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茲就本行辦理特定金錢信託業務, 告知委託人及受益人就本行以信託財產與本行或利害關係人交易情形如下 : 1. 受理客戶以特定金錢信託投資本行利害關係人發行之股票 / 債券 / 結構型商品 : 渣打集團 (Standard Chartered Plc) 發行之股票 / 相關系列債券 ; 英商渣打銀行 (Standard Chartered Bank) 發行或由渣打銀行 ( 香港 ) 有限公司代理發行之相關系列債券 / 結構型商品 2. 受理客戶以特定金錢信託投資國外有價證券並經由本行業務部門為外匯相關之交易 受理客戶以特定金錢信託投資海外債券, 並委由英商渣打銀行 (Standard Chartered Bank) 辦理下單交易事宜 二 投資人投資高收益債券基金不宜占其投資組合過高之比重 由於高收益債券之信用評等未達投資等級或未經信用評等, 且對利率變動的敏感度甚高, 故可能會因利率上升 市場流動性下降, 或債券發行機構違約不支付本金 利息或破產而蒙受虧損投資人應審慎評估 三 提醒委託人, 若投資於由美國政府或公司所發行之投資商品, 包括但不限於共同基金 美國交易所內交易之股票 美國存託憑證 指數股票型基金及認股權證等, 受託人依美國稅法規定, 為美國稅務處理之目的, 得填具相關美國稅務申報書件, 並將委託人的相關資料 ( 包括但不限於個人資料及交易資料 ) 提供予美國稅務機構 委託人應自行瞭解前開美國投資商品之相關稅負規定及其對投資商品之影響, 或尋求其稅務顧問之建議 四 本行之基金風險等級標準並未採用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 公會所公告之 基金風險報酬等級分類標準 五 接獲富蘭克林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通知 : 其所總代理之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 - 互利歐洲基金 ( 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 經理人異動如下, 此項變動不會影響此基金既有之投資政策 現任基金經理團隊菲利浦. 博吉瑞 (Philippe Brugere-Trelat) 卡翠娜. 達利 (Katrina Dudley) 史蒂芬. 伯恩 (Steven Bowen) 新任基金經理團隊菲利浦. 博吉瑞 (Philippe Brugere-Trelat) 卡翠娜. 達利 (Katrina Dudley) 六 接獲富蘭克林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通知 : 其所總代理之富蘭克林潛力 組合基金公開說明書更新 更新版基金公開說明書可至境外基金觀測站
(http://www.fundclear.com.tw/) 或基金公司官網 (http://www.franklin.com.tw/) 查詢 七 接獲百達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通知 : 其所總代理之百達 - 非專利醫藥 (Pictet-Generics) 基金更名為百達 - 健康 (Pictet-Health), 並變更前述子基金之投資政策以擴展其投資範圍, 其投資選擇將不再著重於非專利醫藥領域 相關投資者種類 投資政策 預期槓桿及基金經理變更前後對照詳如下表, 上述之變更將於 2015 年 04 月 28 日起生效原投資者種類資料新投資者種類資料此成分基金是為以下類型的投資者而此成分基金是為符合設的投資工具 : 欲投資於從事健康相關領域之全 欲投資於從事全球通用藥物行業球性公司所發行的股份 ; 的公司所發行的股份的投資者 ; 願意忍受重大的市值變動並因此 願意忍受重大的市值變動並因此對風險抗拒較低以及對風險抗拒較低的投資者 ; 採取長期投資期限 ( 至少 7 年 ) 的投 採取長期投資期限 ( 至少 7 年 ) 的投資者所設之投資工具 資者 原投資政策及目標此成分基金的投資政策是至少以其總資產或財富的三分之二投資於積極從事通用藥物行業的公司所發行的股票或類似證券, 以達致資本增長 此成分基金的投資並沒有地域上的限制 此成分基金將持有一般由上市公司發行的證券組成的多元化投資組合 這些證券可能是普通股 優先股 可轉換債券以及少數可能為認股權證及選擇權 此外, 成分基金亦最多可以其淨資產的 10% 投資於 UCI, 依據 2010 年法律第 181 