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 們 擁 有 超 過 160 年 的 豐 富 行 業 經 驗, 在 全 球 擁 有 超 過 500,000 名 會 員, 能 夠 提 供 綜 合 全 面 的 醫 療 保 障 方 案, 滿 足 您 不 斷 變 化 的 健 康 需 求 我 們 的 服 務 理 念 2 增 值 型 健 康 管 理 項 目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我 們 擁 有 超 過 160 年 的 豐 富 行 業 經 驗, 在 全 球 擁 有 超 過 500,000 名 會 員, 能 夠 提 供 綜 合 全 面 的 醫 療 保 障 方 案, 滿 足 您 不 斷 變 化 的 健 康 需 求 我 們 的 服 務 理 念 2 增 值 型 健 康 管 理 項 目"

Transcription

1 Quality health plans & benefits Healthier living Financial well-being Intelligent solutions 大 眾 環 球 尊 耀 健 康 個 人 醫 療 保 險 計 劃 生 效 日 期 : 保 單 自 2014 年 1 月 1 日 發 行 保 單 概 要 CH A (1/14)

2 我 們 擁 有 超 過 160 年 的 豐 富 行 業 經 驗, 在 全 球 擁 有 超 過 500,000 名 會 員, 能 夠 提 供 綜 合 全 面 的 醫 療 保 障 方 案, 滿 足 您 不 斷 變 化 的 健 康 需 求 我 們 的 服 務 理 念 2 增 值 型 健 康 管 理 項 目 3 計 劃 概 述 4 保 險 單 概 要 6 常 見 問 題 11 關 於 我 們 的 保 險 服 務 12 聯 繫 我 們 及 投 訴 程 序 13

3 更 便 捷 的 全 球 商 務 支 持 我 們 以 最 優 服 務 理 念 為 準 則, 並 將 自 始 自 終 秉 承 這 一 理 念, 這 是 我 們 對 您 的 承 諾 哈 特 福 特 都 柏 林 伦 敦 蓝 铃 市 迪 拜 新 德 里 上 海 北 京 坦 帕 市 阿 布 扎 比 古 尔 冈 佛 山 香 港 澳 门 班 加 罗 尔 新 加 坡 马 尼 拉 雅 加 达 在 Aetna, 我 們 把 您 和 您 家 人 的 健 康 作 為 工 作 的 重 中 之 重 我 們 以 最 優 服 務, 為 您 提 供 創 新 全 面 的 產 品 及 服 務, 使 您 的 健 康 得 到 更 優 質 的 保 障 您 的 健 康 需 求 一 直 是 我 們 關 注 的 重 心 為 滿 足 這 一 需 要, 我 們 實 行 全 球 化 經 營 戰 略, 足 跡 遍 佈 全 球 各 主 要 地 區, 並 在 10 個 國 家 擁 有 瞭 解 各 地 國 際 人 士 不 同 健 康 需 求 的 優 秀 員 工, 這 使 我 們 能 以 極 大 信 心 和 愛 心 為 會 員 提 供 最 切 合 實 際 需 求 的 服 務 立 即 聯 繫 Aetna, 找 到 滿 足 您 健 康 保 健 需 求 的 解 決 方 案 1

4 我 們 的 服 務 理 念 我 們 希 望 客 戶 對 我 們 每 一 次 的 服 務 都 能 滿 意 為 實 現 這 一 目 標, 我 們 各 部 門 團 結 協 作, 為 客 戶 提 供 一 流 的 服 務 體 驗 客 戶 體 驗 客 戶 服 務 中 心 會 員 服 務 中 心 為 客 戶 提 供 24/7 全 天 候 服 務, 確 保 隨 時 滿 足 客 戶 的 一 切 需 求 會 員 可 以 得 到 以 下 方 面 的 協 助 : 關 於 索 賠 保 障 等 級 和 理 賠 範 圍 方 面 的 問 題 多 語 言 處 理 索 賠 一 般 保 障 和 保 險 計 劃 咨 詢 國 際 健 康 咨 詢 團 隊 國 際 會 員 服 務 中 心 全 天 24 小 時 為 會 員 提 供 一 站 式 服 務 在 提 供 個 人 化 服 務 的 基 礎 上, 我 們 會 將 會 員 連 接 到 我 們 的 國 際 健 康 顧 問 團 隊 (IHAT) IHAT 由 專 業 的 臨 床 醫 學 團 隊 組 成, 為 會 員 提 供 一 對 一 交 互 式 服 務, 包 括 : 行 前 計 劃 24/7 全 天 候 服 務, 滿 足 不 同 人 士 的 特 殊 健 康 需 求 幫 助 尋 找 醫 療 服 務 商 和 專 家 協 調 全 球 範 圍 內 的 常 規 和 緊 急 醫 療 護 理 服 務 協 助 獲 取 處 方 藥 和 醫 療 器 材 協 調 取 得 疑 難 雜 症 的 第 二 診 療 意 見 協 調 保 障 協 調 完 成 治 療 後 返 回 原 籍 國 的 護 理 出 院 規 劃 臨 床 醫 療 索 賠 和 國 際 標 準 的 護 理 審 核 產 科 管 理 2 創 新 工 具 和 資 源 我 們 的 一 流 服 務 理 念 不 止 體 現 在 我 們 的 組 織 能 力 上,Aetna 還 致 力 於 通 過 技 術 創 新 提 供 有 價 值 的 信 息 在 投 保 以 後, 會 員 可 以 登 錄 Aetna International 安 全 會 員 網 站 使 用 工 具 和 資 源, 幫 助 他 們 更 輕 鬆 地 獲 得 健 康 護 理 體 驗, 包 括 : 醫 生 和 醫 療 機 構 搜 索 工 具 能 夠 讓 會 員 找 到 經 過 篩 選 並 獲 認 證 的 醫 生 和 醫 療 機 構 在 線 提 交 索 賠 以 及 索 賠 查 詢, 管 理 和 追 蹤 索 賠 進 展 健 康 體 檢 信 息, 幫 助 會 員 改 善 或 保 持 健 康 狀 態 生 活 方 式 飲 食 和 / 或 環 境 健 康 安 全 新 聞, 包 含 最 新 風 險 評 級 和 安 全 警 報 城 市 簡 介, 包 括 旅 行 信 息, 如 疫 苗 接 種 要 求 和 急 救 電 話 號 碼 藥 物 和 醫 療 術 語 翻 譯 服 務, 會 員 可 按 國 家 檢 索 醫 藥 資 源 醫 生 目 錄 手 機 應 用 程 序, 幫 助 會 員 在 他 們 的 城 市 找 到 可 享 受 直 接 結 算 的 醫 療 機 構 不 久 我 們 將 推 出 更 多 的 手 機 應 用 程 序

5 增 值 型 健 康 管 理 方 案 健 康 管 理 對 人 的 一 生 都 很 重 要, 而 且, 每 個 人 的 人 生 旅 途 都 是 不 同 的 無 論 他 們 身 體 健 康, 還 是 正 處 於 疾 病 或 受 傷 風 險 中, 或 正 試 圖 控 制 慢 性 疾 病 或 正 遭 受 嚴 重 的 健 康 問 題 為 此, 我 們 推 出 了 一 套 向 會 員 免 費 提 供 的 健 康 管 理 計 劃, 它 包 括 : 癌 症 關 懷 和 支 持 我 們 採 取 量 體 裁 衣 的 方 法 幫 助 癌 症 會 員 瞭 解 自 身 的 疾 病 狀 況 及 查 找 有 用 的 資 源, 即 根 據 每 個 會 員 的 具 體 健 康 狀 況 提 供 專 門 針 對 該 客 戶 的 服 務 會 員 甚 至 可 以 和 註 冊 護 士 進 行 一 對 一 的 交 流, 護 士 將 致 力 於 幫 助 會 員 實 現 最 佳 健 康 狀 態 健 康 管 理 教 育 無 論 您 是 身 體 健 康 並 希 望 尋 找 其 它 健 康 生 活 秘 訣, 還 是 罹 患 慢 性 疾 病 但 希 望 實 現 最 佳 健 康 狀 態, 我 們 都 會 向 您 提 供 一 系 列 的 健 康 管 理 教 育 材 料 幫 助 您 實 現 自 己 的 健 康 夢 想 Aetna 國 際 健 康 管 理 中 心 為 您 提 供 許 多 有 用 的 信 息, 包 括 許 多 健 康 主 題, 例 如 : 哮 喘 癌 症 冠 心 病 懷 孕 及 分 娩 壓 力 控 制 會 員 可 以 通 過 Aetna International 安 全 會 員 網 站 獲 取 上 述 工 具 和 資 源 3

6 國 際 醫 療 保 健 計 劃 綜 述 提 供 創 新 靈 活 的 解 決 方 案 我 們 提 供 一 系 列 不 同 類 型 保 險 計 劃 和 保 障 組 合, 讓 您 的 醫 療 保 健 投 資 最 大 化, 並 且 控 制 成 本 只 需 選 擇 我 們 四 種 基 本 保 險 計 劃 之 一, 然 後 選 擇 不 同 附 加 保 障 需 求 申 明 第 1 步 : 選 擇 基 本 保 險 計 劃 在 Aetna, 我 們 致 力 於 確 保 每 一 份 保 險 單 都 能 夠 確 實 地 給 每 位 客 戶 帶 來 保 障 因 此, 我 們 請 每 位 客 戶 認 真 地 思 考 並 選 擇 最 能 滿 足 他 們 的 切 實 需 求 的 Aetna 保 險 計 劃 安 態 ( 上 海 ) 企 業 服 務 有 限 公 司 只 負 責 保 單 執 行, 不 提 供 保 險 利 益 選 擇 咨 詢 因 此, 每 位 客 戶 都 有 責 任 自 行 決 定 最 適 合 自 己 的 保 險 計 劃 我 們 還 建 議 投 保 人 不 時 地 回 顧 自 身 的 健 康 保 險 需 求 以 確 保 現 行 的 保 險 單 能 持 續 滿 足 這 些 需 求 第 2 步 : 選 擇 您 的 保 障 組 合 第 3 步 : 選 擇 您 的 免 賠 額 4

7 第 1 步 : 選 擇 基 本 保 險 計 劃 經 典 計 劃 綜 合 計 劃 絢 麗 人 生 絢 麗 人 生 ( 增 強 版 ) 經 典 計 劃 綜 合 全 面 的 保 障 內 容, 包 括 但 不 限 於 : 住 院 和 日 間 留 院 治 療 保 障 護 送 轉 院 和 交 通 保 障 保 障 地 區 外 的 意 外 事 故 和 急 診 治 療 門 診 護 理 ( 有 保 障 金 額 上 限 ) 替 代 療 法 絢 麗 人 生 在 綜 合 計 劃 保 障 的 基 礎 上, 附 加 : 慢 性 疾 病 保 障 額 外 保 障 的 緊 急 護 送 轉 院 增 強 型 家 庭 護 理 綜 合 計 劃 在 經 典 計 劃 保 障 的 基 礎 上, 附 加 : 門 診 精 神 科 治 療 激 素 替 代 療 法 傳 統 中 醫 和 印 度 醫 藥 增 強 型 門 診 護 理 ( 全 額 賠 付 ) 絢 麗 人 生 ( 增 強 版 ) 在 絢 麗 人 生 保 障 的 基 礎 上, 附 加 : 常 規 懷 孕 常 規 牙 科 治 療 複 雜 修 復 性 牙 科 治 療 第 2 步 : 選 擇 您 的 保 障 組 合 選 擇 可 選 保 障 為 保 險 升 級 額 外 保 障 的 緊 急 護 送 轉 院 ( 綜 合 計 劃 絢 麗 人 生 和 絢 麗 人 生 增 強 版 可 選 ) 美 國 境 內 選 擇 性 治 療 ( 適 用 於 綜 合 計 劃 絢 麗 人 生 和 絢 麗 人 生 增 強 版 ) 門 診 直 接 結 算 網 絡 - 零 免 賠 額 ( 適 用 於 綜 合 計 劃 絢 麗 人 生 和 絢 麗 人 生 增 強 版 ) 香 港 雙 人 病 房 限 制 ( 僅 適 用 于 香 港 居 民 ) 中 國 單 人 病 房 限 制 ( 僅 適 用 于 中 國 大 陸 居 民 ) 第 3 步 : 選 擇 您 的 免 賠 額 每 個 產 品 選 項 都 有 適 用 於 每 例 新 疾 病 的 標 準 免 賠 額 您 可 以 通 過 選 擇 可 選 項 來 修 改 您 的 標 準 免 賠 額 經 典 計 劃 標 準 : 零 人 民 幣 選 項 : 8,000 或 40,000 絢 麗 人 生 標 準 : 800 人 民 幣 選 項 : 零 400 或 2,000 綜 合 計 劃 標 準 : 800 人 民 幣 選 項 : 零 800 2,000 4,000 8,000 16,000 或 40,000 絢 麗 人 生 ( 增 強 版 ) 標 準 : 800 人 民 幣 選 項 : 零 800 或 2,000 5

8 國 際 醫 療 健 康 保 健 計 劃 概 要 查 看 下 述 保 障 一 覽 表, 瞭 解 國 際 醫 療 保 健 計 劃 的 主 要 特 點 黑 體 詞 彙 和 短 語 具 有 特 殊 釋 義, 請 參 見 會 員 手 冊 保 單 的 期 限 為 12 個 月, 從 投 保 日 或 隨 後 的 續 保 日 起 算 本 保 單 計 劃 概 要 沒 有 包 括 保 單 的 所 有 條 款 ; 完 整 條 款 請 參 見 保 險 憑 證 和 會 員 手 冊 本 款 產 品 包 含 保 障 範 圍 內 的 全 球 選 擇 性 醫 療 服 務 ( 美 國 地 區 除 外 ) 會 員 在 美 國 由 意 外 事 故 和 緊 急 情 況 引 發 的 新 患 疾 病 所 產 生 的 急 診 治 療 費 用 可 獲 得 理 賠 想 獲 得 美 國 選 擇 性 醫 療 保 障 的 會 員 需 選 擇 合 適 的 保 險 計 劃 和 相 應 保 障 選 項 經 典 計 劃 綜 合 計 劃 絢 麗 人 生 絢 麗 人 生 ( 增 強 版 ) 年 度 最 高 賠 付 限 額 每 位 會 員 每 個 保 險 期 間 最 高 賠 付 限 額 12,800,000 本 保 障 承 保 在 保 障 期 間 內 首 次 發 生 的 傷 病 且 相 關 治 療 發 生 在 保 障 有 效 期 內 對 於 發 生 在 保 障 生 效 日 之 前 的 傷 病 將 不 予 承 保, 除 非 該 傷 病 已 經 事 先 聲 明 並 獲 得 我 們 書 面 確 認 接 受 承 保 所 有 在 該 地 區 接 受 治 療 所 產 生 的 費 用 必 須 是 醫 療 必 須 的 合 理 且 慣 常 的, 且 符 合 我 們 對 地 區 平 均 醫 療 費 用 的 標 準 住 院 病 人 留 宿 費 用 僅 限 於 標 準 單 人 病 房, 除 非 選 擇 了 香 港 雙 人 病 房 或 中 國 大 陸 境 內 單 人 病 房 保 障 住 院 日 間 留 院 急 救 護 理 與 診 斷 住 院 病 人 護 理 全 額 賠 付 重 建 手 術 與 康 復 以 住 院 或 日 間 留 院 方 式 治 療 所 患 疾 病 ( 包 括 慢 性 病 急 性 發 作 的 穩 定 治 療 ) 產 生 的 費 用 包 括 : i) 住 院 床 位 費 及 膳 食 費 用 ii) 重 症 監 護 室 使 用 費 iii) 由 合 格 護 士 提 供 護 理 的 收 費 iv) 手 術 費 及 手 術 室 費 用 v) 包 括 會 診 在 內 的 醫 生 費 用 專 科 醫 生 費 用 外 科 醫 生 和 麻 醉 師 費 用 vi) 包 括 病 理 檢 驗, 超 生 波 檢 查 及 X 光 檢 查 在 內 的 診 斷 程 序 vii) 由 醫 生 或 專 科 醫 生 開 具 的 處 方 藥 品 和 敷 料 醫 藥 及 醫 療 用 具 費 用, 包 括 傳 統 中 藥 viii) 整 形 重 建 手 術 ( 包 括 門 診 治 療 ) 費 用, 即 因 保 險 期 間 內 發 生 的 意 外 事 故 或 疾 病 導 致 必 需 恢 復 自 然 功 能 或 狀 態 的 整 形 重 建 手 術, 且 相 關 治 療 是 在 事 故 或 疾 病 發 生 後 的 12 個 月 內 實 施, 且 保 險 處 於 有 效 期 內 ix) 康 復 ( 包 括 門 診 治 療 ) 費 用, 即 3 天 或 以 上 住 院 治 療 後 在 認 可 的 醫 院 康 復 科 進 行 的 康 復 活 動, 且 必 須 是 在 出 院 後 14 天 內 進 行 的 康 復 活 動 相 關 治 療 必 須 是 由 專 科 醫 生 推 薦 且 由 專 科 醫 生 親 自 指 導 相 關 治 療 成 本 包 括 特 殊 治 療 室 使 用 費 物 理 和 / 或 語 言 矯 治 費, 及 其 他 通 常 由 康 復 病 房 提 供 的 服 務 所 產 生 的 費 用 輔 助 器 材 費 用 i) 住 院 床 位 費 取 決 於 所 選 住 院 床 位 限 額 ii) 康 復 護 理 全 額 賠 付, 每 例 疾 病 最 高 賠 付 天 數 為 120 天 每 例 疾 病 最 高 賠 付 限 額 8,000 住 院 病 人 或 日 間 留 院 病 人 接 受 治 療 後 拐 杖 以 及 輪 椅 的 購 買 或 租 用 費 用 6

