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植物疫災災害防救業務計畫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動植物疫災災害防救業務計畫"

Transcription

1 動植物疫災災害防救業務計畫 Disaster management and response plan for animal and plant diseases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中華民國 104 年 12 月

2 目錄 第一章總則... 1 第一節計畫概述... 1 第二節災害特性... 4 第三節計畫訂定實施程序與檢討時機 第二章減災 第一節 規劃動植物疫災災害防治事項 第二節 建構防災之飼養與栽種場所 第三節 災例之蒐集 調查分析 第四節 動植物疫災防救教育訓練與溝通 第五節 進入國境 ( 國內市場 ) 的非法外來動 植物查察 第三章整備 第一節 強化應變體系 第二節 加強疫病監測及預警, 建立通報機制 第三節 防疫物資設備之整備 第四節 應變人力整備 第五節 災害防救之演練 訓練 第六節 動植物疫災災害防救對策之研究 第七節 溝通機制建立 第八節 國際支援聯繫管道之建立 第四章災害緊急應變 第一節災情之蒐集 通報 第二節災害初期處理 第三節災害等級區分 第四節中央災害應變中心之開設 第五節動植物疫災災害緊急應變措施 第六節動植物疫災災害應變中心之縮減及撤除時機 I

3 第五章災後復原重建 第一節災情調查 第二節復原重建計畫之訂定 第三節災後環境維護重建 第四節受災民眾及業者生活重建之支援 第五節產業經濟重建 第六節心理衛生復健 第七節災後檢討與應變作為之效益評估 第六章計畫實施與管制考核 第一節災害防救各階段工作之重點辦理事項 第二節管制考核 第三節經費編列 附錄 附錄一 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 附錄二 植物防疫檢疫法 附錄三 歷年重大動植物疫災災害案件統計表 (86 年至 104 年 ) 附錄四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災害緊急通報作業規定 附錄五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物及植物疫災災害緊急應變小組作業要點 附錄六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災害緊急應變小組作業要點 II

4 第一章總則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以下簡稱農委會 ) 於民國 104 年 5 月 12 日奉中央災害防救會報第 31 次會議審議通過為 災害防救法 ( 以下簡稱災防法 ) 第三條第一項第六款規定動植物疫災災害之中央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 負責指揮 督導 協調動植物疫災災害防救各級相關機關執行各項動植物疫災災害減災 整備 緊急應變 災後復原及後續處置等工作 農委會依據災防法第十九條第二項規定, 並參照 災害防救基本計畫 相關內容 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 ( 附錄一 ) 及植物防疫檢疫法 ( 附錄二 ) 之相關規定, 訂定動植物疫災災害防救業務計畫 ( 以下簡稱本計畫 ), 並報奉 104 年 12 月 16 日中央災害防救會報核定後函頒實施 第一節計畫概述一 計畫目標為健全動植物疫災防災體系, 強化災害預防相關措施, 有效執行災害應變 善後處理, 並加強災害防救訓練及政策傳播, 以提升災害防救應變能力, 有效執行災害發生時之緊急應變及農林漁牧產業復原措施, 以減輕災害損失, 並作為地區災害防救計畫之擬定依據, 維護農林漁牧產業及全民生命財產安全 二 計畫執行策略 ( 一 ) 彙整我國動植物疫災災害防救相關法規, 整合政府及民間資源, 建立動植物疫災防救體系 ( 二 ) 改善動物飼養與植物栽種技術與設備, 建構防災之飼養與栽 1

5 種模式, 強化疫情監測系統, 建立早期預警機制, 有效防範動植物疫災之發生 ( 三 ) 規劃辦理動植物疫災災害應變運作事宜, 協調推動動植物疫災災害減災 整備 應變 復原重建等相關工作 ( 四 ) 整合縣市政府 學校 協會 公會及財團法人等各機關單位防救力量調度運用, 迅速控制疫災風險管控點, 降低動植物疫災發生風險 三 計畫構成及內容本計畫包括總則 減災 整備 災害緊急應變 災後復原重建 計畫實施與管制考核等六章 其主要內容包括中央相關機關及地方政府災害預防 災害緊急應變及災後復原重建等有關應辦事項或施行措施 四 與其他計畫之關係本計畫係依據 104 年 5 月 12 日中央災害防救會報第 31 次會議主席指示 災防法第三條第一項第六款及第十九條第二項規定辦理, 經中央災害防救會報核定後函頒實施, 性質上屬於中央災害防救基本計畫之下位計畫 ; 與各業務主管機關所定之各類災害防救業務計畫為平行位階之互補計畫 本計畫為各級地方政府地區災害防救計畫之上位指導計畫 ; 有關計畫所列相關機關應辦理事項, 地方政府於擬訂地區災害防救計畫動植物疫災部分時, 亦應列入由相對應之地方業管機關落實執行, 以健全動植物疫災整 2

6 體防救機制 3

7 第二節災害特性一 動植物疫災災害特性隨著人口成長對糧食需求增加, 進而促進動植物產業蓬勃發展, 於相關人員 器械物品 動植物及其產品等密切往來及交流下, 各類動植物疫病蟲害發生機率隨之增加, 於地球村時勢下, 疫情已無國界之分 一旦國內未曾發生之重要動植物疫病蟲害入侵後大範圍傳播或國內既有重要動植物疫病蟲害蔓延成災, 均直接影響農林漁牧生產及產銷供應, 造成國內消費及國外貿易重大經濟衝擊, 短時間內難以復原 若發生之動植物疫災具有人體健康危害之人畜共通性質, 除前揭影響擴大造成產業崩盤, 並同時引發人體健康維護之公共衛生議題, 時常衝擊民生健康及國家正常運作, 造成重大損失, 需相關部會及地方政府等合力統合人物力資源救災, 以利於短時間控制疫情, 降低衝擊與損失 以民國 86 年口蹄疫疫情為例, 該波疫情入侵後, 快速蔓延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共約新臺幣 106 億元, 包括豬隻撲殺之屍體處理及環保費用 補償費用 疫苗費用 豬價慘跌損失等等, 而養豬及相關產業亦因喪失年銷約 28 萬噸豬肉之日本巿場而受到嚴重衝擊, 每年約 16 億美金之外銷全面中斷, 受影響之相關產業約有 150 項, 影響之層面至為廣泛, 後續亦透過跨部會及縣市政府協處平臺及分工落實執行後, 逐步控制疫情 104 年新型高病原性禽流感疫情之發生, 短期間內需處理大量疫情 動物屍體 環境消毒 人員照護及民生議題, 直接經濟損失粗估至少約新臺幣 70 億元, 幾已摧毀我國養鵝產業, 經行政 4

8 院禽流感疫情應變中心之統籌指揮各部會及縣市政府防疫應變作為, 於短期間控制疫情, 並減少疫情對民生經濟之影響, 再次凸顯此類災防指揮體系對動植物疫災實質效益及必要性 由於前等重大動植物疫災發生時, 係透過緊急編組方式成立相關應變處理中心或應變小組進行災防應變, 鑒於大規模動植物疫災發生日趨頻繁, 且其應變處置經驗顯示, 確實需透過跨部會及縣市政府協處平臺及分工落實執行, 爰納入災防法訂定動植物疫災災害防救業務計畫, 健全國家動植物疫災災害防救體系, 供未來疫災發生時進行災害防救及應變 二 重要動植物疫災簡介 ( 一 ) 狂犬病 (Rabies) 狂犬病為一種古老傳染病, 俗稱 瘋狗病, 是由狂犬病病毒引起之急性病毒性腦脊髓炎, 致死率幾達百分之百, 因該病有恐水臨床特徵, 又稱 恐水病 所有溫血動物, 包括人 家畜與野生動物均有感受性 它可藉由咬傷 透過黏膜傷口及器官移植而傳染 一旦出現症狀, 短期即可致命, 對動物和人構成致命之威脅 狂犬病曾於民國 36 年自上海傳入臺灣, 每年都有人因感染狂犬病而死亡, 最高死亡人數是 40 年之 238 人 臺灣於 50 年撲滅狂犬病, 曾是全世界少數之狂犬病非疫區之一 但於 102 年 7 月中旬發現鼬獾狂犬病病例, 因即時啟動各項防疫措施, 疫情侷限於野生鼬獾及少數溢外 (spillover) 感染個案 (1 隻遭鼬獾咬傷之幼犬 1 隻錢鼠 5

9 及 5 隻白鼻心 ), 並無犬 貓流行案例發生 ( 二 ) 牛海綿狀腦病 (Bovine Spongiform Encephalopathy;BSE) 牛海綿狀腦病 (BSE) 即俗稱之 狂牛症, 其病原普里昂蛋白質 (prion) 因摺疊 (folding) 錯誤而導致不正常聚集, 進而在腦與脊髓造成海綿狀孔洞 病例首先在西元 1986 年 ( 民國 75 年 ) 於英國被報告, 推測是由於牛隻餵食含有普里昂蛋白質之動物肉骨粉所造成, 於 1992 年有 3 萬 6,700 個確定病例 人如果食入了罹患牛海綿狀腦病之牛腦或含特定風險物質之製品就有可能感染變異普里昂蛋白質, 造成腦部海綿狀病變, 稱為 新型變異庫賈氏症 (vcjd), 為新型人畜共通傳染病 牛海綿狀腦病之爆發使英國牛肉產業大受影響 於 1996 年內, 英國牛肉價格下跌了 25%, 屠宰場與零售業者被迫暫時休業,13 萬勞工受到影響, 英國政府下令銷毀 30 月齡以上之牛隻, 增加了 15 億英鎊財政支出, 並從 1996 年至今共累積了 35 億英鎊財政預算支出 出口貿易亦受到重大打擊, 其中一年外銷損失達 7.2 億英鎊 牛海綿狀腦病可跨物種感染人, 雖然臺灣目前仍為非疫區也無此病例發生, 但其入侵及肆虐會造成嚴重經濟損失及社會民生動盪 ( 三 ) 立百病毒感染症 (Nipah Virus Infection) 1998 年 10 月馬來西亞發生疑似日本腦炎之病例, 至 6

10 1999 年證實為一種新興之人畜共通傳染病 - 立百病毒所造成, 當時導致馬來西亞約 100 人死亡並撲殺 90 多萬頭豬隻, 造成產業及社會重大損失 立百病毒在豬隻引起高傳染性低死亡率急性疾病, 主要造成豬隻呼吸症狀, 少部分豬隻有神經症狀, 此病毒除豬以外尚可感染人 狗 貓及馬 ; 而狐蝠已被證實為自然之保毒動物 感染本病毒豬隻不論是否有臨床症狀, 皆可經由口鼻分泌物排出病毒進而傳染至其他動物 本病在人類感染症狀為腦炎, 且常引起患者死亡 ( 四 ) 非 O 型口蹄疫 (Non-type O Foot-and-Mouth Disease) 口蹄疫是一種急性具高度傳染性之病毒性疾病, 主要感染偶蹄類動物 ( 豬 牛 羊及鹿 ), 特徵以口 鼻吻 趾間 蹄冠 乳房 乳頭及瘤胃等皮膚或黏膜上皮產生水疱及糜爛 感染動物之產乳 產肉能力下降, 疼痛及跛足, 在無施打疫苗之國家, 感染口蹄疫之年幼動物易引發心肌炎而導致死亡 由於本病可經由接觸及空氣傳播, 而且臨床上無法與水疱性口炎 豬水疱疹及豬水疱病相區別, 為世界各重要畜產國家高度嚴防之重要傳染病 臺灣於 104 年 5 月前未發生非 O 型口蹄疫疫情, 但回顧 86 年發生 O 型口蹄疫大規模疫情, 當時全臺一共撲殺了 300 多萬頭病豬, 波及產業超過 150 種, 整體損失新臺幣 1,700 億元, 年經濟成長率減少 1.4 個百分點, 造成臺灣的衝擊可謂空前浩劫, 也深切影響產業經濟及社會民生安定 104 年 5 月 7 日於金門縣首次於 1 牛場 1 牛 7

11 隻確診 A 型口蹄疫感染案例, 因及時採取緊急防疫措施, 迄 5 月 15 日未再有病例傳出, 惟對部分產業仍發生衝擊 ( 五 ) 高病原性禽流感 (Highly Pathogenic Avian Influenza;HPAI) 禽流感依據病毒對家禽致病性及危害分為高 低病原性, 高病原性禽流感發生有高傳染率, 並呈現無臨床症狀而猝死或呈現嚴重度不一之臨床症狀, 例如結膜炎 鼻炎 咳嗽 噴嚏 呼吸困難 顏面腫脹 沉鬱 顯著減少飲水及攝食 發紺 神經症狀及下痢等 ; 產蛋雞會有明顯產蛋量下降, 品質不良蛋增加 典型 HPAI 常呈現高發病率及急速上升之死亡率, 確診後需依現行規定進行撲殺清場及管制措施, 以防範疫情蔓延 104 年發生之新型高病原性禽流感即具高傳染及高死亡特性, 雞 鴨及鵝均具高感受性, 感染鵝場 3-5 天內死亡率可達 100%, 國內鵝場經該次疫情已所剩無幾, 造成產業極大損失, 我國養禽場密度甚高, 一旦發生, 對產業發展及社經層面影響甚鉅 ( 六 ) 非洲豬瘟 (African Swine Fever) 豬隻感染非洲豬瘟發病初期會有高燒 (41-42 ) 精神沉鬱 食欲不振 群聚 呼吸急促 軀體末端與腹部皮膚潮紅 ( 之後轉為藍紫色 ) 步態搖曳 後肢無力 黏膜潮紅及鬱血等現象, 本病侵害網狀內皮系統, 感染後期豬隻因出血性休克及肺部過多滲出液而昏迷進而導致死亡 本病主要 8

12 透過野豬 豬隻間接觸 人員 工具及廚餘等方式傳播, 無疫苗可供防治, 發生國家僅能採取撲殺策略防止疫情擴大, 對豬隻產業影響極大 依世界動物衛生組織 (OIE)2014 年至 2015 年疫情通報資料顯示, 非洲豬瘟疫情已由非洲及俄羅斯擴散至立陶宛 拉脫維亞 波蘭等歐洲國家及烏克蘭等亞西國家, 並持續發生, 對我國威脅與日俱增 ( 七 ) 地中海果實蠅 (Mediterranean Fruit Fly, Ceratitis capitata) 地中海果實蠅為食性廣 遷徙力強之害蟲, 同時具有高繁殖能力, 其危害多種經濟重要果樹和蔬菜, 為人人聞之色變之農業害蟲, 並被國際上列為重要檢疫害蟲 地中海果實蠅主要分布於熱帶及亞熱帶地區, 寄主範圍超過 300 種, 主要受害之經濟性作物有桃 李 梅 枇杷 柑桔 番石榴 木瓜 茄子 青椒等, 成蟲遷徙力佳, 在溫暖地區 果實無缺之情形下全年均可繁殖 成蟲產卵在果實內, 產卵時造成傷口, 而幼蟲蛀食果肉導致果實失去商品價值 80 年代末期, 地中海果實蠅入侵加州事件, 造成約 9 億美元之損失, 至 90 年代加州每年因地中海果實蠅危害造成之損失更超過 12 億美元 地中海果實蠅目前並未在臺灣發生, 若遭入侵, 其造成之農業危害及蔬果國際貿易影響甚鉅 ( 八 ) 光肩星天牛 (Anoplophora glabripennis) 光肩星天牛寄主包括楊屬 柳屬 槭屬等百餘種樹種, 9

13 由於其生活隱蔽 成蟲期長 寄主眾多 被害植株因耐害性較強或立地環境較佳而長期存活, 以致蟲源幾乎到處存在等特性, 此害蟲入侵林地後可建立穩定族群, 而被美國農業部 (USDA) 列為檢疫之重要害蟲 其幼蟲寄生於健康植株上, 從樹幹基部開始直到末梢枝幹皆可發現, 寄生處樹木外部膨脹流出樹液 木屑及蟲糞, 內部形成穿鑿孔道, 造成流脂 缺邊 疤節 空心 枯梢等傷害, 影響林木生長, 易風折 嚴重者整株枯死, 同時使木材腐朽, 而成蟲啃食嫩枝梢和葉片, 使梢頭枯死 我國為光肩星天牛非疫國, 該害蟲主要發生於中國及韓國, 曾隨貨品傳入其他國家, 造成林木大量枯死, 美國於 1996 年首次發現光肩星天牛後, 每年所作之防治計畫, 幾乎花費 500 萬美元, 仍無法降低此蟲之族群密度, 更增添此害蟲在檢疫風險上之重要性 三 臺灣歷年動植物疫災災害相關資料近年發生之重大動植物疫災災害事件統計如附錄三歷年重大動植物疫災災害案例統計表所示, 包括 86 年口蹄疫 91 年葡萄皮爾斯病 99 年羊痘 101 年 H5N2 高病原性禽流感 102 年狂犬病 104 年新型 H5N2 H5N3 及 H5N8 高病原性禽流感, 及 A 型口蹄疫, 其共同特徵為動植物疫病蟲害一旦傳入, 如農民警覺性不夠, 未在第一時間通報疫情, 或主動監測系統未在疾病初期發現異常, 待大量案例出現時已釀成災害, 需要花費龐大之人力 物力, 以及時間才有辦法控制疫情, 也重創相關產業, 因此應強化早期情資之掌握, 建構高生物安全之生產模式, 提高農民 10

14 防災與危機意識, 以降低疫災發生之機率, 如此可大幅減少後續 應變與復原重建工作之成本 四 動植物疫災災害潛勢分析動植物疫災種類繁多, 僅就近年曾發生之動植物疫災災害, 分析其發生潛勢如下 : ( 一 ) 狂犬病 : 狂犬病屬於全球性分布, 根據世界衛生組織 (WHO) 估計, 每年約有 55,000 人類狂犬病死亡病例, 其中亞洲約占 31,000 例 臺灣為狂犬病非疫區已長達 50 餘年, 在 102 年主動檢出鼬獾狂犬病疫情, 經立即啟動後續相關防疫作為, 成功於高風險地區建立保護帶, 將疫情圍堵於山區, 但犬貓疫苗施打率如無法持續維持, 且野生動物口服疫苗之研發需相當時日, 狂犬病於犬 貓間發生流行之威脅依舊存在 ( 二 ) 高病原性禽流感 : 近年來,H5N8 亞型高病原性禽流感及其重組之高病原性禽流感病毒造成亞洲 歐洲及美洲等多個國家疫情, 經研究, 該等病毒可感染所有禽鳥, 入侵家禽場後造成禽隻異常或大量死亡 ; 惟該等病毒感染鴨科水禽類候鳥不會造成大量死亡, 使得該類帶原候鳥可透過遷徙路徑而持續傳播 ; 鑑此, 位處候鳥遷徙路徑上之國家可見疫情反覆發生情形 我國位於候鳥遷徙必經之路徑上, 高病原性禽流感之威脅愈趨嚴峻 除上述曾發生之流行疫情, 全球氣候變遷及生活環境變化等因素, 亦可能改變病原 環境及宿主等相關致病因子, 引發新興 11

15 或再浮現動植物疫病蟲害, 導致動植物疫災 五 動植物疫災事件探討分析動植物疫災事件形成原因可分為下列幾點 : ( 一 ) 動物疫病感染初期疫情輕微 案例稀少或臨床上無明顯症狀, 或植物疫病蟲害發生初期危害輕微 無明顯病徵或受害現象, 往往難以早期發現, 直至大量案例出現時已釀成災害, 故必須建立早期預警機制 ( 二 ) 動植物疫病蟲害常有潛伏期, 遭感染之動植物或動植物產品經由貿易運輸, 將疫病蟲害帶至遠方甚至跨越國界傳播, 擴大感染範圍, 故必須有良好檢疫措施 ( 三 ) 動植物疫病蟲害因環境改變 氣候變遷 物種突變 基因重組等方式, 產生新病原體或新興疫病蟲害, 動植物因無免疫力或抵抗能力而大量感染, 有賴先進檢驗技術及實驗室監測系統才能迅速分離與鑑定 ( 四 ) 藉由非法貿易或野生動物遷徙 移動媒介攜帶, 造成疫病蟲害傳入, 再傳播至各養殖場 農場或植物栽培場所, 故必須加強走私查緝及提升養殖場或農場生物安全等級 加強田野監測與管理 ( 五 ) 農民或產銷鏈之相關從業人員抱持 私了 心態, 延遲或不通報疫情 ( 六 ) 農民普遍不重視防疫觀念, 未落實軟硬體生物安全操作, 導致疾病入侵 發生及蔓延 ( 七 ) 媒介疫病物種改變或病毒變異, 使原有系統無法有效監測或 12

16 檢疫管制, 致疫病入侵及傳播 因此, 須因應前揭樣態所致情境制定本計畫, 加強災害預防及整備, 以避免災害發生與迅速應變, 將災害影響及損失減至最低, 維護動植物健康與國家經濟發展 第三節計畫訂定實施程序與檢討時機本計畫由農委會邀請相關機關研商擬定後, 依 災害防救業務計畫審議程序 規定完成研修作業, 並報請中央災害防救委員會審議並轉中央災害防救會報核定後函頒實施, 由農委會發布施行並函送各相關機關 各地方政府依計畫內容確實辦理 各級地方政府於擬訂地區災害防救計畫時, 應納入動植物疫災之相關作為 依據災防法施行細則第八條規定, 每 2 年依災害防救基本計畫, 對於相關災害預防 災害緊急應變及災後復原重建事項等進行勘查 評估, 檢討動植物疫災災害防救業務計畫 ; 必要時, 得隨時辦理 13

