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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1 () 擴展學習領域 () () 力求卓越創新 發皇通識教育 厚植職場發展的競爭能力 拓展國際交流 e 把握資訊網路的科技應用 () 精緻教育的學校特色 提升行政效率 發揮有效人力的整體力量 達成精緻大學的師資結構 勵應用科技的研發能力 在策略執行上

依據教育部95年10月27日台技(二)字第 號函核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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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功率電波輻射性電機管理辦法 第十二條經型式認證合格之低功率射頻電機, 非經許可, 公司 商號或使用者均不得擅自變更頻率 加大功率或變更原設計之特性及功能 第十四條低功率射頻電機之使用不得影響飛航安全及干擾合法通訊 ; 經發現有干擾現象時, 應立即停用, 並改善至無干擾時方得繼續使用 前項合法通訊,

貳 肆 公司治理報告 一 組織系統 ( 一 ) 組織結構 ( 二 ) 組織系統圖 14 中華民國 98 年中華郵政年報

3. ( 41 ) 1 ( ) ( ) ( ) 2 (a) (b) ( ) 1 2 負責人是指負責處理保險代理人的保險代理業務的人士 業務代表是指代表保險代理人銷售保險產品的人士 如保險代理人聘用上述人士 ( 例如該保險代理人是法人團體 ), 則其負責人及業務代表須向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登記 保險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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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用外語系學生語文證照列表 103 年 8 月 28 日 103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1 次課程委員會議訂定 103 年 8 月 28 日 103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1 次系務會議通過 證照 代碼 證照名稱 國內 / 國外 級數 / 分數 發照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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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二 105 年國中教育會考英語科閱讀與聽力答對題數對應整體能力等級加標示對照表 閱讀答 對題數 聽力答對題數 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

Transcription:

中華民國 104 年 3 月 31 日 進修學士班入學招生委員會第 1 次會議通過 104 學年度進修學士班入學招生考試簡章 本簡章不發售紙本, 請自行至網頁查詢列印 聯絡地址 :20224 基隆市中正區北寧路 2 號招生服務電話 :02-24622192 轉 1200~1204 傳真電話 :02-24620933 招生資訊網址 http://admission.ntou.edu.tw 報名網址 http://exam.ntou.edu.tw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進修學士班招生委員會編印

目 錄 項目 頁次 重要日程表 1 壹 報名作業流程及注意事項一 報名流程二 報名流程注意事項三 其他注意事項 貳 招生學系 組別 名額 考試科目 配分比例及同分參酌順序總表 6 2 3 5 參 共同規範一 招生類別二 修業年限三 報考資格四 報名日期及方式五 考試日期 時間及地點六 成績核算及錄取標準七 放榜八 複查成績 申訴九 報到十 附註肆 各學系分則及簡介 航運管理學系航管組 航運管理學系資管組 食品科學系 附錄一 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 ( 摘錄 ) 二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入學考試試場規則及違規處理辦法 附件一 低收入戶免繳報名費申請表二 報名費退費申請表三 網路報名造字 / 變更報名資料申請表四 國外學歷切結書五 成績複查申請書及查覆表六 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七 本校校址與交通資訊及校區位置圖 7 7 7 8 8 9 9 9 10 11 12 12 15 17 18 20 21 22 23 24 25 26

報名 考試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 104 學年度進修學士班入學招生考試 重要日程表 工作項目日期備註 公告簡章並提供下載 索取繳費帳號 (16 碼 ) 11418 繳交報名費 (1,350 元 ) 網路報名及繳交報名資料 資格審查結果查詢 104 年 4 月 15 日 ( 三 ) 招生資訊網址 http://admission.ntou.edu.tw 104 年 5 月 13 日 ( 三 ) 至 104 年 6 月 12 日 ( 五 ) 止 寄發准考證 104 年 6 月 25 日 ( 四 ) 1 報名網址 http://exam.ntou.edu.tw 2 104 年 5 月 13 日 ( 三 ) 上午 8 時至 104 年 6 月 12 日 ( 五 ) 下午 3 時 30 分止 ( 繳費後 1 小時始可登入系統報名 ) 3 低收入戶申請免繳報名費截止日至 104 年 6 月 9 日 ( 二 ) 郵戳為憑 4 報名資料郵寄截止及身心障礙考生相關證件繳交截止日至 104 年 6 月 12 日, 郵戳為憑 現場繳交至下午 17 時 104 年 6 月 23 日 ( 二 ) 報名網址 http://exam.ntou.edu.tw 7 月 3 日尚未收到准考證者, 請自行上網列印 : http://exam.ntou.edu.tw/ 考生報名作業 查詢報名審查結果 補列印准考證 公告試場座次 104 年 7 月 8 日 ( 三 ) 招生資訊網址 http://admission.ntou.edu.tw 考試 104 年 7 月 9 日 ( 四 ) 請攜帶准考證及身分證明文件 放榜放榜 1 寄發成績單 錄取通知 2 受理成理複查 104 年 7 月 28 日 ( 二 ) 下午 4 時放榜 104 年 7 月 29 日 ( 三 ) 起 招生資訊網址 http://admission.ntou.edu.tw 申請複查截止日 104 年 8 月 4 日 ( 二 ) 郵戳為憑 報到 正取生報到 驗證 104 年 8 月 10 日 ( 一 ) 至 104 年 8 月 11 日 ( 二 ) 止 上午 9 時至 12 時下午 2 時至 4 時 公告 正取生報到缺額 104 年 8 月 12 日 ( 三 ) 下午 4 時公告 備取生報到 驗證 補錄取生遞補截止 104 年 8 月 13 日 ( 四 ) 下午 13:30~14:00 (14:00 後禁止入場 ) 備取生遞補唱名報到 104 學年度第 1 學期開始上課日 8 月 10 日上午 行政大樓第一演講廳 報到 8 月 10 日下午 ~8 月 11 日 行政大樓 3 樓進修推廣組 報到 逾時未報到, 視同自動放棄錄取資格 招生資訊網址 http://admission.ntou.edu.tw 行政大樓第一演講廳 遞補唱名報到 逾唱名時間, 視同自動放棄錄取資格 依本校行事曆進行 1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 104 學年度進修學士班入學招生考試 壹 報名作業流程及注意事項 一 報名流程 簡章公告自 104 年 4 月 15 日起招生資訊網址 http://admission.ntou.edu.tw 1. 索取繳費帳號及繳交報名費自 104 年 5 月 13 日上午 8 時至 104 年 6 月 12 日下午 3 時 30 分止繳費方式 : 臨櫃繳款或 ATM 繳款 (23:30~24:00 請勿繳款 ) 3. 網路報名及上傳照片繳費後一小時, 登入報名網址自 104 年 5 月 13 日上午 9 時起至 104 年 6 月 12 日下午 5 時止報名網址 http://exam.ntou.edu.tw 4. 報名資料確認自 104 年 5 月 13 日上午 9 時起至 104 年 6 月 12 日下午 5 時止登入網路報名網址確認及修改 5. 繳交報名表件請自備適當大小信封 ( 黏貼 報名資料郵寄封面 ) 並附上相關資料 ( 詳第 4 頁 ), 於 104 年 6 月 12 日止, 親送或郵寄 ( 郵戳為憑 )20224 基隆市北寧路 2 號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教務處進修推廣組 2

