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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行 政 院 農 業 委 員 會 公 告 中 華 民 國 95 年 12 月 25 日 農 防 字 第 號 主 旨 : 修 正 中 華 民 國 輸 入 動 物 及 其 產 品 檢 疫 條 件, 名 稱 並 修 正 為 動 物 及 動 物 產 品 輸 入 檢 疫 條 件, 如 附 件, 並 自 即 日 起 生 效 依 據 : 動 物 傳 染 病 防 治 條 例 第 三 十 三 條 公 告 事 項 : 修 正 中 華 民 國 輸 入 動 物 及 其 產 品 檢 疫 條 件, 名 稱 並 修 正 為 動 物 及 動 物 產 品 輸 入 檢 疫 條 件 主 任 委 員 蘇 嘉 全 動 物 及 動 物 產 品 輸 入 檢 疫 條 件 一 本 檢 疫 條 件 依 動 物 傳 染 病 防 治 條 例 第 三 十 三 條 規 定 訂 定 之 二 下 列 動 物 禁 止 輸 入 : ( 一 ) 來 自 口 蹄 疫 牛 瘟 牛 接 觸 傳 染 性 胸 膜 肺 炎 或 非 洲 豬 瘟 疫 區 之 偶 蹄 類 動 物 ( 二 ) 來 自 馬 鼻 疽 疫 區 之 單 蹄 類 動 物 ( 三 ) 來 自 高 病 原 性 家 禽 流 行 性 感 冒 疫 區 之 禽 鳥 類 動 物 ( 四 ) 來 自 牛 海 綿 狀 腦 病 疫 區 之 牛 羊 ( 五 ) 來 自 經 中 央 主 管 機 關 公 告 為 動 物 傳 染 病 疫 區 或 經 世 界 動 物 衛 生 組 織 (OIE) 其 他 國 際 疫 情 報 告 證 實 為 動 物 傳 染 病 疫 區 之 有 感 受 性 動 物 輸 入 前 項 供 試 驗 研 究 用 之 動 物, 應 經 中 央 主 管 機 關 核 准 後, 始 得 輸 入 自 第 一 項 所 列 動 物 傳 染 病 非 疫 區 輸 入 之 動 物, 如 在 運 輸 途 中 經 由 疫 區 港 口 或 機 場 轉 換 運 輸 工 具 者, 視 同 來 自 疫 區, 禁 止 輸 入 三 輸 入 下 列 動 物 或 禽 鳥 種 蛋 應 先 向 輸 出 入 動 物 檢 疫 機 關 申 請 核 發 輸 入 檢 疫 條 件 並 符 合 下 列 輸 入 檢 疫 條 件, 始 得 辦 理 輸 入 : ( 一 ) 牛 : 如 附 件 一 之 一 ( 二 ) 豬 : 如 附 件 一 之 二 ( 三 ) 羊 : 如 附 件 一 之 三 ( 四 ) 鹿 : 如 附 件 一 之 四 ( 五 ) 馬 : 如 附 件 一 之 五 ( 六 ) 野 生 動 物 : 如 附 件 一 之 六 ( 七 ) 靈 長 目 野 生 動 物 : 如 附 件 一 之 七 ( 八 ) 實 驗 動 物 : 如 附 件 一 之 八 ( 九 ) 非 實 驗 用 兔 類 : 如 附 件 一 之 九 ( 十 ) 有 袋 目 動 物 : 如 附 件 一 之 十 ( 十 一 ) 刺 蝟 : 如 附 件 一 之 十 一

2 ( 十 二 ) 狐 獴 : 如 附 件 一 之 十 二 ( 十 三 ) 禽 鳥 類 : 如 附 件 一 之 十 三 ( 十 四 ) 雛 禽 鳥 與 種 蛋 : 如 附 件 一 之 十 四 ( 十 五 ) 蜜 蜂 : 如 附 件 一 之 十 五 四 輸 入 犬 貓 應 先 經 輸 出 入 動 物 檢 疫 機 關 核 准, 發 給 輸 入 同 意 文 件, 並 符 合 犬 貓 輸 入 檢 疫 作 業 辦 法 及 相 關 檢 疫 規 定, 始 得 辦 理 輸 入 五 輸 入 下 列 動 物 應 符 合 下 列 輸 入 檢 疫 條 件, 始 得 辦 理 輸 入 : ( 一 ) 活 魚 及 其 活 精 子 卵 : 如 附 件 二 之 一 ( 二 ) 養 殖 用 活 甲 殼 類 動 物 : 如 附 件 二 之 二 六 下 列 動 物 產 品 禁 止 輸 入 : ( 一 ) 來 自 口 蹄 疫 牛 瘟 牛 接 觸 傳 染 性 胸 膜 肺 炎 或 非 洲 豬 瘟 疫 區 有 感 受 性 動 物 之 生 鮮 冷 凍 冷 藏 肉 類 及 其 製 品 內 臟 鮮 乳 肉 骨 粉 濕 生 皮 精 液 胚 及 其 他 可 傳 播 上 述 疫 病 之 動 物 產 品 ( 二 ) 來 自 馬 鼻 疽 疫 區 之 單 蹄 類 動 物 產 品 ( 三 ) 來 自 高 病 原 性 家 禽 流 行 性 感 冒 或 新 城 病 疫 區 之 生 鮮 或 冷 凍 冷 藏 之 禽 鳥 肉 及 其 他 有 關 禽 鳥 類 產 品 ( 四 ) 來 自 牛 海 綿 狀 腦 病 疫 區 可 傳 播 該 病 之 動 物 產 品 輸 入 前 項 供 試 驗 研 究 用 之 動 物 產 品, 應 經 中 央 主 管 機 關 核 准 後, 始 得 輸 入 於 運 輸 途 中 經 由 第 一 項 第 一 款 至 第 三 款 所 列 動 物 傳 染 病 疫 區 轉 換 運 輸 工 具, 且 未 符 合 密 閉 式 貨 櫃 運 送 動 物 產 品 輸 入 檢 疫 作 業 辦 法 規 定 之 有 感 受 性 動 物 產 品, 視 同 來 自 疫 區, 禁 止 輸 入 符 合 經 高 溫 滅 菌 罐 製 要 件 之 動 物 產 品, 除 來 自 牛 海 綿 狀 腦 病 疫 區 含 有 源 自 反 芻 動 物 成 分 供 飼 料 用 之 產 品 外, 不 受 第 一 項 禁 止 輸 入 之 限 制 七 輸 入 下 列 動 物 之 精 液 胚 及 血 清 應 先 向 輸 出 入 動 物 檢 疫 機 關 申 請 核 發 輸 入 檢 疫 條 件 並 符 合 下 列 輸 入 檢 疫 條 件, 始 得 辦 理 輸 入 : ( 一 ) 冷 凍 牛 精 液 : 如 附 件 三 之 一 ( 二 ) 牛 胚 : 如 附 件 三 之 二 ( 三 ) 冷 凍 豬 精 液 : 如 附 件 三 之 三 ( 四 ) 豬 胚 : 如 附 件 三 之 四 ( 五 ) 羊 精 液 : 如 附 件 三 之 五 ( 六 ) 馬 精 液 : 如 附 件 三 之 六 ( 七 ) 牛 血 清 : 如 附 件 三 之 七 ( 八 ) 自 美 國 輸 入 牛 血 清 : 如 附 件 三 之 八 八 輸 入 下 列 動 物 產 品 應 符 合 下 列 輸 入 檢 疫 條 件, 始 得 辦 理 輸 入 : ( 一 ) 獵 捕 動 物 之 肉 及 肉 類 製 品 : 如 附 件 四 之 一 ( 二 ) 家 禽 之 屠 體 雜 碎 及 其 產 品 : 如 附 件 四 之 二

3 ( 三 ) 偶 蹄 類 動 物 肉 類 : 如 附 件 四 之 三 ( 四 ) 自 巴 拉 圭 輸 入 冷 藏 冷 凍 供 人 食 用 牛 肉 : 如 附 件 四 之 四 ( 五 ) 未 去 除 內 臟 冷 凍 冷 藏 魚 產 品 : 如 附 件 四 之 五 ( 六 ) 犬 貓 食 品 : 如 附 件 四 之 六 ( 七 ) 乾 動 物 產 品 : 如 附 件 四 之 七 ( 八 ) 含 肉 加 工 產 品 : 如 附 件 四 之 八 ( 九 ) 調 製 動 物 飼 料 : 如 附 件 四 之 九 ( 十 ) 動 物 用 疫 苗 : 如 附 件 四 之 十 九 首 次 申 請 輸 入 應 施 檢 疫 之 動 物 及 動 物 產 品, 應 經 輸 出 入 動 物 檢 疫 機 關 進 行 輸 入 風 險 分 析, 經 評 估 無 引 入 動 物 傳 染 病 之 風 險 或 引 入 動 物 傳 染 病 之 風 險 為 可 控 制 並 經 訂 定 輸 入 檢 疫 條 件 後, 始 得 辦 理 輸 入 十 輸 入 應 施 檢 疫 之 動 物 及 動 物 產 品, 應 檢 附 輸 出 國 政 府 簽 發 之 英 文 中 文 或 中 英 文 併 列 動 物 檢 疫 證 明 書 正 本, 及 航 運 公 司 之 提 貨 單 影 本 或 海 關 申 報 單 向 輸 出 入 動 物 檢 疫 機 關 申 請 檢 疫

4 附 件 一 之 一 牛 之 輸 入 檢 疫 條 件 一 限 自 無 口 蹄 疫 牛 瘟 牛 接 觸 傳 染 性 胸 膜 性 肺 炎 非 洲 豬 瘟 等 疫 病 疫 區 之 國 家 地 區 輸 入 二 牛 隻 須 產 自 過 去 1 年 未 發 生 布 氏 桿 菌 病 結 核 病 惡 性 卡 他 爾 熱 牛 副 結 核 病 藍 舌 病 及 假 性 狂 犬 病, 和 過 去 半 年 未 發 生 牛 白 血 病 牛 病 毒 性 下 痢 牛 傳 染 性 鼻 氣 管 炎 牛 傳 染 性 膿 疱 陰 道 膣 炎 (IPV) 弧 菌 病 滴 蟲 病 及 鉤 端 螺 旋 體 病 等 傳 染 病 之 牛 場, 並 該 牛 隻 於 輸 出 前 之 隔 離 檢 疫 期 間, 經 檢 查 無 任 何 疫 病 象 徵 三 牛 隻 應 產 自 過 去 1 年 未 發 生 水 疱 性 口 炎 布 氏 桿 菌 病 之 州 或 相 當 之 行 政 區 域 四 牛 隻 輸 出 前, 應 在 輸 出 國 政 府 動 物 檢 疫 機 構 指 定 監 督 下 之 隔 離 檢 疫 設 施 內 隔 離 檢 疫 14 天, 並 施 行 下 列 疫 病 診 斷 試 驗 且 結 果 均 應 為 陰 性 其 中 牛 型 結 核 菌 素 皮 內 反 應 試 驗 應 在 輸 出 前 60 日 至 90 天 內 施 行 且 須 與 前 次 檢 驗 相 隔 至 少 60 天 ( 一 ) 口 蹄 疫 : 血 清 中 和 試 驗 ( 二 ) 牛 瘟 : 補 體 結 合 反 應 試 驗 ( 三 ) 牛 接 觸 傳 染 性 胸 膜 性 肺 炎 : 補 體 結 合 反 應 試 驗 ( 四 ) 牛 結 核 病 : 牛 型 結 核 菌 素 皮 內 反 應 試 驗 ( 五 ) 牛 布 氏 桿 菌 病 : 血 清 試 管 凝 集 反 應 試 驗 ( 血 清 凝 集 價 應 在 50 國 際 單 位 以 下 ) ( 六 ) 牛 副 結 核 病 : 補 體 結 合 反 應 試 驗 ( 七 ) 牛 白 血 病 : 免 疫 擴 散 反 應 試 驗 ( 八 ) 鉤 端 螺 旋 體 病 :Leptospira canicola, Leptospira pomona, Leptospira icterohaemorrhagiae 等 鉤 端 螺 旋 體 病 菌 之 凝 集 溶 菌 反 應 試 驗 或 牛 隻 於 輸 出 前, 在 間 隔 14 天 注 射 鏈 黴 素 (25mg/kg)2 次, 但 第 2 次 注 射 須 在 裝 運 前 2 天 施 行 ( 九 ) 弧 菌 病 : 膣 粘 液 或 包 皮 腔 洗 滌 液 之 細 菌 培 養 試 驗 ( 未 經 自 然 交 配 之 女 牛 免 實 施 ) ( 十 ) 滴 蟲 病 : 膣 粘 液 或 包 皮 腔 洗 滌 液 之 鏡 檢 及 培 養 試 驗 ( 未 經 自 然 交 配 之 女 牛 免 實 施 ) ( 十 一 ) 藍 舌 病 : 補 體 結 合 反 應 試 驗 或 膠 內 沈 降 反 應 試 驗 (AGID) ( 十 二 ) 水 疱 性 口 炎 : 血 清 中 和 試 驗 ( 十 三 ) 其 他 臨 時 指 定 之 疫 病 診 斷 試 驗 上 述 疫 病 之 診 斷 試 驗 亦 得 根 據 國 際 畜 疫 會 之 報 導 或 有 關 疫 情 資 料, 證 實 該 輸 出 國 5 年 以 上 未 發 生 時, 免 予 實 施 五 驅 蟲 處 理 : ( 一 ) 牛 蠅 幼 蟲 及 牛 肺 蟲 : 牛 隻 輸 出 前 15 天 內, 至 少 施 用 政 府 認 定 之 驅 蟲 藥 物 驅 蟲 1 次, 否 則 應 證 明 該 牛 群 無 該 2 種 寄 生 蟲 存 在 ( 二 ) 牛 壁 蝨 : 牛 隻 輸 出 前 3 天 內, 施 用 政 府 認 定 之 驅 蟲 藥 物 驅 蟲 1 次, 否 則 應 證 明 該 牛 群 無 壁 蝨 存 在 六 牛 隻 不 得 接 種 口 蹄 疫 牛 瘟 牛 接 觸 傳 染 性 胸 膜 性 肺 炎 布 氏 桿 菌 病 等 疫 病 之 疫 苗 及 其 他 未

5 經 同 意 之 疫 苗 七 牛 隻 應 於 輸 出 前 60 天 內 接 種 牛 傳 染 性 鼻 氣 管 炎 及 牛 病 毒 性 下 痢 之 死 毒 疫 苗 2 次, 其 注 射 間 隔 為 14 至 28 日, 第 2 次 注 射 應 於 出 口 10 日 前 為 之 以 前 曾 接 種 活 毒 疫 苗 之 牛 隻, 在 輸 出 前 仍 應 依 規 定 接 種 死 毒 疫 苗 2 次 3 年 內 曾 發 生 過 牛 流 行 熱 之 地 區, 其 所 產 之 牛 隻 應 於 輸 出 前 60 天 內 接 種 牛 流 行 熱 疫 苗 2 次, 其 注 射 間 隔 為 14 日, 第 2 次 注 射 應 於 出 口 14 日 前 為 之 八 牛 隻 應 使 用 清 潔 並 經 政 府 認 定 之 消 毒 藥 品 消 毒 之 工 具 裝 運, 且 除 於 運 輸 途 中, 不 得 經 由 口 蹄 疫 牛 瘟 牛 接 觸 傳 染 性 胸 膜 性 肺 炎 非 洲 豬 瘟 等 疫 區 港 口 或 機 場 轉 運 外, 亦 不 得 於 運 輸 途 中 追 加 裝 載 飼 料 牧 草 墊 料 或 其 他 動 物 九 牛 隻 輸 入 時 應 檢 附 輸 出 國 政 府 動 物 檢 疫 機 構 簽 發 之 動 物 檢 疫 證 明 書, 除 應 記 載 隔 離 日 期 採 樣 日 期 診 斷 試 驗 方 法 日 期 及 結 果 外, 並 應 具 體 記 載 前 述 一 至 七 項 之 內 容

