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 读 指 引

Similar documents
退保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 请您慎重决策 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 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 并作了显著标注, 请您注意 条款目录 1 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5 现金价值权益 9 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 1.1 合同构成 5.1 现金价值 9.1 合同效力终止 1.

阅 读 指 引

阳光人寿 [2014] 年金保险 077 号 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 阳光人寿阳光稳利年金保险条款 阅读指引 BELC-1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 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 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 对本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签收本合同次日起

<4D F736F F D20C5A9D2F8C8CBCAD9B7A25B D323230BAC52D3120C5A9D2F8B0AEB3C9B3A4C4EABDF0B1A3CFD5CCF5BFEE2E646F63>

条款目录 1 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5 现金价值权益 9 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 1.1 合同订立 5.1 现金价值 9.1 年龄性别错误处理 1.2 合同生效 9.2 合同效力终止 1.3 犹豫期 9.3 适用主合同条款 2 我们提供的保障 6 合同效力的中止与恢复 10 释义 2.1 保险期间 6.1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泰康 e 爱家定期寿险条款 2009 年 8 月向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在本条款中 您 指投保人 我们 本公司 均指记载于电子保险单上的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的分公司 本合同 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 泰康 e 爱家定期寿险保险合同 被保险人 指本 合同的被保险人 投

利安人寿 [2015] 年金保险 031 号 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利安宝 (D 款 ) 年金保险条款 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 阅读指引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 对本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签收本合同次日起 15 日 ( 即犹豫期 ) 内您若要求退保, 我们全额退还保险

<4D F736F F D20A1B6CCA9BFB5B0AECFE0CBE6B6A8C6DACAD9CFD5A1B7CCF5BFEE>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泰康 e 爱家两全保险条款 (2009 年 8 月向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 在本条款中, 您 指投保人, 我们 本公司 均指记载于电子保险单上的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的分公司, 本合同 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 泰康 e 爱家两全保险合同, 被保险人 指本合同 的被

农银爱守护年金保险条款 农银人寿 [2018] 年金保险 006 号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 阅读指引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 对本主. 险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签收本主险合同之日起 15 日 ( 即犹豫期 ) 内您若要求退保, 我们仅扣除工本费 1.4 本主险合

8-1 条款目录 1 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5 现金价值权益 9 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 1.1 合同构成 5.1 现金价值 9.1 合同效力的终止 1.2 合同成立与生效 5.2 保单贷款 9.2 年龄性别错误处理 1.3 犹豫期 9.3 欠款扣除 9.4 关于附加疾病保险合同特别约定 9.5 合同内容

阅 读 指 引

Microsoft Word - 02 阳光人寿阳光吉利年金保险B款条款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泰康吉祥相伴定期寿险条款 (2009 年 8 月向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 在本条款中, 您 指投保人, 我们 本公司 均指在保险单上签章的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的分公司, 本合同 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 泰康吉祥相伴定期寿险保险合同, 被保险人 指本合 同的被保险

条款目录 1 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5 现金价值权益 9 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 1.1 合同构成 5.1 现金价值 9.1 合同效力终止 1.2 合同成立与生效 5.2 保单贷款 9.2 年龄性别错误处理 1.3 犹豫期 9.3 欠款扣除 9.4 合同内容变更 9.5 联系方式变更 9.6 争议处理 2

条款目录 1 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5 现金价值权益 9 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 1.1 合同构成 5.1 现金价值 9.1 合同效力的终止 1.2 合同成立与生效 5.2 保单贷款 9.2 年龄性别错误处理 1.3 犹豫期 9.3 欠款扣除 9.4 合同内容变更 9.5 联系方式变更 9.6 争议处理

untitled

untitled

阅 读 指 引

阅 读 指 引

条款目录 1. 您与我们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 1.2 合同成立与生效 1.3 投保年龄 1.4 犹豫期 1.5 保险期间 2. 我们提供的保障 2.1 基本保险金额 2.2 保险责任 2.3 责任免除 3. 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 3.1 受益人 3.2 保险事故通知 3.3 保险金申请 3.4 保

