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郵資已付台北郵局許可證第 521 號 臺北市政府公報 第 198 期 法規類 目 錄 人事公告臺北市重大災害民間賑災捐款專戶管理運用委員會設置要點停止適用 3 公告臺北市 SARS 民間捐款管理運用委員會設置要點停止適用 3 政令類 民政公示送達周張瑛應辦理遷徙登記催告書 4 產業發展 公告核准出賣人永日建設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買受人頤達營造股份有限公司等共同申請動產擔保交易登記 5 公告核准出賣人和潤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買受人一龍起重工程有限公司共同申請動產擔保交易登記 6 公告核准出賣人日盛國際租賃股份有限公司 買受人特優工程有限公司共同申請動產擔保交易登記 6 公告核准出賣人台灣歐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買受人賀晟建材有限公司共同申請動產擔保交易登記 7 都市發展 公告訂正擬定內湖區西湖里 ( 德明行政管理學校東西側 ) 附近地區細部計畫案部分樁位公告圖等圖表 8 公告公開展覽變更臺北市士林區福林段三小段 69-1 地號等 27 筆土地市場用地為商業區主要計畫案計畫書圖 9 公告公開展覽擬訂臺北市南港區南港段三小段 68-3 地號等 5 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書圖暨公聽會期日 9 中華民國 104 年 10 月 21 日 ( 星期三 ) 出版 臺北市政府秘書處發行 臺北市市府路 1 號
公示送達財團法人臺灣更生保護會申請畸零地合併使用案臺北市畸零地調處委員會第 10405(292) 次全體委員會議決議函 11 社政公告龔重安君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 49 條 15 款規定 12 公告台北市安徽省蒙城縣同鄉會依法解散並註銷立案證書及圖記 13 公告臺北市中正區泉州社區發展協會依法解散並註銷立案證書及圖記 13 公示送達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104 年 8 月 5 日北市社團字第 10440777800 號函予台北市投資諮詢管理研究協會 14 公示送達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104 年 8 月 5 日北市社團字第 10440777800 號函予台北市台灣 土耳其文化經濟協進會 14 交通公告臺北市北投區大業路 280 巷臨時平面停車場實施收費管理 15 公示送達 104 年 8 月份臺北市捷運公館 2 號出口等 8 處違規停放經拖吊之自行車逾期未領送達通知書清冊 17 地政內政部同意雲林縣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申請認可辦理不動產經紀人專業訓練 21 人事修正臺北市政府分層負責明細表 ( 各機關人事業務甲表 ) 23
法 規 臺北市政府函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04 年 10 月 8 日 地址 :11008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 1 號承辦人 : 王俊傑電話 :02-27287709 轉 7711 傳真 :02-27209111 電子信箱 :a110@dopms.taipei.gov.tw 發文字號 : 府授人管字第 10431298900 號 主 旨 : 臺北市重大災害民間賑災捐款專戶管理運用委員會設置要點 自 104 年 8 月 31 日起停止適用, 請查照 說 明 : 依據本府社會局 104 年 10 月 6 日北市社助字第 10444529700 號函辦 理 正本 : 臺北市政府各機關學校 ( 請刊登公報, 不另行文 ) 副 本 : 臺北市議會 臺北市政府法務局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市長柯文哲 人事處處長懷敍決行 臺北市政府函 地址 :11008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 1 號承辦人 : 王俊傑電話 :02-27287709 轉 7711 3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04 年 10 月 8 日 傳真 :02-27209111 電子信箱 :a110@dopms.taipei.gov.tw 發文字號 : 府授人管字第 10431300700 號 主旨 : 臺北市 SARS 民間捐款管理運用委員會設置要點 自 104 年 8 月 31 日起停止適用, 請查照 說 明 : 依據本府社會局 104 年 10 月 6 日北市社助字第 10444529800 號函辦 理 正本 : 臺北市政府各機關學校 ( 請刊登公報, 不另行文 ) 副 本 : 臺北市議會 臺北市政府法務局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市長柯文哲 人事處處長懷敍決行 政 令 臺北市政府民政局公告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04 年 10 月 7 日發文字號 : 北市民戶字第 10432933800 號主旨 : 公示送達周張瑛 1 戶 1 人應辦理遷徙登記之催告書 依據 : 戶籍法第 50 條第 1 項及行政程序法第 78 80 81 條 公告事項 : 一 查周張瑛 1 戶 1 人係遷出未報人口, 設籍臺北市松山區鵬程里 12 鄰 4
