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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目 次 CONTENTS 起 重 升 降 月 刊 October 2013 社 長 / 李 慶 池 發 行 人 / 黃 永 平 編 採 行 政 / 黃 麗 雪 發 行 所 / 中 華 起 重 升 降 機 具 協 會 地 址 / 台 北 市 博 愛 路 154 號 5 樓 電 話 /(02) 傳 真 /(02) 美 術 執 行 / 建 曜 設 計 電 話 /(02) 本 會 網 址 / /service@roccrane.org.tw 本 月 刊 免 費 贈 閱, 欲 訂 購 請 洽 本 會 Principal Ching-Chih Lee Publisher Yuang-ping Huang Editor Li-hsueh Huang Published Office CHINESE CRANE & ELEVATOR ASSOCIATION Address 5F NO.154 Po-ai Road Taipei,Taiwan,R.O.C. 著 作 權 所 有, 翻 印 必 究 行 政 院 新 聞 局 出 版 事 業 登 記 證 局 版 台 誌 第 6283 號 台 灣 郵 政 台 北 誌 字 第 119 號 登 記 為 雜 誌 交 寄 編 輯 檯 Editor's Notes 4 編 輯 手 記 其 他 Other 5 中 華 起 重 升 降 機 具 協 會 開 班 課 程 表 7 中 華 起 重 升 降 機 具 協 會 附 設 台 北 桃 園 職 業 訓 練 中 心 專 題 報 導 Special Report 8 一 百 零 三 年 度 勞 動 檢 查 方 針 資 料 來 源 = 行 政 院 勞 工 委 員 會 技 術 研 究 Art Research 20 起 重 機 械 設 計 管 理 的 探 討 資 料 來 源 = 起 重 運 輸 機 械 撰 文 = 常 嵐 李 真 真 訊 息 櫥 窗 Information Windows 31 新 聞 1 ( 線 上 職 災 地 圖 全 民 監 督 工 安 ) 32 新 聞 2 ( 勞 研 所 防 治 勞 工 肌 肉 骨 骼 傷 病 工 作 危 害 績 效 優 良 ) 35 新 聞 3 ( 賡 續 危 險 性 機 械 設 備 代 檢 滿 意 度 調 查 以 確 保 服 務 品 質 ) 36 新 聞 4 ( 職 災 勞 工 若 依 職 業 災 害 勞 工 保 護 法 相 關 規 定 終 止 勞 動 契 約, 亦 屬 就 業 保 險 2

5 310 創 刊 於 1988 年 01 月 發 行 於 2013 年 10 月 法 所 稱 之 非 自 願 離 職 ) 37 新 聞 5 ( 勞 工 因 職 災 全 日 不 能 工 作 4 日 以 上, 得 依 勞 保 條 例 規 定 請 領 傷 病 給 付!) 38 新 聞 6 ( 每 月 基 本 工 資 自 103 年 7 月 1 日 起 調 整 至 19,273 元 ; 時 薪 自 103 年 1 月 1 日 起 調 至 115 元 ) 39 新 聞 7 ( 因 應 貿 易 自 由 化, 勞 委 會 已 提 供 勞 工 就 業 協 助 措 施 ) 40 新 聞 8 ( 保 全 人 員 專 業 外 職 業 災 害 頻 發 生 ) 災 害 實 例 Hurt Example 41 發 生 墜 落 災 害 致 死 職 業 災 害 資 料 來 源 = 行 政 院 勞 工 委 員 會 北 區 勞 動 檢 查 所 42 勞 工 從 事 石 材 安 裝 作 業 發 生 墜 落 致 死 職 業 災 害 資 料 來 源 = 行 政 院 勞 工 委 員 會 北 區 勞 動 檢 查 所 44 高 壓 電 纜 佈 設 作 業 應 確 實 斷 電, 避 免 從 事 活 線 作 業 資 料 來 源 = 台 北 市 勞 動 檢 查 處 45 搭 乘 設 備 載 人 作 業 時, 應 有 人 員 防 撞 設 施 資 料 來 源 = 台 北 市 勞 動 檢 查 處 46 砂 輪 刀 片 不 長 眼 護 罩 防 護 不 可 少 資 料 來 源 = 台 北 市 勞 動 檢 查 處 48 從 事 均 質 爐 爐 門 框 架 吊 掛 作 業 時 發 生 框 架 掉 落 重 壓 致 死 災 害 資 料 來 源 = 行 政 院 勞 工 委 員 會 南 區 勞 動 檢 查 所 51 加 強 熱 衰 竭 危 害 預 防 與 宣 導 資 料 來 源 = 新 北 市 政 府 勞 動 檢 查 處 52 電 梯 井 未 設 置 護 欄, 致 發 生 勞 工 墜 落 死 亡 資 料 來 源 = 新 北 市 政 府 勞 動 檢 查 處 醫 學 報 導 Medical News 59 WHO 五 大 食 品 安 全 要 點 資 料 來 源 = 國 家 衛 生 研 究 院 60 淺 談 白 內 障 資 料 來 源 = 國 家 衛 生 研 究 院 61 預 防 保 健 三 部 曲 別 讓 三 高 找 上 您 資 料 來 源 = 臺 中 市 政 府 衛 生 局 63 三 手 菸 的 毒 害 資 料 來 源 = 國 家 網 路 醫 院 65 經 典 故 事 背 影 資 料 來 源 = 國 家 網 路 醫 院 作 者 = 奇 美 醫 院 精 神 科 病 房 鄭 殷 甄 護 理 師 66 會 務 活 動 - 高 爾 夫 球 隊 3

6 EDITOR S WORD 編 輯 檯 編 輯 手 記 撰 文 = 編 輯 室 4 專 題 報 導 - 一 百 零 三 年 度 勞 動 檢 查 方 針 行 政 院 勞 工 委 員 會 為 執 行 勞 動 檢 查, 督 促 事 業 單 位 遵 守 勞 動 法 令, 依 勞 動 檢 查 法 第 六 條 規 定, 訂 定 本 方 針 發 揮 勞 動 檢 查 效 能 與 貫 徹 勞 動 法 令 執 行, 保 障 勞 工 安 全 健 康 及 維 護 勞 雇 雙 方 權 益 促 使 雇 主 遵 守 勞 工 安 全 衛 生 法 勞 動 檢 查 法 勞 動 基 準 法 及 其 他 相 關 勞 動 法 令 規 定, 積 極 採 取 防 災 減 災 作 為, 提 升 勞 工 健 康 促 進 及 心 理 照 護 作 法 技 術 研 究 - 起 重 機 械 設 計 管 理 的 探 討 根 據 起 重 機 械 設 計 管 理 的 現 狀, 分 析 了 中 小 製 造 單 位 因 設 計 力 量 不 足 管 理 欠 缺 的 因 素 而 導 致 我 國 起 重 機 械 設 計 能 力 低 下 的 原 因 同 時, 分 析 了 現 有 法 規 對 設 計 評 審 方 式 的 欠 缺 以 及 監 檢 機 構 人 員 技 術 能 力 不 足, 導 致 設 計 缺 陷 不 能 有 效 發 現 提 出 對 設 計 人 員 實 行 資 格 認 定 成 立 專 業 起 重 機 械 設 計 單 位 的 建 議, 使 設 計 人 員 得 到 集 中 管 理, 提 高 了 行 業 的 整 體 設 計 能 力 ; 完 善 事 後 追 查 措 施, 以 達 到 提 高 起 重 機 械 產 品 設 計 的 可 靠 性, 減 少 因 設 計 缺 陷 造 成 的 事 故 隱 患 的 目 的 設 計 對 起 重 機 械 的 質 量 價 格 市 場 競 爭 力 及 製 造 單 位 效 益 等 方 面 有 著 重 大 的 影 響, 起 重 機 械 製 造 監 檢 人 員 對 設 計 資 料 確 認 能 力 不 足, 既 可 能 阻 礙 起 重 機 械 製 造 單 位 創 新 性 發 展, 也 會 因 事 故 的 發 生 導 致 監 檢 機 構 陷 入 事 故 責 任 追 究 用 戶 與 製 造 單 位 因 設 計 問 題 發 生 的 糾 紛 中, 因 此, 如 何 對 起 重 機 械 設 計 環 節 加 強 管 理 與 控 制, 分 清 各 單 位 職 責, 從 而 減 少 設 計 事 故 隱 患, 是 本 文 討 論 的 內 容 關 於 醫 學 報 導 -W H O 五 大 食 品 安 全 要 點 根 據 世 界 衛 生 組 織 (WHO) 指 出, 每 年 有 百 萬 人 感 染 食 因 性 疾 病, 其 中 有 幾 千 人 更 因 而 死 亡 ; 然 而 透 過 正 確 的 食 物 製 備 可 預 防 此 食 因 性 疾 病 WHO 為 此 特 別 提 出 5 點 重 要 健 康 訊 息 教 導 全 球 基 本 的 食 品 衛 生 安 全 知 識, 旨 在 能 有 效 地 預 防 此 5 點 食 品 安 全 要 點 於 2001 年 推 行, 目 前 該 5 項 要 點 已 翻 譯 成 84 種 語 言, 同 時 一 百 多 個 國 家 中 作 為 訓 練 餐 廳 廚 工 學 校 廚 工 醫 院 廚 工 小 販 等 任 何 處 理 食 物 人 員 之 教 育 依 據 精 神 科 病 人 腦 部 生 了 重 病, 變 成 另 一 個 人, 另 一 個 樣, 無 法 當 個 稱 職 的 角 色, 無 法 有 好 社 交, 好 的 互 動, 慘 的 是 外 觀 看 不 出 生 病, 漸 漸 的 感 情 疏 離, 失 去 朋 友 社 交 圈 工 作 圈, 連 與 生 俱 有 的 親 情 也 被 消 弱 了 因 當 下 面 對 的 是 一 個 面 目 全 非 的 家 人, 不 是 熟 悉 的 模 樣 及 感 覺 ; 很 想 讓 家 屬 了 解, 成 效 往 往 讓 人 有 一 種 無 力 感, 但 臨 床 上 絕 非 都 是 些 無 力 的 感 受, 家 屬 和 病 人 間 亦 常 有 令 人 感 動 的 時 刻 朱 自 清 的 爸 爸 為 了 幫 他 買 橘 子, 冒 著 險 穿 過 鐵 道,Q 爸 為 了 讓 Q 妹 享 受 家 庭 聚 餐 的 親 情, 下 雨 天 還 是 要 背 著 Q 妹 外 出 ; 背 影 總 是 經 典, 總 是 讓 人 感 動! 雖 然 站 在 理 性 的 角 度 去 看 穿 越 鐵 路 和 不 顧 病 情 硬 要 外 出 是 不 對 的 事, 但 感 性 的 角 度, 卻 是 讓 人 感 動 EDITOR S WORD

7 OTHER 開 班 課 程 表 十 月 台 北 : 有 機 溶 劑 作 業 主 管 安 全 衛 生 教 育 訓 練 ( 日 ) 10/01 一 公 噸 以 上 堆 高 機 操 作 人 員 特 殊 安 全 衛 生 教 育 訓 練 ( 夜 ) 10/03 起 重 機 及 吊 掛 作 業 人 員 在 職 教 育 訓 練 ( 夜 ) 10/16 缺 氧 作 業 主 管 安 全 衛 生 在 職 教 育 訓 練 ( 夜 ) 10/26 三 公 噸 以 上 移 動 式 起 重 機 安 全 衛 生 教 育 訓 練 ( 伸 臂 不 可 伸 縮 ) 額 滿 開 班 乙 種 勞 工 安 全 衛 生 業 務 主 管 安 全 衛 生 教 育 訓 練 ( 夜 ) 額 滿 開 班 ( 營 造 業 ) 乙 種 勞 工 安 全 衛 生 業 務 主 管 安 全 衛 生 教 育 訓 練 ( 夜 ) 額 滿 開 班 第 一 種 壓 力 容 器 操 作 人 員 教 育 訓 練 額 滿 開 班 乙 級 鍋 爐 操 作 人 員 安 全 衛 生 教 育 訓 練 額 滿 開 班 一 般 勞 工 安 全 衛 生 教 育 訓 練 ( 假 日 ) 額 滿 開 班 管 理 員 及 業 務 主 管 安 全 衛 生 在 職 教 育 訓 練 ( 夜 ) 額 滿 開 班 乙 級 勞 工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人 員 訓 練 ( 假 日 ) 特 價 優 惠 中 其 它 開 班 課 程 表 桃 園 : 勞 工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人 員 回 訓 ( 甲 乙 丙 種 業 務 主 管 管 理 員 管 理 師 ) 10/01 三 公 噸 以 上 固 定 式 起 重 機 安 全 衛 生 教 育 訓 練 ( 地 面 操 作 ) 10/06 起 重 機 及 吊 掛 作 業 人 員 回 訓 10/08 三 公 噸 以 上 移 動 式 起 重 機 安 全 衛 生 教 育 訓 練 ( 伸 臂 可 伸 縮 ) 10/15 丙 種 勞 工 安 全 衛 生 業 務 主 管 安 全 衛 生 教 育 訓 練 10/15 一 公 噸 以 上 堆 高 機 操 作 人 員 安 全 衛 生 教 育 訓 練 10/23 一 公 噸 以 上 堆 高 機 操 作 人 員 回 訓 10/24 急 救 人 員 安 全 衛 生 教 育 回 訓 10/28 吊 掛 操 作 人 員 安 全 衛 生 在 職 教 育 訓 練 額 滿 開 班 吊 籠 操 作 人 員 安 全 衛 生 在 職 教 育 訓 練 額 滿 開 班 高 壓 氣 體 特 定 設 備 操 作 人 員 額 滿 開 班 高 壓 氣 體 容 器 操 作 人 員 額 滿 開 班 1. 以 上 開 課 日 期 係 為 概 定, 視 報 名 達 一 定 人 數 始 開 班 授 課 2. 凡 欲 參 加 各 項 訓 練 課 程 者, 請 來 電 索 取 報 名 表, 填 妥 後 直 接 郵 寄 或 以 傳 真 方 式 送 達 本 會 3. 對 以 上 課 程 有 任 何 問 題 者, 請 與 本 會 職 訓 中 心 連 絡 本 會 可 接 受 委 託 辦 理 新 進 或 在 職 勞 工 一 般 安 全 衛 生 教 育 訓 練 (3 小 時 ~6 小 時 ), 迎 來 電 洽 詢 ( 專 班 另 有 優 惠 ) 台 北 地 址 : 台 北 市 博 愛 路 154 號 5 樓 聯 絡 電 話 :(02) 傳 真 :(02) 桃 園 地 址 : 桃 園 市 經 國 路 9 號 14 樓 之 2 聯 絡 電 話 :(03) 傳 真 :(03)

