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台商子女學校 105 學年度高中部入學招生簡章 * 上海台商子女學校校址 : 上海市閔行區華漕鎮金輝路 888 號電話 :021-6221-7006 傳真 :021-5458-0656 網址 :http://www.shtcs.com.cn/ * 本校台北辦事處地址 : 臺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一段 66 號 28 樓 2885 室電話 :02-7720-0636 傳真 :02-7720-0638 上海台商子女學校 105 學年度高中部招生委員會 1
重要日程 一 直升免試入學 ( 一 ) 報名日期 :105 年 5 月 30 日至 105 年 5 月 31 日 (9:00~12:00 及 13:00~17:00) ( 二 ) 放榜日期 :105 年 6 月 6 日 ( 三 ) 報到日期 :105 年 6 月 7 日 (9:30~11:30) 二 校外生免試入學 ( 一 ) 報名日期 :105 年 6 月 3 日至 105 年 6 月 14 日 ( 每日 9:00~12:00 及 13:00~17:00,6 月 14 日 9:00~12:00) ( 二 ) 放榜日期 :105 年 6 月 16 日 ( 三 ) 報到日期 :105 年 6 月 24 日 (9:30~11:30) 三 甄試入學 ( 一 ) 報名日期 :105 年 6 月 8 日至 105 年 6 月 17 日 (9:00~12:00 及 13:00~17:00) ( 二 ) 甄試日期 :105 年 6 月 25 日 ( 三 ) 放榜日期 :105 年 6 月 27 日 ( 四 ) 報到日期 :105 年 6 月 29 日 (9:30~11:30) 2
上海台商子女學校 105 學年度高中部招生簡章 壹 依據 一 中華民國 102 年 07 月 10 日華總一義字第 10200131151 號令公布之 高級中等教育法 二 中華民國 103 年 01 月 08 日華總一義字第 10300000581 號令修正公布之 私立學校法 三 教育部 104 年 06 月 10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040062160B 號令修正發布之 高級中等學校多元入學招生辦法 四 教育部 104 年 08 月 04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040086268B 號令訂定發布之 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作業要點訂定應遵行事項 五 教育部 104 年 6 月 24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040058050B 號令修正發布之 高級中等學校特色招生核定作業要點訂定應遵行事項 貳 招生科別 : 高中普通科一年級 4 班, 每班 45 人, 男女兼收 參 招生名額 :180 名 肆 招生方式一 直升免試入學 ( 一 ) 招生對象 : 本校國中部畢業生, 獎懲相抵後 ( 含改過銷過 ), 無小過以上處者 ( 二 ) 招生名額 :60 名 ( 三 ) 報名日期 :105 年 5 月 30 日至 105 年 5 月 31 日 (9:00~12:00 及 13:00~17:00) ( 四 ) 放榜日期 :105 年 6 月 6 日 ( 五 ) 報到日期 :105 年 6 月 7 日 (9:00~12:00 及 13:00~17:00) 二 校外生免試入學 ( 一 ) 招生對象 :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持有當年度國中教育會考成績之非本校國中畢 ( 肄 ) 業生, 獎懲相抵後 ( 含改過銷過 ), 無小過以上處者 ( 二 ) 招生名額 :50 名 ( 三 ) 報名日期 :105 年 6 月 3 日至 105 年 6 月 14 日 ( 