類義務服務 如為獨居老人 精神病康復者進行家居清潔 維修 協助社團舉辦團體活動等 家庭輔導 為協助院童重返家園 少年感化院把輔導工作延伸至院童的家庭 當中包括協助院童重 建與家庭的關係 強化親子溝通 發展家庭的支援網路 提升家長管教功能等 同時 也協 助有需要的家庭尋求其他社會援助 如家庭經濟 住屋 醫療或家庭成員的就業及就學等協 助 透過此等服務 為院童重返社會創造更多有利的條件 262

169 公 共 秩 序

170 公 共 秩 序

171 2012 澳 門 年 鑑

172 特 區 政 府 成 立 以 來, 積 極 促 進 澳 門 非 高 等 教 育 和 高 等 教 育 的 發 展, 透 過 持 續 完 善 15 年 免 費 教 育 制 度, 及 研 究 制 訂 教 育 發 展 藍 圖 等 一 系 列 措 施, 落 實 教 育 興 澳 人 才 強 澳 的 施 政 方 向, 又 秉 持 高 教 多 元 發 展 的 方 針, 支 持 各 院 校 辦 學 自 主, 協 調 高 等 教 育 機 構 發 展, 全 力 提 升 澳 門 教 育 的 整 體 質 素 和 學 術 水 平

173 第 八 章 教 育

174 邁 向 未 來 攝 影 : 新 聞 局

175 教育 第八章 教育 特區政府成立以來 積極促進澳門非高等教育和高等教育的發展 透過持續完善 15 年免 費教育制度 及研究制訂教育發展藍圖等一系列措施 落實 教育興澳 人才強澳 的施 政方向 又秉持高教多元發展的方針 支持各院校辦學自主 協調高等教育機構發展 全力 提升澳門教育的整體質素和學術水平 非高等教育領域 澳門是現時大中華區首個提供 15 年免費教育的地區 在澳門 於 2006 年 非高等教育制度綱要法 頒佈實施後 非高等教育分為正規教育和 持續教育兩個教育類型 正規教育主要包括幼兒教育 小學教育 中學教育和特殊教育 持 續教育則包括回歸教育 家庭教育 社區教育和職業培訓 職業技術教育只在高中階段開設 可同時在正規教育和回歸教育中實施 澳門的學校系統由公立學校和私立學校組成 並由實 施正規教育的公立學校和大部份接受資助 提供免費教育的私立學校組成免費教育學校系統 澳門的私立學校分為本地學制和非本地學制兩類 不牟利的本地學制私立學校 可申請加 入免費教育學校系統 特區政府因應不同學校發展背景 鼓勵學校在辦學理念 課程特點和教 學模式上形成自己的辦學特色和風格 發展多元的學校系統 為社會培養更多的優秀人才 根據教育暨青年局非高等教育方面的統計資料顯示 2011/2012 學年 按發出學校執照計 算 澳門共有 78 所學校 其中公立學校 11 所 私立學校 67 所 只提供正規教育的學校有 66 間 只提供回歸教育的學校有 3 所 同時提供正規和回歸教育的學校有 9 所 2011/2012 學年 接受非高等教育的學生總數為 73,425 人 其中接受正規教育的學生為 70,719 人 包括幼兒教育 11,787 人 16% 小學教育 22,646 人 30.8% 中學教育 35,726 人 48.7% 其中職業技術教育 1,601 人 2.2% 及特殊教育 560 人 0.8% 而回歸教育 學生人數為 2,706 人 包括小學教育 216 人 0.3% 中學教育 2,490 人 3.4% 當中職業 技術教育 224 人 0.3% 2011/2012 學年非高等教育領域教師總數為 5,284 人 較 2010/2011 學年增加 0.3% 教育暨青年局 教育暨青年局 簡稱教青局 是負責構思 領導 協調 管理和評核各項非高等的教育 模式 輔助青年及其社團的政府部門 非高等教育委員會 非高等教育委員會是匯集社會各方力量 通過參與 協調 合作及檢討 促進教育發展 的諮詢機構 269

176 2012 澳門年鑑 教育發展基金 特區政府於 2007 年成立教育發展基金 以支持和推動在非高等教育領域內展開各類具發 展性的教育計劃和活動 學校發展計劃 是教育發展基金主要的資助計劃 2011 年 教育發 展基金所資助的項目共 1,410 項 發放資助約 4.8 億元 為鼓勵居民積極參與學習活動 提升自身素質 培養終身學習的理念 特區政府於 2007 年推出 持續教育資助計劃 透過與培訓機構的合作 向合資格的學員提供學費資助 截至 2011 年 6 月 該計劃共透過 50 個機構向合資格的學員發放約 820 萬元的資助 資助 1,659 項 培訓 培訓名額超過 16,200 個 由於推出了一項新的計劃 持續進修發展計劃 持續教育 資助計劃 於 2011 年 6 月終止 義務教育 義務教育是指對年齡介於 5 至 15 歲的未成年人強制實施的普及教育 家長有義務每學年 為義務教育範圍內的未成年人在學校進行就讀登記 特區政府和教育機構有責任保障義務教 育範圍內的未成年人完成義務教育 教青局執行 學生離校通報機制 透過 學位諮詢及安排服務 離校學生支援服務 及透過資助社團開展 校園適應學習計劃 為義務教育範圍內各類離校學生 提供教育及輔 導服務 協助其重返校園 此外 教青局委託身份證明局向在義務教育年齡範圍內 持有澳 門居民身份證 但未曾在澳門學校作註冊就讀的未成年人家長或監護人發出就學通知信 保 障未成年人的就學權利 免費教育 免費教育自 2007/2008 學年起 拓展至整個正規教育內的 15 個年級 包括 3 年幼兒教育 6 年小學教育 3 年初中教育以及 3 年高中教育 特區政府於 2011/2012 學年調升免費教育津貼金額 高中教育階段的每班津貼金額為 87 萬元 35 至 45 人一班計 初中階段為 77 萬元 35 至 45 人一班計 小學教育階段為 60 萬 元 25 至 35 人一班計 幼兒教育階段的則為 57 萬元 25 至 35 人一班計 較 2010/2011 學 年上升 3.6% 至 11.1% 對在沒有提供免費教育學校就讀學生所發放的學費津貼亦有所提升 幼兒教育每位學生 的津貼金額提高至 1.2 萬元 小學教育每位學生的津貼提升至 1.3 萬元 中學教育每位學生的 津貼金額提升至 1.4 萬元 此外 於 2011/2012 學年向每位就讀正規教育的澳門居民學生繼續 發放書簿津貼 由於中學和小學教育的書簿費開支較大 故把中學和小學教育每位學生的津 貼金額提升至 1,700 元 幼兒教育每位學生的津貼金額為 1,500 元 為了創造有利於小班教學的條件 2007/2008 學年起從幼兒教育第一年級開始 將每班的 人數由 35 人至 45 人下調至 25 人至 35 人 之後逐年向上一級延伸 為加快小班制的實施步伐 2011/2012 學年有關的人數限制由原定延伸至小學教育四年級加快延伸至小學教育六年級 270

177 教育 班師比方面 2011/2012 學年幼兒 小學和中學教育階段進一步優化至每班平均不少於 和 2.3 位教師 師生比方面 2011/2012 學年幼兒 小學和中學教育階段進一步優化 至每位教師任教不多於 和 14.4 位學生 免費教育津貼和學費津貼 免 費 教 育 津 貼 教育階段 2011/2012 學年金額 幼兒教育 57 萬元 / 班 小學教育 60 萬元 / 班 初中教育 77 萬元 / 班 高中教育 87 萬元 / 班 說明 若班級人數少於該規定人數下限時 則資助金額為 ( 上述津貼金額 規定 人數下限 ) 實際學生人數 學 費 津 貼 教育階段 2011/2012 學年每名學生津貼 幼兒教育 12,000 元 小學教育 13,000 元 初中教育 14,000 元 高中教育 14,000 元 職業技術教育 為配合澳門社會經濟產業適度多元化的發展 並為學生提供發揮潛能的平台和機會 教 青局積極推動職業技術教育的發展 透過教育發展基金的支援 教青局支持學校開辦多元化 的職業技術教育課程 同時亦為學生提供適切的生涯規劃及職業性向輔導 透過教育發展基金持續資助私立學校開辦因應經濟適度多元化發展並具備校本特色的職 業技術課程 2011/2012 學年教育發展基金共發放資助 4,000 萬元 在 2011/2012 學年 澳門共有 10 所學校開辦旅遊會展 翻譯 創意時裝及形象設計 商 業行政 資訊科技 電力工程 電子商務 美術設計 音樂 舞蹈 體育 多媒體文化創意 和社會服務等 40 類課程 合計 95 個班 271

178 2012 澳門年鑑 特殊教育 為保障有特殊教育需要學生的學習權利 教青局為學生提供評估和諮詢服務 作出適當 的學位安排 輔導及治療跟進 協助他們發展潛能和融入社會 2011/2012 學年 全澳共有 1,044 名接受特殊教育的學生 當中 484 人就讀融合班 560 人在特殊教育小班及特殊班 終身學習 特區政府於 2011 年 7 月推出 持續進修發展計劃 為每一位年滿 15 歲的合資格澳門居 民提供 5,000 元進修資助 截至 2011 年 12 月 共有 234 間本地機構申請開辦的合共 12,000 個高等教育課程 持續教育課程及證照考試 通過評審並獲納入該計劃 共提供超過 220,000 個學習名額 而參加外地高等教育或持續教育課程及證照考試的資助申請個案約有 2,000 個 截止 2011 年 12 月 共有超過 30,000 居民透過 持續進修發展計劃 參與進修 發放約 9,000 萬元的資助 2011 年 終身學習獎勵計劃 已有 93 個加盟機構 提供 3,500 個不同類型的學習機會 此外 2011 年終身學習周 活動共有 20 家機構及團體參與 舉辦 60 餘項活動 邀得 8 所成 人教育機構和 7 間書店提供課程或購書優惠 終身學習獎勵計劃 的參與度和獲獎人數歷年 不斷提升 參與計劃的由 2010 年的 2,025 人增加至 2011 年的 2,316 人 2011 年共有 311 位市 民分別獲得不同的獎項 學校社區化計劃 為促進學校和社區的相互融合 提升社區素質及體現終身學習的理念 教育發展基金繼 續透過 學校社區化計劃 支持和鼓勵學校向社區開放 讓學生和市民能分享更多學習資 源 參與計劃的學校除開放校園設施讓社區居民使用外 亦有部份學校開辦社區教育活動讓 居民參與 現時 學校開放的設施主要包括圖書館 自修室 電腦室 運動場 禮堂 游泳池 體育館等 2011/2012 學年參與計劃的學校共 15 所 教學人員專業發展 教學人員是教育發展中重要資源 優秀的教學人員對提升教育品質尤其重要 建設專業 精湛的師資隊伍也是 非高等教育發展十年規劃 年 中的發展重點之一 教青局將 進一步加強與教學人員的溝通 致力促進教學人員的專業發展 非高等教育私立學校教學人員制度框架 為教學人員的工作提供必要而充分的保障 明 確規範教學人員的權利 義務 薪酬福利 職級和晉升制度以及退休保障等各方面 同時 亦致力提升教學人員的專業素養 促進教師專業發展 於 2011 年 有關法案已交立法會正式 審議 並 動一系列準備工作 272

179 教育 支援教學人員的工作 教青局轄下的教育資源中心對全澳學校教學人員 專職人員等開放 中心設有先進的設 施 豐富的教學資源 同時 亦向教學人員引進和推介最新的教學設備與技術 此外 亦舉 辦專業培訓及教學設計獎勵活動 鼓勵教學人員提升專業素質及對教學進行不斷的探索 為減輕教學人員在非教學工作方面的負擔 教育發展基金在 2011/2012 學年繼續支持學校 聘請閱讀推廣人員 學校醫護人員 資訊科技教育人員 餘暇活動人員及實驗室管理人員 每名全職專職人員津貼額為每學年 24.4 萬元 每名兼職專職人員的津貼額為每學年 12.2 萬元 學校督導 教青局透過學校督導的工作 監察及評估非高等教育體系的教學質量 且在行政及財政 方面進行督導 促進學校的健康發展 學校綜合評鑑採用綜合的模式 從多方面蒐集資料及意見來評鑑學校各方面的表現 此 計劃以 7 年為一個評鑑循環週期 自 2003 年開始先導計劃 於 2006 年正式施行 至 2011 年 底共完成了 60 所學校的評鑑工作 佔全澳學校數的 77% 學生能力國際評估計劃 (PISA) 學生能力國際評估計劃 (PISA) 由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 (OECD) 策劃 以 3 年為一周 期評估參與國家或地區 15 歲中學生的閱讀 數學 科學三種素養 澳門分別參加 2003 年 2006 年及 2009 年的測試 澳門將參加於 2012 年舉辦的 PISA 測試 是次測試將以學生的數學素養為主要研究項目 輔以閱讀素養及科學素養 為準備 2012 年 PISA 的測試工作 教青局於 2011 年組織有關測 試的預試 參與學校共 44 所 參加學生人數約 2,500 人 愛國愛澳教育 教青局積極推動愛國愛澳教育 透過資源的投入 鼓勵學校從課堂教學 餘暇活動 以 至校園文化與環境的薰陶等多個方面 把愛國教育滲透進教與學和校園生活環節中 特別是 透過道德與公民教育課程 有系統地逐步深化學生對祖國的認識 培養學生的愛國愛澳情懷 2011 年藉着紀念 辛亥革命 一百周年的機會 教青局組織 辛亥革命百年回顧 系列 活動 透過回顧革命先列的英勇事跡 增進青少年對民族歷史的認識 進一步培養他們的愛 國情懷 教青局繼續舉辦 認識祖國 愛我中華 學習之旅 國防教育營 等活動 又以資助形 式支持澳門少年飛鷹會為初中教育一年級學生舉辦 小飛鷹愛國愛澳教育營 計劃 增加學 生的國防知識 鍛鍊他們的意志和紀律性 273

180 2012 澳門年鑑 2011 年教青局首次舉辦 澳門青少年國情研習班 組織學生到北京及天津學習 認識中 華文化及國情 教青局首次舉辦 外交知識周 系列活動 包括外交電影專場 外交圖片展 與國家外 交部發言人洪磊真情對話等 參與活動的巿民和學生人數超過一萬人 家校合作 2011 年教青局舉辦 2 個家校合作的培訓課程 2 場家長會成功經驗分享會 以及為 17 所 學校舉辦 24 場家長教育講座 提升學校及家長對家校合作的認識 同時亦為家長提供包括子 女教導技巧 家校合作等的各項資訊 2011/2012 學年 教青局共資助 43 個家長會 舉辦 266 項促進家校合作的活動 資助金 額超過 220 萬元 為進一步推廣家校合作及家長教育理念 教青局推出分別以家校合作 家 庭品德教育及家庭性教育為主題的 家長空中教室 多媒體光碟 供家庭服務機構 學校及 家長會播放使用 藝術教育 2011 年 教青局繼續舉辦多項藝術教育計劃及活動 包括 中學生普及藝術教育計劃 校際文娛比賽 等 讓青少年有更多接觸 欣賞及參與藝術的機會 提升他們對藝術的興趣 並鼓勵青少年發揮創意 展示潛能 教青局轄下的青少年展藝館經常舉辦展覽及演出活動 2011 年共舉辦 19 個展覽及 35 個 演出活動 同時 教育資源中心亦設有展覽廳 2011 年共舉辦 11 個展覽 學生福利 特區政府設有學生福利基金 透過提供各類援助 確保每位澳門居民 尤其是適齡兒童 有平等的入學和順利學習的機會 現時 學生福利的主要項目包括學生保健 學生保險 以 及可因應需要提出申請的學費及文教用品津貼 膳食津貼等 此外 為鼓勵學生繼續升讀高等教育 透過 大專助學金計劃 和與銀行合作設立 利 息補助貸款計劃 向有需要的學生提供協助 並設立 特別獎學金 向入讀世界著名學府 和相關院校特定學系的學生提供資助 青年事務領域 青年事務委員會 青年事務委員會是就青年政策的訂定和實施有關政策的評估方面提供專業建議和意見的 諮詢機構 教青局為該委員會提供所需技術 行政及財政輔助 274

181 教育 青年全人發展策略工作 為建構一個讓青年擁有良好發展機會的社會環境 促進青年全面健康地成長 青年事務 委員會於 2007 年 5 月完成 澳門青年全人發展策略 後 於 2008 年及 2010 年完成 博彩領 域青年服務藍圖 及 偏差行為領域青年服務藍圖 為相關的政府部門和民間機構提供實務 工作的方向及參考 於 2010 年開始研究整體規劃的相關工作 逐步制訂 青年政策 以讓青年事務與社會 發展同步 青年政策 以青年發展作取向 勾畫出未來青年發展方向 羅列出未來青年發展 的策略原則及行動方針 青年政策 在草擬過程中 因應不同階段的需要收集不同對象 包括青年 相關機構及 專家等的意見 並於 2011 年完成相關的意見收集程序 根據所收集的意見 結合社會的狀況 並參考國際組織 內地 外國及其他地區的青年政策 制訂 青年政策 的工作時間表 按 序草擬 青年政策 各部份的內容 以制訂培育青年全人發展的政策性文件 青年指標與研究 為推動澳門青年研究工作的發展 掌握 13 至 29 歲青年的狀況及變化 2011 年教青局繼 續跟進澳門青年指標的研究及資料搜集工作 透過數據搜集和社會調查研究澳門青年的動態 並透過 澳門青年指標網 發佈相關資訊 此外 教青局於 2011 年發佈 澳門青年指標 2010 社會調查 的報告 教青局亦透過 澳門青年社會調查研究資助計劃 和 澳門青年研究網 繼續推動社會 機構和團體開展與青少年相關的專項調查 2011 年推出以 青年參與義務工作 為主題的研 究資助計劃 並進行相關計劃的宣傳及申請的審批工作 青年活動及資助 2011 年 教青局向已註冊登記的青年團體提供年度活動資助 並繼續推行 關懷青少年 成長 資助計劃 以積極人生為主題資助 34 個團體開展 53 項鼓勵青年參與社會及預防青年 偏差行為產生的計劃 同時亦繼續支持團體開展以品德教育為主題的計劃 資助金額約 388 萬 另外 教青局於 2011 年繼續推出 天生我才 青年活動資助計劃 以資助不屬於任何法 人或組織成員的 18 至 29 歲年青人或小組舉辦活動 教青局透過 學校發展計劃 資助學校開展各類體育 文藝及生活技能等餘暇活動 同 時以資助方式鼓勵學校增設餘暇活動人員 以協助學校更有系統地為學生開展及組織各項餘 暇活動 並減輕教學人員的工作 2011 年增設 餘暇活動資訊網 為學校及團體提供交流及 配對的平台 學界體育 文娛及科普活動 教青局每年皆舉辦多項體育 文娛及科普活動和比賽 同時亦派出學界代表隊參與國際 275

182 2012 澳門年鑑 和全國性的比賽 2011 年 教青局主辦 學界埠際排球比賽 以及 學界埠際足球比賽 學界體育代表隊 分別取得男子組第二名及男子組第三名的成績 此外 學界體育代表隊也參加 8 項對外的學 界體育比賽 並在 澳港學界埠際手球比賽 第十一屆全國中學生運動會 中獲得佳績 科普活動方面 澳門代表隊共參加 8 項國際性或全國性的科普比賽 屢獲獎項 分別在 Power Tech 四項全能埠際邀請賽 中獲得中學組全場總冠軍 在 2011 中國機器人大賽暨 Robo Cup 公開賽 中獲得雙足競步機器人自由體操中學組的全國冠軍 在 2011 中國柳州 青少年機械奧運城際賽 中獲得三項比賽冠軍 青年設施及服務 教青局轄下有竹灣青年旅舍 黑沙青年旅舍和 4 間青年中心 黑沙環青年活動中心 青 年試館 外港青年活動中心及駿菁活動中心持續提供青少年輔導服務及義工培訓 開展有助 青少年成長和發展的活動 包括休閒教育 藝術教育 康體發展及群體發展等方面 2011 年 毅健館正式啟用 館內設施主要對學校和青年社團開放 亦設公眾開放時段 豐富和改善學生及青年進行運動的方式和空間 同時 駿菁活動中心於 2011 年繼續推行夜間 服務 由晚上十時至凌晨二時 照顧青年對設施使用的不同需要 高等教育 高等教育是在基礎教育之上 為社會培養不同領域的高素質人才 並傳承文化和知識 促進學術交流 發展科研 服務社會 澳門的現代高等教育發展只有 30 多年 早期由於高等院校較少 提供的課程及學術範疇 亦較為單一 但隨着院校逐漸增加 以及社會對不同專業知識的需求 課程類別已日趨多元 化 澳門現有 10 所高等院校 當中 4 所為公立 6 所為私立 2010/2011 學年 各高等院校教 學人員共 1,840 人 高等教育課程註冊學生 32,543 人 243 個高等教育課程在運作 當中包括 博士學位 碩士學位 學士學位 高等專科學位 學位後文憑及文憑課程 外地高教機構於 2011 年經批准在澳門開辦了 34 個高等教育課程 2011 年 特區政府繼續推動高等教育穩定發展 跟進和完善高等教育的法規體系 並加 強與外地專業評審機構的聯繫 吸取經驗 為實施高等教育評鑑制度進行相關準備工作 此 外 加強區域教育合作 澳門大學橫琴校區建設項目已有序展開 校區各項基建工程陸續完 工 而澳門院校與內地院校聯合籌建關於微電子及中醫藥研究領域的首兩個國家重點實驗室 已揭牌成立 對大專學生關顧方面 持續優化獎助學金的發放機制 增加發放金額和名額 另研究向澳門大專學生發放學習用品津貼 支持學生學習 建立大專學生專屬網站 作為加 強與學生聯繫和交流的平台 並開展大專學生輔導服務 生涯規劃方面的研究項目 開展構 建人才資料庫的前期準備工作 各院校亦因應社會需要及學科的發展 開辦不同範疇及層次 276

183 教育 的高等教育課程 同時亦進行課程改革 全面開展通識教育 回應社會對全方位人才的需求 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 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 以下簡稱高教辦 為根據現行法例的規定 負責輔助 跟進及發 展澳門高等教育的政府部門 處理高等教育課程開設及修訂申請 2011 年高教辦處理由澳門高等院校提出開辦或修訂課程的申請共 51 宗 其中 18 宗獲批 准 14 宗撤回申請 19 宗仍須處理 同時 處理外地高等教育機構提出在澳門開辦 修訂及 續辦課程的申請共 52 宗 當中 34 宗獲批准 2 宗撤回申請 16 宗仍在處理 協調高等院校到內地招生 2011 年 澳門大學 澳門理工學院 旅遊學院 澳門科技大學 澳門城市大學及澳門鏡 湖護理學院繼續獲國家教育部批准往內地 31 個省市招生 2011/2012 學年報讀上述 6 所澳門院校的內地學生有 12,210 人 註冊人數為 2,592 人 其 中修讀博士學位課程 130 人 碩士學位課程 903 人 學士學位課程 1,328 人 預科及先修課程 231 人 升學資訊及升學輔導服務 高教辦設有資料室 提供世界各地高等教育資料 又提供個別或小組輔導 電話諮詢及 網上輔導信箱服務 為市民解決升學疑難 2011 年 共處理 329 宗升學輔導及查詢個案 此外 高教辦分別與不同社團及機構合作舉辦 高等教育升學講座 升學選科工作坊 和 升學與就業講座 等活動 又繼續舉辦 內地高等教育聯展 為市民提供更多高等教育 升學資訊 高等院校校際學生活動 為豐富高等院校學生的課餘生活 發展其潛能及培育其人文素養 高教辦於 2011 年與不 同社團及機構合作 舉辦 第七屆澳門高等院校學生寫作比賽 國情講座 澳門教育界 紀念辛亥革命一百周年圖片展 並繼續推行 澳門高校學生義工計劃 系列等活動 高教辦還舉辦 第三屆泛珠三角高等院校學生競技比賽 第二屆亞洲英語辯論賽 組 織 澳門高校教職員及學生甘肅訪問團 第三屆粵港澳青年文化之旅 等 加強與不同地 區高等院校學生的文化交流 澳門大專學生部落 於 7 月開通 藉此加強與澳門及非澳門高 校學生的聯繫 為學生構建一個共享關愛 資訊與交流的空間 277

184 2012 澳門年鑑 協調內地普通高校在澳招生 高教辦是內地高等院校招收港澳台地區本科生及研究生考試的報名點之一 2011 年 報考 2011/2012 學年內地普通高校聯合招收華僑 港澳地區及台灣學生考試有 891 人 報考 2011/2012 學年內地高校研究生課程考試的有 403 人 研究生獎學金申請和發放 為鼓勵居民深造進修 特區政府設有研究生獎學金 由研究生資助發放技術委員會負責 並由高教辦處理獎學金的申請和發放工作 2011 年委員會調整有關獎學金的發放名額及金額 其中 博士獎學金名額為 15 名 碩士 獎學金名額增至 60 名 並增加碩博連讀的博士學位課程獎學金 1 名 獎學金金額分別為每年 定額 63,000 元 45,000 元及 54,000 元 2011/2012 學年 共接獲 386 人提交申請 開展研究 為瞭解澳門各類專業人才的分佈情況 特區政府正構思建立人才資料庫 高教辦於 2011 年開展首階段的前期準備工作 蒐集澳門高等院校學生及在世界各地升學澳門學生就讀科系 的資料 並委託澳門大學進行 澳門人力資本需求分析 研究 另外 為進一步瞭解現時澳 門學生方面的概況 以制定具前瞻性及長遠的學生服務發展規劃 亦委託不同的機構開展 澳 門升學輔導暨生涯規劃需求研究 及 澳門大專學生輔導服務規劃探索研究 高等院校 澳門大學 澳門大學是一所國際化公立綜合性大學 前身為 1981 年創立的私立東亞大學 1988 年由 政府收購後改為公立大學 1991 年定名澳門大學 現設有工商管理學院 教育學院 社會科 學及人文學院 法學院 科技學院 中華醫藥研究院及榮譽學院 主要的教學語言為英語 部分課程以中文 葡文或日文教授 澳門大學全職教學人員有 432 名 其中講座教授 8 名 教授 39 名 副教授 91 名 助理 教授 202 名 講師及其他 92 名 此外 還聘有 2 名客座講座教授 2011/2012 學年 開辦學士學位課程 34 個 碩士學位課程 33 個 博士學位課程 22 個 以及學位後證書課程 7 個 註冊學生 8,109 人 其中修讀學士學位課程有 5,738 人 碩士學位 1,899 人 博士學位 272 人 學位後證書課程及文憑課程有 180 人 2011/2012 學年 澳門大學共收到 8,324 份 本地及非本地申請人 學士學位課程申請 最後註冊入學本地生 1,333 人 非本地生 241 人 另外 透過本地中學校長推薦的排名前 10% 的優秀學生有 214 人 全部獲得獎學金 45 名學生獲得 入學考試獎學金 的獎勵 77 名特長學生透過 入學考試特別招生計劃 入學 278

185 教育 澳門理工學院 澳門理工學院是一所公立 多學科 應用型高等院校 成立於 1991 年 9 月 設有語言暨 翻譯高等學校 管理科學高等學校 公共行政高等學校 體育暨運動高等學校 藝術高等學 校 高等衛生學校 長者書院 成人教育及特別計劃中心 理工 貝爾英語中心 內設澳門 唯一的 IELTS 雅思 BULATS 博思 英語測試中心 中西文化研究所 社會經濟與公 共政策研究所 博彩教學暨研究中心 一國兩制 研究中心 澳門語言文化研究中心 理工 學院 - 倫敦大學瑪麗皇后學院資訊系統研究中心和理工 BMM 博彩技術檢測中心等教學 培訓和科研部門 澳門理工學院是葡萄牙理工高等院校協調委員會的特邀成員 葡萄牙語大學協會和亞洲 太平洋大學協會會員 由香港理工大學牽頭的持續教育聯盟成員 該院已與內地 台灣和香 港 以及美國 英國 澳大利亞及葡萄牙等地的多所著名大學分別簽訂數十項有關項目合作 和校際學分互認協定書 並合辦 10 餘個碩士學位課程和 2 個博士學位課程 澳門理工學院重視學位教育與職業培訓 現有全職教職人員約 590 人 專任教學及研究 人員約 240 人 其中博士學位擁有者佔 58% 在校學位課程學生約 3,000 人 非學位培訓課 程學生每年約 2 萬人次 旅遊學院 旅遊學院於 1995 年 8 月成立 屬公立高等院校 下設有 2 所學校 旅遊高等學校 專業 及延續教育學校 2010/2011 學年 該學院開設學士學位 高等專科學位課程共 11 個 另開設專業文憑 證書及其他培訓課程 全院教師人數 107 人 高等教育課程註冊學生人數 1,343 人 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 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於 1988 年 7 月成立 是保安司轄下負責培訓警官和消防官的公立 高等院校 2010/2011 學年 該校設有 5 個學士學位課程 另有一系列的在職專業培訓課程 全校有 教學人員 35 人 高等教育課程註冊學生人數 74 人 澳門城市大學 澳門城市大學前稱亞洲 澳門 國際公開大學 於 1992 年 9 月成立 2010 年 9 月更換擁 有人 於 2011 年 2 月 1 日正式更名為澳門城市大學 該校是一所提供高等教育課程的私立大 學 設有工商管理學院 人文與社會科學學院 國際旅遊與酒店管理學院 葡文學院 國際 公開學院 繼續教育學院 澳門社會經濟發展研究中心 經濟研究所 旅遊博彩研究所 語 言研究所 279

186 2012 澳門年鑑 2010/2011 學年 該校開設的博士學位 碩士學位 學士學位 學位後文憑課程共 18 個 有教學人員 241 人 高等教育課程註冊學生 8,445 人 聖若瑟大學 聖若瑟大學前身是澳門高等校際學院 於 1996 年成立 2009 年 12 月更名為聖若瑟大學 該校是一所私立高等學院 下設文理學院 智能系統及技術學院 管理及公共行政學院 基 督宗教研究學院 研究院 另設有非洲研究及發展中心 創造力及創新中心 歷史及遺產研 究中心 環境科學研究中心及基督宗教研究中心 以及其他多個研究單位 2010/2011 學年 該學院開設的博士學位 碩士學位 學士學位及學位後文憑課程 38 個 有教學人員 163 人 高等教育課程註冊學生 1,722 人 澳門鏡湖護理學院 澳門鏡湖護理學院前身為 1923 年成立的澳門鏡湖護士助產學校 於 1999 年 11 月成為私 立高等院校 專門培訓護理人員 2010/2011 學年 該學院開設學士學位課程 學士學位補充課程及專科深造課程共 2 個 有教學人員 39 人 高等教育課程註冊學生人數 237 人 澳門科技大學 澳門科技大學於 2000 年 3 月成立 是澳門特區成立後首間創辦的非牟利綜合性大學 以 培養應用型人才為主 現設有資訊科技學院 行政與管理學院 法學院 中醫藥學院 國際 旅遊學院 人文藝術學院 健康科學學院等 另設有研究生處 通識教育部 持續教育學院 可持續發展研究所 澳門藥物及健康應用研究所 社會和文化研究所 太空科學研究所 中 藥品質研究國家重點實驗室等 澳門科技大學基金會屬下的科大醫院是大學中醫藥學院臨床 教學 科研和實習的基地 2010/2011 學年 科技大學開設博士學位 碩士學位及學士學位共 28 個課程 有教學人 員 384 人 高等教育課程註冊學生人數為 9,863 人 澳門管理學院 澳門管理學院是 2000 年 7 月成立的私立高等院校 專門培養管理學專才 2010/2011 學年 該學院開設學士學位及高等專科學位課程共 3 個 有教學人員 37 人 高等教育課程註冊學生 371 人 中西創新學院 中西創新學院是 2001 年 8 月成立的私立高等院校 2010/2011 學年 該學院開設學士學 280

187 教 育 / /

188 2012 澳 門 年 鑑 2012 澳 門 年 鑑 282

189 教 育

190 教 育

191 2012 澳 門 年 鑑 2009/ ( )

192 澳 門 400 多 年 來, 華 洋 共 處, 多 元 文 化, 多 種 語 言, 不 同 價 值 觀 念, 各 類 宗 教 信 仰 風 俗 和 生 活 習 慣 在 這 片 土 地 上 相 互 影 響 融 合 共 存, 逐 漸 發 展 成 為 澳 門 本 身 的 獨 特 文 化 所 謂 澳 門 文 化, 其 實 是 傳 統 中 華 文 化 和 以 拉 丁 文 化 為 特 質 的 西 方 文 化 共 存 的 並 行 文 化, 是 以 中 華 文 化 內 涵 為 主 相 容 拉 丁 文 化 的 具 有 多 元 色 彩 的 共 融 文 化

193 第 九 章 文 化 體 育

194 欖 球 比 賽 攝 影 : 鄧 俊 成

195 文化體育 第九章 文化體育 澳門 400 多年來 華洋共處 多元文化 多種語言 不同價值觀念 各類宗教信仰 風 俗和生活習慣在這片土地上相互影響 融合共存 逐漸發展成為澳門本身的獨特文化 所謂 澳門文化 其實是傳統中華文化和以拉丁文化為特質的西方文化共存的並行文化 是以中華 文化內涵為主 相容拉丁文化的具有多元色彩的共融文化 在貫徹弘揚中華文化和保留澳門多元文化特色的方針政策下 特區政府舉辦不同表現形 式的文化藝術活動 邀請澳門以及來自內地和世界各地的藝術團體在澳演出 讓觀眾有機會 瞭解不同地方的歷史 社會和文化藝術 促進文化交流 也提高澳門居民的文化素質 另一 方面 特區政府透過資助方式 協助民間社團和文化工作者舉辦各種形式的文化活動和藝術 創作 豐富澳門居民的文化生活 文化局 文化局是負責執行澳門特區文化領域所制定的整體目標的政府部門 文化局負責舉辦文藝節目 音樂會 展覽 研討會 音樂課程 舞蹈課程 戲劇課程 澳門青年音樂比賽 澳門國際音樂節 澳門藝術節 澳門視覺藝術年展等活動 還提供津貼 和學術課題研究獎勵金 出版刊物 支持研究和藝術進修 文化創意產業 文化局於 2010 年成立文化創意產業促進廳 積極開展各類推動澳門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工 作 包括文化創意產品的宣傳推廣和展銷活動 開展文化創意產業相關研究 協助制定文創 產業發展政策框架和措施 以及廣泛收集本地文創業界的資料 現時 資料庫的資料已應用 於商業配對 組織文創社團及公司參與本地及外地的文創展銷活動 推廣本澳的文化創意形 象 第二十二屆澳門藝術節 第二十二屆澳門藝術節於 4 月 29 日至 5 月 28 日舉行 以 結伴藝術 品味生活 為題 匯集澳門及世界各地表演精英 帶來 29 項 逾 100 場次精彩的文藝表演 展覽佳作及多場工 作坊 講座 分享會等周邊活動 出票率近 9 成逾 1.9 萬張門票 締造澳門藝術節出票佳績 是屆藝術節的節目包括法國大型多媒體舞劇 馬可波羅 阿根廷 舞炫自由 多媒體 舞劇 水形百態 以色列 Mayumana 現代打擊樂舞蹈團 擊 動 以及 奇幻之書 石 像的微笑 和 寶寶紮紮跳 本地節目則有澳門粵劇曲藝總會 澳門街坊會聯合總會青少年 粵劇培訓班 澳門足跡 澳門曉角話劇研進社 澳門戲劇農莊 澳門小山藝術會 澳門黑沙 劇團等多個本地舞團 劇團及曲藝界踴躍參與 首次逾半數以上節目由本地藝團參加 為歷 屆之冠 289

196 2012 澳門年鑑 光影大三巴 融樂聲 光影及世遺美景於一體 口碑不俗 平均每日吸引近 4,000 人次 駐足欣賞 網民更將光影佳話上載互聯網分享 影響海內外 成為澳門藝術節的亮點之作 引起大眾對澳門文化遺產及藝術的關注和熱愛 主辦單位詢眾要求於 8 月 26 日至 9 月 4 日再 度重演 延續光影效應 吸引大量遊客慕名而來 第二十五屆澳門國際音樂節 第二十五屆澳門國際音樂節於 10 月 7 日至 11 月 5 日舉行 今屆有 20 項共 36 場節目 以高品味與多元化的音樂盛會 配合銀禧珍品展 紀錄影片 推廣大使及一系列以音樂藝術 為導向的活動 慶祝澳門國際音樂節踏入二十五周年 是屆音樂節節目有百老匯音樂劇 我要高飛 韋伯三幕歌劇 魔彈射手 世界級樂團 維也納愛樂樂團 小提琴巨星伊扎克 帕爾曼 美國茱莉亞弦樂四重奏 德國柏林古樂協會 等 結合世界遺產景點的特色演出 是屆演出地點延伸至崗頂劇院 鄭家大屋 玫瑰堂及黑 沙海灘等 為紀念辛亥革命 100 周年 獻演音樂劇 旭日 和 紀念辛亥革命一百周年音樂會 是屆音樂節首度與國際性非牟利志願組織奧比斯合作舉行 曙光之夜 世界視覺日 音樂會 門票收入全數撥捐奧比斯 支持奧比斯於尼泊爾展開的救盲行動 音樂節總出票率達 86.7% 期間還舉辦 6 場音樂講座 大師班及歌劇後台導賞等多項周 邊活動 對推動本地藝術教育工作有非常積極的作用 澳門拉丁城區幻彩大巡遊 慶祝澳門回歸祖國 12 周年 文化局首次舉辦 澳門拉丁城區幻彩大巡遊 來自葡萄牙 法國 巴西 意大利 哥倫比亞 智利 委內瑞拉 秘魯 厄瓜多爾及更多拉丁美洲國家的 表演隊伍 加上內地及本地藝術團隊近 700 人 以澳門地標大三巴為起點 穿梭於一派南歐 風韻的望德堂 佈置亮麗新奇的大街小巷 並在塔石廣場上演 愛 和平 文化共融 大 匯演 三個半小時節目加上現場電視直播 估計吸引逾 10 萬市民遊客欣賞 澳門樂團 澳門樂團通過音樂季中 8 個系列的節目 系統地推介經典的古典音樂作品 全年演出各 類音樂會共 75 場 觀眾人數達 44,912 人次 除作為音樂季重頭戲的 經典系列 節慶系列 和 室內樂系列 外 澳門樂團投身 於年青一代的音樂教育 活動包括 大學音樂會 校園音樂會 和 走進音樂世界 共接 觸 37 間大 中 小學學生約 13,000 人次 又與多個中小學合唱團 音樂學子和音樂愛好者於 音樂夢飛翔 中同台演出 又在農曆新年前為長者和弱勢社群送上 祥和喜氣迎新春 音樂會 合共 24 個慈善團體參加 澳門中樂團 澳門中樂團是特區政府文化局屬下的專業民族樂團 現任音樂總監兼首席指揮彭家鵬為 290