二 報名流程注意事項 作業流程 1 索取繳費帳號 2 繳交報名費 1,350 元 3 登錄報名資料 ( 繳費 1 小時後方能上網報名 ) 注意事項 注意 : 繳費帳號僅供考生個人報考一個學系組別, 切勿提供他人使用 1 開放時間: 104 年 5 月 13 日上午 8 時起至 104 年 6 月 12 日下午 3 時 30 分止 ( 非報名繳費期間不開放 ) 2 登入報名網址 http://exam.ntou.edu.tw 3 點選 索取繳費帳號, 登入申請畫面後, 輸入欲報考學系組別 考生本人資料及畫面上安全驗證碼後, 按下 確認申請 鍵 ( 確定申請後不能變更報考學系組別 ) 4 電腦螢幕上顯示繳費帳號及提供繳費單下載, 並將繳費帳號傳送至所留之電子郵件信箱 ( 請儘量不要使用 yahoo 郵件信箱 ) 注意 : 每日 23:30~24:00 請勿轉帳 ( 因銀行傳送繳款資料 ) 繳費最後一日(6 月 12 日 ) 請勿臨櫃繳費, 以免由於各行庫人工作業延誤報名 1 繳費時間:104 年 5 月 13 日上午 8 時起至 104 年 6 月 12 日下午 3 時 30 分止 2 繳費方式: (1) 臨櫃繳費 : 第一銀行各分行持系統列印繳費單至第一銀行各分行臨櫃繳費, 填寫專用存款憑條 戶名 :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 戶號 : 11418 ( 系統傳送繳費帳號 16 碼 ) 金額 : 1,350 元 (2) ATM 繳費 持第一銀行金融卡至第一銀行自動櫃員機繳費或其他金融機構具跨行轉帳功能之自動櫃員機繳費 ( 需付手續費 ): 插入晶片金融卡 輸入密碼 選擇 繳費 或 其他服務 跨行轉帳 輸入第一銀行代號 007 輸入 轉帳帳號 11418 ( 系統傳送繳費帳號 16 碼 ) 輸入 轉帳金額 (1,350 元 ) 確認輸入資料無誤後按 確認鍵 列印明細表備查 請務必檢查並保留交易明細表備查, 若 交易金額 及 手續費 欄 ( 持第一銀行金融卡至第一銀行自動櫃員機轉帳繳費免付手續費 ) 沒有扣款記錄, 即表示轉帳未成功 注意 : 因報名系統將於 6 月 12 日下午 5 時準時關閉, 考生務請於期限內儘早繳費及上網填寫報名資料, 以免權益受損 1 報名系統開放時間: 104 年 5 月 13 日上午 9 時起至 104 年 6 月 12 日下午 5 時止 2 報名網址 http://exam.ntou.edu.tw/ (1) 輸入 身分證字號或居留證號 繳費帳號 自設密碼 畫面上安全驗證碼後進行第一次登入 (2) 仔細閱讀 網路報名同意書 後, 按確認 (3) 登入 招生考試 查詢繳費狀態, 確認繳費成功後即可 登錄報名資料 詳實填寫您的報名資料, 如電話 地址等資料 ( 以利准考證與成績單順利寄達 ) 3 上傳照片( 照片規格請參見其他注意事項 1( 第 4 頁 )), 如未上傳或所上傳之照片不符規定, 應於通知時間內補繳, 考生不得拒絶或有異議, 否則將視為 3

作業流程 4 報名資料確認及修改 5 確認繳交報名表件 注意事項未完成報名手續 4 考生報名資料輸入完成後, 按確認, 畫面顯示報名成功訊息並提供下載 報名資料郵寄封面 (PDF 格式 ), 考生可逕行列印使用 5 報名資料若需造字部分, 將該字以 # 表示, 並填寫附件三 網路報名造字 / 變更報名資料申請表 於報名期間以傳真方式 (02-24620933) 回覆 6 考生於 24 小時內會在電子郵件信箱收到報名成功訊息, 如未收到者, 請依報名資料修改流程, 上網查看是否已完成登錄, 如可登入系統並顯示報考資料即表示已登錄成功 7 請牢記 個人密碼, 俾利日後修改報名資料 查詢報名結果 列印准考證等相關資訊 注意 : 考生於報名截止後, 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更改報考學系組別, 故輸入報名資料時請謹慎小心, 並核對清楚無誤後再送出資料, 以免權益受損 1 考生網路報名後, 如需確認報名資料或發現資料有誤需上網修改時, 請於報名期間內登入系統確認及修改 2 請依登錄報名資料流程登入系統, 登入後請點選左側 招生考試 登錄報名資料 即可進行修改 3 考生姓名 及 身分證字號 不可修改 如輸入錯誤請填寫附件 3 網路報名造字 / 變更報名資料申請表 並洽本校進修推廣組 4 完成後務請按確認修改鍵, 否則報名資料將無法更新 注意 : 考生報名資料悉依網路報名登錄資料為據, 不另提供報名表下載列印 1 報名成功後, 請依簡章規定確認寄繳資料, 自報名下載 報名資料郵寄封面 (PDF 格式 ), 列印後黏貼於適當大小信封, 將寄繳資料由上而下依順序整理齊全後, 用迴紋針夾在左上角, 裝入信封內, 親送或以郵寄本校 報名繳交資料請自行備份, 資料經審核後, 由本校留存備查, 概不退還 2 應寄繳資料: (1)2 吋相片一張 ( 照片規格請參見報名其他注意事項 1( 第 5 頁 )), 已上傳者免繳 (2)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1 份 (3) 應屆畢業生繳交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 註冊章須清晰可辨 ) 若學生證為 IC 卡者, 可申請在學證明或將學生證影本交由學校註冊組蓋印並註記當學期已註冊 已畢業者繳交高中職畢業證書或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4) 以同等學力報考者, 需寄繳相關學歷 ( 力 ) 證件影本 ( 詳見 附錄 1 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 ) (5) 國外學歷報考者, 需檢附 國外學歷切結書 ( 附件 4) 及學歷 ( 力 ) 證件影本 ( 須經畢業學校所在地駐外單位查驗 ) 內政部入出境管理局核發之入出境紀錄 ( 詳見第 7 頁說明 ) (6) 持教育部認可之大陸地區高等學校學歷之考生 ( 限本國人及己在臺長期居留或定居之大陸地區人民 ); 須依 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 之規定繳驗經教育部檢覈採認之畢業證書 ( 或學位證書或相關學歷證件 ) 影本 (7) 現役軍人及服務於軍事機構現職人員須繳交國防部 ( 或軍種總部 ) 核准報考之兵役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3 繳交資料期間:104 年 5 月 13 日起至 6 月 12 日止 郵戳為憑 4

