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式托育服務登記制度常見問答集 編號 問 (Q) 答 (A) 01 什麼是居家式托育服務? 兒童由其三親等內親屬以外之人員, 於居家環境中提供收費之托育服務 02 什麼是居家式托育服務提供者? 指有收費且在居家環境提供托育服務照顧兒童的人員, 簡稱 居家托育人員, 也就是一般坊間俗稱的 保母 年滿 20 歲並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 03 居家式托育服務提供者應具備甚麼 1. 取得保母人員技術士證 資格? 2. 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幼兒保育 家政 護理相關學程 科 系 所畢業 3. 修畢托育人員專業訓練, 並領有結業證書 04 何時實施居家托育服務登記制度? 自 103 年 12 月 1 日起, 只要是照顧 3 親等以外小孩的托育人員依法都要辦理登記, 才能擔任居家托育服務工作 05 要到哪裡辦理登記? 不登記會怎樣? 1. 向直轄市 縣 ( 市 ) 主管機關 ( 社會局 / 處 ) 辦理登記 2. 如果沒有登記就帶孩子, 將會被直轄市 縣 ( 市 ) 主管機關 ( 社會局 / 處 ) 裁處 6 千元至 3 萬元罰鍰, 而且要限期改善, 屆期未改善者, 直轄市 縣 ( 市 ) 主管機關 ( 社會局 / 處 ) 可以再按次處罰 06 三親等內親屬包含哪些? 1. 2 親等 : 兒童之祖父母 外祖父母 2. 3 親等 : 兒童之曾祖父母 外曾祖父母 舅舅 舅媽 姨媽 姨丈 姑 姑 姑丈 伯父 伯母 叔父 叔母 - 1 -
07 三親等內長輩照顧孩子要登記嗎? 依規定是不用登記 但如果要照顧別人的孩子, 則要辦理登記才可以 08 居家托育服務有哪些類型? 1. 在宅托育服務 : 居家托育人員在自己家裡提供托育服務 2. 到宅托育服務 : 居家托育人員到家長指定的處所提供托育服務 09 辦理登記要準備哪些資料文件? 1.3 個月內健康檢查合格證明 2. 保母人員技術士證或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幼兒保育 家政 護理相關學程 科 系 所畢業證書或托育人員專業訓練結業證書 3. 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4.3 個月內 2 吋正面脫帽半身照片 5.3 個月內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正本 6. 托育服務環境安全檢核表正本 --------- 到宅托育免附 7. 切結書及同意書 8. 共同居住成員名冊 --------- 到宅托育免附 10 哪些人不能從是居家式托育服務? 1. 曾有性侵害 性騷擾行為, 經有罪判決確定 2. 曾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罪, 經有罪判決確定 3. 有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 49 條各款所定行為之一, 經有關機關查證屬實 4. 行為違法或不當, 其情節影響兒童權益重大, 經主管機關查證屬實 5. 患精神疾病或身心狀況違常, 經直轄市 縣 ( 市 ) 主管機關委請相關專科醫師二人以上諮詢後, 認定不能執行業務 - 2 -
