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 常用计划生育统计指标解释 一 总人口及其变动统计指标 1 总人口数 : 指填报单位行政区域内某一时点上的全部 户籍人口数 2 年初总人口数 : 指填报单位行政区域内某年 1 月 1 日 零时的户籍总人口数 3 年末总人口数 : 指填报单位行政区域内某年 12 月 31 日 24 时的户籍总人口数 4 年平均人口数 : 年初总人口数十年末总人口数年平均人口数 = 2 5 出生人数 : 指某行政区域统计管理对象期内出生的有 生命现象的婴儿总数 生命现象是指出生婴儿离开母体后, 至 少有一瞬间的呼吸 心跳 脉搏跳动 随意肌抽动四种生命现 象之一的婴儿 出生随即死亡的, 既做出生统计, 又做死亡统 计 6 死胎 : 指妊娠产物从母体完全排除之前胎儿已经死亡 7 死产 : 指妊娠满 28 周及以上 ( 如孕周不清楚, 可参考出 生体重达 1000 克及以上 ) 的胎儿在分娩过程中死亡 ( 不含因胎 - 13 -
儿发育异常而要求引产所致的死产 ) 8 死亡人数 : 指某行政区域期内正常和非正常死亡的人 数 ( 含出生后有生命现象随即死亡的婴儿 ) 死亡不以是否销户 为准 9 自然增长人数 : 指某行政区域期内出生人数与同期内 死亡人数之差为该期自然增长人数 10 人口出生率 : 指每 1000 人口在某期内 ( 通常以一年为 期 ) 出生的人口数 计算公式 : 年出生人数出生率 = 1000 年平均人口数 11 人口死亡率 : 指每 1000 人口在某期内 ( 通常以一年为 期 ) 死亡的人口数 计算公式 : 年死亡人数死亡率 = 1000 年平均人口数 12 人口自增率 : 指每 1000 人口在某期内 ( 通常以一年为 期 ) 自然增长的人口数 计算公式 : 年出生人数 - 年死亡人数自增率 = 1000 年平均总人口数 13 同比增长 ( 下降 ) 率 : 指和上一时期 上一年度或历 史相比的增长 ( 下降 ) 幅度 - 14 -
当期数 - 前期数同比增长 ( 下降 ) 率 = 100% 前期数 14 育龄妇女 : 指 15 49 周岁的妇女 15 已婚育龄妇女 : 指 15 49 周岁已经结过婚或生育过 的妇女 二 计划生育工作质量统计指标 1 合法生育 : 指符合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有 关条款规定的出生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1)2016 年 1 月 1 日及以后, 生育第一个子女时, 夫妻双 方持有 结婚证 ( 或者已符合法定结婚条件, 虽然生育时未 办理结婚登记, 但在生育之日起 60 日内补办结婚登记 ) 的, 按 合法生育一孩统计上报 ; 生育第一个子女时, 不符合法定结婚 条件或已符合法定婚龄但未办理结婚登记 且在生育之日起未 在 60 日内补办结婚登记的, 按违法生育一孩统计上报 (2)2016 年 1 月 1 日及以后, 生育第二个子女时, 符合法 定结婚条件的, 按合法生育二孩统计上报 ; 不符合法定结婚条 件的, 按违法生育二孩统计上报 (3)2016 年 1 月 1 日及以后, 符合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 育条例 再生育条件规定, 持 生育证 生育第三个子女, 按 合法生育三孩统计上报 ; 符合再生育条件规定但未办理 生育 证, 按合法生育三孩上报, 但要按照 条例 第三十七条规 定处以罚款 - 15 -
