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修改法律文件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发布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 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 以下简称 规定 ), 对已经存续的开放式基金且基金合同 内容不符合 规定 要求的, 应当在 规定 施行之日起 6 个月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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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关于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修改法律文件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发布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 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 以下简称 规定 ), 对已经存续的开放式基金且基金合同 内容不符合 规定 要求的, 应当在 规定 施行之日起 6 个月内修改基金合同 并公告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本基金 管理人 或 本公司 ) 对旗下五十一只基金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产品为 : 序号 基金名称 1 万家 18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 万家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3 万家行业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4 万家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5 万家和谐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6 万家双引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7 万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8 万家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9 万家中证红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10 万家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11 万家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12 万家信用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3 万家日日薪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14 万家强化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5 万家上证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16 万家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7 万家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8 万家现金宝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19 万家瑞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 万家瑞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1 万家品质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2 万家瑞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3 万家新兴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4 万家瑞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5 万家颐达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6 万家颐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7 万家恒瑞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8 万家年年恒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

2 29 万家鑫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30 万家鑫璟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31 万家瑞旭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2 万家家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33 万家瑞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4 万家年年恒荣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35 万家瑞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6 万家鑫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37 万家瑞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8 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39 万家瑞隆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0 万家恒景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41 万家鑫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42 万家鑫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43 万家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44 万家消费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45 万家宏观择时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6 万家鑫瑞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47 万家玖盛纯债 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48 万家天添宝货币市场基金 49 万家量化睿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0 万家安弘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51 万家家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次法律文件修订的内容包括前言 释义 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申购和 赎回的价格 费用及其用途 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 款项的情形 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投资范围 投资限制 估值方法 暂停估值 的情形 基金的信息披露等 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公告附件 本次法律文件修订系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进行, 且对现有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根据各产品基金合同的约定, 不需要召开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 本次法律文件修订已经过本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 已报监管机构备案 同时, 依据 规定 中 基金管理人应当强化对投资者短期投资行为的管理, 对除货币市场基金与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以外的开放式基金, 对持续持有期少 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 的赎回费, 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的规定, 本基金管理人将对上述基金中除货币市场基金与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 以外的 45 只开放式基金的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 ( 不含 ) 对应的赎回费率调整为 1.5%, 并将上述对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修订后的法律文件自 2018 年 2

3 3 月 31 日起正式生效 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的是, 对于 2018 年 3 月 30 日 15:00 之后提出的赎回申请适用调整后的赎回费规则 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 已相应修订了上述 51 只基金的基金合同与托管协议, 并将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作出相应调整 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 : 查询修改后的各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 或通过客户服务电话 : ;95538 转 6 了解详情 特此公告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3

4 附件 : 五十一只基金的修订内容说明一 万家 18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修订内容说明 1 基金合同主要修订内容 章节 修订内容 修订依据 前言 增加 : 将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纳 ( 以下简称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 入基金合同制订依据 释义 增加 : 补充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 指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 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 释义 修订 ; 释义 增加 : 根据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 流动性受限资产 : 指由于法律法规 监管 合同或操作 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 包括但不 补充流动性受限资产的释义 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 款 ( 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 ) 停牌股票 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 资产支持证券 因 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 基金合 更新基金发起人以及基金管理人基本信息 : 更新基金发起人以及基金管 同当事 1 地址: 中国 ( 上海 ) 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 360 号 8 理人基本信息 人及权 层 ( 名义楼层 9 层 ) 利义务 2 法定代表人: 方一天 8 联系电话: 基金合 更新基金托管人基本信息 : 更新基金托管人基本信息 同当事 ( 一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人及权 利义务 2 法定代表人: 陈四清 3 成立时间:1983 年 10 月 31 日 4 组织形式: 股份有限公司 5 注册资本: 人民币 294,387,791,241 元 万 家 五 基金的投资管理 根据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 180 指 ( 五 ) 投资组合限制中第 (2) 款增加标粗部分 : 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数证券 (2) 本基金持有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或者现金 第十六条 十七条 十八条增 投资基 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其中, 现金类资产不 加 金基本 包括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 应收申购款等 情况 增加 : (6) 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 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 因证券市场波动 上市公司 股票停牌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 基金不符合前述所规定比例限制的, 基金管理人不得主 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 (7) 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 4

5 万家 18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本情况万家 18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本情况万家 18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本情况万家 18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本情况 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 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 ( 后续条款序号顺延 ) 六 基金的申购 赎回根据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 ( 六 ) 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2 申请赎回基金的份额第十九条第二款增加增加 :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 拒绝大额申购 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 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六 基金的申购 赎回根据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 ( 七 ) 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第 5 点增加标粗部分, 删除划线部分 : 第二十三条修订本基金的申购费率最高不超过 1.5%; 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 0.5% 本基金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0% 的赎回费, 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六 基金的申购 赎回根据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 ( 九 ) 巨额赎回的认定及处理方式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2 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第二十一条 ( 二 ) 增加第 (2) 款部分延期赎回中增加标粗部分 : (2) 部分延期赎回 : 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支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可能会对基金的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 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的前提下, 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若进行上述延期办理, 对于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50% 以上的部分, 基金管理人有权进行延期办理 对于其余当日非自动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 按单个账户非自动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量占非自动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 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 ; 未受理部分可延迟至下一个工作日办理 转入第二个工作日的赎回申请不享有优先权并以该开放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依据计算赎回金额, 依此类推, 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投资者在申请赎回时可选择将当日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 六 基金的申购 赎回根据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 ( 十 ) 拒绝或暂停申购 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1 除出现如下情形, 基金管理人不得拒绝或暂停接受基第十九条 第二十四条增加金投资者的申购申请增加标粗部分, 删除划线部分 : (5) 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 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基 5

6 金管理人应当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 (6)(5) 法律 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7)(6) 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某笔申购申请可能影响到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可拒绝或部分拒绝该笔申购申请 ; (8) 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 或者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 50% 比例要求的情形时 ; (9) 当一笔新的申购申请被确认成功, 使本基金总规模超过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本基金总规模上限时 ; 或使本基金单日申购金额或净申购比例超过基金管理人规定的当日申购金额或净申购比例上限时 ; 或该投资者累计持有的份额超过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的份额上限时 ; 或该投资者当日申购金额超过单个投资者单日申购金额上限时 ; 或该投资者单笔申购金额超过单个投资者单笔申购金额上限时 发生上述第 (1) 到第 (5)(6) 项暂停申购情形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暂停公告 暂停期间, 每两周至少重复刊登暂停公告一次 暂停结束, 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时, 基金管理人应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公告及最近一个工作日基金份额资产净值 对于销售机构已受理的申购申请或发生上述第 (6)(7) (8) (9) 项拒绝申购情形时, 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全额退划给投资者 万 家 六 基金的申购 赎回 根据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 18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本情况 ( 十 ) 拒绝或暂停申购 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 除下列情形外, 基金管理人不得拒绝接受或暂停接受投资者的赎回申请增加标粗部分 : (4) 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 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措施 ; (5)(4) 法律 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它情形 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第二十四条增加 万 家 十一 基金资产估值 根据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 18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本情况 ( 六 ) 暂停公告净值的情形中增加 : 3 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 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 ; 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第二十四条增加 万 家 十六 基金的信息披露 根据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 6

7 18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本情况万家 18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本情况万家 18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本情况 ( 三 ) 定期报告增加 :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 的情形, 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 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 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 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本基金持续运作过程中,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十六 基金的信息披露 ( 四 ) 临时报告与公告中增加 : 18 发生涉及本基金申购 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 十六 基金的信息披露 ( 五 ) 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更新管理人网站信息为 : 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第二十六 二十七条增加根据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二十六条增加根据实际情况更新 2 托管协议主要修订内容 章节修订内容修改理由 一 托管协议当事人一 托管协议当事人二 托管协议的依据 目的和原则 在 1.1 基金管理人( 或简称 管理人 ) 中更新基金管理人住所及法定代表人为 : 住所 : 中国 ( 上海 ) 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 360 号 8 层 ( 名义楼层 9 层 ) 法定代表人 : 方一天在 1.2 基金托管人( 或简称 托管人 ) 中更新托管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信息为 : 名称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陈四清注册资本 : 人民币 294,387,791,241 元在 2.1 中增加 :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根据管理人实际情况修改根据托管人实际情况修改将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纳入托管协议制订依据 7

