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crosoft Word - Exhibitor Manual_Chi_final.doc

Similar documents
Microsoft Word - Eco-Exhibitor Manual_Chi_ docx

Booth Design and Facilities (Marked) (Chinese)

Booth Design and Facilities (Marked) (Chinese)

選擇學校午膳供應商手冊適用於中、小學 (2014年9月版)

Booth Design and Facilities (Marked)

4) All structures, decoration materials, exhibits, stand materials and the like must be completely removed immediately after the closing of the Exhibi

Booth Design and Facilities (Marked)

Booth Design and Facilities (Marked)

Booth Design and Facilities (Marked) (Chinese)

Booth Design and Facilities (Marked)

Microsoft Word - Section 4_booth design.docx

Booth Design and Facilities (Marked)

Booth Design and Facilities (Marked)

Booth Design and Facilities (Marked)

Microsoft Word - 6.Section 4 - Booth Design and Facilities.docx

Booth Design and Facilities (Marked)

Microsoft Word - Section 4_booth design.docx

Booth Design and Facilities (Marked)

Booth Design and Facilities (Marked)

Booth Design and Facilities (Marked)

cgn

Microsoft Word - Food_2010_Trade_1st_Circular_13.doc

本工作守則由勞工處職業安全及健康部印製 1997 年 10 月本版 本工作守則可以在職業安全及健康部各辦事處免費索取, 亦可於勞工處網站 直接下載 有關各辦事處的地址及查詢電話, 可參考勞工處網站

家務工作安全及健康要點 家務工作看似簡單, 但我們絕不應忽視家居環境中潛在的各種危害及風險 如工作時不注意安全及健康, 很容易釀成意外, 導致勞損 受傷甚至死亡 本單張簡明扼要地闡述了家務料理者在工作時應注意的安全健康要點以及有關預防意外的措施 1 清潔窗戶及高處工作 絆倒滑倒 清潔窗戶及高處工作

1

(C)cv.ps, page Normalize

2015_showpreviewV7_preview

HKSTPC-Annual Report Chi

<4D F736F F D20432D48B9C9D2B5BCA8B9ABB8E6B7E2C6A4>

The floor-to-floor height of each residential property on the 5th 12th, 15th 23rd, 25th & 26th Floor is 3.040m. The internal areas of the residential

3. ( 41 ) 1 ( ) ( ) ( ) 2 (a) (b) ( ) 1 2 負責人是指負責處理保險代理人的保險代理業務的人士 業務代表是指代表保險代理人銷售保險產品的人士 如保險代理人聘用上述人士 ( 例如該保險代理人是法人團體 ), 則其負責人及業務代表須向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登記 保險代理

滙豐強積金僱主熱線 滙豐強積金網頁 L-MPF001B v07/1016 (1016) H

untitled

完全照護手冊

AFF2016_FullBrochure_SC_UD_Preview

各位參展商:

惠理基金管理香港有限公司香港中環干諾道中四十一號盈置大廈九樓電話 :(852) 傳真 :(852) 電子郵箱 網址 : 本半年度報告之中英文內容如有歧義, 概以英文版本為準 本報告並

5. / / / / / / / / 6. * (

費率表

低功率電波輻射性電機管理辦法 第十二條經型式認證合格之低功率射頻電機, 非經許可, 公司 商號或使用者均不得擅自變更頻率 加大功率或變更原設計之特性及功能 第十四條低功率射頻電機之使用不得影響飛航安全及干擾合法通訊 ; 經發現有干擾現象時, 應立即停用, 並改善至無干擾時方得繼續使用 前項合法通訊,



目錄 02/ 關於本報告 03/ 05/ 06/ 環境保護 排放物的管理 資源使用的管理 環境及天然資源 07/ 07/ 07/ 08/ 08/ 09/ 僱傭及勞工常規 人才甄選 勞工準則 員工待遇及福利 發展及培訓 健康和安全 合規 10/ 10/ 11/ 營運慣例 供應鏈管理 產品責任 反貪污



Microsoft Word - IDTE2011_Master Exhibitor Manual _20 Sept 11_ v2 - Chinese.doc

Microsoft Word C.doc

目錄

SA2016_ExhibitionSalesBrochure_web_TC

簡 介 第 1 節 關 於 ALIGNMENT HEALTH PLAN CALPLUS (HMO) 的 重 要 資 訊

untitled

1

49.12% % 82.48% % % % % % % 74.65% %4.06%1.01% %

貳 肆 公司治理報告 一 組織系統 ( 一 ) 組織結構 ( 二 ) 組織系統圖 14 中華民國 98 年中華郵政年報

目錄

1

商務30th A4x6pp CHI leaflet NoCrop

第二頁 n n n n 增值稅稅率和徵收率 % 11% 17% 5% 3% 36 1

業績 簡明綜合收益表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人民幣千元 ( 未經審核 ) 3 11,202,006 9,515,092 (7,445,829) (6,223,056) 3,756,177 3,292, , ,160 (2,995,823) (2,591,057) (391,


