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愛爾蘭國家資歷架構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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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英 國 愛 爾 蘭 國 家 資 歷 架 構 與 歐 洲 終 身 學 習 資 歷 架 構 之 比 較 分 析 夏 慧 蓉 淡 江 大 學 教 育 政 策 與 領 導 研 究 所 碩 士 生 摘 要 本 文 旨 在 探 討 歐 洲 終 身 學 習 資 歷 架 構 (European Qualifications Framework for Lifelong Learning) 產 生 之 背 景 與 現 況, 並 以 英 國 及 愛 爾 蘭 共 和 國 為 例, 比 較 分 析 此 二 國 家 資 歷 架 構 與 歐 洲 終 身 學 習 資 歷 架 構 首 先, 本 文 先 說 明 歐 洲 終 身 學 習 資 歷 架 構 之 沿 革 及 現 制 ; 其 次, 將 分 別 說 明 英 國 四 地 區 ( 英 格 蘭 蘇 格 蘭 威 爾 斯 北 愛 爾 蘭 ) 與 愛 爾 蘭 共 和 國 國 家 資 歷 架 構 之 現 況 ; 接 著, 將 針 對 此 二 國 家 與 歐 洲 終 身 學 習 資 歷 架 構 進 行 比 較 分 析 ; 最 後, 本 文 將 作 簡 扼 之 歸 納 小 結 關 鍵 詞 : 歐 洲 終 身 學 習 資 歷 架 構 英 國 國 家 資 歷 與 學 分 架 構 蘇 格 蘭 學 分 及 資 歷 架 構 愛 爾 蘭 國 家 資 歷 架 構 1
2 A study on the national qualification frameworks of the United Kingdom, the Republic of Ireland, and the European Qualification Framework Hui- Jung, Hsia Postgraduate student, Graduate Institute of Educational Policy and Leadership, Tamkang University Abstract This paper aims to analyze the Qualifications Frameworks of United Kingdom and Republic of Ireland, and compare their QF systems with the European Qualifications Framework for Lifelong Learning. This paper is divided into five sections. In the first section, this paper will summarize the formation of the European Qualifications Framework for Lifelong Learning, and in the second section, this paper will analyze the QF systems in the four nations of the United Kingdom. In the third section, the focus will be put on the explanation of the QF system in the Republic of Ireland. After comparing the QF systems of these two countries with the European QF system in the fourth section, a brief conclusions will be summarized in the last section. Keywords: European Qualifications Framework for Lifelong Learning, Qualifications and Credit Framework, Scottish Credit and Qualifications Framework, The Irish National Framework of Qualifications 2
3 英 國 愛 爾 蘭 國 家 資 歷 架 構 與 歐 洲 終 身 學 習 資 歷 架 構 之 比 較 分 析 本 文 共 分 為 五 小 節, 第 一 小 節 是 說 明 歐 洲 終 身 學 習 資 歷 架 構 產 生 之 背 景 與 現 況, 第 二 小 節 及 第 三 小 節 分 別 檢 視 英 國 及 愛 爾 蘭 國 家 資 歷 架 構 之 建 置 情 形, 第 四 小 節 是 將 英 國 及 愛 爾 蘭 資 歷 架 構 與 歐 洲 國 家 資 歷 架 構 進 行 比 較 分 析, 第 五 小 節 則 為 簡 扼 之 結 語 所 謂 的 資 歷 (qualifications) 是 指 由 稱 職 的 實 體 透 過 評 測 與 審 核 程 序, 判 定 個 人 已 達 既 定 標 準 所 定 學 習 結 果 的 正 式 成 果 ( 李 隆 盛,2008) 而 資 歷 架 構 (Qualifications Framework), 是 指 由 一 系 列 