2 合法生育率 : 指某期内合法出生人数占该期全部出生 人数的比例 计算公式 : 某期内合法出生人数合法生育率 = 100% 同期出生人数 3 合法收养 : 符合收养条件的夫妻收养婴儿, 应严格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以及相关的规定到民政部门办理 收养登记证, 在办理期间进行逐级备案 有 收养登记证 的按合法收养统计, 否则按违法收养统计 ; 弄虚作假骗取证明 的按违法收养统计 合法收养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权利义 务 序 4 孩次 : 指该孩子出生时在其父母现有子女中的排列顺 (1) 双胞胎孩次统计口径 : 合法生育一胎 二胎 三胎 双胞胎分别统计为合法生育一孩 2 个 二孩 2 个, 三孩 2 个 违法生育一胎 二胎 多胎双胞胎分别统计为违法生育一孩 2 个 二孩 2 个 多孩 2 个 多胞胎孩次统计口径类同 (2) 收养孩次统计口径 : 符合政策 依法收养的当年度 出生婴儿, 统计为收养人的合法收养 ; 不符合政策 非法收养 的婴儿统计为收养人的违法收养 孩次以收养人收养时子女的 顺序排列 (3) 送养孩次统计口径 : 送养孩子在出生地统计出生时, - 16 -
孩次为其生身父母现有子女中的顺序排列 在送养以后生育指标安排和再生育子女孩次统计时, 送养的孩子仍作为送养人现有子女对待 (4) 再婚家庭孩次统计口径 : 1 再婚夫妻双方再婚前一方生育一个孩子, 另一方未生育或已生育一个孩子, 再婚后共同生育一个子女为合法生育二孩 2 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两个子女, 另一方未生育, 再婚后共同生育一个子女为合法生育三孩 ( 不考虑子女判随 ) 3 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两个子女, 另一方已生育一个子女, 再婚后共同生育一个子女为合法生育三孩 ( 不考虑子女判随 ) 4 再婚夫妻一方生育一个子女, 另一方未生育子女, 再婚后共同生育一个子女后, 再生育一个子女为合法生育三孩 5 再婚夫妻双方再婚前各有一个孩子, 再婚后共同生育一个子女后, 再生育一个子女为合法生育三孩 6 再婚夫妻双方再婚前各有两个孩子, 新组成家庭再生育一个子女, 按违法生育三孩统计, 以此类推 7 再婚夫妻有一方原有三个子女, 另一方初婚或已婚未生育子女, 新组成家庭无论有无子女, 再生育一个子女, 按违法生育四孩统计, 以此类推 8 再婚夫妻再婚前均生育过子女, 且一方有三个及以上子女的, 新组成家庭无论有无子女, 再生育子女的, 按夫妻子女 - 17 -
多的一方计算孩次 9 一方为外国国籍或港澳台同胞且子女不是中国国籍, 也不在内地定居的, 一方为中国国籍且为初育者, 按合法生育一孩统计 (5) 非婚生育子女的, 按子女多的一方计算孩次 对于双方均在婚或未婚的, 所生子女由抚养方统计管理, 同时在另一方原 WIS 中添加本次违法生育信息 ( 上报日期空填 ); 另一方为未婚的, 需单独建卡 ( 上报日期空填 ) 对于一方在婚 另一方未婚的, 由女方统计上报, 其中男方为在婚的, 在男方原 WIS 中添加本次违法生育信息 ( 上报日期空填 ); 男方为未婚的, 需单独建卡 ( 上报日期空填 ), 作为特殊问题备案 (6) 夫妻一方或双方均系归国华侨, 其子女均在国外或港澳台定居, 身边无子女的, 拟在我省再生育一个孩子, 按二孩出生统计 (7) 我省居民与港 澳 台同胞或外国人结婚后, 符合规定的生育条件, 但未办理有关手续而生育子女的, 补办有关手续后按合法生育统计 未婚生育第一个子女的, 补办结婚登记和有关手续后, 按合法生育统计 夫妻双方均系我省居民, 赴港 澳 台或国外生育, 无论该子女是否加入外籍或定居境外, 均应计算该子女数, 根据政策按相应孩次统计 5 孩次率: 指某期内出生的一孩 二孩 多孩 ( 三孩及以 - 18 -