197 文化體育 國家一級指揮 樂團現有樂師 42 名 隨着近年來年青 技術全面的青年樂師加盟 樂團演奏 水平進一步提升 獲得民樂界肯定及一致讚賞 2011 年 中樂團舉行各類音樂會共 51 場 觀眾達 3.3 萬人次 重要演出包括 澳門藝術 節 紅樓夢 音樂會 澳門國際音樂節 紀念辛亥革命一百周年音樂會 樂團亦獲邀參加 在南京舉行的 江蘇澳門週暨活力澳門推廣展 活動 假南京文化藝術中心舉行 澳門印象 音樂會 澳門青年音樂比賽 由文化局主辦的一年一度的澳門青年音樂比賽 旨在推動本地文化藝術發展 為本地青 少年提供寶貴的演出 學習和交流的機會 透過音樂比賽 不少獲獎者已成功踏上音樂專業 的道路 而有志投身音樂事業的音樂學子亦逐年遞增 各比賽組別除設立前三名獎項外亦頒發 文化局大獎 最具潛質獎 和 最佳表現隊 伍獎 透過 頒獎典禮暨優勝者音樂會 優秀的得獎者除獲邀演出外 更獲頒發特別大獎 第二十九屆澳門青年音樂比賽 於 6 月 18 日至 7 月 11 日舉行 進行了鋼琴獨奏 鋼琴 四手聯彈 豎琴獨奏及豎琴重奏合共 24 個組別 37 場的賽事 共 963 人次參與 觀眾達 2,570 人次 視覺藝術展覽 2011 年文化局舉辦的展覽和活動有 水月鏡花 埃里克 弗蘭德森作品展 2011 年澳 門視覺藝術年展 精彩十年 法國異象 法國當代繪畫展 密碼 海報大賽獲獎作 品展 製造文明 中國當代雕塑展 四方之外 曲德義 金龍植作品展 壯麗的歐洲 歐盟成員國之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界遺產圖片展 蔓 工業 痴 當代攝影作品展 同 年 6 月組織澳門藝術家參與走進太行優秀作品展及太行山寫生活動 文化資訊平台 澳門特別行政區文化局網站 及其手機版 (m.icm.gov.mo) 為文化 局的官方網站 目的為廣大市民提供文化活動 演出 展覽 文物保護 推廣藝術教育 學 術研究等多方面的文化服務資訊 設有澳門中央圖書館 澳門歷史檔案館 澳門演藝學院 澳門博物館及塔石藝文館等文化設施的附屬網站 還提供澳門藝術節 澳門國際音樂節及慶 祝回歸十二周年澳門拉丁城區幻彩大巡遊等重要的藝文活動的詳細資訊 2011 年瀏覽量達 2,808,333 人次 澳門文物網 及 澳門藝術網 是澳 門其中一個重要的文化資訊平台 澳門文物網 追蹤澳門文物保護工作的最新進展 方便瀏 覽者查找和下載澳門文物和世界遺產的各類資料 宣傳與教育並重 此外 為更方便旅客和 市民全面瞭解世界遺產澳門歷史城區 網站設有 澳門世界遺產 附屬網站 ( 291

198 2012 澳門年鑑 澳門文物網 2011 年瀏覽量達 571,625 人次 去年推出的 WH MACAU 澳門世遺 iphone/android 應用程式 App 使用戶可隨時隨地透過手機全方位認識世界文化遺產澳門 歷史城區的資訊及最新動態 澳門藝術網 搜羅澳門及鄰近地區的藝文資訊 同時 為澳門的藝術機構及社團提供中 文網頁寄存服務 擴展澳門藝術資訊網上資料庫 並成為粵港澳文化合作項目 粵港澳文化 資訊網 澳方的合作網站 2007 年起推出 本月藝術家 專題 每月 專訪本地資深藝術家及展示其作品 拉近藝術家與大眾的距離 提供一個認識本地藝術家的 渠道 澳門藝術網 2011 年瀏覽量達 660,072 人次 為促進本地文化創意產業資訊交流 加深社會各界對文化創意產業的認識及其發展動 向 文化局 2011 年 8 月啟動 澳門文創網 讓網頁瀏覽者透過此平 台瞭解澳門最新的文創消息 本地文創單位更可透過網站推廣其最新產品及活動訊息 逐步 推動商業配對 促成業界跨領域合作和交流 澳門演藝學院 澳門演藝學院從屬文化局 是一所公立教育機構 提供初中教育 舞蹈 音樂及戲劇範 疇的職業技術高中教育以及藝術方面的持續教育 演藝學院設有舞蹈學校 音樂學校和戲劇 學校 是目前澳門一所培訓表演藝術人才的機構 致力發掘及培養本地演藝人才 同時為廣 大市民提供各類表演藝術培訓課程 學院定期舉辦各類型舞蹈表演 音樂會和戲劇演出 為 學生提供展示才華和積累舞台經驗的機會 現有學生 2,000 餘人 教師 120 多名 舞蹈學校是一所提供職業藝術教育的正規藝術學校 學校與上海市舞蹈學校聯合舉辦全 日制 舞蹈技術課程 培養知識型 創造型的本地專業舞蹈人才 為學生提供全面系統的專 業舞蹈訓練及具同等學歷的初中 高中文化課程 學校亦為青少年提供中國舞和芭蕾舞的普 及培訓課程 以及專為學齡前兒童開設的舞蹈啟蒙課程 此外 學校又設有 青少年中國民 間舞課程 青少年及成人現代舞課程 兒童及青少年拉丁舞課程 和 青少年及成人爵 士舞課程 為學生提供多元的舞蹈藝術訓練 音樂學校是一所提供職業藝術教育的正規藝術學校 亦是澳門規模最大 學科最齊全 專業教師和學生最多的音樂教育機構 學校與北京的中央音樂學院附屬中等音樂學校合辦 音 樂技術課程 為有志投身音樂專業的學生 提供系統而全面的音樂專業教育 另一方面 學 校又向學生提供系統性及規範性的音樂基礎和普及教育 課程分中樂和西樂兩類 設有必修 課及副修科目 學校還組成各種室內樂重奏組 合奏小組 合唱團及學生樂隊 提高學生的 合奏能力 培養他們的團隊合作精神 戲劇學校是澳門目前唯一設有基礎舞台表演藝術培訓的正規學校 以系統性及規範性的 長期訓練方式 提供各類戲劇課程 發掘和培養本地的表演人才 並向廣大市民進行普及藝 術教育 開設的學年制課程包括兒童戲劇 青少年戲劇 表演 戲劇編導及戲劇導論等 為 在校學生提供全面的戲劇藝術教育 該校每年均製作多場校內實習演出和大型公開表演活動 讓學生在真正的演出中檢驗所學 為使戲劇教育進一步走向專業化 該校於 2009 年創辦集教 學 演一身的 澳門青年劇團 冀能透過長年緊密且常規的訓練及定期製作不同類型的演出 292

199 文化體育 檢驗所學 澳門演藝學院常年邀請海內外著名專家 學者 舉辦各類型專題講座 工作坊 短期課 程和大師班 拓闊學生的思維和視野 同時也為澳門的藝術工作者及藝術愛好者 提供近距 離接觸大師及自我學習和提升的機會 建築 景觀及文化財產保護 1984 年頒佈的第 56/84/M 號和 1992 年的第 83/92/M 號法令 規定對澳門具有歷史或藝術 價值的古建築加以統籌維修 保存歷史文物 使其煥發獨特的光彩 目前 全澳被列為受保 護的文物共有 128 項 分為五大類 即紀念物 具建築藝術價值之建築物 已評定之建築群 已評定之地點和保護區 分佈於澳門半島 氹仔和路環 特區政府根據其不同分類 制定相 應的保護措施 特區政府重視澳門歷史文物的價值 對保護 修葺 修復澳門文物建築和編 列清冊工作的方針十分明確 積極維護澳門及其以多元文化匯聚共存為特徵的文化遺產 文物保護工作一直以來是特區政府優先關注的項目之一 2005 年 澳門歷史城區 登錄 成為世界遺產 進一步推進澳門的文物保護工作 2006 年 通過第 202/2006 號行政長官批 示 擴大原有的文物保護區範圍 非物質文化遺產 近年來 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受到全球性的關注 2006 年 9 月 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 公約 在澳門生效 同年粵劇 涼茶通過粵港澳三地聯合申報 被列入 國家非物質文化遺 產名錄 2008 年 通過特區政府文化局 澳門博物館與本地神像雕刻業界共同努力和申報 木雕 澳門神像雕刻 於 6 月 14 日成功列入第二批 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 成為澳門 首宗獨立申報成功的國家級項目 2009 年 文化局 澳門博物館再將三項澳門非物質文化遺 產項目 南音說唱 澳門道教科儀音樂 澳門魚行醉龍節 申報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 名錄 同年 9 月 30 日 由粵港澳三地聯合申報的 粵劇 成功列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 人類 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 2011 年 5 月 南音說唱 澳門道教科儀音樂 和 澳門魚行醉龍節 正式列入國家級第三批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 學術研究課題獎勵 為推動學術研究 文化局於 2006 年推出新修訂的 學術研究課題獎勵規章 這是在實 行 13 屆的 學術研究獎學金計劃 基礎上 進一步完善的一項鼓勵開展澳門課題研究的獎勵 制度 學術研究課題獎勵規章 旨在鼓勵有助瞭解澳門以及澳門與中外人文交流領域的具前瞻 性和開創性的課題研究 每項課題的獎勵金為 11 萬至 18 萬元不等 申請者可在全年任何時 候提出申請 由 2006 年開始至 2011 年 共 34 人獲得獎勵金 293

200 2012 澳門年鑑 澳門中央圖書館 澳門中央圖書館隸屬特區政府文化局 創建於 1895 年 由澳門中央圖書館 總館 何 東分館 民政總署大樓分館 青洲分館 望廈分館 路環分館和流動圖書館組成 總藏書量 為 74 萬冊 多媒體資料 3.5 萬件 是目前澳門最大的公共圖書館網絡 澳門中央圖書館主要提供的服務包括 圖書資料借閱 當期及逾期報刊閱覽 澳門資料 參考諮詢 寬頻上網以及微縮資料 電子化新聞資訊 電子資源數據庫查閱 資料影印等 出版者也可透過館內的國際標準書號中心 申請國際標準書號 ISBN 國際標準期刊號 ISSN 和國際標準錄音錄像資料代碼 ISRC 為展示澳門圖書館的多元面貌 推行圖書館資源利用教育 澳門中央圖書館每年舉辦各 種閱讀推廣和圖書館利用指導活動 並接待團體參觀圖書館 澳門中央圖書館 總館 澳門中央圖書館 總館 座落於荷蘭園大馬路的館址 屬 20 世紀初期新古典主義的住 宅建築 面積 1,371 平方米 閱覽座位約 256 個 藏書量約 259,585 冊 包括澳門資料館藏約 35,693 冊 提供各地報紙 77 種 期刊 651 種 2011 年進館合計 493,488 人次 外借圖書資 料合共 287,683 項 外借閱覽合計 114,929 人次 使用無線寬頻上網服務共 40,956 人次 何東分館 何東分館樓高三層 是一座集歷史 文化 建築藝術於一體的樓宇 1955 年何東爵士在 香港逝世後 其後人按爵士的遺囑將位於澳門崗頂前地的物業及 25,000 港元購書經費贈予澳 門政府 建立一所中文公共圖書館 該館於 1958 年對外開放 位於二樓的何東藏書樓 藏有中文古籍 5,000 冊 包括明朝嘉 靖年間的中國文史經典 以及近代著名藏書家劉承幹的 嘉業堂 藏書 16 種 尤為珍貴 為擴大藏書和閱覽空間 文化局在何東圖書館後花園側進行擴建工程 2006 年正式投入 使用 新大樓高 4 層 總面積 2,323 平方米 設有兒童室 多媒體室 多媒體室 戶內和戶外 閱覽區 書庫等 何東圖書館面積為 4,778 平方米 閱覽座位約 547 個 藏書量約 115,353 冊 多媒體視聽 資料約 5,601 件 各地報紙 55 種 期刊 531 種 2011 年進館合計 315,320 人次 外借圖書資 料合共 121,931 項 外借閱覽合計 46,345 人次 使用無線寬頻上網服務共 27,434 人次 民政總署大樓分館 民政總署大樓圖書館座落於新馬路民政總署大樓內 以葡萄牙瑪弗拉修道院的圖書館 Biblioteca do Convento de Mafra 為設計藍本 裝潢和傢具陳設具有濃厚的古典氣息 圖 書館於 1929 年啟用 是澳門中央圖書館的前身 是本地館藏價值最高的圖書館之一 專門收 294

201 文化體育 藏 17 世紀至 1950 年的外文古籍 其中不乏珍品 該館面積 平方米 閱覽座位約 12 個 藏書量約 20,000 冊 已裝訂的逾期葡文報紙 43 種 現期報紙 22 種 2011 年進館合計 37,808 人次 使用無線寬頻上網服務共 2,304 人次 青洲分館 青洲圖書館位於青洲美居廣場四樓 自 1995 年開館後即成為區內民眾的文化 教育 資 訊與休閒中心 該館設有兒童閱覽區 一般閱覽區和多媒體室 面積 482 平方米 閱覽座位 約 82 個 藏書量約 65,308 冊 多媒體視聽資料約 4,679 件 各地報紙 43 種 期刊 348 種 2011 年進館合計 186,254 人次 外借圖書資料合共 100,768 項 外借閱覽合計 39,425 人次 使用無線寬頻上網服務共 17,260 人次 望廈分館 望廈圖書館開設於 1988 年 座落於望廈新邨內 建築以三層式設計 於 2011 年 4 月為 配合望廈社會房屋重建計劃 進行清拆工程而暫停服務 同年 12 月於望廈社屋望善樓三樓正 式重新對外開放 館內改為採用一個平面的設計 令空間感大增 新館主要分為四個區域 包括有閱覽區 兒童閱覽區 報刊閱覽區及多媒體視聽室等 總面積為 360 平方米 閱覽座 位約 92 個 藏書量約 23,500 冊 各地報紙 33 種 期刊 160 種 2011 年進館合計 34,093 人次 外借圖書資料合共 12,387 項 外借閱覽合計 4,579 人次 使用無線寬頻上網服務共 2,085 人 次 2011 年 11 月起 星期一至星期日試行延長開放時間為中午 12 時至晚上 7 時 路環分館 路環圖書館大樓建於 1911 年 座落於路環十月初五馬路 是一座古樸優雅的葡式建築 物 前身為路環公局市立學校 1983 年改建為圖書館 面積 170 平方米 閱覽座位約 21 個 藏書量約 8,076 冊 各地報紙 17 種 期刊 50 種 2011 年進館合計 24,479 人次 外借圖書資 料合共 3,397 項 外借閱覽合計 1,249 人次 使用無線寬頻上網服務共 951 人次 流動圖書館 流動圖書館服務始於 1986 年 車內藏書量約 2,848 冊 由星期一至六巡迴停泊澳門各區 的服務點 主要提供外借圖書和辦理讀者證服務 2011 年共 7,301 人次使用 外借圖書資料 合共 16,820 項 外借閱覽合計 7,413 人次 民政總署圖書館 民政總署轄下的圖書館有 紀念孫中山公園黃營均圖書館 何賢公園圖書館 白鴿巢公 園黃營均圖書館 黑沙環公園黃營均圖書館 氹仔黃營均圖書館 下環圖書館及黑沙環公園 黃營均兒童圖書館 295

202 2012 澳 門 年 鑑 , ,080 紀 念 孫 中 山 公 園 黃 營 均 圖 書 館 ,000 白 鴿 巢 公 園 黃 營 均 圖 書 館 , 黑 沙 環 公 園 黃 營 均 圖 書 館 , 黑 沙 環 公 園 黃 營 均 兒 童 圖 書 館 , 何 賢 公 園 圖 書 館 , 氹 仔 黃 營 均 圖 書 館 , ,000 下 環 圖 書 館 1,245 16,

203 文化體育 澳門歷史檔案館 澳門歷史檔案館 是澳門地區總檔案館 主要職責是收集 整理 保管保護及提供利用 具歷史價值的澳門檔案 館藏以公共部門的文書檔案為主 還存有私人和社團捐贈檔案 以 及圖書資料 館藏檔案以紙質為主 還包括相片 幻燈片 錄影帶 錄音帶 光碟 實物等 載體的檔案 最早的檔案可上溯至 1630 年的議事會檔案 澳門歷史檔案館設有閱覽室 方便澳門或外地的讀者查閱及利用館藏檔案資料 此外 澳門歷史檔案館網站 ( 提供檔案目錄檢索及部分檔案文獻數碼化影像在 線查閱服務 塔石藝文館 塔石藝文館是澳門視覺藝術展覽及藝術教育的主要基地 藝文館為一幢兩層高的大樓 建於 20 世紀 20 年代 是典型的澳門貴族家庭住宅 分前後兩座 大樓改建後 前後座連成 一體 地面層變成藝文館 用作展覽場地 面積約 400 平方米 前半部份為主要展覽區 後 半部份可作展覽 研討會 講座等用途 藝文館與周邊同期的建築物組成別具特色的塔石區歷史建築群 是澳門法定文物建築之 一 文化局用以舉辦視覺藝術展覽和各類文化活動 全年共接待 42,866 參觀人次 澳門回歸賀禮陳列館 澳門回歸賀禮陳列館位於新口岸冼星海大馬路澳門文化中心澳門藝術博物館旁 該館所 在地原為 1999 年 12 月 20 日中 葡兩國政府進行澳門政權交接儀式的場館 該場館拆卸後 在原地點動工興建澳門回歸賀禮陳列館 紀念澳門回歸祖國此一世紀盛事 澳門回歸賀禮陳列館樓高 3 層 零層 地下 為陳列館入口大堂和行政部 1 樓分別為回 歸賀禮展覽廳和專題展覽廳 2 樓則為演講廳 回歸賀禮展覽廳 主要展示由國務院 全國各省 直轄市 自治區和香港特別行政區贈 送澳門的回歸賀禮 專題展覽廳則舉辦圍繞澳門歷史和本土文化生活史方面的展覽 展示澳 門不同的文化面貌 澳門回歸賀禮陳列館也會舉辦高質素的展覽 提升居民的文化生活素質 推動文化發展 博物館 作為東西方文化交匯地的澳門 有着眾多風格獨特的博物館 包括澳門博物館 天主教 藝術博物館 海事博物館 大賽車博物館 葡萄酒博物館和消防博物館等 澳門博物館 澳門博物館坐落在著名的歷史遺跡大炮台上 大炮台為世界文化遺產 澳門歷史城區 297

204 2012 澳門年鑑 的一部份 西側緊鄰大三巴牌坊 澳門博物館是一間展示澳門歷史和多元文化的博物館 館內的展品以其豐富和深刻的歷 史和文化內涵 展示數百年來澳門的歷史變遷 講述來自不同國家 具有不同文化背景的居 民在澳門和平共處的生活 澳門博物館 1998 年 4 月 18 日建成啟用 展覽區總面積約 2,100 平 方米 分 3 層 一樓展區介紹中華文化與西方文化在 16 世紀葡萄牙人到達澳門之前各自的發 展歷程 澳門的早期歷史 中國人與葡萄牙人在澳門的貿易 宗教和文化等方面的接觸 以 及在此之後的數百年間逐漸形成的澳門文化 二樓展區從不同側面展示澳門的傳統文化和民 間藝術 再現昔日澳門民間日常生活的場景 尤其是澳門人的休閒娛樂 宗教儀式和民俗慶 典 三樓展區展示澳門今天的城市面貌和城市生活的特色 同時介紹以澳門為題材的文學作 品和藝術品 2011 年 澳門博物館繼續透過組織展覽和講座等活動 拓寬居民的文化視野 全年共接 待參觀者 194,259 人次 提供導賞服務 1,362 場計有 18,543 人次參與 另舉辦活動 25 場 共 766 人次參與 大炮台迴廊 大炮台迴廊位於大炮台山東面山腳下 是連接望德堂步行區至大炮台的通道 對整片歷 史城區的蓬勃發展有重要的促進作用 迴廊更充分利用空間 經常舉辦各類藝術展覽 海事博物館 海事博物館於 1987 年設立 是澳門最早成立的博物館之一 博物館的主題既反映澳門歷 史與大海之間的密切聯繫 且系統地闡述中國和葡萄牙在海上交通史上的卓越成就 說明海 洋對人類文化交流的重要性 博物館樓高 3 層 以中國 葡萄牙及澳門地區的航海事業為主線來劃分專題展區 地下 的展廳主要介紹澳門漁民社群的生活情況 一樓介紹中國及葡萄牙的航海歷史 二樓介紹航 海技術知識及海上交通工具 博物館運用深入淺出的手法 配合多媒體系統 展示了澳門地 區漁民社群的風俗習慣 航海科技的發展 海上交通史的演變過程 海洋生物學及其他相關 領域的知識 此外 還陳列了大量珍貴的船隻模型及圖片等 另外 博物館還設有水族館及 露天茶座 葡萄酒博物館 葡萄酒博物館於 1995 年開幕 介紹由公元前 10,000 年高加索時代到今天 特別是葡萄牙 的葡萄酒釀製文化和發展 展館收藏各式古老釀酒器皿和用具 包括有 200 年歷史的壓榨機 運載酒桶的騾車 羊皮酒容器 銅蒸餾器和大大小小的酒桶 參觀者可從中瞭解古老的釀酒 方法 葡萄酒博物館藏有 1,000 種不同品牌的葡萄酒 其中 800 種是銷售的牌子 餘下的為珍藏 酒 最古老的一瓶是 1815 年的波爾圖酒 298

205 文化體育 博物館內提供多種葡萄牙葡萄佳釀 參觀者可購買試酒劵品嚐 同時也可在博物館內的 酒鋪選購葡萄酒 大賽車博物館 大賽車博物館於 1993 年 11 月 18 日揭幕 館內各項展品由政府不同的部門及私人機構提 供 博物館內收藏了過去多屆曾經於東望洋跑道上馳騁的各款賽車 其中包括已故著名車手 冼拿及車壇名將舒麥加當年參賽的戰車 除此之外 還展出了一系列極具紀念價值的罕有圖 片及獎座 澳門藝術博物館 澳門藝術博物館是澳門唯一以藝術及文物為主題的博物館 博物館樓高 5 層 館內有展 覽館 7 個 總面積 10,000 多平方米 展覽面積約 4,000 平方米 是澳門最大的視覺藝術展出 場館 館內收藏中國書畫 印章 陶瓷 西洋繪畫 現代藝術及攝影作品等珍貴藝術品 其 中包括清末民初名家黃炳 潘玉書 陳渭岩等大師的石灣陶瓷創作 19 世紀英國著名畫家錢 納利及中國貿易畫家 關喬昌 林呱 的作品 以及俄羅斯畫家喬治 史密羅夫於 1944 年 至 1945 年居住澳門期間完成的水彩畫作等 藝博館除長期展出館藏品外 還與海內外多所著 名博物館 文化機構 多國駐香港總領事館及著名藝術家 收藏家等合辦展覽 透過舉辦高 素質的展覽 包括每年一度與故宮博物院合作舉辦的專題文物大展 使澳門成為與外地溝通 的文化橋樑 藝博館成立 澳門藝術博物館之友 不定期舉辦與藝術相關的活動 鼓勵有興趣者參 加 加強與市民的溝通與交流 澳門藝術博物館內設有藝博館禮品店及故宮禮品店 分別銷售藝博館出版物 特色紀念 品與文創產品 上海博物館 海外文博機構之紀念品 以及具故宮特色之紀念品 藉此擴大 文化效益 澳門藝術博物館於 2011 年舉辦展覽逾 30 項 同時舉辦多項活動包括研討會 講座 藝 術工作坊 藝博館之友活動等 澳門藝術博物館圖書館及 A2 藝術工作室 澳門藝術博物館圖書館是專門的藝術類參考圖書館 館內藏書逾 2 萬冊 以視覺藝術類 書籍為主 包括藝術史 書畫 文物考古 陶瓷 西方美術 建築 設計 電影 攝影 兒 童插畫等 並有近 50 種中外藝術雜誌 多份中 葡 英文日報供讀者閱覽 館內設有電腦供 市民瀏覽藝術類網頁 另有 2 個獨立小放映室 供讀者觀賞館內收藏的近 600 齣經典影片及 動畫 澳門藝術博物館 A2 藝術工作室面積逾 700 平方米 設有版畫室 繪畫室 綜合室及視 聽室 主要進行藝術創作 理論等視覺藝術教學 299

206 2012 澳門年鑑 典當業展示館 特區政府與民間合作的首個行業博物館 典當業展示館於 2003 年 3 月開幕 標誌着澳 門新的文物保護模式的試行成功 該展示館原為 德成按 當舖 建於 1917 年 由當樓與貨樓兩部份組成 3 層高的當舖 具折衷主義建築風格 8 層高的塔形貨樓則與廣東台山 開平一帶的碉樓外形相近 典當業展 示館基本上按原有的中式當舖格局設計 保留大量的原屬德成按文物 如各式招牌 賬簿 當票 遮羞板 夾萬 保險箱 等 加上來自其他當舖的文物 令觀眾認識昔日當舖的佈局 與運作方式 德成按 修復項目於 2004 年 9 月獲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亞太文化遺產保護獎嘉許獎 並成為 2010 年上海世博會城市最佳實踐區案例 向國際展示了澳門對歷史建築保護和再利用 的成果 2011 年接待參觀人數達 14,051 人次 聖若瑟修院聖物寶庫 聖若瑟修院由耶穌會會士於 1728 年創辦 200 多年來 修院培訓大量的天主教神職人員 為澳門以至中國和東南亞地區的傳教事業作出過重大的貢獻 曾獲 皇家修道院 的稱號 聖若瑟修院收藏不少宗教油畫 聖像及宗教用品 為讓公眾有機會欣賞到該批珍貴的歷 史藏品 經院方的同意及大力支持 特區政府文化局開始籌備創設 聖若瑟修院聖物寶庫 的工作 聖物寶庫展覽館面積約 470 平方米 分上下兩層 展出 18 至 20 世紀初的宗教油畫 聖像及宗教用品等 100 多件 天主教藝術博物館與墓室 1990 年至 1995 年間 澳門政府對昔日聖保祿大教堂 天主之母教堂 的遺址進行了考古 發掘和修復 並在根據考證確定是聖保祿學院創辦人范禮安神父的墓地上興建了天主教藝術 博物館和墓室 博物館收藏的展品中 有宗教畫 雕像以及禮儀用品等 都是從澳門的教堂和修院藏品 中精挑細選出來 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這裏展示的宗教畫作 如 聖彌額爾大天使 日本 長崎的殉道聖人 和四幅詮釋聖方濟各事跡的油畫作品 墓室在博物館旁 裏面安放着一些 日本和越南殉教者的遺骨 供參觀者瞻仰 國父紀念館 紀念館原是孫中山先生於 1918 年後為家人興建的寓所 是一幢富有回教色彩的建築物 自 1958 年起闢為國父紀念館 館內陳設的是孫中山先生在澳門行醫及在廣州出任大元帥時所用的傢具和物品 並珍藏 着孫中山先生留下的一些真跡以及革命烈士們的合照 館側的花園裏 矗立着孫中山先生的 300

207 文化體育 銅像 供人瞻仰 林則徐紀念館 林則徐紀念館於 1997 年 11 月在蓮峰廟內落成 藉以稱頌林則徐不畏強權 勇敢禁煙的 高尚品格 1839 年 9 月 3 日 在廣東主持嚴禁鴉片的欽差大臣林則徐 與兩廣總督鄧廷楨在 蓮峰廟接見澳葡理事官 宣佈恩威 申明禁令 嚴禁鴉片 行使了中國對澳門的主權 館內藏有虎門銷煙 澳門昔日風貌等圖片 以及林則徐和朝廷之間的通訊資料 清代的 中國軍艦 葡萄牙航船和存放鴉片船隻的模型 在紀念館中央 擺放着真人般大小的模型 再現當時林則徐接見外國官員的情形 此外 參觀者還可看到吸食鴉片的器具 提醒人們不 要忘記毒品的禍害 消防博物館 消防博物館於 1999 年 12 月設立 位於鏡湖馬路的中央行動站內 公開讓市民和遊客參 觀 2011 年參觀人數達 31,573 人次 博物館有兩個風格不同的展廳 面積約 350 平方米 主展廳擺放着中國和英國製造的古 老手搖水泵 2 部英製舊式消防車 歷史資料和圖片 隊旗 隊徽 勳章及襟章 讓參觀者瞭 解消防局在不同時期的發展情況 內展廳展示消防局中央行動站模型 消防行動站分佈的電 子板 消防員使用的消防帽 水靴 喉筆等各樣消防裝備 各類防火設備 澳門歷年來發生 災難的圖片 還有模擬澳門木屋區大火場景的模型等 使參觀者對各種消防設備有初步認識 加深瞭解火災的危害性 提高防火的意識 土地暨自然博物館 民政總署轄下的土地暨自然博物館是路環島第一座博物館 位於路環石排灣郊野公園 內 由當時的海島市巿政廳籌建 並於 1997 年 3 月 21 日落成 用 是一所具教學功能的文 化設施 主要分 澳門自然地理 昔日離島農耕工具 澳門動物 澳門植物 和 模 擬澳門紅樹林生態區 5 個主題展區 館內展示了澳門 20 世紀 70 年代後逐漸絕跡的農耕器具 如打禾脫粒用的禾桶 篩選穀 粒的風箱和抽水灌溉的水車等 使參觀者瞭解澳門過去的農耕生活 而逾百種史前動植物化 石 動物 植物 昆蟲 以及瀕危動物中華白海豚骨骼標本 將瞭解到澳門的生態資源狀況 以及保育生態的知識 龍環葡韻住宅式博物館 龍環葡韻 是澳門八景之一 主要由 5 幢於 1921 年落成 具有歐陸色彩的建築物組成 曾為離島高級官員的官邸及土生葡人家庭住宅 20 世紀 80 年代 澳葡政府旅遊司將建築物收 購並重新粉飾 1992 年 5 幢建築獲評為具有建築藝術價值的建築群 政府將整個建築群進 301

208 2012 澳門年鑑 行徹底修復 其中 3 幢被改建為博物館 分別為 土生葡人之家 海島之家 和 葡萄牙 地區之家 另外兩間分別是 展覽館 和 迎賓館 1999 年 12 月 博物館正式對外開放 2002 年正式定名為 龍環葡韻住宅式博物館 土生葡人之家 是澳門最具特色的博物館之一 大部份展品來自澳門定居已久的土生葡 人家庭 傢具 擺設及裝飾物別具風格 中西混合 配合全屋的老照片 從中能見證土生葡 人在澳門的居住狀況 反映出中葡文化的融合 也是澳門的寫照 海島之家 於 2011 年舉辦 歲月情懷 氹仔風華圖片展 及 海島留韻 土生葡 人文化展 兩項展覽 前者展示有關氹仔歷史的物品 包括多幀相片及實物 主要為 20 世紀 年代至 70 年代的物品 使得氹仔歷史展題內容更豐富 更具吸引性 讓市民及遊客從 多角度瞭解昔日氹仔的生活面貌 而 海島留韻 土生葡人文化展 主要透過展覽 探索 澳門土生葡人的歷史文化源由 包括路氹葡裔歷史和宗教文化 葡萄牙地區之家 是龍環葡韻的第三幢建築 主要展出葡萄牙不同地區少數民族的圖 片 服飾和手工藝品 遊人可從中瞭解該處居民的生活模式 社會風俗和生活習慣 展覽館 不定期地舉辦不同類型和性質的展覽 2011 年 住宅式博物館 共有 106,391 人次參觀 全年以集體名義接待外賓 學生 社團等 97 次 導賞參觀人數達 2,093 人次 此 外 博物館亦協助民政總署及其他部門舉辦大型慶祝活動 通訊博物館 通訊博物館於 2006 年 3 月 1 日啟用 是向澳門市民及遊客推廣集郵技術及宣傳澳門郵票 的博物館 2011 年參觀者共 30,804 人次 其中 58.49% 是來自澳門各校的師生 澳門茶文化館 澳門茶文化館隸屬民政總署 是澳門首座以茶文化為主題的專題展館 於 2005 年 6 月 1 日開幕 總建築面積 1,076 平方米 茶文化館內藏品豐富 包括 19 世紀茶畫 廣彩外銷茶壺 以及澳門舊日茶樓 茶莊物品等 該館以不同形式的短期和長期展覽 以及舉辦各種茶文化 活動 展現澳門茶文化以至中西方茶情風貌 協助推廣世界茶文化的知識和研究 2011 年 澳門茶文化館共舉辦 3 場展覽 總參觀人數為 40,518 人次 提供免費參觀導賞服務共 10 次 導賞參觀人數為 214 人次 該館全年舉行 大眾品茗活動 和 香趣滿盞 茶文化推廣活動 共 22 場 參加人數 為 1,239 人次 路氹歷史館 路氹歷史館 於 2006 年 5 月 7 日開幕 前身為氹仔公署 建於 1920 年 佔地 638 平方米 樓分兩層 共設 9 個展室和禮品部 一樓主要透過路環出土文物 地下室石結構遺址 離島 302

209 文化體育 各村落之變化和宗教文化等文獻及實物 讓觀眾掌握早期路氹歷史與文化 二樓展覽主題各 異 分別介紹前海島市政廳歷史 農業及部份手工業概況 路氹建築特色和路氹近年發展的 方向 令參觀者對路氹近現代政治發展及經濟生活有更深刻的認識 路氹歷史館 2011 年總 入場數為 47,006 人次 全年共提供免費參觀導賞服務共 23 次 導賞參觀人數達 691 人次 路 氹歷史館 於 2011 年繼續舉辦 話說路氹 路氹歷史館夜間話劇表演 並推出新劇目 回 到未來 2101 讓觀眾在輕鬆的氣氛中學習路氹歷史 年內共舉行 20 場表演 有 267 人次參加 養心堂 養心堂 位於盧廉若公園內 隸屬於民政總署文化設施處 養心堂建築於 20 世紀初期 是 娛園 盧廉若公園舊稱 的組成部份之一 在 1938 至 1952 年期間 培正中學曾租借盧 廉若公園作校舍 此時養心堂被改建為圖書館 其後又被嶺南小學作課室之用 到了 80 年 代 養心堂成為澳門市政廳動植物標本室 亦曾用作政府部門的辦公室及倉庫 2011 年重新 修葺完工 並於同年的 5 月 18 日正式開幕 展覽出盧家 50 件甚具歷史價值的物品 當中包 括有照片 書信 自傳 手稿 唱片等 養心堂開放時間為星期二至日 2011 總入場人次有 14,978 人 盧家大屋 盧家大屋為著名商人盧華紹 盧九 家族的舊居 約於 1889 年落成 保留大量精美的木 石磚雕 灰塑陶藝和壁畫園景等 具典型的傳統中國嶺南民居建築風格 為弘揚中華傳統文化 展現具有地域特色的民間工藝美術 盧家大屋持續引入中國著名 民間工藝大師在現場展演工藝絕活 每月定期更新內容 吸引大批市民及遊客前往與工藝家 交流及學習 2011 年共邀請 34 位山東省著名工藝家來澳交流 2011 年盧家大屋全年共吸引 212,175 人次到場參觀 另有 316 人參與逢周六 日舉行的工作坊 體驗民間工藝樂趣 鄭家大屋 鄭家大屋是中國近代名人鄭觀應的家族故居 鄭氏舉世聞名的 盛世危言 便在此完成 建築由鄭觀應之父鄭文瑞始建 其後鄭氏兄弟等人陸續拓建不斷擴大規模 大屋建造年份應 在 1869 年之前 鄭家大屋現佔地近 4,000 平方米 為澳門最大的私人住宅 該建築既有鮮明傳統廣東民宅 特點 亦隨處流溢西方建築特色 充分體現澳門中西文化交融的特徵 上世紀中起 由於鄭家後人散居各地 大屋許多空間被出租 一度出現 七十二家房客 的景象 建築多處被改建或加建 加之長期缺乏維護及保養 大屋多次遭受祝融光顧 導致 部份結構崩塌 2001 年特區政府取得大屋之業權時 大屋 80% 以上地方已有不同程度的損毀 在建築修復專家以及昔日住客的協助下 特區政府以真實性和完整性為原則 經 8 年努力進 行修復 建築原有特色始得以基本恢復 2010 年 2 月 鄭家大屋正式對外開放 2011 年共吸 引 101,900 人次入內參觀 303

