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在大專院方面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於民國 82年12月20日公告指定 將國內的大專院 園規劃建築 近年來境安全及衛生問題已在全球性獲得 實驗 習 室 實驗室 實驗工廠或實習工廠 廣泛的重視 尤其 永續發展 更成為 學 等納入勞工安全衛生法適範圍 勞委會於民 園管理及教學研究活動的重要主流議題 更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前言 在大專院方面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於民國 82年12月20日公告指定 將國內的大專院 園規劃建築 近年來境安全及衛生問題已在全球性獲得 實驗 習 室 實驗室 實驗工廠或實習工廠 廣泛的重視 尤其 永續發展 更成為 學 等納入勞工安全衛生法適範圍 勞委會於民 園管理及教學研究活動的重要主流議題 更"

Transcription

1 第 七 章 安 全 防 救 災 第 一 節 >> 安 全 安 心 園 設 施 ( 李 俊 璋 ) 第 二 節 >> 園 安 全 衛 生 ( 李 俊 璋 ) 第 三 節 >> 毒 性 物 質 的 安 全 管 理 ( 張 添 晉 ) 第 四 節 >> 園 建 築 設 施 設 備 的 耐 災 化 ( 施 邦 築 ) 第 五 節 >> 緊 急 防 救 災 應 變 體 系 及 演 練 ( 施 邦 築 )

2 前言 在大專院方面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於民國 82年12月20日公告指定 將國內的大專院 園規劃建築 近年來境安全及衛生問題已在全球性獲得 實驗 習 室 實驗室 實驗工廠或實習工廠 廣泛的重視 尤其 永續發展 更成為 學 等納入勞工安全衛生法適範圍 勞委會於民 園管理及教學研究活動的重要主流議題 更 國90年3月 再將高級中學 高級職業學之 對園境維護及師生健康產生重大深遠的 實驗/實習工場 含試驗船 訓練船 等場所 影響 納入法規適範圍 教育部於同年亦將高中職 地生態循 節境 教育部自86年起陸續辦理多場次實習 實 學實驗 習 室所列入年度重點檢查方針 試 驗室安全衛生之管理及輔導業務 並自 由教育部保小組委託國內專家學者所執行的 90年3月28日起將學實驗 習 室所列入年 研究報告中得知 國內大專院高中職學 度重點檢查方針 本章主要依據過去針對國內 之實驗室實習工場可發生災害類型統計顯 學之境安全衛生調查結果說明現階段及未 示 其災害類型以火災 化學品洩漏 機械切 來國內推動園境安全及衛生管理之重點方 割傷 感電 以及一般外傷為主 如P229表 向及應採行之策略設施 7-1所示 針對上述災害類型之發生 在高 台灣地理境特殊 無法避免颱風地震 中園安全衛生方面 經教育部委託專家評估 等天然災害的發生 加上都市化快速發展 後 歸納可的原因如下 境的脆弱性增加 造成近年來災害頻率 1. 學 教職員工生普遍欠缺安全衛生專業技 規模都有增大趨勢 世界銀行2005年刊行 術 對如何改善或提升學實驗 習 場所 的 Natural Disaster Hotsports - A Global Risk 安全衛生 有心無力不知如何著手 Analysis 指出 台灣面臨天然災害的威脅高 2. 任課教師對安全衛生工作之法規認知仍不 居世界第一 此外 學實驗室的衛生安全也 受社會矚目 園一旦發生重大災變 對學 足 仍需加強宣導 3. 各電器線路及設備不符合安全衛生要求情 資流 師生 家庭 社會 國家的影響將頗為深遠 因此提升學生防災知識力 構建園災害 況十分嚴重 尤其老舊學更是堪虞 4. 其他電氣的接地設備漏電防護裝置普遍 管理機制體系 以確保學生及園安全 自 不佳 安全防救災 5. 學實驗室仍有很大的問題 老師對藥品的管 屬規劃永續園的基本考量 理儲存的認知不足 且實驗廢液的分類及 園境安全衛生管理組織 回收情況不佳 6. 實驗 習 場所安全衛生守則 物質安全資 近年來境安全及衛生問題已在全球性獲得 廣泛的重視 尤其 永續發展 更成為學 料表 標準作業程序及標示普遍不完整 7. 驗 習 場所各種高壓氣體鋼瓶的規格普遍 園境安全衛生管理及教學研究活動的主流議 題 會對園境維護及師生健康產生重大深 不符合法規規定 且未予以固定 8. 人防護設備種類嚴重欠缺 即使有也不符實 遠的影響 際需要 204

3 9. 學 的安全衛生組織各種委員會的運作未 處 15.72% 為主 設置專責處室 如安 10. 實 驗 習 場所附近的公共區域相關的消 高中職學共388所 室 安中心 的學僅有2% 接受調查之 實際推動 依據勞工安全衛生法規定 安全衛生管理組 防逃生措施仍待改進 織應至少設至一位安全衛生人員 園內的安 全衛生委員會 應由長為主任委員 委員人 管理 12. 家 政教室的瓦斯管路鋪設暴露在外 防火 數視學規模而由下列人員組成 1. 長或學負責人 安全性不足 民國八十五年教育部編撰的 實驗室安全衛 3. 實驗室負責老師及安全衛生管理專任人員 學應依勞工安全衛生法規之相關規定要求 訂 且當年編撰的管理手冊內容較偏重於一 安全衛生管理單位及各部門執行或督導各實驗 般化學品及毒性化學物質的安衛管理 對於機 場所辦理下列事項 械設備之安全管理 電氣設備安全管理部分 1. 訂定安全衛生管理規章 著墨較少 而且對園一般安全管理問題皆 2. 訂定安全衛生工作守則 未著墨 3. 訂定職業災害防止計畫 4. 訂定實驗場所施工之承攬人安全衛生管理辦 主要場所 主要原因可歸納為不安全的境 法 於事前告知承攬人工作境 危害因素 不安全的行為所造成 因此建立完善的安全衛 及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 生管理體系實有其必要性 為了落實學術單位 5. 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事項 園內的安全衛生委員會應每三個月至少開 因為安全衛生設施無論多完備 設施的維護 會一次 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 討論及決議 保管操作皆是由人來掌控 因而需建立一套 實驗室的安全衛生政策及執行方針 Å擬訂之實驗場所安全衛生政策提出建議 責 以法令 教育 訓練 督導 溝通及激勵 Ç協調 建議安全衛生自主管理計畫 等方式來控制人的因素 來落實安全衛生工 É研議安全 衛生教育訓練實施計畫 作 請參閱P229表7-1 Ñ研議作業境測定結果應採取之對策 大專院高中職學的實驗室實習工場 Ö研議健康管理及健康促進事項 Ü研議各項安全衛生提案 設置安全衛生管理單位及安全衛生委員會 á 研議各實驗場所自動檢查及安全衛生稽核 依據教育部保小組委託國內專家學者執行的 調查結果顯示 設有實驗室實習工場的高中 職學 其安全衛生管理業務單位多設置於教 務處 40.21% 實習處 23.71% 總務 205 事項 à 研議機械 設備或原料 材料危害之預防 措施 â研議職業災害調查報告 皆為勞工安全衛生法之適範圍 內依法應 安全防救災 完整的管理組織架構 並確立各層組織的職 資流 實驗室安全衛生 就需要由完善的管理著手 實驗室實習工場為學園內重大災害發生的 節境 生管理手冊 因事隔數年 相關法令已新修 地生態循 2. 學保健室醫護人員 園規劃建築 11. 管 理承攬商的各種辦法未確實訂定

4 全行為 執行必要之安全措施 以降低境安 ä考核現場安全衛生管理績效 研議承攬業務安全衛生管理事項 全及衛生問題所帶來的損失影響 讓學生 其他有關實驗場所安全衛生管理事項 在安全無虞的園境中 獲得豐富的專業知 實驗室安全衛生管理 實驗室安全衛生的工 識技 園規劃建築 作會直接影響到實驗室工作者學生的安全 健康 對於不同工作場所內可潛藏的危害類 園安全衛生設施 型 尤須特別加強討論 教導及訓練 必要時 地生態循 節境 更需請教這方面的專家學者 針對國內設有實 為防止實驗 習 室之災害 保障學生教 驗室實習工場的高中職學所進行的安全衛 職人員之生命安全健康 園安全衛生委員 生教育課程需求調查發現 對於需要進入實驗 會對於內各項安全衛生事物應有符合標準之 室實習工場的學生 學方面希望開設的課 必要安全衛生設施 依據前述統計資料顯示 程依需求性排序如下 實驗室安全衛生 除一般安全設施外 國內大專院高中職學 71.0% 廢棄物處理 51.9% 之實驗室實習工場 其災害類型以火災 安全教育急救 46.9% 勞工安 40% 化學品洩漏 29.75% 機械切割 全衛生法規 46.3% 電氣安全 傷 24.36% 感電 22.47% 為主 為 43.85% 境衛生 39.5% 工 讓各級學充份瞭解實驗 習 室內主要災害 業安全 37.0% 消防設備管理 類型之危害特性 以及所需之相關安全衛生設 37.0% 防火防爆 30.9% 工 備 緊急應變等事項 分別說明如下 業衛生 30.9% 是前十大迫切需求的安全 衛生教育課程 由於高中職學在一般的學期 園一般安全 資流 課程規劃中 依照教學進度 已於學期初之前 園安全除了實驗室安全外 建築施工 陽 安排好既定的專業課程 因此在學期中另外增 台 頂樓 樓梯亦經常發生墜落跌倒事件 故 設相關安全衛生課程 在時間規劃師資安排 採取以下措施 以降低發生頻率 上較不易實現 但另一份訪查結果顯示 過半 1. 建 築施工工地周圍應有清楚易見的告示圍 的高中職學 58.02% 願意接受外專業 安全防救災 師資到指導學生 且希望於實習前接受面試 欄. 應派有專人巡守 2. 陽 台頂樓的圍牆高度應及平均身高學生的肩 50.60% 部 必要時得以柵欄加高高度 並定期檢查 柵欄是否有侵蝕 鬆落 由上述各項研究調查統計數據得知 完善 的園安全衛生管理應先建立以一級主管為主 3. 樓梯邊緣應以塑膠 木片等防滑材質增加使 的安全衛生管理單位 負責擬定監督各項安 全衛生工作之進行 並深入瞭解園內潛藏的 者的足部摩擦力 4. 不同地板相接處應以顏色或明顯易見的線條 安全衛生問題 災害種類及特性 並藉由專業 進行標示 師資相關安全衛生課程之協助 讓學生充份 久置不的教室 櫥櫃地下室等應上鎖 防 認知實驗室實習工場內的不安全境不安 止學生誤闖 發生危險 206

5 火災 C類火災 電氣火災 Mutual Engineering Corporation)對25,000次 室火災案例 這些園火災之發生類型以 機 工業火災之統計 電氣火災佔23 為第一 械儀器走火 占絕對多數 52%) 其次為 位 電氣火災主要由於電氣設備之設計 選 化學品儲放不當 19%) 化學品操 安裝 操作 維護等發生缺失 導致短 作過程不當 14%) 化學品廢棄過程不 路 過負載 接觸不良 漏電等問題 進而產 當 5%) 為維護學生的安全健康 各 生高熱 火花引燃可燃物品 發生問題之線路 應訂 危害性化實驗室災害緊急應變計畫 若位於較不明顯處所時 可長時間緩慢積蓄 以便在萬一發生化災時 可在第一時間內採取 熱量而發火 緊急應變並有效的控制災害 減少損失 一般化學實驗室內所放置的化學溶劑藥 D類火災 金屬火災 多 雖然園實驗室火災極少造成劇烈的爆炸 如鋰 鈉等 可於室溫條件下下被點燃 若 事件 但繁多的化學品同時被引燃時 其燃燒 熱 酸 過氧化物質接觸 則可引起劇烈的化 特性火場中產生的有毒氣體 會直接影響救 學反應 進而發生火災或爆炸 此類金屬若以 災的方式救災人員的安全 若缺乏專業的知 粉末型式存在時 將更易點燃 有時金屬粉末 識瞭解 貿然進入火場中搶救 極易造成救 本身會緩慢氧化而生熱 熱量無法排出時會因 災人員的損傷 一般而言 火災的類型可分為 熱量之積蓄而導致自然發火 若干金屬除本身 下列四類 並請參閱P230表7-2 易燃燒外 尚會反應生成氧化物氫氣以 在化學實驗室中若有存放活性較大之金屬例 節境 品 其共同的特色就是數量較少 但種類繁 地生態循 現 國內曾在6年內發生近40件重大園實驗 園規劃建築 據美國工廠聯合防火保險公司 F a c t o r y 根據 年園火災案例調查發 及反應熱 產生之氫氣常會因伴隨之反應熱而 A類火災 普通火災 引燃 因此鎂 鋁等金屬粉末置於高溼度之空 氣中時相當危險 一旦發生火災 千萬不可驚慌 須鎮靜應 成樹脂 橡膠 塑膠等發生之火災 通常建築 物之火災即屬此類 可以藉或含溶液的 資流 普通可燃物如木製品 紙纖維 棉 布 合 變 按下述方法撲滅之 效果 1. 立 刻熄滅本生燈等火焰 並關閉煤氣總 開關 2. 將易燃性物質儘量搬離火 B類火災 油類火災 3. 如果著火局面不大 先防火砂 防火氈 或濕布將之撲熄 不可以吹氣 柱或其 氣 乙炔氣 或可燃性油脂如塗料等發生之火 它不當的滅火器來滅火 以避免容器倒下 災 最有效的是以掩蓋法隔離氧氣 使之窒 漫延火勢 息 此外 如移開可燃物或降低溫度亦可以達 成滅火效果 4. 有機溶劑或油類著火時不來滅火 應使ABC乾粉滅火器 207 可燃物液體如石油 或可燃性氣體如乙烷 安全防救災 冷卻作使燃燒物溫度降低 以致達成滅火

6 5. 禁 性金屬火災發生時 鈉 鋰) 可採 傾倒 2. 藥品櫃應上鎖以免震動而打開使內裝瓶罐跌 石墨粉撲熄之 6. 若 衣服著火時 應立即脫下著火的衣物或 躺在地板上滾轉以行滅火 或由附近的 落 或者可使自動關門上鎖之藥品櫃 3. 未 置於藥品櫃中之藥品上方應有牢固遮蔽 園規劃建築 同學防火氈或以實驗衣裹覆著火人來 物 以防止墜落物擊中 4. 揮發性易燃藥品儘量置於合格之抽氣櫃中 滅火 7. 若火勢擴大 立即撥電話119報警 不合格之抽氣櫃仍有死角會滯留易燃氣體 8. 平時應確知滅火器的放置地點 以及滅火 5. 藥品櫃隔板應有擋板 以防物體滑出 地生態循 6. 液 體藥品高度儘量勿超過1.5公尺 以免取 器的種類及使方法 藥時墜落傷及人體 實驗室內的消防設施除了依據不同的火災類 7. 應先查詢物質安全資料表 不相容藥品不可 型設置滅火器之外 對於人員疏散 急救 搶 放於同一藥品櫃 節境 救時的通道要求 應在工作場所出入口 樓 8. 腐蝕性藥品櫃應有托盤裝置 或者以耐蝕塑 梯 通道 安全門 安全梯等 均設置適當的 膠盆分別隔離放置 以防互相撞擊洩漏時擴 採光或照明 必要時 應需要設置平常照明系 大災害 統失效時使的緊急照明系統 在實驗室檢驗 9. 有門實驗設備須加鎖 有些實驗設備箱 櫃 台實驗設備之距離間隔 應至少有1.5公尺 等在地震時可因門被震開而打擊附近其他 以上之空間 以供實驗室人員有足夠安全寬度 設備造成災害 故箱 櫃之門應有鎖定之 可通過 實驗室出口至少有二處 門應向外 裝置 開 窗子開啟 作必要時的逃生 走廊至少 10. 小型藥品櫃應固定於桌面 以免整個跌落 1.5公尺寬 地面 11. 化學廢液應依相容性之差異 設置不同化 資流 化學品洩漏 學特性的廢液桶 廢酸 廢鹼 一般有機 實驗室內的化學品洩漏時有所聞 最常發生 廢液 含重金屬廢液 含鹵素物質廢液 的情況是實驗人員意外將裝有化學品的容器打 安全防救災 翻或打破 另外亦曾發生化學品廢液儲存容器 等等 12. 廢液桶設置區應有良好的局部排氣裝置 因材質劣化破損 導致大量的化學廢液逸漏 廢液洩漏盛接盤 情形 因此實驗室內應放置化學品除污設備 鋼瓶 設備及管線 基本項目如防護具 手套 口罩等 洩漏吸收 1. 鋼 瓶及設備的固定 目前實驗室雖然已將大 棉等 為有效防止化學品洩漏事件的發生 多數的鋼瓶加以固定 但許多建築物的隔間 園安全衛生委員會應加強化學品管理危害 牆只是輕隔間 牆面以石膏板為主 沒有足 通識教育之宣導 夠的強度固定鋼瓶架 釘於牆面之固定釘可 化學品管理 會被拉出 須多點固定或另設鋼鐵架台以 1. 實 驗室藥品櫃應設法固定於牆壁 以免 208 確保安全 至於儀器設備則可在桌邊加凸

