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辦理生育及育兒養育福利措施資訊表 福利措施項目補助對象 申請條件及受理機關服務內容或補助金額 懷 孕 孕婦產前檢查 ( 衛生 福利部國民健康署 ) 孕婦產前健康照護衛教指導服務 (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 ) 1. 補助對象 : 已納健保或未納健保之新住民懷孕婦女 2. 補助時程 : (1) 妊娠第一期 ( 未滿 17 週 ) 補助 2 次 (2) 妊娠第二期 (17 週至未滿 29 週 ) 補助 2 次 (3) 妊娠第三期 (29 週以後 ) 補助 6 次 3. 受理機關 : (1) 孕婦產檢健保特約醫療院所 (2) 未納健保之新住民懷孕婦女請攜帶戶口名簿及居留證等相關證明文件至轄區衛生所開立補助聯作為就醫憑證 1 1. 服務內容 : 身體檢查 實驗室檢查 ( 血液檢查及尿液檢查 B 型肝炎檢驗標誌 德國麻疹抗體檢查於第 1 次產檢時提供 ) 超音波檢查( 於妊娠第二期提供 1 次 ) 衛教指導 2. 補助金額 : 例行產檢 : 新臺幣 ( 以下同 )214-267 元 / 案 第一次產檢 :594-662 元 / 案 第五次產檢 :244-297 元 / 案 超音波檢查 :335-350 元 / 案 Rubella IgG 實驗室檢驗 : 180-200 元 / 案 母嬰親善醫療機構產檢母乳衛教指導, 每案每次 20 元 網址 :http://www.hpa.gov.tw/bhpnet/web/healthtopic/topic.aspx?id=201502130003 1. 補助對象 : 已納健保或未納健保之新住民懷孕婦女 2. 補助時程 : (1) 妊娠第一期 ( 經醫師診斷 確認懷孕後至妊娠未滿 17 週前 ) 補助 1 次 (2) 妊娠第三期 ( 妊娠第 29 週以上 ) 補助 1 次 3. 申請機關 : (1) 孕婦產檢健保特約醫療院所 (2) 未納健保之新住民請攜帶戶口名簿 居留證或旅行證等相關證明文件至轄區衛生所開立補助聯作為就醫憑證 #2422 1. 服務內容 : 臺中市政府 (1) 妊娠第 1 期 : 提供維持母胎安全 孕期衛生局營養 兩性平權等衛教指導 ( 得依孕婦保健科健康需求, 搭配第 1 次至第 2 次任一次孕 婦產前檢查 ) #2422 (2) 妊娠第 3 期 : 提供維持母胎安全 孕期營養 孕期心理適應 生產準備計畫 母乳哺育等衛教指導 ( 得依孕婦健康需求, 搭配第 5 次至第 10 次任一次孕婦產前檢查 ) 2. 補助金額 : 每案每次補助 100 元 網址 :http://www.hpa.gov.tw/bhpnet/web/healthtopic/topic.aspx?id=201502130004
懷 孕 孕婦乙型鏈球菌篩 檢服務 ( 衛生福利 部國民健康署 ) 其他中央主管機 關認定遺傳性疾 病檢查 ( 衛生福利 部國民健康署 ) 產前遺傳診斷 ( 衛生 福利部國民健康署 ) 血液細胞遺傳學 檢驗 ( 衛生福利部 國民健康署 ) 1. 補助對象 : 1. 服務內容 : 孕婦乙型鏈球菌篩檢 (1) 設籍中華民國國籍孕婦 2. 補助金額 : 每案補助 500 元, 但屬經濟弱勢 (2) 外國籍或大陸地區人民尚未設籍者 ( 以其中華民國國籍配偶之戶籍地為準 ) ( 低收入戶 中低收入戶 設籍山地原住民 2. 補助時程 : 於懷孕 35-37 週時補助 1 次 地區 離島偏遠地區 ) 之孕婦乙型鏈球菌篩 3. 受理機關 : 檢服務, 不得再另收取差額 (1) 孕婦乙型鏈球菌篩檢特約醫療院所 (2) 未納健保之新住民請攜帶戶口名簿 居留證或旅行證等相關證明文件至轄區衛生所開立補助聯作為就醫憑證 網址 :http://www.hpa.gov.tw/bhpnet/web/healthtopic/topic.aspx?id=201502130005 1. 補助對象 : 本人或四親等以內疑似罹患遺傳性疾病 需進一步檢查 2. 受理機關 : 婦產科醫療院所 2 1. 服務內容 : 血液染色體檢查或基因檢查 2. 補助金額 : 每案減免 2,000 元 ; 實際費用未 達 2,000 元者, 依實際費用減免之 網址 :http://www.hpa.gov.tw/bhpnet/web/healthtopic/topic.aspx?id=201502160006 1. 補助對象 : 凡 34 歲以上孕婦 本人或配偶或家族有罹患遺傳性疾病 曾生育過異常兒 孕婦血清篩檢疑似染色體異常之危險機率大於 1/270 超音波篩檢胎兒可能有異常 或疑似基因疾病等孕婦 2. 受理機關 : 婦產科醫療院所 1. 服務內容 : 提供細胞遺傳學檢驗 ( 如唐氏症 ) 基因檢驗 ( 如海洋性貧血 ) 2. 補助金額 : 每案補助 5,000 元, 但低收入戶或居住於醫療資源不足的地區者, 另行補助採檢費 3,500 元 網址 :http://www.hpa.gov.tw/bhpnet/web/healthtopic/topic.aspx?id=201502130006 1. 補助對象 : 本人或其四親等以內血親疑似罹患遺傳 性疾病, 需進一步檢查者 2. 受理機關 : 婦產科醫療院所 1. 服務內容 : 血液染色體檢查 2. 補助金額 : 每案減免 1,500 元 ; 實際費用未 達 1,500 元者, 依實際費用減免之 網址 :http://www.hpa.gov.tw/bhpnet/web/healthtopic/topic.aspx?id=201502160005 #2422 #2422 #2422 #2422
