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 政体 人权 公民基本权利 国家机构以及依法治国 依法行政, 建设法 治国家 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的基本理论和知识 正因为如此, 宪法与行政法 被列入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核心课程目录 四 课程教学目标 第一, 提髙宪法和法律意识, 增强现代民主 自由和人权观念, 树立民主 宪法和法治理念, 培养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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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行政组织法概述 行政组织法的概念行政组织法的基本原则 第二节中央国家行政机关 国务院概述国务院机构的种类 第三节地方国家行政机关 地方国家行政机关的组成和职权地方国家行政机关的派出机关和派出机构 第四节实施行政职能的非政府组织 法律 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 第五节公务员 公务员制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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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悉 : 现行宪法的基本特点与修改内容 宪法的基本原则, 并能够结合宪法文本的相 关规定分析和评价有关宪法现象 宪法事例或宪法问题 第一节宪法的概念 宪法的含义宪法的基本特征 (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宪法是 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 ) 宪法与法律的关系宪法与宪政的关系宪法的分类

5 2. 过程与方法 情感 态度与价值观 三 知识结构图 四 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 课 程 教学要求 课时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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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行政行为 ( 一 ) 熟悉行政行为基本理论 ( 二 ) 了解抽象行政行为 ( 三 ) 掌握具体行政行为 ( 四 ) 掌握行政行为程序与行政程序法 ( 五 ) 了解行政事实行为 第二章 行政许可法律制度 一 行政许可概述 ( 一 ) 了解行政许可的分类 ( 二 ) 熟悉行政许可的特征 ( 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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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行政复议是以行政相对人提起复议申请而引起的 3. 行政复议的管辖主体只能是一定的行政机关 4. 行政复议也是一种行政自我监督 ( 或称行政自律 ) 制度 5. 行政复议是对形成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与合理性进行全面审查 1. 下列表述错误的一项是 ( ) A. 行政复议法律关系是一种监督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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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考试形式和试卷结构一 试卷满分及考试时间试卷满分为 150 分 ; 考试时间为 180 分钟 二 答题方式答题方式为闭卷 笔试 三 考试内容及分数结构宪法学 :50 分法理学 :50 分民法学 :50 分四 试卷题型结构试卷题型结构为名词解释 简述题 论述题 Ⅲ. 考查内容第一部分宪法学一 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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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法的效力 第六章法的要素第一节法的要素释义第二节法律概念第三节法律规则第四节法律原则 第七章法律体系第一节法律体系释义第二节法律部门及其划分第三节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 第八章权利和义务第一节历史上的权利观和义务观第二节权利和义务概念第三节权利和义务的分类第四节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第九章法律行为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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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国务院各部委有权制定 ( ) A. 行政法规 c. 法律 B. 地方性法规 D. 规章 6. 新录用的公务员的试用期为 ( ) A. 三个月 B. 六个月 c. 一年 D. 二年 7. 公务员一经任用, 非因法定程序不被免职 降职 辞退或者行政处分, 这属于公务员的 ( ) A. 身份保障权

4. 属于行政职务关系消灭的是 ( ) A. 调任 B. 退休 C. 升职 D. 委任 5. 行政机关委托某建筑队拆除违章建筑并向违章者征收拆除费用的行为是 ( ). A. 直接强制 C. 代执行 B. 即时强制 D. 执行罚 6. 行政立法行为属于 ( ) A. 依申请的行为 C. 内部行政行为

专业年级 :2015 级会计专科业余班 ( 第 1 期 ) 学生人数 : 3 人 2015 年 7 月 课程名称总学时主讲教师联系电话课程名称总学时主讲教师联系电话备注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作业 英语 ( 一 ) 网络课程 阮先玉 作业 高等数学 网络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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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1989 年 4 月 4 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根据 2014 年 11 月 1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 关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的决定 第一次修正根据 2017 年 6 月 27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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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课程基本信息 课程中文名称 : 宪法与行政法 课程英文名称 :Constitution and Administrative Law 建议最低学分 :2 学分 建议开设时间 : 二年级第一学期 二 课程基本性质 本课程属于兼具理论性 知识性和方法技能性的课程 本课程学科特点和基本特色有三点 : 其一, 课程内容包括宪法 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三个部门法的知识 其二, 在课程三部分内容中, 宪法学部分最具理论性, 行政诉讼法学部分最具方法技能性, 行政法学部分理论性和方法技能性兼具 其三, 本课程的教学需结合案例讲授, 实际案例研讨在整个教学中具有重要地位, 由于本课程内容较多, 教师可以根据 MPA 学生整体的教学安排和教学对象的情况确定讲授重点, 对于非重点内容, 可安排学生课后自学 三 课程地位与作用 宪法与行政法 是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的核心课程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 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公共管理必须遵守宪法, 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 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培养的是公共管理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其必须具有高度的宪法意识, 深厚的宪法理论 知识, 懂得只有依宪治国才能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的道理 行政法是行政管理乃至公共管理的基本依据, 依法行政 依法管理是法治国家和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 作为公共管理硕士专业的学生, 只有学习和掌握行政法的基本理论 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才能在今后的工作中正确处理各种行政事务, 保证 ; 职能行使的合法性 因此, 学好行政法是其取得相应学位的必备条件 现代公共管理既要求科学管理, 也要求依法管理 因此, 公共管理硕士专业的学生既要学习管理学 政治学及其他公共管理知识性 技术性的课程, 也必须学习有关法律知识的课程, 特别是学习与公共管理最密切相关的 宪法与行政法 课程, 掌握有关国家国 1