7 實驗室外的資料確認化學物質的危害 緣 或以固定式角架加以固定 每一瓶藥品都應依照危害通識規則標示相關 注意事項 且應以中文標示 列印標籤之程式 倒下時將節氣閥撞毀 3. 鋼瓶應明顯標示氣體名稱 2. 鋼 瓶未安裝於管線系統時應加裝護蓋 以免 目前已經開發完成 請由本所網路索取 除物質安全資料表外 尚須製作危害物清 單 各實驗室存放物質種類 數量等應有詳細 氣體 5. 人 員離開實驗室應將不之氣體鋼瓶全 資料 此資料於緊急應變以及救災時可提供相 當之助益 危害清單應放置於發生災害機率最 氣櫃及實驗台架之固定 抽氣櫃有時在地震 小之場所 以免災害時無法取得 該一清單 較強時也會傾倒 須妥善固定 實驗各種 應定期更新 以減少清單資料實際資料之 架高之台架 固定架亦應固定於強度足夠之 差異 牆面 若學生或實驗人員遭受到化學品噴濺 為 要有淋浴及洗眼設備 洗淋浴設備應至少供 工作 因為化學實驗室各種化學物質的危險性 給每10鐘100公升低速淋浴 過高速率淋浴 沒有人全部了解 因此化學實驗室安全的第 會增加傷者患部組織的破壞 緊急淋浴設備應 一步即為收集物質安全資料表 凡儲存分類 裝置於每一鄰近危險有害實驗及儲存區 每一 防火滅火方法 對人體毒性 人體防護等資料 獨立實驗室至少應配置一套緊急洗眼設備 可 皆記載於物質安全資料表 故物質安全資料表 安裝在洗手檯或實驗室內容易到達位置 且有 實為實驗室安全之基礎 物質安全資料表之取 地面排 地板上不可堆置雜物 且須每天保 得可由化學藥品販售廠商 政府機構宣導資料 持排功正常 如以定時器定時沖排則更 等處收集 但有時舊有藥品不易收集 此時可 佳 使強酸 強鹼實驗室內在距離危險區6 利網路之強大功由網路中取得 勞工安全 公尺內設置一洗眼設備 衛生研究所網站提供了五百餘種勞工委員會委 由工業技術研究院製作之物質安全資料表 化學品洩漏的處理程序 1. 迅 速疏散洩漏現場附近的學生 並限制任何 人員進入洩漏區域 2. 在安全情況下確認正洩漏的是哪種化學品 全文檢索中查詢 如果不敷使 尚可由該網 將事件向上層主管報告及通知曾受訓練的洩 站收集之國外提供物質安全資料表網站查詢 漏事故應變人員 若內沒有受訓練的應 物質安全資料表可以提供各種化學藥品的危 變人員 又遇上大量洩漏 火警或需要醫療 害相關資料 故每間實驗室都必須擁有完整的 輔助等情況 應立即撥打119請消防隊提供 物質安全資料表 而且須準備兩份 一份存於 支援 3. 非相關化災處理人員 切勿妄自冒險嘗試清 實驗室發生意外時無法進入實驗室時 才由 209 理洩漏化學品 應馬上離開現場 tw 進入該網址後可於資料庫中查得 也可由 安全防救災 可提供下載 網址為 實驗室內 另一份存於實驗室外之安全場所 資流 危害通識資料之收集為化學實驗室最重要之 立即將皮膚上的化學品清除乾淨 實驗室必須 節境 危害物認知 危害通識 地生態循 部關閉 園規劃建築 4. 管 線應以顏色或吊牌 標示牌等標示內容

8 4. 配戴個人防護裝備 加強對個人的保護 險 處理中原料 材料 加工物等飛出的危 5. 維持洩漏區域通風良好 險 強度不足的機械運轉破裂 零件 破片飛 6. 移除所有燃及該洩漏物的不相容物質 出 切屑飛出 鍛造中的加工物飛出等等不安 7. 照顧受洩漏化學品沾染的人員 即時脫下化 全狀態 園規劃建築 學品濺染的衣服 如皮膚被化學品濺及 應 清緩緩地沖洗接觸部位最少15分鐘 機械危害點 地生態循 8. 使洩漏處理套件內的圍堵物料來阻止洩漏 1. 操 作點/工作點 為擬加工或改變之物 物的擴散 防止外洩物進入排道或其他會 料 材料放置於機器上工作的地點 例如 釋放化學品到外界的途徑並使吸附劑或中 切割 剪裁 搪孔 衝壓成形等作業 2. 動力傳動系統 傳送量到要工作的機器 和劑等來清理洩漏化學品 節境 9. 將 經處理過的洩漏化學品放入適當的容器內 部分的機械系統中所有的零組件 自動力 及蓋封 並貼上適當的警告標貼 請緊記 來將動力傳到機器的工作機件之間 使吸附劑後 有關的洩漏化學品不會改變 例如皮帶輪 滑輪 連結器 凸輪 鏈 其化學特性 所以須小心處理 條 齒輪 軸系等 10. 須 依照相關法例將化學廢料棄置 在回收 3. 其他移動機件 上述以外之所有工作中的 化學廢料前 將容器置於有局部排氣設備 機械會移動的零組件 包括往復 旋轉 或其他適當通風之區域 直線連續運動的機件 以及送料機構和機 11. 記 錄有關洩漏事故的詳情 以分析肇事 器的輔助附屬裝置 的原因 作出改善措施 避免事故再 次發生 機械安全防護設計要求 外觀安全 顯露於機械最外層的運動裝置 機械切割傷 部分若有夾捲點 力傳動裝置及機械之旋轉 資流 安全防救災 機械引起的危害 一般主要為動力機械 最 作動 應加裝隔離罩 機械外表 側邊若 常見者 為勞工身體的一部分進入機械的動作 有露出的尖銳 粗糙的部分 應增加防護裝 點 或動力傳動部分的機械動作界線內時 發 置或去除銳角 毛邊 使其不會因為意外接 生機械危害 機械的危險性 包括回轉運動的 觸而產生切割 摩擦等危險 機械表面的高 捲入危險 直線往復運動的夾壓 撞擊危險 熱部分 如有接觸的可 應加以防護 加 回轉運動部分運動部分間的夾壓危險 如動 工機械進行切割 研磨等作業時 應有金屬 力傳導機構 鍛壓機械 紙加工機械 印刷機 網覆蓋防護 以防止切粉 切屑飛散危險 械等機械的作業點 常有形成夾壓的部分 因 構造安全 機械構造安全性的基本條件 接觸而致危害 金屬工作機械 木工機械 食 為機械的機身本體 元件 附屬零件等的使 品機械或動力工具 其作業點的回轉部 尤其 強度 應保持充分強度及安定性 並應於 回轉部的刀刃或齒輪 造成被切 被割的危險 振動 衝擊時 保持機械穩定 對機械運 性 其他機械危害 尚包括振動運動體的危 轉中可遭受預期破壞部分 應增加其強 210

9 度 或於發生破壞時 防止其破片飛出之危 確告知並標示 護及護罩等 應有足夠強度及耐久性 控制安全 機械設備如因誤動作或不符操 為防範誤動從事掃除 上油 檢查 修 理或調整作業中之機械 應採上鎖或設 置標示等措施 者因錯誤的使方式 導致人員受傷或設備 應禁止勞工攀登運轉作業中之機械 損耗之情況發生 當操作流程或運轉參數發 應規定研磨機及離心機械之使 不得 超過最高使周速度及超越其最高使 並暫停機械設備的運作 以避免人員遭受 回轉數 危害 作業範圍安全性 若機械本體是以捲 應規定研磨機之使 應於每日作業前 試轉一分鐘以上 研磨輪更換時應先檢 壓 衝 剪 切 鑽 刨等動作 進行產品 視並在防護罩下試轉三分鐘 機械危險部分接觸的護圍 而護圍機械動 應設置標示 禁止勞工進入自動輸材台 或帶鋸輸材台鋸齒之間 作 應有連鎖效 當護圍打開 機械即停 止 護圍關閉 機械始動作 安全裝置 應規定自離心機械內取物時 必先停止 機械運轉 感電 之運作不應由人為調整 依據我國重大職業災害統計資料顯示 我國 位置即容易獲取必要訊息 而標示板亦不受 重大職災案例 每年感電職災死亡者約50-80 其他照明燈反射 炫目等影響 此外 機械 人 觸電方式分為直接觸電及間接觸電 所謂 設備可操作組件的尺寸大小 裝設位置 型 直接觸電指接觸到電氣機具之裸露帶電部位或 狀弧度等人因工程有關之設計 亦是影響 裸露之輸配電線 此部分帶電裸露之導體即是 操作人員是否容易發生操作錯誤的主要原因 危險物體 在作業中或接近時即應採取必要之 之一 安全措施 所謂間接觸電指電氣設備因絕緣不 依據勞工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為防範一般機 械危害之發生 其相關規定如下 體接觸時即易發生感電 所以是屬於潛在性的 動力傳動移帶裝置之把柄 其開關方向 危險狀況 通過人體電流的大小是決定傷害程 應一律向左或向右 並加標示 度主要原因 如P230表7-3所示 必須以預 動力傳動裝置應有防止傳動帶自行移入 警方式或防護設備加以預防 定輪之裝置 傳動帶不時 應規定不得掛於動力傳 感電事故的分類 動裝置之轉軸 一 直 接接觸事故:電氣裝置運轉時 直接 211 電 此時漏電之電氣設備金屬外殼即帶電 人 安全防救災 良劣化而導致原非帶電導體帶電 即所謂漏 資流 85年至91年全產業工作場所共發生423件感電 標示文字都應明顯易讀 作業者於作業 節境 之製造加工 其運轉機械應使可防止 以上 地生態循 生偏離時 應有燈號顯示可的問題來 園規劃建築 作流程時 應設有錯誤回饋設計 避免使 應不構成另一新的危險 此外 安全裝置不 害 應考慮設有充分強度的保護板 機械防 機械運轉中勞工不得使手套者 應明

10 帶電部位接觸的感電事故 或絕緣被覆 3. 設 備及線路應採符合標準規格依規定 二 間接接觸事故:電氣裝置絕緣發生劣化 造成內部帶電路位漏電至外部的非帶 施工 4. 電線避免中途續接不得已將續接處絕緣包 電金屬部位 亦會形成感電事故 因 園規劃建築 為絕緣絳低劣化造成的 紮良好 災害原因 5. 加強絕緣效果 一 作業時直接碰觸帶電體 6. 設備或線路有破損或劣化應更換或維修 1. 裝 拆)電線作業 碰觸帶電端子或裸露 地生態循 國內稍微老舊之建築物電多未設置接地裝 電線 2. 一 般作業 碰觸低壓裸露的電線或帶 置 實驗室中經常有分濺出 插座應設有接 地線 並最好加蓋 至少避免使開口向上之 電體 節境 3. 外力磨破電線並碰觸帶電體 方式 4. 因 插座或開關外殼破損碰觸裸露電線或電 感電急救 對感電灼傷而言 是由於電流的強度通過人 端子 5. 電 銲作業 碰觸電銲條或電銲夾頭帶 體組織所發生之電阻而造成傷害 其嚴重性是 依電流通過人體組織的時間和途徑而定 若心 電部 二 電氣器具及電線電纜絕緣不良引起漏電 肌受損 則發生心跳停止 腦中樞神經受傷 1. 機械或電器的馬達漏電 呈意識喪失而昏迷 故急救時 應按下述方法 2. 照 明燈具 電開關及移動式或攜帶式電 急救之 1. 首 先把電切斷或絕緣棒 絕緣鉤將附 動機具 3. 管路配線線路處理不良漏電 著的電線移開 在未知電流切斷前 決不 4. 臨時配線線路破皮漏電 可赤手拉傷者 資流 5. 電銲機之銲接柄 箱體或線路漏電 2. 傷害髮生呼吸或心跳停止時 應即刻施行 三 作業上的疏失 心肺復醒術 同時儘快護送醫院處理 3. 解開傷者衣服及除去一切束帶 以乾毛巾 1. 停電作業中被誤送電 安全防救災 2. 停電及檢電作業不確實 或毛刷摩擦全身皮膚 使毛細管恢復呼吸 3. 未 穿戴防護具或活線作業使器具進行 功 4. 立即由專業醫護人員進行急救 作業 4. 線路誤接 緊急應變安全衛生設施 災害預防 由過去諸多發生的實驗室災害案例分析發 1. 標 示電氣危險場所 禁止未經許可人員 現 災害事故的直接原因不外乎缺乏實驗室安 全衛生知識及學安衛管理制度未落實 此 進入 2. 機 械器具帶電部有接觸之虞時 應設護圍 外 實驗室的操作人員及負責人都應在實驗進 212

11 法修正草案 其中第三條修正 教育部負責學 料表 MSDS 以瞭解物質的危害性緊 術機構運作毒性化學物質管理規定之訂定 並 急應變的方法 同時 為了維護學生的安全 督導所屬單位 行之前熟讀使化學物質的 物質安全資料 健康 各級學應訂 危害性化學物實驗室災 危害通識 實驗室危害通識資料的收集建立是避免及 漏 產生火災等為假想狀況 使對實驗室等場 降低實驗室災害的重要工作 實驗室工作者要 所在危險事故發生 迅速動員組織 採取正 針對實驗室中所有化學藥品的質量有所了 確而有效的控制災害 使災害損失減少到最低 解 因而建立物質安全資料表 危害物分類標 程度 此外 在新學期要舉辦實驗室新進人員 示及危害物清單是必須的 訓練 經過講習考核後 才進入實驗室 對於未通過或未參加過相關訓練的學生則不得 物質安全資料表 由於化學實驗室中藥品種類繁多 要全部了 危險性並做好防護措施 學方面也應落實相 解所有藥品的基本資料是有困難的 因而藉由 關安全衛生的管理工作 其它緊急應變相關 收集建立物質安全資料表來增進對相對化學品 的安全衛生設施檢核項目可參考P231表7-4 質的了解是必要的 我國為配合國際間物質安 所示之內容 全資料表格式統一化的趨勢 參考國際標準組 節境 操作實驗 教師則應在學生操作實驗時 告知 地生態循 驗室及實習工廠等場所可發生的化學物質濺 園規劃建築 害緊急應變計畫 發對內各系 所 的實 織 ISO 1994年以 版的規範 將原 有的10項內容修正為16項ISO格式 分別為物 毒性物質的安全管理 品廠商資料 成分辨識資料 實驗室化學性危害預防管理 由於物質安全資料表提供各種化學藥品的危 性 腐蝕性 易燃性 氧化性等等 而化學實 整的物質 一份存於實驗室內 另一份存於實 驗室的工作者直接或間接的接觸到各種化學藥 驗室外的安全場所 當實驗室發生意外時無法 品是無法避免的 而且身處第一線作業境 進入實驗室時 才由實驗室外的資料確認化 直接曝露於這些危害因子中 稍微不慎 即可 學物質的危害 每一瓶藥品都應依照危害通識 產生慢性疾病或造成傷亡 應預防化學災害 規則標示相關注意事項 且應以中文標示 的發生 預防化學災害發生 首先是認識災害 危害物分類及標示 通識制度 並針對化學物質的危害性 在儲存 分類 及作業等境中對其安全設施 操作程序及實 危害物質的分類是辨識危害物質的第一步 驗方法等方面 藉由良好管理控制 將化學 因此 政府參照一九九一年聯合國危害物運輸 物質的危害降到最低 97年10月3日教育部 專家委員會建議 將危害物質的種類歸成九大 保小組公告學術機構運作毒性化學物質管理辦 類屬 如P227附錄 除第三類易燃液體 第八 213 的存在 亦即辨認化學物質的特性 建立危害 安全防救災 害相關資料 故每間實驗室都必須準備兩份完 資流 化學實驗中 存在著各種化學物質如 爆炸

