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盘期货代理协议 合同编号 : 贷款人 : 张贤良 ( 以下简称为 甲方 ) 身份证号码 :340123197104174874 借款人 : ( 以下简称为 乙方 ) 身份证号码 : 第一条总则 1 甲乙双方具有投资期货交易的主体资格, 不存在法律 法规 规章和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禁止或限制其投资期货市场的情形, 只是为了双方合资投资方便而选择在共同指定的账户上进行期货投资操作 2 甲乙双方合作期间, 为合作需要而提供的所有证件 资料均应保证真实 准确 完整 合法和有效 ; 若其证件或资料发生变化时, 必须按照约定的要求, 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相关方, 否则后果自负 3 甲乙方均必须保证其提供的合作资金来源合法, 否则视为故意欺骗对方行为, 若因此造成的法律后果一概由违约方承担, 若造成对方直接或间接损失的, 一律由违约方赔偿 4 甲乙双方已经充分知晓期货市场投资风险, 均清楚地认识并愿意承担投资期货市场带来的风险与可能损失, 并按照本协议履行约定的义务 5 甲乙方均保证自觉遵守期货市场相关法律 法规及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 6 甲乙双方已详细阅读本协议所有条款, 准确理解其含义, 并同意本协议所有条款 ; 若甲乙双方对本协议内容发生歧义, 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7 甲 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于 2015 年月日签订本协议, 甲方愿意以其合法拥有的资金向乙方提供借款, 乙方愿意以其合法拥有的资金存入甲方指定的账户作为乙方向甲方借款的保证, 质押给甲方 乙方同意支付协议约定的利息和相关费用 为明确借款事项, 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 特订立本协议, 以兹遵照履行 1 / 6
第二条 : 质押物及质押账户甲方提供期货账户作为质押账户, 并在如下期货公司营业部开户 甲方遵从乙方指定开设账户的要求, 开设后由甲乙双方确认该账户的合法合规性, 甲乙双方合作入金前, 保证该账户上除交易外不存在任何法律纠份, 否则甲方将赔偿乙方因使用该账户而造成的除交易外的所有损失 期货公司信息 : 中央编号 :AOU118 南华期货 ( 香港 ) 有限公司 NANHUA FUTURES(HONG KONG)CO.,LTD, 账户姓名 : ; 期货账号 : ; 资金账号 : ; 乙方可以通过本协议账户进行期货合约交易 ( 甲方郑重提醒乙方注意密码的保密, 任何使用合作账户密码进行的有效交易均视为乙方有效的指令 乙方自行承担由于其密码失密及乙方其他行为造成的任何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 密码由甲方设定并提供给乙方独家交易操作使用, 甲方提供帐户的密码乙方无权修改, 如果擅自修改密码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甲方可无条件随时收回合作帐户, 乙方入金资金将不予退还并收归为甲方所有 ) 第三条借款金额 乙方向甲方借款美金 万元整, 乙方将借款保证金美金 万元整 划入甲方指定银行帐户 第四条借款期限 利息 支付方式以及汇率计算 1 借款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 具体时间按计息日 ), 续约或清户需提前一周通知甲方 若因乙方原因使合同不能延续 ( 包括乙方低于平仓线被甲方强平且 3 个工作日内不能补足保证金的 ), 则若合同期限不满一个月的, 按一个月付息, 同时如乙方被止损强平后三个工作日不能补足保证金, 则视作乙方结束此次合作 2 借款利息: 每月按照借款金额的 % 计算借款利息 利息起算日应于甲方期货账户开设完毕并取得期货交易资格, 且甲乙双方约定资金全额到账的当日开始计息 ; 若乙方保证金延迟到账, 则在乙方保证金全额到账之前乙 2 / 6
方不能利用甲方资金做任何交易, 并按甲方资金到帐日开始计息 3 乙方应于用资前一天支付利息, 若乙方不能及时支付利息, 甲方则按每日千分之三收取利息滞纳金 ( 以甲方提供等值人民币为计算标准 ) 4 乙方应于甲方资金划转期货账户当日, 向甲方指定入金账户划转乙方借款保证金 若乙方连续 5 个工作日不能汇入借款保证金, 此次合作以乙方违约结束, 甲方收取乙方订金不予退还 5 利息支付方式 : 通过国内银行进行人民币转账 6 双方核定乙方本金出入汇率以固定 6.4 结算, 从市场中赢利出金部分以当天中国银行外汇牌价美元 现汇卖出价 价格为准 www.boc.cn/sourcedb/whpj/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应在乙方借款保证金到达以上指定期货账户后, 及时告知乙方账户的交易密码, 对乙方的帐户信息 委托事项 交易记录等资料负有保密责任, 除期货公司需要向期货交易所等机构提交上述信息外 不得向第三人透露,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及有权机关另有要求的除外 2 甲方有权监督此笔资金的使用情况, 借款协议期内, 甲方有权随时查询以上期货账户委托 成交及资金 品种变化情况 3 借款协议期内, 如果乙方没有违约行为或违约现象, 甲方不得无理由调出或处置指定账户内资产 ( 本协议所称资产均含资金和有价交易品种 ), 或修改交易密码, 否则, 给乙方造成损失的, 甲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4 借款期满, 甲方直接收回向乙方出借的全部本金 本金差额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 超过借款本金部分甲方应首先转到乙方指定账户, 退回给乙方 ; 甲方如未能如期全部收回其借款本金及乙方承诺支付给甲方的利息, 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并从协议期满之日起按借款本金和保证金之和的 0.3%/ 日计算利息 5 甲乙双方保证资金来源的合法性,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甲方账户被依法采取查封 冻结 划拨等强制措施, 造成乙方损失的, 