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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開支 % % 教育統籌委員會 ( ) 幼稚園教育 % 95% 1:15 2,

目錄 02/ 關於本報告 03/ 05/ 06/ 環境保護 排放物的管理 資源使用的管理 環境及天然資源 07/ 07/ 07/ 08/ 08/ 09/ 僱傭及勞工常規 人才甄選 勞工準則 員工待遇及福利 發展及培訓 健康和安全 合規 10/ 10/ 11/ 營運慣例 供應鏈管理 產品責任 反貪污

行政法概要 本章學習重點 本章大綱 第一節行政作用之概念 第二節行政作用之分類 一 行政程序法 第三節行政作用法之範圍 第四節行政作用之私法 行為 二 行政罰法三 行政執行法一 源起二 類型 第五節行政作用中的非 權力行為 一 類型 二 事實行為 第六節行政作用之內部 行為 一 行政規則

目錄

第一章  緒論

專題研究 大陸中央與地方關係改革現狀與問題 政治學研究 毛澤東思想研究 台聲. 新視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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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b) (c) (d) (e) 敍 公務員管理制度 % 衞 7. (a) (b) (c) (d) (e) (f) 8.

中南美洲暨加勒比海地區 011年合作計畫暨國家分布概況 駐外技術 醫療團計畫 1 貝里斯 技術協助 人道援助計畫 厄瓜多 投融資計畫 3 薩爾瓦多 人力資源援助計畫 4 瓜地馬拉 不含在臺辦理之研習班及獎學金計畫 5 宏都拉斯 行動醫療團 6 尼加拉瓜 海外服務工作團 7 巴拿馬 外交替代役 8 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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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2 關於本報告 2 環境 社會及管治理念及戰略 3 利益相關方參與 年度 ESG 議題重要性評估 5 為員工創造價值 12 為供應商創造價值 14 為客戶創造價值 20 反貪腐與廉潔建設 21 為環境創造價值 28 為社會創造價值 33 附表一 :2017 年度綠色建築認證項目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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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公司資料 02 管理層討論與分析 04 企業管治及其他資料 14 獨立審閱報告 21 綜合收益表 22 綜合全面收益表 23 綜合財務狀況表 24 綜合權益變動表 26 簡明綜合現金流量表 27 未經審核中期財務報告附註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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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 鍵 報 告 KEY POINT REPORT Community Interest Company CIC L3C BB Corp

第七章行政工作 7.1 預算 法律依據 預算收入 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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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入新能量明確新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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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李兆基博士大紫荊勳賢 10


100 年華僑經濟年鑑 2011 華僑經濟年鑑 IT % % % % % WEF

目錄 A B C

01 目錄 02 報 報 21 報 28 報 報 41 年 年報



Transcription:

政制和行政 第一章 政制和行政 政治制度 澳人治澳 高度自治 自 1999 年 12 月 20 日起 澳門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特別行政區 澳門特區的憲制文件 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亦同時開始實施 經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審議通過 並於 1993 年 3 月 31 日頒佈的 基本 法 是以最高法律形式確立國家對澳門特區的基本方針政策 它不但規定了澳門特區實行的 制度 也訂明 1999 年後 50 年內的管治框架 澳門特區的制度和政策 包括社會制度 經濟制度 保障居民的基本權利和自由的制度 行政管理 立法和司法方面的制度 以及有關政策 均以 基本法 的規定為依據 根據 基本法 除防務和外交事務外 澳門特區實行高度自治 享有行政管理權 立法 權 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 澳門特區的行政機關和立法機關由澳門永久性居民組成 澳門 特區保持自由港 單獨的關稅地區地位 資金進出自由和金融市場與各種金融機構經營自由 並可在經濟 貿易 金融 航運 通訊 旅遊 文化 體育等領域 以 中國澳門 的名義 單獨與世界各國 各地區及有關國際組織保持和發展關係 簽定和履行有關協議 一國兩制 澳人治澳 和高度自治 已經在這個地方順利通過初步考驗 並獲得普遍 的認受性 成為澳門人身體力行 習以為常的社會行為和政治文化 澳人治澳 是指由澳門 人當家作主 自行管理澳門 特區的行政長官 主要官員 行政會委員 立法會議員 終審 法院院長 檢察長必須是澳門特區永久性居民 其中部份職位還必須由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 公民擔任 高度自治 指的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授權澳門特區依照 基本法 的規定實行高度自 治 中央政府不干預屬於澳門特區自治範圍內的事務 特區享有行政管理權 立法權 獨立 的司法權和終審權 以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人大常務委員會和中央人民政府授予的其他權 力 但高度自治不等於完全自治 為維護國家的統一 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 中央人民 政府保留必要的權限 例如 與澳門特區有關的外交事務和防務 由中央人民政府負責管理 行政長官 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是澳門特區的首長 向中央人民政府和澳門特區負責 行政長 官由年滿 40 周歲 在澳門通常居住連續滿 20 年的澳門特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擔任 行政長官在當地通過選舉或協商產生 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任期為 5 年 可連任一次 行政長官行使的主要職權包括 領導澳門特區政府 負責執行 基本法 和適用於澳門 特區的其他法律 簽署立法會通過的法案 公佈法律 簽署立法會通過的財政預算案 將財 政預算 決算報中央人民政府備案 決定特區政府政策 發佈行政命令 制定行政法規並頒 101

2008 澳門年鑑 佈執行 提名並報請中央人民政府任命各司司長 廉政專員 審計長 警察部門主要負責人 和海關主要負責人等主要官員 及建議中央人民政府免除上述官員職務 委任部份立法會議 員 任免行政會委員 提名並報請中央人民政府任命檢察長 及建議中央人民政府免除檢察 長的職務 任免各級法院院長和法官 檢察官 公職人員等 在特定的情況下 有權解散立 法會 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任及第二任行政長官為何厚鏵 行政會 行政會是協助行政長官決策的機構 基本法 第 58 條訂明 行政長官在作出重要決策 向立法會提交法案 制定附屬法規和解散立法會前 須徵詢行政會的意見 但人事任免 紀 律制裁和緊急情況下採取的措施除外 行政長官如不採納行政會多數委員的意見 應將具體 理由記錄在案 基本法 第 57 條規定 行政會委員由澳門特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擔任 人數為 7 至 11 人 由行政長官從特區政府主要官員 立法會議員和社會人士中委任 其任免由行政長 官決定 行政會委員的任期不超過委任他的行政長官的任期 但在新的行政長官就任前 原 行政會委員暫時留任 基本法 第 58 條訂明 行政會的會議由行政長官召集及主持 每月至少舉行一次 行 政會會議事項雖然保密 但設立發言人制度 向外界公佈重要決定 2007 年行政會共舉行 21 次正式會議 行政長官何厚鏵無論在第一屆及第二屆特區政府內 均委任了 10 名行政會委員 其中第 一屆包括 5 名司長 2 名立法會議員及 3 名社會人士 第二屆包括 1 名司長 3 名立法會議員 及 6 名社會人士 立法機關 根據 基本法 澳門特區享有立法權 立法會是澳門特區的立法機關 澳門特區在自治範圍內自行處理所有立法方面的事務 這是澳門特別行政區享有高度自 治的重要體現和保障 而特區的立法權是由立法會行使 立法會是澳門特區唯一行使立法權 的機關 其他任何機關或實體均不享有立法權限 立法會所制定的法律必須符合 基本法 的規定 立法會除依法行使立法權限 還依據 基本法 和 立法會議事規則 的規定 行使監 察權等其他方面的權限 立法權限 立法權在一般意義上是指制定適用於澳門特區及其居民的一般和抽象的法律的權限 具 體而言 立法會的立法權限包括 制定法律的權限 修改法律的權限 暫停實施法律的權限 102

政制和行政 廢除法律的權限 根據 基本法 以及 立法會議事規則 的規定 立法會議員和特區政府均有權提出法 案及修訂提案 議員所提出的法案或修訂提案 得由不超過 9 名議員簽署 特區政府提出的 法案 應由行政長官提交 且註明就該法案已經徵詢行政會的意見 議員行使提案權或隨後 提案權時 如果涉及特區政府政策 必須得到行政長官的書面許可 而特區政府對以下 4 個 範圍內的事項享有專屬的提案權 立法會選舉法 公共收入和支出 政治體制 政府運作 立法會通過的法案 須經行政長官簽署 公佈 方能生效 監察及其他方面的權限 立法會的權限範圍包括 審核 通過特區政府提出的財政預算案 審議特區政府提出的 預算執行情況報告 根據特區政府提案決定稅收 批准由特區政府承擔的債務 聽取行政長 官的施政報告並進行辯論 行政長官除對中央人民政府負責外 亦須對澳門特區負責 而行 政長官所領導的特區政府 則對特區立法會負責 所以 行政長官應代表特區政府定期向立 法會作出施政報告 闡述特區政府的施政方針以及即將採取的政策和策略 並進行相應的解 釋 而立法會可就行政長官的報告進行辯論 就公共利益問題進行辯論 公共利益問題涉及澳門社會生活的各個層面 立法會得就此類問題召開辯論會議 並得 要求有關政府官員列席 立法會也接受居民申訴並作出處理 接受居民就現行法律制度問題所提出的申訴 但並 不直接處理私人個案 不受理要求提供法律諮詢的申請 立法會的權限還包括彈劾行政長官 如立法會全體議員三分之一聯合動議 指控行政長 官有嚴重違法或瀆職行為而不辭職 經立法會通過決議 可委託終審法院院長負責組成獨立 的調查委員會進行調查 調查委員會如認為有足夠證據構成上述指控 立法會以全體議員三 分之二多數通過 及提出彈劾案 報請中央人民政府決定 此外 立法會可以對特區政府的工作提出質詢 這項權限透過議員依據立法會決議 對 政府工作的質詢程序 來行使 立法會在行使上述各項權限時 還可依據立法會的 聽證規章 傳召和要求有關人士作證和提供證據 立法會的組成與任期 立法會議員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擔任 大多數議員由選舉產生 立法會除第一 屆另有規定外 每屆任期 4 年 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立法會有 23 名議員 其中 8 人由直接選舉產生 8 人由間接選舉 產生 7 人由行政長官委任 任期至 2001 年 10 月 15 日 第二屆立法會有 27 名議員 其中直 接選舉 10 名 間接選舉 10 名 行政長官委任 7 名 任期至 2005 年 第三屆及隨後的每屆立 法會議員數目為 29 人 其中直接選舉 12 名 間接選舉 10 名 行政長官委任 7 名 2009 年及以後 特區立法會的產生辦法如需修改 須經立法會全體議員三分之二多數通 103

2008 澳門年鑑 過 行政長官同意 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立法會設主席 副主席各一人 主席 副主席由議員互選產生 主席 副主席由在澳門 通常居住連續滿 15 年的特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擔任 立法會的機關及運作 立法會的機關 包括主席 執行委員會 章程及任期委員會 常設委員會 以及可能設 立的各種臨時委員會 主席代表立法會 領導及協調立法會的工作 主席根據 基本法 和 立 法會議事規則 的規定行使相應的職權 每一屆立法會通常由 4 個立法會會期組成 每個立法會會期為 1 年 正常運作期由 10 月 16 日至翌年 8 月 15 日 並採用中文和葡文兩種澳門法定語文運作 執行委員會 立法會的執行委員會由主席 副主席 兩名秘書組成 以選舉方式產生 執行委員會的 權限由 立法會議事規則 明確列明 其中包括一般性地協助主席及副主席行使其職能 及 就主席或全體會議派發審議的所有事項發表意見 此外 還根據 立法會組織法 行使相應 的行政管理權限 立法會委員會 立法會的委員會包括章程及任期委員會 常設委員會及臨時委員會 議員得同時為一個 以上委員會服務 經第 1/2004 號決議修改的第 1/1999 號決議通過的 立法會議事規則 第 22 條及第 29 條 章程及任期委員會 第一屆及第二屆立法會的章程及任期委員會由全體會議選出的 5 名議員組成 第三屆立 法會的章程及任期委員會則由 7 名議員組成 章程及任期委員會的主要權限為 立法會議事 規則 第 26 條 展開就被選資格爭議的程序和議員資格的喪失與職務中止的程序 並發表 意見 對在立法會內發生的 影響議員名譽或尊嚴的事件進行調查 就解釋或填補 立法會 議事規則 遺漏而提出的事宜和對修改 立法會議事規則 的建議發表意見 對委員會之間 權限的衝突作出決定 常設委員會 立法會常設委員會的數目 設立 名稱及組成 由執行委員會提出建議 透過全體會議 簡單議決 並在每一立法屆第二次全體會議中決定 常設委員會的特定權限為 對向立法會 提交的法案 議案 議決案及修訂提案進行審議並發表意見 提交報告書 審議向立法會提 出的請願 對全體會議一般性通過的文本作細則性表決 對全體會議或主席派發審議的問題 104

政制和行政 發表一般性意見 目前 立法會設有 3 個常設委員會 分別為第一常設委員會 第二常設委員會及第三常 設委員會 臨時委員會 立法會也可以為特定的事項或目的 設立臨時委員會 臨時委員會設立的動議應至少由 5 名議員提出 臨時委員會有權對引致其設立的事項作 出審議 並在全體會議或主席訂定的期間內 提交有關報告書或意見書 立法會議事規則 第 29 條及第 30 條 立 法 會 機 關架 構 圖 主席 執行委員會 章程及任期 委員會 第一常設 委員會 第二常設 委員會 第三常設 委員會 臨時委員會 行政管理機關及輔助部門 立法會的行政管理機關包括立法會主席 立法會執行委員會以及行政委員會 負責立法 會的行政管理 在行政管理方面 執行委員會的主要權限 第 11/2000 號法律第 9 條 為 訂 定行政管理的一般政策及其執行措施 監察立法會的財政管理 行使對立法會輔助部門人員 的領導權 進行與立法會輔助部門的公務員 服務人員 散位人員的任用和狀況調整有關的 行為 按照公職的一般制度行使紀律懲戒權 制定立法會輔助部門的技術與行政部門的內部 組織規章 並將其公佈於 立法會會刊 第二組內 立法會輔助部門直屬於執行委員會 立法屆告滿或立法會被解散時 執行委員會行使上 兩款所指的權限直至新立法屆的首次會議時為止 輔助部門由立法會的工作人員組成 受主 席和執行委員會領導 由秘書長直接負責 具體劃分為若干個部門 處理不同事務 為立法 會機關和行政管理機關提供技術和行政上的輔助 105

2008 澳門年鑑 立法會接待公眾制度 為收集關於立法 特區政府活動或政策及其他公共利益等問題的意見 建議或批評 解 釋立法會的工作 以及在市民向立法會行使請願權及申訴權時提供協助 立法會設立接待公 眾制度 市民可親身或以電話 郵件 傳真或電子郵件等方式獲取接待服務 立法會接待公眾服 務的時間為逢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 9 時至下午 1 時 下午 2 時 30 分至下午 5 時 30 分 另外 立法會議員按每一個立法會會期定出的輪值表 逢星期一至星期五中午 12 時至下 午 1 時 在立法會辦事處接待經預約的市民 司法機關 澳門特別行政區法院獨立行使審判權 只服從法律 不受任何干預 特區設初級法院 中級法院 終審法院 終審權屬於澳門特區終審法院 初級法院可根據需要設立若干專門法庭 原刑事起訴法庭的制度繼續保留 特區設立行政法院 行政法院是管轄行政訴訟和稅務訴訟的法院 不服行政法院裁決者 可向中級法院上訴 特區各級法院的法官 根據當地法官 律師和知名人士組成的獨立委員會的推薦 由行 政長官任命 各級法院的院長由行政長官從法官中選任 終審法院院長由澳門特區永久性居 民中的中國公民擔任 其任命和免職須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特區檢察院獨立行使法律賦予的檢察職能 不受任何干涉 檢察長由澳門特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擔任 由行政長官提名 報中央人民政府任 命 檢察官經檢察長提名 由行政長官任命 檢察院的組織 職權和運作由法律規定 澳門特別行政區與中央的關係 澳門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一個享有高度自治權的地方行政區域 直轄於中央 人民政府 中央人民政府所屬各部門 各省 自治區 直轄市均不得干預澳門特區依照 基 本法 自行管理的事務 各省 自治區 直轄市人員進入澳門特區須辦理批准手續 中央 各部門 各省 自治區 直轄市如需在澳門特區設立機構 須徵得特區政府同意並經中央 人民政府批准 中央人民政府負責管理澳門特區的防務及與澳門有關的外交事務 並授權澳門特區依照 基本法 按情況以 中國澳門 的名義自行處理有關的對外事務 中央人民政府任免特區行 政長官 政府主要官員和檢察長 特區立法機關制定的法律須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備案不影響該等法律 的生效 106

政制和行政 全國性法律除下列法律外 不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實施 該等法律由澳門特區在當地公佈 或立法實施 截至 2007 年 在澳門實施的全國性法律包括 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都 紀年 國歌 國旗的決議 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慶日的決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特權與豁免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領事特權與豁免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領海及毗連區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屬經濟區及大陸架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駐軍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中央銀行財產司法強制措施豁免法 澳門特別行政區對國防 外交等國家行為無管轄權 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依法參與國家事務的管理 中央人民政府駐澳門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 中央人民政府駐澳門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 以下簡稱中聯辦 前身為新華社澳門分社 在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後正式更名 並於 2000 年 1 月 18 日舉行掛牌儀式 繼續為澳門的發 展 穩定作出貢獻 中聯辦作為中央人民政府駐澳門的工作機構 在遵循 一國兩制 澳人治澳 的原則 下 支持特區政府依照 基本法 施政 並負起推動內地與澳門特區之間各項事務的聯繫工作 中聯辦的主要職責為聯繫外交部駐澳門特派員公署和中國人民解放軍駐澳門部隊 聯繫 並協助內地有關部門管理在澳門的中資機構 促進內地與澳門在社會經濟等多個領域的交流 與合作 反映澳門居民對內地的意見 處理有關涉台事務 承辦中央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中聯辦還透過各種渠道 積極加強與澳門社會各界的聯繫 關注與澳門社會穩定和發展 有關的各項問題 並在可能範圍內儘量給予協助 外交部駐澳門特別行政區特派員公署 根據 基本法 的規定 中央人民政府負責管理與澳門特區有關的外交事務 外交部在 107

2008 澳門年鑑 澳門設立機構處理外交事務 1999 年 12 月 20 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駐澳門特別行政區 特派員公署正式成立 外交部駐澳門特別行政區特派員公署的職責包括 一 處理由中央人民政府負責管理的 與澳門特區有關的外交事務 二 協調處理澳門特區參加有關國際組織和國際會議事宜 協 調處理國際組織和機構在澳門特區設立辦事機構問題 協調處理在澳門特區舉辦政府間國際 會議事宜 三 處理有關國際公約在澳門特區的適用問題 協助辦理中央人民政府授權澳門 特區與外國談判締結有關雙邊協定的事宜 四 協調處理外國在澳門特區設立領事機構或其 他官方 半官方機構的有關事宜 辦理有關領事業務 五 辦理中央人民政府和外交部交辦 的其他有關事務 公署下設政策研究室 綜合業務部 領事部和辦公室 4 個職能部門 中國人民解放軍駐澳門部隊 中國人民解放軍駐澳門部隊 簡稱駐澳部隊 自 1999 年 12 月 20 日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 當天進駐澳門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駐軍法 駐澳部隊在不干預澳門特區地方事務的 原則下 負責防務工作 而特區政府必要時 可向中央人民政府請求澳門駐軍協助維持社會 治安和救助災害 駐澳部隊嚴格按照 基本法 和 駐軍法 的規定 一直盡忠履行對澳門 特區的防務使命 又不斷加強與澳門社會各界的溝通交流 以及積極參與公益活動 行政架構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是澳門特區的行政機關 特區政府的首長是行政長官 特區政府設 司 局 廳 處 司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現設有 5 個司 名稱和排列順序分別為 行政法務司 經濟財 政司 保安司 社會文化司 運輸工務司 各司設司長一名 領導該司工作 並在不同的施 政領域行使職權 當行政長官短期不能履行職務時 由各司司長按照排列順序臨時代理行政 長官職務 局 直屬於司的單位 履行特定範圍內的職能 廳 局的附屬單位 以進行技術設計為特性 處 局或廳的附屬單位 以執行技術工作為特性 此外 澳門特區的公共部門還設有 組 及 科 的附屬單位 特區政府各主要官員為各司司長 廉政專員 審計長 警察部門及海關主要負責人 主要官員由在澳門通常居住連續滿 15 年的澳門特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擔任 特區政 府負責制定並執行政策 管理各項行政事務 按 基本法 規定辦理中央人民政府授權的 對外事務 編制並提出財政預算 決算 提出法案 議案 草擬行政法規 委派官員列席 108

政制和行政 立法會會議聽取意見或代表政府發言 澳門特區政府必須遵守法律 對特區立法會負責 執行立法會通過並已生效的法律 定 期向立法會作施政報告 答覆立法會議員的質詢 行政法務司司長 行政法務司司長在下列施政領域行使職權 公共行政 民政事務 法律翻譯及法律推廣 國際法事務 社會重返 民事及刑事身份資料 登記及公證體系的指導及協調 澳門特別行 政區公報 的製作 經濟財政司司長 經濟財政司司長在下列施政領域行使職權 財政預算 工業 商業 博彩監察及離岸業務 但法律或行政法規明確規定屬其他司長的職權者除外 貨幣 匯兌及金融體系 包括保險 業務 公共財政管理及稅務制度 統計 勞工及就業 職業培訓 社會保障 消費者權益保護 保安司司長 保安司司長在下列施政領域行使職權 特區內部治安 刑事偵查 出入境控制 海上交 通及有關罰則的監察 民防 監獄體系的協調及管理 第 11/2001 號法律所定範圍內的海關 事務 社會文化司司長 社會文化司司長在下列施政領域行使職權 教育 衛生 社會工作 文化 旅遊 體育 青年事務 運輸工務司司長 運輸工務司司長在下列施政領域行使職權 土地整治 交通管理及航空器和港務 基礎 建設及公共工程 運輸及通訊 環境保護 經濟房屋及社會房屋 氣象 廉政公署 廉政公署是獨立工作的機構 廉政專員由行政長官提名並報請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對行 政長官負責 廉政公署的職責是開展防止貪污或欺詐行為的行動 針對貪污行為及由公務員作出的欺 詐行為 依法進行調查 針對在因應澳門特區機關選舉而進行的選民登記及有關選舉中所作 出的貪污及欺詐行為 依法進行調查 促使人的權利 自由 保障與正當利益受保護 確保 公共行政的公正 合法性及效率 109

2008 澳門年鑑 審計署 審計署根據 基本法 設立 獨立工作 不受干預 審計長對行政長官負責 審計署的 主要職責是對特區政府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審計監督 並對審計對象進行 衡工量值式 的審 計監察 即對其履行職務時所達到的節省程度 效率和效益進行審查 審計署的主要權限為 接收及審核由財政局送交的澳門特區總賬目及各項周年賬表 要 求審計對象的部門負責人或任何人員作出解釋 或提供執行職務所需的資料 以便審計署履 行其職責 要求審計對象按照規定報送預算或財務收支計劃 預算執行情況 決算 財務報 告 社會審計機構出具的審計報告 以及其他與財政收支或財務收支有關的資料 翻查審計 對象的任何簿冊 文件或記錄 並取其摘錄 而毋須繳付任何費用 取得審計對象的人員所 管轄的所有記錄 簿冊 憑單 文件 現金 收據 印花 證券 物料及任何其他政府財產 得向檢察院通告其認為適當的任何事宜 警察總局 警察總局是統一負責特區保安事務的部門 屬澳門特區內部保安體系的組成部份 警察 總局指揮及領導其屬下警務機構執行行動 該等警務機構現時包括治安警察局和司法警察局 警察總局局長是警察部門主要負責人 由行政長官報請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對行政長官 負責 但不影響透過行政法規將權限授予保安司司長而產生的監管權 海關 澳門特區海關是根據 基本法 的規定而設立 海關是澳門特區具有行政自治權的公共機關 負責領導 執行和監察與關務政策有關的 措施 並負責關務管理和監督等具警務性質的職務 第 11/2001 號法律第 1 條 海關關長是海關主要負責人 由行政長官報請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對行政長官負責 但 不影響透過行政法規將權限授予保安司司長而產生之監管權 基本法 第 50 條第 6 款及第 11/2001 號法律第 6 條 澳門特別行政區駐北京辦事處 澳門特別行政區駐北京辦事處 以下簡稱駐京辦 直屬行政長官 是特區駐北京的辦事 機構 擁有行政自治權 辦事處主任由行政長官透過批示 按定期委任制度委任 其權限為 代表及領導辦事處以及統籌其活動 在與北京或內地其他地區的公共部門及實體的合作事務 上協助行政長官 駐京辦的職責是 在澳門特區與中央人民政府及內地的關係上 協助行政長官統籌工作 開展與中央人民政府各部門 以及各省 自治區 直轄市政府設於北京的辦事處的聯絡工作 向內地宣傳澳門特區的社會及文化現狀 以及發展雙方的旅遊 文化交流 尤其是推廣澳門 110

政制和行政 作為旅遊目的地 根據行政長官的指示 在經濟 貿易 旅遊 文化 培訓領域 為推動交 流和合作 與內地相關部門發展聯絡 諮詢和商討工作 為澳門特區提供後勤及資訊協助 協助在北京或內地其他地方工作 到當地公幹或接受培訓的澳門特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 或 到當地參與由特區公共行政當局負責的培訓或其他類型活動的非公務員或服務人員的人士 在職責範圍內開展行政長官指派的其他特別工作或計劃 2007 年 駐京辦配合特區政府的施政方針 切實履行職責 完成多項工作 主要包括 1 對外聯絡工作方面 2007 年駐京辦繼續加強同中小城市政府及其駐京辦的聯繫 先 後走訪杭州 金華 溫州和延吉朝鮮族自治州等近 20 個中小城市 逐步開展同外國 駐華大使館及在華外資企業的交流與溝通 並在經貿 航空及外國人在澳犯案等問 題上及時聯絡有關部門 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予以協助 2 多次舉辦不同形式的宣傳活動 向內地展示澳門深厚的文化底蘊和作為中西方文化 交匯的多元化特點 邀請澳門中樂團到京 和文化局聯合主辦 澳門印象 慶祝澳 門回歸祖國 8 周年民族音樂會 音樂會由中央人民廣播電台華夏之聲台錄製及轉播 與中國長城學會合辦 紀念長城加入聯合國世界遺產名錄 20 周年暨田景麗長城瓷版 畫 國畫展 來自俄羅斯 法國 意大利 挪威 智利等國家的駐華大使 參贊出 席畫展開幕式 3 在經貿領域工作方面 協助邀請內地省市政府部門 企業 商會組團赴澳門參加 第 十二屆澳門國際貿易投資展覽會 針對內地有人企圖註冊近似澳門區徽圖案及大三 巴牌坊 作為商品商標的侵權行為 及時聯繫經濟局 由該局請示經濟財政司同意 向國家商標局提出異議並進行後期跟進 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裁定澳門 方面的異議理由成立 不予批准註冊 維護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形象和尊嚴 4 接待澳門及內地 10 多個團體參觀駐京辦 協助在京遺失身份證明文件的澳門居民 辦理出境個案 5 宗 協助湖北宜昌車禍的澳門居民家屬處理善後事宜 為訪京的有 關部門 澳門在京就讀的學生提供協助 同國家信訪局建立聯繫管道 全年收到國 家信訪局 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轉來信件 20 餘封 均視情況轉予內地及澳門有 關部門 澳門駐里斯本經濟貿易辦事處 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後 透過第 37/2000 號行政法規 里斯本澳門聯絡處易名為中國澳門 駐葡萄牙經濟貿易代表處 其後透過第 8/2007 號行政法規定名為澳門駐里斯本經濟貿易辦事 處 以下簡稱辦事處 辦事處直屬行政長官 具有澳門特區駐葡萄牙代表及支援機構的性質 並享有行政自治權 辦事處主任由行政長官自行選定而委任 其主要權限為 代表辦事處及澳門特別行政區 的利益 在澳門特別行政區與葡萄牙之間的經濟貿易聯繫及合作事務上協助行政長官 領導 各部門 管理人員及統籌各顧問的工作 辦事處的職責包括 致力加強澳門特區與葡萄牙之間現有的聯繫 維護澳門特區在葡萄 111

2008 澳門年鑑 牙的利益 以及在同葡萄牙或住所設於葡萄牙的機構 企業和公共或私人實體的關係上 提 升澳門特區的經貿利益 在葡萄牙宣傳澳門特區的社會和文化現況 並發展兩地之間的文化 交流 協助在葡萄牙對澳門人員進行培訓工作 並與葡萄牙的公共或私人機構合作 在澳門 特區培訓本地人員 對澳門特區的公務員 公共或私人實體 以及在澳門特區有利益關係的 公共或私人實體提供協助 並向特區政府提供後勤和資料搜集方面的支援 此外 辦事處還舉辦宣傳澳門文化領域的活動 以及每年舉辦專為在葡萄牙居住的華人 而設的葡語課程和為一般葡萄牙公眾而設的普通話和中國文化課程 2007 年辦事處接待特區政府多位官員和多個部門的代表團 包括保安司司長和社會文化 司司長分別於 5 月和 9 月的訪問活動 在向特區實體提供援助方面 辦事處向廉政公署 澳 門理工學院 澳門大學 財政局和教育暨青年局 中國 葡語國家經貿合作論壇常設秘書處 澳門奧林匹克委員會 治安警察局 澳門土生教育協進會 澳門歐洲研究學會 科技大學的 代表團和負責人在公幹時提供協助 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代表澳門參加 2007 年的 OVIBEJA 展覽會時 辦事處參與協助組織的工作 辦事處還舉辦 António Mil-Homens 的攝影展 Rui Amaral 的畫展和 Amadeu Gomes de Araújo 的書籍首發儀式等活動 車手 Isaías do Rosário 也在辦事處舉行介紹會 澳門駐歐盟經濟貿易辦事處 根據第 9/2007 號行政法規 特區政府駐歐盟的辦事機構名稱為澳門駐歐盟經濟貿易辦事 處 以下簡稱辦事處 辦事處設在歐盟總部布魯塞爾 辦事處由辦事處主任和行政管理委員 會組成 辦事處主任由行政長官自行選定而委任 其主要權限為 代表辦事處及澳門特別行 政區的利益 在澳門特區與歐盟的經貿聯繫及合作事務上協助行政長官 領導辦事處各部門 及管理人員 辦事處的職責包括 致力加強澳門特區與歐盟之間的現有聯繫 致力在歐盟及其成員國 內確立澳門特區在經貿領域的形象 確保維護澳門特區在歐盟的利益 以及促進澳門特區與 歐盟及其成員國之間的雙邊經濟關係 跟進共同體在涉及澳門特區各方面利益的決策過程 收集 處理並向行政長官提供所有關於對澳門特區具重要性的共同體機構的信息 跟進歐盟 與澳門特區之間訂立商貿協議和公約的管理工作 跟進澳門特區與歐盟及其成員國之間按現 有協議的規定進行合作的情況 並參與制定和籌備與該等協議有關的項目 確保在歐盟及其 機構 以及其成員國的機構內 按照行政長官訂定的總方針維護澳門特區的其他利益 尤其 是旅遊業方面的利益 2007 年 辦事處提供多項協助工作 包括旅遊局在 9 月 17 日至 21 日在歐洲議會舉辦 的 澳門 世界遺產 圖片展 12 月 9 日在布魯塞爾舉行的第十三屆澳門歐盟混合委員會 會議 澳門駐世界貿易組織經濟貿易辦事處 澳門駐世界貿易組織經濟貿易辦事處 以下簡稱辦事處 是透過第 23/2003 號行政法規而 112

政制和行政 設立的 辦事處設於瑞士日內瓦 在運作上直接隸屬於行政長官 為代表澳門特區的部門 並享有行政自治權 辦事處機關由辦事處主任和行政管理委員會組成 辦事處主任由一名副 主任輔助 辦事處主任由行政長官自行選定而委任 其權限為 代表辦事處並代表澳門特區 的利益 在與世界貿易組織的經貿交往及合作事務上協助行政長官 領導辦事處各部門及管 理其人員 辦事處的職責包括 在世界貿易組織及該組織成員中代表澳門特區 跟進澳門特區在世 界貿易組織範圍內簽署的多邊和諸邊協議及相關法律文件之管理和執行 在經濟局和澳門特 區其他部門的配合下 跟進與世界貿易組織成員及其他經貿組織之關係與談判 並直接履行 維護澳門特區利益的職責 向世界貿易組織及其成員宣傳及推廣澳門特區在經貿方面的形象 致力加強澳門特區與世界貿易組織及其成員之間的現有聯繫 並促進澳門特區與世界貿易組 織成員之間的經貿關係 收集並處理對澳門特區有利的關於世界貿易組織及其成員的所有資 料 以及在本身職責範圍內 開展行政長官指派的其他特別工作或計劃 2007 年 4 月 辦事處副主任參與由經濟局代表帶領的代表團 出席在危地馬拉舉行的國 際紡織品及成衣局 ITCB 代表大會 4 月 辦事處代表聯同澳門特區政府部門代表 在經濟財政司司長帶領下出席在世界貿易 組織舉行的 中國澳門貿易政策審議 大會 5 月 分別接待前來參加世界衛生組織周年大會 的衛生局代表團和前來參加世界氣象組織周年大會的澳門特區代表團 6 月 接待前來參加國 際勞工組織周年大會的澳門特區代表團 市政服務 特區政府根據立法會在 2001 年 12 月 14 日通過的第 17/2001 號法律 於 2002 年 1 月 1 日 成立民政總署 撤銷兩個臨時市政機構 臨時澳門市政局和臨時海島市政局 在職能設置方面 民政總署除執行原市政機構的工作 繼續為市民提供文化 康樂 環 境衛生等方面的服務外 還增加其他職責 包括統籌 關注和處理有關民生方面的事務 規 劃和執行公民教育活動 以及輔助民間組織 提倡睦鄰精神等 透過接收和處理社會民生方 面的訴求 更有效地為市民解決生活上實際出現的種種問題 民政總署由 3 個委員會組成 分別為管理委員會 諮詢委員會和監察委員會 管理委員會是個執行機構 負責領導民政總署各附屬部門 管理委員會以非公開的定期 會議方式處理有關事務 為加強與市民的溝通 管理委員會每月更安排公眾發言時段 直接 聽取市民的建議 意見或批評 為履行民政總署的職責 管理委員會下設 12 個直屬部級單位 相當於特區行政架構中的 廳級單位 和 38 個處級單位執行相關職務 12 個直屬部級單位為 市民事務辦公室 文化康 體部 衛生監督部 環境衛生及執照部 園林綠化部 建築及設備部 道路渠務部 交通運 輸部 質量控制辦公室 技術輔助辦公室 行政輔助部 財務資訊部 註 2008 年 5 月 13 日 特區政府正式成立交通事務局 民政總署轄下交通運輸部 道路渠務部有關車輛及駕駛員事 務 交通運輸及道路事務 一併納入交通事務局職能 113

2008 澳門年鑑 澳門基金會 澳門基金會成立於 2001 年 7 月 11 日 是將兩個性質相似的公共基金會撤銷 重組而成 是一個擁有行政 財產及財政自治的公法人 受行政長官監督 基金會的宗旨是促進 發展 或研究有關文化 社會 經濟 教育 科學 學術和慈善活動 包括推廣澳門的活動 澳門基金會主要在澳門開展活動 並從事與基金會宗旨相符活動的海內外機構進行交流 和合作 基金會設有信託委員會 行政委員會 監事會 基金會的日常運作由行政委員會管 理 並設有下列附屬單位 秘書長 行政處 財政處 資助申請暨跟進處 研究所 澳門教 科文中心 科學館籌設處 2007 年 澳門基金會共批准 585 宗的資助申請 合計支付資助金額逾 7.09 億元 繼續向 來澳就讀高等教育課程的外地學生總計 180 人發放獎學金 並開展多項學術研究及文化活動 澳門基金會學術研究與學術研討主要集中在澳門社會研究領域 包括 與可持續發展策 略研究中心及香港大學合作開展 澳門居民綜合素質第三期 研究項目 與澳門特別行政區 廉政公署合辦 亞洲行政申訴制度比較研究 獎勵計劃 與 De Ficção Projectos Multimedia 合作開展 澳門生活素質研究報導 研究項目 組織課題研究小組開展 澳門和諧社會建設 與政府主導 多元參與的合作型治理體制之構建 課題研究 與中國社會科學院財貿經濟所 及全球城市競爭力跨國項目組合作開展 澳門城市國際競爭力報告 研究項目 組織澳門 內地和包括葡萄牙在內的對澳門史有較深研究的專家學者進行的 澳門史新編 研究項目 邀請新里斯本大學及東京大學研究員 Lúcio de Sousa 博士進行 澳門開埠早期史 研究計劃 2007 年 基金會與其他機構合作共舉辦 6 個學術研討會 共出版 18 本新書 包括 澳 門人文社會科學 回顧與前瞻論文集 第八屆粵台港澳文化交流研討會論文集 澳門現 代詩選 澳門研究 歐亞管理雜誌 等 以及與廣東人民出版社合作出版的 澳門叢書 系列書籍中的一些學術性書籍等 澳門研究津貼計劃 項目 全年共有 12 位外地研究人員 獲此津貼來澳門進行調研 繼續加強與泛珠三角洲社科界的合作 派代表出席第五次 泛珠 三角 社科界合作論壇 及 泛珠三角區域合作與發展專家論壇 對外交流方面 基金會組織澳門代表團參加第六屆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東亞兒童藝術節 派代表參加 第八屆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秘書長會議 在與聯合國大學國際軟件研究所的合作方面 基金會繼續向該研究所提供住宅單位 維 修保養及添置設備等津貼 基金會還委派代表分別參加 博鰲亞洲論壇 2007 年會 及 2007 亞洲教育論壇暨歐亞教 育合作會議 可持續發展策略研究中心 可持續發展策略研究中心 以下簡稱可持續中心 是根據第 128/2006 號行政長官批示成 立 直接向行政長官負責 可持續中心主要為特區政府的政策制定提供信息搜集 諮詢建議 調查研究及方案論證 114

政制和行政 以輔助決策 主要職能包括 為行政長官提供制訂施政報告的參考資料 推動 開展或統籌 關於可持續發展的研究工作 就影響居民綜合生活素質的問題提出政策建議 進行有關澳門 居民綜合生活素質的問卷調查及研究工作 提出有利於澳門特區可持續發展的計劃方案 研 究把有助於提升綜合生活素質的指標納入可持續發展計劃的考慮範圍 與統計部門合作 完 善用作分析可持續發展的指標 研究與泛珠三角開展區域合作的問題 與澳門 內地或國際 機構的顧問 專家 學者合作 在澳門進行關於可持續發展戰略的研究 並就提升綜合生活 素質開展培訓和推廣活動 制訂可持續中心的年度報告 並呈交行政長官 在可持續中心既 定的目標和運作範圍內 開展行政長官指定的其他研究或工作 開展澳門居民綜合生活素質研究項目 是可持續中心的工作重點之一 2007 年 3 月至 6 月期間 由香港大學 香港中文大學以及澳門大學等專家學者組成的研究小組 動 澳門 居民綜合生活素質調查 2007 這是繼 2005 年之後 圍繞澳門居民綜合生活素質狀況而進 行的第二次大規模入戶調查 與該項調查相互配合的 澳門社會階層與就業狀況 專題研究 同時進行 可持續中心在 2007 年還開展有助特區政府釐定可持續發展中長期目標和策略方針的 澳 門特別行政區人口政策研究 2007 和 澳門城市規劃研究 2007 首階段研究 可持續中心積極推動澳門專家學者和社會人士參與相關的研究工作和諮詢活動 分別在 9 月及 11 月舉辦澳門人口政策研究座談會及澳門城市發展策略座談會等 此外 按照特區政 府的施政部署 不定期就不同的社會議題召開集思會 收集各地專家學者 專業人士以及民 間社團的專業意見和建議 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 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是根據行政長官第 83/2007 號批示設立 在行政長官監督下獨立運 作 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為 民法典 第七十九條第三款及第 8/2005 號法律 ( 個人資料保 護法 ) 所指的公共當局並行使該等法律所賦予的職權 負責監察 協調對 個人資料保護法 的遵守和執行 以及訂定個人資料保密的相關制度 監察該等制度的實施 辦公室由 2007 年 3 月 8 日成立至 2007 年 12 月 31 日期間 共收到 22 宗有關個人資料外 洩或處理不當的投訴 27 宗請求發出意見的申請 68 宗個人資料處理通知 15 宗互聯許可申 請 以及 43 宗法律查詢 公務人員制度 公務人員的一般錄用條件包括 年滿 18 歲而未滿 65 歲 編制內人員入職介乎 18 歲至 50 歲 為澳門特區永久性居民 初級公務人員不在此限 具備所需的學歷或工作經驗及任職 能力 沒有受刑事或法律處罰或法律規定不能擔任或兼任公職的其他情形 身體健康 精神 健全 在特別情況下可以聘用非永久居民擔任顧問和專業技術職務 公務人員的錄用形式有委任和合同兩種 委任是編制內人員的錄用方式 包括確定委任 115

2008 澳門年鑑 臨時委任和定期委任 合同是編制外公共行政人員錄用方式 包括編制外合同和散位合同 公務人員的晉升 調動由法律規定 對違反紀律的公務人員 可以給予書面申誡 罰款 停職 強迫退休 撤職等不同的處分 公務人員的留用 任用和聘用 根據 基本法 第 98 條和第 99 條 澳門特區成立時 原在澳門任職的公務人員 包括警務人員和司法輔助人員 均可留用 繼續工作 其薪金 津貼 福利待遇不低於原來的標準 原來享有的年資予以保留 依照澳門原有法律享有退休 金和贍養費待遇的留用公務人員 在澳門特區成立後退休的 不論其所屬國籍或居住地點 澳門特區向他們或其家屬支付不低於原來標準的應得的退休金和贍養費 除 基本法 另有規定外 澳門特區可任用原澳門公務人員中持有特區永久性居民身份 證的葡籍和其他外籍人士擔任各級公務人員 還可聘請葡籍和其他外籍人士擔任顧問和專業 技術職務 但上述人員只能以個人身份受聘 並對特區政府負責 至 2007 年年底 澳門的公務人員隊伍有 19,629 人 不包括 1,856 名以個人工作合同 私 法合同 包工合同及提供勞務合同等方式聘用的人員 按法律規定此等人員並不視為公務人 員 其中 19,591 人屬本地招聘 38 人屬澳門特區以外地點招聘 男女性別的比例分別為 62.1% 和 37.9% 具有高等教育學歷的佔 41.82% 共 8,029 人 86.06% 的領導 / 主管人員 即 599 人 擁有高等教育學歷 公共行政改革 特區政府秉持 以人為本 的施政理念 配合社會發展的實際情況及市民迫切的需求 提出 澳門特別行政區 2007 至 2009 年度公共行政改革路線圖 路線圖 本着宏觀 整體 連貫及科學的原則 勾劃出具前瞻性的長遠規劃及願景 根據 路線圖 的整體規劃 以設 立公共行政改革中央統籌和評估機制為起點 相繼成立公共行政改革諮詢委員會 公共行政 改革統籌委員會 以及在公共部門及機構設立專責跟進小組 有序地落實公共行政改革各項 工作 1. 政策諮詢 特區政府為完善政策諮詢網絡 對現有諮詢組織進行檢討 除成立上述委員會外 還將 經濟委員會與人力資源發展委員會合併成經濟發展委員會 在博彩委員會設諮詢小組以及設 立土地發展諮詢小組等 提升諮詢成效 推動公共參與 完善公共政策的質量 2. 組織運作 特區政府積極優化公共架構 設立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 人力資源辦公室 境外旅遊危 機處理辦公室及運輸基建辦公室 並籌設交通事務局及環境保護局 回應社會發展的需要 此外 完成對外地僱員輸入所涉及的跨部門程序的研究 簡化和合理化相關行政程序 提升運作績效 116

3. 2007 1 1 25/96/M 6,000 4. ISO ISO 2007 11 2001 2001 ISO10646 ISO/IRG 100 2007 2004 12 www.gov. 117

2008 澳門年鑑 mo 已整合多個主要部門對外發放的資訊 包括政府新聞 天氣 道路交通 人口及地理等 信息 2005 年 2005-2009 年電子政務發展綱領 公佈 訂出 5 年的發展方向及政策 與此同 時 由單純把行政工作電子化的思維提升為把特區政府的政務工作以電子方式提供 2006 年成功建立政府的電子支付平台 不斷加入電子公共服務使用該平台以實現網上付 款的功能 包括電子訂購郵品 體育活動報名 交通罰款支付及網上入學申請等等 emacao 是一項與國際及本地學術機構合作以協助電子政務工作發展的重要計劃 第一階 段的項目於 2006 年完成 以培訓政府技術人員為主 為提供合適技術人才打下良好的基礎 第二階段 2007-2009 年 主力支援電子政務及公共電子服務的發展 在 10 個主要公共部門於 2006 年開始試行使用電子公函後 2007 年間大部份部門陸續落 實電子簽署及以電子方式傳送適合的公函 2008 年年中將利用資訊系統進一步加快部門間的 公文傳遞 因應電子政務的高速發展 2007 年行政暨公職局設立電子政務工作小組專責電子政務 相關工作的推行 落實發展綱領的政策 同年推出服務手續模板方案並向各公共部門推廣 2008 年初落實施行 各部門可透過資訊系統自行及時更新所屬範疇的服務手續 並即時地反 映在政府入口網站中 大大地提高入口網站資訊的準確度和可用性 為提升政府部門資訊系統的災難應變能力 確保在災難發生時政府的核心服務不受嚴重 影響 行政暨公職局計劃在 3 年內為特區政府設立一資訊系統後備復原中心 2007 年完成第 一階段的可行性研究 2007 年把電子政務相關的項目落實在公共行政改革路線圖中 重點推展對外的電子公共 服務 行政管理及運作無紙化及內部的電子行政程序等 行政暨公職局 行政暨公職局由行政法務司司長管轄 是專責為優化公務人員管理政策和推動行政現代 化進行研究 協調和監管工作 並提供相關技術援助的部門 此外 還負責向所有公共部門 推廣最新資訊科技的應用 向各公共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提供法律技術輔助 進行選舉技術輔 助工作 向公眾提供接待服務和特區政府信息 提供兩種正式語文的翻譯及傳譯服務 以及 向在職及退休的公務人員提供補充福利等 公務員培訓 行政暨公職局的培訓處透過計劃 設計和執行為公共行政所設的培訓系統 促進及協調 舉辦有關的培訓活動 以配合公共行政的發展需要及擬達致的目標 公務員的培訓包括特別 培訓 針對性培訓 語言培訓 職業技術培訓及專項培訓 特別培訓是按特區政府施政需要 118

政制和行政 而籌辦 目的是讓公共行政人員自覺配合特區政府施政 掌握所需的知識和技巧 提高工作 效率及服務質素 以滿足社會的發展需要 針對性培訓是針對公務人員的職務需要而開辦 旨在提高相關人員的專業水平 語言培訓包括持續開辦的中文 廣州話 普通話 葡語和英 語課程 職業技術培訓則包括管理 行政 電腦 心理及溝通 公共關係 以及優化程序及 運作等方面的課程 專項培訓是因應各公共部門及實體提出的專項培訓需求 而 度身訂造 各項專項培訓課程 此外 也會推展 網上學習 拓展公務人員學習的途徑 倡導 持續進 修 自我增值 的文化 官方語文 根據 基本法 第 9 條的規定 特區的行政機關 立法機關和司法機關 除使用中文外 還可使用葡文 葡文也是正式語文 授勳制度 為表揚在個人成就 社會貢獻或服務澳門特別行政區方面有傑出表現的人士 包括法 人 行政長官何厚鏵於 2001 年 11 月頒佈有關規範授予勳章 獎章和獎狀的第 28/2001 號行 政法規 按規定 澳門特區設立的勳章 獎章和獎狀分為 榮譽勳章 功績勳章 傑出服務 獎章 獎狀 4 大類 榮譽勳章是用以獎勵在本地或外地對澳門特區的形象和聲譽有傑出貢獻的人士或實 體 又或在任何領域對澳門特區的發展有重大貢獻的人士或實體 榮譽勳章分為 3 個等級 1 大蓮花榮譽勳章 2 金蓮花榮譽勳章 3 銀蓮花榮譽勳章 功績勳章分為專業功績勳章 工商功績勳章 旅遊功績勳章 教育功績勳章 文化功績勳章 仁愛功績勳章及體育功績 勳章 7 種 每一種勳章用以獎勵在相關專業 行業或領域上作出重要或卓越貢獻的人士或 實體 傑出服務獎章是用以獎勵在執行職務方面有突出表現的公共實體 機關或其工作人員 並分為兩種 英勇獎章 授予在執行職務時 表現出犧牲和勇敢的精神 以及獻身於崇高事 業者 勞績獎章 授予在執行公職時表現出素質卓越 具敬業和奉獻精神者 獎狀是用以表揚對澳門特區的發展 聲譽或社會進步有突出貢獻而應特別受公眾尊敬和 重視的人士 亦分為兩種 榮譽獎狀 只授予對澳門特別行政區的聲譽 發展或社會進步作 出重要貢獻而非澳門特區居民的人士 功績獎狀 授予對澳門特區的聲譽 發展或社會進步 作出重要貢獻的澳門特區居民 授予勳章 獎章和獎狀是行政長官的專屬權限 同時 行政長官可在下列情況行使有 關權限 1 由行政長官主動行使 2 由政府各司司長建議 3 政府其他主要官員建議 4 由提名委員會建議 而提名委員會由最多 7 名經行政長官以批示委任的委員組成 成員任期為 4 年 可連任 主席由委員會成員互選產生 119

2008 澳門年鑑 行政法規還對授予和頒授的方式作出規定 其中 規定勳章 獎章和獎狀是以行政命 令的方式授予 儀式由行政長官主持 或由一名經行政長官明示授予權限的政府主要官員 主持 獎狀或連同勳章 獎章授予的證書均由行政長官簽署 並蓋上澳門特別行政區鋼印 以資認證 2001 年 12 月 19 日 行政長官何厚鏵簽署行政命令 向 39 位人士或實體 頒授勳章 獎 章及獎狀 這是澳門特區首批獲授勳章 獎章及獎狀的人士或實體 授勳儀式於 2002 年 2 月 1 日舉行 截至 2007 年 行政長官透過簽署行政命令 已先後按年度向 7 批人士或實體授予 勳章 獎章及獎狀 澳門特別行政區區旗和區徽 澳門特區區旗的形狀 顏色兩面相同 旗上五星 蓮花 大橋 海水圖案兩面相對 旗 面為綠色 呈長方形 其長與高為三與二之比 旗面中間繪有由三個花瓣組成的白色蓮花 位於蓮花上方的金黃色五角星一大四小 中置大五角星左右各有兩顆小五角星 蓮花下方是 白色大橋和綠白相間並由近向遠漸變的海水 第 6/1999 號法律附件二 澳門特別行政區區旗圖案 澳門特區的區徽呈圓形 徽面由綠色環形窄邊 文字區外圈 綠色內圓及五星 蓮花 大橋和海水這一組圖案所組成 文字區外圈位於綠環形窄邊和綠色內圓之間 文字區外圈上 方均勻排列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 中文繁體區徽標準字樣 字下端朝向徽面中 心點 文字區外圈下方均勻排列 澳門 葡文區徽標準字樣 字母上端朝向徽面中心點 中 120

政制和行政 葡文字樣均以徽面的中軸線為準對稱分佈 徽面內圓中間繪有由三個花瓣組成的白色蓮花 位於蓮花上方的金黃色五角星一大四小 中置大五角星左右各有兩顆小五角星 五角星以徽 面中心為圓心呈放射狀分佈 各星底角尖朝向徽面中心點 蓮花下方是白色大橋和綠白相間 並由近向遠漸變的海水 澳門特別行政區區徽圖案 121

政 制 和 行 政 行政長官何厚鏵 8 月 9 日在立法會回答議員就政府施政及社會問題的提問 7 月 13 日 行政長官何厚鏵主持 澳門特區高級公務員公共決 策研修班 啟動儀式 123

9 10 16 124

10 11 23 125

法律和司法制度 第二章 法律和司法制度 法律制度 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法律制度 建立在法治和司法獨立的穩固基礎上 根據 一國兩制 的原則 原屬於大陸法系的澳門法律制度予以保留 特區成立後的情況顯示 澳門原有的法 律制度 法治精神 人權和司法獨立得到充分保障和落實 原有法律基本不變 1999 年 12 月 20 日之前澳門原有的法律 法令 行政法規和其他規範性文件 除少數與 基本法 相抵觸而不能採用為特區的法律外 絕大部份繼續適用於澳門特區 這是 原有法 律基本不變 原則的體現 讓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後能夠持續穩定發展 基本法 第 145 條規定 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時 澳門原有法律除由全國人民代表大 會常務委員會宣佈為同本法抵觸者外 採用為澳門特別行政區法律 如以後發現有的法律與 本法抵觸 可依照本法規定和法定程序修改或停止生效 第 8 條規定 澳門原有的法律 法令 行政法規和其他規範性文件 除同本法相抵觸或經澳門特別行政區的立法機關或其他 有關機關依照法定程序作出修改者外 予以保留 1999 年 10 月 31 日召開的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根據 基本 法 的有關條文 通過了關於處理澳門原有法律問題的 5 項決定及其 4 個附件 根據決定 澳門原有法律中有關法律 法令及其他規範性文件抵觸 基本法 不採用為 特區法律共有 12 條 有關法律 法令抵觸 基本法 不採用為特區法律 但特區在制定新 的法律前 可按 基本法 規定的原則和參照原有做法處理有關事務的有 3 條 有關法律 法令的部份條款抵觸 基本法 不採用為特區法律有 18 項 全國人大常委會也為澳門原有 法律中的名稱或詞句在解釋或適用於澳門特區法律時 訂立若干須遵循的替換原則 例如 任何提及 葡萄牙 葡國 葡國政府 共和國 共和國總統 共和國政府 政 府部長 等相類似名稱或詞句的條款 如該條款內容涉及 基本法 所規定的中央管理的事 務和中央與澳門特區的關係 則該等名稱或詞句應相應地解釋為中國 中央或國家其他主管 機關 其他情況下應解釋為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 任何提及 澳門 澳門地區 本地區 澳門法區 等名稱應解釋為 澳門特別行政區 任何適用於澳門特區區域的表述應依照國 務院頒佈的澳門特區區域圖作出相應解釋 任何提及 澳門法區法院 普通管轄法院 平 政院 高等法院 及 檢察官公署 等名稱或詞句應相應地解釋為 澳門特區法院 初 級法院 行政法院 中級法院 及 檢察院 任何提及 總督 澳督 名稱應解釋 為 澳門特區行政長官 任何提及 審計法院 和 反貪污暨反行政違法性高級專員公署 等類似的名稱或詞句 應解釋為 審計署 和 廉政公署 129

2008 澳門年鑑 1999 年 12 月制定的 回歸法 收納了這些解釋原則 因此這些解釋原則已成為澳門特區 法律的一部份 完善特區法律 為完善特區的法律 有些法例須要作出適應化修改 以符合 基本法 和反映澳門作為 特別行政區的新地位 2001 年 2 月 由特區政府及立法會法律專家及技術人員組成的 法例 研究及適應工作小組 成立 小組對一直沿用的法例進行分析及作出 適應化 研究 並提 出確保法律體系能和諧一致的建議 特區政府十分重視法律的改革工作 2005 年 3 月 行政長官作出第 58/2005 號及第 59/2005 號批示 分別設立法律改革辦公室及法律改革諮詢委員會 澳門特別行政區法律 澳門特別行政區目前實施的法律包括 1. 基本法 2. 基本法 附件三載列的全國性法律 3. 1999 年 12 月 20 日之前的原有法律 經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採用為澳門特區法律 4. 澳門特區立法機關制定的法律 刑法典 刑事訴訟法典 民法典 民事訴訟法典 商法典 俗稱 五大法典 是澳門法律體系的重要組成部份 全國性法律除列於 基本法 附件三及由特區政府在當地公佈或立法實施者外 不在澳 門特區實施 目前有 11 條全國性法律適用於澳門特區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在徵詢其所屬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和特區政府 的意見後 可對列於 基本法 附件三的法律作出增減 列入附件三的法律應限於有關國防 外交和其他依照 基本法 規定不屬於澳門特區自治範圍的法律 基本權利 基本法 保障澳門居民享有言論 新聞 出版的自由 結社 集會 遊行 示威的自由 組織和參加工會 罷工的權利和自由 宗教信仰的自由 自由旅行和出入境的自由 公民權 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經濟 社會與文化權利國際公約 和 國際勞工公約 中適用於 澳門特區的條文繼續有效 澳門特區繼續遵行多個主要的國際人權公約 包括 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 禁止酷刑和其他殘忍 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公約 兒童權利公約 和 消除對 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 130

法律和司法制度 司法制度 司法自主 基本法 規定 澳門特區享有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 特區法院獨立進行審判 只服從 法律 不受任何干涉 澳門特區法官依法進行審判 不聽從任何命令或指示 但 基本法 第 19 條第 3 款規定 的情況除外 法官履行審判職責的行為不受法律追究 特區檢察院獨立行使法律賦予的檢察 職能 不受任何干涉 司法機關 根據 基本法 及 澳門特別行政區司法組織綱要法 規定 特區設有兩個獨立的司法 機關 分別是行使審判權的法院和行使檢察權的檢察院 法院 根據 基本法 和 司法組織綱要法 設置的特區三級法院體制 在澳門特別行政區成 立後隨即全面運作 三級法院的運作充分體現了澳門特區享有國家賦予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 權 法院是唯一有權行使審判職能 確保維護權利及受法律保護的利益 遏止對法律的違反 解決公 私利益衝突的機關 法院進行審判時 只根據法律對屬其專屬審判權範圍的問題作 出裁判 不受其他權力干涉 亦不聽從任何命令或指示 這是司法獨立 伸張正義 確保社 會穩定和保障市民權益的基礎 第一審法院 澳門特區成立後 設立了組成第一審法院的初級法院及行政法院 並由其行使 基本法 賦予的審判權 此外 基本法 還規定初級法院可根據需要設立若干專門法庭 並繼續保留 原刑事起訴法庭的制度 因此 現時初級法院也包括刑事起訴法庭 第一審法院院長是由行政長官從該等法院屬本地編制的法官中任命 任期 3 年 可續 任 現任院長由初級法院一名合議庭主席出任 第一審法院院長面對其他當局時代表第一 審法院 初級法院 初級法院設有行政中心 3 個民事法庭 3 個刑事法庭 兩個刑事起訴法庭和 1 個輕微民 事案件法庭 同時 為方便市民及其他訴訟參與人瞭解法院的運作及解答有關法院發出的司 法文書問題 特別設立初級法院詢問處 131

2008 6 17 4 13 5 2 9/1999 33 4 2 5 3 132

1. 2.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2.10. 2.11. 2.12. 2.13. 2.14. 2.15. 2005 1 4 5 133

2008 澳門年鑑 按法律規定 輕微民事案件法庭有權審判按照輕微案件特別訴訟程序的步驟進行的訴 訟 包括審判該等訴訟的所有附隨事項及問題 但不影響獲法律賦予的其他管轄權 行政法院 行政法院在編制上設 2 名法官 對行政法院辦事處的監管權由屬該法院編制的法官負責 並由其擔任 司法組織綱要法 第 33 條第 4 款第 2 項至第 5 項規定的相應職務 該等職務由 年資最久的法官開始及按年資順序輪流擔任 為期 3 年 行政法院的運作 行政法院在審判案件時以合議庭或獨任庭方式運作 如無特別法律規定 法院由一名法 官組成的獨任庭審理案件 合議庭的組成 由法官委員會預先指定的合議庭主席主持審判 負責卷宗的法官及另一 名由法官委員會預先指定的法官 行政法院的權限 行政法院的權限 1. 有權解決行政 稅務及海關方面的法律關係所生的爭議 2. 在行政上的司法爭訟方面 在不影響中級法院的管轄權的情況下 有權審理 2.1. 134 對以下實體所作的行政行為或屬行政事宜的行為提起上訴的案件 局長以及行政當局中級別不高於局長的其他機關 公務法人的機關 被特許人 公共團體的機關 行政公益法人的機關 具法律人格與行政自治權的公共部門 2.2. 其他法院無管轄權審理的關於公法人機關選舉的司法爭訟 2.3. 下列訴訟 關於確認權利或受法律保護的利益的訴訟 關於提供資訊 查閱卷宗或發出證明的訴訟 關於行政合同的訴訟

2.4. 2.5. 3. 3.1. 3.2. 3.3. 3.4. 3.2 3.3 3.5. 3.2 3.3 3.4 3.6. 3.7. 3.8. 3.9. 3.10. 4. 4.1. 4.2. 4.3. 4.4. 4.5. 135

2008 澳門年鑑 5. 在行政 稅務及海關上的司法爭訟方面 有權審理 5.1. 對引致不同公法人的機關出現職責衝突的行為提起上訴的案件 5.2. 要求中止某些行政行為的效力的請求 只要該法院正審理對該等行政行為所提 起的上訴 以及審判關於在該法院待決或將提起的上訴的其他附隨事項 5.3. 在該法院待決的程序內或就將提起的程序要求預先調查證據的請求 5.4. 對行政機關在處理行政違法行為的程序中科處罰款及附加制裁的行為 以及法 律規定的其他行為提起上訴的案件 5.5. 要求審查上項所指的科處罰款及附加制裁的決定的請求 5.6. 根據法律由行政法院審理或上級法院無管轄權審理而屬行政 稅務及海關司法 爭訟方面的上訴 訴訟及程序上的其他手段 中級法院 中級法院現共有 5 名法官 並由行政長官委任其中一名擔任院長 任期 3 年 可續任 中級法院院長面對其他當局時代表中級法院 除擔任法官及院長的一般職務外 還須確保中 級法院的運作 中級法院的法定上訴利益限額 1. 在民事及勞動法上的民事案件為 100 萬元 2. 在行政上的司法爭訟方面的訴訟及請求為 100 萬元 3. 在稅務及海關上的司法爭訟方面為 100 萬元 4. 在刑事 勞動法上的刑事案件 未成年人司法管轄範圍的教育及社會保護制度案件 行政 稅務及海關上的其他司法爭訟案件 以及監察規範的合法性方面 不設法定 上訴利益限額 中級法院的運作 中級法院在審判案件時以評議會及聽證會方式運作 除 司法組織綱要法 司法官通 則 及訴訟法另有規定外 其運作由規章規範 參與評議會及聽證會的實體有 院長 作為助審法官 獲分發卷宗的法官 作為裁判書 製作人 另一名助審法官 按年資順序及在裁判書製作人之後的在職法官 及訴訟法律規定 的實體 裁判書製作人可行使法律規定的權限及擔任訴訟法律所賦予的其他職務 中級法院每周舉行一次平常會議 除法律有相反規定或為宣佈不具純粹中間性質的裁判 者外 中級法院的會議不公開 但經聽取出席法官的意見後 院長可將法院裁判結果告知傳 播媒介 136

1. 2. 3. 4. 5. 6. 3 5 7. 8. 9. 10. 11. 12. 13. 14. 137

2008 澳門年鑑 15. 審理行政法院與行政 稅務或海關當局間的管轄權衝突 16. 行使法律賦予的其他管轄權 終審法院 終審法院是法院等級中的最高機關 終審法院現共有 3 名法官 其院長職務由行政長官在具有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資 格的中國公民 並屬終審法院編制內職位的法官中選任一名法官擔任 任期 3 年 可續任 終審法院院長作為澳門特區法院的代表 除擔任法官及院長的一般職務外 還須確保終 審法院及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的運作 終審法院的運作 終審法院在審判案件時以評議會及聽證會的方式運作 除 司法組織綱要法 司法官 通則 及訴訟法另有規定外 其運作由規章規範 參與評議會及聽證會的實體有 院長 作為助審法官 獲分發卷宗的法官 作為裁判書 製作人 另一名助審法官 按年資順序及在裁判書製作人之後的在職法官 及訴訟法律規定 的實體 裁判書製作人可行使法律規定的權限及擔任訴訟法律所賦予的其他職務 評議會及聽證會根據排案表召開 通常在星期三舉行 但院長有特別決定除外 載有會 議日期及時間的排案表將提前張貼在法院大堂以供查閱 除法律另有規定 終審法院的會議 不公開 但經聽取出席法官的意見後 院長可將法院裁判結果告知傳播媒介 終審法院的管轄權 終審法院的管轄權主要包括 1. 依據訴訟法律的規定統一司法見解 2. 審判對中級法院作為第二審級所作的屬民事或勞動事宜的合議庭裁判 以及在行政 稅務或海關上的司法爭訟的訴訟中所作的合議庭裁判提起上訴的案件 只要依據 司 法組織綱要法 訴訟法律的規定 對該合議庭裁判係可提出爭執者 3. 審判對中級法院作為第二審級所作的屬刑事的合議庭裁判提起上訴的案件 只要依 據訴訟法律的規定 對該合議庭裁判係可提出爭執者 4. 審判對中級法院作為第一審級所作的可予以爭執的合議庭裁判提起上訴的案件 5. 審判就行政長官 立法會主席及司長因履行其職務而作出的行為 針對彼等所提起 的訴訟 但法律另有規定者除外 6. 審判行政長官 立法會主席及司長在擔任其職務時作出的犯罪及輕微違反的案件 138

法律和司法制度 但法律另有規定者除外 7. 審判就終審法院法官 檢察長 中級法院法官及助理檢察長因履行其職務而作出的 行為 針對彼等所提起的訴訟 8. 審判上項所指司法官作出的犯罪及輕微違反的案件 9. 在第 6 項及第 8 項所指案件的訴訟程序中 進行預審 就是否起訴作出裁判 以及 行使在偵查方面的審判職能 10. 就人身保護令事宜行使審判權 11. 審理關於法官委員會及檢察官委員會選舉上的司法爭訟 12. 審判要求中止某些行政行為效力的請求 只要該法院正審理對該等行政行為所提起 之司法上訴 以及審判關於在該法院待決或將提起之上訴之其他附隨項 13. 審判在該法院待決的行政上的司法爭訟程序內 或就將提起的上述程序要求預行調 查證據的請求 14. 審理中級法院與第一審法院間的管轄權衝突 15. 審理中級法院與行政 稅務及海關當局間的管轄權衝突 16. 行使法律賦予的其他管轄權 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 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為一具有獨立職能 行政及財政自治的機構 負責統籌各級法院的 事務 向各級法院提供技術 行政及財政輔助 並由終審法院院長領導 終審法院院長辦公 室下設兩廳 司法暨技術輔助廳 行政暨財政廳 5 處 司法事務處 組織資訊處 翻譯輔助 處 人力資源處 財政財產處 分別履行法律規定的職責 法官委員會 法官委員會是法院司法官及司法輔助人員的管理及紀律機關 法官委員會的組成包括 終審法院院長 並由其擔任主席 由推薦法官的獨立委員會推 薦並由行政長官委任的 2 名社會人士及由法院司法官選出的 2 名法官 委員的任期為 3 年 並得續任 主席可行使 司法官通則 及 法官委員會內部規章 內所指的一切權限 法官委員會下設一辦事處 協助處理委員會日常事務 法官的任命 各級法院的法官 根據當地法官 律師和知名人士組成的獨立委員會的推薦 由行政長 139

2008 澳門年鑑 官任命 法官的選用以其專業資格為標準 符合標準的外籍法官也可聘用 推薦法官的獨立委員會 推薦法官的獨立委員會由行政長官任命的 7 名澳門當地人士組成 其中澳門編制的法官 1 名 律師 1 名 其他方面的知名人士 5 名 所有委員均以個人身份參加委員會 並以個人身 份履行職責 推薦法官的獨立委員會按其內部規章的規定運作 委員會設主席 1 名 由委員互選產生 主席可行使 推薦法官的獨立委員會內部規章 內所指的一切權限 委員會設秘書 1 名 以 協助處理一切事務 檢察院 檢察院是唯一行使法津賦予檢察職能的司法機關 職責是在法庭上代表澳門特區 實行 刑事訴訟 維護合法性及法律所規定的利益 以及在訴訟法律規定的情況下監察 基本法 的實施 檢察院是自治的 獨立行使其職責及權限 不受任何干涉 其自治及獨立性透過檢 察院合法性準則及客觀準則所約束 以及其司法官僅須遵守法律規定 檢察院的組織 職權 和運作由法律規定 檢察長是檢察院的最高領導和代表 由行政長官提名 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其餘司法 官 經檢察長提名 由行政長官任命 檢察院的職責和權限 檢察院在懲治犯罪 維護法制 建立公正 民主 法治的社會等方面都擔當重要的職責 檢察院的 4 項主要權限分別為 1. 領導刑事偵查 確保刑事訴訟 2. 在法庭上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 3. 監督法律實施 4. 維護合法權益 檢察院的第一項權限是領導刑事偵查 確保刑事訴訟 這是檢察院運作中比重最大的一 部份工作 領導刑事偵查主要是指檢察院可領導刑事警察部門開展刑事偵查工作 以及監察偵查行 為是否依法進行 確保刑事訴訟是指檢察院必須推動整個刑事訴訟程序的進行 主要工作包括在偵查完畢 後決定是否起訴犯罪嫌疑人 在已提交法院審判的刑事案件中出庭支持公訴 監督審判程序 的合法性 監督刑事判決的執行 140

法律和司法制度 檢察院行使的第二項權限是在法庭上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 亦即是 當特區的任何一個 行政機關 或是本地區公庫涉及司法訴訟時 檢察院就成為其在法庭上的代表 檢察院的另一項主要權限是監督法律實施 它不僅體現於檢察院可審查警察部門的刑事 偵查以及法院的審判職能是否依法履行 也體現於檢察院得以事先或事後審查的方式 對公 共行政部門執法程序進行法律上的監督 以確保在有關執法過程中嚴格執行法律的各項規定 當行政長官或立法會提出請求時 檢察院也有權行使法律諮詢職能 維護合法權益也是檢察院的重要職責之一 檢察院對合法權益的維護體現在以下幾方面 在法定情況下維護所有合法的集體利益或大眾利益 擔任勞工及其家屬的代理人 參與破產 或無償還能力的司法程序和所有涉及公共利益的司法程序 在法庭上代表無行為能力的人 不確定人及失蹤人 檢察院的運作模式 遵循 基本法 所確立的法律原則 探索一個符合澳門社會實況的司法架構模式 是歷 史賦予特區司法機關的責任 為此 澳門檢察院創立 一院建制 三級派任 的新司法架構 模式 一院建制 是指在檢察院的機構設置上 不設立對應於三級法院的三級檢察院 而採用 單一組織結構 即設立一個檢察院的方式 這種組織形式 不僅符合澳門地域較小 人口不 多的特點 也有助於精簡機構及人員 提高檢察院的工作效率 三級派任 是指特區檢察院基本承襲澳門原有檢察體制中的派任制度 由三個不同級別 的檢察官 也稱為檢察院司法官 包括檢察長 助理檢察長 檢察官 分別在澳門的三級法 院擔任檢察院的代表 參與司法訴訟 根據這模式 檢察院分別設立以下辦事處 在終審法院 設立駐終審法院辦事處 由檢察長代表檢察院 必要時由助理檢察長 協助檢察長工作 在中級法院 設立駐中級法院辦事處 由助理檢察長代表檢察院 在第一審法院 包括初級法院和行政法院 分別設立駐初級法院辦事處 駐行政法 院辦事處 由檢察官代表檢察院 案情嚴重複雜或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時 也可由助 理檢察長在第一審法院代表檢察院 獨立運作的刑事訴訟辦事處 由檢察官領導刑事偵查 提起刑事訴訟 檢察院人員的組成 檢察長是檢察院的最高領導 也是最高級的檢察院司法官 檢察院人員主要包括 3 部份 檢察院司法官 司法輔助人員 專業行政人員 為協助檢察長領導檢察院 檢察院設立具有 獨立行政和財政管理權的檢察長辦公室 下設司法輔助廳 律政廳和人事財政廳 141

2008 澳門年鑑 目前 檢察院司法官共有 29 人 包括檢察長 1 人 助理檢察長 6 人和檢察官 22 人 主 要負責對刑事案件的調查與起訴 在各級法院代表檢察院出庭 依法參與刑事 民事及行政 訴訟 同時 檢察院分別有 1 位助理檢察長和 2 位檢察官以派任方式 出任司法警察局局長 和廉政公署助理專員 司法輔助廳主要職責是對檢察院下設各辦事處的司法輔助人員實施管理 為各級檢察官 開展工作提供協助 同時 也負責接受和司法訴訟有關的各類舉報 協助提供法律諮詢和司 法援助 律政廳主要職責是在監督法律實施及維護合法權益方面 代表檢察院和檢察長辦公室提 出法律意見 從事法律及司法檢察制度領域的研究工作 對於檢察院的對外宣傳交流活動 以及人事財政管理和司法輔助工作 律政廳也負責提供法律上的指引 人事財政廳主要任務是制定獨立財政預算 處理財務 會計 採購等事項 安排人員招 聘及培訓 負責人事管理 保存人事檔案 以及管理檢察院各項設施 司法輔助人員包括書記長 助理書記長 主任書記員和司法文員 4 個級別 主要工作是 協助司法官處理案件 專業行政人員包括主管人員 專業人員和助理人員 主要負責協助檢察長開展工作 提 供專業意見 進行人事和財政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對檢察院司法官 司法輔助人員和專業行政人員 主要通過 司法官通則 司法輔助 人員通則 和 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 予以規範 檢察官委員會 檢察院司法官及司法輔助人員的評核和紀律管理工作 是由獨立的檢察官委員會處理 評核一般每兩年舉行一次 旨在全面考查人員的工作能力和職業操守 評核員和紀律程序的 調查員由委員會委任 評核和紀律處分的結果亦需由委員會審議和確認 為進一步規範和統一這兩方面的工作 委員會不僅確定專有的內部規章 包括 檢察官 委員會內部規章 及 檢察院司法官及司法輔助人員查核規章 還訂立更為全面 合理的 細則和標準 檢察官委員會是全新的機構 取代過去由律師 法官 檢察官和社會人士組成 同時負 責檢察院司法官任命和管理的司法委員會 檢察官委員會成員組成如下 檢察長擔任當然主席 由檢察院司法官通過互選產生的助理檢察長代表 1 名 由檢察院司法官通過互選產生的檢察官代表 1 名 由行政長官任命的社會人士 2 名 142

法律和司法制度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司 法 機 關 架 構 檢察院 終審法院 檢察長辦公室 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 中級法院 初級法院 行政法院 民事法庭 刑事 起訴法庭 輕微 民事案件法庭 刑事法庭 勞動 法庭 家庭及未 成年人法庭 司法援助 根據 基本法 的規定 任何澳門居民都有權訴諸法律 向法院提起訴訟 得到律師的 幫助以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以及獲得司法補救 即是說 當發生衝突的時候 任何人都可 以請求法院解決 不過 由於並非所有居民都有能力負擔有關的訴訟費用和律師費 因此 為使經濟有困難的澳門居民都能夠享受此一權利 法律設立了 司法援助 制度 司法援助包括讓經濟有困難的居民可以免除或延遲支付全部或部份預付金和訴訟費用 以及免費為他們指定在法院的代理律師 所有居住在澳門 包括暫時性居住的人士 只要符合法律的要求 都可以申請司法援助 除此之外 申請司法援助的人亦須符合一些特定的法律條件 申請人必須提交一些證明自己 經濟狀況較差的文件 例如由社工局發出的經濟狀況證明 俗稱貧民紙 或者任何可以證明 申請人正在接受公共救濟的文件 在這些文件中 必須寫明是作申請司法援助用的 在某些 特殊的情況下 如未成年人 交通案中的受害人 法律也會推定申請人為經濟能力不足 毋 須提交上述的證明文件 居民在訴訟程序的任何階段 都可以申請司法援助 居民除可直接向法院申請司法援助外 也可通過檢察院駐初級法院辦事處 或檢察院刑 事訴訟辦事處申請司法援助 143

2008 澳門年鑑 司法人員培訓 澳門大學法學院 澳門大學法學院自 1988 年成立以來 為澳門培育大批優秀的本地法律人才 現時擔任澳 門司法官員中絕大多數都是從法學院畢業或曾在法學院進修和修讀課程 課程設置方面 法學院初期創立時僅有葡文法學學士課程 現在除葡文法學學士課程外 還有日間及夜間中文法學學士課程 此外 在原先的葡文法學碩士課程基礎上 增加中文法 學碩士課程 英文的歐盟法 國際法和比較法碩士課程和英文的國際商法課程 2007 年起開 設中文和英文法學博士課程 法學院中文和葡文兩個法學學士課程的教學制度基本上屬羅馬 日耳曼體制 法學院學位後課程有澳門法律導論課程 法律實務以及法律術語進修課程 2007/2008 學年 共有 388 名學生修讀法律學士學位課程 136 名學生修讀法律碩士學位 課程 56 名學生修讀學位後證書課程 4 名學生修讀博士學位課程 至 2007 年 澳大法學院已有 968 名畢業生 澳門居民畢業生大多數已成為澳門的司法官 員 律師 登記和公證官員 公共行政機關領導 主管人員和公私營部門的法律專家 澳門科技大學法學院 澳門科技大學法學院於 2000 年成立 設有法學學士 碩士及博士學位課程 法學學士課程為 4 年制 碩士課程目前為 2 年制 博士生課程為 3 年制 課程設置既注 重專業基礎知識和基本理論素養 又重視法律實踐需要和實際操作技能 本科課程不僅開設法學基礎教育通常必須的課程 而且還分別開設澳門法律 內地法律 比較法學 歐盟法以及國際法等課程 碩士課程現設 4 個專業 計劃增設其他專業 博士學 位課程有法理學 民商法學 澳門科技大學法學院於 2007/2008 學年度共有 490 名學生修讀法學學士學位 其中外地學 生 368 名 澳門學生 122 名 修讀法學碩士及博士學位的分別有 143 人及 34 人 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 根據經第 1/2003 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 5/2001 號行政法規而成立的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 簡稱為培訓中心 是一所公共專業教學機構 享有學術及教學自主 提供司法及法律領域 的專業培訓 包括 1. 法院司法官及檢察院司法官的專業培訓 2. 登記局局長及公證員的專業培訓 3. 私人公證員的專業培訓 4. 司法人員的專業培訓 144