12 腐蝕性物質 第九類其他危險物之外 其餘六 存不可不慎 化學實驗室管理化學藥品的原 類及區分為若干類號或類組號 則 宜以統一集中保管分類使 清單見P.218 表7-6 並注意依各種藥品特性加以安全化考 標示 量設備化學藥品櫃 或藥品室 設計注意事 園規劃建築 危害通識規則所採的標示係依據中國國家 項如下 地生態循 標準 危險物標誌採的分類 以一系列象徵 1. 排 氣通風好 符號 顏色 數字等直覺工具為主的標誌 2. 防爆型 清晰易懂 標示的規格為直立45 角的正方形 3. 消防感知自動滅火器 菱形 適一般容器的大小尺寸 4.百分類藥品區隔 圖示內部應包括圖案 文字 並配合色彩加 5. 易 燃 易爆 劇毒物應為隔離專的貯存場 以告示 詳細規定說明 應包括 所 6. 劇毒物質依毒管法規定管理 詳細內容將於 1. 名 稱 節境 2. 主 要成分 毒性物質管理 見P.206 中介紹 3. 危 害警告訊息 4. 危 害防範措施 瓦斯及高壓氣體儲存安全管理 5. 製 造商或供應商的名稱 地址及電話 實驗室供氣系統 實驗室供氣系統安全考量應注意以下事項 危害物清單 1. 縮 空氣 瓦斯管線應耐壓測試 除物質安全資料表外 尚須製作危害物質清 2. 氣體鋼瓶房的設計 單 各實驗室存放物質種類 數量等應有詳細 一般實驗室各種氣體使複雜 管理安全宜 資流 安全防救災 資料 此資料於緊急應變以及救災時可提供相 注意 當的助益 危害物質清單應放置於發生災害機 1. 防 爆性 率最小的場所 以免災害時無法取得 該清單 2. 裝置 應定期更新 以減少清單資料實際資料的差 3. 瓶固定架 異 學術單位清單資料更新一般以三年為期限 4. 氣體管線應耐壓試漏測試及標示 見P.232表 體偵測警報裝置 化學品儲存 瓦斯使安全 實驗室中 存在各種有毒及危險有害物質 1. 進 入實驗室需注意瓦斯有否洩漏 若有臭味 而實驗室工作者不可避免的 必須接觸各種化 學品 由於身處第一線作業境 直接曝露於 應立即檢查瓦斯開關 並開啟門窗 2. 使 本生燈前 應先檢查橡皮管是否有扭 這些危害因子 稍微不慎 即可產生慢性疾 轉 硬化及破裂的現象 病或造成傷亡 為了避免這些危害物造成毒 3. 以 本生燈加熱時 若空氣量過多則有危險 性物質外洩 火災或爆炸 因此化學品的儲 性 因此若發現綠色火焰時 應立即關閉 214

13 m. 使 後應先將鋼瓶的原閥關閉 再使管 中閥 內氣體排空 當壓力計指示為零時再關 開關 即點火 4. 因 瓦斯空氣混合後易爆炸 故開閥後應立 n. 使 乙炔高壓瓶時 減壓閥應使特製 5. 實 驗完畢應先關瓦斯 再關空氣閥中 2. 鋼瓶的運送 高壓氣體鋼瓶使安全及運送貯存管理 a. 不可除去或更改標示及號碼 1. 使 安全 b. 搬 運時不可拖 拉 滾動鋼瓶 應使 手推車等 同時 鋼瓶上下搬運不得碰 b. 使 前應先確認減壓閥調整在 關 的 撞地面樓板 位置 才可以打開原閥調整欲使的 c. 鋼瓶應正放綑緊避免倒轉 壓力 d. 不 可讓鋼瓶碰撞或相互摩擦 e. 勿 以鋼瓶作支撐物或其他途 f. 運 送中不可移動鋼瓶上的安全裝置 也 火材料 如來覆蓋噴嘴的 塑 膠 蓋 即 須完全排除 不可利鋼瓶保護蓋作提升鋼瓶的手 d. 發 現減壓器壓力計有漏氣或指示不良 g. 空 瓶或未使的鋼瓶 應裝上瓶頭護罩 時 應立即更換 並標示清楚 且瓶閥亦應旋緊 e. 高 壓氣體瓶指示壓力在1 2kg/cm 時應即 節境 c. 打 開氧氣鋼瓶閥前必須先清除附近的引 地生態循 a. 應使檢驗合格的鋼瓶 園規劃建築 品 不可使銅合金製品 間閥 h. 搬 運時不可接近高溫或火 宜保護在 2 攝氐四十度以下 f. 新 購進的高壓氣體瓶 應確實記錄日 i. 鋼 瓶吊起搬運不可以電磁鐵 吊鏈 繩 期 容量及壓力等事項 時更換 子等直接吊運 g. 檢 查調節器上各閥門螺絲均已在關閉 j. 鋼 瓶裝 卸車 應確知護蓋旋緊後才進 行 卸車時必須使緩衝物如輪胎 h. 應 標準工具將調節器妥裝在鋼瓶頭閥 k. 避 免不同氣體混載 若必須混載 則 上 絕不可使未裝調節器的鋼瓶 資流 位置 應將鋼瓶的頭尾反方向置放或隔置相當 間隔 試有無漏氣 如瓶頭閥漏氣則開回閥 l. 運送氣體鋼瓶車輪 應有警戒標誌 門 取下調節器 將鋼瓶搬至安全無火 m. 載運可燃性氣體時 應攜帶滅火器 處 同時掛上標誌 立即處理 n. 載 運毒性氣體時 應備帶吸收劑 中和 劑及防毒面具 o. 搬 運中若溫度異常升高 應立即灑冷 鋼瓶 k. 應按規定使 不可任意混 卻 並通知製造商處理 l. 勿 將鋼瓶內的氣體完全耗盡 應留少許 3. 鋼瓶的貯存 a. 應 儲放於乾燥 通風良好處 並避免日 壓力在瓶內 215 j. 不 可使油布擦拭鋼瓶 或使油氣接觸 安全防救災 i. 應 標準工具或手旋開鋼瓶頭閥 先

14 光直射 示及物質安全資料表 並置於實驗室內易取 b. 貯 存場所應有適當的警戒標示 並嚴禁 得之處 3. 藥品的保存需考慮溫度 溼度以及受震動等 煙火 c. 貯存周圍二公尺內不得放置易燃物品 影響而採取適當的安全措施 園規劃建築 d. 可 燃性氣體 毒性氣體及氧氣的鋼瓶 4. 須注意藥瓶的瓶蓋是否旋緊 是否易破損或 應分開貯存 腐蝕 e. 須以鐵鏈固定 同時 依據美國保的有害廢棄物的相容 地生態循 f. 儲放場所應保持在攝氏四十度以下 性判斷 當兩種物質混合後 若有a. 放熱 g. 應 貯存於發生緊急狀況時 便於搬出鋼 b. 著火 c. 產生氣體 d. 產生有毒氣體 e. 產生可燃氣體 f. 揮發出毒性或易燃性物 瓶的場所 h. 通 路面積以碓保貯存處面積百分之二十 以上為原則 質 g. 產生不穩定物質 h超高壓產生 i. 溶 出毒性物質 j. 釋放出有毒的粉塵 酸霧及粒 節境 i. 貯 存的氣體若比空氣重 則應注意低漥 處的通風 狀物 k. 劇烈聚合反應等現象 是此物質為不 相容 j. 貯 存場所知電氣設備應採防爆型 不 因此化學藥品應依其不相容特性 分類貯 可使防爆型攜帶式電筒以外的其他燈 存 保持適當距離 並維持通風良好 避免日 火 並應有滅火器 光直射 k. 貯 存處應備置吸收劑 中和劑及防毒面 有機溶劑管理 罩等防護具 l. 具 腐蝕性的毒性氣體 應充分換氣 並 保持通風良好 降低溼度 為防止有機溶劑引起的災害 針對從事有機 溶劑作業的有關事項 而制定有機溶劑中毒預 m. 不 可貯存於腐蝕性化學藥品或煙囟 防規則 資流 附近 n. 預防異物混入 有機溶劑分類 第一種有機溶劑 指附錄一第一款規定的有機 安全防救災 瓶裝藥品儲存安全 溶劑 7種加其混存物 實驗室人員對於使化學品應先認識其危害 第二種有機溶劑 指附錄一第二款規定的有機 性 在作業境及安全設施等方面 藉著良好 溶劑 41種加其混存物 的管理控制將化學物質的危害性降至最低 第三種有機溶劑 指附錄一第三款規定的有機 一般化學品貯存應注意的事項如下 溶劑 7種加其混存物 1. 保署公告列管的毒性化學物質 於藥瓶上 而有機溶劑混存物則是指有機溶劑其他物 須標示清楚 妥置於安全容器中 並加強管 質混合時 所含的有機溶劑占重量百分的五以 理 同時記錄其使量及剩餘量 上者 分類如下 2. 必 須根據危害通識規則 建立危害物質的標 216 第一種有機溶劑混存物 係指有機溶劑混存

15 4. 緊 急沖淋洗眼器 分的五以上者 5. 安全防護器具 第二種有機溶劑混存物 係指有機溶劑混存 物中 含有第二種有機溶劑或第一種有機溶劑 6. 有機溶劑濺出緊急處理包 7. 消防設施-滅火器 防火毯 預防實驗室工作人員健康危害的安全衛 生管理措施 4 第三種有機溶劑混存物 係指第一種有機溶 劑混存物及第二種有機溶劑混存物以外的有機 1. 製 作並張貼預防發生有機溶劑中毒的必要事 項的公告 2. 於作業場所標示有機溶劑種類及有機溶劑名 下列各款事項應採取必要措施 1. 每 週應對有機溶劑作業的室內作業場所及儲 槽等的作業場所檢點一次以上 於有機溶劑 稱 3. 裝有機溶的容器要密閉 並依危害通識規則 於明顯易見處標示該物質化學名稱及處置上 2. 預 防發生有機溶劑中毒的必要注意事項 應 應注意事項 並放置於抽氣藥品櫃內 分類 儲藏 通告全體有關的勞工 3. 檢 點結果將有關通風設備運轉狀況 勞工作 4. 製作有機溶劑物質安全資料表 置於作業場 所內易取得之處 業情形 氣流通效果及有機溶劑或其混存物 5. 實施每週一次有機溶劑作業檢點紀錄 而對於室內作業場所從事有機溶劑作業時 6. 實施局部排氣裝置重要及自動檢查記錄 應將下列事項公告於作業場所中顯明之處 使 7. 任課教師每年做一次特別危害健康作業特殊 作業週知 健康體格檢查 8. 實施有機溶劑作業場所每六個月測定濃度一 1. 有 機溶劑對人體的影響 次以上 紀錄保持三年 3. 發 生有機溶劑中毒事故時的緊急措施 前項規定者外 並應以明顯標示分別標明為 實驗室毒性物質管理 依據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二條第一項規 稱或分別標明其第一種 第二種 第三種有機 定 毒性化學物質指人為製程或於產品製程過 溶劑混存物 程中衍生的化學物質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者 而學術機構實驗室其對化學藥品的使雖具有 物質接觸 雖然接觸頻率不及工業界高 但仍 1. 抽 氣櫃 有相當高的危險性 因而保署依毒性化學物 2. 廢 氣抽氣處理設備 質管理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特別訂定學 3. 抽 氣式藥品櫃 術機構毒性化學物質管理辦法 以落實實驗室 217 少量多樣的特性 但因實驗的需要常會此等 安全防救災 第一種 第二種 第三種有機溶劑 並附其名 裝置預防實驗室工作人員健康危害的裝 資流 2. 處 置有機溶劑或其混存物應注意事項 置 4 使情形等詳加記錄 節境 中毒之虞時 應即採取必要措施 地生態循 溶劑混存物 園規劃建築 及第二種有機溶劑的和占該混存物重量百分之 五以上 而不屬於第一種有機溶劑混在物者 物中 含有第一種有機溶劑占該混存物重量百

16 毒性物質管理防止災害的發生 揮發度 園規劃建築 依據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規教育落實執行 物質揮發度的大小沸點蒸氣壓有關 蒸 使毒性運作人員了解各項毒性化學物質管理的 氣壓高的物質 揮發度就大 揮發度大的毒性 適性 並配合毒性來特性及毒性化學物質 化學物質 在空氣中形成的蒸氣濃度亦高 而 危害預防 使實驗室運作人員認識毒性危害原 造成的毒害作越顯著 例如 聯胺的毒性比 理及其管理制度落實的重要性認知 以期依 偏二甲基聯胺高許多 但由於偏二甲基聯胺揮 事前防治汙染物進入作業境危害人體健康 發度高 因此在通風不良的境 偏二甲基聯 在實驗室中就如同工業生產製程般其處理程 地生態循 序步驟可需要如加熱 加壓 粉碎 噴灑等 胺較易引起急性中毒 擴散度 節境 操作 因而毒性化學物質在作業場所中常以粉 粉塵狀的毒性化學物質 顆粒愈細 越易懸 塵 煙塵 霧 蒸氣及氣體等型態存在 而經 浮於空氣中 擴散度亦越大 從呼吸道侵入人 由呼吸 皮膚接觸或吞食等途徑而進入人體造 體造成危害的機會就越多 根據勞保局勞工保 成危害 險職業病給付資料顯示 我國近十年來勞工罹 患塵肺的 占所有職業病的八成以上 實在驚 物理特性 人 如何改善作業境 減少空氣中懸浮的細 毒性物質溶解度 揮發度及擴散度等理化特 小粉塵就成為當務之急 性毒物的吸收及毒性等有密切的關聯 總結毒性化學物質的理化特性 毒性在身體 溶解度 體液中溶解度愈大 則愈易被吸收 毒性愈 毒性的大小溶解度有重要的關聯 一般來 說 溶解度愈大 則毒性愈強 例如 三硫化 大 化學物質揮發度擴散度大則濃度高 其 中毒的危險性就愈大 二砷的溶解度是三氧化二砷的三萬分之一 所 以三氧化二砷的毒害較大 毒物在人體內脂 實驗室毒性物質危害預防管理 資流 安全防救災 肪 血液 胃液及淋巴等的溶解度是不完全相 學術機構是學習新知識的地方 許多重要的 同 苯等易溶於脂肪中 因此可由皮膚直接侵 學理都必須藉由研究 實習或實驗來印證 為 入體內 磷化鉛難溶於 但在酸性的胃液中 了讓學習更順利進行 常需到各種化學藥 則溶解度為2.5 溶解度決定了毒物侵入 品 器具及設備 由於研究領域及層次日益專 累積於人體內的方式 部分損害的程度 二 精深入 所使的化學藥品種類也日益增多 氧化硫 氯 氨等較易溶於 所以它們主要 其中 毒性化學物質因會對境造成嚴重汙 作於上呼吸道 而氮氧化物 光氣等在中 染 並對人體及生物造成明顯而長期的危害 溶解較慢 因此它們以侵襲細支氣管和肺泡為 因此 如何做好學術機構毒性化學物質危害預 主 造成的損害亦較嚴重 防的管理 可說是當前化學實驗室避免重大化 學災害發生的重要的課題 學術機構所使的 毒性化學物質為多樣少量且純粹作為學術研究 218

17 保署公銜依據毒管法而訂定學術機構毒性化學 錄 該毒性化學物質的毒理相關資料及適毒 物質管理辦法 於88年2月24日發布施行 以 管法第二十三條 第二十九條 第三十三條及 防止實驗室毒性化學物質汙染境或危害人體 第三十四條規定外 不受毒管法其他規定的限 健康 制 我國毒管法施行始於民國75年 其後為配 合整體境措施的施行於民國86年做大幅修 實驗室毒性物質管理方法 學術機構基於實驗印證理論的需要 而使 年11月19日公佈施行 而其相關的施行細節 毒性化學物質 為防止意外的發生 實有必要 及運送管理辦法 於87年重新修訂 在88年 完善的管理系統 學術機構應本著毒管法的精 12月22日則針對管法第三條及36條作修 神遵守學術機構管理辦法 方奏效 而對於 正 毒管法中的管理規章 其對毒物的管制仍是從 登記 記錄申報及查核三方面著手 1 品製造過程中衍生的化學物質 分類如下 1. 第 一類毒性化學物質 化學物質在境中不 登記制度 對於毒性化學物質的製造 輸入或販賣應向 易分解或因生物蓄積 生物濃縮 生物轉化 中央主管機關審查登記 取得許可證之後才 2. 第二類毒性化學物質 化學物質有致腫瘤 運作 但若有汙染境或危害人體健康的情 生育力受損 畸胎 遺傳基因突變或其他 形 則可撤銷許可證 毒化物的運作場所及容 慢性疾病等作者 器應有標示及汙染防治措施 並自備該毒化物 3. 第 三類毒性化學物質 化學物質經暴露 將 等作 致汙染境或危害人體健康者 節境 對毒性化學物質的定義為 人為製程或於產 地生態循 正 將原有的29條文增列為44條文 並於86 園規劃建築 及中央主管機關規定申報運作紀錄 釋放量記 業界的情形相去甚遠 因而教育部 的物質安全資料表 同時其運作過程中 也應 有警報設備及專業技術人才 立即危害人體健康或生物生命者 記錄申報制度 或危害人體健康之虞者 公告列管252種毒性化學物質所示為預防災害 料 並妥存備查 毒化物若發生汙染境或危 發生對於毒管法中所列第一類 第二類及第三 害人體健康時 應立即採取緊急防治措施 並 類毒性化學物質 中央主管機關得限制或禁止 於六小時內報知當地主管機關 當毒化物停止 其有關的運作 其中第一 二類毒性物質應以 運作時 在三十日內 也應將剩餘的毒物依法 總量管制方法管制 第三類毒性化學物質的運 處理並列冊報請主管機關核准 以策安全 作 應依中央主管機關規定 檢送該管機關備 查 並公開供民眾查閱 其相關資料可參考物 查核制度 主管機關得派員至毒性化學物質的運作場 質安全資料表的基本資料 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的運作 除應依毒管法 所 審核其實際運作情形 並抽檢樣品 若發 219 應詳實記錄毒性化學物質的運作及購買者資 安全防救災 此分類方式 至民國89年5月31日止保署 資流 4. 第 四類毒性化學物質 化學物質有汙染境