健康路 325 巷 24 弄 號 樓, 渠設籍之建物已拆除 門牌已廢止 因渠現住址不明, 致戶籍登記催告書無法依一般方式送達, 遂依規定辦理公示送達 二 旨揭催告書受催告人得於公告期間內向本市松山區戶政事務所領取 三 受催告人請於公告之日起 60 日內向實際居住地戶所辦理遷入登記, 逾期未辦理將依戶籍法第 50 條第 1 項規定逕為遷至本市松山區戶政事務所地址 局長藍世聰 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公告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04 年 10 月 2 日發文字號 : 北市產業工字第 10440039900 號主旨 : 核准出賣人永日建設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買受人頤達營造股份有限公司等共同申請動產擔保交易登記 依據 : 動產擔保交易法暨其施行細則 公告事項 : 一 登記事項 : 附條件買賣 之登記 二 擔保債權金額 : 新臺幣 296 萬元整 三 標的物所在地 : 臺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 1 段 314 號 7 樓建物旁 四 登記字號 : 北市產業工附字第 5829 號 五 契約訂立有效期間至 107 年 2 月 25 日止 六 如有錯誤或遺漏時申請登記人應於公告日起 30 天內申請更正, 逾期不受理 5
局長林崇傑 本案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業務主管決行 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公告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04 年 10 月 1 日發文字號 : 北市產業工字第 10440040000 號主旨 : 核准出賣人和潤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買受人一龍起重工程有限公司共同申請動產擔保交易登記 依據 : 動產擔保交易法暨其施行細則 公告事項 : 一 登記事項 : 附條件買賣 之登記 二 擔保債權金額 : 新臺幣 75 萬 6,000 元整 三 標的物所在地 : 臺北市信義區犁和段 1 小段 512 地號 四 登記字號 : 北市產業工附字第 5828 號 五 契約訂立有效期間至 114 年 9 月 24 日止 六 如有錯誤或遺漏時申請登記人應於公告日起 30 天內申請更正, 逾期不受理 局長林崇傑 本案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業務主管決行 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公告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04 年 10 月 5 日發文字號 : 北市產業工字第 10440040100 號 6
主旨 : 核准出賣人日盛國際租賃股份有限公司 買受人特優工程有限公司共同申請動產擔保交易登記 依據 : 動產擔保交易法暨其施行細則 公告事項 : 一 登記事項 : 附條件買賣 之登記 二 擔保債權金額 : 新臺幣 170 萬 4,600 元整 三 標的物所在地 : 臺北市松山區撫遠街 400 巷 2 號 1 樓 四 登記字號 : 北市產業工附字第 5831 號 五 契約訂立有效期間至 134 年 9 月 29 日止 六 如有錯誤或遺漏時申請登記人應於公告日起 30 天內申請更正, 逾期不受理 局長林崇傑 本案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業務主管決行 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公告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04 年 10 月 5 日發文字號 : 北市產業工字第 10440040400 號主旨 : 核准出賣人台灣歐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買受人賀晟建材有限公司共同申請動產擔保交易登記 依據 : 動產擔保交易法暨其施行細則 公告事項 : 一 登記事項 : 附條件買賣 之登記 二 擔保債權金額 : 新臺幣 533 萬 7,000 元整 三 標的物所在地 : 臺北市北投區知行路 292 巷 14 弄 11 號 4 樓 7