8 三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 之间的业务监督 核查 3.1 中增加 : 其中, 基金托管人根据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 性风险管理规定 对投资组合的比例做如下监督 : 1) 现金类资产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 应收申购 款等 ; 2) 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 该基金资产净值的 15% 因证券市场波动 上市公司股票停牌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述所规定比例限制的, 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 3) 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 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 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并承担由于不一致所导致的风险或损失 根据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第十六条 十七条 十八条增加 ; 二 万家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订内容说明 1 基金合同主要修订内容 章节 修订内容 修订依据 前言 增加 : 将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 以下 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 简称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 规定 纳入基金合同制订 依据 释义 增加 : 补充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 13.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 指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 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 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理规定 释义 释义 增加 : 根据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 55. 流动性受限资产 : 指由于法律法规 监管 合同或操作障 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 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 包括但不限于到 理规定 补充流动性受限 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 ( 含协议约 资产的释义 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 ) 停牌股票 流通受限的新股 及非公开发行股票 资产支持证券 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 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基金 ( 五 ) 申购和赎回的金额 中增加 : 根据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 份额 4.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 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 的申 不利影响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 理规定 第十九条第二款 购与 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 拒绝大额申购 暂停基金 增加 赎回 申购等措施, 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具 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基金 ( 六 ) 申购和赎回的价格 费用及其用途 中增加标粗部分 : 根据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 份额 2. 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 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 的申 本基金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0% 的 理规定 第二十三条增加 8

9 购与赎回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本基金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 7 日的投资者不收取赎回费用 ( 七 ) 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中增加标粗部分 : 6. 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 或者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 50% 比例要求的情形时 7. 当一笔新的申购申请被确认成功, 使本基金总规模超过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本基金总规模上限时 ; 或使本基金单日申购金额或净申购比例超过基金管理人规定的当日申购金额或净申购比例上限时 ; 或该投资者累计持有的份额超过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的份额上限时 ; 或该投资者当日申购金额超过单个投资者单日申购金额上限时 ; 或该投资者单笔申购金额超过单个投资者单笔申购金额上限时 8. 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 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发生上述第 项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申购情形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如果基金投资者的申购申请被拒绝, 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者 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 八 ) 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中增加 : 5. 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 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措施 ( 九 ) 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增加标粗部分 : 2. 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 部分顺延赎回 : 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基金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支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 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的前提下, 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若进行上述延期办理, 对于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50% 以上的部分, 基金管理人有权进行延期办理 对于其余当日非自动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 应当按单个账户非自动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量占非自动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 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 ; 基金投资者未能赎回部分, 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 选择延期赎回的, 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 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 选择取消赎回的, 当日未获赎回的部分申请将被撤 9 根据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第十九条 第二十四条增加根据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第二十四条增加根据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第二十一条 ( 二 ) 增加

10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其权利义务基金的投资基金的投 销 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 无优先权并以该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 如基金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 投资者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 一 ) 基金管理人 的 1. 基金管理人简况 中 : 住所 : 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 450 号新天国际大厦 23 层办公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 450 号新天国际大厦 23 层法定代表人 : 柳亚男修改为 : 住所 : 中国 ( 上海 ) 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 360 号 8 层 ( 名义楼层 9 层 ) 办公地址 : 中国 ( 上海 ) 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 360 号 8 层 ( 名义楼层 9 层 ) 法定代表人 : 方一天 ( 二 ) 基金托管人 的 1. 基金托管人简况 中 : 名称 : 中国农业银行住所 : 北京市复兴路甲 23 号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三环北路 100 号金玉大厦法定代表人 : 项俊波成立时间 :1979 年 2 月 23 日注册资金 :361 亿元人民币存续期间 : 持续经营组织形式 : 国有独资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 : 国发 (1979)056 号修改为 : 名称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 :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 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法定代表人 : 周慕冰成立时间 :2009 年 1 月 15 日注册资金 :32,479,411.7 万元人民币存续期间 : 持续经营组织形式 : 股份有限公司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 : 中国银监会银监复 号 ( 三 ) 投资范围 中增加标粗部分 : 本基金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 ( 含可转换债券 ) 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投资于股票等权益类证券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20%,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其中, 现金类资产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 应收申购款等 ( 九 ) 投资限制 中增加标粗部分 : 13.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 ( 包括开放式基金以 10 根据托管人实际情况修改根据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第十八条增加根据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

11 资基金资产的估值基金的信息披露基金的信息披露 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 ) 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 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 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14. 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 因证券市场波动 上市公司股票停牌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述所规定比例限制的, 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 15. 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 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 除上述第 项外, 因证券市场变化 上市公司合并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比例或者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调整完毕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六 ) 暂停估值的情形 中增加 : 5. 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 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 ; ( 五 )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的 7. 基金定期报告, 包括基金年度报告 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中增加 :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 的情形, 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 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 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 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本基金持续运作过程中,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 五 )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的 8. 临时报告 中增加 : (26) 发生涉及本基金申购 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 理规定 第十八条 十五条 十六条 十七条增加根据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第二十四条增加根据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第二十六 二十七条增加根据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二十六条增加 2 托管协议主要修订内容 章节 修订内容 修改理由 一 基金 ( 一 ) 基金管理人 中 : 根据托管人实际 托管协议 住所 : 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 450 号新天国际大厦 23 层 情况修改 当事人 办公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 450 号新天国际大厦 23 层 法定代表人 : 柳亚男 修改为 : 11

12 住所 : 中国 ( 上海 ) 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 360 号 8 层 ( 名义楼层 9 层 ) 办公地址 : 中国 ( 上海 ) 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 360 号 8 层 ( 名义楼层 9 层 ) 法定代表人 : 方一天 ( 二 ) 基金托管人 中 : 名称 : 中国农业银行住所 : 北京市复兴路甲 23 号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三环北路 100 号金玉大厦邮政编码 : 法定代表人 : 项俊波成立时间 :1979 年 2 月 23 日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 : 国发 (1979)056 号组织形式 : 国有独资注册资金 :361 亿元人民币存续期间 : 持续经营经营范围 : 人民币存款 贷款 结算业务 ; 居民储蓄业务 ; 信托贷款 投资业务 ; 金融租赁业务 ; 外汇存款 ; 外汇汇款 ; 外汇投资 ; 在境内 外发行或代理发行外币有价证券 ; 贸易 非贸易结算 ; 外币票据贴现 ; 外汇放款 ; 买卖或代理买卖外汇及外币有价证券 ; 境内 外外汇借款 ; 外汇及外币票据兑换 ; 外汇担保 ; 保管箱业务 ; 征信调查 咨询服务 ;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 ; 社保基金托管 ; 企业年金托管 ; 委托资产托管 ; 信托资产托管 ; 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托管 ; 农村社会保障基金托管 ; 投资连接保险产品的托管 ; 收支账户的托管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QFII) 境内证券投资托管 修改为 : 名称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 :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 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邮政编码 : 法定代表人 : 周慕冰成立时间 :2009 年 1 月 15 日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 : 中国银监会银监复 号组织形式 :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金 :32,479,411.7 万元人民币存续期间 : 持续经营经营范围 : 吸收公众存款 ; 发放短期 中期 长期贷款 ; 办理国内外结算 ; 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 发行金融债券 ; 代理发行 代理兑付 承销政府债券 ; 买卖政府债券 金融债券 ; 从事同业拆借 ; 买卖 代理买卖外汇 ; 结汇 售汇 ; 从事银行卡业务 ; 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 ; 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 ; 提供保管箱服务 ; 代理资金清算 ; 各类汇兑业务 ; 代理政策性银行 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款业务 ; 贷款承诺 ; 组织或参加银团贷款 ; 外汇存款 ; 外汇贷款 ; 外汇汇款 ; 外汇借款 ; 发行 代理发行 买卖或代理买卖股 12

