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 誌 我 一 直 相 信 知 識 就 是 力 量, 而 且 也 知 道 活 到 老 到 老 的 道 理, 在 我 要 報 考 本 校 的 EMBA 時, 我 的 內 心 是 非 常 嚮 往 的, 而 且 也 不 懼 於 自 己 已 知 天 命 之 年, 還 是 勇 往 直 前 參 加 入 考 試,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謝 誌 我 一 直 相 信 知 識 就 是 力 量, 而 且 也 知 道 活 到 老 到 老 的 道 理, 在 我 要 報 考 本 校 的 EMBA 時, 我 的 內 心 是 非 常 嚮 往 的, 而 且 也 不 懼 於 自 己 已 知 天 命 之 年, 還 是 勇 往 直 前 參 加 入 考 試,"

Transcription

1 商 院 經 營 管 理 碩 士 文 創 與 科 技 資 通 創 新 組 碩 士 論 文 臺 灣 地 區 觀 光 旅 館 平 均 房 價 及 住 用 率 之 預 測 研 究 A Sudy of he Forecasing on Touris Hoel Room Rae and Occupancy Rae in Taiwan 指 導 教 授 : 鄭 宇 庭 博 士 研 究 生 : 黃 文 焜 撰 民 一 百 零 一 年 十 一 月

2 謝 誌 我 一 直 相 信 知 識 就 是 力 量, 而 且 也 知 道 活 到 老 到 老 的 道 理, 在 我 要 報 考 本 校 的 EMBA 時, 我 的 內 心 是 非 常 嚮 往 的, 而 且 也 不 懼 於 自 己 已 知 天 命 之 年, 還 是 勇 往 直 前 參 加 入 考 試, 在 筆 試 成 績 中 過 關 斬 將, 進 入 了 口 試 雖 然 自 己 在 演 講 場 合 千 錘 百 鍊, 但 還 是 非 常 的 緊 張, 經 過 了 兩 關 的 口 試, 就 等 待 放 榜, 終 於 取 得 了 入 的 資 格 說 實 在 的, 當 初 內 心 的 感 觸 是 非 常 交 錯 的, 想 說 年 紀 這 麼 了, 是 否 還 要 再 重 當 生, 可 是 聽 很 多 人 說, 的 老 師 無 論 是 實 務 及 經 驗 都 是 一 流 的,EMBA 的 同 就 像 是 個 家 庭, 能 在 很 多 方 面 讓 你 習 到 及 汲 取 經 驗 就 從 花 蓮 之 行, 我 開 啟 了 我 EMBA 的 眼 界, 從 花 蓮 的 第 一 個 晚 上, 我 就 很 慶 幸 我 自 己 考 進 了 這 一 所 好 校, 那 一 股 熱 情 一 直 到 我 即 將 畢 業 了, 仍 然 內 心 中 洶 湧 澎 派 在 EMAB 的 課 程 中, 我 好 像 劉 姥 姥 進 觀 園, 開 了 眼 界, 因 為 我 就 讀 的 是 醫 院, 很 多 知 識 的 傳 遞 就 是 老 師 單 方 向 的 灌 輸, 而 在 本 校 的 EMAB, 老 師 充 滿 了 個 案 的 討 論, 要 生 在 課 堂 上 從 各 個 面 向 提 出 自 己 的 意 見, 有 時 上 一 堂 課, 有 一 半 的 時 間 都 是 生 在 發 表 他 的 意 見, 這 一 份 的 習, 讓 我 如 吃 了 金 剛 補 丸 的 長 進, 真 的 很 感 謝 的 教 授 群, 除 了 有 內 涵 以 外, 還 能 關 照 生, 我 的 導 師 黃 秉 德 老 師, 除 了 問 碩 鴻 儒, 做 人 又 親 切, 能 把 生 好 像 當 作 自 己 的 親 人, 關 心 每 一 位 生 的 功 課 及 任 何 進 展, 外 聘 的 教 授 于 華 老 師, 雖 然 教 的 是 有 關 表 演 藝 術 的 課 程, 但 都 是 非 常 細 心 安 排, 讓 我 們 獲 益 良 多, 是 一 個 不 可 多 得 的 老 師, 非 常 感 謝 上 他 的 課 如 沐 春 風 一 樣, 還 有 吳 豐 祥 老 師, 他 的 教 書 條 理 分 明, 內 容 豐 富, 又 盡 心 又 負 責, 就 如 是 一 個 寶 級 的 教 授 當 然 嘛! 我 特 別 要 感 謝 我 的 指 導 教 授 鄭 宇 庭 老 師, 他 的 教 簡 明 扼 要 內 容 精 闢, 而 且 風 趣 幽 默, 每 一 堂 課 開 出 來, 都 是 秒 殺 的 爆 滿, 不 得 不 加 開 課 程, 鄭 老 師 可 能 是 我 一 生 當 中, 見 過 生 最 喜 愛 的 老 師, 感 謝 他 在 統 計 方 面, 讓 我 從 一 個 門 外 漢, 到 懂 得 會 計 及 統 計 是 甚 麼, 真 是 在 他 身 上 獲 益 良 多 這 一 次 論 文 的 題 目, 原 本 是 將 旅 館 業 的 範 圍 訂 得 太, 經 過 與 指 導 教 授 鄭 宇

3 庭 博 士 多 次 的 指 導 下, 縮 小 整 個 範 圍, 並 在 研 究 架 構 方 法 的 擬 訂 上, 以 及 在 統 計 的 分 析, 鄭 老 師 非 常 用 心 及 和 藹 可 親 的 態 度 下, 不 辭 辛 勞 的 指 導 及 修 正, 真 的 很 感 謝 鄭 老 師 像 一 位 恩 師 一 樣 造 就 了 我 這 一 部 的 論 文, 這 中 間 統 計 系 博 士 班 的 楊 志 清 同, 在 跑 統 計 的 結 論 及 方 法 上, 給 我 全 程 的 協 助, 沒 有 他 這 部 論 文 是 沒 有 辦 法 完 成 的, 當 然, 也 必 須 非 常 感 謝 我 的 論 文 的 三 位 口 試 委 員 ( 鄭 宇 庭 博 士 謝 邦 昌 博 士 鄧 家 駒 博 士 ) 非 常 用 心 提 供 我 很 多 好 的 建 議, 使 我 這 部 論 文 更 趨 完 整 我 常 常 在 想, 如 果 這 部 論 文, 是 一 串 珍 珠, 其 實 我 的 投 入 恐 怕 只 是 所 有 珍 珠 的 一 半, 其 它 的 一 粒 粒 珍 珠 的 串 起, 就 由 很 多 本 校 EMBA 的 老 師 及 我 每 一 位 好 同, 我 記 得 我 有 休 的 念 頭, 班 代 彥 成 及 同 們 都 非 常 關 切, 務 必 要 我 堅 持 下 去, 還 有 在 每 一 科 的 科 目 上, 只 要 有 組 報 告, 同 組 的 同 們 都 非 常 的 用 心 去 完 成, 而 且 每 一 篇 報 告 都 不 是 急 就 章 應 付 了 事, 所 以 我 的 這 串 珍 珠 也 有 很 多 顆 是 我 的 同, 當 然 也 是 有 很 多 師 長 們, 將 這 顆 珍 珠 串 起, 還 是 很 感 謝 最 閃 亮 的 一 顆 珍 珠, 鄭 宇 庭 老 師, 在 此 謝 謝 所 有 的 師 長 及 我 所 有 每 一 位 可 愛 的 同 們, 有 你 們 將 我 的 EMBA 的 程, 點 亮 更 多 閃 亮 及 璀 璨, 畢 業 了 當 然 是 依 依 不 捨, 但 我 永 遠 記 得 我 人 生 中 有 這 麼 美 好 的 一 段, 有 這 麼 多 的 同 及 師 長 的 提 攜, 所 以 我 的 人 生 又 跨 出 了 另 一 步, 僅 以 本 論 文 獻 給 我 的 家 人 師 長 及 同 們, 感 謝 家 黃 文 焜 謹 於 EMBA 文 創 與 科 技 資 通 創 新 組 民 一 百 零 一 年 十 一 月 II

4 摘 要 觀 光 產 業 的 發 展 良 窳, 對 於 地 方 的 基 礎 與 公 共 建 設 人 文 與 自 然 景 觀 家 形 象 等 均 隱 藏 著 關 鍵 性 的 影 響 亦 因 如 此, 我 於 近 年 來, 除 積 極 推 動 人 觀 光 策, 例 如 實 施 週 休 二 日, 同 時 也 積 極 從 事 相 關 觀 光 產 業 發 展 的 策 實 施, 例 如 部 分 家 免 簽 證 開 放 陸 旅 客 來 臺 觀 光 等, 其 主 要 目 的 在 於 推 廣 家 知 名 度 與 強 化 家 建 設 然 而, 在 推 動 觀 光 產 業 發 展 的 同 時, 旅 館 業 隨 之 所 受 到 影 響 應 是 最 為 明 顯 之 一 然 又 鑑 於, 觀 光 旅 館 平 均 房 價 與 住 用 率 的 成 長 與 否 是 反 應 其 經 營 管 理 的 良 窳 因 此, 本 研 究 擬 針 對 內 觀 光 旅 館 的 平 均 房 價 與 住 用 率 的 預 測, 進 行 探 討, 藉 以 瞭 解 內 觀 光 旅 館 平 均 房 價 與 住 用 率 的 自 我 影 響 關 係 及 其 預 測 模 型 的 建 構 其 研 究 結 果 顯 示, 在 趨 勢 分 析 的 部 分, 臺 北 地 區 際 觀 光 旅 館 近 五 年 的 住 用 率 均 超 過 七 成, 甚 至 在 近 二 年 的 住 用 率 亦 高 達 七 成 五, 而 高 雄 地 區 際 觀 光 旅 館 近 五 年 的 住 用 率 也 有 近 七 成 ; 在 預 測 模 型 的 建 部 分, 際 或 一 般 觀 光 旅 館 的 平 均 房 價 會 受 前 一 期 的 影 響 際 或 一 般 觀 光 旅 館 的 住 用 率 會 受 前 一 期 或 前 兩 期 的 影 響 指 數 平 滑 法 的 預 測 能 力 較 佳 關 鍵 字 時 間 數 列 分 析 指 數 平 滑 法 住 用 率 平 均 房 價

5 目 錄 目 錄... I 表 目 錄... II 圖 目 錄... IV 第 壹 章 緒 論... 1 第 一 節 研 究 背 景 與 動 機... 1 第 二 節 研 究 目 的... 7 第 三 節 研 究 流 程... 8 第 貳 章 文 獻 探 討 第 一 節 觀 光 旅 館 概 述 第 二 節 觀 光 需 求 之 文 獻 回 顧 第 參 章 研 究 方 法 第 一 節 資 料 來 源 概 述 第 二 節 操 作 性 變 數 定 義 第 三 節 分 析 方 法 第 肆 章 實 證 分 析 第 一 節 探 索 性 分 析 第 二 節 時 間 數 列 分 析 第 三 節 指 數 平 滑 法 第 四 節 模 型 預 測 比 較 分 析 第 伍 章 結 論 與 建 議 第 一 節 結 論 第 二 節 建 議 第 三 節 後 續 研 究 發 展 參 考 文 獻 I

6 表 目 錄 表 3-1 際 觀 光 旅 館 之 平 均 房 價 統 計 表 3-2 一 般 觀 光 旅 館 之 平 均 房 價 統 計 表 3-3 際 觀 光 旅 館 之 住 用 率 統 計 表 3-4 一 般 觀 光 旅 館 之 住 用 率 統 計 表 4-1 際 觀 光 旅 館 平 均 房 價 之 ARIMA(1,0,1) 模 型 檢 驗 表 4-2 際 觀 光 旅 館 平 均 房 價 之 ARIMA(1,0,1) 模 型 係 數 估 計 表 表 4-3 際 觀 光 旅 館 平 均 房 價 之 ARIMA(1,0,0) 模 型 檢 驗 表 4-4 際 觀 光 旅 館 平 均 房 價 之 ARIMA(1,0,0) 模 型 係 數 估 計 表 表 4-5 際 觀 光 旅 館 平 均 房 價 之 ARIMA(1,0,0) 模 型 之 預 測 結 果 表 4-6 一 般 觀 光 旅 館 平 均 房 價 之 ARIMA(1,0,1) 模 型 檢 驗 表 4-7 一 般 觀 光 旅 館 平 均 房 價 之 ARIMA(1,0,1) 模 型 係 數 估 計 表 表 4-8 一 般 觀 光 旅 館 平 均 房 價 之 ARIMA(1,0,0) 模 型 檢 驗 表 4-9 一 般 觀 光 旅 館 平 均 房 價 之 ARIMA(1,0,0) 模 型 係 數 估 計 表 表 4-10 一 般 觀 光 旅 館 平 均 房 價 之 ARIMA(1,0,0) 模 型 之 預 測 結 果 表 4-11 際 觀 光 旅 館 住 用 率 之 ARIMA(1,0,1) 模 型 檢 驗 表 4-12 際 觀 光 旅 館 住 用 率 之 ARIMA(1,0,1) 模 型 係 數 估 計 表 表 4-13 際 觀 光 旅 館 住 用 率 之 ARIMA(1,0,0) 模 型 檢 驗 表 4-14 際 觀 光 旅 館 住 用 率 之 ARIMA(1,0,0) 模 型 係 數 估 計 表 表 4-15 際 觀 光 旅 館 住 用 率 之 ARIMA(1,0,0) 模 型 之 預 測 結 果 表 4-16 一 般 觀 光 旅 館 住 用 率 之 ARIMA(2,0,1) 模 型 檢 驗 表 4-17 一 般 觀 光 旅 館 住 用 率 之 ARIMA(2,0,1) 模 型 係 數 估 計 表 表 4-18 一 般 觀 光 旅 館 住 用 率 之 ARIMA(2,0,0) 模 型 檢 驗 表 4-19 一 般 觀 光 旅 館 住 用 率 之 ARIMA(2,0,0) 模 型 係 數 估 計 表 表 4-20 一 般 觀 光 旅 館 住 用 率 之 ARIMA(2,0,0) 模 型 之 預 測 結 果 表 4-21 際 觀 光 旅 館 平 均 房 價 之 指 數 平 滑 法 預 測 結 果 II

7 表 4-22 際 觀 光 旅 館 平 均 房 價 指 數 平 滑 模 型 預 測 誤 差 結 果 表 4-23 一 般 觀 光 旅 館 平 均 房 價 之 指 數 平 滑 法 預 測 結 果 表 4-24 一 般 觀 光 旅 館 平 均 房 價 指 數 平 滑 模 型 預 測 誤 差 結 果 表 4-25 際 觀 光 旅 館 住 用 率 之 指 數 平 滑 法 預 測 結 果 表 4-26 際 觀 光 旅 館 住 用 率 指 數 平 滑 模 型 預 測 誤 差 結 果 表 4-27 一 般 觀 光 旅 館 住 用 率 之 指 數 平 滑 法 預 測 結 果 表 4-28 一 般 觀 光 旅 館 住 用 率 指 數 平 滑 模 型 預 測 誤 差 結 果 表 4-29 際 觀 光 旅 館 平 均 房 價 之 模 型 預 測 結 果 比 較 表 表 4-30 一 般 觀 光 旅 館 平 均 房 價 之 模 型 預 測 結 果 比 較 表 表 4-31 一 般 觀 光 旅 館 住 用 率 指 數 平 滑 模 型 預 測 誤 差 結 果 表 4-32 一 般 觀 光 旅 館 住 用 率 指 數 平 滑 模 型 預 測 誤 差 結 果 III

8 圖 目 錄 圖 ~100 年 臺 灣 地 區 觀 光 入 臺 旅 客 人 次 及 出 人 次... 4 圖 ~2011 臺 灣 地 區 觀 光 旅 客 主 要 來 源 4 圖 ~2012 臺 灣 地 區 觀 光 旅 客 來 源 人 次 分 析 及 成 長 統 計 分...5 圖 1-4 臺 灣 地 區 觀 光 旅 館 家 數 統 計... 6 圖 1-5 臺 灣 地 區 觀 光 旅 館 客 房 數 統 計... 7 圖 1-6 研 究 流 程... 9 圖 4-1 際 與 一 般 觀 光 旅 館 之 平 均 房 價 統 計 圖 4-2 際 與 一 般 觀 光 旅 館 之 住 用 率 統 計 圖 4-3 際 觀 光 旅 館 平 均 房 價 之 ACF 圖 圖 4-4 際 觀 光 旅 館 平 均 房 價 之 PACF 圖 圖 4-5 際 觀 光 旅 館 平 均 房 價 之 ARIMA(1,0,1) 殘 差 ACF 與 PACF 圖 圖 4-6 一 般 觀 光 旅 館 平 均 房 價 之 ACF 圖 圖 4-7 一 般 觀 光 旅 館 平 均 房 價 之 PACF 圖 圖 4-8 一 般 觀 光 旅 館 平 均 房 價 之 ARIMA(1,0,1) 殘 差 ACF 與 PACF 圖 圖 4-9 際 觀 光 旅 館 住 用 率 之 ACF 圖 圖 4-10 際 觀 光 旅 館 住 用 率 之 PACF 圖 圖 4-11 際 觀 光 旅 館 住 用 率 之 ARIMA(1,0,1) 殘 差 ACF 與 PACF 圖 圖 4-12 一 般 觀 光 旅 館 住 用 率 之 ACF 圖 圖 4-13 一 般 觀 光 旅 館 住 用 率 之 PACF 圖 圖 4-14 一 般 觀 光 旅 館 住 用 率 之 ARIMA(1,0,1) 殘 差 ACF 與 PACF 圖 圖 4-15 際 觀 光 旅 館 平 均 房 價 之 絕 對 誤 差 統 計 圖 4-16 一 般 觀 光 旅 館 平 均 房 價 之 絕 對 誤 差 統 計 圖 4-17 際 觀 光 旅 館 住 用 率 之 絕 對 誤 差 統 計 圖 4-18 一 般 觀 光 旅 館 住 用 率 之 絕 對 誤 差 統 計 IV

9 第 壹 章 緒 論 觀 光 產 業 的 發 展 不 僅 可 以 帶 動 內 經 濟 的 發 展, 也 可 以 提 昇 內 相 關 產 業 的 興 盛, 其 中 旅 館 業 便 是 受 影 響 的 產 業 之 一 所 以, 在 我 府 或 地 方 府 積 極 推 動 全 或 地 方 觀 光 的 同 時, 本 研 究 欲 藉 由 內 觀 光 旅 館 的 相 關 資 訊 的 探 討, 例 如 觀 光 旅 館 的 平 均 房 價 或 住 用 率 等, 瞭 解 對 內 觀 光 旅 館 在 觀 光 產 業 推 廣 的 策 執 行 下, 其 觀 光 旅 館 平 均 房 價 及 住 用 率 的 影 響 關 係 本 章 將 於 第 一 節 中, 敘 述 有 關 觀 光 旅 館 之 研 究 背 景 與 研 究 動 機, 並 將 研 究 所 欲 得 到 之 目 的 於 第 二 節 中 說 明, 最 後, 則 於 第 三 節 將 整 體 的 研 究 流 程 加 以 敘 述 第 一 節 研 究 背 景 與 動 機 觀 光 產 業 的 發 展 良 窳, 對 於 家 的 基 礎 建 設 公 共 建 設 人 文 資 源 自 然 景 觀 及 家 形 象 等 均 具 有 其 關 鍵 性 的 影 響 也 因 如 此, 我 於 近 年 來, 正 積 極 推 動 相 關 觀 光 產 業 發 展 的 策 實 施, 例 如 週 休 二 日 部 分 家 免 簽 證 開 放 陸 旅 客 來 臺 觀 光 等, 其 主 要 目 的 在 於 推 廣 家 知 名 度 與 強 化 家 建 設, 並 推 展 內 經 濟 發 展 呂 前 副 總 統 說, 觀 光 不 只 是 無 煙 囪 工 業, 還 具 有 四 個 功 能 : 社 會 功 能 : 現 代 人 壓 力 需 要 藉 休 閒 旅 遊 來 調 劑 身 心 教 育 功 能 : 每 個 觀 光 點 都 有 其 特 點, 可 了 解 當 地 風 土 人 情 和 地 理 景 觀 經 濟 功 能 : 縮 短 城 鄉 差 距, 讓 財 富 流 通, 增 加 原 住 民 創 業 機 會 功 能 : 觀 光 是 最 自 然 的 外 交, 也 是 唯 一 賺 錢 的 外 交 根 據 交 通 部 觀 光 局 的 歷 年 資 料 顯 示, 我 91 年 至 100 年 內 及 際 旅 客 在 臺 觀 光 人 次 統 計 ( 如 圖 1-1 所 示 ), 我 們 可 以 瞭 解 我 觀 光 人 次 在 近 10 年 內 的 成 長 速 度 相 當 快 速, 從 92 年 224 萬 人 次 至 100 年 608 萬 人 次 止, 已 達 到 逾 2.7 倍 的 人 次 成 長, 雖 然 其 中 在 民 93 年 至 民 98 年 期 間 是 呈 現 趨 緩 的 走 勢, 然 民 99 年 則 較 民 98 年 成 長 26% 如 此, 在 在 顯 示 我 觀 光 產 業 在 近 年 來 的 發 展 迅 速, 是 值 得 旅 館 業 運 輸 業 旅 遊 業 百 貨 業 等 相 關 產 業 注 意 的 課 題 1

10 隨 著 內 觀 光 產 業 的 蓬 勃 發 展, 從 民 96 年 開 放 陸 客 觀 光, 以 民 100 年 為 例, 總 共 就 陸 客 來 了 1,784,185 人 次, 年 增 率 達 9.41%, 而 民 101 年 上 半 年 陸 客 來 台 已 近 百 萬 人 次, 預 估 2012 年 陸 客 來 台 人 數 可 望 突 破 200 萬 人 次, 海 旅 會 長 邵 琪 偉 甚 至 預 估 到 2016 年, 陸 與 台 灣 雙 向 觀 光 人 潮 可 望 破 1,300 萬 人 次, 帶 動 內 觀 光 旅 館 的 需 求 日 益 提 昇, 然 從 圖 1-5 的 結 果 顯 示, 內 觀 光 旅 館 的 家 數 從 民 63 年 的 102 家 至 民 100 年 的 106 家, 所 以 在 民 100 年 觀 光 產 值 預 5,400 億 元, 在 兩 岸 策 持 續 鬆 綁, 陸 客 舉 來 台 的 前 提 下, 觀 光 產 值 倍 增 破 兆 元, 成 為 可 以 遠 眺 的 願 景, 根 據 觀 光 局 登 記 興 建 與 籌 建 的 觀 光 飯 店 已 達 39 家, 預 計 將 增 加 9,343 個 房 間 供 給, 總 投 資 金 額 超 過 700 億, 根 據 觀 光 局 的 統 計, 今 年 預 計 完 工 的 觀 光 飯 店, 包 括 已 開 幕 的 倉 久 和 飯 店 台 中 風 林 酒 店 板 根 際 觀 光 飯 店 台 中 港 酒 店, 共 計 增 加 的 房 間 583 間, 明 年 預 計 完 工 的 觀 光 飯 店 包 括 寒 舍 藝 術 酒 店 宜 蘭 海 洋 際 觀 光 旅 館 香 格 里 拉 渡 假 村 御 華 飯 店, 共 計 增 加 房 間 數 達 730 間 後 年 預 計 完 工 的 飯 店 則 包 括 福 容 飯 店 八 里 左 岸 會 館 台 北 慶 城 福 華 飯 店 台 南 安 平 別 館 春 秋 礁 溪 渡 假 酒 店 花 蓮 黃 家 觀 光 旅 館 銀 山 莊 渡 假 會 館 金 門 陸 島 酒 店, 共 計 將 增 加 房 間 數 達 1,288 間 單 就 近 3 年 來 看, 新 增 旅 館 與 房 間 數 皆 呈 持 續 上 升 的 現 象 雖 然 期 間 曾 於 民 70 年 達 到 最 高 點 的 138 家, 但 隨 之 便 出 現 下 降 的 趨 勢, 直 至 民 87 年 起 才 出 現 緩 慢 上 升 的 走 勢, 其 整 體 成 長 現 況 卻 不 如 預 期 有 鑑 於 此, 探 討 內 觀 光 旅 館 的 相 關 議 題 即 成 為 本 研 究 所 欲 關 注 的 課 題, 亦 是 成 為 本 研 究 動 機 之 一 有 關 兩 岸 經 濟 合 作 架 構 協 議 之 影 響 評 估 報 告 ( 稱 ECFA): 財 團 法 人 家 策 研 究 基 金 會 科 技 經 濟 組 副 研 究 員 譚 瑾 瑜 為 文 指 出, 中 經 院 採 用 2008 年 最 新 的 第 七 版 全 球 貿 易 分 析 模 型 (GTAP 模 型 ), 在 農 業 部 門 管 制 且 不 降 稅 工 業 部 門 解 除 進 口 管 制 並 自 由 化 的 假 設 下, 台 灣 GDP 將 成 長 1.72% 出 口 量 與 進 口 量 將 成 長 4.99 % 7.07%, 社 會 福 利 將 增 加 億 美 元, 產 值 將 因 而 增 加 億 美 元, 並 增 加 25.7 至 26.3 萬 個 就 業 機 會 2