2874_Product Brochure_630mm(w)x285mm(h)_Health_Chi_02_WEB

,400, ,400, %2.0% ,200, / / , / /

( ) (1) (2) (3) (4) 2

96030_catering.ai


Travel Safe Plus-Chi B CS6

Microsoft Word - 01 Eco18_1st Batch - Cover (Oversea).doc

4G

C164077A_CMRU 1..1

Microsoft PowerPoint - 101教師升等說明會

1509

八達通使用指南

Microsoft Word - 1 Covering Local.doc

此年報以環保紙印刷

各位參展商 : 感謝貴公司參加香港國際文具展 2018, 煩請檢查已領取的資料是否齊全並仔細閱讀 我們亦希望藉此機會提醒各參展商以下免費宣傳機會 : 綠色文具參展商額外推廣 ( 截止報名日期 :2017 年 11 月 27 日 ) 為配合買家對環保文具產品日益增長的需求, 主辦機構將為綠色文具, 例

目 錄 釋義 董事會函件

01

雲南水務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Yunnan Water Investment Co., Limited*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全球發售 全球發售的發售股份數目 287,521,000 股 H 股股份 視乎超額配股權行使與否而定 香港發售股份數目 28,754,000 股 H 股股份

二零一三年施政報告 - 穩中求變 務實為民

Wire Wound Ceramic Chip Inductor 繞線式陶瓷晶片大电流電感 HPWS Series for High Frequency HPWS 系列適用於高頻 INTRODUCTION 產品介紹 The HPWS is the chip inductors of a wire w

1 內容

第三篇 第 10 章 - 管理者登入第 11 章 - 更改網路商店 Logo 第 12 章 - 系統設定第 13 章 - 商品上架第 14 章 - 付款方式設定第 15 章 - 出貨方式設定第 16 章 - 特價商品 oscommerce 103

2013_July_Manual-8a1

_tc

桌上型個人電腦採購規格說明表

目錄 2 關於本報告 2 環境 社會及管治理念及戰略 3 利益相關方參與 年度 ESG 議題重要性評估 5 為員工創造價值 12 為供應商創造價值 14 為客戶創造價值 20 反貪腐與廉潔建設 21 為環境創造價值 28 為社會創造價值 33 附表一 :2017 年度綠色建築認證項目清

總結

Date:

目錄

<4D F736F F D20A7EBBCD0B6B7AABEAAFEA5F3322D3935A67EB2C432A6B8B2C433B2D5C5E3A5DCA564B357BD64AED12E646F63>

美加線票面通知 ( 發行日期 :22AUG14) 開票期間 (ISSUE DATE):1SEP14~; 出發期間 (TRAVEL DATE):1SEP14~ 行程 TPE/LAX/TPE Public Fare 票種 票期 艙等 訂位艙等 CWOTW OW C CWTW 1Y C CXOTW OW

Microsoft Word - LP doc

桌上型個人電腦採購規格說明表

EC-W1035RL說明書.cdr

電腦設備LP _第七組顯示卡規範書

GRI

Microsoft Word - EEA13-Exhibitor Manual CN_as of 25Jun_MF.DOCX

桌上型個人電腦採購規格說明表

untitled

C_Alibaba Health 241

Transcription:

4. 攤位設計及設施 請瀏覽網頁 http://www.hktdc.com/fair/ecoexpoasia-en/eco-expo-asia-international-trade- Fair-on-Environmental-Protection.html 參展商中心 額外設施及服務申請表格電子版本 以索取本文提及之表格一至六 本條款及條件乃附加於並補充 [ 第 3 章 ] 的規例 在不受限制的情況下, 規例第 67 至 74 段應適用於有關按照本第 4 節所進行的一切工程 4.1 標準 / 基本 / 特級展台所有標準展台的設計 搭建及裝修工作均由主辦機構負責 大會提供的設施包括圍板 公司名牌 桌子 椅子 陳列架 地櫃 聚光燈及地毯等 主辦當局有權在展覽會開幕前, 更改所提供的設施, 並有權將開關掣及過載保護分線箱安裝於展台內的適當位置 主辦機構負責免費提供公司名牌 公司名牌之正確英文寫法將採用申請表格所提供之名稱作準 一般而言, 參展商不得改動展台結構或拆除展台的任何部份 參展商如有特別需要, 如更改設施位置或刪除設施, 須填寫表格三及五 額外 / 改動設施服務申請表, 並於 2016 年 9 月 14 日前交回主辦機構 如有需要刪除任何標準設施, 請於 2016 年 9 月 14 日前通知主辦機構, 可免收費用 租用標準展台的參展商及其委託之承建商必須遵守下列各項規定 : 1) 使用標準展台的所有參展商只可裝飾其展台範圍的內部 標準展台鋁架或結構或圍板上均不能以任何方式附加任何額外的展台裝置 結構 燈具 陳列品 裝飾物或展品等 嚴禁在標準展台的圍板及陳列架作任何鑚孔 / 打釘 2) 參展商須負責就因沒有遵從第 1 段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或損害, 向主辦機構支付款項, 包括遵從有關規定重新整理及重新搭建標準展台的費用 3) 嚴禁在標準展台的圍板及陳列架施用強力黏貼劑或膠水 所有張貼於標準展台的的膠貼 繪圖或任何附着物必須於展覽會完結時清理妥當 假若膠貼等物品未有妥善清理, 主辦機構有權向有關參展商收取清理費及損毀之賠償 4) 展覽會完結時, 所有結構 展品 展台物料必須在主辦機構規定的指定時間內妥善清理 任何展品 展台物料擱置於展覽會場將視為棄置物品, 主辦機構會向有關參展商收取所需的清理費用 5) 任何物品的高度不得超過 2.5 米, 或伸展超逾劃定的展台界限 有關物品包括但不限於參展商帶來的裝置 展品 公司名牌 宣傳材料 標記及充氣物 6) 不得拆除公司名牌及其固定構件 7) 如附有裝置的任何展台有別於認可規格或不符合主辦機構所訂之規則, 主辦機構保留權利進行改建或清拆裝置而毋須事先通知 有關費用一概由參展商負責 8) 未經主辦機構事先批准, 不得拆除標準展台內任何原有構件, 包括照明裝置 9) 參展商裝設的電器設備 ( 包括照明裝置 ) 必須嚴格遵循香港 電力條例 之 電力 ( 線路 ) 規例 ( 第 406E 章 ) 嚴禁參展商安裝任何未符標準的裝置或電線 36

