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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厅政策文件

海大人字〔2007〕122号

表 1-2 师资队伍概况 单位 :( 人 教师 总计 598 其中 : 女 性 323 双师型 101 具有行业背景 89 其中 : 教 授 81 副 教 授 98 讲师 299 助教 114 无 6 博士 29 硕士 316 学士 246 无 7 35 岁及以下 ~45 岁 215 4

北京师范大学教学科研岗位各层次人才遴选引进指导标准 ( 人文社会科学领域 ) 人才层次条件类别遴选聘用必备条件基本条件 杰出人才 (A1 层次 ) 杰出人才 (A2 层次 ) 人才称号资深教授 千人计划 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入选者人才称号 千人计划 文化艺术人才项目入选者科研奖励教育部高校科学研究优秀成

校人字〔2005〕1号



招聘岗位所属准考证号教育综合专业知识 幼儿教育教师 厦门市 - 同安区 幼儿教育教师 厦门市 - 同安区 幼儿教育教师 厦门市 - 同安区 62

31 中学语文教师 进入面试 32 中学语文教师 进入面试 33 中学语文教师 进入面试 34 中学语文教师 进入面试 35 中学语文教师 进入面试


中北中学 ( 初中 ) 大寺中学 ( 初中 ) 富力中学 ( 初中 ) 富力中学 ( 初中 ) 06 中学历史教师 0 07 中学物理教师 0 08 中学信息技术教师 0 08 中学物理教师 0 中等专业学校 09 中学语文教师 0 中等专业学校 09 中学英语教师 0 中等专业学校 09 中学美术

非营利组织专职人员专业化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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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 - 同安区 厦门市 - 同安区 厦门市 - 同安区 厦门市 - 同安区 62

(P37) 新华社评论员 : 加强队伍建设造就新闻人才 四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 (P40) 人民日报 社论: 担负起新闻舆论工作的职责和使命 (P43) 人民日报 评论员: 从全局出发把握新闻舆论工作 一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 (

Transcription:

江科大委 2009 99 号 关于印发 江苏科技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办法 ( 试行 ) 的通知 各党委 党总支 直属党支部 党工委, 各部门 : 现将 江苏科技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办法 ( 试行 ) 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执行 二 ОО 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1

江苏科技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办法 ( 试行 ) 根据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 江苏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 ( 苏办发 2008 23 号 ) 省教育厅 江苏省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 ( 苏人通 2009 113 号 ) 等文件精神, 为切实做好我校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工作, 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 实施范围 1. 学校在岗的事业编制内的各类人员和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 有正式的人事关系和工资关系, 聘用到管理或专业技术岗位上的编制外聘用人员 2. 学校专业技术人员 管理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 分别纳入相应系列岗位设置管理 二 岗位设置管理的基本原则 1. 科学设岗, 宏观调控围绕建设高水平多科性大学的办学目标, 坚持从人才培养 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需要出发, 统筹学科建设, 兼顾各类人员结构现状, 合理确定岗位总量, 严格按照省教育厅规定的岗位结构比例, 规范设置各类各级岗位, 坚持因事设岗, 加强调控和监督管理, 实行岗位总量 岗位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的控制, 实行岗位的动态调整和管理 2. 优化结构, 精干高效完善岗位设置分类分级体系, 以教师队伍为主体, 优化各类人员结构比例, 向高水平学科和优秀学术群体倾斜, 向教学科研任务重 人才培养质量好 教师素质高的单位倾斜, 合理配置人力资源, 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 提高用人质量与用人效益 3. 按岗聘任, 规范管理以岗位设置为基础, 深化聘用制度改革, 完善人才遴选 评 2

价 激励与保障机制, 加强规范管理, 促进我校人力资源管理的自主发展和自我约束 4. 分类指导, 协调发展针对不同学科类型 不同学科层次, 充分考虑各单位的办学水平 队伍建设和发展目标等因素, 实行分类指导, 充分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 促进人才队伍建设全面协调发展 三 岗位类别与岗位总量 1. 学校岗位分为专业技术岗位 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其中, 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师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 专职辅导员纳入教师岗位管理, 并可根据其条件确定相应的职员职级 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主要包括 : 实验技术 工程技术 图书资料 档案 编辑出版 会计 审计 经济 医疗卫生 幼儿园等专业技术岗位 2. 学校岗位总量按照精干高效 适应发展的原则, 以学校标准学生数为基础, 根据现有学生数和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 按一定的生员比综合确定, 报上级主管部门和编制部门核定后执行 3. 学校设置的岗位中, 专业技术岗位不低于岗位总量的 76%, 其中教师岗位不低于岗位总量的 60% 管理岗位不超过岗位总量的 17%, 其中 双肩挑 岗位原则上设在五级以上职员岗位, 人数控制在管理人员总数的 15% 以内 按照后勤社会化的改革方向, 逐步减少工勤技能岗位的比例 四 岗位等级设置 ( 一 ) 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设置专业技术岗位分为 13 个等级 专业技术高级岗位分 7 个等级, 即一至七级 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中正高级岗位包括一至四级, 副高级岗位包括五至七级 ; 中级岗位分 3 个等级, 即八至十级 ; 初级岗位分为 3 个等级, 即十一至十三级, 其中十三级是员级岗位 3

专业技术一级岗位属国家专设的特级岗位, 其人员的确定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省教育厅的批示, 我校专业技术岗位不同等级之间的结构比例为 : 正高级 副高级 中级和初级岗位比例的最高控制目标原则上为 14:31:47:8 专业技术正高级岗位中, 二级 三级 四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控制目标为 1:3:6 副高级岗位中, 五级 六级 七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 2:4:4 中级岗位中, 八级 九级 十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 3:4:3 初级岗位中, 十一级 十二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 5:5 高级专业技术岗位 ( 七级以上岗位 ) 以教师为主, 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结构比例原则上低于教师岗位等级结构比例 为了便于优秀人才的选拔和高层次人才的引进, 专业技术五级以上岗位的设置应预留一定的发展空间 ( 二 ) 管理岗位等级设置学校管理岗位分为 8 个等级 厅级正职 厅级副职 处级正职 处级副职 科级正职 科级副职 科员 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管理岗位三至十级职员 管理岗位六级及以上职员岗位数量, 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确定, 占管理岗位总量的 35%, 其中五级 六级之间的比例为 1:2; 七级 八级职员岗位数量占管理岗位总量的 50%, 其中七级职员岗位数不超过七级 八级职员岗位总数的 70%; 九级 十级职员岗位占管理岗位总量的 15% ( 三 ) 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设置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 其中技术工岗位分为五个等级, 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 高级技师 技师 高级工 中级工 初级工依次分别对应一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工勤技能一级 二级 三级岗位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控制目标为 25% 左右, 一级 二级岗位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控制目标为 5% 左右 4

( 四 ) 特设岗位设置 1. 特设岗位是根据学校特点, 为聘用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等特殊需要, 经批准设置的工作岗位, 属于学校非常设岗位 特设岗位的等级根据规定的程序确定 特设岗位不受学校岗位总量 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 在完成工作任务后, 按照管理权限予以核销 2. 特设岗位的设置须报省教育厅审核后, 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 五 岗位任职条件 ( 一 ) 各类岗位的基本条件学校专业技术岗位 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 1. 遵守宪法和法律 ; 2. 具有良好的品行 ; 3. 岗位所需的专业 能力或技能条件 ; 4.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 二 ) 各类各级岗位聘用的具体条件主要根据不同岗位的性质及要求确定, 其实施细则见附件 各单位可在不低于学校规定的基本条件的前提下, 制定本单位各类各级岗位具体聘用条件 六 岗位设置与聘用的组织 1. 学校成立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领导和部署学校岗位设置与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具体负责岗位设置与聘用的日常管理工作 2. 学校成立 教师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组 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组 专职辅导员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组 管理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组 工勤技能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组, 负责制订相应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办法, 并组织岗位聘用工作 5

3. 各院 ( 所 ) 校区 后勤集团 资产经营公司 图书馆等部门分别成立由单位党政领导和有关专家组成的岗位设置与聘用小组 (5-11 人 ), 组织本单位的岗位设置与聘用的具体实施工作 各单位须将小组成员名单报学校人事处审核备案 4. 学校成立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申诉受理委员会, 负责接受并处理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中相关单位与个人提出的申诉, 并向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形成最终决议与答复 七 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程序 ( 一 ) 岗位设置基本程序 1. 学校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 制定岗位设置总体方案, 经学校党政联席会研究确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2.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 按照核准的岗位总量 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额等, 结合学校现有人员现状, 制订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办法及各类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细则 3. 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讨论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办法及各类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细则 4. 在听取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 修改并完善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办法及各类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细则 5. 学校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办法及各类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细则, 并发文公布 ( 二 ) 岗位聘用基本程序 1. 各单位公告学校岗位设置的有关文件, 公布学校制定的各类岗位聘任与申报条件及岗位职责 ; 2. 各单位接受个人申报 ; 3. 各单位审核申报材料 ; 4. 各单位组织推荐评审 ; 5. 各单位岗位设置聘用小组确定岗位聘任推荐人选 ; 6

6. 学校各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组组织评审 ; 7. 拟聘人员公示 ; 8. 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聘任人选 ; 9. 签订聘用合同 ; 10. 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八 岗位管理 1. 学校设置及下达到单位的岗位数不得随意突破, 各系列岗位不能混用 2. 学校对各类岗位实行动态管理 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 由校人事处提出岗位设置调整方案, 经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下达到各单位 原则上根据聘期每三年调整一次岗位数量和结构 3. 为保证学校事业发展 引进人才和完成临时性工作需要, 在学校总岗位数额内留有一定比例的各类各级岗位, 作为校调控岗位 4. 对特别需要和优秀的学术人才, 用人单位暂时无岗位, 经学校批准后可用学校的调控岗位进行引进, 在其聘期结束后, 学校将收回该调控岗位, 续聘时应占用本单位的相应岗位 5. 严格按照三大类岗位进行管理, 各类岗位的人员不得随意转岗 确需转岗的, 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相关部门提出意见, 经学校批准同意后方可转岗 6. 受聘人员原则上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 双肩挑 岗位仅限于具有专业技术水平条件要求的部分岗位 确因工作需要, 经学校批准同时在专业技术和管理岗位任职的, 同时占用管理岗位数和所在学科专业技术岗位数 在重点对其管理岗位工作考核时应有一定的专业技术要求 双肩挑 人员必须是原为专任教师, 评聘了高校教师高级职务, 因工作需要现在管理岗位工作, 并且仍继续承担部分教学科研工作的人员 7