6 附 件 一 之 二 豬 之 輸 入 檢 疫 條 件 一 限 自 無 口 蹄 疫 牛 瘟 非 洲 豬 瘟 等 疫 病 疫 區 之 國 家 地 區 輸 入 二 豬 隻 須 產 自 過 去 1 年 未 發 生 布 氏 桿 菌 病 豬 他 縣 病 ( 豬 腸 病 毒 性 腦 脊 髓 炎 ) 結 核 病 豬 瘟 假 性 狂 犬 病 豬 水 疱 病 豬 水 疱 疹 豬 生 殖 與 呼 吸 綜 合 症 及 豬 出 血 性 敗 血 症 ; 和 過 去 半 年 未 發 生 萎 縮 性 鼻 炎 豬 嗜 血 桿 菌 胸 膜 肺 炎 豬 傳 染 性 胃 腸 炎 鉤 端 螺 旋 體 病 弓 蟲 病 豬 流 行 性 感 冒 及 豬 丹 毒 等 傳 染 病 之 養 豬 場, 且 該 豬 隻 於 輸 出 前 之 隔 離 檢 疫 期 間, 經 檢 查 無 任 何 疫 病 象 徵 三 豬 隻 應 產 自 過 去 1 年 未 發 生 水 疱 性 口 炎 之 州 或 相 當 之 行 政 區 域 四 豬 隻 於 輸 出 前 應 在 輸 出 國 政 府 動 物 檢 疫 機 構 指 定 監 督 下 之 隔 離 檢 疫 設 施 內 隔 離 檢 疫 至 少 14 天, 並 施 行 下 列 疫 病 診 斷 試 驗, 其 結 果 均 為 陰 性 ( 一 ) 口 蹄 疫 : 血 清 中 和 試 驗 ( 二 ) 非 洲 豬 瘟 : 間 接 免 疫 酵 素 斑 點 染 色 法 試 驗 或 酵 素 結 合 免 疫 吸 附 試 驗 (ELISA 試 驗 ) ( 三 ) 牛 瘟 : 補 體 結 合 反 應 試 驗 ( 四 ) 結 核 病 : 結 核 菌 素 皮 內 接 種 反 應 試 驗 ( 五 ) 布 氏 桿 菌 病 : 血 清 試 管 凝 集 反 應 試 驗 ( 血 清 凝 集 價 應 在 50 國 際 單 位 以 下 ) ( 六 ) 豬 水 疱 病 : 血 清 中 和 試 驗 ( 七 ) 假 性 狂 犬 病 : 血 清 中 和 試 驗 或 酵 素 結 合 免 疫 吸 附 試 驗 (ELISA 試 驗 ) ( 八 ) 水 疱 性 口 炎 : 血 清 中 和 試 驗 ( 九 ) 弓 蟲 病 : 血 球 凝 集 反 應 試 驗 (HA test) 或 乳 膠 凝 集 試 驗 ( 十 ) 豬 傳 染 性 胃 腸 炎 : 血 清 中 和 試 驗 ( 十 一 ) 豬 生 殖 與 呼 吸 綜 合 症 : 間 接 免 疫 螢 光 抗 體 試 驗 (IIFA 試 驗 ) 或 免 疫 過 氧 化 脢 單 層 分 析 法 (IPMA 試 驗 ) ( 十 二 ) 其 他 臨 時 指 定 之 疫 病 診 斷 試 驗 上 述 疫 病 之 診 斷 試 驗 亦 得 根 據 國 際 畜 疫 會 之 報 導 或 有 關 疫 情 資 料, 證 實 該 輸 出 國 5 年 以 上 未 發 生 時, 免 予 實 施 五 豬 隻 不 得 接 種 口 蹄 疫 非 洲 豬 瘟 等 疫 病 之 疫 苗 及 其 他 未 經 同 意 之 疫 苗 六 豬 隻 應 使 用 清 潔 並 經 輸 出 國 政 府 動 物 檢 疫 機 構 認 定 之 消 毒 藥 品 消 毒 之 工 具 裝 運, 且 於 運 輸 途 中, 不 得 經 由 口 蹄 疫 牛 瘟 非 洲 豬 瘟 等 疫 區 港 口 或 機 場 轉 運 外, 亦 不 得 於 運 輸 途 中 追 加 裝 載 飼 料 牧 草 墊 料 或 其 他 動 物 七 豬 隻 輸 入 時 應 檢 附 輸 出 國 政 府 動 物 檢 疫 機 構 簽 發 之 動 物 檢 疫 證 明 書 ( 正 本 ), 應 以 英 文 具 體 記 載 隔 離 日 期 採 樣 日 期 診 斷 試 驗 方 法 日 期 及 結 果 和 前 述 第 二 至 第 六 項 之 內 容

7 附 件 一 之 三 羊 之 輸 入 檢 疫 條 件 一 限 自 無 口 蹄 疫 牛 瘟 牛 接 觸 傳 染 性 胸 膜 性 肺 炎 非 洲 豬 瘟 等 疫 病 疫 區 之 國 家 地 區 輸 入 二 羊 隻 須 產 自 過 去 1 年 未 發 生 布 氏 桿 菌 病 羊 痘 山 羊 痘 疥 癬 結 核 病 副 結 核 病 藍 舌 病 及 出 血 性 敗 血 症, 和 過 去 半 年 未 發 生 搔 癢 病 羊 接 觸 性 化 膿 性 皮 膚 炎 羊 傳 染 性 流 產 (Enzootic abortion of sheep) 假 性 鼻 疽 (Melioidosis) Maedi-visna Pseudo-rinderpest 鉤 端 螺 旋 體 病 弧 菌 病 及 李 氏 菌 病 等 傳 染 病 之 養 羊 場, 並 該 羊 隻 於 輸 出 前 之 隔 離 檢 疫 期 間, 經 檢 查 無 任 何 疫 病 象 徵 三 羊 隻 應 產 自 過 去 1 年 未 發 生 水 疱 性 口 炎 之 州 或 相 當 之 行 政 區 域 四 羊 隻 輸 出 前, 應 在 輸 出 國 政 府 動 物 檢 疫 機 構 指 定 監 督 下 之 隔 離 檢 疫 設 施 內 隔 離 檢 疫 14 天 並 施 行 下 列 疫 病 診 斷 試 驗, 且 結 果 均 應 為 陰 性 其 中 牛 型 結 核 菌 素 皮 內 反 應 試 驗 應 在 輸 出 前 60 日 至 90 天 內 施 行 且 須 與 前 次 檢 驗 相 隔 至 少 60 天 ( 一 ) 口 蹄 疫 : 血 清 中 和 試 驗 ( 二 ) 結 核 病 : 牛 型 結 核 菌 素 皮 內 反 應 試 驗 ( 三 ) 副 結 核 病 : 補 體 結 合 反 應 試 驗 ( 四 ) 藍 舌 病 : 補 體 結 合 反 應 試 驗 及 膠 內 沈 降 反 應 試 驗 (AGID) ( 五 ) 布 氏 桿 菌 病 : 血 清 試 管 凝 集 反 應 ( 血 清 凝 集 價 應 在 50 國 際 單 位 以 下 ) ( 六 ) 鉤 端 螺 旋 體 病 :Leptospir acanicola; Leptospira pomona; Leptospira icterohaemorrhagiae 等 鉤 端 螺 旋 體 病 菌 之 凝 集 溶 菌 反 應 試 驗 或 羊 隻 輸 出 前, 在 間 隔 14 天 注 射 鏈 黴 素 (25mg/kg) 兩 次 ; 但 第 2 次 注 射 須 在 裝 運 前 2 天 施 行 ( 七 ) 水 疱 性 口 炎 : 血 清 中 和 試 驗 ( 八 ) 其 他 臨 時 指 定 之 疫 病 診 斷 試 驗 上 述 疫 病 之 診 斷 試 驗 亦 得 根 據 國 際 畜 疫 會 之 報 導 或 有 關 疫 情 資 料, 證 實 該 輸 出 國 5 年 以 上 未 發 生 時, 免 予 實 施 五 羊 隻 不 得 接 種 口 蹄 疫 牛 瘟 等 疫 病 之 疫 苗 及 其 他 未 經 同 意 之 疫 苗 六 羊 隻 應 使 用 清 潔 並 經 政 府 認 定 之 消 毒 藥 品 消 毒 之 工 具 裝 運, 且 除 於 運 輸 途 中, 不 得 經 由 口 蹄 疫 牛 瘟 牛 接 觸 傳 染 性 胸 膜 性 肺 炎 非 洲 豬 瘟 等 疫 區 港 口 或 機 場 轉 運 外, 亦 不 得 於 運 輸 途 中 追 加 裝 載 飼 料 牧 草 墊 料 或 其 他 動 物 七 羊 隻 輸 入 時 應 檢 附 輸 出 國 政 府 動 物 檢 疫 機 構 簽 發 之 動 物 檢 疫 證 明 書, 除 應 記 載 隔 離 日 期 採 樣 日 期 診 斷 試 驗 方 法 日 期 及 結 果 外, 並 應 具 體 記 載 前 述 一 至 五 項 之 內 容

8 附 件 一 之 四 鹿 之 輸 入 檢 疫 條 件 一 限 自 無 口 蹄 疫 牛 瘟 牛 接 觸 傳 染 性 胸 膜 性 肺 炎 非 洲 豬 瘟 等 疫 病 疫 區 之 國 家 地 區 輸 入 二 鹿 隻 須 產 自 過 去 1 年 未 發 生 藍 舌 病 結 核 病 副 結 核 病 惡 性 卡 他 爾 熱 及 布 氏 桿 菌 病, 和 過 去 半 年 未 發 生 鹿 流 行 性 出 血 熱 (Epizootic hemorrhagic disease of deer) 及 鉤 端 螺 旋 體 病 等 傳 染 病 之 養 鹿 場, 並 該 鹿 隻 於 輸 出 前 之 隔 離 檢 疫 期 間, 經 檢 查 無 任 何 疫 病 象 徵 三 鹿 隻 應 自 過 去 1 年 未 發 生 水 疱 性 口 炎 之 州 或 相 當 之 行 政 區 域 四 鹿 隻 輸 出 前, 應 在 輸 出 國 政 府 動 物 檢 疫 機 構 指 定 監 督 下 之 隔 離 檢 疫 設 施 內 隔 離 檢 疫 14 天, 並 施 行 下 列 疫 病 診 斷 試 驗, 且 結 果 均 應 為 陰 性 其 中 牛 型 結 核 菌 素 皮 內 反 應 試 驗 應 在 輸 出 前 60 天 至 90 天 內 施 行 且 須 與 前 次 檢 驗 相 隔 至 少 60 天 ( 一 ) 結 核 病 : 牛 型 結 核 菌 素 皮 內 反 應 試 驗 ( 二 ) 副 結 核 病 : 補 體 結 合 反 應 試 驗 ( 三 ) 藍 舌 病 : 補 體 結 合 反 應 試 驗 ( 四 ) 水 疱 性 口 炎 : 血 清 中 和 試 驗 ( 五 ) 鉤 端 螺 旋 體 病 :Leptospira canicola Leptospira pomona Leptospira icterohaemorrhagiae 等 鉤 端 螺 旋 體 病 菌 之 凝 集 溶 菌 反 應 試 驗 或 鹿 隻 於 輸 出 前, 在 間 隔 14 天 注 射 鏈 黴 素 (25mg/ kg)2 次, 但 第 2 次 注 射 須 在 裝 運 前 2 天 施 行 ( 六 ) 布 氏 桿 菌 病 : 血 清 試 管 凝 集 反 應 試 驗 ( 血 清 凝 集 價 應 在 50 國 際 單 位 以 下 ) ( 七 ) 其 他 臨 時 指 定 之 疫 病 診 斷 試 驗 上 述 疫 病 之 診 斷 試 驗 亦 得 根 據 國 際 畜 疫 會 之 報 導 或 有 關 疫 情 資 料, 證 實 該 輸 出 國 5 年 以 上 未 發 生 時, 免 予 實 施 五 鹿 隻 不 得 接 種 口 蹄 疫 等 疫 苗 及 其 他 未 經 同 意 之 疫 苗 六 鹿 隻 應 使 用 清 潔 並 經 政 府 認 定 之 消 毒 藥 品 消 毒 之 工 具 裝 運, 且 除 於 運 輸 途 中, 不 得 經 由 口 蹄 疫 牛 瘟 牛 接 觸 傳 染 性 胸 膜 性 肺 炎 非 洲 豬 瘟 等 疫 區 港 口 或 機 場 轉 運 外, 亦 不 得 於 運 輸 途 中 追 加 裝 載 飼 料 牧 草 墊 料 或 其 他 動 物 七 鹿 隻 輸 入 時 應 檢 附 輸 出 國 政 府 動 物 檢 疫 機 構 簽 發 之 動 物 檢 疫 證 明 書, 除 應 記 載 隔 離 日 期 採 樣 日 期 診 斷 試 驗 方 法 日 期 及 結 果 外, 並 應 具 體 記 載 前 述 一 至 五 項 之 內 容

9 附 件 一 之 五 馬 之 輸 入 檢 疫 條 件 一 輸 入 馬 匹 應 先 向 輸 出 入 動 物 檢 疫 機 關 申 請 核 發 輸 入 檢 疫 條 件, 並 符 合 本 輸 入 檢 疫 規 定 始 得 輸 入 二 馬 匹 限 自 中 央 主 管 機 關 公 告 之 馬 鼻 疽 非 疫 區 ( 國 家 ) 輸 入 三 輸 入 馬 匹 應 符 合 下 列 條 件 : ( 一 ) 馬 匹 應 來 自 過 去 五 年 未 發 生 非 洲 馬 疫 與 過 去 二 年 內 未 發 生 委 內 瑞 拉 馬 腦 脊 髓 炎 之 地 區 ( 國 家 ) ( 二 ) 馬 匹 應 來 自 過 去 一 年 未 發 生 水 疱 性 口 炎 之 省 或 相 當 之 行 政 區 域 ( 三 ) 馬 匹 應 來 自 過 去 一 年 未 發 生 狂 犬 病 媾 疫 東 方 馬 腦 脊 髓 炎 西 方 馬 腦 脊 髓 炎 馬 傳 染 性 貧 血 馬 流 行 性 感 冒 流 行 性 淋 巴 管 炎 及 馬 焦 蟲 病 ; 及 過 去 半 年 未 發 生 亨 德 拉 病 毒 病 立 百 病 毒 病 馬 接 觸 傳 染 性 子 宮 炎 馬 痘 馬 病 毒 性 動 脈 炎 馬 腺 疫 類 鼻 疽 馬 鼻 肺 炎 及 馬 沙 門 氏 桿 菌 病 等 傳 染 病 之 馬 飼 養 場, 並 於 輸 出 前 之 隔 離 檢 疫 期 間, 經 檢 查 無 任 何 疫 病 象 徵 ( 四 ) 馬 匹 輸 出 前, 應 在 輸 出 國 政 府 指 定 並 監 督 之 具 有 防 蚊 功 能 之 隔 離 檢 疫 設 施 內 隔 離 檢 疫 至 少 二 十 八 天, 並 施 行 下 列 疫 病 診 斷 試 驗, 其 試 驗 結 果 應 為 陰 性 : 1 馬 傳 染 性 貧 血 : 免 疫 擴 散 反 應 試 驗 2 馬 焦 蟲 病 : 補 體 結 合 反 應 試 驗 或 間 接 螢 光 抗 體 試 驗 或 酵 素 結 合 免 疫 吸 附 試 驗 3 馬 接 觸 傳 染 性 子 宮 炎 : 生 殖 器 之 細 菌 培 養 試 驗 至 少 三 次, 每 次 間 隔 至 少 七 天 ( 未 滿 二 歲 之 馬 及 去 勢 馬 免 實 施 ) 4 馬 病 毒 性 動 脈 炎 : 輸 出 前 二 十 八 日 內 兩 次 採 血 以 血 清 中 和 試 驗 檢 測, 且 檢 測 日 期 間 隔 十 四 日 以 上 5 馬 沙 門 氏 桿 菌 病 : 試 管 凝 集 反 應 試 驗 6 水 疱 性 口 炎 : 血 清 中 和 試 驗 7 其 他 臨 時 指 定 之 疫 病 診 斷 試 驗 ( 五 ) 西 尼 羅 熱 檢 疫 措 施 : 1 該 批 馬 匹 來 自 輸 出 前 六 個 月 以 上 無 西 尼 羅 熱 病 例 之 馬 場, 並 應 於 該 輸 出 隔 離 檢 疫 期 間 以 MAC-ELISA 施 行 西 尼 羅 熱 血 清 抗 體 檢 測, 其 結 果 為 陰 性 ; 或 2 該 批 馬 匹 依 下 列 方 式 之 一 接 種 疫 苗 ( 檢 疫 證 明 書 上 應 記 載 最 後 二 次 接 種 之 疫 苗 種 類 與 施 打 日 期 ): (1) 於 輸 出 前 接 種 西 尼 羅 熱 不 活 化 疫 苗 二 次, 其 注 射 間 隔 為 二 十 一 日 至 四 十 二 日, 第 二 次 注 射 於 輸 出 前 三 十 日 至 六 十 日 完 成 (2) 已 每 年 定 期 接 種 西 尼 羅 熱 疫 苗, 於 輸 出 前 三 十 日 至 六 十 日 之 期 間 內 接 受 西 尼 羅 熱 不 活 化 疫 苗 補 強 注 射 一 次

