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crosoft Word - chbj0207.doc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Microsoft Word - chbj0207.doc"

Transcription

1 中 華 佛 學 學 報 第 2 期 (pp ) : ( 民 國 77 年 ), 臺 北 : 中 華 佛 學 研 究 所, Chung-Hwa Buddhist Journal, No. 2, (1988) Taipei: Chung-Hwa Institute of Buddhist Studies ISSN: 李 唐 名 相 姚 崇 與 佛 教 陳 祚 龍 巴 黎 東 方 研 究 院 研 究 員 提 要 唐 朝 名 相 姚 崇 是 否 對 佛 教 有 所 貢 獻, 學 者 們 各 有 不 同 之 評 價 本 文 從 其 對 佛 教 之 認 識 與 其 在 政 治 社 會 立 場 對 佛 教 之 砭 貶 作 分 析 可 得 下 列 之 認 定 : 姚 崇 曾 再 三 指 出 佛 在 內 心, 可 知 其 對 佛 教 尚 有 根 本 之 瞭 解 然 而 卻 因 當 時 出 家 者 眾, 建 寺 日 多, 站 在 政 治 立 場 上 看 實 在 影 響 民 生 經 濟 很 大, 故 對 佛 教 頗 有 微 辭 依 本 人 看, 姚 崇 未 必 有 佛 教 之 信 仰, 但 論 者 謂, 其 有 貢 獻 於 佛 教 亦 絕 非 事 實 換 言 之, 其 對 佛 教 教 理 是 認 同 的 但 對 佛 教 教 制, 法 令 之 嚴 飾, 則 是 反 對 的 眾 所 周 知 : 李 唐 開 元 之 治 的 名 相 姚 崇 與 宋 璟, 嘗 經 世 人 比 為 貞 觀 之 治 的 名 相 房 玄 齡 與 杜 如 晦 同 時, 依 據 我 國 正 史 的 有 關 記 述, 國 人 嘗 亦 特 將 姚 崇 喻 為 李 唐 抑 佛 排 佛 辟 佛 反 佛 毀 佛 的 士 大 夫 之 一 譬 如 : 舊 唐 書 ( 一 九 七 五 年 五 月, 北 京 中 華 書 局 出 版 ), 卷 九 十 六, 頁 三 二 一 ~ 三 二 九 說 : 姚 崇, 本 名 元 崇, 陝 州 陝 石 人 也 元 崇 為 孝 敬 挽 郎, 應 下 筆 成 章 舉 授 濮 州 司 倉, 五 遷 夏 官 郎 中 時 契 丹 寇 陷 河 北 數 州, 兵 機 填 委, 元 崇 剖 析 若 流, 則 天 甚 奇 之, 超 遷 夏 官 侍 郎, 又 尋 同 鳳 閣 鸞 臺 平 章 事 聖 曆 初, 則 天 謂 侍 臣 曰 元 崇 對 曰, 則 天 大 悅 曰 其 日, 遣 中 使 送 銀 千 兩 以 賜 元 崇 時, 突 厥 叱 利 元 崇 構 逆, 則 天 不 欲 元 崇 與 之 同 名, 乃 改 為 元 之 俄 遷 鳳 閣 侍 郎, 依 舊 知 政 事 長 安 四 年, 元 之 以 母 老, 表 請 解 職 侍 養, 言 甚 哀 切 則 天 難 違 其 意,

2 p. 242 拜 相 王 府 長 史, 罷 知 政 事, 俾 獲 其 養 其 月, 又 令 元 之 兼 知 夏 官 尚 書 事, 同 鳳 閣 鸞 臺 三 品 元 之 上 言 : 臣 事 相 王, 知 兵 馬 不 便 臣 非 惜 死, 恐 不 益 相 王 則 天 深 然 其 言, 改 為 春 官 尚 書 是 時, 張 易 之 請 移 京 城 大 德 僧 十 人 配 定 州 私 置 寺, 僧 等 苦 訴, 元 之 斷 停 易 之 屢 以 為 言, 元 之 終 不 納 由 是 為 易 之 所 譖, 改 為 司 僕 卿, 知 政 事 如 故, 使 充 靈 武 道 大 總 管 神 龍 元 年, 則 天 移 居 上 陽 宮, 元 之 獨 嗚 咽 流 涕 元 之 曰 : 事 則 天 歲 久, 乍 此 辭 違, 情 發 於 衷, 非 忍 所 得 昨 預 公 誅 兇 逆 者, 是 臣 子 之 常 道, 豈 敢 言 功? 今 辭 違 舊 主 悲 泣 者, 亦 臣 子 之 終 節 緣 此 獲 罪, 實 所 甘 心 無 幾, 出 為 毫 州 刺 史, 轉 常 州 刺 史 睿 宗 即 位, 召 拜 兵 部 尚 書, 同 中 書 門 下 三 品, 尋 遷 中 書 令 時, 玄 宗 在 東 宮, 太 平 公 主 干 預 朝 政 玄 宗 乃 上 疏 以 元 之 璟 等 離 間 兄 弟, 請 加 罪, 乃 貶 元 之 為 申 州 刺 史 再 轉 揚 州 長 史 淮 南 按 察 使 為 政 簡 肅, 人 吏 立 碑 紀 德 俄 除 同 州 刺 史 先 天 二 年, 玄 宗 講 武 在 新 豐 驛, 召 元 之 代 郭 元 振 為 兵 部 尚 書 同 中 書 門 下 三 品, 後 遷 紫 微 令 避 開 元 尊 號, 又 改 名 崇, 進 封 梁 國 公 先 是, 中 宗 時, 公 主 外 戚 皆 奏 請 度 人 為 僧 尼, 亦 有 出 私 財 造 寺 者 富 戶 強 丁, 皆 經 營 避 役, 遠 近 充 滿 至 是, 崇 奏 曰 : 佛 不 在 外, 求 之 於 心 佛 圖 澄 最 賢, 無 益 於 全 趙, 羅 什 多 藝, 不 救 於 亡 秦 何 充 苻 融, 皆 遭 敗 滅 齊 襄 梁 武, 未 免 災 殃 但 發 心 慈 悲, 行 事 利 益, 使 蒼 生 安 樂, 即 是 佛 身 何 用 妄 度 姦 人, 令 壞 正 法? 上 納 其 言, 令 有 司 隱 括 僧 徒, 以 偽 濫 還 俗 者 萬 二 千 餘 人 ( 中 略 ) 是 時, 上 初 即 位, 務 修 德 政, 軍 國 庶 務, 多 訪 於 崇 俄 授 開 府 儀 同 三 司, 罷 知 政 事 居 月 餘, 玄 宗 將 幸 東 都, 太 廟 屋 壞, 上 又 召 崇 問 曰 上 曰 : 卿 言 正 合 朕 意 賜 絹 二 百 匹, 車 駕 乃 幸 東 都 因 令 崇 五 日 一 參, 仍 入 閣 供 奉, 甚 承 恩 遇 後, 又 除 太 子 少 保, p. 243 以 疾 不 拜 九 年, 薨, 年 七 十 二, 贈 揚 州 大 都 督, 謚 曰 文 獻

3 崇 先 分 其 田 園, 令 諸 子 侄 各 守 其 分 仍 為 遺 令 以 誡 子 孫, 其 略 曰 : 古 人 云 : 富 貴 者, 人 之 怨 也 貴 則 神 忌 其 滿, 人 惡 其 上 富 則 鬼 瞰 其 室, 虜 利 其 財 自 開 闢 已 來, 書 籍 所 載, 德 薄 任 重 而 能 壽 考 無 咎 者, 未 之 有 也 故 范 蠡 疏 廣 之 輩, 知 止 足 之 分, 前 史 多 之 況 吾 才 不 逮 古 人, 而 久 竊 榮 寵? 位 逾 高 而 益 懼, 恩 彌 厚 而 增 憂! 往 在 中 書, 遘 疾 虛 憊 雖 終 匪 懈, 而 諸 務 多 闕 薦 賢 自 代, 屢 有 誠 祈 人 欲 天 從, 竟 蒙 哀 允 優 遊 園 治, 放 浪 形 骸 人 生 一 代, 斯 亦 足 矣 田 巴 云 : 百 年 之 期, 未 有 能 至 王 逸 少 云 : 俯 仰 之 間, 已 為 陳 跡 誠 哉 此 言! 比 見 諸 達 官 身 亡 以 後, 子 孫 既 失 覆 蔭, 多 至 貧 寒 斗 尺 之 間, 參 商 是 競 豈 唯 自 玷, 仍 更 辱 先 無 論 曲 直, 俱 受 嗤 毀 莊 田 水 碾, 既 眾 有 之 遞 相 推 倚, 或 致 荒 廢 陸 賈 石 苞, 皆 古 之 賢 達 也 所 以 預 為 定 分, 將 以 絕 其 後 爭 吾 靜 思 之, 深 所 歎 服 昔 孔 丘 亞 聖, 母 墓 毀 而 不 修 梁 鴻 至 賢, 父 亡 席 卷 而 葬 昔 楊 震 趙 咨 盧 植 張 奐, 皆 當 代 英 達, 通 識 古 今 咸 有 遺 言, 屬 以 薄 葬 或 濯 衣 時 服, 或 單 帛 幅 巾 知 真 魂 去 身, 貴 於 速 朽 子 孫 皆 遵 成 命, 迄 今 以 為 美 談 凡 厚 葬 之 家, 例 非 明 哲 或 溺 於 流 俗, 不 察 幽 明 咸 以 奢 厚 為 忠 孝, 以 儉 薄 為 慳 惜 至 令 亡 者 致 戮 屍 暴 骸 之 酷, 存 者 陷 不 忠 不 孝 之 誚 可 為 痛 哉, 可 為 痛 哉! 死 者 無 知, 自 同 糞 土 何 煩 厚 葬, 使 傷 素 業? 若 也 有 知, 神 不 在 柩, 復 何 用 違 君 父 之 命, 破 衣 食 之 資!? 吾 身 亡 後, 可 殮 以 常 服 四 時 之 衣, 各 一 副 而 已 吾 性 甚 不 愛 冠 衣, 必 不 得 將 入 棺 墓 紫 衣 玉 帶, 足 便 於 身, 念 爾 等 勿 復 違 之 且 神 道 惡 奢, 冥 塗 尚 質 若 違 吾 處 分, 使 吾 受 戮 於 地 下, 於 汝 心 安 乎? 念 而 思 之! 今 之 佛 經, 羅 什 所 譯 姚 興 執 本, 與 什 對 翻 姚 興 造 浮 屠 於 永 貴 里, 傾 竭 府 庫, 廣 事 莊 嚴 而 興 命 不 得 延, 國 亦 隨 滅 又 齊 跨 山 東, 周 據 關 右 周 則 多 除 佛 法 而 修 繕 兵 威, 齊 則 廣 置 僧 徒 而 依 憑 佛 力 及 至 交 戰, 齊 氏 滅 亡 國 既 不 存, 寺 復 何 有? 修 福 之 報, p. 244 何 其 蔑 如!? 梁 武 帝 以 萬 乘 為 奴, 胡 太 后 以 六 宮 入 道 豈 特 身 戮 名 辱, 皆 以 亡 國 破 家? 近 日 孝 和 皇 帝 發 使 贖 生, 傾 國 造 寺 太 平 公 主 武 三 思 悖 逆 庶 人 張 夫 人 等, 皆 度 人 造 寺 竟 術 彌 街, 咸 不 免 受 戮 破 家, 為 天 下 所 笑 經 云 : 求 長 命, 得 長 命 求 富 貴, 得 富 貴, 刀 尋 段 段 壞, 火 炕 變 成 池 比 來 緣 精 進 得 富 貴 長 命 者 為 誰? 生 前

4 易 知, 尚 覺 無 應 身 後 難 究, 誰 見 有 徵? 且 五 帝 之 時, 父 不 葬 子, 兄 不 哭 弟 言 其 致 仁 壽, 無 夭 橫 也 三 王 之 代, 國 祚 延 長, 人 用 休 息 其 人 臣 則 彭 祖 老 聃 之 類 皆 享 遐 齡 當 此 之 時, 未 有 佛 教 豈 抄 經 鑄 像 之 力, 設 齋 施 物 之 功 耶? 宋 書 西 域 傳 : 有 名 僧 為 白 黑 論, 理 證 明 白 足 解 沈 疑, 宜 觀 而 行 之 且 佛 者 覺 也, 在 乎 方 寸 假 有 萬 像 之 廣, 不 出 五 蘊 之 中 但 平 等 慈 悲, 行 善 不 行 惡, 則 佛 道 備 矣 何 必 溺 於 小 說, 惑 於 凡 僧 仍 將 喻 品, 用 為 實 錄? 抄 經 寫 像, 破 業 傾 家, 乃 至 施 身 亦 無 所 咎, 可 謂 大 惑 也! 亦 有 緣 亡 人 造 像, 名 為 追 福 方 便 之 教, 雖 則 多 端, 功 德 須 自 發 心, 旁 助 寧 應 獲 報? 遞 相 欺 誑, 浸 成 風 俗 損 耗 生 人, 無 益 亡 者 假 有 通 才 達 識, 亦 為 時 俗 所 拘 如 來 普 慈, 意 存 利 物 損 眾 生 之 不 足, 厚 豪 僧 之 有 餘, 必 不 然 矣! 且 死 者 是 常, 古 來 不 免 所 造 經 像, 何 所 施 為? 夫 釋 迦 之 本 法, 為 蒼 生 之 大 弊 汝 等 各 宜 警 策, 正 法 在 心 勿 效 兒 女 子 曹, 終 身 不 悟 也 吾 亡 後, 必 不 得 為 此 弊 法 若 未 能 全 依 正 道, 須 順 俗 情, 從 初 七 至 終 七, 任 設 七 僧 齋 若 隨 齋 須 布 施, 宜 以 吾 緣 身 衣 物 充 不 得 輒 用 餘 財, 為 無 益 之 枉 事 亦 不 得 妄 出 私 物, 徇 追 福 之 虛 談 道 士 者, 本 以 玄 牝 為 宗, 初 無 趨 競 之 教 而 無 識 者, 慕 僧 家 之 有 利, 約 佛 教 而 為 業 敬 尋 老 君 之 說, 亦 無 過 齋 之 文 抑 同 僧 例, 失 之 彌 遠 汝 等 勿 拘 鄙 俗, 輒 屈 於 家 汝 等 身 沒 之 後, 亦 教 子 孫 依 吾 此 法 云 十 七 年, 重 贈 崇 太 子 太 保 ( 後 略 ) 新 唐 書 ( 一 九 七 五 年 二 月, 北 京 中 華 書 局 出 版 ), 卷 一 百 二 十 四, p. 245 頁 四 三 八 一 - 四 三 八 八 說 : 姚 崇, 字 元 之, 陝 州 陝 石 人 崇 少 倜 儻, 尚 氣 節, 長 乃 好 學 仕 為 孝 敬 挽 郎, 舉 下 筆 成 章 授 濮 州 司 倉 參 軍, 王 遷 夏 官 郎 中 契 丹 擾 河 北, 兵 檄 叢 進, 崇 奏 決 若 流, 武 后 賢 之, 即 拜 侍 郎 賜 銀 千 兩 聖 曆 三 年, 進 同 鳳 閣 鸞 臺 平 章 事, 遷 鳳 閣 侍 郎 俄 兼 相 王 府 長 史, 以 母 老 納 政 歸 侍, 乃 詔 以 相 王 府 長 史 侍 疾 月 餘, 復 兼 夏 官 尚 書 同 鳳

5 閣 鸞 臺 三 品 崇 建 言 : 臣 事 相 王, 而 夏 官 本 兵 臣 非 惜 死, 恐 不 益 王 乃 詔 改 春 官 張 易 之 私 有 請 於 崇, 崇 不 納 易 之 譖 於 后, 降 司 僕 卿, 猶 同 鳳 閣 鸞 臺 三 品 出 為 靈 武 道 大 總 管 張 柬 之 等 謀 誅 二 張 后 遷 上 陽 宮, 崇 獨 流 涕 崇 曰 : 比 與 討 逆, 不 足 以 語 功 然 事 天 后 久, 違 舊 主 而 泣, 人 臣 終 節 也 由 此 獲 罪, 甘 心 焉 俄 為 毫 州 刺 史 後 五 王 被 害, 而 崇 獨 免 歷 宋 常 越 許 四 州 睿 宗 立, 拜 兵 部 尚 書 同 中 書 門 下 三 品, 進 中 書 令 玄 宗 在 東 宮, 太 平 公 主 干 政 太 子 懼, 上 疏 以 崇 等 德 間 王 室, 請 加 罪, 貶 為 申 州 刺 史 移 徐 潞 二 州, 遷 揚 州 長 史 政 條 簡 肅, 人 為 紀 德 于 碑 徙 同 州 刺 史 先 天 二 年, 玄 宗 講 武 新 豐 故 事 : 天 子 行 幸, 牧 守 在 三 百 里 者, 得 詣 行 在 時, 帝 亦 密 召 崇, 崇 至, 帝 方 獵 渭 濱 即 召 見, 帝 曰 : 公 知 獵 乎? 對 曰 : 少 所 習 也 臣 年 二 十, 居 廣 成 澤, 以 呼 鷹 逐 獸 為 樂 張 憬 藏 謂 臣 當 位 王 佐, 無 自 棄, 故 折 節 讀 書, 遂 待 罪 將 相 然 少 為 獵 師, 老 而 猶 能 帝 悅, 與 俱 馳 逐, 緩 速 如 旨, 帝 歡 甚 既 罷, 乃 咨 天 下 事, 袞 袞 不 知 倦 帝 曰 : 卿 宜 遂 相 朕 崇 知 帝 大 度, 銳 于 治, 乃 先 設 事 以 堅 帝 意 即 陽 不 謝, 帝 怪 之 崇 因 跪 奏 : 臣 願 以 十 事 聞, 陛 下 度 不 可 行, 臣 敢 辭 帝 曰 : 試 為 朕 言 之 崇 曰 : 垂 拱 以 來, 以 峻 法 繩 下 臣 願 政 先 仁 恕, 可 乎? 朝 廷 覆 師 青 海, 未 有 牽 復 之 悔 臣 願 不 倖 邊 功, 可 乎? 比 來 壬 妄 冒 触 憲 網, 皆 得 以 寵 自 解 臣 願 法 行 自 近, p. 246 可 乎? 后 氏 臨 朝, 喉 舌 之 任 出 閹 人 之 口 臣 願 宦 豎 不 與 政, 可 乎? 戚 里 貢 獻 以 自 媚 于 上, 公 卿, 方 鎮 寖 亦 為 之 臣 願 租 賦 外, 一 絕 之, 可 乎? 外 戚 貴 主 更 相 用 事, 班 序 荒 雜 臣 請 戚 屬 不 任 臺 省, 可 乎? 先 朝 褻 狎 大 臣, 虧 君 臣 之 嚴 臣 願 陛 下 接 之 以 禮, 可 乎? 燕 欽 融 韋 月 將 以 忠 被 罪, 自 是 諍 臣 沮 折 臣 願 群 臣 皆 得 批 逆 鱗 犯 忌 諱, 可 乎? 武 后 造 福 先 寺, 上 皇 造 金 仙 玉 真 二 觀, 費 鉅 百 萬 臣 請 絕 道 佛 營 造, 可 乎? 漢 以 祿 莽 閻 梁 亂 天 下, 國 家 為 甚 臣 願 推 此 鑒 戒 為 萬 代 法, 可 乎? 帝 曰 : 朕 能 行 之 崇 乃 頓 首 謝 翌 日, 拜 兵 部 尚 書 同 中 書 門 下 三 品 封 梁 國 公, 遷 紫 微 令 固 辭 實 封, 乃 停 舊 食, 賜 新 封 百 戶