三 其他注意事項 1 考生報名時請先備妥半身照片電子檔, 以利迅速完成報名 ; 檔案規格需符合 :(1) 三個月內近照 (2) 脫帽正面五官清晰之大頭照 (3) 背景為白色或淺色 (4) 不得使用生活照或合成照 (5) 影像畫素不得低於 400X500 pixels 2 報名考生倘屬低收入戶, 可免繳簡章規定之報名費 惟為網路報名作業需要, 考生請於 104 年 5 月 13 日至 6 月 9 日 逾期不受理 填寫附件 1 低收入戶免繳報名費申請表, 並連同縣市政府或鄉 鎮 市 ( 區 ) 公所開具之低收入戶證明文件 ( 非鄰里長核發之清寒證明 ) 戶口名簿影本以掛號郵寄 20224 基隆市中正區北寧路 2 號國立臺灣海洋大學教務處進修推廣組, 俟本校審核通過後, 以電子郵件或電話通知上網報名 ( 每生以報考ㄧ系組為限 ) 3 符合中低收入戶資格考生得申請減免報名費十分之三( 每生以報考一系組為限 ) 惟為網路報名作業需要, 仍請考生先行完成繳費報名後, 於 104 年 6 月 20 日前填寫附件 2 報名費退費申請表, 並連同縣市政府或鄉 鎮 市 ( 區 ) 公所所開具之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 戶口名簿影本郵寄本校進修推廣組辦理退費 4 報名費繳費完成後, 除符合下列規定得申請退費外, 已繳報名費概不退還 :(1) 逾期繳費 重複繳費或溢繳 己繳費未完成登錄報名資料 ;(2) 經審查報考資格不符 ;(3) 中低收入戶考生申請報名費減免十分之三 ( 需檢附各縣市政府開具之證明文件正本, 未檢附者恕不受理 ), 惟考生應主動提出申請 申請退費應於 104 年 6 月 20 日前填寫附件 2 報名費退費申請表, 並連同繳費收據或轉帳交易明細表及本人存摺封面影本, 以掛號郵寄 20224 基隆市中正區北寧路 2 號國立臺灣海洋大學教務處進修推廣組, 未依規定完成退費申請者, 所繳報名費一律不予退還, 已完成報名登錄者, 概不得以任何理由取消報名及申請退費 5 考生輸入電話號碼 通訊地址 電子郵件信箱應正確無誤, 以免因無法聯絡或投遞而權益受損 通訊地址為寄發准考證 成績單及錄取通知用 ( 請輸入 104 年 8 月底前掛號函件可收件地址 ) 6 報考資料以網路上個人輸入資料為準, 考生於報名時間結束後, 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更改報考學系組別 身份別 報名後如有更名 變更通訊方式及畢業年月 肄畢業等輸入錯誤情形者, 請填妥附件 3 網路報名造字/ 變更報名資料申請表 後, 以掛號郵寄 20224 基隆市中正區北寧路 2 號國立臺灣海洋大學教務處進修推廣組, 或傳真 02-24620933 辦理, 傳真後請來電 02-24622192 轉分機 1200~1204 確認 7 104 學年度入學前可取得畢業證書者 ( 含應屆畢業生及延修生 ) 報名時肄畢業別請勾選 畢業, 畢業年月請輸入 104 年 6 月 8 索取繳費帳號及報名截止日當天, 若發生歸責於本校網路或系統服務中斷因素致無法報名, 則申請繳費帳號及報名截止日順延一天, 請留意本校網頁公告 9 報名經審核通過者, 將陸續寄發,104 年 7 月 3 日仍未收到准考證或准考證有毁損或遺失者, 逕行登入報名網址 http://exam.ntou.edu.tw/ 考生報名作業 補列印准考證, 或持身份證件於考試前 30 分鐘至本校試務中心申請補發 ( 為避免當天時程緊迫, 仍建議考生自行上網列印 ) 10 持有證明之身心障礙考生, 如有特殊需求請於報名期間逕與本校教務處進修推廣組聯繫 : (02)24622192 分機 1203, 俾利本校評估審議後協助安排 11 考生登錄之資料, 將作為本次招生試務及相關統計資料分析使用, 錄取生資料並移轉至學籍管理單位使用 放榜時正 備取生之個人姓名將會以全名顯示於榜單上, 其餘均依 個人資料保護法 相關規定處理 5

貳 招生學系 組別 名額 考試科目 配分比例及同分參酌順序總表 頁碼學系組別名額考試科目 考科順序 配分比例 同分參酌順序 12 航運管理學系進修學士班 ( 聯合招生 ) 航管組 58 資管組 38 國文一 25% 3 英文二 40% 1 商業數學三 35% 2 國文一 30% 3 15 食品科學系進修學士班 不分組 43 英文二 40% 1 自然科學三 30% 2 命題範圍 國文 - 高中職程度國文英文 - 高中職程度英文商業數學 - 高中職程度社會組數學自然科學 - 高中職程度生物 化學 6

參 共同規範 一 招生類別 : 進修學士班 二 修業年限 : 四年 三 報考資格 ( 一 ) 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高級中學及職業進修學校畢業者 以同等學歷 ( 力 ) 報考, 依教育部 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 附錄 1 規定 ( 二 ) 曾在師範學校 ( 包括特別師範科 ) 畢業者 ( 三 ) 曾在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高級職業學校畢業或五年一貫制職業學校畢業者 ( 四 ) 曾在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高級中學進修補習學校結業, 並取得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所發資格證明書者 ( 五 ) 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高級職業進修補習學校或延教班結業, 並取得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所發資格證明書者 ( 六 ) 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五年制專科學校畢業, 持有畢業證書者 ( 七 ) 高級中學資賦優異學生, 持有主管教育行政機關發給之提早升學報考證明書者 ( 八 ) 持有國外學歷報考之考生, 其資格查證 ( 驗 ) 認定, 依 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 規定辦理, 並請填具 國外學歷切結書 ( 附件 4), 經錄取後並應繳驗 :1 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之國外學歷證件及歷年成績證明影本一份 2 入出國主管機關核發之出國紀錄一份, 但申請人係外國人或僑民者免附 ( 包括國外學歷修業起迄期間 ) ( 應屆高中畢業生, 不含英制中五生, 得以成績單及學校開具之應屆畢業證明文件, 經我駐外單位驗證屬實者, 才得據以報考 ) ( 九 ) 大陸來台設籍, 持有大陸高級中學學歷證件, 經海峽交流基金會及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審查認定者 ( 十 ) 陸海空軍士官學校常備士官班畢業, 比敘高中高職畢業生學力, 在營者須經國防部核准後報考 ( 十一 ) 陸海軍軍官學校預備學生班 空軍幼年學校 ( 或前預備學校 ) 幼年學生班及中正國防幹部預備學校畢業者 ; 在營者須經國防部核准報考, 已不在營者須持有離營 退學 退伍等證明書之一, 才得報考 ( 十二 ) 其他注意事項 : 1 進修學士班係屬回流教育性質, 故不適用各項 特種身分考生報考優待辦法, 一律無任何加分優待 7