210 2012 澳門年鑑 觀音蓮花苑 觀音蓮花苑座落於新口岸填海區人工小島上 高 32 米 由一條長 60 米的引橋與陸地相 連 觀音蓮花苑由觀音像和蓮花座兩部份組成 觀音銅像重 50 噸 高 20 米 聳立於 16 枚花 瓣的蓮座上 蓮花座高 7 米 直徑 19 米 觀音蓮花苑於 1999 年 3 月落成 共分兩層 上層 為觀賞室 設有接待處和書籍 紀念品售賣部 下層為存放宗教書籍的小型圖書館及多功能 廳 多功能廳可容納 50 人 適合舉辦講座 展覽和音樂會等小型活動 2011 年 1 月至 10 月 參觀者共 91,567 人次 11 月至 12 月進行維修工程暫停開放 澳門文化中心 澳門文化中心座落於新口岸新填海區冼星海大馬路 於 1999 年 3 月落成啟用 面積達 45,000 平方米 由劇院大樓 藝術博物館大樓 文化中心廣場及澳門回歸賀禮陳列館組成 澳門文化中心劇院大樓設有兩個表演場地 一個是有 1,076 座位的多功能綜合劇院 備有 樂池 適合不同類型的演出 如音樂會 舞蹈 歌劇及戲劇等表演 另一個是有 389 座位的 小劇院 適合電影放映 會議 小型劇場和音樂會等演出 2011 年 澳門文化中心舉辦了一連串精彩紛呈的節目 涵蓋舞蹈 音樂 戲劇 多媒體 等不同範疇 共有 55 個節目 478 場表演 / 活動 此外 文化中心亦繼續為本地不同的單位 提供文化設施及專業服務 全年包括文化中心及租戶主辦的節目在內共有 248 個 818 場表演 / 活動 全年入場 176,846 人次 文化中心積極推動本地藝術工作者 / 團體與外地業界的交流與合作 將演藝文化推至更廣 泛層面民衆 透過 駐場藝術家計劃 駐場藝術創作計劃 不斷深化本澳藝術工作者與外 地藝術家的交流 與此同時 文化中心繼續發揮自身作為澳門 中國與海外國家及地區開展 文化交流的橋樑角色 康體活動 特區政府致力推廣大眾體育 鼓勵居民共同參與各類康體活動 鍛煉身體 承接 齊運 動 健體魄 全民健身 終身體育的理念 引領市民建立健康的生活模式 進一步將運動生 活化 同時 特區政府十分重視提高澳門體育競技水平 全力協助 推動澳門的體育社團舉 辦和參與澳門和外地賽事 大眾體育及競技體育協調發展 將透過完善而現代化的體育設施 配合運動醫學的科學 手段 創造優質的條件 讓市民大眾便利而科學地參與體育鍛鍊 從而提升生活素質 體育發展局 體育發展局負責指導 鼓勵 協助及推動體育運動的開展 協力為體育發展創造必要條 304

211 文化體育 件 並在體育組織及人員間充當協調者的角色 大眾體育 體育發展局在 2011 年繼續有序地推動大眾體育 向市民宣傳和灌輸體育鍛煉有益健康的 信息 2010 年 共有 344,374 人次參與 18 項由體發局舉辦的活動 該局還舉辦了 1,935 班的大 眾體育健身興趣班 參加名額共 49,239 人次 每年一度的暑期活動 2011 年共有名額 46,674 個 其中體育活動名額有 18,496 個 包括 103 個項目 分 667 班開展 競技體育 體育發展局於 2011 年透過特別資助協助總會舉辦及參加了 226 項賽事 123 項培訓及 46 項國際聯會會議 2011 年澳門共有 11 個體育項目的 81 名優秀運動員及教練員 於 8 項賽事中以非常出色 的表現獲頒發獎金 同時有 26 個體育總會共 327 名運動員及教練員獲頒發獎狀 運動醫學 體育發展局於 2010 年 1 月至 4 月聯同衛生局 教育暨青年局 社會工作局 高等教育輔 助辦公室和澳門理工學院 在國家體育總局體育科學研究所的技術支援下 展開了第二次澳 門市民體質監測工作 2011 年則開始跟進後續工作 包括出版 2010 年澳門特別行政區市民體 質監測報告及與衛生局 教育暨青年局 社會工作局 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及澳門理工學院 五間協辦機構 就監測結果共同制定改善的對策 第四屆東亞運動會 第四屆東亞運動會於 2005 年 10 月 29 日至 11 月 6 日舉行 是澳門體育史上首個主辦的 大型綜合運動會 來自中國 中國澳門 朝鮮 蒙古 中國香港 中國台北 日本 關島 韓國 9 個國家和地區的運動員參與 17 個比賽項目 第一屆葡語系運動會 第一屆葡語系運動會於 2006 年 10 月 7 日至 15 日在澳門舉行 安哥拉 巴西 佛得角 幾內亞比紹 中國澳門 莫桑比克 葡萄牙 聖多美和普林西比 東帝汶以及 2 個非正式會 員印度 果阿 斯里蘭卡等 11 個國家和地區派出超過 1,000 名運動員 參與 8 個比賽項目 第二屆亞洲室內運動會 第二屆亞洲室內運動會於 2007 年 10 月 26 日至 11 月 3 日舉行 是澳門舉辦的第三個綜 305

212 2012 澳門年鑑 合運動會 也是澳門首次承辦亞洲地區性規劃的綜合運動會 亞奧理事會全體 45 個國家及地 區奧委會均派出代表團參與 超過 3,000 名運動員參與 17 個正式項目和 2 個示範項目賽事 體育/康體場地 澳門舉行體育文化活動的大部份場地均由體育發展局和民政總署管理 隨着社會的發展 體育發展局不斷完善管轄的體育設施 朝多元化發展 以迎合不同體 育項目的需要 設施的分佈更以全方位照顧 方便全澳市民為原則 每個區域儘量設有一體 育綜合體 設施包括 場館 塔石體育館 面積 5,539 平方米 得勝體育中心 適合運動項目 / 用途 2 個室內體育館 乒乓球室等 籃球 排球 武術 跆拳道 空手道 手 球 羽 毛 球 乒 乓 球 室 內 五 人 足 球 等 2 個體操室 2 個壁球 場 各種室內體育運動 巴坡沙體育中心 1,085 平方米 1 個室內暖水泳池 1 游泳 足球 籃球 個多用途室外運動場 乒乓球 氣墊球 鮑思高體育中心 2,265 平方米 1 個室內暖水泳池 1 個人造草足球場 2 個體操室等 澳 門 主要設施 游 泳 7 人 足 球 各 種室內體育運動 區 足球 田徑 游泳 乒 乓 球 劍 道 太 真草場 田徑跑道 極 拳 健 身 操 柔 室內暖水游泳館 室 力球 空手道 柔道 內體育館等 等 其中 1 個游泳池 專供傷殘人士及康復 者復康訓練之用 蓮峰體育中心 南灣湖水上活動中心 由民政總署授權管 理 ,000 平方米 6 條 500 米 長 13.5 米 寬 約 3.5 米 深 的 晨運 水上活動 賽道 船隻儲存庫 陸上平台等

213 文 化 體 育 / 76, / 44, , , ,

214 2012 澳門年鑑 場館 路 主要設施 網球學校 15,304 平方米 8 個比賽場及 1 個主 賽場 網球 竹灣水上活動中心 4,547 平方米 提供水上活動設備儲 存 供帆船 風帆和獨木 舟出海及訓練 黑沙水上活動中心 4,749 平方米 室內 半室內及露天 泊位共 220 個 非機動船隻出海及停 泊體育活動綜合中心 路環小型賽車場 約 43,000 平方米 跑 道 全 長 1,200 米 寬 10 米 其 中 直 路 及彎路盤旋全場 符合國際標準 設施 完善的小型賽車場 氹 區 適合運動項目 / 用途 面積 民政總署提供康體設施的活動場地包括紀念孫中山市政公園 望廈市政公園 松山市政 公園 何賢公園 新花園泳池 竹灣泳池 黑沙公園及泳池 黑沙水庫水上樂園 黑沙渡假 屋及露營場 黑橋市政康樂中心 健身室 嘉模康體活動中心 青洲青翠自由波地 何賢紳 士大馬路自由波地 青洲大馬路自由波地 永寧自由波地 黑沙環中街自由波地 黑沙環高 利亞自由波地 林茂塘自由波地 路環市區自由波地 黑沙海灘自由波 鴨涌河自由波地和 媽閣自由波地 此外 澳門也有不少屬於社團或私人的體育活動場地 如工人體育場 高爾夫球場等 綜藝館 綜藝館是澳門最熱門的文娛體育活動舉辦場所 綜藝館於 1985 年 5 月 27 日啟用 第一 館佔地面積 7,280 平方米 有 4,062 個單人座位 場地按國際標準設計 面積 45 米乘 25 米 高 15 米 可舉行專業體育活動 包括手球 滾軸曲棍球 網球 排球 室內足球 羽毛球 乒乓球 體操 劍擊和搏擊等 還可用作舉行演唱會 舞蹈 雜技 音樂會 會議和各類聚 會 第一館另設有大堂及展覽館 可作展覽之用 公共泳池和泳灘 游泳是澳門居民喜愛的康體活動之一 由民政總署管理的泳池包括新花園市政泳池 紀 念孫中山公園泳池 竹灣泳池和黑沙公園泳池 體育發展局轄下的泳池包括蓮峰體育中心泳 池 鮑思高體育中心泳池 巴波沙體育中心泳池 奧林匹克體育中心泳池和嘉模泳池等 另外 供公眾使用的泳灘有黑沙海灘和竹灣海灘 由港務局管理 步行徑 澳門地勢北低南高 位於南部的氹仔島和路環島 共開闢 13 條林徑 總長約 33 公里 308

215 文化體育 除方便撫育重植林區的樹苗外 密佈的道路網也可阻隔山火的蔓延和便於進入林區撲滅山火 更為居民享受自然之樂創造良好條件 13 條步行徑基本資料 名稱 位置 長度 特色 步行時間 九澳水庫 環湖徑 路環九澳水庫郊野 1,550 米 公園的預定地內 除起步點為上坡路段外 其餘 路段平坦寬敞 沿途可觀鳥賞 約 30 分鐘 花 透過支徑 該步行徑與路 環東北步行徑相連 路環 健康徑 入口處在路環高頂 馬路和陸軍馬路的 交叉路口 環繞疊 1,225 米 石塘山的西面山腰 一周 是路環的第一條健康徑 沿途 有 9 個健身站 有器材供免費 約 25 分鐘 使用 且有兩個交叉點與路環 步行徑相連 大潭山環 山徑 小潭山 2000 環山徑 路環 步行徑 大潭山郊野公園內 小潭山 4,000 米 首段寬闊平坦 坡度平緩 為 長約 600 米的生態漫遊徑 適 合一家老少漫步遊覽 到達大 潭山茶花園 茶花園內種植了 不同品種的山茶花以及桂花 遊人身處其中 可欣賞茶之美 90 分鐘 同時亦感受到桂花之清香 中 段有難度頗高的踏板健身徑 沿石階可登上氹仔最高點 海 拔 米 或 向 東 南 行 長 1,200 米的賞鳥徑 欣賞鷺鳥 飛翔和環顧氹仔島美景 2,300 米 是一條寬 2.5 米環貫整個小潭 山 的 步 行 徑 設 有 5 個 健 身 站 兒童遊戲區和休憩區 沿 途可以俯瞰澳門半島 氹仔和 珠海橫琴島的景色 路環高頂馬路直上 可達步行徑的起點 8,100 米 和終點 步行徑闢在平均海拔 100 米的 山坡上 環繞路環中央高地一 周 沿途可欣賞路環島各個不 同地區的景物 更可看到澳門 約150分鐘 的植物和雀鳥 是全澳最長的 遠足徑 也是海島開闢的第一 條步行徑 309

216 2012 澳門年鑑 13 條步行徑基本資料 名稱 路環東北 步行徑 位置 石排灣以東的山上 長度 4,290 米 (續) 特色 步行時間 平均海拔為 55 米 該步行徑 首段平緩 為一設有 10 個分 站的自然教育徑 這段步行徑 有 兩 條 分 徑 一 段 為 相 思 林 徑 可欣賞台灣相思樹 另一 高爾夫球徑 可觀看到整個高 約 90 分鐘 爾夫球場以及九澳村和九澳水 庫的景色 透過長約 500 米的 林徑 該步行徑與九澳高頂燒 烤公園對面林區相連接 構成 路環島步行徑聯網系統 黑沙水庫 家樂徑 黑沙水庫郊野公園 2,650 米 內 闢在較高的山腰上 環繞水庫 一周 可觀看水庫景色 飽覽 約 55 分鐘 黑沙灘的優美海景 該步行徑 與路環步行徑相連 黑沙水庫 健康徑 黑沙水庫郊野公園 1,505 米 內 沿 途 有 9 個 健 身 站 路 面 平 緩 可一邊使用健身站做簡單 約 30 分鐘 的運動或緩步跑 一邊欣賞黑 沙水庫的景色 黑沙龍爪 角家樂徑 路環西南面的黑沙 2,150 米 龍爪角 是一條循環式步行徑 分為觀 石徑 賞海徑及紅葉徑三段 為眾多步行徑中唯一可同時親 約 45 分鐘 近山及近距欣賞海的選擇 九澳高頂 家樂徑 入口在九澳高頂燒 1,490 米 烤公園內 起點是長 280 米 落差高達 50 米的階梯 至海拔 100 米後圍 繞着中央山一圈 沿途可欣賞 水庫迷人景色及高爾夫球場的 約 30 分鐘 大片綠茵 該步行徑也可由支 徑通往路環步行徑及黑沙水庫 郊野公園 石排灣公 園徑 石排灣郊野公園內 1,680 米 有多條支徑 其中一段長 935 米的路段為設有 24 個解說站 約 40 分鐘 的自然教育徑 310

217 文化體育 13 條步行徑基本資料 名稱 位置 長度 (續) 特色 步行時間 是路環最具歷史性和最古老的 約 1,500米 道路 橫跨東西兩個山谷 路 約 35 分鐘 徑迂迴曲折 路環石面 盆古道 入口在路環黑沙村 黑沙龍爪 角海岸徑 位於澳門最南端 由黑沙海灘 別墅群一直向西延伸至竹灣海 入口在黑沙海灘別 約 1,120米 灘 別 墅 群 沿 途 保 持 海 岸 特 約 25 分鐘 墅群側 色 植 被 豐 富 如 小 葉 海 金 沙 豬籠草 落地生根等 公園 澳門面積不大 但公園特多 而且各具不同景致和風格 成為澳門這個旅遊城市的一大 特色 公園除作為旅客遊玩的好去處 也是澳門居民晨運 休憩的理想場地 松山市政公園 松山市政公園是澳門半島的 市肺 之一 是澳門具豐富自然資源的旅遊景點 也是澳 門種植最多古老大樹的公園之一 在山崗最高處 可以看到一座建於 1622 年 佔地面積約 800 平方米的古舊炮台 炮台內 有一座用作供奉東望洋聖母的聖母雪地殿教堂 炮台也因此得名為 東望洋聖母炮台 炮台 至今還屹立着中國南海岸古老的燈塔 東望洋燈塔 為鄰近海域的船隻導航引路 每逢夏 季颱風來臨時 燈塔會懸掛起不同的颱風訊號 向居民傳達風暴的信息 松山設有健康徑及一系列健身設施 是居民鍛鍊身體和消閒的主要去處 白鴿巢公園 又名賈梅士花園 是澳門歷史較悠久的花園之一 佔地面積 19,200 平方米 白鴿巢公園原是葡籍富商馬葵士的寓所 由於他喜養白鴿 鳥達數百 翱翔天際時景甚 壯觀 棲於檐宇則遠觀若巢 遂得白鴿巢此名 後闢為公園 其名沿用至今 白鴿巢公園所在的山崗 清代稱為鳳凰山 當時山上種植鳳凰木甚多 清代丘逢甲 李 遐齡及近人汪兆鏞等均曾為公園賦詩稱頌 園內有一石洞 名為賈梅士洞 洞中安放着葡萄牙著名詩人賈梅士的銅像 這位生於 400 多年前的詩人 傳說因觸怒葡萄牙宮廷官吏 不容於國 被流放至澳門隱居此洞 創作出著 311

218 2012 澳門年鑑 名的史詩 葡國魂 如今所見的賈梅士銅像 是在 1866 年鑄造的 白鴿巢公園內另有一座名為 擁抱 的雕像 用以紀念中葡之間的友誼 何賢公園 何賢公園位於友誼大馬路旁北側 以紀念澳門華人社團領袖何賢而得名 1993 年對外開 放 為配合城市發展 公園地底於 2005 年興建停車場 公園亦重新設計 分為南北兩部份 由行人隧道相連 同時保留原址澳門回歸紀念亭和露天劇場兩部份 於 2007 年重新對外開放 宋玉生公園 宋玉生公園位於友誼大馬路旁南側 以紀念澳門土生葡人社團領袖 前立法會主席宋玉 生而得名 1996 年對外開放 公園佔地面積約 23,200 平方米 與何賢公園相對 內有兒童遊 樂場 涼亭和休憩區 外圍近海一邊建有音樂噴泉 公園前方近海濱處 豎立着觀音像 二龍喉公園 二龍喉公園位於松山山麓 19 世紀末澳葡政府將之作為總督夏日官邸 其後 花園為慈 善家何東爵士購入 何氏後來將之贈予澳葡政府 花園中文名稱為何東花園 又稱二龍喉花 園 後者名稱因花園鄰近的一口山泉而得名 二龍喉公園植有花木 蓄養禽鳥 是澳門半島唯一的動植物公園 園內的小型動物園飼 養多種雀鳥 哺乳類動物和爬行類動物等 園中央築有人工瀑布 小溪和水族池 1997 年 登山纜車落成啟用 始發站設在公園入口處 終站在松山水庫頂部 方便遊人 往來花園及松山之間 盧廉若公園 盧廉若公園是港澳唯一具有蘇州園林風韻的名園 園內亭台樓閣 池塘石山 小橋飛瀑 曲徑迴廊 分佈其中 有如江南景色 盧廉若公園以 春草堂 水榭廳堂為園中建築主體 通過堂前的一口池塘 可見迂迴的 曲橋 挺拔的石山 幽靜的竹林 淙淙的瀑布 交錯的迴廊 仿如一幅有聲有色的立體畫 園中假山堆成奇峰怪石 崢嶸百態 頗具蘇州獅子林規模 靠近九曲橋的假山 小徑迴 遊 棧橋橫懸 瀑布溪水 緩緩瀉下 引人入勝 池塘寬廣 夏日荷花盛開 搖曳生姿 塘 畔柳絲低垂 隨風飛舞 景色怡人 盧廉若公園的亭軒 碧香亭 挹翠亭 人壽亭 掛上匾額對聯 遊人每每駐足欣賞 書法聯語 自有一番情趣 312

219 文化體育 紀念孫中山市政公園 位於澳門北部青洲區 鄰近關閘 公園所在地段原為堆填區 佔地約 52,700 平方米 公園的景觀分成兩部份 東北部是中式設計 有人工湖 曲橋 涼亭 小樓 西南部則 是西式設計 東北部涼亭建在人工小山上 可眺望拱北 小樓紅牆綠瓦 幽雅恬靜 曲橋迂 迴 趣致迷人 環繞公園中部尚有一條 500 米長的迴廊 是澳門所有公園中最長的迴廊 把園中大部份 景觀連接一起 園內還有露天劇場 球場 體育設施及泳池等 公園內建有一座社區圖書館 於 1996 年落成 還有一座名為 永遠的握手 的雕塑 是紀念中葡友誼的建築物之一 此外 澳門的公園還包括位於澳門半島上的望廈山市政公園 螺絲山公園 南灣花園 得勝花園 華士古達嘉馬花園 黑沙環海濱公園 祐漢街市公園 藝園 黑沙環公園 氹仔 的湖畔花園 花城公園 紀念碑花園 十字花園 碼頭花園以及路環的黑沙公園 樹木園 路環高頂公園等 313

220 2012 澳 門 年 鑑 2012 澳 門 年 鑑 314

221 文 化 體 育

222 文 化 體 育

223 2012 澳 門 年 鑑

224 文 化 體 育

225 2012 澳 門 年 鑑

226 文 化 體 育

227 2012 澳 門 年 鑑

228 文 化 體 育 10 : 322

229 2012 澳 門 年 鑑

230 提 升 和 優 化 醫 療 服 務 素 質, 完 善 醫 療 衛 生 設 施 建 設, 保 障 和 促 進 全 民 健 康, 是 特 區 政 府 長 期 以 來 的 工 作 目 標 衛 生 部 門 一 直 致 力 加 快 各 項 軟 硬 件 設 施 的 建 設 完 善 醫 療 衛 生 體 制 提 升 醫 療 服 務 水 平 拓 展 社 區 衛 生 資 源 而 加 強 社 會 服 務 建 設, 着 力 保 障 和 改 善 民 生, 扶 持 弱 勢 社 群, 建 構 和 諧 家 庭 和 融 和 社 區, 是 特 區 政 府 的 社 會 服 務 政 策 特 區 政 府 致 力 協 助 陷 於 困 境 的 個 人 家 庭 和 弱 勢 群 體, 使 他 們 恢 復 社 會 功 能 提 升 生 活 能 力 和 改 善 生 活 素 質

231 第 十 章 衛 生 和 社 會 福 利

232 歡 樂 童 心 攝 影 : 鄧 來 正

233 衛生和社會福利 第十章 衛生和社會福利 提升和優化醫療服務素質 完善醫療衛生設施建設 保障和促進全民健康 是特區政府 長期以來的工作目標 衛生部門一直致力加快各項軟硬件設施的建設 完善醫療衛生體制 提升醫療服務水平 拓展社區衛生資源 而加強社會服務建設 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扶持弱勢社群 建構和諧家庭和融和社區 是特區政府的社會服務政策 特區政府致力協助陷於困境的個人 家庭和弱勢群體 使他們 恢復社會功能 提升生活能力和改善生活素質 公眾健康 特區的醫療衛生水平與大多數先進國家和地區相若 據衛生局 2011 年的統計 澳門醫 生 護士與人口的比例分別為 1:388 及 1:347 每 457 名居民擁有 1 張病床 非住院的病床不 計算在內 2011 年的死亡率為千分之三點四 一歲以下嬰兒的死亡率亦為千分之二點九 出 生時平均預期壽命為 82.4 歲 2008 年 2011 年 達到世界領先的水平 根據 國際疾病分類第十版 的組別分類 腫瘤是澳門的頭號都市殺手病 居第二位的 是循環系統疾病 第三位是呼吸系統疾病 2011 年的統計資料顯示 這三種疾病死者佔全年 死亡人口的比率分別是 30.9% 27.1% 和 15.3% 衛生局 衛生局的主要職能是負責協調公共和私人衛生機構人員的工作 提供澳門居民福利所需 的初級衛生保健和專科衛生護理服務 執行關於推廣衛生和預防疾病所需的工作 醫療衛生資源 特區政府投入充足的醫療衛生資源 2011 年衛生局總開支約 37.8 億元 比 2010 年的 29.7 億元增長 27.3% 澳門的醫療衛生服務 可分為政府和非政府兩大類 政府方面主要有提供初級保健的衛 生中心和提供專科服務的仁伯爵綜合醫院 俗稱山頂醫院 非政府方面 可分為接受政府和 團體資助的醫療單位 如鏡湖醫院 工人醫療所 同善堂醫療所等 以及各類私人診所和化 驗所提供的醫療服務 在上述服務中 衛生中心和同善堂所提供的服務基本上是免費的 仁伯爵綜合醫院 仁伯爵綜合醫院佔地 31,614 平方米 建築面積達 62,604 平方米 由 4 幢建築物相連而成 並設有直升機停機坪 仁伯爵綜合醫院是具備先進設備配套的現代化醫院 有住院 門診 急診部 手術部 327

234 2012 澳門年鑑 深切治療部 冠心病深切治療部 燒傷科 物理治療及康復科 血液透析及腹膜透析 影像 科 化驗室和血液腫瘤科等部門 門診方面 包括有麻醉科 心臟科 外科 整形外科 皮 膚科 口腔科 婦產科 血液腫瘤科 物理治療及康復科 內科 普通內科 腎科 神經外 科 眼科 骨科 耳鼻喉科 兒科 胸肺科 精神病科 泌尿科等專科 合共 86 個分科 根據衛生局 2011 年的統計 仁伯爵綜合醫院住院部有病床 554 張 分配於 14 個專科科 室內 2011 年病床佔用率為 88.73% 平均住院日數為 9.72 天 急診方面有普通急診 兒科 急診及婦產科急診三個範疇 當中普通急診的病人求診人次最高 約佔 62.5% 至 2011 年年底 仁伯爵綜合醫院有醫生 262 人 護士 702 人 病床總數 666 張 包括 住院單位的 554 張和非住院單位的 112 張 門診總數達 338,317 人次 日間醫院治療總數 25,627 人次 急診總數 218,099 人次 入院病人 17,291 人次 在醫院進行手術和分娩分別有 7,534 人次和 2,995 人次 在醫療輔助部門進行的診斷及治療輔助檢查總數達 4,377,248 次 位於氹仔的仁伯爵綜合醫院精神科大樓 樓高 5 層 總樓面面積約 7,494.9 平方米 集 醫療 復康 司法精神科及教學於一體 病床總數 126 張 包括住院單位 81 張和日間醫院 45 張 2011 年精神科成人門診的全新求診者 1,361 人 仁伯爵綜合醫院向以下人士提供免費的醫療服務 包括澳門居民中的孕婦及產婦 10 歲 或以下兒童 正規教育之中學及小學學生 教職員 傳染病患者 吸毒者 惡性腫瘤和精神 病患者 囚犯 65 歲或以上人士 持有仁伯爵綜合醫院發出因經濟困難而無能力支付醫療費 人士 持有社會工作局發出經濟狀況證明 援助金受益人認別咭 者 以及持有殘疾評估登 記證之澳門永久性居民 但求診者已將有關責任轉移予第三人 或者因事故或受侵犯而導致 須接受衛生護理且能推定有關責任人時 衛生護理費用則由負有責任的第三人負擔 衛生中心 為響應及達到世界衛生組織所倡議 人人享有衛生保健 的目標 衛生局在各區設立衛 生中心 建成以衛生中心為單位的初級衛生保健網絡系統 全澳居民都可以在自己居所附近 享受衛生中心提供的基本衛生保健服務 澳門目前共有 6 間衛生中心及 2 所衛生站 分佈各區 其中 筷子基衛生中心及黑沙環 衛生中心內還設有中醫門診 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 在初級衛生保健領域方面 共有 97 名醫生 包括西醫 中醫及牙醫 和 154 名護士 門診就診數目達 497,133 人次 其中以成人 保健 兒童保健和家庭計劃的門診人數最多 分別佔衛生中心門診總人數的 61.29% 12.19% 和 7.96% 各個衛生中心提供的服務包括 產前保健 透過妊娠期的定期健康檢查 保障妊娠期母親和胎兒安全健康 2011 年 共 有 31,028 服務人次 家庭計劃 協助夫婦安排生育計劃 減低孕婦 產婦和嬰兒的發病率及死亡率 改善婦 女及其家庭的健康和生活水平 2011 年 共有 39,561 服務人次 328

235 衛生和社會福利 兒童保健 服務對象為剛出生至 13 歲年齡組別的兒童 提供的服務包括定期健康檢查及 諮詢 量度身高體重 全身檢查 教導餵養和照顧嬰幼兒的技能和知識 提供疫苗注射和氟 化物補充等 2011 年 共有 60,633 服務人次 成人保健 為有需要人士作健康檢查 診斷 治療和控制各種常見疾病 特別是各種慢 性病 如高血壓 糖尿病 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 提供基本藥物 化驗以及其他輔助檢查 2011 年 共有 304,766 服務人次 口腔保健 包括牙齒健康檢查 牙溝封閉 牙齒修補 根管治療 洗牙 脫牙等 2011 年 共有 24,478 服務人次 學童保健 對象為區內學校的小學一年級至小學六年級學生 為他們提供全身健康檢查 疫苗接種和健康教育服務 2011 年 共有 3,177 服務人次 健康教育 增進居民的衛生知識 培養 預防勝於治療 的觀念以及鼓勵居民實踐健康 生活方式 中醫服務 由 1999 年開始 筷子基衛生中心提供中醫服務 黑沙環衛生中心則由 2006 年 7 月開始提供 2011 年 共有 32,781 服務人次 衛生中心向居民提供的免費衛生保健服務還包括 家庭訪視 轉介服務 疫苗接種 醫 務社工 心理保健 戒煙諮詢和其他護理服務 醫療服務費用 凡澳門合法居民 不論年齡和職業 前往衛生中心接受服務及由衛生中心轉介到仁伯爵 綜合醫院進行輔助檢查 均毋須繳費 非澳門居民使用衛生中心服務 則須按照衛生局訂立 的收費標準繳付費用 仁伯爵綜合醫院提供的服務 除特區政府規定的特定人士外 均須繳付費用 澳門居民 的收費較低 非澳門居民收費較高 公共衛生化驗所 公共衛生化驗所是衛生局一般衛生護理範圍轄下的廳級單位 至 2011 年年底 共有工作 人員 72 名 化驗所於 2006 年獲 ISO/IEC 17025:2005 實驗室認可資格 於 2009 年底獲世界 衛生組織西太平洋區域 澳門地區麻疹實驗室 的認可地位 於 2011 年成功延續 ISO/IEC 實驗室認可的資格 公共衛生化驗所的工作包括兩大類 對衛生局轄下各單位及其他政府部門提供化驗方面 的協助 由化驗所本身或透過與外地和鄰近地區合作 進行公共衛生方面的研究工作 包括 環境衛生及傳染病的監察 化驗所提供的服務包括 對食物 水質 藥物及臨床樣本等進行化學及微生物檢測化驗 對一些傳染病進行相關的化驗診斷 包括結核病 寄生蟲 愛滋病病毒 諾沃克類病毒 肝 炎病毒 TORCH 梅毒 沙眼衣原體 EB 病毒 胃腸性病毒 呼吸道病毒 登革熱 基孔 329

236 2012 澳門年鑑 肯亞熱 流感和 SARS 冠狀病毒等 2011 年 化驗所共對 71,780 個不同類型的樣本進行化驗 檢驗總數 243,832 個 愛滋病防治 行政長官於 2005 年 11 月批示成立防治愛滋病委員會 分別於 2008 年 12 月及 2011 年 7 月批示延長存續期 3 年 委員會由社會文化司司長擔任主席 成員包括衛生局 社會工作局 教青局 警察總局 監獄 鏡湖醫院 理工學院高等衛生學校 鏡湖護理學院 中華醫學會 澳門執業西醫公會 澳門紅十字會 澳門明愛 澳門工會聯合總會 澳門街坊會聯合總會 同善堂等部門和民間組織的代表 下設 6 個工作小組 透過不同領域的公共部門 社團及組 織 策劃及推動愛滋病的預防及控制工作 遏止愛滋病的傳播 捐血中心 捐血中心是衛生局轄下部門 也是澳門唯一提供血液 / 血液成分和輸血服務的機構 捐血 中心採用自願 無償和不記名的捐血者政策 主要負責向全澳有需要的病人提供足夠 安全 的血液 / 血液成分 2011 年 捐血中心共有員工 42 名 捐血中心於 2003 年通過 ISO9001:2000 國際質量管理系統認證 並按照歐洲輸血委員會 所訂的標準來進行血液 / 血液成分的質量控制工作 其轄下的免疫血液學 微生物學和微生物 分子學化驗室分別參加了英國和澳洲的化驗室外部質量保證計劃 以確保捐血中心化驗室的 檢驗水平 同時 捐血中心協助澳門各醫院發展正確的臨床輸血應用 培訓相關醫療及技術 的專業人才 隨着經濟急速發展 外來人口不斷增加和人口老化等因素 澳門的血液需求量持續上升 捐血中心每日需要收集不少於 45 位捐血者的血液 以維持各醫院現時的需要 2011 年 有 12,449 名市民登記捐血 共收集 14,317 個單位的血液 製備成 36,799 個不 同的血液成份單位 供各醫院 2,468 名病人使用 根據統計數字顯示 約有 2.8% 的適齡市民 參與捐血 超過 61.9% 的捐血者是重複捐血者 學生 包括中學生和大學生 佔總捐血人數 的 34.8% 商業及服務行業人員佔 19% 女性捐血者佔總捐血人數的 51.2% 捐血比例最高 的年齡組別是 20 至 29 歲 佔 45.8% 藥物事務廳 藥物事務廳是衛生局轄下一個負責藥事行政及監督管理的部門 下設藥物監測暨管理處 及稽查暨牌照處 2011 年共有員工 47 名 至 2011 年底 獲衛生局批准投放於本地市場的西藥有 25,006 種 當中被分類為非處方藥 物有 7,946 種 處方藥物有 15,725 種 只供醫院使用的藥物為 1,335 種 而獲准投放本地市場 的中成藥及傳統藥物有 5,825 種 在衛生局註冊的藥劑師總數 309 名 藥房技術助理 172 名 獲衛生局發出牌照的藥物產品出入口及批發商號 114 間 藥房 145 間 中藥房 128 間 藥行 22 間 製藥廠 19 間 330

237 衛生和社會福利 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是執行衛生局促進及保障健康 預防疾病的職能 專責統籌群體水平 的疾病防制工作的技術單位 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下設傳染病防制暨疾病監測部 慢性病防制暨健康促進部 環境及食 物衛生部 職業健康部 衛生計劃部 結核病防治中心 病媒控制工作組 以及派駐於各區 衛生中心的 6 個社區衛生工作組 2011 年底 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共有員工 138 人 2011 年 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的重點工作目標包括 推進能力的提升 有效開展嚴重傳染 病預防控制工作 深化健康城市計劃 促進食品安全工作 開拓和發展公共衛生工作 保證 常規公共衛生工作的有效開展 鏡湖醫院 鏡湖醫院是澳門特區非政府醫療衛生機構 隸屬鏡湖醫院慈善會 創辦於 1871 年 清同 治十年 至今已有 140 年歷史 百多年來 鏡湖醫院本着濟世為懷 救死扶傷的精神 致力 為廣大澳門市民服務 目前 鏡湖醫院已發展成為一所現代化的綜合性教學醫院 集醫療 預防 教學和科研於一體 並逐步實現醫院現代化資訊管理 2011 年全院員工 1,694 人 其 中醫生 321 人 護士 499 人 技術人員 284 人 其他員工 590 人 鏡湖醫院現有急診部 門診部 住院部 重症醫學科 ICU / CCU 以及多個醫療中心 包括心臟中心 血液透析中心 康寧中心 放射治療中心 內窺鏡中心 糖尿病防治中心 乳病中心 抗衰老中心 激光矯視中心 整形美容中心 健康檢查中心 高壓氧療中心和氹 仔醫療中心 臨床科室設置包括內科 外科 兒科 婦產科 中醫科 腫瘤科 口腔科 眼 科 康復科 皮膚科及耳鼻咽喉 - 頭頸外科 另設有影像科 藥劑科 病理科 檢驗科 導管 室 心功能檢查室 資訊科技科及中央滅菌物品供應部等 8 個醫療輔助部門 2009 年 8 月霍 英東博士專科醫療大樓落成啟用 設多個專科門診 鏡湖醫院設有急診和 3 個門診部 2011 年門急診人次超過 114 萬 平均每日診治 3,467 人次 急診全年診治接近 18 萬人次 平均每日診治 492 人次 全院出院人數為 2.5 萬人 氹 仔醫療中心門診和急診 12.7 萬人次 平均每日診治 382 人次 科大醫院 科大醫院隸屬於澳門科技大學基金會 是一所現代化的綜合性醫院 是澳門科技大學中 醫藥學院及健康科學學院的臨床帶教基地 醫院擁有本地專業的醫療團隊 還有來自海外 內地及香港的專科醫療顧問 醫院設有中 西醫全科 內 外各專科 包括心臟科 腫瘤科 腸胃肝膽科 精神科 臨床心理科 風濕科 老年科 輸血科 營養科 泌尿科 婦產科 兒科 眼科 耳鼻喉科 皮膚科 醫學美容科 骨科 脊骨神經科 物理治療 骨傷科 肛腸科 針灸科 推拿科等 醫院同時設有設備先進的國際健康管理中心 醫學影像診斷中心 睡眠診療中心 臨床 331

238 2012 澳門年鑑 化驗診斷中心 內窺鏡中心 介入導管室和手術室等 其臨床化驗診斷中心已參加 CAP 質控 計劃 同時獲得澳大利亞 NATA 認證 NATA 是全球專為化驗所提供認證的機構 醫院住院部設有病床 60 張 病房設有雙人病房 單人病房和豪華病房 環境衛生 改善市容 維持城市整潔和保護環境是民政總署的主要工作之一 民政總署的具體工作 包括處理居民對環境衛生的投訴 稽查城市衛生 監管清潔專營公司 改善垃圾站設施及其 分佈 舉辦城市清潔運動宣傳環境衛生意識 管理公共廁所及防治鼠患等 2011 年 民政總 署處理環境衛生的投訴共 8,735 宗 主要涉及空置地盤 / 樓宇堆積垃圾 冷氣機滴水 垃圾站 鼠患 佔用公地 油煙及廢氣 污水流出公共街道及噪音等問題 民署近年在各區興建封閉 式垃圾房 逐步取消街道垃圾桶 大大改善垃圾收集設施的衛生狀況 墳場 澳門共有 6 個公共墳場和 11 個私人墳場 公共墳場包括澳門聖味基 ( 舊西洋 ) 墳場 澳 門望廈聖母 ( 新西洋 ) 墳場 氹仔沙崗市政墳場 氹仔嘉模市政墳場 路環市政墳場 路環華 人墳場 私人墳場包括白頭墳場 基督教墳場 望廈新墳場 回教墳場 氹仔街坊墳場 炮 竹墳場 孝思墓園 路環各業墳場 路環黑沙村民會墳場 九澳墳場和路環信義墓園 公共墳場由民政總署直接管理 共有 13,315 個墳墓 可租用墳墓總數為 5,626 個 骨殖 箱及骨灰箱總數為 19,430 個 而監督私人墳場的工作也是民政總署的職權 公共廁所 民政總署積極透過不同的措施完善及優化澳門的公共廁所的分佈及服務質素 目前民政 總署轄下的固定公廁共有 63 座 而流動公廁共有 4 個 這些公廁分佈於本澳不同區域 免費 供市民及遊客使用 環境保護和城市清潔 環境資訊/教育中心 澳門現有 2 個環境資訊 / 教育中心 分別是望廈山環境資訊中心及二龍喉環境資訊中心 環境資訊中心為巿民大眾提供互動交流的學習空間 透過教育及推廣 讓巿民關注和共同推 動澳門城巿環境質素 望廈山環境資訊中心 望廈山環境資訊中心是澳門首個環境資訊中心 1999 年 3 月 14 日啟用 2009 年擴充成 立新館 並於 2010 年 6 月 5 日正式對外開放 中心總共有兩層 供公眾使用及參觀的面積達 332