9 經 典 計 劃 綜 合 計 劃 絢 麗 人 生 絢 麗 人 生 ( 增 強 版 ) 美 國 地 區 的 意 外 事 故 與 急 救 治 療 本 保 障 內 容 適 用 于 會 員 在 美 國 短 時 旅 行 時, 發 生 緊 急 的 疾 病 或 意 外, 須 在 醫 院 急 診 室 接 受 緊 急 治 療 而 產 生 的 醫 療 費 用 相 關 傷 病 必 須 在 當 次 旅 行 中 首 次 出 現, 會 員 在 旅 行 前 從 未 出 現 任 何 相 關 症 狀, 且 未 接 受 相 關 治 療 或 接 受 過 任 何 相 關 醫 療 建 議 住 院 治 療 全 額 賠 付 門 診 治 療 每 例 疾 病 最 高 賠 付 限 額 4,000, 且 每 例 疾 病 免 賠 額 640 本 保 障 內 容 也 包 括 因 會 員 在 美 國 的 短 期 旅 行 中 遇 到 意 外 事 故 或 緊 急 情 況 導 致 的 普 通 門 診 治 療 相 關 傷 病 必 須 在 當 次 旅 行 中 首 次 出 現, 會 員 在 旅 行 前 從 未 出 現 任 何 相 關 症 狀, 且 未 接 受 相 關 治 療 或 接 受 過 任 何 相 關 醫 療 建 議 門 診 治 療 可 適 用 保 障 免 賠 額 在 美 國 境 內 遇 到 意 外 事 故 或 緊 急 情 況 時, 會 員 應 在 入 住 醫 院 的 急 救 病 房 前 後 儘 快 聯 繫 我 們 本 保 障 內 容 不 包 括 妊 娠 併 發 症 和 / 或 分 娩 併 發 症 電 腦 斷 層 正 電 子 電 腦 斷 層 及 核 磁 力 共 振 掃 描 全 額 賠 付 以 住 院 病 人 日 間 留 院 病 人 或 門 診 病 人 接 受 的 掃 描 檢 查 這 些 檢 查 必 須 事 先 得 到 我 們 的 授 權 器 官 移 植 全 額 賠 付 本 保 單 所 涵 蓋 的 器 官 移 植 包 括 : 心 臟 心 / 肺 肺 腎 臟 腎 臟 / 胰 腺 組 織 肝 臟 同 種 異 體 骨 髓 以 及 自 體 骨 髓 移 植 住 院 精 神 科 治 療 在 醫 院 的 註 冊 精 神 病 科 接 受 的 治 療 所 有 保 障 內 容 都 具 有 條 件 性, 即 必 須 事 先 得 到 我 們 的 授 權 且 所 有 治 療 都 需 在 註 冊 精 神 病 醫 師 的 指 導 下 進 行 每 個 保 險 期 全 額 賠 付 ( 最 高 賠 付 天 數 為 30 天 ) 若 進 行 此 類 治 療 前 沒 有 得 到 我 們 的 書 面 確 認, 我 們 將 不 負 有 賠 付 任 何 保 障 的 責 任 但 是, 由 醫 師 ( 而 非 精 神 病 專 科 醫 生 ) 初 步 會 診 導 致 的 精 神 病 轉 診 費 賠 償 不 需 得 到 事 先 授 權 牙 齒 意 外 受 損 全 額 賠 付 因 意 外 損 壞 天 然 健 全 牙 齒 後 10 天 內 在 醫 院 急 診 室 或 者 牙 科 診 所 進 行 的 每 個 保 險 期 全 額 賠 付 ( 最 高 賠 付 天 數 為 30 天 後 續 隨 訪 治 療 僅 限 一 次 就 診, 且 須 在 第 一 次 治 療 後 的 30 天 之 內 進 行, 並 且 事 前 須 獲 保 險 人 授 權 同 意 因 進 食 發 生 的 牙 齒 意 外 損 壞 不 在 保 險 範 圍 內 醫 院 現 金 保 障 會 員 因 發 生 保 障 範 圍 內 的 傷 病, 接 受 住 院 治 療, 未 產 生 任 何 住 院 及 治 療 費 用, 保 險 人 將 啟 動 現 金 保 障 賠 付 若 需 申 請 本 現 金 保 障, 會 員 應 要 求 醫 院 在 理 賠 申 請 單 上 簽 名 蓋 章 每 例 疾 病 每 晚 賠 付 限 額 1,000, 最 多 20 晚 本 保 障 不 適 用 於 入 住 醫 院 的 意 外 事 故 和 急 救 病 房 的 情 況 本 保 障 不 適 用 保 單 免 賠 額 父 母 醫 院 留 宿 全 額 賠 付 年 齡 低 於 18 周 歲 作 為 住 院 病 人 入 住 醫 院 的 會 員 需 由 父 母 一 方 或 法 定 監 護 人 進 行 陪 護 所 產 生 的 醫 院 住 宿 費 用 7

10 經 典 計 劃 綜 合 計 劃 絢 麗 人 生 絢 麗 人 生 ( 增 強 版 ) 疾 病 與 慢 性 病 治 療 腫 瘤 全 額 賠 付 以 住 院 日 間 留 院 或 門 診 方 式 進 行 的 與 癌 症 相 關 的 醫 療 必 需 的 診 斷 和 治 療 ( 包 括 姑 息 治 療 ) 慢 性 疾 病 慢 性 疾 病 ( 不 含 癌 症 ) 的 常 規 檢 查 用 於 控 制 病 情 發 展 的 藥 物 和 敷 料 住 院 費, 護 理 費 腎 透 析 費 手 術 費 及 姑 息 治 療 的 費 用 癌 症 治 療 費 用 的 賠 付 屬 於 腫 瘤 保 障 內 容 本 保 障 不 適 用 保 單 免 賠 額 不 適 用 每 位 被 保 險 人 每 個 保 險 期 間 最 高 賠 付 限 額 120,000 先 天 性 疾 病 或 畸 形 對 發 生 于 會 員 的 保 障 合 同 生 效 之 後 的 先 天 性 疾 病 或 畸 形, 或 保 障 合 同 生 效 前 一 年 出 生 的 連 帶 被 保 險 子 女 發 生 的 先 天 性 疾 病 或 畸 形 的 治 療 獲 得 性 免 疫 缺 陷 綜 合 症 因 感 染 人 類 免 疫 缺 陷 病 毒 (HIV) 或 與 其 相 關 聯 的 疾 病, 和 / 或 包 括 獲 得 性 免 疫 缺 陷 綜 合 症 (AIDS) 或 AIDS 關 聯 綜 合 征 (ARC) 和 / 或 其 突 變 體 或 衍 生 變 體 在 內 的 HIV 相 關 疾 病 而 產 生 的 治 療 費 用 每 例 疾 病 最 高 賠 付 限 額 800,000 每 位 被 保 險 人 每 個 保 險 期 最 高 賠 付 限 額 80,000 保 障 範 圍 僅 限 於 此 類 疾 病 確 診 前 後 的 醫 生 會 診 費 用 常 規 檢 查 藥 物 和 敷 料 ( 試 驗 類 或 未 獲 藥 效 證 明 類 藥 品 除 外 ) 住 院 和 護 理 費 一 般 除 外 責 任 中 的 性 傳 播 疾 病 除 外 不 適 用 於 本 保 障 激 素 替 代 療 法 醫 生 或 專 科 醫 生 對 人 為 誘 發 造 成 和 / 或 自 然 提 前 ( 我 們 所 說 的 自 然 提 前 是 指 40 歲 之 前 ) 的 女 性 停 經 進 行 的 治 療, 包 括 會 診 費 以 及 開 具 的 處 方 藥 片 植 入 物 或 貼 片 修 補 費 用 門 診 與 替 代 療 法 門 診 治 療 醫 生 專 科 醫 生 會 診 和 護 理 費 用, 門 診 費 用 包 括 診 斷 和 外 科 檢 查, 包 括 病 理 檢 查 X 光 射 線 檢 查 藥 物 和 敷 料 以 及 由 醫 生 或 專 科 醫 生 開 具 的 醫 療 用 具 由 醫 生 轉 介 的 物 理 治 療, 對 於 每 種 疾 病 僅 限 為 最 多 10 個 療 程 如 需 進 一 步 治 療, 須 提 交 由 專 科 醫 生 出 具 的 病 情 複 查 報 告 對 此 類 治 療 進 行 的 首 次 索 賠 須 提 交 一 份 轉 診 信 / 轉 診 報 告 替 代 療 法 根 據 醫 生 或 專 科 醫 生 的 轉 診 建 議 及 直 接 指 導 下 由 註 冊 脊 醫 師 整 骨 醫 師 順 勢 療 法 醫 師 足 科 醫 師 和 針 灸 醫 師 進 行 的 治 療 無 賠 付 每 例 疾 病 住 院 前 後 最 高 賠 付 限 額 13,600, 且 在 住 院 後 最 高 賠 付 天 數 60 天 每 例 疾 病 替 代 療 法 最 多 賠 付 10 個 療 程, 且 同 上 述 保 障 賠 償 限 額 見 門 診 病 人 護 理 終 生 全 額 賠 付, 最 長 18 個 月 全 額 賠 付 每 例 疾 病 全 額 賠 付 最 多 10 個 療 程 8

11 經 典 計 劃 綜 合 計 劃 絢 麗 人 生 絢 麗 人 生 ( 增 強 版 ) 門 診 手 術 全 額 賠 付 該 保 障 內 容 包 括 會 員 接 受 門 診 手 術 所 實 際 發 生 的 手 術 費 用 同 時 包 括 門 診 內 窺 鏡 檢 查 費 用, 包 括 胃 鏡 檢 查 支 氣 管 窺 鏡 檢 查 結 腸 鏡 檢 查 陰 道 鏡 檢 查, 但 不 包 括 住 院 病 人 護 理 保 障 內 容 所 包 括 的 腹 腔 鏡 檢 查 和 腕 關 節 鏡 檢 查 精 神 病 門 診 治 療 無 賠 付 每 個 保 險 期 間 最 高 賠 付 限 額 40,000 對 於 門 診 病 人 精 神 病 治 療, 包 括 專 科 醫 生 會 診, 所 有 治 療 必 須 獲 得 我 們 的 事 先 授 權, 且 必 須 一 直 在 註 冊 精 神 病 專 科 醫 生 的 直 接 指 導 下 進 行 若 進 行 此 類 治 療 前 沒 有 得 到 我 們 的 書 面 確 認, 我 們 將 不 負 有 賠 付 任 何 保 障 的 責 任 但 是, 由 醫 師 ( 而 非 精 神 病 專 科 醫 生 ) 初 步 會 診 導 致 的 精 神 病 轉 診 費 賠 償 不 需 得 到 事 先 授 權 家 庭 護 理 由 專 科 醫 生 建 議 的 作 為 住 院 病 人 或 日 間 留 院 病 人 接 受 治 療 出 院 後 馬 上 接 受 的 醫 院 外 護 理 有 關 護 理 必 須 由 合 格 護 士 進 行, 且 不 是 出 於 家 庭 原 因 或 方 便 考 慮 而 進 行 的 護 理 該 保 障 範 圍 內 的 所 有 治 療 必 須 獲 得 我 們 的 事 先 授 權 每 例 疾 病 全 額 賠 付 最 高 30 天 每 例 疾 病 全 額 賠 付 最 高 28 天 傳 統 中 藥 或 印 度 醫 藥 該 保 障 涵 蓋 由 註 冊 的 傳 統 中 醫 或 印 度 醫 師 實 施 治 療 的 費 用 無 賠 付 每 個 療 程 最 高 賠 付 限 額 240 且 最 多 10 個 療 程 9

12 經 典 計 劃 綜 合 計 劃 絢 麗 人 生 絢 麗 人 生 ( 增 強 版 ) 護 送 轉 院 與 交 通 急 診 交 通 費 全 額 賠 付 會 員 因 急 診 需 要 住 院 或 日 間 留 院, 經 醫 生 或 專 科 醫 生 認 為 有 醫 療 必 要 而 使 用 最 合 適 的 交 通 工 具 護 送 會 員 往 來 醫 院 接 受 治 療 所 發 生 的 交 通 費 用 本 保 障 內 容 不 包 括 租 車 費 用 護 送 轉 院 與 額 外 交 通 支 出 當 發 生 緊 急 情 況 且 當 地 沒 有 所 需 治 療 設 施 時, 需 將 會 員 護 送 轉 院 至 由 我 們 確 定 的 最 近 的 合 適 醫 療 機 構, 採 取 由 我 們 確 定 的 最 適 當 的 交 通 方 式, 讓 會 員 作 為 住 院 病 人 或 日 間 留 院 病 人 入 住 醫 院 護 送 轉 院 需 獲 得 我 們 的 書 面 同 意, 且 在 轉 院 前 需 要 主 治 醫 生 或 專 科 醫 生 提 供 給 我 們 相 關 證 明 文 件, 包 括 緊 急 情 況 發 生 當 地 無 法 進 行 所 需 治 療 的 確 認 書 本 合 同 保 障 內 容 不 包 括 所 有 因 懷 孕 及 分 娩 而 產 生 的 護 送 轉 院 費 用, 除 非 因 屬 於 懷 孕 併 發 症 的 保 障 內 容 而 需 要 護 送 轉 院 也 不 包 括 在 非 認 可 的 滑 雪 場 所 或 類 似 的 冬 季 運 動 場 所 產 生 的 海 空 救 援 或 登 山 救 援 費 用 本 保 障 內 容 包 括 : i) 護 送 轉 院 費 用, 包 括 因 醫 療 必 需, 護 送 會 員 往 來 治 療 的 另 外 一 名 人 員 的 交 通 費 用 ii) 當 作 為 日 間 留 院 病 人 接 受 治 療 時 來 往 醫 療 點 的 交 通 費 用 iii) 當 會 員 作 為 住 院 病 人 入 住 醫 院 後, 一 名 陪 護 人 員 往 來 醫 院 探 望 該 會 員 的 交 通 費 用 iv) 會 員 及 陪 護 人 員 返 回 居 住 國 或 護 送 轉 院 前 所 在 國 家 的 經 濟 艙 機 票 費 用 v) 入 住 醫 院 前 後 短 期 內 在 專 科 醫 生 治 療 情 況 下 會 員 和 陪 護 人 員 的 非 醫 院 住 宿 費 用 額 外 保 障 護 送 轉 院 i) 全 額 賠 付 ii) iii) iv) 全 額 賠 付 全 額 賠 付 全 額 賠 付 v) 每 人 每 天 最 高 賠 付 限 額 1,200, 且 每 人 每 次 護 送 轉 院 最 高 賠 付 限 額 40,000 任 選 全 額 賠 付 當 發 生 緊 急 情 況 且 當 地 無 法 提 供 所 需 治 療 時, 需 對 會 員 進 行 護 送 轉 院, 至 由 保 險 人 確 定 的 最 近 的 合 適 醫 療 機 構, 並 以 住 院 或 日 間 留 院 方 式 入 住 醫 院 而 產 生 的 費 用 轉 院 地 點 需 由 保 險 人 確 定 的 最 近 最 合 適 的 位 於 會 員 居 住 國 國 籍 所 在 國 或 會 員 選 定 國 家 的 醫 療 機 構 產 生 的 費 用 包 括 醫 療 必 需 的 會 員 轉 移 途 中 的 陪 護 人 員 ( 一 位 ) 費 用 10

13 經 典 計 劃 綜 合 計 劃 絢 麗 人 生 絢 麗 人 生 ( 增 強 版 ) 遺 體 轉 運 及 安 葬 每 個 被 保 險 人 最 高 賠 付 限 額 68,000 會 員 發 生 保 險 責 任 範 圍 內 的 傷 病 導 致 身 故, 會 員 遺 體 或 其 骨 灰 運 至 國 籍 所 在 國 或 居 住 國 而 產 生 的 交 通 費 用, 或 按 照 死 亡 發 生 地 的 慣 例 進 行 合 理 安 葬 或 火 葬 的 費 用 合 理 的 安 葬 或 火 葬 的 費 用 包 括 : - 重 開 墳 墓 和 安 葬 費 用, 或 - 新 開 墳 墓 和 安 葬 費 用, 包 含 安 葬 專 有 權 費, 或 - 其 中 火 葬 費 用 包 括 : 1. 火 葬 費 用 2. 醫 生 證 明 費 用 3. 火 葬 前 必 須 除 去 的 心 臟 起 搏 器 或 其 它 醫 療 設 備 的 費 用 母 嬰 護 理 常 規 懷 孕 與 自 然 懷 孕 和 分 娩 有 關 的 費 用, 包 括 不 孕 症 治 療 ( 輔 助 授 精 ) 後 進 行 的 正 常 分 娩, 自 願 剖 腹 產 以 及 之 前 非 醫 療 原 因 剖 腹 產 導 致 的 醫 療 必 需 的 剖 腹 產 費 用 本 保 障 涵 蓋 產 前 及 產 後 六 周 的 檢 查 費 用, 醫 生 處 方 的 產 前 維 生 素 費 用, 分 娩 費 用 及 與 分 娩 相 關 的 合 格 的 助 產 士 的 費 用 不 孕 症 治 療 ( 輔 助 授 精 ) 後 所 有 與 懷 孕 和 分 娩 併 發 症 有 關 的 費 用 均 屬 於 本 保 障 範 圍 本 保 障 範 圍 還 包 括 新 生 兒 護 理 新 生 兒 繈 褓 ( 包 括 選 擇 性 包 皮 環 切 ), 以 及 當 母 親 ( 需 為 會 員 ) 在 醫 院 作 為 住 院 病 人 接 受 治 療 時, 新 生 兒 出 生 後 首 個 24 小 時 內 所 產 生 的 護 理 費 用 出 生 24 小 時 后, 新 生 兒 需 要 在 出 生 后 30 天 內 加 入 本 保 障 計 劃, 方 可 享 有 保 單 規 定 的 各 項 保 障 本 保 障 不 適 用 保 單 免 賠 額 具 有 12 個 月 的 等 待 期, 時 間 自 購 買 本 保 障 之 日 或 會 員 投 保 日 算 起, 以 較 晚 的 為 准 妊 娠 併 發 症 女 性 會 員 在 產 前 階 段 或 分 娩 時 發 生 的 疾 病, 需 要 獲 認 可 的 婦 產 科 專 科 醫 生 進 行 治 療 而 產 生 的 費 用, 或 因 妊 娠 併 發 症 導 致 的 產 後 六 周 內 所 需 的 檢 查 的 費 用 因 人 工 受 孕 導 致 的 併 發 症, 包 括 但 不 限 於 早 產 或 多 胎 導 致 等 不 屬 於 本 保 障 內 容 本 保 障 內 容 的 賠 付 須 在 合 同 生 效 日 或 投 保 日 ( 以 較 晚 時 間 為 准 ) 起 12 個 月 後 進 行 無 賠 付 全 額 賠 付 每 次 懷 孕 最 高 賠 付 限 額 80,000, 且 有 20% 的 共 同 保 險 ( 對 於 選 擇 香 港 雙 人 病 房 或 使 用 預 先 批 准 的 供 應 商 設 施 的 降 至 10%) 11