四 登記字號 : 北市產業工附字第 5830 號 五 契約訂立有效期間至 114 年 9 月 18 日六 如有錯誤或遺漏時申請登記人應於公告日起 30 天內申請更正, 逾期不受理 局長林崇傑 本案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業務主管決行 臺北市政府公告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04 年 10 月 8 日發文字號 : 府都測字第 10436577600 號主旨 : 公告訂正 擬定內湖區西湖里 ( 德明行政管理學校東西側 ) 附近地區細部計畫案 部分樁位公告圖 樁位圖及樁位坐標表 依據 : 都市計畫樁測定及管理辦法 第 7 條及內政部 74 年 9 月 2 日台內營字第 322272 號函 公告事項 : 一 時間 : 自民國 104 年 10 月 8 日起 30 天 二 地點 : 本府及臺北市內湖區公所公告欄 三 公告期間內, 土地權利關係人如認為樁位測定錯誤時, 請向本府 ( 都市發展局 ) 繳費申請複測 張貼處 : 本府公告欄 ( 置於本府 1 樓都市計畫工作站 ) 臺北市內湖區公所 ( 無附件 ) 刊登本府公報( 無附件 ) 市長柯文哲 都市發展局局長林洲民決行 8
臺北市政府公告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04 年 10 月 7 日發文字號 : 府都規字第 10435669400 號主旨 : 公告公開展覽本市都市計畫 變更臺北市士林區福林段三小段 69-1 地號等 27 筆土地市場用地為商業區主要計畫案 計畫書圖 依據 : 都市計畫法第 19 條 公告事項 : 一 展覽期間 : 民國 104 年 10 月 8 日起公開展覽 30 天 二 展覽地點 : 臺北市政府及本市士林區公所公告欄 三 公開展覽期間任何公民或團體如有意見, 請以書面 ( 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 ) 向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提出, 作為審議本案之參考 張貼處 : 一 本府公告欄 ( 無附件, 計畫書及意見表另置於本府市政大樓 1 樓東區都市計畫工作站 ) 二 士林區公所 三 刊登本府公報 ( 無附件 ) 市長柯文哲 臺北市政府公告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04 年 10 月 6 日發文字號 : 府都新字第 10431587600 號主旨 : 公告公開展覽國泰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擔任實施者擬具之 擬訂臺北市南港區南港段三小段 68-3 地號等 5 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 書圖, 並訂於民國 104 年 11 月 3 日舉辦本案公聽會 依據 : 都市更新條例第 19 條 都市更新條例施行細則第 6 條 9
公告事項 : 一 公開展覽期間及地點 : ( 一 ) 展覽日期 : 自民國 104 年 10 月 7 日起, 至 104 年 11 月 5 日止, 公開展覽 30 日 ( 二 ) 展覽地點 : 臺北市政府 臺北市都市更新處 臺北市南港區公所 臺北市南港區東新里辦公處公告欄 二 公聽會舉辦日期及地點 : ( 一 ) 公聽會日期 : 民國 104 年 11 月 3 日 ( 星期二 ) 下午 2 時 30 分 ( 二 ) 公聽會地點 : 本市南港區東新區民活動中心 ( 臺北市南港區東明街 99 號 2 樓 ) ( 三 ) 上述時間與地點已於臺北市都市更新處網頁周知 (http://www. uro.taipei.gov.tw) 三 公開展覽期間任何公民或團體, 如有意見, 請以書面 ( 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 ) 向臺北市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 ( 地址 :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 1 段 8 號 9 樓 ) 提出, 供審議本案之參考 四 公聽會旨在廣納並聽取民眾意見, 本案召開之公聽會實施者應詳為紀錄民眾所陳意見並載錄於計畫書內妥予回應說明, 俾供本市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審議參考, 並應檢附旨揭公辦公聽會之公告張貼照片及開會當日照片於計畫書附錄 五 本都市更新事業計畫係由國泰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依都市更新條例規定提出申請, 後續尚須經本市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審議通過後, 始由本府核定發布實施 六 本件公開展覽書圖如需抄錄 影印 攝影, 請另依 行政程序法 第 46 條及 臺北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處理閱卷作業要點 規定, 向臺北市都市更新處提出申請 七 張貼處 :1 臺北市政府公告欄( 不含附件, 計畫書圖置於市政大 10