10 ( 六 ) 馬 匹 不 得 接 種 非 洲 馬 疫 疫 苗 ( 七 ) 馬 匹 應 於 輸 出 前 十 日 至 十 四 日 間 施 行 內 外 寄 生 蟲 之 驅 蟲 ( 八 ) 馬 匹 輸 入 時, 應 檢 附 輸 出 國 檢 疫 機 關 簽 發 之 動 物 檢 疫 證 明 書 正 本, 並 以 英 文 記 載 下 列 事 項 : 1 動 物 品 種 與 來 源 : (1) 品 種 : 學 名 或 普 通 名 稱 (2) 數 量 性 別 與 年 齡 (3) 編 號 或 特 徵 (4) 輸 出 國 與 輸 出 國 主 管 機 關 名 稱 (5) 來 源 場 名 稱 地 址 產 地 省 份 或 地 區 (6) 輸 出 人 姓 名 或 公 司 名 稱 及 地 址 2 輸 出 目 的 地 : (1) 目 的 地 國 家 (2) 輸 入 人 姓 名 或 公 司 名 稱 及 地 址 3 檢 疫 結 果 : (1) 隔 離 期 間 採 樣 日 期 檢 測 實 驗 室 名 稱 及 檢 測 方 法 日 期 與 結 果 (2) 具 體 載 明 該 馬 匹 符 合 第 一 款 至 第 七 款 之 要 求 4 曾 施 打 之 疫 苗 種 類 與 日 期 5 具 體 載 明 驅 蟲 藥 物 名 稱 劑 量 與 投 藥 日 期 6 動 物 檢 疫 證 明 書 簽 發 日 期 地 點 機 關 及 其 戳 記 簽 發 者 姓 名 及 其 簽 章 四 馬 匹 應 使 用 清 潔 並 經 輸 出 國 政 府 認 定 之 消 毒 藥 品 消 毒 之 載 具 裝 運, 運 輸 途 中 不 得 經 由 馬 鼻 疽 疫 區 港 口 或 機 場 轉 運, 亦 不 得 於 運 輸 途 中 追 加 裝 載 飼 料 牧 草 墊 料 或 其 他 動 物 五 輸 出 國 與 我 國 訂 有 個 別 檢 疫 條 件 者, 得 不 受 本 檢 疫 條 件 之 規 定

11 附 件 一 之 六 野 生 動 物 之 輸 入 檢 疫 條 件 一 偶 蹄 類 野 生 動 物 限 自 無 口 蹄 疫 牛 瘟 牛 接 觸 傳 染 性 胸 膜 性 肺 炎 或 非 洲 豬 瘟 等 疫 病 疫 區 之 國 家 地 區 輸 入 單 蹄 類 野 生 動 物 限 自 無 馬 鼻 疽 疫 區 之 國 家 地 區 輸 入 象 類 動 物 不 得 自 口 蹄 疫 疫 區 輸 入 二 經 核 准 後 輸 入 之 野 生 動 物, 應 檢 附 輸 出 國 政 府 動 物 檢 疫 機 構 簽 發 之 動 物 檢 疫 證 明 書 並 具 體 證 明 下 列 各 項 : ( 一 ) 該 動 物 ( 或 其 母 畜 ) 在 輸 出 國 輸 出 前 6 個 月 已 有 畜 主 飼 養 者 ( 二 ) 輸 出 前 應 經 輸 出 國 政 府 動 物 檢 疫 人 員 檢 查, 無 任 何 疫 病 象 徵 ( 三 ) 指 定 之 疫 病 診 斷 試 驗 及 其 他 檢 疫 要 求 事 項 三 狐 狸 山 狗 山 貓 浣 熊 臭 鼬 貓 鼬 及 貂 等 狂 犬 病 易 感 性 動 物, 限 由 非 狂 犬 病 疫 區 之 國 家 地 區 輸 入 但 自 疫 區 輸 入 者 需 先 經 輸 出 入 動 物 檢 驗 機 關 核 准, 並 經 狂 犬 病 預 防 注 射, 產 生 免 疫 效 果 後 始 可 輸 入 蝙 蝠 除 供 試 驗 研 究 之 用, 經 中 央 農 業 主 管 機 關 核 准 者 外, 不 得 輸 入 四 進 口 野 生 動 物 應 使 用 清 潔 並 經 政 府 認 定 之 消 毒 藥 品 消 毒 之 安 全 容 器 裝 運 並 於 運 輸 途 中, 偶 蹄 類 野 生 動 物 不 得 經 由 口 蹄 疫 牛 瘟 牛 接 觸 傳 染 性 胸 膜 性 肺 炎 或 非 洲 豬 瘟 等 疫 病 疫 區, 單 蹄 類 野 生 動 物 不 得 經 由 馬 鼻 疽 之 疫 區 轉 運 且 不 得 追 加 飼 料 牧 草 墊 料 及 其 他 動 物

12 附 件 一 之 七 靈 長 目 野 生 動 物 輸 入 檢 疫 條 件 一 該 野 生 動 物 須 在 輸 出 國 之 飼 養 場 飼 養 至 少 6 個 月, 並 於 輸 出 前 經 輸 出 國 政 府 動 物 檢 疫 人 員 檢 查 其 健 康 情 形 良 好 並 無 任 何 疫 病 象 徵 二 該 野 生 動 物 輸 出 前, 應 在 輸 出 國 政 府 動 物 檢 疫 機 構 指 定 監 督 下 之 隔 離 檢 疫 設 施 內 隔 離 檢 疫 14 天, 並 施 行 下 列 疫 病 診 斷 試 驗, 其 結 果 應 為 陰 性 ( 一 ) 結 核 病.. 結 核 菌 素 皮 內 接 種 反 應 試 驗 ( 二 ) 登 革 熱.. 血 清 中 和 試 驗 ( 第 一 至 第 四 型 ) ( 三 ) 黃 熱 病 : 血 清 中 和 試 驗 ( 若 未 接 種 疫 苗 ) ( 四 ) 馬 來 絲 蟲 : 血 液 塗 抹 檢 查 ( 五 ) 瘧 疾 原 蟲 : 血 液 塗 抹 檢 查 ( 六 ) 人 類 之 痢 疾 阿 米 巴 : 遠 心 沉 澱 法 糞 便 檢 查 ( 七 ) 糞 小 桿 線 蟲 : 遠 心 沉 澱 法 糞 便 檢 查 ( 八 ) Herpesvirus B..ELISA 試 驗 ( 九 ) 其 他 臨 時 指 定 之 疫 病 診 斷 試 驗 上 述 疫 病 之 診 斷 試 驗 亦 得 根 據 國 際 畜 疫 會 之 報 導 或 有 關 疫 情 資 料, 證 實 該 輸 出 國 五 年 以 上 未 發 生 時, 免 予 實 施 另 自 薩 伊 蘇 丹 菲 律 賓 進 口 恒 河 獼 猴 馬 來 猴 菲 律 賓 食 蟹 獼 猴 非 洲 綠 猴 尚 需 加 列 二 項 疫 病 診 斷 試 驗, 其 結 果 應 為 陰 性 ( 一 ) Ebola hemorrhagic fever.. 間 接 免 疫 螢 光 抗 體 反 應 試 驗 ( 二 ) Lassa fever: 間 接 免 疫 螢 光 抗 體 反 應 試 驗 三 該 野 生 動 物 應 以 清 潔 並 經 政 府 認 定 之 消 毒 藥 品 消 毒 之 安 全 容 器 加 封 裝 運, 亦 不 得 於 運 輸 途 中 追 加 裝 載 飼 料 墊 料 及 其 他 動 物 四 該 野 生 動 物 輸 入 時 應 檢 附 輸 出 國 政 府 動 物 檢 疫 機 構 簽 發 之 動 物 檢 疫 證 明 書 ( 正 本 ), 並 以 英 文 具 體 記 載 第 一 項 至 第 三 項 之 內 容

13 附 件 一 之 八 實 驗 動 物 之 輸 入 檢 疫 條 件 一 齧 齒 類 及 兔 類 等 實 驗 動 物 限 自 輸 出 國 政 府 機 關 學 校 之 研 究 機 構 或 其 認 定 之 具 有 例 行 健 康 監 測 的 實 驗 動 物 公 司 等 供 應 源 輸 入 二 輸 入 小 鼠 大 鼠 天 竺 鼠 及 倉 鼠 等 齧 齒 類 實 驗 動 物 須 檢 附 輸 出 國 動 物 檢 疫 機 關 以 英 文 簽 發 之 動 物 健 康 證 明 書 或 經 輸 出 國 動 物 檢 疫 機 關 背 書 認 證 之 原 供 應 單 位 最 近 3 個 月 內 健 康 監 測 報 告 三 輸 入 實 驗 用 兔 類 時, 應 檢 附 輸 出 國 政 府 動 物 檢 疫 機 關 簽 發 之 動 物 健 康 證 明 書, 以 英 文 記 載 左 列 事 項 : ( 一 ) 兔 子 供 應 單 位 過 去 1 年 內 未 發 生 土 拉 倫 斯 病 粘 液 病 及 病 毒 性 出 血 病 ( 二 ) 輸 出 前 隔 離 檢 疫 10 天, 檢 查 結 果 健 康 情 形 良 好 且 未 發 現 土 拉 倫 斯 病 巴 氏 桿 菌 病 球 蟲 病 及 其 他 兔 類 疫 病 病 癥 四 應 使 用 經 政 府 認 定 之 消 毒 藥 品 消 毒 之 清 潔 安 全 容 器 裝 運, 並 於 運 輸 途 中 港 站, 不 得 再 追 加 供 應 飼 料 墊 料 或 其 他 實 驗 動 物

14 附 件 一 之 九 非 實 驗 用 兔 類 之 輸 入 檢 疫 條 件 一 限 自 無 口 蹄 疫 牛 瘟 牛 接 觸 傳 染 性 胸 膜 性 肺 炎 非 洲 豬 瘟 等 疫 病 之 非 疫 區 國 家 地 區 輸 入 二 輸 入 非 實 驗 用 兔 類 時, 應 檢 附 輸 出 國 政 府 動 物 檢 疫 機 關 簽 發 之 動 物 健 康 證 明 書, 以 英 文 記 載 左 列 事 項 : ( 一 ) 兔 子 供 應 單 位 過 去 1 年 內 未 發 生 土 拉 倫 斯 病 粘 液 病 及 病 毒 性 出 血 病 ( 二 ) 輸 出 前 隔 離 檢 疫 10 天, 檢 查 結 果 健 康 情 形 良 好 且 未 發 現 土 拉 倫 斯 病 巴 氏 桿 菌 病 球 蟲 病 及 其 他 兔 類 疫 病 病 癥 三 應 使 用 經 政 府 認 定 之 消 毒 藥 品 消 毒 之 清 潔 安 全 容 器 裝 運, 並 於 運 輸 途 中 港 站, 不 得 再 追 加 供 應 飼 料 墊 料 或 其 他 動 物

15 附 件 一 之 十 有 袋 目 動 物 之 輸 入 檢 疫 條 件 一 輸 入 有 袋 目 動 物 (Marsupiallia : Order Dasyuromorphia, Order Peramelemorphia, Order Diprodontia) 應 檢 附 行 政 院 農 業 委 員 會 核 發 之 輸 入 同 意 文 件, 向 行 政 院 農 業 委 員 會 動 植 物 防 疫 檢 疫 局 申 請 核 發 輸 入 檢 疫 條 件, 並 符 合 有 袋 目 動 物 輸 入 檢 疫 規 定 始 得 輸 入 二 有 袋 目 動 物 自 出 生 後 均 飼 養 於 輸 出 國 或 在 輸 出 國 飼 養 六 個 月 以 上, 且 產 自 過 去 一 年 未 發 生 狂 犬 病 (Rabies ) 布 氏 桿 菌 病 (Brucellosis ) 結 核 病 (Tuberculosis ) 假 性 狂 犬 病 (Aujeszky s disease) 假 性 鼻 疽 (Melioidosis) 炭 疽 (Anthrax) Q 熱 (Q fever) 日 本 腦 炎 (Japanese encephalitis) 土 拉 倫 斯 病 (Tularemia) 及 錐 蟲 病 (Trypansomiasis) 等 傳 染 病 之 有 袋 目 動 物 飼 養 場, 該 場 須 為 輸 出 國 註 冊 或 登 記 且 經 核 可 之 飼 養 或 圈 棲 野 生 動 物 者 且 該 動 物 於 輸 出 前 之 隔 離 檢 疫 期 間, 經 檢 查 其 健 康 情 形 良 好, 並 無 任 何 疫 病 象 徵 三 有 袋 目 動 物 輸 出 前, 應 在 輸 出 國 政 府 檢 疫 機 關 指 定 監 督 下 之 隔 離 檢 疫 設 施 內 隔 離 檢 疫 二 十 八 天, 並 施 行 下 列 疫 病 之 診 斷 試 驗, 其 結 果 均 應 為 陰 性 ( 一 ) 結 核 病 (Tuberculosis).. 牛 型 結 核 菌 素 皮 內 反 應 試 驗 (Intradermal tuberculin test for tuberculosis) ( 二 ) 布 氏 桿 菌 病 (Brucellosis): 血 清 試 管 凝 集 反 應 試 驗 (Tube agglutination test with the result of serum agglutination titer under 50 I.U.)( 血 清 凝 集 價 應 在 五 國 際 單 位 以 下 ) ( 三 ) 假 性 狂 犬 病 (Aujeszky s disease): 血 清 中 和 試 驗 (Serum neutralization test) 或 酵 素 結 合 免 疫 吸 附 試 驗 (ELISA) ( 四 ) 錐 蟲 病 (Trypansomiasis): 血 液 抹 片 檢 查 (Examination of blood smear) ( 五 ) 其 他 臨 時 指 定 之 疫 病 診 斷 試 驗 及 檢 疫 要 求 事 項 四 有 袋 目 動 物 於 輸 出 前 十 五 天 應 在 輸 出 國 政 府 檢 疫 機 關 指 定 監 督 下 之 隔 離 檢 疫 設 施 內 施 行 內 外 寄 生 蟲 之 驅 蟲 五 有 袋 目 動 物 應 以 清 潔 並 經 輸 出 國 政 府 認 定 之 消 毒 藥 品 消 毒 之 安 全 容 器 裝 運, 輸 入 不 得 於 運 輸 途 中 追 加 裝 載 飼 料 墊 料 及 其 他 動 物, 並 符 合 世 界 動 物 衛 生 組 織 陸 生 動 物 衛 生 法 典 第 章 與 國 際 空 運 協 會 (International air transport association, IATA) 對 活 動 物 運 輸 之 規 定 六 有 袋 目 動 物 輸 入 時, 應 檢 附 輸 出 國 政 府 檢 疫 機 關 簽 發 之 動 物 檢 疫 證 明 書 ( 正 本 ), 並 以 中 文 英 文 或 中 英 文 併 列 方 式, 具 體 記 載 證 明 下 列 事 項 : ( 一 ) 飼 養 場 之 名 稱 地 址 ; 輸 出 人 之 姓 名 地 址 ; 輸 入 公 司 之 名 稱 地 址 ( 二 ) 該 動 物 之 品 種 性 別 晶 片 號 碼 ( 或 耳 標 ) ( 三 ) 該 動 物 符 合 第 二 點 至 第 四 點 規 定, 並 加 註 採 樣 日 期 診 斷 試 驗 方 法 診 斷 試 驗 日 期 及 結 果 所 使 用 之 驅 蟲 藥 物 劑 量 及 投 藥 日 期 ( 四 ) 檢 疫 證 明 書 簽 發 日 期 地 點 機 關 名 稱 和 其 戳 記 以 及 簽 發 之 獸 醫 師 姓 名 和 簽 章