14 經 典 計 劃 綜 合 計 劃 絢 麗 人 生 絢 麗 人 生 ( 增 強 版 ) 新 生 兒 護 理 出 生 後 30 天 內 因 新 生 兒 發 生 急 性 疾 病 而 接 受 的 住 院 治 療 本 保 障 內 容 不 包 括 因 人 工 受 孕 導 致 的 併 發 症, 包 括 但 不 限 於, 早 產 或 多 胎 本 保 險 不 包 括 發 生 先 天 畸 形 的 新 生 兒, 相 關 賠 付 屬 於 先 天 性 疾 病 或 畸 形 的 保 障 內 容 每 個 保 險 期 每 個 被 保 險 人 最 高 賠 付 限 額 800,000, 且 住 院 最 高 賠 付 天 數 為 90 天 在 出 生 30 內 提 交 書 面 告 知 並 在 支 付 到 期 日 30 天 內 支 付 所 有 保 費, 會 員 的 連 帶 被 保 險 人 將 被 納 入 保 險 範 圍 出 生 後 30 天 內 因 新 生 兒 發 生 急 性 疾 病 而 接 受 的 住 院 治 療 由 新 生 兒 保 障 所 涵 蓋, 但 不 包 含 在 住 院 病 人 護 理 保 障 內 若 連 帶 被 保 險 人 是 在 不 孕 症 治 療 ( 人 工 受 孕 ) 後 出 生, 還 需 提 供 相 關 健 康 聲 明 新 生 兒 醫 院 留 宿 全 額 賠 付 新 生 兒 ( 出 生 不 超 過 16 周 ) 因 母 親 ( 會 員 ) 分 娩 后 在 醫 院 接 受 住 院 治 療 而 在 醫 院 留 宿 的 費 用 牙 科 保 健 牙 齒 保 健 1- 常 規 牙 科 治 療 牙 科 醫 生 進 行 常 規 牙 科 手 術 治 療 產 生 的 費 用 常 規 牙 科 治 療 包 括 :. 檢 查. 洗 牙. 普 通 複 合 物 補 牙. 簡 單 非 手 術 拔 牙 本 保 障 內 容 不 包 括 牙 齒 正 畸 治 療 牙 齒 複 雜 修 復 治 療 及 牙 體 種 植 本 保 障 內 容 不 適 用 保 單 免 賠 額 具 有 6 個 月 的 等 待 期, 時 間 自 購 買 本 保 障 或 會 員 投 保 日 算 起 ( 以 較 晚 時 間 為 准 ) 牙 齒 保 健 2- 複 雜 修 復 性 牙 科 治 療 該 保 障 涵 蓋 牙 科 醫 生 費 用 以 及 與 下 述 具 體 治 療 程 序 相 關 的 費 用, 包 括 :. 拔 除 阻 生 牙 掩 埋 牙 或 未 萌 牙. 牙 根 切 除. 固 體 牙 瘤 切 除. 根 尖 切 除 術. 新 裝 或 修 理 牙 橋 托. 新 裝 或 修 理 齒 冠. 牙 根 管 治 療. 新 裝 或 修 理 上 或 下 部 假 牙. 拔 除 智 齒 ( 在 醫 院 或 牙 科 外 科 診 所 進 行, 由 牙 科 醫 生 專 科 醫 生 或 口 腔 醫 生 操 作 ) 本 保 障 內 容 不 包 括 牙 齒 正 畸 治 療 常 規 牙 齒 治 療 及 牙 體 種 植 本 保 障 不 適 用 保 單 免 賠 額 具 有 9 個 月 的 等 待 期, 時 間 自 購 買 本 保 障 或 會 員 投 保 日 算 起 ( 以 較 晚 時 間 為 准 ) 無 賠 付 無 賠 付 每 個 保 險 期 限 內 最 高 賠 付 限 額 5,600, 且 有 25% 共 同 保 險 每 個 保 險 期 限 內 最 高 賠 付 限 額 12,000, 且 有 25% 共 同 保 險 計 入 常 規 牙 科 限 額 12

15 經 典 計 劃 綜 合 計 劃 絢 麗 人 生 絢 麗 人 生 ( 增 強 版 ) 其 他 節 約 成 本 選 擇 中 國 大 陸 境 內 單 人 病 房 限 制 ( 該 保 障 僅 適 用 于 中 國 大 陸 居 民 ) 全 額 賠 付 當 在 中 國 大 陸 之 外 以 住 院 病 人 或 日 間 留 院 病 人 接 受 治 療 時, 保 障 內 容 僅 限 於 雙 人 病 房 及 其 相 應 費 率 香 港 雙 人 病 房 限 制 ( 該 保 障 僅 適 用 于 香 港 居 民 ) 全 額 賠 付 當 作 為 住 院 病 人 或 日 間 留 院 病 人 接 受 治 療 時, 本 保 障 內 容 以 雙 人 病 房 或 其 相 應 費 率 進 行 賠 付 升 級 保 障 選 擇 門 診 直 接 結 算 網 絡 - 零 免 賠 額 本 保 障 只 適 用 選 擇 零 800 保 單 免 賠 額 額 外 保 障 護 送 轉 院 不 適 用 在 直 接 結 算 網 絡 內 進 行 的 治 療, 門 診 會 診 零 免 賠 額 在 直 接 結 算 網 絡 外 進 行 的 治 療, 門 診 會 診 有 保 單 免 賠 額 任 選 已 涵 蓋 當 發 生 緊 急 情 況 且 當 地 無 法 提 供 所 需 治 療 時, 需 對 會 員 進 行 護 送 轉 院, 至 由 保 險 人 確 定 的 最 近 的 合 適 醫 療 機 構, 並 以 住 院 或 日 間 留 院 方 式 入 住 醫 院 而 產 生 的 費 用 轉 院 地 點 需 由 保 險 人 確 定 的 最 近 最 合 適 的 位 於 會 員 居 住 國 國 籍 所 在 國 或 會 員 選 定 國 家 的 醫 療 機 構 產 生 的 費 用 包 括 醫 療 必 需 的 會 員 轉 移 途 中 的 陪 護 人 員 ( 一 位 ) 費 用 護 送 轉 院 需 我 們 的 書 面 同 意, 且 在 轉 院 前 需 要 相 關 醫 生 或 專 科 醫 生 提 供 給 我 們 相 關 證 明 文 件, 包 括 緊 急 情 況 發 生 當 地 沒 有 所 需 治 療 的 確 認 書 會 員 所 選 國 家 僅 限 於 具 有 合 適 的 醫 療 設 施 且 我 們 認 為 具 有 合 適 醫 療 能 力 的 國 家 若 根 據 我 們 的 醫 療 顧 問 的 咨 詢 所 選 國 家 不 具 有 可 操 作 性 或 所 選 國 家 對 疾 病 的 治 療 不 具 有 合 適 的 設 施, 則 所 作 選 項 無 效 我 們 的 醫 療 顧 問 將 決 定 護 送 轉 院 最 適 當 的 護 送 轉 移 方 式 本 保 障 利 益 不 涵 蓋 指 定 滑 雪 場 地 或 同 類 冬 季 運 動 場 地 之 外 發 生 的 任 何 海 空 救 援 或 山 區 救 援 所 產 生 的 費 用, 也 不 涵 蓋 懷 孕 併 發 症 保 障 範 圍 以 外 的 所 有 分 娩 費 用, 也 不 涵 蓋 未 購 買 或 在 會 員 保 障 計 劃 中 未 予 以 列 明 的 美 國 選 擇 性 治 療 美 國 境 內 選 擇 性 治 療 i) 在 直 接 結 算 網 絡 內 進 行 的 住 院 病 人 或 日 間 留 院 病 人 治 療 ii) 在 直 接 結 算 網 絡 外 進 行 的 住 院 病 人 或 日 間 留 院 病 人 治 療 iii) 門 診 病 人 治 療 本 計 劃 不 受 病 人 保 護 和 平 價 醫 療 法 案 ( 美 國 醫 療 改 革 ) 限 制, 因 此 無 法 滿 足 該 法 案 對 醫 療 保 險 保 障 範 圍 的 規 定 不 適 用 i) 全 額 賠 付 ii) 每 位 會 員 每 個 保 險 期 間 最 高 賠 付 限 額 8,000,000 且 有 50% 共 同 保 險 iii) 全 額 賠 付 13

16 經 典 計 劃 綜 合 計 劃 絢 麗 人 生 絢 麗 人 生 ( 增 強 版 ) 免 賠 額 選 項 每 個 產 品 選 項 都 有 適 用 於 每 例 新 患 疾 病 的 標 準 免 賠 額 您 可 以 通 過 選 擇 可 選 項 來 修 改 您 的 標 準 免 賠 額 標 準 選 項 零 800 人 民 幣 選 項 8,000 或 40,000 零, 400, 2,000, 4,000, 8,000, 16,000, 或 40,000 零, 400 或 2,000 醫 學 核 保 延 期 償 付 核 保 我 們 的 標 準 醫 學 核 保 方 式 對 於 會 員 而 言, 個 人 在 加 入 保 單 之 日 ( 投 保 日 ) 已 存 在 的 疾 病 不 在 理 賠 範 圍 之 內, 除 非 已 接 受 治 療, 而 且 投 保 後 連 續 兩 年 內 未 出 現 任 何 症 狀, 並 未 接 受 過 診 療 慢 性 既 往 症 的 治 療 不 在 本 保 險 單 的 理 賠 範 圍 之 內 投 保 人 權 利 終 止 合 同 生 效 後, 本 保 單 或 任 何 保 障 內 容 可 由 且 只 能 由 投 保 人 終 止, 並 自 續 保 日 起 對 本 保 單 下 的 所 有 或 任 一 級 會 員 均 有 效 如 果 投 保 人 不 計 劃 續 保, 保 險 人 必 須 在 投 保 人 的 續 保 日 後 15 日 內 收 到 投 保 人 不 計 劃 續 保 的 書 面 通 知 如 果 投 保 人 在 其 它 時 間 以 任 何 原 因 終 止 本 保 險 合 同, 保 險 人 均 不 予 退 還 保 費 全 額 醫 學 核 保 如 果 我 們 接 受 承 保, 我 們 可 能 增 加 附 加 條 款 和 除 外 責 任, 並 將 這 些 條 款 載 入 保 險 憑 證 連 續 轉 保 條 款 適 用 於 希 望 將 其 他 保 險 轉 換 為 本 保 險 的 會 員, 可 能 需 要 額 外 繳 納 保 險 費 我 們 會 接 受 會 員 原 來 保 險 單 的 初 始 投 保 日 期, 將 其 作 為 我 們 的 保 險 單 的 投 保 日 期 我 們 將 保 留 原 有 的 承 保 條 款 或 特 別 附 加 條 款, 例 如 任 何 延 期 償 付 或 特 殊 除 外 責 任, 所 有 保 險 單 條 款 仍 將 符 合 我 們 的 保 險 單 條 款 規 定 任 何 連 續 轉 保 將 不 被 允 許 增 加 保 障 福 利 我 們 保 留 隨 時 拒 絕 連 續 轉 保 的 要 求 或 增 加 額 外 除 外 責 任, 並 有 可 能 無 法 提 供 理 由 保 險 計 劃 貨 幣 本 保 險 單 僅 限 人 民 幣 ( 元 ) 進 行 保 費 結 算 繳 費 頻 率 本 保 險 單 支 援 以 銀 行 轉 帳 方 式 按 年 繳 付 保 費 14

17 常 見 問 題 問 : 家 庭 成 員 是 否 也 符 合 投 保 資 格? 答. 是 的 您 的 配 偶 或 成 年 伴 侶 可 以 納 入 保 險 範 圍 您 未 滿 18 周 歲 的 未 婚 子 女, 或 還 在 接 受 全 日 制 教 育 且 未 滿 26 周 歲 的 子 女 同 樣 可 以 納 入 保 險 範 圍 問 : 加 入 保 險 計 劃 是 否 需 要 進 行 體 檢? 答. 不 需 要 只 在 少 數 情 況 下 我 們 需 要 申 請 人 提 交 一 份 由 醫 生 提 供 的 健 康 報 告, 用 以 公 正 準 確 地 進 行 核 保 問 : 保 險 計 劃 會 涵 蓋 會 員 入 保 前 患 有 的 疾 病 或 傷 病 嗎? 答. 在 成 為 會 員 的 頭 兩 年 中, 保 前 已 存 在 的 疾 病 將 不 在 理 賠 範 圍 內 如 果 會 員 在 這 兩 年 中 未 因 該 疾 病 出 現 任 何 症 狀 進 行 治 療 或 聽 取 醫 療 意 見, 那 麼 兩 年 後 所 產 生 的 費 用 將 被 納 入 理 賠 範 圍 問 : 在 世 界 各 地 旅 遊 時 是 否 也 可 獲 得 保 障? 答. 所 有 會 員 都 會 在 您 選 擇 的 保 障 地 區 內 獲 得 選 擇 性 醫 療 保 障 標 準 的 保 障 地 區 範 圍 覆 蓋 除 美 國 之 外 的 其 它 全 球 地 區 希 望 享 受 美 國 選 擇 性 治 療 保 障 的 會 員 需 要 選 擇 相 關 的 保 險 計 劃 及 該 保 障 選 項 另 外, 對 於 在 美 國 短 途 旅 行 並 選 擇 標 準 保 障 地 區 ( 除 美 國 以 外 的 全 球 範 圍 ) 的 會 員, 我 們 將 賠 付 因 意 外 事 故 或 緊 急 情 況 而 新 患 疾 病 ( 行 前 未 有 症 狀 未 尋 求 醫 療 咨 詢 或 接 受 治 療 ) 所 產 生 的 醫 療 費 用 問 : 保 單 免 賠 額 是 如 何 應 用 的? 答. 保 單 免 賠 額 由 會 員 承 擔 每 例 新 患 疾 病 均 有 保 單 免 賠 額, 並 將 在 索 賠 結 算 時 由 索 賠 部 門 從 賠 付 額 中 扣 除 問 : 在 保 險 期 間 可 不 可 以 調 整 保 險 理 賠 範 圍? 答. 不 可 以 理 賠 範 圍 只 可 以 在 續 保 日 進 行 更 改 在 續 保 日, 我 們 將 和 您 一 起 對 保 障 等 級 進 行 適 當 調 整 問 : 可 不 可 以 在 線 獲 取 表 格 和 信 息? 答. 是 的, 您 可 以 通 過 獲 取 索 賠 申 請 表 以 及 全 球 健 康 安 全 信 息 問 : 該 計 劃 是 否 包 含 在 美 國 的 選 擇 性 治 療? 答. 如 果 您 選 擇 購 買 了 美 國 選 擇 性 治 療 選 項, 該 計 劃 可 覆 蓋 這 些 治 療 該 保 障 可 同 綜 合 計 劃 絢 麗 人 生 和 絢 麗 人 生 ( 加 強 版 ) 一 同 購 買 若 投 保 人 沒 有 選 擇 美 國 選 擇 性 治 療 時, 該 計 劃 只 覆 蓋 會 員 在 美 國 發 生 的 意 外 事 故 和 緊 急 情 況 時 產 生 的 費 用 在 緊 急 情 況 發 生 時, 如 果 會 員 在 當 地 無 法 獲 得 適 當 的 治 療 或 護 理, 由 此 產 生 的 交 通 費 用 將 由 護 送 轉 院 保 障 所 涵 蓋 問 : 會 員 如 何 提 交 索 賠? 答. 每 位 會 員 會 從 一 開 始 收 到 一 張 會 員 卡 該 會 員 卡 向 會 員 提 供 了 Aetna International 會 員 服 務 中 心 的 聯 繫 方 式 和 在 Aetna International 安 全 會 員 網 站 上 註 冊 所 需 信 息 會 員 可 選 用 其 中 一 種 提 交 索 賠 若 未 在 治 療 結 束 後 兩 年 內 提 交 索 賠, 我 們 保 留 拒 絕 理 賠 的 權 利 只 能 對 保 險 期 間 內 接 受 的 治 療 提 出 索 賠 只 有 在 保 險 到 期 或 終 止 前 產 生 的 費 用 可 獲 賠 付 問 : 如 何 知 道 治 療 是 否 在 理 賠 範 圍 之 內? 答. 會 員 在 計 劃 入 院 院 接 受 治 療 前, 應 聯 繫 Aetna International 會 員 服 務 中 心 確 認 治 療 是 否 在 保 險 單 理 賠 範 圍 內 15

18 聯 繫 我 們 及 投 訴 程 序 我 們 一 直 致 力 於 達 到 會 員 的 期 望, 但 是, 我 們 也 理 解 投 訴 是 不 可 避 免 的 我 們 的 目 標 是 能 夠 快 速 和 公 平 地 解 決 我 們 接 到 的 投 訴 如 果 有 關 於 以 下 方 面 的 問 題, 請 隨 時 與 Aetna 國 際 會 員 服 務 中 心 聯 繫 : 你 的 保 險 ; 資 格 驗 證 ; 臨 床 支 持 ; 理 賠 ; 與 計 劃 相 關 的 一 般 問 題 ; 有 投 訴 請 求 如 果 要 與 Aetna 國 際 會 員 服 務 中 心 聯 繫, 請 撥 打 你 的 會 員 卡 上 注 明 的 號 碼 你 也 可 以 按 以 下 方 式 與 我 們 聯 繫 : 投 訴 處 理 程 序 概 要 您 的 投 訴 將 會 : 立 刻 獲 得 受 理, 並 確 定 負 責 調 查 該 投 訴 的 人 員 獲 得 公 正 高 效 徹 底 的 調 查, 確 保 及 時 向 您 回 饋 調 查 進 展 得 到 公 平 一 致 及 時 的 評 估 亞 太 地 區 安 態 ( 上 海 ) 企 業 服 務 有 限 公 司 西 藏 中 路 18 號 港 陸 廣 場 1806 單 元 上 海 黃 浦 區 電 話 : 傳 真 : 電 郵 :DZMemberServices@aetna.com 16

19 17

20 全 球 化 戰 略, 本 土 化 經 營 我 們 在 全 球 各 個 地 方 隨 時 為 您 服 務 Aetna 能 夠 讓 您 和 您 的 員 工 得 到 一 流 的 保 障 和 服 務 您 準 備 好 領 略 Aetna 的 卓 爾 不 同 嗎? 與 眾 不 同 的 服 務? 欲 瞭 解 更 多 信 息, 請 即 刻 聯 繫 我 們 亞 太 地 區 : agbsalesshanghai@aetna.com 隨 時 與 Aetna International 保 持 聯 絡 歡 迎 訪 問 Aetna 是 Aetna Inc. 的 註 冊 商 標 並 在 全 球 範 圍 內 受 商 標 註 冊 條 約 的 保 護 保 單 由 大 眾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簽 發 並 由 安 態 ( 上 海 ) 企 業 服 務 有 限 公 司 提 供 管 理 服 務 安 態 ( 上 海 ) 企 業 服 務 有 限 公 司 是 Aetna Inc. 的 全 資 控 股 子 公 司 安 態 ( 上 海 ) 企 業 服 務 有 限 公 司 隸 屬 於 Aetna 國 際 分 部 Aetna International Aetna 並 不 直 接 提 供 任 何 醫 療 服 務 或 涵 蓋 所 有 醫 療 服 務 健 康 資 訊 項 目 僅 提 供 日 常 健 康 資 訊, 並 不 能 代 替 醫 生 或 其 他 專 業 醫 療 人 士 的 診 斷 與 治 療 如 欲 了 解 完 整 的 保 障 內 容 除 外 責 任 保 險 責 任 的 限 制 和 條 件, 請 參 閱 計 劃 文 件 自 信 息 生 成 之 日 起, 所 有 信 息 均 被 認 為 准 確 無 誤 ; 然 而, 信 息 可 能 會 發 生 變 更 欲 了 解 更 多 Aetna International 詳 細 信 息, 請 登 錄 Aetna Inc CH A (1/14)

21 Quality health plans & benefits Healthier living Financial well-being Intelligent solutions Dazhong Worldwide Health Individual Insurance Plan Effective date: Policies issued from 1 January Policy Summary CH A (1/14)

22 With more than 160 years of experience covering over 500,000 members around the world, we are well-positioned to provide comprehensive health benefits solutions to help meet your ever-changing needs. Our service philosophy 21 Value-added wellness programmes 22 Plan overview 23 Policy summary 25 Frequently asked questions 34 Contact us and Complaints procedures 35 19