6. 受監護或輔助宣告, 尚未撤銷 跟居家托育人員一同居住的成員, 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 : 1. 曾有性侵害 性騷擾行為, 經有罪判決確定 11 2. 曾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罪, 經有罪判決確定哪些情形只能提供到宅托育服務, 3. 有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 49 條之一, 經有關機關查證屬實不能在自己家裡提供在宅托育服務 4. 行為違法或不當, 其情節影響兒童權益重大, 經主管機關查證屬實 5. 患精神疾病或身心狀況違常, 經直轄市 縣 ( 市 ) 主管機關委請相關專科醫 師二人以上諮詢後, 認定有妨害托育服務提供之虞 1. 半日托育 :6 小時 / 日 2. 日間托育 :6~12 小時 / 日 12 居家式托育服務提供的方式與時間 3. 全日托育 :16 小時以上 / 日如何認定? 4. 夜間托育 : 晚上 8 時 ~ 翌晨 8 時且過夜 5. 延長托育 : 延長原定托育時間 6. 臨時托育 : 前五款以外之臨時性托育 13 托育時間如果是從上午 8 時至晚上日間托育是每日收托 6~12 小時, 延長托育指延長原定托育時間 因此, 9 時共 13 小時, 屬哪一種托育方式? 倘若是每日固定收托 13 小時, 可視為日間托育加延長托育 14 一定要收滿 12 小時, 才能加收延長日間托育是每日收托 6~12 小時, 並不是一定要收滿 12 小時 至於延長托托育的費用嗎? 育的費用收取, 主要是根據托育人員與家長約定的托育時間而定, 如果約 - 3 -
定每日收托 10 小時計算月費者, 超過 10 小時可視為延托時數並加收費用 15 考量托育人員之心力及體力等之照顧能力限制與兒童年齡差異之照顧不爲什麼要限制居家式托育服務收托同, 加以人類於日 夜間工作之能力差異, 所以需要依不同收托方式規定人數? 收托人數之上限, 以保障受托兒童照顧品質 16 怎樣計算兒童人數? 收托兒童人數應以托育人員托育服務時間實際照顧兒童數計算, 並包括其 6 歲以下之子女 受其監護及 3 親等內兒童 17 收托人數的規定與樣態為何? 有以下規定, 可能收托型態舉例如下 : 1. 半日 日間 延長或臨托至多 4 人, 其中未滿 2 歲至多 2 人例如 : (1) 2 個 2 歲以上兒童 +2 個 2 歲以下兒童 (2) 3 個 2 歲以上兒童 +1 個 2 歲以下兒童 (3) 4 個 2 歲以上兒童 2. 全日或夜托至多 2 人例如 : (1) 2 個 2 歲以下兒童或 2 個 2 歲以上兒童 (2) 1 個 2 歲以上兒童 +1 個 2 歲以下兒童 3. 全日或夜托 1 人者, 得增收半日 日間 延長或臨托至多 2 人, 其中未 - 4 -
編號問 (Q) 答 (A) 滿 2 歲至多 2 人例如 : (1) 2 個 2 歲以下兒童 +1 個 2 歲以上兒童 (2) 1 個 2 歲以下兒童 +2 個 2 歲以上兒童 (3) 3 個 2 歲以上兒童 4. 夜托 2 歲以上 2 人者, 得增收半日 日間 延長或臨托至多 1 人例如 : (1) 2 個 2 歲以上兒童 +1 個 2 歲以下兒童 (2) 3 個 2 歲以上兒童 5.2 名以上托育人員共同照顧至多 4 人, 其中全日或夜托至多 2 人例如 : (1) 4 個 2 歲以下兒童 (2) 1 個 2 歲以上兒童 +3 個 2 歲以下兒童 (3) 2 個 2 歲以上兒童 +2 個 2 歲以下兒童 (4) 3 個 2 歲以上兒童 +1 個 2 歲以下兒童 (5) 4 個 2 歲以上兒童托育人員有 1 個 3 歲及 1 個 6 個月倘若 3 歲兒童白天上幼兒園, 則視為夜間托育 ; 另名 6 個月大幼兒由自己 18 孩子, 可以再收托別人的孩子? 照顧, 視為全日托育 因此, 不得再收托其他兒童 - 5 -
