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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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禹 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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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员 工 培 训 系 列 教 材 之 一 奥 德 集 团 员 工 手 册 二 0 一 一 年 七 月 一 日 1
2 目 录 董 事 长 致 欢 迎 辞 5 第 一 章 集 团 简 介 6 企 业 精 神 7 经 营 理 念 7 服 务 理 念 8 发 展 战 略 8 集 团 标 识 9 宣 传 口 号 9 第 二 章 总 则 9 第 三 章 入 职 指 引 10 报 到 10 工 作 时 间 10 生 活 安 排 10 试 用 与 转 正 10 第 四 章 员 工 守 则 和 行 为 规 范 10 员 工 守 则 11 行 为 准 则 11 工 作 风 纪 12 礼 仪 仪 表 12 第 五 章 工 作 纪 律 和 奖 惩 12 公 司 财 物 12 非 兼 职 原 则 13 保 密 原 则 13 考 勤 制 度 13 用 车 制 度 14 报 销 须 知 14 物 品 领 用 与 保 管 14 2
3 员 工 奖 励 14 违 纪 处 分 14 第 六 章 员 工 薪 酬 与 福 利 15 薪 金 16 发 薪 日 期 16 薪 金 调 整 16 福 利 津 贴 16 社 会 保 险 17 假 期 17 其 他 假 期 期 间 的 待 遇 17 加 班 17 工 伤 待 遇 18 事 故 死 亡 及 伤 残 18 第 七 章 培 训 考 核 与 发 展 18 培 考 训 18 核 18 晋 升 与 发 展 20 第 八 章 人 事 与 劳 动 关 系 20 人 事 行 政 关 系 20 劳 动 关 系 20 辞 辞 职 20 退 20 劳 动 合 同 的 终 止 21 劳 动 纠 纷 处 理 21 第 九 章 沟 通 与 交 流 21 沟 通 渠 道 21 投 诉 和 合 理 化 建 议 21 信 息 管 理 与 沟 通 平 台 21 电 子 邮 件 22 3
4 奥 德 杂 志 ( 双 月 刊 ) 22 奥 德 集 团 网 站 ( 或 22 员 工 活 动 22 第 十 章 安 全 及 其 它 22 安 全 生 产 22 燃 气 用 户 点 火 通 气 安 全 技 术 措 施 23 燃 气 用 户 通 气 安 全 点 火 方 法 23 安 全 消 防 治 安 常 识 23 应 急 事 件 处 理 常 识 25 劳 动 保 护 用 品 使 用 要 求 25 结 束 语 26 附 : 员 工 手 册 递 交 确 认 及 对 条 款 的 理 解 声 明 27 4
5 董 事 长 致 欢 迎 辞 欢 迎 您 加 入 奥 德 大 家 庭, 成 为 集 团 公 司 的 一 员 奥 德 团 队 的 成 员 信 奉 以 团 队 为 荣 的 团 队 精 神 以 专 业 为 本 的 专 业 精 神 以 服 务 为 信 的 服 务 精 神 以 奉 献 为 乐 的 奉 献 精 神 希 望 您 和 所 有 的 同 仁 一 起 继 续 学 习, 不 断 进 取, 在 奥 德 集 团 实 现 人 生 理 想, 与 奥 德 共 同 成 长 进 步, 成 为 企 业 的 宝 贵 财 富 奥 德 集 团 的 发 展 和 壮 大, 依 靠 的 是 每 位 员 工 的 勤 劳 智 慧 和 责 任 心 追 求 卓 越 是 奥 德 人 永 恒 的 目 标, 奥 德 集 团 创 业 发 展 的 历 程, 既 蕴 含 着 员 工 高 品 质 的 工 作 态 度 和 效 率, 又 体 现 了 员 工 一 流 的 服 务 水 平 和 奉 献 精 神 奥 德 集 团 坚 持 德 才 兼 备 以 德 为 先 的 干 部 选 拔 任 用 原 则, 惜 才 爱 才, 无 论 您 先 来 后 到 学 历 高 低 年 龄 大 小, 奥 德 都 会 为 您 提 供 施 展 才 华 的 平 台 同 时, 岗 位 是 责 任, 只 要 您 在 工 作 中 敢 于 承 担 责 任, 具 有 良 好 道 德 品 质 并 努 力 付 出, 就 终 将 会 被 发 现, 并 得 到 不 拘 一 格 提 拨 重 用 如 果 您 被 提 拨 重 用 成 为 企 业 的 领 导 干 部, 请 不 要 自 满, 给 您 权 力 是 为 了 让 您 有 更 多 的 机 会 为 更 多 的 人 服 务, 权 力 是 责 任, 信 任 是 压 力 奥 德 集 团 会 尽 最 大 的 努 力 实 现 公 平 分 配 和 公 平 待 遇, 也 许 您 的 待 遇 与 您 的 贡 献 相 比 存 在 着 差 距, 但 这 并 不 说 明 您 的 贡 献 比 高 待 遇 的 人 少, 请 您 相 信, 机 遇 总 会 偏 向 于 踏 踏 实 实 工 作 者 的, 集 团 领 导 者 每 时 每 刻 都 在 为 营 造 公 平 公 正 的 待 遇 与 环 境 创 造 条 件 企 业 和 员 工 是 一 个 共 生 体, 忠 诚 于 企 业 是 企 业 和 个 人 成 功 的 保 障 忠 诚 胜 于 能 力, 拥 有 忠 诚, 就 会 拥 有 做 事 的 动 力, 工 作 效 率 就 会 得 到 提 升, 企 业 和 个 人 都 会 从 中 受 益 因 此, 无 论 您 在 哪 个 岗 位, 身 负 什 么 职 务, 都 必 须 以 履 行 自 己 的 职 责 为 已 任, 用 忠 诚 书 写 成 长 的 历 史 奥 德 集 团 所 从 事 的 是 清 洁 能 源 和 环 保 产 业, 推 行 现 代 企 业 管 理 制 度, 要 求 员 工 作 风 严 谨 业 务 上 进, 同 时, 鼓 励 员 工 勇 于 实 践 科 学 创 新 业 精 于 勤, 行 成 于 思, 集 团 会 有 计 划 地 开 展 各 项 教 育 与 培 训 活 动, 希 望 能 对 您 的 自 我 提 高 自 我 完 善 有 所 帮 助 公 司 为 您 提 供 了 一 些 基 本 生 活 服 务, 可 能 还 不 够 细 致, 我 们 相 信 您 能 珍 惜 资 源, 养 成 节 约 的 良 好 习 惯, 作 一 个 高 尚 的 人, 受 人 尊 重 的 人 发 展 是 永 恒 的 主 题 奥 德 集 团 在 快 速 的 发 展 过 程 中, 希 望 您 也 能 够 快 速 掌 握 和 展 示 您 先 进 的 技 术 和 卓 越 的 管 理 经 验, 加 速 磨 炼, 不 断 完 善, 在 共 同 信 任 和 相 互 理 解 的 基 础 上, 共 创 团 结 和 谐 奥 德 的 美 好 未 来! 董 事 长 : 林 凡 连 2011 年 7 月 1 日 5
6 第 一 章 集 团 简 介 奥 德 集 团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是 以 城 市 燃 气 投 资 与 经 营 为 龙 头, 以 石 油 石 化 建 设 安 装 工 程 为 主 导, 金 融 业 房 地 产 汽 车 加 气 酒 业 木 业 服 务 业 等 多 种 产 业 并 存 的 跨 行 业 跨 地 区 经 营 的 综 合 性 企 业 集 团 2011 年, 集 团 已 实 现 经 营 城 市 燃 气 主 业 的 公 司 超 百 家, 设 有 北 京 辽 宁 山 东 河 北 吉 林 黑 龙 江 内 蒙 古 河 南 广 西 等 多 个 燃 气 经 营 管 理 区 域 和 石 油 石 化 建 设 海 外 经 营 事 业 部 奥 德 集 团 在 董 事 长 林 凡 连 的 带 领 下, 以 其 雄 厚 的 资 本 实 力 充 裕 的 资 源 优 势 和 现 代 化 的 管 理 手 段, 以 及 高 效 率 的 运 作 模 式, 在 全 国 范 围 内 进 行 城 市 燃 气 汽 车 加 气 等 项 目 的 拓 展 与 运 营, 先 后 在 北 京 上 海 山 东 辽 宁 吉 林 河 北 河 南 黑 龙 江 内 蒙 古 广 西 等 多 个 省 ( 直 辖 市 自 治 区 ) 市 ( 区 ) 投 资 建 设 管 道 燃 气 项 目, 为 广 大 客 户 提 供 了 安 全 优 质 环 保 的 能 源 天 然 气 奥 德 集 团 是 中 国 燃 气 协 会 理 事 单 位, 与 中 石 油 大 唐 集 团 铁 法 煤 业 ( 集 团 ) 开 展 了 深 层 次 的 合 资 与 合 作, 得 到 了 各 级 地 方 政 府 广 大 用 户 的 广 泛 赞 誉 和 大 力 支 持, 旗 下 公 司 荣 获 各 级 地 方 政 府 多 项 荣 誉 称 号 奥 德 集 团 多 种 经 营 产 业 蓬 勃 发 展, 通 过 打 造 石 油 石 化 建 设 工 程 制 作 与 安 装, 燃 气 设 备 生 产, 小 额 贷 款 公 司 和 村 镇 银 行, 房 地 产 置 业 有 限 公 司, 葡 萄 酒 酿 造 与 加 工, 木 业 生 产 与 加 工 等 产 业, 深 层 次 地 挖 掘 和 多 层 次 地 实 现 资 源 价 值, 不 断 壮 大 和 提 升 产 业 的 整 体 实 力 和 规 模 效 益, 不 断 拓 展 产 业 的 发 展 空 间 奥 德 集 团 拥 有 一 批 燃 气 投 资 建 设 和 经 营 管 理 的 专 业 技 术 人 才 队 伍, 始 终 奉 行 安 全 第 一, 预 防 为 主 的 安 全 管 理 方 针, 全 面 推 行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建 立 了 严 密 的 安 全 技 术 管 理 标 准 体 系, 提 高 了 安 全 和 服 务 工 作 的 技 术 含 量, 连 续 多 年 实 现 了 安 全 生 产 无 重 大 责 任 事 故 集 团 推 行 社 会 服 务 承 诺 制, 所 属 公 司 均 设 有 客 户 服 务 中 心, 开 通 了 24 小 时 维 修 和 服 务 热 线 电 话, 深 受 广 大 用 户 的 信 赖 奥 德 集 团 恪 守 诚 信, 具 有 较 深 的 社 会 责 任 意 识, 在 企 业 社 会 责 任 与 节 能 减 排 循 环 等 环 境 保 护 方 面 全 力 推 动 与 奉 献 企 业 遵 循 社 会 效 益 和 经 济 效 益 兼 顾 的 原 则, 努 力 为 政 府 分 忧, 为 用 户 解 难, 致 力 于 城 市 燃 气 事 业 和 创 造 高 品 质 的 公 共 服 务, 建 设 舒 适 优 美 环 保 的 城 市 新 生 活 奥 德 集 团 倡 导 合 谐 的 企 业 文 化, 坚 持 以 人 为 本 诚 信 为 先 服 务 社 会 共 赢 发 展 的 经 营 理 念, 秉 承 诚 和 进 新 的 企 业 精 神, 推 动 企 业 进 入 全 国 城 市 燃 气 10 强 和 实 现 上 市 目 标, 向 经 营 多 元 化, 管 理 规 范 化 的 大 型 综 合 性 企 业 集 团 奋 进 6