5. 6. 7. 8. 2002 5 2004 5 2007 6 2009 6 2007 2006 7 98 76 2006 5 29 2007 5 28 71 22 2007 9 2008 5 2007 145

2008 澳門年鑑 培訓中心還與外地的法律培訓機構及法律專家合辦一系列不同專題的研討會 包括由中 國國家檢察官學院 法國巴黎高級司法研究所及葡萄牙司法研究中心專家主講的 內地司法 體制及訴訟法改革 國際社會對司法倫理的討論 司法錯誤的預防 刑罰之執行 證據收集與基本權利 及 家庭暴力 講座 以及屬 歐盟 澳門在法律範疇的合作項目 的 水質保護法律及法規 課程及 一國兩制 三種法律秩序發展前瞻 研討會 培訓中心又應澳門律師公會要求 為實習律師舉辦多個培訓活動 包括以中文及葡文授 課的刑事訴訟法 民事訴訟法及行政訴訟法單元 另外 律師及實習律師亦踴躍參加培訓中 心舉辦的其他培訓活動 2007 年 培訓中心繼續加強研究和出版方面的工作 出版的書籍有 法律及司法培訓文 集 第二冊 葡文版 繼承法及財產清點程序培訓教程 葡文版 澳門行政訴訟法教程 I 中文版 歐洲消費者法 英文版 刑事訴訟程序國際會議 二十一世紀的挑戰 會議記 錄中文 葡文及英文版 歐盟與澳門在法律範疇合作項目的文集 英文版 完成 民事訴訟 法教程 及 行政法培訓教程 的中譯本工作 律師和澳門律師公會 在澳門的法律和司法體系中 律師的角色舉足輕重 尤其是在保證求諸法律和訴諸司法 方面 就後者而言 任何人不得因任何理由 包括經濟條件差而被拒法院大門之外 律師有 義務協助市民實現其訴訟權利 並接受法院分派的法律援助案件 1991 年 5 月 6 日頒佈的 律師通則 第 31/91/M 號法令 規定澳門律師公會為代表該 自由職業的公法人 澳門律師公會律師的操守和業內成規 受澳門律師公會專業守則所約束 包括 律師通則 澳門律師公會章程 律師業高等委員會內部規章 職業道德守則 第 121/GM/92 號批示 律師紀律守則 第 53/GM/95 號批示 律師入職規章 律師 收費意見規章 澳門律師公會的機關有大會主席團 理事會 監事會 律師業高等委員會 其中 律師 業高等委員會對律師及實習律師行使專屬紀律管轄權 並負責審查其紀律及職業操守和道德 品行的遵守 律師業高等委員會由下列成員組成 3 名執業 10 年或以上的註冊律師 3 名執業少於 10 年的註冊律師 1 名司法官 1 名檢察院司法官 1 名由行政長官委任的人士 具有澳門大學法學學士學位者 要在澳門執業 須在律師公會註冊並經過一段時間的實 習 實習期間 法學士被稱為實習律師 實習是為熟習專業的技術及道德準則 為晉身律師 146

法律和司法制度 行業作準備 實習期最少 18 個月 且應以無間斷的方式進行 實習律師在實習完結後 須於 60 日內 申請註冊為律師 欲在澳門從事執業律師而持有澳門承認的其他大學的法學學士學位者 應根據 律師入 職規章 的有關規定 修讀適應性的先修課程 以適應澳門法律制度 修讀期不得少於 12 個 月而不得超過 15 個月 適應課程完結後 仍須經過實習才可執業 截至 2007 年年底 澳門有執業律師 162 人 實習律師 101 人 法務局 法務局主要負責總體法務政策方面的研究及技術輔助工作 執行法律草擬 法律翻譯 法律推廣方面的特定政策 也負責未成年人司法管轄範圍內的教育制度及社會重返方面的工 作 另外 還負責在登記與公證機關 以及私人公證員範圍內制定規章 並作出技術指導及 監管 法務局下設法律草擬廳 法律翻譯廳 法律推廣廳 查核暨申訴廳 社會重返廳 行 政暨財政管理廳以及少年感化院 法律草擬廳 法律草擬廳的主要職責包括 1. 編制屬行政長官及政府權限的法律提案 規範性文件或其他須公佈於 澳門特別行 政區公報 的文件的草案 2. 負責使上項所指的草案符合澳門特區法制 3. 在法務局職責範圍內發表意見 進行有關研究及調查工作 以及編制報告書 4. 因應要求 向其他公共部門及實體提供技術輔助 以編制第 1 項所指的文件草案 5. 負責在立法程序上與其他公共部門及機構聯繫 法律翻譯廳 法律翻譯廳的主要職能包括 1. 統籌並執行現行法規和屬行政長官及政府權限的法律提案 規範性文件或其他須公 佈於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的文件的草案翻譯工作 2. 就如何提高法律翻譯工作的技術質素和語文水平 進行研究及建議措施 3. 研究在使用法律技術詞匯時所出現的語文問題 並闡釋與統一該等詞匯 4. 負責編制並修訂法律翻譯方面的參考刊物 147

2008 澳門年鑑 法律推廣廳 法律推廣廳的主要職能包括 1. 就法務局自行或與其他有關實體合作進行澳門特區法律資訊的提供及推廣工作 作 出研究 提出建議 並實行之 2. 與法律草擬廳及行政當局的其他實體合作 研究並開發澳門法律資料庫 3. 統籌並促進行政當局非自治實體出版法律刊物的工作 4. 研究並開發澳門特區法例匯編系統 另外 在法務局範圍之內 還設有登記與公證機關 包括物業登記局 商業及動產登記 局 民事登記局 公證署 第一公證署 第二公證署 海島公證署 物業登記局 負責澳門特區所有物業登記工作 通過對不動產的取得 抵押 轉讓等事實的登記 公 開不動產的法律狀況 保障不動產交易的安全 商業及動產登記局 負責澳門特區的商業 汽車和飛行器的登記工作 公開商業企業主及企業 汽車及飛行 器的法律狀況 保障受法律保護交易的安全 民事登記局 負責在澳門特區發生的出生 親子關係 收養 有關親權行使的規範 婚姻 婚姻協定 死亡 失蹤人推定死亡等事實的民事登記工作 並發出具有關事實的證明文件 公證署 現有的 3 個公證機關 第一公證署 第二公證署 海島公證署有權從事各種公證行為 特別是簽名的認定 文書的認證 發出證明及證明書 授權書 公證遺囑及公證書 私人公證員 私人公證員制度於 1991 年設立 目的是分擔上述 3 間公共公證機關的工作 私人公證員 主要受 私人公證員通則 第 66/99/M 號法令 公證法典 經第 4/2000 號法律修改的第 62/99/M 號法令 規管 符合下列全部條件的律師 可獲行政長官委任為私人公證員 非為實習律師 已在代表 律師的機構內作出合乎規範及確定的註冊 在本地區設有事務所並執業 未因作出嚴重損害 148

法律和司法制度 名譽的故意犯罪而被起訴 被指定審判日期或被判罪 法務局負責私人公證員的統籌 監管工作 至 2007 年年底 全澳共有執業的私人公證員 49 人 國際法事務辦公室 國際法事務辦公室是根據行政長官第 108/2001 號批示成立的 其職權除延續原立法事務 辦公室的部份職責外 還具備其他職權 提高回應與國際法有關問題的能力 就國際條約在 澳門特區的適用問題作出跟進 並與特區其他部門緊密合作 主要職責包括 在國際法文書的磋商 簽訂及其在澳門特區適用等階段提供必要的法律 技術輔助 就澳門特區參與 促進或確保其出席在法務領域內有關多邊國際組織或區域性組 織的重要事務及會議進行準備工作 促進 編制或統籌編制報告書 回答國際組織的問卷或 回覆其要求提供有關法務範疇的其他資料 就澳門特區與其他地區所訂立的法律協助協定的 執行作協調 尤其是澳門特區與歐洲聯盟的法律協助協定 國際法事務辦公室的工作亦包括與澳門特區其他部門配合 在法律草擬方面提供輔助 以及執行上級指定的其他工作 法律改革辦公室及法律改革諮詢委員會 法律改革辦公室 以下簡稱法改辦 及法律改革諮詢委員會 以下簡稱法諮會 分別根 據第 58/2005 號及第 59/2005 號行政長官批示 於 2005 年 3 月成立 法改辦直屬行政法務司司長並按其指引運作 由一名主任領導 兩名副主任輔助 其職權範圍主要包括 1. 編制有關法規草擬的研究及準備工作 2. 擬備法案及其他規範性文件的草案 3. 聯繫及協調參與法規草擬工作的各公共部門及實體 4. 協助規劃 跟進及評估用以完善法律制度的措施 收集 處理及評估公共機關及部 門的意見 以及由法諮會從公眾或相關專業人士收集的意見 5. 有條理及系統地設立法律人員的資料庫及對之進行管理 6. 執行以上各項未載明但經行政長官命令進行且屬其總體職務範圍內的工作 法諮會屬諮詢組織 由行政法務司司長擔任主席 職權範圍主要包括 1. 就立法項目的設定與否 就擬備或檢討的法規中最適當的立法取向 就擬訂的法規 及法案文本 以及就法規執行的評估 按相關內容徵詢公眾或相關專業人士的意見 149

2. 3. 2007 3/2007 15/2007 2007 5 7 8 27 2008 150

12 15 2 5 151

3 5 9 152

10 16 153

11 10 3 16 154

4 10 155

對外關係 第三章 對外關係 中央政府負責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外交事務 在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後 中央政府在澳門 設立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駐澳門特別行政區特派員公署 處理涉澳外交事務 同時 中 央政府亦授權澳門特別行政區依照 基本法 的規定 自行處理有關的對外事務 基本法 第七章對澳門特區自行處理有關的對外事務作出具體規範 澳門作為一個非主權實體 已與世界各國 各地區建立起廣泛和密切的關係 尤其與歐 盟和拉丁語系國家 更長期保持着直接 友好的關係 這是澳門的優勢 遠交近融 是特區政府處理對外關係的一個長期發展戰略 在國際交往方面 澳門將繼 續發展雙邊和多邊的合作關係 特區政府積極開展對外活動 努力拓展同世界各國和地區在 經貿 文化等方面的交流與合作 拓展澳門的發展空間 互免簽證 推介澳門特區護照和旅行證是特區政府的重點工作之一 在中央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協助 下 特區政府在爭取其他國家 地區給予澳門特區護照和旅行證免簽證待遇方面取得重大進 展 截至 2008 年 6 月 給予澳門特別行政區護照免簽證或落地簽證待遇的國家和地區共 76 個 其中 59 個屬免簽證國家 15 個屬免簽證地區 2 個屬落地簽證國家 詳見附錄 9 澳門特別 行政區護照及旅行證的簽證待遇 另外 共有 9 個國家給予澳門特別行政區旅行證免簽證 或落地簽證待遇 此外 澳門特區也對 64 個國家和地區的國民給予以免簽證待遇 詳見附錄 10 獲澳門特 別行政區免簽證待遇的國家和地區 這些國家和地區的國民持有效護照進入澳門特區一般 可逗留 30 天至 90 天 有的則可長達 6 個月 如英國 駐澳領事機構 基本法 第 1 4 2 條規定 外國在澳門特別行政區設立領事機構或其他官方 半官 方機構 須經中央人民政府批准 已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正式外交關係的國家在澳門設立 的領事機構和其他官方機構 可予保留 尚未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正式外交關係的國家在 澳門設立的領事機構和其他半官方機構 可根據情況予以保留或改為半官方機構 尚未為中 華人民共和國承認的國家 只能在澳門特別行政區設立民間機構 截至 2007 年年底 在澳門特區設有領事機構 以及駐香港特區領事機構領區包括澳門特 區或可在澳門特區執行領事職務的國家共有 76 個 領事機構共 78 個 其中 6 個館缺任 可 參閱附錄 8 外國駐澳門特別行政區領事機構 其中 在澳門特區設立總領事館的國家有 2 個 葡萄牙和安哥拉 註 中國與菲律賓已 達成協議 在澳門特區設立總領事館 正籌備開館 159

2008 澳門年鑑 駐香港特區總領事館領區包括澳門特區或可在澳門特區執行領事職務的國家有 53 個 按 英文字母順序排列 下同 阿根廷 澳大利亞 奧地利 孟加拉 比利時 巴西 文萊 柬 埔寨 加拿大 智利 哥倫比亞 捷克 丹麥 埃及 芬蘭 法國 德國 希臘 匈牙利 印度 伊朗 以色列 意大利 日本 哈薩克斯坦 韓國 科威特 老撾 馬來西亞 墨西哥 緬 甸 尼泊爾 荷蘭 新西蘭 尼日利亞 巴基斯坦 秘魯 菲律賓 波蘭 羅馬尼亞 俄羅斯 沙特阿拉伯 新加坡 南非 西班牙 瑞典 瑞士 泰國 土耳其 英國 美國 委內瑞拉 越南 註 中國與安提瓜和巴布達已達成協議 安提瓜和巴布達在香港特區設立總領事館 但尚未開館 在澳門特區委派名譽領事的國家共 10 個 不丹 佛得角 愛沙尼亞 格林納達 幾內亞 馬里 莫桑比克 尼日爾 秘魯 英國 註 法國 幾內亞比紹 蘇里南 3 國名譽領事缺任 駐香港特區名譽領事館領區包括澳門特區的國家共 7 個 埃塞俄比亞 肯尼亞 納米比亞 斯洛文尼亞 斯里蘭卡 坦桑尼亞 烏拉圭 註 厄立特里亞 挪威 盧旺達 3 國名譽領事 館缺任 國際組織和國際公約 作為現代化的國際城市 澳門特區參加各類國際組織和國際公約有助保持本身在國際上 的特殊地位 有助在經濟 貿易 金融 航空 航運 文化 教育 環保 衛生等方面拓展 對外關係 國際組織 基本法 第 136 條和第 137 條關於澳門特區以適當方式參加有關國際組織活動的原則規 定 是中央政府與特區政府處理澳門特區參與多邊國際活動的法律依據 澳門特區成立之前 處理澳門過渡期問題的中葡聯合聯絡小組曾就澳門特區成立後參加 國際組織的活動問題進行磋商 並達成協議 特區成立後 中央政府按照 基本法 有關規定 協助和支持澳門特區參與有關國際會議和國際組織活動 關注和維護澳門特區在相關國際組 織中的權益 澳門特區參加政府間國際組織 一般可透過以下兩種方式 一是作為正式成員加入國際 組織 單獨以地區名義承擔國際義務和享受國際權利 二是作為準會員 聯繫會員 或無投 票權的會員加入國際組織 以 中國澳門 名義發言 在特定條件下承擔國際義務和享受國 際權利 回歸初期 特區以 中國澳門 名義繼續保持單獨地位參加的政府間國際組織有 11 個 世界貿易組織 聯合國教育科學及文化組織 國際海事組織 世界氣象組織 世界旅遊組織 世界衛生組織西太平洋區域委員會 海關合作理事會 亞太電信組織 亞太發展中心 亞太 經濟社會委員會 國際紡織品及成衣局 在諸多不具備單獨地位參與的政府間國際組織中 澳門可作為中國政府代表團成員出席 160

對外關係 會議 如特別聯大 聯合國專門機構 聯合國系統內其他組織和機構的有關會議 並可以 中 國澳門 名義就與澳門特區有關的事宜發表意見 此外 還可出席各種不以國家為單位的政 府間國際組織的地區性 專業性會議 在非政府間國際組織方面 根據中葡聯合聯絡小組在 1998 年 7 月達成的共識 雙方不再 在聯絡小組內討論澳門繼續參加非政府組織的問題 這是因為中葡雙方認識到澳門特別行政 區成立後 澳門參與非政府間國際組織活動問題屬於澳門特區自治範疇事務 澳門特區可根 據需要自行決定 截至 1998 年 7 月 澳門參加的非政府間國際組織已達 29 個 其中包括歐洲電信標準局 家庭組織國際聯盟 亞洲會議及旅客協會 世界儲蓄銀行協會 葡語國家都市聯盟 國際勞 工監察協會 國際消費者聯盟 國際圖書館協會聯合委員會等 2007 年 特區政府繼續以中國政府代表團成員身份 或以 中國澳門 名義出席了眾多 不同主題的國際會議 以中國政府代表團成員名義出席的國際會議 當中包括 全球商務現 代法律大會 海牙扶養義務公約 第五次特委會會議 海牙國際私法會議之亞太區域會議 海牙國際私法會議第二十一屆外交大會 第九十六屆國際勞工大會 統計委員會和全球統計 體系 未來道路之高層論壇 第三十八屆聯合國統計委員會會議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和世界 銀行年會 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 第十四屆締約國大會 WIPO/ESCAP 知識產 權及貿易高層論壇 2007 年無線電通訊全會 2007 年世界無線電通訊大會 第六次研究 1952 年羅馬公約現代化特別組會議 國際民航組織第三十六屆大會 第五十屆聯合國麻醉藥品委 員會會議 最高審計機關國際組織第十九屆大會 第六十屆世界衛生大會和 煙草控制框架 公約 第二次締約方會議等 與此同時 澳門特區以 中國澳門 名義出席的國際會議 當 中包括 第二十三屆葡語都市聯盟大會 中國履行斯德哥爾摩公約國家實施計劃啟動會 第 四屆扶貧委員會會議 亞洲發展銀行年會 2007 年亞太區打擊清洗黑錢組織年會及技術支援 論壇 聯合國亞洲及太平洋經濟社會委員會第六十三屆會議 第十八屆國際消費者聯會世界 大會 第七屆葡語國家和地區最高法院院長會議 第十二屆亞太區首席法官會議 第十二屆 國際檢察官協會會議 國際反貪局聯合會第二屆年會暨會員大會 國際申訴專員協會理事會 會議 太平洋亞洲旅遊協會主席委員會會議 第二十五屆國際海事組織大會等 國際公約 基本法 第 138 條對國際公約在澳門適用問題的規定 是調整中央政府和特區政府之間 在適用國際公約方面的基本原則和規範 也是國際公約適用於澳門的主要法律依據 澳門特區成立前 中葡雙方曾在中葡聯合聯絡小組就有關國際公約在澳門特區成立後適 用於澳門的問題進行磋商 並達成協議 此後 雙方還在國際層面採取了有關行動 回歸後 適用於澳門的國際公約包括 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國際公 約 國際勞工組織章程 禁止和立即行動消除最惡劣形式的童工勞動公約 國際海事 組織公約 保護臭氧層維也納國際公約 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 消除對婦 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 兒童權利公約 禁止酷刑和其他殘忍 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 或處罰公約 國際衛生條例 取締教育歧視公約 等比較著名的國際公約 161

2008 澳門年鑑 至 2006 年 2 月 適用於澳門的多邊國際公約共計 224 項 屬外交與國防類 40 項 民航 類 15 項 海關類 5 項 禁毒類 4 項 經濟金融類 7 項 教育科技與文化類 4 項 資源環保類 13 項 衛生類 3 項 人權類 18 項 知識產權類 4 項 國際犯罪類 8 項 勞工類 36 項 海事 類 30 項 國際私法類 10 項 道路交通類 2 項 郵政電信類 2 項 建立國際組織類 23 項 詳 見附錄 11 適用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多邊國際公約 2007 年 澳門特區政府公佈 5 項聯合國安理會決議和 8 項多邊協議 涉及 關於在展覽 會 交易會 會議等事項中便利展出和需用物品進口的海關公約 核不擴散條約 反對 在體育運動中使用興奮劑國際公約 南極海洋生物資源養護公約 及 承認及執行外國仲 裁裁決的紐約公約 在履行國際義務方面 澳門特區政府向聯合國相關委員會提交首份中華人民共和國關於 禁止酷刑和其他殘忍 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公約 在澳門特區執行情況的報告 完成中華人民共和國關於 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 在澳門特區執行情況的報告的起 草工作 還完成首份中華人民共和國關於反對教育領域歧視的 巴黎公約 在澳門特區落實 所採取的措施的報告 中國關於聯合國安理會第 1373 號決議 2001 年 和第 1540 號決議 2004 年 執行情況報告澳門特區部份的起草工作 並繼續進行澳門特區關於 公民權利和 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執行情況的報告的起草工作 在國際司法合作方面 澳門特區政府已將移交被判刑者協議文本送交菲律賓政府和泰國 政府 並繼續跟進相關工作 同時 特區政府已就澳門特區與歐盟 巴西和東帝汶的司法合 作開展研究準備工作 經中央政府批准後 將與上述國家開展相關談判 澳門與歐盟 澳門與歐盟之間的正式關係 建基於雙方在 1992 年簽訂的貿易和合作協議 澳門特別行 政區成立後 仍保持與歐盟經濟貿易合作的良好關係 澳門特別行政區在歐盟總部布魯塞爾 設有澳門駐歐盟經濟貿易辦事處 進一步鞏固澳門與歐盟的關係 根據協議 澳門與歐盟可在工業 投資 科學及技術 能源 資訊 培訓等多個領域內 進行合作 雙方成立的混合委員會 每年舉行一次會議 輪流在澳門和布魯塞爾進行 檢討 協議的實施情況 及商討未來的發展 混合委員會至今已舉行過 13 次會議 根據歐盟委員會的統計 自協議簽署以來 歐盟每年都會投放約 100 萬歐元 資助與澳 門合作的項目 包括 旅遊業培訓 1999-2001 年 歐洲研究計劃 1999-2001 年 服務業 發展計劃 1999-2001 年 提出改善澳門服務業的建議 以及亞洲投資計劃 2001 及 2002 年 持續進行的歐盟 - 澳門法律合作計劃 2001-2005 年 2006 年 歐盟委員會翻譯總司 SCIC 在特區政府的資助下提供翻譯及傳譯培訓 此外 澳門與歐盟已開始的多項合作項目包括 在澳門設立 澳門歐洲資訊中心 澳 門 歐洲旅遊研究中心 和 澳門歐洲研究學會 澳門歐洲資訊中心自 1992 年設立以來 成功為澳門 香港 珠江三角洲以至鄰近地區中 162

對外關係 小型企業家提供有效的歐洲資訊 2006 年 10 月 歐盟委員會發表 委員會致理事會及歐洲議會的溝通文件 歐盟 香港 與澳門 2007 至 2013 年合作契機 溝通文件 指出 歐盟與港澳特區在政策及規管事務 上的對話和合作 為發展雙邊關係奠定良好基礎 為加強合作關係 必須在這個基礎上再作 發展和鞏固 擴大合作層面 並須兼顧歐盟和中國大陸更高層次的合作 香港及澳門無疑是 歐盟深化與中國大陸合作的平台 歐盟必須擴大和深化本身在中 港 澳三邊合作上的參與 溝通文件 並就歐盟與澳門在貿易及海關 金融 民間及學術聯繫 交通運輸 衛生及食物 安全 環境等範疇的合作定下目標 在與歐盟的法律合作項目方面 國際法事務辦公室 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及歐洲研究學 會於 2007 年 2 月 5 日在澳門舉辦題為 一國兩制 三種法律秩序發展前瞻 的國際研討會 內地 澳門特區 香港特區 歐盟 美洲及亞洲的知名國際法及法律比較研究專家與會 澳 門特區與歐盟委員會分別在澳門和布魯塞爾舉行會議 就上一年合作計劃的落實情況及未來 合作問題進行評估 澳門特區於 9 月向歐盟委員會提交計劃執行情況的最後報告 歐盟是澳門第二大貿易伙伴 2007 年 澳門出口到歐盟的貨物總值為 37.22 億元 較 2006 年下降 6.9% 而澳門從歐盟進口的貨物總值 67.62 億元 較 2006 年增長 41.1% 免簽證待遇 從 2001 年 4 月 10 日起 澳門特區護照持有人可免簽證在 13 個同屬於 申根公約 成員 的歐盟成員國逗留 90 天 這 13 個國家包括法國 德國 意大利 西班牙 葡萄牙 奧地利 丹麥 芬蘭 盧森堡 荷蘭 比利時 瑞典及希臘 另外 兩個非歐盟成員的申根公約國 挪威及冰島同樣給予澳門特區護照持有人 90 天免簽證逗留待遇 這一決定 有利於澳門與 歐盟及其他歐洲國家之間加強交往 特區政府亦修改法例 同日開始延長所有歐盟國家 以及挪威和冰島的國民在澳門免簽 證逗留的時間 由原來的 30 天增至 90 天 另外 英國政府也從 2002 年 4 月 17 日起給予澳門特區護照持有人免簽證待遇 最長可 逗留 6 個月 而愛爾蘭政府從 2002 年 4 月 27 日起給予澳門特區護照持有人免簽證待遇 最 長可逗留 90 天 為進一步增強與歐盟成員國的聯繫 以及促進兩地的經貿往來 回歸後澳門特區行政長 官曾先後於 2000 年 2001 年及 2004 年率團訪問過葡萄牙 法國 比利時及德國等 4 個歐盟 成員國 2006 年 行政長官再度率團訪問歐盟 葡萄牙及比利時 澳門與葡萄牙 澳門特區成立後 澳門仍與葡萄牙維持友好的關係 澳門特區在葡萄牙首都里斯本設立 澳門駐里斯本經濟貿易辦事處 進一步鞏固彼此的關係 2000 年 5 月澳門與葡萄牙簽署 中 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葡萄牙共和國關於相互鼓勵和保護投資的協定 藉此加強雙 163

2008 澳門年鑑 方的經貿合作及聯繫 為兩地投資者創造有利條件 近年來 澳門與葡萄牙在行政法務 醫療衛生 科技 體育及審計等領域相繼簽署一系 列具體合作協議 其中雙方於 2001 年 5 月 23 日在澳門簽署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 政區與葡萄牙共和國合作綱要協定 共同推動澳門特區與葡萄牙在經濟 金融 技術 科學 文化 內部公共治安及司法等領域的合作 同時 為落實該綱要協定 雙方可簽訂涉及上述 領域的特別協定 按照上述協定 特區政府與葡萄牙政府於 2001 年 7 月 10 日在澳門進一步簽署科學技術 合作協定 促進兩地日後在科技領域的合作和發展 範圍包括 科技資訊及科研人員的交流 共同擬訂及進行研發計劃 共同推動和舉辦會議 研討會和其他活動等 2007 年澳門從葡萄牙進口的貨值為 1.51 億元 較 2006 年上升 14.4% 出口往葡萄牙的 貨值為 2.75 百萬元 較 2006 年下跌 62% 澳門與美國 回歸後 澳門特區與美國之間的相互往來有所加強 澳 美之間在打擊非法轉運和盜版 活動 執法培訓及反恐等多方面加強合作 雙方都表達了希望建立良好關係 拓展雙邊合作 促進貿易和投資的意願 美國駐港澳總領事館鼓勵美國官員來澳門訪問 進一步加強雙方的 關係 美國是澳門最大的出口市場 佔每年澳門出口總值達 4 成以上 2007 年澳門的出口總值 為 204.31 億元 而輸往美國貨物的出口貨值為 82.92 億元 較 2006 年減少 8.1% 澳門從美 國進口貨物的總值則約為 24.29 億元 較 2006 年增加 21.6% 澳門開放賭權後 已獲得澳門幸運博彩經營批給或 轉批給 合約的公司中 有 3 間具 美國公司資本 澳門與葡語國家 由 8 個葡語國家 葡萄牙 巴西 佛得角 聖多美和普林西比 幾內亞比紹 安哥拉 莫桑比克 東帝汶 組成的葡語國家共同體於 1996 年在葡萄牙首都里斯本成立 由於歷史的 淵源 澳門除了與葡萄牙有着密切的聯繫外 與葡語國家共同體其他成員也有着傳統和特殊 的關係 是唯一一個能夠在四大洲與葡語國家存在着特別關係的中國城市 因此 澳門特區 作為中國與葡語國家經貿合作服務平台 具有獨特優勢 特區政府的其中一項施政重點 是尋求將澳門發展為中國與葡語國家的經貿合作服務平 台 中央政府也相當重視發揮澳門這種平台作用 特別安排 中國 葡語國家經貿合作論壇 澳門 部長級會議 在澳門舉行 並由澳門特區政府承辦 2003 年 10 月舉行首屆論壇 中 國及 7 個葡語系國家 包括 安哥拉 巴西 佛得角 幾內亞比紹 莫桑比克 葡萄牙及 東帝汶 組織官方及企業家代表團蒞臨澳門參加此次盛事 論壇期間 中國及 7 個葡語國家 164

2004 10 7 2005 2004 2006 9 2003 7 2007 2009 2006 10 2002 9 22 25 2005 6 19 27 2006 2007 4 2006 6 165

2008

4 167

3 28 168

5 6 8 169

5 5 11 170

7 17 1998 171

5 27 11 28 172

10 19 2 173

經濟 第四章 經濟 澳門經濟規模不大 但外向度高 而且是中國兩個國際貿易自由港之一 貨物 資金 外匯 人員進出自由 與國際經濟聯繫密切 更與歐盟及葡語國家有着傳統和特殊的關係 因此 澳門在區域性經濟中佔有重要地位 是連接內地和國際市場的重要窗口和橋樑 回歸前 澳門曾連續 4 年出現經濟負增長 為了儘快扭轉這一局面 特區政府採取一系 列積極有效的政策措施 在社會各界共同努力下 經濟迅速回升 2007 年澳門本地生產總值 錄得的實質增長率為 27.3% 根據澳門經濟發展和外部環境的變化 特區政府抓緊改善營商環境 一方面加大力度發 揮自由港優勢 以及進一步強化公平競爭 自由開放的市場環境 一方面加強經濟領域法律 法規檢討和修訂工作 逐步消除法律法規滯後或不健全而對經濟發展形成的障礙 2008 年特區政府經濟財政施政總方向是 促進經濟平穩增長和適度多元發展 繼續改善 居民就業狀況 扶助中小企業發展 積極參與區域經濟合作 全面檢討和完善社會保障制度 逐步讓更多居民參與分享經濟發展的成果 力圖做到科學 公正 廉潔 高效施政 不斷提 升施政能力和水平 努力實現經濟健康 協調及可持續發展 鼓勵投資 澳門為來自世界各地的投資者提供公平競爭的投資環境 同時 由於特區政府實施一系 列鼓勵投資的政策 包括向投資者提供各項稅務和財務優惠 因而澳門已逐漸成為投資者的 理想投資地 稅務鼓勵措施 為促進澳門經濟的長遠發展 特區政府對於有利澳門發展的計劃提供稅務優惠 申請人 在申請書所列出的計劃必須符合下列至少一項 推動經濟多元化 對增加輸往新市場的產品 作出貢獻 在生產過程中能增加附加產值和 / 或對科技現代化有幫助 一旦申請獲接納 申請人或其公司可獲多方面的稅務優惠 例如 1. 房屋物業稅方面 如購入的不動產是作工業廠房的用途 可全部豁免 而所租用的 不動產是作工業用途時 可部份豁免 若廠房設在澳門半島 豁免期為 5 年 若廠 房設在離島 豁免期為 10 年 2. 營業稅方面 預先批給個案可全部豁免 而離島的營業場所享有 50% 的免稅額 離 岸銀行除外 3. 所得補充稅方面 可享 50% 的免稅額 4. 消費稅方面 工業用燃油免納消費稅 5. 凡有關工業用途的物業轉移均可能享有 50% 至 100% 的物業轉移印花稅扣減 包括 177

2008 澳門年鑑 貿易 行政 離岸公司 長期租約及非牟利組織 而少於 5 萬元的捐贈也可享有物 業轉移印花稅扣減 除此之外 特區政府還提供以下優惠 1. 公寓 飯店及飲品營業場所免納旅遊稅 2. 供特區政府機關使用的機動車輛 旅遊車 集體運輸車輛及貨運車輛等免納機動車 輛稅 2007 年 獲准享受稅務優惠的企業主要從事印刷 咖啡的烘焙 碾磨與包裝 以及音像 製品製造行業 這些企業准予減免 50% 所得補充稅 財務鼓勵 根據第 23/98/M 號法令規定 投資者向銀行要求澳門元貸款 以用作建造 購置或融資 租賃工業設施 設備時 可申請享受利息補貼 凡經營指定行業的企業 並透過澳門銀行取得貸款作投資 而該等投資有助於推動經濟 活動多元化及現代化 革新企業技術及轉型 改善對環境造成的影響 又或是改善安全或衛 生條件的企業設施 不論是用於建造設施 購置或融資租賃設施等 均有條件向經濟局申請 貸款利息補貼 特區政府補貼的基本利率為 4 厘 補貼期由 1 年至 4 年不等 該指定的行業 如下 漁業 製造業 批發業及代理商 汽車及重型摩托車除外 貨物搬運業 存倉業 轉運業務及輔助運輸之類同業務 資訊業務及相關業務 主要向企業提供服務之其他業務 同時 按法令規定 特區政府的利息補貼定為 建設 購置或融資租賃工業設施 補貼 的利息為 4% 至 5% 用於改善工作環境及安全的投資 補貼的利息為 6% 購置或融資租賃 新卡車 補貼的利息為 4% 購買新設備或更新設備 補貼的利息為 5% 至 6% 又根據第 49/85/M 號法令 尤其是第 11 條規定 以償還和無償的形式補貼與下列有關的 投資項目 製造新產品 並可能因此而冒極大的經濟風險以及新項目確具價值 新項目的引 進和開發計劃 有利澳門工業的發展 安裝防止污染設備項目 而這些設備的安裝對澳門帶 來好處 178

經濟 促進出口多元化的鼓勵 凡在經濟局登記的公司均可申請該項津貼 所提供的資助範疇主要是 可獲全額資助項目有 展覽場地的租金 攤位建造 安裝及拆卸 攤位的裝修 在展覽期間 協助攤位的操作 商會的參加費用 其中包括商會代表的交通費 代表名額由澳門貿易投資 促進局確定 可獲支付 60% 的費用包括 印刷品 傳單 目錄 小冊子等 製作費 最高可達 4 萬元 視聽材料的製作費 最高可達 7 萬元 個別參與澳門以外的展覽會的費用 包括攤位租金及 裝修費 最高可達 6 萬元 可獲支付 50% 的費用包括 由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組織參加的國際性展覽會或貿易代表 團有關產品 樣板運輸費 最高限額為空運 20 公斤或海運 3 立方米 每間企業經濟客位來回 機票 2 張 機票是經澳門旅遊社購買 長期以來 製造業 旅遊博彩業 金融業 建築房地產業被稱為澳門的四大經濟支柱 但隨着澳門內外經濟環境的轉變 四大經濟支柱在本地生產總值所佔的比重明顯出現變化 近年 旅遊博彩業在本地生產總值所佔的比重已超過製造業 金融業及建築房地產業所佔比 重之和 製造業 20 世紀 80 年代是澳門製造業的蓬勃發展時期 但自 90 年代起 澳門經濟發展向服務業 轉型 使製造業佔本地生產總值比重由 1989 年的 20.6% 下降至 2006 年的 3.9% 2006 年製 造業的生產總額及增加值總額分別為 151 億元及 35.1 億元 2007 年澳門出口總值為 204.3 億元 較 2006 年微跌 0.2% 其中澳門本地產品出口為 135.1 億元 較 2006 年下跌 6% 再出口總值 69.1 億元 較 2006 年上升 13.6% 美國及歐盟 仍然是澳門主要出口市場 所吸納的貨值分別佔澳門出口總值的 40.6% 及 18.2% 從產品出口結構分析 2007 年紡織品及成衣出口貨值為 133.9 億元 較 2006 年下跌 8.6% 但仍佔總出口貨值 65.6% 機器設備與零件 鞋類分別佔 10.7% 及 1.9% 為促進內地和澳門特區經濟的共同繁榮與發展 加強雙方經貿聯繫所簽訂的 內地與澳 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 協議 緊貿安排 實施 4 年來 雙方不斷進行磋商並 深化內容 2007 年全年在 緊貿安排 項下出口產品的貨值達 2,786.7 萬元 較 2006 年增長 172.2% 涉及產品包括 繪圖墨水 飲用水 塑膠產品 成衣及針織產品 電導體產品及打 字機色帶等 免去稅款達 283.7 萬元 而累計 4 年來 以 緊貿安排 零關稅優惠進入內地的 貨物總值為 4,712.9 萬元 減免稅款合共 473.6 萬元 根據 緊貿安排 補充協議二規定 自 2006 年 1 月 1 日起 澳門的生產企業可向經濟局 提交享受零關稅的貨物清單 經濟局分別於每年 3 月 1 日和 9 月 1 日前 按有關規定對貨物 清單進行核查和認定並交國家商務部 經國家海關總署與特區經濟局就有關貨物的原產地標 準進行磋商確認後 內地分別不遲於當年 7 月 1 日和翌年 1 月 1 日准予有關貨物可享零關稅 179

2008 澳門年鑑 進口 按此機制 雙方於 2007 年下半年再對 8 項貨物確定其原產地標準 使於 2008 年可享 零關稅進口內地的貨物增加至 665 項 以內地 2008 年稅則號列計算 金融業 澳門的金融業自 20 世紀 80 年代後期進入高速發展階段 經過 20 多年發展和完善 澳門 的金融體系已成為區域內具有自身發展特點的現代化開放型的金融體系 澳門金融管理局是 澳門金融業的監管機構 澳門的金融機構包括銀行 保險公司 財務公司 金融中介服務公司 兌換店 現金速 遞公司 非銀行信用機構以及海外金融機構代表處 截至 2007 年 12 月 31 日 在澳門獲准經 營的金融機構有 28 間銀行 其中 1 間為特區政府擁有的儲金局 24 間保險公司 1 間金融 公司 2 間金融中介人公司 11 間兌換店 6 間兌換櫃台 2 間現金速遞公司 1 間非銀行信 用機構及 1 間海外金融機構代表處 銀行是本地信貸的主要提供者 28 間銀行中 12 家為本 地註冊銀行 其中 1 間為離岸銀行 其餘 16 間為外地銀行在澳門的分行 其中 2 間為離岸 銀行 銀行體系 1993 年頒佈的 金融體系法律制度 是規範澳門金融業的主要法律依據 該法律着重強 化風險管理措施 特別強調透過審慎的規定以控制從業的條件 監察主要股東及管理人的合 適性 監察新的營運風險 以及引入以金融機構及其附屬公司為基礎的監管制度 金融體系 法律制度 充分考慮了巴塞爾委員會關於銀行業務監察的建議 歐洲聯盟在協調銀行法例方 面的特點 以及與澳門金融體系相似的國家和地區的經驗 按照 金融體系法律制度 規定 特區行政長官在聽取澳門金融管理局的意見後 可按 個別情況批准在澳門註冊成立信用機構 外地信用機構在澳門開設分支機構 澳門的信用機 構在外地設立分支機構或代表處 以及批准在特區設立金融中介人公司或其他金融機構等 但不包括由特別法例規管的公司 此外 按照 10 月 18 日第 58/99/M 號法令所規定的 離岸服務制度 行政長官聽取金管 局的意見後 可批准離岸金融機構的設立 截至 2007 年年底 澳門 28 間銀行擁有 3,281 億元的總資產 160 間總部及分支機構 4,456 名從業人員 銀行體系的存款總額達 2,682 億元 而貸款總額接近 1,086 億元 貸存比率為 40.5 % 澳門銀行體系四個特點 一是國際化 除特區政府屬下的郵政儲金局外 目前在澳門經營的 27 間銀行中只有 2 間 是由本地資本註冊成立 其餘 25 間均為外地銀行集團的分行或子銀行 外地資本主要來自內 地 美國 英國 葡萄牙 法國 新加坡 台灣和香港 8 個國家或地區 二是現代化 澳門銀行的軟 硬件設施都達到一定的現代化水平 多數銀行已為客戶提 180

經濟 供電子銀行服務 澳門銀行間有着緊密的合作關係 374 部自動櫃員機已在全澳各處連線互 通 為不同銀行的客戶提供服務 同時 部份銀行還利用無線電話或互聯網等工具 為客戶 提供 24 小時不間斷的銀行服務 三是規範化 儘管澳門金融市場規模有限 經營者眾 競爭激烈 但同業間均按現行法 例和規定進行公平競爭 使市場保持良好的秩序和規範化的經營活動 四是集中化 據統計 長期以來 內地資本的銀行一直保持着大約 50% 的市場佔有率 而葡資銀行的市場佔有率大約為 10% 兩者合計擁有 60% 的市場份額 貨幣政策 澳門是一個資金自由流動 貨幣自由兌換的地區 特區政府的貨幣政策是維護貨幣和外 匯的穩定 實現這一目標的政策工具有兩個 即存款準備金與金融票據 目前 存款準備金 的比率為 活期存款 3% 3 個月以內定期存款 2% 3 個月以上的定期存款 1% 金融票據是 澳門金融管理局發行的短期貨幣市場工具 用以調節金融體系內澳門元流動資金 息率通常 處在與香港銀行同業市場拆息有競爭力的水平 此外 澳門金融管理局還通過與銀行之間的 掉幣合約來調節貨幣市場的流動資金 澳門元 澳門元 Pataca 作為澳門的法定貨幣已有一個世紀多的歷史 早在 1905 年 澳葡政府 把發行澳門元鈔票的專有權賦予大西洋銀行 翌年 1 月 27 日 首批澳門元鈔票面世 當時在 亞洲流行一種銀幣 即 墨西哥的八個雷亞爾 Mexican Eight Reales 葡文名稱為 Pataca Mexicana 澳門元 Pataca 因此而得名 1980 年 澳葡政府成立澳門發行機構 並獲賦予發行澳門元鈔票的專有權 自此以後 大西洋銀行儘管繼續發鈔 但只是作為澳門發行機構的代理 1989 年 7 月 1 日 澳門貨幣暨 匯兌監理署成立 政府收回澳門元的發鈔權 但大西洋銀行仍是澳門元的發鈔代理行 1995 年 10 月 中國銀行成為第二家發鈔代理行 雖然澳門的發鈔代理行由一家變成兩家 但發鈔 權一直為政府所有 澳門採用貨幣發行局制度 澳門元的發行必須有百分之百的外匯儲備作支持 發鈔代理 行必須按以 1 港元兌 1.03 澳門元的固定匯率 向澳門金融管理局交付等值的港元以換取無息 負債證明書 作為發鈔的法定儲備 在百分之百的外匯儲備支持下 澳門金融管理局保證澳 門元對儲備貨幣 香港元的完全兌換 澳門元與港元的聯繫匯率也因此確立 由於港元與 美元掛鈎 所以澳門元間接與美元掛鈎 匯率約為 1 美元兌 8 澳門元 在貨幣的流通和使用方面 特區政府的政策是支持澳門元的流通和使用 但不排斥其他 貨幣的流通和使用 根據第 16/95/M 號法令 澳門幣之流通 強制使用澳門幣 規定 凡在 澳門地區商業活動中出售貨物或提供服務者 均應以明確方式以澳門元標明價格 並可同時 以一種或數種其他貨幣標明價格 法令規定 不得以任何理由或藉口拒絕以澳門元作為在澳 門地區的清算債務或結算交易的方式 而不論該債務及交易的性質或標的為何 181

2008 澳門年鑑 2002 年 9 月起 中國銀行在廣東省部份主要城市的分支機構 開辦澳門元的存款 匯入 匯款和兌換業務 而兌換的業務網絡經已擴展至差不多覆蓋整個中國內地 此舉有助擴闊澳 門元的使用範圍 以及提高澳門元的流通地位 儲備基金 在管理儲備基金方面 特區政府堅持一貫的謹慎投資策略 在保證特區國際收支平衡和 穩定的前提下 儘量利用現有的各種投資工具 以讓儲備基金保值增值 2007 年年底 外匯 儲備基金較 2006 年同期增長 45.37% 達 1,062.89 億元 特區政府儲備基金則較 2006 年增長 5.34% 為 122.4 億元 保險業 市場概況 截至 2007 年年底 獲許可經營的保險公司共有 24 間 當中 11 間從事人壽保險業務 其 餘 13 間從事非人壽保險業務 就保險公司來源地而言 8 間屬本地成立的公司 餘下 16 間屬 外地分公司 另外還有 1 間基金管理公司獲准於澳門從事退休基金管理業務 至 2007 年年底 共有 413 人受聘於保險行業 而獲許可的保險中介人有 2,697 名 當中個人代理人 2,042 名 推銷員 575 名 法人代理人 57 名 保險經紀人 18 名 2007 年保險業的保費收入為 32.2 億元 較 2006 年增長 30.1% 人壽保險的保費收入約 佔市場總收入的 69.9% 其餘的 30.1% 來自非人壽保險 人壽保險費較 2006 年上升 28.6% 總額達 22.5 億元 非人壽保險更錄得 33.8% 的升幅 總額為 9.7 億元 私人退休基金方面 2007 年年底 全澳共有 7 家人壽保險公司及 1 家退休基金管理公司 提供私人退休基金管理服務 根據 私人退休基金法律制度 而設立的退休基金有 35 個 其 中 5 個是封閉式基金 30 個是開放式基金 目前已有超過 450 個由企業機構或自僱人士設立 的私人退休基金計劃 受惠的僱員人數近 79,000 人 基金總資產約為 35 億元 保險監管與法例 澳門保險活動的監管 協調及監察權限屬行政長官 澳門金融管理局則獲授權而行使該 職能 為監管保險公司 私人退休金管理公司及保險中介人而設的三項主要法規為 保險活動 管制法例 私人退休基金法律制度 和 保險代理人及經紀人法例 保險活動管制法例 對在澳門特區從事保險及再保活動的條件作出規定 現行法例修訂 於 1997 年 修訂目的是促使澳門的保險活動監察水平與國際標準接軌 新法例的內容包括給 予許可的條件 關於設立償付準備金 設立技術準備金及披露財務狀況等方面的要求 私人退休基金法律制度 於 1999 年開始生效 法例規定退休基金必須由人壽保險公司 182

經濟 或為管理退休金而成立的公司負責管理 為更有效地保障退休人士的利益 該法律制度更訂 下監管退休基金管理的條文 於 2001 年修訂的 保險代理人及經紀人法例 規範保險中介人的執業行為 申請中介 人牌照的最低要求 中介人的權利及義務 以及監管機構的法定權力 強制性保險 澳門現時共有 6 類強制性保險 其保單條文及費率均受統一規範 該 6 類強制性保險是 汽車民事責任保險 工作意外及職業病保險 旅行社職業民事責任保險 有關裝置宣傳物及 廣告物之民事責任保險 遊艇民事責任保險和律師職業民事責任險 保險中介人素質保證計劃 保險中介人素質保證計劃於 2002 年在澳門推行 旨在提升保險中介人的整體專業水平 按規定 準保險中介人必須符合多項要求 其中一項是通過保險中介人資格考試 方可取得 保險中介人牌照及在澳門從事保險中介業務 但持有獲澳門金融管理局認可的學術機構或專 業實體發出的證書及成績符合要求者則可豁免考試 2007 年 在澳門金融學會報名參加保險中介人資格考試的總人數為 2,232 名 實際參加 考試的考生有 2,177 名 合格率為 88.56% 即 1,928 名考生通過考試 建築房地產業 回歸後 隨着澳門經濟反彈回升 以及投資者普遍對澳門前景充滿信心 澳門建築房地 產業也進入一個嶄新的局面 以實用面積計算 2007 年全澳住宅單位每平方米的平均成交價為 13,649 元 較 2006 年 上升 29% 其中澳門半島 氹仔及路環住宅單位的平均成交價分別為 12,245 元 17,722 元及 16,731 元 按樓宇建成年期分析 2007 年全澳 2000 年及以後建成 住宅單位的每平方米平均成交 價為 20,033 元 而 1990 年至 1999 年建成 的為 14,985 元 至於 1989 年及以前建成 的 為 9,831 元 至於寫字樓單位 實用面積 每平方米的平均成交價 2007 年為 22,229 元 工業單位 實 用面積 每平方米的平均成交價為 4,967 元 分別較 2006 年上升 14.1% 及 21% 2007 年 新動工樓宇較 2006 年的 71 幢增加 2 幢 為 73 幢 其中以住宅及商住兩用樓 宇最多 有 40 幢 佔 54.79% 建成及擴建的樓宇共 76 幢 以住宅及商住兩用樓宇最多 佔 42.11% 提供的單位總數為 2,051 個 較 2006 年減少 975 個 2007 年樓宇單位買賣數目共有 32,250 個 較 2006 年增加 22.16% 其中 12,461 個單位屬 183

2008 澳門年鑑 新樓宇的單位 佔 38.64% 19,789 個單位屬舊樓宇的單位 佔 61.36% 2007 年樓宇單位買 賣中涉及的金額共 490.81 億元 較 2006 年增加 95.57% 成交金額中的 68.76% 為新樓宇單位 共 337.50 億元 2007 年全年不動產按揭貸款總額達 966 億元 較 2006 年上升 48.6% 主要是不涉及買賣 的不動產按揭貸款大幅增加 46.0% 所致 2007 年建築材料價格普遍上升 鋼鐵及電線的價格指數升幅較大 分別上升 24.1% 及 23.0% 而混凝土則下跌 4.7% 2007 年全年混凝土消耗量為 209.1 萬立方米 較 2006 年微升 0.3% 與 2006 年全年比較 2007 年建築工人的名義及實質薪金總指數均錄得升幅 分別為 11.3% 及 5.4% 就業與勞動力市場 特區政府為改善就業狀況 積極開展了一系列措施 其中包括 持續加強和完善各項促 進就業的措施 使尋找工作的人士能夠儘快投入勞動市場 完善向申請領取失業救助金的人 士提供 一站式 服務 根據就業市場需要和配合產業結構調整的趨勢 調整職業培訓的重 點和方向 努力提高職業培訓的成效 鼓勵創業自僱 有關機構推出創業課程 協助學員掌 握創業技能及把握商機 努力維持和諧的勞資關係 有關部門參與協調勞資糾紛 化解勞資 矛盾 加強對輸入外勞的審批和監管 嚴格遵循 就業政策及勞工權利綱要法 保障澳門居 民優先就業 打擊僱用非法勞工的行為等 隨着上述措施逐步落實 特別是近年澳門的經濟進入快速發展軌道 澳門的失業情況明 顯改善 2007 年的失業率已由 2000 年 6.8% 大幅回落至 3.1% 為順應澳門新的經濟形勢發展 以及進一步滿足勞動力市場需求 特區政府的其中一個 施政方向是 在保障本地居民較充分就業 維護廣大僱員利益的前提下 因應社會發展的需 要 審慎而及時地引進兼職制度 輸入本地真正缺乏的專業人才和技術勞工 勞動人口及勞動力參與率 2007 年澳門的勞動人口估計為 30.98 萬人 勞動力參與率為 69.2% 而男性勞動力參與 率為 76% 女性勞動力參與率為 62.7% 以年齡劃分 介於 25-29 歲的勞動力參與率最高 達 91.9% 其中男性為 95.4% 女性為 88.6% 就業情況 2007 年澳門的就業人口為 30.04 萬人 男性佔 53.4% 從行業分佈來看 下列行業僱用 六成以上就業人口 文娛博彩及其他服務業 23% 建築業 12.9% 批發及零售業 12.8% 酒 店及飲食業 11.6% 從職業分佈來看 佔最大比重是文員 其次是服務及銷售人員 非技術 工人 分別佔就業人口的 26.4% 20.2% 及 17.5% 184

經濟 就業人口中 26.1% 具小學或以下學歷 30.3% 具初中教育學歷 24.4% 具高中教育學 歷 19.2% 具有高等教育學歷 就業人口的歲組以 45 至 49 歲 40 至 44 歲及 35 至 39 歲 為主 分別佔就業人口的 14.4% 14.1% 及 13.2% 失業及就業不足情況 2007 年 澳門的失業人口為 9,500 人 失業率為 3.1% 就業不足率為 1% 在失業人口中 86.1% 是曾經工作而正尋找新工作的人士 13.9% 是從未工作而正尋找第一份工作的人士 失業人口學歷的分佈 小學或以下程度的佔總失業人口 36.8% 初中 高中及高等教育的分 別佔 31.6% 21.9% 及 9.7% 失業人數較多的歲組為 20 至 24 歲 45 至 49 歲及 50 至 54 歲 分別佔失業人口的 17.9% 12.6% 及 12.6% 按失業前從事行業統計 尋找新工作的人士以建築業最多 佔 20.4% 其次是批發及 零售業 佔 18% 酒店及飲食業和文娛博彩及其他服務業分別佔 17.1% 及 13.8% 按失 業前所擔任的職業分析 尋找新工作的人士以服務及銷售人員最多 佔 29.5% 其次為非 技術工人及工業工匠及手工藝工人 分別佔 19.8% 及 16.5% 失業原因主要是 私人或家 庭理由 臨時工作完結 被解僱 及 公司結業 分別佔 45.1% 13.4% 12.2% 和 12.2% 每月工作收入 2007 年的統計顯示 澳門總體就業人口每月工作總收入的中位數為 7,800 元 以下為一 些主要行業的月入中位數 製造業 4,000 元 建築業 8,500 元 批發及零售業 6,000 元 酒店 及飲食業 5,500 元 運輸倉儲及通訊業 7,800 元 博彩業 12,000 元 金融業 9,800 元 外地僱員 特區政府根據澳門勞動力市場實際情況 嚴格依法審批輸入外地僱員的申請 2007 年 12 月底外地僱員人數為 85,207 人 較 2006 年同期增加 31.8% 在外地僱員中 建築業人數最多 佔 28.9% 當中包括博彩公司直接聘用的建築工人 其次為製造業 佔 15.5% 酒店及飲食 業佔 14.9% 文娛博彩及其他服務業佔 14.3% 財政與稅收 財政預算的管理 為確保公共財務資源得到最適當的配置 澳門特區在財政預算的管理上有自身一套法定 方法 澳門的公共財政制度是按照法律制度及公眾利益而設計的 不但規範特區政府的收益 和開支 還確保特區政府各部門的所有開支均為合法 並符合所需的步驟 澳門財政預算的管理大致可分為預算編制 預算執行和預算監管 3 方面 185

2008 澳門年鑑 預算編制 財政局每年均為特區政府的收入及開支編制預算 經立法會通過及行政長官批准後 便 正式成為法律文件 政府預算的編制主要受第 6/2006 號行政法規和第 41/ 83/M 號法令所規範 法令對政府一般機構的預算格式及制定的程序均有詳細而嚴格的規定 而自治機構和民政總 署的預算 則分別受第 6/2006 號行政法規和第 17/2001 號法律規範 根據第 41/83/M 號法令的規定 特區總預算的格式屬單一性 列明一切收入及開支 而 各項收入及開支的總額須在不作任何扣除的情況下登錄特區總預算內 且不得指明用某些收 入來應付特定支出 每項收入在預算內均擁有編號及名稱 編號以四組二位數組成 是為 章 節 條 款 而預算開支以經濟 組織及職能等 3 種形式作分類 分類的名稱 及編號受第 49/84/M 號法令所規範 預算編制的時間表在法律上雖無硬性規定 但每個一般機構通常於每年 7 月份向財政局提 交下年度預算草案 經財政局研究及整理後 於 9 月呈交行政長官 並於 10 月提交行政會及 立法會討論 獲通過的預算經刊登 特區公報 後正式成為規範下年度政府財政的法律文件 預算執行 財政預算的執行大致分為 3 部份 收入 支出和預算的修正及修改 收入方面 在預算 上未有登記的 任何收入即使屬合法收入 均不得結算或徵收 徵收的款項可超過預算上所 訂的金額 開支方面 任何未在開支預算內登記的項目 均不能支出 所有開支均不能超出 預算內的金額 除法律特許外 每月開支均不能超過預算總額十二分之一 得許可以法律指 定的收入負擔的開支 其金額最高與所徵收的金額相同 預算的修正及修改中 如實際開支 超出預算所定的金額 支付前必須修正或修改預算 如特區預算上的總開支增加 是為修正 預算 須透過行政長官以批示為之 如超出開支能以開支項目內剩餘的撥款抵銷 只須修改 預算 多出的開支可以用超出預測的收入 歷年滾存和其他合法且可動用的收入支付 預算監管 特區政府對預算執行的監管可分為 3 個階段 分別為執行前的監管 執行期間的監管及 執行後的監管 特區政府每年預算除經由行政長官及行政會審訂外 根據 基本法 第 71 條 第 2 款規定 還須經立法會審議及通過始能生效 預算執行期間的監管由相關政府部門及財 政局負責 監管工作主要是核實有關支出是否合法及得到有權限人員批准 開支分類是否正 確以及項目撥款內有否餘額可供應用 預算執行後的監管工作主要由審計署執行 審計署獨 立工作並直接對行政長官負責 公共會計 公共會計的目的是在有效利用資源及遵循良好會計原則的前提下 保證特區財政管理的 正常運作 根據第 11/1999 號法律第 10 條第 1 款的規定 財政局須在每一年完結後的 5 個月 186

經濟 內向審計署送交澳門特區的總賬目以供審核 審計署有權對特區政府的收支 損益 資產及 負債等進行審計監督並撰寫審計報告 而此報告會連同有關賬目的文本一併送呈行政長官 為完成法律上的責任 財政局每年均為特區政府一般機構的開支進行記賬 而第 6/2006 號行政法規和第 41/83/M 號法令已對記賬的程序及格式作出一定規範 製作公共賬目的原則 包括 經濟年度由每年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每年的一切收入及開支活動均應記入 該年的賬目內 為完成決算 部門及機構不得承擔未能最遲於所在年度翌年一月三十一日作出處理 結算及支付的負擔 所有開支的支付許可在其所屬經濟年度的翌年 1 月 31 日失效 賬目與預算均由每年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而兩者結構相同 以經濟分類 為主 公物管理 根據第 30/99/M 號法令的規定 特區政府耐用財產的管理及保養均由財政局公物管理廳 負責 工作包括就特區不動產的買賣開展有關程序 協助確定各公共部門取得車輛的特徵 特區政府所需物品或服務的招標 組織及更新特區耐用財產的記錄及財產清冊 分析公共部 門的物資責任賬目等 為履行上述職責 財政局每年均按第 3 239 號訓令的規定 將政府部門的報廢或充公物 品公開拍賣 也會將價值較高的傢俬設備或電器直接拍賣 每次拍賣日期均會作出公佈及以 價高者得為原則 以增加特區政府庫房的收入 除公開拍賣外 財政局還會按第 63/85/M 號 法令的規定 就特區政府所需物品或材料進行公開招標 招標章程會在澳門報章 特區公報 及財政局網頁上刊登 提高物品選擇及招標程序的透明度 符合資格的註冊公司均可參與投 標全部或部份物品 中標者應是在價格 交貨期限及物品質量方面提供最佳條件的投標者 而前一年提供物品的質量 出現的個別申駁 投標者的商業聲譽以及其商業場所的所在地 也是評判的標準 招標後 將由行政長官或獲授權的實體就判給事宜作出批示 但當局可以 公眾利益為由保留不作出判給的權利 此外 財政局也會按照第 122/84/M 號法令的規定 履行政府物業保養及維修的職能 就 有關維修工程進行招標 稅收來源 政府稅收 澳門特區實行低稅率和簡單稅制政策 稅務年度由每年的 1 月 1 日起 至 12 月 31 日止 澳門現時共開徵約 14 個稅種 包括博彩稅 營業稅 所得補充稅 職業稅 房屋稅 旅遊稅 機動車輛稅 印花稅等 187

2008 澳門年鑑 博彩稅 各種博彩活動 包括幸運博彩 賽馬 賽狗 彩票 都須依法按照經營毛收入或其他徵 稅方式繳納稅項 其中幸運博彩按毛收入的 35% 繳付博彩特別稅 博彩稅收是特區政府最重 要的收入來源 佔總收入的 70% 營業稅 根據法例 凡個人或集體經營任何工商業性質的活動均須繳納營業稅 稅額按經營業務 而定 金額一般為每年 300 元 而商業銀行則為每年 80,000 元 所得補充稅 對經營工商行業所得收益徵收所得補充稅 所得補充稅屬累進稅 年收益在 32,000 元以 上者 稅率由 3% 至 12% 不等 年收益在 32,000 元或以下者 則可獲豁免 職業稅 對工作收益徵收職業稅 日薪散工 僱員或自由職業者 倘每年收入超過 95,000 元 得 納職業稅 稅率由 7% 至 12% 專業人員的收入以實際利潤或估計利潤為計算基礎 視乎納 稅人是否有完整的會計資料而定 旅遊稅 對酒店及同類型場所 渡假村 健身院 蒸氣浴室 按摩中心及卡拉 OK 的服務費徵收 5% 的旅遊稅 房屋稅 業鈔 對澳門樓宇的收益每年徵收房屋稅 房屋稅是按租金的不同而釐定 稅率分別為 10% 或 16% 印花稅 自 2001 年 8 月 1 日起 物業轉移稅和繼承稅 遺產稅 均被印花稅取代 澳門半島與離 島的樓宇買賣印花稅率統一為 3% 動產的贈予須繳納印花稅 稅率為 5% 消費稅 澳門只對水泥 燃料及潤滑油 煙草 酒精飲品 含香料及礦物質的有氣飲品徵收消費 稅 某些酒精飲品按其澳門到岸價繳納從價稅 其他產品則繳納特定稅額的消費稅 188

經濟 機動車輛稅 進口商或買賣車輛的經濟參與人得按新機動車輛 包括汽車 輕 重型電單車 的稅務 價格繳納機動車輛稅 機動車輛稅的稅率為累進式 汽車的計稅價格在 10 萬元或以下 在 結算時採用的平均稅率為 30% 10 萬元以上至 20 萬元 相應稅率及平均稅率分別為 40% 及 35% 20 萬元以上至 30 萬元 相應稅率及平均稅率分別為 65% 及 45% 30 萬元以上至 50 萬元 相應稅率及平均稅率分別為 70% 及 55% 50 萬元以上在結算時採用的平均稅率為 55% 而輕型電單車及重型電單車的計稅價格在 1.5 萬元或以下 在結算時採用的平均稅率為 為 10% 1.5 萬元以上至 2.5 萬元 相應稅率及平均稅率分別為 35% 及 20% 2.5 萬元以上 至 4 萬元 相應稅率及平均稅率分別為 40% 及 30% 4 萬元以上在結算時採用的平均稅率為 30% 稅款的計算可參考第 5/2002 號法律通過 機動車輛稅規章 第 16 條 2 款 財政局 財政局主要負責組織 公共會計系統 及 澳門特別行政區預算 指導其運作和執行 確保特區財政的正常管理 建議適當 有效的短期和中期資源分配措施 協助制定澳門特區 公營部門投資政策 監管公款的調動和出納 管理特區的稅務 執行稅務政策 評估其在財政 經濟及社會範疇內的效益 與澳門金融管理局或貨幣 金融及外匯領域的其他實體相互配合 制定及執行貨幣 金融及外匯政策等 註冊核數師和會計師 至 2007 年年底 澳門有 10 間註冊核數公司 114 名註冊核數師及 145 名註冊會計師 經濟中的 內地因素 澳門和內地長期以來保持着互惠互利 相互促進的經貿關係 內地實行對外開放後 這 一傳統經貿關係更為密切 在 一國兩制 的原則下 特區政府通過適當的機構和機制 積 極加強與內地省市經貿交流和合作 發揮窗口和橋樑作用 澳門與廣東省 福建省的交流和 合作不斷加深 與重慶 江蘇省 浙江省 天津等省市的合作也逐步展開 緊貿安排 實施 生效 以及泛珠三角的合作框架得到落實 更標誌着澳門與內地的經貿合作關係邁進了一個 新里程 澳門的經濟地位也因以廣大的內地市場作為腹地而得到提升 與此同時 內地資本已成為澳門經濟發展的力量 中資企業分佈的行業主要為工業 貿 易 金融 旅遊 建築 交通運輸和保險等 2004 年 9 月 國家商務部 國務院港澳辦聯合 公佈 關於內地企業赴香港 澳門特別行政區投資開辦企業核准事項的規定 俗稱 企業自 由行 並把以往大部份由國家商務部批准來澳投資的權力下放到省級主管部門 這一措施 的出台 長遠有助鼓勵和支持內地企業到澳門投資發展 對促進澳門與內地的經濟合作 為 澳門吸引更多的內地資金起着積極作用 189

2008 澳門年鑑 緊貿安排 緊貿安排 是在一國之內兩個單獨關稅區建立類似自由貿易伙伴關係的安排 在不違反 世界貿易組織框架的原則下 經國務院批准 緊貿安排 的磋商工作於 2003 年 6 月在北京 啟動 2003 年 10 月 17 日 在國家副主席曾慶紅的見證下 澳門特區政府與國家商務部分別 代表兩地簽署 緊貿安排 總則文本及 6 個附件 即 關於貨物貿易零關稅的實施 關於 貨物貿易的原產地規則 關於原產地證書的簽發和核查程序 關於開放服務貿易領域的 具體承諾 關於 服務提供者 定義及相關規定 及 關於貿易投資便利化 緊貿安排 由 2004 年 1 月 1 日起正式實施 內地與澳門先後於 2004 年 10 月 29 日 2005 年 10 月 21 日 2006 年 6 月 26 日及 2007 年 7 月 2 日簽署 緊貿安排 補充協議 緊貿安排 補充協議二 緊貿安排 補充協議三 及 緊貿安排 補充協議四 緊貿安排 主要包括 3 大內容 貨物貿易 服務貿易 貿易投資便利化 貨物貿易方面 自 2006 年起 除內地禁止進口的產品外 所有原產澳門的貨物 經訂定 緊貿安排 原產地 規則後 均可享受零關稅優惠進入內地 2007 年 7 月起 內地對 656 項已確定 緊貿安排 原產地規則的澳門原產品實施零關稅 對於尚未確定 緊貿安排 原產地規則產品 澳門生 產商可向特區政府經濟局申請把有關產品納入零關稅清單 服務貿易方面 內地先後放寬澳 門服務提供者在多個行業的市場准入條件 根據 緊貿安排 補充協議四 內地自 2008 年 1 月 1 日起 共放寬 38 個領域的市場准入的條件 貿易投資便利化方面 雙方在 8 個領域開展 貿易投資便利化合作 1. 貿易投資促進 2. 通關便利化 3. 商品檢驗 動植物檢驗檢疫 食 品安全 衛生檢疫 認證認可及標準化管理 4. 電子商務 5. 法律法規透明度 6. 中小企業 合作 7. 產業合作 8. 知識產權保護 緊貿安排 涉及的範圍將會不斷擴大 協議的簽署和落實 大大有利於澳門和內地經濟 的共同發展和繁榮 有利於加強雙方與其他國家 地區的經貿聯繫與合作 有利於澳門的產 業多元發展 以及有利於澳門工商界及廣大市民到內地尋求更大的發展空間 泛珠江三角洲區域合作 為推進泛珠三角區域合作 促進區域資源整合 拓寬合作領域 提升合作層次 落實合 作措施 2004 年 福建 江西 湖南 廣東 廣西 海南 四川 貴州 雲南九省區以及香港 澳門兩個特別行政區共同主辦 泛珠三角區域合作與發展論壇 並簽署 泛珠三角區域合作 框架協議 為各方在基礎設施 產業與投資 環境保護及衛生防疫等具體領域中的合作奠定 基礎 在一定程度上促進泛珠三角區域的合作 2007 年 6 月 8 日至 10 日 在湖南長沙舉行的 第四屆泛珠三角區域經貿合作洽談會 上 澳門企業簽署 16 份合作協議 項目總投資金額約為 8.4 億元人民幣 涉及金融 基建及製造 業等合作領域 190

經濟 與廣東省的關係 由於勞動力短缺和生產成本上漲 澳門不少廠商把產業遷往內地發展 這些投資項目和 產業大多集中在廣東省內的珠江三角洲地區 珠江三角洲為港澳投資者提供了廣闊的發展空 間 而港澳資金和技術也帶動了該區的經濟發展 粵澳合作聯席會議制度於 2003 年設立 確定 6 個粵澳合作重點項目 包括服務業 珠澳 跨境工業區 共同開發橫琴島的研究 大型跨境交通建設 旅遊業及兩地口岸的合作 會議 制度進一步推動兩地在原有基礎上的合作 充分發揮優勢互補 整合廣東省的製造業 技術 人才及低成本 以及澳門的單獨關稅區和自由港等優勢 以促進兩地共同發展 共同繁榮 2004 年的粵澳合作聯席會議 對橫琴島的開發有了新突破構思 橫琴島將被定位為泛珠三角 橫琴經濟合作區 由粵澳合作擴展至泛珠三角 9+2 省區共同合作開發 粵澳兩地有史以來的首個大型合作項目 珠澳跨境工業區 於 2003 年 12 月 5 日經國 務院批准設立 位於珠海拱北茂盛圍與澳門西北區的青洲之間 首期總面積為 40 萬平方米 珠海園區面積約 29 萬平方米 澳門園區面積約 11 萬平方米 珠澳跨境工業區以發展工業為 主 兼顧物流 中轉貿易 產品展示展銷等功能 2007 年 2 月 3 日 葡萄牙共和國總理若澤 蘇格拉底訪澳期間 舉行 葡萄牙 澳門經 貿合作論壇 2007 為加強葡萄牙與澳門及廣東省的經貿合作 粵方共組織 100 多名企業家參 加 與葡萄牙企業家代表團進行多場的貿易洽談及商業配對 5 月 28 日 超過 200 人的澳門 企業代表出席 2007 年珠澳投資環境推介暨經貿交流會 10 月 18 日至 21 日 廣東省人民 政府湯炳權常務副省長作為主禮嘉賓 出席第十二屆澳門國際貿易投資展覽會 12 月 13 日 2007 年粵澳合作聯席會議 在澳門舉行 特區行政長官何厚鏵和廣東省省長黃華華共同主持 了會議 與福建省的聯繫 澳門是福建省的重要合作地區之一 閩澳經貿已經形成一定的規模和基礎 閩澳經濟合作促進委員會於 1999 年 1 月 26 日成立 主要任務是研究制定閩澳經濟合作 的總體規劃策略 協調推進兩地重大經濟項目 制定兩地經濟合作的政策措施 組織開展兩 地經濟合作與交流 落實有關閩澳經濟合作的工作部署等 2007 年 10 月 16 日至 20 日 福建省副省長葉雙瑜率領政府代表團一行 16 人訪澳 參加 第十二屆澳門國際貿易投資展覽會經貿文化交流活動 與重慶市的聯繫 渝澳經濟促進會於 2000 年 6 月正式成立 主要功能是研究制定渝澳經濟技術合作與文化 交流的發展思路和規劃 調查研究並制定渝澳經濟技術合作的配套政策 組織 篩選 協調 推進渝澳經濟技術合作項目 研究解決重要項目合作過程中的問題等 渝澳經濟促進會 2002 年 10 月 23 日在澳門成立秘書處 渝澳合作進入新的發展階段 191

2008 澳門年鑑 2007 年 4 月 17 日至 19 日 澳門企業家代表團赴重慶參加 渝洽會 活動 6 月 16 日至 18 日 貿易投資促進局應邀出席 重慶直轄十周年 慶典活動 10 月 17 日至 18 日 重慶市 人民政府王學斯副秘書長率領政府代表團一行 24 人訪澳 參加第十二屆澳門國際貿易投資展 覽會經貿文化交流活動 與內地其他省市的聯繫 特區政府貫徹 遠交近融 的施政理念 在與周邊省區保持緊密經貿關係的同時 積極 拓展與內地其他省市的交往 近年與內蒙古自治區 江蘇省及浙江省等省區建立起良好的互 動關係 並在此基礎上 逐步展開經貿往來活動 為更好地規劃 執行經濟範疇的施政工作 以及積極推動澳門與內地經濟融合 強化澳 門三大服務平台作用 優化澳門產業結構和改善就業情況 特區政府不斷完善各職能部門及 專責委員會的服務功能 經濟局 經濟局的職責是協助制定澳門的經濟政策及推動產業發展 向工業場所發出准照 登記 及進行監督 發出對外貿易活動准照 管制和監督澳門產品製造的程序和發出澳門產地來源 證明文件 監督銷售渠道 保護知識產權 負責結算及徵收消費稅 以及管理有關的擔保制 度 監察對其他經濟法例的遵守 並協助澳門參與世貿組織及其他國際及區域經濟組織 工業准照 根據 3 月 22 日第 11/99/M 號法令 凡屬於 12 月 9 日第 55/97/M 號法令核准的 澳門行 業分類第一修訂版 中 D 大類所列出的加工製造業業務 均須向經濟局申請工業准照 按同 一法令第 11 條 禁止在住宅樓宇內從事上述業務 工業准照的申請 分一般制度 在工業樓宇內 和特別制度或特別活動 如在工業樓宇 內從事非特別活動 每一准照收費 500 元 如屬特別制度 地點非在工業樓宇內 或屬特別 活動 會根據佔地面積而訂定收費 由 700 至 4, 500 元不等 2007 年內 經濟局共發出 9 份一般制度的工業准照 14 份特別制度或特別活動的工業准 照 85 份一般制度的工業單位准照 以及 31 份特別制度或特別活動的工業單位准照 取消的 工業准照有 77 份 取消的工業單位准照有 180 份 由於轉讓 搬遷 合併工業場所或更改工 業場所資料而須重新發出的工業准照有 225 份 產地來源證明 產地來源證明是根據申請人向經濟局申請 用以向第三人證明所出口貨物於澳門曾接受 足夠加工製造程序 而界定其原產地為澳門 然而 對於適合工序外移的貨物 雖有部份生 產工序於外地進行 不影響該產品原產地為澳門的資格 192

經濟 經濟局在簽發產地來源證明時 是根據本身訂定的標準 或可適用的國際慣例及入口國 地區 的規則而產生的標準 以確定其原產地為澳門 產地來源證明分為 4 類 一般產地來源證 是作為貨物一般清關文件的需要 普遍優惠 稅產地來源證 適用於入口國 地區 對貨物課以普遍優惠稅率時清關文件的需要 外地產 地來源證 用以證明經澳門出口的貨物原產地非澳門 緊貿安排 產地來源證 用於原產澳 門的貨物在享受 緊貿安排 所給予的零關稅或其他優惠進入內地 2007 年 經濟局發出 139,540 份一般產地來源證明 出口目的地主要是美國和歐盟 前 者佔總發出量 54% 後者佔 34.5% 966 份普遍優惠稅產地來源證明 當中以歐盟為出口目 的地佔總發出量 97.4% 225 份 緊貿安排 產地來源證 澳門服務提供者證明書 符合 緊貿安排 附件 5 及各補充協議相關規定的澳門企業 須向經濟局提出申請澳門 服務提供者證明書 才可向內地有關部門申請享受 緊貿安排 中的優惠待遇 自 緊貿安排 於 2004 年 1 月 1 日實施至 2007 年 12 月 31 日期間 經濟局發出 346 張澳門服務提供者證明書 領取證明書的企業主要從事運輸物流 會議展覽 管理諮詢 建築工程 分銷 電信 法律 廣告 空運服務的銷售和營銷服務及房地產等行業 經濟局設有 緊貿安排 資訊中心 方 便公眾人士諮詢 辦理申請手續 進出口准照 進出口准照受第 7/2003 號 對外貿易法 法律規範 根據 對外貿易法 規定 在澳門 特區證明其已履行稅務義務 尤其是營業稅及消費稅等義務的自然人或法人 均可進行對外 貿易活動 目前 澳門僅維持最低限度進出口管制 以履行若干國際義務 或基於環保 衛生 安全或保安理由而對進出口貨物有所約束 現時規管進出口的法例主要包括 1 第 7/2003 號法律 對外貿易法 2 第 28/2003 號 行政法規 對外貿易活動規章 3 第 368/2006 號行政長官批示 4 第 45/ 86/M 號法令 瀕 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適用於澳門地區之規章 5 第 4/99/M 號法律 消費稅規章 6 第 62/95/M 號法令 就控制及減少使用可減弱臭氧層之物質制定措施 及其相關法規 7 第 51/99/M 號法令 規範有關電腦程序 錄音製品及錄像製品之商業及工業活動 以及 其他有關法規等 法例規定 受特別制度 出口表 表 A 或進口表 表 B 載於第 368/2006 號行政長 官批示附件 2 約束的貨物 不論進口或出口 必須事先申請准照 准照由法律規定的權限機 構發出 經濟局對外貿易管理廳對外貿易處為准照發出的權限機關之一 受特別制度 出口表 表 A 或進口表 表 B 約束的貨物 按對外貿易活動的類型分 為進口及出口兩類 出口受限制的商品包括 1 紡織品及成衣 2 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 貿易公約 規範的物種 3 耗蝕臭氧層物質 4 製造光碟的設備 5 武器及彈藥以及其零 件及附件 進口受限制的商品包括 1 含酒精類飲品 煙草及燃油 2 機動車輛 3 瀕 193

2008 澳門年鑑 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 規範的物種 4 耗蝕臭氧層物質 5 製造光碟的設備及原料 6 活動物 肉類及水產類 蛋及部份奶類製品等 7 藥用物品及藥物 以及某些化學物質 8 武器及彈藥以及其零件及附件 9 易引爆物質 10 部份電信發射接收器 經濟局有序地對進出口准照的審批實施電子化 首先為 2000 年第四季開始的紡織及成衣 的出口准照 而自 2004 年相繼展開部份產品電子化進口申請的試驗計劃後 2005 年至 2007 年間 應用此項電子化服務的申請數量逐步增加 當中包括煙類 酒類及機動車輛類 經濟局 2007 年共發出 124,588 份出口准照和 39,392 份進口准照 保護知識產權 經濟局屬下的知識產權廳負責管理和執行知識產權範疇內的現行法律 完善知識產權法 例 執行有關工業產權的現行法律規定 包括製作專利權卷宗 半導體產品拓撲圖 工業品 外觀設計與工業新型 商標 營業場所名稱與標記 原產地名稱與地理標記及嘉獎的註冊或 登記 同時 負責更新和記錄上述註冊資料的更改 續期及終止權利行為 此外 也接受著 作權及相關權利的集體管理機構的登記 在知識產權範疇內 海關負責監察及處罰的職能 以加強誠實競爭和打擊假造活動 推動遵守工業產權和著作權法例 知識產權法律制度 著作權制度 和 工業產權法律制度 是澳門現時有關知識產權的兩部主要法律 著作權制度 在澳門 著作權一向受 1972 年 1 月 8 日公佈在 政府公報 的 1966 年 4 月 27 日第 46980 號法令規範 隨着科學技術的發展以及知識產權內容的日新月異 原有的 著作權制度 顯得不合時宜 澳門雖然於 1985 年 11 月 25 日公佈第 4/85/M 號法律並由 5 月 4 日第 17/98/M 號法令作出補充 但一直至 1999 年 8 月 16 日頒佈 著作權及相關權利之制度 的第 43/99/M 號法令 並於同年 10 月 1 日正式生效後 才對著作權有較清晰的條文保護 新的法例對已確 認的文學 戲劇 音樂 藝術工作 電影 電視廣播以及所有的原創工作提供較為全面的保護 符合世貿組織的 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 簡稱 TRIPS 的要求 澳門的著作權屬自動產生的權利 自動產生即自動擁有 因此 為取得法律保護而進行 著作權的登記是不必要的 一般而言 澳門的著作權可持續至作者死亡後的 50 年 但會因個 別工作性質而略有不同 工業產權法律制度 澳門舊有的 工業產權法典 公佈在 1959 年 3 月 24 日的 政府公報 上 其實是葡萄牙 工 業產權法典 在澳門的延伸與應用 1987 年 4 月 20 日公佈的第 40/ 87 號法令 對原有的 工 業產權法典 作出大量修改 新的法令也是從葡萄牙延伸至澳門應用 除商標註冊申請可在 194