11 事 實 上,ECFA 的 簽 訂, 觀 光 與 航 空 產 業 受 惠 是 最 的, 在 我 們 台 灣 的 旅 遊 上, 我 們 結 合 了 美 食 美 景 醫 療 購 物 台 灣 熱 情 好 客 的 友 善 環 境 等 服 務 資 源, 串 連 成 台 灣 是 一 個 百 來 不 厭 的 觀 光 勝 地 兩 岸 航 空 協 商 後, 直 航 的 班 機 年 年 增 多, 根 據 總 統 府 網 站 的 執 報 告 內 文, 空 運 部 分, 航 空 客 運 雙 方 飛 航 總 班 次 自 每 週 370 班 增 為 558 班 ; 不 定 期 旅 遊 包 機 維 持 各 方 每 月 20 班 自 97 年 7 月 開 放 到 今 年 4 月 底 團 進 團 出 陸 觀 光 客 人 數 總 計 366 萬 9,924 人 次, 以 旅 館 業 為 例,97 年 下 半 年 到 101 年 3 月 ( 第 1 季 ) 新 設 旅 館 計 有 359 家 2 萬 4,600 間 房 間, 投 資 金 額 億 元, 更 新 設 備 的 旅 館 有 748 家, 投 資 金 額 億 元, 至 104 年 預 計 完 工 之 觀 光 旅 館 有 423 家 2 萬 9,591 間 客 房 數, 投 資 金 額 1, 億 元, 總 投 資 金 額 2, 億 元, 所 以, 府 以 ECFA 為 基 礎, 又 簽 署 了 海 峽 兩 岸 關 於 陸 居 民 赴 臺 灣 旅 遊 協 議, 並 修 正 發 布 陸 地 區 人 民 來 臺 從 事 觀 光 活 動 許 可 辦 法, 所 以 對 於 觀 光 業, 都 是 一 種 正 面 的 影 響, 這 也 是 本 文 研 究 的 動 機 之 一 3

12 圖 ~100 年 臺 灣 地 區 觀 光 入 台 旅 客 人 次 及 出 人 次 圖 ~2011 臺 灣 地 區 觀 光 旅 客 主 要 來 源 4

13 資 料 來 源 : 交 通 部 觀 光 局 ;IBTSIC 彙 整 圖 ~2012 臺 灣 地 區 觀 光 旅 客 來 源 人 次 分 析 及 成 長 統 計 分 析 5

14 資 料 來 源 : 交 通 部 觀 光 局 圖 1-4 臺 灣 地 區 觀 光 旅 館 家 數 統 計 此 外, 從 臺 灣 地 區 觀 光 旅 館 客 房 數 統 計 ( 如 圖 1-6 所 示 ) 的 結 果 顯 示, 隨 著 內 觀 光 旅 館 家 數 成 長 平 緩 的 現 象 下, 從 民 70 年 138 家 緩 緩 到 民 87 年, 只 剩 下 70 幾 家 觀 光 旅 館, 這 個 也 顯 示 家 策 幾 個 觀 光 產 業, 是 沒 有 非 常 用 心 的 去 經 營, 而 客 房 也 從 22,000 多 間, 降 到 了 18,000 多 間, 一 直 到 96 年 才 又 緩 步 上 升, 觀 光 旅 館 客 房 數 則 是 呈 現 成 長 的 趨 勢, 以 民 63 年 到 70 年 成 長 幅 度 達 到 88%, 若 至 民 100 年 的 25,333 間 客 房 數 來 看, 期 間 的 成 長 率 更 高 達 118% 而 一 般 旅 館 也 有 2,692 家, 由 此 顯 示, 內 觀 光 旅 館 客 房 數 的 整 體 成 長 正 如 預 期 一 般 是 呈 現 高 成 長 比 率 的 現 象 基 此, 有 關 內 觀 光 旅 館 客 房 數 的 成 長 迅 速 之 因 素, 相 對 延 伸 影 響 內 觀 光 旅 館 的 住 用 率 與 房 價 的 高 低, 此 為 本 研 究 動 機 之 二 6

15 資 料 來 源 : 交 通 部 觀 光 局 圖 1-5 臺 灣 地 區 觀 光 旅 館 客 房 數 統 計 根 據 內 整 體 觀 光 產 業 的 發 展 幅 度, 可 以 明 白 瞭 解 我 府 對 觀 光 產 業 的 重 視 及 推 廣 程 度 因 此, 在 如 此 關 注 觀 光 產 業 發 展 的 同 時, 從 觀 光 旅 館 的 角 度 探 討 其 旅 館 產 業 在 整 體 觀 光 產 業 發 展 下 的 影 響, 實 為 本 研 究 所 欲 探 討 的 方 向 第 二 節 研 究 目 的 由 於 觀 光 產 業 所 帶 動 復 甦 的 相 關 產 業 範 圍 甚 廣, 從 航 空 業 旅 行 社 接 待 遊 覽 車, 餐 廳 購 物 中 心 風 景 地 區, 甚 至 夜 市 101 樓 故 宮 博 物 院, 都 是 非 常 正 面 的 帶 來 了 觀 光 的 人 潮, 而 人 潮 就 是 錢 潮, 對 於 我 整 體 的 GDP 也 有 正 面 的 貢 獻, 所 以 觀 光 產 業 的 復 甦, 不 僅 僅 只 有 旅 館 業 的 興 盛, 也 會 帶 動 了 其 他 相 關 產 業 的 存 活 與 否, 根 據 統 計 台 灣 有 關 於 依 附 觀 光 產 業 生 活 人 數, 可 能 有 一 到 兩 百 萬 人, 若 是 觀 光 產 業 蕭 條, 實 在 是 非 常 可 怕, 像 最 近 中 日 之 間 為 了 釣 魚 台 之 事, 中 人 發 出 憤 怒 的 聲 音, 組 團 的 旅 行 社 拒 絕 出 團 至 日 本, 估 計 會 影 響 到 百 分 之 三 十 的 旅 客, 就 有 將 近 六 十 幾 萬 人, 日 本 的 觀 光 產 業 哀 鴻 遍 野, 蕭 條 可 期 所 以 本 論 文 為 能 集 中 探 討 的 影 響 產 業 以 及 考 量 觀 光 產 業 對 旅 館 業 衝 擊 較 廣 之 因 素, 我 們 將 以 觀 光 旅 館 之 相 關 資 料 為 研 究 範 疇 此 外, 我 們 也 考 量 觀 光 旅 館 之 房 價 高 低 及 7

16 旅 館 之 住 用 率 高 低, 對 觀 光 旅 館 可 能 帶 來 可 預 期 的 影 響, 故 在 滿 足 研 究 動 機 方 向 的 同 時, 本 研 究 也 蒐 整 內 觀 光 旅 館 之 平 均 房 價 及 住 用 率 的 長 期 趨 勢, 據 以 探 討 內 觀 光 旅 館 之 平 均 房 價 與 住 用 率 的 預 測 模 型, 故 其 主 要 研 究 目 的 概 分 四 點, 茲 分 述 如 下 : 1. 探 討 內 觀 光 旅 館 中, 際 觀 光 旅 館 與 一 般 旅 館 等 平 均 房 價 的 時 間 數 列 預 測 模 型 2. 探 討 內 觀 光 旅 館 中, 際 觀 光 旅 館 與 一 般 旅 館 等 住 用 率 的 時 間 數 列 預 測 模 型 3. 探 討 內 觀 光 旅 館 中, 際 觀 光 旅 館 與 一 般 旅 館 等 平 均 房 價 的 指 數 平 滑 法 之 預 測 模 型 4. 探 討 內 觀 光 旅 館 中, 際 觀 光 旅 館 與 一 般 旅 館 等 住 用 率 的 指 數 平 滑 法 之 預 測 模 型 第 三 節 研 究 流 程 本 節 依 整 體 研 究 動 機 與 目 的, 首 先, 於 第 二 章 中 根 據 研 究 方 向 進 行 過 去 者 的 研 究 文 獻 探 討 其 次, 再 依 文 獻 探 討 結 果, 實 施 研 究 變 數 的 定 義, 並 且 針 對 蒐 整 資 料 進 行 審 核 與 校 對, 並 於 第 三 章 中 進 行 概 述 再 者, 於 第 四 章 中, 針 對 相 關 研 究 變 數 進 行 預 測 模 型 的 建 構 與 分 析, 其 中 研 究 變 數 包 含 內 觀 光 旅 館 平 均 房 價 與 住 用 率 最 後, 於 第 五 章 再 根 據 分 析 結 果 研 擬 結 論 與 建 議 因 此, 本 研 究 之 整 體 研 究 流 程, 如 圖 1-7 所 示, 且 本 文 的 研 究 架 構 安 排 如 下 : 第 一 章 為 緒 論, 第 二 章 為 理 論 與 文 獻 探 討, 第 三 章 為 研 究 設 計 與 方 法, 第 四 章 為 資 料 分 析, 第 五 章 為 結 論 與 建 議 8

17 圖 1-6 研 究 流 程 9

18 第 貳 章 文 獻 探 討 內 外 者 對 觀 光 需 求 預 測 之 相 關 研 究 甚 多, 且 方 法 含 蓋 時 間 數 列 分 析 指 數 平 滑 法 簡 算 法 類 神 經 網 路 等 然 而, 就 觀 光 旅 館 的 相 關 研 究, 例 如 住 用 率 住 宿 率 客 房 房 價 等, 則 相 對 鮮 少 有 論 著 故 本 章 於 第 一 節 針 對 觀 光 旅 館 ( 包 含 際 觀 光 旅 館 及 一 般 觀 光 旅 館 等 ) 之 相 關 定 義 業 務 服 務 範 圍 及 旅 館 分 級 等 內 容 進 行 概 述, 並 於 第 二 節 中, 敘 述 有 關 觀 光 需 求 之 預 測 與 觀 光 需 求 之 關 聯 性 等 相 關 進 行 文 獻 探 討 第 一 節 觀 光 旅 館 概 述 一 觀 光 旅 館 之 定 義 根 據 發 展 觀 光 條 例 第 二 十 一 條 的 規 定, 經 營 觀 光 旅 館 業 者, 應 先 向 中 央 主 管 機 關 申 請 核 准, 並 依 法 辦 妥 公 司 登 記 後, 領 取 觀 光 旅 館 業 執 照, 始 得 營 業 而 所 謂 旅 館 係 指 為 公 眾 提 供 住 宿 餐 飲 等 服 務 之 建 築 物 或 設 備, 而 觀 光 旅 館 則 是 除 了 提 供 觀 光 旅 客 與 餐 飲 等 服 務 之 外, 亦 提 供 觀 光 旅 客 休 閒 與 娛 樂 等 服 務 之 建 築 物 或 設 備 二 觀 光 旅 館 之 業 務 服 務 範 圍 根 據 發 展 觀 光 條 例 第 二 十 二 條 規 定, 觀 光 旅 館 的 經 營 業 務 範 圍 區 分 如 下 : ( 一 ) 客 房 出 租 ; ( 二 ) 附 設 餐 飲 會 議 場 所 休 閒 場 所 及 商 店 之 經 營 ; ( 三 ) 其 他 經 中 央 主 管 機 關 核 准 與 觀 光 旅 館 有 關 之 業 務 換 言 之, 觀 光 旅 館 所 負 責 之 服 務 範 圍 致 區 分 提 供 餐 食 及 住 宿 的 設 施 具 有 家 庭 性 的 設 備 負 有 公 共 法 律 上 的 權 利 與 義 務 對 不 特 定 人 士 提 供 服 務 經 主 管 機 關 核 准 的 建 築 物 且 設 備 完 善 全 天 候 且 全 年 無 休 的 行 業 提 供 其 他 附 帶 的 服 務 為 七 項 三 觀 光 旅 館 之 分 級 10

19 依 據 觀 光 旅 館 業 管 理 規 則 第 二 條 的 規 定, 觀 光 旅 館 業 經 營 之 觀 光 旅 館 分 為 際 觀 光 旅 館 及 一 般 觀 光 旅 館, 其 建 築 及 設 備 應 符 合 觀 光 旅 館 建 築 及 設 備 標 準 之 規 定, 其 中 觀 光 旅 館 業 可 分 為 際 觀 光 旅 館 ( 包 含 四 星 級 及 五 星 級 等 ) 與 一 般 觀 光 旅 館 ( 包 含 二 星 級 及 三 星 級 等 ) 兩 種 有 關 際 觀 光 旅 館 與 一 般 觀 光 旅 館 之 分 類 標 準, 茲 分 述 如 后 : ( 一 ) 際 觀 光 旅 館 的 設 備 與 標 準 1. 設 備 規 範 際 觀 光 旅 館 應 附 設 餐 廳 會 議 場 所 咖 啡 廳 酒 吧 ( 飲 酒 間 ) 宴 會 廳 健 身 房 商 店 貴 重 物 品 保 管 專 櫃 衛 星 節 目 收 視 設 備, 並 得 酌 附 設 下 列 附 屬 設 備 : (1) 夜 總 會 ; (2) 三 溫 暖 ; (3) 游 泳 池 ; (4) 洗 衣 間 ; (5) 美 容 室 ; (6) 理 髮 室 ; (7) 射 箭 場 ; (8) 各 式 球 場 ; (9) 室 內 遊 樂 設 施 ; (10) 郵 電 服 務 設 施 ; (11) 旅 行 服 務 設 施 ; (12) 高 爾 夫 球 練 習 場 ; (13) 其 他 經 中 央 主 管 機 關 核 准 與 觀 光 旅 館 有 關 之 附 屬 設 備 2. 房 間 廚 房 及 逃 生 設 施 等 標 準 規 範 (1) 房 間 之 標 準 規 範 際 觀 光 旅 館 之 房 間 數 應 包 含 單 人 房 雙 人 房 及 套 房 三 十 間 以 上, 且 11

20 各 式 客 房 每 間 之 淨 面 積 ( 不 包 括 浴 廁 ), 應 有 百 分 之 六 十 以 上 不 得 小 於 單 人 房 十 三 平 方 公 尺 雙 人 房 十 九 平 方 公 尺 套 房 三 十 二 平 方 公 尺 之 標 準 另 外, 依 觀 光 旅 館 業 管 理 規 則 第 十 三 條 的 規 範, 每 間 客 房 應 有 向 戶 外 開 設 之 窗 戶, 並 設 專 用 浴 廁, 其 淨 面 積 不 得 小 於 三 點 五 平 方 公 尺 但 基 地 緊 鄰 機 場 或 符 合 建 築 法 令 所 稱 之 高 層 建 築 物, 得 酌 設 向 戶 外 採 光 之 窗 戶, 不 受 每 間 客 房 應 有 向 戶 外 開 設 窗 戶 之 限 制 (2) 廚 房 之 標 準 規 範 際 觀 光 旅 館 之 廚 房 淨 面 積, 依 觀 光 旅 館 業 管 理 規 則 第 十 四 條 的 規 範 不 得 小 於 下 列 規 定 : 供 餐 飲 場 所 淨 面 積 1,500 平 方 公 尺 以 下 廚 房 ( 包 含 供 餐 室 ) 淨 面 積 至 少 為 供 餐 飲 場 所 淨 面 積 之 33% 1,501-2,000 平 方 公 尺 2,001-2,500 平 方 公 尺 2,501 平 方 公 尺 以 下 註 : 未 滿 一 平 方 公 尺 者, 以 一 平 方 公 尺 計 算 至 少 為 供 餐 飲 場 所 淨 面 積 之 28% 加 75 平 方 公 尺 至 少 為 供 餐 飲 場 所 淨 面 積 之 23% 加 175 平 方 公 尺 至 少 為 供 餐 飲 場 所 淨 面 積 之 21% 加 225 平 方 公 尺 另 外, 餐 廳 位 屬 不 同 樓 層, 其 廚 房 淨 面 積 採 合 併 計 算 者, 應 設 有 可 連 通 不 同 樓 層 之 送 菜 專 用 升 降 機 (3) 逃 生 設 施 之 標 準 規 範 際 觀 光 旅 館 自 營 業 樓 層 之 最 下 層 算 起 四 層 以 上 之 建 築 物, 應 設 置 客 用 升 降 機 至 客 房 樓 層, 其 數 量 不 得 少 於 下 列 規 定 : 12

21 客 房 間 數 客 用 升 降 機 座 數 每 座 容 量 80 間 以 下 2 座 8 人 間 2 座 12 人 間 3 座 12 人 間 4 座 12 人 間 5 座 12 人 間 6 座 12 人 間 7 座 12 人 間 8 座 12 人 900 間 以 上 每 增 加 200 間 增 設 1 12 人 ` 座, 若 未 達 200 間 則 以 200 間 為 計 註 : 際 觀 光 旅 館 應 設 工 作 專 用 升 降 機, 客 房 二 百 間 以 下 者 至 少 一 座, 二 百 零 一 間 以 上 者, 每 增 加 二 百 間 加 一 座, 不 足 二 百 間 者 以 二 百 間 計 算 前 項 工 作 專 用 升 降 機 載 重 量 每 座 不 得 少 於 四 百 五 十 公 斤 如 採 用 較 小 或 較 容 量 者, 其 座 數 可 照 比 例 增 減 之 ( 二 ) 一 般 觀 光 旅 館 的 設 備 與 標 準 1. 設 備 規 範 一 般 觀 光 旅 館 應 附 設 餐 廳 咖 啡 廳 會 議 場 所 貴 重 物 品 保 管 專 櫃 衛 星 節 目 收 視 設 備, 並 得 酌 設 下 列 附 屬 設 備 : (1) 商 店 ; (2) 游 泳 池 ; (3) 宴 會 廳 ; (4) 夜 總 會 ; (5) 三 溫 暖 ; (6) 健 身 房 ; (7) 洗 衣 間 ; (8) 美 容 室 ; 13

22 (9) 理 髮 室 ; (10) 射 箭 場 ; (11) 各 式 球 場 ; (12) 室 內 遊 樂 設 施 ; (13) 郵 電 服 務 設 施 ; (14) 旅 行 服 務 設 施 ; (15) 高 爾 夫 球 練 習 場 ; (16) 其 他 經 中 央 主 管 機 關 核 准 與 觀 光 旅 館 有 關 之 附 屬 設 備 2. 房 間 廚 房 及 逃 生 設 施 等 標 準 規 範 (1) 房 間 之 標 準 規 範 一 般 觀 光 旅 館 之 房 間 數 應 包 含 單 人 房 雙 人 房 及 套 房 三 十 間 以 上, 且 各 式 客 房 每 間 之 淨 面 積 ( 不 包 括 浴 廁 ), 應 有 百 分 之 六 十 以 上 不 得 小 於 單 人 房 十 平 方 公 尺 雙 人 房 十 五 平 方 公 尺 套 房 二 十 五 平 方 公 尺 之 標 準 另 外, 依 觀 光 旅 館 業 管 理 規 則 第 十 三 條 的 規 範, 每 間 客 房 應 有 向 戶 外 開 設 之 窗 戶, 並 設 專 用 浴 廁, 其 淨 面 積 不 得 小 於 三 平 方 公 尺 但 基 地 緊 鄰 機 場 或 符 合 建 築 法 令 所 稱 之 高 層 建 築 物, 得 酌 設 向 戶 外 採 光 之 窗 戶, 不 受 每 間 客 房 應 有 向 戶 外 開 設 窗 戶 之 限 制 (2) 廚 房 之 標 準 規 範 一 般 觀 光 旅 館 之 廚 房 淨 面 積, 依 觀 光 旅 館 業 管 理 規 則 第 十 八 條 的 規 範 不 得 小 於 下 列 規 定 : 供 餐 飲 場 所 淨 面 積 1,500 平 方 公 尺 以 下 1,501-2,000 平 方 公 尺 2,2001-2,500 平 方 公 尺 廚 房 ( 包 含 供 餐 室 ) 淨 面 積 至 少 為 供 餐 飲 場 所 淨 面 積 之 30% 至 少 為 供 餐 飲 場 所 淨 面 積 之 25% 加 75 平 方 公 尺 至 少 為 供 餐 飲 場 所 淨 面 積 之 20% 加 175 平 方 公 尺 註 : 未 滿 一 平 方 公 尺 者, 以 一 平 方 公 尺 計 算 14

23 另 外, 餐 廳 位 屬 不 同 樓 層, 其 廚 房 淨 面 積 採 合 併 計 算 者, 應 設 有 可 連 通 不 同 樓 層 之 送 菜 專 用 升 降 機 (3) 逃 生 設 施 之 標 準 規 範 一 般 觀 光 旅 館 自 營 業 樓 層 之 最 下 層 算 起 四 層 以 上 之 建 築 物, 應 設 置 客 用 升 降 機 至 客 房 樓 層, 其 數 量 不 得 少 於 下 列 規 定 : 客 房 間 數 客 用 升 降 機 座 數 每 座 容 量 80 間 以 下 2 座 8 人 間 2 座 10 人 間 3 座 10 人 間 4 座 10 人 間 5 座 10 人 間 6 座 10 人 626 間 以 上 每 增 加 200 間 增 設 1 座, 若 未 達 200 間 則 以 200 間 計 算 10 人 註 : 一 般 觀 光 旅 館 客 房 八 十 間 以 上 者 應 設 工 作 專 用 升 降 機, 其 載 重 量 不 得 少 於 四 百 五 十 公 斤 第 二 節 觀 光 需 求 之 文 獻 回 顧 在 本 論 文 蒐 集 各 種 文 獻 與 研 讀 時, 發 現 有 關 內 外 之 觀 光 需 求 預 測 模 型 的 相 關 研 究 文 獻 甚 多, 其 中 觀 光 需 求 係 指 觀 光 旅 客 在 特 定 期 間 內, 對 特 定 觀 光 產 品 或 勞 務, 於 特 定 價 格 下 所 願 且 能 消 費 的 數 量, 以 獲 得 滿 足 之 消 費 行 為 然 就 針 對 觀 光 旅 館 之 住 用 率 或 房 價 的 研 究 甚 少 由 於 筆 者 從 民 67 年 即 在 五 星 級 美 麗 華 飯 店 客 服 部 行 李 員 做 起, 而 後 即 從 中 小 型 飯 店 櫃 檯 接 待 主 任 副 理 經 理, 歷 經 十 幾 年 歷 鍊 後, 再 自 行 開 業 經 營 旅 館, 最 近 所 經 營 的 旅 館, 參 與 交 通 部 觀 光 局 為 依 觀 光 旅 館 業 管 理 規 則 第 十 四 條 及 旅 館 業 管 理 規 則 第 三 十 一 條 規 定 辦 理 星 級 旅 館 評 鑑, 因 此 筆 者 畢 生 至 此, 均 從 事 旅 館 相 關 工 作, 對 於 旅 館 業 這 二 三 十 年 來 興 衰 與 演 進, 是 親 歷 其 境, 所 以 本 文 非 常 用 心 於 有 關 內 外 之 觀 光 需 求 的 15