樓一樓東區都市計畫工作站提供閱覽 ) 2 臺北市都市更新處公告欄 3 臺北市南港區公所公告欄 4 臺北市南港區東新里辦公處公告欄 5 刊登臺北市政府公報( 不含附件 ) 6 刊登新聞紙 3 日 市長柯文哲 本案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業務主管決行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公告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04 年 10 月 7 日發文字號 : 北市都建字第 10463672201 號主旨 : 公示送達財團法人臺灣更生保護會申請畸零地合併使用案 ( 本市北投區新民段二小段 220 221 222 224 224-1 224-3 229-2 230 231 232 233 234 245-1 地號等 13 筆土地申請與同段同小段 244-1 地號 1 筆土地 ), 本局 104 年 10 月 7 日北市都建字第 10463672200 號本市畸零地調處委員會第 10405(292) 次全體委員會議決議函乙份 依據 : 依行政程序法第 78 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 一 公告期間 :20 日 ( 自本公告張貼日起算 ) 二 本案旨揭協調地號土地所有權人 ( 詳送達人名冊 ) 聯絡地址不詳, 以上應受送達人得於公告期間內於辦公時間, 親自攜帶身分證明文件, 向本市建築管理工程處 ( 臺北市市府路一號南區一樓建照科 ) 領取, 以維權益 11
局長林洲民 本案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業務主管決行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臺北市畸零地調處委員會第 10405(292) 次全體委員會議決議函送達名冊 公示號碼 姓名 身分證號 1 莊江抱治 Y200*****2 2 莊永發 ( 莊江抱治繼承人 ) 3 莊昆池 ( 莊江抱治繼承人 )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公告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04 年 10 月 6 日發文字號 : 北市社兒少字第 10443827200 號主旨 : 龔重安君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 49 條 15 款規定, 依法公布姓名 依據 : 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 97 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 龔重安君於 104 年 5 月 29 日下午 4 時 25 分許, 闖入本市北投區文化國小校園, 持菜刀隨機傷害學童, 割傷無辜女童 喉嚨, 至其傷重不治於 104 年 5 月 30 日死亡, 龔君行為已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 49 條第 15 款 : 任何人對於兒童及少年不得有下列行為... 十五 其他對兒童及少年或利用兒童及少年犯罪或為不正當之行為 之規定, 依同法第 97 條規定公布其姓名 局長許立民 12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公告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04 年 10 月 7 日發文字號 : 北市社團字第 10443635200 號主旨 : 台北市安徽省蒙城縣同鄉會, 未依人民團體法召開法定會議, 會務運作停頓已逾 2 年以上, 經本局以 102 年 11 月 5 日北市社團字第 10245157000 號函及 102 年 12 月 24 日北市社團字第 10248479600 號公告依法解散, 並註銷該團體之立案證書及圖記 依據 : 人民團體法第 58 條 公告事項 : 一 解散之團體名稱 : 台北市安徽省蒙城縣同鄉會 二 解散團體之立案字號 : 北市社會字第 501 號 局長許立民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公告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04 年 10 月 7 日發文字號 : 北市社團字第 10444964800 號主旨 : 臺北市中正區泉州社區發展協會未依人民團體法召開法定會議, 會務運作停頓, 自即日起依法予以解散, 並註銷該團體之立案證書及圖記 依據 : 人民團體法第 58 條第 1 項 公告事項 : 一 解散團體名稱 : 臺北市中正區泉州社區發展協會 二 解散團體之立案字號 :91 年 7 月 26 日北市社七字第 09136198400 號 13
局長許立民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公告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04 年 10 月 7 日發文字號 : 北市社團字第 10443635300 號主旨 : 公示送達本局 104 年 8 月 5 日北市社團字第 10440777800 號函 依據 : 行政程序法第 78 條第 3 項 第 79 條 第 80 條 第 81 條 公告事項 : 一 公告期間 :20 日 ( 自公告張貼之日起 ) 二 本案經本局依台北市投資諮詢管理研究協會之會址以雙掛號郵寄無法送達, 爰依規定辦理公告 三 旨揭行政處分書存放本局人民團體科 (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 1 號東南區 6 樓 ), 受處分團體之代表人請攜帶國民身分證及印章, 得於上班時間內隨時前往領取 局長許立民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公告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04 年 10 月 7 日發文字號 : 北市社團字第 10443635400 號主旨 : 公示送達本局 104 年 8 月 5 日北市社團字第 10440777800 號函 依據 : 行政程序法第 78 條第 3 項 第 79 條 第 80 條 第 81 條 公告事項 : 一 公告期間 :20 日 ( 自公告張貼之日起 ) 二 本案經本局依台北市台灣 土耳其文化經濟協進會之會址以雙掛號 14