23 Global solutions made easy. That s our commitment to you. We re dedicated to providing you with a first-class service throughout all of our interactions. At Aetna, your health and the health of your family lies at the centre of everything we do. Through our first-class approach to service, we work to provide you with innovative and comprehensive products and services that make a positive impact on your well-being. We take your health benefits needs to heart. That s why we ve established a strong global presence, with a local footprint that touches key areas all over the world. With employees located in 10 countries, know first hand the unique health care experiences faced by globally-mobile individuals. This enables us to best meet the needs of our valued members with confidence and compassion. Contact Aetna today, to find out how our solutions can help fulfil your health and wellness needs. 20

24 Our service philosophy At Aetna, we want our members to be satisfied every time they interact with us. To achieve this goal, we have dedicated areas within the organisation focused on delivering a first-class service experience. The member experience Member Service Centre The 24/7 Aetna International Member Service Centre is committed to making sure our members get the care they need, when they need it. Members can receive assistance with: Questions on claims, benefit levels and cover Claims processing in many languages General benefit and plan inquiries International Health Advisory Team The International Member Service Centre is a member s one-stop resource, both day and night. Taking personalised service one step further, we can easily connect members to our International Health Advisory Team (IHAT). IHAT is our dedicated, clinical team that interacts one-on-one with our members to provide: Pre-trip planning 24/7 support that s tailored to the individual s specific health needs Identification of providers and specialists Worldwide coordination of routine and urgent medical care Assistance with obtaining prescription medications and medical devices Coordinating second opinions for complex cases Benefit coordination Coordination of care for return to home country after assignment completion Discharge planning Clinical claim and international standards of care reviews Maternity management Innovative tools and resources Our first-class service philosophy extends far beyond our organisational capabilities. Aetna is committed to providing valuable information through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With their cover, members have access to tools and resources via the Aetna International secure member website at to help them navigate their health care experience more easily, including: Doctor and medical facility search tool that allows members to find screened and approved physicians and medical facilities Online claims submission and claims lookup to manage and keep track of claims status Health and wellness information to help members improve or maintain their health, given lifestyle, diet and/or conditions Health and security news with the latest risk ratings and security alerts City profiles inclusive of travel information such as vaccination requirements and emergency phone numbers Drug and medical phrase translation services with features that allow members to search for medication availability by country Mobile doctor directory applications helping members to find direct-settlement facilities in their city More mobile applications coming soon 21

25 Value-added wellness programmes Wellness is a lifelong path, and the journey is different for each individual whether they are healthy, at risk of disease or injury, managing a chronic condition or experiencing a major health event. With this in mind, we ve developed a complimentary wellness offering which includes the following programmes: Cancer outreach and support Members with cancer can get assistance to help them understand their condition and locate helpful resources without a one size fits all approach. Instead, each interaction is customised to a member s unique health situation. Members can even speak one-on-one with a registered nurse who is committed to helping them reach their best health. Health and wellness education Whether members are healthy individuals looking for additional healthy lifestyle tips or have a chronic condition and want to learn how to reach their optimal state of health we offer an array of health and wellness education materials to aid them in their efforts. The Aetna International Wellness Centre provides helpful information, including health topics such as: asthma cancer coronary artery disease maternity stress management Members have access to these tools and resources via the Aetna International secure member website at 22

26 International Healthcare Plan overview An innovative, flexible solutions offering We offer a range of plans and optional benefits so you can maximise your health care budget and manage costs. Just select from one of four base plans, then choose from a selection of additional benefits. Demands and needs statement At Aetna, we strive to ensure that all our policies are of real benefit to our individual customers. Therefore, we ask each customer to carefully consider which Aetna policy best meets their own specific needs. Aetna (Shanghai) Enterprise Services Co.,Ltd is an execution-only business. We do not provide advice regarding which plan best suits your individual requirements. Therefore, it is your responsibility to determine which policy type is most suitable for you. We also recommend that policyholders should frequently review their health insurance requirements to ensure their current policy continues to meet those requirements. STEP 1: Choose a base plan. STEP 2: Choose your optional benefits. STEP 3: Choose your excess. 23

27 STEP 1: Choose a base plan. Major Medical Foundation Lifestyle Lifestyle Plus Major Medical A comprehensive range of benefits, including, but not limited to: Inpatient and day patient treatment Evacuation and transportation Accident and emergency treatment outside area of cover Outpatient care (capped) Alternative treatment Lifestyle Foundation benefits, plus: Chronic conditions Extended emergency evacuation Increased home nursing Foundation Major Medical benefits, plus: Outpatient psychiatric treatment Hormone replacement therapy Traditional Chinese or Ayurvedic medicine Increased outpatient care (fully covered) Lifestyle Plus Lifestyle benefits, plus: Routine pregnancy Routine dental treatment Major restorative dental treatment STEP 2: Choose your optional benefits. Optional benefits help you upgrade cover. Extended emergency evacuation (optional for Major Medical and Foundation) USA elective treatment (available on Foundation, Lifestyle and Lifestyle Plus) Outpatient direct settlement network - nil excess (available on Foundation, Lifestyle and Lifestyle Plus) Hong Kong semi-private room restriction (subject to Hong Kong residency) China private room restriction (subject to China residency) STEP 3: Choose your excess. Each product option carries a standard excess applicable to each new medical condition. You can amend this by selecting alternative options. Major Medical Standard: Nil RMB options: 8,000 or 40,000 Lifestyle Standard: 800 RMB options: Nil, 400 or 2,000 Foundation Standard: 800 RMB options: Nil, 400, 2,000, 4,000, 8,000, 16,000 or 40,000 Lifestyle Plus Standard: 800 RMB options: Nil, 400, or 2,000 24

28 International Healthcare Plan Policy Summary To find out about the key features of the International Healthcare Plan, please see the following Policy Summary. The words and phrases that are in bold have specific meanings, and are defined in the member handbook. This will be a 12 month policy starting from the date of entry or any subsequent renewal date, as applicable. This policy summary does not contain the full terms of the policy; these can be found in the certificate of insurance and member handbook. This product covers you for eligible elective medical treatment worldwide excluding the U.S. Members are covered for accident and emergency treatment in the U.S. for new medical conditions. Members who wish to benefit from U.S. Elective Treatment should select an appropriate plan and this benefit option. Major Medical Foundation Lifestyle Lifestyle Plus Maximum annual aggregate limit We will provide cover for the treatment of medical conditions that first occur during any period of cover and where treatment is actually given during the current period of cover or where such medical conditions have occurred prior to the date of entry but have been declared to and accepted by us in writing. All costs incurred must be medically necessary and subject to reasonable and customary charges, based on the average treatment costs applicable to the region in which the treatment was received, as determined by us. Inpatient accommodation costs are for a standard private room unless the benefit options for Hong Kong Semi Private room or China Private room have been selected. A maximum of 12,800,000 member per period of cover Inpatient, Day Patient, Emergency Care and Diagnostics 25 Inpatient care Reconstructive surgery and rehabilitation Charges incurred for the treatment of a medical condition, including stabilisation of an acute exacerbation of a chronic condition, when treatment is received as an inpatient or day patient including: i) Accommodation and associated charges. ii) Admittance to the intensive care unit. iii) Nursing by a qualified nurse. iv) Surgical procedure fees and operating theatre fees. v) Medical practitioner fees including surgeon, consultations, specialist fees and anaesthetist fees. vi) Diagnostic procedures including but not limited to pathology tests, Ultrasound scans and x-rays. vii) Drugs, dressings, medicines and appliances prescribed by a medical practitioner or specialist, including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viii) Reconstructive surgery (including outpatient treatment) to restore natural function or appearance required as a result of an accident or illness occurring during the period of cover and where treatment takes place within 12 months of the insured event occurring. ix) Rehabilitation (including outpatient treatment) in a recognised rehabilitation unit of a hospital subsequent to inpatient treatment lasting 3 days or more, which takes place within 14 days of discharge. Treatment must be recommended and under the direct control of a specialist. Treatment includes the use of special treatment rooms, physical and/or speech therapy fees, and other services usually given by a rehabilitation unit. Ancillary charges The purchase or rental of crutches or wheelchairs following treatment as an inpatient or day patient. Covered in full i) Accommodation is subject to any selected inpatient bed limit ii) Rehabilitation is covered in full up to 120 days per medical condition Up to 8,000 per medical condition

29 Major Medical Foundation Lifestyle Lifestyle Plus Accident & emergency treatment in the US Benefit is payable for medical expenses that arise as a result of an emergency, which requires the member to seek treatment in the accident and emergency unit of a hospital whilst temporarily travelling inside the USA and where the medical condition did not exist prior to travel and the member was treatment-, symptom- and advice- free. This benefit extends to include outpatient treatment arising as a result of an accident or emergency, whilst the member is temporarily travelling in the USA and where the medical condition did not exist prior to travel and the member was treatment-, symptom- and advice- free. For outpatient treatment, a benefit excess applies. In the event of accident and emergency treatment being required inside the USA, the member should contact us either before or as soon as possible after admission to the accident and emergency unit of the hospital. Complications of pregnancy and/or childbirth are not covered under this benefit. CT PET and MRI scans Scans received as an inpatient, day patient or outpatient. These must be pre-authorised by us. Organ transplant The organ transplants covered under this policy are: heart, heart/lung, lung, kidney, kidney/pancreas, liver, allogenic bone marrow, and autologous bone marrow. Inpatient psychiatric treatment Treatment received in a registered psychiatric unit of a hospital. All benefits are conditional on pre-authorisation from us and all treatment being administered under the control of a registered psychiatrist. Without our written confirmation prior to such treatment, we will not be liable to pay any benefit. However, the initial consultation with the medical practitioner (not a psychiatric specialist) that results in a psychiatric referral is covered without the requirement for pre-authorisation. Accidental damage to teeth Treatment received in an accident and emergency ward of a hospital or dental clinic, within 10 days of incurring accidental damage to sound, natural teeth, except when the accidental damage has been caused through eating. Follow-up treatment is limited to one visit within 30 days following your initial treatment and must be pre-authorised by us. Hospital cash Where the member receives treatment for an eligible medical condition as an inpatient and no costs are incurred for accommodation and treatment, we will pay a cash benefit. To claim this benefit, the member should ask the hospital to sign and stamp his/her claim form. This benefit is not applicable to admissions into the accident and emergency facility of the hospital. The policy excess does not apply. Parental accommodation Hospital accommodation costs of a parent or legal guardian staying with a member who is under 18 years of age and is admitted to hospital as an inpatient. Covered in full for inpatient treatment Outpatient treatment is limited to 4,000 per medical condition and subject to an excess of 640 per medical condition Covered in full Covered in full Covered in full (up to 30 days) per period of cover Covered in full Up to 1,000 per night for a maximum of 20 nights per medical condition Covered in full 26

30 Major Medical Foundation Lifestyle Lifestyle Plus Disease and Chronic Condition Management Oncology All medically necessary treatment received for, or related to, the diagnosis of cancer when received as an inpatient, day patient or outpatient including palliative treatment. Chronic conditions Routine checkups, drugs and dressings prescribed for management of the condition, hospital accommodation nursing, renal dialysis, surgery and palliative treatment of chronic conditions (excluding cancer). Costs for the treatment of cancer are covered under the oncology benefit. The policy excess does not apply. Congenital anomalies Treatment of congenital anomalies that occur after the member s cover commences with us, or that manifest in a dependant child born in the year prior to cover commencing. Covered in full Not available Up to 800,000 per medical condition Up to 120,000 per insured person per period of cover AIDS Medical expenses that arise from, or are in any way related to, Human Immunodeficiency Virus (HIV) and/ or HIV related illnesses, including Acquired Immune Deficiency Syndrome (AIDS) or AIDS Related Complex (ARC) and/or any mutant derivative or variations thereof. Expenses are limited to pre- and post-diagnosis consultations, routine checkups for this condition, drugs and dressings (except experimental or those unproven), hospital accommodation and nursing fees. For this benefit, the general exclusion for sexually transmitted diseases does not apply. Up to 80,000 per insured person per period of cover Hormone replacement therapy Medical practitioner or specialist consultations and the cost of prescribed tablets, implants or patches when treatment is for the female menopause which has been induced artificially and/or through early onset (by early onset we mean prior to age 40). Outpatient and alternative treatments Outpatient care Medical practitioner, specialist, consultant and nursing fees, outpatient charges including diagnostic and surgical procedures including pathology, x-rays, drugs and dressings and appliances prescribed by a medical practitioner or specialist. Physiotherapy on referral by a medical practitioner is restricted to 10 sessions per medical condition, after which it must be further reviewed by a specialist. A medical report will be required for outpatient physiotherapy after 10 sessions. A referral letter/ report must be submitted with the first claim for such treatment. Alternative treatment Treatment administered by registered chiropractors, osteopaths, homeopaths, podiatrists and acupuncturists when given under the direct control of and following referral by a medical practitioner or specialist. No cover Up to 13,600 per medical condition prior to hospitalisation and up to 60 days immediately following hospitalisation. Alternative treatment up to 10 sessions in aggregate per medical condition, and subject to the benefit limit above. See Outpatient care Covered in full up to 18 months per lifetime Covered in full Covered in full up to 10 sessions in aggregate per medical condition 27

31 Major Medical Foundation Lifestyle Lifestyle Plus Outpatient surgery This benefit extends to cover the cost of endoscopy investigations carried out under an outpatient basis. This includes gastroscopy, bronchoscopy, colonoscopy, colposcopy, but excludes laparoscopy and arthroscopy which are covered under the inpatient care benefit. Outpatient psychiatric treatment For outpatient psychiatric treatment, including specialist consultations, all treatment must be pre-authorised by us and must at all times be administered under the direct control of a registered psychiatrist. Without our written confirmation prior to such treatment, we will not be liable to pay any benefit. However, the initial consultation with a medical practitioner (not a psychiatric specialist), which results in a psychiatric referral, is covered without the requirement for pre-authorisation. Covered in full No cover Up to 40,000 per period of cover Home nursing Nursing care given outside a hospital that is immediately received subsequent to treatment as an inpatient or day patient on the recommendation of a specialist. This must be provided by a qualified nurse and not provided for domestic reasons or convenience. This must be pre-authorised by us. Covered in full up to 30 days per medical condition Covered in full up to 28 weeks per medical condition Traditional Chinese or Ayurvedic medicine Treatment administered by a recognised medical practitioner. No cover 240 per session to a maximum of 10 sessions 28

32 Major Medical Foundation Lifestyle Lifestyle Plus Evacuation and Transportation Emergency transportation Emergency transportation costs to and from hospital to receive treatment as an inpatient or day patient, by the most appropriate transport method when considered medically necessary by a medical practitioner or specialist. This benefit does not include the cost of car hire. Evacuation & additional travel expense Evacuation of a member in the event of an emergency, where treatment is not readily available at the place of the incident, to the nearest appropriate medical facility as determined by us, by the most appropriate method of transportation as determined by us, for the purpose of admission to hospital as an inpatient or day patient. Evacuation is subject to written agreement from us, prior to travel and certified instructions to us from the attending medical practitioner or specialist including confirmation that the required treatment is unavailable at the place of incident. This benefit excludes all maternity and childbirth costs except where these are covered under the benefit for Complications of Pregnancy, and any air-sea rescue or mountain rescue costs that are not incurred at recognised ski resorts or similar winter sports resorts. Cover is provided for: i) Evacuation costs including the costs of one other person to travel with the member as an escort, if medically necessary. ii) Travel to and from medical appointments when treatment is being received as a day patient. iii) For an accompanying person to travel to and from the hospital to visit the member following admission as an inpatient. iv) Economy class airline tickets to return the member and the escort to the country of residence or to the country where evacuation occurred. v) Non-hospital accommodation for the member and escort for immediate pre- and post-hospital admission periods provided that the member is under the care of a specialist. Covered in full i) Covered in full ii) Covered in full iii) Covered in full iv) Covered in full v) Up to 1,200 per person per day and 40,000 per person, per evacuation Extended evacuation This benefit covers the evacuation costs of a member in the event emergency treatment is not readily available at the place of incident, to the nearest appropriate medical facility, country of residence, country of nationality or country of the member s choice for the purpose of admission to hospital as an inpatient or day patient, including the cost of one other person to travel with the member as an escort if medically necessary. Optional Covered in full 29

33 Major Medical Foundation Lifestyle Lifestyle Plus Mortal remains In the event of death from an eligible medical condition: transportation of the body of a member or his/her ashes to the country of nationality or country of residence or burial or cremation costs at the place of death in accordance with reasonable and customary practice. Necessary burial or cremation fees including - The cost of reopening a grave and burial costs, or - The cost of opening a new grave and burial costs, including any exclusive right of burial fee, or - In the case of cremation: 1. The cremation fee 2. The cost of any doctor s certificates 3. The cost of removing a pacemaker or other medical device which must be removed before the cremation. Up to 68,000 per insured person Mother and child Routine Pregnancy Costs associated with normal pregnancy and childbirth, including normal deliveries as a result of infertility treatment (assisted conception), voluntary caesarean section costs and medically necessary caesarean costs due to any non-medical previous caesarean sections undertaken. This benefit covers the cost of pre- and post-natal checkups for up to six weeks, prescribed pre natal vitamins and delivery costs, including costs associated with qualified midwives, when associated with delivery. All costs relating to complications of pregnancy or childbirth following infertility treatment (assisted conception) will be limited to this benefit. This benefit extends to include routine neo natal care and new born packages (including elective circumcision) for the first 24 hours following birth, when the baby is accompanying its mother whilst she is receiving treatment as an inpatient in a hospital (mother being an insured member). The newborn must be enrolled as a member within 30 days after birth in order to be eligible for any benefits (as per Policy terms) after the first 24 hours. The policy excess does not apply. A 12 month wait period applies from the purchase date of this benefit or the member s date of entry, whichever is the later. Complications of pregnancy Treatment of a medical condition arising during the antenatal stages of pregnancy, a medical condition arising during childbirth and one that requires a recognised obstetric procedure, and post natal checkups required as a result of the complication of pregnancy for up to six weeks. Complications arising as a result of assisted conception, including, but not limited to, premature or multiple births are excluded from this benefit. This benefit is payable after the first 12 months from the commencement date or date of entry, whichever is the later. No cover Up to 80,000 per pregnancy and subject to 20% coinsurance (reduced to 10% for Hong Kong residents selecting Semi-Private Room or when utilizing a maternity package in a preapproved provider facility). Covered in full 30