24 預 測 或 關 聯 性 等 二 部 分 的 相 關 文 獻 回 顧 進 行 探 討, 期 待 對 於 我 觀 光 產 業 經 營 策 民 間 投 資 有 所 參 考 及 助 益, 其 文 獻 研 究 結 果 分 別 概 述 如 后 : 一 觀 光 需 求 預 測 之 相 關 文 獻 Wi and Wi (1991) 認 為 旅 館 產 業 是 觀 光 產 業 中 重 要 的 一 環, 其 實 際 住 房 與 否 的 資 料, 是 可 實 質 呈 現 市 場 的 需 求 與 旅 館 實 際 經 營 成 效 因 此, 在 供 給 無 法 隨 著 市 場 需 求 而 有 所 調 整 的 前 提 下, 適 時 掌 握 住 房 需 求 的 訊 息, 將 顯 得 相 當 重 要 的 課 題 之 一 所 以, 在 觀 光 遊 憩 的 領 域 或 觀 光 需 求 預 測 的 研 究 中, 過 去 已 有 者 對 此 已 有 相 當 的 認 同, 且 用 於 預 測 的 研 究 方 法 相 當 多 Wi and Wi (1995) 提 出 量 化 的 (quaniaive) 與 質 化 的 (qualiaive) 預 測 方 法 探 討 觀 光 住 房 需 求 的 預 測 除 此 之 外, 過 去 的 研 究 中, 在 量 化 分 析 的 部 分, 曾 有 應 用 計 量 經 濟 模 型 (Economerics Model) 時 間 數 列 (Time Series) 空 間 模 型 (Spaial Model) 以 及 類 神 經 網 路 等 方 法, 對 觀 光 需 求 預 測 進 行 深 入 研 究 (Uysal and Crompon, 1984;Sheldon and Var, 1985; Wi and Marin, 1987; Manuel and Croes, 2000; 曹 勝 雄 曾 雄 和 江 勁 毅,1996;Pilar and Molar, 1995;Paie and Snyder, 1996;Kulendranand King, 1997;Chu, 1998; 時 巧 煒,1994; 李 旭 煌,1994) Wi and Marin(1987) 應 用 計 量 經 濟 模 型, 簡 算 法 (naïve), 指 數 平 滑 法 (exponenial smoohing), 趨 勢 分 析 (rend curve analysis), 逐 步 迴 歸 模 式 (sepwise regression) 等 方 法, 分 別 探 討 與 建 西 德 與 英 等 家 觀 光 旅 客 出 市 場 之 觀 光 需 求 預 測 模 式, 並 以 MAPE(mean absolue percenage error), 及 RMSPE(roo mean square percenage error) 評 估 各 種 方 法 之 準 確 度 Wi and Wi(1991) 應 用 簡 算 法 時 間 數 列 分 析 廻 歸 分 析 等 共 計 7 種 不 同 的 方 法 探 討 觀 光 需 求 模 型 的 預 測, 並 採 用 MAPERMPSE 變 動 方 向 誤 差 (direcion of change error) 趨 勢 變 動 誤 差 (rend change error) 等 準 則 評 估 各 種 方 法 的 預 測 能 力, 其 實 證 結 果 發 現, 以 簡 算 法 預 測 能 力 為 較 佳 Law and Au(1999) 係 以 日 本 旅 客 赴 香 港 地 區 旅 遊 之 觀 光 需 求 預 測 為 研 究 範 16

25 疇, 而 其 應 用 的 方 法 包 含 類 神 經 網 路 簡 算 法 移 動 平 均 法 指 數 平 滑 法 及 廻 歸 分 析 等, 其 中 預 測 模 型 考 量 的 外 生 變 數 包 含 勞 務 價 格 旅 館 平 均 住 房 率 匯 率 人 口 行 銷 費 用 與 民 支 出 毛 額 等 變 數 實 證 結 果 發 現, 透 過 類 神 經 網 路 的 預 測 績 效 較 簡 算 法 移 動 平 均 法 指 數 平 滑 法 和 廻 歸 方 法 為 佳 江 麗 文 (1995) 藉 由 所 得 匯 率 消 費 者 物 價 指 數 來 華 人 數 落 遲 值 等 解 釋 變 數 及 重 要 事 件 等 虛 擬 變 數 的 導 入, 運 用 時 間 數 列 分 析 的 方 法, 建 來 華 旅 客 預 測 模 型 實 證 研 究 結 果 顯 示, 來 華 旅 客 之 籍 中 係 以 日 本 韓 美 和 德 等 預 測 所 得 的 MAPE 值 均 小 於 10, 而 英 的 MAPE 小 於 20, 換 言 之, 研 究 所 提 出 的 模 型 有 顯 著 較 佳 的 預 測 能 力 曹 勝 雄 曾 雄 江 勁 毅 (1996) 透 過 傳 統 計 量 模 型 模 糊 線 性 廻 歸 GMDH 和 類 神 經 網 路 等 四 種 預 測 方 法 的 應 用, 研 究 人 赴 香 港 觀 光 之 需 求 模 型 的 建 根 據 研 究 結 果 發 現, 傳 統 的 計 量 經 濟 模 型 GMDH 和 類 神 經 網 路 的 預 測 效 果 為 較 佳, 至 於 模 糊 線 性 廻 歸 因 其 模 式 輸 出 結 果 為 區 間 值, 則 較 難 與 其 他 三 種 預 測 模 型 的 效 果 進 行 比 較 時 巧 煒 (1994) 為 深 入 探 討 來 華 觀 光 旅 客 需 求 模 型 的 建 構, 運 用 時 間 數 列 方 法 指 數 平 滑 法 及 簡 算 法 等 三 種 不 同 方 法 進 行 分 析, 其 實 證 結 果 發 現, 在 時 間 數 列 分 析 的 部 分, 以 觀 光 旅 客 籍 為 美 德 歐 洲 地 區 和 東 南 亞 等 地 區 的 市 場 預 測 效 果 較 佳 ; 在 指 數 平 滑 法 的 部 分, 則 以 日 本 和 英 的 市 場 預 測 效 果 力 較 好 ; 在 計 量 經 濟 模 型 的 部 分, 則 是 以 韓 市 場 的 預 測 能 力 效 果 最 佳 ; 在 簡 算 法 的 部 分, 係 以 法 市 場 的 預 測 效 果 較 佳 李 旭 煌 (1994) 是 藉 由 時 間 數 列 模 型 計 量 經 濟 模 型 和 轉 移 函 數 等 預 測 方 法 的 應 用, 瞭 解 未 來 人 出 觀 光 的 人 數 多 寡, 其 中 人 出 觀 光 的 市 場 區 分 總 體 市 場 及 個 別 市 場, 而 個 別 市 場 又 概 分 為 日 本 美 香 港 韓 泰 等 五 個 個 別 市 場 而 研 究 結 果 顯 示, 在 總 體 市 場 中, 係 以 時 間 數 列 模 型 為 最 佳, 就 個 別 市 場 而 言, 人 赴 美 和 韓 等 地 區 觀 光 之 旅 客 人 數, 則 係 以 時 間 數 列 模 型 的 效 果 較 17

26 佳, 若 赴 日 本 觀 光 時, 則 是 以 計 量 經 濟 模 型 的 預 測 效 果 較 好, 而 人 赴 泰 觀 光 之 旅 客 人 數 預 測, 則 是 以 轉 移 函 數 的 預 測 能 力 較 佳, 若 是 赴 香 港 觀 光 之 旅 客 人 數, 則 是 以 時 間 數 列 模 型 和 轉 移 函 數 的 預 測 效 果 較 佳 黃 昭 通 (1994) 蒐 集 南 投 境 內 等 六 個 風 景 點 之 旅 客 觀 光 人 數, 透 用 重 力 模 型 的 應 用, 分 析 戶 外 遊 憩 觀 光 需 求 的 預 測, 其 實 證 研 究 結 果 顯 示, 重 力 模 型 對 於 南 投 地 區 之 遊 憩 觀 光 需 求 具 有 顯 著 的 預 測 效 果, 故 其 方 法 應 可 延 伸 於 其 他 地 區 之 遊 憩 觀 光 需 求 的 預 測 吳 柏 林 賴 家 瑞 劉 勇 彬 (1992) 透 過 單 變 量 時 間 數 列 狀 態 空 間 (Sae-Space) 模 型 與 類 神 經 網 路 模 型 等 方 法 的 應 用, 探 討 外 籍 旅 客 來 台 觀 光 之 人 數 的 預 測 模 式, 其 研 究 結 果 發 現, 外 籍 旅 客 來 台 觀 光 人 數 的 預 測 模 型 係 以 狀 態 空 間 模 型 的 預 測 效 果 較 單 變 量 時 間 數 列 的 預 測 為 佳 Paie and Snyder(1996) 為 瞭 解 美 家 公 園 的 觀 光 人 數 概 況, 據 以 蒐 集 美 110 座 家 公 園 的 遊 客 觀 光 人 數, 並 應 用 類 神 經 網 路 和 傳 統 時 間 數 列 的 分 析 方 法 予 以 探 討, 其 研 究 結 果 發 現,Census II decomposiion 和 類 神 經 網 路 的 預 測 能 力 表 現 較 為 優 異 二 觀 光 需 求 關 聯 性 研 究 之 相 關 文 獻 Pilar and Moral(1995) 為 深 入 瞭 解 際 觀 光 旅 客 赴 西 班 牙 旅 遊 之 影 響 因 素, 故 透 過 結 構 時 間 數 列 模 型 進 行 分 析, 其 研 究 結 果 發 現, 際 觀 光 旅 客 之 相 對 來 訪 物 價 指 數 與 相 對 競 爭 之 物 價 指 數, 是 影 響 際 觀 光 旅 客 赴 西 班 牙 旅 遊 的 重 要 影 響 因 素 Uysal and Crompon(1984) 於 Deerminans of Demand for Inernaional Touris Flows o Turkey 的 研 究 中, 運 用 計 量 經 濟 模 型 的 方 法, 針 對 觀 光 旅 客 人 數 及 觀 光 收 入 等 變 數 進 行 分 析, 其 研 究 發 現 影 響 觀 光 旅 客 人 數 及 觀 光 收 入 等 觀 光 需 求 之 影 響 因 素 Manuel and Croes(2000) 係 藉 由 計 量 經 濟 模 型 的 建, 探 討 影 響 美 旅 客 赴 18

27 Aruba 觀 光 旅 遊 的 重 影 響 因 素, 其 研 究 結 果 發 現, 民 所 得 的 高 低 是 影 響 美 旅 客 到 Aruba 觀 光 的 重 要 影 響 因 素 Sheldon and Var (1985) 蒐 整 1965 至 1984 年 間 之 觀 光 需 求 預 測 的 相 關 研 究, 並 針 對 研 究 進 行 整 體 性 的 回 顧 與 歸 納, 其 中 歸 納 量 化 性 之 觀 光 需 求 預 測 分 析 方 法 包 含 時 間 數 列 模 型 計 量 經 濟 模 型 重 力 模 式 (graviy model) 等 三 項, 質 化 性 之 研 究 方 法 包 含 專 家 意 見 法 等 四 種 不 同 類 型 歸 納 分 析 的 結 果 顯 示, 在 變 數 資 料 屬 量 化 屬 性 的 條 件 時, 以 時 間 數 列 的 方 法 所 預 測 的 效 果 為 較 佳, 而 重 力 模 型 則 較 適 用 於 際 觀 光 客 流 向 的 分 析 ; 若 在 變 數 資 料 屬 質 化 屬 性 的 條 件 時, 則 應 用 專 家 意 見 法 探 討 觀 光 需 求 的 分 析 較 為 合 適 19

28 第 參 章 研 究 方 法 本 章 區 分 為 資 料 來 源 概 述 操 作 性 變 數 定 義 與 分 析 方 法 等 三 節, 首 先 於 第 一 節 中, 說 明 本 研 究 所 引 用 之 資 料 變 數 的 來 源, 並 於 第 二 節 中, 分 別 針 對 觀 光 旅 館 之 平 均 房 價 與 住 用 率 之 定 義, 予 以 說 明 此 外, 在 第 三 節 部 分, 將 依 研 究 目 的 所 欲 探 討 的 研 究 方 向, 應 用 時 間 數 列 分 析 指 數 平 滑 法 等 方 法, 分 別 按 理 論 簡 述 進 行 介 紹 第 一 節 資 料 來 源 概 述 觀 光 產 業 提 升 家 形 象 等 非 實 質 面 的 效 益, 此 外, 觀 光 產 業 兼 顧 了 環 境 保 護 與 經 濟 成 長, 此 種 無 煙 囪 工 業 避 免 了 經 濟 工 業 發 展 過 程 中 所 帶 來 的 各 種 環 境 污 染 災 害, 更 可 促 進 天 然 資 源 觀 光 產 業 在 經 濟 領 域 中, 屬 於 具 有 多 目 標 的 綜 合 發 展 產 業, 其 不 僅 可 獲 得 增 加 外 匯 提 高 所 得 擴 就 業 機 會 等 實 質 面 的 效 益, 並 可 引 導 開 展 民 外 交, 敦 睦 際 友 誼, 與 文 化 資 產 的 經 濟 效 用, 增 進 民 身 心 健 康, 是 以 觀 光 產 業 的 推 動 已 成 為 經 濟 發 展 的 趨 勢 並 為 各 先 進 家 所 重 視, 我 近 年 更 是 積 極 推 動 觀 光 產 業 行 院 在 98 年 8 月 核 定, 規 劃 投 入 300 億 元 觀 光 發 展 基 金, 推 動 拔 尖 ( 發 揮 優 勢 ) 築 底 ( 培 養 競 爭 力 ) 提 升 ( 附 加 價 值 ) 等 三 行 動 方 案, 以 及 魅 力 旗 艦 際 光 點 產 業 再 造 菁 英 養 成 市 場 開 拓 及 品 質 提 升 等 六 主 軸 及 15 項 執 行 計 畫, 全 力 推 動 五 區 域 之 觀 光 發 展 主 軸 重 新 定 位, 以 創 造 具 際 話 題 之 獨 特 景 點 與 旅 遊 服 務 同 時, 輔 導 觀 光 產 業 與 際 接 軌, 並 強 化 際 觀 光 人 才 專 業 素 質, 以 提 升 觀 光 產 業 際 競 爭 力 及 強 化 台 灣 觀 光 品 質 形 象 行 院 長 陳 冲 也 指 示, 觀 光 與 會 展 產 業 應 積 極 結 合 民 俗 節 慶 會 展 及 型 活 動, 打 造 質 量 並 重 的 觀 光 產 業, 並 藉 以 為 台 灣 經 濟 發 展 加 值, 他 並 強 調, 台 灣 還 有 多 一 個 兩 岸 因 素, 若 能 善 加 利 用, 商 機 將 是 無 限 的 陳 院 長 指 20

29 出, 會 展 不 僅 有 利 帶 動 進 出 口 貿 易, 也 是 帶 動 觀 光 的 方 法, 通 常 參 加 會 展 的 人, 消 費 能 力 也 比 較 強, 台 灣 若 能 結 合 不 同 的 產 業 節 慶 及 會 展, 自 然 產 生 加 值, 對 於 觀 光 業 及 未 來 經 濟 發 展 都 會 有 很 幫 助 行 院 希 望 透 過 行 院 觀 光 發 展 推 動 委 員 會 MICE 專 案 小 組 平 臺, 帶 動 整 體 觀 光 產 業, 並 維 持 觀 光 的 質 量 並 重 家 策 研 究 基 金 會 指 出, 觀 光 旅 遊 作 為 行 院 六 新 興 產 業 之 一, 不 僅 是 台 灣 產 業 的 契 機, 亦 是 串 聯 其 他 五 新 興 產 業 ( 分 別 為 生 技 綠 色 能 源 醫 療 照 護 精 緻 農 業, 以 及 文 化 創 意 ) 的 關 鍵 產 業 預 估 將 在 101 年 創 造 5,500 億 觀 光 收 入, 帶 動 40 萬 觀 光 就 業 人 口, 吸 引 2,000 億 民 間 投 資, 觀 光 旅 遊 業 除 了 為 我 帶 來 經 濟 效 益, 亦 提 升 台 灣 與 他 民 眾 的 交 流 往 來, 更 重 要 的 是, 讓 世 界 看 到 台 灣 的 軟 實 力 對 於 台 灣 觀 光 旅 遊 的 優 勢, 家 策 研 究 基 金 會, 高 級 助 理 研 究 員 黃 豐 鑑 指 出, 自 然 景 觀 及 人 文 風 貌 多 元 豐 富, 觀 光 魅 力 不 遑 多 讓 交 通 及 觀 光 基 礎 設 施 遍 及 全 島, 有 利 於 推 展 觀 光 旅 遊 位 在 亞 洲 主 要 市 場 的 中 樞, 具 有 地 理 優 勢 人 民 熱 情 好 客 的 特 質 博 得 良 好 口 碑 際 上 認 同 台 灣 是 一 個 安 全 的 旅 遊 地 觀 光 產 業 已 列 為 重 要 產 業, 發 展 契 機 良 好 因 此 近 年 來, 由 於 中 央 府 與 地 方 府 相 繼 推 動 觀 光 產 業 的 發 展 策, 相 對 也 帶 動 各 地 方 的 觀 光 旅 館 的 經 營 隨 之 蓬 勃 發 展 黃 豐 鑑 並 認 為 台 灣 風 景 優 美, 有 福 爾 摩 沙 之 稱, 獨 特 的 地 質 地 貌, 具 有 甚 多 之 高 山 丘 陵 峽 谷 島 嶼 平 原 縱 谷 瀑 布 等 等 特 殊 之 地 質 地 貌 豐 富 的 自 然 生 態 資 源 包 含 物 種 高 達 十 五 萬 種 原 生 種 生 物 佔 四 分 之 一 植 物 密 度 高 居 世 界 第 二 蝴 蝶 種 類 密 度 為 世 界 第 一 多 元 化 的 文 化 資 產 : 族 群 眾 多, 有 客 家 閩 南 原 住 民 陸 等 ; 宗 教 信 方 面, 由 於 信 仰 自 由, 各 類 寺 廟 眾 多 祭 祀 儀 式 殊 異, 加 上 生 活 習 慣 不 同, 音 樂 節 慶 活 動 都 具 民 俗 特 色 菜 系 完 備 的 美 食 : 具 有 際 美 食, 如 義 利 法 日 本 泰 越 南 德 瑞 士 等 其 中 之 中 菜 系 又 包 含 : 閩 南 四 川 江 浙 廣 東 北 京 湖 南 台 灣 山 東 等 地 方 特 色 更 有 素 食 創 意 菜 ( 水 果 餐 茶 餐 ) 等 各 縣 市 府 也 積 極 行 銷 在 地 的 旅 遊 景 點, 並 結 合 文 化 農 特 產 品 特 色 產 業 方 式 來 促 銷, 期 帶 動 地 方 觀 光 的 發 展, 南 投 縣 府 向 中 央 提 出 三 條 纜 車 規 劃 路 21

30 線 : 一 為 溪 頭 道 阿 里 山, 二 為 水 里 車 程 到 日 月 潭, 第 三 為 信 義 到 阿 里 山, 另 一 部 分 南 投 縣 府 向 交 通 部 提 出 發 展 竹 山 地 區 的 太 極 美 地 規 劃 案, 則 希 望 帶 動 竹 山 地 區 發 展 花 蓮 縣 府 為 推 動 觀 光 產 業, 吸 引 跨 觀 光 集 團 進 駐 投 資, 成 單 一 窗 口 馬 上 辦 中 心, 由 縣 長 傅 崐 萁 親 自 揭 牌, 他 強 調 未 來 此 中 心 將 由 專 人 服 務, 陪 同 投 資 廠 商 到 中 央 申 辦 蓋 章, 縣 府 跨 局 處 統 合 辦 理, 提 供 最 便 捷 可 靠 的 行 服 務, 縣 府 將 全 力 打 造 幸 福 縣 觀 光 花 蓮, 花 蓮 也 因 為 每 年 都 有 豐 年 祭 原 住 民 部 落 活 動, 也 讓 花 蓮 觀 光 也 跟 著 炒 熱 起 來 新 竹 觀 光 休 閒 產 業, 以 愛 戀 17 海 岸 樂 活 18 尖 山 為 主 軸, 分 為 從 產 業 形 象 加 值 產 業 資 源 整 合 產 業 奠 基 推 動 觀 光 休 閒 推 廣 媒 體 行 銷 推 展 向 下 延 伸, 預 計 三 年 的 規 劃 重 點 分 別 為 第 一 年 規 劃 與 整 合 第 二 年 紮 根 與 推 廣 第 三 年 成 長 與 獨, 增 加 週 邊 經 濟 效 益 及 繁 榮 地 方 產 業 澎 湖 縣 推 動 無 煙 囪 工 業 觀 光 產 業, 溯 自 民 六 十 年 澎 湖 跨 海 橋 通 車 以 後, 但 囿 限 財 短 絀, 位 處 偏 遠 離 島, 成 長 有 限 現 經 產 官 界 資 源 整 合 後, 澎 湖 以 碧 海 藍 天 與 潔 白 沙 灘, 結 合 豐 富 的 自 然 人 文 生 態 資 源, 已 成 為 內 知 名 的 休 閒 度 假 勝 地, 澎 管 處 和 縣 府 獨 或 聯 袂 辦 理 的 風 帆 船 風 浪 板 等 際 競 賽, 還 是 菊 島 海 鮮 節 海 上 花 火 節 際 音 樂 節 丁 香 祭 海 鱺 祭 九 孔 美 食 節, 乃 至 最 近 的 石 滬 及 各 種 休 閒 漁 業 等 活 動, 都 吸 引 遊 客 到 澎 湖 參 與 盛 會, 各 項 型 觀 光 行 銷 活 動, 已 經 讓 澎 湖 奠 下 雄 厚 的 發 展 基 礎 作 家 席 德 撰 文 指 出, 針 對 馬 祖 觀 光 永 續 發 展 應 以 維 護 生 態 永 續 經 營 為 原 則 及 打 造 馬 祖 為 無 污 染 之 人 間 仙 島 及 享 受 山 海 觀 之 寧 靜 及 享 受 人 間 美 味 為 目 標, 致 於 如 何 塑 造 馬 祖 形 象, 加 強 馬 祖 觀 光 行 銷 觀 念, 朝 下 述 方 向 推 動 :( 一 ) 舉 辦 型 活 動 如 老 兵 節 媽 祖 在 馬 祖 坑 道 酒 窖 節 天 馬 基 地 超 級 天 燈 節 等 帶 動 觀 光 人 潮 ;( 二 ) 馬 祖 - 海 上 桃 花 源 際 化 ;( 三 ) 推 展 生 態 旅 遊, 發 展 多 特 色 觀 光 ;( 四 ) 舉 辦 媽 祖 在 馬 祖 活 動 及 推 展 媽 姐 文 化 產 業 ;( 五 ) 打 造 出 有 馬 祖 特 色 與 原 味 的 的 民 宿 ;( 六 ) 評 鑑 優 良 商 店 優 良 民 宿 優 良 餐 館 ;( 七 ) 觀 光 景 點 規 劃 建 設 導 入 商 業 發 展 模 式, 產 業 與 觀 光 結 合 ;( 八 ) 22