郵寄無法送達, 爰依規定辦理公告 三 旨揭行政處分書存放本局人民團體科 (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 1 號東南區 6 樓 ), 受處分團體之代表人請攜帶國民身分證及印章, 得於上班時間內隨時前往領取 局長許立民 臺北市政府交通局函 地址 :11086 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 300 號 6 樓承辦人 : 葉金坤電話 :0227590666#6323 電子信箱 :pma000737@mail.taipei.gov. tw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04 年 10 月 6 日發文字號 : 北市交授停字第 10434648400 號主旨 : 檢送本市停車管理工程處轄管本市大業路 280 巷臨時平面停車場實施收費管理費公告 (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104 年 10 月 2 日北市停營字第 10434648200 號 ), 惠請協助周知, 請查照 正本 : 臺北市政府秘書處副本 : 臺北市政府主計處 臺北市北投區公所 臺北市北投區中央里辦公處 局長鍾慧諭 停車管理工程處處長謝銘鴻決行 15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公告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04 年 10 月 2 日發文字號 : 北市停營字第 10434648200 號主旨 : 為本市北投區大業路 280 巷臨時平面停車場自 104 年 10 月 12 日 ( 星期一 ) 上午 9 時實施收費管理 說明 : 一 依據 : ( 一 ) 停車場法第 25 條 第 31 條暨臺北市公有停車場收費費率自治條例第 4 條 第 5 條 ( 二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56 條 二 公告事項 : ( 一 ) 收費路段 : 大業路 280 巷臨時平面停車場 ( 北投區大業段四小段 223 號土地 ) ( 二 ) 收費標準及方式 : 採丁種計次費率, 每次新臺幣 50 元 ( 每日零時為計費基準點, 凡跨越每日零時停車者, 累計收費 ) ( 三 ) 收費時間 : 星期一至星期六上午 9 時至下午 5 時 ( 四 ) 實施日期 :104 年 10 月 12 日起 ( 五 ) 停放之車輛, 離去時如未見補繳費通知單, 請主動查詢 ; 未能查詢繳費者, 請至遲於 8 日曆天內處理 逾期未依規定繳費者, 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56 條書面通知於 7 日內補繳並收取必要之工本費用, 逾期再不繳納者, 將處新臺幣 300 元罰鍰並追繳停車費及必要之工本費用 ( 六 ) 查詢電話 :27269600; 網址 :http://www.pma.gov.taipei/ 處長謝銘鴻 16
臺北市政府交通局公告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04 年 10 月 7 日發文字號 : 北市交停字第 10434725800 號主旨 : 公示送達 104 年 8 月份本市捷運公館 2 號出口等 8 處違規停放經拖吊之自行車逾期未領送達通知書清冊 依據 : 行政程序法第 78 條暨臺北市處理妨礙道路交通車輛自治條例第 5 條 公告事項 : 一 公告期間 :3 個月 ( 本公告刊登之日起 ) 二 旨揭清冊所列違規逾期未領自行車 ( 單號 :1042395-1042626) 共計 61 輛, 目前仍留置 ( 電話 :02-27398983) 保管待領, 請各權利關係人自公告日起 3 個月內, 依規定辦理領取, 逾期仍未認領者, 將依相關規定處理 局長鍾慧諭 停車管理工程處處長謝銘鴻決行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違規自行車移送清冊 單號違規日期違規地點 進場時間 有無加鎖 存放地點 備註 1042395 104.08.06 捷運公館 2 號出口 08.06 17:23 1042398 104.08.06 捷運公館 2 號出口 08.06 17:23 1042400 104.08.06 捷運公館 2 號出口 08.06 17:23 1042401 104.08.06 捷運公館 2 號出口 08.06 17:23 17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違規自行車移送清冊 單號違規日期違規地點 進場時間 有無加鎖 存放地點 備註 1042403 104.08.06 捷運公館 2 號出口 08.06 17:23 1042404 104.08.06 捷運公館 2 號出口 08.06 17:23 1042405 104.08.06 捷運公館 2 號出口 08.06 17:23 1042410 104.08.06 捷運公館 2 號出口 08.06 17:23 1042413 