体 政体 人权 公民基本权利 国家机构以及依法治国 依法行政, 建设法 治国家 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的基本理论和知识 正因为如此, 宪法与行政法 被列入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核心课程目录 四 课程教学目标 第一, 提髙宪法和法律意识, 增强现代民主 自由和人权观念, 树立民主 宪法和法治理念, 培养宪法和法治思维 第二, 掌握宪法学和行政法学的基本理论, 并能运用宪法学和行政法学的基本理论阐释我国立法 : 执法和司法中的各种社会现象, 分析我国宪法和法治建设中的有关实际问题 第三, 了解宪法和行政法的各种规范 制度, 把握宪法和行政法的法律体系, 重点理解和领会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国家机构的组织 职权和活动原则, 以及行政主体 行政行为 行政救济等基本知识点 第四, 了解和掌握立法 执法的基本程序和基本规则, 把握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行政赔偿的法律规范和操作程序, 具有在立法机关 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从事相应工作的法律素质和能力 五 课程预备知识 在学习本课程之前,MPA 学生应先自行修习 法学基础理论 民法学 诉讼法学 等法学基础知识课程, 以掌握法律 法学的基本概念和最基础的知识, 为学习本课程做好必要的准备 另外,MPA 学生在学习本课程之前, 应具有一定的公共管理基础知识 因此, 学生在学习本课程之前, 应先修习 公共管理 政治学 公共政策分析 等课程 六 课程内容及课时分配 2

本课程的内容包括宪法 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讲授宪法, 由第一至第三单元构成 : 第一单元概述宪法的概念 本质 分类, 宪法的制定权 制定机关与制定程序, 宪法基本原则, 宪法渊源 宪法形式与宪法结构, 宪法规范与宪法关系, 宪法的价值与作用 宪法观念 宪法文化与宪制等基础性问题 ; 第二单元讲授宪法基本制度, 分别阐释国家性质 国家形式 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 选举制度 国家机构和政党制度 ; 第三单元讲授宪法实施, 分别阐释宪法实施及其保障 宪法解释 宪法修改和违宪审査制度 第二部分讲授行政法, 由第四至第七单元构成 : 第四单元概述行政法学的基本概念 行政法的法源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等基础性问题 ; 第五单元讲授行政法主体, 分別介绍和阐释行政机关 其他行政主体 公务员 行政相对人和行政法制监督主体 ; 第六单元讲授行政行为, 分别阐释行政立法 行政规范性文件 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处理 行政机关实施的其他行为和行政程序 ; 第七单元讲授行政复议, 分别阐释行政复议的范围 行政复议法律关系主体和行政复议的程序 第三部分讲授行政诉讼法, 由第八和第九单元构成 : 第八单元讲授行政诉讼, 分别阐释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管辖 参加人 证据 程序 法律适用和判决 裁定与决定 ; 第九单元讲授行政赔偿, 分别阐释行政赔偿的范围 行政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 行政赔偿方式和计算标准 行政赔偿程序以及行政补偿 第一单元宪法概述 ( 一 ) 学习意义与作用 通过本单元的教学, 使学生掌握宪法的概念 本质 分类, 了解宪法的制定 渊源 形式 结构, 把握宪法规范与宪法关系 宪法价值与作用, 对宪法和宪政有一个概貌的认识, 培养学生初步的宪法意识和宪制理念 ( 二 ) 教学要求 本单元以讲授为主 教师讲授本单元的内容, 除介绍本课程教学指导纲要建议教材的观点外, 还应适当介绍和评析国内外主要学术流派的观点, 并结合行政管理中出现的热点现象或案例组织学生讨论, 实现理论与实践的结合 学生除阅读任课教师指定或者本课程教学指导纲要建议教材外, 还应适当选读若干参考书目, 以开阔视野, 加深对所学内容的理解 3

( 三 ) 教学内容 第一章 宪法的概念 本质与分类 第二章 宪法的制定 第一节 宪法制定权 第二节 宪法制定机关 第三节 宪法制定程序 第三章 宪法基本原则 第四章宪法渊源 宪法形式与宪法结构 第一节 宪法渊源与宪法形式 第二节 宪法结构 第五章宪法规范与宪法关系 第一节 宪法规范的概念和主要特征 第二节 宪法规范的要素和宪法规范的种类 第三节 宪法规范的效力和宪法规范的变动及其形式 第四节 宪法关系的性质与特征 第五节 宪法关系的主体 第六节 宪法关系的内容 第七节 宪法关系的客体 第六章 宪法的价值与作用 宪法观念 宪法文化与宪制 第一节 宪法的价值 第二节 宪法的作用 第三节 宪法观念 第四节 宪法文化 第五节 宪制的概念 宪制与民主政治 宪制与法治 宪制与人权的关系 第六节 宪法与宪制的关系 第七节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制的目标与途径 ( 四 ) 教学重点 1 宪法的性质 功能 价值与作用 2 制宪权与制宪程序 3 宪法渊源与宪法基本原则 4

4 宪法与宪政的互动关系 ( 五 ) 教学难点 1 宪法与一般法律的联系与区别 2 宪法基本原则的内容与效力 3 宪制的基本要素与实现途径 ( 六 ) 思考题 1 什么是宪法? 为什么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 2 宪法与宪制是什么关系? 3 对宪法可以作哪些分类? 各种分类的标准分别是什么? 4 如何理解制宪权属于人民? 5 宪法制定的主体有哪些? 制定宪法要遵循什么程序? 6 什么是宪法的基本原则? 宪法有哪些基本原则? 7 宪制 法治 人权有什么联系与区别? 8 宪法有哪些渊源和形式? 宪法渊源与宪法形式有何不同? 9 宪法规范有哪些特点? 哪些种类? 10 宪法观念对宪制有什么影响? 如何提髙公民的宪法观念? ( 七 ) 教学活动类型及时数安排 本单元教学课时为 4 课时 具体安排如下 : 本单元设 6 章, 讲授 6 课时, 每课时讲授 1 章 本单元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1 2 次课外讲座, 聘请兼职或客座教授讲授我国宪法和宪制的发展与演进 第二单元宪法基本制度 ( 一 ) 学习意义与作用 通过本单元的教学, 使学生了解我国的国体和政体 公民的基本权利及其特征 公民的义务, 认识保障公民宪法基本权利的意义 作用, 认识基本权利相对应的义务主体是国家, 掌握生命权 人格尊严 人身权 财产权 宗教信仰自由等个人权利和劳动权 受教育权 文化权 社会保障权等社会权利, 以及选举权 被选举权 5