16 附 件 一 之 十 一 刺 蝟 之 輸 入 檢 疫 條 件 一 輸 入 刺 蝟 (hedgehogs) 應 向 動 物 檢 疫 主 管 機 關 申 請 核 發 輸 入 檢 疫 條 件, 並 符 合 本 輸 入 檢 疫 規 定 始 得 輸 入 輸 入 刺 蝟 若 屬 野 生 動 物 保 育 法 所 規 範 者, 應 向 主 管 機 關 申 請 並 取 得 輸 入 同 意 文 件 二 刺 蝟 限 自 中 央 主 管 機 關 公 告 之 口 蹄 疫 非 疫 區 國 家 地 區 輸 入 三 輸 入 之 刺 蝟 應 符 合 下 列 條 件 : ( 一 ) 輸 出 前 六 個 月 或 自 出 生 後 均 飼 養 於 輸 出 國 政 府 監 督 及 實 施 定 期 檢 查, 且 過 去 一 年 未 發 生 狂 犬 病 疱 疹 病 毒 感 染 症 副 黏 液 病 毒 感 染 症 節 肢 動 物 攜 帶 性 病 毒 感 染 症 披 衣 體 病 Q 熱 沙 門 氏 桿 菌 病 偽 結 核 耶 氏 桿 菌 症 鼠 疫 弓 蟲 病 隱 孢 子 蟲 病 及 其 他 出 血 性 敗 血 症, 和 過 去 兩 年 未 發 生 結 核 病 等 傳 染 病 之 刺 蝟 飼 養 場 ( 二 ) 輸 出 前 應 於 輸 出 國 政 府 指 定 並 監 督 之 具 有 防 蚊 功 能 之 隔 離 檢 疫 設 施 實 施 隔 離 檢 疫 至 少 十 四 日, 並 於 隔 離 檢 疫 開 始 之 前 七 日 內 施 行 第 一 次 內 外 寄 生 蟲 之 驅 蟲, 輸 出 前 三 日 內 施 行 第 二 次 內 外 寄 生 蟲 之 驅 蟲 所 使 用 之 墊 料 必 須 乾 淨 且 不 可 有 壁 蝨 污 染 另, 隔 離 檢 疫 期 間 須 以 二 氫 鏈 黴 素 (dihydrostreptomycin) 於 治 療 劑 量 下 連 續 給 藥 五 日 ( 三 ) 輸 出 前 應 經 動 物 檢 疫 人 員 檢 查 健 康 情 形 良 好, 無 任 何 外 寄 生 蟲 或 疫 病 象 徵 四 刺 蝟 應 以 清 潔 並 經 輸 出 國 政 府 認 定 之 消 毒 藥 品 消 毒 之 安 全 容 器 裝 運, 運 輸 途 中 不 得 自 口 蹄 疫 疫 區 轉 運, 亦 不 得 於 運 輸 途 中 追 加 裝 載 飼 料 墊 料 或 其 他 動 物, 並 應 符 合 世 界 動 物 衛 生 組 織 陸 生 動 物 衛 生 法 典 第 章 與 國 際 空 運 協 會 (International air transport association, IATA) 對 活 動 物 運 輸 之 規 定 五 刺 蝟 輸 入 時, 應 檢 附 輸 出 國 檢 疫 機 關 簽 發 之 動 物 檢 疫 證 明 書 正 本, 並 以 英 文 記 載 下 列 事 項 : ( 一 ) 動 物 種 類 及 來 源 : 1 動 物 種 類 : 學 名 普 通 名 稱 2 數 量 3 輸 出 國 名 稱 4 輸 出 國 主 管 機 關 名 稱 5 產 地 省 份 或 地 區 6 刺 蝟 來 源 場 名 稱 地 址 7 輸 出 人 姓 名 或 公 司 名 稱 及 地 址 ( 二 ) 輸 出 目 的 地 : 1 目 的 地 國 家 2 輸 入 人 姓 名 或 公 司 名 稱 及 地 址 ( 三 ) 具 體 載 明 該 動 物 符 合 第 三 點 規 定, 並 加 註 隔 離 日 期 所 使 用 之 驅 蟲 藥 物 劑 量 及 投 藥 日 期 ( 四 ) 動 物 檢 疫 證 明 書 簽 發 日 期 地 點 機 關 及 其 戳 記 簽 發 者 姓 名 及 其 簽 章

17 附 件 一 之 十 二 狐 獴 之 輸 入 檢 疫 條 件 一 自 國 外 輸 入 狐 獴, 限 由 公 立 或 政 府 立 案 之 私 立 動 物 園 學 術 研 究 機 構 及 馬 戲 團 ( 或 其 代 理 人 ) 檢 具 申 請 書, 向 動 物 檢 疫 主 管 機 關 申 請 核 發 輸 入 檢 疫 條 件, 並 符 合 本 輸 入 檢 疫 規 定 始 得 輸 入 輸 入 狐 獴 若 屬 野 生 動 物 保 育 法 所 規 範 者, 應 向 主 管 機 關 申 請 並 取 得 輸 入 同 意 文 件 二 狐 獴 限 自 中 央 主 管 機 關 公 告 之 高 病 原 性 家 禽 流 行 性 感 冒 非 疫 區 國 家 地 區 輸 入 三 輸 入 之 狐 獴, 其 起 運 時 之 懷 孕 週 數 必 須 在 懷 孕 期 三 分 之 二 以 內, 始 得 輸 入 四 輸 入 之 狐 獴 應 符 合 下 列 條 件 : ( 一 ) 輸 出 前 一 年 或 自 出 生 後 均 飼 養 於 輸 出 國 政 府 監 督 及 實 施 定 期 檢 查 ( 含 微 生 物 寄 生 蟲 與 死 亡 動 物 屍 體 解 剖 等 ), 且 過 去 一 年 未 發 生 狂 犬 病 布 氏 桿 菌 病 Aleutian disease 傳 染 性 海 綿 狀 腦 病 副 結 核 病 假 性 狂 犬 病 土 拉 倫 斯 病 焦 蟲 病 旋 毛 蟲 症 弓 蟲 症 及 錐 蟲 病, 和 過 去 兩 年 未 發 生 結 核 病 等 傳 染 病 之 動 物 飼 養 場 ( 二 ) 應 已 植 入 晶 片, 且 狂 犬 病 疫 苗 免 疫 計 畫 符 合 下 列 規 定 : 1 初 次 免 疫 : 於 狐 獴 三 月 齡 以 上 施 打 第 一 劑 狂 犬 病 不 活 化 疫 苗, 而 於 四 至 六 月 齡 時 施 打 第 二 劑 狂 犬 病 不 活 化 疫 苗, 且 第 二 劑 施 打 時 間 距 起 運 當 日 應 滿 一 百 八 十 日 至 一 年 以 內 2 補 強 免 疫 : 應 於 起 運 前 一 年 內 實 施 ( 三 ) 輸 出 前 應 於 輸 出 國 政 府 指 定 並 監 督 之 隔 離 檢 疫 設 施 實 施 隔 離 檢 疫 至 少 三 十 日, 所 使 用 之 墊 料 必 須 乾 淨 且 不 可 有 壁 蝨 污 染 隔 離 檢 疫 期 間 應 1 施 行 下 列 疫 病 診 斷 試 驗 且 結 果 為 陰 性 (1) 結 核 病 : 牛 型 結 核 菌 素 皮 內 反 應 試 驗 (Intradermal tuberculin test with bovine purified protein derivative) (2) 副 結 核 病 : 補 體 結 合 反 應 試 驗 (3) 布 氏 桿 菌 病 : 牛 布 氏 桿 菌 病 血 清 試 管 凝 集 反 應 試 驗 ( 血 清 凝 集 價 應 在 五 十 國 際 單 位 以 下 ) (4) 以 血 液 抹 片 檢 查 血 液 寄 生 蟲 (5) 輸 出 前 一 周 內 以 直 接 塗 抹 法 及 浮 游 集 卵 法 進 行 糞 便 檢 查 體 內 寄 生 蟲 2 以 二 氫 鏈 黴 素 (dihydrostreptomycin) 於 治 療 劑 量 下 連 續 給 藥 五 日 3 以 廣 效 且 有 效 的 內 寄 生 蟲 驅 蟲 劑 驅 蟲 兩 次, 兩 次 間 相 隔 至 少 十 四 日 4 於 輸 出 前 七 十 二 小 時 內, 以 廣 效 外 寄 生 蟲 驅 蟲 劑 驅 蟲 5 施 行 其 他 臨 時 指 定 之 疫 病 診 斷 試 驗 ( 四 ) 隔 離 檢 疫 期 間, 經 動 物 檢 疫 人 員 檢 查 健 康 情 形 良 好, 無 任 何 疫 病 象 徵 五 狐 獴 應 以 清 潔 並 經 輸 出 國 政 府 認 定 之 消 毒 藥 品 消 毒 之 安 全 容 器 裝 運, 運 輸 途 中 不 得 自 高 病 原 性 家 禽 流 行 性 感 冒 疫 區 轉 運 亦 不 得 於 運 輸 途 中 追 加 裝 載 飼 料 墊 料 或 其 他 動 物, 並 應 符 合 世 界 動 物 衛 生 組 織 陸 生 動 物 衛 生 法 典 第 章 與 國 際 空 運 協 會 (International air transport

18 association, IATA) 對 活 動 物 運 輸 之 規 定 六 狐 獴 輸 入 時, 應 檢 附 輸 出 國 檢 疫 機 關 簽 發 之 動 物 檢 疫 證 明 書 正 本, 並 以 英 文 記 載 下 列 事 項 : ( 一 ) 動 物 種 類 及 來 源 : 1 動 物 種 類 : 學 名 普 通 名 稱 2 數 量 性 別 年 齡 及 晶 片 號 碼 3 輸 出 國 與 主 管 機 關 名 稱 4 來 源 場 名 稱 地 址 產 地 省 份 或 地 區 5 輸 出 人 姓 名 或 公 司 名 稱 及 地 址 ( 二 ) 輸 出 目 的 地 : 1 目 的 地 國 家 2 輸 入 人 姓 名 或 公 司 名 稱 及 地 址 ( 三 ) 具 體 載 明 該 動 物 符 合 第 四 點 規 定, 並 加 註 狂 犬 病 疫 苗 注 射 日 期 ( 須 註 明 初 次 免 疫 或 補 強 免 疫 ) 隔 離 日 期 所 使 用 之 驅 蟲 藥 物 劑 量 及 投 藥 日 期 施 行 檢 驗 日 期 與 檢 驗 結 果 ( 四 ) 動 物 檢 疫 證 明 書 簽 發 日 期 地 點 機 關 及 其 戳 記 簽 發 者 姓 名 及 其 簽 章

19 附 件 一 之 十 三 禽 鳥 類 之 輸 入 檢 疫 條 件 一 禽 鳥 類 限 自 中 央 主 管 機 關 公 告 之 高 病 原 性 家 禽 流 行 性 感 冒 非 疫 區 國 家 地 區 輸 入 二 輸 入 之 陸 禽 類 ( 包 括 雞 火 雞 雉 鶉 珠 雞 鷓 鴣 松 雞 孔 雀 鴕 鳥 鴯 鶓 食 火 雞 等 ) 應 符 合 下 列 條 件 : ( 一 ) 輸 出 前 六 個 月 或 自 孵 化 後, 均 飼 養 於 輸 出 國 動 物 檢 疫 機 關 監 督 及 實 施 定 期 檢 查, 且 過 去 一 年 未 發 生 新 城 病 傳 染 性 華 氏 囊 病 雛 白 痢 傳 染 性 喉 頭 氣 管 炎 及 家 禽 霍 亂 等 ; 和 過 去 半 年 未 發 生 H5 及 H7 亞 型 家 禽 流 行 性 感 冒 鸚 鵡 病 家 禽 腦 脊 髓 炎 產 蛋 下 降 症 傳 染 性 支 氣 管 炎 慢 性 呼 吸 器 病 傳 染 性 滑 膜 囊 炎 及 傳 染 性 可 利 查 等 傳 染 病 之 陸 禽 場 輸 出 前, 不 得 與 其 他 禽 鳥 類 接 觸 ( 二 ) 輸 出 前 應 在 輸 出 國 動 物 檢 疫 機 關 指 定 並 監 督 下 之 隔 離 檢 疫 設 施 內 隔 離 檢 疫 二 十 一 日, 隔 離 檢 疫 期 間, 經 動 物 檢 疫 人 員 檢 查 健 康 情 形 良 好, 無 任 何 疫 病 象 徵, 並 經 輸 出 國 所 屬 或 指 定 實 驗 室 執 行 下 列 疫 病 檢 測 結 果 均 應 為 陰 性 1 H5 與 H7 亞 型 家 禽 流 行 性 感 冒 : 抗 體 及 病 原 體 檢 測 2 新 城 病 : 病 原 體 檢 測 3 雛 白 痢 : 血 清 學 試 驗 上 述 指 定 疾 病 之 檢 測 應 以 世 界 動 物 衛 生 組 織 陸 生 動 物 疾 病 診 斷 與 疫 苗 手 冊 所 指 定 方 法 為 之 ( 三 ) 不 得 接 種 家 禽 流 行 性 感 冒 及 球 蟲 疫 苗 ( 四 ) 輸 出 國 過 去 一 年 內 無 西 尼 羅 病 毒 (West Nile virus) 病 例 發 生 ; 或 輸 出 前 於 輸 出 國 動 物 檢 疫 機 關 指 定 並 監 督 之 具 有 防 蚊 功 能 之 隔 離 檢 疫 設 施 實 施 隔 離 檢 疫 二 十 一 日 ( 五 ) 輸 入 時 應 檢 附 輸 出 國 動 物 檢 疫 機 關 簽 發 之 動 物 檢 疫 證 明 書 正 本, 並 以 英 文 記 載 下 列 事 項 : 1 動 物 種 類 及 來 源 : (1) 動 物 種 類 : 學 名 或 普 通 名 稱 (2) 數 量 (3) 輸 出 國 名 稱 (4) 輸 出 國 主 管 機 關 名 稱 (5) 產 地 省 份 或 地 區 (6) 陸 禽 來 源 場 名 稱 登 記 號 碼 地 址 (7) 輸 出 人 姓 名 或 公 司 名 稱 及 地 址 2 輸 出 目 的 地 : (1) 目 的 地 國 家 (2) 輸 入 人 姓 名 或 公 司 名 稱 及 地 址 3 檢 疫 結 果 :

20 (1) 隔 離 日 期 採 樣 日 期 檢 測 實 驗 室 名 稱 及 檢 測 方 法 日 期 與 結 果 (2) 具 體 載 明 該 陸 禽 符 合 本 點 第 ( 一 ) 款 至 ( 四 ) 款 之 要 求 4 曾 施 打 之 疫 苗 種 類 與 日 期 5 動 物 檢 疫 證 明 書 發 證 日 期 地 點 機 關 及 其 戳 記 簽 發 者 姓 名 及 其 簽 章 三 輸 入 之 水 禽 類 ( 包 括 鴨 鵝 天 鵝 鴛 鴦 企 鵝 鷸 鴴 鷺 鸛 鶴 秧 雞 等 ) 應 符 合 下 列 條 件 : ( 一 ) 輸 出 前 六 個 月 或 自 孵 化 後, 均 飼 養 於 輸 出 國 動 物 檢 疫 機 關 監 督 及 實 施 定 期 檢 查, 且 過 去 一 年 未 發 生 新 城 病 副 黏 液 病 毒 病 家 禽 霍 亂 鴨 病 毒 性 腸 炎 及 水 禽 小 病 毒 感 染 症 等 ; 和 過 去 半 年 未 發 生 H5 及 H7 亞 型 家 禽 流 行 性 感 冒 及 鴨 病 毒 性 肝 炎 等 傳 染 病 之 水 禽 場 輸 出 前, 不 得 與 其 他 禽 鳥 類 接 觸 ( 二 ) 輸 出 前 應 在 輸 出 國 政 府 動 物 檢 疫 機 關 指 定 並 監 督 下 之 隔 離 檢 疫 設 施 內 隔 離 檢 疫 二 十 一 日, 隔 離 檢 疫 期 間, 經 動 物 檢 疫 人 員 檢 查 健 康 情 形 良 好, 無 任 何 疫 病 象 徵, 並 經 輸 出 國 所 屬 或 指 定 實 驗 室 執 行 下 列 疫 病 檢 測 結 果 均 應 為 陰 性 1 H5 與 H7 亞 型 家 禽 流 行 性 感 冒 : 抗 體 及 病 原 體 檢 測 2 新 城 病 及 其 他 副 黏 液 病 毒 病 : 病 原 體 檢 測 3 鴨 病 毒 性 腸 炎 : 血 清 中 和 試 驗 或 病 原 體 檢 測 上 述 指 定 疾 病 之 檢 測 應 以 世 界 動 物 衛 生 組 織 陸 生 動 物 疾 病 診 斷 與 疫 苗 手 冊 所 指 定 方 法 為 之 ( 三 ) 不 得 接 種 家 禽 流 行 性 感 冒 疫 苗 ( 四 ) 輸 出 國 過 去 一 年 內 無 西 尼 羅 病 毒 (West Nile virus) 病 例 發 生 ; 或 輸 出 前 於 輸 出 國 動 物 檢 疫 機 關 指 定 並 監 督 之 具 有 防 蚊 功 能 之 隔 離 檢 疫 設 施 實 施 隔 離 檢 疫 二 十 一 日 ( 五 ) 輸 入 時 應 檢 附 輸 出 國 動 物 檢 疫 機 關 簽 發 之 動 物 檢 疫 證 明 書 正 本, 並 以 英 文 記 載 下 列 事 項 : 1 動 物 種 類 及 來 源 : (1) 動 物 種 類 : 學 名 或 普 通 名 稱 (2) 數 量 (3) 輸 出 國 名 稱 (4) 輸 出 國 主 管 機 關 名 稱 (5) 產 地 省 份 或 地 區 (6) 水 禽 來 源 場 名 稱 登 記 號 碼 地 址 (7) 輸 出 人 姓 名 或 公 司 名 稱 及 地 址 2 輸 出 目 的 地 : (1) 目 的 地 國 家 (2) 輸 入 人 姓 名 或 公 司 名 稱 及 地 址 3 檢 疫 結 果 : (1) 隔 離 日 期 採 樣 日 期 檢 測 實 驗 室 名 稱 及 檢 測 方 法 日 期 與 結 果 (2) 具 體 載 明 該 水 禽 符 合 本 點 第 ( 一 ) 款 至 ( 四 ) 款 之 要 求