7 企 业 精 神 诚 和 进 新 是 奥 德 集 团 的 企 业 精 神 企 业 精 神 靠 员 工 精 神 来 体 现, 诚 是 品 德, 和 是 基 础, 进 是 作 风, 新 是 方 向 奥 德 集 团 将 诚 和 进 新 作 为 企 业 精 神, 是 奥 德 人 艰 苦 创 业 开 拓 进 取 的 经 验 总 结, 是 企 业 奋 力 前 行 不 断 发 展 的 精 神 所 在 诚 : 忠 诚 诚 实 立 诚 守 信 忠 诚 诚 信 是 做 人 的 基 本 品 德, 是 企 业 文 化 基 础 的 要 素, 是 构 成 企 业 文 化 的 重 要 内 容 诚 分 为 两 方 面, 一 是 对 公 司 忠 诚, 处 处 维 护 公 司 利 益, 为 公 司 发 展 尽 职 尽 责, 维 护 公 司 的 形 象, 提 倡 把 公 司 的 事 当 自 己 的 事 来 做 二 是 对 客 户 诚 信, 讲 信 用, 以 诚 待 人 无 论 面 对 服 务 用 户, 还 是 面 对 共 事 同 仁, 都 要 讲 诚 信 和 : 和 谐 亲 和 和 衷 共 济 家 和 万 事 兴, 和 是 团 结 和 谐, 是 中 国 传 统 文 化 的 内 容 之 一 公 司 逐 步 形 成 产 业 结 构 资 产 结 构 队 伍 结 构 协 调 发 展 的 态 势, 要 坚 持 以 人 为 本 的 原 则, 始 终 讲 团 结 讲 凝 聚 讲 大 局, 上 下 一 致, 政 令 畅 通 工 作 上 自 觉 地 与 他 人 合 作, 确 保 工 作 协 调, 以 期 最 大 化 地 团 结 协 作, 营 造 良 好 和 谐 的 人 文 工 作 和 生 活 环 境, 实 现 团 队 的 奋 斗 目 标 进 : 进 步 进 取 与 时 俱 进 追 求 进 步 永 不 停 顿 是 集 团 公 司 发 展 的 目 标 企 业 不 断 前 行 的 前 提 是 不 断 调 整 知 识 结 构, 在 科 技 发 展 日 新 月 异 的 时 代, 企 业 和 员 工 要 注 重 学 习, 学 习 是 企 业 和 员 工 进 步 的 阶 梯 企 业 和 员 工 始 终 要 把 学 习 视 为 终 生 的 任 务, 不 断 提 高 干 事 创 业 的 本 领, 每 天 都 有 新 进 步 要 开 拓 奋 进, 永 不 满 足 现 状, 勇 于 挑 战 自 我, 勇 于 超 越 自 我, 远 远 地 走 在 同 行 业 的 前 端, 与 时 俱 进, 不 断 创 造 新 业 绩 新 辉 煌, 实 现 新 发 展 新 : 纳 新 创 新 求 新 发 展 新 就 是 创 新, 是 企 业 的 灵 魂, 是 企 业 发 展 的 源 泉 创 新 求 新 就 是 公 司 要 始 终 保 持 浓 厚 的 自 主 创 新 意 识, 追 求 新 的 发 展 途 径 创 新 是 动 力 是 前 途 创 新 是 竞 争 力 和 战 斗 力, 只 有 创 新, 才 能 使 集 团 公 司 达 到 和 保 持 一 流 业 绩 创 新 还 要 勇 于 探 索, 大 胆 实 践, 不 断 进 行 管 理 创 新 机 制 创 新 科 技 创 新 和 工 作 创 新, 促 进 工 作 上 新 水 平, 创 公 司 最 佳 经 济 效 益 经 营 理 念 以 人 为 本 以 人 为 本 是 企 业 人 性 化 管 理 的 关 键, 是 建 立 和 谐 公 司 的 大 政 方 针, 是 尊 重 人 关 心 人 爱 护 人 的 崇 高 理 念 在 公 司 的 发 展 中, 人 的 因 素 永 远 是 第 一 的 公 司 让 员 工 满 意, 员 工 才 能 为 公 司 敬 业 要 使 员 工 在 创 造 企 业 价 值 的 同 时, 实 现 自 身 价 值 的 提 升, 实 现 员 工 与 公 司 的 共 同 成 长 诚 信 为 先 诚 就 是 真 实 不 欺, 它 主 要 是 个 人 内 在 的 品 质 信 就 是 真 心 实 意 地 遵 守 诺 言, 它 是 处 理 人 际 关 系 的 准 则 和 行 为 诚 信 是 做 企 业 的 根 本, 也 是 做 人 的 根 本 它 既 是 法 律 的 要 求, 又 是 道 德 的 要 求 相 互 诚 信 是 合 作 的 基 础, 也 是 合 作 成 功 的 必 需 要 以 诚 信 赢 得 客 户, 考 虑 客 户 的 价 值 观 念, 把 客 户 的 利 益 放 在 第 一 位, 构 建 诚 信 服 务 体 系, 提 升 企 业 诚 信 形 象 服 务 社 会 切 实 以 客 户 为 中 心, 建 立 先 进 服 务 模 式, 充 分 满 足 客 户 现 实 和 潜 在 的 需 求, 提 供 人 性 化 差 异 化 个 性 化 真 诚 化 服 务, 以 提 升 服 务 价 值, 这 是 赢 得 用 户 信 赖, 维 护 公 司 信 誉, 搞 好 生 产 经 营 不 可 缺 少 的 重 要 条 件 公 司 要 服 务 于 社 会, 只 有 提 供 高 质 量 完 善 的 服 7
8 务, 才 能 赢 得 市 场, 服 务 社 会 能 够 使 公 司 得 以 持 久 发 展, 公 司 发 展, 又 为 社 会 提 供 更 好 的 服 务 共 羸 发 展 把 握 市 场 机 遇, 不 断 向 燃 气 等 诸 多 市 场 的 深 度 和 广 度 开 发, 稳 定 和 扩 大 市 场 份 额, 这 是 增 强 公 司 生 存 和 持 续 发 展 能 力 的 重 要 保 证 公 司 的 所 有 经 营 活 动 都 不 是 独 立 完 成 的, 需 要 同 各 方 合 作, 共 赢 就 是 要 保 证 合 作 各 方 共 同 受 益, 是 合 作 的 根 本 目 的, 是 合 作 各 方 的 共 同 追 求 要 以 开 放 的 心 胸, 坚 持 外 向 合 作, 建 立 良 好 的 合 作 关 系, 取 长 补 短, 互 利 互 惠, 形 成 更 加 强 大 的 实 力, 共 同 开 发 新 市 场, 实 现 各 方 利 益 的 最 大 化, 在 发 展 企 业 的 基 础 上 回 报 社 会 建 立 人 本 思 想, 本 着 诚 信 原 则, 依 托 优 质 服 务, 开 拓 用 户 市 场, 造 就 合 作 各 方 满 意 的 利 益 格 局, 是 奥 德 集 团 经 营 活 动 的 目 标 服 务 理 念 一 心 一 意 市 场 和 用 户 是 检 验 奥 德 员 工 工 作 成 绩 的 最 终 标 准 每 名 奥 德 员 工 都 是 服 务 人 员 对 内 一 心 一 意 做 好 本 职, 服 务 于 同 仁 ; 对 外 一 心 一 意 为 用 户 着 想, 提 供 方 便 快 捷 的 服 务 树 立 正 确 的 用 户 服 务 意 识, 以 良 好 的 态 度 为 用 户 提 供 真 诚 服 务 一 丝 不 苟 服 务 的 基 础 是 质 量, 服 务 本 身 也 强 调 工 作 品 质 质 量 和 服 务 都 需 要 责 任 心 和 一 丝 不 苟 的 工 作 态 度 由 于 行 业 的 特 殊 性, 奥 德 员 工 不 允 许 有 马 虎 现 象, 要 尽 量 避 免 和 减 少 失 误, 以 高 科 技 手 段 专 业 化 的 服 务 为 客 户 创 造 价 值 一 诺 千 金 奥 德 坚 持 诚 信 服 务 的 原 则, 重 视 企 业 的 社 会 信 誉 要 克 服 一 切 困 难, 实 现 所 有 的 承 诺, 保 证 企 业 长 期 效 益 和 社 会 影 响 力 的 良 性 发 展 一 触 即 发 作 为 以 经 营 燃 气 为 主 的 企 业 集 团, 奥 德 极 其 重 视 安 全 服 务 和 服 务 的 效 率 一 触 即 发 就 是 要 求 奥 德 每 一 位 员 工 在 服 务 中 不 拖 延 不 推 诿, 特 别 是 在 遇 到 危 险 的 时 候 要 以 最 快 的 速 度 为 客 户 解 决 问 题 排 除 险 情, 逐 步 形 成 雷 厉 风 行 的 服 务 作 风 发 展 战 略 机 遇 与 挑 战 并 存 由 于 集 团 是 以 城 市 管 道 燃 气 等 公 共 事 业 投 资 建 设 经 营 为 主 导 产 业 的 企 业 集 团, 投 资 大 见 效 慢, 企 业 每 一 项 投 资 在 短 时 间 内 很 难 实 现 回 报 但 是, 企 业 的 发 展 关 系 着 千 家 万 户 关 注 着 民 计 民 生 体 现 着 社 会 责 任, 因 此, 集 团 的 每 一 项 决 策 都 必 须 具 有 战 略 意 义, 要 注 重 提 高 企 业 的 价 值, 扩 大 业 务 领 域, 提 高 工 作 效 率, 提 高 市 场 竞 争 力, 使 集 团 在 做 大 做 强 中, 不 断 为 各 地 城 市 建 设 与 和 谐 发 展 做 出 积 极 的 贡 献 全 新 战 略 有 助 于 提 高 工 作 效 率, 降 低 成 本, 加 快 企 业 发 展 集 团 公 司 要 进 一 步 把 握 城 市 管 道 燃 气 这 一 主 导 产 业, 不 断 扩 大 以 城 市 燃 气 投 资 建 设 经 营 为 龙 头 的 产 业 结 构 和 区 域 性 战 略 性 市 场 环 链, 拓 展 以 石 油 石 化 建 筑 安 装 工 程 为 主 导 的 市 场 空 间, 利 用 一 切 有 效 资 源, 8
9 寻 找 有 利 商 机, 盘 活 多 种 经 营, 不 断 增 加 新 的 经 济 增 长 点 以 经 济 效 益 为 中 心, 抓 好 投 资 建 设 和 经 营 三 条 主 线, 在 继 续 完 善 人 力 资 源 和 工 资 分 配 制 度 运 行 机 制 的 前 提 下, 广 泛 推 行 目 标 经 营 责 任 制 和 绩 效 考 核 管 理 尊 重 技 术 尊 重 技 能 尊 重 劳 动, 理 顺 关 系, 强 化 管 理, 真 诚 服 务, 组 织 和 调 动 一 切 积 极 因 素, 提 高 投 资 回 报 率 和 利 润, 确 保 安 全 稳 定 优 质 高 效, 致 力 于 创 造 高 品 质 公 共 服 务, 为 全 面 提 升 企 业 的 综 合 竞 争 能 力 作 出 不 懈 努 力, 成 为 客 户 信 赖 社 会 尊 重 造 福 民 生 和 具 有 重 大 影 响 力 的 企 业 集 团 标 识 中 国 奥 德 集 团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标 识, 采 用 英 文 Order( 奥 德 ) 的 缩 写 和 中 文 奥 德 集 团 组 合 而 成 Order( 奥 德 ) 中 译 是 顺 序 秩 序 正 常 工 作 状 态, 命 令 标 识 积 极 向 上 刚 柔 并 济 内 敛 外 扬 动 静 相 宜 简 洁 明 快 标 识 主 体 采 用 抽 象 的 od 组 合, 外 面 红 色 线 条 (O 的 变 形 体 ) 象 征 着 灵 活 与 希 望,d 的 图 像 像 征 着 厚 重 与 专 业 整 个 标 识 图 案 由 蓝 红 两 种 颜 色 搭 配,d 的 蓝 色 还 自 下 向 上 由 深 变 浅 蓝 色 是 天 空 的 颜 色, 代 表 集 团 公 司 经 营 的 主 导 产 业 燃 气 是 清 洁 的 能 源, 是 环 保 项 目 蓝 色 还 象 征 着 专 业 严 谨, 其 上 面 的 过 渡 色 又 象 征 着 人 性 化 灵 活 的 工 作 作 风 飘 动 的 红 色 线 象 征 着 热 情 和 兴 旺 中 国 奥 德 集 团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标 识, 象 征 具 有 实 力 的 奥 德 集 团, 在 蓝 天 的 映 衬 下, 托 起 清 洁 环 保 的 燃 气 等 产 业, 团 结 进 取, 凝 聚 向 上, 兴 旺 发 达 中 国 奥 德 集 团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标 识, 充 分 传 达 了 奥 德 集 团 诚 和 进 新 的 企 业 精 神 和 井 然 有 序 务 实 高 效 地 致 力 于 创 造 高 品 质 公 共 服 务, 成 为 客 户 信 赖 社 会 尊 重 具 有 重 大 影 响 力 企 业 的 行 业 使 命 和 社 会 责 任 宣 传 口 号 点 燃 希 望 之 火, 延 展 成 功 之 路 客 户 的 温 馨 和 幸 福 是 奥 德 人 的 永 远 追 求 奥 德 燃 气 为 城 市 公 共 服 务 创 造 清 洁 环 保 高 品 质 的 新 生 活 第 二 章 总 则 本 手 册 根 据 奥 德 集 团 公 司 章 程, 依 据 公 司 人 事 行 政 财 务 等 规 章 制 度 而 制 定, 它 能 指 导 您 了 解 任 职 期 间 的 有 关 准 则 和 政 策, 提 供 您 所 拥 有 的 权 利 所 应 承 担 的 责 任 和 义 务 等 资 料 此 版 员 工 手 册 系 试 用 版, 由 于 公 司 的 发 展 与 经 营 环 境 的 不 断 变 化, 本 手 册 中 规 定 的 政 策 都 有 可 能 随 之 相 应 的 修 订 不 过, 任 何 政 策 的 变 动 我 们 都 将 及 时 通 知 您 您 有 不 明 确 的 地 方, 请 提 出 自 己 的 疑 问 我 们 希 望 您 作 为 奥 德 公 司 的 一 员 能 够 感 到 愉 快 本 手 册 的 解 释 权 属 于 集 9