参与权 监督权 言论表达自由等政治权利和提起申诉 控告的权利 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等获得权利救济的权利等内容, 并对我国选举制度 国家机构和政党制度有一个大致的了解, 增强对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社会主义宪制的认识和理解 ( 二 ) 教学要求 本单元除讲授外, 还应组织学生进行有关人权和公民其他基本权利理论和实际案例的课堂讨论, 也可要求学生课后选择全国一个或几个地区就其落实 保障公民宪法基本权利的情况进行调查, 撰写调査报告和案例分析, 以增进学生对保障公民宪法基本权利的意义和我国保障公民宪法基本权利实际情况的认识 本单元某些内容可能与 政治学 课程存在重复之处, 教师在教学时, 对与 政治学 课程有一定重复的内容应略讲或不讲 ( 三 ) 教学内容 第七章 国家性质第一节 国家与国家性质第二节 国家政权的阶级属性 第三节 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 第四节 国家的基本文化制度 第八章 国家形式 7 第一节 政体与政权组织形式的概念 意义和种类 第二节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第三节 基层群众性自治制度 第四节 国家结构形式的概念和主要种类 第五节 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一 ~ 单一制 第六节 我国特别行政区制度 第九章 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第一节 公民的含义 国外国籍制度和我国国籍制度 第二节 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保障及其界限 第三节 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第四节 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 6

第五节 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特点及其行使原则 第十章 选举制度第一节 选举制度的概念 作用和体制 第二节 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 ^ 第三节 选举程序 第四节 对代表的监督和罢免 第十一章 国家机构第一节 国家机构的概念 分类及我国国家机构的组织与活动原则 第二节 代议机关 第三节 国家元首 第四节 行政机关 第五节 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 第六节 我国的军事领导机关 第十二章 政党制度第一节 政党与政党制度的概念与特征 政党制度的历史发展 第二节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 ( 四 ) 教学重点 1 我国的国体与政体 2 公民基本权利的性质与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意义 3 公民基本权利的内容 4 国家机构的种类与职能 5 选举制度与政党制度的内容, 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政党制度与我国政党制度的区别 ( 五 ) 教学难点 1 公民基本权利与人权的关系 2 国家性质 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和国家结构形式的区别 3 公民政治权利的范围和界限以及政治权利的意义 7

4 选举制度和政党制度的内容及运作规则 ( 六 ) 思考题 1 什么是国体? 什么是政体? 二者有什么联系与区别? 2 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什么重要特征? 3 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与特别行政区制度有什么区别? 4 什么是公民基本权利? 公民基本权利与人权是什么关系? 基本权利与非基本权利的区别是什么? 5 保障公民基本权利有什么重要意义? 6 我国公民有哪些基本权利? 如何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 ^ 7 我国选举制度有哪些特点? 遵循哪些基本原则? 8 我国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与西方国家议会在职权上有何异同? 9 何保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独立行使职权? 10 中国政党制度有什么特色? 如何保证中国共产党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 ( 七 ) 教学活动类型及时数安排 本单元设 6 章, 讲授 6 课时, 每课时讲授 1 章 5 本单元可安排 2 次课堂讨论, 要求学生结合实际案例讨论如何进一步加强我国民主政治建设, 如何进一步保障我国公民宪法基本权利的有效实现 第三单元宪法实施 ( 一 ) 学习意义与作用 通过本单元的教学, 使学生了解保障宪法实施的各项制度, 掌握宪法修改 宪法解释和违宪审查的机制与程序, 进一步培养学生遵守宪法 信仰宪法和维护宪法的意识, 提高学生对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制建设的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 ( 二 ) 教学要求 本单元除讲授外, 还应适当组织学生就有关宪法实施保障和违宪审査理论的实 8

际案例进行课堂讨论, 也可要求学生课后选择全国一个或几个地区就其落实 保障宪法实施的情况进行调查, 撰写调査报告和案例分析, 以增进学生对宪法实施意义和在我国保障宪法实施的重要性 艰巨性的认识 ( 三 ) 教学内容 第十三章 宪法实施及其保障第 - 节 宪法实施的概念 方式 特点 第二节 宪法实施的条件及过程 第三节 宪法实施保障 第四节 讲述宪法实施评价 第十四章 宪法解释第一节 宪法解释的含义 第二节 宪法解释机关和体制 第三节 宪法解释的原则 方法与程序 第十五章 宪法修改第一节 宪法修改的含义 修改的意义和必要性 第二节 宪法修改限制的理论 第三节 宪法修改的方式 第四节 宪法修改的程序 第十六章 违宪审查制度第一节 违宪审查的概念 第二节 违宪审査的主要模式 第三节 违宪责任 第四节 建立中国特色违宪审查制度的途径 ( 四 ) 教学重点 1 宪法实施保障的体制和方式 2 宪法实施评价体系 标准和机制 3 宪法解释机关 原则 方法与程序 9

