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照護感染管制 長庚醫療財團法人林口長庚紀念醫院感染管制課林均穗 105/09/08 1
大綱 重要性 機構屬性 感染源 人口密集機構感染管制措施指引 2
2016/5/31 3
前言 高齡化是 21 世紀全球人口的趨勢, 生育率下降與醫療技術進步所帶來之死亡率減緩及平均餘命 ) 延長的結果, 將對人類的社會制度與生活方式產生重大衝擊 65 歲以上人口占總人口比例達 7% 14% 20%, 分別歸類為高齡化 高齡 超高齡三種階段 臺灣於 1993 年正式邁入 高齡化 社會, 推估於 2018 年及 2025 年將分別邁入高齡社會及超高齡社會, 自高齡化至高齡階段約須 25 年 人口老化及少子化的結果, 使得家庭成員結構產生改變, 導致高齡者倚賴家庭成員照護的可能性越來越低, 促使長期照護機構成為重要照護場所 提升機構內醫療照護品質及降低相關感染事件發生是不容忽視的, 需要藉由政府各部會局處共同攜手合作, 才能提升老人的健康及生活照護品質, 使年輕人能安心在職場上發揮生產力, 創造更大的社會總體效能 2016/5/31 4
長期照護機構感染管制問題 1 機構業者或領導管理階層對於感染管制的重視程度不夠 依據臺灣 2011 年調查 295 家長照機構, 發現每 3 個月定期召開感染管制會議的機構約 22.7%, 而曾召開完全以感染管制為主題的會議之機構約 21.7% 顯示長照機構的負責人及高階主管對於機構內感染管制的認知仍顯不足 因惟有在機構高階管理者的認同下, 才能使機構內感染管制防治工作達到事半功倍的成效 長照機構極度缺乏感染管制相關專業人才 機構必須在備有相當程度感染管制知識及專業技能後, 才能制訂該機構感染管制作業規範 落實執行感染管制措施等, 避免機構內交互感染與預防感染傳播 2016/5/31 5
長期照護機構感染管制問題 2 機構內醫療照護相關感染日益嚴重 長照機構類似醫院, 是潛在性感染因子的貯藏所 有些服務對象在急性醫院住院期間, 可能已是帶菌者, 當回到機構時, 會成為傳播給其他易感染服務對象的來源 ; 醫療照護人員及其他非專業照護人員, 也可能間接接觸帶原者而造成傳播 此外, 環境及非丟棄式設備 ( 如 : 集尿器 便盆 水龍頭等 ) 也會遭受污染成為感染源, 而提供感染傳播的機會, 尤其在專業及非專業助理等照護普遍不足的情形時, 最容易發生 2016/5/31 6
104 年度護理機構感染管制查核 作業說明 7
依據 查核作業說明 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第 33 條規定 安養機構 養護機構 長期照顧機構 安置 ( 教養 ) 機構 矯正機關及其他類似場所, 對於接受安養 養護 收容或矯正之人, 應善盡健康管理及照護之責任 前項機關 ( 構 ) 及場所, 應防範機關 ( 構 ) 或場所內發生感染 ; 對於主管機關進行之輔導及查核, 不得拒絕 規避或妨礙 8
辦理頻率 查核作業說明 護理機構感染管制措施之查核, 每年舉行一次 ; 必要時得增減之 查核對象 依據護理人員法第十六條規定申請設置並於查核年 1 月 1 日前開業之 一般護理之家 產後護理之家 及 精神護理之家 查核年申請評鑑之護理機構, 不列入查核 若為查核年 1 月 1 日以後開業之護理機構, 由各縣市衛生局自行決定是否查核 9
一般護理之家查核基準 查核項目 1. 感染管制品質追蹤改善 1.1 前次查核建議事項改善情形 2. 人員管理 2.1 工作人員定期接受健康檢查情形 2.2 服務對象健康檢查及健康管理情形 2.3 服務對象及工作人員接受疫苗注射情形 2.4 新進工作人員職前及在職教育訓練計畫及辦理情形 3. 環境管理 3.1 機構環境清潔及病媒防治措施情形 4. 防疫機制建置 4.1 防疫機制建置情形 4.2 隔離空間設置及使用情形 4.3 侵入性照護之執行情形 4.4 服務對象感染預防 處理及監測情形 10