經濟 澳門遞交外 其審查程序及授予專屬權的權限全屬葡萄牙國家工業產權署 其他如專利的保 護均需從葡萄牙延伸至澳門 1995 年 1 月 24 日葡萄牙推出全新的第 16/95 號法令 全面代替 原有的 工業產權法典 該法令頒佈於 1995 年 9 月 4 日第 36 期第一組 政府公報 內 1995 年 11 月 6 日第 45 期 政府公報 頒佈第 56/95/M 號法令 澳門商標保護的獨立制度 於 1995 年 12 月 6 日生效 澳門商標註冊的所有申請及審查均由經濟局處理 完全獨立於葡 萄牙國家工業產權署 澳門現行的 工業產權法律制度 於 1999 年 12 月 13 日公佈 2000 年 6 月 7 日正式生效 代替原有的相關法規 直到這時 澳門首次擁有自身的工業產權法 完全履行本地區所承擔 的國際義務 新的 工業產權法律制度 對專利 包括發明專利和實用專利 藥品及植物藥 劑產品的保護補充證明書 半導體產品拓撲圖 工業設計及新型 商標 營業場所名稱及標 誌 原產地名稱及地理標記 嘉獎等 8 方面內容提供保護 商標註冊 任何符合 工業產權法律制度 規定的商標 均可在澳門特區註冊 而註冊屬非強制性 商標註冊具地域性 澳門的商標法例只保護在特區自身批予的商標 若希望在其他國家 地 區受到保護 必須在該等國家 地區另行申請 2007 年經濟局知識產權廳共接獲 7,200 件商標註冊申請 較 2006 年的 5,504 件增加 30.81% 提出商標註冊的國家或地區主要包括美國 香港 澳門 內地 日本和法國等 截 至 2007 年 12 月 31 日 經濟局合共收到 48,608 份商標註冊申請 專利註冊 從 2000 年 6 月 7 日起 所有專利 包括發明專利和實用專利 設計及新型的申請均可 直接向經濟局遞交 並要求送交指定實體作實質審查 提交審查報告書 另外 經濟局與國家知識產權局於 2003 年 1 月 24 日在北京簽署了 國家知識產權局與 澳門特別行政區經濟局關於在知識產權領域合作的協議 協議同意獲國家知識產權局授予的 專利或專利申請可延伸至澳門特區 截至 2007 年 12 月 31 日 經濟局合共收到 184 份發明專 利延伸申請 在 2007 年 經濟局知識產權廳共接獲 304 件專利註冊申請和 74 件設計及新型註冊申請 提出專利申請的企業主要來自日本 美國等科技水平先進的國家或地區 截至 2007 年 12 月 31 日 經濟局累計收到 715 份專利和 422 份設計及新型註冊申請 中小企業援助計劃 特區政府一直以關注和扶助中小型企業發展作為施政重點 2003 年 因應當時的社會經 濟情況 分別推出 3 項協助企業融資計劃 這 3 項計劃可為中小企業提供共 6 億元的貸款 其中 中小企業援助計劃 於 2003 年 5 月推出 主要為支持中小企業改善經營環境 195

2008 澳門年鑑 提升營運能力及減輕非典對企業帶來的影響而提供免息貸款 近年來 澳門經濟迅速增長 因應發展需要 該計劃於 2006 年 11 月進行修訂 援助金額上限由 20 萬增至 30 萬元 截至 2007 年 12 月底 共接獲 1,454 宗申請 當中 1,154 宗獲得批准 涉及援助金額為 18,459.3 萬元 成功取得貸款的企業主要是從事零售 批發 飲食 酒店 出入口 公眾服務 社會 福利及私人服務等行業 中小企業信用保證計劃 於 2003 年 8 月推出 旨在協助中小企業向銀行取得發展所需 資金 特區政府會為受惠企業向銀行提供最高上限為 50% 的信用保證 最高信用保證額達 150 萬元 由實施起至 2007 年 12 月底 共接獲 33 宗申請個案 申請信貸擔保金額為 3,743.3 萬元 有 31 宗獲得特區政府提供信用保證 總信貸保證金額為 1,806.6 萬元 當中以零售業 參與度最高 其餘的是建築及公共工程 商業服務及批發等行業 中小企業專項信用保證計劃 於 2003 年 8 月推出 旨在協助中小企業開展一些專項項 目 在融資方面 特區政府將為受惠企業向銀行提供最高達 100% 的信用保證 每筆承保貸 款上限為 100 萬元 由實施起至 2007 年 12 月底 共接獲 45 宗申請個案 申請信貸擔保金額 為 3,378.7 萬元 當中 34 宗獲得政府提供 100% 的信用保證 涉及信貸保證金額為 2,638.7 萬元 在獲批准個案中 以零售業參與度最高 其他的是紙類 印刷及刊物出版業 紡織 成衣製造 批發 建築及公共工程 商業服務等行業 澳門金融管理局 澳門金融管理局具有近似中央銀行的功能及監管澳門金融體系的權力 其前身為澳門發 行機構 1980 年設立的澳門發行機構既負責發行本地貨幣 即澳門元 又管理官方的外匯儲備 1989 年 7 月 澳門貨幣暨匯兌監理署正式成立 取代澳門發行機構的地位 並被賦予明 確的職能以及行政 財政與財產的自治權 2000 年 2 月 21 日 澳門貨幣暨匯兌監理署易名為 澳門金融管理局 原有的職能和權責維持不變 澳門金融管理局的職責列明在 3 月 11 日第 14/96/M 號法令所核准的組織章程中 其重點 職責如下 1. 建議及輔助澳門特區行政長官制定及施行貨幣 金融 外匯及保險政策 2. 根據規範貨幣 金融 外匯及保險活動的法規 指導 統籌及監察上述市場 確保 其正常運作 並對該等市場的經營者進行監管 3. 監察貨幣的內部穩定及其對外的償還能力 以確保其完全可兌換性 4. 行使中央儲備庫職能及外匯與其他對外支付工具的管理人職能 5. 維持金融體系的穩定 除根據現行法例對澳門貨幣和金融市場進行監管外 澳門金融管理局還積極推動澳門金 融業的長期穩定和持續發展 196

經濟 貿易投資促進局 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 貿促局 屬非營利機構 宗旨是促進貿易及引進外資 職責包括 拓展並協助本地工商界與澳門 內地及世界各地的政府機構 貿易投資促進機構 商會及同 類組織聯繫 向投資者推介澳門的投資環境及機會 並提供方便 快捷的 一站式 服務 向有意在特區投資的潛在投資者提供免費辦公室等支援服務 減低其前期投入成本 提供經 貿信息諮詢 市場分析和統計資料 協助開拓及擴展市場 主辦 協辦澳門各種展覽與推廣 活動 積極參與外地各類經貿活動 資助澳門企業參加世界各地的展覽會 締造商機 組織 代表團出外訪問和考察 接待外地代表團到訪 為投資者創造交流及合作機會 負責離岸業 務 非金融 的發牌 技術協助和監督 並通過推廣活動促進非金融離岸業務在澳門發展 負責審批投資者 管理人員及專業技術人員提出的居留申請 以及編輯發行經貿刊物雜誌 宣傳澳門工貿環境 對外合作 貿促局現為亞洲貿促論壇和世界貿易促進機構協會成員 近年陸續與安哥拉 巴西 佛 得角 幾內亞比紹 莫桑比克 葡萄牙 東帝汶和內地多個省 區 市包括廣東 浙江 河北 四川 廣西 江蘇 江西 內蒙古 汕頭 潮州 揭陽 深圳 廈門 重慶等的經貿 機構 以及越南和美國駐香港總領事館簽署合作協議 為加強與長三角地區的合作 貿促局 2006 年在浙江省杭州市設立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杭州聯絡處 2007 年在廣東省揭陽市設立澳 門貿易投資促進局揭陽聯絡處 商務促進中心 澳門商務促進中心隸屬於貿促局 於 2002 年 8 月 1 日正式啟動 2005 年年底擴展 中心 除向本地及海外官方 半官方貿促機構及商會提供駐澳辦公場地外 也向有意在澳設立公司 的企業和投資者提供現代化小型辦公室 多功能會議廳及洽談室 小型展覽活動場所 電腦 和互聯網暨資料室 並為中小企提供綜合商貿服務 內地商貿諮詢服務等 讓進駐的企業不 僅在投資啟動初期減少成本和風險 而且還協助企業利用中心的設施和服務進行交流 尋找 合作伙伴 進行商業配對 推介自身的產品和服務 充分發揮商務促進中心輔助中小企發展 的功能 使之成為中小企業的商務服務平台 根據特區政府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 2007 年 8 月 23 日 澳門商務促進中心設立中小 企服務中心 協助本地中小企開拓海外和本地市場 結合海外及本地市場需求 促進企業交 流合作 引導中小企把握澳門服務業及會展業帶來的商機 澳門國際貿易投資展覽會 貿促局自 1996 年起主辦澳門國際貿易投資展覽會 MIF 該展覽會是目前澳門最大型 的國際性展覽活動 每年均吸引世界各地客商來澳參觀和參展 2005 年澳門國際貿易投資展 覽會 MIF 成為全球展覽業協會 UFI 認證的國際展覽會 也是澳門第一個獲得認證的展 197

2008 澳門年鑑 覽會 同時 貿促局成為 UFI 正式成員 展覽會宗旨是推動澳門企業產品 推廣澳門投資環境及強化澳門的橋樑角色 既為客商 創造良好的交易環境 也為澳門與內地引進海外中小企業資本及技術開闢窗口 凸顯澳門作 為區域服務平台的地位 展覽會成效一年比一年顯著 2007 年舉辦的第十二屆展覽會共設 889 個展位 吸引 50 個 國家及地區共 236 個代表團參展參會 本地及海內外賓客 52,576 人次 其中簽訂的合約及協 議項目 24 項 並舉行 34 場會議及 607 場商業配對及採購洽談 一站式 服務 貿促局投資者服務廳提供 一站式 服務 為投資者落實投資項目免費提供諮詢 接受 行政程序申請 提供商業配對及其他相關支援服務 協助投資者在澳門開展業務 透過 一站式 服務 委派專人為投資者提供在澳投資程序和手續指引 辦理成立公司 及有關登記手續 跟進落實投資計劃 同時 透過由貿促局 土地工務運輸局 經濟局 勞 工事務局 民政總署 財政局 衛生局 旅遊局 消防局 9 個政府部門組成的投資委員會 與政府其他有關部門緊密合作 為投資者提供合適指引 跟進開展及落實投資計劃所需的行 政程序 離岸服務 澳門的離岸法例於 1999 年 11 月 1 日正式生效 離岸金融業是由澳門金融管理局審批 及監管 而離岸服務業則由貿促局審批及監管 在澳門經營離岸服務業必須遵守只採用非 澳門元為交易及結算的貨幣 只針對非澳門特區居民為銷售對象和只針對非澳門特區市場 的規定 經營離岸服務業的稅務優惠包括 毋需繳付所得補充稅 營業稅和部份印花稅等稅項 此外 獲准在澳門定居的離岸機構領導及專業技術人員 非澳門居民 可豁免繳交在離岸機 構工作首三年度的職業稅 離岸機構可分為兩種 一是離岸商業服務機構 另一是離岸輔助服務機構 離岸商業服 務機構可以對任何單位提供服務 不局限於其控股公司 而作為離岸輔助服務機構 只可以 向其控股公司提供服務 離岸機構從事的離岸服務範疇為以下 8 項 1 資訊設備顧問 2 資訊顧問及程式編寫 3 數據處理 4 數據庫業務 5 行政及檔案支援業務 6 研究及開發業務 7 技術試驗 及分析業務 8 船隻及航空器經營及管理服務 申請臨時居留許可 貿促局根據第 3/2005 號行政法規 投資者 管理人員及具特別資格技術人員居留制度 的規定 為正接受行政當局有權限部門審查的有利於澳門特區的重大投資計劃的權利人 獲 198

經濟 本地僱主聘用的 其所具備的學歷 專業資格及經驗被視為特別有利於澳門特區的管理人員 及具備特別資格的技術人員 以及符合一定條件的不動產購買人等 辦理申請在澳門臨時居 留許可的手續 特區政府於 2007 年 4 月頒佈第 7/2007 號行政法規 中止第 3/2005 號行政法 規中有關接受置業投資居留申請的條文效力 以便檢討實施多年的投資居留政策 澳門生產力暨科技轉移中心 澳門生產力暨科技轉移中心 以下簡稱中心 成立於 1996 年 是由政府及民間合辦的非 牟利組織 宗旨是協助澳門企業利用新思維 新意念 新資訊和新技術提高產品及服務的附 加值 從而提高生產力及競爭力 鼓勵及支持新企業的成立與發展 鼓勵就業人士自我增值 及建立事業 職業 專業培訓 中心提供的職業 / 專業課程分為 4 大範疇 優質管理及企業發展 資訊科技及系統 商業 語言及演說技巧 以及成衣技術與工業輔助 除公開課程外 中心也為不同類型機構 度身 訂做 內部培訓課程 2007 年 中心舉辦 651 項培訓課程及研討會 總學時 15,115.45 小時 學員 1.4 萬人次 比 2006 年上升 34% 專業資格考試 中心特設的 專業考試資源中心 統籌中心內各科專業考試 以及向公眾提供澳門其他 專業考試資料 該資源中心同時也作為 國家職業資格考試 澳門統籌單位 辦事處 現時 透過資源中心報考的考試分為 4 大類 中國國家職業資格考試 資訊科技專業 包 括全國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 水平 考試 各項普爾文資訊科技專業考試 微 軟辦公室軟件專業資格考試 中文輸入技能評核等 管理和行業技巧專業 包括英國城市專 業學會 City & Guilds 職業 / 商用資格 國際認可管理系統專業資格 項目管理專業資格 貨運物流業專業資格等 以及商務語言專業 2007 年 經 專業考試資源中心 報考各科考試的考生共有 1,002 人次 技術培訓及支援服務 紡織及成衣業是澳門經濟的重要組成部份 為此 中心設立 成衣技術匯點 透過技 術培訓和技術推廣 優化傳統工業 協助成衣業向高增值方向轉型 並協助成衣從業員提 升生產技術 紙樣製作 督導管理及買辦等多方面的技巧 同時 為業界提供多項技術支 援及輔助服務 並設有時裝資訊站 為澳門廠家及設計師提供時裝及布料趨勢資料 此外 積極支援業界轉行品牌路線 提高在國際巿場的競爭力 2007 年舉辦首屆 澳門服裝周 2007 協助本地設計推進亞洲 走向國際 鼓勵有志年青人加入服裝設計行列 建立商機 以及推廣澳門 199

2008 澳門年鑑 中心為培養澳門時裝設計師 開辦為期一年多的 時裝設計文憑課程 並為學員舉辦畢 業表演 展示學習成果 此外 中心分別與中葡職業技術學校及教育暨青年局合辦 服裝製 作及設計課程 多個與服裝製作工藝及啟發創意有關的 暑期興趣班 2007 年舉辦 2007 澳門青少年服裝縫製比賽 比賽冠軍代表澳門出戰 第三十九屆世界職業技能競賽 中的 女 士服裝縫製 項目 中心於 1998 年創立時裝設計師學會 促進澳門時裝設計師之間的交流 從 1999 年起 中心協助會員參加各類設計比賽及表演 多次獲得優良成績 多名學員更成功建立個人品牌 打進亞洲市場 2007 年 中心協助澳門時裝設計師參加在台灣 虎門等地舉行的服裝設計大 賽 也協助時裝設計師在澳門參與設計比賽 以及在第十二屆澳門國際貿易投資展覽會上設 置展位 中心通過舉辦與服裝相關的研討會 向業界介紹最新的資訊及技術 2007 年共舉行 9 個 研討會 吸引 400 多位有興趣人士參加 2007 年 投考國際專業資訊科技 IT 認證試有 207 人 合格者 175 人 中心於 2007 年設立 在校學生專業技能提升計劃 向合資格的大 / 中學生提供修讀 IT 課程和投考國際專業 IT 認證的資助 共 37 人次參加 由中心培訓和選拔的澳門隊在 2007 年第三屆港澳青少年網絡技能競賽 中囊括中學組 三甲 澳門地區的思科網絡學會數目由 11 間增加至 12 間 2007 年 中心成為澳門目前唯一的太陽電腦授權培訓中心 向學員提供國際認可的 Java 培訓服務 中心還向 386 位中年人士提供有系統的電腦應用技能培訓 提升他們的職業技能 管理信息及諮詢服務 中心繼續致力提供 鼓勵計劃 培訓 信息及諮詢 的綜合性服務 協助本地機構提升 其管理水平至國際標準 至於作為國際標準化組織 ISO 代表中國澳門的通訊級會員 中心 服務範圍主要包括 管理諮詢服務 管理系統差距分析和內部審核服務 發佈新標準信息及 出版 國際標準動向 通訊 標準 /ISO 刊物搜尋及銷售服務 2007 年 在管理諮詢方面 共處理 18 個諮詢個案 在國際管理系統認證 / 認可資助計劃 方面 共有 10 個項目個案 從 1996 年 10 月至 2007 年年底 總計有 156 個資助申請 其中 125 個成功考獲認證 行業範圍包括製造 建築工程 貨運 金融服務 公用事業 資訊科技 貿易等 中心更透過 兒童環保行動 環保小先鋒 培育計劃 將 ISO14000 環保管理概念 融 入兒童與少年的學習 幫助他們建立正確的管理概念與自身行為的責任感 第一屆 環保小 先鋒 有 9 間學校共 174 名學生參加 在提升營商能力方面 中心歷年來均舉行營商管理培訓系列 中心的 小企業 會計易 自由軟件及支援服務 至 2007 年年底 已發出 873 套軟件 輔導班學員 284 人次 200

經濟 對外交流合作及中小企業服務 中心一向重視加強與外地的科技交流和合作 除在澳門舉辦科技交流活動外 還鼓勵和 組織澳門企業 機構參與在外地舉行的各類科技交流活動 2007 年 中心繼續組織澳門企業 機構參加 中國國際高新科技成果交易會 澳門館 佔地 158 平方米 共設 15 個展位 參展的澳門企業 機構有 12 家 為中小企業提供不同類別的支援服務是中心的長期工作 2007 年共接獲 36 個求助個案 其中 29 個已經完成 其餘仍在跟進中 求助類別大致可分為技術服務 顧問服務 尋找客戶 / 訂單 / 合作伙伴等 中心又增設商業葡語諮詢服務 幫助本地中小企業僱員克服在葡語運用 上遇到的困難 澳門世界貿易中心 澳門世界貿易中心建立的主要目的 是推廣及擴展澳門對外的貿易機會 協助個人及企 業尋求國際商機 並為澳門商業機構在開拓新市場方面扮演先鋒的角色 澳門世界貿易中心 透過與世界各地世貿中心的緊密合作 根據公司或客人的不同要求 詳細提供各地製造商 出入口商資料 協助開拓海外市場 世貿中心附設的圖書館提供不同產品的類別指引和資料 查詢服務 又為客戶提供各項貿易及經濟分析 以及製作市場調查報告 透過澳門世貿中心 客戶可與全球 330 個世貿中心接觸 建立新的市場網絡及發掘有潛質的國際貿易伙伴 澳門世貿中心與中國國際貿易促進會 / 中國國際商會聯合調解中心共合辦 聯合調解中 心 解決兩地可能出現的商業糾紛 澳門歐洲資訊中心 澳門歐洲資訊中心透過澳門政府建議和歐盟委員會批准 於 1992 年成立 是中小企業暨 投資促進局屬下的分支網絡 也是在亞洲地區設立的第一所歐洲資訊中心 中心現時由澳門 歐洲研究學會 澳門大西洋銀行 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和中小企業暨投資促進局聯合管理 澳門歐洲資訊中心的宗旨是 擔當中小企業與歐盟機構間的橋樑 協助企業更易在歐洲提供 的商機中獲益 向企業提供對歐盟的訊息 就企業和歐盟機構的聯繫提供建議和指導 透過 中心與其他歐洲資訊中心及歐盟委員會間的緊密聯繫 向企業提供協助 推動歐盟 澳門 內地和亞洲其他國家或地區企業之間的資訊交流 商貿和合作 澳門工業園區發展有限公司 為更好地運用現有資源 特區政府於 2004 年 6 月將聯生工業邨有限公司改組成澳門工業 園區發展有限公司 改組後的公司職能擴大為 發展及管理在澳門特區內被劃定為具工業及 其輔助行業發展功能的土地 當中包括對聯生工業邨 珠澳跨境工業區澳門園區及其他工業 園區 澳門特區與貿促局分別佔公司 60% 和 40% 的股權 1993 年澳門政府為了吸引投資 促進工業多元化 決定在路環聯生填海區設立一個工業 邨 填海區總面積為 33.7 萬平方米 其中聯生工業邨面積約為 16 萬平方米 由此成立聯生工 201

2008 澳門年鑑 業邨有限公司負責工業邨的管理 聯生工業邨有限公司於 1993 年 10 月成立 以私人公司形式運作 1996 年加入國際科學 園協會 為加強和促進與其他科學技術園區的合作 聯生工業邨有限公司分別與葡萄牙里斯 本 Taguspark 科學園 馬德拉科技園和 Mutela 科技園簽訂合作協議 還與中國高新技術產業 開發區協會建立密切的聯繫 聯生工業邨重點發展中小型 無污染以及無法在澳門現有的多層工業大廈內實現的工業 項目 優先發展的項目須具備以下條件 採用新技術 改良技術或先進生產工藝 生產新產 品或高附加值產品 在生產機械和設備方面的投資較大 對澳門出口有實際貢獻 專業或技 術工人佔較大比例 應用對生產製造有幫助的科學或技術服務及採用節能措施 至 2007 年年底 有 7 幢廠房在聯生工業邨落成 其中 6 間工廠已投入運作 珠澳跨境工業區澳門園區建設進展順利 現進駐澳門園區的項目共 31 個 其中 7 個為批 地建廠項目 24 個為租用廠房項目 此外 涉及的項目包括製藥和健康食品 紡織製衣 食 品飲品製造 資訊產業 電子產品 博彩用具製造 物流 印刷 化工 廢物回收加工及塑 料製造等 投資者來自澳門 內地 香港 台灣 葡萄牙 以及美國等國家 地區 進駐聯生工業邨和珠澳跨境工業區澳門園區的企業均可享受多項投資優惠 勞工事務局 勞工事務局是執行勞動 就業 職業安全健康及職業培訓政策的部門 負責對勞動 就 業 職業安全健康及職業培訓的社會環境作分析和研究 協調為執行勞動政策所開展的活動 並促進就業及職業培訓 致力發展勞動關係 執行並跟進與勞動關係及條件有關的行政或立 法措施 開展提高職業安全健康意識活動 推廣及執行適用於澳門的由國際勞工組織制定的 規章等 就業服務 勞工事務局屬下就業廳免費為居民提供就業 招聘及擇業輔導的服務 協助求職人士尋 找私人企業的工作和幫助僱主招聘員工 就業廳也負責分析職業介紹所行政執照的申請個案 就業廳於 2007 年繼續強化 自助就業選配計劃 網上服務 以增加職業轉介服務的效率 及覆蓋面 並與勞資團體保持緊密聯繫和合作 為僱主和求職人士提供具針對性的就業服務 2007 年 就業廳進行 會展業操作人員人力資料庫 的研究及構建工作 又探討修訂職業介 紹所的法例 此外 就業廳為 10,840 名人士作求職登記 其中 150 名是專責為殘障人士提供就業服務 的顯能小組的求職者 職位空缺登記則有 98,533 個 安排求職者見工達 25,577 人次 成功為 754 名求職者轉介就業 其中包括 47 名殘障人士 在 754 宗成功轉介就業的個案中 涉及 70 種不同的職業 54.8% 的成功轉介就業個案集中於未能歸入其他分類的文員 辦公室 酒店 清潔工人及同類工人 會計文員及同類工作人員 店舖售貨員及商品示範員 以及信差 送 貨員 行李員及同類工作人員 202

經濟 2007 年就業廳發出 5,945 份失業津貼證明書 215 份領取失業者參加培訓津貼聲明書 6 份為申請使失業者就業津貼提供意見書 6 份為申請聘用初次求職青年津貼提供意見書 2007 年就業廳收到職業介紹所行政執照的申請個案有 179 宗 包括 56 宗新申請 75 宗 續期 39 宗更改附註 其餘為撤銷 補發 取消及聲明異議 職業培訓 職業培訓廳的主要職責是為居民提供不同範疇的職業培訓課程 以提升本地人力資源的 素質 同時 也促進與其他機構之間在職業培訓方面的技術合作及資訊交流 協調培訓課程 的發展方向 以及為不同行業建立職業技能鑒定制度 以期規範各行業人力資源的技能水平 2007 年職業培訓廳共為 10,169 人提供培訓 課程涵蓋面相當廣泛 而且注重實用性和針 對性 務求為報讀學員提供多方面的選擇 並為澳門各行業培訓人才 2007 年職業培訓廳學員人數統計 培訓制度 職業培訓 延續培訓 課程模式 學生總人數 學徒培訓 163 職業資格培訓 140 進修培訓 2,512 第二技能培訓計劃 1,491 中壯年人士就業輔助培訓 5,793 再培訓 70 總計 10,169 課程項目 學徒培訓是兩年制日間課程 對象為 14 至 24 歲具中學三年級學歷人士 2007 年繼續開 辦電氣裝置 電子及通訊 以及汽車機電等課程 完成課程並考試合格的學員獲發專業能力 證明書 該證明書等同高中教育二年級學歷 職業資格培訓課程對象為年滿 15 歲或完成初中教育之人士 2007 年共開辦 7 個職業資格 培訓課程 培訓學員共 140 人 提供電工 汽車機械 屋宇及酒店設備維修 廚藝和點心等 方面的培訓 當中 以屋宇及酒店設備維修課程就業情況較為理想 即時就業率為 75.7% 而綜觀各項課程 過半數完成課程學員都能即時就業 進修培訓課程涵蓋行業範疇廣泛 以工商業課程數目最多 包括語言 電腦 會計 珠 203

2008 澳門年鑑 寶等課程 其次為物業管理業及建造業課程 為提升各行業的專業水平 職業培訓廳也與本地 或外地多個專業團體合作 開辦具地區性或國際性認可資格的進修課程 2007 年共開辦 97 個 進修培訓課程 學員人數達 2,512 人 第二技能培訓計劃為 2007 年推出的嶄新培訓模式 鼓勵市民按自身的能力及興趣發展職 業技能 增加就業選擇及出路 2007 年 第二技能培訓計劃開辦 71 個課程 共培訓 1,491 人 以會展業學員人數所佔比重最大 其次為工程維修業及建造業 中壯年人士就業輔助培訓計劃的對象為中壯年 低學歷 就業困難或無法覓得較理想工 作的人士 透過修讀培訓課程 提升他們的職業技能 協助他們就業或轉職較理想的工作 充分利用澳門的人力資源 2007 年開辦 207 個課程 較 2006 年上升 111.2% 修讀學員共 5,793 人 較 2006 年上升 108.5% 再培訓課程主要為失業人士提供再培訓機會 讓他們學習一技之長 以便重新投入勞動 市場 2007 年 職業培訓廳共開辦 3 個再培訓課程 參加學員共 70 位 較 2006 年減少 7 個 課程 學員人數減少 59.8% 再培訓課程數目減少的原因是澳門經濟持續增長 各行業職位 空缺增加 失業率不斷下降 故市民對再培訓課程需求相應降低 技能鑒定 職業技能證明制度 的立法工作繼續進行 為配合即將開展的職業技能測試 職業培訓 廳在籌備完成的 9 個工種技能測試的基礎上新增 2 個工種 包括初級維修電工及初級電氣設 備安裝工 11 個工種技能測試的理論測試題庫 可在勞工事務局的網頁免費下載 勞工事務局正研究開展初級汽車維修工 初級空調製冷工 ( 家用系統 ) 履帶式固定吊臂 起重機操作員 輪胎式液壓伸縮機吊臂起重機操作員 挖土機操作員 推土機操作員 搬土 機操作員 塔式起重機操作員 貨車吊機操作員 初級維修電工 初級電氣設備安裝工 博 彩莊荷從業員共 12 個工種的職業技能認證 透過職業技能測試 對合格者發予某一級別的職 業技能證明 勞工事務局將以客觀及統一的標準和方式作出評核 在建立不同工種技能測試 制度時 將廣泛地聽取業界的意見 邀請相關學術團體 勞資雙方團體及專業團體派代表參 與 以確保通過技能測試者的技術水平能符合業界認同的標準 勞工法例 澳門 勞資關係法律制度 第 24/89/M 號法令 主要就下列的福利和保障作出規範 工 作時間 周假 年假 強制性假日 工資 關於婦女工作 童工 以及工作合約的終止 勞資關係 勞工事務局屬下勞動監察廳免費為居民提供勞工法例的諮詢服務 接受及調解勞資糾紛 方面的投訴 監察企業對勞工法例的遵守 以及聯同治安警察局等進行打擊非法勞工的行動 在 2007 年 勞動監察廳共提供 5,169 次勞工法例的諮詢服務 諮詢人士中 僱員佔 204

經濟 57% 僱主佔 43% 從行業分析 諮詢人士以從事建築業最多 其次是酒店業及同類場所 諮詢事項以解僱 工資及工作合約事宜為主 分別佔諮詢總數的 30.1% 8.5% 及 6.3% 在投訴方面 接受處理的投訴個案為 2,197 宗 作出投訴的僱員有 5,185 名 人數較 2006 年上升 26.2% 投訴事項以工資 解僱和強制性假期為主 分別佔投訴總數的 22.6% 17% 及 12.5% 從行業分析 投訴的僱員主要來自建築業 佔 33.3% 其次是酒店業及飲食業 佔 16.8% 以及文娛博彩及其他服務業 佔 13.5% 2007 年 完成處理的勞資糾紛 工作意外申報及職業病個案共有 4,681 宗 涉及 4,963 名 僱員及 2,186 個工作場所 在完成個案所作的調查中 查出 5,512 項違法行為 其中以涉及工 資 解僱和周假等事項為多 在違法行為中 有 79% 個案是透過僱主以自願補償方式處理 其餘的則須轉交法院作出違例起訴 因違法行為 工作意外及職業病所引致的賠償總額約為 6,519 萬元 其中 工作意外 工 資及解僱分別佔總額的 50.4% 20.8% 及 7.8% 而獲得賠償受惠的僱員人數有 6,828 名 在打擊非法工作方面 根據第 17/2004 號行政法規 禁止非法工作規章 的規範 勞工事 務局與治安警察局等政府部門共進行 321 次巡查行動 而連同治安警察局等政府部門所編制 的實況筆錄 勞工事務局共確認 884 份實況筆錄 其中涉及非法勞工有 1,313 名 以自身利益 從事活動的非本地居民有 521 名 科處的罰款額共 2,089 萬元 職業安全與健康 勞工事務局屬下職業安全健康廳的主要職責是 統籌職業安全健康的教育及宣傳活動 進行職業危害因素的研究 評估及調查工作 監督有關職業安全健康方面的法例及規定的遵 守情況 提供職業健康檢查及進行職業病的鑑定工作 研究及提交有關加強或完善職業安全 健康法規或指引的建議 2007 年職業安全健康廳對澳門 1,153 個建築工地進行 5,961 次常規性的安全與衛生巡查 共提出 5,784 項次的改善建議 此外 參與由政府不同部門統籌的多個安全委員會的工作 包 括工業場所准照檢查委員會 從事藥物業活動准照檢查委員會 飲食及飲料場所檢查委員會 酒店場所及同類場所活動准照檢查委員會 以及汽車駕駛學校准照檢查委員會 聯合進行巡 查 231 間企業的工作場所共 363 次 並提供 706 項次改善工作環境衛生和安全的建議 2007 年 共對 12 間酒店及旅遊學院進行酒店業職業安全與衛生複查工作 在有關的工作 場所抽取 43 個樣本 進行照明度或熱強度測量或職業性噪音評估 勞工事務局在 2006 年首 次巡視上述場所時 提出 176 項改善項目 現已完成 130 項 改善率達 73.9% 餘下的 46 項 改善建議 於 2008 年繼續跟進 職業安全健康廳也開展中式酒樓職業安全健康巡視工作 巡 查 36 間酒樓 在有關工作場所抽取 102 個樣本 進行照明度或熱強度測量或職業性噪音評估 提出 277 項改善建議 同時 開展製衣廠工作場所職業安全健康巡視工作 截至 2007 年 12 月共巡查 103 間製衣廠 提出 363 項改善建議 職業安全健康廳設有職業健康醫療室 2007 年為 369 人次的在職人士提供職業健康檢查 4,592 項次 提出 7,188 項次保障僱員健康的改善建議 其中包括為製造業 建造業 航空運 205

2008 澳門年鑑 輸業 電子業及政府部門的在職人士開展職業健康調查 應企業要求為其僱員提供職業健康 檢查 以及應僱員要求回覆有關職業健康和職業病索償的諮詢等 為保障文職人員的職業健 康 2007 年 5 月 由政府部門開始 為 111 個文職人員共 109 個工作間開展風險評估 提出 37 項次的職業健康改善建議 此外 為 154 位報讀勞工事務局主辦的職業培訓課程的學員 作錄取前的身體檢查 1,099 項次 提出個人保健建議 447 項次 為向社會大眾 僱員和僱主宣傳有關工作衛生與安全方面的信息 在 2007 年舉辦各種不 同形式的宣傳活動 包括研討會 工作坊 講座 課程 推廣計劃 報章特稿 廣告 以及 印製和派發宣傳單張等 其中舉辦及參與協辦的職業安全健康宣傳活動共 9 個 為 16 間機構 共 1,982 人舉辦 55 個課程及講座 另外 職安健單元培訓課程合共開辦 76 班 培訓 1,427 人 其中 1,322 人獲發合格證書 2007 年 6 月 推出 流動式臨時防墮繫穩裝置 課程及裝置推 廣計劃 參與課程人數合共 34 人 而申請推廣計劃的企業有 5 間 在推廣職業安全健康文化方面 職業安全健康廳積極鼓勵僱用超過 100 名工人的建築工 地推行 早晨安全聚會 培養工作人員的安全習慣及提升安全文化水平 2007 年 共有 2 個 大型工地推行 早晨安全聚會 2007 年 為建造業從業員開辦建造業職安卡訓練課程共 996 班 17,840 人參加 其中 14,873 名學員經評估合格獲發 建造業職安卡 2007 年 4 月開辦建造業職安卡重溫課程共 28 班 691 人參加 其中 661 名學員經評估合格且 建造業職安卡 獲續期 人力資源辦公室 人力資源辦公室是根據第 116/2007 號行政長官批示設立的 主要負責收集並分析行政當 局就聘用外地僱員事宜作出決定須依據的 與本地勞動市場情況及其變化有關的所有資訊 向上級建議關於聘用外地僱員的措施 接收聘用外地僱員的申請 並就該等申請組成卷宗 與其他公共部門合作執行與聘用外地僱員有關的法例和與勞工事務局合作執行勞動法例及政 策等 聘用外地僱員 澳門特別行政區輸入勞動力政策的大前提 是確保本地工人優先就業及勞動權益不會 受損 故外地僱員的聘用僅作為補充本地人力資源缺乏或不足時的措施 自 2007 年 5 月 28 日辦公室成立以來 一直深入分析每宗外地僱員申請個案 2007 年共收到 24,555 宗以 12/ GM/88 號及 49/GM/88 號批示作出的外地僱員申請個案 包括外地僱員輸入 續期 替換 承轉等等 其中 8,337 份為非技術人員申請 5,624 份為技術人員的申請 以及 10,594 份家務 助理的申請 截至 2007 年底 澳門持有非本地勞工身份咭的人數為 85,207 人 至於自身利益 從事活動的工作許可申請個案為 125 宗 其中獲批准的有 16 人 消費者委員會 消費者委員會 消委會 受經濟財政司司長監督 負責對特區政府擬定的保護消費者的 206

經濟 政策發表意見 與同類實體聯繫和推動保護消費者的工作 研究及推行對較不受照顧的消費 者 特別是老年人 傷殘人士及經濟薄弱者的特別輔助計劃 對消費者作出指導和提供資料 研究消費者提出的聲明異議和投訴 並將其轉達有關公共部門 以及對一般消費在取得財產 和服務中出現的輕微糾紛 提供調解 中介及仲裁服務 建立合作網絡 消委會於 1997 年成為國際消費者聯會正式會員 自 1997 年以來先後與葡萄牙保護消費 者中心 西班牙國家消費者保護總局簽定合作協議書 又與 9+2 泛珠三角區域內的消費維 權組織組成結盟網絡 近十年間 消委會與珠海市消費者委員會 北京市消費者協會 上海 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 山東省消費者協會 重慶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 浙江省消費 者協會 天津市消費者協會和深圳市消費者委員會簽定消費維權合作協議書 在協作系統內 各地消費維權組織相互交換情報和資訊 及進行各類的合作計劃 接待服務 為加強對消費者的服務 方便澳門居民進行消費事務的投訴與諮詢 消委會 2001 年在北 區設立分區辦事處 以配合北區人口不斷增長的需要 2001 年年底 消委會遷往位於鵝眉街 的總辦事處 進一步改善接待消費者的條件 另外 全球各地消費者也可透過電子郵件向消 委會提出投訴及諮詢 流動服務 2002 年 9 月 消委會增設流動服務 巡迴在澳門各區進行消費權益的宣傳與教育工作 也歡迎居民透過流動服務進行投訴或諮詢 流動服務的範圍包括澳門半島及離島 其中部份 地區屬旅客觀光熱點 為旅客提供適時的服務 消費爭議仲裁中心 消費爭議仲裁中心於 1998 年設立 中心成立的目的 是透過中介 調解及仲裁方式促進 解決在澳門地區發生的 涉及金額不高於 5 萬元的消費爭議 消費者若購買了有瑕疵的產品 得不到滿意的服務 或被迫以高價購買財貨或勞務而感 覺權益受損時 可攜有關文件 如收據及發票等 往消費爭議仲裁中心求助 消委會負責仲 裁中心的工作 由一名負責人和專門的技術員向當事人提供適當的法律援助 仲裁裁決由一 位以兼職制度擔任仲裁法官職務的法院司法官作出 假如商人珍惜其商號形象 並希望解決與消費者之間可能發生的爭議 可申請成為中心 的 加盟商號 至 2007 年 消費爭議仲裁中心的 加盟商號 達到 1,350 家 較 2006 年顯著增加超過 40% 主要包括中西藥物 百貨 超級市場 飲食業 金銀珠寶飾和鐘錶飾物 保險業 洗 染業 美容服務及健美 手機 電腦用品 旅行社和地產中介服務業等各行各業 207

2008 澳門年鑑 消費者權利 根據第 12/88/M 號法律的有關規定 凡接受由具有職業性質 從事經濟活動的個人或團 體 供給的物品或提供為其私人使用的服務的人士視為消費者 消費者有權獲得健康的保護及安全 防止物品或服務的宣傳或供應的不忠實或不規則行 為 獲得指導及取得資料 要求對抗損害其利益的危險 要求預防個人或團體的損失及獲得 賠償 接受可獲得的公平以及參與在法律或行政上訂定其權益 為推廣消費者權益及有關法律 消委會在 1993 年 7 月發行第一期 澳門消費 期刊 至 2007 年 12 月 已出版至第 174 期 每期發行量為 6,000 份 澳門消費 內容涵蓋消費者日 常生活的安全消費信息 消委會的工作以及國際組織在消費者保護政策上的發展 接獲投訴 2007 年 消委會接獲消費者的投訴和諮詢個案 分別有 3,639 及 1,760 宗 連同 55 宗建 議性質的個案 總個案數字達到 5,454 宗 被投訴的項目主要是房地產 食品與飲品 通訊器 材及各類銷售服務業 由於消費環境與交易模式不斷變化 消費者自我保護意識不斷加強 消委會每年處理的 投訴及諮詢個案數字由 5 年前的 2,000 多宗 增加至近年超過 5,000 宗的個案數字 見下圖 2003-2007 年 4861 4217 2003 208 4865 5454 4198 2004 2005 2006 2007

經濟 為配合特區政府發展旅遊博彩業的策略和內地居民 個人遊 政策 消委會加強對旅客 的服務 在 5,000 多宗的投訴及諮詢個案中 約 8% 是由內地旅客提出的 當中個案主要是來 自以 個人遊 方式來澳觀光購物的各省市消費者 誠信店 標誌和 標準黃金成色認可證 優質標誌 消委會於 2001 年 3 月 15 日推出 誠信店 標誌制度 誠信店 標誌獲得澳門及內地各 單位認同 為拓展 誠信店 標誌的廣泛性 2007 年 誠信店 標誌由消委會及中華全國工 商業聯合會旅遊業商會聯合發出 促進澳門消費維權及 誠信旅遊 的發展 凡加入 消費爭議仲裁中心 的 加盟商號 一年內沒有不良記錄 均可獲得這枚標 誌 藉此鼓勵其致力保持良好的商譽與維護消費者權益 截至 2007 年年底 消委會共向接近 950 間的 加盟商號 發出 2008 年度 誠信店 的優質標誌 為加強對 誠信店 的規範 讓消費者獲得更好的保障 消委會要求 誠信店 遵守更 多的承諾 包括 在出售的貨品及服務上給予消費者準確的資訊 以及售後服務 發票上要 列明貨品及服務的相對價格 對消費者的投訴 必須在接到投訴後 14 天內 與消費者達成協 議 如退款 換貨或提交消費爭議仲裁等具體安排 另外 為進一步保證及提升 誠信店 的良好營商態度 消委會因應社會發展 先後為 不同的行業訂定行業守則 要求有關行業的 誠信店 遵守 目前 誠信店 機制內的洗染 業 地產中介服務業 超市辦館 藥房 美容服務業 以及黃金珠寶 衣履皮革 通訊器材 電腦產品 燕窩食品 電器零售共 11 種行業已具備行業守則 行業守則對 誠信店 的營運 操守有更嚴謹的規範 而消委會亦設有機制審視 誠信店 是否有執行一般性的承諾及行業 守則 標準足金成色認可證 優質標誌 是由消委會與澳門金業同業公會聯合舉辦 樣本送香 港政府化驗所檢驗 符合檢測參考標準樣本的金飾店 獲發這枚標誌 2003 年 兩會增加抽 查 K 金 首飾的項目 同年 沿用多年的 標準足金成色認可證 優質標誌改名為 標準 黃金成色認可證 優質標誌 消費者購買黃金首飾受保障的範圍也擴大了 2007 年 有超過 60 間金飾店獲此標誌 統計暨普查局 統計暨普查局是負責指導 協調 綜合 執行及監察澳門特區統計活動的行政機關 享 有技術自主權 職責包括編制人口 社會 經濟和環境方面的統計 並研究及應用有關編制 及分析統計資料的方法 同時 根據統計諮詢委員會的意見和建議 全面執行澳門資料統計 體系內一切活動的指導及協調工作 編制官方統計資料 根據 10 月 14 日第 62/96/M 號法令的規定 由統計編制機關所編制的統計資料 視為官 209

2008 澳門年鑑 方統計資料 其中 由統計暨普查局負責人口 經濟 社會及環境方面的統計資料 澳門金 融管理局負責財務 貨幣 匯兌及保險業務方面的統計資料 統計暨普查局透過各項定期和非定期進行的普查和調查直接收集數據 以及由不同部門 取得的行政資料 編制一系列的統計資料 這些資料內容豐富詳盡 對特區政府制訂政策 投資者進行商業決策 以及其他學術研究均有重要的參考價值 在各項定期性的調查中 最值得一提的是每 10 年一次的人口及住屋普查和中期人口統 計 5 年一次的住戶收支調查 以及每年一次的建築調查 工業調查 飲食業調查 服務業調 查 運輸倉儲通訊業調查及批發零售業調查等 此外 統計暨普查局還按月和按季收集與澳門特區經濟活動有關的資料 範圍非常廣泛 包括對外商品貿易 旅遊 零售 價格 就業及建築等 統計暨普查局還編制一系列包括人口統計 居住人口估計及就業統計等指標 至於本地 生產總值估算是在綜合經濟 社會及公共財政方面的資料 經整合後而編制的 公佈統計資料的形式 統計調查結束後 統計暨普查局透過澳門傳媒公佈大眾最關心的主要統計資料 而更詳 細的結果則透過刊物及快訊形式向使用者公佈 由統計暨普查局編制及公佈的各項統計資料 都可在該局網頁瀏覽及下載 按照法例所規範的統計保密及機密性原則 統計暨普查局不會 公佈有關自然人或法人的個人或個別資料 國際比較方案 2005 國際比較方案是全球最大規模的統計項目 有近 140 個國家和地區參與 澳門首次 加入這項統計 由統計暨普查局負責資料收集及數據提供 以編制澳門的購買力平價 有關 亞太區的結果在 2007 年由亞洲開發銀行正式向外公佈 住戶收支調查 統計暨普查局於 2007 年 9 月展開每 5 年一次的住戶收支調查 為期一年 目的是收集住 戶的最新收支情況及消費模式 調查結果可協助澳門私人消費支出的估算 分析住戶收入分 配的情況 以及作為計算澳門通脹情況的基礎資料 中國與葡語國家經貿合作論壇常設秘書處輔助辦公室 中國與葡語國家經貿合作論壇常設秘書處輔助辦公室 是根據第 33/2004 號行政長官批示 設立 是在經濟財政司司長管轄及指導下運作 設立輔助辦公室的目的 是為中國與葡語國 家經貿合作論壇常設秘書處提供輔助工作及所需的資源 2004 年 4 月 29 日 中國與安哥拉 巴西 佛得角 幾內亞比紹 莫桑比克 葡萄牙 東 210

經濟 帝汶等 7 個葡語國家共 30 多名官方代表 在澳門舉行了論壇常設秘書處第一次會議 會上 各國官方代表一致通過論壇常設秘書處的工作章程 論壇後續行動方案及 2004 年行動計劃 工作章程規定 秘書處在澳門設立聯絡辦公室及輔助辦公室 輔助辦公室主要負責秘書 處的具體工作和執行後續行動中的具體活動 中國與葡語國家經貿合作論壇常設秘書處輔助辦公室成立以來 積極協助常設秘書處組 織多批葡語國家官員到內地考察交流 尤其是根據葡語國家國情 舉辦的農漁業 旅遊業 高科技產業和衛生護理 金融 經濟及行政管理等方面的人力資源開發活動 在貿易投資活動方面 輔助辦公室也協助內地企業家和葡語國家官員參加多個大型經貿 合作洽談會 如中國國際投資貿易洽談會 中部投資貿易博覽會 中國 葡語國家企業經貿 合作洽談會等 也協助組織葡語國家的官員和企業家到北京 天津 成都 廈門 杭州 義烏 廣州 深圳和珠海等地舉辦政策交流介紹會 2007 年 論壇常設秘書處輔助辦公室繼續充分發揮澳門的平台和紐帶作用 在促進中國 與葡語國家經貿交流和合作方面 協助常設秘書處開展相關工作 為進一步落實部長級會議 上簽署的 經貿合作行動綱領 輔助辦公室積極協助常設秘書處落實在諸多領域開展的工 作 尤其在促進中國與葡語國家的高層互訪 人力資源開發合作 促進貿易與投資 開拓新 領域合作等方面 佛得角 幾內亞比紹 莫桑比克 安哥拉和巴西等葡語國家的 8 位部長 省長和州長 於 2007 年先後訪問常設秘書處 巴西 葡萄牙的一些企業及機構代表團也訪問了常設秘書處 輔助辦公室也協助常設秘書處舉辦 8 期研修班和技術培訓班 並協助聯繫及促成葡語國 家局級官員到中國參加研修班活動 此外 輔助辦公室協助常設秘書處在第十二屆澳門國際貿易投資博覽會上設立葡語國家 館 4 月 19 日至 21 日 又協助出席在莫桑比克首都馬普托舉行的 中國與葡語國家企業經貿 合作洽談會 2007 馬普托 輔助辦公室為進一步協助常設秘書處落實 新領域開展的工作 2007 年在澳門特區舉辦 多項大型會議 如在第十二屆澳門國際貿易投資博覽會期間 舉辦葡語國家高科技發展及政 策介紹會等 金融情報辦公室 因應國際發展趨勢 2006 年 7 月 29 日行政長官作出第 227/2006 號批示 成立金融情報 辦公室 金融情報辦公室是直接受經濟財政司管轄的獨立部門 主要職權包括 接收各方面提供 的金融情報資料 並以其建立資料庫及保持資料庫運作 分析收到的情報資料 並將懷疑實 施清洗黑錢犯罪的活動向檢察院舉報 應刑事警察機關 司法當局或其他具預防或遏止清洗 黑錢犯罪或資助恐怖主義犯罪職權實體的要求 向他們提供協助 尤其是提供資料及專業技 術支援 為履行區際協議或任何國際法文書 按有關規定向澳門特區以外的實體提供或接收 211

2008 澳門年鑑 關於清洗黑錢犯罪或恐怖主義犯罪的資料 與負責發出指引的公共實體合作 制訂和修訂反 清洗黑錢及資助恐怖主義的指引 向公眾開展有關反清洗黑錢犯罪及資助恐怖主義犯罪方面 的推廣及教育活動 為配合預防及遏止清洗黑錢犯罪及恐怖主義犯罪的相關法律及行政法規 金融情報辦公 室致力於以下 3 方面的工作 1. 不斷加強公眾對反洗錢指引內容及自身義務的認識 2. 致力提升資料庫軟硬件能力 以加強情報分析的質素 從而更有效識別高風險的可 疑交易及交易間的關係 使能更有效協助檢察院及司警局的刑偵工作 3. 繼續緊貼國際因應洗錢趨勢而推出的標準 按國際組織要求及澳門的特別情況 履 行國際法文書及國際協議的義務 加強打擊洗錢罪行的能力 同時 會研究與其他 國家及地區簽署合作備忘錄 建立合作渠道並改善情報交流 金融情報辦公室自 2006 年 11 月起接收可疑交易報告 2007 年度 共收到超過 700 份報 告 經分析及處理後 把部份向檢察院舉報 提交可疑交易報告的實體主要來自金融業及博 彩娛樂行業 也有部份來自地產代理及零售業 金融情報辦公室向公眾進行的推廣及教育活 動逐漸產生效用 澳門特區為亞太區打擊清洗黑錢組織 APG 會員 該組織於 2007 年對澳門特區進行評 估 經過多方面的審核後 對特區針對打擊清洗黑錢所作的工作進度表示滿意 給予的成績 令人鼓舞 金融情報辦公室將繼續與其他監管及執法部門緊密聯繫 聯手打擊清洗黑錢及恐 怖主義融資活動 金融情報辦公室保持與 APG 及其會員地區的聯系 派員參與該組織主辦的會議及工作 坊 協助其他國際性機構或組織 包括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及世界銀行等 在澳門舉辦有關反 洗黑錢及反恐融資工作坊的培訓活動 提高執法人員的分析能力及技巧 在本地方面 金融情報辦公室負責協調澳門打擊清洗黑錢跨部門小組工作 成員包括金 融管理局 博彩監察協調局 經濟局 財政局 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等部門 對其監察的行 業訂出指引 負責把收集的可疑交易資料作定期統計報告 向各監管當局提供可疑交易報告 發展趨勢及案件特徵的信息 諮詢組織 經濟發展委員會 根據第 1/2007 號行政法規成立的經濟發展委員會 是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制定經濟發展 策略 經濟政策及人力資源政策的諮詢機關 委員會的職責為就澳門特別行政區的經濟發展方向及社會經濟發展策略 人力資源發展 政策 其他與澳門特別行政區經濟發展政策及人力資源發展政策相關的事宜發表意見及提出 建議 就訂定及執行上述領域的政策 以及相關的法規發表意見等 212

經濟 委員會由行政長官 由其任主席 經濟財政司司長 經濟利益團體代表 專業人士 在 相關領域公認傑出及具聲望的人士 與委員會職責有關的領域的公共機關及部門代表組成 主席可邀請公共部門 公共實體及私人實體的代表 以及就商討事宜有認識 有經驗的其他 人士列席委員會會議 但該等人士無投票權 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 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 以下簡稱常設委員會 是根據第 59/97/M 號法令設立 為特區政 府在社會勞動政策上的諮詢機關 常設委員會的目的為有利行政當局 僱主及勞工間進行對 話與協調 以確保彼等參與政府社會勞動政策的訂定 並參與促進社會發展的活動 常設委員會主要負責就澳門特區社會勞動政策 特別是工資 勞動制度 促進就業 社 會保障以及其對社會的影響等方面發表意見或主動作出建議和提議 並對涉及社會勞動問題 的立法性法規草案提供意見書 常設委員會由下列人士組成 行政長官 由其主持會議 監督經濟 勞動 旅遊及保安 領域的各司長 執行委員會的成員 澳門僱主組織代表 3 名 代表必須為該組織的領導人員 澳門勞工組織代表 3 名 代表必須為該組織的領導人員 根據法令規定 現時經濟財政司司長獲授權擔任常設委員會主席 另設秘書長 1 名 由 經濟財政司司長以批示指定 常設委員會每年舉行平常會議兩次 並得在主席或三分之一成員提出時 由主席召開特 別會議 常設委員會全體會議在主席及監督經濟 勞動 旅遊及保安領域的司長 代表澳門 僱主組織和代表澳門勞工組織的成員出席才可作有效決議 常設委員會的決議以簡單多數作 出 常設委員會設有執行委員會 執行委員會的組成包括 行政當局的代表兩名 分別擔任 執行委員會的協調員及副協調員 代表僱主組織的代表兩名 代表勞工組織的代表兩名 2007 年 常設委員會共召開 5 次全體大會會議及 2 次執行委員會會議 213

2008

5 215

5 12 6 216

10 24 2007 9 217

7 18 2007 5 218

1 219

博彩業 第五章 博彩業 核心產業 蓬勃發展 自從澳門回歸祖國後 博彩業取得了前所未有的良好發展勢頭 統計暨普查局及博彩監 察協調局的資料顯示 澳門博彩稅總收入連續 7 年創下歷史新高 2007 年更高達 309.48 億元 較 2006 年的 207.48 億元上升 49.16% 但其在特區政府經常收入中所佔的比重則由 2006 年的 76.92% 微降至 2007 年的 76.14% 博彩業毛收入總額為 838.47 億元 較 2006 年的 575.21 億 元上升 45.8% 博彩業作為澳門經濟的核心產業 愈益蓬勃發展 博彩種類繁多 歷史悠來久遠 澳門博彩業有悠久歷史 在 19 世紀獲准合法經營後 至今已跨越 3 個世紀 是澳門最 古老的行業之一 但同時是澳門最有活力的行業之一 目前 澳門獲准合法經營的博彩類別 主要有 幸運博彩 互動博彩 互相博彩及彩票等 根據澳門特區第 16/2001 號法律 娛樂 場幸運博彩經營法律制度 界定 幸運博彩指 結果係不確定而博彩者純粹或主要是靠運氣 之博彩 由於幸運博彩必須依法嚴格規範在娛樂場或經核准的地方內經營 所以這類博彩 通常被稱為賭場博彩 幸運博彩是澳門博彩業最重要的組成部份 2007 年 幸運博彩毛收入 較 2006 年的 566.23 億元上升 46.62% 達 830.22 億元 高佔博彩業毛收入總額的 99.0% 根據法例規定 幸運博彩公司可經營的博彩方式包括 1 百家樂 2 鐵路 百家樂 3 廿一點 4 廿五門 5 花旗骰 6 骰寶 7 十二號碼 8 番攤 9 擲牛 10 魚蝦 蟹骰寶 11 十三張撲克 12 麻雀 13 麻雀百家樂 14 麻雀牌九 15 彈子機 16 牌九 17 小牌九 18 富貴三公 19 五張牌撲克 20 輪盤 21 十二支或十二張牌博彩 22 九家樂 23 台灣牌九 24 三公百家樂 25 幸運輪 26 足球紙牌 27 聯獎撲克 28 泵波拿 29 角子老虎機 30 Q 撲克 31 娛樂場之戰 在 20 世紀 澳門幸運博彩經營權曾出現過 3 次重要轉變 其中一次影響較為深遠的是 1961 年由霍英東 何鴻燊 葉漢 葉德利等港澳商人組成的新財團 透過公開競投而取得幸 運博彩專營權所帶來的轉變 該財團於 1962 年成立澳門旅遊娛樂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澳娛 並於當年起正式取代原先專營了 24 年的泰興娛樂總公司的地位 澳娛所取得的幸運博彩專 營年期曾多次獲政府延續 至 2002 年 3 月 31 日才告結束 歷時長達 40 年 根據專營合約 規定 澳娛每年均須向政府繳付博彩特別稅 稅率屢經修訂 至 2001 年為博彩經營毛收入的 31.8% 與此同時 專營公司亦須承擔澳門大型建設及有利於澳門發展的社會義務 在回歸前 幸運博彩的年度毛收入最多只有 177.8 億元 遠不及近幾年的水平 2007 年 幸運博彩公司在拓展角子老虎機業務上取得明顯成效 全年毛收入達 35.94 億 元 較 2006 年大幅增加 75.06% 賽馬 賽狗也是澳門獲准合法經營的博彩項目 屬互相博彩的類別 根據澳門特區第 16/2001 號法律 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法律制度 界定 互相博彩是 以動物之速度競賽或體 223

2008 澳門年鑑 育賽事作為投注對象 而當中的獲勝者在扣除佣金 費用及稅項後 按個別投注額之比例互 相分取總投注金額之博彩 其實 澳門賽馬及賽狗的歷史最起碼可分別追溯至 1842 年及 1932 年 其後因經濟問題 曾反覆出現過停辦 復辦 目前 專營賽馬及賽狗的公司分別為澳門賽馬有限公司 澳門賽 馬會 及澳門逸園賽狗股份有限公司 為了給澳門賽馬及賽狗事業發展創造更有利的條件 特區政府於 2003 年 8 月批准相關 專營公司接受互聯網投注 另一方面 澳門賽馬會積極與香港賽馬會尋求合作空間 雙方於 2002 年 9 月 27 日舉行首次會議 會議決定雙方今後繼續保持交換意見及資料 2003 年 10 月 澳門賽馬會與香港賽馬會達成共識 1 兩個賽馬會每年各自在澳門 香 港舉辦一場友誼賽 2 澳門賽馬會將探討轉播香港賽馬會全部賽事 及透過香港賽馬會彩池 接受有關賽事投注的可能性 2004 年上半年 首次港澳盃友誼賽正式在港澳兩地拉開序幕 之後會成為一年一度的賽 事 而澳門賽馬會實行單邊接受香港賽馬投注的方案則於 2005 年 1 月正式落實 按規定 澳 門只可接受對香港 獨贏 位置 連贏 及 位置連贏 4 項彩池的賽馬投注 但不排除 日後可增加其他彩池投注 是項投注許可有效期為 3 年 2007 年澳門賽馬毛收入較 2006 年下跌 7.78% 賽狗毛收入則上升 46.27% 除了幸運博彩 賽馬 賽狗外 澳門還存在着多種類型的博彩活動 其中體育彩票屬於 比較受歡迎的類型 體育彩票由澳門彩票有限公司專營 該公司分別於 1998 年及 2000 年獲准接受足球博彩 及籃球博彩投注 此外 從 1987 年至今 澳門彩票有限公司亦為即發彩票的專營公司 該彩 票最初發售於 1984 年 在澳門現存的彩票中 以白鴿票的歷史最長 白鴿票屬中式彩票 最早期是用白鴿開彩 將千字文起首的 80 個字捲成小球 由白鴿隨意從中銜出的 20 個小球 就是所開的字 後來 則逐漸改為搖珠法開彩 到了 1990 年底 澳門的白鴿票改為電腦開彩 所以又稱作電腦白鴿 票 此外 由 2004 年 4 月起 特區政府還准許透過電話或互聯網方式投注白鴿票 現時中式 彩票是由澳門榮興彩票有限公司以特許方式經營 2007 年體育彩票 即發彩票及白鴿票合計的毛收入僅佔博彩業毛收入總額的 0.39% 源遠流長 種類繁多的博彩活動 促使了澳門成為聞名遐邇的國際旅遊娛樂城市 革新博彩業 結束專營權 澳門實施博彩專營制度悠來已久 其中幸運博彩的專營制度源自 2 0 世紀 3 0 年代 1 9 8 2 年 立法會通過第 6/82/M 號法律 規定 幸運博彩的經營 其批給得以專利制度或特 別准照制度行之 以特別准照制度的批給 最高數額為 4 個 1986 年 立法會又通過第 10/86/M 號法律 對第 6/82/M 號法律作了部份修訂 重新規定 按照特別准照制度批給的最 224

博彩業 多數目為 3 個 從上述法律的精神可以看到 當時的政府是曾為打破幸運博彩的專營制度作 過考量和準備 但始終沒有實現 特區政府成立後 審時度勢地決定待幸運博彩專營合約於 2001 年 12 月 31 日期滿後 結 束專營制度 以便透過適度競爭和引入現代化的營運和管理模式 為澳門博彩業 以至澳門 整體經濟發展帶來新的動力 同時希望藉此為澳門居民創造更多就業機會 為澳門的長遠持 續發展打下更堅實的基礎 2000 年 7 月 專責研究博彩業發展的澳門博彩委員會成立 行政長官何厚鏵任主席 翌 月 委員會舉行首次會議 決定聘請安達信 Arthur Andersen 國際顧問公司研究澳門博彩 業的發展 並提出分 3 個階段遞交顧問報告 供特區政府參考 特區政府無論從聘請顧問公 司深入研究和探討澳門的博彩業 抑或制訂相關的法律及行政法規 招標程序 都基本秉持 審慎 周詳和顧全大局的態度和準則行事 制訂系列博彩法規 招標工作順利開展 2001 年 8 月底 立法會正式通過第 16/2001 號法律 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法律制度 法 律除明確界定娛樂場及幸運博彩的意義外 亦就經營牌照數目 批給制度 條件 競投工作 及承批公司的營運方式 股東與管理人員資格 博彩稅項 社會公益撥款等多方面作出原則 性規定 在通過 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法律制度 後 特區政府即着手制訂一系列相關的行政法 規 作為對法律的補充 以便在招標競投幸運博彩經營牌照及進行甄選和審批過程中做到有 法可依 有章可循 2001 年 10 月 26 日 行政長官簽署了 規範經營娛樂場幸運博彩的公開競投 批給合同 以及參與競投公司和承批公司的適當資格和財力要件 第 26/2001 號行政法規 法規規定設 立由不少於 3 名委員組成的競投委員會 以及訂定溢價金的性質和繳納方式 在正式招標程序開始前 特區政府在澳門和部份國際報章刊登廣告 並透過互聯網徵求 有興趣競投博彩牌照的人士提交意向書 2001 年 10 月 30 日 行政長官透過批示正式設立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批給首次公開競投 委員會 以統籌有關招標競投程序的工作 包括審核競投者資格 並向行政長官就發出博彩 經營牌照作出建議 委員會共有 8 名成員 由經濟財政司司長譚伯源擔任主席 招標競投工作於 11 月 2 日正式展開 截標日期為 12 月 7 日 競投委員會共收到 21 份標書 提交標書的公司資金主要來自澳門 香港 美國 馬來西亞及台灣等國家和地區 而且這些 公司當中有不少是屬於國際級的大型博彩經營集團 在 21 份標書中 由於有 3 間公司未符合競投條件 例如未能在規定期限內補交所要求的 文件及資料 結果不能進入續後的階段 實際被接納的標書和進入續後甄選程序的公司只有 18 間 225

2008 澳門年鑑 批出新經營牌照 博彩業翻新一頁 競投委員會採取的甄選程序包括 審核競投公司遞交的文件資料 與競投公司負責人舉 行諮詢會議 然後按照第 26/2001 號行政法規第 78 條第 2 款及第 3 款所指的標準及因素逐一 量化計算競投公司的分數 2002 年 1 月 競投委員會開始綜合評核結果 然後向行政長官正 式呈交具說明理由的報告書 經行政長官審閱報告書後 於 2002 年 2 月 8 日簽署批示 將娛 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批給臨時判給予下列 3 間公司 銀河娛樂場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銀河 永利渡假村 澳門 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永利 和澳門博彩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澳博 而未獲臨時判給 但排序在第四 第五 第六位的參與競投公司名單亦列在同一份批示 內 該 3 間公司依次為 MP 娛樂股份有限公司 MGM 娛樂股份有限公司和澳門麗星股份有 限公司 特區政府於 2002 年 3 月 28 日 6 月 24 日和 26 日 分別與澳博 永利和銀河 3 間公司簽 署 澳門特別行政區娛樂場幸運博彩或其他方式的博彩經營批給合同 澳博所簽署的合同有效期為 18 年 由 2002 年 4 月 1 日起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止 承批 公司承諾投入 47.4 億元發展多個項目 包括擴建葡京酒店 興建漁人碼頭及重整內港 16 號 碼頭一帶 等 同時每年分別將相當於博彩經營毛收入 1.6% 及 1.4% 的款項撥予指定的公共 基金會 用作促進 發展或研究文化學術 慈善及相關活動 及批給實體 用作城市建設 推廣旅遊及社會保障 此外 亦須負起疏濬及其他海上工作義務 永利所簽署的合同有效期為 20 年 由 2002 年 6 月 27 日起至 2022 年 6 月 26 日止 合同 規定 承批公司須於 2006 年 12 月完成興建 一渡假村 酒店 娛樂場綜合設施 同時須於 合同簽署後 7 年內支出投資總額 40 億元 至於銀河所簽署的合同有效期也同樣為 20 年 由 2002 年 6 月 27 日起至 2022 年 6 月 26 日止 合同規定 承批公司須於 2006 年 6 月完成興建 一渡假村 酒店 娛樂場綜合設施 一以 威尼斯 作主題的渡假村 酒店 娛樂場綜合設施 以及於 2006 年 12 月完成興建 一 會議中心 同時須於合同簽署後 10 年內支出投資總額 88 億元 另外 永利與銀河亦須各自按相當於博彩經營毛收入的 1.6% 及 2.4% 分別撥款予上述公 共基金會及批給實體 而 3 間博彩公司所須繳付的博彩特別稅率均為 35% 特區政府順利批出新的幸運博彩經營牌照 標誌着澳門的博彩業已進入一個嶄新的歷 史階段 根據合同的內容分析 所有承批公司最遲在 2009 年內將會在澳門累計投入不少於 175.4 億元的資金 賭牌 轉批給 格局 三加三 根據第 16/2001 號法律規定 經營娛樂場幸運博彩之批給至多為 3 個 不過 當特 區政府完成有關批給程序後 因應澳門的發展需要 先後批准銀河 澳博及永利以 轉批 給 方式 各自引入 1 間 共 3 間 博彩公司在澳門經營幸運博彩業 形成 三加三 格局 至 2007 年 共有 6 間博彩公司獲准在澳門以獨立法人資格及自主享有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權 226

博彩業 並正式投入營運 2002 年 12 月 特區政府與銀河就雙方簽訂的博彩經營批給合同作出了修改 修改的內容 其中一項是 刪除了原合同第 24 條有關 承批公司必須透過訂立合同 將承批公司關於娛樂 場幸運博彩或其他方式的博彩經營權移轉予屬於 威尼斯人 集團的名為 威尼斯人澳門管 理股份有限公司 的公司 的條文 根據修訂後的合同 承批公司對澳門特別行政區負有不 訂立某一實體具有在娛樂場幸運博彩或其他方式的博彩經營方面的管理權的合同的義務 此 外 承批公司的投資計劃經修改後增加了 兩所位於澳門的 City Club 而原定 10 年內支 出投資總額 88 億元的規定則改為 7 年 合同修改後 銀河與威尼斯人集團的合作關係出現了 變化 威尼斯人集團獲准以 轉批給 方式在澳門經營幸運博彩業 2005 年 4 月及 2006 年 9 月 澳博及永利先後獲特區政府同意 分別與美高梅金殿超濠股 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美高梅 及新濠博亞娛樂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新濠博亞 附屬公司簽 訂 轉批給 合同 2002 年 4 月 1 日 澳娛子公司澳博率先投入營運 截至 2008 年 5 月 澳門共有 29 間幸 運博彩娛樂場營運 其中澳博有 19 間 威尼斯人集團 2 間 銀河 5 間 永利 1 間 新濠博 亞 1 間 美高梅 1 間 隨着博彩業的發展 娛樂場及博彩桌數目增加 2007 年年底博彩業出現的職位空缺 不 包括博彩中介人及博彩中介人的合作人 有 3,411 個 較 2006 年同期減少 2,220 個 其中屬 於兌換 賭場監場 巡場 荷官 現金或電話投注員等的空缺有 1,685 個 而屬於服務 銷售 及同類工作人員則有 994 個 至於 2007 年年底博彩業的有薪酬僱員 不包括博彩中介人及博彩中介人的合作人 數目 共 44,743 名 較 2006 年同期增加 22.9% 其中 屬於兌換 賭場監場 巡場 荷官 現金或 電話投注員等直接與博彩投注服務有關的僱員共 30,486 名 增幅為 34.5% 而以賭場侍應生 角子機場服務員 護衛及保安 閉路電視監察員等僱員有 5,341 名 減少 5.3% 在薪酬 不包括花紅及獎金 方面 2007 年年底博彩業全職僱員的平均薪酬為 14,899 元 較 2006 年同期上升 6.6% 其中直接與博彩投注服務有關的僱員的平均薪酬為 14,942 元 增 幅為 2.0% 而以賭場侍應生 角子機場服務員 護衛及保安 閉路電視監察員等為主的服務 銷售及同類工作人員的平均薪酬則增加 10.9% 為 8,958 元 加強規管 完善法律 為配合澳門博彩環境的轉變 以及為更有效地將博彩業及其周邊活動納入法律的監管範 圍 特區政府從 2001 年起開始頒佈和制訂一系列博彩法律和法規 其中包括頒佈了規範博彩 中介人和博彩借貸方面的法例 博彩中介人制度最起碼可追溯至 20 世紀 30 年代的進客制度 自 80 年代以後 博彩中介 人為澳門博彩業引進客源起了愈益重要的作用 但長期以來都沒有被賦予應有的法律身份 直至到第 16/2001 號法律通過 博彩中介人才有了正式的身份界定 博彩中介人是指娛樂場推 介幸運博彩者 其工作係給予博彩者各種便利 尤其是有關交通運輸 住宿 餐飲及消遣等 227

2008 澳門年鑑 而收取由一承批公司支付之佣金或其他報酬 2002 年 行政長官頒佈 訂定從事娛樂場幸運博彩中介業務的資格及規則 第 6/2002 號行政法規 當中對 屬公司或屬自然人商業企業主的博彩中介人准照申請人及博彩中介人 的適當資格 及相關情況作出了嚴格和詳細的規定 按規定 只有透過博彩監察協調局發給中介人准照者 方可從事博彩中介業務 同時 博彩中介人須按照其與承批公司訂立的合同開展業務 有關合同必須以書面方式訂立 一式 三份 其中一份送交博彩監察協調局 而合同簽名則須經當場公證認定 特區政府於 2004 年 6 月 7 日開始接受博彩中介人的申請登記 至 2007 年年底 已獲發准照的博彩中介人共 186 名 其中屬於公司的有 123 名 屬於自然人的有 63 名 此外 博彩中介人可根據本身的業務需要 配備自行挑選的合作人 合作人的名單須由 博彩監察協調局核准 另一方面 博彩中介人須按法律規定納稅 稅率為博彩中介人從承批公司中收取的佣金 或其他報酬總額的 5% 不過 根據行政長官於 2002 年 4 月頒佈的 博彩中介人佣金稅項之 部份豁免 第 10/2002 號行政法規 規定 博彩中介人所收取之佣金或其他報酬之需徵稅 率 給予 40% 之部份豁免 因而免除責任之適用稅率定為 3% 稅項的部份豁免有效期為 3 年 由 2002 年 4 月 1 日至 2005 年 3 月 31 日 行政長官又於 2005 年頒佈第 23/2005 號行政法 規 對第 10/2002 號行政法規中有關豁免期作出修改 修改後豁免期延長至 2007 年 3 月 31 日 特區政府還積極將博彩借貸問題納入法律的監管範圍 娛樂場博彩或投注信貸法律制 度 第 5/2004 號法律 於 2004 年 5 月獲立法會通過後 已於同年 7 月 1 日起正式實施 法 律規定下列實體獲賦予從事信貸業務的資格 1 承批公司 2 獲轉批給人 此外 博彩中 介人或管理公司亦准許透過與承批公司或獲轉批給人訂立合同後從事信貸業務 至於按照該 法律規定而提供的信貸 則視為法定債務 法律對合同的簽訂 信貸行為及相關方面均作出 原則性規定 其中 規定 信貸僅於信貸實體將娛樂場幸運博彩用籌碼的擁有權移轉予第三 人 但就該移轉並無即時以現款作出支付的情況下成立 同時還明確界定了現款的種類 娛樂場博彩或投注信貸法律制度 的施行 對規範澳門博彩業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博彩監察協調局 改組監管部門 強化工作職能 為對博彩業作出有效的監管 除了要系統地制訂相關的法律 法規外 設置有效率的行 政監管部門亦是非常重要的 從 20 世紀 60 年代設立的博彩監察委員會到回歸後博彩監察暨 協調局的出現 都體現了相關監管部門的功能和作用一直在強化 隨着博彩業翻開新的一頁 特區政府透過 2003 年 11 月 4 日第 34/2003 號行政法規 將原來下設二廳六處的博彩監察暨協 調局改組為下設四廳一處的博彩監察協調局 博彩監察協調局由一名局長領導 一名副局長輔助局長 下設的四廳一處為 幸運博彩 監察廳 互相博彩監察廳 審計廳 研究調查廳和行政財政處 228

博彩業 該局的職能是多方面的 其中包括協助訂定 統籌及執行娛樂場幸運博彩或其他博彩產 業 互相博彩以及向公眾提供的博彩活動的經濟政策 監察 監督及監管承批公司的活動 確保特區政府與承批公司之間的關係及承批公司與公眾之間的關係符合法例及澳門特別行政 區的最高利益 監察 監督及監管屬自然人或法人的博彩中介人 其合作人及主要僱員的適 當資格 根據適用的實體法例及程序法例 查處行政違法行為 根據行政長官的指示或法律 規定 執行任何按性質屬該局一般職責範圍內的工作 以及第 34/2003 號行政法規所賦予的其 他工作職能等 至於其常規工作 則主要包括 監察毛收入評定活動 澳門特別行政區娛樂場幸運博彩或其他方式的博彩經營批給合同 規定 承批公司必須 按毛收入百分比繳納博彩特別稅 故有關部門十分重視對毛收入評定活動進行監察 由於該 等活動是在娛樂場及賬房內進行 所以博彩監察協調局設有常駐娛樂場督察執行職務 監督娛樂場遵守法例規定 依法監察娛樂場的日常運作 包括銀碼箱及賞金箱的收集 加彩 莊本計算 團碼繳 碼等 監察博彩桌上的博彩過程 進行排解公眾之間或博彩承批公司與公眾之間的糾紛 較 常見的事件以場內偷竊 博彩桌上偷竊 莊荷犯錯 爭執打鬥 禁止進入娛樂場人士等 2007 年該局經警察當局處理的事件共 1,920 宗 較 2006 年減少 10% 分析博彩營運變動情況 涉及博彩娛樂場營運上變動事項 須經博彩監察協調局核准才可進行 一般而言 由承 批公司提交娛樂場營運上的變更建議方案 由幸運博彩監察廳進行分析及就實施有關建議的 可行性及適當性給予意見 較常見的情況有 更改博彩投注的限紅 更改博彩桌銀頭額 增 加博彩桌數目 更改博彩桌營運時間 使用新籌碼 更換角子機等 在 2007 年經該局分析就 娛樂場內營運上的變更申請後共發出 974 項許可 較 2006 年上升 78% 賽事和賽後監察 對互相博彩及彩票活動均進行賽前 賽事期間及賽後的監察 經營上述活動的承批公司 必須在賽事完畢後向該局提交賽事報告及有關數據資料 預防 撲滅及處罰不法賭博行為 為預防 撲滅及處罰不法賭博行為 該局採取的主要措施是 通過與其他政府部門及社 會團體合作 對外進行宣傳 教育 對象以青少年學生及一般坊眾為主 透過不同途徑獲取 有關不法賭博的情報資料 若經調查作初步確認後 將轉介至警察當局作進一步處理 對被 229

