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统计局文件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沪统字 2016 25 号 上海市统计局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 上海市 2016 年度全国统计专业 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 的通知 各委 办 局, 各区县统计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各有关单位 : 根据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关于 2016 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 统考办字 2016 2 号 ) 精神, 现将 上海市 2016 年度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 印发给你们, 请转发有关所属单位, 并认真做好宣传和报名组织等工作 - 1 -
本通知可在上海统计网 (www.stats-sh.gov.cn) 21 世纪人 才网 (www.21cnhr.gov.cn) 和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网 (www.spta.gov.cn) 的有关栏目内查询与下载 上海市统计局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 年 5 月 6 日 - 2 -
上海市 2016 年度全国 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 为做好本市 2016 年度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工作, 根据有关通知精神, 现就本市 2016 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级 中级和高级 ( 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 ) 资格考试工作安排如下 : 一 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2016 年度全国统计专业技术初 中级和高级资格考试日期均定于 10 月 16 日 ( 星期日 ) 初级资格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为 : 上午 9:00-11:30 下午 2:00-4: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中级资格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为 : 上午 9:00-11:30 下午 2:00-4: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统计工作实务 ( 注 : 初级 中级资格考试采取闭卷笔答方式 ) 高级资格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为 : 上午 9:00-12:00 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 ( 注 : 高级资格考试采取开卷笔答方式 ) 二 报考条件 - 3 -
( 一 ) 基本条件 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认真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以及有关的财政法规和制度, 无违纪违法行为 2. 热爱统计工作, 能够履行岗位职责, 完成本职任务, 遵守统计职业道德 ( 二 ) 报名参加统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 除具备第一条所列基本条件外, 还必须具备中专或高中毕业及以上学历 ( 三 ) 报名参加统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 除具备第一条所列基本条件外, 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 1. 大学专科毕业, 从事专业工作满 6 年 ; 2. 大学本科毕业, 从事专业工作满 4 年 ; 3. 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 从事专业工作满 2 年 ; 4. 获硕士学位, 从事专业工作满 1 年 ; 5. 获博士学位 ( 四 ) 报名参加统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 除具备第一条所列基本条件外, 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 1. 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 ( 数学与应用数学 信息与计算科学, 下同 ) 博士学位后担任统计师专业职务满 2 年 ; 2. 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硕士学位, 担任统计师专业职务后, 或者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统计师 会计师 审计师或者经济师资格 ( 以下简称中级资格 ) 后, 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 3 年 ; - 4 -
3. 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本科学历或者学士学位, 取得中级资格后, 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 4 年 ; 4. 获得非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上述学历 学位, 取得中级资格后, 其从事统计专业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 1 年 对达到国家确定的合格标准人员, 由全国统计考试办核发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 该合格证自考试通过之日算起, 在全国范围 3 年内有效 ; 对达到上海地方合格标准的人员, 由本市有关部门核发考试成绩证明, 该证明自考试通过之日算起,1 年内参加本市评审有效 ( 五 ) 报考人员从事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时间截止到考试日前 三 考试报名相关事宜 ( 一 ) 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 现场审核 网上缴费 ( 报考高级资格者无需缴费 ) 的方式进行 考生完成网上缴费 ( 报考高级资格者网上信息显示为审核通过 ) 后, 方可视为报名成功 关于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及相关要求, 请参考报名系统中的 网上报名指南 ( 二 ) 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6 年 5 月 12 日 10:00-5 月 30 日 16:00, 网址为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网 (www.spta.gov.cn) 的 网上报名 栏目 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及时下载打印并保存报名表 - 5 -
考生网上报名时, 本人应牢记报名序号, 正确输入报考信息, 上传电子照片 ( 本人近期免冠彩色正面证件照, 照片必须清晰, 亮度足够,jpg 格式, 高度 105 至 210 像素内, 宽度 75 至 150 像素内, 大小 50KB 以下 ), 电子照片供考生参加考试和制作合格证书使用, 请考生务必按要求上传照片 考生务必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并正确选择报考级别, 因报考条件不符或错误选报造成无法取得合格证书 成绩无效等后果的, 责任自负 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网上报名时选择一个现场审核 ( 咨询 ) 点, 并在规定的时间前往现场办理审核手续, 审核 ( 咨询 ) 点选定后不得更改 ( 三 ) 现场审核时间为 2016 年 5 月 29 日 -5 月 31 日 ( 每天 9:00-11:00,13:30-16:00), 现场审核 ( 咨询 ) 点地址为 : 1. 上海市统计局 ( 黄浦区威海路 48 号 7 楼会议室 ) 审核 ( 咨询 ) 点代码 :5757 联系电话 :53857233 2. 浦东新区统计学会 ( 浦东新区浦三路 157 弄 1 号 1307 室 ) 审核 ( 咨询 ) 点代码 :5758 联系电话 :68641082 现场审核时须对报考条件所规定的专业 学历 工作年限 专业技术职务等进行审核, 考生将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名表下载 - 6 -
