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郵局 105 年郵政溫馨情 社區心連心 2016 雲郵湖山湖山路跑, 郵我動起來我動起來 活動簡章 中華郵政一直以來秉持著善盡企業社會責任 促進社區發展的理念與社會同步邁進 雲林郵局為落實營造幸福社區, 特舉辦 2016 雲郵湖山路跑, 郵我動起來, 途經位於斗六市湖山水庫聯外道路, 沿途風景優美綠意盎然, 讓我們一起攜手跨越終點線! 1
指導單位..雲林縣政府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主辦單位..斗六市公所 雲林郵局協辦單位..雲林縣警察局 斗六市梅林里社區文教中心 雲林憲兵隊 雲林縣稅務局 雲林縣政府環保局 樂活資訊有限公司 慈濟功德基金會 醫療院所機構 贊助單位..上喆蜂蜜有限公司 愛之味股份有限公司 統欣公司 陸續增加中 活動時間.. 105 年 11 月 27 日 ( 星期日 ) 上午 06:00 ~ 10:00 活動地點..雲林縣斗六市梅林里社區文教中心活動項目.. 12K 挑戰組 3K 休閒組參加資格.. ( 一 ) 12K 挑戰組 : (1) 未滿 12 歲不得報名 (2) 未滿 18 歲之跑友個別報名時, 需檢附家長同意書 ( 於報名網頁上下載 ), 請監護人簽完名掃描成檔後, 網路報名者檔案請寄 E-mail 至 ppure1219@mail.post.gov.tw, 未繳交者視同報名未完成, 相關權利受損時由跑友自行承擔 (3) 含有未滿 18 歲之跑友團體報名時, 由所屬已成年人之家長擔保, 視同同意, 不需再檢附同意書 如團體聯絡人為未成年者, 則需跑友一一檢附家長同意書 ( 二 ) 3K 休閒組 - 無年齡限制 活動流程..時間流程 05:30~06:20 接受選手寄物 06:00~06:15 主持人開場雲林郵局經理致詞 06:15~06:20 貴賓致詞 06:20~06:25 安全宣告 06:25~06:30 熱身操 06:30 12K 挑戰組起跑 2
06:40 3K 休閒組起跑 07:40 3K 休閒組完賽 08:00 12K 挑戰組頒獎 08:40 12K 挑戰組完賽 10:00 活動結束 活動內容 : 項目名稱報名金額晶片押金開放名額起跑時間限制時間 12K 挑戰組 NT$550 NT$100 1500 名 06:30 2 小時 3K 休閒組 NT$400 無 1500 名 06:40 1 小時 換價購 : 晶片可退回押金 100 元現金或換取隨手杯一支 ( 隨手杯現購價 150 元 ) 參賽物品 : 項目紀念衣晶片號碼布個人化郵票參賽須知 12K 挑戰組 V V V V V 3K 休閒組 V 無 V V V 個人化郵票於郵寄報到時, 一併寄出 完賽好禮 : 項目 伴手禮 成績證明完賽獎牌紀念毛巾 12K 挑戰組 V V V V 3K 休閒組 V 無無 V 伴手禮 成績證明 完賽獎牌 紀念毛巾請憑號碼布領取 大會將於賽後提供點心 活動路線 : 3
3K 路線 起點 : 雲林縣斗六市梅林里社區文教中心 ( 會場 ) 梅林路 梅堤路 梅南橋 梅庄路 梅林溪南岸 會場 12K 路線起點 : 雲林縣斗六市梅林里社區文教中心 ( 會場 ) 梅林路 梅堤路 湖山聯外道路 梅林路 水源路 林森路 雲 214 北勢坑北岸 雲 214 北勢坑南岸 南勢坑南岸 梅林溪南岸 梅南路 斗六大圳 棋盤村新厝 雲 213 梅庄路 梅林溪南岸 會場 4
一 報名方式 ( 一 ) 本次賽會一律採網路報名, 請上 Lohas 樂活資訊網 http://lohasnet.tw ( 二 ) 網路報名時請詳填相關基本資料, 以免誤發相關報名資訊 報名手續完成者, 不論任何理由不得要求更換人名 參賽項目 衣服尺寸或退費 服裝尺寸 數量與網路登記資料不符者, 恕不予以更換 未填寫紀念衫衣服尺寸者, 一律以 L 尺寸發放 ( 三 ) 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 105 年 7 月 31 日 ( 額滿即停止報名 ) ( 四 ) 延期繳費 : 在報名截止日前, 進入報名查詢後, 點選產生繳費單 ( 五 ) 報名問題請洽 :Lohas 樂活資訊, 電話 :05-5336010 賽事諮詢 / 曹彰麟 ( 小曹 ) 電話.. 0928-954459 其他問題 / 鄭雅蓮 鄭琬璇電話.. 