10) 不得改動或干擾任何照明裝置 ; 如有需要, 有關工程必須由本地合資格電力技師施工 11) 如承建商需額外供電, 應向大會指定的承建商申請並支付額外費用 電力線路或接駁如有任何違法或不足之處, 均會被清拆而毋須事先通知, 或者在主辦機構的選擇下, 主辦機構可收取其所釐定的附加費用 12) 標準展台的一切構件 照明裝置及傢俬全屬主辦機構所有 在展覽結束時, 可移動或傢俬物品必須放於展台範圍內並放回原位, 以示展台完整交還主辦機構 主辦機構保留權利, 就任何遺失或損壞物件向參展商作出申索 13) 參展商應就主辦機構基於下列理由可能蒙受或招致的一切損失 法律責任 行動 法律程序 申索 損害賠償 費用 ( 包括但不限於法律費用 ) 及開支, 應要求向主辦機構 其代理人 代表 承建商及僱員作出全數彌償 : a) 參展商未能遵從上文所列出有關標準展台的規定及 / 或有關建造及使用展台的其他規則及規例 ; b) 參展商對其展台範圍的內部裝飾 ( 不論是否遵循有關規定 ) 所引致的任何損失或損害 ; c) 可歸因於參展商使用或裝飾其展台而引致第三方的任何死亡或身體受傷及 / 或在其展台範圍內所引致的任何死亡或身體受傷 ; d) 因參展商的疏忽或故意失責或者未能遵從主辦機構的規則及規例而造成的任何損失或損害 ( 包括死亡或身體受傷 ); e) 因參展商標準展台的裝飾及 / 或裝修工程或在展覽完結時為向主辦機構交還展台而進行的工程而引致 ( 不論是如何引致的 ), 由參展商或參展商的承建商對主辦機構 其他參展商或參觀者造成的損失或損害 14) 主辦機構特此卸除對參展商 其代理人 代表 承建商及僱員就標準展台 展台範圍或他們停留在展覽會所蒙受的任何損失或損害 ( 包括對參展商的裝置及 / 或個人財產造成的損失或損害 ) 所須承擔的一切法律責任, 但該等法律責任的卸除受法律所禁止或限制的範圍則除外 本文中的任何規定不應限制或影響主辦機構對因其疏忽而引致的死亡或身體受傷所須承擔的法律責任 4.1.1 展台佈置參展商及 / 或其委託之承建商必須先獲主辦機構書面批准, 方可在 2016 年 10 月 24 日下午 6 時後進場進行木器裝嵌的展台佈置 若參展商委託之承建商需要提早進場, 請填妥表格六 ( 承建商資料申報表 ) 並連同設計圖則及施工按金全數 ( 請參閱第 4.2.2 4.2.14 及 4.2.15 章 ) 於截止日期前一併交付主辦機構 主辦機構恕不接受逾期 (2016 年 9 月 14 日 ) 申請 所有佈置物料須於完展當天晚上 8 時至 9 時拆妥並適當清理, 以免影響大會承建商的攤位拆卸工作 所有物料及棄置物須於翌日午夜 12 時前清離展館 否則, 施工按金會被扣除 申請一經批核, 請貴公司於香港貿易發展局 ( 香港九龍將軍澳將軍澳工業邨駿日街 83 號 ) 領取承建商證及車輛通行證 承建商證及車輛通行證分發數量 標準展台佈置 攤位面積達 ( 平方米 ) 承建商證 車輛通行證 ( 進場及離埸 ) 60 5 2 如需額外承建商證及車輛通行證, 請預先聯絡有關負責人 本局會視乎要求數量的合理性而作 出安排 37