10 团 公 司 综 合 办 公 室 ( 人 力 资 源 ) 奥 德 集 团 的 每 一 位 在 岗 干 部 员 工 都 应 遵 循 本 手 册 第 三 章 入 职 指 引 报 到 综 合 办 公 室 ( 人 力 资 源 ) 是 具 体 负 责 办 理 报 道 手 续 的 职 能 部 门, 报 到 时 您 须 出 示 以 下 有 效 证 件 原 件 并 留 复 印 件 :1 身 份 证 ;2 学 历 证 书 ;3 职 称 证 书 资 格 证 书 ;4 近 期 体 检 报 告 免 冠 一 寸 近 照 3 张 当 个 人 资 料 有 以 下 更 改 或 补 充 时, 请 您 在 一 周 内 到 综 合 办 公 室 ( 人 力 资 源 ) 出 示 相 关 证 明 的 原 件 并 留 下 复 印 件, 以 确 保 与 您 有 关 的 各 项 权 益 :1 姓 名 或 身 份 证 号 码 ;2 户 籍 ;3 培 训 结 业 或 进 修 毕 业 ;4 职 称 从 业 资 格 您 在 报 到 时, 请 按 以 下 程 序 进 行 : 在 录 用 通 知 中 的 指 定 日 期 到 综 合 办 公 室 ( 人 力 资 源 ) 接 受 证 件 审 核 填 写 员 工 登 记 表 领 取 任 职 说 明 办 理 住 宿 手 续 到 所 聘 部 门 报 到 工 作 和 接 受 入 司 培 训 工 作 时 间 公 司 实 行 国 家 规 定 的 标 准 工 作 制 作 息 时 间 有 夏 冬 季 之 分 如 有 紧 急 事 务 或 临 时 突 发 任 务, 公 司 会 通 知 您, 您 应 服 从 公 司 的 统 一 工 作 安 排 生 活 安 排 根 据 公 司 安 排, 为 您 提 供 就 餐 和 住 宿, 员 工 可 享 受 免 费 就 餐 和 住 宿 的 待 遇 有 的 公 司 上 下 班 有 班 车 接 送 员 工, 您 可 到 公 司 综 合 办 公 室 咨 询 乘 车 事 宜 试 用 与 转 正 新 员 工 入 司 后, 一 般 报 到 后 一 至 三 个 月 为 试 用 期 ( 根 据 劳 动 合 同 签 订 时 间 决 定 ) 试 用 期 间 公 司 将 重 点 考 察 工 作 态 度 和 敬 业 精 神, 实 际 能 力 和 潜 在 能 力, 道 德 素 质 和 责 任 心 对 于 表 现 突 出, 工 作 成 绩 优 异 者 可 以 提 前 结 束 试 用 期 在 试 用 期 间 你 应 尽 快 融 入 到 公 司 的 工 作 氛 围 中 去, 充 分 展 示 你 的 才 干 新 员 工 须 于 试 用 期 满 前 一 周 填 写 员 工 转 正 审 批 表, 并 提 交 试 用 期 个 人 总 结 由 综 合 办 公 室 ( 人 力 资 源 ) 签 署 意 见, 经 分 管 领 导 审 核, 报 经 理 和 区 域 总 经 理 审 批, 你 就 成 为 公 司 的 正 式 员 工 了 员 工 分 到 部 门 后, 由 部 门 负 责 人 负 责 管 理, 安 排 工 作 岗 位, 确 定 工 作 职 责, 履 行 工 作 义 务 第 四 章 员 工 守 则 和 行 为 规 范 员 工 守 则 品 行 操 守 : 10
11 坦 诚 : 正 直 忠 诚, 以 诚 待 人 守 信 : 言 而 有 信, 承 诺 必 做 遵 纪 : 令 行 禁 止, 遵 纪 守 法 理 性 : 冷 静 思 考, 理 智 处 事 工 作 标 准 : 勤 奋 : 尽 心 尽 力, 踏 实 工 作 认 真 : 事 无 大 小, 追 求 更 好 创 新 : 否 定 自 我, 思 变 求 新 高 效 : 日 事 日 清, 讲 究 实 效 交 往 礼 仪 : 整 洁 : 讲 究 卫 生, 整 齐 洁 净 礼 貌 : 举 止 文 明, 尊 老 爱 幼 合 作 : 不 卑 不 亢, 友 善 相 处 和 谐 : 遵 守 公 德, 家 和 邻 睦 行 为 准 则 高 层 领 导 行 为 准 则 依 法 经 营, 规 范 运 作, 诚 信 守 约, 勇 于 开 拓, 科 学 决 策 廉 洁 勤 政, 恪 尽 职 守, 大 公 无 私, 坚 持 原 则, 敢 于 负 责 深 入 实 际, 实 事 求 是, 联 系 群 众, 认 真 开 展 批 评 与 自 我 批 评 团 结 协 作 任 人 为 贤, 培 养 学 习 型 团 队, 调 动 激 励 全 体 员 工 的 积 极 性 严 于 律 已 公 平 公 正 接 受 监 督, 以 良 好 的 道 德 行 为 和 人 格 魅 力 树 立 典 范 中 层 管 理 人 员 行 为 准 则 精 细 管 理 爱 岗 敬 业 以 身 作 则 接 受 监 督 知 人 善 任 公 平 公 正 奖 罚 严 明 谦 虚 宽 容 深 入 实 际 精 通 业 务 追 求 实 效, 沟 通 到 位 恪 尽 职 守 勤 俭 节 约 坚 持 原 则, 敢 于 同 不 良 行 为 作 斗 争 11
12 顾 全 大 局, 团 结 互 助, 建 立 学 习 型 团 队 正 确 理 解 并 贯 彻 公 司 愿 景 及 使 命, 为 公 司 发 展 承 担 更 多 责 任 普 通 员 工 行 为 准 则 爱 岗 敬 业, 维 护 公 司 声 誉, 关 心 公 司 发 展, 参 与 公 司 管 理 遵 纪 守 法 履 行 义 务 严 守 公 司 秘 密, 坚 决 同 违 法 违 纪 行 为 做 斗 争 高 效 务 实 主 动 迅 速, 令 行 禁 止 钻 研 业 务 技 能, 勇 于 创 新, 提 高 工 作 能 力 和 自 身 素 质 精 打 细 算 厉 行 节 约 爱 护 公 司 财 产, 维 护 公 司 利 益 服 从 安 排 听 从 指 挥 团 结 协 作, 树 立 团 队 意 识 工 作 风 纪 1 公 司 鼓 励 员 工 间 积 极 沟 通 交 流, 但 不 能 因 此 妨 碍 工 作 因 此 办 公 期 间, 对 话 要 轻 声, 应 该 坚 守 岗 位, 不 要 随 意 窜 岗 聊 天 需 要 暂 时 离 开 时, 应 知 会 同 事 2 办 公 物 品 摆 放 整 齐 干 净, 工 作 要 井 然 有 序 公 用 物 品 用 毕 放 回 原 处, 保 持 清 洁 3 保 持 办 公 室 的 整 齐 干 净 卫 生 是 每 一 位 员 工 的 责 任 请 不 要 在 公 共 办 公 区 域 吸 烟, 请 不 要 乱 扔 烟 头 纸 屑 果 皮 等, 不 随 地 吐 痰, 无 痰 盂 要 用 纸 包 并 放 到 卫 生 筒 内 或 进 洗 手 间 吐 4 接 外 线 电 话, 首 先 应 说 您 好, 这 里 是 奥 德 公 司, 如 遇 电 话 找 人, 应 告 之 对 方 说 请 稍 等 遇 有 商 务 公 事 当 事 人 不 在 时, 接 话 人 应 认 真 记 录 并 及 时 转 告 5 离 开 办 公 室 外 出 时 应 登 记 个 人 去 向 并 将 自 己 的 座 椅 归 位 6 办 公 室 是 公 司 办 公 场 所, 有 很 重 要 的 财 物 和 信 息 资 料, 因 此, 进 入 他 人 办 公 室 不 得 随 意 翻 看 文 件 和 资 料 所 有 来 访 的 客 人 必 须 由 邀 请 人 陪 同 才 可 进 入 ; 接 待 来 访 业 务 洽 谈 应 在 洽 谈 室 或 会 议 室 进 行 礼 仪 仪 表 1 日 常 工 作 和 生 活 要 注 意 礼 仪, 要 经 常 使 用 请 谢 谢 对 不 起 您 好 等 礼 貌 用 语 不 论 是 否 认 识, 在 自 己 工 作 区 域 内 或 到 去 拜 访 的 客 人 单 位 或 家 庭 遇 到 客 人 要 主 动 打 招 呼 问 好, 见 面 时 不 理 不 睬 为 不 礼 貌 行 为 2 公 司 员 工 都 要 注 意 仪 容 仪 表, 注 重 自 身 庄 重 形 象 ( 女 员 工 可 化 淡 妆 ) 上 班 时, 应 注 意 衣 着 整 洁 大 方 得 体 男 员 工 不 可 留 长 发, 蓄 胡 须, 女 员 工 不 可 浓 妆 艳 抹 3 工 作 期 间 和 遇 有 重 大 活 动 统 一 着 装, 要 佩 带 胸 牌 或 胸 卡, 不 得 穿 奇 装 异 服 背 心 拖 鞋 周 末 可 着 便 装 4 同 事 间 应 相 互 尊 重, 提 倡 团 结 合 作, 互 帮 互 爱, 语 言 文 明 应 恰 到 好 处 地 微 笑, 让 人 感 到 谦 虚 落 落 大 方 5 对 外 交 往 应 有 礼 有 节, 不 卑 不 亢, 礼 貌 大 方, 简 朴 务 实 1 介 绍 礼 仪 介 绍 相 识, 先 将 晚 辈 或 职 位 较 低 之 人 介 绍 给 长 尊, 把 男 士 介 绍 给 女 士, 把 本 公 司 的 人 介 绍 给 外 公 司 的 人 向 外 单 位 的 人 介 绍 本 单 位 人 员 时, 即 使 是 上 司 也 不 加 先 生, 只 加 职 位 2 引 导 礼 仪 12
13 楼 梯 引 导 礼 仪 : 引 导 客 人 上 楼 时, 应 让 客 人 走 在 前 面, 接 待 工 作 人 员 走 在 后 面, 若 是 下 楼 时, 应 该 由 接 待 工 作 人 员 走 在 前 面, 客 人 在 后 面 上 下 楼 梯 时, 应 注 意 客 人 的 安 全 电 梯 引 导 礼 仪 : 引 导 客 人 乘 坐 电 梯 时, 接 待 人 员 先 进 入 电 梯, 等 客 人 进 入 后 关 闭 电 梯 门, 到 达 时, 接 待 人 员 按 开 的 钮, 让 客 人 先 走 出 电 梯 客 厅 里 引 导 礼 仪 : 客 人 走 入 客 厅, 接 待 工 作 人 员 用 手 指 示, 请 客 人 坐 下, 客 人 坐 下 后, 行 点 头 礼 后 离 开 如 客 人 错 坐 下 座, 应 请 客 人 改 坐 上 座 ( 一 般 靠 近 门 的 一 方 为 下 座 ) 走 廊 引 导 礼 仪 : 接 待 工 作 人 员 在 客 人 二 三 步 之 前, 客 人 走 在 内 侧 3 宴 请 礼 仪 入 席 座 位 应 听 从 主 人 安 排, 就 座 时 应 向 客 人 表 示 礼 让, 若 无 人 安 排 则 可 自 选 座 位 就 座 尊 长 未 到 齐 之 前 不 宜 先 食 主 人 开 席 致 辞 祝 酒 时, 客 人 应 停 止 讲 话 和 其 他 活 动, 专 心 听 以 示 尊 重, 若 主 人 站 起 敬 酒, 客 人 应 立 起 回 敬, 喝 毕 后 坐 下, 尽 量 等 主 人 招 呼 后 再 动 筷 吃 菜 4 待 客 礼 仪 握 手 礼 仪 : 参 加 聚 会 时 应 先 与 主 人 握 手, 再 与 房 间 里 其 他 的 人 握 手 男 士 不 能 主 动 与 女 士 握 手, 需 待 女 士 先 伸 手 时 才 能 相 握 不 要 随 便 主 动 伸 手 与 长 者 尊 者 领 导 握 手, 应 等 他 们 先 伸 手 时 才 能 握 手 原 则 上 以 双 手 握 手 为 尊 奉 茶 礼 仪 : 对 尊 长 领 导 奉 茶 应 左 手 扶 杯, 右 手 托 杯 底 递 向 对 方 冲 茶 不 必 满 杯, 半 杯 多 一 点 即 可 呈 受 名 片 礼 仪 : 递 呈 名 片 应 择 机 准 备 好, 名 片 正 面 向 上 正 向, 以 双 手 呈 上, 说 声 请! 这 是 我 的 名 片 或 您 好, 我 叫 接 受 名 片 应 双 手 接 过 后, 认 真 仔 细 看 一 遍, 说 谢 谢, 不 要 随 便 乱 放 第 五 章 工 作 纪 律 和 奖 惩 公 司 财 物 1 员 工 应 爱 护 公 司 财 物, 不 得 蓄 意 破 坏, 不 得 私 自 携 带 公 物 出 公 司, 对 日 常 使 用 的 劳 动 工 具 要 履 行 领 用 和 保 管 手 续, 不 得 随 意 丢 弃, 公 司 有 权 对 毁 坏 偷 窃 丢 失 公 司 财 物 的 员 工 要 求 其 赔 偿 及 进 行 处 罚 2 员 工 走 出 办 公 区 要 注 意 随 手 关 闭 电 灯 和 电 脑, 应 养 成 节 俭 的 习 惯, 注 意 节 水 节 电 及 节 省 低 值 易 耗 品, 不 得 浪 费 公 司 财 物 3 掌 握 正 确 操 作 使 用 机 器 设 备 的 方 法, 避 免 造 成 损 坏 4 损 坏 的 财 物 应 及 时 通 知 维 修, 某 些 财 物 应 定 期 维 修 5 离 职 时 应 归 还 所 有 领 用 的 公 司 财 物 非 兼 职 原 则 1 员 工 在 正 常 规 定 的 工 作 时 间 内, 不 得 兼 职 干 私 活 2 如 果 发 现 员 工 违 反 非 兼 职 原 则 的, 员 工 应 向 公 司 偿 付 因 其 缺 勤 而 支 付 的 一 切 费 用 及 各 项 损 失, 包 括 ( 但 不 限 于 ) 薪 金 保 险 费 福 利 和 加 班 费 3 员 工 第 一 次 接 受 上 述 额 外 报 酬 时, 将 被 视 为 辞 职, 而 且 员 工 将 向 公 司 支 付 一 个 月 的 薪 金, 并 支 付 员 工 手 册 项 下 员 工 可 能 应 付 的 任 何 其 他 补 偿 保 密 原 则 由 于 竞 争 的 存 在 以 及 你 对 公 司 的 责 任, 每 个 员 工 都 有 保 守 公 司 秘 密 的 义 务 这 种 保 密 的 义 务, 不 仅 限 于 你 在 公 司 工 作 的 合 同 期 内, 而 且 还 应 注 意 无 论 你 是 退 休 或 离 职 后, 你 都 将 承 担 这 种 义 务 13
