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地政士公會會刊創刊日期 : 民國 80 年 2 月 283 期民國 103 年 11 月 目 錄 作者 / 出處 頁 編輯室報告 會刊編輯委員會 1 會務報導 會刊編輯委員會 2 法規專論 - 法律櫥窗 ~ 行政救濟訴願文書類範例 蔣龍山 3 日據時期繼承登記案例研討 ( 上 ) 鄭竹祐 5 創新管理 - 智慧財產權之攻防策略與創新管理實務案例探討 ( 下續 9) 蔣龍山 8 健康照護管理 - 人體 12 經絡實症 虛症之補瀉穴位之探討蔣龍山 13 發行 : 彰化縣地政士公會理事長阮森圳編輯 : 會刊編輯委員會主任委員 : 蔣龍山, 副主任委員 : 賴錦生委員 : 楊美玉 許瑞楠 李秀雀 謝金助 劉輝龍 林美蘭會址 : 員林鎮惠明街 278 號 1 樓電話 :(04)835-2525 傳真 :(04)833-7725 網址 :http://www.chcland.org.tw - 0 -
彰化縣地政士公會會刊創刊日期 : 民國 80 年 2 月 283 期民國 103 年 11 月 會刊編輯委員會刊訊 : 103 年 11 月份第 283 期, 法規專論 ( 一 ) 法律櫥窗 ~ 行政救濟訴願文書類範例, 此期受訴願機關是中央政府內政部訴願審議委員會, 與前二期是地方政府有所不同, 唯其書寫程序與前二期的範例大致相同, 同樣要先寫訴願申請書, 再書寫訴願書本文, 並依事實與理由分別陳述, 要抓住重點, 引經據典, 言簡意賅, 鏗鏘有力, 廢言廢語少提, 不要說些如潑婦罵街式的言辭, 這樣非但浪費文書空間, 亦消耗掉詞彙論證資源, 諸如此種贅言贅語, 於事無補反而是一種累贅, 尚請地政士同業諸君, 宜加謹言, 凡事謀定而後動, 所謂 : 定而後能靜, 靜而後能安, 安而後能慮, 慮而後能得 這種 定 靜 安 慮 得, 可當作我們擬文的座右銘, 願與此共勉 法規專論 ( 二 ) 此期是日據時期繼承登記案例相關問題之探討, 此期鄭竹祐先生提出 16 則非常有趣的提綱做探討, 諸如 1. 何謂繼承登記? 我國民法上之繼承登記依適用法令之不同概分為幾個時期?2. 日據時期之繼承應適用何種法令?3. 日據時期繼承有那幾種繼承方法?4. 家產繼承之繼承人為何?5. 日據時期家產之男子直系血親卑親屬包含那些人?6. 日據時期家產繼承時, 已遷出他戶之男性直系血親卑親屬有無繼承權?7. 螟蛉子 過房子在家產繼承上之意義為何?8. 日據時期女子招贅所生之子女, 應如何決定繼承權?9. 共有人有無繼承權?10. 私產繼承之原因為何? 繼承人如何決定?11. 日據時期夫妾相互間有無繼承權?12. 日據時期戶主單獨收養之養子對戶主配偶之財產有無繼承權?13. 何謂媳婦仔? 媳婦仔對養家有無繼承權?14. 何謂代襲繼承? 與我民法現行代位繼承是否相同?15. 有一登記名義人甲, 住址為 彰化縣坡心庄溪心寮 100 番地, 雖得申請到甲於上開住址設籍之戶籍謄本, 但無法申請有死亡記事之戶籍謄本, 問本案如何辦理繼承登記?16. 有一登記名義人甲, 於民國 20 年死亡, 未有配偶子女, 父母欄記載為乙丙二人, 但無甲父母之戶籍謄本可申請, 甲死亡時有兄弟丁戊二人, 問本案如何辦理繼承登記? 以上請同業先進參閱本文, 努力研習 另外智財權之攻防策略與創新實務探討, 本 283 期又提出第 9 個案例做研討, 請地政士同業, 續加著力, 以求溫故知新 最後, 在健康照護管理篇幅中, 本期提出人體 12 經絡實症 虛症之瀉補穴位之探討一文供大家知曉, 所謂 : 補瀉大原則, 即實症則瀉其子 ; 虛症則補其母 本文提供母子關係之補瀉治療例 12 經絡之補瀉原理, 希望能有助於大家對補瀉有一番的體會, 詳情請看本文 最後祝大家日日平安 天天喜樂! 會刊編輯委員會主任委員蔣龍山敬題 103.11.26-1 -
彰化縣地政士公會會刊創刊日期 : 民國 80 年 2 月 283 期民國 103 年 11 月 103/11/02 本會舉辦日本觀摩考察會員暨眷屬聯誼旅遊活動 - 幸福北海道 ( 千歲進旭川出 ) 之旅 103/11/05 通知參加新竹市地政士公會 103 年 11 月 21 日第三屆第三次會員大會 ( 依序輪由黃常務理事永華 王理事文斌出席 ) 103/11/08 本會配合彰化縣政府於費茲洛公園 ( 公園區及森林區 ) 舉辦 慶祝 103 地政節健行暨地政業務宣導活動 103/11/10 行文全體理監事茲因彰化縣政府地政處處長新舊任交接, 本會將依照慣例公會理監事贊助 1000 元購置紀念品, 紀念品將冠上職稱及姓名 103/11/10 行文朝陽科技大學申請變更本會辦理 103 年度勞工在職進修計畫 - 不動產登記各類問題解析班 變更計畫, 詳如說明 103/11/14 通知參加社團法人台中市地政士公會 103 年 11 月 23 日會館啟用典禮 ( 依序輪由許常務理事炳墉 林監事文正出席 ) 103/11/15 本會假明道大學舉辦 103 年度產業人才投資計畫 TTQS 方案 勞工再職進修計劃 - 不動產登記各類問題解析班 暨 103 年度第 3 期地政士專業訓練研習班 103/11/18 彰化縣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召開第八屆第三次會員代表大會, 本會由 ( 阮理事長森圳 黃常務理事敏烝 蔣理事龍山 ) 出席 103/11/19 通知全體理監事於 103 年 11 月 24 日拜訪新任彰化縣政府地政處張國基處長 103/11/20 通知參加花蓮縣地政士公會 103 年 12 月 19 日第 9 屆第 2 次會員大會暨成立 20 周年慶祝大會 ( 依序輪由鐘常務理事銀苑 劉理事輝龍出席 ) 103/11/21 社團法人桃園縣地政士公會召開第十屆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暨會員聯誼摸彩餐會, 本會由 ( 黃監事琦洲 ) 出席 103/11/21 新竹市地政士公會召開第三屆第三次會員大會, 本會由 ( 黃常務理事永華 王理事文斌 ) 出席 103/11/22 本會假明道大學舉辦 103 年度產業人才投資計畫 TTQS 方案 勞工再職進修計劃 - 不動產登記各類問題解析班 暨 103 年度第 3 期地政士專業訓練研習班 103/11/23 社團法人台中市地政士公會會館啟用典禮, 