6 中 宗 時, 近 戚 奏 度 僧 尼 溫 戶 疆 丁, 因 避 賦 役 至 是, 崇 建 言 : 佛 不 在 外, 悟 之 于 心 行 事 利 益, 使 蒼 生 安 穩, 是 謂 佛 理 烏 用 姦 人, 以 汨 真 教? 帝 善 之, 詔 天 下 汰 僧 偽 濫, 髮 而 農 者 餘 萬 二 千 人 崇 嘗 於 帝 前 序 次 郎 吏, 帝 左 右 顧, 不 主 其 語 崇 懼, 再 三 言 之, 卒 不 答 崇 趨 出, 內 侍 高 力 士 曰 : 陛 下 新 即 位, 宜 與 大 臣 裁 可 否 今 崇 亟 言, 陛 下 不 應, 非 虛 懷 納 誨 者 帝 曰 : 我 任 崇 以 政, 大 事 吾 當 與 決 至 用 郎 吏, 崇 顧 不 能 而 重 煩 我 耶? 崇 聞 乃 安 由 是 進 賢 退 不 肖, 而 天 下 治 ( 中 略 ) 於 是, 帝 方 躬 萬 機, 朝 夕 詢 逮 崇 惶 懼, 上 還 宰 政, 乃 以 開 府 儀 同 三 司, 罷 政 事 帝 將 幸 東 都, 而 太 廟 屋 自 壞, 帝 以 問 崇 帝 曰 : 卿 言 正 契 朕 意 賜 絹 二 百 匹, 天 子 遂 東 因 詔 五 日 一 參, 入 閣 供 奉 八 年, 授 太 子 少 保, 以 疾 不 拜 明 年, 卒, 年 七 十 二, 贈 揚 州 大 都 督, 謚 曰 文 獻 十 七 年, 追 贈 太 子 太 保 崇 析 貲 產, 令 諸 子 各 有 定 分 治 令 曰 : 比 見 達 宦 之 裔 多 貧 因, 至 銖 尺 是 競 無 論 曲 直, 均 受 嗤 詆 田 宅 水 碾, 既 共 有 之, 至 相 推 倚 以 頓 廢 陸 賈 石 苞, 古 達 者 也 p. 247 亦 先 有 定 分, 以 絕 後 爭 昔 楊 震 趙 咨 盧 植 張 奐, 咸 以 薄 葬 知 真 識 去 身, 貴 速 朽 耳 夫 厚 葬 之 家, 流 于 俗, 以 奢 靡 為 孝 令 死 者 戮 屍 暴 骸, 可 不 痛 哉! 死 者 無 知, 自 同 糞 土, 豈 煩 奢 葬? 使 其 有 知, 神 不 在 柩, 何 用 破 貲 徇 侈 乎? 吾 亡, 斂 以 常 服 四 時 衣, 各 一 稱 性 不 喜 冠 衣, 毋 以 入 墓 紫 衣 玉 帶, 足 便 於 體 今 之 佛 經, 羅 什 所 譯 姚 興 與 之 對 翻, 而 興 命 不 延, 國 亦 隨 滅 梁 武 帝 身 為 寺 奴, 齊 胡 太 后 以 六 宮 入 道, 皆 亡 國 殄 家 近 孝 和 皇 帝 發 使 贖 生, 太 平 公 主 武 三 思 等, 度 人 造 寺 身 嬰 夷 戮, 為 天 下 笑 五 帝 之 時, 父 不 喪 子, 兄 不 哭 弟 致 仁 壽, 無 兇 短 也 下 逮 三 王, 國 祚 延 久 其 臣 則 彭 祖 老 聃, 皆 得 長 齡 此 時 無 佛, 豈 抄 經 鑄 像 力 耶? 緣

7 死 喪 造 經 像, 以 為 追 福 夫 死 者 生 之 常, 古 所 不 免 彼 經 與 像, 何 所 施 為? 兒 曹! 慎 不 得 為 此! 崇 尤 長 吏 道, 處 決 無 淹 思 玄 宗 初 立, 賓 禮 大 臣 故 老, 雅 尊 遇 崇 每 見 便 殿, 必 為 之 興 去, 輒 臨 軒 以 送 崇 常 先 有 司 罷 冗 職, 修 制 度 擇 百 官 各 當 其 材, 請 無 廣 釋, 無 數 移 吏 繇 是 天 子 責 成 于 下, 而 權 歸 于 上 矣 然 資 權 譎 : 如 為 同 卅, 張 說 以 素 憾, 諷 趙 彥 昭 劾 崇 及 當 國, 說 懼, 潛 詣 岐 王 申 款 崇 它 日 朝, 眾 趨 出, 崇 曳 踵 為 有 疾 狀, 帝 召 問 之, 對 曰 : 臣 損 足 曰 : 無 甚 痛 乎? 曰 : 臣 心 有 憂, 痛 不 在 足 問 以 故, 曰 : 岐 王 陛 下 愛 弟, 張 說 輔 臣, 而 密 乘 車 出 入 王 家, 恐 為 所 誤, 故 憂 之 於 是 出 說 相 卅 崇, 始 名 元 崇, 以 與 突 厥 叱 刺 同 名, 武 后 時, 以 字 行 至 開 元 世, 避 常 號, 更 以 今 名 不 過, 倘 若 我 們 改 就 姚 崇 本 人 在 長 安 三 年 九 月 十 六 日 以 前, 所 表 現 的 某 些 作 為 來 講, 譬 如 : 金 石 萃 編 ( 清 王 昶 撰, 民 國 五 十 三 年 七 月, 臺 北 市 國 風 出 版 社 縮 影 出 版 ), 卷 六 十 五, 頁 一 一 四 三 ~ 一 一 四 四 內 載 原 本 由 其 親 自 題 署 造 於 長 安 三 年 九 月 十 五 日 的 那 一 篇 造 像 記 文 字, 即 : p. 248 姚 元 之 造 像 記 銘 橫 廣 二 尺 一 寸, 高 八 寸 五 分 起 首 剝 落, 現 存 二 十 一 行, 行 九 字, 正 書 切 囗 囗 囗 囗 囗 囗 囗 囗 彰, 昊 天 之 恩 罔 極 龍 按 : 罔 極, 原 本 作 囗 囗 囗 囗 施 渥, 牛 涔 效 淺 每 以 弄 烏 勤 侍, 思 反 哺 而 馳 魂 托 鳳 凌 虛 龍 按 : 虛, 原 本 作 虗, 願 龍 按 : 願, 原 本 作 [ 貝 * 頁 ] 銜 書 而 走 魄 聞 夫 踐 寶 田 之 界, 登 壽 域 於 三 明 揚 慧 炬 之 暉, 警 迷 塗 於 六 暗 爰 憑 聖 福, 上 洽 初 親 懸 佛 鏡 而 朗 堯 曦, 流 乳 津 而 霑 血 屬, 下 該 妙 有, 傍 括 太 無 並 悟 真 詮, 咸 昇 覺 道 銘 曰 : 地 踊 珍 龍 按 : 珍, 原 本 作 珎 塔, 天 飛 聖 儀 丹 楹 日 泛, 錦 石 蓮 披 酌 慧 難 測, 資 生 不 疲 長 褰 欲 網, 永 庇 禪 枝 長 安 三 年 九 月 十 五 日, 銀 青 光 祿 大 夫, 行 鳳 閣 侍 郎, 兼 檢 校 龍 按 : 校, 原 本 作 挍 相 王 府 長 史 姚 元 之 造

8 龍 按 : 此 記 所 有 之 天 聖 初 地 日 年 月 諸 字, 原 本 分 經 改 作 李 唐 武 后 頒 用 之 新 字 其 中 無 非 已 充 分 反 映 姚 崇 至 少 就 在 長 安 三 年 九 月 十 六 日 以 前, 不 僅 對 於 佛 教 並 不 是 一 無 所 知 與 毫 無 感 染, 而 且 他 自 己 竟 亦 奉 行 於 其 卒 前 所 特 予 力 斥 的 造 像 薦 福 之 勾 當 那 么, 我 怕 對 於 世 人 謂 其 抑 排 闢 反 毀 佛 之 小 問 題, 倒 也 可 得 由 我 們 去 加 以 一 番 新 檢 討 與 新 解 答 我 覺 得, 至 今 根 據 上 引 的 那 幾 種 文 獻 之 有 關 敘 述, 與 其 品 評 姚 崇 對 於 佛 教 的 信 奉, 無 非 十 足 地 已 表 現 其 自 我 之 矛 盾, 可 就 真 不 如 直 截 了 當 地 將 其 抑 排 闢 反 毀 佛 等 表 現 釋 為 : 一 則 此 殆 與 當 年 之 社 會 風 氣 頗 有 關 係, 再 則 此 蓋 主 要 因 其 亦 希 國 家 可 藉 這 樣 的 一 些 作 法, 而 得 長 治 與 久 安, 故 其 實 際 是 富 有 一 些 政 治 作 用 同 時, 他 本 人 對 於 佛 陀 的 教 義, 善 惡 因 果 慈 悲 平 等, 固 不 是 全 然 陌 生, 但 其 所 有 的 信 仰 程 度, 倒 真 極 難 謂 為 堅 強, 且 其 對 於 佛 學 的 造 詣, 並 亦 極 難 喻 為 深 邃, 故 其 對 於 中 華 佛 學 的 義 理, 縱 已 多 少 受 到 其 影 響, 然 他 自 己 既 未 能 作 任 何 重 大 之 貢 獻, 尤 未 為 我 們 提 供 任 何 新 穎 之 發 明 p. 249 關 於 印 度 的 佛 教 之 經 傳 入 我 國 底 時 期, 迄 今 世 人 大 半 認 為 大 約 殆 在 西 漢 之 末 迨 至 東 漢, 我 國 固 有 的 黃 老 之 學 術, 實 際 已 是 盛 行 各 地 而 這 種 外 來 的 宗 教, 端 為 便 於 擴 展 播 傳 之 社 會 層 面, 始 特 由 其 信 徒, 隨 緣 將 其 法 術 主 要 依 附 於 道 術, 由 是 國 人 嘗 且 將 其 視 為 學 道 成 仙 的 方 術 時 到 魏 晉, 由 於 中 華 的 學 士 文 人, 對 於 原 從 我 國 固 有 的 儒 道 周 易 老 莊 等 思 想 所 演 變 而 成 之 玄 學 底 研 究, 已 有 空 前 之 發 展 與 優 厚 的 成 績, 同 時, 我 國 兼 通 內 外 兩 學 的 高 僧 大 德, 一 則 多 喜 逕 用 中 國 哲 學, 特 別 是 玄 學 的 名 詞 術 語 概 念 範 疇 義 理 去 加 以 翻 譯 解 釋 宣 演 原 本 傳 自 印 度 的 佛 教 哲 學 之 名 詞 術 語 概 念 範 疇 義 理, 再 則 多 愛 儘 量 去 將 整 個 印 度 佛 學 思 想, 來 與 玄 學 及 我 國 其 他 某 些 傳 統 迷 信 觀 念 等, 先 予 多 方 之 融 和, 然 後 且 與 其 傳 承 的 印 度 佛 教 思 想 重 新 加 以 組 合, 於 是 乎 使 魏 晉 時 代 所 有 的 佛 學 之 內 涵, 才 與 印 度 的 佛 學 及 魏 晉 之 玄 學 底 內 涵, 彼 此 並 不 完 全 雷 同 此 外, 只 因 當 年 我 國 經 常 發 生 天 災 人 禍, 形 成 社 會 動 亂 不 定 而 國 人, 特 別 是 學 士 文 人 多 半 無 非 改 尚 清 談, 轉 趨 遁 世 分 別 競 與 高 僧 大 德 交 接 過 從, 相 互 標 榜 遊 揚 共 同 致 力 探 索 會 通 佛 老 名 理, 既 不 視 為 鄙 賤 或 枉 費, 反 而 表 現 相 當 得 意 與 十 分 開 心 直 到 六 朝 之 末, 且 因 某 些 帝 王 之 極 力 倡 導 與 維 護, 於 是 源 出 印 度 的 佛 教 與 佛 學, 也 就 日 益 形 成 中 國 化 之 佛 教 與 佛 學, 而 隨 得 衍 生 出 來 許 多 無 非 是 屬 於 道 地 的 中 國 佛 教 佛 學 所 有 之 宗 派! 但 自 李 唐 奠 定 宇 內 以 後, 帝 王 名 臣 竟 然 相 繼 一 變 舊 日 之 風 氣, 咸 以 治 世 為 要 務, 而 輕 出 世 之 法 術 且 復 特 重 堯 舜 之 道 與 周 孔 之 教, 並 謂 其 恰 如 鳥 有 翼, 如 魚 依 水 失 之 必 死, 不 可 暫 無 參 看 貞 觀 政 要 ( 民 國 五 十 一 年 五 月 臺 北 市 中 華 書 局 影 印 聚 珍 倣 宋 台 一 版 ) 卷 六, 頁 十 其 時, 中 朝 選 士 拜 官, 定 以 五 經 為 其 所 必 修, 文 辭 詩 章 為 其 所 當 曉 於 是 學 士 文 人, 匪 不 轉 習 孔 教 文 學, 而 忽 視 釋

9 氏 之 名 理 平 昔 藏 修 習 遊, 乃 至 不 讀 非 聖 之 書 參 看 舊 唐 書 ( 一 九 七 五 年 五 月, 北 京 中 華 書 局 出 版 ), 卷 一 百 六 十 五, 頁 四 三 至 於 當 年 某 些 士 大 夫 之 與 名 僧 交 遊, 我 也 恐 其 交 情, 什 九 殆 建 立 在 詩 文 相 投, 而 不 是 凝 固 在 玄 理 之 契 合 姚 崇 在 其 尚 未 中 舉 出 仕 之 前, 無 疑 的, 必 已 多 少 受 到 這 種 社 會 新 變 的 風 氣 之 感 染 本 來, 計 自 李 唐 高 祖 至 玄 宗 的 這 一 段 時 期 之 中, 我 國 士 大 夫, p. 250 主 要 為 了 去 以 各 個 的 心 力 來 合 成 國 家 之 長 治 久 安, 而 在 書 面 或 口 頭 表 示 反 佛 者, 可 說 歷 代 均 有 不 少 譬 如 : 傅 奕 以 後, 尚 有 狄 仁 傑 李 嶠 張 延 珪 桓 彥 範 袁 楚 客 李 義 呂 元 泰 辛 替 否 韋 嗣 立 宋 務 光 宓 原 悌 魏 知 古 蘇 壞 斐 摧 等, 無 非 都 是 其 中 最 為 出 色 的 代 表 人 物 參 看 資 治 通 鑒 ( 一 九 五 七 年 十 月, 北 京 古 籍 出 版 社 第 二 次 印 刷 出 版 ), 卷 二 百 七, 頁 六 五 四 九 ~ 六 五 五 六 五 七 一 ; 卷 二 百 八, 頁 六 五 八 五 六 六 一 六 六 一 八 ; 卷 二 百 九, 頁 六 六 二 二 ~ 六 六 二 三 六 六 二 四 ~ 六 六 二 五 六 六 三 三 - 六 六 三 四 六 六 三 八 ; 卷 二 百 一 十, 頁 六 六 五 九 六 六 六 五 六 六 六 八 ~ 六 六 六 九 ; 新 唐 書 ( 一 九 七 五 年 二 月, 北 京 中 華 書 局 出 版 ), 卷 一 百 二 十 五, 頁 四 三 九 八 ; 卷 一 百 三 十, 頁 四 四 八 八 他 們 的 反 佛 言 論, 大 半 無 非 是 與 前 引 姚 崇 的 有 關 言 論 一 樣, 分 別 指 斥 : 興 佛 造 像 立 寺, 實 只 勞 民 傷 財 僧 尼 不 耕 而 食, 不 織 而 衣 且 多 品 質 卑 劣, 動 輒 為 非 做 歹 佛 殿 為 貿 易 之 場, 寺 剎 作 逋 逃 之 藪 壞 禮 教, 亂 人 倫 交 通 權 貫, 干 預 政 事, 於 國 無 益, 於 民 有 害 至 於 像 姚 崇 那 樣 地 在 前 引 的 奏 疏 中, 逕 以 佛 圖 澄 最 賢, 無 益 於 全 趙 羅 什 多 藝, 不 救 於 亡 秦 述 證 六 朝 之 國 祚 均 因 興 佛 而 不 得 久 長, 這 且 實 際 亦 為 自 傅 奕 之 後, 士 大 夫 厲 行 反 佛 所 慣 於 選 用 的 理 由 與 例 證 之 一 總 而 言 之, 他 們 對 於 佛 教 所 作 的 這 些 評 講 與 議 論, 很 明 顯 的, 主 要 無 非 都 極 富 有 政 治 作 用, 皆 係 基 於 各 個 之 渴 望 中 朝 完 全 做 到 廢 佛, 以 求 國 家 之 長 治 與 久 安 而 已 武 后 長 安 三 年 九 月 十 五 日, 姚 崇 即 為 其 母 薦 福 祈 壽 而 造 像 事 佛 迨 及 中 宗 時, 他 且 上 疏 表 白 反 佛, 但 說 : 佛 不 在 外, 求 之 於 心 無 疑 的, 這 均 可 以 證 明 他 對 佛 教 不 僅 毫 不 陌 生, 並 還 多 少 也 受 到 其 感 染 不 過, 我 得 說 : 姚 崇 畢 生 對 於 佛 教 義 理 的 信 解 可 就 均 極 難 予 謂 為 堅 強 與 深 厚 而 這 很 可 由 我 們 姑 用 他 於 卒 前 在 其 誡 子 孫 的 遺 命 中, 特 別 引 及 劉 宋 釋 慧 琳 的 白 黑 論 去 闡 述 左 列 經 他 演 繹 的 玩 意, 即 : 三 王 之 代, 國 祚 延 長, 人 用 休 息 其 人 臣 則 彭 祖 老 聃 之 類, 皆 享 遐 齡 當 此 之 時, 未 有 佛 教 豈 抄 經 鑄 像 之 力, 設 齋 施 物 之 功 耶? 作 為 旁 證 要 知 道 : 釋 慧 琳 的 白 黑 論 之 主 旨, 嚴 格 地 講 來, 應 與 什 麼 三 王 p. 251 時 代, 尚 無 佛 教, 而 國 祚 延 長, 人 用 休 息 其 人 臣 如 彭

10 祖 老 聃 之 類, 皆 享 遐 齡 根 本 毫 無 關 係! 其 經 宋 書 民 國 七 十 年 一 月, 臺 北 市 臺 灣 商 務 印 書 館 縮 影 出 版 發 行 之 百 衲 本 二 十 四 史 ( 臺 五 版 ) 內 收 者, 九 十 七, 列 傳 第 五 十 七, 夷 蠻, 天 竺 迦 毗 黎 國 傳, 頁 一 三 七 ~ 一 三 七 三 所 載 該 論 的 全 文, 實 際 是 : 均 善 論 龍 按 : 一 名 白 黑 論 有 白 學 先 生, 以 為 中 國 聖 人, 經 論 百 世, 其 德 弘 矣 智 周 萬 變, 天 人 之 理 盡 矣 道 無 隱 旨, 教 罔 遺 筌, 聰 龍 按 : 聰, 原 本 作 聦 叡 迪 哲, 何 負 於 殊 倫 哉? 有 黑 學 道 士, 陋 之 謂 不 照 幽 冥 龍 按 : 冥 : 原 本 作 宜 之 途, 弗 及 來 生 之 化 雖 尚 虛 心, 未 能 虛 龍 按 : 虛, 原 本 作 尔 事, 不 逮 西 域 之 深 也 於 是 白 學, 訪 其 所 以 不 逮 云 爾 龍 按 : 爾, 原 本 作 尔 白 曰 : 釋 氏 所 論 之 空, 與 老 氏 所 言 之 空, 無 同 異 乎? 黑 曰 : 異! 釋 氏 即 物 為 空, 空 物 為 一 老 氏 有 無 兩 行, 空 有 為 異, 安 得 同 乎? 白 曰 : 釋 氏 空 物, 物 信 空 耶? 黑 曰 : 然! 空 又 空, 不 翅 於 空 矣 白 曰 : 三 儀 靈 長 於 宇 宙, 萬 品 盈 生 於 天 地, 孰 是 空 哉? 黑 曰 : 空 其 自 性 之 有, 不 害 因 乾 鶠 i 龍 按 : 泰, 原 本 作 太 山 蔑 累 息 之 固 興 滅 無 常, 因 緣 無 主 所 空 在 於 性 理, 所 難 據 於 事 用, 吾 以 為 悞 矣 白 曰 : 所 言 實 相, 空 者 其 如 是 乎? 黑 曰 : 然! 白 曰 : 浮 變 之 理, 交 於 目 前 視 聽 者 之 所 同 了 耶? 解 之 以 登 道 場, 重 之 以 輕 異 學, 誠 未 見 其 淵 深 黑 曰 : 斯 理 若 近, 求 之 實 遠 夫 情 之 所 重 者 虛 龍 按 : 虛, 原 本 作 虗, 事 之 可 重 者 實 今 虛 龍 按 : 虛, 原 本 作 虗 其 真 實, 離 其 浮 偽 愛 欲 之 惑, 不 得 不 去 愛 去, 而 道 場 不 登 者, 吾 不 知 所 以 相 曉 也 p. 252