條之規定, 該 UCI 亦包括本基金之其他成分基金 本成分基金就債券或任何形式之債務證券 ( 包括可轉換公司債及特別股 ) 貨幣市場工具 連結或曝險至債券或任何債務及 / 或利率有價證券之衍生性工具及 / 或結構型商品之投資, 將不超過其資產之 10% 新投資政策及目標此成分基金主要投資活耀於健康相關領域的公司所發行的股票或類似的有價證券, 以達資本增長 此成分基金得於任何國家投資 ( 包含新興國家 ) 此成分基金將持有一般由上市公司發行的證券組成的多元化投資組合 這些證券可能是普通股 優先股 可轉換債券以及少數可能為認股權證及選擇權 此外, 成分基金亦最多可以其淨資產的 10% 投資於 UCI, 依據 2010 年法律第 181 條之規定, 該 UCI 亦包括本基金之其他成分基金 本成分基金就債券或任何形式之債務證券 ( 包括可轉換公司債及特別股 ) 貨幣市場工具 連結或曝險至債券或任何債務及 / 或利率有價證券之衍生性工具及 / 或結構型商品之投資, 將不超過其資產之 10% 以此類推, 以上述資產為主要投資目標
以此類推, 以上述資產為主要投資目標之 UCI 投資, 亦包括在 10% 的限制內 成分基金亦可投資於結構性產品, 例如其收益與指數 可轉讓證券或一籃子可轉讓證券的表現連結的債券或其他可轉讓證券, 或集合投資計劃 成分基金為增加其資本或收入, 或減少其成本或風險, 可簽署有價證券借貸合約 成分基金可在符合投資限制規定的限額內, 為有效管理的目的而運用衍生技巧及工具 之 UCI 投資, 亦包括在 10% 的限制內 此成分基金將對中國 A 類股之投資將不會大於基金資產之 10% 成分基金亦可投資於結構性產品, 例如其收益與指數 可轉讓證券或一籃子可轉讓證券的表現連結的債券或其他可轉讓證券, 或集合投資計劃 成分基金為增加其資本或收入, 或減少其成本或風險, 可簽署有價證券借貸合約 成分基金可在符合投資限制規定的限額內, 為有效管理的目的而運用衍生技巧及工具 原預期槓桿 20% 依市場條件不同, 槓桿可能更高 新預期槓桿 50% 依市場條件不同, 槓桿可能更高 原基金經理新基金經理 Sectoral Asset Management Inc. Pictet Asset Management Limited 次基金經理 :Pictet Asset Management S.A. 八 接獲法銀巴黎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通知 : 其所總代理之法巴百利達美元政府債券基金 (Parvest Bond USD Government) 更名為法巴百利達美元短期債券基金 (Parvest Bond USD Short Duration) 更名生效日為 2015 年 4 月 30 日 九 接獲瑞銀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通知 : 其所總代理之瑞銀 ( 盧森堡 ) 股票基金 瑞銀 ( 盧森堡 ) 債券基金系列以及策略基金, 基金公開說明書中 本基金應支付的費用 章節中基金之費用結構將變更如下, 自 2015 年 4 月起生效 : 1. 為本基金管理 投資組合管理及分銷, 及保管銀行所有職責, 管理公司將每月向本基金收取按淨資產價值一定比例計算之最高總年費 實際費率可參閱基金年度財報或半年報 2. 最高總年費未包含下列將向本基金收取之費用及額外支出 : a) 管理本基金資產相關之資產買賣額外費用 ( 買賣價差 經紀佣金等 ) 因基
金單位申贖交割所導致之買賣資產額外費用, 則適用擺動定價之規定 ; b) 本基金成立 變更 清算或合併所生之規費, 以及所有監管機關或掛牌市場之費用 ; c) 有關本基金成立 變更 清算及合併之會計師年度查核及簽證費, 以及支付給會計師之服務費 ; d) 有關本基金成立 在銷售國註冊 變更 清算或合併, 及為保障本基金及其投資人利益之法律或稅務顧問及公證費用 ; e) 本基金淨值之公告及所有通知投資人之成本, 包含翻譯費 ; f) 本基金法律文件 ( 公開說明書 重要投資人資訊 財報以及其他銷售國法律要求之文件 ) 成本 ; g) 本基金在國外註冊之成本, 包含翻譯成本及國外代表 / 代理人之費用 ; h) 行使投票或債權人權利之支出 ; i) 本基金名下智慧財產權相關費用 ; j) 管理公司 投資組合管理人或保管銀行為保護投資人利益所採取措施之費用 ; k) 管理公司為投資人利益參加團體訴訟所生費用及行政作業成本 3. 