每日 9:00~12:00 及 13:00~17:00,6 月 14 日 9:00~12:00) ( 四 ) 報名費 : 新臺幣 500 元 ( 或人民幣 100 元 ) 持縣市政府 中低收入戶 及 低收入戶證明 者, 報名費全免 大陸匯款 : 戶名 : 上海台商子女学校 ( 銀行要求書寫簡體字, 只收人民幣 ) 行別 : 中國銀行上海市顧戴路支行帳號 :453359221263 台灣匯款 : 戶名 : 上海台商子女學校 ( 只收新台幣 ) 行別 :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西門行帳號 :2061-01-00007988 匯款時, 應註明報考人姓名 ; 未註明而事後無法證明已繳款者, 視同未繳交報名費 ( 五 ) 放榜日期 :105 年 6 月 16 日 ( 六 ) 報到日期 :105 年 6 月 24 日 (9:00~12:00 及 13:00~17:00) 3
三 甄試入學 ( 一 ) 招生對象 1.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 2. 國 ( 初 ) 中應屆畢業生, 或曾在公私立國民中學 高級中學附設國民中學, 持有畢業證書或修業證明書 非應屆畢業生持有畢業證書或同等學力證明書 3. 獎懲相抵後 ( 含改過銷過 ), 無小過以上處者 ( 二 ) 招生名額 :70 名 ( 三 ) 報名日期 :105 年 6 月 8 日至 105 年 6 月 17 日 (9:00~12:00 及 13:00~17:00) ( 四 ) 報名費 : 新臺幣 500 元 ( 或人民幣 100 元 ) 持縣市政府 中低收入戶 及 低收入戶證明 者, 報名費全免 大陸匯款 : 戶名 : 上海台商子女学校 ( 銀行要求書寫簡體字, 只收人民幣 ) 行別 : 中國銀行上海市顧戴路支行帳號 :453359221263 台灣匯款 : 戶名 : 上海台商子女學校 ( 只收新台幣 ) 行別 :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西門行帳號 :2061-01-00007988 匯款時, 應註明報考人姓名 ; 未註明而事後無法證明已繳款者, 視同未繳交報名費 ( 五 ) 甄試日期 :105 年 6 月 25 日 ( 六 ) 放榜日期 :105 年 6 月 27 日 ( 七 ) 報到日期 :105 年 6 月 29 日 (9:00~12:00 及 13:00~17:00) 伍 成績複查報名學生或家長對錄取結果有疑義時, 得由學生或家長直接向本校或本校臺北辦事處申請複查, 逾期不再受理 一 申請日期 ( 一 ) 直升免試入學 :105 年 6 月 7 日 (9:00~12:00 及 13:00~17:00) ( 二 ) 校外生免試入學 :105 年 6 月 17 日 (9:00~12:00 及 13:00~17:00) ( 二 ) 甄試入學 :105 年 6 月 28 日 (9:00~12:00 及 13:00~17:00) 二 申請手續 ( 一 ) 由學生或家長填寫本簡章所附之 高中部入學錄取結果複查申請書 ( 附錄五 ), 並持入學錄取結果通知書向本校或本校臺北辦事處申請 ( 二 ) 如遇特殊之情形, 可接受傳真辦理, 事後再行郵寄補件 三 複查結果若符合錄取標準, 則增額錄取 陸 申訴報名學生個人及家長若有疑義事項, 得以書面提出申訴 一 申請日期 ( 一 ) 直升免試入學 :105 年 6 月 7 日 (9:00~12:00 及 13:00~17:00) ( 二 ) 校外生免試入學 :105 年 6 月 17 日 (9:00~12:00 及 13:00~17:00) ( 三 ) 甄試入學 :105 年 6 月 28 日 (9:00~12:00 及 13:00~17:00) 二 申請手續由學生或家長填寫本簡章所附之 高中部入學申訴書 ( 附錄六 ), 以限時掛號郵寄至本校或本校臺北辦事處提出申訴 三 本校收到申訴書後, 一星期內會以書面函覆申訴結果 4