239 衛生和社會福利 540 平方米 樓高 8.9 米 設有大型展覽室 多功能室 互動遊戲室 圖書室 電腦室及視聽 影音室 此外 中心並提供多項互動模型及示範設施供巿民參觀 中心藏有環保教育的中外文書籍 4,435 冊和資訊影片 80 套 又定期舉辦廢紙循環再造示 範 廢棄物手工藝 影片播放 公園導賞 專題講座和實驗農場等多項活動 2011 年參觀人 數為 13,403 人次 二龍喉環境資訊中心 二龍喉環境資訊中心於 2001 年 1 月 6 日啟用 設有寬頻上網 閱覽室 放映室 展覽廳 小型實驗室及多用途活動室 中心藏有環保教育的中外文書籍 3,581 冊 資訊影片 83 套 另 設有濕地及再生能源發電系統等模型 中心定期舉辦推動環境保護趣味活動 2011 年參觀人 數為 22,937 人次 生態綠天台 為加強環境衛生教育 宣傳減少資源浪費 注重綠色生態的訊息 民政總署設立 生態 綠天台 並於 2010 年 4 月 24 日正式開放予公眾預約參觀 設置食物垃圾消滅機 天台綠化 設施 攀藤植物區 太陽能熱水系統 水生環境生態池 堆肥區 生態屋 蚯蚓養殖區及微 型風力發電系統 藉著設置生態和環保的設施 向市民推廣宣傳生活廢物的減量化 節能減 廢及資源有效利用的訊息 金像農場 金像農場位是澳門獨有的有機農場 總面積約 7,000 平方米 採用有機方法耕作 於 2005 年綠化周期間投入使用 農場提供住宿的屋舍和露營場 可進行集體活動 聚餐和手工 藝的大型棚舍 另提供棋藝天地 綠茵茶座 農場演藝坊 飛索平台 燒烤區 健身區及兒 童遊樂區 有機農耕場 果樹園等設施 是一個集自然環境與農耕教育於一身的健康場所 綠化周 第三十屆澳門綠化周於 3 月 19 日至 27 日舉行 由民政總署主辦 澳門工會聯合總會 澳門街坊會聯合總會及多個民間團體協辦 主題是 綠色城市 夢想家園 期間共舉辦了 52 項 148 場次活動 參與人數達 10 萬人次 共種植行道樹 84 株 種植紅樹 50 株 山林植樹 2,300 株 派送植物 9,500 盆 青年環保大使 澳門青年環保大使 是民政總署一項讓青年學生善用課餘時間 認識和學習環保知識的 計劃 把學習所得帶回學校 為推廣環保出一分力 333

240 2012 澳門年鑑 長者城市清潔親善大使 長者城市清潔親善大使活動由民政總署舉辦 藉以推廣城市清潔的觀念 活動包括參觀 環保設施 參加培訓課程 參與城市清潔宣傳推廣及文娛康體活動等 食物衛生 根據澳門法例規定 大部份食品 主要是動 植物源產品 入口均須接受強制檢疫 且 經審查檢疫合格後方可在市面銷售 當進口食品抵達澳門時 民政總署會派檢疫人員到關閘檢疫站 漁獲檢疫站 批發市場 澳門屠宰場 碼頭 深水港 機場 路氹新城檢疫站及其他檢疫地點 監管進口的禽畜 肉 類 蔬菜 水產 源自動物的食用產品及新鮮但易變壞食物的衛生檢驗 民政總署加強對食品品質的監控 增加對進口牲畜及食品的抽樣檢驗 防止傳染病擴散 或流入 並對所有進口的蔬菜 三鳥 魚類 鮮凍肉 蛋類 生果和罐頭等食物進行檢驗檢 疫 殘餘農藥測試以及對三鳥進行禽流感監測 民政總署也負起對售賣肉類 蔬菜和漁獲店 舖發牌的衛生監控工作 通過對店舖常規的衛生巡查和評級 監管出售鮮活食品的衛生安全 民政總署還透過與海關 衛生局 經濟局以及鄰近地區等相關部門的緊密聯繫和互訪交 流 完善食品衛生檢驗檢疫的工作 動物衛生 動物衛生監督是預防動物疫病和維護公共衛生的重要組成部份 民政總署轄下的動物檢 疫監管處 負責澳門動物衛生的監督和管理 職務包括動物疫病防治 尤其是狂尤病和禽流 感 動物進出口檢疫 動物管理 零售家禽和寵物場所准照的發出及監督 動物衛生和福利 的教育及宣傳以及動物准照的發出 為預防禽流感 2011 年民政總署共收集 245 隻野鳥屍體 採集候鳥糞便樣本 240 個 零 售活家禽場所環境樣本 663 個 家禽糞便樣本 689 個 觀鳥園禽鳥糞便樣本 300 個 所有樣 本經過禽流感病毒測試後未有發現有感染禽流感病毒的情況 此外 嚴格執行所有零售家禽 場所不得出售未屠宰的家禽 須於傍晚 7 時前宰清場所內的所有活家禽之政策 另外 民署 致力將街市外的零售家禽店舖逐步遷入街市內經營 目前街市外的零售家禽店舖只剩 4 間 民政總署屬下設有兩個市政狗房 為市民提供申領寵物犬准照 寵物犬貓接種狂犬病疫 苗 動物診療 收容棄養及流浪動物 動物隔離檢疫 動物領養 簽發動物健康證明書及動 物遺體處理或火化等服務 為預防狂犬病 2011 年民政總署共為 2651 隻寵物犬 貓接種 3 年期的狂犬病疫苗 發出 10,143 個寵物犬牌照 捕捉 789 隻流浪犬及 427 隻流浪貓 民署自 2007 年起引入 流浪貓 TNR 計劃 透過控制流浪貓的繁殖速度 逐步減少流浪 貓的數量 2011 年共將 348 隻流浪貓絕育 植入晶片 作耳記號 及接種狂犬病疫苗後放回 334

241 衛生和社會福利 原居地或遷移到合適地點 至 2011 年共有 977 隻流浪貓參與了 流浪貓 TNR 計劃 街市 澳門共有 9 座街市 7 座在澳門半島 氹仔及路環兩個離島各有 1 座 合共提供 1,168 個 售賣攤位 2011 年 已租賃之街市攤位 859 檔 經營者為 2,152 人 其中月租攤位承租人和臨時流 動攤位准照持有人 926 人 協助者 503 人及僱員 723 人 街市管理及監察承租人的事務由民 政總署承擔 小販 民政總署負責全澳小販管理 監察和准照發出工作 管理中國傳統節日期間舉行的各項 大型臨時售賣活動 如爆竹燃放活動 年宵市場等以及設立如氹仔市集等具特色的市集 至 2011 年底 民政總署共發出小販准照 1,205 個 包括 227 個熟食檔及 80 個特別准照 珠 海市灣仔區花販 比 2010 年減少 23 個 下跌 1.9% 屠房 根據規定 豬 牛 羊等家畜均須經澳門屠宰場屠宰 民政總署負責監管屠場衛生 屠 宰場駐有獸醫和檢疫人員 屠宰產品須經過宰前和宰後檢驗合格 證明適合食用方可在市面 售賣 民政總署的工作也包括保障動物的權益 防止虐待牲畜 監管活牲畜的運輸過程 監 管銷毀不合格肉類等 2011 年內 屠房屠宰牛和豬合共 97,895 頭 社會福利 特區政府的社會服務政策 主要是透過與民間機構緊密合作 推動切合實際需要的社會 服務 2011 年社會工作局投放於社會服務範圍的費用超過 億元 增長率為 9.35% 特區政府於 2005 年開始向年滿 65 歲的澳門永久性居民發放 敬老金 於每年 10 月 向合資格者以每年一次的形式進行發放 2011 年發放金額為每人 5,000 元 合資格申請個案 47,874 宗 全年總發放金額為 2.39 億元 社會工作局 社會工作局提供的服務包括個人及家庭服務 兒童及青少年服務 復康服務 長者服務 預防藥物依賴服務和戒毒復康服務 轄下的社會服務設施包括老人中心 災民中心 志毅軒 問題賭博輔導服務 復康服務綜合評估中心 健康生活教育中心 禁毒教育資源中心和戒毒 綜合服務中心等 335

242 2012 澳門年鑑 家庭服務 社會工作局在全澳不同地區共設立 5 個社會工作中心 向陷於困境的個人或家庭提供一 般性質的服務 包括個人及家庭輔導 經濟援助 24 小時支援服務 災難性援助 機構轉介 服務等 社會工作局又為有問題的家庭提供危機協調輔導服務 協助陷於特殊困境的個人和家 庭 例如為面對家庭暴力 虐妻 虐兒 虐老 嚴重情緒問題者 具自殺傾向人士 提供跨 學科的專業治療服務 包括個案治療 24 小時危機處理 小組工作和法律諮詢等 而 24 小時 電話輔導熱線服務 為有需要人士提供即時情緒疏導 或引領其接受進一步的面談輔導服務 2011 年電話輔導熱線共接獲 517 宗個案 志毅軒是社會工作局家庭暨社區服務廳轄下 專為受賭博問題困擾的人士及其家人提供 輔導的服務中心 服務範圍包括熱線輔導 個人及家庭輔導和社區教育活動等 2011 年 志 毅軒處理的面談輔導個案有 52 宗 熱線電話個案有 241 宗 舉行社區預防問題賭博及健康理 財講座共 81 場 參與人數共 5,108 人 舉辦及參與預防問題賭博的社區大型活動 4 個 至 2011 年底 全澳有 1 間公營災民中心 12 間非營利家庭服務中心 12 間獲資助 1 間 獲資助非營利輔導服務機構 4 間非營利臨時收容中心 3 間獲資助 以改善居民家庭生活 素質和預防家庭問題的產生 2011 年 有 26 名居民入住青洲災民中心 避寒 / 避風中心曾提 供服務 2,037 次 12 間受資助的家庭服務中心共提供服務 151,662 次 3 間非營利且受資助的 臨時收容中心為 145 人提供收容服務 1 間受資助的輔導服務機構共提供輔導服務 13,706 次 社區服務 澳門共有 14 間非營利的社區中心為居民提供服務 其中 13 間獲社工局資助 社區中心 設有自修室 球類運動室及兒童閱覽室等 定期舉辦講座 展覽 大型遊藝晚會 舞會和各 類興趣班 2011 年 社會工作局家庭暨社區服務廳共為 8,299 名居民提供多種類型的援助和服務 包括 經濟援助 個人或家庭輔導 提供日間中心 / 托兒服務 / 院舍 家務助理轉介等 提供 服務合共 19,081 次 同時 5 個社會工作中心為配合不同的個案援助工作 共進行 14,424 次 7,509 名居民 面談及 4,977 次 3,506 名居民 家庭訪談 定期援助金方面 共向 6,197 個 家庭發放超過 2.81 億元 總受惠人數為 11,114 人 為更有效地提高援助金受益人的工作意願 促使他們重投勞動市場 社會工作局繼續聯 同 4 個民間社團 推行 社區就業輔助計劃 至 2011 年底仍有 128 人參與計劃 另外 鼓 勵性的就業措施 積極人生服務計劃 截至 2011 年底維持開立 62 個個案 當中接受職業輔 導及職業配對的合共 34 個個案 兒青服務 澳門現有 33 間托兒所 其中 31 間為非營利托兒所 27 間獲社工局資助 2 間為營利托 336

243 衛生和社會福利 兒所 托兒所幫助家長分擔在照顧幼兒方面的責任 為受托幼兒的身心健康提供良好的發展 條件 2011 年 入托的幼兒共有 4,485 人 澳門共有 9 間受社會工作局資助的非營利兒童及青少年院舍 為孤兒 被遺棄 缺乏家 庭照顧 以及與家庭或社會環境有衝突而可能瀕臨危機邊緣的青少年 提供良好的居住環境 使他們得到短期或長期照顧與輔導 2011 年入住 9 間兒青院舍的兒童和青少年共有 291 人 澳門有 3 隊非營利的社區青年工作隊 工作隊由專業社工以外展工作方式在區內的遊戲 機室 球場和快餐店等地方活動 主動接觸及認識有機會受不良影響的青少年 提供輔導 協助他們面對及解決個人 家庭和社群方面的問題 加強青少年 家庭 學校及社區的聯繫 並推動社會大眾關注青少年的問題和需要 除外展工作外 工作隊還提供青少年生涯發展計 劃 危機兒青家庭支援服務 社區支援計劃及預防濫藥服務 2011 年 參與工作隊舉辦的活 動和小組共有 6,656 人次 社會工作局是澳門特區唯一處理收養個案的機構 2011 年處理有關個案 84 宗 此外 當 法院針對未成年人行使審判權時 社工局也負責在社會保護制度範圍內向未成年人提供協助 2011 年共處理相關的個案 185 宗 另外 社工局處理社區支援計劃個案 5 宗 長者服務 為持續改善長者的生活狀況 特區政府於 2011 年繼續透過資助和技術輔助方式 協助民 間社團和機構設立各種服務設施及推行各項社區支援服務 促成改善和提升服務的質素 為 有需要的長者提供適切服務 備受關懷和尊敬的生活環境 令他們能舒適和具尊嚴地安享晚 年 澳門現有 19 間安老院舍 當中 10 間為非營利 9 間獲社工局資助 9 間屬營利性質 為不能在原有家庭生活的長者提供服務 2011 年入住各間安老院舍的長者共有 1,187 名 另外 全澳有 1 間公營 4 間非營利的長者日間中心 3 間非營利長者日間護理中心 全 部獲社工局資助 為健康欠佳長者提供日間的起居照顧 護理及復康訓練 還有 1 間公營和 23 間非營利的耆康中心 在社工局資助下 23 間耆康中心共為 6,167 位長者提供服務 澳門現有 5 支家居照顧及社區支援服務隊 分別附設於 3 間長者日間中心和 2 間長者日 間護理中心內 為有需要的長者提供家居照顧和護理復康服務 也為居住於社區的體弱長者 提供更完善的支援 服務分為基本服務和支援服務 基本服務包括家居照顧服務 如送膳 家居清潔 洗澡 個人照顧 洗衣 護送和陪診 購物 協助外出辦理事務等和個案輔導 探訪 電話慰問 互助網絡社區活動等心理及社會支援 支援服務則包括護理服務和復康服 務 2011 年各隊提供服務個案共有 802 宗 當中獨居者有 470 人 非獨居者有 332 人 另外還有 長者關懷服務網絡 及 獨居長者連網計劃 兩項服務 是透過義工為獨居 長者提供定期的探訪和慰問服務 令獨居長者感受到社會人士對他們的關懷 2011 年兩個網 絡共為 2,623 名獨居長者提供服務 家居緊急呼援服務 則透過運用家居固網電話與服務中心溝通 為服務使用者提供 24 小時的支援 同時 亦設有 匯應聆 長者熱線服務 提供包括情緒支援 定時問安 提供 337

244 2012 澳門年鑑 社區資訊 轉介服務 定期探訪 2011 年共為 2,172 名有需要的市民提供服務 頤老咭 年滿 65 歲或以上及持有澳門居民身份證的長者 均可申請頤老咭 持咭長者享有由社會 工作局與公共機構及企業簽署合作協議所提供的福利及優惠 至 2011 年年底 社會工作局累 計發出頤老咭 36,433 張 復康服務 澳門現時有 5 間非營利的提供復康住宿服務設施的院舍 全部獲社工局資助 當中 4 間 院舍分別為成年智障人士或長期精神病患者 15 歲以下智障或肢體傷殘兒童提供住宿 訓練 社交及康樂活動等服務 另一間是為精神病康復者而設的中途宿舍 另外 有 8 間受特區政 府資助的非營利日間中心 為失聰人士 智障人士 精神病康復者 以及失明人士提供自我 訓練 集體學習 物理治療 定期活動和個案援助等服務 2011 年 上述 5 間復康院舍共為 359 人提供住宿服務 8 間日間復康中心共為 1,053 人提供復康服務 澳門目前有 6 間受資助的殘疾人士庇護工場 職訓中心及輔助就業中心 協助傷殘人士 認識自我潛能和工作能力 發揮 自信 自立 自強 精神 2011 年 共為 368 人提供服務 澳門還有 2 間非營利的學前教育中心 / 教育中心 全部獲社工局的資助 分別為 6 歲以下 智力發展或行為出現障礙的兒童 1 至 18 歲失聰兒童提供早期特殊教育及訓練 協助啟發兒 童的智能 語言 人際社交及活動能力發展 2011 年 2 間學前教育中心 / 教育中心共為 332 人提供服務 澳門的復康巴士服務現由 2 間非營利機構負責提供 特區政府資助購置復康巴士及日常 營運經費 該項服務主要接載一些行動不便 肢體傷殘及需要洗腎服務的人士來往醫院及衛 生中心 2011 年 復康巴士共為 28,568 人次提供接送服務 非緊急醫療護送服務為行動困難 的病患人士 提供往返家居和醫院間的救護車護送服務 2011 年 共有 5,823 人次使用該項 服務 由特區政府資助設立的 1 間智障人士復康綜合服務中心 於 2006 年 1 月投入運作 服務 內容包括提供小型宿舍服務 對象為 歲輕 中度智障男女 2011 年共為 15 人提供獨 立生活能力的住宿訓練服務 輔助就業服務 對象為 歲輕 中度智障男女 2011 年 共為 15 人提供職業技能培訓服務 家長資源服務 對象為全澳智障人士及其家庭成員 2011 年共有 8,482 人次使用該項服務 由特區政府資助設立的社區精神復康支援服務隊 為病患者提供外展性質的社區支援服 務 令他們融入社區, 其服務對象是 16 歲或以上的精神病患 / 康復者 2011 年共為 120 人 提供服務 社工局轄下復康服務綜合評估中心 為有需要接受該局津貼資助復康設施服務的殘疾人 士 提供專業的評估服務 協助他們尋求適切的配置服務 2011 年共接案 74 宗 338

245 衛生和社會福利 自 2011 年 3 月 11 日第 3/2011 號 殘疾分類分級的評估 登記及發證制度 行政法規生 效後 復康服務綜合評估中心開始接受殘疾評估登記證之申請 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 已 收到 9,270 份申請表 共發出 3,339 張殘疾評估登記證 為體現澳門特別行政區對殘疾人士的關懷 社會工作局根據第 9/2011 號法律 殘疾津貼 及免費衛生護理服務的制度 於 2011 年 8 月 29 日正式生效 法律規定向具備獲發殘疾評估 登記證要件或持有殘疾評估登記證的澳門特區永久性居民發放殘疾津貼 殘疾津貼每年發放 一次 分為兩個級別 普通殘疾津貼 每年 6,000 元 及特別殘疾津貼 每年 12,000 元 在 2011 年申請殘疾津貼的人數有 7,992 人 已獲發殘疾津貼的人數有 2,713 人 防治藥物依賴服務 藥物濫用的防治工作是社工局的主要工作範疇之一 由防治藥物依賴廳策劃及執行預防 濫用藥物的宣傳和教育活動 直接提供戒毒治療和復康服務 搜集和分析藥物依賴領域內的 數據及資料 研究防治藥物依賴的相關策略 並參與區域及國際合作 現時 預防藥物濫用工作主要是面向學校 家庭及社區進行禁毒宣傳教育 透過講座 培訓課程 宣傳海報 / 單張 傳媒廣告 展覽 攤位遊戲 網頁 諮詢熱線 接待服務和各類 文娛康體活動等 向居民全面宣傳和推廣禁毒信息 並以財政及技術援助來支持和推動民間 社團舉辦各類型禁毒活動 社工局轄下設有一間 禁毒教育資源中心 和一間 健康生活教 育中心 普及禁毒預防教育和加強兒童期的預防濫藥工作 2011 年 社工局向學校 社區及專業人士提供的禁毒培訓課程和講座共吸引 5,664 人參 加 專為 5 至 12 歲的學童而設的藥物教育課程 健康生活教育 有 62 間小學共 19,556 名小 學生參加 專為初中學生而設的藥物教育課程 智 COOL 攻略 有 12 間中學共 5,267 名初 中一至初中三學生參加 在戒毒復康工作上 社工局設有一所戒毒綜合服務中心 為藥物依賴者提供綜合性及多 元化的自願戒毒治療及復康服務 包括有門診戒毒及維持治療服務 並附設有供學習及休閒 的益健坊 2011 年 接受戒毒門診部服務的人數為 478 人 當中 104 人是新個案 全澳共有 5 個非營利戒毒社團 包括 5 間戒毒復康院舍 戒毒外展及濫藥青少年外展服 務各一項 並有 1 個戒毒康復自助服務 當中大部份接受社工局資助 2011 年 民間的戒毒 院舍共為 106 人次提供服務 接受戒毒外展隊服務者超過 26,060 人次 針對濫藥及高危青少 年的外展服務達 3,670 人次 而戒毒自助服務則為 6,862 人提供輔助重返社會服務 為推動戒毒服務的多元化發展 社工局也提供財政及技術支援 協助一個團體開展免費 戒煙門診服務 2011 年共為 627 人 1,317 人次 提供戒煙服務 社會保障基金 社會保障基金負責執行社會保障範疇的各項政策措施及管理有關資源 財政來源主要是 僱主及僱員的供款 外地僱員聘用費 博彩經營收入的撥款 特區政府總預算經常性收入 1% 339

246 2012 澳門年鑑 的撥款及社會保障基金投資所得的收益 2011 年對澳門社會保障體系發展而言具有重大意義 第 4/2010 號法律 社會保障制度 於 1 月 1 日生效 社會保障的覆蓋面擴展至全澳 18 歲以上的澳門居民 有關 中央公積金制 度框架 法案亦於年底獲立法會一般性通過 開始向落實雙層式社會保障制度逐步推進 社會保障制度 第 4/2010 號法律 社會保障制度 為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提供基本的養老保障 具僱傭 關係的僱員及僱主需向社會保障基金進行強制性供款 而符合法律規定的其他成年的澳門居 民可透過登錄任意性制度進行供款 此外 上述法律中亦訂定補扣供款的過渡規定 符合規 定的人士可於 2011 年內提出補扣供款的申請 在 2011 年內有供款的受益人共 337,115 人 當中包括為他人工作的僱員 254,289 人 任 意性制度供款 82,826 人 當中包括於退休及撫卹制度登記的在職公共行政工作人員 供款總 金額約為 1.6 億元 而補扣供款金額約為 1.4 億元 根據 聘用外地僱員法 僱主須就每名實際受聘的外地僱員繳納聘用費 每名外地僱員 每月 200 元 全數由僱主支付 從事按第 11/99/M 號法令第一條的規定而受該法令規範的加 工製造業的僱主 獲減收百分之五十的聘用費 豁免聘用家務工作外地僱員的僱主繳納聘用 費 2011 年共收取外地僱員聘用費金額約 1.3 億元 符合社會保障制度法律規定的受益人可依法享有包括養老金 殘疾金 失業津貼 疾病 津貼 喪葬津貼 結婚津貼 出生津貼 因工作關係所引起的債權 呼吸系統職業病等福利 2011 年領取養老金之受益人共 56,185 人 全年社會保障給付金額總數約為 11 億元 其 中以養老金的支出佔最大比重 達 88.3% 約為 9.7 億元 中央儲蓄制度 為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退休後的生活得到更好的保障 以及為建立包含僱主及僱員供 款的非強制中央公積金制度構建基礎 特區政府制定第 31/2009 號行政法規 開立及管理中央 儲蓄制度個人帳戶的一般規則 凡年滿 22 歲的永久性居民 自動成為中央儲蓄制度個人帳戶參與人 2011 年開設帳戶的 參與人總數約 38.2 萬人 符合分配款項資格的參與人帳戶約 30 萬 特區政府向每名合資格的 參與人帳戶注入 6,000 元 2011 年 7 月特區政府修訂相關的行政法規 每名合資格的市民可享有一次性獲分配啟動 款項 1 萬元的權利 以及新增三項可視為身處澳門的原因 2011 年獲得分配 動款項的參與 人約 2 萬人 同時於 9 月首次進行收益分配 帳戶最高可獲 151 元利息分配 於 2011 年年滿 65 歲或符合其他提款資格的參與人 可申請提取個人帳戶款項 年內獲 批准的申請約 4 萬份 發放金額總數約 2.8 億元 340

247 衛 生 和 社 會 福 利 1 341

248 衛 生 和 社 會 福 利

249 2012 澳 門 年 鑑

250 澳 門 是 一 個 享 有 新 聞 自 由 言 論 自 由 和 出 版 自 由 的 地 區 澳 門 地 方 雖 然 細 小, 但 傳 媒 事 業 頗 為 發 達

251 第 十 一 章 傳 媒 通 訊 和 資 訊 科 技

252 科 技 帶 來 新 生 活 攝 影 : 新 聞 局

253 傳媒 通訊和資訊科技 第十一章 傳媒 通訊和資訊科技 澳門是一個享有新聞自由 言論自由和出版自由的地區 澳門地方雖然細小 但傳媒事 業頗為發達 特區政府努力提高施政透明度 加強與傳媒的溝通與對話 使有關特區政府的資訊能及 時和準確地向公眾傳達 確保各種資訊流通 特區政府還期望傳媒能發揮好監督的功能 以 促使各政府部門改進工作 為市民提供更優質的服務 澳門設有專門的法律保障新聞工作者採訪 報道和接收資訊的權利 確保新聞工作者執 行職務時的獨立性 大眾傳播媒介 電子傳媒 澳門的電子傳媒機構包括一間電視台 兩間廣播電台 一間有線電視台和 4 間以澳門為 基地 提供衛星電視廣播服務的公司 澳門廣播電視股份有限公司 簡稱澳廣視 提供的電視節目由 1988 年 2 月正式啟播 提 供廣播公共服務 2008 年開始提供數碼廣播 現時模擬和數碼廣播並行 除中文和葡文兩個 24 小時頻道外 還有體育 生活 高清 中央電視台新聞 中央紀錄片 海峽衛視 湖南國 際等數碼頻道 澳門兩間電台分別是澳廣視屬下的澳門電台和私營的綠邨電台 每日均 24 小時廣播 澳門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於 2000 年 7 月正式啟播 共有 94 個頻道 其中包括 15 個測 試頻道 一個酒店用戶專用頻道 每日 24 小時廣播 澳門衛視股份有限公司 原宇宙衛星電視股份有限公司是澳門首家獲准提供衛星電視服 務的公司 現有 4 個頻道 澳門衛視新聞台 2009 年 1 月 播 每日廣播 24 小時 中華功 夫衛星電視台 2009 年 2 月 播 每日廣播 16 小時 新天衛視 2010 年 8 月 播 每日廣 播 24 小時 和中博衛視 2011 年 11 月 播 每日廣播 16 小時 中華衛星電視 集團 股份有限公司於 2000 年獲發准照 提供衛星電視廣播電信服務 現有健康綜合台 24 小時頻道 於 2008 年 3 月開播 澳亞衛視有限公司開設的澳門衛視中文台於 2001 年 6 月開播 每日廣播 24 小時 澳門蓮花衛視傳媒有限公司於 2008 年 12 月 2 日 獲發提供衛星電視廣播電信服務的准 照 准照期限 15 年 現有澳門蓮花衛視 24 小時頻道 於 2009 年 1 月 1 日正式 播 報業 澳門的報業已有 100 多年歷史 1839 至 1840 年林則徐在廣東禁煙期間 曾命人摘譯英文 347

254 2012 澳門年鑑 澳門月報 在廣州出版 澳門新聞紙 以供施政參考 1893 年 7 月 18 日 孫中山與澳門土 生葡萄牙人飛南第等合作創辦以中文 葡文刊印的 鏡海叢報 1897 年 2 月 22 日 康有為 梁啟超創辦 知新報 辛亥革命後 澳門中文報業蓬勃發展 澳門時報 濠鏡晚報 澳 門通報 濠鏡日報 等多家報紙創刊 現時澳門擁有 9 家中文日報 總印數超過 10 萬份 它們是 澳門日報 華僑報 大 眾報 市民日報 星報 正報 現代澳門日報 新華澳報 和 濠江日報 中文周報主要有 訊報 澳門脈搏 澳門文娛報 時事新聞報 體育周報 澳 門觀察報 和 澳門早報 等 葡文報紙在澳門的歷史比中文報紙更為久遠 1822 年就有中國境內出版的第一份近代報 紙 蜜蜂華報 澳門鈔報 直報 澳門郵報 等葡文報刊創刊也較早 現時 澳門的 葡文日報有 句號報 澳門論壇日報 及 澳門今日 3 家 葡文周報有 號角報 英文日報有 澳門郵報 和 澳門每日時報 每天有數十種香港報章和雜誌運銷澳門 內地出版的部份報紙 雜誌也有在澳門的一些 報攤出售 澳門居民還可以收看或收聽到香港 內地的電視和電台的節目 駐澳傳媒 澳門沒有自己的通訊社 新華通訊社 葡萄牙新聞社兩家外地通訊社在澳門設有分社或 代表處 中國新聞社 中央電視台 中央人民廣播電台 中國國際廣播電台 中國廣播電視 人民日報 上海文匯報 香港亞洲電視 香港有線電視 香港電台 大公報 香港文匯報 香港新報 中國經濟周刊 香港商報 東方報業 亞新社 中國貿易報等傳媒機構都在澳門 駐有記者 新聞從業員團體 澳門的新聞從業員團體包括 澳門新聞工作者協會 澳門記者聯會 澳門傳媒工作者協 會 澳門傳媒俱樂部 澳門體育記者協會 澳門攝影記者協會 澳門葡英傳媒協會和澳門傳 媒工作者組織福利會 出版法 1990 年 8 月頒行的 出版法 第 7/90/M 號法律 規範着出版自由和資訊權的行使 以 及報刊 編印和新聞通訊等企業的活動 出版法 共有六章 61 條 法律保障新聞工作者的資訊權 包括採訪 報道和接收資訊 的權利 新聞工作者享有接近資訊來源的權利 該等資訊包括來自管理機關 公共行政當局 公共資本企業 澳門特別行政區或其機關佔多數出資額的公私合資企業 經營公有產業的企 業 經營公共工程或公共服務的承批企業者 但不包括被視為涉及司法保密 國家機密 法 律規定為機密 個人私隱的事實和文件 348

255 傳媒 通訊和資訊科技 新聞工作者有權對有關的資訊來源保密 行使此項權利時 不受任何直接或間接的處分 刊物的社長和出版人 以及報刊 編印和新聞通訊等企業不須透露其資訊來源 但當明顯涉 及犯罪集團或匪徒集團的刑事事實時 經法院命令 職業保密的保障方得中止 法律保障新 聞工作者執行職務時的獨立性 該法律容許對政治 社會和宗教學說 法律以及澳門特區本身管理機關和公共行政當局 的行為 其人員的行為進行自由討論和批評 法律規定 出版定期刊物的實體和澳門特區以外的傳媒機構派駐澳門的通訊員 須向新 聞局進行登記 鑑於 出版法 已公佈 20 年 特區政府於 2010 年提出研究修訂 出版法 以更好地透 過法律去支持和協助本地傳媒的健康發展 新聞局於 2010 年 3 月公佈 將分階段進行有關的 研究 諮詢和草擬工作 6 月 邀請澳門的學術機構進行 出版法 和 視聽廣播法 修訂 方向文獻研究 於 2011 年首季招標進行相關的民意調查 首次在澳門引入商議式民意調查 法 Deliberative Polling 簡稱 DP 開展廣泛 客觀和科學化的民調和分析工作 新聞局 新聞局屬局級機關 直接隸屬行政長官 新聞局在社會傳播方面之協調及研究工作 發 佈官方資訊 安排記者採訪等方面向特區政府部門和傳媒提供協助 新聞局定期出版中 葡 英文版的 澳門 雜誌 澳門簡介 和 澳門年鑑 等 隨着社會和資訊傳播技術的發展 為配合特區政府提高施政透明度 促進政府與市民和 傳媒間的溝通 以更好維護公共利益和資訊權 特區政府於 2012 年 3 月頒佈 新聞局的組織 及運作 行政法規 在新組織法下 新聞局由以往的一廳 三處 一組的架構修改為兩廳五處 分別為 新 聞廳 研究及推廣廳 資訊及檔案處 及行政財政處 新聞廳下設傳媒處 而研究及推廣廳 則下設推廣處和出版處 發放官方新聞 新聞局透過為澳門及駐澳傳媒特別設立的 資訊廣播系統 在互聯網上發佈所有官方消 息和新聞圖片 傳媒可以不受時間和地域限制隨時獲取官方資訊 2011 年 由新聞廳撰寫發佈及協助特區政府其他部門發放共 10,426 則中 葡 英新聞稿 件 採訪通知 重要通知和講辭 及 1,270 幅圖片 定期刊物登記 新聞局的行政暨財政組負責對報刊企業 編印企業及定期刊物進行登記 根據 出版登 記規章 的規定 刊物登記後 如日刊在 180 天期限內仍未出版 其他刊物在一年期限內仍 未出版 或刊物出版中斷的時間與上述期限相同的情況下 登記將被吊銷 刊物登記不須繳 349

256 2012 澳門年鑑 付任何費用 2011 年 在新聞局新登記的出版物 包括日報 周報 周刊 雙周刊 月刊 雙月刊和 季刊共 22 份 出版社 11 間 政府入口網站 特區政府入口網站 於 2004 年 12 月正式投入服務 它是提供特區政府所 有部門的資訊和電子化服務的綜合服務平台 透過此網站 公眾可以直接連接至特區各公共 行政部門 立法會 法院 檢察院以及各高等教育機構的網頁 特區政府入口網站以中 繁體及簡體 葡 英三種語文為本地居民 遊客和商人提供澳 門特區的資訊 方便他們瞭解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最新情況 網站的內容主要包括 政府資訊 公佈告示 澳門概覽 城市資訊 文娛康樂 電子服務 法律法規 以及市民建議和投訴等 網站的設立有利特區政府及時發佈各項政策 加強與民間的溝通 增加施政的透明度和 聽取公眾的意見 印務局 印務局是執行特區政府出版政策的部門 主要負責出版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及其副刊 匯編澳門法例 印製官方單行本 特區總預算及該預算所提及的機關與部門的預算 特區賬 目 施政方針 法定格式的官方印件 使用特區政府徽號的官方性質的印刷品 以及須在特 別保安及監管條件下進行的印刷品的排版 校對和印刷工作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簡稱 特區公報 分為第一組及第二組 分別於每星期一及星 期三上午 9 時出版 如遇上公眾假期 則在隨後首個工作天出版 如因性質緊急或特殊而不 能在正常日期公佈時 有關公佈在相應組別的 特區公報 副刊內刊登 或者在專設特刊內 刊載 法律 行政法規 立法會決議 行政命令及行政長官對外規範性批示 澳門特別行政區 主要官員對外規範性批示 以 中國澳門 名義簽訂的國際協議 立法會的選舉結果 立法 會委任議員的委任 行政會委員的任免 各級法院院長 法官 檢察官的任免及依法應公佈 的其他任免事項 依法須公佈的其他文件 須於 特區公報 第一組公佈 否則不產生法律 效力 必須在 特區公報 第一組上公佈的還包括 1. 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及其修改 由澳門特區提出的對該法的修改議案及有權限 實體對該法的解釋 2. 在澳門特區實施的全國性法律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對其在澳門特區實施 的解釋 350

257 傳媒 通訊和資訊科技 3.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通過的關於澳門特區的各項文件 4.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關於澳門特區設立及運作的規範性文 件 5.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和中央人民政府的授權文件 中央人民政府根據 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有關規定發出的命令 指令及批准文件 6. 中央人民政府任免行政長官 特區政府主要官員和檢察長的文件 7. 行政長官施政報告 須在 特區公報 第二組上公佈的法規包括 1. 適用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國際協議 2. 在中央人民政府協助或授權下 澳門特區與其他國家或地區簽訂的司法互助協議及 互免簽證協議 3. 澳門特區與全國其他地區的司法機關簽訂的司法互助協議 4. 立法會的公告及聲明 5. 特區政府的公告及聲明 6. 依法須在此組公佈的其他文件 從 2000 年開始 印務局把 特區公報 第一組及第二組全文上網 方 便公眾查閱 至 2011 年年底 印務局網站已建成一個超過 18,600 條全文法律 法規的網上資 料庫 匯集的資料包括澳門特區成立以來所公佈的各類法律 法規 及 1976 年至 1999 年 12 月 19 日期間在澳門公佈 並繼續在特區生效的法律和法令 2011 年每月平均有 235,000 多人 次瀏覽該局網頁 澳門特別行政區法例 澳門特區成立前印務局出版 澳門法例 特區成立後 該局開始出版 澳門特別行政區 法例 半年出版一次 把在 特區公報 上刊登過的主要法例 如法律 行政法規 立法會 決議 行政命令等等輯錄成書 此外 該局又發行 澳門特別行政區法例 雙語光碟 輯錄 1999 年 12 月 20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期間頒佈的所有法例 資訊科技 科技委員會 科技委員會是一諮詢組織 就制定科技發展及現代化政策方面向特區政府提供顧問性質 的輔助 科技委員會由行政長官擔任主席 委員包括運輸工務司司長 經濟財政司司長 社會文 351