18 現有違反規定 汙染境或危害人體健康之疑 制實施要點 要求各教育行政單位及學 者 並得暫時封存 落實園災害管理工作 本於 預防勝於治 由上述管理規章對毒物的管制日趨嚴格 並 有感於毒性物質的種類流布 隨工廠發展而 療 學建築 設施 設備的耐災化 即為 減災工作的基本 園規劃建築 日益增多 故學術機構更應重視管理的重要 性 以學為例 應由管理藥品的專責技術人 園建築 設施的耐災化調查 員負責管理毒化物的工作 而相關實驗室負責 園災害潛勢區的調查 地生態循 老師亦應加以配合支援 並經由各科系的保 學相關單位應從學歷年因天然災害所造 安衛小組監督之下相信將意外災害發生機率 成園災變 調查園易因天然災害發生災害 降至最低 的潛勢區地點 例如 園是否坐落活動斷層 附近 地震 園是否在颱風季節常受淹 危害預防及應變之規定 之苦 颱風 災 園是否座若落山坡地 節境 97年10月3日教育部保小組公告學術機構 上 豪雨來臨時會不會導致坡地災害發生等等 運作毒性化學物質管理辦法修正草案第九條新 土石流 因此針對園災害防救災工作 增 學術機構除廢棄 輸出外運作第一類至第 第一要務先進行園災害潛勢區之調查 並配 三類毒性化學物質 其任一運作單位運作總量 合教育部推動之 各級學災害潛勢資料建置 達大量運作基準 學術機構應於申請毒性化學 計畫 物質許可證或登記文件前 檢具危害預防及應 學應調查歷年學災害紀錄 將災害發生 變計畫 前項危害預防及應變計畫學術機構應 的因素 災害型式 規模 地點 及受損狀況 經委員會審核 於本辦法修正發布一年內報請 作成受災紀錄表 如表7-6至表7-9所示 並 直轄市 縣(市)主管機關備查 並副知各該主 針對受災頻繁或易受災的建築或區域部份 進 管教育行政機關 行必要的補強或相關減災工作 資流 第十條新增學術機構應依本法第十六條 第 二十四條規定 積極預防事故發生 於事故發 建築物危害評估 安全防救災 生時 應即採取必要之防護 通報 應變及善 學可自行在園建築物及其設施做初步檢 後處理 並於事後進行調查檢討 做成書面調 查 自我檢查 目視 不儀器 如表7-10所 查處理報告 示 如發現問題 向縣 市 教育局 教育部 及各防救災相關單位呈報 並由縣 市 教育 園建築 設施 設備的 局 教育部委請技師或專家做細部檢查 此項 調查屬於小範圍調查 可由自然課程相關類之 耐災化 老師來施作 教育部為健全園災害防救體系 強化災害 針對地震 颱洪及坡地災害來臨時可造成 防救功 以維護園及學生安全 於92年 園建築之損害進行耐災評估 原則上園建 10月20日訂頒 教育部構建園災害管理機 築在規劃設計時 都是比一般民間建築更耐 220

19 災 但學本身建築物可因施工不佳 老舊 失修 所處地勢或座落地點不宜 而造成災 害 而破壞舍或學硬體設施 因此方應 針對園之可受災情況 及園建築設施 園規劃建築 之耐災功進行調查 如表7-11所示 原則上 檢核項目三個月做一次 但在防汛期來臨前及 圖7-2 圖7-3 圖7-4 圖7-6 圖7-7 發佈海上颱風警報時需再做一次 針對不合格 的部分 應進行維修補強 維修補強後應加以 追蹤查核 此外 針對颱洪災害發生方需提出防災減 災方案 譬如學如果研判不抵擋颱風豪雨 而造成淹 則須借助抽機 發電機及備 圖7-5 節境 沙包加以預防 如果園建築緊鄰陡峭邊坡 地生態循 圖7-1 則須規劃建置監測系統來幫助評估建築之危險 性並提供預警 學自主評估可依以表7-12 建築物安全調查表及表7-13建築物鄰近邊坡或 擋土牆安全查核表下進行初評 如若有不合格 項目且情況嚴重持續惡化 則應請建築師或專 業技師做詳細評估 研提改善方案 3. 放 時 壓力是否足夠 達1.7 kgf/c 消防 防災設備的檢測 自動撒設備 1. 檢 查壓力錶是否在正常壓力 綠色 範圍內 1. 密 閉式撒頭 圖7-5 是否有所遮敝或下方 有障礙物 影響撒 圖 檢查是否有懸吊或放置在固定處且懸吊高度 2. 流檢知裝置 圖7-6 其一次側及二次壓力 3. 末端查驗管 圖7-7 末端壓力是否大於1kgf/ c 以上 字 長為24CM 寬為8CM 圖7-2 火警自動警報設備 1. 檢 查自內是否有二條帶 10M或15M 及 1. 探 測器設置是否恰當 如辦公室裝設差動 式 圖7-8 或偵煙式 圖7-9 走廊 地下 1只直線霧兩瞄子 圖7-3及圖 檢 查帶 瞄子及消防栓開關閥是否接妥及 室裝設偵煙式 茶間 廚房裝設定溫式 圖7-10 擺設整齊 221 室內消防栓 安全防救災 表是否有壓力 不超過地面1.5M以上 圖 檢 查是否有滅火器標示牌 顏色為紅底白 資流 滅火器

20 2. 檢 查按下火警發信機 圖7-11 是否警報動 作 動作前應是否廣播告知 標示設備 園規劃建築 1. 檢 查出口標示燈 圖7-12 是否保持常亮 且測試按鈕按下時是否依然保持常亮 地生態循 節境 圖7-8 圖7-9 圖7-10 圖7-11 圖7-12 圖 檢 查避難方向指示燈 圖7-13 是否保持 常亮且測試按鈕按下時是否依然保持常亮 3. 確 認出口標示燈及避難方向指示燈位置安裝 是否正確 緊急照明燈 1. 檢 查緊急照明燈測試按鈕按下時是否會保持 常亮 圖 確 認緊急照明燈安裝是否正確 緩降機 1. 檢 查緩降機固定架四周是否有障礙物 2. 檢 查緩降機箱外標示是否符合常樓層使 如 2F 5m 繩長 圖 檢 查及延伸固定架是否可架設 圖 檢 查緩降機下降空間及下降空地是否有障礙 資流 圖7-14 物存在 緊急防救災應變體系及演練 安全防救災 園災害防救應變組織及其任務 分工 圖7-15 圖7-16 內救災 包括應變及復原時 應變組 織之組織架構 應變階段 可針對常見災害中 有關地震 火 就減災階段而言 為避免學行政體制過於 災 風災 坡地災害 含土石流 及傳染病 複雜化 以原行政分組為作業單位 以各處室 防疫..等等 考量其所需組織規模及人力 依 平時業務範圍及性質來負責各項減災工作 在 學規模 災害情境變化及學人力資 研 222

21 應變階段之分組 圖7-17 指揮官 副指揮官 發言人 規劃組 資訊隊 災害發生 應變組織之編組及分工範例如表7-14及表 7-15所示 各組組長由指揮官指定 並詳載於 園災害防救計畫 指揮官及各組組長均需指 長判斷災情 決定發布緊急疏散 是 定職務代理人 避免搶救災工作中斷 並建立 否 應變組織人員及其聯絡方式清單 如表7-16所 示 以利於災害發生時即時成立應變組織進行 各班導師確認 學生安全無虞 節境 避難引導組 其組織架構如圖7.18所示 地生態循 社區防災隊 緊急避難流程圖 後勤隊 醫療隊 通聯隊 疏散隊 警戒隊 搶救隊 圖7-18 行政後勤組 園規劃建築 應變組 各項救災任務 期使災害發生後人員傷害及設 就地做避難動作 備損失降至最低 學宜針對應變組織成員賦 導師安撫學生 等待指示 予責任 並於平時進行救災相關之專業技訓 練及演練 以提升其應變力 學除平時即安排好緊急應變組織分組外 攜帶 教室緊急應變補給品 資流 各班導師幫學生帶上 緊急識別卡 亦須依晝夜或假日規劃執勤班表建立日夜間或 建立教職員工緊急時期上班體制 以於災害 發生當下立即停止輪休 依學排定之輪值 時間出勤 相關輪值出勤表格如表7-17及 人 含50人 一般設有指揮官 副指揮 所示 官 兼發言人 搶救組 通報組 避難引導 組 安全防護組及緊急救護組 其組織架構如 應變體系啟動時機 圖7.17所示 若學規模較小 教職員工編制 1. 上 級指示 少於49人以下 僅需成立搶救組 通報組 2. 長 指揮官 可視災情程度 啟動應變組 223 判調整人員分組編組 學教職員工編制大於 安全防救災 假日通報機制 週知輪班執勤之教職員工 並 依照指定的避難路線 到指定的避難地點

22 圖7-19 園防災地圖 園規劃建築 地生態循 節境 資流 織 或是啟動幾個組 隊 以應付災情 時機 安全避難地點 引導疏散人員任務編 組 緊急避難救護 2. 擬訂安全避難地點及引導疏散人員任務編組 安全防救災 學對於內人員平時應加強防災演練 後 應周知教職員工及相關人員 將避難地 藉由演練各種災害應變演習 加強人員對於 點一覽表發送給各引導避難人員 並指定各 疏散動線的熟悉程度 使得在實際災害發生 班級之地點避難 若有班級無法及時到達指 時 有效增加緊急疏散的效率 演練由 定地點避難時 也應有多餘空間進行容納 安中心或學務處進行規畫 擬定緊急疏散計 3. 繪 製園防災地圖 圖7.19 及特定 畫 調查避難路線是否暢通 如有障礙物時 途的地圖 如瓦斯 自來 電力管線 應立即清除 並以圖表方式表達疏散路線和 系統等線路圖 並擬訂緊急應變車輛的 疏散地點 其流程如圖7.18所示 通行路線圖及替代路線圖 1. 擬 定的緊急疏散計畫應包括疏散程序 疏散 擬 定動員機制 長在接受教育局的命

23 令或自行判斷災情之下 可決定發布疏 災情蒐集 通報 園災害事件的通報管理 依作業內容區分 位及教育部園安全暨災害防救通報處 為即時通報定期彙報 學在災害發生時 理中心 應詳細調查學生 教職員工 設施設備等的受 災情況 並將結果由傳真 通話 網路通聯或 指示學生配帶緊急識別卡 並攜帶教室 其他確實方法 通報各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及教 緊急補給品 迅速引導學生至指定的避 育部園安全暨災害防救通報處理中心 安 難地點 並確認學生人數 中心 如圖7-20所示 應變演練 有特殊情況的學生 災害應變演練必須以學為主 其他單位 應通報之 由指揮官統籌發佈學生受災 如消防 警察 電為輔 也就是說 以學 資料 並主動聯絡家長 所掌握並實施者為主要演練內容 學 8. 學 生 教職員工因災害而發生意外時 必須積極主動 審慎考慮本身的力及所 教職員工應迅速實行救護行動 並立即 需的支援 並其他單位溝通協調 建立通 請求保健人員及其他受過急救訓練之教 報及支援管道 演練計畫的擬定必須基於以 職員工進行緊急醫護處理 下基本觀念 節境 7. 當 地方政府開設災害應變中心時 則亦 地生態循 6. 導 師在引導避難時 應注意行動不便或 園規劃建築 5. 第 一時間的引導避難人員為各班導師 散命令之時間 並回報至其教育主管單 1. 研 擬演練計畫之前 必須先有充分的 情境 圖7-20 想定 並以學所面臨的實際問題為主 例如 大規模地震後 應將小學生留 安 緊急通報作業流程 撫 建立名冊 等候家長接回 而非馬上讓 小學生各自回家 2. 至少應包含緊急避難 救護 收容 安撫的 細節操作 主動通報 資流 發生災害 3. 必 須明定各執行程序的權責編組及銜接介 主動通報 面 4. 須確保所需的應變時所需的資人力 5. 在 演練的過程中 所有作業均隨著時序有 教育部 安中心 縣 市教育局 詳細的紀錄 以利事中查證及事後重構 主動通報 中央 縣市政府應變中心 表7-18 P.223 為學地震災害演練案例 圖7-21 圖7-30則為學演練時的情形 225 檢討 安全防救災 學應變小組

24 園規劃建築 台北市銘傳國小演 練前的簡報 圖 台北市銘傳國 小教育訓練 高年級防 火灑練習 圖7-22 地生態循 節境 台中市永安國小 地震演練 緊急避難 圖7-25 圖7-28 雲 林 縣 華 山 國 小 土 石流演練 傷患後送 圖7-23 台北市銘傳國小教 育訓練 火災煙霧體驗 台北市銘傳國小教育 訓練 地震體驗 地震 體驗車 圖7-26 台 中 市 永 安 國 小 地震演練 緊急救護 圖7-27 雲林縣華山國小土石 流演練 緊急避難 圖7-24 雲林縣 華山國小土石 流演練 社 區民眾參演 後檢討 圖7-30 圖7-29 雲林縣華山國小土石 流演練 演後檢討 小結 資流 政府為健全災害防救體制及功 於民國 有一妥善之減災做為及緊急應變程序 以 89年7月19日公佈實施 災害防救法 其中 降低災害對學師生的衝擊 進而提供優質安 第22條第2項明文規定 為減少災害發生或 全的學習境 實乃當務之急 安全防救災 防止災害擴大 各級政府應依權責實施災害防 救教育 訓練及觀念宣導 教育部乃於92 年開始配合 防災國家型科技計畫 推動執 行 防災科技教育人才培育先導型計畫 透 過教育體系加強落實防災教育到各學習階段 以提升師生之防災知識 技及態度 進而強 化社會抗災力 該計畫在 園災害防救計 畫建立 方面 已獲具體成果可供各級學參 考運 建立完善的園災害防救體系 使學 226

25 附 錄 一 第 一 種 有 機 溶 劑 :(7 種 加 其 混 存 物 ) 1. 三 氯 甲 烷 (trichloromethane) 2. 1,1,2,2- 四 氯 乙 烷 (1,1,2,2-tetrachloroethane) 3. 四 氯 化 碳 (tetrachloromethane) 4. 1,2- 二 氯 乙 烯 (1,2- dichloroethylene) 5. 1,2- 二 氯 乙 烷 (1,2- dichloroethane) 6. 二 硫 化 碳 (carbon disulfide) 7. 三 氯 乙 烯 (trichloroethylene) 8. 僅 由 1 7 列 舉 的 物 質 之 混 合 物 第 二 種 有 機 溶 劑 :(41 種 加 其 混 存 物 ) 1. 丙 酮 (acetone ) 2. 異 戊 醇 1isoamyl alcohol) 3. 異 丁 醇 (isobutyl alcohol) 4. 異 丙 醇 (isopropyl alcohol) 5. 乙 醚 ethyl ether ) 6. 乙 二 醇 乙 醚 (ethylene glycol monoethyl ether) 7. 乙 二 醇 乙 醚 醋 酸 酯 (ethylene glycol monoethyl ether acetate) 8. 乙 二 醇 丁 醚 (ethylene glycol monobutyl ether) 9. 乙 二 醇 甲 醚 (ethylene glycol monomethyl ether) 10. 鄰 - 二 氯 苯 (o-dichlorobenzene) 11. 二 甲 苯 ( 含 鄰 間 對 異 構 物 )(xylene) 12. 甲 酚 (cresol) 13. 氯 苯 (chlorobenzene) 14. 乙 酸 戊 酯 (amyl acetate) 15. 乙 酸 異 戊 酯 (isoamyl acetate) 16. 乙 酸 異 丁 酯 (isobutyl acetate) 17. 乙 酸 異 丙 酯 (isopropyl acetate) 18. 乙 酸 乙 酯 (ethyl acetate) 19. 乙 酸 丙 酯 (propyl acetate) 20. 乙 酸 丁 酯 (butyl acetate) 21. 乙 酸 甲 酯 (methyl acetate) 22. 苯 乙 烯 (styrene) 23. 1,4- 二 氧 陸 圜 (1,4- dioxan 24. 四 氯 乙 烯 (tetrachloroethylene) 25. 己 醇 (cyclohexanol) 26. 己 酮 (cyclohexanone) 醇 (1- butyl alcohol) 丁 醇 (2- butyl alcohol) 29. 甲 苯 (toluene) 30. 二 氯 甲 烷 (dichloromethane) 31. 甲 醇 (methyl alcohol) 32. 甲 基 異 丁 酮 (methyl isobutyl ketone) 33. 甲 基 己 醇 (methyl cyclohexanol) 34. 甲 基 己 酮 (methyl cyclohexanone) 35. 甲 丁 酮 (methyl butyl ketone) 36. 1,1,1- 三 氯 乙 烷 (1,1,1-trichloroethane) 37. 1,1,2- 三 氯 乙 烷 (1,1,2- trichloroethane) 38. 丁 酮 (methyl ethyl ketone 39. 二 甲 基 甲 醯 胺 (n, n-dimethyl formamide) 40. 四 氫 喃 (tetrahydrofuran) 41. 正 己 烷 (n-hexane) 42. 僅 由 1 41 列 舉 的 物 質 之 混 合 物 第 三 種 有 機 溶 劑 :(7 種 加 其 混 存 物 ) 1. 汽 油 (gasoline) 2. 煤 焦 油 精 (coal-tar naphtha) 3. 石 油 醚 (petroleum ether) 4. 石 油 精 (petroleum naphtha1) 5. 輕 油 精 (petroleum benzine) 6. 松 節 油 (turpentine) 7. 礦 油 精 mineral spirit ( mineral thinner petroleum spirit,white spirit) 8. 僅 由 1 7 列 舉 的 物 質 之 混 合 物 參 考 資 料 1. 我 國 園 境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制 度 之 規 劃, 教 育 部, 台 灣 科 技 大 學 化 工 系,93 年 8 月 2. 高 中 職 安 全 衛 生 訪 視 輔 導,( 第 二 年 計 畫 ) 教 育 部 境 保 護 小 組, 國 立 台 灣 師 範 大 學 科 技 學 院 92 年 12 月 3. 園 節 規 劃 設 計 策 略, 鄭 政 利 4. 實 驗 室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手 冊, 教 育 部 保 小 組, 陳 俊 瑜, 黎 明 工 業 專 科 學,89 年 6 月 5. 行 政 院 勞 工 安 全 委 員 會 網 站 - 勞 工 安 全 衛 生 處 - 解 釋 令 劉 運 宏, 實 驗 室 安 全 衛 生 設 施 規 則, 中 正 理 工 學 院 (1994) 8. 行 政 院 勞 工 安 全 委 員 會 網 站 陳 俊 瑜 周 瑞 芝 賴 啟 中 和 王 德 修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概 論 - 實 驗 室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指 引, 三 民 書 局 (1999) 11. 八 十 六 學 年 度 全 國 各 級 學 園 事 件 統 計 分 析 報 告 教 育 部 (1998) 總 論 園 規 劃 建 築 地 生 態 循 節 境 資 流 安 全 防 救 災 永 續 教 育 發 展 227