13 三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三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八 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 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 ; 外汇票据承兑和贴现 ; 自营 代客外汇买卖 ; 外币兑换 ; 外汇担保 ; 资信调查 咨询 见证业务 ; 企业 个人财务顾问服务 ; 证券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存管业务 ;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 ; 企业年金托管业务 ; 产业投资基金托管业务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托管业务 ; 代理开放式基金业务 ; 电话银行 手机银行 网上银行业务 ; 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 ; 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在 ( 一 ) 中增加标粗部分 : 本基金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 ( 含可转换债券 ) 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投资于股票等权益类证券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20%,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其中, 现金类资产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 应收申购款等 在 ( 二 ) 中增加标粗部分 : 13.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 且由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全部开放式基金 ( 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 ) 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 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 且由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 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14. 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 因证券市场波动 上市公司股票停牌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述所规定比例限制的, 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 15. 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 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 除上述第 项外, 因证券市场变化 上市公司合并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比例或者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调整完毕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 ( 四 ) 暂停估值与公告基金份额净值的情形 中增加 : (5) 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 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 ; 根据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第十八条增加根据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第十八条 十五条 十六条 十七条增加根据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第二十四条增加 三 万家行业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修订内容说明 1 基金合同主要修订内容 章节 原文条款修改后条款内容内容 一 前 ( 一 ) 订立 万家行业优选混合型 ( 一 ) 订立 万家行业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言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的目的 依 金合同 的目的 依据和原则 据和原则 13

14 二 释义六 基金份额的交易 申购与赎回 2 订立基金合同的依据包括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以下简称 基金法 )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运作管理办法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 以下简称 业务规则 ) 及其它有关规定 无 ( 五 ) 申购 赎回的限制无 ( 七 ) 申购 赎回的费用 2 投资者的申购费用, 由基金管理人及销售代理人收取 赎回费在扣除手续费后, 余额不得低于赎回费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 并应当归入基金财产 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在 招募说明书 中进行公告 基金管理人认为需要调整这一比例时, 应最迟于新的比例开始实施前 3 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报刊和网站公告 ( 九 ) 暂停或拒绝申购 赎回的情形和处理方式无 2 订立基金合同的依据包括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以下简称 基金法 )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运作管理办法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 以下简称 业务规则 )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 以下简称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 及其它有关规定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 指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流动性受限资产 : 指由于法律法规 监管 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 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 ( 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 ) 停牌股票 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 资产支持证券 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 五 ) 申购 赎回的限制 5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 拒绝大额申购 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 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 七 ) 申购 赎回的费用 2 投资者的申购费用, 由基金管理人及销售代理人收取 本基金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0% 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在扣除手续费后, 余额不得低于赎回费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 并应当归入基金财产 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在 招募说明书 中进行公告 基金管理人认为需要调整这一比例时, 应最迟于新的比例开始实施前 3 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报刊和网站公告 ( 九 ) 暂停或拒绝申购 赎回的情形和处理方式 (5) 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 或者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 50% 比例要求的情形时 ; 14

15 七 基 金合 发生上述第 (1)-(5) 项暂停申购情形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在指定媒体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 发生上述第 (6) 项拒绝申购情形时, 申购款项将全额退还投资者 2 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和处理无无 ( 十 ) 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 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 部分延期赎回 : 当基金管理人认为兑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兑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资产变现可能对基金的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 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的前提下, 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 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 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 ; 投资者未能赎回部分, 除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明确作出不参加顺延下一个开放日赎回的表示外, 自动转为下一个开放日赎回处理 ( 一 ) 基金合同当事人 1 基金管理人 (6) 当一笔新的申购申请被确认成功, 使本基金总规模超过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本基金总规模上限时 ; 或使本基金单日申购金额或净申购比例超过基金管理人规定的当日申购金额或净申购比例上限时 ; 或该投资者累计持有的份额超过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的份额上限时 ; 或该投资者当日申购金额超过单个投资者单日申购金额上限时 ; 或该投资者单笔申购金额超过单个投资者单笔申购金额上限时 ; (7) 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 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 发生上述第 (1)-(4) (7) (8) 项暂停申购情形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在指定媒体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 发生上述第 (5) (6) (9) 项拒绝申购情形时, 申购款项将全额退还投资者 2 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和处理 (4) 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 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措施 ( 十 ) 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 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 部分延期赎回 : 当基金管理人认为兑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兑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资产变现可能对基金的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 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的前提下, 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若进行上述延期办理, 对于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50% 以上的部分, 基金管理人有权进行延期办理 对于其余当日非自动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 应当按单个账户非自动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量占非自动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 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 ; 投资者未能赎回部分, 除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明确作出不参加顺延下一个开放日赎回的表示外, 自动转为下一个开放日赎回处理 ( 一 ) 基金合同当事人 1 基金管理人 15

16 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十二 基金的投资 名称 :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名称 :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电路注册地址 : 中国 ( 上海 ) 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 号 8 层 ( 名义楼层 9 层 ) 号 8 层 ( 名义楼层 9 层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电路办公地址 : 中国 ( 上海 ) 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 号 8 层 ( 名义楼层 9 层 ) 号 8 层 ( 名义楼层 9 层 ) 法定代表人 : 毕玉国法定代表人 : 方一天总经理 : 吕宜振总经理 : 经晓云 2 基金托管人 2 基金托管人法定代表人 : 胡怀邦法定代表人 : 彭纯 ( 五 ) 投资范围 ( 五 ) 投资范围 本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本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 60%-95%; 债券 现 60%-95%; 债券 现金类资产以及中金类资产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券品种占基金资产的 5%-40%, 其中, 现金或者到期品种占基金资产的 5%-40%, 其中, 现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资产净值的 5%, 其中, 现金类资产不包括结算备付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金 存出保证金 应收申购款等, 权证占基金资产的 5%, 权证占基金资产净值的 0-3% 净值的 0-3% ( 八 ) 投资限制 ( 八 ) 投资限制 1 组合限制 1 组合限制 5) 本基金投资于现金或到期日在 5) 本基金投资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政府一年以内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其中, 现金金资产净值的 5%; 类资产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 应收申购款等 ; 无 15)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 ( 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 ) 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 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 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16) 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 因证券市场波动 上市公司股票停牌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述所规定比例限制的, 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 17) 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 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 因证券市场波动 上市公司合并 基除上述第 5) 12) 16) 17) 条以外, 因证券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市场波动 上市公司合并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素致使基金投资不符合基金合同约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不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的投资比例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 16

17 十四 基金资产估值二十一 基金的信息披露 10 个交易日内调整完毕 内调整完毕 ( 六 ) 暂停估值与公告基金份额净值的情形无 ( 八 ) 基金定期报告, 包括基金年度报告 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 九 ) 临时报告与公告无 ( 六 ) 暂停估值与公告基金份额净值的情形 5 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 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 ; ( 八 ) 基金定期报告, 包括基金年度报告 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 的情形, 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 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 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 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本基金持续运作过程中,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 九 ) 临时报告与公告 27 发生涉及本基金申购 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 2 托管协议主要修订内容 章节一 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二 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 目的 原则和解释 原文条款内容 ( 一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住所 :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电路 360 号 8 层 ( 名义楼层 9 层 ) 法定代表人 : 毕玉国 ( 二 ) 基金托管人法定代表人 : 牛锡明订立 万家行业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 以下简称 本托管协议, 本协议 ) 的依据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以下简称 基金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 ) 和 万家行 修改后条款内容 ( 一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住所 : 中国 ( 上海 ) 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 360 号 8 层 ( 名义楼层 9 层 ) 法定代表人 : 方一天 ( 二 ) 基金托管人法定代表人 : 彭纯订立 万家行业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 以下简称 本托管协议, 本协议 ) 的依据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以下简称 基金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 )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 以下简称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 和 万家行业优选混合型证券 17