資 歷 等 級 所 組 成 的 架 構, 涵 蓋 學 歷 及 不 同 行 業 所 需 的 資 歷, 並 訂 明 各 級 所 應 達 到 的 標 準 ; 這 些 資 歷 包 含 正 式 的 學 歷 與 非 正 式 的 學 力, 包 含 正 規 教 育 獲 得 的 資 格 與 非 正 規 教 育 所 獲 得 的 證 照 而 台 灣 雖 於 2010 年 第 八 次 全 國 教 育 會 議 提 出 我 國 應 建 立 國 家 資 歷 架 構, 可 惜 的 是 迄 今 並 未 採 取 後 續 之 動 作 ( 李 隆 盛,2013) 由 於 資 歷 架 構 之 建 置 已 成 為 許 多 國 家 促 進 學 生 跨 國 流 動, 及 邁 向 國 際 化 及 全 球 化 之 基 礎, 因 此, 本 文 旨 在 瞭 解 歐 洲 終 身 學 習 資 歷 架 構 之 內 容, 且 探 討 英 國 及 愛 爾 蘭 二 國 之 資 歷 架 構 與 歐 洲 資 歷 架 構 對 應 的 情 形, 並 進 而 提 出 可 供 台 灣 未 來 建 置 終 身 學 習 資 歷 架 構 之 參 考 建 議 壹 歐 洲 國 家 資 歷 架 構 產 生 之 背 景 與 現 制 歐 洲 各 國 因 歷 史 背 景 文 化 經 濟 及 社 會 情 況 之 不 同, 使 各 國 教 育 制 度 差 異 極 大, 雖 然 歐 盟 本 身 未 訂 定 統 一 各 國 且 共 用 的 教 育 政 策, 但 透 過 不 同 的 宣 言 或 公 報, 歐 盟 常 要 求 各 會 員 國 應 遵 守 共 同 協 議 訂 定 之 原 則, 改 革 其 教 育 制 度, 並 推 動 高 等 教 育 的 跨 國 學 生 流 動 為 使 各 國 之 教 育 制 度 能 有 相 互 對 照 銜 接 之 基 礎, 歐 洲 各 國 在 建 立 歐 洲 高 等 教 育 區 (EHEA) 之 過 程 中, 曾 訂 定 歐 洲 終 身 學 習 資 歷 架 構 (the European Qualifications Framework for Lifelong Learning) 本 小 節 有 關 歐 盟 國 家 資 歷 架 構 內 容 之 探 討 將 以 索 爾 本 宣 言 (Sorbonne 3
4 Declaration) 波 隆 納 宣 言 (Bologna Declaration) 柏 根 公 報 (Bergen Communiqué) 等 三 份 重 要 文 件 為 主 窮 本 溯 源,1998 年 法 國 德 國 義 大 利 及 英 國 的 教 育 部 長 簽 訂 索 爾 本 宣 言 時, 曾 建 議 各 國 的 高 等 教 育 應 該 建 構 大 學 部 與 研 究 所 兩 個 層 級 (2 cycle) 的 教 學 體 系, 大 學 部 的 課 程 可 力 求 多 樣 化, 而 且 包 括 科 際 整 合 的 學 程 設 計, 學 生 在 學 時 也 應 增 加 其 對 歐 盟 其 他 國 家 語 言 學 習 的 機 會, 加 強 其 外 語 能 力, 以 及 運 用 新 資 訊 科 技 的 能 力 ; 至 於 第 二 階 段 研 究 所 的 學 習, 碩 士 學 位 的 修 業 年 限 可 較 短, 博 士 學 位 的 修 業 年 限 可 較 長 ; 如 此 可 促 成 各 國 在 學 術 領 域 互 相 認 可 高 等 教 育 之 資 格 或 學 分 的 轉 換, 俾 便 作 國 際 的 比 較, 及 促 成 相 互 承 認 彼 此 間 的 學 分 ( 引 自 楊 瑩,2008a) 其 次,1999 年 歐 洲 29 個 國 家 的 教 育 部 長 簽 署 之 波 隆 納 宣 言 正 式 提 出 建 置 歐 洲 高 等 教 育 區 的 計 畫 並 建 議 雖 為 了 建 置 上 述 歐 洲 高 等 教 育 區, 期 盼 各 國 都 能 建 構 三 層 級 的 學 位 體 系, 但 顧 及 各 國 教 育 制 度 之 改 革 需 要 時 間, 故 應 考 慮 採 用 至 少 兩 個 層 級 的 高 等 教 育 體 系, 將 大 學 分 成 大 學 部 與 研 究 所 兩 個 層 級, 透 過 共 同 的 學 位 層 級 架 構, 促 成 學 生 的 跨 國 流 動 2005 年 柏 根 公 報 與 會 的 45 國 教 育 部 長 除 建 議 應 規 範 第 一 層 與 第 二 層 的 學 分 範 圍, 並 增 加 至 三 層 級 學 位 制 度, 從 學 士 碩 士, 到 博 士 學 位, 每 個 層 級 學 位 皆 有 其 學 習 成 果 及 能 力, 且 正 式 強 調 透 過 建 立 一 套 歐 洲 終 身 學 習 資 歷 架 構 (European Qualifications Framework for Lifelong Learning), 促 使 各 國 建 立 其 國 家 資 歷 架 構 其 所 提 出 的 歐 洲 終 身 學 習 資 歷 架 構 的 資 歷 分 為 八 個 等 級 ( 請 參 見 表 1), 並 決 議 希 望 各 國 所 建 構 的 全 國 文 憑 資 歷 架 構 能 在 2007 年 開 始 運 作 ( 引 自 楊 瑩,2008a) 表 1 歐 盟 訂 定 之 歐 洲 終 身 學 習 資 歷 架 構 層 級 學 習 成 效 (Learning outcomes) (level) 知 識 (Knowledge) 技 能 (Skill) 能 力 (Competence) 8 在 一 工 作 或 學 科 領 域 中, 具 有 最 高 或 尖 端 之 知 識 具 最 高 深 及 專 精 的 技 能 及 技 術, 包 含 能 綜 合 分 析 及 評 鑑 能 在 研 究 及 創 新 方 面 解 決 問 題 展 現 充 分 的 權 威 創 新 自 主 與 學 術 專 業, 對 新 觀 念 的 熱 忱 投 入 4