上 ) 各占该期内出生人数的比例 计算公式 : 某期内出生一孩人数一孩率 = 100% 同期内出生人数 某期内出生二孩人数二孩率 = 100% 同期内出生人数 某期内合法生育三孩人数合法生育多孩率 = 100% 同期内出生人数 某期内政策外生育多孩人数违法生育多孩率 = 100% 同期内出生人数 6 孕情上报及时率 : 指某一地区某期内合法生育人数中 及时上报孕情变动信息人数占合法生育总人数的比例, 计算公 式 : 某期合法生育人数中及时上报孕情信息人数孕情上报及时率 = 100% 同期合法生育总人数 7 出生统计漏报率: 指某一地区某期内漏报出生人数与实际出生人数之比, 计算公式 : 某期实际出生数 - 上报出生数出生统计漏报率 = 100% 某期实际出生数 8 生育登记率 : 指某一地区某期内已落实生育登记夫妻数 - 19 -
占同期内应落实生育登记夫妻数的比例, 计算公式 : 某期内已落实生育登记夫妻对数生育登记率 = 100% 同期内应落实生育登记夫妻对数 9 出生婴儿性别比 : 指在一定时间内出生婴儿中男婴人 数与女婴人数之比 计算公式 : 男婴人数出生婴儿性别比 = 100 女婴人数 10 育龄妇女信息覆盖率计算公式 : 期末已纳入 WIS 管理育龄妇女人数期末育龄妇女信息管理覆盖率 = 100% 期末应管理育龄妇女人数 本期应管理且已纳入 WIS 管理育龄妇女人数本期育龄妇女信息管理覆盖率 = 100% 同期应管理育龄妇女人数 11 育龄妇女信息准确率计算公式 : 期末纳入 WIS 管理育龄妇女信息准确人数育龄妇女信息准确率 = 100% 期末 WIS 管理的育龄妇女人数 12 育龄妇女信息上报及时率计算公式 : 某期内育龄妇女信息发生变化且两个月之内上报数育龄妇女信息上报及时率 = 100% 同期内育龄妇女信息发生变化数 - 20 -
三 避孕节育统计指标 1 期末落实各种避孕措施人数: 指截至某一个时点时所采取各种有效避孕措施的已婚育龄妇女人数 夫妻任何一方落实避孕措施均以女方统计, 并且无论先后采取过几种避孕措施, 均以该期截止时点仍然有效的一种为准 ( 如采取多种避孕节育措施的, 以长效避孕措施为主 ) 2 已婚育龄妇女综合避孕率计算公式: 期末落实各种避孕措施的已婚育龄妇女人数已婚育龄妇女综合避孕率 = 100% 该期末已婚育龄妇女总数 3 已婚育龄妇女避孕措施落实率计算公式 : 期末已落实避孕措施的已婚育龄妇女人数已婚育龄妇女避孕措施落实率 = 100% 该期末应落实避孕措施的已婚育龄妇女人数 4 已婚育龄妇女长效避孕措施落实率计算公式 : 期末已落实长效避孕措施的已婚育龄妇女人数已婚育龄妇女长效避孕措施落实率 = 100% 期末采取各种避孕措施的已婚育龄妇女人数 5 避孕措施及时率: 指一定时期内 ( 通常为一年 ) 按时间要求及时采取了各种避孕措施的已婚育龄妇女人数与当年应及时采取避孕措施的已婚育龄妇女人数之比 计算公式为 : 本期按时间要求及时采取各种避孕措施的已婚育龄妇女人数避孕措施及时率 = 100% 本期应及时采取避孕措施的已婚育龄妇女数 - 21 -
6 本期采取计划生育手术例数: 指在统计期内已婚育龄夫妻采取各种计划生育手术例数, 夫妻双方均作统计 男性绝育 : 包括输精管结扎 粘 ( 栓 ) 堵 ; 女性绝育 : 包括输卵管结扎 粘 ( 栓 ) 堵 银夹 ; 放置宫内节育器 ; 取出宫内节育器 ; 皮下埋植 ; 人工流产 : 指怀孕 12 周以内人工终止妊娠 ; 引产 : 是指怀孕 12 周以上人工终止妊娠 7 避孕措施种类: 包括男性绝育 ( 含输精管结扎 粘堵 栓堵 ), 女性绝育 ( 含输卵管结扎 粘堵 栓堵 银夹 ), 放置宫内节育器, 皮下埋植, 口服及注射避孕药, 避孕套, 外用药, 其他 避孕措施构成比 : 指某地区某时点上使用某种避孕方法的已婚育龄妇女人数占落实避孕措施已婚育龄妇女总人数的比重 计算公式 : 使用某种避孕方法的已婚育龄妇女人数某种避孕措施构成比 = 100% 落实避孕措施的已婚育龄妇女人数 - 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