懷 孕 婚後孕前健康檢查 1. 補助對象 : 為夫妻一方 ( 含新住民 ) 設籍臺中市, 人工生殖補助 ( 衛生 福利部國民健康署 ) 低收及中低收母 血唐氏症篩檢補 助 已婚尚未生育第一胎之夫或妻 ( 已生育之民眾或曾 接受本補助者, 不在本計畫實施對象內 ) 2. 辦理單位 : 婚後孕前檢查合約醫療院所 ( 請至臺中 市政府衛生局網站查詢 ) 3 1. 服務內容 : (1) 一般諮詢及身體檢查 : 個人健康及家族史 身高 體重 脈搏 身體質量指數 血壓等一般檢查 (2) 實驗室檢查 : 男性 : 愛滋病篩檢 梅毒篩檢 尿液檢查 精液分析 女性 : 愛滋病篩檢 梅毒篩檢 尿液檢查 德國麻疹抗體 水痘抗體 醣化血色素 子宮頸抹片檢查 2. 補助費用 : 檢查項目全額免費 ( 掛號費另計 ) 網址 :http://www.health.taichung.gov.tw/ct.asp?xitem=304417&ctnode=12436&mp=108010 1. 補助對象 : 1. 補助內容 : (1) 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之不孕夫妻, 且夫妻至少一 (1) 進行不孕症之體外受精 ( 俗稱試管嬰方具中華民國國籍 (2) 經醫師診斷須接受體外受精人工生殖技術, 並已進兒 ) 人工生殖技術補助 僅做人工授精 行取卵手術 ( 或使用過去之冷凍胚胎施術 ) (AIH) 而非試管嬰兒, 則不予補助 2. 辦理機關 : (2) 胚胎植入數 :35 歲 ( 含 ) 以下最多植入 1 (1) 申請人應備齊體外受精施術補助之資格審查申請個胚胎 36 歲以上最多植入 2 個胚胎 表 人工生殖機構開立之不孕症診斷證明 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 向國民健康署提出申請補助 2. 補助金額 : 每對不孕夫妻每年補助金額最高 (2) 民眾持國民健康署核發之補助證明書至合約 核給 10 萬元整, 若實支金額未達者, 則以 人工生殖機構施術, 並於施術後 6 個月檢據向國民健康署申請補助費用 實支金額補助之 網址 :http://www.hpa.gov.tw/bhpnet/web/healthtopic/topic.aspx?id=201109210001 1. 補助對象 : 設籍臺中市 30-33 歲低收及中低收入之 1. 服務內容 ( 擇一補助 ): 懷孕婦女 (1) 初期母血唐氏症篩檢 (11-14 週 ): 補助 2. 補助時程 : 於懷孕 11-14 週或 15-20 週時擇一補助 頸部透明帶及 2 項血清檢驗 一次 (2) 中期母血唐氏症篩檢 (15 至 20 週 ): 補 #2412 #2422
懷 孕 分 娩 臺中市到宅坐月 子服務計畫 臺中市生育津貼 發放作業計畫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低收入戶生育 產婦及嬰兒營養補助實施計 3. 受理單位 : 母血唐氏症篩檢合約醫療院所 ( 請至臺中市政府衛生局網站查詢 ) 4 助四指標母血檢測 2. 補助金額 : 於懷孕初期或中期時補助母血唐氏症篩檢, 每案補助 2,200 元 網址 :http://www.health.taichung.gov.tw/ct.asp?xitem=1694092&ctnode=12436&mp=108010 1. 補助對象 : 實際居住於臺中市之產婦 2. 申請條件 : (1) 產婦或其配偶之一方, 於新生兒出生當日已設籍臺中市滿 180 天 ( 含 ) 以上, 且提供服務時仍設籍臺中市 (2) 產婦接受服務時應實際居住於臺中市 (3) 新生兒於臺中市各區戶政事務所完成出生或設籍登記 (4) 未請領臺中市生育津貼, 改選擇 80 小時免費到宅坐月子服務者 3. 受理機關 : 第一區媒合平臺 (04)2326-8880 第二區媒合平臺 (04)2631-8652 轉 6152~6160 服務內容 - 臺中市到宅坐月子服務媒合平臺提供 : 1. 招募 培訓及管理坐月子服務人員 2. 受理服務預約申請, 媒合產婦及坐月子服務人員, 使產婦及新生兒家庭獲得適合其需求的優質坐月子服務 3. 辦理宣導活動及主題課程, 如產後心理健康講座 育兒指導等婦嬰親職課程 補助金額 - 符合請領資格之產婦及其家庭, 可取得最高 80 小時 價值 2 萬元的免費到宅坐月子服務 網址 : 1. 補助對象 : 臺中市市民 按胎兒數發放之 ; 單胞胎 1 萬元, 雙胞胎 3 萬元, 2. 申請條件 : 3 胞胎以上, 每胞胎 2 萬元 (1) 新生兒父母之一方, 於新生兒出生當日已設籍臺中市滿 180 天 ( 含 ) 以上, 且申請時仍設籍臺中市 (2) 新生兒於臺中市各區戶政事務所完成出生或設籍登記 (3) 於新生兒出生之次日起 6 個月內請領, 逾期視同放棄權利 3. 受理機關 : 各區戶政事務所 網址 :http://www.society.taichung.gov.tw/section/index-1.asp?parser=99,16,257,,,,2503,58,,,,4,,2 1. 補助對象 : 設籍臺中市之列冊低收入戶, 並符合下列 1. 低收入戶生育補助 : 情形 : 每胎補助 10,200 元整, 雙胞胎補助 20,400 (1) 一般生產者 元, 依此類推 (2) 懷孕 3 個月以上自然流產或死產者 2. 低收入戶產婦營養補助 : 2. 補助條件 : #2422 #37608 #37608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社會救助科 #37207
分 娩 新 生 兒 至 學 齡 畫 (1) 低收入戶生育補助 : A. 分娩 3 個月內之一般生產者 B. 領取本項生育補助者, 可同時請領臺中市生育津貼 (2) 低收入戶產婦營養補助 : A. 分娩 3 個月內之一般生產者或懷孕滿 3 個月自然流產或死產者之產孕婦 B. 產婦或自然流產 死產者列冊低收入戶之時間若於生產後, 於列冊時間起算比例差額補助, 一般生產者申請嬰兒營養補助亦同 (3) 低收入戶嬰兒營養補助 : 臺中市列冊低收入戶且設籍臺中市出生 3 個月內之新生兒 以上生育 產婦及嬰兒營養補助可併一起申請 新生兒先天性代 謝異常疾病篩檢 ( 衛生福利部國民 健康署 ) 父母未就業家庭育兒津貼 (0-2 歲 ) (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 5 補助一般生產者分娩前後各 2 個月 ( 共 4 個月 ), 或懷孕滿 3 個月以上自然流產或死產者前後各 2 個月 ( 共 4 個月 ), 每月補助 4,000 元, 計一次發放 3. 低收入戶嬰兒營養補助 : 每個嬰兒每月補助 1,800 元, 一次補助 12 個月, 共計 21,600 元 網址 :http://www.society.taichung.gov.tw/section/index-1.asp?parser=99,7,257,,,,3145,83,,,,9,,9 1. 