11 白 曰 : 今 析 豪 空 樹, 無 傷 龍 按 : 傷, 原 本 無 垂 蔭 之 茂 龍 按 : 茂, 原 本 作 荗 離 材 虛 龍 按 : 虛, 原 本 作 室, 不 損 輪 奐 之 美 明 無 常 增 其 渴 陰 龍 按 : 渴 陰, 原 本 作 愒 蔭 之 情, 陳 苦 偽 龍 按 : 苦 偽, 原 本 作 若 偏 篤 其 競 展 龍 按 : 展, 原 本 作 辰 之 慮 龍 按 : 慮, 原 本 作 貝 錦 以 繁 采 發 輝, 和 羹 以 鹽 梅 致 旨, 齊 侯 追 爽 龍 按 : 爽, 原 本 作? タム 鳩 之 樂, 燕 王 無 延 年 之 術 恐 和 合 之 辯, 危 脆 之 教, 正 足 戀 其 嘗 好 之 欲, 無 以 傾 其 愛 競 之 惑 也 黑 曰 : 斯 固 理 絕 於 諸 華, 墳 索 龍 按 : 索, 原 本 作 素 莫 之 及 也 白 曰 : 山 高 累 卑 之 辭, 川 樹 積 小 之 詠, 舟 壑 火 傳 之 談, 堅 白 塘 駟 龍 按 : 塘 駟, 原 本 作 塘 肆 之 論, 蓋 盈 於 中 國 矣 非 理 之 奧, 故 不 舉 以 為 教 本 耳 子 固 以 遺 情 遺 景, 虛 龍 按 : 虛, 原 本 作 心 為 道 而 據 事 剖 析 者, 更 由 指 掌 之 間 乎? 黑 曰 : 周, 孔 為 教, 正 及 一 世, 不 見 來 生 無 窮 之 緣 積 善 不 過 子 孫 之 慶, 累 惡 不 過 餘 殃 之 罰 報 效 止 於 榮 辱, 誅 責 極 於 窮 賤 視 聽 之 外, 冥 龍 按 : 冥, 原 本 作 然 不 知, 良 可 悲 矣 釋 迦 關 無 窮 之 業, 拔 重 關 之 際 陶 方 寸 之 慮, 宇 宙 不 足 盈 其 明, 設 一 慈 之 救, 群 生 不 足 勝 其 化 敘 地 獄 則 民 懼 其 罪, 敷 天 堂 則 物 歡 其 福 指 龍 按 : 指, 原 本 作 泥 洹 以 長 歸, 乘 法 身 以 遐 覽 神 變 無 不 周, 靈 澤 靡 不 覃 先 覺 翻 翔 於 上 世, 後 悟 騰 翥 而 不 紹 坎 井 之 局, 何 以 識 大 方 之 家 乎? 白 曰 : 固 能 大 其 言 矣! 今 效 神 光 無 徑 寸 之 明, 驗 靈 變 罔 纖 介 之 異 勤 誠 者 不 睹 善 救 之 貌 龍 按 : 貌, 原 本 作 䫉, 篤 學 者 弗 剋 陵 虛 龍 按 : 虛, 原 本 作 之 實 徒 稱 無 量 之 壽, 孰 見 期 頤 之 叟? 咨 嗟 金 剛 之 固, 安 覿 不 朽 之 質 苟 於 事 不 符, 宜 尋 立 言 之 指 遺 其 所 寄 之 說 也, 且 要 天 堂 以 就 善, 曷 若 服 義 而 蹈 道? 懼 地 獄 以 敕 身, 孰 與 從 理 以 端 心? 禮 拜 以 求 免 罪, 不 由 祇 肅 之 意 施 一 以 邀 龍 按 : 邀, 原 本 作 激 百 倍, 弗 乘 無 吝 龍 按 : 吝 原 本 作 恡 之 情 p. 253 美 泥 洹 之 樂, 主 耽 龍 按 : 耽, 原 本 作 躭 逸 之 慮 龍 按 : 慮, 原 本 作 讚 龍 按 : 讚, 原 本 作 法 身 之 妙, 肇 龍 按 : 肇, 原

12 本 作 肈 好 奇 之 心 近 欲 未 弭, 遠 利 又 興 雖 言 菩 薩 無 欲, 群 生 固 以 有 欲 矣! 甫 救 交 敝 之 氓, 永 開 利 競 之 俗 澄 神 反 道, 其 可 得 乎? 黑 曰 : 不 然! 若 不 示 以 來 生 之 欲, 何 以 權 其 當 生 之 滯? 物 情 不 能 頓 至, 故 積 漸 以 誘 之 奪 此 俄 頃, 要 彼 無 窮 若 弗 勤 春 稼, 秋 穡 何 期? 端 坐 井 底, 而 息 意 庶 慮 者, 長 淪 於 九 泉 之 下 矣! 白 曰 : 異 哉! 何 所 務 之 乖 也! 道 在 無 欲, 而 以 有 欲 要 之! 北 行 求 郢, 西 征 索 越 方 長 迷 於 幽 都, 永 謬 滯 於 昧 谷 遼 遼 閩 楚, 其 可 見 乎? 所 謂 積 漸 者, 日 損 之 謂 也 當 先 遺 其 所 輕, 然 後 忘 其 所 重 使 利 欲 日 去, 淳 白 自 生 耳 豈 得 以 少 要 多, 以 粗 龍 按 : 粗, 原 本 作 麁 易 妙? 俯 仰 之 間, 非 利 不 動 利 之 所 蕩, 其 有 極 哉? 乃 丹 龍 按 : 丹, 原 本 無 青 眩 媚 綵 之 目, 土 木 夸 好 壯 之 心 興 靡 費 之 道, 單 九 股 之 財 樹 無 用 之 事, 割 群 生 之 急 致 營 造 之 計, 成 私 樹 之 權 務 勸 化 之 業, 結 師 黨 之 勢 苦 節 以 要 厲 精 之 譽, 護 法 以 展 陵 競 之 情 悲 矣 夫! 道 其 安 寄 乎? 是 以 周 孔 敦 俗, 弗 關 視 聽 之 外 老 莊 陶 風, 謹 守 性 分 而 已 黑 曰 : 三 遊 本 於 仁 義, 盜 跖 資 於 五 善 聖 跡 之 敝, 豈 有 內 外? 且 黃 老 之 家, 符 章 之 偽, 水 祝 之 誣, 不 可 勝 論 子 安 於 彼, 駭 於 此 玩 於 濁 水, 違 於 清 淵 耳! 白 曰 : 有 跡 不 能 不 敝, 有 術 不 能 無 偽, 此 乃 聖 人 所 以 桎 梏 也 今 所 惜 在 作 法 於 貪, 遂 以 成 俗 不 正 其 敝, 反 以 為 高 耳 至 若 淫 妄 之 徒, 世 自 近 鄙 源 流 蔑 然, 固 龍 按 : 固, 原 本 作 因 不 足 論 黑 曰 : 釋 氏 之 教, 專 救 夷 俗, 便 無 取 於 諸 華 邪? 白 曰 : 曷 為 其 然? 為 則 開 端, 宜 懷 屬 緒 愛 物 去 殺, 尚 施 周 人 息 心 遺 榮 華 之 願, 大 士 布 兼 濟 之 念 仁 義 玄 一 者, 何 以 尚 之? 惜 乎 幽 旨 不 亮, 未 流 為 累 耳! 黑 曰 : 子 之 論 善 殆 同 矣, 便 事 盡 於 生 乎? p. 254 白 曰 : 幽 冥 龍 按 : 冥, 原 本 作 之 理, 固 不 極 於 人 事 矣 周 孔 疑 而 不 辨, 釋 迦 辨 而 不 實 將 宜 廢 其 顯 晦 之 跡, 存 其 所 要 之 旨 請 嘗 言 之 : 夫 道 之 以 仁 義 者, 服 理 以 從 化 帥 之 以 勸 化 者, 循 利 而 遷

13 善 故 甘 辭 興 於 有 欲, 而 滅 於 悟 理 流 說 行 於 天 解, 而 息 於 貪 偽 是 以 示 來 生 者, 蔽 虧 於 道 釋 不 得 已 杜 幽 闇 者, 冥 龍 按 : 冥, 原 本 作 符 於 姬 孔 閉 其 兌 龍 按 : 兌, 原 本 作 兊 由 斯 論 之, 言 之 者 未 必 遠, 知 之 者 未 必 得, 不 知 者 未 必 失 但 知 六 度 與 五 教 並 行, 信 順 與 慈 悲 齊 立 耳 殊 途 而 同 歸 者, 不 得 守 其 發 輪 之 轍 也! 至 於 此 種 原 經 慧 琳 作 於 劉 宋 文 帝 元 嘉 十 年 左 右 的 專 論 之 主 旨, 很 明 顯 的, 這 無 非 是 只 因 他 在 當 年 學 士 文 人 與 道 人 道 士 那 般 競 起 相 互 爭 辯 駁 難 孔 老 佛 三 教 名 理 之 優 劣 的 Ê 張 局 面 下, 欲 以 是 論 去 將 這 種 局 面 稍 予 緩 和, 隨 且 倡 言 三 教 之 同 時 並 存 與 發 展, 雖 然 殊 路, 但 均 以 習 善 而 共 轍 不 巧 由 於 他 對 於 佛 教 所 具 有 的 信 心, 既 已 不 夠 濃 厚 與 堅 強, 譬 如 : 他 在 該 論 之 中, 曾 說 : 徒 稱 無 量 之 壽, 孰 見 朝 頤 之 叟? 咨 嗟 金 剛 之 固, 安 覿 不 朽 之 質? 以 及 他 對 於 佛 學 實 相 空 虛 之 義 理, 尤 稱 未 能 小 得 通 達, 譬 如 : 他 在 該 論 之 中, 曾 說 : 今 析 豪 空 樹, 無 傷 垂 蔭 之 茂 離 材 虛 室, 不 損 輪 奐 之 美 明 無 常 增 其 渴 癊 之 情, 陳 苦 偽 篤 其 競 展 之 慮 由 於 妄 生 機 毀, 譬 如 : 他 在 該 論 之 中, 曾 說 且 要 天 堂 以 就 善, 曷 若 服 義 而 蹈 道? 懼 地 獄 以 敕 身, 孰 與 從 理 以 端 心? 禮 拜 以 求 免 罪, 不 由 祇 肅 之 意 施 一 以 邀 百 倍, 弗 乘 無 吝 之 情 美 泥 洹 之 樂, 生 耽 逸 之 慮 贊 法 身 之 妙, 肇 好 奇 之 心 近 欲 未 弭, 遠 利 又 興 雖 言 菩 薩 無 欲, 群 生 固 以 有 欲 矣! 甫 救 交 敝 之 氓, 永 開 利 競 之 俗 澄 神 反 道, 其 可 得 乎? 結 果 就 在 此 論 問 世 之 後, 固 然 受 到 何 承 天 的 擊 賞 與 呵 護, 但 究 為 僧 眾 所 排 擯 以 及 深 受 居 士 宗 炳 用 其 椽 筆, 隨 予 嚴 厲 之 批 斥 幸 賴 國 主 之 善 救, 慧 琳 始 得 免 作 實 際 犯 了 他 勝 重 戒 之 比 丘, 於 其 卒 後 墮 入 阿 鼻 地 獄 去 吃 苦 受 罪! 茲 為 便 於 同 道 朋 好 參 考 起 見, 我 且 謹 將 宗 炳 的 批 斥 與 何 承 天 之 呵 護 文 字, 分 別 輯 錄 校 訂 排 比 如 次 : 與 宗 居 士 書 論 釋 慧 琳 白 黑 論 龍 按 : 原 註 曰 : 即 均 善 論 近 得 賢 從 中 郎 書, 說 足 下 勤 西 方 法 事 賢 者 志 其 大, 豈 以 萬 劫 為 奢? p. 255 但 恨 短 生, 無 以 測 冥 靈 耳! 冶 城 道 人 作 白 黑 論, 乃 為 眾 僧 所 排 擯 賴 值 明 主 善 救, 得 免 波 羅 夷 耳 既 作 比 丘, 乃 不 應 明 此 白 徒 亦 何 為 不 言? 足 下 試 尋 二 家, 誰 為 長 者, 吾 甚 昧 然, 望 有 以 佳 悟 何 承 天 白 龍 按 : 此 下, 原 註 曰 : 弘 明 集 三 龍 按 : 以 上 據 ( 清 ) 嚴 可 均 校 輯 的 全 上 古 三 代 秦 漢 三 國 六 朝 文 ( 一 九 五 八 年 十 二 月, 北 京 中 華 書 局 縮 影 出 版, 自 後 簡 稱 全 文 ), 全 宋 文, 卷 二 十 三, 何 承 天 文, 頁 二 五 六 一 所 有 者 校 訂

14 答 龍 按 : 答, 原 本 作 荅 何 衡 陽 書 所 送 琳 道 人 白 黑 論, 辭 清 致 美 但 吾 闇 於 照 理, 猶 未 遠 其 意 既 云 : 幽 冥 之 理, 不 盡 於 人 事 周 孔 疑 而 不 辨, 釋 氏 辨 而 不 實 然 則 人 事 之 表, 幽 闇 之 理 為 取 廊 然 唯 空, 為 猶 有 神 明 邪? 若 廓 然 為 空, 眾 聖 莊 老, 何 故 皆 云 有 神? 若 有 神 明, 復 何 以 斷 其 不 實 如 佛 言? 今 相 與 共 在 常 人 之 域, 料 度 近 事, 猶 多 的 差 錯 以 陷 患 禍, 及 博 奕 麤 藝 注 意 研 之, 或 謂 生 更 死, 謂 死 實 生 近 事 之 中, 都 未 見 有 常 得 而 無 喪 者 何 以 決 斷 天 地 之 外, 億 劫 之 表, 冥 冥 之 中, 必 謂 所 辨 不 實 邪? 若 推 據 事, 不 容 得 實, 則 疑 之 可 也 今 人 形 至 麤, 人 神 實 妙 以 形 從 神, 豈 得 齊 終? 心 之 所 感 : 崩 城 隕 霜, 白 虹 貫 日, 太 白 入 昴, 氣 禁 之 醫, 心 作 水 火 冷 煖 輒 應 況 今 以 至 明 之 智, 至 精 之 志 專 誠 妙 徹, 感 以 受 身 更 生 於 七 寶 之 上, 何 為 不 可 實 哉? 又 云 : 析 龍 按 : 析, 原 本 作 折 毫 空 樹, 無 傷 垂 蔭 之 茂 離 材 虛 室, 無 損 輪 奐 之 美 貝 錦 以 繁 采 發 輝 龍 按 : 輝, 原 本 作 華, 和 羹 以 鹽 梅 致 旨 以 塞 本 無 之 教, 又 不 然 矣 佛 經 所 謂 本 無 者, 非 謂 眾 緣 和 合 者, 皆 空 也 垂 蔭 輪 奐 處, 物 自 可 有 耳, 故 謂 之 有 諦 性 本 無 矣, 故 謂 之 無 諦 吾 雖 不 悉 佛 理, 謂 此 唱 居 然 甚 矣! 自 古 千 變 萬 化 之 有, 俄 然 皆 已 空 矣 當 其 盛 有 之 時, 豈 不 常 有 也? 必 空 之 實, 故 俄 而 得 以 空 邪? 亦 如 惠 子 所 謂 物 方 生 方 死, 日 方 中 方 晚 死 晚 之 實, 恒 預 明 於 未 生 未 中 之 前 矣 愚 者 不 睹 其 理, p. 256 唯 見 其 有 故 齊 侯 攝 爽 鳩 之 餘 偽, 而 泣 戀 其 樂 賢 者 心 與 理 一, 故 顏 子 庶 乎 屢 空 有 若 無, 實 若 虛 也 自 顏 已 下, 則 各 隨 深 淺 而 味 其 虛 矣 若 又 踰 下, 縱 不 能 自 清 於 至 言, 以 傾 愛 競 之 惑, 亦 何 常 無 髣 彿 於 一 毫? 豈 當 反 以 一 火 增 寒, 而 更 令 戀 嗜 好 之 欲 乎? 乃 云 : 明 無 常 增 渴 蔭 龍 按 : 萌, 原 本 作 癊 之 情, 陳 苦 偽 篤 競 展 龍 按 : 展, 原 本 作 辰 之 慮 其 言, 過 矣 又 以 舟 壑 塘 駟 之 論, 已 盈 耳 於 中 國, 非 理 之 奧, 故 不 舉 為 教 本 謂 剖 析 此 理, 更 由 指 掌 之 間 龍 按 : 間, 原 本 作 民 夫 舟 壑 潛 謝, 佛 經 所 謂 見 在 不 住 矣 誠 能 明 之, 則 物 我 常 虛, 豈 非 理 之 奧 邪? 蓋 悟 之 者 寡, 故 不 以 為 教 本 耳 支 公 所 謂 未 與 佛 同 也! 何 為 以 素 聞 於 中 國, 而 蔑 其 至 言 哉? 又 以 效 神 光 無 徑 寸 之 明, 驗 靈 變 罔 龍 按 : 罔, 原 本 作 無 纖 介 之 異 龍 按 : 異, 原 本 作 實 徒 稱 無 量 之 壽, 孰 見 其 頤 之 叟? 諸 若 此 類, 皆 謂 於 事 不 符 夫 神 光 靈 變 及 無 量 之 壽, 皆 由 誠 信 幽 奇, 故 將 生 乎 佛 土 親 映 光 明, 其 壽 無 量 耳 今 沒 於 邪 見, 慢 誕 靈 化 理 固 天 隔, 當 何 由 睹 其 事 之 符 乎? 夫 心 不 貪 欲, 為 十 善 之 本 故 能 俯 絕 地 獄, 仰 生 天 堂 即 亦 服 義 蹈 道, 從 理

15 龍 按 : 從 理, 原 本 作 理 端 心 者 矣 今 內 懷 虔 仰, 故 禮 拜 悔 罪 達 夫 無 常, 故 情 無 所 吝 委 一 龍 按 : 一, 原 本 作 妻 子 而 為 施, 豈 有 邀 於 百 倍? 復 何 得 乃 云 : 不 由 祇 龍 按 : 祇, 原 本 作 恭 肅 之 意, 弗 龍 按 : 弗, 原 本 作 不 乘 無 吝 之 情 乎? 泥 恒 以 無 樂 為 樂, 法 身 以 無 身 為 身 若 本 不 希 擬, 亦 可 為 增 耽 龍 按 : 耽, 原 本 作 躭 逸 之 慮, 肇 好 奇 之 心 若 誠 餐 仰, 則 耽 龍 按 : 耽, 原 本 作 躭 逸 稍 除, 而 獲 利 於 無 利 矣, 又 何 關 利 競 之 俗 乎? 又 云 : 道 在 無 欲, 而 以 有 欲 要 之 俯 仰 之 間, 非 利 不 動 何 誣 佛 之 深 哉! 夫 佛 家 大 趣, 自 以 八 苦 皆 由 欲 來 明 言 十 二 因 緣, 使 高 妙 之 流, 朗 神 明 於 無 生 耳 欲 此 道 者, 可 謂 有 欲 於 無 欲 矣 至 於 啟 導 麤 近, 天 堂 地 獄, 皆 有 影 響 之 實 亦 由 于 公 以 仁 活 招 封, 嚴 氏 以 好 殺 致 誅 畏 誅 而 欲 封 者, 必 捨 殺 而 修 仁 矣 厲 妙 行 以 希 天 堂, 謹 五 戒 以 遠 地 獄 雖 有 欲 於 可 欲, p. 257 實 踐 日 損 之 清 涂 此 亦 西 行 而 求 郢, 何 患 其 不 至 哉? 又 嫌 丹 青 眩 媚 采 之 目, 土 木 夸 好 壯 之 心 成 私 樹 之 權, 結 師 黨 之 勢 要 厲 精 之 譽, 展 龍 按 : 展, 原 本 作 肆 陵 競 之 情 龍 按 : 情, 原 本 作 志 固 黑 蝗 之 醜, 或 可 謂 作 法 於 涼, 其 弊 猶 貪 耳 何 得 乃 慢 佛 云 : 作 法 於 貪 邪? 王 莽 竊 六 經 以 篡 帝 位, 秦 皇 因 朝 覲 而 構 阿 房, 寧 可 復 罪 先 王 之 禮 教 哉? 又 云 : 宜 廢 顯 晦 之 跡, 存 其 所 要 之 旨, 示 來 生 者, 蔽 虧 於 道, 釋 不 得 巳 請 問 其 旨, 為 欲 何 要? 必 欲 使 修 利 遷 善, 以 遂 其 性 矣 夫 聖 無 常 心, 就 萬 物 以 為 心 耳 若 身 死 神 滅, 是 物 之 真 性 但 當 即 其 必 滅 之 性, 與 周 孔 並 力 致 教, 使 物 無 稟, 則 遷 善 之 實, 豈 不 純 乎? 何 誑 以 不 滅, 欺 以 佛 理? 使 燒 祝 髮 膚, 絕 其 牉 合, 所 遏 苗 裔, 數 不 可 量 為 害 若 是, 以 傷 盡 性 之 美, 釋 氏 何 為 其 不 得 已 乎? 若 不 信 之 流, 亦 不 肯 修 利 而 遷 善 矣 夫 信 者, 則 必 耆 域 犍 陀 勤 夷 陀 蜜 竺 法 乘 帛 法 祖 竺 法 護 于 法 蘭 竺 法 行 于 龍 按 : 于, 原 本 作 於 道 邃 闕 公 則 佛 圖 澄 尸 梨 蜜 郭 文 舉 釋 道 安 支 道 林 遠 和 尚 之 倫 矣 神 理 風 操, 似 殊 不 在 琳 比 丘 之 後, 寧 當 妄 有 毀 人 理, 落 簪 於 不 實 人 之 化 哉? 皆 靈 奇 之 異 龍 按 : 異, 原 本 作 實, 引 緜 之 心, 以 成 神 通 清 真 之 業 耳 足 下 籍 其 不 信, 遠 送 此 論 且 世 之 疑 者, 咸 亦 妙 之 故 自 力 白 答 龍 按 : 答, 原 本 作 荅, 以 塵 露 眾 情 夫 世 之 然 否 佛 法, 都 是 人 興 喪 所 大, 何 得 相 與 共 處 以 可 否 之 間? 吾 故 罄 其 愚 思, 制 明 佛 論 以 自 獻 所 懷 始 成, 已 令 人 書 寫, 不 及 此 信, 晚 更 遣, 信 可 聞, 當 付 往 也 宗 炳 白 龍 按 : 此 下, 原 註 曰 : 弘 明 集 三