4.1.2 額外設施參展商如需額外設施, 如電話 陳列設施 視聽器材等, 須填寫表格三至五申請租用, 所有費用必須預先繳付 4.1.3 進場 / 離場超時租場收費請參閱第 4.2.4 條 4.2 特裝參展選擇這種參展方式的參展商, 只獲分配鋪有地毯的展覽空地 參展商須自行設計及搭建攤位, 並須遵守規例第 3.1 段, 以及主辦機構在展覽前或舉行期間的其他規定 本局之展覽服務部亦可提供特裝攤位設計服務, 歡迎貴公司與陳惠美小姐聯絡, 電話 :(852)2240 5471; 傳真 :(852)2270 5798; 電郵 :manvy.wm.chan@hktdc.org 租用特裝攤位的參展商亦可委聘任何本地符合資格的承建商設計及搭建攤位 參展商如聘用海外 ( 非香港 ) 承建商, 其必須遵守香港入境處的有關要求 請確保其員工持有有效香港工作許可證 參展商可瀏覽網頁 http://www.hktdc.com/fair/ecoexpoasia-en/eco-expo-asia- International-Trade-Fair-on-Environmental-Protection.html 參展商中心 其他服務資料 展台承建商目錄 以參閱最新的 香港展覽會展台承建商名錄 參展商或其委託之承建商須於 2016 年 8 月 31 日或之前將表格一 ( 承建商資料申報表 ) 設計圖則及燈圖 施工按金及有效的公眾責任保險保單副本交到香港貿易發展局展覽服務部邱靖雯小姐 (cherry.cm.yau@hktdc.org) 存檔, 否則主辦機構會收取 3,000 港元 (400 美元 ) 的逾期行政費 參展商如需額外設施如供電及通訊設施等, 須填寫表格二 ( 供電及通訊設施申請表 ) 申請租用, 所有費用必須預先繳付 4.2.1 設計圖則圖則比例必須不少於 1:100, 註明詳盡尺寸的平面圖及正視圖 電力裝置 地毯 用色及用料 流動展品 視聽器材 展品重量及點荷載等資料 攤位及臨時搭建物 >2.5 米而 <4.5 米高 4.5 米高或雙層結構 舞台或平台 >1.1 米而 <1.5 米高 1.5 米高 懸空照明支架及設備 <100 公斤 100 公斤證明其設計圖則穩定性證明其設計圖則穩定性及簽發數據證明認可人士 / 註冊結構工程師應監督搭建工程 在完成搭建後驗證並簽發結構安全證明書於 2016 年 8 月 31 日一式四份設計圖則以電郵方式或之前提交圖則予主辦機構及數據證明 * 於 2016 年 10 月 25 日 1. 結構安全證明書 ( 詳情請參閱第 4.2.6 章 ) 下午 3 時或之前投放到 2. 消防證明書 ( 詳情請參閱第 4.2.8 章 ) 攤位設施 之收集箱於 2016 年 10 月 25 日電力裝置完工證明書 ( 表格 WR1) 下午 3 時或之前 ( 詳情請參閱第 4.2.7 章 ) 交予大會電力承建商 * 其中兩份設計圖則及數據證明須按食物環境衛生署申請 臨時公眾娛樂場所牌照 之要求, 於活動首日的最少 42 天前, 轉交予食物環境衛生署署長審閱 按照 電子交易條例 (2000 年第一號 ) 第 11(1) 條訂立的 電子交易 ( 豁免 ) 令, 署長 不會接受以電子形式提出申請牌照的圖則 38

所有已交到主辦機構之圖則如有改動, 亦須交予主辦機構及相關機構審閱 請貴公司於香港貿易發展局位於香港九龍將軍澳將軍澳工業邨駿日街 83 號辦公室 ; 領取承建商證及車輛通行證 假若特裝攤位的表格一 ( 承建商資料申報表 ) 設計圖則 施工按金 ( 包括逾期行政費, 如適用 ) 及有效的保險單副本未達主辦機構, 參展商或其委託之承建商將不獲發適用於展覽場地的承建商證及車輛通行證, 亦不得在展覽場地搭建攤位 懸空支架 ( 只供照明用途 ) 不得在展覽場地的天花結構懸垂攤位構件或照明裝置 所有照明裝置必須安裝在照明支架, 而其高度不得超過 1 米 離地高度介乎 2.5 米與 6 米之間 亞洲國際博覽館的懸掛服務要求 : 所有懸掛服務必須由亞洲國際博覽館指定承包商承擔懸掛及搭建 如需要在亞洲國際博覽館 會場內進行懸掛服務, 請在入場搭建前提供以下資料以驗證: 1) 完整及按比例的尺寸圖 2) 要懸掛之物品的重量 載荷及詳盡資料 3) 要懸掛之燈光設備或橫幅的尺寸 4) 懸掛方向 5) 註冊結構工程師的批准及認可 承建商證及車輛通行證分發數量 攤位面積達 ( 平方米 ) 承建商證 單層 / 雙層搭建攤位 36 15 4 72 20 6 108 30 6 144 35 8 180 45 8 216 50 8 252 60 8 288 65 10 288+ 請聯絡有關負責人 車輛通行證 ( 進場及離埸 ) 備註 如承建商所搭建的特裝攤位達相當的數量, 本局有權酌量減少車證的總分發數量 國家 / 地區館 - 請聯絡有關負責人 如需額外承建商證及車輛通行證, 請預先聯絡有關負責人 本局會視乎要求數量的合理性而作出安排 39