19 托育人員有 1 個 1 歲半的孩子, 可可以再收托半日托育 日間托育 延長托育或臨時托育 2 名 2 歲以上兒童, 以再托育別人的孩子? 或 1 名 2 歲以上加 1 名 2 歲以下兒童 20 托育人員有 1 個 3 歲孩子, 可以全不可以全日托育該雙胞胎嬰兒, 只能以半日托育 日間托育 延長托育或日托育別人的雙胞胎嬰兒? 臨時托育的方式來收托 21 托育人員有 2 個 3 歲孩子, 可以再倘若 2 個孩子白天都上幼兒園, 可以再收托半日托育 日間托育 延長托托育別人的孩子? 育或臨時托育兒童 1 名 22 托育人員上午半日托育 4 名兒童, 倘若收托兒童的時間並無重疊, 且托育時間的兒童人數均在規定範圍內, 下午另臨時托育 4 名兒童? 並未違反規定 23 托育人員收托 4 名國小課後學童, 居家托育服務照顧的兒童包含 12 歲以下的孩子都算, 因此, 依規定要辦理是否需要辦理登記? 登記 24 提供課後補習服務並不屬於居家式托育服務的規定範圍, 沒有辦理登記的提供國小課後英文 數學補習 才問題 但是應依據教育部有關補習及進修教育法 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藝教學等, 是否需要辦理登記? 中心設立及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辦理 25 聯合收托服務是指 2 名以上托育人員於同一處所共同照顧兒童, 至多可以聯合收托服務可以收托幾個全日或照顧 4 人, 其中全日或夜間托育兒童至多 2 人, 並非每一托育人員全日或夜托兒童? 夜間托育兒童至多 2 人 26 擔任居家托育人員有哪些規定事項 1. 優先考量兒童之最佳利益, 並專心提供托育服務 一定要遵守? 2. 與收托兒童之父母 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之人訂定書面契約 - 6 -
3. 對收托兒童及其家人之個人資料保密 但經當事人同意或依法應予通報或提供者, 不在此限 4. 每年至少接受十八小時之在職訓練 每二年所接受之在職訓練, 應包括八小時以上之基本救命術 5. 每二年至少接受一次健康檢查 6. 收托兒童之當日, 投保責任保險 1. 虐待 疏忽或違反相關保護兒童規定之行為 27 2. 收托時間兼任或經營足以影響其托育服務之職務或事業 居家托育人員有哪些規定事項一定 3. 對托育服務為誇大不實之宣傳 是不可以做? 4. 規避 妨礙或拒絕直轄市 縣 ( 市 ) 主管機關檢查 訪視 輔導及監督 5. 任意收取直轄市 縣 ( 市 ) 主管機關訂定之收退費項目以外之費用 28 如果違反規定事項會怎樣? 1. 直轄市 縣 ( 市 ) 主管機關 ( 社會局 / 處 ) 令居家托育人員限期改善 2. 居家托育人員屆期仍未改善, 直轄市 縣 ( 市 ) 主管機關 ( 社會局 / 處 ) 可處新臺幣 6 千元以上 3 萬元以下罰鍰, 並可以按次處罰 3. 居家托育人員違反重大事項, 或是經直轄市 縣 ( 市 ) 主管機關 ( 社會局 / 處 ) 處罰 3 次後仍未改善者, 直轄市 縣 ( 市 ) 主管機關 ( 社會局 / 處 ) 可以廢止托育人員已經取得的登記服務證書, 就不可以再收托孩子 29 家裡經營雜貨店的居家托育人員, 不可以, 要專心照顧孩子 - 7 -
可以一邊托兒一邊顧店? 30 居家托育人員可以兼職貼補家用? 不可以在收托時間兼任或經營足以影響托育服務之職務或事業 依據規定, 居家托育人員不可以在收托時間兼任或經營足以影響其托育服 31 居家托育人員可以在假日打工或兼務之職務或事業 至於沒有收托孩子的時間要打工或兼差, 仍應該要考量差? 本身的身心狀況及體力負荷, 建議應有適當休息時間, 以免影響托育期間 的照顧品質 32 良民證上有被註記, 就不能做居家民眾倘若曾有詐欺 傷害 侵佔 前科紀錄, 應由直轄市 縣 ( 市 ) 主管機托育服務的工作了嗎? 關 ( 社會局 / 處 ) 就個案具體事實認定 1. 