上海台商子女學校 105 學年度高中部直升免試入學招生簡章 * 上海台商子女學校校址 : 上海市閔行區華漕鎮金輝路 888 號電話 :021-6221-7006 傳真 :021-5458-0656 網址 :http://www.shtcs.com.cn/ * 本校台北辦事處地址 : 臺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一段 66 號 28 樓 2885 室電話 :02-7720-0636 傳真 :02-7720-0638 上海台商子女學校 105 學年度高中部招生委員會 5
上海台商子女學校 105 學年度高中直升免試入學招生簡章 壹 依據一 中華民國 102 年 07 月 10 日華總一義字第 10200131151 號令公布之 高級中等教育法 二 中華民國 103 年 01 月 08 日華總一義字第 10300000581 號令修正公布之 私立學校法 三 教育部 104 年 06 月 10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040062160B 號令修正發布之 高級中等學校多元入學招生辦法 四 教育部 104 年 08 月 04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040086268B 號令訂定發布之 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作業要點訂定應遵行事項 貳 招生對象及名額 一 報名資格 : 本校國中部應屆畢業生, 獎懲相抵後 ( 含改過銷過 ), 無小過以上處者 二 錄取名額 :60 名 參 報名辦法 一 報名時間 :105 年 5 月 30 日至 105 年 5 月 31 日 (9:00~12:00 及 13:00~17:00) 二 報名手續 : 填妥直升免試入學報名表 ( 附錄一 ) 後繳交至本校教務處註冊組 肆 超額比序方式一 積採計 ( 一 ) 比序項目包括多元學習 ( 含均衡學習 服務學習 獎懲 才藝 / 考級 ) 及國中會考二項 ( 二 ) 多元學習表現之均衡學習, 除國中學生在校健康與體育 藝術與人文 綜合活動領域之學習領域評量成績及格與否外, 其他在校學習領域評量成績均不採計 類 別 項目 採計上限 積換算 說明 均衡學習 36 12 符合 1 個領域 0 未符合 健體 藝文 綜合三領域前五學期帄均成績及格者 1. 由國中學校認證 多元學習表現 服務學習 21 7 每學期服務滿 6 小時以上 2. 採計期間為 102 學年度上學期至 104 學年度上學期, 採計原則依 基北區免試入學服務學習時數認證及轉換採計原則 辦理 0 每學期服務未滿 6 小時 3. 非應屆畢 ( 結 ) 業生服務學習時數採計, 除上開採計期間外, 亦得 選擇國中在學期間前 5 學期選 3 學期進行採計 獎 10 1 3 9 1. 本項為改過銷過後的獎懲紀 6
懲 嘉獎 1 支小功 1 支大功 1 支 -1-3 -9 錄, 請國中學校出具證明 2. 競賽得名所敍之獎勵不在採計 範圍內 警告 1 支小過 1 支大過 1 支 1 2 4 5 1. 請檢附獎狀或相關證明文件影 才藝 / 考 5 校內比賽前三名 國家 / 國際區級比賽前縣市級比賽級比賽前三名前三名六名 5 1~5 本 2. 各類比賽及檢定成績採計期間為 100 學年度上學期 ( 國小五年級 ) 至 104 學年度下學期 ( 國中九年級 ) 3. 各類才藝檢定考試之積換算 級 全民英檢中級以上, 含同等級英語考試 各類才藝檢定考試 將由本校招生入學委員會召開會議決議 國中 五科 35 7 6 5 4 3 2 1 A++ A+ A B++ B+ B C 國文 數學 英語 社會 自然五科, 各科按等級加標示轉換積 1-7 教 育會考 寫作測 1 1 0.8 0.6 0.4 0.2 0.1 寫作測驗 1-6 級轉換積 0.1-1 驗 6 級 5 級 4 級 3 級 2 級 1 級 總積 108 二 比序方式 (1) 第一順次 : 由多元學習表現 ( 含均衡學習 服務學習 獎懲 才藝 / 考級 ) 積與國中教育會考等級加標示及寫作測驗之換算積加總為總積, 並依總積進行比序 (2) 第二順次 : 第一順次比序同, 則依國中教育會考等級加標示及寫作測驗之換算積加總進行比序 (3) 第三順次 : 第二順次比序同, 則依多元學習表現 ( 含均衡學習 服務學習 獎懲 才藝 / 考級 ) 積, 進行比序 (4) 如經第三順次比序後仍同時, 採用國中教育會考各科等級加標示進行比序, 依序為英語科等級加標示 數學科等級加標示 國文科等級加標示 自然科等級加標示 社會科等級加標示 寫作測驗 (5) 如經上述適當之處理後仍有超額情形, 以增加名額錄取 7