2 公費生及有實習或服務( 服役 ) 規定者 ( 如師資培育公費生 軍警院校生 現役軍人 警察 等 ), 其報考及就讀應自行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如因身分法令限制無法就讀, 不得辦理保留入學資格 3 外國學生學生來臺就學辦法 第 10 條規定 : 外國學生不得申請就讀我國大專校院所辦理回流教育之進修學士班 碩士在職專班及其他僅於夜間 例假日授課之班別 但外國學生在臺已具有合法居留身分者或其就讀之班別屬經本部專案核准之課程者, 不在此限 4 香港澳門居民來臺就學辦法 第 5 條規定 : 依本辦法來臺灣地區就學者, 不得申請就讀 自行轉讀或升讀各級補習及進修學校 ( 院 ) 空中大學或空中專科學校 大專校院所辦理回流教育之進修學士班 碩士在職專班及其他僅於夜間 例假日授課之班別 但非以就學事由, 已在臺灣地區取得合法居留身分者, 得就讀碩士在職專班 港澳學生違反前項規定者, 撤銷其就讀 自行轉讀或升讀之學籍, 且不發給任何相關學業證明 ; 畢業後始發現者, 應由學校撤銷其畢業資格, 並追繳或註銷其學位證書 5 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 第 5 條規定 : 僑生得依本辦法申請回國就讀各級學校 但不得申請就讀各級補習及進修學校 ( 院 ) 空中大學或空中專科學校 大專校院所辦理回流教育之進修學士班 碩士在職專班及其他僅於夜間 例假日授課之班別 經依本辦法分發有案之僑生, 不得自行轉讀或升讀前項但書規定之學校及班別 但僑生非以就學事由, 已在臺取得合法居留身分者, 得就讀碩士在職專班 僑生違反前項規定者, 撤銷其自行轉讀或升讀之學籍, 且不發給任何相關學業證明 ; 畢業後始發現者, 應由學校撤銷其畢業資格, 並追繳或註銷其學位證書 四 報名日期及方式 ( 一 ) 報名日期 :104 年 5 月 13 日上午 8 時起至 104 年 6 月 12 日下午 5 時止 ( 二 ) 報名方式 : 採網路報名並寄送資料 ( 參見第 2~5 頁報名作業流程及注意事項 ) 五 考試日期 時間及地點 ( 一 ) 考試日期 :104 年 7 月 9 日 ( 星期四 ) ( 二 ) 考試時間 : 考試時間 上午下午 09:10~10:30 11:00~12:20 13:30~14:50 科目 考試科目 ( 一 ) 考試科目 ( 二 ) 考試科目 ( 三 ) 考生應試時, 務必攜帶 准考證 及 有效身分證件正本 ( 如國民身分證正本 8

或有效期間內之護照 居留證 駕照或附有照片之健保 IC 卡 ) 以供查驗 ( 三 ) 考試地點 : 基隆市中正區北寧路 2 號國立臺灣海洋大學 ( 為避免交通擁擠, 請提早出門 ) 六 成績核算及錄取標準 ( 一 ) 成績核算依各學系組別規定 ( 二 ) 錄取標準 : 1 各學系組之最低錄取標準由本校進修學士班招生委員會訂定, 各考生之總成績須達各學系組別之最低錄取標準, 然後再按總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錄取 若考生總成績未達錄取標準, 雖有名額亦不予錄取 2 考生於成績達最低錄取標準時, 得列為備取生, 遇正取生出缺時, 得依榜單之順序經唱名後依次遞補 3 各學系組( 或聯合招生 ) 錄取最後一名如有二人以上總成績相同時, 依各學系組考試科目同分參酌順序, 依各學系組優先序之成績高低決定錄取順序 七 放榜 ( 一 )104 年 7 月 28 日 ( 星期二 ) 下午 4 時放榜 ( 二 ) 錄取名單 : 公告於本校公佈欄與 招生資訊 網頁, 並專函通知 ( 三 ) 招生資訊網址 :http://admission.ntou.edu.tw 八 成績複查 申訴 ( 一 ) 成績複查 : 1 填寫簡章附件 6 成績複查申請書及查覆表 備妥回郵信封( 貼足郵資 ) 及繳交複查費每科 50 元 ( 請以郵政匯票繳付, 匯票抬頭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 ), 於 104 年 8 月 4 日 ( 星期二 ) 前以掛號郵寄 20224 基隆市中正區北寧路 2 號國立臺灣海洋大學教務處進修推廣組 ( 郵戳為憑 ) 2 申請複查以一次為限, 複查成績以複查筆試成績是否加總有誤 答案是否漏閱及成績登錄是否錯誤為範圍, 不得提出資料重審或試卷重閱, 亦不得要求檢視或影印試卷 3 複查結果若因增減分數致錄取情形有所異動, 申請複查考生不得提出異議 ( 二 ) 申訴 : 申訴內容不得為成績評比或成績評分標準之疑義 應考考生若有申訴情事, 須於放榜後兩週內, 以正式書面具名並檢附相關資料以掛號郵寄 20224 基隆市中正區北寧路 2 號國立臺灣海洋大學教務處進修推廣組, 經招生委員會裁決後再覆函說明處理並依其執行 9

九 報到 ( 正 備取生以掛號信函寄發成績通知單 錄取通知單 逾期未報到者, 不得以未接獲掛號信函為由要求補救措施 ) ( 一 ) 正取生報到日期 時間 地點 : 報到日期時間地點 104 年 8 月 10 日 9:00~12:00 第一演講廳 104 年 8 月 10 日 14:00~16:00 行政大樓 3 樓進修推廣組 9:00~12:00 104 年 8 月 11 日行政大樓 3 樓進修推廣組 14:00~16:00 ( 二 ) 備取生報到日期 時間 地點 : 1 報到日期:104 年 8 月 13 日 ( 星期四 ) 2 時間: 下午 1:30~2:00 入場 3 地點: 本校行政大樓第一演講廳 ( 三 ) 正 備取生報到時須繳交資料 : 准考證 錄取通知單 成績通知單 畢業證書 ( 或同等學力證明 ) 正本 ( 影本不予受理 ) 身分證正本( 驗後發還 ) 與正反面影本乙份 2 吋照片一張背面書寫姓名 學系組別及學號 ( 查閱網路公告或報到現場查閱 ) ( 四 ) 注意事項 : 1 本人親自辦理報到 委託他人代辦者, 應附委託書及被委託人之身分證明文件正本 2 正取生須依照規定時間辦理報到, 逾時未報到者, 視同自動放棄錄取資格, 且事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救措施, 其缺額於 104 年 8 月 13 日由各系組之備取生依次唱名遞補 各系組之正取生報到結果, 將於 104 年 8 月 12 日下午 5 時以後公告本校招生資訊網頁 http://admission.ntou.edu.tw, 如有缺額, 各系組之備取生請依備取生報到日期 時間準時辦理報到 3 備取生應依規定辦理報到, 下午 2 時起禁止入場, 依序唱名遞補 逾時未報到者, 取消遞補資格, 且事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救措施 各系組之正取生報到後缺額, 由各系組之備取生依序統一唱名遞補, 唱名三次未到者視同自動放棄錄取資格, 額滿為止 4 錄取報到不足額時依序遞補至本校本學年度學期行事曆所定開始上課日止, 逾遞補截止期限雖有缺額亦不再遞補 10