104.08.06 捷運公館 2 號出口 08.06 17:23 座椅掉落 1042414 104.08.06 捷運公館 2 號出口 08.06 18:07 1042416 104.08.06 捷運公館 2 號出口 08.06 18:07 1042417 104.08.06 捷運公館 2 號出口 08.06 18:07 1042421 104.08.06 捷運公館 2 號出口 08.06 18:07 1042423 104.08.06 捷運公館 2 號出口 08.06 未鎖 18:07 1042431 104.08.10 新生南路 3 段 88 號 08.10 11:37 1042436 104.08.10 新生南路 3 段 96-1 號 08.10 11:37 1042439 104.08.10 復興南路 2 段 287 號 08.10 未鎖 11:37 1042440 104.08.10 復興南路 2 段 291 號 08.10 11:37 1042448 104.08.11 東門站 5 號 08.11 11:22 1042451 104.08.11 東門站 5 號 08.11 11:22 籃子破 18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違規自行車移送清冊 單號 違規日期 違規地點 進場時間 1042454 104.08.11 東門站 5 號 08.11 11:22 1042458 104.08.11 信義路 2 段 101 號 東 08.11 門站 5 號出口 11:22 1042462 104.08.11 東門站 2 號 08.11 11:22 1042463 104.08.11 東門站 2 號 08.11 11:22 1042465 104.08.11 東門站 2 號 08.11 11:22 1042471 104.08.11 復興南路 2 段 287 號 08.11 12:22 1042475 104.08.11 復興南路 2 段 237 號 08.11 12:22 1042477 104.08.11 復興南路 2 段 237 號 08.11 12:22 1042480 104.08.11 復興南路 2 段 237 號 08.11 12:22 1042482 104.08.11 科技大樓站 08.11 12:22 1042483 104.08.11 復興南路 2 段 201 號 08.11 12:22 1042486 104.08.12 羅斯福路 4 段 85 號 08.12 12:06 1042501 104.08.12 公館站 2 號出口 08.12 12:06 1042507 104.08.13 羅斯福路 4 段 21 號 08.13 10:31 1042510 104.08.13 公館 2 號出口 08.13 10:31 有無加鎖 存放地點 剪鎖 前後輪沒氣 座椅破 籃子破剪鎖座椅破 籃子破 鏈條護板破 籃子破 鏈條掉左剎 車壞 無座椅 籃子破 左右變 速器壞座椅破 座椅破 前左右煞車 壞籃子變形 備註 19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違規自行車移送清冊 進場單號違規日期違規地點時間 1042514 104.08.13 公館 2 號出口 08.13 10:31 1042515 104.08.13 公館 2 號出口 08.13 10:31 1042520 104.08.13 公館 2 號出口 08.13 10:31 1042524 104.08.13 新生南路 3 段 98 號 08.13 12:12 1042535 104.08.13 復興南路 2 段 237 號 08.13 12:12 1042537 104.08.13 復興南路 2 段 237 號 08.13 12:12 1042548 104.08.14 復興南路 2 段 237 號 08.14 12:48 1042556 104.08.14 羅斯福路 4 段 85 號 08.14 12:48 1042566 104.08.17 復興南路 2 段 291 號 08.17 16:32 1042567 104.08.17 復興南路 2 段 291 號 08.17 16:32 1042574 104.08.17 復興南路 2 段 273 號 08.17 16:32 1042575 104.08.17 復興南路 2 段 273 號 08.17 16:32 1042580 104.08.17 復興南路 2 段 237 號 08.17 16:32 1042584 104.08.17 復興南路 2 段 235 號 08.17 16:32 1042586 104.08.19 公館 2 號出口 08.19 10:58 1042587 104.08.19 公館 2 號出口 08.19 10:58 有無加鎖 存放地點 沒鎖 腳踏板壞 未上鎖 座椅破 上鎖座椅破 籃子破 上鎖右踏板損壞 上鎖 籃子破 未上鎖 座椅破 無鎖 備註 20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違規自行車移送清冊 單號違規日期違規地點 進場時間 有無加鎖 存放地點 備註 1042592 104.08.19 公館 2 號出口 08.19 10:58 1042598 104.08.19 新生南路 3 段 88 號 08.19 10:58 1042600 104.08.19 新生南路 3 段 96 號 08.19 10:58 1042602 104.08.19 新生南路 3 段 96 號 08.19 10:58 1042609 104.08.19 科技大樓 08.19 12:01 1042618 104.08.19 東門 5 出口 08.19 