16 龍 按 : 以 上 據 全 文, 全 宋 文, 卷 二 十, 宗 炳 文, 頁 二 五 四 三 ~ 二 五 四 四 所 有 者 校 訂 答 龍 按 : 答, 原 本 作 荅 宗 居 士 書 龍 按 : 原 註 曰 : 釋 均 善 論 前 龍 按 : 前, 原 本 作 何 承 天 口 前 送 均 善 論, 並 諮 求 雅 旨 來 答 龍 按 : 答, 原 本 作 荅 周 至, 及 以 為 茲 理 興 喪 宜 明, 不 可 但 處 以 可 否 之 間 吾 雖 不 能 一 切 依 附, 亦 不 甚 執 偏 見 但 求 夜 光 於 巨 海, p. 258 正 自 未 得 耳 以 為 佛 經 者, 善 九 流 之 別 家, 雜 以 道 墨, 慈 悲 愛 施, 與 中 國 不 異 大 人 君 子, 仁 為 己 任, 心 無 憶 念, 且 以 形 像 彩 飾, 將 諧 常 人 耳 目, 其 為 靡 損 尚 微, 其 所 弘 益 或 著, 是 以 兼 而 存 之 至 於 好 事 者, 遂 以 為 超 孔 越 老, 唯 此 為 貴, 斯 未 能 求 立 言 之 本, 而 眩 惑 於 末 說 者 也 知 其 言 者, 當 俟 忘 言 之 人, 若 唯 取 信 天 堂 地 獄 之 應, 因 緣 不 滅 之 驗, 抑 情 菲 食, 盡 勤 禮 拜, 庶 幾 癊 羅 帳 之 蓋, 升 彌 鐙 之 座, 淳 于 生 所 以 大 謔 也! 論 云 : 眾 聖 莊 老 龍 按 : 莊 老, 原 本 老 莊, 皆 云 有 神 明, 復 何 以 斷 其 不 實 龍 按 : 實, 原 本 無 如 佛 言? 答 龍 按 : 答, 原 本 作 荅 曰 : 明 有 禮 樂, 幽 有 鬼 神 聖 王 所 以 為 教, 初 不 昧 其 有 也 若 果 有 來 生 報 應, 周 孔 寧 當 緘 默, 而 無 片 言 邪? 若 夫 嬰 兒 之 臨 坑, 凡 人 為 之 駭 怛, 聖 者 豈 獨 不 仁 哉? 又 云 : 人 形 至 麤, 人 神 實 妙 以 形 從 神, 豈 得 齊 終? 答 龍 按 : 答, 原 本 作 荅 曰 : 形 神 相 資, 古 人 譬 以 薪 火, 薪 弊 火 微, 薪 盡 火 滅 雖 有 其 妙, 豈 能 獨 得? 又 云 : 心 之 所 感 : 崩 城 隕 霜 龍 按 : 霜, 原 本 作 露, 白 虹 貫 日, 太 白 入 昴, 氣 禁 之 醫, 冷 煖 輒 應 專 誠 妙 徹 龍 按 : 徹, 原 本 無, 感 以 受 身 更 生 於 龍 按 : 於, 原 本 無 七 寶 之 土, 何 為 不 可 實 龍 按 : 實, 原 本 無 哉? 答 龍 按 : 答, 原 本 作 荅 曰 : 崩 城 隕 霜 龍 按 : 霜, 原 本 作 露, 貫 日 入 昴 不 明 來 生 之 譬, 非 今 論 所 宜 引 也 又 見 水 火 之 禁, 冀 其 能 生 七 寶 之 鄉 猶 觀 大 冶 鎖 金, 冀 其 能 自 陶 鑄 終 不 能, 亦 可 知 也 又 曰 : 有 諦 無 諦, 此 唱 居 然 甚 矣 龍 按 : 矣, 原 本 作 安 自 古 千 變 萬 化 之 龍 按 : 之, 原 本 無 有, 俄 然 皆 已 空 矣 當 其 盛 有 之 時, 豈 不 常 有 也 龍 按 : 也, 原 本 無? 必 空 之 實, 愚 者 不 睹 龍 按 : 睹, 原 本 作 知 其 理 唯 見 其 有 答 龍 按 : 答, 原 本 作 荅 曰 : 如 論 云 當 其 盛 有 之 時, 已 有 必 空 之 實 然 則 即 物 常 空, 空 物 為 一 矣! 今 空 有 未 殊,

17 p. 259 而 賢 愚 異 稱, 何 哉? 昔 之 所 謂 道 者, 於 形 為 無 形, 於 事 為 無 事 恬 漠 沖 粹, 養 志 怡 神 豈 獨 愛 欲 未 除, 宿 緣 是 畏? 唯 見 其 有, 豈 復 是 過? 以 此 嗤 齊 侯, 猶 五 十 步 笑 百 步 耳 又 云 : 舟 壑 潛 謝, 佛 經 所 謂 見 在 不 住 誠 能 明 之, 則 物 我 常 虛 答 龍 按 : 答, 原 本 作 荅 曰 : 潛 謝 不 住, 豈 非 自 生 入 死, 自 有 入 無 之 謂 乎? 故 其 言 曰 : 有 駭 形 而 無 損 心, 有 旦 宅 而 無 憤 死 賈 生 亦 云 : 化 為 異 物, 又 何 足 患? 此 達 乎 死 生 之 變 者 也! 而 區 區 去 就, 在 生 慮 死, 心 繫 無 量, 志 生 天 堂 吾 黨 之 常 虛, 異 於 是 焉 又 云 : 神 光 靈 變 及 無 量 之 壽, 皆 由 誠 信 幽 奇, 故 映 其 明 今 沒 於 邪 見, 理 固 天 隔 答 龍 按 : 答, 原 本 作 荅 曰 : 今 亦 不 從 慢 化 者 求 其 光 明, 但 求 之 於 誠 信 者 耳 尋 釋 迦 之 教, 以 善 權 救 物 若 果 應 驗 若 斯, 何 為 不 見 其 靈 變, 以 曉 邪 見 之 徒? 豈 獨 不 愛 數 十 百 萬 之 說, 而 吝 俄 頃 神 光? 徒 為 化 聲 之 辯, 竟 無 明 於 真 智 終 年 疲 役 龍 按 : 役, 原 本 作 疫, 而 不 知 所 歸, 豈 不 哀 哉? 又 云 : 內 懷 虔 仰, 故 禮 拜 悔 罪 達 夫 無 常, 故 情 無 所 吝 委 一 龍 按 : 一, 原 本 作 妻 子 而 為 施, 豈 有 龍 按 : 有, 原 本 作 不 邀 於 百 倍? 答 龍 按 : 答, 原 本 作 荅 曰 : 繁 巧 以 興 事, 未 若 除 貪 欲 而 息 競 遵 戒 以 洗 悔, 未 若 翦 榮 冀 以 全 朴 況 乃 誘 所 尚 以 祈 利, 忘 天 屬 以 要 譽 謂 之 無 邀, 吾 不 信 也 又 云 : 泥 恒 以 無 樂 為 樂, 法 身 以 無 身 為 身 若 誠 能 餐 仰 則 躭 龍 按 : 躭, 原 本 作 耽 逸 稍 除, 獲 利 於 無 利 矣 答 龍 按 : 答, 原 本 作 荅 曰 : 泥 恒 以 離 苦 為 樂, 法 身 以 接 苦 為 身 所 以 使 餐 仰 之 徒 不 能 自 絕 耳 果 歸 於 無 利, 勤 者 何 獲? 而 云 獲 於 無 利 邪? 此 乃 形 神 俱 盡 之 證, 恐 非 雅 論 所 應 明 言 也 又 云 : 欲 此 道 者, 可 謂 有 欲 於 無 欲 矣 至 於 龍 按 : 於, 原 本 作 若 啟 導 麤 近 者, 皆 龍 按 : 皆, 原 本 無 有 影 響 之 實 p. 260 亦 猶 于 公 以 仁 活 招 龍 按 : 招, 原 本 作 致 封, 嚴 氏 以 好 殺 致 誅 厲 妙 行 以 希 天 堂, 謹 五 戒 以 遠 地 獄 雖 有 欲 於 可 欲, 實 龍 按 :

18 實, 原 本 無 踐 日 損 之 清 龍 按 : 清, 原 本 無 涂 此 亦 西 行 而 求 郢, 何 患 其 不 至? 答 龍 按 : 答, 原 本 作 荅 曰 : 謂 麤 近 為 啟 導, 比 報 應 於 影 響, 不 亦 善 乎? 但 影 響 所 因, 必 稱 形 聲, 尋 常 之 形, 安 得 八 萬 由 旬 之 影 乎? 所 滯 若 有 欲 於 無 欲, 猶 是 常 滯 於 所 欲 夫 耳 目 殊 司, 工 爇 異 業 末 技 所 存, 慮 信 不 並 是 以 金 石 克 諧, 泰 山 不 能 呈 其 高 鴻 鵠 方 集, 冥 秋 不 能 傳 其 旨 而 欲 以 有 欲 成 無 欲 希 望 就 日 損 雖 云 西 行, 去 郢 茲 遠, 如 之 何? 又 云 : 若 身 死 神 滅, 是 物 之 真 性 但 當 與 周 孔 並 力 致 教 何 為 誑 以 不 滅, 欺 以 佛 理? 使 燒 祝 髮 膚, 絕 其 牉 合, 以 傷 盡 性 之 美? 答 龍 按 : 答, 原 本 作 荅 曰 : 華 戎 自 有 不 同, 何 者? 中 國 之 人, 稟 氣 清 和, 含 仁 抱 義, 故 周 孔 明 性 習 之 教 外 國 之 徒, 受 性 剛 強, 貪 欲 忿 戾, 故 釋 氏 嚴 五 戒 之 科 來 論 所 謂 聖 無 常 心, 就 物 之 性 者 也 懲 暴 之 戒, 莫 若 乎 地 獄 誘 善 之 勸, 莫 美 乎 天 堂 將 盡 殘 害 之 根, 非 中 庸 之 謂 周 孔 則 不 然, 順 其 天 性, 去 其 甚 泰 婬 盜 著 於 五 刑, 酒 辜 明 於 周 誥 春 田 不 圍 澤, 見 生 不 忍 死 五 犯 三 驅, 釣 而 不 網 是 以 仁 愛 普 洽, 澤 及 豚 魚 嘉 禮 有 常 俎, 老 者 得 食 肉 春 耕 秋 收, 蠶 織 以 時 三 靈 格 思, 百 神 咸 秩 方 彼 之 所 為 者, 豈 不 弘 哉? 又 甄 供 灌 之 賞, 嚴 疑 法 之 罰 述 蒱 宰 之 問, 為 勸 化 之 本 演 焄 蒿 之 答 龍 按 : 答, 原 本 作 荅, 明 來 生 之 驗 袨 服 盱 衡 而 矜 斯 說 者, 其 處 心 亦 悍 矣 論 文 又 稱 耆 域 龍 按 : 域, 原 本 作 陁 尸 梨 蜜 龍 按 : 蜜, 原 本 無 之 屬, 神 理 風 操, 不 在 琳 比 丘 之 龍 按 : 之, 原 本 無 後 足 下 既 明 常 人 不 能 料 度 近 事, 今 何 以 了 其 勝 否 於 百 年 之 前, 數 千 里 之 外 邪? 若 琳 比 丘 者, 僧 貌 而 天 虛, 似 夫 深 識 真 偽, 殊 不 肯 忌 經 護 師, 崇 飾 巧 說, 吾 以 是 敬 之 孫 興 公 論 云 竺 法 護 之 淵 達, 于 法 蘭 之 純 博, 足 下 欲 比 中 土 何 士 也? 及 楚 英 之 修 仁 祠 龍 按 : p. 261 祠, 原 本 作 寺, 笮 融 之 賙 行 饉, 寧 後 有 清 真 風 操 乎? 昔 在 東 邑, 有 道 含 龍 按 : 含, 原 本 作 舍 沙 門, 自 吳 中 來 深 見 勸 譬, 甚 有 懇 誠 因 留 三 宿, 相 為 說 練 形 澄 神 之 緣, 罪 福 起 滅 之 驗, 皆 有 條 貫 吾 拱 聽 讜 言, 申 旦 忘 寢 退 以 為 士 所 以 立 身 揚 名, 著 信 行 道 者, 實 賴 周 孔 之 教 子 路 稱 聞 之 而 未 之 能 行, 唯 恐 有 聞 吾 所 行 者, 多 矣, 何 據 捨 此 而 務 彼? 又 尋 稱 情 立 文 之 制, 知 來 生 之 為 奢, 究 終 身 不 已 之 哀, 悟 受 形 之 難 再 稱 聖 人 我 師, 周 公 豈 欺 我 哉? 緣 足 下 情 篤, 故 具 陳 始 末 想 耆 舊 大 智, 誨 人 不 倦, 於 此 未 默 耳 前 已 遣 取 明 佛 論, 遲 尋 至, 冀 或 朗 然 於 心 何 承 天 白 龍 按 : 此 下, 原 註 曰 : 弘 明 集 三

19 龍 按 : 以 上 據 全 文, 全 宋 文, 卷 二 十 三, 何 承 天 文, 頁 二 五 六 一 ~ 二 五 六 二 所 有 者 校 訂 總 上 以 觀, 我 們 當 可 以 說 : 佛 教 對 於 姚 崇 的 生 平 作 為, 實 際 也 頗 有 一 些 影 響 即 使 對 於 他 的 胞 兄, 並 亦 顯 有 其 影 響 因 為 就 在 前 引 的 金 石 萃 編, 卷 六 十 五, 頁 一 一 四 六 之 中, 我 且 見 其 載 有 原 係 姚 崇 胞 兄 元 景, 於 武 后 長 安 四 年 九 月 十 八 日, 所 書 寫 的 姚 元 景 造 像 銘, 其 全 文 是 : 姚 元 景 造 像 銘 銘 高 九 寸 七 分, 橫 廣 二 尺 八 寸 七 分 共 三 十 行, 每 行 八 字, 正 書 竊 惟 大 雄 利 見, 宏 濟 無 邊 真 諦 克 明, 神 通 自 在 是 以 三 千 世 界, 禪 河 注 而 不 竭 百 憶 須 彌 龍 按 : 彌, 原 本 作, 甘 露 洒 而 恒 滿 歸 依 妙 理, 無 乃 可 乎 龍 按 : 乎, 原 本 作?! 朝 散 大 夫 行 司 農 寺 丞 姚 元 景, 慈 悲 道 長, 忍 辱 心 遐 悟 朱 紱 之 儻 來, 沿 龍 按 : 沿, 原 本 作 紺 池 而 利 往 發 願 龍 按 : 願, 原 本 作 顛 上 下 平 安, 爰 於 光 宅 寺 法 堂 石 柱, 造 像 一 鋪 爾 龍 按 : 爾, 原 本 作 爾 其 篆 刻 彰 施, 儀 形 圓 滿 真 容 湛 月, 坐 青 石 而 披 蓮 法 柱 承 天, 排 紺 霄 而 舞 鶴 雲 日 開 朗, 金 光 炳 然 風 塵 晦 冥, 玉 色 逾 潔 身 不 可 垢, 道 必 常 明 晏 龍 按 : 晏, 原 本 作 宴 坐 經 行, 善 曆 龍 按 : 歷, 原 本 作 廟 諱 多 矣 俾 我 潘 輿 盡 敬, p. 262 將 法 輪 而 恒 轉 姜 被 承 歡, 曳 天 衣 而 下 拂 崑 丘 燎 火, 還 披 鷲 岭 之 雲 寶 劫 成 塵, 載 滌 龍 宮 之 水 迺 為 銘 曰 : 法 無 囗 兮 龍 按 : 兮, 原 本 作 神 化 昌, 流 妙 宇 兮 龍 按 : 兮, 原 本 作 爍 容 光, 彌 龍 按 : 彌, 原 本 作 弥 億 齡 兮 龍 按 : 兮, 原 本 作 慶 未 央! 長 安 四 年 九 月 十 八 日, 書 龍 按 : 此 銘 所 有 之 月 天 日 載 年 諸 字, 原 本 分 作 李 唐 武 后 頒 用 之 新 字 不 過, 姚 崇 本 人, 殆 因 對 於 佛 教 所 具 有 的 認 識 與 瞭 解 向 極 淺 薄, 外 加 其 有 關 的 信 心, 既 不 堅 強, 且 其 行 持, 又 極 不 能 夠 謂 為 超 凡 趣 聖 的 精 當 與 美 好 特 別 是, 他 自 己 本 已 幹 過 造 像 薦 福 之 勾 當, 隨 後 竟 要 改 以 口 誅 筆 伐 旁 人 的 這 種 作 為 之 不 當 末 了 還 去 治 令 遺 囑 其 子 孫, 一 則 說 : 宜 將 劉 宋 釋 慧 琳 的 那 種 深 遭

20 當 年 佛 陀 信 徒 分 別 嚴 予 排 擯 唾 棄 底 妄 論 所 陳 述 之 玩 意, 好 自 加 以 觀 審 與 遵 行 再 則 說 : 若 未 能 全 依 正 道, 須 順 俗 情, 從 初 七 至 終 七, 任 設 七 僧 齋 若 隨 齋 須 布 施, 宜 以 吾 緣 身 衣 物 充 不 得 輒 用 餘 財, 為 無 益 之 枉 事 亦 不 得 妄 出 私 物, 徇 追 福 之 虛 談 是 故 世 人 習 謂 姚 崇 之 信 佛 與 事 佛 及 其 抑 排 闢 反 毀 佛 等 情 景, 無 非 只 是 充 分 地 表 現 其 自 我 之 矛 盾 但 我 倒 覺 得 : 這 樣 的 情 景, 可 也 多 少 反 映 了 中 華 佛 教 在 當 時 所 有 的 影 響 力, 確 亦 夠 稱 廣 泛 與 盛 旺, 而 姚 崇 之 反 佛, 什 九 並 係 當 年 的 社 會 風 氣 所 使 然, 且 其 主 要 之 目 的, 無 非 是 他 欲 以 此 作 為 執 政 處 事 之 手 段, 俾 便 達 成 國 家 之 長 治 與 久 安 職 是 之 故, 我 敢 說 : 姚 崇 對 於 中 華 佛 教 的 發 展 也 好, 中 華 佛 學 的 弘 揚 也 罷, 實 際 根 本 就 未 曾 貢 獻 絲 毫 的 心 力, 而 且 也 未 曾 提 供 任 何 的 發 明 我 記 得! 宋 釋 志 磐 在 其 佛 祖 統 記 ( 大 正 藏, 第 四 十 九 卷 內 收 者, 自 後 簡 稱 佛 紀 ), 卷 第 四 十, 頁 三 七 三 ~ 三 七 四 說 : ( 唐 玄 宗 開 元 ) 二 年 正 月, 紫 微 令 姚 崇 上 書 請 禁 度 僧, 言 : 佛 不 在 外, 悟 之 由 心 行 事 利 益, 使 蒼 生 安 穩, 是 謂 佛 理 上 從 之, 命 有 司 沙 汰 僧 尼 偽 濫 者 萬 二 千 人, 並 令 還 俗 勅 百 官 毋 得 創 寺, 民 間 毋 得 鑄 鼎 寫 經 須 者, 就 寺 贖 取 ( 下 略 ) p. 263 ( 中 略 ) 九 年 姚 崇 薨, 遺 令 云 : 佛 以 清 淨 慈 悲 為 本, 而 愚 者 寫 經 造 像, 冀 以 求 福, 汝 曹 勿 效 無 知 子 追 薦 冥 福 ( 志 磐 ) 述 曰 : 佛 道 何 在? 必 於 伽 藍, 經 像, 沙 門 奉 法 之 徒, 以 寓 見 之, 而 後 可 以 行 清 淨 慈 悲 之 化 崇 不 知 此 道, 而 且 獨 任 虛 理 以 飾 陋 見 故 其 當 軸 也, 則 禁 度 僧 創 寺 鑄 佛 寫 經 其 屬 壙 龍 按 : 壙, 原 本 作 纊 也, 則 遺 令 戒 兒 曹 勿 舉 佛 事 使 得 君 如 魏 太 武, 以 逞 其 堅 僻 之 志, 則 亦 當 時 一 崔 浩, 不 令 之 終 也 志 盤 所 謂 姚 崇 苟 得 君 如 魏 太 武, 以 逞 其 堅 僻 之 志, 則 當 時 一 崔 浩, 不 令 之 終 也 的 終 字 底 涵 義, 很 顯 然 的, 當 指 世 人 習 謂 之 善 終, 此 實 因 魏 書 ( 一 九 七 四 年 六 月, 北 京 中 華 書 局 出 版 ), 卷 四 下, 世 祖 紀 第 四 下, 頁 一 四 早 已 明 言 : ( 太 平 真 君 十 一 年 ) 六 月 己 亥, 誅 司 徒 崔 浩 而 同 書, 卷 三 十 五, 列 傳 第 二 十 三, 崔 浩 傳, 頁 八 七 ~ 八 二 八 且 說 : 崔 浩, 字 伯 淵, 清 河 人 也 ( 中 略 ) 真 君 十 一 年 六 月, 誅 浩 清 河 崔 氏 無 遠 近, 范 陽 盧 氏 太 原 郭 氏 河 東 柳 氏, 皆 浩 之 姻 親, 盡 夷 其 族 初, 郗 標 等 立 石 銘 刊 國 記, 浩 盡 述 國 事, 備 而 不 典 而 石 銘 顯 在