一般護理之家 (1/12) 檢閱文件以查核年及查核前 1 年資料為準 查核項目 查核基準 1. 感染管制品質改善 1.1 前次查核建議事項 1. 針對前次查核之改進事項擬訂具體改進措施 改善情形 2. 確實執行, 並有成效或說明無法達成改善目標之原因 基準說明評核方式 / 操作說明 評分標準 文件檢閱 E. 完全不符合現場訪談 D. 第 1 項部分符 1. 與負責人員現場會談 合 2. 檢閱改善情形之相關文 C. 符合第 1 項件 B. 符合第 1 項, 3. 檢視各相關建議是否依且第 2 項部分建議改善 符合 4. 請機構負責人說明改進 A. 完全符合內容及成效 5. 第 1 次參加查核之機構, 本項得為不適用項目 6. 查核前 1 年接受評鑑而未接受查核之機構, 應說明評鑑之感染管制相關建議事項改善情形 評量共識 1. 第 1 次參加查核且查核前一年未接受評鑑之機構, 本項不適用 2. 第 1 次參加查核且查核前一年有接受評鑑之機構, 得於自評時自行決定是否要適用本項 11
查核項目 查核基準 2. 人員管理 2.1 工作人員定期接受健康檢查情形 一般護理之家 (2/12) 基準說明 1. 新進工作人員健康檢查項目包含 : 胸部 X 光 血液常規及生化 尿液 糞便檢查 ( 阿米巴痢疾 桿菌性痢疾 寄生蟲 ) 且有紀錄, 及 B 型肝炎抗原抗體報告 2. 在職工作人員每年接受健康檢查, 檢查項目應包含 : 胸部 X 光 血液常規及生化 尿液檢查, 且有紀錄 3. 廚工及供膳人員除上述檢查項目外, 另須增加 A 型肝炎 傷寒 ( 糞便 ) 及寄生蟲檢查 4. 了解健康檢查報告並對於檢查異常值之項目, 有追蹤輔導計畫 評核方式 / 操作說明 文件檢閱 1. 檢閱健康檢查報告書及相關處理紀錄 2. 新進工作人員 在職 工作人員廚工及供膳人員之健康檢查項目應與基準說明內容相符 3. 工作人員包括自行聘用及外包之人力 4. 依據疾病管制署公告之人口密集機構感染管制措施指引 5. 新進人員健檢日期應於到職前完成 評分標準 E. 完全不符合 D. 符合第 1 項 C. 符合第 1,2 項 B. 符合第 1,2,3 項 A. 完全符合 評量共識 1. 資料應依照個資法保密 2. 請機構協助列冊註明人員之到職日及健檢日 3. 新進工作人員健康檢查以到職日前 3 個月之檢查報告為主 4. 在職人員在同一負責人的機構轉換執業地點, 視為新進工作人員 5. 健康檢查應於可核發合法檢驗報告的機構辦理 12
查核查核項目基準 2.2 服務對象健康檢查及健康管理情形 一般護理之家 (3/12) 基準說明 1. 服務對象入住前應提供體檢文件, 體檢項目包括胸部 Ⅹ 光 糞便 ( 阿米巴痢疾 桿菌性痢疾及寄生蟲感染檢驗陰性 ) 血液常規及生化 尿液檢查, 並有完整紀錄 2. 服務對象每年接受 1 次健康檢查, 至少包括胸部 Ⅹ 光 血液常規及生化 尿液檢查, 並有完整紀錄 3. 針對個別檢查結果進行追蹤處理與個案管理 評核方式 / 評分標準操作說明文件檢閱 E. 完全不符合 以疾病管制署公告之人口 D. 符合第 1 項 密集機構感染管制措施 C. 符合第 1,2 指引為原則 : 項 1. 入住時應有最近三個月 B. 符合第 1,2 內 X 光檢驗報告, 阿米巴項, 且第 3 痢疾及桿菌性痢疾須在項部分符合 入住前一星期內檢查, A. 完全符合 或安排區隔一週, 觀察有無腸道傳染病疑似症狀, 經確認無虞後, 才入住一般住房 2. 服務對象每年接受體檢, 可配合成人健檢或老人健檢, 若無腸道症狀, 體檢項目不包括阿米巴痢疾 桿菌性痢疾 3. 由醫院入住之服務對象, 直接從醫院過來的, 已做過體檢, 而阿米巴痢疾及桿菌性痢疾醫院未驗, 若為緊急入住, 應先將服務對象隔離, 並在病歷內載明原因及補驗日期 評量共識 1. 服務對象入住前體檢項目若有任一項未完成, 則評分評為 E 2. 服務對象若 由其他類似機構轉入, 亦須有合於效期內的入住前體檢文件 13
一般護理之家 (4/12) 查核項目 查核基準 基準說明 評核方式 / 操作說明 評分標準 評量共識 2.3 服務對象及工作人員接受疫苗注射情形 1. 依規定繕造 提報流感疫苗等預防接種名冊, 並配合政策施打疫苗 未施打疫苗者之原因, 留有紀錄 2. 具有鼓勵服務對象與工作人員接種疫苗之策略 文件檢閱 1. 檢閱預防性疫苗接種紀錄 ( 接種清冊 ) 2. 工作人員預防接種疫苗可參考疾病管制署 醫療照護人員預防接種建議 E. 完全不符合 C. 符合第 1 項 A. 完全符合 1. 未施打疫苗的原因, 包括經醫師評估不適合接種者 ( 如對蛋白質 或疫苗其他成份過敏者 懷孕等 ) 2. 機構需有宣導活動且有實際與具體之鼓勵策略, 如教育訓練 提供宣傳文宣等 14