18 三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业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 ) 及其他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 ) 及其他有关规定 有关规定 ( 一 )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投 ( 一 )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行为行使 资行为行使监督权 监督权 (1) 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 (1) 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 基 规定及 基金合同 和本协议的约定, 金合同 和本协议的约定, 对基金的投资范围 对基金的投资范围 投资对象进行监 投资对象进行监督 督 本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 60%-95%; 债券 现 本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 金类资产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 60%-95%; 债券 现金类资产以及中国 券品种占基金资产的 5%-40%, 其中, 现金或者到 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 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 占基金资产的 5%-40%, 其中, 现金或 金资产净值的 5%, 其中, 现金类资产不包括结算 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 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 应收申购款等, 权证占基 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权 金资产净值的 0-3% 证占基金资产净值的 0-3% (2) 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 基 (2) 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 金合同 和本协议的约定, 对基金投资 融资比 规定及 基金合同 和本协议的约定, 例进行监督 对基金投资 融资比例进行监督 7. 基金的投资组合中保留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 7. 基金的投资组合中保留的现金或者 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 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 净值的 5%, 其中, 现金类资产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存出保证金 应收申购款等 ; 9. 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为 BBB 以 9. 本基金持有的同一 ( 指同一信用级别 ) 资产支 上 ( 含 BBB) 的资产支持证券 本基金 持证券的比例, 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 持有的同一 ( 指同一信用级别 ) 资产 10%; 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 支持证券的比例, 不得超过该资产支 持证券的比例, 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本 持证券规模的 10%; 本基金投资于同一 公司管理的全部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 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 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 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 例, 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本 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10%; 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 公司管理的全部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于 支持证券, 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品种除外 券, 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 10. 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为 BBB 以上 ( 含 BBB) 计规模的 10%; 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 的资产支持证券 本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 支持证券, 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 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 不再符合投资标准, 将在 净值的 20%,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品 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 3 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种除外 10. 本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 如 12.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 ( 包括开 果其信用等级下降 不再符合投资标 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 ) 持有 准, 将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 3 个月 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 不得超过该上 内予以全部卖出 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 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 18

19 票, 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13. 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 因证券市场波动 上市公司股票停牌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述所规定比例限制的, 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 14. 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 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 因证券市场波动 上市公司合并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 除上述第 条以外, 因证券市场波动 证券发行人合并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不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规定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整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修改或取消上述限制规定时, 本基金不受上述投资组合限制并相应修改其投资组合限制规定 四 万家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修订内容说明 1 基金合同主要修订内容原文条款章节内容第一部分前言前言和释为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 明确义 万家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以下简称 本合同 或 基金合同 ) 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规范万家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 以下简称 本基金 ) 运作, 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以下简称 基金法 )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 ) 货币市场基金管理暂行规定 ( 以下简称 暂行规定 ) 关于 修改后条款内容前言为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 明确 万家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以下简称 本合同 或 基金合同 ) 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规范万家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 以下简称 本基金 ) 运作, 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以下简称 基金法 )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 ) 货币市场基金管理暂行规定 ( 以下简称 暂行规定 ) 关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等相关问题的通知 ( 以下简称 通知 ) 货币市场基金信息披露特别规定 ( 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特别规定 )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 以下简称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 19

20 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等相关问题的通知 ( 以下简称 通知 ) 货币市场基金信息披露特别规定 ( 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特别规定 ) 及其他有关规定, 在自愿 平等 公平 诚实信用 充分保护基金投资者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原则基础上, 特订立基金合同 无 及其他有关规定, 在自愿 平等 公平 诚实信用 充分保护基金投资者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原则基础上, 特订立基金合同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 指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第五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流动性受限资产 : 指由于法律法规 监管 基金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 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 ( 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 ) 资产支持证券, 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五 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五 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无 ( 四 )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 拒绝大额申购 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 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 ( 四 ) 在不违背有关法律法规和基益, 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金合同规定的前提下, 基金管理人 ( 五 ) 在不违背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可根据市场情况, 调整上述第 ( 一 ) 前提下,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 调整上述至 ( 三 ) 项的数额限制 基金管理第 ( 一 ) 至 ( 四 ) 项的数额限制 基金管理人必人必须最迟在调整生效前 2 个工作须最迟在调整生效前 2 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上刊登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备案 六 申购与赎回的价格 费用六 申购与赎回的价格 费用 ( 四 )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为零 ( 四 )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为零 但是当本基金前 10 名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基金总份额 50%, 且本基金投资组合中现金 国债 中央银行票据 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5 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 10% 且偏离度为负时, 为确保基金平稳运作, 避免诱发系统性风险, 基金管理人应当对当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基金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 1% 以上的赎回申请征收 1% 的强制 20

21 九 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和处理方式无无十 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和处理 ( 一 ) 暂停赎回的情形发生下列情况时, 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 1 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 2 证券交易场所依法决定临时停市, 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 十二 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 二 ) 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 部分延期赎回: 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支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资产变现可能对基金的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 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的前提下, 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 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当日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 确定单个账户当日受理 赎回费用, 并将上述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上述做法无益于基金利益最大化的情形除外 九 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和处理方式 5 当一笔新的申购申请被确认成功, 使本基金总规模超过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本基金总规模上限时 ; 或该投资者累计持有的份额超过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的份额上限时 ; 或该投资者当日申购金额超过单个投资者单日申购金额上限时 ; 6 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 或者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 50% 比例要求的情形时 ; 7 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 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基金管理人暂停基金估值并应当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 十 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和处理 ( 一 ) 暂停赎回的情形发生下列情况时, 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 1 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 2 证券交易场所依法决定临时停市, 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 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 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的措施 ; 十二 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 二 ) 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 部分延期赎回: 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支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资产变现可能对基金的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 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的前提下, 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若进行上述延期办理, 对于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50% 以上的部分, 基金管理人有权进行延期办理 对于其余当日非自动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 按单个账户非自动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量占当日非自动 21

22 的赎回份额 ; 未受理部分可延迟至下一个开放日办理, 依照上述规定, 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的赎回不享有赎回优先权, 并将以下一个开放日赎回申请总量计算赎回金额, 依此类推, 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部分顺延赎回不受单笔赎回最低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回时有权对当日未获受理部分份额选择延迟赎回或放弃延迟赎回 一 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 一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上海浦东新区浦电路 360 号 8 层 ( 名义楼层 9 层 ) 办公地址 : 上海浦东新区浦电路 360 号 8 层 ( 名义楼层 9 层 ) 法定代表人 : 毕玉国总经理 : 吕宜振成立日期 :2002 年 8 月 23 日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 : 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号经营范围 : 发起设立基金 ; 基金管理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 确定单个账户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 ; 未受理部分可延迟至下一个开放日办理, 依照上述规定, 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的赎回不享有赎回优先权, 并将以下一个开放日赎回申请总量计算赎回金额, 依此类推, 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部分顺延赎回不受单笔赎回最低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回时有权对当日未获受理部分份额选择延迟赎回或放弃延迟赎回 一 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 一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中国 ( 上海 ) 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 360 号 8 层 ( 名义楼层 9 层 ) 办公地址 : 中国 ( 上海 ) 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 360 号 8 层 ( 名义楼层 9 层 ) 法定代表人 : 方一天成立日期 :2002 年 8 月 23 日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 : 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号经营范围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 基金销售 第六部分 ( 二 ) 基金托管人 ( 二 ) 基金托管人基金合同的法定代表人 : 吴建法定代表人 : 李民吉当事人及权成立时间 :1992 年 10 月 14 日成立时间 :1992 年 10 月 14 日利义务注册资本 : 8,904,643,509 元人民注册资本 :10,685,572,211 元人民币 币 经营范围 : 吸收公众存款 ; 发放短 经营范围 : 吸收公众存款 ; 发放短期 中期和长 期 中期和长期贷款 ; 办理国内外 期贷款 ; 办理国内外结算 ; 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 结算 ; 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 发行 发行金融债券 ; 代理发行 代理兑付 承销政府 金融债券 ; 代理发行 代理兑付 债券 ; 买卖政府债券 金融债券 ; 从事同业拆借 ; 承销政府债券 ; 买卖政府债券 金 买卖 代理买卖外汇 ; 从事银行卡业务 ; 提供信 融债券 ; 从事同业拆借 ; 买卖 代 用证服务及担保 ; 代理收付款项 ; 提供保管箱服 理买卖外汇 ; 从事银行卡业务 ; 提 务 ; 结汇 售汇业务 ; 保险兼业代理业务 ; 经中 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 ; 代理收付款 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 以下简称 中国银监 项 ; 提供保管箱服务 ; 结汇 售汇 会 ) 批准的其他业务 业务 ; 保险兼业代理业务 ; 租赁业 务以及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 会 ( 以下简称 中国银监会 ) 批准 的其他业务 第十二部 八 投资限制 八 投资限制 22