補助對象 : 出生 1 個月內的新生兒且父母之一方為 1. 服務內容 : 補助葡萄糖 -6- 磷酸鹽去氫酶缺乏症臺中市政府本國籍者 (G6PD) 先天性腎上腺增生症 (CHT) 等 11 項 衛生局 2. 補助金額 : 每案減免 200 元 但列案低收入保健科 2. 受理機關 : 接生醫療院所 戶 或於優生保健措施醫療資源不足地區之醫 療機構 ( 助產所 ) 出生者, 每案減免 550 元 #2422 網址 :http://www.hpa.gov.tw/bhpnet/web/healthtopic/topic.aspx?id=201502240006 1. 補助對象 : (1) 育有 2 足歲以下兒童 (2) 兒童之父母 ( 或監護人 ) 至少一方因育兒需要, 致未能就業者 2. 申請資格 : (1) 依社會救助法審核認定為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 或兒童之父母 ( 或監護人 ) 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最近 1 年之綜合所得總額合計未達申報標準或綜合所得稅稅率未達 20% 1. 低收入戶 : 每名兒童每月補助 5,000 ( 含現行低收入戶兒童生活補助費 ) 2. 中低收入戶 : 補助 4,000 元 3. 最近 1 年之綜合所得總額合計未達申報標準或綜合所得稅稅率未達 20% 者 : 補助 2,500 元 4. 已領有政府其他相同性質之生活類補助或津貼者, 不得重複領取本津貼, 其額度低於本津貼應補足差額 37233 #37500
前 ( 0 6 歲 ) 新生兒聽力篩檢 服務 ( 衛生福利部 國民健康署 ) 3 歲以下兒童醫療 補助 ( 衛生福利部 社會及家庭署 ) 兒童預防保健 ( 衛生 福利部國民健康署 ) (2) 兒童未經政府公費安置收容 (3) 未領取因照顧該名兒童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或保母托育費用補助 (4) 申請人至少一方符合未參加勞工就業保險, 且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最近一年之薪資所得及執行業務所得 ( 稿費除外 ) 二項合計, 未達本年度每月基本工資乘以 12 個月之金額 6 5. 本津貼以月為核算單位, 補助至兒童滿 2 足歲當月止 6. 本津貼追溯自受理月份發給, 但兒童出生後 60 日內完成出生或初設戶籍登記並申請者, 得追溯自出生月份發給 網址 :http://www.society.taichung.gov.tw/section/index-1.asp?parser=99,16,257,,,,3650,191,,,,3,,1 1. 補助對象 : 本國籍未滿 3 個月之新生兒 1. 服務內容 : 新生兒聽力篩檢服務 2. 受理機關 : 經衛福部核可之特約醫療機構 2. 補助金額 : 每案 700 元 網址 :http://www.hpa.gov.tw/bhpnet/web/healthtopic/topic.aspx?id=201502240005 1. 補助對象 :3 歲以下參加全民健康保險之兒童 2. 受理機關 : 經衛福部核可之特約醫療機構 就醫時自動減免門診 ( 住院 ) 部分負擔費用 ( 依健 保署規定金額 ); 補助對象因傷病住院期間年滿 3 歲者, 得繼續接受補助至出院日止 網址 :http://www.nhi.gov.tw/webdata/webdata.aspx?menu=18&menu_id=683&webdata_id=384 1. 補助對象 : 提供 7 歲以下兒童 7 次預防保健服務 1. 服務內容 : 身體檢查 發展篩檢 衛教指導 2. 補助時程 : 2. 應備文件 : 健保卡 兒童健康手冊 (1)1 歲 6 個月前 4 次 (2)1 歲 6 個月至未滿 2 歲 1 次 3. 補助費用 : 檢查項目全額免費 ( 掛號費另計 ) (3)2-3 歲 1 次 (4)3 歲至未滿 7 歲 1 次 3. 受理機關 : 兒童預防保健健保特約醫療院所 網址 :http://www.hpa.gov.tw/bhpnet/web/healthtopic/topic.aspx?id=201502240007 兒童衛教指導服 1. 補助對象 : 提供 7 歲以下兒童 7 次兒童衛教指導服 1. 服務內容 : 補助時程服務項目 #2421 健保署中區 業務組 04-22583988 #2412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
新 生 兒 至 學 齡 前 ( 0 6 歲 ) 務 ( 衛生福利部國 民健康署 ) 國小學童臼齒窩溝封填補助服務 (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 ) 務 2. 補助時程 : 搭配兒童預防保健服務時程 (1) 1 歲 6 個月前 4 次 (2)1 歲 6 個月至未滿 2 歲 1 次 (3)2-3 歲 1 次 (4)3 歲至未滿 7 歲 1 次 3. 受理機關 : 兒童衛教指導服務特約醫療院所 7 出生至 2 個月 2-4 個月 4-10 個月 10 個月至 1 歲半 1 歲半至 2 歲 2-3 歲 兒童衛教指導 : 提供嬰兒哺餵 嬰幼兒猝死症候群預防 事故傷害預防等衛教指導 兒童衛教指導 : 提供嬰兒餵食與口腔清潔 嬰幼兒猝死症候群預防 事故傷害預防等衛教導 兒童衛教指導 : 提供哺餵及營養指導 副食品添加 口腔清潔與乳牙照護 事故傷害預防等衛教指導 兒童衛教指導 : 提供幼兒哺餵 副食品添加 餵食習慣 口腔與視力保健 事故傷害預防衛教指導 兒童衛教指導 : 提供幼兒飲食習慣 口腔與視力保健 事故傷害預防等衛教指導 兒童衛教指導 : 提供幼兒飲食習慣 用餐環境 口腔與視力保健 事故傷害預防等衛教指導 3 歲至未兒童衛教指導 : 提供兒童習慣養成 口腔與視力保健 事故傷害預滿 7 歲防等衛教指導 2. 應備文件 : 健保卡 兒童健康手冊 3. 補助費用 : 全額免費 ( 掛號費另計 ) 網址 :http://www.hpa.gov.tw/bhpnet/web/healthtopic/topic.aspx?id=201502240008 1. 補助對象 : 國小一 二年級學童 補助項目 : 1. 恆牙第一大臼齒窩溝封填 一般口腔檢查及 2. 受理機關 : 凡有健保特約之醫事機構 診所, 皆有口腔保健衛教指導 提供國小一年級學童免費窩溝封填服務 2. 恆牙第一大臼齒窩溝封填施作後 6 個月及 12 個月評估或脫落填補 網址 :http://www.mohw.gov.tw/cht/domhaoh/dm1_p.aspx?f_list_no=189&fod_list_no=0&doc_no=48304 保健科 #2412 #2421