一般護理之家 (5/12) 查核項目 查核基準 2.4 新進工作人員職前及在職教育訓練計畫及辦理情形 基準說明 1. 新進工作人員至少接受 4 小時感染管制職前訓練 傳染病緊急事件處理及實地操作等, 應於到職後 1 個月內完成 2. 在職教育訓練每年應至少接受 4 小時之感染管制相關課程 3. 機構內辦理教育訓練應有評值 4. 訂有工作人員參與機構外各類教育訓練辦法 評核方式 / 操作說明 文件檢閱 1. 檢閱辦理新進工作人員職前訓練及在職教育之項目 內容及紀錄 2. 工作人員係醫師 護理人員 物理治療師 ( 生 ) 職能治療師 ( 生 ) 營養師 藥師 ( 生 ) 社工師 ( 員 ) 照顧服務員等 評分標準 E. 完全不符合 D. 符合第 1 項 C. 符合第 1,2 項 B. 符合第 1,2,3 項 A. 完全符合 評量共識 1. 工作人員接受感染管制教育訓練可包含機構內及機構外訓練, 課程只要與感染管制相關即可 2. 政府部門及衛生單位數位學習網 ( 如疾管署傳染病數位學習網等 ) 錄製之感染管制相關課程亦可列計, 但須提出證明文件 3. 兼職人員亦須接受訓練, 以保障服務對象 4. 為利外籍員工學習, 應考慮將相關課程或訓練資料翻譯成適當語言 15
相關數位學習課程 全球資訊網 (http://www.cdc.gov.tw) 傳染病數位學習網 (http://elearning.cdc.gov.tw) 路徑 : 本署全球資訊網 / 專業版 / 衛教與教材 / 傳染病數位學習網 16
帳號 密碼 註冊 17
一般護理之家 (6/12) 查核項目 查核基準 3. 環境管理 3.1 機構環境清潔及病媒防治措施情形 基準說明 1. 每日清掃機構內外環境且無異味, 並有紀錄 2. 每 3 個月機構內外環境消毒 1 次並有紀錄 3. 有具體杜絕蚊蟲害之防治措施及設施, 如 紗窗 紗門等 4. 委外清潔公司作蚊蟲害防治, 應有佐證文件 評核方式 / 操作說明 文件檢閱實地察看以疾病管制署公告之人口密集機構感染管制措施指引為原則 : 1. 檢閱清掃 消毒 害蟲防治 檢討改進等相關紀錄 若 工作外包, 請提供合約 2. 實地察看內外環境及設施 3. 環境消毒作業可自行進行, 亦可委外進行, 惟均需有消毒紀錄資料可查證 評分標準 E. 完全不符合 D. 符合第 1 項 C. 符合第 1, 2 項 B. 符合第 1,2,3 項 A. 完全符合 ( 無委外機構僅需符合第 1,2,3 項 ) 評量共識 18
查核項目 查核基準 4. 防疫機制 4.1 防疫機制建置情形 一般護理之家 (7/12) 基準說明 1. 服務對象體溫每日至少測量 1 次, 工作人員體溫每週至少測量 1 次, 且有完整紀錄 2. 呼吸道傳染病 腸道傳染病 不明原因發燒及群聚感染事件應訂有作業流程及通報辦法且依規定按時通報 ( 即依 人口密集機構傳染病監視作業注意事項 規定按時上網登載 ) 3. 配置洗手設施及實施手部衛生作業 評核方式 / 操作說明 文件檢閱現場訪談 1. 檢閱服務對象體溫紀錄表, 是否每日量測服務對象體溫至少 1 次及有否異常 2. 檢閱服務對象體溫通報資料, 口述或實際操作電腦. 3. 檢閱通報作業流程 4. 訪談工作人員是否熟悉 5. 每間寢室有洗手設施包含 ( 乾 ) 洗手液或酒精性消毒液且在效期內, 並實地察看其設施 6. 公共區域 ( 如 : 餐廳 廁所等 ) 張貼衛生宣導品或警語, 並設置洗手設施 7. 抽測工作人員是否正確執行洗手步驟 評分標準 E. 未符合 D 者 D. 符合第 1, 2, 3, 4, 5 項 C. 符合第 1, 2, 3, 4, 5, 6 項 B. 符合第 1, 2, 3, 4, 5, 6, 7 項 A. 完全符合 評量共識 1. 洗手設施及實施手部衛生作業 (1) 乾洗手液若分裝使用, 原則上效期以 1 個月為限 (2) 須檢核人員於洗手 五時機 : 接觸服務對象前 執行清潔或無菌操作技術前 暴露服務對象體液及黏液風險後 接觸服務對象後 接觸服務對象周遭環境後的洗手正確性 19
