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 學年度國小一般智能資優資源班班級編制調整工作小組會議議程壹 開會時間 :104 年 11 月 11 日 ( 星期三 ) 上午 10 時 0 分貳 開會地點 : 鳳山行政大樓二樓第 4 會議室参 主持人 : 黃主任秘書盟惠記錄 : 劉懿德肆 出列席單位及人員 : 伍 主持人致詞 : 陸 業務單位工作報告 : 一 本市 104 學年度國小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工作檢討暨 105 學年度班級數調整會議業於 104 年 6 月 26 日召開完畢, 會中重要決議事項臚列如下 : ( 一 ) 博愛國小因 104 學年度已減 1 班 1 師, 且四年級資優班學生數為 11 人 ( 接近 12 人 ), 故不予減班,105 學年度列入觀察學校 ( 二 ) 陽明國小編制原為 4 班 5 師, 因 104 學年度學生人數未達 86 人, 不符本市國小資優資源班教師員額編制調整原則一 ( 五 ),105 學年度減 1 師 ( 代理員額 ),105 學年度調整為 4 班 4 師 ( 三 )105 學年度減 1 班 1 師學校 : 漢民國小 福東國小 新興區大同國小 新興國小 加昌國小 ( 四 )105 學年度計有以下學校將停止招生 : 太平國小 港和國小 獅甲國小 五權國小 福康國小 ; 另外, 是否成立巡輔班或改為資優教育方案, 擬另案研議辦理 ( 五 ) 該行政區僅有 1 校 1 班, 不予減班之學校 : 旗山區鼓山國小 旗津國小 鳳山國小 鹽埕區忠孝國小 ( 六 )105 學年度國小資優資源班計 37 校 65 班 68 師, 較 104 學年度 37 校 70 班 74 師減少 5 班 6 師 (1 師為代理外加名額 ) 減置員額擬俟 105 學年度資優學生鑑定後, 依員額編制調整原則再另行調整教師員額, 或將上述控管之員額 (5 名 ) 調整至轉型設立之巡輔班級 二 本局業於 104 年 10 月 2 日召開研商本市國小一般智能資優資源班轉型會議, 會中決議再研擬後續事宜 柒 提案討論 案由 : 有關本市國小一般智能資優資源班之班級編制調整乙案, 提請討論 1
說明 : 一 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第 5 條略以 學校 ( 園 ) 設特殊教育班者, 其員額編制如下 : ( 二 ) 資賦優異特殊教育班 :1. 國民小學 : 每班置教師二人 另依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資賦優異教育班設置實施要點第五點 : 資優班教師編制 : 高中及國中每班一至三名, 國小每班一至二名 本局得視各校資優班學生人數彈性調整編制, 並得以補助鐘點費方式辦理 每班至少編制正式教師一名 二 本局業於 104 年 6 月 26 日召開 104 學年度國小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工作檢討暨 105 學年度班級數調整會議, 該次會議調整原則如下 : ( 一 ) 該行政區只有一所國小設有資優班之學校, 若資優班規模為 1 班則不得減班 ( 岡山區前峰 旗津區旗津 鳳山區鳳山 鹽埕區忠孝 旗山區鼓山 ) ( 二 )104 學年度三 四 五年級招收學生數未達以下標準者, 檢討下學年度不予招生或減班 1. 資優班 4 班者 :104 學年度三 四 五年級學生數均未達 15 人 2. 資優班 3 班者 :104 學年度三 四 五年級學生數均未達 12 人 3. 資優班 2 班者 :104 學年度三 四 五年級學生數均未達 8 人 4. 資優班 1 班者 :104 學年度三 四 五年級學生數未達 4 人 三 為逐年符合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 第 5 條, 國民小學資賦優異特殊教育班 1 班 2 師編制之規定, 本局擬以下列原則調整班級編制 : 編制 ( 摘要表如附件 1): ( 一 )104 學年度 1 班 1 師之學校 : 1. 若學生數 10 人 ( 含 ) 以下, 則維持 1 班 1 師編制, 計有 2. 若學生數超過 10 人, 則調整為 1 班 2 師 ( 增 1 師 ), 計有 4 校, 共增加 4 師 3. 鼓山區中山國小因 105 學年度遷校, 雖目前學生數為 8 人, 但未來可能增加至 10 人以上, 因此調整為 1 班 2 師 ( 增 1 師 ), 共增加 1 師 ( 二 )104 學年度 2 班 2 師之學校 : 2
