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頁 /5 頁 一 化學品與廠商資料 化學品名稱 : 溴酸鉀 (Potassium bromate) 其他名稱 :- 建議用途及限制使用 : 用作分析試劑 氧化劑 食品添加劑 羊毛漂白處理劑 製造者 輸入者或供應者名稱 地址及電話 :- 緊急聯絡電話 / 傳真電話 :- 二 危害辨識資料 化學品危害分類 : 氧化性固體第 1 級 急毒性物質第 3 級 ( 吞食 ) 致癌物質第 2 級 標示內容 : 圖式符號 : 圓圈上一團火焰 骷髏與兩根交叉骨 健康危害警 示 語 : 危險危害警告訊息 : 可能引起燃燒或爆炸 ; 強氧化劑 吞食有毒 懷疑致癌危害防範措施 : 其他危害 :- 遠離引火源 - 禁止吸菸 遠離易燃品 衣服一經污染, 立即脫掉 使用前取得說明 在瞭解所有安全防範措施之前切勿處置 三 成分辨識資料純物質 : 中英文名稱 : 溴酸鉀 (Potassium bromate) 同義名稱 :bromic acid, potassium salt 化學文摘社登記號碼 (CAS No.): 7758-01-2 危害成分 ( 成分百分比 ):100 四 急救措施不同暴露途徑之急救方法 : 吸入 :1. 若發生危害效應時, 應將患者移到新鮮空氣處 2. 若無呼吸, 立即進行人工呼吸 3. 立即送醫 皮膚接觸 :1. 將受污染的衣物和鞋子移除, 用水和肥皂清洗患處 15 分鐘以上 2. 若有需要, 立即就醫 3. 受污染的衣物和鞋子於再次使用前, 須徹底清洗和乾燥 眼睛接觸 :1. 立即以大量清水沖洗眼睛 15 分鐘以上 2. 立即就醫 食入 : 1. 立即就醫 2. 若發生嘔吐, 則將頭低於臀部以避免倒吸入 3. 若患者無意識, 則將其頭轉側邊 最重要症狀及危害效應 : 食入有害 呼吸道刺激 皮膚刺激 眼睛刺激 懷疑致癌 ( 動物 ) 對急救人員之防護 :- 對醫師之提示 : 解毒劑 - 靜脈注射硫代硫酸鈉 患者食入時, 考慮洗胃, 使用重碳酸鈉和硫代硫酸鈉, 以及護舒達口服液
第 2 頁 /5 頁 五 滅火措施 適用滅火劑 : 1. 不要使用化學乾粉 二氧化碳 或鹵化物類的滅火劑 2. 大火時, 建議使用泡沫或水霧噴灑進行滅火 滅火時可能遭遇之特殊危害 : 1. 若發生火災, 則屬於輕微火災危害 2. 接觸可燃物質可能點燃或爆炸特殊滅火程序 :1. 安全情況下將容器搬離火場 2. 以水霧冷卻暴露火場的貯槽或容器直到火熄滅 3. 遠離貯槽兩端 4. 使用適合滅周遭火災之滅火劑 5. 不要讓水進入容器內 6. 大火時使用水霧噴灑方式來滅火 降低蒸氣 7. 利用水霧冷卻容器直至火災已熄滅 8. 自安全距離或受保護區域滅火 9. 避免吸入燃燒產物 10. 停留在上風處, 遠離低窪 消防人員之特殊防護裝備 : 配戴空氣呼吸器及防護手套 消防衣 六 洩漏處理方法個人應注意事項 :1. 隔離危害區域, 並禁止非相關人員進入 環境注意事項 : 避免水源和下水道 清理方法 :1. 不要碰觸外洩物 2. 在安全許可下, 設法止漏 3. 少量洩漏 : 用砂或其他不燃物質吸附, 並將該吸附之物質放置於適當之容器內作廢棄處置 4. 小量固體洩漏, 將容器搬到安全地區遠離洩漏區 5. 大量洩漏 : 築堤圍堵後廢棄處置 七 安全處置與儲存方法處置 : 處置要求 :1. 在通風良好處處置 2. 未經確認不要進入局限空間 3. 操作時禁止飲食或吸煙 4. 避免接觸不相容物質 5. 容器不使用時需緊閉 6. 避免容器物理性損壞 注意事項 :1. 避免所有個人接觸, 包括吸入 2. 若有過度暴露風險時, 應穿戴個人防護衣 3. 處置後務必用水及肥皂洗手 4. 工作服應分開清洗 受污染衣物於再次使用前須徹底清洗 5. 