一般護理之家 (8/12) 查核 項目 查核基準 基準說明 4.1 防疫機制建置情形 評核方式 / 操作說明 4. 訪客管理機制 8. 訂有家屬或訪客的防疫機制, 並提供手部衛生設備, 包 5. 器材及醫療用品管理 括管理規範 填寫訪客紀錄單並有保存記錄, 探訪前後均應洗手, 必要時戴口罩 9. 換藥車上應備有蓋之感染性垃圾桶並定期清理 10. 對於沾有血液 引 流液, 體液之環境 及儀器, 應以 500ppm 之漂白水擦 拭, 並能正確調配 稀釋濃度 評分標準 評量共識 2. 訪客管理機制 (1) 能依據不同疫情 ( 機構內發生疫情或配合政府發布疫情警示等 ) 訂定規範, 如訪客時間 體溫監測及注意事項等 (2) 訪客紀錄單建議登記探訪日期 訪客姓名 被探訪者 ( 服務對象 ) 之姓名 房號或床號和雙方關係等, 以利發生疫情時追蹤查詢 3. 器材及醫療用品管理 : 物品 ( 如無菌敷料 器械等 ) 應經消毒, 藥品應在效期內 20
查核查核基項目準 4.1 防疫機制建置情形 基準說明 6. 防疫物資管理 7. 服務對象轉介送醫流程 8. 制定感染管制手冊確實執行並定期更新 一般護理之家 (9/12) 評核方式 / 操作說明 11. 防疫物資管理包括 : 防護裝備物資 ( 如 : 口罩 手套等 ) 應定期檢視有效期限並有紀錄 應儲放於通風場所, 外科口罩及手套等防護物資應有適當儲備量 ( 即至少為該機構所有住民及工作人員一星期之使用量為安全用量 ), 並應製作庫存量報表 12. 訂定疑似感染傳染病者之轉介送醫流程 ( 包含安全防護 病患隔離 動線清消等 ), 及送醫過程紀錄 ( 含症狀描述 防護措施 送醫院名稱及護送人等 ), 並有文件備查 13. 轉送疑似感染傳染病者就醫或進行相關個人照護時, 應配帶口罩 手套及隔離衣 ( 視需要 ), 做好個人衛生 評分標準 評量共識 4. 感染管制手冊 (1) 各機構應依機構特性制定手冊內容, 相關資訊可至疾管署網站查詢 (2) 定期更新的期限由機構自訂, 至少每年檢視或更新 1 次 ( 須紀錄日期 ), 但若遇有緊急疫情, 如 H7N9 流感等, 則需及時檢視防疫機制是否足以因應, 並做必要的更新 21
查核項目 查核基準 4.2 隔離空間設置及使用情形 一般護理之家 (10/12) 基準說明 1. 設有隔離空間且在立案面積內, 並具獨立空調 衛浴設備 2. 隔離空間 位置符合感染管制相關規定 3. 明確規範隔離空間使用對象 4. 訂有各類 ( 應包含呼吸道 泌尿道 腸胃道 皮膚性感染 住民轉換之消毒等項目 ) 隔離措施標準作業流程, 並依個案需求提供合宜的隔離照護技術 評核方式 / 操作說明文件檢閱實地察看 1. 檢閱隔離室使用規定 2. 察看是否設置隔離室及其動線 3. 隔離室含在申請的床數中 4. 隔離室適用對象為新入住或疑似感染個案 5. 機構建築物內設有內化之隔離室 6. 隔離室具有獨立的空調及衛浴設備, 隔離室區域應具有良好動線管制 評分標準 評量共識 E. 完全不符合 1. 若礙於空間及硬體 D. 符合第 1 項 設備限制, 對於疑 C. 符合第 1,2 項 似感染症之服務對 B. 符合第 1,2,3 象, 可請醫師先研項 判造成感染的風險, A. 完全符合 再採取符合感染管制原則的隔離措施 2. 隔離空間應以單人床為主, 若礙於空間限制, 可將疑似相同感染症狀之住民集中照護, 但須採取符合感染管制原則的隔離措施 3. 若礙於硬體設備不易變動, 機構在規劃移動疑似傳染病個案之動線時, 仍須符合感染管制原則 22
一般護理之家 (11/12) 查核 項目 查核基準 基準說明 4.3 侵入性照護之執行情形 1. 訂有抽痰 換藥 換管路等侵入性技術之照護標準作業流程, 並由護理人員執行 2. 護理人員依標準作業流程執行且技術正確 3. 定期稽核侵入性照護技術之正確性 4. 依稽核結果, 有檢討及改善措施 評核方式 / 操作說明 評分標準 現場抽測 E. 完全不符合 現場訪談 D. 符合第 1,2 項 1. 檢閱相關技術之 C. 符合第 1,2,3 項 標準流程及稽核制 B. 符合第 1,2,3 項, 度 且第 4 項部分符 2. 抽測護理人員正合 確執行抽痰 換藥 A. 完全符合 換管路等侵入性照護 ( 其中一樣即可 ) 3. 訪談服務對象該機構之侵入性照護由誰執行 評量共識 23
