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 2011 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 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城市规划局, 省直及中央驻豫有关单位 :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 全国城市规划执业制度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做好 2011 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 人考中心函 [2011]29 号 ) 和原人事部办公厅 原建设部办公厅 关于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补充规定的通知 ( 人办发 [2001]38 号 ) 以及原河南省人事厅 河南省建设厅 转发人事部 建设部 < 关于印发 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的通知 > 的通知 ( 豫人职 [2000]8 号 ) 的要求, 现将 2011 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通知如下 : 一 考试时间 科目及考点设置 2011 年 10 月 22 日上午 9:00 11:30 城市规划原理下午 2:00 4:30 城市规划相关知识 2011 年 10 月 23 日上午 9:00 11:30 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下午 2:00 5:00 城市规划实务考点统一设在郑州市区 二 报考及免试条件 ( 一 ) 报考全部科目 ( 考四科 ) 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可申请参加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全部科目考试 : 1 1980 年底前, 取得城市规划专业中专学历, 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 15 年 2 1982 年底前, 取得非规划专业大专学历, 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 10 年 3 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 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 6 年 4 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 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 5 年 5 取得城市规划专业本科学历, 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 4 年 6 取得通过评估的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 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 3 年 7 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硕士学位, 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 3 年 第 1 页, 共 5 页
8 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相近专业博士学位, 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 2 年 9 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博士学位, 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 1 年 10 原人事部 原建设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 二 ) 免考部分科目 ( 考二科 ) 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可免试 城市规划原理 城市规划相关知识 2 个科目, 只参加 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 城市规划实务 2 个科目的考试 1 在 暂行规定 下发之日前, 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并于 1987 年以前 ( 含 1987 年 ), 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位, 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 10 年 ; 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 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 12 年 2 在 暂行规定 下发之日前, 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并于 1984 年以前 ( 含 1984 年 ), 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 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 15 年 ; 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 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 17 年 3 1970 年底前, 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 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 15 年 ; 或非规划专业大专学历, 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 20 年 4 1970 年底前, 取得城市规划专业中专学历, 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 20 年 ; 或非规划专业中专学历, 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 25 年 凡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报名条件, 并在城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的人员, 报名时必须审查学历和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的年限 三 获得执业资格证书的条件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滚动和非滚动两种管理模式 实行滚动管理模式的, 滚动周期为两年, 即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 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合格方可获得执业资格 ; 实行非滚动管理模式的, 即获准免试只参加两科考试的人员, 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方可获得执业资格证书 四 报名时间 办法及准考证打印 2011 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及缴费相结合的办法 网上报名时间 :2011 年 7 月 26 日 9:00 至 2011 年 8 月 5 日 17:00 照片上传截止时间 2011 年 8 月 4 日 17:00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 : 在 2011 年 7 月 27 日至 2011 年 8 月 10 日期间进行 ( 省辖市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由各省辖市人社 ( 职改 ) 部门确定, 省直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 8 月 8 日至 8 第 2 页, 共 5 页