新 生 兒 至 學 齡 前 ( 0 6 歲 ) 5 歲幼兒免學費教 育計畫 ( 教育部國 民及學前教育署 ) 補助公立幼兒園及非 營利幼兒園辦理課後 留園服務 ( 教育部國 民及學前教育署 ) 就業者家庭部分托 育費用補助 (0-2 歲 ) ( 衛生福利部社會 及家庭署 ) 本國籍 就學當學年度 09 月 01 日前滿 5 歲幼兒或依法令核定緩讀者 ( 須有緩讀證明 ), 實際就讀公立幼兒園或私立符合幼兒就讀幼兒園補助辦法第 5 條規定之幼兒園者 8 1. 公立幼兒園 : 採幼兒入學時, 園方即不收取學費之方式辦理, 其學費由教育局給予補助 2. 私立符合幼兒就讀幼兒園補助辦法第 5 條規定之幼兒園 : 每名幼兒每學期最高可補助 15,000 元, 園方得比照公立幼兒園於幼兒入學時即予免收, 或收到政府補助款後再轉撥家長, 但園方必須明確告知家長其補助款撥付方式 網址 :http://www.tc.edu.tw/m/531 參加公立幼兒園辦理之課後留園服務, 且符合下列經濟符合補助規定之經濟弱勢幼兒, 開辦課後留園服弱勢條件之一之幼兒 : 務學校 ( 幼兒園 ), 得依臺中市政府教育局所定 1. 低收入戶 中低收入家庭及其他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專案核准屬經濟弱勢且有必要協助之家庭之幼兒 收費標準所應繳交之經費, 申請教育部補助 但 2. 家戶年所得 30 萬元以下之 5 足歲幼兒 但不包括家戶參與教保活動課程起迄日期外課後留園服務擁有第 3 筆以上不動產且其公告現值合計逾 650 萬者, 每人每月之補助金額以不超過 3,500 元並以元, 或年利息所得逾 10 萬元者 全天為原則 3. 符合前揭條件之一, 因就讀之附設公立幼兒園未提供課後留園服務, 而參加臺中市國民小學所辦課後照顧班之幼兒 網址 :http://www.tc.edu.tw/m/186 1. 補助對象 : 育有 0-2 歲嬰幼兒, 送托至臺中市立案托一般家庭每月最高補助 2,000-3,000 元, 嬰中心或居家托育服務中心之親屬保母或有居家式中低收入家庭每月最高補助 3,000-4,000 元, 低收托育服務登記證書托育人員 入戶家庭 家有未滿 2 歲之發展遲緩或身心障礙 2. 申請資格 : (1) 父母 ( 或監護人 ) 雙方或單親一方皆就業, 或父母一方就幼兒之家庭 特殊境遇家庭 高風險家庭每月最業 另一方因故致無法自行照顧家中未滿 2 歲幼兒 高補助 4,000-5,000 元 (2) 最近 1 年綜合所得總額合計未達申報標準或綜合所得稅稅率未達 20% (3) 送托臺中市立案托嬰中心或居家托育服務中心之親屬保母或有居家式托育服務登記證書托育人員 網址 :http://www.society.taichung.gov.tw/section/index-1.asp?parser=99,16,257,,,,4086,191,,,,3,,1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幼兒教育科 #54402 ~ 50047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幼兒教育科 #54402 ~ 54407 # 37503 37506 37512 37514~6 37519 37525 37611
新 生 兒 至 學 齡 前 ( 0 6 歲 ) 公私協力平價托 嬰中心 (0-2 歲 ) ( 衛生福利部社會 及家庭署 ) 托育資源中心 (0-3 歲 )( 衛生福利部社 會及家庭署 ) 臺中市公私立幼兒園 5 歲幼兒免學費之弱勢加額 補助 臺中市公私立幼兒園 中低收入戶家庭幼童托教補助 臺中市幼兒學前教育補助 服務對象 :( 下列條件均須符合 ) 1. 設籍臺中市之未滿 2 歲嬰幼兒, 且家長一方亦設籍臺中市 2. 家長因就業或就學, 而有送托需求 3. 最近一年綜合所得總額合計未達申報標準或綜合所得稅率未達 20% 者之一般家庭, 或符合弱勢家庭資格 ( 低收入 中低收入 特殊境遇 高風險家庭等 ) 9 1. 提供嬰幼兒日間托育服務 2. 家長支付托育費用每月 7,000 元, 中心協助家 長申請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托育費用補助 #37523 網址 :http://www.society.taichung.gov.tw/section/index-1.asp?parser=99,7,257,,,,4188,196,,,,3,,1 服務對象 : 含現居地或戶籍地於臺中市之 1. 嬰幼兒活動課程 臺中市政府 1. 未滿 3 歲嬰幼兒及其照顧者 2. 辦理親職教育成長課程 社會局婦女 2. 準爸爸 準媽媽 3. 提供嬰幼兒照顧專業諮詢服務 及兒少福利 4. 提供圖書與玩具借用服務 科 3. 其他有托育資源需求的民眾 5. 辦理相關親子活動 6. 辦理社區行動列車巡迴推廣服務 #37505 網址 :http://www.society.taichung.gov.tw/section/index-1.asp?parser=99,7,257,,,,3892,140,,,5,3,,1 1. 同 5 歲幼兒免學費補助資格 2. 低收入 中低收入及家戶年所得 70 萬元以下經濟弱勢家庭, 再加額補助其他就學費用 ( 凡家戶擁有第 3 筆 ( 含 ) 以上不動產且其公告現值總額逾 650 萬元, 或年利息所得逾 10 萬元者, 無論其家戶年所得數額為何, 均不得申請本項補助 ) 網址 :http://www.tc.edu.tw/m/531 1. 