一般護理之家 (12/12) 查核 項目 查核基準 基準說明 4.4 服務對象感染預防 處理及監測情形 評核方式 / 操作說明 1. 訂有服務對象感染預防評估措施 處理辦法及流程並確實執行, 如有發生感染案件應逐案及定期 ( 至少每半年 ), 檢討並有改善方案 文件檢閱現場訪談 1. 檢視資料 2. 請教工作人員, 如何執行 2. 針對服務對象感染有監測紀錄, 且紀錄完整 評分標準 E. 完全不符合 D. 第 1 項部分符合 C. 符合第 1 項 B. 符合第 1 項且第 2 項部分符合 A. 完全符合 評量共識 24
機構種類 機構式照護 : 提供老人全天候的服務, 服務內容包含 : 醫療 護理 復健 個人生活照護等 如 : 安養之家及護理之家 社區式照護 : 不像機構式照護將老人集中照護, 而是將服務提供到老人居住的社區中, 使老人不必完全離開其熟悉的居住環境 國外的 歇息照護 及我國的 日間照護, 即是老人於白天在社區中接受治療或休閒等活動, 晚間則回去自己家中 居家式照護 : 指老人住在自己家中即可接受所需之服務, 服務內容包含 : 護理照護 個人照護 家事協助等 如居家護理即是 2016/5/31 25
特性 1 為獨立自足的環境, 提供全天候的照護給予住民, 為家庭與醫療院所的中間橋樑 住民老年人, 且器官功能上普遍較為退化 一般年齡層約在 80~85 歲之間, 有 20% 以上是在 90 歲以上的年齡層,75% 為女性 住民中有 50% 多為尿失禁及慢性器質性腦症 35% 至 50% 的住民無法行走 5% 的住民是完全臥床不起者 2016/5/31 26
特性 2 大部份為老年人 身體的水和脂肪的成份改變, 組織修復和再生能力的減低, 對壓力的反應低下, 腎 肺 腦等器官的儲備及保留的能力減退等 老年人對脂溶性藥物之耐受性降低 ( 如 : 精神神經安定劑的, 易導致吸入, 而引起吸入性肺炎 胃酸分泌減少, 使腸胃道的致病菌的感染機會增加, 而易致腹瀉 2016/5/31 27
特性 3 大部份為老年人 咳嗽及打噴嚏的反射受損 清除分泌物能力的減弱及肺泡彈性喪失 免疫細胞反應受抑制 呼吸肌肉無力等, 均為下呼吸道感染的危險因子 膀胱排空不完全 酸性尿液的產生受損 會陰衛生不良 停經後動情激素缺乏, 易導致泌尿道感染 傷口癒合能力不佳, 為增加褥瘡感染的危險機會 2016/5/31 28
特性 4 住民多患有慢性器官系統疾病情形 平均每人有 3.3 種的診斷 - 常見的為腦神經性疾病 老年癡呆 心血管疾患 腦中風 高血壓 關節炎 服用大量的藥物, 約三種至七種的藥劑, 常見為腹瀉劑 止痛劑 鎮定劑 制酸劑 心臟血管用藥及抗生素 改變腸胃道 口咽部 會陰部等之固有細菌, 而使得住民因而易有抗藥性菌的移生, 並且會增加感染的危險因子 至於 H2 阻斷劑及會阻礙腸胃道蠕動等藥物, 易導致腸胃道的感染 2016/5/31 29
特性 5 少數住民具有侵入性治療 靜脈注射 氣管切開造口 腸胃道引流管 胃結腸造口 有營養不均衡, 嚴重虛弱或嗆到等 患有阻塞性潛在性疾病, 如 : 前列腺腫大 結石 子宮脫垂等 2016/5/31 30
長期照護機構的危險因子 長期照護機構的感染源在慢性安養中心, 護理之家住的病患中約有 40% 的病人是來自於急性照護的醫療院所 從長期照護機構轉介至急症照護之醫療院所則有 72% 為感染症 長期照護機構類似醫院, 是潛在性的感染因子的貯藏所 2016/5/31 31 31
流行病學 1 各長期照護機構的感染率, 因病患的人口社會學差異 機構內感染定義的不同 照護系統以及監測的方式不一致 感染率大約為自 2.7-32.7% 發生率 (incidence) 為 10.7-20.1% 或每一千個住院日發生 2.6-7.1 次院內感染, 不過一般建議使用發生率調查可得到較多現今流行之感染指標 目前美國護理之家每年有 150 萬人次發生院內感染, 即每位住民平均每年會感染一次 2016/5/31 32
流行病學 2 長期照護機構的院內感染率大約每一千個住院日發生 5-6 次院內感染, 或是每 100 名病患每月 5-15 例, 而此比率和急性病房的院內感染率相當 一般感染部位前三名主要是泌尿道感染 ( 通常因留置導尿管 ) 呼吸道感染 ( 吸入性肺炎 流行性感冒和肺結核 ) 和皮膚或軟組織感染 ( 主要為褥瘡感染 ), 死亡率最高為肺炎 2016/5/31 33