伍 錄取公告一 放榜日期 :105 年 6 月 6 日 ( 一 ) 二 公告方式 : 榜單公告於本校學校網頁首頁及校門口公佈欄 陸 報到注意事項一 報到日期 :105 年 6 月 7 日 ( 二 ) (9:00~12:00 及 13:00~17:00) 二 報到資料 : 報到切結書 ( 附錄四 ) 二 報到地點 : 教務處註冊組 柒 注意事項一 經公告錄取之學生, 於 105 年 6 月 7 日 ( 二 ) 向註冊組辦理報到手續, 逾期未報到者視同放棄錄取資格 二 凡報到者畢業證書將由本校註冊組保留, 於 105 學年度開學後發還 三 凡報到者即應放棄參加當學年度高中職及五專之各種入學管道, 違者取消其入學資格 8
上海台商子女學校 105 學年度高中部 校外生免試入學招生簡章 * 上海台商子女學校校址 : 上海市閔行區華漕鎮金輝路 888 號電話 :021-6221-7006 傳真 :021-5458-0656 網址 :http://www.shtcs.com.cn/ * 本校台北辦事處地址 : 臺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一段 66 號 28 樓 2885 室電話 :02-7720-0636 傳真 :02-7720-0638 上海台商子女學校 105 學年度高中部招生委員會 9
上海台商子女學校 105 學年度高中部校外生免試入學招生簡章 壹 依據一 中華民國 102 年 07 月 10 日華總一義字第 10200131151 號令公布之 高級中等教育法 二 中華民國 103 年 01 月 08 日華總一義字第 10300000581 號令修正公布之 私立學校法 三 教育部 104 年 06 月 10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040062160B 號令修正發布之 高級中等學校多元入學招生辦法 四 教育部 104 年 08 月 04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040086268B 號令訂定發布之 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作業要點訂定應遵行事項 貳 招生對象及名額 一 報名資格 :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持有當年度國中教育會考成績之非本校國中畢 ( 肄 ) 業學生, 獎懲相抵後 ( 含改過銷過 ), 無小過以上處者 二 錄取名額 :50 名 參 報名辦法一 報名時間 :105 年 6 月 3 日 ( 五 ) 至 105 年 6 月 14 日 ( 二 ) ( 採現場報名者, 請於上班日 9:00~12:00 及 13:00~17:00 6 月 14 日 9:00~12:00 辦理 ) 二 報名資料 : 校外生免試入學報名表 ( 附錄二 ) 國中教育會考成績單影本 獎懲紀錄影本 身證明文件 ( 臺胞證 護照或身證 ) 影本 三 報名費 : 新臺幣 500 元 ( 或人民幣 100 元 ) 持縣市政府 中低收入戶 及 低收入戶證明 者, 報名費全免 大陸匯款 : 戶名 : 上海台商子女学校 ( 銀行要求書寫簡體字, 只收人民幣 ) 行別 : 中國銀行上海市顧戴路支行帳號 :453359221263 台灣匯款 : 戶名 : 上海台商子女學校 ( 只收新台幣 ) 行別 :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西門行帳號 :2061-01-00007988 匯款時, 應註明報考人姓名 ; 未註明而事後無法證明已繳款者, 視同未繳交報名費 四 報名手續 : 填妥校外生免試入學報名表 ( 附錄二 ) 並備妥各項報名資料後, 循以下方式向本校註冊組報名, 並匯入報名費 五 報名方式 : 一律採個別報名, 以現場 e-mail 或通訊報名, 向本校註冊組或臺北辦事處辦理 1. 