7. 经学校批准出国的各类人员, 在批准的出国期限内保留其岗位, 逾期未归者, 学校不再保留其岗位 九 岗位聘用与考核 ( 一 ) 聘用合同 1. 学校与受聘人员在平等自愿 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合同期限内调整岗位的, 应对聘用合同的相关内容作出相应变更 聘用合同期满前, 学校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受聘人员的履职情况认真考核, 及时作出续聘 岗位调整或解聘的决定 2. 学校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时, 可以约定试用期 3. 聘期内脱产培训或进修人员, 其工作内容与合同期限可以由双方约定或以补充协议的方式明确 ( 二 ) 考核 1. 考核分为聘期考核和年度考核两种 聘期考核重点在于个人岗位职责和任务的完成情况,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 合格 基本合格 不合格四个等次 年度考核按学校制定的相关考核办法, 对个人年度工作要点和计划中重要任务和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2. 考核应坚持客观 公正 公开的原则, 按规定程序进行 各单位对考核工作要加强领导与监督, 保证考核结果的真实性和公正性, 考核结果报学校审定 3. 考核结果作为续聘 解聘 晋级 奖惩及岗位调整的重要依据 受聘人员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的, 学校可以调整该受聘人员的岗位, 或者安排其离岗接受必要的培训后重新上岗, 或自谋职业, 或内部待聘 受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同意调整岗位的, 学校有权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 三 ) 聘用期限 续聘及解聘 1. 聘期一般为三年, 距退休年龄不足一个聘期的, 聘期至退休之日结束 8

2. 聘期内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或行政职务的人员, 可不受聘期限制, 在变动后重新签订聘用合同, 并从次月起按所晋升相应职务最低岗位等级兑现相应待遇 聘用合同的终止时间不变 3. 聘用合同期满后, 岗位需要 本人愿意 考核合格的, 可以续签聘用合同 4. 在聘用合同期内, 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学校给以解除聘用合同 : 在聘期内不履行聘用合同, 经教育仍不改正 ; 严重失职 渎职, 对学校造成重大损失 ; 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聘期考核不合格 ; 连续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归超过 10 天, 或 1 年内累计旷工超过 20 天 ; 因单位调整 撤销 合并等原因需调整岗位, 本人拒绝工作安排 ; 聘期内被劳动教养及管制以上刑事处罚 5. 学校若有不履行聘用合同或违反国家政策规定的行为, 被聘人员可以提出终止合同 6. 学校和被聘人员中任一方在聘用合同期内提出解除合同的须提前 3 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在解聘 辞聘过程中双方须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7. 聘用期满, 学校不再续聘或本人不再应聘, 均须提前 1 个月通知对方, 但有下列情况的必须经过批准 : 工作性质涉及学校机密, 在规定的保密期内 ; 正在接受审查, 尚未结案 ; 与学校另有正在履行的合同 协议等 ( 四 ) 新进人员岗位聘用 1. 新进人员按所具备的任职基本条件 学术水平和能力聘用在相应岗位 2. 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出站未具备副高任职资格的, 聘用在中级一级岗位 3. 新参加工作的毕业研究生, 在明确岗位前执行初期工资 ⑴ 新参加工作获得博士学位的毕业研究生, 经 3 个月考察, 能胜任和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 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在专业技术 9

中级二级岗位, 管理人员聘用在八级职员岗位 ⑵ 新参加工作获得硕士学位的毕业研究生, 经 6 个月考察, 能胜任和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 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在初级二级岗位, 管理人员聘用在九级职员岗位 4. 新参加工作的大学本科 ( 含获得双学士学位的本科生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 ) 及以下毕业生, 实行一年见习期, 并执行见习期工资, 见习期工资执行期满后, 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在初级二级岗位, 管理人员聘用在九级职员岗位 ( 五 ) 聘期待遇 1. 教职工在受聘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岗位工资 薪级工资 2. 聘用到管理岗位上的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职员, 在首次聘用及续聘管理岗位职级时, 其现行的岗位工资如高于所套入的职员岗位工资, 先予以保留原专业技术职务工资, 不参加分级 待其职员职级发生变化后, 职员职级对应的岗位工资超出其现行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工资后, 自然转入相应的职员岗位工资 3. 已执行了管理岗位工资的专业技术人员, 在首次聘用及续聘时, 可继续执行原管理岗位工资 待其晋升的专业技术职务的岗位工资高于原管理岗位职员职级工资时, 执行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工资 以后此类人员不得晋升管理岗位职员职级 4. 在一个聘期内, 除岗位变动外, 原则上不得变动所执行的工资系列 ( 六 ) 聘余人员的管理 1. 学校事业编制在职人员 ( 不含合同制人员 ), 因各种原因未聘用上岗的人员为聘余人员 2. 聘余人员的待聘时间为 1 年 待聘期间其人事关系 工资关系转入学校人才交流中心 在待聘期间, 学校如有合适岗位可优先应聘 待聘期内的前三个月, 发给原岗位工资 薪级工资和省定岗位津贴 ; 从第四个月起按原岗位工资 薪级工资标 10

准的 70% 按月发给生活费 待聘期满仍未被聘用的, 学校再给予 3 个月的择业期, 择业期发给最低生活保障费, 择业期满未调出又未办理辞职手续的, 予以辞退 3. 聘余人员工作年限满 30 年的, 可申请离岗退养 4. 对离岗退养人员 人才交流中心待聘人员, 其岗位等级按现职务相应最低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执行 5. 对考核不合格及受行政或党内纪律处分的人员, 其岗位等级按国家人事部及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6. 经指定的医疗单位确诊患有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 精神病而未聘用岗位的人员, 可以履行病假手续, 按照国家的规定执行病假工资和福利待遇 经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可以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办理病退或退职手续 十 申诉与监督 1. 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申诉受理委员会负责接受并处理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中相关单位与个人提出的申诉 2. 学校教职工对聘用程序 聘用结果和考核有异议的, 有权提出申诉 3. 申诉须以书面形式提出, 并签署真实姓名, 申诉受理委员会有责任为申诉人保密, 任何单位及个人都不得对申诉人进行打击报复 申诉人必须以事实为依据, 经查实, 属于有意诬告者, 将严肃处理 4. 申诉受理委员会接到教职工申诉后, 要及时对申诉意见进行调查核实, 并将处理结果向申诉人反馈 5. 各单位须严格遵守回避制度, 聘用工作涉及到本人及亲属时均需回避 十一 其他 1. 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后实行企业化管理的学校事业编制人员, 可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和相应任职条件, 采取 档案聘用 的办法只确定其岗位等级, 岗位工资标准记入档案 11

2.2006 年 7 月 1 日工资制度改革至学校首次设岗聘用到位期间, 办理退休手续且执行专业技术工资的人员, 可比照学校同等条件人员, 在核准的岗位设置范围内确定其岗位等级 ( 其工龄和任职年限计算到退休时, 退休时间不变 ), 重新计算退休费, 并从学校完成首次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之下月起执行, 不占学校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 十二 附则 1.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上级文件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2. 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凡以前学校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 3. 本办法由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授权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 :1. 江苏科技大学教师岗位设置与管理实施细则 2. 江苏科技大学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管理实施细则 3. 江苏科技大学专职辅导员岗位设置与管理实施细则 4. 江苏科技大学管理岗位设置与管理实施细则 5. 江苏科技大学工勤技能岗位设置与管理实施细则 6. 江苏科技大学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职责 12

附件 1: 江苏科技大学教师岗位设置与管理实施细则 为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 进一步推进学校聘用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建设一支与我校办学定位和目标相适应, 数量充足 结构优化 素质良好 具有创新能力的满足人才培养需要的师资队伍, 根据省教育厅 江苏省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 ( 苏人通 2009 113 号 ) 等文件精神, 按照 江苏科技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办法 ( 试行 ) 的要求, 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 岗位设置范围教师岗位指在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 具备相应能力水平的专业技术岗位, 是学校专业技术主体岗位 二 岗位设置原则 1. 教学科研与学科建设相结合以学科建设为龙头, 根据学科的水平 层次并结合各单位承担的教学 科研 社会服务等任务确定教师岗位设置标准 方案和岗位职责, 使各类岗位职责 任务及目标密切联系, 保证学科建设需要和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进行 2. 个人发展与团队建设相结合提倡和鼓励教师把个人目标和团队建设目标结合起来, 建立和完善既激励个人奋发进取, 又激励学术团队提升整体学术水平的体制和机制 3. 业绩与资历贡献相结合强化业绩导向, 形成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竞争激励机制, 同时兼顾资历和历史贡献, 鼓励以老带新, 促进青年教师成长 4. 重点支持和统筹兼顾相结合 13

在保证重点学科建设 重要教学科研任务需要的同时, 对学校的基础学科 急需发展的新兴学科 交叉学科进行重点扶持, 同时要统筹兼顾各学科协调发展 三 岗位设置 1. 岗位等级教师岗位设置分为 13 个等级, 包括正高级岗位 副高级岗位 ( 以上统称高级岗位 ) 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 其中正高级岗位名称为教授一级岗位 教授二级岗位 教授三级岗位 教授四级岗位, 分别对应国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一至四级 ; 副高级岗位名称为副教授一级岗位 副教授二级岗位 副教授三级岗位, 分别对应国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五至七级 ; 中级教师岗位名称为讲师一级岗位 讲师二级岗位 讲师三级岗位, 分别对应国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八至十级 ; 初级教师岗位名称为助教一级岗位 助教二级岗位, 分别对应国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十一级和十二级 ; 十三级为员级岗位 教师一级岗位为用于聘用中国科学院院士 中国工程院院士及其他作出杰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 由国家统一设置与聘用 2. 岗位总量学校将根据省教育厅核定的岗位总量 教师岗位数占总岗位数的比例和在校学生规模 生师比等因素综合确定全校教师岗位总量 我校教师岗位总量不低于全校岗位总量的 60% 各院级教学单位的教师岗位总量应在学校总体岗位设置框架下保持相对稳定和适度发展 首次岗位聘用时以人员现有专业技术职务为基准, 不涉及岗位的增减 3. 岗位结构比例 14