8 印 刷 品 中 華 起 重 升 降 機 具 協 會 地 址 / 台 北 市 中 正 區 博 愛 路 154 號 5 樓 電 話 :(02) 傳 真 :(02) 郵 政 劃 撥 / 桃 園 職 訓 中 心 / 桃 園 市 經 國 路 9 號 14 樓 之 2 電 話 :(03) 傳 真 :(03) 中 華 起 重 升 降 機 具 協 會 報 名 日 期 : 年 月 日 參 訓 班 別 單 據 編 號 姓 名 出 生 日 期 身 份 證 字 號 服 務 單 位 發 票 統 一 編 號 公 司 指 派 通 訊 地 址 傳 真 自 行 參 加 通 訊 住 址 電 話 行 動 電 話 發 票 開 立 三 聯 式 學 上 課 班 別 日 間 班 6 方 式 二 聯 式 歷 夜 間 班 請 註 明 姓 名 科 系 所 名 稱 假 日 班 備 註 一 本 表 不 敷 使 用 可 逕 行 影 印 二 管 理 員 參 訓 資 格 高 中 職 以 上 畢 業, 現 場 工 作 經 驗 一 年 以 上, 其 他 各 項 無 學 歷 限 制 三 參 訓 人 員 請 備 相 片 三 張 及 身 份 證 ( 正 反 面 ) 影 本 乙 份 四 起 重 機 鍋 爐 高 壓 氣 體 壓 力 容 器 及 特 定 設 備, 參 訓 者 須 年 滿 十 八 歲

9 OTHER 編號 訓 練 課 程 名 稱 訓練時數 訓練費用(含稅) 1 甲種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訓練 元 2 乙種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訓練 元 3 丙種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訓練 元 4 勞工安全管理師訓練 元 5 勞工衛生管理師訓練 元 6 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訓練 元 7 三公噸以上固定式起重機操作人員訓練 元 8 三公噸以上移動式起重機操作人員訓練 元 9 三公噸以上人字臂起重桿操作人員訓練 元 10 營建用提升機操作人員訓練 元 11 吊籠操作人員訓練 元 12 小型鍋爐操作人員訓練 元 13 堆高機操作人員訓練 元 14 未滿三公噸之固定式起重機操作人員訓練 元 15 未滿三公噸之移動式起重機操作人員訓練 元 16 吊掛作業人員訓練 元 17 乙炔熔接裝置之金屬熔接訓練 元 18 急救人員訓練 元 19 擋土支撐作業主管 元 20 模板支撐作業主管 元 21 施工架及施工構台組配作業主管 元 22 鋼構組配作業主管 元 23 有機溶劑作業主管訓練 元 24 鉛作業主管訓練 元 25 缺氧作業主管訓練 元 26 特定化學物質作業主管訓練 元 27 粉塵作業主管訓練 元 28 施工安全評估人員 元 29 製程安全評估人員 元 30 第一種壓力容器操作人員訓練 元 31 高壓氣體特定設備操作人員訓練 元 32 高壓氣體容器操作人員訓練 元 33 乙級鍋爐操作人員訓練 元 34 丙級鍋爐操作人員訓練 元 35 危險物品運送人員訓練 元 36 一般勞工安全衛生人員訓練 6 800元 其它 中華起重升降機具協會附設台北 桃園職業訓練中心 附設台北 桃園職業訓練中心 中華起重升降機具協會 內政部台內社字第五五二六七六號核准立案 7

10 SPECIAL REPORT 專題報導 一百零三年度勞動檢查方針 一百零三年度勞動檢查方針 資料來源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壹 依據 五 強 化安全衛生宣導 輔導及諮詢服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以下簡稱本 務 增進勞工及雇主防災知能 會 為執行勞動檢查 督促事業單位 六 加強勞動條件檢查 保障勞工勞動基 遵守勞動法令 依勞動檢查法第六條 規定 訂定本方針 準權益 七 消除性別歧視 促進性別工作權之實 質平等 貳 願景 發揮勞動檢查效能與貫徹勞動法 肆 基本理念 令執行 保障勞工安全健康及維護勞 促使雇主遵守勞工安全衛生法 勞動 雇雙方權益 檢查法 勞動基準法及其他相關勞動法令 規定 積極採取防災 減災作為 提升勞 參 目標 工健康促進及心理照護作法 一 經由勞動檢查 督促雇主改善防 災設施 降低職業災害 伍 策略 二 提升勞動檢查效能 降低營造業 一 採行 宣導 檢查 輔導 三合一作 等高風險事業之職業災害發生 法 提升職場安全衛生水準 保障勞 率 並協助其控制職場危害 雇雙方權益 三 推動安全伙伴制度 責任照顧制 二 加強營造業等高危險事業及工作場所 度及自主管理制度 協助事業單 之分級列管 強化監督功能 實施重 位建立更有效之勞工安全衛生管 點檢查 提升勞動檢查效能 理計畫 四 推動跨部會合作共同減災 提升 職場安全衛生文化 三 推 動轄區內事業單位建構系統化職 業安全衛生管理制度 運用危害辨 識 評估及控制之方法 促使雇 主 高階主管等各階層重視工作環境 8

11 SPECIAL REPORT 全衛生管理水準及防災成效 二 發 生勞工失能程度符合勞 工保險條例失能給付標準 四 推動與大型企業 重大工程 工業區 第一等級至第九等級者 及相關團體等締結安全伙伴 擴大防 災組織 協助建構勞工安全衛生管理 三 年 度防災重點輔導對象 不配合改善勞工安全衛生 機制 強化防災效能 設施者 五 強化部會及各級政府間之協調合 作 建立規劃 設計 施工 監造等 四 具 有危險性之機械或設備 相關事業單位合作減災及共同管理機 申請檢查者 制 提升公共工程優質的施工安全衛 五 依 勞動檢查法第二十六條 規定申請危險性工作場所 生文化 審查或檢查者 六 建構職業災害預防輔導及諮詢服務溝 通平台 提供中小企業安全衛生診 六 經 陳情 申訴 檢舉安全 斷 輔導相關技術及管理實務之諮詢 衛生或勞動條件不符勞動 服務 加強勞工安全衛生知識推廣應 法令規定者 用 七 經 大眾傳播媒體廣為報導 有違反勞動法令情事者 七 加強勞動檢查員訓練 建置勞動檢查 技術手冊 指引 善用資訊科技 建 八 勞 工保險職業傷病給付申 請件數較高者 置相關申報平台 提升勞動檢查監督 效能 專題報導 一百零三年度勞動檢查方針 改善情形者 及作業風險管控 以提升事業單位安 九 事 業單位勞工特殊健康檢 查第三級管理以上且勞動 陸 優先受檢查事業單位之選擇原 則 受檢對象應考量各勞動檢查機構轄區 檢查機構認有必要者 二 應優先實施專案檢查之事業單 位 內事業之職業災害發生情況 事業單位分 一 火災爆炸預防專案 布情形 性質 地區特性及安全衛生條 二 大型營造工程安全專案 件 勞動條件現況 依下列原則及勞動法 三 有 導致墜落 滾落 踏穿 令應辦理事項選列 等高處作業及被撞危害預 一 應實施檢查之事業單位 防專案 一 發生重大職業災害者及應追蹤 四 有 導致被夾 捲 切割等 9

12 SPECIAL REPORT 專題報導 一百零三年度勞動檢查方針 定 並經通知停工改善或罰鍰 職業失能災害預防專案 處分達三次以上者 五 高 毒性 高刺激性 腐蝕 性與特殊材料氣體 含游 三 一年內因機械 器具安全防護 離二氧化矽粉塵 石綿 設施不良 致發生勞工失能程 苯 鉻酸鹽 砷 鉛 度符合勞工保險條例失能給付 鎘 錳等化學性因子及噪 標準第一等級至第九等級二人 音 高溫 異常氣壓等 以上之事業單位 物理性因子職業病預防專 四 廠場歲修 大修及化學設備維 修等施工 而有發生火災爆炸 案 等嚴重危害勞工之虞者 六 下 水道 暗溝 人孔 涵 管 水塔 化糞池 生 五 一年內因工作場所之有害化學 消 化槽 發酵槽 溫 物質 氣體 蒸氣及粉塵等職 泉水槽 污水處理槽 船 業上原因引起勞工疾病或死亡 艙 反應槽及儲槽等內部 之事業單位 作業局限空間災害預防專 案 四 擴 大防災檢查層面 年度檢查之廠 場 次中 除所有事業單位已納為 七 經 陳情 申訴 檢舉案件 檢查對象之勞動檢查機構外 其餘檢 數多或經大眾傳播媒體報 查機構應有百分之二十以上為新增 導違反勞動法令影響層面 或五年內未實施勞動檢查之事業單 廣泛之行業 位 三 特別列管檢查之事業單位 一 三 年內同一事業單位或工 五 其他經主管機關或勞動檢查機構認有 必要者 作場所曾發生二件以上之 重大職業災害者 二 三 年內工作場所曾發生重 一 勞工安全衛生事項 大職業災害或平時僱用勞 一 一般勞動檢查 工人數在一百人以上之事 1 墜落 感電 倒塌 崩塌 被 業單位或丁類危險性工作 捲 被夾或被切割等之預防事 場所 一年內曾因勞工安 項 全衛生設施不符法令規 10 柒 監督檢查重點 2 火災 爆炸及腐蝕漏洩等之預

13 SPECIAL REPORT 3 中毒 缺氧及局限空間危害等 之預防事項 4 高壓氣體與非供高壓氣體使用 之危險性設備 起重升降機具 等之安全管理及危害預防事 項 與安全衛生工作守則之訂 定及應辦理事項 14 防護具之置備及使用事 項 15 其 他經主管機關或勞動檢 查機構認有必要者 二 特定項目檢查 5 動力衝剪機械 滾輾機械之安 1 營造工程檢查 以預防 全防護及輸送帶 機械夾捲危 墜落 感電 倒塌 崩 害等之預防事項 塌 被撞及物體飛落等重 6 使用道路作業 鄰接道路作業 大職業災害類型之關鍵性 或有導致交通事故之虞之工作 安全衛生設施及交付承攬 場所之安全防護措施 安全管理事項為檢查重 7 危 害物質容器標示 危害通 點 對於高災害之施工架 識 通風換氣 作業環境測 組拆 模板支撐組拆 鋼 定 特殊健康檢查及勞工健康 構組配 橋樑墩柱鋼筋組 管理等職業病預防事項 立 橋樑場撐組拆 電梯 8 勞工安全衛生組織 人員 管 理及自動檢查事項 9 交付承攬之危害告知及共同作 業管理事項 口及樓板邊緣吊料 使用 合梯 移動梯及管溝開挖 等作業 應依本會訂定之 檢查重點及基準實施檢 10 危險性工作場所審查 檢查主 查 另對於營造安全衛生 要危害預防事項 設施標準規定之施工架 11 高壓氣體作業 營造作業及有 施工構台 擋土支撐 模 害作業相關作業主管之勞工安 板支撐及橋樑工程採支撐 全衛生管理執行事項 先進工法 懸臂工法等以 12 從 事工作及預防災變所必要 支撐架或工作車推進方式 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落實事 施工 以是否由專業人員 項 設計簽章 繪製施工圖說 13 勞工安全衛生管理計畫 規章 專題報導 一百零三年度勞動檢查方針 防事項 包含安全衛生設施圖 11

14 SPECIAL REPORT 專題報導 一百零三年度勞動檢查方針 說 及建立按施工圖說施作之 用移動式或攜帶式電動機具裝 查驗機制為檢查重點 設漏電斷路器 通路上臨時配 2 墜落災害預防檢查 針對最易 線防止絕緣被覆破壞 電線裸 發生墜落之施工架 樓板開 露及鄰近架空線路作業 於線 口 電梯口 屋頂 合梯及設 路設置絕緣被覆或指派監視人 備維修及捲揚機吊料或卸料作 員為檢查重點 業等 以加強檢查方式 要求 5 機 械夾捲災害預防檢查 以 事業單位設置完備之安全防墜 一般動力機械 動力傳導裝 設施 並提供作業勞工安全防 置 動力搬運機械等自動 護具 半自動化機械或電腦數值控 3 具火災爆炸危險之石化等工廠 制機械之捲夾點安全護圍 之製程 管線及場所檢查 以 護罩 具有連鎖性能之安全 事業單位是否訂定勞工安全衛 門 緊急制動裝置 安全作業 生管理計畫 執行工作場所或 標準之訂定 維修保養之停 作業危害之辨識 評估及控 止運轉與上鎖 及動力衝剪 制 機械 設備或器具之管 機械 手推刨床 木材加工 理 危險性工作場所之製程 用圓盤鋸 動力堆高機 研磨 安全評估 採購管理 承攬管 機 研磨輪等機械 器具之防 理或變更管理事項 定期檢 護 安全裝置是否符合法令規 查 重點檢查 作業檢點及現 定 並以維持有效及新購之列 場巡視 緊急應變措施等事項 檢機械是否符合機械器具安全 及預防火災 爆炸之安全設施 防護相關規定為檢查重點 含新購之防爆電動機 防爆 6 起重升降機具安全檢查 起重 12 開關箱及防爆燈具是否為檢定 吊掛作業以人員資格 吊鉤防 合格品 為檢查重點 止脫落裝置 過負荷及過捲揚 4 感 電職業災害預防檢查 以 預防裝置等安全裝置是否符合 輸配線路活線作業 停電作 規定 吊掛用具有無變形或損 業 高壓電路接近場所作 傷等異狀為檢查重點 並查 業 電氣機具接地 電焊機自 察移動式起重機使用輔助臂 動電擊防止裝置 潮濕場所使 樑或搭乘設備時 是否依規定