應取得社會救助法規定之 中低收入戶 資格證明 2. 學齡滿 2 足歲未滿 5 足歲並實際就讀於公立幼兒園或私立符合幼兒就讀幼兒園補助辦法第 5 條規定之幼兒園者 網址 :http://www.tc.edu.tw/m/91 1. 年齡滿 2 歲以上學齡未滿 5 歲幼兒, 且父母或監護人一方及幼兒設籍臺中市半年以上 (104 學年度第 2 學期 弱勢加額補助 : 除學費補助以外, 具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資格及家戶年所得 70 萬元者, 再加額補助雜費 代辦費 ( 不包括交通費 課後延托費 保險費 家長會費及其他等項目 ) 最高 15,000 元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幼兒教育科 #54402~50047 1. 補助額度 : 每人每學期最高補助 6,000 元 但就臺中市政府讀之幼兒園實際收費較低者, 依實際情形補助 教育局 2. 已領有原住民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托育補助或幼兒教育科身心障礙者子女 身心障礙幼童學雜費補助者, #54402 ~ 不得重複請領本補助款 50047 1. 學費補助 : (1) 公立幼兒園 : 採幼兒入學時, 園方即不收取學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新 生 兒 至 學 齡 前 ( 0 6 歲 ) 3 位子女以上家庭部分托育補助 弱勢家庭育兒津貼 以 104 年 11 月 15 日 ( 含 ) 前設籍臺中市者始具資格 ; 自 105 學年度起, 則以當學期可獲補助最後入園日前設籍滿半年者 ( 最後設籍日 : 下學期為前年度 11 月 15 日 上學期為當年度 5 月 15 日 ) 始具資格 2. 就讀臺中市符合幼兒就讀幼兒園補助辦法第 5 條規定之幼兒園 3. 就讀彰化縣 南投縣及苗栗縣等 3 個縣市之符合補助要件幼兒園, 且符合戶籍地或父母 ( 監護人 ) 其一方工作地至就托幼兒園最短距離不超過 10 公里者 前述戶籍地係指 幼兒 戶籍地 ; 父母 ( 監護人 ) 其一方工作地 係認定父或母 ( 監護人 ) 之工作地, 非僅認定設籍臺中市之一方工作地, 戶籍地申請者, 需檢附距離證明 ; 以工作因素申請者, 除距離證明外, 須另附工作證明 網址 :http://www.tc.edu.tw/m/91 1. 補助對象 : 育有 0-2 歲嬰幼兒, 送托至臺中市立案托嬰中心或居家托育服務中心之親屬保母或有居家式托育服務登記證書托育人員 2. 申請資格 : (1) 戶籍登記為同一母親或父親, 有 3 位以上子女之家庭 (2) 送托臺中市立案托嬰中心或居家托育服務中心之托育人員 費之方式辦理, 其學費由教育局給予補助 (2) 私立符合幼兒就讀幼兒園補助辦法第 5 條規定之幼兒園 : 每名幼兒每學期最高可補助 15,000 元, 園方得比照公立幼兒園於幼兒入學時即予免收, 或收到政府補助款後再轉撥家長, 但園方必須明確告知家長其補助款撥付方式 2. 弱勢加額補助 : 除學費補助以外, 具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資格及家戶年所得 70 萬元者, 再加額補助雜費 代辦費 ( 不包括交通費 課後延托費 保險費 家長會費及其他等項目 ) 最高 15,000 元 一般家庭每月最高補助 2,000-3,000 元, 中低收入家庭每月最高補助 3,000-4,000 元, 低收入戶家庭 家有未滿 2 歲之發展遲緩或身心障礙幼兒之家庭 特殊境遇家庭 高風險家庭每月最高補助 4,000-5,000 元 網址 :http://www.society.taichung.gov.tw/section/index.asp?parser=99,16,257,,,,,,,,,3,,1 1. 未滿 6 歲幼童設籍於臺中市, 且符合弱勢家庭資格者 ( 指符合低收入戶 中低收入戶 領有特殊境遇家庭子女生活津貼者 經濟弱勢兒少家庭 ) 2. 兒童未經政府公費安置收容 1. 低收入戶 : 每名兒童每月最高補助 5,000 元 ( 含現行低收入戶兒童生活補助費 ) 2. 中低收入戶 : 每名兒童每月最高補助 4,000 元 3. 領有特殊境遇家庭子女生活津貼者 : 每名兒童每月最高 幼兒教育科 #54402 ~ 54407 #37503 37506 37512 37514~6 37519 37525 37611 10
新 生 兒 至 學 齡 前 ( 0 6 歲 ) 托育一條龍 - 平價托育費用補助 3. 本津貼得與各項托育相關費用補助重覆請領 補助 3,000 元 ( 含現行特殊境遇家庭子女生活津貼 ) 4. 經濟弱勢兒少家庭 : 每名兒童每月最高補助 3,000 元 ( 含現行經濟弱勢兒少家庭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 ) 5. 本津貼係以月為核算單位, 於符合弱勢家庭資格期間, 最多可補助至兒童滿 6 足歲當月止 6. 凡符合弱勢家庭資格之 0-6 歲幼兒, 由社會局篩選出當月符合本津貼資格名冊, 並將補助款匯入受款人之郵局帳戶, 民眾無須提出申請 網址 :http://www.society.taichung.gov.tw/section/index.asp?parser=99,16,257,,,,,,,,,48,,1 補助對象應具備下列各款條件 : 1. 父母 ( 或監護人 ) 一方設籍臺中市半年以上及其送托之未滿 6 歲幼童設籍於臺中市 2. 未滿 6 歲幼童送托臺中市協力托育人員且收托地點在臺中市或送托臺中市協力托嬰中心 倘送托彰化縣 南投縣 苗栗縣之協力托嬰中心, 須符合設籍臺中市之幼童及父母一方戶籍地, 或父母 ( 或監護人 ) 一方工作地至就托之托嬰中心距離不超過 10 公里者 3. 以日托 全日托 夜托等型態為原則且托育費用超過衛生福利部家庭部分托育費用補助與臺中市平價托育費用補助之合計金額為原則 4. 