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 學年度國際企業管理雙碩士學位學程招生簡章 ( 本地生 外籍生適用 ) 2017 Admission Prospectus for Double Degree Program for International Master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DIMBA) (Applicable to R.O.C. students and international students) 105 年 11 月 21 日起開放申請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招生委員會編訂網址 :http://dd.mgt.ntnu.edu.tw/ 電子信箱 :imba@ntnu.edu.tw (105 年 10 月 27 日本校 106 學年度招生委員會第 2 次會議通過 )
簡介 國際企業管理雙碩士學位學程 本於教育創新的策略指標,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獲教育部教育創新專案計畫通過, 透過國際合作與資源整合, 與全美國際企業管理學程排名第一的南卡羅萊納大學達拉摩爾商學院合作辦理 國際企業管理雙碩士學位學程 本學程提供一年共 48 學分之課程, 畢業後可獲得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與美國南卡羅萊納大學共二校之 MBA 學位 特色 在臺師大就讀全美第一的國際企業管理碩士學程臺師大 DIMBA 由全美國際企業管理碩士學程排名第一的南卡羅萊納大學, 及擁有豐沛教育 藝術 人文 音樂 運動與休閒資源的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合作辦理, 讓你在臺美二地與來自各國的專業人士一起上課, 培養獨一無二的管理技能, 並為你的管理思維增添國際多元視野與創新思維 效率學習, 時半功倍傳統 MBA 通常需要二年以上才能畢業取得學位, 讓許多具有學術潛力的專業人士需付出相當的時間成本才能進修 而傳統的 EMBA 雖然提供另一個在職進修的選擇, 但也大多受限於在地的學習經驗與人脈 現在臺師大 DIMBA 給所有想追求 MBA 學位的你一個更有效率且國際化的選擇 : 一年完成 48 學分的課程及碩士論文, 獲得美國南卡羅萊納大學及國立臺灣師範大學二校的 MBA 學位 履歷增色 未來加值臺師大 DIMBA 課程架構設計包含以下特色 : Introduction (Doing business in Asia) 基礎課程 全球企業經營核心課程 亞洲主題核心課程 Capstone (Strategic management) 除了一般商管專業所需基礎課目外, 特別著重在全球國際企業管理的訓練, 尤其臺灣地處區域經濟樞紐的位置,TPP 及 RCEP 的區域經濟整合, 更凸顯這方面人才的需求 亞洲主題核心課程則強調西方與亞洲的文化了解, 透過對比, 個案分析, 進一步深入了解亞洲在生產面向 市場面向在全球化過程中所扮演的角色為何, 最後以 Capstone 課程 (Strategic management) 綜合訓練, 讓學員熟悉並應用課堂教授之專業知識 修業內容 一 16 門必修課 ( 共 48 學分, 皆為全英語授課 ) 二 碩士論文 ( 可用商業計畫 個案研究或技術報告代替 ) 1
課程架構 實際課程架構以當年度公告為準 畢業規定 一 修畢 16 門課共 48 學分 二 完成碩士論文 ( 可用中文或英文撰寫 ) 三 修業時間 : 本學程為一年制 ( 分 3 學期, 第一學期為 9 月至 12 月 第二學期為翌年 1 月至 4 月 第三學期為翌年 5 月至 8 月 ), 修業期限為一至四年 申請資格 一 於國內經教育部立案之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取得學士學位 ( 含學士班應屆畢業生 ), 或於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取得學士學位, 或具有同等學力者, 得提出申請 二 外國學生須符合教育部 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 規定, 請詳見附錄 p.4 三 申請者應檢附有效期限內之 GRE 或 GMAT 成績證明 英語能力 (TOEFL ibt 或 IELTS) 成績證明 推薦信及財力證明提出申請, 詳細備審資料請詳閱本簡章 p.3 至 p.5 註一 根據 中華民國國籍法 第 2 條規定 :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 屬中華民國國籍 : 一 出生時父或母為中華民國國民 二 出生於父或母死亡後, 其父或母死亡時為中華民國國民 三 出生於中華民國領域內, 父母均無可考, 或均無國籍者 四 歸化者 1980 年 2 月 9 日前出生者, 僅以父親國籍為準 2