15 SPECIAL REPORT 危害防止計畫 包括氧氣 連鎖裝置 捲揚機設置及鋼索 危害物濃度測定 通風換氣 數量是否符合法令規定 有無 方式 危害防止措施 安全管 實施定期自動檢查等為檢查重 制 作業許可程序 防護設備 點 與作業安全檢點及緊急應變處 7 使用道路作業或鄰接道路作業 置等事項為檢查重點 被撞災害預防檢查 以車輛出 10 物體飛落災害預防檢查 針對 入 使用道路作業 鄰接道路 鋼鐵業 港區裝卸業及邊坡作 作業或有導致交通事故之虞 業者 以裝卸 吊掛作業之動 之工作場所是否設置交通號 線規劃及起重吊掛作業安全管 誌 標示 圍籬 訂定交通 理為檢查重點 專題報導 一百零三年度勞動檢查方針 辦理 升降機以手拉門之門扉 維持計畫 人員佩戴有反光 11 臨水作業溺水災害預防檢 帶 安全帽 穿著顏色鮮明之 查 針對雨季期間易造成河川 施工背心及配置交通引導人員 水位暴漲之臨水作業施工廠 等為檢查重點 商 以設置防止勞工落水之設 8 職業病預防檢查 以危害物質 施或使勞工著用救生衣或置備 容器標示 危害通識 通風換 動力救生船等設備 並以選任 氣裝置效能 腐蝕漏洩防止設 專責警戒人員及擬訂緊急應變 施 勞工個人防護具使用情 計畫 包括通報系統 撤離 形 作業環境測定 特別危害 程序 救援程序 為檢查重 健康作業勞工健康管理 有害 點 作業主管設置 僱用或特約勞 12 勞動檢查機構於平時檢查與職 工健康服務醫護人力及作業管 業災害檢查時 應將勞工安全 理等為檢查重點 衛生法第十四條之組織人員及 9 局 限空間危害預防檢查 針 安全衛生管理 第十六條至第 對下水道 污水池 人孔 十八條之承攬管理及統合管理 儲槽 反應槽 發酵槽 船 事項列為檢查重點 艙 水塔 化糞池等局限空 13 鋼 管施工架符合國家標準檢 間作業場所 應確認有無缺 查 營造作業使用之鋼管施工 氧 中毒等危害 依危害訂定 架應符合國家標準C N S4750執 13

16 SPECIAL REPORT 專題報導 一百零三年度勞動檢查方針 行方式及推動期程 依本 之防治及促進工作平等措施等事 會 勞動檢查機構執行營 項 造作業使用鋼管施工架應 符合國家標準C N S4750注 捌 檢查及處理原則 意事項 辦理 一 檢查類別 二 勞動條件事項 一 正常工時 延長工時及休假 例假等工資之給付規定 修 局限空間作業 模板支 撐 大型施工架組拆作業 異 二 正常工時及延長工時之規定 常氣壓作業 危險性設備之相 三 休假及例假日之相關規定 關系統檢修 升降機組裝及吊 四 工資定期 全額直接給付及不 籠作業 塔式起重機升高及拆 得低於基本工資之規定 五 勞工退休 準備 金及積欠工 資墊償基金之提撥 繳 卸作業 人字臂起重桿組拆作 業 屋頂相關作業及丁類危險 性工作場所之主要潛在危害 六 退休金及資遣費之給付 作業等施工期短而又具高危險 七 童工 女工及技術生保護規 之作業或場所要求事業單位事 定 前提報其施工或作業期程有關 八 職業災害補償之規定 文件 並依期程實施監督檢 九 工作規則之報備 查 十 勞工名卡之置備及保存 二 專案檢查 依各專案特性 選 十一 勞資會議之舉辦 列實施檢查對象 依本會訂定 三 其他勞動法令 之檢查重點實施檢查 並以關 一 職工福利金之提撥等事項 鍵性安全衛生設施為檢查重 二 勞工保險 就業保險之投保及 點 投保薪資等事項 三 重大災害檢查 依本會訂定之 三 就業服務之就業歧視 資遣通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重大災 報及非法僱用 非法工作等外 害通報及檢查處理要點 辦 籍勞工查察事項 理 並對發生重大職業災害事 四 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之性別 性傾向歧視之禁止 性騷擾 14 一 精準檢查 針對石化業歲 業單位實施完整檢查 四 申 訴案檢查 依本會訂定之

17 SPECIAL REPORT 理 對經審查或檢查合格之事 對申訴事項迅速確實檢查處 業單位實施現場查核 以確認 理 事業單位是否依據送審文件之 五 動態稽查 勞動檢查機構實施 承諾設施及事項作業 變更主 檢查時 以動態巡邏方式加強 要分項工程施工方法 未於製 動態性 短暫性之高危險作業 程修改或至少每五年重新評估 及場所之檢查 一次者 應要求實施評估及必 六 交叉檢查 勞動檢查機構實施 要之更新及記錄 檢查時依各課 科 專業實施 九 勞動條件檢查 勞動檢查機構 檢查 並依本會所定原則實施 除本會規劃之專案檢查及交辦 交叉檢查 提升檢查能量 檢查事項外以申訴案件檢查為 七 具 有危險性之機械或設備檢 主 各地方主管機關以處理自 查 除依人民申請 辦理竣工 行受理之申訴案及配合本會之 檢查及使用檢查外 勞動檢查 相關專案為主 並視需要自行 機構於實施一般檢查時 應加 規劃實施專案檢查 大客車客 強查察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或設 運業之勞動條件檢查另與交通 備是否經檢查合格使用 有否 主管機關會同辦理 本會原則 逾有效期限 操作人員是否經 每季規劃二至三類勞動條件專 訓練合格 搭乘設備及懸掛裝 案檢查 專題報導 一百零三年度勞動檢查方針 申訴案檢查作業標準 針 置是否經專業機構簽認 安全 十 風險分級檢查 勞動檢查機構 裝置是否正常 有無依規定實 應建立事業單位及營造工地之 施作業前檢點 作業中查核及 基本資料 並針對具有火災爆 自動檢查 另移動式起重機之 炸 局限空間 機械捲夾 墜 作業是否依規定事前調查現場 落 倒塌崩塌等潛在危害之工 危害因素 使用條件限制及作 作場所及營造工地 依其特 業需求等情況 並採取必要之 性 管理狀況 違反勞工安 預防或改善措施 全衛生法及勞動檢查法之情 八 勞動檢查法規定之危險性工作 形 發生職業災害紀錄 是否 場所審查或檢查 參照本會 屬危險性工作場所等因素 實 訂定之相關審查注意事項辦 施風險分級檢查 15

18 SPECIAL REPORT 專題報導 一百零三年度勞動檢查方針 十一 特 別列管檢查及指導事 令規定者 除通知立即改善外 有 業單位之檢查 應依本 勞動基準法第七十五條至第七十七 會針對高職災 高危險 條規定之情事者 併送司法機關參 事業所定列管檢查方案 辦 有第七十八條至第八十條規定 辦理 並實施監督檢 之情事者 併由地方主管機關依法 查 裁處罰鍰 二 檢查處理原則 一 勞動檢查員實施勞動檢查時 保險 職工福利金 勞工退休金提 應告知受檢事業單位之企業工 繳等事項 檢查發現有不符法令規 會代表 對檢查之事業單位依 定者 應依法處理 檢查重點詳實檢查 檢查結果 六 勞 動檢查機構於實施勞工安全衛 應報由所屬勞動檢查機構依法 生相關檢查發現有不符法令規定 處理 者 應依下列方式處理 二 勞動檢查機構於獲知事業單位 1 工 作場所發現勞工有立即發 發生重大災害時 應依 行政 生危險之虞或經通知限期改 院勞工委員會重大災害通報及 善 屆期未改善 而有發生職 檢查處理要點 第四點第二款 業災害之虞者 得依勞工安全 檢查處理規定辦理 衛生法第二十七條 勞動檢查 三 勞工陳情 申訴 工會檢舉及 法第二十八條 第二十九條規 媒體報導案件 除有行政程序 定通知其部分或全部停工 對 法第一百七十三條所列各款情 未依規定停工者 應依勞工安 形外 應針對陳情 申訴 檢 全衛生法第三十二條第一項第 舉或媒體報導內容 迅速實施 三款 勞動檢查法第三十四條 檢查 對違反勞動法令事項 第一項第二款規定 函送司法 應即依法處理及確實作好保密 機關參辦 事業單位依規定申 工作 本會函轉案件除敘明得 請復工時 應確認停工原因消 依職權逕處者外 均應於查處 滅後 始得復工 後將處理情形復知本會 16 五 對列入檢查重點之勞工保險 就業 2 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或設備未經 四 勞動檢查機構或主管機關實施 檢查合格或已逾規定期間未經 之勞動條件檢查發現有不符法 再檢查合格即行使用 應依勞

19 SPECIAL REPORT 依法裁處罰鍰 並通知事業單 位未經檢查合格或再檢查合 格 不得繼續使用 一 加強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及 宣導 一 各 勞動檢查機構應依轄區 內職業災害特性 辦理各 3 除有前二目之情形外 列為勞 項防災宣導會及製作各項 工安全衛生檢查重點事項 事 預防宣導摺頁 手冊等宣 業單位有勞工安全衛生法第 導資料 加強對事業單位 三十一條及第三十二條規定情 雇主及勞工之宣導 事者 函送司法機關參辦 有 二 勞 動檢查機構得規劃辦理 第三十三條 第三十四條規定 勞工安全衛生人員 從事 情事者 依法裁處罰鍰 並通 勞工健康服務醫護人員及 知事業單位限期改善 罰鍰之 作業主管在職講習 提升 額度依本會 違反勞工安全衛 其執行業務能力 並掌握 生法及勞動檢查法罰鍰案件處 轄區內負責事業單位勞工 理要點 規定辦理 安全衛生相關人員之動 4 實施勞動檢查發現事業單位之 態 以建立防災體系 設施與上次通知改善事項之危 三 規 劃辦理無一定雇主 自 害情境性質相同 如設備種 營作業者及弱勢勞工安全 類 危害場所 作業型態 危 衛生教育訓練 提升防災 害模式或工作之涉入的頻率 知能 等相近者 且為能聯想 四 勞 動檢查機構應製作重大 者 可視為重複違反同一規 職業災害案例分析 召集 定 逕予處分 未有上述情事 轄區內之相關事業單位加 者 則應再行通知其限期改 以講解說明 以預防類似 善 不宜逕予處分 災害重複發生 5 專案檢查違反勞工安全衛生法 令事項經通知限期改善者 應 適時實施追蹤複查 專題報導 一百零三年度勞動檢查方針 工安全衛生法第三十三條規定 二 推動高危險中小型企業防災輔 導機制 一 規 劃具危險性及有害性作 業之中小企業實施專案輔 玖 配合措施 導 17

20 SPECIAL REPORT 專題報導 一百零三年度勞動檢查方針 二 勞 動檢查機構應就轄區內 之高危險性中小型事業單 一 依本會訂定之 安全伙伴計畫 位加強輔導其建立安全衛 實施要點 推動與大型企 生管理機制 以防止職業 業 相關專業團體 同業公 災害發生 會 工業區及重大工程專案等 三 推動勞工安全管理提升計畫 締結安全伙伴關係 以平等互 一 勞 動檢查機構應掌握轄區 惠 資源分享等原則 共同 內勞工職業災害資訊 積 合作鑑別及解決工作場所危 極採取防微杜漸對策 防 害 針對安全伙伴績效不彰之 止災害事故重複發生或擴 基層廠場 實施個案臨場改 大 以增進勞工作業安 善指導 有效降低安全伙伴災 全 害 提升企業競爭力 二 本 會及各勞動檢查機構應 二 本會與交通部 國防部 經濟 規劃辦理事業單位高階主 部等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實 管勞工安全衛生管理研討 施勞工安全衛生部會合作計 會 推廣國內企業安全主 畫 以提升公共工程及公營事 流價值 型塑企業安全文 業安全衛生督導查核能力 化 五 其他必要注意事項 三 辦 理公共工程防災查核人 一 勞動檢查機構應加強建立事業 員訓練 提升公共工程查 單位基本資料及掌握轄區內事 核人員素質及確實查核所 業單位使用之危險物 有害物 屬公共工程之施工安全 及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或設備等 四 辦理 國家工安獎 資料 並於實施檢查後隨時更 推行勞工安全衛生優良 新及配合鍵入本會 勞動檢查 單位及人員 及 推動勞 機構檢查資訊管理系統 對 工安全衛生優良公共工程 未曾接受勞動檢查之事業單 及人員 評選及頒獎表揚 位 於第一次實施勞動檢查 活動 鼓勵國內企業向工 時 應全面實施檢查 以建立 安標竿學習 塑造良好工 完整資料 安水準 18 四 推動安全伙伴及跨部會合作計畫 二 為使事業單位落實及改善工作

21 SPECIAL REPORT 時 工程主辦機關應將安全衛 查機構對於有輔導改善需求之 生注意事項 圖說 施工安全 事業單位 應主動協助 衛生規範及安全衛生明細表等 三 為提升勞動檢查專業技能 本 作為招標文件 納入契約執 會 各勞動檢查機構及直轄市 行 確保施工階段勞工的安 及縣 市 主管機關 應加強 全 對執行勞動檢查之人員實施相 十 各勞動檢查機構應依本會 關訓練 加強公共工程勞工安全衛生 四 直轄市及縣 市 主管機關應 管理作業要點 督導各公共 依勞動基準法 就業服務法及 工程落實招標文件之安全衛生 性別工作平等法等勞動法令所 管理應辦事項及督促監造單位 定主管機關職權實施檢查 並 落實安全衛生查核事宜 並對 辦理相關法令宣導及輔導工 重大公共工程會同工程主辦機 作 關實施聯合稽查 專題報導 一百零三年度勞動檢查方針 場所安全衛生設施 各勞動檢 五 直轄市及縣 市 主管機關應 十一 辦理危險性機械及設備型 依規定於 全國勞工行政資訊 式檢查合格製造人品質督 管理整合應用系統 按月登 導 查核其品管與品保措 錄勞動條件檢查執行情形 施是否落實 強化主任設 六 直 轄市及縣 市 主管機關 計者 施工負責人管理機 如遇重大爭議案件或執行困 制 要求製造人確實依法令 難 得請勞動檢查機構或本會 規定設計及製造 協助處理 七 本會 勞動檢查機構 直轄市 及縣 市 主管機關 應保持 聯繫 溝通協調檢查作法 十二 對轄內二層樓倉庫新建工 程 原則以宣導或輔導等方 式代替一般檢查 十三 配合內政部消防署及地方消 八 本會必要時 得召集相關單位 防機關執行爆竹煙火製造工 辦理安全衛生工作會報 協調 廠跨部會聯合檢查 並各依 增進安全衛生事項 主管法令辦理 九 推 動 規劃設計階段安全評 估 機制 在工程規劃設計 19