維持良好的職業工作習慣 6. 遵守製造商之儲存與處置建議 7. 定期偵測空氣品質, 確保維持工作環境之安全 儲存 : 適當容器 :1. 檢查容器是否有清楚的標示和定期測漏 2. 實驗室用量可使用玻璃容器儲存 3. 對於低黏性物質要使用不可拆開頭蓋式的圓桶或扁容器 儲存不相容物 :1. 避免與銨化合物 有機物質 銨 砷 氫化鈣 碳 紅銅 粉末金屬 金屬硫化物 鏻碘 磷 鉛 硒 硫和無機溴酸鹽一起儲存 2. 許多物質會形成包括溴酸鹽 可燃物質和精細金屬粉末的爆炸性混合物 3. 包含可燃物質的混合物通常對磨擦有敏感性 儲存要求 :1. 貯存於原容器中 2. 保持容器緊閉 3. 貯存於陰涼 乾燥及通風良好的地方 4. 遠離不相容物質及食物器皿 5. 避免容器物理性損壞並定期測漏 6. 遵守製造商之儲存與處置建議 八 暴露預防措施 工程控制 :1. 提供局部排氣的通風系統 控制參數
第 3 頁 /5 頁 八小時日時量平均 短時間時量平均 最高容許 生物指標 容許濃度 容許濃度 濃度 BEIs TWA STEL CEILING - - - - 個人防護設備 : 呼吸防護 :1. 若是有經常性的使用或會暴露在高濃度下, 需要呼吸防護 2. 呼吸防護依最小至最大的暴露濃 度而有所不同 3. 在使用前, 須確認警告注意事項 4. 使用全面型正壓供氣式 全面型正壓自攜式呼吸防護具 5. 未知濃度或立即危害生命健康的濃度狀況下 : 正壓全面型供氣式呼吸防護具輔以逃生型自攜 式呼吸防護具 全面型自攜式呼吸防護具 手部防護 :1. 化學防護手套 眼睛防護 :1. 防濺安全護目鏡 2. 提供緊急眼睛清洗裝置或是快速淋浴裝置等 皮膚及身體防護 :1. 化學防護衣 衛生措施 :1. 工作後儘速脫掉污染之衣物, 洗淨後才可再穿戴或丟棄, 且須告知洗衣人員污染之危害性 2. 工作場所嚴禁抽煙或飲食 3. 處理此物後, 須徹底洗手 4. 維持作業場所清潔 九 物理及化學性質 外觀 : 無色至白色晶體或粉末 氣味 :- 嗅覺閾值 :- 熔點 : - ph 值 :5.0-9.0 (5% 溶解度 ) 沸點 / 沸點範圍 :/ 易燃性 ( 固體, 氣體 ):- 閃火點 :- 分解溫度 :370 測試方法 ( 開杯或閉杯 ):- 自燃溫度 :- 爆炸界限 :- 蒸氣壓 :/ 蒸氣密度 :/ 密度 :3.27@17.5 ( 水 =1) 溶解度 : 水中溶解度為 13.3%@40 微溶於醇類 無 法溶於丙酮 辛醇 / 水分配係數 (log Kow): - 揮發速率 :/ 十 安定性及反應性 安定性 : 常溫常壓下安定 特殊狀況下可能之危害反應 : 溴酸鉀 : 1. 銨化合物 :2. 偶氮 : 不相容 3. 可燃物質 : 形成震動敏感混合物 4. 溴化二硫 : 燃燒 5. 醋酸鉛 : 可能爆炸 6. 金屬 ( 粉末 ) : 可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7. 硒 : 會產 生劇烈爆炸反應 8. 硫 : 形成不穩定混合物 應避免之狀況 :1. 避免熱 火焰 火星和其他引火源 2. 和可燃物質接觸可能會燃燒或爆炸 3. 遠離水源和下水 道 應避免之物質 : 可燃物質 金屬和還原劑 危害分解物 : 鹵化物 氧化鉀