26 總 論 園 規 劃 建 築 地 生 態 循 節 境 資 流 安 全 防 救 災 永 續 教 育 發 展 12. 陳 伸 賢, 未 來 勞 工 安 全 衛 生 工 作 所 面 臨 的 衝 擊, 行 政 院 勞 工 委 員 會 檢 查 處 所 (1996) 13.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體 系 工 研 院 (2000) 14. 勞 工 安 全 衛 生 法 - 行 政 院 勞 工 委 員 會 15. 行 政 院 勞 工 安 全 委 員 會 網 站 - 勞 工 安 全 衛 生 處 - 解 釋 令 勞 工 安 全 衛 生 實 行 細 則 行 政 院 勞 工 委 員 會 18. 周 瑞 芝 賴 啟 中 王 德 修 學 術 機 構 實 驗 室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的 精 進 之 道 黎 明 學 報 12(1) pp ,(1998) 19. 倪 福 成, 實 驗 室 安 全 衛 生 之 探 討, 中 山 科 學 研 究 院 (1995) 20. 甲 種 勞 工 安 全 衛 生 業 務 主 管 安 全 衛 生 教 育 訓 練 教 材, 中 華 民 國 工 業 安 全 衛 生 協 會 劉 運 宏, 實 驗 室 安 全 衛 生 設 施 手 冊, 中 正 理 工 學 院 (1994) 22. 實 驗 室 安 全 衛 生 保 管 理 手 冊, 教 育 部 保 小 組 (1997) 23. 推 動 勞 工 安 全 衛 生 工 作 實 務 手 冊 行 政 院 勞 工 委 員 會 (1995) 24. 洪 根 強 楊 明 枝 曾 傳 箸 ( 民 83)( 工 業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實 務 ), 台 北 市 : 揚 智 文 化 25. 毛 文 秉 葉 文 裕 譯 ( 民 80)( 工 業 衛 生 學 ), 台 北 市 : 徐 氏 基 金 會 26. 中 華 民 國 工 業 安 全 衛 生 協 會 編 ( 民 88)( 勞 工 安 全 衛 生 教 材 ) 27. 行 政 員 勞 工 安 全 衛 生 研 究 所 譯 ( 民 85)( 安 全 專 有 名 詞 字 典 ) 28. 羅 文 基 著 ( 民 81)( 工 業 安 全 衛 生 ) 29. 張 寬 勇 (2009),97 年 度 防 災 科 技 教 育 深 耕 實 驗 研 發 計 畫 之 國 中 小 園 災 害 防 救 計 畫 編 修 暨 考 評 獎 勵 機 制 之 試 行 檢 討, 教 育 部 30. 吳 傳 威 (2005), 教 育 部 防 災 科 技 教 育 人 才 培 育 先 導 型 計 畫 94 年 度 國 中 小 天 然 災 害 防 救 計 畫 編 撰 準 則 試 行 檢 討 修 正 及 師 資 培 訓 計 畫 之 國 中 小 幼 稚 園 災 害 防 救 計 畫 編 撰 準 則, 教 育 部 31. 林 聰 明 (2006),95 年 度 防 災 科 技 教 育 人 才 培 育 先 導 型 計 畫 之 各 級 學 地 震 災 害 防 救 計 畫 示 範 光 碟 製 作, 教 育 部 32. 蘇 光 偉 (2008),96 年 度 防 災 科 技 教 育 深 耕 實 驗 研 發 計 畫 之 園 災 害 防 救 計 畫 試 行 及 考 評 機 制 之 檢 討, 教 育 部 33. 園 災 害 防 救 計 畫 編 撰 指 南 審 查 修 訂 版 ( ), 教 育 部 34. 唐 雲 明 (2006), 防 火 管 理 人 講 習 訓 練 教 材, 財 團 法 人 長 春 防 災 基 金 會 35. 國 家 地 震 工 程 研 究 中 心 (2006), 學 災 害 潛 勢 資 料 規 劃 建 置, 教 育 部 36. 防 災 教 育 深 耕 研 發 計 畫 gov.tw 228

27 表 7-1 實 驗 室 實 習 工 場 可 發 生 災 害 類 型 統 計 百 分 比 (%) 平 均 百 分 比 災 害 類 型 大 專 院 高 中 高 職 (n=143) (n=228) (n=123) (n=494) 1. 鋼 瓶 洩 漏 災 害 化 學 洩 漏 災 害 火 災 爆 炸 地 震 災 感 電 災 害 機 械 切 割 夾 捲 傷 害 總 論 園 規 劃 建 築 地 生 態 循 節 境 應 新 淨 9. 一 般 外 傷 資 流 10. 生 物 性 感 染 事 故 其 它 安 全 防 救 災 永 續 教 育 發 展 229

28 總 論 表 7-2 類 別 ( 火 災 名 稱 ) 火 災 產 生 原 因 火 災 種 類 適 滅 火 器 園 規 劃 建 築 地 生 態 循 節 境 A 類 火 災 ( 普 通 火 災 ) B 類 火 災 ( 油 類 火 災 ) C 類 火 災 ( 電 氣 火 災 ) D 類 火 災 ( 金 屬 火 災 ) 普 通 可 燃 物 如 木 製 品 紙 纖 維 棉 布 合 成 只 樹 脂 橡 膠 塑 膠 等 發 生 之 火 災 通 常 建 築 物 之 火 災 即 屬 此 類 可 燃 物 液 體 如 石 油 或 可 燃 性 氣 體 如 乙 烷 氣 乙 炔 氣 或 可 燃 性 油 脂 如 塗 料 等 發 生 之 火 災 涉 及 通 電 中 之 電 氣 設 備, 如 電 器 變 壓 器 電 線 配 電 盤 等 引 起 之 火 災 活 性 金 屬 如 鎂 鉀 鋰 鋯 鈦 等 或 其 他 禁 性 物 質 燃 燒 引 起 之 火 災 泡 沫 滅 火 器 乾 粉 滅 火 器 泡 沫 滅 火 器 二 氧 化 碳 滅 火 器 乾 粉 滅 火 器 二 氧 化 碳 滅 火 器 乾 粉 滅 火 器 ( 電 器 類 火 災 不 可 使 泡 沫 滅 火 器, 但 如 切 斷 電, 則 視 同 A B 類 火 災 ) 乾 粉 滅 火 器 應 新 淨 表 7-3 電 流 值 電 流 大 小 對 身 體 之 危 害 對 身 體 之 危 害 程 度 220 ma 嚴 重 灼 傷 資 流 210 ma 心 臟 靜 止 ma 死 亡 ma 心 室 纖 維 震 顫 安 全 防 救 災 永 續 教 育 發 展 ma 呼 吸 失 效 20 ma 窒 息 15 ma 肌 肉 麻 痺 2-10 ma 手 會 合 攏 抓 住 接 觸 之 電 氣 本 體 ma 開 始 有 電 震 感 覺 0.2 ma 以 下 無 感 覺 230

29 表 7-4 園 實 驗 室 各 項 緊 急 應 變 安 全 衛 生 設 施 清 單 項 目 安 全 衛 生 設 施 1. 滅 火 器 : (1) 壓 板 及 插 梢 的 位 置 完 整 固 定, 外 表 無 生 鏽 龜 裂 (2) 藥 劑 壓 力 表 指 示 於 綠 色 區 域 ( 含 ) 以 上 範 圍 內 滅 火 器 2. 滅 火 器 數 量 足 夠 ( 依 定 全 配 置 圖 配 放 ), 取 無 障 礙 3. 滅 火 器 放 置 地 點 正 確 且 有 明 顯 標 示 使 方 法 4. 滅 火 器 藥 劑 更 換 時 間 ( 限 期 一 年 應 更 換 乙 次 ) 1. 箱 門 前 無 堆 置 物 品 阻 礙 開 關 且 把 手 完 整 且 可 開 關 消 防 栓 箱 2. 出 瞄 子 可 轉 動, 無 短 缺 3. 帶 有 2 條 無 破 損 發 霉 且 吊 掛 平 順 接 頭 拆 裝 容 易 1. 灑 頭 周 圍 應 保 持 下 方 60cm 以 上 無 堆 積 阻 礙 灑 及 感 知 設 施 2. 灑 頭 出 孔 外 觀 完 好 且 無 阻 塞 物 3. 火 警 感 知 器 無 破 損 發 黃 腐 蝕 無 阻 礙 物 1. 標 示 燈 完 好 明 亮, 周 圍 無 障 礙 火 警 綜 合 盤 2. 警 鈴 及 按 鈕 外 觀 良 好 按 鈕 表 面 保 護 板 無 破 裂 廣 播 系 統 1. 各 區 域 揚 聲 器 經 廣 播 測 試 後 皆 可 聽 到, 且 音 量 清 晰 1. 數 量 無 短 缺 ( 依 消 防 安 全 配 置 圖 ), 且 外 觀 無 破 損 緊 急 照 明 燈 2. 平 時 維 持 在 ON 狀 態, 並 插 上 電 1. 安 全 門 應 保 持 常 關 狀 態, 且 開 門 器 功 正 常 2. 安 全 門 出 入 口 及 避 難 通 道 暢 通 無 堆 積 雜 物 安 全 門 及 避 難 指 標 3. 出 口 及 避 難 方 向 指 示 燈 外 觀 無 破 損, 且 指 示 燈 亮 4. 指 示 燈 及 避 難 標 示 明 顯, 無 阻 擋 物 1. 緩 降 機 周 圍 無 堆 置 物 品 緩 降 機 及 救 助 袋 2. 使 方 法 標 示 明 顯 清 楚, 且 器 具 完 整 3. 設 備 無 短 缺, 外 觀 完 整 1. 辦 公 室 實 驗 室 單 一 插 座 有 過 多 插 頭 共 同 使 各 項 電 插 座 2. 插 座 外 殼 應 標 示 電 壓 值 電 啟 斷 位 置 及 來 1. 安 全 衛 生 器 材 櫃 保 持 整 齊 清 潔 安 全 衛 生 器 材 櫃 2. 器 材 櫃 內 物 品 ( 含 急 救 箱 藥 品 ) 充 足 且 未 超 過 保 存 期 限 有 備 妥 物 質 安 全 資 料 表, 並 定 期 更 新 1. 緊 急 沖 淋 洗 眼 器 保 持 清 潔 且 功 測 試 正 常 ( 質 為 無 色 無 堵 塞 淤 沖 淋 洗 眼 器 積 且 壓 正 常 ) 總 論 園 規 劃 建 築 地 生 態 循 節 境 應 新 淨 資 流 安 全 防 救 災 永 續 教 育 發 展 231

30 總 論 園 規 劃 建 築 地 生 態 循 表 7-5 化 學 名 稱 : 同 義 名 稱 : 物 品 名 稱 : 物 質 安 全 資 料 表 索 引 碼 : 製 造 商 或 供 應 商 : 地 址 : 電 話 : 危 害 物 質 清 單 節 境 應 新 淨 使 資 料 地 點 使 頻 次 數 量 使 者 資 流 安 全 防 救 災 貯 存 資 料 地 點 數 量 永 續 教 育 發 展 製 單 日 期 : 232

31 表 7-6 學 基 本 資 料 學 名 稱 學 地 址 班 級 總 數 填 表 者 調 查 日 期 郵 遞 區 號 縣 市 鄉 鎮 市 區 村 里 路 巷 弄 號 全 師 生 人 數 職 稱 西 元 月 日 年 總 論 園 規 劃 建 築 電 話 電 子 郵 件 信 箱 建 築 物 總 棟 數 園 平 面 配 置 圖 有 無 建 築 物 名 稱 建 築 物 1 建 築 物 6 建 築 物 2 建 築 物 7 建 築 物 3 建 築 物 8 建 築 物 4 建 築 物 9 建 築 物 5 建 築 物 10 註 : 若 表 格 不 足, 則 請 自 行 增 列 資 料 來 :95 年 度 全 國 學 災 害 潛 勢 資 料 規 劃 建 置 計 畫 地 生 態 循 節 境 應 新 淨 資 流 安 全 防 救 災 永 續 教 育 發 展 233

32 表 7-7 舍 基 本 資 料 總 論 學 名 稱 調 查 日 期 西 元 月 日 年 園 規 劃 建 築 地 生 態 循 節 境 建 築 物 名 稱 樓 層 數 建 造 年 代 西 元 年 有 無 增 建 有 無 舍 類 型 典 型 舍 非 典 型 舍 有 無 設 計 圖 有 無 構 造 形 式 鋼 筋 混 凝 土 (RC) 木 造 鋼 構 磚 造 鋼 骨 鋼 筋 混 凝 土 (SRC) 平 日 使 途 是 否 作 為 是 否 避 難 場 所 使 人 數 人 資 料 來 :95 年 度 全 國 學 災 害 潛 勢 資 料 規 劃 建 置 計 畫 應 新 淨 表 7-8 總 教 室 間 數 * 舍 資 料 地 下 室 一 樓 二 樓 三 樓 四 樓 五 樓 資 流 樓 梯 + 廁 所 總 數 * 包 含 教 室 辦 公 室 圖 書 室 電 腦 教 室 等 各 種 途 的 教 室 資 料 來 :95 年 度 全 國 學 災 害 潛 勢 資 料 規 劃 建 置 計 畫 安 全 防 救 災 永 續 教 育 發 展 234

33 235 資 流 應 新 淨 永 續 教 育 發 展 安 全 防 救 災 節 境 地 生 態 循 園 規 劃 建 築 總 論 資 流 應 新 淨 永 續 教 育 發 展 安 全 防 救 災 節 境 地 生 態 循 園 規 劃 建 築 總 論 學 名 稱 調 查 日 期 西 元 年 月 日 建 築 物 名 稱 樓 層 數 樑 柱 鋼 筋 鏽 蝕 有 無 樑 柱 有 裂 縫 或 滲 有 無 建 築 物 沉 陷 或 傾 斜 有 無 走 廊 柱 位 走 廊 外 側 有 柱 走 廊 外 側 無 柱 鄰 棟 間 距 小 於 7 公 分 樓 層 數 大 於 等 於 7 公 分 樓 層 數 或 間 距 大 於 50 公 分 以 上 地 下 室 有 無 備 註 * * 若 舍 有 其 他 重 大 損 壞 修 補 增 建 等 情 形, 或 曾 做 過 補 強 者, 請 將 情 況 填 於 本 欄 資 料 來 :95 年 度 全 國 各 級 學 災 害 潛 勢 資 料 規 劃 建 置 計 畫 表 7-9 舍 現 況 調 查