22 ART RESEARCH 技術研究 起重機械設計管理的探討 起重機械設計管理的探討 資料來源 起重運輸機械 撰 文 常 嵐 李真真 摘要 根據起重機械設計管理的 監檢人員對設計資料確認能力不足 現狀 分析了中小製造單位因設計力 既可能阻礙起重機械製造單位創新性 量不足 管理欠缺的因素而導致我國 發展 也會因事故的發生導致監檢機 起重機械設計能力低下的原因 同 構陷入事故責任追究 用戶與製造單 時 分析了現有法規對設計評審方式 位因設計問題發生的糾紛中 因此 的欠缺以及監檢機構人員技術能力不 如何對起重機械設計環節加強管理與 足 導致設計缺陷不能有效發現 提 控制 分清各單位職責 從而減少設 出對設計人員實行資格認定 成立專 計事故隱患 是本文討論的內容 業起重機械設計單位的建議 使設計 20 人員得到集中管理 提高了行業的整 1 起重機械設計管理現狀 體設計能力 完善事後追查措施 以 1.1 製造單位設計資質無要求 達到提高起重機械產品設計的可靠 目前 我國對起重機械設計資格 性 減少因設計缺陷造成的事故隱患 尚未有相關的取證要求 起重機械 的目的 的設計不用取得設計資質 但製造 設計環節是起重機械生命週期的 單位必須取得相應品種的製造許可資 肇始 設計的好壞很大程度上決定了 質 不同的特種設備 在設計管理方 起重機械的安全質量水平 設計的技 面有較大差異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 術可行性 工藝先進性 經濟合理 條例 明確了壓力容器的設計單位應 性 設備配套程度以及結構是否安全 當經過相關部門許可方可從事設計活 可靠等 都將決定著起重機的使用價 動 鍋爐 應力容器中的電瓶 氧艙 值和功能 設計對起重機械的質量 和客運索道 大型遊樂設施以及高耗 價格 市場競爭力及製造單位效益等 能特種設備的設計文件應當經相關部 方面有著重大的影響 起重機械製造 門鑑定方可用於製造 而對於起重機

23 ART RESEARCH 規則 試行 附件2中明確了相關 件鑑定的要求 技術人員的組成和數量要求 確定 起重機械安全監察規定 第 了機械工程師 電氣工程師的最低數 六條規定 製造單位應當採用符合 量 達到了後者要求的製造單位是否 安全技術規範要求的起重機械設計文 一定能夠設計出合格的起重機械 一 件 而 起重機械安全監察規定釋 般來講 設計對技術人員的要求高於 義 對這條的解釋是 製造單位應當 製造環節的要求 故要求設計單位應 對所採用的起重機械設計文件 包括 具有比中小型起重機械製造單位更強 製造單位自行設計或引進的設計文件 的技術力量 因此 將起重機械的設 等 的正確性負責 也就是說 我 計管理依附於製造過程進行控制較難 國監管法律體系是通過規範起重機械 實現對設計質量的監管 技術研究 起重機械設計管理的探討 械 並無設計單位資質許可和設計文 製造單位的行為 來間接控制起重機 械的設計管理問題 1.3 製造單位內部缺乏合同評審和 設計驗證 1.2 中小型製造單位的設計能力難 以保證 我國起重機械產品目前多以用戶 需求定制 即使是相同型號的起重 起重機械製造單位使用的設計文 機 其設計細節上也會存在不同之 件一般由自行設計 引進設計文件及 處 起重機械的使用安全與使用環境 用戶指定設計單位對專用起重機械產 和用途密切相關 一旦使用環境和用 品提供設計文件等途徑獲得 由於起 途發生改變 原始設計圖紙即使本身 重機械設計尚未單獨進行監督管理 無缺陷 亦有可能存在安全隱患 因 只是作為製造過程的一部分進行質量 此 對合同進行有效的評審 是對設 控制 無論是自行設計還是引進設 計是否適應於使用環境的有效鑑定 計 設計文件的正確性都由製造單位 中小型起重機械製造單位因設計 負責 在實際工作中 製造單位自行 水平有限 通過引進圖紙的方式補充 設計起重機械產品的能力和確認引進 自身設計能力不足的缺陷並無不妥 設計文件正確性的能力無從考量 但製造單位為降低成本 採取對引進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 要求 圖紙參數進行修改的做法 在未進行 製造單位應當有與之相適應的專業技 設計鑑定或設計驗證的情況下即用於 術人員 機電類特種設備製造許可 生產 卻是對設計質量的輕視 起重 21

24 ART RESEARCH 技術研究 起重機械設計管理的探討 機械設計考慮的因素是綜合性的 計圖紙的任何改動 從而阻礙起重機械 如果製造單位設計人員不了解圖紙修 產品的創新和優化 2 放鬆對設計 改對整體設計的影響 將無法保證原 的控制 以法規未要求對設計進行監管 設計在修改後的安全性能 對設計文 為理由 放任製造單位對設計圖紙的修 件進行驗證 是對設計文件本身正確 改 會使部分處於安全臨界線上的設計 與否進行的評價 目前質量管理體系 投入生產和使用 帶來隱性的質量問題 基本要素中對合同評審和設計過程控 和安全隱患 制方面的要求在實際工作中落實不到 位 3 設計文件的鑑定有待商榷 我國起重機械產品系列有推薦技術 2 監檢人員的技術能力有待提 高 標準 但並非強制系列標準 起重機械 銷售人員為了增加利潤 常以按用戶需 由於起重機械設計的正確性不屬 求定制起重機械產品為由提高價格 因 於監檢人員確認的內容 在目前設計 此 非標準系列的起重機械產品較為普 管理不足的情況下 製造單位以 優 遍 按照鍋爐等特種設備的管理模式對 化設計 為由降低用料尺寸 減小主 設計文件進行鑑定目前尚不可行 其原 要受力構件截面尺寸等方法控制製造 因有 多數監檢機構的監檢人員技術能 成本 如果此舉未能得到監管部門的 力不足 尚不具備對起重機械設計文件 及時糾正 同行會紛紛效仿 在整個 進行鑑定的能力 若每台非標起重機械 起重機械製造行業產生連鎖效應 一 產品都需要找專業單位進行鑑定 勢必 旦出現事故 監檢人員很難擺脫事故 增加企業負擔 如果相同的設計被各製 責任的追究 造單位廣泛使用 按照目前的製造監檢 多數監檢人員的技術水平與起重 模式 各製造單位需要獨立報送設計鑑 機械專業設計人員相比還有一定差 定申請 監檢機構需要逐一進行鑑定 距 監檢人員多以政策法規 標準 會增加監檢機構的工作量和整個起重機 檢規的掌握為基礎 監檢工作以監督 械製造行業的監檢成本 為主 在起重機械設計正確性的判斷 22 上缺乏足夠的技術實力 監檢人員技 4 起重機械設計管理的思考 術能力的不足可能會造成2種後果 4.1 起重機械設計人員資格認定 1 加強對設計的控制 禁止對設 起重機械製造行業內的中小型民營

25 ART RESEARCH 核與批准 設計資料必須由相 性又較大 設計人員的專業水平參差不 應設計級別的人員簽字確認 齊 加之在當前經濟杜會中 就業雙方雙 同時結合設計人員資質備案情 向選擇 在利益的驅使下 人員流動頻 況 提高了對設計人員工作質 繁 企業用人成本提高 責任追究難度 量的可追溯性 從而增強設計 加大 加之目前技術聯稱的評定途徑龐 人員的責任心 雜 很難判定所評定的聯稱是否能代表被 3 發 證機構定期組織對各級別設 評定人的真實水平 另外 起重機械的 計人員的設計項目進行抽查評 設計專業性強 涉及大量技術規範和標 定 作為對設計人員工作質量 準 很難確定新入行的機械工程師 電氣 的持續性監督 工程師從事起重機械設計工作的能力 技術研究 起重機械設計管理的探討 企業居多 目前起重機械技術人員流動 4 也 可把設計師級別和數量的要 現有的起重機械技術人員資質認定模 求作為起重機械製造單位設計 式不能滿足此需要 對起重機械製造行業 能力的認定條件之一 可進一 的發展和提高起重機械行業設計人員責任 步提高起重機械製造單位的設 心方面產生負面影響 可從以下幾個方面 計能力 加強起重機械設計人員的管理 1 參照其他行業的執業註冊方式 考 4.2 成立專業起重機械設計單位 慮讓起重機械設計人員取得相應執 目前起重機械製造單位的設計能 業資質 所有起重機械設計人員的 力參差不齊 一般中小型起重機械製 執業情況在專業技術部門備案 可 造單位可能並無專業的設計中心 只 對設計人員進行統一管理 制定設 有技術能力較強的大型企業才有能力 計人員績效考評制度 對設計人員 建立自己的設計中心 另外 可由技 原因導致的事故認定 因情節重給 術能力較強的設計人員組成獨立於製 予不同的處分直至吊銷相應設計資 造單位的設計院 設計工作室 由專 質 對取得各項科技成果的設計人 業權威部門為設計單位頒發相應設計 員則給予評價 從設計人員資質管 資質證書 通過對設計資質的嚴格管 理方面 提高設計人員的含金量 理來解決單純的起重機械設計文件鑑 創造起重機械設計人員管理平臺 定可能存在的缺陷 其優點是 2 對 起 重 機 械 設 計 人 員 實 行 分 級 管 1 設 計與生產相分離有利於整個 理 分別承擔起重機械的設計 審 行業設計能力的提高 由專業 23

26 ART RESEARCH 技術研究 起重機械設計管理的探討 起重機械設計單位來進行設 設計鑑定申請 這樣可以節省整個 計 類似於建築行業的設計 行業的設計鑑定成本 整個產業鏈 院 獨立的建築設計師工作 將更為合理和專業 全國的起重機 室 這樣設計單位更容易集中 械型號也更加容易進行統一和控 高端的設計人才 設計出的起 制 對於事故追溯 責任更加明 重機械將會更加專業 設計的 確 屬於設計上的責任 追究設計 方案可能會更加優化 專業設 單位和起重機械設計師的責任 製 計人才的集中便於研究環境的 造過程中製造單位不按設計要求生 建立 從而提高我國整個起重 產 由監檢機構向製造單位提出整 行業的設計能力 改意見通知 而無需考慮設計是否 2 可 減輕製造單位對設計人力資 源的投入 設計人員屬於高級 合理的問題 出現事故對製造單位 和監檢機構追究相應的責任 技術人員 中小企業無力保持 大量此類人才 現有模式下為 5 結論 利於自身的製造資質 不得不 目前 我國對起重機械設計和管理主 招來一定數量的設計人員 造 要依賴於企業自律 起重機械設計做為生 成人力成本的增加 由於這些 產環節的一部分 設計管理是否到位與製 設計人員分散到各中小企業 造單位的技術能力 管理意識有很大關 他們既無力設計出複雜的起重 係 設計管理不到位將直接影響後續的生 機械 又因身邊技術交流少 產 甚至給使用環節帶來隱性缺陷 通過 不利於設計水平的提高 對起重機械設計人員和設計單位進行有效 3 設 計與製造分離便於使起重機 的資質管理 既能提高起重機械行業整 械行業向深層次發展 製造單 體的設計水平 又能減輕目前高端設計人 位通過購買設計單位的圖紙專 員市場緊缺產生頻繁跳槽現象帶來的負面 利 授權生產等方式 既保護 影響 使起重機械製造單位更加專注於製 了設計單位的知識產權 又能 造質量的管理與控制 設計與製造環節的 讓製造單位把精力集中在生產 分離能更加明確各方的職責 使設計 製 上 當設計單位對某個型號的 造 監檢單位各司其責 減少相關事故的 產品設計獲得評審鑑定通過 發生比例 授權生產的企業無需再次進行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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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INFORMATION WINDOWS 訊息櫥窗 新聞1 線上職災地圖 全民監督工安 資料來源 台北市勞動檢查處 臺北市線上職災地圖擴大適用範 張副市長指出 過去兩年1至7月臺北 圍 8月9日由副市長張金鶚親自主持記 市營繕工程重大職業災害皆為8件8 者會並作說明 張副市長表示 臺北市政 死 而今年公布職災地圖後 1至7月 府勞動局首創線上職災地圖 率先全國在 營繕工程重大職業災害降低至4件4死 官方網站上公布營繕工程重大職業災害訊 如附圖) 顯見執行成效 此外臺 息 係本於政府資訊公開 希望讓消費者 北市勞動檢查處亦首創推出 工安好 在不動產交易 除銷售 價格或市場趨勢 宅圖 針對一定規模之新建工程工 等可以獲得正確及充分資訊外 也能瞭解 地 於施工期間受到停工或罰鍰次數 在工程施工過程中是否發生重大職業災 未達3次以下 施工期間無發生職業 害 期藉全民監督工安的力量 達到降災 災害者 或獲選為該年度臺北市勞動 的效果 安全獎績優自主管理工地者 藉由公 勞動局自今 102 年1月4日所公 開表揚及網站公告方式 鼓勵建商以 布重大職業災害之資訊範圍 原僅將新 榮獲 工安好宅 為目標 藉以向上 建工程列入職災地圖 為提供更完整資 提昇臺北市工安水準 打造臺北市成 訊 勞動局於7月23日函頒 臺北市政府 為一流的工安都市 勞動局公布營繕工程重大職業災害線上 地圖處理要點 擴大公布營 繕工程重大職業災害之資訊範 圍 舉凡建築物新建 增建 改建 修建 拆除 修繕工程 及土木工程等營繕工程均將納 入 並增加公布發生職業災害 工程之業主與工程主辦機關名 稱 民眾可經由臺北市勞動檢 查處網站 職災地圖&工安好 宅圖 之網頁 臺北市近三年1至7月營繕工程重大職業災害統計圖 31