14 1 你 务 必 保 管 好 你 持 有 的 公 司 涉 密 文 件 2 未 经 授 权 或 批 准, 你 不 得 对 外 提 供 有 密 级 的 公 司 文 件 或 其 他 未 公 开 的 经 营 状 况 财 务 数 据 等 3 对 非 本 人 职 权 范 围 内 的 公 司 机 密, 应 作 到 不 打 听 不 猜 测 不 传 播 4 发 现 了 有 可 能 涉 密 的 现 象 应 立 即 向 有 关 上 级 领 导 报 告 考 勤 制 度 为 了 维 持 良 好 的 生 产 秩 序, 提 高 工 作 效 率, 保 证 公 司 各 项 工 作 的 顺 利 进 行, 作 为 公 司 的 员 工, 你 有 义 务 按 公 司 规 定 的 工 作 时 间 出 勤 1 考 勤 内 容 1 上 班 时 间 已 到 而 未 到 岗 者, 即 为 迟 到 2 未 到 下 班 时 间 而 提 前 离 岗 者, 即 为 早 退 3 工 作 时 间 未 经 领 导 批 准 离 开 工 作 岗 位 者, 即 为 擅 离 职 守 2 考 勤 须 知 1 每 天 坚 持 在 上 午 下 午 共 刷 卡 ( 签 到 ) 二 次 2 因 公 外 出 或 出 差 不 能 按 时 刷 卡 ( 签 到 ) 或 忘 记 刷 卡 ( 签 到 ), 请 你 到 部 门 负 责 人 的 考 勤 记 录 中 写 明 原 因 并 签 字 未 刷 卡 ( 签 到 ), 又 未 在 部 门 负 责 人 考 勤 表 中 签 字 的, 你 将 被 视 做 旷 工 3 不 得 代 他 人 刷 卡 ( 签 到 ) 发 现 一 次, 代 人 刷 卡 ( 签 到 ) 者 被 刷 卡 者 ( 签 到 ) 将 被 警 告 处 理 如 果 月 度 内 部 门 员 工 被 发 现 代 刷 卡 ( 签 到 ) 两 次, 将 受 警 告 二 次 依 次 增 加 4 迟 到 早 退 或 擅 离 职 守 5~10 分 钟 按 事 假 半 小 时 处 理, 迟 到 或 早 退 10~15 分 钟 按 事 假 1 小 时 处 理, 依 此 类 推,30 分 钟 以 上 1 小 时 以 内, 按 事 假 半 天 处 理 ; 迟 到 一 小 时 以 上, 按 事 假 一 天 处 理 5 一 年 内 连 续 旷 工 十 五 日 或 累 加 旷 工 三 十 日, 公 司 将 会 解 除 与 你 的 劳 动 合 同 旷 工 一 天 按 事 假 二 天 处 理 6 因 工 作 需 要, 不 能 执 行 公 司 正 常 作 息 时 间 的 员 工, 部 门 负 责 人 应 及 时 安 排 轮 休 7 请 事 假 填 写 请 假 单, 请 部 门 负 责 人 审 批, 审 批 后 的 请 假 单 交 综 合 办 公 室 ( 人 力 资 源 ) 备 案 事 假 超 过 三 天 的, 还 应 由 经 理 审 批 事 假 获 准 后, 你 应 在 离 开 工 作 岗 位 之 前 安 排 好 工 作 8 请 病 假 须 于 上 班 前 或 不 迟 于 上 班 后 30 分 钟 内 通 知 你 所 在 的 部 门 负 责 人, 并 于 病 假 后 上 班 的 第 一 天 补 办 正 式 的 请 假 手 续 : 填 写 病 假 单, 交 于 综 合 办 公 室 ( 人 力 资 源 ) 备 案 用 车 制 度 1 杜 绝 公 司 员 工 用 公 车 办 私 事 ( 特 殊 情 况 或 经 公 司 主 要 负 责 人 批 准 的 除 外 ) 2 各 部 门 员 工 在 市 区 办 事, 如 交 通 方 便 无 紧 急 事 务 之 时, 应 搭 乘 公 共 汽 车, 公 司 不 另 行 安 排 车 辆 3 业 务 部 门 由 于 陪 同 客 户 的 需 要, 非 工 作 时 间 用 车 的, 由 业 务 部 门 负 责 人 提 出 申 请, 综 合 办 公 室 批 准 后 方 能 出 车 报 销 须 知 凡 报 销 出 差 费 用 业 务 定 额 费 用 宴 请 费 用 采 购 费 用 广 告 费 用 通 讯 设 备 费 用 等, 均 应 执 行 集 团 公 司 费 用 报 销 办 法 及 审 批 程 序 14
15 物 品 领 用 与 保 管 入 职 员 工 的 低 值 易 耗 品 办 公 用 品 通 讯 设 备 等 均 于 综 合 办 公 室 办 理 领 用 手 续 后 使 用, 并 对 领 用 品 的 保 管 和 维 护 负 责, 员 工 应 本 着 爱 护 公 物 节 约 的 原 则 妥 善 保 管 领 用 的 物 品 员 工 奖 励 公 司 设 有 优 秀 管 理 者 先 进 工 作 者 等 荣 誉 奖 励, 在 每 年 度 结 束 后, 我 们 组 织 评 选 活 动, 对 全 年 工 作 中 表 现 优 秀 的 员 工 给 予 奖 励, 感 谢 他 们 对 公 司 付 出 的 热 情 和 有 创 造 性 的 工 作 你 有 以 下 之 一 的 优 秀 表 现, 将 得 到 及 时 的 褒 扬 并 有 机 会 参 加 表 彰 先 进 的 评 选 著 成 绩 ; 1 品 德 端 正, 工 作 努 力, 有 出 色 或 超 常 表 现 ; 2 热 心 服 务, 有 显 著 善 行 佳 话 ; 3 检 举 违 规 或 损 害 公 司 利 益 者 ; 4 发 现 职 责 以 外 的 故 障, 予 以 上 报 或 妥 善 处 理 ; 5 对 经 营 业 务 或 管 理 制 度 提 出 有 效 合 理 化 建 议, 得 到 采 纳 实 施, 并 取 得 重 大 成 果 和 显 6 为 公 司 取 得 重 大 社 会 荣 誉, 或 其 他 特 殊 贡 献, 足 为 员 工 表 率 ; 7 忠 于 职 守, 积 极 负 责, 不 断 改 进 工 作, 业 绩 突 出 我 们 倡 导 团 队 共 同 进 取 和 友 好 协 作 业 绩 卓 著 或 积 极 创 造 有 效 管 理, 并 具 有 团 结 奋 进 精 神 的 公 司 ( 部 门 ) 将 被 集 团 公 司 授 以 先 进 单 位 的 荣 誉 违 纪 处 分 我 们 相 信 每 一 位 都 能 有 条 理 地 高 水 平 地 从 事 自 己 的 工 作, 规 章 制 度 不 能 完 全 概 括 或 代 替 员 工 们 的 良 好 判 断 和 合 作 但 是 获 得 一 流 的 管 理, 纪 律 也 是 不 可 少 的 保 证 出 于 对 公 司 和 员 工 利 益 的 需 要, 公 司 制 定 了 规 则 和 规 定 如 果 你 违 反 了 规 定, 产 生 有 损 于 公 司 客 户 和 其 他 员 工 利 益 的 行 为, 公 司 将 对 你 进 行 违 纪 处 分 违 纪 处 分 要 进 行 填 表 报 批, 并 装 入 本 人 档 案 违 纪 处 分 在 半 年 至 两 年 内, 由 原 处 理 单 位 解 除 处 分 但 是, 解 除 降 职 降 级 ( 薪 ) 处 分 不 视 为 恢 复 原 职 务 原 级 别 员 工 在 受 行 政 处 分 期 间, 有 特 殊 贡 献 的, 可 以 提 前 解 除 行 政 处 分 解 除 行 政 处 分 后, 晋 升 职 务 级 别 和 工 资 档 次 不 再 受 原 行 政 处 分 的 影 响 为 确 保 劳 动 关 系 的 公 平, 员 工 有 权 就 关 于 工 作 违 纪 处 分 等 事 宜 提 出 建 议, 投 诉 及 申 诉, 并 有 权 利 得 到 公 司 的 解 释, 但 员 工 必 须 事 先 向 其 直 接 经 理 提 出 该 等 事 项 如 果 结 果 并 不 令 人 满 意, 员 工 可 就 建 议, 投 诉 或 申 诉 向 集 团 综 合 办 ( 人 力 资 源 ) 乃 至 集 团 高 层 管 理 人 员 提 出 违 纪 处 分 包 括 警 告 记 过 记 大 过 调 离 岗 位 降 ( 撤 ) 职 降 级 ( 薪 ) 辞 退 1 警 告 ( 处 分 期 限 6 个 月 ) 员 工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予 以 警 告 : 1 工 作 时 间 未 经 批 准 离 岗 或 窜 岗 闲 谈 ; 2 因 个 人 过 失 发 生 工 作 错 误, 情 节 轻 微 ; 3 妨 碍 工 作 或 公 司 秩 序, 情 节 轻 微 ; 4 不 按 规 定 着 装 ; 5 在 非 吸 烟 区 吸 烟 工 作 时 间 吃 有 气 味 的 食 品 以 及 任 何 时 间 在 办 公 区 从 事 娱 乐 活 动 ; 6 对 上 级 有 指 示 或 有 期 限 的 命 令, 无 故 未 能 如 期 完 成 ; 2 记 过 ( 处 分 期 限 12 个 月 ) 员 工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予 以 记 过 : 15
16 1 玩 忽 职 守, 致 使 公 司 蒙 受 较 大 损 失, 金 额 达 到 3000 元 以 上 的 ; 2 损 毁 公 司 财 物, 造 成 较 大 损 失 ; 3 考 核 不 公 正, 经 查 明 属 实 ; 4 故 意 不 服 从 上 级 主 管 的 工 作 安 排 ; 5 累 计 受 警 告 两 次 ; 6 道 德 行 为 不 符 合 社 会 规 范, 影 响 公 司 声 誉 ; 7 其 他 违 反 公 司 规 定, 情 节 严 重 3 记 大 过 ( 处 分 期 限 18 个 月 ) 员 工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予 以 记 大 过 : 1 在 接 获 警 告 后 仍 屡 犯 职 责 方 面 的 行 为 过 失 ; 2 不 服 从 其 主 管 领 导 或 其 他 主 管 人 员 的 合 法 命 令 ; 3 累 计 记 过 两 次 ; 4 在 公 司 表 格 和 文 件 上 填 写 错 误 或 虚 构 的 材 料 ; 5 随 意 在 计 算 机 上 删 除 系 统 文 件 和 工 作 性 文 件 6 隐 瞒 或 不 向 领 导 或 其 他 员 工 传 达 公 司 需 要 的 资 料 和 信 息, 如 发 生 重 大 损 失 或 事 故 不 报 告 等 7 安 全 卫 生 或 办 公 室 管 理 方 面 的 重 大 行 为 损 失, 金 额 达 到 5000 元 以 上 的 4 调 离 岗 位 降 ( 撤 ) 职 降 级 ( 薪 ) ( 处 分 期 限 24 个 月 ) 员 工 有 以 下 之 一 情 形, 予 以 调 离 岗 位 降 ( 撤 ) 职 降 级 ( 薪 ): 1 年 度 考 核 列 末 等 ; 2 有 较 大 工 作 失 误, 给 公 司 造 成 重 大 损 失, 金 额 达 到 万 元 以 上 的 ; 3 一 年 以 内 记 大 过 两 次 ; 4 被 确 认 不 能 胜 任 本 职 工 作 5 辞 退 员 工 有 以 下 之 一 情 形, 予 以 辞 退 : 1 连 续 旷 工 十 五 日 或 累 计 旷 工 三 十 日 以 上 ; 2 盗 窃 公 司 或 同 事 财 物, 经 查 明 属 实 ; 3 无 故 损 毁 公 司 财 物, 损 失 重 大 或 损 毁 公 司 重 要 文 件 ; 4 对 同 事 暴 力 威 胁, 影 响 公 司 秩 序 ; 5 散 播 不 利 于 公 司 的 谣 言 或 挑 拨 公 司 与 员 工 之 间 的 感 情, 情 节 严 重 ; 6 未 经 许 可 兼 营 与 本 公 司 同 类 业 务 或 在 其 他 公 司 兼 职 ; 7 一 年 中 受 降 ( 撤 ) 职 或 降 级 ( 薪 ) 处 分 两 次 ; 8 向 第 三 方 或 未 授 权 方 泄 露 公 司 机 密, 致 使 公 司 蒙 受 重 大 损 失 ; 9 营 私 舞 弊, 挪 用 公 款, 收 受 贿 赂 ; 10 利 用 公 司 名 义 在 外 招 摇 撞 骗, 使 公 司 名 誉 受 损 ; 11 其 他 违 反 国 家 任 何 形 式 刑 事 法 律 法 规 第 六 章 员 工 薪 酬 与 福 利 为 吸 引 和 保 留 高 素 质 员 工, 公 司 根 据 每 一 个 职 位 所 要 求 的 知 识 技 能 经 历 及 教 育 等 情 况, 向 员 工 支 付 有 竞 争 力 的 工 资 加 薪 将 根 据 表 现 公 司 经 营 状 况 劳 动 力 市 场 等 因 素 而 定 工 作 表 现 是 决 定 工 资 水 平 与 加 薪 的 基 本 因 素 16