条款目录 1 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6 合同效力的中止与恢复 10 释义 1.1 合同构成 6.1 合同效力中止 10.1 保单周年日 1.2 合同成立与生效 6.2 合同效力恢复 ( 复效 ) 10.2 保单年度 1.3 犹豫期 10.3 保险费约定交纳日 10.4 有效身份证件 10.5 意外伤害

<4D F736F F D20CCABB1A3CAD9A3A A3A BAC5B8BDBCFE3132C8E7D2E2B1A6C1BDC8ABB1A3CFD5CCF5BFEE2E646F63>

阳光人生终身寿险

<4D F736F F D20CCABB1A3CAD9A3A A3A93236BAC5B8BDBCFE3032B3A4CBB3B1A3C1BDC8ABB1A3CFD5CCF5BFEE>

阅 读 指 引

阅 读 指 引

瑞泰安裕之选投资连结保险

保险产品报备文件之一:备案材料清单表

<4D F736F F D20CCABB1A3CAD9A1B A1B33533BAC5B8BDBCFE3220D7AABBBBD1F8C0CFC4EABDF0B1A3CFD5CCF5BFEE2E646F6378>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泰康祥云两全保险条款 在本条款中, 您 指投保人, 我们 本公司 均指在保险单上签章的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的分公司, 本合同 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 泰康祥云两全保险合同, 被保险人 指本合同的被保 险人, 投保人 被保险人的姓名在保险单上载明 1. 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4D F736F F D20CCABB1A3CAD9A3A A3A920BAC5B8BDBCFE3032BCAAC0FBB1A643C1BDC8ABB1A3CFD5CCF5BFEE2E646F63>

阅 读 指 引

<4D F736F F D B0D9C4EAB8BBB9F3C4EABDF0B1A3CFD5A3A8B7D6BAECD0CDA3A920CCF5BFEE>

意外条款模版

阳光人寿 [2015] 疾病保险 068 号 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阳光人寿关爱 e 生老年恶性肿瘤疾病保险 B 款条款 阅读指引 WDDB06-2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 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 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 对本合同内容的解释

Microsoft Word 平安福 定稿 doc

条款

渤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渤海人寿福慧鑫盛年金保险条款 在本条款中, 您 指投保人, 我们 本公司 均指渤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本合 同 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 渤海人寿福慧鑫盛年金保险合同 1. 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本合同是您与我们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包括本保险条款 保

人保寿险康宁人生两全保险条款目录

阅 读 指 引

渤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渤海人寿福慧双足年金保险 (B 款 ) 条款 在本条款中, 您 指投保人, 我们 本公司 均指渤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本合 同 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 渤海人寿福慧双足年金保险 (B 款 ) 合同 1. 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本合同是您与我们约定保险权利义务

平安附加欣福年年终身寿险条款 在本条款中, 您 指投保人, 我们 本公司 均指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保什么 保多久这部分讲的是我们提供的保障以及我们提供保障的期间 1.1 保险责任在本附加险合同保险期间内, 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 我们按身故时本附加险合同基

鲲鹏两全保险(万能型)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泰康全能宝贝 B 款两全保险条款 在本条款中, 您 指投保人, 我们 本公司 均指在保险单上签章的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的分公司, 本合同 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 泰康全能宝贝 B 款两全保险合同, 被保险人 指本合 同的被保险人, 投保人 被保险人的姓名在保险单上载明

团体重大疾病

人保寿险附加安祥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条款目录

农银鸿福年年年金保险(分红型)条款

意外条款模版

阅 读 指 引

<4D F736F F D FB0D9C4EAB4ABBCD2B1A6C1BDC8ABB1A3CFD520CCF5BFEE2E646F63>

目录 第一部分共同条款第一条保险合同的构成第二条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第三条受益人第四条保险事故通知第五条保险金申请第六条保险金给付第七条诉讼时效第八条保险费的支付第九条宽限期第十条效力恢复第十一条合同终止第十二条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第十三条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第十四条年龄及性别错误第十五条地址变更第十