34 INFORMATION WINDOWS 訊息櫥窗 新聞2 勞研所防治勞工肌肉骨骼傷病 工作危害績效優良 資料來源 勞工安全衛生研究所 依據我國勞工安全衛生認知調 傷病預防工作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 查 約有40%受僱者認為肌肉骨骼傷 工安全衛生研究所發展系統化防治技 病與工作有關 為有效推動肌肉骨骼 術 並實際推廣應用肌肉骨骼傷病防 治技術於工作現場 改善後的績效顯 示 勞工抱怨比率降低20~60%之間 勞工主觀評比都是由 不理想 進步 成 滿意 與 非常滿意 肌肉骨 骼的負荷 在頸 肩 腰 腕 膝 與踝關節部位 普遍降低20~73% 就生產績效而言 工作效率提升 20~150% 每案每年約可以節省一萬 圖1 改善成本 至十多萬元的工資 整體改善成效良 好 如圖1 圖2 圖3) 圖3 節省工資 圖2 工作效率 32

35 INFORMATION WINDOWS 針 對 本 項 改 善 技 術 勞 研 所 多 次 與 歐 盟 工 作 安 全 衛 生 總 署 (EU- OSHA) 等 專 業 機 構, 就 雙 方 當 前 勞 工 肌 肉 骨 骼 傷 病 現 況 評 估 與 改 善 預 防 推 廣 等 議 題 進 行 對 話 歐 盟 工 作 安 全 衛 生 總 署 亦 曾 指 派 工 作 環 境 資 訊 處 經 理 Dr. Zinta Podniece 及 Professor Kamiel Vanwonterghem 二 人 來 台, 參 加 台 歐 地 區 人 因 工 程 優 良 事 例 (Ergonomics Good Practice) 暨 現 場 改 善 觀 摩 與 交 流 ( 圖 4) 將 本 所 近 年 來 在 勞 工 肌 肉 骨 骼 傷 病 現 場 改 善, 此 一 研 發 成 果 推 向 國 際 舞 台, 推 展 以 技 術 為 基 礎 之 雙 方 交 流 模 式 EU-OSHA 也 將 本 所 改 善 成 果 置 於 該 總 署 網 站 供 其 會 員 國 參 考 訊 息 櫥 窗 圖 4 與 歐 盟 交 流 改 善 技 術 改 善 範 例 ( 改 善 前 ) ( 改 善 後 ) 33

36 INFORMATION WINDOWS 訊 息 櫥 窗 大 部 分 的 人 一 生 中 皆 有 肌 肉 或 骨 骼 傷 病 的 經 驗, 主 要 會 造 成 頸 肩 腰 腕 等 關 節 部 位 的 痠 痛 疲 勞 以 及 疾 病 於 長 期 暴 露 的 前 提 下, 造 成 肌 肉 骨 骼 傷 病 的 五 個 主 要 成 因 是 過 度 施 力 高 重 複 動 作 振 動 組 織 壓 迫 以 及 不 良 的 姿 勢 ( 如 圖 5), 要 消 除 這 些 危 害 成 因, 必 須 運 用 人 因 工 程 技 術 來 改 善 工 作 場 所 勞 研 所 研 發 防 治 技 術 包 含 勾 選 式 改 善 流 程 圖 和 圖 形 化 SOP 工 作 表 單, 將 人 因 工 程 知 識 運 用 於 肌 肉 骨 骼 傷 病 預 防 以 生 物 力 學 和 工 作 生 理 學 的 技 術, 分 析 工 作 場 所 的 人 機 介 面 配 合 情 形, 研 判 肌 肉 骨 骼 危 害 的 成 因, 提 出 理 想 的 工 作 設 施 改 善 方 案, 提 供 事 業 單 位 參 考, 歷 年 來 已 輔 導 300 家 事 業 單 位, 總 共 完 成 1,200 個 以 上 的 改 善 案, 其 中 改 善 成 本 在 一 萬 元 以 下 佔 80 %, 超 過 一 萬 元 的 佔 15 %, 超 過 十 萬 元 的 佔 5 % 實 際 的 改 善 案 例 預 防 效 益 相 當 可 觀 圖 5 肌 肉 骨 骼 傷 病 危 害 因 子 34

37 INFORMATION WINDOWS 訊息櫥窗 新聞3 賡 續危險性機械設備代檢滿 意度調查以確保服務品質 資料來源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依勞工安全衛生法第8條規定 自98年度起勞委會將北 中 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 南三區代行檢查業務 委託中華鍋 械或設備 非經檢查機構或中央主管 爐協會 北區) 中華壓力容器協會 機關指定之代行檢查機構檢查合格 中區) 中華民國工業安全衛生協 不得使用 其中危險性機械係指固定 會 南區)等3家代檢機構辦理後 為 式起重機 移動式起重機 人字臂起 瞭解事業單位對代檢人員及代檢機構 重桿 升降機及吊籠等 而危險性設 之相關評價 於同年起另委託相關專 備係指鍋爐 第一種壓力容器 高壓 業機構 對曾接受代檢機構檢查之 氣體特定設備 高壓氣體容器 屬事 業者 實施問卷寄送及電訪等 就 業單位之生產 施工不可或缺之機具 專業程度 服務態度 效 設備 查國內事業單位目前設置有約 益 行政效率 清廉操守 11萬餘座危險性機械及設備 囿於政 等面向進行調查 結果平均有高達9 府勞動檢查人力有限 故勞委會依勞 成5以上持正面評價 整體而言獲業 動檢查法第17條規定 指定代行檢 者之認同與肯定 查機構辦理部分危險性機械及設備之 鑒於實施滿意度調查對代檢服務 檢查業務 依近3年統計資料顯示 品質提昇 並進而確保危險性機械設 發生25件與危險性機械設備相關職 備之安全確有助益 故勞委會於本 業災害中 屬人為不當操作為20件 102)年賡續辦理代檢業務執行情形 80%) 違規使用有5件 20%) 滿意度調查 預計於7月起委託專業 查未有列管之危險性機械設備因本體 機構以問卷調查及電話訪查2種方式 瑕疵所導致 有效確保列管危險性機 辦理 並呼籲事業單位於接受洽詢時 械設備使用之安全 能配合辦理 對於調查所反映之相關 35

38 INFORMATION WINDOWS 訊息櫥窗 意見 除將儘速處理外 另依個資保 希瞭解事業單位對代檢人員之品德操 密規定辦理以保障權益 守 專業效率 服務態度等 及代檢 執行代檢業務之3家代檢機構相 機構有無辦理收費技術服務或教育訓 關人員 係於第一線執行公權力 對 練等不當情事之看法 並提供與代檢 外代表政府形象 受理檢查案件合格 業務相關之具體興革建議 俾就調查 與否 事涉業者設置之機械設備能否 結果彙整研析 作為代檢業務管理政 安全運轉 專業 與 廉潔 更 策訂定之參考 以持續提升代檢服務 顯重要 故藉由滿意度調查之實施 品質 新聞4 職災勞工若依職業災害勞工保 護法相關規定終止勞動契約 亦屬就業保險法所稱之非自願 離職 36 資料來源 勞保處 為加強保障職業災害勞工請領就 因此 職災勞工若依法參加就業 業保險之給付權益 勞委會令釋放寬 保險 因為前述事由離職 且符合其 就業保險法有關非自願離職之規定 他請領要件 即可持離職證明到各地 職災勞工如因雇主沒有為其安置適當 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請領失業給付 工作與提供必要的輔助設施 或對於 勞委會表示 本次令釋放寬規 雇主安置的工作 無法達成協議 以 定 讓就業保險法非自願離職的規定 及公司改組 轉讓後消滅等事由終止 更為周延明確 作為公立就業服務機 勞動契約 也屬於就業保險法所稱之 構辦理失業認定之依據 可進一步提 非自願離職 供職災勞工更好的就業安全保障

39 INFORMATION WINDOWS 新 聞 5 勞 工 因 職 災 全 日 不 能 工 作 4 日 以 上, 得 依 勞 保 條 例 規 定 請 領 傷 病 給 付! 訊 息 櫥 窗 資 料 來 源 = 勞 工 保 險 局 勞 工 如 果 因 職 業 傷 害 或 職 業 病 不 能 工 作, 正 在 治 療 中, 以 致 未 能 取 得 原 有 薪 資, 可 以 向 勞 委 會 勞 保 局 申 請 從 不 能 工 作 第 4 日 起 的 職 災 傷 病 給 付 住 院 或 不 能 工 作 的 門 診 治 療 期 間 如 確 實 因 該 傷 病 所 致 者, 均 可 列 入 補 助 計 算 範 圍, 但 要 全 日 不 能 工 作 4 日 以 上 才 符 合 請 領 規 定 職 災 傷 病 給 付 計 算 標 準 是 按 事 故 當 月 起 前 6 個 月 平 均 月 投 保 薪 資 的 70% 發 給, 如 經 過 1 年 尚 未 痊 癒 者, 減 為 50% 舉 例 來 說, 甲 君 從 事 木 工 業, 在 工 作 中 不 小 心 被 電 鋸 割 傷 手 指, 導 致 肌 腱 斷 裂, 持 續 門 診 治 療 不 能 工 作, 未 能 領 到 原 有 薪 資, 期 間 共 30 日 假 設 事 故 當 月 起 前 6 個 月 平 均 月 投 保 薪 資 是 30,300 元, 一 日 的 職 災 傷 病 給 付 是 707 元 (30,300 元 30) 70%, 甲 君 可 請 領 的 職 災 傷 病 給 付 共 計 19,089 元 707 元 (30-3 ) 日 另 乙 君 從 事 內 勤 工 作, 在 工 作 中 不 小 心 被 美 工 刀 割 傷 手 指, 利 用 晚 上 時 間 到 診 所 治 療 數 次, 白 天 仍 持 續 到 公 司 工 作, 如 此 就 不 符 合 上 開 全 日 不 能 工 作 4 日 以 上 的 請 領 規 定, 所 以 不 能 請 領 職 災 傷 病 給 付 勞 委 會 勞 保 局 提 醒, 申 請 職 災 傷 病 給 付 時, 申 請 書 的 職 業 傷 病 事 故 發 生 原 因 及 不 能 工 作 期 間 均 應 據 實 填 寫, 如 填 寫 不 實 詐 領 給 付 者, 將 按 給 付 金 額 處 以 2 倍 罰 鍰 ; 涉 及 刑 責 者, 移 送 司 法 機 關 辦 理 相 關 法 規 內 容, 請 至 勞 工 保 險 局 全 球 資 訊 網 ( 查 詢 37

40 INFORMATION WINDOWS 訊 息 櫥 窗 新 聞 6 每 月 基 本 工 資 自 103 年 7 月 1 日 起 調 整 至 19,273 元 ; 時 薪 自 103 年 1 月 1 日 起 調 至 115 元 資 料 來 源 = 行 政 院 勞 工 委 員 會 基 本 工 資 審 議 委 員 會 於 102 年 8 月 28 日 上 午 召 開 第 26 次 會 議, 經 通 盤 考 量 當 前 經 濟 及 社 會 情 勢, 共 識 決 議 每 月 基 本 工 資 自 103 年 7 月 1 日 起 調 整 至 19,273 元 自 103 年 1 月 1 日 起, 年 度 消 費 者 物 價 指 數 年 增 率 累 計 達 ( 含 )3% 以 上 時, 再 行 召 開 下 一 次 基 本 工 資 審 議 委 員 會 時 薪 工 作 者, 每 小 時 基 本 工 資 建 議 自 103 年 1 月 1 日 起 調 整 至 115 元 全 案 將 由 勞 委 會 陳 報 行 政 院 核 定 勞 委 會 指 出, 對 於 基 本 工 資 應 否 調 整 及 調 幅, 勞 資 團 體 代 表 各 有 不 同 看 法, 資 方 代 表 認 為 經 濟 復 甦 的 力 道 並 不 明 顯, 全 球 經 濟 處 在 一 個 轉 變 的 狀 態, 不 宜 貿 然 再 調 高 基 本 工 資 勞 方 委 員 認 為, 基 本 工 資 的 用 意 是 維 持 勞 工 基 本 生 存 需 求, 不 該 被 經 濟 因 素 經 濟 成 長 等 數 據 干 擾, 況 且 物 價 已 明 顯 上 漲, 主 張 應 考 量 勞 工 基 本 生 活 所 需 調 漲 月 薪 及 時 薪 勞 委 會 表 示, 為 讓 勞 資 團 體 代 表 充 分 溝 通, 並 求 最 大 共 識 之 可 能 性, 勞 委 會 今 年 特 別 提 供 會 議 室 讓 勞 資 代 表 各 自 充 分 討 論 及 交 換 意 見 幾 經 兩 次 分 組 討 論, 並 經 全 體 委 員 充 分 溝 通 後, 作 成 以 下 決 議 : 一 每 小 時 基 本 工 資 自 103 年 1 月 1 日 起 調 整 至 115 元 二 每 月 基 本 工 資 自 103 年 7 月 1 日 起 調 整 至 19,273 元 自 103 年 1 月 1 日 起, 年 度 消 費 者 物 價 指 數 年 增 率 累 計 達 ( 含 )3% 以 上 時, 再 行 召 開 下 一 次 基 本 工 資 審 議 委 員 會 勞 委 會 進 一 步 表 示, 照 顧 邊 際 勞 工 之 權 益 本 為 政 府 職 責 所 在, 無 所 規 避, 然 考 量 各 項 社 會 經 濟 數 據 等 外 在 因 素, 基 本 工 資 之 調 整 仍 應 就 經 濟 動 能 國 民 就 業 等 面 向 同 步 關 照 勞 委 會 表 示, 本 次 基 本 工 資 審 議 委 員 會 包 括 勞 方 資 方 及 公 益 方 三 方 委 員 都 能 開 誠 佈 公, 互 相 尊 重, 各 方 容 有 不 同 意 見, 但 均 能 理 性 討 論 與 對 話, 誠 屬 可 貴 勞 委 會 補 充, 依 現 行 機 制, 基 本 工 資 審 議 委 員 會 擬 定 之 調 整 方 案, 需 由 勞 委 會 報 陳 行 政 院 核 定 38