5 已辦理報到正取生或已遞補並完成報到備取生, 因特殊事由欲放棄錄取資格者 ( 入學報到 註冊 ), 應填具附件 6 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 並親簽後, 於 104 年 9 月 4 日前以掛號郵寄 ( 郵戳為憑 ) 20224 基隆市中正區北寧路 2 號國立臺灣海洋大學教務處進修推廣組 經核准後, 領回學歷 ( 力 ) 證明 6 錄取之學生, 如有意願以雙重學籍身分就讀者, 報到時繳驗學歷 ( 力 ) 證件, 得以歷年成績單代替, 但應於註冊前獲原就讀學校學系及本校就讀學系同意並繳驗證明文件 7 經錄取學生, 其報考資格及所繳證明文件, 如有偽造 變造 冒用 假借 不實或利用錄取資格謀取不當利益等情事, 一經查明, 未入學者取消錄取資格 ; 已入學者開除學籍, 亦不發給任何學歷證明 ; 如係在本校畢業後始發現者, 已授予之學位應予撤銷, 並公告註銷已發之學位證書, 該生並負法律責任 十 附註 ( 一 ) 進修學士班修業期滿, 應修學分成績及格, 授予學士學位證書 ( 二 ) 本班一般在晚上 6:30~10:05 上課, 必要時得於週六及週日排課 並得依本校及各學系組別相關規定跨選日間部課程 就讀一年後可申請轉系, 僅限本班各學系組別申請轉系 經錄取學生曾就讀大專校院者, 於入學第一學期檢附原在校成績單正本, 依本校及各學系組別相關規定辦理學分抵免事宜 ( 三 )103 學年度學雜費繳費標準 :( 若有變動, 依新規定辦理 ) 學系組別每學分收費備註 航運管理學系航管組 1,130 元 1 共同教育科目每學分收費金額 1,130 元 2 共同教育科目若為"0" 學分, 依上課時數計 航運管理學系資管組 1,130 元 算, 每小時 1,130 元 食品科學系 1,230 元 3 實驗課學分費依學系組別之學分費除以 2 再乘以上課時數 ( 四 ) 男性未服兵役者, 得依法辦理緩徵 役男已取得准考證者得自行前往兵役單位申請延期徵集, 本校不另發報考證明 依教育部 86.9.23. 台 (86) 高 ( 一 ) 字第 86110732 號函規定 : 經錄取之新生, 應一律於當年度 9 月 10 日前完成報到手續或註冊手續, 逾時且已徵召入營者, 一律不准辦理延期徵集 11

肆 各學系分則 系別航運管理學系進修學士班 報資 考格 一 國內外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高中 ( 職 ) 以上學校畢業 二 以同等學力報考者, 依教育部 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 規定辦理 ( 如附錄一 ) 組別航管組資管組 名額 58 名 38 名 考試科目 備註 順序 名稱 配分比例 同分參酌順序 一 國文 25% 3 二英文 40% 1 三商業數學 35% 2 1 本系 航管組 與 資管組 兩組採聯合招生 考生報名時選擇報考之組別為第一志願, 並得就聯合招生組別選填其他志願 ( 如無意願就讀其他組別亦可選擇不填 ), 報名後不得要求更改 2 錄取原則如下 : (1) 錄取考生依總成績高低及志願順序分組錄取 (2) 如遇正取生報到後有缺額可遞補, 各組已完成報到之正取名單不予變更, 僅就備取生辦理遞補, 備取生已有選填該組為志願者依備取順序依序遞補 (3) 考生如獲某組別正取, 將不再列其他志願組別備取資格 (4) 考生如兩組別共列備取, 於遞補期間內, 以優先獲遞補資格之組別為錄取組別, 倘若放棄, 則其他備取組別亦視同放棄 3 命題範圍 : 國文 - 高中職程度國文英文 - 高中職程度英文商業數學 - 高中職程度社會組數學 聯絡電話 :(02)24622192 轉 3401~3403 網址 :http://www.dstm.ntou.edu.tw/ 12

航運管理學系進修學士班航管組簡介 一 發展重點航運管理學系為國內唯一具完整航運教育的科系, 以培養具備國際素養的航運物流專業人才, 並且致力於航運物流相關知識創新研究為目標 在人才培育方面, 航管系設置學士 碩士 博士 進修學士班 碩士在職進修專班等學位課程, 以滿足不同對象的學習 進修 深造需求 二 教學特色航運管理系有三大教學特色 : ( 一 ) 跨領域整合教學 : 涵蓋港埠 空運 海運 運輸 物流 法律 企管等重要課程, 教學上引領學生有系統的從基礎理論課程到跨領域課程之整合學習 ( 二 ) 理論與實務的整合 : 除了教學內容上理論與實務並重外, 也透過實習 參訪 業界人士參與教學等各種形式的產學合作模式, 拉近學術與實務脈動的距離 ( 三 ) 高度國際化導向 : 配合產業需求, 透過國際交流 語言課程的強調等方式, 建立學生的國際觀 三 師資本系專任教師現有教授 10 人, 副教授 6 人, 助理教授 5 人 四 課程領域在專業知識方面包括 : 港埠 空運 海運 運輸 物流 法律 企管等專業領域, 在基礎能力方面也強調學生之語文 資訊科技 財經 人文素養等基本能力的養成 五 畢業發展 ( 一 ) 航運業 : 船舶運輸業 ( 如長榮 陽明海運 等 ) 貨運承攬業( 如沛華 沛榮.. 等 ) 航空運輸業 ( 如華航 長榮航空 等 ) 船務代理業 報關行 貨櫃場站及航運相關產業 ( 二 ) 航空站 : 桃園國際機場公司及各國際機場 ( 三 ) 港口 : 臺灣港務公司 ( 原基隆港 臺北港 臺中港 高雄港 花蓮港 蘇澳港 安平港 ) ( 四 ) 其他 : 公職 貿易公司 海關 國內大專院校 保險業及交通部 ( 五 ) 尚可報考國內外企業管理 交通管理 財務金融 國際貿易 資訊管理 等研究所 13

航運管理學系進修學士班資管組簡介 一 發展重點有鑑於資訊科技的應用在航運物流產業中日益重要, 因此, 航運管理學系資管組的發展重點, 以培養具備一般資訊管理專長, 但也兼具航運產業專業背景的人才為目標 二 教學特色 ( 一 ) 資管專業領域 : 涵蓋電子商務 資料庫設計與管理 ( 知識 資訊 網路 ) 管理 資訊網路 網路行銷 模糊集合理論在資訊管理上之應用 ( 二 ) 航運專業之整合 : 以資訊科技的管理與應用為基礎, 延伸到航運與運輸領域的專精化, 以提升學生在職場的競爭力 三 師資本系專任教師現有教授 10 人, 副教授 6 人, 助理教授 5 人 四 課程領域在專業課程方面, 主要包括以下三大領域 : ( 一 ) 資訊系統方面 : 作業系統 資料庫 資料結構 電腦網路 人工智慧 ( 二 ) 資訊應用與管理方面 : 系統分析與設計 管理資訊系統 網路行銷 企業資源規劃等 ( 三 ) 航運定應用領域方面 : 航港管理資訊系統 港灣電腦營運作業等 在基礎能力方面也強調學生之語文 財經 人文素養等基本能力的養成 五 畢業發展航運管理學系資管組畢業生出路相當多元, 幾乎各行各業都會有資訊部份需要聘用資管人才, 因此可從事程式設計師 網路管理工程師 系統分析師 知識管理師 電子商務設計師 資訊系統專業經理 資訊部門管理者等等 資訊管理研究所不論國內外皆有眾多選擇, 對於有心於資管領域有更深琢磨的學生而言, 將會有許多的研究所可供繼續深造 ; 另外 ( 資訊教育 資訊傳播 圖書資訊 企業管理 管理科學 決策科學等研究所 ) 都能做為資管畢業生升學的方向 14

系別食品科系進修學士班 報資 考格 一 國內外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高中 ( 職 ) 以上學校畢業 二 以同等學力報考者, 依教育部 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 規定辦理 ( 如附錄一 ) 組別不分組 名額 43 名 考試科目 備註 順序名稱配分比例同分參酌順序 一國文 30% 3 二英文 40% 1 三自然科學 30% 2 1 命題範圍: 國文 - 高中職程度國文英文 - 高中職程度英文自然科學 - 高中職程度生物 化學聯絡電話 :(02)24622192 轉 5101 網址 :http://www.fs.ntou.edu.tw/ 15