258 2012 澳門年鑑 化司司長 澳門大學校長 澳門理工學院院長 澳門科技大學校長 澳門基金會行政委員會 主席 澳門生產力暨科技轉移中心理事長 聯合國大學國際軟件技術研究所所長 澳門電腦 與系統工程研究所所長 以及 20 位由行政長官委任在科學 技術及創新領域內被公認為傑出 的人士 行政長官還委任李政道 路甬祥 朱麗蘭 盧鍾鶴 惠永正 朱高峰 高錕 李連和 宋永華等 9 位在相關領域蜚聲國際的外地學者擔任委員會顧問 科學技術發展基金 科學技術發展基金是根據澳門特區第 14/2004 號行政法規而設立 受特區行政長官監督 科學技術發展基金旨在配合澳門特區的科技政策的目標 對相關的教育 研究及項目的發展 提供資助 為配合其宗旨 特別資助下列項目 有助普及和深化科技知識的項目 有助提高生產力和加強競爭力的項目 有助產業發展的創新項目 有助形成有利於科技創新和發展的文化及環境的項目 推動對社會經濟發展屬優先的科技轉移的項目 專利申請 資助對象包括本地大學 學院及其研發中心 在澳門從事研發的實驗室或實體 本地的 非牟利私人機構 在澳門註冊從事研發的商業機構及企業家 以及在澳門從事研發的人員 2011 年 科技基金共資助 57 個項目 資助金額逾 5,300 萬元 有 40 個項目結題 共發 表論文 433 篇 培養 91 名碩士研究生和 54 名博士研究生 此外 在科普資助項目方面 由 學校及社團提出的資助申請項目 129 個 涉及金額超過 1,330 萬元 批准金額比率 76.41% 參與活動的學生共 5,232 人次 創新科技中心 澳門創新科技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於 2001 年由特區政府與民間共同注資成立 該中心的 設立標誌着澳門在推動創意產業及科技產業發展方面邁進一步 創新科技中心是一個科技孵化中心 主要是令商業和產品概念在最短的時間內 發展成 獨立的商業個體 中心的目標包括 在澳門成立科技開發的事業 從而為新的一代帶來更多 和更好的就業機會 通過與跨國企業的合作 儘量善用澳門的專業人才資源 令澳門成為大 中華區的科技發展中心 從而把國際資源帶進澳門等 創新科技中心自 2002 年初啟動後 共接到 173 個孵化項目申請 當中接受了 99 個申請 項目並成為澳門創新科技中心的孵化公司 352

259 傳媒 通訊和資訊科技 澳門科學館 經過 7 年的建設及籌備 澳門科學館於 2009 年 12 月 19 日開幕 於 2010 年 1 月 25 日正 式對外開放 科學館由著名建築師貝聿銘設計 是以教育為宗旨的公共文化設施 由展覽中 心和天文館兩部份組成 館內的展覽設計注重參與性和趣味性 電信服務 特區政府電信政策的目標包括 逐步開放公共電信網絡的建設及公用電信服務的提供 使公眾更能受惠 並創造投資機會 從而提高競爭力及促進經濟與社會的持續發展 保證全 民及經濟與社會活動能以合理的收費及價格 不受歧視地獲得符合所需要的優質及有效率的 電信服務 以及確保各公共電信網絡之間的互通性和用戶號碼的可攜性等 電信綱要法 電信綱要法 第 14/2001 號法律 在 2001 年 8 月 20 日頒佈 該法律共有三章 20 條 訂定澳門特區的電信政策綱要與建設 管理和經營電信網絡和提供電信服務需要服從的總體 框架 該法律規定 建設 管理及經營電信網絡以及提供電信服務 均屬公共利益 只可由 公共實體從事 或由按照適用規章規定持有從事該等業務的足夠憑證的私人實體從事 電信管理局 電信管理局為澳門特別行政區電信及資訊科技範圍的主管部門 隸屬運輸工務司司長 固定電信網絡和對外電信服務 澳門的固定電信網絡和對外電信服務由澳門電訊有限公司專營 2009 年 11 月 特區政 府與澳門電訊有限公司簽署經檢討後的公共電信服務特許合同 內容包括提早開放本地租賃 線路服務 國際租賃線路服務及轉送服務 其餘的特許服務將於 2012 年全面開放 特區政府 於 2011 年年底制定 設置及經營固定公共電信網路制度 第 41/2011 號行政法規 準備在 2012 年發出設置及經營固定公共電信網絡牌照 至 2011 年年底 澳門的固網電話線共 165, 536 條 在澳門半島和兩個離島街上和公共場 所裝置的公共電話 至 2011 年 12 月底共有 774 部 這些公共電話都可以作直撥國際長途電 話之用 目前 澳門的國際長途電話可直撥 251 個國家和地區 公用流動電話服務 澳門的流動電信市場於 2000 年正式開放 澳門電信及資訊行業邁向新的發展階段 澳門 電訊有限公司 和記電話 澳門 有限公司及數碼通流動通訊 澳門 股份有限公司先後獲 特區政府發給確定牌照 為期 8 年 廣星傳訊有限公司也獲准在不具備本身的公共電信網絡 353

260 2012 澳門年鑑 及頻率的情況下提供公用地面流動電信服務 虛擬流動網絡經營者 公共電信網絡互連制度 第 41/2004 號行政法規 訂定各公共電信網絡在公平競爭的環 境下互連的制度 確保互連實體能以合理的成本適時實現互連 特區政府根據特定規章的規定 2005 年 中國聯通 澳門 有限公司 註 1 獲發出在澳 門建立 CDMA20001X 的網絡及提供跨域流動電信服務的牌照 該公司經過一年的營運後 向特區政府申請提供本地服務 並獲批准發出相關的牌照 2006 年開始 中國聯通 澳門 有限公司 和記電話 澳門 有限公司 澳門電訊有限 公司和數碼通流動通訊 澳門 股份有限公司 先後獲發第三代 3G 公共地面流動電信網 絡及提供相關的公用地面流動電信服務牌照 2007 年第二至第三季度 市民開始享用第三代 流動電信服務 除中國聯通 澳門 有限公司 註 1 外 於 2010 年 4 月應該公司的申請 其獲發的 2G 牌照被廢止 其餘三家營運商的 2G 牌照獲續期至 2012 年 7 月 8 日 數據顯示 至 2011 年年底 5 家流動電信服務公司的客戶合共為 1,353,194 戶 流動電話 普及率約為 241.6% 無線電通訊服務資料 年份 公用無線電傳呼用戶數 公用流動電話用戶數 公用流動電循 環儲值卡數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985 互聯網服務和寬頻服務 澳門的互聯網用戶增長保持平 2011 年年底 客戶人數為 138,222 戶 約佔總住戶數的 69.9% 註 年 11 月 透過第 24/2002 號行政法規的制定 正式將互聯網服務的提供 354

261 傳媒 通訊和資訊科技 納入發牌機制內 目前共有 22 家公司獲發牌照 澳門電訊有限公司的互聯網寬頻服務於 2000 年 7 月啟用 至 2011 年年底 使用寬頻的 登記客戶數為 137,259 比 2010 年的寬頻登記客戶數 131,229 增加 5,235 戶 增長率為 4.6% 網絡覆蓋率澳門半島達 100% 氹仔和路環島分別覆蓋達 99.9% 和 99% 由特區政府斥資興建的城市無線寬頻網絡計劃於 2009 年開展 於 2010 年 9 月正式向市 民和遊客提供服務 截止 2011 年底 WiFi 任我行 的服務地點共有 83 個 成功連線使用 WiFi 任我行 服務的人次共錄得約 150 萬 互聯網域名登記及管理 澳門大學被指定為負責管理及登記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域名.mo 的實體期限屆 滿 特區政府於 2011 年 3 月設置新的澳門互聯網資訊中心 並以服務合同的形式判給 HNET 亞洲有限公司負責營運 地面數字電視廣播的發展 澳門在地面數字電視廣播方面 緊隨全球的發展趨勢 現時由澳門廣播電視股份有限公 司提供的地面數字電視節目頻道增加至 11 條 為保障市民能夠購買合適和具質素的產品以收 看澳門的地面數字電視廣播節目 電信管理局與澳門理工學院合作 設立 地面數字電視研 究及測試中心 於 2010 年 9 月 20 日正式投入運作 與鄰近地區頻段規劃和業務協調 2002 年簽署 內地與澳門地面移動 固定及廣播 聲音及電視 業務頻率協調協議書 後 兩地在相關的無線電業務發展上 一直保持良好的聯繫 2011 年 10 月 電信管理局與廣東省無線電管理辦公室及相關部門舉行無線電頻率協調專 題會議 就橫琴島澳門大學新校區及周邊地區的無線電覆蓋的問題 特定區域移動通訊一體 化的可行性 3G 業務頻率協調機制及聯合測試等協調事項進行探討和交流 電子文件及電子簽名認可 2005 年 8 月獲立法會通過的第 5/2005 號法律 是規範 認可電子文件及電子簽名的重要 依據 對電子政務及電子商務的長足發展意義重大 第 376/2005 號行政長官批示 指定電信 管理局為電子文件及電子簽名的認可當局 郵政服務 跨越三個世紀的澳門郵政 澳門的海郵服務始於 1798 年 澳門在 1878 年成為萬國郵政聯盟會員 1884 年起 按照 355

262 2012 澳門年鑑 國際公約實施一系列規範郵務的措施 澳門郵政局在 1891 年開始提供郵政匯票服務 郵政信箱服務始於 1905 年 首批郵筒於 1910 年設立 1927 年 7 月 1 日 電話總所被併 入 郵電技術廳 1929 年 12 月 8 日起 市區步進式自動電話系統投入服務 同年郵政局大 樓落成 1958 年 4 月 包裹的海郵及空郵送遞投入服務 1981 年 10 月 1 日起 澳門電信業務改由澳門電訊有限公司專營 2001 年 6 月 規範和監管電信經營者的權限轉由電信管理局負責 目前 郵政局的責任 範圍包括郵政服務 電子認證 儲金局以及通訊博物館 郵局 郵政服務 2011 年 商業信函持續上升 因特區政府繼續使用澳門郵政派發社會保障基金 十年一 度人口普查及兩次現金分享的信函 本地郵件較 2010 年有 6% 的增幅 國際函件方面 出口國際平郵及空郵分別錄得 3% 及 7% 的跌幅 但入口國際平郵及空 郵則分別錄得 9% 及 1% 的升幅 出 入口函件的主要國家及地區包括內地 香港 台灣 新加坡 澳大利亞 葡萄牙 比利時 英國和美國等 掛號函件方面 與 2010 年相比 2011 年本地郵件錄得 19% 的升幅 同時 出口國際平 郵及空郵分別錄得 44% 和 13% 的升幅 而入口的國際平郵及空郵分別錄得 5% 及 14% 的升 幅 特快專遞 業務方面 2011 年出口郵件量比 2010 年上升 1% 入口郵件量則錄得 4% 的升幅 內地 香港 美國 台灣 日本及葡萄牙等地 歷來均是特快專遞函件主要目的地 和來源地 安全電子郵政服務 2011 年 郵政局基於郵政電子掛號郵件技術 構建安全電子郵箱系統 另外 完成電子 認證郵戳與影像掃瞄技術及傳真伺服器技術的整合測試及研究工作 電子認證郵戳應用開發方面 完成發放糧單方案 電子投標接收方案及電子檢驗報告歸 檔方案等 而法律法規方面 郵政局正草擬 郵政電子掛號郵件 行政法規及郵政電子掛號郵件公 共服務運作規則等條文 國際合作方面 郵政局提案 建議在 萬國郵聯公約 中增加 郵 政電子掛號郵件 及 電子郵箱 的定議條文 獲萬國郵聯郵政理事會通過 並於 2012 年 1 月 1 日生效 為推廣安全電子郵政業務 参加 2011 澳門資訊科技周展覧 展示使用電子認證郵戳技術 的電子文件歸檔系統及電子投標系統等 356

263 傳媒 通訊和資訊科技 集郵 澳門郵政於 2011 年發行的郵品共 10 套 包括 兔年 中國內地景觀 四 公共建 築物及紀念碑 南音說唱 傳說與神話 九 白蛇傳 世界自然基金會 50 周年 第 二十五屆澳門國際音樂節 歷史人物與澳門 辛亥革命一百周年 和 鏡湖醫院慈善會 140 周年 澳門郵政提供多個渠道 方便海外的集郵者購買郵品 世界各地的集郵愛好者可登入澳 門郵政的網站 取得最新的集郵消息及進行年度集郵訂購 也可直接 向當地代理澳門郵票的郵政機構或代理商購買澳門郵品 郵政儲金局 郵政儲金局是隸屬於郵政局的信用機構 負責郵政局的出納工作 並從事屬銀行性質的 多項業務 向公眾提供信貸 匯款及電子支付等服務 信貸服務方面 主要向公務員及某些與儲金局簽訂僱員貸款協議的公共事業機構及私人 公司的僱員提供免擔保的短期貸款 2011 年 批給貸款總額約 1.83 億元 匯款服務方面 郵政儲金局與西聯財務服務合作提供現金特快匯款服務 通過先進的資 訊科技和全球性的電腦匯款及櫃枱網絡 只需數分鐘便可將現金安全地匯至全世界 200 多個 國家或地區 2011 年交易超過 27,000 宗 現時 澳門共有 8 個匯款服務網點 分別為郵政儲 金局 郵政總局 機場分局 碼頭分局 esigntrust 註冊署 通訊博物館商店 海洋花園分局 及路環郵政局 此外 郵政儲金局於 2006 年完成建立電子支付平台 公眾在網上申請或享用政府不同服 務時 可即時在網上付款 截至 2011 年年底 超過 6.5 萬人次透過該平台繳費 電子認證 esigntrust 作為特區政府在區內認可的唯一電子證書簽發實體 2006 年投入服務後 為 市民 企業人員及公共行政工作人員提供網上身份的認證 讓他們透過電子合格證書所簽署 的電子文件具備法律效力 註 1 根據國家電信業重組的安排 中國電信集團公司已正式收購中國聯合通信有限公司 CDMA 流動電話 網絡和業務 在完成相關變更的法律程序後 中國聯通 澳門 有限公司於 2008 年 11 月 27 日正式 更名為中國電信 澳門 有限公司 註 2 根據統計局發佈的 2010 年人口統計 住戶數目為 179,900 戶 不包括院舍等集體戶 357

264 2012 澳 門 年 鑑 2012 澳 門 年 鑑 358

265 傳 媒 通 訊 和 資 訊 科 技

266 傳 媒 通 訊 和 資 訊 科 技

267 2012 澳 門 年 鑑 5 17 WiFiGo

268 傳 媒 通 訊 和 資 訊 科 技

269 2012 澳 門 年 鑑 RoboCup

270 為 配 合 澳 門 城 市 發 展 的 步 伐, 特 區 政 府 對 大 型 基 建 交 通 運 輸 及 其 他 城 市 發 展 項 目 作 出 長 期 的 規 劃, 逐 步 完 善 城 市 發 展 硬 件, 提 高 居 民 的 生 活 質 素

271 第 十 二 章 土 地 基 建 房 屋 和 公 用 事 業

272 健 康 活 力 新 社 區 攝 影 : 新 聞 局

273 土地 基建 房屋和公用事業 第十二章 土地 基建 房屋和公用事業 城市規劃 為配合澳門城市發展的步伐 特區政府對大型基建 交通運輸及其他城市發展項目作出 長期的規劃 逐步完善城市發展硬件 提高居民的生活質素 土地工務運輸局 土地工務運輸局是在土地管理及使用 城市規劃 基礎建設 基本服務及陸上運輸等領 域內的技術輔助性公共行政機關 2011 年 土地工務運輸局在區域合作發展 新城區建設 小區優化及舊區重整等多方面 的規劃 進行大量的研究和諮詢 2012 年 將展開內港區域水患整治與舊區重整研究 媽閣 區總體城市設計 以及世遺核心區 大三巴 整體規劃研究等 作為活化舊區的社區環境的 基礎 以利於制定適合澳門發展的長遠 宏觀規劃策略 在都市化的管理方面 共制定 306 份街道準線圖 其中 225 份屬澳門半島 37 份屬氹仔 44 份屬路環 另外 就建築計劃發出 514 份意見書 建築公司和建築商 土地工務運輸局的資料顯示 至 2011 年年底 在該局登記及續期的建築商和建築公司的 數目如下 首次註冊 續期註冊 合計 建築商 建築公司 總計 工程師和建築師 至 2011 年年底 在土地工務運輸局登記和續期的建築師和工程技師的數目如下 367

274 2012 澳門年鑑 首次註冊 續期註冊 合計 建築師 工程師 都市建築 工程師 燃氣 工程技師 總計 建設發展辦公室 建設發展辦公室負責促進及協調各項在澳門特別行政區落實的大型建設項目的執行 保 養 現代化及發展方面的活動 並研究 跟進及開展與大珠江三角洲區域合作相關的建設項 目 2011 年 建設發展辦公室繼續負責多項公共房屋工程 包括石排灣公共房屋 CN3 地段第 一區建造項目 氹仔 TN27 地段經濟房屋 筷子基公共房屋 台山中街及青洲坊公共房屋建 造工程 亦負責路氹連貫公路圓形地下層行車通道興建工程 運輸基建辦公室 特區政府於 2007 年 11 月 1 日成立運輸基建辦公室 旨在促進道路運輸基建的現代化及 完善 以及澳門特別行政區輕軌系統的設置 向居民及旅客提供舒適 高效率的現代化的交 通工具 經公開招標及評審後 運輸基建辦公室在 2011 年 3 月 3 日與三菱重工有限公司簽署 澳 門輕軌系統第一期行車物料及系統 判給合同 其基本項目的判給金額為 億元 建設工程 私營建築工程 根據土地工務運輸局的資料 2011 年竣工的樓宇 私人圖則 的總建築面積為 275,778 平方米 單位總數 1,330 個 2011 年動工的樓宇 私人圖則 的總建築面積為 435,475 平方米 單位總數 2,882 個 公共工程 2011 年特區政府在公共工程的投資計劃包括房屋 樓宇 街道及橋樑 各項建設 運輸 物料 機械及設備等 投資計劃總額約 89 億元 368

275 土地 基建 房屋和公用事業 澳門土木工程實驗室 澳門土木工程實驗室成立於 1988 年 是一個非牟利的技術和科學的公益法人組織 擁有 在技術 預算和財產上的獨立自主 股東大會主席和董事會主席均由特區政府的代表擔任 澳門土木工程實驗室的任務是向特區政府 各公私營土木工程公司 以及與同一領域有 關的淨值公司 提供在土木工程和有關科學上的技術支援 房屋 房屋局 房屋局主要職能是確保社會房屋措施 方案及工作的執行 以及協助及支援樓宇共同部 份的管理工作 經濟房屋 早期的經濟房屋是根據 1993 年 4 月 12 日頒佈的第 13/93/M 號法令的規定 透過房屋發 展合同制度興建的 承批企業利用批給的土地興建價格較低的房屋 除部份房屋單位撥歸政 府以回報批地的各種優惠及輔助外 其餘由承批企業按批地合同所定的條件及價格 出售予 經房屋局指定的競投輪候家團 根據 2011 年 10 月 1 日生效的第 10/2011 號法律 經濟房屋改為特區政府主導興建 並由 房屋局或其他由行政長官指定的公共機構負責推動樓宇的建造 興建經濟房屋目的 興建經濟房屋目的有二 協助處於特定收入水平及財產狀況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解決 住屋問題 促進符合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實際需要及購買力的房屋的供應 參加申請的條件 有意購買經濟房屋的居民 須向房屋局提出申請 申請人須年滿 18 歲或已解除親權 在 澳門居住滿 5 年 除符合法定的收入水平外 申請家團的財產狀況亦有嚴格規定 主要是在 提出申請之前 5 年 至簽署買賣公證書之日 不得以任何形式擁有包括經濟房屋之私人房產 物業或土地 未曾放棄或出售已購買的經濟房屋 未曾享受自置物業的貸款補貼 家團成員 亦不得重覆申請 房屋分配 2011 年年內 已處理共 2,436 個家團 其中 713 個家團獲配售撥歸政府作為回報的單位 惟年內沒有任何家團獲配售業權屬承批企業的經濟房屋單位 現時仍有 10,343 個家團在輪候 369

276 2012 澳門年鑑 2011 年 有 72 個撥歸政府作為回報的單位 售予因遷拆而需搬出木屋的家團 社會房屋 社會房屋是指由特區政府興建 或由政府提供土地批予發展商投資興建 當完工以後回 報給特區政府 用來出租予低收入或有特殊情況的家團的房屋 規範社會房屋的分配和管理 的依據是第 25/2009 號行政法規 社會房屋是以租賃形式 分配給經濟狀況薄弱或有特殊困難的家團 而所謂經濟狀況薄 弱是指家團總收入不超過有關法例所規定的上限 社會房屋的申請條件 社會房屋申請在房屋局認為有需要時開展申請程序 申請租住社會房屋的家團必須符合 以下條件 申請人須年滿 18 歲 在澳門居留至少 7 年 持有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身份 證 申請人及家團成員在申請前 3 年不得為澳門任何樓宇或獨立單位的所有人或預約買受人 或任何私產土地的所有人或承批人 不得為已購經濟房屋的另一家團申報表中所載成員 不 得為按 取得或融資租賃自住房屋之貸款補貼制度 或 自置居所貸款利息補貼制度 的規 定取得房屋的另一家團申報表中所載成員 不得為違反規範社會房屋的法規而被處罰的家團 的成員 家團的每月總收入及總資產淨值不得超過法例規定的限額 家團每月總收入及總資產淨值上限 根據第 450/2011 號行政長官批示 申請租住社會房屋的家團 每月總收入及總資產淨值 不得超過下表所載的金額 每月總收入及總資產淨值表 家團之大小 成員數目 每月總收入 澳門元) 總資產淨值 澳門元) 1 7, , , , , , , , , , , , , ,

277 土地 基建 房屋和公用事業 房屋分配 自 1996 年起 社會房屋以公開競投形式進行的申請 已舉行 5 次 在 2011 年 共處理 2,341 個家團 其中 1,300 個家團已獲安排租住社會房屋單位 現時有 7,747 個仍在輪候 社會房屋的分配 除公開競投外 也可以書面申請 根據第 25/2009 號行政法規的規範 一些在居住上 精神上或身體上遭受到危機的家庭 可免除公開競投而直接入住社會房屋 2011 年共收到 301 宗申請個案 有 6.6% 的個案屬法例所規範的情況 全獲分配社會 房屋 社會房屋輪候家團住屋臨時補助發放計劃 針對通脹情況 特區政府於 2011 年 9 月再次推出 社會房屋輪候家團住屋臨時補助發放 計劃 減輕社屋輪候家團的住屋負擔 社會房屋輪候家團若每月總收入不超過法定上限 可 獲住屋補助 金額有兩種 一是由 1 至 2 個人組成的申請家團 每月發放的補助金額為 1,250 元 二是由 3 個人或以上組成的申請家團 每月發放的補助金額為 1,900 元 2011 年度有 402 個申請獲得批准 連同 2008 年至 2010 年度獲得批准及繼續有權獲發住屋補助的 5,463 個申請 發放住屋補助總額 8.9 千萬元 樓宇管理 房屋局根據經濟房屋的法例 監察與管理經濟房屋的保存 維修 管理的執行等運作 有需要時會依法例處罰違規住戶或管理實體 房屋局也協助經濟房屋住戶成立管理委員會 讓小業主直接參與樓宇管理工作 直至 2011 年年底 已促成 52 個管理委員會 又協助調解經濟房屋樓宇管理的糾紛 促使爭議雙方 理性磋商 達致和解 2011 年 協助及協調管理委員會處理的個案共有 282 個 房屋局也一直對社會房屋進行修葺 保養及優化工作 除屋邨的公共設施外 亦會透過 完善室內設施 改善承租人尤其獨居長者的居住條件 房屋局於 2006 年開始增加協助私人樓宇公共部份管理的職能 至 2011 年底 跟進處理 共 680 宗個案 樓宇維修基金各項計劃 為鼓勵及協助小業主履行維修保養樓宇共同部份的責任 優化居住環境和生活空間 以 及提升舊樓的物業價值 房屋局於 2007 年 3 月設立樓宇維修基金 用作資助私人樓宇安全及 環境衛生的保養及維修工程 各項計劃包括 樓宇維修無息貸款計劃 樓宇維修資助計劃 樓宇管理資助計劃 低層樓宇共同設施維修臨時資助計劃及樓宇維修方案支援計劃 至 2011 年年底 樓宇維修基金綜合計劃的查詢個案共 182 個 371

278 2012 澳門年鑑 樓宇滲漏水聯合處理中心 樓宇塞渠滲漏屬於長期困擾居民的家居環境問題之一 政府於 2009 年 2 月 1 日透過跨 部門合作 由土地工務運輸局 民政總署 衛生局 法務局及房屋局組成樓宇滲漏水聯合處 理中心 由房屋局統籌 配合土木工程實驗室的技術評定 採取 一站式 方式接受及處理 居民的投訴 務求以簡明快捷的處理方法解決樓宇滲漏水的問題 直至 2011 年年底 共立案 1,955 宗 經過房屋局人員協調 大廈管理公司 大廈業主會及源頭單位業主合作協商下 成 功輔助 1,092 宗個案解決滲漏問題 木屋清拆 為配合城市的規劃及土地的再分配運用 房屋局致力清拆木屋 遷移及安置木屋居民的 工作也在不斷進行中 在 2011 年 共清拆 21 間木屋 截至 2011 年年底 澳門合共有木屋 532 間 其中 237 間位於澳門半島 295 間位於離島 土地管理 土地委員會 土地委員會為諮詢機構 受運輸工務司監督 在利用獲批給的土地方面 就承批人對法 定及合同義務的履行發表意見 並建議處以罰款及其他法定或合同規定的處罰 同時對徵作 公用的獲批給土地的卷宗發表意見 以及批給 續批 解除及廢止土地臨時佔用准照等 澳門舊區重整諮詢委員會 澳門舊區重整諮詢委員會是根據第 354/2005 號行政長官批示設立的 負責就舊區重整的 各項問題收集社會不同階層的意見 作出評估並提出建議供政府及相關的機構參考 批地 根據土地工務運輸局的資料顯示 2011 年批出的土地面積為 20,803 平方米 而涉及土地 面積為 467,938 平方米 溢價金總額 980,789,220 元 2011 年共完成 35 份批地合同 類別包 括租賃批給 租賃修改 長期租借修改 交換批給 解除合同 納入公產 / 私產及統一法律制 度 已批出土地建成後的用途主要有住宅 商業 辦公室 酒店 停車場 設施和其他用途 2011 年收到溢價金總額為 2,893,844,766 元 其中 133,311,830 元屬逾期繳付的拖欠溢價金 渠網系統 澳門渠網系統是指包括澳門半島 氹仔和路環島各獨立渠網系統的統稱 具體渠網系統 372

279 土地 基建 房屋和公用事業 資料如下表 2011 年渠網系統資料 公共下水管道系統 米 種類 區域 污水管 澳門半島 83, 雨水管 清污 合流管 公共下水 公共雨水 出水口 泵房 雨水井 道視察井 截流管 個 即砂井 管道出水 潮水閥 抽水站 口 個 個 個 雨水及 系統 個 污水 91, , , ,757 10, 氹仔島 25, , , ,061 2, 路環島 8, , , ,243 1, , , , , ,061 14, 總數 民政總署道路渠務部的渠務處 負責清潔和疏導澳門的渠網系統 稽查和監察渠網系統 的運作 研究和改善渠網系統以及登記渠網系統的資料 2011 年在暴雨時水浸街道的投訴個案為 11 宗 主渠淤塞的投訴為 148 宗 另外 涉及違 反 公共地方總規章 的檢控有 17 宗 對非法排污者發出傳單 150 宗 斜坡 根據土地工務運輸局的資料 截至 2011 年 全澳共有 190 個危險斜坡 斜坡數量 / 風險 高 中 低 合計 澳門半島 氹仔島 路環島 總計 土地工務運輸局 民政總署分別負責道路 公園斜坡的維護工程 2011 年 土地工務運 輸局維修 4 個斜坡 民政總署共維修 鞏固 1 個斜坡 373

280 2012 澳門年鑑 測量和製圖 地圖繪製暨地籍局 地圖繪製暨地籍局是運輸工務司轄下 專責為設立和維護澳門特區大地測量控制網絡及 幾何水準網絡 支援土地管理 繪製不同比例尺和各類專題地圖 以及特區地籍管理工作的 局級部門 地籍管理 地圖繪製暨地籍局地籍處自 1983 年起建立地籍資料庫 根據 地籍法 1 月 17 日第 3/94/M 號法令 的規定匯整成地籍圖 並持續進行資料更新 整理 完善 2008 年推出 地 籍資訊網 2011 年提供 網上訂購地籍圖服務 在地界測量方面 當地段擁有人要求重新釐定地界 用作估價 土地交易或發展用途時 地籍處會根據地籍資料庫的資料支援劃界工作 土地測量與地圖繪製 地圖繪製暨地籍局提供多樣化的土地測量與地圖繪製服務 還提供具中葡文註釋的多種 比例尺地形圖 覆蓋全澳門的數碼化地圖 以及 及 1998 年列印式 航空攝影測量照片 海報 澳門特區與周邊地區地圖及專題圖 2011 年推出的 澳門地圖集 2011 結合街道圖和衛星影像套疊的編製手法 並加入澳 門歷史城區的三維影像圖及澳門二十世紀的歷史航空照片 隨書附有觀看三維影像圖的紅藍 眼鏡及 澳門地圖通 軟件光碟 全球定位系統參考站 地圖繪製暨地籍局分別於 2002 年 2005 年及 2008 年 於大炮台 路環疊石塘山及氹仔 大潭山建成三個連續運行參考站系統 參考站為雙星系統 除可接收全球定位系統 Global Positioning System, GPS 訊號外 也能接收俄羅斯格洛納斯 (Global Navigation Satellite System, GLONASS) 衛星的數據 透過這三個衛星定位系統參考站的整合 更有效覆蓋全澳 土地範圍 有助澳門在土地測量 地籍測量 工程測量 導航及地理資訊系統 Geographic Information System,GIS 空間數據收集等方面的發展 2009 年建立 澳門衛星定位系統參考站服務網 正式開放 衛星參考站數據予公眾註冊使用 另一方面 地圖繪製暨地籍局同時提供實時動態定位測量 Real Time Kinematic, RTK 服務給專業用戶 以實現公分級精度的實時定位應用 地理資訊系統 因應社會的需求 地圖繪製暨地籍局推出了眾多不同的地理資訊系統 包括 地籍資訊 374

281 土地 基建 房屋和公用事業 網 (cadastre.gis.gov.mo) 是一個綜合的土地資訊平台 它整合各部門有關土地和建築物資訊 使用者可查詢建築物 地段 製圖役權 街道準線 規劃分區 物業登記 斜坡以及其他相 關適用法規與批示等資料 此外 網站內亦載有與土地相關的統計數據 行政程序和法例等 資訊 該網站自 2008 年開通至 2011 年底 網站已有近 20 萬多瀏覽人次 澳門網上地圖 webmap.gis.gov.mo 網站目前提供繁體中文 簡體中文 葡文及英文 四個版本 方便市民取得日常生活所需的地理資訊 用戶可於網站內以不同的方法搜尋到全 澳的建築物 街道以及各種分類景點如政府部門 旅遊 銀行等資訊 該網站自 2001 年開通 至今 累計已有百多萬的瀏覽人次 澳門地圖通 - Windows Mobile 版本 - 一套應用於 Windows Mobile 平台之掌上型電腦 上的地圖瀏覽系統 配合使用全球定位系統 GPS 接收設備 便可成為駕駛者的一個輕便 的導航工具 系統亦提供巴士有關資訊 路線規劃和轉乘建議 以便利用現有公交系統 此外 地圖繪製暨地籍局亦推出 澳門地圖通 - 個人電腦版本 除基本功能外 更結合 電子道路地圖 提供最短路徑搜尋功能 並於地圖上顯示道路的行車方向 澳門地圖通 內 的地理資訊每半年更新一次 供市民及旅客免費下載 交通地理資訊網 (traffic.gis.gov.mo) 是地圖繪製暨地籍局和交通事務局的合作項目 提 供澳門各處道路工程的施工位置及相關改道訊息 此外 透過兩部門的合作 公眾可於交通 事務局的公共巴士資訊站 ( 內查詢點對點路線的地圖 獲得相關巴士站 點的資訊 澳門環境地理信息系統 由地圖繪製暨地籍局協 助環境保護局共同開發 參與的單位還有地球物理暨氣象局和澳門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 系 統透過互聯網上發佈環境數據和相關分析資料 地籍資訊網 內聯網 為工務 房屋和土地規劃管理 環境監督和市政管理等部門提供 即時的土地信息 除 地籍資訊網 原已載有的資料外 內聯網 目前向政府部門提供了土 地佔用形式 航照圖片 ( 及 2009 年 ) 土地面積及房屋記錄編號等 資訊 能源業發展辦公室 為配合特區政府的能源政策 能源業發展辦公室根據第 11/2005 號行政長官批示 於 2005 年 1 月 1 日設立 隸屬於運輸工務司司長 職能是促進和協調一切與能源業有關的活動 工作範圍主要包括 協助政府執行監督職能及制定對該行業實行的政策 根據澳門特區社會經濟發展前景和環境問題 制定該行業的發展計劃和規劃 並跟進其 執行 促進和參與制定有關行業活動的法例和規章 並監察其執行 375

282 2012 澳門年鑑 促進能源產品的合理使用及提高其消耗效能 以達到一個能源供應可靠和優質 對環境 的有害影響減至最低的經濟目標等 電力 能源業發展辦公室在 2011 年提出修訂沿用超過 25 年的電費制度 並廣泛諮詢公眾的意 見和建議 諮詢期由 2011 年 11 月 21 日至 2012 年 1 月 20 日結束 政府將會分析收到的意見和建議 以制定有利於多數人的方案 爭取早日落實實施 減輕居民負擔 2011 年 因應通脹持續的壓力 政府延續電費臨時補貼措施一年 並將補貼金額由原來 的每月每戶 150 元增至 180 元 減輕居民負擔 第二條連接珠澳兩地的 220 千伏輸電通道 以及連接關閘和路氹南北兩地的 220 千伏輸 電主幹預計 2012 年 5 月 1 投運 屆時將進一步提昇粵澳兩地的電力聯網能力及確保本地供電 的穩定性 天然氣 配合澳門天然氣應用的發展 政府對 第 36/2002 號行政法規所核准的 燃氣傳輸管路技 術規章 進行修訂 並改名為 高壓燃氣傳輸管路技術規章 規章於 2012 年年初完成立法 實施 節能 在 54 個部門內全面實施 能源管理機制 持續推廣節約能源 同時開始進行 LED 路燈 的測試 收集數據 為更換 LED 街燈作準備 食水供應 澳門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 澳門自來水 澳門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於 1932 年創立 為私營公司 1985 年由中法控股 香港 有限 公司以 85% 的股份入主澳門自來水 並與政府簽訂一項為期 25 年的供水專營合約 現時中 法控股 香港 有限公司 由法國蘇伊士集團 法國里昂水務集團與蘇伊士集團於 1997 年合 併後成立的新公司 與新創建集團有限公司 新世界發展有限公司屬下機構 組成 原水供應 珠海對澳門原水供應系統主要由兩部分組成 於 1988 年開始運作的南系統以及於 2007 年開始部分運作的竹銀水源系統 兩組系統由廣昌泵站連接 系統總體佈局如下圖所示 376

283 土地 基建 房屋和公用事業 圖中 紅色標籤標示了與澳門原水供應相關的各取水口位置 澳門約有 95% 原水來源自 西江出口磨刀門水道 近十年 為應對鹹潮情況 取水口位置不斷往上游遷移 目前 供應 澳門的原水主要來自五個取水口 藍色標籤則標示了各水庫位置 除1運作了二十多年的南系統水庫群 近年 為長遠解 決鹹潮問題 於平崗增建了竹銀水庫 於 2011 年度第三季投入試運行 2011 年 珠海向澳門日供原水約 21.8 萬立方米 全年輸入量 7,941 萬立方米 除冬春期 間因鹹潮關係導致原水氯化物稍高 且糞大腸菌群指標出現季節性略高的情況外 原水水質 基本達到中國地表水水質 II 級標準 以 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 GB 為評價標準 食水生產 貯存和輸配 澳門的水處理能力由 1985 年每天 8.5 萬立方米增加至目前的每天 33 萬立方米 輸配水 方面 處理水庫容 包括處理水廠清水暗塘及高位水池 由 1985 年的 17,000 立方米增至目前 約 120,000 立方米 1982 年以前所鋪設的管道中 95% 已更換 供水管網總長度由 1985 年的 127 公里增至 2011 年的 511 公里 以 2011 年底計算 澳門區域內原水水庫 包括大水塘 石排灣 九澳及黑沙水庫 總容 量為 298 萬立方米 其中大水塘水庫容量為 190 萬立方米 澳門由 1982 年起一直維持全日供水 2011 年的總供水量為 7,760 萬立方米 比 2010 年 增長了 1.1% 平均日供水量約 21.3 萬立方米 年內錄得供水量最高的一天為 8 月 30 日 供 水量為 23.6 萬立方米 主要受大型渡假村投入服務和夏季高溫帶動用水需求所影響 2011 年 377