41 INFORMATION WINDOWS 新 聞 7 因 應 貿 易 自 由 化, 勞 委 會 已 提 供 勞 工 就 業 協 助 措 施 訊 息 櫥 窗 資 料 來 源 = 勞 保 處 為 因 應 貿 易 自 由 化, 勞 委 會 表 示, 除 就 業 保 險 提 供 勞 工 就 業 安 全 保 障 外, 已 規 劃 勞 工 就 業 協 助 措 施 勞 委 會 強 調, 為 保 障 受 僱 勞 工 就 業 安 全, 依 就 業 保 險 法 第 5 條 規 定, 只 要 勞 工 受 僱 均 應 依 規 定 參 加 就 業 保 險, 並 無 僱 用 5 人 以 上 始 強 制 加 保 之 限 制 另 職 業 工 會 所 屬 會 員, 如 屬 無 一 定 雇 主 者, 於 受 僱 期 間, 雇 主 亦 應 依 法 為 其 辦 理 參 加 就 業 保 險, 於 符 合 給 付 要 件 時, 即 得 依 規 定 請 領 失 業 給 付 至 自 營 作 業 者, 因 非 屬 受 僱, 如 將 其 納 入 適 用 對 象, 將 面 臨 如 何 認 定 就 業 與 失 業 問 題, 勢 須 考 量 是 否 單 獨 計 收 費 率 或 調 整 現 行 費 率 因 應 等, 須 審 慎 研 議 另 勞 委 會 指 出, 為 因 應 貿 易 自 由 化, 該 會 已 提 供 可 能 受 影 響 產 業 之 勞 工 協 助 措 施 依 據 行 政 院 因 應 貿 易 自 由 化 產 業 調 整 支 援 方 案, 產 業 依 受 貿 易 自 由 化 影 響 程 度 分 為 加 強 輔 導 型 受 衝 擊 受 損 及 可 能 受 貿 易 自 由 化 影 響 4 種, 勞 委 會 分 別 提 供 振 興 輔 導 體 質 調 整 及 損 害 救 濟 等 3 種 策 略 之 就 業 協 助 措 施 目 前 該 會 已 積 極 進 行 事 業 單 位 訪 視 及 舉 辦 說 明 會, 並 建 立 就 業 服 務 單 一 窗 口, 提 供 諮 詢 服 務 及 職 業 訓 練 職 務 再 設 計 等 振 興 輔 導 相 關 協 助 措 施, 以 瞭 解 事 業 單 位 及 勞 工 需 求 並 協 助 產 業 及 提 升 勞 工 職 場 競 爭 力 亦 規 劃 推 出 服 務 業 勞 工 技 能 提 升 措 施, 補 助 服 務 業 事 業 單 位 辦 理 員 工 訓 練 及 失 業 勞 工 參 加 訓 練, 加 強 勞 工 職 場 技 能 與 就 業 能 力, 以 提 升 產 業 競 爭 力 及 協 助 勞 工 因 應 貿 易 自 由 化 之 衝 擊 此 外, 為 協 助 可 能 受 貿 易 自 由 化 影 響 產 業 之 事 業 單 位 及 勞 工, 目 前 已 建 置 勞 委 會 ECFA 專 區 ( 網 址 : 提 供 服 務 措 施 資 訊 就 業 服 務 單 一 窗 口 據 點 及 聯 絡 電 話 ( ) 39

42 INFORMATION WINDOWS 訊息櫥窗 新聞8 保全人員專業外職業災害頻發生 資料來源 台北市勞動檢查處 本市近年來發生多起保全人員從事 工作 非僅僅涉及保全人員 亦涉及留駐人 專業外工作致災之憾事 為維護保全人 員 進而亦有可能發生留駐人員因服從甲方 員權益 避免因業主要求而從事專業外 管理指派從事非業務範圍工作 如公寓電梯 工作致災 勞動局已積極建請中央主管 故障 管委會指派留駐人員拿鑰匙去開電 機關於 駐衛保全服務定型化契約 加 梯 致災 且已有前述曾發生多起保全人員 註不得從事作業之實例 以使當事人援 死亡職業災害之前車之鑑 故亦有必要重視 引參考作為契約內容 使作業範圍更臻 維護留駐人員權益及工作安全 勞動局亦已 明確 俾利契約當事人得預見並加以遵 積極建請中央主管機關於 公寓大廈管理維 循 護公司受任管理維護業務契約 加註不得從 民97年至100年期間 本市共發生 事作業之實例 4起保全人員從事專業外工作致死亡災 勞動局陳業鑫局長再次強調 基於對勞 害 如附表 故有必要更加重視此問 工生命之尊重及保護 已於100年3月28日 題 發函提醒相關業者 應回歸專業 不得使保 一般所稱保全人員 依不同法令規 全人員或留駐人員從事非本業工作 爾後 定分為二種 一種為行政院內政部警政 倘若致災 必依法嚴處併將其有關業者以業 署主管的保全業法所規範之保全人員 務過失致人於死移送司法機關參辦 另一種為行政院內政部營建署主管的公 有關勞工安全衛生法相關問題可洽 寓大廈管理條例所規範之建築物管理服 詢臺北市勞動檢查處 電話 02 務人員 常見情形為公寓大廈管理委員 或臺北市政府勞動局職業安全衛 會 甲方 以下稱管委會 將公寓大廈 生科 電話 1999轉7022 管理維護工作委任 給 公 寓 大 廈 管 理 維 附表 保全人員從事專業外工作致災案 護 公 司 乙 方 以 發生 發生情形簡述 專業外工作 年度 下稱管理公司 某大廈保全人員至地下二樓污水池協助搶救昏 缺氧作業 97 雙方簽訂 公寓大 迷人員 致自身缺氧死亡 某大樓地下室汽車停車設備異常 保全人員開 昇降設備作業 廈管理維護公司受 98 啟地下二樓汽車停車設備內外門察看 不慎從 任管理維護業務契 昇降道墜落至地下3樓機坑身亡 某大樓保全人員至大樓頂樓打掃 站立於5樓 清潔作業 約 管理公司會 99 頂陽台護欄旁50公分高平台上 身體前傾突出 派服務人員為留駐 護欄以水管沖洗磁磚 不慎墜落至一樓死亡 某大樓電梯故障 保全人員自服務台拿取電梯 昇降設備作業 人員執行管理維護 外門鑰匙 於一樓處打開電梯外門 因未察覺 工 作 故 實 際 執 行 100 電梯已升至三樓 失足跌落昇降道 墜落至地 下二樓機坑身亡 公寓大廈管理維護 40

43 HURT EXAMPLE 資料來源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北區勞動檢查所 災害發生經過 據 機械工程有限公司負責人黃 稱 案發時我在教學 樓1樓屋頂內搬運物料 於102年7月23日下午17時左右 我走 到女兒牆旁李 當時正在施工架內側我告訴他 收工了 四 罹災情形 死亡一人 三 媒 介 物 施工架 四一一 二 災害類型 墜落 滾落 一 一 行業種類 金屬建材批發業 四六一五 當我將材料搬到我的工作區時我聽到 碰一聲 就往屋頂之邊 緣向下看 看到李 跌落在施工架旁並正躺於地上 他沒有戴 用安全帽 身上繫有安全帶及工具帶 我隨即打電話送楊梅市天 災害實例 發生墜落災害致死職業災害 發生墜落災害致死職業災害 成醫院急救 李 不幸於當日下午9時1分不治死亡 又稱:當 日之工作要作牆面封磁鋼板之施工 我們施工之方式是將封磁鋼 板 砂輪機材料等放於屋頂地上 一人施工一面所以將封磁鋼板 切割完成後 再將封磁鋼板帶上移動式施工架上以電鑽固定 李 於施工移動式施工架設置處 尚未完成牆面封磁鋼板安裝 李 應該是要準備下班 由移動式施工架下至地面時不慎發生 墜落 墜落高度約3.4公尺 災害原因分析 一 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 二 未確實使勞工使用安全帽 背負式安全帶及未設捲揚式防 墜器 三 未 實施勞工安全衛生 教育訓練 災害防止對策 一 設 置能使勞工安全上 下之設備 二 使 勞工確實使用安全 帽 背負式安全帶及 設置捲揚式防墜器 災害示意圖 研判勞工李 於移動式施工架上下時 不幸發生墜落 墜落高度約3.4公尺 紅色 圓圈為墜落地點 41

44 HURT EXAMPLE 資料來源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北區勞動檢查所 災害發生經過 102年8月2日罹災者等3人約7時50分進入工地 經現場 負責人將當日石材安裝工作向罹災者等2人交待後 現場負 責人即先行離開工地 之後罹災者等2人於C棟外凸造型處從 四 罹災情形 死亡一人 一 三 媒 介 物 施工架 四一一 二 災害類型 墜落 滾落 一 行業種類 整地 基礎及結構工程業 四三一 災害實例 勞工從事石材安裝作業發生墜落致死職業災害 勞工從事石材安裝作業發生墜落 致死職業災害 事飛簷石材安裝作業 距地面高度約820公分 作業至8時 30分左右完成飛簷前端側面石材安裝 罹災者等2人則準備 繼續搬運現場負責人所交待至於1樓地面石材之工作 當時 罹災者則於施工架第4層踏板上 距地面高度約700公分 收 拾材料及工具 罹災者不慎踩踏一旁未固定之踏板 致該踏 板與罹災者一同墜落地面 罹災者作業當時所戴安全帽掉落 於其雙腳旁 而罹災者身上之安全帶則於搶救時被解開置於 身旁 罹災者經送醫急救仍不治死亡 等語 災害原因分析 一 直接原因 自施工架第4層踏板處墜落至1樓地面 二 間接原因 1. 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未設置護欄 護蓋或安全網 等防護設備 2.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 3.施工架未維持各部分構材之牢穩 4.鋼管施工架之工作臺未固定 5.鋼管施工架構件之連接部分及交叉部分未固定 三 基本原因 42

45 HURT EXAMPLE 第19條第2項暨勞工安全衛生 1. 肇災單位未確實施以從事工 衛生教育訓練 致作業勞工 三 施工架及施工構台應經常予以 適當之保養並維持各部分之牢 危害認知不足 穩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 2. 未訂定勞工安全衛生工作守 第44條暨勞工安全衛生法第5 則 條第1項 3. 未訂定自動檢查計畫 實施 四 高 度2公尺以上施工架工作臺 自動檢查 4. 未確實實施協議 連繫 調 其支撐點應有2處以上 並應 整 工作場所巡視及相關承 綁結固定 無脫落或位移之 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之 虞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 指導及協助 及未採取其他 第48條第1項第2款暨勞工安全 為防止職業災害之必要事項 衛生法第5條第1項 五 施工架構件之連接部分或交叉 之具體作為 災害防止對策 部分 應以適當之金屬附屬配 一 對 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 件確實連接固定 並以適當之 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應於該處 斜撐材補強 營造安全衛生 設置護欄 護蓋或安全網等 設施標準第59條第1項第3款暨 防護設備 營造安全衛生設 勞工安全衛生法第5條第1項 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勞工安 災害實例 勞工從事石材安裝作業發生墜落致死職業災害 法第5條第1項 作及預防災變所必要之安全 災害示意圖 全衛生法第5條第1 項 二 為前項設施有困 難 或作業之需要 臨時將護欄拆除 應採取使勞工使用 安全帶等防止因墜 落而致勞工遭受危 險之措施 營造 安全衛生設施標準 罹災者墜落時之情景 43

46 HURT EXAMPLE 災害實例 高壓電纜佈設作業應確實斷電 避免從事活線作業 高壓電纜佈設作業應確實斷電 避免從事活線作業 資料來源 台北市勞動檢查處 災害發生經過 2. 現 場施工應依設計圖說確實施工 102年7月3日凌晨約2時許 避免採臨時權宜措施 增加工程風 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臺北市區營業 險 處承攬商統 開發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3. 雇 主對於從事電氣工作之勞工 應 於本市中正區廈門街38號至汀洲路2 使其使用電工安全帽 絕緣防護具 段間實施臨時電纜佈設工程 因現場 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器具 發生電纜線空管管障不通情形 現場 施作勞工使用鑿子與鐵釘欲鑿開電纜 4. 加 強作業勞工危害辨識及預防災變 所必要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線管道封口水泥時 疑因鑿子 鑽入損傷電纜線絕緣層 使得 電纜線絕緣能力不足 形成短 路大電流致發生電弧閃落灼傷 意外 造成右手2級燒燙傷及臉 部淺層1級燒燙傷 經送國立臺 灣大學附設醫院診治 目前仍 在院休養中 災害預防對策 1. 施 工困難場所 不可勉強施 工 應以安排停電施作為原 則 44 民宅地下室變電室電纜線空管故障不通 現場施作勞工 未確實斷電 即因使用鑿子與鐵釘欲鑿開電纜線管道封 口水泥時 造成電弧閃落灼傷意外