感染原 1 長期照護機構類似醫院, 是潛在性感染因子的貯藏所 部分住民在急性醫療院所住院期間, 可能已成為致病菌移生的對象, 當再回到護理之家時, 便將其抗藥性菌種帶回機構內成為傳播給其他易感宿主的來源, 常見的移生部位, 如皮膚 口咽和泌尿道 另外醫護或其他非專業照護人員亦可能間接接觸到帶原者而造成傳播, 如照顧具有留置導尿管者, 未洗手再接觸其他住民 2016/5/31 34
感染原 2 環境亦提供許多疾病和感染的傳播機會, 尤其在專業和非專業助理等照護人員普遍不足時, 如當工作人員感染傳染性疾病, 常導致明顯的致病率及死亡率上升 其他無生命的貯藏源, 如 : 集尿器 尿杯 尿量杯 便盆或水龍頭等非丟棄式設備, 亦會遭受到細菌的污染而成為一個感染源 2016/5/31 35
人口密集機構感染管制措施指引 目的 預防機構內感染, 並及早發現機構內發生感染個案及群聚事件, 同時使工作人員能即時妥適處理及採取必要感染管制措施 人口密集機構感染管制措施指引 ( 2015-04-21) 36
適用對象 凡長期照顧機構或安養機構等老人福利機構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 一般護理之家 精神護理之家 精神復健機構 榮民之家 以及兒童 少年安置及教養機構 矯正機關等人口密集機構內之服務對象及工作人員 ( 含流動工作人員 ) 惟因不同類型的人口密集機構所收治之服務對象特性迴異, 且各機構之設備及其醫療人力資源亦存有極大的差異, 所以各機構對於指引的運用, 仍需依實際之可行性與適用性, 修訂內化為適合單位所需之作業程序 37
一般規範 由機構內受過感染管制訓練之醫護人員或具有接受感染管制相關課程之工作人員, 負責監測並執行必要之感染管制措施 辦理特約醫師 護理人員 照顧服務員 物理治療師 職能治療師 營養師 藥師 社工 志工 廚工 供膳及外包等工作人員感染管制相關教育訓練 規劃獨立或隔離空間, 供發燒或疑似感染傳染病之服務對象暫留觀察, 確定無傳染危險之後, 始得終止隔離, 並於必要時轉送醫院治療 本指引為感染管制基本通則, 如發生疑似或確定為特定傳染病, 應遵循各傳染病防治工作手冊內容執行其特定疾病之防疫作為 38
人員管理 (1/3) 工作人員健康管理 任用前需作健康檢查 ; 不可有任何接觸性或呼吸道等活動性 ( 具有傳染力 ) 之疾病, 如 : 開放性肺結核 疥瘡 桿菌性痢疾 阿米巴性痢疾及寄生蟲感染等疾病, 應隔離治療或採取適當的感染管制措施至醫師診斷無傳染他人之虞, 而桿菌性痢疾 阿米巴性痢疾須附檢驗陰性書面報告, 並備有紀錄 ( 寄生蟲糞便檢驗在顯微鏡下發現蟲卵者, 應視為陽性 ) 在職工作人員每年需作胸部 X 光檢查, 廚工及供膳人員應加驗 A 型肝炎 ( 或提出 HAV IgG 抗體陽性證明 ) 傷寒 ( 糞便 ) 及寄生蟲檢查, 並備有紀錄 若有發燒註 上呼吸道感染等傳染性疾病徵兆之工作人員應主動向單位主管報告 配戴外科口罩, 並採取適當的治療及防護措施, 有傳染之虞者應安排休假 治療, 至無傳染性時方可恢復上班 39
工作規範 人員管理 (2/3) 照護服務對象時應著工作服 ; 工作服有污染時應立即更換送洗 遵守手部衛生五時機與原則, 依照正確的步驟洗手, 以減少交互感染的機會 正確使用手套, 不可戴手套處理文書工作 接聽電話 執行各項侵入性治療應嚴格遵守無菌技術 40
工作規範 人員管理 (3/3) 工友清洗物品時需戴上手套, 除保護自己外, 並可避免傳播細菌 預防針扎 : 使用後的針頭不應回套, 直接置入耐穿刺之針頭收集容器, 以減少扎傷的機會 依機構性質訂定全體服務對象及工作人員體溫監測 高風險族群之機構 ( 如 : 老人福利機構 一般護理之家 榮民之家等機構 ) 之服務對象, 每日至少測量 1 次體溫, 工作人員每週至少測量 1 次體溫, 且有完整紀錄, 並有體溫異常追蹤及群聚處理機制, 且確認每位工作同仁熟知, 並定期演練 41