21 衢 路, 往 來 行 者 咸 以 為 言, 事 遂 聞 發 有 司 按 驗 浩, 取 秘 書 郎 吏 及 長 曆 生 數 百 人 意 狀 浩 伏 受 賕, 其 秘 書 郎 吏 已 下 盡 死 浩 始 弱 冠, 太 原 郭 逸 以 女 妻 之 浩 晚 成, 不 曜 華 采, 故 時 人 未 知 逸 妻 王 氏, 劉 義 隆 鎮 北 將 軍 王 仲 德 姊 也 每 奇 浩 才 能, 自 以 為 得 婿 俄 而 女 亡, 王 深 以 傷 恨, 復 以 少 女 繼 婚 逸 及 親 屬 以 為 不 可, 王 固 執 與 之 逸 不 能 違, 遂 重 結 好 浩 非 毀 佛 法, 而 妻 郭 氏 敬 好 釋 典, 時 時 讀 誦 浩 怒, 取 而 焚 之, 捐 灰 於 廁 中 及 浩 幽 執, 置 之 檻 內, 送 於 城 南, 使 衛 士 數 十 人 溲 其 上, 呼 聲 嗷 嗷, 聞 于 行 路 自 宰 司 之 被 戮 辱, 未 有 如 浩 者, 世 皆 以 為 報 應 之 驗 也 初, 浩 構 害 李 順, 基 萌 已 成 夜 夢 秉 火 爇 順 寢 室, 火 作 而 順 死, 浩 與 室 家 群 立 而 觀 之 俄 而 順 弟 息 號 哭 而 出, 曰 : 此 輩, 吾 賊 也! 以 戈 擊 之, 悉 投 於 河 寤 而 惡 之, 以 告 館 客 馮 景 仁 景 仁 曰 : p. 264 此 真 不 善 也, 非 復 虛 事 夫 以 火 爇 人, 暴 之 極 也 階 亂 兆 禍, 復 己 招 也 商 書 曰 : 惡 之 易 也, 如 火 之 燎 於 原, 不 可 向 邇, 其 猶 可 撲 滅 乎? 且 兆 始 惡 者 有 終 殃, 積 不 善 者 無 餘 慶 厲 階 成 矣, 公 其 圖 之 浩 曰 : 吾 方 思 之, 而 不 能 悛, 至 是 而 族 ( 下 略 ) 參 看 佛 紀, 卷 第 三 十 八, 頁 三 五 四 崔 浩 之 卒, 不 僅 是 坐 罪 伏 誅, 且 在 其 身 亡 之 前, 那 般 地 備 受 悔 辱, 這 固 絕 難 謂 為 善 終, 但 志 磐 特 將 姚 崇 之 反 佛, 逕 與 崔 浩 的 反 佛 互 相 比 匹, 很 顯 然 的, 這 無 非 十 足 地 反 映 他 一 則 對 於 姚 崇 之 反 佛 作 為 十 分 不 滿, 再 則 對 於 姚 崇 之 不 僅 未 遭 誅 滅 與 小 受 悔 辱, 而 反 能 安 然 病 卒 於 家, 隨 且 獲 贈 官 銜 與 謚 號 殊 為 怪 奇 同 時, 權 將 姚 崇 實 際 所 獲 致 的 善 終, 概 予 歸 諸 姚 崇 之 萬 幸, 即 : 其 所 侍 奉 的 元 首 不 是 北 魏 的 太 武, 而 是 李 唐 的 玄 宗! p. 265 七 六 一 一 五 於 法 蘭 西 哀 費 瑞 龍 場 之 云 樓

22 On Primere Yao Ch'ung and Buddhism Chen Za-Lung Some of the students of Chinese Buddhist history in arguing for the attitude of Primere Yao Ch'ung ( 姚 崇 ), one of the outstanding statesmen in T'ang China. towarded Buddhism. As Yao not only made a censorship upon the Buddhist Monastic Order and sent uncertified clerics back to laity, but also crithcized the Buddhist phenomena in China in his will, some of the students consider that he was a Buddhist suppressor. Due to Yao also paid to grave Buddhist image, some other students think that he leaned to Buddhism to some extent. In this paper, the author found out the fact that as traditionally Buddhist clerics were exempted from tax paying and national service fulfiling in the dynastic period, Monastic order became an asylum for those who tried to escape from the above-mentioned duties. Being an incumbent primeminister, Yao ch'ung should have to sent those dismised clerics from the census back to the farming fields and military camps in order to strenghten the finnancial as well as defensive power of the nation. In this situation, he could not be described an a'buddhist suppressor'. Besides the author discovered that Yao's knowledge in Buddhism is rather primitive.

所 3 學 分 課 程, 及 兩 門 跨 領 域 課 程 共 6 學 分 以 上 課 程 學 生 在 修 課 前, 必 須 填 寫 課 程 修 課 認 定 表, 經 班 主 任 或 指 導 教 授 簽 名 後 始 認 定 此 課 程 學 分 ) 10. 本 規 章 未 盡 事 宜, 悉 依 學 位

所 3 學 分 課 程, 及 兩 門 跨 領 域 課 程 共 6 學 分 以 上 課 程 學 生 在 修 課 前, 必 須 填 寫 課 程 修 課 認 定 表, 經 班 主 任 或 指 導 教 授 簽 名 後 始 認 定 此 課 程 學 分 ) 10. 本 規 章 未 盡 事 宜, 悉 依 學 位 95 年 訂 定 96 年 11 月 修 正 97 年 10 月 修 正 100 年 2 月 修 正 101 年 4 月 修 正 102 年 1 月 修 正 103 年 4 月 修 正 103 學 年 度 入 學 新 生 適 用, 舊 生 可 比 照 適 用 1. 研 究 生 須 於 入 學 後 第 二 學 期 開 學 前 選 定 指 導 教 授, 經 課 程 委 員 會 認 定 後 方 得 繼 續

More information

6-1-1極限的概念

6-1-1極限的概念 選 修 數 學 (I-4 多 項 式 函 數 的 極 限 與 導 數 - 導 數 與 切 線 斜 率 定 義. f ( 在 的 導 數 : f ( h 對 實 函 數 f ( 若 極 限 存 在 h h 則 稱 f ( 在 點 可 微 分 而 此 極 限 值 稱 為 f ( 在 的 導 數 以 f ( 表 示 f ( f ( 函 數 f ( 在 的 導 數 也 可 以 表 成 f ( 註 : 為 了

More information

五 四 五 說 ( 代 序 ) 李 澤 厚 劉 再 復 I I II IV V VII 第 一 篇 五 四 新 文 化 運 動 批 評 提 綱 001 003 006 009 011 014 019 附 論 一 中 國 貴 族 精 神 的 命 運 ( 提 綱 ) 021 021 022 026 02

五 四 五 說 ( 代 序 ) 李 澤 厚 劉 再 復 I I II IV V VII 第 一 篇 五 四 新 文 化 運 動 批 評 提 綱 001 003 006 009 011 014 019 附 論 一 中 國 貴 族 精 神 的 命 運 ( 提 綱 ) 021 021 022 026 02 劉 再 復 著 與 李 澤 厚 李 歐 梵 等 共 論 五 四 共 鑒 五 四 五 四 五 說 ( 代 序 ) 李 澤 厚 劉 再 復 I I II IV V VII 第 一 篇 五 四 新 文 化 運 動 批 評 提 綱 001 003 006 009 011 014 019 附 論 一 中 國 貴 族 精 神 的 命 運 ( 提 綱 ) 021 021 022 026 028 附 論 二 誰 是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10100000191.doc

Microsoft Word - 10100000191.doc 臺 灣 集 中 保 管 結 算 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辦 理 認 購 ( 售 ) 權 證 帳 簿 劃 撥 作 業 配 合 事 項 部 分 條 文 修 正 條 文 對 照 表 附 件 1 修 正 條 文 現 行 條 文 說 明 第 五 章 認 購 ( 售 ) 權 證 之 權 利 行 使 第 一 節 認 購 權 證 採 證 券 給 付 或 以 證 券 給 付 之 認 購 權 證 發 行 人 得 選

More information

二零零六至零七年施政報告

二零零六至零七年施政報告 1 3 4 13 14 34 17 19 20 24 2 5 26 27 28 29 3 0 31 32 3 3 3 4 35 50 36 42 43 45 46 48 49 50 51 66 52 57 58 60 61 65 6 6 67 76 1. 2. 3. 1 4. 5. 6. CEPA 7. 8. 9. 2 10. 11. 12. 13. 3 14. 15. 16. 17. 4 18.

More information

前 言 民 主 黨 0 9-1 0 施 政 報 告 建 議 書 1 2002 1 2 2 0 0 5 2 0 1 2 1 2 0. 5 3 民 主 黨 立 法 會 議 員 二 零 零 九 年 九 月

前 言 民 主 黨 0 9-1 0 施 政 報 告 建 議 書 1 2002 1 2 2 0 0 5 2 0 1 2 1 2 0. 5 3 民 主 黨 立 法 會 議 員 二 零 零 九 年 九 月 前 言 民 主 黨 0 9-1 0 施 政 報 告 建 議 書 1 2002 1 2 2 0 0 5 2 0 1 2 1 2 0. 5 3 民 主 黨 立 法 會 議 員 二 零 零 九 年 九 月 目 錄 前 言... 1 政 治 1....5 2....7 3....8 4....9 5....10 經 濟 6....12 7....13 8....14 9....15 10....16 11....17

More information

校 長 遴 選 者 就 相 關 遴 選 事 項, 有 程 序 外 之 接 觸 遴 選 會 委 員 在 任 期 間 因 故 無 法 執 行 任 務 或 有 不 適 當 之 行 為 者, 由 各 該 主 管 機 關 解 聘 之 ; 其 缺 額, 依 第 一 項 至 第 五 項 規 定 聘 ( 派 ) 委

校 長 遴 選 者 就 相 關 遴 選 事 項, 有 程 序 外 之 接 觸 遴 選 會 委 員 在 任 期 間 因 故 無 法 執 行 任 務 或 有 不 適 當 之 行 為 者, 由 各 該 主 管 機 關 解 聘 之 ; 其 缺 額, 依 第 一 項 至 第 五 項 規 定 聘 ( 派 ) 委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辦 學 績 效 考 評 辦 法 修 正 對 照 表 中 華 民 國 一 百 零 二 年 十 二 月 二 十 日 教 育 部 臺 教 授 國 部 字 第 1020118431A 號 令 修 正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任 期 考 評 辦 法, 名 稱 並 修 正 為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辦

More information

二 兒 歌 選 用 情 形 ( ) 2 ( ) ( ) 1. 158 2.

二 兒 歌 選 用 情 形 ( ) 2 ( ) ( ) 1. 158 2. 兒 歌 內 容 分 析 ~ 以 台 灣 省 教 育 廳 發 行 之 大 單 元 活 動 設 計 內 之 兒 歌 為 例 ~ 摘 要 82 76 158 一 兒 歌 類 目 的 分 布 情 形 ( ) 26 23 22 16 61 38.6 16.5 ( ) 二 兒 歌 選 用 情 形 ( ) 2 ( ) ( ) 1. 158 2. 第 一 章 緒 論 第 一 節 研 究 動 機 79 第 二 節 研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玫瑰經

Microsoft Word - 玫瑰經 玫 瑰 經 聖 號 經 因 父 及 子 及 聖 神 之 名, 阿 門 信 經 我 信 唯 一 的 天 主, 全 能 的 聖 父, 天 地 萬 物, 無 論 有 形 無 形, 都 是 祂 所 創 造 的 我 信 唯 一 的 主 耶 穌 基 督 天 主 的 獨 生 子, 祂 在 萬 世 之 前, 由 聖 父 所 生, 祂 是 出 自 天 主 的 天 主, 出 自 光 明 的 光 明, 出 自 真 天 主

More information

27 中 國 海 洋 大 學 山 東 52 行 業 特 色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28 南 京 理 工 大 學 江 蘇 53 行 業 特 色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29 西 南 交 通 大 學 四 川 55 行 業 特 色 研 究 型 四

27 中 國 海 洋 大 學 山 東 52 行 業 特 色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28 南 京 理 工 大 學 江 蘇 53 行 業 特 色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29 西 南 交 通 大 學 四 川 55 行 業 特 色 研 究 型 四 2015 年 兩 岸 四 地 四 星 級 大 學 排 行 榜 序 號 1 大 連 理 工 大 學 遼 寧 31 中 國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2 西 北 工 業 大 學 陝 西 32 中 國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3 華 南 理 工 大 學 廣 東 33 中 國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4 湖 南 大 學 湖 南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ch07

Microsoft Word - ch07 五 本 要 點 補 助 款 之 請 撥 及 核 結, 依 下 列 規 定 辦 理 : ( 一 ) 補 助 經 費 由 本 署 直 接 撥 付 至 地 方 政 府 經 費 代 管 學 校 及 其 他 學 校 ( 二 ) 聯 絡 處 及 校 外 會 應 檢 附 收 據, 向 經 費 代 管 學 校 或 地 方 政 府 辦 理 核 銷, 原 始 支 出 憑 證 由 經 費 核 銷 單 位 留 存 備 查

More information

2.報考人數暨錄取或及格率按類科分_1試

2.報考人數暨錄取或及格率按類科分_1試 103 年 公 務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三 級 考 試 暨 普 通 考 試 ( 含 公 職 類 科 第 一 試 ) 報 考 人 數 暨 錄 取 或 及 格 率 按 類 科 分 報 考 人 數 到 考 人 數 類 科 別 需 用 人 數 錄 取 標 準 % % % % 錄 取 或 及 格 人 數 到 考 率 (%) 錄 取 或 及 格 率 (%) % % 總 到 考 率 總 及 格 率 119,959

More information

16?????[?????~???Q??1030303

16?????[?????~???Q??1030303 1 中 論 觀 縛 解 品 [ 吉 藏 釋 此 品 由 來 ] 此 一 品 生 有 遠 近 通 別 (p.592) ( 一 ). 遠 來 由 所 言 遠 者, 小 乘 大 乘 外 道 內 道 並 言 有 縛 有 解 約 內 外 大 小 所 計 以 辨 解 縛 : 總 約 外 道 執 以 辨 解 縛 外 道 有 二 : 一 者 云 眾 生 縛 解, 自 然 而 有, 無 有 因 緣, 一 切 眾 生,

More information

1010327

1010327 核 算 加 計 利 息 滯 納 金 滯 納 利 息 規 定 及 計 算 範 例 各 稅 法 對 納 稅 義 務 人 逾 期 繳 納 稅 款, 大 多 有 加 徵 滯 納 金 加 計 利 息 之 規 定, 而 逾 期 與 否, 應 以 繳 款 書 所 填 載 之 繳 納 期 間 繳 納 期 限 或 限 繳 日 期 為 準 認 定 之 各 代 收 稅 款 金 融 機 構 對 於 逾 期 繳 納 稅 款

More information

答 曰 : 為 米 二 斗 一 升 五 分 升 之 三 術 曰 : 以 粟 求 米, 十 二 之, 二 十 五 而 一 臣 淳 風 等 謹 按 : 粺 米 之 率 二 十 有 四, 以 為 率 大 繁, 故 因 而 半 之, 故 半 所 求 之 率, 以 乘 所 有 之 數 所 求 之 率 既 減

答 曰 : 為 米 二 斗 一 升 五 分 升 之 三 術 曰 : 以 粟 求 米, 十 二 之, 二 十 五 而 一 臣 淳 風 等 謹 按 : 粺 米 之 率 二 十 有 四, 以 為 率 大 繁, 故 因 而 半 之, 故 半 所 求 之 率, 以 乘 所 有 之 數 所 求 之 率 既 減 九 章 算 術 西 漢 張 蒼 耿 壽 昌 編 定 魏 劉 徽 注 唐 李 淳 風 等 注 釋 郭 書 春 校 點 九 章 算 術 卷 第 二 魏 劉 徽 注 唐 朝 議 大 夫 行 太 史 令 上 輕 車 都 尉 李 淳 風 等 注 釋 粟 米 以 御 交 質 變 熒 易 粟 米 之 法 凡 此 諸 率 相 與 大 通, 其 特 相 求, 各 如 本 率 可 約 者 約 之, 別 術 然 也 粟

More information

16

16 序 1 16 序 2 KK KK KK KK KK KK 溫 溫 KK KK 周 婉 芬 博 士 2016 年 5 月 前 言 平 安 健 康 便 好 了 16 10 ICU ICU 26 300 26 10 ICU ICU 曾 錦 強 2016 年 5 月 目 錄 Chapter 1 家 庭 親 子 關 係 1.1 多 存 款 入 關 係 戶 口 2 1.2 不 傷 關 係 管 學 業 12 1.5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第 二 章 : 至 今 的 進 展 高 水 平 的 系 統 可 使 用 性.. 建 立 高 水 平 的 系 統 可 使 用 性, 以 確 保 系 統 有 能 力 支 援 醫 療 服 務 需 每 星 期 七 天 每 天 24 小 時 運 作 的 需 要 2.13 我 們 會 為 電 子 健 康 記 錄 互 通 資 料 建 立 中 央 資 料 儲 存 庫, 所 有 由 參 與 計 劃 的 醫 療 服 務

More information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生 態 環 境 產 生 很 嚴 重 的 傷 害, 為 確 保 農 業 的 永 續 發 展 與 安 全

More information

寫 作 背 景 導 讀 [98] L Lyman Frank Baum 1856-1919 1882 1886 1900 1939

寫 作 背 景 導 讀 [98] L Lyman Frank Baum 1856-1919 1882 1886 1900 1939 綠 野 仙 蹤 繪 本 創 意 教 案 教 案 設 計 / 朱 秀 芳 老 師 28 寫 作 背 景 導 讀 [98] L Lyman Frank Baum 1856-1919 1882 1886 1900 1939 故 事 簡 介 綠 野 仙 蹤 心 得 分 享 [99] 處 處 有 仙 蹤 繪 本 創 意 教 案 設 計 者 : 朱 秀 芳 適 用 年 級 : 授 課 時 間 :200 教 學

More information

修 課 特 殊 規 定 : 一 法 律 系 學 生 最 低 畢 業 學 分 128;101 學 年 度 修 讀 法 律 系 雙 主 修 學 生 應 修 畢 法 律 專 業 目 64 學 分 ( 限 修 習 本 校 法 律 系 開 設 課 程, 不 得 以 原 學 系 或 外 校 課 程 抵 免 -