17 为 建 立 责 权 利 相 结 合 的 薪 酬 机 制 和 对 内 具 有 公 平 性, 对 外 具 有 竞 争 力 的 薪 酬 制 度, 应 遵 循 如 下 原 则 : ( 一 ) 按 劳 分 配 效 率 优 先 兼 顾 公 平 及 可 持 续 发 展 的 分 配 原 则 实 行 以 岗 定 薪 以 能 定 级 以 绩 定 奖 的 分 配 形 式, 合 理 拉 开 收 入 差 距 既 要 突 出 岗 位 重 要 性, 也 要 体 现 业 绩 贡 献 能 力 工 作 态 度 与 团 队 精 神 ( 二 ) 按 需 设 岗 竞 争 上 岗 能 上 能 下 动 态 调 整 的 原 则 即 : 按 照 公 司 的 管 理 职 能 设 置 不 同 的 岗 位, 按 照 岗 位 的 适 应 程 度 设 定 不 同 的 级 别, 并 通 过 绩 效 考 核 和 素 质 培 养 等 手 段, 确 定 提 级 降 级 离 岗, 为 员 工 设 定 动 态 发 展 平 台 薪 金 根 据 集 团 制 定 的 薪 酬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员 工 工 资 分 为 四 类 : 年 薪 工 资 结 构 工 资 协 议 工 资 和 计 件 工 资 其 中 : 结 构 工 资 由 基 础 工 资 + 岗 位 工 资 + 素 质 工 资 + 工 龄 工 资 + 奖 金 组 成 基 础 工 资 : 参 照 当 地 职 工 最 低 工 资 标 准 确 定 岗 位 工 资 : 根 据 岗 位 评 价 的 结 果 确 定 各 岗 位 的 职 级, 依 据 不 同 岗 位 的 业 务 特 点, 参 考 员 工 技 能 因 素 确 定 各 自 的 岗 位 技 能 工 资 档 级, 体 现 岗 位 的 内 在 价 值 和 员 工 的 岗 位 执 行 能 力 素 质 工 资 : 按 照 员 工 本 人 的 学 历 专 业 技 术 职 称 等 因 素 确 定 鼓 励 员 工 积 极 参 加 在 职 学 习, 不 断 提 高 岗 位 适 应 能 力 工 龄 工 资 : 按 员 工 为 企 业 服 务 年 限 长 短 确 定, 鼓 励 员 工 长 期 稳 定 地 为 企 业 工 作 从 进 入 集 团 正 式 聘 用 起 开 始 计 算, 每 满 一 年 发 放 50 元 / 月 工 龄 工 资, 最 高 标 准 为 500 元 / 月 奖 金 : 奖 金 是 工 资 以 外 的 奖 励, 根 据 所 在 公 司 年 度 计 划 完 成 情 况 和 综 合 效 益 情 况, 经 公 司 领 导 班 子 研 究 另 行 确 定 标 准, 需 报 集 团 董 事 会 批 复 后 执 行 发 薪 日 期 每 月 工 资 的 发 放 日 为 次 月 十 日, 逢 节 假 日 则 提 前 薪 金 调 整 公 司 坚 持 员 工 以 自 己 的 工 作 表 现 和 绩 效 来 获 得 收 入 增 加 的 做 法 月 度 与 年 度 对 员 工 的 考 核 以 改 进 我 们 的 工 作 为 目 标, 也 是 客 观 地 调 整 员 工 薪 资 的 基 础 薪 金 调 整 根 据 当 期 经 济 效 益 及 可 持 续 发 展 状 况 决 定 薪 酬 水 平, 并 在 同 行 业 内 保 持 一 定 竞 争 力 各 区 域 公 司 确 定 薪 酬 的 总 体 水 平, 以 不 低 于 当 地 政 府 公 布 的 平 均 工 资 水 平 为 基 本 原 则 1 奖 金 将 根 据 你 的 考 核 成 绩 和 公 司 的 业 绩 来 确 定 2 当 你 的 年 度 考 核 成 绩 表 现 为 优 异 或 是 极 差 时, 你 的 职 位 会 发 生 变 动, 你 的 薪 级 也 将 相 应 进 行 调 整 福 利 津 贴 凡 试 用 期 满 并 已 转 正 的 员 工, 可 以 享 受 公 司 提 供 的 以 下 福 利 : 1 通 讯 费 用 津 贴 公 司 按 你 所 被 聘 的 职 位, 按 照 集 团 制 定 的 费 用 报 销 标 准, 给 你 提 供 相 应 的 通 讯 费 用 津 贴 2 节 日 津 贴 每 逢 重 大 节 日, 经 公 司 经 理 办 公 会 议 研 究, 报 区 域 公 司 批 准, 可 发 给 每 位 员 工 节 日 津 贴 ( 或 以 实 物 的 形 式 支 付 ) 3 降 暑 降 温 津 贴 每 年 酷 暑 期 间, 经 公 司 经 理 办 公 会 议 研 究, 报 区 域 公 司 批 准, 会 给 员 工 以 实 物 的 形 式 发 放 防 暑 降 温 品 17
18 社 会 保 险 公 司 为 员 工 有 选 择 地 缴 存 : 养 老 保 险 工 伤 保 险 医 疗 保 险 失 业 保 险 生 育 保 险 等 社 会 保 险 项 目 假 期 1 国 家 法 定 假 日 所 有 员 工 可 以 按 国 家 规 定 享 受 以 下 带 薪 假 日 : 元 旦 ( 一 天 ) 春 节 ( 三 天 ), 但 为 了 方 便 外 地 员 工 回 乡 过 年, 公 司 会 根 据 具 体 的 情 况 安 排 春 节 假 期 劳 动 节 ( 一 天 ) 国 庆 节 ( 三 天 ) 清 明 节 ( 一 天 ) 端 午 节 ( 一 天 ) 中 秋 节 ( 一 天 ) 2 婚 假 婚 假 一 般 为 三 天 应 在 依 法 履 行 结 婚 注 册 手 续 后 提 请 休 假 3 丧 假 如 直 系 亲 属 ( 配 偶 父 母 子 女 ) 不 幸 亡 故, 公 司 给 予 三 天 的 假 期 注 : 婚 假 丧 假 的 休 假 期 限 不 包 括 路 途 时 间 4 女 员 工 产 假 与 计 划 生 育 假 女 员 工 产 假 计 划 生 育 假 的 取 假 标 准, 按 各 地 区 计 划 生 育 条 例 有 关 规 定 执 行 5 婚 假 丧 假 产 假 与 计 划 生 育 假 期 间, 公 司 会 全 额 发 放 你 的 工 资 上 生 育 保 险 的 员 工, 生 育 期 间 所 发 生 的 一 切 费 用 ( 产 前 检 查 生 产 费 用 等 ) 和 本 人 工 资, 由 社 会 保 障 部 门 统 筹 基 金 支 付 其 他 休 假 期 间 的 待 遇 1 病 假 按 国 家 和 当 地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的 有 关 规 定 执 行 2 事 假 员 工 因 个 人 事 务, 必 须 亲 自 处 理 的, 根 据 工 作 安 排 以 及 本 人 的 实 际 需 要 酌 情 核 给 请 事 假 期 间 不 支 付 工 资 3 旷 工 员 工 旷 工 无 任 何 工 资 享 受 年 薪 制 的 员 工, 病 事 假 期 间 的 待 遇 不 在 上 述 规 定 范 围 之 内 加 班 1 加 班 原 则 1 原 则 上 不 提 倡 加 班, 全 体 员 工 应 提 高 工 作 效 率, 计 划 范 围 内 的 工 作 力 争 在 工 作 时 间 内 完 成, 避 免 不 必 要 的 加 班 各 部 门 负 责 人 应 严 格 日 清 考 核, 坚 决 杜 绝 无 意 义 的 靠 时 间 现 象 2 有 时 为 满 足 业 务 和 工 作 职 责 需 要, 公 司 可 以 要 求 员 工 加 班 加 班 后 一 般 要 安 排 员 工 补 休, 若 不 能 安 排 员 工 补 休 的, 则 按 加 班 时 间 支 付 加 班 报 酬 加 班 报 酬 和 补 休 不 能 重 复 兑 现 3 员 工 需 要 加 班 的, 必 须 事 先 得 到 直 接 主 管 经 理 批 准 18
19 2 加 班 条 件 1 节 假 日 公 休 日 内 工 作 不 能 间 断, 必 须 连 续 进 行 生 产 和 工 作 的 ; 2 必 须 利 用 节 假 日 公 休 日 时 间 进 行 设 备 改 造 检 修 保 养 的 ; 3 由 于 发 生 临 时 故 障, 为 保 证 正 常 生 产 必 须 进 行 抢 修 的 ; 4 为 了 完 成 计 划 外 紧 急 生 产 或 工 作 任 务 的 ; 5 由 于 发 生 严 重 自 然 灾 害 或 其 他 灾 害, 必 须 进 行 抢 救 的 ; 6 因 特 殊 原 因 造 成 局 部 停 产, 影 响 到 绝 大 多 数 员 工 利 益 的, 经 总 经 理 批 准 的 3 加 班 报 酬 1 属 年 薪 工 资 协 议 工 资 计 件 工 资 的 不 能 兑 现 加 班 报 酬 2 员 工 加 班, 原 则 上 按 国 家 规 定 支 付 加 班 报 酬, 加 班 报 酬 的 计 算 基 数 为 : 基 础 工 资 加 岗 位 工 资 之 和 按 以 下 方 式 计 算 : 工 作 日 加 班 按 每 小 时 工 资 的 150% 计 算 ; 休 息 日 加 班 按 每 小 时 工 资 的 200% 计 算 ; 法 定 节 假 日 加 班 按 每 小 时 工 资 的 300% 计 算 每 小 时 工 资 = 月 工 资 收 入 ( 月 计 薪 天 数 8 小 时 ) 4 其 他 加 班 的 处 理 由 各 公 司 统 一 组 织 的 加 班, 员 工 因 故 不 能 参 加, 按 请 假 手 续 办 理, 否 则 视 为 缺 勤 工 伤 待 遇 工 伤 医 疗 期 内 按 公 假 处 理, 工 资 支 付 100%, 享 受 在 岗 员 工 相 同 的 福 利 待 遇 ( 如 高 温 节 日 物 品 等 ), 不 享 受 在 岗 员 工 劳 动 保 护 用 品 医 疗 费 按 国 家 规 定 执 行 上 医 疗 费 保 险 的 公 司 由 医 疗 费 保 险 定 点 单 位 报 销 医 疗 费 事 故 死 亡 及 伤 残 事 故 死 亡 或 伤 残, 其 医 疗 期 和 经 济 补 助 按 国 家 和 当 地 规 定 执 行 如 员 工 或 员 工 家 庭 确 有 生 活 困 难, 可 以 酌 情 考 虑 给 予 一 定 的 人 道 补 偿 或 生 活 补 助 第 七 章 培 训 考 核 与 发 展 公 司 尊 崇 以 人 为 本 的 宗 旨, 把 人 视 为 公 司 的 第 一 资 本, 是 公 司 最 宝 贵 的 财 富 重 视 人 才 并 重 视 培 养 和 发 展 人 才 是 我 们 公 司 不 断 进 步 的 基 础, 也 是 我 们 未 来 事 业 成 功 的 关 键 公 司 不 断 完 善 考 核 体 系 以 更 有 效 地 帮 助 员 工 改 进 工 作, 同 时 员 工 还 会 得 到 大 量 的 不 遗 余 力 的 培 训, 这 些 都 是 致 力 于 为 每 一 位 员 工 提 供 个 人 成 长 的 规 划 培 训 1 新 员 工 入 司 培 训 你 加 入 公 司 后, 你 所 在 的 部 门 会 为 你 指 派 一 位 入 司 指 引 人, 帮 助 你 了 解 公 司 并 顺 利 开 展 工 作 综 合 办 公 室 ( 人 力 资 源 ) 还 会 组 织 新 员 工 接 受 短 期 的 入 职 培 训, 让 新 员 工 了 解 公 司 的 宗 旨 企 业 文 化 规 章 制 度 和 相 关 企 业 发 展 策 略 等 2 部 门 业 务 培 训 你 的 经 理 会 根 据 部 门 所 负 责 的 业 务 或 职 能 制 定 每 年 的 培 训 计 划, 为 你 进 行 专 业 技 术 的 培 训 这 些 培 训 或 是 在 职 的 或 是 短 期 脱 产 的, 与 你 的 工 作 实 践 结 合 在 一 起, 将 会 帮 助 你 发 展 成 为 本 部 门 或 本 领 域 的 行 家 能 手 3 职 业 经 理 人 培 训 19