現場或通訊報名 : 臺灣地區 : 本校台北辦事處 : 臺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一段 66 號 28 樓 2885 室, 傳真至 02-77200638 海外地區 : 上海台商子女學校 : 上海市閔行區華漕鎮金輝路 888 號, 或傳真至 021-54580656 2.E-mail 報名 : 教務處註冊組 hongyq@shtcs.com.cn 10
肆 超額比序方式一 積採計 ( 一 ) 比序項目包括多元學習 ( 含均衡學習 服務學習 獎懲 才藝 / 考級 ) 及國中會考二項 ( 二 ) 多元學習表現之均衡學習, 除國中學生在校健康與體育 藝術與人文 綜合活動領域之學習領域評量成績及格與否外, 其他在校學習領域評量成績均不採計 類 別 項 目 採計 上限 積換算 說明 均衡學習 36 12 符合 1 個領域 0 未符合 健體 藝文 綜合三領域前五學期 帄均成績及格者 1. 由國中學校認證 服務學習 21 7 每學期服務滿 6 小時以上 2. 採計期間為 102 學年度上學期至 104 學年度上學期, 採計原則依 基北區免試入學服務學習時數認證及轉換採計原則 辦理 0 每學期服務未滿 6 小時 3. 非應屆畢 ( 結 ) 業生服務學習時數採計, 除上開採計期間外, 亦得選擇國中在學期間前 5 學 期選 3 學期進行採計 多元學習表現 獎懲 10 1 3 9 嘉獎 1 支 小功 1 支 大功 1 支 -1-3 -9 1. 本項為改過銷過後的獎懲紀錄, 請國中學校出具證明 2. 競賽得名所敍之獎勵不在採計範圍內 警告 1 支小過 1 支大過 1 支 1 2 4 5 1. 請檢附獎狀或相關證明文件影 才藝 / 5 校內比賽前三名 區級比賽前三名 縣市級比賽前三名 國家 / 國際級比賽前六名 本 2. 各類比賽及檢定成績採計期間為 100 學年度上學期 ( 國小五年級 ) 至 104 學年度下學期 ( 國中九年級 ) 考級 5 1~5 全民英檢中級以上, 含同等級英語考試 各類才藝檢定考試 3. 各類才藝檢定考試之積換算將由本校招生入學委員會召開會議決議 11
國中 五科 35 7 6 5 4 3 2 1 A++ A+ A B++ B+ B C 國文 數學 英語 社會 自然五科, 各科按等級加標示轉換積 1-7 教 育會考 寫作測 1 1 0.8 0.6 0.4 0.2 0.1 寫作測驗 1-6 級轉換積 0.1-1 驗 6 級 5 級 4 級 3 級 2 級 1 級 總積 108 二 比序方式 (1) 第一順次 : 由多元學習表現 ( 含均衡學習 服務學習 獎懲 才藝 / 考級 ) 積與國中 教育會考等級加標示及寫作測驗之換算積加總為總積, 並依總積進行比序 (2) 第二順次 : 第一順次比序同, 則依國中教育會考等級加標示及寫作測驗之換算積 加總進行比序 (3) 第三順次 : 第二順次比序同, 則依多元學習表現 ( 含均衡學習 服務學習 獎懲 才 藝 / 考級 ) 積, 進行比序 (4) 如經第三順次比序後仍同時, 採用國中教育會考各科等級加標示進行比序, 依序為 英語科等級加標示 數學科等級加標示 國文科等級加標示 自然科等級加標示 社 會科等級加標示 寫作測驗 (5) 如經上述適當之處理後仍有超額情形, 以增加名額錄取 伍 錄取公告 一 放榜日期 :105 年 6 月 16 日 ( 四 ) 二 公告方式 : 榜單公告於本校學校網頁首頁及校門口公佈欄 陸 報到注意事項 一 報到日期 :105 年 6 月 24 日 ( 五 ) (9:00~12:00 及 13:00~17:00) 二 報到資料 : 臺胞證 護照 戶口名簿等證明文件影本, 以及報到切結書 ( 附錄四 ) 國 ( 初 ) 中 三 報到地點 畢業證書等正本文件 1. 本校教務處註冊組 : 上海市閔行區華漕鎮金輝路 888 號 2. 本校臺北辦事處 : 臺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一段 66 號 28 樓 2885 室 柒 注意事項 一 經公告錄取之學生, 於 105 年 6 月 24 日 ( 五 ) 向註冊組辦理報到手續, 逾期未報到者視同放棄 錄取資格 二 凡報到者即應放棄參加當學年度高中職及五專之各種入學管道, 違者取消其入學資格 12
