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府公報中華民國 100 年 10 月 26 日 ( 星期三 ) 目次 壹 總統令任免官員 2 貳 國家安全局令修正情報協助人員補償及救助辦法條文 4 參 專載一 總統頒授美國前國防部長倫斯斐先生勳章典禮 7 二 總統頒授法國參議院副議長暨友臺小組主席巴芃女士勳章典禮 7 肆 總統及副總統活動紀要一 總統活動紀要 8 二 副總統活動紀要 10 1
總統令 總統令中華民國 100 年 10 月 14 日 特任侯平福為駐多明尼加共和國大使館特命全權大使 總統馬英九行政院院長吳敦義外交部部長楊進添 總統令中華民國 100 年 10 月 18 日任命許穎玲為外交部人事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 張崇哲為駐聖多美普林西比民主共和國大使館簡任第十職等一等秘書 任命陳錫霖為財政部臺中關稅局簡任第十二職等關務監局長 任命曾朝煥為國立臺灣藝術大學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張正林為國立高雄餐旅大學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朱朝亮為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檢察署簡任第十四職等主任檢察官, 李啟明 黃朝貴為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三職等檢察官, 李吉祥以簡任第十二職等為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行政執行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江宗良為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簡任第十職等技正, 謝麗珍為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簡任第十職等秘書 任命耿駿為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簡任第十職等區臺長 派張武訓為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局簡派第十二職等副局長 2
任命謝仁莉 許銘峰 謝駿逸 黃益韋 廖翊廷 林文鴻 翁裕超 李金治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凱玲 黃瑋婷 陳仁傑 李淑玲 周淑美 汪怡萍 林毓瑋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善植 沙小雯 蔡孟君 吳婉萍 詹益昌 黃勝裕 胡宗鳴 吳昆璋 謝志遠 蕭如娟 謝肇晶 張貽琮 陳建宇 李茂增 陳旭華 賴建如 楊景舜 卓俊吉 陳豐年 陳姿雯 鄭淑壬 李超偉 黃子溎 黃筵銘 陳怡親 許瑞益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俊廷 黃品悅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洪大豐為薦任關務人員 任命馬筱芸 吳靜宜 蕭淳瑋 鄭忠民 黃米絨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厚穎 林雅萍 蕭養成 張立偉 凌金宮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陳文淇為薦派公務人員 總統馬英九行政院院長吳敦義 總統令中華民國 100 年 10 月 18 日任命涂綱鴻 袁維琳 楊治邦 黎萬仁 王朝興 邱吉安 王君毅 崔雅筠 徐利榮 李振裕 雷朝榮 吳坤厚 柯智堯 陳春生 盧慧專 楊崇偉 向文瑋為警正警察官 總統馬英九行政院院長吳敦義 總統令中華民國 100 年 10 月 19 日 3
特派陳皎眉為 101 年第一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牙醫師 考試分試考試 醫事放射師 助產師 物理治療師 職能治療師 呼吸治療師 獸醫師考試 101 年第一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暨普通考試航海人員考試典試委員長 總統馬英九行政院院長吳敦義 國家安全局令 國家安全局令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00 年 10 月 11 日發文字號 :(100) 睿琦字第 0011055 號修正 情報協助人員補償及救助辦法 部分條文 附修正 情報協助人員補償及救助辦法 部分條文 局長蔡得勝 情報協助人員補償及救助辦法部分條文修正條文 第一條本辦法依國家情報工作法 ( 以下簡稱本法 ) 第二十五條第六項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下列人員 : 一 因執行任務致傷 殘 失蹤 死亡 喪失人身自由 涉訟或失業之情報協助人員 二 本法公布施行日起, 情報協助人員停止運用後, 4