21 4 曾 施 打 之 疫 苗 種 類 與 日 期 5 動 物 檢 疫 證 明 書 發 證 日 期 地 點 機 關 及 其 戳 記 簽 發 者 姓 名 及 其 簽 章 四 輸 入 之 鳥 類 ( 包 括 鴿 及 其 他 飛 鳥 ) 應 符 合 下 列 條 件 : ( 一 ) 輸 出 前 六 個 月 或 自 孵 化 後, 均 飼 養 於 輸 出 國 動 物 檢 疫 機 關 監 督 及 實 施 定 期 檢 查, 且 過 去 一 年 未 發 生 新 城 病 雛 白 痢 及 家 禽 霍 亂 等 ; 和 過 去 半 年 未 發 生 H5 及 H7 亞 型 家 禽 流 行 性 感 冒 鸚 鵡 病 及 傳 染 性 可 利 查 等 傳 染 病 之 鳥 場 輸 出 前, 不 得 與 其 他 禽 鳥 類 接 觸 ( 二 ) 輸 出 前 應 在 輸 出 國 動 物 檢 疫 機 關 指 定 並 監 督 下 之 隔 離 檢 疫 設 施 內 隔 離 檢 疫 二 十 一 日, 隔 離 檢 疫 期 間, 經 動 物 檢 疫 人 員 檢 查 健 康 情 形 良 好, 無 任 何 疫 病 象 徵, 並 經 輸 出 國 所 屬 或 指 定 實 驗 室 執 行 下 列 疫 病 檢 測 結 果 均 應 為 陰 性 抽 檢 數 量 為 每 批 抽 檢 二 十 隻, 未 達 二 十 隻 者 全 數 檢 測 1 H5 與 H7 亞 型 家 禽 流 行 性 感 冒 : 抗 體 及 病 原 體 檢 測 2 新 城 病 : 病 原 體 檢 測 上 述 指 定 疾 病 之 檢 測 應 以 世 界 動 物 衛 生 組 織 陸 生 動 物 疾 病 診 斷 與 疫 苗 手 冊 所 指 定 方 法 為 之 ( 三 ) 不 得 接 種 家 禽 流 行 性 感 冒 疫 苗 ( 四 ) 輸 出 國 過 去 一 年 內 無 西 尼 羅 病 毒 (West Nile virus) 病 例 發 生 ; 或 輸 出 前 於 輸 出 國 動 物 檢 疫 機 關 指 定 並 監 督 之 具 有 防 蚊 功 能 之 隔 離 檢 疫 設 施 實 施 隔 離 檢 疫 二 十 一 日 ( 五 ) 輸 入 時 應 檢 附 輸 出 國 動 物 檢 疫 機 關 簽 發 之 動 物 檢 疫 證 明 書 正 本, 並 以 英 文 記 載 下 列 事 項 : 1 動 物 種 類 及 來 源 : (1) 動 物 種 類 : 學 名 或 普 通 名 稱 (2) 數 量 (3) 輸 出 國 名 稱 (4) 輸 出 國 主 管 機 關 名 稱 (5) 產 地 省 份 或 地 區 (6) 鳥 類 來 源 場 名 稱 登 記 號 碼 地 址 (7) 輸 出 人 姓 名 或 公 司 名 稱 及 地 址 2 輸 出 目 的 地 : (1) 目 的 地 國 家 (2) 輸 入 人 姓 名 或 公 司 名 稱 及 地 址 3 檢 疫 結 果 : (1) 隔 離 日 期 採 樣 日 期 檢 測 實 驗 室 名 稱 及 檢 測 方 法 日 期 與 結 果 (2) 具 體 載 明 該 鳥 類 符 合 本 點 第 ( 一 ) 款 至 ( 四 ) 款 之 要 求 4 曾 施 打 之 疫 苗 種 類 與 日 期 5 動 物 檢 疫 證 明 書 發 證 日 期 地 點 機 關 及 其 戳 記 簽 發 者 姓 名 及 其 簽 章 五 禽 鳥 類 應 使 用 清 潔 並 經 輸 出 國 政 府 認 定 之 消 毒 藥 品 消 毒 之 容 器 加 封 裝 運, 運 輸 途 中 不 得 經 由 高 病 原 性 家 禽 流 行 性 感 冒 疫 區 港 口 或 機 場 轉 運 外, 亦 不 得 於 運 輸 中 途 追 加 裝 載 飼 料 墊 料 或

22 其 他 禽 鳥 六 輸 出 國 與 我 國 訂 有 個 別 檢 疫 條 件 者 得 不 受 本 檢 疫 條 件 之 規 定

23 附 件 一 之 十 四 雛 禽 鳥 與 種 蛋 之 輸 入 檢 疫 條 件 一 本 條 件 所 稱 雛 禽 鳥, 係 指 孵 化 後 未 滿 72 小 時 之 禽 鳥 雛 禽 鳥 與 種 蛋 限 自 中 央 主 管 機 關 公 告 之 高 病 原 性 家 禽 流 行 性 感 冒 非 疫 區 之 國 家 地 區 輸 入 二 輸 入 陸 禽 類 雛 禽 及 其 種 蛋 ( 包 括 雞 火 雞 雉 鶉 珠 雞 鷓 鴣 松 雞 孔 雀 鴕 鳥 鴯 鶓 食 火 雞 等 之 雛 禽 及 其 種 蛋 ) 應 符 合 下 列 條 件 : ( 一 ) 須 產 自 輸 出 國 動 物 檢 疫 機 關 指 定 並 監 督 之 種 禽 場 或 孵 化 場, 且 其 運 作 須 符 合 世 界 動 物 衛 生 組 織 陸 生 動 物 衛 生 法 典 附 錄 規 範 ( 二 ) 其 來 源 種 禽 應 於 輸 出 國 孵 化 或 於 輸 出 國 飼 養 至 少 六 個 月, 且 未 與 任 何 進 口 禽 鳥 類 接 觸 ( 三 ) 其 來 源 種 禽 須 來 自 過 去 一 年 未 發 生 新 城 病 傳 染 性 華 氏 囊 病 雛 白 痢 傳 染 性 喉 頭 氣 管 炎 及 家 禽 霍 亂 等 ; 和 過 去 半 年 未 發 生 H5 及 H7 亞 型 家 禽 流 行 性 感 冒 鸚 鵡 病 家 禽 腦 脊 髓 炎 產 蛋 下 降 症 傳 染 性 支 氣 管 炎 慢 性 呼 吸 器 病 傳 染 性 滑 膜 囊 炎 及 傳 染 性 可 利 查 等 傳 染 病 之 種 禽 場 ( 四 ) 其 來 源 種 禽 不 得 接 種 家 禽 流 行 性 感 冒 疫 苗 ( 五 ) 其 來 源 種 禽 應 定 期 接 受 輸 出 國 所 屬 或 指 定 實 驗 室 執 行 下 列 疫 病 檢 測 結 果 均 應 為 陰 性 1 H5 與 H7 亞 型 家 禽 流 行 性 感 冒 : 抗 體 及 病 原 體 檢 測 2 新 城 病 : 病 原 體 檢 測 3 雛 白 痢 : 血 清 學 試 驗 上 述 指 定 疾 病 之 檢 測 應 以 世 界 動 物 衛 生 組 織 陸 生 動 物 疾 病 診 斷 與 疫 苗 手 冊 所 指 定 方 法 為 之 ( 六 ) 種 蛋 應 經 世 界 動 物 衛 生 組 織 陸 生 動 物 衛 生 法 典 附 錄 指 定 方 法, 或 其 他 經 輸 入 國 動 物 檢 疫 機 關 核 准 之 消 毒 方 法 消 毒 ( 七 ) 輸 入 時 應 檢 附 輸 出 國 動 物 檢 疫 機 關 簽 發 之 動 物 檢 疫 證 明 書 正 本, 並 以 英 文 記 載 下 列 事 項 : 1 動 物 種 類 及 來 源 : (1) 動 物 種 類 : 學 名 或 普 通 名 稱 (2) 數 量 (3) 輸 出 國 名 稱 (4) 輸 出 國 主 管 機 關 名 稱 (5) 產 地 省 份 或 地 區 (6) 來 源 種 禽 來 源 場 名 稱 登 記 號 碼 地 址 (7) 雛 禽 孵 化 場 名 稱 登 記 號 碼 地 址 (8) 輸 出 人 姓 名 或 公 司 名 稱 及 地 址 2 輸 出 目 的 地 : (1) 目 的 地 國 家

24 (2) 輸 入 人 姓 名 或 公 司 名 稱 及 地 址 3 具 體 載 明 該 雛 禽 或 種 蛋 符 合 本 點 第 ( 一 ) 款 至 第 ( 六 ) 款 之 要 求 4 其 來 源 種 禽 曾 施 打 之 疫 苗 種 類 與 日 期 5 動 物 檢 疫 證 明 書 發 證 日 期 地 點 機 關 及 其 戳 記 簽 發 者 姓 名 及 其 簽 章 三 輸 入 水 禽 類 雛 禽 及 其 種 蛋 ( 包 括 鴨 鵝 天 鵝 鴛 鴦 企 鵝 鷸 鴴 鷺 鸛 鶴 秧 雞 等 之 雛 禽 及 其 種 蛋 ) 應 符 合 下 列 條 件 : ( 一 ) 須 產 自 輸 出 國 動 物 檢 疫 機 關 指 定 並 監 督 之 種 禽 場 或 孵 化 場, 且 其 運 作 須 符 合 世 界 動 物 衛 生 組 織 陸 生 動 物 衛 生 法 典 附 錄 規 範 ( 二 ) 其 來 源 種 禽 應 於 輸 出 國 孵 化 或 於 輸 出 國 飼 養 至 少 六 個 月, 且 未 與 任 何 進 口 禽 鳥 類 接 觸 ( 三 ) 其 來 源 種 禽 須 來 自 過 去 一 年 未 發 生 新 城 病 副 黏 液 病 毒 病 家 禽 霍 亂 鴨 病 毒 性 腸 炎 及 水 禽 小 病 毒 感 染 症 等 ; 和 過 去 半 年 未 發 生 H5 及 H7 亞 型 家 禽 流 行 性 感 冒 及 鴨 病 毒 性 肝 炎 等 傳 染 病 之 種 禽 場 ( 四 ) 其 來 源 種 禽 不 得 接 種 家 禽 流 行 性 感 冒 疫 苗 ( 五 ) 其 來 源 種 禽 應 定 期 接 受 輸 出 國 所 屬 或 指 定 實 驗 室 執 行 下 列 疫 病 檢 測 結 果 均 應 為 陰 性 1 H5 與 H7 亞 型 家 禽 流 行 性 感 冒 : 抗 體 及 病 原 體 檢 測 2 新 城 病 及 其 他 副 黏 液 病 毒 病 : 病 原 體 檢 測 3 鴨 病 毒 性 腸 炎 : 血 清 中 和 試 驗 或 病 原 體 檢 測 上 述 指 定 疾 病 之 檢 測 應 以 世 界 動 物 衛 生 組 織 陸 生 動 物 疾 病 診 斷 與 疫 苗 手 冊 所 指 定 方 法 為 之 ( 六 ) 種 蛋 應 經 世 界 動 物 衛 生 組 織 陸 生 動 物 衛 生 法 典 附 錄 指 定 方 法, 或 其 他 經 輸 入 國 動 物 檢 疫 機 關 核 准 之 消 毒 方 法 消 毒 ( 七 ) 輸 入 時 應 檢 附 輸 出 國 動 物 檢 疫 機 關 簽 發 之 動 物 檢 疫 證 明 書 正 本, 並 以 英 文 記 載 下 列 事 項 : 1 動 物 種 類 及 來 源 : (1) 動 物 種 類 : 學 名 或 普 通 名 稱 (2) 數 量 (3) 輸 出 國 名 稱 (4) 輸 出 國 主 管 機 關 名 稱 (5) 產 地 省 份 或 地 區 (6) 來 源 種 禽 來 源 場 名 稱 登 記 號 碼 地 址 (7) 雛 禽 孵 化 場 名 稱 登 記 號 碼 地 址 (8) 輸 出 人 姓 名 或 公 司 名 稱 及 地 址 2 輸 出 目 的 地 : (1) 目 的 地 國 家 (2) 輸 入 人 姓 名 或 公 司 名 稱 及 地 址 3 具 體 載 明 該 雛 禽 或 種 蛋 符 合 本 點 第 ( 一 ) 款 至 第 ( 六 ) 款 之 要 求 4 其 來 源 種 禽 曾 施 打 之 疫 苗 種 類 與 日 期

25 5 動 物 檢 疫 證 明 書 發 證 日 期 地 點 機 關 戳 記 簽 發 者 姓 名 及 簽 章 四 輸 入 雛 鳥 及 種 蛋 ( 包 括 鴿 及 其 他 飛 鳥 之 雛 鳥 及 其 種 蛋 ) 應 符 合 下 列 條 件 : ( 一 ) 須 產 自 輸 出 國 動 物 檢 疫 機 關 指 定 並 監 督 之 種 鳥 場 或 孵 化 場, 且 其 運 作 須 符 合 世 界 動 物 衛 生 組 織 陸 生 動 物 衛 生 法 典 附 錄 規 範 ( 二 ) 其 來 源 種 鳥 係 於 輸 出 國 孵 化 或 於 輸 出 國 飼 養 至 少 六 個 月, 且 未 與 任 何 進 口 禽 鳥 類 接 觸 ( 三 ) 其 來 源 種 鳥 須 來 自 過 去 一 年 未 發 生 新 城 病 雛 白 痢 及 家 禽 霍 亂 等 ; 和 過 去 半 年 未 發 生 H5 及 H7 亞 型 家 禽 流 行 性 感 冒 鸚 鵡 病 及 傳 染 性 可 利 查 等 傳 染 病 之 種 鳥 場 ( 四 ) 其 來 源 種 鳥 不 得 接 種 家 禽 流 行 性 感 冒 疫 苗 ( 五 ) 其 來 源 種 鳥 應 定 期 接 受 輸 出 國 所 屬 或 指 定 實 驗 室 執 行 下 列 疫 病 檢 測 結 果 均 應 為 陰 性 1 H5 與 H7 亞 型 家 禽 流 行 性 感 冒 : 抗 體 及 病 原 體 檢 測 2 新 城 病 : 病 原 體 檢 測 上 述 指 定 疾 病 之 檢 測 應 以 世 界 動 物 衛 生 組 織 陸 生 動 物 疾 病 診 斷 與 疫 苗 手 冊 所 指 定 方 法 為 之 ( 六 ) 種 蛋 應 經 世 界 動 物 衛 生 組 織 陸 生 動 物 衛 生 法 典 附 錄 指 定 方 法, 或 其 他 經 輸 入 國 動 物 檢 疫 機 關 核 准 之 消 毒 方 法 消 毒 ( 七 ) 輸 入 時 應 檢 附 輸 出 國 動 物 檢 疫 機 關 簽 發 之 動 物 檢 疫 證 明 書 正 本, 並 以 英 文 記 載 下 列 事 項 : 1 動 物 種 類 及 來 源 : (1) 動 物 種 類 : 學 名 或 普 通 名 稱 (2) 數 量 (3) 輸 出 國 名 稱 (4) 輸 出 國 主 管 機 關 名 稱 (5) 產 地 省 份 或 地 區 (6) 來 源 種 鳥 來 源 場 名 稱 登 記 號 碼 地 址 (7) 雛 鳥 孵 化 場 名 稱 登 記 號 碼 地 址 (8) 輸 出 人 姓 名 或 公 司 名 稱 及 地 址 2 輸 出 目 的 地 : (1) 目 的 地 國 家 (2) 輸 入 人 姓 名 或 公 司 名 稱 及 地 址 3 具 體 載 明 該 雛 鳥 或 種 蛋 符 合 本 點 第 ( 一 ) 款 至 第 ( 六 ) 款 之 要 求 4 其 來 源 種 鳥 曾 施 打 之 疫 苗 種 類 與 日 期 5 動 物 檢 疫 證 明 書 發 證 日 期 地 點 機 關 及 其 戳 記 簽 發 者 姓 名 及 其 簽 章 五 雛 禽 鳥 與 種 蛋 應 使 用 清 潔 並 經 輸 出 國 政 府 認 定 之 消 毒 藥 品 消 毒 之 容 器 加 封 裝 運, 運 輸 途 中 不 得 經 由 高 病 原 性 家 禽 流 行 性 感 冒 疫 區 港 口 或 機 場 轉 運 外, 亦 不 得 於 運 輸 中 途 追 加 裝 載 飼 料 墊 料 或 其 他 禽 鳥 六 輸 出 國 與 我 國 訂 有 個 別 檢 疫 條 件 者 得 不 受 本 檢 疫 條 件 之 規 定

