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经院团字 [2012] 16 号 关于开展 2012 2013 学年度上学期 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员发展对象工作的通知 各分团委 团总支 : 根据 湖北经济学院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作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发展对象的实施办法 ( 以下简称 办法, 见附件 ), 校团委决定于近期开展 2012 2013 学年度上学期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作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发展对象 ( 以下简称 推优 ) 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 工作流程 1. 本次 推优 工作从 10 月 12 日起实施, 请各分团委于 10 月 25 日前将 推优 名单报校团委组织部 ( 校学生会组织部 ) 1
2. 校团委审查名单后于 11 月 1 日 5 日在团委朝阳网上公示推优名单 3. 校团委组织部于 11 月 6 日前统一发放 推优表 至各院 ( 系 ) 4. 各院 ( 系 ) 组织学生认真填写 推优表, 经分团委签章后, 以院 ( 系 ) 为单位, 于 11 月 9 日前上交表格至校团委组织部 5. 校团委于 11 月 15 日前将审批盖章的 推优表 反馈给各院 ( 系 ) 二 直推 办法 2011 2012 学年表现突出的团学干部可由各院系分团委直接推荐 ( 推荐名额控制在院系学生干部总数的 5% 且不超过院系学生总数的 1%); 校团委直属学生组织学生干部可由校团委直接推荐 ( 推荐名额为 : 学生干部总数 5%) 所有拟推荐对象必须在所属团支部进行投票, 得票超过实到人数半数以上 ( 含半数 ) 才能获得 推优 资格, 并在团支部推优汇总表上备注栏注明 三 相关要求请各分团委认真对待该项工作, 严格执行 办法 按照名额要求, 指导各团支部召开 推优 大会, 并对拟推荐名单进行公示, 按时保质地完成此项工作, 真正把团员中的先进分子推荐给党组织 2
附件 : 湖北经济学院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作为中国共产党党 员发展对象的实施办法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一日 3
附 湖北经济学院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作为中国共产党党员 发展对象的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作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发展对象 ( 简称 推优 ) 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和职责 为进一步推进团组织 推优 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 根据 党章 团章 和 湖北高校发展大学生党员工作实施细则 ( 试行 ) 有关规定, 结合本校实际, 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 推优 工作, 要把 推 优 工作作为考察基层团组织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 第二条 推优 工作在校党委组织部 校团委和各院 ( 系 ) 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进行 第三条 学生共青团员 推优 工作, 由各院 ( 系 ) 分团 委 ( 团总支 ) 负责组织基层团支部实施, 基层团支部负责具 体 推优 工作 ; 青年教工团员 推优 工作由教工团总支 具体负责 第四条 学生 推优 工作原则上每学期进行 1 次, 一 般安排在每学期第 4 至 6 周 ; 青年教工团员 推优 根据工 作实际随时进行 4
第二章 推优 对象和基本条件 第五条 推优 对象为团组织关系在我校且年龄在 18-28 周岁并已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共青团员 第六条 向党组织推荐发展对象, 要坚持 党章 上规 定的党员的基本条件, 真正把团员中的先进分子推荐给党组织 具体条件如下 : ( 一 ) 政治表现 热爱中国共产党, 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 入党动机端正, 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主动向党组织汇报思想, 递交入党申请书三个月以上, 以实际行动自觉维护党的形象, 言行一致 ( 二 ) 品德修养 品德优良, 尊敬师长, 团结同学, 积极向上, 热爱集体, 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 三 ) 学习表现 学生学习刻苦, 成绩优良, 上一学期所修课程中无不及格门次, 学习成绩排名不得低于班级前 60% ( 四 ) 综合素质 作为学生干部, 工作认真负责, 踏实肯干, 热心为同学服务, 有一定的大局观念和服务意识 ; 作为普通学生, 能支持校 院 ( 系 ) 的各项工作, 积极参加各项校园和班级活动, 热心集体事务 对于集体活动中表现优异者或各级团 学组织中表现突出者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 5
考虑 第七条凡属于下列情况者, 可以优先推荐 : ( 一 ) 获国家 省级表彰的先进个人 ; ( 二 ) 获校优秀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 优秀团干 优秀团员及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 ( 三 ) 在各级 ( 全国 全省 ) 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 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等科技创新活动中, 取得优秀成绩 ; ( 四 ) 省 校表彰的各类先进集体的主要骨干及在其中起主要作用的团员 ; ( 五 ) 在见义勇为 助人为乐 奉献爱心等某一方面表现突出的团员 第八条凡受过校内处分者, 至少一年内不予 推优, 凡被确定为 推优 对象后受到学校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者, 取消 推优 资格 第三章 推优 工作程序 第九条每学期校团委将下发 推优 工作指导意见, 统一部署全校的 推优 工作, 并对各院 ( 系 ) 分团委 ( 团 总支 ) 团支部的 推优 工作进行监督 第十条 推优 名额 : 学生各团支部每学期按团支部人 6