2008 澳門年鑑 確認涉及不法賭博的相關人士 按第 8/96/M 號法律的規定進行行政處罰 2007 年涉及不法賭 博的人數共 262 人 較 2006 年下降 5% 獎券銷售及抽獎活動的監察 接受須獲許可的獎券銷售及抽獎活動之申請 經審批後發出許可及對整個過程作出監察 博彩中介人登記及監察 根據第 6/2002 號行政法規 訂定從事娛樂場幸運博彩中介業務的資格及規則 幸運博彩 中介人須向該局提出申請 經資格審查並發出准照者方能從事相關業務 其有關博彩中介人 的業務亦受該局規管及監察 進行會計賬目定期審計 該局審計廳負責對各博彩承批公司所設置的會計系統的會計資料進行定期審計 此外 還會核實特區政府與經營公司之間的合約履行情況 尤其是合約規定支付的履行情況 建立博彩活動資料數據庫 該局研究調查廳負責收集 分析 處理所有關於承批公司活動的資料及經濟財務指標 設立及持續更新關於承批公司重要活動的資料庫 日常工作除了編制關於博彩活動進展的經 濟預測報告外 還會對博彩公司的財力及適當資格進行監察及調查 2007 年 博彩監察協調局不斷提升博彩監察工作的效率及效能 以配合博彩市場持續擴 大的需要 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1. 完善電腦化監管運作系統 提升監管技術水平 在有關博彩數據記錄方面 逐步實 行電腦化 對體育彩票 賽馬博彩等進行電子化同步遙距的監控 2. 提高博彩娛樂場內監察技術 在賭桌的加彩及團碼繳碼工作流程上 無須該局督察 人員在場簽名進行 由閉路電視拍下整個程序進行監控 3. 加強對承批公司的財務監管 博彩監察局每季編制 財力比率評估工作報告 分析 承批公司的財務狀況 4. 繼續貫徹履行該局於 2006 年 11 月 13 日發出的第 2/2006 號 清洗黑錢及資助恐怖主 義犯罪的預防措施 指示的各項要求 特別就 巨額交易報告書 中資料填寫的完 整性進行跟進工作 5. 繼續開展博彩中介人准照登記工作 2007 年全年屬公司的博彩中介人申請 161 宗 屬自然人的博彩中介人申請 102 宗 合共 263 宗 6. 設立專責小組 落實 最低內部監控要求 準則 230

博彩業 2007 年幸運博彩佔博彩毛收入總額之比重 (億澳門元) 2007 項目 幸運博彩毛收入 830.22 博彩業毛收入總額 838.47 比重 99.0% 資料來源 博彩監察協調局 2007 年幸運博彩各項目的毛收入 (億澳門元) 項目 毛收入 輪盤 3.71 廿一點 19.17 貴賓百家樂 557.62 百家樂 162.11 迷你百家樂 3.04 番攤 1.64 骰寶 27.55 牌九 0.77 廿五門 --- 麻雀 --- 角子機 35.94 231

2008 澳門年鑑 2007 年幸運博彩各項目的毛收入 項目 毛收入 麻雀牌九 0.0027 富貴三公 1.14 魚蝦蟹 6.54 三公百家樂 2.31 彈子機 --- 泵波拿 0.02 幸運輪 0.17 足球紙牌 --- 聯獎撲克 7.50 Q撲克 0.20 娛樂場之戰 0.61 花旗骰 0.09 萬家樂 0.09 總計 830.22 資料來源 博彩監察協調局 232 (億澳門元) (續)

11 8 2 11 233

5 12 8 28 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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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 第六章 旅遊 旅遊業是澳門重要的經濟支柱 特區政府成立後 澳門社會穩定 治安良好 旅遊設施 不斷完善 旅遊部門又展開了一系列市場推廣和宣傳工作 以及內地居民赴港澳旅遊的政策 愈來愈寬鬆 都為促進澳門旅遊業的發展起了重要的作用 旅遊業概況 主要市場表現 2007 年是澳門旅遊業收穫豐盛的一年 全年入境旅客人數為 26,992,995 人次 較 2006 年 增長 22.71% 成為歷來訪澳旅客人次最多的一年 自 2003 年起 澳門的旅客來源結構已產生結構性變化 內地已超越香港成為澳門的第一 大客源 2003 年 7 月份起 內地居民可以申請辦理以 個人遊 方式到港澳旅遊 內地訪澳 旅客數目便持續大幅上升 成為澳門現時最重要和最具潛力的龐大客源市場 截至 2007 年年 底 實施 個人遊 政策的省市包括廣東省全省 北京 上海 江蘇省的南京 蘇州 無錫 浙江省的杭州 寧波 台州 福建省的福州 廈門 泉州 重慶 天津 成都 濟南 遼寧 省的瀋陽 大連 南寧 海口 長沙 貴陽 昆明 南昌 石家莊 長春 合肥 鄭州及武漢 預計未來澳門將接待更多的內地旅客 在市場增長方面 內地訪澳旅客表現十分突出 每年均有重大突破 在 2007 年 增幅十 分理想 達 24.04% 訪澳的內地旅客人數達 14,866,391 人次 成為澳門歷年以來接待內地旅 客最多的一年 目前 香港和台灣分別是澳門的第二及第三大客源地 在經濟狀況向好和澳門旅遊產 品的吸引力日增的有利因素下 2007 年訪澳的香港旅客和台灣旅客分別有 8,174,064 人次和 1,444,082 人次 較 2006 年分別增加 17.77% 和 0.44% 自澳門與馬來西亞之間的低成本航空投入服務後 訪澳的馬來西亞旅客人數大增 2007 年馬來西亞躍升為澳門的第四大客源地 訪澳人數達 402,109 人次 較 2006 年大幅增加 98.23% 位列入境旅客數目第五的客源地是日本 2007 年有 299,403 人次的日本旅客訪澳 較 2006 年增加 35.97% 酒店業 根據旅遊局發出執照暨稽查廳的統計資料 至 2007 年年底 澳門有星級酒店 54 間 包 括五星級豪華酒店 4 家 五星級酒店 11 間 四星級酒店 12 間 三星級酒店 15 間及二星級酒 店 12 間 公寓 31 間 在 17,072 間供應客房數目中 共有 16,496 間酒店客房 其中五星級豪華酒店客房 1,731 間 五星級酒店客房 6,891 間 四星級酒店 4,208 間 三星級酒店 2,878 間及二星級酒店 788 間 以及 576 間公寓客房 239

2008 澳門年鑑 截至 2007 年年底 酒店業的在職員工數目為 25,739 人 其中在星級酒店服務的有 25,627 人 在公寓服務的有 112 人 2007 年 酒店業的住客總數為 5,739,734 人次 較 2006 年增加 22.62% 而酒店業客房的 平均入住率由 2006 年的 72.23% 增加至 2007 年的 77.19% 至於住客的平均留宿時間為 1.36 天 較 2006 年上升 0.15 天 根據澳門酒店協會的統計資料 2007 年三至五星級酒店的平均房價為 722.37 元 較 2006 年的 688.44 元增加 4.93% 三至五星酒店的平均入住率為 81.40% 增幅為 2.07% 旅行社 至 2007 年年底 澳門有 129 間持有效准照的旅行社 較 2006 年增加 7 間 增幅為 5.74% 全澳共有 1,317 人持有旅遊局發出的導遊工作證 較 2006 年增加 84 名 增幅為 6.81% 2007 年隨旅行團訪澳的旅客總數為 4,233,714 人次 較 2006 年上升 44.71% 隨團旅客以 來自內地的最多 達 2,911,948 人次 較 2006 年上升 26.99% 其次是來自香港和台灣的隨團 旅客 分別有 376,009 人次及 327,150 人次 2007 年澳門居民隨旅行團外遊的總人數為 212,107 人次 其中以前往內地的人次最多 佔總數的 72.31% 共 153,369 人次 位居外遊目的地第二及第三位是泰國及日本 佔總數的 7.39% 及 5.74% 各有 15,669 人次及 12,173 人次 旅遊業政策 為促進澳門旅遊業繼續朝多元化方向蓬勃發展 進一步實現旅遊經濟多元組合 特區政 府將會充分利用這範疇內的各種資源優勢 加強整合和規劃 積極配合市場運作和發展需要 與業界一起共同推進旅遊業的持續和朝國際化方向發展 因應旅遊業正處於一個快速發展和綜合旅遊模式的成長發展階段 政府將會妥善運用豐 富的文化旅遊資源 結合各種旅遊業的新元素 進一步樹立澳門 文化旅遊之都 的形象 同時 致力開發更多具特色 具創意的旅遊產品和路線 藉着優化各項旅遊配套設施 結合 多元的市場推廣 大力提升旅遊業的整體吸引力和競爭力 還將重點開拓亞洲一些目標市場的國際直航 創發具特色的國際化和高質的旅遊品牌 在鞏固主要客源市場的同時 重點提升國際旅客的市場份額 配合市場的整體推廣策略 將 繼續與國內外旅遊機構保持緊密的合作夥伴關係 特別在區域旅遊合作方面 致力拓展聯合 促銷的成效和開拓更多旅遊合作項目 實現區域旅遊共贏的局面 積極推進會展業的發展 將繼續通過各種培訓 支援和輔助等措施 提升業界的專業素質和競爭實力 制訂具策略性 的商務及會展旅遊品牌 全力向目標市場推廣 把澳門發展成為亞洲區一個主要會展旅遊目 的地 配合旅遊業的快速發展 將會加緊完善各項旅遊配套法規 加大旅遊範疇執法力度 推 240

旅遊 進旅遊市場規範的有序發展 掌握旅遊業最新發展形勢 強化決策機制 通過隊伍建設 優化發牌程序 加強旅遊業 人才的資源培訓 建構旅遊安全和緊急救援機制等工作 促進旅遊業的健康和持續發展 旅遊局 旅遊局的職能包括協助制定並執行特區旅遊政策 協助保護澳門旅遊資源 提高其價值 並促進對旅遊資源的適當利用 協助及鼓勵充實澳門旅遊產品 使之多元化 鼓勵及促進舉 辦有利於旅遊業的活動 在合適的市場推廣澳門旅遊 並與其他公共或私人實體合作 全面 推廣澳門 在澳門或澳門以外以官方身份代表澳門旅遊 並確保與國際旅遊機構的聯繫 對 有關旅遊設備 服務及產品的立法措施作出建議 監督業者遵守旅遊業的法律規定 對依法 受監管的場所及活動發出執照 並進行監察 旅遊局在全球多個國家和地區設立代表處 包括 香港 台灣 日本 韓國 新加坡 馬來西亞 泰國 菲律賓 印度 德國 法國 美國 澳大利亞 新西蘭 而澳門特別行政 區政府駐北京辦事處旅遊組 在比利時的澳門特別行政區駐歐盟經濟貿易辦事處 以及澳門 駐葡萄牙旅遊推廣暨諮詢中心也積極推廣澳門旅遊業 旅客輔助辦公室 旅客輔助辦公室主要工作是為旅客處理投訴事項及為旅客解決訪澳期間所遇到的困難 旅客於澳門逗留期間 對酒店住宿 餐廳飲食 旅行社 交通設施 商業店舖及娛樂場所的 服務 品質或價格如有不滿 可直接到旅遊局或其屬下各公眾接待資訊中心投訴 身處海外 的旅客可透過旅遊局海外代表處 以信件 傳真 電子郵件或填寫表格 提交投訴個案 2007 年 旅遊局共接獲 380 宗個案 當中包括購物 博彩 飲食場所 / 旅行社 / 酒店 交 通及公共實體等服務的投訴 表揚及建議 與 2006 年比較 個案增加 105.41% 旅遊諮詢處 旅遊局推廣廳公共關係處轄下共有 10 個旅遊諮詢處 分別設在澳門各主要口岸 名勝地 點 包括關閘 港澳碼頭 旅遊文化活動中心 利斯大廈 松山燈塔 澳門國際機場 漁人 碼頭和北安碼頭 以及香港主要口岸 包括信德中心和香港國際機場 向旅客提供最新旅 遊資訊及派發各種宣傳單張 宣傳各項大型活動及向旅客提供協助 其中包括向旅客介紹澳 門各旅遊景點的文化背景及歷史由來 澳門特有的風土文化 特色飲食 交通及住宿資料 為在澳門遇到突發事故的旅客提供援助 旅客還可在個別旅遊詢問處購買具有澳門特色的紀 念品及書籍 2007 年 位於澳門及香港的旅遊詢問處共接待旅客 1,370,584 人次 較 2006 年增加 15.9% 241

2008 澳門年鑑 旅遊培訓 澳門從事旅遊及相關行業的人士在勞動人口中佔有相當重要的比重 特區政府非常重視 旅遊從業員的培訓 旅遊學院為旅遊行業提供各類專門人才的培訓 旅遊學院 旅遊學院成立於 1995 年 是一所隸屬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社會文化司的公立高等教育機 構 專門提供旅遊 文化遺產 酒店 旅遊會展及節目管理學位課程和專業培訓 學院使命 是成為提供具有歐洲特色旅遊及酒店課程的首選高等教育機構 不僅為澳門 更為亞太區域 培養具有專業知識和技能的學生 在業界擔當領導角色 為實踐使命 學院擁有下列 3 個特性 1. 獨特性 獨立運作 專注提供旅遊及酒店管理方面的高等教育及職業培訓 2. 融合性 將學術發展及職業培訓各自的優點和特質合二為一 3. 國際性 與外地相關機構發展互利合作關係 積極推廣學術及學生交流活動 1997 年 旅遊學院被聯合國亞太經濟及社會事務委員會 UNESCAP 全力支持組成的 亞太旅遊教育及培訓院校網絡 APETIT 選為亞太地區的 導師培訓 及顧問服務中心 同 年 學院更獲太平洋亞洲旅遊協會頒授 教育及培訓 金獎 確認了學院的課程內容及質量 2002 年 學院與歐盟合作為澳門旅遊及酒店業界制定的 澳門職業技能認可基準 再次獲頒 發該獎項 1999 年 學院與歐盟合作 於學院成立 澳門 歐洲旅遊高等研究中心 ME-CATS 把歐洲旅遊及酒店管理的新概念融匯到亞太地區的旅遊發展中 該中心旨在成為亞太區域的 旅遊教育及培訓基地 推動歐洲學府與澳門高等院校的知識及經驗交流 2000 年 旅遊學院成為首間獲世界旅遊組織 旅遊教育質素認證 的教育機構 確認了 學院的教育及培訓質量符合國際水準 在 2004 年 學院再次通過世界旅遊組織 旅遊教育質 素認證 的複審 獲延續此認證至 2008 年 2003 年 旅遊學院應聯合國教科文組織 UNESCO 及國際文化財產保護及修復研究中 心 ICCROM 的邀請 成為亞洲文化遺產管理學會的創會會員 學會宗旨是推動及加強區 內文物遺產管理專業培訓 同時 為使旅遊業可持續發展 學會於 2005 年推出 文化遺產專 業導遊計劃 這國際認可培訓及認證課程的推行是多方面積極合作的成果 參與計劃的包括 亞洲文化遺產管理學會會員 聯合國亞太經濟及社會事務委員會亞太旅遊教育及培訓院校網 絡和各國旅遊部門等 該認證課程是以旅遊學院為活動中心及得到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提供技 術支援 2004 年 學院被選為旅遊及休閒教育協會 ATLAS 的理事會成員 促進澳門國際旅遊 教育及休閒教育的發展 師生交流 學術研究及提升課程的專業性 學院為配合特區旅遊業發展及未來對旅遊業人力資源的需求 學位課程的招生學額於 2005/2006 學年增加至 240 名 並增設文化遺產管理 旅遊會展及節目管理兩個學位課程 242

旅遊 2007/2008 學年 共有 926 名學生修讀旅遊企業管理 文化遺產管理 酒店管理 旅遊會展及 節目管理學位課程 2006/2007 學年 共有 9,388 人次修讀不同類型的專業及延續教育課程 548 名學員參加澳門職業技能認可基準 MORS 4,072 人次參加專業及延續教育學校於澳門 旅遊博彩技術培訓中心教授的各種專業培訓課程 以及 3,421 名中 小學生參加認識旅遊業工 作坊 學院目前已和內地 香港和台灣 以及澳大利亞 奧地利 比利時 丹麥 芬蘭 法國 德國 印度 伊朗 日本 韓國 馬來西亞 蒙古 荷蘭 新西蘭 葡萄牙 南非 西班牙 瑞士 瑞典 新加坡 英國 美國 泰國 緬甸 莫桑比克 佛得角 越南等國家 地區的 政府機構 大學 旅遊及酒店學院 旅遊組織 協會等建立聯繫 推動學術 文化交流 並 進行實習 交換生計劃和導師培訓課程等方面的工作 因應社會的需要和旅遊業界的要求 旅遊學院為在職人士開辦 1 年制會展及旅遊運作證 書課程和酒店運作證書課程 兩年制會展及旅遊管理文憑課程和酒店管理文憑課程以及西式 烹飪技巧和麵包及西餅兩個為期 1 年半的專業文憑課程 在 2007/2008 學年 共有 233 名學生 修讀該等證書及文憑課程 旅遊學院除與教育暨青年局轄下的中葡職業技術學校合辦 3 年制高中旅遊技術課程外 還與澳門理工學院合辦澳門旅遊博彩技術培訓中心 目的是配合特區博彩經營權開放後市場 對相關人力資源的迫切需求 旅遊資源 澳門 400 多年悠久燦爛的中西文化交流歷史 對旅客具有獨特的吸引力 澳門既有傳統 風格的老宅 明清時期的古廟 也有南歐情調的建築 歐陸巴羅克式建築形式為主的教堂 又有氣派不凡的現代化建築 這些都成為了別具特色的旅遊景觀 教堂 大三巴牌坊 大三巴牌坊是聖保祿教堂的前壁遺蹟 是澳門著名的名勝 教堂原本由西班牙籍的耶穌 會神父設計 於 1602 年開始修建 整個工程於 1637 年至 1640 年間竣工 這間教堂與火結下 不解之緣 從其雛型起始 至現時僅存的前壁牌坊 先後經歷 3 次大火 屢焚屢建 是一活 生生的歷史見證 1835 年 1 月 26 日黃昏 聖保祿教堂失火 一發不可收拾 焚燒兩個多小時 整幢教堂幾乎付諸一炬 幸而教堂最珍貴的前壁仍能保存屹立 成為今天的大三巴牌坊 期 間曾數度修葺 2004 年亦進行過一次較大規模的清潔加固工程 聖保祿教堂的建築 糅合歐洲文藝復興時期與東方建築的風格 中西合璧 雕刻精細 1990 年至 1996 年間 澳葡政府在昔日聖堂的地點進行維修工程 並建成一所天主教藝術博物 館 館內收藏澳門各教堂和修院具代表性的畫作 雕塑和禮儀飾物等展品 聖母雪地殿教堂 聖母雪地殿教堂是東望洋山 松山 上最古老的建築 於 1622 年建成 1637 年擴大增修 243

2008 澳門年鑑 翌年完工 供奉的是葡萄牙人奉為 護衛航海之神 教堂內部建築保留 17 世紀葡萄牙修院 的特色 天花板呈拱形 1996 年 在教堂內發現壁畫 這是華南地區教堂內罕見的壁畫 聖安多尼堂 聖安多尼堂是全澳最古老的教堂之一 位於白鴿巢公園對面 約建於 1558 年至 1560 年 間 由耶穌會興建 因安多尼聖人是天主教徒所奉的 婚姻主保 故俗稱此教堂為 花王 堂 聖安多尼堂在 1930 年重建後成為今貌 這座教堂的歷史被簡單地記載在教堂門前的飾 板上 於 1638 年建成 於 1809 年被焚 於 1810 年重建 於 1874 年再度被焚 於 1875 年 修建 聖奧斯定教堂 聖奧斯定教堂由西班牙天主教奧斯定教會於 1591 年興建 是澳門最古老的教堂之一 於 1874 年重修時作了巨大改動 成為今天的規模 教堂立面簡樸 總高約 17 米 採用歐洲文藝復興時代的古典式構圖 內部裝潢寬敞闊大 以大理石建成的祭壇上有一座耶穌背負十字架的雕像 玫瑰聖母堂 玫瑰聖母堂位於澳門半島中區 屬於昔日聖道明會院的部份 聖道明會院於 1587 年由菲 律賓到澳門的西班牙修士興建 不久之後由葡萄牙信徒管理 教堂為供奉玫瑰聖母而建 最 初用樟木興建 後以磚石改建 屬於葡萄牙 17 18 世紀在東方流行並採用的建築風格 玫瑰聖母堂有三殿 主殿深而寬 一道用實心磚建造的拱門將主殿和堂身分隔開 聖堂 內的天花板佈滿圖案裝飾 其中有一皇冠圖案 恰好就在主壇上 大門雕工精細 聖堂內部 色彩繽紛 形狀不一的彩色玻璃組合而成的圖案 予人明快感覺 祭壇上置有聖母手抱聖嬰 的塑像 聖堂內則擺放花地瑪聖母像 每年 5 月 13 日的聖母像出遊 即以此教堂為起點 信 徒緩步至主教山 紀念瑪利亞在葡萄牙花地瑪顯現 澳葡政府 1997 年對教堂進行全面維修工程 並在樓高三層的鐘樓內設立一所 聖物寶 庫 收藏不少具藝術價值的彌撒用品和木雕聖像 近年 澳門有多項大型國際音樂會都選在該教堂內舉行 為教堂增添了一份更深厚的文 化內涵 聖老楞佐堂 聖老楞佐堂又稱風訊堂 俗稱風順堂 是澳門著名的大教堂 該堂約建立於 16 世紀中 葉 曾數度重修 目前的規模形成於 1846 年 1979 年進行的粉飾裝修 也使這座古老教堂倍 244

旅遊 添光采 教堂設計雄偉壯觀 左右鐘樓並矗 一座是時鐘 作報時用 另一座是銅鐘 供教 堂通知教友彌撒時間用 教堂的屋頂是中國式的金字瓦面 室內裝飾充滿東方色彩 古雅逸 趣 祭壇內供奉聖老楞佐的塑像 穿着絢麗的衣袍 一手持聖經 一手拿聖老楞佐殉道時的 刑具 受火烤刑鐵架 莊嚴肅穆 在經常航海的葡萄牙人心目中 聖老楞佐是庇祐平安 賜 予風訊之神 望德聖母堂 望德聖母堂又稱聖拉匝祿堂 在大堂前地的主教座堂建立以前 望德聖母堂曾充當澳門 主教的座堂 也是澳門教區成立後第一座主教座堂 每逢新任主教抵澳就職 必先到望德堂 領取權杖 以行使其權責 因此 望德堂在澳門天主教人士中享有崇高地位 由於昔日在教堂後側曾設有痳瘋院 所以當時的人將教堂稱作 瘋堂廟 1576 年 1 月 羅馬教皇額我略十三世宣佈將澳門升為天主教澳門教區 望德堂成為首座主教座堂 後來發 覺主教座堂不宜設於痳瘋院附近 遂另建大堂作主教座堂 今天望德堂的規模是 1885 年改建時奠定的 聖堂門前的石米牆身是 1957 年重新修葺時 鋪上的 聖堂前地豎立 堂區標誌麻石十字架 一座 碑文石刻有 望德的十字架 1637 年 的字樣 主教座堂 主教座堂又稱大堂或大廟 歷史悠久 始建於 1576 年 本為一幢簡樸木造的建築 約於 1622 年以三合土改建為大教堂 該堂於 1836 年毀於颶風 1844 年至 1850 年天主教會集眾捐 款重建 今日的外型規模 奠定於此 1850 年 2 月 14 日 由澳門主教馬達主持祝聖典禮 1937 年 高若瑟主教把大堂內部重新裝飾 主祭壇壁上裝嵌 15 幅七彩琉璃窗 當時耗資 109,000 元 成為今日壯麗堂皇的外觀 舉凡澳門天主教會的大慶典 都會在此舉行 每年復 活節封齋期開始時進行的 大耶穌遊行 和耶穌受難日進行的 聖屍遊行 也以主教座堂為 軸心 大堂也稱為聖母聖誕堂 主祭壇兩旁奉祀的有耶穌聖心和花地瑪聖母聖像 大堂存有不 少天主教遺物 現放在主教府庫房內 供人欣賞 炮台 大炮台 又名聖保祿炮台 中央炮台或三巴炮台 座落於大三巴牌坊側 是澳門主要的名勝古蹟 之一 大炮台創建於 1617 年明神宗年間 至 1626 年建成 本屬教會所有 為保護聖保祿教 士而興建 用以防範海盜 後轉為軍事設施區 昔日炮台高踞澳門市中心 負起防衛之責 245

2008 澳門年鑑 為一軍事重點 炮台四周均置有巨型鋼炮 現今古炮雖已失去軍事作用 卻成為澳門的古舊 文物和歷史見證 大炮台佔地面積約 8,000 平方米 呈不規則四方形 圍有堅厚城牆 下寬上窄 仿如歐洲 古堡 炮台上有不少古蹟文物和歷史性建築物 如炮台上的古塔 便是當年耶穌會的會址之 一 這裏曾是澳門氣象台的辦事處 現已改建為澳門博物館 其右側有一座古鐘 由著名的 鑄炮專家所造 曾被遷往葡萄牙安放 其後由修女會轉贈回澳門 而炮台入口處的石雕 記 錄着這座炮台抗禦外敵的戰績 望廈山炮台 望廈炮台始建於 1849 年 由當時的澳門總督亞馬喇監督興建 以防禦外敵入侵 亞馬喇 被刺後 工程曾一度中斷 直至 1864 年重新復工 1866 年完工 面積為 650 平方米 炮台後來改為駐守澳門的非洲籍葡兵營地 故此山俗稱 黑鬼山 自 20 世紀 70 年代葡 萄牙政府取消在澳駐軍後 軍營便荒廢空置 至 80 年代 望廈山炮台改建成政府旅業學校 今 為旅遊學院 加思欄炮台 又稱聖方濟各炮台 座落在舊南灣海岸的東南角 建於 1622 年 分上下兩層 原有隧道 通下層炮壘 後來因填海工程而埋沒 炮台上的石牆高 6.6 米 寬 66 米 原以巨大的麻石砌成 堅固挺拔 數百年來多次維修 保存至今 1584 年 西班牙傳教士在加思欄炮台後址建立聖方濟各修道院 後來修院改為兵營 20 世紀 70 年代葡萄牙士兵撤出澳門後 該處改為保安部 統轄當時的水警 治安警及消防隊 松山炮台 松山炮台所處位置是澳門半島的最高山崗 始建於 1622 年 並於 1637 年至 1638 年擴建 面積約 800 平方米 由於昔日在炮台上可俯瞰整個澳門半島 具有重大的軍事價值 因此一 直被列為軍事禁區 直至 1976 年葡萄牙駐軍撤離後 才闢為旅遊點 至今仍完整地保留原貌 炮台上的聖母雪地殿教堂 建於 1626 年 屹立於教堂側的東望洋燈塔則建於 1864 年 1865 年 9 月 24 日正式落成啟用 燈塔高 13 米 是遠東歷史悠久的一座燈塔 1874 年 9 月 燈塔因風暴受損 後經重修 並加上了一個從巴黎進口的旋轉裝置 於 1910 年 6 月重新啟用 一直至今不斷地為航海人士導航 向澳門四周 25 海里範圍循環照射 每逢颱風來臨的日子 在燈塔的旁邊會懸掛起颱風訊號 附近地方的居民都能看見 媽閣炮台 又名聖地牙哥炮台 西灣炮台 是 1622 年在原來簡陋的炮台基礎上修建而成的 由於炮 台地處內港狹窄的入海口 可控制海上活動 因此是當時保護內港的一個重要炮台 炮台的 246

旅遊 城牆長 110 米 寬 40 米 形成一個高出海面 3 米多的平台 往時 炮台中央有一個石池 可 作貯水之用 地下並有貯藏庫 堡內設有小天主教堂 名為聖雅各伯小堂 昔日供堡內士兵參拜之用 1981 年古堡改建 成為酒店 仍保持原有的特色 三大古剎 媽閣廟 觀音堂 蓮峰廟是澳門著名的三大廟宇 由於建築年代 建築意義及供奉的對 象各有不同 吸引為數眾多的遊人參觀 媽閣廟 媽閣廟是澳門最著名的名勝古蹟之一 存在至今已逾 500 年 是澳門三大廟宇中歷史最 悠久的一間 媽閣廟原稱媽祖閣 俗稱天后廟 建於明代 整座廟宇包括石殿 大殿 弘仁殿和觀音 閣四座主要建築 石獅鎮門 飛簷凌空 是一座極具中國文化特色的古建築 自弘仁殿至觀音閣 沿着山崖有不少石刻 或為名流政要詠題 或為騷人墨客遣興 楷 草篆隸 諸體俱備 每年春節和農曆三月廿三日娘媽誕 媽閣廟香火至為鼎盛 除夕午夜開始 不少善男信 女紛紛到來拜神祈福 廟宇內外 一片熱鬧 普濟禪院 普濟禪院又稱觀音堂 建於明朝末年 廟貌巍峨 深入三進 橫連幾座 禪院為中國古 翬飛式的佛教建築 具中國名山古剎的特色 禪院正殿首座是大雄寶殿 次殿是長壽佛殿 後座正殿是觀音殿 禪院還有西廳 東偏和後花園等部份 是一座頗具規模 港澳罕有的佛 寺建築群 禪院內收藏了很多名家的書畫 文物 包括馳譽中外畫壇的嶺南派大師高劍父及其徒弟 關山月 有嶺南三大詩家之稱的陳恭尹 著名學者章太炎等的作品 以及米芾 董其昌 劉 墉等歷代名人的手蹟 後花園內 有一花崗石桌和四條長石凳 是簽訂中美不平等條約 望廈條約 的地方 著名的連理樹也在園內 蓮峰廟 蓮峰廟是澳門著名神廟之一 建於明朝 蓮峰廟古名天妃廟 規模較小 供奉天后娘娘 從清朝時代起多番擴建 修葺而成今天的規模 現時主廟供奉觀音 天后 廟內還有觀音殿 武帝殿 仁壽殿 神農及醫靈殿 倉頡及 沮涌殿 金花及痘母殿 247

2008 澳門年鑑 廟內有一石荷池 每當夏日荷開 蓮葉滿塘 香遠益清 還有一幅栩栩如生 砌有神龍 巨鯉的壁畫 造型奇特 19 世紀中葉 清朝欽差大臣林則徐前來澳門巡閱 曾在蓮峰廟台案接見澳葡官員 除三大古剎外 澳門還有許多古色古香的廟宇 例如哪吒廟 康公廟 譚公廟 藥山禪院 竹林寺 三婆廟 菩提禪院 蓮溪廟 北帝古廟 天后古廟等 音樂噴泉 澳門共有兩個音樂噴泉 分別是南灣湖噴泉和宋玉生公園噴泉 觀音像前地 位於南灣 人工湖的音樂噴泉可進行花式噴泉及激光音樂表演 民政總署平日在不同時段安排 4 場花式 音樂噴泉表演 星期六 日則安排 6 場花式音樂噴泉表演 而在星期六和星期日的晚上增加 2 場鐳射激光表演 在特別節日如元旦 春節 中秋 聖誕節會增加表演場數 2003 年 在澳 門基金會的支持下 南灣湖噴泉安裝一套全球功率最大的彩色激光表演系統及高亮度投影系 統 10,000 Lux 配合現有的音樂噴泉及激光系統 為市民及遊客提供全新的高科技數碼化 表演節目 宋玉生公園音樂噴泉由音樂噴泉和 LED 幻彩水池燈組成 開放時間由上午 9 時至晚上 10 時 30 分 晚間噴泉表演配以燈光及音樂伴奏 澳門旅遊塔 由澳門旅遊娛樂有限公司投資興建的澳門旅遊塔會展娛樂中心於 2001 年 12 月 19 日開幕 澳門旅遊塔高度達 338 米 建成時名列亞洲區第 8 及全球第 10 高 是澳門的新標誌 旅遊塔觀景層離地面 223 米 共有 4 層 兩層為室內主觀景台 酒廊 旋轉餐廳及戶外 觀景台 旅客可在主觀景台盡覽周邊 55 公里景色 澳門全景 珠江三角洲和香港部份離島的 景色盡收眼底 多功能會議娛樂中心樓高 4 層 與旅遊塔融為一體 包括展覽和會議設施 媽祖像 位於路環島疊石塘山頂的媽祖像 是迄今全球最高的漢白玉媽祖像 媽祖像由 120 塊漢 白玉石雕刻而成 身高 19.99 米 其中面部由一塊獨立漢白玉石雕刻而成 總重量超過 500 噸 於 1998 年 10 月 28 日落成 國際旅遊體育盛事 澳門全年都舉辦不同形式的國際體育文化盛事 對宣傳澳門 提高澳門知名度和吸引旅 客 起着重要作用 248

旅遊 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 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始於 1954 年 當時只是為澳門賽車愛好者而設的業餘賽事 時至今 天 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已成為世界頂級車手爭相參與的車壇盛事 每年 11 月下旬 澳門都會吸引超過 300 名的國際級賽車手和成千上萬的旅客 參與這個 世界上唯一同時舉行房車賽及電單車賽的街道賽道賽事 澳門格蘭披治三級方程式大賽是其中一項重點賽事 30 位來自世界各地全國錦標賽的車 手會雲集澳門 爭奪賽事桂冠 澳門於 1983 年首次舉辦三級方程式大賽 冼拿 Aryton Senna 勝出當屆賽事之 後 澳門便在國際賽車年曆上確定其地位 世界一級方程式錦標賽總冠軍舒密加 Michael Schumacher 於 1990 年贏得澳門賽事冠軍後 一躍成為一級方程式炙手可熱的車手 古達 David Coulthard 在隨後一年登上冠軍寶座之後 立即吸引到一級方程式人士的注意 1999 年賽事亞軍得主畢頓 Jenson Button 更直接從澳門賽事的頒獎台跳上一級方程式的大舞 台 澳門格蘭披治電單車大賽每年都能吸引到像舒華斯 Kevin Schwantz 科加堤 Carl Fogarty 華迪古斯 Didier de Radigues 及夏士林 Ron Haslem 等的格蘭披治及街道賽 事專家兼超級巨星參與角逐 澳門國際馬拉松賽 發展體育運動 增進澳門與各地的友誼 從而向外推廣澳門體育及旅遊事業 是澳門國 際馬拉松賽的宗旨 每年 12 月舉行的澳門國際馬拉松賽是澳門舉行的最大型田徑比賽項目 比賽路線環繞澳 門半島 氹仔島和路環島 全程 42.195 公里 參賽運動員來自世界各地 有澳門和香港選手 以及世界著名的田徑賽選手 澳門國際煙花比賽匯演 澳門國際煙花比賽匯演在國際間享負盛名 每年都有來自世界多間高水平的煙火公司參 與 吸引大批旅客及澳門居民觀賞 對促進澳門旅遊業和提高知名度起着積極作用 澳門國際煙花比賽匯演始於 1989 年 當時只有 5 支參賽隊伍 主要來自葡萄牙 日本 內地和台灣 直至 1995 年 煙花匯演向前跨進一步 由原來 5 支參賽隊伍增加到 10 支 每 晚由兩支不同隊伍表演 經過 19 年的發展 澳門國際煙花比賽匯演已逐步成為一項旅遊盛事 參賽隊伍獨特的煙花製造技術和煙火圖案 每每為觀眾帶來驚喜 讚嘆 澳門國際煙花比賽匯演通常於每年 9 月至 10 月間在澳門旅遊塔對開海面舉行 其他大型的體育文化盛事還包括世界女子排球大獎賽 澳門高爾夫球公開賽 國際龍舟 邀請賽 每年 3 月舉行的澳門藝術節 每年 10 月舉行的澳門國際音樂節 以及澳門美食節等 249

2008 澳門年鑑 佳餚美食 澳門華洋共處 薈萃中西南北美食 各式食肆星羅棋佈 旅客可以在澳門品嚐到北京 上海 四川 廣東 台灣等省市美味的地方菜 以及正宗葡萄牙菜 意大利菜 法國菜 日 本菜 印度菜 越南菜 韓國菜 巴西菜和泰國菜等不同美食 經過改良 更適合東方人口味的澳門式葡國菜被視為世界上獨一無二的菜式 它實際上 是葡萄牙 非洲 印度 馬來西亞及廣東 中國 烹飪技術的結晶 馬介休球 非洲雞 辣大蝦 葡國雞 血鴨 紅豆豬手 釀蟹蓋 燒沙甸魚等 都是著名的澳門菜式 澳門特製的杏仁餅 蛋卷 薄脆 花生糖 雞仔餅 涼果和各式肉乾小食也是很多旅客 喜歡的食品 他們會購買以餽贈親友或自奉 專門售賣這些小食的店舖主要集中在新馬路至 清平直街一帶 大三巴街及氹仔的舊城區 新口岸新填海區觀音像附近及特區政府總部對面 南灣湖畔 是澳門另一個酒吧區 入 夜後 熱鬧的情形就如香港的蘭桂坊 吸引不少澳門居民和旅客前往消遣 250

12 10 11 27 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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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27 ( ) 6 253

10 22 254

9 27 10 2007 255

公共秩序 第七章 公共秩序 澳門治安穩定 罪案率比全球很多城市都低 居民安居樂業 特區政府保安當局根據既 定的施政方針 因應社會狀況 針對犯罪趨勢 調整 部署及執行相關的對策 有效地打擊 犯罪活動 預防犯罪 保障居民生命和財產安全 維護社會安穩太平 警察總局 警察總局是負責指揮及領導治安警察局和司法警察局執行行動的機關 於特區政府成立 後組建 屬於特區的內部保安系統組成部份 在 2001 年 10 月投入運作 警察總局的職責 主要是統一指揮 直接領導屬下的兩個警務機構執行行動 透過屬下的警務機構 保障澳門 地區各個領域的公共安全 公共秩序 維護治安及安寧 具體工作是 透過日常領導和協調 兩個警務機構行動 命令執行任務 統籌刑事調查 監督行動進行 評估行動能力和成效 並在必要的時候直接介入行動中 統籌採取聯合行動 達到集中及合理運用警力 提高行動 能力 確保迅速有效地打擊罪案 遏止犯罪 維護社會治安 保障居民的生命及財產安全 警察總局屬於行動策劃和參謀的機關 主要由情報分析中心 行動策劃中心 資源管理 廳 電腦暨資訊科技部和新聞暨公共關係辦公室 5 個附屬單位組成 情報分析中心主要負責對情報的搜集和分析 並對屬下兩警務機構所提供的重要情報進 行集中處理 然後作出研究和制定技術性建議 同時對情報系統的開發 應用和管理進行研 究和設計 為適應情報主導警政的發展趨勢 情報分析中心還專設警務聯絡人員 負責拓展 與鄰近地區和國際區域的警務聯繫工作 透過與各個區域的警務機構時刻保持緊密的溝通 及時掌握最新的警務和犯罪信息 保持最佳的作戰能力 同時 通過與鄰近地區保持良好的 合作 共同打擊因社會發展變化而衍生的越來越多跨境犯罪問題 行動策劃中心主要負責協助局長策劃行動 與情報分析中心配合 草擬並更新保安和應 變計劃 研究和策劃屬下警務機構的聯合行動 並跟進和監督對行動計劃的落實和執行情況 指導屬下警務機構組織訓練和聯合演習 並評估其結果 能力 由此進行研究 提出提高行 動能力的建議等 資源管理廳屬於後勤支援部門 主要負責提供物資和行政輔助 具體工作是制定預算並 跟進執行 負責日常的一切行政事務和人事管理等 電腦暨資訊科技部主要負責提供資訊及通訊領域的技術輔助 與轄下部門合作編制資訊 指導計劃草案 研究開發資訊領域的發展項目等 新聞暨公共關係辦公室則主要負責對外聯 繫和執行有關禮儀的工作 發佈警察總局的行動資訊 舉辦及協調屬下機構舉行促進警民合 作的宣傳活動等 警察總局成立以來 在它的指揮和領導下 治安警和司警通力合作 有效發揮兩個警務 機構在預防和打擊犯罪方面的績效 使警隊維護地區治安穩定的能力大大提高 259

2008 澳門年鑑 治安警察局 治安警察局主要負責保障澳門特別行政區體制的正常運作 保障公民基本權利及自由的 行使 確保尊重法治 並維持公共秩序 安全及安寧 預防犯罪 尤其預防有組織及嚴重暴 力的犯罪 向處身於公共災難的居民提供幫助及救助 巡邏街道及公眾地方 以及保障在集會 示威 莊嚴儀式 慶典及表演時的公共秩序及安寧 確保遵守道路及交通法例的規定 擔負 有關出入境的一切任務以及在獲悉任何犯罪的預備或實行時 採取必要的迫切措施 查明並 拘留犯罪行為人 直至有權限的刑事警察機關介入為止等 治安警察局轄下的機關和組織附屬單位包括指揮部及指揮機關 資源管理廳 情報廳 行動廳 出入境事務廳 交通廳 澳門警務廳 海島市警務廳 特警隊 指揮部輔助暨服務處 警察學校及樂隊 至 2007 年年底 治安警察局的軍事化人員編制中各職級的人員數目表列如下 職級 人員數目 警務總監 1 副警務總監 2 警務總長 8 副警務總長 20 警司 38 副警司 36 警長 133 副警長 215 高級警員 418 警員 2,675 總和 3,546 行動控制中心 治安警察局的行動廳設有行動控制中心 居民撥出的 999 緊急求助電話皆接駁至該中 心 由該中心把案件分類 調派警員到現場處理 而火警 拯救處於危險情況的人士 傷病 者等案件會即時進行三方通話 報案者 999 緊急求助熱線的警員和消防局人員 以便馬 上採取相應措施 突發性案件則知會所屬警司及採取相應行動 海上事故會轉接至海關等 260

公共秩序 999 緊急求助熱線的設立 是為方便居民在遇上緊急事故時可立刻得到援助 為防止 被濫用 每個來電皆會顯示來源及記錄來電內容 以便在有需要時作出追查 2007 年 行動 控制中心接聽 999 緊急求助電話共 515,875 宗 該中心也是道路監察系統的監察中心 工作人員透過安裝在各主要街道上的攝影機所傳 回的影像 按情況對路面交通情況作出調度 並對觸犯交通法例的人士作出檢控 行動控制中心設有一套電腦視像警報系統 該系統能直接把案發現場的影像資料傳送到 中心 令工作人員能即時瞭解實際情況 採取更有效的措施 特警隊 特警隊經不斷演變及發展 已成為一支擁有 542 名成員的警察後備部隊 特警隊是行動附屬單位 能在澳門任何地點迅速援助執行特別行動 其權限為 負責重 要設施的安全 打擊不法分子 尤其是使用火器的不法分子 在嚴重暴力 包括出現狙擊手 或挾持人質的情況下採取行動 防暴隊 保護重要人物及設施組 拆除非常規爆炸品科 警 犬隊及特別行動組都是特警隊轄下的部門 司法警察局 司法警察局是保安司屬下專責預防 調查犯罪 協助司法機關及特區政府其他部門進行 刑事偵查的警察部門 至 2007 年 司法警察局轄下的部門包括刑事調查廳 博彩及經濟罪案調查廳 刑事技術 廳 資訊及電訊協調廳 管理及計劃廳 司法警察學校 國際刑警組織中國國家中心局澳門 支局和情報處 全局人員編制 853 人 在職人員 700 人 2007 年 司法警察局接收各類刑事案件 9,956 宗 其中專案調查 5,288 宗 精簡調查 2,139 宗 要求調查 2,352 宗 全年處理案件 8,793 宗 包括專案調查 4,575 宗 精簡調查 1,976 宗 要求調查 2,065 宗 在已完成的專案調查案件中 殺人案 6 宗 剝奪他人行動自由案 4 宗 勒 索案 33 宗 縱火案 48 宗 暴利案 126 宗 與博彩相關罪案 1,279 宗 吸毒或販毒 106 宗 盜 竊案 1,946 宗 搶劫案 297 宗和將假貨幣轉手案 861 宗 刑事調查廳 刑事調查廳是專責進行刑事調查工作的部門 有權預防和調查第 5/2006 號法律第 7 條所 指的犯罪 包括販賣或吸食毒品 搶劫 侵犯他人身體 侵犯財產 有組織犯罪等類型的罪 行 以及其他可處以超過三年徒刑 且行為人不明的罪行 博彩及經濟罪案調查廳 博彩及經濟罪案調查廳的主要職責為預防和調查不法賭博 高利貸 賭場內犯罪 詐騙 261

2008 澳門年鑑 信任之濫用 開立空頭支票 偽造文件 偽造貨幣 行使偽鈔 違令罪 關於身份之虛假聲明 偽造民事身份狀況 藏有及行使他人證件 資訊犯罪 轉移及清洗黑錢的犯罪以及恐怖融資 犯罪 刑事技術廳 刑事技術廳為一個在技術上享有獨立的部門 其主要職責為 根據辦案單位委託 執行 刑案現場的勘驗取證工作 對案件中的形象痕跡 可疑文書和各種物質 物品進行檢驗 對 檢驗結果進行綜合評斷 就委託單位提出的專門性問題作出鑑定結論 並在條件許可的情況 下 與其他實驗室 機構或官方部門合作 為該等實體提供輔助 2007 年 該廳共接獲 1,583 宗送檢個案 較 2006 年增加 369 宗 司法警察學校 司法警察學校的職能包括 甄選及培訓司法警察局特別職程人員 監督實習進行 出版 刊物 以及籌辦對外宣傳活動 司法警察學校培訓範圍包括入職培訓 在職培訓及晉升培訓 對象為督察及副督察 刑 事偵查員 助理刑事偵查員 刑事技術鑑定員及刑事技術輔導員等 2007 年該校舉辦入職培 訓 晉升 在職培訓 及與其他機關合辦的課程共 41 項 總課時為 4,008 小時 學員總數為 2,128 人 司法警察學校定期出版 司警通訊 月報 刑偵與法制 雜誌及 司法警察局年報 3 份刊物 國際刑警組織中國國家中心局澳門支局 國際刑警組織中國國家中心局澳門支局的權限為 依法執行或促進實行外地國際刑警辦 事處要求其採取的措施 向法國國際刑警組織總部發出澳門地區對逃犯的通緝令 對外發放 有關的犯罪情報 向成員國傳達有關在引渡逃犯程序上應予執行的暫時拘留請求 拘留或協 助拘留國際刑警組織總部正在通緝的可引渡逃犯 協助接收被遣返澳門地區的逃犯及嫌犯 作出有關預防及遏止犯罪的建議 交換有關國際罪犯的資料及發佈與警務有關的文件 與外 地的保安部門建立合作關係 接收 分類 處理 發佈及歸檔有關國際罪犯的文件 情報處 情報處直接由司法警察局局長領導 負責情報的搜集 更新和分析 為各調查部門提供 刑事資料 接待及投訴中心 接待及投訴中心成立的目的 是方便居民向該局提供意見及建議 以及對違規人員作出 262

公共秩序 投訴 發揮監督作用 2007 年 接待及投訴中心共接獲個案 786 宗 其中屬舉報的有 78 宗 投訴的有 39 宗 提出意見或建議的有 3 宗 諮詢的有 390 宗 其他的有 276 宗 警民關係研究組 警民關係研究組的職責是 收集各類與警民關係相關的信息 評估警民關係中出現的問 題 提供司警執法方面的簡單法律諮詢和法律宣傳 促進警民互動 推動全民執法 提高執 法效率 關注少年組 關注少年組由一名督察 多名偵查員和 2 名社工組成 工作任務是 根據社會的實際情況 研究青少年犯罪的特徵和趨勢 提出相關建議 積極地防止青少年犯罪 加強與學校及社團 聯繫 互相交換情況和意見 及時掌握青少年犯罪的動向 以期達到及時發現 及早遏止蔓 延的目的 透過講座 對話及各式各樣的宣傳活動 加強對青少年的教育和引導 幫助青少 年建立正確的人生觀和價值觀 2007 年 該組共舉辦講座 47 次 預防青少年犯罪座談會 31 次 對 58 名學生進行個別輔 導 到中小學校附近巡邏 128 次 組織學生參觀警務設施 31 次 這些工作 對預防青少年犯 罪起到積極的作用 危機談判組 危機談判組是以談判方式化解危機 緩和衝突 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該組由副局 長召集和指揮 至 2007 年年底共有成員 24 名 成員來自各偵查部門 全部都是兼任性質 自願報名 經甄選及接受培訓後成為正式組員 2007 年 司法警察局危機談判組 在其他部門的配合下 圓滿地解決多宗事件 當中包括 3 月 30 日 一名母親因 2 歲女兒死亡導致情緒激動的事件 5 月 1 日及 12 日 一名內地勞工 兩度危站地盤天秤吊臂追討欠薪的事件 5 月 16 日 一名男子因不滿醫療事故的判決 危坐 西灣大橋橋邊企圖跳海的事件 澳門保安部隊 澳門保安部隊包括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治安警察局 消防局和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 至 2007 年年底 澳門保安部隊共有人員 5,095 名 澳門保安部隊與警察總局 海關 司法警 察局和澳門監獄共同組成澳門的內部保安系統 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是透過第 6/91/M 號法令的公佈於 1991 年 1 月 28 日成立 取代原來 263

2008 澳門年鑑 的澳門保安部隊司令部 作為澳門保安部隊的一個行政部門 2002 年 4 月 29 日 特區政府透 過第 9/2002 號行政法規 進行澳門保安事務局的內部改組 以新組織架構運作 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的主要職責是 在澳門保安部隊範圍內的法律 人員 後勤 財政 管理 通訊 基礎設施 組織及資訊方面提供技術及行政輔助 以及提供計劃 統籌及程序 標準化的輔助 該局下設行政管理廳 技術支援廳 公共關係暨歷史檔案辦公室等部門 招募 澳門治安警員和消防員的招募工作 統一由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負責 為提高保安部隊 學員的質素 自 1998 年起 澳門保安當局把治安警員和消防員入職的學歷條件提高至具備中 文初中三或葡文九年級或以上程度 另外 由第 6/2002 號法律公佈後起 招聘保安學員的課 程改名為澳門保安部隊保安學員培訓課程 第 13/2002 號行政法規 對澳門保安部隊保安學員 培訓課程的錄取及修讀制度的部份條文作出修改 報考者須經過體檢 體能測試 常識測試 和心理測驗 第五屆澳門保安部隊保安學員培訓課程結束時 共有 117 名保安學員受聘就職 其中警員 93 名 消防員 24 名 2007 年保安部隊學員的招募情況詳見下表 保安學員培訓課程 投考人數 第六屆 1,883 第七屆 第一期 2,013 第七屆 第二期 第八屆 1,176 經淘汰後修讀培訓課程人數 男性保安學員 女性保安學員 合計 59 39 98 58 27 85 32 24 56 103 37 140 上述學員已開始接受訓練課程 成績合格者將加入澳門保安部隊 成為治安警員或消防 員 澳門保安部隊的文職人員也統一由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負責招聘 經考核後 獲取錄的 人員會被分派到澳門保安部隊各部門內工作 諮詢及投訴 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成立時就設有公眾諮詢服務 由附屬單位公共關係暨歷史檔案辦公 室負責 服務範圍包括接受居民對澳門保安部隊各部隊 / 機構範疇內的查詢 建議或投訴 當 接到居民的查詢 建議或投訴後 該局即進行分析 根據個案內容所屬部隊 / 機構專責的範疇 轉介調查 並定期跟進 待有結果立刻由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轉述 或由獲轉介的部隊 / 機構 直接回覆當事人 2007 年 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共接獲 330 宗個案 其中投訴個案共有 81 宗 建議及提供意見共 19 宗 查詢資料共 210 宗 舉報 10 宗 讚揚及尋求協助各 3 宗 而不涉 及澳門保安部隊個案則有 4 宗 在 81 宗投訴個案中 有 48 宗涉及人員 22 宗涉及交通事宜 其餘大多涉及程序手續及公共環境等問題 264

公共秩序 紀律程序立案 澳門保安部隊對所有軍事化人員在紀律上的要求是非常嚴格的 澳門保安部隊提供的資 料顯示 2007 年 共有 447 宗違反紀律卷宗 對 494 人作出調查 包括治安警察局 244 宗 消防局 80 宗 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7 宗 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 7 宗 大部份紀律程序是因 為輕微違犯紀律而立案 其中治安警察局 3 名人員因刑事違法行為而被處分 消防局 19 世紀中期 澳門已建立起一支具有近代意義的官辦消防隊 特區政府成立後 消防隊改名為消防局 同時 為配合社會經濟發展的需要 重新規範 消防局的組織及運作 消防局現時的組織結構包括 指揮部 紀律委員會 法律顧問處 指 揮部輔助室 資源管理廳及人事暨後勤處 技術廳 澳門行動廳及澳門行動暨救護處 海島 行動廳及海島行動暨救護處 消防學校 服務處 機場處等附屬單位 消防局的宗旨是保障居民的生命財產免受災難威脅 防火滅火 主要任務是在發生火災 水災 倒塌等一切危及人命或人身完整 以及財產災難時提供救助 預防火災 對緊急病人 及遇難人提供協助 消防局也參與民防及應付緊急情況的工作 截至 2007 年年底 消防局人員編制為 1,173 人 編制內在職人員總數為 796 人 編制內 職位填補空缺為 377 人 消防局現設置 7 間消防行動站 分佈於澳門半島 氹仔和路環 分 別為消防總部暨西灣湖行動站 中央行動站 黑沙環行動站 氹仔島行動站 路環島行動站 及澳門國際機場的消防機場處 2 個行動站 在 2007 年全年 消防局處理的事故總數為 26,983 宗 消防車輛和裝備 現時 消防局擁有的消防車輛總數為 173 部 其中水泵車 30 部 鋼梯車 18 部 搶救車 9 部 大型泡沫及乾粉車 3 部 高空拯救裝備車 1 部 救生氣墊車 4 部 照明車 3 部 排煙車 2 部 呼吸輔助器車 3 部 指揮車 2 部 救護車 32 部 救護運輸車 1 部 緊急藥物支援車 2 部 消 毒消洗工具運輸車 1 部 救護摩托車 9 部 滅火摩托車 3 部 載喉車 3 部 化學設備車 2 部 貨車 4 部 吉普車 8 部及其他一般工作車輛 33 部等 滅火 2007 年全年 消防局共處理 1,042 宗火警召喚 其中有 1 宗是三級火警 18 宗是二級火 警 565 宗是一級火警及 33 宗是雜項火警 按原因分類 主要是居民不小心遺下火種引致的 火警有 700 宗 其餘是電線短路有 80 宗 誤會有 102 宗 惡意虛報有 16 宗 懷疑縱火有 23 宗及其他原因引致的火警共 121 宗 在年內火警中共有 20 人受傷 265

2008 澳門年鑑 其他緊急和特別服務 在發生氣體洩漏 協助開門 電梯困人 企圖自殺 工業意外 交通意外 清除墮下物 清洗地面 樓房或樹木倒塌 山泥傾瀉 水浸 澳門機場拯救和特別服務工作等事故時 消 防局會提供緊急和特別服務 2007 年 消防局共處理這類緊急特別服務召喚 3,709 宗 救護車服務 消防局負責全澳的緊急救護服務 緊急救護車隊現有救護員 397 名 全部接受過專業護 理培訓 獲得認可證書 2007 年共處理 22,232 宗緊急救護車召喚 參與救護車服務的出勤架 次為 23,953 次 緊急救護車服務主要對象包括 因火警引致的意外 如燒傷或燙傷等 工業 意外 交通意外 家居意外 自殺 毆鬥引致的出血或骨折 不省人事 突發病 如心臟病 癲癇症 精神病等 及其他需要緊急救護服務的人士 防火 6 月 9 日第 24/95/M 號法令第 2 和第 3 條規定 土地工務運輸局及發出准照的其他實體 有權限監察 防火安全規章 的遵守及貫徹執行 有權限的實體在行使所指的權限時 得要 求消防局及其他公共部門或實體 在其職責及權限範圍內提供合作 根據 防火安全規章 規定 全澳新落成建築物的設計及消防設備均受該法規規範 而舊有的建築物則按個別情況 建議改善消防設施 消防局對澳門的商場 工廠 飲食場所及各類型娛樂場所等進行防火安 全巡查 監察和查驗 確保遵守防火法例的要求及消防設備操作正常 並將檢查結果及意見 書送交有權限的實體跟進處理 2007 年共審查建築圖則 1,706 宗 查驗 1,108 宗 消防設備測 試 877 宗 防火安全巡查 1,655 宗 處理投訴防火安全 253 宗 防火及滅火器材認可 61 宗 火警發生原因多數與居民的消防知識不足和疏忽有關 該局為此制定防火安全指引 並 以小冊子和單張形式派發給居民 藉此大力推廣防火意識及增強相關的教育工作 2007 年內 共為居民 團體 酒店 工廠和學校等舉辦防火安全講座 121 次 參與講座的達 9,103 人次 並透過轄下的諮詢接待機制 解答居民對防火方面的諮詢共 337 宗 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 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 簡稱保安高校 是保安司轄下的局級單位 也是澳門一所培訓 高級警務人員的高等教育學府 保安高校的宗旨是為澳門保安部隊各部隊的編制培訓警官或消防官 舉辦有利澳門保安 部隊的進修 再培訓或專業化等課程或實習 為澳門保安部隊編制舉辦警官或消防官的升級 課程等 保安高校成立至今僅十餘年 已為澳門培訓一批擁有專業知識 技術和魄力的高級警官 及消防官 266

公共秩序 在 警官 / 消防官培訓課程 中 1995 年至 2007 年間共培訓 203 名警官及消防官 畢業 學員已分別在各部隊中擔任領導職位 尚在培訓中的還有第八 第九及第十屆的學員共 36 人 其中 2 人是來自內地的交流生 由保安高校綜合訓練中心負責的 保安學員培訓課程 從 1991 年至 2007 年共培訓約 4,008 名學員 保安高校重視人員培訓工作 緊貼科技發展及時代脈搏 結合警務工作實際需要 逐步 改善培訓機制 加速知識更新 為人員提供更多的學習和培訓機會 2007 年 保安高校舉辦 多項課程 講座和研討會 其中共開辦 33 項課程 計有 警官 / 消防官培訓課程 保安學 員培訓課程 晉升警長 / 消防區長課程 共同階段 晉升副警長 / 副消防區長課程 共 同階段 晉升高級警員 / 高級消防員課程 爆炸品及放射性材料課程 刑事訴訟法課 程 武力使用教官課程 紓解心理壓力講座 和 情緒智能講座 等 就讀學員合共約 3,299 人次 交通意外 據治安警察局統計 2007 年澳門共發生 12,974 宗交通意外 受傷人數為 4,445 人 17 人 死亡 海關 澳門特區海關於 2001 年 11 月 1 日正式運作 11 月 6 日舉行成立典禮及海關大樓揭幕禮 每年的 11 月 6 日定為海關成立紀念日 海關是根據 基本法 的規定而設立 它是澳門特區一個具有行政自治權的公共機關 負責領導 執行和監察與關務政策有關的措施 並負責關務管理和監督等具警務性質的工作 海關的職責是 預防 打擊和遏止關務欺詐行為 致力預防和遏止不法販運活動 配合 對外貿易活動的監管工作 並為發展對外貿易活動作出貢獻 以維護澳門特區在國際上的信 譽 根據法例確保對知識產權的保護 致力履行澳門特區在海關範疇內承擔的國際義務 致 力保護人身和財產安全 妥善執行特區的內部安全政策 參與特區的民防工作 並在緊急情 況中參與行動 海關的組織架構包括海關關長 副海關關長 助理海關關長 行動管理廳 口岸監察廳 知識產權廳 海上監察廳 資訊通訊廳 內部審查辦公室 行政財政廳等 海上監察 海關船隊和人員負責澳門習慣水域和沿岸的巡邏工作 透過與廣東省公安廳邊防總隊和 內地其他海關部門的合作和聯繫 加強打擊有組織的偷渡和走私活動 為維護海上秩序 海 關船隊人員聯同內地相關單位 珠海公安邊防 漁政船艇 分別於 2007 年 1 月 29 日 3 月 11 日 4 月 18 至 19 日 5 月 14 至 18 日 9 月 13 日 10 月 8 至 25 日 11 月 28 日及 12 月 1 267

2008 澳門年鑑 日 在澳門沿海進行 12 次維持海上治安及航道安全的聯合行動 海關船隊現有巡邏船 9 艘及巡邏快艇 15 艘 國際合作 澳門海關是世界海關組織的成員 2007 年 海關繼續委派人員往各地區參加工作會議及 進行交流訪問 另外 海關全力配合世界海關組織亞太區域情報辦公室為打擊香煙走私而推行的 鱷魚 計劃 為打擊破壞臭氧層物質的非法貿易活動而開展的 補天行動 以及為截查空港毒品 走私而推行的 國際機場毒品扣查即時通報系統 Drug Seizure Immediate Notification System For International Airport 處理查詢及投訴 海關的內部審查辦公室直屬海關關長 專責處理舉報 投訴及查詢事宜 辦公室透過 24 小時的舉報 / 投訴熱線 以及辦公時間內的查詢熱線 電子郵箱 設於各單位的意見箱及直 接面見等各種途徑 系統地整理業務範圍的各種查詢及投訴個案 2007 年接獲的舉報個案 312 宗 內容包括侵犯知識產權 違反對外貿易制度 違反海上安全法規 非法移民 非法 勞工 毒品活動 投訴個案 66 宗 內容包括海關人員行為操守 程序手續 設施 噪音等 舉報和投訴機制的設立 有利於優化海關的服務和人員素質 為提高海關的工作效率創造有 利的條件 民防計劃 民防是澳門特區公共行政當局與居民共同推行的活動 目的是防範由嚴重意外 災害或 災難引起的集體性危險 減輕該等危險造成的損害 以及拯救身陷險境的人士 當發生嚴重意外 災害或災難時 聯合行動中心將動用手上的人力和物力 建議 協調 及監督一連串無論是主動或被動的特別措施 目的是為預防及減少危險以及減輕其影響 並 在由熱帶風暴或其他事故造成的異常及反常情況下 確保採取一切必須預防措施 維持基本 的服務及保障居民正常的生活條件 執行民防行動時 將因應緊急預防狀態 拯救狀態以及災害或災難狀態而採取分階段行 動 遇有需要時 還可以把澳門分為澳門半島及離島區兩個區域 各設立一個行動中心 以 便在聯合指揮部指揮官的指揮下 訂定或協調所要採取的措施或行動 參與民防行動的保安部隊 特區政府其他部門及私營機構包括 民防行動中心 離島區 行動中心 消防局 治安警察局 保安部隊事務局 保安部隊高等學校 保安協調辦公室 司法警察局 海關 民航局 港務局 仁伯爵綜合醫院 教育暨青年局 土地工務運輸局 旅遊局 地球物理暨氣象局 新聞局 社會工作局 房屋局 民政總署 衛生局 澳門電力 268

公共秩序 有限公司 澳門電訊有限公司 鏡湖醫院 澳門自來水有限公司和澳門廣播電視有限公司 澳門監獄 澳門牢獄的設置已有幾百年歷史 位於路環島的澳門監獄於 1990 年竣工並投入運作至 今 而與監獄毗鄰的原路環青年監獄則用作囚禁女性在囚人 基於特別保安措施的需要 一座附屬於監獄 位於路環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側的特別 囚禁區牢房於 1998 年動工 翌年投入運作 用來囚禁被列為防範類及須作特別隔離的在囚 人 1999 年 12 月澳門特區成立當天 路環監獄正式易名為澳門監獄 監獄職責 澳門監獄是執行剝奪自由的刑罰及羈押處分的部門 職責為採取措施正確執行上述刑罰 及處分 並強制被囚禁者守紀律 促進被判刑者重返社會 安排及管理生產工場 以便被囚 禁者重返社會的目標能與合理運用人力及物力資源的目標相配合 澳門監獄設男囚區及女囚區 每一囚區下設兩個分區 一個為被羈押者而設 另一個為 被判刑者而設 澳門監獄也可在上述所指區域以外的其他地點設置特別囚禁區 用以囚禁受絕對或有限 制不准與外界接觸制度約束的被囚禁者 以及被實施隔離的特別保安措施的被囚禁者 經有權限的特區政府成員許可 澳門監獄可例外地執行收容保安處分 監獄設施 澳門監獄由 9 座建築物組成 6 座用作收容在囚人 其中一座用以囚禁被列為防範類及須 作特別隔離在囚人的特別囚禁區牢房 設於澳門保安高等學校側 另外 3 座用作保安控制室 及辦公室 工場 課室 多功能室和醫務護理室等 與囚區分隔而建的一座行政辦公大樓 作為監獄職員辦公及接待公眾之用 而出入口保安大樓則為監獄保安的前線區域 為更有效地執行留院在囚人的監管及醫療工作 澳門監獄與衛生局於仁伯爵綜合醫院共 同籌建羈留病區 設有標準醫療設備 提供部份門診及住院服務 由醫護人員輪值及獄警人 員負責看守 為持續提升服務素質及達到便民的目的 監獄於南灣大馬路中華廣場 8 樓 A 座設置澳門 監獄服務諮詢中心 服務範圍包括 一般諮詢 接受市民投訴 辦理探訪許可證 辦理證明書 預約與社工會面和接收市民信件及補充資料 在囚人口 澳門監獄最大的收容量可達 1,050 名在囚人 截至 2007 年 12 月 31 日 監獄收容的在囚 人總數為 812 人 當中羈押犯及已判在囚人分別佔 208 人及 604 人 269

2008 澳門年鑑 澳門監獄在囚人數表 截至2007年12月31日 7% 3% 22% 男性已判544人 68% 男性羈押180人 女性已判60人 女性羈押28人 在囚人重返社會計劃 為使在囚人獲釋後能重返社會及落實對在囚人重返社會的計劃 澳門監獄為在囚人特設 有學校教育及職業技能培訓 在囚人可根據個人的條件 意向及需要 向獄方提出申請 學校教育 監獄與教育暨青年局合辦 為在囚人在獄中開辦回歸小學課程和回歸初中課程 在囚人 可就個人的學歷及興趣提出報讀申請 經學歷測試後按程度安排入讀 完成每一科目且考試 及格可獲發成績表 此外 在囚人也可透過郵遞方式 報讀函授課程 課程內容需經獄方審查 職業技能培訓 監獄為在囚人設有多個不同的職業技能培訓工場 由專業導師指導在囚人學習 在囚人 可就個人的興趣及未來的生活計劃提出申請 由獄方就在囚人的行為紀律 生理及心理健康 狀況作出評估 安排工作 監獄內所設工場的營運經費和收益全部屬澳門監獄基金 基金主要用於在囚人的更生服 務方面 為讓在囚人有較多學習工作技能的機會 監獄現設有 15 間工場為在囚人提供職業技 能培訓 包括製衣 木工 印刷 五金 工藝 工程維修 水電維修 汽車維修 洗衣及 廚房等 因應社會發展及需求 澳門監獄分別與澳門旅遊學院 澳門管理專業協會等合辦不同的 270

公共秩序 專業證書課程 包括侍應生 零售人員培訓課程以及專業美容班課程 令在囚人可透過自身 努力 學得一技之長 為日後重返社會創造條件 供在囚人考取國際認可職業資格證書 為提高在囚人士出獄後重投社會的能力 加強其職業資格的認受性 澳門監獄獲英國倫 敦城市行業專業學會 委任為美容及製衣行業專業資格的考試中心 在囚人經考試合格 可 取得由該學會頒發 獲國際認可的行業專業資格證書 有助其出獄後重建新生 對在囚人的協助與輔導 監獄除為在囚人提供膳食和醫療保健服務外 對他們的心理及精神狀況尤其關注 安排 社工跟進每位在囚人的個案 還駐有心理輔導員為有需要的在囚人提供輔導 此外 在囚人 若有 16 歲以下的子女 可申請參加兒童援助計劃 於周末或周日與子女會面 還安排社工從 旁輔導 透過遊戲方式加強親子關係 在囚人可與家人或朋友通信 每位在囚人可接受不多於 6 名親友在每星期特定的一小時 內探訪 在有需要的情況下 經獄方許可 可透過電話與家人聯絡或申請面對面探訪 此外 在囚人有宗教信仰的自由 還可擁有監獄許可的信仰物 監獄設有投訴機制及渠道 在囚人可因應個人需要而提出 公共關係 為增加居民對監獄功能的認識 鼓勵他們多提意見及建議 監獄設有專責部門負責有關 工作 2007 年 共有 31 個團體 771 人次到訪澳門監獄 當中包括澳門的團體 學校以及來自 不同地區的懲教部門 獄方還為到訪的學生 安排與在囚人對話的環節 通過在囚人的親身 說法 勸勉青少年切勿以身試法 進一步改善獄方的服務質素 居民的意見十分重要 居民可透過親臨 書函 傳真及熱 線等方式向獄方提出意見 建議及投訴 有關投訴機制 除由專人負責外 一切與投訴有關 的資料皆直接由獄長或副獄長參與跟進 社會重返 法務局轄下的社會重返廳 主要負責刑釋人士的更生服務 違法青少年的矯治服務 以 及協助法院執行一些非監禁的刑罰 旨在協助服務對象重新融入社會 建立健康 守法的生 活 更生服務 製作嫌犯的判前社會報告 以協助法院判決 協助法院執行一些非監禁的刑 罰或措施 例如 緩刑 假釋 強制戒毒及勞動代替罰金等 更生服務主要以輔導及支援 為主 包括向案主及其家人提供心理輔導 經濟支援 就業援助等 271

2008 澳門年鑑 違法青少年矯治服務 為違法的未成年人製作判前報告 以協助法院判決 協助法院執 行未成年人的教育措施 該部份的工作重點是給予行為偏差的青少年適當的輔導和教育 為 其安排就學 職業培訓等 也提供家庭輔導 至 2007 年 12 月底 社會重返廳跟進的個案人數總額為 753 人 其中成年人 314 人 未 成年人 439 人 社會重返廳 2007 年個案工作統計表 成年個案 未成年個案 個案類別 本年入案 本年結案 累積個案 (跟進中) 個案類別 判前報告 271 307 80 判前報告 假釋 83 83 119 緩刑 57 25 勞動代替 罰金 7 戒毒個案 本年入案 本年結案 累積個案 (跟進中) 284 278 16 復和 0 0 0 83 遵守行為 守則 56 0 56 6 7 社會服務令 2 0 2 3 0 2 感化令 121 1 117 其他 86 77 23 入住短期 宿舍 6 0 6 --- --- --- --- 舊措施 278 332 242 總數 507 498 314 總數 747 611 439 累積跟進個案總數 753 少年感化院 少年感化院是法務局轄下的部門 主要職能是向觸犯法律的青少年提供收容援助服務 處理個案均經由法院轉介 收容服務的目的在於矯正院童在認知 情緒 行為等方面的問題 提高其獨立思考和自理能力 鍛煉生活技能 將來能更順利融入社會 少年感化院內分為男童區及女童區 每區各有一隊全日輪值的輔導員 此外還有社會工 272

公共秩序 作者 心理輔導員 職業培訓導師及教師等 各司其職 互相支援 配合 使服務更富持 續性 計劃性及針對性 服務對象 少年感化院的收容服務一般適用於年滿 12 歲而未滿 16 歲的未成年人 收容期可延長至 院童年滿 21 歲為止 至 2007 年年底 少年感化院有男院童 42 人 女院童 4 人 學術與職業培訓 少年感化院內設有正式的中 小學課程 另有電子 電工班 並可轉介院童到其他職業 培訓中心學習 還舉辦面試技巧 EQ 闡釋 藝術治療等短期學習班 讓院童能學習多方面的 知識 個人輔導 大多數院童的問題焦點在於自我觀念 理性思考 是非觀 道德觀等方面 社工在作個 人輔導時 會針對每一個案的具體問題給予輔導 社會服務計劃 為讓院童認識社會 關心社群 提高社會責任感 少年感化院成立數支義工隊 提供各 類義務服務 如為獨居老人 精神病康復者進行家居清潔 維修 協助社團舉辦團體活動等 家庭輔導 為協助院童重返家園 少年感化院把輔導工作延伸至院童的家庭 協助院童重建與家庭 的關係 強化親子溝通 發展家庭的支援網路 提升家長管教功能等 同時 協助有需要的 家庭尋求如家庭經濟 住屋 醫療或家庭成員的就業及就學等社會協助 透過此等服務 為 院童重返社會創造更多有利的條件 273

2008

12 13 275

5 14 12 276

11 26 2008 11 277

9 12 6 5 278

2007 8 279

教育 第八章 教育 人文建設 以教育為首 為配合經濟和社會的協調發展 澳門須培育熟悉本地情況 具 國際視野和專業技能的高素質人才 特區政府將投入更多資源 推進教育改革 提升整體教 育素質 良好及完善的法律制度作為教育發展的後盾 是實現優質教育的一個重要環節 也是保 持社會持續發展的有力支持和保障 隨着第 9/2006 號法律 非高等教育制度綱要法 於 2006 年 12 月頒佈 並於 2007/2008 學年起實施 澳門的非高等教育在 持續進步 發展有道 的 進程上 又邁進新里程 為配合 綱要法 的實施 2007 年頒佈 正規教育階段的學習年限 的實施日程 和 教育發展基金制度 調整學費津貼金額和教師直接津貼以及修改 免費教 育津貼制度 等 這一系列措施有利進一步完善教育制度體系 提升教育素質 特區政府將繼續優化教育行政 修訂 制訂 完善及落實相關的法規 包括學生 教學 人員 學校 課程和教學 環境與設備 監察等方面的優化 對正規教育 家庭教育 回歸 教育及社區教育提供支援和加大經費的投入 改善學校教學設備和完善相關的服務 營造優 質教育及終身學習的環境 為推動教育朝優質方向發展 特區政府在 2007 年成立教育發展基金 整合並繼續推出多 項資助計劃 鼓勵學校配合長遠發展目標 制定和實施發展計劃 舉辦促進學生身心發展和 教學人員專業成長的活動 高等教育方面 特區政府繼續支持各高等院校提升教學和科研素質 培養高素質的人才 發揮各院校的科研力量 開展學術研究 推動高教改革 跟進 高等教育制度 法律及配套 法規的修訂工作 支持各高等院校修訂規章 加強院校辦學自主 非高等教育領域 根據教育暨青年局非高等教育方面的統計資料顯示 2007/2008 學年 按發出學校執照 計算 澳門共有 83 間學校 其中只提供正規教育的學校有 72 間 只提供回歸教育的學校有 3 間 同時提供正規和回歸教育的學校有 8 間 在 83 間學校之中 公立學校有 13 間 私立 學校有 70 間 當中就讀於免費教育學校系統內的學生為 68,829 人 佔正規教育總學生人數 的 85% 2007/2008 學年就讀於非高等教育的學生總數為 83,790 人 當中正規教育的學生人數為 80,823 人 包括幼兒教育 9,065 人 10.8% 小學 30,012 人 35.8% 中學 41,271 人 49.3% 及特殊教育 475 人 0.6% 而回歸教育的學生人數為 2,967 人 包括小學 243 人 0.3% 中學 2,724 人 3.3% 2007/2008 學年教師總數為 4,739 人 教育暨青年局繼續對私立教育機構的教師發放津貼 再次提升各類學歷教師的津貼金額 較 2006/2007 學年增加 17% 至 19% 283

2008 澳門年鑑 與 2006/2007 學年比較 學生人數在這一學年輕微回落 而教學人員數量卻有升幅 師生 比例進一步優化 為教育質量的提升創造有利條件 教育暨青年局 教育暨青年局 簡稱教青局 由社會文化司司長領導 是一個構思 指導 協調 管理 和評核非高等教育 以及輔助青年及相關社團的組織單位 教青局一方面負責執行教育政策 發展各類教育 為教育機構的良好運作提供所需條件 以確保實行持續教育的原則及所有居民享受教育的權利 另一方面 負責執行青年政策 鼓 勵並發展有助文化推廣及青年和諧融入社會的培訓工作 訂定教育及青年活動的年度和跨年 度計劃 教青局也負責為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融入社群提供條件 定期評核教育制度 以保證 教學法的革新及配合特區社會經濟實況 推行訂立私立教育的規章 協調及監察公立及私立 學校的教育活動等 教育委員會 教育委員會是一個匯集社會各方力量進行參與 合作及檢討的機構 為教育政策的發展 尋求廣泛的共識 教青局為教育委員會提供行政技術輔助 2007 年 教育委員會內組成 私立學校教學人員制度框架 教育委員會的組織與運作 和 學校通則 3 個專責小組 為各項教育政策提供意見 教育委員會全年共舉行 5 次全體會 議 14 次專責小組會議 按序為制定和修訂 非高等教育制度綱要法 涉及的相關法規提供 專業意見 教育發展基金 特區政府成立教育發展基金 鼓勵和支持有利教育發展的各項計劃和項目 特區政府一直積極鼓勵學校推行優質教育 培養優質人才 為促進非高等教育的整體素 質 教青局於過去數年均因應不同的教育目標推出多項資助計劃 為更合理地把資源投放在 各類具發展性的教育計劃和活動上 2007/2008 學年把各項計劃整合為 學校發展計劃 及 校 舍修葺和設備更新計劃 支援學校按各自特色開展教育計劃 教育發展基金投入運作後 相信能更有效地推動教育的發展 提升教育素質 義務教育發展 義務教育是指對年齡介於 5 至 15 歲的未成年人強制實施的普及教育 教青局採取多方面 措施配合義務教育 包括繼續執行 學生離校通報機制 以便儘早獲悉學生離校的資料 提 供快捷有效的輔助與支援 為加強通報機制 教青局委託身份證明局向在義務教育年齡層內 284

教育 持有澳門居民身份證 但未曾在澳門學校註冊就讀兒童的家長或監護人發出就學通知信 通 報 勸喻及跟進協助其子女註冊入學 保障適齡兒童就學的權利 同時 繼續提供學位求助 服務 通過資助社團開展 校園適應學習計劃 協助學生重返校園 免費教育發展 免費教育於 2007/2008 學年上延至高中教育三年級 整個免費教育的年級共 15 年 包括 3 年幼兒教育 6 年小學教育 3 年初中教育以及 3 年高中教育 2000/2001 學年 特區政府由幼兒教育第三年級開始 以每班 35 至 45 人的方式實施包班 津貼 鼓勵學校將每班人數逐步減少 2007/2008 學年幼兒教育和小學教育階段的每班津貼金 額為 400,000 元 初中為 600,000 元 而高中則為 700,000 元 相比 2006/2007 學年的增加幅 度均超出 7% 從 2006/2007 學年開始 學生家長免交補充服務費 在包班的人數限制方面 2007/2008 學年首次於幼兒教育第一年級開始 將每班的上下限 分別由 45 人和 35 人 下調至 35 人和 25 人 之後逐年向上一級延伸 為小班教學創造條件 增加沒有提供免費教育學校學生的學費津貼 把幼兒教育和小學教育每位學生發放的津 貼提升至 7,000 元 中學教育每位學生的津貼金額提升至 9,000 元 此外 教青局繼續發放學 費及文教用品津貼 免費教育津貼和學費津貼 2006/2007 學年金額 教育階段 2007/2008 學年金額 幼兒教育和小學教育 318,000 元 / 班 初中教育 479,250/ 班 初中一 600,000 元 / 班 10,650/ 人 ( 初中二和初中三 ) 費 高中教育 --- 教 說明 1. 每班資助金額以每班 35 至 45 人發放 若班級人數少於該規定人數下限 時 則資助金額為 ( 上述津貼金額 規定人數下限 ) 實際學生人數 從 2007/2008 學年開始 幼兒教育一年級每班資助金額的規定人數範圍下調至 25 至 35 人 並逐年向上一級延伸 免 育 津 貼 400,000 元 / 班 700,000 元 / 班 2. 2006/2007 學年下半年開始 免費教育津貼和補充服務費津貼合一發放 表 內金額為尚未合一的金額 3. 2007/2008 學年 若初中三年級的班級人數超過 45 人 則第 46 至 55 人的 津貼為每名 8,150 元 第 56 至 65 人為每名 6,020 元 第 66 人或以上為 0 元 若高中教育的班級人數超過 45 人 則第 46 至 55 人的津貼為每名 9,330 元 第 56 至 65 人為每名 6,220 元 第 66 人或以上為 0 元 285