根据教育厅核准的教师编制总量和学校事业发展的实际需要, 教师正高级岗位比例控制在 17.27% 左右, 副高级岗位比例控制在 33.65% 左右, 中级岗位比例控制在 45.57% 左右, 初级岗位比例控制在 3.51% 左右 高级 中级 初级岗位内部等级结构控制比例分别为 : 教授二至四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 1:3:6, 副教授一至三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 22:42:36, 讲师一至三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 3:4:3, 助教一级至二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 5:5 学校根据核定的各教学单位编制和实际工作需要确定其教师岗位数 上述结构与比例, 今后随学校事业发展适时调整 四 岗位职责 ( 一 ) 正高岗位 1. 把握学科发展方向, 能在本学科领域开展原创性 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 积极撰写高水平学术论文 论著 2. 积极争取主持或参与省部级及以上教学科研项目, 积极带领学术创新团队, 力争取得高水平标志性成果 3. 承担研究生 本专科生的授课任务, 指导研究生及青年教师等, 完成规定教学工作量 4. 承担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等方面的管理工作和其它公益活动 ( 二 ) 副高岗位 1. 积极争取主持或参与市厅级及以上教学科研项目, 参加学术创新团队, 撰写高水平学术论文 论著 2. 承担研究生 本专科生的授课任务, 指导硕士研究生工作, 完成规定工作量, 努力形成有特色的教学方法 3. 参与学科建设 教学改革及其它公益活动 ( 三 ) 中级岗位 15

1. 积极参与校级及以上教学科研项目, 参加学术创新团队, 撰写高水平学术论文 论著 2. 承担研究生 本专科生的授课任务, 协助指导研究生工作, 完成规定教学工作量, 教学效果优良 3. 参与学科建设 教学改革及其它公益活动 ( 四 ) 初级岗位 1. 积极参与教学 科研工作, 完成规定教学工作量 2. 参加学科建设 实验室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等工作 3. 参与其它公益活动 五 基本任职条件 1. 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合作精神, 具备与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 2. 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3. 符合现行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并聘任上岗 4. 履行教师职责, 完成教学任务, 教学效果良好, 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 六 岗位任职条件 ( 一 ) 正高二级岗位符合下列基本任职条件之一的, 可申报正高二级岗位 1. 国家 省级优秀人才类 ⑴ 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 ⑵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 ⑶ 人事部 百千万人才工程 入选者 ; ⑷ 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 ⑸ 国家级高校教学名师奖获得者 ; ⑹ 江苏省 333 工程 第一层次人选 2. 国家 省级重要奖励类 ⑴ 国家级科技三大奖 ( 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奖 国家技术发 16

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 下同 ) 获二等以上奖励的主要完成人 ( 有个人获奖证书, 下同 ), 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的主要完成人 ; ⑵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二等以上奖励的主要完成人, 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的主要完成人, 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的主要完成人 ; ⑶ 国家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获得者的主要完成人, 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特等奖的主要完成人 ; ⑷ 国家文化艺术领域最高成就奖获得者的主要完成人 3. 国家重大项目主持人 学科 ( 基地 ) 团队负责人类 ⑴ 973 项目首席科学家 ; ⑵ 863 计划 重点 ( 重大 ) 项目主持人 ; ⑶ 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首席专家 ; ⑷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 重点项目主持人 ; ⑸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 重点项目主持人 ; ⑹ 国家级重点学科 重点实验室负责人 ; ⑺ 国家级教学团队带头人 ; ⑻ 国家级创新团队带头人 4. 其他类 ⑴ 在本学科领域有较高的学术造诣, 在国内外同行中有较大学术影响并取得公认的学术成就的海外引进人才 ; ⑵ 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 5 年, 在学科建设中起带头作用, 为学科建设做出重大贡献或特别突出业绩的学科带头人 符合其他类 ⑴ ⑵ 的规定, 学校急需的优秀人才 特殊人才根据需要由校长提名, 经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 报省教育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 ( 二 ) 正高三级岗位 1. 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 12 年, 具有较好的学术声誉, 17

教学科研业绩显著, 可申报正高三级岗位 ; 2. 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 5 年,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或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 3 年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可申报正高三级岗位 : ⑴ 教育部高校青年教师奖, 或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 或教育部高等学校骨干教师资助计划, 或教育部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 或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 或省级及以上模范教师或优秀教师 或省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或省级教学名师, 或省 333 工程 第三层次及以上人选, 或省 青蓝工程 中青年学术带头人, 或省级科技创新团队负责人, 或省级优秀教学团队负责人, 或省六大人才高峰资助计划获得者 ; ⑵ 国家级科技三大奖主要完成人, 或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及以上奖励主要完成人 ( 排名前三 ), 或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完成人 ( 排名第一 ); ⑶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主要完成人, 或省级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三等及以上奖励完成人 ( 排名第一 ), 或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及以上奖励主要完成人 ( 排名前三 ), 或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完成人 ( 排名第一 ); ⑷ 国家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主要完成人, 或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及以上奖励主要完成人 ( 排名前三 ), 或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完成人 ( 排名第一 ); ⑸ 国家精品课程负责人, 或省级精品课程负责人 ( 排名第一 ); ⑹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主持人, 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主持人, 或国家软科学项目主持人 ; ⑺ 973 863 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及其子课题负责人, 或省部级及以上重大项目负责人, 或横向重大科研项目负 18

责人 ; ⑻ 省级重点学科负责人, 或省级重点实验室负责人, 或省级及以上品牌或特色专业 ( 建设 ) 负责人, 或省级及以上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负责人, 或省级及以上其他科研平台负责人 ; ⑼ 省优秀博士论文指导教师 ; ⑽ 发表论文被 SCI EI CSSCI 人大复印资料( 全文 ) 新华文摘 ( 全文 ) 中国社会科学文摘( 全文 ) 收录 10 篇及以上, 或发表论文累计 SCI 影响因子 10.0 及以上, 或授权发明专利 ( 排名第一 )2 项及以上 ( 三 ) 正高四级岗位已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工作任务饱满, 可申报正高四级岗位 ( 四 ) 副高一级岗位 1. 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 12 年, 教学科研业绩显著, 可申报副高一级岗位 ; 2. 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 8 年,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 或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 5 年,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可申报副高一级岗位 : ⑴ 省部级及以上科技进步三等奖主要完成人, 或省级及以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主要完成人, 或市厅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完成人 ( 排名第一 ), 或市厅高等教育教学一等奖完成人 ( 排名第一 ); ⑵ 主持或参与省部级及以上项目 2 项 ( 排名前三 ); 或主持市厅级项目 3 项 ; ⑶ 省 青蓝工程 青年骨干教师 或校级教学优秀教师 ; ⑷ 发表学术论文被 SCI EI CSSCI 人大复印资料( 全文 ) 新华文摘 ( 全文 ) 中国社会科学文摘( 全文 ) 收录 3 篇及以上 ; ⑸ 省优秀硕士论文指导教师 19

( 五 ) 副高二级岗位 1. 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 8 年, 教学科研业绩显著, 可申报副高二级岗位 ; 2. 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 5 年,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 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 3 年,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可申报副高二级岗位 : ⑴ 省部级及以上科技进步三等奖主要完成人或省部级及以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主要完成人或市厅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完成人 ( 排名前三 ), 或市厅高等教育教学一等奖完成人 ( 排名前三 ); ⑵ 主持或参与省部级以上项目 ( 排名前三 ); 或主持市厅级项目 2 项 ; ⑶ 省 青蓝工程 青年骨干教师 或校级教学优秀教师 ; ⑷ 发表学术论文被 SCI EI CSSCI 人大复印资料( 全文 ) 新华文摘 ( 全文 ) 中国社会科学文摘( 全文 ) 收录 ; ⑸ 在学院学科 ( 专业 ) 建设和教学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骨干 ; ( 六 ) 副高三级岗位已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工作任务饱满, 可申报副高三级岗位 ( 七 ) 中级一级岗位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可申报中级一级岗位 : 1. 具有博士学位, 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 3 年, 教学科研任务饱满, 教学效果良好 ; 2. 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 6 年, 教学科研任务饱满, 教学效果良好, 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上考核业绩比较突出 ( 八 ) 中级二级岗位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可申报中级二级岗位 : 20

1. 具有博士学位者, 教学科研任务饱满, 教学效果良好 ; 2. 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 3 年, 教学科研任务饱满, 教学效果良好 ( 九 ) 中级三级岗位已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工作任务饱满, 可申报中级三级岗位 ( 十 ) 初级一级岗位具有硕士学位者或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满 3 年, 教学科研任务饱满, 教学效果良好, 可申报初级一级岗位 ( 十一 ) 初级二级岗位已聘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 工作任务饱满, 可申报初级二级岗位 七 聘用组织与程序 ( 一 ) 聘用组织 1. 学校成立 教师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组, 负责全校教师岗位的聘用工作 2. 各单位成立岗位设置与聘用小组, 组织实施本单位教师岗位设置与聘用的具体工作 ( 二 ) 聘用程序 1. 各单位公告学校岗位设置的有关文件, 公布学校制定的各类岗位聘任与申报条件及岗位职责 ; 2. 各单位接受个人申报 ; 3. 各单位审核申报材料 ; 4. 各单位组织推荐评审 ; 5. 各单位岗位设置与聘用小组确定岗位聘任推荐人选 ; 6. 学校教师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组组织评审 ; 7. 拟聘人员公示 ; 8. 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聘任人选 ; 21

9. 签订聘用合同 ; 10. 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八 其他 1. 受聘在教师岗位的人员应具有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 不具有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受聘在教师岗位工作的人员, 仍纳入教师岗位管理 但在岗位聘用时只能聘至本层级岗位的最低等级, 在没有取得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以前, 不得晋升更高等级岗位 2. 涉及的论文 论著 科研成果等均指任现职以来所取得的, 其要求与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时一致 3.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 由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其聘用的岗位等级 4. 本细则未尽事宜按上级文件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5. 本细则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凡以前学校规定与本细则不一致的按本细则执行 6. 本细则由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授权人事处负责解释 22

附件 2: 江苏科技大学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管理实施细则 为做好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设置 聘用和管理工作, 建设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 为学校教学科研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 根据省教育厅 江苏省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 ( 苏人通 2009 113 号 ) 等文件精神, 按照 江苏科技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办法 ( 试行 ) 的要求, 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 实施范围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主要包括实验技术 工程技术 图书资料 档案 编辑出版 会计 审计 经济 医疗卫生 幼儿园等专业技术岗位 受聘在上述岗位的人员, 其专业技术职务应与所聘岗位相对应 不一致的只能纳入管理岗位管理 二 设置原则 1. 服务教学 提高质量以岗位设置和聘用为基础, 促进其他专业技术队伍的自我发展和自我约束, 更好地服务教育教学 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 2. 统筹兼顾 优化结构兼顾各类人员结构现状, 合理确定各类人员岗位, 优化队伍结构比例, 促进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全面协调发展 三 岗位设置 1. 岗位等级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分为 13 个等级, 包括正高级岗位和副高级岗位 ( 统称高级岗位 ) 中级岗位 初级岗位 专业技术职务系列最高职务为正高级的, 最高岗位等级为专业技术三级岗位, 专业技术职务系列最高职务为副高级的, 最高岗位等级为专业技术五级岗位, 专业技术职务系列最高职务为中级的, 最高岗位等级为专业技术八级岗位 23