31 結 合 社 區 推 動 觀 光 產 業 發 展 ;( 九 ) 辦 理 美 食 競 賽, 為 馬 祖 觀 光 發 展 加 分 ;( 十 ) 提 升 觀 光 解 說 服 務 品 質 ;( 十 一 ) 倡 導 樂 活 生 活, 發 展 樂 活 旅 遊 ;( 十 二 ) 推 動 Long Say 吸 引 日 人 來 馬, 創 造 巨 額 商 機 南 台 灣 觀 光 護 照, 規 劃 有 海 洋 宗 教 森 林 古 蹟 都 會 等 不 同 主 題, 遊 客 可 參 考 建 議 行 程, 深 入 嘉 義 阿 里 山 台 南 府 城 及 高 雄 各 景 點, 並 可 對 照 刊 後 的 精 選 飯 店 愛 呷 南 台 灣 瞎 拚 商 圈 愛 購 伴 手 禮 等 系 列 專 題, 住 宿 餐 飲 購 物 伴 手 禮 資 料 全 都 錄, 玩 起 來 更 輕 鬆 醫 療 觀 光 (medical ourism) 因 所 得 增 加 生 活 改 善 交 通 便 利 等 因 素, 已 成 為 現 今 全 球 新 興 的 熱 門 產 業 之 一, 台 灣 正 急 起 直 追, 總 統 府 財 經 諮 詢 小 組 第 17 次 會 議 中, 針 對 醫 療 未 來 發 展 提 出, 為 了 吸 引 中 陸 及 際 人 士 前 來 台 灣 接 受 醫 療 服 務, 建 議 設 置 際 醫 療 專 區, 使 醫 療 成 為 一 種 產 業, 藉 由 推 動 醫 療 照 護 產 業 發 展, 期 望 經 由 拓 展 入 境 旅 客 之 市 場, 提 升 整 體 醫 療 資 源 使 用 率 及 創 造 我 健 保 制 度 外 的 新 商 機 相 對 地, 我 觀 光 休 閒 產 業 也 期 望 藉 由 我 醫 療 水 準 高 價 格 合 理 的 優 勢, 轉 換 成 觀 光 吸 引 力, 拓 展 入 境 旅 客 的 量, 並 提 升 整 體 觀 光 休 閒 產 業 之 附 加 價 值 因 此 台 灣 觀 光 產 業 蓬 勃 發 展 之 際, 並 在 觀 光 旅 館 經 營 復 甦 之 餘, 如 何 透 過 觀 光 旅 館 之 實 質 營 運 概 況, 瞭 解 觀 光 旅 館 實 際 的 經 營 成 效, 故 為 能 達 到 此 一 目 標, 本 研 究 考 量 藉 由 內 觀 光 旅 館 ( 包 含 際 觀 光 旅 館 及 一 般 觀 光 旅 館 等 ) 的 平 均 房 價 及 住 用 率 等 變 數 資 料, 據 以 探 討 內 觀 光 旅 館 在 府 推 動 觀 光 產 業 的 策 指 導 下, 其 所 導 致 的 實 質 影 響 我 們 根 據 研 究 目 的 之 方 向, 蒐 集 自 民 63 年 至 民 100 年 間 的 際 觀 光 旅 館 與 一 般 觀 光 旅 館 之 平 均 房 價 與 住 用 率 等 數 據 資 料, 建 際 觀 光 旅 館 與 一 般 觀 光 旅 館 之 時 間 數 列 預 測 與 指 數 平 滑 法 預 測 等 模 型, 加 以 進 行 分 析 第 二 節 操 作 性 變 數 定 義 本 節 分 別 針 對 觀 光 旅 館 ( 包 含 際 觀 光 旅 館 及 一 般 觀 光 旅 館 等 ) 之 平 均 房 價 與 住 用 率 因 變 數 的 定 義, 逐 一 概 述 23

32 一 平 均 房 價 本 研 究 根 據 交 通 部 觀 光 局 的 歷 年 資 料 顯 示, 際 觀 光 旅 館 與 一 般 觀 光 旅 館 之 平 均 房 價 的 變 數 資 料 概 區 分 為 臺 北 地 區 高 雄 地 區 臺 中 地 區 花 蓮 地 區 風 景 區 桃 竹 苗 地 區 其 他 地 區 等 七 個 地 區, 並 將 自 民 82 至 民 100 年 之 各 地 區 的 際 與 一 般 觀 光 旅 館 的 平 均 房 價 整 理, 分 別 如 表 3-1 及 表 3-2 所 示 表 3-1 際 觀 光 旅 館 之 平 均 房 價 統 計 單 位 : 元 年 臺 北 地 區 高 雄 地 區 臺 中 地 區 花 蓮 地 區 風 景 區 桃 竹 苗 地 區 其 他 地 區 平 均 82 2,751 1,899 2,101 1,508 3,129-1,353 2, ,763 1,841 2,279 1,645 3,496-1,598 2, ,921 1,973 2,651 1,895 3,686-1,693 2, ,093 2,045 2,716 2,093 3,623-1,826 2, ,319 1,974 2,483 2,225 3,613-1,885 2, ,449 2,112 2,424 2,198 3,297 1,748 2,143 3, ,380 2,186 2,398 2,242 3,366 1,892 2,211 3, ,451 2,145 2,501 2,255 3,450 2,045 2,257 3, ,528 2,063 2,415 2,141 3,248 2,355 2,378 3, ,438 2,025 2,282 2,154 3,462 2,616 2,668 3, ,177 2,021 2,155 2,768 3,508 2,538 2,432 2, ,411 2,123 2,303 2,969 3,694 2,656 2,446 3, ,565 2,134 2,389 2,789 3,931 2,357 2,664 3, ,801 2,174 2,387 2,757 4,326 2,385 2,750 3, ,015 2,253 2,313 2,694 4,384 2,512 2,721 3, ,050 2,271 2,260 2,546 4,444 2,524 2,644 3, ,707 2,310 2,118 2,438 4,135 2,263 2,618 3, ,848 2,279 2,129 2,531 4,481 2,307 2,921 3, ,107 2,379 2,252 2,431 4,848 2,411 3,282 3,448 平 均 3,462 2,116 2,345 2,330 3,796 1,716 2,342 3,039 資 料 來 源 : 本 研 究 整 理 24

33 表 3-2 一 般 觀 光 旅 館 之 平 均 房 價 統 計 單 位 : 元 年 臺 北 地 區 高 雄 地 區 臺 中 地 區 花 蓮 地 區 風 景 區 桃 竹 苗 地 區 其 他 地 區 平 均 82 1, ,069 1, , ,376 1, , , ,424 1,096-1,033 2, , ,633 1,049 2, , , ,782 1,067 2,422 1,050 1, , ,883 1,103 2,422 1,214 2,318-1,088 1, ,890 1,063 2,404 1,223 2,494-1,781 1, ,968 1,038 2,177 1,047 2,394 2,808 1,876 1, ,994-2,147 1,040 2,419 2,434 1,953 2, ,993-2,295 1,082 2,593 2,259 2,069 2, ,866-2,524 1,264 2,566 2,183 2,269 2, ,848-2,508 1,044 2,264 2,342 2,297 2, ,893-2,526 1,005 2,482 2,445 2,293 2, ,986-3, ,247 2,523 2,334 2, ,013-3,078 1,214 2,326 2,553 2,255 2, ,039-3,160 1,119 2,241 2,570 2,248 2, ,150-3,090-2,009 2,283 2,079 2, ,370 3,025 3,221-1,892 2,162 2,152 2, ,672 3,131 3,282-2,030 2,226 2,195 2,496 平 均 1,902 1,357 2,689 1,076 2,205 2,232 1,728 1,884 資 料 來 源 : 本 研 究 整 理 根 據 表 3-1 際 觀 光 旅 館 之 平 均 房 價 統 計 的 結 果 顯 示, 首 先, 從 整 體 平 均 房 價 的 趨 勢 來 看, 從 民 82 年 至 民 100 年 的 整 體 平 均 房 價 從 2,506 元 一 直 攀 升 至 3,448 元, 雖 然 曾 於 民 96 間 達 到 最 高 的 3,390 元, 隨 之 而 下 滑, 但 僅 呈 現 微 幅 的 下 降 情 事 其 次, 從 各 地 區 的 平 均 房 價 來 看, 內 際 觀 光 旅 館 之 平 均 房 價 係 以 風 景 區 的 3,796 元 為 最 高, 且 其 價 格 亦 比 總 平 均 房 價 3,039 元 為 高, 再 者 係 以 臺 北 地 區 的 3,462 元 為 次 高, 而 以 桃 竹 苗 地 區 的 1,716 元 為 最 低, 由 此 顯 示, 內 之 際 25

34 觀 光 旅 館 仍 以 風 景 區 為 重 點 地 區 此 外, 從 民 82 年 至 民 100 年 間, 臺 北 高 雄 臺 中 花 蓮 桃 竹 苗 風 景 及 其 他 等 各 地 區 的 際 觀 光 旅 館 之 平 均 房 價 均 呈 現 成 長 走 勢 根 據 表 3-2 一 般 觀 光 旅 館 之 平 均 房 價 統 計 的 結 果 顯 示, 首 先, 從 整 體 平 均 房 價 的 趨 勢 來 看, 從 民 82 年 至 民 100 年 的 整 體 平 均 房 價 從 1,336 元 一 直 攀 升 至 2,496 元, 雖 然 期 間 曾 出 現 漲 跌 之 情 形, 但 截 至 民 100 年 的 2,496 元 是 近 20 年 來 的 最 高 價 位 其 次, 從 各 地 區 的 平 均 房 價 來 看, 內 一 般 觀 光 旅 館 之 平 均 房 價 係 以 風 景 區 的 2,205 元 為 最 高, 且 其 價 格 亦 比 總 平 均 房 價 1,884 元 為 高, 再 者 係 以 臺 北 地 區 的 1,902 元 為 次 高, 而 以 花 蓮 地 區 的 1,076 元 為 最 低, 但 仍 有 遺 漏, 事 實 上 房 價 應 有 2,000 元 左 右, 也 因 高 雄 地 區 的 資 料 呈 現 遺 漏 現 象, 近 年 來 房 價 不 輸 其 他 地 區 達 3,131 元, 但 從 平 均 房 價 之 平 均 值 觀 察 會 有 所 缺 失, 尤 其 在 今 年 陸 客 觀 光 高 雄 旅 館 業 是 全 台 發 展 最 勇 猛 地 區 高 雄 地 區 近 年 城 市 觀 光 發 展 相 當 成 功, 吸 引 不 少 人 與 外 觀 光 客 前 往 旅 遊 消 費, 際 觀 光 旅 館 住 用 率 明 顯 改 善, 平 均 房 價 也 提 升 不 少, 以 高 雄 地 區 住 宿 人 數 創 新 高,1 至 4 月 為 136 萬 1,857 人 次, 比 去 年 同 期 107 萬 7,455 人 次, 增 加 28 萬 4,402 人 次, 成 長 45.7%, 其 中, 陸 觀 光 客 在 高 雄 的 住 宿 人 次 為 43 萬 8,088 人 次, 比 去 年 同 期 31 萬 4,123 人 次 成 長 %; 港 澳 旅 客 為 4 萬 9,439 人 次, 比 去 年 同 期 3 萬 8,165 人 次 增 加 29.54% 今 年 將 以 住 宿 500 萬 人 次 為 目 標 邁 進, 此 外, 從 民 98 年 至 100 年 間 平 均 房 價 的 趨 勢 觀 察, 我 們 發 現 臺 北 高 雄 臺 中 桃 竹 苗 等 地 區 之 一 般 觀 光 旅 館 的 平 均 房 價 均 高 於 風 景 區 之 一 般 觀 光 旅 館 的 平 均 房 價, 如 此 顯 示, 一 般 觀 光 旅 館 的 發 展 重 心 已 從 過 去 的 風 景 區 移 轉 至 各 地 區 二 住 用 率 客 房 住 用 率 是 旅 館 業 主 要 收 入 之 一, 所 以 客 房 住 用 率 反 映 營 運 狀 況 重 要 指 26

35 標, 有 關 內 之 際 觀 光 旅 館 與 一 般 觀 光 旅 館 的 住 用 率 資 料, 與 平 均 房 價 的 型 態 相 似, 亦 區 分 為 臺 北 地 區 高 雄 地 區 臺 中 地 區 花 蓮 地 區 風 景 區 桃 竹 苗 地 區 其 他 地 區 等 七 個 地 區, 且 將 自 民 63 至 民 100 年 之 各 地 區 的 際 與 一 般 觀 光 旅 館 的 住 用 率 整 理, 分 別 如 表 3-3 及 表 3-4 所 示 27

36 表 3-3 際 觀 光 旅 館 之 住 用 率 統 計 單 位 :% 年 臺 北 地 區 高 雄 地 區 臺 中 地 區 花 蓮 地 區 風 景 區 桃 竹 苗 地 區 其 他 地 區 平 均 平 均 資 料 來 源 : 本 研 究 整 理 28

37 表 3-4 一 般 觀 光 旅 館 之 住 用 率 統 計 單 位 :% 年 臺 北 地 區 高 雄 地 區 臺 中 地 區 花 蓮 地 區 風 景 區 桃 竹 苗 地 區 其 他 地 區 平 均 平 均 資 料 來 源 : 本 研 究 整 理 29

38 根 據 表 3-3 際 觀 光 旅 館 之 住 用 率 統 計 的 結 果 顯 示, 首 先, 從 整 體 住 用 率 的 趨 勢 來 看, 從 民 63 年 至 民 100 年 的 整 體 住 用 率 從 77.8%, 一 直 至 民 100 年 的 69.52%, 雖 然 期 間 曾 出 現 漲 跌 之 情 形, 但 截 至 民 100 年 整 體 際 觀 光 旅 館 的 住 用 率 是 較 低, 而 且 整 體 總 平 均 住 用 率 為 65.43%, 顯 示 內 的 際 觀 光 旅 館 的 客 房 使 用 比 率 仍 有 成 長 的 空 間, 故 在 未 來 的 際 觀 光 旅 館 的 住 用 比 率 是 值 得 注 意 的 課 題 其 次, 從 各 地 區 的 住 用 率 來 看, 際 觀 光 旅 館 之 住 用 率 係 以 臺 北 地 區 的 70.02% 為 最 高, 且 其 住 用 率 亦 比 整 體 平 均 住 用 率 的 65.43% 為 高, 再 者 係 以 臺 中 地 區 的 65.93% 為 次 高, 而 以 桃 竹 苗 地 區 的 55.98% 為 最 低 此 外, 在 近 十 年 來 臺 北 地 區 的 際 觀 光 旅 館 的 客 房 多 數 均 能 超 過 七 成 以 上 的 使 用 率, 由 此 顯 示, 城 鄉 繁 榮 與 否 對 際 觀 光 旅 館 的 住 用 率 發 展 是 有 其 影 響 性 根 據 表 3-4 一 般 觀 光 旅 館 之 住 用 率 統 計 的 結 果 顯 示, 首 先, 從 整 體 住 用 率 的 趨 勢 來 看, 從 民 63 年 至 民 100 年 的 整 體 住 用 率 從 63.7%, 一 直 至 民 100 年 的 62.2%, 雖 然 期 間 曾 出 現 漲 跌 之 情 形, 但 截 至 民 100 年 整 體 一 般 觀 光 旅 館 的 住 用 率 是 較 低, 而 且 整 體 總 平 均 住 用 率 為 56.7%, 顯 示 內 的 一 般 觀 光 旅 館 的 客 房 使 用 比 率 仍 有 成 長 的 空 間, 故 在 未 來 的 一 般 觀 光 旅 館 的 住 用 比 率 也 是 值 得 注 意 的 課 題 其 次, 從 各 地 區 的 住 用 率 來 看, 一 般 觀 光 旅 館 之 住 用 率 係 以 臺 北 地 區 的 63.62% 為 最 高, 且 其 住 用 率 亦 比 整 體 平 均 住 用 率 的 56.70% 為 高, 再 者 係 以 桃 竹 苗 地 區 的 67.13% 為 次 高, 而 以 花 蓮 地 區 的 36.97% 為 最 低 此 外, 自 民 71 年 起 至 今, 內 風 景 區 的 一 般 觀 光 旅 館 的 客 房 多 數 均 未 能 超 過 五 成 的 使 用 率, 由 此 顯 示, 在 內 風 景 區 的 一 般 觀 光 旅 館 的 住 用 率 提 昇 議 題 是 值 得 探 討 30

39 第 三 節 分 析 方 法 本 節 針 對 時 間 數 列 指 數 平 滑 法 等 預 測 模 型 建 構 的 方 法, 予 以 說 明 且 分 述 如 下 : 一 時 間 數 列 分 析 ARIMA 模 型 的 全 名 為 自 我 回 歸 移 動 平 均 模 型 (Auoregressive Inegraed Moving Average Model, 簡 稱 ARIMA) 此 模 型 是 由 Box 和 Jenkins 在 1970 年 所 發 展 出 的 一 種 分 析 方 法, 所 以 又 稱 為 Box-Jenkins 預 測 模 型, 此 方 法 根 據 過 去 的 歷 史 資 料, 求 出 一 個 合 適 的 機 率 模 式, 來 表 示 這 些 資 料 和 時 間 之 間 相 依 的 關 係, 一 旦 經 過 模 型 的 確 定, 便 可 以 對 未 來 的 情 況 做 一 較 準 確 的 預 測 ARIMA 模 型, 常 寫 為 ARIMA(p, d, q), 表 示 該 模 型 為 d 其 差 分 p 階 自 我 迴 歸 以 及 q 階 移 動 平 均 的 模 型, 而 一 個 純 ARIMA 模 型 使 用 三 個 工 具 來 預 測 時 間 數 列 : 分 別 為 AR 自 我 迴 歸 項 MA- 移 動 平 均 項 與 d 差 分 處 理, 而 不 管 是 AR(auoregressive model) MA(moving average) 及 ARMA(auoregressive moving average) 都 需 要 符 合 條 件 第 一, 共 變 數 穩 定 性 (covariance saionary) 用 以 減 少 未 知 的 參 數, 而 使 Y 均 不 受 所 在 時 間 點 影 響 第 二, 殘 差 項 符 合 白 干 擾 理 論 (whie noise), 以 下 便 針 對 這 些 部 分 加 以 說 明 : ( 一 ) AR- 自 我 迴 歸 模 型 AR(p) 在 p 階 自 我 迴 歸 過 程 中, 期 時 間 序 列 模 型 係 假 定 序 列 的 當 期 觀 察 值 是 由 過 去 p 期 的 觀 察 值 之 加 權 平 均 及 當 期 的 隨 機 誤 差 項 所 造 成 則 以 AR(p) 表 示, 其 模 型 為 : Y Y Y Y p p, (3-1) 通 常 使 用 ARIMA 模 型 時, 常 利 用 後 移 運 算 子 B(backward shif operaor) 來 表 示 時 差 (ime lag) 例 如 : 就 Y 而 言, 落 後 一 期 差 的 變 數 值 為 Y 1, 則 BY Y 1, 落 後 二 期 差 的 變 數 值 為 Y 2 B Y 1) 2 ( B Y 因 此 AR(P) 過 程 可 藉 由 後 移 運 算 子 B, 將 31

40 3-1 改 寫 成 3-2 Y ( B B B ) Y 1 2 P 1 2 p, (3-2) 或 是 (1 B B B ) Y 1 2 P 1 2 p, (3-3) 若 假 設 1 2 P ( B) (1 B B B ), (3-4) p 1 2 p 則 式 3-3 可 記 為 p Y ( B) (3-5) 式 3-5 中, 是 常 數 項 而 與 隨 機 過 程 的 平 均 值 有 關, i 為 自 我 迴 歸 係 數, 此 模 式 代 表 當 期 觀 察 值 Y 與 同 一 數 列 前 其 當 期 觀 察 值 Y 1, Y,, Y p 之 間 的 關 係, 即 以 Y 當 作 因 變 數, 而 以 其 過 去 時 期 的 數 個 觀 察 值 Y 1, Y 2, p, 當 作 自 變 數 之 迴 歸 模 型 ( 二 ) MA- 移 動 平 均 過 程 MA(q) 在 q 階 移 動 平 均 過 程 中, 每 個 觀 察 值 是 由 q 期 的 隨 機 誤 差 之 加 權 平 均 所 產 生 的, 可 以 用 MA(q) 表 示 其 模 型 為 : Y V q q, (3-6) Y MA(q) 過 程 可 藉 後 移 運 算 子 B, 將 式 3-6 改 寫 成 式 3-7 Y V (1, (3-7) 1 2 q 1B 2B qb ) 3-7 式 中,,,, ) 為 有 限 集 合 之 權 數, 權 數 的 負 號 僅 為 方 便 計 算 其 中 V ( 1 2 q 是 常 數 項 而 與 隨 機 過 程 的 平 均 值 有 關, 而 i 為 移 動 平 均 係 數, 在 移 動 平 均 模 型 中 假 定 隨 機 誤 差 項 (residuals) 是 一 種 白 干 擾 (whie noise) 過 程 所 產 生 的 每 個 誤 差 項 a 都 是 彼 此 獨 且 呈 現 常 態 的 隨 機 變 數, 期 平 均 值 等 於 零, 變 異 數 等 於, 而 2 32

41 且 當 k 0時, 其 共 變 異 數 為 r E(, ) 0, 模 式 中 的,,, ) 亦 稱 為 k k ( 1 2 q 震 動 效 果 (shock effec) 或 是 記 憶 函 數 (memory funcion), 此 即 表 示 變 動 a 將 持 續 影 響, +1,, +q 等 (q+1) 個 期 間 後 消 失 ( 三 ) 自 我 迴 歸 移 動 平 均 模 型 ARMA(p, q) 由 於 AR(1) 為 無 限 階 移 動 平 均 過 程 MA 的 特 例, 而 MA(1) 為 無 限 階 自 我 迴 歸 過 程 的 特 例, 因 此 在 某 些 情 況 下 為 了 簡 化 模 型, 常 以 移 動 平 均 過 程 當 作 自 我 迴 歸 過 程, 或 是 以 自 我 迴 歸 過 程 當 作 移 動 平 均 過 程 故 將 自 我 迴 歸 過 程 與 移 動 平 均 過 程 兩 個 模 型 合 併 成 為 一 個 (p, q) 階 的 自 我 迴 歸 移 動 平 均 模 型, 用 ARMA(p, q) 來 表 示, 其 模 型 為 : Y C 1 Y1 2Y2 py p q q, (3-8) 或 即 表 示 (1 1 2 p 1 2 q 1B 2B pb ) Y C (1 1B 2B qb ), (3-9) ( B) Y C ( B), (3-10) p q 其 中 C 為 常 數 項,,,, ) 為 自 我 迴 歸 參 數,,, ) 為 移 動 平 均 參 數 ( 1 2 p ( 1 2 q ( 四 ) 白 干 擾 白 干 擾 (whie noise) 過 程 算 是 最 簡 單 的 穩 定 時 間 序 列 若 一 白 干 擾 過 程 其 結 合 分 配 為 常 態 分 配 則 稱 此 過 程 為 高 斯 過 程 (Gaussian process), 表 示 為 ~ WN(0, 2 ), 其 中 平 均 數 為 0, 變 異 數 為 的 常 態 分 配 假 設 Y 代 表 的 是 有 2 興 趣 的 觀 測 值 序 列, 而 且 Y ~ WN(0, ), 2 此 外, 每 一 期 的 干 擾 項 彼 此 之 間 都 是 無 關 的 在 這 過 程 中, Y 的 平 均 數 為 0, 變 異 數 為 常 數, 而 且 與 序 列 之 間 彼 此 是 無 關 的, 則 稱 為 平 均 數 為 0 的 白 干 擾 或 是 基 本 型 的 白 干 擾 33