4 宪法修改的方式和程序 5 违宪审查的主要模式和违宪责任 ( 五 ) 教学难点 1 宪法实施与宪法实施保障区别 2 不同种类宪法解释的效力 3 宪法修改和宪法修改限制的必要性 4 违宪审查与宪法监督 司法审査的区别 ( 六 ) 思考题 1 宪法如何实施? 宪法实施有哪些保障方式? 2 宪法实施如何评价? 3 宪法解释存在的必要性体现在哪里? 怎样解释宪法? 4 宪法解释遵循什么原则? 5 宪法解释有什么效力? 6 制定宪法与修改宪法有什么联系与区别? 7 宪法修改有哪些方式? 8 为什么要适当限制宪法修改? 9 违宪审査与宪法监督 司法审査有什么区别? 10 违宪审査有哪些主要模式? 各种模式有什么特征? ( 七 ) 教学活动类型及时数安排 本单元设 4 章, 讲授 4 课时, 每课时讲授 1 章 本单元可安排 1 2 次讲座, 聘请立法实务工作者介绍我国宪法实施保障 宪法解释 宪法修改的实际运作情况, 以帮助学生增进对中国宪制的了解 第四单元行政法概述 ( 一 ) 学习意义与作用 通过本单元的教学, 使学生了解行政法与行政法学的基本概念, 掌握行政法的制定法法源和非制定法法源, 把握行政法的实体性基本原则和程序性基本原则, 对 10

行政法有一个整体的 概貌的认识, 并在此基础上增强学生的行政法意识和行政法治理念 ( 二 ) 教学要求 本单元以讲授为主 在讲授行政法与行政法学的基本概念时, 应引导学生注意把握合政 行政权 公权力 国家公权力 社会公权力的联系与区别 ; 在讲授行政法的法源时, 应引导学生注意把握行政法各种不同法源的效力位阶和适用规则 ; 在讲. 授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时, 应引导学生注意把握行政法各项基本原则的内涵和基本构成要件 本单元除讲授外, 也可适当组织学生就有关涉及 新行政法 的实例和有关行政法基本原则的案例进行课堂讨论 ( 三 ) 教学内容 第十七章 行政法学的基本概念第一节 行政的概念 第二节 行政法的概念 第三节 行政法学的性质 地位以及学习 研究行政法学的意义 第十八章 行政法的法源第一节 行政法法源的含义 第二节 行政法的制定法法源 第三节 行政法的非制定法法源 第十九章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第一节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第二节 行政法的五项实体性基本原则 第三节 行政法的四项程序性基本原则 ( 四 ) 教学重点 1 行政 国家行政与公行政的异同, 行政权与公权力的关系, 行政国家与法治国家的关系 2 行政法的形式 内容和实质 11

3 新行政法 内容 形成和发展及其对于公共治理的意义 4 我国行政法的制定法法源和非制定法法源 5 行政法的五项实体性基本原则和四项程序性基本原则 ( 五 ) 教学难点 1 一般行政与国家行政 公共行政的联系与区别 2 新行政法 的主要形式和内容 3 各种行政法法源的效力 4 各项行政法基本原则的构成要件和适用规则 ( 六 ) 思考题 1 什么是行政? 什么是国家行政? 什么是公行政? 2 什么是行政法? 行政法有什么功能 作用? 3 什么是 新行政法? 新行政法 有哪些表现形式? 4 什么是行政法法源? 5 行政法有哪些制定法法源和非制定法法源? 6 什么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7 行政法有哪些实体性基本原则和程序性基本原则? ( 七 ) 教学活动类型及时数安排 本单元设 3 章, 讲授 6 课时, 每 2 课时讲授 1 章 本单元可安排 1 2 次课堂讨论, 结合当前行政管理中的热点 难点现象, 结合行政管理改革中出现的新方法 新思路, 研讨我国行政法的转型和 新行政法 对我国公共治理的影响 第五单元行政法主体 ( 一 ) 学习意义与作用 通过本单元的教学, 使学生把握行政法律关系的基本架构与类型, 了解各种行政法律关系的基本要素, 以及行政机关 行政相对人在各种行政法律关系中的地位, 了解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 变更与消灭的情形, 以及行政法律关系类远之间的彼此 12

关联, 了解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主要种类, 特别是掌握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的范围, 对行政机关的性质 特征 职权 职责和公务员的性质 法律地位以及国家公职关系有一个整体的认识 ( 二 ) 教学要求 本单元应以教师讲授和学生课外阅读相结合 教师在讲授各种行政法律关系及其主体时, 应指导学生阅读 国务院组织法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公务员法 和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 并通过査阅 国务院公报 和其他政府文件, 了解我国现行国家行政机关的体系, 了解其他社会公权力的组织体系, 把握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 行政法制监督主体与被监督机关 组织 公职人员的法律关系架构 ( 三 ) 教学内容 第二十章 行政法主体概述第一节 行政法主体的含义 第二节 行政法主体与行政组织法, 第二十一章 行政机关第一节 行政机关的含义 性质和特征 第二节 行政机关的职责与职权 第三节 建设现代服务型政府对行政机关的要求 第二十二章 其他行政主体第一节 其他行政机关的含义和种类 第二节 法律 法规授权的组织 第三节 其他社会公权力组织 第四节 行政委托情形下的行政主体 第二十三章 公务员第一节 公务员的概念 分类和公务员的法律地位 第二节 公职关系 13

第二十四章 行政相对人第一节 行政相对人的概念和分类 第二节 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 第二十五章 行政法制监督主体第一节 行政法制监督的概念 第二节 行政法制监督主体的种类和监督内容 ( 四 ) 教学重点 1 行政法主体与行政主体的含义与分类 2 行政机关的职责与职权 3 公务员的概念 分类和公务员的法律地位, 4 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 权利和义务 5 行政法制监督的主体 内容及监督程序 ( 五 ) 教学难点 1 行政法主体与行政主体 行政主体与行政机关的联系与区别 2 法律 法规授权的组织与其他社会公权力组织以及受委托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的 3 范围 法律地位, 可以委托的行政事项或职能的范围 4 各种行政法制监督主体监督权限的划分和监督方式 手段的异同 ( 六 ) 思考题 1 什么是行政法主体? 2 什么是行政主体? 行政法主体与行政主体有什么区别? 3 行政主体与行政机关有什么联系与区别? 4 行政组织法主要规定什么内容? 5 行政机关的一般职责和主要职权有哪些? 6 服务型政府与法治政府是什么关系? 7 法律 法规授权的组织具有什么法律地位? 8 什么是其他社会公权力组织? 它们在什么情况下享有行政主体资格? 14