各直轄市 縣 ( 市 ) 警察局都可以申辦良民證, 不一定要到戶籍地警察局, 33 可到就近的警察局辦理 良民證 ( 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 ) 一定 2. 可以臨櫃辦理, 或透過網路方式辦理也可以 另外, 不一定要本人親自要本人親自到戶籍地警察局才能申辦理, 如果是委託他人申請, 應檢附委託人親自簽名或蓋章之申請書 ( 該請嗎? 申請書內之委託欄需由受委託人親自填具並簽名或蓋章 ), 並且要核對受 委託人之身分證正本 34 所得稅課徵屬於財政部權責, 各地區國稅局於稽徵實務上就居家托育人員的居家托育人員辦理登記後會被課稅托育收入認屬其他所得, 並以其收入之 80% 為其成本及必要費用, 僅有 20% 嗎? 會列於需要課稅收入, 而且未必會被課徵稅捐 35 居家托育人員在 103 年 12 月登記, 應於隔 (104) 年 11 月 30 日前須將應接受的 18 小時在職訓練完訓 - 8 -
每年 18 小時在職訓練應何時完成? 36 申請登記月份不同, 當年度是否有登記證書效期 6 年, 不因登記月份而有不同規定, 因此不論哪一月份辦理不同在職訓練時數規定? 登記, 只要在申請換證前能提出每年都有接受 18 小時在職訓練證明即可 37 主要是為確保居家托育人員服務品質的穩定與專業的持續提升, 藉由換證居家托育服務登記證書為什麼要 6 程序重新檢核該人員是否仍適任, 其專業知能有無與時俱進, 藉以維護受年換發 1 次? 托兒童的安全 38 如果沒有依照規定辦理服務登記證書換發, 會怎樣? 逾期未申請換發, 廢止居家托育人員的服務登記, 就不能再收托兒童了 39 目前是沒有明文規定重新申請的期限, 但是在居家托育人員辦理登記時, 如果被廢止登記, 多久以後才可以直轄市 縣 ( 市 ) 主管機關 ( 社會局 / 處 ) 應就其是否曾辦理登記, 是否遭廢止登再重新申請? 記進行查核, 並確認廢止原因消失, 才能再發給登記證書 40 如果沒有登記就帶孩子, 將會被直轄市 縣 ( 市 ) 主管機關 ( 社會局 / 處 ) 裁處 6 申請登記很麻煩, 又要被管理, 不千元至 3 萬元罰鍰, 而且要限期改善, 屆期未改善者, 直轄市 縣 ( 市 ) 主登記也沒有人會知道? 管機關 ( 社會局 / 處 ) 可以再按次處罰 101 年 1 月 1 日起開辦 父母未就業育兒津貼實施計畫, 針對父母自行在 41 居家托育人員 2 歲以下的孩子可以家照顧幼兒的家庭, 凡家中有二足歲以下的兒童, 且由父母一方或雙方自領育兒津貼嗎? 行照顧 ( 父母未就業 ) 之家庭, 低收入戶每名兒童每月補助 5,000 元, 中低 收入戶每名兒童每月補助 4,000 元, 兒童之父母 ( 或監護人 ) 經稅捐稽徵機 - 9 -
關核定之綜合所得總額未達申報標準或綜合所得稅稅率未達百分之二十家庭, 每名兒童每月補助 2,500 元 托育人員在家自行照顧幼兒, 倘符合家庭經濟條件規定, 可依規定提出申請 42 居家托育人員適用勞動基準法嗎? 勞動部 102 年 10 月函示略以 : 查中華民國行業標準分類第六次修訂版規定, 凡從事受雇於家庭之服務工作者, 如幫傭 保姆 清潔工等, 係歸屬於個人服務業項下之家事服務業 ; 而個人服務業中家事服務業之工作者目前不適用勞動基準法 43 居家托育人員可以參加勞保嗎? 托育人員可依 勞工保險條例 第 6 條規定以 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而參加職業工會者 之身分參加保險, 以享有保險規定之相關給付 44 為什麼沒有技術士證也可以登記?