2008 澳門年鑑 免費教育津貼和學費津貼 (續) 教育階段 學 費 津 貼 2006/2007 學年 每名學生津貼 幼兒教育和小學教育 5,000 元 7,000 元 初中教育 7,500 元 9,000 元 高中教育 5,000 元 9,000 元 教育階段 補 2006/2007 學年 每班資助金額 充 幼兒教育和小學教育 52,200 元 服 初中教育 79,200 元 務 2007/2008 學年 每名學生津貼 --- 說明 1. 2006/2007 學年 若初中二年級和三年級的班級人數超過 45 人 則資助金 額為 實際學生人數 1,760 元 費 津 2. 2006/2007 學年開始 學校應免收學生家長的補充服務費 貼 3. 2006/2007 學年下半年開始 免費教育津貼和補充服務費津貼合一發放 表 內金額為尚未合一的金額 課程發展 特區政府透過 課程改革及發展委員會 落實課程改革的具體工作 教青局參考 澳門非高等教育課程的檢視與改革路向 研究報告的意見 初步完成幼兒 教育和小學品德與公民教育基本學力要求的編制工作及進行諮詢 又為幼兒課程框架法規的 修訂進行研究 諮詢及草擬等工作 教青局也繼續與澳門各高等院校合作 為學校領導人員 及教學人員提供專業培訓 提升學校課程發展人員的專業水平 同時 訂定非高等教育 語 文教育政策 職業技術教育 教青局透過 職業技術教育課程資助計劃 鼓勵學校增設高中程度職業技術教育的學額 和課程種類 並向就讀這些課程的高中學生提供學費津貼資助 2007/2008 學年 澳門共有 9 所學校 共 75 個班 開設職業技術教育課程 提供共 36 個 課程種類 就讀學生 2,000 人 特殊教育 為保障有特殊教育需要學生的學習權利 教青局為學生提供評估和諮詢服務 作出適當 286

教育 的學位安排 協助他們發展潛能和融入社會 2007/2008 學年 全澳共有 739 名接受特殊教育的學生 當中 264 人就讀融合班 475 人 在特殊班 教青局於 2007/2008 學年繼續開展 融合教育資助計劃 對收取有特殊教育需要 學生的私立教育機構提供財政 培訓及技術等方面的支援 參與該資助計劃的私立教育機構 共 19 所 為配合特殊教育的全面發展 提升教師相關的專業質素 該局繼續舉辦特殊教育和融合 教育的培訓課程和工作坊 委託高等教育機構開發資優學生的評估工具 有效識別資優兒童 及儘早開展跟進工作 終身學習 教青局 2007 年推出持續教育資助計劃 推動持續教育的發展 鼓勵居民參與學習活動 提升自身素質 培養終身學習的理念 促進個人和社會的整體進步和發展 該計劃於 2007 年 9 至 12 月期間共有 17 個機構參與 提供 397 個不同的課程 資助名額達 5,082 個 教青局繼續推出 學校閱讀優化計劃 向學校提供改善圖書館設施 舉辦推廣閱讀活動 的津貼 通過優化教青局轄下的語言推廣中心 氹仔教育活動中心 成人教育中心及教育資源中 心的圖書室 營造良好的閱讀環境 提升市民的閱讀興趣 市民可以使用全新的圖書館自動 化系統 通過互聯網查閱教青局轄下各中心的圖書資料 預約及續借圖書 各中心也引入館 際代還服務 方便讀者 各中心圖書室參與 圖書館周 推廣活動 開展閱讀活動及培訓課程 回 歸 教 育 涵 蓋 小 學 初 中 及 高 中 程 度 為 有 需 要 的 人 士 提 供 再 次 受 教 育 的 機 會 2007/2008 學年繼續設日間高中回歸教育課程 主要對象為需要輪班工作人士 尤其是博彩行 業人員 教青局進一步加強轄下 終身學習服務站 的運作 方便市民查詢及報讀轄下各中心的 學習活動 繼續推行 終身學習獎勵計劃 透過轄下各中心提供課程和活動的機構合作 為 市民提供多元化的學習途徑 2007 年 教青局繼續出版 終身學習 百分百家長 及 語言聊天室 等雜誌 校園及設施開放 教青局繼續推行 學校社區化計劃 鼓勵學校把教育資源向社區開放 該局為參加計劃 的學校提供改善場地設施和部份場地管理的支持及協助 目前 已有多間公 私立學校參與 該計劃 各學校也不斷深化相關的工作 從設施的開放 漸漸發展到社區教育活動的開展 動感教菁教育電視節目 為體現 以優質教育創造優質生活 的理念 配合居民整體生活素質的提升 教青局透 287

2008 澳門年鑑 過電視媒體推出全新的教育電視節目 動感教菁 讓學生 家長 教師及社會人士獲取更多 的教育資訊 教師專業發展 2007/2008 學年 教青局繼續推行 校本培訓資助計劃 鼓勵學校按發展願景及教學人 員的特點 自行設計及實施校本培訓計劃 獲資助學校共 93 間 津貼金額達 1,000 多萬 較 推出之初增達 3 倍 2007/2008 學年推出 休教進修 和 脫產培訓 兩項計劃 讓教師暫時離開工作崗位 參與培訓 自主學習或進行教學科研等專業發展活動 繼續推行 骨幹教師培訓計劃 延 續培訓 及 校本培訓計劃 滿足教師在專業發展上和教學方面的需求 設立局長博客 創 設更多與教師 學校交流的平台和渠道 支援教師工作 教青局在 2007/2008 學年增加閱讀推廣人員 資訊科技教育人員及餘暇活動人員資助計 劃 擴大分擔教師的非教學工作範圍 現時 900 名學生或以上的學校可獲津貼不少於 1 名全 職人員 900 名學生以下的學校則獲津貼不少於 1 名兼職人員 而給予學校的專職人員津貼金 額為每名全職人員每學年 200,000 元 兼職則為 100,000 元 教青局轄下的教育資源中心對教學人員開放 提供舒適的環境 先進的設施 豐富網上 教學資源 便捷的資訊平台 以及引進和推介最新的教學設備與技術 舉辦專業培訓及教學 設計獎勵活動 鼓勵教師提升專業素質及對教學進行不斷的探索 2007 年共出版 4 期 教師雜誌 為加強與教學人員的溝通聯繫 教青局更設 教師天地 網站 向教學人員提供個人電子郵箱 討論區 行事曆 查閱課程和活動 網上報名等服務 學校督導 學校督導職責是監察及評估非高等教育體系的教學質量 且負責行政及財政方面的督導 工作 2007 年教青局正式開展學校綜合評鑑 為保證學校的教育質量 幫助學校完善學校教育 規劃必需的輔助措施 推進學校的健 康發展 教青局 2007 年完成 澳門中小學體育課程及實施現況研究與評鑑 開展 澳門中 小學品德與公民教育 和 幼兒中文教育 的專項評鑑 同時邀請鄰近地區的評鑑專家協助 發展和完善學校綜合評鑑機制 學生能力國際評估計劃 (PISA) 2006 年教青局邀請澳門大學學生能力國際評估計劃中心合作 得到澳門 43 間中學的 4,760 15 名 歲中學生參與 成果於 2007 年 12 月公佈 該評估計劃重點評估 15 歲學生的科學素養 以及數學和閱讀素養 共有 57 個國家或經濟體系參與評估 288

教育 在科學三個測試內容中 澳門 15 歲學生在 生物學系統 中表現最佳 在 物理學系 統 中表現不俗 而在 地球及太空系統 表現較差 在科學三項主要能力中 澳門 15 歲 學生在 科學地解釋現象 表現最佳 在 運用科學證據 表現不俗 而在 識別科學議題 的表現較差 在數學素養方面 澳門 15 歲學生數學量尺得分位列 7 至 11 之間 排名第 8 在統計上顯 著高於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 OECD 成員國的平均數 在閱讀素養方面 澳門 15 歲學生閱讀量尺得分位列 18 至 22 之間 排名第 21 在統計上 與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成員國的平均數未有顯著分別 在參與研究計劃的國家和經濟體系中 澳門家庭的社經文化地位對科學素養變異數的百 分比處於最低的幾個地區之一 顯示澳門非高等教育制度為來自不同社經文化地位家庭的學 生 提供較公平的教育機會 愛國愛澳教育 教青局制定 愛國愛澳 教育實施綱要 持續推行 愛國愛澳 教育工作 包括開發課 程和教學資源 鼓勵學校把 愛國愛澳 教育貫徹在學科當中 組織和開展認識國家 參與 社會的活動 讓教師及青少年養成愛祖國 愛澳門的情懷 在學校推行 愛國愛澳 教育方面 教青局一方面組織專業人員積極開發多種形式的課 程和教學資源 一方面在品德與公民教育的基本學力要求中 將 愛國愛澳 作為重要範疇 貫穿於各教育階段 教青局透過 愛祖國 愛澳門 網頁 展示各類 愛國愛澳 教育資訊及多媒體教材 提供 愛國愛澳 教學資源 以及升旗儀式的資訊 教青局繼續與中華人民共和國解放軍駐澳部隊合辦 國防教育營 2007 年入營的學生為 133 名 每年組織師生 青年參加 全澳學界慶祝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周年升旗禮 等愛國教 育活動 2007 年參加 國情教育培訓課程 的學生人數超出 400 人 使師生們深入瞭解內地的政 治 教育 經濟 外交 文化等現狀 也安排師生參觀交流 2007 年的京港澳學生交流活動利用北京舉辦第二十九屆奧運會這一契機 通過奧林匹克 所宣揚的堅忍不屈 自我完善 超越勝敗等精神 對學生進行品德教育 教青局繼續組織 認識祖國 愛我中華 學習之旅資助計劃 全數資助學校組織學生到 內地考察 交流 家校合作 教青局訂定 2006-2008 年家校合作的主題為 樹立尊重關愛典範 善盡家校教養天職 促進親職教育的發展 289

2008 澳門年鑑 為教育工作者 家長開展家校合作的培訓活動 組織校長 教師 家長到鄰近地區參觀 及訪問成功推行家校合作的學校 增進他們對家校合作和家長會的認識和深入瞭解 開展家 校合作的工作 教青局也資助多間學校或家長會舉辦相關活動 學校環境和設備 教青局委託新加坡顧問公司 提交如何改進教育環境改善規劃的 澳門特別行政區教育 環境改善規劃的研究報告 該局正在研究制定 學校建築和設備標準 法規 對學校建築面 積 課室面積 其他教學活動空間及設施制定系列指標 2007/2008 學年 為繼續推動學校優化資訊科技基建 以及透過資訊科技支持教學改革和 發展 教青局推出資訊科技教育發展 3 年計劃 包括完善學校資訊設備 資訊系統及網絡基建 加強學校在教學和行政方面應用資訊科技 充實校內的教育資源 提高師生使用資訊科技的 能力等 該計劃獲澳門基金會撥款 1.5 億元 2007/2008 學年教青局應學校需求申請 資助學校為有需要的教師購買手提電腦和配置應 用軟件 配合教師進行教學活動 健康校園 學校健康促進 是世界衛生組織提出的推廣健康的策略 2007/2008 學年 教青局以 校 園健康飲食 為主題 關注學校午膳的衛生和營養 倡導學校設立健康小賣部 在校內構建 有助於學生健康成長的飲食環境和文化 目前 該局與約 10 間學校合作 協助學校分析環境 現況 需求評估 訂立行動計劃和檢討工作成效 在財政方面給予最大的支援 協助學校進 行校本特色的健康計劃 創建有特色的健康校園 2007 年教青局與衛生局合作進行 學校飲食政策及環境調查 並計劃為學校膳食工作人 員提供食物衛生的培訓 2007/2008 學年把牛奶計劃的對象推展至小學教育一年級學生 截至 2007 年年底 共有 61 間學校 10,019 名學生參加牛奶計劃 學生輔導 2007/2008 學年 教青局資助澳門明愛 澳門基督教青年會 聖公會澳門社會服務處 鮑思高青年服務網絡和澳門街坊會聯合總會等 5 間民間輔導服務機構 聘請學生輔導員 以駐校形式為學生提供輔導服務 2007/2008 學年共有 103 名學校輔導員駐校為學生提供輔 導服務 學生輔導員是指由教青局派駐或受資助機構 派駐在學校內提供學生輔導服務的社工或 心理輔導員 學生輔導員要持有教育心理 心理輔導 輔導諮商 社會工作或相關範疇的專 科學位或以上學歷 入職後需修讀由教青局提供或認可的 學生輔導員基本培訓課程 及取 得有關證書 教青局按實際狀況調升提供學生輔導服務機構的資助 自 2004/2005 學年至今 總資助額 290

教育 超過 6,194 萬元 2007 年 9 月正式成立 校園危機事故支援小組 主要工作是當發生校園危 機事故時 小組可負責協調和運用校內及校外資源 減低危機事故對學校 學生及校內師生 員工所造成的負面影響 2006/2007 學年開始 教青局開始試行對輔導服務機構增加專業督導的資助 2007/2008 學年進一步資助各輔導服務機構聘請合資格的專業督導 此外 由 2008 年 2 月起提供臨床心 理學家支援服務 為有需要接受心理治療的學生提供服務 2007 年還設立了 伴我同行網 輔導服務平台 藝術教育 2007 年 教青局繼續舉辦及開設多項藝術教育計劃及活動 包括 中學生普及藝術教育 計劃 藝術教育雪球計劃 和 校園樂繽紛 等 教青局於 2007 年設立青少年展藝館 讓青少年有更多的展覽和演出空間 發揮創意 各 展所長 青少年展藝館可舉辦藝術創作 手工模型 收藏品等各類型展覽活動 及戲劇 歌唱 舞蹈 錄像放映 時裝表演等演藝活動 是澳門唯一一所專為青少年而設的展演場地 該局又在轄下的教育資源中心設立展覽廳 為教師和學生提供展示藝術作品的空間 品德教育 教青局繼續透過德育中心 青年中心 社團機構開展的各種類型教育活動及工作 以預 防為原則開展相關活動 協助教師 輔導員 家長及相關人士幫助青少年建立自尊 有價值 正確的人生觀 還結合學校的教學活動 提升學生正確價值判斷的能力 教青局 2007 年繼續推行 關懷青少年成長 資助計劃 推動及資助社團開展有助培育青 少年品德的活動 該局也跟進青年事務委員會的 青年全人發展策略 建議稿的意見 為青 年身心的全面和健康發展制訂具體措施 學生福利 澳門的學生享有學生保健和學生保險的福利 此外 學生如有需要 可申請學費及文教 用品津貼和大專助學金計劃等福利項目 青年事務領域 青年事務委員會 青年事務委員會是社會文化司司長轄下的諮詢機構 宗旨是在訂定青年政策和評估有 關政策的實施方面向司長提供輔助 教青局為青年委員會的運作提供所需技術 行政及財 政輔助 2007 年青年事務委員會共舉行 3 次全體會議 9 次專責小組會議 291

2008 澳門年鑑 青年全人發展策略 青年事務委員會在 2005 年成立 青年全人發展策略 專責小組 目的是透過專責小組的 工作 為特區政府制訂配合澳門社會情況的 青年全人發展策略 建議稿 青年全人發展策略 是一項長遠的政策 15 個領域是依據聯合國提出的青年政策領域方 向而定 其中優先處理的 11 項 核心領域 措施為教育 就業 健康 環境 博彩 偏差 行為 閒暇活動 全面及有效的社會參與及決定 全球化 資訊與溝通科技 兩代關係 以 及 4 項 擴展領域 的措施為飢餓與貧窮 女童與少女 愛滋病 青年及衝突預防 澳門青年指標 為讓社會各界對 13-29 歲青年現狀有更完整的認識 瞭解年青人不同的興趣和需要 為 特區政府在制訂未來青年政策時提供參考 青年事務委員會轄下的 澳門青年指標體系 專 責小組 自 2003 年組成後一直跟進青年指標的研究及資料搜集工作 2007 年完成第一周期的 80 項指標收集工作 公佈 澳門青年指標 2006 報告書 青年指標的領域包括人口 婚姻與家庭 身心健康 教育與培訓 勞動力與就業 文娛 康體活動 公民義務與社會參與 青年犯罪與行為偏差 價值觀 消費與生活質量 社會環 境與青年政策 2007 年成立的專責小組繼續進行檢討和規劃工作 持續改進青年指標資料搜 集和研究工作 青年活動及資助 教青局 2007 年推行的 關懷青少年成長 資助計劃 目的是期望透過特區政府提供的更 多支援 鼓勵及推動社會服務機構或團體 開展更多有助提升青少年品德教育方面的活動計 劃 有 21 個團體共 29 項計劃獲得資助 金額達 290 多萬 教青局為協助青年社團開展工作 培訓人才 提升青年服務的質量 每年均舉辦相關領 域的培訓活動 此外 繼續舉辦多項培訓課程 加強青年服務機構工作人員的專業能力 提 升青年服務的素質 透過主辦及與其他機構合作 開展有利青年人成長的活動 在暑期活動方面 2007 年教青局開展 180 項文娛康樂暑期活動 又與體育發展局合辦 65 項體育類暑期活動 合共提供 45,780 個活動名額 此外 繼續開展 暑期義工計劃 青年 社團暑期活動資助計劃 校內暑期活動資助計劃 和 青年善用餘暇計劃 教青局每年向已註冊登記的民間青年團體 提供年度活動資助 2007 年舉辦競逐 2006 年度青年獎項 學界體育及文娛活動 教青局每年皆舉辦多項體育活動和比賽 促進學生全面和均衡的發展 2007 年除組織學 界體育活動外 也派出學界代表隊參與全國性及國際性的比賽 取得一定成績 292

教育 教青局主辦 鮑思高青年村慈青營承辦 2007/2008 學年 中學生戶外教育營 讓學生體 驗生命的挑戰 深化個人成長 對象為初中三年級學生 青年設施及服務 2007 年 6 月 12 日 塔石青年中心正式改名為青年試館 服務對象主要是 13 至 29 歲的青 年 以休閒教育作為服務主題 青年試館特設 閒聊館 青年可在此欣賞音樂 歌曲 電視 節目 影碟 閱讀雜誌 知己歡聚 還有 心聲牆 讓青年抒發情緒 發表意見 2007 年 教青局裝修轄下的竹灣青年旅舍和黑沙青年旅舍 裝修後的竹灣青年旅舍提供 免費上網服務 公眾用的廚房和燒烤設備等設施 台山自修室和筷子基自修室也完成裝修投 入使用 黑沙環青年活動中心 外港青年活動中心及駿菁活動中心 借出場地予青年團體舉 辦培訓班 會議或活動 繼續在青年中心開設青年社團辦公室 儲物櫃及信箱等設施供青年 團體使用 為青少年提供輔導服務 各類青年活動及義工培訓等 該局轄下的各青年中心持續開展有助青少年成長和發展的群體教育 休閒教育 藝術教 育及康體發展等多元化的服務及活動 如法律推廣 義務工作 生涯規劃及藝術等活動 讓 青少年參與及關心社會發展 繼續為在教青局登記的青年社團提供免費活動訊息上載服務 向各青年社團提供免費網 頁寄存的服務 增設網站內容管理系統 進一步向青年社團提供輔助工具 讓青年社團透過 網站的設立 向外推介會務和各項活動的訊息 教青局持續組織各項活動 如 澳門基本法與澳門特別行政區法律問答比賽 青年普 法生活營 法律冷知識 法律推廣巡迴工作坊等 讓青年關注社會政策事務 在轄下各青 年中心設立 休閒教育青年諮詢小組 鼓勵青年就相關事務發表意見 此外 舉辦多項活動 促進青年社會參與的計劃 如 青年參與社會服務獎勵計劃 暑期義工計劃 青年義務 導師計劃 等 高等教育 高等教育是在基礎教育之上 為社會培養不同領域的高素質人才 並傳承文化和知識 促進學術交流 發展科研 服務社會 澳門現有 10 所高等院校 2006/2007 學年 各院校教學人員共 1,725 人 高等教育課程註 冊學生共 25,907 人 各院校均致力提升教學和科研水平 優化師資隊伍 完善校園設施 開辦切合社會發展 需要的課程 特區政府尊重學術自由 辦學自主 支持院校按其宗旨和特色發展 為社會培 育高素質的人才 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 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 以下簡稱高教辦 為專責協調 跟進及發展高等教育的政府部門 293

2008 澳門年鑑 隸屬社會文化司 於 1992 年成立 主要職責包括 構思高教發展策略並提出建議 協助評核 各高等院校的表現 處理澳門及外地高等院校在澳門開辦和修訂課程的申請 促進對外高教 交流和合作 提供升學資訊及升學輔導服務 推動高等院校校際學生活動 負責內地高校在 澳招收本科生和研究生的報名及考試工作 處理研究生獎學金的申請 收集 整理及出版澳 門高教資料等 處理高等教育課程開設及修訂申請 2007 年 高教辦處理由澳門高等院校提出開辦或修訂課程的申請共 58 宗 其中 24 宗獲 批准 16 宗撤回申請 18 宗仍須處理 同時 處理外地高等教育機構提出在澳門開辦 修訂 及續辦課程的申請共 62 宗 當中 32 宗獲批准 8 宗撤回申請 22 宗仍須處理 促進高等教育的交流與合作 2007 年 高教辦參與及協調多項對外交流活動 3 月 邀請內地 36 所高校代表來澳交流 訪問並參加內地高等教育聯展 5 月 邀請江蘇省高校師生代表團來澳訪問 6 月 協調各高 等院校負責人訪問四川 7 月 協助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 舉辦聯合國教科文組織 1998 世 界高等教育會議區域後續工作委員會第四次會議 8 月 組織澳門大學生赴北京參加國情教育 課程班 10 月 協調院校領導到美國高等學府及教育機構參觀訪問 11 月 邀請浙江大學及 江蘇省幾所高校的學生文化藝術表演團來澳參加文化藝術交流表演晚會 12 月 分別組織澳 門高校教師及學生訪問江蘇 浙江兩省 此外 高教辦於 2007 年還接待內地多個省 市教育 部門和高校代表 派員出席香港學術及職業資歷評審局成立典禮 到台灣師範大學參觀教育 評鑑與發展研究中心及參加教育資料庫工作坊 協調高等院校到內地招生 2007 年 澳門大學 澳門理工學院 旅遊學院 澳門科技大學 亞洲 澳門 國際公開 大學及澳門鏡湖護理學院繼續獲國家教育部批准往內地招生 招生範圍已擴大至 25 個省市 除原招生省市北京 天津 上海 重慶 遼寧 江蘇 浙江 湖北 湖南 四川 福建 廣西 海南 廣東 山東 陝西 河南 雲南 貴州和江西外 還新增河北 山西 安徽 吉林和 黑龍江 5 省 2007/2008 學年報讀上述 6 所院校的內地學生有 17,442 人 註冊人數為 1,715 人 其中 修讀博士學位課程 24 人 碩士學位課程 254 人 學士學位課程 1,262 人 預科及先修課程 175 人 升學資訊及升學輔導服務 為向市民提供更多高等教育升學資訊 2007 年高教辦繼續舉辦 內地高等教育聯展 及 澳門高等教育聯展 派員到各中學為應屆畢業生舉行 34 場高等教育升學輔導講座 也舉辦 升學選科工作坊 和 升學與就業講座 294

教育 高教辦設有資料室 提供世界各地高等教育資料 為學生和市民提供個別或小組輔導服 務 以及提供電話諮詢及網上輔導信箱服務 解決升學疑難 2007 年 共處理 1,057 宗升學 輔導及查詢個案 高等院校校際學生活動 為豐富高等院校學生的課餘生活 發展他們的潛能 培育他們的人文素養 高教辦繼續 推動高等院校校際學生活動 2007 年先後舉辦 第三屆澳門高等院校學生寫作比賽 國情 講座 第五屆澳門高等院校學生辯論比賽 廣州話組及普通話組 英語辯論工作坊 組織學生探訪社屋中心及老人服務中心的長者 以及舉行 澳門高校學生義工計劃 為加強 不同地區高等院校學生的文化交流 高教辦舉辦 2007 年澳穗高等院校學生競技比賽 2007 年粵港澳普通話辯論賽 以及 澳門與內地高校學生文化藝術交流表演晚會 又協調 獲 第五屆澳門高等院校學生辯論比賽普通話組比賽 冠軍的澳門大學代表 到上海參加 第 十三屆中國名校大學生辯論邀請賽 協調內地普通高校在澳招生 高教辦是內地高等院校招收港澳台地區研究生及本科生考試的報名點之一 2007 年 報 考 2007/2008 學年內地普通高校聯合招收華僑 港澳地區及台灣學生考試的有 1,086 人 報考 2008/2009 學年內地高校研究生課程考試的有 366 人 研究生獎學金申請和發放 為鼓勵居民深造進修 特區政府設有研究生獎學金 供學生申請 該獎學金由研究生資 助發放技術委員會負責 並由高教辦處理獎學金的申請和發放工作 2007/2008 學年 共 202 人提交申請 當中 10 人獲頒發博士獎學金 每月定額 5,000 元 35 人獲頒發碩士獎學金 每月定額 3,500 元 研究生獎學金發放期最多 3 年 每年發放 9 個月 出版刊物 2007 年 高教辦出版 第三屆澳門高等院校學生寫作比賽得獎作品集 2008/2009 澳門 高等教育升學指南 澳門高等院校升學答問 2007 澳門高等教育獎助學金資料 2007 和 澳門高等教育資料 2006/2007 年度教職員及學生人數 高等院校 澳門現有 10 所高等院校 當中 4 所為公立 6 所為私立 2006/2007 學年 各高等院校提 供的博士學位 碩士學位 學士學位 高等專科學位 學位後文憑及文憑課程共 226 個 外 地高教機構於 2007 年獲准在澳門開辦共 40 個高等教育課程 295

2008 澳門年鑑 澳門大學 澳門大學是一所公立綜合性大學 前身為 1981 年創立的私立東亞大學 1988 年由政府收 購後改為公立大學 1991 年改名為澳門大學 成為澳門第一所公立大學 澳大現設有工商管 理學院 社會科學及人文學院 教育學院 科技學院 法學院及中華醫藥研究院 並設有英 語中心 持續進修中心 預科中心和澳門研究中心 2007/2008 學年 開辦學士學位課程 34 個 碩士學位課程 37 個 博士學位課程 18 個 以及學位後證書課程 4 個 2007/2008 學年 註冊學生 6,420 人 其中修讀學士學位課程有 4,755 人 修讀學位後證書課程 碩士學位及博士學位課程有 1,314 人 修讀預科及其他課程有 351 人 所有課程總報讀人數較上學年上升 15% 透過推薦直接入學計劃免試報讀大學的本地中 學優秀學生較上學年增加 17% 共有 171 名優異生註冊入讀 約佔學士學位課程本地學生總 註冊人數 20% 以入學考試報讀學士學位課程的申請人數較上學年上升 5% 佔應屆高三畢 業生約 70% 澳門大學在內地招生的範圍擴展至 25 省市和自治區 報讀學士學位人數上升 27% 達到 全國高考第一批錄取分數線的人數增加約 1 倍 澳門大學擁有一支國際化的師資隊伍 全職教學人員有 378 名 其中教授 30 名 副教授 53 名 助理教授 170 名 講師 高級講師或語言教師 125 名 師資隊伍中有世界知名學者如 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和中國工程院院士等 2007 年 澳門大學與多所大學或學術機構簽訂 27 項新的學術合作協議 包括澳洲的科廷 科技大學 巴西的聖保羅商學院 聖保羅大學 Universidade Regional de Blumenau 佛得 角的 Instituto Superior de Ciências Jurídicas e Sociais 上海外國語大學 武漢大學 湛江師 範大學 德國的普福爾茨海姆大學 哥廷根喬治 奧古斯特大學和國立福茲堡應用科技大學 香港城市大學 嶺南大學 日本的京都外國語大學 櫻美林大學 大阪商業大學 立命館大 學 立命館亞洲太平洋大學和東京大學 葡萄牙的 Universidade Lusófona de Humanidades e Tecnologias 阿爾加維大學和埃武拉大學 俄羅斯普列漢諾夫經濟學院 台灣靜宜大學 美 國的聖地牙哥州立大學 薩斯克漢那大學 Susquehanna University 越南的河內百科大學 澳門大學已與 30 個國家的 150 多所學術機構建立學術交流與合作關係 包括英國劍橋大 學和美國哈佛大學等世界一流的大學 澳門大學為現任亞太大學聯會 AUAP 會長 世界 大學校長聯會 IAUP 及葡萄牙語大學聯會 AULP 副會長 還擔任多個國際大學組織及 協會的會務 包括國際大學生技術實習交流協會 IAESTE 世界大學聯會 (IAU) 亞太大 學交流網 UMAP 亞太高等教育研究網 (APHERN) 葡萄牙大學校長會 CRUP 以及 歐亞地區與太平洋國際網絡 Eurasia-Pacific UNINET 等 澳門理工學院 澳門理工學院是一所公立 多學科 應用型的高等院校 成立於 1991 年 9 月 現設有語 言暨翻譯高等學校 管理科學高等學校 公共行政高等學校 藝術高等學校 體育暨運動高 等學校 高等衛生學校 長者書院 理工 貝爾英語中心 內設澳門唯一的 IELTS 雅思 296

教育 BULATS 博思 英語測試中心 成人教育及特別計劃中心 中西文化研究所 社會經濟與 公共政策研究所 理工學院 倫敦大學瑪麗皇后學院資訊系統研究中心等教學 培訓和科 研部門 另外 與其他高等院校合作設立旅遊博彩技術培訓中心 澳門理工學院是葡萄牙理工高等院校協調委員會的特邀成員 葡萄牙語大學協會和亞洲 太平洋大學協會會員 由香港理工大學牽頭的持續教育聯盟成員 該院已與內地 台灣和香 港 以及美國 英國 澳大利亞及葡萄牙等地的多所著名大學分別簽訂數十項有關項目合作 和校際學分互認協定書 並合辦 12 個碩士學位課程 澳門理工學院重視學位教育與職業培訓 目前攻讀全日制學位課程的學生有 2,700 多人 該院每年還為逾 2 萬人次各類人員提供不同類型的培訓課程 旅遊學院 旅遊學院於 1995 年 8 月成立 屬公立高等院校 下設有 2 所學校 旅遊高等學校 專業 及延續教育學校 2006/2007 學年 該學院開設學士學位 高等專科學位課程共 6 個 另開設專業文憑 證 書及其他培訓課程 全院教師人數 91 人 高等教育課程註冊學生人數為 840 人 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 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於 1988 年 7 月成立 是保安司轄下負責培訓警官和消防官的公立 高等院校 2006/2007 學年 該校設有 3 個學士學位課程 有教學人員 23 人 當中 21 人為兼職教師 高等教育課程註冊學生人數為 41 人 亞洲 澳門 國際公開大學 亞洲 澳門 國際公開大學於 1992 年 9 月成立 是一所提供高等教育課程的私立公開大 學 設有本科學院 葡文學院 研究院和專業進修學院 2006/2007 學年 該校開設的博士學位 碩士學位 學士學位 學位後文憑課程共 17 個 有教學人員 185 人 部份與其他機構合辦課程的教學人員未計算在內 高等教育課程註冊學 生 7,008 人 澳門高等校際學院 澳門高等校際學院成立於 1996 年 是一所私立高等學院 下設文理學院 智能系統及技 術學院 管理及公共行政學院 基督宗教研究學院和研究院 2006/2007 學年 該學院開設的博士學位 碩士學位 學士學位 學位後文憑課程共 12 個 有教學人員 68 人 高等教育課程註冊學生 256 人 297

2008 澳門年鑑 澳門鏡湖護理學院 澳門鏡湖護理學院前身為 1923 年成立的澳門鏡湖護士助產學校 於 1999 年 11 月成為私 立高等院校 專門培訓護理人員 2006/2007 學年 該學院開設 2 個學士學位課程 有教學人員 38 人 高等教育課程註冊 學生人數為 271 人 澳門科技大學 澳門科技大學成立於 2000 年 3 月 是澳門特區成立後首間創辦的非牟利綜合性大學 以 培養應用型人才為主 現設有資訊科技學院 行政與管理學院 法學院 中醫藥學院 另設 有基礎教學部 研究生院和持續教育學院 大學另設可持續發展研究所 戰略管理研究所等 澳門科技大學基金會屬下的科大醫院是大學中醫藥學院臨牀教學 科研和實習的基地 2006/2007 學年 該大學開設的博士學位 碩士學位 學士學位課程共 56 個 有教學人 員 512 人 高等教育課程註冊學生人數為 8,334 人 澳門管理學院 澳門管理學院是 2000 年 7 月成立的私立高等院校 專門培養管理學專才 2006/2007 學年 該學院開設學士學位及高等專科學位課程共 5 個 有教學人員 33 人 高等教育課程註冊學生 349 人 中西創新學院 中西創新學院是 2001 年 8 月成立的私立高等院校 下設商學系 文學系及理學系 2006/2007 學年 該學院開設學士學位及副學士文憑課程共 2 個 有教學人員 37 人 高 等教育課程註冊學生 252 人 註 1. 除澳門大學 澳門理工學院外 本文所載 2006/2007 學年各高等院校教學人員 學生及課程數目的收 集日期為 2006 年 11 月 由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提供 2. 本文所載課程數目按核准課程的批示所載專業數目計算 298

10 24 299

5 20 5 15 300

7 19 10 24 301

10 7 11 24 302

8 10 1 25 303

文化體育 第九章 文化體育 澳門 400 多年來 華洋共處 多元文化 多種語言 不同價值觀念 各類宗教信仰 風 俗和生活習慣在這片土地上相互影響 融合共存 逐漸發展成為澳門本身的獨特文化 所謂澳門文化 其實是傳統中華文化和以拉丁文化為特質的西方文化共存的並行文化 是以中華文化內涵為主 相容拉丁文化的具有多元色彩的共融文化 在貫徹弘揚中華文化和保留澳門多元文化特色的方針政策下 特區政府舉辦不同表現形 式的文化藝術活動 邀請澳門以及來自內地和世界各地的藝術團體在澳演出 讓觀眾有機會 瞭解不同地方的歷史 社會和文化藝術 促進文化交流 也提高澳門居民的文化素質 另一方面 特區政府透過資助方式 協助民間社團和文化工作者舉辦各種形式的文化活 動和藝術創作 豐富澳門居民的文化生活 文化局 文化局前身為澳門文化學會 設立於 1982 年 9 月 文化局的宗旨包括 維護 保存及修 復澳門歷史及建築文物 制定指令以保證其繼續存在 供人享用及得以傳播 促進有利於認 識澳門文化財產的研究 促進及鼓勵著書 確保及支持出版事業及出版物的傳播 組織及維 持圖書館和檔案館 以推廣閱讀活動及支持研究 促進 鼓勵及支持文化藝術活動 藝術節 研討會及其他具有文化性質的會議 促進音樂 舞蹈及戲劇教學和確保澳門博物館的運作及 其主題內容的宣傳 文化局負責舉辦文藝節目 音樂會 展覽 研討會 音樂課程 舞蹈課程 戲劇課程 澳門青年音樂比賽 澳門國際音樂節 澳門藝術節 澳門視覺藝術年展等活動 還提供津貼 和學術課題研究獎勵金 出版刊物 支持研究和藝術進修 第十八屆澳門藝術節 第十八屆澳門藝術節於 5 月 5 日至 6 月 2 日舉行 共有戲劇 舞蹈 音樂 展覽以及綜 合文藝演出多達 22 項表演節目 演藝團體來自加拿大 西班牙 奧地利 葡萄牙 印尼等多 個國家地區 共計 45 場的演出 在澳門大小劇院 音樂廳 公園及多處 世遺 建築上演 是屆藝術節以 心領神會 其樂無窮 親親藝術 熱愛生活 為主題口號 引進新穎的 海內外節目 加拿大悲喜劇 維多利亞 奧地利跨媒體藝術 身有乾坤 等演出令觀眾耳目 一新 本地多個藝團也光芒盡現 兒童粵劇 哪吒鬧東海 戲劇 捕風中年 土生土語話 劇 無敵醫師 等演出大受歡迎 大型綜合演出 百藝看館 首度走入祐漢公園 一連 3 天 與市民分享藝術樂趣 藝術節共舉行 10 多場相關工作坊 大師班以及講座 吸引逾千名觀眾觀摩學習 307

2008 澳門年鑑 第二十一屆澳門國際音樂節 第二十一屆澳門國際音樂節於 10 月 5 日至 31 日舉行 融匯高素質的古典音樂與當代音 樂 同時呈現出多元而獨特的地域文化 包括來自阿根廷 巴西 芬蘭 葡萄牙 意大利 捷克 俄羅斯 新加坡等風格迥異的音樂演出 以世界遺產景點為舞台的節目更為澳門國際 音樂節抹上濃濃的本地色彩 17 套不同品類節目 25 場的演出 共售出 1.5 萬多張門票 平均 入座率達到 92% 歷經 20 年嚴謹樹立起來的卓越品牌 是屆音樂節吸引了莫斯科俄羅斯國家交響樂團 葡 萄牙殿堂級鋼琴家瑪麗亞 若昂 皮爾斯等國際樂壇地位超凡的巨星 以及柏林三重奏 加 拿大巴洛克宴樂團 布拉格室內合唱團和流行巨星甄妮等 大型製作歌劇 弄臣 音樂劇 油脂 的多場成功演出標誌着音樂節對高品位藝術的投入與堅持 音樂節期間共舉行 10 多場工作坊 逾千名人士參與 同時邀請 20 多間本地福利機構 包括長者服務 復康服務及兒童與青年服務等共 500 多人 及 300 多名藝術專業學生觀看歌 劇和音樂劇的試演 澳門樂團 澳門樂團以樂季的形式運作進入第五年度 全面而系統地透過多場音樂會介紹古今中外 的經典音樂 2007 年首次為長者 傷殘人士舉行 元宵節音樂 及慰問音樂會 樂團持續對 年青一代進行音樂教育 再次舉行 校園新年音樂會 和 第二屆澳門青少年音樂夏令營 均獲成功 2007 年樂團共舉行各類音樂會和演出 59 場 觀眾達 37,092 人次 舉行 校園音樂會 21 場 觀眾達 5,493 人次 澳門樂團成功地與宋祖英 李雲迪 瑪麗亞 若昂 皮爾斯 張建一 張立萍 秦立巍 等國際知名音樂家合作 2007 年 12 月 樂團為 2007 亞太現代音樂節 舉行閉幕音樂會 首演澳門旅美作曲家林品晶的委約創作笙協奏曲 濠鏡笙歌 和林樂培的管弦樂 謝灶君 樂團演繹現代作品的高水準得到普遍讚賞 同時也體現樂團對澳門作曲家的重視和對本土文 化資源的保護和推廣 2007 年澳門樂團繼續向外展示實力 5 月 與中國著名琵琶演奏家章紅豔首訪桂林 南 寧 貴陽 昆明三省四市 受到內地政府高度重視和觀眾的歡迎 11 月 參加在湖北省舉行 的 第八屆中國藝術節 在武漢 黃石演出兩場音樂會 受到內地同行的高度評價 12 月 首次出訪印尼 與印尼巴塔維亞牧歌合唱團合作 在雅加達舉行 聖誕音樂會 還分別在深 圳 中山舉行專場音樂會 澳門中樂團 澳門中樂團是澳門唯一一支專業的民族樂團 現任音樂總監兼首席指揮彭家鵬為國家一 級指揮 隨着高質素職業樂師的加盟 經過 3 年的磨合 樂團水平顯著提高 2007 年 中樂團舉行的各類音樂會及演出共 56 場 觀眾達 24,100 人次 包括參與澳門 308

文化體育 多項重要節慶活動 澳門藝術節 澳門國際音樂節 2007 國際現代音樂節 慶回歸音樂會等 樂團與眾多藝術家攜手合作 如 戴亞 楊守成 鄧建棟 甄妮 姜克美 Camané 劉文金 王雅娜 薛克 宋飛 張鑫華 那日蘇 其其格瑪 王建華 李聰農 馬里等 演出受到一 致好評 澳門中樂團 6 月到內地 6 市巡演 12 月再次應邀赴北京舉行 慶祝澳門回歸祖國八周年 音樂會 演出成功 得到各方肯定和讚譽 在提升傳統作品演奏水平的同時 樂團探索現代作品的演繹 結合本地特色委約作品創 作 反應熱烈 在澳門世界遺產景點盧家大屋和崗頂劇院鏡廳舉行獨奏重奏音樂會 獲觀眾 好評 樂團繼續走進學校及社區 為學生和市民送上優美的民族音樂 澳門青年音樂比賽 由文化局主辦的一年一度的澳門青年音樂比賽 旨在推動本地文化藝術發展 提高青少 年的音樂修養和演奏水準 除設立各比賽組別獎項外 繼續頒發 特別大獎 資助優秀的青 少年音樂人才在澳門或外地深造 同時 舉辦 頒獎典禮暨優勝者音樂會 第二十五屆澳門青年音樂比賽 於 6 月 23 日至 7 月 6 日舉行 進行鋼琴獨奏 四手聯 彈等多個組別的賽事 吸引 1,085 名參賽者競逐 22 個組別的賽事 為歷年之冠 觀眾人次為 3,500 名 邀請來自香港 澳門和內地 5 位音樂專家擔任評判 視覺藝術展覽 塔石藝文館作為澳門藝術展覽及藝術教育的主要基地 2007 年舉辦的展覽和活動有 墨 彩鄉思 黎明作品展 情繫亞婆井 澳門藝術家邀請展 2007 年澳門視覺藝術年展 藝術 創意無限 社區藝術教育專題研習 學與教 師生作品展 6 月 應重慶市首屆重 慶文化藝術節的邀請 組織澳門藝術家 20 多人及作品 50 件 前往重慶參展及訪問 還在澳 門舉行的各項展覽期間 舉辦相關的工作坊及導賞等服務 推動藝術發展和藝術教育 文化資訊平台 澳門文物網 www.macauheritage.net 及 澳門藝術網 www.macauart.net 已成 為澳門重要的文化資訊平台 澳門文物網 追蹤澳門文物保護工作的最新進展 便於查找和 下載澳門文物和世界遺產的各類資料 宣傳與教育並重 漫步澳門歷史城區 掌上電腦路線 指南供網上下載 為旅客及居民認識世界遺產提供另一便捷渠道 最新推出的 全景世遺 網頁 利用三維全景技術 將澳門歷史城區各景點在網上呈現 令瀏覽者如置身現場般 親 身感受澳門世界遺產的魅力 澳門藝術網 搜羅澳門及鄰近地區的藝文資訊 同時 為澳門的藝術機構及社團提供中 文網頁寄存服務 擴展澳門藝術資訊網上資料庫 並成為粵港澳文化合作項目 粵港澳文化 資訊網 www.prdculture.org 澳方的合作網站之一 2007 年推出 本月藝術家 專題 每 309

2008 澳門年鑑 月專訪本地資深藝術家及其作品展示 拉近藝術家與大眾的距離 提供一個認識本地藝術家 的渠道 澳門演藝學院 澳門演藝學院隸屬澳門特區政府文化局 設有音樂學校 舞蹈學校和戲劇學校 是目前 澳門唯一一所培訓表演藝術人才的機構 致力發掘及培養本地演藝人才 同時為廣大市民提 供各類表演藝術培訓課程 學院近年發展迅速 無論在教學大綱 課程設置 考核制度 師 資配置及學生素質要求等方面均進行改革 並見成效 學院現有學生 1,800 餘人 教師 100 多 名 音樂學校作為澳門規模最大 學科最齊全 專業教師和學生最多的音樂教育機構 向 學生提供系統性及規範性的音樂基礎教育 現有專業教師 70 多位 學生 700 餘名 課程分 中樂和西樂兩類 設有必修課及副修科目 學校還組成各種室內樂重奏組 合奏小組 合 唱團及學生樂隊 提高學生的合奏能力 培養他們的團隊合作精神 學校不僅注重學生在 課堂上得到優良的專業訓練 也經常舉辦各類型的演出活動 在每年舉行的 澳門青年音 樂比賽 以至地區性和全國性音樂比賽中 學生均表現突出 多次獲獎 部份學生更被邀 請到外地演出 舞蹈學校是唯一獲政府批准 提供職業藝術教育的正規藝術學校 學校與上海市舞蹈 學校聯合舉辦全日制 舞蹈技術課程 培養知識型 創造型的本地專業舞蹈人才 為學生 提供全面系統的專業舞蹈訓練及具同等學歷的初中 高中文化課程 另外 學校為中小學 生提供中國舞和芭蕾舞的普及培訓課程 以及專為學齡前兒童開設的 2 年制舞蹈啟蒙課程 又先後增設 舞蹈編導課程 青少年中國民間舞課程 青少年現代舞課程 和 教師 資格證書課程 為學生提供多元的舞蹈藝術訓練 在 全國文華藝術院校獎第八屆桃李杯 舞蹈比賽 中 舞蹈技術課程 的學生 一舉獲得金獎 銅獎 優秀表演獎及園丁獎等 5 個獎項 在 第三屆全國少數民族文藝匯演 獲得 港澳台表演金獎 及 澳門代表團匯 演組織獎 戲劇學校以系統性及規範性的長期訓練方式 提供各類戲劇課程 發掘和培養本地的表 演人才 也向廣大市民進行普及藝術教育 開設的學年制課程包括兒童戲劇 青少年戲劇 表演 戲劇編導及教育戲劇 為在校約 200 名學生提供全面的戲劇藝術教育 該校每年均製 作多場校內實習演出和大型公開表演活動 讓學生在真正的演出中檢驗所學 當中有不少作 品備受好評 成為藝術節的展演劇目 並獲邀代表澳門地區參與外地的藝術活動 此外 該 校每年於澳門各大中小學巡迴表演 以短劇演出 工作坊及劇目排練等方式推動校園戲劇藝 術 又積極參與各類社會活動 不定期為公眾舉辦戲劇講座和工作坊 推動戲劇藝術的普及 教育 澳門演藝學院不定期邀請海內外著名專家 學者 舉辦各類型專題講座 工作坊 短期 課程和大師班 拓闊學生的思維和視野 學校還定期舉辦各類型音樂會 舞蹈表演和戲劇演 出 為學生提供展示才華和積累舞台經驗的機會 310

文化體育 建築 景觀及文化財產保護 1984 年頒佈的第 56/84/M 號和 1992 年的第 83/92/ M號法令 規定對澳門具有歷史或藝術 價值的古建築加以統籌維修 保存歷史文物 使其煥發獨特的光彩 目前 全澳被列為受保 護的文物共有 128 項 分為五大類 即紀念物 具建築藝術價值之建築物 已評定之建築群 已評定之地點和保護區 分佈於澳門半島 氹仔和路環 特區政府根據其不同分類 制定相 應的保護措施 特區政府重視澳門歷史文物的價值 對保護 修葺 修復澳門文物建築和編 列清冊工作的方針十分明確 積極維護澳門及其以多元文化匯聚共存為特徵的文化遺產 文物保護工作一直以來是特區政府優先關注的項目之一 為使澳門文化遺產能在更完備 的法律基礎上得到妥善保護 特區政府於 2008 年 2 月 29 日推出 文化遺產保護法 法案大 綱諮詢文本 面向廣大澳門市民公開收集意見 務求集思廣益 以制定一部符合澳門長遠利 益和社會可持續發展需要的保護文化遺產的法規 第一階段的公眾諮詢工作於 2008 年 4 月 30 日結束 在兩個月的諮詢期內共派發近 6,000 份諮詢文本 同時 有關的諮詢文本也放在政府網頁供市民下載及發表意見 文化遺產保護 法例草擬小組收到相關的機構 政府部門 民間團體 市民及傳媒所提供的意見合共 121 項 在經過整理分析後 小組歸納出 規範考古發掘工作 及 稅務優惠以鼓勵文物保護 等 18 點意見 為 2008 年下半年開展的第二輪公眾諮詢提供參考 學術研究課題獎勵 為推動學術研究 文化局於 2006 年推出新修訂的 學術研究課題獎勵規章 這是在實 行 13 屆的 學術研究獎學金計劃 基礎上 進一步完善的一項鼓勵開展澳門課題研究的獎勵 制度 學術研究課題獎勵規章 旨在鼓勵有助瞭解澳門以及澳門與中外人文交流領域的具前瞻 性和開創性的課題研究 每項課題的獎勵金調升為 11 萬至 18 萬元不等 申請者可在全年任 何時候提出申請 世遺 學界推廣活動資助計劃 澳門的世界遺產 學界推廣活動資助計劃 旨在鼓勵教師和大專學生發揮創意和積 極性 加入推廣澳門世界遺產的行列 活動由 2006 年 6 月起至 2007 年 12 月結束 經嚴格甄選及評審 共資助來自澳門多所院校師生的多項大型活動計劃 活動形式豐富 多樣 包括有以澳門世界遺產為題的校園教學軟件 澳門世界遺產旅遊經濟價值研究 大型 綜合性的校園世遺推廣活動 以及面向全澳市民舉行的 澳門文化遺產知多少 有獎問答遊 戲等 活動增進學界對澳門世界遺產的認識 也吸引廣大市民參與 澳門中央圖書館 澳門中央圖書館隸屬特區政府文化局 創建於 1895 年 由澳門中央圖書館 總館 何 311

2008 澳門年鑑 東圖書館 民政總署大樓圖書館 青洲圖書館 望廈圖書館 路環圖書館和流動圖書館組成 總藏書量為 615,467 冊 多媒體資料 29,147 件 是目前澳門最大的公共圖書館網絡 澳門中央圖書館的主要任務為承傳歷史 傳播文化 推動終身學習和社會閱讀風氣 傳 遞知識及倡導優質生活 負責推廣閱讀 普及知識 促進資訊科技的發展並協助讀者應用資 訊技術的能力 管理 配發澳門地區的國際標準書號 執行澳門出版物 法定收藏 法令 即 呈繳制度 收集 整理澳門地方文獻 以及保存澳門的歷史記錄 主要提供的服務包括 圖書資料借閱 當期及逾期報刊閱覽 澳門資料參考諮詢 寬頻 上網以及微縮資料 電子化新聞資訊 電子資源數據庫查閱 資料影印 發售文化局出版品 等 出版者也可透過館內的國際標準書號中心 申請國際標準書號 ISBN 國際標準期刊 號 ISSN 和國際標準錄音錄像資料代碼 ISRC 為展示澳門圖書館的多元面貌 推行圖書館資源利用教育 澳門中央圖書館每年舉辦各 種閱讀推廣和圖書館利用指導活動 並接待團體參觀圖書館 在館際合作方面 澳門中央圖書館與內地 香港 台灣以及海外的圖書館 進行圖書資 訊 圖書館管理 法規及建設等學術會議和交流訪問 澳門中央圖書館 總館 澳門中央圖書館 總館 座落於荷蘭園大馬路的館址 屬 20 世紀初期新古典主義的住 宅建築 面積 1,371 平方米 閱覽座位約 255 個 藏書量約 130,000 冊 包括澳門資料館藏約 29,000 冊 提供各地的報紙有 81 種 期刊 856 種 2007 年的進館人次為 377,739 外借圖書 資料合共 211,500 項 外借閱覽人次為 91,387 2007 年 4 月起 圖書館試行延長開放時間為 上午 10 時至晚上 8 時 何東分館 何東分館樓高三層 是一座集歷史 文化 建築藝術於一體的樓宇 1955 年何東爵士在 香港逝世後 其後人按爵士的遺囑將位於澳門崗頂前地的物業及 25,000 港元購書經費贈予澳 門政府 建立一所中文公共圖書館 該館於 1958 年對外開放 位於二樓的何東藏書樓 藏有中文古籍 5,000 冊 包括明朝嘉 靖年間的中國文史經典 以及近代著名藏書家劉承幹的 嘉業堂 藏書 16 種 尤為珍貴 為擴大藏書和閱覽空間 文化局在何東圖書館後花園側進行擴建工程 2006 年正式投入 使用 新大樓高 4 層 總面積 2,323 平方米 設有兒童室 多媒體室 戶內和戶外閱覽區 書 庫等 何東圖書館面積為 3,195 平方米 閱覽座位約 544 個 藏書量約 80,000 冊 多媒體視聽 資料約 5,000 件 各地報紙 54 種 期刊 663 種 2007 年的進館人次為 285,370 外借圖書資 料合共 145,501 項 外借閱覽人次為 65,638 2007 年 4 月起 試行延長開放時間為上午 11 時 至晚上 7 時 312

文化體育 民政總署大樓分館 民政總署大樓圖書館座落於新馬路民政總署大樓內 以葡萄牙瑪弗拉修道院的圖書館 Biblioteca do Convento de Mafra 為設計藍本 裝潢和傢具陳設具有濃厚的古典氣息 圖 書館於 1929 年啟用 是澳門中央圖書館的前身 是本地館藏價值最高的圖書館之一 專門 收藏 17 世紀至 1950 年的外文古籍 其中不乏珍品 面積為 454.9 平方米 閱覽座位約 12 個 藏書量約 19,000 冊 已裝訂的逾期報紙 99 種 現期報紙 21 種 2007 年的進館人次為 41,971 青洲分館 青洲圖書館位於青洲美居廣場四樓 自 1995 年開館後即成為區內民眾的文化 教育 資 訊與休閒中心 設有兒童閱覽區 一般閱覽區和多媒體室 面積為 482 平方米 閱覽座位約 82 個 藏書量約 35,000 冊 多媒體視聽資料約 2,500 件 各地報紙 47 種 期刊 413 種 2007 年的進館人次為 153,629 外借圖書資料合共 90,622 項 外借閱覽人次為 38,694 望廈分館 望廈圖書館開設於 1988 年 座落於望廈新邨內 樓高三層 底層是兒童閱覽室 二樓為 報刊閱覽室 三樓為一般閱覽室和多媒體區 面積為 306 平方米 閱覽座位約 96 個 藏書量 約 21,000 冊 各地報紙 34 種 期刊 222 種 2007 年的進館人次為 160,799 外借圖書資料合 共 57,049 項 外借閱覽人次為 23,498 路環分館 路環圖書館大樓建於 1911 年 座落於路環十月初五馬路 是一座古樸優雅的葡式建築物 前身為路環公局市立學校 1983 年改建為圖書館 面積為 170 平方米 閱覽座位約 21 個 藏 書量約 8,700 冊 各地報紙 16 種 期刊 44 種 2007 年的進館人次為 22,554 外借圖書資料 合共 2,503 項 外借閱覽人次為 880 流動圖書館 流動圖書館服務始於 1986 年 書庫藏書量約 6,500 冊 車內藏書量約為 3,500 冊 由星 期一至六巡迴停泊澳門各區的服務點 主要提供外借圖書和辦理讀者證服務 2007 年的使用 人次為 13,530 外借圖書資料合共 31,081 項 外借閱覽人次為 13,634 民政總署圖書館 民政總署轄下的圖書館有 紀念孫中山公園黃營均圖書館 白鴿巢公園黃營均圖書館 黑沙環公園黃營均圖書館及氹仔黃營均圖書館 313

2008 澳門年鑑 民政總署圖書館根據各區讀者的需要 選購圖書 資訊性雜誌及報章 舉辦不同類型定 期活動 如講故事 專題講座 電影欣賞 手工班和書友會等 使圖書館由過往靜態的閱覽 中心 變成充滿生氣的社區活動圖書館 2007 年民政總署圖書館共舉辦各項定期活動 479 場次 總參與人數達 23,089 人次 4 間 社區圖書館進館總人數為 822,338 人次 民政總署圖書館也舉辦大型活動 如 義工招募 圖書館周 閱讀三國 第四屆穗 港澳少年兒童閱讀計劃 和 民政總署圖書館讀書會 鼓勵青少年關心社會 服務社會及推 動閱讀風氣 紀念孫中山公園黃營均圖書館由秘魯華僑黃營均捐資興建 於 1996 年 4 月 26 日開幕 圖書館建築面積 212 平方米 藏書約 7,500 冊 2007 年為近 18 萬人次的讀者提供服務 白鴿巢公園黃營均圖書館於 1999 年 11 月落成 也是由黃營均基金會捐資興建的 圖書 館建築面積 675 平方米 藏書約 15,000 冊 有期刊 184 種 報章 28 種 2007 年為 20 萬人次 的讀者提供服務 黑沙環公園黃營均圖書館於 2004 年 11 月 15 日向公眾開放 面積為 220 平方米 分為圖 書閱覽室及兒童閱覽室 藏書數量約為 8,000 冊 圖書館逢周末周日均會舉辦各類活動 包括 兒童故事天地 動畫坊 親子講座 等 2007 年共舉辦活動 117 場次 參加人次有 9,599 2007 年的入館人次約為 28 萬 氹仔黃營均圖書館於 2005 年 1 月 31 日向公眾開放 該館為黃營均基金會捐資籌設的第 四間圖書館 也是面積最大的一間 二樓文康活動中心 面積 660 平方米 可作多種不同用 途 包括報章 雜誌閱覽 自修學習 也可舉辦講座 電影欣賞 各類型課程及康體興趣班 還設有可容納 60 人的兒童閱覽室 提供超過 4,000 冊適合 12 歲以下小童及親子共讀的書籍 三樓建築面積 420 平方米 設有小型展覽區 可容納 18 人的多媒體視聽室 圖書閱覽區設座 位 60 個 藏書約 12,000 冊 2007 年全年共舉辦活動 114 場次 參加人次共 3,686 2007 年的 入館人次約為 16 萬 此外 澳門還有包括八角亭閱書報室在內的多間小型圖書館 以及各政府部門 高等院 校的圖書館 藏書總量不斷增多 澳門歷史檔案館 澳門總檔案館於 1952 年設立 1979 年命名為澳門歷史檔案館 檔案館的任務是收集 整 理 保存及提供利用具歷史價值檔案 為此 檔案館內部管理工作細分為檔案整理 檔案修 復 縮微拍攝和讀者服務 根據特區政府的檔案法例 歷史檔案館負責收藏公共行政當局的 文件 為保存澳門的文化遺產 檔案館積極與各公共部門聯繫 將具歷史價值的檔案移入檔 案館內作永久保存 檔案館也會透過攝製微縮膠卷的形式 廣泛收集世界各地的檔案館及圖 書館所藏有關於澳門的資料文獻 歷史檔案館設有閱覽室 接待澳門或外地的讀者 並備有各種館藏目錄及清單 方便使 314

文化體育 用者查閱及使用館藏文獻 除基於保護檔案而作出特別限制 以及經法律規定必須遵守的檔 案開放年限外 一切檔案資料都可以自由查閱 塔石藝文館 位於荷蘭園大馬路 95 號的塔石藝文館於 2003 年 12 月 5 日正式啟用 藝文館為一幢兩層 高的大樓 建於 20 世紀 20 年代 是典型的澳門貴族家庭住宅 分前後兩座 大樓改建後 前後座連成一體 地面層變成藝文館 用作藝術展覽場地 面積約為 400 平方米 前半部份 為主要展覽區 後半部份可作展覽 研討會 講座等用途 藝文館與周邊同期的建築物組成別具特色的塔石區歷史建築群 是澳門法定文物建築之 一 文化局現用以舉辦視覺藝術展覽和各類文化活動 澳門回歸賀禮陳列館 澳門回歸賀禮陳列館位於新口岸冼星海大馬路澳門文化中心澳門藝術博物館旁 該館所 在地原為 1999 年 12 月 20 日中 葡兩國政府進行澳門政權交接儀式的場館 該場館拆卸後 在原地點動工興建澳門回歸賀禮陳列館 紀念澳門回歸祖國此一世紀盛事 澳門回歸賀禮陳列館樓高 3 層 零層 地下 為陳列館入口大堂和行政部 1 樓分別為回 歸賀禮展覽廳和專題展覽廳 2 樓則為演講廳 回歸賀禮展覽廳 主要展示由國務院 全國各省 直轄市 自治區和香港特別行政區贈 送澳門的回歸賀禮 專題展覽廳則舉辦圍繞澳門歷史和本土文化生活史方面的展覽 展示澳 門不同的文化面貌 澳門回歸賀禮陳列館也會舉辦高質素的展覽 提升居民的文化生活素質 推動文化發展 博物館 作為東西方文化交匯地的澳門 有着眾多風格獨特的博物館 包括澳門博物館 天主教 藝術博物館 海事博物館 大賽車博物館 葡萄酒博物館和消防博物館等 澳門博物館 澳門博物館坐落在著名的歷史遺跡大炮台上 大炮台為世界文化遺產 澳門歷史城區 的一部份 西側緊鄰大三巴牌坊 澳門博物館涵蓋內容廣泛 通過系列具歷史價值的展品 以及模型 圖片 複製品等 重現澳門數千年以來的歷史光彩 並對相關文物進行蒐集 修復 研究和保護 澳門博物館 1998 年 4 月 18 日建成啟用 展覽區總面積約 2,100 平方米 分 3 層 分別展出長期陳列的 3 個部分 澳門的早期歷史 一層 通過新石器時期的考古發現 介紹澳門的起源 以及 17 世紀中葉澳門作為重要國際 亞洲和歐洲 貿易商港的歷史變遷 澳門民間藝術與傳統 二層 315

2008 澳門年鑑 反映中西文化融合而形成的澳門獨特文化 包括傳統節慶 日常生活 傳統手工藝及特色行 業 當代澳門 三層 主要介紹 20 世紀初至澳門特區成立前的城市發展 社會狀況 文學 藝術和經濟發展 2007 年 澳門博物館繼續透過組織展覽和講座等活動 拓寬居民的文化視野 全年共接 待參觀者 211,208 人次 舉辦工作坊 57 場 吸引 1,146 人次參與 導賞服務 479 場 9,823 人 次參與 國際博物館日 活動期間 館內安排系列精彩豐富的活動和節目 吸引 1,765 人次 入場參觀 六一國際兒童節 慶祝活動共吸引 791 名兒童參加互動遊戲 而第三期導賞員培 訓課程順利舉行 共 24 名學員完成課程 大炮台迴廊 大炮台迴廊位於大炮台山東面山腳下 是連接望德堂步行區至大炮台的通道 對整片歷 史城區的蓬勃發展有重要的促進作用 迴廊更充分利用空間 經常舉辦各類藝術展覽 海事博物館 海事博物館於 1987 年設立 是澳門最早成立的博物館之一 現在的展館大樓於 1990 年 6 月 24 日落成並正式啟用 博物館的主題既反映澳門歷史與大海之間的密切聯繫 且系統地闡 述中國和葡萄牙在海上交通史上的卓越成就 說明海洋對人類文化交流的重要性 海事博物館樓高 3 層 以中國 葡萄牙及澳門的航海事業為主線來劃分專題展區 地下 的展廳主要介紹澳門漁民社群的生活情況 2 樓展區闡述中國及葡萄牙的航海歷史 3 樓展區 展示有關航海技術知識及海上交通工具的演化 博物館運用深入淺出的手法 配合多媒體系 統 展示本地區漁民社群的風俗習慣 航海科技的發展 海上交通史的演變過程 海洋生物 學以及其他相關知識領域 此外 還陳列大量珍貴的模型 圖片和船舶複製品 除展館外 博物館還設有水族館及露天茶座供遊客參觀使用 海事博物館不僅是一個展覽館 而且還是一個海事歷史和文化的研究中心 進行有關歷 史價值文獻及專題研究的出版工作 同時 設有一個對外開放 以海事為專題的圖書館 除 絕版及非常珍貴的藏書外 也存有專題研究資料 葡萄酒博物館 葡萄酒博物館於 1995 年開幕 介紹由公元前 10,000 年高加索時代到今天 特別是葡萄牙 的葡萄酒釀製文化和發展 展館收藏各式古老釀酒器皿和用具 包括有 200 年歷史的壓榨機 運載酒桶的騾車 羊皮酒容器 銅蒸餾器和大大小小的酒桶 讓參觀者從中瞭解古老的釀酒 方法 葡萄酒博物館的面積不大 卻藏有 1,115 種不同品牌的葡萄酒 其中 756 種是銷售的牌子 另外 359 種作收藏用途 最古老的一瓶是 1815 年的波爾圖酒 博物館內提供多種葡萄牙葡萄佳釀 參觀者可憑入場券品嚐其中一款美酒 博物館的小 316

文化體育 賣部也出售葡萄酒 大賽車博物館 大賽車博物館於 1993 年 11 月 18 日揭幕 館內各項展品由政府不同的部門及私人機構提 供 主要有澳門歷屆格蘭披治大賽車的圖片及獎盃 各款參賽戰車及電單車 賽道模型等 其中包括已故著名車手冼拿及車壇名將舒麥加當年參賽的戰車 澳門藝術博物館 澳門藝術博物館是澳門唯一以藝術及文物為主題的博物館 是澳門文化中心的一個組成 部份 博物館樓高 5 層 館內有展覽館 7 個 總面積 10,000 多平方米 展覽面積約 4,000 平 方米 是澳門最大的視覺藝術展出場館 館內收藏中國書畫 印章 陶瓷 西洋繪畫 現代 藝術及攝影作品等珍貴藝術品 其中包括清末民初名家黃炳 潘玉書 陳渭岩等大師的石灣 陶瓷創作 19 世紀英國著名畫家錢納利及中國貿易畫家 關喬昌 林呱 的作品 以及俄 羅斯畫家喬治 史密羅夫於 1944 年至 1945 年居住澳門期間的水彩畫作等 藝博館除長期展 出館藏品外 還與海內外多所著名博物館 文化機構 多國駐香港總領事館及著名藝術家 收藏家等合辦展覽 透過舉辦高素質的展覽 包括每年一度與故宮博物院合作舉辦的專題文 物大展 使澳門成為與外地溝通的文化橋樑 藝博館成立 澳門藝術博物館之友 不定期舉辦與藝術相關的活動 鼓勵有興趣者參加 加強與市民的溝通與交流 澳門藝術博物館內設有 故宮禮品專門店 為北京故宮博物院院外首間故宮禮品專門 店 加強宣傳祖國文化藝術 推動藝博館成為藝術交流的平台 擴大文化效益 澳門藝術博物館於 2007 年繼續積極推廣 普及澳門文化與藝術的發展 促進澳門與內地 及國際間的文化交流 2007 年 藝博館完成的計劃及工作逾 70 項 包括舉辦展覽 20 多個 講座及研討會 6 項 澳門藝術博物館附屬圖書館 澳門藝術博物館附屬圖書館是一專門的藝術類參考圖書館 館內藏書近 2 萬冊 以視覺 藝術類書籍為主 包括藝術史 書畫 文物考古 陶瓷 西方美術 建築 設計 電影 攝影 兒童插畫等 並有 60 餘種中外藝術雜誌 多份中 葡 英文日報供讀者閱覽 館內設有 15 部電腦供市民瀏覽藝術類網頁 另有 6 個獨立小放映室 供讀者觀賞館內收 藏的近 500 齣經典影片及動畫影碟 為市民提供多元化的服務 典當業展示館 特區政府與民間合作的首個行業博物館 典當業展示館於 2003 年 3 月開幕 標誌着澳 門新的文物保護模式的試行成功 317

2008 澳門年鑑 該展示館原為 德成按 當舖 建於 1917 年 由當樓與貨樓兩部份組成 3 層高的當舖 具折衷主義建築風格 8 層高的塔形貨樓則與廣東台山 開平一帶的碉樓外形相近 典當業展 示館基本上按原有的中式當舖格局設計 保留大量的原屬德成按文物 如各式招牌 賬簿 當票 遮羞板 夾萬 保險箱 等 加上來自其他當舖的文物 令觀眾認識昔日當舖的佈局 與運作方式 德成按 修復項目於 2004 年 9 月榮獲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亞太文化遺產保護獎嘉許 獎 聖若瑟修院聖物寶庫 聖若瑟修院由耶穌會會士於 1728 年創辦 200 多年來 修院培訓大量的天主教神職人員 為澳門以至中國和東南亞地區的傳教事業作出過重大的貢獻 曾獲 皇家修道院 的稱號 聖若瑟修院收藏不少宗教油畫 聖像及宗教用品 為讓公眾有機會欣賞到該批珍貴的歷 史藏品 經院方的同意及大力支持 特區政府文化局在完成聖約瑟修院聖堂維修工程後 開 始籌備創設 聖若瑟修院聖物寶庫 的工作 聖物寶庫展覽館面積約 470 平方米 分上下兩層 展出 18 至 20 世紀初的宗教油畫 聖像及宗教用品等 100 多件 天主教藝術博物館與墓室 1990 年至 1995 年間 澳葡政府在昔日聖保祿大教堂的地點進行維修 並在相信是聖保祿 學院創辦人范禮安神父的墓地上建成天主教藝術博物館 參觀者可在墓室內看到一些聖物匣 內裏存放着越南一些殉教者的遺骨 博物館收藏 的展品中有宗教畫 雕刻以及禮儀裝飾品等 都是從天主教澳門教區擁有的藏品中精挑細 選出來 最令人注目的是這裏收藏的宗教畫作 如 聖味基畫像 日本長崎的殉道聖人畫像 和四幅詮釋聖方濟各一生的作品 國父紀念館 紀念館原是孫中山先生於 1918 年後為家人興建的寓所 是一幢富有回教色彩的建築物 自 1958 年起闢為國父紀念館 館內陳設的是孫中山先生在澳門行醫及在廣州出任大元帥時所用的傢具和物品 並珍藏 着孫中山先生留下的一些真跡以及革命烈士們的合照 館側的花園裏 矗立着孫中山先生的 銅像 供人瞻仰 林則徐紀念館 林則徐紀念館於 1997 年 11 月在蓮峰廟內落成 藉以稱頌林則徐不畏強權 勇敢禁煙的 318

文化體育 高尚品格 1839 年 9 月 3 日 在廣東主持嚴禁鴉片的欽差大臣林則徐 與兩廣總督鄧廷楨在 蓮峰廟接見澳葡理事官 宣佈恩威 申明禁令 嚴禁鴉片 行使了中國對澳門的主權 館內藏有虎門銷煙 澳門昔日風貌等圖片 以及林則徐和朝廷之間的通訊資料 清代的 中國軍艦 葡萄牙航船和存放鴉片船隻的模型 在紀念館中央 擺放着真人般大小的模型 再現當時林則徐接見外國官員的情形 此外 參觀者還可看到吸食鴉片的器具 提醒人們不 要忘記毒品的禍害 消防博物館 消防博物館於 1999 年 12 月設立 位於鏡湖馬路的中央行動站內 公開讓市民和遊客參 觀 2007 年參觀人數達 32,041 人次 博物館有兩個風格不同的展廳 面積約 350 平方米 主展廳擺放着中國和英國製造的古 老手搖水泵 2 部英製舊式消防車 歷史資料和圖片 隊旗 隊徽 勳章及襟章 讓參觀者瞭 解消防局在不同時期的發展情況 內展廳展示消防總局中央行動站模型 消防行動站分佈的 電子板 消防員使用的消防帽 水靴 喉筆等各樣的消防裝備 各類防火設備 澳門歷年來 發生災難的圖片 還有模擬澳門木屋區大火場景的模型等 使參觀者對各種消防設備有初步 認識 加深瞭解火災的危害性 提高防火的意識 土地暨自然博物館 土地暨自然博物館是路環島第一座博物館 位於路環石排灣郊野公園內 隸屬民政總署 是一所具教學功能的文化設施 博物館成立的目的是讓市民和遊客認識澳門動 植物界的情 況 呼籲重視和保護各種野生生物 以及追憶離島過去獨特的生活模式 館內主要分 澳門自然地理 昔日離島農耕工具 農民勞動情況 動物標本 和 植物標本 五大展覽區域 另設 紅樹林模擬區 參觀者透過展區內的文字說明及具教 育意義的展品 可瞭解澳門的生態環境以及過去的農耕生活 博物館收藏逾百種的植物 昆蟲 脊椎動物標本與史前動植物化石 其中有世界上最大 的種子標本 海底椰 館內也收藏澳門 20 世紀 70 年代後逐漸絕跡的農耕器具 像打禾脫粒用的禾桶 水車 秧船等 龍環葡韻住宅式博物館 龍環葡韻 是澳門八景之一 主要由 5 幢於 1921 年落成 具有歐陸色彩的建築物組成 曾是離島高級官員的官邸及土生葡人家庭住宅 20 世紀 80 年代 澳葡政府旅遊司將它收購 重新粉飾 1992 年 這 5 幢建築獲評為具有建築藝術價值的建築群 政府將整個建築群進行 徹底修復 其中 3 幢被改建為博物館 分別為 土生葡人之家 海島之家 和 葡萄牙地 319

2008 澳門年鑑 區之家 另外兩間分別是 展覽館 和 迎賓館 1999 年 12 月博物館正式對外開放 2002 年正式定名為 龍環葡韻住宅式博物館 土生葡人之家 是澳門最具特色的博物館之一 大部份的展品來自在澳門定居已久的家 庭 特別是傢具 擺設及裝飾物均別具風格 中西混合擺設 還有佈滿全屋的老照片 都能 見證土生葡人在澳門的居住狀況 反映出中葡文化的融合 也是澳門的寫照 海島之家 舉辦 昔日葡韻情懷展 是一個配合 龍環葡韻 歷史及建築背景的專題 展覽 透過展出百件有關的舊文件 相片 服飾 傢具擺設等 娓娓道出當時土生葡人在 龍 環葡韻 的生活情況 葡萄牙地區之家 是龍環葡韻的第三幢建築 主要展出葡萄牙不同地區少數民族的圖 片 服飾和手工藝品 遊人可從中瞭解該處居民的生活模式 社會風俗和生活習慣 展覽館 不定期地舉辦不同類型和性質的展覽 2007 年 住宅式博物館 舉辦各類型展 覽 黃昏音樂會合共 14 次 總參與人數達 119,634 人次 住宅式博物館 全年總參觀人數為 115,934 人次 全年以集體名義接待外賓 學生 社團等 107 次 導賞參觀人數達 2,510 人次 此外 還協助民政總署及其他部門舉辦大型慶祝活動 通訊博物館 通訊博物館於 2006 年 3 月 1 日啟用 座右銘是 勇於嘗試 敢於發現 這是郵政局為 配合澳門特區社會與科技的進步和發展 因應本地居民 特別是在學青年人需要而建設的博 物館 2007 年共接待 25,505 人次的參觀者 其中 64% 是來自各校的師生 並應參觀團體的 要求 提供一般導覽性或郵政 / 電訊專題導覽服務 2007 年 通訊博物館舉辦及展出 郵票設計比賽 年度大獎 2007 年度電子裝置製作 比賽 的得獎作品 參加由澳門科技協會及澳門基金會主辦的 2007 科技周 和由教育暨青 年局統籌的暑期活動 開辦電子電路入門 探索電與磁 集郵工作坊和遊樂通訊博物館 4 項 課程等 澳門茶文化館 澳門茶文化館隸屬民政總署 是澳門首座以茶文化為主題的專題展館 於 2005 年 6 月 1 日開幕 總建築面積 1,076 平方米 包括地庫 360 平方米 地面層 376 平方米以及 1 樓 340 平 方米 茶文化館內藏品豐富 包括 19 世紀茶畫 廣彩外銷茶壺 以及澳門舊日茶樓 茶莊物 品等 2007 年共舉辦 3 次展覽 總參觀人數為 59,841 人次 路氹歷史館 路氹歷史館 於 2006 年 5 月 7 日開幕 前身為氹仔公署 建於 1920 年 佔地 638 平方米 樓分兩層 共設 9 個展室和禮品部 320

文化體育 一樓主要透過路環出土文物 地下室石結構遺址 離島各村落之變化和宗教文化等文獻 及實物 讓觀眾掌握早期路氹歷史與文化 二樓展覽主題各異 分別介紹前海島市政廳歷史 農業及部份手工業概況 路氹建築特 色和路氹近年發展的方向 令參觀者對路氹近現代政治發展及經濟生活有更深刻的認識 路氹歷史館 2007 年總入場數量為 30,764 人次 並舉辦周年慶祝活動及工作坊 出版 氹仔路環歷史論集 和 路氹掌故 修訂版 加深公眾對路氹歷史館的認識及推動博物 館教育 盧家大屋 盧家大屋為著名商人盧華紹 盧九 家族的舊居 約於 1889 年落成 保留大量精美的木 石磚雕 灰塑陶藝和壁畫園景等 具典型的傳統中國嶺南民居建築風格 為弘揚中華傳統文化 展現具有地域特色的民間工藝美術 2007 年 文化局在盧家大屋 持續舉辦中國著名民間工藝大師在現場展演工藝絕活 每兩周更新內容一次 全年共計邀請 逾 50 位工藝美術大師來澳 展演工藝品種達 40 項 包括河北省的剪紙 布貼畫 吹糖人 烙畫 佛山的陶藝 木雕 龍獅工藝 浙江省的杭扇 黃楊木雕 青田石雕 温州米塑等 豐富多彩 當中更包括多項國家級及省級的非物質文化遺產 如瀕臨絕跡的針刺無骨花燈 聞名遐邇的湖筆等 全年入場人數達 186,521 人次 觀音蓮花苑 觀音蓮花苑是一個座落於新口岸填海區人工小島上的綜合體 整個設施高 32 米 由一條 長 60 米的引橋與陸地相連 觀音像聳立於 16 枚花瓣的蓮座上 觀音像聳立的方位 顯示觀音正走向松山到達觀音 堂 蓮花座高 7 米 直徑 19 米 觀音像重 50 噸 高 20 米 由南京一家創於 1865 年的老牌 鑄造廠鑄製 觀音座底部為佛教文化中心 澳門文化中心 澳門文化中心位於新口岸新填海區冼星海大馬路 面積達 45,000 平方米 於 1999 年 3 月 落成啟用 文化中心有兩個多用途綜合大樓 藝術博物館大樓和劇院大樓 有景觀公園貫穿 其中 供遊人休憩 文化中心的建成 為不同類型的演出 展覽和文化活動提供適合的場地 劇院大樓有兩座表演廳 一個是有 1,114 座位的多功能綜合劇院 備有樂池 適合不同 類型的演出 如音樂會 舞蹈 歌劇及戲劇等表演 另一個是有 393 座位的小劇院 適合電 影放映 會議 小型劇場和音樂會等演出 樓高 5 層的藝術博物館大樓共有 7 個展覽館 / 廳 是澳門最大的視覺藝術展出場館 館內 也有演講廳和多媒體圖書館 321