9 行政机关委托行使职权的组织具有什么法律地位? 10 哪些行政职能可以委托给非行政机关行使? 11 公务员包括哪些范围? 公职关系包括哪些主要内容? 12 什么是行政相对人? 行政相对人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13 什么是行政法制监督? 行政法制监督的主体有哪些? ( 七 ) 教学活动类型及时数安排 本单元设 6 章, 讲授 4 课时, 第二十章和第二十一章共讲授 1 课时, 第二十二章和第二十三章各讲授 1 课时, 第二十四章和第二十五章共讲授 1 课时 在本单元的教学过程中, 教师可要求学生在课后选择若干地区或部门就行政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情况进行调查, 并写出简要的调查报告 第六单元行政行为 ( 一 ) 学习意义与作用 通过本单元的教学, 使学生掌握行政行为的基本理论, 了解行政行为的种类和模式, 对行政立法和各种具体行政行为 ( 行政许可 行政裁决 行政征收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等 ) 的运作规则有较好的理解和领会, 对行政指导 行政合同等行政机关实施的其他行为也有初步的认识, 对行政程序的基本制度和原则有较深人的把握, 培育和树立依法行政 法治行政的理念 ( 二 ) 教学要求 本单元内容较多, 教师讲授时要有所选择, 突出重点 有的内容可只做一般介绍, 不展开论述 ; 有的内容可不在课堂讲授, 而布置学生在课后阅读教材相关章节和有关参考书目 学生学习本单元, 要适当多投入时间和精力, 因为本单元的内容涉及行政立法 行政执法, 对于依法行政 法治行政非常重要, 作为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有必要很好地掌握这方面的知识 ( 三 ) 教学内容 第二十六章 行政行为概述 15

第一节 行政行为的概念与分类 第二节 行政行为的模式 第二十七章 行政立法第一节 行政立法的概念和分类 第二节 行政立法的原则和程序 第二十八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第一节 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含义 意义和分类 第二节 行政创制性文件 第三节 行政解释性文件和行政指导性文件 第四节 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 第二十九章 具体行政行为第一节 具体行政行为的含义与成立要件 第二节 具体行政行为的分类 第三节 具体行政行为的错误和瑕疵, 第四节 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 第五节 对行政裁量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规制 第三十章 依申请行政行为第一节 行政处理行为 第二节 行政许可 第三节 行政给付 第四节 行政奖励 第五节 行政确认 第六节 行政裁决 第三十一章 依职权行政行为第一节 依职权行政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第二节 行政规划 第三节 行政命令 16

第四节 行政征收 第五节 行政处罚 第六节 行政强制 第三十二章 其他行为第一节 行政指导 第二节 行政合同 第三节 行政事实行为 第三十三章 行政程序第一节 行政程序的一般理 第二节 行政程序的基本原则 第三节 行政程序基本制度 ( 四 ) 教学重点 1 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的区别 2 行政行为模式化及模式定位的目标 任务和方法 3 行政立法的程序 4 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要件 5 具体行政行为的错误和瑕疵 6 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 7 对行政裁量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规制 8 行政许可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的实施规则和程序 9 行政程序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 ( 五 ) 教学难点 1 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的区别 2 行政立法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机制 3 对行政裁量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规制方式 4 依申请行政行为和依职权行政行为的区别, 行政机关在两类不同行为中各自 17

法律 5 权力与职责的不同, 以及相对人在这两类行为中法律地位的不同 6 对行政机关实施的其他行为的救济机制 7 行政程序基本制度适用的条件和规则 价 ( 六 ) 思考题 1 什么是行政行为? 行政行为如何模式化? 为何要模式化? 2 怎样区分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 3 什么是行政立法? 行政立法可作哪些分类? 4 行政立法遵循什么程序? 5 怎样对行政立法进行监督? 6 什么是行政规范性文件? 行政规范性文件有哪些种类? 7 什么是具体行政行为? 具体行政行为可作哪些分类? 8 具体行政行为有什么效力? 如何处理具体行政行为的错误和瑕疵? 9 为什么要对行政裁量具体行政行为进行法律规制? 如何规制? 10 什么是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法怎样规范行政许可行为? 11 申请人在行政许可中享有什么法律权益? 行政机关该如何保护这些法律权益? 12 什么是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法怎样规范行政处罚行为? 13 什么是行政强制? 行政强制法怎样规范行政强制行为? 14 行政程序有哪些基本原则? 这些基本原则有哪些内容? 15 行政程序有哪些基本制度? 这些基本制度有哪些内容? ( 七 ) 教学活动类型及时数安排 本单元设 8 章, 讲授 10 课时, 原则上每课时讲授 1 章, 重点章节教师可自行决定增加 1 课时或半课时 在本单元的教学过程中, 教师可安排 1 2 次课外讲座, 聘请行政机关的实务专家讲授我国行政立法 行政行为 行政程序运作的现状和发展趋势, 以开阔学生的视野, 增强建设法治政府和法治中国的使命感, 也可结合实例探讨如何通过行政合同 行政特许的方式购买高质量的公共服务 18