第 4 頁 /5 頁 十一 毒性資料 暴露途徑 : 吸入 皮膚 眼睛 食入症狀 : 咳嗽 呼吸困難 頭痛 暈眩, 發紺 皮膚刺激 疼痛及可能灼傷 腹痛 噁心 嘔吐 吐血 腹瀉 腰痛 失聰 昏迷 抽搐 低血壓 高脈搏 少尿 蛋白尿 中樞神經抑制 急毒性 : 吸入 :1. 可能造成黏膜刺激, 產生咳嗽 呼吸困難 頭痛 暈眩, 以及發紺 皮膚 :1. 直接接觸可能造成嚴重刺激 疼痛及可能灼傷 眼睛 :1. 可能造成紅腫和疼痛般的刺激 食入 :1. 可能造成腹痛 噁心 嘔吐 吐血 腹瀉 呼吸困難 冷漠 腰痛 耳聾 昏迷 抽搐 低血 壓 高脈搏 因為變性血紅素血症和血球溶解會引起發紺, 這症狀可能會在食入後過一段時間 才會發生 2. 在數小時到數天間, 會產生少尿和蛋白尿, 然後逐漸演變為無尿症和氮尿症 3. 對動物的毒性測試時發現該物質會產生中樞神經抑制, 但是在慢性毒性反應中, 只有等到尿毒 症出現時, 其他症狀才會比較明顯 4. 在一到二週內可能會因腎功能失常而導致死亡 LD 50 ( 測試動物, 吸收途徑 ):157 mg/kg( 大鼠 食入 ) LC 50 ( 測試動物, 吸收途徑 ):- 慢毒性或長期毒性 :1. 工人接觸該物質粉末濃度 15mg/m 3 下, 在經過 18 年暴露後, 並沒有證據顯示該工人有任 十二 生態資料 何肺積病的證據 2. 重複或長期接觸可能會引起表皮灼傷 角膜炎以及發生致癌腫瘤機率變 高 生態毒性 :LC 50 ( 魚類 ):- 持久性及降解性 :- IARC 將之列為 Group 2B: 可能人類致癌 EC 50 ( 水生無脊椎動物 ):- 生物濃縮係數 (BCF): - 半衰期 ( 空氣 ):- 半衰期 ( 水表面 ):- 半衰期 ( 地下水 ):- 半衰期 ( 土壤 ):- 生物蓄積性 :- 土壤中之流動性 :- 其他不良效應 :- 十三 廢棄處置方法 廢棄處置方法 : 1. 空容器可能仍然具有化學危險 / 危害 2. 盡可能交還給供應商以重複使用或回收 3. 若容器無法被有效率地清洗乾淨使之無殘存, 或該容器無法用來盛裝同一物質, 刺穿容器以預防重複使用, 並 掩埋在合法掩埋場 4. 盡可能保持原有警告標示及, 並遵守所有與此產品相關的注意事項 5. 各國家 州 區域的法規對於廢棄物處理需求不盡相同 每位使用者必須參考該地區相關處理法規 在某些地
第 5 頁 /5 頁 區, 特定的廢棄物必須被追蹤 6. 使用者應該研究 : 減量 重複使用 回收以及處置 7. 此物質若無使用或未被污染應回收 架上東西的使用時間亦必須加以考量 注意物質特性在使用中可能會改變, 且回收或重複利用並非總能適用 十四 運送資料聯合國編號 :1484 聯合國運輸名稱 : 溴酸鉀運輸危害分類 :5.1 包裝類別 :II 海洋污染物 ( 是 / 否 ): 否特殊運送方法及注意事項 :- 十五 法規資料 適用法規 : 1. 職業安全衛生法 2. 危害性化學品標示及通識規則 3.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4.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 5. 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 6. 危害性化學品評估及分級管理辦法 十六 其他資料 參考文獻 1. RTECS 資料庫,2009 2. ChemWatch 資料庫,2009-1 3. OHS MSDS 資料庫,2009 製表者單位 4. HSDB 資料庫,2009 名稱 :- 地址 / 電話 :- 製表人職稱 :- 姓名 ( 簽章 ):- 製表日期 103.6.30 備註上述資料中符號 - 代表目前查無相關資料, 而符號 / 代表此欄位對該物質並不適用 上述資料由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委託製作, 各項數據與資料僅供參考, 使用者請依應用需求判斷其可用性, 尤其需注意混合時可能產生 不同之危害, 並依危害性化學品標示及通識規則之相關規定, 提供勞工必要之安全衛生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