本會由 ( 阮理事長森圳 ) 出席 103/11/24 通知全體理監事逢甲大學訂於 103 年 12 月 5 日 ( 星期五 ) 上午 9:00 分假逢甲大學人言大樓啟垣廳舉行 2014 年逢甲大學產學聯盟企業菁英論壇大會, 請有興趣之理監事出席參加 103/11/24 拜訪新任彰化縣政府地政處張國基處長 103/11/25 行文朝陽科技大學檢送本會辦理 103 年度勞工在職進修計畫 - 不動產登記各類問題解析班 開訓資料, 詳如說明 103/11/27 行文彰化縣地方稅務局本會為舉辦 103 年第 10 次會員教育講習, 敬請指派講師 講題有關電子發票相關課程 103/10/01 通知全體會員本會訂於 103 年 10 月 22 日假彰化縣地方稅務局員林分局 3 樓禮堂與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聯合舉辦 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系統 操作使用講習 - 2 -
彰化縣地政士公會會刊創刊日期 : 民國 80 年 2 月 283 期民國 103 年 11 月 法律櫥窗 ~ 行政救濟訴願文書類範例蔣龍山 彰化縣地政士公會理事 企業管理系商學士 法律學碩士 榮獲 2009 年彰化縣績優地政士 東洋地政士事務所負責人訴願申請書 ( 三 ) 一 受文者 : 內政部訴願審議委員會二 主旨 : 為不服台 縣政府就申請人陳情座落台 縣 鄉 段一 X 八 X 一 X 八 X 至一 X 八 X 地號等五筆土地期能依法放領予現使用人繼續耕作案件所為之處分有當然違背法令之違誤與不當, 為特依法提出訴願事 三 說明 :( 一 ) 據台 縣政府九十二年 月九日府地用字第 0920XX09XX 號函略謂 : 台端所陳土地為區外保安林, 且土地登記謄本記載為 森林區 國土保安用地, 經認定屬放領影響水源涵養, 國土保安或自然保育, 不得放領之土地, 於未解除保安林前, 不符合放領規定, 故本案土地自始未列入放領清冊 等情, 核與法律之規定有所違誤與不當 ( 二 ) 茲提出訴願書, 依事實及理由陳述, 懇請鑒核 訴願人 : 林 身分證統一編號 :L1219XX2X0 住址 : 彰化縣彰化市 路 號之一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月 日 ----------------------------------------------------------------------- 訴願書 ( 三 ) 訴願人姓名年齡性別職業身份證字號住所或居所林 52.X.25 男農 L1219XX2X0 彰化縣彰化市 路 號之一 原處分機關 : 台 縣政府處分書發文日期及文號 : 民國九十二年 月九日府地用字第 0920XX09XX 號函訴願請求 : 請求撤銷原處分 期能依法放領予現使用人繼續耕作, 或另為適法之處分 訴願人林 因台 縣政府就訴願人陳情期能依法放領座落台 縣 鄉 段一 X 八 X 一 X 八 X 至一 X 八 X 地號等五筆土地予現使用人繼續耕作乙案, 不服原處分機關民國九十二年 月九日府地用字第 0920XX09XX 號所為之處分, 依法提出訴願事 : 事實 : 緣訴願人林 為座落台 縣 鄉 段一 X 八 X 一 X 八 X 至一 X 八 X 地號之承租戶及原承租戶林 象之繼承人, 陳情依法放領予現使用人繼續耕作, 依據內政部七十八年八月十七日台 (78) 內地字第 732XX4 號函頒訂 專案辦理台 縣示範林場等三處土地放領工作要點 及八十三年二月二十三日行政院台八三內字第 06XX1 號函公告公有耕地放領並依據國有耕地放領實施辦法, 公有山坡地放領辦法等法令之作業流程規定等經由總統府公共事務室轉向原處分機關陳情 ( 詳如九二 三 八陳情書影本附卷 ), 嗣經原處分機關審查後於九二 十 九府地用字第 092XX70XX8 號函作成行政處分書在案 ( 如台 縣政府九二 十 九府地用字第 092XX70XX8 號處分書函影本附卷 ) 經原處分機關遽認為 : 台端所陳土地為區外保安林, 且土地登記謄本記載為 森林區國土保安用地, 經認定屬放領影響水源涵養, 國土保安或自然保育, 不得放領之土地, 於未解除保安林前, 不符合放領規定, 故本案土地自始未列入放領清冊 等因 ; 而不准訴願人依法期能放領現使用人繼續耕作, 殊有未恰, 且有當然違背法令之嫌, 誠要難令訴願人等心服 理由 : 一 查 專案辦理台 縣示範林場等三處土地放領工作要點 第二點 : 專案放領土地指第一點所列三處林場範圍內之山坡地, 供農業使用, 經依法完成總登 - 3 -
彰化縣地政士公會會刊 283 期創刊日期 : 民國 80 年 2 月民國 103 年 11 月記, 編定為農牧用地或林業用地, 並經依法放租之公有土地 二 經查台 縣 鄉 段一 X 八 X 一 X 八 X 至一 X 八 X 地號等五筆土地係包括在專案辦理放領內之土地, 且是在民國六十五年九月二十四日以前經依法放租之公有土地, 依當時國有耕地放領實施辦法之相關規定, 理應放領始為允當 ; 否則政府於民國五十七年就上開五筆土地所徵收之 承租費, 民國七十年徵收 使用費 民國八十二年徵收之 甘薯租, 就無法源依據, 政府豈不是帶頭違法 因為誠如原處分書函所言 : 右開五筆土地為本縣公告第一四 六號區外保安林範圍內之土地, 本府雖於七十八年辦理林地測量, 但亦包含保安林範圍, 並予重新登錄 云云, 七十八年既認定屬保安林, 為何政府於八十二年又續徵收 甘薯租 呢? 