第七单元行政复议 ( 一 ) 学习意义与作用 通过本单元的教学, 使学生了解作为行政救济 行政法制监督和行政争议解决机制的行政复议制度的整体架构, 掌握行政复议制度运作的规则和程序, 并通过对行政复议这一法制环节的了解而更深人地认识中国宏观法治的整体运行规律 中国行政法治的现状及其背后的各种因素与社会观念和现实 ( 二 ) 教学要求 本单元以教师讲授为主, 适当地组织学生进行课堂讨论 教师讲授既要介绍国内外学者有关行政复议 ( 行政诉愿 行政不服审查 的理论, 也要阐释我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 行政复议法 和国务院发布的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所确立的规范和制度 课堂讨论应选择适当的复议案例, 结合相关法律规范及相应理论展开讨论, 以提高学生运用法律规范 法律理论分析和处理实际案件的能力 ( 三 ) 教学内容 第三十四章 行政救济与行政复议概述第一节 行政救济的基本理论 第二节 行政救济的主要种类 第三节 讲行政复议的概念 性质和特征 第四节 行政复议的功能与性质 第三十五章 行政复议的范围第一节 可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行为的范围, 共 11 种 第二节 可一并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规定的范围, 共三种 第三节 规定排除行政复议的事项 第三十六章 行政复议法律关系主体第一节 行政复议机关 第二节 行政复议参加人 人 19

第三十七章 行政复议的程序第一节 行政复议的申请和受理 第二节 行政复议审理 第三节 行政复议决定 ( 四 ) 教学重点 1 行政复议与行政救济的关系 2 行政复议的基本原则 3 可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行为的范围 4 行政复议的管辖 5 行政复议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条件和范围 6 行政复议的审理程序与行政复议决定 ( 五 ) 教学难点 1 行政救济的整体架构和各种行政救济制度之间的关系 2 可申请复议行政行为的范围与排除行政复议事项的范围 3 各种不同情形的具体行政行为的管辖 4 行政复议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5 作出各种行政复议决定的条件 6 审理各种复议请求时所要采取的相应审理方法 ( 六 ) 思考题 1 什么是行政救济? 行政救济有哪些方式和途径? 2 什么是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有什么特征? 3 行政复议遵循哪些基本原则? 4 对行政复议的书面复议制度应如何进行改革? 5 行政相对人可对哪些具体行政行为申请复议? 6 行政相对人可对哪些行政规定一并申请复议? 7 哪些事项不属行政复议的范围? 20

8 行政复议机关有哪些? 9 复议机构与复议机关是什么关系? 复议机构履行哪些职责? 10 行政复议管辖有哪些情形? 11 行政复议申请人和第三人应具备什么资格条件? 12 行政复议机关收到申请人的复议申请后应怎样处理? 13 行政复议的决定有哪些种类? 作出各种复议决定的条件分别是什么? ( 七 ) 教学活动类型及时数安排 本单元设 4 章, 讲授 3 课时, 前两章各讲授 1 课时, 后两章合讲 1 课时 在本单元的教学过程中, 教师可聘请行政复议机构的专家给学生开设讲座, 介绍我国行政复议制度的实际运作情况, 探讨如何完善复议制度以加强复议制度的作用 第八单元行政诉讼 ( 一 ) 学习意义与作用 通过本单元的教学, 使学生明确行政诉讼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掌握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和管辖, 了解行政诉讼的参加人 行政诉讼证据规则和行政诉讼起诉 受理 审理 判决与执行的程序与方法, 把握行政诉讼的判决 裁定的形式及其条件, 以增强学生对我国行政救济 行政法制监督 行政责任制度的认识, 提高行政法治意识 ( 二 ) 教学要求 本单元教学除了使用教科书外, 每一节都应结合和对照学习 研究 行政诉讼法 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 教师要选择行政诉讼的相应实际案例, 通过案例分析阐释行政诉讼法的原理和原则, 学生在课后可去法院旁听相关行政诉讼案件审判, 也可联系相关律师事务所, 通过个案了解我国 民告官 法律制度的实际运作情况 21

( 三 ) 教学内容 第三十八章 行政诉讼概述第一节 行政诉讼的概念 性质和主要功能 第二节 行政诉讼法律关系 第三节 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 第三十九章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第一节 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第二节 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基本框架 第三节 可诉性行政行为和不作为的特征 第四节 不可诉性行为的边界和不可诉的理由第五节 几类特殊行为的可诉性 第四十章 行政诉讼的管辖第一节 行政诉讼管辖的概念 种类和确定管辖的原则 第二节 行政诉讼的级别管辖规则 第三节 行政诉讼的地域管辖规则 第四节 行政诉讼的裁定管辖 第五节 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异议的处理 第四十一章 行政诉讼参加人第一节 行政诉讼参加人的概念和行政诉讼当事人的特征 第二节 行政诉讼原告 第三节 行政诉讼被告 第四节 行政诉讼的共同诉讼人 第五节 行政诉讼第三人 第六节 行政诉讼代理人 第四十二章 行政诉讼证据第一节 行政诉讼证据的概念和主要种类 第二节 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 22

第三节 行政诉讼的证据规则 第四节 行政诉讼证明标准 第五节 行政诉讼的证据保全 第四十三章 行政诉讼程序第一节 诉与诉权 第二节 起诉和受理 第三节 行政诉讼的一审程序 第四节 行政诉讼二审程序 第五节 行政诉讼审判监督程序 第六节 行政诉讼的诉讼中止 诉讼终结, 以及行政诉讼的期间 期日和送达方式 送达回执等 第四十四章 行政诉讼的法律适用第一节 行政诉讼法律适用的含义与特点 第二节 行政审判法律适用的规范 第三节 行政审判规范冲突及其处理 第四十五章 行政诉讼的判决 裁定与决定第一节 行政诉讼判决的概念和分类 第二节 行政诉讼判决的适用条件 第三节 行政诉讼的裁定 第四节 政诉讼决定 ( 四 ) 教学重点 1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可诉行政行为和不可诉事项 2 行政诉讼的管辖: 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3 行政诉讼的参加人: 行政诉讼的原告 被告和第三人 4 行政诉讼的证据: 举证责任和提供证据 调取证据 作证 质证 认证规则 5 行政诉讼的程序与方法: 起诉 受理程序 一审程序 二审程序 6 行政诉讼的法律适用: 行政审判规范冲突及其处理 23