服務對象健康管理 (1/3) 入住時需作健康評估 入住時應有最近三個月內 X 光檢驗報告, 如正在使用抗肺結核藥物治療者, 則至少需治療 14 天以上且需有最近一次至少 2 套痰塗片陰性的檢驗報告 老人福利機構 一般護理之家 榮民之家 收容精神疾病或智能障礙者等機構之服務對象, 應提供入住前一週內桿菌性痢疾 阿米巴性痢疾及寄生蟲感染檢驗陰性等 ( 以糞便檢體為主 ) 書面報告 未提出書面報告者, 應安排獨立或隔離空間區隔一週, 觀察有無腸道傳染病疑似症狀, 經採檢確認無虞後, 始能進住一般住房 ( 寄生蟲糞便檢驗在顯微鏡下發現蟲卵者, 應視為陽性 ) 入住時需作健康評估, 不宜收具有接觸性或呼吸道等之活動性傳染 42
服務對象健康管理 (2/3) 入住後之健康狀況如經評估患有須隔離治療之傳染性疾病, 應先收住於適當房間, 必要時得轉至其他醫院接受治療 幼童應完成各項常規疫苗之接種 ; 機構服務對象每年安排胸部 X 光檢查 發現疑似法定傳染病, 應主動通知轄區衛生主管機關, 立即採取隔離措施及送醫治療, 必要時協助採檢 43
服務對象健康管理 (3/3) 如有需送醫治療或轉送其他機構照護之服務對象, 如患有傳染病或具有多重抗藥性微生物感染或移生之情況, 於送醫或轉送其他機構時, 應明確告知載運服務對象之工作人員與將收治之醫院 / 機構, 提醒其採行適當的防護措施, 避免交互感染發生 服務對象健康狀況資料 ( 含基本資料 健康檢查紀錄 出國紀錄 病歷 就醫紀錄及護理照護計畫 ) 應建檔完善並至少保存 7 年 訂定服務對象疑似感染傳染病送醫流程 ( 包括防護措施 動線和清潔消毒等 ) 及送醫過程 ( 包括症狀描述 防護措施 送醫院名稱及護送人員等 ), 並有紀錄 轉送疑似感染傳染病者就醫或執行照護時, 應加強手部衛生及配戴外科口罩, 視需要穿戴手套及隔離衣 44
訪客規定 訂有訪客管理規範 進入探視服務對象前後均應洗手 應避免孕婦 幼兒或罹患傳染性疾病患者探訪 45
疑似群聚感染事件之處理 依 人口密集機構傳染病監視作業 相關規定辦理通報 發現疑似傳染病群聚事件時, 應立即通報轄區衛生主管機關, 並協助配合辦理以下處置 : 將疑似傳染病個案安排就醫, 或移至獨立或隔離空間, 啟動必要的感染防護措施及動線管制 對疑似受到傳染性物質污染的區域及物品, 採取適當的清潔消毒措施 收集全體服務對象 所有工作人員 ( 含 : 特約醫師 護理人員 照顧服務員 物理治療師 職能治療師 營養師 藥師 社工 志工 廚工 供膳及外包等工作人員 ) 名單, 並收集人 時 地關聯性之疫情調查, 協助瞭解疑似個案分布, 並確認群聚的主要症狀及影響之範圍 依照衛生主管機關之指示, 協助採集適當人員與環境檢體送驗 46
環境清潔與消毒 (1/5) 地板 : 應保持地板清潔, 避免以掃帚掃地揚起灰塵 護理站 桌面應保持整潔 遭血液或體液污染應立即以 500 ppm 漂白水擦拭乾淨 應有足夠的洗手設備 消毒性洗手劑 消毒液 護理站應規劃為 清潔區 工作人員未經脫除手套 洗手及脫除隔離衣 ( 或罩袍 ) 不得進入清潔區 應與更衣室 用餐地點 污物處理室作適當的區隔, 降低交互感染風險 47
廁所及浴室 環境清潔與消毒 (2/5) 隨時保持廁所之清潔, 每日定期清潔並有紀錄 若沾有血液 引流物 體液等, 則以 500 ppm 漂白水隨時擦洗 病床及床旁桌椅 每天以清潔液或清水擦拭 若沾有血液 引流物 體液等, 則以 500 ppm 漂白水隨時擦洗 個案轉出或出院時, 病床及床旁桌澈底的使用 500 ppm 漂白水 48
會客室 環境清潔與消毒 (3/5) 每天以清潔液或清水擦拭桌椅 隨時保持環境整齊清潔 器械處理槽 器械清洗後需以 500 ppm 之漂白水消毒器械處理槽 隨時保持處理槽周邊之檯面的清潔及乾燥 污物間 隨時保持清潔及檯面之乾燥 污物桶應加蓋並作適當的分類 49
儲藏室 環境清潔與消毒 (4/5) 隨時保持置物櫥櫃及檯面之清潔乾燥 儲藏室應與污物室作適當的區隔 洗手設備 機構內應有充足且適當之洗手設備, 並有管控與稽核機制乾洗手應包含酒精性乾洗手液, 濕洗手應備液態皂 手部消毒劑及擦手紙 乾洗手液 液態皂及手部消毒劑均須在效期內 建議使用非手動式水龍頭, 並應隨時保持洗手檯清潔及檯面之乾燥 50
環境清潔與消毒 (5/5) 清潔用具 清潔區與污染區之清潔用具應分開使用 清洗器械用之水桶與清洗拖把等之水桶分開 清潔用具使用後, 經洗淨消毒後, 置於固定之位置晾乾 51