23 分基金 的投资 ( 二 ) 投资组合遵循如下投资限制无 11 因基金规模变动 市场波动 发债公司合并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导致投资组合不符合上述规定的, 基金管理人应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以达到上述标准,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 ( 二 ) 投资组合遵循如下投资限制 8 本基金根据份额持有人集中度情况对货币市场基金的投资组合实施调整, 并遵守以下要求 : (1) 当本基金前 10 名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50% 时, 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不得超过 60 天, 平均剩余存续期不得超过 120 天 ; 投资组合中现金 国债 中央银行票据 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5 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 30%; (2) 当本基金前 10 名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20% 时, 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不得超过 90 天, 平均剩余存续期不得超过 180 天 ; 投资组合中现金 国债 中央银行票据 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5 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 20%; 12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同一商业银行的银行存款及其发行的同业存单与债券, 不得超过该商业银行最近一个季度末净资产的 10%; 13 本基金投资于主体信用评级低于 AAA 的机构发行的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 10%, 其中单一机构发行的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 2% 前述金融工具包括债券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银行存款 同业存单 相关机构作为原始权益人的资产支持证券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品种 ; 14 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 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本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 15 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因证券市场波动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述所规定比例限制的, 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 除上述 项外, 因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 基金规模变动 市场波动 发债公司合并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导致投资组合不符合上述规定的, 基金管理人应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以达到上述标准,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 本基金投资于主体信用评级低于 AA+ 的商业银 23

24 第十四部分基金资产的估值第十五部分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六 暂停估值的情形无一 基金费用的种类 ( 二 ) 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3 基金赎回费用: 本基金不收取赎回费用 行的银行存款与同业存单的, 应当经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批准, 相关交易应当事先征得基金托管人的同意, 并作为重大事项履行信息披露程序 六 暂停估值的情形 ( 五 ) 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 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 ; 一 基金费用的种类 ( 二 ) 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3 基金赎回费用: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 本基金不收取赎回费用 第十九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 一 信息披露的种类 披露时间和披露形式 ( 二 ) 基金运作信息披露 报备应当采用电子文本和书面报告两种方式 ( 三 ) 基金临时信息披露无 一 信息披露的种类 披露时间和披露形式 ( 二 ) 基金运作信息披露 报备应当采用电子文本和书面报告两种方式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 的情形, 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 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 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 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本基金持续运作过程中,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年度报告 半年度报告中至少披露报告期末基金前 10 名份额持有人的类别 持有份额及占总份额的比例等信息 ( 三 ) 基金临时信息披露 28 发生涉及基金申购 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 29 本基金投资于主体信用评级低于 AA+ 的商业银行的银行存款与同业存单时 ; 2 托管协议主要修订内容原文条款章节内容 修改后条款 内容 24

25 一 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二 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 目的和原则三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 一 ) 基金管理人 ( 一 ) 基金管理人住所 :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电路 360 号 8 住所 : 中国 ( 上海 ) 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 360 号层 ( 名义楼层 9 层 ) 8 层 ( 名义楼层 9 层 ) 法定代表人 : 毕玉国法定代表人 : 方一天 ( 二 ) 基金托管人 ( 二 ) 基金托管人法定代表人 : 吴建法定代表人 : 李民吉注册资本 :8,904,643,509 元人民币注册资本 :10,685,572,211 元人民币经营范围 : 吸收公众存款 ; 发放短期 经营范围 : 吸收公众存款 ; 发放短期 中期和长期中期和长期贷款 ; 办理国内外结算 ; 办贷款 ; 办理国内外结算 ; 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 发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 发行金融债券 ; 代行金融债券 ; 代理发行 代理兑付 承销政府债券 ; 理发行 代理兑付 承销政府债券 ; 买买卖政府债券 金融债券 ; 从事同业拆借 ; 买卖 卖政府债券 金融债券 ; 从事同业拆借 ; 代理买卖外汇 ; 从事银行卡业务 ; 提供信用证服务买卖 代理买卖外汇 ; 从事银行卡业务 ; 及担保 ; 代理收付款项 ; 提供保管箱服务 ; 结汇 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 ; 代理收付款售汇业务 ; 保险兼业代理业务 ; 经中国银行业监督项 ; 提供保管箱服务 ; 结汇 售汇业务 ; 管理委员会 ( 以下简称 中国银监会 ) 批准的其他保险兼业代理业务 ; 租赁业务以及经中业务 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 以下简称 中国银监会 ) 批准的其他业务 ( 一 ) 订立托管协议的依据 ( 一 ) 订立托管协议的依据本协议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本协议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以基金法 ( 以下简称 基金法 ) 下简称 基金法 )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以下理办法 ( 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 ) 证券简称 运作办法 ) 证券投资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销售办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销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以售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 ) 公开募集开放露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 以下简称办法 ) 货币市场基金管理暂行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 货币市场基金规定 ( 简称 暂行规定 ) 万管理暂行规定 ( 简称 暂行规定 ) 万家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家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以下简称 基 ( 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 ) 及其他有关金合同 ) 及其他有关规定制订 规定制订 ( 一 )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投 ( 一 )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行为的监资行为的监督 2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投督融资比例进行监督的内容 标准和程序 2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投融资比例进行监督的内容 (2) 监督的标准标准和程序本基金投资组合遵循如下投资限制 : (2) 监督的标准无本基金投资组合遵循如下投资限制 : 8) 本基金根据份额持有人集中度情况对货币市场基金的投资组合实施调整, 并遵守以下要求 : 1 当本基金前 10 名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50% 时, 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不得超过 60 天, 平均剩余存续期不得超过 120 天 ; 投资组合中现金 国债 中央银行票据 25

26 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5 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 30%; 2 当本基金前 10 名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20% 时, 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不得超过 90 天, 平均剩余存续期不得超过 180 天 ; 投资组合中现金 国债 中央银行票据 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5 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 20%; 11) 因基金规模变动 市场波动 发债公司合并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导致投资组合不符合上述规定的, 基金管理人应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以达到上述标准,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 12)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且由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全部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同一商业银行的银行存款及其发行的同业存单与债券, 不得超过该商业银行最近一个季度末净资产的 10%; 13) 本基金投资于主体信用评级低于 AAA 的机构发行的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 10%, 其中单一机构发行的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 2% 前述金融工具包括债券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银行存款 同业存单 相关机构作为原始权益人的资产支持证券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品种 ; 14) 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 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本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 15) 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因证券市场波动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 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 除上述 6) 8) 9) 14) 15) 项外, 因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 基金规模变动 市场波动 发债公司合并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导致投资组合不符合上述规定的, 基金管理人应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以达到上述标准,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 本基金投资于主体信用评级低于 AA+ 的商业银行的银行存款与同业存单的, 应当经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批准, 相关交易应当事先征得基金托管人的同意, 并作为重大事项履行信息披露程序 五 万家和谐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订内容说明 1 基金合同主要修订内容原文条款章节内容 修改后条款 内容 26