7 行政诉讼诉的种类及各种行政诉讼的审理方式与程序 8 行政诉讼判决的种类及适用条件 ( 五 ) 教学难点 1 行政诉讼的特有基本原则: 人民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堆审查 2 可诉性行政行为和不作为的特征 3 行政诉讼指定管辖 移送管辖和管辖权转移适用的条件 4 对行政诉讼实践中各种不同情形原告 被告的认定 5 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和证据规则 6 撤销判决 确认判决 履行判决和变更判决适用的条件 7 不同的行政诉讼诉的类型所应匹配的审判方法与审判程序 ( 六 ) 思考题 1 什么是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有什么功能? 2 行政诉讼有哪些基本原则? 行政诉讼基本原则有什么作用? 3 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哪些具体行政行为可诉? 哪些事项不可诉? 4 我国行政诉讼级别管辖 地域管辖和裁定管辖各遵循什么规则? 5 行政诉讼原告有什么资格条件要求? 哪些个人 组织可以成为行政诉讼原告? 6 行政诉讼被告有什么条件要求? 行政诉讼被告有哪些情形? 7 复议机关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成为行政诉讼的被告? 8 行政诉讼第三人有哪些种类? 各有什么特征? 9 行政诉讼证据有哪些特征 哪些种类? 10 行政诉讼举证责任如何分配? 11 行政诉讼有哪些证据规则? 12 行政相对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 如何提起行政诉讼? 人民法院如何受理? 13 面对不同的诉的类型, 人民法院应当分别采取何种审判方法与审判程序? 14 行政诉讼一审 二审 再审各遵循什么程序? 24

15 行政审判如何处理行政法律规范冲突? 16 行政诉讼一审 二审判决各有哪些判决形式, 其适用的条件分别是什么? 17 行政诉讼的裁定有哪些种类? 各适用哪些情形? ( 七 ) 教学活动类型及时数安排 本单元设 8 章, 讲授 8 课时, 每课时讲授 1 章 在本单元的教学过程中, 教师可要求学生去法院旁听一两次行政案件审判, 在互联网上收集若干行政诉讼案例, 组织学生进行一两次实际案例讨论 第九单元行政赔偿 ( 一 ) 学习意义与作用 通过本单元的教学, 使学生明确国家赔偿的概念 性质, 掌握国家赔悻的理论基础, 了解行政赔偿的范围 标准和赔偿方式, 把握行政赔偿的求偿 受理和决定以及行政赔偿诉讼的审理程序, 以使学生对我国行政赔偿制度的内容和整体运作有一个概貌的认识, 进一步增强人权和法治意识 ( 二 ) 教学要求 本单元教学除了使用教科书外, 每一节都应结合和对照学习 研究 国家赔偿法 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国家赔偿法 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 教师要选择行政赔偿的相应实际案例, 通过案例分析阐释行政赔偿的原理 原则 学生在课后可去法院旁听相关行政赔偿案件审判, 也可联系相关律师事务所, 通过个案了解我国行政赔偿法律制度的实际运作情况 ( 三 ) 教学内容 第四十六章 行政赔偿与国家赔偿第一节 行政赔偿的概念和特征第二节 国家赔偿责任的性质 第三节 国家赔偿责任的理论基础及我国建立国家赔偿责任制度的理论依据 第四节 国家赔偿的归责原则 25

第五节 国家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 第四十七章 行政赔偿范围第一节 行政赔偿范围的概念 第二节 行政赔偿的侵权行为范围 第三节 行政赔偿的侵权损害范围 第四十八章 行政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第一节 行政赔偿请求人 第二节 行政赔偿义务机关 第三节 行政赔偿费用的来源 支付方式和支付程序 第四十九章 行政赔偿方式和计算标准第一节 行政赔偿方式 第二节 行政赔偿标准 第五十章 行政赔偿程序第一节 行政赔偿请求的提出 第二节 行政赔偿义务机关的受案与处理 第三节 行政赔偿诉讼 第四节 行政追偿 第五十一章 行政补偿第一节 行政补偿的概念 特征与种类 第二节 行政补偿的理论基础 第三节 行政补偿的范围与方式 第四节 行政补偿的标准与程序 ( 四 ) 教学重点 1 我国建立国家赔偿责任制度的理论依据 2 国家赔偿法确立的我国国家赔偿归责原则 3 国家赔偿法确立的侵犯人身权的行政赔偿范围和侵犯财产权的行政赔偿范围 4 人身自由权损害的赔偿标准 生命健康权损害的赔偿标准 精神损害的赔偿条件和标准及财产权损害的赔偿标准 26

5 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处理行政赔偿的程序与行政赔偿诉讼的程序 6 行政追偿的本质 价值与实施程序 7 行政补偿的范围与方式 ( 五 ) 教学难点 1 行政赔偿与民事赔偿 行政补偿 司法赔偿等相关概念的区别 2 精神损害赔偿的意义和作用 3 行政机关先行处理行政赔偿的程序的实质与赔偿请求人在该程序中所要注意的方面及其行为的法律后果 4 行政赔偿诉讼的审理方法 5 行政追偿的性质 条件 范围 标准与实施程序 6 单独提出赔偿请求与一并( 附带 提出赔偿请求的区别 7 行政补偿的条件和范围 ( 六 ) 思考题 1 什么是行政赔偿? 行政赔偿与民事赔偿 司法赔偿有什么区别? 2 什么是国家赔偿? 建立国家赔偿制度有什么意义 作用? 3 国家赔偿有哪些归责原则? 我国国家赔偿实行什么妇责原则? 4 国家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5 行政主体哪些侵犯人身权的行为应承担赔偿责任? 6 行政主体哪些侵犯财产权的行为应承担赔偿责任?, 7 行政行为导致受害人精神损害是否应赔偿? 为什么? 在何种情况下可请求精神赔偿? 8 什么样的个人 组织可以成为行政赔偿请求人? 9 什么样的机关 组织可以成为行政赔偿的义务机关? 10 行政赔偿有哪些方式? 11 人身权损害的行政赔偿标准是什么? 12 财产权损害的行政赔偿标准是什么? 27