未領取因照顧該名幼童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或父母未就業家庭育兒津貼或幼兒園免學費補助 ( 領有弱勢家庭育兒津貼者不在此限 ) 者 1. 父母 ( 或監護人 ) 雙方或單親一方皆就業, 或父母一方就業 另一方因中重度身心障礙 或服義務役 或處 1 年以上之徒刑或受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處分 1 年以上且執行中, 致無法自行照顧家中未滿 6 歲幼童, 而需將該幼童送請托育人員照顧, 且申請人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最近 1 年綜合所得總額合計未達申報標準或綜合所得稅稅率未達 20% 者, 或戶籍登記為同一母親或父親, 有 3 位以上子女之家庭, 其未滿 6 歲幼童需送請托育人員照顧者 ( 以日托 全日托或夜托型態為限且托育費用超過衛生福利部家庭部分托育費用補助與臺中市平價托育費用補助之合計金額為原則 ): 補助每名幼童每月 3,000 元, 補助至幼童滿 6 歲生日前一天止 2. 不符合上述資格者 ( 以日托 全日托或夜托型態為限且托育費用超過衛生福利部家庭部分托育費用補助與臺中市平價托育費用補助之合計金額為原則 ): 補助每名幼童每月 2,000 元, 補助至幼童滿 6 歲生日前一天止 網址 :http://www.society.taichung.gov.tw/section/index.asp?parser=99,16,257,,,,,,,,,48,,1 04-2228911 1 #37500 37504 #37503 37506 37508 37512 37514~6 37519 37525 37611 11
新 生 兒 至 學 齡 前 ( 0 6 歲 ) 發展遲緩兒童交通費及療育費補助 兒童臨時托育服務 設籍臺中市並已通報臺中市兒童發展通報中心 0-6 歲幼兒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 1. 未達就學年齡之疑似發展遲緩或身心障礙兒童 2. 已達就學年齡, 經鑑定安置輔導委員會同意暫緩入學之發展遲緩或身心障礙兒童 12 每人每次最高補助交通費 200 元, 每月最高補 12 次 ( 低收入戶家庭不限次數 ) 療育費補助每人每次核實支付, 一般戶每人每月最高補助 4,000 元, 低收入戶每人每月最高補助 5,000 元 網址 :http://www.society.taichung.gov.tw/section/index.asp?parser=99,16,257,,,,,82,,,,1,,1 設籍並實際居住臺中市之 0-12 歲弱勢或多胞胎家庭兒每月提供最多 40 小時 每年最高 240 小時之免童, 且送托於臺中市合法立案之合作幼兒園 合作托嬰費臨托服務 中心或領有 居家式托育服務登記證書 之居家托育人員, 符合法定收托年齡及人數, 並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 : 1. 臺中市列冊低收入戶 2. 臺中市列冊中低收入戶 3. 多胞胎家庭 (0-3 足歲 ): 同一胎兩名子女以上 4. 家庭總收入按全家人口平均分配, 每人每月未超過政府當年度公布最低生活費 2.5 倍, 動產按全家人口存款本金及有價證券按面額計算之合計金額未超過一定數額者 ( 單人 250 萬元, 每多一人多 25 萬元 ), 不動產未超過 650 萬元, 且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 : (1) 單親家庭 : 申請人一方監護或一方死亡 離異, 且確定監護權歸屬者 ; 兒童由父母雙方共同監護者不予補助 (2) 身心障礙或發展遲緩家庭 : 父母一方領有中度以上身心障礙手冊 / 證明 ; 兒童本人或家中同住手足之一持有臺中市身心障礙手冊 / 證明或持有 1 年內之醫院發展遲緩證明 (3) 失業者家庭 : 其父母一方因非自願性失業且需參加短期職業訓練或應徵工作者 (4) 夜間工作家庭 : 實際照顧之父 母或監護人為夜間工作者, 夜間工作時間為晚上 8 時過後 #37509 37513 #37519
其 他 中低收入戶兒童及 少年健保費補助 (0-18 歲 )( 衛生福 利部社會家庭署 ) 役男育有未滿 12 歲 之子女 2 名以上得 申請服補充兵 ( 內 政部役政署 ) 役男得申請提前 退伍 ( 國防部 ) 弱勢兒童少年生 活扶助 (0-18 歲 ) ( 衛生福利部社會 (5) 多胞胎家庭 ( 超過 3 歲至未滿 12 歲 ): 同一胎兩名子女以上 5. 其他經臺中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社會工作科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家庭福利服務中心轉介有臨托補助需求之高風險 / 高危機家庭, 並經臺中市政府社會局核定身分者 網址 :http://www.society.taichung.gov.tw/section/index-1.asp?parser=99,16,257,,,,4428,191,,,,3,,1 符合臺中市列冊中低收入戶, 且未領有政府其他全民健康保險費之 18 歲以下兒童及少年 13 補助全額健保費 網址 :http://www.society.taichung.gov.tw/section/index-1.asp?parser=99,16,257,,,,1765,3,,,,1,,1 常備役體位且無緩徵原因之役男, 育有未滿 12 歲之子得請服 12 天補充兵役 女 2 名以上, 或未滿 12 歲之子女 1 名且配偶懷孕 6 個 月以上 網址 :http://www.civil.taichung.gov.tw/ct.asp?xitem=1334943&ctnode=12608&mp=102010 常備兵現役在營期間於國防軍事無妨礙時, 育有未滿 12 得申請提前退伍 歲之子女 2 名以上, 或未滿 12 歲之子女 1 名且配偶懷 孕 6 個月以上 網址 :http://www.civil.taichung.gov.tw/ct.asp?xitem=1700401&ctnode=12608&mp=102010 設籍並實際居住臺中市未滿 18 歲之兒童及少年或實際居住於臺中市之未辦理戶籍登記 無國籍 未取得居留 定居許可前之兒童及少年, 年滿 15 歲未繼續升學者除外, 且未獲政府所提供其他項目生活補助及未接受公費收容安置者, 並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 每人每月 1,969 元 ; 6 歲以下可加領托育一條龍弱勢育兒津貼 1,031 元 #37524 臺中市政府民政局兵員徵集科 #29613 臺中市政府民政局兵員徵集科 #29605