20 公 司 努 力 使 员 工 有 更 全 面 的 发 展, 工 作 业 绩 突 出 的 员 工 有 机 会 参 加 职 业 经 理 人 培 训, 此 项 培 训 提 供 完 备 的 工 商 管 理 课 程, 帮 助 员 工 在 短 期 内 提 高 管 理 技 能 管 理 水 平 和 商 业 知 识 4 专 业 证 书 培 训 你 入 司 满 一 年 后, 如 果 因 工 作 的 需 要, 脱 产 半 脱 产 和 业 余 地 参 加 本 职 专 业 技 术 职 称 或 任 职 资 格 证 书 的 培 训, 公 司 会 有 条 件 地 给 予 你 一 定 的 培 训 费 用 以 表 示 支 持 5 外 出 考 察 为 了 拓 展 视 野, 有 效 地 借 鉴 与 学 习, 管 理 人 员 和 专 业 人 员 会 适 时 被 组 织 到 境 内 外 优 秀 的 企 业 或 机 构 参 观 和 考 察 6 其 他 培 训 邀 请 知 名 经 理 人 学 者 培 训 或 咨 询 机 构 的 专 家 来 公 司 举 办 讲 座, 以 便 公 司 的 管 理 者 和 员 工 及 时 了 解 先 进 的 管 理 技 术 和 信 息, 确 保 员 工 学 习 并 了 解 所 需 要 的 管 理 策 略 或 技 术 考 核 我 们 拥 有 科 学 规 范 的 考 核 体 系, 它 不 仅 有 效 地 帮 助 员 工 管 理 目 标 和 任 务, 而 且 通 过 增 进 沟 通 进 行 价 值 和 业 绩 评 价, 实 现 共 同 的 改 善 和 进 步 1 月 度 考 核 每 月 初, 你 须 制 定 出 本 月 的 工 作 计 划, 经 过 与 你 的 直 接 上 级 讨 论 后 确 定 你 本 月 正 式 的 工 作 任 务 与 绩 效 目 标 在 这 一 个 月 的 工 作 中, 你 应 该 以 此 为 工 作 指 导, 按 质 按 量 按 时 完 成 工 作 目 标 同 时 你 应 就 你 的 主 要 工 作 过 程 或 进 度 与 你 的 上 级 或 经 理 进 行 及 时 沟 通 次 月 初, 你 所 在 的 部 门 将 对 你 在 上 一 月 绩 效 目 标 的 完 成 情 况 进 行 详 尽 的 评 估 如 果 你 对 最 终 的 评 估 结 果 有 异 议, 可 以 与 你 的 经 理 或 综 合 办 公 室 ( 人 力 资 源 ) 进 行 沟 通, 甚 至 可 以 按 规 定 的 程 序 申 诉 2 季 度 考 核 公 司 注 重 团 队 的 力 量, 通 过 考 核 引 导 了 团 队 的 价 值 取 向 我 们 的 季 度 考 核 是 针 对 部 门 业 绩 的 考 核 每 一 季 度 第 一 个 月 初, 以 经 理 为 首 的 公 司 考 核 小 组 根 据 上 一 季 度 各 部 门 的 绩 效 目 标 完 成 情 况, 对 每 个 部 门 的 工 作 管 理 协 作 等 进 行 全 面 的 评 估 因 此 你 须 有 团 队 协 作 的 精 神, 你 的 工 作 目 标 致 力 于 部 门 的 工 作 目 标, 部 门 的 工 作 目 标 才 能 致 力 于 完 成 公 司 的 经 营 目 标 3 年 终 考 核 集 团 每 年 年 初 将 对 上 一 年 各 部 门 各 区 域 各 公 司 ( 计 划 单 列 公 司 ) 的 工 作 业 绩 进 行 目 标 经 营 责 任 制 考 核, 并 按 考 核 结 果 兑 现 公 司 领 导 班 子 成 员 的 年 薪 每 年 初, 集 团 所 属 各 公 司 将 对 所 有 员 工 进 行 公 正 公 开 年 度 考 核 在 年 终 考 核 时, 你 的 上 级 将 与 你 面 谈, 对 你 全 年 的 工 作 表 现 作 出 具 体 的 评 价, 并 讨 论 你 下 一 年 的 工 作 指 导 和 绩 效 目 标 你 会 参 与 对 其 他 同 事 的 评 价, 相 应 地 会 得 到 他 们 对 你 的 看 法 如 果 做 为 管 理 人 员 或 中 层 及 以 上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你 还 要 接 受 一 个 很 重 要 的 考 核, 即 来 自 你 下 级 的 民 主 评 议 如 果 对 年 终 的 考 核 结 果 有 异 议, 你 可 以 与 部 门 经 理 人 力 资 源 部 门 沟 通 或 按 规 定 程 序 申 诉 4 考 核 结 果 由 于 坚 持 公 平 公 正 的 原 则, 考 核 结 果 被 用 于 影 响 你 当 年 的 月 绩 效 工 资 年 终 工 资 兑 现 收 入 与 职 务 晋 升 公 司 对 员 工 全 年 的 考 核 结 果 实 行 升 降 制 你 如 果 在 本 级 别 中 考 核 成 绩 优 异, 将 有 机 会 被 晋 升, 但 如 果 排 名 末 位, 就 被 降 级 甚 至 淘 汰 晋 升 与 发 展 1 晋 升 你 个 人 的 成 长 和 进 步 对 于 公 司 是 很 重 要 的, 因 为 公 司 的 未 来 取 决 于 每 一 位 员 工 的 成 功 公 司 规 划 了 管 理 系 列 和 专 业 职 务 系 列, 提 供 给 员 工 畅 通 的 发 展 渠 道 和 可 持 续 的 发 展 空 间 公 司 提 倡 科 学 高 效 的 管 理, 重 视 员 工 在 本 职 工 作 中 的 专 业 技 术 能 力, 并 以 此 为 中 心 规 划 20
21 员 工 的 职 业 发 展, 建 设 专 家 型 的 团 队 公 司 以 任 人 唯 贤 唯 能 唯 绩 为 原 则 不 论 你 得 到 薪 酬 增 加 还 是 获 得 提 升, 都 以 你 的 考 核 成 绩 为 依 据, 所 有 的 奖 励 与 肯 定 都 反 映 了 你 的 能 力 工 作 进 展 和 工 作 表 现 水 平 出 现 职 位 空 缺 的 前 提 下, 公 司 会 在 一 定 程 度 执 行 竞 争 上 岗 的 做 法 2 职 业 发 展 规 划 你 的 事 业 和 公 司 的 事 业 互 相 结 合 是 我 们 一 起 赢 得 成 功 的 关 键 公 司 根 据 你 的 工 作 总 结 和 个 人 发 展 意 愿 为 你 制 定 职 业 发 展 规 划 除 了 对 你 的 跟 踪 培 养, 公 司 还 提 供 轮 岗 和 自 我 择 岗 的 机 会 帮 助 你 实 施 个 人 发 展 规 划 公 司 建 设 自 己 的 人 才 后 备 系 统 和 人 才 梯 队, 侯 选 者 将 被 重 点 培 训 和 培 养, 以 发 展 成 为 公 司 的 高 级 经 理 人 或 高 级 专 业 人 士 我 们 尊 重 每 一 位 员 工 并 珍 惜 其 对 公 司 所 做 的 贡 献, 你 个 人 的 发 展 快 慢 归 跟 结 底 取 决 于 你 的 能 力 和 所 取 得 的 成 绩 第 八 章 人 事 与 劳 动 关 系 公 司 在 处 理 员 工 的 人 事 与 劳 动 关 系 上 已 趋 于 完 善, 集 团 公 司 制 定 并 下 发 了 集 团 劳 动 用 工 管 理 办 法 ( 奥 德 发 [2011]34 号 ) 和 招 聘 录 用 调 配 及 解 聘 管 理 实 施 细 则 ( 奥 德 发 [2009]42 号 ) 文 件, 均 对 员 工 的 人 事 与 劳 动 关 系 进 行 了 详 细 阐 明, 请 你 在 实 际 工 作 中 遵 照 执 行 人 事 行 政 关 系 你 的 人 事 行 政 关 系 要 调 入 或 调 出 公 司, 需 经 公 司 经 理 办 公 会 讨 论 后 确 定 公 司 根 据 工 作 需 要, 本 着 人 尽 其 才 发 挥 潜 力 的 原 则, 鼓 励 合 理 的 人 才 内 部 调 动 和 内 部 流 动 劳 动 关 系 1 劳 动 合 同 的 签 订 和 延 续 你 加 入 公 司 后, 为 了 明 确 你 和 公 司 彼 此 的 权 利 和 义 务, 同 时 又 根 据 劳 动 法 的 规 定, 公 司 将 与 你 签 订 劳 动 合 同 公 司 会 根 据 年 度 考 核 结 果 和 公 司 业 务 发 展 的 需 要, 与 员 工 续 签 劳 动 合 同 2 劳 动 合 同 的 解 除 劳 动 合 同 有 效 期 内, 如 果 员 工 提 出 辞 职 或 公 司 对 员 工 予 以 辞 退, 双 方 按 有 关 规 定 解 除 劳 动 合 同 辞 职 辞 退 如 果 你 因 某 种 原 因 须 离 开 公 司 时, 应 提 前 30 天 以 书 面 形 式 提 出 辞 职 申 请 严 重 违 反 公 司 规 章 制 度 的 员 工, 综 合 办 公 室 ( 人 力 资 源 ) 经 过 调 查 并 核 实 后, 公 司 将 予 以 辞 退 辞 职 和 辞 退 经 过 审 批 后, 离 职 者 须 在 离 职 之 前 完 备 离 职 手 续 离 职 手 续 包 括 : 1 交 接 工 作 2 交 还 所 有 公 司 资 料 文 件 及 其 他 公 物 3 退 还 公 司 宿 舍 及 房 内 公 物 4 报 销 公 司 帐 目, 归 还 公 司 欠 款 21
22 5 如 果 与 公 司 签 有 其 他 协 议, 按 其 他 协 议 约 定 办 理 离 职 手 续 完 备 后, 公 司 向 员 工 支 付 最 后 结 算 工 资 劳 动 合 同 的 终 止 合 同 期 满 后, 如 果 员 工 考 核 不 合 格 ; 工 作 表 现 不 能 适 应 公 司 的 发 展 或 因 人 员 调 整 ; 或 因 个 人 的 意 愿 离 开 公 司, 公 司 给 予 终 止 双 方 的 劳 动 合 同 劳 动 纠 纷 处 理 合 同 履 行 过 程 中 的 任 何 劳 动 纠 纷, 你 可 以 通 过 规 定 的 程 序 向 上 级 负 责 人 或 综 合 办 公 室 ( 人 力 资 源 ) 申 诉, 公 司 会 根 据 你 的 意 愿 安 排 综 合 办 公 室 ( 人 力 资 源 ) 或 你 的 部 门 负 责 人 与 你 进 行 面 谈 第 九 章 沟 通 与 交 流 公 司 鼓 励 员 工 与 员 工 上 级 与 下 级 之 间 保 持 平 等 的 对 话 这 种 良 好 融 洽 坦 诚 的 人 际 关 系 与 交 流 沟 通, 保 持 了 我 们 和 谐 相 互 信 任 共 同 进 步 的 工 作 氛 围, 是 我 们 高 效 协 作 的 基 础, 而 且 使 我 们 及 时 了 解 自 己 工 作 的 得 失, 不 断 得 到 改 进 沟 通 渠 道 公 司 建 设 了 顺 畅 的 沟 通 渠 道, 你 的 直 接 上 级 和 部 门 经 理 综 合 办 公 室 ( 人 力 资 源 ) 将 为 你 在 工 作 满 意 度 提 升 劳 动 保 障 职 业 心 理 辅 导 与 申 诉 处 理 等 方 面 提 供 帮 助 如 果 你 在 工 作 中 有 任 何 无 法 解 决 的 障 碍, 请 不 要 犹 豫, 积 极 与 你 的 上 级 沟 通 投 诉 和 合 理 化 建 议 当 你 认 为 你 个 人 的 利 益 受 到 不 应 有 的 侵 犯, 或 对 公 司 的 经 营 管 理 措 施 有 不 同 的 意 见, 或 发 现 有 违 反 公 司 各 项 规 定 的 行 为 时, 可 以 向 相 关 当 事 人 或 部 门 提 出 投 诉 如 果 被 投 诉 人 或 被 投 诉 部 门 无 法 提 供 给 你 满 意 的 解 决 意 见, 你 的 投 诉 会 被 逐 级 提 交, 保 证 有 明 确 的 反 馈 你 也 可 直 接 向 集 团 公 司 董 事 会 邮 箱 ([email protected]) 或 总 经 理 邮 箱 ([email protected]) 投 拆 公 司 鼓 励 员 工 对 公 司 提 出 合 理 化 建 议, 如 果 你 对 公 司 的 发 展 管 理 等 问 题 有 自 己 的 看 法 和 观 点, 无 论 是 大 的 问 题 小 的 细 节, 公 司 都 希 望 得 到 你 的 建 议 如 果 你 的 建 议 经 确 认 合 理, 并 为 集 团 带 来 较 大 经 济 利 益, 或 挽 回 一 定 的 经 济 损 失, 集 团 公 司 都 将 以 资 金 的 形 式 对 提 合 理 化 建 议 者 予 以 奖 励 集 团 公 司 综 合 办 公 室 ([email protected]) 负 责 收 集 员 工 的 合 理 化 建 议, 并 负 责 它 们 得 到 准 确 的 传 递 信 息 管 理 与 沟 通 平 台 公 司 完 善 的 信 息 管 理 系 统 基 本 实 现 了 办 公 自 动 化, 为 我 们 及 时 与 充 分 的 信 息 交 流 提 供 了 良 好 的 平 台 公 司 因 工 作 需 要 为 你 配 备 的 计 算 机, 须 按 有 关 规 定 安 全 使 用, 请 注 意 防 范 病 毒 并 严 禁 随 意 删 除 系 统 文 件 和 工 作 性 文 件 奥 德 集 团 内 部 为 了 工 作 或 交 流 方 便, 设 置 有 自 发 以 区 域 或 系 统 为 单 位 的 QQ 群, 你 可 申 请 加 入, 但 在 互 相 交 流 过 程 中, 请 自 觉 维 护 集 团 和 公 司 的 利 益, 禁 止 传 播 有 损 于 国 家 社 会 及 集 团 公 司 声 誉 的 言 论 电 子 邮 件 集 团 公 司 为 各 部 门 各 区 域 各 公 司 设 置 了 统 一 的 后 缀 邮 箱, 进 入 集 团 网 站 22