且與當時台中縣政府以七七府農字第一 XX 一四四號 77.10.7 公告台 縣七十八年度台灣省國有原野地與 區外保安林 解除地 清理測量區域包括 鄉 示範林場, 並接受現使用人申請清理測量在案之所謂 專案辦理 之意旨, 大異其趣 三 依據台 縣政府 77.10.7 以七七府農字第一七 XX 四四號已公告 區外保安林 解除地 清理測量且包括系爭前列五筆地號土地, 與現存之原處分機關 ( 台 縣政府 ) 之處分書函略謂 : 於 未解除 保安林前不符合放領規定, 故本案自始未列入放領清冊 之說詞, 更是前後矛盾, 南轅北轍, 此自圓其說, 粗糙無比, 讓人難解 四 又依公有山坡地放領辦法之作業流程 : 在民國六十五年九月二十四日以前, 經依法放租之公有土地, 如經台 縣政府地政局查註意見檢討評估後 ( 台 縣政府公告國有原野地與區外保安林 解除地 清理測量區域檢討評估後 ), 造具擬辦放領清冊, 送內政部公有放領審議委員會審議後轉交縣長核判, 再交由秘書室文書課發文給內政部核定 縣府既然當時已公告區外保安林 解除地, 就已符合放領規定, 當時就應將擬辦放領清冊送內政部審議, 方符法制, 但原處分書函承諾本案土地自始未列入放領清冊, 自屬不法 五 事至如今, 已逾十五年 (77.10.7 至今 92.10.20) 之久, 原處分機關才搬出最近最高法院九十二年七月一日九十二年度第十一次民事會議決議通過, 經九十二年八月一日最高法院判例選編及變更實施要點第九點規定以 ( 九二 ) 台資字第 四 八號公告八九年台上第九四九號判例, 以排除取得時效規定之適用, 似與本訴願人之主要請求不相當, 此不另為此贅辯併此敘明 六 依據台灣省文獻委員會編印台灣土地改革紀實第二章公地放領放租第六節實施放領經過第六項 : 回顧與展望第八五頁最後一行陳明 : 惟國有原野地 國有林班解除地及區外保安林 解除地, 經政府清理區分為宜農地之土地, 於完成區域性水土保持後, 如該區之土地, 卻無公用之必要者, 可就政策上考慮予以辦理放領, 以資兼顧公地放領及治山防洪目的 七十七年六月李總統登輝先生於執政黨中常會指示從政主管同志, 優先辦理台 縣示範林場等數千戶承租公有林地放領, 由行政院 省政府通盤研究辦法辦理 各地農民聞訊, 莫不額手稱慶, 亦見政府照顧農民之政策, 始終一貫不變 七 綜上所述事實及理由, 原處分機關當時應作為而不作為, 怠於執行職務, 置人民耕作權 公有林地 專案 放領於不顧, 核與當時國家公地放領政策, 顯有當然違背法令之違誤與不當, 其不合法處分甚顯, 為依法提起訴願, 敬請鑒核, 賜如訴願請求之決定, 以維權益, 至感德便 附送證件 : 1. 原陳請書影本乙式 2. 原處分機關處分書函影本一份 3. 訴願人身份證影本一份 副本抄送原處分機關日期 謹訴內政部 : 九十二年 月 日專送或郵送 : 掛號郵送 訴願人 : 林 身份證統一編號 :L1219XX2X0 住址 : 彰化縣彰化市 路五號之一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月 日 - 4 -
彰化縣地政士公會會刊創刊日期 : 民國 80 年 2 月 - 5-283 期民國 103 年 11 月 日據時期繼承登記案例研討 ( 上 ) 文 / 鄭竹祐 1. 何謂繼承登記? 我民法上之繼承登記依適用法令之不同概分為幾個時期? 擬答 一 所謂繼承登記, 係指被繼承人死亡後由繼承人針對被繼承人所遺留之不動產, 向登記機關辦理所為變更繼承人名義之登記 二 民法於繼承登記上概可分為三個時期 : ( 一 ) 民 34.10.24 以前 : 屬日據時期, 當時之繼承法令適用 台灣民事習慣, 為此法務部編有 台灣民事習慣調查報告 乙書 不適用我國及日本民法 ( 二 ) 民 34.10.25~ 民 74.6.4 屬修正前民法, 繼承篇於 74.6.5 修正前有一些特別規定, 例如養子女之應繼分為婚生子女一半, 重婚之配偶非經撤銷仍為有效等, 應特別注意 ( 三 ) 民 74.6.5 以後屬修正後民法, 仍應注意特別規定, 例如養子女應繼分與婚生子女同, 後婚之配偶絶對無效, 無待撤銷等 2. 日據時期之繼承應適用何種法令? 擬答 參上題 3. 日據時期繼承有幾種繼承方法? 擬答 日據時期之繼承分為 : 一 家產繼承 : 戶主喪失戶主權時所辦理之繼承登記稱之 戶主權喪失之原因有死亡 隱居 ( 民國 24.4.5~ 民國 34.6.4) 國籍喪失, 婚姻 收養之撤銷而離家 單身女戶主入他為妾等 當然以死亡者最多 二 私產繼承 : 家屬身份死亡時所辦理之繼承登記稱之 4. 家產繼承之繼承人為何? 擬答 家產之繼承人順序如下 : 一 法定之推定繼承人 : 即同戶之男性直系血親卑親屬, 以親等近者為先 故 : ( 一 ) 男孩子可繼承, 女孩子不能繼承 ( 二 ) 配偶没有繼承權 ( 三 ) 兒子還在, 孫子不能繼承 兒子先死, 孫子代襲繼承 ( 四 ) 與戶主同戶之男性才可繼承, 己分戶 ( 家 ) 之男子不能繼承二 指定繼承人 : 係指被繼承人以遺囑指定由何人繼承之謂 此時之繼承人資格不限, 男女均可 但以遺囑指定繼承必須依戶口規則申報, 即被繼承人戶籍謄本上須有指定繼承人之字眼, 再加上遺囑, 才有繼承權, 實務上甚少 三 選定繼承人 : 係指被繼承人死亡後, 因無法定及指定繼承人, 故以親屬會議選定一人繼承而言 選定繼承須依戶口規則申報, 即戶籍謄本須有選定繼承之字眼, 再加上親屬會議紀錄, 實務上甚少 總結而論, 家產繼承發生時, 原則上僅有法定之推定繼承人, 甚少發生指定或選定之情事 5. 日據家產之男子直系血親卑親屬包含哪些人? 擬答 包含親生子 螟蛉子 過房子 後二者是收養的意思, 螟蛉子是收養異姓養子, 過房
彰化縣地政士公會會刊 283 期創刊日期 : 民國 80 年 2 月民國 103 年 11 月子是收養同姓養子 6. 日據時期家產繼承時, 已遷出他戶之男性直系血親卑親屬有無繼承權? 擬答 家產繼承係以家為中心, 故須尚仍設籍與戶主同戶之男子始有繼承權, 若己遷出他戶或另已分戶者, 均無繼承權可言 是以, 實務上審核時, 須申請戶主有死亡記事之全戶戶籍謄本, 藉以判斷繼承人 7. 螟蛉子 過房子在家產繼承上之意義為何? 擬答 螟蛉子與過房子須以戶籍謄本為準判斷, 在養家的戶籍謄本上, 養子之記事欄會有 養子緣祖入戶 的記事, 在本家的戶籍謄本會有 養子緣祖除戶 的記事 8. 日據時期女子招贅所生之子女, 應如何決定繼承權? 擬答 一 探討女子招贅時之繼承權, 前提應該是女子或其贅夫有財產時才有討論之空間, 如無財產即無討論之意義 二 依繼承登記法令補充規定第 10 點規定, 日據時期招婿 ( 贅夫 ) 與妻所生子女, 冠母姓者, 繼承其母之遺產, 冠父姓者, 繼承其父之遺產 故其繼承權係以姓氏為標準 三 舉例言, 甲於民國 33 年以家屬身份死亡, 有長女乙, 招贅夫丙, 乙丙生有長子丁 ( 冠乙姓 ) 次子戊( 冠丙姓 ), 此時, 丁日後得繼承乙之財產, 戊得繼承丙之財產 ( 如丙另有自有財產的話 ) 9. 共有人有無繼承權? 擬答 共有人死亡後如無合法繼承人, 其他共有人欲繼承者, 須當時有辦理繼承人曠缺手續, 理論上亦須依戶口規則申報, 於戶籍上登記為選定繼承人才可 實務上甚少 10. 