其 他 家庭署 ) 1. 遭遇困境之中低收入戶內兒童及少年 2. 因懷孕或生育而遭遇困境之兒童 少年及其子女 3. 因父母雙亡 一方監護或一方死亡 失蹤 離異 遭遇重大傷病或因案服刑中, 以致生活遭遇困難之兒童及少年 4. 經法院判定負監護人之教養之人且生活遭遇困難之兒童及少年 5. 非婚生子女且生活遭遇困難之兒童及少年 6. 其他經社會局評估無力撫育及無扶養義務人或撫養義務人無力維持其生活之兒童及少年 網址 :http://www.society.taichung.gov.tw/section/index.asp?parser=99,16,257,,,,,,,,,1,,1 整合住宅補貼資 1. 中華民國國民 1. 租金補貼 : 每戶每月最高 4,000 元 源實施方案 ( 內政 2. 年滿 20 歲 2. 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 : 3. 符合下列家庭組成之一 ( 具備其中一種即可 ): 部營建署 ) (1) 有配偶者 貸款額度最高為 210 萬元 (2) 與直系親屬設籍於同一戶者 (1) 第一類資格 : 郵儲利率減 0.533% (3) 單身年滿 40 歲者 (2) 第二類資格 : 郵儲利率加 0.042% (4) 父母均已死亡, 戶籍內有未滿 20 歲或已滿 20 歲仍在 3. 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 : 學 身心障礙或沒有謀生能力之兄弟姊妹需要照顧者 4. 家庭成員之住宅狀況應符合下列條件之ㄧ : 貸款額度最高 80 萬元 (1) 均無自有住宅 (1) 第一類資格 : 郵儲利率減 0.533% (2) 申請人之父母均已死亡, 且其戶籍內有未滿 20 歲或 (2) 第二類資格 : 郵儲利率加 0.042% 已滿 20 歲仍在學 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之兄弟姊妹需要照顧者, 申請人及其戶籍內兄弟姊妹均無自有住宅 5. 家庭年所得 每人每月平均所得 每人動產限額及非住宅之不動產限額低於一定金額 網址 :https://pip.moi.gov.tw/v2/b/scrb0107.aspx 補助與獎勵企業 設置哺 ( 集 ) 乳室 1. 勞動部之補助 : (1) 雇主設置供受僱者親自哺乳或收集母乳之場所 (2) 雇主以自行或聯合方式設置托兒服務機構 14 勞動部補助金額 : 1. 哺 ( 集 ) 乳室 : 補助費用最高 2 萬元 2. 托兒設施 : #37522 臺中市政府 都市發展局 住宅管理科 #64601~646 05 臺中市政府 勞工局
其 他 與辦理托兒服務 弱勢民眾就業或職訓期間托兒補助 (3) 雇主以委託合約方式與已登記立案之托兒服務機構辦理托兒服務, 並由雇主提供補助托兒津貼者 2.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之獎勵 : 勞保投保人數達 20 人以上且登記設立於臺中市之事業單位, 並辦理托兒措施者 ( 附受益佐證資料 ), 審核通過者予以獎勵 15 (1) 新興建完成並登記立案者 : 補助托兒設施費用最高 200 萬元 (2) 已設置並登記立案者 : 補助改善或更新托兒設施費用, 每年最高 50 萬元 (3) 托兒措施 : 補助辦理受僱者子女托兒服務措施, 每年最高 60 萬元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之獎勵 : 獎勵金額最高 60,000 元 網址 :http://www.labor.taichung.gov.tw/ct.asp?xitem=303783&ctnode=19685&mp=117010 1. 申請對象 : (1) 初期就業勞工 :102 年 1 月 1 日以後在臺中市事業單位連續就業滿 3 個月以上者 (2) 參加公辦職業訓練者 : 參加公辦全日制職業訓練於 104 年 12 月以後結訓者 (3) 投保薪資 24,000 元 ( 含 ) 以下之自營作業者 :104 年 1 月 1 日以後在臺中市獨立從事勞動或技藝工作, 持有相關事業主管機關核發之有效證明文件, 且由主業所屬臺中市之職業工會投保勞工保險者 (4) 減少工時致工資減少之勞工 : 於臺中市事業單位連續就業滿 3 個月以上且達成減少工資工時協議, 約定後每月實領工資未達原領工資 60% 者 2. 申請條件 ( 以下條件皆需符合 ): (1) 設籍 ( 或外國人與本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 且獲准居留 ) 於臺中市 6 個月以上者 (2) 家有設籍同戶未滿 12 歲 ( 或國小以下 ) 之子女, 委託有合格證照或證書人員 立案機構照顧事實 ( 例如幼兒園 學校課後照顧 安親補習班等 ) (3) 家庭總收入按全家人口平均分配, 每人每月未超過 22,897 元, 且薪資佔家庭總收入 90% 以上者 (4) 廣義軍公教人員 政府短期公共就業服務方案等人 補助金額 1. 全日托 : 受托子女每位每月最高補助 5,000 元 2. 半日托 課後安親 短期補習 : 受托子女每位 每月最高補助 3,000 元 3. 最長補助 6 個月, 倘聘僱外籍勞工托育者, 補 助金額減半發給 福利促進科 #35410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福利促進科 #35409 #35421