1. 若學生總人數 30 人 ( 含 ) 以下, 調整為 1 班 2 師 ( 減 1 班, 不減師 ), 計有 1, 共增加 0 師 2. 若學生數超過 30 人, 調整為 2 班 3 師 ( 增加 1 師 ), 計有, 共增加 3 師 ( 三 )104 學年度 2 班 3 師之學校 : 龍華國小學生數已達 47 人, 因學生數較多, 未來擬維持 2 班 3 師編制, 第 3 名教師員額以管控方式辦理, 計有 1 校, 共增加 0 師 ( 四 )104 學年度 3 班 3 師之學校 : 1. 加昌國小原決議 105 學年度減為 2 班 2 師, 但目前學生數 28 人, 在 30 人 ( 含 ) 以下, 因此調整為 1 班 2 師 ( 減 2 班 1 師 ) 2. 博愛國小原決議 105 學年度維持 3 班 3 師, 目前學生數 36 人, 超過 30 人, 師生比較低, 調整為 2 班 3 師 ( 減 1 班, 不減師 ) 3. 計有, 共減 1 師 ( 五 )104 學年度 4 班 4 師編制之學校 : 新莊國小學生數 58 人, 因學生數較少, 師生比在 15( 含 ) 以下, 故維持現行編制, 計有 1 校, 共增 0 師 ( 六 )104 學年度 4 班 5 師編制之學校 : 1. 四維國小 東光國小維持 4 班 5 師 2. 陽明國小現編制 4 班 5 師, 因學生數降低, 依 104 年 6 月 26 日 104 學年度國小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工作檢討暨 105 學年度班級數調整會議決議,105 學年度調整為 4 班 4 師 ( 減 1 師 ) 3. 為常態性降低師生比, 陽明國小 106 學年度起調整為 4 班 5 師 ( 增 1 師 ) 4. 各校第 5 位教師員額均以管控方式辦理 5. 計有, 共增 0 師 ( 七 ) 已決議停招之學校 : 維持停招, 俟學生全數畢業後, 教師員額移至他校 1. 依 104 年 6 月 26 日召開之 104 學年度國小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工作檢討暨 105 學年度班級數調整會議決議, 太平國小 港和國小 獅甲國小 五權國小 福康國小於 105 學年度停止 3
招生 2. 依 103 年 7 月 25 日召開之 103 學年度國小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工作檢討暨 104 學年度班級數調整會議決議, 舊城國小已於 104 學年度停止招生 四 外聘教學人員補助經費調整 ( 一 ) 未達 1 班 2 師編制之學校, 均維持現行補助額度 ( 二 ) 達到 1 班 2 師編制之學校, 取消補助 五 本局將定期召開會議, 於現有總員額內視情況移撥, 或於市府許可範圍內爭取增置員額, 以協助編制未達 1 班 2 師之學校改善編制情形 六 目前未設班之行政區, 若學校有意願設班, 先以資優教育方案辦理, 俟辦理情形穩定後, 再評估是否設資優資源班或資優巡迴輔導班 決議 : 捌 臨時動議 : 玖 散會 : 4
國小一般智能資優資源班編制調整摘要表 附件 1 104 學年 度現況 105 學年度 調整原則及調整後結果 影響學校 ( 學生數 ) 調整後 師生比 學生數 10 人 ( 含 ) 以下 維持 1 班 1 師 旗山區鼓山國小 (5) 旗津國小(5) 鹽埕區忠孝國小 (5) 1:5 ( 一 ) 1 班 1 師 學生數超過 10 人 調整為 1 班 2 師 鳳山國小 (14) 前峰國小(14) 苓洲國小 (16) 小港國小(12) 1:6 至 1:8 特殊原因 ( 遷校預估人數成長 ) 調整為 1 班 2 師鼓山區中山國小 (8) 十全國小 (22) 正興國小 (24) 三民國小 (20) 愛國國小 (27) 漢民國小 (17) 文府國小 (27) 1:7 ( 二 ) 2 班 2 師 學生數 30 人 ( 含 ) 以下調整為 1 班 2 師 前金國小 (18) 瑞豐國小(21) 福東國小 (17) 新興國小(14) 大同國小 (15) 莒光國小(23) 至 1:14 楠陽國小 (28) 學生數超過 30 人 調整為 2 班 3 師 新民國小 (39) 福山國小 (40) 瑞祥國小 (33) 1:11 至 1:13 ( 三 ) 2 班 3 師 ( 四 ) 3 班 