4.2.2 施工按金所有特裝攤位及申請提早佈置標準 / 特級展台的參展商 / 承建商必須繳交施工按金, 按金以每平方米 300 港元 (40 美元 ) 計算 搭建雙層結構攤位須繳交雙倍施工按金 最低及最高的金額分別為 5,000 港元 (667 美元 ) 及 75,000 港元 (10,000 美元 ) 施工按金將存入銀行, 假若主辦機構認為攤位已妥善清理 裝置並無任何損壞 在大會指定時間內完成及沒有違反第 4.2.15 章者, 按金將於展覽會結束後 2 個月內退回 否則, 主辦機構所產生的費用將從按金中扣除 繳交方式如下 :( 請選其一 ) 1) 支票方式抬頭 香港貿易發展局, 必須是香港銀行可提款之支票, 並郵寄或交到本局地址 : 香港貿易發展局展覽服務部邱靖雯小姐收香港九龍將軍澳將軍澳工業邨駿日街 83 號支票背面請註明 施工按金 展覽會名稱 攤位號碼 及 參展商名稱 按金只會以支票形式退回該支票户口 2) 轉賬方式 港元戶口號碼 : 004-002-222701-005 戶口名稱 : 香港貿易發展局 銀行名稱 : 香港上海滙豐銀行 請於入賬收據副本註明 施工按金 展覽會名稱 攤位號碼 及 參展商名稱 並 電郵 / 傳真致主辦機構 按金只會以支票形式退回 3) 信用卡方式 (VISA/Mastercard) 請提供信用咭號碼 持咭人姓名及信用卡屆滿日期以供主辦機構安排 按金將會在扣除 信用卡公司之手續費後 如適用 退回信用咭户口 備註 : a) 凡未能展示付款戶口資料的現金或支票入賬, 恕不接受 b) 施工按金須於 2016 年 8 月 31 日或之前繳交 / 入帳 c) 於 2016 年 8 月 31 日後恕不接受以支票方式繳交施工按金, 請以轉賬或信用卡方式付款 4.2.3 保險承建商必須購買有效之公眾責任保險 每次事故賠償限額不少於港幣 1,000 萬, 而保險期內累積賠償額則須無限 此外, 承建商必須遵從香港條例第 282 章僱員補償條例 ( 該條例 ) 第 40 條的規定, 以承擔該承建商在該條例及普通法就他們全部的僱員在工作時受傷而引起的法律責任, 不論僱員的合約期或工作時數長短 是全職或兼職 是長工或臨時工 私人承建商必須一直於展覽期間 ( 包括進場及離場 ) 就私人承建商的財物及其活動及其他項目存有生效及充足的保險, 包括盜竊 火災 財物損毀 意外 自然災害 天災以及其他通常由承建商投保的及主辦機構要求投保的風險 保險有效期須包括進場 展覽期間及離場 ( 即 2016 年 10 月 24 至 30 日 ) 承建商須於 2016 年 8 月 31 日或之前將其公眾責任保險單副本交予主辦機構 按 僱傭條例 第 72(1) 條 僱員補償條例 第 45(1) 條及 入境條例 第 17L(1) 條, 授權予勞工處人員於任何合理時間, 於展館內視察及檢查其相關記錄及文件 4.2.4 進場 / 離場超時租場收費假若參展商或其委託之承建商未能在主辦機構指定的進場及離場時限完成有關的工作, 須向主辦機構繳交由亞洲博覽館向主辦機構徵收的超時場租如下 : 40