34 Major Medical Foundation Lifestyle Lifestyle Plus New born care Inpatient treatment of an acute medical condition being suffered by a new born baby, and which manifests itself within 30 days following birth. Complications arising as a result of assisted conception, including, but not limited to, premature or multiple births, are excluded from this benefit. In circumstances where a congenital anomaly occurs in a new born baby, cover will be excluded under this benefit and payable under the benefit for congenital anomalies. Subject to written notification within 30 days of birth and all premiums being paid in full within 30 days of the premium due date, the member s dependent will be eligible for cover under the full benefits of the policy. Inpatient treatment of an acute medical condition being suffered by a new born baby, and which manifests itself within 30 days following birth, is covered under the new born benefit and not under the inpatient care benefits of the policy. A declaration of health is required with respect to all dependants who are born following infertility treatment (assisted conception). New born accommodation Hospital accommodation costs relating to a new born baby (up to 16 weeks old) to accompany its mother (being a member) whilst she is receiving treatment as an inpatient in a hospital, following discharge from the original delivery. Up to 800,000 per insured person per period of cover and to a maximum of 90 days hospital stay Covered in full Dental Benefits Dental 1 - Routine dental treatment Fees of a dental practitioner carrying out routine dental treatment in a dental surgery. Routine dental treatment is defined as: examinations, tooth cleaning, normal compound fillings and simple non-surgical extractions. This benefit excludes orthodontic treatment, restorative treatment and dental implants. The policy excess does not apply. A 6 month wait period applies from the purchase date of this benefit or the member s date of entry, whichever is the later. No cover Up to 5,600 per period of cover and subject to 25% coinsurance Dental 2 - Major restorative dental treatment This benefit covers the fees of a dental practitioner and associated costs for the treatment of the following specified procedures: removal of impacted, buried, or unerrupted teeth, removal of roots, removal of solid odontomes, apicectomy, new or repair of bridge work, new or repair of crowns, root canal treatment, new or repair of upper or lower dentures, and removal of wisdom teeth (whether performed in hospital or in dental surgery, whether performed by a dental practitioner, specialist or an oral or maxillofacial surgeon). This benefit excludes orthodontic treatment, routine treatment and dental implants. The policy excess does not apply. A 9 month wait period applies from the purchase date of this benefit or the member s date of entry, whichever is the later. No cover Up to 12,000 per period of cover and subject to 25% coinsurance. In aggregate to routine dental limit. 31

Microsoft Word - 10100000191.doc

Microsoft Word - 10100000191.doc 臺 灣 集 中 保 管 結 算 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辦 理 認 購 ( 售 ) 權 證 帳 簿 劃 撥 作 業 配 合 事 項 部 分 條 文 修 正 條 文 對 照 表 附 件 1 修 正 條 文 現 行 條 文 說 明 第 五 章 認 購 ( 售 ) 權 證 之 權 利 行 使 第 一 節 認 購 權 證 採 證 券 給 付 或 以 證 券 給 付 之 認 購 權 證 發 行 人 得 選

More information

所 3 學 分 課 程, 及 兩 門 跨 領 域 課 程 共 6 學 分 以 上 課 程 學 生 在 修 課 前, 必 須 填 寫 課 程 修 課 認 定 表, 經 班 主 任 或 指 導 教 授 簽 名 後 始 認 定 此 課 程 學 分 ) 10. 本 規 章 未 盡 事 宜, 悉 依 學 位

所 3 學 分 課 程, 及 兩 門 跨 領 域 課 程 共 6 學 分 以 上 課 程 學 生 在 修 課 前, 必 須 填 寫 課 程 修 課 認 定 表, 經 班 主 任 或 指 導 教 授 簽 名 後 始 認 定 此 課 程 學 分 ) 10. 本 規 章 未 盡 事 宜, 悉 依 學 位 95 年 訂 定 96 年 11 月 修 正 97 年 10 月 修 正 100 年 2 月 修 正 101 年 4 月 修 正 102 年 1 月 修 正 103 年 4 月 修 正 103 學 年 度 入 學 新 生 適 用, 舊 生 可 比 照 適 用 1. 研 究 生 須 於 入 學 後 第 二 學 期 開 學 前 選 定 指 導 教 授, 經 課 程 委 員 會 認 定 後 方 得 繼 續

More information

骨 折 別 日 數 表 1. 鼻 骨 眶 骨 ( 含 顴 骨 ) 14 天 11. 骨 盤 ( 包 括 腸 骨 恥 骨 坐 骨 薦 骨 ) 40 天 2. 掌 骨 指 骨 14 天 12. 臂 骨 40 天 3. 蹠 骨 趾 骨 14 天 13. 橈 骨 與 尺 骨 40 天 4. 下 顎 ( 齒

骨 折 別 日 數 表 1. 鼻 骨 眶 骨 ( 含 顴 骨 ) 14 天 11. 骨 盤 ( 包 括 腸 骨 恥 骨 坐 骨 薦 骨 ) 40 天 2. 掌 骨 指 骨 14 天 12. 臂 骨 40 天 3. 蹠 骨 趾 骨 14 天 13. 橈 骨 與 尺 骨 40 天 4. 下 顎 ( 齒 查 詢 本 公 司 資 訊 公 開 說 明 文 件, 請 上 本 公 司 網 站, 南 山 產 物 團 體 傷 害 保 險 傷 害 醫 療 保 險 給 付 ( 日 額 型 ) 附 加 條 款 ( 主 要 給 付 項 目 : 傷 害 醫 療 保 險 金 日 額 保 險 金 ) 100.05.27(100) 美 亞 保 精 字 第 0097 號 函 備 查 101.08.08(101) 美 亞 保 精

More information

6-1-1極限的概念

6-1-1極限的概念 選 修 數 學 (I-4 多 項 式 函 數 的 極 限 與 導 數 - 導 數 與 切 線 斜 率 定 義. f ( 在 的 導 數 : f ( h 對 實 函 數 f ( 若 極 限 存 在 h h 則 稱 f ( 在 點 可 微 分 而 此 極 限 值 稱 為 f ( 在 的 導 數 以 f ( 表 示 f ( f ( 函 數 f ( 在 的 導 數 也 可 以 表 成 f ( 註 : 為 了

More information

sle cover 1

sle cover 1 給 愛 尋 根 究 底 的 青 少 年 紅 斑 狼 瘡 冷 知 識 鳴 謝 給 愛 尋 根 究 底 的 青 少 年 紅 斑 狼 瘡 冷 知 識 ~ Hospital for Special Surgery 2003 For Inquiring Teens With LUPUS ~ Our Thoughts, Issues & Concerns Nichole Niles 為 什 麼 會 有 這 本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ch07

Microsoft Word - ch07 五 本 要 點 補 助 款 之 請 撥 及 核 結, 依 下 列 規 定 辦 理 : ( 一 ) 補 助 經 費 由 本 署 直 接 撥 付 至 地 方 政 府 經 費 代 管 學 校 及 其 他 學 校 ( 二 ) 聯 絡 處 及 校 外 會 應 檢 附 收 據, 向 經 費 代 管 學 校 或 地 方 政 府 辦 理 核 銷, 原 始 支 出 憑 證 由 經 費 核 銷 單 位 留 存 備 查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Draft circular on Sub Leg - 11 Apr (chi)_Traditional

Microsoft Word - Draft circular on Sub Leg  - 11 Apr (chi)_Traditional 檔 號 : (20) in EDB(SCR) 25/58/11 Pt.4 教 育 局 通 告 第 3/2012 號 2012 年 教 育 ( 修 訂 ) 規 例 2012 年 教 育 ( 豁 免 )( 提 供 非 正 規 課 程 的 私 立 學 校 )( 修 訂 ) 令 2012 年 香 港 考 試 及 評 核 局 條 例 ( 修 訂 附 表 1) 令 [ 注 意 : 本 通 告 應 交 ( a )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立法會十四題附件.doc

Microsoft Word - 立法會十四題附件.doc 附 件 一 公 務 員 資 歷 組 別 I. 資 歷 組 別 及 名 稱 資 歷 組 別 名 稱 1 無 需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2 中 學 會 考 證 書 第 一 組 : 需 要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的 第 二 組 : 需 要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並 具 相 當 經 驗 的 3 高 級 文 憑 及 文 憑 第 一 組 : 高 級 文 憑 第 二

More information

保 健 服 務 領 導 全 球 信 諾 集 團 1 9 8 2 I N A C o r p o r a t i o n Connecticut General Corporation 200 2013 30 8,000 500 103 A.M. Best A () A2 () A+ () A ()

保 健 服 務 領 導 全 球 信 諾 集 團 1 9 8 2 I N A C o r p o r a t i o n Connecticut General Corporation 200 2013 30 8,000 500 103 A.M. Best A () A2 () A+ () A () 保 健 服 務 領 導 全 球 信 諾 集 團 1 9 8 2 I N A C o r p o r a t i o n Connecticut General Corporation 200 2013 30 8,000 500 103 A.M. Best A () A2 () A+ () A () 2013 Connecticut General Life Insurance Company 信 諾

More information

目 錄 項 目 內 容 頁 數 1 手 機 要 求 3 2 登 記 程 序 3 3 登 入 程 序 4 4 輸 入 買 賣 指 示 6 5 更 改 指 示 14 6 取 消 指 示 18 7 查 詢 股 票 結 存 21 8 查 詢 買 賣 指 示 23 9 更 改 密 碼 24 10 查 詢 股

目 錄 項 目 內 容 頁 數 1 手 機 要 求 3 2 登 記 程 序 3 3 登 入 程 序 4 4 輸 入 買 賣 指 示 6 5 更 改 指 示 14 6 取 消 指 示 18 7 查 詢 股 票 結 存 21 8 查 詢 買 賣 指 示 23 9 更 改 密 碼 24 10 查 詢 股 流 動 股 票 買 賣 服 務 操 作 指 引 目 錄 項 目 內 容 頁 數 1 手 機 要 求 3 2 登 記 程 序 3 3 登 入 程 序 4 4 輸 入 買 賣 指 示 6 5 更 改 指 示 14 6 取 消 指 示 18 7 查 詢 股 票 結 存 21 8 查 詢 買 賣 指 示 23 9 更 改 密 碼 24 10 查 詢 股 價 及 指 數 26 11 切 換 語 言 及 登 出

More information

1010327

1010327 核 算 加 計 利 息 滯 納 金 滯 納 利 息 規 定 及 計 算 範 例 各 稅 法 對 納 稅 義 務 人 逾 期 繳 納 稅 款, 大 多 有 加 徵 滯 納 金 加 計 利 息 之 規 定, 而 逾 期 與 否, 應 以 繳 款 書 所 填 載 之 繳 納 期 間 繳 納 期 限 或 限 繳 日 期 為 準 認 定 之 各 代 收 稅 款 金 融 機 構 對 於 逾 期 繳 納 稅 款

More information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1. 主 工 具 列 的 視 窗 搜 尋 器 直 接 輸 入 2121 2. 點 擊 主 選 單 證 券 專 區 下 單 特 殊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畫 面 說 明 1. 下 單 區 2. 個 股 行 情 資 訊 與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1. 主 工 具 列 的 視 窗 搜 尋 器 直 接 輸 入 2121 2. 點 擊 主 選 單 證 券 專 區 下 單 特 殊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畫 面 說 明 1. 下 單 區 2. 個 股 行 情 資 訊 與 下 單 :2111 證 券 快 速 下 單 1. 主 工 具 列 的 視 窗 搜 尋 器 直 接 輸 入 2111 2. 點 擊 主 選 單 證 券 專 區 下 單 一 般 下 單 2111 證 券 快 速 下 單 1. 點 擊 後, 可 選 擇 群 組 帳 號 或 單 一 帳 號, 選 擇 後 快 速 點 擊 滑 鼠 左 鍵 兩 下, 可 將 帳 號 完 成 登 錄 並 帶 入 視 窗 2. 點

More information

PROSPECT EXPLORATION 壹 前 言 20 90 066 第 9 卷 第 2 期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2 月

PROSPECT EXPLORATION 壹 前 言 20 90 066 第 9 卷 第 2 期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2 月 專 題 研 究 法 律 與 法 制 探 析 中 國 大 陸 現 行 土 地 估 價 法 律 制 度 體 系 探 析 中 國 大 陸 現 行 土 地 估 價 法 律 制 度 體 系 A Study on the Legal Framework of Real Estate Appraisal in China 蔣 國 基 * (Chiang, Kuo-chi) 香 港 鴻 裕 公 司 法 務 長 摘

More information

二零零六至零七年施政報告

二零零六至零七年施政報告 1 3 4 13 14 34 17 19 20 24 2 5 26 27 28 29 3 0 31 32 3 3 3 4 35 50 36 42 43 45 46 48 49 50 51 66 52 57 58 60 61 65 6 6 67 76 1. 2. 3. 1 4. 5. 6. CEPA 7. 8. 9. 2 10. 11. 12. 13. 3 14. 15. 16. 17. 4 18.

More information

四 修 正 幼 兒 園 師 資 類 科 應 修 學 分 數 為 四 十 八 學 分, 並 明 定 學 分 數 抵 免 之 相 關 規 定 及 規 範 修 習 幼 兒 園 教 育 專 業 課 程 之 最 低 年 限 ( 修 正 條 文 第 五 條 ) 五 發 給 修 畢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證 明

四 修 正 幼 兒 園 師 資 類 科 應 修 學 分 數 為 四 十 八 學 分, 並 明 定 學 分 數 抵 免 之 相 關 規 定 及 規 範 修 習 幼 兒 園 教 育 專 業 課 程 之 最 低 年 限 ( 修 正 條 文 第 五 條 ) 五 發 給 修 畢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證 明 公 告 及 送 達 教 育 部 公 告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1 月 21 日 臺 教 師 ( 二 ) 字 第 1030167058A 號 主 旨 : 預 告 修 正 幼 稚 園 及 托 兒 所 在 職 人 員 修 習 幼 稚 園 教 師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課 程 辦 法 草 案 依 據 : 行 政 程 序 法 第 一 百 五 十 一 條 第 二 項 準 用 第 一 百 五 十 四 條

More information

???T????????

???T???????? 資 訊 王 資 料 可 於 相 關 網 站 查 詢 對 應 表 系 統 選 項 資 料 選 項 對 應 相 關 網 址 上 櫃 公 司 現 金 增 資 資 料 現 金 增 資 與 股 上 市 股 票 公 開 申 購 資 訊 票 申 購 上 櫃 股 票 公 開 申 購 資 訊 http://www.twse.com.tw/ch/announcement/public.php 合 併 / 個 別 財 務

More information

內 政 統 計 通 報

內 政 統 計 通 報 內 政 統 通 報 一 一 年 第 四 週 100 年 居 家 服 務 使 用 者 度 調 查 結 果 內 政 部 統 處 8 成 5 的 居 家 服 務 使 用 者 對 居 家 服 務 所 提 供 的 各 項 服 務 表 示 有 7 成 5 表 示 會 介 紹 他 人 使 用 有 接 受 居 家 服 務 所 提 供 的 協 助 洗 澡 協 助 換 穿 衣 服 協 助 吃 飯 協 助 起 床 站 立

More information

修 課 特 殊 規 定 : 一 法 律 系 學 生 最 低 畢 業 學 分 128;101 學 年 度 修 讀 法 律 系 雙 主 修 學 生 應 修 畢 法 律 專 業 目 64 學 分 ( 限 修 習 本 校 法 律 系 開 設 課 程, 不 得 以 原 學 系 或 外 校 課 程 抵 免 -

修 課 特 殊 規 定 : 一 法 律 系 學 生 最 低 畢 業 學 分 128;101 學 年 度 修 讀 法 律 系 雙 主 修 學 生 應 修 畢 法 律 專 業 目 64 學 分 ( 限 修 習 本 校 法 律 系 開 設 課 程, 不 得 以 原 學 系 或 外 校 課 程 抵 免 - 法 律 學 系 學 士 班 基 礎 科 目 一 覽 表 101 學 年 度 入 學 學 生 適 用 科 目 名 稱 必 規 定 第 一 學 年 第 二 學 年 第 三 學 年 第 四 學 年 群 學 分 上 下 上 下 上 下 上 下 備 註 ( 先 修 科 目 ) 刑 法 ( 一 ) 群 3 3 基 礎 科 目 刑 法 ( 二 ) 群 3 3 基 礎 科 目 / 先 修 刑 法 ( 一 ) 刑 事

More information

BOT_BS_audited_96

BOT_BS_audited_96 資 產 1 0 3,343,286,709,539.29 2,697,567,620,133.77 645,719,089,405.52 23.94 流 動 資 產 11-12 8 1,045,693,236,706.49 943,992,407,407.67 101,700,829,298.82 10.77 現 金 110 8 17,472,077,610.79 23,418,517,459.20-5,946,439,848.41-25.39

More information

簽 呈

簽      呈 台 新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公 告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5 月 4 日 台 新 投 (105) 總 發 文 字 第 00116 號 主 旨 : 本 公 司 經 理 之 台 新 亞 美 短 期 債 券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基 金 等 3 檔 基 金 ( 以 下 合 稱 本 基 金 ), 修 正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契 約 暨 配 合 修 正 公 開 說 明

More information

Layout 1

Layout 1 視 為 優 講 燈 1 講 開 場 簡 報 隨 齡 發 視 變 資 訊 討 論 檢 討 會 與 會 將 夠 幾 點 與 變 關 視 變 兩 種 視 習 慣 個 問 專 業 員 問 題 講 1 燈 2 隨 齡 長 會 視 變 視 變 會 動 變 難 閱 讀 電 腦 視 變 會 裡 絆 體 風 險 藥 護 務 駕 車 動 難 會 響 並 導 慮 鬱 過 適 當 應 對 視 變 繼 續 動 並 減 關 慮

More information

2 2.1 A H 2.2 601288 1288 12 360001 360009 69 100005 86-10-85109619 86-10-85108557 ir@abchina.com 2

2 2.1 A H 2.2 601288 1288 12 360001 360009 69 100005 86-10-85109619 86-10-85108557 ir@abchina.com 2 AGRICULTURAL BANK OF CHINA LIMITED 1288 2016 2016 3 31 571 XIVA 13.09(2) 13.10B 1 1.1 1.2 2016 4 28 2016 5 2016 1414 1.3 1.4 1 2 2.1 A H 2.2 601288 1288 12 360001 360009 69 100005 86-10-85109619 86-10-85108557

More information

16

16 序 1 16 序 2 KK KK KK KK KK KK 溫 溫 KK KK 周 婉 芬 博 士 2016 年 5 月 前 言 平 安 健 康 便 好 了 16 10 ICU ICU 26 300 26 10 ICU ICU 曾 錦 強 2016 年 5 月 目 錄 Chapter 1 家 庭 親 子 關 係 1.1 多 存 款 入 關 係 戶 口 2 1.2 不 傷 關 係 管 學 業 12 1.5

More information

「家加關愛在長青」計劃完成表現及評估報告

「家加關愛在長青」計劃完成表現及評估報告 - 1 - - 2 - - 3 - - 4 - 註 一 一 般 義 工 : 任 何 人 志 願 貢 獻 個 人 時 間 及 精 神, 在 不 為 任 何 物 質 報 酬 的 情 況 下, 為 改 進 社 會 而 提 供 服 務, 時 數 不 限 ( 參 考 香 港 義 務 工 作 發 展 局 之 定 義 ) 註 二 核 心 義 工 : 由 於 建 立 社 會 資 本 所 重 視 的 是 網 絡 的