17 第二章減災 減災目的是為減輕災害發生時對農業生產 社會安全及經濟發展所 造成的影響, 針對動植物疫災積極進行監測, 實施各項防治作為 第一節 規劃動植物疫災災害防治事項 ㄧ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一 ) 訂定相關規定及規劃相關方案, 以防範動植物疫災發生 傳播及蔓延 ( 二 ) 加強動植物疫病蟲害監測與預警機制, 以及早偵測動植物疫災 ( 三 ) 提供相關專業諮詢或技術指導事項 ( 四 ) 強化邊境管制防疫網 充實邊境檢疫設施 設備, 並密切注意國外動植物疫情資訊, 適時修訂檢疫規定, 以防範疫情自境外傳入 ( 五 ) 辦理動植物疫病蟲害防治教育 ( 六 ) 依我國與其他國家 地區簽署雙邊或多邊協議, 蒐集疫情資訊及通報聯繫 二 外交部督導駐外機構, 協助蒐集國外疫情及防治控制策略或措施 三 教育部督導各級學校辦理動植物疫病蟲害防治教育傳遞工作 四 衛生福利部 ( 一 ) 督導人畜共通傳染病之人類疫情監測及相關人員防治工作事宜 14

18 ( 二 ) 督導農林漁畜市售產品之衛生安全檢查及政策之傳達事宜 五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督導環保單位必要時協助稽查非法棄置死廢畜禽及廢棄物 六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協助蒐集中國大陸 香港 澳門動植物疫情資訊 七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於邊境查緝走私, 防止動植物疫病蟲害藉由走私管道入侵 八 財政部關務署於各港 站查緝旅客非法攜帶及貨運非法夾帶動植物及其產品, 防止動植物疫病蟲害藉由非法管道入侵 九 各級地方政府 ( 一 ) 規劃地區性動植物疫災災害防救政策及災害防救計畫 ( 二 ) 執行動植物疫病蟲害監測預警工作, 以早期偵測並防範動植物疫災 ; 配合中央主管機關之動植物疫病蟲害監測或調查計畫執行監測或調查 ( 三 ) 加強相關業務人員 農民動植物疫災防災教育講習 訓練及觀念之形成 ( 四 ) 協助民眾建立動植物疫災災害防救之觀念 ( 五 ) 災害發生時之調查及管制區範圍之劃定及限制 禁止措施之規劃及執行 ( 六 ) 其他有關動植物疫災防疫配合事項之規劃 十 其他相關機關協助督導所屬單位辦理動植物疫病蟲害防治工作之政策說明及配 15

19 合執行 第二節建構防災之飼養與栽種場所一 農委會 各級地方政府加強動物飼養與植物栽種資訊之蒐集與情勢分析, 以掌握各地區之動植物疫災潛勢 二 農委會 各級地方政府結合災害原因與動植物疫災潛勢, 改善動物飼養與植物栽種技術與設備 第三節災例之蒐集 調查分析一 農委會 各級地方政府依以往之動植物疫災案例與所蒐集之相關災情, 進行災害原因分析, 檢討現行法規及防災措施 二 農委會 各級地方政府規劃動植物疫災原因調查與監測技術課程, 培訓專業人才 第四節動植物疫災防救教育訓練與溝通ㄧ 防災意識之提升農委會 各級地方政府蒐集動植物疫災災害相關資訊及可能發生之情境, 研擬災害防救對策, 訂定相關災害防救教育訓練措施, 以強化民眾防災觀念 二 動植物疫災知識之推廣 ( 一 ) 農委會針對動植物疫災之災害種類與特性, 適時告知民眾正確之防疫觀念及措施 ( 二 ) 教育部 農委會 衛生福利部 各級地方政府協助各級學校推 16

20 動動植物疫災基本知識及事故時正確防護措施教育訓練 ( 三 ) 農委會 各級地方政府加強從業人員動植物疫災防災教育訓練, 提升防災意識, 透過各講習會及班會等進行預防措施說明, 以防範動植物疫災之發生 第五節進入國境 ( 國內市場 ) 的非法外來動 植物查察 財政部關務署聯合海巡署 警政署 農委會等機關辦理市面查緝 工作, 以早期發現非法入侵之動植物疫病蟲害 17

21 第三章整備 第一節 強化應變體系 一 中央各業務主管機關應相互聯繫 協調, 建立災害防救聯絡體系, 以做為災害應變之準備 二 各級地方政府應配合各中央業務主管機關, 規劃建置因應動植物疫災防救體系及相關措施, 包括重要動植物疫病蟲害通報流程及緊急應變處理措施, 明定緊急應變人員編組 緊急聯絡方法 任務分配 作業流程等, 並辦理演訓 三 農委會為提高動植物疫災早期檢驗應變量能, 應整合國內相關研究機構, 強化雙方之合作關係 四 各級地方政府與國軍應依有關規定訂定相互支援協定, 規定派遣程序 聯繫方法及聯絡對象, 平時將相關救災裝備器材及應變人力納入救災編管及編組加強聯繫 五 中央各業務主管機關平時應厚植地方防救災應變能力, 並建立明確 地方救災 中央支援 機制, 俾於災時適時滿足地方提出之支援需求 第二節 加強疫病監測及預警, 建立通報機制 一 農委會應建立動植物疫情監測通報系統, 並例行性評估現有監測通報系統相關設備與軟體之功能, 以確保動植物疫災發生時防治工作之時效掌握 二 各級地方政府應配合主動監測計畫進行採樣監測, 並掌握轄內各項動植物疫病蟲害可疑疫情, 派員進行案例調查, 依法通報, 俾 18

22 利即時採取各項防疫措施 三 國防部督導軍事單位疫情資料蒐集 通報事宜, 教育部協助各級學校加強動植物疫病蟲害通報 農委會研判動植物疫災發生之可能性, 必要時派遣疫情調查小組實地查訪, 以早期偵測疫災發生, 並建立完善之調查防治機制, 以即時掌握異常狀況 第三節 防疫物資設備之整備 一 農委會 各級地方政府針對動植物疫災所需, 加強整備緊急防疫所需之各項消毒藥品 裝備 器材及其他防疫物資 二 農委會規劃儲備動植物疫災所需緊急使用疫苗或生物資材 三 農委會 環保署 各級地方政府針對動植物疫災災害之動物屍體 植物殘體及廢棄物之銷燬處理及運送, 規劃相關資源整備與調度事項 第四節 應變人力整備 一 地方政府應提升第一線動植物防疫人員疫災之調查與診斷能力, 俾有效發揮快速診斷即時防堵功能 二 農委會 衛生福利部協助地方政府提升第一線動植物防疫人員防護知識及裝備, 確保現場人員之生物安全 三 各級地方政府規劃招募專業社會人士實施組訓, 參與防救災業務 四 農委會 各級地方政府規劃動植物疫災擴大之備援人力方案 19

23 第五節 災害防救之演練 訓練 一 農委會 各級地方政府應定期實施災害之模擬演練 訓練, 以強化應變處置能力, 並於演練後檢討評估, 供作災害防救之參考 二 農委會 各級地方政府應視需要規劃跨縣市災害緊急應變對策之訓練 第六節 動植物疫災災害防救對策之研究 一 農委會 科技部 各級地方政府應整合並蒐集災害及災害防救對策基本資料, 充實試驗研究設施與設備, 推動防災科技之研究開發 二 農委會 各級地方政府應運用動植物疫災災害防救科技研究成果, 進行動植物疫災災害防救對策之研擬及推動, 並落實應變體制 第七節 溝通機制建立 一 農委會 外交部適時發布國際動植物疫災疫情或相關警示, 並即時更正與事實不符之疫情訊息 二 農委會 各級地方政府應建立疫情溝通管道, 並加強與民眾之溝通策略 第八節 國際支援聯繫管道之建立 一 農委會與各國建立支援聯繫管道, 蒐集動植物疫災之最新資訊, 必要時請外交部協助 二 農委會規劃國際人才交流訓練及專業技術支援管道, 必要時請外交部協助 三 陸委會協助建立與中國大陸 香港 澳門動植物疫病蟲害協調聯 20

24 繫管道 21

25 第四章災害緊急應變 第一節災情之蒐集 通報一 動物災情蒐集 ( 一 ) 動物所有人或管理人, 於其動物因罹患或疑患動物傳染病或病因不明而死亡時, 應向所在地動物防疫機關報告 ; 如在運輸中, 應由運輸業者, 向最初停止地之動物防疫機關報告 ( 二 ) 獸醫師或獸醫佐於執行業務發現法定動物傳染病時, 應指示消毒及隔離方法, 並向所在地動物防疫機關報告 ( 三 ) 地方動物防疫機關接到報告後, 應派員進行疫情調查及初診, 並為必要之處置, 對於屬甲類動物傳染病或重大人畜共通之乙類 丙類動物傳染病, 以及本計畫所列動物疫災災害防救啟動之動物傳染病時, 動物防疫機關應即層報農委會 二 植物災情蒐集針對植物疫災發生時, 透過各地試驗改良場所 各地疫情調查員以及各級地方政府植物保護相關單位進行全面性即時調查與疫情資訊收集, 並透過植物疫情資訊網做為疫情資料彙整集中平臺, 以利訊息統一 完整 三 災情通報農委會依據農委會災害緊急通報作業規定 ( 附錄四 ) 之動植物疫災災害規模及通報層級表, 研判本次動植物疫災為甲級或乙級災害規模, 並填報動植物疫災通報單, 甲級動植物疫災規模應通 22

26 報至行政院 ; 乙級動植物疫災規模應通報至內政部消防署 第二節災害初期處理一 針對所有已知或未知之動植物疫災場所, 各級地方政府視疫災影響範圍, 負責以下工作 : ( 一 ) 移動管制 採樣送驗等工作 ( 二 ) 執行災區人車管制 區域劃定 環境消毒或危害檢除措施 ( 三 ) 快速清運汙染動植物疫病蟲害病原體之動植物及其產品與廢棄物, 防範疫災散佈 二 農委會進行疫病蟲害檢驗, 發布動植物疫災警訊 第三節災害等級區分一 中央災害應變中心開設時機動植物疫災災害有下列情形之ㄧ, 經農委會研判有開設必要者 : ( 一 ) 國内未曾發生之外來重大動物傳染病 ( 如犬貓族群間流行之狂犬病 牛海綿狀腦病 立百病毒 非 O 型口蹄疫 H5N1 高病原性禽流感或與中國大陸 H7N9 高度同源之禽流感 非洲豬瘟等 ) 侵入我國, 發生 5 例以上病例或 2 個以上縣市發生疫情為原則 ( 二 ) 國內未曾發生之植物特定疫病蟲害侵入我國, 有蔓延成災之虞, 並對社會有重大影響或具新聞性 政治性 敏感性者 23

27 ( 三 ) 國內既有之重大動植物疫病蟲害 ( 如高病原性禽流感 O 型口蹄疫等 ) 跨區域爆發, 且對該區域動植物防疫資源產生嚴重負荷, 需進行跨區域支援 人力調度時 二 農委會緊急應變小組開設時機動植物疫災災害有下列情形之ㄧ, 經農委會研判有開設必要者 : ( 一 ) 發現 1 例國内未曾發生之外來重大動物傳染病 ( 如犬貓族群間流行之狂犬病 牛海綿狀腦病 立百病毒 非 O 型口蹄疫 H5N1 高病原性禽流感或與中國大陸 H7N9 高度同源之禽流感 非洲豬瘟等 ) 侵入我國 ( 二 ) 國內未曾發生之植物特定疫病蟲害侵入我國, 有蔓延成災之虞, 並對社會有重大影響或具新聞性 政治性 敏感性者 ( 三 ) 國內既有之重大動植物疫病蟲害 ( 如高病原性禽流感 O 型口蹄疫等 ) 跨區域爆發, 且對該區域動植物防疫資源產生嚴重負荷, 需進行跨區域支援 人力調度時 農委會動物及植物疫災災害緊急應變小組作業要點如附錄五 三 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緊急應變小組開設時機動植物疫災災害有下列情形之ㄧ, 經農委會研判有開設必要者 : ( 一 ) 發現國內未曾發生之動物傳染病或植物特定疫病蟲害, 有蔓延成災之虞 ( 二 ) 發現國內既有之重要動植物疫病蟲害, 有蔓延成災之虞 24

28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災害緊急應變小組作業 要如附錄六 第四節中央災害應變中心之開設一 動植物疫災災害規模經農委會研判有開設應變中心必要時, 農委會主任委員應立即口頭報告中央災害防救會報召集人 ( 以下簡稱會報召集人 ) 應變中心成立後, 農委會即通知相關機關指派技監 參事 司 ( 處 ) 長或簡任十一職等以上職務之專責人員與會 動植物疫災中央災害應變中心開設地點為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 原則上以定期開會之形式處理各項緊急應變事宜, 並得視災情狀況, 經報請指揮官同意後, 通知其他機關 ( 單位 團體 ) 派員與會 二 動植物疫災中央災害應變中心 置指揮官 1 人, 由會報召集人指定農委會主任委員擔任之, 綜理中心災害應變事宜 ; 協同指揮官 1 人至 5 人, 由會報召集人指定行政院政務委員或該次災害相關之中央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首長擔任, 協助指揮官統籌災害應變指揮事宜 ; 副指揮官 1 人至 5 人, 由指揮官指定之, 襄助指揮官及協同指揮官處理應變中心災害應變事宜 三 中央成立動植物疫災中央災害應變中心時, 各級地方政府亦應依災防法第十二條成立動植物疫災災害應變中心, 配合中央進行動植物疫災防救措施 四 動植物疫災中央災害應變中心成立之參考組織架構及分工如附圖, 其各分組之任務如下 : ( 一 ) 疫情控制組 : 疫情檢測 控制及處理 25

29 ( 二 ) 產業輔導組 : 辦理受災農民補助 輔導 貸款, 以及協助動植物產品行銷等事宜 ( 三 ) 健康照護組 : 確保民眾食品安全, 防杜罹病動物或藥物殘留超標之農產品流入市場 ( 四 ) 物資整備組 : 確保各項防疫物資充裕供應 ( 五 ) 民生經濟組 : 產銷調節 緊急進口及價格查察等, 維持價格平穩, 確保供應無虞 ( 六 ) 新聞資訊組 : 重要疫情資訊 疫情防治作為及因應措施之新聞發布, 並針對外界重大質疑, 適時回應說明 26

30 動植物疫災中央災害應變中心 疫情控制組農委會內政部國防部環保署 產業輔導組農委會經濟部財政部 健康照護組衛福部農委會經濟部國防部 物資整備組經濟部農委會衛福部財政部 民生經濟組行政院消保處農委會經濟部財政部公平會法務部 新聞資訊組行政院新聞傳播處農委會及相關機關新聞單位 27

31 第五節動植物疫災災害緊急應變措施一 災情資訊蒐集 分析 ( 一 ) 農委會督導地方政府或所屬機關執行災情查報 採檢送驗 ( 二 ) 農委會應對所蒐集之災情資訊進行分析研判 二 災害控制 ( 一 ) 農委會督導地方政府將發生動植物疫災之養殖場 農場或植物栽培場所, 進行污染物之移除 銷毀及環境清潔消毒 ( 二 ) 國防部督導國軍支援動物屍體之搬運與環境消毒工作 ( 三 ) 環保署督導環保單位必要時稽查死廢畜禽及廢棄物非法棄置工作 所屬焚化設施支援動物屍體 植物殘體及廢棄物之銷燬處理, 以及協助公共環境清潔 消毒工作 ( 四 ) 內政部督導警政單位支援抗爭事件現場之治安維護及交通疏導, 必要時協助疫災區域移動管制及檢疫站之攔檢工作 ( 五 ) 財政部配合暫停動植物產品之輸出通關 三 災害防救人員之支援 ( 一 ) 農委會應視災害規模, 或依地方政府請求派遣專家技術人員赴災區現場, 以掌握災害狀況, 俾實施適當之緊急應變措施 ( 二 ) 各級地方政府依災情判斷, 無法因應災害處理, 需申請國軍支援時, 應依指揮官之指示及依 國軍協助災害防救辦法, 請求國軍支援災害搶救作業 但發生重大災害時, 國軍部隊 28

32 應主動協助災害防救 ( 三 ) 農委會及各級地方政府應掌握動植物疫災災害防救相關人 力資源, 必要時辦理徵調事宜 四 受災民眾與業者之救助及服務 ( 一 ) 農委會 各級地方政府辦理受災民眾損失補償 ( 二 ) 農委會 經濟部 金管會辦理受災民眾及業者之融資 貸款協助 ( 三 ) 農委會成立產業復養技術服務團, 分區 分縣提供服務與諮詢, 輔導建立高效健康動植物生產體系, 營造永續經營環境 五 人民健康維護 ( 一 ) 衛生福利部主辦, 農委會 國防部協辦受災民眾與救災人員身心健康之監控與輔導 ( 二 ) 衛生福利部及農委會應透過既有之跨部會合作機制, 強化重大人畜共通之動物傳染病疫情監測, 並主動交流疫情監測資訊, 以利其健康風險評估 ( 三 ) 衛生福利部主辦, 農委會協助規劃相關人員預防性投藥及預防接種措施 ( 四 ) 衛生福利部 農委會督導動植物市售產品之標示及其衛生安全檢查, 防杜罹病動物及藥物殘留之農產品流入市場 六 物資調度支援 29

33 ( 一 ) 各級災害應變中心應整體協調防疫物資之調度與供應 ( 二 ) 地方政府於供應物資不足時, 得請求中央災害應變中心協助 ( 三 ) 農委會 衛生福利部 各級地方政府應視風險適度儲備防疫物資, 並規劃管理 配送及跨區支援 ( 四 ) 農委會於必要時可請外交部協助境外物資支援 七 民生經濟穩定 ( 一 ) 農委會辦理動植物疫災受損之市場資訊蒐集及進行產銷調節措施 ( 二 ) 若國內發生動植物產品之短缺, 經濟部 財政部 農委會適時採取機動調降進口關稅 協助緊急進口等措施, 以穩定國內物價及調節國內物資之供應 ( 三 ) 公平會 農委會 經濟部 法務部進行市場監視, 防止動植物產品及防疫物資之物價不合理上漲或藉機囤積居奇 聯合哄抬物價情事之發生, 如涉及不法, 並依法嚴懲, 以維持物價之穩定 八 疫情資訊之提供 ( 一 ) 中央業務主管機關 地方政府應掌握災情及輿情, 透過溝通管道, 定期更新動植物疫災災害特性及流行狀況, 統合疫情防治 應變作為等資訊, 提供民眾遵循, 另適時召開記者說明會, 說明疫情現況 防疫措施及未來政策方向 ( 二 ) 各級災害應變中心應提供及時 完整 有組織的訊息予發言 30

34 人, 並強化與民眾之風險溝通機制與管道 ( 三 ) 發生應通報世界動物衛生組織 (OIE) 之動物疫情, 農委會應通報 OIE 疫情資訊, 以進行國際防檢疫合作 ( 四 ) 外交部駐外機關協助說明國內疫災災情現況及政府相關措施等事宜 ( 五 ) 陸委會透過香港事務局及澳門事務處等駐外機關協助對香港與澳門說明國內動植物疫災災情現況及政府相關措施等事宜 ( 六 ) 農委會主辦, 經濟部協助向相關之貿易伙伴國主動說明疫情及相關防檢疫措施 九 國外救援支援 農委會 外交部 陸委會於必要時, 就平時建立之國際支援聯繫管 道尋求國際專家支援協助 第六節動植物疫災災害應變中心之縮減及撤除時機一 縮減時機 : 災害狀況已不再繼續擴大或災情已趨緩和, 經農委會或參與機關提報, 指揮官得決定縮減開會頻度及縮減參與機關 二 撤除時機 : 災害狀況已不再繼續擴大或災情已趨緩和, 無統籌指揮需求, 後續復原重建可由各相關機關自行辦理時, 經農委會提報, 指揮官得以口頭或書面報告中央災害防救會報召集人撤除本中心 31

35 第五章災後復原重建 第一節災情調查動植物疫災發生後, 各級地方政府應就災害發生原因進行調查並檢討改善, 並由農委會提供協助及支援, 以釐清疫病蟲害來源, 加強防範 第二節復原重建計畫之訂定農委會應考量疫病蟲害特性 災區受損情形與產業願景等因素, 以恢復原有產能為目標, 同時以謀求防止或減少動植物疫災發生機率之中長期計畫為重建方向, 訂定復原重建計畫 第三節災後環境維護重建一 各級地方政府執行公共環境清潔 消毒工作, 必要時得請求國軍單位支援 二 農委會應督導地方政府辦理案例場周邊養殖場 農場或植物栽培場所疫病蟲害持續監測, 包括疫情訪視 檢體採樣送驗等 第四節受災民眾及業者生活重建之支援一 農委會 各級地方政府依據 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 及 植物防疫檢疫法 所定補償評價委員會之組成人員及評價標準, 辦理評價補償事宜 二 財政部應於動植物疫災災害發生後, 督導受災地區之稅捐稽徵機 32

36 關依稅法規定辦理災害之稅捐減免或緩徵事宜 三 各級政府應視狀況, 得協調保險業者對災民採取保險費之延期繳納 優惠, 全民健康保險就醫優惠等措施, 以減輕受災民眾之負擔 對受災之勞動者, 提供就業協助等措施 四 金融機構對災區農業復養復建資金, 給予之低利貸款, 有關利息補貼部分由農委會依 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 執行之 各級政府視災區受災情形, 得協調金融機構展延受災民眾之貸款本金及利息 五 各級政府對受災區實施之災後重建對策等相關措施, 應廣為宣導使受災民眾周知 ; 必要時建立綜合性諮詢窗口 第五節產業經濟重建一 中央主管機關得協調金融機構, 對災後動植物業者維持經營所需資金, 提供相關融資, 並輔導辦理企業紓困貸款 二 農委會視災害需要請財政部調整進口關稅之稅率或關稅配額之數量 三 經濟部規劃恢復出口拓銷作法, 透過海外行銷加強廣宣, 恢復國外買主對我產品採購之信心 四 勞動部 農委會協助受害業者業務銳減時人員之轉業輔導以及恢復正常營運時所需人力之招募工作 五 農委會輔導建立高效健康動植物生產體系, 協助農場興建或改建具高生物安全等級之生產設施, 營造永續經營環境 第六節心理衛生復健 33

37 一 衛生福利部督導地方政府進行災區工作人員之心理衛生教育及復健事項 二 衛生福利部督導地方政府辦理災區心理衛生重建事宜, 如提供心理輔導服務 設立心理諮詢站等事項 第七節災後檢討與應變作為之效益評估 動植物疫災災害應變中心解散後, 各參與機關應將於中心成 立期間之各項處置紀錄與效益評估, 送交農委會統一彙整 陳報 34