註二 因各國學制不同, 應屆畢業申請者需確定能於以下指定期限內領取正式畢業證書及歷年成績單, 並完成經我國駐外館處學歷文件驗證蓋章程序, 方可申請報考 重要日程 項目 日期 簡章公告 2016 年 10 月 31 日 ( 星期一 ) 報名期間 2016 年 11 月 21 日 ( 星期一 ) 起至 2017 年 3 月 19 日 ( 星期日 ) 止 書面審查及面試 2017 年 3 月中, 將另行通知申請者 錄取通知 學歷證件 ( 含畢業證書及成績單 ) GRE/GMAT 成績 英語能力證明文件補件期限 正取書面報到及註冊繳費期限 採隨到隨審, 分階段擇優錄取並寄發錄取通知 2017 年 8 月 4 日 ( 星期五 ) 截止 2017 年 8 月 1 日 ( 星期二 ) 至 8 月 18 日 ( 星期五 ) 截止 備取遞補 ( 含書面報到及註冊繳費期限 ) 2017 年 8 月 21 日 ( 星期一 ) 至 8 月 31 日 ( 星期四 ) 截止 報名辦法 一 報名日期 :2016 年 11 月 21 日 ( 星期一 ) 起開放報名二 報名方式線上報名 : 線上報名網址為 http://dd.mgt.ntnu.edu.tw, 經線上報名暨繳費程序完成後, 始可將報名資料郵寄或親送本校管理學院 郵寄或親送皆須使用本簡章制訂之信封封面格式 ( 如附錄 p.3) 黏貼於報名資料袋封面 郵寄報名資料須於期限內以限時掛號郵寄至本校管理學院, 郵戳為憑, 逾期不予受理 親送報名資料須於報名期間週一至週五 9:00~17:00 (12:00~13:30 不受理現場收件 ), 逕送至本校管理學院, 逾期不予受理 報名資料紙本請郵寄至以下地址 : 10645 臺北市大安區師大路 31 號 1 樓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管理學院 大陸地區學生報名應透過大陸地區學生聯合招生委員會辦理, 請勿透過本系統線上報名 三 報名費及繳費方式請於線上 (http://dd.mgt.ntnu.edu.tw/) 繳交報名費新臺幣 3,300 元 未繳交報名費之申請件將不予以受理 ; 報名費一經繳納, 恕不退還 四 報名時應繳交資料本學程預計招收 30 名學生 有意報名本學程者, 請繳交以下資料 : ( 一 ) 入學申請表一式三份 ( 請於線上報名完成後自行列印並簽名, 需以英文書寫 ) ( 二 ) 個人履歷 ( 需以英文書寫 ) ( 三 ) 修業計畫 ( 需以英文書寫 ) ( 四 ) 二吋正面半身脫帽照片一式三張 ( 請自行黏貼於申請表上 ) ( 五 ) 報名費繳費證明 ( 六 ) 護照或身分證明影本一份 如有外僑居留證, 需繳交影本一份 如符合教育部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第二條具外國籍且 ( 曾 ) 兼具中華民國國籍之規定者, 需另繳交近 6 年出入境紀錄 未設戶籍證明具結書 ( 如附錄 p.1) 喪失中華民國國籍許可證書或其他證明文件 3
( 七 ) 學歷證明文件 : 1.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二份 2. 最高學歷歷年成績單影本二份 如持大陸地區學校核發之畢業證書 學位證書 成績單, 需於相關單位辦理公證手續 符合申請資格之應屆畢業申請者應於報名截止日前繳交在學歷年成績單及 補件切結書 ( 如附錄 p.2), 暫不須繳交畢業證書 畢業證書與歷年成績單應於 2017 年 8 月 4 日前補繳, 否則視同自願放棄入學資格 如因獲本校錄取需辦理簽證事宜, 外交部有可能要求錄取生另行提供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蓋章之畢業證書及成績單 申請人寄至本校之所有文件恕不退還亦不提供複印本 ( 八 ) GRE/GMAT 成績 GMAT 成績應達 580 分以上 ;GRE 成績應達 310 分以上 具大學以上學歷及優秀專業工作經驗者可申請免繳 GRE/GMAT 成績 具進階學歷和專業工作經驗者可申請抵免 GRE 或 GMAT 成績, 原則上需具備大學以上學歷及 5 年以上專業工作經驗者得提出申請, 