上海台商子女學校 105 學年度高中部 甄試入學招生簡章 * 上海台商子女學校校址 : 上海市閔行區華漕鎮金輝路 888 號電話 :021-6221-7006 傳真 :021-5458-0656 網址 :http://www.shtcs.com.cn/ * 本校台北辦事處地址 : 臺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一段 66 號 28 樓 2885 室電話 :02-7720-0636 傳真 :02-7720-0638 上海台商子女學校 105 學年度高中部招生委員會 13
上海台商子女學校 105 學年度高中甄試入學招生簡章 壹 依據一 中華民國 102 年 07 月 10 日華總一義字第 10200131151 號令公布之 高級中等教育法 二 中華民國 103 年 01 月 08 日華總一義字第 10300000581 號令修正公布之 私立學校法 三 教育部 104 年 06 月 10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040062160B 號令修正發布之 高級中等學校多元入學招生辦法 四 教育部 104 年 08 月 04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040086268B 號令訂定發布之 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作業要點訂定應遵行事項 五 教育部 104 年 6 月 24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040058050B 號令修正發布之 高級中等學校特色招生核定作業要點訂定應遵行事項 貳 招生對象及名額一 報名資格 1.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 2. 國 ( 初 ) 中應屆畢業生, 或曾在公私立國民中學 高級中學附設國民中學, 持有畢業證書或修業證明書 非應屆畢業生持有畢業證書或同等學力證明書 3. 獎懲相抵後 ( 含改過銷過 ), 無小過以上處者 二 錄取名額 :70 名 參 報名辦法一 報名時間 :105 年 6 月 8 日 ( 三 ) 至 105 年 6 月 17 日 ( 五 ) ( 採現場報名者, 請於上班日 9:00~12:00 及 13:00~17:00 辦理 ) 二 報名資料 : 甄試入學報名表 ( 附錄三 ) 獎懲紀錄影本 身證明文件( 臺胞證 護照或身證 ) 影本 ( 考試當天頇出示正本核對, 如有不符, 則取消考試資格 ) 三 報名費 : 新臺幣 500 元 ( 人民幣 100 元 ) 持縣市政府 中低收入戶 及 低收入戶證明 者, 報名費全免 大陸匯款 : 戶名 : 上海台商子女学校 ( 銀行要求書寫簡體字, 只收人民幣 ) 行別 : 中國銀行上海市顧戴路支行帳號 :453359221263 台灣匯款 : 戶名 : 上海台商子女學校 ( 只收新台幣 ) 行別 :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西門行帳號 :2061-01-00007988 匯款時, 應註明報考人姓名 ; 未註明而事後無法證明已繳款者, 視同未繳交報名費 四 報名手續 : 填妥高中甄試入學報名表 ( 附錄三 ) 並備妥各項報名資料後, 循以下方式向本校註冊組報名, 並匯入報名費 五 報名方式 : 一律採個別報名, 以現場 e-mail 或通訊報名, 向本校註冊組或臺北辦事處辦理 1. 現場或通訊報名 : 臺灣地區 : 本校台北辦事處 : 臺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一段 66 號 28 樓 2885 室, 傳真至 02-77200638 海外地區 : 上海台商子女學校 : 上海市閔行區華漕鎮金輝路 888 號, 或傳真至 021-34530031 2.E-mail 報名 : 教務處註冊組 hongyq@shtcs.com.cn 14