2008 澳門年鑑 澳門文化中心一直致力為市民提供優質多元 雅俗共賞 兼具藝術啟發性的演藝節目及 活動 2007 年 澳門文化中心共舉辦 198 個 915 場表演 / 活動 共吸引 159,752 人次入場 中心也持續開展各類拓展及藝術普及活動 2007 年 文化中心共主辦 30 個 206 場不同 種類的工作坊 講座和大師班等活動 吸引 1,739 人次參與 為推動本地演藝創作 同時將演藝文化推至更廣泛層面 文化中心繼續舉辦 駐場藝術家 計劃 劇場 閱讀 劇場 系列演出 深化澳門與外地演藝工作者的交流 促進本土藝術工 作者的創作與演出 此外 文化中心也不斷打造自身作為澳門 內地與海內外開展文化交流 的橋樑角色 為本地文藝愛好者提供學習與交流平台 民政總署文化康體活動 民政總署每年定期舉辦多項大型活動 包括 葡韻嘉年華 2007 路氹展新姿 澳門 藝穗 2007 黃昏音樂會 及 城市粵劇曲藝匯演 2007 等 在不同的節日又會舉辦各項應 節活動 與民共賀佳節 如 星夢全情 澳門除夕倒數晚會 愛樂共融 氹仔除夕倒 數晚會 慶祝國慶的 河北梆子劇 鍾馗 表演晚會等 2007 年共舉辦文娛活動 6 項 83 次 有 95,598 人次參與 2007 年 民政總署舉辦康體活動主要有各種球類運動 戶外活動 5 項 27 次 如 重 陽康體同樂日 離島康體日 展能郊遊日 傷健共融農莊 籃球邀請賽 足球 比賽 保齡球友誼賽 澳門農莊活動 及單車遊和運動攀登 水上活動等 有 18,429 人 次參與 還有適合不同年齡階層人士參與的各類康體興趣班共 160 班 參與的市民超過 4,930 人次 康體活動 特區政府致力推廣大眾體育 鼓勵居民共同參與各類康體活動 鍛煉身體 同時 特區 政府十分重視提高澳門體育競技水平 全力協助 推動澳門的體育社團舉辦和參與澳門和外 地賽事 體育發展局 體育發展局的前身是 1987 年成立的體育總署 是負責發展澳門體育事業的公共實體 旨 在加強政府與澳門體育總會和屬會之間的溝通 使澳門體育邁向國際化 以及加強體育人員 的培訓和提起市民對體育運動的興趣 根據第 1/2006 號行政法規 體育發展局進行內部重組 以新組織架構運作 其主要職能 是執行特區政府在體育領域所制定的政策 為發展競技體育及康體活動提供技術及後勤支援 制定體育基建的建造及修繕計劃 組織及協助舉辦大型體育活動 推動舉辦體育培訓及進修 運動醫學各個層面的發展 推動與本地或國際間的體育交流等 322

文化體育 大眾體育 體育發展局在 2007 年繼續致力推動大眾體育 向市民宣傳和灌輸體育鍛煉有益健康的信 息 2007 年舉辦的活動數量及參加人數均高於 2006 年 共有 273,768 人次參與 19 項活動 為鼓勵市民多進行體育鍛煉 強身健體 體育發展局舉辦多項大眾體育活動 較突出的活動 有 大眾康體日 國際挑戰日 澳人齊賀國慶世界步行日歡樂跑 親子運動日 公 共機構體育競技大會 長者運動會 及 全澳殘障人士運動會 等 該局還舉辦 931 班的 健身興趣班 參加者接近 26,611 人次 2007 年 共有 31,293 人次參加每年一度的暑期活動 其中參與體育活動的則有 18,232 人次 項目包括有 65 個 分 588 班開展 運動醫學 2005 年澳門市民體質監測 於 2007 年分別公佈和出版了監測結果和報告 監測結果顯 示澳門兒童青少年存在超重和瘦的比例均較高 柔韌及耐力素質發展未如理想 齲齒發生率 及視力不良檢出率較高等問題 另外 男性在中年期 女性在更年期後肥胖問題較為突出 40 歲後腰臀比超標者急劇增多 體育鍛煉作為增進身心健康的積極因素未受到廣泛市民的足 夠重視 針對上述問題 體育發展局聯同衛生局 教育暨青年局 社會工作局 高等教育輔 助辦公室和澳門理工學院滙編出版 體質保健手冊 及 澳門市民體質測定標準手冊 派發 給政府各機構 學校及各體育總會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體育發展局與國家體育總局 以 科學健身迎奧運 為主題 於 2007 年 7 月 4 至 6 日 在澳門舉辦 2007 年國民體質研究論文報告會 得到國內外專家學 者的重視及支持 收集超過 180 篇的研究報告和論文 評選出 147 篇優秀的研究報告和論文 作為報告會的作品 匯編成 2007 年國民體質研究論文報告會論文集 來自全國各省市 香 港 澳門 日本 韓國 葡萄牙 希臘 芬蘭 伊朗及美國共十個國家和地區的超過 250 名 專家學者和專業人士 以及德國 澳大利亞 葡萄牙 日本 韓國和香港等體育界及體質研 究領域的領導及官員出席了會議 在 2007 年 運動醫學中心共為超過 10,800 人次提供服務 服務項目包括醫療及康復 運 動員機能測試及運動營養品的提供 康復班和體質測試 運動醫學中心參與大型户外體育活 動的救護工作共有 36 次 為超過 320 名受傷人士提供現場醫療服務 體育/康體場地 澳門舉行體育文化活動的大部份場地均由體育發展局和民政總署管理 隨着社會的發展 體育發展局不斷完善管轄的體育設施 朝多元化發展 以迎合不同體 育項目的需要 設施的分佈更以全方位照顧 方便全澳市民為原則 每個區域儘量設有一體 育綜合體 設施包括 323

2008 澳門年鑑 場館 面積 主要設施 2 個 體 操 室 2 個 壁 球場 得勝體育中心 1,085 平方米 1 個室內暖水泳池 1 個多用途室外運動 場 鮑思高體育綜合體 2,265 平方米 1 個室內暖水泳池 1 個人造草足球場 2 個體操室等 塔石體育館 5,539 平方米 2 個場館 乒乓球室 等 排球 籃球 武術 跆 拳 道 空 手 道 手 球 羽 毛 球 乒 乓 球 室 內 五 人 足 球等 望廈體育館 2 個室內體育館 健 身區等 乒 乓 球 羽 毛 球 籃球等 澳門體育綜合體 草場 田徑跑道 室 內暖水游泳館 室內 體育館等 足球 田徑 游泳 乒乓球 劍道 太極 拳 健 身 操 柔 力 球 空 手 道 柔 道 等 其中 1 個游泳池 專供傷殘人士及康復 者復康訓練之用 門 南灣湖水上活動中 心 佔地總面積 151,000 平方 米 6 條 500 米 長 13.5 米寬 約 3.5 米深的 賽 道 船 隻 儲 存 庫 等 水上活動 澳門奧林匹克綜合 體 76,877 平 方 米 除 奧 林 匹克游泳館 和戶外天地 外 1. 2. 3. 4. 田徑 足球 籃球 排 球 羽 毛 球 乒 乓球 體操 手球 武 術 柔 道 空 手 道 曲棍球 網球 門 球 以 及 游 泳 水球和跳水等 氹 仔 澳門運動場 澳門曲棍球中心 戶外天地 澳門奧林匹克游 泳館 區 嘉模泳池 324 各種室內體育運動 巴波沙體育中心 澳 區 適合運動項目 / 用途 1 個室內暖水泳池 1 個室外游泳池 游泳

文化體育 氹 場館 面積 主要設施 適合運動項目 / 用途 科技大學足球 / 田 徑運動場 佔 地 面 積 44,800 平 方 米 真草足球場 10 條泰 坦田徑跑道 集教學及體育功能 於一身 運動培訓中心 建 築 面 積 2,460 平方米 多 用 途 活 動 室 健 身 室 多 功 能 室 和 會議室 澳門東亞運動會體 育館 佔地面積約 14 萬平方米 1. 2. 3. 4. 室內運動場 綜合劇院 展覽中心 澳門國際會議中 心 澳門國際射擊中心 佔 地 52,355 平方米 1. 2. 3. 4. 5. 管理中心 10 米館 25 米館 50 米館 決賽館 保齡球中心 佔地面積約 5,830 平方米 為符合國際賽事標準 的一級保齡球館 還 有 3 個符合國際標準 的壁球室 1 個運動 體驗區等 網球學校 佔地總面積 15,304 平 方 米 8 個比賽場及 1 個主 賽場 網球 竹灣水上活動中心 佔 地 面 積 4,547 平方米 私人遊艇 水上電單 車停泊位共 103 個 機動式水上活動集 中地 水上活動青年中心 佔 地 面 積 4,749 平方米 室內 半室內及露天 泊位共 220 個 非機動船隻出海及 停泊活動中心 路環小型賽車場 佔地面積約 43,000 平 方 米 跑道全長 1,200 米 寬 10 米 其 中 直 路 及彎路盤旋全場 符 合 國 際 標 準 設 施完善的小型賽車 場 仔 區 路 氹 區 體操 排球 籃球 武術 跆拳道 空手 道 羽毛球 室內五 人足球 體育舞蹈 室內田徑 以及大 型 展 覽 交 易 會 會 議及宴會等 325

2008 澳門年鑑 民政總署提供康體設施的活動場地包括紀念孫中山市政公園 望廈市政公園 松山市政 公園 何賢公園 新花園泳池 竹灣泳池 黑沙水庫 黑沙公園及泳池 林茂塘休憩區球場 黑沙環永寧廣場球場 青洲大馬路休憩區球場 勞動節巷休憩區球場 黑沙海灘休憩區 路 環市政球場 湖畔公園球場和黑橋市政康樂中心等 此外 澳門也有不少屬於社團或私人的體育活動場地 如工人體育場 高爾夫球場等 綜藝館 綜藝館是澳門最熱門的文娛體育活動場所 綜藝館於 1985 年 5 月 27 日啟用 第一館是大型的金屬場館 佔地面積 7,280 平方米 有 4,062 個單人座位 場館內的體育場地按國際標準設計 面積為 45 米乘 25 米 高度 15 米 可舉行專業性的體育活動 包括手球 滾軸曲棍球 網球 排球 室內足球 羽毛球 乒乓 球 體操 劍擊和搏擊等 第一館還可作演唱會 舞蹈 雜技 音樂會 會議和各項聚會場地 第一館還設有大堂及展覽館 可作各類展覽場地之用 2007 年 在綜藝館舉行的各項活動共吸引 71,960 人次參與 第四屆東亞運動會 第四屆東亞運動會於 2005 年 10 月 29 日至 11 月 6 日舉行 來自中國 中國澳門 朝鮮 蒙古 中國香港 中國台北 日本 關島 韓國 9 個國家和地區的運動員競逐 17 個比賽項目 721 面獎牌 第一屆葡語系運動會 第一屆葡語系運動會於 2006 年 10 月 7 日至 15 日在澳門舉行 安哥拉 巴西 佛得角 幾內亞比紹 中國澳門 莫桑比克 葡萄牙 聖多美和普林西比 東帝汶以及 2 個非正式會 員印度 果阿 斯里蘭卡等 11 個國家和地區 超過 1,000 名運動員 競逐田徑 籃球 足球 五人足球 乒乓球 跆拳道 沙灘排球以及排球等 8 個比賽項目的 153 面獎牌 公共泳池和泳灘 游泳是澳門居民喜愛的康體活動之一 由民政總署管理的泳池包括新花園市政泳池 紀 念孫中山公園泳池 竹灣泳池和黑沙公園泳池 2007 年 新花園市政泳池和紀念孫中山公園 泳池共售出門票 109,924 張 入場證 511 張 竹灣泳池和黑沙公園泳池共售出門票 87,193 張 入場證 100 張 體育發展局轄下的泳池包括澳門體育綜合體泳池 鮑思高體育綜合體泳池 巴波沙體育中心泳池和嘉模泳池等 供公眾使用的泳灘有黑沙海灘和竹灣海灘 由港務局管理 326

文化體育 步行徑 澳門地勢北低南高 位於南部的氹仔島和路環島 至 2007 年年底共開闢 13 條林徑 總 長約 33 公里 除方便撫育重植林區的樹苗外 密佈的道路網也可阻隔山火的蔓延和便於進入 林區撲滅山火 更為居民享受自然之樂創造良好條件 居民每喜聯袂登山 舒展胸懷 眺望 附近的景色 13 條步行徑基本資料 名稱 位置 長度 特色 步行時間 九澳水庫 路環九澳水庫郊 1,550 米 除起步點為上坡路段外 其餘 約 30 分鐘 環湖徑 野公園的預定地 路段平坦寬敞 沿途可觀鳥賞 內 花 以及觀看客家人文和清代 古塚等歷史遺址 透過支徑 該步行徑與路環東北步行徑相 連 1,225 米 路環健康 入口處在路環高 是路環的第一條健康徑 沿途 徑 頂馬路和陸軍馬 有 9 個健身站 有器材供免費 路的交叉路口 使用 且有兩個交叉點與路環 環繞疊石塘山的 步行徑相連 約 25 分鐘 西面山腰一周 大潭山環 大潭山郊野公園 山徑 內 4,000 米 首段寬闊平坦 坡度平緩 為 90 分鐘 長約 600 米的生態漫遊徑 適 合一家老少漫步遊覽 中段有 難度頗高的踏板健身徑 沿石 階 可 登 上 氹 仔 最 高 點 海 拔 158.2 米 或向東南行長 1,200 米的賞鳥徑 欣賞鷺鳥飛翔和 環顧氹仔島美景 小 潭 山 小潭山 2,300 米 是一條寬 2.5 米環貫整個小潭 2000 環 山 的 步 行 徑 設 有 5 個 健 身 山徑 站 兒童遊戲區和休憩區 沿 途可以俯瞰澳門半島 氹仔和 珠海橫琴島的景色 327

2008 澳門年鑑 13 條步行徑基本資料 (續) 名稱 位置 長度 特色 步行時間 路環步行 路環高頂馬路直 8,100 米 步行徑闢在平均海拔 100 米的 約 150 分鐘 徑 上可達步行徑的 山坡上 環繞路環中央高地一 起點和終點 周 沿途可欣賞路環島各個不 同地區的景物 更可看到澳門 的植物和雀鳥 是全澳最長的 遠足徑 也是海島開闢的第一 條步行徑 路環東北 石排灣以東的山 步行徑 上 4,290 米 平均海拔為 55 米 該步行徑 約 90 分鐘 首段平緩 為一設有 10 個分 站的自然教育徑 這段步行徑 有 兩 條 分 徑 一 段 為 相 思 林 徑 可欣賞台灣相思樹 另一 高爾夫球徑 可觀看到整個高 爾夫球場以及九澳村和九澳水 庫的景色 透過長約 500 米的 林徑 該步行徑與九澳高頂燒 烤公園對面林區相連接 構成 路環島步行徑聯網系統 黑沙水庫 黑沙水庫郊野公 家樂徑 園內 2,650 米 闢在較高的山腰上 環繞水庫 約 55 分鐘 一周 可觀看水庫景色 飽覽 黑沙灘的優美海景 該步行徑 與路環步行徑相連 黑沙水庫 黑沙水庫郊野公 健康徑 園內 1,505 米 沿 途 有 9 個 健 身 站 路 面 平 約 30 分鐘 緩 可一邊使用健身站做簡單 的運動或緩步跑 一邊欣賞黑 沙水庫的景色 黑沙龍爪 路環西南面的黑 角家樂徑 沙龍爪角 2,150 米 是一條循環式步行徑 分為觀 石徑 賞海徑及紅葉徑三段 為眾多步行徑中唯一可同時親 近山及近距欣賞海的選擇 328 約 45 分鐘

文化體育 13 條步行徑基本資料 (續) 名稱 位置 長度 特色 步行時間 九澳高頂 入口在九澳高頂 1,490 米 起點是長 280 米 落差高達 50 約 35 分鐘 家樂徑 燒烤公園內 米的階梯 至海拔 100 米後圍 繞着中央山一圈 沿途可欣賞 水庫迷人景色及高爾夫球場的 大片綠茵 該步行徑也可由支 徑通往路環步行徑及黑沙水庫 郊野公園 石排灣公 石排灣郊野公園 園徑 內 1,680 米 有多條支徑 其中一段長 935 米的路段為設有 24 個解說站 的自然教育徑 路環石面 入口在路環黑沙 約 1,500 是路環最具歷史性和最古老的 盆古道 村 米 道路 橫跨東西兩個山谷 路 約 35 分鐘 徑迂迴曲折 龍爪角海 入口在黑沙海灘 約 1,120 位於澳門最南端 由黑沙海灘 岸徑 別墅群側 米 別墅群一直向西延伸至竹灣海 灘 別 墅 群 沿 途 保 持 海 岸 特 色 植 被 豐 富 如 小 葉 海 金 沙 豬籠草 落地生根等 公園 澳門面積不大 但公園特多 而且各具不同景致和風格 成為澳門這個旅遊城市的一大 特色 公園除作為旅客遊玩的好去處 也是澳門居民晨運 休憩的理想場地 松山市政公園 松山市政公園是澳門半島的 市肺 之一 是澳門具豐富自然資源的旅遊景點 也是澳 門種植最多古老大樹的公園之一 公園內植有數十顆馬尾松 數量和樹齡均為全澳之最 據 2002 年統計 這裏有澳門最大的高山榕 樹王 直徑達 180 厘米 以及馬尾松 樹王 和臘 腸 樹王 在山崗最高處 可以看到一座建於 1622 年 佔地面積約 800 平方米的古舊炮台 炮台內 329

2008 澳門年鑑 有一座用作供奉東望洋聖母的聖母雪地殿教堂 炮台也因此得名為 東望洋聖母炮台 炮台 上 至今還屹立着中國南海岸古老的燈塔 東望洋燈塔 為鄰近海域的船隻導航引路 每 逢夏季颱風來臨時 燈塔會懸掛起不同的颱風訊號 向居民傳達風暴的信息 松山設有健康徑及一系列健身設施 是居民鍛煉身體和消閒的主要去處 白鴿巢公園 又名賈梅士花園 是澳門歷史較悠久的花園之一 佔地面積 19,200 平方米 白鴿巢公園之名甚有淵源 此處原是葡籍富商馬葵士的寓所 由於他喜養白鴿 達數百 之多 翱翔天際 景甚壯觀 棲於檐宇 遠觀若巢 遂得此名 後闢為公園 沿用其名至今 白鴿巢公園所在的山崗 清代稱為鳳凰山 當時山上種植鳳凰木甚多 對此座秀美公園 清代丘逢甲 李遐齡及近人汪兆鏞等 均曾賦詩稱頌 園內有一石洞 名為賈梅士洞 洞中安放着葡萄牙著名詩人賈梅士銅像 這位生於 400 多年前的詩人 傳說因觸怒葡萄牙宮廷官吏 不容於國 被流放至澳門 隱居此洞 創作出 著名的史詩 葡國魂 如今所見的賈梅士銅像 是在 1866 年鑄造的 白鴿巢公園內有一座名為 擁抱 的雕像 用以紀念中葡之間的友誼 何賢公園 何賢公園位於友誼大馬路旁的新填海區內 是為紀念澳門華人社團領袖何賢而建的 1993 年對外開放 為配合城市發展 公園興建地下停車場 並將公園重新設計 分為南北兩 部份 再由行人隧道相連 而原址的澳門回歸紀念亭和露天劇場予以保留 宋玉生公園 宋玉生公園位於友誼大馬路旁的新填海區內 是為紀念澳門土生葡人社團領袖 前立法 會主席宋玉生而興建的 1996 年對外開放 公園佔地面積約為 23,200 平方米 與何賢公園遙 遙相對 公園內建有兒童遊樂場 涼亭和休憩區 公園外圍近海一邊建有音樂噴泉 公園前 方近海濱處 豎立着一尊觀音像 二龍喉公園 二龍喉公園位於松山山麓 19 世紀末澳葡政府將之作為總督夏日官邸 其後 花園為港 澳富豪及慈善家何東爵士購入 何氏後來將之贈予澳葡政府 花園的中文名稱為何東花園 又稱二龍喉花園 後者名稱因花園鄰近一口山泉而得名 二龍喉公園植有花木 蓄養禽鳥 是澳門唯一的動植物公園 園內的小型動物園飼養多 種雀鳥 哺乳類動物和爬行類動物等 園中央築有人工瀑布 小溪和水族池 330

文化體育 1997 年 登山纜車落成啟用 始發站設在公園入口處 終站在松山水庫頂部 方便遊人 往來花園及松山之間 盧廉若公園 盧廉若公園是港澳唯一具有蘇州園林風韻的名園 園內亭台樓閣 池塘石山 小橋飛瀑 曲徑迴廊 分佈其中 有如江南景色 令人陶醉 盧廉若公園以 春草堂 水榭廳堂為園中建築主體 通過堂前的一口池塘 迂迴的曲橋 挺拔的石山 幽靜的竹林 淙淙的瀑布 交錯的迴廊 仿如一幅有聲有色的立體畫 園中假山堆成奇峰怪石 崢嶸百態 頗具蘇州獅子林規模 靠近九曲橋的假山 小徑迴 遊 棧橋橫懸 瀑布溪水 緩緩瀉下 引人入勝 池塘寬廣 夏日荷花盛開 搖曳生姿 塘 畔柳絲低垂 隨風飛舞 景色怡人 盧廉若公園的亭軒 掛上匾額對聯 經過整修一新的 碧香亭 挹翠亭 人壽亭 遊人每每駐足欣賞書法聯語 自有一番情趣 紀念孫中山市政公園 位於澳門北部青洲區 鄰近關閘 公園所在地段原為堆填區 佔地約 52,700 平方米 公園的景觀分成兩部份 東北部是中式設計 有人工湖 曲橋 涼亭 小樓 西南部是 西式設計 有體育設施及溫室 東北部涼亭建在人工小山上 可眺望拱北 小樓紅牆綠瓦 幽雅恬靜 曲橋迂迴 趣致 迷人 環繞公園中部尚有一條 500 米長的迴廊 是澳門所有公園中最長的迴廊 把園中大部份 景觀連接一起 公園中部及西南部還有露天劇場 回力球場及溫室等設施 劇場可容納數百 觀眾觀看表演 公園內建有一座社區圖書館 於 1996 年落成 還有一座名為 永遠的握手 的雕塑 是 紀念中葡友誼的建築物之一 此外 澳門的公園還包括位於澳門半島上的望廈山市政公園 螺絲山公園 南灣花園 得勝花園 華士古達嘉馬花園 黑沙環海濱公園 祐漢街市公園 藝園 黑沙環公園 氹仔 的湖畔花園 花城公園 紀念碑花園 十字花園 碼頭花園以及路環的黑沙公園 樹木園 路環高頂公園等 331

2008

333

9 28 2007 12 10 334

2 3 10 25 335

( ) 7 10 336

2006 1 19 337

12 9 12 338

5 30 2007 339

10 1 2007 11 16 340

12 30 341

衛生和社會福利 第十章 衛生和社會福利 提升和優化醫療服務素質 保障和促進全民健康 是配合特區政府共創優質社會的施政 理念 也是衛生部門長期以來的工作目標 特區政府衛生局秉承 妥善醫療 預防優先 的政策 並以 提升緊急救援應變和公共 衛生的防控能力 作為 2007 年度的工作重點 同時 衛生局針對高危疾病對市民健康的威脅 全力加強防治工作 綜合政府與民間的醫療力量 拓展社區醫療服務 保障市民身心健康 公眾健康 特區的醫療衛生水平與大多數先進國家和地區相若 據衛生局 2007 年的統計 全澳每名 醫生及護士分別服務 439 名及 403 名居民 每 531 名居民擁有 1 張醫院住院病床 非住院的 病床不計算在內 2007 年的死亡率為千分之二點九 一歲以下嬰兒的死亡率為千分之二點 四 出生時平均預期壽命為 81.5 歲 2003 年 2006 年 根據 國際疾病分類第十修訂版 的組別分類 腫瘤是澳門的頭號都市殺手病 居第二 位的是循環系統疾病 第三位是呼吸系統疾病 2007 年的統計資料顯示 這三種疾病佔全年 人口的死亡比率分別是 32.2% 23.9% 和 15.7% 衛生局 衛生局隸屬社會文化司司長 主要職能是 推廣 保障衛生和預防疾病 提供初級和專 科衛生護理服務 以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應變 與其他有權限的機構緊密合作 協助 病人康復 進行衛生科學方面的研究 培訓和協助培訓衛生專業人員 監督和援助從事衛生 活動的實體 向澳門的衛生單位提供技術援助和提供法醫服務等 醫療衛生資源 特區政府投入醫療衛生的資源甚鉅 2007 年的醫療衛生預算約 20.5 億元 比 2006 年度 17.5 的 億元增長 17% 澳門的醫療衛生服務 可分為政府和非政府兩大類 政府方面主要有提供初級保健的衛 生中心和提供專科服務的仁伯爵綜合醫院 俗稱山頂醫院 非政府方面 可分為接受政府和 團體資助的醫療單位 如鏡湖醫院 工人醫療所 同善堂醫療所等 以及各類私人診所和化 驗所提供的醫療服務 其中衛生中心和同善堂醫療所提供的服務基本上是免費的 仁伯爵綜合醫院 仁伯爵綜合醫院佔地 30,300 平方米 建築面積達 67,535 平方米 由 4 幢建築物相連而 成 並設有直升機停機坪 345

2008 澳門年鑑 仁伯爵綜合醫院是具備先進設備配套的現代化醫院 有住院 門診 急診部 手術部 深切治療部 冠心病深切治療部 燒傷科 物理治療及康復科 血液透析及腹膜透析 影像科 化驗室和血液腫瘤科等部門 門診方面 包括有麻醉科 心臟科 外科 整形外科 皮膚科 口腔科 婦產科 血液腫瘤科 物理治療及康復科 內科 普通內科 腎科 神經外科 眼科 骨科 耳鼻喉科 兒科 胸肺科 精神病科 泌尿科等專科 合共 73 個分科 根據衛生局 2007 年的統計 仁伯爵綜合醫院住院部有床位 484 張 分配於 14 個專科科 室內 2007 年病床佔用率為 85.69% 平均住院日數為 8.98 天 急診方面有普通急診 兒科 急診及婦產科急診三個範疇 當中普通急診的病人求診人次最高 約佔 57% 至 2007 年年底 仁伯爵綜合醫院有醫生 248 人 護士 607 人 病床總數 553 張 包括住 院單位的 484 張和非住院單位的 69 張 門診總數達 269,247 人次 日間醫院的治療人次達 23,830 急診總數 167,392 人次 入院病人數目為 15,746 人次 在醫院進行手術和分娩人次分 別為 6,307 和 2,051 在醫療輔助部門進行的診斷及治療輔助檢查次數達 3,153,365 位於氹仔的仁伯爵綜合醫院精神科大樓 樓高 5 層 總樓面面積約 7,300 多平方米 集醫 療 復康 司法精神科及教學於一體 病床總數 126 張 包括住院單位的 81 張和 45 位名額 的日間醫院 2007 年精神科成人門診的全新求診者 852 人 仁伯爵綜合醫院向澳門居民中的孕婦及產婦 10 歲或以下兒童 中學及小學學生 教職 員 傳染病患者 吸毒者 惡性腫瘤和精神病患者 囚犯 65 歲或以上人士及持有社會工作 局發出經濟狀況證明 俗稱貧民紙 者 提供免費醫療服務 衛生中心 為響應及達到世界衛生組織所倡議 人人享有衛生保健 的目標 衛生局在各區設立衛 生中心 建成以衛生中心為單位的初級衛生保健網絡系統 全澳居民都可以在自己居所附近 享受衛生中心提供的基本衛生保健服務 澳門目前共有 6 間衛生中心及 2 所衛生站 分佈各區 其中 筷子基衛生中心及黑沙環 衛生中心內還設有中醫診所 截至 2007 年 12 月 31 日 在初級衛生保健領域方面 共有 105 名醫生 包括西醫 中醫及牙醫 和 146 名護士 門診就診數目達 449,657 人次 其中以成人 保健 兒童保健和家庭計劃的門診人數最多 分別佔衛生中心門診總人數的 59.59% 13.48% 和 9.03% 各個衛生中心提供的服務包括 產前保健 透過妊娠期的定期健康檢查 保障妊娠期母親和胎兒安全健康 2007 年 共 有 21,476 人次接受這項服務 家庭計劃 使夫婦進行生育計劃 減低孕婦 產婦和嬰兒的發病率及死亡率 改善婦女 及其家庭的健康和生活水平 2007 年 共有 40,624 人次接受這項服務 兒童保健 服務對象為剛出生到 13 歲年齡組別的兒童 提供的服務包括定期健康檢查及 諮詢 量度身高體重 全身檢查 教導餵養和照顧嬰幼兒的技能和知識 提供疫苗注射和氟 化物補充等 2007 年 共有 60,610 人次接受這項服務 346

衛生和社會福利 成人保健 為有需要人士作健康檢查 診斷 治療和控制各種常見疾病 特別是各種慢 性病 如高血壓 糖尿病 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 提供基本藥物和化驗以及其他輔助檢查 2007 年 共有 267,931 人次接受這項服務 口腔保健 包括牙齒健康檢查 牙溝封閉 牙齒修補 根管治療 洗牙 脫牙等 2007 年 共有 21,329 人次接受這項服務 學童保健 對象為區內學校的小學一年級至小學六年級學生 為他們提供全身健康檢查 疫苗接種和健康教育服務 2007 年 共有 4,187 人次接受這項服務 健康教育 增進居民的衛生知識 培養 預防勝於治療 的觀念以及鼓勵居民實踐健康 生活方式 中醫服務 由 1999 年開始 筷子基衛生中心提供中醫服務 黑沙環衛生中心則由 2006 年 7 月開始提供 2007 年 共有 27,478 人次接受中醫服務 衛生中心向居民提供的免費衛生保健服務還包括 家庭訪視 轉介服務 疫苗接種和其 他護理服務 醫療服務費用 凡澳門合法居民 不論年齡和職業 前往衛生中心接受服務及由衛生中心轉介到仁伯爵 綜合醫院進行輔助檢查 均毋須繳費 非澳門居民使用衛生中心服務 則須按照衛生局訂立 的收費標準繳付費用 仁伯爵綜合醫院提供的服務 除特區政府規定的特定人士外 均須繳付費用 澳門居民 的收費較低 非澳門居民收費較高 公共衛生化驗所 公共衛生化驗所是衛生局全科衛生護理範圍下的廳級單位 至 2007 年年底 共有工作人 員 66 名 化驗所於 2006 年獲取 ISO/IEC 17025:2005 實驗室認可的資格 公共衛生化驗所的工作包括兩大類 對衛生局轄下各單位及澳門其他部門提供化驗方面 的協助 由化驗所本身或透過與外地和鄰近地區合作 進行公共衛生方面的研究工作 包括 環境衛生及傳染病的監察 化驗所提供的化驗服務包括 食物 水質 藥物及傳染病檢驗 傳染病的檢驗主要為結 核病檢查 寄生蟲檢查 愛滋病病毒 諾沃克類病毒 人類 T 細胞白血病毒 I 型 /II 型 肝炎 病毒 梅毒 EB 病毒 胃腸性病毒 呼吸道病毒 登革熱 流感和 SARS 冠狀病毒等 2007 年 化驗所共對 55,653 個不同類型的樣本進行化驗 檢驗數量總數為 185,573 個 愛滋病防治 世界各地愛滋病的感染人數在過去 20 多年迅速增長 成為值得關注的公共衛生問題 347

2008 澳門年鑑 行政長官於 2005 年 11 月批示 成立防治愛滋病委員會 委員會由社會文化司司長擔任 主席 成員包括衛生局 社會工作局 教青局 警察總局 監獄 鏡湖醫院 理工學院高等 衛生學校 鏡湖護理學院 中華醫學會 澳門執業西醫公會 澳門紅十字會 澳門明愛 澳 門工會聯合總會 澳門街坊會聯合總會 同善堂等部門和民間組織的代表 宗旨是透過不同 領域的公共部門 社團及組織 策劃及推動愛滋病的預防及控制工作 以遏止愛滋病的傳播 防治愛滋病委員會秘書處由衛生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的傳染病防制暨疾病監測部擔任 委員會下設 6 個專責小組 衛生局公共衛生化驗所屬下愛滋病諮詢及輔導室的職責 是在預防及控制有關性傳播疾 病方面提供輔導 主要工作包括對愛滋病病毒感染者及有需要的人士提供輔導 教育 保密 性的諮詢和醫療轉介服務 安排娛樂場所的員工定期進行血液檢驗 進行輔導及預防教育 增加他們對愛滋病感染危險性的認識 也會對學生和一些高危人群進行預防愛滋病教育工作 捐血中心 捐血中心是衛生局屬下的廳級部門 也是澳門唯一提供血液及血液製品的機構 2007 年 共有員工 39 名 捐血中心負責向全澳有需要的病人提供足夠 安全的血液 並於 2003 年通 過 ISO9001 國際質量管理系統的認證 捐血中心採取自願 無償和不記名的捐血者政策 捐血中心也向醫院提供輸血醫學專業 諮詢及相關的醫療診斷 以及協助兩間醫院發展正確的臨床輸血應用 培訓醫療及技術的專 業人才 隨着經濟急速發展 外來人口不斷增加和人口老化等因素 澳門的血液需求量持續上升 捐血中心每日需要收集不少於 40 個捐血者的血液 以維持兩間醫院現時的需要 2007 年 捐血中心有 10,546 名市民登記捐血 共收集 12,353 個單位的血液 製備成 33,074 不同的血液成份單位 供兩間醫院 2,731 位病人使用 捐血統計數字顯示 約有 2.7% 的適齡市民參與捐血 超過 55% 的捐血者是重複捐血者 學生 包括中學生和大學生 佔總 捐血人數的 37.4% 商業及服務行業人員佔 21.2% 女性捐血者佔總捐血人數的 45.5% 捐 血比例最高的年齡組是 20 至 29 歲 佔 38% 藥物事務廳 藥物事務廳是衛生局屬下一個負責藥事行政管理的部門 下設藥物監測暨管理處及稽查 暨牌照處 2007 年共有員工 43 名 衛生局藥物事務廳負責執行藥事法規 依法監督管理所有與西藥 中藥及傳統藥物有關 的活動 確保市民獲得安全 有效以及具有質量保證的藥物 具體職務包括在藥物上巿前評 估其質量 安全性和療效並對符合標準的藥物進行註冊 簽發藥物 診斷及實驗室試劑等產 品的進口准照 監測本地巿場上藥物的質量及安全性 審查藥物商號准照申請並依法發給相 關准照 包括藥物生產准照 藥物產品出入口及批發商號 藥房 藥行和中藥房准照 審查 348

衛生和社會福利 藥劑師和藥房技術助理註冊申請及依法發出相關執照 監察藥物商號及藥劑專業人士的活動 並對違規行為依法作出懲處 監管藥物及健康產品的廣告宣傳活動 履行關於麻醉品 精神 科物質和化學品前體貿易和合法使用的聯合國國際公約義務等工作 截至 2007 年止 獲衛生局批准投放於本地巿場的西藥有 20,169 種 當中被分類為非處方 藥物有 6,521 種 處方藥物有 12,641 種 只供醫院使用的藥物有 1,007 種 而獲准投放本地巿 場的中成藥及傳統藥物有 5,168 種 在衛生局註冊的藥劑師總數 183 名 藥房技術助理 112 名 而獲衛生局發出牌照的藥物產品出入口及批發商號 109 間 藥房 66 間 中藥房 136 間 藥行 27 間以及製藥廠 19 間 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於 2001 年 10 月按社會文化司司長的批示成立 直屬衛生局局長 是 執行衛生局促進及保障健康 預防疾病的職能 專責統籌群體水平的疾病防制工作的技術單 位 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下設傳染病防制暨疾病監測部 慢性病防制暨健康促進部 環境及食 物衛生部 職業健康部 衛生計劃部 結核病防治中心 病媒控制工作組 以及派駐於各區 衛生中心的 6 個社區衛生工作組 2007 年年底 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共有員工 105 人 2007 年 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的重點工作目標包括 推進能力建設 有效開展嚴重傳染病 預防控制工作 深化健康城市計劃 促進食品安全工作 開拓和發展公共衛生工作 保證常 規公共衛生工作的有效開展 鏡湖醫院 鏡湖醫院是澳門特區非政府醫療衛生機構 隸屬鏡湖醫院慈善會 鏡湖醫院創辦於 1871 年 清同治十年 至今已有 136 年歷史 是一所由華人創辦和管理的慈善醫院 宗旨為勤儉 辦院 愛心治病 以禮待人 以病人為中心 百多年來 鏡湖醫院本着濟世為懷 救死扶傷 的精神 致力為廣大澳門市民的健康服務 目前 鏡湖醫院已發展成為一所現代化的綜合性 教學醫院 集醫療 預防 教學和科研於一體 並逐步實現醫院現代化資訊管理 2007 年全 院員工 1,403 人 其中醫生 293 人 護士 397 人 技術人員 225 人 其他員工 488 人 鏡湖醫院現有急診部 門診部 住院部 ICU CCU 以及 8 個醫療中心 包括心臟中心 血液透析中心 康寧中心 放射治療中心 內窺鏡中心 健康檢查中心 高壓氧療中心和氹 仔醫療中心 臨床科室設置包括內科 外科 兒科 婦產科 中醫科 腫瘤科 口腔科 眼科 康復科 皮膚科及耳鼻喉科 另設有影像科 藥劑科 病理科 檢驗科 導管室 心功能檢 查室 資訊科技科及中央滅菌物品供應部等 8 個醫療輔助部門 鏡湖醫院設有急診和 3 個門診部 2007 年門急診人次超過 100 萬 平均每日診治 3,107 人次 急診服務 24 小時開放 全年診治人次超過 13 萬 平均每日診治 365 人次 全院出院 人數為 2.5 萬人 氹仔醫療中心門急診人次達 9.8 萬 平均每日診治 301 人次 349

2008 澳門年鑑 科大醫院 科大醫院是與澳門科技大學有着密切和相互配合關係的機構 是一間具有中西醫互補特 色的綜合性醫院 它又與澳門科技大學中醫藥學院進行臨床帶教和科研的合作 醫院擁有一 支國際認可資歷的專業醫護人員隊伍 除本地優秀專家外 還有來自內地及香港的醫療顧問 專家 院內設有西醫部 中醫部 住院部 國際醫務中心 中醫藥學院專家臨床中心 國際健 康管理 / 治未病中心 中西醫結合治療腫瘤服務 皮膚及激光服務 睡眠診療服務 內窺鏡室 中醫美容服務 以及其他輔助醫療科室 住院部第一階段設有病床 60 張 病房設有雙人病房 私家病房和豪華病房 科大醫院的 臨床化驗診斷中心已參加 RCPA 的質控計劃 該中心同時獲得澳大利亞 NATA 認證 NATA 是全球專為化驗所提供認證的機構 為澳大利亞政府及國際認可 環境衛生 改善市容 維持城市整潔和保護環境是民政總署的主要工作之一 民政總署的具體工作 包括處理居民對環境衛生的投訴 稽查城市衛生 監管清潔專營公司 管理建築廢料堆填區 改善垃圾站設施及其分佈 舉辦城市清潔運動宣傳環境衛生意識 管理公共廁所及防治鼠患 等 2007 年 民政總署處理環境衛生的投訴共 9,193 宗 主要涉及空置地盤 / 樓宇堆積垃圾 冷氣機滴水 垃圾站 鼠患 佔用公地 油煙及廢氣 污水流出公共街道及噪音等問題 民 署近年在各區興建封閉式垃圾房 逐步取消街道垃圾桶 大大改善垃圾收集設施的衛生狀況 墳場 澳門共有 6 個公共墳場和 11 個私人墳場 公共墳場包括澳門聖味基墳場 澳門望廈聖母 墳場 氹仔沙崗市政墳場 氹仔嘉模市政墳場 路環市政墳場 路環華人墳場 私人墳場包 括白頭墳場 馬理遜教堂及基督教墳場 望廈新墳場 澳門伊斯蘭清真寺及墳場 氹仔街坊 墳場 炮竹墳場 儒釋道教澳門聯合會 孝思墓園 路環各業墳場 路環黑沙村民會墳場 九澳墳場 路環信義墓園 公共墳場由民政總署直接管理 共有 11,229 個墳墓 可租用墳墓總數為 5,629 個 骨殖 箱及骨灰箱總數為 18,163 個 而監督私人墳場的工作也是民政總署的職權 環境保護和城市清潔 環境資訊/教育中心 澳門現有 3 個環境資訊 / 教育中心 分別是望廈山環境資訊中心 二龍喉環境資訊中心及 大潭山環境教育中心 設立這 3 個中心的目的 是向居民介紹環境保護知識 讓居民關注和 推動環保工作 350

衛生和社會福利 望廈山環境資訊中心 望廈山環境資訊中心是澳門首個環境教育室 1999 年 3 月 14 日啟用 中心內設有寬頻上 網 閱覽室和放映室 藏有環保教育的中外文書籍 1,176 冊和資訊影片 61 套 還有一個溫室 和小型農場 讓學生嘗試親手種植的樂趣 中心定期舉辦多項活動 如廢紙循環再造示範 廢棄物手工藝 影片播放 公園導賞 溫室工作坊 專題講座和實驗農場等 2007 年全年的 參觀人數為 12,389 人次 二龍喉環境資訊中心 二龍喉環境資訊中心於 2001 年 1 月 6 日啟用 設有寬頻上網 閱覽室 放映室 展覽廳 小型實驗室及多用途活動室 中心藏有環保教育的中外文書籍 1,568 冊 資訊影片 83 套 並 設置濕地及再生能源發電系統等模型 中心定期舉辦推動環境保護的趣味性活動 2007 年全 年的參觀人數為 27,290 人次 大潭山環境教育中心 氹仔大潭山環境教育中心於 2001 年 6 月 5 日啟用 主要用作研究節約能源 循環再用以 及在市政層面上減少浪費 也為師生和團體提供互相交流學習的空間 中心佔地約 280 平方米 從設計到用料皆以環保和實用為出發點 電源由太陽能 風能 混合發電供應 水源由雨水收集及處理後再用裝置提供 整個中心共分 3 部份 資訊站提供 寬頻上網設備 藏有環保教育的中外文書籍 518 冊和資訊影片 21 套 教育模型等 方便教 學 示範區有太陽能收集 風力發電 石油氣引擎模型 垃圾分類回收 雨水收集 污水處 理 有機肥料生產等設備 環保工作坊可製作葉脈標本 乾花 再造紙 生態箱等環保物品 2007 年全年參觀人數為 3,726 人次 金像農場 金像農場位於路環竹灣馬路旁 2005 年綠化周期間投入使用 農場有提供住宿的屋舍和 露營場 可進行集體活動 聚餐和手工藝的大型棚舍 休閒與娛樂並重的場所如棋藝天地 綠茵茶座 農場演藝坊 飛索平台 燒烤區 健身區及兒童遊樂區 有機農耕場 果樹園等 設施 是一個集自然環境與農耕教育於一身 提供巿民放鬆情緒的健康場所 金像農場是澳門獨有的有機農場 總面積約 7,000 平方米 採用有機方法耕作 2007 年有 59 個團體使用金像農場 合共 2,187 人參與 石排灣自然教育中心 石排灣自然教育中心於 2007 年綠化周期間啟用 樓高二層 內設有多功能影視室 圖書 角及互聯網區 常設展區 專題展覽區及自然工作坊 是一個學習自然科學和環境綠化的好 351

2008 澳門年鑑 地方 中心除定期舉辦展覽外 還有生動有趣的親子坊 興趣班及其他活動課程 自然資訊站 澳門現共有 2 個自然資訊站 分別是松山自然資訊站和花城自然資訊站 是推廣自然保 育及澳門自然生態的場所 讓居民和遊客認識綠化區的設施和動植物的現況 喚起人們關注 和愛護綠化環境 善用綠化設施 自然資訊站展出的內容包括 最新的活動花絮 即將舉辦的活動項目 專題圖文介紹 常見的植物和昆蟲的幻燈箱等等 綠化周 由民政總署主辦 澳門工會聯合總會 澳門街坊會聯合總會 澳門婦女聯合總會等多個 民間團體及政府單位協辦的第二十六屆澳門綠化周 於 2007 年 3 月 17 至 25 日舉行 口號是 保 護大自然 保護孩子的未來 第二十六屆澳門綠化周共舉辦 44 項活動 132 個團體和學校參與 估計超過 5.5 萬人次 合共種植 1,500 棵樹 派送 3,500 盆小盆栽 透過綠化周活動 基本達到鼓勵居民身體力行愛 護澳門的綠化區 珍惜並善用珍貴的自然資源的目的 為下一代創建更美好的綠色家園 青年環保大使 青年環保大使是民政總署一項讓青年學生善用課餘時間 認識和學習環保知識的計劃 把學習所得帶回學校 為推廣環保出一分力 2007 年 澳門青年環保大使協會 正式成立 繼續招募新一屆的青年環保大使參與城市 清潔活動 環保活動 參觀澳門及鄰近地區的各類環境設施等 以增加他們對環境科學的認 識 同時由環保大使在就讀的學校策劃各類環保計劃 把環境保護的資訊及其重要性進一步 推廣至校園內 長者城市清潔親善大使 長者城市清潔親善大使活動由民政總署舉辦 藉以推廣城市清潔的觀念 活動包括參觀 環保設施 參加培訓課程 參與城市清潔宣傳推廣及文娛康體活動等 與澳門長者體育總會合辦的第三屆長者城市清潔親善大使於 2007 年宣誓就任 40 名長者 城市清潔親善大使繼續秉承 澳門是我家 齊來清潔她 的理念 向廣大居民宣傳保持環境 衛生及城市清潔的重要性 食物衛生 嚴格監控食品衛生 做好檢疫 檢驗是民政總署的職責 根據澳門法例規定 大部份食 352

衛生和社會福利 品 主要是動 植物源產品 入口均須接受強制檢疫 且經審查檢疫合格後方可在市面銷售 當進口食品抵達澳門時 民政總署會派檢疫人員到關閘檢疫站 漁獲檢疫站 批發市場 屠宰場 內港碼頭 機場 九澳港碼頭和路氹城檢疫站等檢疫地點 監管進口的牲畜 肉類 蔬菜 水產及其他源自動植物易變壞產品的衛生檢驗 確保供應居民食用的食物品質衛生安 全 隨着全球氣候 經濟和環境的改變 為防止爆發人畜共同傳染病 或供應居民食用的牲 畜 鮮凍肉類 三鳥 蔬果和海產等易變壞食品經不正常過程生產或處理 民政總署加強對 食品品質的監控 增加對進口牲畜及食品的抽樣檢驗 防止傳染病擴散或流入 並對所有進 口的食品 蔬菜 三鳥 魚類 鮮凍肉 蛋類 生果和罐頭等 進行檢驗檢疫 對蔬菜進行 殘餘農藥測試 三鳥進行禽流感監測 民政總署也負起對售賣肉類 蔬菜和漁獲店舖發牌的 衛生監控工作 通過對店舖常規的衛生巡查和評級 監管出售鮮活食品的衛生安全 民政總署還透過與海關 衛生局 經濟局以及鄰近地區等相關部門的緊密聯繫和互訪交 流 完善和貫徹衛生檢驗檢疫的工作 動物衛生 民政總署轄下的動物檢疫監管處 主要負責動物傳染病的防治 包括動物衛生監督 動 物進出口檢疫 動物衛生教育及宣傳 發出零售活家禽場所准照 零售野生動物場所准照 零售寵物場所准照及寵物犬准照 2007 年共發出 9 個零售活家禽場所准照 3 個零售野生動 物場所准照 17 個零售寵物場所准照 8,404 個寵物犬隻牌照 共捕捉 412 隻流浪犬及 144 隻 流浪貓 民政總署屬下設有兩個市政狗房 為市民提供申領寵物犬准照 寵物犬貓接種狂犬病疫 苗和獸醫診療 收容棄養及流浪動物 動物隔離檢疫 動物領養及動物遺體處理或火化等服 務 街市 澳門共有 9 座街市 7 座在澳門半島 氹仔及路環兩個離島各有 1 座 合共提供 1,094 個 售賣攤位 由 961 名攤位承租人和臨時流動攤位准照持有人 568 名協助者及 694 名僱員經營 2007 年 在街市內經營者約有 2,223 人 街市管理及處理承租人的事務由民政總署承擔 小販 民政總署負責全澳小販管理 監察和准照發出工作 同時 在中國傳統節日 舉行各項 大型臨時售賣活動 如 爆竹燃放活動 年宵市場等 設立具特色的市集 如氹仔市集 至 2007 年年底 民政總署共發出小販准照 1,382 個 包括 252 個熟食檔及 80 個特別准照 珠 海市灣仔區花販 比 2006 年減少 72 個 下跌 5.2% 353

2008 澳門年鑑 屠房 根據規定 豬 牛 羊等家畜均須經澳門屠宰場屠宰 民政總署負責監管屠場衛生 為 確保鮮肉的衛生安全 屠宰場駐有獸醫和檢疫人員 屠宰產品須經過宰前和宰後檢驗合格 證明適合食用方可在市面售賣 民政總署的工作也包括保障動物的權益 防止虐待牲畜 監 管活牲畜的運輸過程 監管銷毀不合格肉類等 2007 年內 屠房屠宰牛 乳豬 豬和羊合共 122,698 頭 社會福利 特區政府的社會服務政策 主要是透過與民間機構緊密合作 推動切合實際需要的社 會服務 協助陷於困境的個人 家庭和弱勢群體 使他們恢復社會功能 提升生活能力和 改善生活素質 2007 年 社會工作局投放於社會服務範圍的費用超過 5.06 億元 增長率為 13.51% 特區政府於 2005 年開始向年滿 65 歲的澳門永久性居民發放 敬老金 2007 年調升金額 為每年 1,800 元 2007 年度符合發放資格的申請個案共有 35,874 宗 敬老金 總發放金額為 64,573,200 萬元 為更有效地提高援助金受益人的工作意願 促使他們重投勞動市場 社會工作局繼續聯 同 4 個民間社團 推行 社區就業輔助計劃 至 2007 年年底仍有 95 人參與計劃 另外 鼓 勵性的就業措施 積極人生服務計劃 截至 2007 年年底維持開立 270 個個案 當中接受職 業輔導及職業配對的合共 118 個個案 社會工作局 社會工作局的前身為 1938 年創辦的公共慈善救濟總會 1999 年根據新組織法重組 調整 原有架構 強調家庭服務以及社會互助功能 又吸納防治藥物依賴範疇的工作 使整體運作 更能發揮效能 更快更恰當地為居民解決個人 家庭和社區的問題 達到 助民解困 共建 新生 的總目標 社會工作局提供的服務包括個人及家庭服務 兒童及青少年服務 復康服務 長者服務 預防藥物依賴服務和戒毒復康服務 轄下的社會服務設施包括老人中心 飯堂 災民中心 志毅軒 問題賭博輔導服務 復康服務綜合評估中心 健康生活教育中心 禁毒教育資源 中心和戒毒綜合服務中心等 家庭服務 社會工作局在全澳不同地區共設立 5 個社會工作中心 向陷於困境的個人或家庭提供一 般性質的服務 包括個人及家庭輔導 經濟援助 24 小時支援服務 災難性援助 膳食服務 機構轉介服務等 354

衛生和社會福利 社會工作局又為有問題的家庭提供危機協調輔導服務 協助陷於特殊困境的個人和家庭 例如為面對家庭暴力 虐妻 虐兒 虐老 嚴重情緒問題者 具自殺傾向人士 提供跨學科 的專業治療服務 包括個案治療 24 小時危機處理 小組工作和法律諮詢等 而 24 小時電 話輔導熱線服務 為有需要人士提供即時情緒疏導 或引領其接受進一步的面談輔導服務 2007 年電話輔導熱線共接獲 1,290 宗個案 志毅軒是社會工作局家庭暨社區服務廳轄下的 專為受賭博問題困擾的人士及其家人提 供輔導的服務中心 服務範圍包括熱線輔導 個人及家庭輔導和社區教育活動等 2007 年 志毅軒處理的面談輔導個案有 97 宗 熱線電話有 529 宗 舉行社區預防賭博講座 / 工作坊 38 場 參與人數共 2,313 人 舉辦及參與預防問題賭博的社區大型活動 2 個 2007 年還新增 智 醒少年及智醒大使計劃 博彩業從業員社區服務計劃 財務輔導服務 及委託澳門大學 博彩研究所展開 澳門居民參與博彩活動 的研究 至 2007 年年底 全澳有 1 間公營飯堂 馬柯曼麗飯堂 1 間公營災民中心 10 間非營 利家庭服務中心 9 間獲資助 1 間獲資助非營利輔導服務機構 3 間非營利臨時收容中心 2 間獲資助 以改善居民家庭生活素質和預防家庭問題的產生 2007 年 馬柯曼麗飯堂每 日平均為 158 人提供膳食服務 全年有 20 名居民入住青洲災民中心 避寒 / 避風中心曾為 23 名居民提供服務 9 間受資助的家庭服務中心共為 106,139 人次提供服務 3 間非營利且受資 助的臨時收容中心為 165 人提供收容服務 1 間受資助的輔導服務機構共為 8,179 人次提供輔 導服務 社區服務 澳門共有 13 間非營利的社區中心為居民提供服務 其中 12 間獲社工局資助 社區中心 設有自修室 球類運動室及兒童閱覽室等 定期舉辦講座 展覽 大型遊藝晚會 舞會和各 類興趣班 2007 年 社會工作局家庭暨社區服務廳共為 8,835 名居民提供多種類型的援助和服務 包括 經濟援助 個人或家庭輔導 膳食 提供日間中心 / 托兒服務 / 院舍 家務助理轉介 等 提供的服務有 23,930 次 同時 5 個社會工作中心為配合不同的個案援助工作 共進行 13,464 次面談及 6,130 次家庭訪談 定期援助金方面 共向 6,530 個家庭發放超過 184,560,168 元 總受惠人數為 14,121 人 兒青服務 澳門現有 33 間托兒所 其中 31 間為非營利托兒所 25 間獲社工局資助 2 間為營利托 兒所 托兒所幫助家長分擔在照顧幼兒方面的責任 為受托幼兒的身心健康提供良好的發展 條件 2007 年 入托的幼兒共有 3,052 人 澳門共有 9 間受社會工作局資助的非營利兒童及青少年院舍 為孤兒 被遺棄 缺乏家 庭照顧 以及與家庭或社會環境有衝突而可能瀕臨危機邊緣的青少年 提供良好的居住環境 使他們得到短期或長期照顧與輔導 2007 年入住 9 間兒青院舍的兒童和青少年共有 487 人 355

2008 澳門年鑑 澳門有 2 隊非營利的社區青年工作隊 工作隊由專業社工以外展工作方式在區內的遊戲 機室 球場和快餐店等地方活動 主動接觸及認識有機會受不良影響的青少年 提供輔導 協助他們面對及解決個人 家庭和社群方面的問題 加強青少年 家庭 學校及社區的聯繫 並推動社會大眾關注青少年的問題和需要 除外展工作外 工作隊還提供青少年生涯發展計 劃 危機兒青家庭支援服務 社區支援計劃及預防濫藥服務 2007 年 參與工作隊舉辦的活 動和小組共有 5,202 人次 社會工作局是澳門特區唯一處理收養個案的機構 2007 年處理有關個案 46 宗 此外 當 法院針對未成年人行使審判權時 社工局也負責在社會保護制度範圍內向未成年人提供協助 2007 年共處理相關的個案 277 宗 長者服務 為持續改善長者的生活狀況 特區政府於 2007 年繼續透過資助和技術輔助方式 協助民 間社團和機構設立各種服務設施及推行各項社區支援服務 促成改善和提升服務的質素 為 有需要的長者提供適切服務 備受關懷和尊敬的生活環境 令他們能舒適和具尊嚴地安享晚 年 澳門現有 19 間安老院舍 當中 9 間非營利 全部獲社工局資助 10 間屬私營性質 包 括有 9 間私營營利及 1 間私營非營利 為各種原因不能在原有家庭生活的長者提供服務 2007 年入住各間安老院舍的長者共有 1,650 名 另外 全澳有 1 間公營 6 間非營利的長者日間中心 3 間非營利長者日間護理中心 全部獲社工局資助 為健康欠佳長者提供日間的起居照顧 護理及復康訓練 還有 1 間公營 和 23 間非營利的耆康中心 在社工局資助下運作 為長者提供社交康樂 教育活動等服務 2007 年 10 間長者日間中心共為 4,829 人提供服務 24 間耆康中心共為 5,313 人提供服務 澳門現有 4 支家居照顧及社區支援服務隊 分別附設於 3 間長者日間中心和 1 間長者日 間護理中心內 為有需要的長者提供家居照顧和護理復康的社區照顧服務 也為居住於社區 的體弱長者提供更完善的支援 服務分為基本服務和支援服務 基本服務包括家居照顧服務 送膳 家居清潔 洗澡 個人照顧 洗衣 護送和陪診 購物 / 協助外出辦理事務等 和心 理及社會支援服務 個案輔導 探訪 電話慰問 互助網絡社區活動 支援服務包括有護理 服務和復康服務 2007 年各隊提供服務個案共有 524 宗 當中獨居者有 353 人 非獨居的有 171 人 另一項名為 長者關懷服務網絡 是透過義工為獨居長者提供定期的探訪和慰問服務 令獨居長者感受到社會人士對他們的關懷 2007 年該網絡共為 694 名獨居長者提供服務 頤老咭 年滿 65 歲或以上及持有澳門居民身份證的長者 均可申請頤老咭 持咭長者享有由社會 工作局與公共機構及企業簽署合作協議所提供的福利及優惠 至 2007 年年底 社會工作局累 計發出頤老咭 28,836 張 356

衛生和社會福利 復康服務 澳門現時有 5 間非營利的提供復康住宿服務設施的院舍 全部獲社工局資助 當中 4 間 院舍分別為成年智障人士或長期精神病患者 15 歲以下智障或肢體傷殘兒童提供住宿 訓練 社交及康樂活動等服務 另一間是為精神病康復者而設的中途宿舍 另外 有 8 間受特區政 府資助的非營利日間中心 為失聰人士 智障人士 精神病康復者 以及失明人士提供自我 訓練 集體學習 物理治療 定期活動和個案援助等服務 2007 年 上述 5 間復康院舍共為 325 人提供住宿服務 8 間日間復康中心共為 865 人提供復康服務 澳門目前有 6 間受資助的殘疾人士庇護工場 職訓中心及輔助就業中心 協助傷殘人士 認識自我潛能和工作能力 發揮 自信 自立 自強 精神 2007 年 共為 295 人提供服務 澳門還有 2 間非營利的學前教育中心 / 教育中心 全部獲社工局的資助 分別為 6 歲以下 智力發展或行為出現障礙的兒童 1 至 18 歲失聰兒童提供早期特殊教育及訓練 協助啟發兒 童的智能 語言 人際社交及活動能力發展 2007 年 2 間學前教育中心 / 教育中心共為 186 人提供服務 澳門的復康巴士服務現由 2 間非營利機構負責提供 特區政府資助購置復康巴士及日常 營運經費 該項服務主要接載一些行動不便 肢體傷殘及需要洗腎服務的人士來往醫院及衛 生中心 2007 年 復康巴士共為 15,138 人次提供接送服務 非緊急醫療護送服務為行動困難 的病患人士 提供往返家居和醫院間的救護車護送服務 2007 年 共有 3,131 人次使用該項 服務 由特區政府資助設立的 1 間智障人士復康綜合服務中心 於 2006 年 1 月投入運作 服務 內容包括提供小型宿舍服務 對象為 16 55 歲輕 中度男 女性智障人士 2007 年共為 11 人提供獨立生活能力的住宿訓練服務 輔助就業服務 對象為 16 50 歲輕 中度男 女性 智障人士 2007 年共為 10 人提供職業技能培訓服務 家長資源服務 對象為全澳智障人士及 其家庭成員 2007 年共有 6,307 人次使用該項服務 由特區政府資助設立的社區精神復康支援服務隊 於 2007 年 10 月投入運作 為病患者 提供外展性質的社區支援服務 令他們融入社區 服務對象是 16 歲或以上的精神病患 / 康復 者 同時 致力推廣精神健康教育 加強預防及使公眾人士以正確的態度看待精神病 社工局轄下復康服務綜合評估中心 為有需要接受該局津貼資助復康設施服務的殘疾人 士 提供專業的評估服務 協助他們尋求適切的配置服務 2007 年共接案 79 宗 防治藥物依賴服務 藥物濫用的防治工作是社工局的主要工作範疇之一 由防治藥物依賴廳策劃及執行預防 濫用藥物的宣傳和教育活動 直接提供戒毒治療和復康服務 搜集和分析藥物依賴領域內的 數據及資料 研究防治藥物依賴的相關策略 並參與區域及國際合作 現時 預防藥物濫用工作主要是面向學校 家庭及社區進行禁毒宣傳教育 透過講座 培訓課程 宣傳海報 / 單張 傳媒廣告 展覽 攤位遊戲 網頁 諮詢熱線 接待服務和各類 357

2008 澳門年鑑 文娛康體活動等 向居民全面宣傳和推廣禁毒信息 並以財政及技術援助來支持和推動民間 社團舉辦各類型禁毒活動 社工局轄下設有一間 禁毒教育資源中心 和一間 健康生活教 育中心 普及禁毒預防教育和加強兒童期的預防濫藥工作 2007 年 社工局向學校 社區及專業人士提供的禁毒培訓課程和講座共吸引 6,374 人參 加 專為 5 至 12 歲的學童而設的藥物教育課程 健康生活教育 有 61 間小學共 20,673 名小 學生參加 專為初中學生而設的藥物教育課程 智 COOL 攻略 有 18 間中學共 10,111 名初 中一至初中三學生參加 在戒毒復康工作上 社工局設有一所戒毒綜合服務中心 為藥物依賴者提供綜合性及多 元化的自願戒毒治療及復康服務 包括有門診戒毒及短期住院脫毒服務 美沙酮治療計劃 並附設有供學習及休閒的益健坊 2007 年 接受戒毒門診部服務的人數為 349 人 當中 57 人 是新個案 而住院部方面 接受短期脫毒服務的有 64 人次 全澳共有 5 個非營利戒毒社團 提供宗教和非宗教式的戒毒復康服務 包括 4 間戒毒復 康院舍 1 間中途宿舍 戒毒外展及濫藥青少年外展服務各一項 並有 1 個戒毒康復自助服 務 當中大部份接受社工局資助 2007 年 民間的戒毒院舍共為 108 人次提供服務 接受戒 毒外展隊服務的人次達 5,241 針對濫藥及高危青少年的外展服務人次為 2,619 而戒毒自助 服務則為 5,302 人提供輔助重返社會服務 為推動戒毒服務的多元化發展 社工局也提供財政及技術支援 協助一個團體開展免費 戒煙門診服務 2007 年共為 613 人提供戒煙服務 社會保障基金 澳門的社會保障供款制度在 1989 年建立 目標是加強對僱員的保障 1990 年 3 月 23 日 成立的社會保障基金 執行供款工作 社會保障基金屬財政及行政自治實體 隸屬經濟財政 司司長 經濟來源主要是僱主及僱員的供款 博彩經營收入的撥款 特區政府每年財政總預 算收益 1% 的撥款及社會保障基金投資所得的收益 供款類別包括 一般本地僱員供款 非本地僱員供款 散工供款 公共行政工作人員供 款 自願供款及自僱勞工供款 除自願供款者及自僱勞工外 所有僱主均須為僱員向社會保 障基金登記及供款 而僱員可依法享有福利 如養老金 殘疾恤金 疾病津貼及失業津貼等 而自僱勞工也有責任向社會保障基金辦理登記及供款 至今已納入社會保障制度的自僱勞工 共有 30 個類別 2007 年 社會保障基金有供款的受益人數計有 為他人工作的僱員 203,874 人 包括散 工及公共行政工作人員 自願供款者 12,061 人 自僱勞工供款者 12,190 人 社會保障基金福利發放的類別包括養老金 殘疾恤金 社會救濟金 失業津貼 疾病 津貼 出生津貼 結婚津貼 喪葬津貼 因工作關係所引起的債權及肺塵埃沉著病賠償等 2007 年 上述各類福利的支付金額總數約為 3.09 億元 358

12 13 359

5 11 2007 360

4 27 10 361

2007 9 18 10 8 2007 362

2007 3 9 363

傳媒 通訊和資訊科技 第十一章 傳媒 通訊和資訊科技 澳門是一個享有新聞自由 言論自由和出版自由的地區 澳門地方雖然細小 但傳媒事 業頗為發達 特區政府努力提高施政透明度 加強與傳媒的溝通與對話 使有關特區政府的資訊能及 時和準確地向公眾傳達 確保各種資訊流通 特區政府還期望傳媒能發揮好監督的功能 以 促使各政府部門改進工作 為市民提供更優質的服務 澳門設有專門的法律保障新聞工作者採訪 報道和接收資訊的權利 確保新聞工作者執 行職務時的獨立性 大眾傳播媒介 電子傳媒 澳門的電子傳媒機構包括一間電視台 兩間廣播電台 一間有線電視台和 3 間以澳門為 基地 提供衛星電信電視廣播服務的公司 澳門廣播電視股份有限公司 簡稱澳廣視 提供的電視節目由 1988 年 2 月正式啟播 有 中文和葡文頻道 每周播送總時數各為約 121 小時和 168 小時 新聞節目所佔比重為 25% 和 20% 澳門兩間電台分別是澳廣視的澳門電台和私營的綠邨電台 每日均 24 小時廣播 澳門電 台的中文台和葡文台每周播送總時數為 336 小時 新聞節目所佔比例分別是 16% 和 8% 澳門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於 2000 年 7 月正式啟播 共有 70 個頻道 每日 24 小時廣播 每周播送總時數為 11,760 小時 宇宙衛星電視股份有限公司是澳門首家獲准提供衛星電視服務的公司 現有澳亞衛視中 文頻道和國際商務頻道 每周播送總時數為 336 小時 中華衛星電視 集團 股份有限公司於 2000 年獲發准照 提供衛星電視廣播電信服務 中華衛視持有 6 個頻道牌照 使用亞洲三號衛星 於 2008 年 3 月 28 日正式開播 澳亞衛視有限公司開設的澳亞衛視中文台於 2001 年 6 月開播 澳亞衛視中文台 24 小時 廣播 每周播送總時數為 168 小時 報業 澳門的報業已有 100 多年歷史 1839 至 1840 年林則徐在廣東禁煙期間 曾命人摘譯英 文 澳門月報 在廣州出版 澳門新聞紙 以供施政參考 1893 年 7 月 18 日 孫中山與 澳門土生葡萄牙人飛南第等合作創辦了以中文 葡文刊印的 鏡海叢報 1897 年 2 月 22 日 康有為 梁啟超創辦 知新報 辛亥革命後 澳門中文報業蓬勃發展 澳門時報 濠 鏡晚報 澳門通報 濠鏡日報 等多家報紙創刊 367

2008 澳門年鑑 現時澳門擁有 9 家中文日報 總印數超過 10 萬份 它們是 澳門日報 華僑報 大 眾報 市民日報 星報 正報 現代澳門日報 新華澳報 和 濠江日報 2008 年 3 月 28 日創刊 澳門的報章每天大量報道澳門 香港 內地以及世界各地的政治 經濟 文化 體育 教育 衛生 環保 科技等新聞 中文周報主要有 訊報 澳門脈搏 澳門文娛報 時事新聞報 體育周報 澳 門觀察報 澳門早報 和 澳門商報 葡文報紙在澳門的歷史比中文報紙更為久遠 1822 年就有中國境內出版的第一份近代報 紙 蜜蜂華報 此外 澳門鈔報 直報 澳門郵報 等葡文報刊創刊也較早 現在澳 門的葡文日報有 句號報 澳門論壇日報 及 澳門今日 3 家 葡文周報有 號角報 英文日報有 澳門郵報 和 澳門每日時報 每天有數十種香港報章和雜誌運銷澳門 內地出版的部份報紙 雜誌也有在澳門的一些 報攤出售 澳門居民還可以收看或收聽到香港 內地尤其是鄰近地區的電視和電台的節目 駐澳傳媒 澳門沒有自己的通訊社 新華通訊社 葡萄牙新聞社兩家外地通訊社在澳門設有分社或 代表處 中國新聞社 中央電視台 中央人民廣播電台 中國國際廣播電台 中國廣播電視 人民日報 上海文匯報 香港電視廣播有限公司 香港亞洲電視 香港有線電視 香港電台 大公報 香港文匯報 香港新報等傳媒機構都在澳門駐有記者 新聞從業員團體 澳門的新聞從業員團體包括 澳門新聞工作者協會 澳門記者聯會 澳門傳媒工作者協 會 澳門傳媒俱樂部 澳門體育記者協會和澳門攝影記者協會 出版法 1990 年 8 月頒行的 出版法 第 7/90/M 號法律 規範着出版自由和資訊權的行使 以 及報刊 編印和新聞通訊等企業的活動 出版法 共有六章 61 條 法律保障新聞工作者的資訊權包括採訪 報道和接收資訊的 權利 新聞工作者享有接近資訊來源的權利 該等資訊包括來自管理機關 公共行政當局 公共資本企業 澳門特別行政區或其機關佔多數出資額的公私合資企業 經營公有產業的企 業 經營公共工程或公共服務的承批企業者 但不包括被視為涉及司法保密 國家機密 法 律規定為機密 個人私隱的事實和文件 新聞工作者有權對有關的資訊來源保密 行使此項權利時 不受任何直接或間接的處分 刊物的社長和出版人 以及報刊 編印和新聞通訊等企業不須透露其資訊來源 但當明顯涉 及犯罪集團或匪徒集團的刑事事實時 經法院命令 職業保密的保障方得中止 法律保障新 368

傳媒 通訊和資訊科技 聞工作者執行職務時的獨立性 該法律容許對政治 社會和宗教學說 法律以及澳門特區本身管理機關和公共行政當局 的行為 其人員的行為進行自由討論和批評 法律規定 出版定期刊物 如報紙 雜誌 或從事定期刊物出版的實體 澳門特區以外 的傳媒機構派駐澳門的通訊員須向新聞局進行登記 進行定期刊物登記時 應提交刊物負責 人的認別資料 刊物名稱 擁有報刊 編印或新聞通訊等企業所有權的實體的登記 應填寫 有關商業名稱或公司名稱 常設場所 公司機關的組成和公司資本的分配 而澳門特區以外 的傳媒機構派駐在澳門的通訊員或代表的登記 應列明其本人和所任職機構的認別資料 出版法 還規定 透過出版物作出的刑事違法行為 受刑事一般法例和 出版法 所 規範 透過出版媒介作出不法行為而產生的損害賠償請求權 受 出版法 規範 並以民法 一般規定作補充 但不影響相關的刑事責任 新聞局 新聞局屬局級機關 直接隸屬行政長官 新聞局在發佈官方資訊 安排記者採訪等方面 向特區政府部門和傳媒提供協助 發放官方新聞 新聞局轄下的新聞廳負責協調特區政府各部門新聞稿件和官方活動資訊的發佈工作 並 與澳門傳媒及外地駐澳門記者保持密切的聯繫 新聞局透過為澳門及駐澳傳媒特別設立的 資訊廣播系統 在互聯網上發佈所有官方消 息和新聞圖片 傳媒可以不受時間和地域限制隨時獲取官方資訊 2007 年 由新聞廳撰寫發佈及協助特區政府其他部門發放的中 葡 英新聞稿件 採訪 通知 重要通知和講辭共 6,163 條 圖片 996 張 出版物登記 新聞局的行政暨財政組負責對報刊企業 編印企業及定期刊物進行登記 根據 出版登記規章 的規定 刊物登記後 如日刊在 180 天期限內仍未出版 其他刊 物在一年期限內仍未出版 或刊物出版中斷的時間與上述期限相同的情況下 登記將被吊銷 刊物登記不須繳付任何費用 2007 年 在新聞局新登記的出版物 包括日報 周報 周刊 雙周刊 月刊 雙月刊和 季刊共 18 份 出版社 5 間 由新聞局出版的定期刊物包括中 葡 英文版的 澳門 雜誌 澳門簡介 和 澳門 年鑑 等 369

2008 澳門年鑑 政府入口網站 特區政府入口網站 www.gov.mo 於 2004 年 12 月正式投入服務 它是一個以政府服務 為導向 以用戶角色為對象 以特區政府所有部門的資訊和電子化服務為核心的綜合服務平 台 透過此網站 公眾可以直接連接至特區各公共行政部門 立法會 法院 檢察院以及各 高等教育機構的網頁 特區政府入口網站以中 繁體及簡體 葡 英三種語文為本地居民 遊客和商人提供澳 門特區的資訊 方便他們瞭解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最新情況 網站的內容主要包括 政府資訊 公佈告示 澳門概覽 城市資訊 文娛康樂 電子服務 法律法規 以及市民建議和投訴等 網站的設立有利特區政府及時發佈各項政策 加強與民間的溝通 增加施政的透明度和 聽取公眾的意見 印務局 印務局是執行特區政府出版政策的部門 主要負責出版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及其副刊 匯編澳門法例 印製官方單行本 特區總預算及該預算所提及的機關與部門的預算 特區賬 目 施政方針 法定格式的官方印件 使用特區政府徽號的官方性質的印刷品以及須在特別 保安及監管條件下進行的印刷品的排版 校對和印刷工作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簡稱 特區公報 分為第一組及第二組 分別於每星期一及星 期三上午 9 時出版 如遇上公眾假期 則在隨後首個工作天出版 如因性質緊急或特殊而不 能在正常日期公佈時 有關公佈在相應組別的 特區公報 副刊內刊登 或者在專設特刊內 刊載 法律 行政法規 立法會決議 行政命令及行政長官對外規範性批示 澳門特別行政區 主要官員對外規範性批示 以 中國澳門 名義簽訂的國際協議 立法會的選舉結果 立法 會委任議員的委任 行政會委員的任免 各級法院院長 法官 檢察官的任免及依法應公佈 的其他任免事項 依法須公佈的其他文件 須於 特區公報 第一組公佈 否則不產生法律 效力 必須在 特區公報 第一組上公佈的還包括 1. 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及其修改 由澳門特區提出的對該法的修改議案及有權限 實體對該法的解釋 2. 在澳門特區實施的全國性法律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對其在澳門特區實施 的解釋 3.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通過的關於澳門特區的各項文件 4. 全 國人民代表大會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關於澳門特區設立及運作的規範性 370

傳媒 通訊和資訊科技 文件 5.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和中央人民政府的授權文件 中央人民政府根據 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有關規定發出的命令 指令及批准文件 6. 中央人民政府任免行政長官 特區政府主要官員和檢察長的文件 7. 行政長官施政報告 須在 特區公報 第二組上公佈的法規包括 1. 適用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國際協議 2. 在中央人民政府協助或授權下 澳門特區與其他國家或地區簽訂的司法互助協議及 互免簽證協議 3. 澳門特區與全國其他地區的司法機關簽訂的司法互助協議 4. 立法會的公告及聲明 5. 特區政府的公告及聲明 6. 依法須在此組公佈的其他文件 從 2000 年開始 印務局把 特區公報 第一組及第二組全文上網 www.imprensa. macau.gov.mo 方便公眾查閱 截至 2007 年 12 月 31 日 印務局網站已建成一個超過 9,000 條全文法律 法規的網上資料庫 匯集的資料包括澳門特區成立以來所公佈的各類法律 法 規 及 1976 年至 1999 年 12 月 19 日期間在澳門公佈 並繼續在特區生效的法律和法令 2007 年共有 3,653,492 人次瀏覽該局網頁 澳門特別行政區法例 澳門特區成立前印務局出版 澳門法例 特區成立後 該局開始出版 澳門特別行政區 法例 半年出版一次 把在 特區公報 上刊登過的主要法例 如法律 行政法規 立法會 決議 行政命令等等輯錄成書 此外 該局又發行 澳門特別行政區法例 雙語光碟 輯錄 1999 年 12 月 20 日至 2006 年 12 月 31 日期間頒佈的所有法例 對外服務 印務局的對外服務包括 接受訂閱 特區公報 售賣官方刊物及印刷品 除 特區公報 外 印務局也售賣該局出版及印製的書籍 其他公共部門出版的書籍 官方印件和法例光碟 等 為私人機構在 特區公報 刊登公告及通告 及為私人機構或個人提供印刷服務 資訊科技 科技委員會 科技委員會是一諮詢組織 就制定科技發展及現代化政策方面向特區政府提供顧問性質 371