26 附 件 一 之 十 五 蜜 蜂 之 輸 入 檢 疫 條 件 一 限 制 輸 入 規 定 : ( 一 ) 禁 止 自 非 洲 南 美 洲 及 其 他 存 在 有 非 洲 黃 蜂 或 非 洲 化 蜜 蜂 之 地 區 輸 入 ( 二 ) 限 自 國 際 畜 疫 會 (OIE) 證 實 為 非 蜜 蜂 壁 虱 病 (Acarapis disease, Acarasis, Acaraine, Isle of Wight Disease) 疫 區 輸 入 二 輸 入 蜜 蜂 應 檢 附 輸 出 國 政 府 農 業 主 管 機 關 簽 發 之 檢 疫 證 明 書, 證 明 選 自 過 去 6 個 月 內 未 發 生 美 洲 幼 蟲 病 (American Foulbrood) 歐 洲 幼 蟲 病 (European Foulbrood) 孢 囊 幼 蟲 病 (Seacbrood Disease) 孢 子 蟲 病 (Nosama Disease, Nosema Apis) 蜜 蜂 敗 血 病 等 蜂 群, 且 於 輸 出 前 2 天 內 經 檢 查 健 康 情 良 好, 未 發 現 任 何 病 徵

27 附 件 二 之 一 活 魚 及 其 活 精 子 卵 之 輸 入 檢 疫 條 件 一 輸 入 鮭 鱒 類 鱸 魚 類 鯰 魚 類 鯉 魚 類 活 魚 及 其 活 精 子 卵 應 檢 附 輸 出 國 政 府 主 管 機 關 簽 發 之 健 康 證 明 書 正 本, 並 以 英 文 記 載 下 列 事 項 : ( 一 ) 產 地, 註 明 下 列 項 目 : 1 輸 出 國 名 稱 2 輸 出 國 主 管 機 關 名 稱 3 產 地 省 份 或 地 區 ( 二 ) 產 品 識 別, 註 明 下 列 項 目 : 1 產 品 種 類 2 採 捕 地 區 或 養 殖 場 名 稱 與 地 址 3 魚 種 拉 丁 名 稱 及 普 通 名 稱 4 魚 齡 5 產 品 重 量 ( 公 斤 ) 或 尾 數 ( 千 尾 ) ( 三 ) 輸 出 目 的 地, 註 明 下 列 項 目 : 1 目 的 地 國 家 2 養 殖 場 ( 或 收 貨 人 ) 名 稱 與 地 址 ( 四 ) 疫 情 證 明 : 1 臨 床 檢 查 結 果 健 康 良 好 且 無 任 何 疾 病 病 徵 2 證 明 產 品 產 自 過 去 3 個 月 無 不 明 原 因 大 量 死 亡 之 水 域 或 養 殖 場, 並 符 合 下 列 條 件 之 一 : (1) 經 官 方 魚 病 監 測 計 畫, 依 據 世 界 動 物 衛 生 組 織 水 生 動 物 疾 病 診 斷 手 冊 所 定 規 範 進 行 監 測, 證 實 該 水 域 或 養 殖 場 連 續 2 年 以 上 未 發 生 附 表 指 定 疾 病 (2) 輸 出 前 依 據 世 界 動 物 衛 生 組 織 水 生 動 物 疾 病 診 斷 手 冊 所 指 定 診 斷 方 法, 施 行 附 表 指 定 疾 病 之 診 斷 試 驗, 且 結 果 均 應 為 陰 性 對 於 前 述 診 斷 手 冊 未 指 定 診 斷 方 法 之 疾 病, 其 診 斷 方 法 應 依 據 國 際 科 學 期 刊 所 發 表 之 方 法 ( 應 具 體 記 載 診 斷 方 法 結 果 及 日 期 ) 二 輸 入 產 品 之 包 裝 運 輸 與 消 毒 等 應 符 合 世 界 動 物 衛 生 組 織 水 生 動 物 衛 生 法 典 之 規 定 三 前 述 之 健 康 證 明 書 樣 張 得 參 照 世 界 動 物 衛 生 組 織 水 生 動 物 衛 生 法 典 之 活 魚 及 其 活 精 子 卵 之 健 康 證 明 書 樣 張 為 之 四 輸 出 國 簽 發 健 康 證 明 書 應 於 產 品 運 輸 前 3 日 內 為 之

28 附 表 輸 入 活 魚 及 其 活 精 子 卵 應 行 檢 疫 之 魚 種 類 及 其 疾 病 水 產 動 物 產 品 種 類 疾 病 ( 病 原 ) 病 毒 性 出 血 性 敗 血 症 (Viral hemorrhagic septicemia virus) 傳 染 性 造 血 組 織 壞 死 病 (Infectious hematopoietic necrosisvirus) 鮭 類 疱 疹 病 毒 病 鮭 鱒 類 (Salmonid herpesvirus type 2) 傳 染 性 胰 臟 壞 死 病 (Infectious pancreatic necrosis virus) 細 菌 性 腎 病 (Renibacterium salmoninarum) 流 行 性 造 血 組 織 壞 死 症 鱸 魚 類 (Epizootic hematopoietic necrosis virus) 鯰 魚 疱 疹 病 毒 症 (Ictalurid herpesvirus type 1) 鯰 魚 類 鯰 魚 愛 德 華 氏 病 (Edwardsiella ictaluric) 鯉 魚 春 季 病 毒 血 症 (Spring viremia of carp virus) 鯉 魚 類 錦 鯉 疱 疹 病 毒 病 (Koi herpesvirus)

29 附 件 二 之 二 養 殖 用 活 甲 殼 類 動 物 之 輸 入 檢 疫 條 件 一 本 條 件 所 稱 養 殖 用 活 甲 殼 類 動 物 係 指 輸 入 供 飼 養 與 繁 殖 用 者, 其 適 用 範 圍 如 下 : ( 一 ) : 蝦 苗 (shrimp, fry) ( 二 ) : 繁 殖 用 草 蝦 種 蝦 (Penaeus monodon) ( 三 ) : 繁 殖 用 斑 節 蝦 種 蝦 (Penaeus japonicus) ( 四 ) : 繁 殖 用 大 正 蝦 種 蝦 (Penaeus chinensis) ( 五 ) : 繁 殖 用 淡 水 長 臂 大 蝦 種 蝦 (Macrobachium rosenbergii) ( 六 ) : 其 他 繁 殖 用 蝦 類 種 蝦 (Other prawns, spawner) 二 輸 入 養 殖 用 活 甲 殼 類 動 物 應 來 自 輸 出 國 官 方 註 冊 之 養 殖 場, 並 符 合 下 列 條 件 之 一 : ( 一 ) 接 受 官 方 甲 殼 類 動 物 疾 病 監 測 計 畫, 依 據 世 界 動 物 衛 生 組 織 水 生 動 物 疾 病 診 斷 手 冊 所 定 規 範 進 行 監 測, 證 實 該 養 殖 場 連 續 二 年 以 上 未 發 生 附 表 指 定 疾 病 ( 二 ) 輸 出 前 依 據 世 界 動 物 衛 生 組 織 水 生 動 物 疾 病 診 斷 手 冊 所 指 定 診 斷 方 法, 施 行 附 表 指 定 疾 病 之 診 斷 試 驗, 且 結 果 均 應 為 陰 性 對 於 前 述 診 斷 手 冊 未 指 定 診 斷 方 法 之 疾 病, 其 診 斷 方 法 應 依 據 國 際 科 學 期 刊 所 發 表 之 方 法 三 活 甲 殼 類 動 物 輸 出 前, 應 經 輸 出 國 政 府 檢 疫 機 關 施 行 檢 疫, 臨 床 檢 查 結 果 應 健 康 良 好 且 無 任 何 疾 病 病 徵 四 輸 入 養 殖 用 活 甲 殼 類 動 物 之 包 裝 運 輸 與 消 毒 等 應 符 合 世 界 動 物 衛 生 組 織 水 生 動 物 衛 生 法 典 之 規 定 五 輸 入 養 殖 用 活 甲 殼 類 動 物 應 隨 貨 檢 附 輸 出 國 政 府 檢 疫 機 關 於 運 送 前 三 日 內 簽 發 之 動 物 檢 疫 證 明 書 正 本, 並 以 英 文 詳 細 記 載 下 列 事 項 : ( 一 ) 產 品 識 別 : 包 括 產 品 名 稱 ( 拉 丁 名 稱 與 普 通 名 稱 ) 年 齡 與 產 品 重 量 ( 公 斤 ) 或 尾 數 ( 千 尾 ) ( 二 ) 產 地 : 包 括 輸 出 國 名 稱 產 地 省 份 或 地 區 與 養 殖 場 名 稱 及 地 址 ( 三 ) 目 的 地 : 包 括 目 的 地 國 家 養 殖 場 名 稱 及 地 址 與 運 輸 方 法 ( 四 ) 檢 疫 結 果 : 證 明 來 源 養 殖 場 之 活 甲 殼 動 物 健 康 狀 況 符 合 第 二 點 至 第 四 點 規 定, 並 加 註 採 樣 日 期 診 斷 試 驗 方 法 日 期 及 結 果 六 前 述 動 物 檢 疫 證 明 書 格 式 得 參 照 世 界 動 物 衛 生 組 織 水 生 動 物 衛 生 法 典 之 活 甲 殼 類 動 物 健 康 證 明 書 樣 張 為 之

30 養 殖 用 活 甲 殼 類 動 物 之 輸 入 檢 疫 條 件 附 表 輸 入 養 殖 用 活 甲 殼 類 動 物 應 行 檢 疫 之 疾 病 及 其 相 關 宿 主 疾 病 名 稱 ( 病 原 ) 宿 主 適 用 號 列 桃 拉 病 Taura syndrome 蝦 苗 (shrimp, fry) ( 桃 拉 病 病 毒 繁 殖 用 草 蝦 種 蝦 (Penaeus monodon) Taura syndrome virus) 繁 殖 用 斑 節 蝦 種 蝦 (Penaeus japonicus) 繁 殖 用 大 正 蝦 種 蝦 (Penaeus chinensis) 繁 殖 用 淡 水 長 臂 大 蝦 種 蝦 (Macrobrachium rosenbergii) 其 他 繁 殖 用 蝦 類 種 蝦 (Other prawns, spawner): Pacific white shrimp(penaeus vannamei) Pacific blue shrimp(penaeus stylirostris) Gulf white shrimp(penaeus setiferus) (Penaeus schmitti) Gulf brown shrimp(penaeus aztecus) Gulf pink shrimp(penaeus duorarum) 白 點 病 White spot disease 蝦 苗 (shrimp, fry) ( 白 點 病 病 毒 White spot 繁 殖 用 草 蝦 種 蝦 (Penaeus monodon) disease virus) 繁 殖 用 斑 節 蝦 種 蝦 (Penaeus japonicus) 繁 殖 用 大 正 蝦 種 蝦 (Penaeus chinensis) 繁 殖 用 淡 水 長 臂 大 蝦 種 蝦 (Macrobrachium rosenbergii) 其 他 繁 殖 用 蝦 類 種 蝦 : 其 他 Penaeidae 科 黃 頭 症 Yellowhead disease 蝦 苗 (shrimp, fry) ( 黃 頭 症 病 毒 Yellowhead 繁 殖 用 草 蝦 種 蝦 (Penaeus monodon) disease virus 與 gillassociated 繁 殖 用 斑 節 蝦 種 蝦 (Penaeus japonicus) virus) 其 他 繁 殖 用 蝦 類 種 蝦 (Other prawns, spawner): Pacific white shrimp(penaeus vannamei) Pacific blue shrimp(penaeus stylirostris) Gulf white shrimp(penaeus setiferus) Gulf brown shrimp(penaeus aztecus) Gulf pink shrimp(penaeus duorarum) 桿 狀 病 毒 症 Nuclear 蝦 苗 (shrimp, fry) polyhedrosis baculovirosis 繁 殖 用 草 蝦 種 蝦 (Penaeus monodon)

31 ( 草 蝦 桿 狀 病 毒 Penaeus monodon-type baculovirus 與 對 蝦 桿 狀 病 毒 Baculovirus penaei) 其 他 繁 殖 用 蝦 類 種 蝦 (Other prawns, spawner) 傳 染 性 皮 下 造 血 組 織 壞 死 蝦 苗 (shrimp, fry) 症 Infectious hypodermal 繁 殖 用 草 蝦 種 蝦 (Penaeus monodon) and haemopoietic necrosis 繁 殖 用 斑 節 蝦 種 蝦 (Penaeus japonicus) ( 傳 染 性 皮 下 造 血 組 織 壞 死 繁 殖 用 大 正 蝦 種 蝦 (Penaeus chinensis) 症 病 毒 Infectious hypodermal 繁 殖 用 淡 水 長 臂 大 蝦 種 蝦 (Macrobrachium and haemopoietic necrosis rosenbergii) virus) 其 他 繁 殖 用 蝦 類 種 蝦 (Other prawns, spawner) 中 腸 腺 壞 死 性 桿 狀 病 毒 症 Baculovirial midgut gland necrosis ( 中 腸 腺 壞 死 性 桿 狀 病 毒 症 病 毒 Baculovirial midgut gland necrosis virus) Bunyavirus 感 染 症 (Bunyavirus) 蝦 苗 (shrimp, fry) 繁 殖 用 草 蝦 種 蝦 (Penaeus monodon) 繁 殖 用 斑 節 蝦 種 蝦 (Penaeus japonicus) 繁 殖 用 大 正 蝦 種 蝦 (Penaeus chinensis) 其 他 繁 殖 用 蝦 類 種 蝦 (Other prawns, spawner) 蝦 苗 (shrimp, fry) 繁 殖 用 草 蝦 種 蝦 (Penaeus monodon) 繁 殖 用 斑 節 蝦 種 蝦 (Penaeus japonicus) 繁 殖 用 大 正 蝦 種 蝦 (Penaeus chinensis) 繁 殖 用 淡 水 長 臂 大 蝦 種 蝦 (Macrobrachium rosenbergii) 其 他 繁 殖 用 蝦 類 種 蝦 (Other prawns, spawner)