進場超時租場 ( 只適用於參展商布展當晚 )- 即進場及撤場日午夜 12 時後進行工作, 收費將按攤位面積計算 每攤位每小時收費 攤位面積 ( 只適用於參展商怖展當晚 ) 50 平方米或以下 5,000 港元 51-100 平方米 6,000 港元 101-500 平方米 7,000 港元 離場超時租場 - 即離場日午夜 12 時後進行工作, 收費將按攤位面積計算 攤位面積 每攤位於展覽會完結日翌日工作收費 910 平方米以下 每小時 10,000 港元 910 平方米及以上 每小時每平方米 11 港元 備註 : 1) 超時工作不足一小時亦作一小時計 2) 需視乎場地情況而定, 亞洲博覽館對超時工作有絕對的決定權 3) 不適用於分散的攤位 4.2.5 高度限制攤位高度上限為 4 米或 5 米, 視乎攤位所在位置 請參閱展覽廳平面圖或與主辦機構查詢 4.2.6 結構安全證明書所有高度超逾 2.5 米的特裝攤位 懸空照明支架及 / 或按主辦機構及 / 或展館營運者要求, 必須提交展覽攤位結構安全證明書 註冊結構工程師須監督攤位的搭建, 並須驗證其結構安全及簽發結構安全證明書 認可人士包括註冊建築師 ( 認可人士名單 1) 註冊結構工程師 ( 認可人士名單 2) 或註冊屋宇測量師 ( 認可人士名單 3) 認可人士的定義詳述於香港建築物條例第 123 章 有關認可人士 / 註冊結構工程師的名冊, 請瀏覽屋宇署網頁 : https://mwerdr.bd.gov.hk/register/registrationsearch.do?method=pageregistration&re gtype=ap%28e%29&langcode=2 所有結構安全證明書 連同攤位穩定性的數據證明 ( 按照第 4.2.1 章規定 ) 須於最後進場日 ( 即 2016 年 10 月 25 日 ) 下午 3 時或之前投放到 攤位設施 之收集箱 主辦機構將轉交展館營運者 如未能於當晚 10 時前交妥, 主辦機構或展館營運者有權在整個展期禁止所有人士進入有關攤位 參展商須完全負責攤位結構的安全及遵守 建築地盤 ( 安全 ) 條例 第 59 章 參展商亦須平均地展示商品於攤位內, 以免影響攤位的穩定性 如有疑問, 請與承建商或註冊結構工程師商討 4.2.7 電力裝置所有電力裝置必須由大會指定的承建商進行, 有關費用由參展商負責 電力裝置設計草圖及圖則須連同上述攤位設計圖, 於 2016 年 8 月 31 日前呈交主辦機構審閱 會場供應電力為 220 伏特 ( 6%) 單相 50 赫或 380 伏特 ( 6%) 三相 50 赫 41

按電力條例 ( 第 406 章 ) 電力 ( 線路 ) 規例, 所有電力安裝 檢查及測試必須由註冊電業工程人員及註冊電業承辦商代行, 並須簽發表格 WR1 及於 2016 年 10 月 25 日下午 3 時前交予大會電力承建商, 以兹證明 如未能於當晚 10 時前交妥, 展期內將不獲電力供應 4.2.8 防火措施按展館營運者及有關小型賣物會及展覽會於臨時娛樂場所牌照的申請規定, 不得裝設易燃飾物 所有用作假天花板 間隔或牆面裝飾及所有布簾及窗簾的可燃物料必須符合消防處處長接受的標準, 或使用消防處處長接受的防火溶液加以處理以達到任何該等標準 以防火溶液加以處理的工作, 須由註冊二級消防裝置承辦商進行, 完工後須於 2016 年 10 月 25 日下午 3 時前提交一份證書 ( 消防表格 251), 以證明符合規定 該證書則會轉交消防處存檔 詳情請瀏覽消防處網頁 http://www.hkfsd.gov.hk/chi/source/licensing/premises.htm#e3 有關註冊消防裝置承辦商的名冊, 請瀏覽消防處網頁 : http://www.hkfsd.gov.hk/home/chi/source/fsic_list_chi.pdf 不論是否經過防火處理, 展館營運者一概禁止使用禾稈草 為安全起見, 凡使用木材搭建的攤位, 承建商必須於施工及展覧期間在攤位內的顯眼地方放置一個有效滅火筒 4.2.9 反光背心任何訪客或獲准進入租用攤位範圍, 進行展覽攤位搭建 拆卸或其他任何活動的人士, 一律必須穿上反光背心 若有不遵守者, 展館營運者有權禁止該人士進入展廳 4.2.10 金屬棚架為確保安全, 展覽期間展館內禁止任何人士使用高度超過 2 米梯子 對於所有在離地 2 米或以上高度進行的攤位搭建或拆卸工程, 承建商必須使用金屬棚架等高空工作設備 於建築工地使用棚架者, 必須由合資格人士提交 表格五 報告 該表格須於棚架當眼處展示, 列明棚架的位置及範圍, 並登載聲明表示棚架的堅穩程度合乎施工安全標準 同時, 工人在離地 2 米或以上高度進行建築活動時, 必須佩戴安全帶 如需獲取更多資料, 上網瀏覽 金屬棚架安全守則, 網址 : http://www.labour.gov.hk/tc/public/content2_8b.htm 若有不遵守者, 本局及 / 或展館營運者有權立即中止有關建築活動 4.2.11 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在搭建及拆除攤位期間, 參展商或其承建商必須遵守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 : 1) 確保僱員在工作時的安全及健康 ; 2) 提供或維持安全作業裝置及工作系統 ; 3) 委派一名負責人在場監管搭建及拆除攤位的施工 此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是因應展館營運者的要求 由香港展覽會議協會出版的 香港展覽會議業之安全及健康指南 已涵蓋業界需注意的事項 請貴公司及貴公司委託的承建商仔細參閱以下網站 : http://www.asiaworld-expo.com.hk/uploads/files/download/hkecia_safety_guideline_chi.pdf 4.2.12 減少廢物及回收措施香港特區政府於 1998 年制定了減少廢物綱要計劃, 列出多項措施來提高市民減廢和回收再造的意識, 參展商和 / 或承建商須參照下列的減廢指引 : 42