数的 10% 进行推荐, 其中一年级学生 ( 包括专升本新生 ) 第 一学期和毕业班学生最后一个学期原则上不参与 推优 第十一条 各基层团支部根据本院 ( 系 ) 的统一安排组 织召开 推优 大会, 与会人数不得少于团支部总人数的 2/3 第十二条 推优 大会的召集和团支部意见填写由团 支部书记负责 ; 其他相关工作由组织委员具体负责 第十三条 推优 大会流程 : ( 一 ) 介绍 推优 办法及候选人名单 团支部组织委员宣读 推优 办法和程序, 介绍 推优 候选人 ; 符合条件的团员均可作为候选人 ( 二 ) 候选人进行自我评述 候选人应按照 推优 的标准, 从思想 学习 参加社会工作及活动情况等方面进行自我评述 自我评述需实事求是, 应明确指出自己的优势与不足 ( 三 ) 进行民主评议 团支部成员对候选人的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民主评议 ( 四 ) 投票推选 团支部全体成员本着公平 公正 公开的原则, 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推选 得票超过实到人数半数以上 ( 含半数 ) 才能获得 推优 资格, 然后按得票数从多到少确定 推优 人选, 直至额满为止 第十四条 推优 大会后由团支部组织委员将投票结 7
果以书面形式上报所在院 ( 系 ) 分团委 ( 团总支 ),( 格式要求见附件一 ) 第十五条各院 ( 系 ) 分团委 ( 团总支 ) 审核推荐名单, 并将拟推荐名单在院 ( 系 ) 范围内公示三天 第十六条各院 ( 系 ) 分团委 ( 团总支 ) 公示无异议后, 在两个工作日内对本院 ( 系 ) 当次 推优 情况进行汇总, 并将 推优 汇总报告 ( 格式要求见附件二 ) 上报校团委审批, 并统一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第十七条 校团委审批公示后, 由团支部书记指导推荐 对象填写由校团委统一印制的 湖北经济学院优秀共青团员入党推荐表 ( 以下简称 推荐表, 见附件三 ) 第十八条各团支部书记负责填写团支部 推优 意见, 介绍 推优 大会情况和被推荐人优缺点, 并上交各院 ( 系 ) 分团委 ( 团总支 ) 第十九条 各院 ( 系 ) 分团委 ( 团总支 ) 审核团支部推 荐意见和相关材料, 对被推荐的团员情况进行考察, 在 推 荐表 上填写院 ( 系 ) 分团委 ( 团总支 ) 意见, 并上交校团 委 第二十条 团支部 团总支部和分团委委员 书记由其 上一级团组织在认真听取团员青年意见的基础上直接推荐, 并负责填写 推荐表 8
第二十一条校团委在 推荐表 上签署校团委意见后, 以文件形式下发 推优 名单, 并报送校党委组织部 ; 同时 将 推荐表 返送各院 ( 系 ) 党组织备案和留存 第二十二条 从外单位转入我校的团员, 原单位团组织 已作为 推优 对象向党组织推荐的, 推荐意见在一年内有 效, 超过一年的仍应与其他团员一起进行 推优 第四章 推优 工作要求 第二十三条 在 推优 过程中, 严禁拉帮结派 徇私舞 弊 弄虚作假 若出现违纪问题, 除取消相关人员 推优 资格外, 还将视情节轻重, 给予团内处分, 并对所在院 ( 系 ) 分团委 ( 团总支 ) 予以通报批评 第二十四条 各级团组织要经常研究 推优 工作中出现 的新情况 新问题, 主动争取党组织的支持和帮助, 坚持从 实际出发, 不断总结 推优 工作, 逐步实现程序化 制度 化 民主化 科学化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推优 工作接受全体团员的监督, 广大团 员有权利和义务发表意见, 提出建议 9
第二十六条各院 ( 系 ) 分团委 ( 团总支 ) 可根据本办法, 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 推优 工作实施细则, 并报送校 团委组织部备案 第二十七条 青年教工团员 推优 工作由教工团总支参 照本办法进行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 2010 年 10 月起实施, 由校团委 负责解释 10
附件一 院 ( 系 ) 班团支部 推优 汇总表 支部大会时间 : 年月日地点 : 班级人数 : 应到团员人数 : 实到团员人数 : 会议主持人 : 计票员 : 监票员 : 序 号 拟推荐人姓名 性 别 申请入党时间 确立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 上学期成绩排名 投票结果 备注 被推荐人签名 直推 班主任意见 签名 : 11
本次 推优 总数人, 本页人, 共页 组织委员签字 : 团支书签字 : 12
附件二 院 ( 系 ) 推优 汇总报告 年 月 日至 月 日, 我院 ( 系 ) 进行了本学期 推优 工作, 经各 基层团支部推荐 院 ( 系 ) 分团委审核并在院 ( 系 ) 公示, 本次共推荐 名团员作为共产 党员发展对象, 具体名单如下 : 班级团支部 ( 人 ): 姓名一 姓名二 班级团支部 ( 人 ): 姓名一 姓名二 班级团支部 ( 人 ): 姓名一 姓名二 班级团支部 ( 人 ): 姓名一 姓名二 院系直推 ( 人 ): 姓名一 姓名二 本次推优统计项目年级大一大二大三大四直推总计 支部数推优人数男女 分团委 ( 团总支 ) 书记 : ( 公章 ) 年月日 13
附件三 湖北经济学院优秀共青团员入党推荐表 ( 样本 )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 入团年月院系班级 申请入党年月最近一年获奖情况 职务 团支部 推荐意 见 经团支部推优大会民主评议, 同学符合 推优 条件, 同意推 荐其为党员发展对象 团支部书记 : 年月日 经考察, 同学符合 推优 条件, 程序规范, 同意团支部意见, 推荐其 分团委 为党员发展对象 ( 团总 支 ) 审核 意见 分团委 ( 团总支 ) 书记 : 年月日 校团委 意见 ( 盖章 ) 备注 14
主题词 : 发展对象推荐中国共产党通知 湖北经济学院团委办公室 2012 年 10 月 11 日印 发 共印 2 份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