惠泰瑞年两全保险B款条款

农银附加同康防癌疾病保险条款 在本条款中, 您 指投保人, 我们 指农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本附加险合同 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 农银附加同康防癌疾病保险合同 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 本附加险合同是您与我们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包括本保险条款 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投保单 与

阳光人寿 [2015] 年金保险 043 号 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阳光人寿创富一号年金保险 ( 分红型 ) 条款 阅读指引 ALSS-1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 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 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 对本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泰康微互助短期恶性肿瘤疾病保险条款 在本条款中, 您 指投保人, 我们 本公司 均指在电子保险单上签章的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 本合同 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 泰康微互助短期恶性肿瘤疾病保险合同, 被保险人 指本合同的被保险人, 投保人 被保险人的姓名在电子保险单

华夏人寿 [2015] 年金保险 038 号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富一号年金保险 (F 款 ) 条款 阅读指引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 对本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签收本合同之日起 15 个自然日内 ( 犹豫期 ) 您可以要求退还扣除工本

<4D F736F F D B0D9C4EAB8BDBCD3B0B2D0C4D2E2CDE2C9CBBAA6D2BDC1C6B1A3CFD520CCF5BFEE2E646F63>


农银爱守护年金保险条款 农银人寿 [2018] 年金保险 006 号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阅读指引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 对本主. 险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签收本主险合同之日起 15 日 ( 即犹豫期 ) 内您若要求退保, 我们仅扣除工本费 1.4 本主险合

1. 您与我们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幸福财富稳赢年金保险 (A 款 ) 合同 ( 以下简称本主险合同 ) 由以下几个部分构成 : 本保险条 款 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投保单 ( 其复印件或电子影像印刷件与正本具有同等效力, 若复印件或 电子影像印刷件的内容与正本不同, 则以正本为准 ) 批注 附贴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福如海终身寿险条款 在本条款中, 您 指投保人, 我们 和 本公司 指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本合同 指您与我 们之间订立的 华夏福如海终身寿险合同 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 本合同是您与我们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包括本保险条款 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平安倍保如意两全保险.doc

工银安盛人寿财富宝-江苏壹号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

前海优选定期寿险条款

渤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渤海人寿福鑫双足年金保险 (C 款 ) 条款 在本条款中, 您 指投保人, 我们 本公司 均指渤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本合 同 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 渤海人寿福鑫双足年金保险 (C 款 ) 合同 1. 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本合同是您与我们约定保险权利义务

复星保德信 e 生守护年金保险条款 复星保德信人寿 [2014] 年金保险 043 号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 阅读提示 本阅读提示是为了帮助投保人 被保险人和受益人更好地理解条款, 对本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正文为准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您在签收保险合同后十日内申请退保的, 我们仅扣除工本费

2

团体重大疾病

华夏i财两全保险(万能型)条款

阅 读 指 引

渤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渤海人寿福禄永益 A 款年金保险 ( 万能型 ) 条款 在本条款中, 您 指投保人, 我们 本公司 均指渤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本合 同 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 渤海人寿福禄永益 A 款年金保险 ( 万能型 ) 合同 1. 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本合同是您与

复星保德信爱家 e 守护定期寿险条款 在本条款中, 您 指投保人, 我们 本公司 指复星保德信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本合同 指 复星保德信爱家 e 守护定期寿险合同 投保人 被保险人的姓名在保险单上载明 1. 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本合同是您与我们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包括本保险

阅 读 指 引

瑞泰人寿 [2016] 定期寿险 010 号 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 瑞泰瑞和定期寿险 合同条款 瑞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第 1 页共 13 页

<4D F736F F D20CCABB1A3CAD9A1B A1B BAC5B8BDBCFE3130B8BDBCD3B0B2B4FBB1A6CDC5CCE5CDBBB7A2BCB1D0D4B2A1B6A8C6DACAD9CFD5CCF5BFEE2E646F63>