42 ( 五 ) 自 我 相 關 函 數 一 組 時 間 序 列, 在 時 間 上 相 差 k 期 的 變 數 Y 與 Y k 之 間 的 自 我 相 關 係 數 為 : k Cov( Y, Y k ( Y, Y k ), Y Y k 稱 為 自 我 相 關 函 數 (auocorrelaion funcion, 簡 稱 為 ACF), 以 符 號 表 示 而 以 k 相 隔 k 期 所 繪 製 而 成 的 圖 形 為 ACF 圖 而 實 際 上 不 知 道 自 我 相 關 函 數 的 理 論 值, 因 此 只 能 以 自 我 相 關 函 數 (sample auocorrelaion funcion) 作 為 估 計 值, 其 公 式 如 下 : ) k n k 1 ( Y Y )( Y Y ) n ˆ k, 1 n k ˆ 1 rk n 2 r0 ( Y Y ) Y Y k 1 其 中 rˆ k 為 第 期 和 第 + k 期 的 共 變 異 數 (covariance), ˆr 0 為 第 期 的 變 異 數 而 假 設 檢 定 為 : H: 0 k 0, H: 1 k 0 k 如 果 ˆ ˆ 1 2 ˆ k s ( k ) i, 就 拒 絕 H 0, 即 是 Y 與 Y k 有 顯 著 關 係 的 n i 1 當 除 去 Y 與 Y k 之 間 所 有 變 數 Y, 1 Y, 2, Y k 1的 影 響 後, 在 考 慮 Y 與 的 自 我 相 關 程 度 時, 期 相 關 係 數 為 : Cov( Y, Y k Y 1, Y ( Y ) ( Y,, Y ) 2 k 1 ˆ, k k 稱 作 偏 自 我 相 關 函 數 (parial auocorrelaion funcion, 簡 稱 PACF) ), Y k 之 間 ( 六 ) 自 我 迴 歸 移 動 平 均 模 型 ARIMA(p, d, q) ARIMA 模 型 建 構 的 基 礎 必 須 在 平 穩 的 序 列 中, 而 時 間 序 列 變 動 的 趨 勢 不 一 定 呈 現 平 穩 狀 態, 若 資 料 為 非 穩 定 狀 態, 此 時 需 要 將 原 始 資 料 作 差 分, 讓 資 料 成 為 平 穩 行 的 時 間 序 列 定 義 差 分 運 算 值 (difference operaor) 為 : 34

43 Y Y Y B) Y, (3-11) 1 (1 序 列 Y 經 過 d 次 差 分 產 生 穩 定 序 列 則 稱 此 模 型 為 綜 合 性 自 我 迴 歸 移 動 平 均 模 型 ARIMA(p, d, q), 其 模 型 為 : d p( B)(1 B) Y q( B) (3-12) 二 指 數 平 滑 法 指 數 平 滑 法 是 將 時 間 數 列 資 料 X 以 累 代 加 權 平 均 方 式, 平 滑 整 理 出 一 組 新 的 時 間 數 列 F, 並 以 用 來 預 測 下 一 期 的 時 間 數 列 值 指 數 平 滑 法 的 基 本 做 法 為 本 期 預 測 值 = 前 期 預 測 值 +( 權 數 )( 前 期 實 際 值 - 前 期 預 測 值 ) 以 公 式 表 示 即 F = F -1 + (X -1 -F -1 ) = X -1 + (1- ) F -1, (3-13) 其 中 權 數 (0< <1) 代 表 平 滑 常 數, F 代 表 在 時 間 期 的 預 測 值, X -1 代 表 在 時 間 -1 期 的 實 際 值 35

44 第 肆 章 實 證 分 析 近 年 來, 由 於 中 央 府 及 地 方 府 積 極 投 入 觀 光 產 業 的 發 展, 致 使 觀 光 旅 館 之 相 關 議 題 的 探 討 顯 得 重 要 此 外, 鑑 於 旅 館 房 價 的 多 寡 對 顧 客 選 擇 可 能 具 有 其 影 響 性 及 住 用 率 的 高 低 可 以 看 出 旅 館 經 營 的 良 窳, 故 本 研 究 考 慮 將 際 觀 光 旅 館 與 一 般 觀 光 旅 館 之 平 均 房 價 與 住 用 率 等 變 數 納 入 為 研 究 變 項, 建 此 變 數 之 預 測 模 型, 據 以 作 為 提 高 觀 光 旅 館 經 營 績 效 及 新 設 旅 館 投 入 籌 備 之 參 考 因 此, 本 章 於 第 一 節 針 對 際 及 一 般 觀 光 旅 館 之 平 均 房 價 與 住 用 率 等 變 數, 進 行 探 索 性 分 析 其 次, 針 對 前 述 的 變 數 進 行 時 間 數 列 分 析, 據 以 瞭 解 變 數 的 自 我 的 相 關 性, 且 於 第 二 節 將 其 相 關 結 果 予 以 敘 述 說 明 再 者, 為 深 入 探 討 當 期 與 前 一 期 變 數 間 的 相 關 性, 於 第 三 節 中 分 別 依 際 及 一 般 觀 光 旅 館 之 平 均 房 價 與 住 用 率 等 變 數 的 不 同, 分 別 建 模 型 最 後, 則 於 第 四 節 中, 介 紹 估 計 預 測 模 型 的 預 測 效 果 比 較 第 一 節 探 索 性 分 析 為 能 進 一 步 瞭 解 觀 光 旅 館 之 平 均 房 價 與 住 用 率 的 整 體 現 象, 分 別 針 對 際 與 一 般 觀 光 旅 館 之 平 均 房 價 及 際 與 一 般 觀 光 旅 館 之 住 用 率 等 變 數, 進 行 趨 勢 的 探 討, 茲 將 結 果 並 分 述 如 下 一 觀 光 旅 館 平 均 房 價 之 趨 勢 探 討 平 均 房 價 的 目 的, 在 於 瞭 解 內 觀 光 旅 館 之 平 均 房 價 的 現 況, 進 而 提 供 觀 光 旅 館 經 營 的 方 向 及 投 資 回 收 分 析 與 風 險 評 估, 故 分 別 對 際 觀 光 旅 館 與 一 般 觀 光 旅 館 之 平 均 房 價 等 變 數, 繪 製 趨 勢 圖, 如 圖

45 資 料 來 源 : 本 研 究 整 理 圖 4-1 際 與 一 般 觀 光 旅 館 之 平 均 房 價 統 計 根 據 圖 4-1 的 結 果 顯 示, 首 先, 從 整 體 的 走 勢 來 看, 自 民 82 年 至 民 100 年 間, 雖 然 一 般 觀 光 旅 館 的 平 均 房 價 較 際 觀 光 旅 館 的 平 均 房 價 為 低, 但 一 般 觀 光 旅 館 平 均 房 價 的 波 動 幅 卻 較 際 觀 光 旅 館 為 高 其 次, 從 區 間 的 走 勢 來 看, 在 民 91 年 至 民 94 年 間 及 民 97 年 至 民 99 年 間 等 兩 段 時 期, 際 觀 光 旅 館 的 平 均 房 價 跌 幅 均 較 一 般 觀 光 旅 館 為 高 二 觀 光 旅 館 住 用 率 之 趨 勢 根 據 旅 館 的 住 用 率 可 以 瞭 解 旅 館 之 使 用 狀 況, 並 依 此 可 以 明 白 旅 館 的 經 營 概 況, 故 本 研 究 為 探 討 觀 光 旅 館 的 經 營 狀 況, 分 別 對 際 觀 光 旅 館 與 一 般 觀 光 旅 館 之 住 用 率 等 變 數, 繪 製 趨 勢 圖, 如 圖 4-2 所 示 37

46 資 料 來 源 : 本 研 究 整 理 圖 4-2 際 與 一 般 觀 光 旅 館 之 住 用 率 統 計 根 據 圖 4-2 的 結 果 顯 示, 首 先, 從 民 63 年 至 民 100 年 間 內 觀 光 旅 館 的 住 用 率 來 看, 無 論 是 際 或 一 般 均 呈 現 幅 度 的 波 動, 顯 示 內 近 35 年 來 的 觀 光 旅 館 的 市 場 是 處 於 不 穩 定 的 現 象 其 次, 在 民 81 年 左 右 一 般 觀 光 旅 館 的 住 用 率 跌 至 40% 左 右, 而 際 觀 光 旅 館 則 跌 至 55% 左 右, 雖 然 其 間 有 些 微 幅 的 上 揚, 然 至 民 87 年 至 民 93 年 止, 期 間 是 趨 於 平 緩 的 現 象, 截 至 民 99 年 至 民 100 年 間, 一 般 觀 光 旅 館 的 住 用 率 提 昇 至 63% 左 右, 而 際 觀 光 旅 館 則 提 高 至 70% 左 右 第 二 節 時 間 數 列 分 析 回 顧 過 去 有 關 際 觀 光 旅 館 之 住 宿 率 的 預 測 分 析 是 採 用 時 間 數 列 分 析 的 方 法 進 行 探 討, 故 本 研 究 欲 探 討 內 觀 光 旅 館 之 平 均 房 價 與 住 用 率 等 變 數 之 預 測 分 析, 同 樣 也 是 探 用 ARIMA 模 型 的 方 法 進 行 研 究, 而 ARIMA 模 型 為 X X X... X p p 1 q q, 38

47 Auocorrelaion 其 中 為 常 數 ; 其 中 為 常 數 ;,, , p 為 ARMA 模 式 的 自 迴 歸 參 數 ;,, , q 為 ARMA 模 式 的 移 動 平 均 參 數 ;,, -q 期 的 誤 差 項,..., q 服 從 期 望 值 為 零, 變 異 數 為 的 白 干 擾, 即 ~WN(0, ) 2 本 節 我 們 分 別 針 對 際 及 一 般 觀 光 旅 館 之 平 均 房 價 及 住 用 率 等 時 間 性 資 料 進 行 研 究, 並 將 其 模 型 建 構 探 討 分 述 如 下 : 一 際 觀 光 旅 館 平 均 房 價 之 時 間 數 列 模 型 建 構 2 根 據 際 觀 光 旅 館 之 平 均 房 價 的 歷 年 資 料, 進 行 穩 定 性 的 判 定, 即 計 算 其 自 相 關 函 數 (ACF) 及 偏 自 相 關 函 數 (PACF), 如 圖 4-3 及 圖 4-4 所 示 Auocorrelaion Funcion for 際 觀 光 旅 館 平 均 房 價 (wih 5% significance limis for he auocorrelaions) Lag 圖 4-3 際 觀 光 旅 館 平 均 房 價 之 ACF 圖 39

48 Parial Auocorrelaion Parial Auocorrelaion Funcion for 際 觀 光 旅 館 平 均 房 價 (wih 5% significance limis for he parial auocorrelaions) Lag 圖 4-4 際 觀 光 旅 館 平 均 房 價 之 PACF 圖 從 圖 4-3 及 圖 4-4 的 結 果 顯 示, 際 觀 光 旅 館 平 均 房 價 的 ACF 及 PACF 的 結 果, 均 在 第 一 期 的 時 候 超 出 判 定 線, 因 此, 初 步 選 擇 際 觀 光 旅 館 平 均 房 價 的 模 型 為 ARIMA(1,0,1), 即 X 1X 從 表 4-1 的 模 型 檢 驗, 我 們 可 以 瞭 解 前 一 期 的 際 觀 光 旅 館 之 平 均 房 價 具 有 64.9% 的 解 釋 能 力 ( 即 R 2 = 0.649) 另 從 表 4-2 的 係 數 估 計 表 顯 示,AR(1) 模 型 的 係 數 檢 定 是 顯 著 ( = 6.025), 然 MA(1) 模 型 的 係 數 檢 定 則 未 達 顯 著 標 準, 故 針 對 初 步 選 擇 的 ARIMA(1,0,1) 將 重 新 配 適 表 4-1 際 觀 光 旅 館 平 均 房 價 之 ARIMA(1,0,1) 模 型 檢 驗 R 2 RMSE BIC ARIMA(1,0,1)

49 表 4-2 際 觀 光 旅 館 平 均 房 價 之 ARIMA(1,0,1) 模 型 係 數 估 計 表 係 數 -Saisic 顯 著 性 常 數 AR(1) MA(1) 依 據 模 型 重 新 配 適 的 結 果, 我 們 選 擇 ARIMA(1,0,0) 的 模 型 且 進 行 模 型 檢 驗, 結 果 如 表 4-3 及 表 4-4 所 示 從 表 4-3 的 模 型 檢 驗, 我 們 可 以 瞭 解 前 一 期 的 際 觀 光 旅 館 之 平 均 房 價 具 有 62.9% 的 解 釋 能 力 ( 即 R 2 = 0.629), 另 從 表 4-4 的 係 數 估 計 表 顯 示,AR(1) 模 型 的 係 數 檢 定 是 顯 著 ( = 9.724) 表 4-3 際 觀 光 旅 館 平 均 房 價 之 ARIMA(1,0,0) 模 型 檢 驗 R 2 RMSE BIC ARIMA(1,0,1) 表 4-4 際 觀 光 旅 館 平 均 房 價 之 ARIMA(1,0,0) 模 型 係 數 估 計 表 係 數 -Saisic 顯 著 性 常 數 AR(1) 因 此, 我 們 所 得 到 際 觀 光 旅 館 平 均 房 價 之 最 適 預 測 模 型 為 X X 1, 模 型 選 定 後, 我 們 檢 查 模 型 之 殘 差 項 的 ACF 與 PACF 圖 ( 如 圖 4-5 所 示 ) 41

50 圖 4-5 際 觀 光 旅 館 平 均 房 價 之 ARIMA(1,0,1) 殘 差 ACF 與 PACF 圖 從 圖 4-5 的 結 果 顯 示,ARIMA(1,0,0) 的 模 型 是 服 從 白 干 擾 的 假 設, 並 依 前 述 的 最 適 模 型 預 測 民 99 年 及 民 100 年 的 際 觀 光 旅 館 平 均 房 價, 如 表 4-5 所 示 表 4-5 際 觀 光 旅 館 平 均 房 價 之 ARIMA(1,0,0) 模 型 之 預 測 結 果 單 位 : 元 年 真 實 值 預 測 值 下 限 95% 上 限 95% 民 99 3,232 3,136 2,870 3,403 民 100 3,448 3,116 2,755 3,477 42

51 Parial Auocorrelaion Auocorrelaion 二 一 般 觀 光 旅 館 平 均 房 價 之 時 間 數 列 模 型 建 構 根 據 一 般 觀 光 旅 館 之 平 均 房 價 的 歷 年 資 料, 進 行 穩 定 性 的 判 定, 即 計 算 其 自 相 關 函 數 (ACF) 及 偏 自 相 關 函 數 (PACF), 如 圖 4-6 及 圖 4-7 所 示 Auocorrelaion Funcion form 一 般 觀 光 旅 館 平 均 房 價 (wih 5% significance limis for he auocorrelaions) Lag 圖 4-6 一 般 觀 光 旅 館 平 均 房 價 之 ACF 圖 Parial Auocorrelaion Funcion for 一 般 觀 光 旅 館 平 均 房 價 (wih 5% significance limis for he parial auocorrelaions) Lag 圖 4-7 一 般 觀 光 旅 館 平 均 房 價 之 PACF 圖 43

52 從 圖 4-6 及 圖 4-7 的 結 果 顯 示, 一 般 觀 光 旅 館 平 均 房 價 的 ACF 及 PACF 的 結 果, 均 在 第 一 期 的 時 候 超 出 判 定 線, 因 此, 初 步 選 擇 一 般 觀 光 旅 館 平 均 房 價 的 模 型 為 ARIMA(1,0,1), 即 X 1X 從 表 4-6 的 模 型 檢 驗, 我 們 可 以 瞭 解 前 一 期 的 一 般 觀 光 旅 館 之 平 均 房 價 具 有 85.6% 的 解 釋 能 力 ( 即 R 2 = 0.856) 另 從 表 4-7 的 係 數 估 計 表 顯 示,AR(1) 模 型 的 係 數 檢 定 是 顯 著 ( = ), 然 MA(1) 模 型 的 係 數 檢 定 則 未 達 顯 著 標 準, 故 針 對 初 步 選 擇 的 ARIMA(1,0,1) 將 重 新 配 適 表 4-6 一 般 觀 光 旅 館 平 均 房 價 之 ARIMA(1,0,1) 模 型 檢 驗 R 2 RMSE BIC ARIMA(1,0,1) 表 4-7 一 般 觀 光 旅 館 平 均 房 價 之 ARIMA(1,0,1) 模 型 係 數 估 計 表 係 數 -Saisic 顯 著 性 常 數 AR(1) MA(1) 依 據 模 型 重 新 配 適 的 結 果, 我 們 選 擇 ARIMA(1,0,0) 的 模 型 且 進 行 模 型 檢 驗, 結 果 如 表 4-8 及 表 4-9 所 示 從 表 4-8 的 模 型 檢 驗, 我 們 可 以 瞭 解 前 一 期 的 一 般 觀 光 旅 館 之 平 均 房 價 具 有 81.1% 的 解 釋 能 力 ( 即 R 2 = 0.811), 另 從 表 4-9 的 係 數 估 計 表 顯 示,AR(1) 模 型 的 係 數 檢 定 是 顯 著 ( = ) 44

53 表 4-8 一 般 觀 光 旅 館 平 均 房 價 之 ARIMA(1,0,0) 模 型 檢 驗 R 2 RMSE BIC ARIMA(1,0,1) 表 4-9 一 般 觀 光 旅 館 平 均 房 價 之 ARIMA(1,0,0) 模 型 係 數 估 計 表 係 數 -Saisic 顯 著 性 常 數 AR(1) 因 此, 我 們 所 得 到 一 般 觀 光 旅 館 平 均 房 價 之 最 適 預 測 模 型 為 X X 1, 模 型 選 定 後, 我 們 檢 查 模 型 之 殘 差 項 的 ACF 與 PACF 圖, 如 圖 4-8 所 示 圖 4-8 一 般 觀 光 旅 館 平 均 房 價 之 ARIMA(1,0,1) 殘 差 ACF 與 PACF 圖 45

所 3 學 分 課 程, 及 兩 門 跨 領 域 課 程 共 6 學 分 以 上 課 程 學 生 在 修 課 前, 必 須 填 寫 課 程 修 課 認 定 表, 經 班 主 任 或 指 導 教 授 簽 名 後 始 認 定 此 課 程 學 分 ) 10. 本 規 章 未 盡 事 宜, 悉 依 學 位

所 3 學 分 課 程, 及 兩 門 跨 領 域 課 程 共 6 學 分 以 上 課 程 學 生 在 修 課 前, 必 須 填 寫 課 程 修 課 認 定 表, 經 班 主 任 或 指 導 教 授 簽 名 後 始 認 定 此 課 程 學 分 ) 10. 本 規 章 未 盡 事 宜, 悉 依 學 位 95 年 訂 定 96 年 11 月 修 正 97 年 10 月 修 正 100 年 2 月 修 正 101 年 4 月 修 正 102 年 1 月 修 正 103 年 4 月 修 正 103 學 年 度 入 學 新 生 適 用, 舊 生 可 比 照 適 用 1. 研 究 生 須 於 入 學 後 第 二 學 期 開 學 前 選 定 指 導 教 授, 經 課 程 委 員 會 認 定 後 方 得 繼 續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10100000191.doc

Microsoft Word - 10100000191.doc 臺 灣 集 中 保 管 結 算 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辦 理 認 購 ( 售 ) 權 證 帳 簿 劃 撥 作 業 配 合 事 項 部 分 條 文 修 正 條 文 對 照 表 附 件 1 修 正 條 文 現 行 條 文 說 明 第 五 章 認 購 ( 售 ) 權 證 之 權 利 行 使 第 一 節 認 購 權 證 採 證 券 給 付 或 以 證 券 給 付 之 認 購 權 證 發 行 人 得 選

More information

6-1-1極限的概念

6-1-1極限的概念 選 修 數 學 (I-4 多 項 式 函 數 的 極 限 與 導 數 - 導 數 與 切 線 斜 率 定 義. f ( 在 的 導 數 : f ( h 對 實 函 數 f ( 若 極 限 存 在 h h 則 稱 f ( 在 點 可 微 分 而 此 極 限 值 稱 為 f ( 在 的 導 數 以 f ( 表 示 f ( f ( 函 數 f ( 在 的 導 數 也 可 以 表 成 f ( 註 : 為 了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ch07

Microsoft Word - ch07 五 本 要 點 補 助 款 之 請 撥 及 核 結, 依 下 列 規 定 辦 理 : ( 一 ) 補 助 經 費 由 本 署 直 接 撥 付 至 地 方 政 府 經 費 代 管 學 校 及 其 他 學 校 ( 二 ) 聯 絡 處 及 校 外 會 應 檢 附 收 據, 向 經 費 代 管 學 校 或 地 方 政 府 辦 理 核 銷, 原 始 支 出 憑 證 由 經 費 核 銷 單 位 留 存 備 查

More information

2.報考人數暨錄取或及格率按類科分_1試

2.報考人數暨錄取或及格率按類科分_1試 103 年 公 務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三 級 考 試 暨 普 通 考 試 ( 含 公 職 類 科 第 一 試 ) 報 考 人 數 暨 錄 取 或 及 格 率 按 類 科 分 報 考 人 數 到 考 人 數 類 科 別 需 用 人 數 錄 取 標 準 % % % % 錄 取 或 及 格 人 數 到 考 率 (%) 錄 取 或 及 格 率 (%) % % 總 到 考 率 總 及 格 率 119,959

More information

目 錄 壹 題 目 1: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玉 井 芒 果 乾 禮 盒 )... 3 貳 題 目 2: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紅 磚 布 丁 精 選 禮 盒 )... 5 參 題 目 3: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晶 鑽 XO 醬 禮 盒 ).

目 錄 壹 題 目 1: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玉 井 芒 果 乾 禮 盒 )... 3 貳 題 目 2: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紅 磚 布 丁 精 選 禮 盒 )... 5 參 題 目 3: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晶 鑽 XO 醬 禮 盒 ). 行 動 電 子 商 務 管 理 師 行 動 電 子 商 務 規 劃 師 術 科 考 試 題 解 製 作 單 位 :TMCA 台 灣 行 動 商 務 運 籌 管 理 協 會 證 照 評 測 試 務 中 心 1 目 錄 壹 題 目 1: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玉 井 芒 果 乾 禮 盒 )... 3 貳 題 目 2: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紅 磚 布 丁 精 選 禮

More information

四 修 正 幼 兒 園 師 資 類 科 應 修 學 分 數 為 四 十 八 學 分, 並 明 定 學 分 數 抵 免 之 相 關 規 定 及 規 範 修 習 幼 兒 園 教 育 專 業 課 程 之 最 低 年 限 ( 修 正 條 文 第 五 條 ) 五 發 給 修 畢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證 明

四 修 正 幼 兒 園 師 資 類 科 應 修 學 分 數 為 四 十 八 學 分, 並 明 定 學 分 數 抵 免 之 相 關 規 定 及 規 範 修 習 幼 兒 園 教 育 專 業 課 程 之 最 低 年 限 ( 修 正 條 文 第 五 條 ) 五 發 給 修 畢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證 明 公 告 及 送 達 教 育 部 公 告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1 月 21 日 臺 教 師 ( 二 ) 字 第 1030167058A 號 主 旨 : 預 告 修 正 幼 稚 園 及 托 兒 所 在 職 人 員 修 習 幼 稚 園 教 師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課 程 辦 法 草 案 依 據 : 行 政 程 序 法 第 一 百 五 十 一 條 第 二 項 準 用 第 一 百 五 十 四 條

More information

二 兒 歌 選 用 情 形 ( ) 2 ( ) ( ) 1. 158 2.