5 層 級 (level) 學 習 成 效 (Learning outcomes) 知 識 (Knowledge) 技 能 (Skill) 能 力 (Competence) 能 整 合 不 同 學 科 知 識 解 決 特 殊 問 題 與 發 展 新 知 的 能 力 7 1. 在 某 學 科 領 域 具 高 度 專 精 的 知 識 2. 對 某 一 學 科 領 域 或 不 同 學 科 領 域 間 重 要 議 題 之 批 判 性 認 知 6 在 醫 學 科 及 工 作 領 域, 具 有 能 對 其 理 論 作 批 判 及 了 解 之 較 高 ( 進 階 ) 級 的 知 識 5 在 一 學 科 及 工 作 領 域, 具 有 通 盤 專 業 的 事 實 與 理 論 知 識, 且 體 認 其 知 識 之 界 線 4 在 一 學 科 及 工 作 領 域 的 較 廣 範 圍 內, 具 有 豐 富 的 事 實 與 理 論 知 識 3 在 一 學 科 領 域 中, 具 一 般 的 概 念 及 事 實 之 知 識 2 某 一 學 科 領 域 基 本 事 實 知 識 具 有 某 一 學 科 或 工 作 領 域 解 決 未 預 期 問 題 的 較 高 技 能 與 創 新 能 力 對 抽 象 的 問 題 能 有 創 意 的 解 決 方 法, 及 認 知 與 實 務 的 技 能 對 於 一 學 科 或 工 作 領 域 中 的 特 殊 問 題, 具 有 認 知 與 實 務 的 技 能 來 解 決 未 完 成 工 作 任 務 及 解 決 問 題, 具 有 能 選 擇 基 本 方 法 工 具 及 資 訊 的 認 知 與 實 務 技 能 具 有 利 用 簡 單 規 則 與 工 具, 以 解 決 問 題 所 需 之 基 本 認 知 與 實 務 能 力 1 具 基 本 一 般 知 識 具 執 行 簡 單 任 務 的 基 本 技 能 1. 能 對 複 雜 無 法 預 期 之 事 務, 利 用 創 新 的 方 法 來 管 理 及 轉 型 之 能 力 2. 能 檢 視 策 略 的 表 現, 負 責 貢 獻 其 專 業 知 識 與 實 務 的 能 力 1. 能 對 無 法 預 期 之 工 作 或 學 科 作 出 決 定, 來 管 理 複 雜 的 技 術 或 專 業 活 動 2. 能 負 責 對 個 人 或 團 體 作 專 業 發 展 的 管 理 1. 能 對 未 預 期 的 改 變 進 行 管 理 與 督 導, 並 檢 視 與 發 展 自 我 及 他 人 成 就 的 能 力 2. 能 檢 視 及 發 展 本 身 與 他 人 的 表 現 1. 能 對 預 期 中 但 卻 有 改 變 可 能 的 事 務, 施 展 其 足 以 自 我 管 理 及 指 導 的 能 力 2. 能 負 責 督 導 他 人 例 行 工 作 的 能 力 1. 在 工 作 及 學 習 方 面 能 負 責 完 成 其 任 務 2. 為 解 決 問 題, 能 因 應 環 境 調 適 其 行 為 在 受 督 導 但 帶 有 些 微 自 主 的 情 況 下 工 作 在 結 構 化 的 情 況 下, 接 受 直 接 的 督 導 工 作 資 料 來 源 : 楊 瑩 (2011) 以 學 生 學 習 成 效 為 評 量 重 點 的 歐 盟 高 等 教 育 品 質 保 證 政 策 評 鑑 雙 月 刊,30,27-34 此 歐 洲 終 身 學 習 資 歷 架 構 (European Qualifications Framework for Lifelong Learning) 每 一 層 級 皆 有 標 準, 該 架 構 以 知 識 技 能 及 能 力 三 構 面 加 以 區 分, 知 識 是 包 括 理 論 事 實 的 知 識 ; 技 能 是 包 含 認 知 ( 運 用 邏 輯 融 合 及 創 造 性 的 思 考 ) 及 實 務 上 的 技 能 ; 能 力 是 界 定 責 任 及 自 主 程 度 ; 該 資 歷 架 構 是 由 一 系 列 資 歷 等 級 所 組 成 的 架 構, 範 圍 包 含 學 歷 及 不 同 行 業 所 需 的 資 歷 (qualifications), 並 明 訂 各 級 所 應 達 到 的 標 準 ; 且 雖 分 為 八 級, 但 並 不 要 求 所 有 國 家 皆 需 依 循 其 模 式, 只 要 求 各 國 在 高 等 教 育 或 第 三 級 教 育 (tertiary education) 中 必 須 要 包 含 三 個 層 級 (3 cycle) 的 學 位 體 系 ( 即 學 士 碩 士 博 5
6 士 等 三 級 學 位 ), 而 且 學 士 學 位 修 業 期 限 至 少 三 年, 且 該 架 構 一 個 學 分 大 約 等 於 25 個 學 習 小 時 ( 楊 瑩,2011) 貳 英 國 國 家 資 歷 架 構 之 建 置 因 蘇 格 蘭 地 區 的 教 育 制 度 與 英 格 蘭 威 爾 斯 及 北 愛 爾 蘭 三 地 不 同, 因 此 英 國 的 國 家 資 歷 架 構 主 要 分 為 兩 大 類 : 一 是 以 英 格 蘭 威 爾 斯 與 北 愛 爾 蘭 地 區 為 主 之 資 歷 架 構 ; 另 一 是 以 蘇 格 蘭 地 區 為 主 之 國 家 資 歷 架 構 茲 分 述 如 下 : 一 英 格 蘭 威 爾 斯 及 北 愛 爾 蘭 地 區 英 格 蘭 威 爾 斯 及 北 愛 爾 蘭 三 地 區 之 國 家 資 歷 架 構 可 分 為 國 家 資 歷 架 構 (National