若經兩校審核認可具優秀學經歷者則不在此限 申請者應於申請文件中以英文詳實敘明並舉證自身工作成果與績效 ( 如專案管理 升遷經歷 預算 / 產品監督等 ), 及強調當中可突顯自身應用分析能力的相關內容 ( 九 ) 英文能力證明 : 非英語系國家之申請者必須繳交英語能力證明 托福 (TOFEL)iBT 應達 85 分以上, 或雅思 (IELTS) 學術測驗成績應達 6.5 分以上 英語系國籍申請者或最高學歷於英語系國家取得者得免附英文能力證明 ( 十 ) 財力證明 : 最近三個月內經由金融機構開具之英文版財力證明書正本一份 ( 應至少美金 11,667 元以上 ) ( 十一 ) 推薦信至少二份 ( 需以英文書寫 ) 各類文件請按照以上順序擺放, 無需另行裝訂 所有繳交文件應裝入報名資料袋中, 郵寄或親送皆需使用本簡章附錄 p.3 制訂之信封封面格式黏貼於報名資料袋封面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歷年成績單之中文翻譯正本得送請駐外館處辦理翻譯驗證或送地方法院或民間公證人辦理公證 報名繳交之書面資料及證件一概不予退還 若無法於規定報名期限內繳交學歷證件 ( 含畢業證書及成績單 ) GRE/GMAT 成績單 英語能力證明文件者, 請簽具 補件切結書 ( 如附錄 p.2), 於報名截止日前寄達本校, 以郵戳為憑 並於 2017 年 8 月 4 日 ( 星期五 ) 前, 完成補繳符合報考資格之學歷證件 ( 含畢業證書及成績單 ) GRE/GMAT 成績單 英語能力證明文件, 逾期或未繳者視同自願放棄入學資格 以上 我國駐外館處 泛指我國駐外使領館 代表處 辦事處或其他經外交部授權機構 五 報名注意事項 ( 一 ) 外國學生招生係依教育部發布施行之 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 辦理 應備文件及相關規定應以中華民國教育部公布之最新 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 之規定為準 ( 二 ) 外國學生依上述辦法申請來臺留學, 如違反以下規定經查證屬實者, 撤銷其依該辦法所獲准之入學資格, 或開除學籍 : 1. 違反教育部 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 規定 2. 本校在學 ( 含休學 ) 或保留入學資格之研究生不得報考本校同一系所同一學程招生考試 否則一經查明, 即取消錄取資格, 其缺額由備取生遞補 ( 三 ) 持國外學歷者, 報名時繳交之畢業證書及成績單, 除海外臺灣學校所發者外, 應依教育部 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 辦理 ( 四 ) 申請文件不完整或繳交份數不足, 導致被判為不合格件者, 申請者必須負完全責任 ( 五 ) 入學申請表之 電子郵件 及 聯絡電話, 請務必填寫正確 本校將依情況所需聯絡申請者, 如申請者未能於期限內回覆, 視同申請者放棄本身之權益 ( 六 ) 申請者於繳交文件後, 請主動至報名網站 http://dd.mgt.ntnu.edu.tw 查詢繳交文件狀態, 如狀態顯示為 未審查 或 缺件, 請以電子郵件方式詢問 查詢信箱 :imba@ntnu.edu.tw 4
( 七 ) 已報名或錄取之學生, 如經發現申請資格不符規定或所繳交之證件有不實 偽造 假借 塗改 學歷 資格不具合法有效等情事, 即取消其報考 入學資格或開除學籍, 且不發給任何學歷 ( 力 ) 證明 如係 在本校畢業後始發現有上述情事者, 除勒令撤銷其學位證書外, 並公告取消其畢業資格 錄取規定 一 錄取名單由本學程辦公室依本校及南卡羅萊納大學共同甄審結果核定, 並得列備取生若干名 ; 如正取生有缺額時, 由備取生依序遞補 二 考生成績未達最低錄取標準者, 得不足額錄取 ; 惟正取生錄取不足額時, 不得列備取生 錄取公告 一 錄取名單將於 2017 年 4 月 14 日 ( 星期五 ) 前公告於本校教務處 二 本校以掛號及電子郵件寄發正取生甄審結果通知 甄審結果為備取或不錄取者, 本校將僅發送電子郵件通知, 不再另函寄發甄審結果通知 請申請者務必至本學程網站查看其甄審結果, 並請確認申請時填寫之電子郵件為有效之收件信箱 三 備取遞補 : 本學程辦公室將於以電子郵件方式個別通知備取生 報到及註冊入學 一 錄取生應依錄取通知規定, 於指定期限內辦理線上報到及預繳註冊保證金美金 1,000 元, 並得折抵第一學期之學雜費 ( 為保障錄取者入學資格, 註冊保證金一經繳納, 恕不退還 ) 逾期未完成線上報到者, 即以自願放棄錄取資格論, 