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 26 條規定的托育人員資格, 是採取證照 學歷 訓練三軌並行, 主要考量實際收托兒童的托育人員未必具有証照, 但是這些人照顧的兒童安全亦需要積極維護 倘若保母執業資格訂定標準過高, 雖具理想性, 但無法反映社會現況, 恐怕反致保母地下化現象, 淪為私下收托, 屆時反造成兒童照顧危機 居家式托育服務人員登記制是一個新的制度, 主要是透過法令規範來建構 45 對居家托育人員的管理與輔導, 以維持服務品質的穩定 因此, 與過去透已經加入社區保母系統為什麼還要過補助實施計畫與加入社區保母系統的非強制性管理不同 因為是新的規去辦登記? 定, 托育人員須要申請登記, 地方政府也將發給新的登記服務證書, 所以 必須重新檢附相關文件辦理 - 10 -
投保責任險及體檢已是申請登記應備項目, 考量相關費用為執業之成本, 另參考其他專業人員 ( 例如照顧服務員 社工師 護理師等 ) 亦由執業者自 46 行負擔, 希望政府有限的經費做最佳的運用原則下, 執業者自行負擔方能以後不補助居家托育人員的體檢和符合公平原則 惟因登記制開辦在即, 托育人員已習慣由社區保母系統代意外責任保險嗎? 辦責任保險, 為免托育人員不熟悉保險程序影響家長權益, 居家式托育服 務提供者及托嬰中心托育人員每年 500 元責任保險費用 1 項,104 年續予 補助, 地方政府並按財力分級配合分擔經費共同辦理, 依據本部國民健康署調查發現, 兩萬多個家中有 3 歲幼兒的家庭中, 有一 成三的小朋友過去一年曾因意外事故就醫, 分析事故的前三名, 分別是跌 倒墜落 物體或人體撞擊及尖利誤刺割傷 調查也發現近九成家庭客廳地 47 為什麼要做 托育服務環境安全檢板使用大理石 磁磚等堅硬光滑材質, 近五成家具有堅硬凸角或邊緣, 三核表 檢核? 分之一家庭的電插座沒有加防護蓋, 或開飲機 飲茶爐放在幼童可及處 而 托育服務環境安全檢核表 係依據歷年來兒童意外事故最有關項目所 訂最基本標準之要求, 希望透過環境的檢核與改善, 減低意外事故的憾事 發生 當人們處於危急時, 即使身處熟悉環境仍可能因緊張焦慮無法思考或喪失 48 我對我家環境很熟悉, 為什麼要畫方向感, 或當收托幼兒因發生意外, 無需耗費多餘查閱相關緊急聯絡電話緊急逃生路線圖? 以爭取時效, 所以才要求畫緊急逃生路線圖, 只是一個簡單的托育空間配 置圖, 方便緊急時使用即可 - 11 -
居家環境雖然屬私人空間, 但對居家托育人員而言, 同時也是執業 ( 工作 ) 49 訪視員到居家托育人員家中檢查是場所, 訪視輔導人員於初次至托育人員家中訪視時, 需就托育人員所述托不是侵犯隱私? 育範圍逐一確認, 經確認非托育空間部分, 後續訪視即不需再檢視, 並無 窺視隱私之虞 托嬰中心須依照 私立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設立許可及管理辦法 兒童 及少年福利機構設置標準 及 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 辦法 等規定設立, 除有土地及建築物使用用途別規定 使用樓層 面積 50 居家托育環境的要求是比照托嬰中設置空間 ( 活動區 睡眠區 盥洗區 清潔區 廚房 備餐區 用餐區 行心嗎? 政管理區等與服務相關之必要空間 ) 規定外, 通過消防單位公共安全檢查 設定資金以證明履行營運擔保 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外, 托嬰中心每年亦應依規定繳納營業稅 等規定 托嬰中心的規定相對居家式托育服務要嚴格許多 51 如何了解登記制的相關資訊? 本署網站 http://cwisweb.sfaa.gov.tw/index.jsp 設置有 居家托育人員登記資訊專區 可提供查詢參考 ; 另外也可以直接洽詢直轄市 縣 ( 市 ) 主管機關 ( 社會局 / 處 ) - 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