More information

<30332EAAFEA5F3A440A142A447A142A454A142A57CA147BEC7A5CDB14DB77EC3D2B7D3BEC7B2DFA661B9CF2E786C73>

<30332EAAFEA5F3A440A142A447A142A454A142A57CA147BEC7A5CDB14DB77EC3D2B7D3BEC7B2DFA661B9CF2E786C73> 嶺 東 科 技 大 學 財 務 金 融 系 日 四 技 學 生 專 業 學 習 地 圖 02 年 6 月 28 日 0 學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財 務 金 融 系 課 程 委 會 議 通 過 名 稱 微 積 分 ( 一 ) 微 積 分 ( 二 ) 個 體 經 濟 學 商 業 套 裝 軟 體 ( 二 ) 應 用 統 計 學 ( 一 ) 期 貨 與 選 擇 權 國 際 - 管 理 學 保 險 學 商

More information

校 長 遴 選 者 就 相 關 遴 選 事 項, 有 程 序 外 之 接 觸 遴 選 會 委 員 在 任 期 間 因 故 無 法 執 行 任 務 或 有 不 適 當 之 行 為 者, 由 各 該 主 管 機 關 解 聘 之 ; 其 缺 額, 依 第 一 項 至 第 五 項 規 定 聘 ( 派 ) 委

校 長 遴 選 者 就 相 關 遴 選 事 項, 有 程 序 外 之 接 觸 遴 選 會 委 員 在 任 期 間 因 故 無 法 執 行 任 務 或 有 不 適 當 之 行 為 者, 由 各 該 主 管 機 關 解 聘 之 ; 其 缺 額, 依 第 一 項 至 第 五 項 規 定 聘 ( 派 ) 委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辦 學 績 效 考 評 辦 法 修 正 對 照 表 中 華 民 國 一 百 零 二 年 十 二 月 二 十 日 教 育 部 臺 教 授 國 部 字 第 1020118431A 號 令 修 正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任 期 考 評 辦 法, 名 稱 並 修 正 為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辦

More information

( ) 1 5 ( ) 6 37 8 11 12 16 17 20 21 22 23 25 26 27 28 29 30 32 33 37 ( ) 38 66 42 48 49 51 52 56 57 59 60 65 66 ( ) 67 89 75 76 79 80 83 84 86 87 88

( ) 1 5 ( ) 6 37 8 11 12 16 17 20 21 22 23 25 26 27 28 29 30 32 33 37 ( ) 38 66 42 48 49 51 52 56 57 59 60 65 66 ( ) 67 89 75 76 79 80 83 84 86 87 88 二 零 一 六 年 施 政 報 告 創 新 經 濟 促 進 和 諧 改 善 民 生 繁 榮 共 享 ( ) 1 5 ( ) 6 37 8 11 12 16 17 20 21 22 23 25 26 27 28 29 30 32 33 37 ( ) 38 66 42 48 49 51 52 56 57 59 60 65 66 ( ) 67 89 75 76 79 80 83 84 86 87 88 89

More information

二 兒 歌 選 用 情 形 ( ) 2 ( ) ( ) 1. 158 2.

二 兒 歌 選 用 情 形 ( ) 2 ( ) ( ) 1. 158 2. 兒 歌 內 容 分 析 ~ 以 台 灣 省 教 育 廳 發 行 之 大 單 元 活 動 設 計 內 之 兒 歌 為 例 ~ 摘 要 82 76 158 一 兒 歌 類 目 的 分 布 情 形 ( ) 26 23 22 16 61 38.6 16.5 ( ) 二 兒 歌 選 用 情 形 ( ) 2 ( ) ( ) 1. 158 2. 第 一 章 緒 論 第 一 節 研 究 動 機 79 第 二 節 研

More information

期交所規則、規例及程序

期交所規則、規例及程序 黃 金 期 貨 合 約 細 則 下 述 合 約 細 則 適 用 於 黃 金 期 貨 合 約 : 相 關 資 產 合 約 單 位 交 易 貨 幣 合 約 月 份 報 價 最 低 價 格 波 幅 立 約 成 價 立 約 價 值 持 倉 限 額 成 色 不 少 於 995 的 黃 金 100 金 衡 安 士 美 元 現 貨 月 及 下 兩 個 曆 月 集 團 行 政 總 裁 與 證 監 會 會 商 後 可

More information

前 言 民 主 黨 0 9-1 0 施 政 報 告 建 議 書 1 2002 1 2 2 0 0 5 2 0 1 2 1 2 0. 5 3 民 主 黨 立 法 會 議 員 二 零 零 九 年 九 月

前 言 民 主 黨 0 9-1 0 施 政 報 告 建 議 書 1 2002 1 2 2 0 0 5 2 0 1 2 1 2 0. 5 3 民 主 黨 立 法 會 議 員 二 零 零 九 年 九 月 前 言 民 主 黨 0 9-1 0 施 政 報 告 建 議 書 1 2002 1 2 2 0 0 5 2 0 1 2 1 2 0. 5 3 民 主 黨 立 法 會 議 員 二 零 零 九 年 九 月 目 錄 前 言... 1 政 治 1....5 2....7 3....8 4....9 5....10 經 濟 6....12 7....13 8....14 9....15 10....16 11....17

More information

ART_RAE16_ticket_cn_p.1

ART_RAE16_ticket_cn_p.1 1. 2. 3. 4. 基 础 部 分 - 色 彩 TM TM Premier B2C Sales to China 2014 TM OCR www.divcom.com.hk/ocrc 現 在 開 始 計 劃 訪 問 亞 洲 零 售 博 覽 的 行 程! 交 通 配 套 乘 車 路 線 : 由 機 場 乘 坐 公 共 汽 車 : A11 或 E11 到 灣 仔 (~80 分 鐘 ) 地 鐵 :

More information

寫 作 背 景 導 讀 [98] L Lyman Frank Baum 1856-1919 1882 1886 1900 1939

寫 作 背 景 導 讀 [98] L Lyman Frank Baum 1856-1919 1882 1886 1900 1939 綠 野 仙 蹤 繪 本 創 意 教 案 教 案 設 計 / 朱 秀 芳 老 師 28 寫 作 背 景 導 讀 [98] L Lyman Frank Baum 1856-1919 1882 1886 1900 1939 故 事 簡 介 綠 野 仙 蹤 心 得 分 享 [99] 處 處 有 仙 蹤 繪 本 創 意 教 案 設 計 者 : 朱 秀 芳 適 用 年 級 : 授 課 時 間 :200 教 學

More information

102.6.30.xls

102.6.30.xls 之 二 資 產 負 債 權 益 展 開 表 102 年 6 月 30 日 單 位 : 新 臺 幣 千 元 資 產 會 計 項 目 展 開 項 目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75,497 75,497 存 放 央 行 及 拆 借 銀 178 178 同 業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139,578 139,578 對 金 融 相 關 事 業 之 資 本 投 資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第 二 章 : 至 今 的 進 展 高 水 平 的 系 統 可 使 用 性.. 建 立 高 水 平 的 系 統 可 使 用 性, 以 確 保 系 統 有 能 力 支 援 醫 療 服 務 需 每 星 期 七 天 每 天 24 小 時 運 作 的 需 要 2.13 我 們 會 為 電 子 健 康 記 錄 互 通 資 料 建 立 中 央 資 料 儲 存 庫, 所 有 由 參 與 計 劃 的 醫 療 服 務

More information

前 項 第 三 款 所 定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驗 證 基 準, 如 附 件 一 第 七 條 驗 證 機 構 受 理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之 驗 證, 應 辦 理 書 面 審 查 實 地 查 驗 產 品 檢 驗 及 驗 證 決 定 之

前 項 第 三 款 所 定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驗 證 基 準, 如 附 件 一 第 七 條 驗 證 機 構 受 理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之 驗 證, 應 辦 理 書 面 審 查 實 地 查 驗 產 品 檢 驗 及 驗 證 決 定 之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驗 證 管 理 辦 法 (101.06.07 修 正 ) 第 一 條 本 辦 法 依 農 產 品 生 產 及 驗 證 管 理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第 五 條 第 二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第 二 條 本 辦 法 用 詞, 定 義 如 下 : 一 生 產 廠 ( 場 ): 指 在 國 內 生 產 加 工 分 裝 或 流 通 有 機

More information

2.報考人數暨錄取或及格率按類科分_1試

2.報考人數暨錄取或及格率按類科分_1試 103 年 公 務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三 級 考 試 暨 普 通 考 試 ( 含 公 職 類 科 第 一 試 ) 報 考 人 數 暨 錄 取 或 及 格 率 按 類 科 分 報 考 人 數 到 考 人 數 類 科 別 需 用 人 數 錄 取 標 準 % % % % 錄 取 或 及 格 人 數 到 考 率 (%) 錄 取 或 及 格 率 (%) % % 總 到 考 率 總 及 格 率 119,959

More information

頁 1 / 8 法 規 名 稱 : 公 務 人 員 俸 給 法 修 正 時 間 :97.1.16 第 一 條 ( 本 法 內 容 ) 公 務 人 員 之 俸 給, 依 本 法 行 之 第 二 條 ( 名 詞 定 義 ) 本 法 所 用 名 詞 意 義 如 下 : 一 本 俸 : 係 指 各 職 等 人 員 依 法 應 領 取 之 基 本 給 與 二 年 功 俸 : 係 指 各 職 等 高 於 本 俸

More information

牙 科 門 診 診 察 費 1. 每 位 醫 師 每 日 門 診 量 在 二 00122C 230 1999/7/1 十 人 次 以 下 部 分 ( 20) 2) 未 開 處 方 或 處 方 由 本 院 所 自 行 調 劑 牙 科 門 診 診 察 費 2. 每 位 醫 師 每 日 門 診 量 超 過

牙 科 門 診 診 察 費 1. 每 位 醫 師 每 日 門 診 量 在 二 00122C 230 1999/7/1 十 人 次 以 下 部 分 ( 20) 2) 未 開 處 方 或 處 方 由 本 院 所 自 行 調 劑 牙 科 門 診 診 察 費 2. 每 位 醫 師 每 日 門 診 量 超 過 診 療 項 目 代 碼 健 保 支 付 點 數 價 格 參 考 起 日 價 格 參 考 迄 日 中 文 項 目 名 稱 英 文 項 目 名 稱 備 註 一 般 門 診 診 察 費 醫 院 門 診 診 察 費 ( 不 含 00101B 260 2016/4/1 牙 科 門 診 ) 2. 地 區 醫 院 (1) 處 方 交 付 特 約 藥 局 調 劑 一 般 門 診 診 察 費 醫 院 門 診 診 察

More information

實德證券網上交易系統示範

實德證券網上交易系統示範 實 德 證 券 網 上 交 易 系 統 示 範 實 德 證 券 網 上 交 易 系 統 分 別 提 供 增 強 版 及 標 準 版, 使 用 標 準 版 必 須 安 裝 JAVA, 標 準 版 自 動 更 新 戶 口 資 料, 而 使 用 增 強 版 則 不 必 安 裝 JAVA, 但 必 須 按 更 新 鍵 才 能 更 新 戶 口 資 料, 請 用 戶 根 據 實 際 需 要 選 擇 使 用 標

More information

(3)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之 稅 務 知 識 及 (4) 商 法 典 ( 二 ) 重 新 批 准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計 員 之 筆 試 科 目 如 下 : (1)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之 稅 務 知 識 及 (2) 商 法 典 ( 三 ) 考 試 範

(3)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之 稅 務 知 識 及 (4) 商 法 典 ( 二 ) 重 新 批 准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計 員 之 筆 試 科 目 如 下 : (1)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之 稅 務 知 識 及 (2) 商 法 典 ( 三 ) 考 試 範 核 數 師 暨 會 計 師 註 冊 委 員 會 首 次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計 員 及 重 新 批 准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計 員 之 考 試 規 章 根 據 十 一 月 一 日 第 72/99/M 號 法 令 核 准 之 會 計 師 通 則 第 四 條 第 三 款 之 規 定, 申 請 首 次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More information

Appendix2

Appendix2 附 錄 二 跨 境 服 務 開 放 措 施 ( 正 面 清 單 ) 部 門 或 分 部 門 具 體 承 諾. 商 務 服 務 A. 專 業 服 務 d. 建 築 設 計 服 務 (CPC867) e. 工 程 服 務 (CPC867) f. 集 中 工 程 服 務 (CPC867) g. 城 市 規 劃 和 風 景 園 林 設 計 服 務 ( 城 市 總 體 規 劃 服 務 和 國 家 級 風 景

More information

基 金 配 息 資 訊 聯 博 境 外 基 金 2016 AA/AD/AT/BA/BD/BT 月 份 除 息 日 2016 年 01 月 01 月 28 日 01 月 29 日 2016 年 02 月 02 月 26 日 02 月 29 日 2016 年 03 月 03 月 30 日 03 月 31

基 金 配 息 資 訊 聯 博 境 外 基 金 2016 AA/AD/AT/BA/BD/BT 月 份 除 息 日 2016 年 01 月 01 月 28 日 01 月 29 日 2016 年 02 月 02 月 26 日 02 月 29 日 2016 年 03 月 03 月 30 日 03 月 31 基 金 配 息 資 訊 聯 博 基 金 歷 史 配 息 及 報 酬 率 資 訊 境 外 基 金 ( 本 基 金 有 相 當 比 重 投 資 於 非 投 資 等 級 之 高 風 險 債 券 且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 本 基 金 主 要 係 投 資 於 非 投 資 等 級 之 高 風 險 債 券 且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 基 金 之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More information

教 師 相 關 ( 升 等, 依 業 務 需 002 交 通 管 科 評 鑑, 評 量, 徵,C031, 聘, 各 項 考 試 委 C051,C054, 員, 通 訊 錄 等 ),C057, C058,C063 各 項 會 議 紀 錄 依 業 務 需 C001,, 002,130 交 通 管 科 (

教 師 相 關 ( 升 等, 依 業 務 需 002 交 通 管 科 評 鑑, 評 量, 徵,C031, 聘, 各 項 考 試 委 C051,C054, 員, 通 訊 錄 等 ),C057, C058,C063 各 項 會 議 紀 錄 依 業 務 需 C001,, 002,130 交 通 管 科 ( 個 資 檔 案 名 稱 保 有 依 據 個 資 類 別 特 定 目 的 保 有 單 位 教 職 員 業 務 聯 絡 資 料 ( 含 教 職 員 工 通 訊 錄 校 安 中 心 通 訊 錄 文 康 活 動 名 冊 ) 電 子 郵 件 管 業 務 需 C001 002 工 業 與 資 訊 管 各 類 申 請 表 相 關 資 料 ( 含 門 禁 磁 卡 申 請 表 汽 機 車 通 行 證 申 請 資 料

More information

105年7月14日糖尿病研討會簡章-衛生局版_docx

105年7月14日糖尿病研討會簡章-衛生局版_docx 105 年 屏 東 縣 糖 尿 病 暨 慢 性 病 共 同 照 護 網 繼 續 教 育 The Conference of Diabetes Joint Care In 本 研 討 為 增 進 慢 性 病 患 之 肺 結 核 與 COPD 疾 病 認 識, 另 針 對 糖 尿 病 胰 島 素 之 臨 床 經 驗 分 享, 讓 學 員 充 分 認 識 胰 島 素 特 性, 以 提 供 良 好 的 醫

More information

HSBC Holdings plc Interim Report 2015 - Chinese

HSBC Holdings plc Interim Report 2015 - Chinese 聯 繫 客 戶 創 先 機 助 握 商 情 百 五 載 HSBC Holdings plc 滙 豐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中 期 業 績 報 告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More information

目 錄 壹 題 目 1: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玉 井 芒 果 乾 禮 盒 )... 3 貳 題 目 2: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紅 磚 布 丁 精 選 禮 盒 )... 5 參 題 目 3: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晶 鑽 XO 醬 禮 盒 ).

目 錄 壹 題 目 1: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玉 井 芒 果 乾 禮 盒 )... 3 貳 題 目 2: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紅 磚 布 丁 精 選 禮 盒 )... 5 參 題 目 3: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晶 鑽 XO 醬 禮 盒 ). 行 動 電 子 商 務 管 理 師 行 動 電 子 商 務 規 劃 師 術 科 考 試 題 解 製 作 單 位 :TMCA 台 灣 行 動 商 務 運 籌 管 理 協 會 證 照 評 測 試 務 中 心 1 目 錄 壹 題 目 1: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玉 井 芒 果 乾 禮 盒 )... 3 貳 題 目 2: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紅 磚 布 丁 精 選 禮

More information

目 錄 Contents 食 開 心 04 一 老 人 共 餐 活 動 二 失 能 老 人 營 養 餐 飲 服 務 醫 健 康 一 居 家 護 理 服 務 二 居 家 復 健 服 務 三 居 家 營 養 四 居 家 醫 生 五 居 家 藥 師 六 市 民 醫 療 補 助 七 老 人 健 保 自 付

目 錄 Contents 食 開 心 04 一 老 人 共 餐 活 動 二 失 能 老 人 營 養 餐 飲 服 務 醫 健 康 一 居 家 護 理 服 務 二 居 家 復 健 服 務 三 居 家 營 養 四 居 家 醫 生 五 居 家 藥 師 六 市 民 醫 療 補 助 七 老 人 健 保 自 付 104 年 臺 北 市 目 錄 Contents 食 開 心 04 一 老 人 共 餐 活 動 二 失 能 老 人 營 養 餐 飲 服 務 醫 健 康 一 居 家 護 理 服 務 二 居 家 復 健 服 務 三 居 家 營 養 四 居 家 醫 生 五 居 家 藥 師 六 市 民 醫 療 補 助 七 老 人 健 保 自 付 額 補 助 八 中 低 收 入 老 人 補 助 裝 置 假 牙 及 維 修 九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LongCard_Promo_2013_FAQ_tc_pdf.doc

Microsoft Word - LongCard_Promo_2013_FAQ_tc_pdf.doc 陸 港 通 龍 卡 常 遇 問 題 一 般 問 題 o 甚 麼 是 陸 港 通 龍 卡? o 陸 港 通 龍 卡 具 有 哪 些 特 點? o 陸 港 通 龍 卡 適 合 甚 麼 客 戶 使 用? 陸 港 通 龍 卡 申 請 須 知 o 陸 港 通 龍 卡 的 發 卡 對 象 是 甚 麼? o 聯 名 賬 戶 或 公 司 客 戶 可 以 申 請 陸 港 通 龍 卡 嗎? o 現 時 哪 一 個 建

More information

授 課 老 師 章 節 第 一 章 教 學 教 具 間 3 分 鐘 粉 筆 CNC 銑 床 教 學 內 容 CNC 銑 床 之 基 本 操 作 教 材 來 源 數 值 控 制 機 械 實 習 Ⅰ 1. 了 解 CNC 銑 床 的 發 展 2. 了 解 CNC 銑 床 刀 具 的 選 用 3. 了 解