2008 澳門年鑑 的輔助 委員會的權限包括 就科技發展及現代化政策方面的事宜發表意見及提出建議 設 立與其宗旨有關的專責委員會 科技委員會由行政長官擔任主席 委員包括運輸工務司司長 經濟財政司司長 社會文 化司司長 澳門大學校長 澳門理工學院院長 澳門科技大學校長 澳門基金會行政委員會 主席 澳門生產力暨科技轉移中心理事長 聯合國大學國際軟件技術研究所所長 澳門電腦 與系統工程研究所所長 以及 15 位由行政長官委任在科學 技術及創新領域內被公認為傑出 的人士 行政長官還委任李政道 路甬祥 朱麗蘭 盧鍾鶴 惠永正 朱高峰 高錕 李連和 宋永華等 9 位在相關領域蜚聲國際的外地學者擔任委員會顧問 2007 年 8 月 科技委員會帶領澳門科普教師觀摩學習團一行 70 人 前往北京 天津觀摩 學習 科技委員會聯同澳門基金會以及澳門與內地多個單位 於 2007 年 7 月 14 至 19 日 再次 舉辦 2007 科技活動周 生活與科技 為期 6 天的活動共吸引約 5,000 多人次參觀 2007 年 1 月 25 日 科技委員會及教育暨青年局共同主辦 諾貝爾獎得主物理學大師楊振 寧教授講座 我的生平 60 名澳門嘉賓以及 31 間中學約 2,400 多名老師及高中生出席講 座 講座同時得到澳門科技大學的支持 科學技術發展基金 科學技術發展基金是根據澳門特區第 14/2004 號行政法規而設立 受特區行政長官監督 科學技術發展基金旨在配合澳門特區的科技政策的目標 對相關的教育 研究及項目的發展 提供資助 為配合其宗旨 特別資助下列項目 有助普及和深化科技知識的項目 有助提高生產力和加強競爭力的項目 有助產業發展的創新項目 有助形成有利於科技創新和發展的文化及環境的項目 推動對社會經濟發展屬優先的科技轉移的項目 專利申請 資助申請是按第 273/2004 號行政長官批示的 資助批給規章 進行 根據 資助批給規章 第五條 申請資助金額分超過 50 萬元及不超過 50 萬元的申請 不超過 50 萬元的申請可隨時 提出 超過 50 萬元的申請將每年 3 次公開接受申請 資助對象包括本地大學 學院及其研發中心 在澳門從事研發的實驗室或實體 本地的 非牟利私人機構 在澳門註冊從事研發的商業機構及企業家 以及在澳門從事研發的人員 根據 資助批給規章 第 11 條 資助方式可分為無償及有償兩種 而對每一項目的資助 372

傳媒 通訊和資訊科技 為期不超過 3 年 2007 年 向科學技術發展基金申請資助的項目共 48 個 同年完成評審的項目包括 2006 年項目共 46 個 已完成評審的項目中 有 25 個項目的申請獲批資助 批出資助金額逾 3,292 萬元 截至 2007 年年底 科技基金共收到申請資助項目共 213 個 批出資助項目 99 個 合 共資助金額為 9,939 萬元 主要集中在資訊科技 中醫藥兩大類 科學技術發展基金在 2007 年 6 月推出學校科普資助計劃 鼓勵學校開展更多科普活動和 科普教育 吸引更多學生參與 從而更好地啟發他們的創新思維 激發他們對科學探索的興 趣 培養 愛科學 學科學和用科學 的精神 全面提高學生的科學素質 共收到 73 個資助 申請 72 個獲批准 合共批出資助金額 221 萬元 創新科技中心 澳門創新科技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於 2001 年由特區政府與民間共同注資成立 該中心的 設立標誌着澳門在推動創意產業及科技產業發展方面邁進一步 創新科技中心是一個科技孵化中心 主要是令商業和產品概念在最短的時間內 發展成 獨立的商業個體 中心的目標包括 在澳門成立科技開發的事業 從而為新的一代帶來更多 和更好的就業機會 通過與跨國企業的合作 儘量善用澳門的專業人才資源 令澳門成為大 中華區的科技發展中心 從而把國際資源帶進澳門等 創新科技中心自 2002 年年初啟動後 穩步發展 已有 17 間孵化公司進駐運作 電信服務 特區政府電信政策的目標包括 逐步開放公共電信網絡的建設及公用電信服務的提供 使公眾更能受惠 並創造投資機會 從而提高競爭力及促進經濟與社會的持續發展 保證全 民及經濟與社會活動能以合理的收費及價格 不受歧視地獲得符合所需要的優質及有效率的 電信服務 以及確保各公共電信網絡之間的互通性和用戶號碼的可攜性等 電信綱要法 電信綱要法 第 14/2001 號法律 在 2001 年 8 月 20 日頒佈 該法律共有三章 20 條 訂定澳門特區的電信政策綱要與建設 管理和經營電信網絡和提 供電信服務需要服從的總體框架 該法律規定 建設 管理及經營電信網絡以及提供電信服務 均屬公共利益 只可由公 共實體從事 或由按照適用規章規定持有從事該等業務的足夠憑證的私人實體從事 特區政 府有權限監管並監察電信及電信業務經營者的活動 除法律賦予的其他職權外 特區政府的 職權還包括制定電信業的策略性方針 總體政策及整體規劃 在電信領域的國際組織中代表 澳門特別行政區 就電信網絡的建設及經營 以及電信服務的提供 作出特許及發出牌照 373

2008 澳門年鑑 以行政當局介入的方式排解電信業務經營者之間的利益衝突 以及訂定電信業方面的行政上 的違法行為及相應罰則等 在保障公平競爭方面 該法律規定 公共電信服務經營者應保證所有電信業務經營者可 在公平競爭的條件下使用其網絡 並容許與其他經營者所使用的電信網絡互連 以保證由不 同經營者所提供服務的使用者均能進入網絡並互相通訊 禁止電信業務經營者作出有違公平 競爭的行為或任何構成濫用主導地位的行為 電信管理局 電信管理局為澳門特別行政區電信及資訊科技範圍的主管部門 隸屬運輸工務司司長 主要職責為 協助特區政府行使監督的職能並協助制定和執行有關政策 促進能切合市場需 要的電信及資訊服務的創設和營運 促進電信及資訊的基礎設施的發展 向電信及資訊營運 商發給准照 監管由營運商提供的公用電信及資訊服務的質素和價格 以及監管電信及資訊 營運商對適用的法律規定和規章規定的履行等 固定電信網絡和對外電信服務 澳門的固定電信網絡和對外電信服務由澳門電訊有限公司專營 至 2007 年年底 澳門的 固網電話線共 178,013 條 在澳門半島和兩個離島街上和公共場所裝置的公共電話 至 2007 年 12 月底共有 892 部 這些公共電話都可以作直撥國際長途電話之用 目前 澳門的國際長途電話可直撥 235 個國家和地區 公用流動電話服務 澳門的流動電信市場於 2000 年正式開放 澳門電信及資訊行業邁向新的發展階段 和記 電話 澳門 有限公司及數碼通流動通訊 澳門 股份有限公司先後於 2001 年 7 月和 8 月開 始提供服務 上述兩家公司連同澳門電訊有限公司於 2002 年 7 月獲特區政府發給確定牌照 為期 8 年 公共電信網絡互連制度 第 41/2004 號行政法規 於 2004 年 12 月公佈 該行政法規訂 定各公共電信網絡在公平競爭的環境下互連的制度 確保互連實體能以合理的成本適時實現 互連 互連實體須採取必要措施 有效地維護電信網絡以及用於互連的設施及設備 確保電 信服務的互通 特區政府根據特定規章的規定 2005 年 6 月 發出在澳門建立 CDMA2000 1X 的網絡及 提供跨域流動電信服務的牌照予中國聯通 澳門 有限公司 該公司經過一年的營運後 向 特區政府申請提供本地服務 於 2006 年 8 月獲批准發出相關的牌照 2006 年 10 月 特區政府公佈第三代 3G 公共地面流動電信網絡及提供相關的公用地 面流動電信服務牌照獲得者 包括中國聯通 澳門 有限公司 和記電話 澳門 有限公司 374

傳媒 通訊和資訊科技 及澳門電訊有限公司 2007 年第二至第三季度 市民開始享用第三代流動電信服務 數據顯示 至 2007 年年底 5 家流動電信服務公司的客戶合共為 794,322 戶 流動電話 普及率約為 150% 無線電通訊服務資料 2002 年 2003 年 2004 年 2005 年 2006 年 2007 年 4,203 3,453 2,728 2,513 1,891 2,782 公用流動電話用戶數 172,699 198,696 228,296 259,336 301,512 356,117 公用流動電話循環儲值卡數 103,439 165,335 204,154 273,422 334,835 438,206 公用無線電傳呼用戶數 互聯網服務和寬頻服務 澳門的互聯網用戶有急劇增加趨勢 2007 年年底 客戶人數 117,921 戶 約佔總人口的 22% 為加快電信市場的開放 特區政府由 2000 年 10 月 1 日起 接受互聯網服務臨時牌照的 申請 2002 年 11 月 透過第 24/2002 號行政法規的制定 正式將互聯網服務的提供納入發牌 機制內 目前共有 20 家公司獲發確定牌照 提供公共互聯網接駁 萬維網寄存 應用程式寄 存及資料庫寄存 電子郵箱 電子佈告欄系統 電子信息 電子商貿和資料庫駁入及讀取等 服務 澳門電訊有限公司的互聯網寬頻服務於 2000 年 7 月啟用 至 2007 年年底 使用寬頻 的登記客戶數為 110,498 比 2006 年的寬頻登記客戶數 92,217 增加 18,218 戶 增長率為 20% 網絡覆蓋率澳門半島達 100% 氹仔和路環島分別覆蓋達 99.9% 和 99% 互聯網域名登記及管理 根據第 31/2006 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澳門大學繼續被指定為負責管理及登記代表澳門 特別行政區域名.mo 的實體 為期 5 年 與鄰近地區頻段規劃和業務協調 繼前電信暨資訊科技發展辦公室與國家信息產業部無線電管理局在 2002 年簽署 內地與 澳門地面移動 固定及廣播 聲音及電視 業務頻率協調協議書 後 電信管理局與信息產 業部無線電管理局及其他有關部門舉行各專項的無線電頻率協調會議 加強協調工作 保證 澳門在無線電通訊業務方面的發展 375

2008 澳門年鑑 電子文件及電子簽名認可當局 2005 年 8 月獲立法會通過的第 5/2005 號法律 是規範 認可電子文件及電子簽名的重要 依據 該法律對電子政務及電子商務的長足發展意義重大 此外 根據第 376/2005 號行政長 官批示 電信管理局被指定為電子文件及電子簽名的認可當局 對認證實體進行認可及監察 並聽取 認可技術委員會 的意見 對認可申請作技術分析 以及廢止認可作出決定 國際活動 電信管理局是亞太電訊組織 APT 和歐洲電訊標準協會 ETSI 的準會員 每年均會 參與相關的國際及地區性會議及研討會 以便適時地制定相關的政策及技術標準 來配合市 場的發展 2007 年 4 月 電信管理局和澳門電訊有限公司合辦 第三屆亞太電信組織營運商論壇 超過 100 名亞太電信組織會員國 地區 的電信監管機構主管以及相關國際組織和電信公司 代表參加 5 月和 11 月 該局分別派員參加在馬來西亞吉隆坡舉行的 亞太電信政策及規管 論壇 2007 與監管機構 業界對話及投資對話 和在韓國首爾舉行的 亞太電信組織第三十一 屆管理委員會會議 介紹澳門流動電話的現況和經驗及亞太電信組織對電信管理的動向 同年 10 月 該局人員還以中國代表團成員身份參加在瑞士日內瓦舉行的國際電信聯盟 ITU 2007 年無線電通訊全會 和 2007 年世界無線電通訊大會 跟進國際間無線電技 術標準及最新發展趨勢 11 月 電信管理局協助 GSMA 移動通訊亞洲大會 在澳門成功舉辦 又派員參與在新 加坡舉辦的 亞洲太平洋資訊及通信科技大獎 與各地的參賽者進行交流 郵政服務 跨越三個世紀的澳門郵政 澳門的海郵服務始於 1800 年 澳門在 1878 年成為萬國郵政聯盟會員 1884 年起 按照 國際公約實施一系列規範郵務的措施 澳門郵政局在 1891 年開始提供郵政匯票服務 郵政信箱服務始於 1905 年 首批郵筒於 1910 年設立 1927 年 7 月 1 日 電話總所被併 入 郵電技術廳 1929 年 12 月 8 日起 市區步進式自動電話系統投入服務 同年郵政局大 樓落成 1958 年 4 月 包裹的海郵及空郵送遞投入服務 1981 年 10 月 1 日起 澳門電信業務不再由郵政局經營 而改由澳門電訊有限公司專營 從此澳門郵電業進入另一轉捩點和發展時期 郵政局以郵政服務經營者 電信監管當局和貸 款機構身份 專注提供郵政服務 發展郵票 規範電信及監管無線電 以及開展郵政儲金局 服務 特區政府成立後 規範和監管電信經營者的權限轉由電信管理局負責 目前 郵政局的 責任範圍包括郵政服務 儲金局以及通訊博物館 376

傳媒 通訊和資訊科技 郵局 郵政服務 澳門經濟持續增長 外來投資企業增加及零售業多元化 令營銷環境充滿競爭 為在同 業中突圍而出 各企業使出渾身解數 而郵寄商業資料是宣傳企業業務及產品的一種有效途 徑 因此 本地郵件較 2006 年增加 6% 當中主要為各公共企業及金融服務業的賬單 宣傳 函件和印刷品等 通訊科技日新月異 但傳統的郵政服務仍有發展的空間 與 2006 年相比 澳門郵政 2007 年出口的國際平郵及空郵分別錄得 8% 及 5% 的增長 入口的國際平郵錄得 27% 的強勁增長 入口的國際空郵的增長為 4% 出 入口函件的主要國家及地區包括內地 香港 美國和葡萄 牙等 掛號函件方面 與 2006 年相比 2007 年出口國際平郵錄得 8% 的增幅 出口國際空郵則 錄得 14% 的跌幅 入口的國際平郵及空郵郵件 分別錄得 16% 及 3% 的增幅 在 特快專遞 業務方面 出入口郵件量有不同表現 出口郵件量與 2006 年相比 錄得 單位數字的增幅 但入口方面則高於 2006 年 錄得雙位數字的增幅 內地 香港 美國 台灣 日本及葡萄牙等地 歷來均是特快專遞函件主要目的地和來源地 為提高特快專遞服 務質素和加強對郵件監控 郵政局於 2006 年 7 月 19 日開始與世界各地的主要郵政機關進行 電子數據互換 EDI 並試用亞太郵政聯盟提供的業務流程管理系統 BPMS 對服務質素 進行監察 萬國郵政聯盟特快專遞服務合作組 EMS Cooperative 於 2006 年首次舉辦 EMS Cooperative Audit and Measurement Programme Certification Award 2006 活動 澳門郵政 在全球眾多郵政機關中榮獲銀獎 為加強青少年的寫作技巧 培養寫作愛好及推動函件市場 每年 3 月 郵政局與萬國郵 政聯盟合作在本地和海外發起國際徵文比賽 10 月 舉辦 給聖誕老人的信 聖誕節徵文比 賽 集郵 澳門郵政於 2007 年發行 11 套郵票 包括 豬年 石灣陶瓷 昔日生活風情 四 中 國舊式商店 二 成語故事 二 文學與人物 西遊記 二 世界童軍運動成立一百周年 馬禮遜來華二百周年 中國內地景觀 科學與科技 黃金比例 及 道德與倫理價值 觀 由廖文暢設計的生肖郵品自 1996 年發行至今 豬年 郵品為最後一套 第二輯生肖郵 品劃上句號的同時 為第三輯生肖郵品掀起序幕 石灣陶瓷 是澳門郵政聯同中國郵政集團公司發行的郵品 其中澳門郵票的設計圖案獲 377

2008 澳門年鑑 得澳門藝術博物館的大力支持 採用陶瓷工匠大師潘玉書製作的一套四個微型陶塑 小型張 更運用光油印刷技術來凸顯陶塑作品 貴妃出浴 的美態 第二輯 成語故事 將 愚公移山 管鮑之交 指鹿為馬 鷸蚌相爭 及 車水 馬龍 中國著名的 5 個成語故事生動地描繪於郵品上 小本票內的郵票更是澳門首次發行的 自動黏貼郵票 2007 年 澳門郵政首次以 中國內地景觀 為題 將中國十大最美名山之一的 岡仁波 齊峰 展現於小型張上 2006 年發行的郵品 耶穌會 郵票及小型張憑着獨特設計 2007 年在意大利聖加百利 國際集郵評獎活動中贏得最高殊榮 獲 最佳宗教郵票獎 美譽 澳門郵政於 2007 年 8 月派員到泰國參加 曼谷 2007 第二十屆亞洲國際郵票展覽會 拉 近與海外集郵者的距離並推廣澳門郵品 澳門郵政提供多個渠道 方便海外的集郵者購買郵品 世界各地的集郵愛好者可登入澳 門郵政的網站 www.macaupost.gov.mo 取得最新的集郵消息及進行年度集郵訂購 也可直接 向當地代理澳門郵票的郵政機構或代理商購買澳門郵品 郵政儲金局 郵政儲金局是隸屬於郵政局的信用機構 負責郵政局的出納工作 並從事屬銀行性質的 多項業務 向公眾提供信貸 匯款及電子支付等服務 信貸服務方面 主要向公務員及某些與儲金局簽訂僱員貸款協議的公共事業機構及私人 公司的僱員提供免擔保的短期貸款 2007 年 批給貸款總額約 1.8 億元 匯款服務方面 郵政儲金局與西聯財務服務合作提供現金特快匯款服務 通過先進的資 訊科技和全球性的電腦匯款及櫃枱網絡 只需數分鐘便可將現金安全地匯至全世界 200 多個 國家或地區 2007 年交易超過 28,000 單 與 2006 年比較 大幅增長 96% 現時 澳門共有 6 個匯款服務網點 分別為郵政儲金局 郵政總局 機場分局 碼頭分局 esigntrust 註冊署 和通訊博物館商店 此外 郵政儲金局於 2006 年完成建立電子支付平台 公眾在網上申請或享用政府不同服 務時 可即時在網上付款 2007 年 透過電子支付平台向公眾提供網上支付服務的政府部門 陸續增加 電子認證 電子認證服務於 2006 年開始簽發電子證書 對象為政府部門 企業以及市民 在特區政 府的大力支持及行政暨公職局的協助下 各界對電子證書用途的認識不斷增進 持有電子證 書的人數逐漸增加 對推動電子政務及電子商務有一定的作用 378

2007-2009 2007 2 esignpdf 10 379

2008

2 27 30 2007 11 381

382 2 28 3G 6 15

4 25 2007 7 383

土地 基建 房屋和公用事業 第十二章 土地 基建 房屋和公用事業 城市規劃 為配合澳門城市發展的步伐 特區政府對大型基建 交通運輸及其他城市發展項目作出 長期的規劃 逐步完善城市發展硬件 提高居民的生活質素 土地工務運輸局 土地工務運輸局是特區政府轄下的技術輔助部門 在土地管理及使用 城市規劃 基礎 建設 基本服務 交通及陸上運輸等範疇內 對澳門硬體整治政策提出建議 參與制定經濟 和社會發展的指導方針等 該局由運輸工務司監督 2007 年 土地工務運輸局城市規劃廳負責城市規劃的工作 內容包括各城區規劃的分析 和研究 對各發展地段發出街道準線圖 對部份發展項目在城規層面作出分析 對城市公共 設施 基建設施 交通整治的工作進行研究 包括 澳門半島方面 松山的山坡整治 行人 停車場設施的完善草擬計劃和各區街道的重整和美化等 氹仔方面 對柯維納總督馬路交通樞紐計劃的研究 松樹尾公共停車場的規劃 氹仔北 區經屋計劃工作和北安區的規劃研究等 路環方面 對石排灣區的規劃研究 舊區的交通整治計劃研究 九澳區新道路的規劃 荔枝碗發展項目的分析和鄉村馬路別墅群整體擴建計劃的研究 另外對路氹城各地段的發展 計劃給予城規層面的意見等 在都市化的管理工作方面 共制定 243 份街道準線圖 其中 187 份屬澳門半島 30 份 屬氹仔 26 份屬路環 另就初步研究和圖則發出意見書共 607 份 建築公司和建築商 土地工務運輸局的資料顯示 至 2007 年年底 在該局登記及續期的建築商和建築公司的 數目如下 註冊 註冊續期 總數 27 127 154 143 354 497 建築商 建築公司 387

2008 澳門年鑑 工程師和建築師 至 2007 年年底 在土地工務運輸局登記和續期的建築師和工程技師的數目如下 建築師 註冊 註冊續期 總數 61 87 148 工程師 工程師 都市建築 101 216 317 工程師 燃氣 7 10 17 工程技師 6 12 18 建設發展辦公室 建設發展辦公室於 2000 年設立 旨在促進及協調澳門特區大型基礎建設的現代化及發展 方面的活動 當中包括 負責研究和整理協調將會制定的建設發展計劃 協助推展進行中的 項目及被納入路氹城計劃的公共或私營大型建設發展計劃 並進行技術監管 尤其是有關衛 生 公共設備 道路系統的建造及私人發展的項目 對廣珠高速公路伸延至澳門特區進行 研究 促進和協調固體廢料焚化中心和污水處理站的活動 就增加廢物處理量進行研究 尤 其有關危險品或特別廢料 以及處理設備的更新和現代化方面 透過控制污水淨化的數量和 質量 跟進污水處理廠的運作 跟進和監督被特許人營運固體廢料焚化中心 污水處理廠 提供固體廢料遷移和清潔服務的活動 建設工程 私營建築工程 根 據 土 地 工 務 運 輸 局 的 資 料 2007 年 竣 工 的 樓 宇 私 人 圖 則 的 總 建 築 面 積 為 1,334,180.98 平方米 單位總數 2,884 個 2007 年動工的樓宇 私人圖則 的總建築面積為 1,457,804.17 平方米 單位總數 6,723 個 公共工程 2007 年特區政府在公共工程的投資計劃包括房屋 樓宇 街道及橋樑 各項建設 運輸 物料 機械及設備等 投資計劃總額約 34 億元 澳門土木工程實驗室 澳門土木工程實驗室成立於 1988 年 是一個非牟利的技術和科學的公益法人組織 擁有 在技術 預算和財產上的獨立自主 388

土地 基建 房屋和公用事業 澳門土木工程實驗室的任務是向特區政府 各公私營土木工程公司 以及與同一領域有 關的淨值公司 提供在土木工程和有關科學上的技術支援 澳門土木工程實驗室設有董事會 會員大會和監事會 董事會下設技術委員會 培訓及 文件中心 資訊中心 行政中心 協調及顧問室 屋宇結構廳 地工技術廳 建築材料廳和 品質及規範廳 澳門土木工程實驗室的股東大會主席和董事會主席均由特區政府的代表擔任 房屋 房屋局 房屋局是運輸工務司司長監督範圍內的機關 具有法律人格 行政及財政自治權 主要 職能是研究及執行澳門的公共房屋政策 為經濟薄弱的居民提供居所 監察 控制及清拆僭 建木屋 同時確保公共房屋資源有效運用等 房屋局主要透過社會房屋 房屋發展合同 土 地批給特別合同計劃來鼓勵和輔助房屋的建設 此外 根據 2006 年 1 月 26 日生效的第 24/2005 號行政法規 房屋局會協助及支援樓宇共 同部份管理以及作出技術協調及輔助 為完善樓宇管理相關的法律制度 房屋局開展制訂系 列與樓宇管理工作相配套的法規 經濟房屋 經濟房屋是根據 1993 年 4 月 12 日頒佈的第 13/93/M 號法令的規定 透過房屋發展合 同制度興建的 即政府與澳門承批企業簽訂的土地批給合同方式 由承批企業利用批給的 土地興建價格較低的房屋 在建成的房屋中 除部份房屋單位撥歸政府以回報批地的各種 優惠及輔助外 其餘由承批企業按批地合同所定的條件及價格 出售予經房屋局指定的競 投輪候家團 房屋局也協助經濟房屋住戶成立管理委員會 透過小業主直接參與樓宇管理工作 使樓 宇管理做得更好 直至 2007 年年底 共有 36 個管理委員會 興建經濟房屋目的 興建經濟房屋目的有三 改善澳門缺乏房屋的狀況 特別是緩解收入較低階層缺乏房屋 的情況 輔助澳門建築業 鼓勵完善其組織結構及房屋建造的技術條件 增加符合社會實際 需要及澳門居民具能力購買的房屋供應 參加競投的條件 有意購買經濟房屋的居民 須向房屋局提出申請 申請自對上一次競投的確定名單公佈 翌日起計 6 個月後進行一次 有興趣申請的居民 須留意有關競投日期及細則的公佈 389

2008 澳門年鑑 參加競投的申請人須年滿 18 歲或已解除親權 在澳門居住滿 5 年 如因特區政府為騰空 土地而須遷離的情況下 申請人的居留期限可減為 3 年 申請人須持有由特區政府發出的有 效身份證明文件 且群體代表及成員不能在澳門擁有任何房屋或土地 也不能是澳門私有產 權土地的承批人 房屋分配 至 2007 年年底 已處理共 873 個家團 其中 101 個家團已獲配售經濟房屋單位 現時有 12,704 個家團仍在輪候 房屋發展合同 現正跟進的房屋發展合同 包括 2005 年公佈的一份新批給合同 涉及單位總數達 880 個 2007 年以前所簽立的發展合同 以及 2 項特別合同 房屋津貼 按照 1 月 4 日第 3/86/M 號法令規定 購買經濟房屋的預約買受人若收入不超過法例規 定的限額 詳見表一及表二 可獲津貼 金額有兩種 分別為單位售價的 10% 和 6.25% 2007 年發放津貼總額 260 多萬元 受惠家團達 192 個 表一 獲單位售價 10% 津貼的家團每月收入限額 390 家團成員數目 家團每月收入所得 1 3,400.00 2 4,400.00 3 5,700.00 4 6,600.00 5 7,400.00 6 8,000.00 7 8,600.00 8 9,200.00 9 9,800.00 10 10,400.00

土地 基建 房屋和公用事業 表二 獲單位售價 6.25% 津貼的家團每月收入限額 家團成員數目 家團每月收入所得 1 3,900.00 2 5,000.00 3 6,300.00 4 7,200.00 5 7,900.00 6 8,600.00 7 9,300.00 8 10,000.00 9 10,700.00 10 11,400.00 社會房屋 社會房屋是指由特區政府興建 或由政府提供土地批予發展商投資興建 當完工以後回 報給特區政府 用來出租予低收入或有特殊情況的家團的房屋 規範社會房屋的分配和管理 的依據是透過第 3/2000 號行政長官批示重新公佈的 8 月 8 日第 69/88/M 號法令 社會房屋是以租賃形式 分配給低收入或有特殊困難的家團 而所謂低收入是指家團總 收入不超過有關法例所規定的上限 社會房屋的申請條件 申請租住社會房屋的家團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申請人須年滿 18 歲或已解除親權 在澳門 居住滿 5 年 持有由澳門特區政府發出的有效身份證明文件 申請人及家團成員不得在澳門 擁有土地或物業 家團的每月收入不得超過法例規定的限額 社會房屋公開租賃競投自確定名單公佈翌日起計 6 個月後進行一次 有意申請的人士可 向房屋局作出申請 家團每月所得上限 根據 12 月 21 日第 249/98/M 號訓令第一條的規定 申請租住社會房屋的家團 每月收入 391

2008 澳門年鑑 不得超過下表所載的金額 家團收入表 家團的大小 成員數目 家團每月收入 1 3,800.00 2 4,900.00 3 6,000.00 4 7,000.00 5 8,000.00 6 8,700.00 7 9,400.00 8 9,900.00 9 10,500.00 10 11,100.00 自 1996 年起 社會房屋以公開競投形式進行的申請 已舉行了 4 次 至 2007 年年底 已處理共 183 個家團 其中 68 個家團已獲安排租住社會房屋單位 現時有 6,494 個仍在 輪候 社會房屋的分配 除公開競投外 也可以書面申請 根據第 69/88/M 號法令的規範 一些在居住上 精神上或身體上遭受到危機的家庭 可免除公開競投而直接入住社會房屋 2007 年共收到 931 宗申請個案 有 3.7% 的個案屬法例所規範的情況 而全年共有 34 宗例外 情況的個案獲分配社會房屋 樓宇管理 根據經濟房屋的法例和房屋局的職能 房屋局須監察與管理經濟房屋的運作 諸如樓宇 的保存 維修 管理的執行等 倘有需要時更會根據相關法例對違規住戶或管理實體科處處 罰 同時 房屋局也一直對社會房屋進行有需要的修葺及優化工作 不單在各屋邨的內外範 圍進行修葺 保養和現代化 還會進行室內設施的增值 改善承租人尤其獨居長者的居住條 件 392

土地 基建 房屋和公用事業 房屋局於 2006 年開始增加協助私人樓宇公共部份管理的職能 至 2007 年年底 跟進處 理 136 幢私人樓宇的管理事務 個案共 283 宗 包括協助分層建築物所有人成立管理機關及 運作上提供指引 資訊材料及參考資料 在設施 輔助器具等硬件的需要上提供協助 及與 法務部門合作免費提供分層建築物所有人名冊 關於經濟房屋管理機關協調及輔助個案共涉 及 82 幢私人樓宇的管理事務 為協助調解樓宇管理的糾紛 以中立的角色提供有利問題解決的分析及意見 務求爭議 雙方能理性地共同磋商以達致和解 並促成經屋管委會的成立及重組 2007 年年內 處理經 濟房屋的管理查詢 糾紛等共 492 宗 私人樓宇方面處理查詢及協調管理糾紛共 106 宗 樓宇維修無息貸款計劃 為鼓勵及協助小業主履行維修保養樓宇共同部份的責任 2007 年 3 月設立樓宇維修基金 用作資助私人樓宇安全及環境衛生的保養及維修工程 並於同年 4 月正式公佈 樓宇維修無 息貸款計劃規章 樓齡超過 10 年的單位小業主可向政府申請無息貸款 保養維修樓宇的共 同部份與設施 斜坡 擋土牆或拆除僭建物 每單位上限 5 萬元 可分 5 年攤還 木屋清拆 為配合城市的規劃及土地的再分配運用 房屋局致力清拆木屋 遷移及安置木屋居民的 工作也在不斷進行中 在 2007 年 共清拆 55 間木屋 截至 2007 年年底 澳門合共有木屋 791 間 其中 453 間位於澳門半島 338 間位於離島 2007 年年底木屋分佈情況 28.96% 26.12% 花王堂區 204 間 望德堂區 2 間 風順堂區 21 間 0.24% 2.48% 1.54% 12.53% 大堂區 13 間 花地瑪堂區 213 間 嘉模堂區 氹仔 99 間 28.13% 聖方濟各堂區 路環 239 間 393

2008 澳門年鑑 土地管理 土地委員會 土地委員會為諮詢機構 受運輸工務司監督 在利用獲批給的土地方面 就承批人對法 定及合同義務的履行發表意見 並建議處以罰款及其他法定或合同規定的處罰 同時對徵作 公用的獲批給土地的卷宗發表意見 以及批給 續批 解除及廢止土地臨時佔用准照等 澳門舊區重整諮詢委員會 澳門舊區重整諮詢委員會是根據第 354/2005 號行政長官批示設立的 負責就舊區重整的 各項問題收集社會不同階層的意見 作出評估並提出建議供政府及相關的機構參考 批地 根據土地工務運輸局的資料顯示 2007 年批出的土地面積為 411,281 平方米 而涉及土 地面積為 502,732 平方米 溢價金總額 3,286,651,207 元 即每平方米平均為 7,991 元 2007 年共完成 29 份批地合同 類別包括租賃批給 租賃修改 長期租借修改 經濟房屋合同批給 經濟房屋合同修改 無償批給 無償批給修改 交換批給 轉讓 歸還解除合同和納入公產 按用途分類之土地批給面積 住宅 1.09% 10.38% 商業 29.30% 工業 19.79% 辦公室 4.26% 32.06% 1.03% 2.10% 酒店 停車場 設施 其他 已批出土地建成後的用途主要有住宅 商業 工業 辦公室 酒店 停車場 設施和其 他用途 2007 年收到溢價金總額為 2,786,572,522 元 其中 61,813,915 元屬逾期繳付的拖欠溢 價金 394

土地 基建 房屋和公用事業 渠網系統 澳門渠網系統是指包括澳門半島 氹仔和路環島各獨立渠網系統的統稱 具體渠網系統 資料如下表 2007 年渠網系統資料 公共下水管道系統 米 種類 公共下水 公共雨水 出水口 泵房 截流管 雨水井 道視察井 管道出水 潮水閥 抽水站 雨水及 個 即砂井 口 個 個 個 系統 個 污水 污水管 雨水管 清污 合流管 澳門半島 77,062.62 87,824.85 41,129.20 5,892.10 13,201 9,123 180 38 26 氹仔島 20,061.91 44,719.36 122.11 12,323 3,782 2,697 63 18 27 路環島 8,495.33 14,081.11 0.00 9,284.46 2,178 1,063 19 5 6 105,619.86 146,625.32 41,251.31 27,499.56 19,161 12,883 262 61 59 區域 總數 民政總署道路渠務部的渠務處 負責清潔和疏導澳門的渠網系統 稽查和監察渠網系統 的運作 研究和改善渠網系統以及登記渠網系統的資料 民政總署的代表參與消防局 暴雨行動小組 的工作 在黑色暴雨信號懸掛後 即派出 人員前往水浸點協助疏浚積水 2007 年在暴雨時水浸街道的投訴個案為 5 宗 水浸黑點主要集中在新橋區一帶 主渠淤 塞的投訴為 111 宗 為確保公共渠網的正常運作 2007 年 民政總署繼續執行與澳門大學簽署的 關於澳門 降雨徑流污染研究之議定書 對暴雨徑流污染和下水道生化反應進行研究工作 以便更有效 管理下水道和控制污染 渠務處定期巡查酒樓食肆和修車場的隔油井 洗水廠及漂染廠的過 濾井 防止油污 化學污染物污染環境和損壞下水管道 渠務處對渠網系統的稽查工作還包 括檢驗下水道污水和海水的化學成份 以便控制污染源 還對澳門塞渠黑點和危險斜坡的排 水通道作定期監察和稽查 搜集資料進行研究分析 及時作出處理措施 2007 年 根據民政 條例 渠務處共檢控非法排污 31 宗 對非法排污者發出傳單 277 宗 斜坡 根據土地工務運輸局的資料 截至 2007 年年底 全澳共有 170 個斜坡 根據可能出現傾 395

2008 澳門年鑑 瀉的危險指數 分為高 中及低風險 其中 18 個被評定為屬高風險 50 個屬於中度風險及 102 個屬低風險 斜坡數量/風險 高 中 低 合計 澳門半島 6 19 47 72 氹仔島 8 17 25 50 路環島 4 14 30 48 總計 18 50 102 170 土地工務運輸局 民政總署分別負責道路 公園斜坡的維護工程 2007 年 土地工務運 輸局維修 1 個斜坡 民政總署共維修 鞏固 1 個斜坡 測量和製圖 地圖繪製暨地籍局 地圖繪製暨地籍局是運輸工務司司長轄下 專責為設立和維護澳門特區大地測量控制網 絡及幾何水準網絡 支援土地管理 繪製不同比例尺和各類專題地圖 以及特區地籍管理工 作的局級部門 地籍管理 澳門地籍管理工作主要由地圖繪製暨地籍局地籍處負責 工作包括建立 維護 更新和 發展地籍管理系統及地籍資料庫 地籍處自 1983 年開始 將實地測量的地界資料結合來自政 府其他機關的地籍資料 建立地籍資料庫 並根據 地籍法 1 月 17 日第 3/94/M 號法令 的規定匯整成地籍圖 又持續進行資料更新 整理 完善等工作 確保提供最新最準確的地 籍資料 例如提供地籍分析 地籍資料報告予政府其他機關 以便進行土地管理 城市建設 發展規劃 城市環境管理 土地法律訴訟等工作 地籍圖載有土地位置 面積 物業登記 標示 財政局記錄編號等比較全面的土地基本資料 供各界有需要的人士申請 在地界測量方面 當地段擁有人要求重新釐定地界 用作估價 土地交易或發展用途時 地籍處會根據地籍資料庫的資料支援劃界工作 土地測量與地圖繪製 地圖繪製暨地籍局提供多樣化的土地測量與地圖繪製服務 包括有地形測量 劃界測量 396

土地 基建 房屋和公用事業 並提供配合 都市建築總章程 專用的地籍圖 以及專作登記 法律用途的地籍圖等 此外 還提供具中葡文註釋的多種比例尺地形圖 包括 1 1,000 1 2,000 1 5,000 1 10,000 1 20,000 等 也出售覆蓋全澳門的數碼化地圖 以及 1941 1980 1988 1993 及 1998 年列 印式航空攝影測量照片 海報 澳門特區與周邊地區地圖及專題圖 全球定位系統參考站 建立及維護大地測量控制網絡和幾何水準網絡的目的 是對各類土地及工程測量提供重 要參考控制點的平面座標和高程 採用全球定位系統 Global Positioning System, GPS 實 時差分 Real Time Kinematic, RTK 技術來配合傳統測量方法 定期對網絡控制點進行加密 和檢測 以保持控制網絡的精度 地圖繪製暨地籍局於 2002 年和 2005 年 先後在大炮台和路環疊石塘山建成全球定位系 統參考站 透過這兩個全球定位系統參考站的整合 更有助澳門在土地測量 地籍測量 工 程測量 導航及地理資訊系統 Geographic Information System, GIS 空間數據收集等方面 的發展 為擴大測量服務範圍 提高數據的可靠性 地圖繪製暨地籍局計劃在氹仔大潭山建 立第三個全球定位系統參考站 地理資訊系統 澳門環境地理信息系統 www2.dscc.gov.mo/website/gis 由地圖繪製暨地籍局協助環 境委員會共同開發 參與的單位還有地球物理暨氣象局 建設發展辦公室和澳門自來水股份 有限公司 系統透過互聯網上登錄有環境數據和相關分析資料 澳門地理資訊系統 街 道 建築物網上查詢系統 www.gis.gov.mo 是地圖繪製暨地籍局採用先進地理資訊技術 結合澳門特區數碼化基礎地圖建成的 以街道名稱 門牌號碼 大廈名稱及建築物位置等資 料為基礎 具有雙向查詢功能 而 網上植被地圖 www.gis.gov.mo/green.htm 內容載有 澳門行山徑和行山亭的資料 澳門地圖通 - Pocket PC 版本 自 2003 年推出以來 受到市民及旅客的歡迎 地圖繪製 暨地籍局於 2007 年推出全新的 澳門地圖通 Windows Mobile 版本 新版本除原有功能外 加入車用衛星導航和巴士路線尋找等新功能 駕駛者可根據起點和目的地規劃最短行車路徑 並配合 GPS 全球定位系統 使這個新系統變成一個輕便的導航工具 澳門地圖通 為配合 特區政府鼓勵使用公交的政策 增加巴士站及巴士路線資料 提供巴士路線規劃和轉乘建議 希望市民及旅客能有效地利用現有的公交系統 地圖繪製暨地籍局還開發 澳門地圖通 個人電腦版本 除具有基本地圖瀏覽及地物查 找的功能外 特別結合澳門目前唯一一套以行車道路網絡及有關該網絡屬性的資料庫所組成 的電子道路地圖 加入最短路徑搜尋功能 及於地圖上顯示道路的行車方向 軟件的介面為 中英雙語版本 而地圖則提供 4 種文字即時互換 包括繁體中文 簡體中文 葡文及英文 澳 門地圖通 內的地理資訊每半年更新一次 供市民及旅客免費下載 上述系統均可經由地圖繪製暨地籍局網站 www.dscc.gov.mo 進入 397

2008 澳門年鑑 能源業發展辦公室 為配合特區政府的能源政策 能源業發展辦公室根據第 11/2005 號行政長官批示 於 2005 年 1 月 1 日設立 隸屬於運輸工務司司長 職能是促進和協調一切與能源業有關的活動 工作範圍主要包括 協助政府執行監督職能及制定對該行業實行的政策 根據澳門特區社會經濟發展前景和環境問題 制定該行業的發展計劃和規劃 並跟進其 執行 促進和參與制定有關行業活動的法例和規章 並監察其執行 促進能源產品的合理使用及提高其消耗效能 以達到一個能源供應可靠和優質 把對環 境的有害影響減至最低的經濟目標等 因應近年特區經濟持續和快速的發展 各行各業 特別是博彩旅遊業相關項目相繼落成 和投入運作 預計對能源的需求將會持續急劇地增加 有見及此 能源業發展辦公室擬透過 各種專項研究 協助政府制定政策法規 執行監督職能 監察市場運作 促進新技術的使用 宣傳教育推廣 加強內外交流等工作計劃 努力落實政策目標 致力為市民和工商界提供穩 定 安全 環保 高效 優質和價格合理的能源供應 食水供應 澳門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 澳門自來水 澳門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於 1932 年創立 為私營公司 1985 年由中法控股 香港 有限 公司以 85% 的股份入主澳門自來水 並與政府簽訂一項為期 25 年的供水專營合約 現時中 法控股 ( 香港 ) 有限公司 由法國蘇伊士集團 法國里昂水務集團與蘇伊士集團於 1997 年合 併後成立的新公司 與新創建集團有限公司 新世界發展有限公司屬下機構 組成 原水供應 澳門絕大部份原水來自珠海的西江磨刀門水道 在夏秋雨季 磨刀門的原水由掛定角閘 引入 經洪灣泵站加壓後 通過渠道 架空渡槽及隧道直達珠海的竹仙洞水庫 近年為減低 鹹潮對供水的影響 珠澳兩地原水的取水口已上移 20 公里至珠海平崗泵站 所以 在冬春旱 季平崗泵站的原水經過江管道送入廣昌泵站 再經廣昌泵站接力配送至南屏水庫及竹仙洞水 庫等 平崗工程的抽淡水能力為每日 100 萬立方米 保證珠澳兩地鹹潮期的供水 另外 原 水還包括雨水 也同時貯存於南屏水庫 蛇地坑水庫及銀坑水庫 作為應急及枯水季節調鹹 之用 由於地勢較高 竹仙洞水庫的原水會以自流方式通過兩條直徑 1 米 可日供水 18 萬立方 米 的水管輸送到澳門青洲水處理廠及大水塘水廠 也可貯存於外港的大水塘 另有一條直 徑 1.2 米應急原水管連接南屏水庫與青洲水處理廠及大水塘水廠 日供水可達 10 萬立方米 398

土地 基建 房屋和公用事業 目前 珠海方面向澳門日供原水約 18.5 萬立方米 2007 年全年供水量為 7,443 萬立方米 除冬季有時會有鹹潮 即鹹度稍高 外 原水水質基本達到中國地表水水質 II 級標準 GB3838 2002 食水生產 貯存和輸配 澳門的水處理能力由 1985 年每天 85,000 立方米增加至 2007 年每天 27 萬立方米 輸配水 方面 1985 年處理水庫容為 17,000 立方米 至 2007 年水庫容增加至 63,000 立方米 1982 年 以前所鋪設的管道中 94% 已更換 鋪設管道的總長度由 1985 年的 127 公里增至 2007 年的 接近 460 公里 含管徑 100 毫米及以上 以 2007 年年底計算 澳門所有水塘的總水塘存水量為 240 萬立方米 其中外港的大水塘 存水量佔 200 萬立方米 澳門由 1982 年起一直維持全日供水 2007 年的總供水量為 7,551 萬立方米 比 2006 年 增加 11.65% 每天的平均供水量約 20.69 萬立方米 年內錄得供水量最高的一天為 7 月 28 日 供水達 23.7 萬立方米 2007 年耗水量為 6,583 萬立方米 每天的平均量為 18 萬立方米 水質化驗 化驗研究中心是澳門自來水內負責水質監測分析 保證供水服務質量的部門 下設分析 部和研究部 分析部負責水質的化驗分析 為生產部門及水質監督部門提供水質方面的信息 研究部從事水處理工藝技術 水資源管理及新水質指標分析方法的開發研究 以解決生產運 行中遇到的技術困難 民政總署化驗所人員逢星期一至星期五 隨機選擇 5 至 10 個採樣點 與澳門自來水共同 採樣 對水質進行分析監察 而澳門自來水化驗室人員則每星期六 星期日檢查水廠及管網 點的水質 由 1985 年開始至今 澳門的自來水水質達至歐洲國家飲用水標準 1997 年 澳門自來水的化驗研究中心 參與法國蘇伊士集團系統化驗室能力實驗 成績 優異 此後連續多次被評為 參考實驗室 2000 年榮獲相等於 ISO17025 標準的 中國實驗 室國家認可委員會實驗室認可證書 是全國供水行業中第四所實驗室獲得此項認可證書 客戶服務 澳門自來水於 1999 年建立綜合客戶資訊系統 快捷及準確地處理客戶的查詢及服務 2000 年成立客戶聯絡小組 2001 年起實施隔月發單 方便市民 澳門自來水也給予 年長及 有需要 客戶水費補助 而 2005 年推出的 點滴獻關懷 惠澤更多有需要人士或家庭 當 中包括領取單親援助金 護理補助及殘疾補助的人士 2003 年推出大廈水箱清潔及水質化驗 服務 2004 年及 2005 年分別捐出第一座和第二座 和麗女神 飲用水噴泉 讓市民及旅客親 嚐可直接飲用的優質自來水 2004 年起實施 24 小時電話諮詢服務 2005 年加入短訊提示服務 399

2008 澳門年鑑 2006 年與 7-11 便利店合作推出 24 小時全天候代收水費服務 至 2007 年年底 澳門自來水的用戶數目達 196,134 戶 其中住宅用戶 172,112 戶 工商 用戶 22,509 戶 以及政府部門 1,513 戶 澳門自來水於 2003 年榮獲 ISO 9001:2000 質量管理系統全面認可證書 2005 年榮獲 OHSAS18001:1999 職業安全健康管理系統證書 為澳門首家直接服務公眾的公用事業機構以 所有業務範疇獲取該兩項認證 電力供應 澳門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澳門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是擁有對澳門特區的電力生產 輸送 分配 售賣 輸入及輸出 專營合約的公用事業機構 1906 年至 1972 年 此項服務由總部設在香港的澳門電燈公司提供 1972 年 因履行與 澳葡政府所訂立的專營合約出現問題 轉為由澳門電力有限公司提供 1982 年 澳電得到澳葡政府支持 重整架構 經濟及技術開始走上軌道 1984 年 澳電啟用粵澳聯網系統 以兩條 110 千伏的架空線連接粵澳兩地的網絡 2006 年 同樣包含兩條 110 千伏線路的第二條聯網投入運作 加強澳門的備用電量 直接提高澳 門供電服務的可靠性及靈活性 1985 年 澳門電力有限公司與澳葡政府簽訂為期 25 年的專營合約 1987 年起 政府由原來澳電大股東轉為僅佔 8% 股份 現時 澳電的 84% 股份分別由兩 大股東擁有 其中 中法投資公司佔有 42% 其主要成員為蘇伊士里昂集團和新創建集團有 限公司 而中葡集團則佔另外的 42% 該集團的主要股東為葡萄牙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中國 電力國際有限公司佔 6% 而餘下的 2% 由本地的小股東佔有 澳門耗電量在 20 世紀 90 年代急速上升 澳電於 1998 年決定投資興建採用複式循環燃氣 渦輪技術的路環發電廠 B 廠 第三條澳珠聯網於 2007 年 7 月投入使用 令澳門總輸電能力達 875 兆伏安 第三條聯網 含雙線路 輸電能力為 250 兆伏安 220 千伏的內地供電通道正在興建中 第三條聯網將升級為 220 千伏 該計劃將於 2008 年年中竣工 將會是第一條 220 千伏的內地供電通道 輸電能力為 1,050 兆伏安 2007 年 澳電的發電設備總容量為 472 兆瓦 全年最高峰負荷日為 7 月 16 日 錄得的最高負荷為 582 兆瓦 較 2006 年增加 12% 澳門的輸電網是由 3 個 110/66 千伏 11 個 66/11 千伏的變電站 3 個 110 千伏連接珠海 南屏和拱北變電站的輸電聯網 以及由長達 197 公里的 66 千伏高壓電纜和 110 千伏電纜組成 11 千伏的中壓輸電網是由 151 個私家用戶變壓房及 1,042 個公共用戶變壓房 11 千伏 400

土地 基建 房屋和公用事業 /400 伏特 連接 552 公里長的電纜組成 低壓配電網則由 735 公里長的電纜組成 而公共照 明網絡就由 518 公里長的電纜及 15,360 枝街燈組成 澳電幾乎所有的電網均由鋪設於地底下 的電纜連接 發電和耗電量 2007 年內 澳電的總發電電度為 1,382 吉瓦時 比 2006 年減少 11% 自內地購入的電度 1,683 為 吉瓦時 較 2006 年增加 75% 自垃圾焚化中心購入電度為 66 吉瓦時 2007 年的總 售電度為 2,931 吉瓦時 客戶服務 澳電在 2000 年成立電力客戶諮詢委員會 該委員會由來自澳門的 17 個社團的 19 名會員 組成 反映公眾對澳電客戶服務的意見 提出改善服務的建議 至 2007 年年底 澳電客戶總 數達 211,238 戶 按用電地區分類 澳門半島 氹仔 路環和路氹新城的客戶數目分別佔用戶 總數的 75% 21.87% 3.12% 和 0.01% 401

2008

9 14 403

404 12 13 10 31

8 6 5 4 405

406 4 17 11 13

2 8 HR/HS 4 1 407

運輸 第十三章 運輸 道路及橋樑 澳門特區道路總長度為 303.8 公里 澳門半島為 178.1 公里 氹仔及填海區為 75.9 公里 路環島為 39.9 公里 澳門半島與氹仔和路環兩個離島 經由三座大橋及一片填海土地相連接 嘉樂庇總督 大橋 俗稱澳氹大橋 於 1974 年 10 月通車 原長 2.6 公里 2006 年因亞馬喇前地交通整治 工程縮短為 2.5 公里 友誼大橋長 4.4 公里 於 1994 年 4 月落成 西灣大橋長 2.1 公里 於 2004 年 12 月落成 2005 年 1 月正式通車 而連接氹仔與路環的道路 於 1998 年年底擴闊成 6 條行車道的幹線 另外 於 1999 年 12 月落成 2000 年 3 月正式通車的蓮花大橋 長 0.9 公 里 由澳門和珠海兩地政府共同出資興建 蓮花大橋連接路氹填海區和珠海市橫琴島 並與 廣珠高速公路接駁 是澳門與鄰近城市聯繫的第二條陸路通道 澳門行車道路總長度為 400.8 公里 其中澳門半島為 194.8 公里 氹仔及填海區為 123.8 公里 路環島為 61 公里 嘉樂庇總督大橋為 5 公里 友誼大橋為 10.2 公里 西灣大橋為 4.2 公里 蓮花大橋為 1.8 公里 公共交通 澳門交通系統可以說是比較完整的 澳門半島和離島有良好的道路網 公共交通工具齊 全 有巴士 的士和出租車服務 供居民和遊客使用 公共汽車 巴士 澳門現時有兩間公共巴士公司 經營行走澳門半島和離島的巴士路線 澳門公共汽車有限公司 澳門公共汽車有限公司 下稱 澳巴 前身為澳門海島市小輪船有限公司 當年在澳門 與離島間提供海上客運往來服務 隨後陸續收購早在 20 世紀 50 年代已為路氹居民服務的各 家巴士公司 開始經營公共巴士服務 1974 年 連接澳門半島和氹仔島的跨海大橋完成通車 澳門半島 氹仔 路環三地交通 道路連成一片 澳門交通運輸業進入新的歷史時期 海島市小輪船有限公司購置新型巴士 投入連接澳門半島 氹仔 路環的公共巴士服務 澳門海島市小輪船有限公司於 1986 年改組為澳門公共汽車有限公司 響應政府的交通政 策 購置名牌冷氣巴士 全線投入澳門及海島的公共汽車服務 1988 年 澳門公共汽車有限公司配合政府發展交通計劃 擴充車隊 加強各巴士路線班 411

2008 澳門年鑑 次 目前 澳巴 有營業空調巴士 196 部 經營 18 條行走澳門半島及澳門半島至離島的巴 士線 車費在 2.5 至 5 元之間 2007 年度載客超過 3,500 萬人次 行駛約 1,111 萬公里 澳門新福利公共汽車有限公司 澳門福利公共汽車有限公司創辦於 1948 年 1988 年 7 月改組 易名為澳門新福利公共 汽車有限公司 下稱 新福利 是澳門目前最大規模的巴士公司 該公司從 2004 年起實施 ISO 品質系統 管理 是澳門首家全面實施 ISO 品質系統 管理的專營巴士公司 至 2007 年 12 月 新福利的車隊擁有 381 台全空調的巴士 行走路線 29 條 線網覆蓋澳 門半島 氹仔 路環三地 車費由 2.5 至 5 元不等 2007 年度載客逾 8,000 萬人次 行駛約 1,700 萬公里 近年 新福利 不斷拓展業務 除經營澳門的公共運輸外 業務更延伸至內地 並不斷 完善各項軟 硬體設施 包括推出巴士轉乘服務 電子屏幕報站器 車廂 LCD 資訊顯示器等 為市民及旅客提供優質 便捷和可靠的巴士服務 計程車 的士 截至 2007 年年底 澳門共有黑色的士 730 輛 黃色的士 電召的士 100 輛 持有有效 的士司機專業工作證者共 7,733 人 交通管理 交通諮詢委員會 交通諮詢委員會的職能是協助行政長官制定澳門特區陸上運輸及交通道路秩序的一般政 策 交通諮詢委員會受運輸工務司司長監督 委員會由主席 副主席和若干名委員組成 主 席由行政長官擔任 副主席由行政長官轉授予在陸上運輸及道路秩序問題執行職能且具專有 職權的司長擔任 委員會成員為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 土地工務運輸局運輸廳廳長 民政總 署管理委員會主席 旅遊局局長 文化局文化財產廳廳長 以及治安警察局 載客集體運輸 承批公司 電召計程車服務經營企業 澳門營業汽車工商聯誼會 澳門教車業商會 澳門汽 車機器業職工會 澳門的士司機職工會 澳門建築師協會 澳門工程師協會 澳門建築置業 商會 澳門中華總商會 澳門廠商聯合會 澳門泊車管理有限公司的代表 以及行政長官為 此目的批示委派的機構或人士 車輛數目 截至 2007 年年底 澳門行駛的車輛數目為 175,845 輛 其中 92,296 輛為摩托車 電單車 71,328 輛為輕型私家車 分別佔總數的 52% 和 41% 而全年新登記的車輛共有 21,977 輛 較 2006 年增加 20% 所登記的車輛主要是電單車和輕型車輛 分別是 13,544 輛和 7,792 輛 各佔 62% 和 35% 412

運輸 交通監察 交通管理和交通監察是維護道路運輸系統安全和秩序井然的必要工具 特區政府在澳氹 間跨海橋和主要道路上安裝閉路電視和雷達測速系統監察交通情況 監測系統的覆蓋範圍包 括嘉樂庇總督大橋的 4 部閉路電視 友誼大橋的 16 部攝錄機和 4 部測速雷達 西灣大橋的 2 部測速雷達和 52 部攝錄機 而市區不同地點則裝置 27 部攝錄機和 4 部測速雷達 22 組共 73 個鏡頭的電子偵察監控衝紅燈系統 2007 年共偵測 14,112 宗超速違例 其中在友誼大橋佔 557 架次 西灣大橋佔 620 架次 嘉樂庇大橋佔 6 架次 車輛停放 截至 2007 年 12 月 31 日 澳門共有 18 個公眾停車場 合共提供 7,347 個輕型汽車 281 個小型公共汽車及長度不超過 7 米和總重量不超過 7 噸的重型車輛 209 個公共汽車或其他重 型車輛泊車位和 2,633 個摩托車泊車位 截至 2007 年 12 月 31 日 有 2 個倉儲式停車場 2 個地下停車場及 1 個多功能停車場正 進行圖則設計 澳門公眾停車場一覽表 停車場 可停泊汽車數量 栢寧停車場 506 輛輕型汽車 栢濤停車場 211 輛輕型汽車 栢麗停車場 355 輛輕型汽車 栢力停車場 417 輛輕型汽車 栢樂停車場 411 輛輕型汽車 300 輛摩托車 栢威停車場 502 輛輕型汽車 栢佳停車場 208 輛輕型汽車 栢蕙停車場 1,019 輛輕型汽車 栢景停車場 161 輛輕型汽車 栢盈停車場 722 輛輕型汽車 栢湖停車場 682 輛輕型汽車 196 輛摩托車 413

2008 澳門年鑑 澳門公眾停車場一覽表 (續) 停車場 可停泊汽車數量 栢港停車場 287 輛輕型汽車 31 輛重型汽車 污水處理站停車場 276 輛輕型汽車 250 輛小型公共汽車及長度不超過 7 米和總重量不超過 7 噸的重型車輛 209 輛公共汽車 及其他重型車輛 華士古達嘉馬花園停車場 171 輛輕型汽車 113 輛摩托車 祐漢公園多層停車場 406 輛輕型汽車和 404 輛摩托車 藝園停車場 351 輛輕型汽車和 446 輛摩托車 亞馬喇前地停車場 247 輛輕型汽車和 632 輛摩托車 何賢公園停車場 415 輛輕型汽車和 542 輛摩托車 截至 2007 年 12 月 31 日 全澳共設有 8,429 個具收費錶的泊車位 其中 4,483 個可連續 泊車 2 小時 3,946 個可連續泊車 5 小時 道路安全 2007 年 8 月至 12 月期間 治安警察局 法務局 民政總署 土地工務運輸局及民間團體 舉辦 道路交通法 系列宣傳活動 令居民認識到遵守交通規則的重要性 以及加強居民知 法 守法及道路安全的意識 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 同時 治安警察局交通廳與各學校 運 輸團體及民間社團舉辦交通安全遊戲及交通安全講座 透過長期教育加強居民的交通安全意 識 2007 年 交通廳向 19 間學校及 17 個團體共 4,739 人次進行交通安全宣傳活動 過境交通 陸路跨境通道 澳門和內地之間有兩條陸路相連的跨境通道 分別位於關閘和蓮花大橋口岸 路氹城邊 檢站 隨着澳門與內地的經濟和社會聯繫日益密切 過境交通量快速增加 關閘口岸的客運開放時間由上午 7 時至晚上 12 時 貨運為上午 7 時至晚上 9 時 特許車 輛除外 蓮花大橋口岸客運開放時間由上午 9 時至晚上 8 時 貨運為上午 8 時至晚上 8 時 而珠澳跨境工業區邊境站則是 24 小時開放 2004 年 2 月正式啟用的關閘新邊檢大樓 於 2006 年 11 月展開擴建工程 加大口岸的通 414

運輸 關能力和改善通關環境 部份原有的車輛通道將改建為旅客通道 整項擴建工程完成後 每 日旅客通關能力預計可提高至 50 萬人次 珠澳跨境工業區邊境站於 2006 年 10 月 18 日正式投入運作 2007 年經該站入境有 38,794 人次 當中澳門居民為 28,419 人次 2007 年經陸路進出澳門車輛的總數為 3,807,517 架次 較 2006 年增加 15% 其中關閘仍 是主要的陸路通道 出入境車輛次數佔經陸路進出澳門車輛總數的 81% 為 3,076,428 架次 貨櫃運輸方面 經陸路出入境 包括轉口 的貨櫃有 10,000 櫃次 經路氹城邊檢站的貨 櫃流量共 9,750 櫃次 入境旅客方面 2007 全年經陸路入境的旅客有 16,549,235 次 較 2006 年上升 26.3% 其 中 經關閘入境的旅客數目為 16,055,986 人次 內地和香港旅客分別佔 74.5% 和 18.4% 經 路氹城邊檢站入境的旅客則有 482,874 人次 而全年經關閘及蓮花大橋口岸入境的澳門居民分 別為 23,611,058 人次及 317,835 人次 跨境海運服務 外港客運碼頭 氹仔客運碼頭和內港客運碼頭的跨境渡輪服務 接載乘客往返澳門與香 港 澳門與內地之間 經營前往香港和內地的客運航線 計有遠東水翼船務有限公司 港澳 飛翼船有限公司 新世界第一渡輪服務 澳門 有限公司 金光噴射飛航 澳門 有限公司 和粵通船務有限公司 外港客運碼頭 外港客運碼頭於 1993 年啟用 主體建築面積 6,000 多平方米 港口設兩個垂直碼頭 可 停泊 12 艘噴射船和 2 艘客輪 主樓頂上還設有直升機停機坪 特區政府於 2006 年底展開外港客運碼頭擴建工程 增加碼頭室內可使用空間 紓緩不斷 增加的旅客量 以及改善碼頭現有部份設施 為碼頭營造一個更舒適的環境及提升碼頭對外 的良好形象 氹仔客運碼頭 為配合旅遊博彩業及離島的發展 紓緩外港客運碼頭的承運力和飽和狀態 分流旅客並 拓展澳門與內地鄰近城市的海上客運網絡 特區政府在氹仔北安近機場位置興建佔地 17,000 多平方米的新客運碼頭 2007 年 10 月落成的氹仔臨時客運碼頭屬過渡性的臨時設施 設有 2 個一般及 1 個大型泊 位 氹仔永久客運碼頭落成後 將設有 16 個載客量約 400 人的客船泊位 3 個載客量為 1,200 人的客船泊位及一個天台直升機坪 2007 年往來港澳的客船共 87,699 班 較 2006 年增加 8% 往來內地的客船有 17,406 班次 增幅為 17% 415

2008 澳門年鑑 2007 年 經海路入境的旅客為 8,980,381 人次 較 2006 年上升 17.3% 其中 經外港碼 頭入境旅客有 8,488,612 人次 香港及內地旅客分別佔 60.0% 和 23.8% 經內港碼頭入境的旅 客為 483,625 人次 內地旅客佔 50.8% 在貨櫃運輸方面 2007 年經海路實際進出的貨櫃共 92,042 櫃次 海路貨櫃總吞吐量為 138,685 標準貨櫃單位 兩項數據分別較 2006 年增加 6% 和 4% 跨境直升機服務 直升機是往來港澳最便捷的交通工具 客運服務於 1990 年 11 月正式投入運作 由港聯 航空和亞太航空聯合經營 來往香港和澳門只需 16 分鐘 服務時間由每天早上 9 時到晚上 11 時 每半小時對開一班 2002 年 4 月起 亞太航空每天提供來往深圳和澳門間的直升機客運 服務 2007 年 經外港碼頭往來港澳直升機有 17,660 班次 而往來內地的則有 3,041 班次 港口 外港 外港位於澳門半島的東面 為往來澳門和香港 深圳的定期客輪專用 外港航道寬 120 米 海圖深度維持 4.4 米 內港 內港位於澳門半島西面 由多個碼頭組成 貨物裝卸均在此運作 而內港 14 號碼頭只 供獲港務局批准的船隻上落乘客 南舢舨碼頭位於內港 8 號與 9 號碼頭之間 供錨泊於內港 船舶上的人員登岸及離岸 且只限持有澳門居民身份證或獲有權限當局批准的人士登岸及離 岸 並須事前向海關報備 往內港航道寬 45 米 內港航道寬 55 米 兩者的海圖深度都維持 3.5 米 九澳港 九澳港位於路環島的東北面 包括有油庫碼頭 水泥廠碼頭 九澳貨櫃碼頭及發電廠碼 頭 九澳港的航道寬 75 米 海圖深度維持 4.4 米 九澳貨櫃碼頭和九澳油庫 九澳貨櫃碼頭於 1991 年 12 月正式開始首期營運 首期工程總面積 45,000 平方米 現 時總面積 49,524 平方米 作為碼頭 貨場和貨倉的用地 目前碼頭有兩個泊位 長度分別是 135 米及 174.1 米 起卸區面積 10,428 平方米 貨櫃堆場面積 23,828 平方米 貨物儲存倉庫 面積 2,850 平方米 一年可處理 10 萬貨櫃標準箱 九澳港在 2007 年的貨櫃流量 入境 包括轉口 為 15,389 櫃次 出境 包括轉口 為 16,731 櫃次 416

運輸 油庫於 1995 年 6 月開始營業 九澳油庫可容納輸入澳門的多種燃料產品 能同時裝卸兩 艘燃料運載船舶 油庫共有 14 個貯存罐 總容積為 86,000 立方米 港務局 港務局是特區政府運輸工務司司長轄下的局級單位 其行政管理架構 是根據 2005 年 7 月 1 日生效的港務局組織法規而設置 共有 4 個廳級部門和 3 個等同廳級的單位 航海學校 海事博物館和船舶建造廠 港務局是一個專責行使海上事務職權的公共部門 職權範圍廣泛而複雜 當中包括管理 澳門所有港口範圍內的事務 船舶註冊以至船員的管理 發證 港口國的實施 海上工程活 動及碼頭作業的審批 碼頭 船塢 造船廠及相關設施的營運安全條件和防污的監管 船舶 的建造及維修 漁業的管理以及各類型海事課程的舉辦 本地區海事教育的推廣等等 為加強扶助漁業的經濟發展 2005 年 7 月 1 日正式生效的 港務局的組織及運作 行 政法規中 加入 推動與漁業有關的活動的發展 條文 此外 特區政府於 2007 年頒佈第 3/2007 號行政法規 設立漁業發展及援助基金 簡而言之 港務局需一方面為海事和港務活動提供便利 促進海事事務的發展 另一方 面則需負責管理和監督有關活動 確保這些活動依法正常地開展 因應氹仔北安碼頭的興建和配合未來碼頭的運作 港務局於 2007 年完成外港航道調整和 重新整合的工作 確保北安碼頭投入運作後 進出外港及北安碼頭的高速客船航行安全 港務局自 2007 年 4 月 30 日起接受漁業發展基金的申請 已審批 72 申請個案 當中 57 個申請貸款已獲批出 批出貸款金額為 12,808,000.00 元 港務管理和服務 船舶檢驗 為確保航行安全和對海上交通有效的管理 凡在澳門傳統水域航行的澳門船舶 必須進 行年度保養和接受特別檢驗 船隻需持有澳門航行准照 以保證船隻的安全和海上航行的安 全 對於外來靠泊澳門港口及在澳門傳統水域管理範圍內進行活動的船舶 港務局會按照其 所進行活動的性質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船檢 確保進港船舶符合國際海事安全和防污染等公 約的要求 引航服務 港務局向進出澳門港口的船舶提供引航服務 涉及區域包括港口內外水道 近岸錨地 以及設於澳門管轄權水域內的所有港口設施 根據規定 九澳港 外港和內港須強制引航 但定期快速客船 擁有適當領航豁免許可 的船長的船舶 港內航行船舶 澳門輔助船舶 澳門及沿海捕魚船舶和遊艇等可獲豁免強制 引航 417

2008 澳門年鑑 澳門船舶交通管理中心 澳門船舶交通管理中心 以下簡稱 澳門交管 分別設於外港客運碼頭和氹仔客運碼頭 臨時設施內 主要職責是對航行於澳門習慣管理水域範圍內的所有船舶 特別是對進出外港 及氹仔客運碼頭的高速客輪採取強制性監控措施 也會透過無線電通訊向船舶發佈與航行安 全有關的信息 以確保船舶在安全環境下航行 澳門交管透過國際海事甚高頻段 VHF 第 16 頻道及全球海上遇險及安全系統的甚高頻 段數字選擇性呼叫 DSC 第 70 號頻道 進行 24 小時全天候監聽 一旦收到船舶遇險求救 信息 會即時向有關船隻提供適當協助 澳門交管的呼號為 澳門交管 或 Macau VTS 無線電呼號則為 XXM 海上移動 識別碼 (MMSI) 為 004530101 常設的無線電海事通訊頻道有專用頻道 甚高頻 10 號及 16 號 頻道 海事搜救 海事搜救是港口服務中最重要任務之一 澳門較常見的海上事故有船隻擱淺 撞船 船 上火災和漏油等 海上事故搜救的工作主要由港務局和海關負責 另外 港務局已與香港和 珠海的相關單位協定 同意在遇到重大的海上事故時 澳門的海事搜救協調中心可以要求香 港或珠海的搜救中心提供支援 加強搜救工作的能力 水道測量 港務局的水文中心負責澳門地區的水道測量工作 任何單位或機構均可向港務局申請 水 道測量 服務 並按規定支付有關的測量費用 疏濬 澳門特區的監管疏濬工作由港務局疏濬中心負責 疏濬中心擁有 2 艘非自航式挖泥船 1 艘運泥駁船和 1 艘輔助船進行疏濬工作 博彩合約中規定由澳門博彩股份有限公司負責的疏 濬區域除外 港口清潔 港務局負責清理海上廢棄物的工作 特別是固體廢棄物 從海上收集的固體廢棄物 包 括來自岸邊碼頭的木架板 船艇的生活廢棄物及一些來自上游的植物如水浮蓮 2007 年 港 務局從海中收集的廢棄物 1,034 噸 對外交流合作 自 1990 年澳門以聯繫會員身份參加聯合國國際海事組織以來 港務局都是作為澳門政府 418

運輸 的代表機關派員出席會議及年會 1999 年在 海事安全及防治海上污染的國際海事公約 逐 步延伸到澳門生效後 港務局獲政府授權作為有關國際海事公約的對外及對內事務負責單位 也就是船旗國實施的專責部門 港務局在 2007 年間積極參與聯合國國際海事組織和國內外的海事交流活動及會議 增加 海事訊息的交流和對世界及地區海事形勢的認識 港務局分別派員赴智利 倫敦 日本 北 京 青島和廈門等地參加海事研討會 會議及培訓課程等 為進一步推進粵澳雙方在供水事務上的全面合作與發展 增強區域整體供水保障能力 粵澳供水專責小組與廣東省在 2007 年 12 月簽署 粵澳供水合作框架協議 在抵禦鹹潮 供 水安全 水資源保護等領域加強交流與合作 船務 海事登記 現行法例規定 所有從事經濟活動的船舶 包括貨船 客船 漁船 輔助船等 必須在 港務局作海事登記並在商業及動產登記局作商業登記 海事登記的目的 主要是查核船舶是 否達到必要的可航性和環境保護等技術要求及安全條件 也作為是否獲得商業登記的先決條 件 至 2007 年年底 已作海事登記的船舶共有 292 艘 其中新登記的有 7 艘 此外 所有船長 2.5 米以上 用於進行非牟利的海上運動 釣魚運動或娛樂的遊艇或水上 移動裝置 包括遠洋遊艇 近海遊艇 沿岸遊艇 狹水道遊艇和內河遊艇 也必須作海事登 記和商業登記 至 2007 年年底 已作海事登記的遊艇共有 86 艘 其中新登記的有 10 艘 海員登記 現行法例規定所有在船上從事海上業務的澳門居民 包括商船船員和漁民 必須作海員 登記 海員登記可分為商船船員和漁船船員登記 現行法例也規定 所有在澳門登記的遊艇 必須由持有港務局發出相應適任資格的遊艇駕駛員執照或海員登記證的人士操控 長度超過 24 米的遊艇 則特別需由持有相應船員適任證書的船員駕駛 至 2007 年年底 持有港務局發 出的海員證人士共有 252 人 航海學校 航海學校是澳門唯一的海事教育機構 主要宗旨是提供在海事及港務活動方面的文化和 專業技術培訓 以及推廣有關方面的科學知識 航海學校的主要職責為培訓海事及港務方面的各職級人員 各職級海員和水上運動員 協助培訓海關人員 認可接受海事與港口活動方面培訓的人員資格 舉行進入海員各職業種 類和水上運動員各級別的考試 促進有關知識及技術的研究和推廣等 主要的培訓對象是港務局人員 海關人員 海員 漁民 水上運動員 同時 也為青少 年學生提供校外補充活動和暑期活動 419

2008 澳門年鑑 船舶建造廠 船舶建造廠原為一獨立的公共部門 稱為政府船塢 2005 年 7 月 1 日併入港務局架構 成為港務局轄下的一個從屬單位 船舶建造廠除造船及修船外 還負責特區政府車隊的維修 保養和狀況鑑定 檢驗的工作 現時 船舶建造廠的船舶建造和維修對象 主要是港務局自 身及海關的船舶 也有承接私人企業的外判工作 船舶建造廠在 2007 年為港務局 海關和澳 門國際機場專營公司的船隻進行維修保養工程達 192 項 也為海關建造 1 艘 25 米長巡邏船 還為特區政府各公共機構的車輛製作及安裝車輛識別牌 全年檢驗及維修車輛達 1,427 架次 民航 民航局 民航局根據 2 月 4 日第 10/91/M 號法令 於 1991 年 2 月 4 日成立 隸屬運輸工務司 是 具有行政 財政及財產自主權的公共機構 民航局負責指導 管制及監察澳門領空的所有民 航活動及在澳門註冊的航空器的營運 航空服務 特區政府實行 開放天空 的原則 採取一系列措施 儘力完善澳門民航事業的基礎設 施和網絡 吸引國內外更多的航空公司前來發展業務 提高澳門國際機場的使用率 推動航 空客貨運的發展 為促進與世界各地民航業務的合作 特區政府繼續與更多國家商談和簽署航班協定 至 2007 年 12 月 31 日 澳門已經與 45 個國家草簽雙邊航班協定 當中的 39 份獲正式簽署 澳門與外國簽署的航班協定 420 國家 簽署日期 巴西 15/07/1994 芬蘭 09/09/1994 奧地利 04/11/1994 比利時 16/11/1994 荷蘭 16/11/1994 盧森堡 14/12/1994

運輸 澳門與外國簽署的航班協定 (續) 國家 簽署日期 新西蘭 09/03/1995 葡萄牙 31/08/1995 瑞士 05/09/1995 新加坡 27/10/1995 馬來西亞 31/10/1995 泰國 01/11/1995 美國 03/07/1996 越南 07/08/1996 德國 05/09/1996 朝鮮 08/12/1996 丹麥 11/12/1996 瑞典 11/12/1996 挪威 11/12/1996 韓國 03/04/1997 菲律賓 18/07/1997 印度 11/02/1998 尼泊爾 19/02/1998 南非 04/04/1998 汶萊 24/05/1998 阿拉伯聯合酋長國 06/12/1998 俄羅斯 21/01/1999 421

2008 澳門年鑑 澳門與外國簽署的航班協定 (續) 國家 簽署日期 緬甸 12/03/1999 澳大利亞 24/08/1999 波蘭 22/10/1999 巴基斯坦 15/11/2000 捷克共和國 25/09/2001 柬埔寨 12/12/2001 英國 19/01/2004 冰島 13/07/2004 馬爾代夫 16/01/2006 法國 23/05/2006 斯里蘭卡 08/06/2006 蒙古 27/06/2006 老撾 草簽 阿曼 草簽 印尼 草簽 以色列 草簽 希臘 草簽 斯洛伐克 草簽 至 2007 年 12 月 31 日 在澳門註冊的航空公司共有 4 間 分別是澳門航空有限公司 亞 太航空有限公司 Jet Asia Limited 和非凡航空有限公司 4 間公司的機隊及服務航線如下 422

運輸 航空公司 機隊 澳門航空有限公司 5 架空中巴士 A319 1 架空中巴士 A320 目的地 7 架空中巴士 A321 1 架空中巴士 A300B4-622R 北京 成都 桂林 海口 昆明 南京 上海 深圳 廈門 長沙 貴陽 台北 高雄 曼谷 馬尼 拉 首爾 非凡航空有限公司 1 架波音 767-200ER 1 架波音 767-300 馬累 雅加達 悉尼 * 釜山 * 東京 * 胡志明市 * 亞太航空有限公司 直升機服務 3 架西科斯基 S-76C+ 香港 深圳 Jet Asia Limited 商用包機服務 2 架挑戰者 CL600-2B16 1 架豪客 900XP 世界各地 註 *為持續包機航點 至 2007 年 12 月 31 日 獲民航局簽發飛行員執照的人數如下 機構 飛行員數目 民航局 1 澳門航空有限公司 136 亞太航空有限公司 32 Jet Asia Limited 13 非凡航空有限公司 25 總數 207 澳門國際機場 澳門國際機場位於氹仔島東端及其鄰近海域 其中客運大樓建於雞頸山經爆破的平地 上 而停機坪則建在填海地上 機場的空中交通管制大樓 控制塔及輔助消防站均設在停機 坪東面名為 一粒米 的小島上 機場跑道建於離岸填海土地上 並由兩條滑行道與停機坪 連接 機場消防總站則位於偏斜的滑行道旁的跑道島上 經道路幹線 友誼大橋和蓮花大橋 由澳門國際機場前往澳門半島 外港碼頭和鄰近的珠海市的交通時間均在 20 分鐘以內 2007 423

2008 澳門年鑑 年使用澳門國際機場的乘客共有 5,498,879 人次 比 2006 年上升 10.5% 貨運量達 180,935 噸 下降 18% 航機升降架次為 53,386 上升 4.6% 澳門國際機場自 1995 年 11 月開始商業營運至今 共接待乘客 40,714,775 人次和處理 1,435,240 噸貨物 總航機升降架次為 401,761 航空交通管制 1995 年啟用以來 澳門國際機場的航空交通管制一直運作良好 確保飛行效率和飛行安 全 機場現有的航空交通管制系統設備有 二次雷達及自動終端系統 通訊設備的平面通訊 包括 AFTN 衛星地面站 陸空通訊包括甚高頻無線電台 澳門空中交通管制中心管轄的空域屬國際民航組織標準的 C 類空域 形狀類似一鑰匙孔 從地面到 3,000 英呎高 外形是以機場為中心 5 海里為半徑的圓環 在西面邊界則為一平行機 場跑道且距離跑道 3 海里的直線 在其南方有一 5 海里寬的長方形向南延伸至 10 海里處 澳門的空中交通管制區位於香港和廣州飛行情報區之間 在澳門空域內的飛機 包括直 升機 都是由位於澳門國際機場內的澳門塔台管制 進出機場的飛機可循南北兩方向升降 在澳門空域以北的交通由內地的空管部門管制 而南方的交通則由香港空管部門負責 由於 珠江三角洲一帶的空域比較複雜且交通量大 澳門 內地和香港三地的空管部門通過緊密合 作和協調 保證澳門的空中交通管理以及鄰近空域的安全和效率 飛機噪音 澳門國際機場建在遠離居住區的海面上 因此沒有必要實施防噪音的措施 但為防止飛 o 機往北起飛對珠海市造成噪音干擾 程序規定 飛機起飛後不得穿過九洲台的 230 徑向線 機場保安 根據 7 月 18 日第 36/94/M 號法令和國際民航組織訂定的規範 澳門國際機場保安計劃旨 在確保在機場進行的國際民航活動的安全 正常運作及效率 同時確保採取必要措施及程序 保護乘客 機組 機場人員 公眾 航空器 設施及設備免受非法干擾 機場保安計劃所涉及的部門包括民航局 警察總局 海關 保安部隊 消防局 港務局 機場當局 澳門保安有限公司及其他機場實體 負責機場保安的澳門保安有限公司受治安警察局和民航局監管 該公司擁有專業技術人 員及先進監察裝置 以檢查乘客 行李和貨物 確保保安計劃的措施及程序符合國際民航組 織訂定的規範 澳門國際機場專營股份有限公司 澳門國際機場專營股份有限公司是獲政府委任的澳門國際機場經營者 負責機場的興建 424