12:01 1042619 104.08.19 東門 5 出口 08.19 12:01 1042620 104.08.19 東門 5 出口 08.19 12:01 1042625 104.08.19 東門 5 出口 08.19 12:01 1042626 104.08.19 東門 5 出口 08.19 12:01 以下空白 合計 61 輛 臺北市政府地政局函 地址 :11008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 1 號 4 樓北區承辦人 : 黃奕勳電話 :(02)2728-7472 傳真 :(02)2723-2568 電子信箱 :oa-0896@mail.taipei.gov.tw 21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04 年 10 月 8 日發文字號 : 北市地權字第 10432797300 號主旨 : 內政部同意雲林縣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申請認可辦理 不動產經紀人專業訓練 一案, 請查照 說明 : 一 依內政部 104 年 10 月 1 日內授中辦地字第 1041308058 號函副本辦理, 隨文檢送該函影本 1 份 二 副本抄送本府秘書處 抄發本局秘書室 ( 請刊登地政法令月報 ) 正本 : 台北市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 台北市不動產代銷經紀商業同業公會副本 : 臺北市政府秘書處 ( 含附件 ) 臺北市政府地政局秘書室( 含附件 ) 局長李得全 內政部函 地址 :40873 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 2 段 503 號聯絡人 : 張世淑聯絡電話 :04-22502253 傳真 :04-22502372 電子信箱 :shu@land.moi.gov.tw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04 年 10 月 1 日發文字號 : 內授中辦地字第 1041308058 號主旨 : 貴會申請認可辦理 不動產經紀人專業訓練 1 案, 經核與 不動產經紀人專業訓練機構團體認可辦法 規定相符, 同意依所送計畫書辦理, 請查照 說明 : 22
正副 一 依據貴會 104 年 9 月 29 日不動產經紀人專業訓練認可申請書辦理 二 本次認可貴會辦理不動產經紀人專業訓練期限, 自部函發文日起 3 年 三 本案聘請師資人員及講授課程, 請確實依 不動產經紀人專業訓練機構團體認可辦法 第 3 條第 3 項規定辦理 四 貴會辦理專業訓練時, 應於每期開課 2 週前至 不動產專業人員訓練服務平台 ( 網 ) ( 網址 :http://etrain.land.moi.gov.tw) 申辦網路備查作業, 開課前 1 日應完成參訓學員名冊建檔作業, 並於課程結束後 1 週內上傳學員訓練課程與時數, 以利查詢 五 貴會擇定之教學場地應符合建築管理相關法令規定, 並隨時注意消防安全設備之設置及維護, 以確保學員安全 六 檢送認可費新臺幣 1,000 元收據乙紙 本 : 雲林縣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本 : 各直轄市政府地政局 各縣 ( 市 ) 政府 本部會計處 黎明 地政司 不動產交易科 臺北市政府函 地址 :11008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 1 號承辦人 : 王俊傑電話 :1999( 外縣市 02-27208889) 轉 7711 電子信箱 :a110@dopms.taipei.gov.tw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04 年 10 月 6 日發文字號 : 府授人管字第 10431199000 號主旨 : 核定修正 臺北市政府分層負責明細表 ( 各機關人事業務甲表 ), 請查照 正本 : 臺北市政府各機關學校 ( 刊登公報, 不另行文 ) 副本 : 臺北市政府人事處 ( 含附件 ) 23
市長柯文哲 臺北市政府分層負責明細表 ( 各機關人事業務甲表 ) 104. 10. 6 府人管字第 10431199000 號函核定 承辦單位本府各一級機關及區公所人事機構 公務項目及內容項目內容 差勤管理本府各一級機關首長及區長於市議會開議期間向議會請假事項 決行權責 第四層第三層第二層第一層 股長 人事 局 ( 處 ) 市長 會辦 主管 長 機關 備考 主任委 ( 單位 ) 員 區長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一 秘書處含兼任處長及副處長 二 未分股辦事之人事機構, 本表第四層應省略 考績 ( 成 ) 本府警察局暨所屬公務人員 ( 除局長外 ), 考績 ( 成 ) 核定事項 審核 審核 核定 未分股辦事之人事機構, 本表第四層應省略 中華郵政臺字第 2371 號執照登記為新聞紙類郵撥訂戶依照臺北市審計處 (62) 北審建二字第 626259 號函准以郵局收據辦理報銷統一編號 2005600017 單行本全年 2,400 元郵撥儲金帳號 :0014479-7 郵撥帳戶 : 臺北市政府秘書處洽詢電話 :1999 轉 6132 ~ 3 ( 外縣市 02-27256132 ~ 3) 網址 :http://gazette.taipei/ 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