其 他 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子女生活津貼 特殊境遇家庭兒童托育津貼 員不得申請 (5) 未重複申請其他政府托育補助 網址 :http://www.labor.taichung.gov.tw/ct.asp?xitem=1266824&ctnode=19023&mp=117010 凡設籍並實際居住臺中市, 未獲政府其他項目生活補助每人每月 2,001 元 或未接受公費收容安置, 其家庭總收入按全家人口平均分配, 每人每月未超過台灣地區每人每月消費支出 1.5 倍 (29,967 元 ), 且家庭財產未超過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一定金額 ( 動產平均每人不超過 392,520 元, 不動產全戶不超過 650 萬元 ), 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 1.65 歲以下, 其配偶死亡, 或失蹤經向警察機關報案協尋未獲達 6 個月以上 2. 因配偶惡意遺棄或受配偶不堪同居之虐待, 經判決離婚確定或已完成協議離婚登記 3. 家庭暴力受害者 4. 因離婚 喪偶 未婚生子獨自扶養 18 歲以下子女或祖父母扶養 18 歲以下父母無力扶養之孫子女, 其無工作能力, 或雖有工作能力, 因遭遇重大傷病或照顧 6 歲以下子女致不能工作 5. 配偶處 1 年以上之徒刑或受拘束人身安全自由之保安處分 1 年以上, 且在執行中 網址 :http://www.society.taichung.gov.tw/section/index.asp?parser=99,16,257,,,,,60,,,,4,,2 凡設籍並實際居住臺中市, 未獲政府其他項目生活補助應優先獲准進入公立托教機構 ; 或未接受公費收容安置, 其家庭總收入按全家人口平均未滿 6 歲子女或孫子女進入私立立案幼兒園, 每分配, 每人每月未超過台灣地區每人每月消費支出 1.5 人每月 1,500 元, 每學期 9,000 元 倍 (29,967 元 ), 且家庭財產未超過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一定金額 ( 動產平均每人不超過 392,520 元, 不動產全戶不超過 650 萬元 ), 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 1.65 歲以下, 其配偶死亡, 或失蹤經向警察機關報案協尋未獲達 6 個月以上 #37605 #37605 16
其 他 弱勢家庭兒童及 少年緊急生活扶 助 (0-18 歲 ) 2. 因配偶惡意遺棄或受配偶不堪同居之虐待, 經判決離婚確定或已完成協議離婚登記 3. 家庭暴力受害者 4. 因離婚 喪偶 未婚生子獨自扶養 18 歲以下子女或祖父母扶養 18 歲以下父母無力扶養之孫子女, 其無工作能力, 或雖有工作能力, 因遭遇重大傷病或照顧 6 歲以下子女致不能工作 5. 配偶處 1 年以上之徒刑或受拘束人身安全自由之保安處分 1 年以上, 且在執行中 網址 :http://www.society.taichung.gov.tw/section/index.asp?parser=99,16,257,,,,,60,,,,4,,2 1. 補助對象 : 設籍臺中市弱勢家庭之未滿 18 歲兒童及少年, 未接受公費收容安置, 經社工員訪視評估其家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 (1) 父母一方或監護人失業 經判刑確定入獄 罹患重大傷病 精神疾病或藥酒癮戒治, 致生活陷於困境 (2) 父母離婚或一方死亡 失蹤, 他方無力維持家庭生活 (3) 父母一方因不堪家庭暴力或有其他因素出走, 致生活陷於困境 (4) 父母雙亡或兒童及少年遭遺棄, 其親屬願代為撫養, 而無經濟能力 (5) 未滿 18 歲未婚懷孕或有未滿 18 歲之非婚生子女, 經評估有經濟困難 (6) 其他經評估確有生活困難, 需予經濟扶助 2. 受理單位 : 戶籍所在地區公所 1. 每人每月 3,000 元 2. 扶助期間以 6 個月為原則, 經實地訪視如認有延長必要, 最多延長 6 個月 3. 已接受政府其他生活補助, 不得再領取本扶助, 但經評估納為高風險家庭或兒少保護處遇服務對象需要經濟協助者, 得核予本扶助與其他生活補助之差額 4. 申請或領取本扶助之家庭, 應接受社工人員之關懷訪視評估及其他相關協助 網址 :http://www.society.taichung.gov.tw/section/index-1.asp?parser=99,7,257,,,,489,3,,,,1,,1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社會工作科 #37710 17
其 他 爸媽育學堂 ~ 育兒指導服務 低收入戶暨弱勢兒童少年醫療補助 居住臺中市之 : 1. 準爸媽 2. 家有 2 足歲以下幼兒之新手爸媽 3. 家有 2 足歲以下之雙胞胎 多胞胎家庭 4. 家有 6 足歲以下幼兒之弱勢家庭 受服務對象免費使用 服務內容 : 提供嬰幼兒照顧諮詢 社區宣導 團體主題課程 到宅指導 編印育兒指導手冊等服務 網址 :http://www.society.taichung.gov.tw/section/index-1.asp?parser=99,7,257,,,,4189,140,,,5,3,,1 設籍臺中市符合社會救助法規定未滿 18 歲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兒童及少年, 或設籍於臺中市之弱勢兒童及少年 補助發展遲緩兒童療育訓練費 ; 協助繳納積欠之健保費 ; 住院期間之看護費 膳食費及住院費用 ; 未婚懷孕生產 流產醫療費用 ; 因早產及其併發症所衍生之醫療及住院費用 ; 親子血緣鑑定費用 ; 無健保投保資格個案之醫療費用等 網址 :http://www.society.taichung.gov.tw/section/index-1.asp?parser=99,16,257,,,,492,3,,,,1,,1 育兒諮詢專線 : 04-23730885 社會局婦女及兒少福利科 #37505 #37507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