設計期 1) 在場內施工前預先計劃減廢措施, 減少廢物的產生 2) 盡量採納組件形式的展架設計和場外預先製組件工序 3) 攤位設計及宣傳物品應採用環保物料, 如再造物料 4) 採納彈性的展架設計, 增加將來重用的可行性 於設計期應考慮重用建材, 及使用再造物料和可回收物料作為建材 裝置及拆除期 1) 向主辦單位查詢回收設施的位置, 和可回收的物料種類 2) 向員工指導場內的正確回收工序 3) 適當地裝置及拆除展台, 避免破壞物品, 特別是可供回收再用的物品 4) 拆除攤位須有周詳的計劃, 增加物料重用和回收的可行性 5) 盡用所有原材料, 避免浪費 6) 小心處理特殊廢物, 如化學廢物 7) 在棄置物料前, 先考慮能否重用及回收再造 8) 如需技術支援, 請聯絡環保署的回收熱線 :(852) 2755 2750 慳電膽及光管回收計劃各類熒光燈管 ( 直管 圓管和慳電膽 ) 及高強度氣體放電燈 ( 如水銀蒸氣燈 金屬鹵化物燈和鈉燈 ) 都含水銀 若燈管破爛, 所釋出的水銀會汚染附近環境, 不慎吸入或接觸皮膚更會危害人體健康 故此應按相關法例規定作適當棄置處理 根據 廢物處置 ( 化學廢物 )( 一般 ) 規例, 亞洲博覽館亦設置回收筒供棄置之用, 擺放位置請參閱場內通告 4.2.13 建築業安全訓練證明書勞工處 香港展覽會議業協會及展館營運者已達成共識, 同意在展館推行建築業安全訓練證明書措施 ( 即 平安咭 ), 並已生效 凡進入展館裝拆攤位的承建商必須持有效的建築業安全訓練證明書 其目的是確保承建商在展館工作前已受到強制的基本安全訓練 凡進入展館工作的承建商, 必須持有平安咭並須清楚地展示出來 否則, 展館營運者之保安人員有權拒絕該人士進入或要求該人士離開展館 如有任何查詢, 可致電 (852) 3606 8888 與展館營運者之項目策劃部聯絡 4.2.14 所有參展商及其承建商必須遵守下列各項規定租用特裝攤位的參展商, 必須確保其與承建商製備的設計草圖完全符合以下各項規定, 否則展館營運者及 / 或主辦機構可要求作出修改 ; 因而招致的昂貴修改費用, 將由參展商自行負責 在最壞的情況下, 主辦機構可能禁止承建商搭建計劃中的自行搭建攤位 任何因此而招致的費用將由參展商全數承擔, 並須扣除按金 1) 攤位尺寸以米為單位 參展商 / 承建商在動工搭建攤位前, 必須確定攤位位置與主辦機構公布的場地圖則相符, 如有任何不符, 應立即通知主辦機構 凡事前未有知會主辦機構而於動工後始提出的投訴, 主辦機構概不受理 2) 所有在地上搭建物必須能獨立支撐, 不得使用任何吊件輔助 任何物料不得安裝在大會承建商之物料上, 一經發現, 承建商要負責將其拆除 同時本局會扣除施工按金 如發現大會承建商之物料有損毀, 費用亦須該承建商承擔 3) 任何攤位裝置不得伸展超逾劃定的攤位界限, 該等裝置包括但不限於等離子電視 展品 裝飾燈具 參展商名牌或標記 唯一般照明燈具裝置 ( 如泛光燈 長臂射燈等 ) 不可超逾攤位界限 0.35 米以外 4) 現場攤位之主結構與交予主辦機構之圖則不符 5) 不得在展覽場館內的天花板懸吊垂飾 ( 上文提及只供照明用途的懸空支架 懸空結構除 43