各系列岗位名称 等级及与国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对应关系见附表 2. 岗位总量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总量控制在学校岗位总量的 16% 左右 3. 岗位结构与比例根据教育厅核准的岗位总量和事业发展的实际需要, 高级岗位占学校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的 23% 左右 ( 其中正高级岗位占 1.64%, 副高级岗位占 21.1%), 中级岗位占 52% 左右, 初级岗位占 25% 左右 高级 中级 初级岗位内部等级结构控制比例分别为 : 三 四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 33.3:66.7, 五至七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 6.5:30:63.5, 八至十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 3:4:3, 十一 十二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 5:5 上述结构与比例, 今后随学校事业发展规模变化适时调整 四 岗位基本职责 1. 高级岗位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严格执行专业技术工作规程, 主动为教学科研提供服务, 积极发挥表率作用 ; 把握本职工作理论前沿和热点, 全面主持或指导本专业的业务学习或科研工作, 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 根据工作需要, 主持或具体负责跨部门 跨专业的综合性业务课题 工程或改革 调研工作 ; 积极钻研业务, 撰写高水平的研究论文或工作调研报告 ; 指导中级 初级岗位人员工作 2. 中级岗位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认真执行专业技术工作规程, 主动为教学科研提供服务 ; 熟悉本职业务, 独立承担有一定水平的专业技术工作, 正确处理一般技术问题或参与重大或较大业务性课题 工程或调研项目并发挥骨干作用 ; 努力钻研业务, 撰 24

写具有较高水平的研究论文 调研报告或工作总结 ; 指导初级岗位人员工作 3. 初级岗位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服从工作安排, 服务态度端正 ; 初步掌握本专业的理论知识和业务知识, 独立承担一般性专业技术工作 ; 勤于思考, 善于总结, 独立撰写具有一定水平的研究论文 调研报告或工作总结 各类 各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具体职责见附件 2 五 基本任职条件 1. 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合作精神, 具备与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 ; 2. 符合现行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并聘用上岗 ; 3. 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应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职业资格准入的基本条件 ; 4. 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 六 岗位任职条件 ( 一 ) 正高三级岗位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 可申报正高三级岗位 : 1. 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 12 年, 在相关的专业技术领域取得较高学术成果, 为学校改革和发展做出重要贡献 ; 2. 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 6 年, 在相关的专业技术领域取得较为突出的学术成果, 获所在技术领域国家级奖主要完成人, 或省部级奖励 ( 二等奖及以上奖排名前三, 三等奖排名第一 ) ( 二 ) 正高四级岗位已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工作任务饱满, 可申报正高四级岗位 ( 三 ) 副高一级岗位 1. 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 12 年, 有较强的专业技术水平和研究能力, 可申报副高一级岗位 ; 2. 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 8 年, 有较强的专业技术水平和研究能力,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可申报副高一级岗位 : ⑴ 所在技术领域省部级及以上奖主要完成人, 或市厅级奖励 ( 排名第一 ); 25

⑵ 主持或参与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2 项 ( 排名前三 ), 或主持市厅级项目 3 项 ; ⑶ 发表学术论文被 SCI EI CSSCI 人大复印资料 ( 全文 ) 新华文摘 ( 全文 ) 中国社会科学文摘 ( 全文 ) 收录 3 篇及以上 ; 在核心期刊发表高水平论文 10 篇及以上 ( 四 ) 副高二级岗位 1. 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 8 年, 在相关专业技术领域有较强的研究能力, 可申报副高二级岗位 ; 2. 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 5 年, 承担重要的专业技术工作任务, 取得较多学术成果,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可申报副高二级岗位 : ⑴ 所在技术领域省部级及以上奖主要完成人, 或市厅级奖励 ( 排名前三 ); ⑵ 主持或参与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 排名前三 ) 或主持市厅级项目 2 项 ;; ⑶ 发表学术论文被 SCI EI CSSCI 人大复印资料 ( 全文 ) 新华文摘 ( 全文 ) 中国社会科学文摘 ( 全文 ) 收录, 或在核心期刊发表高水平论文 5 篇及以上 ( 五 ) 副高三级岗位已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工作任务饱满, 可申报副高三级岗位 ( 六 ) 中级一级岗位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可申报中级一级岗位 : 1. 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 9 年, 工作任务饱满, 服务质量良好 ; 2. 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 6 年, 工作任务饱满, 且获得校级及以上教学科研奖励 ; 3. 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 3 年且具有博士学位, 工作任务饱满 ( 七 ) 中级二级岗位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可申报中级二级岗位 : 26

1. 具有博士学位者 ; 2. 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 6 年, 工作任务饱满, 服务质量良好 ; 3. 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 3 年, 具有硕士学位, 工作任务饱满 ( 八 ) 中级三级岗位已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工作任务饱满, 可申报中级三级岗位 ( 九 ) 初级一级岗位具有硕士学位或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满 3 年, 工作任务饱满, 服务质量良好, 可申报初级一级岗位 ( 十 ) 初级二级岗位已聘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 工作任务饱满, 可聘为初级二级岗位 七 聘用组织与程序 ( 一 ) 聘用组织 1. 学校成立 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组, 负责全校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的聘用工作 2. 各单位成立岗位设置与聘用小组, 组织本单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的具体实施工作 ( 二 ) 聘用程序 1. 各单位公告学校岗位设置的有关文件, 公布学校制定的各类岗位聘任与申报条件及岗位职责 ; 2. 各单位接受个人申报 ; 3. 各单位审核申报材料 ; 4. 各单位组织推荐评审 ; 5. 各单位岗位设置聘用小组确定岗位聘任推荐人选 ; 6. 学校 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组 组织评审 ; 7. 拟聘人员公示 ; 27

8. 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聘任人选 ; 9. 签订聘用合同 ; 10. 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八 其他 1. 所涉及的论文 论著 科研成果等均指任现职以来所取得的, 其要求与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时一致 2.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 由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其聘用的岗位等级 3. 本细则未尽事宜按上级文件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4. 本细则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凡以前学校规定与本细则不一致的按本细则执行 5. 本细则由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授权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表 : 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名称及等级一览表 28

附表 : 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名称及等级一览表 岗位等级 副高级 中级 初级 图书资料 研究馆员三级 研究馆员四级 副研究馆员一级 副研究馆员二级 副研究馆员三级 馆员一级 馆员二级 馆员三级 助理馆员一级 助理馆员二级 管理员 编辑出版医疗卫生档案 编审三级 编审四级 副编审一级 副编审二级 副编审三级 编辑一级 编辑二级 编辑三级 助理编辑一级 助理编辑二级 主任医 ( 药 护 技 ) 师二级主任医 ( 药 护 技 ) 师三级副主任医 ( 药 护 技 ) 师一级副主任医 ( 药 护 技 ) 师二级副主任医 ( 药 护 技 ) 师三级主治 ( 主管 ) 医 ( 药 护 技 ) 师一级主治 ( 主管 ) 医 ( 药 护 技 ) 师二级主治 ( 主管 ) 医 ( 药 护 技 ) 师三级 医 ( 药 护 技 ) 师一级 医 ( 药 护 技 ) 师二级 医 ( 药 护 技 ) 士 研究馆员三级 研究馆员四级 副研究馆员一级 副研究馆员二级 副研究馆员三级 馆员一级 馆员二级 馆员三级 助理馆员一级 助理馆员二级 岗位名称 工程技术 高级工程师一级高级工程师二级高级工程师三级 工程师一级 工程师二级 工程师三级 助理工程师一级助理工程师二级 实验技术 高级实验师一级 高级实验师二级 高级实验师三级 实验师一级 实验师二级 实验师三级 助理实验师一级 助理实验师二级 管理员技术员实验员 会计 ( 审计 经济 ) 高级会计 ( 审计 经济 ) 师一级高级会计 ( 审计 经济 ) 师二级高级会计 ( 审计 经济 ) 师三级 会计 ( 审计 经济 ) 师一级 会计 ( 审计 经济 ) 师二级 会计 ( 审计 经济 ) 师三级 助理会计 ( 审计 经济 ) 师一级助理会计 ( 审计 经济 ) 师二级 会计 ( 审计 经济 ) 员 幼儿园教师 幼儿园高级教师一级 幼儿园高级教师二级 幼儿园高级教师三级 幼儿园一级教师一级幼儿园一级教师二级幼儿园二级 三级教师 对应国家专业技术岗位级别 三级 四级 五级 六级 七级 八级 九级 十级 十一级 十二级 十三级 29

附件 3: 江苏科技大学专职辅导员岗位设置与管理实施细则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 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 根据 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 ( 教育部令第 24 号 ) 省教育厅 江苏省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 ( 苏人通 2009 113 号 ) 等文件精神, 按照 江苏科技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办法 ( 试行 ) 的要求, 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 实施范围 1. 专职辅导员指在一线直接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 包括各学院 ( 校区 ) 专职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 副主任, 学院团委书记 党委 ( 总支 ) 副书记等副处级及以下从事学生工作的人员 2. 辅导员是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 专职辅导员纳入教师岗位系列聘用和管理 同时根据辅导员的条件, 可确定相应的职员职级 二 设置原则 1. 总量控制 分类管理 学校在省教育厅核准的教师岗位总量 结构比例范围内, 按有关文件规定制定辅导员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2. 按需设岗 优化结构 坚持从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实际需要出发科学设岗, 优化配置专职辅导员队伍 三 岗位设置 1. 在省教育厅核准的教师岗位总量范围内, 根据学校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实际需要, 设置专职辅导员岗位总量 专职辅导员岗位不超过全校岗位总量的 3.95% 2. 辅导员岗位纳入教师岗位聘用时, 其层级结构比例和岗位层级内部各等级结构比例控制目标, 按教师岗位控制目标执 30

行 辅导员职员职级结构比例控制目标按管理岗位控制目标执行 3. 学校统一设置各学院 ( 校区 ) 辅导员岗位 四 岗位职责 ( 一 ) 高级岗位 1.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教书育人, 乐于奉献, 积极发挥表率作用 2. 遵循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 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 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认真做好学生党建 团建和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加强学生党团组织和班级的建设和管理 3. 把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理论前沿和热点问题, 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和工作水平 定期开展相关工作调查和研究, 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和方法 主持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 撰写高水平的研究论文 调研报告和工作总结 4. 指导中级 初级专职辅导员在学生中间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 5. 承担形势政策教育 心理健康教育 就业指导 党课团课等相关课程 ( 以下统称思想政治教育课程 ) 的教学或讲座工作, 每年不少于 32 学时 ( 二 ) 中级岗位 1.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教书育人, 乐于奉献 2. 认真做好学生党建 团建和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加强学生党团组织和班级的建设和管理 3. 学习和掌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理论与方法, 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和工作水平 指导初级专职辅导员开展工作 4. 定期开展相关工作调查和研究, 参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 撰写具有较高水平的研究论文 调研报告和工作总结 5. 承担思想政治教育课程的相关教学或讲座工作, 每年不 31