47 HURT EXAMPLE 資料來源 台北市勞動檢查處 災害發生經過 構造設計圖 強度計算書及施工圖 102年8月3日上午10時許 晴 說等 委託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專 景觀工程有限公司勞工王 搭乘吊 業機構簽認 其簽認效期最長二 車吊掛之搭乘設備 為修剪先前遭颱 年 效期屆滿或構造有變更者 應 風吹斷懸吊於樹上高處之樹枝 吊車 重新簽認之 之吊臂伸臂較長 移動時造成伸臂晃 3. 起 重機載人作業時 應採低速及穩 動 勞工王 因沒抓穩搭乘設備 定方式運轉 不得有急速 突然等 致搭乘設備的護欄撞擊胸部 造成胸 動作 當搭載人員到達工作位置 口悶痛 緊急送振興醫院檢查 經留 時 該起重機之吊升 起伏 旋 院觀察傷勢穩定 現已出院返家修 轉 走行等裝置 應使用制動裝置 養 確實制動 災害實例 搭乘設備載人作業時 應有人員防撞設施 搭乘設備載人作業時 應有人員防撞設施 4. 會 同勞工代表訂定適合其需要之安 災害預防對策 全衛生工作守則 報經檢查機構備 1. 雇 主對新僱勞工或在職勞工於變更 查後 公告實施 工作前 應使其接 受適於各該工作必 要之安全衛生教育 訓練 2. 搭 乘 設 備 及 懸 掛 裝 置 含熔接 鉚 接 鉸鏈等部分之 罹災者搭乘吊車吊掛 起重機載人作業時 應採低速及穩定方式 運轉 不得有急速 突然等動作 當搭載 人員到達工作位置時 該起重機之吊升 起伏 旋轉 走行等裝置 應使用制動裝 置確實制動 施工) 應妥予安全 之搭乘設備 設計 並事前將其 45

48 HURT EXAMPLE 災害實例 砂輪刀片不長眼 護罩防護不可少 砂輪刀片不長眼 護罩防護不可少 資料來源 台北市勞動檢查處 災害發生經過 2. 應 依勞工工作性質及工具特性 施 102年8月5日下午3時45分 勞 以必要之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工廖 在工地1樓進行水管切割作 3. 應 依其事業規模 特性 訂定勞工 業 廖 手拿著手持式電動研磨 安全衛生管理計畫 執行工作環境 砂輪機 在切割水管時 砂輪機 或作業危害之辨識 評估及控制 的鋸片突然斷裂 破碎刀片擊中其左 4. 應 訂定自動檢查計畫 依規定實施 側大腿 造成開放性傷口 經通報 自動檢查 119送往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和平院區 急救 所幸無生命危險 目前仍住院 治療中 災害預防對策 本市上 7 月發生一起裝修作 業人員以研磨機進行切除作業時 因 砂輪機無護罩而割傷其頸部 導致大 量失血 送醫後不治的工安事故 顯 見工具使用不當的危險性 不僅止於 切割傷 更會造成生命的損失 為避 免類似災害發生 相關注意事項如 下 1. 研 磨機等切割機具要裝置護罩 護 圍或其他適當之安全裝置 101年 10月1日起 對於新出廠或進口之 研磨機 凡未完成安全驗證者 廠 商均不得將其產品運出產製廠場或 輸入國內市場銷售 切割機具設置護罩 46

49 HURT EXAMPLE 災 害 實 例 砂 輪 刀 片 不 長 眼 護 罩 防 護 不 可 少 47

50 HURT EXAMPLE 資料來源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南區勞動檢查所 災害發生經過 災害發生於102年5月29日16時5分許 當日15時許 勞工廖 至工廠之焊接作業區從事均質爐爐門框架 以 下簡稱鋼件 的銲接 銲道研磨整理工作 約於當日16時 四 罹災情形 死亡一人 傷 人 三 媒 介 物 吊掛鈎具 三七二 二 災害類型 物體飛落 四 一 行業種類 輸送機械設備製造業 二九三五 災害實例 從事均質爐爐門框架吊掛作業時發生框架掉落重壓致死災害 從事均質爐爐門框架吊掛作業時 發生框架掉落重壓致死災害 5分許 廖員以遙控器操作工廠之固定式起重機 並使用吊 鉗從事鋼件吊掛作業時吊掛之鋼件鬆脫飛落 林 在沖 床處從事方管沖壓工作 突然傳來 碰 一聲巨響 林員 隨即跑到焊接作業區查看 發現廖員側躺在地 並被飛落 之鋼件壓住右手及雙腳 林員就操作該座固定式起重機將 該鋼件吊起並搬離 並大叫其他人員撥打119請求救援協 助 救護車一抵達災害現場 立即將廖員送醫急救 惟仍 因傷重不治 災害原因分析 一 直接原因 罹 災者遭掉落之均質爐爐門框架重壓造 成廖員頭胸手腳壓砸併多處骨折傷重不 治 二 間接原因 不安全狀況 1. 於 固定式起重機作業時 未採取防止 人員進入吊舉物下方及吊舉物通過人 員上方之設備或措施 2. 未 僱用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 經技能檢定之合格人員充任吊升荷重 48

51 HURT EXAMPLE 形狀 大小及材質等特性 以 定式起重機操作 估算荷物重量 或查明其實際 人員 重量 並選用適當吊掛用具及 3. 從 事 吊 掛 作 業 採取正確吊掛方法 時 未使用適當 三 使用吊鉗 吊夾從事吊掛作業 的吊具及採取正 時 如吊舉物有傾斜或滑落之 確的吊掛方式 虞時 應搭配使用副索及安全 4. 使用吊鉗從事吊 夾具 掛作業時 吊舉 四 雇主對於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 物有傾斜或滑落 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或設備 非 之虞時 未搭配 經檢查機構或中央主管機關指 使用副索及安全 定之代行檢查機構檢查合格 夾具 不得使用 三 基本原因 1. 未對勞工施以從事工作及預 防災變所需之安全衛生教育 訓練 2. 未訂定適合勞工需要之安全 五 雇主僱用勞工時應依規定項目 實施一般體格檢查 六 第二條所定事業之雇主應依規 定 按其規模置勞工安全衛生 人員 衛生工作守則供勞工遵循 七 雇主應依其事業規模 特性 3. 未 依 規 定 訂 定 自 動 檢 查 計 訂定勞工安全衛生管理計畫 畫 實施自動檢查 災害實例 從事均質爐爐門框架吊掛作業時發生框架掉落重壓致死災害 三公噸以上之固 執行規定之事項 於勞工人數 在三十人以下之事業單位得以 災害防止對策 執行紀錄或文件代替勞工安全 一 雇主對於起重機具之運轉 應 衛生管理計畫 於運轉時採取防止吊掛物通過 人員上方及人員進入吊掛物下 方之設備或措施 八 雇主應依規定訂定自動檢查計 畫實施自動檢查 九 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 二 雇主對於使用起重機具從事吊 性機械或設備之操作人員 雇 掛作業之勞工 應使其辦理下 主應僱用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 列事項 二 檢視荷物之 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之合格人 49

52 䭉㨇斄 ẋ埴㩊㞍㨇㥳㩊㞍 㟤炻ᶵ ἧ䓐ˤ!! 炷Ḽ炸ġ 景 ₙ䓐 ⶍ㗪ㅱὅ夷 枭䚖 㕥ᶨ凔橼㟤㩊㞍ˤ!! HURT 炷ᶫ炸ġ EXAMPLE 景 ㅱὅ ḳ㤕夷㧉ˣ䈡 炻妪 ⶍ ℐ堃䓇䭉䎮妰䔓炻 埴夷 炷ℕ炸ġ 䫔Ḵ㡅 ḳ㤕 景 ㅱὅ夷 炻㊱ 夷㧉伖 ⶍ ℐ堃䓇Ṣ⒉ˤ! ḳ枭ƀ㕤 ⶍṢ㔠 ᶱ Ṣẍᶳ ḳ㤕 ỵ ẍ 埴䲨抬 㔯ẞẋ㚧 災害實例 從事均質爐爐門框架吊掛作業時發生框架掉落重壓致死災害 員充任之 ⶍ ℐ堃䓇䭉䎮妰䔓ˤ!! 有關規定會同勞工代表訂 炷ℓ炸ġ 景 ㅱὅ夷 妪 冒 㩊㞍妰䔓 㕥冒 㩊㞍ˤ! 十 雇主對新僱勞工或在職勞工於 定適合其需要之安全衛生工 炷ḅ炸ġ 䴻 䭉㨇斄 㚱 晒 㨇㡘 姕 㑵ἄṢ⒉炻景 ㅱₙ䓐䴻 變更工作前 應使其接受適於 作守則 報經檢查機構備查 䭉㨇斄娵 妻䶜 䴻㈨傥㩊 㟤Ṣ⒉ ả ˤ!! 各該工作必要之安全衛生教育 後 公告實施 炷 炸ġ 景 㕘ₙ ⶍ 借 ⶍ㕤嬲㚜ⶍἄ 炻ㅱἧ 怑㕤 娚ⶍἄ 天 ℐ堃䓇㔁做妻䶜ˤ! 訓練 ) ᶨ*景 ㅱὅ ⶍ ℐ堃䓇㱽 㚱斄夷 㚫 ⶍẋ堐妪 怑 暨天 十一) 雇 主應依勞工安全衛生法及 災害示意圖 ℐ堃䓇ⶍἄ 炻 䴻㩊㞍㨇㥳 㞍 炻 㕥ˤ! ℓˣ䀥 䣢シ 烉 ՐՏ ᑡ ؠ ߐਣ! 模擬肇災當時均質爐爐門框架掉落之位置 及使用吊鉗夾住爐門框架中間內 㧉㒔倯䀥䔞㗪 岒䆸䆸攨㟮㝞 句 ỵ伖炻 ἧ䓐 懿 ỷ䆸攨㟮㝞 側鋼板之吊掛作業方式 攻ℏ 护㜧 ἄ㤕㕡 ˤ! 2!! Ӗ㸃! Ӗ 使用之吊掛用具為帶鏈吊鈎再連接吊鉗 ἧ䓐 䓐 䁢ⷞ捰 憶ℵ忋 懿ˤ! 50

53 HURT EXAMPLE 資料來源 新北市政府勞動檢查處 災害發生經過 災害預防對策 102年5月31日下午4時35分 1. 雇 主應於適當場所充分供應勞工所 公司所僱勞工李 男性 47 需之飲用水或其他飲料 勞工安 歲 於新北市林口區某工地地上1 全衛生設施規則第320條 樓從事模板搬運及組立作業時 因工 2. 雇 主對於顯著之濕熱等工作場所 作中暈厥昏倒於現場 經緊急通報 應於工作場所外 設置供勞工休 119送往林口長庚醫院急救 最後仍 息 飲食等設備 勞工安全衛生 不治死亡 設施規則第321條 災害實例 加強熱衰竭危害預防與宣導 加強熱衰竭危害預防與宣導 作業現場溫度監控圖 罹災者昏倒現場示意圖 51

54 HURT EXAMPLE 災害實例 電梯井未設置護欄 致發生勞工墜落死亡 電梯井未設置護欄 致發生勞工 墜落死亡 資料來源 新北市政府勞動檢查處 102年7月2日上午11時許 勞 災害預防對策 工鄭 男性 18歲 於汐止區 1. 對 於 高 度 2 公 尺 以 上 之 電 梯 井 開 某工地之B棟地上1樓等待施工電梯 口 應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 營 時 因鄰近之電梯井未依規定設置護 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 欄 僅以黃色帆布作為遮敝物阻絕他 項 人誤入 以致鄭員於等待電梯時 疑 2. 任 何型式之護欄 其杆柱 杆件之 似因倚靠帆布而墜落至地下7樓機坑 強度及錨錠 應使整個護欄具有抵 墜落高度約30公尺) 經現場人員 抗於上欄杆之任何一點 於任何方 緊急通報消防局送往汐止國泰醫院急 向加以75公斤之荷重 而無顯著變 救 最後仍不治死亡 形之強度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 準第20條第5款 肇災現場照片 52 墜落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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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MEDICAL NEWS 資料來源 國家衛生研究院 根據世界衛生組織 W H O 指 出 每年有百萬人感染食因性疾病 避免廚房及食物接觸到昆蟲 害蟲 及其他動物 其中有幾千人更因而死亡 然而透過 正確的食物製備可預防此食因性疾 2.生食與熟食要分離 病 WHO為此特別提出5點重要健康 微生物會存在於生的肉類 家禽 訊息教導全球基本的食品衛生安全知 及海鮮食品之汁液中 且可能在製備 識 旨在能有效地預防 此5點食品 及儲存食物過程中汙染其他食物 安全要點於2001年推行 目前該5項 生的肉 家禽或海鮮要與其他食物 要點已翻譯成84種語言 同時一百 分離 多個國家中作為訓練餐廳廚工 學校 使用專用之刀具及砧板處理生食 廚工 醫院廚工 小販等任何處理食 使用器皿儲存食物避免生食與熟食 物人員之教育依據 接觸 WHO之5大食品要點為 3.食物要煮熟 1.保持清潔 研究顯示烹調溫度達到70 有助 多數的微生物不會造成疾病 但 於確保安全食用 泥土 水 動物及人身上存在許多微 確保肉類 家禽 蛋類及海鮮類徹 生物 可經由我們的手 抹布及器具 特別是砧板 汙染食物而造成食因 醫學報導 WHO五大食品安全要點 WHO五大食品安全要點 底煮熟 湯類或燉類食物要煮沸以確保溫度 性疾病 達到70 避免出現血水 建議可 處理食物前先用肥皂洗手 使用溫度計 如廁完畢請務必用肥皂洗手 二度加熱食物要徹底 清洗並消毒處理食物之器具表面及 避免過度烹飪而產生有毒物質 設備 59