34 總 論 位 置 項 目 注 意 事 項 教 室 1. 教 室 本 身 結 構 之 安 全 性 及 教 室 內 部 懸 掛 式 物 品 1. 緊 急 疏 散 時 之 安 全 性 考 量 園 規 劃 建 築 地 生 態 循 節 境 應 新 淨 資 流 安 全 防 救 災 表 7-10 ( 日 光 燈 電 視 等 ) 安 全 性 2. 出 入 口 安 全 及 逃 生 動 線 配 置 3. 急 救 物 品 之 儲 放 4. 急 救 物 品 定 期 檢 查 更 新 5. 通 訊 通 報 設 備 之 建 置 走 廊 樓 梯 1. 走 廊 樓 梯 本 身 之 結 構 安 全 性 2. 是 否 有 不 必 要 之 物 品 阻 礙 逃 生 動 線 3. 走 廊 樓 梯 墜 落 物 之 防 止 廁 所 飲 機 衛 生 狀 態 地 面 因 積 所 造 成 的 濕 滑 現 象 ( 飲 機 洗 手 台 等 場 所 ) 災 變 發 生 時 須 注 意 使 學 生 有 秩 序 地 往 走 廊 或 樓 梯 疏 散, 避 免 推 擠 踐 踏 等 不 安 全 情 事, 逃 生 動 線 上 有 無 危 險 物 之 干 擾 亦 須 注 意 屋 頂 天 花 板 其 上 之 燈 具 及 風 扇, 須 慎 防 墜 落 情 事 使 狀 況 之 管 理 追 蹤 須 特 別 留 意 餐 廳 廚 房 特 別 教 室 等 ( 實 驗 室 工 藝 教 室 家 政 教 室 美 術 教 室 保 健 室 等 ) 園 境 安 全 維 護 對 照 表 設 備 之 危 險 性 ( 事 故 防 止 火 災 防 止 墜 落 物 之 防 止 ) 1. 實 驗 實 習 的 危 險 藥 品 或 危 險 物 品 之 保 管 2. 保 健 室 藥 品 的 儲 藏 管 理 3. 電 設 備 安 全 裝 置 之 控 管 4. 危 險 標 誌 等 之 整 備 5. 尖 銳 鋒 利 類 物 品 之 管 理 6. 出 入 口 安 全 及 逃 生 動 線 配 置 7. 通 訊 通 報 設 備 之 建 置 衛 生 管 理 相 關 人 員 應 確 實 注 意 相 關 安 全 問 題 有 別 於 一 般 教 室 之 安 全 管 理 須 特 別 注 意 永 續 教 育 發 展 236

35 位 置 項 目 注 意 事 項 體 育 館 禮 堂 1. 電 等 之 安 全 2. 體 育 設 施 或 體 育 具 之 破 損 或 劣 化 3. 相 關 設 備 之 安 全 管 理 ( 固 定 狀 態 及 開 閉 狀 態 ) 4. 出 入 口 安 全 及 逃 生 動 線 配 置 5. 通 訊 通 報 設 備 之 建 置 舍 之 外 壁 1. 舍 等 之 外 壁 的 龜 裂 或 剝 落 之 危 險 性 2. 表 面 黏 貼 材 料 膨 脹 或 剝 落 之 危 險 性 3. 外 側 懸 掛 物 之 固 定 避 難 場 所 注 意 事 項 1. 避 難 路 徑 有 無 障 礙 物 2. 消 防 滅 火 器 消 防 栓 消 防 器 材 的 使 維 護 3. 防 災 設 備 等 週 邊 有 無 障 礙 物 4. 避 難 器 具 的 檢 查 1. 教 職 員 對 於 設 備 的 操 作 需 熟 練 2. 必 要 時 防 災 設 備 的 檢 查 需 請 求 外 專 家 協 助 ( 技 師 公 會 認 證 ) 總 論 園 規 劃 建 築 地 生 態 循 節 境 應 新 淨 資 流 安 全 防 救 災 永 續 教 育 發 展 237

36 總 論 表 7-11 舍 設 施 之 耐 災 功 補 強 調 查 表 ( 填 表 人 : 填 表 日 期 : ) 檢 查 結 果 項 目 項 次 耐 災 功 補 強 檢 視 應 注 意 要 點 合 格 不 合 格 備 註 園 規 劃 建 築 地 生 態 循 節 境 應 新 淨 資 流 安 全 防 救 災 永 續 教 育 發 展 門 窗 耐 風 災 窗 牆 天 花 板 地 下 室 電 梯 坑 1 門 門 鎖 有 無 損 害, 操 作 使 是 否 正 常 2 樓 梯 門 鐵 捲 門 有 無 損 害 故 障, 使 是 否 正 常 3 教 室 門 鎖 有 無 損 壞, 使 是 否 正 常 4 倉 庫 門 有 無 損 壞, 使 是 否 正 常 1 窗 戶 ( 木 窗 及 鋁 窗 ) 有 無 損 壞 故 障, 使 是 否 正 常 2 窗 戶 玻 璃 有 無 破 損 現 象, 是 否 擋 風 雨 1 網 架 有 無 鏽 損 斷 裂 現 象 2 安 裝 是 否 非 常 牢 固 1 外 牆 是 否 有 外 磚 剝 落 及 裂 縫 現 象 2 內 牆 有 無 出 現 裂 縫 現 象 3 圍 牆 有 無 傾 斜 裂 縫 現 象, 是 否 穩 固 1 天 花 板 有 無 呈 現 龜 裂 現 象 2 天 花 板 有 無 漏 的 現 象 3 天 花 板 材 質 材 料 有 無 被 白 蟻 侵 入 或 破 損 1 供 作 地 下 室 採 光 通 風 之 小 型 窗 戶, 有 無 設 置 擋 防 安 全 設 施 2 對 於 不 必 要 之 地 下 室 開 口 有 無 予 以 封 閉 3 於 適 當 位 置 設 自 動 抽 機, 隨 時 提 供 抽 之 4 牆 壁 地 坪 有 無 裂 縫 拱 起 滲 積 的 現 象 1 電 梯 坑 有 無 砌 磚 阻 或 加 設 止 墩 2 電 梯 坑 內 有 無 抽 排 系 統, 若 有 積 自 動 予 以 排 除 238

37 項 目 項 次 耐 災 功 補 強 檢 視 應 注 意 要 點 合 格 檢 查 結 果 不 合 格 備 註 總 論 走 廊 屋 頂 樓 梯 樑 柱 排 設 施 1 走 廊 地 面 是 否 平 坦, 有 無 裂 縫 凹 洞 情 形 走 廊 的 寬 度 均 是 否 合 乎 標 準, 動 線 標 示 是 否 清 2 楚 3 舍 增 建 廊 階 銜 接 處 是 否 密 實 而 安 全 4 走 廊 排 是 否 正 常, 未 見 積 1 屋 頂 有 無 漏 現 象 2 屋 頂 有 無 裂 縫 倒 塌 的 現 象 3 屋 頂 的 四 周 安 全 圍 籬 圍 牆 或 欄 杆 有 無 損 壞 1 樓 梯 扶 手 有 無 斷 裂 破 損 2 樓 梯 的 地 面 有 無 裂 縫 情 況 3 樓 梯 間 有 無 裝 置 照 明 設 備 4 樓 梯 間 有 無 明 顯 標 示 標 線 1 舍 之 樑 柱 有 無 傾 斜 龜 裂 現 象 2 柱 地 面 有 無 裂 縫 現 象 3 舍 之 樑 柱 有 裂 縫 產 生 4 舍 接 續 部 位 或 伸 縮 縫 有 老 化 滲 漏 現 象 1 沉 砂 池 是 否 發 生 淤 積 或 堵 塞 需 清 除 滯 洪 池 內 不 得 蓄, 入 口 出 口 的 攔 污 柵 有 2 無 堵 塞 3 排 設 施 淤 積 或 大 雨 時 會 漫 淹 4 排 溝 有 斷 裂 下 陷 現 象 園 規 劃 建 築 地 生 態 循 節 境 應 新 淨 資 流 安 全 防 救 災 永 續 教 育 發 展 239

38 總 論 園 規 劃 建 築 地 生 態 循 節 境 表 7-12 舍 安 全 調 查 表 ( 填 表 人 : 填 表 日 期 : ) 鄰 近 邊 坡 或 檔 土 牆 建 築 物 鄰 近 河 道 或 建 築 物 容 納 樓 層 數 ( 建 物 離 邊 坡 距 離 < 結 構 低 窪 處 名 稱 學 生 數 2 邊 坡 高 度 ) 型 態 地 上 地 下 是 否 是 否 建 築 物 1 建 築 物 2 建 築 物 3 備 註 ( 如 是 否 適 宜 規 劃 為 避 難 場 所 集 合 地 點 ) 應 新 淨 資 流 建 築 物 4 附 註 : 1. 請 檢 附 學 地 圖, 說 明 各 學 建 築 物 之 配 置 位 置, 以 便 劃 設 災 害 危 險 區 域, 進 而 規 劃 避 難 路 線 及 場 所 2. 請 檢 附 學 電 配 置 圖, 以 利 救 災 緊 急 應 變 安 全 防 救 災 永 續 教 育 發 展 240

39 表 7-13 ( 填 表 人 : 填 表 日 期 : ) 舍 鄰 近 邊 坡 或 擋 土 牆 安 全 查 核 表 總 論 查 核 事 項 是 否 備 註 1. 園 內 有 地 表 塌 陷 現 象 2. 園 內 上 方 邊 坡 或 下 方 邊 坡 有 裂 縫 產 生 3. 園 內 上 方 邊 坡 有 落 石 現 象 4. 園 內 上 方 邊 坡 或 下 方 邊 坡 坡 腳 有 土 壤 隆 起 或 崩 塌 現 象 5. 舍 上 方 或 下 方 邊 坡 擋 土 牆 有 裂 縫 崩 壞 或 傾 斜 6. 舍 上 方 或 下 方 邊 坡 樹 木 或 電 線 桿 有 傾 斜 現 象 7. 擋 土 牆 洩 口 堵 塞 附 註 : 如 若 有 不 合 格 項 目, 情 況 嚴 重 且 持 續 惡 化, 則 應 請 土 木 技 師 或 大 地 技 師 做 詳 細 評 估 園 規 劃 建 築 地 生 態 循 節 境 應 新 淨 資 流 安 全 防 救 災 永 續 教 育 發 展 241

40 總 論 園 規 劃 建 築 地 生 態 循 節 境 應 新 淨 資 流 安 全 防 救 災 永 續 教 育 發 展 表 7-14 園 災 害 防 救 應 變 組 織 分 組 負 責 工 作 分 工 表 ( 教 職 員 工 數 50 人 以 上 之 範 例 ) 編 組 及 負 責 人 員 受 災 ( 自 救 ) 負 責 工 作 不 受 災 ( 協 助 救 災 ) 負 責 工 作 指 揮 官 1. 負 責 指 揮 督 導 協 調 1. 負 責 指 揮 督 導 協 調 長 副 指 揮 官 ( 兼 發 言 人 ) 1. 負 責 統 一 對 外 發 言 1. 負 責 統 一 對 外 發 言 教 務 主 任 或 其 他 指 定 人 選 2. 通 報 中 心 受 災 情 形 目 前 處 置 狀 況 等 搶 救 組 1. 受 災 學 教 職 員 生 之 搶 救 及 1. 依 情 況 支 援 安 全 防 護 組 緊 急 救 護 組 學 務 處 技 工 / 技 佐 搜 救 2. 清 除 障 礙 物 協 助 逃 生 3. 強 制 疏 散 不 願 避 難 之 學 教 職 員 生 通 報 組 安 中 心 人 員 1. 以 無 線 電 通 報 應 變 中 心 已 疏 散 人 數 收 容 地 點 災 情 及 學 教 職 員 學 生 疏 散 情 況 2. 負 責 蒐 集 評 估 傳 播 和 使 有 關 於 災 害 資 狀 況 發 展 的 資 訊 1. 以 無 線 電 通 報 應 變 中 心 已 疏 散 人 數 收 容 地 點 災 情 及 學 教 職 員 學 生 疏 散 情 況 2. 負 責 蒐 集 評 估 傳 播 和 使 有 關 於 地 災 害 資 狀 況 發 展 的 資 訊 3. 負 責 協 調 及 主 導 各 組 中 所 有 運 作 3. 負 責 協 調 及 主 導 各 組 中 所 有 運 作 避 難 引 導 組 教 務 處 各 班 導 師 1. 分 配 責 任 區, 協 助 疏 散 學 教 職 員 學 生 至 避 難 所 2. 協 助 疏 散 學 教 職 員 學 生 至 避 難 所, 協 助 登 記 身 分 人 數 1. 協 助 疏 散 學 區 周 遭 受 災 民 眾 至 避 難 所 2. 協 助 學 區 周 遭 受 災 民 眾 至 避 難 所, 協 助 登 記 身 分 人 數 3. 設 置 服 務 站, 提 供 協 助 諮 詢 3. 設 置 服 務 站, 提 供 協 助 諮 詢 安 全 防 護 組 總 務 處 警 衛 1. 採 購 儲 備 醫 藥 生 活 物 資 糧 食 及 飲 2. 協 助 發 放 生 活 物 資 糧 食 及 飲 3. 各 項 救 災 物 資 之 登 記 造 冊 保 管 及 分 配 4. 協 助 設 置 警 戒 標 誌 及 交 通 管 制 1. 採 購 儲 備 醫 藥 生 活 物 資 糧 食 及 飲 2. 協 助 發 放 生 活 物 資 糧 食 及 飲 3. 各 項 救 災 物 資 之 登 記 造 冊 保 管 及 分 配 4. 協 助 設 置 警 戒 標 誌 及 交 通 管 制 5. 維 護 學 災 區 及 避 難 場 所 治 安 5. 維 護 學 災 區 及 避 難 場 所 治 安 緊 急 救 護 組 保 健 室 輔 導 室 1. 檢 傷 分 類, 基 本 急 救 重 傷 患 就 醫 護 送 2. 心 理 諮 商 3. 急 救 常 識 宣 導 1. 檢 傷 分 類, 基 本 急 救 重 傷 患 就 醫 護 送 2. 心 理 諮 商 3. 急 救 常 識 宣 導 4. 提 供 紓 解 壓 力 方 法 4. 提 供 紓 解 壓 力 方 法 註 :1. 本 表 分 組 名 稱 相 關 建 議 人 選 及 工 作 職 掌 請 依 各 人 事 架 構 自 行 調 整 242

41 表 7-15 園 災 害 防 救 應 變 組 織 分 組 負 責 工 作 分 工 表 ( 教 職 員 工 數 49 人 以 下 之 範 例 ) 編 組 及 負 責 人 員 受 災 ( 自 救 ) 負 責 工 作 不 受 災 ( 協 助 救 災 ) 負 責 工 作 指 揮 官 1. 負 責 指 揮 督 導 協 調 1. 負 責 指 揮 督 導 協 調 長 副 指 揮 官 1. 負 責 統 一 對 外 發 言 1. 負 責 統 一 對 外 發 言 ( 兼 發 言 人 ) 教 務 主 任 或 其 他 指 定 人 選 2. 通 報 中 心 受 災 情 形 目 前 處 置 狀 況 等 搶 救 組 學 務 處 總 務 處 技 工 / 技 佐 保 健 室 1. 受 災 學 教 職 員 生 之 搶 救 及 搜 救 2. 清 除 障 礙 物 協 助 逃 生 3. 強 制 疏 散 不 願 避 難 之 學 教 職 員 生 4. 檢 傷 分 類, 基 本 急 救 重 傷 患 就 醫 護 送 5. 心 理 諮 商 1. 檢 傷 分 類, 基 本 急 救 重 傷 患 就 醫 護 送 2. 心 理 諮 商 3. 急 救 常 識 宣 導 4. 提 供 紓 解 壓 力 方 法 6. 急 救 常 識 宣 導 7. 提 供 紓 解 壓 力 方 法 通 報 組 安 中 心 人 員 輔 導 室 1. 以 無 線 電 通 報 應 變 中 心 已 疏 散 人 數 收 容 地 點 災 情 及 學 教 職 員 學 生 疏 散 情 況 2. 負 責 蒐 集 評 估 傳 播 和 使 有 關 於 災 害 資 狀 況 發 展 的 資 訊 3. 負 責 協 調 及 主 導 各 組 中 所 有 運 作 1. 以 無 線 電 通 報 應 變 中 心 已 疏 散 人 數 收 容 地 點 災 情 及 學 教 職 員 學 生 疏 散 情 況 2. 負 責 蒐 集 評 估 傳 播 和 使 有 關 於 地 災 害 資 狀 況 發 展 的 資 訊 3. 負 責 協 調 及 主 導 各 組 中 所 有 運 作 避 難 引 導 組 教 務 處 各 班 導 師 1. 分 配 責 任 區, 協 助 疏 散 學 教 職 員 學 生 至 避 難 所 2. 協 助 疏 散 學 教 職 員 學 生 至 避 難 所, 協 助 登 記 身 分 人 數 3. 設 置 服 務 站, 提 供 協 助 諮 詢 1. 協 助 疏 散 學 區 周 遭 受 災 民 眾 至 避 難 所 2. 協 助 學 區 周 遭 受 災 民 眾 至 避 難 所, 協 助 登 記 身 分 人 數 3. 設 置 服 務 站, 提 供 協 助 諮 詢 4. 採 購 儲 備 醫 藥 生 活 物 資 糧 食 及 4. 採 購 儲 備 醫 藥 生 活 物 資 糧 食 飲 5. 協 助 發 放 生 活 物 資 糧 食 及 飲 及 飲 5. 協 助 發 放 生 活 物 資 糧 食 及 飲 6. 各 項 救 災 物 資 之 登 記 造 冊 保 管 及 6. 各 項 救 災 物 資 之 登 記 造 冊 保 管 分 配 7. 協 助 設 置 警 戒 標 誌 及 交 通 管 制 8. 維 護 學 災 區 及 避 難 場 所 治 安 及 分 配 7. 協 助 設 置 警 戒 標 誌 及 交 通 管 制 8. 維 護 學 災 區 及 避 難 場 所 治 安 註 :1. 本 表 分 組 名 稱 相 關 建 議 人 選 及 工 作 職 掌 請 依 各 人 事 架 構 自 行 調 整 總 論 園 規 劃 建 築 地 生 態 循 節 境 應 新 淨 資 流 安 全 防 救 災 永 續 教 育 發 展 243