月 10 日 ) 省直各报考单位于 8 月 16 日前携带报考人员资格审查材料和考务费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规划处进行资格初审 各省辖市于 8 月 22 日前将通过资格审查报考人员的 资格考试报名表 和 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 交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规划处, 同时交纳考务费 8 月 26 日前,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规划处将全省通过资格审查报考人员的 资格考试报名表 和 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 送交省人事考试中心, 同时交纳考务费 ( 一 ) 报名办法 1 填写信息, 上传照片 登陆河南人事考试网 (http//www.hnrsks.gov.cn), 点击 网上报名 进入网上报名系统, 点击 报名填表, 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 上传照片 考生请注意上传符合系统规定 清晰 无变形 一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 ( 红底 蓝底 白底均可 ),jpg 格式 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 图片大小宽为 130 像素, 高度为 160 像素, 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 ; 宽高比例约为 1.3:1.6, 像素大小 30kb 以下, 以便制作准考证及日后使用 考生上传信息后要牢记网上报名序号, 以备再次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时使用 省人事考试中心工作人员在报考人员上传照片后一个工作日内完成照片审核工作, 报考人员应再次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查看是否通过审核, 未通过审核的须重新上传照片, 通过审核后用 A4 纸打印 资格考试报名表 一式两份, 一份本人留存, 一份资格审查时使用 考生填写个人报名信息时, 省直和中央驻郑副厅级以上单位 ( 在省人事考试中心有报名代码的 ) 的考生需填写报考单位代码 ( 可在网上查询 ), 各省辖市考生不用填写单位代码 考区为必填项 省直考生填考区和报名点时要填 省直 不要填 郑州 各省辖市报考人员在填写考区和报名点时要填写所属省辖市名称, 主管单位代码可填无 省直报考人员必须是主管单位在省人事考试中心有报名代码的方可填省直 2 现场资格审查与交费 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交 资格考试报名表 身份证 学历( 学位 ) 证书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 及聘书 ) 原件和复印件各 1 份 主管单位出具的参加专业工作经历证明和考试费用 ; 往年已参加过该项考试的老考生 ( 不含免试部分科目考生 ) 只需提交 资格考试报名表 和考试费用 各省辖市凡符合报考条件或需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 经各省辖市规划局 ( 建委 建设局 ) 进行资格初审, 报同级人社 ( 职改 ) 部门资格审查合格后, 由各省辖市规划局 ( 建委 建设局 ) 打印填写本市 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 ( 附件 1) 一式两份 第 3 页, 共 5 页
2011 年注册城市规划师老考生报名汇总表 ( 附件 2) 2011 年注册城市规划师新考生报名汇总表 ( 附件 3), 并输入信息盘, 将 三表一盘 和考试费用统一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规划处汇总 省直及中央驻郑副厅级以上单位 ( 在省人事考试中心有报名代码的 ) 凡符合报考条件或需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 由主管单位汇总打印填写 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 并携带报考人员资格审查材料和考务费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规划处进行资格初审,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规划处统一将初审合格人员报名资格审查材料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称处进行资格审查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规划处在规定时间内将全省通过资格审查报考人员的 资格考试报名表 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 和考务费送交省人事考试中心 按照省财政厅 原省计划发展委员会 关于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的批复 ( 豫财规 [2000]35 号 ) 和 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注册城市规划师等考试 注册收费标准的通知 ( 计办价格 [2000]839 号 ) 的规定, 客观题每人每科收费 98 元 ( 其中上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42 元,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18 元, 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 10 元, 省人事考试中心留 28 元 ), 主观题每人每科收费 176 元 ( 其中上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84 元,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36 元, 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 10 元, 省人事考试中心留 46 元 ) ( 二 ) 打印准考证 2011 年 10 月 17 日 9:00 至 10 月 23 日 14:30, 通过资格审查并缴纳考试费用的考生登陆河南人事考试网 (http//www.hnrsks.gov.cn), 进入 网上报名 自行打印准考证 (A4 纸, 黑白 彩色均可 ) ( 三 ) 省直和中央驻豫单位 ( 不含驻郑副厅级以上各单位 ) 的专业技术人员按属地原则报考 ; 实行人事代理单位 ( 或个人 ) 的报名工作, 由各级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中心 ( 机构 ) 负责 五 教材与培训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只用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管理委员会组织编写的通用教材, 教材征订及考前培训工作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规划处统一组织 ( 电话 :0371--68080852) 六 注意事项 ( 一 ) 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考试工作, 加强领导, 分工协作, 精心组织, 密切配合, 按照国家要求, 切实做好 2011 年度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各个环节的工作 第 4 页, 共 5 页
( 二 ) 档案号是滚动管理的依据, 参加滚动考试的考生一定要记好自己的档案号, 以备下年度报考时使用 ( 三 ) 城市规划原理 城市规划相关知识 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 三科全部为客观题, 在答题卡上作答, 使用 2B 铅笔填涂 ; 城市规划实务 科目为主观题, 用黑色墨水笔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答题前要认真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和作答须知 ( 答题卡首页 ), 要在有效区域内作答, 超出作答区域无效 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 考后收回 ( 四 ) 各报考单位在汇总填写 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 时, 应填写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系统自动生成的网上报名序号, 并将免试部分科目和考试全部科目的考生分别汇总 考生在网上报名填报科目时要认真填报, 因单位或个人填报错误的科目, 不予修改 ( 五 ) 考生应考时, 必须携带身份证 准考证方可入场, 应携带黑色墨水笔 2B 铅笔 橡皮 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其它与考试无关的物品一律不得携带 ( 六 ) 按照有关文件规定,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要严格贯彻按属地报名的原则, 任何人不得跨市 跨单位报名考试, 违者一律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考试成绩, 并追究报考者和准予地区或单位当事人的责任 ( 七 ) 其他考务有关工作, 执行 考务工作细则 有关规定 ( 八 ) 全省考生可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 (www.hnrsks.gov.cn), 查询考试成绩 ( 九 ) 报考人员参加工作年限和担任专业技术职务年限的计算截止到 2011 年 12 月 31 日 附件 : 1 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审批表 2 2011 年注册城市规划师老考生报名汇总表 3 2011 年注册城市规划师新考生报名汇总 4 城市规划师报名表 第 5 页, 共 5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