少于 16 学时 ( 三 ) 初级岗位 1.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教书育人, 乐于奉献 2. 认真做好学生党建 团建和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加强学生党团组织和班级的建设和管理 3. 积极学习和掌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理论和方法, 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和工作水平 4. 撰写业务性工作计划和总结 5. 积极参与思想政治教育课程的教学工作 五 基本任职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自觉遵守国家法律, 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 恪守教师职业道德, 为人师表, 教书育人, 尊重 爱护学生, 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2. 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合作精神, 具备与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 3. 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4. 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5. 中共党员 六 岗位任职条件 ( 一 ) 教师岗位任职条件 1. 正高三级 ⑴ 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 思想政治教育系列 ) 满 12 年, 具有较好的学术声誉, 教学科研业绩显著, 可申报正高三级岗位 ⑵ 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 思想政治教育系列 ) 满 6 年, 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且具备下列条件的, 可申报正高三级岗位 : 1 近 5 年承担思想政治教育课程的教学, 平均每年不少于 32 学时, 教学效果良好, 无教学事故 32

2 近 5 年所带的学生班级集体 ( 或个人 ) 获省部级及以上奖, 或所创造的工作先进经验或典型案例被国家级媒体予以宣传报道, 产生良好的社会反响 3 在核心及以上级别期刊上公开发表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术论文 10 篇以上, 其中至少有 1 篇发表在权威期刊上, 或出版本专业学术专著 1 部 ( 本人撰写 10 万字以上 ) 4 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2 项 5 获省级及以上教学科研奖, 或省级及以上思想政治教育先进个人 2. 正高四级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 思想政治教育系列 ) 任职资格, 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可申报正高四级岗位 3. 副高一级 ⑴ 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 思想政治教育系列 ) 满 12 年, 可申报副高一级岗位 ; ⑵ 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 思想政治教育系列 ) 满 8 年, 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且具备下列条件的, 可申报副高一级岗位 : 1 近 5 年来, 承担思想政治教育课程的教学或讲座, 平均每年不少于 32 学时, 教学效果良好, 无教学事故 2 近 5 年获省部级及以上奖 1 次或校级奖 3 次, 或所带的学生班级集体 ( 或个人 ) 获省部级及以上奖, 或所创造的工作先进经验或典型案例被国家级媒体予以宣传报道, 产生良好的社会反响 3 在核心及以上级别期刊上公开发表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术论文 8 篇以上, 其中至少有 1 篇发表在权威期刊上, 或出版本专业学术专著 1 部 ( 本人撰写 8 万字以上 ) 4 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1 项 4. 副高二级 33

⑴ 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 思想政治教育系列 ) 满 8 年, 教学科研业绩显著, 可申报副高二级岗位 ⑵ 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 思想政治教育系列 ) 满 5 年, 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且具备下列条件的, 可申报副高二级岗位 : 1 近 5 年承担思想政治教育课程的教学, 平均每年不少于 32 学时, 教学效果良好, 无教学事故 2 近 5 年获省部级及以上奖 1 次或校级奖 2 次, 或所带的学生班级集体 ( 或个人 ) 获省部级及以上奖, 或所创造的工作先进经验或典型案例被省级媒体予以宣传报道, 产生良好的社会反响 3 在核心及以上级别期刊上公开发表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术论文 5 篇以上, 或出版学术专著 1 部 ( 本人撰写 5 万字以上 ) 4 主持市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2 项 5. 副高三级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 思想政治教育系列 ) 任职资格, 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可申报副高三级岗位 6. 中级一级具备下列条件的, 可申报中级一级岗位 : ⑴ 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 思想政治教育系列 ) 满 6 年, 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⑵ 近 5 年承担思想政治教育课程的教学, 平均每年不少于 16 学时, 教学效果良好, 无教学事故 ⑶ 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论文 5 篇, 其中至少有 2 篇发表在核心期刊上 ⑷ 获校级以上奖励 7. 中级二级具备下列条件的, 可申报中级二级岗位 : ⑴ 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 思想政治教育系列 ) 满 3 年, 年 34

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⑵ 近 5 年承担思想政治教育课程的教学, 平均每年不少于 16 学时, 教学效果良好, 无教学事故 ⑶ 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论文 3 篇, 其中至少有 1 篇发表在核心期刊上 ⑷ 获校级及以上奖励 8. 中级三级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 思想政治教育系列 ) 任职资格, 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可申报中级三级岗位 9. 初级一级在初级专业技术职务 ( 思想政治教育系列 ) 岗位任职 3 年及以上, 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可申报初级一级岗位 10. 初级二级已聘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 ( 思想政治教育系列 ), 工作任务饱满, 可申报初级二级岗位 ( 二 ) 职员任职条件 1. 符合 江苏科技大学管理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办法 ( 试行 ) 规定的各层级职员任职条件 2. 六级职员岗位, 须在辅导员岗位工作 10 年以上 ; 七级职员岗位, 须在辅导员岗位工作 8 年以上 ; 八级职员岗位, 须在辅导员岗位工作 6 年以上 3. 由其他岗位类别转入 调入专职辅导员岗位的人员, 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和本人任职条件聘用到相应岗位, 其原工作岗位级别 工作经历和学历可作为新聘岗位的参考条件, 如本人申报晋升高一级岗位需在专职辅导员低一级岗位工作至少 3 年 七 聘用组织及程序 ( 一 ) 聘用组织 1. 学校成立专职辅导员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组, 负责全校专职辅导员岗位的聘用工作 35

2. 各单位成立岗位设置与聘用小组, 具体组织实施本单位专职辅导员岗位的聘用推荐工作 ( 二 ) 聘用程序 1. 各单位公告学校岗位设置的有关文件, 公布学校制定的各类岗位聘任与申报条件及岗位职责 ; 2. 各单位接受个人申报 ; 3. 各单位审核申报材料 ; 4. 各单位组织推荐评审 ; 5. 各单位岗位设置与聘用小组确定岗位聘任推荐人选 ; 6. 学校专职辅导员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组组织评审 ; 7. 拟聘人员公示 ; 8. 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聘任人选 ; 9. 签订聘用合同 ; 10. 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八 其他 1. 本细则未尽事宜按上级文件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2. 兼职辅导员不改变原来岗位系列和待遇 3. 本细则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凡以前学校规定与本细则不一致的按本细则执行 4. 本细则由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授权人事处负责解释 36

附件 4: 江苏科技大学管理岗位设置与管理实施细则 为建立健全我校党政管理岗位设置和聘用制度, 实现干部人事管理的科学化 规范化 制度化, 建设一支德才兼备 精干高效的管理干部队伍, 全面提升我校管理水平, 根据省教育厅 江苏省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 ( 苏人通 2009 113 号 ) 等文件精神, 按照 江苏科技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办法 ( 试行 ) 的要求, 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 实施范围 1. 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 学校管理岗位主要指校部机关 学院 校区和各直属单位等机构中的党务或行政性岗位 2. 教学辅助单位 机关部门中专业性强的财会 审计 经济 工程技术 校报编辑 学报编辑 图书资料 高教研究 档案 现教中心等具有专业技术要求的管理岗位上工作的人员, 其专业技术职务与所聘岗位相对应的, 可以纳入专业技术岗位管理 ; 不一致的, 纳入管理岗位管理 3. 专职辅导员按教师岗位聘用, 并可根据其条件确定相应的管理岗位职级 4. 后勤集团和资产经营公司下属产业原事业编制管理人员可根据其现岗位和条件确定相应的管理岗位职级, 记入个人档案 二 设置原则管理岗位的设置与聘用坚持科学合理 优化结构 精干高效和专业化的原则, 以增强运转效能 提高工作效率 提升管理水平为目标, 统筹干部队伍建设, 兼顾人员结构现状, 实行按需设岗 竞争上岗 按岗聘用 合同管理的运行机制 管理岗位的设置与聘用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相结合 37

三 岗位设置 1. 学校管理岗位分为 8 个等级, 现行的厅级正职 厅级副职 处级正职 ( 含正处级调研员 ) 处级副职 ( 含副处级调研员 ) 科级正职 ( 含主任科员 ) 科级副职 ( 含副主任科员 ) 科员 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管理岗位三级至十级职员 2.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我校的实际情况, 我校的管理岗位总数控制在学校岗位总数 17% 校部机关 学院 校区和各直属单位的五至十级可设置管理岗位数, 由组织 人事部门根据其职能 编制 工作性质等因素, 按照实际工作需要及我校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确定 3. 副厅级及以上领导岗位的聘用由上级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进行 4. 六级以上管理岗位数不超过学校管理岗位总数的 35%( 含 双肩挑 人员 ), 五级和六级的比例按 1:2 设置 ; 七级 八级职员岗位数量占管理岗位总量的比例控制在 50% 左右, 其中七级职员岗位数不超过七级 八级职员岗位总数的 70%; 九级 十级职员岗位数量占管理岗位总量的比例为 15% 左右 5. 在学校核定职员岗位数后, 任何单位未经批准不得突破使用 在高一级岗位职员空缺情况下, 其职数可转换为低一级职员岗位职数 四 岗位职责 1. 五级职员主持或分管本单位管理工作, 或专职从事高层次的专门性管理工作 ; 负责或协助领导制定有关工作方案 ; 指导本单位五级以下职员工作 具体岗位职责由各单位根据职能提出, 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确定 2. 六级职员根据本单位工作职责和管理权限, 负责本单位一方面或几 38

方面的管理工作, 或专职从事高层次的某一项管理工作 ; 指导本单位六级以下职员工作 具体岗位职责由各单位根据职能提出, 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确定 3. 七级职员负责本单位某一方面的专门性管理工作 ; 配合单位领导做好本部门的有关调研工作 ; 指导本单位七级以下职员工作 具体岗位职责由各单位根据职能提出, 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确定 4. 八级职员负责本单位某一项或几项具体业务工作 ; 履行部门岗位职责, 配合本部门领导开展工作 ; 指导本单位九级职员工作 具体岗位职责由各单位根据职能提出, 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确定 5. 九级职员承办具体管理工作和事务性工作, 完成领导交办的具体任务 ; 配合本部门领导开展工作 具体岗位职责由各单位根据职能提出, 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确定 6. 十级职员承办具体事务性工作, 完成领导交办的具体任务 五 基本任职条件和资格要求 ( 一 ) 基本任职条件 1. 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马列主义 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水平, 努力实践 三个代表 的重要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观, 积极拥护并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2. 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有胜任任职岗位工作的能力 专业知识或技能 39

