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通通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开放日常申购 赎回 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 :2016 年 12 月 26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基金简称 融通通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融通通福债券 (LOF) 基金主代码 161626 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管理人名称基金托管人名称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公告依据 契约型开放式 2013 年 12 月 10 日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 融通通福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 ) 融通通福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以下简称 招募说明书 ) 等 申购起始日 赎回起始日 2016 年 12 月 28 日 2016 年 12 月 28 日 下属基金的基金简称融通通福通福债 C 下属基金的基金代码 161626 161627 是否开放申购 赎回是是 2 日常申购 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融通通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以下简称 本基金 ) 日常申购 赎 回业务的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 1
时间, 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 基金合同 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 赎回时除外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 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 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 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在本基金代销网点及直销网上交易系统进行场外申购时, 每个基金账户首笔申购 ( 含申购费 ) 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 元, 追加申购时最低申购限额及投资金额级差详见各代销机构网点公告 通过直销机构直销网点申购本基金, 单笔最低申购金额 ( 含申购费 ) 为 10 万元, 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 ( 含申购费 ) 为 10 万元 投资者办理场内申购时, 每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 元, 每笔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见各代销机构网点公告 投资者办理场内申购的金额必须为整数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 对单个投资者的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 各销售机构可以根据自己的业务情况在上述最低金额限制基础上设置上述基金的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 投资者在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申购业务时, 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 合理调整对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 基金管理人进行前述调整须按照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 申购费率本基金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 后的 A 类基金份额 ( 指融通通福基金份额, 下同 ) 在申购时收取基金申购费用, 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 不列入基金财产, 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 销售 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C 类基金份额 ( 指通福债 C 基金份额 ) 不收取申购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场外申购费率按照申购金额递减, 即申购金额越大, 所适用的申购费率越低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场外申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 场外份额申购金额 (M) 申购费率 M<100 万元 0.8% 2
100 万元 M<500 万元 0.5% M 500 万元 每笔 1000 元 因红利自动再投资而产生的基金份额, 不收取相应的申购费用 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应按照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约定的场外申购费率设定投资者的场内申购费率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有多笔申购, 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当需要采取比例配售方式对有效申购金额进行部分确认时, 投资人申购费率按照申购申请确认金额所对应的费率计算, 申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申购最低限额的限制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 本基金不设场外最低赎回份额和最低持有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场内赎回时, 赎回份额必须是整数份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 合理调整对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 基金管理人进行前述调整须按照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2 赎回费率本基金的赎回费率按照持有时间递减, 即相关基金份额持有时间越长, 所适用的赎回费率越低 本基金 A 类份额的场外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 场外份额持有期限 (T) 赎回费率 T<1 年 0.5% 1 年 T<2 年 0.25% T 2 年 0 本基金 A 类份额的场内赎回费率为固定赎回费率为 0.5%, 不按份额持有时间分段设置赎回费率 3
本基金 C 类份额的场外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 场外份额持有期限 (T) 赎回费率 T<30 天 0.1% T 30 天 0 注 :1 年指 365 天,2 年指 730 天 其中, 在场外认购以及本基金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 之后场外申购的投资者其份额持有年限以份额实际持有年限为准 ; 在场内认购 场内申购以及场内买入, 并转托管至场外赎回的投资者其份额持有年限自份额转托管至场外之日起开始计算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 本基金收取赎回费用,C 类基金份额持有期大于或者等于 30 天则不收取赎回费 对于所收取的 A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 其中 25% 的部分归入基金财产, 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对于持有期限少于 30 日的 C 类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5 基金销售机构 5.1 场外销售机构 5.1.1 直销机构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包括本公司的直销柜台 ( 指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理财部机构销售及服务深圳小组 北京小组 上海小组 ) 和网上直销 5.1.2 场外代销机构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场外代销机构 :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 ( 山东 ) 有限责任公司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都证券有限 4
责任公司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蚂蚁 ( 杭州 ) 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一路财富 ( 北京 ) 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诺亚正行 ( 上海 ) 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奕丰金融服务 ( 深圳 ) 有限公司 北京晟视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场外代销机构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 ( 山东 ) 有限责任公司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蚂蚁 ( 杭州 ) 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一路财富 ( 北京 ) 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诺亚 5
正行 ( 上海 ) 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奕丰金融服务 ( 深圳 ) 有限公司 北京晟视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2 场内销售机构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且具有场内基金申购 赎回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 ( 具体名单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 ) 6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 / 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本基金 基金合同 生效后 3 年期届满, 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 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交易日的次日, 通过网站 基金份额销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 披露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 将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媒体上 敬请投资者留意 7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 赎回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 请详细查阅 2013 年 11 月 8 日刊登在 中国证券报 上的 融通通福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投资者亦可通过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www.rtfund.com) 查阅 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 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 2 本基金管理人经与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一路财富 ( 北京 ) 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蚂蚁 ( 杭州 ) 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 诺亚正行 ( 上海 ) 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有限公司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陆金所资产管 6
理有限公司 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沟通确认, 本基金自申购起始日起, 自动参加上述代销机构正在开展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同时, 通过直销机构网上直销申购本基金, 自动参与网上直销相应的费率优惠活动 有关申购费率优惠办法请投资者查阅本基金管理人截至本公告日之前关于参加相关基金代销机构申购费率优惠事宜的公告或查阅相关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及其更新 3 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 未知价 原则, 即申购 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 (2) 金额申购 份额赎回 原则, 即申购以金额申请, 赎回以份额申请 ; (3) 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基金管理人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或证券交易所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 (4) 场外赎回遵循 先进先出 原则, 即按照投资人认购 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 (5) 投资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基金份额的场内申购 赎回业务时, 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 ; (6) 基金管理人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或证券交易所可根据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并在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实质利益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 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 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4 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 (T 日 ), 在正常情况下, 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T+1 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 T 日提交的有效申请, 投资人可在 T+2 日后 ( 包括该日 ) 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若申购不成功, 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 5 咨询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拨打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 400-883-8088( 免长途电话费 ) 0755-26948088, 或登陆本公司网站 www.rtfund.com 了解相关情况 6 风险提示 7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 基金合同 和 招募说明书 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 12 月 26 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