醫療用品 器材及物品管理 (1/6) 無菌物品應存放於清潔乾燥處並依有效日期排定使用順序, 過期未用則須重新滅菌方可使用 可重覆使用之醫材用後應先清洗再滅菌處理 清潔物品與污染物品應分開放置且有明顯區隔 請依據 滅菌監測感染控制措施指引, 進行滅菌鍋之滅菌品質監測作業 52
換藥車 器材及物品管理 (2/6) 換藥車應每日整理並檢視車上無菌敷料及器械之有效期限, 若有過期應丟棄或重新滅菌處理 無菌敷料罐 泡鑷罐應定期更換 滅菌 泡鑷罐內不須放置任何消毒液 取用換藥車上敷料罐內之無菌敷料須以無菌鑷子夾取 換藥車上之無菌物品若有污染, 應即丟棄或經滅菌處理後方可使用 取出而未用完之敷料, 不可再放回無菌敷料罐內 已倒出而未用完之無菌溶液, 不可再倒回原溶液瓶中 換藥車上應備有蓋之感染性垃圾桶並定期清理 53
器材及物品管理 (3/6) 儀器 經常檢查並維持儀器表面的清潔乾燥 用過之儀器或傳導線應以 75% 酒精或 500 ppm 漂白水當之消毒劑消毒後, 方可供其他服務對象使用 若遭血液 體液 引流液或大量嘔吐物污染時, 應立即以 500 ppm 漂白水消毒擦拭 侵入性醫療裝置之處理依相關規定辦理 ( 如 : 疾病管制署侵入性醫療感染管制作業基準等 ) 54
器材及物品管理 (4/6) 衣物及布單 有髒污應隨時更換 污染之衣物及布單應置於污衣車內 遭傳染病物質污染之衣物及布單應另行裝袋 封口, 並標示 感染物品 送洗衣房或外包廠商後, 原則上應先消毒後再清洗, 以免造成交互感染 避免使用更換下之衣物 被單 包布代替拖把或抹布, 擦拭地面或桌面 55
其他器材 器材及物品管理 (5/6) 聽診器 : 每次使用前 後以 75% 酒精擦拭 灌食用具 : 不同個案間不宜共用, 並應經常維持清潔乾燥 灌食服務對象應主動監測紀錄個案消化及排泄狀況, 腹瀉個案應採取立即的腸胃道感染防護措施 便盆 尿壺 : 不同個案間不宜共用, 並應經常維持清潔乾燥 用後須經消毒方可供其他患者使用 推車 推床 輪椅和點滴架 : 應隨時保持清潔, 有污染之虞時應以 100 ppm 漂白水擦拭 推床用床罩 被單應定期更換, 如有髒污或疑似感染個案使用後應即更換 56
器材及物品管理 (6/6) 空調應定期維護及保持濾網 出風口之清潔 廢棄物處理 : 依 廢棄物清理法 之規範辦理 防疫物資 : 依感染管制之需要, 儲備足量之防疫物資, 如 : 手套 口罩 隔離衣及護目鏡等, 並應保存良好及製作庫存量報表 57
備註說明 (1/2) 註 1: 發燒個案係指耳溫量測超過 38 者 ( 若為慢性服務對象或長期臥床者, 則指耳溫量測超過 37.5 者 ) 註 2: 手部衛生五時機係指 接觸服務對象前 執行清潔或無菌操作技術前 暴露服務對象體液風險後 接觸服務對象後 碰觸感染服務對象週遭環境後 註 3: 漂白水應新鮮泡製, 並於 24 小時內使用完畢其配置比例如下 : 100 ppm 漂白水即 0.01% 濃度之配製 : 市售漂白水其濃度 5~6%, 以 1 湯匙 ( 一般喝湯用湯匙約 15~20 cc), 加入 10 公升的自來水中 ( 約 8 瓶 1,250 cc 大寶特瓶 ), 攪拌均勻即可 500 ppm 漂白水即 0.05% 濃度之配製與上述相同, 以 5 湯匙市售漂白水加入 10 公升的自來水中, 攪拌均勻即可 58
備註說明 (2/2) 註 4: 敷料罐至少每 7 天更換 1 次 泡鑷罐至少每天更換 1 次 註 5: 腹瀉症狀經醫師診斷導因若為確定因素 ( 如服用藥物 管灌食 患有腸道慢性病導致腹瀉及原慢性腹瀉等 ) 則不須通知衛生局及社會局 註 6: 外科口罩 手套為必備之防護裝備, 其儲存量為該機構工作人員及住民ㄧ星期之使用量預估為安全量, 各機構自行評估 ; 隔離衣 ( 非防護衣 ) 為布質等隔離作用之衣物, 護目鏡可以類似功能之物品替代 ( 如面罩 ), 在機構內如有疑似感染傳染病之服務對象時可使用, 其儲存量依機構需求備儲 59
Q & A 謝謝聆聽 林均穗 mail:l22061@adm.cgmh.org.tw 033281200-2522 2016/5/31 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