Qualifications Framework, NQF) 與 高 等 教 育 資 歷 架 構 (Framework for Higher Education Qualifications, FHEQ) 兩 類, 國 家 資 歷 架 構 的 範 圍 是 以 中 等 教 育 以 上 之 各 級 教 育 為 主, 而 高 等 教 育 資 歷 架 構 的 範 圍 是 專 門 以 高 等 教 育 為 主 (QCF, 2015) 2010 年, 為 配 合 歐 洲 高 等 教 育 區 推 動 的 歐 洲 學 分 轉 換 與 累 積 制 度 (ECTS), 原 有 的 國 家 資 歷 架 構 (NQF) 改 名 為 國 家 資 歷 與 學 分 架 構 (Qualifications and Credit Framework, QCF)( QCF, 2015) 英 國 此 三 地 區 的 國 家 資 歷 與 學 分 架 構 分 別 有 不 同 的 監 管 單 位 英 格 蘭 地 區 是 由 英 格 蘭 資 格 及 考 試 規 範 辦 公 室 (The Office of Qualifications and Examinations Regulation, Ofqual) 負 責 ; 威 爾 斯 是 由 其 兒 童 教 育 終 身 學 習 及 技 能 部 Department for Children, Education, Lifelong Learning and Skills, DCELLS) 負 責 北 愛 爾 蘭 地 區 是 由 其 課 程 考 試 與 評 量 委 員 會 (The Council For The Curriculum Examinations & Assessment, CCEA) 監 管 (QCF, 2015) QCF 是 依 照 學 分 及 層 級 所 架 構 的, 共 分 為 八 級, 一 個 學 分 大 約 等 於 10 個 學 習 小 時,1 至 12 學 分 等 於 要 有 10 至 120 小 時 的 學 習 時 間, 故 學 習 者 擁 有 13 至 26 學 分 ( 等 於 130 至 260 個 小 時 ) 可 被 授 予 證 書, 若 學 習 者 擁 有 37 學 分 以 上, 則 可 授 予 學 位 文 憑 (QCF, 2015), 學 習 者 可 算 出 獲 得 不 同 資 歷 所 需 要 6
7 的 學 習 時 間 依 據 QCF 之 規 定, 學 習 者 可 獲 得 四 種 類 型 的 資 歷, 包 含 結 業 證 明 (awards) 證 書 (certificates) 文 憑 (diplomas) 學 位 (degree) 等 (QCF, 2015) 二 蘇 格 蘭 地 區 蘇 格 蘭 地 區 之 教 育 資 歷 架 構 是 一 獨 立 之 架 構, 稱 為 蘇 格 蘭 學 分 及 資 歷 架 構 (Scottish Credit and Qualifications Framework, SCQF), 蘇 格 蘭 將 該 資 歷 架 構 分 為 十 二 級 (SCQF, 2015) 蘇 格 蘭 地 區 義 務 教 育 是 從 6 歲 開 始, 其 大 學 修 業 期 限 為 四 年, 此 與 英 格 蘭 地 區 兒 童 五 歲 入 學, 且 其 大 學 修 業 期 限 為 三 年 有 所 不 同 一 個 學 分 等 於 10 個 學 習 小 時, 且 以 三 種 資 歷 類 型 為 學 分 累 積 的 基 礎, 包 含 結 業 證 明 (awards) 證 書 (certificates) 學 位 (degree) 等, 修 習 1 至 12 個 學 分 可 得 結 業 證 明 ; 修 習 13 至 36 個 學 分 可 授 予 證 書 ; 而 修 習 37 個 學 分 以 上 可 授 予 學 位 (SCQF, 2015) SCQF 學 分 亦 可 以 在 跨 境 學 習 時 作 學 分 轉 換 之 用, 但 可 轉 換 之 學 分 數 由 各 教 育 機 構 自 行 決 定 為 便 於 比 較 英 國 不 同 地 區 之 資 歷 架 構, 特 將 英 格 蘭 等 三 地 區 之 QCF 與 蘇 格 蘭 地 區 之 SCQF 對 照 呈 現 如 表 2 表 2 英 格 蘭 威 爾 斯 與 北 愛 爾 蘭 地 區 之 QCF 與 蘇 格 蘭 地 區 之 SCQF 對 照 表 QCF 蘇 格 蘭 SCQF 等 級 教 育 資 歷 等 級 教 育 資 歷 8 職 業 資 格 第 八 級 博 士 學 位 (Vocational Qualifications Level 8, Doctoral degree) 7 獎 學 金 國 家 職 業 資 格 第 五 級 職 業 資 格 第 七 級 碩 士 學 位 整 合 型 碩 士 學 位 初 級 認 證 研 究 所 層 級 文 憑 研 究 所 層 級 教 育 專 業 證 書 研 究 所 層 級 證 書 (Fellowships, NVQ Level 5, Vocational Qualifications Level 7, Master s degree, Integrated master s degrees, Primary qualifications or first degrees in medicine, dentistry and veterinary science, Postgraduate 12 博 士 學 位 (Professional Development Awards, Doctoral Degrees) 11 蘇 格 蘭 職 業 資 格 第 五 級 研 究 所 層 級 文 憑 碩 士 學 位 整 合 型 碩 士 學 位 研 究 所 層 級 證 書 (SVQ Level 5, Professional Development Awards, Postgraduate Diplomas, Master s Degrees, Integrated Master s Degrees, Postgraduate Certificates) 7