27 第一部分前言和释义第一部分前言和释义第五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为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 明确 万家和谐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以下简称 本合同 或 基金合同 ) 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规范万家和谐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以下简称 本基金 ) 运作, 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以下简称 基金法 )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 ) 及其他有关规定, 在自愿 平等 公平 诚实信用 充分 为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 明确 万家和谐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以下简称 本合同 或 基金合同 ) 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规范万家和谐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以下简称 本基金 ) 运作, 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以下简称 基金法 )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 )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 以下简称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 及其他有关规定, 在自愿 平等 公平 诚实信用 充分保护基金投资者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原则基础上, 特订立基金合同 保护基金投资者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原则基础上, 特订立基金合同 无 流动性风险管 指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理规定 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及颁布 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无 流动性受限资产 指由于法律法规 监管 合同或 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 予以变现的资产, 包括但不限于 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 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 ( 含协议约 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 ) 停牌股票 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 公开发行股票 资产支持证券 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 或交易的债券等 五 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五 申购和赎回的数额限制 ( 四 )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 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 购比例上限 拒绝大额申购 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 在不违背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 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具体规 规定的前提下,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 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场情况, 调整上述第 ( 一 ) 至 ( 三 ) ( 五 ) 在不违背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 项的数额限制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 的前提下,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 调整数额 在调整生效日 3 个工作日前在至少一 限制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在调整生效日 3 个工作 27

28 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六 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2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赎回费总额的 25% 归基金财产,75% 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九 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和处理方式 ( 一 ) 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无十 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和处理 ( 一 ) 暂停赎回的情形无十二 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 二 ) 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 部分延期赎回: 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支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资产变现可能对基金的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 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 日前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六 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2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0% 的赎回费 ; 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 将赎回费总额的 25% 归基金财产,75% 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九 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和处理方式 ( 一 ) 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5 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 或者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 50% 比例要求的情形时 6 当一笔新的申购申请被确认成功, 使本基金总规模超过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本基金总规模上限时 ; 或使本基金单日申购金额或净申购比例超过基金管理人规定的当日申购金额或净申购比例上限时 ; 或该投资者累计持有的份额超过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的份额上限时 ; 或该投资者当日申购金额超过单个投资者单日申购金额上限时 ; 或该投资者单笔申购金额超过单个投资者单笔申购金额上限时 7 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 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十 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和处理 ( 一 ) 暂停赎回的情形 5 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 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措施 十二 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 二 ) 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 部分延期赎回: 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支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资产变现可能对基金的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 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的前提下, 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若进行上述延期办 28

29 第六部分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第十一部分基金的投资 低于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的前提下, 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 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当日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 确定单个账户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 ; 未受理部分可延迟至下一个开放日办理, 依照上述规定, 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的赎回不享有赎回优先权, 并将以下一个开放日赎回申请总量计算赎回金额, 依此类推, 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一 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 一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源深路 273 号办公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源深路 273 号法定代表人 : 柳亚男总经理 ( 代 ): 张健 ( 二 ) 基金托管人注册资本 :39.99 亿元人民币三 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组合资产配置比例为 : 股 票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的 30% 95%; 权证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的 0% 3%; 现金 短期金融工具 债券等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的 5% 70%, 其中,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九 投资组合限制无 理, 对于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50% 以上的部分, 基金管理人有权进行延期办理 对于其余当日非自动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 按单个账户非自动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量占当日非自动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 确定单个账户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 ; 未受理部分可延迟至下一个开放日办理, 依照上述规定, 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的赎回不享有赎回优先权, 并将以下一个开放日赎回申请总量计算赎回金额, 依此类推, 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一 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 一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中国 ( 上海 ) 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 360 号 8 层 ( 名义楼层 9 层 ) 办公地址 : 中国 ( 上海 ) 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 360 号 8 层 ( 名义楼层 9 层 ) 法定代表人 : 方一天 ( 二 ) 基金托管人注册资本 : 亿元人民币三 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组合资产配置比例为 : 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的 30% 95%; 权证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的 0% 3%; 现金 短期金融工具 债券等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的 5% 70%, 其中,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其中, 现金类资产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 应收申购款等 九 投资组合限制 10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 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 ) 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 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 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11 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 因证券市场波动 上市公司股票停牌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 29

30 第十三部分基金资产估值第十八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 因证券市场变化 上市公司合并 基金规模变动 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比例或者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调整完毕 六 暂停估值的情形无五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 二 ) 基金运作信息披露 ( 三 ) 基金临时信息披露无 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述所规定比例限制的, 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 12 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 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 除上述第 条以外, 因证券市场变化 上市公司合并 基金规模变动 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比例或者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调整完毕 六 暂停估值的情形 ( 五 ) 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 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 ; 五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 二 ) 基金运作信息披露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 的情形, 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 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 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 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本基金持续运作过程中,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 三 ) 基金临时信息披露 27 发生涉及本基金申购 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 2 托管协议主要修订内容 章节 原文条款内容 一 基 ( 一 ) 基金管理人 ( 或简称 管理人 ) 金托 名称 :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管协 住所 : 上海市浦东新区源深路 273 号 议当 法定代表人 : 柳亚男 修改后条款内容 ( 一 ) 基金管理人 ( 或简称 管理人 ) 名称 :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住所 : 中国 ( 上海 ) 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 360 号 8 层 ( 名义楼层 9 层 ) 30

31 事人二 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 目的 原则和解释三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 二 ) 基金托管人 ( 或简称 托管人 ) 注册资本 :39.99 亿元人民币 ( 一 ) 依据订立 万家和谐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 以下简称 本托管协议, 本协议 ) 的依据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以下简称 基金法 )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 ) 万家和谐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 ) 及其他有关规定 2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投融资比例进行监督的内容 标准和程序 (2) 监督的标准本基金投资组合资产配置比例为 : 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的 30% 95%; 权证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的 0% 3%; 现金 短期金融工具 债券等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的 5% 70%, 其中,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对权证等投资的比例限制, 基金管理人可相应调整投资比例上限规定, 不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本基金投资组合并遵循如下投资限制 : 2) 本基金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 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 法定代表人 : 方一天 ( 二 ) 基金托管人 ( 或简称 托管人 ) 注册资本 : 亿元人民币 ( 一 ) 依据订立 万家和谐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 以下简称 本托管协议, 本协议 ) 的依据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以下简称 基金法 )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 )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 以下简称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 万家和谐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 ) 及其他有关规定 2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投融资比例进行监督的内容 标准和程序 (2) 监督的标准本基金投资组合资产配置比例为 : 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的 30% 95%; 权证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的 0% 3%; 现金 短期金融工具 债券等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的 5% 70%, 其中,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其中, 现金类资产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 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对权证等投资的比例限制, 基金管理人可相应调整投资比例上限规定, 不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本基金投资组合并遵循如下投资限制 : 2) 本基金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 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其中, 现金类资产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 应收申购款等 ; 10)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 ( 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 ) 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 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 行的可流通股票, 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 31

32 因证券市场变化 上市公司合并 基金规模变动 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比例或者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调整完毕 票的 30%; 11) 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 因证券市场波动 上市公司股票停牌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述所规定比例限制的, 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 12) 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 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 除上述第 11) 12) 条以外, 因证券市场变化 上市公司合并 基金规模变动 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比例或者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调整完毕 六 万家双引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订内容说明 1 基金合同主要修订内容 章节 原文条款修改后条款内容内容 第一部 一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 依据和原 一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 依据和原则 分前 则 2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 言 2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中华人 合同法 ( 以下简称 合同法 ) 中华 民共和国合同法 ( 以下简称 合同 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以下简称 基 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金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基金法 ( 以下简称 基金法 ) 办法 ( 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 ) 证券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销售办 法 ( 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 ) 证 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 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 ) 公开 销售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 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信 定 ( 以下简称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 息披露办法 )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部 无 12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 指 公开募集 分释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及 义 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49 流动性受限资产: 指由于法律法规 监管 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 变现的资产, 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 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 ( 含协议约 32