修 課 特 殊 規 定 : 一 法 律 系 學 生 最 低 畢 業 學 分 128;101 學 年 度 修 讀 法 律 系 雙 主 修 學 生 應 修 畢 法 律 專 業 目 64 學 分 ( 限 修 習 本 校 法 律 系 開 設 課 程, 不 得 以 原 學 系 或 外 校 課 程 抵 免 - 法 律 學 系 學 士 班 基 礎 科 目 一 覽 表 101 學 年 度 入 學 學 生 適 用 科 目 名 稱 必 規 定 第 一 學 年 第 二 學 年 第 三 學 年 第 四 學 年 群 學 分 上 下 上 下 上 下 上 下 備 註 ( 先 修 科 目 ) 刑 法 ( 一 ) 群 3 3 基 礎 科 目 刑 法 ( 二 ) 群 3 3 基 礎 科 目 / 先 修 刑 法 ( 一 ) 刑 事

More information

100 學 年 度 科 技 校 院 四 年 制 及 專 科 學 校 二 年 制 日 間 部 聯 合 登 記 分 發 入 學 各 校 系 科 組 學 程 總 成 績 統 計 表 ( 一 般 生 ) 類 別 代 碼 學 校 名 稱 系 科 組 學 程 名 稱 01 機 械 066 正 修 科 技 大 學

100 學 年 度 科 技 校 院 四 年 制 及 專 科 學 校 二 年 制 日 間 部 聯 合 登 記 分 發 入 學 各 校 系 科 組 學 程 總 成 績 統 計 表 ( 一 般 生 ) 類 別 代 碼 學 校 名 稱 系 科 組 學 程 名 稱 01 機 械 066 正 修 科 技 大 學 100 學 年 度 科 技 校 院 四 年 制 及 專 科 學 校 二 年 制 日 間 部 聯 合 登 記 分 發 入 學 各 校 系 科 組 學 程 總 成 績 統 計 表 ( 一 般 生 ) 類 別 代 碼 學 校 名 稱 系 科 組 學 程 名 稱 01 機 械 001 國 立 臺 灣 科 技 大 學 機 械 工 程 系 66 66 667.00 385.00 636.00 390.00 01

More information

頁 1 / 8 法 規 名 稱 : 公 務 人 員 俸 給 法 修 正 時 間 :97.1.16 第 一 條 ( 本 法 內 容 ) 公 務 人 員 之 俸 給, 依 本 法 行 之 第 二 條 ( 名 詞 定 義 ) 本 法 所 用 名 詞 意 義 如 下 : 一 本 俸 : 係 指 各 職 等 人 員 依 法 應 領 取 之 基 本 給 與 二 年 功 俸 : 係 指 各 職 等 高 於 本 俸

More information

章節

章節 試 題 阿 財 每 年 年 初 存 入 銀 行 0000 元, 年 利 率 %, 每 年 計 息 一 次, () 若 依 單 利 計 息, 則 第 0 年 年 底 的 本 利 和 多 少? () 若 依 複 利 計 息, 則 第 0 年 年 底 的 本 利 和 約 為 多 少?( 近 似 值 :0 0 計 ) 編 碼 0044 難 易 中 出 處 高 雄 中 學 段 考 題 解 答 ()000 元

More information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1. 主 工 具 列 的 視 窗 搜 尋 器 直 接 輸 入 2121 2. 點 擊 主 選 單 證 券 專 區 下 單 特 殊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畫 面 說 明 1. 下 單 區 2. 個 股 行 情 資 訊 與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1. 主 工 具 列 的 視 窗 搜 尋 器 直 接 輸 入 2121 2. 點 擊 主 選 單 證 券 專 區 下 單 特 殊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畫 面 說 明 1. 下 單 區 2. 個 股 行 情 資 訊 與 下 單 :2111 證 券 快 速 下 單 1. 主 工 具 列 的 視 窗 搜 尋 器 直 接 輸 入 2111 2. 點 擊 主 選 單 證 券 專 區 下 單 一 般 下 單 2111 證 券 快 速 下 單 1. 點 擊 後, 可 選 擇 群 組 帳 號 或 單 一 帳 號, 選 擇 後 快 速 點 擊 滑 鼠 左 鍵 兩 下, 可 將 帳 號 完 成 登 錄 並 帶 入 視 窗 2. 點

More information

內 政 統 計 通 報

內 政 統 計 通 報 內 政 統 通 報 一 一 年 第 四 週 100 年 居 家 服 務 使 用 者 度 調 查 結 果 內 政 部 統 處 8 成 5 的 居 家 服 務 使 用 者 對 居 家 服 務 所 提 供 的 各 項 服 務 表 示 有 7 成 5 表 示 會 介 紹 他 人 使 用 有 接 受 居 家 服 務 所 提 供 的 協 助 洗 澡 協 助 換 穿 衣 服 協 助 吃 飯 協 助 起 床 站 立

More information

我 為 你 祝 福 從 心 經 談 如 何 安 定 人 心

我 為 你 祝 福 從 心 經 談 如 何 安 定 人 心 我 為 你 祝 福 目 錄 從 心 經 談 如 何 安 定 人 心 2 從 普 門 品 談 如 何 自 助 助 人 12 從 大 悲 咒 談 如 何 祈 福 有 福 22 我 為 你 祝 福 從 心 經 談 如 何 安 定 人 心 從 心 經 談 如 何 安 定 人 心 ( 一 ) 建 立 正 確 的 人 生 觀 我 為 你 祝 福 1. 三 世 因 果, 還 願 受 報 2. 四 大 假 合, 歡

More information

四 修 正 幼 兒 園 師 資 類 科 應 修 學 分 數 為 四 十 八 學 分, 並 明 定 學 分 數 抵 免 之 相 關 規 定 及 規 範 修 習 幼 兒 園 教 育 專 業 課 程 之 最 低 年 限 ( 修 正 條 文 第 五 條 ) 五 發 給 修 畢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證 明

四 修 正 幼 兒 園 師 資 類 科 應 修 學 分 數 為 四 十 八 學 分, 並 明 定 學 分 數 抵 免 之 相 關 規 定 及 規 範 修 習 幼 兒 園 教 育 專 業 課 程 之 最 低 年 限 ( 修 正 條 文 第 五 條 ) 五 發 給 修 畢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證 明 公 告 及 送 達 教 育 部 公 告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1 月 21 日 臺 教 師 ( 二 ) 字 第 1030167058A 號 主 旨 : 預 告 修 正 幼 稚 園 及 托 兒 所 在 職 人 員 修 習 幼 稚 園 教 師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課 程 辦 法 草 案 依 據 : 行 政 程 序 法 第 一 百 五 十 一 條 第 二 項 準 用 第 一 百 五 十 四 條

More information

骨 折 別 日 數 表 1. 鼻 骨 眶 骨 ( 含 顴 骨 ) 14 天 11. 骨 盤 ( 包 括 腸 骨 恥 骨 坐 骨 薦 骨 ) 40 天 2. 掌 骨 指 骨 14 天 12. 臂 骨 40 天 3. 蹠 骨 趾 骨 14 天 13. 橈 骨 與 尺 骨 40 天 4. 下 顎 ( 齒

骨 折 別 日 數 表 1. 鼻 骨 眶 骨 ( 含 顴 骨 ) 14 天 11. 骨 盤 ( 包 括 腸 骨 恥 骨 坐 骨 薦 骨 ) 40 天 2. 掌 骨 指 骨 14 天 12. 臂 骨 40 天 3. 蹠 骨 趾 骨 14 天 13. 橈 骨 與 尺 骨 40 天 4. 下 顎 ( 齒 查 詢 本 公 司 資 訊 公 開 說 明 文 件, 請 上 本 公 司 網 站, 南 山 產 物 團 體 傷 害 保 險 傷 害 醫 療 保 險 給 付 ( 日 額 型 ) 附 加 條 款 ( 主 要 給 付 項 目 : 傷 害 醫 療 保 險 金 日 額 保 險 金 ) 100.05.27(100) 美 亞 保 精 字 第 0097 號 函 備 查 101.08.08(101) 美 亞 保 精

More information

桃園市104年國民中學新進教師甄選各校複試方式及需求表

桃園市104年國民中學新進教師甄選各校複試方式及需求表 桃 園 市 105 年 國 民 中 學 新 進 教 師 甄 選 各 校 複 試 方 式 及 需 求 表 編 號 校 名 教 評 會 審 查 方 式 及 學 校 需 求 備 註 1 2 桃 園 青 溪 ( 一 ) 口 試 80% 是 否 符 合 學 校 需 求 度 20% 具 數 學 專 長 者 為 佳 ( 一 ) 口 試 70% 是 否 符 合 學 校 需 求 度 30 % 需 擔 任 資 源 班

More information

期交所規則、規例及程序

期交所規則、規例及程序 黃 金 期 貨 合 約 細 則 下 述 合 約 細 則 適 用 於 黃 金 期 貨 合 約 : 相 關 資 產 合 約 單 位 交 易 貨 幣 合 約 月 份 報 價 最 低 價 格 波 幅 立 約 成 價 立 約 價 值 持 倉 限 額 成 色 不 少 於 995 的 黃 金 100 金 衡 安 士 美 元 現 貨 月 及 下 兩 個 曆 月 集 團 行 政 總 裁 與 證 監 會 會 商 後 可

More information

1公告[1].rtf

1公告[1].rtf 內 政 部 公 告 發 文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8 月 30 日 發 文 字 號 : 台 內 役 字 第 1010830457 號 附 件 : 主 旨 : 預 告 修 正 免 役 禁 役 緩 徵 緩 召 實 施 辦 法 依 據 : 行 政 程 序 法 第 151 條 第 2 項 及 第 154 條 第 1 項 公 告 事 項 : 一 修 正 機 關 : 行 政 院 二 修 正 依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稱謂表-v4.doc

Microsoft Word - 稱謂表-v4.doc 稱 謂 表 目 錄 一 父 系 家 族 長 輩 稱 謂... 2 二 母 系 家 族 長 輩 稱 謂... 3 三 父 母 稱 謂... 3 四 家 族 同 輩 稱 謂... 3 五 夫 婦 及 子 女 稱 謂... 3 六 妻 外 家 家 族 稱 謂... 3 七 夫 家 家 族 稱 謂... 3 八 姻 親 家 族 稱 謂 因 結 婚 而 形 成 的 親 屬 關 係... 3 九 其 他 稱 謂...

More information

BSP 烤箱 - 封面-2

BSP 烤箱 - 封面-2 BSPO615 使 用 及 安 裝 說 明 書 總 代 理 優 氏 集 團 客 林 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台 北 市 內 湖 區 行 愛 路 69 號 2 樓 TEL 02-2794 2588 FAX 02-2794 3789 台 中 市 北 屯 區 后 庄 路 1080-12 號 TEL 04-2422 0958 FAX 04-2422 0938 高 雄 市 左 營 區 政 德 路 633

More information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生 態 環 境 產 生 很 嚴 重 的 傷 害, 為 確 保 農 業 的 永 續 發 展 與 安 全

More information

簽 呈

簽      呈 台 新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公 告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5 月 4 日 台 新 投 (105) 總 發 文 字 第 00116 號 主 旨 : 本 公 司 經 理 之 台 新 亞 美 短 期 債 券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基 金 等 3 檔 基 金 ( 以 下 合 稱 本 基 金 ), 修 正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契 約 暨 配 合 修 正 公 開 說 明

More information

目 錄 壹 題 目 1: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玉 井 芒 果 乾 禮 盒 )... 3 貳 題 目 2: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紅 磚 布 丁 精 選 禮 盒 )... 5 參 題 目 3: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晶 鑽 XO 醬 禮 盒 ).

目 錄 壹 題 目 1: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玉 井 芒 果 乾 禮 盒 )... 3 貳 題 目 2: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紅 磚 布 丁 精 選 禮 盒 )... 5 參 題 目 3: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晶 鑽 XO 醬 禮 盒 ). 行 動 電 子 商 務 管 理 師 行 動 電 子 商 務 規 劃 師 術 科 考 試 題 解 製 作 單 位 :TMCA 台 灣 行 動 商 務 運 籌 管 理 協 會 證 照 評 測 試 務 中 心 1 目 錄 壹 題 目 1: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玉 井 芒 果 乾 禮 盒 )... 3 貳 題 目 2: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紅 磚 布 丁 精 選 禮

More information

Layout 1

Layout 1 視 為 優 講 燈 1 講 開 場 簡 報 隨 齡 發 視 變 資 訊 討 論 檢 討 會 與 會 將 夠 幾 點 與 變 關 視 變 兩 種 視 習 慣 個 問 專 業 員 問 題 講 1 燈 2 隨 齡 長 會 視 變 視 變 會 動 變 難 閱 讀 電 腦 視 變 會 裡 絆 體 風 險 藥 護 務 駕 車 動 難 會 響 並 導 慮 鬱 過 適 當 應 對 視 變 繼 續 動 並 減 關 慮

More information

2 2.1 A H 2.2 601288 1288 12 360001 360009 69 100005 86-10-85109619 86-10-85108557 ir@abchina.com 2

2 2.1 A H 2.2 601288 1288 12 360001 360009 69 100005 86-10-85109619 86-10-85108557 ir@abchina.com 2 AGRICULTURAL BANK OF CHINA LIMITED 1288 2016 2016 3 31 571 XIVA 13.09(2) 13.10B 1 1.1 1.2 2016 4 28 2016 5 2016 1414 1.3 1.4 1 2 2.1 A H 2.2 601288 1288 12 360001 360009 69 100005 86-10-85109619 86-10-85108557

More information

長跨距暨挑高建築特殊結構系統之調查分析

長跨距暨挑高建築特殊結構系統之調查分析 第 一 章 1 2 3 4 第 二 章 5 6 7 8 1. 2. 9 3. 4. 5. 6. 7. 8. 9. 10. 11. 10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11 第 三 章 p 12 b / B 0.75 13 p 14 15 D = l 20 +10 16 17 p l D l D l D 3 p 4 3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More information

333 宜 蘭 縣 蘇 澳 針 具 回 收 桶 衛 生 局 / 所 蘇 澳 衛 生 所 薛 佳 鳳 03-9962486 宜 蘭 縣 蘇 澳 志 成 路 六 十 號 334 宜 蘭 縣 蘇 澳 針 具 回 收 桶 藥 局 宏 一 藥 局 賴 美 雲 03-9962125 宜 蘭 縣 蘇 澳 中 山

333 宜 蘭 縣 蘇 澳 針 具 回 收 桶 衛 生 局 / 所 蘇 澳 衛 生 所 薛 佳 鳳 03-9962486 宜 蘭 縣 蘇 澳 志 成 路 六 十 號 334 宜 蘭 縣 蘇 澳 針 具 回 收 桶 藥 局 宏 一 藥 局 賴 美 雲 03-9962125 宜 蘭 縣 蘇 澳 中 山 314 宜 蘭 縣 宜 蘭 市 針 具 回 收 桶 衛 生 局 / 所 宜 蘭 市 衛 生 所 游 瑜 菁 03-9322362 宜 蘭 縣 宜 蘭 市 健 康 路 二 段 2-2 號 315 宜 蘭 縣 宜 蘭 市 針 具 回 收 桶 藥 局 永 德 藥 局 郭 永 德 03-9368218 宜 蘭 縣 宜 蘭 市 聖 後 街 77 號 316 宜 蘭 縣 宜 蘭 市 針 具 回 收 桶 藥 局

More information

中 國 大 陸 老 年 人 力 就 業 問 題 之 初 探 專 題 研 究 壹 前 言 1 2006 1999 2014 2 2026 3 2037 4 2051 3 4 2 2013 3 貳 老 年 人 力 就 業 問 題 理 論 與 文 獻 檢 閱 1 首 都 經 濟 貿 易 大 學 學 報 (

中 國 大 陸 老 年 人 力 就 業 問 題 之 初 探 專 題 研 究 壹 前 言 1 2006 1999 2014 2 2026 3 2037 4 2051 3 4 2 2013 3 貳 老 年 人 力 就 業 問 題 理 論 與 文 獻 檢 閱 1 首 都 經 濟 貿 易 大 學 學 報 ( PROSPECT & EXPLORATION 第 13 卷 第 12 期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2 月 中 國 大 陸 老 年 人 力 就 業 問 題 之 初 探 A Preliminary Study of the Elderly Empolyment in China 楊 銘 杰 (Yang, Ming-Jey) 中 國 文 化 大 學 中 山 與 中 國 大 陸 研 究 所 博 士 候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立法會十四題附件.doc

Microsoft Word - 立法會十四題附件.doc 附 件 一 公 務 員 資 歷 組 別 I. 資 歷 組 別 及 名 稱 資 歷 組 別 名 稱 1 無 需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2 中 學 會 考 證 書 第 一 組 : 需 要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的 第 二 組 : 需 要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並 具 相 當 經 驗 的 3 高 級 文 憑 及 文 憑 第 一 組 : 高 級 文 憑 第 二

More information

心 五 四 運 動 二 十 一 世 紀 的 生 活 主 張

心 五 四 運 動 二 十 一 世 紀 的 生 活 主 張 心 五 四 運 動 目 錄 二 十 一 世 紀 的 生 活 主 張 2 心 五 四 運 動 的 時 代 意 義 4 四 安 : 提 昇 人 品 的 主 張 14 四 要 : 安 定 人 心 的 主 張 18 四 它 : 解 決 困 境 的 主 張 22 四 感 : 與 人 相 處 的 主 張 26 四 福 : 增 進 福 祉 的 主 張 30 心 五 四 運 動 二 十 一 世 紀 的 生 活 主

More information

第 6. 節 不 定 積 分 的 基 本 公 式 我 們 可 以 把 已 經 知 道 反 導 函 數 之 所 有 函 數 都 視 為 不 定 積 分 的 基 本 公 式 基 本 公 式 涵 蓋 的 範 圍 愈 大, 我 們 求 解 積 分 就 愈 容 易, 但 有 記 憶 不 易 的 情 事 研 讀

第 6. 節 不 定 積 分 的 基 本 公 式 我 們 可 以 把 已 經 知 道 反 導 函 數 之 所 有 函 數 都 視 為 不 定 積 分 的 基 本 公 式 基 本 公 式 涵 蓋 的 範 圍 愈 大, 我 們 求 解 積 分 就 愈 容 易, 但 有 記 憶 不 易 的 情 事 研 讀 第 6. 節 反 導 函 數 與 不 定 積 分 定 義 6.. 反 導 函 數 說 明 : 第 六 章 求 積 分 的 方 法 若 F( ) f ( ), Df, 則 F ( ) 為 f( ) 之 反 導 函 數 (antierivative) () 當 F ( ) 為 f( ) 之 反 導 函 數 時, 則 F( ) C,C 為 常 數, 亦 為 f( ) 之 反 導 函 數 故 若 反 導 函

More information

山 與 海 對 話 推 薦 序 推 薦 序 山 與 海 對 話

山 與 海 對 話 推 薦 序 推 薦 序 山 與 海 對 話 著 山 與 海 對 話 推 薦 序 推 薦 序 山 與 海 對 話 蘭 嶼 行 醫 記 山 與 海 對 話 推 薦 序 蘭 嶼 行 醫 記 山 與 海 對 話 推 薦 序 蘭 嶼 行 醫 記 山 與 海 對 話 推 薦 序 蘭 嶼 行 醫 記 自 序 記 三 年 八 個 月 蘭 嶼 行 醫 日 子 記 三 年 八 個 月 蘭 嶼 行 醫 日 子 推 薦 序 山 與 海 對 話 / 吳 錦 發 自 序

More information

sle cover 1

sle cover 1 給 愛 尋 根 究 底 的 青 少 年 紅 斑 狼 瘡 冷 知 識 鳴 謝 給 愛 尋 根 究 底 的 青 少 年 紅 斑 狼 瘡 冷 知 識 ~ Hospital for Special Surgery 2003 For Inquiring Teens With LUPUS ~ Our Thoughts, Issues & Concerns Nichole Niles 為 什 麼 會 有 這 本

More information

授 課 老 師 章 節 第 一 章 教 學 教 具 間 3 分 鐘 粉 筆 CNC 銑 床 教 學 內 容 CNC 銑 床 之 基 本 操 作 教 材 來 源 數 值 控 制 機 械 實 習 Ⅰ 1. 了 解 CNC 銑 床 的 發 展 2. 了 解 CNC 銑 床 刀 具 的 選 用 3. 了 解