私產繼承之原因為何? 繼承人如何決定? 擬答 一 私產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後開始, 僅有死亡一種原因, 不若家產繼承一樣有多種原因 二 私產繼承人之順位如下 : ( 一 ) 直系血親卑親屬 : 包含男女, 親等近者為先 未以同戶為要件, 已另分戶 ( 家 ) 之直系血親卑親屬亦有繼承權 ( 二 ) 配偶 : 夫得繼承妻或妾之財產, 妾不得繼承夫之財產 ( 三 ) 直系血親尊親屬 : 包含父母 祖父母等, 親等近者為先 ( 四 ) 戶主 : 無前三順位時, 以繼任該住址之戶主為繼承人, 不一定有親屬關係, 判斷時以戶籍謄本為準 11. 日據時期夫妾相互間有無繼承權? 擬答 參第 10 題 12. 日據時期戶主單獨收養之養子對戶主配偶之財產有無繼承權? 擬答 日據時期不若修正後之民法, 有夫妻應共同收養之規定, 故戶主得單獨收養螟蛉子或過房子, 此時戶主之配偶與該螟蛉子僅有姻親之關係, 相互間無繼承權 實務上申請該螟蛉子之戶籍謄本, 必須上面有養父之記載, 始得辦理繼承登記 13. 何謂媳婦仔? 媳婦仔對養家有無繼承權? - 6 -
彰化縣地政士公會會刊 283 期創刊日期 : 民國 80 年 2 月民國 103 年 11 月 擬答 媳婦仔在日據時期是很特殊的一種習慣, 主要係為婚配養家之子而成立之收養關係 此種收養關係並未有繼承法上之效力, 原則上媳婦仔對養家無繼承權 僅有一種特殊之情形有繼承權, 即該媳婦仔並未婚配養家之子, 而係在養家招婿, 所生之子稱為 孫 者, 此時, 該身分即轉換為養女, 對養家有繼承權 申請繼承時, 戶籍謄本應有如上之登載, 應予注意 14. 何謂代襲繼承? 與我民法現行代位繼承是否相同? 在日據時期繼承事件上的意義為何? 擬答 代襲繼承即為我民法之代位繼承, 係指繼承人中有先於被繼承人死亡而由代襲人繼承之謂 應注意家產之代襲人為該戶內被代襲人之男性直系血親卑親屬 ; 私產之代襲人為被代襲人之直系血親卑親屬, 無論男女或有無同戶均可 15. 有一登記名義人甲, 住址為 彰化縣坡心庄溪心寮 100 番地, 雖得申請到甲於上開住址設籍之戶籍謄本, 但無法申請有死亡記事之戶籍謄本, 問本案如何辦理繼承登記? 擬答 一 辦理繼承登記時, 最重要之登記原因證明文件即為被繼承人之死亡除戶謄本, 但有時申請不到上開文件, 無法證明其已死亡, 可是依照時間推斷, 被繼承人已經是 100 多歲之老人, 根本不可能仍存活, 此時應如何辦理繼承登記, 茲分述如下 : ( 一 ) 如有光復前之日據戶籍謄本, 但欠缺光復後之戶籍謄本, 可檢具親見死亡者二人之證明書, 向戶政申請死亡登記, 再於系統表切結死亡日期 ( 二 ) 如完全没有光復前 後之戶籍謄本, 可依下列方式擇一辦理 : 1. 如有某繼承人之戶籍謄本註明被繼承人已死亡之記事, 則可於系統表交待死亡日期即可 2. 如沒有繼承人之戶籍謄本顯示被繼承人已死亡, 可由於系統表交待死亡日期加上切結 死亡日期如有不實願負法責任 即可 二 本案有甲於 彰化縣坡心庄溪心寮 100 番地之日據戶籍謄本, 故應依一 ( 一 ) 規定檢附證明書申請死亡登記 16. 有一登記名義人甲, 於民國 20 年死亡, 未有配偶子女, 父母欄記載為乙丙二人, 但無甲父母之戶籍謄本可申請, 甲死亡時有兄弟丁戊二人, 問本案如何辦理繼承登記? 擬答 一 辦理繼承登記時最擔心的就是申請不到戶籍謄本, 因為依據土登 119 條, 戶籍謄本為應附文件, 如無戶籍謄本即無法證明身分 年齡 生存狀態等 二 但戶籍制度從民國前 6 年才開始建立, 故有可能發生一種情況, 即申請得到被繼承人之戶籍謄本, 但其繼承人之戶籍謄本卻申請不到, 此時如何辦理繼承登記, 闕為重要 三 幸繼承登記法令補充規定已針對此點有補正方法 ( 詳如上題 ), 依題意, 甲於民國 20 年死亡時屬日據時期, 依當時台灣民事習慣應以甲之男性直系血親卑親為繼承人, 但本例甲無子女, 故甲依當時習慣並無繼承人, 應回到現行民法判斷繼承人, 故以甲之父母乙 丙為繼承人, 然本例無法申請乙丙之戶籍謄本, 依常理判斷, 乙丙應已死亡,( 否則為何沒出現過, 而且年齡也很大了, 如果現在還活著, 要超過 100 歲 ) 故應回到繼承登記法令補充規定第 91 規定辦理 四 此時, 應向戶政申請乙丙之戶籍謄本, 如戶政以正式公文答覆查無乙丙之戶籍謄本, 即可由甲之兄弟丁戊二人於系統表上切結死亡日期及 如有不實願負法律責任 即可辦理繼承登記 - 7 -
彰化縣地政士公會會刊創刊日期 : 民國 80 年 2 月 283 期民國 103 年 11 月 智慧財產權之攻防策略與創新管理實務案例探討 ( 下續 9) 蔣龍山 / 本會理事 企管商學士 法律學碩士 東洋地政士事務所負責人 鴻海精密控告台灣泰科電子侵犯其 Socket478 連接器專利權案一 公司背景 1. 鴻海精密工業鴻海精密工業為全球第一大 PC 連接器 電腦機殼及準系統之製造商, 在邁入 3C 新世紀的時候, 鴻海本著先進專業的全球生產與運籌模式, 強化研發設計能力朝向電子專業大廠, 由製造的鴻海轉型為科技的鴻海, 跨越傳統 OEM ODM CEM EMS 的範疇, 而以 CMM(Components Module Move) 專業零組件動態系統整合及一地設計 三地製造 全球交貨的策略供應世界級大廠 3C 領域產品, 持續保持全球最主要 3C 產業零組件及系統領導廠商的地位 以完整的產品線 優越的技術及頂級的客戶群之整體佈局 設立日期 :1974 年 2 月 20 日, 總部位於台北縣土城市工業區虎躍廠 資本額 20,648,970 ( 千元 ) 台灣證券交易所上市日期 :1991 年 6 月 18 日 產業 : 資訊 無線通訊 網路設備 LCD 顯示器 半導體設備等 產品 : 電腦零組件 模組系統 網路 視訊產品 無線終端 高速連接器 半導體設備等 技術 : 無線通訊 主機板設計 機構設計 精密模具與量測 奈米加工 SMT 光學鍍膜 CAD/CAE 供應鏈等 客戶 :Intel DELL Apple IBM HP Cisco Nokia Motorola Sony 等 展望未來 :" 長期 穩定 發展 科技 國際 " 的策略定位, 並將於未來十年內轉型發展為以計算機系統專業組裝 光通訊 無線通訊 數據管理 微電子產品與軟件業務等六大類產品為主, 以中國為骨干 全球市場為運籌空間的跨國科技公司 2. 