284 2012 澳門年鑑 售水量為 7,055 萬立方米 日平均量為 19.3 萬立方米 水質化驗 化驗研究中心是澳門自來水內部負責水質監測分析 保證優質供水的部門 同時 民政 總署化驗所人員每個工作日在澳門供水系統隨機選擇採樣點 與澳門自來水共同採樣 對水 質進行分析監察 而澳門自來水化驗室人員則在公眾假日和周末繼續採集樣本監測水質 由 1985 年開始至今 澳門的自來水水質達至歐洲國家飲用水標準 1997 年 澳門自來水的化驗研究中心 參與法國蘇伊士集團系統化驗室能力實驗 成績 優異 此後連續多次被評為 參考實驗室 2000 年榮獲相等於 ISO17025 標準的 中國實驗 室國家認可委員會實驗室認可證書 是全國供水行業中第四所實驗室獲得此項認可證書 客戶服務 澳門自來水於 1999 年建立綜合客戶資訊系統 快捷及準確地處理客戶的查詢及服務 多 年來不斷加強服務 除方便的繳費和查詢服務外 又推出樓宇供水管道維修服務 大廈水箱 清潔及水質化驗服務 並向長者及領取社會工作局單親援助金 護理補助及殘疾補助的人士 提供首 5 立方米用水豁免優惠 2011 年 1 月 1 日 正式實施階梯水價收費計劃 至 2011 年年底 澳門自來水的用戶數目達 210,310 戶 其中住宅用戶 183,451 戶 工商 用戶 25,092 戶 以及政府部門 1,767 戶 澳門自來水於 2003 年榮獲 ISO 9001:2000 質量管理系統全面認可證書 2005 年榮獲 OHSAS18001:1999 職業安全健康管理系統證書 2008 年又榮獲 ISO14000 證書 電力供應 澳門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澳門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是擁有對澳門特區的電力輸送 分配 售賣 輸入及輸出專營合 約的公用事業機構 1906 年至 1972 年 此項服務由總部設在香港的澳門電燈公司提供 1972 年轉為由澳門 電力有限公司提供 1982 年 澳電得到澳葡政府支持 重整架構 1984 年 澳電啟用粵澳聯網系統 以兩條 110 千伏的架空線連接粵澳兩地的網絡 2006 年 同樣包含兩條 110 千伏線路的第二條聯網 投入運作 加強澳門的備用電量 使供電服務更為可靠及靈活 2008 年 6 月 由原有第三條聯網升級為 220 千伏的澳珠聯網投入使用 它是第一條 220 千伏的內地供電通道 輸電能力為 1,050 兆伏安 2010 年 11 月 澳門特別行政區與澳門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澳電 簽訂延續 15 年的供電 378

285 土地 基建 房屋和公用事業 合同 新的合同條款於 2010 年 12 月 1 日起生效 1987 年起 政府由原來澳電大股東轉為僅佔 8% 股份 現時 澳電的 84% 股份分別由兩 大股東擁有 其中 中法投資公司佔有 42% 其主要成員為蘇伊士里昂集團和新創建集團有 限公司 而中葡集團則佔另外的 42% 該集團的主要股東為亞洲葡電 投資顧問有限公司 中國電力國際有限公司佔 6% 而餘下的 2% 由本地的小股東佔有 澳門耗電量在 20 世紀 90 年代急速上升 澳電於 1998 年決定投資興建採用複式循環燃氣 渦輪技術的路環發電廠 B 廠 2011 年全年最高峰負荷日為 8 月 30 日 錄得的最高負荷為 725 兆瓦 較 2010 年增加 4.9% 澳門的輸電網是由 20 個主變電站 以及由長達 246 公里的 66 千伏和 110 千伏高壓電纜 所組成 澳門的輸電網通過 2 個 110 千伏變電站分別連接珠海與南屏變電站 1 個 220 千伏變 電站連接拱北與珠海變電站 11 千伏的中壓輸電網是由 37 個用戶開關電站及 1,217 個用戶變壓房 11 千伏 /400 伏特 連接 597 公里長的電纜組成 低壓配電網則由 772 公里長的電纜組成 而公共照明網絡就由 529 公里長的電纜及 16,060 枝街燈組成 澳電幾乎所有的電網均由鋪設於地底下的電纜連接 發電和耗電量 2011 年內 澳電的總發電電度為 730 吉瓦時 較 2010 年減少 21% 自內地購入的電度 為 3,165 吉瓦時 較 2010 年增加 14% 佔總用電量的 79% 自垃圾焚化中心購入的電度為 107 吉瓦時 2011 年的總售電度為 3,804 吉瓦時 客戶服務 澳電在 2000 年成立電力客戶諮詢委員會 該委員會由來自澳門的 17 個社團的 19 名會員 組成 反映公眾對澳電客戶服務的意見 提出改善服務的建議 至 2011 年年底 澳電客戶總 數達 224,796 戶 按用電地區分類 澳門半島 氹仔 路環及路氹新城的客戶數目分別佔用 戶總數的 86.33% 12.96% 0.7% 和 0.01% 379

286 2012 澳 門 年 鑑 2012 澳 門 年 鑑 380

287 5 27 CN3 土 地 基 建 房 屋 和 公 用 事 業

288 土 地 基 建 房 屋 和 公 用 事 業 3 TN

289 2012 澳 門 年 鑑

290 澳 門 特 區 道 路 總 長 度 為 311 公 里, 澳 門 半 島 為 公 里, 氹 仔 及 填 海 區 為 80.2 公 里, 路 環 島 為 41 公 里

291 第 十 三 章 運 輸

292 交 通 網 絡 攝 影 : 新 聞 局

293 運輸 第十三章 運輸 道路及橋樑 澳門特區道路總長度為 公里 澳門半島為 公里 氹仔及填海區為 80.3 公里 路環島為 40.6 公里 澳門半島與氹仔和路環 經由三座大橋及一片填海土地相連接 嘉樂庇總督大橋 俗稱 澳氹大橋 於 1974 年 10 月通車 長 2.5 公里 友誼大橋長 4.4 公里 於 1994 年 4 月落成 西灣大橋長 2.1 公里 於 2004 年 12 月落成 2005 年 1 月正式通車 另外 於 1999 年 12 月 落成 2000 年 3 月正式通車的蓮花大橋 長 0.9 公里 連接路氹填海區和珠海市橫琴島 並 與廣珠高速公路接駁 是澳門與鄰近城市聯繫的第二條陸路通道 澳門行車道路總長度為 416 公里 其中澳門半島為 公里 氹仔及填海區為 公 里 路環島為 61.4 公里 嘉樂庇總督大橋為 5 公里 友誼大橋為 10.2 公里 西灣大橋為 4.2 公里 蓮花大橋為 1.8 公里 公共交通 澳門交通系統可以說是比較完整的 澳門半島和離島有良好的道路網 公共交通工具齊 全 有巴士 的士和出租車服務 供居民和遊客使用 公共汽車 巴士 澳門公共巴士新服務模式於 2011 年 8 月 1 日投入運作 巴士營運公司由兩間增加至 3 間 至 2011 年年底 澳門投入服務的巴士共 656 台 其中小巴 225 台 中巴 159 台 大巴 272 台 行走 61 條巴士路線 特區政府與澳門新福利公共汽車有限公司 澳門公共汽車有限公司及維澳蓮運公共運輸 股份有限公司簽署為期 7 年的 澳門道路集體客運公共服務 合同 3 家公司根據相關合同要 求 提供服務 車輛 設備 人員及後台設施等 並按照實際所提供的服務向政府收取合同 訂明的服務費用 澳門公共汽車有限公司 澳門公共汽車有限公司 下稱 澳巴 前身為澳門海島市小輪船有限公司 早期在澳門 與離島間提供海上客運往來服務 隨後陸續收購早在 20 世紀 50 年代已為路氹居民服務的各 家巴士公司 開始經營公共巴士服務 澳門海島市小輪船有限公司於 1986 年改組為澳門公共汽車有限公司 響應政府的交通政 策 全線投入澳門及海島的公共汽車服務 2011 年 8 月開始 澳巴 進入以政府為主導的新紀元 同年 澳巴購入 63 台符合歐四 387

294 2012 澳門年鑑 型環保巴士 澳巴有營運巴士 145 台 經營 13 條行走澳門半島及澳門半島至離島的巴士線 2011 年度載客超過 3,350 萬人次 行駛約 1,013 萬公里 澳門新福利公共汽車有限公司 澳門福利公共汽車有限公司創辦於 1952 年 1988 年 7 月改組 易名為澳門新福利公共汽 車有限公司 下稱 新福利 從 2004 年起引入 ISO 質量管理系統 進行全面管理 是澳 門首家通過 ISO 質量管理系統 認證的專營巴士公司 新福利員工隊伍逾 600 人 參與營運的全空調巴士車輛共 276 台 提供巴士服務路線共 21 條 線網覆蓋範圍包括澳門 氹仔和路環 2011 年度載客逾 7,500 萬人次 行駛約 1,600 萬公里 維澳蓮運公共運輸股份有限公司 維澳蓮運是殷理基集團與威立雅交通 巴黎地鐵共同成立的合資企業 擁有多元化的管 理和技術團隊 分別來自澳門 法國 澳大利亞 美國 內地和香港等地 維澳蓮運於 2011 年 8 月正式投入運作 提供巴士服務路線共 26 條 經營 245 台巴士 每年行駛約 1,600 萬公里的行程 2011 年 8 月 1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期閒 載客量為 2,250 萬人次 計程車 的士 截至 2011 年年底 澳門共有黑色的士 880 輛 黃色的士 電召的士 100 輛 持有有效 的士司機專業工作證者共 10,236 人 交通管理 交通事務局 交通事務局成立於 2008 年 5 月 負責研究 規劃 推廣和執行陸路運輸政策 整治道路 管理車輛 以及設置 維修 優化交通及行人基礎建設 車輛數目 截至 2011 年年底 澳門行駛的車輛數目為 206,349 輛 其中 111,198 輛為摩托車 電單 車 95,151 輛為輕型私家車 而全年新登記的車輛共有 17,702 輛 較 2010 年上升 10.09% 所登記的車輛主要是電單車和輕型車輛 分別是 9,390 輛和 7,632 輛 交通監察 交通管理和交通監察是維護道路運輸系統安全和秩序井然的必要工具 特區政府在澳氹 388

295 運輸 間跨海橋和主要道路上安裝閉路電視和雷達測速系統監察交通情況 監測系統的覆蓋範圍包 括友誼大橋的 30 套視頻和 6 個雙向超速偵測點 西灣大橋的 2 個單向超速偵測點和 52 套視頻 嘉樂比大橋的 2 個雙向超速偵測點和 10 套視頻 而市區不同地點則裝置 137 部攝錄機和 13 套測速雷達 22 組共 73 個鏡頭的電子偵察監控衝紅燈系統 2011 年共偵測 8,493 宗超速違例 1,861 宗衝紅燈違例 車輛停放 截至 2011 年年底 澳門共有 31 個公眾停車場 合共提供 9,611 個輕型汽車 954 個重型 車輛泊車位和 5,544 個摩托車泊車位 澳門公眾停車場一覽表 停車場 可停泊汽車數量 栢寧停車場 519 輛輕型汽車 栢濤停車場 211 輛輕型汽車 栢麗停車場 355 輛輕型汽車 栢力停車場 417 輛輕型汽車 栢樂停車場 471 輛輕型汽車 300 輛摩托車 栢威停車場 502 輛輕型汽車 栢佳停車場 208 輛輕型汽車 栢蕙停車場 1,019 輛輕型汽車 栢景停車場 171 輛輕型汽車 栢盈停車場 722 輛輕型汽車 栢湖停車場 682 輛輕型汽車 196 輛摩托車 栢港停車場 287 輛輕型汽車 31 輛重型汽車 污水處理站停車場 276 輛輕型汽車 459 輛重型車 華士古達嘉馬花園停車場 171 輛輕型汽車 113 輛摩托車 祐漢公園多層停車場 406 輛輕型汽車和 404 輛摩托車 389

296 2012 澳門年鑑 澳門公眾停車場一覽表 (續) 停車場 可停泊汽車數量 藝園停車場 351 輛輕型汽車和 446 輛摩托車 亞馬喇前地停車場 247 輛輕型汽車和 632 輛摩托車 何賢公園停車場 415 輛輕型汽車和 542 輛摩托車 馬六甲街停車場 215 輛輕型汽車和 563 輛摩托車 氹仔臨時重型貨車停泊區 224 輛重型汽車 蓮花路重型停車場 240 輛重型汽車 下環街市停車場 60 輛輕型汽車和 74 輛摩托車 澳門科學館停車場 415 輛輕型汽車 413 輛摩托車 麗都停車場 62 輛輕型汽車 24 輛摩托車 交通事務局大樓停車場 148 輛輕型汽車 178 輛摩托車 青翠樓停車場 304 輛輕型汽車 518 輛摩托車 望善樓停車場 133 輛輕型汽車 236 輛摩托車 河邊新街停車場 155 輛輕型汽車 106 輛摩托車 快富樓停車場 215 輛輕型汽車 194 輛摩托車 蓮花路停車場 416 輛輕型汽車 512 輛摩托車 永寧街停車場 58 輛輕型汽車 93 輛摩托車 截至 2011 年年底 全澳共設有 10,319 個具收費錶的泊車位 非收費泊車位有 3,443 個 另設 40,925 個街道電單車位 道路安全 2011 年 治安警察局 法務局 民政總署 土地工務運輸局及民間團體舉辦 道路交通 法 系列宣傳活動 令居民認識到遵守交通規則的重要性 以及加強居民知法 守法及道路 安全的意識 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 同時 治安警察局交通廳與各學校 運輸團體及民間社 390

297 運輸 團舉辦交通安全遊戲及交通安全講座 透過長期教育加強居民的交通安全意識 2011 年 交 通廳共向 108 間學校及 10 個團體共 8,191 人次進行交通安全宣傳活動 過境交通 陸路跨境通道 澳門和內地之間有兩條陸路相連的跨境通道 分別位於關閘和蓮花大橋口岸 路氹城邊 檢站 隨着澳門與內地的經濟和社會聯繫日益密切 過境交通量快速增加 關閘口岸的客運開放時間由上午 7 時至晚上 12 時 貨運為上午 7 時至晚上 9 時 特許車 輛除外 蓮花大橋口岸客運開放時間由上午 9 時至晚上 8 時 貨運為上午 8 時至晚上 8 時 而珠澳跨境工業區邊境站則是 24 小時開放 珠澳跨境工業區邊境站於 2006 年 10 月 18 日正式投入運作 2011 年經該站入境的澳門居 民有 141,011 人次 2011 年經陸路進出澳門車輛的總數為 4,135,910 架次 貨櫃運輸方面 經陸路出入境 包 括轉口 的貨櫃有 4,550 櫃次 入境旅客方面 2011 全年經陸路入境的旅客有 15,299,600 人次 較 2010 年上升 16.9% 其中 經關閘入境的旅客數目為 14,160,602 人次 內地和香港旅客分別佔 81.6% 和 12.5% 經蓮花大橋口岸入境的旅客則有 1,115,719 人次 而全年經關閘及蓮花大橋口岸入境的澳門居 民分別為 24,213,705 人次及 385,341 次 跨境海運服務 外港客運碼頭 氹仔客運碼頭和內港客運碼頭的跨境渡輪服務 接載乘客往返澳門與香 港 澳門與內地之間 經營前往香港和內地的客運航線 計有信德中旅船務 ( 澳門 ) 有限公司 遠東水翼船務有限公司 港澳飛翼船有限公司 新渡輪海上客運 澳門 有限公司 粵通船 務有限公司 金光渡輪有限公司 西北航運快線有限公司和巨龍船務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 9 月 15 日起停止營運 外港客運碼頭 外港客運碼頭於 1993 年啟用 主體建築面積 6,000 多平方米 港口設兩個垂直碼頭 共 有 14 個泊位 可同時停泊 14 艘客船 主樓頂上還設有直升機停機坪 特區政府於 2006 年底展開外港客運碼頭擴建工程 增加碼頭室內可使用空間 紓緩不斷 增加的旅客量 並於 2009 年設置自助過關系統通道 以及於 2009 至 2011 年期間進行多項設 施改善工程 包括更換新中央空調系統工程 新建天幕工程 並增設信息顯示屏 旅客等候 區 旅客集合點 於碼頭外圍建造升降機及無障礙通道等 為碼頭營造一個更舒適的環境 391

298 2012 澳門年鑑 特區政府計劃於 2012 年開展外港客運碼頭的空間優化工程 對碼頭整體佈局作出合理規 劃 以完善旅客疏導 行李運輸等設施 為市民和旅客提供更優質及便利的服務 外港客運碼頭的營運管理合同於 2011 年年底約滿 由 2011 年 12 月 21 日起 外港客運 碼頭由政府主導管理 氹仔客運碼頭 為配合旅遊博彩業及離島的發展 紓緩外港客運碼頭的承運力和飽和狀態 分流旅客並 拓展澳門與內地鄰近城市的海上客運網絡 特區政府在氹仔北安近機場位置興建佔地 17,000 多平方米的新客運碼頭 2007 年 10 月落成的氹仔臨時客運碼頭屬過渡性的臨時設施 設有 2 個一般及 1 個大型泊 位 氹仔永久客運碼頭落成後 將設有 16 個載客量約 400 人的客船泊位 3 個可容納較大型 客船的泊位及天台直升機坪 內港客運碼頭 內港客運碼頭於 2008 年 2 月正式投入運作 由內港 14 號碼頭搬遷到 11 號 A 碼頭 總 建築面積為 1,200 多平方米 內港客運碼頭主要是往來澳門至灣仔之間的航線 現時共有三艘 渡輪 日常營運時間為上午 8 時至下午 6 時 2011 年 往 來 港 澳 的 客 船 共 121,323 班 較 2010 年 下 降 約 1.27% 往 來 內 地 的 客 船 有 20,176 班次 下降 22.56% 2011 年 經海路入境的旅客為 12,365,302 人次 較 2010 年上升 20.71% 其中 經外港 碼頭入境旅客有 8,283,122 人次 經內港碼頭入境的旅客為 322,928 人次 經氹仔臨時客運碼 頭入境的旅客為 3,759,252 人次 在貨櫃運輸方面 2011 年經海路實際進出的貨櫃共 74,903 櫃次 海路貨櫃總吞吐量為 101,989 標準貨櫃單位 兩項數據分別較 2010 年上升 14.76% 和 11.69% 跨境直升機服務 直升機是往來港澳最便捷的交通工具 客運服務於 1990 年 11 月正式投入運作 由港聯 航空和亞太航空聯合經營 來往香港和澳門只需 16 分鐘 服務時間由每天早上 9 時到晚上 11 時 每半小時對開一班 2002 年 4 月起 亞太航空每天提供來往深圳和澳門間的直升機客運 服務 2011 年 經外港碼頭往來港澳直升機有 16,335 班次 而往來內地的則有 3,671 班次 港口 外港 外港位於澳門半島的東面 為往來澳門和香港 深圳的定期客輪專用 外港航道寬

299 運輸 米 海圖深度維持 4.4 米 為優化友誼大橋以東的通航環境 港務局對位於友誼大橋以東之一段往內港航道進行改 道 把該段航道拉直並設置較先進的同步閃燈標 內港 內港位於澳門半島西面 由多個碼頭組成 貨物裝卸均在此運作 而內港 14 號碼頭只供 獲港務局批准的船隻上落乘客 南舢舨碼頭位於內港 8 號與 9 號碼頭之間 供錨泊於內港船 舶上的人員登岸及離岸 且只限持有澳門居民身份證或獲有權限當局批准的人士登岸及離岸 並須事前向海關報備 往內港航道寬 45 米 內港航道寬 55 米 兩者的海圖深度都維持 3.5 米 氹仔 氹仔臨時客運碼頭位於氹仔島東北端 為往來澳門和香港 珠江三角洲的定期高速客船 專用 氹仔臨時客運碼頭航道寬約 120 米 海圖深度維持 4.4 米 九澳港 九澳港位於路環島的東北面 包括有油庫碼頭 水泥廠碼頭 九澳貨櫃碼頭及發電廠碼 頭 九澳港的航道寬 75 米 海圖深度維持 4.4 米 九澳貨櫃碼頭和九澳油庫 九澳貨櫃碼頭於 1991 年 12 月正式開始首期營運 首期工程總面積 42,000 平方米 現 時總面積 49,524 平方米 作為碼頭 貨場和貨倉的用地 目前碼頭有兩個泊位 長度分別是 135 米及 米 起卸區面積 10,428 平方米 貨櫃堆場面積 23,828 平方米 貨物儲存倉庫 面積 2,850 平方米 一年可處理 10 萬貨櫃標準箱 九澳港在 2011 年的貨櫃流量 入境 包括轉口 為 5,651 個 20 呎標準箱 出境 包括轉 口 為 7,080 個 20 呎標準箱 油庫於 1995 年 6 月開始營業 九澳油庫可容納輸入澳門的多種燃料產品 能同時裝卸兩 艘燃料運載船舶 油庫共有 14 個貯存罐 總容積為 86,000 立方米 港務局 港務局是一個專責行使海上事務職權的公共部門 負責行使海事當局權力 促進及協調 海事活動的發展 為加強扶助漁業的經濟發展 特區政府於 2007 年頒佈第 3/2007 號行政法規 設立漁業發 展及援助基金 393

300 2012 澳門年鑑 港務局自 2007 年 4 月 30 日起接受漁業發展基金的申請 已批出貸款金額約為 3,000 萬元 港務管理和服務 船舶檢驗 為確保航行安全和對海上交通有效的管理 凡在澳門傳統水域航行的澳門船舶 必須進 行年度保養和接受特別檢驗 船隻需持有澳門航行准照 以保證船隻的安全和海上航行的安 全 對於外來靠泊澳門港口及在澳門傳統水域管理範圍內進行活動的船舶 港務局會按照其 所進行活動的性質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船檢 確保進港船舶符合國際海事安全和防污染等公 約的要求 引航服務 港務局向進出澳門港口的船舶提供引航服務 涉及區域包括港口內外水道 近岸錨地 以及設於澳門管轄權水域內的所有港口設施 根據規定 九澳港 外港和內港須強制引航 但定期快速客船 擁有適當領航豁免許可 的船長的船舶 港內航行船舶 澳門輔助船舶 澳門及沿海捕魚船舶和遊艇等可獲豁免強制 引航 澳門船舶交通管理中心 澳門船舶交通管理中心 以下簡稱 澳門交管 分別設於外港客運碼頭和氹仔客運碼頭 臨時設施內 主要職責是對航行於澳門習慣管理水域範圍內的所有船舶 特別是對進出外港 及氹仔客運碼頭的高速客輪採取強制性監控措施 也會透過無線電通訊向船舶發佈與航行安 全有關的信息 以確保船舶在安全環境下航行 澳門交管透過國際海事甚高頻段 VHF 第 16 頻道及全球海上遇險及安全系統的甚高頻 段數字選擇性呼叫 DSC 第 70 號頻道 進行 24 小時全天候監聽 一旦收到船舶遇險求救 信息 會即時向有關船隻提供適當協助 海事搜救 海事搜救是港口服務中最重要任務之一 澳門較常見的海上事故有船隻擱淺 撞船 船 上火災和漏油等 海上事故搜救的工作主要由港務局和海關負責 另外 港務局已與香港和 珠海的相關單位協定 同意在遇到重大的海上事故時 澳門的海事搜救協調中心可以要求香 港或珠海的搜救中心提供支援 加強搜救工作的能力 水道測量 港務局的水文中心負責澳門地區的水道測量工作 任何單位或機構均可向港務局申請 水 394

301 運輸 道測量 服務 並按規定支付有關的測量費用 疏濬 澳門特區的監管疏濬工作由港務局疏濬中心負責 疏濬中心擁有 2 艘非自航式挖泥船 1 艘運泥駁船和 1 艘輔助船進行疏濬工作 博彩合約中規定由澳門博彩股份有限公司負責的疏 濬區域除外 港口清潔 港務局負責清理海上廢棄物的工作 特別是固體廢棄物 從海上收集的固體廢棄物 包 括來自岸邊碼頭的木架板 船艇的生活廢棄物及一些來自上游的植物如水浮蓮 對外交流合作 自 1990 年澳門以聯繫會員身份參加聯合國國際海事組織以來 港務局都是作為澳門政府 的代表機關派員出席會議及年會 1999 年在 海事安全及防治海上污染的國際海事公約 逐 步延伸到澳門生效後 港務局獲政府授權作為有關國際海事公約的對外及對內事務負責單位 也就是船旗國實施的專責部門 船務 海事登記 現行法例規定 所有從事經濟活動的船舶 包括貨船 客船 漁船 輔助船等 必須在 港務局作海事登記並在商業及動產登記局作商業登記 海事登記的目的 主要是查核船舶是 否達到必要的可航性和環境保護等技術要求及安全條件 也作為是否獲得商業登記的先決條 件 至 2011 年年底 已作海事登記的船舶共有 299 艘 其中新登記的有 5 艘 此外 所有船長 2.5 米以上 用於進行非牟利的海上運動 釣魚運動或娛樂的遊艇或水上 移動裝置 包括遠洋遊艇 近海遊艇 沿岸遊艇 狹水道遊艇和內河遊艇 也必須作海事登 記和商業登記 至 2011 年年底 已作海事登記的遊艇共有 100 艘 其中新登記的有 9 艘 海員登記 現行法例規定 年滿 18 歲的澳門居民可向港務局申請海員登記 所有擬在商船 輔助船 或漁船上擔任船員或從事與海上工作有關的職務的澳門居民 須先在港務局作海員登記 至 2011 年年底 持有港務局發出的海員證人士共有 251 人 航海學校 航海學校是澳門唯一的海事教育機構 主要宗旨是提供在海事及港務活動方面的文化和 395

302 2012 澳門年鑑 專業技術培訓 以及推廣有關方面的科學知識 航海學校的主要的培訓對象是港務局人員 海關人員 海員 漁民 水上運動員 同時 也為青少年學生提供校外補充活動和暑期活動 船舶建造廠 船舶建造廠是港務局轄下的一個廳級部門 船舶建造廠除造船及修船外 還負責特區政 府車隊的維修 保養和狀況鑑定 檢驗以及為特區政府各公共機構製作及安裝車輛識別牌的 工作 現時 船舶建造廠的船舶建造和維修對象 主要是港務局自身及海關的船隊 船舶建 造廠在 2011 年為港務局 海關和澳門國際機場專營公司的船隻進行維修保養工程達 233 項 也為港務局建造 1 艘 38 米長消防船進行技術質量之監督工作 而在車輛檢驗 維修 保養等 服務方面完成 2,018 項工作 民航 民航局 民航局根據 2 月 4 日第 10/91/M 號法令 於 1991 年 2 月 4 日成立 隸屬運輸工務司 是 具有行政 財政及財產自主權的公共機構 民航局負責指導 管制及監察澳門領空的所有民 航活動及在澳門註冊的航空器的營運 航空服務 特區政府實行 開放天空 的原則 採取一系列措施 儘力完善澳門民航事業的基礎設 施和網絡 吸引國內外更多的航空公司前來發展業務 提高澳門國際機場的使用率 推動航 空客貨運的發展 為促進與世界各地民航業務的合作 特區政府繼續與更多國家商談和簽署航班協定 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 澳門已經與 47 個國家草簽雙邊航班協定 當中的 40 份獲正式簽署 澳門與外國簽署的航班協定 396 國家 簽署日期 巴西 15/07/1994 芬蘭 09/09/1994 奧地利 04/11/1994 比利時 16/11/1994

303 運輸 澳門與外國簽署的航班協定 (續) 國家 簽署日期 荷蘭 16/11/1994 盧森堡 14/12/1994 新西蘭 09/03/1995 葡萄牙 31/08/1995 瑞士 05/09/1995 新加坡 27/10/1995 馬來西亞 31/10/1995 泰國 01/11/1995 美國 03/07/1996 越南 07/08/1996 德國 05/09/1996 朝鮮 08/12/1996 丹麥 11/12/1996 瑞典 11/12/1996 挪威 11/12/1996 韓國 03/04/1997 菲律賓 18/07/1997 印度 11/02/1998 尼泊爾 19/02/1998 南非 04/04/1998 汶萊 24/05/1998 阿拉伯聯合酋長國 06/12/

304 2012 澳門年鑑 澳門與外國簽署的航班協定 (續) 398 國家 簽署日期 俄羅斯 21/01/1999 緬甸 12/03/1999 澳大利亞 24/08/1999 波蘭 22/10/1999 巴基斯坦 15/11/2000 捷克共和國 25/09/2001 柬埔寨 12/12/2001 英國 19/01/2004 冰島 13/07/2004 馬爾代夫 16/01/2006 法國 23/05/2006 斯里蘭卡 08/06/2006 蒙古 27/06/2006 日本 10/02/2010 老撾 草簽 阿曼 草簽 印尼 草簽 以色列 草簽 希臘 草簽 斯洛伐克 草簽 佛得角 草簽

305 運輸 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 在澳門註冊並提供航班服務的航空公司共有 4 家 分別是澳門航 空有限公司 亞太航空有限公司 Jet Asia Limited 及國際商務航空 ( 澳門 ) 股份有限公司 4 家公司的機隊及服務航線如下 航空公司 機隊 目的地 澳門航空有限公司 5 架空中巴士 A319 2 架空中巴士 A320 7 架空中巴士 A321 2 架空中巴士 A300B4-622R 北 京 成 都 杭 州 南 京 上 海 ( 浦 東 虹 橋 ) 合 肥 寧 波 廈 門 南寧 重慶 太原 台北 高 雄 曼谷 新加坡 首爾 東京 大阪 亞太航空有限公司 直升機服務 3 架阿古斯塔 AW139 香港 深圳 Jet Asia Limited 商用包機服務 2 架 挑 戰 者 CL600-2B16 2 架 豪 客 900XP 4 架 豪 客 750 世界各地 1 架獵鷹 2000LX 世界各地 國際商務航空 ( 澳門 ) 股份有限公司 商用 包機服務 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 獲民航局簽發飛行員執照的人數如下 機構 飛行員數目 民航局 2 澳門航空有限公司 163 亞太航空有限公司 32 Jet Asia Limited 4 國際商務航空 ( 澳門 ) 股份有限公司 商用 包機服務 5 總數 206 澳門國際機場位於氹仔島東端及其鄰近海域 其中客運大樓建於雞頸山經爆破的平地上 而停機坪則建在填海地上 機場的空中交通管制大樓 控制塔及輔助消防站均設在停機坪東 399

306 2012 澳門年鑑 面名為 一粒米 的小島上 機場跑道建於離岸填海土地上 並由兩條滑行道與停機坪連接 機場消防總站則位於偏斜的滑行道旁的跑道島上 經道路幹線 友誼大橋和蓮花大橋 由澳門國際機場前往澳門半島 外港碼頭和鄰近的珠海市的交通時間均在 20 分鐘以內 2011 年使用澳門國際機場的乘客共有 4,045,014 人次 比 2010 年下降 0.8% 貨運量達 39,523 噸 下降 24.2% 航機升降架次為 38,946 上升 4.8% 私人及商務包機航班量有輕微增長 由 2010 年的 954 架次上升至 2011 年的 1,010 架次 上升 5.9% 航空交通管制 1995 年啟用以來 澳門國際機場的航空交通管制一直運作良好 確保飛行效率和飛行安 全 機場現有的航空交通管制系統設備有 二次雷達及自動終端系統 通訊設備包括飛航訊 息處理系統 AMHS 衛星地面站 陸空通訊包括甚高頻無線電台 澳門空中交通管制中心管轄的空域屬國際民航組織標準的 C 類空域 形狀類似一鑰匙孔 從地面到 3,000 英呎高 外形是以機場為中心 5 海里為半徑的圓環 在西面邊界則為一平行機 場跑道且距離跑道 3 海里的直線 在其南方有一 5 海里寬的長方形向南延伸至 10 海里處 澳門的空中交通管制區位於香港和廣州飛行情報區之間 在澳門空域內的飛機 包括直 升機 都是由位於澳門國際機場內的澳門塔台管制 進出機場的飛機可循南北兩方向升降 在澳門空域以北的交通由內地的空管部門管制 而南方的交通則由香港空管部門負責 由於 珠江三角洲一帶的空域比較複雜且交通量大 澳門 內地和香港三地的空管部門通過緊密合 作和協調 保證澳門的空中交通管理以及鄰近空域的安全和效率 飛機噪音 澳門國際機場建在遠離居住區的海面上 因此沒有必要實施防噪音的措施 但為防止飛 機往北起飛對珠海市造成噪音干擾 程序規定 飛機起飛後不得穿過九洲台的 230 徑向線 機場保安 根據 7 月 18 日第 36/94/M 號法令和國際民航組織訂定的規範 澳門國際機場保安計劃旨 在確保在機場進行的國際民航活動的安全 正常運作及效率 同時確保採取必要措施及程序 保護乘客 機組 機場人員 公眾 航空器 設施及設備免受非法干擾 機場保安計劃所涉及的部門包括民航局 警察總局 海關 治安警察局 司法警察局 港務局 機場私人保安公司 航空企業及其他機場實體 機場私人保安公司負責執行由機場營運人所訂定的保安措施及程序 以確保保安措施及 程序是遵守國際民航組織的標準及建議措施 此外 該公司擁有專業培訓和認證的技術人員 400

307 運輸 及採用先進的安檢設備 對乘客 行李和貨物進行保安檢查 澳門國際機場專營股份有限公司 澳門國際機場專營股份有限公司是獲政府委任的澳門國際機場經營者 負責機場的興建 和營運 特區政府於 2001 年批准澳門國際機場專營有限公司申請 延長對澳門國際機場的建 造 營運及管理的專營合約 25 年 合約至 2039 年期滿 401

308 2012 澳 門 年 鑑

309 運 輸

310 運 輸

311 2012 澳 門 年 鑑

312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是 中 國 領 土 的 一 部 份, 地 處 珠 江 三 角 洲 出 口, 毗 鄰 廣 東 省, 與 香 港 相 距 約 60 公 里 本 地 時 間 比 格 林 尼 治 子 午 線 時 間 早 8 小 時 澳 門 特 區 包 括 澳 門 半 島 氹 仔 島 和 路 環 島 原 點 地 理 座 標 為 北 緯 22º12 40, 東 經 113º32 22 嘉 樂 庇 總 督 大 橋 友 誼 大 橋 和 西 灣 大 橋 把 澳 門 半 島 和 氹 仔 島 連 接 起 來, 而 路 氹 填 海 區 把 氹 仔 和 路 環 兩 個 離 島 連 為 一 體

313 第 十 四 章 地 理 環 境 和 人 口

314 進 步 發 展 攝 影 : 新 聞 局

315 地理環境和人口 第十四章 地理環境和人口 地理位置 澳門特別行政區是中國領土的一部份 地處珠江三角洲出口 毗鄰廣東省 與香港相距 約 60 公里 本地時間比格林尼治子午線時間早 8 小時 澳門特區包括澳門半島 氹仔島和路 環島 原點地理座標為北緯 22º12'40" 東經 113º32'22" 嘉樂庇總督大橋 友誼大橋和西灣 大橋把澳門半島和氹仔島連接起來 而路氹填海區把氹仔和路環兩個離島連為一體 面積 澳門總面積因沿岸填海而不斷擴大 自有記錄的 1912 年的 11.6 平方公里逐步擴展至 2011 年的 29.9 平方公里 其中澳門半島面積為 9.3 平方公里 佔總面積的 31.1% 氹仔島面 積為 7.4 平方公里 佔總面積的 24.8% 路環島面積為 7.6 平方公里 佔總面積的 25.4% 路 氹填海區面積為 5.6 平方公里 佔總面積的 18.7% 地質和地形 澳門土地結構類型比較簡單 主要由平地 台地和丘陵構成 平地 包括填海造地 面 積 20.8 平方公里 佔總面積 69.6% 花崗岩丘陵 6 平方公里 佔總面積 20.1% 台地僅 1.2 平方公里 佔總面積 4% 為殘存的古剝蝕面 主要分佈在澳門半島上的崗頂 白鴿巢公園 望廈觀音堂後山 螺絲山以及氹仔島的南端 海拔高度 米 面積雖然不大 但高度 和坡度均較小 故利用率也較高 其他剩餘的土地面積約為 1.9 平方公里 包括保護區用地 紀念物用地 保護林用地等 佔總面積 6.3% 澳門地形分佈具南高北低的規律性 如北部澳門半島最高為東望洋山 海拔 90 米 南部 路環島最高為疊石塘山 海拔 米 是澳門最高的山峰 中部氹仔島最高為大潭山 海拔 米 海岸線 澳門屬典型的海岸邊緣地帶 海岸線總長度為 47.4 公里 當中澳門半島的海岸線長度為 15 公里 離島的海岸線長度為 32.4 公里 空氣 澳門地小人多 街道狹窄而車輛密集 對空氣質素造成一定壓力 但由於工業排放的污 染物較少 因此 整體空氣質素尚算良好 每年冬季 空氣中的污染物濃度都較高 相對空 409

316 2012 澳門年鑑 氣質量指數也較高 夏季主要受熱帶天氣系統影響 常常產生對流性降水 污染物容易擴散 令污染濃度較低 空氣質量比較好 從 2011 年的平均情況來看 路邊站測得空氣質量為良好的日子佔 74.0% 質量為普通 的佔 26.0% 澳門半島高密度住宅區中 空氣質量為良好的日子佔 83.5% 質量為普通的佔 16.5% 氹仔高密度住宅區中空氣質量為良好日子的佔 67.6% 質量為普通的佔 30.2% 質量 為不良的日子佔 2.2% 4 天 氹仔一般性監測站錄得空氣質量為良好的日子佔 81.3% 質 量普通的佔 18.7% 路環一般性監測站錄得空氣質量為良好的日子佔 78.2% 質量普通的佔 21.2% 而空氣質量達到不良的日子則佔 0.6% 2 天 與 2010 年比較 除各站的臭氧濃度及澳門高密度住宅區的二氧化硫濃度出現下降情況 外 其餘的汚染物濃度都是相若或稍為上升 而路環一般性站各污染濃度均錄得上升 2011 年各空氣質量監測站的空氣質量水平達不良或以上的日數 除路環一般性站維持相若外 其 餘各站分別都較 2010 年有所減少 總的來說 澳門空氣質量仍是處於良好水平為主 各類污 染物的年平均濃度也不高 符合各類標準 2011 年年平均大氣污染物濃度 監測站 二氧化硫 二氧化氮 臭氧 一氧化碳 微克/立方米 微克/立方米 微克/立方米 微克/立方米 毫克/立方米 路邊站 澳門半島高密度住宅區 65.0 # 4.9 # 43.4 # 19.1 # 0.63 # 氹仔高密度住宅區 (i) 56.3 # # 41.7 # 0.63 # 氹仔一般性 路環一般性 58.5 # 21.1 # 53.5 # (i) # 可吸入懸浮粒子 因工程關係 此站自 2011 年 7 月 2 日起暫停運作 數據不足下之計算值 410