8 diplomas, Postgraduate Certificate in Education, Postgraduate certificates) 6 職 業 資 格 第 六 級 榮 譽 級 學 士 學 位 學 士 學 位 教 育 專 業 證 書 大 學 本 科 級 文 憑 大 學 本 科 級 證 書 (Vocational Qualifications Level 6, Bachelor s degrees with honours, Bachelor's degree, PGCE, Graduate diplomas, Graduate certificates) 5 國 家 職 業 資 格 第 四 級 高 級 國 家 文 憑 高 級 國 家 證 書 職 業 資 格 第 五 級 基 礎 學 位 高 等 教 育 文 憑 高 級 國 家 文 憑 (NVQ Level 4, Higher National Diplomas, (HND), Higher National Certificates (HNC), Vocational Qualifications Level 5, Foundation degree, Diplomas of Higher Education, Higher National Diplomas) 4 職 業 資 格 第 四 級 高 等 教 育 證 書 高 級 國 家 證 書 (Vocational Qualifications Level 4, Certificates of Higher Education, Higher National Certificate) 3 國 家 職 業 資 格 第 二 級 職 業 資 格 第 三 級 高 級 證 書 (NVQ Level 3, Vocational Qualifications Level 3, GCE AS and A Level, Advanced Diplomas) 2 國 家 職 業 資 格 第 二 級 職 業 資 格 第 二 級 高 級 文 憑 (NVQ Level2, Vocational Qualifications Level 2, GCSEs at gradea* C, ESOL skills for life, Higher Diplomas, functional skills Level 2 (English,mathematics & ICT)) 1 國 家 職 業 資 格 第 一 級 職 業 資 格 第 一 級 基 礎 文 憑 (NVQ Level 1, Vocational Qualifications Level 1, GCSEs at grade D G, ESOL skills for life, Foundation Diplomas, functional skills Entry Level Level 1 (English, mathematics & ICT)) 入 門 證 書 (Entry Level Certificates (sub levels 1 3),ESOL skills for life, functional skills Entry Level (English, mathematics & ICT) 10 榮 譽 級 學 士 學 位 大 學 本 科 級 文 憑 大 學 本 科 級 證 書 (Bachelor s Degrees with Honours, Professional Development Awards, Graduate Diplomas, Graduate Certificates) 9 學 士 學 位 蘇 格 蘭 職 業 資 格 第 四 級 大 學 本 科 級 文 憑 大 學 本 科 級 證 書 Bachelor s/ordinary Degrees, Professional Development Awards, SVQ Level 4, Graduate Diplomas, Graduate Certificates 8 高 級 國 家 文 憑 蘇 格 蘭 職 業 資 格 第 四 級 高 等 教 育 文 憑 (Higher National Diplomas, SVQ Level 4, Professional Development Awards, Diplomas of Higher Education (DipHE)) 7 高 級 國 家 文 憑 高 等 教 育 證 書 蘇 格 蘭 職 業 資 格 第 三 級 Professional Development Awards, Higher National Certificates (HNC), Certificates of Higher Education (CertHE) SVQ Level 3,Advanced Highers, 6 高 級 蘇 格 蘭 職 業 資 格 第 三 級 國 家 級 證 書 (Highers, SVQ Level 3, Professional Development Awards, National Progression Awards, National Certificates) 5 中 級 2 蘇 格 蘭 職 業 資 格 第 二 級 國 家 級 證 書 (Intermediate 2, Credit Standard