外 ), 亦不得在地板 牆壁或建築物的任何部份裝設任何固定裝置 6) 承建商證應清楚可辨認地展示承建商公司名稱及 / 或沒有在展館內佩帶 7) 參展商名稱及攤位號碼必須展示於面向通道的顯眼位置 如未能遵守此規定, 主辦機構有 權代為安裝在適當位置, 費用由參展商自付 8) 任何高度超過 2.5 米面向毗鄰攤位的名牌及裝飾 ( 包括公司名稱 商標 標語 相片及背 景圖案等 ), 必須放置於攤位界線 0.5 米以內的地方 所有視線範圍的結構必須平滑及粉 飾達可接受的標準而沒有任何圖案等裝飾 9) 參展商不可用毗鄰攤位之圍板作任何裝飾或依靠等用途 10) 如要改變地毯類型或顏色, 必須事先通知主辦機構, 所需費用概由參展商負責 11) 所有電力裝置及電線安裝必須遵照香港 電力條例 的 電力 ( 線路 ) 規例 ( 第 406E 章 ) 12) 所有燈飾裝置必須安裝於離地 2.2 米以上或應有適當的保護設施以保障公眾安全 13) 大會承建商有權將開關掣及過載保護分線箱安裝於攤位內適當位置 14) 所有用以搭建和裝修攤位或設施的材料, 必須具防火功能並需按展館營運者及 / 或主辦機 構要求檢測 15) 展館範圍內嚴禁噴漆 燒焊及使用圓鋸 風車鋸 請以線鋸取代圓鋸 風車鋸 16) 承建商必須遵照大會編訂之進場及離場時間表, 不得提早進場或離場 一經發現, 所有工 人及其建築物料須即時離場, 直至大會所指定的時間方可施工 17) 所有橫額或旗幟之尺寸均有限制為平面設計, 詳情請參閱相關表格 18) 施工期間之廢料 ( 如包裝材料 ) 必須立即放於廢料籠內 19) 會場不會提供儲存服務 所有空箱 設備 貨物 工具及物料不得放置於會場 / 卸貨區等 地方 一經發現, 會將其棄置而不獲事先通知 20) 為確保安全, 展館已在進場及離場期間特設專為棄置玻璃物料之廢料籠, 以便與其他物料 分開處理 在使用夾斗車清理攤位建築物料之前, 請把玻璃物料與其他物料分別棄置於展 館相應廢料籠內, 以免發生意外 21) 承建商或其委託者須於香港貿易發展局位於香港九龍將軍澳將軍澳工業邨駿日街 83 號辦公室領取承建商證及車輛通行證, 否則, 本局將收取額外行政費 22) 嚴禁轉讓承建商證 / 車輛通行證 23) 任何攤位構件安裝在大會承建商之物料上 4.2.15 施工按金扣款制 請確保攤位承建商遵守本文中的細則 在不影響主辦機構於本文內及在規例內所指明的彌償及 / 或付還等權利的情況下, 在未能遵從下文所指明細則的情況下, 主辦機構可扣除指明款額 / 百分率的施工按金 施工按金罰則 違規之按金扣款 1) 參展商 / 承建商沒有依照主辦機構所訂之時間進場或離場 100% 2) 在展館進行噴漆 焊接或使用圓鋸 / 風車鋸 100% 3) 儲存建材 工具 空箱及 / 或其他物品於會場 100% 4) 任何主結構裝嵌與呈交主辦機構圖則不符 100% 5) 攤位結構逾攤位高度上限及 / 或界限, 包括但不限於等離子電視 裝飾燈具 立體字及噴畫等 100% 6) 以不適當或不安全的方式搭建或拆卸攤位 100% 7) 所有裝備沒有在施工時間後放回所屬之攤位內將被清理而不另行通知 50% 8) 任何高逾 2.5 米並面向毗鄰攤位的招牌展覽板 ( 包括但不限於公司名稱 商標 口號 相片及圍身板 ) 由 50% 44

攤位界線沒有後移 0.5 米 9) 攤位所有見光位之裝飾未達致平滑及可接受的標 準 ; 或該裝飾未能於參展商佈展日前午夜 12 時前完 50% 成 10) 在進場或離場期間未能適當 / 及時處理其產生之垃圾包裝材料或建材 50% 11) 在使用夾斗車清理攤位建築物料之前, 沒有將所有玻璃物料拆除及妥善處置 50% 12) 僱用不合資格人員於展覽場地工作 50% 13) 未能在最後進場日指定時間內遞交相關文件予主辦機構 每項 3,000 港元 14) 在展館非指定地方吸煙 每次 1,000 港元 15) 車輛通行證轉讓予他人使用或不適當使用 每證 1,000 港元 16) 工作證轉讓予他人使用 每證 500 港元 17) 工作證沒有清楚可辨認地顯示承建商的公司名稱及 / 或沒有在展館內佩帶 每證 500 港元 18) 任何建料 空箱 木結構 展示牌及工具一旦被發 現置於攤位以外將會被清理而不作另行通知, 並須 每立方米 500 港元 收取清理費 19) 未有事前領取工作證及車輛通行證而需臨場交收 每參展商 / 國際館 500 港元 20) 在圍板上鑽鏍絲 油漆或嵌釘 每件 300 港元 21) 展館設施損毀 ( 如牆壁 門口 地毯 雲石地面等 ) 按展館營運者收費另加行政費 22) 任何進場及離場超時收費 請參閱第 4.2.4 章 備註 : a) 如施工按金不足以抵償實際支出 / 收費, 主辦機構有權追收承建商之差額 b) 即使參展商 / 承建商違反其他罰則 / 條例, 主辦機構有權按需要而扣減其施工按金 c) 主辦機構對參展商 / 承建商因違反罰則 / 條例而棄置物品之遺失及損失概不負責 d) 主辦機構有權禁止慣性違規者及 / 或其公司在主辦機構所主辦項目之所有工作 e) 從施工按金所作的扣款不應影響主辦機構根據規例可提出的其他權利及申索 f) 如有任何爭議, 主辦機構的決定屬最終决定並具約束力 倘中英文本有所差異, 概以英文本為準 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