317 地理環境和人口 污染物濃度與空氣質量日指數對照表 空氣質量指數 可吸入懸浮粒子 二氧化硫 24小時平均 24小時平均 二氧化氮 24小時平均 臭氧 8小時平均 一氧化碳 8小時平均 微克/立方米 微克/立方米 微克/立方米 微克/立方米 毫克/立方米 , , , , 空氣質量指數對照表 空氣質量指數 0~50 51~ ~ ~ ~ ~500 空氣質量水平 澳門定義 良好 普通 不良 非常不良 嚴重 有害 狀態圖示 噪音 澳門噪音問題成因很多 人口稠密 車輛密度高 街道狹窄及大廈林立等都市特點 是 噪音傳播的重要成因 2011 年 環境保護局及治安警察局接獲的環境噪音投訴個案共 4,431 宗 較 2010 年減少約 6.87% 327 宗 當中 環境保護局接獲 458 宗 較 2010 年增加 5.3% 23 宗 治安警察局接獲 3,973 宗 較 2010 年減少 8.1% 350 宗 在治安警察局接獲的投訴中 主要為 談話 喧嘩及嬉戲 1,171 宗 室內裝修工程 712 宗 住宅音樂及電視噪音 500 宗 搓麻雀 244 宗 工程及土木建築工程 249 宗 敲擊物件 210 宗 工場及 機械噪音 225 宗 和 商業音樂及卡拉 OK 140 宗 約佔總投訴個案的 86.86% 3,451 宗 與 2010 年相比 以 工場及機械噪音 敲擊物件 動物叫聲 和 有聲警報 新增的個 案較多 分別增加 和 15 宗 而減少個案方面 以 住宅音樂及電視噪音 室 內裝修工程 戶外音樂 和 談話 喧嘩及嬉戲 減少的個案最顯著 分別有

318 2012 澳門年鑑 56 和 51 宗 治安警察局接獲的投訴個案中 日間時段 8 時至 20 時 的投訴個案佔 22.9% 910 宗 主要是 室內裝修工程 工程及土木建築工程 機械噪音 和 住宅音樂 的投訴 夜 間時段 20 時至 8 時 的投訴個案佔 77.1% 3,063 宗 主要是 談話及喧嘩 住宅音樂 搓 麻雀 室內裝修工程 敲擊物件 機械噪音 狗隻 搬動物件 商業音樂 和 戶 外音樂 的投訴 環境噪聲監測網絡 環境噪聲監測網絡方面 澳門現時有 4 個環境噪聲監測站 3 個設在澳門半島 1 個設於 氹仔 透過自動化網絡對環境噪聲 道路交通噪聲 工商住宅混合區噪聲進行 24 小時監測 監測數據每月在環境保護局網頁上公佈 水質和污水處理 水質 澳門位於珠江出海口 三面環水 東面和南面分別面向伶仃洋和南中國海 水面寬闊 外海潮汐流引起的水體交換 對進入該水域的污染物起到物理稀釋的作用 西面的內港是珠 澳兩地漁船的主要停泊點之一 位於上游的珠海前山河水閘關閉時 該水域處於半封閉狀態 與外部的水體交換較差 污染物較易積聚 水閘開啟時 水域水質主要受制於前山河水 而 積聚的污染物會隨水流向鄰近水域擴散 2011 年春夏兩季 澳門沿岸水域曾多次暴發紅潮 地點包括黑沙 竹灣 外港 南灣及 北安等多個水域 是澳門沿岸水域水質監測計劃開展以來 監測到的大規模紅潮次數最多的 一年 紅潮威脅似有加劇的趨勢 特區政府在環繞澳門水域設立 11 個水質監測點及 1 個 參考點 自 1988 年起 衛生局 公共衛生化驗所每年對澳門沿岸水域進行水質監測 並針對紅潮的暴發 採取相應的加急水 樣採集及監測機制 以確認紅潮的發生 為進一步研究紅潮 減少其危害積累科學數據 監測項目分為理化指標 細菌學指標和生物指標三大類 項目共計 38 項 大部份指標及 其分析技術源自美國公共衛生協會公佈的 Standard Methods, 21st Edition 2005 個別項目 則源自中國 海洋監測規範 GB 和世界衛生組織 所有分析過程均在內部質量保 證體系監管下運作 絕大部分的分析項目獲 ISO/IEC 認可 澳門水域 2011 年水質監測和評估報告 在結論部份指出 單項指標評估中 超標值主 要在 ph 無機氮 活性磷 汞和鋅等 5 個項目 無機氮仍是澳門沿岸水域超標最嚴重的污 染物 其次為 ph 活性磷和汞 內港仍是污染最嚴重的水域 是唯一一個綜合評估超標的 水域 非金屬污染綜合評估值超出參考標準允許範圍 金屬綜合評估值近年也有反覆上升的 趨勢 澳門沿岸水域的水質總評估指數較 2010 年上升 近年污染的總體變化仍維持反覆向 上的趨勢 412

319 地理環境和人口 水質監測網絡 現時澳門設有 2 個水質監測站 分別位於澳門筷子基北灣青洲塘及路氹城生態保護區 透過全自動化網絡系統 進行 24 小時全天候監測工作 為未來掌握相關水域的水質狀況提供 條件 監管食水水質 根據 2001 年 12 月 18 日第 32/2001 號行政法規 行政長官 2002 年 1 月 14 日第 2/2002 號 批示 民政總署化驗所負責監管澳門自來水有限公司處理廠的出廠水及全澳不同供水網中的 水質 檢測水質是否達致 澳門供排水規章 第 46/96/M 號法令 的要求 確保全澳市民飲 用水的質量 民政總署化驗所的職能是監察公共輸水網 公用與私人泉源及水井的水質 並以公共利 益為由建議關閉該等設施 化驗所一直參與並基本通過內地及其他國家 包括美國 英國及 澳洲等權威機構所主持的能力水平測試 符合國際檢測技術要求 自 2003 年取得由 中國實 驗室國家認可委員會 現為 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 頒授的 ISO/IEC 實驗 室認可證書以來 不斷致力提高分析水平及完善質量管理系統 並維持認可資格 目前總認 可參數達 150 項 污水處理 澳門現時共有 5 座污水處理設施 分別為澳門半島污水處理廠 跨境工業區污水處理站 氹仔污水處理廠 澳門國際機場污水處理站及路環污水處理廠 總處理能力達每天 35.6 萬立 方米 其中 位於青洲的跨境工業區污水處理站於 2008 年落成 設計處理能力為每天 12,000 立方米 以配合跨境工業區 澳門園區 及青洲一帶的發展需要 2011 年 澳門半島污水處理廠的處理總量為 54,287,854 立方米 氹仔污水處理廠的處理 總量為 6,730,737 立方米 路環污水處理廠的處理總量為 6,365,485 立方米 澳門國際機場污 水處理站的處理總量為 27,802 立方米 青洲跨境工業區污水處理站的處理總量為 354,679 立 方米 為貫徹落實環境保護的施政方針 環境保護局持續優化污水處理設施 適時將現有的污 水廠進行設備升級改造 逐步增加澳門對生活污水的處理能力及提升尾水質量 為日後推動 廣泛使用再生水或中水的目標作好準備 2011 年 開展澳門首座再生水廠的選址及工藝初步 設計研究 廢物管理 澳門產生的廢棄物量隨着社會經濟發展逐年增加 根據統計暨普查局的資料 由 2001 年 至 2010 年 廢棄物量已增加約 38% 主要來自家庭 商業服務業及工業 目前 澳門採取焚 化為主 堆填為輔的廢棄物處理方式 413

320 2012 澳門年鑑 澳門的垃圾收集工作 公共垃圾桶的清潔和保養以及城市清潔服務 是以專營合約方式 交由澳門清潔專營有限公司負責 該公司的運作受特區政府監管 根據澳門清潔專營有限公 司的資料顯示 2011 年該公司收集的垃圾總數為 263,385 噸 每日平均收集垃圾 722 噸 建築廢料處理 建築廢料堆填區位於氹仔機場大馬路 2006 年 3 月開始使用至今 主要用作填埋由開 挖 拆建 興建等活動產生的惰性固體廢棄物 包括瓦礫 混凝土塊 軟土 海泥及熔渣等 2011 年 被運往建築廢料堆填區填埋的建築廢棄物為 萬立方米 包括 31.6 萬立方米海 泥 焚化中心 澳門垃圾焚化中心主要處理全澳的生活垃圾 共有 2 座廠房 每日垃圾處理能力為 1,728 噸 2011 年 該中心共接收 329,190 噸垃圾 平均每日約 902 噸 澳門的固體廢棄物當中 有部份是由港務局從海上收集的 24 小時運作的焚化中心在處理垃圾時所產生的廢熱 可回收發電 焚化中心的發電能 力除足供自用外 全負荷時每小時最多還可輸出約 21 兆瓦的電力至公共電網 足夠澳門約 33,000 多戶居民使用 2011 年焚化中心共輸出 107,076 兆瓦時的電力至公共電網 固體廢物自動收集系統 特區政府於 2006 年 6 月在黑沙環新填海區開展固體垃圾自動收集系統試點項目工程 改 善垃圾收集方式 試點涵蓋合共約 1.9 萬個住宅單位 固體垃圾自動收集系統 主要是通過設於路面的投放口與埋在地下的管道連接 透過空 氣傳送的方式 將垃圾輸送到設於友誼橋大馬路與澳門污水處理廠之間的中轉站 再由專車 運往焚化中心處理 特殊和危險廢物處理 澳門特殊和危險廢物處理站位於氹仔焚化中心旁 2007 年投入運作 以最新的歐盟焚化 標準處理特殊廢物 主要包括醫療廢料 屠場廢料 廢舊車呔 馬匹及狗隻等動物屍體 油 渣沉澱物 以及其他固態或液態特殊廢料等 2011 年 該站的處理總量 包括醫療廢物 為 2,358 噸 當中 廢舊車呔的處理量約佔 30.7% 垃圾分類 為進一步加強澳門垃圾分類回收計劃 2011 年全澳公共回收點增加至 246 個 並有 305 個單位 包括學校 政府部門 社團及機構 參與資源垃圾分類回收計劃 民政總署又積極 與住宅大廈合作推廣家居廢物分類回收計劃 有 304 座屋苑大廈參與此項計劃 2011 年全澳 414

321 地理環境和人口 透過分類回收計劃共回收廢紙 421 噸 金屬 25 噸 塑膠 53 噸 立法和污染管制 澳門於 1991 年頒佈 環境綱要法 3 月 11 日第 2/91/M 號法律 訂定澳門環境政策須 遵從的一般綱領和基本原則 其後又在各個環境領域頒佈相關法規 包括 澳門供排水規章 8 月 19 日第 46/96/M 號法令 海事管轄範圍內禁止傾倒有害物質 8 月 25 日第 35/97/M 號法令 可用無鉛汽油之汽車方可進口及註冊之規定 8 月 22 日第 44/94/M 號法令 控 制及減少使用可破壞臭氧層物質之措施 12 月 4 日第 62/95/M 號法令 環境噪音之預防及 控制 11 月 14 日第 54/94/M 號法令 在澳門特別行政區銷售的車用輕柴油含硫量之規定 第 4/2006 號行政命令 進口新重型及輕型摩托車應遵守的氣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規定 第 1/2008 號行政法規 氣體污染物排放參數表 裝有四衝程發動機的車輛 第 356/2010 號 行政長官批示 聲學規定 第 241/94/M 號令 等 減少及控制廢棄物處理 水 燃油 噪音 大氣和光等領域產生的污染 達到保護環境的目的 若干旨在控制全球環境問題的國際協議和公約也適用於澳門 包括 保護臭氧層維也納 公約 關於消耗臭氧層物質的蒙特利爾議定書 關於消耗臭氧層物質的蒙特利爾議定書 修正案 關於消耗臭氧層物質的蒙特利爾議定書哥本哈根修正案 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 公約 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 生物多樣性公約 控制危險廢物越境轉移及 其處置巴塞爾公約 及於 1995 年 9 月 22 日於日內瓦經第三屆締約國大會通過的第 III/1 號決 定對 巴塞爾公約 的修正案 亞洲及太平洋地區植物保護協定 及其 1967 年 1979 年及 1983 年的修正案 關於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斯德哥爾摩公約 關於在國際貿易中對某些危 險化學品和農藥採用事先知情同意程式的鹿特丹公約 禁止為軍事或任何其他敵對目的使 用改變環境的技術的公約 國際植物保護公約 關於環境保護的南極條約議定書 和 聯 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 京都議定書 在澳門特區適用且與海上環境保護有關的國際海事公約包括 1990 年國際油污防備 反 應和合作公約 經修訂的 1973 年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國際公約的 1978 年議定書 防止傾 倒廢物及其他物質污染海洋的公約 (1972 年 ) 以及其 1978 年和 1980 年對附側的修正案 2001 年國際燃油污染損害民事責任公約 和 南極海洋生物資源養護公約 為配合適用於澳門的國際環境協議及公約的實施 2011 年環境保護局已完成並向國家環 境保護部遞交 控制危險廢物越境轉移及其處置巴塞爾公約 2010 年年度報告內有關澳門的 更新情況和內容 同時 環境保護局透過與海關和經濟局等部門合作及透過對外交流活動 加強監管澳門危險廢物越境轉移及其處置的有關工作 環境保護局 根據第 6/2009 號法律 第 14/2009 號行政法規 特區政府於 2009 年 6 月 29 日正式成立 環境保護局 簡稱環保局 是澳門特別行政區負責研究 規劃 執行 統籌和推動環境政策 的公共部門 415

322 2012 澳門年鑑 環境諮詢委員會 環境諮詢委員會根據第 14/2009 號行政法規以及第 263/2009 號行政長官批示而設立 由 官方和民間所組成 環境諮詢委員會的主要職責為就澳門環境保護事務的相關範疇聽取社會各界的意見 並 就研究 制定 執行 協調及促進環境政策提出建議 就環保局的年度計劃及活動報告 環 境保護範疇內的立法及制定規章措施 環境綱要法的實施及發展 環境狀況報告等發表意見 就推動環保宣傳 教育及推廣公眾參與事宜提出相應措施的建議 環保與節能基金 特區政府在 2011 年透過第 21/2011 號行政法規設立 環保與節能基金 同時透過第 22/2011 號行政法規設立 環保 節能產品和設備資助計劃 並於 2011 年 9 月 12 日開始接 受申請 設立環保與節能基金的目的 是希望資助澳門的商業企業及社會團體購買 更換環保節 能產品及設備 以提高其環保能力以及引進環保技術 設備 務求進一步推動環保工作以及 環保產業的發展 環保與節能基金的啟動資金為 2 億元 環保 節能產品和設備資助計劃 為基金設立後的首個資助計劃 資助對象為商業企業 和社團 每次申請獲批後 可獲批給的資助為所購買或更換產品和設備總額的 80% 最高資 助金額可達 50 萬元 環境宣傳教育 環保局以 構建低碳澳門 共創綠色生活 為主題 向社會各界進行環保的宣傳及教育 工作 致力持續提升公眾的環保意識 加強市民對環保的關注及責任感 2011 年 主辦和支持 131 項活動 參與人數達 77,818 人次 主要包括 地球日宣傳活動 澳門環保周 世界無車日系列活動 綠色學校之環保教案設計獎勵計劃 澳門美食節減廢計 劃 舊物回收活動等 同時 推出 環保 Fun 積分獎勵計劃 推動大家持續實行各種不同 的環保行為 把環保行為變成日常的生活習慣 持之以恆 共同實踐綠色生活 澳門環境規劃研究 為保障澳門經濟 社會與環境的可持續發展 就未來 10 年環境保護工作的開展 環保局 擬透過三個階段來完成澳門第一次環境規劃 首階段於 2010 年 4 月推出 澳門環境保護概念 性規劃構想 文本諮詢公衆 收集公眾的意見及共識後 開展第二階段的環境 保護總體規劃及多個專項規劃的研究工作 在第一及第二階段基礎上 2011 年推出 澳門環 境保護規劃 ( ) 諮詢文本 提出環境 功能分區 及 優化宜居宜遊環境 推進 節約循環社會 及 融入綠色優質區域 三大規劃主線的概念 並就有關文本進行為期 2 個 月的公眾諮詢活動 預期透過完成澳門首個 澳門環境保護規劃 制訂澳門環境保護策略及 416

323 地理環境和人口 環境質量的規劃目標 實現 低碳澳門 綠色生活 的願景 構建環境影響評估制度 為推動澳門環境影響評估 環評 制度的建立 提高社會各界對環評制度的認知 環境 保護局完成編製 構建環境影響評估制度的探索文本 2011 年 8 月至 9 月 就有關文本進行 為期 1 個月的意見徵集活動 以吸納社會各界意見 為構建務實而適合澳門的環評制度奠定 基礎 環保數據檢驗和研究 為保證在澳門出售的車用柴油總含硫量不超過第 4/2006 號行政命令規定的 0.005% 環保 局分別於 2011 年 6 月 9 月和 11 月在澳門 氹仔和路環的加油站及九澳油庫進行 3 次採樣及 分析化驗 結果顯示各樣本的總含硫量均低於 0.005% 的規定 就環境污染防治及控制方面 2011 年分別開展在用車尾氣排放標準研究 重大空氣污染 源排放標準研究和食肆油煙控制及試點研究等項目 透過相關研究為日後制訂相關政策及法 規提供科學依據 環保局與澳門大學和澳門發展及質量研究所共同合作開展 澳門室內空氣質素研究 工 作 掌握不同類型公共場所的室內空氣情況 並將參考其他地方的經驗 編制適用於澳門的 相關指引 為對澳門機動車排放現况進行全面及科學的分析 並建立一套完善的機動車排放污染綜 合控制體系 國家科學技術部與環保局開展 澳門機動車排放污染綜合控制示範 項目 進 行機動車尾氣排放監測等基礎資料收集工作 並開展機動車尾氣排放控制技術示範工程研究 為制定合適澳門的電子廢物管理策略和對典型電子廢物的控制技術 國家科學技術部與 環境保護局共同開展 澳門電子廢物管理與污染控制示範 項目 進行澳門家庭及主要行業 的電子廢物產生特性的調查 並開展電子廢物處理的示範工程研究 環境管理 為促進澳門公共部門以及社會各行各業持續關注及預防本身營運對環境帶來的壓力 環 保局持續進行環境管理推廣計劃 環境保護局制訂並正式推出 公共部門環保採購指引 供各部門進行採購活動時作參考 2011 年底 環境保護局開展澳門限制塑膠袋生產和使用的調查和研究 訂定澳門限制塑 膠袋生產和使用的相關政策及提出多項可行性建議 澳門環保酒店獎 自 2007 年起 至 2011 年已舉辦四屆 通過酒店業界一系列的環保措 施和管理 從節能減排中降低成本 增強顧客的滿意度 有助業界的市場競爭力 最終惠及 澳門整體的環境發展 至 2011 年止 共有 22 間酒店獲得 環保酒店獎 約佔全澳三星級或 以上酒店的總數的 45% 417

324 2012 澳門年鑑 投訴個案及給予技術意見 2011 年環保局共收到 851 宗投訴個案 其中噪音 357 宗 空氣污染 314 宗 噪音與空氣 91 宗 噪音與其他 10 宗 空氣與其他 6 宗 環境衛生 31 宗 其他 42 宗 環保局在 2011 年應旅遊局要求 派員出席 115 次發牌或續牌前的檢查活動和 6 次協助有 關場所噪音測量活動 對 79 宗卡拉 OK 酒吧 酒店及餐廳等場所發出准照的書面諮詢及 2 宗其他方面要求給予相關技術意見 禁止非法提供住宿檢查 派員出席 80 次相關活動 應經 濟局要求 派員出席 9 個工業場所的檢查活動和提供 12 個技術意見 應土地工務運輸局的要 求 派員進行 1 個相關場所的滋擾檢查活動和及對書面諮詢要求提供 45 個技術意見 應民政 總署有關書面諮詢要求提供 274 個技術意見 應治安警察局要求派員出席 11 次協助有關場所 噪音測量活動 還就 21 宗受第 62/95/M 號法令所規定屬於 控制物質 的 CFCs 進口申請給 予意見 氣候 澳門位於亞熱帶地區 北靠亞洲大陸 南臨廣闊熱帶海洋 冬季主要受中 高緯度冷性 大陸高壓控制 多吹北風 天氣較冷而且乾燥 雨量較少 夏季主要受來自海洋的熱帶天氣 系統影響 以吹西南風為主 氣溫較高 濕度大 降雨量充沛 由於冬夏季風向相反 加上 溫度日較差和年較差均少 屬海洋性季風氣候 根據世界氣象組織以 30 年為平均資料的標準計算 1981 年至 2010 年間 澳門年總降 雨量平均超過 2,000 毫米 每年 4 月至 9 月是降雨量較多的月份 6 月份雨量最多 平均達 毫米 1 月份雨量最少 平均僅為 26.5 毫米 澳門年平均氣溫為 22.6 氣溫最低的 1 月份平均溫度為 15.1 不過大多數的年份還 是會有最低溫度在 5 以下的寒冷天氣 但一般維持時間很短 月平均溫度在 22 以上的月 份則多達 7 個月 表明澳門冬短夏長 澳門常受颱風吹襲 颱風季節為每年 5 月至 10 月 其中 7 月至 9 月是颱風吹襲最多的月 份 天氣概況 一般情況 2011 年 澳門全年平均氣溫 相對濕度均與氣候標準值相若 而總蒸發量及總雨量則比 氣候標準值低 總日照時間則明顯偏高 2011 年共有 5 個熱帶氣旋影響澳門 分別是 6 月 10 日至 11 日的熱帶風暴 莎莉嘉 6 月 20 日至 23 日的熱帶風暴 海馬 7 月 28 日至 29 日的強烈熱帶風暴 洛坦 9 月 27 日 至 30 日的颱風 納沙 及 10 月 2 日至 4 日的颱風 尼格 其中受到 納沙 影響 澳門曾 懸掛 8 號風球 418

325 地理環境和人口 2011 年共發出 7 次強烈季候風信號 即黑球 較 2010 年少 8 次 暴雨記錄方面 2011 年共發出過 2 次暴雨警告信號 較 2010 年少 6 次 雷暴警告方面 2011 年共發出 45 次雷暴警告信號 初雷發生在 4 月 17 日 最後一次雷 暴警告信號在 9 月 19 日發出 風暴潮警告方面 2011 年共發出 1 次黃色風暴潮警告 2011 年度發出惡劣天氣警告次數 警告/信號種類 懸掛/發出次數 發出警報報告份數 1 號風球 號風球 號東北風球 號東南風球 號西南風球 號西北風球 0 0 除下所有風球 5 5 強烈季候風警告 黑球 7 30 暴雨警告 2 5 雷暴警告 風暴潮警告 1 4 熱帶氣旋警告 氣溫 2011 年平均氣溫為 21.9 與氣候標準值相若 最高及最低的月平均氣溫分別是於 8 月 錄得的 28.8 及 1 月份錄得之 11.5 全年的最高氣溫是 8 月 29 日錄得的 36.1 而最低氣 溫為 1 月 12 日錄得的 4.1 相對濕度 2011 年平均相對濕度為 76% 與氣候標準值相若 2 月是年內最潮濕的月份 平均相對 濕度為 82% 而 12 月為最乾燥的月份 平均相對濕度為 63% 419

326 2012 澳門年鑑 降雨量 2011 年總雨量為 1,363.6 毫米 只及氣候標準值的六成六左右 最高的月降雨量為 6 月錄 得的 毫米 比氣候標準值多 30.8 毫米 而 8 月只錄得 毫米的雨量記錄 較該月之 氣候標準值 毫米相差很大 蒸發量 全年總蒸發量為 毫米 比氣候標準值少 72.4 毫米 而 10 月蒸發量僅為 71.8 毫米 比氣候標準值少 44.3 毫米 日照量 2011 年總日照時間是 1,846.0 小時 比氣候標準值多 72.1 小時 全年日照時間最多的月 份為 8 月 達 小時 比氣候標準值多 61.1 小時 而 3 月的日照時間則最少 只有 63.2 小時 與氣候標準值相若 而 11 月的日照時間只有 小時 比氣候標準值少 55.8 小時 風 2011 年 1 至 3 月 9 月至 11 月多吹東北偏北風 4 月多吹東南風 5 月及 8 月多吹東南 偏南風 6 月至 7 月多吹南風 而 12 月則多吹北風 年平均風速為每小時 13.2 公里 氣象服務 地球物理暨氣象局 地球物理暨氣象局 簡稱氣象局 隸屬運輸工務司 研究和服務範圍包括天氣預報 氣 候和氣候變化 地震和空氣質量監察 氣象部門的工作和澳門居民的生活息息相關 氣象局每日定時為公眾及政府各部門 私 人機構提供即時的天氣資訊服務及發放各類的天氣預報 除發放每小時的實時氣象觀測資料 外 該局每日定時發出 5 份天氣報告及預報 2 份華南沿岸海浪及天氣預報 該局於 2011 年 把過去每天發放的 4 天天氣預報延長至 7 天 全年共發出天氣報告 1,825 份 華南沿岸海浪及 天氣預報報告 730 份 氣象局還與澳廣視合作 每天在早晨節目中 由該局人員透過電話講解當天 翌日的天 氣情況 令居民深入瞭解天氣變化 增加氣象知識 當懸掛 3 號或以上風球時 澳廣視會以 滾動字幕形式發放最新的熱帶氣旋消息 讓市民更好地掌握風球變化 此外 氣象局與西灣 大橋管理公司和土地工務運輸局合作 在大橋兩邊入口和若干街道主要路口的電子顯示屏上 提供即時天氣資訊 令駕駛者瞭解天氣情況及變化 在西灣大橋橋口的電子顯示屏更提供惡 劣天氣警告資料 氣象局在惡劣天氣來臨時 更適時發出各類惡劣天氣警告 包括熱帶氣旋信號 強烈季 420

327 地理環境和人口 候風信號 即黑球 暴雨警告 雷暴警告及風暴潮警告等 為使商戶能在暴雨引發的水浸 來臨前及早採取應變措施 以及讓社福機構在明顯天氣變化來臨前對老弱人士加強關顧 該 局於 2010 年開始 先後推出 暴雨引發水浸短訊提示服務 及 冷暖天氣訊息提示服務 2011 年把 暴雨引發水浸短訊提示服務 擴展至海水倒灌和風暴潮等水浸事件 同時更名為 水浸短訊提示服務 並開放給各區市民申請 氣象局利用 24 小時運作的 自動空氣質量監測網絡 及 紫外線監測儀 每天總結當 日的空氣質量及紫外線指數 連同翌日的空氣質量預報向公眾發佈 居民可透過 電話查詢 天氣 1311 自動提取傳真 1313 氣象局網址 獲得上述資料 氣象局於 2005 年增加為流動電話及電子個人手賬服務的 流動網上天氣服務 網址為 mobile.smg.gov.mo 讓市民更方便地取得澳門及世界各地的天氣資訊 2008 年起 市民可透 過網上登記 每日在電子郵箱接收氣象局所發出的天氣報告及沿海海浪報告 此服務在 2009 年推廣至可以電郵形式接收所有惡劣天氣警告 2009 年氣象局增設 RSS 方式及 InfoMet 軟件等網絡途徑 方便市民取得即時天氣及惡劣天氣警告訊息 同年氣象局亦提升網站與澳 門互聯網的接入速度至 1,000Mbps 以改善熱帶氣旋警告發出期間的使用量 2010 年先後推 出 溫度指數 和 最高紫外線指數 預測 希望讓巿民能更容易掌握天氣變化 因應指數 採取適當的防禦措施 減低因酷熱 寒冷及暴晒等天氣因素對人體健康的影響 為照顧到訪 澳門的內地旅客 2011 年 3 月 23 日開通中國天氣網澳門主頁 每日 3 次上傳澳門未來 7 日的 天氣預報資料至國家氣象局以更新網頁 使內地同胞更準確及更便利地瞭解澳門天氣 氣 象 局 與 澳 門 4 間 流 動 電 話 公 司 合 作 把 即 時 天 氣 天 氣 預 報 和 該 局 發 佈 的 天 氣 警 告 信 號 以 短 訊 形 式 發 放 給 登 記 的 客 戶 該 局 又 與 澳 門 電 訊 有 限 公 司 合 作 以 廣 播 形 式 Cellbroadcast 每天 3 次把有關資訊提供給該公司流動電話客戶 設於澳門國際機場內的航空氣象中心 主要提供航空氣象服務予有關航空機構及機組人 員 航空氣象服務包括每半小時氣象觀測及特殊氣象觀測 每 6 小時發出有效期為 30 小時的 澳門國際機場航站預報 發放機場雷暴及強風警告 及向每班離澳航班提供飛行氣象文件 飛行氣象文件內容包括每航班飛行路線的重要天氣圖 高空溫度及風圖和航站天氣預報 2011 年度共發出約 19,470 份航空氣象文件 氣象局設有 1 台銫原子鐘及時間服務器 為居民提供準確及方便的授時服務 居民可利 用該局提供的互聯網授時服務 來調校電腦上的時間 2009 年 氣象局的 e-me 電子天氣 速遞 服務內的每份電子郵件中亦包含由澳門郵政 esigntrust 發出的電子時間戳 保障用戶 在收到天氣報告後能確定報告的發出時間 監測網絡 在氣象監測上 氣象局轄下的 12 個自動天氣觀測站 遍佈澳門各個要點 組成完善 的 自動天氣觀測站網絡 24 小時不間斷地收集天氣資料 當中 3 個觀測站更以國際編碼 SYNOP 形式 每 15 分鐘將資料經由 全球電信系統 GTS 自動傳送至全球 而廣東省氣 象局 香港天文台和澳門地球物理暨氣象局三方共同合作建成 珠江三角洲即時自動天氣監 測站聯網 互通氣象資訊 2007 年 氣象局安裝一套新一代的自動氣象監測站 可自動提供 421

328 2012 澳門年鑑 SYNOP 格式資料 以進行氣象監測全面自動化計劃 2009 年及 2010 年 氣象局共加裝 2 個 全自動氣候監測站 能提供實時氣候監測資料 取代人手操作的定時氣候資料監測方式 氣象局與香港天文台合作 在澳門裝設一個珠三角地區閃電監測系統的子站 該系統 24 小時運作 能夠提供珠三角地區閃電情況的實時資料 在氣象遙測方面 氣象局擁有一套 VCS MTSAT 氣象衛星接收及處理系統用以接受日本 MTSAT 衛星資料 一套華雲靜止氣象衛星資料接收處理系統用以接受風雲 2E 衛星資料 一 套 FENGYUNcast 氣象衛星接收處理系統 一套低空風廓線儀 一套雲高測量儀和 3 套能見 度測量儀 而一套新的 X 波段多普勒 Doppler 天氣雷達於 2011 年正式投入運作 產品透 過互聯網發放予公眾 另外還有閃電探測儀以監測澳門及鄰近上空閃電發生情況 2009 年 氣象局與政府多個相關部門合作建立 水位及潮汐監測網絡 包括有 9 個分別 設於各個水浸黑點街道上的地面水位監測站 2 個設於海旁的潮汐監測站及 1 個設於海上的海 浪監測站 該監測網絡 24 小時運作 並提供實時水浸及潮汐數據 空氣質量監測 1987 年起 氣象局與政府多個部門攜手合作開展 空氣質量監測計劃 現時 氣象局已具有全自動空氣監測網絡 有效測量危害澳門空氣質量的主要污染物 目前 澳門共設有 6 個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 氣象局在 2011 年購買一部經改裝的車輛 將作為一個 流動空氣質量監測站使用 現正計劃購買儀器並安裝在車上 地震監測 氣象局有 2 個地震監測站 分別位於路環九澳燈塔及氹仔大潭山總部 九澳 燈塔內裝置一套模擬式地震儀 大潭山總部內裝設一套數字式地震儀及一套深井 距離地面 30 米 數字式地震儀 2011 年 氣象局並沒有錄得有感地震 環境輻射監測站 氣象局總部設有監測環境輻射的工作站 主要探測大氣中有害的伽瑪 Gamma 輻射 區域和國際合作 地球物理暨氣象局為世界氣象組織成員 積極參與推動氣象科技 研究 培訓和應用 每年均派代表參加世界氣象組織和國內外各氣象部門 學術部門舉辦的各類型會議 研討會 工作坊和培訓等活動 氣象局亦是亞太經濟及社會委員會和世界氣象組織的颱風委員會成員 該委員會秘書處 自 2007 年 11 月起遷址澳門運作至今 氣象局也積極參與和內地 香港氣象部門的氣象科技會議和交流活動 每年均派人員到 內地 香港氣象和環境部門參觀 交流 同時接待國內外 鄰近地區氣象 環境和學術部門 到訪交流 每年也參加在粵 港 澳三地輪流舉辦的 粵港澳氣象科技研討會 和 粵港澳 氣象業務合作會議 就氣象科技研究成果 技術開發和應用等問題作交流 探討 上述會議 2011 年在香港舉行 為進一步加強澳門與珠海市在氣象領域的合作與交流 提高澳珠兩地氣象的預報預警能 力 氣象局與珠海市氣象局在氣象資料共用 氣象災害聯防 氣象探測共建共用 氣象學術 422

329 地理環境和人口 交流等領域加強合作 於 2009 年 5 月 6 日簽訂 珠澳氣象資源共享合作方案 為進一步瞭解氣候變化對澳門生態的影響 並完善有關中國氣候變化國家訊息通報有關 澳門部份的內容 氣象局分別與中國科學院華南植物園及廣東省昆蟲研究所於 2011 年 6 月 10 日簽署合作安排 共同收集澳門生物圈的數據並開展相關研究 2011 年 10 月 10 日至 14 日 氣象局與世界氣象組織聯合舉辦 第七屆 TCP/JCOMM 風 暴潮和海浪預報區域工作坊 約有 30 位來自颱風委員會的 10 個地區或國家成員以及來自印 度 英國 挪威及東帝汶的學者及專業人士參與 工作坊不僅為各地從事氣象以及相關專業 人士提供學術交流的平台 還提供學習其他地區最新應用技術的機會 從而提高預測風暴潮 及海浪的準確度 植物 澳門植物種類算是豐富 據民政總署與中國科學院華南植物園至 2004 年調查所得 澳門 約有植物 1,508 種 主要分佈在澳門的山林 種植於公園及休憩區內 前者主要由常綠闊葉 林 喬灌矮林及海岸灌草叢組成 常見種類包括桃金孃 毛稔 豺皮樟 土蜜樹 春花及芒 萁等 後者則以栽培植物為主 包括朱槿 洋紫荊 黃槐及假地豆等植物 此外 經民政總 署與深圳市仙湖植物園至 2010 年的調查結果 澳門擁有苔蘚植物 104 種 隸屬 34 科 63 屬 珍稀種類有澳門鳳尾蘚 中華細指苔 腺褐角苔 東亞短角苔 小蓑蘚和海南明葉蘚 其中 澳門鳳尾蘚為一全新物種 由於澳門是此物種的首次發現地 故以澳門命名之 1982 至 1995 年間 離島山林曾進行面積達 萬平方米的重植工作 先後引入 55 個 植物品種 其中主要樹種有 26 種 以台灣相思為基本建構樹種 佔 60% 以上 其次是荷木 紅荷 楓香 大葉相思 黃槐 白花洋紫荊 宮粉羊蹄甲 大葉合歡和木麻黃等 2000 年開 始 離島山林開始改造林分與建立防火林帶 引入許多鄉土樹種 如楝葉吳茱萸 大頭茶 降真香 羅浮柿 竹節樹 人面子 假柿樹 樂昌含笑 印度紫檀 翻白葉樹 白桂木 濕 加松 無花果 馬尾松等 現時 離島重植林區共植有樹木 486,602 株 至 2008 年年底 澳門有行道樹 16,231 株 較 2007 年增加 601 株 由於澳門半島地少人多 工程不斷 特別是道路工程對行道樹的影響非常大 加上拓展新的綠化空間有相當大的難度 行道樹增長的幅度較小 綠化帶方面 澳門現時綠化帶主要種植的植物分別有金葉假連翹 細葉榕 朱槿 大葉 紅草 大王椰子 異葉南洋杉 假花生 蔓花生 宮粉羊蹄甲 美人蕉 花葉假連翹 串錢 柳 蓮花 黃槐 黃金榕 散尾葵 金邊紅桑 杜鵑 夾竹桃 吉貝 木棉等 以觀葉為主 觀花次之 野生動物 澳門土地狹小 加上土地開發 城市化的擴張等因素 均造成對野生動物的活動範圍與 生存空間急劇破壞和縮小 澳門野生動物的種類和數量正不斷縮減 隨着有關澳門野生動物 423