05-5322021 轉 402 408 ( 六 ) ibon 繳費方式 ( 須自付兩萬元以下每筆 30 元手續費 ): 線上報名網站登錄, 完成報名後, 取得一個 i-bon 的繳費代碼 ( 訂單編號 ) 憑此代碼 72 小時內至全省 7 -ELEVEn 超商門市 ibon 機器螢幕點選 繳費 選擇 虛擬帳號 輸入廠商碼 CCAT 輸入您的繳費代碼 ( 訂單編號 ) EX:CCAT000000123456 ( 共計 12 碼 ) 輸入您的 聯絡電話 ( 即網站報名所留的手機號碼 ) 選取及確認您的 繳費項目及資訊 確認, 列印繳費單 三小時內持繳費單至櫃檯繳費 繳費期限 : 報名列印出繳費單據後,3 天內請完成繳款手續 ( 請依系統規定期限繳費, 逾期報名無效 ) 二 賽事規則晶片說明 1. 提早起跑或起跑未通過感應地墊者成績無效, 鳴槍起跑後超過 10 分鐘未出發者, 為安全考量大會有權限制其出發及不予計算成績 2. 凡未於規定比賽時間內, 抵達終點者, 成績不計 5
3. 參與者務必通過起跑及終點感應地墊, 才會有成績 4. 請將晶片平行固定於鞋面上, 與地面垂直會感應不到, 未依規定佩帶導致沒有成績, 後果應自行負責 5. 晶片內部都有紀錄參與者資訊, 為個人專屬晶片, 請勿配戴他人晶片 禁止互換晶片 禁止配帶他人晶片 禁止一人帶二個晶片, 違者列為失格, 成績全部不予以計算 退費說明 退費請致電承辦單位 05-5336010 提出取消申請, 一旦確認取消即喪失參賽權, 物資所有權, 依照申請時間而有不同的退費標準, 請斟酌情況再提出申請 1. 開報後 14 天內 ( 報名費全額退費, 另酌收每筆訂單 100 元手續費 ) 2. 開報後 14 至 28 天 ( 退還報名費 50%, 另酌收每筆訂單 100 元手續費 ) 開報 28 天後恕無法取消名額與退費 申訴辦法 1. 競賽中各選手不得當場質詢裁判, 若與田徑規則有同等意義之註明者, 均以裁判判決為準, 不得提出申訴 2. 有關競賽所發生問題之申訴, 需於各組成績公佈 30 分鐘內, 向大會提出, 同時繳交保證金新台幣叁仟元整, 由裁判組簽發收執聯, 並請妥善保存 所有申訴以審判委員會之判決為終決, 若審判委員會判決認為其申訴無理, 應沒收保證金 報到方式.. 1. 一律採郵寄報到 : 相關物品含大會紀念 T 恤 號碼布 晶片 個人化郵票 紀 念毛巾分別統一於比賽約一週前以掛號方式寄達, 請務必填寫正確並有人簽收郵 6
件之地址, 以免郵件無法送達 如因郵寄地址不全或無人簽收致郵件無法送達而退件者, 大會將不再另行補寄, 請於報到當天至服務處領取 如活動前 (105 年 11 月 18 日 ) 仍未收到報到物品, 請電話聯絡雲林郵局營業行銷科 - 鄭雅蓮 鄭琬璇 楊垂池 05-5322021#402 408 403 相關物品請於活動後一星期內至本局領取, 逾期視同放棄 2. 號碼布 晶片請妥善保管, 活動當日請務必攜帶參加 3. 計費方式 ( 物資交寄皆以郵政包裹遞送資費計費 ) 報名人數 1-2 人 3-5 人 6-20 人 21 人以上應付郵資 65 元 80 元 110 元 330 元 4. 晶片補發 : 晶片或號碼布遺失或未帶補發者, 可於比賽當日起跑前至大會服務台辦理新晶片及號碼布 ( 數量有限 ), 辦理時須出示報名人身分證, 並補繳手續費 $100 元 晶片押金 $100 元 號碼布工本費 $100 元 5. 說明郵寄宅配線台灣境內, 請務必填寫正確住址, 以免包裹無法寄達 6. 外島 外國跑者 : 物資領取統一賽事當日至大會服務區領取 ( 物資處理費請參照費用表計算 ) 選手分組 : 12K 挑戰組依性別 年齡分組 男甲組 男 60 歲以上 ( 民國 45 年次以前出生者 ) 男乙組 男 50~59 歲 ( 民國 55~46 年次 ) 男丙組 男 40~49 歲 ( 民國 65~56 年次 ) 男丁組 男 30~39 歲 ( 民國 75~66 年次 ) 男戊組 男 12~29 歲 ( 民國 93~76 年次 ) 女甲組 女 50 歲以上 (55 年次以前出生者 ) 女乙組 女 40~49 歲 ( 民國 65~56 年次 ) 女丙組 女 30~39 歲 ( 民國 75~66 年次 ) 女丁組 女 12~29 歲 ( 民國 93~76 年次 ) 獎勵項目.. 總排名 : 12K 挑戰組分男 女二組, 男子組取總排名前 10 名選手 女子組取總排名前 10 名選手 ( 以大會時間為準 ) 分組排名 : 7