62 MEDICAL NEWS 醫學報導 淺談白內障 4.食物保持在安全溫度 5.使用安全的水源及食材 微生物可快速於室溫中繁殖 保 原料如水或冰可能被微生物或化 持溫度介於5 以下或60 以上可減 學物質汙染 而受損或發霉之食物中 緩或停止微生物生長 有些微生物仍 則可能形成有毒化學物質 慎選原料 能生長於5 以下 因此要注意 及食材 同時採取簡單措施 如清洗 避 免 擱 置 熟 食 於 室 溫 下 超 過 2 小 及削皮 可減少汙染風險 時 熟 食 及 容 易 腐 壞 的 食 物 應 冷 藏 於 5 以下 熟食在食用前應保持溫度於60 以 上 使用安全的水或經過處理的水 挑選新鮮及健康的食物 選 擇 經 衛 生 安 全 加 工 處 理 後 的 食物 如殺菌牛乳 p a s t e u r i z e d milk 勿儲存食物於冰箱中過久 生食的蔬菜水果務必清洗乾淨 勿在室溫下解凍食物 不吃過期的食物 淺談白內障 資料來源 國家衛生研究院 60 隨著年齡的增加 老化的症狀也 患白內障風險也會增加 在美國有半 開始出現 我們的關節沒以前靈活 數近80歲的年長者患有白內障或曾經 聽力不如從前 就連視力也開始退 接受過白內障手術 在此艷陽高照的 化 其中白內障為老化之視力障礙疾 夏季 美國國家衛生研究院 NIH 8 病之一 白內障為眼睛中的水晶體產 月份通訊特別針對此議題提出專文 生混濁 患者會出現視力模糊或夜間 以利民眾廣為認識白內障 開車時光源周圍出現光暈 嚴重者只 NIH眼科Rachel Bishop醫師認為 能分辨出光線和黑暗 此外 其他危 白內障為自然老化現象 但並不代表 險因子如糖尿病患者 有吸菸及喝酒 視力模糊退化為自然現象 她建議40 習慣或長時間暴露於紫外線等 其罹 歲以上者應接受散瞳眼睛檢查 以便

63 MEDICAL NEWS 影響生活品質 如開車 閱讀或看電 期接受散瞳眼睛檢查 白內障症狀包 視時 最有效之治療方法是接受人工 括 水晶體置換手術 該手術在美國非常 視線模糊 普及 大部分患者在數星期後恢復 色彩失去鮮明度 有些患者更在術後幾天即改善視力 畏光 車燈 燈或陽光等光源都可 近期的技術更能讓醫師客製水晶體 能太強而出現暈圈 降低手術後配戴眼鏡的需求 夜晚視線不良 預防或延遲白內障的最佳方法為 出現複視或多重影像 避免雙眼受到陽光的紫外線傷害 在 戶外應戴太陽眼鏡及有帽緣的帽子 眼鏡度數經常改變 研究學者也指出 良好的營養能幫助 如果出現上述任何症狀請尋求眼 降低罹患老年性白內障風險 並鼓勵 科醫師協助 上述症狀也可能為其他 多攝取深綠葉蔬菜 水果及堅果等含 眼疾的前兆 早期白內障可經由配戴 有豐富抗氧化劑的食物 避免吸菸 眼鏡 充足照明 抗眩光太陽眼鏡或 因吸菸可能加速白內障的形成 醫學報導 預防保健 三部曲 別讓 三高 找上您 儘早篩檢眼疾 而60歲者則應每年定 放大鏡來改善視力 但當白內障嚴重 預防保健 三部曲 別讓 三高 找上您 資料來源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 三高 三高 會造成身體什麼樣的 三高 即是 高血壓 高 傷害呢? 血糖 及 高血脂 三種疾病的統 依據國民健康局最新調查顯 稱 由於國人受到飲食西方化及活動 示 20歲以上國人的高血壓盛行率 量減少的影響 導致 三高 的盛行 為24.0 高血糖8.0 高血脂 率有逐漸上升的趨勢 並成為威脅國 18.5 三高 雖無立即造成生命 人健康的主要慢性疾病 威脅 卻會漸進性影響身心健康 降 61

64 MEDICAL NEWS 醫學報導 預防保健 三部曲 別 讓 三高 找上您 低生活品質 且調查也顯示其患者 二部曲 預防好 未來發生心血管疾病及腎臟病 甚至 建立良好健康生活型態包括 導致死亡的風險增高 其中以 高血 1. 聰明吃 養成良好的飲食習慣 壓 易導致心臟病及腦中風 高血 少糖 油 鹽及高纖維質的原則) 糖 易導致腦中風之危險性最高 此 以減少身體的負擔 建議可多攝取 外也發現與 三高 息息相關疾病 高纖維蔬菜類 調味也可使用檸檬 如 心臟疾病 腦血管疾病 糖尿 等水果替代 病 腎臟病及高血壓性疾病 也年年 2. 快樂動 維持規律運動 每天 蟬聯十大死因之列 三高 若沒有 至少運動30分鐘 每次至少10分 控制好 可能需長期的就醫治療 除 鐘 可累計 運動強度應達有點 患者受苦 更造成龐大的醫療負擔 喘 累及有流汗的程度 因此 該如何預防及因應 您不可不 3. 拒當 菸 酒)癮君子 有害物質會 破壞動脈管壁 使血管硬化引發心 知喔 血管疾病 如何預防 三高 三部曲 三部曲 早治療 首部曲 定期量 當三高數值異常時 應及早就醫 定期測量血壓 血糖 膽固醇 諮詢 避免併發症或相關疾病的發 以隨時掌握三高正常值 生 若已罹患三高者 請依醫師建議 落實自我管理 定期量測三高數值 養成良好健康生活型態 遵從醫囑規 三高自我照護須知 項目 正常值 定期檢測 血壓 120/80mmHg 1 8 歲 以 上 者 每 血糖 飯前 100mg/dl 年至少量一次血 血膽 固醇 200mg/dl 用成人預防保健服務之健康檢查 40 壓 血糖 膽固 歲以上每3年1次 65歲以上每年1 醇 另 已罹病 次) 以達早期發現 早期治療之效 者最好依據醫師 建議時間按時量 測 並且加以記 錄 62 律服藥且勿擅自停藥) 提醒您多利 果!

65 MEDICAL NEWS 醫學報導 三手菸的毒害 三手菸的毒害 資料來源 國家網路醫院 全球排名第二的小兒科期刊 菸者正在吸菸時 旁人所吸入的菸才 兒科學 Pediatrics 的研究報告 會對身體造成傷害 有些吸菸者會採 Beliefs about the health effects 取一些措施保護其他人 例如 打開 o f third ha nd smo ke a nd ho me 窗戶吸菸 跑到其他房間吸菸 打開 smoking bans 指出 所謂 三手 電扇吸菸 或不在孩子或家人面前吸 菸 third-hand smoke 是指菸熄 菸 以為這樣就不會對孩子或其他人 滅後在環境中殘留的污染物 造成傷害 或使傷害大大降低 但這 研究發現 三手菸中的有毒物質 其實是錯誤的放心 包括用於化學武器的氰化氫 打火機 研究證實 在家吸菸 會造成有 油中的丁烷 油漆稀釋劑中的甲苯 毒物質在家中持續高濃度的殘留 即 砷 鉛 一氧化碳 甚至還包括具高 使菸已經熄滅很久了 這些物質仍會 度放射性的致癌物質釙210等 共有 在家庭裡各種表面上 例如桌椅 地 11種高度致癌化合物 菸害的暴露 板 牆壁 衣廚 澡盆 馬桶 家 沒有安全範圍 而兒童對於三手菸害 具 以微粒的形式 形成一層附著 特別敏感 物 同時也可以附著於飛塵上 或成 過去人們把有人吸菸時 不吸菸 為揮發性的有毒複合物 經過數天 的人所吸到的菸稱為二手菸 或稱為 數周 數月 飄散到空氣中 吸菸一 被動吸菸 一般人常誤以為只有當吸 天 就可以在未來很長時間使出入於 63

66 MEDICAL NEWS 醫學報導 三手菸的毒害 那個空間的人暴露到菸害 這些物質 1 對三手菸危害的看法 在低濃度就具有毒性 包括數種一級 分析發現 認為三手菸對兒童健 致癌物 康有害以及不清楚是否有害的人 家 因此 研究人員提出 三手菸 中有嚴格實施禁菸的比率是認為無害 的名詞 來強調這些殘留物質對身體 的人的兩倍 有害的事實 這對於還不打算戒菸 又很顧家的人而言 有很大的意義 2 對二手菸危害的看法 就是 要保護家人 除了戒菸以外 比較所有認同二手菸有害的人與 最好的做法就是 不要在家中任何地 不認同的人 兩者家中的禁菸政策並 方吸菸 要吸菸就到戶外去 同時 沒有顯著差別 只有將認同二手菸有 研究人員做了一個全美國的電話調 害的人分為強烈認同和普通認同兩個 查 瞭解成年人對二手菸和三手菸的 等級來比較時 可看到強烈認同的人 看法 以及這些看法與當事人家中有 家中實施嚴格禁菸的比率較高 這可 沒有實施禁菸的關聯性 研究發現 能是因為二手菸有害的事實已廣為大 眾所知 但許多人只是知道 並沒有 1. 對二手菸和三手菸健康危害的看法 真的採取較嚴格的行動 或者是有許 多態度不那麼強烈的人 以為使用一 高達93.2%受訪者認為二手菸對 些方法可以減輕在家中吸菸造成的危 兒童有害 3.4%說不知道 但認為三 害 未必不能在家中吸菸 手菸有害的只有61.0% 有22%不知 道 3 其他相關因素 研究還發現 以下這幾種人 家 2. 與家中是否嚴格實施禁菸有關的因 素 中實施嚴格禁菸的比率比較高: 白種 人 教育程度越高 本身不吸菸 家 中有兒童 社區中有較嚴格的禁菸 在同時考慮各種因素的影響時 政策者 相反的 有色人種 未唸大 各因素的效應如下 學 自己有吸菸或家裡還有其他人吸 菸的 他們的家庭容許在屋裡吸菸的 比率比較高 64

67 MEDICAL NEWS 醫學報導 經典故事 背影 經典故事 背影 資料來源 國家網路醫院 作者 奇美醫院精神科病房 鄭殷甄護理師 從事護理工作也有段時間了 想 精神科病人腦部生了重病 變成 起剛踏入臨床時 很容易被家屬與病 另一個人 另一個樣 無法當個稱職 人間那種依依不捨 關心互動而感 的角色 無法有好社交 好的互動 動 尤其是面對生老病死 常為了一 慘的是外觀看不出生病 漸漸的感情 幕場景或一句話而鼻酸 故在姻緣巧 疏離 失去朋友 社交圈 工作圈 合下改當精神科護士 這是一個極大 連與生俱有的 親情 也被消弱了 的轉變 精神科在不認識的人眼中 因當下面對的是一個 面目全非 的 是一個杜鵑窩 關一堆瘋子 會亂罵 家人 不是熟悉的模樣及感覺 很想 人 打人 用鐵鍊綁起來 對於這刻 讓家屬了解 成效往往讓人有一種無 板印象 我多少會害怕 直到踏入精 力感 但臨床上絕非都是些無力的感 神科後 才開始有些了解 他們其實 受 家屬和病人間亦常有令人感動的 是一群少了 社會化 沒心機 時刻 的患者 直接情感表現 認識的人會 某日剛到4樓病房 同事交班 覺得他們純真可愛 不認識的人或許 病人 化名 Q妹 18歲少女)診斷 會露出害怕 厭惡的感覺 不敢太靠 Acutepsychosis 症狀為功能退化 近他們 65

68 ACTIVITY 協會動態 會務活動 無法自理日常生活起居 不吃不喝 她背回家 當天下著雨) 當下同 不言不語 作態癱軟躺地不起 隨地 事的感受大都是Q爸沒病識感 冒險 大小便 平日案父 簡稱Q爸)會天天 硬要帶Q妹外出 可能會造成更大的 來院餵Q妹吃飯 如果Q爸要請假就 傷害 而我心裡是感動 一份父愛的 讓他請 因Q爸曾經想請假被醫生拒 感動 長期以來 大部份精神科病人 絕而情緒不穩 應對要特別小心 聽 都因不被了解而遭受拒絕 可是這句 到這邊 就有點害怕去面對Q爸 如果Q妹還是不願自己走 我就算 當日晚上 Q爸至護理站表示要 用背的 也會把她背回家的 是如 帶Q妹外出回家吃飯 當時Q妹病情 此 堅定 的父愛啊 並不穩定 身體顯僵直 突然走到Q 朱自清的爸爸為了幫他買橘子 爸面前躺地 不願起來 當下除了 冒著險穿過鐵道 Q爸為了讓Q妹享 攙扶Q妹起來外 並戰戰兢兢的告知 受家庭聚餐的親情 下雨天還是要背 目前不適合請假外出 但Q爸用堅定 著Q妹外出 背影 總是經典 總 的口語表示 姐姐在家等Q妹回家 是讓人感動阿 雖然站在理性的角度 吃飯 我們都很期待Q妹可以回家吃 去看穿越鐵路和不顧病情硬要外出是 飯 我會跟Q妹溝通 如果Q妹還是 不對的事 但感性的角度 卻是讓人 不願自己走 我就算用背的 也會把 感動 本會高爾夫球隊 本會高爾夫球隊 第十四屆第三次月例賽榮譽榜 第十四屆第五次月例賽通知 球 場 林口第一高爾夫球場 日 期 102年8月22日(四) 總桿冠軍 田文城 淨桿冠軍 陳志銘 淨桿亞軍 林高宗 淨桿季軍 周國全 66 球 場 林口高爾夫球場 日 期 102年10月24日 (四) 集合時間 開球時間 地 址 新北市林口區湖北 村後胡50-1號 電 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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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rosoft Word - 10100000191.doc 臺 灣 集 中 保 管 結 算 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辦 理 認 購 ( 售 ) 權 證 帳 簿 劃 撥 作 業 配 合 事 項 部 分 條 文 修 正 條 文 對 照 表 附 件 1 修 正 條 文 現 行 條 文 說 明 第 五 章 認 購 ( 售 ) 權 證 之 權 利 行 使 第 一 節 認 購 權 證 採 證 券 給 付 或 以 證 券 給 付 之 認 購 權 證 發 行 人 得 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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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rosoft Word - ch07 五 本 要 點 補 助 款 之 請 撥 及 核 結, 依 下 列 規 定 辦 理 : ( 一 ) 補 助 經 費 由 本 署 直 接 撥 付 至 地 方 政 府 經 費 代 管 學 校 及 其 他 學 校 ( 二 ) 聯 絡 處 及 校 外 會 應 檢 附 收 據, 向 經 費 代 管 學 校 或 地 方 政 府 辦 理 核 銷, 原 始 支 出 憑 證 由 經 費 核 銷 單 位 留 存 備 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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