打印后, 由单位人事部门对报名条件进行初审, 初审合格的, 在报名表 单位意见 栏内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报考人员携带单位初审合格并加盖公章的报名表 身份证 学历证明 职称证明 ( 报考高级者提供 ), 按规定的日期和要求, 到网上报名时选择的审核 ( 咨询 ) 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证件不全者须到有关部门补齐证明方可报名 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 对符合报考条件者收取报名表原件和其他资料复印件 2012 年以来在本市参加过该项考试的老考生, 且报考级别一致的, 完成网上报名后, 携带报名表 身份证复印件和原考试准考证, 到现场审核 ( 咨询 ) 点可直接办理审核手续 考生应对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时所提交的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 用人单位对考生报考条件和提交的报考信息应认真审核, 并对报考意见负责 报名审核后及考试后还将对考生提交的资料进行抽查复核, 对提交信息不实 伪造报名资料等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 以及考试期间违纪违规的, 将按照相关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和 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办法 的规定, 给予取消考试成绩 向社会公布, 将失信情况记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等严肃处理, 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 九 ),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 ; 使用伪造 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身份证件 ; - 7 -
提供或使用无线电设备等作弊器材 ; 提供或买卖试题 答案 ; 组织或协助组织作弊等均属犯罪行为, 处以拘役 管制 罚金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严重的, 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考试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和处理意见于考后两周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公示 考试结束后还将进行雷同试卷的检测和认定, 对认定为雷同试卷的, 按规定给予成绩无效处理, 涉及违纪作弊的按相关条款追加处理 ( 四 ) 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的人员应于现场审核 24 小时后, 重新登录网上报名系统, 在用户登录界面自 查询 入口进入, 查询本人审核情况, 对审核通过者, 可进行网上缴费 ( 高级资格考试无需缴费, 仅需查询审核情况即可 ) 如超过 48 小时未审核, 请考生及时联系审核 ( 咨询 ) 点 ( 咨询电话 :53851533) 确认审核事宜 网上缴费 ( 查询核对 ) 截止时间为 2016 年 6 月 6 日 16:00( 建议避开每日 24:00 左右银行结算时段缴费 ), 逾期视为放弃报名 考生凭任何一张已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具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 ( 推荐使用工商银行 招商银行 ) 均可实现网上缴费 网上支付咨询电话 95534-6 考生缴费后应再次查询本人报考信息和缴费状态 ( 网上缴费信息和银行卡扣款信息 ), 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 报考信息无误 - 8 -
( 特别注意报考级别务必准确 ) 缴费成功 ( 报考高级者为资格审核通过 ), 并重新打印报名表备用 由于网络传输速度等不确定因素, 缴费确认信息可能会相对滞后, 但一般不会超过 24 小时, 请考生不要急于重复支付划款, 同时建议考生不要同时开启多个缴费页面进行支付, 以免发生错账 ( 五 ) 报名成功的考生应于 2016 年 10 月 11 日 10:00-10 月 14 日 16:00 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网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逾期视为放弃考试 考生下载准考证中遇有问题, 或发现下载后的准考证报考信息有误, 请及时与市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联系 ( 咨询电话 :53851562 53857233) ( 六 ) 初级和中级资格考试报名费每人 10 元, 考务费每人 90 元 高级资格考试不收费 ( 七 ) 考生可于证书发放期间凭准考证或成绩单前往领证点领取考试费用收据 四 成绩查询 ( 一 ) 考试成绩查询业务将于考试结束两个月后在网上开通, 届时考生可登录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 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专栏 (http://www.stats.gov.cn/tjfw/tjzyjszgks/) 或者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网的 成绩查询 栏目, 查询考试成绩及合格标准 ( 二 ) 合格证书领取时间一般为成绩公布后三至四个月, 届时请查询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网 领证通知 和上海统计网 - 9 -
(http://www.stats-sh.gov.cn) 通知告示栏目 五 港澳居民参加考试问题 ( 一 ) 根据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2005 年下发的 关于转发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 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 统考办字 [2005]3 号 ) 精神, 对符合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港澳居民, 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 二 ) 港澳居民在报名时, 应根据相应级别的报名条件规定, 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及高中以上学历或者学士以上学位证书 从事统计工作年限证明 居民身份证明等材料 六 考试用书和考试大纲 ( 一 ) 考试用书考生可根据需要在现场审核时征订 2016 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 中级资格考试教材 考试使用教材价格如下 : 1. 初级 : 统计业务知识 (44 元 ) 辅导用书 : 统计业务知识 学习指导与习题 (30 元 ) 2. 中级 : 统计业务知识 (44 元 ) 统计相关知识 (32 元 ) 辅导用书 : 统计业务知识 学习指导与习题 (30 元 ) 统计相关知识 学习指导与习题 (18 元 ) - 10 -
3. 高级 : 根据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有关规定, 不实行指定用书 ( 二 ) 考试大纲 2016 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级 中级资格考试大纲继续使用 2010 年度的考试大纲, 高级资格考试使用 2012 年度的考试大纲 各级别考试大纲均已公布在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 统计服务 栏目内的 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专栏, 供考生浏览查询 上海市统计局办公室 2016 年 5 月 6 日印发 - 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