38 第六章計畫實施與管制考核 第一節災害防救各階段工作之重點辦理事項一 各相關部會為有效執行本計畫災害防救工作, 應指定專職人員辦理, 並實施災害防救組織之整備 二 各相關部會應建立災害防救工作之標準作業程序 災害通報表格制式化等機制, 並與其他單位加強協調聯繫 三 為支援地方政府強化地區災害防救計畫, 本計畫所列各相關權責機關應推動相關調查研究, 廣泛蒐集災害防救資訊, 並主動提供資訊及指導, 俾利本計畫之推行 第二節管制考核一 本計畫所規定各項工作項目, 應由各機關積極推行, 貫徹實施, 並自行擬訂評估指標, 定期檢查 二 本計畫所規定工作項目之辦理情形與成效, 農委會應選定重點項目, 由各單位自行列管 三 各相關機關推行災害防救工作之成效, 應列為辦理各該機關考評之主要參考 ; 承辦及主管人員依成績優劣予以獎懲 第三節經費編列各級政府及各機關執行災害緊急應變措施及災後復原重建所需經費, 應依 災害防救法 及其施行細則等相關規定籌措財源因應 受災地方政府執行災害緊急應變措施及災後復原重建工 35

39 作, 如需龐大費用, 得報請中央政府補助 ; 行政院主計總處 財 政部應與地方政府協議財政等相關措施之分擔及支援 36

40 附錄 附錄一 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 中華民國五十六年八月二十三日總統五六臺統定名為 家畜傳染病防治條例 全文四十三條 義字第六四二號令制定公布 中華民國八十五年一月三十一日華總字第八五 二三五四 號令修正公布, 修改名稱及增修條文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五月十七日華總一義字第八九 一一八九三 號總統令修正第二條 第六條 第八條 第十二條 第十三條 第十八條 第二十八條至第三十一條及第四十條條文 中華民國九十年十一月七日華總一義字第九 二一七六七 號總統令修正第二十八條條文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二月六日華總一義字第 九一 二一三七 號總統令增訂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十三條之一 第三十二條之一 第三十四條之一及第三十八條之一條文 ; 並修正第十二條 第十三條 第二十二條 第三十一條 第三十二條 第三十四條 第三十五條 第三十九條及第四十一條至第四十五條條文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五月二十九日華總一義字第 九一 一 八三八 號總統令增訂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十條之一條文 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五月二十四日華總一義字第 九五 七四九六一號總統令增訂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四十一條之一條文 ; 並修正第四十一條條文 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十二月十日華總一義字第 號總統令增訂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四十五條之一條文 ; 刪除第十一條條文 ; 並修正第九條 第十六條 第三十二條 第三十四條 第三十四條之一 第三十九條 第四十一條 第四十二條至第四十四條及第四十六條條文 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一月二十三日華總一義字第 號令修正動物傳染 病防治條例第九條條文 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六月四日華總一義字第 號總統令修正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十七條及第二十條條文 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號令修正公布第十四條 第十九條 第二十八條 第四十條 第四十三條 第四十五條條文 ; 並增訂第十二條之一 第十二條之二 第十四條之一條條文 37

4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防治動物傳染病之發生 傳染及蔓延, 特制定本條例 本條例未規定者, 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 第二條本條例所稱主管機關 : 在中央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 ; 在縣 ( 市 ) 為縣 ( 市 ) 政府 本條例所稱動物防疫機關, 係指各級主管機關依第八條第二項所設之機關及鄉 ( 鎮 市 ) 公所 主管機關對於主管事項涉及國民健康者, 應會同衛生主管機關行之 第三條本條例所稱防治, 包括預防 防疫及檢疫事項 第四條本條例所稱動物, 係指牛 水牛 馬 騾 驢 駱駝 綿羊 山羊 兔 豬 犬 貓 雞 火雞 鴨 鵝 鰻 蝦 吳郭魚 虱目魚 鮭 鱒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動物 第五條本條例所稱檢疫物, 係指前條所稱動物及其血緣相近或對動物傳染病有感受性之其他動物, 並包括其屍體 骨 肉 內臟 脂肪 血液 皮 毛 羽 角 蹄 腱 生乳 血粉 卵 精液 胚及其他可能傳播動物傳染病病原體之物品 第六條本條例所稱動物傳染病, 由中央主管機關依傳染病危害之嚴重性, 分為甲 乙 丙三類公告之 38

42 直轄市或縣 ( 市 ) 主管機關為防治動物傳染病之發生 傳染及蔓延, 得以命令指定前項以外之動物傳染病, 並適用本條例之一部或全部 第七條本條例所稱罹患動物傳染病, 係指動物發病後, 經診斷確定已感染動物傳染病者 本條例所稱疑患動物傳染病, 係指動物發病後, 認有感染動物傳染病之虞, 尚未經診斷, 或經診斷而尚無法確定者 本條例所稱可能感染動物傳染病, 係指與罹患或疑患動物傳染病之動物直接或間接接觸, 尚未發病, 而依流行病學資料研判, 有被感染動物傳染病之虞者 第八條各級主管機關應置動物防疫人員, 由具獸醫師資格者任之 直轄市 縣 ( 市 ) 政府應設動物防疫機關 ; 中央主管機關應設動物防疫檢疫機關, 必要時得設中央獸醫研究所 輸出入動物檢疫機關, 應置動物檢疫人員, 由具獸醫師資格者任之 各級主管機關為緊急防治動物傳染病, 得調派轄內動物防疫人員或動物檢疫人員, 施行緊急防治 第九條動物防疫人員因防疫必要, 得進入動物飼養場所 倉庫及其相關處所 車 船 航空器, 對動物 動物產品與其包裝 容器及相關物品, 實施檢查 查閱相關資料或查詢關係人, 所有人或關係人不得規避 妨礙或拒絕 39

43 動物檢疫人員因檢疫必要, 得對到達港 站具傳播動物傳染病之虞之動物 動物產品及其包裝 容器 貨物 郵包 行李 車 船 航空器 貨物之存放或集散場所, 實施檢查 查閱相關資料或查詢關係人, 所有人或關係人不得規避 妨礙或拒絕 所有人或關係人規避 妨礙或拒絕前二項之檢查 查閱者, 動物防疫檢疫人員得強制執行檢查 查閱 第十條動物防疫或檢疫人員施行防治措施時, 有關機關人員應予協助配合 第十條之一依本法施行防疫 檢疫時, 應獎勵檢舉 ; 其獎勵辦法, 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十一條 ( 刪除 ) 第二章預防 第十二條動物所有人或管理人, 於其動物因罹患或疑患動物傳染病或病因不明而死亡時, 應向動物防疫機關報告 ; 如在運輸中, 應由運輸業者, 向最初停止地之動物防疫機關報告 各該動物防疫機關接到報告時, 應即派遣動物防疫人員前往驗屍, 並指示燒燬 掩埋 消毒其他必要處置 動物所有人或管理人要求時, 應發給處置證明書 屬於家庭副業之雞 火雞 鴨 鵝及其血緣相近之野生動物病死, 數量在十隻以下者, 其所有人得自行處理, 不適用前項規定 但如遇動物傳染病流行時, 直轄市或縣 ( 市 ) 主管機關得分區指定動物傳染病名稱及動物種類, 隨時公告依前項規定處理, 並應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備 40

44 前項自行處理, 係指以燒燬 掩埋或消毒等方式為之, 不得銷售或任意棄置 第十二條之一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之動物傳染病, 中央主管機關對持有 使用相關感染性生物材料者, 應建立管理制度 持有 使用感染性生物材料者, 應接受各級主管機關之輔導及查核, 不得規避 妨礙或拒絕 第一項感染性生物材料之範圍 持有與使用者之資格條件 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方式 陳報主管機關事項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 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十二條之二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之動物傳染病, 其檢體之檢驗與報告及確定, 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 一 檢驗與報告 : 送中央主管機關或具實驗室能力試驗證明之機關 學術或研究機構檢驗 ; 檢驗結果, 應報直轄市 縣 ( 市 ) 主管機關及中央主管機關 二 確定 : 前款檢驗結果, 由中央主管機關所設具實驗室能力試驗證明之機關確定之 檢驗結果經確定後, 中央主管機關應即公開 前項具實驗室能力試驗證明之機關 學術或研究機構之資格要件 輔導與查核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 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十三條直轄市或縣 ( 市 ) 主管機關, 為防治動物傳染病之發生, 得令動物防疫人員施行動物生體檢查 預防注射 投與疫苗 藥浴或投藥, 對已執行之動物或場所得附加記號 標示或證 41

45 明文件等防治措施 必要時, 得委託執業獸醫師施行前述措施, 動物所有人或管理人不得故意破壞 偽造所附加記號 標示或證明文件 前項防治措施, 直轄市或縣 ( 市 ) 主管機關得視動物傳染病種類, 令動物所有人或管理人聘請執業獸醫師為之或在執業獸醫師監督下執行 動物所有人或管理人對於前項規定不為或不能為時, 直轄市或縣 ( 市 ) 主管機關得令動物防疫人員或委託執業獸醫師執行第一項防治措施, 並得收取費用 ; 其收費標準, 由直轄市或縣 ( 市 ) 主管機關定之 動物防疫人員或執業獸醫師依第一項及第三項規定施行防治措施時, 動物所有人或管理人應依其指示, 控制動物之行動及提供其他必要協助, 並不得規避 拒絕或妨礙 直轄市或縣 ( 市 ) 主管機關應於施行第一項及第二項措施十日前, 將施行目的 日期 區域 方法及動物種類等有關事項先行公告 但因緊急情況時, 得縮短其公告時間或隨時施行之 第十三條之一為清除特定之動物傳染病, 中央主管機關得規定使用疫苗之種類 投與時機 附加標示 應繳交及申報相關文件或移動管制及其他應施行之防治措施, 動物所有人或管理人 獸醫師 獸醫佐及動物用藥品販賣業者應依規定辦理 前項疫苗使用 標示 申報 管制 期限及其他應遵行事項, 由中央主管機關依動物傳染病或動物種類定之 42

46 第十四條直轄市或縣 ( 市 ) 主管機關, 為防治動物傳染病之發生, 必要時應指定區域, 令動物所有人或管理人, 實施飼養場所及設備之消毒 飼養環境之改善 動物之隔離及病媒之驅除等措施 為預防動物傳染病之傳播, 動物運輸業者應實施運輸車輛及裝載箱籠之清洗 消毒措施 前項動物運輸業者實施之清洗 消毒措施, 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 裝載生鮮禽蛋, 應使用一次性之裝載容器或包材 第十四條之一中央主管機關依第十七條第二項所公告之重大人畜共通之動物傳染病, 由雞 鴨 鵝及火雞等家禽傳染 蔓延者, 中央主管機關得禁止該等活禽於公告零售市場展示 陳列及販售 第十五條動物罹患或疑患傳染病或病因不明者, 直轄市或縣 ( 市 ) 主管機關得令動物所有人或管理人將之提供動物防疫人員宰殺剖驗 ; 剖驗後之屍體應發還動物所有人或管理人, 依照動物防疫人員之指導, 迅速燒燬或掩埋 第十六條加工化製動物屍體之化製場, 應記錄化製原料來源 數量及產品數量, 並保存該紀錄至少二年 化製場應設置消毒設施與設備及實施消毒作業, 並由獸醫師 ( 佐 ) 管理場內衛生安全 化製原料運輸車應具有消毒及為防漏而密閉之設備, 並應由化製場或運輸業者向直轄市或縣 ( 市 ) 動物防疫機關申請查驗合格 43

47 前項所定化製場消毒設施與設備之設置 項目 消毒方法 消毒程序 委託化製 化製原料來源之限制使用 通報 查核 運輸車合格證之核發 有效期限 黏貼位置 換證 廢止合格證 抽查 報備義務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 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三章防疫 第十七條獸醫師或獸醫佐於執行業務時, 發現動物罹患 疑患或可能感染第六條第一項甲類動物傳染病或重大人畜共通之乙類 丙類動物傳染病時, 應於二十四小時內向當地動物防疫機關報告 動物防疫機關接到報告時, 應立即為必要之處置, 並層報中央主管機關, 其屬重大人畜共通之動物傳染病者, 中央主管機關應即通知中央衛生主管機關 前項及第二十條第三項所定重大人畜共通之動物傳染病, 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公告之 第十八條動物防疫機關於動物傳染病發生後有迅速蔓延之虞時, 應迅即陳報其上級主管機關, 並通知鄰近及與動物之集散有關之直轄市或縣 ( 市 ) 政府 第十九條動物所有人或管理人對於罹患或疑患動物傳染病之動物, 應依動物防疫人員之指導, 迅速隔離及為必要之措施 動物防疫人員並得審視動物傳染之蔓延情勢, 隨時禁止同場或同舍動物之移出, 及該場以外之動物移入 動物防疫人員為鑑定病因, 得令疑患動物傳染病動物 之所有人或管理人將其隔離繫養, 但期間不得超過十四日 44

48 但依動物傳染病之可能潛伏期間, 有延長隔離繫養期間必要者, 不在此限 前項動物之隔離 繫養期間, 動物防疫人員應通報動物保護檢查員, 由其於符合生物安全條件下執行動物保護檢查 第二十條動物防疫人員對於罹患 疑患或可能感染動物傳染病之動物及污染或可能污染動物傳染病病原體之設備 場所, 應於報經該主管機關核准後, 依左列規定處理之 : 一 罹患 疑患或可能感染第六條第一項甲類動物傳染病之動物, 其所有人或管理人應依動物防疫人員之指導, 即時撲殺, 並予以燒燬 掩埋或化製之 二 罹患第六條第一項乙類動物傳染病之動物, 如動物防疫人員認為有必要, 其所有人或管理人應依動物防疫人員之指導, 撲殺並予燒燬 掩埋 化製或其他必要之處置 三 污染或可能污染動物傳染病病原體之飼養場所 車 船及其他設備, 其所有人或管理人應依動物防疫人員之指導, 迅予燒燬 掩埋 消毒或其他必要之處置 前項撲殺動物方式, 於不妨礙防疫下, 應以使動物產生最少痛苦之人道方式為之, 並應視國際動物福利科學發展適時檢討修正 第六條第一項乙類動物傳染病屬重大人畜共通之動物傳染病者, 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建議且動物防疫人員認有必要時, 得將飼養場所動物準用第一項第一款規定處理之 45

49 為供鑑定病因或學術研究, 而經主管機關認可者, 應依其指示辦理 第二十一條直轄市或縣 ( 市 ) 主管機關認為防疫上有緊急處置必要時, 得令轄區內之動物防疫人員, 逕依前條規定處理後, 再行陳報核備 第二十二條直轄市或縣 ( 市 ) 主管機關, 為防治動物傳染病之蔓延, 得依第十三條第一項 第二項規定, 令動物防疫人員 委託之執業獸醫師或動物所有人或管理人聘請執業獸醫師, 隨時施行動物生體檢查 預防注射 投與疫苗 藥浴或投藥等措施 動物所有人或管理人應依指示, 控制動物之行動及提供其他必要協助, 並不得規避 妨礙或拒絕 第二十三條動物因罹患第六條第一項甲類或乙類動物傳染病致死後之屍體, 其所有人或管理人應依動物防疫人員之指示, 迅速施行燒燬 掩埋 化製或其他必要之處置 但為供鑑定病因或學術研究, 而經主管機關認可者, 應依其指示辦理 第二十四條依第二十條及前條各款規定掩埋之掩體或物品, 在一定期間內, 其掩埋地點及標識, 非經該主管機關之許可, 不可擅自開掘或燬損 第二十五條航海中船舶所載運之動物罹患或疑患動物傳染病致死時, 該動物屍體 場所及設備之所有人 管理人或船長, 得逕行消毒或為其他必要之處置 第二十六條動物所有人或管理人宰殺罹患或疑患動物傳染病動物之前, 應報告動物防疫人員, 由動物防疫人員就其撲殺方法 場所等予以指示 46

50 依前項之規定, 負有行為義務而不為或不能為者, 得由動物防疫人員執行或命第三人執行之, 並向義務人徵收其費用 第二十七條直轄市或縣 ( 市 ) 主管機關對於疑患動物傳染病之動物或屍體, 認為防疫上有鑑定病因之必要時, 得令動物防疫人員剖驗之 第二十八條各級主管機關認為防疫上有必要時, 得公告採取下列各款措施 : 一 指定區域 期間, 禁止或限制輸送一定種類之動物, 並停止搬運可能傳播動物傳染病病原體之動物屍體及物品 二 指定區域停止檢疫物之輸入 三 在交通要道設置檢疫站, 檢查動物及其產品 ; 未經檢查或經檢查不合格者, 禁止其進出, 並得為必要之處置 前項第三款之檢查條件 程序 處置方式 收費基準 地點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規則, 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直轄市或縣 ( 市 ) 主管機關執行第一項各款規定時, 應將經過情形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備查, 並通知有關鄰近地區主管機關第二十九條直轄市或縣 ( 市 ) 主管機關認為防疫上有必要時, 得令動物園 屠宰場 家畜 ( 肉品 ) 市場 家禽市場 魚市場 畜產及水產加工廠 孵化場 人工授精站 集乳站等場 47

51 所停止營業, 並禁止辦理動物比賽會 賽馬會及其他動物聚集之活動 第三十條中央主管機關認為必要時, 得派所屬動物防疫人員, 主持縣 ( 市 ) 與縣 ( 市 ) 或縣 ( 市 ) 與直轄市間之動物傳染病聯合防疫, 或協助直轄市 縣 ( 市 ) 主管機關辦理動物傳染病防疫事宜 第三十一條直轄市或縣 ( 市 ) 主管機關於動物傳染病消滅時, 應將限制措施公告廢止及層報中央主管機關備查, 並通知鄰近地區主管機關 第四章輸出入與檢疫 第三十二條輸出入檢疫物之檢疫, 由輸出入動物檢疫機關或其委託之機構辦理, 並應在輸出入動物檢疫機關指定之港 站 動物隔離所或其他指定場所行之 輸出檢疫物需於輸出前進行產地檢疫者, 動物防疫機關應配合輸出入動物檢疫機關辦理 ; 其檢疫程序 輸出登記及廢止 衛生管理 抽樣檢驗 疫情通報 查核 健康證明之核發與廢止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 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輸入檢疫物需於輸入後進行追蹤檢疫者, 由輸出入動物檢疫機關通知動物防疫機關辦理 ; 其查核 飼養管理 通知 疫情通報 追蹤檢疫期間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 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48

52 第三十二條之一輸出入檢疫機關或其委託之機構依本條例執行檢疫時, 對整批動物得個別為之 ; 對動物以外檢疫物, 應整批為之 前項檢疫不合格者, 不得申請複檢 第三十三條為維護動物及人體健康之需要, 中央主管機關得訂定檢疫物之檢疫條件及公告外國動物傳染病之疫區與非疫區, 以禁止或管理檢疫物之輸出入 第三十四條檢疫物之輸入人或代理人應於檢疫物到達港 站前向輸出入動物檢疫機關申請檢疫, 繳驗輸出國檢疫機關發給之動物檢疫證明書 檢疫結果認為罹患或疑患動物傳染病者, 應禁止進口或為必要之處置 旅客或服務於車 船 航空器人員攜帶檢疫物者, 應於入境時依前項規定申請檢疫 第一項所定動物檢疫證明書應載有符合前條所定檢疫條件之檢疫結果 未依第一項規定繳驗動物檢疫證明書, 或動物檢疫證明書記載事項與檢疫條件規定不符者, 輸出入動物檢疫機關得按其情節輕重, 為下列處置 : 一 依國際動物檢疫規範, 採取安全性檢疫措施 二 延長動物隔離留檢期間, 並為必要之診斷試驗或補行預 防注射 ; 認無動物傳染病嫌疑時, 得簽發檢疫證明書放 行 49

53 三 通知輸入人或代理人限期補齊必要之檢疫證明文件 ; 證 明文件無法補齊者, 得將檢疫物予以退運或撲殺銷燬 四 將檢疫物逕予退運或撲殺銷燬 過境或轉口 轉運之檢疫物, 應由輸入人或代理人 管理人依第一項規定申請檢疫, 若發現有罹患 疑患或可能感染動物傳染病或污染動物傳染病病原體之虞時, 輸出入動物檢疫機關應即依職權採取安全措施或必要之處置 輸出入動物檢疫機關派員於港 站稽查輸出入之檢疫物, 發現有逃避檢疫情事, 除依本條例規定處罰外, 並令其補辦檢疫手續 未於規定期限內完成補辦檢疫手續者, 輸出入檢疫機關應即依職權採取安全措施或必要之處置 檢疫物在未經檢疫前, 不得拆開包裝或擅自移動 由國外裝運動物之進口船隻駛抵港外時, 應依照國際慣例豎立動物檢疫信號 第一項及第四項至第六項所定安全措施或必要處置之費用, 由輸入人或代理人 管理人負擔 第三十四條之一為執行檢疫並防止動物傳染病之傳染及蔓延, 中央主管機關得視檢疫物種類, 訂定應實施動物傳染病檢疫之處理 方法 作業程序 動物隔離之地點 時間 程序及留檢動物之運送等相關管理辦法 輸出入動物應受隔離檢疫者, 動物之輸出入人或其代理人應於輸出入前, 先向輸出入動物檢疫機關請准排妥指定之港 站動物隔離場所或其他指定場所後, 50