台灣泰科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台灣泰科設立於北縣深坑鄉, 主要產品 : 自復保險絲 突波吸收器 導熱凝膠 熱縮套管 線號識別 管路防蝕產品 電線 電纜 鎳鈦線 電熱線 二 爭議點鴻海控告台灣泰科電子公司侵犯其 P4 Socket 478 連結器專利權, 但泰科表示, 早在鴻海登記專利的 1996 年之前的 90 年前後, 市場早有此技術存在, 且被當時的 AMP TYCO 所採用, 所以基本上鴻海登記的專利技術根本不存在, 故不能成立專利侵權 三 雙方攻防經過 ( 一 ) 鴻海專利權控訴, 泰科電子不表意見 (2001 年 11 月 2 日經濟日報 19 版 ) 鴻海精密 (2317) 控告台灣泰科電子 (Tyco) 等三家公司侵犯其 Socket478 連接器專利權, 台灣泰科公司高級主管昨 (1) 日不願表示意見 據業界人士分析, 鴻海此舉宣示與掌握商機意味濃厚, 基於類似訴訟時間遷延持久, 鴻海當可趁此期間確保或擴大戰果 台灣泰科高級主管昨天密集與律師研究此次控訴事宜, 在未有結論前並不願發表意見, 尤其是台灣泰科在新竹科學園區工廠因不賺錢已關廠 ; 台灣總部現以採購 銷售為主, 有關侵犯專利權情事, 基本上會由美國總部做出決策 據了解, 鴻海這次是對台灣泰科電子 百慕達商泰科資訊科技及三商安富利公司主要負責人提出告訴, 捍衛其在 Socket478 連接器的地位, 是威盛與英特爾外, 另一個台灣大廠與世界級大廠間的專利權控訴, 不同的是, 這次是鴻海主動出擊 業界人士認為, 鴻海目前在 P4 連接器市占率極高,8 月 9 月並出現供不應求情況, 後隨產能提升, 目前供需漸回復正常 ; 至於鴻海選在此時控訴, 應是針對泰科也通過英特爾認證且即將出貨而採取的商戰策略, 阻撓使用者向其購買, 以獲得全面性戰果 業界人士表示, 鴻海投入極大人力 財力 時間開發 P4Socket 連接器, 並取得不少專利權, 即使拋開商戰意味不談, 單宣示智慧財產權與專利權, 也值得向任何可能侵犯者提出控訴 ; 而在提出侵權控告前, 鴻海更曾刊登大幅廣告, 宣示擁有 P4 連接器專利權, 當時應當就有警告成份在內 - 8 -
彰化縣地政士公會會刊 283 期創刊日期 : 民國 80 年 2 月民國 103 年 11 月至於先在台灣提出告訴, 主要是其主張專利權為國際專利, 一般會先從自己國家提出告訴, 尤其台灣是全世界最大主機板生產基地, 先在台灣下手, 亦有其一定考量 不過, 業界人士也表示, 一般來說, 訴訟時間遷延持久, 鴻海控告泰科需一段很長時間後才能知曉是否成立, 到時候可能商機已過, 不論控訴結果為何, 鴻海一定都是大贏家 業界人士說, 泰科其實是全世界最大連接器研發產銷集團, 產品線也最整齊, 上自太空梭 下到潛水艇的連接器都有產銷, 年營業額逾 100 億美元, 其中六成來自連接器, 台灣多數電子公司都與其有業務往來, 其中六成都來自連接器, 其並與精英電腦在大陸有合作案 ( 二 ) 鴻海決打贏跨國智財權官司, 郭台銘 20 年來被 AMP 一路告到大, 對殺價傾銷的主機板業也將一併告到底 (2001 年 11 月 7 日經濟日報 ) 全球兩大連接器大廠鴻海 泰科 (Tyco) 專利侵權之爭愈來愈白熱化, 鴻海董事長郭台銘於 2001 年 11 月 6 日接受本報專訪時說,20 年來被泰科子公司 AMP 一路挨告長大的鴻海, 現在決定大舉反擊 他態度相當強硬地指出, 絕對會打一場跨國的智慧財產權官司, 且對於只靠殺價傾銷的主機板廠商, 也將一併告到底, 以維護產業秩序 對於 911 之後對產業造成的衝擊, 郭台銘更語出驚人地說, 他觀察 911 效應根本就還沒真正顯現, 最快也要到 911 事件後的三個月至六個月衝擊才會出來 他保守看待明年上半年景氣, 他認為, 明年美國市場的投資活動一定會減緩下來 以下是專訪摘要 : 問 : 此次對於採用侵權產品的主機板廠商也將會在被告範圍內? 答 : 為維護產業秩序, 鴻海將優先將產品供應給華碩 技嘉 微星等廠商, 對於以殺價賴以生存的廠商, 鴻海將給予懲罰 ; 對於只會以殺價 又不肯投資研發的高科技業的廠商, 鴻海不僅不予支持, 還將採取進一步的法律行動 問 : 對鴻海來說, 這次專利戰爭最大的意義何在? 答 : 鴻海希望過專利的保護, 建立產業經營秩序 鴻海在 Socket478 連接器的供貨責任, 原本只須扮演三分之一的供貨責任, 到後來卻只有鴻海有量產的實力, 鴻海扮演的責任也提升至 40% 到 100% 為此, 鴻海在設備上多投資 2.5 倍, 才能大量生產供貨, 也因投資成本增加, 顧及回收的時程, 所以在出貨價格也將設備成本攤平納入考量, 單價自然上升, 但鴻海絕非如外傳的 惡霸 此外, 鴻海 以價制量, 主要也因為部分小廠亂下訂單, 例如原本需求只有 1 萬單位, 然後常又臨時取消訂單, 卻開口要 10 萬 20 萬, 成為市場的亂源 為應付小廠的假性需求, 鴻海才做出許多限制 加上少數廠商以殺價立足, 以地攤貨擾亂市場, 學種稻子到收割要三年的時間, 擦口紅卻只要十分鐘 鴻海為維持市場的秩序, 決定懲罰這些不投資研發的公司 問 : 美國 911 事件後, 全球景氣急轉直下倍受衝擊 你之前曾提及產業前景 水深難測底, 如何看待景氣何時復甦? 答 : 依我看,911 事件造成的產業蕭條根本還沒發生 在 911 之後, 快則三個月 慢則六個月, 衝擊效應才會顯現 所謂 冰凍三尺 非一日之寒,911 的真正問題還沒出來 我對明年上半年景氣不看好, 美國市場明年投資也將減緩 問 : 兩岸加入 WTO 後, 對廠商的影響如何? 答 : 對於外銷型的廠商將有加分的效益, 對於內需型的產業來說, 則因為拿掉保護, 將面臨衝擊, 特別對於服務 交通 銀行等行業來說, 將有不利的影響 加入 WTO 後, 大陸將成全球製造工廠, 對外銷型的廠商有利, 且大陸民生產業不強, 台灣廠商可帶著過去發展的經驗移植到大陸去發展, 將可創造雙贏 台灣繼續發展科技, 兩岸可做垂直分工 問 : 目前鴻海在北京籌建無線通訊廠的狀況如何? 答 : 鴻海北京廠將於年底完工, 明年 3 月將可量產 問 : 高科技產業大者恆大是未來發展的趨勢, 您如何看待? 答 : 有句話說, 產業界第一名的賺錢, 第二 三名的賺小錢 第四名則時賺時賠 第五名的賺辛苦錢 第六名的就只能等人來併購 大者恆大是未來產業發展的 - 9 -