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并从账户被依法处置之日起按借款本金和保证金之和的 0.03%/ 日赔偿于乙方 6 甲方不得将该期货账户内交易品种及现金资产对外设定抵押 7 甲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处置指定账户内的资产 3 / 6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乙方可以通过本协议指定账户进行买卖操作, 并全权负责甲方分配给乙方账户的运作, 乙方无权更改交易密码 ; 2 乙方操作账户时, 仅可购买期货品种的主力合约, 及部分活跃品种的次力合约, 否则, 甲方有权对违反本约定的品种进行部分或全部平仓处理, 乙方认可甲方的此项操作, 并对因此带来的损失承担完全的责任 ; 3 如因乙方违规操作等原因, 导致甲方账户被依法采取查封 冻结 划拨等强制措施, 造成甲方损失的, 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并从账户被依法处置之日起按本金及利息之和按照 0.3% 的日利率计算并向甲方支付赔偿金额 4 乙方同意以打入到指定账户中的全部保证金以及乙方个人或者公司名下以及公司股东名下财产为甲方提供的本金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 5 乙方担保的范围是: 本协议项下甲方本金及乙方承诺付给甲方的利息, 乙方应付的违约金 赔偿金及甲方为收回本金及利息所支出的一切费用 ( 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 调查费和诉讼费 ) 6 乙方因交易产生的手续费, 同意甲方直接在其账户中按规定扣缴 双方约定交易手续费单边为美元 ( 具体品种费率见附件 ) 7 乙方保证金质押账户自有总权益不得低于美元 ( 乙方期初自有保证金剩余的 50%)( 此为追保线 )( 以当日账户即时客户自有总权益计算 ), 乙方必须在当天向指定账户补入资金, 使质押账户客户自由权益回到期初数目, 如乙方不能及时补足保证金的, 甲方有权手动将乙方仓位强平以降低账户风险, 如由于行情原因系统触发账户自动强平, 造成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 ; 当账户资金低于美元 ( 乙方期初保证金剩余 30%)( 此为强平线 ), 甲方有权将所有交易品种平仓, 并禁止账户继续交易,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追究甲方的责任 8 乙方只操作部分市场的部分品种, 甲方有权对不得交易的品种关闭交易权限, 对不得交易的品种因交易产生的亏损, 由乙方承担 9 隔夜账户总仓位原则上不得留仓, 所有不符合规定的持仓在收盘前 60 分钟, 甲方有权全部平仓处理, 甲方有义务在乙方有不合规持仓时提醒乙方减仓或平仓, 如乙方不予配合, 甲方有权在履行提醒义务后全部平掉不符合规定的持仓, 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 如果甲方已经实行平仓, 乙方再建立仓位或因此被迫留仓, 此次交易如果产生亏损, 亏损额由乙方负责 ; 如果产 4 / 6
生盈利, 盈利部分归甲方所有 ; 如由于行情需要等特殊情况, 乙方可提前向甲方申请超过剩余自有保证金 1 倍以上的仓位隔夜, 但具体情况需甲方保证金充裕并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予以支持, 甲方承诺将尽量满足乙方需求 10 每遇交易所停止 3 天以上交易时, 不得持仓 11 当质押账户客户总权益高于借款总额 110% 时,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将高出借款总额的 110% 以上的部分转账至乙方账户, 每次需按 1000 美元的整数倍提取 12 协议期间内, 若因乙方原因未能达到合作期满或乙方提前提出解除协议, 则甲方收回借款本金及乙方承诺付给甲方违约金后方可提前终止 13 乙方违反上述约定义务, 给甲方造成损失时视为违约, 将承担如下违约责任 : 乙方应按借款本金及承诺付给甲方利息之和按照 0.3% 的日利率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因违反上述约定造成乙方损失的, 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放弃抗辩权 第七条甲乙双方均保证如期如约履行本协议, 任何双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若任一方未经过对方同意违反本协议, 须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因本协议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 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态度协 商或调解解决, 协商或调解不成, 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 甲乙双方款项往来, 以指定的银行卡资金流水为准, 双方不再出具收据 甲方指定与乙方国内资金来往银行账户信息 :( 利息以及追保账户等结算 ) 甲方账户户名 : 张贤良 ; 开户行 : 中国建设银行 ; 账 号 :_6227 0012 1540 0186 272 ; 乙方账户户名 : ; 开户行 : ; 账 号 : ; 5 / 6
第十条乙方进行网上交易所需的计算机软硬件及网络环境由乙方自行解决 乙方应使用符合要求的网上交易软件 无病毒的计算机登陆甲方帐户, 以确保交易顺畅和帐户安全 由于通讯系统繁忙 中断 计算机交易系统故障 网络及信息系统故障 电力中断等原因导致乙方交易出现延迟 中断或数据错误, 甲方不承担责任 若交易系统出现问题, 请及时拔打应急电话 : 第十一条本协议一式两份,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附 件及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客服王莉萍联系电话 :13901906098,15021190660/ 021-68783876;QQ:510942325 ( 以下无协议正文内容, 为签署部分 ) 甲方 : 乙方 : 通讯地址 : 联系电话 : 签订日期 : 签订日期 : 6 /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