二 兒 歌 選 用 情 形 ( ) 2 ( ) ( ) 1. 158 2. 兒 歌 內 容 分 析 ~ 以 台 灣 省 教 育 廳 發 行 之 大 單 元 活 動 設 計 內 之 兒 歌 為 例 ~ 摘 要 82 76 158 一 兒 歌 類 目 的 分 布 情 形 ( ) 26 23 22 16 61 38.6 16.5 ( ) 二 兒 歌 選 用 情 形 ( ) 2 ( ) ( ) 1. 158 2. 第 一 章 緒 論 第 一 節 研 究 動 機 79 第 二 節 研

More information

PROSPECT EXPLORATION 壹 前 言 20 90 066 第 9 卷 第 2 期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2 月

PROSPECT EXPLORATION 壹 前 言 20 90 066 第 9 卷 第 2 期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2 月 專 題 研 究 法 律 與 法 制 探 析 中 國 大 陸 現 行 土 地 估 價 法 律 制 度 體 系 探 析 中 國 大 陸 現 行 土 地 估 價 法 律 制 度 體 系 A Study on the Legal Framework of Real Estate Appraisal in China 蔣 國 基 * (Chiang, Kuo-chi) 香 港 鴻 裕 公 司 法 務 長 摘

More information

校 長 遴 選 者 就 相 關 遴 選 事 項, 有 程 序 外 之 接 觸 遴 選 會 委 員 在 任 期 間 因 故 無 法 執 行 任 務 或 有 不 適 當 之 行 為 者, 由 各 該 主 管 機 關 解 聘 之 ; 其 缺 額, 依 第 一 項 至 第 五 項 規 定 聘 ( 派 ) 委

校 長 遴 選 者 就 相 關 遴 選 事 項, 有 程 序 外 之 接 觸 遴 選 會 委 員 在 任 期 間 因 故 無 法 執 行 任 務 或 有 不 適 當 之 行 為 者, 由 各 該 主 管 機 關 解 聘 之 ; 其 缺 額, 依 第 一 項 至 第 五 項 規 定 聘 ( 派 ) 委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辦 學 績 效 考 評 辦 法 修 正 對 照 表 中 華 民 國 一 百 零 二 年 十 二 月 二 十 日 教 育 部 臺 教 授 國 部 字 第 1020118431A 號 令 修 正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任 期 考 評 辦 法, 名 稱 並 修 正 為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辦

More information

內 政 統 計 通 報

內 政 統 計 通 報 內 政 統 通 報 一 一 年 第 四 週 100 年 居 家 服 務 使 用 者 度 調 查 結 果 內 政 部 統 處 8 成 5 的 居 家 服 務 使 用 者 對 居 家 服 務 所 提 供 的 各 項 服 務 表 示 有 7 成 5 表 示 會 介 紹 他 人 使 用 有 接 受 居 家 服 務 所 提 供 的 協 助 洗 澡 協 助 換 穿 衣 服 協 助 吃 飯 協 助 起 床 站 立

More information

簽 呈

簽      呈 台 新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公 告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5 月 4 日 台 新 投 (105) 總 發 文 字 第 00116 號 主 旨 : 本 公 司 經 理 之 台 新 亞 美 短 期 債 券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基 金 等 3 檔 基 金 ( 以 下 合 稱 本 基 金 ), 修 正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契 約 暨 配 合 修 正 公 開 說 明

More information

ART_RAE16_ticket_cn_p.1

ART_RAE16_ticket_cn_p.1 1. 2. 3. 4. 基 础 部 分 - 色 彩 TM TM Premier B2C Sales to China 2014 TM OCR www.divcom.com.hk/ocrc 現 在 開 始 計 劃 訪 問 亞 洲 零 售 博 覽 的 行 程! 交 通 配 套 乘 車 路 線 : 由 機 場 乘 坐 公 共 汽 車 : A11 或 E11 到 灣 仔 (~80 分 鐘 ) 地 鐵 :

More information

目 錄 項 目 內 容 頁 數 1 手 機 要 求 3 2 登 記 程 序 3 3 登 入 程 序 4 4 輸 入 買 賣 指 示 6 5 更 改 指 示 14 6 取 消 指 示 18 7 查 詢 股 票 結 存 21 8 查 詢 買 賣 指 示 23 9 更 改 密 碼 24 10 查 詢 股

目 錄 項 目 內 容 頁 數 1 手 機 要 求 3 2 登 記 程 序 3 3 登 入 程 序 4 4 輸 入 買 賣 指 示 6 5 更 改 指 示 14 6 取 消 指 示 18 7 查 詢 股 票 結 存 21 8 查 詢 買 賣 指 示 23 9 更 改 密 碼 24 10 查 詢 股 流 動 股 票 買 賣 服 務 操 作 指 引 目 錄 項 目 內 容 頁 數 1 手 機 要 求 3 2 登 記 程 序 3 3 登 入 程 序 4 4 輸 入 買 賣 指 示 6 5 更 改 指 示 14 6 取 消 指 示 18 7 查 詢 股 票 結 存 21 8 查 詢 買 賣 指 示 23 9 更 改 密 碼 24 10 查 詢 股 價 及 指 數 26 11 切 換 語 言 及 登 出

More information

16

16 序 1 16 序 2 KK KK KK KK KK KK 溫 溫 KK KK 周 婉 芬 博 士 2016 年 5 月 前 言 平 安 健 康 便 好 了 16 10 ICU ICU 26 300 26 10 ICU ICU 曾 錦 強 2016 年 5 月 目 錄 Chapter 1 家 庭 親 子 關 係 1.1 多 存 款 入 關 係 戶 口 2 1.2 不 傷 關 係 管 學 業 12 1.5

More information

寫 作 背 景 導 讀 [98] L Lyman Frank Baum 1856-1919 1882 1886 1900 1939

寫 作 背 景 導 讀 [98] L Lyman Frank Baum 1856-1919 1882 1886 1900 1939 綠 野 仙 蹤 繪 本 創 意 教 案 教 案 設 計 / 朱 秀 芳 老 師 28 寫 作 背 景 導 讀 [98] L Lyman Frank Baum 1856-1919 1882 1886 1900 1939 故 事 簡 介 綠 野 仙 蹤 心 得 分 享 [99] 處 處 有 仙 蹤 繪 本 創 意 教 案 設 計 者 : 朱 秀 芳 適 用 年 級 : 授 課 時 間 :200 教 學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第 二 章 : 至 今 的 進 展 高 水 平 的 系 統 可 使 用 性.. 建 立 高 水 平 的 系 統 可 使 用 性, 以 確 保 系 統 有 能 力 支 援 醫 療 服 務 需 每 星 期 七 天 每 天 24 小 時 運 作 的 需 要 2.13 我 們 會 為 電 子 健 康 記 錄 互 通 資 料 建 立 中 央 資 料 儲 存 庫, 所 有 由 參 與 計 劃 的 醫 療 服 務

More information

1010327

1010327 核 算 加 計 利 息 滯 納 金 滯 納 利 息 規 定 及 計 算 範 例 各 稅 法 對 納 稅 義 務 人 逾 期 繳 納 稅 款, 大 多 有 加 徵 滯 納 金 加 計 利 息 之 規 定, 而 逾 期 與 否, 應 以 繳 款 書 所 填 載 之 繳 納 期 間 繳 納 期 限 或 限 繳 日 期 為 準 認 定 之 各 代 收 稅 款 金 融 機 構 對 於 逾 期 繳 納 稅 款

More information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1. 主 工 具 列 的 視 窗 搜 尋 器 直 接 輸 入 2121 2. 點 擊 主 選 單 證 券 專 區 下 單 特 殊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畫 面 說 明 1. 下 單 區 2. 個 股 行 情 資 訊 與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1. 主 工 具 列 的 視 窗 搜 尋 器 直 接 輸 入 2121 2. 點 擊 主 選 單 證 券 專 區 下 單 特 殊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畫 面 說 明 1. 下 單 區 2. 個 股 行 情 資 訊 與 下 單 :2111 證 券 快 速 下 單 1. 主 工 具 列 的 視 窗 搜 尋 器 直 接 輸 入 2111 2. 點 擊 主 選 單 證 券 專 區 下 單 一 般 下 單 2111 證 券 快 速 下 單 1. 點 擊 後, 可 選 擇 群 組 帳 號 或 單 一 帳 號, 選 擇 後 快 速 點 擊 滑 鼠 左 鍵 兩 下, 可 將 帳 號 完 成 登 錄 並 帶 入 視 窗 2. 點

More information

五 四 五 說 ( 代 序 ) 李 澤 厚 劉 再 復 I I II IV V VII 第 一 篇 五 四 新 文 化 運 動 批 評 提 綱 001 003 006 009 011 014 019 附 論 一 中 國 貴 族 精 神 的 命 運 ( 提 綱 ) 021 021 022 026 02

五 四 五 說 ( 代 序 ) 李 澤 厚 劉 再 復 I I II IV V VII 第 一 篇 五 四 新 文 化 運 動 批 評 提 綱 001 003 006 009 011 014 019 附 論 一 中 國 貴 族 精 神 的 命 運 ( 提 綱 ) 021 021 022 026 02 劉 再 復 著 與 李 澤 厚 李 歐 梵 等 共 論 五 四 共 鑒 五 四 五 四 五 說 ( 代 序 ) 李 澤 厚 劉 再 復 I I II IV V VII 第 一 篇 五 四 新 文 化 運 動 批 評 提 綱 001 003 006 009 011 014 019 附 論 一 中 國 貴 族 精 神 的 命 運 ( 提 綱 ) 021 021 022 026 028 附 論 二 誰 是

More information

骨 折 別 日 數 表 1. 鼻 骨 眶 骨 ( 含 顴 骨 ) 14 天 11. 骨 盤 ( 包 括 腸 骨 恥 骨 坐 骨 薦 骨 ) 40 天 2. 掌 骨 指 骨 14 天 12. 臂 骨 40 天 3. 蹠 骨 趾 骨 14 天 13. 橈 骨 與 尺 骨 40 天 4. 下 顎 ( 齒

骨 折 別 日 數 表 1. 鼻 骨 眶 骨 ( 含 顴 骨 ) 14 天 11. 骨 盤 ( 包 括 腸 骨 恥 骨 坐 骨 薦 骨 ) 40 天 2. 掌 骨 指 骨 14 天 12. 臂 骨 40 天 3. 蹠 骨 趾 骨 14 天 13. 橈 骨 與 尺 骨 40 天 4. 下 顎 ( 齒 查 詢 本 公 司 資 訊 公 開 說 明 文 件, 請 上 本 公 司 網 站, 南 山 產 物 團 體 傷 害 保 險 傷 害 醫 療 保 險 給 付 ( 日 額 型 ) 附 加 條 款 ( 主 要 給 付 項 目 : 傷 害 醫 療 保 險 金 日 額 保 險 金 ) 100.05.27(100) 美 亞 保 精 字 第 0097 號 函 備 查 101.08.08(101) 美 亞 保 精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立法會十四題附件.doc

Microsoft Word - 立法會十四題附件.doc 附 件 一 公 務 員 資 歷 組 別 I. 資 歷 組 別 及 名 稱 資 歷 組 別 名 稱 1 無 需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2 中 學 會 考 證 書 第 一 組 : 需 要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的 第 二 組 : 需 要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並 具 相 當 經 驗 的 3 高 級 文 憑 及 文 憑 第 一 組 : 高 級 文 憑 第 二

More information

27 中 國 海 洋 大 學 山 東 52 行 業 特 色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28 南 京 理 工 大 學 江 蘇 53 行 業 特 色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29 西 南 交 通 大 學 四 川 55 行 業 特 色 研 究 型 四

27 中 國 海 洋 大 學 山 東 52 行 業 特 色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28 南 京 理 工 大 學 江 蘇 53 行 業 特 色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29 西 南 交 通 大 學 四 川 55 行 業 特 色 研 究 型 四 2015 年 兩 岸 四 地 四 星 級 大 學 排 行 榜 序 號 1 大 連 理 工 大 學 遼 寧 31 中 國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2 西 北 工 業 大 學 陝 西 32 中 國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3 華 南 理 工 大 學 廣 東 33 中 國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4 湖 南 大 學 湖 南

More information

「家加關愛在長青」計劃完成表現及評估報告

「家加關愛在長青」計劃完成表現及評估報告 - 1 - - 2 - - 3 - - 4 - 註 一 一 般 義 工 : 任 何 人 志 願 貢 獻 個 人 時 間 及 精 神, 在 不 為 任 何 物 質 報 酬 的 情 況 下, 為 改 進 社 會 而 提 供 服 務, 時 數 不 限 ( 參 考 香 港 義 務 工 作 發 展 局 之 定 義 ) 註 二 核 心 義 工 : 由 於 建 立 社 會 資 本 所 重 視 的 是 網 絡 的

More information

<30332EAAFEA5F3A440A142A447A142A454A142A57CA147BEC7A5CDB14DB77EC3D2B7D3BEC7B2DFA661B9CF2E786C73>

<30332EAAFEA5F3A440A142A447A142A454A142A57CA147BEC7A5CDB14DB77EC3D2B7D3BEC7B2DFA661B9CF2E786C73> 嶺 東 科 技 大 學 財 務 金 融 系 日 四 技 學 生 專 業 學 習 地 圖 02 年 6 月 28 日 0 學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財 務 金 融 系 課 程 委 會 議 通 過 名 稱 微 積 分 ( 一 ) 微 積 分 ( 二 ) 個 體 經 濟 學 商 業 套 裝 軟 體 ( 二 ) 應 用 統 計 學 ( 一 ) 期 貨 與 選 擇 權 國 際 - 管 理 學 保 險 學 商

More information

格 成 績 證 明 第 六 條 第 七 條 本 系 大 四 課 程 中 規 劃 日 本 韓 國 越 南 專 題 研 究, 學 生 需 於 大 四 時 修 習 該 課 程, 並 於 規 定 期 間 內 提 出 專 題 報 告, 取 得 合 格 成 績 證 明 本 系 規 定 學 生 畢 業 時 需 取

格 成 績 證 明 第 六 條 第 七 條 本 系 大 四 課 程 中 規 劃 日 本 韓 國 越 南 專 題 研 究, 學 生 需 於 大 四 時 修 習 該 課 程, 並 於 規 定 期 間 內 提 出 專 題 報 告, 取 得 合 格 成 績 證 明 本 系 規 定 學 生 畢 業 時 需 取 國 立 高 雄 大 學 東 亞 語 文 學 系 大 學 部 修 業 規 則 (104 學 年 後 入 學 學 生 適 用 ) 修 正 對 照 表 條 文 修 正 後 條 文 原 條 文 備 註 第 二 條 第 三 條 第 四 條 第 五 條 大 學 部 104 學 年 度 入 學 學 生 大 四 上 下 皆 未 選 擇 校 外 實 習 I 及 校 外 實 習 Ⅱ 者 畢 業 學 分 為 128 學

More information

前 言 民 主 黨 0 9-1 0 施 政 報 告 建 議 書 1 2002 1 2 2 0 0 5 2 0 1 2 1 2 0. 5 3 民 主 黨 立 法 會 議 員 二 零 零 九 年 九 月

前 言 民 主 黨 0 9-1 0 施 政 報 告 建 議 書 1 2002 1 2 2 0 0 5 2 0 1 2 1 2 0. 5 3 民 主 黨 立 法 會 議 員 二 零 零 九 年 九 月 前 言 民 主 黨 0 9-1 0 施 政 報 告 建 議 書 1 2002 1 2 2 0 0 5 2 0 1 2 1 2 0. 5 3 民 主 黨 立 法 會 議 員 二 零 零 九 年 九 月 目 錄 前 言... 1 政 治 1....5 2....7 3....8 4....9 5....10 經 濟 6....12 7....13 8....14 9....15 10....16 11....17

More information

前 項 第 三 款 所 定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驗 證 基 準, 如 附 件 一 第 七 條 驗 證 機 構 受 理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之 驗 證, 應 辦 理 書 面 審 查 實 地 查 驗 產 品 檢 驗 及 驗 證 決 定 之

前 項 第 三 款 所 定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驗 證 基 準, 如 附 件 一 第 七 條 驗 證 機 構 受 理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之 驗 證, 應 辦 理 書 面 審 查 實 地 查 驗 產 品 檢 驗 及 驗 證 決 定 之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驗 證 管 理 辦 法 (101.06.07 修 正 ) 第 一 條 本 辦 法 依 農 產 品 生 產 及 驗 證 管 理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第 五 條 第 二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第 二 條 本 辦 法 用 詞, 定 義 如 下 : 一 生 產 廠 ( 場 ): 指 在 國 內 生 產 加 工 分 裝 或 流 通 有 機

More information

二零零六至零七年施政報告

二零零六至零七年施政報告 1 3 4 13 14 34 17 19 20 24 2 5 26 27 28 29 3 0 31 32 3 3 3 4 35 50 36 42 43 45 46 48 49 50 51 66 52 57 58 60 61 65 6 6 67 76 1. 2. 3. 1 4. 5. 6. CEPA 7. 8. 9. 2 10. 11. 12. 13. 3 14. 15. 16. 17. 4 18.

More information

實德證券網上交易系統示範

實德證券網上交易系統示範 實 德 證 券 網 上 交 易 系 統 示 範 實 德 證 券 網 上 交 易 系 統 分 別 提 供 增 強 版 及 標 準 版, 使 用 標 準 版 必 須 安 裝 JAVA, 標 準 版 自 動 更 新 戶 口 資 料, 而 使 用 增 強 版 則 不 必 安 裝 JAVA, 但 必 須 按 更 新 鍵 才 能 更 新 戶 口 資 料, 請 用 戶 根 據 實 際 需 要 選 擇 使 用 標

More information

教 師 相 關 ( 升 等, 依 業 務 需 002 交 通 管 科 評 鑑, 評 量, 徵,C031, 聘, 各 項 考 試 委 C051,C054, 員, 通 訊 錄 等 ),C057, C058,C063 各 項 會 議 紀 錄 依 業 務 需 C001,, 002,130 交 通 管 科 (

教 師 相 關 ( 升 等, 依 業 務 需 002 交 通 管 科 評 鑑, 評 量, 徵,C031, 聘, 各 項 考 試 委 C051,C054, 員, 通 訊 錄 等 ),C057, C058,C063 各 項 會 議 紀 錄 依 業 務 需 C001,, 002,130 交 通 管 科 ( 個 資 檔 案 名 稱 保 有 依 據 個 資 類 別 特 定 目 的 保 有 單 位 教 職 員 業 務 聯 絡 資 料 ( 含 教 職 員 工 通 訊 錄 校 安 中 心 通 訊 錄 文 康 活 動 名 冊 ) 電 子 郵 件 管 業 務 需 C001 002 工 業 與 資 訊 管 各 類 申 請 表 相 關 資 料 ( 含 門 禁 磁 卡 申 請 表 汽 機 車 通 行 證 申 請 資 料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Draft circular on Sub Leg - 11 Apr (chi)_Traditional

Microsoft Word - Draft circular on Sub Leg  - 11 Apr (chi)_Traditional 檔 號 : (20) in EDB(SCR) 25/58/11 Pt.4 教 育 局 通 告 第 3/2012 號 2012 年 教 育 ( 修 訂 ) 規 例 2012 年 教 育 ( 豁 免 )( 提 供 非 正 規 課 程 的 私 立 學 校 )( 修 訂 ) 令 2012 年 香 港 考 試 及 評 核 局 條 例 ( 修 訂 附 表 1) 令 [ 注 意 : 本 通 告 應 交 ( a )

More information

修 課 特 殊 規 定 : 一 法 律 系 學 生 最 低 畢 業 學 分 128;101 學 年 度 修 讀 法 律 系 雙 主 修 學 生 應 修 畢 法 律 專 業 目 64 學 分 ( 限 修 習 本 校 法 律 系 開 設 課 程, 不 得 以 原 學 系 或 外 校 課 程 抵 免 -

修 課 特 殊 規 定 : 一 法 律 系 學 生 最 低 畢 業 學 分 128;101 學 年 度 修 讀 法 律 系 雙 主 修 學 生 應 修 畢 法 律 專 業 目 64 學 分 ( 限 修 習 本 校 法 律 系 開 設 課 程, 不 得 以 原 學 系 或 外 校 課 程 抵 免 - 法 律 學 系 學 士 班 基 礎 科 目 一 覽 表 101 學 年 度 入 學 學 生 適 用 科 目 名 稱 必 規 定 第 一 學 年 第 二 學 年 第 三 學 年 第 四 學 年 群 學 分 上 下 上 下 上 下 上 下 備 註 ( 先 修 科 目 ) 刑 法 ( 一 ) 群 3 3 基 礎 科 目 刑 法 ( 二 ) 群 3 3 基 礎 科 目 / 先 修 刑 法 ( 一 ) 刑 事

More information

2 2.1 A H 2.2 601288 1288 12 360001 360009 69 100005 86-10-85109619 86-10-85108557 ir@abchina.com 2

2 2.1 A H 2.2 601288 1288 12 360001 360009 69 100005 86-10-85109619 86-10-85108557 ir@abchina.com 2 AGRICULTURAL BANK OF CHINA LIMITED 1288 2016 2016 3 31 571 XIVA 13.09(2) 13.10B 1 1.1 1.2 2016 4 28 2016 5 2016 1414 1.3 1.4 1 2 2.1 A H 2.2 601288 1288 12 360001 360009 69 100005 86-10-85109619 86-10-85108557

More information

105年7月14日糖尿病研討會簡章-衛生局版_docx

105年7月14日糖尿病研討會簡章-衛生局版_docx 105 年 屏 東 縣 糖 尿 病 暨 慢 性 病 共 同 照 護 網 繼 續 教 育 The Conference of Diabetes Joint Care In 本 研 討 為 增 進 慢 性 病 患 之 肺 結 核 與 COPD 疾 病 認 識, 另 針 對 糖 尿 病 胰 島 素 之 臨 床 經 驗 分 享, 讓 學 員 充 分 認 識 胰 島 素 特 性, 以 提 供 良 好 的 醫

More information

( ) 1 5 ( ) 6 37 8 11 12 16 17 20 21 22 23 25 26 27 28 29 30 32 33 37 ( ) 38 66 42 48 49 51 52 56 57 59 60 65 66 ( ) 67 89 75 76 79 80 83 84 86 87 88

( ) 1 5 ( ) 6 37 8 11 12 16 17 20 21 22 23 25 26 27 28 29 30 32 33 37 ( ) 38 66 42 48 49 51 52 56 57 59 60 65 66 ( ) 67 89 75 76 79 80 83 84 86 87 88 二 零 一 六 年 施 政 報 告 創 新 經 濟 促 進 和 諧 改 善 民 生 繁 榮 共 享 ( ) 1 5 ( ) 6 37 8 11 12 16 17 20 21 22 23 25 26 27 28 29 30 32 33 37 ( ) 38 66 42 48 49 51 52 56 57 59 60 65 66 ( ) 67 89 75 76 79 80 83 84 86 87 88 89

More information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生 態 環 境 產 生 很 嚴 重 的 傷 害, 為 確 保 農 業 的 永 續 發 展 與 安 全

More information

頁 1 / 8 法 規 名 稱 : 公 務 人 員 俸 給 法 修 正 時 間 :97.1.16 第 一 條 ( 本 法 內 容 ) 公 務 人 員 之 俸 給, 依 本 法 行 之 第 二 條 ( 名 詞 定 義 ) 本 法 所 用 名 詞 意 義 如 下 : 一 本 俸 : 係 指 各 職 等 人 員 依 法 應 領 取 之 基 本 給 與 二 年 功 俸 : 係 指 各 職 等 高 於 本 俸

More information

章節

章節 試 題 阿 財 每 年 年 初 存 入 銀 行 0000 元, 年 利 率 %, 每 年 計 息 一 次, () 若 依 單 利 計 息, 則 第 0 年 年 底 的 本 利 和 多 少? () 若 依 複 利 計 息, 則 第 0 年 年 底 的 本 利 和 約 為 多 少?( 近 似 值 :0 0 計 ) 編 碼 0044 難 易 中 出 處 高 雄 中 學 段 考 題 解 答 ()000 元

More information

0042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工 程 科 學 及 海 洋 工 程 學 系 國 文 x1.00 英 文 x1.00 數 學 甲 x1.00 物 理 x1.00 化 學 x1.00 14 390.90 ***** ----- ----- ----- 0043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材 料 科 學

0042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工 程 科 學 及 海 洋 工 程 學 系 國 文 x1.00 英 文 x1.00 數 學 甲 x1.00 物 理 x1.00 化 學 x1.00 14 390.90 ***** ----- ----- ----- 0043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材 料 科 學 104 學 年 度 大 學 考 試 入 學 分 發 各 系 組 最 低 及 錄 取 人 數 一 覽 表 0001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中 國 文 學 系 國 文 x1.50 英 文 x1.25 數 學 乙 x1.00 歷 史 x1.25 地 理 x1.00 32 464.48 ***** 497.24 ----- ----- 0002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外 國 語 文 學 系 國 文 x1.25

More information

桃園市104年國民中學新進教師甄選各校複試方式及需求表

桃園市104年國民中學新進教師甄選各校複試方式及需求表 桃 園 市 105 年 國 民 中 學 新 進 教 師 甄 選 各 校 複 試 方 式 及 需 求 表 編 號 校 名 教 評 會 審 查 方 式 及 學 校 需 求 備 註 1 2 桃 園 青 溪 ( 一 ) 口 試 80% 是 否 符 合 學 校 需 求 度 20% 具 數 學 專 長 者 為 佳 ( 一 ) 口 試 70% 是 否 符 合 學 校 需 求 度 30 % 需 擔 任 資 源 班

More information

0040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機 械 工 程 學 系 國 文 x1.00 英 文 x1.00 數 學 甲 x1.00 物 理 x1.00 化 學 x1.00 25 406.30 **** ----- ----- ----- 0041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化 學 工 程 學 系 國 文 x1.