每組 50 人以內錄取 2 名, 每增加 50 人多錄取 1 名, 最多錄取 10 名, 頒發獎盃 ( 總排名不納入分組排名 ) 獎金 獎品獎品 獎盃獎盃.. 12K 挑戰組 名次男子組名次女子組 第 1 名獎金 NT$3000 元 獎盃乙座第 1 名獎金 NT$3000 元 獎盃乙座 第 2 名獎金 NT$2000 元 獎盃乙座第 2 名獎金 NT$2000 元 獎盃乙座 第 3 名 第 4~6 名 第 7~10 名 104 年精裝本年度郵票冊一本 ( 價值 1,400 元 ) 獎盃乙座 朝天宮媽祖郵票專冊 ( 價值 699 元 ) 獎盃乙座 清代刺繡郵票專冊 ( 價值 500 元 ) 獎盃乙座 第 3 名 104 年精裝本年度郵票冊一本 ( 價值 1,400 元 ) 獎盃乙座 第 4~6 名 第 7~10 名 朝天宮媽祖郵票專冊 ( 價值 699 元 ) 獎盃乙座 清代刺繡郵票專冊 ( 價值 500 元 ) 獎盃乙座 上午 08:00 開始舉行領獎, 得獎選手請上台領取相關之獎金 獎盃 獎品, 上午 10:00 前未領取者, 不另行補發 ( 得獎者請於領獎時, 出示證件以利查驗 ) 各組可領取物資.. 組別 紀念衫號碼布 個人化 郵票 伴手禮 露營燈 完跑獎牌成績證書完跑毛巾礦泉水 12K 挑戰組 3K 休閒組 X X 號碼布使用規定..號碼布請以別針固定於胸前, 未攜帶號碼布者, 不得進入比賽路線 衣物保管..寄物時間 :05:30-06:20 8
請選手將寄放物品裝袋後, 按號碼布至寄物處寄放物品, 寄物前請確認已拿妥應隨身攜帶之物品, 為利活動流程之控管, 寄物後即待活動結束後始得領回寄放物品 貴重物品 ( 如現金 手機 相機 證件等 ) 請自行保管, 大會僅提供衣物保管, 若有貴重物品遺失請自行負責, 大會不負賠償責任 活動結束後憑號碼布至原寄放處領取寄放物品, 大會工作人員認證不認人, 請勿冒領 活動當日 10:00 前需領回寄放物品, 逾時未領者, 需於平日 ( 週一至週五 08:00-17:30) 自行至雲林郵局行銷科 - 楊垂池 0928927870 05-5322021 轉 403 領取 其他注意事項.. 1. 本活動係自我挑戰活動, 以安全第一為優先考量 2. 本活動路線及補給站皆經過申請使用, 為維持活動品質, 保障報名選手權益, 號碼布請以別針固定於胸前, 無號碼布跑者禁止進入賽道及使用補給品 3. 抵達終點後隨即前往領取完賽證書及伴手禮 4. 建議參加選手可結伴同行 (2 人以上 ) 相互扶持及鼓勵, 共同完成挑戰 5. 參加選手若無法於規定時間內跑完全程者, 將有殿後車輛載送返回終點 6. 請各位選手視活動當日自身狀況量力而為, 活動前一日應有充足的睡眠, 建議當日起跑前 2 個鐘頭用完早餐 7. 競賽途中選手不得搭乘車輛或由他人代跑 ; 參賽選手於時間內無法跑完全程者, 請遵照裁判人員指示, 搭乘巡迴車輛返回終點 8. 請比賽之選手務必考量本身之健康狀況參賽, 競賽中若因身心不適發生任何意外事件, 選手應自行負責 9. 參賽選手必須佩帶大會發給之號碼布參加比賽, 否則取消資格 10. 選手未配帶信物者回終點 ( 應戴於手腕處, 以利裁判檢查 ), 將取消該次賽事成績 11. 選手冒名頂替或報名組別與身分證明資格不符者, 取消資格 12. 請服從裁判人員依競賽路線及配合交通員警之指示進行路跑, 嚴禁於比賽藉助機具, 車輛助跑行為, 違者取消資格 13. 違反運動精神和道德者 ( 如鬥毆 辱罵裁判及大會工作人員 ), 取消參賽資格 9