54 始得輸出入 非動物檢疫人員未經輸出入動物檢疫機關許可, 不得擅入動物隔離場所 在隔離期間, 供應該動物之飼料 褥草 藥物及留檢期間所生產之乳 卵 茸 毛 羽 幼畜及其他可能傳播動物傳染病病原體之物品, 非經動物檢疫人員檢查許可, 不得攜出或攜入 動物留檢隔離期間, 經診斷為罹患或疑患動物傳染病者, 輸出入動物檢疫人員得依實際情況進行必要處置 有立即處理之必要者, 得逕行處理, 並發給輸出入人或其代理人處置證明書 第三十五條動物檢疫人員於必要時, 得於輸入之檢疫物卸貨前, 在車 船或航空器內先行檢疫 檢疫人員執行檢疫時, 發現輸入動物罹患或疑患動物傳染病時, 得對檢疫物及車 船或航空器進行必要之處置 車長 船長 機長 管理人或其職務代理人不得規避 妨礙或拒絕 輸入動物在運輸途中, 罹患或疑患動物傳染病死亡者, 該運輸車 船或航空器進入港 站時, 其車長 船長 機長 管理人或職務代理人於起卸貨物前, 應先向動物檢疫人員報告, 並依其指示辦理 航海中依本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處理者, 應詳記航海日誌, 以備入港時接受動物檢疫人員之查詢 第三十六條輸出檢疫物有左列情形之一者, 應申請檢疫 經檢疫認為無動物傳染病或動物傳染病病原體嫌疑並發給證明書後, 始得輸出 : 51

55 一 在輸入國需要輸出國之檢疫證明書者 二 中央主管機關認為國際檢疫上有必要者 第三十七條業經本國甲地檢疫, 具有證明書之檢疫物, 如改由本國之乙地出口時, 須向乙地輸出入動物檢疫機關報驗, 必要時並得在乙地再行檢疫 第三十八條第十二條 第十四條 第十五條 第十八條至第二十一條 第二十六條及第二十七條規定事項發生於檢疫中者, 由各該輸出入動物檢疫機關辦理 第三十八條之一私運未依本條例規定申請檢疫之檢疫物, 及來自國外之車 船或航空器所載之殘留肉類及其製品, 不得攜帶著陸 ; 著陸者, 應予銷燬 第三十九條輸出入 過境 轉口或轉運之檢疫, 其檢疫物之申報 發證 檢疫信號 密閉式貨櫃運送 旅客或服務於車 船 航空器人員攜帶或經郵遞寄送 檢疫消毒作業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 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依本法執行檢疫應收取規費 ; 其辦法, 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五章損失補償及罰則 第四十條依本條例規定, 由動物防疫人員施行生體檢查 預防注射 投與疫苗 藥浴或投藥而致死或流產, 或撲殺之動物及銷燬之物品, 除其所有人或管理人違反第十二條第一項之規定或未依動物防疫人員之指導者不予補償外, 該管直轄市 52

56 縣 ( 市 ) 主管機關應組織評價委員會, 評定其價格, 並依下列基準發給補償費 : 一 健康動物因生體檢查 預防注射 投與疫苗 藥浴或投藥等措施致死或流產之屍體, 依評價額以內補償之 二 因疑患或可能感染動物傳染病所撲殺之動物, 依評價額以內補償之 三 為鑑定病因而撲殺之動物, 依評價額以內補償之 四 罹患動物傳染病所撲殺之動物, 依評價額五分之三以內補償之 但所罹患之動物傳染病屬新發現, 或國內已持續二年以上未有發生, 首例主動通報者, 撲殺之動物依評價額以內補償之 五 銷燬之物件, 依評價額二分之一以內補償之 六 為控制動物傳染病, 經主管機關同意送往屠宰場屠宰者, 依評價額扣除實際銷售額之差價全額補償之 前項評價委員會之組成人員及評價標準, 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輸出入檢疫時依第一項第二款至第五款處理之動物或物品, 或隔離留檢期間死亡之動物, 不發給補償費 第一項各款補償費, 由直轄市或縣 ( 市 ) 主管機關負擔 但中央主管機關得予補助 第四十一條違反第三十三條規定, 擅自輸入禁止輸入之檢疫物者, 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53

57 前項禁止輸入之檢疫物, 不問屬於何人所有, 輸出入動物檢疫機關得於第一審法院宣告沒收前逕予沒入 法人之代表人 法人或自然人之代理人 受雇人或其他從業人員, 因執行業務, 犯第一項之罪者, 除處罰其行為人外, 對該法人或自然人亦科以第一項之罰金 但法人之代表人或自然人對於犯罪之發生, 已盡力為防止行為者, 對該法人或自然人, 不予處罰 第四十一條之一運輸工具所有人於一定期間內, 有前條第一項所定行為或因其故意致使第三人以其運輸工具從事該項行為, 而散播特定種類動物傳染病或有散播之虞者, 其運輸工具應予沒入 明知該運輸工具有本條或前條之違法情事, 而仍取得所有權者, 亦同 第一項一定期間及動物傳染病之特定種類, 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 第一項之沒入, 由查緝機關為之 第四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鍰 : 一 動物所有人或管理人違反第十九條第一項規定, 擅自將動物移出場外 二 違反第三十四條之一第三項規定, 未經許可而進出或將檢疫物攜出入動物隔離場所 54

58 有前項二款所定行為致疫情蔓延或散播者,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法人之代表人 法人或自然人之代理人 受雇人或其他從業人員, 因執行業務, 犯前項之罪者, 除處罰其行為人外, 對該法人或自然人亦科以前項之罰金 但法人之代表人或自然人對於犯罪之發生, 已盡其防止義務時, 對該法人或自然人, 不予處罰 第四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 : 一 動物所有人 管理人或運輸業者違反第十二條規定 二 違反第十二條之一第二項規定, 規避 妨礙或拒絕各級主管機關之輔導及查核 三 散布有關動物傳染病流行疫情之謠言或傳播不實之流行疫情消息 四 獸醫師 獸醫佐或動物用藥品販賣業者違反第十三條之一第一項規定 五 獸醫師或獸醫佐違反第十七條規定 六 動物所有人或管理人違反第十九條第一項或第二項規定, 未依動物防疫人員指示為動物之隔離 其他必要措施或將動物移出舍外或移入 七 動物所有人或管理人違反第二十三條規定, 未依動物防疫人員指示處置, 或違反第二十六條第一項規定, 未 55

59 向動物防疫人員報告 八 動物所有人或管理人違反第二十八條第一項各款所定措施之一 九 輸出檢疫物之所有人或管理人違反依第三十二條第二項所定辦法中有關檢疫程序 輸出登記 衛生管理 抽樣檢驗 疫情通報或查核之規定 十 輸入檢疫物之所有人或管理人違反依第三十二條第三項所定辦法中有關查核 飼養管理 通知或疫情通報之規定 十一 檢疫物之輸入人或代理人違反依第三十三條所定檢疫條件 十二 檢疫物之輸入人或代理人 管理人違反第三十四條第一項 第五項或第六項規定, 未申辦檢疫 十三 違反第三十四條第七項規定, 未經檢疫前而拆開包裝或擅自移動 十四 動物之輸入人或代理人違反依第三十四條之一第一項所定辦法中有關檢疫程序 動物運送 查核 飼養管理 通知或疫情通報之規定 十五 動物之輸出入人或代理人違反第三十四條之一第二項規定, 未先請准排妥隔離場所而輸出入動物 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 : 一 化製場或運輸業者違反第十六條第一項或第二 56

60 項規定 二 化製場或運輸業者違反依第十六條第三項所定辦法中有關化製場之消毒設施與設備之設置 項目 消毒方法 消毒程序 委託化製 化製原料來源之限制使用 通報 查核 運輸車合格證之換證或報備義務規定 三 車長 船長 機長 管理人或其職務代理人違反第三十五條或第三十八條之一規定 四 檢疫物之輸出人或代理人未依第三十六條規定申請檢疫或第三十七條規定檢疫或申請報驗 第四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 鍰 : 一 所有人或關係人違反第九條或第二十九條規定 二 動物所有人或管理人違反第十三條第一項 第二項不為動物防治措施或第四項 第十三條之一第一項 第十四條第一項 第十五條 第二十條或第二十二條規定 三 動物運輸業者未依第十四條第二項或產銷業者未依第十四條第四項規定辦理, 經勸導拒不改善或一年內再次違反 四 任何人違反第十四條之一公告禁止事項 五 違反第二十四條擅自開掘掩埋地點或燬損標識 57

61 第四十五條之一旅客或服務於車 船 航空器人員未依第三十四條第二項規定申請檢疫者, 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 第四十六條本條例所定之罰鍰, 由直轄市 縣 ( 市 ) 主管機關或輸出入動物檢疫機關處罰之 第六章附則 第四十七條本條例施行細則, 由中央主管機關擬訂, 報請行政院核定之 第四十八條本條例自公布日施行 58

62 附錄二 植物防疫檢疫法 85 年 1 月 10 日華總一義字第 號總統令制訂公布全文 28 條 89 年 5 月 17 日華總一義字第 號總統令公布修正第 2 條 第 4 條 第 13 條 第 17 條至第 21 條及第 26 條條文 90 年 1 月 17 日華總一義字第 號總統令公布修正第 11 條及 24 條條文 91 年 2 月 6 日華總一義字第 號總統令公布增訂第 8 條之 1 第 18 條之 1 第 19 條之 1 及第 21 條之 1; 並修正第 17 條 第 22 條及第 25 條 91 年 6 月 12 日華總一義字第 號總統令公布增訂第 6 條之 1 第 16 條之 1 第 19 條之 2; 並修正第 24 條條文 97 年 5 月 7 日華總一義字第 號總統令公布增訂第 25 條之 1; 並修正第 5 條 第 17 條 第 21 條至第 22 條 第 24 條及第 26 條 103 年 6 月 18 日華總一義字第 號總統令公布增訂植物防疫檢疫法第 13 條之 1; 並修正第 3 條 第 8 條 第 8 條之 1 第 11 條 第 14 條至第 16 條 第 17 條至第 18 條之 1 第 22 條 第 24 條及第 25 條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防治植物疫病蟲害之發生, 並制止其蔓延, 特制定本法 本法未規定者, 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 第二條本法所稱主管機關 : 在中央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 ; 在縣 ( 市 ) 為縣 ( 市 ) 政府 第三條本法用詞, 定義如下 : 一 植物 : 指種子植物 蕨類 苔蘚類 有用真菌類等之本體與其可供繁殖或栽培之部分 二 植物產品 : 指籽仁 種子 球根 地下根 地下莖 鮮果 堅果 乾果 蔬菜 鮮花 乾燥花 穀物 生藥材 木材 有機栽培介質 植物性肥料等來源於植物未加工或經加工後有傳播有害生物之虞之物品 三 有害生物 : 指真菌 粘菌 細菌 病毒 類病毒 菌質 寄生性植物 雜草 線蟲 昆蟲 蟎蜱類 軟體動物 其他無脊椎動物及脊椎動物等直接或間接加害植物之生物, 59

63 或有破壞生態環境之虞之入侵種植物 四 疫病蟲害 : 指有害生物對植物之危害 五 感受性植物 : 指容易感染特定疫病蟲害之寄主植物 六 栽培介質 : 指土壤 泥炭土及其他天然或人工介質等供植物附著或固定, 並維持植物生長發育之物質 第四條直轄市 縣 ( 市 ) 主管機關應設或指定植物防疫單位, 置植物防疫人員 中央主管機關應設植物防疫檢疫機關, 置植物防疫 檢疫人員, 必要時得設植物保護研究機構 第五條植物防疫人員因防疫必要, 得進入植物栽培場所 倉庫及其相關處所或車 船 航空器, 對植物 植物產品與其包裝 容器及相關物品, 實施有害生物調查 監測或防治工作 查閱相關資料或查詢關係人, 所有人或關係人不得規避 妨礙或拒絕 植物檢疫人員因檢疫必要, 得對到達港 站具傳播疫病蟲害之虞之植物 植物產品及其包裝 容器 貨物 郵包 行李 車 船 航空器 貨物之存放或集散場所, 實施檢查 查閱相關資料或查詢關係人, 所有人或關係人不得規避 妨礙或拒絕 第六條植物防疫或檢疫人員施行防治措施時, 有關機關人員應予協助配合 第六條之一依本法施行防疫 檢疫時, 應獎勵檢舉 ; 其獎勵辦法, 由中央主機關定之 第七條植物防疫人員及檢疫人員, 依本法執行職務, 不得逾越職權, 侵害他人權益 ; 中央主管機關應訂定植物防疫及檢疫執行辦法 第二章防疫第八條中央主管機關得公告特定疫病蟲害之種類 範圍, 並訂定監測或調查計畫 直轄市 縣 ( 市 ) 主管機關應配合前項計畫, 執行監測或調查 中央主管機關得依前項監測或調查結果, 參考 60

64 國內生態環境 農業生產及其他公共利益, 公告疫病蟲害防治方案 直轄市 縣 ( 市 ) 主管機關應依前項方案, 擬訂地區防治計畫, 報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後實施, 並由中央主管機關通知鄰近直轄市 縣 ( 市 ) 主管機關 前項地區防治計畫所需經費, 由中央主管機關及直轄市 縣 ( 市 ) 主管機關共同負擔 第八條之一植物或植物產品發生疫病蟲害時, 所有人或管理人應依直轄市 縣 ( 市 ) 主管機關之通知或公告, 進行疫病蟲害防治 植物或植物產品發生疫病蟲害, 經實施防治後仍無法遏止蔓延者, 其所有人 管理人應即向直轄市 縣 ( 市 ) 主管機關報告 直轄市 縣 ( 市 ) 主管機關接獲前項報告, 應立即為必要之處置, 並報請中央主管機關通知鄰近直轄市 縣 ( 市 ) 主管機關及試驗改良場所協助必要之處置 第九條中央主管機關得指定繁殖用之植物種類, 實施特定疫病蟲害檢查 ; 其檢查辦法及收費標準, 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並送立法院核備 前項繁殖用之植物, 非經檢查合格發給證明, 不得讓售或遷移 第十條中央主管機關得劃定疫區, 限制或禁止植物 植物產品 土壤及其包裝 容器 栽培介質之遷移 但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者, 不在此限 前項核准辦法, 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並送立法院核備 第十一條中央主管機關認為防疫上有必要時, 得採取下列措施 : 一 限制或禁止種植相關之感受性植物 ; 必要時, 對已種植者, 限期清除或銷燬之 二 限期清除或銷燬罹患 疑患特定疫病蟲害之植物或植物產品 三 強制撲殺相關之有害生物, 或禁止養殖 61

65 四 指定區域實施共同防治 五 在金門 馬祖 澎湖離島地區之交通要道, 設置檢疫站施行檢查 ; 植物或植物產品未經檢查或經檢查不合格者, 不得運出, 並得為必要之處置 前項第五款之檢查程序 處置方式 收費基準 地點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 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十二條依前條第一款或第二款規定限期清除或銷燬相關之感受性植物 疑患特定疫病蟲害之植物或植物產品, 除其所有人或管理人違反本法之規定者不予補償外, 直轄市 縣 ( 市 ) 主管機關應組織評價委員會, 評定其價格, 並依評價全額發給補償費 前項評價委員會之組成人員, 由直轄市 縣 ( 市 ) 主管機關定之 第十三條前條補償費, 由直轄市或縣 ( 市 ) 主管機關負擔 但中央主管機關得予補助 ; 其補助辦法, 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三章檢疫第十三條之一中央主管機關得指定植物 植物產品及其他有傳播有害生物風險之物品, 公告為應實施輸入檢疫之品目 ( 以下簡稱檢疫物 ) 植物 植物產品或其他物品, 未列入前項檢疫物, 經發現有傳播有害生物風險之虞者, 植物檢疫機關得採取檢疫處理 退運 銷燬或其他必要之措施 第十四條中央主管機關得依據有害生物疫情及危害風險, 就檢疫物自特定國家 地區輸入, 公告下列檢疫措施 : 一 禁止輸入 二 檢疫條件 三 隔離檢疫 政府機關 機構 公營事業機構 學校 法人或依法設立登記之團體, 輸入前項第一款禁止輸入之檢疫物, 供實驗 研 62

66 究 教學或展覽之用者, 得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輸入 ; 其輸入申請程序 輸入申報方式 安全隔離管制措施 處理方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 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具繁殖力之檢疫物未有自該輸出國家 地區輸入之紀錄者, 應先檢附風險評估所需相關資料, 經植物檢疫機關核准後, 始得輸入 輸入第一項第三款應施隔離檢疫之檢疫物, 其隔離檢疫之申請程序 隔離作業程序 隔離圃場之設置條件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 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十五條下列物品, 除由政府機關 機構 公營事業機構 學校 法人或依法設立登記之團體, 申請供實驗 研究 教學或展覽之用, 並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輸入者外, 不得輸入 : 一 有害生物 二 用於防治有害生物之天敵 拮抗生物或競爭性生物及其他生物體之生物防治體 三 土壤 四 附著土壤之植物 植物產品或其他物品 五 前四款物品所使用之包裝 容器 前項核准輸入之申請程序 申報方式 安全隔離管制措施 處理方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 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十六條輸入人或其代理人輸入檢疫物, 應繳驗輸出國植物檢疫機關發給之檢疫證明書 但經植物檢疫機關公告免繳驗者, 不在此限 未依前項規定繳驗檢疫證明書, 或繳驗之檢疫證明書所記載事項與檢疫條件規定不符者, 植物檢疫機關應採取下列措施之一 ; 其費用由輸入人負擔 : 一 限期補正檢疫證明文件 二 檢疫處理 三 退運 63

67 四 銷燬 第一項輸出國植物檢疫機關發給檢疫證明書, 經植物檢疫機關同意者, 得以電子方式為之 第十六條之一植物或植物產品, 途經第十四條或前條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禁止輸入或有檢疫條件之特定國家 地區卸貨轉運者, 應經植物檢疫機關核准 ; 未經核准者, 不得輸入或得為必要之處置 第十七條輸入檢疫物, 應於到達港 站時, 由輸入人或其代理人向植物檢疫機關申請檢疫 ; 未經完成檢疫, 輸入人或其代理人不得拆開包裝或擅自移動 旅客或服務於車 船 航空器人員攜帶檢疫物, 應於入境時申請檢疫 檢疫物經郵寄輸入者, 其包裝上應明顯標示內容物名稱, 並由郵政機構通知植物檢疫機關辦理檢疫 國外之檢疫物非以輸入為目的而進出自由貿易港區者, 檢疫之申請方式 檢附文件, 得予簡化 ; 其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十八條檢疫物經植物檢疫機關實施檢疫後, 不合規定者, 應發給不合格文件, 並不得輸入 ; 符合規定者, 得依輸入人或其代理人之申請, 發給合格文件 第十八條之一輸出入檢疫物或第十五條所定物品, 其檢疫結果不合規定者, 不得重新申請檢疫 第十九條輸入植物或植物產品經檢疫結果, 證明有有害生物存在, 植物檢疫機關應通知輸入人或其代理人, 限期將該植物或植物產品連同其包裝 容器予以消毒 銷燬或退運 逾期未辦理或有緊急處置必要時, 由植物檢疫機關逕予處置 ; 其費用由輸入人負擔 第十九條之一過境植物或植物產品有感染或散布有害生物之虞者, 植物檢疫機關得施行檢疫, 並採行其他安全措施 64

68 第十九條之二來自國外之車 船 航空器所載殘留之植物或植物產品, 不得攜帶著陸 第二十條輸出植物或植物產品, 輸入國要求提出檢疫證明者, 輸出人得申請植物檢疫機關檢疫 檢疫機關實施檢疫後, 應發給證明 前項檢疫, 應在植物檢疫機關內實施 但檢疫機關認有必要時, 得在該植物或植物產品所在地實施 第二十一條依本法執行檢疫, 應收取規費 ; 其辦法, 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二十一條之一輸出入 過境 轉口 轉運 郵遞寄送 旅客或服務於車 船 航空器人員攜帶植物或植物產品之檢疫 ; 其申請之方式 程序 期限 檢疫作業程序 處理基準 方法 有害物之處理 隔離檢疫作業程序 證明書之核發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 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四章罰則第二十二條違反第十四條第一項第一款或第十五條第一項規定, 擅自輸入者,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違反第十四條第一項第一款或第十五條第一項規定之檢疫物或物品及其包裝 容器 栽培介質, 不問屬於何人所有, 植物檢疫機關得於第一審法院宣告沒收前, 逕予沒入 第二十三條法人之代表人 法人或自然人之代理人 受雇人或其他從業人員, 因執行業務, 犯前條第一項之罪者, 除處罰其行為人外, 對該法人或自然人亦科以前條第一項之罰金 但法人之代表人或自然人對於犯罪之發生, 已盡力為防止行為者, 對該法人或自然人, 不予處罰 第二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 65

69 鍰 : 一 違反第九條第二項規定讓售或遷移 二 違反第十條第一項之限制或禁止命令 三 違反第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三款所定措施之一 四 違反依第十四條第二項或第十五條第二項所定辦法有關輸入人應遵行事項之規定 五 輸入人或其代理人違反第十七條第一項規定未申請檢疫, 或未經完成檢疫而拆開包裝或擅自移動 六 車 船 航空器之所有人或管理人違反第十九條之二規定, 將殘留之植物或植物產品攜帶著陸 依前項第一款至第三款規定處罰者, 其植物 植物產品 有害生物 土壤及其包裝 容器 栽培介質, 應限期令其清除或銷燬 ; 屆期不為者, 得由直轄市 縣 ( 市 ) 主管機關代為清除或銷燬 ; 其處理費用, 由植物或植物產品之所有人 管理人負擔 依第一項第六款規定處罰者, 其植物或植物產品, 由植物檢疫機關或其委託機構逕為銷燬處理 ; 其處理費用, 由所有人 管理人負擔 第二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 一 無正當理由規避 妨礙或拒絕植物防疫人員或檢疫人員依第五條規定執行職務 二 違反第八條之一第一項規定, 未依直轄市 縣 ( 市 ) 主管機關之通知或公告進行防治 三 無正當理由未依第八條之一第二項規定通報疫情 四 無正當理由規避 妨礙或拒絕中央主管機關依第九條第一項規定實施特定疫病蟲害檢查 五 植物或植物產品所有人或管理人未依中央主管機關依 66

70 第十一條第一項第四款所定措施, 實施共同防治 六 違反第十一條第一項第五款規定, 運出未經檢查或經檢查不合格之植物或植物產品 依前項第二款規定處罰者, 直轄市 縣 ( 市 ) 主管機關於必要時並得命其限期改善 ; 屆期未改善者, 按次處罰 第二十五條之一旅客或服務於車 船 航空器人員未依第十七條第二項規定申請檢疫者, 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 第二十六條本法所定之罰鍰, 由直轄市 縣 ( 市 ) 主管機關或植物檢疫機關處罰之 第五章附則第二十七條本法施行細則, 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二十八條本法自公布日施行 67