23 可 登 录 邮 箱, 每 位 员 工 可 以 通 过 电 子 邮 箱 收 发 任 何 与 你 工 作 有 关 的 文 件 信 函, 这 是 最 及 时 的 信 息 传 递 渠 道 此 外, 各 公 司 间 有 畅 通 的 邮 件 网 络 系 统 奥 德 杂 志 ( 双 月 刊 ) 奥 德 杂 志 ( 双 月 刊 ) 是 建 设 和 宣 传 集 团 企 业 文 化 的 阵 地, 它 积 极 关 注 公 司 的 经 营 管 理 员 工 的 工 作 学 习, 集 中 了 公 司 最 有 代 表 性 的 经 营 思 想 和 理 念 同 时, 因 为 奥 德 杂 志 ( 双 月 刊 ) 的 内 容 与 办 刊 风 格, 对 外 它 成 为 了 公 司 形 象 与 动 向 的 窗 口 奥 德 集 团 网 站 ( 或 集 团 公 司 的 网 站 ( 中 文 域 名 : 奥 德 集 团.com; 英 文 域 名 : 或 是 我 们 信 息 传 递 与 交 流 的 最 为 丰 富 和 频 繁 的 地 方, 在 这 里 你 可 以 查 阅 奥 德 最 新 新 闻 信 息 奥 德 的 基 本 情 况 以 及 奥 德 集 团 所 属 公 司 的 基 本 情 况 专 业 技 术 培 训 和 职 业 感 受 感 言 以 及 发 表 文 艺 作 品 等, 同 时 集 团 公 司 网 站 还 提 供 了 行 业 最 新 的 内 部 资 讯, 我 们 可 以 实 现 充 分 的 信 息 资 源 共 享 员 工 活 动 公 司 时 刻 关 心 你 的 健 康, 提 倡 在 紧 张 的 工 作 之 余 获 得 积 极 的 休 息 公 司 为 你 的 生 日 安 排 庆 祝 活 动, 并 提 供 文 体 活 动 的 场 所 等, 这 也 是 我 们 增 进 互 相 交 流 的 好 机 会 第 十 章 安 全 及 其 它 安 全 生 产 创 立 良 好 的 安 全 环 境 和 保 卫 体 系 是 公 司 的 头 等 大 事, 同 时 也 被 视 为 每 个 员 工 的 重 要 责 任 员 工 必 须 对 您 自 身 和 您 同 事 的 安 全 和 健 康 负 责, 同 时 也 应 承 担 由 于 您 的 不 慎 行 动 而 可 能 导 致 的 不 良 后 果 1 公 司 内 严 禁 吸 烟 严 禁 在 公 司 办 公 场 所 上 班 时 间 内 吸 烟, 违 者 一 次 扣 工 资 50 元 如 有 客 户 要 求 吸 烟 者, 仅 限 在 本 部 办 公 室 内, 公 司 职 员 不 得 陪 抽, 如 违 反, 按 规 定 处 罚! 2 集 团 职 业 安 全 健 康 管 理 体 系 (OSHMS) 我 们 的 职 业 安 全 健 康 管 理 体 系 (OSHMS) 主 要 从 人 机 料 法 环 五 个 方 面 对 安 全 工 作 进 行 相 关 控 制, 要 求 如 下 : 人 : 特 种 作 业 操 作 人 员 持 证 上 岗, 规 范 操 作 和 职 工 的 安 全 意 识, 劳 保 用 品 佩 带 齐 全, 无 损 坏 或 不 带 现 象 机 : 设 备 安 全 操 作, 危 险 设 备 的 安 全 防 护 装 置 齐 全, 安 全 操 作 规 程 安 全, 操 作 前 的 各 项 安 全 检 查 到 位 料 : 生 产 现 场 的 材 料 定 置 存 放, 数 量 不 超 标, 对 易 燃 易 爆 品 管 理 进 行 控 制, 形 成 一 套 较 规 范 的 管 理 制 度 法 : 关 于 安 全 生 产 的 各 项 规 章 制 度 环 : 对 涉 及 安 全 生 产 的 危 险 环 境 和 有 毒 有 害 环 境 重 点 控 制 3 月 度 安 全 例 会 每 月 组 织 各 部 门 负 责 人 和 分 管 安 全 工 作 人 员 召 开 专 题 会, 总 结 工 作, 分 配 下 月 工 作 任 务, 明 确 工 作 重 点 4 安 全 检 查 采 取 自 检 联 检 和 专 检 形 式, 严 格 整 改 和 控 制 隐 患 的 出 现 燃 气 用 户 点 火 通 气 安 全 技 术 措 施 23
24 1 置 换 工 作 应 在 白 天 进 行 ; 2 应 在 整 个 工 程 检 验 合 格 后 进 行 ; 3 为 保 证 安 全 置 换 时 燃 气 压 力 应 调 低 ; 4 制 定 完 整 的 防 火 防 爆 措 施 ; 5 一 切 行 动 听 指 挥 ; 6 绘 制 管 道 置 换 流 程 图 燃 气 用 户 通 气 安 全 点 火 方 法 1 通 气 前 应 检 验 整 个 管 道 上 的 附 属 设 备, 所 有 阀 门 保 持 在 关 闭 状 态 ; 2 通 气 顺 序 : 干 管 支 管 引 入 管 燃 气 表 燃 气 灶 ; 3 检 验 燃 气 管 道 附 近 火 源 情 况 ; 4 打 开 入 户 总 阀 门 ; 5 打 开 立 管 顶 部 丝 堵 放 散 ; 6 打 开 表 前 阀 旋 塞 放 散 ; 7 用 球 胆 取 样 ; 8 试 爆 鸣 合 格 后 方 可 点 火 安 全 消 防 治 安 常 识 1 安 全 责 任 制 及 意 识 1 全 体 企 业 员 工 必 须 贯 彻 安 全 第 一, 预 防 为 主, 综 合 治 理 的 安 全 生 产 方 针, 树 立 安 全 生 产 思 想 及 责 任 意 识, 并 且 执 行 谁 主 管 谁 负 责 的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度 2 国 家 消 防 工 作 的 指 导 方 针 是 预 防 为 主, 防 消 结 合 在 消 防 方 面 隐 患 险 于 明 火, 责 任 重 于 泰 山 3 新 职 员 入 司 必 须 经 过 各 级 安 全 教 育, 培 训 合 格 后 方 可 上 岗 操 作, 转 岗 必 须 经 转 岗 培 训 4 新 扩 改 建 项 目 必 须 执 行 安 全 环 保 卫 生 措 施 设 计 施 工 验 收 三 同 时, 并 经 验 收 合 格 后 方 可 投 入 运 行 5 在 公 司 应 充 分 了 解 何 处 有 安 全 隐 患 哪 些 为 安 全 重 点 控 制 区 域, 对 于 安 全 重 点 控 制 区 域, 不 经 过 允 许 禁 止 随 意 出 入 6 对 财 务 等 特 殊 部 门 的 保 险 柜 内 严 禁 存 放 大 额 现 金, 如 特 殊 情 况 需 存 放 现 金 时, 必 须 提 前 上 报 综 合 办 公 室 ( 或 公 司 安 保 部 门 ) 采 取 安 全 预 防 措 施 2 灭 火 器 的 性 能 及 使 用 方 法 灭 火 器 是 由 筒 体 器 头 喷 嘴 等 部 件 组 成, 借 助 驱 动 压 力 将 所 充 装 的 灭 火 剂 喷 出, 达 到 灭 火 的 目 的 公 司 目 前 配 置 的 灭 火 器 主 要 是 干 粉 灭 火 器, 可 用 于 扑 救 易 燃 可 燃 液 体 气 体 带 电 设 备 等 物 质 的 初 期 火 险 使 用 手 提 式 灭 火 器 时, 应 手 提 或 肩 扛 灭 火 器, 迅 速 将 灭 火 器 带 到 火 场, 距 燃 烧 处 3-5 米 处, 放 下 灭 火 器, 先 拔 出 保 险 销, 一 手 握 住 开 启 压 把, 另 一 手 握 在 喷 射 软 管 前 端 的 喷 嘴 处 ( 如 灭 火 器 无 喷 嘴 软 管, 可 一 手 握 住 开 启 压 把, 另 一 手 扶 住 灭 火 器 底 部 的 底 圈 部 分 ), 先 将 喷 嘴 对 准 燃 烧 处, 用 力 握 紧 开 启 压 把, 使 灭 火 器 喷 射 灭 火 使 用 推 车 式 灭 火 器 时, 一 般 由 二 人 操 作, 先 将 灭 火 器 推 到 火 场, 在 距 燃 烧 处 10 米 左 右 停 下, 一 人 快 速 放 开 喷 射 软 管 后, 紧 握 喷 枪, 对 准 燃 烧 处, 另 一 人 快 速 按 逆 时 针 方 向 转 动 钢 瓶 上 的 手 轮 开 启 阀 门 同 时 人 要 站 在 上 风 位 置, 灭 火 器 要 对 准 火 焰 的 根 部 扫 射 推 进, 方 能 见 效 3 燃 气 爆 炸 极 限 24
25 当 空 气 中 含 有 燃 气 浓 度 增 加 到 不 能 引 起 爆 炸 的 浓 度 点 称 为 爆 炸 上 限 ; 当 空 气 中 含 有 燃 气 浓 度 减 少 到 不 能 引 起 爆 炸 的 浓 度 点 称 为 爆 炸 下 限 爆 炸 极 限 范 围 之 外, 因 为 燃 烧 产 生 的 热 量 不 足 以 弥 补 散 失 的 热 量, 无 法 维 持 继 续 燃 烧 天 然 气 的 爆 炸 极 限 是 5~15%; 液 化 石 油 气 的 爆 炸 极 限 是 1.5~9.5% 4 管 道 用 户 日 常 检 查 常 识 1 检 查 燃 气 胶 管 是 否 老 化 或 被 老 鼠 咬 穿 2 嵌 入 式 燃 气 灶 胶 管 是 否 低 于 灶 面 3 燃 气 热 水 器 的 铜 接 头 是 否 有 裂 纹 4 燃 气 旋 塞 是 否 是 燃 气 公 司 安 装 的 专 用 阀 门 5 经 常 检 查 室 内 燃 气 管 道 及 设 施 是 否 漏 气, 可 用 肥 皂 水 涂 抹 试 漏, 严 禁 使 用 明 火 试 漏 6 家 中 灶 具 是 否 存 在 泄 漏 现 象 ( 所 有 燃 具 在 停 止 使 用 时, 燃 气 表 应 不 转 动 ) 5 燃 气 用 气 安 全 1 购 买 燃 气 器 具 要 买 适 配 燃 气 性 质 的 器 具 2 严 禁 私 改 燃 气 管 道 及 其 设 施 严 禁 私 安 私 接 燃 气 管 道 及 其 设 施 3 使 用 燃 气 器 具 时 要 保 持 室 内 通 风 4 使 用 安 全 型 燃 气 灶 具, 提 倡 安 装 正 规 报 警 器 5 不 要 使 用 不 带 熄 火 保 护 的 嵌 入 式 燃 气 灶, 不 使 用 无 烟 道 燃 气 热 水 器 ( 直 排 式 ) 使 用 嵌 入 式 燃 气 灶 应 保 证 灶 具 下 方 通 风 良 好, 且 即 将 灶 具 下 方 封 闭 ( 火 焰 以 外 熄 灭 或 灶 具 漏 气 会 造 成 燃 气 聚 集 在 灶 具 底 部, 引 起 爆 炸 事 故 ) 6 不 用 或 停 用 燃 气 时 要 关 闭 燃 气 表 后 的 表 前 阀 门 7 使 用 燃 气 灶 具 时 应 有 人 照 看, 防 止 灶 具 熄 灭 泄 露 燃 气 发 生 危 险 做 到 人 离 火 熄 阀 门 关 8 一 旦 发 现 泄 漏 或 燃 气 设 施 损 坏 要 及 时 报 修 6 社 会 治 安 知 识 公 司 对 员 工 进 行 治 安 法 规 和 法 律 常 识 的 培 训, 加 强 对 员 工 的 管 理, 维 护 好 正 常 的 工 作 秩 序, 并 增 强 员 工 的 法 制 观 念, 提 高 法 律 意 识, 并 维 护 自 身 的 合 法 权 益 不 受 到 侵 害, 使 每 一 位 员 工 都 能 做 到 知 法 懂 法 守 法, 热 爱 企 业, 与 企 业 同 心 同 德, 忠 于 职 守 的 准 则 (1) 正 当 防 卫 是 对 正 在 进 行 不 法 侵 害 的 人, 直 接 采 取 反 击, 使 其 造 成 一 定 损 害 的 办 法, 以 防 止 公 共 利 益 本 人 或 者 他 人 的 人 身 和 其 它 权 利 受 到 不 法 侵 害 时, 所 进 行 的 直 接 反 击, 必 须 具 备 四 个 条 件 : 1 只 有 在 公 共 利 益 本 人 或 他 人 的 人 身 和 其 它 权 利 受 到 不 法 侵 害 时, 才 能 进 行 正 当 防 卫 2 必 须 在 不 法 侵 害 行 为 正 在 进 行 的 时 候, 才 能 实 行 正 当 防 卫 3 防 卫 必 须 是 对 实 施 不 法 侵 害 的 人 实 行 4 正 当 防 卫 不 能 超 过 必 要 的 限 度 (2) 紧 急 避 险 为 了 使 国 家 公 共 利 益 本 人 或 者 他 人 的 人 身 财 产 和 其 他 权 利 免 受 正 在 发 生 的 危 险, 不 得 已 采 取 的 紧 急 避 险 行 为, 造 成 损 害 的, 不 负 刑 事 责 任 紧 急 避 险 超 过 必 要 限 度 造 成 不 应 有 的 伤 害 的, 应 当 负 刑 事 责 任, 但 是 应 当 减 轻 或 者 免 除 处 罚 紧 急 避 险 的 要 件 : 1 必 须 针 对 正 在 发 生 的 紧 急 危 险 如 果 人 的 行 为 构 成 紧 急 危 险, 必 须 是 违 法 行 为 2 所 采 取 的 行 为 应 当 是 避 免 危 险 所 必 需 的 3 所 保 全 的 必 须 是 法 律 所 保 护 的 权 利 25