14. 衣物保管 : 請選手請憑號碼布及寄物單送至衣物保管處交給工作人員保管, 賽後憑號碼布領取 ( 貴重物品請自行保管, 若有遺失, 本會概不負責 ) 15. 單位將規劃活動會場數個週邊停車場, 規劃完成後將公佈於網站, 敬請參加活動跑者注意 16. 應依路標方向靠右前進並遵守交通指揮及道路交通法規 標誌 標線 號誌之規定, 來回路程請遵守交通路況及注意本身安全 17. 其他用路人之權益, 路線上之橫向路口將視交通流量彈性開放車輛通行, 請參賽者經過路口時務必聽從裁判與交通警員的指引 18. 大會裁判或醫師有權視選手體能狀況, 中止選手繼續比賽資格, 選手不得有異議 19. 此項比賽之錄影 相片及成績, 於世界各地播放 展出 登錄於本會網站與本會刊物上暨參賽者, 必須同意肖像與成績, 用於相關比賽之宣傳與播放活動上 20. 完跑立即發給, 請務必現場領取, 如未領取恕不補寄 ( 若遇大風大雨 停電 當機 網路斷線等意外, 完賽證書改由完賽一週後, 於大會網路下載自行列印 ) 成績於賽後一週內公佈於網站 21. 攜帶身分證明 ( 身分證 ) 備查 22. 還晶片退 100 元晶片押金或換取隨手杯一支 23. 如遇天災不可抗力之因素 ( 颱風 地震 海嘯 傳染病 登革熱 空氣品質 PM2.5 超標 ) 等人為不可抗力之天災, 大會有最高權力以選手安全為考量, 決定是否取消或擇期比賽, 恕不退還報名費, 選手不得有議 24. 危險係數 公式 = 室外溫度 ( C)+ 室外相對溼度 (%)*0.1 大於三十五者, 主辦單位設置海綿站, 協助參與者降溫 ; 熱中暑危險係數大於四十者, 主辦單位有權力取消活動, 以避免參與者中暑, 若取消活動恕不退還報名費, 選手不得有議 25. 如有未盡事宜, 得由大會修正並公佈 ( 請隨時注意大會網站資訊 ) 26. 賽會公共安全, 本活動全面禁菸 禁火, 如工作人員發現將立刻進行規勸, 屢勸不聽者, 大會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與大會參賽成績 27. 轉讓者, 如有意外發生應負連帶保險理賠及法律責任 保險特別說明 : 1. 凡報名參賽者, 大會將替每位選手與工作人員辦理保險, 倘若於競賽活動中 發生任何意外, 依照保險合約辦理, 不得異議 10
2. 比賽前如遇颱風等人力不可抗拒之天災, 由大會以選手安全為考量, 決定是否取消或延期比賽或改用其他替代路線, 主辦單位將另行公告 3. 參加者應依路標方向靠右前進並遵守交通指揮及道路交通法規 標誌 標線 號誌之規定 來回路程請遵守交通路況及注意本身安全 4. 報名表各欄請務必詳實填寫, 如有錯漏導致喪失保險效力應自行負責 5. 請選手檢視自已當日狀況量力而為, 並於活動前一日做充足的睡眠及當日跑步前二個鐘頭吃早餐 6. 本活動提供公共意外險 ( 所有細節依投保公司之保險契約為準 ) 7. 大會為本次活動針對貴賓 裁判 志工及參賽者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 依照中華民國 104 年 11 月 2 日內政部研訂發文之字號內授消字第 1040823601 號之規定投保 : ( 一 ) 1,000 人以下公共意外險說明 :1. 每人體傷責任新台幣 : 伍佰萬元 2. 每一意外事故責任體傷新台幣 : 參仟萬元 3. 每一意外事故財物損失責任新台幣 : 貳佰萬元 4. 保險期間最高賠償金額新台幣 : 陸仟肆佰萬元 ( 二 ) 1,000-3,000 人公共意外險說明 :1. 每人體傷責任新台幣 : 伍佰萬元 2. 每一意外事故責任體傷新台幣 : 伍仟萬元 3. 每一意外事故財物損失責任新台幣 : 貳佰萬元 4. 保險期間最高賠償金額新台幣 : 壹億肆佰萬元 ( 三 ) 3,000-10,000 人公共意外險說明 :1. 每人體傷責任新台幣 : 伍佰萬元 2. 每一意外事故責任體傷新台幣 : 壹億元 3. 每一意外事故財物損失責任新台幣 : 貳佰萬元 4. 保險期間最高賠償金額新台幣 : 貳億肆佰萬元 8. 被保險人或其受僱人因跑步在本保單載明之競賽路線上發生之意外事故 9. 被保險人在競賽路線之建築物 通道 機器或其他工作物所發生之意外事故 11