其缺額由已登記遞補之備取生依序遞補 二 備取生亦應於通知書敘明之指定期限前線上辦理 遞補登記 手續, 否則視同放棄遞補資格 經遞補為正取生者, 另行通知辦理報到 三 已完成 線上報到 之新生應依錄取通知之規定至本校辦理書面報到及註冊手續, 否則取消錄取資格 : ( 一 ) 書面報到期限 : 2017 年 8 月 18 日 ( 星期五 ) 止 ( 二 ) 註冊繳費期限 :2017 年 8 月 18 日 ( 星期五 ) 止 ( 三 ) 註冊繳費金額 : 扣除預繳之註冊保證金後, 應繳第一學期學雜費美金 10,667 元 ( 四 ) 報到應繳文件 : (1) 學籍記載表 ;(2) 有效期限內的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3) 攜帶學歷證書及成績單正本備查 ;(4) 二吋半身照片 2 張 ( 五 ) 錄取者若未在 2017 年 8 月 18 日前完成註冊繳費即視同放棄入學 四 外國錄取生應 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 之規定, 於註冊時檢附已於國外投保自入境當日起至少六個月效期之醫療及傷害保險或委由本校代為購買六個月效期之醫療及傷害保險 如已具有我國全民健康保險, 則檢附相關保險證明文件 保險證明如為國外所發者, 應經駐外館處驗證 五 外國錄取生辦理簽證前, 需自行洽詢我國駐外館處是否需繳交語文能力檢定成績文件, 如無法檢具相關文件, 可能導致無法取得簽證入學就讀 由於各國簽證所需之證明文件不同, 申請者需自行洽詢我國駐外館處 學校僅提供入學證明 六 本項考試錄取者得申請保留入學資格, 至多保留一年為限 5
學雜費相關規定 一 繳費資訊 : ( 一 ) 學程費 : 一年美金 35,000 元, 分 3 學期繳費 第一學期扣除註冊保證金後, 應繳美金 10,667 元 ( 於註冊繳費期限內繳納 ), 第二學期應繳美金 11,667 元 ( 於 2017 年 12 月 29 日前繳款 ), 第三學期應繳美金 11,666 元 ( 於 2018 年 4 月 30 日前繳款 ) ( 二 ) 本學程第 4 學期起免繳學程費, 但每學期需另繳學雜費基數美金 700 元, 直至畢業為止 ( 三 ) 學程費含本學程所有課程學分費 第 1 年之學雜費基數 電腦使用費 學生平安保險費及論文指導 ( 口試 ) 費 ( 四 ) 註冊保證金及學程費請以美金匯入, 勿以其他幣值匯入, 並請於匯款單上註明申請編號 匯款後, 請將繳費收據正本附於申請資料中 請勿郵寄現金 戶名 :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402U 專戶帳號 : 185331000005 銀行 :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忠孝分行銀行地址 : 台北市 106 大安區忠孝東路 4 段 71 號 1 樓 請確認是否填寫完整的帳號資訊, 切勿採縮寫 轉帳或匯款所衍生之手續費應由繳款人自行負擔 本學程提供優秀新生專案獎學金數名 學生需自行負擔出國旅費 生活費 健康保險費 書籍費等 詳細學雜費收費標準以本校正式公告為準 二 學雜費退費規定 : ( 一 ) 學生於上課 ( 開學 ) 日 ( 含 ) 之後而未逾學期三分之一申請休 退學者, 退還學雜費之三分之二 ( 二 ) 學生於上課 ( 開學 ) 日 ( 含 ) 之後逾學期三分之一而未逾學期三分之二申請休 退學者, 退還學雜費之三分之一 ( 三 ) 學生於上課 ( 開學 ) 日 ( 含 ) 之後逾學期三分之二申請休 退學者, 不予退費 其他事項 一 考生如對甄試結果或與試務相關事宜有疑義時, 應於錄取放榜後 15 日內以書面敘明具體事由並檢具佐證資料向本學程辦公室提出, 由本校依相關規定處理 ; 未具名之申訴案件不予處理 二 本簡章若有未盡事宜, 悉依相關法令規定及本校招生委員會決議處理 6
諮詢方式 : 國際企業管理雙碩士學位學程 (DIMBA) 網站 :http://dd.mgt.ntnu.edu.tw/ FB 粉絲專頁 :https://www.facebook.com/ntnu.usc.dimba/ 學程辦公室聯絡方式 : 電話 :+886-2-77343295 傳真 :+886-2-23648372 電子信箱 :imba@ntnu.edu.tw 郵寄地址 :10645 臺北市大安區師大路 31 號 1 樓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管理學院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