42 表 7-16 總 論 編 組 負 責 人 姓 名 連 絡 電 話 代 理 人 連 絡 電 話 指 揮 官 園 災 害 應 變 組 織 聯 絡 名 冊 表 園 規 劃 建 築 地 生 態 循 節 境 應 新 淨 資 流 副 指 揮 官 ( 兼 發 言 人 ) 搶 救 組 通 報 組 避 難 引 導 組 安 全 防 護 組 緊 急 救 護 組 填 表 人 : 填 表 日 期 : 輪 值 人 員 班 表 時 段 輪 值 人 員 / 代 理 人 姓 名 內 分 機 手 機 / 代 理 人 手 機 備 註 早 班 / / 午 班 / / 晚 班 / / 長 聯 絡 電 話 教 育 部 ( 局 ) 電 話 安 全 防 救 災 永 續 教 育 發 展 相 關 聯 絡 電 話 安 中 心 電 話 警 衛 室 電 話 / 分 機 地 區 派 出 所 電 話 或 110 地 區 消 防 分 隊 電 話 或 119 電 力 公 司 電 話 自 來 公 司 電 話 244

43 245 資 流 應 新 淨 永 續 教 育 發 展 安 全 防 救 災 節 境 地 生 態 循 園 規 劃 建 築 總 論 a. 成 立 時 間 : 年 月 日 b. 成 立 地 點 : c. 聯 絡 電 話 : 傳 真 電 話 : 單 位 職 稱 姓 名 手 機 緊 急 隸 屬 組 別 進 駐 時 間 緊 急 時 期 出 勤 簽 到 表 表 7-17

44 表 年 小 學 地 震 災 害 演 練 項 目 及 任 務 分 工 表 範 例 總 論 演 練 項 目 演 練 內 容 演 練 單 位 時 間 備 考 A. 簡 報 本 地 震 災 害 應 變 措 施 之 規 劃 及 準 備 ( 現 場 電 腦 簡 報 ) 規 劃 組 10:30~10:45 園 規 劃 建 築 地 生 態 循 節 境 B. 地 震 發 佈 C. 緊 急 應 變 組 織 的 啟 動 : 成 立 災 害 應 變 小 組 D. 緊 急 搜 救 及 逃 生 避 難 引 導 E. 危 險 建 築 物 警 戒 隔 離 F. 傷 亡 教 職 員 學 生 緊 急 救 護 北 部 地 區 因 為 宜 蘭 外 海 發 生 規 模 6.5 之 地 震, 搖 晃 時 間 持 續 40 秒 學 受 災, 依 據 本 災 害 防 救 計 畫 地 震 篇 之 作 業 規 定 成 立 應 變 組 織, 相 關 人 員 以 電 話 傳 真 上 網 或 簡 訊 方 式 通 報 災 情 1. 本 各 上 課 老 師 依 防 災 地 圖 及 避 難 引 導 標 示 以 適 當 方 式 引 導 學 生 緊 急 疏 散 避 難 2. 導 師 及 疏 散 隊 成 員 需 協 助 行 不 便 之 教 職 員 工 學 生 疏 散 避 難 3. 針 對 警 戒 區 域 內 不 肯 疏 散 之 本 教 職 員 學 生 強 制 送 至 避 難 處 所 4. 搶 救 隊 負 責 清 除 障 礙 物, 協 助 逃 生 1. 據 學 生 通 報, 館 一 樓 有 數 根 柱 子 爆 裂 彎 曲 2. 指 揮 官 派 警 戒 隊 對 該 危 險 建 築 物 做 安 全 隔 離 之 警 戒 標 誌 1. 衛 生 保 健 組 成 立 臨 時 救 護 站 於 戶 外 空 曠 安 全 之 地 方, 並 且 執 行 檢 傷 分 類 及 緊 急 處 理 司 儀 長 應 變 組 織 成 員 應 變 組 : 疏 散 隊 搶 救 隊, 上 課 老 師, 導 師 應 變 組 : 警 戒 隊 衛 生 保 健 組 行 政 後 勤 10:45~10:46 10:46~10:47 10:47~10:49 10:49~10:50 應 新 淨 及 運 送 G. 避 難 所 的 開 2. 輕 傷 傷 患 直 接 在 臨 時 救 護 站 做 處 理 3. 重 傷 傷 患 先 維 持 生 命 跡 象, 再 請 求 救 護 車 或 直 接 派 車 送 往 合 作 之 醫 院 4. 學 周 邊 之 醫 院 及 診 所 視 情 況 派 護 士 支 援 臨 時 救 護 站 於 本 相 對 安 全 之 位 置, 設 置 避 難 收 容 所, 緊 急 安 置 學 組 : 醫 療 隊 學 周 圍 之 醫 院 及 診 所 導 師 行 政 後 勤 10:50~10:55 資 流 設, 學 生 之 安 置 教 職 員 工 及 學 生 1. 班 級 導 師 應 建 立 學 生 緊 急 識 別 卡, 內 容 應 包 括 學 生 姓 名 班 級 家 長 或 代 理 人 的 聯 絡 方 式 通 訊 地 址 等 相 關 事 項, 此 項 作 業 可 參 考 學 生 家 長 聯 絡 單 ( 簿 ) 組 : 後 勤 隊 導 師 2. 將 未 受 傷 學 生 集 中 留 置 安 撫, 確 認 人 數, 連 絡 家 安 全 防 救 災 長 ( 或 代 理 人 ) 來 接 學 生 或 通 知 學 生 相 關 訊 息 及 措 施 3. 疏 散 隊 要 選 定 多 個 避 難 收 容 地 點, 並 計 算 出 大 概 可 以 容 納 人 數, 準 備 足 夠 飲 及 口 糧 4. 導 師 在 家 長 或 代 理 人 未 領 回 學 生 前, 由 學 來 保 護 10:55~10:58 永 續 教 育 發 展 H. 災 情 蒐 集 通 報 對 災 情 的 掌 握 及 傷 亡 的 統 計 5. 要 特 別 注 意 行 動 不 便 之 教 職 員 工 學 生 之 留 置 安 撫 災 害 應 變 小 組 依 據 各 組 通 報 之 情 形 及 災 害 搶 救 經 過 實 施 災 情 彙 整, 持 續 陳 報 地 方 災 害 應 變 中 心 及 教 育 局 演 後 檢 討 講 評 指 揮 官 新 聞 官 10:58~11:00 I. 檢 討 講 評 參 演 練 人 員 11:00~11:40 246

选 择 您 的 分 液 器 Dispensette 系 列 瓶 口 分 液 器 已 经 在 广 泛 的 应 用 中, 尤 其 是 在 具 腐 蚀 性 的 试 剂 应 用 中, 证 明 了 其 精 确 可 靠 的 品 质 轻 触 移 液 我 们 携 40 余 年 的 丰 富 经 验 以 及 最 现 代

选 择 您 的 分 液 器 Dispensette 系 列 瓶 口 分 液 器 已 经 在 广 泛 的 应 用 中, 尤 其 是 在 具 腐 蚀 性 的 试 剂 应 用 中, 证 明 了 其 精 确 可 靠 的 品 质 轻 触 移 液 我 们 携 40 余 年 的 丰 富 经 验 以 及 最 现 代 Dispensette 您 瓶 口 移 液 的 正 确 之 选 Dispensette 瓶 口 分 液 器 F I R S T C L A S S B R A N D 独 创 的 Dispensette 系 列 瓶 口 分 液 器 已 经 在 广 泛 的 应 用 中, 尤 其 是 在 具 腐 蚀 性 的 试 剂 应 用 中, 证 明 了 其 精 确 可 靠 的 品 质 Dispensette III:

More information

1947 1948 1948 1949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á à á à ü ü ü ü ü ü ü ü ( 1) ( 2) ( 3) ( 4) ( 1) ( 2) ( 3) ( 1) ( 2) ( 3) ( 1) ( 2) ( 3) ( 4) ( 5) ( 6)

More information

é é é ö ϕ ϕ ö ö ü ó ü

More information

â ü ü êâ ü ü àì é ü é ü é é é ü ü è ü ü ü é é ü ü á é è é é é è è è è éé ü üé é é é ü ü

More information

特定行業製程異味污染防治

特定行業製程異味污染防治 室 內 空 氣 品 質 改 善 技 術 簡 介 台 灣 清 淨 環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孫 國 書 經 理 財 團 法 人 台 灣 產 業 服 務 基 金 會 白 崢 鈺 工 程 師 一 前 言 改 善 室 內 空 氣 品 質 之 措 施 有 控 制 源 頭 改 善 通 風 空 氣 淨 化 等 3 種 任 何 污 染 問 題 之 處 理 ( 含 室 內 空 氣 品 質 ) 最 好 在 還 沒

More information

江油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第八届中小学艺术展演活动评奖结果的通报

江油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第八届中小学艺术展演活动评奖结果的通报 江 教 体 发 2015 46 号 各 中 小 学 校 : 根 据 绵 阳 市 教 体 局 关 于 举 办 绵 阳 市 第 八 届 中 小 学 生 艺 术 节 的 通 知 ( 绵 教 体 函 2015 23 号 ), 我 市 于 2015 年 3 至 5 月 举 办 了 以 放 飞 梦 想 快 乐 成 长 为 主 题 的 艺 术 展 演 活 动, 全 市 各 学 校 认 真 准 备 积 极 参 与,79

More information

① ⑰ ⒀ ⒐ ② ⑱ ⒁ ⒑ 〡 〱 ぁ ③ ⑲ ⒂ ⒒ 〢 〲 あ ④ ⑳ ⒃ ⒓ 〣 〳 ぃ ⑤ ⑴ ⒄ ⒔ 〤 〴 い ⑥ ⑵ ⒅ ⒕ 々 〥 〵 ぅ ⑦ ⑶ ⒆ ⒖ 〆 〦 う ⑧ ⑷ ⒇ ⒗ 〇 〧 ぇ ⑨ ⑸ ⒈ ⒘ 〨 ⑩ ⑹ ⒉ ⒙ 〩 ⑪ ⑺ ⒊ ⒚ ⓪ ⑯ ⑿ ⒏ え ぉ お

① ⑰ ⒀ ⒐ ② ⑱ ⒁ ⒑ 〡 〱 ぁ ③ ⑲ ⒂ ⒒ 〢 〲 あ ④ ⑳ ⒃ ⒓ 〣 〳 ぃ ⑤ ⑴ ⒄ ⒔ 〤 〴 い ⑥ ⑵ ⒅ ⒕ 々 〥 〵 ぅ ⑦ ⑶ ⒆ ⒖ 〆 〦 う ⑧ ⑷ ⒇ ⒗ 〇 〧 ぇ ⑨ ⑸ ⒈ ⒘ 〨 ⑩ ⑹ ⒉ ⒙ 〩 ⑪ ⑺ ⒊ ⒚ ⓪ ⑯ ⑿ ⒏ え ぉ お ! " @ P Q R ` a b p q r # S c s $ % & ' ( G H T U V W X d e f g h t u v w x ) I Y i y * : J Z j z + ; K [ k {, -. / < = >? L M N O \ ] ^ _ l m n o } ~ À Ð à ð ΐ Π ΰ π ϐ Ϡ ϰ Ѐ А Р а р Ѐ Ѡ Ѱ Ҁ Ґ Ҡ Ұ Ӏ Ӑ

More information

é è à è è ê é è ü

More information

#. #. # #. /0* # # # # # /0* /12345416 04787948: # # )*+,- *:87712 # # # # */0* # # # # # ) # * /0* # )*+,- # )*+,- * ) ) * ) )*+,- # # # /0* # # # /0

#. #. # #. /0* # # # # # /0* /12345416 04787948: # # )*+,- *:87712 # # # # */0* # # # # # ) # * /0* # )*+,- # )*+,- * ) ) * ) )*+,- # # # /0* # # # /0 - 5 # ) # *+,-./0123 ) # 011* -1 /## # 112 2 2 # # 3)4+1-*# # # /..,252)2 # -))+ - # -))2 1 - # # # /.. # # /.. # # # /.. ## # # ))* +, # # 112 2 2 -.# # # # /.. # # # # /.. # /.. # #,252)2 -))2 1 # #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列 ( ) 類 ( ) ( ) 列 ( ) 易 硫 珞類 易 來 ( ) 硫 金 行 行 ( ) 金 金 金 易 列 ( ) 類 ( ) 類 ( ) ( ) 類 ( ) 類 ( 六 ) 類 列 ( ) 硫 零 度 ( ) 零 度 零度 ( ) 零度 度 ( ) 異 度 六 度 列 ( ) ( ) ( ) ( ) 度 六 ( ) 1. 類 2. 3. ( ) 烈 1. 雷 2. 類 3. 4. 類 類

More information

2

2 96 10 19 3 0960145703 1 2 3 4 5 1. 2. 3. 1. 2. 3. 4. 6 5. 6. 1. 2. 1. 2. 3. : 1. 2. 3. 4. Trichloromethane 1,1,2,2-1,1,2,2-Tetrachloroethane Tetrachloromethane 1,2-1,2-Dichloroethylene 1,2-1,2-Dichloroethane

More information

º»

º» 爱 玛 中 的 长 者 黄 梅 历 来 的 西 方 评 论 多 将 奥 斯 丁 小 说 爱 玛 中 的 主 导 男 性 人 物 奈 特 利 定 义 为 父 辈 角 色 随 着 在 当 代 批 评 里 一 些 沾 父 沾 长 的 词 被 越 来 越 多 地 涂 上 负 面 色 彩 不 少 人 把 奥 斯 丁 的 题 旨 定 义 为 保 守 的 也 有 人 反 其 道 而 行 之 试 图 论 证 奥 斯

More information

序号 中文名称 Active Solvent a ( 活性溶剂 ) 英文全称 CAS NO. 溶剂参数表 挥发速率 (Evaporation Rate) N-BAC=1 ETHER=1 分子式 (Formula) 粘度 Viscosity,cp 8%RS1/2-SNC 25 粘度 Viscosity

序号 中文名称 Active Solvent a ( 活性溶剂 ) 英文全称 CAS NO. 溶剂参数表 挥发速率 (Evaporation Rate) N-BAC=1 ETHER=1 分子式 (Formula) 粘度 Viscosity,cp 8%RS1/2-SNC 25 粘度 Viscosity Active Solvent a ( 活性溶剂 ) 英文全称 CAS NO. 挥发速率 (Evaporation Rate) N-BAC=1 ETHER=1 分子式 (Formula) 8%RS1/2-SNC 25 8%CAB-381-0.5 @25 稀释比 Dilution Ratio b 1 四氢呋喃 TETRAHDROFURAN 109-99-9 6.3 1.9 OCH 2 CH 2 CH 2

More information

É

É ...... É é à é é à 1 14 1 27 Vege é ö é é é é Aesculapius é Jenny é é é é é 2 1 2 5 é 1 4 é T d = 430 1 24 2 L 2 9 é c a b P = sin θ cosθ é é â 7 3 1 2 165 150 8 3 4 5 6 2 é

More information

HJ

HJ HJ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标 准 HJ -200 环 境 标 志 产 品 技 术 要 求 船 舶 防 污 漆 Technical requirement for environmental labeling products Ship anti-fouling paints ( 征 求 意 见 稿 ) 200 - - 发 布 200 - - 实 施 环 境 保 护 部

More information

中 国 高 学 历 劳 动 者 的 教 育 匹 配 与 收 入 回 报 犆 狅 犾 犲 犵 犲 犌 狉 犪 犱 狌 犪 狋 犲 狊 犔 犐 犑 狌 狀 犃 犫 狊 狋 狉 犪 犮 狋 : 犜 犺 犲 犆 犺 犻 狀 犲 狊 犲 犺 犻 犵 犺 犲 狉 犲 犱 狌 犮 犪 狋 犻 狅 狀 犲 狓 狆

中 国 高 学 历 劳 动 者 的 教 育 匹 配 与 收 入 回 报 犆 狅 犾 犲 犵 犲 犌 狉 犪 犱 狌 犪 狋 犲 狊 犔 犐 犑 狌 狀 犃 犫 狊 狋 狉 犪 犮 狋 : 犜 犺 犲 犆 犺 犻 狀 犲 狊 犲 犺 犻 犵 犺 犲 狉 犲 犱 狌 犮 犪 狋 犻 狅 狀 犲 狓 狆 中 国 高 学 历 劳 动 者 的 教 育 匹 配 与 收 入 回 报 社 会 2016 3 CJS 第 36 卷 李 骏 摘 要 : 近 十 多 年 来, 鉴 于 中 国 高 等 教 育 扩 张 对 劳 动 力 市 场 的 影 响, 一 些 学 者 开 始 用 经 验 数 据 研 究 劳 动 者 与 工 作 之 间 的 教 育 匹 配 ( 尤 其 是 过 度 教 育 ) 对 收 入 回 报 的 影