71 附錄三 歷年重大動植物疫災災害案件統計表 (86 年至 104 年 ) 項次災害時間災害類型經濟損失災害概述 1. 民國 86 年 3 口蹄疫 直接經濟損失共約 86 年 3 月臺灣爆發口蹄疫, 月至 7 月 新臺幣 106 億元, 包 共有 6,147 個豬場發病, 場 括撲殺豬隻補償費 發病率 24.2%, 共淘汰撲殺 52.5 億元 疫苗費 385 萬頭感染場之豬隻, 加 3.8 億元 屍體處理 上感染後死亡豬隻約 18 及環保費用 6.9 億 萬, 共計損失 403 萬頭豬, 元 雜項支出 7.8 億 約佔全臺灣在養頭數之 元 豬價慘跌損失 37.7% 疫情自第 5 週開始 35 億元, 而養豬及 到達高峰, 第 9 週時因已完 相關產業亦因喪失 成兩次全面式免疫而大幅 年銷約 28 萬噸豬肉 降低新發病例數, 疫情歷 之日本巿場而受到 時 4 個月結束, 全臺灣僅剩 嚴重衝擊, 每年約 臺北巿及基隆巿未受波 16 億美金之外銷全 及 面中斷, 受影響之 相關產業約有 150 項, 影響層面至為 2. 民國 91 年至 葡萄皮爾斯 廣泛 罹病株 13,226 株, 91 年偵察葡萄皮爾斯病, 100 年 病 並核發獎勵植株砍 確認本病害發生於南投縣 除工資 6,276,500 草屯鎮 竹山鎮 集集鎮 元 臺中市新社區 東勢區 豐 原區 外埔區 后里區 苗 栗縣卓蘭鎮及通霄鎮等 10 68

72 鄉鎮區之葡萄產區, 惟大 多數園區僅零星發生 91 年至 100 年冬果期調查共 發現罹病株 13,226 株, 為避 免該病害蔓延危害, 由各 縣政府主辦罹病株砍除作 業 惟該病害歷經長期監 測與防治, 每年均持續發 生, 經研判實難以撲滅,99 年起調整為一般防治, 並 持續進行防治 宣導及追 蹤病害發生情形, 以管制 人為傳播途徑, 降低罹病 3. 民國 99 年 4 羊痘 本次疫情共計撲殺 風險 99 年 4 月 9 日接獲雲林縣發 月至 11 月 23,754 羊隻, 約佔 生疑似羊痘病例通報, 嗣 全臺 1/10 在養量, 後陸續於彰化縣 臺南縣 撲殺補償 臺中縣 桃園縣 高雄縣 118,026,795 元 臺北縣 臺南市 嘉義縣 嘉義市 高雄市 屏東縣 臺東縣 苗栗縣 新竹市及 南投縣等 15 縣市發現病 例 經採取發生場羊隻管 制淘汰 疑似病例回溯清 查 肉品市場暫停拍賣及 清潔消毒等措施, 並於 6 月 下旬推動本島羊隻全面疫 69

73 苗注射, 有效控制疫情, 降 低產業損失 100 年 3 月 2 日 4. 民國 101 年 1 H5N2 亞型 本年度疫情共計撲 後未再發生病例 101 年發生 H5N2 亞型高病 月至 12 月 高病原性禽 殺 96,518 隻家禽, 原性禽流感疫情, 計有彰 流感 核發撲殺補償費 化縣 雲林縣 臺南縣 澎 12,660,924 元 湖縣共 6 家禽場及屏東縣 1 屠宰場檢出高病原性禽流 感病毒, 發生場均採撲殺 清場及清潔消毒措施, 發 生場半徑 3 公里內養禽場 並執行臨床檢查及流行病 學調查監測, 每月 1 次, 連 續執行 3 個月, 確認無病毒 5. 民國 102 年 狂犬病 經查我國在 101 年 反應及活動 102 年 7 月 16 日臺灣發現 7 月至 103 商業出口犬隻為 鼬獾狂犬病案例, 至 103 年 年 12 月 588 隻, 值 5.3 萬美 止, 共檢測食肉目野生動 元, 貓無商業出口, 物 1,325 例 其他野生動物 故本次檢出鼬獾狂 369 例 蝙蝠 184 例 犬隻 犬病案例, 對出口 2,501 例 貓隻 124 例, 除 產值影響低 但造 423 例鼬獾 1 例錢鼠 1 例 成民心不安, 以及 幼犬與 1 例白鼻心為陽性, 遭動物抓咬傷須施 其餘皆為陰性, 病例分佈 打疫苗以及免疫球 於 9 縣市 63 鄉鎮, 並無犬 蛋白, 為長期且必 貓流行病例及人類案例, 要之支出 顯示加強推動犬貓疫苗接 70

74 種 加強寵物管理 持續進 行衛教宣導 加強第一線 人員安全防護等防疫措施 已發揮功效, 成功於高風 險地區建立保護帶, 將疫 6 民國 104 年 新型 104 年度迄 6 月 7 日 情圍堵於山區 截至 6 月 7 日下午 6 時止, 計 1 月 H5N2 新 下午 6 時止, 禽流感 有桃園縣 新竹縣 新竹 型 H5N3 疫情主動通報案件 市 苗栗縣 臺中市 彰化 H5N8 亞型 共計撲殺 924 場, 縣 南投縣 雲林縣 嘉義 高病原性禽流感 4,770,913 隻家禽 為鼓勵業者即時通報, 對感染新型病 縣 臺南市 高雄市 屏東縣 臺東縣等 13 個縣市主動通報送檢確診 925 場 H5 毒且主動通報者, 亞型禽流感, 已完成 924 場 以評價額內補償, 撲殺 ( 共計 4,770,913 隻 ) 並預撥 6 成補償費 發生場均採撲殺清場及清 予受災農民, 迄 6 月 潔消毒措施, 發生場半徑 3 7 日止, 累計已調度 公里內養禽場並執行臨床 中央特別統籌分配 檢查及流行病學調查監 稅款撥付新臺幣 測, 每月 1 次, 連續執行 3 個 16.1 億元撲殺補償 月, 以確認無病毒反應及 及緊急防疫費予案 活動, 目前案例場周圍半 例發生縣市 徑 1 公里禽場採檢, 第一輪 採樣檢測鴨場 313 場, 其中 22 場確診為 H5 亞型, 均已 完成撲殺 鴨場以外家禽 場已送檢 639 場, 確診 12 為 71

75 場 H5 亞型場, 完成撲殺 3 場, 目前進入第二輪加強 7 民國 104 年 5 月 A 型口蹄疫案例場及其場域內其他牛場牛隻共計撲殺 281 頭牛, 粗估撲殺補償費用約新臺幣 20,000,000 元 監測 104 年 5 月 8 日金門縣 1 牛隻主動監測確診為 A 型口蹄疫案例, 即由農委會管制該縣偶蹄類動物及其屠體 內臟 生鮮及加工產品輸臺, 並由金門縣對案例場及其周邊半徑 3 公里內 偶蹄類動物採取移動管 制 執行案例場及其場域 內其他牛場共 281 頭牛隻 撲殺處置作業, 另對案例 場周邊半徑 3 公里內偶蹄 類動物臨床檢查與 1 公里 內偶蹄類動物飼養場採樣 監測 全案經專家學者依 金門縣政府疫情處置現 況 畜衛所檢測及流行病 學調結果進行風險分析, 認為目前疫情尚無擴散跡 象 72

76 附錄四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災害緊急通報作業規定 中華民國 103 年 9 月 3 日修正 一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以下簡稱本會 ) 為執行行政院訂定之災害緊急通報作業規定之規定, 訂定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災害緊急通報作業規定 ( 以下簡稱本作業規定 ), 俾本會所屬各機關 ( 單位 ) 得依循一定程序, 通報災害狀況, 以採取必要應變措施 二 本作業規定適用於中央災害應變中心或本會緊急應變小組成立前, 災害發生或有發生之虞時 ; 中央災害應變中心或本會緊急應變小組成立後, 依其相關規定辦理 三 通報災害種類及其主管機關 ( 單位 ) 如下 : ( 一 ) 旱災 : 農田水利處 ( 二 ) 寒害 : 農糧署 ( 三 ) 漁船海難 : 漁業署 ( 四 ) 動植物疫災 : 動植物防疫檢疫局 ( 五 ) 森林火災 : 林務局 ( 六 ) 土石流災害 : 水土保持局 ( 七 ) 地震災害 : 水土保持局 ( 八 ) 海嘯災害 : 漁業署 ( 九 ) 輻射災害 : 動植物防疫檢疫局 ( 十 ) 其他重大農業災害 : 視實際需要由各該業務主管機關 ( 單位 ) 簽報主任委員核定後實施 四 前點各災害主管機關 ( 單位 ) 應就業務主管立場及本作業規定, 訂定或修正所屬災害緊急通報作業規定, 其內容應明定災害規模等級 災害通報等級 緊急處理層級及相關應變作為 73

77 五 通報作業 : ( 一 ) 為爭取救災時效, 各級災害權責機關 ( 單位 ) 於災害發生或有發生之虞時, 應即採取必要之應變措施, 並於第一時間同時作複式多元通報 ( 二 ) 通報對象除各該災害之本會主管機關 ( 單位 ) 及地方政府權責單位外, 並應依本會各災害規模及通報層級一覽表規定 ( 附表一 ), 將災情及應變措施通報相關單位及人員, 俾採取必要之應變措施 ( 三 ) 如需申請行政院國家搜救指揮中心搜救, 其通報申請作業程序依行政院國家搜救指揮中心作業手冊辦理 ( 四 ) 災害緊急通報系統圖如附圖 六 通報方式 : ( 一 ) 電話通報 : 本會各機關 ( 單位 ) 於接獲災害訊息時, 應迅速查證, 並立即電話通報本會各該災害主管機關 ( 單位 ) 及地方政府權責單位 ; 本會各該災害主管機關 ( 單位 ) 或其所屬單位應依本會 災害規模及通報層級一覽表 與 災害緊急通報系統圖 規定, 將災情及應變措施分別以電話通報對象如下 : 1. 第三點第一款至第六款及第十款 : 行政院相關主管 行政院災害防救辦公室, 以及本會主任委員 副主任委員 主任秘書 秘書室主任 研考科科長 2. 第三點第七款至第九款 : 災害防救主管機關, 以及本會主任委員 副主任委員 主任秘書 秘書室主任 研考科科長 ( 二 ) 傳真通報 : 完成電話通報後, 應儘速以傳真方式補送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災害通報單 ( 格式如附表二 ) ( 三 ) 後續通報 : 應變處理期間, 各該災害主管機關 ( 單位 ) 74

78 或其所屬單位應將處理情形適時傳送通報, 重大災情並應隨時通報最新狀況, 俾掌握災情及時回應 七 本會各機關 ( 單位 ) 應建立二十四小時通報專責單位及人員緊急聯繫資料, 送本會秘書室彙轉行政院 ; 專責單位及人員或其聯繫資料有異動時, 應隨時陳報更新 八 本會各機關 ( 單位 ) 相關人員通報聯繫成效卓著者, 依規定敘獎 ; 違反本作業規定且情節重大者, 則依規定議處 九 本會各機關 ( 單位 ) 發生第三點所定災害以外之重大緊急事件時, 準用本作業規定辦理, 並填送 重大緊急事件通報單 ( 格式如附表三 ) 通報之 75

79 第五點附圖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災害緊急通報系統圖表 行政院災害防救辦公室 災害防救主管機關 農委會 24 小時 輿情蒐報 水土保持局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漁業署 動植物防 農田水 疫檢疫局 利處 漁業署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水土保 動植物防 林務局 持局 疫檢疫局 農糧署 陸委會外交部及港澳及當事駐臺辦人國駐事機構臺機構 地震災害 海嘯災害 輻射災害 旱災 漁船 海難 土石流災害 動植物疫災 森林火災 寒害 大陸地區或港澳人士 外籍 人士 內政部消防署 其他各中央災害防救業務或目的 事業主管所屬機關機關 ( 單位 ) 地方行政首長 災害訊息 直轄市 縣 ( 市 ) 政府災害權責機關 ( 單位 ) 或中央機關所屬機關 ( 單位 ) 直轄市 縣 ( 市 ) 政府消防局 (119) 其他直轄市 縣 ( 市 ) 政府所屬機關 ( 單位 ) 報案報案災害訊息 民眾或有關單位 76

80 第五點附表一動植物疫災災害規模及通報層級表 主管 甲級災害規模 : 通報至行乙級災害規模 : 通報至內政 單位 政院 部消防署及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 動植物一 國内未曾發生之海外一 發現國內未曾發生之動 防疫檢疫局 重大動物傳染病 ( 如犬貓族群間流行之狂犬病 牛海綿狀腦病 物傳染病或植物特定疫病蟲害, 有蔓延成災之虞 立百病毒 非 O 型口二 發現國內既有之重要動 蹄疫 H5N1 高病原性禽流感或與中國大陸 植物疫病蟲害, 有蔓延成災之虞 H7N9 高度同源之禽 流感 非洲豬瘟等 ) 侵入我國 二 國內未曾發生之植物 特定疫病蟲害侵入我 國, 有蔓延成災之虞, 並對社會有重大影響 或具新聞性 政治性 敏感性者 三 國內既有之重大動植 物疫病蟲害 ( 如高病 原性禽流感 O 型口 蹄疫等 ) 跨區域爆發, 且對該區域動植物防 77

81 疫資源產生嚴重負 荷, 需進行跨區域支 援 人力調度時 78

82 第六點附表二 ( 機關全銜 ) 災害通報單修正規定 ( 機關全銜 ) 災害通報單 敬陳單位人員 ( 請於 內填 ˇ 勾選或增列 ) 通報時間年月日時分 行政院院長行政院副院長 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 通報別 初報 續報 ( ) 結報 行政院政務委員 副主任委員 行政院秘書長行政院政務副秘書長行政院常務副秘書長行政院發言人 副主任委員主任秘書秘書室主任研考科科長 通報人員 單位 : 職稱 : 姓名 : 行政院經濟能源農業 處處長 行政院國土安全辦公 室主任 行政院新聞傳播處處 長行政院災害防救辦公 電話 ( ) - 傳真 ( ) - 室主任 內政部消防署 災害類別 災害防救主管機關 電話 : 發生時間 年 月 日 午 時 分 災害地點 現場指揮官 單位 : 職稱 : 姓名 : 聯繫電話 : 發生原因 現場狀況 傷亡 / 損失 ( 壞 ) 情形 請求支援事項 死亡 : 失蹤 : 傷患 : 損失 壞 狀況 : 無 有, 機關 ( 單位 ): 支援事項 : 79

83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災害緊急通報作業規定第九點附表三 ( 機關全銜 ) 重大緊急事件通報單修 正規定 ( 機關全銜 ) 重大緊急事件通報單 敬陳單位人員 ( 請於 內填 ˇ 勾選 ) 通報時間年月日時分 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 通報別 初報 續報 ( ) 結報 副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主任秘書政風室主任 通報人員 單位 : 職稱 : 姓名 : 秘書室主任 研考科科長 電話 ( ) - 傳真 ( ) - 發生時間年月日時分發生地點 案由 案情 摘要 處理 情形 應變措施 未成立緊急應變小組 成立緊急應變小組 ( 年 月 日 時 分 ) 解除緊急應變小組 ( 年 月 日 時 分 ) 其他作為 : 備註 依各災害主管機關 ( 單位 ) 規定應通報對象辦理 各機關 ( 單位 ) 通報表格得自行參酌修正 含本頁及其他傳真資料共 ( ) 80

84 附錄五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物及植物疫災災害緊急應變小組作業要點 中華民國 103 年 11 月 19 日農授防字第 號函 一 依據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以下簡稱本會 ) 為執行動物 植物疫災災害防救應變措施, 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災害緊急應變小組作業要點第八點規定, 成立動物及植物之疫災災害緊急應變小組 ( 以下分別簡稱動物疫災小組 植物疫災小組 ), 特訂定本要點 二 動物疫災小組及植物疫災小組之任務 : ( 一 ) 動物 植物之疫災災情蒐集 評估 處理 彙整及報告事項 ( 二 ) 加強動物 植物之疫災災害防救相關機關 ( 單位 ) 縱向指揮 督導及橫向協調 聯繫事宜 ( 三 ) 掌握動物 植物之疫災災情動態, 即時傳遞災情並通報相關機關 ( 單位 ) 應變處理 ( 四 ) 動物 植物之疫災緊急救災人力 物資之協調 調度及支援事項 ( 五 ) 動物 植物疫災受損之市場資訊蒐集 產銷調節 及與相關產業團體 農戶之協調事宜 ( 六 ) 其他有關動物 植物之疫災災害防救事項 三 動物疫災小組及植物疫災小組之組成 : ( 一 ) 動物疫災小組置召集人一人, 由本會主任委員兼任 ; 副召集人三人, 由副主任委員兼任 ; 其餘成員由主任秘書及下列機關 ( 單位 ) 代表一人擔任, 並得依實際需要請專家 學者參與 : 1 畜牧處 2 秘書室 3 動植物防疫檢疫局 4 漁業署 5 農業金融局 6 林務局 7 家畜衛生試驗所 81

85 8 畜產試驗所 9 水產試驗所 10 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 ( 二 ) 植物疫災小組置召集人一人, 由本會主任委員兼任 ; 副召集人三人, 由副主任委員兼任 ; 其餘成員由主任秘書及下列機關 ( 單位 ) 代表一人擔任, 並得依實際需要請專家 學者參與 : 1 秘書室 2 動植物防疫檢疫局 3 農糧署 4 農業金融局 5 林務局 6 農業試驗所 7 林業試驗所 8 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 9 各區農業改良場 10 茶業改良場 11 種苗改良繁殖場 12 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四 動物疫災小組 植物疫災小組視災害狀況分級開設, 其開設規模及時機規定如下 : ( 一 ) 一級開設 : 動物 植物之疫災災情達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疫災災害規模及通報層級一覽表 ( 如附表 ) 甲級災害規模時, 由本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局長向召集人報告災害規模及災情, 並提出成立動物疫災小組或植物疫災小組之建議, 經召集人同意後成立 由召集人擔任指揮官 ; 指揮官得指定副指揮官一至三人, 襄助指揮官處理相關應變事宜 另配合動物疫災或植物疫災中央災害應變中心成立時, 亦同 ( 二 ) 二級開設 1 動物疫災: 災情達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疫災災害規模及通 82

86 報層級一覽表 乙級災害規模時, 由本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局長向召集人報告災害規模及災情, 並提出成立動物疫災小組之建議, 經召集人同意後成立 由召集人指定副召集人之一擔任指揮官, 並由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局長擔任副指揮官, 襄助指揮官處理相關應變事宜 2 植物疫災: 發現國內不曾發生之植物特定疫病蟲害, 有蔓延成災之虞時, 由本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局長向召集人報告災害規模及災情, 並提出成立植物疫災小組之建議, 經召集人同意後成立 其指揮官 副指揮官之組成準用前目規定 五 動物疫災小組及植物疫災小組之作業地點設於本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 但得視需要, 由召集人另指定之 六 動物疫災小組及植物疫災小組之任務分工 : ( 一 ) 動植物防疫檢疫局 : 1 動物疫災小組 植物疫災小組幕僚作業之聯絡及協調 2 簽請本會發布疫情 劃定疫區及各項緊急管制措施 3 督導疫情調查 通報 監視 消毒 檢體採集及檢驗 移動管制 疫苗採購及接種等疫病蟲害緊急防治事項 4 協調藥品 防疫物資之供應調度 5 協調動植物防疫 檢疫 檢警 軍方 環保人員之徵調支援 6 督導動物撲殺 屍體處理及相關植物或植物產品之清除 銷燬等事項 7 督導撲殺補償事宜 8 加強督導屠宰衛生檢查工作, 確保食肉衛生安全 9 災情統計與彙報 ( 二 ) 畜牧處 : 督導辦理動物疫災受損之畜產市場資訊蒐集 產銷調節 及與相關產業團體 飼養戶之協調事宜 ( 三 ) 秘書室 : 協助行政支援事宜 ( 四 ) 農糧署 : 督導辦理植物疫災受損之農產市場資訊蒐集 產銷調節 及 83

87 與相關產業團體 農戶之協調事宜 ( 五 ) 漁業署 : 督導辦理動物疫災受損之水產市場資訊蒐集 產銷調節 及與相關產業團體 養殖戶之協調事宜 ( 六 ) 林務局 : 1 管理區域之動物 植物疫情調查 監測及資料蒐集 2 疫病蟲害緊急防治之技術協助及人力支援 3 相關植物及植物產品之清除或銷燬等事項之協助及人力支援 4 督導辦理植物疫災受損之林產市場資訊蒐集及產銷調節 5 協助林木疫病蟲害防疫處理相關行政配合事項 ( 七 ) 農業金融局 : 督導因動 植物疫災受損之農林水畜產業者紓困貸款事宜 ( 八 ) 農業試驗所 林業試驗所 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 : 1 植物疫病蟲害標本 相關樣品採集 檢查及診斷鑑定 2 植物疫病蟲害緊急防治之技術協助及人力支援 3 相關植物及植物產品之清除或銷燬等事項之協助及人力支援 ( 九 ) 水產試驗所 : 協助水產動物疫病防疫處理相關配合事項 ( 十 ) 畜產試驗所 : 協助動物疫病防疫處理相關配合事項 ( 十一 ) 家畜衛生試驗所 : 1 動物疫情之調查 監測及資料之提報 2 檢體採集 檢驗及診斷鑑定 3 緊急防疫疫苗之儲備 採購 製造 分配 4 緊急防治之技術協助及人力支援 ( 十二 ) 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 : 協助野生動植物物種辨識 鑑定及其他技術支援 ( 十三 ) 各區農業改良場 茶業改良場 種苗改良繁殖場 : 1 植物疫情之調查 監測及資料之提報 2 植物疫病蟲害緊急防治之技術協助及人力支援 3 相關植物及植物產品之清除或銷燬等事項之協助及人力支援 84