32 附 件 三 之 一 冷 凍 牛 精 液 輸 入 檢 疫 條 件 一 限 自 無 口 蹄 疫 牛 瘟 牛 接 觸 傳 染 性 胸 膜 性 肺 炎 非 洲 豬 瘟 等 疫 病 疫 區 之 國 家 地 區 輸 入 二 牛 精 液 應 產 自 輸 出 國 政 府 動 物 衛 生 機 構 監 督 之 人 工 授 精 之 牛 場 ( 註 明 場 名 住 址 ) 三 採 精 用 之 公 牛 應 經 輸 出 國 政 府 動 物 檢 疫 機 構 證 明 選 自 過 去 1 年 未 發 生 牛 布 氏 桿 菌 病 牛 結 核 病 惡 性 卡 他 爾 熱 牛 副 結 核 病 藍 舌 病 及 假 性 狂 犬 病 等, 和 過 去 半 年 未 發 生 牛 白 血 病 牛 病 毒 性 下 痢 牛 傳 染 性 鼻 氣 管 炎 牛 傳 染 性 膿 疱 性 陰 道 膣 炎 (IPV) 弧 菌 病 滴 蟲 病 及 鉤 端 螺 旋 體 病 等 傳 染 病 之 人 工 授 精 之 牛 場, 並 於 採 精 前 30 天 內 經 檢 查 無 任 何 前 述 疫 病 之 象 徵 惟 倘 該 採 精 用 之 公 牛 已 不 存 在 時, 應 檢 附 符 合 本 條 件 六 各 項 診 斷 試 驗 報 告 紀 錄 四 牛 精 液 應 產 自 過 去 1 年 未 發 生 水 疱 性 口 炎 之 州 或 相 當 之 行 政 區 域 五 採 精 用 之 公 牛 應 飼 養 於 人 工 授 精 之 牛 場 至 少 1 年 以 上, 同 時 須 為 未 經 自 然 交 配 者 六 採 精 用 之 公 牛 須 經 輸 出 國 政 府 動 物 檢 疫 機 構 施 行 以 下 疫 病 診 斷 試 驗, 其 結 果 為 陰 性 ( 註 明 試 驗 方 法 試 驗 日 期 採 樣 日 期 及 結 果 ) ( 一 ) 口 蹄 疫 : 血 清 中 和 試 驗 ( 二 ) 牛 瘟 : 補 體 結 合 反 應 試 驗 ( 三 ) 牛 接 觸 傳 染 性 胸 膜 性 肺 炎 : 補 體 結 合 反 應 試 驗 ( 四 ) 藍 舌 病 : 補 體 結 合 反 應 試 驗 或 膠 內 沈 降 反 應 試 驗 (AGID) ( 五 ) 牛 布 氏 桿 菌 病 : 血 清 試 管 凝 集 反 應 試 驗 ( 血 清 凝 集 價 應 在 50 國 際 單 位 以 下 ) ( 六 ) 牛 結 核 病 : 結 核 菌 素 皮 內 接 種 反 應 試 驗 ( 七 ) 弧 菌 病 : 包 皮 腔 洗 滌 液 培 養 試 驗 ( 八 ) 滴 蟲 病 : 包 皮 腔 洗 滌 液 之 鏡 檢 及 培 養 試 驗 ( 九 ) 牛 白 血 病 : 免 疫 擴 散 反 應 試 驗 ( 十 ) 水 疱 性 口 炎 : 血 清 中 和 試 驗 ( 十 一 ) 副 結 核 病 : 補 體 結 合 反 應 試 驗 或 糞 便 培 養 試 驗 ( 十 二 ) 其 他 臨 時 指 定 之 疫 病 診 斷 試 驗 上 述 疫 病 之 診 斷 試 驗 亦 得 根 據 國 際 畜 疫 會 之 報 導 或 有 關 疫 情 資 料, 證 實 該 輸 出 國 5 年 以 上 未 發 生 時, 免 予 實 施 七 供 應 牛 精 液 之 人 工 採 精 之 牛 場 之 全 部 牛 隻 不 得 接 種 口 蹄 疫 牛 瘟 牛 肺 疫 等 疫 病 之 疫 苗 及 其 他 未 經 同 意 之 疫 苗 八 採 精 牛 場 之 管 理 牛 精 液 之 採 取 處 理 及 保 存 方 法 應 符 合 國 際 畜 疫 會 國 際 動 物 衛 生 法 典 附 錄 4.2 相 關 建 議 或 相 當 於 該 建 議 並 經 我 國 認 可 之 管 理 辦 法

33 附 件 三 之 二 牛 胚 輸 入 檢 疫 條 件 一 限 自 無 口 蹄 疫 牛 瘟 牛 接 觸 傳 染 性 胸 膜 性 肺 炎 非 洲 豬 瘟 等 疫 病 疫 區 之 國 家 地 區 輸 入 二 牛 胚 應 產 自 輸 出 國 政 府 動 物 衛 生 機 構 監 督 之 人 工 採 精 場 或 供 應 胚 之 牛 場 ( 註 明 場 名 住 址 ) 三 生 產 胚 用 之 公 母 牛, 應 經 輸 出 國 政 府 動 物 檢 疫 機 構 證 明 選 自 過 去 1 年 未 發 生 牛 布 氏 桿 菌 病 牛 結 核 病 惡 性 卡 他 爾 熱 牛 副 結 核 病 藍 舌 病 及 假 性 狂 犬, 和 過 去 半 年 未 發 生 牛 白 血 病 牛 病 毒 性 下 痢 牛 傳 染 性 鼻 氣 管 炎 牛 傳 染 性 膿 疱 陰 道 膣 炎 (IPV) 弧 菌 病 滴 蟲 病 及 鉤 端 螺 旋 體 病 等 傳 染 病 之 人 工 採 精 牛 場 及 胚 供 應 場, 並 於 採 精 或 採 胚 前 30 天 內 經 檢 查 無 任 何 前 述 疫 病 之 象 徵 惟 倘 該 採 精 用 之 公 牛 已 不 存 在 時, 應 檢 附 符 合 本 條 件 六 各 項 診 斷 試 驗 報 告 紀 錄 但 胚 透 明 帶 經 國 際 胚 移 植 學 會 所 建 議 之 方 法 清 洗 而 仍 完 整 者, 上 述 過 去 未 發 生 傳 染 病 之 期 間 可 分 別 減 半 四 生 產 胚 用 之 公 母 牛 及 胚 應 產 自 過 去 1 年 未 發 生 水 疱 性 口 炎 之 州 或 相 當 之 行 政 區 域 五 生 產 胚 用 之 公 母 牛, 應 飼 養 於 人 工 採 精 場 或 供 應 胚 之 牛 場 至 少 1 年 以 上 六 生 產 胚 用 之 公 母 牛, 須 經 輸 出 國 政 府 動 物 檢 疫 機 構 施 行 以 下 疫 病 診 斷 試 驗, 其 結 果 為 陰 性 ( 註 明 試 驗 方 法 試 驗 日 期 採 樣 日 期 及 結 果 ) ( 一 ) 口 蹄 疫 : 血 清 中 和 試 驗 ( 二 ) 牛 瘟 : 補 體 結 合 反 應 試 驗 ( 三 ) 牛 接 觸 傳 染 性 胸 膜 性 肺 炎 : 補 體 結 合 反 應 試 驗 ( 四 ) 牛 副 結 核 病 : 補 體 結 合 反 應 試 驗 或 糞 便 培 養 試 驗 ( 五 ) 藍 舌 病 : 補 體 結 合 反 應 試 驗 或 膠 內 沉 降 反 應 試 驗 (AGID) ( 六 ) 牛 布 氏 桿 菌 病 : 血 清 試 管 凝 集 反 應 試 驗 ( 血 清 凝 集 價 應 在 50 國 際 單 位 以 下 ) ( 七 ) 牛 結 核 病 : 結 核 菌 素 皮 內 接 種 反 應 試 驗 ( 八 ) 弧 菌 病 : 膣 粘 液 或 包 皮 腔 洗 滌 液 培 養 試 驗 ( 九 ) 滴 蟲 病 : 膣 粘 液 或 包 皮 腔 洗 滌 液 之 鏡 檢 及 培 養 試 驗 ( 十 ) 牛 白 血 病 : 免 疫 擴 散 反 應 試 驗 ( 十 一 ) 水 疱 性 口 炎 : 血 清 中 和 試 驗 ( 十 二 ) 其 他 臨 時 指 定 之 疫 病 診 斷 試 驗 上 述 疫 病 之 診 斷 試 驗 亦 得 根 據 國 際 畜 疫 會 之 報 導 或 有 關 疫 情 資 料, 證 實 該 輸 出 國 5 年 以 上 未 發 生 時, 免 予 實 施 七 供 應 胚 用 之 公 母 牛 牛 場 之 全 部 牛 隻 不 得 施 行 接 種 口 蹄 疫 牛 瘟 牛 接 觸 傳 染 性 胸 膜 性 肺 炎 等 疫 病 之 疫 苗 及 其 他 未 經 同 意 之 疫 苗 八 牛 胚 之 採 取 處 理 保 存 及 輸 送 過 程, 未 受 家 畜 傳 染 病 病 原 之 污 染

34 附 件 三 之 三 冷 凍 豬 精 液 輸 入 檢 疫 條 件 一 限 自 無 口 蹄 疫 牛 瘟 非 洲 豬 瘟 等 疫 病 疫 區 之 國 家 地 區 輸 入 二 豬 精 液 應 產 自 輸 出 國 政 府 動 物 衛 生 機 構 監 督 之 人 工 採 精 之 豬 場 ( 註 明 場 名 住 址 ) 三 採 精 用 之 公 豬 應 飼 養 於 人 工 採 精 之 豬 場 至 少 半 年 以 上 同 時 須 為 未 經 自 然 交 配 者 四 採 精 用 之 公 豬 應 經 輸 出 國 政 府 動 物 檢 疫 機 構 證 明 選 自 過 去 1 年 未 發 生 布 氏 桿 菌 病 豬 他 縣 病 結 核 病 豬 瘟 假 性 狂 犬 病 豬 水 疱 病 豬 水 疱 疹 及 豬 出 血 性 敗 血 症, 或 過 去 半 年 未 發 生 萎 縮 性 鼻 炎 嗜 血 桿 菌 肺 炎 豬 傳 染 性 胃 腸 炎 鉤 端 螺 旋 體 病 弓 蟲 病 豬 流 行 性 感 冒 及 豬 丹 毒 等 傳 染 病 之 人 工 採 精 之 豬 場, 並 於 採 精 前 30 天 內 經 檢 查 無 任 何 前 述 疫 病 之 象 徵 倘 該 採 精 用 之 公 豬 已 不 存 在 時, 應 檢 附 符 合 本 條 件 六 各 項 診 斷 試 驗 報 告 紀 錄 五 豬 精 液 應 產 自 過 去 1 年 未 發 生 水 疱 性 口 炎 之 州 或 相 當 之 行 政 區 域 六 採 精 用 之 公 豬 須 經 輸 出 國 政 府 動 物 檢 疫 機 構 施 行 以 下 疫 病 診 斷 試 驗 其 結 果 為 陰 性 ( 註 明 試 驗 方 法 試 驗 日 期 採 樣 日 期 及 結 果 ) ( 一 ) 口 蹄 疫 : 血 清 中 和 試 驗 ( 二 ) 豬 水 疱 病 : 血 清 中 和 試 驗 ( 三 ) 水 疱 性 口 炎 : 血 清 中 和 試 驗 ( 四 ) 假 性 狂 犬 病 : 血 清 中 和 試 驗 或 ELISA 試 驗 ( 五 ) 豬 傳 染 性 胃 腸 炎 : 血 清 中 和 試 驗 ( 六 ) 布 氏 桿 菌 病 : 血 清 試 管 凝 集 反 應 ( 血 清 凝 集 價 應 在 50 國 際 單 位 以 下 ) ( 七 ) 結 核 病 : 結 核 菌 素 皮 內 接 種 反 應 試 驗 ( 八 ) 弓 蟲 病 : 血 球 凝 集 試 驗 (HA test) 或 Latex agglutination test ( 九 ) 其 他 臨 時 指 定 之 疫 病 診 斷 試 驗 上 述 疫 病 之 診 斷 試 驗 亦 得 根 據 國 際 畜 疫 會 之 報 導 或 有 關 疫 情 資 料, 證 實 該 輸 出 國 5 年 以 上 未 發 生 時, 免 予 實 施 七 採 精 之 豬 場 之 全 部 豬 隻 不 得 施 行 接 種 口 蹄 疫 非 洲 豬 瘟 等 疫 病 之 疫 苗 及 其 他 未 經 同 意 之 疫 苗 八 豬 精 液 之 採 取 處 理 保 存 及 輸 送 過 程, 未 受 家 畜 傳 染 病 病 原 污 染

35 附 件 三 之 四 豬 胚 輸 入 檢 疫 條 件 一 限 自 無 口 蹄 疫 牛 瘟 非 洲 豬 瘟 等 疫 病 疫 區 之 國 家 地 區 輸 入 二 豬 胚 應 產 自 輸 出 國 政 府 動 物 衛 生 機 構 監 督 之 人 工 採 精 場 或 供 應 胚 之 豬 場 ( 註 明 場 名 住 址 ) 三 生 產 胚 用 之 公 母 豬, 應 飼 養 於 人 工 採 精 場 或 供 應 胚 之 豬 場 至 少 半 年 以 上 四 生 產 胚 用 之 公 母 豬 應 經 輸 出 國 政 府 動 物 檢 疫 機 構 證 明 選 自 過 去 1 年 未 發 生 布 氏 桿 菌 病 豬 他 縣 病 結 核 病 豬 瘟 假 性 狂 犬 病 豬 水 疱 病 豬 水 疱 疹 豬 出 血 性 敗 血 症 及 豬 丹 毒, 和 過 去 半 年 未 發 生 萎 縮 性 鼻 炎 嗜 血 桿 菌 肺 炎 豬 傳 染 性 胃 腸 炎 鉤 端 螺 旋 體 病 弓 蟲 病 及 豬 流 行 性 感 冒 等 傳 染 病 之 人 工 採 精 之 豬 場 及 胚 供 應 場, 並 於 採 精 或 採 胚 前 30 天 內 經 檢 查 無 任 何 前 述 疫 病 之 象 徵 倘 該 採 精 用 之 公 豬 已 不 存 在 時, 應 檢 附 符 合 本 條 件 六 各 項 診 斷 試 驗 報 告 紀 錄 五 生 產 胚 用 之 公 母 豬 及 胚 應 產 自 過 去 1 年 內 未 發 生 水 疱 性 口 炎 之 州 或 相 當 之 行 政 區 域 六 生 產 胚 之 公 母 豬 須 經 輸 出 國 政 府 動 物 檢 疫 機 構 施 行 以 下 疫 病 診 斷 試 驗 其 結 果 為 陰 性 ( 註 明 試 驗 方 法 試 驗 日 期 採 樣 日 期 及 結 果 ) ( 一 ) 口 蹄 疫 : 血 清 中 和 試 驗 ( 二 ) 豬 水 疱 病 : 血 清 中 和 試 驗 ( 三 ) 水 疱 性 口 炎 : 血 清 中 和 試 驗 ( 四 ) 假 性 狂 犬 病 : 血 清 中 和 試 驗 或 ELISA 試 驗 ( 五 ) 豬 傳 染 性 胃 腸 炎 : 血 清 中 和 試 驗 ( 六 ) 布 氏 桿 菌 病 : 血 清 凝 集 反 應 試 驗 ( 血 清 凝 集 價 應 在 50 國 際 單 位 以 下 ) ( 七 ) 結 核 病 : 結 核 菌 素 皮 內 接 種 反 應 試 驗 ( 八 ) 弓 蟲 病 : 血 球 凝 集 反 應 試 驗 (HA test) 或 Latex agglutination test ( 九 ) 其 他 臨 時 指 定 之 疫 病 診 斷 試 驗 上 述 疫 病 之 診 斷 試 驗 亦 得 根 據 國 際 畜 疫 會 之 報 導 或 有 關 疫 情 資 料, 證 實 該 輸 出 國 5 年 以 上 未 發 生 時, 免 予 實 施 七 供 應 胚 用 之 公 母 豬 豬 場 之 全 部 豬 隻 不 得 施 行 接 種 口 蹄 疫 非 洲 豬 瘟 等 疫 病 之 疫 苗 及 其 他 未 經 同 意 之 疫 苗 八 豬 胚 之 採 取 處 理 保 存 及 輸 送 過 程 未 受 家 畜 傳 染 病 病 原 之 污 染

36 附 件 三 之 五 羊 精 液 輸 入 檢 疫 條 件 一 限 自 無 口 蹄 疫 牛 瘟 牛 接 觸 傳 染 性 胸 膜 性 肺 炎 非 洲 豬 瘟 等 疫 病 疫 區 之 國 家 地 區 輸 入 二 羊 精 液 應 產 自 輸 出 國 政 府 動 物 衛 生 機 構 監 督 之 人 工 授 精 之 羊 場 ( 註 明 場 名 住 址 ) 三 採 精 用 之 公 羊 應 經 輸 出 國 政 府 動 物 檢 疫 機 構 證 明 選 自 過 去 1 年 未 發 生 布 氏 桿 菌 病 羊 痘 山 羊 痘 疥 癬 結 核 病 副 結 核 病 藍 舌 病 及 出 血 性 敗 血 症 等, 和 過 去 6 個 月 未 發 生 搔 癢 病 羊 接 觸 性 化 膿 性 皮 膚 炎 羊 傳 染 性 流 產 假 性 鼻 疽 鉤 端 螺 旋 體 病 弧 菌 病 及 李 氏 菌 病 等 傳 染 病 之 人 工 採 精 之 羊 場, 並 於 採 精 前 30 天 內 經 檢 查 無 任 何 前 述 疫 病 之 象 徵 惟 倘 該 採 精 用 之 公 羊 已 不 存 在 時, 應 檢 附 符 合 本 條 件 六 各 項 診 斷 試 驗 報 告 紀 錄 四 羊 精 液 應 產 自 過 去 1 年 未 發 生 水 疱 性 口 炎 之 州 或 相 當 之 行 政 區 域 五 採 精 用 之 公 羊 應 飼 養 於 人 工 採 精 之 羊 場 至 少 半 年 以 上, 同 時 須 為 未 經 自 然 交 配 者 六 採 精 之 公 羊 須 經 輸 出 國 政 府 動 物 檢 疫 機 構 施 行 以 下 疫 病 診 斷 試 驗, 其 結 果 為 陰 性 ( 註 明 試 驗 方 法 試 驗 日 期 採 樣 日 期 及 結 果 ) ( 一 ) 口 蹄 疫 : 血 清 中 和 試 驗 ( 二 ) 結 核 病 : 結 核 菌 素 皮 內 接 種 反 應 試 驗 ( 三 ) 副 結 核 病 : 補 體 結 合 反 應 試 驗 或 糞 便 培 養 試 驗 ( 四 ) 藍 舌 病 : 補 體 結 合 反 應 試 驗 及 膠 內 沉 降 反 應 試 驗 (AGID) ( 五 ) 布 氏 桿 菌 病 : 血 清 試 管 凝 集 反 應 試 驗 ( 血 清 凝 集 價 應 在 50 國 際 單 位 以 下 ) ( 六 ) 水 疱 性 口 炎 : 血 清 中 和 試 驗 ( 七 ) 其 他 臨 時 指 定 之 疫 病 診 斷 試 驗 上 述 疫 病 之 診 斷 試 驗 亦 得 根 據 國 際 畜 疫 會 之 報 導 或 有 關 疫 情 資 料, 證 實 該 輸 出 國 5 年 以 上 未 發 生 時, 免 予 實 施 七 供 應 羊 精 液 之 人 工 採 精 之 羊 場 之 全 部 羊 隻 不 得 接 種 口 蹄 疫 牛 瘟 等 疫 病 之 疫 苗 及 其 他 未 經 同 意 之 疫 苗 八 羊 精 液 之 採 取 處 理 保 存 及 輸 送 過 程 未 受 家 畜 傳 染 病 病 原 污 染