銷售條款

北京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人寿京富年年年金保险条款 在本保险条款中, 您 指投保人, 本公司 指北京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本合同 指您与本公 司之间订立的 北京人寿京富年年年金保险合同 1. 双方订立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 本合同由保险单及其所附条款 投保单 现金价值表 合法有效的声明 批注

附件:

条款目录 1 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5 现金价值权益 9 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 1.1 合同构成 5.1 现金价值 9.1 合同效力的终止 1.2 合同成立与生效 5.2 保单贷款 9.2 职业或工种的确定与变更 1.3 犹豫期 9.3 年龄性别错误处理 9.4 欠款扣除 9.5 合同内容变更 9.6

1. 您与我们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幸福鑫意宝一号年金保险合同 ( 以下简称本主险合同 ) 由以下几个部分构成 : 本保险条款 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投保单 ( 其复印件或电子影像印刷件与正本具有同等效力, 若复印件或电子影像印刷件的内容与正本不同, 则以正本为准 ) 批注 附贴批单, 以及经您与

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天安人寿优享 B 款养老年金保险条款 您与我们的合同 1.1 投保范围 1. 被保险人范围 : 凡出生满 30 天至 69 周岁 ( 详见释义 ), 身体健康且符合我们规定的投保条件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 2. 投保人范围 : 被保险人本人或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他

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天安人寿优享 D 款年金保险条款 您与我们的合同 1.1 投保范围 1. 被保险人范围 : 凡出生满 30 天至 65 周岁 ( 详见释义 ), 身体健康且符合我们规定的投保条件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 2. 投保人范围 : 被保险人本人或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可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泰康附加少儿白血病疾病保险条款 2009 年 8 月向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在本条款中 您 指投保人 我们 本公司 均指记载于电子保险单上的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的分公司 本附加合同 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 泰康附加少儿白血病疾病保险合同 被保险 人 指本附加合同的

渤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渤海人寿福禄永益 B 款年金保险 ( 万能型 ) 条款 在本条款中, 您 指投保人, 我们 本公司 均指渤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本合 同 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 渤海人寿福禄永益 B 款年金保险 ( 万能型 ) 合同 1. 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本合同是您与

<4D F736F F D20CCABB1A3CAD9A3A A3A9BAC5B8BDBCFE3032D2F8B7A2B0B2BFB5B6F1D0D4D6D7C1F6BCB2B2A1B1A3CFD542BFEECCF5BFEE7F>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国华人寿 [2016] 养老年金保险 011 号 国华永享年年养老年金保险条款 阅读指引 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 本阅读指引... 旨在帮... 助您理解条款...,. 对.. 国华.. 永享年年... 养老.. 年金.. 保险.. 合同... 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在犹豫期内

瑞泰人寿 [2016] 终身寿险 012 号 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 瑞泰瑞享金生终身寿险 合同条款 瑞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东吴少儿白血病疾病保险条款 在本条款中, 您 指投保人, 我们 本公司 均指东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您与我们的合同 1.1 保险合同构成本保险合同 ( 以下简称 本合同 ) 由保险单 保险条款 投保单, 以及与本 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 合法有效的声明 批注 批单和其他书面协议共同构成 1.2 保险合

929-2金灿人生.doc

阅 读 指 引

同方全球「挚爱」优选优选定期寿险

阅 读 指 引

中意永续我爱终身寿险 ( 尊享版 ) 条款 在本条款中, 您 指投保人, 我们 本公司 均指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本合同 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 中意永续我爱终身寿险 ( 尊享版 ) 保险合同 1 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 本合同是您与我们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包括本保险条款 保

Microsoft Word - 太保寿(2011)号附件02 乐享安康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doc

信泰稳利来 2 号养老年金保险条款 在本条款中, 您 指投保人, 我们 本公司 均指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本合同 指您与我们 之间订立的 信泰稳利来 2 号养老年金保险合同 您与我们的合同 1.1 合同的构成信泰稳利来 2 号养老年金保险合同 ( 以下简称本合同 ) 由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及所