330 2012 澳門年鑑 的調查研究工作推展 2011 年新紀錄到 5 種鳥類和重新紀錄到 1 種蛇類 在城市發展建設過 程中 應加強保育野生動物最後的棲息地 使人與自然和諧共存 澳門的兩棲類正日漸減少 由於兩棲類大部份均需要天然水體作為生存和繁殖場所 未 受污染的天然水體已非常少 造成兩棲類種類和數量均越見稀少 較常見的有黑眶蟾蜍 沼 蛙 斑腿樹蛙 澤蛙 亞洲錦蛙等 5 種 而在路環山林中 由民政總署開發的人工淡水濕地 為兩棲類提供了較佳的棲身之所 澳門的野生哺乳類動物主要以蝙蝠 老鼠 赤腹松鼠等較常見 蝙蝠主要棲息於路環和 氹仔 澳門半島可見東亞家蝠和短吻果蝠兩種 東亞家蝠棲身於建築物的縫隙中 主要捕食 蚊 蠅 有助抑制害蟲的數量 而短吻果蝠取食公園和山林的各種果實 有助樹種的傳播 對城巿環境和山林生態均有正面的生態功能 赤腹松鼠是澳門的外來物種 最初是作為寵物 被引入的 現在已形成野外種群 加上缺乏天敵 對許多本地動物均構成威脅 尤其會取食 鳥蛋而危害鳥類的繁衍 爬行類動物 特別是蛇類對於控制老鼠數量有相當重要的生態功能 然而澳門稠密的人 口對於爬行類的棲息與覓食造成很大的影響 加上部份人對蛇類有被咬的誤解和恐懼 使蛇 類的數量和澳門各種野生動物當中銳減最快 2011 年於路環調查期間 紀錄到 1 條銀環蛇 證明路環山林仍有蛇類的棲身 歷史調查共記錄到澳門鳥類逾 300 種 民政總署自 2006 年起持續進行澳門鳥類監測 2011 年新紀錄到大沙錐 費氏牡丹鸚鵡 黑短腳鵯 赤麻鴨 栗耳鳳鶥 其中赤麻鴨 栗耳 鳳鶥及費氏牡丹鸚鵡更是歷史上的新紀錄 而費氏牡丹鸚鵡可能是寵物逃逸種 澳門魚類資源豐富 根據棲息環境的不同可分為鹹水魚類 鹹淡水魚類和淡水魚類 鹹 水魚類和鹹淡水魚類主要是指澳門沿海附近的魚類 約有 200 多種 淡水魚類在澳門自然生 態中屬最需受保護的一群 雖然淡水魚類與兩棲類的棲息環境相似 但活動範圍比兩棲類更 加狹窄 每當環境受破壞或遭人為干擾時 往往是最直接受影響的一群 澳門的淡水魚類是 最需要受保護的一群 澳門原生淡水魚類約有 5 種 包括中國鬥魚 擬細鰂 弓背青 七間 鯉及溪吻蝦虎魚 澳門的昆蟲種類眾多 分佈廣泛 經鑑定達 500 多種 法例和自然保護 澳門在 20 多年前開始制定自然保護的法規或法令 確定有價值和需要被保留的區域和動 植物 2004 年頒佈新的行政法規 取代與此相關的多個法例 具體如下 1. 根據 1981 年 9 月 19 日頒佈的第 33/81/M 號法令 以及 1984 年 4 月 28 日修訂的第 30/84/M 號法令 和 1999 年 1 月 25 日修訂的第 3/99/M 號法令 路環石排灣公園因 具有教育 生態學 風景及科學的價值 立為保護區 其面積縮小為 196,225 平方米 2. 根據 1984 年 6 月 30 日頒佈的第 56/84/M 號法令 以及 1992 年 12 月 31 日修訂的第 83/92/M 號法令 將路環島海拔高度 80 米處列為保護區域 424

331 地理環境和人口 年 11 月 6 日立法會審議通過 1991 年 3 月 11 日以法令第 2/91/M 號正式頒佈執 行的 環境綱要法 規定環境政策訂定必須遵從的一般綱領和基本原則 年 7 月 28 日制定的第 28/2004 號行政法規 公共地方總規章 訂定在使用及專 用公共地方時須遵守的一般行為原則 年 12 月 14 日制定的第 40/2004 號行政法規 衛生檢疫及植物檢疫 規範由民 政總署對貨物進行衛生檢疫及植物檢疫 適用於澳門的 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 生物多樣性公約 和 國際植物 保護公約 令澳門的自然保育工作與國際接軌 生態保護區 由環保局負責管理的路氹城生態保護區濕地位於路氹蓮花大橋附近 佔地約 55 公頃 其 中約 40 公頃的鳥類覓食區為生態保護區二區 位於路氹填海區的西海岸 而緊接這一區域約 15 公頃為雀鳥棲息區 是生態保護區一區 主要為各種鳥類提供合適的覓食及棲息的環境 多年資料顯示 生態保護區濕地現有植物 148 種 魚類 21 種 軟體動物 11 種 昆蟲 90 種及 甲殼類 15 種 區內豐富的生物及食物吸引了不同的留鳥及候鳥在此覓食及棲息 種類超過 134 種 當中包括珍稀的黑臉琵鷺 還有受保護的岩鷺 白琵鷺 黑鳶 黑翅鳶 白腹鷂 普 通鵟 遊隼 紅隼 褐翅鴉鵑等 2011 年 在生態保護區內錄得 53 隻珍稀黑臉琵鷺的踪影 並發現了羅紋鴨和冕柳鶯兩種澳門新記錄 為提升生態保護區的生態功能 2011 年環境保護局在生態保護區進行了優化工程 包括 在生態一區清除雜草 在生態二區北段清理灘塗上生態價值低的老鼠簕和外來物種無瓣海桑 以擴大候鳥覓食的灘塗面積 為方便市民觀賞生態一區內的雀鳥 2011 年 8 月在生態一區的 4 個觀鳥台上安裝瞭望架 郊野公園 澳門有 4 個郊野公園 分別是石排灣郊野公園 大潭山郊野公園 黑沙水庫郊野公園和 九澳水庫郊野公園 石排灣郊野公園 石排灣郊野公園座落路環疊石塘山西北麓 石排灣馬路旁 佔地約 198,000 平方米 園內 設施多元化 動物方面的有大熊貓館 動物園及雀鳥園 展覽方面的有大熊貓資訊中心和土 地暨自然博物館 休閒方面的有兒童遊戲區 大型野餐區及小食店等設施 大熊貓館 大熊貓館占地約 3,000 平方米 依山而建 外觀造型設計仿效自然為主 場館上蓋使用高 425

332 2012 澳門年鑑 科技透光膠膜 使整個生活環境得到充足的自然光線 大熊貓的室內室外活動場地均模擬野 外的棲息地 佈置了瀑布流水 綠蔭植被 更增設棲架 石塊等攀爬設施 務求讓兩隻大熊 貓 開開 心心生活舒適 大潭山郊野公園 大潭山郊野公園位於氹仔島東面 覆蓋雞頸馬路 嘉樂庇總督馬路和司徒澤雄神父馬路 之間的山林地帶 面積約 13,000 平方米 內有原生魚類保育區 中華 56 個民族雕像 大潭山 展覽館 燒烤場 人造滑草場等 是集休憩 健身 環保 教育及陶冶性情等多功能的郊野 公園 也是居民享受森林浴 回歸大自然 豐富休閒生活的好去處 中華民族雕塑園 中華民族雕塑園設於大潭山郊野公園內 2009 年 12 月 18 日開幕 是澳門首個以民族雕 塑為主題的展示園 整個園區主要分為雕塑展示區及展覽館兩部份 雕塑展示區主要展出 56 件以我國民族風采為主題的系列創作 展現我國當代雕塑藝術家的優秀水平 並帶出和平 和諧 和睦的中華民族精神 展館則展示民族服飾 民族生活 民間工藝及樂器等不同類型 的實物展品 反映不同民族的生活特色及精神面貌 2011 年 總參觀人數為 4,416 人次 黑沙水庫郊野公園 黑沙水庫郊野公園位於路環島中央山東南方的山林地帶 範圍東至威斯汀酒店入口的黑 沙馬路 南至萬康園對面的 豬牯塘 出水口 總面積約 37.1 萬平方米 其中的熱帶雨林區 水生植物區和豬牯塘是生態保育及教育基地 九澳水庫郊野公園 九澳水庫郊野公園位於路環島東北面 東隔九澳堤壩馬路與九澳村相望 西臨石排灣水 塘 南與高爾夫球場及高頂馬路為鄰 北面以通往青年挑戰中心的馬路為界一直延伸至海邊 的山林地帶 佔地 81.8 公頃 郊野公園以九澳水庫為中心 園內設有九澳水庫環湖徑 東北步行徑 堤壩大壁畫 我 等你廣場 小春溪 燒烤區 野餐區 橋水花落人家 綜合遊戲區 九澳水庫戶外體驗營及 淡水濕地生態區 是一個集自然教育 休閒活動的假日好去處 人口 2011 年 12 月 31 日 澳 門 的 居 住 人 口 估 計 為 557,400 人 較 2010 年 年 終 經 修 訂 後 的 540,600 人增加 16,800 人 增幅約為 3.1% 居住人口估計中男性佔 48.1% 女性佔 51.9% 在年齡分佈方面 11.8% 屬 0 至 14 歲的 426

333 地理環境和人口 少年兒童人口 80.8% 屬 15 至 64 歲的成年人口 7.3% 屬 65 歲及以上的老年人口 在構成人口數量增長的其中一個組成部份 人口的自然變動方面 2011 年新生嬰兒數 目為 5,852 人 較 2010 年上升 14.4% 死亡數目為 1,845 人 較 2010 年上升 4.0% 人口自 然增長率為 0.73% 在構成人口數量增長的另一個組成部份 人口的遷移變動方面 2011 年移入人數估計 為 15,000 人 包括來自內地的移民 獲准在澳居留人士 外地僱員 移出人數估計為 2,200 人 按堂區分析 以花地瑪堂區的居住人口最多 佔總人口的 39.6% 出生率 根據 2006 至 2011 年的人口指標資料 人口的自然增長率由 2006 年的千分之五點零上升 至 2011 年的千分之七點三 粗出生率由 2006 年的千分之八點一上升至 2011 年的千分之十點 六 人口老化 雖然自 2005 年起出生率持續回升 但由於居民平均壽命增加 澳門人口呈現老化趨勢 在年齡分佈方面 2011 年 0 至 14 歲的少年兒童人口為 11.8% 而 2010 年為 12.4% 2006 年為 14.8% 7.3% 屬 65 歲及以上老年人口 而 2010 年為 7.4% 2006 年為 7.0% 與 2010 年比較 少年兒童人口比例下降 0.6 個百分點 老年人口比例輕微下降 0.1 個百分點 身份證明局 基本法 規定 中央人民政府授權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依照法律給持有澳門特區永久性 居民身份證的中國公民簽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護照 給在澳門特區的其他合法 居留者簽發澳門特區的其他旅行證件 特區護照和旅行證件前往各國和各地區有效 並載明 持有人有返回澳門特區的權利 身份證明局受行政法務司監督 職能包括 統籌及執行關於澳門特區居民民事與刑事身 份資料的活動 發出身份證及刑事紀錄證明書 依法就紀錄所載的事實發出證明書 向澳門 特區居民發出護照和其他旅行證件 以及依照法例 組織非牟利法人登記 個人證件 持有澳門居民身份證的澳門特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 才有資格申請澳門特區護 照 而持有澳門居民身份證 無權取得其他旅行證件的澳門特區的非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 民 可以申請澳門特區旅行證 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 身份證明局共簽發 328,892 本澳門特區護照 19,436 本特區旅 行證 427

334 2012 澳門年鑑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 及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 中華人民共和 國國籍法 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實施的幾個問題的解釋 的規定 具有中國籍又持有葡萄牙旅 行證件的澳門特區永久性居民 可繼續使用葡萄牙旅行證件前往其他國家或地區旅行 因此 上述人士可以同時持有特區護照及葡萄牙旅行證件 身份證明局負責簽發往港旅遊證 凡是澳門特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或葡萄牙公民且持有 澳門居民身份證或澳門特區居民身份證 可申請 澳門居民往來香港特別行政區旅遊證 簡 稱往港旅遊證 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 身份證明局已簽發 382,172 本往港旅遊證 身份證明局負責簽發澳門特區居民身份證 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 持有澳門居民身份 證的人數為 618,761 人 由 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 首次領取澳門居民身份證 的有 21,705 人 國籍 澳門特區第 7/1999 號法律規定 由身份證明局處理特區居民的國籍申請 國籍申請的種 類包括 外國人或無國籍人士加入中國國籍 中國公民退出中國國籍 曾有過中國國籍的外 國人恢復中國國籍 具有中國血統又具有葡萄牙血統的居民選擇中國國籍或葡萄牙國籍 具 有其他國籍的原澳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變更國籍 由 2000 年 1 月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 加入中國國籍的人數為 738 人 恢復中國國籍的 人數為 481 人 退出中國國籍的人數為 49 人 選擇中國國籍的人數為 843 人 選擇葡萄牙國 籍的人數為 44 人 變更國籍的人數為 3 人 居留權證明書 居留權證明書是確立澳門特區永久性居民身份的有效文件 下列任何一類人士如宣稱在 澳門有居留權 但不持有有效的澳門居民身份證或澳門特區居民身份證明文件 且不在中華 人民共和國其他地區居住 香港特區及台灣地區除外 者 須向身份證明局申請居留權證明書 這些人士包括在澳門特區成立以前或以後在澳門通常居住連續 7 年以上的中國公民 澳 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在澳門以外所生的中國籍子女 在澳門特區成立以前或以後在澳 門通常居住連續 7 年以上並以澳門為永久居住地的具有中國血統但又具有葡萄牙血統的人士 澳門永久性居民中具中國血統但又具有葡萄牙血統的人士在澳門以外所生的並以澳門為永久 居住地的中國籍或未選擇國籍的子女 居留權證明書中載有生效日期 在居留權證明書生效後 持證人方可進入澳門特區居住 由 1999 年 12 月 20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 身份證明局共發出 54,965 份居留權證明書 刑事紀錄證明書 身份證明局自 1996 年 8 月開始發出 刑事紀錄證明書 及 未成年人特別紀錄證明書 刑事紀錄證明書 是證明當事人前科的唯一及足夠的文件 而 未成年人特別紀錄證明書 428

335 地理環境和人口 則適用於未滿 16 歲人士 根據第 27/96/M 號法令及第 87/99/M 號法令 刑事紀錄證明書 及 未成年人特別紀錄 證明書 的申請可以分兩大類 1 公眾申請 即當事人或其代理人的申請 2 機關申請 主要指刑事偵查機關及司法機關的申請 由 2011 年 1 月 1 日 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 身 份 證 明 局 共 發 出 刑 事 紀 錄 證 明 書 103,318 張 其中公眾申請 87,743 張 機關申請 15,575 張 另發出 未成年人特別紀錄證明書 185 張 其中公眾申請 11 張 機關申請 174 張 出入境管制 基本法 規定 對世界各國或各地區的人士入境 逗留和離境 特區政府可實行出入境 管制 治安警察局的出入境事務廳負責澳門的出入境事宜 目前 共有 69 個國家和地區的國民可豁免簽證來澳旅遊 持有有效護照或旅遊證件的訪 澳旅客 一般可在澳門逗留最多 30 天 但持有歐洲聯盟成員國簽發的護照的人士及其他與澳 門特區有協議的國家的國民 可逗留最多 90 天 另外英國國民准予在澳門逗留最多 6 個月 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或回港證人士 可逗留最多一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持有人得 獲過境免簽證進入澳門 並可逗留最多 7 天 合法移民 根據治安警察局的統計 2011 年來自內地的合法移民共 6,223 人 0 至 18 歲為 950 人 19 至 37 歲為 3,460 人 38 至 75 歲為 1,792 人 大於 75 歲為 21 人 其中女性為 3,664 人 佔 總數的 58.88% 移民主要來自廣東和福建兩省 分別佔總數的 78.29% 和 8.92% 逾期逗留和非法入境 根據治安警察局的統計數字 2011 年被遣返的逾期逗留人士共有 32,681 人 包括內地居 民 7,701 人 台灣居民 64 人 香港特區居民 102 人 外籍人士 3,007 人 以及自願遣返回內 地的內地居民 25,807 人 2011 年被遣返非法入境者人數為 1,266 人 其中男性 747 人 女性 519 人 被送交檢察 院的有 179 人 其中累犯者 153 人及作虛假聲明的有 26 人 自稱遺失旅遊證件的為 90 人 民事登記 民事登記局負責在澳門特別行政區發生的出生 親子關係 收養 有關親權行使的規範 婚姻 婚姻協定 死亡 失蹤人推定死亡等事實的民事登記工作 並發出具有關事實的證明 文件 429

336 2012 澳門年鑑 出生登記 出生登記除普通嬰兒登記外 還包括補辦出生登記 14 歲或以上 在澳門出生的嬰兒 應由其父母或監護人在 30 天內向民事登記局作出口頭聲明 2011 年 作出生登記的共有 5,882 人 婚姻登記 婚姻登記是民事登記局的權限 包括對婚姻登記的申請 審批 主持民事婚姻的締結及 作出登記 民事婚姻登記的申請 結婚的男女一方或雙方又或他們的授權人 須帶同擬結婚雙方的 身份證明文件副本 前往民事登記局 詢問申請婚姻登記所需遞交的文件 因個人的出生地 及生活經歷不同而所需文件也略有不同 在齊集所有文件後可預約辦理婚姻登記申請手續 一般情況下 登記局局長在 5 天內完成審批之後 申請人可自由選擇在批准日起計 90 天內任 何一天 周末 星期日及公眾假期除外 作為締結婚姻及登記的日期 2011 年共有 3,545 宗 婚姻登記 死亡登記 死者的遺屬或親友可前往民事登記局或向該局派駐在仁伯爵醫院及鏡湖醫院的登記分站 辦理死亡登記 2011 年作死亡登記的人數為 1,975 人 兩願離婚申請 兩願離婚申請的條件是夫婦雙方必須結婚逾一年 沒有未成年 18 歲以下 子女 已就 撫養問題達成協議和已就現住家庭居所的歸屬達成協議的 可向民事登記局作出申請 2011 年離婚申請個案有 897 宗 430

337 地 理 環 境 和 人 口

338 地 埋 環 境 和 人 口 432

339 2012 澳 門 年 鑑 433

340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基 本 法 第 34 條 規 定 : 澳 門 居 民 有 宗 教 信 仰 的 自 由, 有 公 開 傳 教 和 舉 行 參 加 宗 教 活 動 的 自 由 ; 第 128 條 也 規 定 : 特 區 政 府 根 據 宗 教 信 仰 自 由 的 原 則, 不 干 預 宗 教 組 織 的 內 部 事 務, 不 干 預 宗 教 組 織 和 教 徒 同 澳 門 以 外 地 區 的 宗 教 組 織 和 教 徒 保 持 及 發 展 關 係, 不 限 制 與 澳 門 特 區 法 律 沒 有 抵 觸 的 宗 教 活 動

341 第 十 五 章 宗 教 和 風 俗

342 歷 史 悠 久 宗 教 文 化 攝 影 : 新 聞 局

343 宗教和風俗 第十五章 宗教和風俗 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第 34 條規定 澳門居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 有公開傳教和舉行 參加宗教活動的自由 第 128 條也規定 特區政府根據宗教信仰自由的原則 不干預宗教組 織的內部事務 不干預宗教組織和教徒同澳門以外地區的宗教組織和教徒保持及發展關係 不限制與澳門特區法律沒有抵觸的宗教活動 宗教自由 第 5/98/M 號法律 是澳門特區規範宗教自由 禮拜自由以及一般宗教教派 的法律 按規定 承認及保障人的宗教及禮拜自由 並確保宗教教派及其他宗教實體受適當 的法律保護 宗教自由不容侵犯 任何人均不得因不信奉任何宗教或因其宗教信念或宗教活 動而遭到損害 迫害 剝奪權利 或者免除責任或公民義務 但按法律規定行使良心抗拒權 者則例外 同一法律明確指出 澳門地區不指定信奉任何宗教 它與各宗教教派的關係以分離原則 及中立原則為基礎 各宗教教派得自由組織 行使其職能及進行禮拜 澳門地區不干預宗教 教派的組織 行使職能及從事禮拜 也不對宗教問題作出宣示 法律還規定 在法律面前 所有宗教教派平等 不同宗教並存發展 作為中西文化的交匯點 澳門的宗教也充分體現中西文化交融的特徵 除佛教 道教 儒教信仰為主體的民間信仰之外 也有後來傳入的天主教 基督教 伊斯蘭教等 歷史源遠 流長 數百年來 不同國籍 不同種族 不同宗教信仰的居民在這裏和諧相處 互相影響 不同宗教的門徒和信眾都在自己的傳統宗教節日裏 以特有的方式虔誠地進行各種紀念 活動或慶祝儀式 例如 澳門天主教教區每年按照教曆進行多項傳統宗教遊行活動 較大型 的有聖母像出遊 大耶穌遊行 耶穌聖屍遊行等 一批一批的教徒緊隨聖像和神職人員隊伍 沿教堂路線頌禱高歌 魚貫而行 場面莊嚴盛大 沿途還有警員指揮交通 在佛教傳統節日 一眾佛門弟子及信眾上香禮拜 敲經唸佛 祈求普渡眾生 另外 每逢民間俗神 如天后娘 娘 土地公公 譚公和哪吒三太子的神誕慶祝活動中 善男信女除了往廟中祭祀 金豬酬神 外 並請來戲班演神功戲 藉此 娛神娛人 人神共樂 佛教 佛教信仰在澳門華人群體的社會生活中 佔據着相當重要的位置 不過 值得指出的是 澳門不少居民心目中的佛教是一個很廣泛的概念 當中還可能包含儒 道及中國民間其他的 傳統習俗信仰 媽祖閣 普濟禪院和蓮峰廟等廟宇的興建和歷代的修葺 建成後一直香火鼎 盛 歷久不衰 就是最好的說明 澳門居民大多數是華人 深受中國傳統文化影響 而作為中國傳統文化的組成部份 佛 教信仰在澳門華人的文化和生活中植有深厚根基 佛門信眾和入廟燒香拜佛的善男信女成千 上萬 難以統計 澳門有不少佛教團體 主要的有成立於 1997 年 6 月的澳門佛教總會 437

344 2012 澳門年鑑 澳門有廟宇 40 多座 數十間土地廟和神舍 在大大小小的廟宇中 以供奉觀音 天后和 關帝居多 特區政府成立後 將每年農曆四月初八 佛誕日 定為公眾假期 天主教 澳門天主教教區於 1576 年 1 月 23 日由教宗額我略十三世頒令成立 成為近代遠東第一 個主教區 澳門教區成立初期 其涵蓋的範圍極廣 包括中國 日本 越南和東南亞沿海各 島嶼 澳門天主教教區首位署任主教是耶穌會會士賈耐勞 Melchior Carneiro S.J. 他創辦澳 門的仁慈堂 聖辣法厄爾醫院 俗稱白馬行醫院 和痳瘋病人收容所 現在望德堂一帶 耶 穌會會士於 1565 年已在澳門設立會院和開辦書院 到 16 世紀末 學院的專上程度獲得歐洲 大學承認 耶穌會的聖堂 天主之母堂 俗稱聖保祿教堂 曾三次毀於火災 1835 年的大 火遺蹟 就是現存的大三巴牌坊 除耶穌會外 方濟會 奧斯定會 道明會和度隱修生活的聖嘉辣女修會 都曾先後於 世紀在澳門設立會院 400 多年來 澳門教區轄下各地區教務日漸成長 相繼自立 先後成立數十個獨立教區 到現在 澳門教區的實際範圍只局限於澳門本埠 共擁有堂區 6 個 準堂區 3 個 傳教區聖 堂 3 間 獨立建築物形式的大小聖堂 18 間 設立在公教機構建築物內的小聖堂 56 間 根據澳門天主教教區的統計 至 2011 年年底 澳門教區堂區教友有 13,865 人 暫住澳門 的教友約 15, 472 人 包括自葡萄牙來澳門工作的人員及家屬 從各地來澳門工作說英語的技 術人員及家屬 從菲律賓來澳門工作的勞工及家屬 從內地和亞洲其他地區來澳門工作的人 員 總數約為 29,337 人 在澳門登記的教區聖職人員 正權主教 1 人 教區神父 18 人 特約神父 3 人 在其他地 區工作的教區神父 4 人 在澳門參加傳道工作的修會神父 58 人 修士 26 人 修女 184 人 義工 123 人 近 50 年來 澳門教區因應環境的需求 積極發展社會福利事業 向全球天主教信徒 澳 門政府及港澳善長仁翁籌募鉅款 建立學校 托兒所 診所 安老院 療養和職業訓練場所 等 澳門天主教教區的統計資料顯示 2010/2011 年度 澳門天主教主辦的教育機構合共 31 間 學生總數為 30,210 人 包括大專學生 2,084 人 中學生 13,260 人 小學生 9,941 人和幼 稚園學生 4,925 人 天主教的社會福利服務機構有 23 間 包括托兒所 7 間 安老院和醫所 6 間 為傷殘 弱 智及弱能人士服務的中心 4 間 為單親家庭和問題學童提供服務的院舍 6 間 受惠者總數為 1,592 人 其中 959 人為住院者 633 人為非住院者 438

345 宗教和風俗 天主教教會還從事其他事業 如開辦書店 圖書館 文化及社會傳播機構 會議中心 社會服務中心 福利機構 夏令營 靜修院舍和出版定期宗教刊物等 基督教 更正教 基督教傳入中國共有四次 分別在唐 元 明和清朝 最後兩次都與澳門有關 近代基 督教歷史 將澳門稱為 福音初至之地 1807 年 第一位基督教 更正教 傳教士馬禮遜 Robert Morrison 從英國倫敦傳道 會來到澳門 展開基督教第四次來華歷史 1814 年 馬禮遜為中國第一位更正教信徒蔡高施 行水禮 他在澳門和廣州工作 27 年 成為中西交流的橋樑 19 世紀 澳門基督教傳教士主要 來自英美 進行文化與傳教活動 開拓醫療 教育和出版工作 1834 年 馬禮遜逝世 安葬 於澳門舊基督教墳地 白鴿巢公園側 鴉片戰爭後 基督教傳道基地轉移至香港和上海 但澳門仍在珠江三角洲的教會發展中 扮演積極角色 踏入 20 世紀 基督教華人教會開始設立 在傳教士及回流華人信徒領袖努力下 澳門浸 信教會於 1904 年創立 中華基督教會志道堂於 1906 年在黑沙灣建堂 1938 年 聖公會在澳 門開展工作 至 1950 年代 澳門基督教約有 5 間堂會 80 年代 增加至 20 間 90 年代 香 港與海外傳教團體紛紛來澳植堂 教會劇增至 50 多間 現在 澳門的基督教宗派主要有 中華基督教會 浸信會 聖公會 宣道堂 宣道會 浸信宣道會 神召會 協基會 播道會等 澳門基督教有 70 多間堂會及 60 多間機構 教牧 人員逾 150 人 居澳信徒約 8,000 人 經常參加崇拜者約 4,000 人 基督教團體開辦的中學有 4 間 附設小學和幼稚園 3 間附設幼稚園的小學 1 間特殊教 育學校 2 所聖經學院及多個培訓中心 2 間基督教書店 澳門基督教聯會於 1990 年創立 是一個以澳門基督教教會及機構為基本成員的聯合組 織 促進基督教團體的緊密聯繫和發展 推動和籌辦本地福音事工 基督教團體從事社會服務的機構約 60 間 包括扶貧 青少年 家庭 勞工 慈善 輔導 和教育等多種社會服務 同時為監獄 醫療 戒毒及露宿等有需要者提供服務 伊斯蘭教 澳門伊斯蘭會於 1935 年成立 早年計劃興建清真寺及伊斯蘭中心 其中建築伊斯蘭中心 的藍圖在澳葡政府時代已獲批准 按計劃興建的清真寺 面積約有 1,250 平方米 可容納 600 名禮拜者 巴哈伊教 巴哈伊教於 1953 年傳入澳門 澳門巴哈伊教的教務機構 澳門地方分會於 1958 年 4 439

346 2012 澳門年鑑 月成立 80 年代後期 信徒數目從數百人上升至 2,500 多人 當時已經有 2 個地方分會 分別設 於澳門半島和氹仔島 路環區的教務行政機構也於 1988 年成立 1989 年 4 月 全澳性的教務行政機構 巴哈伊教澳門總會成立 並購置永久會址 巴 哈伊教於 1988 年開辦一所包括幼稚園 小學和中學的學校 傳統節日 澳門是個華洋共處的地方 中西習俗在這片土地上得以延續和發展 中國人 葡萄牙人 土生葡人和其他族群 數百年來一直承傳着各自的風俗習慣 彼此互相影響 滲透吸納 中 西方的傳統節日和習俗都得到居民的接受和尊重 中國人 葡萄牙人 土生葡人一同歡慶 皆大歡喜 澳門中西節日名目繁多 多采多姿 部份公眾假期是依照中國民間或西方傳統節 日訂定的 包括農曆新年 清明節 復活節 佛誕節 中秋節 聖母無原罪瞻禮 冬至和聖 誕節等 農曆新年 農曆新年是中國人最重視的節日 凡有華人聚居的地方都會熱烈慶祝 澳門一般居民在 農曆新年的最初幾天 通常會在家中或廟宇進行宗教儀式 拜訪親友 燃放鞭炮和進行各項 娛樂活動 公務員平日是不准進入博彩娛樂場的 但在年初一至初三可特許進入 因此部份 公務員也會趁這三天入內一試運氣 一星期不斷的炮竹聲烘托出熱鬧而愉快的氣氛 這就是 澳門的新春景象 近年 澳門居民利用農曆新年假期 舉家外遊的情況已愈來愈普遍 清明節 重陽節和追思節 清明節和重陽節 是掃墓祭祖 紀念祖先的日子 掃墓是慎終追遠 敦親睦族及行孝的 具體表現 而追思節 是西方人傳統紀念先人的日子 也是澳門的公眾假日 佛誕節 佛誕節是澳門一個很有地方特色的節日 佛教傳說農曆四月初八為佛祖釋迦牟尼誕生日 故名佛誕日 每年的佛誕日 澳門的佛教團體都會舉辦誦經法會或浴佛儀式等慶祝活動 以 紀念佛陀的降生 澳門鮮魚行等非宗教的民間團體同樣舉行慶祝活動 舞醉龍和派龍船頭飯 就是傳統的節目 發源於廣東中山舞醉龍的古老民間習俗 現已成為澳門魚行團結同行 惠澤社群的活動 經過演變 時至今天 醉龍只有龍頭和龍尾兩部份 表演者一邊舞龍 一邊喝酒 帶着微微 醉意 舞姿豪放 追求一種行醉而意不亂的效果 節日當天 主辦機構會向居民免費派贈龍 船頭飯 440

347 宗教和風俗 端午節 農曆五月初五是端午節 人們吃粽子賽龍舟 澳門的賽龍舟有其地方特色 並已發展為 一項國際賽事 外國人也加入賽龍船行列 一顯身手 中秋節 中秋節賞月啖月餅 是中國人的傳統風俗 在澳門 節日來臨前已感受到歡樂氣氛 賣 月餅的商號其門若市 生意滔滔 中秋節當晚 家家戶戶團圓賞月 共聚天倫之樂 聖母無原罪瞻禮 在亞洲 澳門是唯一一個把聖母無原罪瞻禮列為公眾假期的地方 這個慶節始自 1854 年 12 月 8 日 由教宗庇護九世宣佈聖母無原罪的信理 即名告世界這一項天主教的信條 澳門 的天主教徒每年這天都舉行慶祝活動 希望能脫免一切的罪惡 保持心靈的純潔 聖誕節 聖誕節是紀念耶穌誕生的日子 在澳門 聖誕節的節日氣氛非常濃厚 加上它的獨有歐 陸風情 使人有身處歐洲的感覺 在這期間 全城的大街小巷掛滿各式各樣的燈飾 大大小 小的教堂內傳出歡樂的鐘聲和唱聖詩的歌聲 充滿聖誕的氣氛 441

348 2012 澳 門 年 鑑

349 宗 教 和 風 俗 443

350 宗 教 和 風 俗 444

351 2012 澳 門 年 鑑 445

352 澳 門 自 古 以 來 是 中 國 的 領 土 據 歷 史 記 載, 澳 門 早 就 納 入 中 國 版 圖 範 圍 內, 秦 始 皇 統 一 中 國 時, 澳 門 隸 屬 於 南 海 郡 番 禺 縣 自 晉 代 起, 澳 門 屬 東 官 郡, 至 隋 代 屬 南 海 縣, 唐 代 則 劃 入 東 莞 縣 南 宋 紹 興 二 十 二 年, 即 公 元 1152 年, 廣 東 將 南 海 番 禺 新 會 和 東 莞 四 個 縣 的 沿 海 島 洲 分 劃 出 來, 建 立 香 山 縣 澳 門 地 區 劃 入 香 山 縣 範 圍

353 第 十 六 章 歷 史

354 傳 統 與 現 代 攝 影 : 新 聞 局

355 歷史 第十六章 歷史 澳門自古就是中國的領土 澳門自古以來是中國的領土 據歷史記載 澳門早就納入中國版圖範圍內 秦始皇統一 中國時 澳門隸屬於南海郡番禺縣 自晉代起 澳門屬東官郡 至隋代屬南海縣 唐代則劃 入東莞縣 南宋紹興二十二年 即公元 1152 年 廣東將南海 番禺 新會和東莞四個縣的沿 海島洲分劃出來 建立香山縣 澳門地區劃入香山縣範圍 澳門的名字很多 除稱為澳門外 尚有蠔鏡 鏡海 濠江 海鏡 鏡湖 蠔鏡澳和馬交 等 而最初見於文字記載的是蠔鏡 澳門 一名最早見於 1564 年 明嘉靖四十三年 龐尚鵬的奏稿 陳末議以保海隅萬世 治安疏 記有 廣東南有香山縣 地當瀕海 由雍麥至濠鏡澳 計一日之程 有山對峙如台 曰南北台 即澳門也 外環大海 接於牂牁 曰石硤海 乃蕃夷市舶交易之所 而清朝首任 澳門同知印光任和他的繼任者張汝霖合著 乾隆年間出版的 澳門紀略 則有 濠鏡澳之名 著於明史 其曰澳門 則因澳南有四山林立 海水縱橫貫其中 成十字 曰十字門 故合稱 澳門 澳門的外文名稱 Macau 一詞首先見諸文字 可追溯到早年發現的一封 1555 年 11 月 20 日的信 15 世紀開始 葡萄牙人向東方擴張貿易 一度征服非洲 亞洲不少地方 1553 年葡萄牙 人以晾曬水浸貨物為由 獲當地官員准許在澳門半島上岸暫住 通商貿易 葡萄牙人向中國 政府繳納澳門地租始於 1573 年左右 從葡萄牙人入據澳門至鴉片戰爭前近 300 年間 明清政 府一直對澳門擁有並行使主權 依法實行管理 收取稅賦 明清政府的主權管理 明清政府對澳門一直擁有無可爭議的主權 在澳門設立官府衙門 軍隊 海關等 在主 權原則下對澳門的領土 軍事 行政 司法 海關等方面實施全方位的嚴格管理 明清政府在對澳門全方位行使主權下 採取 以夷制夷 等辦法管理居住在澳門的葡萄 牙人 對居澳葡萄牙人內部事務不直接插手 允許他們自行管理在其居住區的內部事務 維 持正常的社會經濟秩序 1583 年 居澳的葡萄牙人組成議事會 負責管理葡萄牙人內部的各 種事務 澳門葡萄牙人的自治機構和管理並不具有政治上的獨立性 它是在接受明清政府管 轄的前提下實施其管治的 葡萄牙人對澳門的佔領和 中葡和好通商條約 鴉片戰爭後 中英簽訂 南京條約 清政府割讓香港給英國 葡萄牙人也借機提出包括 449

356 2012 澳門年鑑 免交地租等要求 並逐步佔領澳門 1887 年清政府被迫簽署 中葡和好通商條約 條約規定 葡萄牙 永居管理澳門 1928 年 當時的國民黨政府外交部正式照會葡方 聲明條約作廢 中葡聯合聲明 的簽署 1949 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 中國政府宣佈不承認一切不平等條約 1972 年 3 月 中 國常駐聯合國代表致函聯合國非殖民化特別委員會 表明中國政府對港澳問題的原則立場 1979 年 2 月 8 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葡萄牙共和國建立邦交時就澳門問題達成協議 澳門是 中國的領土 目前由葡萄牙管理 澳門問題是歷史遺留下來的問題 在適當的時候 中葡雙 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1984 年 中英簽署關於香港問題的聯合聲明以後 澳門問題即提上日程 1986 年 6 月 中葡兩國展開關於澳門問題的談判 至 1987 年 3 月 先後舉行 4 輪會談 3 月 23 日雙方就全 部協議文本及備忘錄達成一致意見 歷時 8 個月又 14 天的中葡關於澳門問題的會談圓滿結束 3 月 26 日上午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葡萄牙共和國政府關於澳門問題的聯合聲明 在北京 人民大會堂草簽 中國政府代表團團長周南副外長和葡萄牙政府代表團團長梅迪納大使 又 譯為麥端納 分別在協議書上簽字 1987 年 4 月 13 日 中葡聯合聲明正式簽署儀式在北京人民大會堂隆重舉行 中華人民共 和國國務院總理趙紫陽 葡萄牙共和國總理席爾瓦 又譯為施華高 分別代表本國政府在聯 合聲明文本上簽字 中國政府從 1999 年 12 月 20 日起對澳門恢復行使主權 鄧小平親自出席 簽字儀式 聯合聲明簽署後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葡萄牙共和國議會分別於當年 6 月和 12 月予以批准 1988 年 1 月 15 日 中葡聯合聲明正式生效 從此澳門進入政權移交的 過渡時期 基本法 的制定和過渡期 中葡聯合聲明簽署以後 中國政府為使聯合聲明中闡述的對澳門的基本方針政策具體化 和法律化 1988 年 4 月 13 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決定成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 本法起草委員會 負責澳門基本法起草工作 同年 9 月 5 日 第七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 會議通過澳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名單 由來自內地和澳門各方人士和專家組成的起草委員會 經歷 4 年多的調查研究 廣泛徵詢意見和通過民主程序反覆討論 修改和完善 於 1993 年 1 月通過基本法草案有關條文 並完成特區區旗 區徽圖案 草案 的徵集和評選工作 1993 年 3 月 31 日 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 行政區基本法 及其附件和澳門特別行政區區旗 區徽圖案 同日 國家主席江澤民簽署第 三號主席令 頒佈 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並決定於 1999 年 12 月 20 日中國政府對澳門 恢復行使主權時開始實施 從 1988 年 1 月 15 日 中葡聯合聲明 生效到 1999 年 12 月 20 日中國政府對澳門恢復行 使主權 這近 12 年時間稱為澳門的過渡期 過渡期是澳葡政府於 1999 年向中方移交的準備 階段 主要任務是保持澳門社會穩定 促進社會經濟發展 為平穩過渡和政權順利交接創造 450

357 歷 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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