88 七 動物疫災小組及植物疫災小組之作業程序 : ( 一 ) 一級開設 : 1 動物疫災小組 植物疫災小組成立後, 由指揮官或副指揮官立即召開災害防救會議, 視災情狀況, 指定相關配合機關 ( 單位 ) 派員與會, 並展開各項緊急應變措施 ; 必要時得邀請相關部會派員或專家學者協助, 共同處理災害防救事宜 2 災害防救會議得每日召開, 以檢討各項應變措施辦理情形及災情資料彙整, 並依會議決議辦理後續事宜 ( 二 ) 二級開設 : 動物疫災小組 植物疫災小組成立後, 由副指揮官視災情狀況及災害防救應變需要, 報請指揮官召開災害防救會議, 並由指揮官指定相關配合機關 ( 單位 ) 派員與會 ; 以不定期方式辦理 ( 三 ) 各級疫災小組開設時, 相關配合機關應指定業務嫺熟人員一至二人為災情通報及緊急連絡之窗口, 該人員應保持手機二十四小時暢通, 俾憑聯絡 八 縮小編組及撤除之時機及後續作業程序 : ( 一 ) 縮小編組時機 : 災害狀況已不再繼續擴大或災情已趨緩和, 無緊急應變任務需求時, 指揮官於報請召集人同意後縮小編組規模, 其已無執行緊急應變任務需要之進駐人員即予歸建 ( 二 ) 撤除時機 : 災害緊急應變處置已完成, 無緊急應變任務需求時, 指揮官報請召集人同意後撤除動物疫災小組 植物疫災小組 ( 三 ) 動物疫災小組 植物疫災小組撤除後, 各進駐機關 ( 單位 ) 應詳實記錄該小組成立期間相關處置措施, 送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彙整陳報, 並會知本會秘書室 ( 四 ) 各項災後復原重建措施由各相關機關 ( 單位 ) 依權責繼續辦理 九 各機關 ( 單位 ) 相關人員應積極配合動物疫災小組 植物疫災小組之運作 救災作業成效卓著並有具體事蹟者, 依規定敘獎 ; 執行不力致影響救災作業者, 則依相關規定議處 85

89 附表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疫災災害規模及通報層級一覽表主管甲級災害規模 : 通報至行政院乙級災害規模 : 通報至內政部單位消防署及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動植物防一 國内未曾發生之海外重大一 發現國內未曾發生之動物疫檢疫局動物傳染病 ( 如犬貓族群傳染病或植物特定疫病蟲間流行之狂犬病 牛海綿害, 有蔓延成災之虞 狀腦病 立百病毒 非 O 二 發現國內既有之重要動植型口蹄疫 H5N1 高病原物疫病蟲害, 有蔓延成災之性禽流感或與中國大陸虞 H7N9 高度同源之禽流感 非洲豬瘟等 ) 侵入我國 二 國內未曾發生之植物特定疫病蟲害侵入我國, 有蔓延成災之虞, 並對社會有重大影響或具新聞性 政治性 敏感性者 三 國內既有之重大動植物疫病蟲害 ( 如高病原性禽流感 O 型口蹄疫等 ) 跨區域爆發, 且對該區域動植物防疫資源產生嚴重負荷, 需進行跨區域支援 人力調度時 86

90 附錄六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災害緊急應變小組作業要點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七月二十六日防檢秘字第 號函訂定 一 依據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 ( 以下簡稱本局 ) 為於主管災 害發生或有發生之虞時, 迅速成立災害緊急應變小組 ( 以下簡稱本小組 ), 執行各項災害防救措施, 特依據災害防救法第十四條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災害緊急應變小組作業要點第八點規定, 訂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 疫檢疫局災害緊急應變小組作業要點 二 任務 : ( 一 ) 配合各級災害應變中心之開設, 處理災害應變措施 ( 二 ) 隨時掌握各地動植物疫情動態, 即時處理及通報 ( 三 ) 後續疫情之調查 通報 疫區之劃定及應變措施之研擬 ( 四 ) 加強各相關機關 ( 單位 ) 之協調聯繫 ( 五 ) 其他有關災害防救事宜 三 組成 : ( 一 ) 本小組召集人由局長擔任, 必要時得由局長指定副局長擔任之 ; 其成員 包括副局長 主任秘書 相關組室主管及分局分局長, 並由局長指定主 管組室或分局負責綜理本小組災害應變事宜 ; 另並得依實際需要請專 家 學者參與 ( 二 ) 各相關組室及分局於本小組成立時, 應即指派業務嫻熟人員進駐作業 四 成立時機 : 指定地點, 處理各項緊急應變事宜 ( 一 ) 動植物疫災達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各災害規模及通報層級一覽表 甲 級災害規模時 ( 如附表 ), 各該相關組室應主動報告災情, 並依 動植 物疫病蟲害防疫處理中心作業要點 規定成立本小組 ( 二 ) 動植物疫災達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各災害規模及通報層級一覽表 乙 87

91 級災害規模時, 各該相關組室應主動報告災情, 並提出成立本小組之建議, 經局長同意後成立 其他有關本局重大災害緊急應變小組之成立時機, 準用本款之規定 ( 三 ) 配合其他機關災害防救需要成立本小組時, 由秘書室簽報局長同意後成立 前三款之報告應以書面為之 但情況緊急時, 得先口頭報告, 並儘速補提書面報告 五 本小組地點設於本局 但得視需要經災害相關之組室或分局報請局長另指定之 六 本局各組室及各分局應就其業務職掌積極執行本小組各項工作 七 作業程序 : ( 一 ) 本小組成立後, 各相關組室或分局應即進駐指定地點, 展開各項緊急應變措施 ; 必要時並得邀請本局以外之相關機關 ( 單位 ) 派員共同處理災害防救事宜 ( 二 ) 本小組於人員完成進駐後, 應即召開災害防救準備會議, 由各相關組室或分局向局長及各小組成員報告緊急應變處置情形, 並接受召集人有關應變措施之指示 ( 三 ) 災害發生或有發生之虞時, 各進駐人員應掌握各該組室或分局緊急應變處置情形及相關災情, 隨時向召集人報告 ( 四 ) 本小組撤除後, 各進駐組室或分局應詳實記錄本小組成立期間相關處置措施, 送該次災害召集人指定之主管組室或分局彙整陳報, 並會知本局秘書室 ( 五 ) 各項災後復原重建措施由各相關組室或分局依權責繼續辦理 八 多種本局主管災害同時或先後發生時, 得視災害規模及實際需要, 由相關組室或分局陳請局長轉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災害緊急應變小組召集人決定或依權責逕行分別或一併成立本小組 ; 其相關之組室應即依第三點第二款規定辦理 88

92 九 縮小編組及撤除時機 : ( 一 ) 災害狀況已不再繼續擴大或災情已趨緩和, 無緊急應變任務需求時, 相關組室主管或分局長應以口頭或書面報請召集人核定後縮小編組規模, 其已無執行緊急應變任務需要之進駐人員即予歸建 ( 二 ) 災害緊急應變處置已完成, 無緊急應變任務需求時, 相關組室主管或分局長應以口頭或書面報請召集人核定後撤除本小組 十 獎懲 : 各組室及各分局相關人員應積極配合本小組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災害緊急應變小組之運作 其救災作業成效卓著並有具體事蹟者, 依規定敘獎 ; 其執行不力致影響救災作業者, 則依相關規定議處 89

93 附表 主管甲級災害規模 : 通報至行政院乙級災害規模 : 通報至內政部單位消防署及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動植物防一 國内未曾發生之海外重大一 發現國內未曾發生之動物疫檢疫局動物傳染病 ( 如犬貓族群傳染病或植物特定疫病蟲間流行之狂犬病 牛海綿害, 有蔓延成災之虞 狀腦病 立百病毒 非 O 二 發現國內既有之重要動植型口蹄疫 H5N1 高病原物疫病蟲害, 有蔓延成災之性禽流感或與中國大陸虞 H7N9 高度同源之禽流感 非洲豬瘟等 ) 侵入我國 二 國內未曾發生之植物特定疫病蟲害侵入我國, 有蔓延成災之虞, 並對社會有重大影響或具新聞性 政治性 敏感性者 三 國內既有之重大動植物疫病蟲害 ( 如高病原性禽流感 O 型口蹄疫等 ) 跨區域爆發, 且對該區域動植物防疫資源產生嚴重負荷, 需進行跨區域支援 人力調度時 90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43,1052,272 791222101452 2014719 58339347 396634355 196413164 28269 26 27 28 29 () () () () () () () () () () () () () () () () () () ()

More information

% % % 獨立 廉正 專業 創新

% % % 獨立 廉正 專業 創新 101 99 102 101 1. 2. 3. 4. 5. 6. 7. 8. 9. 10. 99 102 8 4 34 11 101826 594 71.91% 160 19.37% 72 8.72% 101 100 27 18100 21 101 35 獨立 廉正 專業 創新 1. 7,290 8,677 26,180 26,011 1,272 1,346 142 157 7 7 1,757 1,795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文件1

Microsoft Word - 文件1 染牛隻的臨床症狀狀包括情緒不安 敏感 有攻擊性 磨牙 動作失調 後肢無力 躺臥死亡等症狀狀, 死亡後病理解剖, 會發現其腦部組織出 現空洞, 呈現海綿狀狀病變 被製成肉骨粉, 且掺入飼料中餵養牛隻, 因而使牛隻有受到感染的機 會 根據流行行病學調查研究顯示, 牛海綿狀狀腦病不會透過空氣傳播, 也不會因牛與牛之間的直接或間接接觸 ( 經口 鼻 交配 ) 而平行行感 切實檢驗食品安全

More information

24 24. Special Issue 名 人 講 堂 專 題 研 究 表3 新加坡政府對銷售給不同屬性投資人的對沖基金管理指引 25 焦 點 視 界 27 26 市 場 掃 描 證 交 集 錦 資料來源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onetary Authority of Singapore)網站 25 機構投資人定義 (1)依銀行法設立的銀行 (2)商業銀行 (3)財務公司 (4)保險公司 (5)信託公司

More information

HKSTPC-Annual Report Chi

HKSTPC-Annual Report Chi 企業管治報告 14 企業管治架構 股東 (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 董事會 管理層 企業合規 - 90 - 企業發展 董事會 17 1 16 董事會成員組成 2015 11 20 80 85 簡介會 2016 1 成員與時並進 2015 利益申報 14 利益衝突 - 91 - 董事會職能 77% 專業建議 承擔責任 6 常務委員會 95 企業拓展及批租委員會 9 8 80% - 92 - 企業發展

More information

貳 肆 公司治理報告 一 組織系統 ( 一 ) 組織結構 ( 二 ) 組織系統圖 14 中華民國 98 年中華郵政年報

貳 肆 公司治理報告 一 組織系統 ( 一 ) 組織結構 ( 二 ) 組織系統圖 14 中華民國 98 年中華郵政年報 14 16 24 30 24 25 26 26 27 27 28 29 29 一 組織系統二 董事 監察人 總經理 副總經理 各部門及分支機構主管資料三 公司治理運作情形 ( 一 ) 董事會運作情形 ( 二 ) 公司治理運作情形及其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三 ) 揭露公司治理守則及相關規章之查詢方式 ( 四 ) 揭露其他足以增進對公司治理運作情形瞭解之重要資訊 ( 五 ) 內部控制制度執行狀況

More information

行政法概要 本章學習重點 本章大綱 第一節行政作用之概念 第二節行政作用之分類 一 行政程序法 第三節行政作用法之範圍 第四節行政作用之私法 行為 二 行政罰法三 行政執行法一 源起二 類型 第五節行政作用中的非 權力行為 一 類型 二 事實行為 第六節行政作用之內部 行為 一 行政規則

行政法概要 本章學習重點 本章大綱 第一節行政作用之概念 第二節行政作用之分類 一 行政程序法 第三節行政作用法之範圍 第四節行政作用之私法 行為 二 行政罰法三 行政執行法一 源起二 類型 第五節行政作用中的非 權力行為 一 類型 二 事實行為 第六節行政作用之內部 行為 一 行政規則 第 6 章 行政作用及其分類 行政法概要 本章學習重點 1. 2. 本章大綱 第一節行政作用之概念 第二節行政作用之分類 一 行政程序法 第三節行政作用法之範圍 第四節行政作用之私法 行為 二 行政罰法三 行政執行法一 源起二 類型 第五節行政作用中的非 權力行為 一 類型 二 事實行為 第六節行政作用之內部 行為 一 行政規則 二 內部指令 CHAPTER 6 行政作用及其分類 內文教學區 1 行政法概要

More information

第一篇文概說第七章公文的用語及標點符號公本篇內容 第一章 緒論 第二章 公文的意義 第三章 公文與高 普 特各類考試 第四章 公文程式之意義及演變 第五章 公文之分類及其行文系統 第六章 公文之結構與行款 第一篇 第一章緒論 003 第一章緒論 等 等 004 最新應用公文 第一篇 第二章公文的意義 005 第二章公文的意義 第一節 一 須為公務員製作之文書 二 須為公務員 職務上 製作之文書 006

More information

注入新能量明確新方向

注入新能量明確新方向 股份代號 598 Stock Code : 598 注入新能 量 明 確 新方 向 2015 Interim Report 2015 中 期 報 告 中期報告 R O F A Y NE W D T I L A T I V IR E C New Ti Interim Report on 2015 注入新能量明確新方向 2 3 4 5 7 9 10 38 49 50 公司資料 公司 公司 SINOTRANS

More information

Taipei City Fire Department

Taipei City Fire Department Taipei City Fire Department 02 04 08 16 28 36 44 50 51 Are you ready Taipei City Fire Department 臺北市災害防救會報組成單位表 26 他們 和分秒競賽 臺北市災害應變中心組織系統表 和大自然搏鬥的人 27 Taipei City Fire Department 建構多功能防災公園

More information

169 校園安全工作手冊參附錄三.校園人為災害狀況緊急應變處理參考

169 校園安全工作手冊參附錄三.校園人為災害狀況緊急應變處理參考 三 校園人為災害狀況緊急應變處理參考 119 () ( ) 168 169 校園安全工作手冊參附錄三.校園人為災害狀況緊急應變處理參考 ( ) 170 171 校園安全工作手冊參附錄三.校園人為災害狀況緊急應變處理參考 172 173 校園安全工作手冊參附錄三.校園人為災害狀況緊急應變處理參考 174 理參考 175 校園安全工作手冊參附錄三.校園人為災害狀況緊急應變處 110 176 177 校園安全工作手冊參附錄三.校園人為災害狀況緊急應變處理參考

More information

中期 12 中期 % 報告期 報告 44 中期 報 年中期報告 中國鋁業股份有限公司

中期 12 中期 % 報告期 報告 44 中期 報 年中期報告 中國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 2016 6 30 6 2016 2016 www.hkex.com.hk www.chalco.com.cn 2 6 8 10 中期 12 中期 12 13 16 22 25 26 27 5% 28 29 29 報告期 29 30 31 31 31 32 35 35 36 38 報告 44 中期 報 46 1 2016 年中期報告 中國鋁業股份有限公司 1. ALUMINUM CORPORATION

More information

100% 50% 50% 80% 20% 60% 40% 80% 20% 60% 40% 20

100% 50% 50% 80% 20% 60% 40% 80% 20% 60% 40% 20 2 II 19 100% 50% 50% 80% 20% 60% 40% 80% 20% 60% 40% 20 22 3 3 6 6 5 6 5 7 4 5 50 4 4 3 3 6 5 6 6 6 6 4 5 50 5 3 3 6 7 5 6 4 7 4 5 50 6 2 4 6 7 5 6 4 7 4 5 50 7 2 4 6 7 5 6 4 7 5 4 50 8 2 4 6 7 5 6 4 7

More information

目錄

目錄 2014 年度 企業社會責任報告 目錄 1 4 2 5 3 7 3.1 7 3.2 8 3.3 8 4 9 4.1 9 4.2 2014 10 4.3 11 5 16 5.1 16 5.2 18 5.3 20 5.4 21 6 22 6.1 22 6.2 23 6.3 24 6.4 25 6.5 26 6.6 27 6.7 27 6.8 27 7 28 7.1 28 7.2 29 7.3 30 7.4

More information

2014 : 706 2 3 4 5 6 12 15 簡明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入報表 截至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二零一三年 3 3,796 4,738 3,796 4,738 4 1,983 1,837 (27,319) (26,934) (21,540) (20,359) 5 (64) (92) (21,604) (20,451) 6 159 196 期 7 (21,445) (20,255)

More information

1

1 2016 www.hkgem.com www.kwanonconstruction.com 1 目錄 3 4 6 10 21 32 47 49 50 52 54 56 126 2 公司資料 公司 Cricket Square Hutchins Drive P.O. Box 2681 Grand Cayman KY1-1111 Cayman Islands 41 43 45 47 5 Codan Trust

More information

目錄

目錄 ( ) (: 00059) 2015 目錄 2 3 4 5 8 21 41 53 61 63 64 66 67 68 150 151 1 公司資料 公司 股 00059 0.1% 05821 0.1% 05580 0.1% 05855 0.1% 05567 0.1% 05602 業 8 32 33 86 20 2208 2888 86 20 2208 2777 業 151 14 1401 (852)

More information

目錄 2 公司資料 3 董事及高級管理層簡歷 5 主席報告 6 管理層討論及分析 10 企業管治報告 17 董事會報告 26 獨立核數師報告 28 綜合全面收益報表 29 綜合財務狀況報表 30 綜合權益變動表 31 綜合現金流量表 32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94 五年財務摘要 95 主要物業之詳情

目錄 2 公司資料 3 董事及高級管理層簡歷 5 主席報告 6 管理層討論及分析 10 企業管治報告 17 董事會報告 26 獨立核數師報告 28 綜合全面收益報表 29 綜合財務狀況報表 30 綜合權益變動表 31 綜合現金流量表 32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94 五年財務摘要 95 主要物業之詳情 Great China Properties Holdings Limited 大中華地產控股有限公司 ( 於香港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 股份代號 : 21 同一夢想 共創未來 2015 年報 目錄 2 公司資料 3 董事及高級管理層簡歷 5 主席報告 6 管理層討論及分析 10 企業管治報告 17 董事會報告 26 獨立核數師報告 28 綜合全面收益報表 29 綜合財務狀況報表 30 綜合權益變動表

More information

1995年縣市長選舉候選人資歷統計表

1995年縣市長選舉候選人資歷統計表 第 18 屆縣 ( 市 ) 議員選舉政黨席次統計表 總計 341 235 170 124 1 1 4 1 11 4 14 4 1 0 354 161 臺灣省 306 214 169 123 1 1 4 1 11 4 14 4 1 0 338 155 新竹縣 31 23 6 2 1 1 1 1 0 0 0 0 0 0 25 9 苗栗縣 22 19 8 4 0 0 0 0 0 0 0 0 0 0 31

More information

立法會職權 組成 ( ) 60 2

立法會職權 組成 ( ) 60 2 第一章政制和行政 行政長官 行政會議 1 31 15 16 45 立法會職權 組成 ( ) 60 2 30 30 ( ) 70 35 35 立法會會議 ( ) 38 181 841 479 33 19 131 126 財務委員會 49 ( ) 73 15 20 3 24 58 內務委員會 34 政府帳目委員會 18 ( ) 4 議事規則委員會 12 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 法案委員會 12 12 30

More information

39% % 李兆基博士大紫荊勳賢 10

39% % 李兆基博士大紫荊勳賢 10 旺角 香港 39%7.61 5.48 38% 4.89 3.54 李兆基博士大紫荊勳賢 10 38% 44% 3% The H Collection 62% 11 18 12 進行發展中物業及已建成主要存貨, 樓面總括如下 : 項目數目 集團自佔實用 / 樓面面積 ( 百萬平方呎 ) ( 註一 ) 備註 ( 甲 ) 可於二零一八年銷售之樓面 : 1. 24 1.1 2. 6 0.6 ( 乙 ) 市區項目

More information

GEM GEM GEM GEMGEM GEM GEMGEM

GEM GEM GEM GEMGEM GEM GEMGEM GEM GEM GEM GEMGEM GEM GEMGEM 3 4 5 8 9 11 19 35 46 55 58 59 61 63 65 129 130 曉 曉 Conyers Corporate Services (Bermuda) Limited Clarendon House 2 Church Street Hamilton HM 11 Bermuda 183 22 Clarendon House

More information

威 發 國 際 集 團 有 限 公 司 於 百 慕 達 註 冊 成 立 之 有 限 公 司 股份代號 : 765 2O15

威 發 國 際 集 團 有 限 公 司 於 百 慕 達 註 冊 成 立 之 有 限 公 司 股份代號 : 765 2O15 威 發 國 際 集 團 有 限 公 司 於 百 慕 達 註 冊 成 立 之 有 限 公 司 股份代號 : 765 2O15 2 3-4 5-6 7-10 11-12 13-31 32-40 41-42 43 44-45 46 47-48 49-132 133 134 公司資料 02 年 公司 44 9 C D MUFG Fund Services (Bermuda) Limited The Belvedere

More information

目錄

目錄 2017 目錄 2 3 5 11 22 35 50 56 57 59 61 63 122 1 公司資料 公司 Cricket Square Hutchins Drive P.O. Box 2681 Grand Cayman KY1-1111 Cayman Islands 41 43 45 47 5 Codan Trust Company (Cayman) Limited Cricket Square,

More information

臺北市及死亡率 - 別 ( 續 1)( 修正 ) ( 二 ) 松山區 中華民國 105 年單 : 人 ; 人 / 十萬人 ;% 所有 1, 所有 所有 惡腫瘤 4