運輸 和營運 特區政府於 2001 年批准澳門國際機場專營有限公司申請 延長對澳門國際機場的建 造 營運及管理的專營合約 25 年 合約至 2039 年期滿 機場管理有限公司 機場管理有限公司是一中葡合資公司 由中國航空 澳門 有限公司和葡萄牙機場公司 組成 負責機場的管理及營運 機場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機場及候機樓管理 空中交通 航空 情報與通信服務 機場和航空導航保養 保安和安全管理 商務和財務管理等服務 機場管理有限公司於 2001 年 2 月 8 日獲 ISO9001:2000 質量管理驗證 425

2008

427 12 10

428 7 27 4 25 2007

5 18 429

430 7 24 4 19

10 16 5 18 431

º º

地理環境和人口 第十四章 地理環境和人口 地理位置 澳門特別行政區是中國領土的一部份 地處珠江三角洲出口 毗鄰廣東省 與香港相距 約 60 公里 本地時間比格林尼治子午線時間早 8 小時 澳門特區包括澳門半島 氹仔島和路 環島 原點地理座標為北緯 22º12'40" 東經 113º32'22" 嘉樂庇總督大橋 友誼大橋和西灣 大橋把澳門半島和氹仔島連接起來 而路氹填海區把氹仔和路環兩個離島連為一體 面積 澳門總面積因沿岸填海而不斷擴大 自有記錄的 1912 年的 11.6 平方公里逐步擴展至 2007 年的 29.2 平方公里 其中澳門半島面積為 9.3 平方公里 佔總面積的 31.9% 氹仔島面 積為 6.7 平方公里 佔總面積的 22.9% 路環島面積為 7.6 平方公里 佔總面積的 26.0% 路 氹填海區面積為 5.6 平方公里 佔總面積的 19.2% 地質和地形 澳門土地結構類型比較簡單 主要由平地 台地和丘陵構成 平地 包括填海造地 面 積 20.1 平方公里 佔總面積 68.8% 花崗岩丘陵 6 平方公里 佔總面積 20.6% 台地僅 1.2 平方公里 佔總面積 4.1% 為殘存的古剝蝕面 主要分佈在澳門半島上的崗頂 白鴿巢公園 望廈觀音堂後山 螺絲山以及氹仔島的南端 海拔高度 20 25 米 面積雖然不大 但高度 和坡度均較小 故利用率也較高 其他剩餘的土地面積約為 1.9 平方公里 包括保護區用地 紀念物用地 保護林用地等 佔總面積 6.5% 澳門地形分佈具南高北低的規律性 如北部澳門半島最高為東望洋山 海拔 90 米 南部 路環島最高為疊石塘山 海拔 170.6 米 是澳門最高的山峰 中部氹仔島最高為大潭山 海拔 158.2 米 海岸線 澳門屬典型的海岸邊緣地帶 海岸線總長度為 43.92 公里 當中澳門半島的海岸線長度為 14.76 公里 離島的海岸線長度為 29.16 公里 空氣 澳門地小人多 街道狹窄而車輛密集 對空氣質素造成一定壓力 但由於工業排放的污 染物較少 因此 整體空氣質素尚算良好 每年冬季 空氣中的污染物濃度都較高 相對空氣質量指數也較高 夏季主要受熱帶天 435

2008 澳門年鑑 氣系統影響 常常產生對流性降水 污染物容易擴散 令污染濃度較低 空氣質量比較好 從 2007 年的平均情況來看 路邊站測得空氣質量為良好的日子佔 62% 質量為普通的佔 32% 而空氣質量達到不良的日子僅佔 6% 21 天 澳門半島高密度住宅區中 空氣質量為 良好的日子佔 59% 質量為普通的佔 31% 空氣質量達到不良的日子佔 10% 26 天 氹仔 高密度住宅區中空氣質量為良好日子的佔 61% 質量為普通的佔 34% 空氣質量達到不良日 子的佔 5% 18 天 一般性監測站錄得空氣質量為良好的日子佔 57% 質量普通的佔 36% 空氣質量達到不良的日子佔 7% 27 天 與 2006 年比較 除路邊監測站的一氧化碳及一般性監測站的二氧化硫的濃度稍為下降 外 其餘各站的汚染物濃度相若或呈輕微上升趨勢 2007 各空氣質量監測站的空氣質量評級 達到不良的日數分別都較 2006 年多 3 天 總的來說 澳門空氣質量主要仍是良好 各類污染 物的年平均濃度也不高 符合各類標準 2007 年年平均大氣污染物濃度 可吸入懸浮粒 監測站 二氧化硫 二氧化氮 臭氧 一氧化碳 微克/立方米 微克/立方米 微克/立方米 微克/立方米 毫克/立方米 路邊站 75.8 --- 67.8 --- 1.59 澳門半島高密度住宅區 88.6 26.8 53.9 28.1 0.67 氹仔高密度住宅區 58.3 --- 40.6 41.2 0.46 一般性 67.3 20.2 40.5 42.8 --- 污染物濃度與空氣質量日指數對照表 空氣質量指數 可吸入懸浮粒 24小時平均 二氧化硫 24小時平均 二氧化氮 24小時平均 臭氧 8小時平均 一氧化碳 8小時平均 微克/立方米 微克/立方米 微克/立方米 微克/立方米 毫克/立方米 436 0 0 0 0 0 0 50 100 60 80 80 5 100 150 150 150 160 10 200 350 800 280 350 17 300 420 1,600 565 600 34

地理環境和人口 污染物濃度與空氣質量日指數對照表 空氣質量指數 可吸入懸浮粒 24小時平均 二氧化硫 24小時平均 二氧化氮 24小時平均 (續) 臭氧 8小時平均 一氧化碳 8小時平均 微克/立方米 微克/立方米 微克/立方米 微克/立方米 毫克/立方米 400 500 2,100 750 800 46 500 600 2,620 940 1,000 57 空氣質量指數對照表 空氣質量指數 0~50 51~100 101~200 201~300 301~400 401~500 空氣質量水平 澳門定義 良好 普通 不良 非常不良 嚴重 有害 狀態圖示 噪音 澳門噪音問題成因很多 人口稠密 車輛密度高 街道狹窄及大廈林立等都市特點 是 噪音傳播的重要成因 2007 年 環境委員會及治安警察局接獲的環境噪音投訴個案共 3,677 宗 較 2006 年增加約 12% 405 宗 當中 環境委員會接獲 111 宗 較 2006 年增加 12% 12 宗 治安警察局接獲 3,566 宗 較 2006 年增加 12% 393 宗 在治安警察局接獲的投訴中 主要為 談話 喧嘩及嬉戲 包括 唱歌 1,038 宗 室內裝修工程 523 宗 住宅 音樂及電視噪音 497 宗 工程及土木建築工程 406 宗 搓麻雀 356 宗 約佔總 投訴個案的 79% 2,820 宗 與 2006 年相比 以 談話 喧嘩及嬉戲 ( 包括 歌唱 ) 住 宅音樂及電視噪音 戶外音樂 敲擊物件 和 室內裝修工程 新增的個案較多 分別 增加 217 121 55 49 和 46 宗 而 工程及土木建築工程 減少的個案最顯著 有 106 宗 治安警察局接獲的投訴個案中 日間時段 8 時至 20 時 的投訴個案佔 22.9% 817 宗 主要是 室內裝修工程 工程及土木建築工程 敲擊物件 機械噪音 和 住宅音樂 的投訴 夜間時段 20 時至 8 時 的投訴個案佔 77.1% 2,749 宗 主要是 談話及喧嘩 住 宅音樂 搓麻雀 室內裝修工程 工程及土木建築工程 戶外音樂 嬉戲 及 機 械噪音 的投訴 環境噪音監測網絡 環境噪音監測網絡方面 澳門現時有 4 個環境噪聲監測站 3 個設在澳門半島 1 個設於 437

2008 澳門年鑑 氹仔島 透過自動化網絡對環境噪聲 道路交通噪聲 工商住宅混合區噪聲進行 24 小時監 測 監測數據每月在環境委員會網頁上公佈 水質和污水處理 水質 澳門位於珠江出海口 三面環水 東面和南面分別面向伶仃洋和南中國海 水面寬闊 外海潮汐流引起的水體交換 對進入該水域的污染物起到物理稀釋的作用 西面的內港是珠 澳兩地漁船的主要停泊點之一 位於上游的珠海前山河水閘關閉時 該水域處於半封閉狀態 與外部的水體交換較差 污染物較易積聚 水閘開啟時 水域水質主要受制於前山河水 而 積聚的污染物會隨水流向鄰近水域擴散 特區政府在環繞澳門水域設立 11 個水質監測點及 1 個 參考點 環境委員會 2007 年在青洲塘設立一個短期的自動水質監測站 掌握該區水質變化的狀 況 以及收集水質數據作為評估突發水環境污染事故的參考 在水質分析方面 微生物類檢測技術是參照美國公共衛生協會和世界衛生組織建議的濾 膜法 配合使用產色培養基 使整個檢驗過程可在 2 天內完成 各理化檢驗參數及其分析技 術源自美國公共衛生協會公佈的 水和廢水檢驗標準方法 和中國 海水水質標準 GB3097 97 澳門水域 2007 年水質監測和評估報告 在結論部份指出 內港和黑沙環是澳門污染最 嚴重水域 且污染物隨水流向鄰近水域擴散 磷仍是控制浮游藻類暴發性生長的主要因素之 一 但這種限制作用正在減少 不排除有季節性或偶發性的轉變 營養鹽比例發生較大的變 化時 而更適合藻類生長 2007 年 1 月於筷子基出現的大量魚類死亡事件 不排除與該水域 低溶氧量及高濃度的非離子氨有關 同年 澳門沒有出現如往年般某一監測點有數種金屬元 素異常高的現象 數值顯示澳門周邊水域的污染有反覆向上的趨勢 監管食水水質 根據 2001 年 12 月 18 日第 32/2001 號行政法規 行政長官 2002 年 1 月 14 日第 2/2002 號 批示 民政總署化驗所負責監管澳門自來水有限公司處理廠的出廠水及全澳不同供水網中的 水質 檢測水質是否達致 澳門供排水規章 第 46/96/M 號法令 的要求 確保全澳市民飲 用水的質量 民政總署化驗所一直參與美國和英國著名的 3 個能力水平測試 符合上述檢測技術要求 並於 2003 年取得由 中國實驗室國家認可委員會 現為 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 頒授的 ISO17025 實驗室認可證書 污水處理 為解決污水引起的環境問題 保護沿岸水質 澳門從 20 世紀 80 年代中期開始規劃完善 下水道網絡 並於 90 年代開始分別在澳門半島 氹仔及路環島設置 3 座污水處理廠 處理由 438

地理環境和人口 現有居民及未來中期人口增長所產生的污水 為配合經濟急速發展需求 特區政府於 2006 年 分別開展澳門跨境工業區及路環污水處理設施的興建及擴建工程 現時澳門所有污水處理廠 都是利用生物降解的方法來處理污水 位於澳門半島污水處理廠 處理能力為 144,000 立方 米 / 日 氹仔污水處理廠的處理能力為 70,000 立方米 / 日 澳門國際機場污水處理站的處理能 力為 685 立方米 / 日 路環污水處理廠的處理能力為 20,000 立方米 / 日 而路環污水廠正進行 第二期擴建工程 預計 2008 年第二季完成 路環污水處理廠的總處理能力將達 130,000 立方 米 / 日 為未來路氹城的發展作好準備 跨境工業區污水處理站興建工程接近完成 因應青洲區的最新發展規劃 該污水處理站 的處理能力由原設計的 7,500 立方米 / 日增加至 12,000 立方米 / 日 在採用生物降解污水的同 時 也採用先進的膜過濾技術 令尾水可達再用的標準 2007 年 澳門半島污水處理廠日處理污水 135,132 立方米 氹仔污水處理廠日處理污水 23,330 立方米 路環污水處理廠日處理污水 9,162 立方米 廢物管理 澳門產生的廢棄物量隨着社會經濟發展逐年增加 根據統計暨普查局的資料 由 2001 年 至 2006 年 廢棄物量已增加約 23% 主要來自家庭 商業服務業及工業 目前 澳門採取焚 化為主 堆填為輔的廢棄物處理方式 澳門的垃圾收集工作 公共垃圾桶的清潔和保養以及城市清潔服務 是以專營合約方式 交由澳門清潔專營有限公司負責 該公司的運作受特區政府監管 根據澳門清潔專營有限公 司的資料顯示 2007 年該公司收集的垃圾總數為 243,238 噸 每日平均收集垃圾 666 噸 堆填區 位於氹仔偉龍馬路的建築廢料堆填區 是以填埋方式處理建築廢料及垃圾焚化中心的爐 渣 由於建築業的蓬勃發展 澳門的建築廢料量大幅增加 2007 年堆填區共填埋建築廢料 3,118,253 立方米 比 2006 年增長 58% 爐渣 39,474 立方米 廢輪胎 廢輪胎露天堆放容易造成積水 滋生蚊蟲 以及佔用大量土地資源 民政總署 2004 年 設置廢輪胎破碎機 把積存的廢輪胎作破碎處理 避免蚊患疾病的傳播 2007 年全年處理 46,856 條廢輪胎 焚化中心 澳門垃圾焚化中心主要處理全澳的生活垃圾 廠房內共有 3 座焚化爐 每日最多能處理 864 噸固體廢棄物 2007 年 該中心共處理 288,243 噸垃圾 平均每日處理量為 790 噸 已達 設計最高處理能力的 91.4% 澳門近年經濟發展迅速 焚化中心的處理能力將比預計提前達 439

2008 澳門年鑑 到飽和 焚化中心於 2006 年展開擴建工程 預計 2008 年竣工 投入服務後焚化中心的處理 能力將擴大一倍 即最大處理量為 1,728 噸 / 日 而新廠房的焚化爐所排放的尾氣合乎歐盟標 準 2000/76/EC 的最新設計 焚化爐尾氣經處理後 必須達到政府要求的標準始能排放到大氣 中 焚化中心燃燒廢棄物所產生的電力除部份供應廠房自用之外 餘下的 70% 會輸入公共電 網 而垃圾焚燒後所產生的熔渣和飛灰則會被運往特定的堆填區作最終處置 澳門特殊和危險廢物的處理站於 2007 年 5 月竣工並試行運作 預計 2008 年初正式投 入服務 處理站採用高溫焚化的技術 每天可處理由現時工業所產生的特殊和危險廢物 包 括醫療料 約 24 公噸 或每小時 1 公噸 而所有尾氣排放必須符合歐盟在 2004 年發行的 2000/76/EC 標準 澳門的固體廢棄物當中 有部份是由港務局從海上收集的 固體廢物自動收集系統 特區政府於 2006 年 6 月在黑沙環新填海區開展固體垃圾自動收集系統試點項目工程 改 善垃圾收集方式 試點涵蓋合共約 1.9 萬個住宅單位 固體垃圾自動收集系統 主要是通過設於路面的投放口與埋在地下的管道連接 透過空 氣傳送的方式 將垃圾輸送到設於友誼橋大馬路與澳門污水處理廠之間的中轉站 再由專車 運往焚化中心處理 該系統預計於 2008 年 7 月底試行運作 垃圾分類 為進一步加強澳門垃圾分類回收計劃 2007 年全澳公共回收點增加至 155 個 並有 261 個單位 包括學校 政府部門 社團及機構 參與資源垃圾分類回收計劃 民政總署又積極 與住宅大廈合作推廣家居廢物分類回收計劃 有 133 座的屋苑大廈參與此項計劃 2007 年全 澳透過分類回收計劃共回收廢紙 207,040 公斤 鋁罐 109,644 個 塑膠 46,195 公斤 立法和污染管制 澳門於 1991 年頒佈 環境綱要法 3 月 11 日第 2/91/M 號法律 訂定澳門環境政策須 遵從的一般綱領和基本原則 其後又在各個環境領域頒佈相關法規 包括 澳門供排水規章 8 月 19 日第 46/96/M 號法令 海事管轄範圍內禁止傾倒有害物質 8 月 25 日第 35/97/M 號法令 可用無鉛汽油之汽車方可進口及註冊之規定 8 月 22 日第 44/94/M 號法令 控 制及減少使用可破壞臭氧層物質之措施 12 月 4 日第 62/95/M 號法令 環境噪音之預防 及控制 11 月 14 日第 54/94/M 號法令 在澳門特別行政區銷售的車用輕柴油含硫量之規 定 等 減少及控制廢棄物處理 水 燃油 噪音和大氣等領域產生的污染 達到保護環境 的功效 若干旨在控制全球環境問題的國際協議和公約也適用於澳門 包括 亞洲及太平洋地區 440

地理環境和人口 植物保護協定 及其 1967 年 1979 年及 1983 年的修正案 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 保護臭氧層維也納公約 關於消耗臭氧層物質的蒙特利爾議定書 關於消耗臭氧層物質 的蒙特利爾議定書修正案 關於消耗臭氧層物質的蒙特利爾議定書哥本哈根修正案 控 制危險廢物越境轉移及其處置巴塞爾公約 及於 1995 年 9 月 22 日於日內瓦經第三屆締約國 大會通過的第 III/1 號決定的修訂 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 生物多樣性公約 及 關 於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斯德哥爾摩公約 關於在國際貿易中對某些危險化學品和農藥採用 事先知情同意程式的鹿特丹公約 禁止為軍事或任何其他敵對目的使用改變環境的技術的 公約 和 南極海洋生物資源養護公約 2007 年 環境委員會繼續進行 控制危險廢物越境轉移及其處置巴塞爾公約 關於持 久性有機污染物的斯德哥爾摩公約 在澳門有效執行的相關立法工作 包括制定管制危險廢 棄物及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進出口條例 2007 年 環境委員會完成 進口新重型及輕型摩托車應遵守的氣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規 定 的行政法規草案 制定進口摩托車的尾氣排放標準 將取締二衝程摩托車的進口 環境 委員會繼續對第 54/94/M 號法令 關於預防及監控環境噪音的法規的修訂工作 環境委員會 環境委員會架構根據 1998 年 6 月 1 日第 2/98/M 號法律重整 目前 環境委員會是具備 法律人格的公務法人 由運輸工務司司長監督 環境委員會下設全體委員會及執行委員會 環境委員會主要職責是就保護及維護澳門環境 自然及生態平衡的政策作出意見 向行 政長官提交有關保護及維護環境 自然及生態平衡的立法措施建議書 與澳門內外的同類實 體訂立合作協議及合作議定書 以及開展活動 尤其是保護及維護環境 自然及生態平衡而 進行的培訓及推廣活動 對可能影響環境 自然及生態平衡的工業准照的申請提出意見 監 測環境規章的遵守及執行 促進環境 自然及生態平衡方面的科技研究及負責編制及通過澳 門環境狀況的年度報告書等 為進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及向市民提供更好的服務 環境委員會推行 3 項服務承諾 包括 申請進口可減弱臭氧層物質事宜 給予有關意見及親臨索取環境委員會出版物 為更有效地推動環境保護工作 特區政府提出設立環境保護局 以更具實效的方式去配 合城市未來的可持續發展策略 2007 年有關的法律草案正作最後的修訂 爭取在 2008 年內設 立環境保護局 環境宣傳教育 環境委員會透過宣傳及教育活動 提高公眾的環境意識 加強市民對環保的關注及責任 感 2007 年 主辦和合辦 33 項活動 參與人數達 49,068 人次 並在世界水日 地球日 世 界環境日 國際兒童節等環境保護日舉辦不同形式的宣傳教育活動 主要包括 兩地五市世 界環境日聯合大行動 冰川消融 後果堪憂 美麗的地球 2007 地球日環保展覽 441

2008 澳門年鑑 地球日之環保親子同樂日嘉年華 世界無車日 的 綠色步行齊參與 愛護環境健身心 活動 等 環境委員會在 2007 年還協辦及參與多項活動 包括 科技周科普展覽 中學生環境科 學夏令營 登革熱活動 公共部門環境管理介紹會 及 建築工地環境管理研討會 等 2007 年 環境委員會出版 澳門環境狀況報告 2006 蓮花環境雜誌第二十六期 環境與國際公約 環境委員會活動報告 2006 環境條約與澳門 及 珍惜用水創未來 DVD 光碟等刊物和多媒體資料 豐富中 葡 英文版網頁的內容 向公眾提供多元化的資訊 由環境委員會 民政總署 新聞局及澳門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組成的 推廣節約用水工 作小組 2007 年透過不同形式的宣傳教育活動 提高和深化居民節約用水的意識 舉辦的活 動包括 珍惜用水創未來 巡迴展活動 和 珍惜用水創未來 之 飲水思源 嘉年華活 動暨 節水周 開幕儀式 等 投訴個案及給予技術意見 2007 年環境委員會共收到 228 宗投訴個案 其中噪音為 98 宗 空氣污染為 89 宗 噪音 與空氣污染為 12 宗 噪音及其他為 1 宗 環境衛生為 11 宗 其他 17 宗 環境委員會在 2007 年應旅遊局要求 派員出席 17 次發牌或續牌前的檢查活動及 5 次噪 音測量活動 對 36 宗卡拉 OK 和酒吧發出准照 給予防止噪音污染的技術意見 也應經濟局 要求 派員出席 23 個工業場所的檢查活動及提出技術意見 又應土地工務運輸局的要求 派 員出席 252 個相關場所的檢查活動及提出技術意見 其中 241 個場所疑為非法旅館 還會就 33 宗受第 62/95/M 號法令所規定屬於 控制物質 的 CFCs 進口申請給予意見 車用低硫柴油檢驗 為保證在澳門出售的車用柴油總含硫量不超過第 4/2006 號行政命令規定的 0.005% 環境 委員會分別於 2007 年 8 月 16 日 11 月 23 日和 12 月 19 日在全澳各加油站及九澳油庫進行 3 次採樣及分析化驗 結果顯示各樣本的總含硫量均低於 0.005% 的規定 公共場所室內空氣質素研究 環境委員於 2007 年對公共停車場 學校 酒店及食肆等公共場所進行隨機抽樣檢測 並 作短時間或連續性的室內空氣質素檢測工作 以掌握公共場所室內空氣質素的數據及相關資 料 環境管理 環境委員會逐步開展環保酒店 公共部門環境管理以及建築工地環境管理推廣 2007 年環境委員會 旅遊局及多個相關單位開展 澳門環保酒店獎 讓酒店業認識環 442

地理環境和人口 保管理的重要性 並表揚已採納環保理念的酒店 同年 環境委員會在行政暨公職局協助下 進行 澳門公共部門及機構環境管理狀況問卷調查 兩部門也合辦 公共部門環境管理介紹 會 環境委員會又與多個建築業團體舉辦 建築工地環境管理研討會 推廣良好的工地環 境管理經驗 環境地理資訊系統 環境委員會與地圖繪製暨地籍局共同開發環境地理資訊系統 收集的資料包括空氣質量 指數 空氣污染物 氣象數據 飲用水數據 污水處理量 廢棄物 環境噪聲監測及澳門環 境噪聲普查數據等方面的資料 供居民瀏覽查閱 氣候 澳門位於亞熱帶地區 北靠亞洲大陸 南臨廣闊熱帶海洋 冬季主要受中 高緯度冷性 大陸高壓控制 多吹北風 天氣較冷而且乾燥 雨量較少 夏季主要受來自海洋的熱帶天氣 系統影響 以吹西南風為主 氣溫較高 濕度大 降雨量充沛 由於冬夏季風向相反 加上 溫度日較差和年較差均少 屬海洋性季風氣候 根據世界氣象組織以 30 年為平均資料的標準計算 1971 年至 2000 年間 澳門年總降 雨量平均超過 2,000 毫米 每年 4 月至 10 月是降雨量較多的月份 5 月份雨量最多 平均達 361.9 毫米 1 月份雨量最少 平均僅為 32.4 毫米 澳門年平均氣溫為 22.4 氣溫最低的 1 月份平均溫度為 14.8 不過大多數的年份還 是會有最低溫度在 5 以下的寒冷天氣 但一般維持時間很短 月平均溫度在 22 以上的月 份則多達 7 個月 表明澳門冬短夏長 澳門常受颱風吹襲 颱風季節為每年 5 月至 10 月 其中 7 月和 8 月是颱風吹襲最多的月 份 天氣概況 一般情況 2007 年 澳門較正常略為溫暖 全年平均氣溫為 23.2 比氣候標準值高 0.8 全年有 9 個月的氣溫高於氣候標準值 平均相對濕度與氣候標準值相若 總降雨量明顯偏少 總蒸發 量低於氣候標準值 總日照時間高於氣候標準值 2007 年共有 2 個熱帶氣旋影響澳門 分別是 8 月 5 日至 12 日的強烈熱帶風暴 帕布 9 月 23 日至 24 日的熱帶風暴 范斯高 當中因 帕布 的移動路徑曲折 一度遠離澳門後 又再折返 令澳門在 8 月 9 日除下所有風球後需於 10 日重新懸掛 1 號戒備信號 整體來說 2007 年的熱帶氣旋並沒有為澳門帶來很大的災害 暴雨記錄方面 2007 年共發出過 2 次暴雨警告信號 443

2008 澳門年鑑 雷暴警告方面 2007 年共發出 49 次雷暴警告信號 較 2006 年少 10 次 初雷發生在 4 月 2 日 最後一次雷暴警告信號在 9 月 25 日發出 2007 年共發出 4 次強烈季候風信號 即黑球 2007 年度發出惡劣天氣警告次數 警告/信號種類 懸掛/發出次數 發出警報報告份數 1 號戒備信號 4 14 3 號強風信號 2 5 8 號東南烈風信號 0 0 除下所有信號 3 3 強烈季候風警告 黑球 4 16 暴雨警告 2 6 雷暴警告 49 119 熱帶氣旋警告 氣溫 2007 年平均氣溫為 23.2 超過氣候標準值 0.8 最高及最低的每月平均氣溫 分別是 7 月份錄得的 29.1 及 1 月份錄得的 15.3 2007 年的最高氣溫是 8 月 8 日錄得的 34.8 而最低氣溫為 9.1 是於 1 月 27 日錄得 相對濕度 2007 年平均相對濕度為 77% 與氣候標準值相若 3 月是年內最潮濕的月份 平均濕度 為 86% 而記錄得最乾燥的月份是 11 月 平均濕度只有 64% 降雨量 2007 年總雨量為 1,466.4 毫米 比氣候標準值低 667.0 毫米 最高的月降雨量為 408.4 毫米 是於 6 月錄得 比該月的氣候標準值高出 68.7 毫米 而 7 月只錄得 39.2 毫米的雨量記錄 較 該月的氣候標準值 300.0 毫米相差很大 蒸發量 2007 年總蒸發量為 955.9 毫米 比氣候標準值低 115.4 毫米 於 10 月錄得月總蒸發量為 444

地理環境和人口 119.6 毫米 是 2007 年度錄得的最高值 而 3 月錄得月總蒸發量是 41.9 毫米 是 2007 年度錄 得的最低值 日照量 2007 年總日照時間是 1,882.1 小時 比氣候標準值多 54.1 小時 其中 7 月份的月總日照 時間高出該月的氣候標準值達 88.0 小時 風 2007 年 1 月 3 月 4 月 9 月至 12 月多吹北風 2 月多吹東南風 5 月至 8 月多吹南風 年平均風速則為每小時 13.9 公里 氣象服務 地球物理暨氣象局 地球物理暨氣象局 簡稱氣象局 隸屬運輸工務司 研究和服務範圍包括天氣預報 氣 候和氣候變化 地震和空氣質量監察 氣象部門的工作和澳門居民的生活息息相關 氣象局每日定時為公眾及政府各部門 私 人機構提供即時的天氣資訊服務及發放各類的天氣預報 除發放每小時的實時氣象觀測資料 外 該局每日定時發出 5 份天氣報告及預報 兩份華南沿岸海浪及天氣預報 該局於 2007 年 度內共發出天氣報告 1,825 份 華南沿岸海浪及天氣預報報告 730 份 氣象局還每天發放澳門未來 4 天的天氣預報 並與澳廣視合作 每天在早晨節目中 由 該局人員透過電話講解當天 翌日的天氣情況 令居民深入瞭解天氣情況 增加氣象知識 此外 氣象局與西灣大橋管理公司和土地工務運輸局合作 在大橋兩邊入口和若干街道主要 路口的電子顯示屏上提供即時天氣資訊 令駕駛者瞭解天氣情況及變化 在西灣大橋橋口的 電子顯示屏更提供惡劣天氣警告資料 氣象局在惡劣天氣來臨時 更適時發出各類惡劣天氣警告 包括熱帶氣旋警告 強烈季 候風警告 即黑球 暴雨警告及雷暴警告等 氣象局利用 24 小時運作的 自動空氣質量監測網絡 及 紫外線監測儀 每天總結當 日的空氣質量及紫外線指數 連同翌日的空氣質量預報向公眾發佈 居民可透過 電話查詢 天氣 1311 自動提取傳真 1313 氣象局網址 www.smg.gov.mo 獲得上述資料 氣象局於 2005 年 3 月 23 日起 增加為流動電話及電子個人手賬服務的 流動網上天氣 服務 網址為 mobile.smg.gov.mo 讓市民更方便地取得澳門及世界各地的天氣資訊 氣 象 局 與 澳 門 3 間 流 動 電 話 公 司 合 作 把 即 時 天 氣 天 氣 預 報 和 該 局 發 佈 的 天 氣 警 告 信 號 以 短 訊 形 式 發 放 給 登 記 的 客 戶 該 局 又 與 澳 門 電 訊 有 限 公 司 合 作 以 廣 播 形 式 Cellbroadcast 每天 3 次把有關資訊提供給該公司流動電話客戶 445

2008 澳門年鑑 設於澳門國際機場內的航空氣象中心 主要提供航空氣象服務予有關航空機構及機組人 員 航空氣象服務包括每半小時氣象觀測及特殊氣象觀測 每 6 小時及每 3 小時發出有效期 為 24 小時及 9 小時的澳門國際機場航站預報 發放機場雷暴及強風警告 及向每班離澳航班 提供飛行氣象文件 飛行氣象文件內容包括每航班飛行路線的重要天氣圖 高空溫度及風圖 和航站天氣預報 2007 年度共發出約 27,000 份航空氣象文件 氣象局設有 1 台銫原子鐘及時間服務器 為居民提供準確及方便的授時服務 居民可利 用該局提供的互聯網授時服務 來調校電腦上的時間 監測網絡 在氣象監測上 氣象局轄下的 12 個自動天氣觀測站 遍佈澳門各個要點 組成完善 的 自動天氣觀測站網絡 24 小時不間斷地收集天氣資料 當中 3 個觀測站更以國際編碼 SYNOP 形式 每 15 分鐘將資料經由 全球電信系統 GTS 自動傳送至全球 而廣東省氣 象局 香港天文台和澳門地球物理暨氣象局三方共同合作建成 珠江三角洲即時自動天氣監 測站聯網 互通氣象資訊 2007 年 氣象局安裝一套新一代的自動氣象監測站 可自動提供 SYNOP 格式資料 以進行氣象監測全面自動化計劃 氣象局與香港天文台合作 在澳門裝設一個珠三角地區閃電監測系統的子站 該系統 24 小時運作 能夠提供珠三角地區閃電情況的實時資料 在氣象遙測方面 氣象局擁有一套先進的多普勒天氣雷達 一套 風雲二號 C 氣象衛 星接受及處理系統 一套低空風廓線儀和一套能見度測量儀 空氣質量監測 1987 年起 氣象局與政府多個部門攜手合作開展 空氣質量監測計劃 現時 氣象局已具有全自動空氣監測網絡 有效測量危害澳門空氣質量的主要污染物 目前 澳門共設有 6 個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 2005 年 氣象局引進新技術 與香港城市大學合作研 發並安裝一套激光雷達 探測大氣中的可吸入懸浮粒子 2007 年 一套新的垂直激光雷達已 完成組裝及測試 將投入業務運作 而該局繼續進行第三套激光雷達的研發工作 地震監測 氣象局有 2 個地震監測站 分別位於路環九澳燈塔及氹仔大潭山總部 九澳 燈塔內裝置一套模擬式及一套數字式地震儀 大潭山總部內裝設一套深井 距離地面 30 米 數字式地震儀 2007 年 氣象局錄得澳門鄰近地區有感地震共 3 次 環境輻射監測站 氣象局總部設有監測環境輻射的工作站 主要探測大氣中有害的伽瑪 Gamma 輻射 區域和國際合作 地球物理暨氣象局為世界氣象組織成員 積極參與推動氣象科技 研究 培訓和應用 每年均派代表參加世界氣象組織和國內外各氣象部門 學術部門舉辦的各類型會議 研討會 工作坊和培訓等活動 2007 年 該局共有 53 人次參加 17 次上述組織 部門舉辦的會議和培 訓活動 共發表 12 篇論文和報告 446

地理環境和人口 氣象局也積極參與和內地 香港氣象部門的氣象科技會議和交流活動 每年均派人員到 內地 香港氣象和環境部門參觀 交流 同時接待國內外 鄰近地區氣象 環境和學術部門 到訪交流 每年也參加在粵 港 澳三地輪流舉辦的 粵港澳氣象科技研討會 粵港澳氣 象業務合作會議 和 珠江三角洲五城市空氣質量監測技術研討會 就氣象科技研究成果 技術開發和應用 空氣質量監測等問題作交流 探討 三者 2007 年都在香港舉行 氣象局在 會上發表論文 5 篇 2007 年 6 月 12 日至 14 日 氣象局舉辦 第四屆中葡澳氣象技術會議 除中葡澳三方代 表外 還邀請莫桑比克 東帝汶 安哥拉 幾內亞比紹和佛得角等葡語系國家的氣象機關參 與 氣象局在會上發表論文 3 篇 世界天氣信息服務網 葡語版的移交儀式 由澳門移交到 葡萄牙 也在會議開幕禮上舉行 該網站是世界氣象組織對公眾服務的項目之一 2004 年由 地球物理暨氣象局構思及發展 作為對世界氣象組織項目 特別是葡語系市民的貢獻 氣象局於 2007 年 11 月 21 日至 26 日舉辦 第四十屆亞太經濟及社會委員會和世界氣象 組織之颱風委員會年會 會議選舉澳門特區政府地球物理暨氣象局局長馮瑞權為新一屆颱風 委員會主席 本屆會議是颱風委員會秘書處自 2007 年 11 月遷址澳門後召開的第一次會議 為配合特區政府的環保施政方針 推廣 京都議定書 適用於澳門 氣象局於 2007 年 12 月 16 日和 17 日 分別舉辦名為 京都議定書適澳嘉年華 和 京都議定書適澳研討會 1997 年 氣象局與廣州中山大學大氣科學系簽署首份合作協議書 從最初以引入中尺度 天氣預報模式 逐漸發展至氣象與環境兩個方面的研究與交流合作 該項合作協議一直延續 至今 被該大學稱為此類合作的典範 2007 年期間 雙方合作發表論文 12 篇 分別獲國內外 著名的科學期刊 論文集刊載 氣象局也參與歐盟的科技研究 COST European Co-operation in the Field of Scientific and Technical Research 活動 COST 是歐盟成員間在科技研究的合作項目 2007 年間 氣 象局共派 1 名代表參加 COST 舉行的 1 次會議 植物 澳門植物種類算是豐富 據中國科學院華南植物園鑑定 至 2004 年調查所得 澳門約有 植物 1,508 種 主要分佈在澳門的山林 種植於公園及休憩區內 前者主要由常綠闊葉林 喬 灌矮林及海岸灌草叢組成 常見種類包括桃金孃 毛稔 豺皮樟 逼迫子 春花及芒萁等 後者則以栽培植物為主 包括大紅花 洋紫荊 黃槐及假地豆等植物 1982 至 1995 年間 離 島山林曾進行面積達 404.53 萬平方米的重植工作 先後引入 55 個植物品種 其中主要樹種有 26 種 以台灣相思為基本建構樹種 佔 60% 以上 其次是荷木 紅荷 楓香 大葉相思 黃 槐 白花洋紫荊 宮粉羊蹄甲 大葉合歡和木麻黃等 2000 年開始 離島山林開始改造林分與建立防火林帶 引入許多鄉土樹種 如楝葉吳茱 萸 大頭茶 降真香 羅浮柿 竹節樹 人面子 假柿樹和樂昌含笑等 現時 離島重植林 區共植有樹木 467,205 株 至 2007 年年底 澳門有行道樹 15,640 株 較 2006 年增加 3,028 株 由於澳門半島地少 447

2008 澳門年鑑 人多 工程不斷 特別是道路工程對行道樹的影響非常大 加上拓展新的綠化空間有相當大 的難度 盡管樹木整體增長數量理想 但澳門半島的行道樹卻錄得負增長 野生動物 澳門地小人多 土地的徵用 市民活動頻繁及填海造地等因素 對野生動物的生存構成 威脅 現時 澳門的野生動物只有水路和空中兩條遷移途徑 比過往的遷移簡單 但由於沒 有專責部門對野生動物進行調查與研究 只有零星的報道 資料記載存在差異 哺乳類 澳門的野生哺乳類動物主要有狗臉蝠 長翼蝠 赤腹松鼠等 蝙蝠主要出沒於 兩個離島 尤其是路環的山林中 主要取食山林的果實或居民所種植的水果 有助樹種的傳 播 赤腹松鼠是澳門的外來物種 最初是作為寵物被引入的 因它具有食性雜 高度敏感的 特性 以及缺乏天敵 已成為澳門野外常見的哺乳類動物之一 澳門大型公園 如松山都可 見它們的蹤跡 但對其他動物種群 尤其是鳥類的繁衍構成威脅 澳門哺乳類動物現有 9 種 鳥類 為加強對候鳥的監測 預防禽流感 民政總署邀華南瀕危動物研究所專家協助進 行鳥類調查 鳥情監測與禽流感預防 調查共記錄到鳥類 156 種 屬於 14 目 42 科 白頭鵯 紅嘴鷗 白鷺和暗綠繡眼鳥是澳門的優勢鳥種 分別佔記錄鳥總數量的 18% 13% 13% 和 10% 其中 2 種為陸生鳥類 白頭鵯和暗綠繡眼鳥 2 種為水鳥 白鷺和紅嘴鷗 而環頸鴴 長尾縫葉鶯 畫眉 池鷺 夜鷺 大白鷺 蒼鷺為常見種 7 種常見鳥類中 水鳥佔 5 種 澳 門鳥類特點之一是水鳥佔的比例大 較常見 爬行類 爬行類動物對於自然生態環境的變化非常敏感 然而澳門稠密的人口對於爬行 類的棲息與覓食造成很大的威脅 爬行類因前期農耕地消失而藏身郊外 後又受到滅蟲藥的 影響 致使出現的機率降低 澳門現時爬行類種類約有 11 種 兩棲類 為預防登革熱 澳門在各個郊野公園及花園定期滅蚊 敏感性高的兩棲類必受 到影響 暫時能偶遇的兩棲類動物只有 6 種 魚類 沿海魚類約 200 多種 淡水魚類有 13 種 昆蟲類 澳門的昆蟲種類眾多 經鑑定達 500 種 法例和自然保護 澳門在 20 多年前開始制定自然保護的法規或法令 確定有價值和需要被保留的區域和動 植物 2004 年頒佈新的行政法規 取代與此相關的多個法例 具體如下 1. 根據 1981 年 9 月 19 日頒佈的第 33/81/M 號法令 以及 1984 年 4 月 28 日修訂的第 30/84/M 號法令 和 1999 年 1 月 25 日修訂的第 3/99/M 號法令 路環石排灣公園因 具有教育 生態學 風景及科學的價值 立為保護區 其面積縮小為 196,225 平方米 2. 根據 1984 年 6 月 30 日頒佈的第 56/84/M 號法令 以及 1992 年 12 月 31 日修訂的第 83/92/M 號法令 將路環島海拔高度 80 米處列為保護區域 448

地理環境和人口 3. 1990 年 11 月 6 日立法會審議通過 1991 年 3 月 11 日以法令第 2/91/M 號正式頒佈 執行的 環境綱要法 規定環境政策訂定必須遵從的一般綱領和基本原則 4. 2004 年 7 月 28 日制定的第 28/2004 號行政法規 公共地方總規章 訂定在使用及專 用公共地方時須遵守的一般行為原則 5. 2004 年 12 月 14 日制定的第 40/2004 號行政法規 衛生檢疫及植物檢疫 規範由民 政總署對貨物進行衛生檢疫及植物檢疫 適用於澳門的 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 生物多樣性公約 和 國際植物保 護公約 令澳門的自然保育工作與國際接軌 民政總署重視自然保護工作 致力向居民 尤其是學生 推廣保護大自然 愛護綠化區 的訊息 近年積極與外地學者專家加強合作 提高各項保育技術 同時 通過引入優良的鄉 土樹種 在山林 道路 公園中種植 通過營造多樣性的生存空間 特別是在山林 多元化 的林相 對生物多樣性的提高 提供有利條件 生態保護區 特區政府為豐富澳門的生物多樣性 在土地資源相當短缺的情況下 策略性決定在路氹 填海區建立澳門第一個生態保護區 旨在為各種候鳥提供合適的覓食及棲息的環境 2004 年 8 月開始 環境委員會委託一顧問公司負責生態保護區的管理工作 定期監察及維護生態區的 環境狀況 2005 年完成生態保護區初次環境調查 為日後管理提供依據及參考 為配合預防 禽流感的工作 生態區定期進行鳥糞採集和化驗的工作 又制定發現雀鳥屍體時的應變處理 措施 郊野公園 澳門有 4 個郊野公園 分別是石排灣郊野公園 大潭山郊野公園 黑沙水庫郊野公園和 九澳水庫郊野公園 石排灣郊野公園 石排灣郊野公園座落路環島石排灣馬路旁 面積約 20 萬平方米 因具有教育 生態 風 景及科學價值 早在 1981 年已透過立法成為保護區 開澳門自然教育的先河 1984 年成為澳 門第一個郊野公園 石排灣郊野公園是全澳最大 功能最齊全 最多 園中園 最大動物園 最大雀鳥籠和 最大燒烤區的公園 大潭山郊野公園 大潭山郊野公園位於氹仔島東面 覆蓋雞頸馬路 嘉樂庇總督馬路和司徒澤雄神父馬路 449

2008 澳門年鑑 之間的山林地帶 面積約 13,000 平方米 內有原生魚類保育區 環境教育中心 人造滑草場 等 是集休憩 健身 環保 教育及陶冶性情等多功能的郊野公園 也是居民享受森林浴 回歸大自然 豐富休閒生活的好去處 黑沙水庫郊野公園 黑沙水庫郊野公園位於路環島中央山東南方的山林地帶 範圍東至威斯汀酒店入口的黑 沙馬路 南至萬康園對面的 豬牯塘 出水口 總面積約 37.1 萬平方米 其中的熱帶雨林區 水生植物區和豬牯塘是生態保育及教育基地 九澳水庫郊野公園 九澳水庫郊野公園位於路環島東北面 東隔九澳堤壩馬路與九澳村相望 西臨石排灣水 塘 南與高爾夫球場及高頂馬路為鄰 北面以通往青年挑戰中心的馬路為界一直延伸至海邊 的山林地帶 佔地 81.8 公頃 郊野公園以九澳水庫為中心 園內設有九澳水庫環湖徑 東北步行徑 堤壩大壁畫 青 雲台 我等你廣場 小春溪 燒烤區 露營區 野餐區 橋水花落人家 綜合遊戲區 九澳 水庫戶外體驗營及淡水濕地生態區 是一個集自然教育 休閒活動的假日好去處 人口 2007 年 12 月 31 日 澳門的居住人口估計為 538,100 人 較 2006 年同期增加 24,700 人 2007 年人口的年增長率為 4.7% 居住人口估計中男性佔 49.4% 女性佔 50.6% 在年齡分佈方面 13.5% 屬 0 至 14 歲的 少年兒童人口 79.5% 屬 15 至 64 歲的成年人口 7.1% 屬 65 歲及以上的老年人口 在構成人口數量增長的其中一個組成部份 人口的自然變動方面 2007 年新生嬰兒數 目為 4,537 人 較 2006 年上升 11.8% 死亡數目為 1,545 人 較 2006 年減少 1.3% 人口自 然增長率為 0.6% 在構成人口數量增長的另一個組成部份 人口的遷移變動方面 2007 年的移入人數估 計為 22,500 人 當中包括來自內地的合法和非法移民 獲准在澳居留人士及外地僱員 移出 人數估計為 800 人 按堂區分析 以花地瑪堂區的居住人口最多 佔總人口的 39.4% 出生率 根據 2002 至 2007 年的人口指標資料 人口的自然增長率由 2002 年的千分之四上升至 2007 年的千分之五點七 粗出生率由 2002 年的千分之七點二上升至 2007 年的千分之八點六 450

地理環境和人口 人口老化 由於出生率下降及居民平均壽命增加 澳門人口呈現老化趨勢 在年齡分佈方面 2007 年 0 至 14 歲的少年兒童人口為 13.5% 而 2006 年為 14.7% 2002 年為 20.1% 7.1% 屬 65 歲及以上老年人口 而 2006 年為 7.0% 2002 年為 7.4% 與 2006 年比較 少年兒童人口比 例下降 1.2 個百分點 老年人口比例上升 0.1 個百分點 身份證明局 基本法 規定 中央人民政府授權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依照法律給持有澳門特區永久性 居民身份證的中國公民簽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護照 給在澳門特區的其他合法 居留者簽發澳門特區的其他旅行證件 特區護照和旅行證件前往各國和各地區有效 並載明 持有人有返回澳門特區的權利 身份證明局受行政法務司監督 職能包括 統籌及執行關於澳門特區居民民事與刑事身 份資料的活動 發出身份證及刑事紀錄證明書 依法就紀錄所載的事實發出證明書 向澳門 特區居民發出護照和其他旅行證件 以及依照法例 組織非牟利法人登記 個人證件 持有澳門居民身份證的澳門特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 才有資格申請澳門特區護照 而持有澳門居民身份證 無權取得其他旅行證件的澳門特區的非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 可以申請澳門特區旅行證 截至 2007 年 12 月 31 日 身份證明局共簽發 186,604 本澳門特區護照 13,127 本特區旅 行證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 及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 中華人民共和 國國籍法 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實施的幾個問題的解釋 的規定 具有中國籍又持有葡萄牙旅 行證件的澳門特區永久性居民 可繼續使用葡萄牙旅行證件前往其他國家或地區旅行 因此 上述人士可以同時持有特區護照及葡萄牙旅行證件 身份證明局負責簽發往港旅遊證 凡是澳門特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或葡萄牙公民且持有 澳門居民身份證或澳門特區居民身份證 可申請 澳門居民往來香港特別行政區旅遊證 簡 稱往港旅遊證 至 2007 年 12 月 31 日 身份證明局已簽發 323,689 本往港旅遊證 身份證明局負責簽發澳門特區居民身份證 截至 2007 年 12 月 31 日 持有澳門居民身份 證的人數為 545,091 人 由 2007 年 1 月 1 日至 2007 年 12 月 31 日 首次領取澳門居民身份證 的有 18,249 人 身份證明局由 2002 年 12 月 4 日開始發出智能卡式澳門特區居民身份證 於 2007 年 2 月 9 日完成按身份證編號次序的換發工作 451

2008 澳門年鑑 國籍 澳門特區第 7/1999 號法律規定 由身份證明局處理特區居民的國籍申請 國籍申請的種 類包括 外國人或無國籍人士加入中國國籍 中國公民退出中國國籍 曾有過中國國籍的外 國人恢復中國國籍 具有中國血統又具有葡萄牙血統的居民選擇中國國籍或葡萄牙國籍 具 有其他國籍的原澳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變更國籍 由 2000 年 1 月至 2007 年 12 月 31 日 加入中國國籍的人數為 586 人 恢復中國國籍的 人數為 407 人 退出中國國籍的人數為 29 人 選擇中國國籍的人數為 263 人 選擇葡萄牙國 籍的人數為 31 人 沒有人申請變更國籍 居留權證明書 居留權證明書是確立澳門特區永久性居民身份的有效文件 下列任何一類人士如宣稱在 澳門有居留權 但不持有有效的澳門居民身份證或澳門特區居民身份證明文件 且不在中華 人民共和國其他地區居住 香港特區及台灣地區除外 者 須向身份證明局申請居留權證明 書 這些人士包括在澳門特區成立以前或以後在澳門通常居住連續 7 年以上的中國公民 澳 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在澳門以外所生的中國籍子女 在澳門特區成立以前或以後在澳 門通常居住連續 7 年以上並以澳門為永久居住地的具有中國血統但又具有葡萄牙血統的人士 澳門永久性居民中具中國血統但又具有葡萄牙血統的人士在澳門以外所生的並以澳門為永久 居住地的中國籍或未選擇國籍的子女 居留權證明書中載有生效日期 在居留權證明書生效後 持證人方可進入澳門特區居住 由 1999 年 12 月 20 日至 2007 年 12 月 31 日 身份證明局共發出 25,018 份居留權證 明書 刑事紀錄證明書 身份證明局自 1996 年 8 月開始發出 刑事紀錄證明書 及 未成年人特別紀錄證明書 刑事紀錄證明書 是證明當事人前科的唯一及足夠的文件 而 未成年人特別紀錄證明書 則適用於未滿 16 歲人士 根據第 27/96/M 號法令及第 87/99/M 號法令 刑事紀錄證明書 及 未成年人特別紀錄 證明書 的申請可以分兩大類 1 公眾申請 即當事人或其代理人的申請 2 機關申請 主要指刑事偵查機關及司法機關的申請 由 2007 年 1 月 1 日至 2007 年 12 月 31 日 身份證明局共發出 刑事紀錄證明書 84,081 張 其中公眾申請 73,584 張 機關申請 10,497 張 另發出 未成年人特別紀錄證明書 378 張 其中公眾申請 11 張 機關申請 367 張 452

地理環境和人口 出入境管制 基本法 規定 對世界各國或各地區的人士入境 逗留和離境 特區政府可實行出入境 管制 治安警察局的出入境事務廳負責澳門的出入境事宜 目前 共有 64 個國家和地區的國民可豁免簽證來澳旅遊 持有有效護照或旅遊證件的訪 澳旅客 一般可在澳門逗留最多 30 天 但持有歐洲聯盟成員國簽發的護照的人士及其他與澳 門特區有協議的國家的國民 可逗留最多 90 天 另外英國國民准予在澳門逗留最多 6 個月 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或回港證人士 可逗留最多一年 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且具 有外國居留權的海外華僑 可在澳門逗留最多 30 天 合法移民 根據治安警察局的統計 2007 年來自內地的合法移民共 2,221 人 0 至 18 歲為 663 人 19 至 37 歲為 1,005 人 38 至 75 歲為 537 人 大於 75 歲為 16 人 其中女性為 1,483 人 佔 總數的 66.8% 移民主要來自廣東和福建兩省 分別佔總數的 68.2% 和 10% 逾期逗留和非法入境 根據治安警察局的統計數字 2007 年被遣返的逾期逗留人士共有 30,901 人 包括內地居 民 3,145 人 台灣居民 24 人 香港特區居民 190 人 外籍人士 1,305 人 以及自願遣返回內 地的內地居民 26,237 人 2007 年被遣返非法入境者人數為 1,575 人 其中男性 696 人 女性 879 人 被送交檢察 院的有 175 人 其中累犯者 114 人及作虛假聲明的有 61 人 自稱遺失旅遊證件的為 135 人 民事登記 民事登記局負責在澳門特別行政區發生的出生 親子關係 收養 有關親權行使的規範 婚姻 婚姻協定 死亡 失蹤人推定死亡等事實的民事登記工作 並發出具有關事實的證明 文件 出生登記 出生登記除普通嬰兒登記外 還包括補辦出生登記 14 歲或以上 在澳門出生的嬰兒 應由其父母或監護人在 30 天內向民事登記局作出口頭聲明 2007 年 作出生登記的共有 4,579 人 婚姻登記 婚姻登記是民事登記局的權限 包括對婚姻登記的申請 審批 主持民事婚姻的締結及 453

2008 澳門年鑑 作出登記 民事婚姻登記的申請 結婚的男女一方或雙方又或他們的授權人 須帶同擬結婚雙方的 身份證明文件副本 前往民事登記局 詢問申請婚姻登記所需遞交的文件 因個人的出生地 及生活經歷不同而所需文件也略有不同 在齊集所有文件後可預約辦理婚姻登記申請手續 一般情況下 登記局局長在 5 天內完成審批之後 申請人可自由選擇在批准日起計 90 天內任 何一天 周末 星期日及公眾假期除外 作為締結婚姻及登記的日期 2007 年共有 2,048 宗 婚姻登記 死亡登記 死者的遺屬或親友可前往民事登記局或向該局派駐在仁伯爵醫院及鏡湖醫院的登記分站 辦理死亡登記 2007 年作死亡登記的人數為 1,629 人 兩願離婚申請 兩願離婚申請的條件是夫婦雙方必須結婚逾一年 沒有未成年 18 歲以下 子女 已就 撫養問題達成協議和已就現住家庭居所的歸屬達成協議的 可向民事登記局作出申請 2007 年離婚申請個案有 517 宗 454

11 12 16 455

456 5 6 11

(2007) 3 29 4 30 457

458 10 10 2 13

11 27 6 5 459

地理環境和人口 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 法 第34條規定 澳 地理位置 門居民有宗教信仰的 澳門特別行政區是中國領土的一部份 地處珠江三角洲出口 毗鄰廣東省 與香港相距 自由 有公開傳教和舉 8 小時 澳門特區包括澳門半島 氹仔島和路 約 60 公里 本地時間比格林尼治子午線時間早 環島 原點地理座標為北緯 22º12 40 東經 113º32 22 嘉樂庇總督大橋 友誼大橋和西灣 行 參加宗教活動的自 大橋把澳門半島和氹仔島連接起來 而路氹填海區把氹仔和路環兩個離島連為一體 由 第128條也規定 面積 特區政府根據宗教信仰 自由的原則 不干預宗 1912 年的 11.6 平方公里逐步擴展至 澳門總面積因沿岸填海而不斷擴大 自有記錄的 2006 年的教組織的內部事務 不 28.6 平方公里 其中澳門半島面積為 9.3 平方公里 佔總面積的 32.5% 氹仔島面 積為 6.5 平方公里 佔總面積的 22.7% 路環島面積為 7.6 平方公里 佔總面積的 26.6% 路 干預宗教組織和教徒同 5.2 平方公里 佔總面積的 18.2% 氹填海區面積為 澳門以外地區的宗教組 地質和地形 織和教徒保持及發展關 澳門土地結構類型比較簡單 主要由平地 台地和丘陵構成 平地 包括填海造地 面 係 不限制與澳門特區 積 19.5 平方公里 佔總面積 68.2% 花崗岩丘陵 6 平方公里 佔總面積 21.0% 台地僅 1.2 法律沒有抵觸的宗教活 4.2% 為殘存的古剝蝕面 主要分佈在澳門半島上的崗頂 白鴿巢公園 平方公里 佔總面積 望廈觀音堂後山 螺絲山以及氹仔島的南端 海拔高度 20 25 米 面積雖然不大 但高度 動 和坡度均較小 故利用率也較高 其他剩餘的土地面積約為 1.9 平方公里 包括保護區用地 紀念物用地 保護林用地等 佔總面積 6.6% 澳門地形分佈具南高北低的規律性 如北部澳門半島最高為東望洋山 海拔 90 米 南部 路環島最高為疊石塘山 海拔 170.6 米 是澳門最高的山峰 中部氹仔島最高為大潭山 海拔 158.2 米 海岸線 澳門屬典型的海岸邊緣地帶 海岸線總長度為 42.44 公里 當中澳門半島的海岸線長度為 14.76 公里 離島的海岸線長度為 27.68 公里 空氣 澳門地小人多 街道狹窄而車輛密集 對空氣質素造成一定壓力 但由於工業排放的污 染物較少 因此 整體空氣質素尚算良好

第十五章 每年冬季 空氣中的污染物濃度都較高 相對空氣質量指數也較高 夏季主要受熱帶天 氣系統影響 常常產生對流性降水 污染物容易擴散 令污染濃度較低 空氣質量比較好 從 2006 年的平均情況來看 路邊站測得空氣質量為良好的日子佔 67% 質量為普通的佔 28% 而空氣質量達到不良的日子僅佔 5% 18 天 澳門半島高密度住宅區中 空氣質量為 良好的日子佔 65% 質量為普通的佔 26% 空氣質量達到不良的日子佔 9% 33 天 氹仔 高密度住宅區中空氣質量為良好日子的佔 69% 質量為普通的佔 26% 空氣質量達到不良日 子的佔 4% 15 天 一般性監測站錄得空氣質量為良好的日子佔 59% 質量普通的佔 34% 空氣質量達到不良的日子佔 7% 24 天 與 2005 年比較 除澳門高密度住宅區監測站外 其餘各站的可吸入懸浮粒子及臭氧濃度 呈上升趨勢 而二氧化氮及一氧化碳則呈下降之勢 二氧化硫方面 澳門高密度住宅區監測 站的數據是減少了 但一般性監測站則相反 2006 年高密度住宅區監測站 澳門半島及氹仔 的空氣質量評級達到不良的日數與 2005 年相同 路邊站則減少約三分之一 而一般性監測站 則略高於 2005 年的數目 總的來說 澳門空氣質量主要仍是良好 各類污染物的年平均濃度 也不高 符合各類標準 2006年年均大氣污染物濃度 可吸入懸浮粒 監測站 二氧化硫 二氧化氮 臭氧 一氧化碳 微克/立方米 微克/立方米 微克/立方米 微克/立方米 毫克/立方米 路邊站 75.9 --- 60.4 --- 2.13 澳門半島高密度住宅區 82.0 24.0 51.9 26.1 0.61 氹仔高密度住宅區 57.1 --- 28.2 40.1 0.57 一般性 64.3 22.6 38.5 41.9 --- 宗教和風俗 污染物濃度與空氣質量日指數對照表 空氣質量指數 可吸入懸浮粒 24小時平均 二氧化硫 24小時平均 二氧化氮 24小時平均 臭氧 8小時平均 一氧化碳 8小時平均 微克/立方米 微克/立方米 微克/立方米 微克/立方米 毫克/立方米 0 0 0 0 0 0 50 100 60 80 80 5 100 150 150 150 160 10

宗教和風俗 第十五章 宗教和風俗 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第 34 條規定 澳門居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 有公開傳教和舉行 參加宗教活動的自由 第 128 條也規定 特區政府根據宗教信仰自由的原則 不干預宗教組 織的內部事務 不干預宗教組織和教徒同澳門以外地區的宗教組織和教徒保持及發展關係 不限制與澳門特區法律沒有抵觸的宗教活動 宗教自由 第 5/98/M 號法律 是澳門特區規範宗教自由 禮拜自由以及一般宗教教派 的法律 按規定 承認及保障人的宗教及禮拜自由 並確保宗教教派及其他宗教實體受適當 的法律保護 宗教自由不容侵犯 任何人均不得因不信奉任何宗教或因其宗教信念或宗教活 動而遭到損害 迫害 剝奪權利 或者免除責任或公民義務 但按法律規定行使良心抗拒權 者則例外 同一法律明確指出 澳門地區不指定信奉任何宗教 它與各宗教教派的關係以分離原則 及中立原則為基礎 各宗教教派得自由組織 行使其職能及進行禮拜 澳門地區不干預宗教 教派的組織 行使職能及從事禮拜 也不對宗教問題作出宣示 法律還規定 在法律面前 所有宗教教派平等 不同宗教並存發展 作為中西文化的交匯點 澳門的宗教也充分體現中西文化交融的特徵 除佛教 道教 儒教信仰為主體的民間信仰之外 也有後來傳入的天主教 基督教 伊斯蘭教等 歷史源遠 流長 數百年來 不同國籍 不同種族 不同宗教信仰的居民在這裏和諧相處 互相影響 不同宗教的門徒和信眾都在自己的傳統宗教節日裏 以特有的方式虔誠地進行各種紀念 活動或慶祝儀式 例如 澳門天主教教區每年按照教曆進行多項傳統宗教遊行活動 較大型的有聖母像出 遊 大耶穌遊行 耶穌聖屍遊行等 一批一批的教徒緊隨聖像和神職人員隊伍 沿教堂路線 頌禱高歌 魚貫而行 場面莊嚴盛大 沿途還有警員指揮交通 在佛教傳統節日 一眾佛門 弟子及信眾虔誠合十 上香禮拜 敲經唸佛 祈求普渡眾生 另外 每逢民間俗神 如天后 娘娘 土地公公 譚公和哪吒三太子的神誕慶祝活動中 善男信女除了往廟中祭祀 金豬酬 神外 並請來戲班演神功戲 藉此 娛神娛人 人神共樂 佛教 佛教信仰在澳門華人群體的社會生活中 佔據着相當重要的位置 不過 值得指出的是 不少澳門居民心目中的佛教是一個很廣泛的概念 當中還可能包含儒 道及中國民間其他的 傳統習俗信仰 媽祖閣 普濟禪院和蓮峰廟等廟宇的興建和歷代的修葺 建成後一直香火鼎 盛 歷久不衰 就是最好的說明 澳門居民大多數是華人 深受中國傳統文化影響 而作為中國傳統文化的組成部份 佛 463

2008 澳門年鑑 教信仰在澳門華人的文化和生活中植有深厚根基 佛門信眾和入廟燒香拜佛的善男信女成千 上萬 難以統計 近年來 信眾年齡還有年輕化趨向 澳門有不少佛教團體 主要的有成立 於 1997 年 6 月的澳門佛教總會 澳門有廟宇 40 多座 數十間土地廟和神舍 在大大小小的廟宇中 以供奉觀音 天后和 關帝居多 特區政府成立後 將每年農曆四月初八 佛誕日 定為公眾假期 天主教 澳門天主教教區於 1576 年 1 月 23 日由教宗額我略十三世頒令成立 成為近代遠東第一 個主教區 澳門教區成立初期 其涵蓋的範圍極廣 包括中國 日本 越南和東南亞沿海各 島嶼 澳門天主教教區首位署任主教是耶穌會會士賈耐勞 Melchior Carneiro S.J. 他創辦澳 門的仁慈堂 聖辣法厄爾醫院 俗稱白馬行醫院 和痳瘋病人收容所 現在望德堂一帶 耶 穌會會士於 1565 年已在澳門設立會院和開辦書院 到 16 世紀末 學院的專上程度獲得歐洲 大學承認 耶穌會的聖堂 聖保祿教堂 曾三次毀於火災 1835 年的大火遺蹟 就是現存 的大三巴牌坊 除耶穌會外 方濟會 奧斯定會 道明會和度隱修生活的聖嘉辣女修會 都曾先後於 16 17 世紀在澳門設立會院 400 多年來 澳門教區轄下各地區教務日漸成長 相繼自立 先後成立數十個獨立教區 到現在 澳門教區的實際範圍只局限於澳門本埠 共擁有堂區 6 個 準堂區 3 個 傳教區聖 堂 3 間 獨立建築物形式的大小聖堂 18 間 設立在公教機構建築物內的小聖堂 56 間 根據澳門天主教教區的統計 至 2007 年年底 澳門教區堂區教友有 12,507 人 暫住澳門 的教友約 15,735 人 包括自葡萄牙來澳門工作的人員及家屬 從各地來澳門工作說英語的技 術人員及家屬 從菲律賓來澳門工作的勞工及家屬 從內地和亞洲其他地區來澳門工作的人 員 總數約為 28,242 人 在澳門登記的教區聖職人員 正權主教 1 人 榮休主教 1 人 教區神父 19 人 特約神父 3 人 在其他地區工作的教區神父 6 人 在澳門參加傳道工作的修會神父 54 人 修士 10 人 修女 178 人 義工 128 人 近 50 年來 澳門教區因應環境的需求 積極發展社會福利事業 向全球天主教信徒 澳門政府及港澳善長仁翁籌募鉅款 建立學校 托兒所 診所 安老院 療養和職業訓練場 所等 澳門天主教教區的統計資料顯示 2006/2007 年度 澳門天主教主辦的教育機構合共 31 間 學生總數為 33,577 人 包括大專學生 1,064 人 中學生 15,407 人 小學生 13,199 人和幼 稚園學生 3,907 人 464

宗教和風俗 天主教的社會福利服務機構有 26 間 包括托兒所 8 間 安老院和醫所 6 間 為傷殘 弱 智及弱能人士服務的中心 5 間 為單親家庭和問題學童提供服務的院舍 7 間 受惠者總數為 1,699 人 其中 1,079 人為住院者 620 人為非住院者 天主教教會還從事其他事業 如開辦書店 圖書館 文化及社會傳播機構 會議中心 社會服務中心 福利機構 夏令營 靜修院舍和出版定期宗教刊物等 基督教 更正教 據現有的資料考證 基督教傳入中國共有 4 次 後兩次都與澳門有關 近代更正教歷史 將澳門稱為 福音初至之地 1807 年 第一位更正教傳教士馬禮遜 Robert Morrison 受英國倫敦傳道會派遣來華傳 教 在澳門翻譯聖經 編纂華英字典 並於 1814 年在澳門為中國第一位更正教信徒蔡高施洗 鴉片戰爭後 更正教傳道的基地轉移至上海和香港 但澳門仍在珠江三角洲的更正教發 展中扮演積極的角色 為許多中西的信徒在困難時提供臨時的避難所 踏入 20 世紀 更正教開始有空間在澳設立華人教會 直至 20 世紀 50 年代 澳門更正教 教會約有 5 間 80 年代 增加至 20 間 90 年代 劇增至 50 多間 現時在澳門的更正教教會包括全球性的主要宗派 如 浸信宗 聖公宗 路德宗 改革宗 長老宗 循道宗 五旬宗的教會 也有獨立的本地教會 其中規模較大的為宣道堂 單以華 人教會計算 目前全澳堂會約 70 間 信徒約 7,000 人 每主日崇拜人數約共 4,500 人 此外 以外語聚會的信徒估計也有約 500 人 更正教團體開辦的中學現有 4 間 這 4 間學校均設有中學 小學和幼稚園 此外 附設 幼稚園的小學有 3 間 特殊學校有 1 間 成人教育中心 1 間 學生總數約 10,000 人 還有聖 經學院和一些培訓中心 以及 2 間基督教書店 更正教各教會團體提供多元化的社會服務 服務範圍遍及社區 家庭 兒童 青少年 老人 勞工 露宿者 殘疾人士 被囚人士家屬等 2007 年 澳門更正教信徒及團體聯合發 起抗衡賭風的 明亮行動 向年青一代傳遞不賭的訊息 澳門更正教雖然不是一個統一的組織 但各教會之間聯絡緊密 經常舉辦各種形式的聯 合活動 其中復活節的聯合晨曦崇拜 聖誕前夕在大三巴牌坊舉行的音樂晚會 已成為每年 例常的教會盛事 其他教會或教牧間的交流與合作 更是多不勝數 澳門更正教最主要的聯 絡性組織為澳門基督教聯會 澳門教會近年與境外教會的交往十分頻繁 每年來澳訪問的大小教會團隊逾 300 個次 來自全球各地 澳門教會組團往外交流或參與跨文化體驗和服務的 也日漸增多 2007 年對 澳門更正教會別具歷史意義 香港及海外教會均組團來澳紀念馬禮遜來華 200 周年 此外 著名佈道家葛培理 Billy Graham 的兒子 2007 年年底在香港佈道 吸引逾 30 萬人次 澳 門教會同步轉播該項盛事 參加者達 5,000 多人 465

2008 澳門年鑑 伊斯蘭教 澳門伊斯蘭會於 1935 年成立 現有教徒 100 多人 伊斯蘭會早年計劃興建清真寺及伊斯 蘭中心 其中建築伊斯蘭中心的藍圖在澳葡政府時代已獲批准 按計劃興建的清真寺 面積 約有 1,250 平方米 可容納 600 名禮拜者 巴哈伊教 巴哈伊教於 1953 年傳入澳門 澳門巴哈伊教的教務機構 澳門地方分會於 1958 年 4 月成立 80 年代後期 信徒數目從數百人上升至 2,500 多人 當時已經有 2 個地方分會 分別設 於澳門半島和氹仔島 路環區的教務行政機構也於 1988 年成立 1989 年 4 月 全澳性的教務 行政機構 巴哈伊教澳門總會成立 並購置永久會址 現時巴哈伊教澳門總會轄下維持有 3 個地方分會 信徒約 2,500 人 巴哈伊教致力教育活動 於 1988 年開辦一所包括幼稚園 小學和中學的學校 現有學生 250 人 定期舉辦多種美德教育和自我增值課程 公開展覽及講座 向公眾灌輸成為良好公民 和建立溫馨和諧家庭的概念 傳統節日 澳門是個華洋共處的地方 中西習俗在這片土地上得以延續和發展 中國人 葡萄牙人 土生葡人和其他族群 數百年來一直承傳着各自的風俗習慣 彼此互相影響 滲透吸納 許 多中西方的傳統節日和習俗都得到居民的接受和尊重 中國人 葡萄牙人 土生葡人一同歡 慶 皆大歡喜 澳門中西節日名目繁多 多采多姿 有部份假期是依照中國民間或西方傳統 節日訂定的 包括農曆新年 清明節 復活節 佛誕節 中秋節 聖母無原罪瞻禮 冬至和 聖誕節等 農曆新年 農曆新年是中國人最重視的節日 凡有華人聚居的地方都會熱烈慶祝 澳門一般居民在 農曆新年的最初幾天 通常會在家中或廟宇進行宗教儀式 拜訪親友 燃放鞭炮和進行各項 娛樂活動 由於公務員平日是不准進入博彩娛樂場的 但在年初一至初三可特許進入 因此 部份公務員也會趁這三天入內一試運氣 一星期不斷的炮竹聲烘托出熱鬧而愉快的氣氛 這 就是澳門的新春景象 近年 澳門居民利用農曆新年假期 舉家外遊的情況已愈來愈普遍 清明節和重陽節 清明節和重陽節 是掃墓祭祖 紀念祖先的日子 掃墓是慎終追遠 敦親睦族及行孝的 具體表現 重陽節除掃墓外 尚有登高遠足以及放紙竹風箏的習俗 而 追思節 是西方人 傳統紀念先人的日子 也是澳門的公眾假日 466

宗教和風俗 佛誕節 佛誕節是澳門一個很有地方特色的節日 佛教傳說農曆四月初八為佛祖釋迦牟尼誕生日 故名 佛誕日 每年的 佛誕日 澳門的佛教團體都會舉辦誦經法會或浴佛儀式等慶祝活 動 以紀念佛陀的降生 澳門鮮魚行等非宗教的民間團體同樣舉行慶祝活動 舞醉龍和派龍船頭飯就是傳統的節 目 鮮魚行每年都會在中區營地街市附近的三街會館前地 舉行點睛儀式 醉龍和醒獅隊伍 在大街小巷穿梭 巡遊 場面熱鬧 哄動 發源於廣東中山舞醉龍的古老民間習俗 現已成為澳門魚行團結同行 惠澤社群的活動 經過演變 時至今天 醉龍只有龍頭和龍尾兩部份 表演者一邊舞龍 一邊喝酒 帶着微微 醉意 舞姿豪放 追求一種行醉而意不亂的效果 節日當天 主辦機構會向居民免費派贈龍 船頭飯 端午節 農曆五月初五是端午節 人們吃粽子賽龍舟 澳門的賽龍舟有其地方特色 並已發展為 一項國際賽事 外國人也加入賽龍船行列 一顯身手 中秋節 中秋節賞月啖月餅 是中國人的傳統風俗 在澳門 節日來臨前已感受到歡樂氣氛 賣 月餅的商號其門若市 生意滔滔 中秋節當晚 家家戶戶團圓賞月 共聚天倫之樂 聖母無原罪瞻禮 在亞洲 澳門是唯一一個把聖母無原罪瞻禮列為公眾假期的地方 這個慶節始自 1854 年 12 月 8 日 由教宗庇護九世宣佈聖母無原罪的信理 即名告世界這一項天主教的信條 澳門的天主教徒每年這天都舉行慶祝活動 希望能脫免一切的罪惡 保持心靈的純潔 聖誕節 聖誕節是紀念耶穌誕生的日子 在澳門 聖誕節的節日氣氛非常濃厚 加上它的獨有歐 陸風情 使人有身處歐洲的感覺 在這期間 全城的大街小巷掛滿各式各樣的燈飾 大大小 小的教堂內傳出歡樂的鐘聲和唱聖詩的歌聲 充滿聖誕的氣氛 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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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 第十六章 歷史 澳門自古就是中國的領土 澳門自古以來是中國的領土 據歷史記載 澳門早就納入中國版圖範圍內 秦始皇統一 中國時 澳門隸屬於南海郡番禺縣 自晉代起 澳門屬東官郡 至隋代屬南海縣 唐代則劃 入東莞縣 南宋紹興二十二年 即西元 1152 年 廣東將南海 番禺 新會和東莞四個縣的沿 海島洲分劃出來 建立香山縣 澳門地區劃入香山縣範圍 澳門的名字很多 除稱為澳門外 尚有蠔鏡 鏡海 濠江 海鏡 鏡湖 蠔鏡澳和馬交等 而最初見於文字記載的是蠔鏡 澳門 一名最早見於 1564 年 明嘉靖四十三年 龐尚鵬的奏稿 陳末議以保海隅萬世 治安疏 記有 廣東南有香山縣 地當瀕海 由雍麥至濠鏡澳 計一日之程 有山對峙如台 曰南北台 即澳門也 外環大海 接於牂牁 曰石硤海 乃蕃夷市舶交易之所 而清朝首任 澳門同知印光任和他的繼任者張汝霖合著 乾隆年間出版的 澳門紀略 則有 濠鏡澳之名 著於明史 其曰澳門 則因澳南有四山林立 海水縱橫貫其中 成十字 曰十字門 故合稱 澳門 澳門的外文名稱 Macau 一詞首先見諸文字 可追溯到早年發現的一封 1555 年 11 月 20 日的信 15 世紀開始 葡萄牙人向東方擴張貿易 一度征服非洲 亞洲不少地方 1553 年葡萄牙 人以晾曬水浸貨物為由 獲當地官員准許在澳門半島上岸暫住 通商貿易 葡萄牙人向中國 政府繳納澳門地租始於 1573 年左右 從葡萄牙人入據澳門至鴉片戰爭前近 300 年間 明清政 府一直對澳門擁有並行使主權 依法實行管理 收取稅賦 明清政府的主權管理 明清政府對澳門一直擁有無可爭議的主權 在澳門設立官府衙門 軍隊 海關等 在主 權原則下對澳門的領土 軍事 行政 司法 海關等方面實施全方位的嚴格管理 明清政府在對澳門全方位行使主權下 採取 以夷制夷 等辦法管理居住在澳門的葡萄 牙人 對居澳葡萄牙人內部事務不直接插手 允許他們自行管理在其居住區的內部事務 維 持正常的社會經濟秩序 1583 年 居澳的葡萄牙人組成議事會 負責管理葡萄牙人內部的各 種事務 澳門葡萄牙人的自治機構和管理並不具有政治上的獨立性 它是在接受明清政府管 轄的前提下實施其管治的 葡萄牙人對澳門的佔領和 中葡和好通商條約 鴉片戰爭後 中英簽訂 南京條約 清政府割讓香港給英國 葡萄牙人也借機提出包括 473

2008 澳門年鑑 免交地租等要求 並逐步佔領澳門 1887 年清政府被迫簽署 中葡和好通商條約 條約規定 葡萄牙 永居管理澳門 1928 年 當時的國民黨政府外交部正式照會葡方 聲明條約作廢 中葡聯合聲明 的簽署 1949 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 中國政府宣佈不承認一切不平等條約 1972 年 3 月 中 國常駐聯合國代表致函聯合國非殖民化特別委員會 表明中國政府對港澳問題的原則立場 1979 年 2 月 8 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葡萄牙共和國建立邦交時就澳門問題達成協議 澳門是 中國的領土 目前由葡萄牙管理 澳門問題是歷史遺留下來的問題 在適當的時候 中葡雙 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1984 年 中英簽署關於香港問題的聯合聲明以後 澳門問題即提上日程 1986 年 6 月 中葡兩國展開關於澳門問題的談判 至 1987 年 3 月 先後舉行 4 輪會談 3 月 23 日雙方就全 部協議文本及備忘錄達成一致意見 歷時 8 個月又 14 天的中葡關於澳門問題的會談圓滿結束 3 月 26 日上午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葡萄牙共和國政府關於澳門問題的聯合聲明 在北京 人民大會堂草簽 中國政府代表團團長周南副外長和葡萄牙政府代表團團長梅迪納大使 又 譯為麥端納 分別在協議書上簽字 1987 年 4 月 13 日 中葡聯合聲明正式簽署儀式在北京人民大會堂隆重舉行 中華人民共 和國國務院總理趙紫陽 葡萄牙共和國總理席爾瓦 又譯為施華高 分別代表本國政府在聯 合聲明文本上簽字 中國政府從 1999 年 12 月 20 日起對澳門恢復行使主權 鄧小平親自出席 簽字儀式 聯合聲明簽署後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葡萄牙共和國議會分別於當年 6 月和 12 月予以批准 1988 年 1 月 15 日 中葡聯合聲明正式生效 從此澳門進入政權移交的 過渡時期 基本法 的制定和過渡期 中葡聯合聲明簽署以後 中國政府為使聯合聲明中闡述的對澳門的基本方針政策具體化 和法律化 1988 年 4 月 13 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決定成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 本法起草委員會 負責澳門基本法起草工作 同年 9 月 5 日 第七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 會議通過澳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名單 由來自內地和澳門各方人士和專家組成的起草委員會 經歷 4 年多的調查研究 廣泛徵詢意見和通過民主程序反覆討論 修改和完善 於 1993 年 1 月通過基本法草案有關條文 並完成特區區旗 區徽圖案 草案 的徵集和評選工作 1993 年 3 月 31 日 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 行政區基本法 及其附件和澳門特別行政區區旗 區徽圖案 同日 國家主席江澤民簽署第 三號主席令 頒佈 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並決定於 1999 年 12 月 20 日中國政府對澳門 恢復行使主權時開始實施 從 1988 年 1 月 15 日 中葡聯合聲明 生效到 1999 年 12 月 20 日中國政府對澳門恢復行 使主權 這近 12 年時間稱為澳門的過渡期 過渡期是澳葡政府於 1999 年向中方移交的準備 階段 主要任務是保持澳門社會穩定 促進社會經濟發展 為平穩過渡和政權順利交接創造 條件 474

1998 4 29 5 5 200 1999 5 15 5 20 264 1999 12 20 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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