管理公司得為本基金之銷售活動支付退佣 十 接獲瑞銀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通知 : 其所總代理之 瑞銀 ( 盧森堡 ) 股票基金 亞太區子基金, 其交易價格原適用交易日次一營業日 (T+1) 之淨值, 自 2015 年 5 月 1 日起, 改為適用交易日當日 (T 日 ) 淨值計算 惟亞太區基金與非亞太區基金間之轉換交易仍維持現行機制, 以交易日次一營業日 (T+1 日 ) 淨值計算 為因應上述變更, 瑞銀 ( 盧森堡 ) 股票基金亞太區子基金 2015 年 4 月 30 日之申購及贖回價金之支付將改於交易日後第四個營業日 (T+4 日 ) 支付之 十一 接獲施羅德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通知 : 其所總代理之 施羅德環球基金系列 - 環球股息增值基金, 將自 2015 年 4 月 10 日起變更基金之中文名稱為 施羅德環球基金系列 - 環球股息基金, 該基金之英文名稱維持不變 十二 接獲瀚亞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通知 : 其所總代理之 瀚亞投資 -M&G 美國基金, 業經 2015 年 3 月 13 日之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修訂基金投資目標及投資政策, 並同時變更基金名稱為 瀚亞投資 -M&G 北美股息基金 (M&G Investment Funds (1) M&G North American Dividend Fund), 基金更名生效日為 2015 年 4 月 28 日 十三 接獲滙豐中華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通知 : 其所經理之 滙豐全球趨勢組合基金 召開受益人會議 十四 接獲摩根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通知 : 其所總代理但於 2014 年 12 月 31 日終止在台募集及銷售之 摩根國際債券及貨幣基金 (JPMorgan Global Bond and Currency Fund), 自 2015 年 5 月 13 日起, 不再將主要著眼之投資於
主要國際貨幣, 而將專注於環球投資級別債務證券, 為此, 本基金將調整投 資目標及政策, 其名稱亦將改為 摩根國際債券基金 (JPMorgan Global Bond Fund), 另現行管理費年率將由各類別資產淨值的 1% 調低至 0.8% 十五 親愛的客戶提醒您 : 本行已寄發 2014 年度海外所得明細資料以供您報稅 使用, 若客戶您仍未收到 2014 年度海外所得明細資料, 請您至就近分行或 請電洽客服專線 : 全省市話請撥 4058-0088, 行動電話請撥 02-4058-0088 十六 感謝您對渣打國際商業銀行 ( 以下簡稱 本行 ) 的支持與愛護, 並感謝 您透過本行以特定金錢信託投資方式申購以下基金 ( 以下簡稱 本商品 ) 錦華 Chinese Name 00050001 富蘭克林坦伯頓成長基金 00050002 富蘭克林坦伯頓世界基金 00050003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基金 00050004 富蘭克林坦伯頓外國基金 00050005 坦伯頓開發中國家基金 00050006 富蘭克林坦伯頓中小型公司成長基金 00050008 富蘭克林黃金基金 00050009 富蘭克林成長基金 00050010 富蘭克林公用事業基金 00050011 富蘭克林高科技基金 00050012 富蘭克林可轉換證券基金 00050021 富蘭克林高成長基金 00050031 富蘭克林潛力組合基金 00050032 富蘭克林美國房地產證券化基金 00050034 富蘭克林坦伯頓月入息基金 本行基於稅法等因素之考量, 自 2012 年 10 月 19 日起已停止本商品之新申購及轉換業務, 並將於 2014 年 1 月 1 日起停止原定期 ( 不 ) 定額之客戶申購本商品, 如您以定期 ( 不 ) 定額投資方式投資本商品, 將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起 ( 含 ) 停止扣款 倘您有任何疑問, 歡迎隨時洽詢您的理財專員或請電洽客戶服務專線, 室內電話請撥 :40580088, 行動電話請撥 : 02-40580088, 我們將非常樂意為您提供進一步的理財諮詢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