授 課 老 師 章 節 第 一 章 教 學 教 具 間 3 分 鐘 粉 筆 CNC 銑 床 教 學 內 容 CNC 銑 床 之 基 本 操 作 教 材 來 源 數 值 控 制 機 械 實 習 Ⅰ 1. 了 解 CNC 銑 床 的 發 展 2. 了 解 CNC 銑 床 刀 具 的 選 用 3. 了 解 台 中 市 財 團 法 人 光 華 高 級 工 業 職 業 學 校 專 業 科 目 - 數 值 控 制 機 械 教 案 本 適 用 科 別 : 機 械 科 製 圖 科 編 寫 單 位 : 光 華 高 工 機 械 製 圖 科 授 課 老 師 章 節 第 一 章 教 學 教 具 間 3 分 鐘 粉 筆 CNC 銑 床 教 學 內 容 CNC 銑 床 之 基 本 操 作 教 材 來 源 數 值 控 制 機

More information

目 錄 項 目 內 容 頁 數 1 手 機 要 求 3 2 登 記 程 序 3 3 登 入 程 序 4 4 輸 入 買 賣 指 示 6 5 更 改 指 示 14 6 取 消 指 示 18 7 查 詢 股 票 結 存 21 8 查 詢 買 賣 指 示 23 9 更 改 密 碼 24 10 查 詢 股

目 錄 項 目 內 容 頁 數 1 手 機 要 求 3 2 登 記 程 序 3 3 登 入 程 序 4 4 輸 入 買 賣 指 示 6 5 更 改 指 示 14 6 取 消 指 示 18 7 查 詢 股 票 結 存 21 8 查 詢 買 賣 指 示 23 9 更 改 密 碼 24 10 查 詢 股 流 動 股 票 買 賣 服 務 操 作 指 引 目 錄 項 目 內 容 頁 數 1 手 機 要 求 3 2 登 記 程 序 3 3 登 入 程 序 4 4 輸 入 買 賣 指 示 6 5 更 改 指 示 14 6 取 消 指 示 18 7 查 詢 股 票 結 存 21 8 查 詢 買 賣 指 示 23 9 更 改 密 碼 24 10 查 詢 股 價 及 指 數 26 11 切 換 語 言 及 登 出

More information

DataWindow

DataWindow 建 築 二 甲 學 位 學 逢 甲 大 學 各 系 所 教 學 組 一 覽 表 選 預 選 時 間 / 教 室 / 教 師 學 期 0 必 1233 60 ( 一 )08 忠 501 彭 志 峰 ARCH231 中 國 建 築 史 學 期 2 必 1234 100 ( 五 )06-07 忠 804 黃 郁 軒, 劉 佳 鑫 GBCL102 公 民 視 野 學 期 2 必 1235 65 ( 四 )08-09

More information

HSBC Holdings plc Interim Report 2015 - Chinese

HSBC Holdings plc Interim Report 2015 - Chinese 聯 繫 客 戶 創 先 機 助 握 商 情 百 五 載 HSBC Holdings plc 滙 豐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中 期 業 績 報 告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More information

102.6.30.xls

102.6.30.xls 之 二 資 產 負 債 權 益 展 開 表 102 年 6 月 30 日 單 位 : 新 臺 幣 千 元 資 產 會 計 項 目 展 開 項 目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75,497 75,497 存 放 央 行 及 拆 借 銀 178 178 同 業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139,578 139,578 對 金 融 相 關 事 業 之 資 本 投 資

More information

實德證券網上交易系統示範

實德證券網上交易系統示範 實 德 證 券 網 上 交 易 系 統 示 範 實 德 證 券 網 上 交 易 系 統 分 別 提 供 增 強 版 及 標 準 版, 使 用 標 準 版 必 須 安 裝 JAVA, 標 準 版 自 動 更 新 戶 口 資 料, 而 使 用 增 強 版 則 不 必 安 裝 JAVA, 但 必 須 按 更 新 鍵 才 能 更 新 戶 口 資 料, 請 用 戶 根 據 實 際 需 要 選 擇 使 用 標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Draft circular on Sub Leg - 11 Apr (chi)_Traditional

Microsoft Word - Draft circular on Sub Leg  - 11 Apr (chi)_Traditional 檔 號 : (20) in EDB(SCR) 25/58/11 Pt.4 教 育 局 通 告 第 3/2012 號 2012 年 教 育 ( 修 訂 ) 規 例 2012 年 教 育 ( 豁 免 )( 提 供 非 正 規 課 程 的 私 立 學 校 )( 修 訂 ) 令 2012 年 香 港 考 試 及 評 核 局 條 例 ( 修 訂 附 表 1) 令 [ 注 意 : 本 通 告 應 交 ( a )

More information

75 叁 積 木 遊 戲 的 教 學 功 能 一 促 進 體 能 發 展 二 發 展 社 會 技 巧 Ramsey 1991 Beaty 1995 ( ) ( ) ( ) 三 學 習 情 緒 處 理 國 教 之 友 第 59 卷 第 3 期 19

75 叁 積 木 遊 戲 的 教 學 功 能 一 促 進 體 能 發 展 二 發 展 社 會 技 巧 Ramsey 1991 Beaty 1995 ( ) ( ) ( ) 三 學 習 情 緒 處 理 國 教 之 友 第 59 卷 第 3 期 19 75 叁 積 木 遊 戲 的 教 學 功 能 一 促 進 體 能 發 展 二 發 展 社 會 技 巧 Ramsey 1991 Beaty 1995 ( ) ( ) ( ) 三 學 習 情 緒 處 理 國 教 之 友 第 59 卷 第 3 期 19 四 增 進 認 知 體 驗 五 提 升 語 言 層 次 六 激 發 創 造 力 發 展 88 肆 幼 兒 在 積 木 遊 戲 上 的 發 展 過 程 86

More information

ART_RAE16_ticket_cn_p.1

ART_RAE16_ticket_cn_p.1 1. 2. 3. 4. 基 础 部 分 - 色 彩 TM TM Premier B2C Sales to China 2014 TM OCR www.divcom.com.hk/ocrc 現 在 開 始 計 劃 訪 問 亞 洲 零 售 博 覽 的 行 程! 交 通 配 套 乘 車 路 線 : 由 機 場 乘 坐 公 共 汽 車 : A11 或 E11 到 灣 仔 (~80 分 鐘 ) 地 鐵 :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附表二-1030714

Microsoft Word - 附表二-1030714 六 條 附 表 公 特 種 應 目 表 壹 本 表 每 年 所 設 類, 仍 需 配 合 當 年 任 用 需 求 予 以 設 置 貳 類 普 通 目 為 : 及 四 國 文 ( 作 文 公 文 與 測 驗 ) 其 占 分 比 重, 分 為 作 文 占 百 分 之 六 十, 公 文 測 驗 占 百 分 之 十, 時 間 小 時 五 國 文 ( 包 括 公 文 格 式 用 語 ) 採 測 驗 式 題,

More information

格 成 績 證 明 第 六 條 第 七 條 本 系 大 四 課 程 中 規 劃 日 本 韓 國 越 南 專 題 研 究, 學 生 需 於 大 四 時 修 習 該 課 程, 並 於 規 定 期 間 內 提 出 專 題 報 告, 取 得 合 格 成 績 證 明 本 系 規 定 學 生 畢 業 時 需 取

格 成 績 證 明 第 六 條 第 七 條 本 系 大 四 課 程 中 規 劃 日 本 韓 國 越 南 專 題 研 究, 學 生 需 於 大 四 時 修 習 該 課 程, 並 於 規 定 期 間 內 提 出 專 題 報 告, 取 得 合 格 成 績 證 明 本 系 規 定 學 生 畢 業 時 需 取 國 立 高 雄 大 學 東 亞 語 文 學 系 大 學 部 修 業 規 則 (104 學 年 後 入 學 學 生 適 用 ) 修 正 對 照 表 條 文 修 正 後 條 文 原 條 文 備 註 第 二 條 第 三 條 第 四 條 第 五 條 大 學 部 104 學 年 度 入 學 學 生 大 四 上 下 皆 未 選 擇 校 外 實 習 I 及 校 外 實 習 Ⅱ 者 畢 業 學 分 為 128 學

More information

f o r u m 各 級 學 校 專 任 運 動 教 練 制 度 沿 革 之 回 顧 江 海 泉 臺 中 市 立 梧 棲 國 民 中 學 專 任 運 動 教 練 1984 076

f o r u m 各 級 學 校 專 任 運 動 教 練 制 度 沿 革 之 回 顧 江 海 泉 臺 中 市 立 梧 棲 國 民 中 學 專 任 運 動 教 練 1984 076 F O R U M 學 校 體 育 教 師 與 專 任 運 動 教 練 之 對 談 時 間 :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1 月 11 日 ( 星 期 三 )18:30~20:30 地 點 :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綜 合 體 育 館 247 會 議 室 主 持 人 : 周 宏 室 教 授 ( 國 立 體 育 大 學 ) 指 導 單 位 : 教 育 部 體 育 署 與 談 人 ( 按 姓 氏

More information

BOT_BS_audited_96

BOT_BS_audited_96 資 產 1 0 3,343,286,709,539.29 2,697,567,620,133.77 645,719,089,405.52 23.94 流 動 資 產 11-12 8 1,045,693,236,706.49 943,992,407,407.67 101,700,829,298.82 10.77 現 金 110 8 17,472,077,610.79 23,418,517,459.20-5,946,439,848.41-25.39

More information

「家加關愛在長青」計劃完成表現及評估報告

「家加關愛在長青」計劃完成表現及評估報告 - 1 - - 2 - - 3 - - 4 - 註 一 一 般 義 工 : 任 何 人 志 願 貢 獻 個 人 時 間 及 精 神, 在 不 為 任 何 物 質 報 酬 的 情 況 下, 為 改 進 社 會 而 提 供 服 務, 時 數 不 限 ( 參 考 香 港 義 務 工 作 發 展 局 之 定 義 ) 註 二 核 心 義 工 : 由 於 建 立 社 會 資 本 所 重 視 的 是 網 絡 的

More information

如何正確使用自己所擁有的正版音樂光碟?

如何正確使用自己所擁有的正版音樂光碟? 學 生 的 共 同 筆 記 有 無 著 作 權? 學 校 任 課 教 師 上 課 時 的 授 課 演 講, 是 一 種 語 文 著 作 上 課 的 學 生 將 教 師 的 授 課 內 容, 一 字 一 句 的 抄 錄 成 筆 記, 這 是 一 種 重 製 行 為 學 生 上 課 的 目 的, 在 於 獲 得 授 課 教 師 所 傳 授 的 知 識, 而 學 生 上 課 做 筆 記, 是 一 種 習

More information

268 別 行 政 區 所 以, 全 國 人 民 代 表 大 會 根 據 憲 法 第 31 條 規 定 設 立 了 特 別 行 政 區 沒 有 憲 法 第 31 條 的 規 定, 就 沒 有 特 別 行 政 區 制 度 存 在 的 合 法 性 基 礎 62 正 如 上 述, 憲 法 為 特 別 行

268 別 行 政 區 所 以, 全 國 人 民 代 表 大 會 根 據 憲 法 第 31 條 規 定 設 立 了 特 別 行 政 區 沒 有 憲 法 第 31 條 的 規 定, 就 沒 有 特 別 行 政 區 制 度 存 在 的 合 法 性 基 礎 62 正 如 上 述, 憲 法 為 特 別 行 行 政 第 二 十 三 卷, 總 第 八 十 八 期,2010 No.2,267 275 267 * 憲 法 和 基 本 法 是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的 憲 制 基 礎, 體 現 在 二 個 方 面 第 一, 一 國 兩 制 的 實 施 需 要 制 度 化 和 法 律 化, 制 度 化 就 是 設 立 特 別 行 政 區, 法 律 化 就 是 制 定 特 別 行 政 區 基 本 法 制 度

More information

目    錄

目    錄 總 統 令 中 華 民 國 1 0 2 年 1 月 9 日 華 總 一 義 字 第 1 0 2 0 0 0 00811 號 茲 修 正 安 寧 緩 和 醫 療 條 例 第 一 條 第 三 條 至 第 五 條 及 第 六 條 之 一 至 第 九 條 條 文, 公 布 之 總 統 馬 英 九 行 政 院 院 長 陳 冲 安 寧 緩 和 醫 療 條 例 修 正 第 一 條 第 三 條 至 第 五 條 及

More information

台中市29個行政區至中山醫學大學附設文心院區之交通路線規劃

台中市29個行政區至中山醫學大學附設文心院區之交通路線規劃 台 中 市 29 個 行 政 區 至 中 山 醫 學 大 學 附 設 文 心 院 區 之 交 通 路 線 規 劃 中 山 醫 學 大 學 附 設 醫 院 文 心 院 區 院 址 : 台 中 市 南 區 建 國 北 路 一 段 110 號 * 註 一 : 汽 以 95 無 鉛 汽 油 一 公 升 25 元 計 價 * 註 二 : 汽 油 耗 以 一 公 升 汽 油 可 跑 10 公 里 計 算 * 註

More information

printing.indd

printing.indd 上 帝 信 仰 與 古 代 中 國 13 基 督 教 之 景 教 在 唐 朝 傳 入 中 國 人 類 最 早 期 活 動 都 在 兩 河 流 域 一 帶 人 類 文 化 始 於 巴 比 倫 兩 河 流 域 14 圖 片 中 國 基 督 教 簡 史 挪 亞 三 子 後 裔 分 散 全 地, 中 國 人 是 閃 族 的 後 人 四 大 文 明 古 國 都 離 不 開 大 河 滋 潤 一 般 書 籍 所

More information

前 項 第 三 款 所 定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驗 證 基 準, 如 附 件 一 第 七 條 驗 證 機 構 受 理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之 驗 證, 應 辦 理 書 面 審 查 實 地 查 驗 產 品 檢 驗 及 驗 證 決 定 之

前 項 第 三 款 所 定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驗 證 基 準, 如 附 件 一 第 七 條 驗 證 機 構 受 理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之 驗 證, 應 辦 理 書 面 審 查 實 地 查 驗 產 品 檢 驗 及 驗 證 決 定 之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驗 證 管 理 辦 法 (101.06.07 修 正 ) 第 一 條 本 辦 法 依 農 產 品 生 產 及 驗 證 管 理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第 五 條 第 二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第 二 條 本 辦 法 用 詞, 定 義 如 下 : 一 生 產 廠 ( 場 ): 指 在 國 內 生 產 加 工 分 裝 或 流 通 有 機

More information

【第35義】中

【第35義】中 一 前 言 大 般 若 經 中 菩 薩 證 住 實 際 的 探 討 林 崇 安 ( 法 光 雜 誌,251 期,2010) 玄 奘 大 師 所 譯 的 大 般 若 經 是 由 16 部 經 典 所 組 成, 分 成 十 六 分, 也 稱 作 十 六 會 前 五 分 內 容 大 致 相 同 而 經 文 長 短 有 異, 其 品 數 和 卷 數 為 : 初 分 七 十 九 品 400 卷 : 卷 1 卷

More information

托 兒 所 及 幼 稚 園 改 制 幼 兒 園 辦 法 條 文 說 明 第 一 條 本 辦 法 依 幼 兒 教 育 及 照 顧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第 五 十 五 條 第 三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第 二 條 本 法 施 行 前 之 公 立 托 兒 所 幼 稚 園 或 經 政 府

托 兒 所 及 幼 稚 園 改 制 幼 兒 園 辦 法 條 文 說 明 第 一 條 本 辦 法 依 幼 兒 教 育 及 照 顧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第 五 十 五 條 第 三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第 二 條 本 法 施 行 前 之 公 立 托 兒 所 幼 稚 園 或 經 政 府 托 兒 所 及 幼 稚 園 改 制 幼 兒 園 辦 法 總 說 明 幼 兒 教 育 及 照 顧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業 於 一 百 年 六 月 二 十 九 日 制 定 公 布, 並 自 一 百 零 一 年 一 月 一 日 施 行, 依 本 法 第 五 十 五 條 規 定 : ( 第 一 項 ) 本 法 施 行 前 之 公 立 托 兒 所 幼 稚 園 或 經 政 府 許 可 設 立 核

More information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4 年 6 月 17 日 修 正 證 券 商 辦 理 財 富 管 理 業 務 應 注 意 事 項 問 答 集 一 證 券 商 於 98 年 9 月 28 日 前 經 本 會 核 准 辦 理 財 富 管 理 業 務 者 ( 辦 理 顧 問 諮 詢 業 務 ), 擬 依 新 修 正 證 券 商 辦 理 財 富 管 理 業 務 應 注 意 事 項 ( 以 下 簡 稱 注 意 事 項 ) 第 2 點 第

More information

國立屏東師範學院教育心理與輔導研究所

國立屏東師範學院教育心理與輔導研究所 諮 心 組 職 涯 領 域 與 生 涯 徑 路 圖 一 職 涯 領 域 以 下 為 本 所 畢 業 生 就 業 相 關 領 域 與 簡 介 說 明, 各 類 別 修 課 事 項 之 說 明 請 參 照 頁 碼 欄 位, 並 翻 至 該 頁 詳 讀 其 說 明, 以 作 為 未 來 就 業 與 修 業 課 程 安 排 之 參 考 此 外, 同 學 在 思 索 未 來 實 習 或 工 作 之 機 構 時,

More information

中 國 澳 門 特 區 博 彩 業 與 社 會 發 展 前 言 2009 12 2009 8 5 [1] [2] 141.4 [3] 1. 賭 王 病 情 一 度 惡 劣 明 報 2009 年 8 月 5 日 A4 頁 到 截 稿 日 為 止 (2009 年 11 月 5 日 ), 賭 王 病 情

中 國 澳 門 特 區 博 彩 業 與 社 會 發 展 前 言 2009 12 2009 8 5 [1] [2] 141.4 [3] 1. 賭 王 病 情 一 度 惡 劣 明 報 2009 年 8 月 5 日 A4 頁 到 截 稿 日 為 止 (2009 年 11 月 5 日 ), 賭 王 病 情 1 緒言 澳門博彩業發展面面觀 2010 香港城市大學 中 國 澳 門 特 區 博 彩 業 與 社 會 發 展 前 言 2009 12 2009 8 5 [1] [2] 141.4 [3] 1. 賭 王 病 情 一 度 惡 劣 明 報 2009 年 8 月 5 日 A4 頁 到 截 稿 日 為 止 (2009 年 11 月 5 日 ), 賭 王 病 情 仍 未 有 好 轉 的 消 息 2. 同 註

More information

105年7月14日糖尿病研討會簡章-衛生局版_docx

105年7月14日糖尿病研討會簡章-衛生局版_docx 105 年 屏 東 縣 糖 尿 病 暨 慢 性 病 共 同 照 護 網 繼 續 教 育 The Conference of Diabetes Joint Care In 本 研 討 為 增 進 慢 性 病 患 之 肺 結 核 與 COPD 疾 病 認 識, 另 針 對 糖 尿 病 胰 島 素 之 臨 床 經 驗 分 享, 讓 學 員 充 分 認 識 胰 島 素 特 性, 以 提 供 良 好 的 醫

More information

【100年諮商輔導所應考科目】

【100年諮商輔導所應考科目】 ( ) 13 年 類 師 在 職 進 修 專 錄 組 別 別 考 試 科 目 考 試 規 定 及 資 格 限 制 取 人 數 台 北 市 立 大 心 諮 商 位 1. 筆 試 9% 心 ( 含 測 驗 評 量 ) 輔 導 諮 商 2. 服 務 年 資 積 分 1% ( 須 繳 交 服 務 經 歷 證 明 文 件 ) 持 有 國 民 小 或 稚 園 合 格 師 證 書, 並 符 合 下 列 任 一 條

More information

PROSPECT EXPLORATION 壹 前 言 20 90 066 第 9 卷 第 2 期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2 月

PROSPECT EXPLORATION 壹 前 言 20 90 066 第 9 卷 第 2 期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2 月 專 題 研 究 法 律 與 法 制 探 析 中 國 大 陸 現 行 土 地 估 價 法 律 制 度 體 系 探 析 中 國 大 陸 現 行 土 地 估 價 法 律 制 度 體 系 A Study on the Legal Framework of Real Estate Appraisal in China 蔣 國 基 * (Chiang, Kuo-chi) 香 港 鴻 裕 公 司 法 務 長 摘

More information

CONTENTS 訓 練 內 容 設 計 法 056 淡 季 期 的 訓 練 058 旺 季 期 的 訓 練 060 針 對 爬 坡 賽 的 訓 練 內 容 062 賽 後 的 資 料 分 析 064 067 PART4/ 鏑 木 毅 先 生 的 建 言 活 用 於 越 野 路 跑 的 心 跳 訓