臺北市及死亡率 - 別 ( 續 1)( 修正 ) ( 二 ) 松山區 中華民國 105 年單 : 人 ; 人 / 十萬人 ;% 所有 1, 所有 所有 惡腫瘤 4 臺北市及死亡率 - 別 ( 修正 ) ( 一 ) 臺北市 中華民國 105 年單 : 人 ; 人 / 十萬人 ;% 所有 18,039 668.05 33.75 100.00 所有 10,369 80.5 44.60 100.00 所有 7,670 544.83 55.48 100.00 1 惡腫瘤 5,19 193.8 105.00 8.93 惡腫瘤,90 5.9 17.78 8.16 惡腫瘤,99

More information

1

1 2015 www.hkgem.com www.kwanonconstruction.com 1 目錄 3 4 6 7 11 20 30 42 44 45 47 48 49 51 114 2 公司資料 公司 Cricket Square Hutchins Drive P.O. Box 2681 Grand Cayman KY1-1111 Cayman Islands 41 43 45 47 5 Codan

More information

900??indd

900??indd 900 432 中華民國一 二年七月十六日 中鋼半月刊 第九版 六月份公司業務概況 八 碳鋼產量 六九九 七 三公噸 碳 鋼銷量 七三六 九公噸 合併營收 二五 八七五 一七五千元 福利金收支統計 項 福 利 資 訊 請 參 閱 EIP 快速選 單 總務福利資訊平台 本公司福委會一 二年六月 份福利金收入及各項補助之人 數 金額統計如下表 至於各 一 二年合併累計營收 二千元 一七三 一五五

More information

2

2 4 1 2 第一節清末與國民政府時期的大陸保險市場 3 第二節中共建政初期的大陸保險市場 3 2001 24 4 第三節大陸保險市場的發展階段 5 4 1990 72-73 6 2-1 7 2-1 12 Trans America New York Life Met Life CIGNA Allianz AXA Gerling Scadinavia Samsung 8 第一節大陸保險法規的演進過程

More information

1 中央災害應變中心作業要點 95 年 12 月 25 日行政院院臺內字第 號函核定 本要點依據災害防救法 ( 以下簡稱本法 ) 第十三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中央災害應變中心 ( 以下簡稱本中心 ) 之任務如下 : 加強災害防救相關機關 ( 團體 ) 之縱向指揮 督導及橫向協調

1 中央災害應變中心作業要點 95 年 12 月 25 日行政院院臺內字第 號函核定 本要點依據災害防救法 ( 以下簡稱本法 ) 第十三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中央災害應變中心 ( 以下簡稱本中心 ) 之任務如下 : 加強災害防救相關機關 ( 團體 ) 之縱向指揮 督導及橫向協調 1 中央災害應變中心作業要點 95 年 12 月 25 日行政院院臺內字第 0950053810 號函核定 本要點依據災害防救法 ( 以下簡稱本法 ) 第十三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中央災害應變中心 ( 以下簡稱本中心 ) 之任務如下 : 加強災害防救相關機關 ( 團體 ) 之縱向指揮 督導及橫向協調 聯繫事宜, 處理各項災害應變措施 掌握各項災害狀況, 即時傳遞災情, 並通報相關單位應變處理 災情之蒐集

More information

第六章社區關係 6.1 廉潔教育工作 圖表二十二 年講座統計總表 86

第六章社區關係 6.1 廉潔教育工作 圖表二十二 年講座統計總表 86 第六章社區關係 85 第六章社區關係 6.1 廉潔教育工作 圖表二十二 2000-2005 年講座統計總表 86 6.1.1 廉潔奉公 講座及其他專題講座 87 圖表二十三 2005 年為公務人員所作的各類講座及講解會之統計表 6.1.2 廉潔新一代 小學生誠信教育計劃 88 89 圖表二十四 2005 年 廉潔新一代 小學生誠信教育計劃 參加學生人數統計表 90 圖表二十五 2005 年參加 六

More information

年報 2014 中裕燃氣控股有限公司

年報 2014 中裕燃氣控股有限公司 Stock Code 股份代號: 3633 ZHONGYU GAS HOLDINGS LIMITED www.zhongyugas.com Annual Report 2014 年 報 (Incorporated in the Cayman Islands with limited liability) (於 開 曼 群 島 註 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2014 Annual 年 Report 報 年報

More information

( ) 102 (2013) %102 (2013)1 57 (1968) (2013) (2013)

( ) 102 (2013) %102 (2013)1 57 (1968) (2013) (2013) 附 錄 歷年災害 相關統計分析 218 91-92 (2002-2003) 102 (2013) 2248.6 41.5101%102 (2013)1 57 (1968)60 1998102 (2013) 23.923.6 0.3 6102 (2013) 57196021 541960 1 1 47 (1958) 53 (1964) 37 99 (2010) 14102 (2013) 31 25.7

More information

2013~2015 保健食品產業專業人才 供需調查 2011 5 2011529 2012 2013~2015 2012 44.67% 2011 11.96% 2013~2015 ... 1... 1... 5... 10... 12... 13... 14... 19... 20... 22... 24... 12... 19... 21... 22 III IV 1... 1 2... 3

More information

01 目錄 02 報 報 21 報 28 報 報 41 年 年報

01 目錄 02 報 報 21 報 28 報 報 41 年 年報 China Financial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s Limited 2012 01 目錄 02 報 03 04 05 18 報 21 報 28 報 35 36 37 38 39 40 報 41 年 104 2012 年報 公司資料 02 中國金融國際投資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Conyers Dill & Pearman Clarendon House 2 Church

More information

選擇學校午膳供應商手冊適用於中、小學 (2014年9月版)

選擇學校午膳供應商手冊適用於中、小學 (2014年9月版) 2014 年 9 月版 選擇 學校午膳供應商手冊 適用於中 小學 i 1 1 2 3 4 5 6 7 8 9 1 2 2 i. ii. iii. iv. v. i. ii. iii. iv. v. vi. vii. 3 i. ii. iii. iv. v. 4 i. ii. 1. 2. 3. 4. 5. iii. iv. 5 6 3 4 5 6 i. ii. i. ii. iii. iv. v.

More information

業績 簡明綜合收益表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人民幣千元 ( 未經審核 ) 3 11,202,006 9,515,092 (7,445,829) (6,223,056) 3,756,177 3,292, , ,160 (2,995,823) (2,591,057) (391,

業績 簡明綜合收益表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人民幣千元 ( 未經審核 ) 3 11,202,006 9,515,092 (7,445,829) (6,223,056) 3,756,177 3,292, , ,160 (2,995,823) (2,591,057) (391, POU SHENG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 寶勝國際 ( 控股 ) 有限公司 ( 股份代號 :3813) 截至二零一八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未經審核中期業績 本集團財務摘要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百分比 增幅 ( 未經審核 ) 11,202,006 9,515,092 17.7% 530,360 505,753 4.9% 306,833 298,612 2.8%

More information

參、社會 黎萬民 吳允明 華士傑

參、社會 黎萬民 吳允明 華士傑 大陸情勢 2002 1 總評 : 本期情勢整體而言 : 中共 十六大 前研議局部性 政改 方案, 並藉由各級黨 政領導改組, 進行權力接班 大陸經濟持續成長, 但產業調整 外貿出口 國企 改革 銀行不良貸款等問題, 進入世貿組織後可能加劇 大陸內部連串爆炸事件, 顯示社會治安嚴峻 對外關係上 : 美 中 關係持續改善, 就反恐 軍控及反擴散議題展開對話, 並訂定布希總統訪問大陸日程 中共近期因經濟及安全理由,

More information

目 錄

目 錄 Zhongzhi Pharmaceutical Holdings Limited 3737 2015 目 錄 2 4 5 10 18 20 24 36 38 39 40 42 43 45 104 公司資料 Clifton House 75 Fort House P.O. Box 1350 Grand Cayman KY1-1108 Cayman Islands 3 141 2102 2103 1 22

More information

Middle East Respiratory Syndrome Coronavirus, MERS-CoV WHO Qatar 2013 MERS MERS 耗費巨大的社會成本 MERS V

Middle East Respiratory Syndrome Coronavirus, MERS-CoV WHO Qatar 2013 MERS MERS 耗費巨大的社會成本 MERS V 54 2015 1 505 新興的中東呼吸症候群 冠狀病毒 Those who cannot remember the past are condemned to repeat it. 忘記過去的人, 注定要重蹈覆轍 2012 4 Zarqa 13 2 2012 9 WHO Middle East Respiratory Syndrome Coronavirus, MERS 11 MERS 9 2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Ulferts International Limited Ulferts International Limited 200,000,000 20,000,000 2,000,000 180,000,000 0.62 0.38 1% 0.0027% 0.005% 1711 38D 0.62 0.38 0.621%0.005%0.0027% 0.62 www.hkexnews.hk www.ulferts.com.hk

More information

雲林縣政府 96 年度重要施政計畫目標與重點 壹 民政部門 () () 23 ()

雲林縣政府 96 年度重要施政計畫目標與重點 壹 民政部門 () () 23 () 雲林縣政府 96 年度施政計畫 目 錄 叁 叁 叁 雲林縣政府 96 年度重要施政計畫目標與重點 壹 民政部門 () () 23 () 9 11 23-1- -2- 貳 財政部門 參 建設部門 -3- -4- 肆 工務部門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 15 18 () 伍 教育部門

More information

公司治理重點摘要 3.1 股東大會審計委員會董事會薪酬委員會 董事會董事會組織 董事會職責 101 經營團隊 內部稽核

公司治理重點摘要 3.1 股東大會審計委員會董事會薪酬委員會 董事會董事會組織 董事會職責 101 經營團隊 內部稽核 3.1 3.2 3.3 3.4 3.5 3 公司治理 21 22 3.1 3.2 3.3 3.4 3.5 公司治理重點摘要 3.1 股東大會審計委員會董事會薪酬委員會 3.1.1 董事會董事會組織 104 6 9 13 董事會職責 101 經營團隊 內部稽核 23 3.1 3.2 3.3 3.4 3.5 董事選舉 1% 董事及經理人薪酬 0.3% 6.1 104 避免利益衝突 3.1.2 審計委員會

More information

一 0 六年度年報 中華民國一 0 七年四月十二日刊印 查詢本年報之網址如下 : (1) 主管機關指定之公開資訊觀測站 :newmops.twse.com.tw (2) 本公司網址 :

一 0 六年度年報 中華民國一 0 七年四月十二日刊印 查詢本年報之網址如下 : (1) 主管機關指定之公開資訊觀測站 :newmops.twse.com.tw (2) 本公司網址 : 一 0 六年度年報 中華民國一 0 七年四月十二日刊印 查詢本年報之網址如下 : (1) 主管機關指定之公開資訊觀測站 :newmops.twse.com.tw (2) 本公司網址 :www.chimeicorp.com 一 本公司發言人 代理人發言人姓名 : 公司發言人 : 姓名 : 陳世賢職稱 : 副總經理電話 :(06)2663000 電子郵件信箱 :service@mail.chimei.com.tw

More information

3. ( 41 ) 1 ( ) ( ) ( ) 2 (a) (b) ( ) 1 2 負責人是指負責處理保險代理人的保險代理業務的人士 業務代表是指代表保險代理人銷售保險產品的人士 如保險代理人聘用上述人士 ( 例如該保險代理人是法人團體 ), 則其負責人及業務代表須向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登記 保險代理

3. ( 41 ) 1 ( ) ( ) ( ) 2 (a) (b) ( ) 1 2 負責人是指負責處理保險代理人的保險代理業務的人士 業務代表是指代表保險代理人銷售保險產品的人士 如保險代理人聘用上述人士 ( 例如該保險代理人是法人團體 ), 則其負責人及業務代表須向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登記 保險代理 CB(1)1919/04-05(05) ( ) 2. ( ) 40% 50% 3. ( 41 ) 1 ( ) ( ) ( ) 2 (a) (b) ( ) 1 2 負責人是指負責處理保險代理人的保險代理業務的人士 業務代表是指代表保險代理人銷售保險產品的人士 如保險代理人聘用上述人士 ( 例如該保險代理人是法人團體 ), 則其負責人及業務代表須向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登記 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在決定某人是否適當人選時,

More information

第一節 示範經營之產品與產銷制度之演變 國立臺灣大學農業試驗場場誌

第一節 示範經營之產品與產銷制度之演變 國立臺灣大學農業試驗場場誌 第七章 農場示範經營 (1959 4 1980 3 ) (1980 4 1998 8 ) (1998 9 2003 8 ) (2003 9 ) 第一節 示範經營之產品與產銷制度之演變 49 50 589 408 國立臺灣大學農業試驗場場誌 590 ( 一 ) 鮮乳 1896 1902 Ayrshire 1912 1943 75 1,700 1943 1945 870 36 UNRRA 75 591

More information

人為疏失 人與人之間的溝通合作, 往往是事故的最終防線, 若能發揮團隊合作的功能, 則比較能克服其他因素所造成的危害

人為疏失 人與人之間的溝通合作, 往往是事故的最終防線, 若能發揮團隊合作的功能, 則比較能克服其他因素所造成的危害 人為因素與 飛航安全 人為因素 7 7 8 人為因素的類別 H 1972 E. Edward SHELL S S L E software, H handware, E environment, L liveware L SHELL 20 2014 3 495 人為疏失 人與人之間的溝通合作, 往往是事故的最終防線, 若能發揮團隊合作的功能, 則比較能克服其他因素所造成的危害 2014 3 495

More information

資通安全管理法 中華民國 107 年 6 月 6 日 華總一義字第 號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 為積極推動國家資通安全政策, 加速建構國家資通安全環境, 以保障 國家安全, 維護社會公共利益, 特制定本法 第二條 本法之主管機關為行政院 第三條本法用詞, 定義如下 : 一 資通

資通安全管理法 中華民國 107 年 6 月 6 日 華總一義字第 號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 為積極推動國家資通安全政策, 加速建構國家資通安全環境, 以保障 國家安全, 維護社會公共利益, 特制定本法 第二條 本法之主管機關為行政院 第三條本法用詞, 定義如下 : 一 資通 資通安全管理法 中華民國 107 年 6 月 6 日 華總一義字第 10700060021 號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 為積極推動國家資通安全政策, 加速建構國家資通安全環境, 以保障 國家安全, 維護社會公共利益, 特制定本法 第二條 本法之主管機關為行政院 第三條本法用詞, 定義如下 : 一 資通系統 : 指用以蒐集 控制 傳輸 儲存 流通 刪除資訊或對資訊為其他處理 使用或分享之系統 二 資通服務

More information

前稱海王國際集團有限公司 於香港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 份 代 號 : 00070 2 3 4 5-13 14-15 16-26 27-32 33-39 40-43 44-45 46-47 48 49-50 51-112 02 公司資料 Nicholas J. Niglio 二零一七年一 一 一 二零一七年 一 二零一七年 一 公司 二零一七年一 一 二零一七年二 一 一 二零一七年 一 二零一七年

More information

100 年華僑經濟年鑑 2011 華僑經濟年鑑 IT % % % % % WEF

100 年華僑經濟年鑑 2011 華僑經濟年鑑 IT % % % % % WEF 壹 總論 五 美洲地區經濟總論 ( 一 ) 美洲地區總體經濟情勢分析與展望 North American Free Trade Agreement, NAFTA CUSFTA IMD DR-CAFTA - U.S.-CAFTA-DRFTAALADI 2011 2011 WEF 2011 1 5 2012 1 2011 9.0% 3.5% 2011 3.2% 2010 1.6% 2011 WEF 10

More information

證券商從業人員違規處分一覽表 發文日期發文字號公司名稱法令依據處分情形 105/02/24 金管證券字第 號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證券交易法第 56 條 證券商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第 18 條第 2 項第 3 款 從業人員停止業務執行 4 個月 105/03/02 金管證券

證券商從業人員違規處分一覽表 發文日期發文字號公司名稱法令依據處分情形 105/02/24 金管證券字第 號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證券交易法第 56 條 證券商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第 18 條第 2 項第 3 款 從業人員停止業務執行 4 個月 105/03/02 金管證券 證券商從業人員違規處分一覽表 105/02/24 金管證券字第 1050005859 號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從業人員停止業務執行 4 個月 105/03/02 金管證券字第 1040052234 號亞東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 7 條第 3 項 證券交易法第 56 條 證券商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第 18 條第 3 項 105/03/08 金管證券字第 10500027311 號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More information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 6066 2016 年度報告 2016 年度報告 目錄 釋義........................................ 2 董事長致辭.................................. 5 第一節 重要提示........................... 9 第二節 重大風險提示........................

More information

75 101 1.2 1.3

75 101 1.2 1.3 技師執業環境 101年度受懲戒技師 案例 彙編 與 探討 紀律委員會 時 間飛逝 一年又過去了 這一年來 經過大家的努力 並且注意法令規範 促使遭受懲戒 處分的技師減少 但是仍請注意目前兩類趨勢 1. 丙簽 2. 設計不當 監造不實 施工不 良三者的專業 造成今日技師不只該注意遵守法規 更要注意充實專業的實力 才能避免受到懲 戒 一 相關法規 有他人之秘密 六 執行業務時 收受不法之利益 或以 1.1

More information

3 7 11 21 ( ) PPT p01 p13 23 ( ) PPT p1 p3 27 ( ) PPT p3 p1 34 ( ) PPT p2 p 36 ( ) PPT p p1ppt p7 p10 37 ( ) PPT p2 p7 39 ( ) 44 61 On Light 72 80 83 壹 實施計畫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2( ) 壹 依據 :102 貳

More information

Special Issue 名 人 講 堂 專 題 研 究 保證金收取 合格之擔保品種類為何 非現金擔保品之折扣率 haircut 為何 CCP是否將會員所繳擔保品用於投資 其孳息是否回饋給會員 限制措施 焦 點 視 界 是否對會員之委託金額 信用 部位及風險訂定限額 會員是否必須對其客戶制定限額 洗價 mark-to-market 之時間及方法為何 結算交割 市 場 掃 描 交割週期 T+1或T+3

More information

目錄 02/ 關於本報告 03/ 05/ 06/ 環境保護 排放物的管理 資源使用的管理 環境及天然資源 07/ 07/ 07/ 08/ 08/ 09/ 僱傭及勞工常規 人才甄選 勞工準則 員工待遇及福利 發展及培訓 健康和安全 合規 10/ 10/ 11/ 營運慣例 供應鏈管理 產品責任 反貪污

目錄 02/ 關於本報告 03/ 05/ 06/ 環境保護 排放物的管理 資源使用的管理 環境及天然資源 07/ 07/ 07/ 08/ 08/ 09/ 僱傭及勞工常規 人才甄選 勞工準則 員工待遇及福利 發展及培訓 健康和安全 合規 10/ 10/ 11/ 營運慣例 供應鏈管理 產品責任 反貪污 (Incorporated in the Cayman Islands with limited liability)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Stock Code 股份代號 : 558) 2017/18 ESG REPORT 環境 社會及管治報告 目錄 02/ 關於本報告 03/ 05/ 06/ 環境保護 排放物的管理 資源使用的管理 環境及天然資源 07/ 07/ 07/ 08/ 08/

More information

101 8 2 02-2308-5230 1999 58999 101 3 2 02-2308-5231 101 8 2 02-2338-0277 1999 58988 3 251 3 1 02-2308-0236 6 393 2 1 / 02-8931-5334 6 393 3 1 / 02-2930-2696 81 6 / 1 02-2381-3344 30 5 / 02-2898-1819 6

More information

2

2 2 了 綠 什 (education for the environment)(how to do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4 環境教育只是環保署的事 環保署是環境教育法的中央主管機關 但所有部會均為 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在環境教育法生效之前 執行與推廣環境教育最力者包 括教育部 農委會 內政部等 5 , (IUCN, 1977) (, 1977) 7 (UNDESD)

More information

低功率電波輻射性電機管理辦法 第十二條經型式認證合格之低功率射頻電機, 非經許可, 公司 商號或使用者均不得擅自變更頻率 加大功率或變更原設計之特性及功能 第十四條低功率射頻電機之使用不得影響飛航安全及干擾合法通訊 ; 經發現有干擾現象時, 應立即停用, 並改善至無干擾時方得繼續使用 前項合法通訊,

低功率電波輻射性電機管理辦法 第十二條經型式認證合格之低功率射頻電機, 非經許可, 公司 商號或使用者均不得擅自變更頻率 加大功率或變更原設計之特性及功能 第十四條低功率射頻電機之使用不得影響飛航安全及干擾合法通訊 ; 經發現有干擾現象時, 應立即停用, 並改善至無干擾時方得繼續使用 前項合法通訊, 使用說明書 TMAX 機車 在騎乘機車之前, 請務必仔細閱讀這本使用說明書 XP00 XP00A PW--T 低功率電波輻射性電機管理辦法 第十二條經型式認證合格之低功率射頻電機, 非經許可, 公司 商號或使用者均不得擅自變更頻率 加大功率或變更原設計之特性及功能 第十四條低功率射頻電機之使用不得影響飛航安全及干擾合法通訊 ; 經發現有干擾現象時, 應立即停用, 並改善至無干擾時方得繼續使用 前項合法通訊,

More information

B ( 2 A ) ( ) 4 9 B ( 2 A )

B ( 2 A ) ( ) 4 9 B ( 2 A ) 4 6 8 4 0 4 1 7 6 8 4 8 8 4 7 4 9 B ( 2 A ) ( ) 4 9 B ( 2 A ) 2 2 0 0 9-2 0 1 0 1 8 9 2 9 1 3 1 2 1 4 1 2 2 5 1 9 9 ( ) 6 2 2 8 2 0 0 9-2 0 1 0 7 2 3 4 8 2 3 6 2 0 0 9-2 0 1 0 3 2 0 0 9-2 0 1 0 2 0 1 0

More information

CHANGSHOUHUA FOOD COMPANY LIMITED

CHANGSHOUHUA FOOD COMPANY LIMITED 2014 CHANGSHOUHUA FOOD COMPANY LIMITED 2 3 5 12 22 34 38 40 41 42 43 44 46 102 公司資料 2 公司 股份 Royal Bank of Canada Trust Company (Cayman) Limited 4th Floor, Royal Bank House 24 Shedden Road, George Town