农银人寿发[2014]36号-10 农银财富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条款

Transcription:

百年附加福安行航空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阅读指引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 对本附加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签收本附加合同之日起 10 日 ( 即犹豫期 ) 内您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已交的保险费 被保险人享受本附加合同提供的保障 您有退保的权利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请您认真阅读免除我们责任的条款 保险事故发生后请及时通知我们 您应当按时交纳保险费 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 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 并作了显著标识, 请您注意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 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 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 条款目录 1. 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 1.2 合同成立与生效 1.3 投保年龄 1.4 犹豫期 2. 我们提供的保障 2.1 基本保额 2.2 保险期间 2.3 保险责任 2.4 责任免除 3. 保险金的申请 3.1 受益人 3.2 保险事故通知 3.3 保险金申请 3.4 保险金给付 3.5 诉讼时效 4. 保险费的交纳 4.1 保险费的交纳 4.2 宽限期 5. 合同效力中止与恢复 5.1 效力中止 5.2 效力恢复 6. 犹豫期后的合同解除 6.1 您解除合同的手续 7.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7.1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7.2 本公司合同解除权的限制 8. 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 8.1 年龄性别错误 8.2 合同效力终止 8.3 与主合同不一致的解决 9. 释义 9.1 航空公共交通工具 9.2 意外伤害 9.3 猝死 9.4 医疗事故 9.5 非处方药 1 / 6

在本条款中, 您 指投保人, 我们 本公司 均指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本附加合同 ( 以下简称本合同 ) 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 百年附加福安行航空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⒈ 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 本合同是主保险合同 ( 以下简称主合同 ) 的附加合同 本合同包括本保险条款 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投保书副本 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 合法有效的声明 批注 批单及其他您与我们共同认可的书面协议 若上述构成本合同的文件正本需留我们存档, 则其复印件或电子影像印刷件亦视为本合同的构成部分, 其效力与正本相同 ; 若复印件或电子影像印刷件的内容与正本不同时, 则以正本为准 1.2 合同成立与生 效 如果本合同与主合同同时投保, 本合同成立及生效日与主合同相同 如果您在主 合同有效期内投保本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以批注或附贴批单所载的日期为准 1.3 投保年龄 指您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 投保年龄以周岁计算, 本合同接受的投保年龄为出生满 28 日至 55 周岁 1.4 犹豫期 自您签收本合同之日起享有 10 日的犹豫期 在此期间, 请您认真审视本合同 如果您确定本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 您可以书面提出解除本合同申请, 您应将本合同 保险费发票原件以及您所能提供的其他与解除合同有关的材料提交给我们 自您书面申请解除合同之日起, 本合同正式解除, 我们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自始不承担保险责任, 但无息退还您所交纳的保险费 ⒉ 我们提供的保障 2.1 基本保额本合同的基本保额由您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2.2 保险期间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与主合同一致 [9.1] [9.2] 2.3 保险责任若被保险人乘坐航空公共交通工具遭受意外伤害的, 并自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 我们按基本保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但最高不超过 300 万元人民币, 本合同效力终止 2.4 责任免除因下列情形之一, 导致被保险人发生身故的, 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 故意伤害 ; [9.3] (2) 因被保险人故意自伤 自杀 猝死 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 强制措施 ; (3) 被保险人醉酒, 服用 吸食或注射毒品或未遵医嘱使用管制药品 ; (4) 被保险人因妊娠 ( 含宫外孕 ) 流产 分娩 ( 含剖腹产 ) 药物过敏导致 的意外伤害 ; (5) 被保险人精神疾患 ( 依照世界卫生组织 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 (ICD-10) 确定 ); [9.4] (6) 被保险人因整容手术或其他内 外科治疗导致的医疗事故 ; [9.5] (7) 被保险人未遵医嘱, 私自使用药物, 但按使用说明的规定使用非处方药 不在此限 ; (8) 细菌 病毒等病原微生物或寄生虫感染, 但因意外伤害所致的伤口发生感 染者不在此限 ; 2 / 6