授 課 老 師 章 節 第 一 章 教 學 教 具 間 3 分 鐘 粉 筆 CNC 銑 床 教 學 內 容 CNC 銑 床 之 基 本 操 作 教 材 來 源 數 值 控 制 機 械 實 習 Ⅰ 1. 了 解 CNC 銑 床 的 發 展 2. 了 解 CNC 銑 床 刀 具 的 選 用 3. 了 解 台 中 市 財 團 法 人 光 華 高 級 工 業 職 業 學 校 專 業 科 目 - 數 值 控 制 機 械 教 案 本 適 用 科 別 : 機 械 科 製 圖 科 編 寫 單 位 : 光 華 高 工 機 械 製 圖 科 授 課 老 師 章 節 第 一 章 教 學 教 具 間 3 分 鐘 粉 筆 CNC 銑 床 教 學 內 容 CNC 銑 床 之 基 本 操 作 教 材 來 源 數 值 控 制 機

More information

PURPOSE

PURPOSE 檔 號 : HP 656/ 5/ 9 電 話 號 碼 : 2810 3615 公 務 員 事 務 局 通 函 第 5/2016 號 ( 注 意 : 這 是 甲 級 傳 閱 通 函, 全 體 公 務 員 均 應 閱 讀 ) 資 助 出 售 房 屋 項 目 目 的 香 港 房 屋 協 會 已 宣 布 推 售 新 的 資 助 出 售 房 屋 項 目 單 位 該 項 目 是 一 項 公 共 房 屋 福 利

More information

格 成 績 證 明 第 六 條 第 七 條 本 系 大 四 課 程 中 規 劃 日 本 韓 國 越 南 專 題 研 究, 學 生 需 於 大 四 時 修 習 該 課 程, 並 於 規 定 期 間 內 提 出 專 題 報 告, 取 得 合 格 成 績 證 明 本 系 規 定 學 生 畢 業 時 需 取

格 成 績 證 明 第 六 條 第 七 條 本 系 大 四 課 程 中 規 劃 日 本 韓 國 越 南 專 題 研 究, 學 生 需 於 大 四 時 修 習 該 課 程, 並 於 規 定 期 間 內 提 出 專 題 報 告, 取 得 合 格 成 績 證 明 本 系 規 定 學 生 畢 業 時 需 取 國 立 高 雄 大 學 東 亞 語 文 學 系 大 學 部 修 業 規 則 (104 學 年 後 入 學 學 生 適 用 ) 修 正 對 照 表 條 文 修 正 後 條 文 原 條 文 備 註 第 二 條 第 三 條 第 四 條 第 五 條 大 學 部 104 學 年 度 入 學 學 生 大 四 上 下 皆 未 選 擇 校 外 實 習 I 及 校 外 實 習 Ⅱ 者 畢 業 學 分 為 128 學

More information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生 態 環 境 產 生 很 嚴 重 的 傷 害, 為 確 保 農 業 的 永 續 發 展 與 安 全

More information

駛 學 校 順 成 駕 駛 學 校 新 中 華 駕 駛 學 校 新 社 亮 汽 車 電 單 車 教 授 駕 駛 學 校 有 限 公 司 新 順 成 汽 車 駕 駛 學 校 及 新 福 利 駕 駛 學 校 有 限 公 司 其 中 除 新 福 利 只 提 供 輕 型 汽 車 ( 自 動 ) 教 學 課

駛 學 校 順 成 駕 駛 學 校 新 中 華 駕 駛 學 校 新 社 亮 汽 車 電 單 車 教 授 駕 駛 學 校 有 限 公 司 新 順 成 汽 車 駕 駛 學 校 及 新 福 利 駕 駛 學 校 有 限 公 司 其 中 除 新 福 利 只 提 供 輕 型 汽 車 ( 自 動 ) 教 學 課 駕 駛 學 校 收 費 調 查 發 佈 日 期 :2016 年 8 月 9 日 本 澳 近 年 有 不 少 消 費 者 報 讀 輕 型 汽 車 及 摩 托 車 駕 駛 課 程, 但 自 去 (2015) 年 起 本 澳 收 緊 對 輕 型 摩 托 車 的 技 術 規 格 審 批, 避 免 在 原 產 地 單 座 位 的 輕 型 摩 托 車 到 達 本 澳 後 可 申 報 為 兩 座 位, 使 不 少

More information

目    錄

目    錄 總 統 令 中 華 民 國 1 0 2 年 1 月 9 日 華 總 一 義 字 第 1 0 2 0 0 0 00811 號 茲 修 正 安 寧 緩 和 醫 療 條 例 第 一 條 第 三 條 至 第 五 條 及 第 六 條 之 一 至 第 九 條 條 文, 公 布 之 總 統 馬 英 九 行 政 院 院 長 陳 冲 安 寧 緩 和 醫 療 條 例 修 正 第 一 條 第 三 條 至 第 五 條 及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附件_table1020328

Microsoft Word - 附件_table1020328 表 1-1: 課 程 名 稱 學 分 數 開 課 時 間 修 訂 表 原 課 程 名 稱 修 改 後 課 程 名 稱 學 分 數 護 理 助 產 學 I 進 階 護 理 助 產 學 I 護 理 助 產 學 II 進 階 護 理 助 產 學 II 護 理 助 產 學 實 習 進 階 護 理 助 產 學 實 習 6 表 1-: 課 程 名 稱 開 課 時 間 修 訂 表 課 程 名 稱 原 開 課 學

More information

連江縣政府所屬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草案)

連江縣政府所屬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草案) 連 江 縣 中 小 學 兼 任 代 課 及 代 理 教 師 聘 任 補 充 規 定 中 華 民 國 95 年 5 月 4 日 連 教 學 字 第 0950012838 號 中 華 民 國 97 年 7 月 25 日 連 教 學 字 第 0970022418 號 修 訂 中 華 民 國 99 年 1 月 11 日 連 教 學 字 第 0990001112 號 修 訂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0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第四章.doc

Microsoft Word - 第四章.doc 第 四 章 - 試 分 別 說 明 組 合 邏 輯 電 路 與 序 向 邏 輯 電 路 之 定 義 解 : 組 合 邏 輯 電 路 由 基 本 邏 輯 閘 所 組 成 的 此 種 邏 輯 電 路 之 輸 出 為 電 路 所 有 輸 入 的 組 合 因 此 輸 出 狀 態 可 完 全 由 目 前 之 輸 入 來 決 定 而 組 合 邏 輯 電 路 之 示 意 圖 如 圖 所 a 示 ; 而 序 向 邏

More information

目 錄 一 系 統 登 入... 2 ( 一 ) 系 統 登 入 畫 面... 2 ( 二 ) 首 次 登 入 請 先 註 冊... 3 ( 三 ) 忘 記 單 位 帳 號... 8 ( 四 ) 忘 記 密 碼... 10 ( 五 ) 健 保 卡 更 換... 12 ( 六 ) 重 寄 確 認 信.

目 錄 一 系 統 登 入... 2 ( 一 ) 系 統 登 入 畫 面... 2 ( 二 ) 首 次 登 入 請 先 註 冊... 3 ( 三 ) 忘 記 單 位 帳 號... 8 ( 四 ) 忘 記 密 碼... 10 ( 五 ) 健 保 卡 更 換... 12 ( 六 ) 重 寄 確 認 信. 補 充 保 險 費 網 路 明 細 申 報 及 列 印 繳 款 書 系 統 操 作 手 冊 衛 生 福 利 部 中 央 健 康 保 險 署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04 月 目 錄 一 系 統 登 入... 2 ( 一 ) 系 統 登 入 畫 面... 2 ( 二 ) 首 次 登 入 請 先 註 冊... 3 ( 三 ) 忘 記 單 位 帳 號... 8 ( 四 ) 忘 記 密 碼... 10

More information

一、 資格條件:

一、 資格條件: 臺 灣 港 務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新 進 人 員 甄 選 規 範 交 通 部 民 國 102 年 7 月 22 日 交 人 字 第 1025010095 號 函 核 定 交 通 部 民 國 103 年 8 月 4 日 交 授 港 總 人 字 第 10300564431 號 函 核 定 修 正 交 通 部 民 國 104 年 2 月 13 日 交 授 港 總 人 字 第 10401620891

More information

國立屏東師範學院教育心理與輔導研究所

國立屏東師範學院教育心理與輔導研究所 諮 心 組 職 涯 領 域 與 生 涯 徑 路 圖 一 職 涯 領 域 以 下 為 本 所 畢 業 生 就 業 相 關 領 域 與 簡 介 說 明, 各 類 別 修 課 事 項 之 說 明 請 參 照 頁 碼 欄 位, 並 翻 至 該 頁 詳 讀 其 說 明, 以 作 為 未 來 就 業 與 修 業 課 程 安 排 之 參 考 此 外, 同 學 在 思 索 未 來 實 習 或 工 作 之 機 構 時,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06F776572506F696E74202D20B2C431B860C2B2B3F82DC2BEB77EBEC7AED5B77CAD70BEC7BDD2B57BBAF5AD6EA65DC0B3B0EABBDAB77CAD70B7C7AB6828494652537329AE74B2A7A4C0AA522831303130393230292E707074205BACDBAE65BCD2A6A15D>

<4D6963726F736F667420506F776572506F696E74202D20B2C431B860C2B2B3F82DC2BEB77EBEC7AED5B77CAD70BEC7BDD2B57BBAF5AD6EA65DC0B3B0EABBDAB77CAD70B7C7AB6828494652537329AE74B2A7A4C0AA522831303130393230292E707074205BACDBAE65BCD2A6A15D> 職 業 學 校 會 計 學 課 程 綱 要 因 應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IFRSs) 差 異 分 析 報 告 人 : 陳 文 欽 101.9.20 教 材 依 據 教 育 部 一 般 公 認 會 計 課 綱 會 計 會 計 原 則 相 關 法 規 會 計 相 關 法 規 及 一 般 公 認 會 計 原 則 適 用 順 序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非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獨 資 合 夥 1.

More information

五 四 五 說 ( 代 序 ) 李 澤 厚 劉 再 復 I I II IV V VII 第 一 篇 五 四 新 文 化 運 動 批 評 提 綱 001 003 006 009 011 014 019 附 論 一 中 國 貴 族 精 神 的 命 運 ( 提 綱 ) 021 021 022 026 02

五 四 五 說 ( 代 序 ) 李 澤 厚 劉 再 復 I I II IV V VII 第 一 篇 五 四 新 文 化 運 動 批 評 提 綱 001 003 006 009 011 014 019 附 論 一 中 國 貴 族 精 神 的 命 運 ( 提 綱 ) 021 021 022 026 02 劉 再 復 著 與 李 澤 厚 李 歐 梵 等 共 論 五 四 共 鑒 五 四 五 四 五 說 ( 代 序 ) 李 澤 厚 劉 再 復 I I II IV V VII 第 一 篇 五 四 新 文 化 運 動 批 評 提 綱 001 003 006 009 011 014 019 附 論 一 中 國 貴 族 精 神 的 命 運 ( 提 綱 ) 021 021 022 026 028 附 論 二 誰 是

More information

BSP 烤箱 - 封面-2

BSP 烤箱 - 封面-2 BSPO615 使 用 及 安 裝 說 明 書 總 代 理 優 氏 集 團 客 林 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台 北 市 內 湖 區 行 愛 路 69 號 2 樓 TEL 02-2794 2588 FAX 02-2794 3789 台 中 市 北 屯 區 后 庄 路 1080-12 號 TEL 04-2422 0958 FAX 04-2422 0938 高 雄 市 左 營 區 政 德 路 633

More information

第 2 頁 理 由 現 行 計 劃 3. 現 時, 學 生 如 欲 在 考 試 費 減 免 計 劃 下 申 領 考 試 費 減 免, 必 須 符 合 以 下 資 格 - (a) 首 次 應 考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 下 稱 會 考 ) 1 或 香 港 高 級 程 度 會 考 ( 下 稱 高 考

第 2 頁 理 由 現 行 計 劃 3. 現 時, 學 生 如 欲 在 考 試 費 減 免 計 劃 下 申 領 考 試 費 減 免, 必 須 符 合 以 下 資 格 - (a) 首 次 應 考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 下 稱 會 考 ) 1 或 香 港 高 級 程 度 會 考 ( 下 稱 高 考 財 務 委 員 會 討 論 文 件 2011 年 5 月 27 日 總 目 173- 學 生 資 助 辦 事 處 分 目 228 學 生 資 助 請 各 委 員 批 准 由 2011/ 12 學 年 起 推 行 有 關 考 試 費 減 免 計 劃 的 改 善 建 議 問 題 香 港 中 學 文 憑 考 試 ( 下 稱 文 憑 考 試 ) 將 於 2011/ 12 學 年 首 次 舉 行 我 們 須

More information

瑞興銀行

瑞興銀行 網 路 銀 行 基 金 服 務 系 統 - 查 詢 類 操 作 手 冊 中 華 民 國 一 零 五 年 版 第 1 頁 目 錄 文 件 導 引 說 明... 3 壹 基 金 服 務 - 查 詢 類... 1 一 我 的 基 金 ( 含 使 用 者 風 險 等 級 )... 1 1.1 更 新 損 益... 2 二 基 金 往 來 明 細 查 詢 ( 含 配 息 )... 5 2.1 基 金 單 筆

More information

1公告[1].rtf

1公告[1].rtf 內 政 部 公 告 發 文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8 月 30 日 發 文 字 號 : 台 內 役 字 第 1010830457 號 附 件 : 主 旨 : 預 告 修 正 免 役 禁 役 緩 徵 緩 召 實 施 辦 法 依 據 : 行 政 程 序 法 第 151 條 第 2 項 及 第 154 條 第 1 項 公 告 事 項 : 一 修 正 機 關 : 行 政 院 二 修 正 依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PowerPoint - 資料庫正規化(ccchen).ppt

Microsoft PowerPoint - 資料庫正規化(ccchen).ppt 資 料 庫 正 規 化 正 規 化 的 概 念 何 謂 正 規 化 (Normalization)?? 就 是 結 構 化 分 析 與 設 計 中, 建 構 資 料 模 式 所 運 用 的 一 個 技 術, 其 目 的 是 為 了 降 低 資 料 的 重 覆 性 與 避 免 更 新 異 常 的 情 況 發 生 因 此, 就 必 須 將 整 個 資 料 表 中 重 複 性 的 資 料 剔 除, 否 則

More information

總目46-公務員一般開支

總目46-公務員一般開支 管 制 人 員 : 本 總 目 下 的 開 支 會 由 下 列 人 員 交 代 - 公 務 員 事 務 局 常 任 秘 書 長 ( 分 目 001 010 0 11 023 024 025 028 037 041 及 042) 公 司 註 冊 處 處 長 ( 分 目 006) 香 港 金 融 管 理 局 總 裁 ( 分 目 008) 土 地 註 冊 處 處 長 ( 分 目 009) 庫 務 署 署

More information

章節

章節 試 題 阿 財 每 年 年 初 存 入 銀 行 0000 元, 年 利 率 %, 每 年 計 息 一 次, () 若 依 單 利 計 息, 則 第 0 年 年 底 的 本 利 和 多 少? () 若 依 複 利 計 息, 則 第 0 年 年 底 的 本 利 和 約 為 多 少?( 近 似 值 :0 0 計 ) 編 碼 0044 難 易 中 出 處 高 雄 中 學 段 考 題 解 答 ()000 元

More information

2 工 礦 衛 生 技 師 證 明 文 件 者 火 災 學 消 防 法 規 警 報 系 統 消 防 安 全 設 備 專 技 人 員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技 師 考 試 高 考 ( 專 技 ) 專 科 三 高 等 檢 定 相 當 類 科 及 格 者 四 消 防 設 備

2 工 礦 衛 生 技 師 證 明 文 件 者 火 災 學 消 防 法 規 警 報 系 統 消 防 安 全 設 備 專 技 人 員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技 師 考 試 高 考 ( 專 技 ) 專 科 三 高 等 檢 定 相 當 類 科 及 格 者 四 消 防 設 備 公 共 衛 生 學 系 相 關 公 職 報 考 資 格 以 下 資 料 係 作 為 報 名 之 參 考, 最 終 仍 須 經 考 選 部 應 考 資 格 審 查 通 過 為 準 類 科 別 種 類 名 稱 等 級 學 歷 資 格 應 考 資 格 特 殊 限 制 條 件 專 技 人 員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高 等 暨 普 通 消 防 設 備 人 員 高 考 ( 專 技 ) 專 科 一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發行CB轉換辦法_1030717_.doc

Microsoft Word - 發行CB轉換辦法_1030717_.doc 振 樺 電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國 內 第 一 次 無 擔 保 轉 換 公 司 債 發 行 及 轉 換 辦 法 一 債 券 名 稱 振 樺 電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簡 稱 本 公 司 ) 國 內 第 一 次 無 擔 保 轉 換 公 司 債 ( 以 下 簡 稱 本 轉 換 公 司 債 ) 二 發 行 日 期 民 國 103 年 07 月 28 日 ( 以 下 簡 稱 發 行

More information

e-Submission System Quick Reference Guide for Publication Related Matters (Chinese version)

e-Submission System Quick Reference Guide for Publication Related Matters (Chinese version) 有 關 登 載 事 宜 的 電 子 呈 交 系 統 簡 易 參 考 指 南 2016 年 5 月 1.4 版 本 第 1 頁 目 錄 1 登 入 前 要 準 備 的 資 料... 4 2 登 入 電 子 呈 交 系 統... 5 2.1 輸 入 使 用 者 編 號 及 密 碼... 5 2.2 接 受 免 責 聲 明 的 版 頁... 5 2.3 從 主 項 目 單 中 選 擇... 5 3 一 次

More information

桃園市104年國民中學新進教師甄選各校複試方式及需求表

桃園市104年國民中學新進教師甄選各校複試方式及需求表 桃 園 市 105 年 國 民 中 學 新 進 教 師 甄 選 各 校 複 試 方 式 及 需 求 表 編 號 校 名 教 評 會 審 查 方 式 及 學 校 需 求 備 註 1 2 桃 園 青 溪 ( 一 ) 口 試 80% 是 否 符 合 學 校 需 求 度 20% 具 數 學 專 長 者 為 佳 ( 一 ) 口 試 70% 是 否 符 合 學 校 需 求 度 30 % 需 擔 任 資 源 班

More information

壹、組織編制 代碼:C0101意見反映

壹、組織編制      代碼:C0101意見反映 項 目 編 號 DA14 金 門 縣 政 府 人 事 處 教 師 敘 薪 標 準 作 業 流 程 序 說 明 表 項 目 名 稱 教 師 敘 薪 標 準 作 業 承 辦 單 位 人 事 處 第 一 科 作 業 流 程 說 明 一 起 敘 : ( 一 ) 新 進 教 師 到 職 聘 任 後, 按 其 所 具 資 格 條 件 ( 以 學 歷 為 主 ), 依 公 立 各 級 學 校 教 職 員 敘 薪

More information

教育實習問與答:

教育實習問與答: 問 與 答 集 一 總 則 Q1: 本 校 開 設 的 教 育 學 程 的 類 別 有 那 幾 種? A1: 本 校 開 設 的 教 育 學 程 有 中 等 學 校 師 資 類 科 教 育 學 程 ( 取 得 國 中 高 中 高 職 等 教 師 資 格 ) 國 民 小 學 師 資 類 科 教 育 學 程 取 得 國 小 教 師 資 格 ) 二 修 習 對 象 與 資 格 Q1: 在 何 種 條 件