3. 为人正派 勤政廉洁, 团结同志, 有全局观念, 能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 4. 遵守宪法和法律, 具有良好的品行 5. 身体能够适应任职工作岗位的要求 ( 二 ) 资格要求 1. 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六级及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2. 五级职员岗位, 须在六级职员岗位工作两年以上 3. 六级职员岗位, 须在七级职员岗位工作三年以上 4. 七级职员岗位, 须在八级职员岗位工作三年以上 5. 八级职员岗位, 须在九级职员岗位工作三年以上 6. 确因工作需要, 由专业技术岗位交流到管理岗位的人员, 可根据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本人条件, 直接聘任到相应的管理岗位 六 岗位任职条件 ( 一 ) 五级职员岗位符合基本任职条件和资格要求, 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可申报五级职员岗位 : 1. 学校任命的正处级干部 ( 含正处级调研员 ), 任期内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2. 任副处级职务或六级职员 4 年以上且正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 6 年以上, 任期内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3. 任副处级职务或六级职员 6 年以上且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 10 年以上, 任期内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4. 任副处级职务或六级职员 8 年以上且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 8 年以上, 任期内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5. 任副处级职务或六级职员 10 年及以上, 任期内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 二 ) 六级职员岗位 40

符合基本任职条件和资格要求, 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可申报六级职员岗位 : 1. 学校任命的副处级干部 ( 含副处级调研员 ), 任期内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2. 任正科级或七级职员 4 年及以上且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 6 年以上, 任期内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其中至少一次年度考核为优秀 3. 任正科级或七级职员 6 年及以上且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 3 年以上, 任期内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其中至少一次年度考核为优秀 4. 任正科级或七级职员 8 年及以上且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 5 年以上, 任期内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其中至少一次年度考核为优秀 5. 任正科级或七级职员 10 年及以上, 任期内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其中至少一次年度考核为优秀 ( 三 ) 七级职员岗位符合基本任职条件和资格要求, 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可申报七级职员岗位 : 1. 学校任命的正科级干部 ( 含主任科员 ), 任期内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2. 任副科级或八级职员 3 年以上且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 3 年以上, 任期内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其中至少一次年度考核为优秀 3. 任副科级或八级职员 6 年以上且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 3 年以上, 任期内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其中至少一次年度考核为优秀 4. 任副科级或八级职员 8 年以上, 任期内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其中至少一次年度考核为优秀 ( 四 ) 八级职员岗位 41

符合基本任职条件和资格要求, 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可申报八级职业岗位 : 1. 学校任命的副科级干部 ( 含副主任科员 ), 任期内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2. 在科员或九级职员岗位满 5 年, 聘期内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其中至少一次年度考核为优秀 3. 具有硕士学位后并在相关岗位工作满 3 年, 聘期内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其中至少一次年度考核为优秀 4.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后并在相关岗位工作满 6 年, 聘期内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其中至少一次年度考核为优秀 5. 在相关岗位工作满 8 年并具有中级专业技术及以上职务任职资格, 聘期内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其中至少一次年度考核为优秀 ( 五 ) 九级职员岗位硕士毕业研究生试用期满合格, 本科毕业生见习期满并考核合格或在十级职员岗位任职满 3 年, 聘期内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可聘为九级职员 ( 六 ) 十级职员岗位大学专科毕业, 试用期满合格, 可聘为十级职员 七 聘用组织与程序 ( 一 ) 聘用组织 1. 学校成立管理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组, 负责全校管理岗位的聘用工作 2. 各单位成立岗位设置与聘用小组, 具体组织实施本单位管理岗位的聘用推荐工作 3. 处级领导岗位上的五 六级职员和科级岗位上的七 八级职员的聘用与考核工作由组织部负责 ; 四级以下不担任领导职务的职员的聘用与考核工作由人事处负责 ; 四级及其以上职员的聘用考核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上级相关部门负责 42

( 二 ) 聘用程序 1. 首次聘用和期满续聘按以下程序进行 : ⑴ 各单位公告学校岗位设置的有关文件, 公布学校制定的各类岗位聘任与申报条件及岗位职责 ; ⑵ 各单位接受个人申报 ; ⑶ 各单位审核申报材料 ; ⑷ 各单位组织推荐评审 ; ⑸ 各单位岗位设置与聘用小组确定岗位聘任推荐人选 ; ⑹ 学校管理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组组织评审 ; ⑺ 拟聘人员公示 ; ⑻ 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聘任人选 ; ⑼ 签订聘用合同 ; ⑽ 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2. 晋级聘用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 : ⑴ 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数空缺情况, 人事处提出各职员晋级数, 报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后, 组织公开招聘 ; ⑵ 个人申报, 并提交相关材料 ; ⑶ 各单位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初审和民主测评, 提出推荐人选报人事处 ; ⑷ 学校管理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组组织评审 ; ⑸ 拟聘人员公示 ; ⑹ 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聘任人选 ; ⑺ 签订聘用合同 ; ⑻ 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八 其他 1. 管理岗位首次聘用职级, 根据各级管理人员现任职务, 按照本细则第三条第一款职务与职级的对应关系确定 ; 2. 晋级聘用工作一般在聘期考核工作结束后进行, 晋升管理岗位职级的职员, 实行一年试用期 43

3. 双肩挑 岗位主要指在履行管理任务过程中, 确因教学科研 学科建设 队伍建设 教学管理及学校改革发展等特殊需要且要求很强专业技术背景的管理岗位 双肩挑 岗位原则上设在五级以上职员岗位, 部分学术性管理要求较高的岗位可放宽至六级职员, 学校将从严控制 双肩挑 比例 双肩挑 人员聘用教师岗位按教师岗位聘用条件执行, 同时占用管理岗位数和所在学科教师岗位数 4. 在本细则实施前, 已执行专业技术岗位工资系列的管理岗位 非双肩挑 人员, 在首次聘用及续聘管理岗位职级时, 可暂保留原专业技术岗位工资, 不再分级 以后按其管理岗位晋升职级, 晋升后的岗位工资如高于原专业技术岗位工资, 执行相应职级职员岗位工资 此类人员不再参加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等级的评聘, 原已评聘的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经历可记入个人档案作为今后应聘专业技术职务的参考依据 5. 因非自身原因免去党政职务的管理岗位职员, 保留原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职级和相应工资标准 6. 本细则未尽事宜按上级文件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7. 本细则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凡以前学校规定与本细则不一致的按本细则执行 8. 本细则由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授权组织部 人事处负责解释 44

附件 5: 江苏科技大学工勤技能岗位设置与管理实施细则 为做好我校工勤技能岗位设置 聘用和管理工作, 加强工勤技能队伍建设, 培养一支精干高效 高素质 专业化的工勤技能服务保障队伍, 全面提升我校服务保障水平, 根据省教育厅 江苏省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 ( 苏人通 2009 113 号 ) 等文件精神, 按照 江苏科技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办法 ( 试行 ) 的要求, 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 实施范围全校各单位事业编制工勤技能岗位人员 二 设置原则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 后勤保障 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 1. 按需设岗, 按岗聘用根据学校教学科研和日常运行的需要, 在省教育厅核定的工勤技能岗位总量内, 合理设置工勤技能岗位, 严格按岗进行聘用 2. 总量控制, 保证重点优先满足技术工岗位需要, 充分保证主要工勤技术岗位需要, 严格控制机关处室工勤技能岗位设置数量 按照后勤社会化的改革方向, 逐渐减少工勤技能岗位的比例 3. 优化结构, 规范管理在学校工勤技能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内, 严格控制工勤技能一级 二级 三级岗位的数量 根据岗位性质和实际工作情况, 实行动态调整 三 岗位设置工勤技能岗位从一级至五级分为 5 个等级, 依次分别为高级技师 技师 高级工 中级工 初级工 ; 普通工岗位不分级 对应关系见下表 45

工勤技能岗位设置对应关系一览表原等级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现岗位级别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根据规定, 工勤技能一级 二级 三级岗位的总量不超过教育厅批准的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 25%; 一级 二级岗位的总量不超过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 5% 由于学校现有工勤技能人员以及三级以上人员结构比例均已超过省教育厅规定的工勤技能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 首次聘用时学校不再新增工勤技能岗数量, 并严格控制技术三级及以上岗位新聘用人员的数量 未按学校相关规定擅自参加职业资格考评或考核的, 学校不认可其取得的相应资格 四 基本任职条件 1. 坚持 三个代表 的重要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观, 坚持走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 2. 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有胜任设置岗位工作的能力 专业知识或技能 3. 为人正派 廉洁, 顾全大局, 团结同志, 有创新 主动 不断进取的工作热情, 能坚持实事求是 认认真真做好每件事的工作作风 4. 遵守宪法和法律, 具有良好的品行 5. 身体能够适应设置岗位工作的要求 五 岗位任职条件 ( 一 ) 一级工勤技能岗位具备下列条件的, 可申报一级工勤技能岗位 : 1. 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 5 年, 通过高级技师等级考评, 获得高级技师等级证书, 且取得的高级技师资格工种与拟申报岗位一致 2. 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能解决本工种岗位上操作技术和工艺技术上的关键问题与疑难问题, 具有传授技艺并能培训技师 高级工的能力 3. 近 5 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工作业绩比较突 46

出, 工作中有创新 ( 二 ) 二级工勤技能岗位具备下列条件的, 可申报二级工勤技能岗位 : 1. 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 5 年, 通过技师等级考评, 获得技师等级证书, 且取得的技师资格工种与拟申报岗位一致 2. 具有独特技术 技能专长, 能够解决本工种岗位重大的操作技术问题和工作难题 3. 近 5 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未出现工作责任事故, 工作业绩突出 ( 三 ) 三级工勤技能岗位具备下列条件的, 可申报三级工勤技能岗位 : 1. 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 5 年, 通过高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获得高级工技术等级证书, 且取得的高级工资格工种与拟申报岗位一致 2. 具有较高技能水平, 能解决本工种岗位的操作技术难题 3. 近 5 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未出现工作责任事故, 工作业绩较突出 ( 四 ) 四级工勤技能岗位具备下列条件的, 可申报四级工勤技能岗位 : 1. 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 5 年, 通过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获得中级工技术等级证书, 且取得的中级工资格工种与拟申报岗位一致 2. 能够熟练进行技能操作, 并能解决本工种岗位一般技术问题 3. 近 5 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无重大责任事故, 有一定工作成果 ( 五 ) 五级工勤技能岗位具备下列条件的, 可申报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 1. 一般应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2. 能独立进行本职工作基本技能操作 47