特別不保事項 : 1. 個人疾病導致運動傷害 2. 因個人體質或因自身心寫管所致之症狀, 例如休克 心臟症 糖尿病 熱衰竭 中暑 高山症 癲癇 脫水等 對於因本身疾患所引起之病症將不在保險範圍內, 而公共意外險只承擔因外來意外所受之傷害理賠 3. 選手如遇與跟第二項所述之疾病之病史, 建議選手慎重考慮自身安全, 自行加保個人人身意外保險 4. 如您曾發生過以下病況及有以下疾病狀況, 屬猝死高危險群, 請諮詢醫師專業的判斷及請勿勉強參加 5. 不明原因的胸部不適於 ( 胸悶 胸痛 ) 不明原因的呼吸困難 不明原因頭暈 突然失去知覺 高血壓 (>140/90 mm Hg) 心臟病 腎功能異常 糖尿病 高血脂 ( 總膽固 >240mg/D1) 家族心臟病史( 一等親在 60 歲前發生心臟病或猝死 ) 癲癇 安全守則 : 活動期間, 重要交通要道 路口由轄區警分局派員警協助交通維護, 部份路段由義交或工作人員做部份交通疏導, 請選手遵守工作人員指揮, 並確實遵守交通規則, 以確保自身安全 活動當日若遇颱風或其他天然災害, 活動路線沿途任一鄉鎮巿有停班或停課時 ( 依行政院人事行政局網站資料 ), 活動日將另行通知 紀念 T 恤尺寸表..尺寸 ( 公分 ) XS S M L XL 2L 3L 胸圍 95 100 105 111 116 121 127 衣長 60 62 64 68 70 72 74 如有未盡事宜經主辦單位會議決議後, 得隨時修正公佈之 12
交通資訊 : 個資法與肖像權使用說明.. 1 蒐集之目的: 為辦理 2016 雲遊湖山路跑, 由我動起來 活動及辦理相關保險作業之用 2 蒐集之個人資料類別: 姓名 身分證字號 聯絡電話 戶籍地址 身分證 電子信箱 肖像 影音等資料 3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 地區 對象及方式: (1). 期間 : 依個人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存續期間或依相關法令規定或契約約定之保存年限或本單位因執行業務所必須之保存期間 (2). 地區 : 本活動宣傳地區 (3). 對象 : 本活動授權之相關主 承 協辦單位 本活動業務委外機構 未受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限制之國際傳輸個人資料之接收者 依法有調查權機關或金融監理機關 主辦單位共同行銷或合作對象 (4). 方式 : 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利用方式 4 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規定, 您就本活動保有台端之個人資料得行使下列權利 : (1). 得向本局查詢 請求閱覽或請求製給複製本, 惟本公司依法得酌收必要之成本費用 (2). 得向主辦單位請求補充或更正, 惟依法台端應為適當之釋明 13
(3). 得向主辦單位請求停止蒐集 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刪除, 惟依法主辦單位因執行業務所必須者, 得不依台端請求為之 5 您不提供個人資料所致權益之影響: 您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相關個人資料, 惟您若拒絕提供相關個人資料, 本主辦單位將無法進行必要之審核及處理作業, 致無法完成報名 成績 受獎 新聞媒體等相關活動作業 經向您告知上開事項, 您已清楚瞭解本活動蒐集 處理或利用您的個人資料之目的及用途 6 您同意授權主辦單位及主辦單位指定之人得使用您的肖像 影音於相關廣告物件 ( 包含但不限於官方網站 臉書 部落格.. 等 ), 公開使用 利用 販售前條之影音 照片 本人並拋棄對主辦單位及主辦單位指定之人, 對前開影音 照片之所有民事請求權及刑事告訴權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