(9) 战争 军事冲突 恐怖活动 暴乱 武装叛乱 核爆炸 核辐射或核污染 ; (10) 被保险人违反承运人关于安全乘坐的规定, 以非正常方式搭乘航空公共 交通工具 ; (11) 被保险人中途离开所乘坐的航空公共交通工具的期间 发生上述第 (1) 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 本合同效力终止 已交足 2 年以 上保险费的, 我们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退还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 本合同效力终止, 我们向投保人退还 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 ⒊ 保险金的申请 3.1 受益人 您或者被保险人可以指定一人或多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 多人时, 可以确定受益人顺序和受益份额, 如果没有确定份额, 各受益人按照相 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 益人 您或者被保险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并书面通知我们 我们收到变更受益 人的书面通知后, 将及时在保险单上批注或附贴批单 您在指定或变更身故保险 金受益人时, 必须经过被保险人书面同意 被保险人身故后, 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 由我们依 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 (1) 没有指定受益人, 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 (2) 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 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 (3) 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 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身故, 且不能确定身故先后顺序的, 推定受益人 身故在先 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身故 伤残 疾病的, 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 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 3.2 保险事故通知 请您 被保险人 受益人或其他有权领取保险金的人在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 10 日内通知我们, 否则您 被保险人 受益人或其他有权领取保险金的人需承担由于延迟通知致使我们增加的勘查 检验等费用, 因不可抗力导致的通知延迟除外 如果您 被保险人 受益人或其他有权领取保险金的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 及时通知我们, 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 原因 伤害程度等难以确定的, 我们对 无法确定的部分, 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但我们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 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或者虽未及时通知但不影响我们确定保险事 故的性质 原因 损失程度的除外 3.3 保险金申请申请各项保险金时, 申请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和资料 3.3.1 身故保险金申 请 申请人申请意外身故保险金时, 应提供下列证明文件和资料 : (1) 理赔申请书 ; (2) 保险合同 ; (3) 申请人的法定有效身份证明及关系证明 ; (4) 公安部门或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文件 ; 3 / 6

(5) 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和殡葬证明 ; (6) 被保险人被宣告死亡的, 需提供人民法院的宣告死亡判决书 ; (7) 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 原因等有关的意外事故证明及其他证明和资料 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时, 必须提供可证明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利文件 3.3.2 委托他人代为 申请保险金 若申请人委托他人代为申请保险金, 受委托人还应提供申请人亲笔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受委托人的法定有效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3.3.3 提供补充材料 以上保险金申请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 我们将一次性通知申请人补充提供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3.4 保险金给付 (1) 我们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合同约定的证明和资料后, 将在 5 日内作出核定 ; 情形复杂的, 在 30 日内作出核定, 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我们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 对属于保险责任的, 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 10 日内, 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 本合同对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 我们应当按照约定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 (2) 我们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 除支付保险金外, 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3) 我们依照前款的规定作出核定后, 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 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 3 日内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 并说明理由 (4) 我们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有关证明和资料之日起 60 日内, 对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 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 ; 我们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 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 3.5 诉讼时效 申请人向我们申请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2 年, 自其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⒋ 保险费的交纳 4.1 保险费的交纳 本合同的交费频次和交费期间由您和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分期支付保险费的, 在交纳首期保险费后, 您应当按照约定, 在每个保险费约定交纳日交纳其余各期的保险费 本合同没有减额交清功能 4.2 宽限期 您交纳首期保险费后, 如果您以后到期未交纳保险费, 自保险费应交日起 60 日内为宽限期 宽限期内发生的保险事故, 我们仍会承担保险责任, 但在给付保险金时会扣除您欠交的保险费 如果您在宽限期结束之后仍未交纳当期保险费, 则本合同自宽限期满的次日零时起效力中止, 但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⒌ 合同效力的中止与恢复 5.1 效力中止如您超过宽限期仍未交纳当期保险费, 本合同自宽限期满的次日零时起效力中 止 主合同效力中止的同时, 本合同的效力也中止 在本合同效力中止期间, 4 / 6