一 發展重點 食品科學系進修學士班簡介 本系以發展生物資源利用之技術與理論, 並培育食品產業與相關的生物科技領域所需之專門技術與研究人才為目標 二 教學特色涵蓋食品科學與生物科技等專業課程, 特別對海洋水產生物資源的開發利用之教學研究 專 兼任師資陣容整齊且涵蓋不同專長領域 此外學習與研究的環境優異 三 師資本系教師含講座教授 4 位, 終身特聘教授 1 位, 名譽教授 3 位, 教授 11 位, 副教授 6 位, 助理教授 6 位 四 課程領域 ( 一 ) 學術研究與服務包括食品加工技術 食品化學特性 機能性食品開發 幾丁質製備與應用 酵素萃取與應用 水產食品相關研究 水產毒物 海洋附著物 微生物應用 生物技術 營養代謝與膳食 食品工程相關研究等 ( 二 ) 課程領域分為食品科學領域及生物科技領域 修業年限四年, 修滿規定 128 學分畢業即可獲得學士學位證書 五 畢業發展 ( 一 ) 食品及相關產業 : 如冷凍食品廠 罐頭工廠 食品貿易與行銷業 食品香料等添加物公司等 ( 二 ) 漁業相關產業 : 如飼料公司 漁業公司 水產生物繁殖養殖場 漁業或水產工會等 ( 三 ) 行政機構 : 如農業委員會 農委會漁業署 高雄海洋局 商品檢驗局 食品藥物管理局 縣市政府等 ( 四 ) 研究機構 : 如中央研究院 食品工業研究所 生物技術開發中心 中華穀類食品技術研究所等 ( 五 ) 教育及訓練機構 : 各大專院校及各級學校 ( 六 ) 其他 : 如政府行政首長及民意代表 營養師 食品技師及相關民間公司等 16

附錄一 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 ( 摘錄 ) 教育部 102 年 4 月 3 日臺教高 ( 四 ) 字第 1020046811C 號令修正發布第二條具下列資格之一者, 得以同等學力報考大學學士班 ( 不包括二年制學士班 ) 一年級新生入學考試 : 一 高級中等學校及進修學校肄業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 : ( 一 ) 僅未修習規定修業年限最後一年, 因故休學 退學或重讀二年以上, 持有學校核發之歷年成績單, 或附歷年成績單之修業證明書 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 二 ) 修滿規定修業年限最後一年之上學期, 因故休學或退學一年以上, 持有學校核發之歷年成績單, 或附歷年成績單之修業證明書 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 三 ) 修滿規定年限後, 因故未能畢業, 持有學校核發之歷年成績單, 或附歷年成績單之修業證明書 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二 五年制專科學校及進修學校肄業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 : ( 一 ) 修滿三年級下學期後, 因故休學或退學一年以上, 持有附歷年成績單之修業證明書 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 二 ) 修讀四年級或五年級期間, 因故休學或退學, 或修滿規定年限, 因故未能畢業, 持有附歷年成績單之修業證明書 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三 依藝術教育法實施一貫制學制肄業學生, 持有修業證明者, 依其修業情形屬高級中等學校或五年制專科學校, 準用前二款規定 四 高級中學及職業進修 ( 補習 ) 學校或實用技能學程 ( 班 ) 三年級 ( 延教班 ) 結業, 持有修 ( 結 ) 業證明書 五 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考試及格, 持有高級中學 職業學校或專科學校畢業程度及格證明書 六 知識青年士兵學力鑑別考試及格, 持有高中程度及格證明書 七 國軍退除役官兵學力鑑別考試及格, 持有高中程度及格證明書 八 軍中隨營補習教育經考試及格, 持有高中學力證明書 九 下列國家考試及格, 持有及格證書 : ( 一 )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 普通考試或一等 二等 三等 四等特種考試及格 ( 二 )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 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及格 十 持大陸高級中等學校肄業文憑, 符合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規定, 並有第一款所列情形之一 十一 技能檢定合格, 有下列資格之一, 持有證書及證明文件 : ( 一 ) 取得丙級技術士證或相當於丙級之單一級技術士證後, 從事相關工作經驗五年以上 ( 二 ) 取得乙級技術士證或相當於乙級之單一級技術士證後, 從事相關工作經驗二年以上 ( 三 ) 取得甲級技術士證或相當於甲級之單一級技術士證 十二 年滿二十二歲, 修習下列不同科目課程累計達四十學分以上, 持有學分證明 : ( 一 ) 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學分班課程 ( 二 ) 教育部認可之非正規教育課程 ( 三 ) 空中大學選修生選修課程 ( 不含推廣教育課程 ) 十三 空中大學選修生, 修畢四十學分以上 ( 不含推廣教育課程 ), 成績及格, 持有學分證明書 十四 符合高級中等教育階段辦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辦法第二十三條之一第二項規定者 第五條曾於大學校院擔任專業技術人員 於專科學校擔任專業及技術教師, 或於職業學校擔任技術及專業教師, 經大學校級招生委員會審議通過, 得以同等學力報考前三條所定新生入學考試 第六條大學經教育部核可後, 就專業領域具卓越成就表現者, 經校級招生委員會審議通過, 得准其以同等學力報考第二條至第四條所定新生入學考試 第九條軍警校院學歷, 依教育部核准比敘之規定辦理 第十條本標準所定年數起迄計算方式, 除下列情形者外, 自規定起算日, 計算至報考當學年度註冊截止日為止 : 一 離校或休學年數之計算 : 自歷年成績單 修業證明書 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所載最後修滿學期之末日, 起算至報考當學年度註冊截止日為止 二 專業訓練及從事相關工作年數之計算 : 以專業訓練或相關工作之證明上所載開始日期, 起算至報考當學年度註冊截止日為止 17

附錄二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入學考試試場規則及違規處理辦法 95 年 5 月 16 日 95 學年度轉學生招生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96 年 5 月 17 日 96 學年度轉學生招生委員會第一次會議修正通過 98 年 9 月 30 日 99 學年度研究所招生委員會第一次會議通過 99 年 6 月 2 日 99 學年度研究所招生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103 年 6 月 4 日 103 學年度研究所招生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104 年 3 月 26 日 104 學年度研究所招生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 第 1 條 考生應於規定時間進入試場, 每節遲到逾 30 分鐘者, 即不准入場考試, 已入場應試者, 每節考試開始 40 分鐘內不得出場, 違者取消考試資格 考生入場後, 因生病或特殊原因經監試人員同意後於考試開始 40 分鐘內出場者, 應由試務人員安置於適當場所至考試開始 40 分鐘為止, 違者依其情形比照前項規定論處 第 2 條 第 3 條 考生於每節應試時, 皆應攜帶准考證及有效身分證件正本 ( 如國民身分證正本或有效期限內之護照 居留證 駕照或附有照片之健保 IC 卡 ) 入場應試, 違者依下列方式處理 : 一 未攜帶准考證入場應試者, 如經監試人員查核並確認考生本人無誤者, 先准予應試 ; 惟至當節考試結束鈴 ( 鐘 ) 聲響畢前仍未送達試場或未依規定申請補發者, 扣減其該科成績 2 分 二 未攜帶有效身分證件入場應試者, 監試人員應請試務人員拍照存證後, 先准予應試 考生至遲應於考試結束後一周內親自攜帶有效身分證件正本至本校考試承辦單位辦理補驗證手續, 逾期未辦理者該科不予計分 考生應按編定之試場及准考證號碼入座, 並於開始作答前, 確實檢查座位號碼與准考證號碼是否相同, 如有錯誤, 應即舉手請監試人員處理 作答後始發現在同一試場坐錯座位者, 依下列方式分別論處 一 考生自行發現者, 扣減其該科成績 5 分 二 經監試人員發現坐錯座位者, 扣減其該科成績 20 分 三 經監試人員發現交換座位應試者, 扣減其該科全部成績 作答後始發現誤入試場應試者, 依下列方式分別論處 : 一 同一考區且在考試開始 20 分鐘內發現者, 由試務人員陪同至規定試場應試, 並比照前項各款論處 二 在考試開始 20 分鐘後始發現或不同考區者, 一律扣減其該科全部成績 第 4 條 第 5 條 考生在開始作答前, 應先檢查試題紙 答案卷是否齊備 完整, 並檢查答案卷之座位號碼是否正確, 如有缺漏 污損或錯誤, 應即舉手請監試人員處理, 凡經作答後, 始發現錯用答案卷者, 依下列情形分別論處 : 一 考生自行發現者, 扣減該科成績 2 分 二 經監試或試務人員發現者, 扣減其該科成績 10 分, 並得視其情節加重扣分或扣減其該科全部成績 考生書寫答案卷, 務必使用黑色或藍色鋼筆 原子筆書寫, 不得使用鉛筆, 並應依照試題相關規定作答, 違者依下列規定分別論處 : 一 因字跡模糊 潦草或違反作答規定, 致評閱人員無法辨認答案者, 其該部分不予計分 二 未在作答區作答者, 扣減其該科成績 2 分 三 不得要求加頁 18