26 4 不 可 超 过 必 要 的 限 度, 就 是 说, 所 损 害 的 利 益 应 当 小 于 所 保 全 的 利 益 紧 急 避 险 不 负 法 律 责 任 在 职 务 上 业 务 上 负 有 特 定 责 任 的 人, 不 得 在 发 生 与 其 特 定 责 任 有 关 的 危 险 时 实 行 紧 急 避 险 应 急 事 件 处 理 常 识 1 火 灾 自 救 1 迅 速 拨 打 火 警 电 话 号 119, 讲 清 地 点 失 火 材 料 并 到 路 口 等 候 消 防 车 2 用 干 粉 砂 子 毛 毯 棉 被 罩 住 火 焰, 然 后 浇 水 扑 打 3 用 面 盆 水 桶 等 器 皿 传 水 灭 火, 能 找 到 消 防 栓 更 好 4 个 别 物 品 着 火, 要 赶 紧 把 着 火 物 搬 到 室 外 灭 火 5 油 锅 起 火, 直 接 盖 上 锅 盖, 关 掉 电 源 6 家 用 电 器 起 火, 先 切 断 电 源, 然 后 用 毛 毯 棉 被 窒 息 灭 火, 如 仍 未 熄 灭, 再 用 水 浇 7 电 视 机 着 火 用 毛 毯 棉 被 窒 息 灭 火 时, 人 要 站 在 电 视 机 侧 后, 以 防 晶 体 管 爆 炸 伤 人 8 煤 气 液 化 气 灶 着 火, 要 先 关 闭 阀 门, 用 围 裙 衣 物 被 褥 等 浸 水 后 捂 盖 往 上 浇 水 9 救 火 时 门 窗 要 缓 慢 打 开, 以 免 空 气 对 流 加 速 火 焰 蔓 延 或 火 焰 突 然 窜 入 伤 人 10 将 燃 烧 点 附 近 的 可 燃 物 或 液 化 气 罐 及 时 疏 散 到 安 全 地 点 2 火 灾 逃 生 注 意 事 项 1 躲 避 烟 火 不 要 往 阁 楼 床 底 大 橱 内 钻 2 火 势 不 大, 要 当 机 立 断 披 上 浸 湿 的 衣 服 裹 上 湿 毛 毯 湿 被 褥, 勇 敢 的 冲 出 去, 千 万 别 披 塑 料 衣 物 3 在 浓 烟 中 逃 生 要 尽 量 放 低 身 体, 并 用 湿 毛 巾 捂 住 嘴 鼻 4 身 上 衣 服 着 火, 要 就 地 打 滚, 压 灭 身 上 的 火 苗, 千 万 不 要 奔 跑 5 生 命 受 到 威 胁 时, 楼 上 居 民 千 万 不 要 盲 目 的 向 下 跳, 可 用 绳 子 或 把 床 单 撕 成 条 状 连 起 来, 紧 栓 在 门 窗 档 或 重 物 上 顺 绳 布 条 慢 慢 滑 下 6 若 逃 生 之 路 被 封 锁, 立 即 退 回 室 内, 关 闭 门 窗 堵 住 缝 隙, 有 条 件 的 话 向 门 窗 浇 水 7 充 分 利 用 房 屋 里 的 天 窗 阳 台 水 落 管 或 竹 竿 等 其 它 物 件 逃 生 3 如 何 处 理 燃 气 泄 漏 1 日 常 生 活 中 使 用 的 天 然 气 加 入 了 一 些 臭 味 剂, 一 旦 泄 漏 即 可 闻 到 2 当 发 现 有 燃 气 泄 漏 时 不 要 慌 张, 立 即 关 闭 入 户 总 阀 门 和 炉 具 开 关 3 熄 灭 一 切 火 种 4 迅 速 打 开 门 窗 通 风, 让 泄 漏 的 燃 气 散 发 到 室 外 严 禁 开 关 任 何 电 器 或 使 用 室 内 电 话, 切 勿 使 用 门 铃 5 如 果 事 态 严 重 请 迅 速 撤 离 现 场, 到 室 外 拨 打 电 话 救 援 劳 动 防 护 用 品 使 用 要 求 1 个 人 防 护 用 品, 是 保 护 职 工 安 全 健 康 的 一 项 辅 助 措 施, 而 不 是 人 人 有 份 的 福 利 待 遇, 要 按 规 定 发 放 领 取 各 公 司 要 在 工 艺 设 备 上 努 力 进 行 革 新 和 改 造, 尽 快 的 改 善 劳 动 条 件, 保 证 从 根 本 上 解 决 安 全 问 题 2 防 护 用 品 一 定 要 正 确 使 用 比 如 : 防 护 手 套 是 防 护 手 烧 伤 烫 伤 刺 手 和 磨 手 的 ; 工 作 服 是 防 止 烧 灼 刺 割 磨 损 绞 碾 等 危 险 的 按 操 作 规 程 要 求, 工 人 必 须 带 好 防 护 用 品, 方 可 进 入 生 产 岗 位, 不 得 借 任 何 理 由 拒 绝 佩 带 防 护 用 品 3 目 前 公 司 的 劳 动 防 护 用 品 主 要 有 : 手 套 防 护 眼 镜 工 作 服 雨 靴 等 4 公 司 各 部 门 设 专 职 人 员 领 取 发 放 劳 保 用 品, 规 范 管 理, 建 立 健 全 发 放 台 帐, 严 格 按 标 准 发 放 26
27 5 特 殊 岗 位 需 增 发 劳 保 用 品 的 需 提 前 提 出 申 请, 经 公 司 安 全 管 理 部 门 审 核 批 准 后 执 行 6 严 禁 将 劳 保 用 品 挪 为 他 用 7 职 工 离 开 企 业, 必 须 将 工 作 服 交 回 结 束 语 本 员 工 手 册 为 您 了 解 集 团 的 基 本 概 况 工 作 礼 仪 劳 动 纪 律 安 全 卫 生 薪 酬 制 度 人 力 资 源 开 发 等 提 供 了 基 本 的 信 息, 让 我 们 共 同 携 起 手 来, 为 奥 德 集 团 的 事 业 和 发 展 贡 献 出 自 己 的 才 华 和 力 量! 集 团 将 不 断 地 对 员 工 手 册 进 行 修 改 和 完 善 员 工 手 册 同 时 以 文 本 版 和 电 子 网 络 版 形 式 与 职 员 见 面, 两 者 具 有 同 等 效 力 员 工 可 通 过 个 人 专 用 或 公 司 公 用 电 脑 查 阅 公 司 网 页 上 的 员 工 手 册 相 关 内 容 每 一 份 最 新 的 修 订 版 本, 都 将 取 代 相 应 的 旧 版 本 敬 请 您 注 意 : 1 本 手 册 属 内 部 资 料, 请 注 意 妥 善 保 存 2 如 若 不 慎 遗 失, 请 及 时 向 综 合 办 公 室 ( 人 力 资 源 ) 申 报, 补 领 并 补 交 相 应 的 工 本 费 3 员 工 在 离 职 时, 请 将 此 手 册 主 动 交 还 综 合 办 公 室 ( 人 力 资 源 ) 4 本 手 册 应 根 据 劳 动 法 及 公 司 规 定 作 正 确 理 解, 本 手 册 条 款 亦 构 成 劳 动 合 同 的 一 部 分 对 本 手 册 内 容, 如 有 不 甚 详 尽 或 有 使 员 工 感 到 疑 惑 之 处, 请 随 时 向 综 合 办 公 室 ( 人 力 资 源 ) 咨 询, 以 确 保 理 解 无 误 5 本 手 册 如 需 修 正, 公 司 将 向 员 工 提 供 最 新 修 正 本, 并 回 收 旧 手 册 以 防 混 淆 6 本 手 册 勘 定 于 2011 年 5 月 20 日 于 2011 年 7 月 1 日 起 开 始 生 效 27
28 奥 德 集 团 公 司 员 工 手 册 递 交 确 认 及 对 条 款 的 理 解 声 明 我 已 经 收 到 奥 德 集 团 公 司 员 工 手 册, 已 经 详 细 阅 读 充 分 理 解 了 其 中 各 项 条 款 的 内 容, 同 时 保 证 自 觉 遵 守 员 工 手 册 中 之 所 有 规 定, 并 自 愿 按 照 如 下 条 款 执 行 : 1 自 觉 遵 守 企 业 的 各 项 规 章 制 度, 自 愿 接 受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及 企 业 规 章 制 度 的 约 束 ; 2 自 觉 按 所 从 事 的 岗 位 操 作 规 程 工 作, 决 不 违 背 岗 位 作 业 规 程, 对 因 违 背 岗 位 作 业 规 程 所 造 成 的 损 失 承 担 全 部 责 任 ; 3 坚 持 安 全 第 一 的 原 则, 因 个 人 原 因 所 造 成 的 一 切 安 全 事 故 责 任 完 全 由 我 本 人 负 责, 并 自 愿 接 受 国 家 法 律 及 企 业 规 章 制 度 的 处 罚 ; 4 不 断 学 习, 自 觉 参 加 企 业 组 织 的 与 本 人 岗 位 有 关 的 各 项 培 训, 并 利 用 尽 可 能 的 业 余 时 间 学 习 与 本 岗 位 有 关 的 专 业 知 识, 做 合 格 的 奥 德 员 工 员 工 签 名 : 日 期 : 注 : 1 若 您 在 详 细 阅 读 完 本 手 册 后 没 有 疑 问 和 异 议, 请 在 收 到 本 手 册 的 七 天 内, 将 本 页 纸 签 名 并 注 明 日 期 后 交 到 所 在 公 司 综 合 办 公 室 ( 人 力 资 源 ), 综 合 办 公 室 ( 人 力 资 源 ) 将 在 您 正 式 上 岗 后 存 档 2 欢 迎 您 对 本 员 工 手 册 提 出 具 体 的 意 见 和 建 议 28
专业特色、实施过程和效果说明
9.1 专 业 特 色 实 施 过 程 和 效 果 说 明 高 校 代 码 及 名 称 :10419 井 冈 山 大 学 专 业 代 码 及 名 称 :050101 汉 语 言 文 学 一 专 业 特 色 依 据 复 合 型 人 才 培 养 定 位, 基 于 厚 基 础 重 素 养 强 能 力 人 才 培 养 理 念, 充 分 利 用 地 方 红 色 古 色 文 化 资 源 优 势 和 传 统 文
“秦火火”玩“火”自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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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2 3 4 5 6 7 渡 口 集 结 号 文 / 田 云 贵 8 三 局 的 发 源 地 在 四 川 渡 口 1965 年, 为 响 应 党 和 国 家 三 线 建 设 的 号 召, 大 批 施 工 单 位 和 人 员 来 到 这 里, 我 也 是 其 中 一 员 我 们 去 之 前, 从 未 听 说 过 渡 口, 今 天 人 们 也 已 经 无 法 从 地 图 上 找 到 这 个 地 方 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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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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