More information

外 发 展 战 胜 英 美 称 雄 世 界 一 言 以 蔽 之 就 是 先 大 陆 后 海 洋 ¹ 基 于 这 样 的 全 球 战 略 构 想 纳 粹 德 国 的 决 策 者 决 定 把 同 美 国 的 决 斗 放 在 德 国 征 服 世 界 的 计 划 的 最 后 一 个 阶 段 即 通 过 一

外 发 展 战 胜 英 美 称 雄 世 界 一 言 以 蔽 之 就 是 先 大 陆 后 海 洋 ¹ 基 于 这 样 的 全 球 战 略 构 想 纳 粹 德 国 的 决 策 者 决 定 把 同 美 国 的 决 斗 放 在 德 国 征 服 世 界 的 计 划 的 最 后 一 个 阶 段 即 通 过 一 试 论 纳 粹 德 国 战 败 的 美 国 因 素 杨 晓 杰 五 十 多 年 前 作 为 轴 心 国 集 团 核 心 的 纳 粹 德 国 的 无 条 件 投 降 表 明 了 第 二 次 世 界 大 战 胜 利 的 天 平 已 完 全 倒 向 了 反 法 西 斯 反 侵 略 的 盟 国 一 边 疯 狂 推 行 极 端 冒 险 主 义 侵 略 扩 张 政 策 的 德 国 战 败 的 原 因 很 多 但

More information

1 1 108 26 126 48 3 220 185 1984 á á á à 1983 3.1547 3.14 1840 0051 0032 1988 1 263 1966 108

More information

(1) (2) (3) (4) (5) (6) /10/13 11: (57) (201

(1) (2) (3) (4) (5) (6) /10/13 11: (57) (201 1. () 2. () CPC joe8688@ms17.hinet.net 0933-763586 2014 2 1. 2. 3. 4. 5. 烟 2014 3 2014 4 2014 5 2014 6 (1) (2) (3) (4) (5) (6)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2014 7 2014 8 93511 4 4 1 400 9 1 2010/10/13

More information

農藥之安全劑型

農藥之安全劑型 農 藥 的 安 全 劑 型 吳 智 遠 農 業 藥 物 毒 物 試 驗 所 農 藥 化 學 組 一 前 言 二 農 藥 劑 型 的 發 展 趨 勢 三 傳 統 農 藥 劑 型 面 臨 的 安 全 問 題 四 化 學 物 質 的 危 害 性 五 國 內 改 善 使 用 安 全 的 新 劑 型 農 藥 研 發 六 結 論 一 前 言 二 農 藥 劑 型 的 發 展 趨 勢 世 界 人 口 現 已 超 過

More information

國家圖書館典藏電子全文

國家圖書館典藏電子全文 9 10 11 12 13 H 2 SCS 2 PhenolMethyl PhenolEthyl Phenol AcetoneTolueneXyleneStyreneTrichloroethane ButanolEthyl alcoholbutanonemethyl isobutyl KetoneEthyl acetatebutyl acetate TolueneStyreneBenzeneXyleneVinyl

More information

$$() * * ) ) + + +, ) - ),,, ) ). /, ) ) ). /01().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01/.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More information

一、 工程概况

一、 工程概况 db À À 65 À À 70 À2 À2 3565 À À 40 À2 25 À2 25 À2

More information

1985 6 7

1985 6 7 1985 6 7 30 55 á < > 1946 2 4 1962 10 10 3 1962 10 10 3 370 1982 2 1982 2 1 5 6 1 5 6 1 5 6 1 1 3 1 5 6 60 1 3 198l 4 3 3 284 < > 1982 4 < > 1982 4 < > 1982

More information

080 2 1979 3 75 126 1978 4 1986 45 9 < > 1987 1982 3 1985 1 48 2 1976 8 1976 2 1975 2 13 1985 1979 7 1984 4 1974 12 1975 2 81 55 2 75 1942 1982 1 1987 1 23 45 38 30 1989 5 1989 1 1984

More information

烟 ( ) ( ) () () CPC joe8688@ms17.hinet.net 0933-763586 103 1 2 3 4 5 6 2014 2 烟 2014 3 2014 4 2014 5 (1) (1) (2) (2) (3) (3) (4) (4) (5) (5) (6) (6) ( ( )1. ( ( ) ) ( ( )2. ( ( ) ) ( ( )3. ( ( ) ) ( ( )4.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PowerPoint - Ppt ppt

Microsoft PowerPoint - Ppt ppt 美 國 藥 典 通 則 殘 留 溶 劑 的 檢 測 RESIDUAL SOLVENTS Spectrum 质 检 部 斯 百 全 化 学 ( 上 海 ) 有 限 公 司 800.720.5720 www.spectrumchina.com.cn 通 則 適 用 範 圍 所 有 藥 品 原 料, 輔 料, 製 劑 中 可 能 存 在 的 溶 劑 通 則 目 標 為 病 人 的

More information

总 第 期 入 侵 朝 鲜 领 海 领 空 进 攻 朝 鲜 人 民 军 对 朝 鲜 城 市 狂 轰 滥 炸 同 时 命 令 第 七 舰 队 向 台 湾 海 峡 出 动 侵 占 中 国 领 土 台 湾 阻 挠 中 国 人 民 解 放 台 湾 的 既 定 部 署 日 又 命 令 美 国 陆 军 在 朝

总 第 期 入 侵 朝 鲜 领 海 领 空 进 攻 朝 鲜 人 民 军 对 朝 鲜 城 市 狂 轰 滥 炸 同 时 命 令 第 七 舰 队 向 台 湾 海 峡 出 动 侵 占 中 国 领 土 台 湾 阻 挠 中 国 人 民 解 放 台 湾 的 既 定 部 署 日 又 命 令 美 国 陆 军 在 朝 党 的 文 献 年 第 期 毛 泽 东 与 抗 美 援 朝 年 前 年 月 中 央 作 出 了 抗 美 援 朝 的 决 策 毛 泽 东 和 中 共 揭 开 了 中 国 人 民 抗 美 援 朝 战 争 的 序 幕 这 是 一 个 需 要 有 战 略 胆 识 和 气 魄 的 决 策 也 是 一 个 创 造 了 现 代 战 争 史 上 的 奇 观 的 决 策 那 时 新 中 国 刚 刚 脱 离 了 长 期

More information

農藥之安全劑型

農藥之安全劑型 農 藥 之 安 全 劑 型 馮 海 東 農 業 藥 物 毒 物 試 驗 所 農 藥 化 學 組 一 前 言 ( ) (Emulsifiable concentrates, EC) (Active ingredient) ( ) ( ) (Other ingredients, inert ingredients, formulants) (Formulation) (Ready-to-use, RTU)

More information

識 度 立 樓 不 立 不 參

識 度 立 樓 不 立 不 參 年 度 錄 樓 例 ç 林 良 年 識 度 立 樓 不 立 不 參 錄 錄 六 論 參 樓 年 來 了 不 了 樓 狀 不 狀 狀 狀 易 易 良 類 樓 樓 樓 狀 不 狀 不 了 見 惡 不 福 利 兩 類 不 不 不 例 數 例 數 不 不 度 樓 樓 年 例 來 類 度 年 樓 樓 樓 類 例 林 力 旅 館 旅 館 旅 館 宅 宅 類 樓 林 數 兩 六 列 利 率 林 力 利 率 力 利

More information

097 2 3Bh ha hb = 3 ( c a)( d b) c a d b 3 ha hb 2 3 h + ( ) 2 c a d b h h x + x + x s 1 + 2 f ( nl + s) = f ( nl) + ( ) + l 2 2 s s ( 1 2 ) 2 ( 1 2) 1 2l [ 0 < s < 1, 1 = f ( nl + 1) f ( nl), = f

More information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70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032-\244A\276J-2.doc)

(Microsoft Word - 032-\244A\276J-2.doc) 序 號 :032 物 質 安 全 資 料 表 第 1 頁 / 5 頁 一 物 品 與 廠 商 資 料 物 品 名 稱 : 乙 醇 (Ethanol) 其 他 名 稱 :- 建 議 用 途 及 限 制 使 用 : 樹 脂, 脂 肪, 脂 肪 酸, 油, 碳 氫 化 合 物 之 溶 烯 劑 ; 萃 取 媒 介 ; 製 造 乙 醛, 醋 酸, 乙 烯, 丁 二,2- 乙 基 己 醇, 染 料, 製 藥,

More information

   

    篇 名 : 飛 將 軍 史 記 之 李 將 軍 列 傳 作 者 : 瑞 祥 高 中 二 年 八 班 蘇 伯 承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七 年 十 月 1 壹 前 言 飛 將 軍 李 廣, 可 以 說 是 我 國 史 上 最 富 盛 名 的 武 將 之 ㄧ, 匈 奴 懼 之 如 鬼 神 與 其 子 弟 共 同 捍 衛 漢 朝 不 受 外 族 欺 凌 內 部 動 亂 成 可 謂 一 代 名 將 世 家

More information

12_04.indd

12_04.indd 1 02 09 13 20 26 33 41 45 51 56 08 12 19 25 50 61 62 2 3 4 ö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More information

级 两 者 有 重 合 的 部 分 为 了 叙 述 方 便 避 免 重 复 本 文 以 等 级 为 主 在 各 等 级 之 下 再 分 别 叙 述 各 种 职 业 人 群 的 经 商 状 况 本 文 的 商 人 包 括 从 事 各 类 商 业 活 动 的 行 商 坐 贾 广 义 上 也 包 括 典

级 两 者 有 重 合 的 部 分 为 了 叙 述 方 便 避 免 重 复 本 文 以 等 级 为 主 在 各 等 级 之 下 再 分 别 叙 述 各 种 职 业 人 群 的 经 商 状 况 本 文 的 商 人 包 括 从 事 各 类 商 业 活 动 的 行 商 坐 贾 广 义 上 也 包 括 典 清 代 前 期 商 人 的 社 会 构 成 分 析 对 明 清 时 期 商 人 的 社 会 构 成 学 术 界 已 经 有 了 一 些 专 门 研 究 一 些 研 究 地 方 商 人 的 论 著 把 它 分 为 弃 农 经 商 弃 儒 经 商 官 吏 经 商 继 承 父 业 等 另 外 有 一 些 研 究 某 一 人 群 经 商 的 论 著 如 韦 庆 远 先 生 对 清 代 皇 室 和 官 僚 经

More information

阿 保 机 建 国 前 后 通 过 不 断 的 掠 夺 战 争 将 其 疆 域 扩 大 成 为 雄 踞 草 原 的 强 大 国 家 迨 至 会 同 元 年 幽 云 十 六 州 并 入 契 丹 版 图 之 后 社 会 经 济 就 发 生 了 根 本 性 的 变 化 幽 州 地 处 雄 要 控 扼 南

阿 保 机 建 国 前 后 通 过 不 断 的 掠 夺 战 争 将 其 疆 域 扩 大 成 为 雄 踞 草 原 的 强 大 国 家 迨 至 会 同 元 年 幽 云 十 六 州 并 入 契 丹 版 图 之 后 社 会 经 济 就 发 生 了 根 本 性 的 变 化 幽 州 地 处 雄 要 控 扼 南 辽 代 的 货 币 制 度 及 其 演 变 以 耶 律 阿 保 机 为 首 的 契 丹 统 治 集 团 是 靠 战 争 和 掠 夺 建 立 国 家 扩 张 领 土 获 得 财 富 的 在 辽 国 境 内 的 民 部 族 成 份 非 常 复 杂 原 有 经 济 基 础 和 自 然 地 理 条 件 差 异 甚 大 因 此 其 社 会 经 济 表 现 出 明 显 的 结 构 多 元 化 和 发 展 的 不

More information

x n h x d h m n h mn hd n vn m n nn vn nd p m d n C ng hn n v dn h p p p y nd nd ng h v w Bddh m ph phy LZhng ph phy nd Bddh m mph z n ng ng v h nk ng

x n h x d h m n h mn hd n vn m n nn vn nd p m d n C ng hn n v dn h p p p y nd nd ng h v w Bddh m ph phy LZhng ph phy nd Bddh m mph z n ng ng v h nk ng 江南大学学报 人文社会科学版 第 10 卷第 3 期 V 10 N 3 Jn 011 2011 年 6 月 犑 狅狌 狀犪 犾狅 犳犑 犪狀犵狀犪狀犝狀 狏 犎狌犿犪狀 牔 犛狅 犪 犾犛 狀 2 狔 儒佛道与地域文化 主持人 李承贵 主持人语 儒佛道与地方文化 栏目终于与读者朋友见面了 江南大学的前身是三 江师范学院 国立东南大学 国立中央大学 国立南京大学 著名史学家钱穆 著名哲学 家唐君毅都曾任职于此

More information

考 招 分 離 制 度 v 考 試 與 入 學 招 生 分 開 辦 理 考 試 後 取 得 成 績, 需 向 對 應 之 招 生 委 員 會 報 名, 才 可 取 得 選 填 志 願 及 入 學 資 格

考 招 分 離 制 度 v 考 試 與 入 學 招 生 分 開 辦 理 考 試 後 取 得 成 績, 需 向 對 應 之 招 生 委 員 會 報 名, 才 可 取 得 選 填 志 願 及 入 學 資 格 104 學 年 度 多 元 入 學 說 明 會 報 告 單 人: 位 : 林 副 校 輔 長 導 昭 處 億 考 招 分 離 制 度 v 考 試 與 入 學 招 生 分 開 辦 理 考 試 後 取 得 成 績, 需 向 對 應 之 招 生 委 員 會 報 名, 才 可 取 得 選 填 志 願 及 入 學 資 格 考 試 與 招 生 管 道 考 試 招 生 管 道 大 學 技 專 校 院 大 學 技

More information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70

More information

1736 34 35 1323 1371 48 1487 1537 50 1538 1556 18 1556 1575 19 1595 1616 26 1736 1740 1736 1739 40 1751 561 1 1 2 2 1980

More information

宗 天台宗等其他东亚佛教宗派的研究还多 早期的的西方学者之所以对禅有所向往 一部份是缘于如铃木大拙 7? 之流的日本僧人或学者对禅的推广 其中有 些人本身也学习坐禅 西方学术界的禅学研究原本是跟着如柳田圣山等日本学者的研究 轨迹走的 甚至可以说是源自日本的禅学研究 之后 这些早期的西方禅学研究学者进

宗 天台宗等其他东亚佛教宗派的研究还多 早期的的西方学者之所以对禅有所向往 一部份是缘于如铃木大拙 7? 之流的日本僧人或学者对禅的推广 其中有 些人本身也学习坐禅 西方学术界的禅学研究原本是跟着如柳田圣山等日本学者的研究 轨迹走的 甚至可以说是源自日本的禅学研究 之后 这些早期的西方禅学研究学者进 D G w 内容提要 本文旨在介绍并评析有关禅宗及 东山法脉 研究的英文学术论著 首先概述近来禅宗研究的趋势 然后 重点评述 D C J J 与 J M R 对于流行的所谓禅宗法脉及东山法脉疑问及研究 以及相关研究议题的异同之 处 之后再以英语学界近来对中国佛教 世系 师承 法脉 宗派 观念的 研究为背景 对于东山法脉的特色与历史定位略作议论 关键词 西方学术 禅宗研究 东山法脉 G w 美国普林斯顿大学博士研究生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行 年 Ü 度 數 不 零 路 說 零 料 錄 行 2 行 年 3 年 行 年 說 零 見 零 列 零 零 零 零 見 零 零 零 行 度 零 不 零 不 連 零 不 不 不 不 流 路 流 連 路 連 零 類 不 不 流 類 不 流 見 不 不 類 不 4 行 年 說 率 見 流 不 率 率 流 不 流 見 見 類 類 不 不 說 說 見 說 切 離 類 不 流 類 不 類 不 不 不 不 連 不

More information

1 2 3 ü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70

More information

失译者名 大金色孔雀王咒经 卷 今附秦 录 后秦龟兹鸠摩罗什译 孔雀王咒经 卷 文 等学者都注目于此 在对梵文古本翻译转写的基础 上 通过与汉文 孔雀明王经 的比对 以确定写本 Lé 对该经梵文本中关 内容 随后 列维 S 于 诸法药叉名录 进行深入研究 指出 梵文撰述 末译有孔雀王咒场 4南朝梁僧

失译者名 大金色孔雀王咒经 卷 今附秦 录 后秦龟兹鸠摩罗什译 孔雀王咒经 卷 文 等学者都注目于此 在对梵文古本翻译转写的基础 上 通过与汉文 孔雀明王经 的比对 以确定写本 Lé 对该经梵文本中关 内容 随后 列维 S 于 诸法药叉名录 进行深入研究 指出 梵文撰述 末译有孔雀王咒场 4南朝梁僧 年 月 第4 卷 第 期 陕西师范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 J fs N m U P S S E S V 4 N 宗教研究 孔雀明王经 文本的形成与密教化 任曜新 杨富学 兰州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 甘肃 兰州 7 敦煌研究院 甘肃 兰州 7 摘 要 佛教经典文本不仅是佛教义理 思想的载体 还包含着佛教发展历史的信息和线索 应引起佛教史研 究者的更多关注 将新疆库车佛塔出土鲍威尔写本中 孔雀明王经 的文本与现存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