0040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機 械 工 程 學 系 國 文 x1.00 英 文 x1.00 數 學 甲 x1.00 物 理 x1.00 化 學 x1.00 25 406.30 **** ----- ----- ----- 0041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化 學 工 程 學 系 國 文 x1. 103 學 年 度 大 學 考 試 入 學 分 發 各 系 組 最 低 及 錄 取 人 數 一 覽 表 0001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中 國 文 學 系 國 文 x1.50 英 文 x1.25 數 學 乙 x1.00 歷 史 x1.25 地 理 x1.00 32 493.40 **** ----- ----- ----- 0002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外 國 語 文 學 系 國 文 x1.25

More information

BSP 烤箱 - 封面-2

BSP 烤箱 - 封面-2 BSPO615 使 用 及 安 裝 說 明 書 總 代 理 優 氏 集 團 客 林 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台 北 市 內 湖 區 行 愛 路 69 號 2 樓 TEL 02-2794 2588 FAX 02-2794 3789 台 中 市 北 屯 區 后 庄 路 1080-12 號 TEL 04-2422 0958 FAX 04-2422 0938 高 雄 市 左 營 區 政 德 路 633

More information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生 態 環 境 產 生 很 嚴 重 的 傷 害, 為 確 保 農 業 的 永 續 發 展 與 安 全

More information

文 ( 一 ) 閱 讀 理 解 英 語 數 學 社 會 自 然 及 國 文 ( 二 ) 語 文 表 達 等 各 科 此 外 嘉 義 區 則 另 外 單 獨 辦 理 測 驗 五 專 亦 有 辦 理 特 色 招 生 考 試 分 發 入 學, 與 高 中 高 職 分 開 辦 理, 但 成 績 同 樣 採

文 ( 一 ) 閱 讀 理 解 英 語 數 學 社 會 自 然 及 國 文 ( 二 ) 語 文 表 達 等 各 科 此 外 嘉 義 區 則 另 外 單 獨 辦 理 測 驗 五 專 亦 有 辦 理 特 色 招 生 考 試 分 發 入 學, 與 高 中 高 職 分 開 辦 理, 但 成 績 同 樣 採 想 報 考 103 年 五 專 特 色 招 生 考 試 分 發 入 學 103.2.20 1. 文 藻 外 語 大 學 ( 雙 外 語 跨 領 域 國 際 專 業 人 才 菁 英 班 ) 2. 國 立 臺 中 科 技 大 學 ( 資 訊 應 用 菁 英 班 創 意 商 品 設 計 菁 英 班 ) 3. 國 立 臺 北 商 業 技 術 學 院 ( 企 業 管 理 菁 英 班 國 際 貿 易 科 企 業

More information

HSBC Holdings plc Interim Report 2015 - Chinese

HSBC Holdings plc Interim Report 2015 - Chinese 聯 繫 客 戶 創 先 機 助 握 商 情 百 五 載 HSBC Holdings plc 滙 豐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中 期 業 績 報 告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More information

連江縣政府所屬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草案)

連江縣政府所屬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草案) 連 江 縣 中 小 學 兼 任 代 課 及 代 理 教 師 聘 任 補 充 規 定 中 華 民 國 95 年 5 月 4 日 連 教 學 字 第 0950012838 號 中 華 民 國 97 年 7 月 25 日 連 教 學 字 第 0970022418 號 修 訂 中 華 民 國 99 年 1 月 11 日 連 教 學 字 第 0990001112 號 修 訂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0

More information

???T????????

???T???????? 資 訊 王 資 料 可 於 相 關 網 站 查 詢 對 應 表 系 統 選 項 資 料 選 項 對 應 相 關 網 址 上 櫃 公 司 現 金 增 資 資 料 現 金 增 資 與 股 上 市 股 票 公 開 申 購 資 訊 票 申 購 上 櫃 股 票 公 開 申 購 資 訊 http://www.twse.com.tw/ch/announcement/public.php 合 併 / 個 別 財 務

More information

授 課 老 師 章 節 第 一 章 教 學 教 具 間 3 分 鐘 粉 筆 CNC 銑 床 教 學 內 容 CNC 銑 床 之 基 本 操 作 教 材 來 源 數 值 控 制 機 械 實 習 Ⅰ 1. 了 解 CNC 銑 床 的 發 展 2. 了 解 CNC 銑 床 刀 具 的 選 用 3. 了 解

授 課 老 師 章 節 第 一 章 教 學 教 具 間 3 分 鐘 粉 筆 CNC 銑 床 教 學 內 容 CNC 銑 床 之 基 本 操 作 教 材 來 源 數 值 控 制 機 械 實 習 Ⅰ 1. 了 解 CNC 銑 床 的 發 展 2. 了 解 CNC 銑 床 刀 具 的 選 用 3. 了 解 台 中 市 財 團 法 人 光 華 高 級 工 業 職 業 學 校 專 業 科 目 - 數 值 控 制 機 械 教 案 本 適 用 科 別 : 機 械 科 製 圖 科 編 寫 單 位 : 光 華 高 工 機 械 製 圖 科 授 課 老 師 章 節 第 一 章 教 學 教 具 間 3 分 鐘 粉 筆 CNC 銑 床 教 學 內 容 CNC 銑 床 之 基 本 操 作 教 材 來 源 數 值 控 制 機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第四章.doc

Microsoft Word - 第四章.doc 第 四 章 - 試 分 別 說 明 組 合 邏 輯 電 路 與 序 向 邏 輯 電 路 之 定 義 解 : 組 合 邏 輯 電 路 由 基 本 邏 輯 閘 所 組 成 的 此 種 邏 輯 電 路 之 輸 出 為 電 路 所 有 輸 入 的 組 合 因 此 輸 出 狀 態 可 完 全 由 目 前 之 輸 入 來 決 定 而 組 合 邏 輯 電 路 之 示 意 圖 如 圖 所 a 示 ; 而 序 向 邏

More information

第 6. 節 不 定 積 分 的 基 本 公 式 我 們 可 以 把 已 經 知 道 反 導 函 數 之 所 有 函 數 都 視 為 不 定 積 分 的 基 本 公 式 基 本 公 式 涵 蓋 的 範 圍 愈 大, 我 們 求 解 積 分 就 愈 容 易, 但 有 記 憶 不 易 的 情 事 研 讀

第 6. 節 不 定 積 分 的 基 本 公 式 我 們 可 以 把 已 經 知 道 反 導 函 數 之 所 有 函 數 都 視 為 不 定 積 分 的 基 本 公 式 基 本 公 式 涵 蓋 的 範 圍 愈 大, 我 們 求 解 積 分 就 愈 容 易, 但 有 記 憶 不 易 的 情 事 研 讀 第 6. 節 反 導 函 數 與 不 定 積 分 定 義 6.. 反 導 函 數 說 明 : 第 六 章 求 積 分 的 方 法 若 F( ) f ( ), Df, 則 F ( ) 為 f( ) 之 反 導 函 數 (antierivative) () 當 F ( ) 為 f( ) 之 反 導 函 數 時, 則 F( ) C,C 為 常 數, 亦 為 f( ) 之 反 導 函 數 故 若 反 導 函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附件_table1020328

Microsoft Word - 附件_table1020328 表 1-1: 課 程 名 稱 學 分 數 開 課 時 間 修 訂 表 原 課 程 名 稱 修 改 後 課 程 名 稱 學 分 數 護 理 助 產 學 I 進 階 護 理 助 產 學 I 護 理 助 產 學 II 進 階 護 理 助 產 學 II 護 理 助 產 學 實 習 進 階 護 理 助 產 學 實 習 6 表 1-: 課 程 名 稱 開 課 時 間 修 訂 表 課 程 名 稱 原 開 課 學

More information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4 年 6 月 17 日 修 正 證 券 商 辦 理 財 富 管 理 業 務 應 注 意 事 項 問 答 集 一 證 券 商 於 98 年 9 月 28 日 前 經 本 會 核 准 辦 理 財 富 管 理 業 務 者 ( 辦 理 顧 問 諮 詢 業 務 ), 擬 依 新 修 正 證 券 商 辦 理 財 富 管 理 業 務 應 注 意 事 項 ( 以 下 簡 稱 注 意 事 項 ) 第 2 點 第

More information

CONTENTS 訓 練 內 容 設 計 法 056 淡 季 期 的 訓 練 058 旺 季 期 的 訓 練 060 針 對 爬 坡 賽 的 訓 練 內 容 062 賽 後 的 資 料 分 析 064 067 PART4/ 鏑 木 毅 先 生 的 建 言 活 用 於 越 野 路 跑 的 心 跳 訓

CONTENTS 訓 練 內 容 設 計 法 056 淡 季 期 的 訓 練 058 旺 季 期 的 訓 練 060 針 對 爬 坡 賽 的 訓 練 內 容 062 賽 後 的 資 料 分 析 064 067 PART4/ 鏑 木 毅 先 生 的 建 言 活 用 於 越 野 路 跑 的 心 跳 訓 BOOK 山 與 溪 谷 社 編 堀 內 一 雄 執 筆 蕭 雲 菁 譯 CONTENTS 訓 練 內 容 設 計 法 056 淡 季 期 的 訓 練 058 旺 季 期 的 訓 練 060 針 對 爬 坡 賽 的 訓 練 內 容 062 賽 後 的 資 料 分 析 064 067 PART4/ 鏑 木 毅 先 生 的 建 言 活 用 於 越 野 路 跑 的 心 跳 訓 練 068 心 率 計 為

More information

長跨距暨挑高建築特殊結構系統之調查分析

長跨距暨挑高建築特殊結構系統之調查分析 第 一 章 1 2 3 4 第 二 章 5 6 7 8 1. 2. 9 3. 4. 5. 6. 7. 8. 9. 10. 11. 10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11 第 三 章 p 12 b / B 0.75 13 p 14 15 D = l 20 +10 16 17 p l D l D l D 3 p 4 3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More information

8,530 1,056 52% 951 5.1 94% 1.9 33.3% 730 515 27.2% 179 50.3% 1 30,000 25,000 20,000 15,000 10,000 5,000 0 25,072 24,043 21,950 24,684 17,537 2011 201

8,530 1,056 52% 951 5.1 94% 1.9 33.3% 730 515 27.2% 179 50.3% 1 30,000 25,000 20,000 15,000 10,000 5,000 0 25,072 24,043 21,950 24,684 17,537 2011 201 第 四 章 金 融 財 務 80 246 000 6.5% 16.6% 香 港 的 國 際 金 融 中 心 地 位 總 覽 24 Z/Yen 證 券 及 衍 生 工 具 市 場 蓬 勃 暢 旺 24.7 1 866 2,630 52 8,530 1,056 52% 951 5.1 94% 1.9 33.3% 730 515 27.2% 179 50.3% 1 30,000 25,000 20,000

More information

一、 資格條件:

一、 資格條件: 臺 灣 港 務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新 進 人 員 甄 選 規 範 交 通 部 民 國 102 年 7 月 22 日 交 人 字 第 1025010095 號 函 核 定 交 通 部 民 國 103 年 8 月 4 日 交 授 港 總 人 字 第 10300564431 號 函 核 定 修 正 交 通 部 民 國 104 年 2 月 13 日 交 授 港 總 人 字 第 10401620891

More information

BOT_BS_audited_96

BOT_BS_audited_96 資 產 1 0 3,343,286,709,539.29 2,697,567,620,133.77 645,719,089,405.52 23.94 流 動 資 產 11-12 8 1,045,693,236,706.49 943,992,407,407.67 101,700,829,298.82 10.77 現 金 110 8 17,472,077,610.79 23,418,517,459.20-5,946,439,848.41-25.39

More information

研究一:n人以『剪刀、石頭、布』猜拳法猜拳一次,決定一人勝

研究一:n人以『剪刀、石頭、布』猜拳法猜拳一次,決定一人勝 嘉 義 市 第 三 十 屆 中 小 學 科 學 展 覽 會 作 品 說 明 書 猜 拳 決 勝 負 的 最 佳 策 略 探 討 科 別 : 數 學 科 組 別 : 國 小 組 關 鍵 詞 : 剪 刀 石 頭 布 黑 白 猜 編 號 : 壹 摘 要 在 玩 遊 戲 時 往 往 需 要 運 用 猜 拳 剪 刀 石 頭 布 或 黑 白 猜 來 決 勝 負 或 是 分 組, 但 人 數 一 多, 便 無 法

More information

( 五 ) 財 務 會 計 理 論 研 討 3 學 分 ( 六 ) 審 計 理 論 研 討 3 學 分 ( 七 ) 管 理 會 計 理 論 研 討 3 學 分 第 四 條 選 修 科 目 : ( 一 ) 數 量 方 法 3 學 分 ( 二 ) 財 務 會 計 專 題 研 討 ( 一 ) 3 學 分

( 五 ) 財 務 會 計 理 論 研 討 3 學 分 ( 六 ) 審 計 理 論 研 討 3 學 分 ( 七 ) 管 理 會 計 理 論 研 討 3 學 分 第 四 條 選 修 科 目 : ( 一 ) 數 量 方 法 3 學 分 ( 二 ) 財 務 會 計 專 題 研 討 ( 一 ) 3 學 分 國 立 雲 林 科 技 大 學 會 計 系 管 理 博 士 班 會 計 組 研 究 生 修 業 要 點 101 年 9 月 19 日 101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2 次 系 務 會 議 通 過 第 一 章 訂 定 依 據 第 一 條 會 計 系 管 理 博 士 班 會 計 組 研 究 生 修 業 要 點 ( 以 下 簡 稱 本 修 業 要 點 ) 依 據 國 立 雲 林 科 技 大 學

More information

100 學 年 度 科 技 校 院 四 年 制 及 專 科 學 校 二 年 制 日 間 部 聯 合 登 記 分 發 入 學 各 校 系 科 組 學 程 總 成 績 統 計 表 ( 一 般 生 ) 類 別 代 碼 學 校 名 稱 系 科 組 學 程 名 稱 01 機 械 066 正 修 科 技 大 學

100 學 年 度 科 技 校 院 四 年 制 及 專 科 學 校 二 年 制 日 間 部 聯 合 登 記 分 發 入 學 各 校 系 科 組 學 程 總 成 績 統 計 表 ( 一 般 生 ) 類 別 代 碼 學 校 名 稱 系 科 組 學 程 名 稱 01 機 械 066 正 修 科 技 大 學 100 學 年 度 科 技 校 院 四 年 制 及 專 科 學 校 二 年 制 日 間 部 聯 合 登 記 分 發 入 學 各 校 系 科 組 學 程 總 成 績 統 計 表 ( 一 般 生 ) 類 別 代 碼 學 校 名 稱 系 科 組 學 程 名 稱 01 機 械 001 國 立 臺 灣 科 技 大 學 機 械 工 程 系 66 66 667.00 385.00 636.00 390.00 01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附表二-1030714

Microsoft Word - 附表二-1030714 六 條 附 表 公 特 種 應 目 表 壹 本 表 每 年 所 設 類, 仍 需 配 合 當 年 任 用 需 求 予 以 設 置 貳 類 普 通 目 為 : 及 四 國 文 ( 作 文 公 文 與 測 驗 ) 其 占 分 比 重, 分 為 作 文 占 百 分 之 六 十, 公 文 測 驗 占 百 分 之 十, 時 間 小 時 五 國 文 ( 包 括 公 文 格 式 用 語 ) 採 測 驗 式 題,

More information

102.6.30.xls

102.6.30.xls 之 二 資 產 負 債 權 益 展 開 表 102 年 6 月 30 日 單 位 : 新 臺 幣 千 元 資 產 會 計 項 目 展 開 項 目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75,497 75,497 存 放 央 行 及 拆 借 銀 178 178 同 業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139,578 139,578 對 金 融 相 關 事 業 之 資 本 投 資

More information

期交所規則、規例及程序

期交所規則、規例及程序 黃 金 期 貨 合 約 細 則 下 述 合 約 細 則 適 用 於 黃 金 期 貨 合 約 : 相 關 資 產 合 約 單 位 交 易 貨 幣 合 約 月 份 報 價 最 低 價 格 波 幅 立 約 成 價 立 約 價 值 持 倉 限 額 成 色 不 少 於 995 的 黃 金 100 金 衡 安 士 美 元 現 貨 月 及 下 兩 個 曆 月 集 團 行 政 總 裁 與 證 監 會 會 商 後 可

More information

PowerPoint 簡報

PowerPoint 簡報 程 序 一 : 系 科 自 我 適 性 定 位 1. 分 析 系 ( 科 ) 教 師 之 專 長 特 性 為 何? 1-1: 分 析 系 ( 科 ) 教 師 之 學 歷 專 長 特 性 情 形 1-2: 分 析 系 ( 科 ) 教 師 之 業 界 實 務 背 景 特 性 情 形 1-3: 完 成 系 ( 科 ) 教 師 專 長 背 景 經 驗 分 析 表 1-1: 已 完 成 系 ( 科 ) 教 師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0EAA5C1A470BEC7BB50B0EAA5C1A4A4BEC7AF5AAFC5BD73A8EEA4CEB1D0C2BEADFBADFBC342BD73A8EEB1F8A4E5B9EFB7D3AAED3936303230A14B>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0EAA5C1A470BEC7BB50B0EAA5C1A4A4BEC7AF5AAFC5BD73A8EEA4CEB1D0C2BEADFBADFBC342BD73A8EEB1F8A4E5B9EFB7D3AAED3936303230A14B> 國 民 小 學 與 國 民 中 學 班 編 制 及 教 職 員 員 額 編 制 準 則 修 正 總 說 明 現 行 國 民 小 學 與 國 民 中 學 班 編 制 及 教 職 員 員 額 編 制 準 則 ( 以 下 簡 稱 本 準 則 ) 係 於 九 十 四 六 月 二 十 三 日 修 正 發 布, 為 配 合 立 法 院 第 六 屆 第 三 會 期 第 五 次 會 議 決 議, 請 教 育 部 (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3E6A4B830312D2D2DBCC6BD75BB50BEE3BCC6AABAA55BB4EEB942BAE22E646F6378>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3E6A4B830312D2D2DBCC6BD75BB50BEE3BCC6AABAA55BB4EEB942BAE22E646F6378> 國 中 數 學 基 本 學 習 內 容 補 救 教 材 第 一 冊 一 -1 單 元 一 數 線 與 整 數 的 加 減 運 算 主 題 一 正 數 負 數 的 意 義 一 正 數 和 負 數 : 尋 找 寶 藏 北 西 東 小 明 南 小 明 無 意 間 得 到 了 一 張 藏 寶 圖, 圖 上 的 黑 點 代 表 小 明 現 在 站 的 地 方, 每 個 腳 印 都 代 表 1 步 若 要 在

More information

瑞興銀行

瑞興銀行 網 路 銀 行 基 金 服 務 系 統 - 查 詢 類 操 作 手 冊 中 華 民 國 一 零 五 年 版 第 1 頁 目 錄 文 件 導 引 說 明... 3 壹 基 金 服 務 - 查 詢 類... 1 一 我 的 基 金 ( 含 使 用 者 風 險 等 級 )... 1 1.1 更 新 損 益... 2 二 基 金 往 來 明 細 查 詢 ( 含 配 息 )... 5 2.1 基 金 單 筆

More information

Layout 1

Layout 1 視 為 優 講 燈 1 講 開 場 簡 報 隨 齡 發 視 變 資 訊 討 論 檢 討 會 與 會 將 夠 幾 點 與 變 關 視 變 兩 種 視 習 慣 個 問 專 業 員 問 題 講 1 燈 2 隨 齡 長 會 視 變 視 變 會 動 變 難 閱 讀 電 腦 視 變 會 裡 絆 體 風 險 藥 護 務 駕 車 動 難 會 響 並 導 慮 鬱 過 適 當 應 對 視 變 繼 續 動 並 減 關 慮

More information

國立屏東師範學院教育心理與輔導研究所

國立屏東師範學院教育心理與輔導研究所 諮 心 組 職 涯 領 域 與 生 涯 徑 路 圖 一 職 涯 領 域 以 下 為 本 所 畢 業 生 就 業 相 關 領 域 與 簡 介 說 明, 各 類 別 修 課 事 項 之 說 明 請 參 照 頁 碼 欄 位, 並 翻 至 該 頁 詳 讀 其 說 明, 以 作 為 未 來 就 業 與 修 業 課 程 安 排 之 參 考 此 外, 同 學 在 思 索 未 來 實 習 或 工 作 之 機 構 時,

More information

名 師 峻 堯 老 師 地 理 考 科 壹 前 言 ( 筆 者 對 於 指 定 考 科 的 界 定 ) 105 103~104 20 107 2

名 師 峻 堯 老 師 地 理 考 科 壹 前 言 ( 筆 者 對 於 指 定 考 科 的 界 定 ) 105 103~104 20 107 2 / / 105 / / 7 0 2 4 8 76 / / 7 0 2 5 2 8-1 / / 06 2619621 #311 / E-mail / periodical @ hanlin.com.tw / http://www.worldone.com.tw http://www.worldone.com.tw NO.00847 ZXCV 名 師 峻 堯 老 師 地 理 考 科 壹 前 言 ( 筆