肆 甄試項目和日期 一 甄試項目及計 :1. 筆試 : 國文 英語 數學等 3 科, 每科計 100 2. 面試 : 計 100 二 甄試日期 :105 年 6 月 25 日 ( 六 ) 三 甄試地點 : 上海台商子女學校 ( 上海市閔行區華漕鎮金輝路 888 號 ) 四 甄試時間表 上午 時間內容 08:00-08:20 報到 08:20-08:30 考試說明 08:30-09:15 數學 09:25-10:10 國文 10:20-11:05 英語 11:05-12:00 面試 伍 錄取原則及公告一 擇優錄取 總成績相同時, 則依各單科原始成績, 參酌右列順序 :1. 面試 2. 英語 3. 數學 4. 國文, 依序錄取 二 放榜日期 :105 年 6 月 27 日 ( 一 ) 三 公告方式 1. 榜單公告於本校學校網頁首頁 2. 錄取通知單將函送各學生 陸 報到注意事項一 報到日期 :105 年 6 月 29 日 ( 三 ) (9:00~12:00 及 13:00~17:00) 二 報到資料 : 臺胞證 護照 戶口名簿等證明文件影本, 以及報到切結書 ( 附錄四 ) 國( 初 ) 中畢業證書等正本文件 三 報到地點 : 本校教務處註冊組 柒 注意事項一 經公告錄取之學生, 於 105 年 6 月 29 日 ( 三 ) 向註冊組辦理報到手續, 逾期未報到者視同放棄錄取資格 二 凡報到者即應放棄參加當學年度高中職及五專之各種入學管道, 違者取消其入學資格 15
附錄一上海台商子女學校 105 學年度高中部直升免試入學報名表 學生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年月日 黏貼相片處 身證字 號 學生住址 臺灣 : 大陸 : 臺胞證字號 家長 ( 監護人 ) 姓名 職業 關係 電話 臺灣 : 大陸 : 甲 報名資格 類別 自我 檢核 獎懲 : 功過相抵後 ( 含改過銷過 ), 無小過以上審核 ( 學生免填 ) 處 ( 學生自填 )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核章 乙 備審資料 ( 學生免填 ) 類別多元學習表現國中教育會考成績審核 項目 均衡 學習 服務 學習 獎懲 才藝 考級 國文英語數學社會自然作文 積 總積 注意事項 ( 核章 ) 1. 報名表學生填寫部請務必詳實, 字體需工整清晰, 本報名表由上海台商子女學校招生委員會留存 2. 才藝/ 考級 部, 請檢附獎狀或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學生姓名 : 家長簽名 : 105 年月日 16
附錄二 上海台商子女學校 105 學年度高中部校外生免試入學報名表 學生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年月日 黏貼相片處 身證字號就讀國中學生住址 臺灣 : 大陸 : 臺胞證字號學校畢 ( 肄 ) 業 家長 ( 監護人 ) 姓名 職業 關係 電話 臺灣 : 大陸 : 住址 臺灣 : 大陸 : 甲 報名資格 類別 1. 獎懲 : 功過相抵後 ( 含改過銷過 ), 無小過以上處 ( 學生自填 ) 2. 報名費 100 元 ( 檢附繳費憑證 ) 審核 ( 學生免填 ) 核章 自我 檢核 符合 不符合 有 無 符合 不符合 乙 備審資料 ( 學生檢附證明文件, 免填寫 ) 類別項目積總積 均衡 學習 多元學習表現國中教育會考成績審核服務才藝獎懲國文英語數學社會自然作文學習考級 ( 核章 ) 注意事項 1. 報名表學生填寫部請務必詳實, 字體需工整清晰, 本報名表由上海台商子女學校招生委員 會留存 2. 請附上報名資格及備審資料之證明文件, 含教育會考成績單 多元學習表現證明文件 繳費 憑證 身證明文件 ( 臺胞證 護照或身證 ) 等影本 學生簽名 : 家長簽名 : 105 年月日 17