3. 各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无投诉事件 对于具有独特技术专长 做出特殊贡献, 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 先进工作者称号, 或在技术革新 技术发明中取得成果并有省部级及以上成果证书, 以及在市厅级及以上技术竞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的人员, 可优先聘用 六 聘用组织与程序 ( 一 ) 聘用组织 1. 学校成立工勤技能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组, 负责全校工勤技能岗位的聘用工作 2. 各单位成立岗位设置与聘用小组, 具体组织实施本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的聘用推荐工作 ( 二 ) 聘用程序 1. 各单位公告学校岗位设置的有关文件, 公布学校制定的各类岗位聘任与申报条件 ; 2. 各单位接受个人申报 ; 3. 各单位审核申报材料 ; 4. 各单位组织推荐评审 ; 5. 各单位岗位设置聘用小组确定岗位聘任推荐人选 ; 6. 学校 工勤技能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组 组织评审 ; 7. 拟聘人员公示 ; 8. 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聘任人选 ; 9. 签订聘用合同 ; 10. 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七 其他 1. 本细则未尽事宜按上级文件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2. 本细则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凡以前学校规定与本细则不一致的按本细则执行 3. 本细则由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授权人事处负责解释 48

附件 6: 江苏科技大学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职责 一 实验专业技术岗位职责 ( 一 ) 高级实验师 1. 认真钻研业务, 及时掌握国内外本学科及相关学科的实验技术现状及发展动态 ; 2. 从事实验教学 技术 管理的研究 ; 积极撰写高水平论文 论著 ; 3. 组织和指导实验技术工作, 为创新性实验教学开发综合 设计性实验项目, 为科学研究解决关键性实验技术问题 ; 4. 根据教学 科研和学科建设要求提出实验室仪器设备布局, 参与制订实验室规划, 积极参加实验室建设项目,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仪器设备购置论证工作 ; 5. 积极承担或参与实验教学工作, 讲授设计性和创新性实验内容, 根据教学要求设计实践教学体系, 主持编写实验指导书 ; 6. 积极参与实验室管理工作, 参与制订有关规章制度, 协助实验室主任做好实验室开放 仪器设备共享 科技资质认证 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等管理工作 ; 7. 指导培养中初级实验技术人员 ; 8. 积极参与教学改革 科研和学科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和其它公益活动 ; 9. 注重学术创新团队建设, 积极参加学术创新团队 ( 二 ) 实验师 1. 认真钻研业务, 掌握本学科专业知识和技术 ; 2. 积极参加实验室的管理和建设, 独立设计实验方案 ; 3. 组织和指导实验技术工作, 熟悉实验仪器设备, 对有关的实验仪器设备进行维护检修, 出现故障及时排除 ; 49

4. 积极承担或参与实验教学工作, 承担实验教学全过程辅助工作, 讲授验证和综合性实验内容, 能根据教学要求编写实验教学大纲, 参与编写实验指导书 ; 5. 积极参加科研工作, 利用实验室设备为科研项目提供准确的检测数据 ; 6. 积极撰写实验技术论文 论著 ; 7. 参与教学改革 科研和学科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和其它公益活动 ; 8. 积极参加学术创新团队 ( 三 ) 助理实验师 1. 认真钻研业务, 基本掌握与本专业有关的专业知识和技术, 掌握常规实验工作原理 方法和步骤 ; 2. 负责实验室设施和仪器设备的调试和检测工作, 保证设备的完好状态, 能解决一般性的设备故障 ; 3. 承担实验教学的辅助工作, 巡视并辅导实验 ; 4. 参与有关科研项目的辅助工作 ; 5. 参与实验室的管理和建设 ; 6. 参与教学 科研和学科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和其它公益活动 ( 四 ) 实验员 1. 认真钻研业务, 了解与本专业有关的专业知识和技术, 初步掌握常规的实验工作原理 方法和步骤 ; 2. 使用与本专业有关的仪器设备, 在有关人员的指导下, 完成一般性的实验任务 ; 3. 负责实验室的实验设施和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 ; 4. 协助做好实验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 5. 参与教学 科研和学科建设等方面的管理工作和其它公益活动 50

二 工程专业技术岗位职责 ( 一 )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1. 认真钻研业务, 及时掌握国内外本专业领域工程技术现状及发展动态 ; 2. 从事本专业领域工程技术及管理的研究, 解决关键性技术问题, 积极撰写高水平论文 论著 ; 3. 研究制定工程项目规划 勘测 设计 施工的重要技术原则和技术措施, 审核设计 咨询成果, 实施全面质量管理, 负责技术总结和交流 ; 4. 主持和指导工程项目设计 施工, 负责实施重要技术原则和技术措施, 负责实施设计 施工的全面质量管理和后期服务 ; 5. 积极主动承接工程项目设计 施工和咨询业务, 积极参与组织力量完成承接的任务 ; 6. 指导培养中初级工程技术人员的工作和学习, 根据需要指导研究生 ; 7. 积极参与学校教学 科研 学科建设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工作和其它公益活动 ( 二 ) 高级工程师 1. 认真钻研业务, 及时掌握国内外本专业领域工程技术现状及发展动态 ; 2. 从事本专业领域工程技术及管理的研究, 解决关键性技术问题, 积极撰写高水平论文 论著 ; 3. 积极协助研究制定工程项目规划 勘测 设计 施工的重要技术原则和技术措施, 审核设计 咨询成果 ; 4. 主持和指导工程项目设计 施工, 负责实施重要技术原则和技术措施, 负责实施设计 施工的全面质量管理和后期服务 ; 5. 积极主动承接工程项目设计 施工和咨询业务, 积极参 51

与组织力量完成承接的任务 ; 6. 指导培养中初级工程技术人员工作和学习 ; 7. 积极参与学校教学 科研 学科建设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工作和其它公益活动 ( 三 ) 工程师 1. 认真钻研业务, 努力进行本专业领域工程技术及管理研究, 努力解决关键性技术问题, 积极撰写论文 论著 ; 2. 积极完成工程项目设计 施工任务, 积极完成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和后期服务任务 ; 3. 指导初级工程技术人员工作和学习 ; 4. 积极参与学校教学 科研 学科建设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工作和其它公益活动 ( 四 ) 助理工程师 1. 认真钻研业务, 进行参与的工程项目设计 施工工作总结, 积极提高业务水平 ; 2. 积极承担工程项目的部分设计 施工和后期服务任务 ; 3. 积极参与学校教学 科研 学科建设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工作和其它公益活动 三 编辑出版专业技术岗位职责 ( 一 ) 编审 1. 认真钻研业务, 及时掌握主要选题方向的国内外学术动态和编辑出版信息, 进行编辑出版工作经验总结和学术研究, 提出改进出版编辑工作的建议或方案, 积极撰写高水平论文 论著, 对有关图书或期刊栏目进行评论, 公开发表评论文章 ; 2. 制定重点 重大选题计划和组稿计划, 进行新选题开发, 并组织实施 ; 3. 主持编辑或担任重点出版物或稿件的责任编辑, 或创建并主持编辑报 刊优秀栏目 ; 4. 承担重大的编审任务, 复审或终审重要稿件, 解决审稿 52

中疑难问题 ; 5. 指导培养中初级编辑出版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和学习 ; 6. 积极参与学校教学 科研 学科建设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工作和其它公益活动 ( 二 ) 副编审 1. 认真钻研业务, 及时掌握主要选题方向的国内外学术动态和编辑出版信息, 进行编辑出版工作经验总结和学术研究, 提出改进出版编辑工作的建议或方案, 积极撰写论文 论著, 对有关图书或期刊栏目进行评论, 公开发表评论文章 ; 2. 制定选题计划和组稿计划 进行新选题开发, 并组织实施 ; 3. 担任出版物或稿件的责任编辑 ; 4. 复审或终审重要稿件, 解决审稿中疑难问题 ; 5. 指导培养中初级编辑出版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和学习 ; 6. 积极参与学校教学 科研 学科建设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工作和其它公益活动 四 图书资料与档案专业技术岗位职责 ( 一 ) 研究馆员 1. 在文献信息开发专业岗位上的职责 : ⑴ 认真钻研业务, 及时掌握本专业领域国内外学术动态, 进行工作经验总结和学术研究, 积极撰写高水平论文 论著 ; ⑵ 把握社会需求和有关政策, 主持文献信息开发的选题论证 计划和方案的制定并组织织指导实施 ; ⑶ 独立承担或指导下级人员从事与开发和课题相关的文献信息搜集 鉴别 筛选及分析标引等加工整理工作 ; ⑷ 主持大型书目索引的编制或大型数据库的建设工作, 撰写高质量的提要 文摘 注释和综述, 对内容标引进行规范控制 ; ⑸ 指导培养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和学习 ; 53

⑹ 积极参与学校教学 科研 学科建设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工作和其它公益活动 2. 在文献采编专业岗位上的职责 : ⑴ 认真钻研业务, 及时掌握本专业领域国内外学术动态, 进行工作经验总结和学术研究, 积极撰写高水平论文 论著 ; ⑵ 主要参与省级以上专业规范和技术标准的编制工作, 或主要参与组织实施全国或地区性文献资源建设协作协调项目 ; ⑶ 主持制定文献采编工作条例或规章, 科学合理地确定学科结构 层次结构 文献类型结构和品种复本标准 ; ⑷ 精通分类法 主题法 编目法 排检法等文献有序组织理论及方法, 组织指导采编工作的开展并担任总审校 ; ⑸ 指导培养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和学习 ; ⑹ 积极参与学校教学 科研 学科建设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工作和其它公益活动 3. 在读者服务专业岗位上的职责 : ⑴ 认真钻研业务, 及时掌握本专业领域国内外学术动态, 进行工作经验总结和学术研究, 积极撰写高水平论文 论著 ; ⑵ 全面主持或指导大型图书馆的读者服务工作 ; ⑶ 精通文献信息检索的各种方法, 综合运用传统手工方法和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从事高难度参考咨询服务 ; ⑷ 主持参考咨询 ( 或大型读书活动 ) 等重大服务项目 ; ⑸ 指导培养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和学习 ; ⑹ 积极参与学校教学 科研 学科建设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工作和其它公益活动 4. 在新技术开发与应用专业岗位上的职责 : ⑴ 认真钻研业务, 及时掌握本专业领域国内外学术动态, 进行工作经验总结和学术研究, 积极撰写高水平论文 论著 ; ⑵ 主持或主要参与制定图书馆自动化建设发展规划, 跟踪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动态, 推进 指导新技术 新系统在图书 54