Grade, SVQ 2, National Progression Awards, National Certificates) 4 中 級 1 蘇 格 蘭 職 業 資 格 第 一 級 國 家 級 證 書 (Intermediate 1, General Standard Grade, Scottish Vocational Qualifications (SVQ) 1, National Progression Awards, National Certificates) 3 第 三 步 : 建 立 標 準 國 家 進 步 獎 國 家 證 書 Access 3, Foundation Standard Grades, National Progression Awards, National Certificates 8
9 2 第 二 步 : 國 家 進 步 獎 國 家 證 書 Access 2, (National Progression Awards, National Certificates) 1 第 一 步 (Access 1) 資 料 來 源 :QAA (2014a). Qualifications can cross boundaries a rough guide to comparing qualifications in the UK and Ireland. Retrieved from 由 表 2 可 知, 蘇 格 蘭 地 區 的 SCQF 等 級 共 分 為 12 級, 而 英 格 蘭 威 爾 斯 與 北 愛 爾 蘭 地 區 QCF 等 級 則 分 為 8 級, 差 異 最 大 的 地 方 在 於 蘇 格 蘭 的 SCQF 在 Entry Level 中 分 為 三 個 層 級, 而 英 格 蘭 威 爾 斯 與 北 愛 爾 蘭 地 區 的 QCF 則 只 有 一 個 層 級 參 愛 爾 蘭 國 家 資 歷 架 構 之 建 置 愛 爾 蘭 國 家 資 歷 架 構 目 前 是 由 愛 爾 蘭 品 質 及 資 歷 局 (Quality and Qualifications Ireland, QQI) 所 負 責, 該 單 位 前 身 是 愛 爾 蘭 國 家 文 憑 學 位 資 格 局 (National Qualifications Authority of Ireland, NQAI), 教 育 及 技 能 部 (Department of Education and Skills) 之 部 長 於 2012 年 發 布 之 文 憑 資 格 ( 教 育 及 訓 練 ) 法 ( Quality Assurance and Qualifications(Education and Training) Act 2012) 因 而 建 立 新 的 愛 爾 蘭 國 家 資 歷 架 構 (Irish National Framework of Qualifications)(QQI, 2015a) 愛 爾 蘭 品 質 及 資 歷 局 (QQI) 之 設 立 是 為 了 能 加 強 愛 爾 蘭 共 和 國 擴 充 教 育 及 高 等 教 育 的 品 質 與 品 質 保 證 機 構, 且 其 認 為 提 升 資 歷 架 構 能 對 學 習 者 及 其 他 利 害 關 係 人 有 益 (QQI, 2013) 愛 爾 蘭 國 家 資 歷 架 構 共 分 為 十 個 層 級, 且 包 含 授 予 證 書 及 文 憑 機 制 與 設 定 學 位 標 準, 另 亦 設 置 教 育 與 訓 練 之 課 程, 可 頒 授 擴 充 及 訓 練 之 證 書 及 文 憑 QQI 亦 頒 授 私 立 機 構 之 高 等 教 育 證 書, 有 許 多 科 技 大 學 及 機 構 可 自 行 頒 授 證 書 或 文 憑 (QQI, 2015a) QQI 有 兩 種 學 分 轉 換 系 統, 一 為 高 等 教 育 學 歷 授 予 標 準 (HE Awards Standards), 每 學 年 度 平 均 有 60 個 學 分 ; 另 一 為 擴 充 教 育 學 歷 授 予 標 準 (awards standards for Further Education and Training), 則 代 表 一 個 學 分 大 約 等 於 10 個 學 習 小 時 (QQI, 2014) 由 於 愛 爾 蘭 的 高 等 教 育 範 圍 包 含 大 9
10 學 科 技 機 構 與 私 立 學 院 等 為 主, 而 擴 充 教 育 是 以 教 育 與 訓 練 為 主, 其 不 屬 於 高 等 教 育 的 範 圍 內, 比 較 像 是 學 程 (programmes)(citizens Information, 2016) 愛 爾 蘭 共 和 國 之 國 家 資 歷 架 構 屬 於 多 元 化 圖 1 為 愛 爾 蘭 共 和 國 資 歷 架 構 圖 圖 1 愛 爾 蘭 共 和 國 資 歷 架 構 圖 資 料 來 源 :QQI (2015b). Qualifications Frameworks - Making Connections for You. Retrieved from 愛 爾 蘭 國 家 資 歷 架 構 主 要 分 為 10 級, 其 資 歷 架 構 較 簡 單, 從 第 1 級 至 第 6 級 都 是 以 層 級 證 書 作 區 分, 從 第 7 級 開 始 就 以 學 位 與 文 憑 為 主 肆 英 國 與 愛 爾 蘭 資 歷 架 構 與 歐 洲 國 家 資 歷 架 構 之 比 較 由 於 歐 洲 國 家 資 歷 架 構 是 以 高 等 教 育 三 層 級 ( 學 士 碩 士 博 士 學 位 ) 為 主, 故 本 小 