3 師 ( 五 ) 4 班 4 師 學生數超過 30 人 維持 2 班 3 師 龍華國小 (47) 1:16 學生數 30 人 ( 含 ) 以下調整為 1 班 2 師 加昌國小 (28) 1:14 學生數超過 30 人 調整為 2 班 3 師 博愛國小 (36) 1:12 師生比 15( 含 ) 以下 維持 4 班 4 師 新莊國小 (58) 1:15 陽明國小 (83) ( 六 ) 4 班 5 師 師生比大於 15 調整為 4 班 5 師 (105 學年度減 1 師, 計 4 班 4 師, 106 學年度起調整為 4 班 5 師 ) 維持 4 班 5 師東光國小 (91) 四維國小(102) 1:17 1:18 1:20 5
104 學年 度現況 105 學年度 調整原則及調整後結果 影響學校 ( 學生數 ) 調整後 師生比 ( 七 ) 104 學年度已停招 舊城國小 (2) 停招 學校 105 學年度停招 停招 港和國小 (9) 太平國小 (6) 獅甲國小 (7) 五權國小 (8) 福康國小 (3) 6
附件 2 國小一般智能資優資源班 105 至 108 學年度編制調整後改善情形 105 學年度共 21 校 106 學年度共 2 107 學年度共 24 校 108 學年度共 27 校 編制達 1 班 2 師學校 編制達 1 班 2 師學校 編制達 1 班 2 師學校 編制達 1 班 2 師學校 17 校 17 校 18 校 19 校 十全國小 正興國小 十全國小正興國小 十全國小正興國小 十全國小正興國小 三民國小 愛國國小 三民國小愛國國小 三民國小愛國國小 三民國小愛國國小 漢民國小 文府國小 漢民國小文府國小 漢民國小文府國小 漢民國小文府國小 前金國小 瑞豐國小 前金國小瑞豐國小 前金國小瑞豐國小 前金國小瑞豐國小 福東國小 新興國小 福東國小新興國小 福東國小新興國小 福東國小新興國小 大同國小 加昌國小 大同國小加昌國小 大同國小加昌國小 大同國小加昌國小 莒光國小 楠陽國小 莒光國小楠陽國小 莒光國小楠陽國小 莒光國小楠陽國小 鳳山國小 前峰國小 鳳山國小前峰國小 鳳山國小前峰國小 鳳山國小前峰國小 鼓山區中山國小 鼓山區中山國小 鼓山區中山國小 鼓山區中山國小 苓洲國小 苓洲國小小港國小 編制達 2 班 3 師學校 編制達 2 班 3 師學校 編制達 2 班 3 師學校 編制達 2 班 3 師學校 5 校 博愛國小 博愛國小 博愛國小 博愛國小 龍華國小 龍華國小 龍華國小 龍華國小 福山國小 福山國小 福山國小 瑞祥國小 新民國小 編制達 4 班 5 師學校 編制達 4 班 5 師學校 編制達 4 班 5 師學校 編制達 4 班 5 師學校 東光國小 東光國小 東光國小 東光國小 四維國小 四維國小 四維國小 四維國小 陽明國小 陽明國小 陽明國小 7
附件 3 國小一般智能資優資源班 105 至 108 學年度平均編制為 1 班 1 師學校 105 學年度共 15 校 106 學年度共 1 107 學年度共 1 108 學年度共 4 校 編制 1 班 1 師學校 編制 1 班 1 師學校 編制 1 班 1 師學校 編制 1 班 1 師學校 1 9 校 7 校 旗山區鼓山國小 旗山區鼓山國小 旗山區鼓山國小 旗山區鼓山國小 鹽埕區忠孝國小 鹽埕區忠孝國小 鹽埕區忠孝國小 鹽埕區忠孝國小 旗津國小 旗津國小 旗津國小 旗津國小 苓洲國小 苓洲國小 小港國小 小港國小 小港國小 獅甲國小 港和國小 獅甲國小港和國小 獅甲國小港和國小 太平國小 五權國小 太平國小五權國小 太平國小 舊城國小 編制 2 班 2 師學校 編制 2 班 2 師學校 編制 2 班 2 師學校 編制 2 班 2 師學校 新民國小 新民國小 新民國小 瑞祥國小 瑞祥國小 瑞祥國小 無 福山國小 編制 3 班 3 師學校 編制 3 班 3 師學校 編制 3 班 3 師學校 編制 3 班 3 師學校 無無無無 編制 4 班 4 師學校 編制 4 班 4 師學校 編制 4 班 4 師學校 編制 4 班 4 師學校 1 校 1 校 1 校 新莊國小 新莊國小新莊國小新莊國小 陽明國小備註 : 一 105 學年度福康國小已無班級, 本市計有 36 校設有資優資源班 二 106 學年度舊城國小已無班級, 本市計有 35 校設有資優資源班 三 107 學年度五權國小已無班級, 本市計有 34 校設有資優資源班 四 108 學年度獅甲 港和 太平國小已無班級, 本市計有 31 校設有資優資源班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