彰化縣地政士公會會刊 283 期創刊日期 : 民國 80 年 2 月民國 103 年 11 月趨勢, 廠商必須擁有核心競爭力, 才能通過這波淘汰賽 問 : 在不景氣中, 鴻海迭創佳績, 鴻海成功的祕訣是什麼? 答 : 成功和技術沒關係, 成功是來自於鴻海的 文化 公司要長遠發展, 文化決定企業能否永續生存 台灣的年輕人已不願做夜班生產線, 現在全都是外勞 鴻海要維持的是 水牛 的精神, 以克難的精神擊敗競爭對手 因此, 鴻海就是以對產業長期的承諾 高階人員的穩定性, 再加上樸實的文化才能十年 二十年如一日 這是台灣不應該丟掉的精神, 否則台灣的競爭力將會遺失 問 : 最近包括戴爾 惠普 康柏 蘋果等國際大廠頻頻釋出訂單, 鴻海與國內代工大廠競爭實力相較如何? 答 : 戴爾電腦創辦人麥可戴爾, 第一次去大陸就是我帶他去的 與其他代工廠商相較, 鴻海就像是 陸戰隊 的軍隊, 其他廠商就好比 成功嶺上的大專寶寶 其實, 過去鴻海只有三流的人才 第一流的人才已到政府和銀行去上班, 第二流的人才在台積電和聯電這些半導體公司, 三流的人才到鴻海 ; 不過鴻海用三流的人才, 用自己的力量站起來, 沒拿社會的錢, 以社會最少的資源, 卻回饋 ( 繳稅 ) 最多 ( 三 ) 鴻海與泰科專利權之爭陷僵局, 鴻海強勢表態不惜跨國打官司, 甚至將處罰殺價競爭的主機板廠, 台灣泰科則質疑鴻海未在美國登記專利, 如何跨國打官司 (2001 年 11 月 8 日工商時報 5 版 ) 鴻海與國際大廠 amp Tyco 在新版 P4 連接器專利權的爭議, 昨日在鴻海董事長郭台銘強勢表態後, 使得雙方對峙情勢更無轉圜餘地 台灣泰科電子已於五日正式向智慧財產局舉發, 要求撤銷鴻海專利, 並蒐集好完備資料, 以證明鴻海在近期藉由積極向媒體喊話等動作, 甚至表達將 處罰 下游主機板廠的動作, 已干擾市場正常運作, 明顯違反市場公平交易原則 泰科電子預定在近日向公平交易委員會舉發 值得注意的是, 針對鴻海表達不惜跨國打官司到底的說法, 泰科委由律師求證後, 發現鴻海在美國根本未登記此項專利, 所以其立論很難成立 台灣泰科電子昨日不願對鴻海發言表達太多意見, 僅表達一切尊重台灣司法程序 由於該公司新量產的一批 Socket 四七八產品, 本月初在鴻海協同檢察官, 在未經任何聆訊與聽取泰科解釋動作下, 就被扣押, 所以目前台灣泰科已經停止接單, 全數委由香港分公司負責 泰科表示, 香港當地的出貨穩定, 將充分滿足下游客戶需求 原本一件兩造對專利權看法歧異的個案, 目前卻在鴻海董事長郭台銘強硬的堅持下, 抗衡情勢越演越烈 泰科透露, 經過委託的萬國律師所求證後, 已確定鴻海所持有的專利, 確實有先前技術 (Prior art) 的疑慮 換言之, 早在鴻海登記專利的一九九六年之前的九 年前後, 市場早有此技術存在, 且被當時的 amp Tyco 所採用, 所以基本上, 鴻海登記的專利技術根本不能成立 本月五日, 該公司已向智慧財產局檢舉, 鴻海專利應被撤銷, 其舉發代號為八四二一四三 二, 證據確鑿, 台灣泰科對其未侵犯專利, 顯得頗有信心 另一方面, 針對郭台銘所提出的, 將不惜跨國打官司一事, 台灣泰科也認為, 其所述的矛盾點頗多 因為經該公司查證, 鴻海僅台灣與大陸登記專利 ( 在大陸登記的專利號碼為 ZL 九六二 一九二 四 ), 但在美國並未登記專利, 所以所謂的跨國官司要怎麼打, 也是個問題 此外, 鴻海昨日所釋放出來的各項訊息 包含將對殺價競爭的主機板廠, 做出處罰動作等, 明顯有干擾市場之嫌, 泰科將向公交會檢舉 目前 amp Tyco 美國總公司十分關注這件事發展, 並對台灣分公司表達, 將積極提供各項專利文件資源, 以確保公司權益的決心 台灣泰科表示, 專利訴訟在業界時有所聞, 但多是以民事法解決, 今天對方決意以刑事訴訟, 並不斷透過媒體放話干擾市場, 已有操縱市場之嫌, 由於目前正值該公司新品推出之際, 鴻海此類似捍衛市佔率的行為, 恐怕略顯粗糙 ( 四 ) 鴻海要砸 50 億元打侵權官司, 郭台銘 : 如果不夠, 還有另一個 50 億, 一定要討回公道 (2001 年 11 月 9 日 / 經濟日報 3 版焦點新聞 ) 鴻海集團董事長郭台銘說, 他已備妥 50 億元準備在全球打贏與泰科 (Tyco) 的專利侵權的官司, 若 50 億元還不夠, 他還有另一個 50 億, 這點錢他和鴻海還付得 - 10 -
彰化縣地政士公會會刊 283 期創刊日期 : 民國 80 年 2 月民國 103 年 11 月起, 目的是要爭個 理 字 全球兩大連接器大廠鴻海 泰科之間, 對於英特爾 P4Socket478 連接器的專利侵權之爭, 短期內恐難落幕 鴻海董事長郭台銘日前接受本報專訪時說, 他已率備好要打這場智慧財產權的跨國官司, 他並已備妥 50 億元, 要替鴻海討回公道 郭台銘說,20 年來, 鴻海幾乎可說是被泰科子公司 AMP 告大的, 結果反而練就出在連接器領域的一身好功夫 雖然泰科已向台灣有關單位要求撤銷鴻海專利權, 並認為鴻海未在美申請該項專利 不過, 鴻海表示, 鴻海已是跨國企業, 包括美國 歐洲 大陸 日本等主要市場, 都已申請專利 目前鴻海集團在國內及全球取得的累積專利數量已達 4,247 件 ( 累計至今年 10 月 ), 平均每年申請到的專利數量都在千件以上, 且累計至今已提出的專利申請數量更達 7,407 件, 數目在台灣企業數一數二 郭台銘對於這場專利侵權官司的態度相當強硬, 他不僅已準備了很多錢, 且為了維護產業秩序, 郭台銘還要懲罰那些只靠殺價傾銷的機板廠商, 將會一併告到底 郭台銘對於政府保護國內企業頗有怨言, 他說, 當年國科會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長薛香川決定將 AMP 引進到新竹科學園區, 提供免稅的優惠條件 AMP 卻反倒來挖鴻海的人, 生產與鴻海相似的產品 郭台銘說 : 鴻海繳稅給政府, 政府卻提供免稅的優惠條件, 幫助外商來打自己國內的廠商 此次他告泰科, 他說, 只不過是以其人之道, 還治其人之身, 他不期待政府會幫忙, 只要政府知道, 台灣企業就是這樣長大的 他引述清末商人胡雪巖的名言 : 外國政府都幫外國廠商, 只有中國政府也幫外國廠商 來形容鴻海的處境 ( 五 ) 侵權案鴻海第一回勝出, 泰科聲請擔保遭駁回, 將衝擊精英等泰科客戶連接器市場關注後續發展, 鴻海專利受侵害損失逾百億 (2002 年 3 月 27 日經濟日報聯合新聞 ) 全球連接器製造大廠 : 鴻海與 Tyco 侵權戰爭難落幕, 鴻海已取得第一回合勝利 Tyco 向法院聲請擔保遭高等法院駁回, 預料將衝擊精英等 Tyco 客戶, 鴻海保守估計 Tyco 專利侵權造成損失超過百億 鴻海與百慕達商泰科資訊 (Tyco) 之間的專利侵權戰爭愈演愈烈, 雖然泰科對於鴻海所提出的專利侵權控訴, 泰科認為公司並未侵害鴻海的專利權, 並向法院提出聲請 願提供擔保以讓泰科續販賣 製造相關連接器 避免損害擴大, 惟該項聲請日前已遭高等法院駁回 鴻海視泰科聲請遭到駁回為這場國專利侵權戰爭的一大利, 鴻海並向法院表示, 泰科強行銷售侵害鴻海的專利權的不法產品 ( 指連接器 ), 造成鴻海近百億元的損害 鴻海去年底首度在台針對連接器專利遭侵權, 在台控告台灣泰科等三家公司, 鴻海控告泰科侵犯 Socket478 連接器產品的第 118060 號 結構強化設計之電連接器 專利遭到侵權, 在台對台灣泰科 百慕達商泰科資訊 三商安富利三家公司提出侵權告訴 鴻海並估計, 以每個月鴻海連接器銷量達 80 萬個計算, 每件產品平約售價在 3 美元左右, 以五成的利潤 1.5 美元 ( 匯率 1 美元兌 34 元台幣 ), 再乘以 36 個月的期間, 鴻海受侵害的利益高達 14 億 6,880 萬元, 法院原裁定對於泰科的擔保金過低 在高等法院駁回泰科提出的聲請後, 不僅鴻海方面視為取得侵權戰爭第一回合的勝利, 主機板業界也預料, 判決可能將會再次衝擊現有連接器供應市場的版圖 由於包括精英等國內主機板廠商是泰科的主要客戶, 業界預料, 在專利侵權案鴻海取得第一回合的優勢下, 將衝擊向泰科拿貨的精英等主機板廠商 此外, 法院是否將進一步限制泰科販賣與製造與侵權案相關的連接器, 是業界關注的焦點 日前市場傳出, 由於鴻海大舉跨入主機板代工製造市場, 對主機板業界造成衝擊, 同業有意聯手降低向鴻海的競爭對手泰科等廠商拿貨, 不過, 在侵權官司再掀另一波高潮下, 主機板廠商也將進一步觀望, 視侵權官司的進展做決定 雖然市場先前傳出泰科已與鴻海私下達成和解的共識, 並已提出和解條件, 惟鴻海表示, 目前並未與泰科和解, 鴻海基於維護專利的權益, 仍將會告到底 鴻海董事長郭台銘去年更說, 要砸 50 億元打這場侵權官司, 悍衛鴻海的專利權 - 11 -
彰化縣地政士公會會刊 283 期創刊日期 : 民國 80 年 2 月民國 103 年 11 月 Socket478 連接器是針對英特爾 P4 處理器開發 台灣泰科是全球三大連接器廠商美商泰科公司 (Tyco) 台灣分公司, 三商安富利是泰科的經銷商 當時外界多半評估鴻海這項動作意在嚇阻競爭對手擴占市場 ( 六 ) 鴻海泰科專利侵權戰延燒, 郭台銘 : 全面在台灣大陸美歐布建專利防護網 (2002 年 4 月 19 日經濟日報聯合新聞 ) 全球連接器製造大廠 鴻海與 Tyco 專利權戰爭持續延燒,Tyco 旗下 AMP 最高主管並赴鴻海尋求和解 鴻海集團總裁郭台銘說, 鴻海在專利領域將打一場永無止的戰爭, 並全面在台灣 大陸 美 歐各地布建專利防護網, 並與國際大廠 專利互換 鴻海去年底首度在台針對連接器專利遭侵權, 在台控告台灣泰科等家公司, 旋即與 Tyco 展開專利侵權大戰 最近 Tyco 旗下負責製造連接器 AMP 公司高層最高主管拜會鴻海, 尋求和解, 郭台銘說, 除非 Tyco 接受鴻海的和解條件, 否則專利戰爭不罷手 郭台銘說 : 過去鴻海被這國際大廠從小告到大, 當年眼淚 鼻涕都往肚裡吞, 忍辱負重十年, 如今全球 PC 大廠超過 50% 的連接器都由鴻海供貨, 鴻海學會業界的遊戲規則, 才展開反擊, 未來不僅台灣告, 專利戰爭還將延燒到美國 歐洲 大陸等地都告 他並說, 專利戰爭不可一天停止, 這是一場永無止盡的戰爭, 大廠間藉由專利告來告去, 這是企業爭力高低的較勁, 隨著鴻海由 製造的鴻海 跨入 科技的鴻海 專利侵權戰爭將會愈來愈多, 不過專利戰爭也是科技的象徵, 鴻海會打一場專利保衛戰, 這已是全球科技業的遊戲規則 依鴻海多年來累積的利數量與實力, 郭台銘相當自豪, 他說 : 在連接器領域現在對手很難向鴻海收費, 未來鴻海還將走向 專利互換, 藉由專利相互授權, 擴展科技鴻海的版圖 日前鴻海與 Tyco 之間的專利侵權案鴻海取得第一回合的優勢, 將衝擊向 Tyco 拿貨的精英等主機板廠商 此外, 法院是否將進一步限制泰科販賣與製造與侵權案相關的連接器, 將是業界關注的焦點 四 和解條件雖然市場先前傳出泰科, 以與鴻海私下達成和解的共識, 並已提出和解條件, 惟鴻海表示目前並未與泰科和解 鴻海基於維護專利的權益, 仍將會告到底 除非泰科接受鴻海的和解條件, 否則專利戰爭不會罷手 五 綜合評析 ( 一 ) 鴻海此次決定控告泰科, 只是以 其人之道, 反治其人之身 泰科過去告鴻海告了 20 年, 鴻海是這樣被告大的, 泰科在小時候, 打鴻海, 罵鴻海, 此次角色易位, 鴻海終於有專利, 足以控告泰科 ( 二 ) 專利已是新一代的遊戲規則, 廠商要在新經濟時代存活就必須遵守這項規則, 對於某些以領先競爭對手的部分, 也要透過專利來保護 以上是攻擊的動機策略 ( 三 ) 台灣泰科電子已於 2001 年 11 月 5 日正式向智慧財產局舉發, 要求撤銷鴻海專利 原因, 早在鴻海登記專利的 1996 年之前的 90 年前後, 市場早有此技術存在, 且被當時 AMP/TYCO 所採用, 所以基本上, 鴻海登記的專利技術根本不能成立 ( 四 ) 鴻海 2001 年 11 月 7 日所釋放出來的各項訊息, 包含將對殺價競爭的主機板廠, 做出處罰的動作等, 明顯有干擾市場之嫌, 泰科將向公交會舉發 ( 五 ) 專利訴訟在業界時有所聞, 但多數以民事法解決, 今天鴻海以刑事訴訟, 並不斷的透過媒體放話干擾市場, 已有操縱市場之嫌, 由於目前正值該公司新品推出之際, 鴻海此類似捍衛市場佔有率的行為, 恐怕略顯粗糙 ( 六 ) 鴻海僅在大陸 台灣登記專利, 但在美國並未登記專利, 所以所謂的跨國官司, 要怎麼打, 也是個問題? 此信心喊話, 大有安定下游廠商之意味, 減少訂單之流失 以上是防禦的策略 ( 七 ) 目前鴻海與泰科之間的專利侵權案, 鴻海取得第一回合的優勢, 將衝擊到向泰科拿貨的精英等主機板廠商 此外, 法院是否將進一步限制泰科販賣與製造與侵權案相關的連結器將是業界關注的焦點 - 12 -