第 6 條 第 7 條 第 8 條 第 9 條 考生除必要文具 本校提供計算機及有關個人之醫療器材如助聽器等 ( 須持醫院診斷證明並經檢查方可使用 ) 外 不得攜帶下列物品 : 一 任何書籍 ( 簡章准許之參考書籍除外 ) 筆記 紙張 二 任何有通訊 計算 記憶 收發訊息等功能之各類電子器材 ( 如呼叫器 行動電話 智慧手錶等 ) 三 其他任何妨害考試公平性之物品 違反規定者, 扣減其該科成績 2 分, 並得視其使用情節加重扣分或扣減其該科全部成績 ; 情節重大者, 取消其考試資格 考生攜帶入場 ( 含臨時置物區 ) 之手錶及物品, 若發出聲響或影響試場秩序者, 仍依前項規定議處, 惟臨時置物區物品保管之責由考生自負 考試時除因試題印刷不清外, 其他概不得發問 考生不得左顧右盼, 意圖窺視或便利他人窺視答案 傳遞 交換答案卷 交談 偷看抄襲 夾帶或頂替等舞弊情事, 違者勒令退出試場, 並取消其考試資格 考生不得在試場內吸煙或擾亂試場秩序影響他人作答, 初犯者扣減其該科成績 2 分 ; 再犯者即請其離場, 並扣減其該科全部成績 ; 惡意或情節重大者, 取消其考試資格 第 10 條考生應保持答案卷之清潔與完整, 違者按下列規定論處 : 一 竄改答案卷之准考證號碼及彌封籤者, 扣減其該科全部成績 二 無故污損 破壞或作任何與答案無關之文字符號者, 扣減其該科成績 2 分, 並得視其情節加重扣分或扣減其該科全部成績 三 在卷上顯示自己身分, 該科不予計分 試題及答案卷須繳回, 不得攜出試場, 違者該科不予計分 第 11 條考生須按時繳卷, 遲延者試卷作廢, 繳卷後按監試人員指示出場, 出場後不得在試場附近逗留 高聲喧嘩 宣讀答案或以其他方式影響場內考生作答, 經勸止不聽者, 該科不予計分 第 12 條考試時若有舞弊情事經檢舉並查證屬實者, 除扣考 取消考試資格外, 本校考生應依本校考試規則之規定, 另予記過或退學之處分 ; 他校考生則函請其就讀學校議處 第 13 條考生答案卷於試場內發現遺失者, 應即以備用卷補行作答, 拒絶者其該科答案以零分計算 考生離開試場後始發現遺失者, 考生應於接到補考通知後, 即依規定到場補考, 拒絶者比照前項規定論處 第 14 條考生於每節考試時間終了鐘 ( 鈴 ) 聲響畢, 應即停止作答, 違者依下列方式分別論處 : 一 仍繼續作答者, 扣減其該科成績 2 分 二 經警告後仍繼續作答者, 再加扣其該科成績 2 分 三 情節重大者加重扣分或扣減其該科全部成績 第 15 條考生如有本辦法未列之其他舞弊或不軌意圖之行為時, 應由監試人員登載於試場記載表, 提報招生委員會處理 第 16 條患有法定傳染病者考試當日不得入場應試, 違者取消其考試及錄取資格, 並報請相關單位依法處理 第 17 條本辦法經招生委員會會議審議通過後發布實施 19

附件 1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 104 學年度進修學士班入學招生考試 低收入戶免繳報名費申請表 104 年月日 考生姓名 身分證字號 報考學系組別 通訊地址 學系 組 性別 男 女 出生日期年月日 電子郵件信箱 聯絡電話 ( 日 ): ( 夜 ): 行動電話 : 檢附證件 ( 請勾選 ) 審查結果 ( 考生免填 ) 縣市政府或鄉 鎮 市 ( 區 ) 公所開立之低收入證明正本 ( 不予退還 ) 持具臺北市低收入戶卡正本者, 請自行送至本校教務處進修推廣組查驗, 驗畢立即發還 ; 如郵寄申請者, 請併附回郵信封, 本校於驗畢後寄還 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 ( 不予退還 ) 符合申請條件 發給免繳費之帳號 :11418 密碼 : 不符合申請條件國立臺灣海洋大學進修學士班招生委員會章戳 備註 : 1 填妥本表並檢附證件, 於 104 年 6 月 9 日前 ( 郵戳為憑 ) 以掛號郵寄 20224 基隆市中正區北寧路 2 號國立臺灣海洋大學教務處進修推廣組 2 經審查資格符合者, 本校將於 104 年 6 月 10 日前以電子郵件通知, 考生仍應於報名截止前, 依網路報名作業流程完成報名手續 3 審查資格不符 證件不齊或逾期申請者, 一概不予優待 20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 104 學年度進修學士班入學招生考試 報名費退費申請表 一 本人報考貴校 104 學年度進修學士班入學招生考試, 依簡章規定申請退還報名費, 敬請核辦 二 申請退費原因 :( 請勾選 ) 逾期繳費 重複繳費 溢繳報名費用 已繳費未完成上網登錄報名資料 ( 退還全額 ) 經審查報考資格不符 ( 需扣除行政作業費用 300 元後, 退還餘額 ) 中低收入戶考生 ( 需檢附各縣市政府開具之證明文件正本, 未檢附者恕不受理 ) 申請報名費減免十分之三 其他 三 檢附本人存款帳戶資料如下, 如經審查核可辦理退費時, 請將款項逕撥入該帳戶內 戶名 : ( 若非本人存款帳戶, 恕無法退費 ) 金融機構 : 銀行 分行 請擇 帳 號 : 一填 郵 局 : 郵局 支局 列帳 此致 號 : - -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進修學士班招生委員會 附件 2 申請人簽章 : 身分證字號 : 聯絡電話 : 電子郵件信箱 : 報考學系組別 : 學系組 繳費帳號 :11418 中華民國 1 0 4 年月日 21