37 附 件 三 之 六 馬 精 液 輸 入 檢 疫 條 件 一 限 自 無 馬 鼻 疽 疫 區 及 過 去 5 年 未 發 生 非 洲 馬 瘟 之 國 家 地 區 輸 入 二 馬 精 液 應 產 自 輸 出 國 政 府 動 物 衛 生 機 構 監 督 之 馬 場 ( 註 名 場 別 住 址 及 採 精 日 期 ) 三 採 精 用 之 公 馬 應 經 輸 出 國 政 府 動 物 檢 疫 機 構 證 明 選 自 過 去 1 年 未 發 生 馬 流 行 性 腦 脊 髓 炎 馬 傳 染 性 貧 血 假 性 皮 疽 及 馬 焦 蟲 病 ; 和 過 去 半 年 未 發 生 媾 疫 馬 傳 染 性 子 宮 內 膜 炎 馬 痘 馬 病 毒 性 動 脈 炎 馬 腺 疫 類 鼻 疽 馬 鼻 腔 性 肺 炎 及 馬 沙 門 氏 桿 菌 病 等 傳 染 病 之 馬 場, 並 於 採 精 前 30 天 經 檢 查 無 任 何 前 述 疫 病 之 象 徵 惟 倘 該 採 精 用 之 公 馬 已 不 存 在 時, 應 檢 附 符 合 本 條 件 六 各 項 診 斷 試 驗 報 告 紀 錄 四 馬 精 液 應 產 自 過 去 1 年 未 發 生 水 疱 性 口 炎 之 州 或 相 當 之 行 政 區 域 五 採 精 用 之 公 馬 應 飼 養 於 採 精 之 馬 場 至 少 1 年 以 上 六 採 精 用 之 公 馬 須 經 輸 出 國 政 府 動 物 檢 疫 機 構 施 行 下 列 疫 病 診 斷 試 驗, 其 結 果 均 應 為 陰 性 ( 註 明 採 樣 日 期 試 驗 方 法 試 驗 日 期 及 結 果 ) ( 一 ) 馬 鼻 疽 : 鼻 疽 菌 素 點 眼 液 試 驗 或 補 體 結 合 反 應 試 驗 ( 二 ) 馬 傳 染 性 貧 血 : 免 疫 擴 散 反 應 試 驗 ( 三 ) 馬 焦 蟲 病 : 補 體 結 合 反 應 試 驗 ( 四 ) 馬 傳 染 性 子 宮 內 膜 炎 : 生 殖 器 之 細 菌 培 養 試 驗 至 少 3 次, 每 次 間 隔 至 少 7 天 ( 五 ) 馬 病 毒 性 動 脈 炎 : 血 清 中 和 試 驗 ( 六 ) 馬 沙 門 氏 桿 菌 病 : 試 管 凝 集 反 應 試 驗 ( 七 ) 水 疱 性 口 炎 : 血 清 中 和 試 驗 ( 八 ) 其 他 臨 時 指 定 之 疫 病 診 斷 試 驗 上 述 疫 病 之 診 斷 試 驗 亦 得 根 據 國 際 畜 疫 會 之 報 導 或 有 關 疫 情 資 料, 證 實 該 輸 出 國 5 年 以 上 未 發 生 時, 免 予 實 施 七 供 應 馬 精 液 之 馬 場 之 全 部 馬 匹 除 注 射 馬 流 行 性 感 冒 疫 苗 外, 不 得 接 種 未 經 同 意 之 疫 苗 八 馬 精 液 之 採 取 處 理 保 存 及 輸 送 過 程 未 受 家 畜 傳 染 病 病 原 之 污 染 九 馬 精 液 應 使 用 清 潔 經 消 毒 之 安 全 容 器 裝 運, 並 於 運 輸 途 中 不 得 經 由 鼻 疽 疫 區 港 口 或 機 場 轉 運 十 馬 精 液 輸 入 時 應 檢 附 輸 出 國 政 府 動 物 檢 疫 機 構 簽 發 之 動 物 檢 疫 證 明 書 ( 正 本 ), 除 應 記 載 採 精 用 公 馬 之 品 種 年 齡 外 並 應 具 體 記 載 前 述 一 至 八 項 之 內 容

38 附 件 三 之 七 牛 血 清 之 輸 入 檢 疫 條 件 一 輸 入 牛 血 清 應 先 向 行 政 院 農 業 委 員 會 動 植 物 防 疫 檢 疫 局 申 請 進 口 同 意 文 件, 經 核 准 後 始 得 輸 入 二 本 條 件 所 稱 非 疫 國 指 經 行 政 院 農 業 委 員 會 認 定 公 告 為 口 蹄 疫 牛 瘟 牛 接 觸 傳 染 性 胸 膜 肺 炎 及 牛 海 綿 狀 腦 病 等 動 物 傳 染 病 非 疫 區 之 國 家 三 輸 入 牛 血 清 應 符 合 下 列 條 件 : ( 一 ) 供 應 血 清 之 來 源 牛 隻 為 於 非 疫 國 出 生 與 飼 養 者 ( 二 ) 血 清 源 自 牛 隻 來 源 國 政 府 主 管 機 關 執 行 屠 前 及 屠 後 檢 查 合 格 之 牛 隻 ( 三 ) 血 清 產 自 輸 出 國 政 府 監 督 之 血 清 加 工 廠, 且 該 血 清 加 工 廠 只 加 工 來 自 非 疫 國 之 血 液 原 料 ( 四 ) 血 清 經 0.22μm 或 以 下 孔 徑 之 濾 膜 過 濾, 或 經 25kGray(2.5MRad) 劑 量 之 加 瑪 射 線 照 射, 且 經 檢 測 無 黴 漿 菌 牛 病 毒 性 下 痢 牛 傳 染 性 鼻 氣 管 炎 及 藍 舌 病 等 病 原 之 污 染 四 輸 入 牛 血 清 應 隨 貨 檢 附 輸 出 國 政 府 動 物 檢 疫 主 管 機 關 簽 發 之 動 物 檢 疫 證 明 書 正 本 ( 英 文 ), 並 詳 細 記 載 下 列 事 項 : ( 一 ) 產 品 名 稱 數 量 及 批 號 ( 二 ) 供 應 血 清 之 牛 隻 來 源 國 ( 三 ) 血 清 加 工 廠 之 名 稱 登 記 號 碼 地 址 及 國 別 ( 四 ) 目 的 地 : 包 括 目 的 地 國 家 輸 入 人 姓 名 或 公 司 名 稱 及 地 址 ( 五 ) 檢 疫 結 果 : 證 明 來 源 血 清 符 合 第 三 點 各 項 規 定 ( 六 ) 動 物 檢 疫 證 明 書 發 證 日 期 地 點 機 關 名 稱 戳 記 簽 發 者 姓 名 及 簽 章 五 輸 出 國 之 動 物 檢 疫 主 管 機 關 應 先 將 動 物 檢 疫 證 明 書 樣 本 和 戳 記 送 我 國 行 政 院 農 業 委 員 會 動 植 物 防 疫 檢 疫 局 核 准 六 牛 血 清 輸 出 國 與 我 國 訂 有 個 別 檢 疫 條 件 者 得 不 受 本 檢 疫 條 件 之 規 定

39 附 件 三 之 八 自 美 國 輸 入 牛 血 清 之 檢 疫 條 件 一 自 美 國 輸 入 牛 血 清, 限 由 試 驗 研 究 機 構 或 動 物 用 生 物 製 劑 製 造 廠 ( 或 其 代 理 人 ) 檢 具 申 請 書, 向 行 政 院 農 業 委 員 會 動 植 物 防 疫 檢 疫 局 提 出 申 請, 經 核 准 後 始 得 輸 入 二 輸 入 美 國 牛 血 清 僅 限 體 外 試 驗 研 究 及 家 禽 與 豬 用 生 物 製 劑 製 造, 不 得 使 用 於 反 芻 動 物 犬 貓 或 人 體 用 相 關 生 物 製 劑 產 品 之 製 造 與 體 內 試 驗 研 究 三 本 條 件 所 稱 非 疫 國 指 經 行 政 院 農 業 委 員 會 認 定 公 告 為 口 蹄 疫 牛 瘟 牛 接 觸 傳 染 性 胸 膜 肺 炎 及 牛 海 綿 狀 腦 病 等 動 物 傳 染 病 非 疫 區 之 國 家 四 輸 入 牛 血 清 應 符 合 下 列 條 件 : ( 一 ) 胎 牛 血 清 : 供 應 血 清 之 來 源 母 牛 為 於 非 疫 國 出 生 與 飼 養 者, 或 來 自 美 國 者 其 他 牛 血 清 : 供 應 血 清 之 來 源 牛 隻 為 於 非 疫 國 出 生 與 飼 養 者, 或 來 自 美 國 且 年 齡 在 十 二 月 齡 以 下 者 ( 二 ) 血 清 源 自 牛 隻 來 源 國 政 府 主 管 機 關 執 行 屠 前 及 屠 後 檢 查 合 格 之 牛 隻 ( 三 ) 血 清 產 自 美 國 政 府 監 督 之 血 清 加 工 廠, 且 該 血 清 加 工 廠 只 加 工 來 自 非 疫 國 或 美 國 牛 隻 之 血 液 原 料 ( 四 ) 血 清 經 0.22μm 或 以 下 孔 徑 之 濾 膜 過 濾, 或 經 25kGray(2.5MRad)( 或 以 上 ) 劑 量 之 加 瑪 射 線 照 射, 且 經 檢 測 無 黴 漿 菌 牛 病 毒 性 下 痢 牛 傳 染 性 鼻 氣 管 炎 及 藍 舌 病 等 病 原 之 污 染 五 輸 入 牛 血 清 應 隨 貨 檢 附 美 國 政 府 動 物 檢 疫 主 管 機 關 簽 發 之 動 物 檢 疫 證 明 書 正 本 ( 英 文 ), 並 詳 細 記 載 下 列 事 項 : ( 一 ) 產 品 名 稱 數 量 及 批 號 ( 二 ) 供 應 血 清 之 牛 隻 來 源 國 ( 三 ) 血 清 加 工 廠 之 名 稱 地 址 及 國 別 ( 四 ) 目 的 地 : 包 括 目 的 地 國 家 輸 入 人 姓 名 或 公 司 名 稱 及 地 址 ( 五 ) 檢 疫 結 果 : 證 明 來 源 血 清 符 合 第 四 點 各 項 規 定 ( 六 ) 動 物 檢 疫 證 明 書 發 證 日 期 地 點 機 關 名 稱 戳 記 簽 發 者 姓 名 及 簽 章 六 美 國 政 府 動 物 檢 疫 主 管 機 關 應 先 將 動 物 檢 疫 證 明 書 樣 本 和 戳 記 送 我 國 行 政 院 農 業 委 員 會 動 植 物 防 疫 檢 疫 局 核 准

40 附 件 四 之 一 獵 捕 動 物 之 肉 及 肉 類 製 品 輸 入 檢 疫 條 件 壹 定 義 一 獵 捕 動 物 係 指 袋 狐 袋 鼠 鴯 鴕 鳥 鱷 魚 及 其 它 經 指 定 之 動 物 貳 一 般 規 定 二 輸 出 國 應 未 發 生 口 蹄 疫 牛 瘟 牛 接 觸 傳 染 性 胸 膜 性 肺 炎 及 非 洲 豬 瘟 等 疫 病 三 若 為 單 蹄 類 動 物, 則 輸 出 國 應 未 發 生 馬 鼻 疽 四 若 為 禽 鳥 類 動 物, 則 輸 出 國 應 未 發 生 高 病 原 性 家 禽 流 行 性 感 冒 參 指 定 檢 疫 要 求 暨 其 設 施 規 定 五 動 物 之 飼 養 屠 宰 去 骨 整 理 包 裝 加 工 及 儲 藏 等 場 所 ( 以 下 簡 稱 指 定 檢 疫 設 施 ) 須 經 輸 出 國 有 關 主 管 機 關 之 檢 查 認 証 六 在 指 定 檢 疫 設 施 內 加 工 之 動 物, 須 為 輸 出 國 出 生 及 成 長 者, 並 在 飼 養 場 飼 養 至 少 二 十 八 天 以 上 七 動 物 種 別 和 各 種 肉 品 之 數 量 產 地 及 製 造 日 期, 指 定 檢 疫 設 施 應 詳 細 記 載 於 原 始 紀 錄 內, 並 應 將 該 紀 錄 保 存 至 少 兩 年 八 輸 出 國 之 主 管 機 關 須 將 指 定 檢 疫 設 施 之 名 稱 住 址 代 號 以 及 輸 出 國 政 府 衛 生 檢 查 合 格 証 明 樣 本 與 印 識 圖 樣 等 通 知 我 國 經 濟 部 商 品 檢 驗 局 九 輸 出 國 主 管 機 關 動 物 檢 疫 員 應 駐 廠 或 定 期 檢 查 其 指 定 檢 疫 設 施, 若 發 現 未 符 合 前 述 第 六 及 第 七 條 規 定 者, 應 立 即 取 消 其 認 可 資 格, 並 通 知 我 國 政 府 停 止 其 肉 品 輸 往 我 國 肆 肉 品 輸 入 檢 疫 條 件 : 十 供 屠 宰 之 獵 捕 動 物 須 為 輸 出 國 出 生 及 成 長 者, 並 在 飼 養 場 飼 養 至 少 28 天 以 上 十 一 動 物 須 在 指 定 檢 疫 設 施 內 經 輸 出 國 政 府 官 員 施 行 宰 前 宰 後 檢 驗 合 格, 適 合 人 類 食 用 肉 品 包 裝 上 須 有 輸 出 國 官 方 衛 生 檢 查 合 格 印 章 證 明 十 二 輸 往 我 國 之 肉 品 在 加 工 過 程 中 應 不 受 任 何 動 物 傳 染 病 病 原 體 之 污 染, 並 使 用 清 潔 和 衛 生 之 容 器 包 裝 裝 運 或 貨 櫃 裝 運 十 三 輸 往 我 國 之 肉 品 在 輸 出 時, 應 保 持 不 受 任 何 動 物 傳 染 病 病 原 體 之 污 染, 且 於 運 輸 途 中, 不 得 經 由 受 我 國 限 制 輸 入 肉 品 之 國 家 轉 運 伍 產 地 查 證 之 程 序 : 十 四 輸 出 國 政 府 應 每 兩 年 邀 請 我 國 動 物 檢 疫 官 員 赴 產 地 會 同 輸 出 國 動 物 檢 疫 人 員 辦 理 實 地 查 證, 其 所 需 費 用 由 輸 出 國 負 擔, 若 經 查 証 未 符 合 規 定 時, 我 國 動 物 檢 疫 官 員 可 命 令 停 止 肉 品 輸 往 我 國 陸 其 它 : 十 五 輸 出 國 政 府 須 檢 送 動 物 疫 情 季 報 給 中 華 民 國 政 府, 若 輸 出 國 發 生 口 蹄 疫 牛 瘟 牛 接 觸 傳 染 性 胸 膜 性 肺 炎 非 洲 豬 瘟 馬 鼻 疽 高 病 原 性 家 禽 流 行 性 感 冒 其 它 危 險 性 傳 染 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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