彰化縣地政士公會會刊創刊日期 : 民國 80 年 2 月 283 期民國 103 年 11 月 人體 12 經絡實症 虛症之補瀉穴位之探討蔣龍山 本會理事 國立中國醫藥研究所推拿氣功班第 1 期 中藥班第 6 期結業 企業管理商學士 法律學碩士 東洋推拿整復館負責人 人體自上肢 ( 手 ) 之肘關節以下, 下肢 ( 腳 ) 自膝關節以下分佈五腧穴是十二經脈上的重點穴道 在古書 靈樞 的九針十二原篇中分別敘述了五腧穴之性質 : 即出為井, 溜為滎, 注為俞, 行為經, 入為合 ; 是故五腧穴依其順序為井穴 滎穴 俞穴 經穴 合穴等五大穴位 關於井 滎 俞 經 合五腧穴的含義, 茲依柴崎氏之觀點說明如下 : 一 井穴 : 它會直接左右人類生命活動之重點穴道, 他的機能好壞, 可立即影響身體之健康 二 滎穴 : 它是由上落下的, 如雨滴落般聚集且旋窩般的繞廻狀態, 水宛如柱般之直立狀, 即水必有所注之意 三 俞穴 : 此穴在五臟 ( 肝 心 脾 肺 腎 ) 的疾病治療中, 是必須重視的穴位 因為俞穴會將阻礙經氣循環的障害排除, 並驅逐至體外, 使經氣的循環良好, 進而使經氣活力強大 四 經穴 : 可排除經氣在途中的抵抗力, 可使身體的異常恢復正常, 因此在推拿整復中常重用此穴 五 合穴 : 水流必有所歸, 匯入五臟六腑 ( 膽 小腸 胃 大腸 膀胱 三焦 ) 之海, 所以命名為合 因邪氣亦會引入於五臟六腑, 一般慢性的疾病或者是陽性 ( 淺碟性 ) 的疾病即如六腑的疾患均會利用此穴位去按揉 依五行關係之補瀉大原則, 虛症 : 虛者補其母 ; 實症 : 實者瀉其子 現在從易經裡五行 ( 木 火 土 金 水 ) 之母子關係中應用於治療虛實之症 : 例如肝虛症 : 肝 ( 木 ) 的母親 ( 腎水 ) 來補肝經之氣, 即用合穴之曲泉穴道按揉增加經氣而流入子穴肝經 ; 相反的, 肝木實症, 可用肝木的兒子, 心 ( 火 ) 來瀉火, 亦就是取肝經之滎穴之行間穴來瀉之, 按揉之 五臟五行之五腧穴排列關係圖 : 井 木例如 : 足厥陰肝經 ( 屬木 ) 之五腧穴 滎 火井 : 子木母 大敦穴 俞 土滎 : 母火子 行間穴 : 瀉其子 ( 實症時 ) 因肝屬木為 母, 行間穴為火為子, 即瀉行間穴 經 金俞 : 子土母 太沖穴 合 水經 : 母金子 中封穴 合 : 子水母 曲泉穴 : 補其母 ( 虛症時 ) 因肝屬木為子, 曲泉穴為水為母, 即補曲泉穴 - 13 -
彰化縣地政士公會會刊 283 期創刊日期 : 民國 80 年 2 月民國 103 年 11 月六腑五行之五腧穴排列關係圖 : 例如 : 足少陽膽經 ( 屬木 ) 之五腧穴井 金 井 : 子金母 足竅陰穴滎 水 滎 : 母水子 俠谿穴 : 補其母 ( 虛症時 ) 因膽屬木為俞 木 子, 俠谿穴為水為母, 即補俠谿穴 經 火俞 : 子木母 臨泣穴 合 土經 : 母火子 陽輔穴 : 瀉其子 ( 實症時 ) 因膽屬木為 母, 陽輔穴為火為子, 即瀉陽輔穴 合 : 子土母 陽陵泉穴 人體 12 經脈實症 虛症之瀉補穴位 : ( 一 ) 手太陰肺經 ( 屬金 ) 之虛 實 補 瀉關係穴位井 木少商穴滎 火魚際穴俞 土母太淵穴 : 虛症時, 補其母 因肺屬金為子, 太淵穴為土為母, 即補太 淵穴 經 母金子經渠穴 合 子水尺澤穴 : 實症時, 瀉其子 因肺屬金為母, 尺澤穴為水為子, 即瀉尺澤穴 ( 二 ) 手陽明大腸經 ( 屬金 ) 之虛 實 補 瀉關係穴位井 : 金母子商陽穴 滎 : 母水子 二間穴 : 實症時, 瀉其子 ( 瀉二間穴 ) 俞 : 子木母 三間穴 經 : 母火子 陽谿穴 合 : 子土母 曲池穴 : 虛症時, 補其母 ( 補曲池穴 ) ( 三 ) 足陽明胃經 ( 屬土 ) 之虛 實 補 瀉關係穴位井 : 母金子 厲兌穴 : 實症時, 瀉其子 ( 瀉厲兌穴 ) 滎 : 子水母 内庭穴 俞 : 母木子 陷谷穴 經 : 子火母 解谿穴 : 虛症時, 補其母 ( 補解谿穴 ) 合 : 土子母足三里穴 ( 四 ) 足太陰脾經 ( 屬土 ) 之虛 實 補 瀉關係穴位井 木隱白穴滎 火大都穴 : 虛症時, 補其母 ( 補大都穴 ) 俞 土太白穴經 金商丘穴 : 實症時, 瀉其子 ( 瀉商丘穴 ) 合 水陰陵泉穴 ( 五 ) 手少陰心經 ( 屬火 ) 之虛 實 補 瀉關係穴位 - 14 -
彰化縣地政士公會會刊創刊日期 : 民國 80 年 2 月井 木少衝穴 : 虛症時, 補其母 ( 補少衝穴 ) 滎 火少府穴俞 土神門穴 : 實症時, 瀉其子 ( 瀉神門穴 ) 經 金靈道穴合 水少海穴 ( 六 ) 手太陽小腸經 ( 屬火 ) 之虛 實 補 瀉關係穴位井 金少澤穴滎 水前谷穴俞 木後谿穴 : 虛症時, 補其母 ( 補後谿穴 ) 經 火陽谷穴合 土小海穴 : 實症時, 瀉其子 ( 瀉小海穴 ) ( 七 ) 足太陽膀胱經 ( 屬水 ) 之虛 實 補 瀉關係穴位井 金至陰穴 : 虛症時, 補其母 ( 補至陰穴 ) 滎 水通谷穴俞 木束骨穴 : 實症時, 瀉其子 ( 瀉束骨穴 ) 經 火崑崙穴合 土委中穴 ( 八 ) 足少陰腎經 ( 屬水 ) 之虛 實 補 瀉關係穴位井 木湧泉穴 : 實症時, 瀉其子 ( 瀉湧泉穴 ) 滎 火然谷穴俞 土太谿穴經 金復溜穴 : 虛症時, 補其母 ( 補復溜穴 ) 合 水陰谷穴 ( 九 ) 手厥陰心包經 ( 相火 ) 之虛 實 補 瀉關係穴位井 木中衝穴 : 虛症時, 補其母 ( 補中衝穴 ) 滎 火勞宮穴俞 土大陵穴 : 實症時, 瀉其子 ( 瀉大陵穴 ) 經 金間使穴合 水曲澤穴 ( 十 ) 手少陽三焦經 ( 相火 ) 之虛 實 補 瀉關係穴位井 金關衝穴滎 水液門穴俞 木中渚穴 : 虛症時, 補其母 ( 補中渚穴 ) 經 火支溝穴合 土天井穴 : 實症時, 瀉其子 ( 瀉天井穴 ) ( 十一 ) 足少陽膽經 ( 屬木 ) 之虛 實 補 瀉關係穴位井 金足竅陰穴滎 水俠谿穴 : 虛症時, 補其母 ( 補俠谿穴 ) 俞 木臨泣穴經 火陽輔穴 : 實症時, 瀉其子 ( 瀉陽輔穴 ) 合 土陽陵泉穴 ( 十二 ) 足厥陰肝經 ( 屬木 ) 之虛 實 補 瀉關係穴位井 木大敦穴滎 火行間穴 : 實症時, 瀉其子 ( 瀉行間穴 ) 俞 土太衝穴經 金中封穴合 水曲泉穴 : 虛症時, 補其母 ( 補曲泉穴 ) 283 期民國 103 年 11 月 - 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