附件 3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 104 學年度進修學士班入學招生考試 網路報名造字 / 變更報名資料申請表 104 年月日 繳費帳號 11418 ( 請務必清楚填寫 ) 姓名 報考學系 組別 學系 組 身分證字號 E-Mail @ 聯絡電話 ( 日 ) ( 夜 ) 手機號碼 申請項目 ( 請勾選 ) 網路報名造字 變更報名資料 造字項目 : 姓名 ( 需造之字 ) 地址 ( 需造之字 ) 其他 ( 需造之字 ) 1. 變更項目 ; 更名 ( 請檢附戶籍謄本 ) 通訊地址 其他 2. 變更前 : 變更後 : 說明 1. 若有電腦各種輸入法均無法產生之字, 請先以 # 代替 2. 請於網路報名期間內申請 ( 至 6 月 18 日止 ) 3. 本校造字完成後, 由本校印製之考試相關資料 ( 如成績單及錄取名單等 ), 將會顯示正確姓名或地址, 惟因個人電腦顯示器及印表機之不同, 如有 缺字, 請考生無需擔心 1. 僅限於考生報名後更名 變更通訊方式及其他因輸入錯誤而需更正之資料 ( 如學歷資格 畢肄業年度輸入錯誤等 ) 2. 不可變更報考學系 組別 1. 請一律以傳真方式辦理, 並請務必於當日來電確認傳真資料是否收訖 2. 電話 :(02)24622192 轉 1200~1204, 傳真 :(02)24620933 22

附件 4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 104 學年度進修學士班入學招生考試 國外學歷切結書 本人所持國外學歷證件 學校學位證書, 確為 教育部認可, 經駐外單位驗證屬實, 且取得學位規定之總學分數中, 遠距教學課程未超過二分之一, 並保證於錄取報到時, 繳交經駐外單位驗證之國外學歷證件影本 ( 加蓋認證章戳 ) 歷年成績證明影本( 加蓋認證章戳 ) 畢業學校開具之國外學歷修業起迄期間及內政部入出境管理局核發之入出境記錄 若未如期繳交或經查證不符合貴校報考條件, 本人自願放棄入學資格, 絕無異議 此致國立臺灣海洋大學進修學士班招生委員會立書人 : 身分證字號 : 聯絡電話 : 電子郵件信箱 : 報考學系 組別 : 學系 組 學校所在國家及州別 : 中 華 民 國 1 0 4 年 月 日 23

附件 5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 104 學年度進修學士班入學招生考試 成績複查申請書及查覆表 104 年月日 申請考生 准考證號碼 姓名 聯絡電話 報考學系組別學系組 複查科目原來得分 複查得分 申請日期 104 年 8 月日申請人簽章 複查回覆事項 回覆日期 104 年 8 月 日 注意事項 : 1 申請時必須檢附本校 成績通知單正本 回郵信封及繳交複查費每科 50 元 ( 請以郵政匯票繳付, 匯票抬頭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 ), 否則不予受理 於 104 年 8 月 4 日 ( 星期二 ) 前以掛號郵寄 2 報考學系組別 准考證號碼 姓名 聯絡電話 複查科目及原來得分, 均應逐項填寫清楚 24

附件 6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 104 學年度進修學士班入學招生考試 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 104 年 月 日 本人自願放棄錄取貴校錄取資格, 絕無異議, 特此聲明 此致國立臺灣海洋大學進修學士班入學招生委員會 考生簽名 准考證號碼 聯絡電話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進修學士班入學招生委員會核章 放棄錄取學系組別 學系進修學士班 組 本聯由國立臺灣海洋大學存查 本聯由考生存查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 104 學年度進修學士班入學招生考試 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 本人自願放棄錄取貴校錄取資格, 絕無異議, 特此聲明 此致國立臺灣海洋大學進修學士班招生委員會 考生簽名 准考證號碼 聯絡電話 104 年月日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進修學士班入學招生委員會核章 放棄錄取學系進修學士班學系組別組注意事項 : 1. 欲放棄錄取資格者, 應填妥本聲明書親送或以掛號方式郵寄至 20224 基隆市中正區北寧路 2 號國立臺灣海洋大學教務處進修推廣組 收 2. 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一經核章, 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 請考生及家長審慎考慮 25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校址與交通資訊本校校址 :(20224) 基隆市中正區北寧路二號電話 :(02)24622192( 代表號 ) 本校交通資訊查詢 :http://140.121.81.239/ntous/index.html ( 一 ) 自行開車 ( 本校濱海校區校門 WGS84 經緯度座標 :E121 46 34.25 N25 9 2.53 ) 由中山高速公路北上, 出大業隧道後 ( 中山高速公路 0 公里處 ), 靠外車道往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 宜蘭 濱海公路 方向行駛 經由高架橋出口, 進入基隆市區, 此時, 你在 中正路 上, 左邊是基隆港和航運大樓, 右前方是基隆市文化中心 中正路 繼續直行約 2 公里, 至 Y 型岔路口, 右轉即可接上 正豐街 由 正豐街 直行約 500 公尺接 祥豐街, 經過正濱國小和基隆海事學校後, 即可到達三叉路口 ( 祥豐街 中正路 及北寧路 ), 此時, 海大祥豐校區在右側 在三叉路右轉直走, 沿北寧路 ( 台二號濱海公路, 往宜蘭方向 ) 前進不到一公里, 即可看到海洋大學濱海校門 ( 二 ) 搭乘客運換乘基隆市公車 1. 國光客運 台北西站 A 棟 1813 基隆 三重站 1802 基隆 石牌 ( 國立護校 )1801 基 隆 中崙 1800 基隆 2. 福和客運 台北 1550 基隆 新店 1551 基隆 基隆 1558- 木柵動物園 3. 基隆客運 ( 與光華巴士聯營 ) 士林 9006 基隆火車站 基隆客運 基隆 - 板橋 基隆 - 士林 4. 首都客運首都之星 捷運劍南路站 1573 基隆火車站 羅東 ( 經汐止 )1880 基隆火 車站 5. 台北客運 板橋 1070 基隆 在基隆火車站 ( 基隆港海洋廣場 ) 下車, 此時基隆火車站在車行方向正前方, 基隆市公車總站在車行方向約 2 點鐘方向, 直線距離亦約 100 公尺 ( 三 ) 搭乘火車換乘基隆市公車 搭乘往基隆的各級列車抵達終點站基隆 ( 往蘇澳 花蓮或台東等北迴線的各級列車, 不經過基隆, 請勿搭乘 ), 出站後, 計程車招呼站就在正前方, 基隆市公車總站在約 10 點鐘方向, 直線距離約 100 公尺左右 抵達基隆後, 您可搭乘計程車至海大, 車資約 NT$160-180 元左右, 或前行至公車總站搭 市內公車, 建議搭乘 104( 八斗子 ) 或 104( 新豐街 ) 線公車, 目前 (104 年 4 月份 ) 的公車 票價為 : 全票 15 元, 半票 8 元, 學生優待卡 9 元, 北市悠遊卡亦可適用 請注意 : 搭乘基隆市公車由市區往海大方向時, 其行駛路線會經過 海大 ( 祥豐校門 )- 海大 ( 濱海校門 )- 海大 ( 體育館 ) 三個站牌, 請先確認欲前往的應試地點位置, 選擇 較接近的站牌下車 附件 7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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