節 遂 以 高 等 教 育 為 主, 將 英 國 與 愛 爾 蘭 高 等 教 育 資 歷 架 構 與 EQF 進 行 比 較 表 3 為 為 英 國 愛 爾 蘭 共 和 國 與 歐 洲 國 家 資 歷 架 構 之 對 照 表 表 3 英 國 愛 爾 蘭 共 和 國 與 歐 洲 國 家 資 歷 架 構 之 對 照 表 高 等 教 育 資 歷 (Typical higher education qualifications within each level ) FHEQ 相 對 應 之 等 級 蘇 格 蘭 SCQF 相 對 應 之 等 級 愛 爾 蘭 NFQ 與 歐 洲 資 歷 架 構 相 對 應 之 層 級 (Corresponding QCF EHEA cycle) 博 士 學 位 (Doctoral degree) 第 三 層 級 資 歷 10
11 (PhD/DPhil, EdD, DBA, DClinPsy) 碩 士 學 位 (Master s degree) (MPhil, MLitt, MRes, MA, MSc) 整 合 型 碩 士 學 位 (Integrated master s degrees)(meng, MChem, MPhys, MPharm) 初 級 認 證 (Primary qualifications or first degrees in medicine, dentistry and veterinary science)(mb ChB, MB BS, BM BSe; BDS; BVSc, BVMS) 研 究 所 層 級 文 憑 9 (Postgraduate diplomas) 研 究 所 層 級 教 育 專 業 證 書 (Postgraduate Certificate in Education(PGCE)/ Postgraduate Diploma in Education(PGDE) 研 究 所 層 級 證 書 (Postgraduate certificates) 榮 譽 級 學 士 學 位 (Bachelor s degrees with honours)(ba/bsc Hons) 高 級 文 憑 (Higher Diploma) 學 士 學 位 (Bachelor's degree) 9 7 教 育 專 業 證 書 (Professional Graduate Certificate in Education (PGCE)in England, Wales and Northern Ireland) 大 學 本 科 級 文 憑 (Graduate diplomas) 大 學 本 科 級 證 書 (Graduate certificates) 基 礎 學 位 (Foundation degree) (FdA, FdSc) 高 等 教 育 文 憑 (Diplomas of Higher Education(DipHE)) 高 級 國 家 文 憑 (Higher National Diplomas(HND) 高 級 證 書 (Advanced Certificate, Higher Certificate) 高 級 國 家 證 書 (Higher National Certificates(HNC)) 高 等 教 育 證 書 (Certificates of Higher Education)(CertHE) (Third cycle qualifications) 第 二 層 級 資 歷 (Second cycle qualifications) 第 一 層 級 資 歷 (First cycle qualifications) 5 N/A 8 N/A 短 期 且 與 第 一 層 級 資 歷 相 關 連 的 學 習 (Short cycle(within or linked to the first cycle)qualifications) 4 N/A 資 料 來 源 : 整 理 自 QAA (2014b). The Frameworks for Higher Education Qualifications of UK. Degree-Awarding Bodies. Retrieved from QQI (2015b). Qualifications Frameworks - Making Connections for You. Retrieved from
12 引 自 楊 瑩 (2011) 以 學 生 學 習 成 效 為 評 量 重 點 的 歐 盟 高 等 教 育 品 質 保 證 政 策 評 鑑 雙 月 刊,30,27-34 根 據 表 3, 英 格 蘭 威 爾 斯 與 北 愛 爾 蘭 地 區 為 主 之 資 歷 架 構 等 級 則 分 為 8 級, 蘇 格 蘭 學 分 及 資 歷 架 構 等 級 共 分 為 12 級, 而 愛 爾 蘭 國 家 資 歷 架 構 則 分 為 10 級 相 較 於 英 國 的 資 歷 架 構, 愛 爾 蘭 共 和 國 之 國 家 資 歷 架 構 較 簡 單 明 瞭, 並 不 複 雜, 基 本 上 就 分 為 層 級 之 證 書 學 位 文 憑 等 相 較 於 愛 爾 蘭 共 和 國, 無 論 是 英 國 國 家 資 歷 與 學 分 架 構 或 是 蘇 格 蘭 學 分 及 資 歷 架 構, 皆 有 職 業 資 格 的 證 書, 其 餘 則 是 證 書 學 位 文 憑 等, 架 構 較 詳 細 多 樣 化 且 英 格 蘭 威 爾 斯 與 北 愛 爾 蘭 地 區 之 英 國 國 家 資 歷 與 學 分 架 構 從 層 級 4 開 始 為 高 等 教 育 階 段 ; 蘇 格 蘭 學 分 及 資 歷 架 構 則 從 層 級 7 開 始 ; 