附錄三上海台商子女學校 105 學年度高中部甄試入學報名表 准考證號碼 : ( 考生免填 ) 報考本校高中一年級 學生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年月日 黏貼相片處 身證字號就讀國中學生住址 臺灣 : 大陸 : 臺胞證字號學校畢 ( 肄 ) 業 家長 ( 監護人 ) 姓名 職業 關係 電話 臺灣 : 大陸 : 住址 臺灣 : 大陸 : 甲 報名資格 1. 獎懲 : 功過相抵後 ( 含改過銷 2. 報名費 100 元類別過 ), 無小過以上處 ( 檢附繳費憑證 ) ( 學生自填 ) 自我 符合 不符合 有 無檢核註 : 持有低收入戶 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者, 免收報名費 乙 甄試成績 ( 學生免填 ) 審核 ( 學生免填 ) 符合 不符合 核章 考試科目國文數學英語面試 成績得 總 注意事項 1. 報名表學生填寫部請務必詳實, 字體需工整清晰, 本報名表由上海台商子女學校招生委員會留存 2. 請附上報名資格之證明文件及繳費憑證 身證明文件 ( 臺胞證 護照或身證 ) 等影本 學生姓名 : 家長簽名 : 承辦人員職名章 : 105 年月日 18
附錄四 學生報到切結書 本人參加上海台商子女學校高中部 直升免試入學 校外生免試入學 甄試入學, 獲得錄取, 依學校規定辦理報到手續, 並恪守下列規定 : 一 不再參加本年度之其他各類入學管道或考試 二 本人 願將國民中學之畢業證書繳交至上海台商子女學校 國民中學畢業證書因原畢業學校尚未辦理畢業典禮, 同 意於 105 年 7 月 1 日前補繳 若未能在時間內補繳, 視 同自動放棄錄取資格 此致 上海台商子女學校 學生簽名 : 家長簽章 : 105 年月日 19
附錄五上海台商子女學校 105 學年度高中部入學錄取結果複查申請書 學生姓名 身證字號 複查類別 原就讀國中 直升免試入學 校外生免試入學 甄試入學 聯絡電話日 :( ) 夜 :( ) 手機 : 聯絡地址 請正楷填寫學生本人的詳細通訊處 申請複查原因 申請複查日期 105 年月日申請人簽章 說明 : 1. 由學生或家長填寫複查申請書, 逕向本校申請 2. 繳交複查手續費新臺幣 50 元 ( 或人民幣 10 元 ) 及回郵信封 ( 貼足限時郵票 ) 3. 如遇特殊之情形, 可接受傳真辦理, 事後再行郵寄補件 4. 複查結果若符合錄取標準, 則增額錄取... 上海台商子女學校 105 學年度高中部入學錄取結果複查回覆表 學生姓名 身證字號 經複查後, 結果無誤 複查結果 回覆事項 經複查後, 改為錄取 ( 請持報到資料, 於 105 年月日至本校報到, 逾期視同放棄錄取資格 ) 回覆日期 105 年月日 20
附錄六 上海台商子女學校 105 學年度高中部入學申訴書 學生姓名 申訴類別 直升免試入學 校外生免試入學 甄試入學 身證字號 通訊處 申訴事由及說明 : 就讀國中 請正楷填寫學生本人的詳細通訊處 聯絡電話 日 :( ) 夜 :( ) 申訴人 ( 簽章 ) 申訴日期 :105 年月日 父母 ( 監護人 ) ( 簽章 ) 與學生的關係 註 : 一 申請日期 1. 直升免試入學 :105 年 6 月 7 日 2. 校外生免試入學 :105 年 6 月 17 日 3. 甄試入學 :105 年 6 月 28 日 二 申請手續由學生或家長填寫本申訴書, 以限時掛號郵寄至本校或本校臺北辦事處 ( 以郵戳為憑 ) 提出申訴 上海台商子女學校 :201107 上海市閔行區華漕鎮金輝路 888 號本校台北辦事處 :100 臺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一段 66 號 28 樓 2885 室三 本校收到申訴書後, 一星期內會以書面函覆申訴結果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