有停止運用前執行任務之事由致喪失人身自由者 三 本法施行前, 情報協助人員於停止運用後, 有因曾執行任務之事由致喪失人身自由且尚在進行中者 本法公布施行日起, 情報協助人員以外之人, 已經情報機關核備有案, 其因提供或傳遞資訊, 致喪失人身自由者, 準用本辦法給予適當補償或救助 第一項第二款及第三款人員有本法第二十五條之ㄧ第一項各款所定之情形者, 不適用本辦法 但有本法第二十五條之ㄧ第二項之情形者, 不在此限 第四條本辦法之補償及救助項目如下 : 一 傷害 住院慰撫金及醫療費 二 殘障 死亡撫卹金 三 執行任務涉訟補助費 四 失業救助費 五 喪失人身自由期間之每月補償金 六 精神撫慰金 七 獲釋慰問金 八 喪失人身自由所生財產損害之補償金 九 親屬營救費 探視費 親屬三節慰問金及親屬補償金 十 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定之補償 前項所列應發給情報協助人員領受之補償救助有停發或無法發給之情事者, 應由隸屬之情報機關設立不計息國庫專戶存管, 第一款 第二款殘障撫卹金 第三款至第八 5
款及第十款之費用, 於情報協助人員返回我國或駐地後發給 ; 第二款死亡撫卹金及第九款之費用, 於停發或無法發給事由消滅後發給其親屬, 第二款之死亡撫卹金, 於情報協助人員死亡後五年內親屬未請求, 第九款之費用至情報協助人員獲釋止, 停發或無法發給事由仍存在者, 全數歸屬國庫 第二條第一項第二款及第三款人員, 以喪失人身自由所生者為限, 由情報機關依前二項規定補償及救助, 其領受第一項第五款之補償金時, 僅得就第五條第一項所定標準及其得領受之月退休 ( 職 ) 金 ( 俸 ), 擇一領取 第二條第二項人員, 由情報機關依第一項第七款及第九款予以補償及救助 第二十一條傷害 住院慰撫金 醫療費 殘障補償金 涉訟救助費 失業救助費 喪失人身自由精神撫慰金 獲釋慰問金及財產損害補償金由情報協助人員領受之 喪失人身自由期間之補償金 死亡撫卹金 親屬營救費 探視費 親屬三節慰問金及親屬補償金由情報協助人員之親屬領受之 第二十四條第二條之人員喪失人身自由時, 如依相關法令支領月退休 ( 職 ) 金 ( 俸 ) 者 ( 含優惠存款利息 ), 原隸屬或運用之情報機關應即通知各退撫給與發放機關辦理親屬代領事宜 第二十五條本辦法自本法修正施行之日施行 本法施行之日起至本法修正施行之日止, 情報協助人員停止運用後, 有因停止運用前執行任務之事由致喪失人 6
身自由者, 依各情報機關原有對情報協助人員補償之標準補償 但各情報機關未訂定補償標準, 或本辦法補償項目 為該標準所未規範者, 依本辦法補償項目及數額補償 專 載 總統頒授美國前國防部長倫斯斐先生勳章典禮 總統於中華民國 100 年 10 月 11 日上午 9 時在總統府 3 樓臺灣晴廳頒授美國前國防部長倫斯斐先生 (Mr. Donald Rumsfeld) 大綬景星勳章, 以表彰其多年來致力促進中華民國與美利堅合眾國間之友好合作關係所作之貢獻 授勳時, 倫斯斐前部長幕僚長爾本 (Keith Urbahn) 美國在台協會台北辦事處政治組組長唐瑞德 (Daniel Turnball) 技術組組長安強(John Anderson) 連絡事務組副組長安素源 (Silas Ahn), 國家安全會議秘書長胡為真 國防部部長高華柱 外交部政務次長沈呂巡 北美司司長令狐榮達及總統府第三局局長張國葆等在場觀禮 總統頒授法國參議院副議長暨友臺小組主席巴芃女士勳章典禮 總統於中華民國 100 年 10 月 11 日下午 3 時 30 分在總統府 3 樓臺灣晴廳頒授法蘭西共和國參議院副議長暨友臺小組主席巴芃女士 (Monique Papon) 大綬景星勳章, 以表彰其自擔任友臺小組主席一職, 積極促進中華民國與法蘭西共和國間之友好合作關係所作之貢獻 授勳時, 巴芃主席夫婿 Mr. Yves Papon 法國 7