More information

Marine Bill

Marine Bill 273 * ** * ** 國立高雄海洋科技大學運籌管理系助理教授 國立高雄海洋科技大學漁業生產與管理系副教授兼海洋事務與產業管理碩士學位學程主任 274 15 Marine Bill 1994 2001 2004 2006 2000 2009 275 276 15 4 277 1 1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教育訓練中心, 海巡人才培育與展望 278 15 1. 1 4 2 2 3 4 2. 279 2

More information

2 二 會計用語之修正 : 三 財務報表之修正 IFRS 1

2 二 會計用語之修正 : 三 財務報表之修正 IFRS 1 會計焦點報 business.lungteng.com.tw 29 期 發 行 人 李枝昌 責任編輯 張瑩馨 羅正堯 出 刊 月 民國 104 年 4 月 發 行 所 龍騰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248 新北市五股區五權七路 1 號 電 話 (02)2298-2933 傳 真 (02)2298-9766 會計 我國會計項目之修正及一致化 蕭麗娟老師 經濟 不能不知道的 紅色供應鏈 龍騰商管教研小組

More information

2015 002 024 004 026 005 027 011 028 021 043 023 048 James William Beeke Howard Robert Balloch Peter Humphrey Owen Peter Humphrey Owen Peter Humphrey Owen Howard Robert Balloch Peter Humphrey Owen 中 Maples

More information

目錄 2 關於本報告 2 環境 社會及管治理念及戰略 3 利益相關方參與 年度 ESG 議題重要性評估 5 為員工創造價值 12 為供應商創造價值 14 為客戶創造價值 20 反貪腐與廉潔建設 21 為環境創造價值 28 為社會創造價值 33 附表一 :2017 年度綠色建築認證項目清

目錄 2 關於本報告 2 環境 社會及管治理念及戰略 3 利益相關方參與 年度 ESG 議題重要性評估 5 為員工創造價值 12 為供應商創造價值 14 為客戶創造價值 20 反貪腐與廉潔建設 21 為環境創造價值 28 為社會創造價值 33 附表一 :2017 年度綠色建築認證項目清 China Evergrande Group 中國恒大集團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 股份代號 : 3333 環境 社會及 管治報告 2017 目錄 2 關於本報告 2 環境 社會及管治理念及戰略 3 利益相關方參與 3 2017 年度 ESG 議題重要性評估 5 為員工創造價值 12 為供應商創造價值 14 為客戶創造價值 20 反貪腐與廉潔建設 21 為環境創造價值 28 為社會創造價值

More information

統一CSR年報-封面+裡+目錄-第1章(靛)-test.indd

統一CSR年報-封面+裡+目錄-第1章(靛)-test.indd 社會責任報告書 統一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 1 2 1 GRI 4 6 8 8 9 10 11 12 13 18 20 21 26 29 30 31 32 39 48 50 57 60 68 70 72 73 2 3 4 5 6 489.6 4,758 37,000 72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樂活產品 做為一個負責任的食品生產者 我 們重視消費者的健康

More information

( ) (1) (2) (3) (4) 2

( ) (1) (2) (3) (4) 2 2007 11 29 1. ( ) 2. ( ) 3. 1 ( ) 1. 2. (1) (2) (3) (4) 2 1. (1) (2) 2. ( ) $20,000,000 X1 1 1 $3,000,000 X1 1 1 1,000,000 $12,000,000 $4,000,000 $5,000,000 $10 X1 1 1 $13 (1) ( ) $5,000,000 $8,000,000

More information

於 香 港 註 冊 成 立 之 有 限 公 司 股 份 代 號 0 0 0 7 0 2 3 4 5-11 12-14 15-25 26-37 38-44 45-51 52 53-54 55 56-57 58-118 公司資料 二零一八年八 二 Nicholas J. Niglio 二零一八年八 二 一 公司 二零一八年八 二 二零一八年八 二 一 一 Nicholas J. Niglio 一 183

More information

目錄

目錄 2013 年度 企業社會責任報告 目錄 1 4 2 5 3 6 3.1 6 3.2 7 3.3 7 4 8 4.1 8 4.2 2013 9 4.3 10 5 15 5.1 15 5.2 16 5.3 18 6 19 6.1 19 6.2 20 6.3 21 6.4 22 6.5 23 6.6 24 6.7 24 6.8 24 7 25 7.1 25 7.2 26 7.3 27 7.4 27 7.5

More information

中州証券 Central China Securities Co., Ltd. (2002 年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河南省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中文公司名稱為 中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在香港以 中州證券 名義開展業務 ) 股份代號 : 年度報告 2015

中州証券 Central China Securities Co., Ltd. (2002 年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河南省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中文公司名稱為 中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在香港以 中州證券 名義開展業務 ) 股份代號 : 年度報告 2015 中州証券 Central China Securities Co., Ltd. (2002 年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河南省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中文公司名稱為 中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在香港以 中州證券 名義開展業務 ) 股份代號 : 01375 年度報告 2015 2 3 4 12 13 30 35 88 96 107 110 133 164 1 中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報 重要提示 2015

More information

戒菸實務個案自助手冊105年Ver.2

戒菸實務個案自助手冊105年Ver.2 本計劃經費來自 品健康福利捐支應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 我 名字 為了 以下理由 1. 2. 3. 4. 5. 決定從 年 月 日起 簽署人 (簽章) 見證人 (簽章) 年 月 日 a 準備戒 V 環境的準備 排除讓自己想吸 自己戒 的環境 V 心理的準備 瞭解自己的吸 的環境 建立能提醒 行為 強化戒 決心 V 身體的準備 評估身體的尼古丁依賴度 必要時找尋 藥物降低戒 戒 的難度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R ( ) .5..5 2.. 2.. 2 4 5 7 7 7 7 7 8 8 8 0 0 2 4 5 5 5 7 8 8 PC 0 安全注意事項及緊急處理方法 請務必遵守 警告 發生異常或故障時 應立即停止使用 拔 下電源插頭 恐會導致冒煙 起火 觸 電 異常或故障事例 即使接上電源開關有時也不會運轉 插拔電源線時 有時通電有時不通電 運轉中 有燒焦味或異音 本體部分變形或異常發熱 請立即連絡服務站進行檢查及修理

More information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章  緒論 8.doc 9483 175-203 中共地方政府 較大的市 建制與地位之探討 摘要 關鍵詞 : 較大的市 設區的市 行政區劃 地級市 地方政府 地方立法 175 壹 前言 1 2 貳 較大的市 設置的背景與意義 1949 10 176 1950 1954 9 20 53 1955 6 9 20 1959 9 17 9 3 1978 177 33 4 5 6 80 7 1976 1979 7 1 20

More information

100 9/5 E-mail 88 ( ) 20098 21 100-2 88-3 - - 4 - 5-6 - 7-8 (1) - 9 (2)- () 1. 9912 2. 3. 4. 5. () 1. 2. 3. 4. 5. 6. / 7. / - 10 (2)- () 1. 2. 3. 4. 5. 6. () 9912-11 (2)- - 12 13 - (2)- 1. 2. 3. 4. 5.

More information

全年業績 綜合全面收益表 3 470, ,026 7,882 1,900 7, (10,570) (8,764) 4 (130,838) (110,839) (82,496) (78,134) (28,134) (23,729) (56,046) (49,000) (70,

全年業績 綜合全面收益表 3 470, ,026 7,882 1,900 7, (10,570) (8,764) 4 (130,838) (110,839) (82,496) (78,134) (28,134) (23,729) (56,046) (49,000) (70, 摘要 PERFECT SHAPE (PRC) HOLDINGS LIMITED 必瘦站 ( 中國 ) 控股有限公司 ( 股票代號 :1830) 截至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全年業績公佈 443,000,0006.1% 470,200,000 78,000,0006.4% 83,000,000 8.3 3.8 68,300,00063.8% 111,900,000 1 全年業績 綜合全面收益表 3 470,236

More information

二零一三年施政報告 - 穩中求變 務實為民

二零一三年施政報告 - 穩中求變 務實為民 二零一三年施政報告 穩中求變 務實為民 段落 ( ) 1 18 1 10 11 12 14 15 18 ( ) 19 48 20 適度有為 20 21 23 24 32 香港和內地 24 30 香港和外國 31 32 33 41 金融服務業 34 37 工商及專業服務 38 39 國際航運中心 40 41 42 47 創新科技產業 43 45 檢測和認證產業 46 47 48 ( ) 49 91 49

More information

表二 105 年國中教育會考英語科閱讀與聽力答對題數對應整體能力等級加標示對照表 閱讀答 對題數 聽力答對題數 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

表二 105 年國中教育會考英語科閱讀與聽力答對題數對應整體能力等級加標示對照表 閱讀答 對題數 聽力答對題數 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 表一 105 年國中教育會考國文科 社會科與自然科能力等級加標示與答對題數對照表 國文社會自然 A++ 46-48 60-63 51-54 A+ 42-48 44-45 54-63 58-59 46-54 49-50 A 42-43 54-57 46-48 B++ 37-41 45-53 37-45 B+ 20-41 31-36 24-53 38-44 20-45 30-36 B 20-30 24-37

More information

第三組筆記型電腦 臺灣銀行採購部招標案號 : LP 大同世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分區 -1. 新北市 2. 臺北市 3. 桃園市 4. 新竹縣 ( 市 ) 5. 臺中市 6. 嘉義縣 ( 市 ) 7. 臺南市 8. 高雄市契約期間 : ~ 契約編

第三組筆記型電腦 臺灣銀行採購部招標案號 : LP 大同世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分區 -1. 新北市 2. 臺北市 3. 桃園市 4. 新竹縣 ( 市 ) 5. 臺中市 6. 嘉義縣 ( 市 ) 7. 臺南市 8. 高雄市契約期間 : ~ 契約編 臺灣銀行採購部招標案號 : LP5-0505 大同世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分區 -. 新北市. 臺北市. 桃園市. 新竹縣 ( 市 ) 5. 臺中市. 嘉義縣 ( 市 ). 臺南市. 高雄市契約期間 : 0.0.05~0.05. 契約編號 :-LP5-005 吋筆記型電腦 Core i5-00u < 訂購數量限 ~0 台 > 吋筆記型電腦 Core i5-00u < 訂購數量限 ~0 台 > 吋筆記型電腦

More information

ESG Cover

ESG Cover Yue Yuen Industrial (Holdings) Limited 裕元工業(集團)有限公司 Environmental, Social and Governance Report 2015 www.yueyuen.com Incorporated in Bermuda with limited liability 於百慕達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Stock Code 股份代號 551 Environmental,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手冊.docx

Microsoft Word - 手冊.docx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National Taiwan Normal University 2011 春季班赴外交換生手冊 Outbound Exchange Student Handbook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國際事務處 Office of International Affairs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國際事務處 Office of International Affairs Tel:+886-2-7734-1282

More information

2010/03 1. 2. 3. .. . 14 * (Certification) Certification) 1. 2. 3. ( 5~15%) 4. 5. 20% 企業看證照 具加分效果 機械專業證照至今已獲得120家機械相關企業的認同與支持 企業表達認同的具體作法包含 給予獲證考生優先面試的機會 運用此認證 作為公司招募員工時確保所錄取之新 人基本能力的方式 鼓勵員工報考 提升專業能力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06 18 33 35 39 2012 04 08 32 34 37 40 2012 FCS (PE), FCIS PO Box 309, Ugland House Grand Cayman, KY1-1104 Cayman Islands 501 201203 1 28 183 17 1712 1716 www.microport.com.cn 6 2012 484,916 448,824 8.0%

More information

3 QE3 時 評 ~0.25% Quantitative Easing, QE FED QE 1 3 FED QE1 QE2 QE3 貳 美國推出 QE3 之動機意涵與過去 2 次 QE 措施之主要差異 FED QE MBS

3 QE3 時 評 ~0.25% Quantitative Easing, QE FED QE 1 3 FED QE1 QE2 QE3 貳 美國推出 QE3 之動機意涵與過去 2 次 QE 措施之主要差異 FED QE MBS PROSPECT EXPLORATION 第 10 卷第 10 期中華民國 101 年 10 月 美國實施第 3 輪量化寬鬆 (QE3) 政策對全球經濟之影響 The Impact of the US s Implementation of Round III Quantitative Easing Policy on the Global Economy 聶建中 (Nieh, Chien-Chung)

More information

DIY香草植物乾燥

DIY香草植物乾燥 中華民國第四十五屆中小學科學展覽會作品說明書 高職組農業及生物科技科 第一名 091405 DIY 香草植物乾燥 - 迷迭香 國立民雄高級農工職業學校 作者姓名 : 職三黃宗榮 職三徐薪發 職三黃梓厚職三嚴翰盛 指導老師 : 吳慶源 李卓曄 DIY - (3) 5. 105 1 2 3 4 5 12 3 4 5avg 51.35 51.1 51.2 51.35 51.05 137.73

More information

電子化助理規劃師鑑定及發證辦法

電子化助理規劃師鑑定及發證辦法 經濟部工業局 企業電子化人才能力鑑定 九十三年度 應考須知 鑑定執行單位 93 年 2 月 1 日修訂 .... Page 2.... Page 2.... Page 2.... Page 3.... Page 3.... Page 4.... Page 4.... Page 5.... Page 6.... Page 6.... Page 6.... Page 10.... Page 10....

More information

2 3 13 17 22 26 1 2 8 100738 +86 (10) 8508 5000 +86 (10) 8518 5111 www.kpmg.com.cn 2006 4 2002 2006 1 28% 2006 17 8 500 2006 2006 2006 7 2.5 2 1 500 500 40% 500 10 16 14 12 10 8 6 4 2 2002-2006 5.1 5.9

More information

CONTENTS

CONTENTS ISSN 1994-9766 NCC NEWS 5 NATION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 月號 第8卷 第1期 http://www.ncc.gov.tw 頭條故事 社會關懷節目 日出的所在 製播心得分享 專欄話題 公營廣播電臺播送 廣告 類型之觀察 102年廣播收聽行為研究成果出爐 修訂廣播電視法施行細則第30條建置無線廣播電視節目表資料庫及查詢網頁 會務側寫 102年

More information

Prepare yourself DM DM 21

Prepare yourself DM DM 21 Database Marketing1 on1 Marketing DM Direct Marketing Personalized Marketing Relationship MarketingLoyalty Marketing 20 Prepare yourself DM DM 21 B2B business to business partner DM B2B Power point 2 5,000

More information

1 內容

1 內容 2 0 1 6 Chinasoft International Limited 1 內容............................................................ 2........................................................ 3.....................................................

More information

商品設計系專業證照列表 系務會議通過 系所代碼 雲科大證照代碼 證照名稱國內 / 國外級數 / 分數證照類別發照單位 本校認列獎勵之級別 Adobe Certified Associate Visual Communication using Adobe P

商品設計系專業證照列表 系務會議通過 系所代碼 雲科大證照代碼 證照名稱國內 / 國外級數 / 分數證照類別發照單位 本校認列獎勵之級別 Adobe Certified Associate Visual Communication using Adobe P 商品設計系專業證照列表 1071203 系務會議通過 系所代碼 雲科大證照代碼 證照名稱國內 / 國外級數 / 分數證照類別發照單位 本校認列獎勵之級別 31 500312466 Adobe Certified Associate Visual Communication using Adobe Photoshop 31 50038223 Adobe Certified Associate in Visual

More information

10-6

10-6 項次 一 第十條附表六導遊人員違反本條例及導遊人員管理規則裁罰標準表 裁罰事項裁罰機關裁罰依據處罰範圍裁罰標準 未經考試主管機關或其委託之有關機關考試及訓練合格, 或未經中央主管機關發給執業證, 即執行導遊人員業務者 本條例第三十二條第一項 第二項 第五十九條 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並禁止其執業 行為人係旅行業從業人員 行為人係非旅行業從業人員 已考取並訓練處新臺幣一萬元合格結業尚未,

More information

CEPA 先行先試, 培育澳門現代服務業 1 兼論澳門經濟適度多元化發展路徑 (2010.03.06) 橫琴開發與澳門新機遇 橫琴總體發展規劃 解讀 (2009.07.29) 25 澳門 : 積極推動區域合作, 實現產業適度多元 試解讀 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 (2009.04.15) 45 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 (2008-2020 年 ) 59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08.12)

More information

第四章

第四章 第四章個案分析 ( 二 )- 美濃鎮地方文化產業發展之文化經濟分析 第一節文化觀光之現況分析 4-1 77 4-1 78 85122 66...... E3-5 C4-5 66.. C4-5 79 ............ A1-2 67 68 67 90-1.7.3--2 68 90.11. 9 2 80 .. F2-5 B1-8. C3-3.. C3-4 8878 81 .. C1-2 91b128

More information

2 4 5 23 34 43 44 47 92 1. CRRC Corporation Limited CRRC 2. 16 16 010-51862188 010-51862188 010-63984785 010-63984785 crrc@crrcgc.cc crrc@crrcgc.cc 3. 16 100036 16 100036 www.crrcgc.cc crrc@crrcgc.cc 4.

More information

t14phip

t14phip China Tower Corporation Limited (a) (b) (c) (d) (e) (f) (g) (h) (i) (j) (k) 1933 1933 32 China Tower Corporation Limited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00 : [ ]

More information

LCIDC01_ doc

LCIDC01_ doc 華郵政臺字第㆕㈨㈦號執照登記認為第㆒類新聞紙類 華民國㈨㈩㆒年㈩㆒ ㆓㈩ (星期㆔)版出㈥. ㆔期星每卷㆒㈩㈨第期㈦㈩㈥第發行零售全年訂購處 址電話立法院公報處每冊新臺幣㈧ 元計㈧ 期㈧折優待立法院公報處 山南路㆒號㆓㆔㈤㈧㈤㆔㈤㆓頁次立法院第㈤屆第㆓會期第㈧次會議紀錄對行政院院長施政報告繼續質詢 繼續質詢 (㆕㈨ ㆓㈤㈧)國是論壇 (㆔㈤㈦ ㆔㈥㈧)立法院第㈤屆第㆓會期第㈦次會議議事錄 (㆔㈥㈨

More information

國立中山大學學位論文典藏.pdf

國立中山大學學位論文典藏.pdf The Development And Strategy Of The Seafood Industry Studies In Taiwan. I II 目 錄 頁次 第一章: 緒論 1-9 第一節: 研究的動機與研究的目的 第二節: 研究的步驟與研究方法 1-7 8 第三節: 資料蒐集 9 第四節:本文組職 9 第二章: 台灣的水產加工及全球水產供需 10-44 第一節: 台灣的地理位置與水產資源

More information

第七章行政工作 7.1 預算 法律依據 預算收入 94

第七章行政工作 7.1 預算 法律依據 預算收入 94 第七章行政工作 93 第七章行政工作 7.1 預算 7.1.1 法律依據 7.1.2 預算收入 94 五 2006 年收入管理 圖表二十六 2006 年收入結構 7.1.3 預算支出 95 圖表二十七 2006 年支出管理 96 圖表二十八 2006 年實際支出結構 圖表二十九 2006 年預算支出與實際支出對比 97 7.2 人員 圖表三十 1999 2006 年人員數目比較表 98 附件行政申訴範疇立案調查個案撮要

More information

壹 前 言... 2 Contents 目 錄 貳 液 態 有 機 質 肥 料 的 優 缺 點... 2...2...4 參 製 作 有 機 液 肥 資 材 種 類 與 成 分... 5 肆 有 機 液 肥 製 作 及 使 用 方 法... 5...5...6...7...7 伍 有 機 液 肥 的

壹 前 言... 2 Contents 目 錄 貳 液 態 有 機 質 肥 料 的 優 缺 點... 2...2...4 參 製 作 有 機 液 肥 資 材 種 類 與 成 分... 5 肆 有 機 液 肥 製 作 及 使 用 方 法... 5...5...6...7...7 伍 有 機 液 肥 的 臺南區農業改良場技術專刊 103-2 (NO.158) 與 應用 作 製 定價 新臺幣30元 行 政 院 農業委員會 臺南區農業改良場 中華民國103年6月 編印 壹 前 言... 2 Contents 目 錄 貳 液 態 有 機 質 肥 料 的 優 缺 點... 2...2...4 參 製 作 有 機 液 肥 資 材 種 類 與 成 分... 5 肆 有 機 液 肥 製 作 及 使 用 方 法...

More information

家務工作安全及健康要點 家務工作看似簡單, 但我們絕不應忽視家居環境中潛在的各種危害及風險 如工作時不注意安全及健康, 很容易釀成意外, 導致勞損 受傷甚至死亡 本單張簡明扼要地闡述了家務料理者在工作時應注意的安全健康要點以及有關預防意外的措施 1 清潔窗戶及高處工作 絆倒滑倒 清潔窗戶及高處工作

家務工作安全及健康要點 家務工作看似簡單, 但我們絕不應忽視家居環境中潛在的各種危害及風險 如工作時不注意安全及健康, 很容易釀成意外, 導致勞損 受傷甚至死亡 本單張簡明扼要地闡述了家務料理者在工作時應注意的安全健康要點以及有關預防意外的措施 1 清潔窗戶及高處工作 絆倒滑倒 清潔窗戶及高處工作 Doing Housework in a Safe and Smart Way 家務工作安全及健康要點 家務工作看似簡單, 但我們絕不應忽視家居環境中潛在的各種危害及風險 如工作時不注意安全及健康, 很容易釀成意外, 導致勞損 受傷甚至死亡 本單張簡明扼要地闡述了家務料理者在工作時應注意的安全健康要點以及有關預防意外的措施 1 清潔窗戶及高處工作 絆倒滑倒 清潔窗戶及高處工作 絆倒滑倒 2 燙傷 燒傷

More information

_BK07.ps, page Preflight ( _BK07.indd )

_BK07.ps, page Preflight ( _BK07.indd )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7.3 家庭變遷對健康的影響 在經濟起伏時 家庭支持十分重要 在 兩地三岸社會政策 一書中 魏雁濱 曾群 在 社會排斥 一文提及一項研究發現 在北歐六國和蘇格蘭 家人支持對防止失業 青年陷入貧窮發揮重要作用 在福利制度相對比北歐較弱的南歐國家如意大利 家庭 和社會網絡對失業者起較大的支持和保護作用 在中國人社會 家庭支持也十分重要 根據本港社會服務聯會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