愛 爾 蘭 共 和 國 國 家 資 歷 架 構 則 從 層 級 6 開 始 基 於 歐 盟 所 制 定 有 關 於 高 等 教 育 資 歷 架 構 之 規 定 主 要 是 以 三 層 級 學 位 制 度 為 基 礎 ; 就 此 而 言, 英 國 和 愛 爾 蘭 共 和 國 之 國 家 資 歷 架 構 亦 符 合 歐 洲 資 歷 架 構 之 規 定 伍 結 語 經 由 上 述 之 比 較, 可 發 現 英 國 與 愛 爾 蘭 共 和 國 之 國 家 資 歷 架 構 皆 有 依 照 歐 盟 訂 定 之 資 歷 架 構 規 定 所 建 立, 都 分 三 層 級 系 統, 此 二 國 大 學 皆 有 學 分 轉 換 聯 結, 但 其 學 分 計 算 之 學 習 時 間 並 不 一 致, 英 國 四 地 區 皆 為 一 個 學 分 等 於 學 習 時 數 10 小 時, 愛 爾 蘭 亦 為 一 個 學 分 等 於 學 習 時 數 10 小 時, 而 EQF 則 是 一 個 學 分 等 於 學 習 時 數 25 至 30 小 時 由 於 歐 盟 未 有 諸 多 限 制, 因 此, 各 國 可 依 據 自 身 國 家 之 情 形 與 現 況 自 行 建 立 國 家 資 歷 架 構, 但 也 希 望 各 國 資 歷 架 構 能 互 相 承 認 與 通 用, 共 同 建 立 知 識 歐 洲 之 稱 號 12
13 參 考 文 獻 李 隆 盛 (2008) 未 來 我 國 發 展 國 家 資 歷 架 構 之 探 討 與 建 議 就 業 安 全 半 年 刊, 97(1),4-8 李 隆 盛 (2013) 建 立 資 歷 架 構, 促 進 資 能 統 合 評 鑑 雙 月 刊,43,1 楊 瑩 (2008a) 第 三 章 歐 盟 高 等 教 育 品 質 保 證 制 度 的 建 構 與 推 動 情 形 載 於 楊 瑩 ( 主 編 ) 歐 盟 高 等 教 育 品 質 保 證 制 度 ( 頁 ) 臺 北 市 : 高 等 教 育 楊 瑩 (2008b) 第 六 章 愛 爾 蘭 高 等 教 育 品 質 保 證 制 度 載 於 楊 瑩 ( 主 編 ) 歐 盟 高 等 教 育 品 質 保 證 制 度 ( 頁 ) 臺 北 市 : 高 等 教 育 楊 瑩 (2010 年 8 月 ) 高 等 教 育 與 資 歷 架 構 楊 國 賜 何 卓 飛 ( 主 持 人 ), 高 等 教 育 類 型 功 能 與 發 展 第 八 次 全 國 教 育 會 議 及 會 前 北 中 東 南 區 分 區 座 談, 國 家 圖 書 館 楊 瑩 (2011) 以 學 生 學 習 成 效 為 評 量 重 點 的 歐 盟 高 等 教 育 品 質 保 證 政 策 評 鑑 雙 月 刊,30,27-34 Citizens Information (2016). Overview of the Irish education system. Retrieved from view_of_the_irish_education_system.html QCF (2015). Qualifications and Credit Framework (QCF). Retrieved from QAA (2014a). Qualifications can cross boundaries a rough guide to comparing qualifications in the UK and Ireland. Retrieved from aries.pdf QAA (2014b). The Frameworks for Higher Education Qualifications of UK. Degree- Awarding Bodies. Retrieved from QQI (2013). Quality and Qualifications Ireland Strategy Statement Retrieved from QQI (2014). Policy and Criteria for Making Awards. Retrieved from 13
14 0Awards.pdf QQI (2015a). About Us. Retrieved from QQI (2015b). Qualifications Frameworks - Making Connections for You. Retrieved from SCQF (2015). Scottish Credit and Qualifications Framework (SCQF). Retrieved from 14
所 3 學 分 課 程, 及 兩 門 跨 領 域 課 程 共 6 學 分 以 上 課 程 學 生 在 修 課 前, 必 須 填 寫 課 程 修 課 認 定 表, 經 班 主 任 或 指 導 教 授 簽 名 後 始 認 定 此 課 程 學 分 ) 10. 本 規 章 未 盡 事 宜, 悉 依 學 位
95 年 訂 定 96 年 11 月 修 正 97 年 10 月 修 正 100 年 2 月 修 正 101 年 4 月 修 正 102 年 1 月 修 正 103 年 4 月 修 正 103 學 年 度 入 學 新 生 適 用, 舊 生 可 比 照 適 用 1. 研 究 生 須 於 入 學 後 第 二 學 期 開 學 前 選 定 指 導 教 授, 經 課 程 委 員 會 認 定 後 方 得 繼 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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