More information

及 業 務 人 員 所 推 介 銷 售 之 基 金, 容 或 與 台 端 個 人 投 資 組 合 之 利 益 不 相 一 致, 請 台 端 依 個 人 投 資 目 標 及 基 金 風 險 屬 性, 慎 選 投 資 標 的 註 : 台 新 投 信 系 列 基 金 之 明 細 表 台 新 主 流 台 新

及 業 務 人 員 所 推 介 銷 售 之 基 金, 容 或 與 台 端 個 人 投 資 組 合 之 利 益 不 相 一 致, 請 台 端 依 個 人 投 資 目 標 及 基 金 風 險 屬 性, 慎 選 投 資 標 的 註 : 台 新 投 信 系 列 基 金 之 明 細 表 台 新 主 流 台 新 本 公 司 銷 售 台 新 投 信 系 列 基 金 所 收 取 之 通 路 報 酬 如 下 : ㄧ 投 資 人 支 付 申 購 手 續 費 分 成 (%) 台 端 支 付 的 基 金 申 購 手 續 費 為 0 %~ 2.0 %, 本 公 司 收 取 0%~2.0% ( 依 台 端 申 購 金 額 ) 二 基 金 公 司 ( 或 總 代 理 人 / 境 外 基 金 機 構 ) 支 付 經 理 費 分

More information

f o r u m 各 級 學 校 專 任 運 動 教 練 制 度 沿 革 之 回 顧 江 海 泉 臺 中 市 立 梧 棲 國 民 中 學 專 任 運 動 教 練 1984 076

f o r u m 各 級 學 校 專 任 運 動 教 練 制 度 沿 革 之 回 顧 江 海 泉 臺 中 市 立 梧 棲 國 民 中 學 專 任 運 動 教 練 1984 076 F O R U M 學 校 體 育 教 師 與 專 任 運 動 教 練 之 對 談 時 間 :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1 月 11 日 ( 星 期 三 )18:30~20:30 地 點 :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綜 合 體 育 館 247 會 議 室 主 持 人 : 周 宏 室 教 授 ( 國 立 體 育 大 學 ) 指 導 單 位 : 教 育 部 體 育 署 與 談 人 ( 按 姓 氏

More information

及 國 民 中 小 學 組 織 規 程 之 規 定 辦 理, 其 班 級 數 之 計 算 依 實 際 班 級 數 ( 幼 教 班 除 外 ) 四 捨 五 入 計 算 : 1. 十 二 班 以 下 者 : 得 置 教 師 兼 教 導 總 務 主 任, 教 師 兼 教 務 訓 育 組 長 各 一 人 2

及 國 民 中 小 學 組 織 規 程 之 規 定 辦 理, 其 班 級 數 之 計 算 依 實 際 班 級 數 ( 幼 教 班 除 外 ) 四 捨 五 入 計 算 : 1. 十 二 班 以 下 者 : 得 置 教 師 兼 教 導 總 務 主 任, 教 師 兼 教 務 訓 育 組 長 各 一 人 2 臺 北 縣 所 屬 國 民 小 學 教 師 員 額 編 制 要 點 修 正 對 照 表 修 正 規 定 名 稱 : 臺 北 縣 所 屬 國 民 小 學 教 師 員 額 編 制 要 點 一 為 規 範 臺 北 縣 ( 以 下 簡 稱 本 縣 ) 所 屬 國 民 小 學 教 師 員 額 編 制 標 準 設 置 原 則 及 加 置 原 則, 特 訂 定 本 要 點 二 本 縣 教 師 員 額 計 算 標

More information

在大陸地區設立辦事處從事商業行為審查原則

在大陸地區設立辦事處從事商業行為審查原則 外 國 人 來 臺 申 請 創 業 家 簽 證 資 格 審 查 處 理 要 點 一 為 執 行 行 政 院 推 動 創 業 家 簽 證 之 規 劃 有 關 創 新 創 業 居 留 簽 證 資 格 條 件 之 審 查, 特 訂 定 本 要 點 二 外 國 人 申 請 創 新 創 業 居 留 簽 證 之 資 格, 由 投 資 審 議 委 員 會 ( 以 下 簡 稱 經 濟 部 投 審 會 ) 會 商 相

More information

【100年諮商輔導所應考科目】

【100年諮商輔導所應考科目】 ( ) 13 年 類 師 在 職 進 修 專 錄 組 別 別 考 試 科 目 考 試 規 定 及 資 格 限 制 取 人 數 台 北 市 立 大 心 諮 商 位 1. 筆 試 9% 心 ( 含 測 驗 評 量 ) 輔 導 諮 商 2. 服 務 年 資 積 分 1% ( 須 繳 交 服 務 經 歷 證 明 文 件 ) 持 有 國 民 小 或 稚 園 合 格 師 證 書, 並 符 合 下 列 任 一 條

More information

( 第 4 項 ) 第 1 項 及 第 2 項 投 資 抵 減 之 適 用 範 圍 核 定 機 關 申 請 期 限 申 請 程 序 施 行 期 限 抵 減 率 及 其 他 相 關 事 項, 由 行 政 院 定 之 行 為 時 促 進 產 業 升 級 條 例 第 6 條 第 2 項 及 第 4 項 分

( 第 4 項 ) 第 1 項 及 第 2 項 投 資 抵 減 之 適 用 範 圍 核 定 機 關 申 請 期 限 申 請 程 序 施 行 期 限 抵 減 率 及 其 他 相 關 事 項, 由 行 政 院 定 之 行 為 時 促 進 產 業 升 級 條 例 第 6 條 第 2 項 及 第 4 項 分 會 議 錄 最 高 行 政 法 院 102 年 度 6 月 份 第 1 次 庭 長 法 官 聯 席 會 議 會 議 日 期 :102 年 6 月 4 日 相 關 法 條 : 促 進 產 業 升 級 條 例 第 6 條 第 2 項 第 4 項 ( 民 國 92 年 2 月 6 日 修 正 公 布 ) 公 司 研 究 與 發 展 及 人 才 培 訓 支 出 適 用 投 資 抵 減 辦 法 第 3 條 第

More information

CHRISTIAN ALLIANCE CHENG WING GEE COLLEGE

CHRISTIAN ALLIANCE CHENG WING GEE COLLEGE 宣 道 會 鄭 榮 之 中 學 科 目 : 通 識 教 育 科 教 學 進 度 表 2015-16 級 別 : 中 ( 六 ) 級 編 寫 人 姓 名 : 黃 志 偉 老 師 其 他 任 教 老 師 : 黃 愛 敏 老 師 譚 活 幹 老 師 顏 燕 玲 老 師 教 科 書 : 1. 雅 集 新 高 中 通 識 教 育 現 代 中 國 (2012 年 更 新 版 ) 2. 採 用 校 本 教 材 全

More information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發 行 人 證 券 商 證 券 交 易 所 會 計 主 管 資 格 條 件 及 專 業 進 修 辦 法 暨 發 行 人 證 券 商 證 券 交 易 所 會 計 主 管 進 修 機 構 審 核 辦 法 問 答 集 105 年 5 月 修 訂 一 會 計 主 管 之 定 義 ( 會 計 主 管 資 格 條 件 及 專 業 進 修 辦 法 第 2 條 ) ( 一 ) 何 謂 會 計 主 管? 證 券 交

More information

Appendix2

Appendix2 附 錄 二 跨 境 服 務 開 放 措 施 ( 正 面 清 單 ) 部 門 或 分 部 門 具 體 承 諾. 商 務 服 務 A. 專 業 服 務 d. 建 築 設 計 服 務 (CPC867) e. 工 程 服 務 (CPC867) f. 集 中 工 程 服 務 (CPC867) g. 城 市 規 劃 和 風 景 園 林 設 計 服 務 ( 城 市 總 體 規 劃 服 務 和 國 家 級 風 景

More information

第 2 頁 理 由 現 行 計 劃 3. 現 時, 學 生 如 欲 在 考 試 費 減 免 計 劃 下 申 領 考 試 費 減 免, 必 須 符 合 以 下 資 格 - (a) 首 次 應 考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 下 稱 會 考 ) 1 或 香 港 高 級 程 度 會 考 ( 下 稱 高 考

第 2 頁 理 由 現 行 計 劃 3. 現 時, 學 生 如 欲 在 考 試 費 減 免 計 劃 下 申 領 考 試 費 減 免, 必 須 符 合 以 下 資 格 - (a) 首 次 應 考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 下 稱 會 考 ) 1 或 香 港 高 級 程 度 會 考 ( 下 稱 高 考 財 務 委 員 會 討 論 文 件 2011 年 5 月 27 日 總 目 173- 學 生 資 助 辦 事 處 分 目 228 學 生 資 助 請 各 委 員 批 准 由 2011/ 12 學 年 起 推 行 有 關 考 試 費 減 免 計 劃 的 改 善 建 議 問 題 香 港 中 學 文 憑 考 試 ( 下 稱 文 憑 考 試 ) 將 於 2011/ 12 學 年 首 次 舉 行 我 們 須

More information

教育實習問與答:

教育實習問與答: 問 與 答 集 一 總 則 Q1: 本 校 開 設 的 教 育 學 程 的 類 別 有 那 幾 種? A1: 本 校 開 設 的 教 育 學 程 有 中 等 學 校 師 資 類 科 教 育 學 程 ( 取 得 國 中 高 中 高 職 等 教 師 資 格 ) 國 民 小 學 師 資 類 科 教 育 學 程 取 得 國 小 教 師 資 格 ) 二 修 習 對 象 與 資 格 Q1: 在 何 種 條 件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PowerPoint - 國票期貨研究部日簡報1050225New

Microsoft PowerPoint - 國票期貨研究部日簡報1050225New 美 股 走 勢 - 道 瓊 指 數 美 股 週 三 開 低 隨 油 價 盤 中 走 高 而 拉 高 技 術 面 回 測 10 日 均 線 有 撐 最 終 留 下 長 下 引 線 重 回 5 日 均 線 選 擇 權 未 平 倉 量 分 布 圖 每 一 刻 度 代 表 1000 口 OI Call 履 約 價 11600 11400 11200 11000 10800 10600 10400 10200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773A55FA5ABAC46A9B2BDC3A5CDA7BD313034A67EA6DC313035A67E33A4EBBFECB27AA9CAA74FA5ADB5A5ABC5BEC9B1A1A7CE>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773A55FA5ABAC46A9B2BDC3A5CDA7BD313034A67EA6DC313035A67E33A4EBBFECB27AA9CAA74FA5ADB5A5ABC5BEC9B1A1A7CE> 新 北 市 政 府 衛 生 局 104 年 至 105 年 3 月 辦 理 性 別 平 等 宣 導 情 形 宣 導 方 式 ( 含 平 面 網 頁 廣 播 影 音 座 談 會 說 明 會 性 別 平 等 宣 導 文 宣 製 作 情 形 CEDAW 宣 導 情 形 宣 導 成 效 記 者 會 及 活 動 等 ) 時 間 :104 年 1 月 10 日 內 容 : 溫 柔 生 產 分 享 及 母 乳 支

More information

類 別 三 方 法 四 材 法 與 實 習 原 理 必 修 2 2 發 展 與 設 計 必 修 2 2 習 評 量 必 修 2 2 輔 導 原 理 與 實 務 2 2 班 級 經 營 必 修 2 2 媒 體 與 運 用 2 2 實 習 必 修 2 2 國 民 小 語 文 材 法 國 民 小 國 語

類 別 三 方 法 四 材 法 與 實 習 原 理 必 修 2 2 發 展 與 設 計 必 修 2 2 習 評 量 必 修 2 2 輔 導 原 理 與 實 務 2 2 班 級 經 營 必 修 2 2 媒 體 與 運 用 2 2 實 習 必 修 2 2 國 民 小 語 文 材 法 國 民 小 國 語 國 立 屏 東 大 國 民 小 師 師 資 職 前 專 業 科 目 及 一 覽 表 部 103 年 1 月 24 日 臺 師 二 字 第 1030010873 號 函 同 意 核 定 本 校 103 年 11 月 12 日 103 年 度 第 1 期 第 1 次 委 員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原 名 稱 : 國 立 屏 東 大 國 民 小 師 師 資 職 前 專 業 科 目 及 一 覽 表 本 校

More information

總目46-公務員一般開支

總目46-公務員一般開支 管 制 人 員 : 本 總 目 下 的 開 支 會 由 下 列 人 員 交 代 - 公 務 員 事 務 局 常 任 秘 書 長 ( 分 目 001 010 0 11 023 024 025 028 037 041 及 042) 公 司 註 冊 處 處 長 ( 分 目 006) 香 港 金 融 管 理 局 總 裁 ( 分 目 008) 土 地 註 冊 處 處 長 ( 分 目 009) 庫 務 署 署

More information

基 金 配 息 資 訊 聯 博 境 外 基 金 2016 AA/AD/AT/BA/BD/BT 月 份 除 息 日 2016 年 01 月 01 月 28 日 01 月 29 日 2016 年 02 月 02 月 26 日 02 月 29 日 2016 年 03 月 03 月 30 日 03 月 31

基 金 配 息 資 訊 聯 博 境 外 基 金 2016 AA/AD/AT/BA/BD/BT 月 份 除 息 日 2016 年 01 月 01 月 28 日 01 月 29 日 2016 年 02 月 02 月 26 日 02 月 29 日 2016 年 03 月 03 月 30 日 03 月 31 基 金 配 息 資 訊 聯 博 基 金 歷 史 配 息 及 報 酬 率 資 訊 境 外 基 金 ( 本 基 金 有 相 當 比 重 投 資 於 非 投 資 等 級 之 高 風 險 債 券 且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 本 基 金 主 要 係 投 資 於 非 投 資 等 級 之 高 風 險 債 券 且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 基 金 之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More information

2 工 礦 衛 生 技 師 證 明 文 件 者 火 災 學 消 防 法 規 警 報 系 統 消 防 安 全 設 備 專 技 人 員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技 師 考 試 高 考 ( 專 技 ) 專 科 三 高 等 檢 定 相 當 類 科 及 格 者 四 消 防 設 備

2 工 礦 衛 生 技 師 證 明 文 件 者 火 災 學 消 防 法 規 警 報 系 統 消 防 安 全 設 備 專 技 人 員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技 師 考 試 高 考 ( 專 技 ) 專 科 三 高 等 檢 定 相 當 類 科 及 格 者 四 消 防 設 備 公 共 衛 生 學 系 相 關 公 職 報 考 資 格 以 下 資 料 係 作 為 報 名 之 參 考, 最 終 仍 須 經 考 選 部 應 考 資 格 審 查 通 過 為 準 類 科 別 種 類 名 稱 等 級 學 歷 資 格 應 考 資 格 特 殊 限 制 條 件 專 技 人 員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高 等 暨 普 通 消 防 設 備 人 員 高 考 ( 專 技 ) 專 科 一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MOODLE990201\266i\266\245\244\342\245U1000804)

(Microsoft Word - MOODLE990201\266i\266\245\244\342\245U1000804) (2011.08.04 修 訂 ) 目 錄 壹 舊 課 程 複 製 到 新 課 程 的 方 法... 1 一 將 舊 課 程 的 課 程 文 件 匯 入 新 課 程... 1 二 編 輯 新 課 程... 5 三 備 份 舊 課 程 資 料 還 原 至 新 課 程... 6 貳 元 課 程 (META COURSE) 說 明 與 應 用... 12 一 元 課 程 說 明... 12 二 利 用 元

More information

101年度社會福利方案 網路線上操作手冊

101年度社會福利方案     網路線上操作手冊 104 年 度 社 會 福 利 服 務 方 案 網 路 申 請 線 上 操 作 手 冊 中 華 社 會 福 利 聯 合 勸 募 協 會 103 年 8 月 編 製 中 華 社 會 福 利 聯 合 勸 募 協 會 方 案 線 上 申 請 操 作 1 2 4 0-12 104 年 度 社 會 福 利 服 務 方 案 網 路 申 請 線 上 操 作 手 冊 一 方 案 線 上 申 請 流 程 方 案 線

More information

行 政 院 衛 生 署 醫 事 人 員 繼 續 教 育 積 分 管 理 系 統 使 用 手 冊 ( 醫 事 人 員 版 )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2 月 15 日 文 件 修 訂 歷 史 版 本 制 / 修 訂 人 員 變 更 內 容 摘 要 頁 數 提 供 日 期 V1.0 蕭 鳴 孙 初 版 制 訂 All 100.1.18 目 錄 壹 登 入 說 明... 3 貳 操 作 描 述...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_3_???????-Ch20140625_???

Microsoft Word - _3_???????-Ch20140625_??? 綠 河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則 制 訂 及 修 正 紀 錄 一 本 規 則 初 版 於 2012 年 7 月 21 日 制 訂 二 本 規 則 第 一 次 修 訂 於 2013 年 6 月 29 日 三 本 規 則 第 二 次 修 訂 於 2014 年 6 月 25 日 綠 河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則 第 1 條 本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則

More information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章   緒論 第 五 章 實 證 結 果 第 一 節 敘 述 統 計 表 11 表 12 分 別 為 男 女 癌 症, 實 驗 組 與 控 制 組 樣 本 之 基 本 特 性 此 為 罹 癌 前 一 年 度 樣 本 特 性 由 於 我 們 以 罹 癌 前 一 年 有 在 就 業, 即 投 保 類 別 符 合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法 中 所 規 定 之 第 一 類 被 保 險 人, 且 年 齡 介 於 35 至

More information

壹、組織編制 代碼:C0101意見反映

壹、組織編制      代碼:C0101意見反映 項 目 編 號 DA14 金 門 縣 政 府 人 事 處 教 師 敘 薪 標 準 作 業 流 程 序 說 明 表 項 目 名 稱 教 師 敘 薪 標 準 作 業 承 辦 單 位 人 事 處 第 一 科 作 業 流 程 說 明 一 起 敘 : ( 一 ) 新 進 教 師 到 職 聘 任 後, 按 其 所 具 資 格 條 件 ( 以 學 歷 為 主 ), 依 公 立 各 級 學 校 教 職 員 敘 薪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LCEWA01_090110_00066.doc

Microsoft Word - LCEWA01_090110_00066.doc 收 文 編 號 :1050000093 議 案 編 號 :1050115071001100 立 法 院 議 案 關 係 文 書 ( 中 華 民 國 41 年 9 月 起 編 號 )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4 月 20 日 印 發 院 總 第 703 號 政 府 提 案 第 10511 號 之 2 案 由 : 行 政 院 農 業 委 員 會 函, 為 修 正 犬 貓 及 偶 蹄 類 動 物 進

More information

托 兒 所 及 幼 稚 園 改 制 幼 兒 園 辦 法 條 文 說 明 第 一 條 本 辦 法 依 幼 兒 教 育 及 照 顧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第 五 十 五 條 第 三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第 二 條 本 法 施 行 前 之 公 立 托 兒 所 幼 稚 園 或 經 政 府

托 兒 所 及 幼 稚 園 改 制 幼 兒 園 辦 法 條 文 說 明 第 一 條 本 辦 法 依 幼 兒 教 育 及 照 顧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第 五 十 五 條 第 三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第 二 條 本 法 施 行 前 之 公 立 托 兒 所 幼 稚 園 或 經 政 府 托 兒 所 及 幼 稚 園 改 制 幼 兒 園 辦 法 總 說 明 幼 兒 教 育 及 照 顧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業 於 一 百 年 六 月 二 十 九 日 制 定 公 布, 並 自 一 百 零 一 年 一 月 一 日 施 行, 依 本 法 第 五 十 五 條 規 定 : ( 第 一 項 ) 本 法 施 行 前 之 公 立 托 兒 所 幼 稚 園 或 經 政 府 許 可 設 立 核

More information

台中市29個行政區至中山醫學大學附設文心院區之交通路線規劃

台中市29個行政區至中山醫學大學附設文心院區之交通路線規劃 台 中 市 29 個 行 政 區 至 中 山 醫 學 大 學 附 設 文 心 院 區 之 交 通 路 線 規 劃 中 山 醫 學 大 學 附 設 醫 院 文 心 院 區 院 址 : 台 中 市 南 區 建 國 北 路 一 段 110 號 * 註 一 : 汽 以 95 無 鉛 汽 油 一 公 升 25 元 計 價 * 註 二 : 汽 油 耗 以 一 公 升 汽 油 可 跑 10 公 里 計 算 * 註

More information

目 錄 引 言 P.2 5 11 18 25 261400 署 長 陳 鴻 祥 先 生 講 辭 P.6 10 副 署 長 營 運 服 務 吳 啟 明 先 生 講 辭 穩 步 求 進 P.11 15 An Invisible Man Meets the Mummy 副 署 長 規 管 服 務 陳 帆

目 錄 引 言 P.2 5 11 18 25 261400 署 長 陳 鴻 祥 先 生 講 辭 P.6 10 副 署 長 營 運 服 務 吳 啟 明 先 生 講 辭 穩 步 求 進 P.11 15 An Invisible Man Meets the Mummy 副 署 長 規 管 服 務 陳 帆 2009 年 署 長 簡 報 會 號 外 目 錄 引 言 P.2 5 11 18 25 261400 署 長 陳 鴻 祥 先 生 講 辭 P.6 10 副 署 長 營 運 服 務 吳 啟 明 先 生 講 辭 穩 步 求 進 P.11 15 An Invisible Man Meets the Mummy 副 署 長 規 管 服 務 陳 帆 先 生 講 辭 P.16 22 員 工 提 問 及 部 門

More information

中 國 大 陸 老 年 人 力 就 業 問 題 之 初 探 專 題 研 究 壹 前 言 1 2006 1999 2014 2 2026 3 2037 4 2051 3 4 2 2013 3 貳 老 年 人 力 就 業 問 題 理 論 與 文 獻 檢 閱 1 首 都 經 濟 貿 易 大 學 學 報 (

中 國 大 陸 老 年 人 力 就 業 問 題 之 初 探 專 題 研 究 壹 前 言 1 2006 1999 2014 2 2026 3 2037 4 2051 3 4 2 2013 3 貳 老 年 人 力 就 業 問 題 理 論 與 文 獻 檢 閱 1 首 都 經 濟 貿 易 大 學 學 報 ( PROSPECT & EXPLORATION 第 13 卷 第 12 期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2 月 中 國 大 陸 老 年 人 力 就 業 問 題 之 初 探 A Preliminary Study of the Elderly Empolyment in China 楊 銘 杰 (Yang, Ming-Jey) 中 國 文 化 大 學 中 山 與 中 國 大 陸 研 究 所 博 士 候

More information

02 動 機 2052 中 華 醫 事 科 技 大 學 環 境 與 安 全 衛 生 工 程 系 4 4 155 130 313 247 02 動 機 2029 正 修 科 技 大 學 資 訊 工 程 系 12 12 125 100 300 242 02 動 機 2094 德 霖 技 術 學 院 機

02 動 機 2052 中 華 醫 事 科 技 大 學 環 境 與 安 全 衛 生 工 程 系 4 4 155 130 313 247 02 動 機 2029 正 修 科 技 大 學 資 訊 工 程 系 12 12 125 100 300 242 02 動 機 2094 德 霖 技 術 學 院 機 02 動 機 2004 國 立 臺 北 科 技 大 學 車 輛 工 程 系 15 15 385 355 641 601 02 動 機 2006 國 立 高 雄 第 一 科 技 大 學 機 械 與 自 動 化 工 程 系 智 慧 自 動 化 組 2 2 365 355 592 587 02 動 機 2099 國 立 臺 灣 師 範 大 學 工 業 教 育 學 系 車 輛 技 術 組 14 14 375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