More information

PowerPoint 簡報

PowerPoint 簡報 程 序 一 : 系 科 自 我 適 性 定 位 1. 分 析 系 ( 科 ) 教 師 之 專 長 特 性 為 何? 1-1: 分 析 系 ( 科 ) 教 師 之 學 歷 專 長 特 性 情 形 1-2: 分 析 系 ( 科 ) 教 師 之 業 界 實 務 背 景 特 性 情 形 1-3: 完 成 系 ( 科 ) 教 師 專 長 背 景 經 驗 分 析 表 1-1: 已 完 成 系 ( 科 ) 教 師

More information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生 態 環 境 產 生 很 嚴 重 的 傷 害, 為 確 保 農 業 的 永 續 發 展 與 安 全

More information

中 國 大 陸 老 年 人 力 就 業 問 題 之 初 探 專 題 研 究 壹 前 言 1 2006 1999 2014 2 2026 3 2037 4 2051 3 4 2 2013 3 貳 老 年 人 力 就 業 問 題 理 論 與 文 獻 檢 閱 1 首 都 經 濟 貿 易 大 學 學 報 (

中 國 大 陸 老 年 人 力 就 業 問 題 之 初 探 專 題 研 究 壹 前 言 1 2006 1999 2014 2 2026 3 2037 4 2051 3 4 2 2013 3 貳 老 年 人 力 就 業 問 題 理 論 與 文 獻 檢 閱 1 首 都 經 濟 貿 易 大 學 學 報 ( PROSPECT & EXPLORATION 第 13 卷 第 12 期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2 月 中 國 大 陸 老 年 人 力 就 業 問 題 之 初 探 A Preliminary Study of the Elderly Empolyment in China 楊 銘 杰 (Yang, Ming-Jey) 中 國 文 化 大 學 中 山 與 中 國 大 陸 研 究 所 博 士 候

More information

14.07 25% 100% 14 (i) (ii) 65% 2

14.07 25% 100% 14 (i) (ii) 65% 2 Solargiga Energy Holdings Limited 陽 光 能 源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 股 份 代 號 :757) 主 要 及 關 連 交 易 及 發 行 可 換 股 債 券 收 購 13.09 3.7 835,200,000 1.92 435,000,000 24.07% 19.40% 1 14.07 25% 100% 14 (i) (ii) 65% 2 一 般 事 項 (i)

More information

文 ( 一 ) 閱 讀 理 解 英 語 數 學 社 會 自 然 及 國 文 ( 二 ) 語 文 表 達 等 各 科 此 外 嘉 義 區 則 另 外 單 獨 辦 理 測 驗 五 專 亦 有 辦 理 特 色 招 生 考 試 分 發 入 學, 與 高 中 高 職 分 開 辦 理, 但 成 績 同 樣 採

文 ( 一 ) 閱 讀 理 解 英 語 數 學 社 會 自 然 及 國 文 ( 二 ) 語 文 表 達 等 各 科 此 外 嘉 義 區 則 另 外 單 獨 辦 理 測 驗 五 專 亦 有 辦 理 特 色 招 生 考 試 分 發 入 學, 與 高 中 高 職 分 開 辦 理, 但 成 績 同 樣 採 想 報 考 103 年 五 專 特 色 招 生 考 試 分 發 入 學 103.2.20 1. 文 藻 外 語 大 學 ( 雙 外 語 跨 領 域 國 際 專 業 人 才 菁 英 班 ) 2. 國 立 臺 中 科 技 大 學 ( 資 訊 應 用 菁 英 班 創 意 商 品 設 計 菁 英 班 ) 3. 國 立 臺 北 商 業 技 術 學 院 ( 企 業 管 理 菁 英 班 國 際 貿 易 科 企 業

More information

第 6. 節 不 定 積 分 的 基 本 公 式 我 們 可 以 把 已 經 知 道 反 導 函 數 之 所 有 函 數 都 視 為 不 定 積 分 的 基 本 公 式 基 本 公 式 涵 蓋 的 範 圍 愈 大, 我 們 求 解 積 分 就 愈 容 易, 但 有 記 憶 不 易 的 情 事 研 讀

第 6. 節 不 定 積 分 的 基 本 公 式 我 們 可 以 把 已 經 知 道 反 導 函 數 之 所 有 函 數 都 視 為 不 定 積 分 的 基 本 公 式 基 本 公 式 涵 蓋 的 範 圍 愈 大, 我 們 求 解 積 分 就 愈 容 易, 但 有 記 憶 不 易 的 情 事 研 讀 第 6. 節 反 導 函 數 與 不 定 積 分 定 義 6.. 反 導 函 數 說 明 : 第 六 章 求 積 分 的 方 法 若 F( ) f ( ), Df, 則 F ( ) 為 f( ) 之 反 導 函 數 (antierivative) () 當 F ( ) 為 f( ) 之 反 導 函 數 時, 則 F( ) C,C 為 常 數, 亦 為 f( ) 之 反 導 函 數 故 若 反 導 函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4A4B5D8A448A5C1A640A94DB0EAB5F9A555ABD8BF76AE76B1F8A8D2B9EAAC49B2D3AB68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4A4B5D8A448A5C1A640A94DB0EAB5F9A555ABD8BF76AE76B1F8A8D2B9EAAC49B2D3AB682E646F63>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註 冊 建 築 師 條 例 實 施 細 則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建 設 部 令 第 52 號 目 錄 一 九 九 六 年 七 月 一 日 第 一 章 第 二 章 第 三 章 第 四 章 第 五 章 總 則 考 試 注 冊 執 業 附 則 第 一 章 總 則 第 一 條 根 據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註 冊 建 築 師 條 例 ( 以 下 簡 稱 條 例 )

More information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4 年 6 月 17 日 修 正 證 券 商 辦 理 財 富 管 理 業 務 應 注 意 事 項 問 答 集 一 證 券 商 於 98 年 9 月 28 日 前 經 本 會 核 准 辦 理 財 富 管 理 業 務 者 ( 辦 理 顧 問 諮 詢 業 務 ), 擬 依 新 修 正 證 券 商 辦 理 財 富 管 理 業 務 應 注 意 事 項 ( 以 下 簡 稱 注 意 事 項 ) 第 2 點 第

More information

8,530 1,056 52% 951 5.1 94% 1.9 33.3% 730 515 27.2% 179 50.3% 1 30,000 25,000 20,000 15,000 10,000 5,000 0 25,072 24,043 21,950 24,684 17,537 2011 201

8,530 1,056 52% 951 5.1 94% 1.9 33.3% 730 515 27.2% 179 50.3% 1 30,000 25,000 20,000 15,000 10,000 5,000 0 25,072 24,043 21,950 24,684 17,537 2011 201 第 四 章 金 融 財 務 80 246 000 6.5% 16.6% 香 港 的 國 際 金 融 中 心 地 位 總 覽 24 Z/Yen 證 券 及 衍 生 工 具 市 場 蓬 勃 暢 旺 24.7 1 866 2,630 52 8,530 1,056 52% 951 5.1 94% 1.9 33.3% 730 515 27.2% 179 50.3% 1 30,000 25,000 20,000

More information

關 於 教 育 部 學 習 拍 立 得 教 育 部 於 (103) 年 度 整 合 各 縣 市 政 府 部 屬 機 構 大 學 及 民 間 的 數 位 資 源 與 服 務, 依 不 同 類 型, 分 別 匯 集 於 教 育 大 市 集 教 育 百 科 教 育 媒 體 影 音 教 育 部 學 習 拍

關 於 教 育 部 學 習 拍 立 得 教 育 部 於 (103) 年 度 整 合 各 縣 市 政 府 部 屬 機 構 大 學 及 民 間 的 數 位 資 源 與 服 務, 依 不 同 類 型, 分 別 匯 集 於 教 育 大 市 集 教 育 百 科 教 育 媒 體 影 音 教 育 部 學 習 拍 教 育 部 學 習 拍 立 得 - 教 師 版 使 用 手 冊 v2.0 2015.10.31 關 於 教 育 部 學 習 拍 立 得 教 育 部 於 (103) 年 度 整 合 各 縣 市 政 府 部 屬 機 構 大 學 及 民 間 的 數 位 資 源 與 服 務, 依 不 同 類 型, 分 別 匯 集 於 教 育 大 市 集 教 育 百 科 教 育 媒 體 影 音 教 育 部 學 習 拍 立 得

More information

支 持 機 構 : 社 會 文 化 司 主 辦 機 構 : 澳 門 學 聯 澳 門 青 年 研 究 協 會 電 話 : 傳 真 : 網 址 : 報 告 主 筆 : 李 略 博 士 數 據 錄

支 持 機 構 : 社 會 文 化 司 主 辦 機 構 : 澳 門 學 聯 澳 門 青 年 研 究 協 會 電 話 : 傳 真 : 網 址 :  報 告 主 筆 : 李 略 博 士 數 據 錄 家 長 對 澳 門 中 小 學 教 育 現 狀 的 意 見 調 查 報 告 主 辦 機 構 : 澳 門 中 華 學 生 聯 合 總 會 澳 門 青 年 研 究 協 會 2009.3 支 持 機 構 : 社 會 文 化 司 主 辦 機 構 : 澳 門 學 聯 澳 門 青 年 研 究 協 會 電 話 : 00853-28365314 28526255 傳 真 : 00853-28526937 網 址 :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LCEWA01_090110_00066.doc

Microsoft Word - LCEWA01_090110_00066.doc 收 文 編 號 :1050000093 議 案 編 號 :1050115071001100 立 法 院 議 案 關 係 文 書 ( 中 華 民 國 41 年 9 月 起 編 號 )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4 月 20 日 印 發 院 總 第 703 號 政 府 提 案 第 10511 號 之 2 案 由 : 行 政 院 農 業 委 員 會 函, 為 修 正 犬 貓 及 偶 蹄 類 動 物 進

More information

香 港 交 易 及 結 算 所 有 限 公 司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香 港 聯 交 所 及 香 港 中 央 結 算 有 限 公 司 香 港 結 算 對 本 公 佈 的 內 容 概 不 負 責 對 其 準 確 性 或 完 整 性 亦 不 發 表 任 何 聲 明 並 表 明 概

香 港 交 易 及 結 算 所 有 限 公 司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香 港 聯 交 所 及 香 港 中 央 結 算 有 限 公 司 香 港 結 算 對 本 公 佈 的 內 容 概 不 負 責 對 其 準 確 性 或 完 整 性 亦 不 發 表 任 何 聲 明 並 表 明 概 2016 2 29 1933 S 30 30 571 571W www.hkexnews.hkwww.sinco-pharm.com 1 香 港 交 易 及 結 算 所 有 限 公 司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香 港 聯 交 所 及 香 港 中 央 結 算 有 限 公 司 香 港 結 算 對 本 公 佈 的 內 容 概 不 負 責 對 其 準 確 性 或 完 整 性 亦 不 發

More information

101年度社會福利方案 網路線上操作手冊

101年度社會福利方案     網路線上操作手冊 104 年 度 社 會 福 利 服 務 方 案 網 路 申 請 線 上 操 作 手 冊 中 華 社 會 福 利 聯 合 勸 募 協 會 103 年 8 月 編 製 中 華 社 會 福 利 聯 合 勸 募 協 會 方 案 線 上 申 請 操 作 1 2 4 0-12 104 年 度 社 會 福 利 服 務 方 案 網 路 申 請 線 上 操 作 手 冊 一 方 案 線 上 申 請 流 程 方 案 線

More information

檔號:L/M(9) to HP 174(C) Pt IV

檔號:L/M(9) to HP 174(C) Pt IV 檔 號 :L/M (22) to HP 74 (C) Pt VIII 香 港 政 府 總 部 公 務 員 事 務 局 通 告 第 4 /206 號 ( 注 意 : 這 是 甲 級 傳 閱 通 告, 所 有, 包 括 正 在 休 假 或 不 在 本 港 的, 均 應 得 知 通 告 內 容 ) 公 務 員 房 屋 津 貼 目 的 本 通 告 公 布 居 所 資 助 津 貼 自 置 居 所 津 貼 租

More information

2 3 5 7 9 15 21 34 45 48 49 50 52 53 54 55 138

2 3 5 7 9 15 21 34 45 48 49 50 52 53 54 55 138 : 882 2014 2 3 5 7 9 15 21 34 45 48 49 50 52 53 54 55 138 2 董 事 會 公 司 秘 書 授 權 代 表 註 冊 辦 事 處 168 200 36 7 13 (852) 2162 8888 (852) 2311 0896 ir@tianjindev.com www.tianjindev.com 股 份 過 戶 登 記 處 183 22 股 份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PowerPoint - 104年說明會簡報-final-0923.ppt [相容模式]

Microsoft PowerPoint - 104年說明會簡報-final-0923.ppt [相容模式] 主 任 導 師 一 年 級 導 師 系 學 會 導 師 二 年 級 導 師 教 育 專 業 課 26 學 分 教 師 資 格 檢 定 考 試 ( 每 年 3 月 ) 中 等 學 校 教 師 證 書 學 習 護 照 ( 實 地 實 習 研 習 服 務 時 數 心 霊 美 學 與 藝 術 人 文 活 動 ) 修 畢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證 明 書 教 師 甄 試 專 門 課 程 ( 任 教 類

More information

PowerPoint 簡報

PowerPoint 簡報 長 庚 科 大 雲 端 硬 碟 ( 進 階 ) 雲 端 硬 碟 ( 進 階 ) 1 招 我 的 雲 端 硬 碟 (1/3) 我 的 雲 端 硬 碟 Google Apps - 雲 端 硬 碟 查 看 使 用 者 自 己 雲 端 硬 碟 中 的 檔 案 注 意 : 離 線 版 雲 端 硬 碟 只 會 同 步 我 的 雲 端 硬 碟 資 料 夾 中 的 檔 案 1) 查 看 雲 端 硬 碟 已 使 用

More information

標 準 作 業 程 序 的 版 本 說 明 : 制 定 者 版 本 編 碼 日 期 日 期 主 要 秘 書 處 Version 1.0 2010/12/31 2011/12/03 第 一 版 秘 書 處 Version 1.1 2010/12/31 2011/12/31 第 一 版 第 一 次 秘

標 準 作 業 程 序 的 版 本 說 明 : 制 定 者 版 本 編 碼 日 期 日 期 主 要 秘 書 處 Version 1.0 2010/12/31 2011/12/03 第 一 版 秘 書 處 Version 1.1 2010/12/31 2011/12/31 第 一 版 第 一 次 秘 聯 合 人 體 試 驗 委 員 會 Joint Institutional Review Board P-D-01 文 件 與 紀 錄 管 理 程 序 Documentation Management Procedure 標 準 作 業 程 序 的 版 本 說 明 : 制 定 者 版 本 編 碼 日 期 日 期 主 要 秘 書 處 Version 1.0 2010/12/31 2011/12/03

More information

臺灣農產品生產追溯管理作業規範草案

臺灣農產品生產追溯管理作業規範草案 臺 灣 農 產 品 生 產 追 溯 管 理 作 業 規 範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4 月 27 日 農 糧 字 第 1041060266A 號 令 訂 定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7 月 27 日 農 糧 字 第 1051060592A 號 令 修 正 一 行 政 院 農 業 委 員 會 ( 以 下 簡 稱 本 會 ) 為 強 化 生 產 者 之 產 品 安 全 責 任, 發 給 臺 灣

More information

行 政 院 衛 生 署 醫 事 人 員 繼 續 教 育 積 分 管 理 系 統 使 用 手 冊 ( 醫 事 人 員 版 )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2 月 15 日 文 件 修 訂 歷 史 版 本 制 / 修 訂 人 員 變 更 內 容 摘 要 頁 數 提 供 日 期 V1.0 蕭 鳴 孙 初 版 制 訂 All 100.1.18 目 錄 壹 登 入 說 明... 3 貳 操 作 描 述...

More information

研究一:n人以『剪刀、石頭、布』猜拳法猜拳一次,決定一人勝

研究一:n人以『剪刀、石頭、布』猜拳法猜拳一次,決定一人勝 嘉 義 市 第 三 十 屆 中 小 學 科 學 展 覽 會 作 品 說 明 書 猜 拳 決 勝 負 的 最 佳 策 略 探 討 科 別 : 數 學 科 組 別 : 國 小 組 關 鍵 詞 : 剪 刀 石 頭 布 黑 白 猜 編 號 : 壹 摘 要 在 玩 遊 戲 時 往 往 需 要 運 用 猜 拳 剪 刀 石 頭 布 或 黑 白 猜 來 決 勝 負 或 是 分 組, 但 人 數 一 多, 便 無 法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附表二-1030714

Microsoft Word - 附表二-1030714 六 條 附 表 公 特 種 應 目 表 壹 本 表 每 年 所 設 類, 仍 需 配 合 當 年 任 用 需 求 予 以 設 置 貳 類 普 通 目 為 : 及 四 國 文 ( 作 文 公 文 與 測 驗 ) 其 占 分 比 重, 分 為 作 文 占 百 分 之 六 十, 公 文 測 驗 占 百 分 之 十, 時 間 小 時 五 國 文 ( 包 括 公 文 格 式 用 語 ) 採 測 驗 式 題,

More information

「華僑身分證明條例修正草案」之衝擊及影響評估

「華僑身分證明條例修正草案」之衝擊及影響評估 國 內 各 主 管 機 關 涉 及 華 僑 身 分 證 明 文 件 之 法 律 及 法 規 命 令 ( 共 49 種 ) 一 公 職 人 員 選 舉 類 (1) 1 中 央 選 舉 委 員 會 公 職 人 員 選 舉 罷 免 法 施 行 細 則 ( 民 國 104 年 7 第 15 條 第 3 項 及 第 4 項 依 法 設 立 之 政 黨 申 請 登 記 全 國 不 分 區 及 僑 居 國 外 國

More information

托 兒 所 及 幼 稚 園 改 制 幼 兒 園 辦 法 條 文 說 明 第 一 條 本 辦 法 依 幼 兒 教 育 及 照 顧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第 五 十 五 條 第 三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第 二 條 本 法 施 行 前 之 公 立 托 兒 所 幼 稚 園 或 經 政 府

托 兒 所 及 幼 稚 園 改 制 幼 兒 園 辦 法 條 文 說 明 第 一 條 本 辦 法 依 幼 兒 教 育 及 照 顧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第 五 十 五 條 第 三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第 二 條 本 法 施 行 前 之 公 立 托 兒 所 幼 稚 園 或 經 政 府 托 兒 所 及 幼 稚 園 改 制 幼 兒 園 辦 法 總 說 明 幼 兒 教 育 及 照 顧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業 於 一 百 年 六 月 二 十 九 日 制 定 公 布, 並 自 一 百 零 一 年 一 月 一 日 施 行, 依 本 法 第 五 十 五 條 規 定 : ( 第 一 項 ) 本 法 施 行 前 之 公 立 托 兒 所 幼 稚 園 或 經 政 府 許 可 設 立 核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