33 第五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五 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无六 申购和赎回的价格 费用及其用途 5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七 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发生上述第 项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申购申请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公告 对于上述第 8 项拒绝申购的情形, 基金管理人将在其网站上公布相关申购上限设定 如果投资者的申购申请被拒绝, 被拒绝的申购款项本金将退还给投资者 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 基金 33 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 ) 停牌股票 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 资产支持证券 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五 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4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 拒绝大额申购 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 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六 申购和赎回的价格 费用及其用途 5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0% 的赎回费 七 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6 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 或者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 50% 比例要求的情形时 7 当一笔新的申购申请被确认成功, 使本基金总规模超过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本基金总规模上限时 ; 或使本基金单日申购金额或净申购比例超过基金管理人规定的当日申购金额或净申购比例上限时 ; 或该投资者累计持有的份额超过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的份额上限时 ; 或该投资者当日申购金额超过单个投资者单日申购金额上限时 ; 或该投资者单笔申购金额超过单个投资者单笔申购金额上限时 8 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 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发生上述第 项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申购申请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公告 对于上述第 8 项拒绝申购的情形, 基金管理人将在其网站上公布相关申购上限设定 如果投资者的申购申请被拒绝, 被拒绝的申购款项本金将退还给投资 者 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 基金管理人应

34 第六部分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第十二部分基金的投资 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八 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无九 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 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 部分延期赎回 : 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 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的前提下, 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 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 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 ; 对于未能赎回部分, 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 一 基金管理人 ( 一 ) 基金管理人简况名称 :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住所 :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电路 360 号 8 层 ( 名义楼层 9 层 ) 法定代表人 : 毕玉国二 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组合资产配置比例为 : 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的 0-95%; 其中,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权证占基金资产净值的 0% 3% 资产支持证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 0%-20% 四 投资限制 1 组合限制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 (2) 本基金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 34 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八 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5 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 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措施 九 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 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 部分延期赎回 : 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 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的前提下, 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若进行上述延期办理, 对于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50% 以上的部分, 基金管理人有权进行延期办理 对于其余当日非自动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 应当按单个账户非自动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量占非自动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 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 ; 对于未能赎回部分, 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 一 基金管理人 ( 一 ) 基金管理人简况名称 :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住所 : 中国 ( 上海 ) 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 360 号 8 层 ( 名义楼层 9 层 ) 法定代表人 : 方一天二 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组合资产配置比例为 : 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的 0-95%; 其中,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其中, 现金类资产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 应收申购款等 权证占基金资产净值的 0% 3% 资产支持证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 0%-20% 四 投资限制 1 组合限制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 (2) 本基金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

35 净值 5% 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的政府债券 ; 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其 中, 现金类资产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 金 应收申购款等 ; 第十四部分基金资产估值第十八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 无因证券市场波动 上市公司合并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六 暂停估值的情形无五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 六 ) 基金定期报告, 包括基金年度报告 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35 (17)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 ( 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 ) 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 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 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18) 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 因证券市场波动 上市公司股票停牌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述所规定比例限制的, 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 (19) 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 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 除上述第 (2) (12) (18) (19) 条以外, 因证券市场波动 上市公司合并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六 暂停估值的情形 3 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 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 ; 五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 六 ) 基金定期报告, 包括基金年度报告 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 的情形, 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 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 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 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本基金持续运作过程中,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

36 ( 七 ) 临时报告 无 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 七 ) 临时报告 25 发生涉及本基金申购 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 2 托管协议主要修订内容 章节一 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二 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 目的 原则和解释 原文条款内容 ( 一 ) 基金管理人 ( 或简称 管理人 ) 名称 :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住所 :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电路 360 号 8 层 ( 名义楼层 9 层 ) 法定代表人 : 毕玉国订立 万家双引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 以下简称 本托管协议, 本协议 ) 的依据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以下简称 基金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 ) 和 万家双引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 ) 及其他有关规定 修改后条款内容 ( 一 ) 基金管理人 ( 或简称 管理人 ) 名称 :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住所 : 中国 ( 上海 ) 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 360 号 8 层 ( 名义楼层 9 层 ) 法定代表人 : 方一天订立 万家双引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 以下简称 本托管协议, 本协议 ) 的依据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以下简称 基金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 )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 以下简称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 和 万家双引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 ) 及其他有关规定 三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2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投融资比例进行监督的内容 标准和程序 (2) 监督的标准本基金投资组合资产配置比例为 : 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的 0-95%; 其中,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权证占基金资产净值的 0% 3% 资产支持证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 0%-20% 本基金投资组合并遵循如下投资 2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投融资比例进行监督的内容 标准和程序 (2) 监督的标准本基金投资组合资产配置比例为 : 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的 0-95%; 其中,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其中, 现金类资产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 应收申购款等 权证占基金资产净值的 0% 3% 资产支持证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 0%-20% 本基金投资组合并遵循如下投资限制 : 36

37 限制 : 2) 本基金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 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其中, 现金类资产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 应收申购款等 ; 无因证券市场波动 上市公司合并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2) 本基金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 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其中, 现金类资产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 应收申购款等 ; (17)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 ( 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 ) 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 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 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18) 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 因证券市场波动 上市公司股票停牌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述所规定比例限制的, 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 (19) 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 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 除上述第 (2) (12) (18) (19) 条以外, 因证券市场波动 上市公司合并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七 万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订内容说明 1 基金合同主要修订内容 章节 原文条款修改后条款内容内容 第一 ( 一 )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 依据和 ( 一 )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 依据和原则 部分 原则 2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 前言 2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中华 同法 ( 以下简称 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 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以下简称 合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以下简称 基金法 ) 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运 投资基金法 ( 以下简称 基金 作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 以 法 )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下简称 销售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办法 ( 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 ) 披露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 以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 下简称 销售办法 ) 证券 规定 ( 以下简称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 37

38 第二部分释义第六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 )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无 ( 五 ) 申购和赎回的金额无 ( 六 ) 申购和赎回的价格 费用及其用途 5.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 应归基金财产, 其余用于支付登记结算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 七 ) 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无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13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 指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57 流动性受限资产: 指由于法律法规 监管 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 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 ( 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 ) 停牌股票 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 资产支持证券 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 五 ) 申购和赎回的金额 4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 拒绝大额申购 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 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 六 ) 申购和赎回的价格 费用及其用途 5.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0% 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中, 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 应归基金财产, 其余用于支付登记结算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 七 ) 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6. 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 或者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 50% 比例要求的情形时 7. 当一笔新的申购申请被确认成功, 使本基金总规模超过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本基金总规模上限时 ; 或使本基金单日申购金额或净申购比例超过基金管理人规定的当日申购金额或净申购比例上限时 ; 或该投资者累计持有的份额超过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的份额上限时 ; 或该投资者当日申购金额超过单个投资者单日申购金额上限时 ; 或该投资者单笔申购金额超过单个投资者单笔申购金额上限时 8. 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 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 38

39 第七部分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第十二部分基金 6. 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情形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 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 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 八 ) 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无 ( 九 ) 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 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 部分延期赎回 : 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 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的前提下, 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 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 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 ; 对于未能赎回部分, 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 ( 一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住所 : 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 450 号新天国际大厦 23 层办公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 450 号新天国际大厦 23 层邮政编码 : 法定代表人 : 柳亚男 ( 二 ) 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组合资产配置比例为 : 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 60% 95%; 债 商确认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9. 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 项暂停申购情形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 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 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 八 ) 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5. 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 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措施 ( 九 ) 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 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 部分延期赎回 : 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 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的前提下, 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若进行上述延期办理, 对于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50% 以上的部分, 基金管理人有权进行延期办理 对于其余当日非自动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 应当按单个账户非自动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量占非自动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 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 ; 对于未能赎回部分, 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 ( 一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住所 : 中国 ( 上海 ) 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 360 号 8 层 ( 名义楼层 9 层 ) 办公地址 : 中国 ( 上海 ) 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 360 号 8 层 ( 名义楼层 9 层 ) 邮政编码 : 法定代表人 : 方一天 ( 二 ) 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组合资产配置比例为 : 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 60% 95%; 债券 现金类资产以及中国证监 39