在台協會主任包美城 (Mr. Patrick Bonneville) 法國參議院議員 博克樂 (Mr. Jean-Marie Bockel) 施婷蕾 (Mrs. Esther Sittler) 高夏帆 (Mrs. Sylvie Goy-Chavent) 布魯琪 (Mrs. Marie-Thér èse Bruguière) 莊斯安 (Mrs. Sophie Joissains), 梅蘭協會 訪華團團長詹致遠先生暨夫人, 國家安全會議副秘書長劉志攻 外交部政務次長沈呂巡 歐洲司司長李光章 總統府第三局局長 張國葆及文化建設委員會處長許耿修等在場觀禮 總統活動紀要 記事期間 : 100 年 10 月 14 日至 100 年 10 月 20 日 10 月 14 日 ( 星期五 ) 接見美國小馬聯盟野馬級少棒錦標賽中華龜山少棒代表隊一行 10 月 15 日 ( 星期六 ) 蒞臨 第 11 屆國家祈禱早餐會 祈福並致詞 ( 新竹縣體育館 ) 蒞臨 世新大學 55 週年校慶慶祝大會 致詞 ( 台北市文山區 ) 蒞臨 明華園總團 : 超炫白蛇傳 開幕典禮致詞並清唱歌仔戲以示對傳統戲曲文化之支持 ( 嘉義市公民路與新生路口 ) 10 月 16 日 ( 星期日 ) 蒞臨 2011 臺北客家義民嘉年華主祭大典 致詞並與在場縣市首長等齊聲合唱 客家本色 ( 台北市客家文化主題公園 ) 蒞臨 蔣渭水故鄉追思特展 開幕暨 蔣渭水演藝廳 揭牌 8
典禮致詞並參觀特展 ( 宜蘭縣國立傳統藝術中心 ) 10 月 17 日 ( 星期一 ) 蒞臨 蔣渭水紀念銅像 揭幕典禮致詞 ( 台北市蔣渭水紀念公園 ) 蒞臨第 6 屆 總統文化獎 頒獎典禮頒獎並致詞 ( 總統府 ) 蒞臨 臺灣文化協會 90 週年紀念會暨第 10 屆臺灣文化日 活動致詞 ( 台北市靜修女子高級中學 ) 主持 黃金十年 系列第 5 場記者會說明國家發展第七個願景 和平兩岸 及第八個願景 友善國際 並進行總結( 總統府 ) 10 月 18 日 ( 星期二 ) 接見申辦 2017 年夏季世界大學運動會 國際大學運動總會 (FISU) 訪視委員一行 接見 國際獅子會 300E1 區領導幹部一行 接見 臺美日三邊安全對話閉門研討會 訪華團一行 召開政府有關老農津貼政策記者會強調基於公平正義及信賴保護原則, 將建立制度化之老農津貼調整機制 ( 總統府新聞中心 ) 接見 中華民國藥劑生公會全國聯合會 全體理監事暨各縣市公會理事長一行 前往臺灣省城隍廟為該廟開基 130 週年慶題頒 孚佑萬芳 賀匾揭幕並向現場鄉親說明政府施政成果 ( 台北市 ) 10 月 19 日 ( 星期三 ) 蒞臨 2011 投資臺灣高峰會 致詞 ( 台北國際會議中心 ) 接見美國 外交政策全國委員會 (NCAFP) 訪華團一行 9
10 月 20 日 ( 星期四 ) 就兩岸和平協議議題召開記者會重申政府推動兩岸簽訂和平 協議沒有設定任何時間表, 且須具備 國家需要 民意支持與國會監督 三項重要前提, 倘未來要推動 兩岸和平協議, 一定會先交付人民公投 ( 總統府 ) 接見 第 41 屆國際技能競賽 及 第 8 屆國際展能節職業技能 競賽 我國代表團一行 副總統活動紀要 記事期間 : 100 年 10 月 14 日至 100 年 10 月 20 日 10 月 14 日 ( 星期五 ) 蒞臨 2011 科學季 : 未來科技狂想曲 特展開幕典禮致詞並與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主任委員李羅權等人共同啟動特展暨參觀展覽作品 ( 中正紀念堂 ) 接見 臺北市遠東國際同濟會 歷屆幹部一行 接見 財團法人雲林同鄉文教基金會 董監事暨家屬一行 接見 亞太商工總會 高峰會暨 45 週年慶與會代表一行 10 月 15 日 ( 星期六 ) 無公開行程 10 月 16 日 ( 星期日 ) 無公開行程 10
10 月 17 日 ( 星期一 ) 蒞臨 2011 公務人力資源發展國際研討會 - 培訓創新與應用 開幕典禮致詞 ( 台北市福華文教會館 ) 出席 黃金十年 系列第 5 場記者會 ( 總統府 ) 10 月 18 日 ( 星期二 ) 接見 建國百年 優良企業獎 得獎者一行 10 月 19 日 ( 星期三 ) 蒞臨 2011 揚昇 LPGA 臺灣錦標賽 - 職業業餘配對賽開球典禮 致詞並與大會主席錢復董事長等人共同為本屆賽會開球 ( 桃園縣楊梅市 ) 蒞臨 2011 揚昇 LPGA 臺灣錦標賽 歡迎晚宴致詞並頒獎予職業業餘配對賽團體組冠軍 ( 桃園縣楊梅市 ) 10 月 20 日 ( 星期四 ) 出席兩岸和平協議議題記者會 ( 總統府 ) 蒞臨 2011 大師論壇 - 跨越百年 再造榮景 高峰會 開幕典禮致詞 ( 台北市中油大樓 ) 蒞臨 財團法人中華文化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 成立 30 週年慶祝大會致詞 ( 台北兒童福利中心 ) 接見 日本富士通株式會社 會長間塚造義等一行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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