馆的应用 ; ⑶ 全面主持或指导新技术在图书馆的应用, 承担大型系统的项目论证 需求分析 总体方案设计和组织实施 ; ⑷ 解答重大业务技术难题, 组织实施图书馆现代信息技术知识的培训 ; ⑸ 指导培养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和学习 ; ⑹ 积极参与学校教学 科研 学科建设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工作和其它公益活动 ( 二 ) 副研究馆员 1. 在文献信息开发专业岗位上的职责 : ⑴ 认真钻研业务, 及时掌握本专业领域国内外学术动态, 进行工作经验总结和学术研究, 积极撰写论文 论著 ; ⑵ 主要参与文献信息开发的选题论证 计划方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 ; ⑶ 独立进行文献信息鉴别 筛选及分析标引等加工整理工作, 判断分析较准确 ; ⑷ 主持较大型书目索引的编制或数据库的建设工作, 撰写较高质量的提要 文摘 注释 ; ⑸ 指导培养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和学习 ; ⑹ 积极参与学校教学 科研 学科建设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工作和其它公益活动 2. 在文献采编专业岗位上的职责 : ⑴ 认真钻研业务, 及时掌握本专业领域国内外学术动态, 进行工作经验总结和学术研究, 积极撰写论文 论著 ; ⑵ 主持或主要参与专业规范的编制或大中型图书馆分编业务工作细则的制定 ( 修订 ); ⑶ 主持或主要参与制定 ( 修订 ) 文献采编工作条例或规章, 准确地进行选书判断 ; ⑷ 掌握分类法 主题法 编目法 排检法等文献有序组织 55

理论及方法, 独立分编质量较高, 解答分编疑难, 协助总审校 ; ⑸ 指导培养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和学习 ; ⑹ 积极参与学校教学 科研 学科建设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工作和其它公益活动 3. 在读者服务专业岗位上的职责 : ⑴ 认真钻研业务, 及时掌握本专业领域国内外学术动态, 进行工作经验总结和学术研究, 积极撰写论文 论著 ; ⑵ 全面主持或指导中型以上图书馆的读者服务工作或大型图书馆某方面的读者工作 ; ⑶ 掌握文献信息检索的各种方法, 综合运用传统手工方法和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开展各类参考咨询服务和用户辅导工作 ; ⑷ 主持参考咨询 ( 或大型读书活动 ) 等重大服务项目 ; ⑸ 指导培养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和学习 ; ⑹ 积极参与学校教学 科研 学科建设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工作和其它公益活动 4. 在新技术开发与应用专业岗位上的职责 : ⑴ 认真钻研业务, 及时掌握本专业领域国内外学术动态, 进行工作经验总结和学术研究, 积极撰写论文 论著 ; ⑵ 主持或主要参与图书馆自动化建设发展规划的制定, 熟悉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动态, 在推进新技术 新系统在图书馆的应用中起骨干作用 ; ⑶ 承担较大型系统的项目论证 需求分析 方案设计和组织实施 ; ⑷ 解答业务技术难题, 制定有关业务技术规程, 组织指导技术人员进行程序设计和系统维护 ; ⑸ 指导培养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和学习 ; ⑹ 积极参与学校教学 科研 学科建设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工作和其它公益活动 五 会计专业技术岗位职责 56

( 一 ) 高级会计师 1. 认真钻研业务, 从事会计专业理论与财务管理理论研究, 及时掌握现代财务管理制度与规定 ; 积极撰写高水平论文论著 ; 2. 主持或协助主持本部门财务管理 会计核算工作, 解决工作中重要和关键的疑难问题 ; 3. 开展财务分析, 及时查找并改进财务工作, 发现管理中的薄弱环节, 提出改进财务管理的建议和措施, 努力降低成本 增收节支, 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 4. 开展经济活动分析, 定期分析 检查所分管业务的各项计划的完成情况, 及时调整计划或采取措施, 努力保证工作任务的落实和保质保量完成 ; 5. 认真维护财经纪律, 制定 完善并正确执行各项财务规章制度 内部控制制度, 拟定本部门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安排会计人员的工作任务 ; 6. 指导培养中初级财会人员的工作和学习 ; 7. 积极参与学校教学 科研 学科建设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工作和其它公益活动 ( 二 ) 会计师 1. 认真钻研业务, 努力进行会计专业理论与财务管理理论研究, 努力解决本岗位关键性技术问题 ; 积极撰写论文 论著 ; 2. 熟练掌握会计业务处理方法, 按照会计制度和财务政策规定, 准确进行并积极完成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业务, 提高财会工作质量, 搞好服务工作 ; 3. 完成相应专业岗位的工作内容 ; 4. 指导培养初级财会人员的工作和学习 ; 5. 积极参与学校教学 科研 学科建设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工作和其它公益活动 ( 三 ) 助理会计师 1. 认真钻研业务, 努力加强本专业业务知识学习, 提高专 57

业技术水平 ; 2. 准确掌握本岗位会计业务处理方法, 按照会计制度和财务政策规定, 完成财务管理 会计核算 款项收付 账务登记与核对等业务, 做好岗位工作 ; 3. 完成相应专业岗位的工作内容 ; 4. 积极参与学校教学 科研 学科建设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工作和其它公益活动 六 审计专业技术岗位职责 ( 一 ) 高级审计师 1. 依照国家的法律 法规 政令, 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有关的规章制度, 建立监督 审计机制以及年度工作计划和长远发展规划 ; 2. 依照国家的法律 法规 政令以及学校的规章制度组织执法检查工作, 监督各单位法律 法规 学校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 保证政令畅通 ; 3. 了解国内外审计专业的发展趋势, 运用现代审计理论和手段, 对学校工程项目 后勤物资 实验仪器设备 大宗物质采购等招标 议标 考察工作的全程监督 ; 4. 对学校及下属单位各项经济活动负责依法进行审计监督 ; 对国家财经法纪 学校财产的安全 完整 管理 使用 效益及学校批准的审计结论 审计决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5. 加强本专业理论研究, 不断提高学术水平, 发表有较高水平的研究论文 报告 ; 6. 指导和组织本单位专业技术工作, 培养中 初级审计技术人员 ; ( 二 ) 审计师 1. 负责主持审计项目的组织工作, 按审计程序认真完成审计项目的全过程, 参与审计调查, 负责起草审计报告 审计意 58

见书, 整理归档资料 ; 2. 参与重大审计项目的方案研究, 对学校审计收支和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分析, 对存在的问题, 提出解决的措施和办法, 提高资金使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对审计工作提出建设性建议 ; 3. 进行专题研究, 撰写研究论文 报告 ; 4. 指导助理审计师提高业务水平 ; ( 三 ) 助理审计师 1. 参加审计项目工作, 按审计程序认真完成审计项目的全过程, 参与审计调查 ; 2. 参与审计项目研究, 对审计工作提出建议, 反映审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在指导下独立撰写业务性工作计划 总结 报告 ; 七 经济专业技术岗位职责 ( 一 ) 高级经济师 1. 熟练掌握经济专业理论知识和经济法律 法规 政策 ; 2. 运用现代管理手段, 指导本单位制定或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管理方法, 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 及时了解 掌握国内外先进的经济管理经验和发展趋势, 加强理论研究, 发表有较高水平的研究论文 报告 ; 4. 指导和培养中 初级专业人才 ; ( 二 ) 经济师 1. 掌握有关经济理论知识和法律 法规 政策, 草拟较重要的管理制度和方法, 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 2. 参与本专业科研课题研究, 撰写论文 工作方案 规章制度或调研报告 ; 3. 指导和培养初级专业人才 ; ( 三 ) 助理经济师 1. 基本掌握有关经济理论知识和法律 法规 政策, 在有 59

关人员指导下, 处理日常具体工作, 完成交办的具体任务 ; 2. 参与部分研究工作, 在指导下独立撰写业务性工作计划 总结 报告 ; 八 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岗位职责 ( 一 ) 主任医 ( 药 护 技 ) 师 1. 熟练掌握本专业有关学科知识和国内 外发展状况 ; 2. 有丰富的临床或技术工作经验, 指导和完成疑 难 杂症疾病的诊疗及院内 外会诊工作 ; 3. 指导和培养中 初级卫生技术人才 ; 4. 指导和组织本专业技术工作和科学研究, 出版工具书或专业教材 著作 ; 发表有较高水平的研究论文 报告 ; ( 二 ) 副主任医 ( 药 护 技 ) 师 1. 掌握本专业有关学科知识和国内 外发展状况 ; 2. 有丰富的临床或技术工作经验, 指导和完成疑 难 杂症疾病的诊疗及院内 外会诊工作 ; 3. 指导和培养中 初级卫生技术人员的医疗 预防 保健工作 ; 4. 指导和组织本专业技术工作和科学研究, 发表有较高水平的研究论文 报告 ; ( 三 ) 主治医 ( 药 护 技 ) 师 1. 熟悉本专业有关学科知识和发展状况 ; 2. 有丰富的临床或技术工作经验, 完成疑 难 杂症疾病的诊疗及院内 外会诊工作 ; 3. 指导和培养初级卫生技术人员 ; 4. 参加本专业研究工作, 撰写研究论文 报告 ; ( 四 ) 医 ( 药 护 技 ) 师 1. 独立处理本专业常见病或常见专业技术问题 ; 2. 根据需要承担医疗 预防 保健工作等专业性工作 ; 3. 在指导下独立撰写业务性工作计划 总结或报告 ; 60

九 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职责 ( 一 ) 幼儿园高级教师 1. 承担一个班的教育教学工作, 能根据 幼儿园教育纲要 幼儿园工作规程, 结合本班幼儿实际科学合理的制定教育教学计划, 创设良好的教育环境, 合理安排一日生活, 创造性地组织各项活动, 正确评估幼儿发展, 指导家长开展幼儿教育工作 2. 指导保育员工作, 严格执行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 积极指导并做好幼儿生活和卫生保健工作 3. 指导幼儿教育教学研究工作, 承担培养和培训教师的任务 ( 二 ) 幼儿园一级教师 1. 承担一个班的教育教学工作, 能根据 幼儿园教育纲要 幼儿园工作规程, 结合本班幼儿实际制订教育教学计划, 创设良好的教育环境, 合理安排一日生活, 较好地组织各项活动, 正确评估幼儿发展, 指导家长开展幼儿教育工作 2. 指导保育员工作, 执行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 做好幼儿生活和卫生保健工作 3. 指导幼儿教育教学研究工作, 承担指导和培训教师的任务 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