40 的投 资 券 现金类资产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占基金资产的 5% 40%, 其中,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权证占基金资产净值的 0 3% 资产支持证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 0-20% ( 八 ) 投资限制 1. 组合限制本基金在投资策略上兼顾投资原则以及开放式基金的固有特点, 通过分散投资降低基金财产的非系统性风险, 保持基金组合良好的流动性 基金的投资组合将遵循以下限制 : (6) 本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 60% 95%; 债券 现金类资产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占基金资产的 5% 40%, 其中,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权证占基金资产净值的 0 3% 资产支持证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 0-20% (14) 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 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 无 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占基金资产的 5% 40%, 其中,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其中, 现金类资产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 应收申购款等 权证占基金资产净值的 0 3% 资产支持证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 0-20% ( 八 ) 投资限制 1. 组合限制本基金在投资策略上兼顾投资原则以及开放式基金的固有特点, 通过分散投资降低基金财产的非系统性风险, 保持基金组合良好的流动性 基金的投资组合将遵循以下限制 : (6) 本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 60% 95%; 债券 现金类资产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占基金资产的 5% 40%, 其中,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其中, 现金类资产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 应收申购款等 权证占基金资产净值的 0 3% 资产支持证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 0-20%; (14) 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 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其中, 现金类资产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 应收申购款等 ; (15)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 ( 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 ) 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 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 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16) 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 因证券市场波动 上市公司股票停牌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述所规定比例限制的, 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 (17) 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 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 因证券市场波动 上市公司合并 基 40 除上述第 (6) (11) (16) (17) 条 以外, 因证券市场波动 上市公司合并 基金规模

41 第十四部分基金资产估值第十八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 金规模变动 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 六 ) 暂停估值的情形无 ( 七 ) 基金年度报告 基金中期报告 基金季度报告 无 ( 八 ) 临时报告与公告无 变动 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 六 ) 暂停估值的情形 4. 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 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 ; ( 七 ) 基金年度报告 基金中期报告 基金季度报告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 的情形, 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 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 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 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本基金持续运作过程中,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 八 ) 临时报告与公告 26. 发生涉及本基金申购 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 2 托管协议主要修订内容 章节 原文条款内容 一 基 ( 一 ) 基金管理人 金托 名称 :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管协 住所 : 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 450 号 议当 新天国际大厦 23 层 事人 办公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 450 号新天国际大厦 23 层 邮政编码 : 法定代表人 : 柳亚男 三 基 ( 二 ) 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金托 的规定及 基金合同 的约定, 对基 管人 金投资 融资比例进行监督 基金托 对基 管人按下述比例和调整期限进行监 金管 督 : 理人 (4) 本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 修改后条款内容 ( 一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住所 : 中国 ( 上海 ) 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 360 号 8 层 ( 名义楼层 9 层 ) 办公地址 : 中国 ( 上海 ) 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 360 号 8 层 ( 名义楼层 9 层 ) 邮政编码 : 法定代表人 : 方一天 ( 二 ) 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 基金合同 的约定, 对基金投资 融资比例进行监督 基金托管人按下述比例和调整期限进行监督 : (4) 本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 60% 95%; 债券 现金类资产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占基金资产的 5% 40%, 其中, 现 41

42 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的 60% 95%; 债券 现金类资产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占基金资产的 5% 40%, 其中,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权证占基金资产净值的 0 3% 资产支持证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 0-20% (12) 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 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 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其中, 现金类资产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 应收申购款等 权证占基金资产净值的 0 3% 资产支持证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 0-20%; (12) 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 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其中, 现金类资产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 应收申购款等 ; (13)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全部开放式基金 ( 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 ) 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 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 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14) 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 因证券市场波动 上市公司股票停牌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述所规定比例限制的, 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 (15) 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 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 八 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 因证券市场波动 上市公司合并 基金规模变动 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 四 ) 暂停估值的情形无 除上述第 (6) (11) (14) (15) 条以外, 因证券市场波动 上市公司合并 基金规模变动 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 四 ) 暂停估值的情形 4. 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 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 ; 八 万家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订内容说明 1 基金合同主要修订内容章节修订内容修订依据 42

43 前言增加 :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 以下简称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 释义增加 :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 指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释义增加 : 流动性受限资产 : 指由于法律法规 监管 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 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 ( 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 ) 停牌股票 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 资产支持证券 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基金份 ( 五 ) 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中增加 : 额的申 2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购 赎大不利影响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回与转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 拒绝大额申购 暂停基换金申购等措施, 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基金份 ( 七 ) 申购和赎回的费用及其用途 中增加标粗部分 : 额的申 3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按照持有时间递减, 即相关基金份额购 赎持有时间越长, 所适用的赎回费率越低, 赎回费用等于赎回回与转金额乘以所适用的赎回费率 ( 见前述计算公式 ) 实际执行换的赎回费率在招募说明书中载明 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0% 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4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 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 销售 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不列入基金财产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其中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 7 日的投资者将收取的赎回费不低于 25% 的部分归入基金财产 ( 具体比例见招募说明书 ), 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基金份 ( 七 ) 申购和赎回的费用及其用途 中增加标粗部分 : 额的申 2 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购 赎 (2) 部分延期赎回 : 当基金管理人认为兑付投资者的赎回回与转申请有困难, 或认为兑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进行的资产变现换可能使基金资产净值发生较大波动时, 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日基金总份额 10% 的前提下, 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若进行上述延期办理, 对于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赎回申请超过上一日基金总份额 50% 以上的部分, 基金管理人有权进行延期办理 对于其余当日非自动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 应当按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非自动延期办理的申请赎回份额占当日非自动延期办理的申请赎回总份额的比例, 确定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受理的赎回份 将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纳入基金合同制订依据补充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释义根据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补充流动性受限资产的释义根据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第十九条第二款增加根据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第二十三条增加根据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第二十一条 ( 二 ) 增加 43

44 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与转换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与转换基金合同当事人及其权利义务基金合同当事人及其 额 ; 未受理部分除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将当日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者外, 延迟至下一开放日办理, 赎回价格为下一个开放日的价格 转入下一开放日的赎回申请不享有赎回优先权, 以此类推, 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 十 ) 拒绝或暂停申购 暂停赎回的情形及处理 的 1 在如下情况下, 基金管理人可以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中增加标粗部分 : (5) 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 或者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 50% 比例要求的情形时 ; (6) 当一笔新的申购申请被确认成功, 使本基金总规模超过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本基金总规模上限时 ; 或使本基金单日申购金额或净申购比例超过基金管理人规定的当日申购金额或净申购比例上限时 ; 或该投资者累计持有的份额超过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的份额上限时 ; 或该投资者当日申购金额超过单个投资者单日申购金额上限时 ; 或该投资者单笔申购金额超过单个投资者单笔申购金额上限时 ; (7) 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 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 发生上述第 (1) (2) (3) (4) (7) (8) 项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申购申请时, 应当依法公告 在暂停申购的情形消除时,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并依法公告 ( 十 ) 拒绝或暂停申购 暂停赎回的情形及处理 的 2 在以下情况下, 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接受投资者的赎回申请 中增加 : (5) 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 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措施 ; ( 一 ) 基金管理人 的 1 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中 : 住所 : 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 450 号新天国际大厦 23 层法定代表人 : 柳亚男修改为 : 住所 : 中国 ( 上海 ) 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 360 号 8 层 ( 名义楼层 9 层 ) 法定代表人 : 方一天 ( 二 ) 基金托管人 的 1 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中 : 法定代表人 : 肖钢注册资本 : 贰仟伍佰叁拾捌亿叁仟玖佰壹拾陆万贰仟零玖元 44 根据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第十九条 第二十四条增加根据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第二十四条增加根据管理人实际情况修改根据托管人实际情况修改

七 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 ( 五 ) 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无 1 在如下情况下, 基金管理人可以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 (6) 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 ( 五 ) 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2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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