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5.2 效力恢复 本合同效力中止后 2 年内, 您可以申请恢复合同效力 您应填写复效申请书, 我们会要求您提供被保险人的健康声明书 体检报告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我们会对材料进行审核, 做出是否同意复效的决定 经双方达成复效协议, 自您补交保险费及利息 ( 按本合同约定利率计算 ) 和其他未还款项的次日零时起, 本合同效力恢复 自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 2 年双方未达成复效协议的, 本合同效力终止, 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效力中止时的现金价值 主合同效力中止期间, 本合同不得单独申请复效 ⒍ 犹豫期后的合同解除 6.1 您解除合同的 手续 您在犹豫期后, 可以书面通知要求解除本合同, 并向我们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 (1) 保险合同 ; (2) 解除合同申请书 ; (3) 您的法定有效身份证明 自您书面申请解除合同之日起, 本合同效力终止 我们自接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 起 30 日内向您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您犹豫期后解除合同会遭受一定损失 ⒎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7.1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7.2 本公司合同解除权的限制 订立本合同时, 我们会向您说明本合同的内容 对保险条款中免除我们责任的条款, 我们在订立合同时会在投保单 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您注意的提示, 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您作出明确说明, 未作提示或明确说明的, 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我们会就您 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有关情况提出书面询问, 您应当如实告知 如果您故意或因重大过失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足以影响我们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 我们有权解除本合同 对于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 我们对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 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并不退还保险费 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 我们对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 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但退还保险费 您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我们有权解除本合同, 但受以下限制 : (1) 该解除权自我们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 经过 30 日不行使而消灭 ; (2) 自本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 2 年的, 我们不得解除合同 ; 发生保险事故的, 我们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 (3) 我们在本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未如实告知情况的, 我们不得解除本合同 ; 发生保险事故的, 我们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⒏ 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 8.1 年龄性别错误您在申请投保时, 应将与法定有效身份证明相符的被保险人的出生日期和性 5 / 6

别在投保书上填明, 如果发生错误按照下列方式办理 : (1) 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 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投保年龄限制的, 在保险事故发生之前我们有权解除合同, 并向您退还现金价值 我们行使合同解除权适用本合同 7.2 本公司合同解除权的限制 的规定 (2) 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或性别不真实, 致使您实交保险费少于应交保险费的, 我们有权更正并要求您补交保险费 若已经发生保险事故, 我们在给付保险金时按实交保险费和应交保险费的比例给付 (3) 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或性别不真实, 致使您实交保险费多于应交保险费的, 我们会将多收的保险费无息退还给您 8.2 合同效力终止 当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 本合同效力终止 : (1) 主合同解除 期满或效力终止 ; (2) 出现主合同或本合同内的其他约定终止的情况 8.3 与主合同不一 致的解决 主合同的条款中与本合同相关的部分均为本合同的构成部分, 若主合同与本合同 的条款相抵触的, 则以本合同的条款为准 ⒐ 释义 本保险条款每个第一次出现的释义名词的右上方有释义标注, 其他相同的释义名词不另作标注 本合同中具有特定含义的名词, 除非本合同另有释义, 适用主合同的释义 9.1 航空公共交通 工具 指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搭乘具有固定行驶路线 固定行驶时间表, 有合法营运执 照, 需要付款的合法商业营运的民航客机 9.2 意外伤害 指遭受外来的 突发的 非本意的 非疾病的客观事件直接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 9.3 猝死 指表面健康的人因潜在疾病 机能障碍或其他原因在出现症状后 24 小时内发生的非暴力性突然死亡 猝死的认定以医院的诊断和公安部门的鉴定为准 9.4 医疗事故 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 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 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 常规, 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9.5 非处方药 指在使用药品当时, 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 不需要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处方, 消费者可以自行判断 购买和使用的药品 6 /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