13 受害人单独提出行政赔偿请求遵循什么程序? 14 受害人一并 ( 附带 提出行政赔偿请求遵循什么程序? 需满足何种条件? 15 行政追偿的本质 条件 范围 标准是什么? 如何实施追偿才能尽可能地 实现行政追偿的目的? 16 行政相对人在什么情形下可获得行政补偿? 行政补偿采用什么方式? ( 七 ) 教学活动类型及时数安排 本单元设 6 章, 讲授 4 课时, 前两章各讲授 1 课时, 后四章每章讲授 0.5 课时 在 本单元的教学过程中, 教师可组织学生进行一两次实际案例讨论, 以提高学生对行 政赔偿意义 范围和标准的认识 七 课程教学方式 本课程以课堂讲授为主要教学方式 按照 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 的要求, 本课程的建议最低学分为 2 学分, 但考虑到课程内容较多, 本课程教学指导纲要按照 3 学分的课时标准来分配课时, 建议讲授 51 课时 ( 教学 17 周, 每周 3 课时 ) 宪法教学安排 3 个单元, 讲授 16 课时 ; 行政法教学安排 4 个单元, 讲授 23 课时 ; 行政诉讼与行政赔偿教学安排 2 个单元, 讲授 12 课时 主讲教师可根据各自学校的整体教学计划和实际情况, 适当增加或减少课堂讲授的课时 本课程组织案例讨论 举办模拟法庭教学 聘请校外学者或实务部门专家举办讲座, 或者组织学生进行实证调查, 均没有安排具体教学课时 主讲教师可在教学总课时内适当压缩教学内容, 挤出时间组织上述活动, 也可与所在学校或所在院系协调, 另行安排时间开展上述活动 本课程因属于法学课程, 应采取案例教学的方法, 无论是宪法教学, 还是行政法 行政诉讼法教学, 都应注重案例教学 在行政诉讼法教学中, 案例教学尤应得到重视 教师在讲授法律的某一原理 原则时, 均应选择国内外相应经典案例, 特别是国内最新案例予以阐释, 使学生能更好地领会 理解相应法律原理 原则 本课程虽以课堂讲授为主, 但也应适当地组织课堂讨论 建议每个单元组织一次课堂讨论, 讨论内容既可以是原理 原则, 也可以是实际案例 讨论原理 原则时, 应通过引用相应案例予以论证和阐释 ; 讨论案例时, 应引导学生总结 引申出相应的原理 原则 28

本课程在教学过程中, 可组织一两次模拟法庭审理与辩论, 由学生分别模拟法官 检察官 当事人 律师等, 扮演实际案件或教师 学生自编案件的角色, 依行政诉讼程序或宪法诉讼程序展开法庭审理与辩论, 以提高学生运用课程所学知识 理论的能力 本课程在教学过程中, 可聘请国家立法 执法 司法等法律实务部门的专家为学生开设 3 5 次专题讲座, 讲授我国宪法 行政法 行政诉讼法的实际运作情况, 以增进学生对中国国情的了解, 增强对中国特色宪法制度和法治的认识 八 课程考核形式 计分办法和结业方式 本课程考核可采取闭卷考试 撰写案例分析报告和平时考査相结合的方式 闭 卷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 60%, 案例分析报告成绩占总成绩的 20%, 平时考査成绩 占总成绩的 20% 闭卷考试期末进行, 撰写案例分析报告在学期中段或后段进行, 平时考査成绩由教师根据学生整个学期听课 考勤 课堂讨论发言的情况评定 九 课程参考文献 ( 一 ) 本课程建议教材周叶中主编. 宪法 第三版 ) 北京 : 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 姜明安主编.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第五版 ) 北京 : 北京大学出版社, 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 ( 二 ) 本课程必读书目肖蔚云等. 宪法学概论. 北京 :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 罗豪才主编. 行政法学. 北京 :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 许崇德主编. 中国宪法. 北京 :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6 应松年主编. 行政法学教程北京 :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8 王世杰, 钱端升比较宪法. 北京 :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 龚祥瑞比较宪法与行政法. 北京 : 法律出版社,2003 王名扬法国行政法. 北京 : 北京 :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9 王名扬美国行政法. 北京 : 北京 : 中国法制出版社,1995 王名扬英国行政法. 北京 : 北京 :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7 29

( 三 ) 本课程选读书目 [ 法 ] 狄骥. 宪法学教程. 沈阳 : 辽海出版社, 春风文艺出版社,1999 [ 英 ] 戴雪. 英宪精义. 北京 : 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 [ 法 ] 里韦罗, 瓦利纳丨法国行政法. 北京 : 商务印书馆,2008 [ 美 ] 施瓦茨 ^ 行政法 北京 : 群众出版社,1986 [ 英 ] 韦德. 行政法 北京 :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7 [ 日 ] 盐野宏 ^ 行政法总论. 北京 :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 许崇德主编. 宪法与民主政治. 北京 : 中国检察出版社,1994 罗豪才主编. 现代行政法的平衡理论. 北京 : 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 李龙. 宪法基础理论研究. 武汉 : 武汉大学出版社,1994 韩大元主编. 外国宪法. 北京 :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 林来梵, 从宪法规范到规范宪法. 北京 : 法律出版社,2001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