CONTENTS 訓 練 內 容 設 計 法 056 淡 季 期 的 訓 練 058 旺 季 期 的 訓 練 060 針 對 爬 坡 賽 的 訓 練 內 容 062 賽 後 的 資 料 分 析 064 067 PART4/ 鏑 木 毅 先 生 的 建 言 活 用 於 越 野 路 跑 的 心 跳 訓 BOOK 山 與 溪 谷 社 編 堀 內 一 雄 執 筆 蕭 雲 菁 譯 CONTENTS 訓 練 內 容 設 計 法 056 淡 季 期 的 訓 練 058 旺 季 期 的 訓 練 060 針 對 爬 坡 賽 的 訓 練 內 容 062 賽 後 的 資 料 分 析 064 067 PART4/ 鏑 木 毅 先 生 的 建 言 活 用 於 越 野 路 跑 的 心 跳 訓 練 068 心 率 計 為

More information

( ) 1 5 ( ) 6 37 8 11 12 16 17 20 21 22 23 25 26 27 28 29 30 32 33 37 ( ) 38 66 42 48 49 51 52 56 57 59 60 65 66 ( ) 67 89 75 76 79 80 83 84 86 87 88

( ) 1 5 ( ) 6 37 8 11 12 16 17 20 21 22 23 25 26 27 28 29 30 32 33 37 ( ) 38 66 42 48 49 51 52 56 57 59 60 65 66 ( ) 67 89 75 76 79 80 83 84 86 87 88 二 零 一 六 年 施 政 報 告 創 新 經 濟 促 進 和 諧 改 善 民 生 繁 榮 共 享 ( ) 1 5 ( ) 6 37 8 11 12 16 17 20 21 22 23 25 26 27 28 29 30 32 33 37 ( ) 38 66 42 48 49 51 52 56 57 59 60 65 66 ( ) 67 89 75 76 79 80 83 84 86 87 88 89

More information

<BDC4B0F3A657B3E62DA4BDA769>

<BDC4B0F3A657B3E62DA4BDA769> 第 1 頁, 共 10 頁 資 管 四 A-410124745- 林 英 睿 1 資 工 三 A- 作 業 系 統 2 英 語 能 力 檢 定 A 班 - 中 級 英 檢 閱 讀 資 管 四 B-410125254- 謝 和 翰 1 資 工 三 A- 作 業 系 統 資 管 四 B-410125319- 簡 廣 造 1 資 管 三 A- 作 業 系 統 資 管 四 A-410125505- 陳 宣

More information

LSM Chinese

LSM Chinese 第 六 十 一 篇 人 救 主 的 神 人 生 活 ( 二 ) 書 名 : 路 加 福 音 生 命 讀 經 第 六 十 一 篇 人 救 主 的 神 人 生 活 ( 二 ) 讀 經 : 希 伯 來 書 二 章 十 四 節 上, 十 六 至 十 七 節 上, 腓 立 比 書 二 章 六 至 八 節, 約 翰 福 音 一 章 一 節, 十 四 節, 五 章 三 十 節, 六 章 三 十 八 節 在 本 篇

More information

( 二 ) 資 格 考 試 之 方 式 : 1. 筆 試 : 圖 書 資 訊 學 檔 案 學 或 出 版 與 數 位 科 技 ( 三 科 選 考 一 科 ), 考 試 時 間 3 小 時 筆 試 分 數 以 70 分 為 及 格, 如 不 及 格, 且 修 業 年 限 尚 未 屆 滿 者, 得 於

( 二 ) 資 格 考 試 之 方 式 : 1. 筆 試 : 圖 書 資 訊 學 檔 案 學 或 出 版 與 數 位 科 技 ( 三 科 選 考 一 科 ), 考 試 時 間 3 小 時 筆 試 分 數 以 70 分 為 及 格, 如 不 及 格, 且 修 業 年 限 尚 未 屆 滿 者, 得 於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圖 書 資 訊 與 檔 案 學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修 業 要 點 98 年 10 月 9 日 98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2 次 所 務 會 議 通 過 105 年 5 月 16 日 104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2 次 所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105 學 年 度 起 入 學 生 適 用 ) 一 本 要 點 係 為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More information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發 行 人 證 券 商 證 券 交 易 所 會 計 主 管 資 格 條 件 及 專 業 進 修 辦 法 暨 發 行 人 證 券 商 證 券 交 易 所 會 計 主 管 進 修 機 構 審 核 辦 法 問 答 集 105 年 5 月 修 訂 一 會 計 主 管 之 定 義 ( 會 計 主 管 資 格 條 件 及 專 業 進 修 辦 法 第 2 條 ) ( 一 ) 何 謂 會 計 主 管? 證 券 交

More information

???T????????

???T???????? 資 訊 王 資 料 可 於 相 關 網 站 查 詢 對 應 表 系 統 選 項 資 料 選 項 對 應 相 關 網 址 上 櫃 公 司 現 金 增 資 資 料 現 金 增 資 與 股 上 市 股 票 公 開 申 購 資 訊 票 申 購 上 櫃 股 票 公 開 申 購 資 訊 http://www.twse.com.tw/ch/announcement/public.php 合 併 / 個 別 財 務

More information

四 資 格 考 試 ( 一 ) 本 所 學 生 修 畢 先 修 課 程 及 共 同 必 修 課 程 之 圖 書 資 訊 學 研 討 或 檔 案 學 研 究 ( 依 組 別 ), 得 申 請 參 加 資 格 考 試 ( 二 ) 申 請 時 間 每 年 2 次, 分 別 為 6 月 1-7 日 及 12

四 資 格 考 試 ( 一 ) 本 所 學 生 修 畢 先 修 課 程 及 共 同 必 修 課 程 之 圖 書 資 訊 學 研 討 或 檔 案 學 研 究 ( 依 組 別 ), 得 申 請 參 加 資 格 考 試 ( 二 ) 申 請 時 間 每 年 2 次, 分 別 為 6 月 1-7 日 及 12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圖 書 資 訊 與 檔 案 學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修 業 要 點 98 年 10 月 9 日 98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2 次 所 務 會 議 通 過 104 年 6 月 15 日 103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3 次 所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104 學 年 度 起 入 學 生 適 用 ) 一 本 要 點 係 為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More information

研究一:n人以『剪刀、石頭、布』猜拳法猜拳一次,決定一人勝

研究一:n人以『剪刀、石頭、布』猜拳法猜拳一次,決定一人勝 嘉 義 市 第 三 十 屆 中 小 學 科 學 展 覽 會 作 品 說 明 書 猜 拳 決 勝 負 的 最 佳 策 略 探 討 科 別 : 數 學 科 組 別 : 國 小 組 關 鍵 詞 : 剪 刀 石 頭 布 黑 白 猜 編 號 : 壹 摘 要 在 玩 遊 戲 時 往 往 需 要 運 用 猜 拳 剪 刀 石 頭 布 或 黑 白 猜 來 決 勝 負 或 是 分 組, 但 人 數 一 多, 便 無 法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0EAA5C1A470BEC7BB50B0EAA5C1A4A4BEC7AF5AAFC5BD73A8EEA4CEB1D0C2BEADFBADFBC342BD73A8EEB1F8A4E5B9EFB7D3AAED3936303230A14B>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0EAA5C1A470BEC7BB50B0EAA5C1A4A4BEC7AF5AAFC5BD73A8EEA4CEB1D0C2BEADFBADFBC342BD73A8EEB1F8A4E5B9EFB7D3AAED3936303230A14B> 國 民 小 學 與 國 民 中 學 班 編 制 及 教 職 員 員 額 編 制 準 則 修 正 總 說 明 現 行 國 民 小 學 與 國 民 中 學 班 編 制 及 教 職 員 員 額 編 制 準 則 ( 以 下 簡 稱 本 準 則 ) 係 於 九 十 四 六 月 二 十 三 日 修 正 發 布, 為 配 合 立 法 院 第 六 屆 第 三 會 期 第 五 次 會 議 決 議, 請 教 育 部 (

More information

參、社會 黎萬民 吳允明 華士傑

參、社會                                    黎萬民 吳允明 華士傑 大 陸 情 勢 2000 4 本 期 情 勢 整 體 而 言, 中 共 順 利 召 開 九 屆 三 次 全 國 人 大 政 協 會 議, 外 貿 與 通 貨 緊 縮 情 況 好 轉 安 排 資 金 與 政 策 出 臺, 意 圖 實 現 西 部 大 開 發 戰 略 與 俄 羅 斯 以 色 列 軍 事 科 技 合 作 與 移 轉 受 矚 目 大 陸 內 部 高 層 貪 腐 案 件 頻 仍, 壓 制 法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30353032A15D3234A15EA4BBA142ADD7A5BFA175AA6BA978BFEEBFEFBFECAA6BA176>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30353032A15D3234A15EA4BBA142ADD7A5BFA175AA6BA978BFEEBFEFBFECAA6BA176> 臺 南 市 六 日 高 雄 市 八 日 屏 東 縣 八 日 宜 蘭 縣 四 日 花 蓮 縣 七 日 臺 東 縣 八 日 澎 湖 縣 十 九 日 東 沙 島 三 十 四 日 金 門 縣 三 十 日 連 江 縣 三 十 日 烏 坵 鄉 三 十 四 日 第 三 條 再 審 當 事 人 居 住 於 大 陸 地 區 或 港 澳 地 區 者, 其 在 途 期 間 均 為 三 十 七 日 再 審 當 事 人 居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附件_table1020328

Microsoft Word - 附件_table1020328 表 1-1: 課 程 名 稱 學 分 數 開 課 時 間 修 訂 表 原 課 程 名 稱 修 改 後 課 程 名 稱 學 分 數 護 理 助 產 學 I 進 階 護 理 助 產 學 I 護 理 助 產 學 II 進 階 護 理 助 產 學 II 護 理 助 產 學 實 習 進 階 護 理 助 產 學 實 習 6 表 1-: 課 程 名 稱 開 課 時 間 修 訂 表 課 程 名 稱 原 開 課 學

More information

CHRISTIAN ALLIANCE CHENG WING GEE COLLEGE

CHRISTIAN ALLIANCE CHENG WING GEE COLLEGE 宣 道 會 鄭 榮 之 中 學 科 目 : 通 識 教 育 科 教 學 進 度 表 2015-16 級 別 : 中 ( 六 ) 級 編 寫 人 姓 名 : 黃 志 偉 老 師 其 他 任 教 老 師 : 黃 愛 敏 老 師 譚 活 幹 老 師 顏 燕 玲 老 師 教 科 書 : 1. 雅 集 新 高 中 通 識 教 育 現 代 中 國 (2012 年 更 新 版 ) 2. 採 用 校 本 教 材 全

More information

連江縣政府所屬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草案)

連江縣政府所屬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草案) 連 江 縣 中 小 學 兼 任 代 課 及 代 理 教 師 聘 任 補 充 規 定 中 華 民 國 95 年 5 月 4 日 連 教 學 字 第 0950012838 號 中 華 民 國 97 年 7 月 25 日 連 教 學 字 第 0970022418 號 修 訂 中 華 民 國 99 年 1 月 11 日 連 教 學 字 第 0990001112 號 修 訂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0

More information

及 國 民 中 小 學 組 織 規 程 之 規 定 辦 理, 其 班 級 數 之 計 算 依 實 際 班 級 數 ( 幼 教 班 除 外 ) 四 捨 五 入 計 算 : 1. 十 二 班 以 下 者 : 得 置 教 師 兼 教 導 總 務 主 任, 教 師 兼 教 務 訓 育 組 長 各 一 人 2

及 國 民 中 小 學 組 織 規 程 之 規 定 辦 理, 其 班 級 數 之 計 算 依 實 際 班 級 數 ( 幼 教 班 除 外 ) 四 捨 五 入 計 算 : 1. 十 二 班 以 下 者 : 得 置 教 師 兼 教 導 總 務 主 任, 教 師 兼 教 務 訓 育 組 長 各 一 人 2 臺 北 縣 所 屬 國 民 小 學 教 師 員 額 編 制 要 點 修 正 對 照 表 修 正 規 定 名 稱 : 臺 北 縣 所 屬 國 民 小 學 教 師 員 額 編 制 要 點 一 為 規 範 臺 北 縣 ( 以 下 簡 稱 本 縣 ) 所 屬 國 民 小 學 教 師 員 額 編 制 標 準 設 置 原 則 及 加 置 原 則, 特 訂 定 本 要 點 二 本 縣 教 師 員 額 計 算 標

More information

02 動 機 2052 中 華 醫 事 科 技 大 學 環 境 與 安 全 衛 生 工 程 系 4 4 155 130 313 247 02 動 機 2029 正 修 科 技 大 學 資 訊 工 程 系 12 12 125 100 300 242 02 動 機 2094 德 霖 技 術 學 院 機

02 動 機 2052 中 華 醫 事 科 技 大 學 環 境 與 安 全 衛 生 工 程 系 4 4 155 130 313 247 02 動 機 2029 正 修 科 技 大 學 資 訊 工 程 系 12 12 125 100 300 242 02 動 機 2094 德 霖 技 術 學 院 機 02 動 機 2004 國 立 臺 北 科 技 大 學 車 輛 工 程 系 15 15 385 355 641 601 02 動 機 2006 國 立 高 雄 第 一 科 技 大 學 機 械 與 自 動 化 工 程 系 智 慧 自 動 化 組 2 2 365 355 592 587 02 動 機 2099 國 立 臺 灣 師 範 大 學 工 業 教 育 學 系 車 輛 技 術 組 14 14 375

More information

文 ( 一 ) 閱 讀 理 解 英 語 數 學 社 會 自 然 及 國 文 ( 二 ) 語 文 表 達 等 各 科 此 外 嘉 義 區 則 另 外 單 獨 辦 理 測 驗 五 專 亦 有 辦 理 特 色 招 生 考 試 分 發 入 學, 與 高 中 高 職 分 開 辦 理, 但 成 績 同 樣 採

文 ( 一 ) 閱 讀 理 解 英 語 數 學 社 會 自 然 及 國 文 ( 二 ) 語 文 表 達 等 各 科 此 外 嘉 義 區 則 另 外 單 獨 辦 理 測 驗 五 專 亦 有 辦 理 特 色 招 生 考 試 分 發 入 學, 與 高 中 高 職 分 開 辦 理, 但 成 績 同 樣 採 想 報 考 103 年 五 專 特 色 招 生 考 試 分 發 入 學 103.2.20 1. 文 藻 外 語 大 學 ( 雙 外 語 跨 領 域 國 際 專 業 人 才 菁 英 班 ) 2. 國 立 臺 中 科 技 大 學 ( 資 訊 應 用 菁 英 班 創 意 商 品 設 計 菁 英 班 ) 3. 國 立 臺 北 商 業 技 術 學 院 ( 企 業 管 理 菁 英 班 國 際 貿 易 科 企 業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_3_???????-Ch20140625_???

Microsoft Word - _3_???????-Ch20140625_??? 綠 河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則 制 訂 及 修 正 紀 錄 一 本 規 則 初 版 於 2012 年 7 月 21 日 制 訂 二 本 規 則 第 一 次 修 訂 於 2013 年 6 月 29 日 三 本 規 則 第 二 次 修 訂 於 2014 年 6 月 25 日 綠 河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則 第 1 條 本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則

More information

2016年中國語文科試卷三聆聽及綜合能力考核樣本試卷示例及說明

2016年中國語文科試卷三聆聽及綜合能力考核樣本試卷示例及說明 目 錄 2016 年 中 國 語 文 科 試 卷 三 聆 聽 及 綜 合 能 力 考 核 樣 本 試 卷 示 例 及 說 明 前 言 1 第 五 級 示 例 一 2 第 五 級 示 例 二 11 第 四 級 示 例 一 20 第 四 級 示 例 二 28 第 三 級 示 例 一 37 第 三 級 示 例 二 45 第 二 級 示 例 一 53 第 二 級 示 例 二 61 第 一 級 示 例 一 68

More information

三 婚 姻 成 長 63 奉 子 不 離 婚 63 家 庭 主 夫 不 丟 臉 66 做 家 事 的 福 報 69 家 暴 是 前 世 報 應? 72 太 太 為 什 麼 不 再 是 知 己? 75 外 遇 毀 掉 一 家 人 78 娶 外 籍 配 偶 無 法 解 決 問 題 81 娶 外 籍 配

三 婚 姻 成 長 63 奉 子 不 離 婚 63 家 庭 主 夫 不 丟 臉 66 做 家 事 的 福 報 69 家 暴 是 前 世 報 應? 72 太 太 為 什 麼 不 再 是 知 己? 75 外 遇 毀 掉 一 家 人 78 娶 外 籍 配 偶 無 法 解 決 問 題 81 娶 外 籍 配 方 外 看 紅 塵 家 庭 溝 通 目 錄 一 親 子 教 育 3 讓 孩 子 走 自 己 的 路 3 以 佛 心 陪 孩 子 成 長 7 我 不 是 小 流 氓 10 以 勉 勵 代 替 責 罵 13 尊 重 孩 子 的 意 願 16 悲 哀 小 皇 帝 19 青 少 年 為 何 迷 戀 網 路? 22 小 爸 媽 問 題 多 24 接 受 同 性 戀 兒 子 27 單 身 者 適 合 收 養 小

More information

壹、組織編制 代碼:C0101意見反映

壹、組織編制      代碼:C0101意見反映 項 目 編 號 DA14 金 門 縣 政 府 人 事 處 教 師 敘 薪 標 準 作 業 流 程 序 說 明 表 項 目 名 稱 教 師 敘 薪 標 準 作 業 承 辦 單 位 人 事 處 第 一 科 作 業 流 程 說 明 一 起 敘 : ( 一 ) 新 進 教 師 到 職 聘 任 後, 按 其 所 具 資 格 條 件 ( 以 學 歷 為 主 ), 依 公 立 各 級 學 校 教 職 員 敘 薪

More information

漁會總幹事遴選辦法部分條文草案修正對照表

漁會總幹事遴選辦法部分條文草案修正對照表 漁 會 總 幹 事 遴 選 辦 法 部 分 條 文 修 正 草 案 條 文 對 照 表 修 正 條 文 現 行 條 文 說 明 第 六 條 申 請 登 記 為 漁 會 總 幹 事 候 聘 人 者, 應 填 具 申 請 書, 並 檢 附 下 列 文 件 : 一 國 民 身 分 證 正 本 及 影 本 ( 正 本 經 核 對 無 誤 後 退 還 申 請 登 記 二 學 歷 證 件 正 本 及 影 三 經

More information

<30332EAAFEA5F3A440A142A447A142A454A142A57CA147BEC7A5CDB14DB77EC3D2B7D3BEC7B2DFA661B9CF2E786C73>

<30332EAAFEA5F3A440A142A447A142A454A142A57CA147BEC7A5CDB14DB77EC3D2B7D3BEC7B2DFA661B9CF2E786C73> 嶺 東 科 技 大 學 財 務 金 融 系 日 四 技 學 生 專 業 學 習 地 圖 02 年 6 月 28 日 0 學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財 務 金 融 系 課 程 委 會 議 通 過 名 稱 微 積 分 ( 一 ) 微 積 分 ( 二 ) 個 體 經 濟 學 商 業 套 裝 軟 體 ( 二 ) 應 用 統 計 學 ( 一 ) 期 貨 與 選 擇 權 國 際 - 管 理 學 保 險 學 商

More information

教 師 相 關 ( 升 等, 依 業 務 需 002 交 通 管 科 評 鑑, 評 量, 徵,C031, 聘, 各 項 考 試 委 C051,C054, 員, 通 訊 錄 等 ),C057, C058,C063 各 項 會 議 紀 錄 依 業 務 需 C001,, 002,130 交 通 管 科 (

教 師 相 關 ( 升 等, 依 業 務 需 002 交 通 管 科 評 鑑, 評 量, 徵,C031, 聘, 各 項 考 試 委 C051,C054, 員, 通 訊 錄 等 ),C057, C058,C063 各 項 會 議 紀 錄 依 業 務 需 C001,, 002,130 交 通 管 科 ( 個 資 檔 案 名 稱 保 有 依 據 個 資 類 別 特 定 目 的 保 有 單 位 教 職 員 業 務 聯 絡 資 料 ( 含 教 職 員 工 通 訊 錄 校 安 中 心 通 訊 錄 文 康 活 動 名 冊 ) 電 子 郵 件 管 業 務 需 C001 002 工 業 與 資 訊 管 各 類 申 請 表 相 關 資 料 ( 含 門 禁 磁 卡 申 請 表 汽 機 車 通 行 證 申 請 資 料

More information

教育實習問與答:

教育實習問與答: 問 與 答 集 一 總 則 Q1: 本 校 開 設 的 教 育 學 程 的 類 別 有 那 幾 種? A1: 本 校 開 設 的 教 育 學 程 有 中 等 學 校 師 資 類 科 教 育 學 程 ( 取 得 國 中 高 中 高 職 等 教 師 資 格 ) 國 民 小 學 師 資 類 科 教 育 學 程 取 得 國 小 教 師 資 格 ) 二 修 習 對 象 與 資 格 Q1: 在 何 種 條 件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